昨天偶遇一个神经病作者和她的作品《来鹿不明》(在CP上刷到的)初读完后惊为天人,觉得作者的语言驾驭能力特别强,比喻也特别出独特有意思,剧情出其不意。而最后的结局,才是这篇文最出彩的地方!看得我目瞪口呆以为自己看错了。智商掉线。
出其不意啊猝不及防。精彩!一路追到了loft开了这个号。
而现在,我甚至没法轰掉自己的双手。我想一个人默默地把双手轰掉,默默地丧失劳动力,可屋里偏偏多了头大惊小怪的鹿!能够想见,当我轰掉第一只手时,它便会冲进来,踢掉甚至踩烂地上的枪。这样,我就还有一只手,一只手也是可以敲键盘的。
《来鹿不明》荒诞,讽刺, 叙事真假难辨。讲故事的手法又特别老到干脆。作者借剧中人对加缪和萨特的评论让人忍俊不禁(还好这两个人我都看过一点儿。作为一个年轻人我的确更偏好加缪)主角是个“小作家”,对于“梦想”的调子特别悲观绝望。最终从作者那牙膏那么一丁点的解释我恍然惊觉:原来,鹿是不存在的是幻觉!原来,这个主角是个该死的多重人格!
我特别喜欢里面的女配乔悦嘿。直白爱笑。而且,怎么觉得主角求婚的场面非常浪漫?
求婚来得很突然。
那晚我们在一家酒吧里约会,乐队在台上唱歌。歌唱到一半,她突然兴冲冲地说:“这支歌真好,结婚的时候放这个就好了。”我愣了半天,哈地笑了:“那你也得嫁给我呀!”她想也没想,脱口而出:“你什么时候娶我?”我就从盘子里捡了一只洋葱圈,跪下来向她求婚了。
她捂着脸尖叫了一声,笑得说不出话来。这时大家都看过来了,我很郑重地又问了一遍“嫁给我好么?”她说:“你不能送我个环呀!”我又沾了点番茄酱在洋葱圈上,递了过去。她把它吃了,一边吃一边点头。
文中的另一个主角鹿,刚开始我是不喜欢的。太傻了吧,我喜欢有力量些的,但后来觉得他特别萌,二缺得成功把我逗笑啦。
“又是我...”
“.....”
“喂?你在么?”
“.....我死了。”
“你别吓我!”
“不骗你,他们正在往我身上撒土。”
“不是该先去火葬场么?”
“那里满了,他们先把我埋进去,再烧了,就像做叫化鸡一样。”
“那你怎么还在说话?”
“我变成鬼了。”
“那你可以从电话里爬出来么?我想看看你。”
“我没死!我活着!有什么事你说!”
“我遇到麻烦了。”
“......”才怪。
“那只小猫,我在给她起名字,不知道叫什么好。我可以叫她大石么?”
“不行!那是我的名字!”
“可你不在哇。”
“你不想让我回来是不是?”
硬推这篇文。作者的文风和脑洞让我有种想把自己写的稿子都埋了的冲动。
也是由于这篇《来鹿不明》,我兜兜转转又找来《FIGHT CLUB》。真神奇。既不是《the Fight Club》也非《Fighting Club》——中译名《搏击俱乐部》,之前看《杀戮秀》有听人提过,更早的时候是看《黑天鹅》(看《黑天鹅》的年代太早,只记得那段gl戏分真的美极了,还来来回回放了好几遍)。扯回来。为什么将《来鹿不明》和《FIGHT CLUB》联系在一块儿呢——
多重人格。
在很多人心目中《FIGHT CLUB》拥有极高的地位。豆瓣评分9.0,看了下影评,为何许多人推崇备至?“后工业时代人性扭曲的精神内核”,大意如此,本片揭露的,“别被物质奴役了你的人生”“你的工作,你的衬衫,并不是你”。豆瓣的影评逼格都高,讲的也特别深刻。我相信,尽管是“毁灭一切”的作风,但它,还有那个强悍的Tyler durden真的唤醒了很多人麻木的心脏。在看影评的时候,我意识到,不理解它“伟大”的人,是因为没经历过这种被物质困住的感觉;这样一部黑色荒诞的电影,后面一定牵扯到一段微历史,一个特定时代的产物。是一个映射。
说真的,我喜欢那个强大的疯狂而肆意妄为的Tyler Durden,他飞扬跋扈,拥有反抗的巨大力量;疯癫——这年头,一个有才气的狂人总让人心跳加速;片尾男女主角手牵着手望大楼倒塌,一幢接着一幢,火光,夜色,特别浪的bgm——疯疯癫癫……原来我们都喜欢天才的小疯子和毁灭迸发的美。
David Fincher的镜头和讲故事的手法令人惊叹,片头曲河bgm简直不能再棒地抓耳——贝斯占很大比重——迷幻。这部电影就是个粗糙的艺术品——就像煤玉。
Tyler Durden便是男主角强大而疯狂的人格。绵羊一样的男主,很可爱,衣冠楚楚规规矩矩,说话,面部表情一板一眼……直到最后,他变得越来越Tyler。Edward Norton的演技,实在是太赞了啊~~
人人都喜欢Tyler,谁喜欢乏善可陈的男主呢?
人人都渴望成为Tyler。
要我说,把自己变得独特,或把自己变疯癫——别人会记住你。
汉尼拔不也是个食人的疯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