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2005年8月5日,夏威夷,考艾
哪些人会嘲笑Mick Jagger?
今天,即2005年8月5日,星期五,我正在夏威夷的考艾岛。蓝天出奇的晴朗且清澈,没有一缕云絮,仿佛压根就不存在“云”这个概念。我在七月底来到这里,并且一如往常,我们(*大约是与夫人阳子)租住在一间公寓里。在每天清晨还略微凉的时候,我坐在桌子前展开写作工作。例如现在,我正在写这本书:一本我对跑步畅所欲言的书。现在是夏天,所以自然地,热极了。夏威夷被称作“永恒的夏之岛”。但由于它位于北半球,所以多少也可以分出四季:夏天多少比冬天要热些。我在马萨诸塞州的坎布里奇生活过很长时间。生活在那种又闷又热的钢筋水泥丛简直就是一种折磨。比起坎布里奇,夏威夷的夏天简直称得上名副其实的伊甸园。在这儿你压根你用不上空调。只消打开窗户,便有清爽的和风吹进。每当听闻我在夏威夷度过夏天,坎布里奇的人们总是非常诧异,他们总是问我:“为什么你要在一个那么热的地方度过夏季?”但他们根本了解真实的夏天的夏威夷。他们想象不到从北方源源不断吹来的信风使得夏威夷的夏天十分凉爽。他们也想象不到这儿的生活有多快活:我们在这里百无聊赖地打发时间;在树荫下阅读小说;或者当脑中泛起某种想法,便去一探究竟。
从来到夏威夷开始,我坚持每天跑步一小时,一周跑六天。到目前为止我已经坚持两个半月了。除非特殊情况,否则我每天都跑步。今天我便跑了一小时十分钟。跑步时我的Walkman播放着我录的两张唱片——The Lovin’ Spoonful的两张专辑——Daydream和Hums of the Lovin’Spoonful。
我现在正打算着增加我的跑步距离。我并不怎么在意配速,我只求能够跑到一定的距离。有时候我开心的话会跑得快些,但在这种情况下我会减少我的跑步时间,也就是说我会把每次跑步中产生的愉悦感留待第二天跑步时。这和我写作时所采用的策略一致:我在我觉得可以继续写下去的时候停笔。如此这般,第二天的写作会变得意外地顺畅。我记得海明威也是这么干的:保持节奏,你才能继续下去;一旦节奏确定,接下去的工作就会变得顺利。当然,要把节奏固定下来,是需要花费大量注意力和努力的。
当某次我在跑步时,天空短暂地下起了雨。但这雨十分凉爽,反而令人感觉舒畅。一片从大海方向吹来的厚云悬停在我上方,并下起了一阵细雨。不一会儿,那云仿佛想起什么似的:“啊,我还有要事要做”,便毫不眷恋地匆匆离去了。于是酷热的太阳再次升上中空,炙烤着大地。这一种十分简单易懂、清晰明了的天气,没有参杂一丁半点的晦涩、暧昧、隐喻、抑或象征。一路上我超过了一些跑者,其中一半是男人,一半是女人。那些充满活力的家伙仿佛要摆脱劫匪似的,一路劈开空气,快跑向前。另外一些发胖的人,一路气喘吁吁。他们半闭着眼,低垂着肩,仿佛人生已走到终点。他们看起来就像一周前被医生告知患有糖尿病,所以最好能够做些运动。我呢,则介于这两种人之间。
我喜欢听the Lovin’ Spoonful的音乐。他们的音乐悠哉游哉,毫不做作。听着这样舒心的音乐,关于六十年代的回忆浮上心头。虽然六十年代并不值一提。如果有人要拍一部关于我的电影(想想就感到害怕),六十年代的部分恐怕会被他们丢在剪辑室的地板上。编辑大概会说:“这部分就不要了。这部分虽不算坏,但平平无奇,不值一提。这就是再普通不过、朴实无华的我的六十年代。但对我个人而言,那段日子是极具意义且相当宝贵的。每当脑中闪过那些日子的片段,我都情难自已地或是微笑,或是皱眉。这些记忆或许相当普通,但正是这些积累而成的记忆造就了我——这个正在考艾岛南岸的我。有时候当我思考人生,我便感觉人生就像一段被冲上岸的浮木。
当我在跑步的时候,从远方灯塔方向吹来的信风摇曳着我头顶上桉树的叶子,沙沙作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