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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可托诸子虚,事须征诸实在
萝卜123 2020-02-16

《北洋夜行记》这本书拖了许久才看完,最初吸引我的是拍花子的一篇,金木和袁克文还有老钟去探访五岳门,遇到了一系列被活生生采生折割的残疾人,以及被做成会唱歌的猴子的孩子。如果说这还不够让人感觉世态炎凉,最为真实的就是好不容易找回的残疾小孩,转天就被父母又卖给了丐帮。父母想找回独生女儿的悲痛是真的,看到残疾女儿转手卖掉也是真的,我不由得想起了法国大革命时期丹东的那句:“真实,严酷的真实。”正如金醉所言,我从小就接受这样的教育:“万恶的旧社会”这个词几乎可以为一切一切历史的残酷面总结陈词,然而事实上,社会根本不存在任何善恶属性,人心畸形了,便会出现畸形的惊悚,这样的惊悚多了,社会就万恶了。这种事情,并不分新旧和时代。

这本书里的烟火气是最为我所钟爱的,里面记载了民国时期的各种怪现象,其实出彩的并不是案子本身,而是里面各种各样的奇人和作者对应的点评。世道在变,人心却并没有不古,也许这也是一种历史惯性?书里既有太监、乞丐、小偷、警察、掏粪工、妓女、车夫、手艺人、义和团等等小人物,也有老舍、袁克文、周树人、周作人等作为主人公金木朋友身份出现的人。读书的时候感觉这些人就在我们身边,而我就在民国这个大染缸里面,看着中国几百年来的变与不变。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人心还是“古”的,一些社会问题,古今并无不同。

首先,在书里比较有趣的是金木就是历史的见证人,我们知道此事,但是作为当事人的他并不知道,读者心里会产生一种反差的趣味性和天然的优越感,同时增加了故事的真实性,例如:“周树人说,他也想写小说。我(金木)问他写什么,他说王兆许(案件人物)这种事就很有意思。没想到,4个月后,他真的发表了一篇小说,名字叫《狂人日记》。”还有对袁三公子的描写:“这个年少时结实的朋友,三月份他父亲搞了场做皇帝的闹剧,这事儿我觉得很可笑。但父亲归父亲,儿子是儿子。况且,他父亲已经死了。”其次,书中记载的案件虚虚实实,参杂着大量清末史实:义和团前面由一群十几岁的小姑娘,也就是红灯照领路挡子弹;五四运动中的学生游行与骚乱;各行各业的行话和黑话以及似真似假的民俗传说,似乎重新勾勒出了那个难以评判的时代。

金醉在每个案件最后的点评无疑是最为精彩的,在第五个涉及女权的案子中两个不婚主义的女学生实际上是两个男子,这不得不说是一种讽刺。对于女权问题的点评尤其深刻:抱团取暖的自由是可疑的。嫁与不嫁都可以,前提是自己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而不是做了某件事就证明自己是自由的,女孩子不要随便证明什么,尤其是不要为了男人的立场去证明自己。审美与自由,值得独立追求,实则却包含某种无知的 激进,有时可以理解,但是总觉得魔幻。正如“解放脚”的形成,以他人眼光和政治所引领的审美与自由,荒诞至极。

有许多故事,例如义和团的故事看完后,总会忍不住感慨:这和历史书上的不一样啊,我可总算明白什么叫“农民阶级的局限性”了。在五四运动中学生火烧赵家楼我看到了先进思想中激进的一面,在义和团运动中的红灯照让我看到了农民阶级愚昧无知的一面。黑格尔将历史分为三种:原本的历史、反思的历史和哲学的历史,没有人能够还原过去的真相,但是尝试感受小人物的经历,无限接近真相,总是好的。五四运动那天情绪激动的学生,并不知道他们会改写历史进程;义和团的“老师”们,也不知道当时的自己在做什么。但是我知道,因为无知、情绪、利益,肆意烧杀抢掠,不分青红皂白,这绝然不是一种真正的英雄本色。

金木先生的所有案子中,帮助北京城的掏粪工人这个案子是最让他沮丧的,他尝试着帮别人改变些什么,到头来别人自己先变了。有时候,你以为自己在努力反对黑暗,结果却变成自己所反对的,就像屠龙勇士的传说一样。这种转变可以累积许久,也可能仅仅发生在一瞬间。很久以前我不明白平时老老实实的普罗大众为什么会陡然之间恶向胆边生,但是现在我明白了:一个人可能发牢骚,两个人就有了恶意,三个人就有了恶胆。有了恶胆,还有什么做不出来的?

在民国时期,市民也总骂警察“臭脚巡”“贱骨头”,但是要是出了点事,却总想着找警察。警察和城市之间的关系,像极了现在的医患关系。中国人的性格里总有一些惧怕权威却又渴望成为权威的矛盾点,造就了一种欺软怕硬的心态。更为可怕的是,这种心态有时候会变成一种社会性格。牛马做久了,得不到正常的权利和尊重,人就会想铤而走险,人人都铤而走险,就有了所谓的乱世。

最后,以金木的一句话进行结尾:这世上有种族、有国家、有信仰、有派别、有主张,但一切的前提是,人首先是人,然后才是其他。如果非要我说喜欢这本书的哪一点的话,我只能说我喜欢金木贯穿始终的这一股子尊重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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