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卜辞、金文中,“亚”释之误,使“国”无见也。
“亚”字大量出现在甲骨文和金文中,对其译释也不统一:
1、唐兰先生认为“亚”是爵称。
2、丁山根先生论证“亚”与“侯”之间有关系,释为“内服”的诸侯更为彻底。
3、王献唐先生认为“亚”者,为一般低级服役者,且出现多,无正式名义,只能类比而称为“亚”、实为“旅”。
4、陈梦家先生认为“亚”是武职官名。
5、曹定云先生也认为“亚”是武职官名,担任这一职务的是诸侯。往往在其国名或其私名前加“亚”字或框以“亚”形。
此种诸侯之地位在一般诸侯之上。“妇好墓”之“亚”应该是武丁时担任“亚”这一职官的“其”侯。
以上之释都不准确。该铭文正确的释意其实为方“国”。
若只把“去四角之方”望文生义、简单演化为“亚”,则古代文明的精彩故事就失去了。
“天圆地方”是古人认识宇宙世界的一种朴素思维方式,他们把宇宙分为四方,即天、地、江、山。所谓“天如覆锅,地如犁方。”
历史文献《尚书•尧典》的四方之志及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就体现并概括出古人天圆地方的理论和实践。
《易经》: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
《尚书•洪范》:天子作民父母,以为天下王。
《白虎通•爵》:王者父天母地,为天之子也。称天子。
《周易•既济》:方,国也。“方国”即拥有一方土地的国家。
王有天下之方,统领万方。
诸侯拥有一方之地。方内之方,王方的一小方,接受王的统领。
方国时代,甲骨文、金文中有“多方”、“万方”等释文。甲骨卜辞中出现许多“某方”,如“鬼方”、“羌方”、“戈方”等。“方”的遗文有的我们已经能够正确释意了,但王方、诸侯方国的图形标识我们还没有认识到。
埃及有“王框”,难道我们就没有“王框”吗?答案是肯定的。我们的文明也有“王框”,还有“国君之框”。
殷墟五号宗庙遗址出土的“方(国)”铭文,就是殷人几代先祖被列为诸侯国的“方国”标志。它释为:方;释意为:拥有方国的诸侯。
当此铭文被正确解读后,那些在卜辞中出现的铭文解释就更准确完美了,例如:
“以多田亚任”释为“以多田方任”;
“惟亚惟服”释为“惟方惟服”;
“亚为爵称”释为“方为爵称”。
铭文“方”,为方国的象形字。王有四方,诸侯有一国(角),故去“四角”称“方国”,简称“国”。这既是“国”的由来和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