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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顿和他的质子军团

最近《封神》电影火的一塌糊涂,我也去跟风去电影院,和全中国的姐妹一样,对着帅哥们流口水。可惜中国历史上是找不到这么有料的儿子军团了,有也都是包得严严实实的。


在国外我还真扒拉出有这么个形似的儿子军团,美国首任总统华盛顿没有亲生儿子,但他在独立战争时期手下有一帮刚刚20岁的少年英雄,虽然不是质子,但是的确与华盛顿情同父子,为他鞍前马后、出生入死。华盛顿也时常用“我的孩子”来称呼他们。大家喜欢的关键词也都占全了:全guo、风华正茂、亲密情谊、才华出众……


先说说大家最喜欢的关键词,guo,这是在历史上有记录的。因为当时美军(当时还叫大陆军)装备太差,一名大陆军士兵说:“如果战争能持续到冬天的话,英军一见到我军就会吓呆的。因为他们可从来没和果男军团交战过”。华盛顿本人也记录道:“有很多士兵已经是全g的了,更多人则穿的过于单薄,以至无法战斗”。士兵都全了,军官果一半,不过分吧?


这些衣不蔽体的年轻男孩子们,当时无论如何也不会想象到,他们中老年时扣子扣到下巴的画像,会传遍全世界。他们就是亚历山大·汉密尔顿,拉法耶特侯爵,约翰·劳伦斯,约翰·马歇尔,詹姆斯·门罗。这些未来美国政坛熠熠生辉的明星,数不清的画像、雕塑布满全美,至今仍在历史书上折磨全世界学生的男人们,此时还都挤在华盛顿帐下,同起同卧(两个人睡一张床),一起战斗,一起工作,一起歌唱,亲密无间。


亚历山大·汉密尔顿(Alexander Hamilton,1757-1804),因为音乐剧而重新被世人认识的美国首任财务卿,美国宪法重要的解释者和推动者,也是国家金融体系创始人,建国国父之一,在担任华盛顿贴身副官的时候,只有22岁。因为华盛顿过于信任和重用他,甚至被造谣是华盛顿的私生子。他管理发给华盛顿的所有文件,很多时候他直接代替华盛顿发号施令。

虽然受到如此重用,但汉密尔顿的梦想是驰骋战场,他跟华盛顿提了很多次,要出去带兵打仗,可华盛顿坚决不许,他认为汉密尔顿的笔比他的剑更有价值。约克镇围城战役前夕,华盛顿终于答应了汉密尔顿的要求,让他带军南下。1781年10月14日夜,汉密尔顿带着400人,偷袭英军据点,用斧头砍开据点的防护栏。汉密尔顿身先士卒,直入敌营,与敌人展开激烈的肉搏战。20分钟后,战斗结束。汉密尔顿出色地完成了任务,为他在独立战争期间的军旅生涯画上完美的句号。

汉密尔顿最亲密的两位朋友,就是拉法耶特侯爵,和约翰·劳伦斯。汉密尔顿的孙子后来写道,“他们三个人的故事一定启发了大仲马创作他那著名的三剑客。"可真是双厨狂喜啊……

拉法耶特侯爵(Marquis de Lafayette,1757-1834)是一位法国贵族,在美国独立战争时变卖家产,远渡重洋,自愿加入华盛顿领导的大陆军。1781 年,拉法耶特最终获准指挥大陆军部队参与对约克镇围城战役(就是前文汉密尔顿的收官之战),这是独立战争中确保美国独立的最后一场重大战役。返回法国后,拉法耶特成为法国大革命和七月革命的关键人物,被誉为美国和法国“两个世界的英雄”。

拉法耶特在1780年给汉密尔顿的一封信中写道:“在这场战役之前,我只不过是你的一个好友,或者可以说是对这个世界有着相同看法的亲密的朋友,但是在我从法国回来后,我对你的感情已经逐日增长,一发不可收拾了。这个世界上已经根本没有人能够想象到它有多么深了。"汉密尔顿的夫人艾丽萨·汉密尔顿证实说:“侯爵就像爱自己的兄弟一样热爱汉密尔顿,他们俩的情谊是互相的。

约翰·劳伦斯(John Laurens,1754 -1782),父亲是北美最大的奴隶贸易公司之一的所有者,但他却以对奴隶制的批评以及他帮助招募奴隶作为美国士兵为自由而战的努力。1779年,劳伦斯计划招募一支由奴隶组成军队,试图以战斗获取他们的自由,但该计划被南卡罗来纳州的政治反对派否决。1782年,劳伦斯阵亡。

说点让大家兴奋的,劳伦斯“在吸引女性和男性方面从来没有遇到过困难”,同时保留“他对其他男性的主要情感承诺”。根据传记作者格雷戈里·D·梅西的说法,这一时期“标志着一种模式的开始;他不断地将自己的生活集中在对其他男人的同性依恋上”。汉密尔顿传记作者表示,根据现有证据,“至少,我们可以说汉密尔顿对他的朋友产生了一种类似于青少年时期的迷恋。” 汉密尔顿并不容易建立友谊,并且再也没有像劳伦斯那样向另一个人透露他的内心生活”,劳伦斯死后,“汉密尔顿关闭了他情感的某些隔间,再也没有重新打开它。”

詹姆斯·门罗(James Monroe,1758-1831)第五任美国总统,第七任美国国务卿。门罗是最后一位担任总统的美国开国元勋,他坚持美国不会介入任何欧洲事务,旧世界与新世界互不干涉,这一主张被称为“门罗主义”并影响至今。

门罗幼时在学院就读,与约翰·马歇尔成为好友(青梅竹马)。独立战争时,门罗加入了第一批渡过特拉华河的先遣队,加入特伦顿战役,这场战役里门罗身负重伤,险些丧命,肩上所中的那颗子弹在之后终生携带。1777年秋季的布兰迪万河战役,在这次战役中他因帮助负伤的拉法耶特,与之结下终身友谊。1777年12月-1778年6月随华盛顿在福吉谷驻扎(福吉谷的艰难,好比红军长征的艰难。同样,大陆军在走出福吉谷后,获得了一支高度团结的军队)。在艰难的冬季中与好友约翰·马歇尔重逢并分享木屋(嘿嘿嘿……)。

约翰·马歇尔(JohnMarshall,1755—1835),美国国务卿,第4任首席大法官。他在担任大法官期间,曾做出了著名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的判决,奠定了美国法院对美国国会法律的司法审查权基础,确立了三权分立体制。马歇尔被广泛誉为美国历史上最具影响力的首席大法官之一,法学生对他不会陌生。马歇尔在独立战争时期获得上尉军衔,参加多场战役,也在福吉谷度过了那个艰难的冬天。

那些在枯燥课本上带着显赫头衔的名字曾经也是一个个鲜活的少年,他们也曾一起纵马奔驰,放声高歌,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看样子这真不是句虚话,哈哈哈),眼角眉梢都是快意和骄傲。与殷寿的质子团不同,他们中大多数没有像流星一样,只惊艳于少年时的一瞬,尔后就陷入了自相残杀,而是在美国建国后创造了不世功勋,以至于他们自己在战争时期的功绩都黯然失色。如今两百多年后,身在中国的你我,也都受益于他们所创造的政经体制。

这或许是因为,他们共同的父亲,不是要成为全天下的王的殷寿,而是拒绝坐上国王宝座的华盛顿吧。请期待下一篇,《华盛顿和他的质子团2——父亲华盛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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