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瑞终于腻烦了买衣服。因为她常常发现有好多衣服根本轮不到穿。衣柜里虽然码放的整整齐齐,可是一格格却都是满满当当毫无空隙可言。一件件全都处于拥挤状态,悬挂着的个个挤成细长条状五颜六色的面条,长条的脚边紧挨着的一叠叠块状衣服层层干瘪好似百叶,早晚高峰的地铁塞满各路大神也比这个来的松快呀。她无法凝视这些衣柜,她害怕听到这些衣服的呐喊,因为它们完全不能正常呼吸。她找出一件衣服,必定会牵扯到好几件别的衣服,每当这时候她都是崩溃的,可是她又必须耐着性子把它们重新码好。她不喜欢杂乱,可是这样的整齐并不令人喜欢。她心里明镜似的。依照她的性格就是会像活火山定期爆发,哪一个瞬间她就会像被人触发了按钮一般,不顾一切地要改变要整理要收拾。什么计划什么安排统统靠边站,她只要干净清爽。于是必定会有一场血雨腥风的断舍离大战。这场战役没有士兵,只有将军一个人主持全局,大杀四方。管你崭新还是簇新还是旧爱,只要现在不想穿,统统再见。留下的一定是舒服的,穿起来完全不拧巴不扭捏不尴尬的。就像是人生到了一个段落就一定会回望一样,总之人是会自我调整的动物。
蓝瑞曾经疯狂迷恋外贸服饰。追溯起来那迷恋缘自高中时代。青春懵懂的岁月,任何一丁点的新鲜事物都有可能成为一种超能量的刺激,就因为偶然看了一场街舞表演,蓝瑞就沦陷了。她爱上了那种充满个性的热烈奔放,进而喜欢上了嘻哈服饰。这才留意到这种充满个性的服饰大都是在外贸精品店里才能买到。于是从那时候起每到一个城市蓝瑞必定会用心寻找街头巷尾的外贸服饰小店,怀着激动而紧张的心情迈进一个个陌生的店铺,在和店主店员一次次交手的过程中,腼腆程度不断降低,同时由于经常逛街淘衣服成千上百次地扒拉店里的衣服撑子,手指肚上也磨出了茧子。这个插曲常常被她拿来当做她在服装界摸爬滚打的谈资。同时网络上的买买买她也不甘示弱,收藏的外贸店铺有上千个,一大包又一大包的快递拆到麻痹。
终于收到手里的“好货”越来越多,她才意识到她只有一个人,而衣服却是无数,一周也只有七天,一个月至多也不过31天。只要身材保持得当,这么多衣服恐怕一辈子也穿得。她当然知道时代会变,流行时尚也会随之改变。可是她渐渐发现时代的变化尽管从不停歇,而服饰的流行趋势变来变去,却总归有轮回。而各种风格各种颜色的衣服她大概都有了。复古、御姐、甜美、运动、酷辣……。蓝瑞似乎终于明白以不变应万变的意思了。
疯狂到一定程度,人自然就会安静了。那些狂热的买买买,终于被按下了暂停键,也许更是终止键。蓝瑞发现自己拥有的衣服,足够享受搭配的乐趣,不管是日杂风还是小清新,还是什么新兴的流行风格,万变不离其宗。而衣服只要舒服得体自然,仿佛也不该被牵扯出更多的什么。毕竟人生除了衣服还有很多很多其他的东西需要蓝瑞花时间。终于穿衣服也像吃饭一样,被蓝瑞排在了次要地位。现在要是因为挑选衣服花上个把小时,那蓝瑞真的会懊恼致死。有那个时间,蓝瑞宁愿多读一本书。在她看来一件漂亮衣服带来的喜悦远比不上一本书带来的精神上的充实满足。
人生像是层层蜕壳的过程,每蜕掉一层壳就是一次简化,人生应该是化繁为简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