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你还是gay吗?
大学毕业后的第三年,我辞掉了第四份工作。临走的时候,我那位冰川女上司破天荒露出一点怜悯神色(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我以为会收到官方性的安慰,却听她说:“你应该去医院看看。”
我平静地说:“看什么?觉得我有病?我才没有病。”
然后掀了面前的桌子。
最后我赔偿了所有损失,才能走出公司大门。我在门口站了一会儿,回想自己在这里荒废的些许时日,想不起来当初走进来时是什么样子。
真正的想不起来,生理性遗忘。
我有点慌。
但还有更多让我惶急的事情,比如房租,能分担一半房租的室友在前一晚飞去了男朋友所在的城市,还有我透支掉信用卡刚买的三开门的冰箱,账单提示可分三六期。
后来想想,大抵一切都是预兆,预兆着有一个人来跟我分享这个实在很大的冰箱,让它不至于太委屈。
活了二十七年,我总算体会到什么是“屋漏偏逢连夜雨”,坏事情从来都是一起来的,当你觉得已经不能再坏了的时候,生活会露出轻蔑的笑,拨拉两下,你就会发现没有够坏,还有更坏。
我用平生最慢的速度走回家,走了三个小时,然后蒙头大睡。
醒过来时看到手机有8个未接提示,30个微信提示。点开来,金字塔式?和!码地整整齐齐。最后恼羞成怒的一行——你他妈是跳楼去了吗?
哦,这家伙差点说准了。回到家的那一刻,我是有过这么个打算的。
每个人都有年少时的玩伴,但随着时间流逝总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疏远,甚至没有原因,就是莫名其妙的疏远了。沙明就是这样,但他似乎从不认为我们是“疏远的”,每次打电话都会不客气的喊我豆奶,那是他给我起的外号,而且毫不计较隐私的对我坦白自己是个同性恋,让在电话这头的我当场岔了气,暴跳如雷:“我根本不想听你这种事情好吗!”
所以当他提出要搬过来和我一起住时,我的第一反应是——“你还是gay吗?”
二 一个两个神经病
“我得了抑郁症,医生让我出去散散心,和自我感觉温暖的人接触,我就想到了你。”
沙明在挂掉电话三个小时后就出现在我面前,一条破到不能再槽一个洞的牛仔裤,白色短袖T恤,头戴一顶渔夫帽,架着墨镜拖着行李箱,左耳上的耳钉熠熠发光。
我讶然瞪着他,一面感叹这个登堂入室不要脸的妖精,一面唏嘘果真缘分使然。
我摊手:“真巧,我也有抑郁症。”
但沙明直接忽略了我的话,置若罔闻地去整理房间,留我在原地愣了一会儿。没想通,于是放弃。
原本住着一个神经病的屋子,又多了一个神经病。
虽然我心里极度排斥,但身体还是很诚实的对他表示欢迎,有人能来分担房租和水电,何乐而不为。后来跟沙明说起,他对我嘲讽一笑:“你以为我真愿意跟你住在一块?我只是死前想找个垫背的。”
我知道他说的是真的,因为在我们同居的日子里,有无数个时刻想要杀死对方然后自杀。
我们在第一天去超市进行了一场大采购,直到把冰箱塞得满满当当才罢手,然后他开心地举手宣布:今后十天都不用出门了!我在沙发上晃着腿,满意地笑了,真是正中我下怀。
我们基本上过着日夜颠倒的生活,因为对白天有着深切的厌恶。清晨是最讨厌的时间,当发现自己又睁开了眼睛,要面对新的一天,且同昨日一般毫无意义的度过时,又无奈,又莫名的愤怒。晚上就不一样了,我和沙明打开冰箱,门都不关,一罐一罐的拿出啤酒,叫超大尺寸的披萨,六寸的栗子蛋糕,和我认真制作出的水果拼盘,放满了整个餐桌,看上去简直帅呆了。尽管我们只是喝酒就饱了,其他东西根本没吃,第二天原封不动的扔掉。
沙明放大音响,加州梦的旋律缓缓流淌出来。我想起电影里短发的王菲,在梁朝伟的房间里摇头晃脑地跳舞,自得其乐地迷醉。
我睁开眼睛,看到沙明循着旋律轻轻摇晃起身体,叼着烟,微微闭起眼睛。
真像两个末日前的人啊。我想。
三 番茄沙司
弹尽粮绝的一天,沙明清晨跳上我的床,企图用他的屁股把我坐醒。他说,他以前养的猫每天就是这样叫他起床。他强迫我去洗头,换衣服,直到我们走出门,看到明晃晃的阳光。哦,我原本糟糕的心情更糟糕了。
沙明抬手捂住我的眼睛,隔了一会儿放下来。
“很久没见光,会失明的。”
我说:“你每天有拉卧室的窗帘?”
“偶尔。”他今天看起来心情很好。但我糟透了。我开始失眠了。昨晚睡不到三个小时,还满篇做梦,稀奇古怪,太阳穴突突地疼。梦有什么解释?我似乎听我的医生说起过,我想记下来,奈何一睁眼又全部忘记。忽然想起在哪里看到的说法:想要记住梦,就不要睁眼。
沙明也有医生,但他不怎么听医生的话,我也是一样,因为不能喝酒这一点就够我受的了。
去超市的一路上他都念叨要吃番茄炒蛋,我指了指旁边的餐厅,他拒绝:“要吃我自己做的。”我对他会做饭这一点有些出乎意料,但他补了一句:“为了某个前男友练的。”我就不奇怪了。
但超市的番茄卖光了,我惊诧于十一点超市的菜就卖光了这个事实,沙明拿着一个瓶子走过来:“用这个代替吧。”
我一看,番茄沙司。
结果做出来的番茄炒蛋果然呵呵了。他把剩下的番茄沙司一股脑儿挤到马桶里,拉我过去看:“像不像大姨妈?”
“你神经病啊!”
沙明铁了心一定要吃到有家味道的菜。对于这样的心血来潮我十二万分的理解,上周我才在半夜将他拖出去,打车一个半小时赶到城西去吃麻辣烫。
我只好自己动手。关于我会做饭这一点,我一直认为是天赋,但因为懒,有人动手的时候绝对是躲在后面只负责吃的那一个。除了两种情况:快饿死了,或者心血来潮。但这次,是为了转移昨晚梦境对我的影响,决定干些别的。
两个人的饭桌上,我说:“其实你没有抑郁症吧。”
沙明瞪着大大的眼看我。
“你压根儿没有病,你要么是受到打击了,要么纯粹是寂寞了想找人陪着,或者是你从哪里知道我得了抑郁症所以来找我,是因为好奇?”
我越说越想,越想越觉得就是这么回事,开始滔滔不绝:“你是失恋了吧,被人甩了吧,还是躲债?钱债还是情债?你骗婚了吗?”
沙明猛不丁拍了下我的头:“你才神经病吧!”
四 喜欢一个人怎么办?
沙明确实是失恋了。
他前男友在美国,我看了照片,是个高大,瘦长的男人,笑起来很腼腆的样子。沙明在察觉自己有躁狂倾向的时候就把腼腆男人甩了,我再没见过比他们更酷的分手了。
沙明说:“我觉得我还是比较适合孤独终老。”
前男友说:“好的,谢谢你。”
我大喊:“这绝逼是不喜欢啊!不喜欢啊!”
“你是傻逼吗?喜欢这个词太随便了,现在人说喜欢跟喝凉白开似的,大家心照不宣,需要了一起,不需要了一拍两散,不是顶好。”
“怎么就随便了?就是你们让喜欢变那么随便的,搞得所有人都没有信任感,渣男!”
“你好好的骂人干什么?”
“你先骂我傻逼的。”
但隔天我就听到他喝多了酒蹲在门后打越洋电话,可惜打错了,我一边听着那头“Excuse me…sorry to interrupt…you have the wrong number……”一边看他眼泪鼻涕齐流地嚎啕大哭,并扔掉了我递过去的纸巾。
喜欢随便吗?其实一点都不随便吧。
因为每个人都敏感,都害怕受到伤害,都觉得对方不会留恋,于是每个人都装作洒脱,于是每个人都看似无情。
我想问沙明,为什么因为自己生病了就要分手,但即使不问我也知道答案。
因为我们都一样。
我喜欢的那个人,是在我刚从医院确诊抑郁后喜欢上的。一场见面会上,后来回想,大抵是一见钟情。
人一生可以遇到几个真正喜欢的人?在完全不知身家、背景、性格、喜好的时候,只是磁场的吸引,气息的迷惑。
遇到他,就像喝醉了酒。
喜欢的心情暂时缓解了我的焦虑,因为我全部的焦虑都用来思考他了——喜欢看什么样的书,喜欢什么运动,性格是文艺一点还是接地气一点,喜欢温柔的姑娘还是活泼的姑娘,以及怎么样才可以喜欢我。
我担心自己因为长久独自生活而不能与别人建立正常的关系,事实证明担心是对的。我的咨询师说:“缺乏安全感首先要建立自己的安全感,否则一味从别人身上汲取,对方会感到累,当然,某些时候也会被有心人刻意利用。”
反复纠结了很久,最终,我发给他一句:其实我喜欢你。然后逃跑了。我们大概再也不会见。
我靠在沙明旁边,听他的哭声,特别难听,却像是从我心里面发出来的。
《搏击俱乐部》里那句台词说:我们相遇的时候,碰巧是我人生中最诡异的一段时间。
我觉得很抱歉。
五 不辞而别
我们谁也没提过那晚的痛哭。那也是第一次在彼此面前露出眼泪、脆弱等之类的东西。活像某种不言而喻的仪式。
然后某天醒来的傍晚,沙明带走了他所有东西,像来时一样迅捷,什么也没有留下。我甚至要怀疑这家伙是真的来过,还是我病入膏肓的幻觉臆想?
房间一下子变得空旷,我看到窗帘变成了橘红色,抱着被子挪过去拉开,看到铺天盖地火红的晚霞,正一点一点顺着地平线滑下去。眼睛却不痛,甚至觉得有些温暖。
沙明偶尔拉开窗帘,其实是为了看夕阳吧。
客厅传来滴滴的声音,是冰箱门没有关而发出的提示音,里面空荡荡的。
我想,啊,又一次弹尽粮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