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剧透预警!!!
剧透预警!!!
剧透预警!!!
晚上睡不着的时候就容易多想,又想到orv正传的结局了,想写些我的想法。我文笔不好,大白话致歉。
1.金独子和灭活法。
金独子,高考失误进入三流大学,服兵役期间被派去前线,毕业后成为合同工且即将失业,是个在现实生活中不顺意的人。但他有个持续了13年的爱好,读灭活法,这给了他生活的坚持。下班地铁上,鬼怪降临,世界变成了他读过的小说,而他是读完小说所有内容的唯一读者。
他一开始只是想活下去,“世界已经毁灭,我必须以全新的方式活下去”。在第一个任务中他杀死了他不喜欢的角色金南云,没有选择救下在原作中死去的老奶奶。他像看小说一样...
剧透预警!!!
剧透预警!!!
剧透预警!!!
晚上睡不着的时候就容易多想,又想到orv正传的结局了,想写些我的想法。我文笔不好,大白话致歉。
1.金独子和灭活法。
金独子,高考失误进入三流大学,服兵役期间被派去前线,毕业后成为合同工且即将失业,是个在现实生活中不顺意的人。但他有个持续了13年的爱好,读灭活法,这给了他生活的坚持。下班地铁上,鬼怪降临,世界变成了他读过的小说,而他是读完小说所有内容的唯一读者。
他一开始只是想活下去,“世界已经毁灭,我必须以全新的方式活下去”。在第一个任务中他杀死了他不喜欢的角色金南云,没有选择救下在原作中死去的老奶奶。他像看小说一样,看待这个世界和人物。
后来,我觉得是在地下影城和抄袭作家那俩个副本里(因为分别提到了创造电影的结局和抄袭作品的结局),独子的目标由活着变成了要给灭活法创造他想要的结局。“「我有想看到的结局。」”
一开始金独子还只是把这个世界当成小说来看,后面一系列的发展,他已经和书中的人物产生深刻的感情了。他想要的结局里,这些人都要在。
2.刘韩金。
我是主角控。MC是金独子无疑。但如果有人说双男主,那我会想这个人是不是没看完原著,不要落下我们秀英姐好嘛。所以三主角不容争辩,刘韩金是最好的刘韩金。
没有读者会不爱自己的主角,金独子也是。“我是刘众赫……” 唯有倚靠这句笨拙的自我喊话强撑下来金独子的人生。刘众赫,为探寻自己的来源和见到一直看着他的背后星到底是谁而经历1864次回归。韩秀英,看到15岁躺在病床上奄奄一息的金独子,决心给他唯一的读者写一部小说,让他能活下去,连载长达13年。
-因为韩秀英写了《灭活法》,金独子得以阅读。
-因为金独子读了《灭活法》,刘众赫开始了他的回归。
-因为刘众赫开始了他的回归,韩秀英才能够写出《灭活法》
刘韩金是最好的刘韩金😭。
3.结局
金独子在宇宙中独自待了很多很多年,没有人记得他,传播他的传说。他变得很虚弱,最终金独子的灵魂碎片散落各地。为了拯救金独子,韩秀英将金独子的故事编纂成小说,由刘众赫传送到各个世界线。只要拥有灵魂碎片有人读这个故事,金独子就能存在。这本书就叫做《全知读者视角》。不管是《灭火法》,还是《全知读者视角》,都是写给金独子的。“这个故事只有一个读者。”
结局oe,我觉得偏be,因为提到了《哀悼日记》,隐隐约约像暗示了orv是金独子回忆录。
4.外传
本传是写给金独子一个人的故事,外传是写给所有读者,也就是我们的故事。主要讲了李鹮轩(49%的金独子)解决第41次回归存在的问题。这下100%独子真成白月光了。
我希望49%的独子能做自己想做的事,又想100%的独子能够回来,大家能住在一个大房子里。独子有独子的人生,49%也有49%的人生。呜呜呜呜,星颂能不能对我好一点。
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以上仅为我的理解。有错误的地方欢迎指正。
二编:有人说秀英弱????经典三人组搭配定律,主角(不论男女)一般要有一个男同伴,一个女同伴。一般一个脑力担当,一个武力担当。众赫是武力,秀英是脑力。她强势不在武力值上。独子也曾经说,最靠得住的人是秀英(原话我忘了)。甚至灭活法这本故事就是秀英写的。看完再评价啊。🙃
放了个更细致的观后感👉点击跳转
ps:配图来源没找到,知道的可以告诉我。转载不标来源真是头痛。
【简伶】不同好感度下的相处模式
脑洞产物
想写他们两个在一起的过程bushi
以简长生为主视角
原著流
全文7K+
summary:
“我爱你 但我是个怪物,我爱你”
0%
简长生死都不会忘记那抹红色身影
陈伶向下凝视着他,朱红的戏袍在风中狂舞,好似血魔
一道破空声从陈伶身后响起
他轻盈的自侧闪避开,短剑擦着他的脸颊划过,简长生眸中凶光闪烁,匕首与短剑以惊人的速度在半空中交手十余次,不分上下
两人同时拉开距离,两抹红衣分别站在战场两侧,注视着彼此
简长生他能感受到陈伶的强大,好不容易走到这一步,他无论如何也不能死在这里
他在阎家受尽了屈辱...
脑洞产物
想写他们两个在一起的过程bushi
以简长生为主视角
原著流
全文7K+
summary:
“我爱你 但我是个怪物,我爱你”
0%
简长生死都不会忘记那抹红色身影
陈伶向下凝视着他,朱红的戏袍在风中狂舞,好似血魔
一道破空声从陈伶身后响起
他轻盈的自侧闪避开,短剑擦着他的脸颊划过,简长生眸中凶光闪烁,匕首与短剑以惊人的速度在半空中交手十余次,不分上下
两人同时拉开距离,两抹红衣分别站在战场两侧,注视着彼此
简长生他能感受到陈伶的强大,好不容易走到这一步,他无论如何也不能死在这里
他在阎家受尽了屈辱,如今有机会他终于踏上了兵神道,摆脱了普通人的身份,摆脱了阎喜才,摆脱了那个污秽不堪的阎家
一切都不能在这里结束!
他的意志不断攀升,杀戮的气息在周围蔓延,他低吼一声,血色闪电般冲向陈伶
陈伶面无表情举起枪,迅速对准急速逼近的血色身影,缓缓开口:
“ 为了人类文明之重启....... ”
“ 我审判你死亡 ”
砰————
简长生只觉得身体一轻,胸口便只剩下一道拳头大小的血洞,一切都泯灭与虚无,包括他的心脏
“我不该……死在……这里……我才刚........开始”
“我不......甘心啊.........”
他的声音越来越小,但眼睛却依然看着陈伶,他要将他的面孔记到来世
如果没有陈伶,他一定可以活着离开兵道古藏,他一定可以.......
可惜一切都没了
他死不瞑目
10%
白起给了简长生一个重生的机会,让他重新回到人间
他也有幸,获得黄昏社的青睐,并成为其中的一员
极光界域的雪越下越大,气温也随之降低,供暖系统的崩溃,人们不得不靠煤炭来取暖供生
一个个身影排成十几条长队,低着头将自己的血汗钱递出,换来一小盆漆黑劣质的煤炭,然后便僵硬恍惚的向远处走去……
这一小盆煤炭,就是他们的一生
舅舅将衣服最内侧的所有银票拿出换取来之不易的煤炭
他只是想得到自己应有的分量,换来的却是执法官的冷脸与打骂
正欲有所动作的执法官,温热的液体滴上他的脸颊,他下意识一摸
“血?哪来的血?”
就在这时,一道低沉的轰鸣声突然从锅炉厂内传来
简长生开着运输煤炭的大卡车,从尖叫的人群中冲出
飞扬的尘埃在空气中翻卷,惊魂未定的众人转头望去,却发现那辆卡车的驾驶舱内,一道模糊的身影瞬间消失
“ 是我 ”
简长生来到刚才那名执法官身前,森然杀气一瞬而过,连带着那颗头颅高高抛起,猩红的鲜血四溅
“杀人了……杀人了?!”
人群不段爆发出尖叫声,简长生站在卡车顶端看着试图与他交流的执法官轻笑道:
“ 黄昏社,黑桃6 ”
周围的人脸上满是恐惧,他们根本没想过黄昏社的人会出现在这里
当然,现在还不是耍帅的时候,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就在那位执法官惊疑不定之时,卡车上的简长生再度消失,一股寒意顿时涌上他的心头,他毫不犹豫的拔刀反身劈去!
清脆的嗡鸣声响起,简长生与他的短刀碰撞在一起,迸溅出刺目的火花
“还以为你有多强,原来就是个四阶” 简长生嗤笑一声 ,“ 你妈没教过你,见到黄昏社要先磕头吗? 废物 ”
执法官感受着简长生这一击的力度,大概估摸着一愣,黑桃6就这点实力?跟传闻也不符合啊这…
他没怎么犹豫,便向着简长生追了过去
简长生也没想到会有人来帮那位执法官
正在疯狂逃命的简长生感受到后面卷来的气息,心中一惊
坏了,这怎么打?原计划也没有这个剧情啊?
不是哥们??
简长生对自己现在的实力有清晰的认知,在两位四阶的围剿下,他几乎是必死无疑,只能暂时依靠【滴血陀】不断的逃窜,以此来争取时间。
“该死……这下玩大了!”
“不行,再这么下去我会被他们耗死的……可那两个黄昏社的前辈又不在,谁能来救我....”
“靠你了,红心6!” 这是简长生想到的唯一可以求助的人了
简长生一头冲入世纪塔楼中,片刻之后,一只象征着希望的红色的风筝,从塔楼顶端升起,无声飞翔在空洞灰暗的天空之下
那是他们约定的暗号
“ 你该走了 ” 极光君背对着陈伶,“有人在等你”
陈伶怔住了,他起身走到咖啡馆外,刚一出门,便看到远处的世纪塔楼顶端,一只红色的风筝好似燃烧的纸鸢,在凌冽狂风中拼命的试图飞翔,似乎下一刻就要断开绳线,埋葬于天空
简长生出事了?
陈伶快速离开咖啡馆往红色风筝的方向赶去
只世纪大道的塔楼顶端,一只红色的风筝随风飘扬
一个穿着棕色大衣的身影,正随意的坐在楼顶,指尖正在把玩着一张染血的【黑桃6】扑克牌……他的身下,是一座高高堆起的银票山峰
那是陈伶刚才从阎晌那里用猩红戏法换来的银票
他屈指一弹,手中那张染血的【黑桃6】,便宛若刀片般呼啸破空,精准的刺入阎晌脚下的大地!
“喂……我问你”
“你把我们黄昏社的【黑桃6】……怎么样了?”
一缕杀意在陈伶的瞳孔中森然闪烁
“逃过一劫了?” 简长生眸中闪过一缕微光,“红心真的来了?!”
“有救了…”
20%
简长生乐呵的跑到红尘界域来完成任务,还没开始就被警员拦在了门口
不是,这么倒霉的吗
这是简长生被红心9炸成一滩烂泥,坐在他的鬼火摩托车上潇洒离去的最后的想法
不让进去就算了,还被前辈给炸了,还不能打回去…
“红心是不是没一个正常人……”
“怎么,想你的老朋友了?”红心9调侃道
“我才没有想他,我是来找他算账的 ” 简长生差点就炸毛了,在一旁小声嘀咕 “我才没有想那家伙…”
红心9不说,红心9只知道偷着乐
你小子,要完蛋啦
25%
在简长生和红心9露宿街头,啃生冷馒头还吃不饱的时候
在陈伶打入黄昏社高层,成为黄金会特使每天吃山珍海味的时候
简长生想过让楚牧云救济他们俩都没想到最后是陈伶救他们与水火中
牛排下肚,简长生觉得自己终于活过来了
陈伶的表情顿时有些古怪
这两个家伙……在红尘主城里都干嘛了?怎么跟饿死鬼一样
吃饱喝足,简长生从沙发上站起,指着陈伶义正言辞的说道:“红心6陈伶……嗝……咱俩的事,没那么容易翻篇……嗝,你给我等着,早晚有一天,我要好好跟你算兵道古藏这笔账!”
“好好好,我等你” 陈伶无奈的应了一声
这还差不多…简长生一脸满足的想
40%
不是,哥们??
厚厚一沓产证与资料被甩在书桌上
简长生愣愣的看着这一幕,许久之后,才一脸懵逼的看向陈伶
“这……这些是……”
“我买的产业”
陈伶坐回办公椅上,不紧不慢的道:“一间月流水超百万的赌场,还有三间平均月流水十五万的玉石店,都是红尘主城的黄金地段,且人手齐全,不需要你操心”
简长生:?
“产……产业??”简长生下巴都快惊到地上,一旁的红心9更是直接把喝了一口的水喷出来,下意识的卧槽一声
“我不是说了帮你解决据点的问吗?”陈伶拿起赌场的产业证明,“这间赌场人流量极大,而且涉及到一部分灰色产业,隐匿性很强,最适合给其他黄昏社员打掩护,里面人员鱼龙混杂,也是个探听消息的好地方
至于那三个玉石店,就是烟雾弹,没事了你也可以玩玩,不过那种地方不太适合安插人手”
毕竟是因为自己的问题,才导致简长生没法进入红尘界域,帮他解决的据点的问题,他还是游刃有余的
毕竟自己现在有的是钱
“我知道你要给我解决据点问题……”简长生支支吾吾,一时之间不知该从哪里吐槽,“可我没想到……你解决的办法这么简单粗暴……你买这些花了多少钱?”
“不多,两千万吧”
简长生本来还想说我慢慢还给你来着
“……”
你们红心都是疯子
“我可没说要给你,只是为了方便你的行动而已,说白了,就是给你个安全的地方必要的话,你还可以当个赌场领班”陈伶乐呵的看着简长生
陈伶你小子还炫耀上了?
可恶…
50%
惊鸿楼
“啊???”简长生这辈子都没想到引起红尘轰动的名角儿就是红心6陈伶
不是哥们,你这是偷偷进化了?
坐在他身边的王锦城,看了眼掉地上的半个苹果,轻笑道,“兄弟,至于这么震惊吗?这林老板唱的确实不错,不过也没到那个地步?”
简长生张了张嘴,憋了半天,愣是没憋出一句话来
“你怎么了?是认识他吗?”
也就简长生知道林宴其实就是陈伶,毕竟转变这么大震惊一下也很正常
“不……没事”简长生摇了摇头,“就是没想到……嗯……没想到这位林老板他……这么帅”
陈伶现在化的是旦角的妆容,上挑的眼尾勾抹着红妆,白里透红的脸颊,红唇微启,戏词流露
也确实不怪简长生
王锦城愣了一下,他看了看台上的陈伶,又转头看向身旁的简长生,表情似乎有些震惊
他叹了口气,伸手拍拍简长生的肩膀
“……没事,我理解,也尊重 ”
简长生:???
陈伶抬眼看见台下的简长生表情瞬间僵硬,动作都停滞了些许,冷汗瞬间布满后背
怎么有种偷情被抓的感觉…
冷静…冷静…
简长生背过脸摸了摸微微发烫的脸颊,任命般的闭上眼
不能啊…
55%
随着轻微的电流声响起,陈伶头顶的电灯闪了闪,最终陷入黑暗
正在盯着桌上硕大主城地图沉思的陈伶抬起头,看着那盏熄灭的电灯,眼眸中闪过一抹疑惑……
“停电了?”正趴在地图上打盹的简长生也抬头看向灯泡
“……好像是”
“正好,我能睡的更香了 ”
说完,简长生又趴回桌上,蹭来蹭去的挪动一番,舒服的闭上眼睛
陈伶忍不住开口,“不是说了要找红尘基地吗?你怎么又睡了?”
“这不是有你在吗?这种动脑子的活,还有我什么事?”简长生硬气的回答,“你们让我去踩点,我也去了,这两天快把红尘主城跑遍了,现在多睡会怎么了?你指望我的猪脑子能帮上你什么忙吗?”
“……没事了,你继续睡吧”
简长生扬了扬下巴,像是一位打了胜仗的将军,骄傲的重新趴回桌上
陈伶:“你睡归睡,别压我地图 ”
简长生默默的抬起手肘,让陈伶把地图抽出去,然后闷头就在桌上开睡
陈伶扶着额头叹了口气,造孽啊…
60%
陈伶无语地看着推上来的12车帝王蟹,恶狠狠的盯着简长生
“你点了多少?”
“一……一人四只啊?”简长生也察觉到气氛有些不对,小声的回答,“他们一共就十二只,我想着一人四只正好……就全点了”
陈伶:……
忍住,不行,公共场合下不能打人
虽然陈伶现在手里有的是钱,根本不用担心钱的问题
点都点了,那还能怎么办,宠着呗
简长生忽略陈伶的目光,开始啃帝王蟹
也就是给简长生买12只帝王蟹吃而已,这点陈伶还是能容忍的
点的很好,下次别点了
65%
“不是哥们???”
“放心哥!!!”
简长生难以置信的看着那张熟悉的面孔,整个人都愣住了,耳边还回响着陈伶刚才对他说的话:
“放心,我的魂,他拘不走”
我请问呢?
不是他刚才还信誓旦旦的说没问题的怎么现在放心哥你就飘着了?
“想不到你放心哥还有被人牵着鼻子走的一天…”虽然简长生话很欠揍,脸上却看不出一点笑意
黑衣修罗手握染血长剑,独自站在长街,陷入沉默
他在挣扎,也在纠结
简长生低头望去,只见特权已经被激活,处于随时可以动用的状态
“通天星位……”简长生小声呢喃,身边的黑影不断掠过,他们都是冲着通天星位去的
那是他们梦寐以求的未来
“什么破红心6……我才不会去管你”简长生喃喃自语,“早就说了,我巴不得你死掉……拘魂又怎样?谁让你非要逞这个能……”
“逆天改命就在眼前,我干嘛去招惹那个什么鬼神道……我就是见死不救了,我就是抛弃你了,怎样?”
“我也没有义务救你吧?!”
简长生的声音越说越坚定,像是在给自己打气,他说完后深吸一口气,便准备直接将手中的【特权】捏碎……
但他看到那微光流转的宝珠,刚提起的气,还是一滞
他脑海中不自觉的涌现出,陈伶将这东西随手抛给他的模样,以及那一句萦绕在他耳边的话语:
“祝你成功”
简长生默默的攥紧剑柄
古老的杀气冲上简长生,浴血修罗般的身影缓缓抬起头,一双凌厉眼瞳中爆发出更加凶悍的光芒
他杀穿了这里的所有人,宛若黑色神明降临人间
他一步步往远离通天星位的方向踉跄退去,脸色苍白无比
他手中的特权再度绽放光芒,像是倒计时般不断闪烁
“时间差不多了”简长生喃喃自语
“你不属于我……等待你的有缘人吧”毕竟这本来就是红心的东西
简长生起身往空亡那里走赶去
一道黑衣狼尾,身后背着杀气神环的身影凭空出现,他的手掌平静握着长剑剑柄上的血渍,那正是他瞬间换位而来的媒介……
简长生缓缓将血色长剑从废墟中拔起,冷漠的目光抬头看向空中漂浮的空亡
“这个杀气……有意思” 空亡打量着简长生,似乎从那缕杀气神环中感应到了什么,眉头微微皱起,“你是什么人?”
“我叫简长生”
简长生单手握剑,平静开口,“我来讨回一个人的灵魂”
80%
黄昏社的目的只是逆转时空,重启时代
简长生不明白,为什么自己只是想要逆天改命,自己也只是不想要那么倒霉而已,他做错了什么?
到最后,却只落得“跳梁小丑”“你们也配”八个字
没有人比简长生更努力
他那么多次的生死搏杀,那么多次的濒临极限,他为了通天星位做足了准备,却为了保护大家,放弃了逆天改命的机会
陈伶像是察觉到了什么,微微侧头看向身旁……简长生双唇紧紧抿在一起,双手鲜血淋漓,却只是默默的低垂着头,沉默不语
“……行了,赶紧离开吧”孙不眠扫了眼底下的民众,即使被劈头盖脸的骂了一顿,现在却也看不出丝毫的情绪变化
简长生看着通天星位,任命般的点点头
“我们走吧”
或许,这就是他的命
一柄剔骨刀划破空气,瞬间贯穿了刚才那个骂“你们也配”的民众头颅,猩红鲜血瞬间喷涌而出,将周围的民众溅洒一身!
“红心……”简长生回头看着陈伶,大红戏袍像是猩红烈火,刺目狰狞
陈伶没有再看混乱的民众,而是转身往旧区走去
“红心,你去哪?”
“回去”
“回去??”
陈伶回头看向简长生,淡淡开口:
“黑桃,那通天星位,你要还是不要?”
简长生愣了片刻,猛的回过神来,“我……我当然是想要啊……”
“要,我就去给你抢过来!”
简长生耳畔一片嗡鸣
等到他们三人步履星光,盛大退场之时,简长生想做梦一般
太不真实了…
陈伶三人并不需要言语来证明自己
世界,会替他们证明
他握住脖子上的剑鞘吊坠,看着满天飞舞的扑克牌
大红戏袍摇曳与星光之上,回头对简长生微微一笑
“谢谢你,红心”
90%
陈伶弄丢了他的记忆
简长生知道,自己必须改变些什么,否则陈伶的记忆就无法找回……陈伶救了孙不眠,孙不眠救了自己,简长生如果救不下陈伶,一切就都毫无意义
但现在,一面帘帷,彻底隔绝了他与陈伶的世界
简长生后退两步,深吸一口气,手掌下意识的攥紧胸口的银色挂坠……他的人生已经失败过太多次,但这次救赎陈伶,他无论如何也不想失败
他无论如何,都不能失去陈伶
那枚银色挂坠,是他唯一能够祈求的东西……他希望幸运之神,能眷顾他一次,哪怕只有一次
简长生深吸一口气,攥紧满是鲜血的拳头,轰在帘帷之上!
不可否认的是,观众确实在被简长生的行为而感动,他们期望着新的可能性
鲜血晕染帘帷的表面,像是打破了某种壁垒,向后不断渗透……
简长生的鲜血宛若滴入画布的颜料,在演出内的天空之上,化作一颗神秘的,黑色的星辰
巫神道与戏神道同时眷顾,却又因灭世而撤回
陈伶绝望的抬头看着那三道星辰
“这究竟是什么鬼东西?!!”
简长生痛苦的半跪在舞台上,双眸怒视着那些蜂拥蠕动的猩红眼瞳,破口大骂
“灭世,是灭世的气息”孙不眠沉声道,“它就是传闻中的那只灭世”
“那我们怎样才能抵抗它?”
“我们无法抵抗它的……哪怕,只是一段记忆”
“那红心怎么办??他还在下面!现在他什么都没了!”
孙不眠眼眸中罕见的浮现出苦涩,“我们救不了他……这世上没人能救得了”
“放屁!!!”
简长生勃然大怒,“老子费这么大劲把墙砸开,不是为了看他挨揍的!不眠!你刚才也救了我不是吗?!现在咱们三个人都来了,却什么都改变不了??”
他猛的转过头,用力将脖子上那根银色挂坠扯下,剑鞘像是一柄小型匕首,被他反握掌间
他用挂坠的锋芒,刺入自己的胸膛,然后用力向下方划开一道血口
猩红鲜血哗啦啦的浇灌在地
“黑桃,你要干什么??”孙不眠眼瞳微微收缩
“不就是一段记忆吗?有什么好怕的!”简长生眼眸中满是血丝,他用挂坠将自己开膛破腹,疼痛让他身体爆发出潜能,在灭世的威压下一点点站起……
“老子偏不信这个邪……”
“他替我改过一次命……这次,轮到我了”
斗士的剑,势不可挡
【陈伶的人生是一出被安排好的剧本,他的人生没有‘如果’】
【但这一次,或许是斗士赌上一切,或许是观众为之动容,或许是所有人都在期待一个新的可能……】
【于是,他的命运出现了崭新的一页】
【这是‘如果’的‘如果’】
“呦~这不是我们放心哥么”
“你们……是谁?”
“是你的大救星”
他一定,会让陈伶重新回到他身边
简长生从来不是配角
他是名为陈伶的剧本里,唯一的主角
100%
“我们躲在这,到时候红心能找到吗?”简长生疑惑问道
“可以”方良夜回过神,微微点头,“我在外面留下了记号,是他的话,一定能找过来”
“那就好……”
看到简长生松了口气的样子,方良夜心神一动,他回忆着脑海中属于陈伶的记忆,半晌后,突然开口:
“你们的关系真不错。”
“啊?什么?”
“你和红心”
简长生一愣,他挠了挠头,“是吗?其实我也有这种感觉……当时在天枢界域的时候,就感觉不来不行……我们是铁哥们吗?”
“不,你们以前是仇人”
“???”
方良夜与陈伶不同,虽然他拥有着陈伶的记忆,但骨子里没有那么冷漠,相比于陈伶,他更愿意直接表达情感
他看着玻璃倒影中的自己,再度开口
“红心他……真的很可怜”方良夜停顿片刻“这个世界上几乎没人能理解他,也没人能替他分担痛苦与迷茫,所有的事情,都是他自己扛……他在逼着自己前进,变得危险,狡诈,冷漠
这个世界对他唯一的善意在于,他还有可以信任的人……你,就是其中之一”
方良夜的语气很沉闷,或许只有他自己知道,这几句话究竟蕴含了多少心酸与痛苦,那是陈伶一路摸爬滚打走来的缩影
简长生的脑海中,再度浮现出陈伶的面孔,心中突然像是被什么扎了一下,莫名难受
他不知该回答什么,只是默默的点头:
“……嗯”
方良夜深深看了他一眼,似乎毫无缘由的,再度开口:
“你们,一定要好好活着”
简长生茫然看着他,似乎没太听懂,“谁们?”
“你们”方良夜指了指自己的胸膛,“所有被红心放在心里的人”
简长生终于认清了他对陈伶的情绪,他喜欢他
后来在黄昏社,大家时常都能看见这两人腻歪在一起
黄昏社众人:没眼看
不过还好,陈伶和简长生都是彼此的归属
生活已经够苦了,小情侣甜点怎么了
毕竟浪漫至死不渝
“你一句天色不晚,我就到过真江南 ”
end
【戏神98|尚夕】一点点人物和关系分析
好吧老早就想做他俩的人物分析了(但其实也不是完全的分析?)有一点点98cp向。可能很片面,太久没看原文了不知道记忆力有没有退化。逻辑很混乱,很混乱,有非常非常非常多的碎碎念......全是原文引用,非常水,参杂了很多个人理解
先说说梅花8吧,第一次出场是在极光界域拦韩蒙那段。脸上贴了张纸,跑过去贴脸嘲讽了一下蒙哥,还试图把他拉进黄昏社,并发表著名言论:“我承认你很厉害......大概有我十分之一那么厉害。”“年纪都这么大了,脑子怎么还不灵光呢?”“叫韩蒙是吧,要不要加入我们黄昏社?”最后比了个中指潇洒离去。(你是和红心9学坏了吧)
最后界域送葬唱安魂谣的时候,面对小简的“怎么是个小孩啊...
好吧老早就想做他俩的人物分析了(但其实也不是完全的分析?)有一点点98cp向。可能很片面,太久没看原文了不知道记忆力有没有退化。逻辑很混乱,很混乱,有非常非常非常多的碎碎念......全是原文引用,非常水,参杂了很多个人理解
先说说梅花8吧,第一次出场是在极光界域拦韩蒙那段。脸上贴了张纸,跑过去贴脸嘲讽了一下蒙哥,还试图把他拉进黄昏社,并发表著名言论:“我承认你很厉害......大概有我十分之一那么厉害。”“年纪都这么大了,脑子怎么还不灵光呢?”“叫韩蒙是吧,要不要加入我们黄昏社?”最后比了个中指潇洒离去。(你是和红心9学坏了吧)
最后界域送葬唱安魂谣的时候,面对小简的“怎么是个小孩啊?”直接怼了一句:“知不知道什么叫尊敬前辈?”拖拉机上“你得好好感谢我,要不是我拦着,红心9就要给你铺上花圈了。”从前面的几次出场就可以看出来梅花8作为天才中的天才,妖孽中的妖孽,是非常骄傲的,还有着一种少年的傲娇和蓬勃气。后面在《格尔尼卡》的时候陈伶也认证过(“如果说在极光界域的时候,梅花8还是个意气风发的天才少年......”)作为天才,他性子并没有那么“冷”,反而能够正常和黄昏社众人相处(可能是因为在黄昏社的大家都是天才?)甚至还有一种“调皮”的感觉,同时他也不缺乏作为天才的“傲气”。
他可能是有点年少轻狂,有点轴,但他不傻,红心9都承认他“脑子可灵光了”。之后在红尘界域去浮生绘偷画这一行为我觉得不是任务,林夕对于这一行为有解释说过:“我觉得可能有用就偷偷运了出去。”
我个人觉得,很有可能是梅花8一开始去浮生绘总部可能真的只是因为担心红尘灭亡,然后看到那副红尘君的画(绣图),心生歹念因为他的身份能接触到这幅画,觉得对黄昏社有帮助就把它偷走了(结果自己没跑掉)。就这一点就可以看出来梅花8性格是并没有那么单纯的,他有自己的想法和考量,也会做出选择来,哪怕后果是万劫不复。他这个年纪能够平静接受界域灭亡,面不改色入殓极光君,选择加入黄昏社,做一位见证者,真的是很冷静了。(“梅花8从不是什么娇生惯养的人,也不是什么见不得血腥的菜鸟,他在年少时经历了太多的风浪,即便是面对极光界域那班人间炼狱般的场景,都没有如此剧烈的反应““他可以为了完成任务出生入死”)黄昏社的立场是相对中立的,不偏袒任何一方,所以在入社的时候就要求社员了无牵挂,因此社员大多都是疯子,以至于不会在一次又一次的见证和旁观中精神崩溃。虽然黄昏社是背锅侠,但它也不是啥小白花大白兔,本质上还是灰色的,不滥杀无辜,不做违背底线的事,但除此之外为完成任务不择手段(都加入黄昏社了,手上没几条人命我是不信的),每一次出任务都几乎是在刀尖上跳舞(楚牧云承认过黄昏社死亡率很高)。从陈伶的视角看不大出来,还会觉得黄昏社员相处状态很好玩(可能是因为“反派”的标签?伶真的对想杀自己的人毫不留情,当初红心9面对追杀他的梅花8都没下杀手)但跳出来看看就会发现里面的社员个个都是心狠手辣,红心9(李尚风)的无差别爆炸攻击就不多说了,差点没把小简给炸死,红心Q(白也)文中墨连说过(“咱赤黄蓝白黑五位盗圣,哪个手上没有人命?”),救梅花8(林夕)和红心6(陈伶)的时候如果第二殿堂没松口,黄昏社绝对会像说的那样,拉着红尘界域几百万平民陪葬。按我们现在这种受过九年义务教育的正根苗红爱国思想可能有点难接受,但放在乱世里就都解释的通了(“你认为极光界域,怎么样?”“嗯.....很乱。”“倘若我告诉你,在九大界域里,极光界域已经很好了呢?”)一个人命不值钱的年代啊......(摇头)别说黄昏社,几乎所有人都是如此,这样做或是受时代影响,或是迫不得已,或是恃强凌弱......就因是这样,黄昏社的各位才宁愿付出自己的一切乃至性命也要追逐三百年前的那个“乌托邦”。
好了扯远了,话题扯回来。后面在《格尔尼卡》的时候听到梅花8三个多月没睡觉的时候真的把我震惊到了(孩子还在长身体呢,不睡觉可是会长不高的)这么个精神影响法,就算出来后心理阴影估计一时半会还是消不掉。梅花8在这没疯没紫砂没精神失常还能和陈伶进行“话疗”心里素质和意志力是真强,梅花8你就说你有没有在用“红心9会来救你”作为坚持下来的支撑和依靠吧,刚进《格尔尼卡》就忍着精神影响在画中角色上留下标记,以及之后他和陈伶的对话,就可以再次证明梅花8的性子不冷,并且脑子很灵光。
他对红心9幽怨的控诉真的很好笑,也真的很可爱。
他会对于因为受到《格尔尼卡》角色情绪影响而钳陈伶肩膀感到抱歉(“抱歉......”),会因为在陈伶背上睡了很久而不好意思(“抱歉,我只是随口一说”)会感谢梅花J为他一键换装(“感谢前辈”),梅花8平时也很有礼貌很乖的,很有原则,黄昏社的众人也很宠他,很护犊子。
他挺识大局的,也很有远见。我觉得他真的对于红尘界域和浮生绘的感情很深很深,毕竟林夕的老家在南海,年仅五岁时就被浮生绘接走,孑然一生来到红尘这个对他来说完全不熟悉的地方,加入浮生绘并在这里生活近十年(梅花8原来有家人吗,把一位只有五岁的孩子送到相隔数千里的地方真的没有问题吗?之前我还猜测过梅花8是不是孤儿,要不就是浮生绘它给的实在是太多了)十年啊,十年,我敢肯定浮生绘的各位都把他当孩子养了,感觉殿堂们都有一种看着孩子长大的欣慰?第二殿堂在知道了他一个人追捕红心9没有叫支援后把他狠狠骂了一顿,也同样在得知林夕加入黄昏社之后非常狠地把他关入格尔尼卡作为惩戒(在第二殿堂眼中黄昏社是发起战争的罪魁祸首,是界域灭亡的主因之一,里面社员全是疯子和变态的那种),颇有种严父的既视感,况且人家还真的至少活了一百多岁(。)林夕在格尔尼卡提第二殿堂的时候也是笑着提的。(话说不是九大界域一起让黄昏社背黑锅吗,怎么红尘界域高层像是一点都不知情的样子)
啧,打个比方,自家孩子在路上碰到一位传闻中杀人不眨眼的疯子独自一人跑去追捕,结果人没捉到自己还弄了一身伤回来,担心孩子的安全骂了一顿最后孩子居然还跟着那个疯子跑了,有种自家乖孩子突然有天回来跟你说拜拜我要去混社会当不良的感觉(更何况黄昏社还是臭名昭著的被通缉组织,里面的人个个被抓到了都是牢底坐穿的那种,换算一下就是国际巨大恐怖犯罪集团),那肯定是痛心疾首,还要大声叹惋一声不孝子啊真是作孽()。哎呦三年过去孩子终于回来了,诶结果一看自家乖娃居然偷了家里的东西正准备溜呢。这不得大义灭亲,狠狠关禁闭关上个十天半个月的,期待自家娃子能潘然醒悟,迷途知返,悬崖勒马,浪子回头......
好吧再次扯回正题,虽然外界是这么传闻的,但黄昏社可不是啥穷凶极恶的犯罪集团(就是个背锅的),人家的目标和初衷还是很伟大的。(“人类文明,永不将熄”)林夕不认可浮生绘的路而加入黄昏社,本质上还是出于对红尘那份沉重的情感与对人类未来的担忧吧。
第二卷后期,梅花8不是去红尘主城参战了吗,当时看到评论区有人在骂,就很不理解。呆了近十年的故乡+曾经第九殿堂的责任+不是天灾而是人祸+《格尔尼卡》的阴影+身为青神道天才的感性和同理心,buff叠满。林夕他再怎么冷静他也只有十几岁,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他所有的情感才会在同一时间爆发(他出格尔尼卡后的情绪波动是真的大),最后决定去履行自己曾经的责任吧。
其实浮生绘真的把林夕教的很好,作为历史上最年轻的神眷者,没有“目中无人”和“孤僻”,反而林夕很正直善良有礼貌。
什么“第九殿堂可是我们看着长大的(骄傲)”
然后再说说红心9
一出场就凭三句话硬控同事。
抢劫小卖部,打晕众多警察,浑身是血还觉得很香(。)
“你终于醒辣!手术很成功,你已经是一个女孩子啦!”
包括后面硬核救小简,发完工资日光穷到啃馍,打劫黄金会特使,对自家工资图谋不轨,被封神道差点玩脱,在花都集团抢画直接发疯将半个庄园炸成废墟......情节不少就不一个个说了。
三九对他描写挺多的,9的性格也很有特点很鲜明,不过他背景故事几乎是一点没提。这里就直接按出场片段分析了。(9给人一种很难琢磨的感觉,有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气质)
文中对红心9提到的最多的形容词是“疯子”和“乐子人”。当然啦9的表现也没让大家失望(。)但红心9他疯起来是真帅啊!!炸花都集团庄园那段真的把我帅一脸,尤其是他抢完画之后带着小简正大光明地跑路时说的那两句话(“怎么样?!新人,我的实力,够不够给你兜底??!!”“追?我看谁敢追?!”)一个自信癫狂的疯批形象在这两句话里简直体现的淋漓尽致,别的不说,9他是真有这资本狂,技能破坏力真不是盖的,缺点就是大范围不分敌我伤害废队友(独留小简一个人在爆炸中凌乱)哈哈哈没关系的黄昏社哪个没实力,放心坑坑不死就行。(红心9就是知道小简命老硬了才敢这么搞他的吧,换作其他人估计没那么放肆,严重怀疑黑桃9之前就被这么坑过)
还有就是喜欢看乐子这点,这可以算作黄昏社的企业文化了吧,不过放在红心9身上真的格外明显,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突然联想到黄昏社是不是在某种程度上也很像“观众”,不过不同的是黄昏社是一切的见证者,它的特殊立场只是为了最终达到“介入并扭转剧情”的目标而已,只是相对中立)被浮生绘监视连大门都出不去时“先喝口茶吧,反正事情没波及到我们身上,不慌”,红尘无极开战后“反正战火也波及不到我们,慢慢走也挺好。”而且别人是不牵扯到自己身上时看乐子,他是自己被牵扯到了还在看乐子,被绛天教的气息影响了神道还坚持去凑热闹,被卷入嘲灾的领域还在那啧啧称奇(“灭世级的灾厄,已经不少年没出现了吧,想不到今天居然能一下看到两只,真是有好戏看了。”)甚至自己也是乐子的一环,有好几次不惜将自己置身于危险中就是为了找刺激(“这可比极光城好玩多啦!”“这么轻易救混进来了?好无趣啊”“他们追,我们就跑啊,要是被追上,大不了跟他们同归于尽!”)就是在寻求命悬一线时绝处逢生的那种肾上腺素飙升心脏疯狂跳动的惊险感啊,感觉9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好玩”,难怪在黄昏社里红心9不受欢迎,一起做任务的时候这么搞谁受的住。(耸肩)
但9可不是什么时候都是疯疯癫癫的,更确切的说,他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个“疯子”,每当黄昏社其他人在他面前说他疯的时候,红心9都会否定(“我正经人好吗?”“我是良民啊”)其实感觉并不是在故意唱反调什么的,他真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有什么异于常人的地方......除去9发癫的时候,平常性格其实也没那么差?至少能正常交流,心态也很平和,挺随遇而安的,啥事其实看得都很开,第二卷被浮生绘监视了还搁那泡茶呢(我真的觉得抛开9喜欢嘲讽人和打架时易发癫的这两点外,平时还真挺好相处的,话挺多人也怪幽默的,伶亲口承认活宝,一群人在一起的时候也不会冷场子,好吧这不能抛开)一个不大看重过程,只在乎结果的人(“你就说赢没赢吧!”“你又炸不死,让我炸炸怎么了?”“不要在意这些细节,任务完成了就好嘛!”)很乐观。
红心9其实是很聪明很敏锐的一个人,他的疯绝不是鲁莽的疯。很多事情其实都是他第一个反应过来,也常常能透过现象看本质吧,例如能够第一个反应过来陈伶的灭世身份,在打劫的时候察觉到有人在监视特使,被困在赌场的时候也意识到了浮生绘的监视(可能是有小简衬托?)被封了神道只能靠身体素质逃命时意识到不是“运气”在帮他而是有人特意地在背后操作,在抢画的时候暴露也没有嘲笑小简而是极其果断地选择声东击西,速战速决。被困在赌场时面对戏楼发的邀请函直接甩了一句“现在不是悠闲消遣的时候”(妈呀当时看到这句话真的震惊到了,这还是红心9吗)而且他出来了是真的在干正事的(“梅花J,红心9,黑桃6,以及王锦城坐在一起,一言不发。前两者都在认真的聆听着后面众人的对话,试图从中找到一些有效的信息”)。他没有不分场合地狂,他是在大概确定了一个事情他有没有能力去浪他才会浪。(当然还是有赌在里面的。按9的话来说就是这样才刺激嘛)困在赌场时还在提醒小简不能硬刚浮生绘(“ ’那也没办法……难道,你想凭我们几个人,在人家的地盘,正面硬刚【浮生绘】吗?’红心9掰着手指,’红心q还在昏迷,就凭你,我,还有上个月抵达的方块10,上上个月来的梅花j……我们四个人加起来,也不是【浮生绘】的对手。’”)文中多次提到过红心9反应快(“红心9反应最快,还没等小孩靠近就提前一步抬手。”“红心9反应极快,拉着简长生一头钻入身旁的小巷道。”),梅花8也承认红心9“行事风格嚣张,心思却细腻无比”,自信却不自负,对自己的定位和能力很清楚(“红心9坐在沙发上,随手剥开一颗橘子丢入嘴里,‘打架的事情可以喊我,别的方面……我大概率只能帮倒忙。‘‘’)啧,9这么嚣张还能活的好好的不是没有原因的,作为巧道的天才怎么可能是个憨憨(后文有提到通天塔塔主逻辑思维能力非常强)他做任务每一次都在玩命找刺激,但他的敏锐和长期积累的战斗本能又使他大部分时候不会玩脱(小孩哥那次除外)他并不怕死,但估计不屑于死在比他弱的人手上。
至于为什么原著里的9看起来不大聪明的样子,看起来和小简卧龙凤雏......
我个人的理解是有一点信息差的缘故,还有就是他本人的性格,看起来就好像缺根筋,很接地气(尤其是没钱蹲地上啃馍的时候)打架一个劲往前冲,抢钱的时候就跟土匪一样(“凶悍的笑容”“样貌阴狠”)做事也随性得很......后面他说梅花8轴,太有原则,是不是也算是侧面体现了9做事其实是不在乎那么多的,感觉还会带点不择手段的阴险......
脸皮挺厚的,欺负起小孩子是一点也不手软(特指梅花8)抢画那次也是把浮生绘学徒摁在地上摩擦,炸小简的时候也很满不在乎,文中小简在扇9巴掌的时候都有吐槽(“这家伙,脸皮那么硬的吗?”)不仅是9改造自己的伏笔,更是一种骂9“脸皮厚”的双关吧(。)(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点,98两位都有被别人扇过巴掌诶......)
还记得梅花J说过的话吗(“当时你几岁他几岁?一个二十多岁的大人把一个十四岁的孩子打成那样,居然还有脸沾沾自喜?”)红心9二十几岁就六阶后期了,第三卷有提到过25岁以下五阶已经是各大界域的天骄了,二十多岁登上六阶好久了,这什么概念?甚至从他死对头黑桃9的话里也可以侧面证实这一点(“咱黄昏社都是天才,而天才都是骄傲的,因此经常闹矛盾也可以理解。就像当年我和红心9......”)黑桃9都默认红心9是天才。因此有没有一种可能他尖锐的嘲讽也是因为“天才”的傲气?(当然也有可能只是因为他纯纯嘴欠)
感觉他有种“天真单纯的疯感”?像是一个爱玩的孩子一样。没心没肺的,什么也不在乎。
疯是疯的,乐子人是乐子人的,有故事也是有故事的,聪明也是聪明的。
感觉林夕是柔和中带着凌厉,李尚风是凌厉里带着柔和。
现在对9的过去除了个名字和神道路径之外仍是一无所知,看三九之后怎么安排了。真的是既隐隐地想知道9有什么有故事不为人知的沉痛过往,又希望他只是一个无忧无虑随心所欲的小疯子。(虽然按照黄昏社的这个表面搞笑实际刀子一大堆的设定就知道这个可能性挺小的)
感叹一句:黄昏社都是有故事的人啊
黄昏社虽然平时看着非常不团结和搞笑的样子,但别忘了开头楚牧云对黄昏社的那段介绍:“我们唯一的共同点,就是对这个时代彻底绝望,于是我们聚在一起,逆转时代,重启世界。”(反正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内核依旧是一个悲剧,送葬界域时也有种刀刀的气质。
黄昏社中人都是想要逆转时代的疯子,同样也是了无牵挂的天才。
最后说说98间的关系
98的关系其实在前往红尘界域的拖拉机上就有暗示了,伶一醒就听见梅花8说“如果不是我拦着红心9就该给你带上花圈了。”包括之后伶出发去戏道古藏前红心9面对梅花K非常从心地转身就走后,说他要去主城找梅花8。(啧啧啧)感觉9是有机会就会和8待在一起然后故意嘲讽他,存着一种逗小孩的心理想要看看8是什么反应。(在9眼中8还是个小孩吧,看到刚出格尔尼卡憔悴的8让楚牧云给他再仔细看看的时候给出的理由是“孩子还在长身体呢~”)还当8是当初那个会被气晕的第九殿堂呢,现在被刚醒的8怼的说不上话了吧(。)8一开始应该也会被9尖锐的嘲讽气到说不上话来,9也喜欢看8被气到的样子,应该会觉得很好玩儿。但渐渐相处时间长了对方什么样都已经很熟悉了,8也知道如何能够将9呛得无话可说(非常平静地把对方怼到说不上话了呢),算是开启了一种被动防御吧。(“一看到这张脸,就会本能地发起进攻。”)
而且9日光,估计找8也是想蹭吃蹭喝蹭住(合理怀疑他俩潜伏在极光界域的时候是住在一起的)
9虽然在8面前天天嘲讽他,但是背后可是在其他社员面前承认过梅花8“天才”“是个传奇”,很欣赏8的,也承认他“脑子灵光”“不会那么容易折”认可梅花8的实力,很信任他。(之后他看到出格尔尼卡后8憔悴的样子估计也有点懵,应该是没想到8会被折磨成这样,哟心疼了吧)
在知道了梅花8被困后甚至整个人都正经了起来(但不多)
后面8要去参战的时候,9不是跟了过去吗,不过全程都没有出手,应该只是在8有生命危险的时候保他不死而已,感觉他是想去跟着就去跟了,但不想让梅花8知道这件事。(有点子傲娇在的)况且要是正大光明地在8面前出手的话他会很难解释(。)可8这么聪明说不定在看到9在他附近的土里钻出来后过了一段时间就琢磨过味儿来了,啧啧啧,8是9的一个牵挂啊。
8对9的感情......很难讲。平时他俩应该是熟人互损吧,8对9也有点嫌弃(“梅花8疲惫地揉着眼角,丝毫不掩饰眼中的嫌弃。”)但同时红心9也是他在格尔尼卡中的精神支柱,当初他看到敲门的是陈伶还很失望,连续问了两遍李尚风来没来(红心9在此痛失真名)他俩互爆真名的那一刻我就觉得不对劲了,咦你俩什么关系这么熟下意识说出对方的名字。
引用下我之前的评论,红心9对梅花8是嘲讽+担心+逗小孩+有点黏他,梅花8对红心9就是回怼+担心+信任,8看到9的时候心里应该会觉得很安心很踏实(不过在其他人眼里红心9很不靠谱,属于是人见人嫌臭名远扬)
8是因为9改变对黄昏社的偏见的,甚至是最终被他拐入黄昏社,由此就可以看出来9他绝对不是没有理智十恶不赦的疯子,他一定是有自己的人格魅力的,才能让8信服(“但后来我发现,这群黄昏社员似乎也没想象中的那么邪恶……如果不算人格羞辱的话。”)(都说了黄昏社是背锅的嘛)
好了接下来是大量98cp暴言,非常个人理解预警
他俩就是欢喜冤家。8平时对别人可有礼貌可乖了,只有和9见面就吵,跟炸了毛似的,9也跟着吵,同时他对8也有一种偏爱。
9对小简:“你又炸不死,让我炸炸怎么了?”
对8:“碎尸楚,快来给这小子看看!”
黄昏社众人:......
9和8之间的关系既是平等的,也是微妙的。(我如果要写98的ABO绝对会写双A,张力拉满)
狂放不羁,自由洒脱的9会因为8而担忧。8同样会在危险时想到9。
好吧我觉得他俩估计一开始表白都困难。9的爱意是隐藏在行为之中的,嘴上几乎不会有什么表示(至少不会在梅花8面前,但在其他社员面前真的格外明显)口嫌体正直,根本意识不到自己的情感,8可能会有意识但他轴啊!又是少年天才什么的,还带点傲娇,更何况9曾经还把他给揍了一顿,天天嘲讽他。估计8自己都会有点不可置信自己喜欢9,就是打死不表白的那种。
明明是双向奔赴的暗恋啊,你俩在一起咋就那么难呢?
敏锐通透的红心9第一次对于自己的情感产生不理解和迟疑,骄傲孤独的天才梅花8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感觉两位会是笨蛋xql呢~
他俩要么是哪方出危险了,在临死的时候互通心意,要么就是慢慢熬()真的是不出点意外,他俩都不会表白的那种。(花吐症欢迎你)
至于确定关系后的相处方式什么的
8就是那种青春校园恋爱风味(等等我在说什么)有种少年人独有的青涩和害羞的感觉。而且8不是半个红尘界域的人吗,什么江南的含蓄啊,内敛啊他也会有的吧(应该是有的......吧?)平时和9吵着吵着,突然被对方逗一下就会脸红的那种,当然后面习惯了估计也会“反击”,脑一下9在和8互怼的过程中突然靠近小朋友的脸,撩他头发作势要亲他,想逗逗对方结果没想到8直接亲了上去,直接呆愣jpg.(。)然后又重新吻了回去。
9一开始不懂这种情感,就会有点生涩,之后熟悉了就会开始逗小朋友。虽然日常相处其实还是以欢喜冤家为汤底,但9对8的温柔也不藏着掖着了,估计也会有点黏8。
98是因一个意外相遇的,又是以一个相同的伟大目标而彼此熟悉,因此在我眼中他俩身上都镀上了一层理想主义的光辉(?),因为黄昏社本身就有种殉道的悲壮气质,作为时代的入殓师,悲剧的旁观者,冷静是必须的,不过这并不意味着黄昏社都是冷血的疯子,他们正是因为对时代的深切失望和忧虑才会选择这一条路,哪怕用自己的尸体作为垫脚石。(感觉黄昏社的各位都不怕死)其实黄昏社也是给了这群了无牵挂之人一个留身之所吧,表面不团结,但实际上社员要是被外人欺负了他们第一个冲上去护犊子护得比谁都狠。因为这个原因导致在我的文中98的情感波动不会那么的剧烈(除非是快死了),但是会很深刻。
他俩估计也怪纯情的,平时也就亲亲抱抱,根本没那方面的心思。(我不管我就要纯爱(。))
本身性格一个狂一个傲,谁我都不想嬷(对手指)
每日一句,98好冷冷冷冷冷
欢迎评论补充~
【简伶】咬……咬断了
*ooc
是这样,小简同学在一次任务中一不小心触碰到红心6的脸,回过神来的红心6翻着死鱼眼瞪着他。小简同学捏了捏手指像是回味着,
啧,还挺软。
据黄昏社六字辈新人红心6口中所知,
黑桃6可能有病。
为什么?
因为自从那次任务结束后黑桃6总是暗戳戳想着捏他的脸。
这不是赶着在老虎脸上拔毛嘛!
好歹也是碎尸楚捡回来的新人,虽说黑桃6赶着送死,也不能真看着这小子又...
*ooc
是这样,小简同学在一次任务中一不小心触碰到红心6的脸,回过神来的红心6翻着死鱼眼瞪着他。小简同学捏了捏手指像是回味着,
啧,还挺软。
据黄昏社六字辈新人红心6口中所知,
黑桃6可能有病。
为什么?
因为自从那次任务结束后黑桃6总是暗戳戳想着捏他的脸。
这不是赶着在老虎脸上拔毛嘛!
好歹也是碎尸楚捡回来的新人,虽说黑桃6赶着送死,也不能真看着这小子又被红心6给弄死一次吧。
有一说一有二说二简长生是真的不长记性,他是真真的好了伤疤忘了疼,估计这小子是忘了当初在兵道古藏是怎么被红心6一枪崩的了。
不不不,小简同学没忘,这小子天天把这事挂嘴边。
呵呵🙃
直到黑桃6又又又又又一次作死,陈伶再也忍不了了,等简长生的手指在他吃桃子的时候又伸过来,红心6把刚咬了几口的桃子一扔,嘴巴一张转头咬了上去!
“我艹!!!”一阵凄惨的叫声划过红尘界域的一个茶馆,当简长生把手好不容易从陈伶嘴里拽出来,那段手指已经被咬断了。
红心9转头看去,红心6腮帮子鼓鼓的,也不知道装的是桃子还是简长生的手指。
等等……
红心6嘴唇上的血是不是有点太多了?
桃子?
桃子早滚一边去了,回过神来的黄昏社其他成员才发现红心6刚刚吃的不是桃子,而是一颗鲜红的心脏。
而此时滚到一边的残缺心脏还在缓慢的蠕动,像是在说您儿几个终于想起我了?
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陈伶又嚼了几口后连心脏带手指的咽了下去,
红心9:“……”红心9那副没心没肺的样子维持不下去了,
新人,你这心脏从哪儿来的?就地取材?
而一旁惨叫声吓跑客人的罪魁祸首简长生同学选择闭麦,正幽怨的看着红心6,
呵呵,铁齿铜牙的不是纪晓岚,是你红心6!
以后就叫铁齿铜牙红心6了!不接受反驳!黑桃6在心里这么想着。
而抡完人刚回来的碎尸楚在了解事情后只能表示你小子活该,
跟有病似的,
不知道这是个能把剔骨刀当烤肠吃的狠人啊?
光荣事迹当然还有个把大斧头当嘎嘣脆小零食。
“还能接上去吗?”
“接什么?”
“手指。”
“你在想屁吃?你手指都被红心6咬断咽下去了我上哪给你接?”
“……那还能长出来吗?”
“没事,吉人自有天相,但你不是吉人。”
至于当事人红心6……
陈伶:“……?”[嚼心脏.jpg]
梅花8:“……”这都招了些什么新人啊?!
简长生欲哭无泪,他就不该手欠!
简长生最后决定要当上一个月的蘑菇,因为蘑菇不会长手去戳红心6的脸。
但如果你去问碎尸楚的话,那小简同学的决定只能算一时起兴,
并且现在黄昏社成员在押黑桃6下次戳红心6的脸是什么时候,其中押两个星期的人最多。
【齐陈|夏知南意】花生酱米线和蟹黄虾仁馄饨
第15棒:14:00
上一棒:13:00@𝑛𝑒𝑣𝑒𝑟
下一棒:15:00@暮雨
晚上八点多,铁瓷米线铺送走了最后一位客人。
今天是冬至,傍晚还飘飘洒洒地下起了雪。这样的天气,热乎的食物总是更受欢迎,人们络绎不绝地涌进铺子里,热汤裹着辣子下去,从喉咙滑到胃里,再瞬间冲向四肢百骸,手脚就都暖了。
陈俊南仍然记得开店之前,他们足足吃了两个月的米线,才研发出如今这些饱受欢迎的品类,尤其是那碗由芝麻酱和花生酱配制而成的麻酱米线,满满一层酱料铺在碗里,香气四溢又口感丰富,在开店之初就成为了铁瓷米线店的招牌。
员工都被陈俊南打发走了,他坐在柜台前,看着日益上...
第15棒:14:00
上一棒:13:00@𝑛𝑒𝑣𝑒𝑟
下一棒:15:00@暮雨
晚上八点多,铁瓷米线铺送走了最后一位客人。
今天是冬至,傍晚还飘飘洒洒地下起了雪。这样的天气,热乎的食物总是更受欢迎,人们络绎不绝地涌进铺子里,热汤裹着辣子下去,从喉咙滑到胃里,再瞬间冲向四肢百骸,手脚就都暖了。
陈俊南仍然记得开店之前,他们足足吃了两个月的米线,才研发出如今这些饱受欢迎的品类,尤其是那碗由芝麻酱和花生酱配制而成的麻酱米线,满满一层酱料铺在碗里,香气四溢又口感丰富,在开店之初就成为了铁瓷米线店的招牌。
员工都被陈俊南打发走了,他坐在柜台前,看着日益上涨的营业额,满意的同时心里又在计算,明天得再多准备点浇头了。
他双手交叉,伸了个夸张的懒腰,然后吐口气,有点疲惫地站起身,打算用所剩无几的食材对付一口就关店回家。
他将米线和几片青菜叶子一股脑倒进去,抱着胳膊,倚在后厨的门框上发呆。
如果不是锅里还在咕嘟嘟冒泡泡,这样的场景看着仿佛时间停滞了。就在这时,大门突然被人拉开,伴着感应器上机械的“欢迎光临”,一股劲风夹杂着几片雪花,越过厅堂,从后厨的门帘下方钻了进来,陈俊南不由得缩了下脖子。
他用筷子在锅里搅了搅,没回头,扯起嗓子喊了句,“抱一丝哈,今儿卖完了,打烊了,明儿再来吧!”
来人却没走,又走近两步,他捂得很严实,声音瓮瓮的,听不太真切。
“这不是还有一碗吗?”
陈俊南“嗨”了一声,“这都是剩的边角料了,小爷自个儿吃的,卖给客人不合适,您去别家看看吧啊。”
“没事,我拿小馄饨跟你换。”
陈俊南拿筷子的手一顿,蓦地抬头看向来人。只见对方穿着一身黑,深蓝色的帽子围脖罩在脸上,只露出那双熟悉的、难忘的、陈俊南总也看不够的眼睛。
那人一如既往的平静如水,只是举起手中的饭盒,话里透着股笑意,“蟹黄虾仁馅儿的。”
————
一、
陈俊南小时候挺讨厌齐夏的。
他们两家住在一栋楼里,陈俊南家住二楼,齐夏家就在他家楼上。
那时他们都还很小,陈俊南爸妈带他去公园玩,公园里有捏糖人的摊子,爸妈给他买了一只小猫和一只小羊,陈俊南手里举着,蹦蹦跳跳,回到家楼下,遇见了跟着外婆买菜回来的齐夏。
大人们寒暄几句,陈爸爸摸摸齐夏的头,说道,“看小夏多懂事,这么小就帮姥姥拿东西了,不像我们家小南,成天就知道玩。”
他转头跟陈俊南说道,“小南,我们送一个小糖人给哥哥好不好?”
陈俊南看看小猫和小羊,手上捏紧,不大情愿。
“乖,爸爸再给你买。”爸爸说道,顺手抽走了小猫,送给了齐夏。
陈俊南噘嘴。
“谢谢叔叔……”齐夏看见陈俊南的表情,“还是留给陈俊南吧。”
“没事,拿着吧,陈俊南调皮,什么东西玩一会儿就不喜欢了,有一个就够了。”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在这之前,陈俊南的爸爸也是这样送走了陈俊南的棒棒糖、小皮球和玩具车。
齐夏的父母在他刚出生没多久就意外去世,他只好跟着外婆生活。邻居们多少知道他家的事情,对他们也比较照顾。
但小小的陈俊南还听不懂这些,他只知道这个叫齐夏的小孩抢走了属于自己的东西,所以回家后抱着小羊哭得撕心裂肺,用了一顿涮羊肉才哄好。
从那以后,陈俊南就对齐夏意见很大,每次见到他都“哼!”一声。有时跟其他孩子在小公园里玩,他从滑梯上滑下来,余光瞥见齐夏安安静静地独自坐在不远处,低着头看书,陈俊南目光在他身上停留一秒,又狠心回过头去,心想让你抢我的东西,就不带你玩。
转眼到了读书的年纪。但上了学之后,陈俊南对齐夏这个名字简直是更厌烦了。
谁让齐夏总是跟自己分在一个班啊!
谁让老师嫌他话太多于是总让他和好学生齐夏做同桌啊!!
谁让齐夏从小学到初中每次考试总能考满分啊!!!
冤家路窄冤家路窄!
唯一一次99分,陈俊南前一秒还在他面前笑话,“哟齐夏你这次怎么没考满分啊,你怎么退步了?”后一秒老师就进来说是自己批错了,齐夏还是100分。
齐夏看陈俊南一脸气愤,悄悄说,“你别生气了。”
陈俊南翻白眼,“谁生气了。”
“陈俊南!”老师突然一嗓子,“上课又讲什么话呢,出去站十分钟!”
陈俊南更气了。狠狠瞪了齐夏一眼,甩手走出教室。
齐夏觉得不太对,举手,“老师,刚刚我也讲话了,我也应该罚站。”说着就自顾自走出去站到陈俊南旁边。
陈俊南没想到他会这么做,嘴上还是硬的,“虚伪。”
齐夏什么也没说,只是默默跟他一起站了十分钟。
不仅如此,每次开完家长会,陈俊南他妈回来,都要先批评他一顿,再高度赞扬齐夏,看看人家小夏,学习又好又有礼貌,你一天天在干什么?考了多少分?都初中了还满大街疯跑,除了玩就是玩!……
再讲下去,就变成“你爸成天就是工作工作,工作比我们娘俩还重要!他什么时候管过这个家?他开过一次家长会吗?我辛辛苦苦,为了谁?要不是你我早跟你爸离婚了!你还这么不争气,就不能像齐夏学学,你想让你妈的脸往哪搁……”
齐夏齐夏齐夏,齐夏那么好,你们认他当儿子好了。想到这,陈俊南猛地起身,在母亲满是怒气的控诉声中夺门而出。
他气冲冲地往楼下走,却在大门口遇到了刚回来的齐夏。
齐夏怀抱着书包,闻声抬头。他看到陈俊南,本想跟他打个招呼,可是看到陈俊南发红的眼睛,人愣了一下,还没来得及开口,陈俊南就再度迈开步子,狠狠擦着他的肩膀走过,连看都没再看他一眼。
陈俊南坐在湖边,往湖中扔石子。
他看着石子“咚”地撞开一片水花,荡出一圈又一圈涟漪,但没有多久,湖面就重归平静,仿佛刚刚什么也没有发生,也并没有人知道曾有一颗石子坠入了幽深的黑暗里。
他发着呆,直到感到有什么东西靠近,低下头,居然看到一只十分可爱的小猫,爬在他的鞋上。
陈俊南心中一动,蹲下身来,轻轻摸摸小猫的脑袋,“你这么小,怎么就跑出来了?你妈妈呢?”
小猫尾巴翘得老高,只是喵喵叫着。
陈俊南微微笑了笑,他再一抬头,就看见不远处的齐夏也同样蹲在地上,与他对视,他的书包还敞开着挂在身前。
陈俊南顿了顿,眼神向下。
齐夏慢慢走了过来,与他蹲在一处。
两个人谁也没有开口,只是默默逗着小猫,小猫惬意地在地上打滚,露出圆滚滚的肚皮。
陈俊南“噗”的笑了。
齐夏主动开口,“它好像很喜欢你。”
陈俊南看了眼他的书包,“这是你捡的猫?”
齐夏点点头,“我刚刚在图书馆外面发现的。”他想了想,“送给你,好么?”
陈俊南呆了呆,嘴硬,“不用你可怜。”
齐夏摇头,“你以前送过我一只糖做的小猫,还有很多其他的东西,我也应该送你一次。”
陈俊南“切”了声,小大人似的,“送了就送了呗,小爷又没那么小气,还要你再送我。”他耳朵却红了一下,似是想到了自己当初被迫送出小糖猫后哭得惊天动地的鬼样子。
这几年,陈俊南渐渐了解了齐夏的家庭状况,对父亲当初的行径也没那么耿耿于怀了。但他仍然对齐夏抱有偏见,不是因为齐夏抢了他的玩具,而是因为齐夏总是父母口中“别人家的孩子”,从小到大都要比较,这让他心里难免很不平衡。
可是冷静下来想想,齐夏只是脑子聪明,成绩好,这又有什么错呢?自己迁怒于他,对他来说着实有点冤枉。
再说了,自己又不是哪里都比不上齐夏。
至少比他帅。嗯。
齐夏说道,“不是,是我自己想送。”
陈俊南抚着猫咪的身体,摇摇头,“我爸妈不会让我养的。”
齐夏思索一会儿,“那我养,你要是想它了就来我家。”
陈俊南眼睛亮了,“真的?”
齐夏点点头。
陈俊南挺开心,“那小爷买巧克力给它吃!”
齐夏表情为难,“猫不能吃巧克力。”
“哎?”陈俊南转转眼睛,“那我喂他吃葡萄!”
齐夏十动然拒,“……猫也不能吃葡萄。”
“……”陈俊南看着在他手心里睡觉的小猫,“你怎么什么都不能吃啊!”他又看看齐夏,“齐夏,你怎么懂这么多?”
齐夏柔和地笑笑,“我也是在书上看到的。”
陈俊南不太开心,“那书里有没有讲,如果学习变好了,爸妈就不会吵架?”
齐夏不置可否。他就住在楼上,在很小的时候,就时常听见陈俊南的父母吵架,他总觉得这并不是陈俊南一个人的责任,但他只是很友好地说道,“你如果想学习,我可以帮你。”
二、
于是整个暑假,陈俊南每天都往齐夏家里跑。他们的关系也慢慢变得好了起来。
陈俊南说是为了补习,但更大一部分原因是想跟小猫玩。他问齐夏小猫有没有名字,齐夏说你可以起一个,陈俊南想了一天,最后赐名“狗子”。
齐夏欲言又止止言又欲,问他为什么。
陈俊南理由很充分,“你看它那么活泼,小爷扔个球它就捡回来,还会拜拜要吃的,那不叫狗子叫什么。”
好吧,理由确实很充分……个屁,但齐夏被说服了。
陈俊南平时就跟齐夏挤在书桌前,齐夏已经开始接触高中数学,初中知识对他来说手到擒来,他耐心地给陈俊南讲题,娓娓道来的声音对陈俊南来说如同催眠,他听着听着,眼睛就自动闭上了,头还一点一点的。
“……”齐夏合上书,“算了,今天很晚了,就到这吧。”
陈俊南巴不得,小鸡啄米地抱起书,打着哈欠告辞,“明儿见。”
他拖着脚步下楼,正要拿钥匙开自家门时,突然听见门内“咣”地摔碎杯子的声音,然后是父母熟悉的争吵声。
陈俊南陡然清醒,捏钥匙的手堪堪停在锁眼前,没有力气再往前一寸。
他等了许久,争吵声没有要停下的意思,陈俊南倚在楼道的窗边,突然一阵短促的闪光将整个楼道照亮了一瞬,陈俊南看见了自己被光拉扯后的影子。
倒像个孤魂野鬼似的。他自嘲地笑笑。
下一秒,就是云层中的轰隆声。
大雨倾盆。
陈俊南看了看表,在角落里蹲下,想着等爸妈吵完了再悄悄回去,手机却突然震动了一下。
齐夏平稳的声音传来,“你睡了吗?”
陈俊南不明所以,“没呢。”
齐夏问道,“你今晚可以过来陪我吗?”
陈俊南皱皱眉。
齐夏解释,“我有点怕打雷。”
啊?陈俊南挠挠头,那家伙胆子这么小吗?他这样想着,还是回了句行吧,一步步上楼。
齐夏早就在门口等着他,没问他怎么上来得这么快,也没问他怎么还背着包,只是露出一个真诚又令人安心的笑容来。
“谢谢。”他说道。
齐夏做完一套中考卷子,对过答案,这才扭过头。陈俊南正跟怀里的狗子玩得不亦乐乎,桌子上齐夏刚刚给他布置的题目,他只做了一半,还专门挑带图形的空间几何题,剩下的都空着。
“怎么才做了这么点。”
陈俊南理直气壮,“齐老师没有教我啊!我不会!”
齐夏毫不留情,“我明明都教过你了,你只是看题目字太多了不想做而已。”
陈俊南转移话题,“齐夏,小爷饿了,我们先去吃点东西吧!小爷一会儿肯定做!”
“不是吃过午饭了?”
“该吃下午茶了。”
“先做再吃。”
“小爷要吃小馄饨。”
“先做再吃。”
“小爷请你吃米线。”
“……”那好吧。
附近有一条小吃街,陈俊南时常光顾。他先是点了碗小锅米线交给齐夏,自己又跑去买了一小份虾仁蟹黄馄饨,两个人坐在街边的小桌前,头顶着头干饭。
齐夏拿出他自带的花生酱小罐罐,往碗里㧟了几勺,又在陈俊南面前晃晃。
陈俊南摇头,“小爷不要。你放那么多,不腻得慌吗?”
“有吗?”齐夏闻闻,“明明很香。”
陈俊南耸耸肩。
“哦,谢谢你请我吃……下午茶。”齐夏说道。
“不是跟你说了别这么客气吗,你免费帮小爷补习,小爷请你吃饭很正常啊!”
“那也不能总让你花钱。”
陈俊南凑近,“你忘啦?我前几天卖冰棍儿赚了好几百呢!别跟我爸妈说啊!”
齐夏微微一笑,没再说什么。
“哎齐夏,”陈俊南问道,“你学习这么好,以后想干嘛啊?”
齐夏想了想,“我还没想好,你呢?”
“我?”陈俊南不犹豫,“小爷我想当老板!”
“老板?”
陈俊南点头,“这样别人都要叫我‘陈老板’,听着多酷啊!我都攒了不少钱了,留着以后做大买卖。”
齐夏跟着笑了笑。他知道陈俊南一向闲不住,从上小学开始就偷偷摸摸做起小生意了。先是帮人抄作业,由于字迹太丑没两天就暴露了,遂放弃。后来又帮人买东西,每次收个5毛1块的跑腿费。
攒了一些资金之后开始自个儿进货,学校里流行什么就进什么,以此积累了不少人脉和客户,同学们需要什么东西,都跑来问他有没有,他也几乎每次都能找到,再转手卖了,俨然是学校里的二道贩子,同学都叫他“小倒爷”,陈俊南以此为荣,于是自称“小爷”。
再大了些,陈俊南开始接一些其他的业务,比如代吵架,树洞,恋爱攻略等等,收费更高,他牙尖嘴利,所以生意不错,小金库很快充盈了起来,他也向着“陈老板”的目标逐渐迈进了。
“你真厉害。”齐夏夸奖道。
陈俊南有点不好意思,“其实小爷也挺佩服你的,我学习就是为了想让我爸妈开心点,但你不一样,你聪明,平时还当家教赚钱,你这叫什么来着……对!知识付费!比小爷高级多了,小爷只会干出力的活,但你以后肯定是大学生,大学生之后还有研究生?博士?总之你肯定都可以!”
“你是这样想的?”
“昂,你以后要是当了博士,我也能跟着沾沾光啊!小爷铁瓷可是博士呢,说出去别人都得羡慕死。”
齐夏抬头看了他一眼。
“铁瓷?”
陈俊南以为他没听懂,还解释,“铁瓷就是最好最好最好的哥们儿啊!”
齐夏愣了愣,点点头,又认真吃米线,连汤都喝得一干二净。
说也奇怪,他总觉得今天的米线格外好吃。
三、
陈俊南这天非常开心。
期中考试成绩出了。在此之前,陈俊南有史以来第一次感到忐忑,睡觉都做梦自己考了零蛋,吓得一晚上再没敢睡。
直到看见成绩的那一刻,陈俊南如释重负,随后就是扑面而来的惊喜,他举着卷子找到齐夏,“老齐老齐!小爷我进步了二十名!”
齐夏看着他兴奋的样子,也跟着开心,“你真厉害。”
陈俊南背起书包,迫不及待拉起齐夏,“是你厉害!快走,小爷回去告诉我妈,她肯定开心,我让她给咱们做红烧鱼吃!”
陈俊南从来不好好穿校服,拉链敞着,跑起来,校服两侧就顺着风向后摆动——那是只属于少年人的恣意和张扬。
齐夏被他拉着手腕向前跑,陈俊南太兴奋,步子跨得很大,齐夏要努力才能跟得上,可是他心里很开心,比自己考了年级第一还要开心得多。
陈俊南几乎是撞开了家门,激动地喊着“妈”,一直到卧室才找到母亲,他举着成绩单显摆,“妈!你看我”
他的声音戛然而止。
齐夏在他身后,越过他的肩膀看过去,陈俊南妈妈正蹲在衣柜前,往行李箱中收拾衣物,而床边,赫然放着一张离婚证。
没有人可以忍受欺骗,在得知丈夫出轨之后,陈俊南的妈妈终于平静地提了离婚。
陈俊南也平静地接受了这个事实。
他送妈妈去机场。他妈妈得到了一个去国外工作的机会,她为了这个家牺牲了很多,这次她不想再放弃,陈俊南表示支持。
“这么多年让您操了不少心,您放心,我能照顾好自个儿,倒是您得注意点,以前在商场里都能转向,这出门在外的我不在您身边,您要是迷路了我都没法给您指方向。哎您指南针带了没?”
“什么年代了还带指南针,”他妈妈勉强笑了句,“你平时要好好吃饭,天冷了要多穿衣服,生活费我会给你,有什么事就找你小姨……妈这几天又想了想,你这个坐不住的性格,逼你学习确实有点难为你,就算成绩指望不上,但你机灵,以后未必没有出路,以前是我逼得你太紧,妈就想你以后能开开心心的,有担当,有责任心……”
她越说越多,但只有那句“你会不会恨我?”始终悬在嘴边,没有说出口。
“好好好,我知道,”陈俊南却像有所察觉一样,笑眯眯地一个劲儿推她,“您赶紧上飞机吧,一会儿迟到了。”
妈妈眼圈一红,稳了稳心绪,又叮嘱他几句,便向着安检口走去,走几步就回头再看看陈俊南,陈俊南倒是心态很好,甚至还搔首弄姿,试图用六种姿势跟她比心。
直到妈妈的身影消失不见,陈俊南才敛了表情,叹了口气,拖着脚步走出机场,倚着栏杆愣神。
他又看了看手机,从他得知父母离婚到现在,他爸爸都没有来过一个电话,没有一句解释。
过了许久,身侧有熟悉的脚步声响起。
陈俊南偏过头,齐夏提着两份打包盒,将其中一份伸到他面前。
“小馄饨。”
陈俊南也不客气,接过来打开,居然还热乎着。
两个人席地而坐,一个人嗦米线,一个人吃小馄饨,谁也不说话。
半晌,巨大的引擎声音从两人头上掠过。陈俊南余光看了看表,此时正是妈妈的飞机起飞的时间。
他没有抬头,只是听着轰鸣声一点点远去,消散,再没有一丝痕迹。
陈俊南的眼泪突然就掉下来。
齐夏没出声,默默地递了张餐巾纸过去。
陈俊南瞥了一眼,接过去随意抹了把脸,还倔强地往嘴里塞小馄饨,泛着鼻音说道,“小爷可没哭啊。”
“嗯。”
“我这是被辣的。”
“嗯。”
半晌,陈俊南突然开口,“其实我不恨我妈,真的,她不容易,我都知道。我有时候也会想,他俩不如早点离婚算了,各过各的没准更好,小爷还能清净点。只不过真到了这一天,我还是觉得自己像一颗石子,还是啪叽被扔水里的那种。”
“你不是石子,”齐夏沉默了一会儿,斩钉截铁,“你是陈俊南。”
陈俊南看他。
“就算你被扔进水里了,我也会救你出来。”
陈俊南更仔细地看他,确认他不是在开玩笑后,耳朵红了一下。
“这话说的……你会游泳吗你?”
“啊,”齐夏想起什么,“不会。”
“那怎么办?”
齐夏耸耸肩,“那我们两个只好一起大呼救命了。”
陈俊南被他逗笑了,踹了他一下。
“滚你丫的,小爷会游泳。”
四、
陈俊南开始独自生活。
但这也给了他很多的自由。他不再强迫自己学习,虽然每天还和齐夏挤一张桌子,但齐夏每次看向他那边,他不是在把杜甫画成美少女战士,就是拿着那只二手诺基亚不停联络,继续搞他的副业,开展资本原始积累。
偶尔他也会淘到一些相当不错的东西。有一次他以半价拿下了一套九成新的小霸王,没舍得卖,自己留下了,没事的时候就拉着齐夏玩,谁输了谁请吃饭。
通常都是齐夏输得多一些,他坦诚地夸陈俊南“你真厉害”,然后心甘情愿地请陈俊南吃小馄饨。陈俊南嘴上吃着,心里却并不爽快,几次之后把规则改成谁赢了谁请客。
然后齐夏就开始赢了。
陈俊南将手柄一扔,抓着齐夏肩膀直晃,啊啊啊啊啊你小子是不玩我呢?
齐夏只是笑笑,说没有,唯手熟尔。
陈俊南压根不信,还是自掏腰包请齐夏吃了米线,齐夏问他为什么,陈俊南说什么为什么,规则是小爷定的,最终解释权归小爷所有。
日子就这样平静地过去,直到中考结束那天,齐夏迎着夕阳走出考场,翻出陈俊南说“就你手机那破信号小爷打个电话都特么跟做英语听力似的”因而强行塞给他的新手机,几乎是开机的瞬间陈俊南的电话就打来了。
“老齐!”一接通就是陈俊南焦灼的声音,“邻居跟我说你姥姥刚刚心梗被送医院了!你赶快去三院!”
“什么?!”齐夏心中咯噔一下。
陈俊南还说了什么,齐夏都听不见了,他只是跌跌撞撞地越过一片片人潮,截住路边的出租车,也顾不上有没有乘客,拉开门跳上副驾驶,抢道,“去三院!”
司机吓了一跳,看了看身后的乘客,“额……”
“去三院!”齐夏的眼睛再次吼道。他的眼睛已经发红,浑身颤抖,似乎每说一句话都要耗费全部的力气。
“求求你……”他艰难地说道。
后排的乘客赶忙说,“哟,这是有急事,先带他去吧。”
司机点点头,也不敢怠慢,油门一轰就疾驰而去。
齐夏不住地喘息,他双手发麻,冷汗不断地往外冒,眼前也跟着一阵一阵发黑。
陈俊南的喊声突然穿过嗡嗡的耳鸣抵达齐夏的耳朵里。他意识到电话还没挂断,僵硬地将电话举到耳边。
“陈俊南……”他艰难地出声。
“老齐!”终于听到齐夏回应,陈俊南松了口气,声音低下去,“老齐,没事的,你别怕,别怕,小爷在呢啊,我陪着你呢。”
齐夏蜷在座位里,听着陈俊南的安慰,发出一声低低的呜咽。
他们终究还是晚了一步。
陈俊南气喘吁吁地找到齐夏时,齐夏正坐在医院走廊的墙边,头深深地埋在膝盖里。
陈俊南慢慢地走过去,在他身边坐下。
齐夏微微抬头,声音嘶哑,“她走了。”
陈俊南不知道说什么。
“发作得太快了,几乎没有什么抢救的时间。”
齐夏的外婆早年在制衣厂工作,辛勤的性格和失去女儿的痛苦,让她无法再闲下来,退休后她就在楼下开了一家很小的裁缝铺子,专门替人改改裤腿,做做衣服。齐夏从小到大的衣服,一多半都出自她之手。
她本来打算外孙考完试回来,就给他做顿好吃的,谁知道她提着肉菜刚走出菜市场,就心梗倒地。
生与死,往往只是一瞬间的事情。
“都是我的错,”齐夏哑声道,“她这几天有点胸闷,可是她只说是天气太热,吹吹风扇就好了,我居然真的以为没事。”
陈俊南低声说道,“这不怪你。”
齐夏摇头,“如果我当时带她来医院,她就不会出事。”
陈俊南苦笑道,脑袋抵在墙上,“我爸妈离婚前,我也抱有一丝奢望,觉得是不是自己努力一点,我们就可以回到以前的样子,但是现在我早就明白了,很多事情,是注定无法挽回的。”
陈俊南看了看自己的裤子。
他摸摸裤边,说道,“这条裤边还是你姥姥帮我改的呢,还没要钱。我们当时聊天,你知道她跟我说什么?”
齐夏摇摇头。
“她说谢谢我,愿意跟你玩,你比较早熟,脑子又聪明,这样的人就容易多想,她觉得你太懂事了,这样太累,所以让我平时多带你玩,别总让你闷在家里。”陈俊南挠挠头,“我答应了之后才反应过来,她这是不是变相说我脑子笨又没心没肺啊?”
齐夏低了低头。
“她还说不知道自己能照顾你多久,但是希望以后就算她不在,你一个人也能好好的。”
齐夏的眼泪流了下来。
“但是小爷要告诉你,”陈俊南正色道,“你不是一个人。”
齐夏看向他。
“还有小爷呢。”陈俊南说道。
“小爷说好陪着你,就会一辈子陪着你。一年,一个月,一天,一小时,一分钟,一秒都不会少。”
五、
周六下午,燕知春和江若雪来到市体育馆篮球场内。
“老婆你要来拍照怎么不提前跟我说啊,我腿毛才刮了一半呢。”
“不要叫我老婆。”燕知春下意识反驳,“我没打算找你,是你自己非要跟着的。”
第七届市高中篮球联赛决赛即将开始。市一中校刊编辑燕知春拿着单反,找了找角度,拍了几张赛前画面,正要去往观众席,江若雪忽然惊呼。
“老婆老婆!你快看,那不是咱们班的齐大状元吗?”
燕知春顺着江若雪手指的方向看过去,果然一抹修长的身影缓步踏上观众席,挑了个位置坐下了。
“还真是他……”燕知春奇道。
“他怎么也来看比赛了?他不是整天都在学习吗?”
燕知春摇头,“不知道,咱们学校的比赛他从来都不看的。”
“难道他是来给咱们一中助威的?”
燕知春想象了一下齐夏拿着助威棒撕心裂肺大喊“一中加油”的画面,打了个哆嗦,“别开玩笑了……”
江若雪分析,“不是来看比赛的,那肯定是来看人的,你看,他怎么老往实验中学那边看啊?”
实验中学的队伍正围在一起,听教练讲话。其中有一个扎着窜天辫的7号,似乎意有所感,突然回头,看了眼观众席,眼神恰好跟齐夏撞在一起。
那一瞬间,两个人同时默契地露出笑容。
江若雪低低惊呼一声,一推燕知春的手臂,正好将手中的单反对准了这一幕,同时她飞快按下快门。
“你干嘛?!”燕知春吓了一跳。
江若雪看着这张照片,感叹,“原来他就是齐夏男朋友?这一幕太有宿命感了!这张照片发出去,咱们校刊都得卖爆了!”
“可能只是朋友呢。”燕知春无奈道。比赛已经开始,齐夏的眼睛居然真的黏在那个7号身上。开场不久,7号就连着投中好几个三分球,燕知春发现只要7号一投中,齐夏就会不由自主地扬起嘴角,眼神里竟然全是欣赏。
燕知春不禁也觉得自己刚刚的话没什么说服力。
江若雪早已拿过燕知春的单反,如同狗仔一样拍个不停,“你看吧,他们俩肯定有一腿,就像我跟老婆你一样。”
“……别乱说。”
“真的,不然齐夏手腕上为什么戴一个皮筋?”
“皮筋?什么皮筋?”
江若雪低声说道,“我前几天上学遇见齐夏,就看见他手腕上多了个皮筋。”
江若雪那时问道,“咦,齐夏,你交女朋友了吗?”
齐夏闻声回头,皱皱眉,“没有。”
“是吗?”江若雪调侃,“那你为什么要戴一只皮筋?”
齐夏愣了一下,举起手腕,“戴皮筋跟这个有关吗?”
“那当然了,”江若雪解释,“男生在手腕上戴一只皮筋,就是告诉大家自己有对象了。”
“哦?”
江若雪继续问道,“不是女朋友……难道是男朋友?”
齐夏向前走,没说话。
江若雪知道自己说中了,“让我猜猜,是哪位大学霸?”
“然后呢?”燕知春问道。
江若雪叹气,“然后我问他该不会是隔壁班楚天秋吧?”
燕知春差点喷了,她急忙捂住嘴,“齐夏说什么?”
江若雪摇头,“他当时不可置信地看了我一眼,然后从鼻子里冷笑了一声。幸好我溜得很快,不然可能真的会被他杀掉。”
燕知春对她竖了个大拇指。
江若雪摇头,“我总以为像齐夏这样的人,心仪的对象大概也是和他一样的高智商物种,看来是我的逻辑错了,原来他喜欢篮球打得好的小白脸。”
燕知春想了想,觉得不能怪江若雪。人以群分嘛,齐夏可是重点高中重点班级的头号种子选手,常年稳坐年级第一的位子,别人不做作业是因为不会,这位则完全是因为嫌作业太弱智。燕知春偶尔看到他和别人交流,也是在和楚天秋文巧云这些与他同样出众的同学。
所以燕知春也一直以为,只有成绩十分优秀的人,才能入得了齐夏的眼。
而实验中学只是普通高中,分数线不高,升学率也一般,从各个方面来讲,都差了他们市一中一大截。
原来齐夏的择偶标准并不包括成绩吗?燕知春想道。
说话间,第三回合已经结束。双方球员下场休息。燕知春目光追随着7号,他扯下皮筋,用毛巾擦了擦汗,然后再次将头发扎起。但是一用力,皮筋却忽然断开了。他愣了一下,下意识地回头去找齐夏。
果然,齐夏也一直关注着7号的一举一动,他微微一笑,指间动作,拿下了手腕上的皮筋,只轻轻一弹,皮筋就轻盈地飞到了7号手心。
7号冲他眨了个wink,带着笑意飞快扎好头发,再度上场。
而齐夏又从包里拿出一个新的皮筋,自然地套在了手腕上。
齐夏之前并不知道这样做的含义,他大概只是单纯想要提前在手上备着一只。
明明包里就有,还偏要戴在手上,不就是可以在对方需要的时候不用翻找,第一时间就能给他吗?
更何况还是带着自己温度的皮筋……
燕知春不敢再继续想下去。
“老天。”她总结。
“咔嚓咔嚓咔嚓”,身边的江若雪又举着单反不停拍起来。
燕知春无奈,“你在拍什么啊?咱们校刊没有花边新闻版面。”
“我拿照片要挟齐夏,让他帮我们值日请我们吃饭,买断也行,一千块一张,不然我就把照片贴告示墙上。”
“……你是黑社会吗?”燕知春说道,“而且他既然来了,又怎么会怕被人知道。”
“那就留着给我当素材,我以后当导演拍电影,就按这个情节拍,这就叫艺术来源于生活。”
燕知春笑了笑,看向场内。那个7号确实长得不错,皮肤也很白,在一众球员里十分显眼。他手中持球,虽然不是个子最高的,但在场内辗转腾挪,就像一只灵活而矫健的猫。他挡拆过后果断将球抛给对侧的队友,队友接了球却未做停留,又当即抛出至篮筐附近,7号脚步不停,连跨两步,一跃而起,在空中顺利接住球,一个风车扣篮,将球稳稳投入篮筐。
好一个空中接力。
观众席上顿时爆发出一阵惊呼。比赛还有几秒就结束了,而这一次极具表演性质的快攻,也为实验中学锁定了胜局。
终场哨响起,实验中学以102:98的比分战胜市一中,成为本届市高中篮球联赛的冠军。
齐夏走下观众席,来到正拍完照片的燕知春和江若雪身边。
“燕知春。”
燕知春吓了一跳,回过身。
“齐夏?”
齐夏指了指她的单反,“可以给我看一下吗?”
“哎?”
“谢谢。”齐夏主动拿过来,看着她们拍摄的照片。
“……”燕知春没敢阻拦,眼睁睁看着齐夏翻到江若雪偷拍的他与7号眉目传情的画面。
燕知春尴尬望天。
齐夏发出一声若有若无的笑声。
燕知春面色通红地面壁,研究墙上消防栓的使用方法。
江若雪则饶有趣味地盯着齐夏。
过了一会儿,齐夏开口,“所有7号的照片,可以都发给我吗?”
燕知春没反应过来,“……啊?”
“没问题。”江若雪答道。
“多谢。”齐夏点点头,将单反还给燕知春。
市一中的队员还有点不服,骂骂咧咧的,陈俊南难得没跟他们吵,披着毛巾径直跑过来。
“老齐老齐!”他兴奋地双手比划,“看见小爷最后绝杀的飒爽英姿了没?”
“当然看到了,”齐夏笑笑,“你真厉害。”
燕知春呼吸一滞,老天,齐夏都会夸人了,这就是爱情的力量吗?
陈俊南揽过齐夏肩膀,“对了你小子不是说今天要兼职来不了吗?”
“骗你的,你今天生日,我怎么会不来。”
陈俊南肉眼可见更开心了,“哟~还会给小爷惊喜了啊!那你是来支持你们一中的,还是来支持我们实验的?”
“都不是,”齐夏答道,“我来支持你。”
“嘿,你小子跟小爷待久了说话都花言巧语了。”虽然两人早已对彼此的感情心照不宣,但陈俊南的耳朵仍然不受控制地红了,“那什么,咱们吃点东西去呗,庆祝一下!”
“好。”齐夏向外面走去,“还吃小馄饨?”
“不行,小爷今天生日,得吃点好的。”
“想吃什么?”
“吃涮羊肉?”
“好。我请你。”
“我要点羊上脑!”
“好。”
“还有水爆肚!”
“好。”
“别忘了还要给狗子买个新猫窝!之前的压塌了!”
“好,吃完饭去。”
“哎对了,小爷买了个新款掌机,晚上陪我打一把呗?”
“好。”
……
两人的声音渐渐远去。
“老天。”江若雪感叹。
燕知春下意识点头,突然反应过来,“……别学我说话。”
六、
陈俊南在楼下大喊。
“老齐——!齐夏——!姓齐的——!齐得隆咚呛——!”
齐夏闻声走到窗边。
陈俊南骑着一辆自行车,脚尖点地,手里还拉着一辆,冲他招手,“下来!小爷带你溜达去!”
三分钟后,齐夏下了楼,陈俊南冲他呲牙。
“怎么没去米线店打工?”
“小爷今儿办大事去了,”陈俊南拍拍手中那辆自行车头,“看,还不错吧!”
齐夏看一眼,有点吃惊,“这也是你淘来的?”
“那哪能啊!”陈俊南非常自豪,“淘来的能这么新?这不,刚从店里提的,全款!”
“干嘛突然买这个?”
陈俊南很开心,“嗨,你那辆旧的嘎吱嘎吱的小爷都怕你骑着骑着轱辘飞了,早该淘汰了,咱们前两天路过自行车店,我看你多看了它两眼,就买了呗!”
齐夏愣了一下,轻轻摩挲着车把。
“就当是提前送你考上大学的礼物了!在学校也用得上。再苦不能苦孩子,再穷不能穷教育,小爷这点钱还是舍得的。”
齐夏被他逗笑了,总感觉自己被陈俊南当成了穷得叮当响的穷小子,“还没高考呢,再说我自己有钱。”
陈俊南扬着下巴,率先蹬出去,“你别管,小爷就乐意买,不买睡不着觉。”
齐夏跟在陈俊南后面。
陈俊南带着他一路往东,骑上溯溪公路,香樟树的枝干斜斜地垂向路中央,笼在小路上方,将整条路变成了翠绿的长廊,骑着车掠过,城市里少有的清香通透的空气灌进肺部,人心也跟着舒畅起来。
陈俊南放开车把,双手张开,身体坐直,痛快地“芜湖~”,齐夏看着他的样子,不禁低低地笑起来。
紧接着陈俊南车头一拐,绕过葱郁的树木,一弯小小的清潭出现在路的尽头。
这潭水并不深,却极清澈,陈俊南将车随意地靠在树边,走近水潭,找到一块平整的大石头,坐了上去。
齐夏学着他的样子,将鞋袜脱掉,双脚放入潭水中。
凉意瞬间传遍全身,齐夏长长吐出一口气。
陈俊南嘿嘿一笑,“怎么样,舒坦吧?现在这天也不知道怎么了,才几月就跟特么锅炉似的,孩子马上高考了,小爷特地带你降降压,放松放松。”
齐夏笑了笑,“放心,我有把握。”
“我知道你肯定行,就是看你天天复习,怕你紧张。”
“谢谢,但我最近是在学习高等数学。”
“……”陈俊南被他噎了一下,用脚泼他,“得,合着你眼里高考都不算个事儿了都开始自学大学知识了,是小爷自作多情了呗。”
齐夏躲开,也不逗他了,“没有,我很喜欢这儿,我都不知道这里居然藏着这样的风景。”
“那当然,你那么宅,周末好容易出趟门不是去图书馆看书就是去米线店给小爷送小馄饨,我老板昨儿个还嘀咕呢,说怎么最近肉片吃那么快,小爷我都没敢吭声。”
陈俊南从年初就在米线店里兼职,齐夏经常会带着小馄饨过去找他,陈俊南每次都亲自给他煮米线,还偷偷多放几片肉藏在碗底。
齐夏也曾问过他,“为什么要去米线店打工?”
陈俊南当时“嗯?”了一声,“好积攒点经验开店啊!小爷现在米线煮得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我打算以后开一百家分店一直开到迪拜去呢!”
齐夏又问,“为什么要开米线店不开别的?”
陈俊南说民以食为天啦人可以不shopping但不能不吃饭,饺子馄饨还要和馅儿还要包工作量太大,炒菜太麻烦,烧烤油烟太多,火锅太费钱,还是米线既方便还受欢迎。
反正说来说去就是不说因为你小子喜欢呀。
想到这儿,齐夏也不由失笑,他用脚尖轻轻碰了碰陈俊南的脚。
陈俊南“嘶”了一声,双脚在水里扑腾,“干嘛干嘛,痒。”
齐夏回答,“谢谢陈老板给我开小灶。”
陈俊南心里也有点雀跃,嘴角跟着翘起来,发表豪言壮语,“现在确实只能开开小灶,不过小爷我最近一直在找合适的店面,等我给它盘下来,你小子就能实现米线自由了。”
“哦?”齐夏由衷地说道,“你真厉害。”
陈俊南郑重地在齐夏肩上拍了拍,一脸的慷慨激昂,“老齐,你呢就安安心心念书,赚钱养家的事你就别操心了,交给小爷,放心,我苦点累点没什么,就算砸锅卖铁哥也供你上大学!”
……这是什么苦情戏码?
该配合演戏的齐夏一点不配合,“不好意思,我比你大三个月,你应该叫我哥才对。”
陈俊南顿了一下,去掐他脖子,“啊啊啊啊你小子!小爷给你脸了是吧!”
齐夏捉住他的手,用两只手包裹住,看向陈俊南的眼睛,“你为什么总对我这么好?”
陈俊南的眼神难得认真了一瞬。
“因为咱们俩是朋友啊。”
“什么样的朋友?”
陈俊南故作镇定,“跟我陈俊南交的朋友,当然叫南朋友咯。怎么了,你不乐意?”
齐夏笑了笑,他的眼尾跟着飞扬起来,陈俊南看到他的眼睛里,满满的都是自己。
“当然愿意。”陈俊南听到齐夏回答道。
陈俊南的脸颊突然红了起来。
“你的脸为什么那么红?”齐夏看着他的样子,忽然起了玩笑的心思,“是在引诱我亲你一下吗?”
陈俊南内心有一头小鹿乱窜,“我……”
“知道了。”齐夏的脑袋微微凑近,陈俊南的心跳越来越快,直到感受到齐夏呼出的热气轻柔地拂过他的脖颈,碎发在他耳朵尖上直蹭,弄得他浑身发热,他甚至不敢动,直到有一处柔软的唇缓缓轻触他的脸颊,让他的呼吸瞬间乱得一败涂地。
陈俊南几乎无法再忍受的时候,齐夏终于饶了他,慢慢回过头,“我突然想起了一句诗。”
“啊?”陈俊南脑子里还乱乱的,随口问道,“什么诗?”
齐夏看看炎炎烈日,看看无边光景,“夏早日初长,”
他最后看看眼前人,“南风草木香。”
陈俊南的舌头仿佛被人五花大绑了,一句话都说不出口,只是呆呆地望着他,心想这家伙平时从来不看言情剧啊怎么这么会撩骚。
他脑海中浮现出你好骚啊.jpg。
想着想着脸越来越红,于是他只好装模作样地咳嗽一下,嘟囔怎么这么热啊小爷下去凉快凉快,就脱掉上衣,双手向前伸直,一个猛子扎进了水里。
齐夏看着陈俊南飞快游走的样子不由好笑,也脱掉衣服,跟了上去。
陈俊南发现他下水吓了一跳,直到看到齐夏标准的自由泳姿势才放下心,齐夏游到他身边,探出脑袋。
“我去,你什么时候学的游泳?小爷还以为你这么虎呢刚准备去救你。”
“你以前问我会不会游泳,那之后我就去学了。”齐夏说道。
陈俊南愣了一下。
“为什么?”
齐夏看他一眼,“陪你。”
陈俊南呆了呆。他感动齐夏居然还记得这么细微的事情,但同时又觉得有点不好意思,扑了一片水花到齐夏脸上。
“肉不肉麻。”
不久后,齐夏顺利拿到了A大的录取通知书,而陈俊南也开了他的第一家米线店,连店面都是两人一起找的。
陈俊南的启动资金里也有齐夏的一份。陈俊南起初不要,但齐夏认为精神上要支持,物质上更要支持,他只是轻轻说了一句,这不是我们的店吗?
一句“我们的”让陈俊南顿时心花怒放,干起活来都更有力气了。齐夏看着他哼歌擦桌子的样子,总觉得如果陈俊南有尾巴,那么现在已经摇成螺旋桨可以直接起飞了。
他们的小店就这样一点点有了样子。因为陈俊南有给猫起名叫“狗子”的先例,齐夏还有点担忧,害怕他认知错乱给米线店起名叫xx炒饭,还好陈俊南在正事上从不掉链子,在很久以前,他就选定了铁瓷两个字。
齐夏问道,“为什么?”
陈俊南倚在他身上,翻着装修设计图,一只脚还踩在凳子边缘,一副慵懒的样子,“两个意思,第一,来吃米线的就都是朋友,小爷绝对拿出一颗真心,料多汤鲜还管饱,吃一口就让他忘不了。”
齐夏手指拨弄着他的小辫子,“第二呢?”
“第二嘛,”陈俊南挑眉看他,“就是指我和你呀!”
“哦?”
陈俊南摸摸鼻子,解释,“俗话说,恋人往往也是最好的朋友,所以小爷就是你最好最好的朋友,咱们之间感情又铁又瓷实,故曰铁瓷。怎么,你不喜欢?”
“喜欢,”齐夏说道,在他脸上轻轻啄一下,“你起的都喜欢。”
一周之后铁瓷米线店就正式开业了。齐夏和陈俊南都发了朋友圈宣传,当天来了不少人,店里甚至都坐不下,现搬了几张小桌摆在路边。
楚天秋十分儒雅地走过来,感叹,“齐夏,想不到我第一次看到你发朋友圈,你居然是为了宣传你的米线店。”
“嗯,”齐夏公事公办的语气,“欢迎光临。”
“真是出人意料啊,我从没想到你的目标居然会是开一家小小的米线店,齐夏,你难道就这样偏安一隅吗?”楚天秋扶了扶他新配的金丝眼镜,叹气,“我们说好进了大学还要继续比拼的,可你现在忙于经营店铺,这样一心二用,让我很担忧。”
“担忧什么。”
“担心我胜之不武,这样我会难过的。”
“不劳费心,另外比拼是你单方面发起的,虽然我并没有答应,但如果你执意要比,那也大可以放心,因为你赢不了我,”齐夏将人带到座位上,又恢复了客气的样子,从容不迫,“先生吃点什么?”
陈俊南在后厨对着六个灶忙活,感觉自己都要变身成火娃了,余光还瞥见齐夏跟一个金丝眼镜聊了半天,不一会儿齐夏转回来,对陈俊南道,“一份肉酱的。”
陈俊南“哦”一声,熟练地往小锅里倒食材,语气不明,“怎么聊那么久啊?是你朋友?”
齐夏想了想,“高中同学,楚天秋。”
“哦……那他爱吃啥菜,小爷给他多加点?”
齐夏如实说道,“他不太能吃辣,据说一吃就流眼泪。”
陈俊南语气不爽,“切,成吧,那小爷少搁点辣。”
“但我不喜欢他。”
陈俊南心情瞬间阴转晴,轻快地“哼”了一声,干脆利落地往碗里多加了两勺辣椒油。
七、
铁瓷米线店就这样开下去了。
齐夏平日多在学校,闲暇的时候,会带着小馄饨过来,而陈俊南总会给他煮一碗齐夏专属花生酱米线。他们一同经历过人满为患的忙碌,也走过空无一人的低谷期,还要应对网上时不时出现的差评。
陈俊南不太害怕这些差评,齐夏告诉过他一个“幸存者偏差”的理论,陈俊南对此深以为然。
而且他也能分辨得出,哪些是真实的评价,哪些是恶意差评。对待这些恶语相向的评价,他也从不手软。曾经有同行看他生意太好故意找茬,陈俊南于是隔着一条街,不带一个脏字跟对方对喷,舌灿莲花创下了一分钟800字的壮举,结果就是只有陈俊南在单方面逼逼,对方根本没机会开口,只好哑口无言缩回店里再也不敢冒头。
这也让陈俊南彻底打出了名堂,人送诨名“快嘴陈”,陈俊南对此不置可否,摇摇头说其实没发挥好,要不然小爷一分钟能说一千字。
有时候饭点一过,店里没那么忙了,陈俊南也会跟几个朋友一起打打斗地主。斗一半电话响了,陈俊南牌扔桌子上,美滋滋跑一边跟齐夏视频。
“小爷给你打的生活费收到了吧?看给孩子瘦的,咱又不是没钱,你这脑力劳动每天必须补充蛋白质,多吃肉多吃鸡蛋,你要不爱吃食堂爸爸给你送饭去……”
乔家劲听得一愣一愣的,捅咕钱五,“俊男仔孩子都上学了啊?”
钱五一本正经地从陈俊南的牌里抽走一张,“嗯,他儿子都上大学了。”
“哎?真的咩?”
钱五点头,“怎么不真?陈俊南一直说是他供出来的大学生,还每个月打生活费,人家不要都不行。”
乔家劲算了算,“不对吧,那他儿子几岁了?”
秦丁冬扒拉陈俊南的牌,拿走一副炸弹,“不大,也就比这个混蛋大三个月吧。”
“哎?”
钱五笑得意味深长,“嗯,而且他儿子还是他男朋友。”
“哎?”
秦丁冬接道,“嗯,而且还是他这个店的合伙人。”
“哎?”
钱五接道,“嗯,而且还是他从小就相依为命的青梅竹马。”
秦丁冬感叹,“挺好,男大三,谈得欢,不大三个月的男朋友他妈的不是个好儿子。”
“……”乔家劲cpu彻底烧了。
秦丁冬将陈俊南的俩2插乔家劲牌里,乔家劲回过神来,看了看手里的牌,“这样真的好吗?”
“怎么不好?”秦丁冬埋怨,“姐姐我奶茶店就在他旁边,天天看他俩秀恩爱,狗粮都快把我店淹了,还不兴我敲他一笔了,今天就让他输个痛快请咱们吃火锅去。”
而另一边,齐夏在屏幕里看到,提醒陈俊南,“你的牌都被他们拿走了。”
陈俊南邪魅一笑,居然两个指头从兜里缓缓夹出什么东西,露出一个角,略显孩子气地冲齐夏眨眨眼。
“原来你早就藏了一副好牌。”齐夏恍然大悟。
陈俊南看着齐夏,眉眼里是藏不住的笑意,“小爷手里可不止这一副好牌。”
“哦?”齐夏笑道,“还有?”
陈俊南煞有介事地点头,“小爷的人生中还有张最好最好的牌,谁的牌都没有小爷这张牌好。”
“是什么牌?”
陈俊南凑近屏幕,神神秘秘,“是你呗!大傻子!”
再后来,陈俊南的米线店,搬到了马路对面,从一开始的八张桌,变成了十六张桌,而齐夏也在本科期间顺利直了博,还得到了公费出国交流两年的机会。
两年,说长不长,但也并不短,他的导师一直跟他讲,他的能力本就足够强,如果能再添上一笔海外经历,等到毕了业,直接留校任教,就是板上钉钉。
这让陈俊南非常兴奋,一边帮他推行李,一边畅想齐夏未来站在三尺讲台上的样子……
妈耶,真他妈帅。
齐夏看着他的样子,却有些悻悻。
“想什么呢?”陈俊南看他。
齐夏叹了口气,“没想到我走了你这么开心。”
“哟~”陈俊南像看到了某种濒危动物,“咱们俩认识这么多年了,小爷还是第一次看你说话这么酸溜溜的呢,真是罕见啊。”
齐夏抿抿嘴。
陈俊南拍拍他的肩,语重心长,“孩子有出息,这做家长的自然不能拦着,出国学习这是为你好,你好了爸爸就开心……”
齐夏看着他。
“咳,”陈俊南咳嗽一声,老实了,“其实吧,从感情上讲,小爷确实挺舍不得的,但是想想你出国交流也挺好,这样咱家冰箱里的牛排啊羊肉卷啊可乐啊就归小爷自个儿了,还可以一个人睡双人床。”
“……”
“而且小爷分的清轻重缓急,不能耽误你的前途,”陈俊南笑了笑,“以前我也在这送过我妈,但现在跟那会儿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齐夏问道。
“小爷虽然舍不得,但没那么难过。”
“为什么?”
“因为知道你会回来呗,”陈俊南拍了他一掌,语气里竟然透着几分认真,“只要想到这一点,不管等多久,小爷都不会怕。”
齐夏挺感动,刚要说话,突然手腕上被套上了什么东西。
“这是什么?”齐夏抬起手,陈俊南在他手腕上带了个手链,还带一个圆形的小屏幕,看起来倒像是一只没有指针的表。陈俊南的手腕上也有一只,只是颜色不同,显然是情侣款。
“没见过吧,新鲜玩意。”陈俊南抢过他的手机,下载了个什么app,接着点击两下自己的手链,只见齐夏的手链却很快闪烁了起来。
齐夏挑挑眉,也试着点了两下,而陈俊南的手链也同样亮了起来。
陈俊南笑眯眯,“神奇吧?只要连上手机,小爷在国内点两下,你在美国照样能收到,又方便又好玩。不过呢,小爷要是点了你不回……”他语气突然变得恶狠狠,“你就完了你。”
陈俊南倚着栏杆,点击了几下手链,下一秒,他自己的手链就闪烁了起来。他轻轻笑了笑,目送飞机遥遥而上,转身回店里了。
这只手链在后边的时光里使用率颇高。齐夏嘴上说着既然有微信,又何必多此一举,但实际上他自己也总是在期待那只手链闪烁起来。尤其是当他算好了时间,在陈俊南每天起床的那一刻,点击几下,并且很快得到陈俊南的回应,或者在美国的深夜收到陈俊南的“晚安”信号时,齐夏总会不由自主地笑起来。他们虽然每天都联络,但相比起来,这份默不作声的想念,却像是一种比言语更动人的默契,可以在同一时刻,将一个人的心跳,传递到另一个人的心上,让他们即使分隔两地,也能安安稳稳地走下去。
而陈俊南也在继续努力经营他们的店面,从春天走到冬天,又从冬天走到万物复苏。他拥有了不少固定员工,外加乔家劲这个不要钱只要冰镇啤酒的兼职人员,店里每天都热闹得很。
铁瓷米线的名声也愈加响亮,越来越多的人知道这家店有位年纪轻轻说话爽快长得也不赖的陈老板,于是渐渐地,就多了很多慕名而来只为一睹陈俊南风采的食客,更有甚者还当场询问陈老板是单身吗能加个微信不啦?
陈俊南打个哈哈,说您要是想加微信点单那绝对欢迎啊,别的就实在抱歉,我家那口子小时候掉进过醋缸子,醋性大,让他知道了小爷回去得跪海胆呢。
远在大洋彼岸的齐夏打了个喷嚏,一点不知道自己被编排成了什么样。
陈俊南夜里回到家,就躺到床上,抱着狗子跟齐夏视频。他们仅有这时才有空说上几句话,陈俊南会问齐夏最近在研究什么,那些术语他听不懂,但他只是听着齐夏娓娓道来,就觉得安心。
他也会跟齐夏说自己今天遇到了什么样的奇葩食客,斗地主又赢了几把,狗子年纪大了食欲不振准备带去医院看看,还说有空想去云南玩玩,顺便尝尝那边的米线,但是你不在小爷一个人也没意思,等你回来咱们再去。经常说着说着就没动静了,齐夏一看,陈俊南陷在枕头里,已经睡着了。
齐夏就静静地听着陈俊南的呼吸声发会儿呆,再恋恋不舍地挂掉视频。
有时,他们的通话也会热闹一些。齐夏有一次跟陈俊南分享他参加的学校活动,一个大胡子男人看到齐夏手机里的陈俊南,问道,“hey齐,又在跟你的男朋友聊天吗?”
标准的美式英语传进陈俊南耳朵里,他英语不咋地,但一下就听懂了boyfriend这个词,又听到齐夏回了个yes,心里顿时美滋滋的,问道,“哟,这你老师啊?这么大岁数还八卦呢?”
大胡子有点不乐意,凑过来,“窝听懂中文,窝才二十朵岁。”
陈俊南很有礼貌,“骚瑞bro,you are so……成熟,成熟的man,歪瑞handsome。”
大胡子耸耸肩,指着齐夏对陈俊南说,“他每天都吃rice noodles,他说是你寄给他的,很香,我喜欢Chinese food。”
陈俊南理解了他的意思,十分自如地运用他的塑料英语,“yeah,welcome to铁瓷米线店思密达~”
“怎么思密达都出来了。”齐夏插嘴。
“最近店里接待了不少外国友人,小爷已经学会了用六国语言说你好谢谢对不起,瓦达西语言系统都混乱了,真是斯密马赛了夏夏酱,”陈俊南解释,“那个谁,老胡啊,”
“窝补姓胡!窝叫Tom!”大胡子抗议。
“好好好Tom,有空来拆那玩,小爷请你吃正宗拆尼斯米线。”
Tom很开心,“窝也要吃花生酱咪线,齐很小气,不肯给窝尝。”
陈俊南还没回答,齐夏率先开口,“抱歉,其他的都可以,这个不行。”
“why?!”
“因为这是特殊品类,只对一人开放。”
Tom大惊,“what?!”
齐夏看着陈俊南,“这是我的独家菜单。”
Tom悲痛欲绝,齐夏看了一眼陈俊南,发现陈俊南的脸颊又像以前一样渐渐发红,吹弹可破了。
陈俊南偷笑着摸摸鼻子,果然在转移话题了,“别伤心Jerry,小爷最近研发了火锅米线,你们老外可爱吃了!”
“窝叫Tom!!”Tom转头对齐夏,“I hate him。”
齐夏笑了笑,看向陈俊南,对着他明亮的眼睛,轻声道,“but I love him。”
————
“不是说下个月才回来吗?”陈俊南埋头吃蟹黄虾仁小馄饨。
齐夏挑着碗里不多的米线,“想你了,美国那边学业都完成了,我就提前回来了,你不是说想去云南吗,我陪你去,好不好?”
陈俊南自己都不记得说过这话,当时估计困得厉害,随口嘟囔一句而已。没想到齐夏却将这句话记在了心里。
他甚至想象不到齐夏因为他的这句话,要如何加班加点,才能挤出这珍贵的一个月。
陈俊南抬眼,眼神不错地看着齐夏,然后砰地站起来,给了齐夏一个大……kiss。
他们同时笑起来。
陈俊南坐回去,夹起一只小馄饨放进齐夏碗里,“小爷也想你。我听说大理风景特别好,也没北方这么冷,咱们去那儿过个冬,你也好好放松放松,店就交给小钱豆管。”
“好。”
“嘿嘿那小爷这两天就订票,哦对了,小爷现在手里有点小钱钱,你说咱们在你们学校附近租个铺子,开个分店怎么样?”
“好,你真厉害。”
“这样你以后就负责贩卖精神食粮,小爷贩卖物质食粮,咱们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你们学校学生都甭想逃出咱俩的手掌心。”
齐夏握住陈俊南的手,他总觉得心里有千言万语,但他一开口,只会说,“都听你的。”
外头风雪正盛,而铁瓷米线店却将这数九严寒尽数挡在门外,屋内无论何时,都暖意融融。
四季如春。
end.
——
1.陈俊南晚上敷面膜,齐夏看他臭美的劲儿,惊讶,问他哪来的,陈俊南说冬姐给的,她说大理干燥脸上都能脱一层皮,小爷还不信呢,幸亏带上了。
齐夏疑惑陈俊南什么时候开始护肤了。陈俊南骂他,你小子就是没脑子,咱们铁瓷米线店这么出名,都有自己的官方账号了,小爷现在高低是一名人了,去年还荣登本市餐饮老板颜值评选top1呢,为了保证今年成功卫冕,虽然天生丽质小爷也得保养保养,还得靠脸给咱们店打宣传,喏,也给你一张。
齐夏婉拒,我脸挺好的。陈俊南誓不罢休,举着面膜追他,一记飞踹将齐夏踹倒在床,骑在他腰间,把面膜当印度飞饼啪叽甩他脸上,然后美美拍了张合照发朋友圈了。
2.陈俊南后来将一店彻底交给钱五这个店长打理,在学校东门开了二店,店面不大,每天亲自看着,还美其名曰小爷就想离老齐你更近嘛。
一天晚上几个学生去吃米线,进门就看到齐老师也在,吓了一跳。看见齐夏十分认真地帮陈老板擦蹭到嘴边的蟹黄,吓了二跳。发现齐夏和陈老板戴着同款手链,又吓了三跳。毕竟齐夏可是出了名的蛇蝎美人,期末连重点都不给画的主,考了59.5他都不带给你加0.5的,有学生试图跟他套近乎,喊他“老齐”,齐夏冷笑一声,说如果你不介意重修,就继续这样叫。
因此有学生评价齐老师是“A大掌管心狠的神”。
这样的制冷机居然也会谈恋爱?还特么这么温柔?!
陈老板吃馄饨,看见客人进来,“哟,吃点什么?”
几个学生拘束地冲齐夏打了个招呼,点了单。
陈俊南就要起身去后厨。
没想到齐夏按了按他的手,“吃你的。”接着自己围上围裙,带上帽子口罩,面向两个学生,“稍等,马上就好。”
几个学生几乎吓晕,坐立不安地偷看齐夏在后厨忙活。过了一会儿见齐夏端着几碗米线回来,立马紧张兮兮地伸手接过,还一边感谢,“谢谢齐老师。”“麻烦齐老师了。”
齐夏说了句“慢用”,就回到陈俊南对面坐下。
学生们连个天都不敢聊,竖着耳朵听,就听陈老板问齐夏,“你不是说给小爷买生日礼物了吗?”
齐夏点头,拍拍旁边一个包裹,“自己拆。”
陈老板好奇,拆开是一个红色的盒子,他爆发出尖锐爆鸣,“啊啊啊啊是swtich!啊啊啊你小子连卡带都买好了!!”他飞快地拆开,开机,爱不释手,“今儿早点打烊,小爷要回去玩,”他看一眼齐夏,威胁,“你陪小爷一起,不许玩儿赖。”
“好,”齐夏敲敲馄饨盒,柔声道,“先吃饭。”
“哦。”
之后学校里就流传了齐老师与陈老板的恋爱八卦,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学生表示,齐老师对陈老板那叫一个温柔,给买礼物催吃饭对陈老板有求必应,还帮他干活,甚至提供了齐老师亲手煮的米线照片一张。于是铁瓷米线店一夜之间火爆无二,来吃饭的学生都能排二里地,听说还有学生不小心把同人文当成论文发给了齐夏,不知道齐夏看没看到。
3.当年开业那天楚天秋被辣得咬牙切齿流着泪走出铁瓷米线店,碰巧遇到了文巧云,文巧云关切地给他递纸并一直陪着他,两人就这样在长椅上待到了黄昏。
后来他再来就是和文巧云一起了。这厮还试图往碗里倒入巨巨巨量的辣椒油,齐夏担心他吃出问题要赔钱,急忙阻止了。
4.陈俊南有个爱好,就是一到打雷下雨就跑去找齐夏。齐夏往往在上课,他就从后门溜进去,找个空位坐着,撑着下巴看齐夏讲课。
学生们最初只当他是来旁听的,后来知道他跟齐夏的关系,有胆子大的就跟陈俊南聊天,说陈老板你能不能跟齐老师说说让他不要对我们那么严格呀?
陈俊南笑笑,说这事儿小爷可没招,你们齐老师是我们家当家的,大事小情他说了算。
还有的同学好奇,听说你和齐老师从小就认识,是不是那时候关系就这么好呀?
陈俊南笑笑,拉倒吧,小爷小时候可烦他了。
还有人问陈老板你怎么每次雨天都来呀?
陈俊南依旧笑笑,不知道吧,你们齐老师,丫怕打雷呀!不来陪他他吓得哭鼻子,回头见了小爷还得亲亲抱抱举高高,小爷可受不了。
大家都惊讶万分,齐夏从他身后走来,弹了他一个脑瓜崩。
哦说到这儿,其实当年那个雨夜,陈俊南去陪齐夏,还笑话齐夏胆子好小居然怕打雷,于是故意讲鬼故事吓他,谁知道因为讲得口干舌燥喝多了水,半夜陈俊南尿急又不敢去厕所,因为怎么看怎么觉得有个人坐在椅子上一动不动,脑袋还特大,吓得他以为讲鬼故事真招来了大头鬼,蒙着头在被窝里抱着齐夏不撒手。齐夏被他弄得热死,点开灯,原来陈俊南口中的鬼就是椅子上搭着的衣服外加桌子上陈俊南的篮球……
5.齐夏上课讲过一章“从店铺经营策略分析消费者的心理模式”,他提到世界上并不存在绝对完美的店铺……除了一家。
大家问哪一家?
齐夏看看讲台下求知若渴的学生,指指外面,语气平静,“东门铁瓷米线店。”
教室里顿时爆发出一阵“yooooooo~”
慢慢的齐夏也会在课上讲述他跟陈俊南的故事。虽然总是能跟课本内容有所关联,但学生们都觉得,齐老师就是在见缝插针地秀恩爱,所以每次下了课都是打着嗝走出教室。
6.陈俊南当然跟齐夏发过火。
齐夏中午去了趟店里,陈俊南在他旁边放了一盒菠萝,一个小时后陈俊南忙完,一扭头,菠萝没了。
他发微信给齐夏,“菠萝呢?”
齐夏早已回到办公室了,以为陈俊南关心他的身体,遂拍了张空空如也的盒子给他,“放心,已经吃了。”
陈俊南无语死了,当场一个电话回去,“放你丫的心,那是小爷我要吃的!你以为给你买的啊!”
齐夏语塞,“不是你给我的吗?”
“我他妈就让你尝尝味儿!你一盒全给我端走了!”
“……”齐夏努力找补,“我们两个不分你我。”
“滚蛋!”陈俊南叉着腰大喊,一点面子不给齐夏留,“你的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少他妈在这pua,再给我买一盒,半小时送不到晚上你就睡猫砂盆吧!”
半小时后,齐夏果然送来了菠萝,外加零食大礼包和几个最新款游戏卡带。陈俊南坐在柜台后面表演生气,齐夏配合地安抚了句“好了”,将东西塞进他怀里,在陈俊南的注意力被卡带吸引的时候,趁机伸手呼噜了一把他的头发,并在被陈俊南踹到之前逃之夭夭了。
这一幕被店里吃饭的学生尽收眼底。
于是坊间又流传了一个新的八卦——齐副教授是个陈老板管严,他怕陈老板怕得要命。
『齐陈』穷极一生
配图小条漫 亲友@月左左左 抽到的梗。老套的破镜重圆。融了很多代餐梗。
大家元宵节和情人节都快乐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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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俊南喝醉了。
看到那个熟悉的号码出现在屏幕上的那一瞬间,齐夏便断定,这人又背着他偷偷难过伤心借酒消愁解闷了。也不知道跟谁学的,明明是他提的分手。
电话铃声锲而不舍的响着,歌是先前陈俊南拿他手机玩的时候嫌他老土换的一首。陈俊南出品。电话没接通,打来的人的声音就能传到齐夏耳朵里,虽然这话听起来很抽象,但陈俊南觉得是件浪漫的事。后来两人同居了,哪怕只隔着扇门板他也会打去电话。等齐夏无语地捏着还在响的手机推开门当场抓包时,便像做了坏事的小猫一...
配图小条漫 亲友@月左左左 抽到的梗。老套的破镜重圆。融了很多代餐梗。
大家元宵节和情人节都快乐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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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俊南喝醉了。
看到那个熟悉的号码出现在屏幕上的那一瞬间,齐夏便断定,这人又背着他偷偷难过伤心借酒消愁解闷了。也不知道跟谁学的,明明是他提的分手。
电话铃声锲而不舍的响着,歌是先前陈俊南拿他手机玩的时候嫌他老土换的一首。陈俊南出品。电话没接通,打来的人的声音就能传到齐夏耳朵里,虽然这话听起来很抽象,但陈俊南觉得是件浪漫的事。后来两人同居了,哪怕只隔着扇门板他也会打去电话。等齐夏无语地捏着还在响的手机推开门当场抓包时,便像做了坏事的小猫一样笑弯了眼睛,把自己蒙在被子里,只能看见一坨布料抖啊抖的。
“陈俊南。”到底还是没忍心让对方守着手机一个人夜间孤寡,齐夏按下接听键,把自己丢到沙发里,面对着落地窗,面对着陈俊南在的方向。他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听着耳边沉默但粗重的呼吸声,觉得今晚有场硬仗要打。
“齐夏。”陈俊南口齿清晰地咬他的名字,试图把音节咬的干脆利落些,“你是个骗子。”
“嗯?”齐夏重新换了个姿势,从鼻子里发出一声气音。他觉得自己应该尽到一个男友的责任去管束他,毕竟陈俊南的胃不太好,喝太多酒容易胃痛。如果这个男友前面没有加个前的话。
“可惜小爷我现在还留着你的东西。骗子骗人骗身骗感情罪大恶极。”陈俊南絮絮叨叨,“明明你送的宝石我一直留着。小爷给你的吊坠从来不见你戴。明明嘴上说着很喜欢。”
齐夏有点想反驳。他记得那天是他俩相遇纪念日——虽然他们一个人也不记得到底是在什么时候遇见的。陈俊南给他的是个金穗的流苏耳坠。他给陈俊南的是颗绿色宝石。
陈俊南说流苏耳坠很适合他,他从来没见过像他这样风一样呼哧呼哧划过去抓不住却留下一地痕迹的人。齐夏说那你应该更适合它。陈俊南笑了,把流苏上的红色玛瑙珠子拧下来,装上这颗绿色的宝石,大功告成后扣在自己耳坠上,偏过头去问他怎么样。
齐夏不怎么会夸人。他觉得好看,便也很诚实的只吐出好看这两个字,顿了顿才说,我觉得它很像你的眼睛。被夸奖的人勾起唇来,摘下改良版耳坠戴在齐夏耳朵上,起身绕着他转了一圈,满意点头,像是在欣赏一件自己一点点雕刻出来的艺术品。
齐夏觉得这有点出口转内销,伸手想去摘耳坠,被陈俊南拦住了。他瞥着陈俊南,等着他说出理由来。陈俊南凑近来自上而下抚他耳坠的流苏,笑意更甚,说,这样你就带着我的眼睛了。
他记得很清楚。所以再怎么说,也是戴过一次的,后来没再明目张胆戴出来,是怕裸露在外的风沙蒙了宝石璀璨的光泽。而且他是真的很喜欢。
陈俊南听不见他的心里话,只是端起酒杯来狠狠闷了一口。杯底的厚玻璃砸在木桌上,混合着用力过猛东西震荡的声音,酒水的摇晃声和消泡的滋滋声,化成电波传进齐夏的脑海。
“…还骗小爷的胃。我想起来了,齐夏你好大的胆子。”陈俊南咬牙切齿,怒锤桌,发出的巨大响声把这些骚动人心的轻响都盖了去。他高高抬手又轻轻落下,“学校食堂好难吃。该死的草莓炖肉。外卖也难吃,油的要死还不如小爷自己泡方便面。 ”
齐夏怀疑陈俊南想起这事只是因为他饿了。刚刚那阵杂碎轻柔的声音里融着陈俊南胃里有气无力的叫声。酒水能够暂时增加饱腹感,但终究只是缓兵之计,等胃部缓过神来,这简易的满足感就会像吹起的泡泡一样被戳破,消失殆尽,独让胃面临更深的痛苦。
先前同居的时候饭都是自己做的。陈俊南的做饭水平只停留在加蛋加肠的红烧牛肉面,一溅到油就手舞足蹈地乱叫,做饭活像在和自己打仗。齐夏对着碗里一个又焦又溏心的荷包蛋看了半天,无奈叹气,钻研参考书到半夜,大概明白原理后撸起袖子来实战。
一举征服了陈俊南。吃人嘴软的人爬在他身上,扒他衣角来擦不存在的眼泪,呜咽着说些什么果然脑子好的人做什么都牛逼。齐夏说要多看书。陈俊南马上变脸从他身上爬起来严肃地说不要。小爷要吃你软饭。
齐夏觉得学做饭这个决定是对的,自从他学会做饭之后陈俊南明显乖了不少,不再半夜偷偷点外卖。他深感欣慰,变着法子给他做好吃的。
“我给你做好送过去吧。”齐夏叹气,瞥了眼冰箱估摸着能烧些什么,“别饿着了。你在家吗?”
陈俊南沉默了一下。“外面在下雨。”
“是。”齐夏盯着落地窗上闪着光的水渍。“别感冒了。”
“小爷怎么可能感冒。”电话对面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像是有小猫在床榻上翻身:“当年我俩去看日落。不是你感冒了吗。小爷我身体好的很。”
齐夏有一点想笑。他甚至开始怀疑陈俊南到底喝醉了没,不然怎么会把这种小事也记得这么清楚。
那次他确实是感冒了。但那要怪陈俊南。谁叫他大冬天还突发奇想去江边吹冷风。那风呼呼的从柳枝里穿过,刮的人生疼。
陈俊南围着齐夏给他的、稍稍显得有些大了的围巾,走在前面,蹦蹦跳跳踢着石子。墨蓝色的长发和围巾摩擦的静电让发丝炸起,被夕阳镀上一层金光。
齐夏只穿着一件高领毛衣和一件长风衣,过长的衣摆随着风猎猎作响,倒是别有一番氛围。他跟着陈俊南踩过圆润的鹅卵石,石子嘎吱作响,磨出令人牙疼的声响。
陈俊南拿着石头打水漂砸水花,等玩够了才站起身,看着缓缓被山吞去的、火红的一轮太阳,呼出口气来,白雾随着风动飘渺。齐夏看着他,甚至能数清他染着夕阳颜色的三十二簇眼睫毛,能捕捉到风里裹挟来的淡淡的、陈俊南身上好闻的木质香,能看到陈俊南像宝石一样的绿眸子里,盛满了整个世界的光亮。
那是一种磨灭不去的颜色。
“夕阳很漂亮。“陈俊南似乎也在回想那天的事,轻声道:“可以陪我看一辈子的夕阳吗?”
齐夏呼出口气来,伸手去隔着屏幕抚摸陈俊南的名字。“陈俊南。”他喊。
“夕阳不适合你。”齐夏顿了顿,勾起唇角笑起来,“我可以陪你看一辈子的日出。”
END。
好吧如此草率的结尾我知道我结尾处理的很恶心但就这样吧。其实本来是想写点很牛逼的东西但最终还是。
2024.7.27秦xian生辰
#大量造谣,注意避雷,求佛。
近期忙于修炼,偶然间从同门师兄们嘴里听闻师傅生辰将近。想想往年我好像也是因为修炼错过甚至耽误师傅生辰,今年的话......不如弥补一下吧。
我与师兄弟们商量着,他们打算做一顿丰厚的晚宴庆祝师傅生辰,到时候还会端上我亲手做的长寿面....?
“长寿面.....?我做的?”我不解道,为什么要我做呢?
“因为师弟你是跟师傅最亲近的一位。”其中一位师兄回答道“其实我们正巧在如何商讨如何让你做长寿面呢,这不巧了?你自己来了。说明呀,这就是缘分。”
嗯...好像说的有些道理。
就这么说定了,师兄们准备晚宴,我准备一些甜点以及做长......
2024.7.27秦xian生辰
#大量造谣,注意避雷,求佛。
近期忙于修炼,偶然间从同门师兄们嘴里听闻师傅生辰将近。想想往年我好像也是因为修炼错过甚至耽误师傅生辰,今年的话......不如弥补一下吧。
我与师兄弟们商量着,他们打算做一顿丰厚的晚宴庆祝师傅生辰,到时候还会端上我亲手做的长寿面....?
“长寿面.....?我做的?”我不解道,为什么要我做呢?
“因为师弟你是跟师傅最亲近的一位。”其中一位师兄回答道“其实我们正巧在如何商讨如何让你做长寿面呢,这不巧了?你自己来了。说明呀,这就是缘分。”
嗯...好像说的有些道理。
就这么说定了,师兄们准备晚宴,我准备一些甜点以及做长寿面就好。
师傅喜爱甜食,尤其桂花糕,香甜浓郁,花香四溢,若糯可口。不过吃多了也有些甜的发齁,所以最好备一些茶水。吃甜点,为了不打扰口感与甜味儿,香茶是首选,茶味淡雅,入口不苦,反倒是一阵阵清香,还有回甘。这两样搭配简直完美。
准备买面粉的路上,突然瞧见一家店铺,里面卖的都是一些首饰宝剑什么的,本来不打算看的,可刚打算走时余光瞥见桌面的一角。
那是一条玉佩。不知怎地,我总觉得那颗玉佩如果戴在师傅身上的话会意外的合适,它如同师傅一半淡雅。兴许这就是师兄说的缘分吧,我将它买了下来,当作师傅生辰的礼物。
东西都买好了,不过师兄们还没有回来,那我就先做好长寿面吧。
我本以为我从未有任何下厨房的经验一定会做的一塌糊涂,但是从和面到下面从未出现任何失误,奇怪...难道是天赋...?长寿面很顺利的出锅了。
但是师兄他们那边就不怎么顺利了,有些不会处理菜以及不知道如何操作等等,于是我便去帮忙了,没想到这一帮就帮到师傅外出回家了。
师傅回家时,饭菜已经上桌。
我们就这么攀谈着,很愉快。
我泡好茶拿出糕点,可师兄们都表示吃的太饱而且天色不早便急匆匆的走了。
我站在原地不知道干什么。
“茶点是给我准备的。”这是一句陈述句,我明白其中意思,将桂花糕放置桌上,将香茶倒至杯中。
我并未打算吃甜,只是默默品茶,但师傅给我递来一块桂花糕,我也不便拒绝,只好收下品尝。好吧....我承认有点好吃,可是这是给师傅的,可不能吃太多。
“没关系,吃吧,这么多甜食,为师恐怕也吃不完,不如你帮我分担分担。”师傅像是看穿了我的心思似的,又递了一块给我。心中的愧疚感不见了,真好。我接过师傅递来的糕点看了看月色。不得不说,今晚月色比往常任何时候都要美极了。清凉的晚风吹过,我想起买的玉佩,顾不得形象,将糕点一口塞进嘴里在兜里扒拉着。
“在找什么?”
“等一下等一下。”
我将玉佩掏出,笑着递给师傅
“师傅,这是徒儿的一些心意。”
月光照应在白玉上,这种感觉很难形容,就好像在...发光?
师傅接过我送的玉佩,摸了摸我的头,好像很开心的样子。
笑着笑着突然被嘴里的糕点呛到了,“咳...咳咳。”师傅拍了拍我的背,笑着给我递来茶杯,“慢点吃,没人跟你抢。”
“我不是...只是呛到了而已。”
“师傅,生辰快乐。”
【缨岭】时兆缨食用指南
三分情绪波动,四分身体运动,这样搭配下来的就是最美味的时兆缨。白岭对吃食方面不太讲究,但对于同事的血液却也都是深有研究。为了能够更好地在公司续命,白岭总结出了一套有关时兆缨的、全面的食用指南,
和其他同事们的血液比起来,时兆缨算是矮子里拔高,味道称得上是可口。萨米露的味道过于平淡,喝起来没什么味道。刘箐橙的味道有点苦,像咖啡一样。只有时兆缨的味道,温暖可口,这种独属于年轻人血液的味道——谁不喜欢呢?啊,你问贝奉陵?他实在是太难吃了,和本人一样烦人。
......
三分情绪波动,四分身体运动,这样搭配下来的就是最美味的时兆缨。白岭对吃食方面不太讲究,但对于同事的血液却也都是深有研究。为了能够更好地在公司续命,白岭总结出了一套有关时兆缨的、全面的食用指南,
和其他同事们的血液比起来,时兆缨算是矮子里拔高,味道称得上是可口。萨米露的味道过于平淡,喝起来没什么味道。刘箐橙的味道有点苦,像咖啡一样。只有时兆缨的味道,温暖可口,这种独属于年轻人血液的味道——谁不喜欢呢?啊,你问贝奉陵?他实在是太难吃了,和本人一样烦人。
时兆缨的推荐食用部位,在脖颈处和手腕处。脖颈的血是最温热、口感最温和的地方。30ml吃起来七分饱,养胃不伤身。其实60ml才是最佳食用份量,但奈何小蚊子神下手没轻没重,数量一大容易把人一下子抽贫血,故白岭只能遗憾退场,每日加班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可口夜宵在自己面前走来走去。不过可喜可贺的是,僧少肉多夜还很长,服用时少量多次,一样可以饱口福。
时兆缨的次推荐食用部位,在胸前以及锁骨处。不是白岭不想吃别的地方,只是因为好喝的地方全都被遮了个严严实实,例如心口处的血,那是过了最佳赏味期也值得品鉴的地方。而胸前以及锁骨处虽位置刁钻血量较少,但胜在口感新奇。拿比喻来说吧,和小零嘴差不多,一两周吃一次,补充白导身体里过甚的铁元素。
时兆缨的推荐食用时段,在晨时和午时,哦,还有他被老板骂了之后的时候。晨时搭配全麦面包,食用一小口来自于年轻人的血液,层次感分明,乃是标准的营养早餐。这个时候的时兆缨情绪亢奋,在刘箐橙办公室里跑来跑去搬水泡咖啡,一天天使不完的牛劲。末了刘箐橙嫌烦,还会让他滚,这时候再去吃一点脖颈血,就会吃出八分熟的味道。完美搭配,没有理由不品尝。
乘其不备,能喝到时兆缨的血液,其实是食用指南中最简单且没有技术含量的部分。刘箐橙和贝奉陵的难度系数最高,对于他们白岭往往减少份量,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当然,贝奉陵排除在外)。对于时兆缨,只需要在和刘箐橙对接工作的时候,与时兆缨聊两句话,这位就会立刻专心致志地挑白岭的刺,叭叭讲个不停。这个时候就可以先下手为强,取脖颈与手腕处之血。偶尔刘箐橙察觉到异样,观察时兆缨。但他从来没说过什么,权当没看见也懒得管这些小事。只是会默默地把袖口系上,冷冷剐白岭一眼。
综上所述,食用时兆缨需要进行科学搭配、酌情用量。一次不能吃太多,因为容易积食。一次也不能吃太少,呃,这个单纯是因为白岭容易饿着,脑力劳动,又常常加班,胃口大其实也不足为奇、无伤大雅啦。
【城岭缨】请不要这样安静的离开我
2.2w+ 有部分剧情偏离原著向
磨了两个月的产物 本质是无差大三角 大家阅读时左右位可自由心证 开心就好!
(顺便开放一下约稿详情私聊orz)
summary:为什么当我爱上且感觉到你远离时,全然的爱会突然的来临呢?
01黎明会在今天降临
蚂蚁爬上了瓷白的墙,顺着瓷砖缝隙中泛黄的胶痕爬上窗台,七零八落的细腿高频率摆动,让人很难看清楚。上课时间走廊什么人也没有,空荡荡的,早晨微弱的阳光让脏灰色的地砖泛着青光,焦黑色的蚂蚁爬进一片青...
2.2w+ 有部分剧情偏离原著向
磨了两个月的产物 本质是无差大三角 大家阅读时左右位可自由心证 开心就好!
(顺便开放一下约稿详情私聊orz)
summary:为什么当我爱上且感觉到你远离时,全然的爱会突然的来临呢?
01黎明会在今天降临
蚂蚁爬上了瓷白的墙,顺着瓷砖缝隙中泛黄的胶痕爬上窗台,七零八落的细腿高频率摆动,让人很难看清楚。上课时间走廊什么人也没有,空荡荡的,早晨微弱的阳光让脏灰色的地砖泛着青光,焦黑色的蚂蚁爬进一片青光之中,本来就碎小模糊的黑点就消失了。很没意思的画面,甚至很难被发现,但是不妨碍时兆缨在上课的时候撑着脑袋望着那个芝麻大小的蚂蚁发呆,然后用自动铅笔在乱兮兮的草稿本空白处重新写一遍那个自己已经写了很多很多次的名字。
刘箐橙。
少年的字不算特别标致,但是胜在工整和热情。草稿本的纸张算是比较劣质,铅笔笔芯和粗糙的纸面摩擦一笔一划写了好多好多。讲台上的老师在讲什么,时兆缨早就听不进去了,也不记得到底是哪一个老师在讲课,一直到下课铃突然响起,时兆缨才猛的抬起头,手一用力,脆响一声,一段铅笔芯断在了那个名字的旁边,就好像那只消失在白瓷砖里的蚂蚁又爬了上来。
当时他的年纪还很小,屏幕中的刘箐橙站的好高好高,个子还不高的时兆缨需要抬起头才能看清大厦荧幕上的他,电子光潵在人满为患的街道,嘈杂的人语声没能盖过同视频一起播出的歌声,让他站在人群中傻傻的望,耀眼的青光覆在他的眼眶中,盖住了瞳孔模糊了实现,好像全世界只剩下自己和屏幕上的他。
对方太耀眼了,在那个新时代独一无二的创作天赋,几乎吸引了所有人的眼球成为新时代的代言人,在时兆缨看来,对方几乎是完美的,不,不能说几乎,应该说就是。
命运般的对上不存在的视线,让时兆缨得以在名为虚假的人生中存活。
从那天不可避免的邂逅以后,时兆缨的房间里被放满了有关他的东西,最新的周边专辑,电影海报,演唱会的票根和应援棒,青色的身影填满他的生活,他在某一刻突然下定了决心要去成为这抹青色的一部分,他要让这抹青色变成靛蓝,变成漆黑深海里看不见的底。但等到终于来到青媒这块画布的时候,他又迷茫了,和他想象里的不一样,这幅画是似是而非的,颜料是混乱尝不出味道的,就连洁白画布的边缘都挂着一串串的蚁虫。
他处心积虑走到那抹青面前,却没有想过脚下的画布。
白岭。
他之前是知道这位导演的,箐橙哥的成名作就是他拍的。
时兆缨曾经在无数活动的录像花絮中看到过这张脸,视频里的他话并不多,大多数时候就是安安静静的站在刘箐橙的旁边,可能是因为大明星的光环太耀眼了,白岭显得更加透明没有存在感了,这个人在如此多盛大热闹的活动中好像显得可有可无,又从不缺席,他太普通了,时兆缨想,这样的人在箐橙哥身边是留不长的吧。可是在他见到白岭第一面时,他觉得自己还是天真了,对方的身高不算高,中等身材,单薄的身材站在人群中,好像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他来青媒入职的时候,起初并没有注意到他。当时的白岭正在整理文件,突然注意到了站在公司自动门门口的时兆缨,于是他放下手里的工作,转身走向他。
“你就是时先生吧。”白岭对他开口。
时兆缨一愣,随即点头并热情的介绍起了自己。其实也没什么,但是白岭对他的称呼实在是新颖,让他很难不高兴,虽然在当时的白岭看来他像一个得到了老师奖励的小红花的小孩。
白岭带着他穿过长长的走廊,这里的环境暗淡又压抑,明明公司很大位置很空旷,却只有天花板里嵌入的一点点微光,就这样垂落在白岭的身上让他整个人被连同光一起被嵌入白墙,显得更加不起眼了,好像已经融入了背景里面似的。
时兆缨并不是看到白岭的第一眼就不喜欢他这个人,但是他不得不承认,刚见到白岭的时候确实被对方震慑住了。在白岭的办公室里,白岭语气平淡的问他一些相关个人信息,时兆缨看着白岭手上的圆珠笔在自己的档案上写来写,他不禁开始观察起眼前这位远近闻名的导演,时兆缨不喜欢他的眼睛,无神的,像是死物一样,好像眼里看不到任何东西,只有从神经里涌出来的寒气,顺着眼球挖下去里面也只有空空的内里,像是没有灵魂的东西。
突然的,白岭抬起头和他对上视线,时兆缨吓了一跳那怕隔着镜片也能感受到那双眼睛对自己上下的打量,审视。那副金丝眼镜上还留着淡淡的指纹,对方稍显凌乱的书桌上铺满了白花花的a4纸,上面或多或少都有墨水打印出来的文字,或者这位导演亲笔写下的片段,无论是哪一种,都在这间小小的办公室里散发出墨水独有的腥味,而自己的档案就被白岭折的四四方方,放入他的抽屉里,被埋葬在这纸堆砌起来的坟墓里,一把火就能烧尽。他被白岭盯的汗毛倒竖,自己好像一只被抓进笼子的老鼠一样,居然一时间有些心惊胆战。
幸而对方只是看了他一眼,便又低下了头,不知道在忙些什么,时兆缨不关心这些,他现在只好奇自己什么时候能见到刘箐橙,他的性格总是有点急的,青少年还没有那么好的耐心去等待白岭的下一句指示,于是他打量的目光从白岭的身上移到了这间办公室,房间并不大,但是整整一墙的落地窗让里面的空间显得格外明亮宽阔,对比起走道里的封闭狭窄,反而是他这里才更像人呆的地方。
他顺着房间里的东西,一件一件看过去,然后看见了被白岭摆在柜子上的合照。是白岭和刘箐橙的合照。时兆缨认得出来,那是《铃儿响叮当》的首映礼,是箐橙哥演艺生涯的一座里程碑,是在箐橙哥和自己生命里那么重要的一部分。
眼前这样一个渺小的人物,怎么能和刘箐橙这样的人比肩呢?而白岭居然就这样旁若无人的将这张照片大摇大摆的存放在这里,在狭窄的木柜中。反感的种子在这一刻悄无声息的种下,牙龈的酸涩感迫使时兆缨舔了舔自己的牙齿,他有点不耐烦,但还是装作乖巧的呆在原地。
就在白岭带着他离开时,时兆缨的眼睛任然不动声色的盯着那个小小的相框,直到白岭关上那扇门,眼前的景象消失在那条越变越窄的门缝中。
要是上面的那个人是我就好了,他想。
第一次见面,白岭对这个新人没有特殊的印象,对方显然还是一个未经人事的孩童,他看的出来这个孩子的表演是被他自己精雕细琢过的,带有一种千禧年彩电广告上的独特的做作和真实。白岭说不上喜欢,也没觉得多差,好在时兆缨的演技灵活性强,什么角色都能适配。以至于到后来,白岭从他的镜头下,无论怎样寻找,也找不到这个演员的真实内在,好像他是为了演戏,连自己也给抹去了一样。
这个孩子好像对刘箐橙有种异于常人的执着,白岭不奇怪,也不会管,但当这种执着波及到自己的时候,他又被迫不能坐视不理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时兆缨一见到他就对他展示出极大的敌意,那张能说会道的嘴就没有消停过哪怕一分一秒,一开始对他还有一些胆怯的试探,紧接着发现白岭对此无动于衷以后就开始无法无天,到处挑他的毛病,特别是在和青媒其他人熟识后,那种浓烈的厌恶感又增强了。
但是不得不说时兆缨的出现彻底改变了他和刘箐橙之间的关系,他们之间的状态本就极不平衡,两个人都处于试探对方感情底线的边缘,就好像他们都坐在出租车的后座,一个人脸向左,一个人脸向右,两个人共同听着车上广播里放着的音乐或者新闻,呼吸着同一个狭小空间里闭塞的空气,两个人的目的地却是远隔千里。毕竟他们的年纪都不小,不是那种为自己一时冲动随便买单的年轻人,他们心里都清楚,两个人之间产生的微妙的感情,只不过是长年累月下来对对方下意识的认同和一点点微不足道的依赖而已,至少白岭是这么认为的。
他和刘箐橙就像是被社会绑定在了一起,圈内社交的酒桌上,人们问起刘箐橙未来的打算,第一句话一定是“你和白导演打算什么时候再合作。”刘箐橙在酒桌上不会多说什么,但是他一定会在两个人开车回家的路上问白岭打算什么时候再给他写剧本。而白岭会在刘箐橙心情烦躁,状态不对劲的时候,在他的办公桌上放一碗糖水,不用说,刘箐橙一定会知道是他准备的。
而这种温水煮青蛙的心照不宣,白岭本以为就会这样持续下去,两个人都没有捅破那层纸,白岭是嫌刘箐橙控制欲太可怕,太以自我为中心,自己没有必要为了一时多巴胺上头去给未来的自己留下大麻烦,没人能保证如果两人分手刘箐橙不会毁尸灭迹。刘箐橙则是觉得没有那个必要,就算他什么也不说,白岭也不得不留在他身边一辈子,说出口反而会给自己添上不必要的因果。
但是两个人都没有想过变故会来的这么快,时兆缨,这个孩子的感情太热烈张扬,扰乱了两个人平淡的生活轨迹,白岭不知所措,这么长时间以来埋藏在暗流下的波涛一下子被掀起推到浪尖,他花了很长的时间做心理准备去接受时兆缨的到来。
对于刘箐橙来说他的感情是欣颖的,但见不得有多真实,他一开始没打算处理时兆缨的节外生枝,青年人对成年人总是带着一层滤镜,他的这种热情可能持续不了多久,时兆缨这种浓烈的追求对刘箐橙来说可有可无。时兆缨好像执着于效仿他的一举一动,甚至人生轨迹,从他闯入白岭的办公室盖上白岭正在剪辑的平板电脑让白岭给他写剧本这件事就能看出。以至于他之后这样关注,提携这位后辈,也只是因为他确实在时兆缨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一点点影子。
02 被荒谬的混为一谈
时兆缨很快用行动证实了这一点。
那是一次电影的拍摄,用白岭和刘箐橙的话来说是拍电影,但是在外人看来那就是记录第一犯罪现场,可惜当时的时兆缨在他们俩看来还是一个外人。不过既然是青媒的内部人员,参与这种“拍摄”也无可厚非,嘴不严的当场就会成为犯罪现场的一部分,而时兆缨显然是特例。
那场戏关于临时起意的谋杀,作为男主角的刘箐橙应该要拿起斧子,从另一个人的身后将他劈成两半,斧刃与头骨激烈的摩擦,溅出的骨渣和血浆会糊满这个狭小的拍摄现场,而白岭还要负责将这里打扫干净,将尸体分尸后的尸块扔进浓硫酸里。刘箐橙需要做的只是拿起斧子,一下,两下,第三下的时候也许需要将斧子转一圈,最后离开现场,至于时兆缨,只需要装作不小心围观了整个现场,然后挤几滴的眼泪出来,这场拍摄就能圆满结束了。
完成准备工作后刘箐橙站在天台上,从高定西装的口袋拿出了一包烟,烟是细烟,味道没有那么冲,他用嘴唇抿住细烟,然后举起打火机点燃烟头,烟草很快就泛起了点点火光,白色的烟纸被烧的焦黑,他深吸一口,然后仰头缓缓吐出嘴里的散烟,过肺的感觉其实没有那么好受,刘箐橙很少过肺——当然是为了他金贵的嗓子着想,抽烟对他来说也不过是可有可无的排遣,甚至可以说他根本对这种行为没兴趣,只是大部分圈内人都这样做罢了,在日复一日的感染下染上了这样做戏的陋习。烟雾从他薄薄的嘴唇里爬出,又顺着风的方向被吹散,消失匿迹,只留下浓厚的烟草味,呛的时兆缨直想咳嗽。
注意到跟上来的时兆缨,刘箐橙思索片刻,向他递过烟盒。
“会抽吗?”
“……会的。”
他又撒谎了,他甚至不能确定刘箐橙有没有看出来。他连烟味都闻不习惯,甚至这么久以来可以说他对抽烟的人嗤之以鼻,但是眼前这只烟是刘箐橙递过来的,时兆缨自己的底线在动摇。他装作不假思索的接过这支烟,学着刘箐橙的动作将烟抿在嘴里,这可能是他第一次演戏紧张到忘了下一步的动作,他手里没有打火机,就在他犹豫要不要将烟从嘴里拿出来的时候,刘箐橙慢慢俯身靠近他,这让时兆缨更紧张了,哪怕是已经熟悉过无数剧本的他,也不知道下一步应该怎么演,对方身上的阴影打下来,将他整个人笼罩在下位者的位置。“擦”的一声,刘箐橙按下打火机,一只手包裹住火光,点燃了时兆缨嘴里的那只烟。
时兆缨看着近在咫尺的刘箐橙,两人没有对上视线,但是让他想起了他第一次在荧幕上看到刘箐橙的时候,那么高大而又耀眼的,现在就这样如此近距离的摆在他的眼前,好像触手可得。没有了电子荧幕的那层阻隔,他应该能将人看得更清楚才是,但是香烟的散雾和火光的温度,让他的眼前更模糊了。香烟被点燃,刘箐橙后退一步,举着自己手里的那支烟一脸审视的看着时兆缨,他代言的那副墨镜被他挂在胸前,时兆缨甚至可以从墨镜的反光里看到自己的那张脸。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猝不及防的一口烟就被自己吸进了身体里,像在一瞬间被人掐住了喉咙,有千万只蚂蚁爬过它的喉管直直的爬向他的心脏,好像要将那里捅穿。
太难受了。
实在是太难受了。
可是他不敢言语,甚至不敢皱一下眉头,让对方看出破绽来,烟草的苦味在舌尖蔓延,让他的喉咙发干,控制不住的时兆缨想咳嗽,又被自己生生咽了下去,他咽的用力,好像要连着自己的舌头一起吞进肚子里一样,烟丝入肺,如几千万根细线狠狠勒紧他的五脏六腑,生理性的反应涌上喉咙,他不想咳出声。他垂下手,心里祈祷风可以再大一点,让这只该死的香烟早早耗尽,他想说点什么掩盖自己现在的难堪。
“箐橙哥之后是什么安排?有我可以帮忙的地方吗?”
不出意外的,他的嗓子都是哑的。但是他还强撑着对刘箐橙露出自己一成不变的笑容,但是那时的他心里想,完蛋了,一切都完蛋了。
暂时的,刘箐橙没有拆穿他,或者说他根本不在乎时兆缨的动作反应是否是在演戏。
“不需要。”
伴随着香烟入肺后留下的眩晕感,时兆缨觉得整个人天旋地转,他不留痕迹的将胳膊搭在天台的栏杆上,试图让自己表现的不那么像一个小孩子,至于手里的那根烟,他现在也没有精力去想他。
刘箐橙最后看了他一眼,将烟蒂扔到了地上,又用鞋尖狠狠的碾在了上面,将最后一点闪亮亮的火光压灭。
其实在看到时兆缨发现他抽烟时的表情时刘箐橙就知道了,这孩子不沾烟,但自己还是恶劣的向他递出了烟盒,没有任何目的的试探对方的反应。而就在时兆缨装作若无其事的抽出一根烟时,他心下了然,从没有沁过烟的肺里吐出一口浊气,收了回手。
——他看到了曾经的他自己。
他当初刚刚进娱乐圈,虽然他在早些年就已经深刻体会过了那些人们丑恶嘴脸的背后有多少更肮脏的东西,形形色色俊美的皮囊掩盖着那层皮下已经腐烂发臭的内里,但是为了自己的未来,他免不了要与这群人虚与委蛇,他也欣然接受了这样的命运,他没抽过烟,也没想过去抽烟,白色的烟纸里面包着的是烟草的尸体,点燃后飘起的烟雾也不过是已经被炼化过的尸油燃烧后留下的痕迹,那种东西吸到肺里,只会让人觉得恶心。同时刘箐橙很清醒的意识到,对方向他递过来的不是烟,是机会,是一个出人头地的机会,于是同样的,他装作若无其事的,抽出一根烟,咬牙切齿地放进嘴里,他们年轻人抽的烟大部分带爆珠,刘箐橙将烟稍稍往嘴里放了放,用力咬碎了那颗爆珠,深吸一口气,将烟里的工业薄荷味吸进肺里,嘴唇上还残留着烟头包装上的劣质甜味剂。
他当时的反应和现在的时兆缨一模一样,这个孩子好像和他有那么一点相似之处。刘箐橙突然想到了那些给他递过烟的人,他们的尸体应该已经被白岭扔在不知名的角落,成为某一处土壤的养料了,也算是发挥他们对这个社会唯一有用的价值了。
“不要让我再看到你碰这个东西,谁给你都不许接。”刘箐橙说。
然后他打开天台的门,转身走了出去,将时兆缨扔在脑后,又在拐角处将那包只抽了两根的烟,整包扔进了垃圾桶。
刘箐橙不想因为时兆缨耽误今天的拍摄。离开天台就去看白岭的打光和场景布置是否已经准备好,时兆缨还站在栏杆旁撑着手,第一次香烟入肺带来的眩晕感让人实在无法在短时间内适应,他刚想走开一步去追刘箐橙,却感觉脚步虚浮的好像那双腿脚已经不是自己的了一样。但是他却激动的不行,他捂住自己的嘴,缓缓蹲下身低下头,脸上的笑容好像就要顺着指缝溢出来了。那可是刘箐橙啊,他可能确实对于谎话被揭穿有一刹那的心慌,但是他马上后知后觉的感受到与偶像近距离接触的兴奋和紧张。这是不是说明他离箐橙哥更近一点了?
蓦地,一串鲜血从时兆缨的鼻腔里流出,夹杂着组织液自带的腥味,滴落到地板上。
等时兆缨回到拍摄现场,两个人都已经做好了准备,像往常的每一次一样,摄像机被按下录像键,谋杀现场的每一分每一秒都被记录在这一台小小的相机中,那位群演还不知道将来会发生什么,但是他也意识到了,现在这三位参演人员的诡异氛围,但是等刘箐橙的斧子落下来的时候,想跑已经来不及了。刘箐橙喘着粗气,顺手将斧头扔掉了地上,他擦了擦脸上被溅到的血液,想从口袋里摸出一包烟来,碰到自己空空荡荡的口袋时他才稍作清醒,于是临时将动作改为了脱下那件带血的外套,盖住被害人狰狞的死相。
时兆缨被现场的氛围感染了,一时间激动的说不出话,白岭是现场最为冷静的,他冷静的好像他才是房间里的那具尸体。白岭点点头,虽然他不是很满意这一条镜头,但是如大家所见能拍这个镜头的机会只有一次,如果他说要重拍,说不好刘箐橙会真的让他来当那具尸体。刘箐橙离开房间去洗手,好像在他扔下斧头的那一刻,他又从一个杀人狂变回了那个洁身自好的大明星。时兆缨愣在原地看着那具尸体,还是没克制住自己,伸手掀开了那件外套,刘箐橙下手很重,尸体的头几乎被劈成两半,浓厚的血腥味扑面而来,时兆缨抱住那件外套看向还在检查镜头的白岭。
白岭以为时兆缨在懂事的收拾现场,并没有理会,直到时兆缨将他的那把水果刀捅进白岭的腹部,冰凉的刀刃插进体内,透彻的凉意让白岭清醒的意识到发生了什么。
“什……”
白岭的第一声呼痛还没来得及发出来,时兆缨就紧接着将下一刀捅了进去。时兆缨不是第一次做这种事情,但是因为这次的对象是白岭,他显得格外兴奋,他满脑子里都是刘箐橙刚刚在镜头下的一举一动,他的刀子每往白岭身体里捅进一分,他就感觉自己理刚刚镜头下的刘箐橙更近一点,只是可惜没能被录下来。
这只是一个刚刚成年的小朋友,对长辈的鹦鹉学舌。
在镜头看不到的地方,刘箐橙一刀划上了时兆缨的后脖颈,硬生生勒出一长道血痕,还划破了时兆缨的外套和衬衫,一时间鲜血直流,顺着它里面被染红的衬衫和后背流下去,他回头不可置信的看着刘箐橙。
“你现在清醒过来了吗?”刘箐橙的语气冰凉。
久违的痛觉席卷而来,时兆缨吃痛,他的头发也被削掉一截,碎发扎在伤口的地方,好像要长在里面一样。他脚步不稳,痛的蹲了下去,带着手套的手捂住后脖颈还在冒血的血口子,又倒在了刚刚被他用力捅到地上的白岭身上。刘箐橙这一刀划的利落,干脆,伤口不深不浅,但是出血量很大。主要是时兆缨这次的行动太突然,毫无根据的,又好像蓄谋已久的,对白导演发起了袭击。饶是刘箐橙都震惊了一下,迅速反应过来,立刻处理了这个麻烦。
“我知道错了……箐橙哥……”时兆缨的声音带一点委屈,虽然箐橙哥生气了,但是想来白岭也活不了,就算没死也得请好久的病假,自己能和刘箐橙有更多独处的时间。
被压在底下的白岭明白刘箐橙的用意,但他现在还是不想和时兆缨有太多肢体接触,于是就随着露筋姑为媒介,用时兆缨的血疗伤。他不想消耗太多体力,他心里清楚,等他稍微恢复过来了精神,还要帮刘箐橙处理作案现场……还要带时兆缨回家休养。
这场拍摄就这样迅速的不欢而散了。
所以等时兆缨再一次醒来,眼前看到的是白岭家的天花板。他承认自己当时一下子情绪上头,等自己反应过来的时候,自己身上那把水果刀已经捅进了白岭的肚子里,他还记得当时白岭的血顺着他那件黄色防水的冲锋衣流下来的时候,自己的手上粘糊糊的,他好像抹了一把在对方的脖子上,他还没来得及看看当时的白岭有多狼狈,就因为伤口失血过多晕倒了。
这时候他坐起身,虽然后脖颈还在微微发痛,但是不影响他正常行动,他转头就看到了正坐在地摊上手扒着茶几加班的白岭。时兆缨觉得奇怪,白岭伤的应该比自己重才是,现在居然能面无表情的坐在电子笔记本面前不动声色的剪视频。白岭没注意到时兆缨已经醒了,一天消耗了太多能量的他剩下的精力只够他剪辑一点视频。
神差鬼使的,时兆缨从沙发上坐起来走向白岭,白岭这时候注意到他了,告诉他厨房里有点吃的,烧水壶里也有热水,让他自己照顾自己,他现在没有空管他,又加上了一句他最标准的对不起。时兆缨才不会理会他的嘴里到底说了些什么话,他一使劲儿将白岭推倒在地上,白岭的头撞在毯子上,疼的他有点发懵,他刚想反抗,他不知道这个小祖宗刚醒又要做什么妖,还没来得及做点什么,就看见时兆缨扒开了他的衬衣下摆。
“时兆缨你要干什么!”白岭都顾不上客套了。
时兆缨温热的手覆上白岭的腹部,那里的皮肤平整温热,虽然泛着白岭身上特有的紫斑,但是看不出来一点受伤的痕迹。时兆缨都要怀疑之前的自己是做了场大梦,在梦里捅的白岭了,但是脖子上的痛感提醒着他这一切都发生过。白岭的力气不小,趁时兆缨愣住一把推开了他,他的眼镜被剧烈的动作推搡的歪七扭八,白岭在家里上衣只单单穿了一件衬衫,此时被时兆缨拉扯的崩了几颗扣子,他记得这件衬衫挺贵的。
“白岭,你到底是什么恶心的东西?”
白岭差点没忍住翻了一个白眼 ,简单给他讲述一点露筋姑的事情,当然白岭识趣的忽略了吸血的部分。时兆缨相对无言,只能过了半天对白岭说一句,怪不得箐橙哥留你在身边,好歹有这么一点点用处。
这场闹剧结束于时兆缨的一个月停工。
渐渐的在他们俩人面前的时兆缨多了一份肆无忌惮,他们工作的时候偶尔也会将时兆缨带上。他们三个人好像找到了新的平衡点,相处方式更诡异了,但三人对此都闭口不提。时兆缨的事业进入上升期,给这潭死水一样的青媒带了一点鲜艳的波动,继成名作以后接了不少好作品,白岭甚至给他和刘箐橙写了对手戏,当时时兆缨将近一个月都没有找他的麻烦。
时兆缨也觉得如果一直这样下去的话,他和白岭还是能好好相处的。
03原来你我都是肉体凡胎
这种平衡好像是假象,禁不起人的推敲,当白瓷露出裂痕的那一刻,花瓶终将碎掉。
初露端倪是在一天早上,白岭照常去叫刘箐橙起床,给他带早饭,白岭刚刚打开门就听见了卫生间里传来的流水声,是水龙头的声音,不像淋浴。白岭刚准备拿出笔记本电脑赶工,就听见一声碰撞的闷响,他赶忙跑去卫生间看发生了什么,刚到卫生间门口就闻到了一股熟悉的血腥味,白岭对这方面一向敏感,他当然知道那些那些挂在水龙头上和洗手池里的鲜血是来自刘箐橙的。
“别看我。”这是命令的口气。
白岭这才将视线移到刘箐橙那张苍白的脸上,他细长的睫毛上还挂着带血的水珠,鼻子里还不断涌出一股又一股鲜血,刘箐橙在白岭的视线下艰难的咽了咽,不出意外他现在连嘴里都是血腥味。刘箐橙现在还穿着那件青蓝色的睡衣,此时此刻睡衣的袖子上面都带着已经有些发黑的血痕,水龙头的水还在流,刚刚发出的碰撞声应该是刘箐橙没站稳一头撞上了洗手间的镜子。
“老板……要不今天的拍摄就推了吧。”
刘箐橙脚步不稳,那种眼冒金星的感觉又上来了,眼前什么都看不清,大脑沉重的像灌了铅,该死的鼻血又流了下来,星星点点的潵在地上,像一颗颗猩红的红玛瑙。很显然今天拍摄已经无法进行了,大明星的状态只够支持他假装完好的站在人前了。他的眼底乌黑,失眠一直不停歇的困扰着他,刘箐橙没有办法在安静的黑夜中合上眼睛。
“白岭,我是不是要死了。”
刘箐橙看着自己被照在镜子里的脸,又抹了一把水。
“别说这种话……”
血液顺着额角和鼻子流下,刘箐橙此刻眼冒金星,血珠流进他的眼睛里,他痛苦的眨着睫毛想要寻求一丝舒适感,他的头埋在白岭的肩膀上,十指紧紧攥着白岭的外套,好像正承受着莫大的痛苦,那种痛是来自肺腑的,好像有什么东西正在自己的身体里溃烂分解,血液堵住了他的鼻腔,让他连呼吸都困难。这一刻的刘箐橙显得格外脆弱,白岭不敢看他现在到底是一副什么模样,只能将手轻轻的抚上对方的头发,假模假样的像母亲给孩子唱摇篮曲一样安慰着他。
在这悲情的一刻,白岭突然幻想起了刘箐橙的死亡,刘箐橙会以什么样的死法达成他的结局,又是否和他有关,或者说现在,在刘箐橙最脆弱的时候,对方的脖颈就这样明晃晃的暴露在自己眼前,自己手上就是已经无数次见血的杀人工具,他大可以就这样抬起手毫不犹豫的捅进对方的脖颈里,争取来自己的解脱,想到这里白岭的手止不住的颤抖,可是他还是无动于衷,他没有下手,连他都没办法接受刘箐橙的脆弱,更何况刘箐橙自己呢。
“对不起……对不起,这一定是我的错。”
白岭的声音甚至有点颤抖。
像是在安慰刘箐橙,也像是在安慰自己。
但是没事的,等到明天太阳升起的时候,等到闪闪发光的摄像头对准刘箐橙的时候,他又会是那个不可一世的大明星了。
他扶着刘箐橙重新躺回床上休息,然后把对方留下的残局打扫的干干净净,他对此已经很熟练了,刚刚还一片狼藉的地方现在没有留下一点痕迹。
然后白岭再次推门而入,好像之前的每一天一样,来叫刘箐橙起床。
“老板,对不起打扰你……晚上的拍摄你还参加吗?”
“嗯,走吧。”
好像早上的惨案从没发生过。
刘箐橙不让白岭告诉时兆缨这件事情,他总是让白岭按期陪他去医院复查,每一次的结果出来两个的情绪都不大好,这种病好像没有逆转的方式,但是没关系,他们两个人都欣然接受了这样的情况。
其实白岭知道自己在自欺欺人。刘箐橙看起来太冷静了,冷静到让人认为他能胜过病痛和,可是不断恶化的病情,和时不时在深夜出现的大出血还是让白岭感到害怕,他凌晨三点半出现在医院时,手都还是凉的,医院的灯光打下来,也是凉的,从病房外走廊里漆黑的尽头吹来的风也是,冰凉的。
刘箐橙患病的事情还是被媒体翻了出来,纸包不住火,刘箐橙干脆承认了,白岭内心只有感叹,这件事影响最大的应该是时兆缨。
他完全不能接受这个现实,捏着鼻子红着眼睛悄悄在被窝里哭了一晚上,第二天再带着哭红的眼角笑着和刘箐橙说。
“箐橙哥,早上好!”
站在一边的白岭叹一口气,他知道这个孩子故作坚强,他的演技还是一如既往,是被精心设计过的,仔细看都能看出来。白岭低下头,刘箐橙患病,他其实并没有被打击到,他甚至有些庆幸,自己不用真的陪他拍电影拍到年老,毕竟刘箐橙喜欢掌控全局,他不喜欢不听话的工具,等到他无可奈何的时候,他就能放白岭走。如果上白岭目睹刘箐橙的衰败,他会觉得大快人心吗,可能吧,白岭不知道,他作品的那些光荣会随着刘箐橙的坠落而消失吗,可能吧,他不知道。
他什么都不确定,他手里还拿着《梵山》的剧本,那部真正属于白岭自己的作品,没有资本家的利益纠纷,没有生活在给他的身不由己,没有刘箐橙,没有时兆缨。他将自己的前半生献给了姐姐,后半生献给了刘箐橙,他突然也想过自己的人生了,而现在,机会就摆在眼前,他为什么不去抓住他呢。他还想试着去留下一些独属于白岭的痕迹。
“你的意思是你要离开青媒?”
“对不起……”
白岭将辞职信的文档发给刘箐橙,他知道刘箐橙一定会同意的,这一点他毫不怀疑。
“你为什么觉得我会答应?”
“……因为你是刘箐橙。”白岭开口。“你真的能接受,在这个时期留在你身边的我吗?”
你真的能接受,一直围观着你的人生的我,去目睹你所有成就的一败涂地吗。这对你我来说都太残忍了,我们的故事就这样结束,留在他最辉煌的时候,不好吗。
刘箐橙动摇了。
“对不起。”
刘箐橙抽出笔筒里的一只钢笔,随手将钢笔的盖子扔在地上,狠狠将笔尖戳入白岭的手背,青蓝色的墨水混杂着乌黑的血液从白岭白皙的皮肤中流出,就连手上紫红色的斑颜色都更深了一层。手背的疼痛贯穿手心,其实这点伤对于白岭来说不算什么的,在此时此刻,最可怕的应该是来自刘箐橙眼神的压迫。
门外的时兆缨捏住自己手上拿的资料,他简直不敢相信白岭刚刚从嘴里说出来的话,他刚刚得知刘箐橙患病,现在心里难受的要命,转头白岭就隔着这扇木门给了他当头一棒,我唯一的安身之所马上就要分崩离析了,你居然还敢将自己置身事外好像这一切都和你无关。他的手放在金属指的门把手上,几乎是立刻就要冲进去痛斥他一顿,但是他的身体没有动。
“白岭,我再问你一遍。”刘箐橙的声音听不出来有什么情绪。“你真的想好了?”
说着就更加用力的将笔头压下去,流出来的液体吸附在桌面上,直到这时才看清青色的墨水和血液不相融,两者之间浮着一层清液,隔着一层油膜,墨水还是墨水,血浆还是血浆。白岭几乎能感受到笔尖的纹路和墨水的流淌,他只笔是他送刘箐橙的,几乎一眼他就认出来了,但是他在刘箐橙第一次拍摄其他导演的作品电影杀青以后,作为祝贺礼送给了对方,对于媒体的舆论来说是一个交代,对于刘箐橙来说,也算是他和白岭的一道分水岭。
“对不起……”
两个人正处于僵持状态,门外的时兆缨终于忍受不住推门而入。
“箐橙哥,你要的文件。”
房间里的两个人听到青年的声音,刘箐橙立刻抽出那只钢笔,迅速将他扔进垃圾桶里,并将垃圾桶踢进桌子底下,白岭抽过刘箐橙搭在椅子上的代言丝巾捂住自己的伤口,一言不发。两个人的头都撇了过去,克制住自己,不去看对方的眼睛。但是他们忘记了桌子上那一摊混杂的血。
“你放在茶几上吧。”刘箐橙开口,假装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我有个新剧本要给你。”
房间里的三个人心照不宣。
“你出去吧,白导演。”
这是刘箐橙对白岭说的最后一句话。
白岭离开刘箐橙的办公室后,刘箐橙将一份剧本递给时兆缨,那本剧本也是国内一位非常优秀的导演准备的新作,宣发和资金都是一流的水平,时兆缨知道这是非常来之不易的一手资源,他以为箐橙哥会自己接下的,但是现如今到了自己的手上。其实这个剧本的导演找过自己,越过了刘箐橙,时兆缨想也没想拒绝了,他知道这样的资源人们都是留给刘箐橙的,如果刘箐橙挑剩下了,他才会接。现如今又回到了自己的手上,这一次时兆缨接下了。
紧接着刘箐橙递给他一杯咖啡,并和他分析起了这部电影的前景,刘箐橙站在落地窗前侃侃而谈,手却紧紧捏住咖啡杯的把手,手指都有些泛白,不知道是在看玻璃里反光的自己,还是这个世界。
“箐橙哥,其实我……”
“安静点,时兆缨。”刘箐橙开口。
“什么也不许说,什么也不许做。”
其实时兆缨想说,他一点也不喜欢喝咖啡,他以为刘箐橙知道的,现在看来他不知情。
白岭离开青媒后时兆缨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他办公室里《铃儿响叮当》首映礼上,刘箐橙和白岭的那张合照摔了个稀巴烂。
其实时兆缨舍不得他走的,说实在的白岭对他不差,甚至可以说是处处包容,他早就已经适应了他的存在,白岭离开了,这个地方只剩他和箐橙哥了,他终于可以独占对方的工作时光甚至休息片暇了,他应该高兴的。可是时兆缨突然痛恨起来,白岭走了,他再看不到那个深夜加班的虚弱背影了,他再也不会拥有坐在工位上睡着时披在自己肩膀上的毯子了,也不会在拍摄时拥有那样有耐心的导演给他讲戏了。可是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白岭好像从那个不起眼的角色到时兆缨身边无可替代的一部分,毕竟世界上不会有任何一个人比白岭更讨厌了,时兆缨这样想。
自白岭和青媒割席后,时兆缨偶尔还会参与白岭新作品的参演,但是每一次白岭都视他为陌生人一样,不说话,不评价,私下没有任何来往,几乎每一条镜头都是一遍过,冷漠的好像他们从不相熟。所以时兆缨对他有怨气,箐橙哥对白岭这么看重,白岭就这样随随便便的离开,在知道刘箐橙患病后更是连夜交上了手写的辞职信,在青媒最为难的时刻撒手不管,白岭,你这个人真是恶心。
但是自那以后刘箐橙就不再接电影的拍摄了,他的身体不允许他再进入高强度的拍摄了,但他时不时会来片场给时兆缨探班,这时候的刘箐橙总是会穿着普通的休闲服,带着口罩墨镜,偶尔会给时兆缨送点午饭,因为他知道片场的东西不一定能吃饱,却让这次探班显得欲盖弥彰。其实时兆缨心里也清楚,刘箐橙是来看白岭的,刘箐橙有时会远远看着白岭拍摄时的样子,好像在缅怀过去的自己,时兆缨看不懂他在想什么,就连刘箐橙自己也不知道这样做的意义是什么,他现在患病,也许生命所剩无几,他自己也明白也许病终才是自己最好的结局,但是他还是想在死前再做点什么。
于是他又想到了白岭。如果说每一个人的人生是寺庙供台上的一只香,白岭就是刘箐橙那支香燃烧后留下的那缕烟,从点燃到熄灭,从生到死都是一起见证着的,有因必有果,两个人还没走到结局。
如果你问刘箐橙那时兆缨呢?他只会叹一口气。
刘箐橙留他在身边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在时兆缨身上看到了曾经的自己的痕迹,既然时兆缨想演他,那他就让他演,这么多年来他也偶尔会期许时兆缨真的能给他带来什么不同,也许真的会有他几分神韵,也许再过几年他真的能赶上自己的高度,可是他没有那么多耐心,而他现在也没有那么多时间去等待了,他已经失去耐心了,甚至起过杀心,时兆缨给不了他想要的结果,幸而他也没有让时兆缨参与他的人生。
但是当他看着时兆缨拍摄下的一部又一部作品后,他叹口气,他突然庆幸起了白岭的离开。
04 就连骸骨都被撕裂
病房里。
看着时兆缨被水果刀削伤的手,刘箐橙叹了口气。
“你先去处理伤口吧。”
时兆缨有一瞬间恍惚,他不敢抬头直视刘箐橙的眼睛,他一直盯着惨白地板,手指雪
血滴落在上面——像他高中时期看到过的消失在白瓷砖上的蚂蚁。
他走出去的时候,迎面撞上了白岭,白岭看到他也是一瞬间的愕然,白岭略显疲惫,好像在记忆里,白岭一直是这副样子,哪怕是已经离开了刘箐橙一些年头,他眼下的黑眼圈仍是只增不减。时兆缨知道今天他会回来,但没想到自己会碰到他,又或者说他现在还守在这里就是为了碰到他。他和白岭已经很久没有见了,可是那种扎根在他心里的淡淡的依赖感,在见到他的那一刻又重新萌发,没来由的感情让时兆缨心慌。
于是他什么话也没有说,径直走了出去。
现在房间里只剩下白岭和刘箐橙了,他们两个人再见面应该说些什么?好久不见?你最近过得怎么样?如果你知道我离开你以后过的这样糟糕,你会不会心里好过一点?如果你知道我对你的感情,你会不会回应我?
但是这种烂俗爱情剧本里的台词,白岭是不会对刘箐橙说的,不太适合他们俩,而他们之间的话题,也不适合聊他们。
于是白岭决定和刘箐橙聊时兆缨。他知道这个切入点很老套,很——不合时宜,可是他还能和刘箐橙说什么呢。
“时兆缨一直在照顾你?”白岭开口。
“是的,这些天他一直都在。”刘箐橙淡淡的语气,听不出什么特别来。
“……”
现在他们又无话可说了。
“……他真的很喜欢你。”白岭看向周围被时兆缨打理的整整齐齐的病房,粉丝送来的礼物被他整理收纳,让这个充斥着死亡气息的地方,显得有些许温馨,想来是费了不少心思和功夫,这个孩子一直是这样的,对刘箐橙这样,而他每次被送去自己家的时候,都耍着小脾气,把他的家里搅得天翻地覆。
“也许吧。”
白岭此时此刻才注意到,刘箐橙现在瘦的可怕,头发长的比以前长了,但仍被他自己打理的整整齐齐,干净利落。
“别这样说……刘先生。”我不该听这些的。
刘箐橙没理他,自顾自的接着说。“可是那个孩子不懂,白岭,他不懂什么是喜欢,他对我所有的感情只不过是他对自己的期许和幻想罢了。”
一针见血的。
说的好像你知道什么是喜欢一样。
当然,这句话白岭没有说出口,他也没有立场和资格去说这句话,他现在有这个胆子了,但是没必要,也不合适。
“我想他是真心的。” 白岭想了想加了一句。“可能吧,我不知道,对不起。”
“是啊,他也觉得自己是真心。”刘箐橙夹起饭盒里的菜,盖到了白米饭上面,好像是在自说自话。“他连自己都骗过去了……他只骗过了他自己。”
“他真心与否重要么。”白岭顿了顿。“对于现在的你来说。”
对于你这个即将死去的人来说。
刚问出口白岭就后悔了,像他这种以自我为中心的人,真的会在乎时兆缨这样一个小人物的真心与否吗,更何况,他马上就要死了。白岭想,答案是毋庸置疑的,他什么都不在乎,他只在乎他自己,可是白岭还是问了出口。
这句话好像终于问到了对方想要他问的,刘箐橙吃饭的手缓缓放下,病痛让他的身体更加消瘦,手指的骨节愈发清晰,甚至泛着不正常的青,他抬起疲惫的眼睛,看着眼前已经许久未见的白岭。
“我的回答对你来说重要吗?白导演。”
你早就意识到了,白岭,我和你是一路人,我们的世界里只有自己,我们爱的也只有自己,在这个世上能和对方感同身受的不过只有你我二人,能互相舔舐伤口的只有对方。这个精神虚无的世界里能存在的唯一有意义是事物——是我们自己。
那么我们之间感情的真假与否,不重要。
这个答案你应该早在我们遇到对方的那一刻,就问出口了,而我会告诉你和我现在回答的一样的答案:
“不重要。”
不论是时兆缨的,你的,还是我的。
然后我们从此擦肩而过,那就不会有我和你的因果,你不会被迫留在这里陪着我蹉跎岁月,我的成名作不会由你来拍摄,你的成名作电影男主角不会是我,我们之前给对方带来的那么一丝丝温存会消失,更不会有你我现在的告别。也许我们会在许多年后的偶尔一天再次路过对方,两个陌路人,你没有看向我,我也没有看向你,就这样再次错过,一辈子。
刘箐橙望着白岭坐立不安的样子,仍然是不说话。
白岭在这几年间,几乎没什么变化,离开了刘箐橙好像并没有对他的生活造成任何影响,刘箐橙不怪他想走,毕竟当时的两个人实在是无法再走下去了,他们之间的问题并不是观念不合能够概述的,问题一直存在着,从他们开始产生关系,那一刻开始就一直存在着,白岭无法解决,刘箐橙无法和解,所以两人渐行渐远,所以白岭才会和他说他们这段关系从一开始是错误的。
可刘箐橙还是不甘心。
明明白岭是这个世界上最适合也最应该和他站在一起的人,他们的思想行为明明是那么的契合,好像就连灵魂也扎根生长在了一起,根茎钻入对方的血肉互相啃食,以来汲取对方最后的价值,他却只有一句观念不合就试图将自己彻底剥离,也许确实是刘箐橙他自己自诩清高,自诩透彻,才没办法理解白岭的离开。
也许他直到现在也没能看清白岭。
“我倒是没有想到,你居然真的问了出口。”
“聊点其他的吧。”刘箐橙低下头,整理着因为自己刚刚的动作变得有些皱的被子。“我已经好久没有关注演艺圈了,白导演最近有什么新作品吗?”
他脸上的笑容假的可怕,哪怕是以前拍过的烂片,刘箐橙的演技都没有如此差过,白岭又在想,此时此刻他才注意到,在刘箐橙面前,他平淡的如死水一般的感情,还是会激起些许浪花,但是这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是他第一次将白刀子捅进死人的身体里,还是第一次将红刀子直截了当的展示在镜头下,是他给刘箐橙拍第一部电影时拍下的第一个镜头,还是现在自己知道他就要死了,于是拿着摄像机颤抖的按下快门,对这医院白花花的地板拍下一张事故一样的照片,但无论是哪一个,都是死气沉沉,毫无生命力的。
白岭觉得自己活的比刘箐橙明白,但现在看来,他并没有真正理解放下那些往事和纠葛,他只是选择了逃避而已,算不上活的透彻,并没有比对方好到哪里去。白岭已经不记得自己是怀着什么样的心情走出医院的了。他只记得很安静,哪怕在医院里的人潮已经汹涌到可以将他淹没,周围的吵闹声大到收音机里的杂声都不能相比,安静的好像整个世界只剩下他一个人一样,白岭什么都听不到一样,失魂落魄的,就这样走出了医院。
时兆缨就站在医院楼下,他刚刚被水果刀削伤的手还在往下滴血,他没有听刘箐橙的话,去乖乖处理伤口,路过的护士医生向他提供的帮助也被他拒绝,这个心智还不太成熟的小孩子,或许已经不能再被白岭称作小孩了,现在就蹲在医院门口,看着自己往下滴血的手安安静静的呆着,刚流出来的血是温热的,鲜红中带着一丝残余的橘黄,顺着手掌指纹的纹路构成一道道鸿沟。白岭叹了口气,走上前,用衣服口袋里的纸巾给他擦去伤口上残留的血渍,对于水果刀来说,那已经算是比较深的伤口了,白岭明白时兆缨看着那个被自己捧上神坛上的人,露出凡人才会有的脆弱模样,多少会有些不真实的感觉。
“我从来没见过那样的箐橙哥。”时兆缨淡淡的说。“我甚至没有……白岭,我只是有点害怕。”
像一只落了水的小狗一样,现在的时兆缨甚至在向白岭寻求安慰,因为他的身边现在只剩下白岭一个人了,他缓缓伸出自己的手,想去抓白岭的衣角,像一个溺水的人这样迫切的想要抓住一根救命稻草。白岭也不知道应该和这个小孩子说些什么,他当时只是在想,等他长大他就什么都懂了,于是他保持了沉默。其实白岭也没有见过那样的刘箐橙,他在看到刘箐橙那张憔悴的不像样子的脸时,他从心底感受到了的恐惧蔓延到了全身,原来你也是肉体凡胎,原来像你这样的人,也会有生命的尽头。
“时先生,我送你回青媒吧。”白岭还是开口了。
时兆缨有点不可置信的看着白岭,喉咙里好像有什么话急切的想要说出来,可在他看到白岭这样温柔的给他包扎伤口,又这样生疏的,用这个似曾相识,又好像从未见过的称呼叫他的时候,他颤抖的嘴唇又闭上了。这个称呼对他来说恍如隔世,他已经快要忘记第一次见到的白岭是什么样子的,他只觉得眼前的白岭显得格外疲惫,他那本就不宽阔的肩膀,好像已经什么都挂不住,他肩上所承担着的因果摇摇欲坠,好像马上就要分崩离析,时兆缨突然害怕起来,如果连你也要离开我,那我应该怎么办。
白岭牵着时兆缨的手,时兆缨但另一只手扯住他的衣角,低着头不说话,任由白岭牵着他带他离开这个让人窒息的医院。两个人都没有说话,他们之间本就没什么交流,自从刘箐橙病后,白岭离开的这么长时间以来,两个人的接触也是少之又少,可就在时兆缨重新见到他的那一刻,那个好像马上要失去所有依靠的小孩,又默默的牵上了他的手,然后用行动告诉他,请不要离开自己。
他突然想起了刘箐橙第一次牵他的手,那是在雨夜天的天台上,白岭在给刘箐橙补电影的一部分镜头,他的身上穿着他的那件黄色雨衣,他的身影就这样被镶嵌在阴暗潮湿的天台上,年久无人访问的天台地面被雨水磨平上蜡,粗糙的雨鞋和地面摩擦发出让人抓心挠肝的声音。刘箐橙就这样站在阴湿的雨中,白岭只带了一个小手电筒,用来打光,暖黄色的光刻在刘箐橙的脸颊上,有种千禧年电视机的质感。雨水顺着刘箐橙的头发滑下,凌乱的头发耷拉在他的脸上,遮住了眼睛,白岭想,看不见他的眼睛最好,这样我就不用假惺惺的对着一潭死水录像了,但是他还是走上前伸出冰凉的手,去给刘箐橙整理造型。
白岭的眼镜被雨水打湿,在透明镜片上留下属于天空的指纹,他的手指时不时蹭过刘箐橙的额头,略长的指甲轻轻划过对方的皮肤,白岭刚刚将他的造型调整到自己最满意的样子,准备好退一步拍下最后这一部分镜头,刘箐橙突然抓住了白岭准备放下的手,刘箐橙的手更凉,他青灰色的头发在手电筒的微光下发出幽深的绿光,两个人隔着镜片对视,让白岭有一种被青蛇猝不及防咬了一口的错觉。
“今天就到此为止吧。”刘箐橙开口。
但是他抓着白岭的手没有放开,他们没有十指相扣,白岭也没有挽起手指捏住对方的手心,好像不能叫做大众意义上的牵手,但是就在那个雨夜,刘箐橙握住白岭的手,穿过长长的天台,走下居民楼的水泥楼梯,雨水顺着两人的皮肤划过手心,让冰凉感流向全身,具体细节他已经记不清了,只觉得当时的刘箐橙好像十分烦躁,手上用的力气极大,白岭的手腕上被印上了一道道红痕,好像连骨头都被烫伤了几道印子。
讲真的,当时的白岭哪怕一丁点暧昧的想法都没有,当时的白岭也没有想过他们之后的关系会发展的如此模糊不清。
他甚至已经不记得那是在什么时候拍的了,也记不清当时的自己怀着怎样的心情,但是他还能记得那个镜头是电影的哪一分哪一秒,还记得那一束微弱的光线照在了刘箐橙的哪一寸皮肤上,他还记得那个镜头后留下的那一句台词,那句台词是男主人公将女主角被分尸的尸块扔进江中后,给女主角的手机里发送的邮件,像是悲叹,像是缅怀,男主人公站在天台上,看着被雨水淋湿的路灯散发着的微光,看着灯光下来来往往的人群,像一只只蚂蚁一样爬行,然后带着轻快的声音说。
“请你不要,这样安静的离开我。”
他记得这部电影里所有的细节,可他唯独不记得他自己,他也不记得刘箐橙。
现在他走出医院,他茫然的低头看向自己的双手,这双手结束了很多人的生命,而现在刘箐橙让他用这双手去为他的生命画上一个句号。
“你和我说说话吧,白岭。”
时兆缨的声音将白岭拉回现实,时兆缨的声音里甚至带了几分恳切,白岭听得出来,他已经在努力的忍住不让自己显得那么脆弱,可就在声音发出来的那一刻,他的情绪还是如洪水一般涌出来,白岭知道的,因为时兆缨有时候在片场,也是这样的表现,但让他惊讶的是,此时此刻的他竟然会在他的面前展现自己脆弱的一面。
“呃……好的,你想聊些什么?对不起……”
“……”
“算了。白岭,算了。”
“对不起。”
04 请不要这样安静的离开我
再然后,刘箐橙死了,死的很安静,一点声响都没有,除了他让白岭拍的那张照片以外什么也没有留下,他将这个喧闹的世界抛在脑后,静静的离开了。
白岭在刘箐橙的葬礼上,看着他的墓碑一言不发,他叹了口气,心想。
如果我稍微勇敢一点,说不定我们现在就是一对被葬在一起的怨偶。
如果他将刘箐橙看得没那么重,他们说不定真的会在一起,他必须得承认他们之间是有感情的,他不能逃避,也无法正视。他们好像生来就没有处理这种感情的能力,刘箐橙也是这样的,他们都知道这种感情的存在,他们也全然接受,他们也无所作为。除了时兆缨,他比任何一个人都迫切的想要一个结果,其实他开过口的,但是刘箐橙阻止了他,刘箐橙不想打破这样的平衡。
白岭在刘箐橙的葬礼上没有掉一滴眼泪,因为他知道下一个会是自己。刘箐橙走后时兆缨消沉了很长一段时间,白岭想让他独自一人消化这种情绪,这种痛苦是他们年轻人必须经历的一种生长痛,而且他清醒的知道,自己没有办法陪着时兆缨去面对接下来的人生,时兆缨终将一个人面对所有的事情。
直到时兆缨的经纪人打来电话,他才起身,去了时兆缨的家中。他本以为在消沉状态下的时兆缨会将自己的家中弄得乱糟糟的,但是他一打开门,发现房间里出乎意料的整洁,他突然想起了刘箐橙的那间病房,也是是被时兆缨打扫的干干净净,原来他只会把白岭一个人的家里弄得一片狼藉。
时兆缨正在自己的房间里翻着剧本,当时刘箐橙亲自递给他的那一本,那部电影确实很成功,角色非常适合时兆缨,他在演艺圈的地位大大提升,手上资源几乎是源源不断的送到他这里,但是刘箐橙从此就不再拍摄电影了,他的心里多少有些愧疚,尽管他知道这件事绝大部分是白岭的错。这部电影只是他事业上升期的开端,在这之后他接到了更多优秀的电影,但当他再次翻到这个剧本时,他总是会想起那天站在办公室门外的那种无力感,和桌子上的那一滩血。
他快恨死白岭了。
所以当他看到白岭站在他家门口,他气的一句话都不想说,但是他并没有将门甩上。
“我来看看你。”
“哦。”
“你现在怎么样?”
“你不是都看到了吗?如果我现在很好的话,你还会出现这里看我吗?”
时兆缨说话带着脾气,白岭是知道的,但是他们已经很多很多年没有这样正面打过交道了,一时间还是有些不习惯。但是他今天来这里,并不仅仅是为了来探望这位心情低落的小孩。但他还是第一时间安抚对方的情绪,
“他们说你状态很差,我很担心你。”
“他们又说什么了……可是我明明也和他们说过,我不想看到你,如果你真的想盼我点好的,你就不应该来这里。”时兆缨声音已经带上哭腔了,他现在的情绪复杂到他没有办法自己处理,他甚至没有将这种情绪消化那么一星半点,白岭就又出现在了这里,带给他极大的情绪波动。
时兆缨甩上房门,将白岭留在客厅,他现在已经不在乎面子上是否过得去,也不想去管以后再见到白岭他要拿出什么态度,他现在只想将这个人彻底赶出自己的世界。白岭离开他们的时候他没有,哭刘箐橙的葬礼他没有哭,现在他把自己蒙在被子里,他终于哭了出来,他的眼泪打湿了枕头,他哭的很伤心,但是他没有发出声音,因为白岭可能还在门外,他不想让白岭真的看到他脆弱的样子,他觉得有点丢人。过了很长一段时间,长到他以为白岭肯定已经识趣的离开,才打开房门,打算呼吸一点新鲜空气。
但是出乎意料的,白岭没有走,甚至脱下了外套安然的坐在沙发上,读着一本是时兆缨的甚至没有开封过的书。
“你怎么——”
他突然看到了桌子上的一碗面,浮着的油有一些凝固,葱花僵硬的躺在上面,想都不用想这碗面已经有些凉了。
“需不需要我给你热一热?”
时兆缨的眼睛还是肿的,他愣愣的盯着那碗面,甚至没有注意到已经走到他旁边的白岭,白岭伸出手就要去拿那一碗面,时兆缨阻止了,但是也没说话,安静的坐下来,接过筷子就开始吃。白岭看到他起码愿意出来吃点东西,就坐到他的对面,想和他好好聊一聊。
“以前刘箐橙失眠的时候,我偶尔也会在半夜给他做夜宵。”
“白岭……我真的恨死你了。”
白岭轻轻笑了笑“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
时兆缨不想管他,他只觉得好崩溃,为什么白岭这个人总是阴魂不散,需要他的时候他不在,不需要的时候他又像一只蚊子一样不停的在你眼前晃悠,但是你又抓不到。这碗面其实没什么味道,可能考虑到时兆缨近乎半天没有吃东西,做的很清淡,白岭给刘箐橙做饭的时候也会考虑到这么多吗,应该是的吧,他怎么能对箐橙哥的事情不上心呢,吃着吃着他又走神了,他将碗里的白菜夹到一边,可明明他已经不是挑食的年纪了。
“我确诊胃癌了。”
时兆缨愣住了。他抬起头,看着坐在他对面的白岭,白岭没有扎头发,将自己的头发披了下来,他一只手撑着脸,面无表情的看时兆缨,面无表情的说出这句话,好像他对自己的死亡根本不在乎。
“我可能还能活很久,也可能活不长了。”
这时候时兆缨才注意的,对方已经很久没在公共场合露面了,白岭也瘦了很多,就好像当时的刘箐橙一样,开始一点点消瘦,背影一点点缩小,直到消失在时兆缨的视线当中。为什么这个世界这样不公,如果自己再早生几年就好了,如果自己可以在他们之前死去,是不是就能在对方的生命中占据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了,是不是就能看见白岭和刘箐橙在自己的葬礼上,怀着同样复杂的心情,听着他的讣告,为他哀悼了。
时兆缨已经不记得那一天是怎样结束的了,他只记得他抱着白岭哭了好久好久。
白岭不愿意留在医院,他一定要留在家中一个人面对死亡,他甚至不让时兆缨去看望他,但是时兆缨没有听他的,仍然是每天都往他这里跑,好像多和白岭呆着一起一刻,他内心的空虚就能少半分一样。
时兆缨就坐在茶几旁的小凳子上剥着橘子,橘子皮还是带着些许青涩的,刺鼻的汁水留在时兆缨的指甲里,过一阵子才散发出淡淡的橘香味。
白岭知道的,时兆缨在刘箐橙死后觉得他好,也只不过是自己为年长者加上的一层滤镜,不管在刘箐橙生前还是死后。这个孩子的身边没有其他人,只有他和刘箐橙,所以时兆缨把自己对这个世界所有的期许强加在他们身上,把他们幻想成自己精神世界的一部分。
他想,时兆缨该从这场梦里醒来了,他还年轻,但也不小了,自己已经不能称呼他为那个孩子了,时兆缨还有自己的路要走,但是白岭的已经到头了。
“我必须得承认,刘箐橙这一生过的比我的要完整多了。”
白岭缓缓开口。
“白岭!不是说好了不提他……”
“他直到死后都是被人爱着的。”
白岭躺在藤椅上,腿上盖着蓝色棉麻的毯子,看起来很暖和的样子,输液袋里的药物一点点的向下掉,流进单薄的身体里,他被插上针管的手里拿着的是已经被读过无数次的梵山的剧本,纸页已经泛黄,时兆缨也许还能背出几段台词,但是总归是不能让白岭满意的,又或许说白岭根本不在乎,于是他他不顾时兆缨是否愿意,又提起了这个话题。
“你知道吗……就是因为这样我才恨你,你凭什么总是一副全世界就你最了解箐橙哥的样子!明明我……”
时兆缨一时激动,把橘子往茶几上一甩,被剥开的橘子皮肤上带着纤维,被狠狠剐蹭在木制的家具上,留下一道不明显的黄斑。自从刘箐橙死后时兆缨几乎再也没有用这样激进的语气和白岭说过话,被压抑许久的情绪上头,可是白岭好像不打算就此停止。
“你知道刘箐橙早饭喜欢吃什么吗?”白岭打断了他。“他早上喜欢吃甜的东西,但是为了身材管理我很少给他做太甜的早点。”
“你知道他其实根本喝不惯咖啡甚至拿铁吗?”
“你知道他在拍那些电影的时候到底有多少耐心吗。第一次重拍他会说好,第二次重拍他可能会皱一下眉,等到第三次他就没耐心了,会压低嗓子呛你一句。”
“你知道他其实不太喜欢剪指甲吗,每次都要等到指甲已经到影响他弹吉他的程度,才会不情不愿修剪。”
“你知道他有时候会放着自己拍过的电影,听着电影里的台词睡觉吗。他的失眠直到后期越来越严重,他其实不喜欢化妆的,但是到最后还是会用那些化妆产品去让他那张病态的脸看起来更像活人一点。”
“你知道吗?时兆缨,你知道吗。”
白岭一只手撑着头,缓缓抬头看向他,他的镜片上沾上了些许灰尘和岁月的划痕,从高度镜片中看向的世界都带着些许焦点,时兆缨的脸在他的眼里被无限拉远,对方几近掉下来的眼泪都看得不是很清楚,白岭可能会觉得有些伤感,因为眼前的孩子无论怎样都好像长不大。时兆缨突然说不下去了,年轻人激动的话语戛然而止,他抬头看着年长者淡漠的目光,像是凌迟一样的痛苦蔓延,他讨厌白岭,因为他害怕,他怕自己洋洋得意的演技在对方眼里一文不值,他害怕自己好不容易重组起来的人生的被他拆穿,他害怕自己好不容易得到的一切会随着对方的离开一起离开。
“刘箐橙不在乎我,也不在乎你,他逼着我成为他的一部分,也只是为了完善他的人生。”
可白岭的脸还是那样,淡然,冷漠,好像下一个将死的人不是他一样。
“看,时先生,你自己心里也清楚的。”
现在他又叫我时先生了。
就像他第一次见到我时那样,冷漠的扶了扶自己的眼镜,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眼睛望着自己,手里抱着即将开拍的剧本,毕恭毕敬的叫我时先生。
而现在他就要死了,他的手里还拿着他那本可悲的剧本,嘴里的一字一句还紧紧攥着时兆缨的心脏。
那只蚂蚁又爬上来了,挥之不去的。
时兆缨的眼泪止不住的往下掉,他再也没有那一刻像现在这样清晰的意识到,他可能真的不了解刘箐橙,白岭说这个人孤傲,可是像他这样闪光点多到数不清的人,不就应该这样吗?白岭说这个人小心眼,但他可是刘箐橙啊,刘箐橙怎么会这样呢?白岭说这个人心里只有他自己,可是站在刘箐橙身边的你呢?能入的了刘箐橙的眼的人,不是只有你白岭吗?
刘箐橙在他生命的最后选择了你,而不是我,难道就连这样的结局你也预料到了吗。
他一直向自己强调,像刘箐橙这样的人是常人无法比拟的,可是刘箐橙到底是怎样的人?时兆缨好像真的一点都不了解他,他拙劣的模仿了他半辈子,他自以为已经七八分像,哪怕是举手投足间都印刻着对方的痕迹。而在他离世以后,连成为替代品的资格都没有。
“你是幸运的,时先生,你还来得及成为你自己,而我已经被定格在他的一生中了。”
可如果被定格的是我就好了,那样我就不用在没有你们的世界里一个人漂泊了,时兆缨想。
橘子皮的汁将指甲染黄了,洗也洗不掉,时兆缨只好自己将他剪掉。
时兆缨的第一次人生结束在白岭呼吸停止的那一刻。
人们在白岭的葬礼上议论纷纷,经纪人给时兆缨打的电话迟迟没有接通,此时的时兆缨一个人坐在家里,整个人蜷缩在沙发上,怀里抱着的是白岭打针时一直披着的毯子,他太累了,累到脑子里什么都没有了,周围的空气像是被凝固了一样的安静,他望着惨白的天花板,白皙皙的粉墙上什么也没有,甚至看不出来一点灰尘,但是眼前的一切好像在不断被缩小,密密麻麻的世界最终聚成一个点,最后被映射在时兆缨的眼中。
周围是这么的安静,好像连灰尘都凝固在了空气之中,整个房间好像被海水灌满,让人窒息,让人从头到脚浑身冰凉,干涩的海水涌入眼眶,刺的时兆缨眼睛发红。
白岭死了。
死的悄无声息。
他甚至没有去见他最后一面,就这样永远的离开了时兆缨的生活。
他却舍不得了。
白岭告诉他,在他死后,就去过自己的人生。可是他早已在日复一日,前篇一律的模仿秀中迷失自我了,他曾一度认为自己不需要自我这种无用的东西,可在两人走后,他想找回这个自己丢失已久的本性,却发现自己的心早就已经被蛀虫啃食殆尽,轻轻一敲,里面发不出任何声音,他的心空荡荡,空荡荡。
明明他还年轻,他还有大把大把的时间去过属于自己的生活,可是他太累了,累的好像自己已经过完了一生,再也没有精力去面对余下的时光了,你要他拿什么去重新开始他的第二次生命。时兆缨多想告诉那个临死前的白岭,他到底错的有多离谱,来不及,什么都来不及,他来不及得到箐橙哥的认可,他来不及和白岭好好的道别,他甚至来不及成为他自己。当他置身这幅浓烈而血腥的画作中时,他的结局注定是被抹的漆黑,然后从此消失在背景中。
这个世界终于只剩他一个人了。
先是刘箐橙,然后是白岭。
这两个名字被时兆缨放在嘴里嚼了又嚼,捧在手上揉了又揉,回味了一辈子,直到现在他才意识到,他好像没有在两个人的人生中留下任何痕迹,哪怕成为了白岭电影里的男主角,哪怕成为了和刘箐橙能够比肩的存在,他在他们的人生里永远只是可有可无的配角,而且在他们临死之前连一句挽回的话都说不出来。
他拿出了那张合照,那张少年恶作剧般赌气的产物,他撕下被贴在合照上的自己的照片,照片下和刘箐橙合照的人是白岭,但是他的脸部已经被自己那张大头照后面的劣质胶水模糊了,时兆缨的手指摩挲着凹凸不平的胶面,几乎要落下泪来。
那是《铃儿响叮当》首映礼上,白岭和刘箐橙的合照。
也是那两个人的名字第一次被世人并在一起,他们成功到好像全世界都认可了他们的存在,可时兆缨穷尽一生都没能得到他们任何一个人的肯定。
他只能在他们死后,一个人在黑暗中悄悄落泪,一个人自言自语的演着独角戏。
“蚂蚁。”
时兆缨喃喃道。
“那只蚂蚁又爬上来了。”
就这样安静的。
end.
【城岭】白岭说他最近埋尸体有点累
Summary:经常杀人的朋友都知道,杀人容易毁尸难,刘箐橙经常杀人,所以他把所有毁尸灭迹的工作都交给了白岭。
白岭:T T
城岭 白岭某年某月某日的流水账 含大量血腥描写
本文所有文字均不代表个人观点,作者爱看恐怖片、血浆片、cult片,爱听流行乐、摇滚乐、抖音神曲乐,喜欢严肃文学、网络文学、幼儿园文学,写作纯为个人兴趣,不为任何表达。
有很多常识bug,可在评论区提出谢谢你们……
1
从几天前开始,白岭的身体就有一点不舒服。
一开始是脖子,他买了一个新的肩颈按摩仪,然后是后背,他下单了一个办公室靠枕,接着是腿,他开始怀疑自己缺钙了,每天定时点...
Summary:经常杀人的朋友都知道,杀人容易毁尸难,刘箐橙经常杀人,所以他把所有毁尸灭迹的工作都交给了白岭。
白岭:T T
城岭 白岭某年某月某日的流水账 含大量血腥描写
本文所有文字均不代表个人观点,作者爱看恐怖片、血浆片、cult片,爱听流行乐、摇滚乐、抖音神曲乐,喜欢严肃文学、网络文学、幼儿园文学,写作纯为个人兴趣,不为任何表达。
有很多常识bug,可在评论区提出谢谢你们……
1
从几天前开始,白岭的身体就有一点不舒服。
一开始是脖子,他买了一个新的肩颈按摩仪,然后是后背,他下单了一个办公室靠枕,接着是腿,他开始怀疑自己缺钙了,每天定时点一杯热牛奶。
当他的腰也开始痛的时候,白岭终于意识到事情有更深的根由,他不再拘泥于头疼医头。星期五早上,他来到办公室,娱乐圈工作大多都没有双休,所以这对他只是平常的一天。他要摸鱼,假装努力,然后下班后用公司的设备剪片子到半夜,最后在两点之前睡觉,因为他还要在早上七点半准时叫老板起床。这要求他至少在七点二十之前就已醒来,做好八分钟的心理建设,盯着时间直到七点半那瞬间,
“喂,老板……”
刘箐橙会嗯一声,接着毫不留情地挂断他的电话。
说真的,白岭觉得刘箐橙需要再请一个助理。
今天早上也是这样,刘箐橙甚至连嗯都没有说,对着手机屏幕,白岭纠结了很久要不要给他打回去。白岭有点怕刘箐橙已经醒了,打回去肯定会惹刘箐橙生气,但如果刘箐橙没有醒,他还是会生气,刘箐橙到底为什么这么能生气?白岭不敢想这个问题,在办公室里,刘箐橙的影子无处不在,海报、音乐、连装饰品都是他周边的造型,白岭每次走进来,都觉得有个刘箐橙的小人钻进了他的大脑里,只是想一想都让人如履薄冰。
他的腰又有些痛,靠在加热的靠枕上也没有任何改善,他坐下,给牛奶插上吸管,打开电脑,打开word,打开公司内部的社交软件和邮箱,他能感到自己太阳穴和手臂上的血管都在突突地跳。白岭停顿了一下,关上电脑,腰好了一点。
离开座位,头也不痛了。
白岭心一狠,告诉自己,那个,我要不今天就请假吧。
他神清气爽。
他联系了医务室的工作人员,虽然他们医务室最擅长的方向是急救和心脏问题,但医生还是尽职尽责地告诉他,这可能是心理问题。当你坐到熟悉的环境时,会唤醒你的工作记忆,所以会比较难受。
简单地说,医生的消息上写着,就是过劳了。
好的,谢谢,白岭说。对不起打扰您了。
对不起。他又打字。能不能隐藏一下我的名字呢?
您不已经是匿名了吗?
啊…抱歉,所以这个匿名是真的吗?
是假的,白导,但是您平时辛苦了。
白岭一时有很多话想说,千言万语,最后变成憋屈的一句。
对不起。
2
坐在椅子上,白岭开始复盘自己这一周都做了什么。
周一,工作,晚上跟老板去见要杀的人。
周二,工作,跟老板去吃饭。
周三,工作,跟老板杀人。
周四,埋尸体。
经常杀人的朋友都知道,杀人容易毁尸难,刘箐橙明显有丰富的杀人经验,所以把所有毁尸灭迹的工作都推到了白岭头上。
六个小时前,白岭还在把一块绿色防水布盖着的东西扔进坑洞里,刘箐橙是不会干这种事情的,他们开车到了很远的郊区,远离高速的林区。他们用来埋尸的道具相当传统,白岭对目前的科技水平不甚了解,但总希望能有个帮助埋尸的新工具出现,或者可以不用掩埋。埋尸是相当经典的一种方式,太经典的话,会显得很无聊。就拿电影来说吧,雨夜、绿色雨衣、树林、白色车灯,几个元素罗列,几乎不需要过多思考就能将其拼成一张雨夜杀人案,人类头脑中的概念就是这样的。
白岭不讨厌对意象和概念的玩弄,艺术本来就是与情感密切相连,他的作品是开关,傲然地凌驾在读者之上,逼迫他们打开恐惧或幽微的闸门,但这不是顺从。概念要突破概念,故事要用另一种模式叙说,才能给人新的感觉。传统是无价值的。刘箐橙明显不懂这一点。
音乐就是流俗,在不断传唱中失去自己的本色,或者说,只有缺乏本色的才能被广泛传唱,这就是翻唱唱片卖得风生水起的原因。白岭很早就听过刘箐橙的歌,他不讨厌,也不喜欢,只是绝对不会把他用在自己的电影里,他本就不爱用太多音乐,特别是流行乐。文字和乐曲,本身就是互不相融的两种物品,文字包含的单薄信息依附在乐曲上,像两个干瘪到嶙峋的身体抱团取暖,词和曲分离又重聚,流行乐是一种快消品,混乱、杂糅,刘箐橙的音乐就像这样。他毫无道理地把暴力和血揉在一起,误解其为美学。如果把刘箐橙当作一个作品,这个作品的自我意识未免太强,他不是一个好演员。每次使用他,白岭都要精心选择镜头的角度,把他切割成一片又一片,零碎地藏在电影里。这是导演要做的,运用全部概念、意象,重新剪切,拼凑成自己的故事。
在掩埋尸体前,他们惯例都要拍照,为未来的电影做储备,其实白岭更希望老板能在电影拍摄期间杀人,这样他就可以把尸体和道具一起处理掉,相似的季节拍摄的效果也会更贴近电影的要求,但是他没有权力。刘箐橙对杀人有自己的想法。
白岭整理好现场后打开了相机,调光、调焦,刘箐橙从他旁边而过,拿起旁边沾着土的铁铲,铁铲拍到绿色防水袋的头部,又碎裂的声音。即使是防水布,包裹时也难免有疏漏的地方,深红的血混杂几抹白色的液体,从缝隙里渗出来,勾勒出曲折、婉转、断断续续的波纹。土块抖在上面,像死亡过曝的光点或者杂噪。
刘箐橙说,拍吧。
那张照片现在还在白岭的相机里,昨天到家已经是三点,他还没来得及把照片导出来。白岭有点想再看一眼那张照片,还有视频,白岭都还没看过。但办公室不是适合看这些东西的地方,想到那张照片,他有些反胃,他不喜欢那个镜头,他就这样创造出了一个完全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这个东西从他身上流过,攫走了他的一部分,成为一个不伦不类的杂交种,经由他的手诞生的弗兰肯斯坦。
很快午休,他在想要不要趁这个机会看一眼,但有人从办公室外进来了,他在青城有自己的办公室,虽然是玻璃门。
来人是刘箐橙的秘书,他的工资应该分给白岭一部分,白岭分担了他很多的工作。
刚刚进办公室的感觉又涌上他的心灵,难道他的腹诽被刘箐橙听到了?人类几千年都没能完成的脑控技术于刘箐橙手中完善,他下意识站起来。秘书说:“白导,刘老师让你今天下午去找他。”
“好的,不好意思,让你跑了一趟。”白岭说。
秘书笑了笑,礼貌地走了出去。
3
去准备车的时候,白岭才想起今天要做什么,刘箐橙提过一嘴,今天也是要去杀人,去C县,有个人最近在那边探亲。
他对杀探亲的人没有什么想法,只是最近杀人会不会有些太多了?他不是昨天刚刚挖过什么坑吗?难道现在周中已经和周末彻底分开,可以算成两个工作节点,但今天还是周五。
他想他昨天可能睡得太少了,精神都有些恍惚。
刘箐橙来的时候,他已经在座位上等了一会,这辆车素来停在公司停车场的角落,看起来没人用过,但从来都很干净。白岭一直都很好奇,为什么没有人来探究这辆车的故事。这会是个很好的话题,被勾起好奇心的无辜者或是表演出好奇心的演员被卷入血淋淋的故事,无论刀在哪里落下都能留下伤疤。可惜的是,他们从来没有用过这辆车,用自己身边的东西做道具还是太危险了,或许下次可以布一个类似的景,当然是用道具。
刘箐橙上车的时候没有讲话,他戴着帽子、口罩和墨镜,穿的也是平时不太上身的衣服,他在办公室里单独放了很多乔装用物品,不过白岭还是觉得,如果他想乔装的话,最好是换一个发色。刘箐橙的头发是青灰色,没有电影拍摄的时候,他都会保持这个造型。
白岭问:“老板,我们可以走了吗?”
刘箐橙又嗯了一声。其实他私下里话不多,能用一个字表达的绝不说两个字,能用一个手势示意的也绝不开口,白岭也不知道自己从什么时候开始学会了和刘箐橙交流的技巧,技巧册子的第一条写着:不要多话。
白岭旋转钥匙,启动了汽车,从市区开车到C县要一个半小时,他们会多走一会,避开一些摄像头,白岭对这部分轻车熟路,无他,熟能生巧。刘箐橙应该再给他多加一份工资。
开过又一个转角时,白岭在后视镜里看了一眼刘箐橙,刘箐橙还在处理工作文件,要去杀人,他不紧不慢,神情也没什么变化,好像他不是活在现实生活中,而是活在一个戏剧里,到处都是观察他的摄像头。或许后视镜也是其中一个。
市区到C县要走一小段山路,弯路很多,天色慢慢沉下来,远处的天空透着橙红色,像有什么东西在云里燃烧,火焰映出一片鲜艳的红。有些像血,白岭突然想,但很快他就意识到那并不像血的颜色,血的颜色是发暗的,稀释后会变得有些发粉,除非静置。静置久了,血液会分层,那时顶部会飘着一层封蜡一样的黄,血液也在燃烧,原来天空是一场倾覆的血。日落西沉,血液慢慢干涸,凝固成更暗淡的黑。
白岭其实有些饿了。
他一到点就到了地下停车场,中途没有吃饭,其实他的食欲不太旺盛,电影工作者大多有一个千疮百孔的胃。胃痛到一定程度和频率,痛也就不再是痛了。他又偷偷看了一眼,夜间行车不能开车内的灯,刘箐橙已经放下了手里的文件和资料,只是看着窗外,视线掠过一汪汪荒野的绿。白岭看着这一幕,舔舔下唇,露筋姑为他采来了一小口刘箐橙的血。
刘箐橙的血的味道其实相当一般,或者说,普通,平平无奇,可以无缝混进人群当中,这有点像刘箐橙本人,所以才要用发色区分,可是,血终究是血。
白岭想着,又悄悄采了一点。
他真的很饿,而且有点累了,需要这种零食来弥补心情。他突然想,如果可以的话,他还是更愿意在公司加班。
起码餐补不会总是一个味道。
现在即使把刘箐橙扔进人群里,他也能一眼把刘箐橙认出来。
4
他们这次选择的现场是一个县郊的院子,说是县郊,其实已经接近农村了,只是修得很豪华,三层的独栋小楼,装点着流水园木的院子,周围没几户人家。简直是杀人案的最佳发生地。白岭对这个房子的兴趣不大,如果以这个房子为背景,那拍出的会是纪录片,他没有拍纪录片的计划。他的任务是创造而非转述,而且真实太无聊了,无聊得让人发困。他确实有点困了。
刘箐橙还是用了水管,这是所有足以杀人的道具中最便携最方便的一款,血液落在粗糙的金属表面,有些像上面长出的斑斑锈迹,流下来,滴下来,风穿过水管,带来呜呜的哭声。
刘箐橙杀人的时候大多都是从胸口开始,大约是肋骨,水管砸上去的时候,能感受到骨头断裂的声音。骨头碎裂,骨刺扎进胸口的器官,流血,人在这时会失声,只剩无意义的喘气,有些人会在这个过程中把舌尖咬破或者咬掉,于是嘴角也流出血。人倒在地上,茫然地看向凶手,人是求生的兽。
刘箐橙想杀人的时候,白岭通常是不会插手的,他穿着便于清理的雨衣,在刘箐橙身后处理一具具尸体,有时会补刀,但更多时候,他只是用保鲜膜把尸体裹上,延缓腐烂的时间和气味的散发。大多数的人眼睛还睁着,直直看着他,瞳孔却已经涣散了,恐惧和愤怒像石块一般雕刻在他们的脸上,每个人的面孔都相似,都千篇一律,死亡就是这样的。白岭在心里讲,对不起。
如果你们要报复,就去找刘箐橙。
保鲜膜磨蹭,撕拉,白岭的心里其实没什么起伏。他按部就班地记录好每具尸体的样子,侧写伤口的画面,这时人就已经不是人了,他们被拆分,成为白岭未来某一天某个作品的一部分,白岭在审视这些画面,好的,坏的,死后,人也只是一块肉,白岭把这些肉再剪切,拼成新的生命。而肉块是不需要怜悯的。
肉块诞生的意义就是为了死亡。
到最后一间屋子的时候,刘箐橙在里面点了一支烟,其实他不抽烟,只是拿在手里,任由他缓慢燃烧,烟丝落在地上,变成一层浅淡的灰。烟雾是白色的,白岭进去的时候,那股白色飘散在空气里,刘箐橙还穿着那身便服,上面溅着血迹,一道一道,像精心雕琢的现代艺术品,烟把他身上的血气冲淡了。白色红色交织,构成另一种味道,好像空中飘着的不是雾,而是坚硬的、颗粒状的血,某种谋杀的实体。
看到他进来,刘箐橙问:“东西都拍了吗。”
“拍了。”白岭回答,“老板,这个...”
刘箐橙点点头,于是他放下东西,又拿起相机。刘箐橙走到尸体旁边,手抖了抖,烟灰掉下来,掉到男人四分五裂的伤口上,他的神经还部分地活着,烟灰掉下去的时候,那块绽开的伤口颤了一下,灰白粉末飘在血液上,变成朵朵零碎的花。尸体抖动的时候,刘箐橙笑了一下。他还戴着墨镜,上面沾着一两滴血,橙黄的灯光照在上面,形成一道尖锐的划痕。
鬼使神差,白岭的摄像头向上偏移,记录下了刘箐橙那一瞬的表情。
他一向觉得刘箐橙只擅长扮演他自己,或许不光在戏剧中,他想,或许下次可以用到这个镜头。由刘箐橙扮演的刘箐橙。
刘箐橙没有在这里过多停留,他掐灭了烟,很快走出房间,把空间彻底留给白岭。
处理尸体其实不需要太多时间,白岭再一次拿起保鲜膜,一层一层,男人身体逐渐失温了,让人很难相信,刚刚就是这具尸体在疼痛下颤抖过。
白岭并没有急于离开,刘箐橙刚刚站在书架旁边,对着一个不大不小的柜子,面板做成抽屉的造型,但白岭曾经见过类似的设计,他轻轻抠动边缘,柜子打开,里面坐一个大约五六岁的女孩,她蜷缩着身子,双手紧紧抱住膝盖,其实这里面空间很富裕,完全足够她伸长腿,可是她不敢,她像一只要被放进盐水中的蜗牛,努力降低自己的存在感,蜗牛在失水,她在流泪,鼻涕眼泪流了满脸,尸体会颤抖,活人也会颤抖,她抖了抖嘴唇,好像想说什么,出口的却是一片空白。恐惧已经让她失声了。
女孩有一双很大的眼睛,此刻里面只剩惊恐,流出的眼泪已经把她榨干,只剩下一些难耐的,痛苦又灼热的成分。
这是一幕很美的画面,白岭举起相机,可惜像这样露脸的镜头不能用在电影里。隔着镜头,他看到女孩动了动,似乎想要逃跑。于是他放下相机,蹲下身子,他的身上一直带着匕首,匕首缓慢地插入女孩的胸口,很慢很慢,血缓缓渗出来。白岭转了转刀柄,皮肉凝涩,伤口被划成一个圆洞,血液没有束缚,瞬间洇湿一块地板。
“抱歉,可以请你...”白岭讲,此时女孩好像终于缓过神来,想要尖叫出声,白岭在心里叹气,抽出匕首,侧手割破了她的喉咙。
他想,好像每次都会像这样,留下一个小小的尾巴。刘箐橙总是不能把现场检查完整,他的做法就像他喜好的风格,干脆,爽利,鲜血淋漓,只有画面的华丽,但故事是需要完整地收尾的。
白岭摘下手套,在手机里找出了一张刘箐橙的照片,对着女孩挣扎的面孔讲。
“对不起,不是我要杀你的,你记一下这张脸,如果要报仇的话,可以找他报吗?他叫...”
女孩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人死的时候,视觉会很快消失,这时即使能够成像,也无法进入大脑了。
白岭于是叹气,讲:
“算了...你记住刘箐橙这个名字就好。”
5
行程结束后,他们没有立刻返回城市,或许是明天还有什么事要处理,白岭试着询问了一次,刘箐橙没有回答。他于是也不再问。
他们最后选的是一间偏远的招待所,这种地方的条件都会差一点,好处是无需身份证,没有监控摄像头,最适合逃犯,或者做过违法犯罪事项的人。
他在车辆后座放了一件很长的风衣,这正好是适合风衣的季节,刘箐橙擦干了墨镜,换了一个口罩,夜色深浓,如果不细看,几乎看不到他身上的血点。
风衣吸满了刚刚放好的香熏的味道,有点浓厚,是某种香水的脂粉香,白岭不好说它和血液比起来哪个更刺鼻一点,但他能刺鼻地盖掉血液的味道,刘箐橙在使用过一次后,也默认了这种行为。
刘箐橙在后面,并不讲话,白岭被迫,像此前几十次一样垂着头走到前台,讲,我们要两个房间。
前台的阿姨讲,对不起呀小伙子,我们这只剩一个大床房了,绝对够睡两个人的,你们要不凑合一下,住一个房吧?
白岭下意识咽了口唾液,微微侧头看刘箐橙脸色,他还从来没和刘箐橙住在过一个房间,而刘箐橙今天很兴奋,他兴奋的表现往往都和杀人有点联系。白岭抿抿嘴,听见刘箐橙讲:“就这样吧。没关系。”
“对不起,”白岭从钱包里掏出现金,“那就给我们一间大床房吧。”
他和刘箐橙一起上楼,这个招待所还只有楼梯,进出门也是钥匙,走上去的时候,灯光很暗,藏着一面灰的灯泡摇摇欲坠,这个场景最适合俯拍,白岭想,从天花板向下运镜,人转过楼梯口,圆弧,走进一个红色的迷宫。走到终点,房间散发着一种难耐的潮湿味,刘箐橙脱下风衣,他身上的血腥味逐渐弥漫开,在潮湿中融化,无孔不入。白岭有时会有一种错觉,那是刘箐橙自己身上的血,他是个带着血的鬼魂或怪妖,身上永远带着淡淡的腥气。
这个房间称得上破旧,没有minibar,甚至没有矿泉水,他讲:“对不起,老板,我这就下去买一点水,再把换洗的衣服拿上来。”
“嗯”刘箐橙说,“车上还有我明天洗漱的东西,一起拿上来。”
“好的老板,”白岭又说:“抱歉,我刚刚忘记了。”
刘箐橙没有理他,他今晚是必须洗漱的,不然血会沾到这个房间的每个角落。刘箐橙本质不是个对物质条件挑剔,要求很高的人,这是白岭知道的。恐怖片的拍摄经常在荒郊野岭,很多乡村最好的宾馆甚至比现在的这个还差,不少演员都会要求住在市区的酒店,然后坐保姆车来回,他们宁愿在路上耽误一个小时,耽误整个剧组的进度。而刘箐橙从来没有这些毛病,不管白岭对他有什么样评价,他在事业上堪称敬业,有他在的剧组,演员大多也会比较安分,这是给刘箐橙拍戏时,白岭唯一能遇到的好事。
这个时间,街面还营业的便利店很少,他走了一段时间才找到一个,期间还被人盯上,白岭说着道歉,匕首在袖子下顶上了那个人的胸口,那个人看起来也有刀,但惹恼一个有刀的人总比手无寸铁的人麻烦。他停在原地,白岭于是讲,对不起,你走吧,我不会报警的。
走到便利店的时候,白岭的胃几乎要烧空了,他从下午就很饿,到现在甚至还没有吃饭。刘箐橙没有一句提到饮食,让他不敢多问,难道是他自己的问题?结账时,白岭突然想到,刘箐橙是下班后过来的,那他一定已经在公司吃完了饭。刘箐橙自己要杀人,吃了晚饭,他被迫过来打下手,到现在胃里空空如也,想到这里,他怒向胆边生,买了一个廉价的,带塑料包装袋的面包。
幸好他走得足够久,久到再多几分钟也很难察觉,午夜,白岭在宾馆楼下一个人绝望地啃着面包。
6
白岭回到宾馆,那时刘箐橙已经洗完漱了,他没有用宾馆的吹风机,头发湿淋淋地贴在额头上,大多染发的人头发都会有些干枯,刘箐橙没有,他的头发很柔软。白岭把水和洗漱包放在桌子上。招待所的房间很小,沙发只有窄窄一个,白岭大概比量了一下大小,觉得自己绝对会度过一个酸痛的夜晚,他的腰本来最近就有些疼。白岭脱下外套,突然想,完了,他刚刚忘记要一个枕头了。
刘箐橙打开被子,皱了一下眉,被子很沉,硬,说明内胆的质量不算好,他有段时间没睡这样的床了。但也不是完全不能睡,他睡过拥挤的八人间,也曾经在桥洞过夜,他其实对这些东西没什么感觉。
白岭笨拙地把衣服叠好,似乎是要叠出一个枕头的造型。刘箐橙讲:“不用睡沙发。”
他没有说下一句,说出来好像会有点奇怪,但言下之意相当明白,不用睡沙发,可以睡床。
白岭愣了愣,脑子里第一个闪过的竟然是自己的腰,他今天又弯了很久的腰,回去以后一定要去医院看一下。
哦,他可以睡床了。
白岭今天一直穿着雨衣,他本来不想洗澡了,或者明早再洗,一是洗澡声音太吵,二是他对这里的环境多少有点在意,但现在他不得不洗。他想到自己带着血腥味躺在刘箐橙旁边,总觉得下一个七窍流血的会是自己。
浴室很温暖,水时冷时热,但也还算能用,白岭洗完头出来,刘箐橙已经躺在床的一侧,他竟然还拿了几本资料,一页页看起来。白岭走到床边,讲:“老板,现在要睡觉吗?”
过了一小会,刘箐橙看完一页,把打印的资料放到床头桌上,讲:“关灯吧。”
白岭盖好被子,招待所的窗帘不算遮光,月光一缕一缕地钻进来,有一道落在刘箐橙鼻梁上,他偷偷看了一眼,刘箐橙的睡姿很端正,正卧,手自然放好。平心而论,刘箐橙不算非常出众的长相,但也算不错,昏暗中,能隐约见到他侧脸的轮廓。
床很硬,被子也不舒服,但白岭竟然感到了无端的舒适,他确实忙了好几天了,刘箐橙竟然允许他睡床,大概因为刘箐橙实在是个难缠的老板,他几乎有点感动。但不是刘箐橙,他本来也不会来这里,刘箐橙今天让他拍的也不是什么很有价值的画面,还很混乱,刘箐橙又以一己之力制造了混乱的场景,他不感动了,
旁边的位置稍微动了一下,他才发现刘箐橙竟然睡着了。
刘箐橙睡眠很浅,这是白岭知道的,他几乎有一点动静就会醒来,这也是他不在家里放助理保姆而是需要白岭打电话叫他的原因。同时,刘箐橙有轻微起床气,这点白岭也知道,这点起床气大多数不够他骂人,但是足够他在后续的工作中折腾一下白岭,鲜血淋漓,反正白岭不会因流血过多而死。
现在他不光不感动,他甚至不敢动了。
【怀车】口欲期
★关于子车甫昭的口欲期;
★左右有意义;
★省流:子车甫昭强吻老叔(。)
和子车甫昭双双滚进他那张红木椅里时怀蕴清还没什么感觉,这会把人围巾扯下来拿在手里,才想起来缺了点什么。他支起身,在床头翻出来一根烛火点上,幽暗的火光一下照亮子车甫昭半边脸,他懒洋洋地靠在墙上,百般无聊地看着另一个人摆弄手头那点光源,还是不够亮,和流淌的月光加在一起都照不出一屋子里暗流涌动的思绪。
点完蜡烛还要脱手套,再说两句含情脉脉的情话,听得子车甫昭想吐,好在他多少还是顾及了一点氛围,没真把白眼翻上天——那几句话里头到底几分真心几分实意有待探讨,但是子车甫昭才没那个心思和怀蕴清玩说文解字,就算真有那......
★关于子车甫昭的口欲期;
★左右有意义;
★省流:子车甫昭强吻老叔(。)
和子车甫昭双双滚进他那张红木椅里时怀蕴清还没什么感觉,这会把人围巾扯下来拿在手里,才想起来缺了点什么。他支起身,在床头翻出来一根烛火点上,幽暗的火光一下照亮子车甫昭半边脸,他懒洋洋地靠在墙上,百般无聊地看着另一个人摆弄手头那点光源,还是不够亮,和流淌的月光加在一起都照不出一屋子里暗流涌动的思绪。
点完蜡烛还要脱手套,再说两句含情脉脉的情话,听得子车甫昭想吐,好在他多少还是顾及了一点氛围,没真把白眼翻上天——那几句话里头到底几分真心几分实意有待探讨,但是子车甫昭才没那个心思和怀蕴清玩说文解字,就算真有那么点感情,也是聊胜于无的虚无缥缈。总归彼此什么德行知根知底,都是江湖上混的,哪个不是甜言蜜语张嘴就来,再说怀蕴清以前在街边卖糖人的时候,花言巧语可是能讲得糖人摊位里三层外三层全是小姑娘。
怀蕴清向来是做戏做全套那个,手套脱完又要不紧不慢地解长衫的盘扣,子车甫昭等得有些不耐烦,自己拽着着那件黑色外衣一件一件往外丢,嘴里嘟嘟嚷嚷:“跟你们这些文化人做真是麻烦!”
“子车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呀……”怀蕴清捡起被人随手丢到地上的外套往床尾轻轻一放,自己凑到人脸颊边,交换了个吻。子车没躲,反倒伸手捏住他的下颌,令这段唇舌交接持续的时长延迟了些许,鼻尖的呼吸轻轻打在皮肤上,带起一点不痛不痒的颤抖。
喔,怀蕴清稍稍往后拉开些距离,嘴角带上些许玩味:他们班主大人天不怕地不怕,刀子砍下来也是皱着眉硬生生吃下痛楚,秉承的原则就一条,要是你一刀砍不死我,就等着看我怎么整死你吧!
不怕痛的人,居然还会怕痒吗,这倒是稀奇。
本来他们做这种事没必要接吻,接吻是有情人表达爱意的东西,该是春风一度,带着温馨和情欲的。他们的关系,说利益太单纯,说爱又太可笑,纯粹的肉体关系里掺杂了太多乱七八糟的情绪和因果,一团乱麻地缠绕在一起,拧成怎么也解不开的死结,拿剪刀也剪不开。
起初只是因为怀蕴清的习惯,他第一次讲些那些似真似假的亲昵话时惨遭子车甫昭的嘲笑,怀蕴清才不理他,自顾自地继续。从前在褚家他也算是个世家公子哥,被大哥带着在名门望族里四处周旋,没少沾染那些文人墨客花前月下那种破习惯,开始之前要拉上纱帘再点花烛,结束之后要前胸贴后背地靠在一起等待日出,奈何戏班子条件有限,只能把纸窗当纱帘,将蜡烛当红烛。
至于更多的,一个吻是安抚情绪的利器,无论是落在嘴唇边,亦或者是肩胛上、腰窝里,可以是正式开动之前的预热序曲,可以是情至兴处的撕咬标记,也可以是结束之后的温存情趣。
子车甫昭对此表现出极其强烈的兴趣,起先被人捉着嘴唇亲吻的时候面上表情还带着迷惑,后来也会学着自己贴上去。怀蕴清时不时在他脖颈留下些红色的印记,子车在在戏班子里的地位全靠武力镇压,为了他那仅剩无几的威严只好干脆将那条黄色围巾焊死在肩膀上。此人绝不吃一点哑巴亏,肌肤分离时有点疼,可能是被咬的,于是他也龇牙咧嘴地逮着人手臂要咬回去,咬着咬着自己得了趣,回回结束时给怀蕴清留下一身的牙印。
好在怀蕴清那件长衫领子高,袖子一路挽到小臂,手套一戴,只露出细细一截手腕。
怀蕴清进得慢,子车甫昭也不好受,他向来最烦装腔作势的人,怀蕴清这会表现得发乎情止乎礼,边进还要边问他感觉怎么样,他说让他缓缓还会伸手轻拍他后背,把年纪比他大的家伙当小孩哄;可等真操上头了哪管他说不怎么样,耳朵跟摆设似的,喊停就当没听见,哪还有一开始那副体贴好好先生的模样?到头来不还是装的。
一身怨气没地发泄,气得子车在怀蕴清的肩膀上磨牙,他当怀蕴清在他身上留的印子都是咬出来的,殊不知人家压根没用上牙,此人在变戏法上堪称天纵奇才,但在口技上还是略输一筹,做不到无师自通,乱啃乱咬毫无章法可言。
“嘶,疼疼疼,轻点啊子车哥,”怀蕴清实在受不了,倒吸一口凉气,少爷从小娇生惯养,受过最重的伤是练糖画时没把控好温度在指尖烫了个疤,“你看这给我咬的青一块紫一块的,到处都是,我还是要出去见人的。”
“你不也咬我脖子和大腿,咱俩扯平了,再说我都没咬你脸上呢叫什么叫?”子车甫昭霸道得就差自个登基当皇帝,说完这话又往怀蕴清脖子上咬了一口。
有时候怀蕴清真不知道这人是口欲期没过还是小时候没被满足如今复发才愈加来势汹汹。再说,学也学没到家,他给人留印的时候可没用上牙。子车家也算彩门里的大家族,小时候他偶尔听褚毓君提起过,怎么子车甫昭身上半点世家风范都看不到,一副在街边野草在风雨里野蛮生长的肆意模样。
这还真不能怪子车甫昭,过去那些事子车甫昭不肯往外讲,怀蕴清也不了解,自然白白冤枉人。子车家是大家族没错,奈何子车甫昭是那个十三岁要献祭给邪神的长子,是屠宰场里等着上桌的圈养猪,爹不疼娘不爱,口欲期恐怕真未被满足过。后来在跟着亓海楼的戏班子混,左右戏班子这种地方把男人当女人使,把女人当牲畜使,唱粉戏的被哪位看上了指着名字在戏棚子里就上演活春宫,有时子车甫昭偷学亓海楼那些戏法,路过棚子看见里面白花花的肉体交叠在一起蠕动,和子车家那堆被他割了喉咙后叠起来的尸体没什么两样。
戏班子的人出卖色相是为了生活,子车甫昭从未觉得这种事情有什么乐趣可言,自然也没什么兴趣——他单是研究怎么让自己在乱世活得好一点都要费劲气力了。
直到和怀蕴清搞在一起才知道交合的事情也可以做得如此风雅。
会把怀蕴清带上床榻只是一时兴起,禇家都被抄家抄得连旧址都只剩下一片废墟了,怀蕴清还端着他那副少爷架子,不说“入伙”要说“合作”,笑吟吟的样子好似一切都是过眼云烟的乐子。子车甫昭向来看不惯他这副做派,打定主意要捉弄他一番。
要修理自视甚高的家伙,那还是不入流的法子折辱人。
不想怀蕴清只是皱了皱眉,从善如流地用牙齿咬着指尖的布料,手臂一拉,剩下唇齿间叼着黑色丝绸的布料,映得人唇红齿白,十分自觉地凑上来,额头抵着额头,过长的头发都散落在腰腹间,扫得人犯痒。他舌头一吐,那手套就亲吻了床榻,他权当看不见,难得见光的手指白得像蚕丝,撩起子车鬓角的长发在手指间绕,另一只手已然摸上大腿,稍稍用力就要分开膝盖。
子车一下攥紧他的手腕:“我操,为什么是你操我?”
怀蕴清轻轻挣了下,没挣开,微微抬起一点下巴,语气里带着无奈:“子车哥以前也没伺候过人吧?你自个好好躺着我伺候你就是了。”
“再说,我这身子骨,也遭不住你造呀。”
“哟,说得好像少爷你就伺候过人一样。”子车甫昭嘴上不显,脸上的神情舒展许多,三两句就被哄开心了,完了还再多补一句:“你小子,脑子都用在偷奸耍滑上了。”
怀蕴清又笑,手指间盘上的发丝原来越多,不知什么时候把两个人的头发都盘到一起,几根毛燥粗硬的和几根光滑柔顺的拧在一起,在他松手的瞬间也没散开,分飞燕般不舍了好一会,才被重力拉扯着分作两缕。
有风吹进来,床头的火光摇曳,照得两尊交融在一块的影子也来回晃动。子车甫昭终于回神,尚未清醒的大脑想的是刚刚怀蕴清不是都把床关上了,这会又是哪来的风?怀蕴清还趴在他身上有一下没一下地顶,脸颊带点红晕,眉眼是清朗隽秀的模样,昏暗的烛光下像话本里的美人蛇。两根手指轻轻点在胸口,蜻蜓点水一般在他身上留下颤栗,又消失无踪。他往常不会在这种时候走神,甚至想起来怀蕴清刚入伙时的时候,越想越烦躁——他心里总有种预感,以后不会再有那样的日子好过了。
身上人看出来他走神,两根手指又化作小人走路的两条腿,从胸口一步一步走到他的下巴,走到哪都给皮肉摁下一点凹痕,手指抬起时又什么都寻不见。怀蕴清抚着他的下颌线,他们下身还连着,这会靠得极近,明灭不定的烛光又映得氛围有点太暧昧了。他又凑得更近了些,鼻尖触着鼻梁,他问:“子车哥,在想什么?”
子车甫昭的视线不知落在何处,被这么一问才重新聚焦在美人蛇的脸上,他咧开嘴:“在想我当时要是不让你进戏班子,你现在是不是该投胎转世了。”
月光下怀蕴清直直盯着他的眼睛,他竟被盯得头皮发麻,挪开视线去看窗外的月亮。半晌,怀蕴清才道:“哪能呢?子车哥不收留我,那我就只能和以前一样,靠卖糖人维持点生计,哪像现在……”他话没说完,手指已经爬到了子车眼睑边上。
子车甫昭没给他机会说完,两只手臂环到人脖子上,从后颈往下一压,嘴唇又和嘴唇依偎到一块去,尖锐的牙齿咬出来带血的伤口,又被子车舔着晕染开。他双手抵着怀蕴清肩膀又将人推开一点,看见人嘴角被带出的一抹红,心满意足地伸出一根手指抹开,一下带出一条蔓延到颧骨的红线——脸上带了点血色,总算不那么像聊斋里索命的女鬼。
对自己了解够精准也是一种本事,怀蕴清说自己没了戏班子该是在卖糖人糊口,那还真就是在卖糖人,只是身边多了一个半死不活的鬼小孩。
两位百岁老人时隔半个世纪再次见面,默契地没提过去的事情,他们分别的时候闹得难看,怀蕴清不知这人发哪门子疯,前一天晚上还在和他咬耳朵,隔天一觉睡醒就说不干了,要把戏班子的人全赶走。那时候世道乱,这些人除了子车教的那些哗众取宠的戏法再没其他技能,离了戏班子就是死路一条。他在戏班子待得还算舒心,总归不用为自己下一顿饭要吃西北风发愁,其他人也把他当出卖色相的班主姘头供着,唯一不足就是要忍受子车甫昭那烂脾气,好在子车对他还算有耐心,他早早掐准了此人红线在哪,每每在那之前就住嘴,倘若这时候戏班子散了,就眼下这兵荒马乱的,他接下来的时日恐怕不会太好过。
他本想像往常一样嘴上子车甫昭几句,再说几句好话,运气好能教子车改主意,但他说没几句就觉得不对,子车甫昭铁了心要散伙,难得好脾气等他一二三四条讲完,才慢悠悠道:“你是跟我合作,又不是和戏班子合作,我要遣了这伙人,跟你又有什么干系?要不然我走,这人班主你来做?”
这些话当年是他自个说过的,这会被子车甫昭堵回来,一张伶牙利嘴一时竟想不出反驳的话。子车没管他,摆摆手道:“正好我心情不怎样,也不想继续合作了,老怀你该走就走,别闹得太难看。”
话说到这份上已经够难看了,怀蕴清顿时脸色铁青,外头老二火急火燎地冲进棚子要子车给个说法,一群人吵得不可开交,怀蕴清趁着这时候溜了出去,最后回头时竟看见了那人眼里一闪而过的杀意。于是他放下帘子,转身离去,不再回头。
二人现如今的关系不知该如何定义,好像比民国那会更复杂,他也懒得去深究——子车甫昭都找上门来了,那他除了照做还能怎么样呢?他们还是像从前那样维持着不温不火的肉体关系,子车给西封杂志社干活,一天到晚见不着人,只在某一个深夜突然出现,怀蕴清还留着他那过夜要看日出都习惯,可天一亮时子车就会套上衣服离去,活像成人版灰姑娘,只不过十二点的时限变成了日出。偶尔子车甫昭会把他一起喊上,说出任务,但其实也没什么大事,权当带小芝出来旅游。
听说西封最近又来了个新人,要子车去带,他消息够灵通,打开老住宅区的铁皮信箱时就瞧见喊他去奉言村的信件。
回程时是怀蕴清开的车,他送离宇亭回家,而后才拧着油门载着两个人离去,没开去西封,一路开回了自己住处。
刚把小芝安置好他便被一股力道扯着往后压到了沙发上,跟喝醉酒的人没什么好说的,怀蕴清伸手就去解他里衣的盘扣,子车甫昭就坐他腿上盯着人的脸看。做到一半终于想起什么来,半个世纪前被迫中断的的口欲期姗姗来迟,在酒精的助力下死灰复燃,他眼神还黏在怀蕴清脸上,下一秒就眯着眼要凑上来咬他嘴唇。
子车甫昭没能得逞,怀蕴清竖起一根食指,抵着嘴唇往后一推,拉开了点距离。
醉得迷蒙的人酒顿时醒了大半,张牙舞爪地扯着怀蕴清头发——相比起五十年前怀蕴清的头发短了太多,抓着很是不顺手。他瞪大眼睛问:“老怀,你这是什么意思?我还没嫌弃你留了胡子扎嘴呢!”
怀蕴清还是端着一副笑,慢条斯理地摘下鼻梁上艳粉色的眼镜:“子车哥,你早上还说同事之间不要搞太暧昧了。我们连同事都算不上,顶多是前同事,好像也不能暧昧吧?”
子车甫昭忍无可忍,就要一巴掌下去,手掌最后落在了男人的脖子上,贴在指腹下的皮肤随着呼吸一起一落。
他掐着人脖子猛地一拽,直直咬上了怀蕴清的嘴唇。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