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礼拜不知道写什么,扯点鸡毛蒜皮的淡吧。
一、关于“故园”——
外人觉得顾帅行伍出身,常年吃沙子喝北风,性情又跳脱,一定十分不拘小节。皇上呢,打从少年时候起,就是个慢性子的斯文人,一举一动透着风雅无双的气度,连他身上那点外族血统都能给遮过去。
所以表面上看,他俩私下里过日子,应该是皇上安排周到,顾昀满口“随便”,怎么都行。
但其实长庚这个乡下出身的“土皇帝”,根本不像外表看起来那么精致。他一天到晚除了俯首干活、练功养生,没别的志趣。只要顾昀一出差,他就过得跟和尚似的。每天早睡早起,跟铁傀儡打一架然后上朝或者办公(侍卫太怂,不敢拎着刀追着皇帝砍,代理的也不敢)。到了饭点,...
这礼拜不知道写什么,扯点鸡毛蒜皮的淡吧。
一、关于“故园”——
外人觉得顾帅行伍出身,常年吃沙子喝北风,性情又跳脱,一定十分不拘小节。皇上呢,打从少年时候起,就是个慢性子的斯文人,一举一动透着风雅无双的气度,连他身上那点外族血统都能给遮过去。
所以表面上看,他俩私下里过日子,应该是皇上安排周到,顾昀满口“随便”,怎么都行。
但其实长庚这个乡下出身的“土皇帝”,根本不像外表看起来那么精致。他一天到晚除了俯首干活、练功养生,没别的志趣。只要顾昀一出差,他就过得跟和尚似的。每天早睡早起,跟铁傀儡打一架然后上朝或者办公(侍卫太怂,不敢拎着刀追着皇帝砍,代理的也不敢)。到了饭点,膳房给做什么他就吃什么,不好吃的不挑,好吃的也不贪嘴,八分饱,饭后没有小酌一杯的恶习,因为早年睡眠不好,别说酒,他连茶都喝得少,以白开水度日……一直等顾昀回来,再带他过有声有色的日子。
顾昀正好相反,他不能闲,一闲下来,可事儿了。而且根据长庚多年来的观察,这人其实不是挑剔,是以此为乐。
故园选址定下来以后,自然要翻修,这事长庚一开始是想自己揽下来的,因为他感觉是个苦差事。那么大一个园子,不知得操多少心,他不舍得让顾昀去掉这把头发,只好自己勉为其难,亲自过问。好不容易把园子的图纸折腾出来,长庚头都大了两圈,顾昀北巡回京,工部主事便奉皇上旨意,看看大帅还有什么意见。
大帅的意见……那就像瓢泼大雨一样密集。
长庚眼里的苦差事,成了他那一段时间最大的乐子。回京以后,顾昀天天往工部跑,跟主事俩人每天凑在一起叽叽咕咕,一会要加一个这个,一会要改一个那个,然后每天回家,拿着一堆鸡零狗碎给长庚献宝。今天给他看江南一带最流行的花砖,明天拿回五份迎客亭的设计图,让他挑一个最喜欢的……之类——那五份设计图,长庚猫着腰,举着琉璃放大镜来回看了三遍,也没看出有什么区别。
“也行吧,”长庚不是很能理解他的热情,只好想,“反正他开心就好。”
于是整个故园后期修建,几乎全是顾昀拿的主意,他鼓捣起这些玩意,耐心就跟用不完一样,连亭旁竹林种什么品种都肯亲自去看,抉择不下来,还弄回了几棵回京城的侯府养,说是要看效果。
长庚陪着他把竹子栽下,感觉这几位站成一排,活像一个娘生的。他茫然地想,也许养一段时间会有区别吧?
还不等长庚看出区别,因为在帝都水土不服,几棵竹子就死光光了。于是这事一直都是个谜。
故园落成之后很久,有一天,顾昀在后山放马,长庚在旁边卷着裤腿钓鱼。
一有鱼要上钩,顾昀那几匹破马就跑过来撒欢,商量好了故意捣蛋似的,坐了半天,一条鱼也没钓上来。长庚也不急,心平气和地捞杆换饵,眯着眼闲坐,也不知是钓鱼还是养神。
顾昀想起了什么,忽然问长庚:“你当年不是说,这园子你来建吗?怎么后来都成了我的活?”
长庚便懒洋洋地道:“我一开始的想法比较简单,只有后院那一小片。”
整个故园,只有他俩平时住的那一点地方,顾昀没怎么大刀阔斧地改,因为长庚之前做得很详细了,微微下沉的小院,流觞曲水、浮萍石阶,都是亲手画的。
顾昀枕着双臂,在后山的湖边躺下:“我听主事说了,其他地方你让他们便宜从事,我看你就只有修一个院子的耐性。”
长庚笑道:“不是只有修一个院子的耐性,是我心里只有一个院子。”
顾昀眨眨眼。
了然大师说过,“心有一隅,房子大的烦恼就只能挤在一隅中,心有四方天地,山大的烦恼也不过是沧海一粟”。
了然大师虽不大爱干净,确实是当世得道高僧,长庚少年时,循着他这一句话,把愁与怨放逐到了四方天地,如今,愁与怨尽数消解,他就把自己的“四方天地”收归芥子,统统塞进了一个小院里。
这样,情意岂不就浓稠得不可开交了么?
鱼群刚要意意思思地靠近,隐隐的马蹄声又传来了,长庚叹道:“大帅,你那几匹退伍的兵痞子再来搅合,晚上可就没有烤鱼吃了,你自己把手伸水里涮一涮,准备吃手吧。”
顾昀把外袍一扒,说道:“等着。”
长庚以为大帅要驯马,谁知眼前一花,接着“噗通”一声,差点被河水溅一脸。
顾昀:“接好了!”
他一掌斜斜切入水中,一点水花也没惊起,一勾一挑,一条肥鱼被他抛起来,在空中甩着粼粼的光,流光溢彩地砸进长庚怀里,尾巴后面的刷水珠带起一条彩虹。
太上皇手忙脚乱地接住,鱼竿脱手掉进了河里:“顾子熹!你贵庚了你!”
顾昀大笑。
然后他乐极生悲,晚上没吃着梦寐以求的烤鱼——长庚怕他着凉,押着他去洗了一通热水浴,灌了驱寒汤,并不容置疑地把烤鱼改成了白惨惨的鱼汤。
还放了姜丝……这丧心病狂的狗皇帝!
二、关于长庚为什么当了皇帝,还要被铁傀儡追着砍
跟被战场教养长大的顾昀不同,其实长庚一生中舞刀弄枪的机会不多。
他继位以后,四海宾服、家国平安,将军们都在边塞种起大田,西北大营还组织过一次种瓜比赛,看哪位将军帐下的小兵种的瓜最大最甜——何荣辉拔了头筹,此后人送外号,“神瓜大将军”,此人十分得意,每次回京述职都要给顾帅塞一车……也不管人家爱吃不爱吃。
在这种环境下,皇帝当然更不可能披甲上阵,但他仍是每天天不亮就起,赤手空拳地把侯府的几个铁傀儡殴打一遍,三九天也能打出一身大汗,风雨无阻。一直到了两鬓斑白的年纪,他还驾得起鹰甲,拉得开最沉的铁弓。
后世推断,这应该是他从小生活经历的缘故。
他在雁回长大,即使十几岁的时候被顾昀带回京城,统共也只待了一年不到,没来得及习惯帝都的纸醉金迷,就跟着了然大师浪迹天涯去了。
幼年,他要靠自己机敏,才能在秀娘的虐待下少吃些苦头。
童年,他要握紧手里的刀,才能在狼群中苦苦支撑到有人来救他。
少年出门在外,遇见地痞流氓、山匪强盗与各路脾气古怪的江湖人士不知凡几,一言不合就动手的情况太多了,指望他那几位同伴肯定不行,要战要跑,都得自己上。
及至好不容易长大成人,回京封王,京城又差点被洋毛子炸成渣。
他的前半生都是在兵荒马乱与动荡不安中度过的,因此一直没来得及学会怎样做一个高高在上的贵族,把身家性命交给侍卫和御林军。他像一匹孤狼,养尊处优,也不敢忘记磨练爪牙,总觉得手里的筹码多一个是一个,还要时时提醒自己权势如浮云,不可太过沉迷依仗。
毕竟,他用尽全力,还要加上几分气运,险象环生,才算保住了自己想要保护的东西,又岂敢松懈呢?
北疆一段不为人知的小事
上礼拜说到,沈将军咸鱼翻身,终于趁大帅被醋熏得五迷三道时涮了他一把,让他吃了一颗花球,抽到了那张字条。
如果单说“慰藉”,顾昀的慰藉有很多,长庚美人排第一,但除他以外,好吃的、好玩的、过命的兄弟、丧着脸的沈易,王伯种的娇花、老霍喂的宝马……人世间种种能让他驻足欣赏、笑上一笑的东西,都留着他的情,自然也都算他的慰藉。
可是,“行到水穷处”,指的又是什么时候呢?
顾昀第一眼看见这行字的时候,想起的不是他年幼失怙、耳聋眼瞎的那段日子。
一来那是太久远的故事了,二来么,后来好几十年一直也是这样,他反正也习惯了。现在再回忆,反倒是小时候在侯府称王称霸的那几年,事情都模糊了,偶尔想起一些片段、亦或...
上礼拜说到,沈将军咸鱼翻身,终于趁大帅被醋熏得五迷三道时涮了他一把,让他吃了一颗花球,抽到了那张字条。
如果单说“慰藉”,顾昀的慰藉有很多,长庚美人排第一,但除他以外,好吃的、好玩的、过命的兄弟、丧着脸的沈易,王伯种的娇花、老霍喂的宝马……人世间种种能让他驻足欣赏、笑上一笑的东西,都留着他的情,自然也都算他的慰藉。
可是,“行到水穷处”,指的又是什么时候呢?
顾昀第一眼看见这行字的时候,想起的不是他年幼失怙、耳聋眼瞎的那段日子。
一来那是太久远的故事了,二来么,后来好几十年一直也是这样,他反正也习惯了。现在再回忆,反倒是小时候在侯府称王称霸的那几年,事情都模糊了,偶尔想起一些片段、亦或是听王伯他们提起,都觉得不像自己身上发生过的。
他想起的也不是西洋军围城的那回,那时候,他已经是个成熟强大的男人了,该懂的不该懂的事情都懂了,该想的不该想的思虑,他也都虑过了,已经没有人再敢在“侯爷”前加个“小”字了,提起玄铁三部,人们想到的是他顾昀,而不再是老侯爷顾慎。他是国破家亡之前最后的一道墙,没那么多闲工夫感怀自己。
让他想起“山穷水尽”、“走投无路”之类字眼的,要说起来,其实是隆安皇帝刚即位时,他奉命护送北蛮世子加莱荧惑出关的那一次——
那年的春天来得格外晚,明明已经是三月,北疆还没有一点活气,这里的天地也像是给冻住了,永远也亮不起来似的,牛羊的尸体被狼群藏在深深的雪坑里,人顶着风走一回,刮破的口鼻就会腥得呛嗓子。
沈易身披轻裘玄甲,马还没站稳,就一跃而下,三步并作两步地赶到帅帐前,没来得及掀帘子,里头先传出一阵闷闷的咳嗽声,沈易吓得手一哆嗦。
守在帅帐前的正是北疆驻军统领,忙道:“不是大帅,是陈公子。”
“陈大夫?”
“是,听人说,陈公子身体不好,冬天向来不出门的,今年破例赶过来,刚出关就赶上这场风雪,好人的身子骨都吃不住,何况是他?给人治病,大夫刚到,自己就快躺下了,唉!”
沈易雪天跑马,一身寒气,怕自己贸然闯进去雪上加霜,便缩回了掀帐的手。
他清俊从容的眉目间多了几分焦躁,不过几天,两腮都凹了下去。交到卫兵手里的马好似和主人心神相连,也在不安地踱着步。
“皇上交代,让我们痛痛快快地把那蛮人世子送回去,然后回西边去。”沈易压低声音同那统领说道,“按理早该动身了!西北大营沿路都护所派人问了几次。虽然玄铁三部在,迟到个十天半月,谅他们也不敢说什么。可这都快一个月了!”
统领也同他一样,几乎是耳语的音量问道:“大帅还是……”
沈易摇摇头。
“到底因为什么?”统领疑惑不解道,“大帅少年时就是在西北长起来的,他就算回京城水土不服,也不应该喝不惯这北关外的风啊!来时不是好好的么?莫非……是蛮子捣鬼?”
“不是,”沈易不愿多说,眉目间阴鸷一闪而过,摆手道,“快别问了。”
正这时,一个少年从帐中走出来,出来差点没站稳,先给朔风刮得原地晃了晃,这才吃力地出声道:“沈将军来了,我家公子请您进去稍坐,他准备施针了。”
“哎……”沈易迟疑着,末了还是没说出什么,“哎!”
太原府陈氏二公子陈飞云,神医妙手,却不能自医,天生体弱多病,多年来一直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每次出门,回去必要大病一场,至于千里迢迢地赶到苦寒的关外,那简直相当于“舍命相救”了。
于情于理,听他咳成这样,也该让他休整几天,可是“陈公子保重”的话在沈易舌尖上转了数圈,终于还是没说出口。
他实在是没了办法。
帅帐里火烧得很热,一股暖气扑面而来,中间似乎还夹杂着些许血腥味。
“灭几个火盆。”陈公子的声音从帐里传来,他脸上蒙了一层细纱,以防咳嗽惊扰病人,声音闷闷的,“不怕热坏了他么,你家大帅几时怕过冷?”
他咳嗽的时候手会抖,便不敢自己下针,只在旁边细细地指点药童,比自己亲自动手还紧张,一眼也不敢晃神,不过一会,额前已经见了细汗。
沈易没敢过去,远远地等在门口。
小半个时辰,才见陈公子直起腰:“好了。”
顾昀好像有了一点意识,被药童扶起来,沈易正要拔腿上前,就见他一把拨开药童的手,伏在床边呕出口血。
沈易吓得魂不附体:“子熹!”
顾昀离开人手坐不住,软绵绵地往一边倒去。
陈飞云一边在旁边运笔如飞地开药,一边说道:“没事,我给他提提神。”
沈易:“……”
顾昀哑声道:“……陈二?”
陈飞云一愣,问沈易:“你们这两天没给他用耳目的药吧?”
沈易连忙摇头,伸手探顾昀的额头,摸到一手冷汗,温度却是降下来了。
陈飞云想了想,低头在自己袖口上嗅嗅,笑道:“狗鼻子。”
顾昀眼前一片模糊,很吃力地认出了沈易,病恹恹地说:“你们把他招来干什么?多事……我又死不了。”
“大帅啊,”沈易苦笑道,“今早熬粥的大锅就是压在你身上煮熟的,你再烧下去,就成我大梁第一块人型紫流金田了。”
顾昀本来就听不清,这会还耳鸣,更是没听见几个字,他仿佛也不关心沈易说什么,头一歪闭了眼,不知是又晕过去了,还是闭目养神。
“沈将军,我怎么每次见你,你都哭丧个脸?”陈公子抖了抖写完的药方,又咳嗽起来,咳得眼角泛红,说话却还是带着笑意,这人总是乐呵呵的,用陈公子的话说,他们这些生下来就活不长的,已经很惨了,再不能比别人想得开,岂不是惨上加惨?
沈易心说:这不废话么?找大夫的,十个有八个是有病,难道还要放一挂鞭庆祝庆祝?
但跟他陈公子不熟,不便太不客气,于是低头抱拳道:“劳烦陈兄特意跑一趟。”
“不打紧,顾帅救过舍妹,又对我的脾气,回头等他好了,让他给我写个扇面就是了。”
沈易忙问道:“那他这场病到底……”
“病因是什么,沈将军应该知道吧。”陈飞云冲他笑了一下,“他年轻,武将的底子,只要这三天里能吃进饭去,人就不会有大问题,放心。”
顾昀的病因是什么呢?
年前,他心急火燎地带着四殿下赶回元和先帝病榻前,见了老皇帝最后一面。
他对老皇帝说:“皇上若去,子熹就再没有亲人了。”
现在才知道,原来他早就没有。
顾昀不是任性的病人,三军主帅,也没地方给他撒娇。端药喝药、端饭吃饭,他醒了以后,亲卫遵医嘱,给他熬了一碗稀烂的肉粥,顾昀没有二话,一口不剩,都喝了。
沈易听说,大大地松了口气,太原府陈家的人,说话总归有谱。
谁知没到半夜,才让针压下去的高烧又卷土重来,吃进去的东西都吐了个干净。
沈易闯进陈公子的帐子,却意外地发现那白衣公子好像在等他来一样,已经穿戴停当。见了沈易,陈飞云眉目不惊:“我说的不是吃饭,是吃进饭……走吧,我再去给他施一次针。啧,这都是治标不治本啊。”
沈易率先走出帐子,替陈公子挡了挡风雪,突然回头低声问道:“要是,三天过去……”
陈飞云顿了顿,呵出一口凉气:“那……将军,恐怕就恕在下才疏学浅了。”
沈易的心微微一沉。
三天眼看就要过去,顾昀这个看似配合的病人毫无起色,人像抽干了精神似的消瘦下去,要命的是,别人说什么也没用——他聋在自己的世界里,谁的话也听不见。
到了第三天傍晚,眼圈通红的亲卫再次端来吃的东西,顾昀终于偏头避开了。
亲卫快哭了,手足无措地看着走进来的沈易。
顾昀略微抬了一下脖子,朝小亲卫笑了一下,摇摇头——你这面汤煮得挺香的,但是反复折腾反复吐,嗓子太疼了,实在有点咽不下去。
“没事,你先出去。”沈易接过汤碗,盖上,放在一边的小火炉上,冲亲卫挥挥手,随即从怀里摸出一副琉璃镜,别在了顾昀的鼻梁上。
冰冷的金属框架有些刺激,顾昀略微清醒了一些,好一会,才攒够了冲他打手势的力气——什么事?
沈易神色复杂地在原地站了片刻,下定了什么决心似的,他从怀里摸出一封信:“京城……京城来的回信,你……”
他俩连哄再骗地瞒着长庚,偷偷摸摸离开侯府,半路上顾昀抓掉了一把头发也没想好怎么哄,干脆逼沈易代笔,自己誊了一份寄了回去。
长庚回信了。
那个元和先帝与北蛮人的孩子。
而他之所以流落民间,在雁回乡下长大,就是因为三十蛮族死士偷袭玄铁营那件事,他的母亲给他的父亲做了替罪羊。
顾昀透过琉璃镜,面无表情地和沈易对视片刻:“……出去。”
沈易抿抿嘴,把信筒放在他床头,往外走去,走了几步,他又忍不住回头:“子熹,你……”
回答他的是一声脆响——顾昀把信筒拂落在地。
沈易怀疑自己出了昏招,只好再去求陈大夫想办法,帅帐里安静得连一丝风也没有了。
顾昀靠在床头,几乎要被这一场大病掏空了,他好像突然掉进了一个悬崖,他的前二十年都在深渊的另一侧,仿佛是刚刚走过,回头看,却又遥不可及。
他偏头看了一眼滚在地上的信筒——半个月以前,他还在盼着这封回信。想他的小长庚刚刚满心欢喜地给他过完生日,他却第二天就不辞而别。
想那孩子心事重,一定很伤心……
顾昀的手消瘦得只剩一层皮,青筋跳了出来。
“十六,吃药了!”
“……别动,小心热粥烫着你!”
“义父,你是世界上对我最好的人了。”
“我不去,还得练剑呢!不学好本事,将来谁照顾你?”
“义父,吃完面再进门。”
那碗面里还有蛋壳,煮成了糊,跟沈易刚才放在火炉上的那碗差不多。
火炉缓缓烤着碗底,细微的气味从缝隙里溢出,像是……正月十六那天,京城肃杀萧疏的天寒地冻里,那个迎他迎到门口的碗。
顾昀的胸口剧烈地起伏了几下,他突然挣扎着爬起来,膝盖一软,又跪在地上,他随手拽过帐子里的一把割风刃,当拐棍撑着自己,把滚远的信筒捡了回来,脱力的手抖得厉害,好半天才拆开。
“义父尊前:自别后,偌大京城,远近无亲,唯有片甲相伴,聊以慰藉……”
我身边什么都没有了,就剩下你的一片肩甲。
侯府梅花快开败了,希望你临走的时候看见了那花,否则它的心意就白费了,又是一年徒劳。纵使以后年年花开,也不是这一朵了吧。
西北军务繁忙,我是不是不能经常写信打扰?
你肯定忙得很,一点也不想我……但我就不一样了。
京城太寂寞了,除了你,我没有别人可以思念了。
顾昀的手有些捏不住信纸,割风刃“呛啷”一下掉在了地上,金属的震颤声传出去老远,亲卫们吓得鱼贯而入。
那天晚上,顾昀忍着疼,灌了半碗和着血腥味的面汤,竟没再吐了。
陈公子妙手,断得很准,三五天后,他果然已经能起床走路了。又半月,几乎痊愈,他亲手把北疆的秘密埋在了这里,连同自己那一副脱下的骨。
从此方才算是去了少年轻狂气,他长大成人、刀枪不入了。
大军浩浩往西行去,烟尘千里。
蒸汽朋克版真心话大冒险
新皇李旻继位后第二年,正月十六,北行宫的温泉别院里灯火通明。
北大营不当值的将士全跑了过来,进京述职的沈将军也特意多留了几日,连向来勤勉的陛下都找了个托词,罢朝一天。有陛下坐镇,那些个想借“贺寿”之名跑来拍马屁的讨人嫌,就全都不敢露头了,北行宫全是自己人,又热闹又自在。
用罢了家宴,北大营的将士们不便长时间擅离职守,都各自回营地了,别院里笙歌渐消,曹春花嫌不热闹,就提议要玩“击鼓传花”。
“作诗么?”葛晨一听,脸色都变了,慌忙摆手道,“我不来,来不了,我给你们敲鼓算了。”
顾昀接道:“那看来我只好给你们当花了。”
沈易寒碜他道:“我说你还行不行了,大帅...
新皇李旻继位后第二年,正月十六,北行宫的温泉别院里灯火通明。
北大营不当值的将士全跑了过来,进京述职的沈将军也特意多留了几日,连向来勤勉的陛下都找了个托词,罢朝一天。有陛下坐镇,那些个想借“贺寿”之名跑来拍马屁的讨人嫌,就全都不敢露头了,北行宫全是自己人,又热闹又自在。
用罢了家宴,北大营的将士们不便长时间擅离职守,都各自回营地了,别院里笙歌渐消,曹春花嫌不热闹,就提议要玩“击鼓传花”。
“作诗么?”葛晨一听,脸色都变了,慌忙摆手道,“我不来,来不了,我给你们敲鼓算了。”
顾昀接道:“那看来我只好给你们当花了。”
沈易寒碜他道:“我说你还行不行了,大帅?从小也是宫里太傅调教出来的,马屁精们天天拍你是儒将,喝醉了信手涂的鬼画符也敢拿出去卖好几千两……”
顾昀拍案而起:“哪个王八蛋卖的?我怎么一个子儿都没收到?”
奉函公察言观色,见顾帅有挂印封金、从此回家大写特写的意思,忙打圆场道:“临酒吟诗固然是风雅,可就如那些个仙音雅乐,少几分趣味,不必拘泥,我看,长歌作赋也不失豪放……”
顾昀笑道:“奉函公说的这个好!我……”
闻听顾帅要“长歌”,四座皆惊,仿佛集体被白虹射爆了太阳穴,纷纷开始头痛欲裂。
长庚连忙夹起一块酥肉塞住了顾昀的嘴:“多吃饭少说话,伤还没好呢,让你养气,医嘱都忘了吗?”
陈姑娘肃然帮腔:“不错,大帅伤在肺腑,不可擅动气息。”
沈易也能屈能伸,低声下气道:“真……真不必了,大帅,我们都知道您很行,还是多歇会吧。”
葛晨瑟瑟发抖:“我可能得去更个衣。”
有个大杀器在座,歌也唱不成了,最后议来议去,一干半醉的文武栋梁们决定玩个很不入流的游戏——把花球掏了个能伸进一只手的洞,花球传到谁手里,谁就从里面摸个锦囊出来,答不出锦囊上的问题,就罚酒三杯。
长庚听完,立刻抬手盖住顾昀手边的杯子:“他不能喝酒。”
刚直起腰的顾帅又软绵绵地塌了回去,懒洋洋地说道:“遵旨,陛下,那我可要胡说八道了。”
陛下想了想,招手叫来个内侍,低语几声,内侍一路小跑,不多时,抱来个小坛子和小瓷盘,众人伸长了脖子去看,只见坛子一掀开,一股醇厚的酸味就扑面而来。
“酒虽然不行,但醋还是能喝两口的。”长庚笑道,“反正都是粮食酿的。”
顾昀:“……”
他跟沈易还都是肉做的呢,光看脸就知道不能同日而语!
顾昀不爱吃甜,更不爱吃酸,小时候在饭桌上闻见醋味就闹,后来被老侯爷打服了,不闹了,也就是勉强能入口。
及至看清了瓷盘里的东西,顾昀终于变了脸色:“大冬天的,哪来的香椿?”
“宫里冰窖里冻的,取意‘春意长存’,怎么能让你干喝醋?当然要拌点小菜。”陛下笑眯眯地挑了一筷子,“我替你尝尝新鲜不新鲜。”
顾昀迅速躲了他三尺远,一时半会不想亲近某人的芳泽了。
第一轮击鼓,花球落到了曹春花手里,曹春花拍着胸口,头晃尾巴摇地鼓捣了半天,从里面掏出个锦囊,不等看,葛晨就从旁边探出手,一把抢去,念道:“我看看,问的是……‘你此生,最不可割舍的是什么’?”
曹春花立刻朝长庚一拱手,说道:“忠义啊!”
陛下不买账,笑道:“去你的,我不信,喝酒。”
葛晨抬手要灌,曹春花抱头鼠窜:“不不不,等等,我重新说!重新说!美貌,是美貌!”
“不老实。”陛下金口玉言道,“罚。”
美貌的曹春花被圣旨压扁了,只好乖乖张嘴,让葛晨灌了三杯。
顾昀自打从两江战场回来,就一直躺着,才刚被放出门,别说酒,连酒糟都没尝过一口,看得羡慕嫉妒恨。
不过羡慕也没用,他面前只有泡死醋中的香椿,时时刻刻地散发着虫尸的辛辣味。
可能是他的馋虫感动上苍,第二轮,花球就落到了他手里。
然而顾帅平生不认识“乖乖就范”四个字,他为了逃避醋拌香椿,在内侍鼓声停下的一瞬间,手里悄悄一弹,正打在内侍的胳膊肘上,内侍手筋一麻,整个人往前扑去,鼓“咚”地多响了一声——顾昀趁机把花球塞进了沈易手里。
沈易:“……”
他为什么要坐在顾子熹旁边?
沈将军掏出来的锦囊也应景,那锦囊里的字条写道:“你此生挨过板子吗?最后一次挨板子是因为什么?”
沈易一指顾昀:“挨过,因为他。”
顾昀以手撑头,在旁边笑,还挺光荣似的。
长庚便问道:“是给教书先生下泻药那事吗?”
沈易震惊地看向顾昀,一双眼睛里满是“你怎么什么倒霉事都往外说,不知道丢人现眼吗”。
“那事太远了,”顾昀说道,“沈季平这个人,从小胆子就一点大,要不是我带着他玩,早就读书读傻了。”
沈易冷笑道:“跟着你,没让我爹打傻,算他老人家手下留情。”
众人便催他说。
“这样一说,也有十多年了,”沈易想了想,说道,“那是西域第一次叛乱之前的事,十六七岁吧。”
十六七岁的长庚他们已经随着临渊阁云游四方了,闻听老成持重的沈将军还在家挨板子,一帮人顿时伸长了脖子。
“元和先帝给他订了门亲事,郭大学士之女,”沈易有意挤兑顾昀,就说道,“长得那真是貌美如花、秀外慧中,敢和当年的太子妃——也就是太后娘娘并称双姝……”
顾昀警觉地打断他:“别扯淡,说得好像你见过似的,连我都没见过。”
说完,他借着倒茶偷偷瞟了陛下一眼,长庚人在灯下,眉目比平时柔和不少,听到这,就似笑非笑地在桌子底下悄悄地点了点他,然后又从他面前的盘子里夹了根香椿。
“道听途说,郭小姐仰慕者很多嘛,”沈易说道,“其中一些人听说了这门亲事,就很不平,酸文假醋地骂他是纨绔子弟——当然,骂他的人自己也是纨绔,不然没这闲工夫——领头的是左相之子,这位仁兄自诩京城第一风流才子,‘才’在哪,大伙都不知道,倒是知道他没事就喜欢倚翠偎红。有一天,这位去了‘香云阁’,会他的红颜知己,刚把裤子脱了,香云阁就走了水,着的正好就是他的雅间。这位丞相公子情急之下,腰带也没找着,拎着裤子一路踩着浓烟飞了出来,从此人送绰号‘飞云公子’,左相因为这事脸上无光,年底就告老了。”
陈姑娘没听明白,便问她未婚的夫君道:“那为什么你挨了板子?”
顾昀大笑道:“因为这厮不听我的,放完火不敢大摇大摆地走前门,非要从后院跳窗户跑,正碰上沈老爷在那会友,哈哈哈,鬼鬼祟祟地乔装打扮,也没瞒住亲爹的眼。”
香云阁在起鸢楼后面,颇有格调,不少文人墨客汇聚,饭菜也是一绝,但再有格调,毕竟也属于风月场所。亲爹在风月场所里会友,虽说没干什么吧,被儿子撞见,也足够他老人家尴尬得恼羞成怒了,何况这小子还淘气淘出花样了。
虽然放火这缺德事,一听就知道是顾昀牵的头,但沈老爷打不着安定侯,只好把一腔怒火都喷在了亲儿子身上,打得他哭爹喊娘,卧榻一个多月。
沈易愤懑地把花球扔给顾昀:“你陪一个。”
顾昀奇道:“凭什么?”
“凭那事是你一手策划的,要说起来,大帅真是从小就运筹帷幄,香云阁的地形和环境都……”
顾昀忙道:“陪陪陪,我陪,季平兄,快收了神通吧。”
于是顾昀在陛下意味深长的注视下,一言不发地夹起一根香椿,吞金似的咽了。
直到第三轮击鼓,顾昀还没把那根香椿咽下去,痛苦地屏着息,他把花球安全脱手给沈易,去摸茶碗。
谁知下一刻,本该传给陈姑娘的沈易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又把花球砸回了顾昀怀里。
正在漱口的顾昀差点把茶水洒在前襟上,茫然地抬起头。
“咚”,鼓声停了。
顾昀:“……”
沈易:“哈哈哈哈!”
顾昀不方便当着满座亲友的面跟沈易互挠,只好故作大度地一挥手:“事无不可对人言,有什么?我就……”
他扫见锦囊里的字条,只见上面写道:“你此生,行到水穷处,最大的慰藉是什么?”
众人见大帅牛皮吹一半,忽然哑了,都很好奇,沈易探过身去:“写了什么?”
顾昀伸手一握,把字条藏了起来,他偏头去看长庚,一瞬间,眼神悠远起来,不知想起了什么,忽然就笑了。
长庚不明所以,眨了眨眼,问道:“到底写了什么?”
年轻的陛下目光澄澈,北行宫所有的灯光都在那双瞳孔里。
“写了你,傻子。”顾昀想道,“算了,豁出去了。”
然后他一根一根地,把面前的“春意长存”吃了。
唔,口感欠佳,讨个好彩头。
~~~~~~~~~~~~~~~~~~~~~~~~·~~~~~~~~
依照顾昀的口味,这辈子是告别锅包肉了,我觉得这是他毕生最大的遗憾之一。
| 白起x你 | 一如既往(一发完)
破镜重圆,老梗。
/
你一直觉得自己最近欠点儿运气。
策划案抄送错了人,上班路上鞋跟卡进下水道,手机被小偷摸了,出门忘带钥匙。
直到再次遇到白起那一天,你才知道,这段时间所有的倒霉和不幸都只是为了最后的大招而蓄力的前奏。
那天下午你一个人跑到城西去跟人谈事情。明明中午还是阳光明媚,出来的时候天已经黑完了,开始落雨,且有越来越大之势,雨线斜斜地随风向你扑来,在地上砸出一个又一个小水洼。
而你没带伞。
说起来你从来没这个习惯,经常被安娜或悦悦嘲笑不长记性,理由倒是让人羡慕嫉妒不来。
学生时代有爸爸开车接送,毕业之后没多久就有了...
破镜重圆,老梗。
/
你一直觉得自己最近欠点儿运气。
策划案抄送错了人,上班路上鞋跟卡进下水道,手机被小偷摸了,出门忘带钥匙。
直到再次遇到白起那一天,你才知道,这段时间所有的倒霉和不幸都只是为了最后的大招而蓄力的前奏。
那天下午你一个人跑到城西去跟人谈事情。明明中午还是阳光明媚,出来的时候天已经黑完了,开始落雨,且有越来越大之势,雨线斜斜地随风向你扑来,在地上砸出一个又一个小水洼。
而你没带伞。
说起来你从来没这个习惯,经常被安娜或悦悦嘲笑不长记性,理由倒是让人羡慕嫉妒不来。
学生时代有爸爸开车接送,毕业之后没多久就有了个把你捧在心尖上的男朋友。每次雨刚落地人就在你公司门口等着了,手里一把足够拢下两个人的宽伞。
你从来不带伞。因为有他在,就有伞。
分手之后你因为这个被惯出来的毛病没少淋雨,然而下次出门依然不记得往包里揣一把伞。
每次看到窗外铅灰色的天空,灰蒙蒙的薄云,你都有种下了楼那个人会依然等在那里,脱下自己的夹克披在你的肩膀上,在头顶撑起一把伞的错觉。
谁知这次还真不是错觉。
你拿着包搁在头顶,堪堪遮住几分雨,站在路边打车。这个点写字楼前面全是急着回家的白领们,每辆的士开过来都像饿狼一般扑上去,瓜分得一干二净,根本没你的份。
偏偏就有俩黑色的轿车滑到你身边,慢慢停了下来。
你起初被那辆车优美的流线型线条所吸引,然后怎么看怎么眼熟,然后看到了车牌号,刹那脑子一懵,下意识地就想逃。
高跟鞋却像再次被下水道间隙卡住一样,动弹不得。
车窗缓缓摇了下来,你看到了驾驶座上的男人,戴着一副墨镜,右耳一粒黑色耳钉,露出的下半张脸瘦削尖利。
雨声淅淅沥沥,而你还是听清了他在喊你的名字。
你怔在原地,心脏开始狂跳。
好久不见了,前男友。
白起看你没动静,直接推开车门,长腿一迈,几步冲过来,钳子般的手掌扣住你的手腕。
“上车。”
“我……”
“上车。”
你慌乱间扫了眼身边同样等车的路人,都是错愕地看着你俩之间的对峙。
其实人家只是被帅哥美女的纠缠所吸引,而你怕人民警察被误认为是拐卖妇女的人贩子,内心几秒挣扎之后还是乖乖钻进了白起的车。
脑子里只蹦出一句话。
哎,这人生。
白起这个人,看似对你温温柔柔百依百顺,然而除了分手那一次,你哪次都没能拗得过他。
大家都觉得是曾经的混世魔王被你乖乖驯服,成了满分男友,贴心爱人,恨不得吃饭都要亲手喂你。
实际上是这个人用自己密不透风的宠爱和周到把你牢牢锁在了他的世界,让你身上无时不刻地跟着他的影子。
要不然为什么分手三年后你依然单身,身边条件不错的男人来来往往,最后你一个都看不中。
你发现自己被惯出了一身的毛病,谁都治不好。
出门不带伞,吃饭不带钱包,懒癌晚期。整个一生活无法自理。
你心里知道自己八成是完蛋了。
上了车,你浑身湿淋淋地窝进真皮座椅。白起摘下墨镜挂在衣领上,淡淡地看了你一眼。
你这几年变化挺大。妆容更精致,浓黑的长发染成了深棕色,幼齿的齐刘海留长,成了偏分,被雨打湿后软软地垂在额前。大衣,连衣裙,高跟短靴。
二十二岁到二十七岁,正是刚离开象牙塔的学生到职业女性的过渡期。
白起心里泛起一阵说不清道不明的涟漪。
女孩儿成了女人,多么美好的绽放,时光真是个好东西。
他弯身过来给你系好了安全带。你不自然地缩着肩膀,躲着那丛凑到你下巴的干净清爽的短发,低头发现三年前自己开玩笑地贴在副驾驶前面的那张贴纸还留着半截。
上面是一个女孩的卡通形象,已经褪色成了灰蒙蒙的,四个大字倒是还在,“老婆专座”。
你感到自己的脸就燥起来,当初分手的时候怎么没把它撕了。
他居然也就留着这张贴纸,光明正大,招摇过市。
羞不羞啊。
之前白起是不开车的。
他有一辆心爱的摩托车,叫小黑,方便他在城市的各个角落迅速穿梭,风驰电掣,十分酷炫。
后来你一脚踏进了他的生活。
你纤长亭匀,肤白肌净,爱穿各种小裙子,笑起来的时候脸庞染上玫瑰色。白起顿觉自己的生命里多了块柔软的地方,再用摩托车载你不方便,就去买了辆车。
挺贵的车。你惊讶于公务员的收入竟然如此优渥,后来你又发现这人一副对金钱不在意,但是又不缺钱的模样。
反正白起的确不是普通意义上的警察,出身也不一般,你就也习惯了。
最过分的是,车牌号是你的生日。
实在是太过明目张胆,导致全公司的人都知道你有了个恨不得把恩爱两字写额头上的男朋友。
每到下班时间大家就很自觉地往下探头,一旦瞄到了那辆拉风的车,或者那个拉风的帅哥,就忙不迭地告诉你,老板你男朋友来接你了。
你就拎着包,冲大伙嘻嘻一笑,溜了,赶着去腻进警官先生的怀里,在大庭广众之下亲亲。同事们欢庆今天不用加班,白警官万岁。
然而公司的保安大叔对白警官是看不顺眼的。
你俩刚在一起的时候,一到加班的夜晚,办公区里亮着零星几台电脑,保安大叔进来晃悠巡查,一抬眼就看到个眼生的高个男子矗在里面。
大叔大惊失色,自己明明没看到过有这么号人从大门进来。
高个男子冷冷地看着大叔,大叔双手抱胸瞅着他。
两人默然对视了片刻,那个男子犹豫了一下,掏出一张警官证,又指了指你的办公室。
大叔开始以为是公司出什么事儿惹到警察了,心惊胆战几天,又不敢问你。
后来随着男子神秘出现在公司多次,以及同事们八卦开来,大叔才知道,哦呦,原来是老板交了个警察男朋友。
大叔依然很迷惑,这个警察到底是怎么溜进来的,明明自己眼神儿没毛病啊。
后来就成了大叔和白起的斗智斗勇,当然以大叔的全败告终。
因为这位白警官……
会飞。
白起把车子发动,修长的手指熟练地打着方向盘,离开了饿狼成群的写字楼。
他开口道:“我正巧在附近执行公务。”
你哦了一声。
雨水在玻璃水以凄婉的姿态慢慢划过,留下眼泪般的痕迹。
他又说:“没带伞。”
这不是疑问句,而是一句轻描淡写的陈述,一个水到渠成的推理。
你居然从这简单的三个字里嚼出了种隐隐的……自得。
一种“我就知道,是我惯的”的喜闻乐见。
你没接话,到底心里有点儿挫败。
遇到前男友不应该是这么个场合,湿漉漉的太狼狈了。
应该是你打扮得无懈可击,头发卷得刚好,口红涂得完整均匀,衣着干净得体,前一夜敷了大名鼎鼎的前男友面膜,容光焕发。从容地向他展示,在没有他的日子里,你把自己变成了更好的人,过得一点儿都不差。
可惜一场雨就让你输了阵。
雨水黏在身上逐渐蒸发,抽走了温度。有点儿冷,你不自觉打了个哆嗦。
白起旋即腾出一只手打开了车里的暖气。
他有双很好看的手,骨相均匀,骨节分明,还有着常年持枪磨下的枪茧,触感不平滑,攥着你的手时却格外让人安心。
你悄悄盯着那双手出神,而后余光慢慢往上挪。一件简单的黑色夹克,里面压着件警察局制服,看来也是刚下班。领口永远松开一枚纽扣,微微敞开,倒是不怕冷。
再往上,是他精巧的下颌,抿着的薄唇,挺直的鼻梁,琥珀色的眼睛,形状很好看……
正好一个右转弯,他眼神瞥过来。
你赶紧挪开了不安分的眼睛。
白起本身就不是一个话多的人,现在更是沉默。
你也沉默,脑子里一通不着边际的瞎想。
他外表上倒是没怎么变,只是气质上多了几分璞玉般的沉稳。
其实分开的这三年里你不是没看过他的模样。
之前你的节目请过白起做嘉宾,普法栏目那一类。英俊挺拔的警察小哥在灰头土脸的同僚中脱颖而出,浑身上下都闪耀着光环。
不苟言笑,漠然疏离的帅哥是当下流行的款,什么都不用做,只是往那儿一戳,就能把广大少女们撩得脸红心跳。
节目一播出,微博私信评论就被出镜警官名字的询问炸了。一群打滚求嫁求认识的。
你小小得意,用节目的官方微博回应,小哥已经有女朋友啦,大家不要再惦记了。
语气中都带着宣扬主权的耀武扬威。
白起就成了这么一个小小的网红。
分开后,最开始你是怕见他的。你怕从他滴水不漏的表情里读出什么脆弱的情绪,你会后悔。
于是这几年你基本上主观跳过了所有需要和警方合作的节目,甚至路过警察局都绕得远远的。
你多了不少崭新的过敏原。
对他的名字过敏,对警察二字过敏,对警徽过敏,对制服过敏,对银杏叶过敏,对狂风过敏。
一旦稍稍有所接触,脑海里负责理智的那一小段神经就会崩溃,断掉。
后来过敏症状有所好转,偶尔你心痒痒,悄悄在微博里搜索他的名字,还能找到路人的偶遇,偷拍。帅得足够出道的一张脸,在好好坏坏的像素里安静地沉淀着。
只是据说这位警官先生从来不接受合照就是了。
你一看车子平稳地过了大桥,跨到了东区,又拐进了熟悉的街道,就知道这是要去哪儿,嘴上还是不甘心地问了一句。
“这是哪里?”
白起说得理所当然。
“回家。”
这个家,当然是他的家。
你差点脱口而出,白警官你怕是有什么误会吧,刚重逢就把前女友带家里去?
但是你没能拒绝。
仿佛任何一个代表拒绝的字都是在向这七百多天甜蜜的时光,一千多个分开的日夜认怂。
他白起敢做,你有什么不敢奉陪的。
结果在白起家的门口,你还是有点虚了。
在一起的两年里你们一直住在这里,白起自己买的一套房子,两室一厅,住他一个人绰绰有余,住你和他两个人正好。
仿佛一打开这扇门,往日的回忆都会鲜活地生动地跳出来。
白起这个人,占有欲极强,或者也可以说是没什么安全感。
他是你的高中学长,是那时学校里响当当的风云人物。许多女生在黄昏时刻绕路去操场,放慢脚步,远远地眺望在灿烂的余晖中那个放浪不羁的身影。
手里夹着一根烟,校服松松垮垮。轻而易举把无知少女迷得七荤八素,名声在外。
抽烟打架收保护费,也不能说无恶不作,毕竟泡妞这一项他是真的没沾。
原因是你。
那个冻得瑟瑟发抖还陪小猫躲雨的女孩儿。
清纯可爱,不谙世事,一双大眼睛清澈明亮。不消几秒,就让恰巧路过的校霸着了魔,稀里糊涂把自己的外套脱了递过去,仓皇而逃。
就此断定白起是个肤浅的颜控是不公正的,因为后来的事你本来一无所知,是在一起后白起揉着你的手心,慢慢讲给你听的。
那时候白起的生活一团糟。严父慈母的家庭,母亲又离开得早,和位高权重的父亲关系淡薄,连父亲冲他笑都只会觉得毛骨悚然。
偏偏他又没Evol,父亲看向他的眼里只有失望。
在学校里那副谁都看不上的孤傲模样很是招了不少厌,几个混混掂着棍子就找上了他,把他逼到了天台边缘。
没有意外的话,从跌下到落地不会超过两秒,世界上就不会再有白起这个人了。
而你就恰恰是那个意外。
谁能想到你在琴房里弹出的那些音符,竟然成了撬开隐藏Evol基因的钥匙。
坠落戛然而止,新的Evolver浴血重生。
你就懂了为什么六年后久别重逢之时,白起已经不再是那个一团糟的白起了,而他唯一的追求,就是你。
你之于他,颇有几分救赎者的意义。
用几句色彩浓烈又俗套的话来说,就是。
生命之光,欲望之火。
他只想把你栓在身边,一上来就给你戴了银杏叶的追踪器,同居也是理所应当。
白起工作比你更昼夜不分。你想让他晚上回来方便一些,这里离警察局近,你就拖着箱子进驻了他的家,把这间小房子过成温馨的二人世界。
算起来你也有三年没有来过这里了。
当初分手的时候你把钥匙卸下来放在鞋柜上,然后收拾好自己留在这里的所有琐物,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你跟在白起身后进了门,余光不经意地从门侧的鞋柜上轻轻扫过,玻璃下扣着的一把小钥匙安静地躺着,仿佛还是你扔下它离开时的姿势。
你灼痛了眼。
客厅微微有些凌乱,几件衣服搭在沙发上,饭桌上放着一个外卖盒,纸巾歪斜地倒在一边,书报像扑克牌,毫无章法地在茶几上散开。
好像并没有一个熨帖周到的女主人来打理这一切。
你竟有几分释然。
看来白警官也过得好不到哪去嘛。
白起在你身后望着你四下打量的背影和青白的脚踝,有一分钟的失神。
他咽下一声喟叹,回到卧室去找了件自己的卫衣出来,递给你:“去洗个澡,把湿衣服换了。”
你迟疑一下,还是接了过来。
白起又说:“跟你讲了多少遍,冬天不要露脚踝。”
你不言。
“好看重要还是健康重要?”
你哼哼道:“好看重要。”
白起就摊了摊手,表示拿你没办法,不可理喻。
好嘛,刚进门就又被白警官思想教育了。
谁要复合啊,赶紧滚蛋两不相见吧。
你踩着拖鞋,踢踢拉拉熟门熟路地就进了卫生间。
一切的布局都没变。你脱下湿淋淋的衣服扔进洗衣篮,那里面放着白起的两件T恤,一件黑一件白。
拧开热水开关,蒸汽把你从头到脚包住,熨平了这波澜壮阔的一天所有的褶皱。
以前每逢下雨,要是白起没及时把你接回来,你头上肩上落了点儿雨,他照样是像今天一样把你塞进卫生间好好除除身上的湿气。
而你偶尔动了歪念头,就故意不带换洗衣服进去,洗完之后再高声叫白起给你拿衣服进来。
他刚把手探进玻璃门,你就嬉笑着把他整个人拉进去,也不管白警官身上穿的是干燥清爽的制服就把他往花洒下面推去。
通常这样的恶作剧结果就是,一个澡洗得越来越粘腻,越来越漫长。
你匆匆洗完澡,热水将身上雨水的冰冷一冲而净。
然后你换上那件白起的卫衣。他比你高许多,这件款式宽松的卫衣到你身上像连衣裙,将要垂到膝盖。
你推开卫生间的门,白起已经开了空调,温暖的空气把你团团围住。
白起从厨房探头出来:“洗完了?再等等,饭马上做好。”
你凑过去,倚在厨房门口。
颀长挺拔的男人靠在料理台边,正低头专心切着手里一枚水红的西红柿,掌心里流了红色的汁水。整齐切成片后又把它们扔进一只碗里备用——看起来,是打算做西红柿鸡蛋面。
他换了件居家服,黑色的针织衫,在灯光照耀下边缘有细小的绒毛,让他整个人看起来都温柔了许多。
你正好对着他挺括的脊背,肩膀把这件简简单单的基础款撑得有棱有角。恍恍惚惚中你想起这样安全而宽阔的地方曾经是你肆意依靠的地方。
白起转头,看到你发尾还在滴水,便在水龙头下洗了洗手,不由分说地把你又推回了卫生间。
他递给你一只吹风机。
“吹干,不然要感冒,”他顿了下又说,“还是要我给你吹。”
你忙接过吹风机。
白起却没松手,他探究的目光在你身上流连。你躲闪着,垂下眼眸
吹风机在你俩手里僵持着。
他问道:“和他在一起了吗?”
“谁?”
“你知道我说的是谁。”
你倒觉得莫名,揣度着这个问题其中的味道,问他:“有没有……你会不知道?”
你就不信白警官这几年一次都没跟踪过你。
白起没再纠结这个问题。他的女孩儿有多少人虎视眈眈,他知道得很。
美丽柔顺,不知道哪里来的用不完的乐观和勇气。
谁都会被吸引。在黑暗里待久了的人,更会。
他从你手里夺过吹风机,兀自接通了电源,说道:“我来给你吹。”
说罢白起把你的长发握在手指间,轻柔地按摩着你的头皮,在热风中慢慢把你一头长发吹得干燥顺直。
黑色的针织衫绵软的质地正蹭着你光裸的脖颈。
你在一旁的镜子中悄悄窥探,看到男人专心的模样,又很不争气地觉得,真帅啊。
嘈杂声暂停,白起放下吹风机。他停在你身后,身上特有的青草般清新的味道从头到脚把你围住,熟悉得仿佛前一夜还停留在你的枕边。
你听到他短促地叹息。
下一瞬,结实的胳膊把你从背后环住,胸膛紧紧贴住你。
“白——”
你还没完整叫出他的名字,白起就松开了你。
“饿了吧,吃饭。”
浅尝辄止的拥抱,心绪已经全部扰乱了。
热气腾腾的西红柿鸡蛋面端上了桌。白起坐在你对面,递给你一双筷子。
你问他:“你不吃吗?“
“吃过了。“
于是你不客气,拿起筷子。
西红柿的甜味和鸡蛋的香酥搭配得相得映彰。
你吃着吃着,在一片朦胧的雾气中稍一抬眼,看到白起正专注地盯着你,嘴边含着一抹若隐若现的笑,整个人的棱角都要被菜香和热气融化了。
西红柿鸡蛋面是白起的保留菜目。这么久都没变过。
做起来方便快捷有营养,特警的生活都不规律,遇到紧急任务说走就走,没有多余的闲心料理生活。和你一起生活之前,白起只会煮泡面。是你手把手教会了他这道好歹像样的东西。
叛逆不羁的不良少年,锐利干脆的特警先生,也会戴着围裙,绕着锅碗瓢盆柴米油盐打转,在你的面前卸下所有铠甲。
当初你为之心动不已的东西,而今依然摆在你的面前,暌违多时却又崭新鲜活。
你发现自己依然心动。
你吃饱喝足,用纸巾擦了擦嘴,对白起说:“我该回家了,你再借我件外套穿穿,下次还你。”
想了想,又补充道:“不用送我,我打车回去就好。”
白起依然站起身,拿了车钥匙。
“我什么时候让你一个人回过家。”
还好已经是夜黑风高了,不然你是绝对不会穿成这样出门的。
在电梯里遇到了白起的邻居,对方在你俩身上来回打量,表情微妙。
一件大得跟袍子似的男士棉服,松松垮垮的运动裤,裤脚折了几折,倒是把脚踝给包了个严严实实。
如果有熟人出没,恋语市金牌制作人和不明男子夜宿的新闻明天就要满天飞了。
这个误会可真不是什么很美好的误会。
你把帽子扣在头顶遮住脸。
白起的车子停在你家楼下,你碰上车门就走了,给白起留下了个潇洒的背影。
没有人说再见。
白起盯着你家在的那一层,直到看见灯亮了才挪开视线。
他对着结了雾气的挡风玻璃发了好久的呆,下意识去掏口袋,空空如也,才反应过来自己已经戒烟很久了。
和你在一起的时候,因为你不喜欢烟味,一闻到就咳嗽,他就不抽了。
分手之后的日子很难熬,几个睡不着的夜里他就又翻出来几根,在阳台上慢慢抽,望着空荡荡的房间出神。
后来白起又强迫自己戒了。心里一个角落有声音在念叨,万一哪天你回来了,要是不喜欢烟味怎么办。
白起就开始一页页地在脑海里翻,从高中的那个雨天,慢慢翻到今天这个雨天。
他看着你从被所有人拒绝的新手制作人,蜕变成今天手握几档当红节目的金牌制作人。
拿了几个奖。穿着华丽的小礼服上台领奖,仪态优美,成熟优雅。
其实他一直都知道的,在没有他的日子里,你变成了更好的人。
和你分开之后他变得格外喜欢看电视,恋语卫视的每个节目他都看,而且会认认真真看到结尾,眯着眼在迅速拉过的字幕里找着你的名字。
心里就泛起点儿说不清道不明的骄傲,又有着好久缓不过来的怅然若失。
你回家之后就把自己扔进了床,关了灯。
然后在黑暗里睁了一夜的眼。
其实你们分手也和在一起一样自然。
但是其中的味道是你悟了很久才懂的。
白起对你的好算得上是无隙可乘,无懈可击。
可是越好就越容易患得患失,就像一件易碎的宝贝,含在嘴里也不是,捧在手里也不是。
他每天都在出生入死,一出重大任务你就合不了眼,整夜失眠。
每天都在和不同的人来往。有那么几次有同事看到他和别的女生在一起,不怀好意地跟你八卦。你心里一坠一坠,结果一问才知道不过是线人或者案子的当事人。
你又半只脚踩在光怪陆离的娱乐圈,身边晃来晃去的异性一个比一个耀眼。
有时候你倒希望他表示出一点儿不在乎,一点儿随意,让这根紧绷的线稍稍松一点儿。
白起偏偏把整颗心都挂在你身上,丝毫不放。
你俩就默默较着劲儿,直到两个人都累得较不动了。
当你离开了那个玻璃罩才发现,这纠结的都算什么呀。
爱就是爱,哪来的那么多计较。
你穿着从他家带来的卫衣,把手缩进宽大的袖子,揪起领子用力嗅了嗅味道。
后来实在是睡不着,翻来覆去跟烙饼一样。
你干脆起了床,从家里搜刮了点零食,盘腿坐在客厅里打开电视,找了一部电影,边吃边看。
突然手机就响了。
你看了一眼来电显示,没有备注,是一串号码,你却顷刻就知道是谁了。
你叹了口气,又笑了笑,接了。
白起的声音带着点疲惫和沙哑:“没睡着?”
你惊讶:“你怎么知道?”
然后突然想起什么,你跑到阳台上往下看。
那辆送你回来的车还停在原地。
安静地在等待着什么。
“你没回去?”
“没有,”白起说,“怎么了?要我上去陪你吗?”
你立马拒绝:“不了。”
他说要上来的话,基本是想来就能来的,根本不用走正门。
不过白起嗯了一声,真的没动。
一时电话两端都没了声音。
你趴在阳台上,冷风一阵阵吹过来灌进衣服里,过了一会儿又很神奇地停了。
时间是个非常神奇的东西,以前很多想不开的东西都像毛线团儿一样滚着滚着就解开了。
大抵是,你以前以为最难以释怀的东西,在时光的打磨下,成了完全可以消化的,温吞地融进生命里的。
你以前以为的易碎的宝贝,其实坚不可摧。即使将它流放三年,它也依然灼灼发亮,不曾黯淡半分。既不需要含在嘴里,也不需要放在手心。
你弯起嘴角,轻轻地对电话那头说:“白起。”
“嗯。”
“你还是来陪陪我吧。”
“嗯,好。”
平静的空气中卷起一阵风。
下一秒你就落入了一个温暖的怀抱。
结果感性浪漫的话还没说一个字,白起就看着你冻得发紫的脚踝皱眉。
“又露脚踝?”
“……我刚刚在睡觉!睡裤就这么短!”
“可是你现在在室外。”
“还不是你大半夜在外面蹲着。”
非常熟悉的强词夺理了,白起看着你吹鼻子瞪眼睛的模样,嘴角含笑。
他拉着你坐在沙发上,把你的脚踝抱在手心里,把手掌的温度细细地传递给你细腻的皮肤。
“你啊,真是惯的你。”
“你也知道是你惯的?现在惯出毛病还说我。”
白起刮刮你的鼻尖。
“好,是我惯的,怪我。”
最开始发现你和白起又好了的人是保安大叔。
他某天夜里在办公室里巡查,又看到了那个高挑的身影。
时隔几年不见,大叔以为自己看错了。他谨慎地凑上前,左瞧右瞧,直到和白起的目光对上,才真正相信了。
“哦呦,那个神出鬼没的警察又回来了。”
于是同事们又看到他们的老板每天下班都扑进了一个宽阔的怀抱。
那个冰山脸的帅哥警官就笑着接住你,揉揉你的头发,然后牵着你的手,一起回家。
满到要溢出来的幸福还是一如既往,就像从未破碎,从未消逝过一样。
FIN.
乱,节奏慢且长,阅读起来估计不会很愉快。
但是我喜欢,就写了,哈哈哈。
| 白起X你 | 像中枪一样(一发完)
1.
白起拿枪正对着你的时候,你根本就没在怕的。
2.
狂风猎猎,铁锈味刺鼻。
枪膛里装着一发毙命的子弹。黑洞洞的枪口瞄准了你。
你看不清白起的表情。只看得到他的风衣被吹起成了蝴蝶的形状,翩翩起舞,很美。
许墨护在你身前,说。
“他很危险。”
你还是一点儿都没怕。
3.
其实那时你和白起也认识没几个月。
那时他也还不是你的男朋友。
回想起来,你早早就听说过他的大名——高中时孤僻冷漠的学长,跟老师动手堵着同...
1.
白起拿枪正对着你的时候,你根本就没在怕的。
2.
狂风猎猎,铁锈味刺鼻。
枪膛里装着一发毙命的子弹。黑洞洞的枪口瞄准了你。
你看不清白起的表情。只看得到他的风衣被吹起成了蝴蝶的形状,翩翩起舞,很美。
许墨护在你身前,说。
“他很危险。”
你还是一点儿都没怕。
3.
其实那时你和白起也认识没几个月。
那时他也还不是你的男朋友。
回想起来,你早早就听说过他的大名——高中时孤僻冷漠的学长,跟老师动手堵着同学要保护费,坏事儿做尽,成绩差到参加不了高考,典型的校霸。最后临走之前在你抽屉里留下的那封带血的信更是把你吓了个半死,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惹上了这个神仙。
简直是你纯真无暇的少女时代最大的心理阴影。
哈利路亚圣母玛利亚耶稣上帝啊。
总而言之,他和你完全是平行的人。就像皮卡丘和蜡笔小新。你们是一个世界里的两颗星球,遥远到你根本没想过你们之间还会有任何交集。
所以那天你在警察局里再见到他,时隔六年的重逢,倒产生了一种恍如隔世的不真实感。
英俊挺拔的男人,站在那里便是一道风景。认真办案的时候眉眼间都是迷人的正气,硬是把牛仔衣和摩托车的痞气压了下去。
你此生第一次坐上了男生的摩托车,脑海里开始快速闪现偶像剧里的经典情节,乖乖女和坏男孩,白与黑,天使与恶魔——每个女孩儿七彩的梦里除了矜贵优雅的王子,一定还有这么一个狂傲不羁的骑士。
他带着你飞驰着在风中快速穿梭,速度快到让人心惊胆战。你紧紧贴着他的后背,结实宽厚的后背,就像有了劈风斩浪的铠甲。你突然就不怕了。
白起交给你一串银杏叶手链。很难想象男人那样一双修长、骨节分明的手是如何把玩着小巧的银杏叶饰品,一个个串起来,把追踪器伪装得天衣无缝。
你也很难想象这样一个桀骜不驯的男人这么温柔细致地对你用着心。高大健壮无所不能拥有超能力的警察先生,像对待手心里脆弱的小猫咪一样,连冲它呵一口气都要思考一下。
你就是他手心里的那只小猫咪。
你因为自己的想象乐得笑起来。这场面不免有点儿滑稽。
平行线产生了交点。两颗星球相撞。
嘭——
你终于开始相信真的有羁绊这回事了。
4.
后来被追杀到小巷里的时候,你想都没想,下意识往有风的地方跑。有风的地方就有白起。
你听到他说,跳。
你就跳了。
温暖有力的怀抱稳稳地接住了你。呼啸的风灌满了他的衣服。你有生以来第一次腾空以俯视的角度看着这座城市和这个黄昏。残阳如血渗透半边天,男人的眼眸里是澈亮的琥珀。白起的侧脸好看得胜过你见过的任何一个明星。
你一半被风吹的,一半被美色迷的,晕晕乎乎地,抱紧了男人劲瘦的腰肢。耳膜里一半是风声,一半是他强有力的心跳声。
他说。
“只要你在风里,我就能感知到。”
他在风里,你在他怀里。
5.
那颗子弹最后沿着离你不到一寸的轨道,裹挟着飓风降落。
你毫发无损。白起的眉头暗暗舒展半分。
你知道自己赌对了。
6.
“就这样?”安娜瞪圆了眼睛。
“就这样啊。”你不以为然。
“那个冰山——哦不——你男朋友拿枪指着你哎。”
“我不是没事吗?他也是为了我。”
“可那是枪哎——”安娜不可思议地摇摇头,“我这辈子都还没见过枪呢。”
你吐舌,懊恼自己说漏了嘴,为了吹牛得意洋洋抖出自己还被枪指过的光辉岁月。
你看着安娜拧起的眉头和真实的忧虑,愣都不敢把更多的内情告诉安娜。比如Evol,比如那些晃瞎眼的帅哥们的真实身份。你怕这位兢兢业业的办公室女士三观崩塌。
安娜比你大几岁,之前一直是你父亲的得力干将,算是一路见证了你这位千金大小姐亲自撸袖子上阵成为如今的金牌制作人。她对你亦师亦友,一旦谈起你的感情生活,又像极了为女儿的终身大事操碎了一颗心的妈妈。
你知道,她一直觉得你跟白起在一起不合适。
你更知道,男人在别人面前总是板着一张脸,一件牛仔外套,手插裤袋,下颌骄傲地抬起,疏淡得好像全世界都无所谓,拒人于千里之外。像森林里那种只可远观不可靠近的危险动物——一只成年的狼,张扬暴戾。
你也很想为他辩解什么。
比如,白起会对你弯起眼睛,宛如青葱少年。
比如,白起细细数着你每晚回家的时间,直到确认你安全到家才放心。
比如,白起会在簌簌秋风中把你的手放进自己的口袋捂暖。
你一想到他,就会笑。你是这只狼的软肋也是盔甲。
但是你张了张嘴,又没说出什么。你自己都觉得这些对于旁观者来说毫无说服力——他的独家温柔,永远只有你一个人看的到。
果然安娜自己坐在工位上回味了一会儿,又蹬着高跟鞋哒哒哒地走进你的办公室。
“有句话我不知该不该讲。”
你揉着太阳穴,“安娜姐,要不你就别讲了吧。”
果不其然。“虽然吧,白警官的确很帅,但是呢,警察这个职业,实在是危险......”
“安娜姐——”
“他又总是那么一副不良少年的样子。你们约会的时候他也那样吗?”
呃。
“我看李泽言就很好,华锐总裁,你要是和他在一起,还愁投资吗?”
“安娜姐——”
“许墨也不错,哎呀我对这种学识渊博的男人真是没有抵抗力......”
“不不不不——”
“小周你不考虑一下吗?人家的迷妹手拉手能绕地球一圈!”
“啊——”你小宇宙爆发,“白起也很好!”
安娜不依不饶:“他拿枪指你哎。你差点没命了好不好?”
“哎呀安娜姐你不知道情况。如果他不开枪,我搞不好会死的。”
“那他就没想过要是一枪伤到了你怎么办?”
你一怔。
悦悦从门缝探进头:“白警官我的菜啊!你不要就让给我吧!”
你这下反应很快。
“想都别想!”
7.
你在厨房里烤着一枚芝士蛋糕。你第一次做这个东西,原料的分量把握得不好,来回烤了好多次,垃圾箱里躺着好多失败品的残骸,整个厨房都弥漫着甜腻腻的味道。
终于成功出炉了一个像模像样的。焦黄酥软,颜色均匀,味道甜蜜,圆润得可爱。你满足地舔舔手指上的奶油,肚子饿得咕咕响。但是你舍不得破坏这个完美的蛋糕。白起这两天去执行一项依然保密的任务,预计今天回来。这是你准备给他回来时的惊喜——他总是对你给周棋洛做过布丁这件事很不爽。虽然他不说,但是你知道,他是——嫉妒了。
于是你也要为他准备那么一点儿什么特别的。好好平衡一下男朋友心里的那点不痛快。
你做得废寝忘食。收拾好厨房的残局,小心翼翼地把蛋糕放在桌子上,看了眼墙上的挂钟,已经是晚上十点了。
白起依然没有联系你。
任务结束了吗?他为什么没有联系你?他现在在做什么呢?
他答应这次任务结束后要陪你一起去湖心亭看雪。还要去看最新上映的电影。
你就守着蛋糕和手机发呆,望着挂钟里的针一点点悄悄转走。
都说夜深人静的时候最容易胡思乱想。你一片蒙怔的脑子里突然就蹦出了安娜的那句话。
“他就没想过一枪伤到你了怎么办?”
你绞着自己的手指。
其实白起后来也没有对你讲清楚那天的情况。你依然不知道那天追杀你的是谁,许墨是什么立场,白起是什么立场,他们两人之间又有什么纠葛,他们和追杀你的人之间又是什么关系。
你对这些一无所知。白起不说,你便也不再问他。虽然你真的很想知道。
这一切背后,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真相和阴谋?
也许常人难以想象。但是自从知道自己和白起都是Evolver后,你就知道你们的日子不会像别的情侣那样过。
但是你确定,他,是爱你的吧。
你开始困了。但是你不想回卧室睡,怕白起突然回来找你,不能在第一时间见到你。手机被按亮了一次又一次,又沉默地归为黑暗。你趴在桌上,眼皮变得越来越沉重。
迷迷糊糊间你梦到了一些破碎的画面。
触目惊心的鲜血,刺耳的枪声,枪林弹雨中匆忙奔逃的男人,敏捷得如狼一般的身影,和他身上的血迹斑斑。
他转过头来。赫然竟是那张你最牵挂的脸。
你猛然惊醒。心脏在胸腔里扑通扑通直跳。
就在这一刻,很戏剧性地,一直沉默着的手机屏幕突然亮了起来。两个字晃得你眼睛发酸。
“白起”。
8.
“……白起?”
男友富有磁性的声线响起,“你现在在干什么?”
你掩饰不住久等后的雀跃,“白起!你终于联系我了。任务结束了吗?”
那头的男人在轻笑,声线却微微颤抖,“结束了。”
你有种隐隐不祥的预感,“……你的声音听起来不太对劲?”
“刚刚结束任务,太累了。”
“你第一时间就给我打电话了?”
“已经很晚了,你肯定急坏了。所以赶紧给你打电话,免得……”白起突然咳嗽起来。
你的心快速沉了下去,那块乌云阴影般的不安在迅速地病毒似扩散。你听到自己故作镇静的声音在问他:“你怎么了?”
你知道肯定已经出事了。肯定,出了严重的事。你看不到他,但是你就是知道。
几分钟前的那个梦……
他的声音轻得像是飘在空中,“没什么,我很好。只是有点累了,突然很想睡一觉。”
犹如一颗惊雷炸开,脑子里嗡嗡作响。你哐当一声撞开桌椅站了起身,径直往门口走去,连家居服也来不及换掉,脚上的拖鞋在匆忙之间都掉了一只,“你在哪里执行任务?我现在就过去。”
“傻瓜,这是机密。怎么可能告诉你?”
“那你怎么办?”
“队友已经找到我了。放心吧,”男人的声音低到细不可闻,听起来像是卑微的恳求,“所以,现在,陪我说说话。我想听听你的声音。”
你都没有发现自己的眼泪早就夺眶而出。手机被夹在肩膀和耳朵之间,你蹲下身去系鞋带,才惊觉自己的手指在疯狂地颤抖,不受控制。
你从来没有像此刻一样,希望自己不是该死的Evolver,希望自己的梦只是个扯淡的幻境。
电话那头白起的声音愈来愈低。
“我还是头一次这么害怕危险,可笑吗?”
“今天子弹从我耳边擦过的时候,我居然想的是还没有回你的电话。”
……………
你顿时被抽走了全身的力气,瘫坐在门口的地毯上,放声大哭。
9.
你讨厌医院。
你在这里失去了最爱的父亲。现在又要来这里祈求爱人的平安。
韩野拖着跌跌撞撞恍恍惚惚的你穿过医院一条又一条灰暗的长廊。平时嘻嘻哈哈的男人现在沉默得像是一块石头。
病房外围着白起的队友。他们个个灰头土脸。看起来刚刚经历了一场恶战。
场面有些混乱。受伤的不止白起一个,还有另外两个警察。闻讯赶来的亲友们让整层楼变得一塌糊涂。争吵声,哀号声,抽泣声。
在等待的几个小时里你放佛已经流干了眼泪。彼时你只是走到手术室的玻璃门外,伸出手轻轻地摸了下,又颓然地放下手。失了神般茫然地站在原地。
一个白起的队友认出你,安慰地拍拍你的肩膀。
“白队会没事的。”
你说不出话,只是摇头。
白起的电话一度挂断。你不眠不休的轰炸来电在几个小时后才得到回应。白起的队友告诉了你医院的地址,以及,白起身负重伤,现在还没有脱离生命危险,正在抢救。
你发现你根本不能想象他会从这个世上消失。尽管在几个月之前,他在你的世界里还等同于不存在。不知不觉中,这个男人开始慢慢占据了你的全部。
韩野坐在你身边,突然开口。
“白哥不会倒下的。他怎么会倒下。”
手术室门开了又关上。好消息坏消息都有。好的是白起身体素质很好,那颗子弹也没有打中要害,输完血了之后情况并没有那么危急。坏消息是手术结束后他还要转入观察室,一时半会醒不了。
白起的队友不放心你这幅彻夜未眠失魂落魄的样子,让韩野看好了你,自己去观察室候着。
这也好。你想。你根本无法面对白起一个人躺在那里失去意识的样子。
你把脸深深埋进手掌之中。
你害怕极了。
曦光温暖。你木然地看着窗外的太阳慢慢从地平线跳起来,一点点上升。灿烂的阳光从玻璃窗里毫不吝啬地洒了一室。你在窗户的倒影里看到了自己。
一个人竟然能在短短十几小时内灰败这么多。
人潮散去。韩野被公司的电话叫了回去。最后片刻不离在外面守着的人只剩下你。
等到时间的流逝都快失去意义时,白起队友欣喜若狂的声音响起。
“白队醒了。”
“他想见你。”
黎明前的黑暗,是最黑暗的。
10.
你从来没有见过白起这样脆弱的样子。
他是个高大强壮的男人,总是能稳稳地护着你。任何时候只要有他出现,一句”别怕,有我在“,你就觉得安全了,没事了,天塌下来他也能撑得住。
而他现在静静地,苍白地躺在病床上,身上缠着厚厚的纱布。生命的活力被抽走大半,胸口浅淡地起伏。整个人好像都是半透明的,随时会消失在风中的。
他盯着你。口型无声地唤你的名字。
你一步步挪过去,早早在脑海里酝酿的甜言蜜语竟然一句都说不出来。
宛如劫后余生。
“你不是Evolver吗?”
白起冲你虚弱地牵起嘴角。
“你怎么会受伤……”你伏在他的床边,想捧住他的脸颊却又被那灰白的脸色吓得根本不敢下手,想握住他的手又怕碰到上面的针管。手足无措的样子让白起眼神温柔得像快融化。
“受伤……难免的。”
如果不是他易碎的样子看得你心悸,你简直像跳起来锤他一拳,“什么叫难免的?你知不知道我有多担心!”
白起连眨眼都费劲,他纤长的睫毛缓慢地颤抖。
“别哭......”
你乱七八糟地抹去脸上的眼泪,狼狈极了。
“还不都是你!——”
白起轻声道,“其实……我还挺自私的。”
“为什么?”
“我当时听到你在哭,咳……就想,是不是我求婚的话……你也会直接答应……这样好像,也不亏。”
你一怔,破涕为笑,“你是傻子吗!命都快没了你在想什么!”
白起阖上眼,淡笑,“我说真的。”
你忽然就不知道说什么了。你被这句话承载的重量搞到彻底丧失语言能力。
“如果不是想着你,我可能真的撑不住。”
他费力地抬手摸了摸你的头发。
“不愿意吗?”
空气一时安静。
失去温度的手慢慢攀上你的掌心,极简单的动作此时却极费劲。
你一动都不敢动。只是怔怔地盯着那双依然清澈如琥珀的眼眸,脑海里突然飘起了漫天的银杏叶。
银杏的花语是,坚韧与沉着、纯情之情、永恒的爱。
修长的手指一根一根,扣上你的。
白起像蓄满了所有的力气,缓缓开口,郑重地唤出你的名字。
“我……很爱你。你愿意,和我共度余生吗?”
11.
你才知道。
子弹那时没有穿透你的胸口。
后来却穿透了白起的血肉。
并且精准无误地给你补上了甜蜜又痛苦的一枪,正中心脏。
12.
白先生,我......也爱你。
我愿意。
Fin.
尝试把最喜欢的一段电话录音的情节写出来了XDDD
当时听到要哭 白先生真是苏神本苏了
btw
祝大家新年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