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生在弘大街头的一见钟情(上)
他有点奇怪。
但并不影响金在奂喜欢他。
这个人从头到脚都合金在奂的胃口。瘦,高,皮肤白,会在听他弹着吉他唱歌的时候露出湿漉漉的眼神,也会在并排走路的时候不动声色地将他护在里侧。
“你说你叫什么来着?”金在奂问。
“黄旼炫。”他望向他的眼睛,专注又深情,像是恨不得望进金在奂的灵魂里去一样,“我叫黄旼炫。”
他当然记得,黄旼炫说一遍他就记得了,他这么问无非是想说,“哦,我叫金——”
“在奂。金在奂。”黄旼炫接得很快,快得金在奂都感到惊讶,转过头看他,看到黄旼炫冲他眨眨眼,笑了,“我知道。”
金在奂觉得脸上有点燥,又问,“你是首尔人吧?”
这句也是没话找话了,跟着就能问黄旼炫家住哪儿...
他有点奇怪。
但并不影响金在奂喜欢他。
这个人从头到脚都合金在奂的胃口。瘦,高,皮肤白,会在听他弹着吉他唱歌的时候露出湿漉漉的眼神,也会在并排走路的时候不动声色地将他护在里侧。
“你说你叫什么来着?”金在奂问。
“黄旼炫。”他望向他的眼睛,专注又深情,像是恨不得望进金在奂的灵魂里去一样,“我叫黄旼炫。”
他当然记得,黄旼炫说一遍他就记得了,他这么问无非是想说,“哦,我叫金——”
“在奂。金在奂。”黄旼炫接得很快,快得金在奂都感到惊讶,转过头看他,看到黄旼炫冲他眨眨眼,笑了,“我知道。”
金在奂觉得脸上有点燥,又问,“你是首尔人吧?”
这句也是没话找话了,跟着就能问黄旼炫家住哪儿,不管住哪儿都是顺道,都能送他回去。
可偏偏黄旼炫毫无所觉,一本正经地摇了摇头,“釜山的。”
这种迟钝也令人心动。
“那、那你住哪儿?我……”不管了,黄旼炫总不可能现在要坐车回釜山吧。
黄旼炫只是摇头,说,“没关系。”又瞥了眼金在奂,问他,“比起那个,能陪我去个地方吗?”
那当然是求之不得。
黄旼炫想让他陪着去的地方竟然是街角的便利店。
黄旼炫走在前面,推门进去的时候礼貌地向店员点头打招呼。他一看就是会这么做的类型。
金在奂不知道他要买什么,跟在后面怕人嫌烦,就站在收银柜旁边的地方,说,“我在这等你吧。”
黄旼炫点点头,又让他往里站一些,“自动门容易开,晚上了风吹进来冷。”
金在奂有点尴尬,不知道是不是还是应该在便利店里随便转转。
黄旼炫却好像目的性很明确,很快拿了两罐咖啡给收银员结账。
金在奂在边上没事干,一双眼睛到处瞟,这么冷的天气,他是之前有演出没办法,就披了件牛仔外套,黄旼炫却穿得根本不像是这个季节的,就只是衬衫配长裤,单薄得很,耳朵都被冻得通红。
黄旼炫从钱包里摸出纸币,手顿了顿,又放回去,换了张信用卡。还是张沉甸甸的黑卡。
可能是觉得自己多余的动作耽搁了店员的时间,黄旼炫抱歉地笑笑,“不好意思,想试一下这张卡还能不能用。”
咦?
金在奂装作不经意地又打量了一眼黄旼炫,衣着虽然简单,但质感都很好,手包颜色深,他一开始没注意,换了个角度仔细看一眼,认出来是某个金在奂都能脱口而出的奢侈品牌。
他明白了。
黄旼炫顺利刷了卡,看起来好像也有点安心了的样子,回身往金在奂手里塞了一罐咖啡,热的。
看来是哪个不肯继承家族事业,翘家逃出来的公子哥。金在奂想。
“没找到你喜欢的,不过就当暖暖手吧。”黄旼炫说,“你穿得少。”
人倒是很体贴。
从便利店出来以后,黄旼炫主动问他,“饿不饿,晚饭吃了吗?”
金在奂自以为猜到了真相,心里有些微妙,“没吃的话你请我吗?”
“对,”黄旼炫居然想也不想地肯定了,“想吃什么?”
金在奂忍不住笑,觉得黄旼炫确定信用卡没问题就心里有底了似的样子有些孩子气,脱口便问,“你这样乱用钱家里人不会说你吗?”
话说出口他就觉得不妥,好像太随便了一些,虽然两个人之间是有点什么在涌动,但说到底也不过初初见面。
黄旼炫果然古怪地看了他一眼,然后说,“我是你哥。”
金在奂下意识地摸了把脸,心想他们聊过年龄吗,还是他看起来特别嫩,不过唱片公司是说过他长相棱角不分明,往好了说至少显小,“我九六的……”他试着开口。
“嗯。我比你大一岁。”黄旼炫说,又露出了笑眯眯的眼睛,“所以别担心了,哥请你吃饭有什么不对。”
好像也是。
金在奂被他两三句就绕跑了,懵懵地点头,还自动自发地开始喊,“那谢谢旼炫哥。”
黄旼炫十分自然地摸了摸他的头发。
金在奂本意是随便找家食堂吃汤饭就行,吃一肚子暖乎乎的,也便宜。
但是黄旼炫说,“哥请你吃肉吧。”
金在奂觉得这也太超过了。
“那我想吃,你陪我吃,行不行?”黄旼炫又说。
这让人怎么拒绝的了。
可能是周末的缘故,这个点了烤肉店里的生意还是很不错,他们被引到一张正临着电视机的桌子边,靠的太近,屏幕上播的什么根本看不清,反而有些吵。
黄旼炫有些犹疑地看向金在奂。
“我不讲究的。”金在奂立马摆手,“没事,就这吧,我不介意,不挑的。”
担心只担心黄旼炫挑。
没想到黄旼炫深深地看了他一眼,“你可以挑。这次的话,你挑一点,任性一点都可以。”
“不、不用吧……”金在奂拉开椅子坐下了,脸上却有点红。
黄旼炫看上去哪里都好,就是有时候说话有点奇怪,突然特别肉麻。
搞得他都不知道应该怎么接话。
“真的。”黄旼炫在他对面坐下了,从侍应生手中接过菜单递给他,示意他先看,“这次你就对我任性一些吧。”
金在奂装作被菜品的照片吸引了全部注意力,不好意思抬头。
黄旼炫是早些时间他和乐队在弘大附近表演的时候遇到的。
今年开年以来金在奂好像莫名其妙的有些走运,之前和乐队也有做街头演出,但一直都不温不火,但可能受益于之前坚持的累积,最近这阵子每次乐队有演唱都会有数量可观的听众。
他甚至注意到有年轻人会专门背着镜头来拍他唱歌。
金在奂的歌手梦已经做了好多年了。
好多年这三个字说起来不过是上下嘴皮那么一碰,实际日子都是一天一天缓慢地淌过,他一直在努力,也从来不敢停下,有机会就拼命去够,选拔类的电视节目他上过,也终于如愿以偿和娱乐公司签了练习生合同。
后来还组了乐队,和别的几个同样怀揣着对舞台向往的男孩子一起。
虽然辛苦的时候也有很多很多,但目前看来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
他还在街头唱歌的时候遇到了黄旼炫。
黄旼炫当时还不知道为什么戴着口罩,眼神里有些迷茫,但是在看到金在奂拨着吉他唱出第一个音节的时候,突然迸发出光芒。
金在奂就也注意到了他。
其实不注意到黄旼炫反而有点难,会在弘大附近驻足看他们这种没出道艺人的街头表演的,大多数成群结伴的大学生,或者年轻情侣,黄旼炫就孤身一人,个子又高挑,哪怕蠢兮兮的口罩遮了他半张脸,也能从露出的两只狭长的眼睛里猜测到容貌可嘉。
这样清清冷冷一个帅哥,却挤过了人群,站在最前排听他唱歌,金在奂说他不得意一定是假的。
可能是近日里一连串的好事给了金在奂信心,所以在黄旼炫一首不落地听完了乐队的所有曲目,却还留在原地没有离开的时候,金在奂鼓起勇气走上前跟他搭了话,“喜欢我们的舞台吗?”
“嗯,做得非常棒。”黄旼炫这样说,他在金在奂靠近的时候主动摘了一边的口罩,露出的五官比金在奂想象得还要亮眼。
“你发挥得很好。”黄旼炫补充。
金在奂在心里警告了自己三遍不要飘飘然,但还是忍不住雀跃地朝黄旼炫露出笑容,“我们乐队很快就要出道了,现在是公司让我们周末来人多的地方练练胆子,省得到时候在正式舞台上怯场。”
“是吗?那恭喜了。”黄旼炫说,他比金在奂高一点,于是低头说话的样子看起来就更温柔了,“我会为你应援的,无论什么时候。”
黄旼炫的眼睛像两个小小的宇宙,金在奂和他对视的时候感觉自己仿佛要被那对漩涡吸了进去。
贴着他们餐桌摆放电视机里传来熟悉的歌谣节目放送的声音,黄旼炫似乎很敏感地看了看。
但很快又镇定下来,向金在奂确认,“现在是几月份来着,十月份,十一月?”
金在奂咽下开胃的拌海带,眨巴着眼睛有点疑惑,“哥你怎么了?现在已经二月份了呀。”
“二月份吗……?”黄旼炫飞快地摸出手机看了一眼,“那就是已经2016年了吧。”
“哥你点酒了吗?”
“没有啊。”
金在奂没心眼地笑弯了眼睛,“那怎么像在做梦一样,总是说胡话?”
黄旼炫也笑了笑。
“我确实担心这是一场梦啊。”
他说。
TBC
《与子同袍》32
32
史思明在营州柳城长大。
尽管已经离开柳城良久,然而他至今依然记得小时候只要出了城门,便能看到连绵不绝的山峦。一山连着一山,高高低低波浪般起伏不绝,涛涛白狼水在山峦间蜿蜒奔腾而过。
山河广袤,连天接地无穷无尽。
那时候他便觉得这天下之大、之宽、之广,难以穷尽;他总想攀到最高处,脚踏山河、俯瞰天地。
自出了柳城后,凭着狼一般的触觉和聪明,他一步步爬到了天子的身旁。
然而离天下第一人越近,他便越不忿。凭什么这些羊一样温驯、只懂之乎者也的汉人,能主宰这片广袤的天地?
恰逢安禄山起兵,他借势带着铁骑而来。他的狼牙军,他们这些被汉人称为蛮夷的铁骑,无坚不摧、战无不胜,来势汹汹席卷这片富...
32
史思明在营州柳城长大。
尽管已经离开柳城良久,然而他至今依然记得小时候只要出了城门,便能看到连绵不绝的山峦。一山连着一山,高高低低波浪般起伏不绝,涛涛白狼水在山峦间蜿蜒奔腾而过。
山河广袤,连天接地无穷无尽。
那时候他便觉得这天下之大、之宽、之广,难以穷尽;他总想攀到最高处,脚踏山河、俯瞰天地。
自出了柳城后,凭着狼一般的触觉和聪明,他一步步爬到了天子的身旁。
然而离天下第一人越近,他便越不忿。凭什么这些羊一样温驯、只懂之乎者也的汉人,能主宰这片广袤的天地?
恰逢安禄山起兵,他借势带着铁骑而来。他的狼牙军,他们这些被汉人称为蛮夷的铁骑,无坚不摧、战无不胜,来势汹汹席卷这片富饶的土地,将所过之处一一收归囊中。
常山,是第一处让他的铁骑勒了马的关卡,整整阻了他月余。
然而,也就只能阻他至此了!
“哈哈哈哈哈哈!”史思明仰头将一坛子烈酒都喝了个一干二净。
酒水浇湿了须髯,史思明将酒坛子扔到地上,随手一擦下颚,头颅般大小的坛子被他摔得粉碎。
他拎着大刀,走到在交战中擒获的守军俘虏前,揪住天策的刘海狠狠地扯起,强迫他抬起头来。
史思明凑近大笑:“向老子求饶便留你一命,让你活到常山破城!”
每次交战史思明都会刻意擒住几个活口以拷问常山的情况,然而这些人就跟当初的莫雨一样都是硬骨头。也难怪顶着他的狼牙军,兵力悬殊之下,守住常山如此久。
然而再硬的骨头又如何?都一一得给他敲得粉碎。
“……呸……”那天策半天才有了反应,挣扎着吃力地啐了史思明一口,肺里仿佛破了个洞,无论他喘进去多少气,都无法填满。
半晌,天策终于艰难地半张开剩下的那只眼睛,下意识断断续续地重复着这几天说的唯一一句话:“常山……不会破的……”
“哈哈哈。”史思明闻言大笑,也不和他多辩,扬起大刀劈下。
绝对的强弱之下,再讨那么点口舌之快也没什么意思了。
下一刻,天策只觉得视线忽然一阵抖动旋转。
飞溅的鲜血模糊了周遭里三层外三层狰狞的狼牙军;血幕洒下后的瞬间,他看到了黎明的天空。
几缕金色的晨光硬生生将黑沉厚重的云层刺穿,直落神州大地。
那一刻,他还在感概,这么好看的晨光,常山的同袍不晓得看见了没。
温热的血从颈脖喷溅出来,唰地泼洒到地上,没了头的身体摔在地上,颈脖的断口汩汩冒出鲜血,浸得泥地湿红。
史思明揪住天策的发髻把断头高高举起,血顺着他手臂虬结的肌肉蜿蜒而下,很快便将粗壮的手臂染得鲜血淋漓。
史思明将头颅扔到地上,翻身上马,“挂起来!即便是死了,也得给老子好好看着!这常山——是如何被老子攻破的!”
之前投机取巧的各种方法都弄巧成拙,损兵折将不少,惹得安禄山勃然大怒,史思明不得已按捺住性子踏踏实实地长围久困。
滚油、石块和木材早已经用尽,再坚固的城墙也耐不住日复一日的蚕食;常山城里伤残老弱,城外累尸成梯,已经没有什么可以阻挡他狼牙铁骑的了。
这么久以来,史思明第一次踏着尸体,攀上常山瓮城的城墙,正城门近在眼前,只要攻破这最后一道关卡,常山便是他的囊中物。
“杀——!”史思明举刀大喝,“今天就给老子荡平这里!入城后,常山城里但凡男子,不论大小,一律屠尽——其余物事和女子,谁看到了,便都是谁的!不用上缴!”
他这允诺一下,所有狼牙军都兴奋起来了,欢呼声、嚎叫声此起彼伏。
他们或自小生长在东北边境荒芜贫瘠之处,久已垂涎中原的富饶;或被斥为蛮夷,遭过白眼、尝过下等的待遇。
安禄山起兵后一路席卷过来虽然也收获颇丰,但从来不曾得如此令人快意的军令和允诺。
肥沃的土地、女人、粮食、牲畜、物资,竟能看到什么便得什么,想要什么便有什么!这些胡虏们被刺激得热血沸腾,只想冲进去大肆掳掠一番。
听到史思明军令的,除了狼牙军,还有常山的守军。
此刻守城的已经不止是守军了,早在好几日前许多常山百姓自发地拿起长矛兵戈,站到了城墙上。
多寡悬殊,在激战中所有人一退再退,已经自瓮城退到了正城门,可是若再退一步,这些豺狼便要破他们的城、屠戮他们的亲人了。
“老子和你们拼了——!”有人听得史思明那话顿时勃然大怒,一刀便砍翻了逼近的一名狼牙军。
“杀啊——!”
“——城在我在——城亡我亡——!”
守城是唐军的责任与使命,无论是李承恩还是穆玄英,都不愿意让寻常百姓与他们共同站在城楼上。
然而随着战事越来越紧迫,守军阵亡的人越来越多,对于自愿前来的百姓,也都无可奈何地准允了。
百姓的加入,确实稍解了常山的燃眉之急,然而这些拿惯了农具的布衣,又岂是凶残的狼牙军的对手。
穆玄英重剑一横,硬生生格挡住五六根铁枪。那几个围攻的狼牙军一击之下打在玄铁重剑下,震得手腕一阵发麻。
“喝——!”他们一起发力把长枪往下压,穆玄英极力抵挡,双腕微颤,最终左脚擦着厚重的青石地板往后退了半步。
穆玄英转头,咬牙对着被他救下来的那名常山汉子喝道:“往后退——!”。
“退?!”那汉子挥刀划破攻上来的一名狼牙军的胸膛,鲜血溅了满脸,大吼:“往哪儿退!”
“老子的闺女——前些日子……才学会走路——!”
眼前的狼牙军倒地,视野里一把染满鲜血的大刀已经劈到了眼前。
他还没来得及砍出第二刀,两柄长矛横空而出,一前一后将他贯穿,大刀也深深嵌入了他的肩膀。
“老子……不退……”他嘴里喷出一口血,满眼血色,心犹不甘。
手上砍杀得豁了口的大刀哐当掉落在城墙的石板上。
“……死也……不退……一步。”
“啊——!!”穆玄英瞋目裂眦,双手握住重剑剑柄大吼一声往上压去,将这几个缠着他的狼牙军全部掀翻在地上。十煌龙影剑势过后,身边数个狼牙军已经倒在血泊中。
史思明看着形势一片大好的战局,心中难以抑制的兴奋。然而唐军的垂死挣扎所爆发出的战力,又让他暂时被阻在了城门前。
这让史思明十分不耐,他迫不及待地要看到自己的大军攻入常山了。
史思明举刀直指正城门上屹立不倒的“唐”字和“策”字两面帅旗,高声大笑:“拔唐军帅旗者,封千夫长,赐黄金十两——!”
此令一下,许多离帅旗近的狼牙军争先恐后往帅旗冲去。
最先到的人伸手要拔帅旗,才把“策”字旗拔出,不想旁边横出一杆长枪。
秦响手腕一动,长枪挑破了狼牙军的咽喉。
年轻的天策一手握着抢回来的帅旗,一手握着满是鲜血的长枪,咬牙切齿:“杂碎——!尽管过来!!”
他将长枪风卷残云般横扫一圈,扫倒数个狼牙军,随即高高举起帅旗,狠狠往地上一插,放声怒吼:“帅旗在此!”
“谁要拔我帅旗、谁要破我城池——”
“我天策——旗在、人在——城在——!”
这声怒喝仿佛一道惊雷,震得所有因为劣势而渐渐颓唐的将士们瞬间斗志激昂。
他们为谁而战,为谁献出生命。
他们也害怕死亡,也害怕被遗忘,然而——背后的城里,是年老的爹娘、稚龄的孩童;这里是大唐至关重要的关隘,守成,可断叛军南北咽喉。
旗在、人在、城在。若陨于此,不求嘉奖、不求铭记。
城在——这将是他们所有人最圆满的无名的墓志铭。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越来越多的狼牙军往正城门的帅旗处涌去。
史思明也并不介意这样的状况,攻破常山在今日看来也就是这一时半刻的事情了,比起立刻攻陷这阻他月余的城池,他更享受攻陷的这一刻。他和阿喀纳分歧最大之处,莫过于阿喀纳事事求结果,而他史思明,享受杀戮。
秦响死守帅旗。
他年纪虽轻,枪法却是上乘的。穿云破风、沧月龙吟,一把长枪横扫四五尺内胆敢进犯者,杀无赦。
他背后的伤口早已经迸裂,后背上全是濡湿的鲜血。
这伤,曾经疼痛难当,日日夜夜地折磨着他,让他难以安眠,然而他面对一波又一波涌向他,企图夺取帅旗的狼牙军,却已经几乎要忘记背上的伤口。
交战这么久,穆玄英当然多少也懂史思明的龌龊心思。况且他自己就曾斩杀史思明副将,三箭折断狼牙军帅旗,大挫其锐气强退狼牙军,此刻帅旗的重要自然也不言而喻。
他们常山至此山穷水尽,可说得上已无可应战守城的资本了,若是连胸口这口气也泄去了,城门未破,常山已破。
穆玄英持剑杀出一条血路来援秦响。
两人背抵着背,一把长枪,一柄重剑,严严密密地守住常山守军的军魂。
“少盟主!”秦响忽然喊了他一声。
厮杀惨叫声中,穆玄英砍杀一名要来夺旗的狼牙军,好像听到秦响喊他。
“玄英大哥……”秦响又道。
“怎么。”穆玄英道。
“我……即便是此刻,还是想家……”秦响在他身后说。
闻得此言,穆玄英惊异转头,只见秦响的长枪伴着血花凌空划出一道弧,将数名狼牙军刺倒在地上。
他拔出箭矢,捂着胸膛扑通一下跪倒在地,咳出一口鲜血。
“秦响?!”穆玄英双目血红,想过去扶起他,然而旁边杀出的狼牙军又阻了他的脚步。
秦响没有去看穆玄英,忽然大喝一声,支着长枪摇摇晃晃地站起来。
他握枪前刺,长枪自靠近的那名狼牙军的心口刺入,然后自后背刺出。
但是秦响没有停手,锋利的枪尖穿过肉体,被他怒喝一声发力推进,又刺入后面一个狼牙军的身体。
一杆长枪同时刺死三个狼牙军,年轻的天策终于力竭。
他放开握枪的手,怔怔地看着伴随了他四年多不曾离手的心爱长枪,插在狼牙军的身体里,随着尸体落下城墙,淹没在一片硝烟战火中,再也找不见了。
秦响往后踉踉跄跄退了几步,回到帅旗下,终于倒在地上。
耳中是喧嚣不止的厮杀声,刀枪没入肉体、惨叫、呻吟,小时候奶奶说的阿鼻地狱应该也不过如此。
汗水和血水流入眼中,他忍不住半眯起被刺激得有些疼痛的双眼。
今天是个大晴天,阳光有些毒辣,却把天空烤得格外干净,一片明亮灿烂,万里无云。
视线里是屹立至今的“唐”、“策”帅旗,旗面残破不堪、染满鲜血,却在湛蓝如洗的天空下展开,飒飒飘动。
穆玄英击杀数尺内的狼牙军,来到秦响身边。
“我什么时候……可以归家……”秦响看着穆玄英,问。
“很快……”穆玄英道,他只觉得眼睛仿佛混入了血,痛得厉害。
不知道是血还是泪,有温热的液体从眼里流下,滴落在秦响脏污的脸上,化开了他满脸的血污。
血泪交融在一起。
“先休息片刻,这场战事完了,我带你回家。”穆玄英说。
“好。”得了他的允诺,秦响平静地闭上眼睛。他仿佛回到前几日夜里的场景,有人鼓励绝望的他,有人守在伤痛难忍的他身边直至入睡……
——这世间没什么坎是过不去的。
——有些时候你觉着害怕、觉着绝望,其实或许不过是多走一步、多做一事,或多活一日、多坚持一下就过去了。
他太累了。坚持了一天又一天、一战又一战,如今力竭,终于有人允诺带他回家。
可安心矣。
他自小顽劣,被心灰意冷的爹娘遣至天策府教养磨砺。去时雀跃期待,全无离家的伤感,不想却一去四年半不曾归乡。
不晓得这趟回去,爹娘是否愿为他宰杀鸡鸭,做一桌丰盛的饭菜。
是否……愿夸他一句“有出息”。
穆玄英没来得及说更多的话,只听到史思明的声音已经近在耳边,“看来没人能拔这头筹,那还是老子亲自来!”
紧接着,便是一阵刚劲的刀风刮来。穆玄英立刻回身持重剑格挡,恰恰将史思明的大刀格在胸膛一尺处。
若是格挡住他大刀的是莫雨,史思明肯定硬碰硬缠到底;可碰上的是穆玄英,力气就算不得长处了。
史思明抽刀又是一记横扫,穆玄英半蹲着无法抵挡,矮身只躲过了咽喉要害,却被罡风重重擦过鼻梁,顿时一阵剧痛,鼻血流了出来,呼吸间都是血腥气。
穆玄英忍痛就地一滚退出几尺翻身站起,这才终于能施展开重剑迎击。
于家国,穆玄英不能放过史思明;论私情,则尤恨此人,因此穆玄英打起来十分凶狠。史思明和他过了上百招,都没办法将穆玄英斩杀。
“那小疯子呢?”史思明大刀和穆玄英的重剑相抵,咧嘴笑着问他:“今日怎么不见他,是疯了还是已经死了?”
穆玄英闻言,猛地抬眸看着他,布满血丝般的双眼狼一般凶狠,紧接着便是挟着风雷之势的重剑劈下。
避过一剑,史思明又道:“你那兄长,骨头可真硬!”
周遭的厮杀与两人刀剑相交的铿锵声中,混着史思明充满恶意的调侃:“寻常人被曝晒十多天,烈日下上刑,若不想死也要求饶了。偏他硬气,一声不吭。”
“住嘴!”穆玄英怒喝,抡起重剑当胸横扫,厚重的剑锋与史思明的青龙大刀重重相击,花火四溅。
史思明被逼退一步,“不过像他那样高傲的人,怎忍得下这口气苟活?!”
这话一出,史思明只觉得刀上挡住的重剑力道骤然加大。
“住嘴——!”
“他在梦里,有没有一次次地想起那些天里的事情?”
“住嘴——!”
“他那样的性子,能忘得了听过的话、受过的侮辱吗?”
“住嘴——!”
“哈哈,老子便是要他记着一辈子,他被——”
重剑卷着劲风兜头劈下,史思明终于无暇继续说,连忙闪身走避。穆玄英的攻势越来越猛,但是史思明却感觉到这狂风骤雨一般的剑招已经失去了原来的有条不紊。
穆玄英急躁起来,史思明便避其锋芒,游刃有余地闪躲,寻找空门以伺机一举击杀。两人又恶斗百余招,史思明琢磨着是时候了,正待发力拿下穆玄英,却忽然听到狼牙军后方一阵骚动惊呼。
“营地怎么了?!”
“唐军来援军了——!!!”
史思明没来得及回身看个究竟,一个晃神之下重剑已经砍到眼前了。他赶紧举青龙大刀挡住朝着自己胸膛砍的玄铁重剑,强大的力道下,史思明被逼得紧紧贴到城墙边上。
城墙的围栏只有他半身高,史思明卡在凹凸处,被穆玄英拿重剑压得弯了腰,半边身子都悬空在城墙围栏外了。
“他的仇、这常山阵亡的所有将士的命,”穆玄英手背上都是青筋,他不管不顾后背的空门,发狠地一味压下重剑,“我现在便一一在你身上十倍讨还!”
“凭你?”史思明使力使得牙齿格格打颤,却依然咧嘴笑了:“你还太年轻——”
穆玄英右脚往前重重踏进一步,身体前倾,加大了手上的力道:“太年轻?!——史思明,你看看那边是什么?!”
史思明一惊,被逼出悬空城墙护栏的半边身体后挺,顺势仰头往远处看去。
这一看非同小可——视线里天地颠倒,城墙下厮杀连连,尸累无数,硝烟四起;远处狼牙军阵营里,隐约的火光浓烟里,史思明竟然看到那边早已改旗易帜,插满了唐军帅旗。
史思明万万没想到自己这边还没拔得唐军帅旗,狼牙军营地里竟然已经易了主。
“格老子的!!”史思明大惊失色,倏地转头看向穆玄英:“这不可能——!这不可能——!”
穆玄英扬眉,狠狠盯着他,“世上没有绝对之事,莫以为你掌握了所有,总有人出乎你意料之外!”
史思明只觉得压在身上的玄铁重剑仿佛有千钧之重,腿一软就要跪倒。幸好身后有狼牙军攻来,穆玄英收了剑势回身防守,史思明才被解了围。
常山这些守军实力悬殊之下还毫不见疲态和退意,反而越战越勇;而身后的营地却在不知不觉间插满了唐军帅旗。
行军布阵从来兵贵神速,难道常山守军不屈不挠地坚持了这么久的倚仗,便是这神不知鬼不觉的援军?!
虽然守军人数不多,然而城门紧闭,他们尚未攻入;背后若有唐援军攻至,腹背受敌之下必受重创。
突生的变故让所有狼牙军措手不及,毫无准备之下阵法顿时乱了,攻势自然也弱下来。
阿喀纳还在城墙下,他比史思明更早注意到营地的异状,顿时神色一凛。
今日下了决心要攻下常山,因此并没有留下多少兵马在营地,此刻骤然面对自己营地忽然改旗易主,顿时禁不住要心生忐忑。
他立刻点了好几个队列共数千人,调转马头急忙往营地回赶。
待得跑近了,阿喀纳终于在烟雾弥漫的火光中看清营地的状况。
营地内火光连连,留营狼牙军许多倒在血泊里;还有些活着的,身上着了火,惨叫着没头苍蝇似地四处乱窜。
然而阿喀纳一看,顿时便晓得自己这是被人骗了回来,好分散常山的压力。
哪里有大军?哪里有围困?
他只看到为数不多的浩气和恶人的阵营弟子,正游刃有余地斩杀逃窜的狼牙军。
而狼牙军营地的唐军帅旗下,是骑在望云骓上的莫雨。
熊熊燃烧的火光里,莫雨一身白衣染血,胯下望云骓毛色水亮乌黑,矫健的四蹄踩踏着的,正是狼牙军的帅旗。
他是多么熟悉这个地方——狼牙军的营地。
多少个夜晚,莫雨强迫自己睁开眼睛,惨淡的月色下,努力看清这里的每一个人,记住每一张面孔;他也看每一处地方,看每一处营帐、看每一处篝火燃烧,看每一把刀、每一杆长枪。
所有的一切都深深印在他的脑海中,烙在他的心上。
现在这熟悉的地方,火光冲天,哀嚎惨叫此起彼伏,犹如人间炼狱,如他每一个噩梦中所想的那样。
因为被批评得太多,题目改成OOC问题吧囧
写这个东西没别的意思,就是来树洞一下。
我一直觉得同人圈子有种非常奇怪的风气,就是人物塑造严重标签化。这个不只是全职,从我以前的国剧、复联、超蝙等等圈子开始,就是这样了。我们能看见不计其数的痴汉锤哥,女王蝙蝠,甜品狂人鹰眼,纯情少女美队。
恶搞文这么写是没有问题的,偶尔看几篇还觉得很有意思,可是渐渐我发现大家都这么写。包括一些所谓的正剧向长篇。
而全职里,这个现象尤其严重。
全职非常吸引我的一点就是这部小说对人物形象的塑造非常成功。多达几十个主要人物个个性格鲜明,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萌点,我们都可以找到自己喜欢的那一型——比如说我,就是标准的大孙苏。
对于同人设定这点,我的理解是,私设完...
写这个东西没别的意思,就是来树洞一下。
我一直觉得同人圈子有种非常奇怪的风气,就是人物塑造严重标签化。这个不只是全职,从我以前的国剧、复联、超蝙等等圈子开始,就是这样了。我们能看见不计其数的痴汉锤哥,女王蝙蝠,甜品狂人鹰眼,纯情少女美队。
恶搞文这么写是没有问题的,偶尔看几篇还觉得很有意思,可是渐渐我发现大家都这么写。包括一些所谓的正剧向长篇。
而全职里,这个现象尤其严重。
全职非常吸引我的一点就是这部小说对人物形象的塑造非常成功。多达几十个主要人物个个性格鲜明,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萌点,我们都可以找到自己喜欢的那一型——比如说我,就是标准的大孙苏。
对于同人设定这点,我的理解是,私设完全可以有。毕竟全职高手是一本以叶修的一个时间段的经历为主线的小说,不可能事无巨细面面俱到,很多地方不靠自己脑补是不行的。而且有些私设我也很喜欢,比如说叶神的小肚腩,乐乐的小马尾,我就觉得很有趣,很可爱。
可是有一些近乎于推翻原作设定的同人设定,我不能接受。
张新杰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极度自律,极度严谨,可他不是强迫症。这个已经有姑娘分析过了,也有人做了详细的科普,没什么可说的,但是好像大家还在认定他是强迫症,是对称控。
张佳乐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在队友因伤退役后几乎一个人撑起百花,即使得了三次亚军后灰心失望一度退役,也还是为了追逐冠军之梦重回联盟。也许他的名字是有点像女孩子,偶尔会被叶修逗得炸毛,战斗风格也偏于华丽,但这并不代表他是一个动不动就依偎在孙哲平肩膀上哭鼻子的娘炮。
吴羽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根据原作,他坚持本心,风格强硬,生生把并不是主攻路线的鬼剑士打出了刚猛霸道的气势。从来不犹豫,从来不惆怅。当这样的一个人,在同人里以一副冷高傲娇的抖S形象出现的时候,让我不禁生出一种“你他妈谁”的感叹。
二翔有点二,但他不弱智;邹远有点软,可还不到苦情戏女主的地步;小周不爱说话,可至于一说话就结巴吗?卢瀚文还是孩子,求别把他写成痴汉;刘小别一身锐气,并没有口嫌体正直。
喻队手速慢大家就写成他发短信都要好几分钟,第一个这样写的人或许是抱着夸张态度写,或者是制造槽点博人一乐,之后大家都这么写确实是改变了初衷,别的也是差不多的状况吧。【这里是脑洞如白洞姑娘的补充,我本来也想要吐这个槽的竟然忘了Orz。在这里直接上姑娘的原句了】
可是很多姑娘也许是太久没回顾原作,又看了太多同人,已经达到把同人的二设当成官设的地步了。我不是来高贵冷艳刷存在感的,只是看到大家讨论人物剧情的时候,真深深地觉得我们看的不是同一部小说。张佳乐吴羽策刘小别蓝河这几个人的性格天差地别,怎么在别人眼里就都变成了傲娇呢?
爱他们,就再看一遍全职高手吧,也许大家对人物的理解会多少有点偏差,可断不至于偏差得太大。微博上的苏纪尘姑娘说的一句话我很喜欢,一千个读者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可那也是哈姆雷特,不是哈利波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