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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

【光电潇应】再经年

高亮:BE预警 

写在前面 跟我念 都是假的 都!是!假!的!

极度ooc预警 极度意识流预警 1.7w字预警 

一句歌词代表一个人的视角 视角交错 

非时间顺序可能有些混乱

一切皆为私设 不要上升 不要上升 不要上升

有很多不合理设定 假到不能再假 请自行避雷

有逻辑混乱 请勿深究 


建议搭配BGM食用:陈奕迅《我们》

———— 


这世界最大的遗憾

从来不是撕心裂肺的分离

而是...


高亮:BE预警 

写在前面 跟我念 都是假的 都!是!假!的!

极度ooc预警 极度意识流预警 1.7w字预警 

一句歌词代表一个人的视角 视角交错 

非时间顺序可能有些混乱

一切皆为私设 不要上升 不要上升 不要上升

有很多不合理设定 假到不能再假 请自行避雷

有逻辑混乱 请勿深究 

 

建议搭配BGM食用:陈奕迅《我们》

———— 


这世界最大的遗憾

从来不是撕心裂肺的分离

而是和心底珍藏之人 

于经年之后 微笑着说“再见”

 

 

该说的 别说了 你懂得 就够了

 

再次重逢的时候,翟潇闻只觉得一阵恍惚,他好似从来未曾计算过,有多久没亲眼看到那人的眉眼。

夏之光身着价值昂贵的礼服,手腕精美的袖扣映着后台不甚明亮的光闪烁进翟潇闻的眼底,平白有些晃得眼睛疼。

那人好似在和身边的人说着什么,轻轻覆在对方的耳边,连眼神都未曾扫过周围半分,把相交甚好四个字明晃晃的刻在头顶。

 

娱乐圈不大,他们的共同好友又那么多,可就像是命运般的玩笑一样,这么多年,他们都能巧合地错开,见面的次数寥寥可数。

那一瞬间,他好似透过这幅景象看到了十年前的他们,光明正大地与对方说着悄悄话。

 

翟潇闻脚步倏地就停下,像是不敢再多看一眼一般垂下眼眸,暗自思忖着他该怎么开头才能不显得那么生硬与疏离,可眸中却似乎是有浓稠的化不开的雾气,蒸腾着好像下一秒就能凝结成泪滴。

呵,见到老朋友,就这点出息吗?

 

“闻哥?”助理见他停下脚步,心下奇怪,伸手轻轻拍了拍他的手臂。

翟潇闻这才意识到有些失态,轻声道了一句“没事”,缓缓抬起了头,大抵是那一句闻哥让前方的人发现了他们的存在,他抬眸一瞬,眼底的局促还来不及收敛,便丝毫不差的落入了那双眼睛里。

 

四目相对,一念过往,时光的洪流纷涌而出,直让他卷入回忆的泥沼,良久未得解脱。

 

他曾经是可以万分笃定地说出,没有人比他更熟悉那双眼眸,那双桃花眼中的嬉笑怒骂,或是温柔或是冷峻,或是愉悦或是愤怒,都在他眼前生动地上演过,可是现在,被时间推着走到进退维谷的现在,他已经很久没曾见过那双眼睛了。

好似连他眼下的泪痣都要被渐渐遗忘。

 

“小翟?你回来了?怎么都不告诉我们一声?”

到底是夏之光先一步打破了沉寂,明亮的和十年前初次见面别无二致的笑容,明明轮廓与眉眼都比起少时更多了硬朗与沉稳,褪去稚气后的凌厉被深邃的五官映衬的格外明显,可是笑起来的时候,却还是一如当年模样。

他都快忘了,夏之光是无论何时,都像小太阳般温暖的人啊。

 

翟潇闻终于把自己从回忆的泥沼中硬生生撕裂般拉扯出来,缓过神来莞尔一笑,朝着夏之光微微颔首,努力压制着喉咙口的酸楚,用他最平静最温和的声音缓缓说道。

“好久不见。”

旧友重逢,理应高兴才对。

 

夏之光依旧是带着最热情的笑容,像是见到许久未见的好哥们一般,上前几步给了翟潇闻一个朋友间最合乎情理的拥抱。

快到连翟潇闻还来不及嗅他身上的香水味是哪一款便分开,还像是开玩笑般拍着翟潇闻的后背。

无妨,管他是哪一款,总归不会是当年翟潇闻替他选的那一款。

 

“你不够意思啊都不和我们说你回国了。”

“刚回来,国内正巧接了部戏,还没来得及跟大家说,等有空请大家吃饭赔罪。”

好得,这几年他也演过那么多的角色,将不便外露的情绪尽数隐藏,转眼便是大家眼中最熟悉的他,对翟潇闻而言丝毫不费力气。

所以,好哥们嘛,他当然演的好。

 

“光哥……”夏之光的助理突然插话,二人才作恍然大悟状,夏之光拍拍他又指了指另一边的方向。

“那小翟我先去收拾,一会台下见。”语气熟稔的,仿佛他们做了十年队友一般。

 

翟潇闻只觉得他刚才碰到自己手背的肌肤此刻像是燃烧起来一般,却也不动声色的躲开,带着笑意开口。

“一会台下见。”

 

于是二人,再度像解散时那般,分道扬镳,处于殊途,也不能同归。

 

少年时代的所有盛大,落到最后,唯留一句。

好久不见。

 

 

 

真的有 某一种悲哀 连泪也不能流 只能目送

 

夏之光眼角唇边所有的笑意,在休息室的门被关上的那一刹那,悉数消散。

脱力一般地靠着门框,无意识地转头想去看看翟潇闻的背景,可留给他的只是门上白晃晃的一片,哪里还有翟潇闻的半点衣角。

 

刚刚被他死死压抑住的情绪伴随着手心的痛楚一点一点的撕扯着他的心脏,摊开手心,是被他攥紧拳头留下的还泛着血痕的指甲痕迹,他这才发觉,自己连扬扬嘴角的力气都没有。

悲哀至极。

 

助理被他突然的颓然吓了一跳,想伸手扶他去沙发上坐下被他制止,于是他满脸茫然无措的看着夏之光穿着格外昂贵不能有一点痕迹的高档礼服无力地缓缓蹲下,盯着自己的手心出神,良久不动。

 

刚刚他在翟潇闻面前笑得有多么明亮,装哥俩好的模样有多么像,此时此刻他就有多么的压抑,像是被过往扼住了喉咙般窒息,闷在胸口让他不得喘息。

 

以前,总有人告诉他难过的时候心脏是隐隐作痛的,可是现在他却只想说,真正难过窒息到了极点,心脏是被撕裂般刻骨铭心的痛,绝非隐隐作痛能得以描述。

 

“你知道吗?我们曾经是最好的朋友。”他费力地撑着自己起身,抬眸看了看眼前的助理,仅此一眼,助理就觉得自己被漫天风雪般的哀伤与悲怆笼罩着,寒风刺骨,又伴着无边的血色,猩红一片。

夏之光的话没头也没尾,可他突然想到刚才走廊中那一幕哥俩好的模样,瞬间便已明了老板在和他说什么,忙不迭地点了头。

“光哥我曾经是R1SE的粉丝。”

 

夏之光坐在沙发上,听到R1SE后轻轻勾了勾嘴角,却不见丝毫笑意,徒留一地的苦涩。

他声音极低,带着无限的悲哀与无力,缓缓开口。

“我们曾经,是最好的朋友。”

却最终,败在了好朋友这三个字上。

 

“认识他的时候,我十八岁,他十九岁,我第一眼就觉得他好好看,于是卯足了劲想凑到他身边和他做好朋友。那个时候,队伍里明明有和我认识了三四年的兄弟,可我却还总愿意围着他转。”

“比赛的时候,他身边有他的交际圈我融不进去,我身边也有我们一行认识很久的朋友他插不进来,所以即便是我再想与他格外熟络也做不到。”

“好在后来我们不负众望的成为了队友,成为了室友,室友总是要比其他队友带着更多的亲昵,所以我们也成为了全团公认关系最好的存在。我们一起养猫,一起逛商场,一起吃火锅,就连逛超市时候拿着的饮料都莫名的是双人份。”

“他会陪我视频度过我的二十岁,也会偶尔调皮闹得我头疼,却又拿他无可奈何,我们俩就像全团的气氛担当,打打闹闹,开着无伤大雅的玩笑。”

“我陪他练舞,他教我唱歌,不管什么时候我好像都惦记着他,想着,小翟没有,要给小翟拿。那时候队友中不乏有彼此关系格外亲密的朋友,我们就和他们一样,是彼此最好的朋友。”

 

他坐在那里,眼神像是透过经年的光阴去观看过往,与其说是和助理在讲,不如说他在喃喃自语。

“后来呢?”小助理当年也是粉丝,算是对这两人的过去知晓那么一星半点,可却仍旧在听到夏之光这番话后觉得心惊。

旁观者清,这哪里是好朋友,这分明……早已逾矩。

 

沙发上的人缓缓转头,看向镜子中的自己,却怎么也看不出十年前的样貌,露出微微苦涩的笑容,眼神中尽是留恋与遗憾。

“后来我们……还是朋友。”

 

那时的他们横冲直撞,即便察觉到了彼此间滋生出的不为现实所容的情愫,却没有人喊停止,也没有人按快进。

妄图以一己之力蚍蜉撼树,依旧任由暧昧在二人中肆意滋养,饮鸩止渴。

 

可终究,是为世俗所不容,那并非歧路,可却是艰难险阻,险象迭声,稍有不慎便是万丈深渊,前途丧尽。

没有人敢赌。

 

不爱与不能爱,从头至尾都是两码事。

如同他们不是不爱,而是不能爱。

 

以好朋友开始,却最终败给了好朋友三个字。

 

 

 

我最大的遗憾 是你的遗憾 与我有关

 

他于20岁那年的夏天开始了一场盛大的航行,又于22岁那年的夏天驶达终点。

自此不问归处,各奔东西。

 

翟潇闻站在这诺大舞台,看着台上队友们笑中含泪唱着他们再熟悉不过的歌,看着台下挥舞着应援棒跟着歌唱给予他们一片破晓海的粉丝,眼前的事物愈发模糊不清,所有的光点影影绰绰氤氲出一片光晕。

他本来不想哭的,可他看着他们,看着她们,终究没能忍住。

 

身边的人察觉出了他情绪的变化,伸手轻轻拍了拍他的大腿,翟潇闻转头,看到的就是夏之光带着舞台妆尤其精致的面孔,眼角的泪滴还停留在眼眶,可嘴角又扬着微微笑意,拿远手麦,对着他说了四个字。

没有声音,可翟潇闻却依旧看懂了,夏之光在说。

“小翟,别哭。”

 

那晚,是他最后一次做这个限定的自我介绍。

“大家好,我是R1SE翟潇闻。”

 

他是从剧组来到演唱会的舞台,所以他甚至没办法回到他们一起住了两年的家去整理行李便直接返回了剧组。

那时候他拍着戏,微信消息满满的都是夏之光发给他的。

夏铁刚最帅:小翟这个东西你要带走吗?

夏铁刚最帅:小翟我耳机放哪了你知道吗?

夏铁刚最帅:小翟你什么时候来整理行李啊?

小翟,小翟,小翟,小翟……

 

夏之光接二连三的消息,热闹的不像是各奔东西反倒更像是出差,好像不久之后他们还会再回去一般。

可翟潇闻知道,夏天过去了,他们再也回不去了。

 

等他回到别墅的时候,这个从他们住进来就乱七八糟毫不整齐的别墅,终于恢复了他原始的样貌,空空荡荡,带着骇人的寂静与冷淡。

他们住了那么久的卧室,也就只剩下他自己一个人的东西,旁边的那张床整洁如新,生活的痕迹尽数被抹去,宛如不曾存在。

其实……也没剩下什么东西了。

 

他最后提着行李站在门口,回头环视四周。

再见了,我的二十岁,再见了,我的队友们,再见了,我的……夏铁刚。

 

后来他们依旧用微信联络,却再也不复当年堪称耳鬓厮磨的亲密,即便再过想念,也不敢有丝毫出格,生怕一步迈错,让对方因此受到不可挽回的伤害。

他们奔波于片场,奔波于舞台,奔波于录音室,为了梦想而不辞辛苦。

无可谈爱,也无处谈爱。

 

没有人知道,在解散之前,翟潇闻每一天都在和自己说。

“只要夏之光摊牌,那他就有可以对抗所有的勇气。”

可是……夏之光终究没给他孤注一掷的机会。

 

他一腔孤勇,也最终灰飞烟灭。

 

彼时他是少年,被娱乐圈浸染的时间太短,还带着不切实际的期许。谁都会成长,后来自己一人的日日夜夜,他也早就想的明白。

从来都不是不爱,而是不能爱。

因为在世俗与舆论面前,他们微如尘埃,即使拼尽全力也抵抗不了分毫。

 

微信聊天的频率从一天无数条,到一天一条,一周一条,一个月一条,再到除了生日一句客套的祝福,半年都不曾有对方任何消息。

 

翟潇闻后来有幸拍了一部戏,自此国民度迅速飙升,再不是当年的小爱豆,而是众人人口中的“实力演员翟潇闻”。

他也开始学会面对各色的聚光灯,再不局促游刃有余。新剧的发布会,正巧那时候周震南在开全国巡演,翟潇闻这个旧日队友便被询问。

“请问你和昔日R1SE成员还有联系吗?”

 

他笑容不变,即使心里祈祷着记者别再问下去,也依旧可以用最漂亮的表情和语气回复着。

“当然有啊,我们肯定会有联系的。”

“那都知道你当年和夏之光关系很好,现在他也在拍戏那你们有互相讨教经验吗?”

纵然他再能以不变应万变也被这个问题问的面色僵了一瞬,不过只是一瞬不曾被外人看到。

 

他微笑着,用活泼热情的语气,和记者侃侃而谈。

“有啊,毕竟我们是朋友啊。”

 

即便微信记录里上次说话还是数月前,即便他们都早已习惯不与对方分享生活,即便他们再也不是当时少年。

 

是朋友,也只是朋友。

 

 

 

没有句点 已经很完美了 何必误会故事没说完

 

解散之后,夏之光曾经消沉过一阵子,他觉得自己所有的勇气都留在了解散后去收拾行李的当晚,可是却终是石沉大海。

或许是自己太过胆小,他最后还是把选择权交给了翟潇闻,然后徒留自己站在原地,等候他的抉择。

他在翟潇闻床头的他们曾经一起从娃娃机上抓到的玩偶背后,贴了一封信。那是他这个胆小鬼第一次把所有不清不楚的暧昧摊开,那是他失眠多晚最终留下的关于他们二人最后的选项。

 

如果翟潇闻选择走向自己,那他们便共同抵抗所以,如果他选择背道而驰,那他们便做一辈子的朋友。

以朋友的身份,权当陪伴。

 

他在原地等了很久,却没有得到一点回响,于是被时间驱使着,他被迫释然。

没有回响,何尝不是另一种答案,只是他懂的晚了些。

 

刚刚换住所的时候,夏之光点外卖,想都没想点了双人份,而后习惯性的唤了一声。

“小翟……”

回答他的是一室的寂静,那天他看着店家送来的双人餐具,第一次蹲在自己家的餐厅泣不成声。他可能还会有室友,却不会再有苹果房,不会再有翟潇闻了。

 

后来他们依旧联系,可却始终带着朋友的枷锁,礼貌又周全,疏离又客气。再也没什么生日的视频,没有赶通告回家后煮好的宵夜,没有什么习惯的双人份。

只有独自一人,被空荡房间里的寂静,一次又一次地拖入时光的洪流,一遍又一遍地回忆着他的二十岁。

 

听到翟潇闻的采访其实是个巧合,他无数次刻意麻痹自己不再看不再听翟潇闻的任何消息,以至于他给自己隔绝出一个没有翟潇闻的世界,只是他们的共同好友是真的很多。

翟潇闻提到他是焉栩嘉告诉他的,采访也是焉栩嘉放给他听的,他许久没听过翟潇闻的声音,偶然听到,恍如隔世。

“有啊,毕竟我们是朋友啊。”

 

无意识的攥紧了手里的酒杯,他想努力露出一个微笑都做不到,低着头目光涣散喃喃道。

“是朋友啊,是朋友,朋友多好啊。”

 

焉栩嘉抬头看着眼前这哥瞬间消沉的的模样叹了口气,对于二人,他不知十分也知七八,试图换个话题跟他谈别的,边给自己倒了一杯酒边和夏之光说。

“我当时收拾行李把一个很重要的东西落在了别墅,所以在所有人都走了之后我回去过一趟,我把每间房间都走了一遍,这才发现了别的。潇闻床头还留着个玩偶,好像还是你们当时抓娃娃抓的,我以为是他落下的还发微信问他,可说他说……他没有动过,就留在那里吧。”

 

其实,翟潇闻当时和他说的,不止一句话。他说:“那个玩偶承载了一段我带不走也不应该带走的感情和回忆,他只属于那间房间,所以就留在那间房间吧。”可是这段话,他半点也不敢告诉夏之光。

 

即便如此,听完他说的夏之光依旧像是听到了什么骇人听闻的事情一般抬着头,睁大了双眼满是不确定的问他。

“那你刚才说,他床头有什么?”语气中的急迫溢于言表。

他察觉出不对,可却不得不回答。

“有一个玩偶。”

 

那一瞬间,他觉得世界都空了,周围所有都变得不真切了一般,唯独焉栩嘉的那一句“一个玩偶”在他耳边不停的播放着,让他不得喘息。

那时候夏之光在想什么呢?他甚至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脑海中只浮现了四个字。

造化弄人。

原来错过是这般含义,原来不是翟潇闻没做选择,而是他压根就没看到那个选项。

 

原来,他也曾经一直在等自己。

 

那天晚上他喝多了,他只记得焉栩嘉给他送回了家,然后他什么也不做,就抱着手机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地盯着看,眼眶中透露着血色的红。

最后一次,让他把几年前没送出去的选项,最后一次送出去。

他孤注一掷,借着酒精壮胆,拨通了他大概有一两年未曾拨通的电话。

 

“喂。”电话被接起的很快,传来翟潇闻带着睡意的声音。单单一个字,好像把他所有的醉意都浇醒了,他突然不敢说话。

“光光?”翟潇闻的声音再度传来,夏之光抬头看了看窗外的车水马龙,深吸一口气,带着酒气的声音格外明显。

“小翟,我好想你。”

 

那边明显沉默了,他听着自己心脏的跳动不安的等待审判,良久过后,翟潇闻的声音再度传来。

“是多久没见老朋友了?我其实也挺想你的哈哈。”他故作轻松的声音,可在夏之光听来重若千钧。

“小翟,你知道我说的不是……”他再次开口,为自己做最后的辩解,却被打断。

“夏之光。”翟潇闻像是知道他要说什么,先他一步开口。

“别说了,你喝醉了。”最终,审判降临。

 

他握着手机苦笑,没发觉自己泪流满面,他听见翟潇闻挂断电话前的最后一句话,冰冷而理智。

“不是所有故事都要有结局的,我们都不是二十岁了,你知道的,什么都过去了。”

 

是啊,早在他把玩偶留在那里的时候,就都过去了。

他们早就不是二十岁时有着满腔热爱与勇气的少年了,翟潇闻终究先他一步,退到了安全线之外。

 

 

 

还能做什么呢 我连伤感都是 奢侈的

 

翟潇闻在国外待了整整一年,回国后又马不停蹄地进入剧组,除去那场颁奖典礼,他是真的很久没有出席过公共场合了。

而就是那场颁奖,让他遇到了许久未曾见过的夏之光。

不过,除去在后台说的那两句寥寥可数的对话,他们口中那句客套的“台下见”,最后也真的演变成了在台下微微颔首,算作打招呼,再无其他。

颁奖结束之后,他们也正常的没了联系。

 

他辗转于剧组,夏之光忙于巡演,说来好笑,夏之光这个科班出身的演员,做爱豆却做的风生水起,盛极一时。而翟潇闻自己在当年一部戏后也奠定了观众心中演员的形象,甚至到了如今,已经鲜少有人知道他在十年前,是爱豆出身。

他们最终,还是停留驻足在了不同的领域。

 

二十岁的夏天他们约好了,聚是一团火,散是满天星。

他们如今在各子不同的领域圈子发光发热,做最耀眼的星星,满天星终是达到了,散也是真的散了。

 

再次听到夏之光有关的消息时,已经是他们碰巧重逢的半年后。

周震南来他拍戏的城市录节目,于是理所当然的来剧组探了他这个旧队友的班。想来R1SE解散也有八九年了,好在他们一直来都有联系,更何况当年的小队长虽然毒舌,但却永远一语中的,所以翟潇闻也乐意和他吐吐苦水,只是大家都忙,能见面的时间少之又少。

他们坐在密闭的包房里,彼此说着身边不疼不痒的琐事,即便说不上嘘寒问暖,但至少不是孤身一人。

周震南看着对面翟潇闻笑得柔软的脸庞,想说的话几次到嘴边都被他咽了回去,眼神格外的不自在,回答翟潇闻的话也有些心不在焉,看着手里的筷子低头思忖着怎么开口。

 

“南南。”翟潇闻把茶杯轻轻放在桌面上,碰撞出轻响,抬头微笑着,语气颇为无奈。

“你今晚想跟我说什么?你说吧。”

是周震南忘了,翟潇闻从来都是心思细腻的人,何况他一晚上欲言又止的表情实在明显,他确实会猜得到自己有话要说。

 

“之光和你说了吗?他要结婚了。”

像是被一颗石子扰乱了一片静默,继而引发了骇浪惊涛,如山崩地裂般喷涌而出,让人瞬间被淹没,寒意从心底蔓延至指尖,置身冰窖,不得解脱。

他用了几秒的时间来收敛僵住的嘴角,垂下眼眸片刻再度抬眸,便已经是缓和好后略带惊讶的神色。

 

“真的吗?什么时候啊?女孩子是什么人啊?没想到光光是我们中最早结婚的……”语气正常到,若不是周震南知道这二人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都要信了翟潇闻的表现。

“翟潇闻。”他说到一半,被周震南打断,小队长沉着脸色,不知是在怨他的不坦诚,还是气他把自己当外人。

“这里只有我们,你也要这样吗?”周震南声线原本就低,现在更是压的极低,莫名带上严肃。

 

翟潇闻张了张嘴不知该反驳什么,到现在他微笑祝福的表情才有那么一丝裂痕,攥紧自己衣袖的手猛地松开,错开周震南的眼神,低着头像是犯错了的孩童,酸楚上涌,声线带着压抑不住的哭腔。

“那我该说什么呢?”

一句话像是打开了洪水的闸门,他放弃抵抗,所有伪装与逞强的围城瞬间轰塌,他握住桌角,抬头看周震南,眼眶含泪,哭腔尽显。

“那我还能说什么呢?我除了祝他幸福我还能说什么呢?”

 

周震南看他即使是情绪崩溃至此,却还是强撑着理智,这件事情,所有队员都知道了,唯独翟潇闻不知道,夏之光没有勇气告诉他,又不想瞒着他,于是便落在了来探班的周震南身上。

“你……别太伤心。”

翟潇闻闻言扯出了一个不甚好看的笑容,深呼吸来阻止自己的眼泪,随手抹了一下,对他说。

“我不伤心的,我真的替他开心,他也三十岁了,不是小孩了,也改成家了。”

“女方是圈外人,他家老人催得急,原本他想亲自告诉你……”

“南南,真的不用在意我,好朋友结婚,我真的替他开心。”平静的仿佛刚才的眼泪刚才的失控都不存在,翟潇闻用他近十年的演艺经验来维持此刻的沉稳与脸上的笑容,却发现,什么都演得出来,可是心不行。

 

是他在少年时代太胆小不肯多跨一步,也是他在几年前亲手推开了夏之光不让他把电话讲完,如今这样,是他活该。

他是全世界,最没有资格伤感的那个人。

 

周震南眼看着他崩溃的情绪消失,又用平静为自己搭建起一座牢不可破的城墙,只得暗自叹息,而后再不在他面前提夏之光的名字。

 

倒是翟潇闻,近乎自虐一般的问周震南夏之光结婚的情况,亲手把自己结痂痊愈的伤口一点点撕裂,任由他在每一个自虐的问题中溃烂,不得愈合。

疼吗?那是痛彻心扉,可是只有这样他才能清醒,他才有实感,每一刻的疼痛都在提醒着他,他们那暧昧不清的两年,互相想念的数年,彻彻底底的结束了。

 

周震南临走前,像是不死心一样问了他一个问题,他问。

“如果回到2019年,你们会不会……做不一样的选择?”

翟潇闻只是笑,温软而哀伤,却又带着追忆往昔的释然,就在他以为要等不到答案时,翟潇闻开口。

 

“如果我今年二十岁,我会义无反顾的奔向他。”

“只是我今年三十岁了。我终究,是个胆小鬼。”

 

可是这个世界,从来没有如果,也没有重来。

 

 

 

我一想念 你就那么近

 

婚期将近。

说来讽刺,连他自己都没想过,他结婚会这么早。但好像自从年龄变成了三开头,父母长辈催他也就催得越来越紧,也不是不能找理由搪塞过去,只是老人身体每况愈下,每每给他打电话都要问他是否是在谈恋爱,有没有结婚的打算,他能躲一二次,也躲不过三四次。

他终究还是妥协了,老人把他成家看成愿望,他理应孝顺。

 

女方是家里人介绍的,从相识到现在也无外乎不到半年,更何况那半年里他奔波于巡演与节目的录制现场,见面的次数更是屈指可数。

那为什么会和她结婚呢?大概是因为合适吧。身边的朋友,家人都觉得他们很合适,性格也好家境也罢,里里外外都绕不开“合适”二字。

 

至于感情,他一个上戏毕业的科班生,在众人面前演一出相敬如宾夫妻和睦轻而易举。因为合适而妥协,又因为合适而成婚。

既然不是二十岁的时候肆意爱恋的那个人,那么是谁又有什么所谓呢?

 

他公开的很顺利,大概是年龄也不小了,当年陪着他的粉丝不少都已经为人妻为人母,加之他也转型早就不吃青春饭,因此反响堪称平静,除了挂在热搜榜首挂了整整一天之外,也没什么太大的风波。

圈内好友纷纷来祝贺,问他婚礼定在什么时候,问他要一副请柬,他笑着答应,倒真有几分甜蜜,若不是笑意不达眼底。

 

他告诉了所有人,唯独没有勇气去和翟潇闻说。

即便总是以朋友的身份自居,即便一直说是对方的好哥们,可他还是不知道应该以什么样的口吻去和“好哥们”说,我结婚了。

 

他已经很久很久未曾梦到那两年的人和事了,他曾经那么想念翟潇闻的时候,好像都没有在梦里见过他,可谁能想到快要结婚了,翟潇闻的影子,却频频入梦来。

他梦到他们住在一起的那两年,梦到小翟出差回家给他准备夜宵,梦到他们一起养着四只猫咪,梦到两个人躺在床上打游戏。

真实到让他觉得自己,是真的回到了过去。

直到梦境里的时光辗转到解散那一晚,他才彻底清醒地感觉到,这是梦,这不是现实。

 

因为在他梦里,他弥补了他此生最大的遗憾。

梦境中的他们于演唱会的后台摊开心扉,互道爱意,十指相扣,紧紧拥抱。得到了他再也不会得到的青春与幸福。

他们搬到了一起,虽然聚少离多但却总是包含爱意,没有通告的时候就窝在他们的小家,下厨,打扫卫生,打游戏,看电影,过着琐碎却温暖的同居生活。

分开的时候总是互相视频,总是把对方的好挂念在心上,翟潇闻会在他巡演现场的VIP座位,他也成为探翟潇闻的班最频繁的那个人。即使被媒体拍到他们一同吃火锅,一同逛街,他们也是以朋友为解释,在无人的角落将所以有爱意诉说。

他轻轻唤他。

“小翟。”

 

梦醒了。

他坐起身来,看着对面的墙壁发呆,即将成为他妻子的女子端着杯水走了进来,笑吟吟地问他。

“你梦到什么开心的事了?感觉你一直带笑,刚才还叫了队友的名字呢,小翟,你梦到翟潇闻了?”

他一时不知道做何反应,便什么也没说,只是点了点头,好在妻子也只是送了一杯水就转身离开了房间,留他在那里继续沉默。

 

怪不得,这个梦境会给他这么强烈的熟悉感。

因为与其说是梦,不如说,那是他曾经无数次设想过但都终究败给了现实的未来。

和翟潇闻息息相关的未来。

 

第一次,翟潇闻没收到的那封信没有回执,他错以为那就是答案,所以被迫释然。

第二次,借着酒精拨通了翟潇闻的电话,可什么都没说完便得到了审判,再次被迫释然。

第三次,他真的,该亲口说再见了。

 

夏之光点开了那个许久没有对话的头像,手指却久久未动,也不知过了多久,像是缓冲好了一般,他终于敲打了键盘。

XLight:小翟。

XLight:我要结婚了。

 

 

 

但终究 你都不能 陪我到 回不去的远方

 

周震南的消息,无疑给翟潇闻原本尽力平静的世界,投下了一颗炸弹。

一瞬间,风平浪静演变成断壁残垣,他在一片荒芜的废墟中静默,漫天灰蒙,不得安稳。

 

好在那时候他的戏份也快杀青,他在杀青后能得空给自己留出个喘息缓和的时间,这些事情,这些情绪,他无人可说,只能自己慢慢消化,最终变成被强制压在心底,触碰不得也痊愈不了的伤口。

其实翟潇闻有时候很唾弃自己,他总觉得自己的想法太过矫情,解散前胆小不肯先迈出第一步,等夏之光开口的是自己,解散后一直保持清醒,一直清醒的告诉夏之光都过去了的也是自己。

他比谁都希望夏之光能幸福安康,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只是他需要时间来调节自己的情绪。所以,这几年他第一次给自己放了个假,推了不必要的通告,而后买了一张机票。

 

那时候应该还是2019年的夏天,他们刚刚成团,还带着少年独有的意气风发,带着一切的期许与美好。

翟潇闻记得第一录制团体综艺时,夏之光曾经说,想去欧洲的小镇。

既然他们再没办法共同去他们曾经约好的地方,那就自己一个人去走走,也不枉他曾经肆意又荒唐的二十岁,等再回来就要彻底成为朋友了。

 

那张机票的终点,是挪威。

这里很浪漫,带着北欧独特的闲适与舒缓,和北京车水马龙的快节奏全然不同,傍晚时分在人流稀疏的街道上,看着过往散步的情侣和牵着宠物的老人,那一刻,真的很放松。他看着港口停泊的船只,看着长椅上坐着的老人,又只身一人坐着轮船观赏如世外桃源般的景色。

偶尔会感慨,如果是两个人就好了,但这种不切实际的念想也只会转瞬即逝,翟潇闻总是在强迫自己,不管什么时候,都要清醒而现实,都要知世故而不世故。

 

他在小镇闲逛,在四面环海的小岛驻足,去走走岛上的路,看那里一边是山和村庄,一边是海。

他从小到的看过太多的海,去过太多的海边,但不知道是心境还是风景,他总觉得这里和他去过的每一处都不同。

 

他的脚步很慢,大概因为这场旅行从一开始就是说走就走,没有计划也没有终点,他可能会在一个小镇停留很久,也可能想到去哪里就立即买了前往那里的机票。

后来他去了斯德哥尔摩,也买了一些独具北欧风情的书刊衣物,去看那些老城区带着岁月痕迹的建筑,偶尔会看着街道上成双成对出入的情人,微微含笑,眼中的情绪说艳羡太深刻,说释然太浅显。

 

无意刷微博,热搜榜高高挂起的话题带着“爆”的红色闯入他的视线,或许是他早有准备,或许是他被一场慢节奏的旅行带来了超然,即使他感觉到心脏像是撕裂般疼痛,可他脸上的表情,也却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

祝福。

 

他收起手机,深吸一口气,缓缓向前走。

 

夏之光,想和你一同旅行是我未能达成的愿望,所以我要自己先来了。

也算是给我们的二十岁,一个最后的交代。

 

安全线是我先退出的,所以我准许你,先和我说再见。

 

 

 

原来我很快乐 只是不愿承认

 

夏之光是一个喜欢热闹的人,又是一个过分热情的人,总是像一个不知疲倦的小太阳,去照耀身边的每一个人。虽然随着年岁的增长沉稳太多,但是他始终还是十五岁初入娱乐圈的少年赤子心。

决定结婚的时候,是他见那个女孩的第二次。在双方家里人的注目中,他做出的决定,这么快并不是草率,也不是一时冲动,而是他做的最终的抉择。

 

第一个知道他要结婚的人,是彭楚粤。那时候他在北京,被家里人央着把即将成为他妻子的女孩送回家,而后开着车在城市里一路游荡,不知是什么驱使,他竟然停在了他们当年一起住过的别墅门口。那里早就换了租客,可能也在承载不同人的故事,但终究这里尘封了他的意气与孤勇。

 

正巧他接到了小粤哥的电话,于是他站在那栋已经不属于他们的别墅门口,眼神中闪烁着过去流转的光阴,对着电话那头的彭楚粤说。

“哥,我决定结婚了。”

没有惋惜也没有遗憾,他的语气平淡如常,就仿佛在告知晚餐吃什么一般,与彭楚粤近乎飙高音的一句“啊?”鲜明对比。

 

而后他们在一家隐秘的酒吧坐下,彭楚粤显然没从这么一个爆炸般的消息中回过神来,见到他的时候都是满眼的不可置信。

“光光你刚才没在逗我吧?”

夏之光给了他一个不明所以的眼神,慢悠悠地开口。

“没有逗你,都见过家长了,有什么可逗你的?”语气平和,却也是过分平和。只是要很熟悉他的人才能听出那一丝不易察觉的自嘲。

而彭楚粤与他相识超过十五年,自称很熟悉他的人不足为过。

 

“怎么突然决定要结婚了?”他思忖片刻,也不知道该怎么开口询问,他想问的太多,却没有一个可以毫无顾忌地问出来。

“也没有突然,我也三十多了,要不是进了娱乐圈或许早就成家了,况且我爸妈我爷爷奶奶都很喜欢她,也都觉得我们还挺般配的。”他吹着眼眸,晃荡着酒杯里度数不高的酒。

饶是彭楚粤足够机灵,也一时没反应过来夏之光口中的“她”是谁,眉头紧锁,数次欲言又止。

 

夏之光转头看了一眼彭楚粤的表情心下好笑,也不等他开口自己又慢慢说着。

“认识的时间不长,见过的面也不多,但是确实从各方面看都很合适……”突然沉默,然后嘴角扯出一抹甚是苦涩的笑容,喃喃道“比谁都合适。”

他最后的一句话,听起来十分无厘头,却听的彭楚粤心惊,他可以笃定,夏之光口中的“谁”,是翟潇闻。

 

可是那个名字,在夏之光身边的好友里可以说是讳莫如深,他们从来不提,也不敢提。

如今被夏之光自己提起,他才带着不确定与试探,不安地问他。

“光光,合适……”只是他话音未落就被打断。

“粤哥,你知道吗,我们是真的很合适,合适到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她的手机铃声,都是情深深雨濛濛。”

 

彭楚粤刚刚还抱着或许是他想开了的侥幸瞬间破灭,睁大了眼睛满是惊诧和担忧,可即便如此,他居然从心底觉得,意料之中。

情理之外,却意料之中。甚至倘若真的和翟潇闻一点关系都没有,他才会真的觉得奇怪。

 

“光光,你要不要再冷静思考一下。”夏之光是他最疼的弟弟,于情,他确实应该站在夏之光的角度,于理,他始终觉得这是不是对女孩子不太公平。

“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这个弟弟端起酒杯喝光了里面的酒,又再次开口。

“我既然做了决定,就会负全部的责任,我会承担起一个丈夫该有的责任与担当,会用心的去宠她,保护她,包容她,照顾她,不会让她受到委屈,哥,我没有冲动。”他的眼神甚至带着笑意,可是真正与他对视才能察觉出,那是一片荒芜。

“那……你爱她吗?”

 

他突然笑了,弯着嘴角与眉眼,伏在案台上笑出声,半晌才转过头直视彭楚粤。

“谈什么爱呢,哪有那么多爱啊。”这才发现,夏之光好看的桃花眼,竟然盈满了水汽。

 

他会做一个好丈夫,却无法做一个好爱人。

不是所有婚姻都会带着爱情,也不是所有人都有余力再爱别人。

 

夏之光终究要选择遗忘,遗忘爱情,也遗忘他。

 

我都快要忘了你,不,是我故意忘了你。

 

 

 

在我怀疑世界时 你给过我答案

 

这场漫无目的的旅行,持续了大概一个月。

经纪人总是在催他回去,可他做了那么多年的劳模,这次却像是到了叛逆期,无论经纪人怎么催,都迟迟不买回程的机票。

身边知道他出门旅行的人不多,除了周震南,其他人就算是知道也不清楚他突然前往北欧的缘由。他一路走走停停,看看风景,有时不愿意走动,就在酒店窝上几天,竟然是这几年少有的闲适。

 

偶尔接到身边朋友的来电,询问他北欧好玩吗,询问他什么时候回国,更有李昀锐这样的吐槽他。

“刚从美国拍戏待了小一年回国,还没多久呢就又去北欧旅行,我看你别回来了。”

“你怎么突然要去旅行?”

他也只是笑笑不反驳,任由李昀锐在一边念叨他,胡乱搪塞他个理由就挂了电话。

他知道李昀锐不会信,毕竟那婚讯公开的众人皆知,但是他不说,他身边也不会有人主动提。

 

少年的时候,他还是不谙世事,被难学的动作折磨得遍体鳞伤,好像即使自己拼尽全力也无法赶超身边的人。

是啊,自己两个月的训练经验要怎么和其他人数年的练习相比较呢?可是十几二十岁的时候,总是有点心高气傲的,不肯低头也不肯承认自己比别人差,即使心里清楚明白有些时间上带来的差距不是一两天可以抹平,于是他拼了命的训练,拼了命的努力,拼了命的改变一些人对他的看法。

 

周震南总说他,虽然是队伍里最闹腾的,但也确实是心思最细腻敏感的,他做不到忽略一些难听的声音,所以有沮丧也有难过。

可夏之光总能为他所有的怀疑,所有的不确定找寻一个答案,你训练我就教你,你难过我就陪你,总之你不会一个人就是。

 

可这么多年过去了,翟潇闻到底只剩一个人。

 

夏之光微信到来的时候,是他决定回程的两天前。

他站在小镇的街头,看着那个聊天记录还停留在很久之前的头像,看着还没来得及给他换掉,还是当年夏之光自己要求的备注,看着那两句不长甚至有些短的中文。

夏铁刚最帅:小翟。

夏铁刚最帅:我要结婚了。

 

是不是自己国外待久了,他居然觉得这两句话是那么的陌生,陌生到他不认识这段中文。

他直愣愣地看着手机,知道屏幕上倏地出现了水滴他才回过神来。

不是早知道了吗?不是你自己自作自受吗?不是早就有所准备吗?不是看到微博都能平静吗?

怎么换成他亲口和自己说,情绪就失控了呢。

 

他发现他压根控制不住他的眼泪,第一滴掉落的时候,所有崩溃的负面情绪在那一瞬间找到了宣泄的出口,由心脏撕扯着疼痛,眼泪划过脸颊被微风吹着有丝丝凉意。

他终究,不堪重负。

 

失去力气一般蹲在街边,眼睛被眼泪氤氲着已经什么都看不清,可他还是死死抱着手机,哭到停不下来。

是不是哭完,就什么都结束了。

他的光,成为了别人的太阳。

 

或许是他与街道上其他人格格不入,好心的路人看他哭得太惨甚至递给他纸巾,然后和他说。

“开心一点。”

是啊,应该开心一点,结婚是多么开心的事情,他的好朋友结婚,他没有理由不开心。

于是他哭着接过纸巾和路人说谢谢,其实还算庆幸,这里的小镇没有认识他的人,不然翟潇闻当街痛哭话题传到国内,只怕又是一场轩然大波。

 

他在街边漫无目的地走着,缓和着情绪,等他终于觉得自己可以心平气和地说话时,才拿出手机,拨了一通电话。

电话被很快接起,他像是害怕什么一样抢在了对方前面说话。

“你都公开了才告诉我,不够意思啊,该罚啊。”说完他便有些后悔,这过分熟稔地语气,并不适合现在的场景。

夏之光大概也思考回答他什么,许久才带着平缓又柔和的语气和他说。

“是啊,该罚,你罚什么都可以。”

像极了当年纵容他胡闹的语气,一时间让翟潇闻觉得恍惚,继而牙齿死死咬住了下唇,生怕自己刚刚得以控制的情绪再度崩塌。

 

“那就罚你,婚礼的时候,让我当伴郎吧。”

 

让我做你的伴郎。

 

没去到过对方的前程似锦,那让我为你做最后一件事情。

既然不能亲手给你幸福,那亲眼看着你幸福也算是慰藉。

 

 

 

我感觉到幸福 是看见你幸福

 

婚礼前的最后一晚,往往都是最疯狂的,地点遂了家人的愿,定在了上海,他朋友众多,一时间大家聚在一起,实在是吵得他有些头晕。

“之光!光哥!最后一晚单身夜就问你喝不喝酒!”

 

室内昏暗得不像话,映着斑斓的灯有些晃眼,好像距离远一点都看不清对方的脸,一群人的声音交杂在一起格外嘈杂,他一时也分不清谁在叫他。

“喝也不能喝太多,万一明天起不来了你替我结婚啊。”他玩笑着把手里的就一口喝光,而后低下头却不见了笑意。

手机上的消息没有回复,他甚至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再去联系他。

 

或许,他永远对翟潇闻说不出拒绝,所以自从小翟跟他说让他做自己的伴郎后,他婉拒了所有其他想当他伴郎的人,甚至包括焉栩嘉,包括彭楚粤。

他什么多余理由也不说,只是笑眯眯的对着这群兄弟们说。

“伴郎吗,一个就够了,我才懒得请那么多人呢,别到时候还跟着伴娘来坑我,况且伴娘也只有一位,我总不至于带十几个伴郎吧。”

若说前半段话还无法让人信服,后半段话才让他们不再磨着夏之光要做伴郎,不过夏之光也从来没告诉他们,这个伴郎的人选究竟是谁。

 

“那你不喝你让伴郎喝酒,快你伴郎呢,让他来喝酒不就完了。”他这时候才看清,说话的是他曾经一起拍戏的朋友,偏偏对方说着还去看焉栩嘉,好像近乎默认了他伴郎的人选。

夏之光刚在思索着要怎么告诉他们这个能让所有人觉得意外的事情,焉栩嘉倒是先行反驳,低沉的声音在密闭的空间格外明显。

“别看我,我确实需要去做伴郎的事情,但我可没有伴郎的名分。”

“光哥你伴郎到底是谁……”

 

就在那人话问到一半的时候,包厢的门毫无预兆地被打开,映着走廊亮堂堂的灯光,翟潇闻进来了。

最简洁的白衬衫牛仔裤,浅栗色的头发显得整个人都带着些柔软,对着他的方向微笑着,眉眼弯弯灿若星辰,第一眼望去,仿佛还是曾经的模样。

就像三十岁的夏之光,突然见到了二十岁的翟潇闻。

 

“不好意思,北京天气不太好,飞机延误,来迟了。”嗓音带着夏日的薄荷气息,生出清凉的意味,居然让原本嘈杂的环境瞬间安静了下来。

 

这间屋子里的人,都是夏之光很熟悉的朋友,诚然十年过去,这里却不是所有人都熟悉翟潇闻,知晓二人当年算不上过往的过往,除了队友好像也就只剩一个彭楚粤了。

也正因如此,才没显得翟潇闻的突然出现有多么尴尬。

“闻闻你坐我这来吧。”周震南看了看其他人或是略显复杂或是全然不知的神情,生怕发生点什么,抢在夏之光之前把翟潇闻拽到了自己身边。

 

“光哥你伴郎到底是谁,你别被翟哥的到来打断了。”他的这位朋友并不熟悉他的队友们,因此也不熟悉翟潇闻,也没察觉出夏之光一直不回答的这个问题有什么不对,依旧在刨根问底。

夏之光握着酒杯稍显尴尬,也不好驳人家的面子,想转头看一眼翟潇闻才发现他正凑在何洛洛耳边不知说着什么,一时只对上了周震南的眼神。

如果他没会意错,昔日小队长此刻的眼神只写着两个字。

警告。

 

他错开目光,缓缓开口。

“我的伴郎是……”

“你们在问伴郎吗?伴郎是我,怎么了吗?”

夏之光话没说完,就被打断,随后他看着那人满眼笑意的站起身来走到他身边,微微疑惑地看着问话的人。

 

翟潇闻此时好像橱窗里的洋娃娃还漂亮些,被精致的外壳包裹隐藏住了所有的情绪,只留下满是祝福的笑容。

可是这幅笑容落在他眼底,却只剩下呼啸而来的锥心刺骨的疼痛,一时间,山洪崩泄。

与此同时,在场知情人士好像都不约而同地叹了一口气。

 

该来的还是来了。

 

“啊,光哥说喝醉了耽误明天的婚礼,才说着让伴郎替他喝的。”

翟潇闻微微一怔,看了看说话的人,又看了看夏之光,忽略了一众看着他欲言又止的昔日队友,拿着杯子给自己倒满了一杯酒。

“好啊,我替他喝吧,他确实不能耽误婚礼。”

只是还没等送到嘴边,便被伸来的一只手拿了去。

他转头看着夏之光没有半分犹豫的直接喝光了酒,把杯子放下,扯了个不甚好看的笑容。

“不用他替我,我自己喝。”说着去倒第二杯。

 

翟潇闻脑子混乱得很,呆呆地站在那里也不阻拦也不退后,最后还是何洛洛起身把他拽到座位上,才缓过神来。

算是闹剧,闹剧过后,夏之光游走在各个好友之间,翟潇闻安静地坐在那里,除了与来和他说话的队友偶尔对话,其余全程都只是带着笑意一言不发。

 

一群人不敢闹得太晚,怕耽误了明天的正事,最后的时候,他们起哄让夏之光许愿,说是结婚前的最后一个愿望一定会实现。

放在平时,他肯定不会在意,可唯独现在,他突然安静了下来,看了一圈周围的好友,又在某一处停留了许久的目光,最后双手交叉,闭上眼睛。

 

翟潇闻察觉出他的目光,可是他不能抬头,他也不敢抬头,只是佯装着侧身和周震南说话,等他错开目光才转了视线。

准新郎站在最中间,在许婚前的最后一个愿望。

 

他暗自祷告,如果真的有上天,就让夏之光的愿望实现吧,不管是什么。

 

夏之光那天许了一个愿望,一个他此生最想实现的愿望。

 

希望翟潇闻,平安健康,幸福美满,前程似锦,一世安然。

你一定要比我幸福,才不枉我们无法挽回的错过。

 

 

 

曾经亲手把时间变慢 可惜我们没有等 我们

 

当日,翟潇闻是一个很合格的伴郎。

他忙于婚礼现场招呼客人,忙于帮夏之光打点一切,甚至比夏之光这个新郎还要尽心尽力。

夏之光不拦他,也不敢拦他。

 

现场的一切都很美好,带着中国的华贵和西方的梦幻,完美相融,绝美无仑的婚礼现场。红毯,鲜花,水晶,香槟,各色元素交织在一起,给这份原本就受尽祝福的婚姻更平添了美满。

翟潇闻看着这一切,心中只有两个字。

真好。

 

夏之光很忙,无论是谁他都要出面,忙得有些晕头转向,甚至都快忘记了是自己的婚礼现场,翟潇闻看着他和客人握手,看着他眼下的泪痣伴随着笑意映着光芒,看他眉眼满是柔和,看他一身西装笔挺,俊美而潇洒。

从今天起,他就是别人的丈夫了。

 

“光光,理一下外套领子。”大概是刚才的动作导致了夏之光的领子有些乱,他站在一旁出言提醒。

夏之光闻言看他一眼,微微点头,而后伸手去整理衣服。只是大概在身后的缘故,他几次都没有整理妥当,领子依旧尴尬地翻在那里。

 

翟潇闻几次想上前,都又停滞在一旁,可是最终还是沉默着叹气。

于是走到他身后,抬手替他整理衣领。

 

夏之光一瞬间就愣住了,翟潇闻的手指有些凉,无意间触碰上他后颈的皮肤,一种莫名的熟悉感油然而生,可只是短短一瞬便离开,又语气平缓地和他说。

“好了。”

他怔在一旁,想去看翟潇闻的表情,可却发现翟潇闻并没有看自己,而是转身去忙别的事情。

 

后来夏之光在被人叫走的时候,突然反应过来,他想起了这熟悉感从何而来。

当年的时候,好像很多次上场之前,总是翟潇闻站在他身后帮他整理的耳麦。

一如现在。

 

夏之光离开的时候,翟潇闻才转身看着他的背景,眼底原本的平静不在,取而代之的是一层化不开的伤痛。

二十岁的时候替你整理挂在脖子上的耳麦,三十岁的时候替你整理婚礼上的西装。

不过无妨,这也是最后一次了。

 

后来婚礼正式开始,那是翟潇闻第一次亲眼看到夏之光的新娘,他们说得没有错,夏之光和他的新娘很合适,郎才女貌,般配至极。

新娘穿着雪白的婚纱,手里拿着捧花,满眼皆是幸福的甜蜜。

 

周震南曾经问他,问他为什么要到婚礼现场来,为什么要对自己这么残忍,在原本就溃烂而无法痊愈的伤口上狠狠地插上几刀。

他当时只是带着苦涩的笑容,和周震南说。

“我只是想看看,想看看究竟是谁这么幸福,能嫁给他,能让他护得周全。”

 

“南南,你知道吗,她的新郎,是我唯一爱过的人。”

 

所以时至今日,他以好兄弟的名义,成为了夏之光的伴郎,出现在了他的婚礼现场,见证着他曾经珍藏心底之人,牵起了新娘的手。

 

这个红毯很漫长,漫长到翟潇闻觉得时间被延长变缓,他始终像其他客人一样,眼角眉梢都带着祝福的笑意,毫不掺杂其他。

这是夏之光的婚礼,他本来就应该只有祝福,不掺杂任何其他。

 

“夏之光先生,你是否愿意娶她为妻,无论是顺境还是逆境、富裕还是贫穷、健康还是疾病、快乐还是忧愁,都将爱护她、珍惜她,对她忠实,直到永永远远。”

 

他看着夏之光拿着话筒,那一瞬甚至给他一种错觉,他好像想回头看自己一眼。可是最终,他还是用着郑重的语气,说出了那三个字。

“我愿意。”

 

一时众人欢呼,全场雀跃。翟潇闻眼中容不得其他,只能看到台上那一人。

 

后来翟潇闻成为了第一个敬酒的人,他拿着酒杯,注视着夏之光的眼眸。两年,五年,十年,都已经成为了过往,不论刚才的错觉是否真实,都彻底地结束了。

 

他带着初见时最甜的笑容,带着满心满眼的祝福,用最好听的声音说道。

“光光,新婚快乐。”

 

酒杯中的酒被一饮而尽。

 

他以为,自己在这场婚礼上一定会流泪,可是真正到了现在,他却能笑着祝他,新婚快乐。

你要幸福。

你一定要幸福。

 

翟潇闻想,他今晚应该能梦到二十岁的夏之光,梦里小少年带着最炽热的笑容和他说。

“小翟,再见。”

 

“光光,再见。”

 

 

 

我们依旧是我们,我们不再是我们。

 

 




END.


关于再经年 

 

Ps:因为为了对应歌词不是按时间顺序写的,所以以防看不懂,我来捋一下这个乱七八糟的时间线。

 

R1SE解散(暧昧期)——解散后光收拾行李并留信——闻收拾行李却没看到信——光错意而后逐渐生疏——过了五六年——光得知闻不知道那封信——给闻打电话——闻告诉他都过去了——又过了五六年——颁奖典礼遇到——光认识妻子并粤哥聊天——南南探班告诉闻——闻去旅行光公开——光梦到闻然后亲口告知告知婚讯——闻看到后在旅行最后大哭一场并给他打电话要做他的伴郎——婚前聚会——结婚


都是假的!都是假的!都是假的!

 

最后挣扎,我还是那个睡前读物选手,我说真的。



夜间飞行

【琛南旧事】小皮筋

《小皮筋》

#琛南

#甜,很甜


最早发现姚琛手上小皮筋的,是任世豪。

“完了,姚琛谈恋爱了。”任世豪笃定地说,“今天打球的时候,我看见他左手手腕上有个黑色的小皮筋。”

“有小皮筋怎么了?”陆思恒不解。

“你怎么那么老土啊。”任世豪一脸嫌弃,“这是现在的流行,一个男孩子要是手上有个小皮筋,就代表他有主了!皮筋是他女朋友的!”

“我的妈。”陆思恒终于明白,“那姚琛有女朋友了啊?谁?哪个班的?我们认得吗?我知道有几个女的一直偷偷来看他打球,不会是那几个吧?”

“这我哪知道,你自己问他去。”任世豪不住摇头,“想不到姚琛看起来老老实实的,找起女朋友比谁...

《小皮筋》

#琛南

#甜,很甜

 

 


最早发现姚琛手上小皮筋的,是任世豪。

“完了,姚琛谈恋爱了。”任世豪笃定地说,“今天打球的时候,我看见他左手手腕上有个黑色的小皮筋。”

“有小皮筋怎么了?”陆思恒不解。

“你怎么那么老土啊。”任世豪一脸嫌弃,“这是现在的流行,一个男孩子要是手上有个小皮筋,就代表他有主了!皮筋是他女朋友的!”

“我的妈。”陆思恒终于明白,“那姚琛有女朋友了啊?谁?哪个班的?我们认得吗?我知道有几个女的一直偷偷来看他打球,不会是那几个吧?”

“这我哪知道,你自己问他去。”任世豪不住摇头,“想不到姚琛看起来老老实实的,找起女朋友比谁都快。竟然悄悄就有主了!”

 

 

男孩子之间,有关女朋友的话题总会传的很快。不知道是任世豪说的,还是陆思恒说的,反正两天之内,大半个班都知道姚琛有了女朋友。

周震南周末淋了点小雨,不幸地开始发烧,只能在周一周二请了两天假,周三一来学校,就被彭楚粤拉到角落里。周震南病还没好全,有点头重脚轻,一头雾水:“怎么了?”

“你知道了吗?”彭楚粤挤眉弄眼,“姚琛有女朋友了。”

周震南在角落傻了半天:“……啥?”

“我说,姚琛有女朋友了。”彭楚粤连比带划,“他手上绑了个小皮筋。”

“……”周震南回过神来,“是谁?”

“不知道,没人敢去问,比较僵硬。你和他关系那么好,我们都以为你知道啊。”彭楚粤有些惊讶,“你居然也不知道。”

“我当然不知道。”周震南面无表情,“我怎么可能知道。”

 

 

周震南觉得自己要气炸了。

他觉得自己真是见了鬼。这么多年,姚琛什么都会和他说,大到填志愿要填哪个学校,小到早饭的鸡蛋灌饼加了什么酱。现在有女朋友这么大的事,自己居然是全班最后一批知道。

更见鬼的是,按照彭楚粤的说法,姚琛是周一开始带的小皮筋。可他周日刚和姚琛一起出去看过电影,之后请假的两天,姚琛也每天晚上都顺路给他送作业。姚琛和之前一点区别都没有,温柔又耐心,有的时候傻乎乎的,这两天,姚琛天天看他烧退了没有,比亲妈还细致,还帮他把课堂笔记也全抄了一份。

整整三天,他每天都在见姚琛,可姚琛根本没提起过自己有女朋友了。

他看似面无表情,内心却是火山喷发。

周震南简直要报警了,姚琛居然有女朋友了。

姚琛居然去找女朋友。

姚琛竟然敢找女朋友?!

 

 

“我也是听高嘉朗说的。”刘也丢了一袋冰牛奶给他,“不过现在全班都知道了吧?姚琛确实戴着那个小皮筋,今天做早操,他抬手的时候我也看见了,黑色的一根。”

周震南把冰牛奶的包装用力撕开:“没人去问他?”

“都不好意思去问吧,况且……喜欢姚琛的女生确实挺多,他性格好,人也不错,每天打篮球都很多人来偷看的。”刘也挨着周震南坐下,“我觉得,他们都在等你的消息,以为你会知道嘛,结果你都不知道。”

“他根本没有告诉我!”周震南一提起这个,就想跳起来,像一只愤怒的土拨鼠,“他凭什么不告诉我?他天天来我家找我,有那么多机会告诉我,周日,周一,周二,我靠,我周日还是和他一起淋雨淋病的呢!”

“可能他害羞了?”刘也也纳闷了,“不过说实话,我还真没见过姚琛和哪个女生走得很近过,他明明天天和你黏在一块啊,怎么突然就谈恋爱了……”

周震南吸牛奶的声音巨大,表现了他此刻要爆炸的心情。

“他不会不知道小皮筋的含义吧?”刘也猜测着,“难道是哪个女生哄他带的?”

周震南突然愤怒地站起来,把牛奶包装用力扔进垃圾桶。

“南……南南?”刘也被他吓了一跳。

“我回教室了!”周震南头也不回地说。

 

 

周震南第一次自己回家,姚琛今天恰好轮到做值日,换做平时,他肯定会等他,但今天周震南头也不回地背着书包走掉了。

他一路踢着石子,心情爆炸。这块圆石头此时就是姚琛,被他一路从校门口踢到人行道。

他也不知道自己在气什么,是气姚琛不告诉他,还是气姚琛找了女朋友,或者是混合起来,姚琛找了女朋友却不告诉他。周震南越想越气,就在他第几百次伸脚,把石头踢到台阶上时,他听到了身后有人在高声喊他。

“南南!”声音很大。

是做完值日追出来的姚琛,姚琛在后面,边跑边喊,气喘吁吁。周震南理都不想理他,反而把脚步加快了。

“周震南!你等下!”姚琛还在后面喊。

周震南继续加快脚步。

可姚琛腿比他长,跑得比他快,一会就把他追上了。

“猪震南!”姚琛一把抓过他的肩膀。

周震南翻了个白眼,看都不想看他。

“你今天为什么没等我一起回家?”姚琛一头雾水,“我做完值日没找到你,张颜齐说你早就走了,你是有什么急事吗?”

周震南没说话,面无表情。

“你一天没理我了,中午我喊你吃饭,你说你吃过了,下午体育课你也没去上。”姚琛凝视着他,“你的烧退了吗?人还不舒服吗?是不是头晕难受?”

周震南继续沉默。

“南南?周震南?猪震南?”姚琛紧张地看着他,眼里都是担心,“你别吓我,你说话呀。”

“你才猪震南。”他终于憋出几个字,“你才猪。”

“好好好,我猪我猪。”姚琛笑了,他伸手,关切地抚摸他的额头,“你别动啊。”

姚琛的手很温暖,让人觉得舒适,肌肤相触的一瞬间,一天的烦躁与头晕脑胀似乎都被减轻。周震南觉得自己的火气稍微下来了一点,但是也只是一点点。

“我看看……烧好像是没有了。”姚琛松了口气,“但你晚上还是得吃药。”

而就在姚琛抬手试他额头温度时,周震南清晰地看到,姚琛的手腕上有一根小皮筋,黑色的,女生最常用的普通款式,它缠在姚琛线条漂亮的手腕上,像是什么耀武扬威的炫耀主权。

小皮筋!

周震南的火气重新上来了,它们不仅重新上来,而且还比原来燃得更旺。周震南实在忍不了了,他愤怒地一把打开姚琛的手,蹬蹬蹬快步往前走。

“南……南南?”姚琛还没反应过来。

“别跟着我!”周震南不回头地大喊,“我回家去了!”

 

 

“你和姚琛吵架了?”周妈妈忧心忡忡,“他来家里找你,你干嘛装睡不理人家?”

“我就是不想理他。”周震南在被窝里闷声闷气。

“不要任性。”周妈妈说,“姚琛是个好孩子,你看你生病这两天,他帮你记笔记,还天天跑来给你送作业,哪有比这更好的朋友了?”

可他找了女朋友!周震南在心里大吼。

“我生病,还不是因为周日我和他一起淋了雨……结果我感冒了,他一点事没有。”周震南更愤怒了。

“那是你体质太差了。”周妈妈很果断,“刚才你很不礼貌,明天记得和姚琛道歉,听到没有?”

我才不和他道歉!周震南心里继续吼。

他来找我干嘛!找他女朋友去吧!

 

 

周震南三天没理姚琛。

下课不一起玩,中午吃饭不去,放学自己走,不管姚琛怎么喊他,他就是不理,不仅不理,周震南面无表情,神色放空,努力不让自己看到姚琛手上的小皮筋。

可他越是这样,他的注意力就越容易放在那根小皮筋上。姚琛做早操的时候,姚琛打球的时候,姚琛卷袖子发作业的时候,那根皮筋就在他的手腕上晃,显眼得让人抓狂。

周震南更心烦了,眼不见为净,他甚至开始避着姚琛走。

久而久之,姚琛也不敢再来找他。偶尔擦肩而过,视线交汇的时候,他就可怜兮兮的看着周震南,眼神无辜又迷茫。周震南每次试图悄悄往姚琛方向看的时候,总会看见对方也在看他,于是便立刻把自己的眼神挪开。

周震南不敢多看姚琛的眼睛,每次姚琛用那种眼神看他,他都会觉得心软,但这次他不能心软,他都快气死了。

“你和姚琛怎么了?”最先受不了的是张颜齐,“你们吵架了?姚琛这两天就像被揍了一样,丧得很。你们还行不行啊?”

“要你管。”周震南耷拉在课桌上。

“不是,你们这样,我就很难做人啊。”张颜齐头疼死了,“我问了姚琛,他说,他也不知道做了什么惹你生气了,所以你们到底为什么吵架?”

这怎么说?周震南撇了撇嘴,难道告诉张颜齐,我在因为姚琛女朋友的事情发脾气?

周震南干脆装死,没理他。

又过了两天,连班主任郭老师都看不下去了,郭老师把周震南叫到办公室,一脸担忧。

“我听胡老师说,你最近和姚琛好像不太和睦。”郭老师很认真,“有什么需要老师帮忙的吗?”

“没有没有。”周震南立刻把头摇得像拨浪鼓,“我们没有不和睦。”

“你们俩都是好孩子。”郭老师表情严肃,“不要让老师担心。”

 

 

周震南垂着头,在放学过后,才从班主任郭老师的办公室出来。

他没有想到,他和姚琛的这点破事居然都惊动了老师。对于老师,他还是又敬又畏的,既然老师都开口,他也不好再作下去,老师的面子总要给。

大概只能和姚琛和好了。周震南叹了口气。

可他又是真的……膈应姚琛有女朋友这件事,膈应到不行,想起来就生气的那种。这两天他闹也闹了,脾气也发了,从头到尾,周震南都暗暗希望,有人能来告诉他,那根小皮筋是假的。可那根小皮筋却实实在在地,一直带在了姚琛的手腕上,它每一秒都真实存在着,刺着周震南的眼睛。

他不是没有意识到,自己现在的表现就像吃醋的女生一样。因为姚琛有女朋友而闹脾气,这算什么?周震南自己都搞不清楚自己了。

姚琛是他的竹马,是他的好朋友,不是男朋友,虽然姚琛现在天天和他腻在一起,对他好得就像宠女朋友,但姚琛总有一天会找一个真正的女朋友,即便不是现在,也会是以后。

他不是姚琛的女朋友。

也变不成姚琛的女朋友。

他不可能永永远远霸占姚琛。

周震南又叹了长长的一口气,觉得心里有点酸。

是时候停止闹小孩子脾气了。他难过地想。

 

 

周震南的脚步在教学楼拐角处停住。往下的视线看见熟悉的鞋后,他诧异地抬头。

姚琛斜挎着书包,靠着墙站着。

周震南有些懵,过了好几秒才反应过来,他看了看手表,已经离放学过了半小时。

“你……”他艰难地开口,“你还不回去啊。”

“等你。”姚琛回答得很快,“我知道你被郭老师叫走了。”

“……”

周震南沉默了。

“走吧。”他别扭地说,试图让自己听起来平静,“下次不要等这么晚了。”

姚琛却站着没动。

“周震南。”姚琛看着他,“你今天一定要告诉我,你到底为什么不理我?”

“没什么。”周震南心里一咯噔,随即躲闪话题,掩盖心慌意乱,“我们就当这事过去吧。”

他下意识要离开,但姚琛突然伸出手臂,他的手臂很长,一把拦住周震南,在这个拐角把他拦得严严实实。

“这事不能过去。”姚琛犟上了,“因为我周日害你发烧了?这件事我一直很内疚,我和你道歉,南南,那天看电影,我不该不带伞……”

“不是这个事情!”周震南兵荒马乱,脑子里一团浆糊。姚琛的手臂为什么力气那么大?就横在这里,掰都掰不开!他现在根本离不开这个拐角了。

“那是什么?因为我给你抄的笔记字太难看?你发烧我不给你带冰棍?逼着你喝那么苦的退烧药?……”

“都不是!”周震南打断他,“你别问了!”

“我要问!我必须知道。”姚琛从来没有这么严肃过,他按住周震南的肩膀。

他的校服袖子卷到手肘,那根黑色的小皮筋晃来晃去。

黑色小皮筋——

“你等我干嘛?怎么不去等你的女朋友?”他大喊。

周震南真的忍不了了,一个礼拜的情绪压在胸口,终于爆发,他来不及考虑会有什么结果,他现在只想把所有委屈都说出来。而他确实说出口了,像个不懂事的小孩。

喊出口以后,两个人都愣了。周震南内心的熊熊大火慢慢小下去,他低头。

“我走了。”他推了推姚琛的手臂,“你自己早点回去吧。”

“我没有女朋友。”姚琛一把拽住他,“谁和你说的我有女朋友?”

他惊愕地回头。

他们四目相对,姚琛的诧异和他的惊愕都印在彼此的瞳孔里。

“我发誓,我没有女朋友。”姚琛举起手,“我不知道是谁造的谣。”

“你手上带着小皮筋。”周震南一个字一个字地说,“别告诉我你不知道小皮筋是什么意思。”

“我知道小皮筋是什么意思。”姚琛眨了眨眼睛。

他伸手,像是展示,那根显眼的黑色皮筋在他手腕上晃荡。

周震南又要发火了:“你都带着别人的小皮筋了,还说你没有女……”

“猪震南!”姚琛突然笑了,“你真是猪吗?你是真忘了还是假忘了?”

“什么?”周震南傻了。

“这不是你的小皮筋吗!周日你给我的!”姚琛恨铁不成钢,“周日那天淋了雨,我们头发都湿了,你拿小皮筋把我的刘海绑起来玩,猪震南,你是不是烧傻了!”

“……”

周震南傻站在原地。

 

 

“来,琛哥过来,我给你梳个苹果头。”周震南拿着吹风机,“超时髦的。”

“别别别,南哥饶了我。”姚琛的T恤被雨淋得湿透了,贴在身上,布料下显出少年人好看的身体线条,“你赶紧去洗澡换衣服,小心感冒。”

“不行,琛哥必须梳,梳完我再去洗澡换衣服。”周震南蹬蹬蹬跑到洗手间,从周妈妈的头饰盒里随意翻出一根黑色的小皮筋。

他和姚琛在房间打闹,姚琛的反抗相当无力,于是最后获胜的永远是他。周震南一把把姚琛按在椅子上,把他的刘海扎成了一个冲天的小辫。

“哈哈哈哈……”周震南指着这个发型,笑得岔气,“你好搞笑啊姚琛。”

姚琛无奈地顶着苹果头,坐在椅子上,直到周震南从衣柜里掏出一件干T恤甩给他。

 

 

“想起来了?”姚琛看着他。

“……”周震南摸着自己的鼻子,懊恼无比,“想起来了。”

我是沙壁吗!他想,因为这根小皮筋,我和姚琛闹了那么多天脾气,搞了半天,这小皮筋居然是我的!我真的烧傻了吧!

“南南,你必须给我道歉。”姚琛一脸严肃,“你知道这两天我有多伤心吗?”

周震南恨不得钻进地里:“我给你道歉,小琛哥,请你原谅我。”

“不够真诚。”姚琛站在原地,“你可是将近一礼拜没理我。”

“我错了,小琛哥。”周震南觉得自己的脸在慢慢变烫。

“还是不够真诚。”姚琛不依不饶。

不只是脸,脖子,耳根,还有心口,所有地方都烫了起来。明明他的烧早就退了,但周震南此刻却觉得比发烧更甚,大脑晕成一团浆糊,说不出理智的话语。

姚琛说话含笑,但周震南却完全不敢看对方的眼睛,他眼神闪躲,一会看地上,一会看旁边,就是不敢看姚琛。

已经被对方看穿了。周震南想。从里到外,从上到下。姚琛并不是傻子,或许从一开始,从他愤然开口质问的那一瞬间,他就完全输给了眼前的人。

他在姚琛这赢了那么多年,却在这次输了个彻彻底底,把心思一展无遗。

姚琛知道皮筋的意思。

姚琛带着他给的皮筋。

姚琛,姚琛,姚琛。

这两个字就像魔咒,可周震南在心里反复念着这个魔咒,好像一辈子都逃不开了。

“我……”周震南彻底认输。

他软软地说:“那你到底是什么意思……”

 

 

姚琛直接给了他一个拥抱。

发丝在脖颈磨蹭,十年来最熟悉的味道在身边环绕。男生骨骼漂亮的手腕上,黑色的小皮筋晃荡晃荡,就在周震南眼前,像是一次明目张胆的示威。

 


“我有主了的意思。”姚琛说。

 

 



END

 

榨汁工厂bx95
大家都知道的,评论见 Cr:@...

大家都知道的,评论见


Cr:@苦瓜糖片 

(ps:谁不知道!退学吧!!!再次表白苦瓜是神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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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纯

【博君一肖】今夜,没有极光

  你来人间一趟


  


  你要看看极光


  


  和心爱的人


  


  吻在雪山之上


  


  


  


  杨夏


  


  


  我还记得第一次见到肖战的时候。


  他穿着破洞牛仔衣,个子高高瘦瘦,肤色很白,一看就是还没经历过横店的酷夏。


  最吸引我注意力的是他腰间系着的一个腰带,腰带上垂下来一根布条,上面绣着四个白色的小字,猫系少年。


  这是我对他的初印象,一个猫儿一样的少年,温暖,灵巧,迷人。


  他见到我的时候还很拘谨,谦卑地弯腰鞠躬喊我杨总,即使我和他差不多的年纪,但...

  你来人间一趟


  

 

  你要看看极光


  


  和心爱的人


  


  吻在雪山之上


  


  


  


  杨夏


  


  


  我还记得第一次见到肖战的时候。


  他穿着破洞牛仔衣,个子高高瘦瘦,肤色很白,一看就是还没经历过横店的酷夏。


  最吸引我注意力的是他腰间系着的一个腰带,腰带上垂下来一根布条,上面绣着四个白色的小字,猫系少年。


  这是我对他的初印象,一个猫儿一样的少年,温暖,灵巧,迷人。


  他见到我的时候还很拘谨,谦卑地弯腰鞠躬喊我杨总,即使我和他差不多的年纪,但是并不像其他一些人刻意到令人作呕的讨好,他会认真地注视着我的眼睛听我说话,笑起来的时候眉眼弯弯,酒窝浅浅。


  我对陈导说,你这个选角很棒,他就是我心目中的那个魏无羡了。


  陈导大笑,将烟头灭在玻璃烟灰缸里,拍拍我的肩朗声道,而且不红,有一定的粉丝基础,性价比高,另一个叫王一博的也是,咱们制作成本省了不少。


  商人重利,我亦是商人,对此不可置否。


  两年后,陈情令大火,肖战和王一博一夜成名,身价暴涨。


  一夜成名是个极微妙的词汇,像不讨巧的夸赞,像含着刀片的贬低,所有的卑微努力和伟大牺牲就被这四个字轻描淡写地抹去,人们诧异于沉静已久的夜空忽然绽放的几束炫目烟花,驻足观赏,又匆匆离去。


  杀青后再一次见到肖战是在一次小型的交际晚宴上,那个曾经拘谨地朝我鞠躬的男孩一手插着西装裤兜一手端着高脚杯和周围人从容攀谈,在虚情假意和求欢奉承中仍挂着近乎完美的笑意,只是视线不再注视着说话的人,时而看向虚空中的一点,时而落在高脚杯中摇晃的红色液体上。


  仿佛是注意到了我毫不掩饰的视线,他脱开人群走向我,与我碰杯道,好久不见,杨总。


  他仍旧注视着我的眼睛。


  晚宴结束后,我和他一起走在上海静安区的一条窄小的铺满鹅卵石的酒吧街上,夜已经深了,震耳欲聋的打击乐混杂着街头艺术家弹着吉他的民谣哼唱,衣着暴露的小姐妖娆地倚靠在掉漆的木门上抽着劣质洋烟,店铺门口随意摆放的五彩射灯肆意地伸向夜空,一对男女在幽深的巷子里拥抱着接吻。


  肖战已经在房车里换上便服,鸭舌帽的帽檐压得很低,亦步亦趋地走在我身后。


  我们进了街末的一家二十四小时咖啡馆,惊醒了柜台后面摸着英短猫打瞌睡的女服务员,点了单后,她满脸困色地端上一杯美式和一杯卡布奇诺,热腾腾的白雾隔开了我们,我看不清楚肖战隐藏在帽檐下的神情,美式特有的张狂苦涩在空气中压倒了卡布奇诺的奶甜,我不喜欢苦味,于是挖了满满一勺白糖撒进卡布奇诺里,期冀将弥漫的呛人苦味压下去。


  我的印象里,肖战很嗜甜,在剧组里为了控制身材克制了不少,有时候还是会忍不住向剧组工作的小姑娘撒娇讨一小包巧克力棒。


  喜欢喝美式的是王一博,而且丧心病狂,从不加糖块。


  肖战没有动白瓷碟子上的糖块,就着呛人的苦味喝下一口美式,对我说,夏姐,我家里人在逼婚了。


  开口便是惊雷,我下意识看向柜台,发现女服务员抱着猫撑住下巴打盹儿,显然没有发现这时候还会来喝咖啡的古怪客人是如今炙手可热的一线明星。


  没有等我有所反应,他忽然笑了,捏着勺子一下下捣着杯底,说了一句和上句话毫不相干的。


  他说,老王的女朋友你见过吗,听说是素人,漂亮,笑起来很甜。


  我的确见过王一博的女朋友,事实上杀青后我见王一博的次数远多于见肖战,那个素人女朋友是个飒爽的姑娘,眉目英挺,笑起来却糖化了似的甜。


  而且他们要结婚了。


  但此情此景,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似乎对眼前这个男人说哪个答案都不太恰当。


  曾经的夏天早就过去了,下一个夏天遥遥无期。


  这是我们都明白的浅显道理。


  深夜的咖啡馆里漂浮着弗雷德里克的降b调小调鸣曲,咖啡在手中渐渐冷却,没有了白雾的遮挡,肖战也不知何时摘下了帽子。


  我终于看清楚了他的眉眼。


  有疲色,有倦色,唯独没有悲色。


  他问我,夏姐,你说在北京会看到极光吗?


  


  


  


  


  


  


  肖战


  


  


  我是肖战。


  我依然是肖战。


  有个前辈曾对我说,小子,你要明白,戏是戏,现实是现实,娱乐圈就是个名利场,深情最廉价,最不值得。


  他是老前辈,我不敢顶嘴,唯唯诺诺地称是,一副受教的样子。


  结束了一天的繁忙拍摄出了剧组,和同事们打完招呼后独自从拍戏大宅子的角门出去,果然一眼就看见了等在角门门口的王一博。


  他懒散地斜靠在摩托车旁,单脚撑地,另一只脚脚尖碾着地面不知在碾什么东西。


  我大声喊他,老王。


  他闻声抬头,唇角有隐约笑意,转身拎起后座上的头盔利落地扔给我,意简言赅道,上车,去吃小龙坎。


  我接过头盔跨上摩托,手环住他的腰,道,开吧开吧,到那儿肯定还要排队。


  不用排队,他忽然显得很得意的样子,我早就让我助理去拿号排了,估摸着现在已经快到我们了。


  我从后面捶他,狗崽崽,瞧把你厉害的。


  王一博的笑声闷在头盔里,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


  他是专业的赛车手,但是我坐在他后座时他开得并不快,我甚至敢在中途松开他的腰,张开双臂感受高速公路上呼啸的风。


  蓝天白云,晴空万里。


  风驰电掣中,好像天地之间只剩下我们两个,他有力的心跳顺着头盔传入我的耳中,扑通扑通,和狂风拍打头盔的沉闷声音交织成了我此生难忘的奏鸣曲。


  也是我后来的余生再也听不见的鲜活声音。


  时间过得太快了,二十岁出头的男孩已经长成比我高的男人,我们见面的机会也愈发稀少。


  我们都是靠着同一部戏爆红,我依旧走演员这条路子,勤勤恳恳地演戏,不断地尝试颠覆形象的角色。


  不断地入戏,出戏。


  被吹捧过,被诋毁过,也曾在万千灯海中迷失,也曾被铺天盖地的绯闻缠身,人设与光环在岁月中不断加诸于身,我是名利场上当之无愧的佼佼者。


  但在捧起女演员精致的小巧脸庞吻下去时,我不合时宜地恍惚想起另一部剧。


  剧里的魏无羡欠蓝忘机一个吻。


  他们眼里都只有彼此,却连光明正大的牵手都做不到。


  当小说里的爱情跨入世俗,就免不了经受世俗眼光的检验,将爱情心安理得地说成友谊,是杨夏向所有人开的巨大玩笑。


  开播后的庆功宴上,杨夏微醺地指着我笑道,肖战,你变了。


  我揶揄地问,我哪里变了,变帅了?


  杨夏摇头,又意识到不对疯狂点头,是是是,你变帅了。


  王一博给杨夏斟上果汁,夏姐,你醉了,喝点果汁吧。


  转头凶巴巴地对我讲,战哥你也别喝酒了,别喝醉了睡着被抱着出酒店。


  我说,我没醉,今天开心嘛。


  杨夏摇头晃脑地歪头看了看王一博,又看了看我,嘿嘿的笑,我真的明显感觉到了,你们俩都变了。


  我笑呵呵道,都变帅了呗。


  然后站起来给杨夏夹菜,用食物堵住她那张醉后不把关的嘴。


  我不敢去深想。


  我怕想得稍微深一点,就会义无反顾地陷进去,赔上万众仰慕和锦绣前程,对上父母霜染的头发和痛心疾首的责问。


  说到底,我不过是俗世里的一个普通人。


  庆功宴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再也没有见过王一博。


  


  


  


  


  


  


  王一博


  


  


  


  我的择偶标准中有一条是永恒不变的。


  她笑起来一定要好看。


  最好有两个浅浅的不大看得出来的酒窝,弯起的嘴角要恰到好处,不能咧到后脑勺,也不能像樱桃小嘴笑不开,眼睛平时又大又水灵,笑起来的时候会像漫画里眯成月牙似的小缝,晶莹发亮。


  车队里的兄弟曾看了陈情令的片段后勾着我的肩摸下巴道,我寻思着,这个叫肖战的明星除了性别都挺符合你的择偶标准。


  我冷漠地拍开他勾肩搭背的手道,你不懂,无语。


  也有人用开玩笑的语气问我,王一博,你眼神不对啊,有些事儿双标得也太明显了,你不会真的入了戏看上演魏无羡的那个了吧?


  对此,我一般不接茬,也懒得回应。


  懂的人自然会懂,不懂的人永远不懂,何必和愚蠢的凡人们多费口舌。


  我是天天向上的常驻主持人,很多资源已经定型了,生活像普通上班族一样按部就班地进行,偶尔会接些戏,红了以后接到的都是男主剧本,霸道总裁也演过,但对女主角始终来不起电,于是又是被一阵王一博演技下滑的黑通稿铺天盖地地黑。


  我从不屑于澄清这些,生活中唯一的爱好就是大摩托,钱几乎都花在上面,其他的开支寥寥无几,更没有女朋友需要去养。


  坦白说,我现在看见娱乐圈里那些娇滴滴的女人,一点感觉都没有,也有过不少人愿意投怀送抱,都被我毫不客气地怼走。


  汪老师劝过我,一博啊,在圈子里脾气太直,容易得罪人,不是什么好事。


  我说,我就这种性格,但我有分寸,您放心。


  这话不假,可遇上了一个人,我就容易失了分寸。


  失到丢盔弃甲,溃不成军。


  我想肖战了。


  就在生活中一个再平常不过的时刻,我坐在店铺的吧台旁挖了一勺DQ送进嘴里,舌尖绽放出甜丝丝的冰凉,我透过掀起蓝色布帘的窗台看见阳光在门口的木纹台阶上镀上一层暖黄的光,窗台上的一盆多肉被晒得发亮。


  无可抑制的思念在这个平凡的时刻涌上心头,我心跳的厉害,把这一刻拍下在微信上发给肖战。


  没有发出去的文字是我想你。


  这三个字打出来又在方框里删掉,我握着手机的手都在颤抖,痛恨自己怎么像个小女生似的矫情。


  这两年正是肖战事业的关键上升期,我知道他忙,只能把所有无法宣之于口的思念化作各种节日快乐发出去。


  我特意包装成群发的样子。


  肖战也不会知道,我一个字一个字打出来发给他的,比群发的永远多一个小黑点。


  在句子的末尾,我调成英文模式加了一个小黑点,正好在句子的右下角,不易察觉。


  和肖战嘴唇右下角的痣一模一样。


  这是我能做到的最深情也最懦弱的告白。


  还是那句话,我只会为肖战失了方寸。


  所以在发完那张图片后,我没等他回消息就点开通讯录中的特别关注,拨了那个在我手机里沉寂已久的号码。


  电话通了。


  我听到了他的声音,沙哑得像是刚从梦中惊醒。


  他说,王一博,你丫的怎么到现在才给我打电话。


  


  


  


  


  


  肖战


  


  


  王一博那个深夜骚扰电话打过来的时候,我正躺在温哥华酒店的大床上睡得正香。


  大洋彼岸的他在电话里问我,战哥,两年了,你想我没?


  也许是他说这句话的语气太随便,也许是困昏了头,我在沉默了几秒后神使鬼差道,想。


  怎么会不想。


  我在加拿大拍了无数张异国他乡的美景,每一帧的喜悦都想同他分享。


  我在广场上喂那些肥肥胖胖的灰鸽子时,想到如果他在身边,一定会和我探讨鸽子的多种料理方法。


  我看见情侣在街上旁若无人地拥吻,会无端地想起我们之间幼稚的对打。


  加拿大的时光流淌得缓慢,缓慢到那些被快节奏的工作与生活压倒的思念莫名其妙地钻出来,叫嚣着,让我想跟他再轰轰烈烈地干一架。


  所以第二天他胡子拉碴出现拎着行李箱出现在酒店门口时,我第一反应就是上去揍他。


  揍的理由冠冕堂皇——确认一下是不是幻觉。


  不是幻觉。


  他破天荒地没有还手,任我无关痛痒地按头揍了一顿,大笑着拥抱住了我。


  他抱得太用力,像是抱住了什么失而复得的珍贵东西,脸上未刮的短胡须扎得我刺痛刺痛的,眼泪被痛的一下子流了出来。


  我边哭边说,王一博你怎么连胡子都不刮,刺得我疼死了。


  今天的太阳也晃眼,要不然怎么泪越流越多,抹也抹不干。


  我一个大男人,在温哥华的街头哭得不能自持,真是丢脸丢到国外了。


  他被我突如其来的大哭弄得惊慌失措,粗糙的指腹抹红了我的脸颊,急切道,你,你怎么哭了,被打的不是我吗,要哭也是我哭,别抢我哭戏啊。


  他继续道,别哭了,我在飞机上查过,加拿大的黄刀镇有极光,战哥,我们去看极光吧。


  他那样认真地凝视着我的眼睛,我在他黝黑清澈的瞳孔中看到了我自己。


  我说好。


  几乎不需要收拾什么行李,站在北极圈的皑皑白雪上时,我还没有从温哥华的高楼大厦中回过神来。


  王一博在酒店前台报好极光旅行团,回头牵住我的手。


  他的手大得出奇,把我唯一裸露在寒风中手裹在他温热的掌心里,说话的时候像蒸气壶往外喷着热气。


  战哥,听他们说今夜有极光的概率是百分之九十五。


  我说,我刚刚接到一个跨洋电话,明天就必须回北京了。


  他愣了愣,随即很快笑开了,那你太幸运了,今天夜里有极光的概率据他们说是全年里最高的一次,你看我们多幸运,一来就能看见极光。


  可他握着我的手更紧了,把我的手勒出一圈淡淡红印。


  我看见他眼中迸发的满怀期待的光芒,比万里晴空上挂着的一枚苍白太阳还耀眼。


  我们在当地导游的引领下驱车去了极光观测点,在那边租了一个帐篷慢慢等待黑夜的降临。


  帐篷里温暖如春,被褥用具一应俱全,尖尖的顶上吊着一只形状奇特的蓝色小灯,帐篷外印第安土著居民举办篝火晚宴载歌载舞的热闹声音隐隐传来,夜色愈来愈近,上帝从俯视的角度可以看见苍茫的雪原上亮起的一盏盏幽蓝或幽黄的灯,在没有光污染的北极圈上,纯净的黑色海洋仿佛要从上方倾泻而下,以最决绝的姿态冲垮这些微如烛火的灯。


  帐篷里光线昏暗,我咬着他的肩眼泪汪汪地骂他,王一博,你混-蛋。


  他一言不发地耕-耘着,我-在-他-背上-抓-出-深深的印记,耳畔边有彼此绵长的气-息,也听到了帐篷外宏大空灵的印第安古老的民歌。


  据说印第安人用烧空的树干制鼓,用各异的果壳做马拉卡斯。


  这儿住的是最土著的印第安居民,他们的音乐还没有在流血中受拉丁美洲混合乐的侵蚀,单一的节奏一下下被敲响,在他们的宗教中,至简即宏大。


  当地时间七点,角落的最后一抹灰色也被黑色海洋吞噬,北极圈的夜晚如期而至。


  我们已经出了帐篷,脸上涂满了油腻的防冻膏,因为没有提前准备,羽绒服穿的帐篷租借店提供的,不怎么合身,裹得整个人像个臃肿的球。


  没有相机,没有特制的防冻手机,在其他人忙着找合适的支点放三脚架和调试单反时,两手空空的我们显得极不协调。


  他捏着我的手心道,没关系,我们带了眼睛过来。


  我们并肩席地而坐,仰望着雪原上一望无际的繁星,极远极远的大片松林成为锯齿状的剪影,林间隐约可见橘黄的小木屋,那儿也是来追光的旅客。


  总会有那么一个时刻,人们带着不同的故事从四海异国不约而同地聚集到一处,在星河浩渺下期待着同一个事物。


  极光,百分之九十五会出现的极光。


  我以为我们会一直这样安静地坐着等待,直到他突然出声喊了我的全名。


  肖战,他说,你还记得两年前有次采访,我说的真情实感那四个字吗?


  当然记得。


  我甚至还记得当时的仓惶无措,用大笑和拔高的音量来掩饰内心的惶惧不安。


  但此时的我什么话都没说,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夜空,不敢稍微偏离一下视线。


  他像是毫不在意我的缄默,用故作轻松的语气坦荡笑着说,不记得算了,毕竟那么长时间了,忘了也正常。


  极光迟迟不肯出现,等待的人们开始躁动,各种语言的窃窃私语打破了雪原的寂静。


  我曾想过,要是那个夜晚星空中出现了万丈绿色的极光,我会不会被那样的景象感动,鼓起全部的勇气去主动吻他。


  而不是望着眼前沉闷压抑的黑色海洋说,对不起。


       他听到这话,猛地攥紧了我的手,摇摇头,你别说这三个字,求你了。


       这是我记忆中这个骄傲自矜的男孩第一次说求这个字,这种认知让我的心脏抽痛,爱应当是令人幸福的,而不是让人变得患得患失,变得不像自己。


       我低头,把他骨节泛白的温热手指一根一根地缓缓掰开,像掰开我们之间最后一点所剩无几的温暖与牵绊。


       他没有阻止我,只是用眼神恶狠狠地盯着我,身子却颤抖得像被丢在雪地上濒死的鱼。


       我说,对不起,我只是逢场作戏。


       我的声音平静到可怕。


  那是我一生中演技最好的一次,只有一句台词的表演,就几乎耗尽了余生的气力。


  等待的人们越发焦灼,雪地上的广播喇叭发出的刺耳通知贯穿了整个雪原。


  今夜,没有极光。


  百分之九十五的天选终于还是被百分之五的残酷现实打败。


  而我错过了加拿大的极光,也错过了那个人——


  一个只因为一句想念,带着满腔孤勇,用十八个小时的舟车劳顿跨越整个太平洋来拥抱我的人。


  


  


  


  


  


  王一博


  


  


  我是在一次摩托车大赛后见到那个女孩的。


  她穿着露脐的橙色背心,长长的马尾扎得很高,身材堪称火辣,眉目英挺得像个少年。


  她是我车队一个朋友的妹妹,在我结束比赛后兔子似的蹦蹦跳跳跑过来,递过来一瓶农夫山泉,笑起来的时候眉眼弯弯,眼睛里好像有星星在闪烁。


  像极了一个人。


  我的心脏猛地被攥紧了,生疼生疼,以至于瓶盖扭错了方向都没有察觉。


  她噗嗤一声笑出来,夺过我手上的矿泉水瓶把瓶盖按正确方向轻松地扭开,重新递给我。


  我觉得不好意思,接过来的时候说了谢谢,手指擦过她柔软的指尖。


  她触电似的缩回手,脸颊飞红,一句话也没说就跑回观众席找她哥了,她哥一边朝她低头不知说些什么,一边朝我眼角抽搐了一样眨眼。


  意思很明白,兄弟啊,这是我妹,我妹喜欢你。


  我无奈地摇摇头,仰头咕嘟咕嘟喝下半瓶矿泉水。


  我的心被一个人偷走砸碎了。


  我再也不需要在摩托车后座放一个备用头盔。


  我仍然是那个天不怕地不怕尤其不怕得罪人的王一博,我年年去蹦极,骑雪地摩托把车速飙到最快,一个人去潜水,带着降落伞从飞机上一跃而下。


  从加拿大回国后,我疯了一样去尝试各种极限运动。


  我什么都敢,唯独不敢再去爱。


  她是一个很好的姑娘,按照我以前的择偶标准,我想我一定会爱上她。


  我们发展神速,几乎当天晚上就确认了关系,她主动且热情,对我的好恶了如指掌,当然,很多肯定是她哥胳膊肘往内拐透露的。


  她会适度地撒娇来满足我的大男子主义,偶然的冷战她会主动来找我,虽然厨艺不精,但我本来在家吃的机会也寥寥无几,并不是很在意这个。


  日子平淡地一天天过去,曾经波澜壮阔的爱意在柴米油盐中渐渐被忘却,那个人的名字落在心上烫成了一块永远好不了的伤疤。


  我没再提过他,也无法忘了他。


  我向那个姑娘求婚了,有一天她在床上搂着我的腰告诉我,她怀孕了,找认识的医生查过,是个男孩。


  她受宠若惊迫不及待地将手指伸进我举起的钻戒里,卑微得一如我往昔。


  结婚是件大事,我把精美的电子请柬群发给了所有我想邀请的亲朋好友,她坐在我旁边的沙发上,和她的闺蜜满心欢喜地探讨选册子上的哪件婚纱。


  我点开了躺在我微信列表里始终没有删除过的对话框,对话框里显示的最新一条消息是六年前我发过去的一张图片,这么多年里,我们在活动里避嫌,在媒体眼中是关系破裂,在微信里连节日快乐都没有说过。


  时隔六年,我发了一条消息给他。


  我说,我结婚了,你要来当伴郎吗?


  这句话像是孩童裹挟着恶意的报复。


  几乎在发出去的那一刻我就后悔了,撤回又实在显得欲盖弥彰,正后悔间,他回了消息过来。


  快得我猝不及防,险些没抓稳手机。


  他说,那可对我太残忍了。


  看到这句话,我突然很想笑。


  我想,你那逢场作戏四个字,难道对我不残忍吗?


  他说,我就不去了,拍戏忙走不开,到时候发个红包给你,权当是赔礼。


  我抓着手机回了房间关上门,把她们探讨婚纱的琐碎声音阻隔在外面,拨了个语音通话过去。


  接通了,手机那端却只是沉默。


  我说,肖战,你爱过我吗,我不是问的现在,从我们认识开始,你有没有那么一个瞬间爱过我?只要你说是,我现在就抛下我拥有的一切去找你,只要你说一个是。


  说完这么长的一段,我倚靠着墙壁蹲下,胡乱抹掉脸上的泪。


  他好半天才慢慢道,不可能的。


  我死命咬住大拇指,小丑似的竭力控制住自己荒唐的哽咽。


  他说,我们不可能在一起的,就像你站在北京最高的地方,你也看不到极光,这是自然规律,我们都没有办法跟这个世界对抗。


  我问,要是北京出现了极光呢?


  他愣了会儿,笑了,那换我去找你。


  我说,一言为定。


  嗯,他轻轻道,一言为定。


  


  


  


  


  


  


  杨夏


  


  


  


  王一博儿子的满月宴定在北京最高的一家酒楼里。


  那个直马尾的姑娘在嫁为人-妻后烫了成熟的卷发,此刻将卷发盘起,在王一博的搀扶下向各个来宾微笑致意。


  王一博看见了我,连忙招呼自己的妈妈去照顾一下妻子,自己则特地挤开人群过来,甜甜地喊了声夏姐好。


  我把红包递过去,笑道,害,这么长时间没见了,你孩子都满月了,时间过得真快啊。


  他没推辞,也知道不需要跟我客气这些,大大方方接过红包,笑得还是跟个孩子似的,说实话,我真没准备好当爸爸,这个太突然了,当时在医院里抱着那个皱巴巴的小子的时候,我感觉跟做梦一样。


  我假意皱起眉指他,你呀你,赶紧去报个奶爸补习班,别什么都让你媳妇干。


  这哪能儿啊,他边引领我坐下边道,我现在什么事都顺着她,生怕累着她了,今天原本想让她歇歇的,是她非要出来,拦不住。


  我坐定后发现这一桌都是当年陈情令剧组的,和其他人挨个打完招呼,随口问道,肖战呢?


  他突然不说话了。


  眼看着冷场了,我有些想打自己哪壶不开提哪壶的嘴,生硬地转移话题道,一博,你快去帮帮你媳妇吧,我们这儿自己吃,你肯定还有其他好多宾客要招待呢,快去吧。


  他又恢复了笑容,好像刚刚那一刹那的失神只是错觉。


  看着他走了,我叹了口气,一旁的陈导直摇头,道,孽缘,真是孽缘啊,圈子里哪有什么真情,都是利益至上,这一点肖战看得比他通彻多了,你看人家肖战都还没结婚,连公开承认的女朋友都没有,明显是还想往上爬,哪像他啊,黄金年龄,连孩子都有了……


  我虽是点点头,但从不觉得肖战看得比王一博通彻。


  我想起了不久前度假时和肖战在海滩上偶遇,他正在那儿拍旅游宣传片,拍完以后和我走在潮湿的沙滩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


  海水已经退潮,碎贝壳与形状各异的礁石撒在金黄的沙滩上,远处的夕阳被海平面吞没了一半,溅起的余晖将天边染得赤红绚丽。


  我说,你看,多美啊,过了这个村还会有下一个店,总会有适合你的。


  肖战没立即接茬,抬目眯起眼睛望向远处的晚霞。


  没有了。


  肖战忽然轻轻道。


  我啊了一声,没听得清楚,凑近想再听一遍,却发现他眸子里含着泪。


  海边带着猩咸味的微风扶起他额前的碎发,肖战又低低说了一遍。


  不会有了。


  这两个人时常让我疑惑,我也搞不清楚他们到底爱不爱彼此,或者谁爱的更多一点,熟悉他们的人大多觉得肖战无情,执着于前程和利益,但他此刻在沙滩上望着远方的落日余晖,我比任何人都清晰地看到,他眼中过去常有的一束光,在此刻彻底湮灭。


  他从未说过爱他,可他对他的爱,一分也没有减少。


  浓烈的情意藏于胸腔之中,无法宣之于口,不能宣之于口。


  最终只好和着孤独和血泪咽下去,假装做第一个硬起心肠的人,我不爱你,你不必犹豫。


  满月宴结束后,王一博悄悄发短消息留下了我,神秘兮兮地说要让我看一样东西。


  待他送走了所有宾客,我站在酒店巨大的落地窗前笑着问他,你要给我看什么?


  他插兜站在我身边指向空中的一角,说,极光。


  我惊讶地顺着他的指向看过去。


  那一瞬间我几乎失声尖叫起来。


  金碧辉煌的北京城上,一道曼妙多姿的瑰丽绿色划破寂寂长空,转瞬即逝。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