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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子弘凡x高杨】月亮躲在云彩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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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子弘凡出生时,草原上泼满油脂般的金色。


  太阳升空,赐福世人。长生天徐徐展开舒缓的蓝,风吻过草尖上的水雾,彩帐前血红的布被撤下,嘹亮的女声唤醒沉睡中的民族——乌乐!乌乐!

  于是牛和羊,男人和女人,手牵着手奔向晴空,他们笑着簇拥着欢呼着雀跃着,是乌乐,乌乐来了。那小小的、小小的、雪白的云朵躺在一团刺满了古老图腾的襁褓里,乖顺地趴在可汗王的胸口,他被抱出来,供族人仰望。

  张超站在他父亲的身侧,他已拔了个子,生得越发雄...

如果有阅读提示的话,那就是要坚持看到最后

多一点评论^ ^




  黄子弘凡出生时,草原上泼满油脂般的金色。


  太阳升空,赐福世人。长生天徐徐展开舒缓的蓝,风吻过草尖上的水雾,彩帐前血红的布被撤下,嘹亮的女声唤醒沉睡中的民族——乌乐!乌乐!

  于是牛和羊,男人和女人,手牵着手奔向晴空,他们笑着簇拥着欢呼着雀跃着,是乌乐,乌乐来了。那小小的、小小的、雪白的云朵躺在一团刺满了古老图腾的襁褓里,乖顺地趴在可汗王的胸口,他被抱出来,供族人仰望。

  张超站在他父亲的身侧,他已拔了个子,生得越发雄壮,像极了他应有的样子。他一只手攥着鞭子,另一只手握着马缰,这已是明示了,可汗的小乌乐是个哥儿,他将来是要纵马挥鞭草原上,殉身于无际之中的。

  蔡程昱掀开帐子走出来,他穿一件明黄色的蒙古袍,母亲教他用马鞭草搓绳,别在发间,茸茸得很亮眼。他端着一个铜盆,里头沉甸甸装着血水。他在俯首叩拜的族人面前缓步行过——他已是年长的孩子,阿云嘎的血在他的身体里开始作用。


  这是他母亲为繁衍长生天的子嗣而流下的血。

  

  这是阿云嘎第五次做父亲了,他抱着怀里的孩子,张超在他身边朗声宣告:可汗告布四方,长生天庇佑,少主临世,全族境内,沐水而歌。

  阿云嘎眯起眼睛,在一片雾蒙蒙的金色里,托起他的孩子,让初升的太阳吻过他每一寸身体。他亲了亲孩子柔软的额头,张超用雪白的哈达缠裹起自己最小的弟弟,伊布从跪伏的族人手中捧过潺潺圣泉水,由阿云嘎亲自点在他额间。

   他说,这会是我们最后一个孩子,云的小王子。


  方书剑蹲在帐子里,牵着郑云龙的指尖。他才做了母亲,额发湿漉漉的,像刚从水中被捞起。奴隶们来来往往,将沾了血的产房清理干净,挂上喜迎娇生的彩带。他乖乖趴在额吉身边,甚至伸出小手来为他擦汗,“额吉,你累吗?”

  一回生二回熟,郑云龙露出疲惫的笑容,他说,你也是这么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大抵是累了,他声音放得很柔缓,与平时并不大相似。像讲起一个古老的故事,他看着自己的小孩,“你出生的时候,整个草原都被烤得很滚烫,风和空气像要烧起来了一样。你出来得很快,好像等不及了似的,不像你弟弟。”


  小孩懵懂地点了点头,他懵懂的事情太多了。

  比如他不晓得为什么张超在家的辰光越来越少,现在他总和父汗一道出门,再一同归来。他也不明白,蔡程昱为什么总喜欢关着门,连骑马也很少了,反而开始动起针线的心思。就连梁朋杰,那个还在靠吃羊奶增补的小孩,为什么父汗总望着他叹气。


  这时候一阵风卷进来,是他父汗。

  伊布把方书剑抱走了,蔡程昱在外头关上帐子。阿云嘎将初生的婴孩放在郑云龙胸口,小孩子生猛地开始用餐——这是他光临这世界的第一份厚礼,用他额吉的血肉滋养他幼嫩的生命。

  “你觉得我留得住他吗?”

  郑云龙轻轻摸着这个孩子,这个孩子与张超最像,在肚子里就很能折磨人。才一出生,啼哭就那样嘹亮,惊得起天边外的飞鸟。他抬手去抚阿云嘎的眼角,那人顺势攥着他的手,“这会是个好孩子,草原的孩子。”


  嗯,他低低应了,顿了顿,说,你一个人太单薄了。

  

   

  黄子弘凡曾经这样不平凡地出生在这片地方。

  他是整片草原上最年轻的主人,养到三岁时,郑云龙亲自抱着他上了一匹汗血宝马。那马驹儿与他一样稚气未脱,却淌着高贵的血脉,昂首阔步,好不威风。缰绳将他幼小的手磨出渗血的红痕,他也不哭,一双眼睛很是兴奋。

  大概因着是老幺的缘故,他被娇惯得很坏。梁朋杰学着用棒针打绒饰,他在旁边鬼鬼祟祟地看,然后把才踩过马粪的靴子踏上他的花样——他很会选人欺负的,梁朋杰就连告状都是留余地的,他找准了软柿子,然后一把捏下去。


  也是因着这个缘故,他对离别的认知,比世人都要稍晚一步。


  他喜欢和方书剑一起出去,两个人骑着马四处乱跑,在草地上打滚儿,沾了一身晨露。头靠头看星空,星星又大又亮,像要从浓稠的、海洋一般的蓝色里滴落。方书剑说,你看,这像不像额吉的眼泪。

  “蔡程昱就要回来了。”

  黄子弘凡想起张超今晨在吃奶疙瘩时讲的话,蔡程昱,这个名字他是陌生的。这并不能怪他,他长到能记事的年纪,蔡程昱就变成绿油油的草原边境线上渐行渐远的一个小黑点了。游牧民族行踪不定,远嫁便是久别。

  “那很好。” 方书剑说,“他回来可以教教梁朋杰怎么绣鹰翅膀,他绣的那个像扑棱蛾子。” 黄子弘凡翻了个身,蓝色的蒙古袍上湿了一团,他皱着眉托着下巴,问,方书剑,你什么时候嫁人?

  “你怎么晓得我要嫁人?”

  方书剑反问他,同样在草地上翻了个身,他身上那件袍子是梁朋杰给他缝的。这个孩子身体不好,不知是否因为这个缘故,他格外恋家。松香色的料子上,他给方书剑刺了两朵云,一道金色的闪电劈空而过。

 

  黄子弘凡皱眉,方书剑确实不像要嫁人的样子。他比梁朋杰还要大一点,可这几日额吉已经在教梁朋杰如何打奶做茶。黄子弘凡趴在郑云龙膝盖上偷用他的茶碗解渴,听他说,砖茶味苦,加了奶又咸涩,你要摸清你丈夫的口味再做,知道吗?

  “那父汗喜欢喝什么?”

  他插嘴,把桌上的果干丢进母亲的茶碗里,咕咚咕咚下咽。郑云龙在他额头上不轻不重地敲了一下子,道,你怎么一点儿没个正形。我还小嘛,黄子弘凡咕哝。梁朋杰低了眉眼,他敏感细心,他知道他们不小了。

  “锡林格勒上有一种花儿,叫柳兰。”

  他额吉摸着梁朋杰的头发,说,把柳兰的花瓣摘下来,再一片一片放进茶里,你父汗很喜欢。梁朋杰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他大概知道他父母在锡林格勒的日子,一无所有,可年轻的爱却沸腾着要满溢出来。

  我也会这样爱吗,他不敢大声地想。

  

  梁朋杰已经在学如何伺候丈夫了。那天张超来检验他骑射,露出腰间挂着的一个羊肚皮兜儿,黄子弘凡新奇地摸来摸去,问他为什么这上头伤痕累累。大哥抢过那小兜,说这是蔡程昱在家的时候缝的,缝得不好。

  那蔡程昱当年也是学过做东西的了,因为他要嫁人,嫁人是要学东西的。方书剑却不,他还是骑马射箭,前阵子学会单手拉缰在马上做很漂亮的倒挂。父汗和张超回来的时候,黄子弘凡跑过去帮他们牵马,听见他们在给梁朋杰议亲。张超说,前阵子格勒骑射营,有几个出挑的儿郎,我会留心。

  嗯,阿云嘎捏了捏长子的肩膀。

  张超问,那书剑呢,您怎么安排他?他父汗说,书剑吗,书剑再等等吧。

  

  黄子弘凡对婚姻的认知,是从他的兄长们开始的。


  “来,黄子,过来。”

  他额吉在呼唤他,他过去,任由摆弄。他被换上很漂亮隆重的蒙袍,缀有厚重精美的滚边的那一种。他已到了年纪,自此之后要正式被带出去见人。阿云嘎坐在主位上,笑眯眯地看着郑云龙将黄子弘凡满头的小辫儿扎得整齐利索,又为他戴上羊绒抹额,正中镶一颗亮眼的翠玉,好一个霁月光风的小王子。

  “你别乱动。”

  额吉扶正他一上一下的肩膀,把一颗圆润明亮的白珍珠簪进他发丝里。梁朋杰在旁边端着盒子,他又拿出来一颗,顺着往下簪,一颗接着一颗,沿着发辫插了四五枚。阿云嘎拊掌笑,说你不至于给他戴这样多,倒像是露富。

  “你懂什么?”

  郑云龙没好气儿地瞥他一眼,说,回疆这两年很在势头上,这一次来不知道要如何开口,输人不输阵。他给黄子弘凡掸了掸衣领,摸着他肩头已经渐渐锋利起来,骨骼有了成人模样,一时无言,半晌才道,真是个好孩子。

  “去吧。”

  他将黄子弘凡推出帐子。


  阿云嘎牵着黄子弘凡,张超走在他身侧,方书剑在身后。等到了帐子口,阿云嘎松开了手,将黄子弘凡放在方书剑身后,俯身,对这个年纪最小也最顽皮的孩子说,少说话,好吗?

  黄子弘凡用力地点点头,他很晓得轻重缓急,刁蛮任性只对家里人。回疆,回疆是哪里,大概是离自己很远很远的地方吧,那不是他的家。


  他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只看见对面花团锦簇,主位坐着回疆的王。他身边坐着个男人,骨架雄壮、身姿笔挺,大抵是他膝下颇有希望的儿子。再往后看,是二三个年纪轻轻的男郎,看着就很稚嫩,估摸着与自己一般岁数。

  再向末位看,端坐着一尾白裙。黑发如瀑,细辫儿紧实,一双眼睛灵动,骨子里透着矜贵。回疆王向阿云嘎拱手,说,这是我回疆的王子和公主。阿云嘎微微颔首,长臂一展,指着他们道,我的几个孩子。

  回疆献礼,一盘盘金玉珠翠被捧上来。黄子弘凡端坐得百无聊赖,喉咙有些干渴,于是伸手去抓奶茶壶,却在此时,闻得幽幽的香气。


   “请。”


  声音很轻很柔和,像涓涓的细流,喀什的最后一滴眼泪。一团红悄悄地来了,在他身边跪坐,端上一杯红彤彤的水。原来是位姑娘,红艳艳的裙子,上头绣满了一朵又一朵娇滴滴的格桑花。半旧的小羊皮靴,红花绿叶的小帽后垂着刺了金色云纹的长纱。手链儿缀满了铃铛和细珠子,风儿路过时叮叮当当,像一首唱不完的歌。


  白裙子的公主开口了,“这是我们回疆特产的石榴汁,鲜果子生榨出来的,请可汗和列位王子赏脸。”说着,那云雾一般的眼神若有若无地在黄子弘凡身上缠绵,久久难去的样子很是温存。回疆王看黄子弘凡有些愣神,笑道,小王子莫见怪,我们回疆的姑娘都大方,有什么说什么。

  公主抿唇笑,说,高杨,再给小王子添一杯。


  高杨,原来你叫高杨么?


  黄子弘凡侧过头去,近乎偏执地看他。眉眼纤细漂亮,骨架匀润肌骨洁白,像掌心里一块清凉的羊脂玉,柔滑得像泉水。他伸手去拿那瓶子,露出蝴蝶翅膀一般轻俏的指尖,又为黄子弘凡斟满一杯红彤彤的汁水。

  他将杯子递过来,黄子弘凡一把捏住了他的手腕,两个人猝然四目相对,年轻的男孩一失足,掉进一生的情潮,自此泥足深陷。

  “你很漂亮。”

  草原的儿郎有一说一,他在这里放纵惯了,没人敢对他不吝赐教。那人好像被这话惊着了,却又好像意料之中,总之他眉眼凝聚起来的那团疑惑和惊讶是淡淡的一缕烟雾,惊不起厚重的波澜。

  后脊开始冒汗,张超清了清嗓子,这是警告。方书剑没说话,他只是把茶碗端起来又放下去,目光落在自己父汗身上。那人皱着眉,显然并不愉悦。黄子弘凡听清了张超的暗示,松了手,只握着了他云雾一样、水红色的袖子。


  “这是我女儿的使唤,两个打小一块长大的。”

  回疆王适时开口,云淡风轻,口气令人捉摸不定。


  蒙维两族的年轻儿郎,照例是要有一场友好交手的。


  张超赶的是头场,与他缠斗的是回疆王钦定下来的少主子。自他五岁后,郑云龙再没送他上过马,可那一次却拉着绳子半晌,给他长子穿着的那双长靴上牢牢系了扣。张超望着他,轻声说,我会给阿爸长脸的。

  说完,一扬鞭,马蹄扬尘,哒哒地去了,只留下一个腾风而起的背影。

  方书剑也上马了,他使一把长鞭,这原是郑云龙的看家本事,当年一板一眼教给了蔡程昱。可惜,他已用不上了。后来给方书剑挑兵器,看他身形单薄,宜用灵巧之物,才将这游鱼一样的水龙鞭给了他做贴身的武器。

  最后是黄子弘凡,对面迎战的一样是回疆最年轻的王子。

  阿云嘎看他翻身上马,说了一句,要像男人一样去战斗。郑云龙皱眉,他知道这个孩子被娇养惯了,阿云嘎须得激一激他的血性。黄子弘凡点了点头,一眨眼便策马飞了出去,分秒之内便不见人影。


  “张超是要赢的,方书剑最好是输。”

  郑云龙将手放在阿云嘎的掌心里,将目光投向遥远的、太阳落下的地方。草原的风凝重厚滞,涩涩的卷在脸上,油亮的金色缓缓地枝蔓开来。年轻的回疆公主坐在他父亲身边,端一盏奶茶,被咸口冲得咳嗽。

  可汗点了点头,与对坐的回疆王共举杯,轻声对可敦道,黄子弘凡呢?

  “黄子弘凡么,能赢最好,输也不打紧。” 他着实是聪明,已看透自己丈夫的心意,于是顺从地沿着他的思绪向下,道,只要他能打上来一点有头脸的东西,就够了。顿一顿,又道,西域相中他了,我看得出。

  “厮配一位公主,也相衬。”

  显然阿云嘎也是一样的想法,他顺着郑云龙脊梁上下抚摸,小声道,我嘱咐过张超,有他在,你放心。


  黄子弘凡是最后一个回来的,枣红马上高高坐,浑身几道血印。脸上蹭出些紫红的伤口,还隐约向外渗血,颇有些绝地里育养荣光的斗士模样。梁朋杰已定了亲事,照规矩不见外客,今儿却得了额吉格外的允许,戴着个面纱混在人群里,见了这一幕,也不管其他,急匆匆上来就抓着他的袖口。

  郑云龙一下子就急了,表面上还坐得很端重。阿云嘎紧抓着他的手,两个人一起表演云淡风轻。他们的小儿子瘸着腿下了马,拎出一个笼子,里头血淋淋两只红尾雁。他生抓着腿把它们拎出来,三两步上前,跪在主位前。


  “黄子弘凡献礼。”


  两只大雁都已经奄奄一息,他托着放在双手上呈递上来,一时间满座面面相觑。大雁在这草原上是稀罕物,能射中已是不易,只是这血肉模糊的两只飞禽赤裸裸被摆上来,谁面子上也不会觉得好过。

  张超在此时站出来,他才打马而归,一只手被咬到见骨。蒙医正给他包扎,却被他挣扎着爬起来,吃力地走到面前,冲回疆王拱手:“晚辈冒犯。曾听闻汉族婚俗,男家求亲,有纳采六礼之说,其中大雁因着生性忠贞,配偶一方死去另一方便终身守洁而颇有美名,是以聘雁为聘礼之中必不可少的一品。”

  “幼弟鲁莽,擅自打下一对雌雄雁来,还请体恤。”


  回疆王脸色转好,拊掌而笑,道,好后生,你看上我哪一个孩子,说来便是。

  

  张超生生跪下,朗声道,“晚辈斗胆,替幼弟求娶回疆博乐公主。”


  

  这是张超五岁以后,阿云嘎第二次睡在他身边。伤口处理得不周到,溃烂发炎,一入夜整个人就火烧火燎一般。奴隶哪里见过这个阵仗,吓得浑身发抖,连滚带爬地去了主帐,郑云龙连鞋也顾不上穿,光着脚跑出来,阿云嘎紧跟其后。

  年轻人烧得模糊,意识却好像还醒着,紧抓着床褥,说,阿娘,我不知道我做得对不对。郑云龙眼睛湿湿的,捋着他的额发,轻声道,你是最好的兄长,我和你阿爸最骄傲的儿子,你知道吗?你永远是,永远永远。

  “我怕黄子弘凡会恨我。”

  他讲话很缓慢,因为没剩下多少的力气,他说,我怕他不懂我,怕他讨厌我。

  火苗腾地烧起来,阿云嘎端着水盆走进来,奴隶涌入想要帮忙,都被他喝退。郑云龙亲自用冷水投了毛巾,一点一点给他擦拭,笑着说,你知不知道你小的时候每次生病,都是阿爸阿娘亲自照顾你,陪着你。

  只是后来孩子多了,你阿爸又做了可汗。

  张超眼睛钝钝的,过了好久,他才像对自己投降了一样,说,我很想回去那时候。


  “好孩子,你告诉阿爸,你是怎么把大雁打下来的?”

  张超闭上眼,他回忆着那时刻,努力把它讲出来,因为他知道阿云嘎不想他睡着,闭上眼睛这件事太可怕了。郑云龙捏着他的手,张超说,我一早打听好那一块地方近来总有大雁,就先去了,把我的箭尾换成黄子的。

  “您还记得当年教我射箭的时候么,您说,要看清风的方向。”

  我好像看清了,他低低地笑,说,我一拉弓,它就掉下来了,然后我就把它绑在黄子弘凡的马背上。


  梁朋杰坐在旁边,慢慢地绣一只鹰,针扎破了手指,眼泪下落。血染红了白线,他胡乱地去揉搓,直至鹰的眼睛变成红色。


  迎亲那天,黄子弘凡打扮得很精神。他长大以后为数不多次地见到了蔡程昱,他匆匆忙忙赶回来,带来一束雪白的绒花,一团一团轮廓柔软。他一朵一朵摘下来,别在黄子弘凡的发间,跪在地上替他打理袍子的下摆。

  这是他不够熟悉的兄长,专程为他赶回,只为参与他的生命。

  他已经几日少食少水,整个人看起来很苍白,有种随时就会倒下的无力感。人群把他包围,花白胡子的老仆替他穿戴新郎衣物,苍老的声音是那样厚重,说,我头次见你,你还在你父汗怀里呢,像小羊羔崽子似的。

  “你哭声响得很,当时我们就说,你一定是可敦的好孩子。”

  男人女人都在帐子外唱起歌跳起舞,欢呼的气氛海浪一般地蔓延,他们的小王子就要在今天娶亲,娶的是回疆公主。阿云嘎摘下自己的抹额,戴在黄子弘凡的额头,郑云龙为他腰间挂上叮叮当当的环翠配饰。

  

  梁朋杰挽上他衣服上最后一个暗扣,那是他为黄子弘凡缝的,一只小小的黄狗。方书剑咧开嘴笑了,这是他和黄子弘凡的秘密,两个人偷偷在自己帐子里养了一只狗,连名字也没有,晚上不睡觉就跟着它四处乱跑。


  黄子弘凡也笑了,笑着笑着眼睛就湿了。


  他从来未觉得自己身上这样沉,他扛了好重好重的东西。金子银子,各种宝贝,都穿戴在他身上。所有人包围着他,在今天他是绝对主角,被拥簇被关注。他跪在阿云嘎和郑云龙脚边,磕了头,转身离开了帐子。


  迈出去的那一瞬间,他看见草原上泼满油脂般的金色。

  就像他出生的那一天。


  一张张挂满笑容的脸让他无措,原来这就是王族的宿命,你的命运从来不只是你一个人的事。他记得梁朋杰定亲的时候,额吉一整天没有出帐子,连带着父汗也心情抑抑。再有,他曾经听说蔡程昱出嫁的那天,连头都没有回。

  原来这就是婚娶么?

  马已停在了新娘的帐子前,陪娘们团团簇拥上来,非富即贵的回疆贵族小姐们远道而来,只为将回疆最美丽的月亮献给蒙族的王子。他被挡在门外,要按规矩破门,才能抱得美人归。


  红绒布打开,是一只羊颈骨。

  黄子弘凡愣在原地,半晌不得动弹。


  他认得这只羊颈骨,在那上面斑驳的血痕还没有像今天这般干涸成一团暗红的时候他就认得。那是那一日,蒙古与回疆的儿郎们交手骑射,他一匹马杀出重围,不管飞禽走兽,径自去猎了一只羊来。

  用随身的匕首割开喉管,让它不再挣扎。再之后随手几刀将整只羊活活拆开,手伸进去,硬生生掏出一整根羊的颈骨来,在石头上打磨圆润。他保留着上面鲜活的血迹,蒙古的儿郎不怕血,血是生灵的加冕。

  黄子弘凡将颈骨贴身放好。

  他知道张超为自己准备了一对大雁,他以为这只是长兄替他在父母外族面前遮掩的一点手段,于是他接受了,并且把它献了上去。只是他完全没有想到,张超会替他做那么大一个主——直接向回疆求亲。原来父汗只为张超一个人请的汉族先生教给他的,是这种东西。


  那晚他跑出去,在老地方撞进了他的梦乡。


  高杨穿一身雪白的维吾尔族衣饰,银纱随风飘着,站得很萧索。黄子弘凡在背后看着他,沉默,沉默,只是注视。这个人像是会被他的眼神看到融化,变成潺潺的流水,滋润过蒙古绿草如茵的土壤,之后便无声无息地流去。

  再不能相逢,黄子弘凡被自己的想法吓到了。

  他走上前去,高杨笑着偏头问他,为什么今天没有骑马过来。黄子弘凡哽住了,他不知道高杨现在还在关心他们的约定——是,高杨告诉过他,自己在新疆从来没有骑过马,黄子弘凡信以为真,于是每天晚上都拉着马来找他,让他坐在自己的马匹背后,跟着他去看蒙古生生不息的沃野平川。


  从怀里取出羊颈骨,黄子弘凡单膝下跪。


  高杨看着那块带血的骨头,才明白原来这才是黄子弘凡今日的战利品。他看到眼窝潮湿,因为在维吾尔族的婚俗里,羊颈骨有着别样的意义。新郎迎亲,被陪娘们拦门时,要徒手拧断羊的脖颈以展示力量——也因此,羊颈骨是某种程度上婚姻的信物。

  “我把它献给你。”

  这一句话,倒像是给一生的缘分画上句号。高杨看着他,他知道黄子弘凡有很好的家庭,在爱里被滋养。这个小孩和蒙古是连着脐带的,割舍不断的,阿云嘎和郑云龙的血在他的身体里生生不息。

  就是他,蒙古最小的王子,将要迎娶回疆的公主,拥有一桩圆满的婚姻。

  

  他指了指手腕上的一朵银白色的云痕,轻声说,如果不是它。

  云家的小孩都有,在每个小孩出生的时候,都由郑云龙抱着,让萨满在他们身上勾画。随着他们身体一点一点长大,那朵云却仍然在原来的位置。黄子弘凡对高杨说,我额吉告诉我,不管我走到哪里,这朵云都会带我归来。

  “我曾经不相信,我以为我会像一阵风,自由自在的去遥远的地方。”

  笑了,他说,直到它将我召唤。


  “高杨,我,我很想告诉你我有多喜欢你,从第一次见面就开始喜欢你。你的头纱被风吹到我脸上的时候,我被石榴汁呛到然后你看着我笑的时候,每个时刻,我都觉得我好喜欢你,我的喜欢在不断不断地变多。”

  顿了顿,风从耳边吹过,天空里的云雾散了。

  高杨听见黄子弘凡说,但是我不能告诉你了,如果我不能对一颗石头激起的浪花负责,那就不该扔这块石头,对吗?

   

 后来黄子弘凡去了张超的帐子,郑云龙正给睡着了的阿云嘎盖上毯子,看见他来,眼底里波澜无惊。他知道自己的孩子,每一个都心软,他们是连着血肉的至亲,谁也不能真正恨谁。

  黄子弘凡坐下来,看着张超被缠上纱布的小臂,听他额吉说,他大哥追着一匹野狼跑,进了狼群,找不着用来点火的木头,只好硬上。“缠斗了半个时辰,扛了一只狼回来。” 郑云龙指了指角落里的尸体,低声说。

  眼睛潮湿,他好像有点想哭了,目光闪闪地看着他额吉。

  额吉摸着他的头发,说,哭吧,你父汗才为你大哥哭过一场呢,不怕丢脸。


 不管你走到哪里,这朵云都会带你归来。

  

  黄子弘凡看着那羊骨头,整个人沸腾了,他有了一种强烈的预感,让他攥着那东西直直冲进了帐子,然后在人群的簇拥下看见了他的新娘。

  穿着蒙族婚服、耳边带了白绒花的新娘,有着蝴蝶翅膀一样的指尖,和幽幽的香气。他像掌心里的涌动的河流,少年人穷追不舍的梦乡,喀什的最后一滴眼泪。他笑着,坐在花的海洋里,向他张开双臂——

  “你该抱我出去了。”

  欢呼声中,黄子弘凡一步一步迈过去,将他打横抱起。族人们唱着歌跳起舞,在他们身边点起火把,鲜艳的颜色在四处跃动,像少男少女蓬勃不休的心跳。高杨搂着他的脖子,轻轻笑着,像银色的铃铛被春风吻过。

  回疆的姑娘们笑着拥挤着,说,博乐公主是我们回疆最美的月亮,你要如珠如宝地待他!


  直至坐上一匹马,黄子弘凡载着他往自己的帐子里去,他们才得了说话的契机。高杨说,你是不是想问我,为什么你的新娘是我?

  我一直希望是你,黄子弘凡说。高杨被他这句话哄得很高兴,轻声笑了起来,说,你看天上,是不是只有一轮月亮?那我们回疆,也只有一个博乐公主。顿一顿,道,前次你在宴会上看见的,穿白裙子的那一位是郡主,宗亲家的孩子。

  “这是为什么?”

  高杨说,公主总要嫁给王子的,回疆公主远道而来,是为在可汗的儿子里挑一位婚配。稍停,他说,可我不想嫁给应该的人,我想嫁给喜欢的人,像石头落进河水里头,一圈一圈荡漾开,你明白吗?


  “所以我对父王说,我就普普通通地过来,爱上谁就跟了谁,倘若您容不下我,回疆只当高杨死了便是。那之后,就让郡主替我婚丧嫁娶吧。”

  他云淡风轻,却决绝到残忍。

  “直到那天第一次坐上你的马,我才知道回疆公主原来天生就该嫁给蒙古王子的,这是我的命。”

  他想起那天,他躺在父亲的膝盖上,父亲问,阿云嘎有那么多的孩子,一会儿你见了,如果有欢喜的,就向我眨眨眼睛,好吗?结果,回疆王哪里想得到他的月亮公主忘掉了眨眼睛,头也不回地奔向了他的宿命。

  

  “所以,我笑着,我跑着,来认命啦。”


  风吹起红纱,年轻的新郎吻过他的新娘。



熟谷芽
有妹子问我 杀人向下,抗争向上...

有妹子问我   杀人向下,抗争向上   是什么意思。图在这里。

我为什么喜欢梅溪湖。

黄子在南方人物周刊说关于现在的大学不让年轻学生唱普契尼等大师作品,他说“这是一种偏见,也是一种体统”。

南枫安慰豹豹,说“永远不要因为你的感性感到抱歉。”

鹤儿说他为什么选择歌剧演员作为职业,“这是我澎湃过完一生最好的方式。”

贾凡说,“在艺术这条道路上学的越多就越觉得自己渺小,到最后艺术的极致更体现在人性。”

嘎子在见面会上说,“我们没有你们想的那个方向,我们的情谊可能更深。你们愿意去想象美好也是很好的。”

大龙告诉深深,“你要去接纳自己的不一样,也要去...

有妹子问我   杀人向下,抗争向上   是什么意思。图在这里。

我为什么喜欢梅溪湖。

黄子在南方人物周刊说关于现在的大学不让年轻学生唱普契尼等大师作品,他说“这是一种偏见,也是一种体统”。

南枫安慰豹豹,说“永远不要因为你的感性感到抱歉。”

鹤儿说他为什么选择歌剧演员作为职业,“这是我澎湃过完一生最好的方式。”

贾凡说,“在艺术这条道路上学的越多就越觉得自己渺小,到最后艺术的极致更体现在人性。”

嘎子在见面会上说,“我们没有你们想的那个方向,我们的情谊可能更深。你们愿意去想象美好也是很好的。”

大龙告诉深深,“你要去接纳自己的不一样,也要去告诉别人你的不一样。”

是因为他们对所爱有极致的理解,有汹涌坦荡的共情,还有绝大多数流量所没有的一种,怎么说呢,思考的力量吧。

我想要爱的人永远自由宽广,清醒沉静,赤诚纯粹,永远透彻,永远敏锐。

我要他们付出的每一分爱和真心都有回音。

摘纪录

履险易,同路人,最难求。
——《同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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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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