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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素扩散

[守望先锋][源藏]单行道01

*开个新连载,预计2W字完结。结尾已经写好,应该不会坑(吧)

*避雷预警:放飞自我的产物,有狗血剧情,言情对白,但只会出场他们两个人。他们属于彼此。


单行道

          by Indigo


01.


半藏第一次遇见源氏的时候还不知道他的名字。那时他刚刚清理完眼前的敌人,正踩过地上的尸体迈出不堪一击的包围圈,然后习惯性地去摸身后的箭袋,开始在心中精准计算接下来该如何分配箭支的数量。

他发觉自己也许没有多余的箭留给从方才就一直潜伏在顶楼阴影里暗中观察自己的小子。也好。半藏在心中盘...

*开个新连载,预计2W字完结。结尾已经写好,应该不会坑(吧)

*避雷预警:放飞自我的产物,有狗血剧情,言情对白,但只会出场他们两个人。他们属于彼此。


单行道

          by Indigo


01.


半藏第一次遇见源氏的时候还不知道他的名字。那时他刚刚清理完眼前的敌人,正踩过地上的尸体迈出不堪一击的包围圈,然后习惯性地去摸身后的箭袋,开始在心中精准计算接下来该如何分配箭支的数量。

他发觉自己也许没有多余的箭留给从方才就一直潜伏在顶楼阴影里暗中观察自己的小子。也好。半藏在心中盘算,可以偶尔留下活口,他的雇主不会介意,毕竟那个鬼鬼祟祟的家伙并不在这次赏金任务的名单上。假若来者刚好认识他,那么他也正好有一些事想要问清楚。

距离岛田家派出的最后一个刺客在他箭下死去已经过去了七年。半藏从他们袖口的暗纹中得知了被他忘却的故土,又在那些人临死前咬牙切齿的诅咒里知晓了自己的名字,然而七年过去,他依旧对自己的过去一无所知。

半藏身手敏捷,轻巧跃上顶楼敞露的走廊。但对方的速度比他更快,步履也更为轻柔,他从未想过智械那样沉重的金属身躯可以像眼前人这般灵活。比起察觉到半藏的到来,不如说机械忍者一直在此静静等待着此刻。作为一个不速之客,他简直友好得可以称之为热心。那些埋伏在此等待半藏落入陷阱的敌方援兵不知何时毫无声息地倒了一地。弓箭手鹰隼般敏锐的视力令半藏一眼就能分辨出他们肩上整齐利落的切口,还有太刀劈下去的瞬间如何巧妙避开了所有的致命处。

一个怪人。

站在走廊另一端的背影仿佛听见了他心底的评价,没有停下手上的动作,只是微微向后偏过头。他那归刀入鞘的动作干净又漂亮,刀刃斑驳的幽光犹如夜晚一闪而逝的萤火。他看起来无意与半藏纠缠,再进行什么深入交流,又或者他原本意图如此,但不知为何打消了这样的念头。他只停顿了一秒,不够半藏跨过走廊上横斜歪倒的援兵来到他面前,甚至没来得及让他看清他的正脸。

机械忍者银灰色铠甲的肩头泛起一小片锃亮的阳光,在那光斑灼痛半藏双眼的刹那,轻白缥缈的雾气随着他结印的手势腾起。半藏张了张口,还没来得及对那个熟悉的手势发出任何声音,瘦削矫健的人影已经不着痕迹全然消失了。他的动作是那样灵巧,像是指尖捉不住的风,像是被风吹散的一缕烟。而他的出现,连同那莫名其妙回望的侧脸,在烟雾消散后,都仿佛只是惨白阳光下一个空荡荡的幻觉。

半晌,一片褐色的雀羽荡荡悠悠,从他原本伫立的地方柔和地飘落下来。

半藏快步上前,在它贴上地面之前将它小心收进手心。他沉默地按住自己的左胸。隔着一层薄薄的衣料,内衫夹层里,离心脏最近的位置,一根与手中雀羽相似却不知来历的羽毛,正像着了火一般,烧灼得他心口滚烫。


=TBC=


(源氏当然不是智械了,但是半藏不认识他,所以不知道)

豸苗口即

Stebieeeeeeeeee~~~


PS:p3那个表情可爱得我不楞夫吸——

Stebieeeeeeeeee~~~




PS:p3那个表情可爱得我不楞夫吸——

蜜分

【叉冬】恶魔驾到皮亚西诺 Devil Went Down to Pyasino(完结)

简介: 1991年12月16日,史塔克夫妇在美国车祸身亡。大洋的另一头,铁幕之下政局动荡,海德拉华盛顿分部派遣特战队飞往位于西伯利亚的秘密基地,与苏联人进行紧急资产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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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魔驾到皮亚西诺 

Devil Went Down to Pyasino


“‘别把布尔什维克党的破铜烂铁也带回来’?”

朗姆洛一边拉开作战手套上的尼龙搭扣,一边嘟囔着复述刚刚走掉的那个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的话。他抬起眼瞧向劳伦·汤普森,特战队的队长,“这话什么意思?他是谁?”

汤普森瞥过来,难以置信地打量他,“那...

简介: 1991年12月16日,史塔克夫妇在美国车祸身亡。大洋的另一头,铁幕之下政局动荡,海德拉华盛顿分部派遣特战队飞往位于西伯利亚的秘密基地,与苏联人进行紧急资产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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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魔驾到皮亚西诺 

Devil Went Down to Pyasino

 

“‘别把布尔什维克党的破铜烂铁也带回来’?”

朗姆洛一边拉开作战手套上的尼龙搭扣,一边嘟囔着复述刚刚走掉的那个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的话。他抬起眼瞧向劳伦·汤普森,特战队的队长,“这话什么意思?他是谁?”

汤普森瞥过来,难以置信地打量他,“那是尼尔·霍特,你不认识尼尔·霍特?皮尔斯的上级。”

“皮尔斯的头儿?”朗姆洛有些吃惊,又咧出一个不怀好意的笑来,“原来他上面也有人管?我还以为华盛顿这边就他说了算呢。”

“你以为?你不知道的事多了。皮尔斯的屁股只是在国防部坐得稳,他刚来的那会儿没人听他的。”

朗姆洛从柜子里拿出他的枪套,头也不抬地哼了一声。他伸手去拿叠在底层的作战背心,脊背要弯不弯的,四肢仿佛还没有从困倦懒散的状态中完全恢复过来,接到电话时他躺在公寓里,客厅那张长沙发的弹簧丝有点问题,在上面睡久了会使人腰酸背痛,丝毫得不到放松。他看着电视上的麦片广告吉祥物蹦跳着戴上白胡子和红帽,心不在焉地听电话那头的汤普森说着什么“临时任务”,什么“苏联佬”和什么“西伯利亚”的,出门时街上已经看不到人了,只有道路两旁将化未化的脏雪、被彻底冻结的排水管和尾巴上结了冰碴子的野猫,野猫从一个下水井口蹿到另一个下水井口,然后朝着某间打烊了的快餐店门口的垃圾桶纵身一跃,消失地无影无踪,朗姆洛讨厌猫,尤其是那样的野猫,他总觉得它们在暗地里计划着什么。

紧急任务是常有的事,但像今晚这样要他们一夜之间飞个几千公里的,还是头一遭。在总部集合后他看到了皮尔斯,正在物证科外的走廊上和汤普森交代什么事情,之后又过来一个男人,有着扁平的额头和高耸的颧骨,看样子五六十岁,穿着和皮尔斯身上那套看起来差不多昂贵的西装,男人面带微笑地交给汤普森两张纸,又拍着他的肩膀和皮尔斯寒暄了起来。

 没过多久,皮尔斯被一通电话叫走,那个男人收起寒暄时的笑脸,把特战队全部叫到一起,抱起双臂沉默了数秒,像是已经被先前的一番争论消耗了太多精力,根本懒得和他们这帮人多少,但最终还是转过脸来,神情冷淡又不耐地命令了一番。

“所以,那个尼尔·霍特,”朗姆洛坐下来系鞋带,边系边问,“这回我们要听他的?他不想要苏联人的东西?”

“不是都不想要,只是有一些不要。听说他不想接手苏联人的那个烂摊子……那个项目的资产,你知道,一直有点毛病。毕竟是苏联人和德国佬几十年前联手搞出来的老古董。喂,你们几个!动作快点。磨磨蹭蹭的。”

劳伦·汤普森对着房间另一端那几个身材同样高大的男人一通吆喝,催促他们快点走,朗姆洛也懒洋洋地站直了上身,把枪套贴在腰上别好。现在是夜里十一点四十五分,他们将要挤坐在特战队那辆硬梆梆的装甲防弹车里,一路坐到三十七号直升机停机坪,再搭乘那架身材矮小的直升机,从寒风呼号的美国东北部上空飞往冰天雪地的西伯利亚平原去。

“那皮尔斯的意思呢?他想跟他们对着干?”朗姆洛跟着汤普森走出更衣室,“他想要苏联人手里的东西,所有东西,是么?不然那些人就不会越过他,跑来直接对我们吆五喝六的了。”

“他没明说。我没来得及跟他问清楚单子上的条目,他就被调去开会了。”

朗姆洛从汤普森手里拿过那张资产交割明细表,薄薄的两页纸,有些条目被记号笔圈了出来,有的打上了叉,还有的被彻底涂掉,半个字母都看不见了。

“弗洛斯岛……监听编码簿……”他眯起眼睛,努力辨认那些喷墨不均匀的打印字体,“血清样本……”

他嘴里还嚼着块口香糖,从嘴巴这一边嚼到嘴巴那一边,甜味早就被嚼没了。汤普森颇为不屑地瞟了他一眼,再次转过头去,对着那几个拖拖拉拉还没把武器取完的家伙拔高了嗓门,“快点跟上!车子在外面等了我们半天了。”

“‘格别乌’档案……格别乌?什么玩意儿?”

“格别乌,前身是契卡。契卡你知道么?”

“你知道我不知道,你故意问的。”朗姆洛把口香糖嚼得滋滋作响,眼角倒还带着笑意,“怎么,他们当初招人时也没要求学历,现在要我跟着你重修历史课?”

“你要知道,他们现在已经不从街头上招人了。”

汤普森故意压低了嗓音,好像这是他的礼貌使然,是他在给朗姆洛留点什么脸面似的。

“那从哪儿招,从大学里?招像你这样的,穿着护具打拳都能把自己扭伤的人才?”

“至少不会再招那些一身伎俩都是从监狱里学来的毛头小子了。”

“对,是啊,”朗姆洛若有所思地点点头,“那些人可没有个老不死的高官叔叔替他们担保。”

汤普森脸上那种出于高傲的礼貌消失了。但也只是消失了一瞬,他再次看向对方,朗姆洛比他矮,他歪下脸来,仔细瞧着朗姆洛凹陷下去的黄褐色的眼睛。

“我记得我看过你的案底,布洛克。你第一次是因为什么事儿进去的来着?噢,你杀了你老爸,对吧?”

朗姆洛停止了咀嚼。

“不是一般人都能经历的,是吗?我想那一定很刺激,对你来说。真不敢相信我之前从来没跟你问过这事儿——但你老妈是什么反应?她肯定为你感到骄傲吧。”

朗姆洛看了他一会儿,什么都没说。他知道汤普森是个草包,是个混球,是个根本没资格踩过他们这些已经在特战队里卖命快十年的人的头顶当上队长的关系户,他根本没必要为了这种故意激怒他的话而发作,但他还是觉得下巴一阵酸痛。这是他从小养成的一种反应,当老爸从他祖母手里抠过首饰盒的时候,当妈妈对她的骈头说是他偷拿了他皮夹里的钱的时候,当劳教所里的教官用鞋底踩在他头顶上的时候,他就会咬紧自己上下两排牙齿,像是要咬碎那样,然后他会感到下巴一阵剧烈的酸胀和疼痛,这已经变成了一种条件反射,他没法控制。

他看向走廊另一头,重新开始嚼口香糖。他嚼了几口,又呸的一声吐掉,低头摸着后脑勺笑了一下,抬起脸来、耸了耸肩,对着汤普森的前胸不轻不重地擂了一拳,好像刚才那一出只是两个大男孩之间天真无害的玩笑。

“少在我们面前卖弄了,队长,告诉我吧,那到底是什么玩意儿?”

汤普森盯着他多看了两眼,从他手中抽回纸,视线还停留在他带着笑意的嘴角旁那几道浅浅的伤疤上,半天才将信将疑地挪开。

  “契卡,格别乌,都是克格勃的前身。海德拉在莫斯科那边的人搞到了格别乌时期的什么绝密资料,能给一帮被布尔什维克迫害弄死了几十年的人翻案的那种,尼尔·霍特只想要这个。这些要是到手了,克里姆林宫的人会发疯的。”

  “不是已经疯了吗?”朗姆洛从鼻子里哼了一声,把纸翻到第二页,“苏联就等着完蛋了,报纸都这么说。”

  清单上的内容并不算多,除了开头罗列的十几条资料归档号,还有几套监听设备的型号名、几台急冻舱的仓库方位、十几个手提箱编号以及一串六行指称不明的代号,前五条被涂掉了,最后一条被打了个叉,就像上面的某台急冻舱和某两套监听设备一样,意思很明显——他们不想要。

  “这是冬兵?”

  朗姆洛用中指在页脚上弹了一下,又把纸张竖起来,不以为然地对着汤普森抖了几响,像是想要把那个叉给抖掉似的。他想起那张脸,那张监控录像里被严重模糊了的脸,那个鬼影,苏联人没有和华盛顿这边通好气,就私自派了这个鬼影过来,弄死了史塔克和他老婆,车祸现场疑点重重,最后还是他们连夜赶过去,把正在现场勘查的警察给对付走了。

那不是他第一次看到冬兵,当然了,几年前冬兵曾被派到巴尔的摩,作为特战队行动失败的后备计划,那个傍晚朗姆洛记得很清楚,秋天的傍晚昏黄干燥,他和几个队员推着行李架从酒店大厅里走出来,抬头望向酒店对面那栋投资银行的大楼,并没有看到冬兵的身影,但他知道他就在那上面,纹丝不动地趴伏在一把狙击枪后面,盯着瞄准镜里的自己,盯着汤普森,等待“行动完成,请撤退”的指令。他们把那些装着某种芯片的行李箱搬上装甲防弹车,绕到大楼的北侧,接应冬兵下来,他们乘车连夜赶回华盛顿,中途在加油站停靠了十分钟,大家都吵着要撒尿,撒完尿后朗姆洛去买了一瓶能量饮料和两条花生酱巧克力糖,当他回到车上时,其他人都还没回来,车厢里只剩下那些行李箱,冬兵坐在最里面,被那略微卷曲的深褐色长发遮住了脸。

  “他不是挺厉害的么,上面不想要?”朗姆洛自己都没发现自己拧起了眉头,先前言语间的笑意悄然间消失了,“打叉是什么意思?留置?销毁?”

  “你哪来那么多问题?听霍特的,打叉的别带回来就行了,谁管咱们怎么处理。”

  汤普森不耐地对他摊开了手,便大步向前走开了。清单还在朗姆洛手里,他又低下头扫了一眼,他们已经走到了一楼的门口,后面几个特战队的人超过了他,几步跨过去跳进车厢,他抬起头来,把那两张纸叠进口袋里,默不作声地上了车。

  “这边备了大衣,如果不想到时候把你们的蛋给冻掉,记得每个人拿一件!”汤普森弯腰站在车厢靠驾驶位的这头,在座位下方的箱子上蹬了两脚,“那可是西伯利亚,看在上帝的份上。”

  到达停机坪时是凌晨一点,他们跳下车厢,接着迅速钻进机舱,螺旋桨所搅动起来的巨大轰鸣令人感到眩晕,朗姆洛穿上降落伞包,居然感到一阵久违的反胃。起飞时他透过窗户朝机舱外看了一眼,除了直升机自身发射出的光线外,什么都看不到。

  “圣诞快乐”,他扭过头来,讥笑着对自己说。

 

直升机在冰封的皮亚西诺湖上空盘旋了很久,像是一时迷失了方向,最终又朝着东南飞行了几分钟,降落在诺里尔斯克北面一片狭小的山间高地上。天光昏暗,手表无法自动调整时区,朗姆洛不知道这是当地的几点,他将大衣的拉链拉到最上面,依旧冷得发抖。一个穿着军装的矮个子男人被四个警卫护送着前来迎接他们,山上并没有风,但放眼望去,除了远处几块裸露在外的黑色岩石,四处都是白的,白得朗姆洛耳朵嗡鸣、两眼发胀,从胃里蹿出一股安静从容的绝望,叫人一刻都不想再在这里待下去。

“先让我们进去!”

朗姆洛突兀地打断了俄国男人的话,他根本没听清对方在和汤普森说些什么,“还是你们打算让我们冻死在这儿?”

他抬起手臂,指向俄国男人来时的方向,那个在昏暗天光中拱现出低矮轮廓的山洞,若是不仔细看,很轻易就让它掩在众多隆起的小山坡里去了。

“出了一点意外。”俄国男人对着他们安抚性质地抬起双手,提高了音量,“不必担心,我们的人正在解决。如果你们可以在直升机里再等一会儿……”

“什么意外?”

听到这样盛气凌人的发问,对方警戒地看了面前的美国人一眼。

“有几件资产,发生了临时故障。以前发生过,不难处理。”

“故障?”汤普森从大衣口袋里摸出资产交割明细表,展开那两张被反复折叠过的薄纸,“希望不在我们要带走的范围内。”

俄国人接过纸,脸上浮现出些许疑惑的神情。

“关于这份明细,我也已经收到了上级的指令。你们……”

“怎么?”汤普森捕捉到对方停留在明细表上的视线变化,“有什么问题?”

出乎他们意料的是,俄国人竟然抬起脸笑了笑。

“噢,这下就好办多了。”

“什么好办多了?”

“我的上级告诉我,你们美国人希望把这张表上的所有东西都带回去,而这是行不通的。这上面有些东西可以给,但还有一些,是无论如何不能离开这里的。”

俄国人本还想说下去,但站在劳伦·汤普森身旁的那个黄褐色眼睛的男人从鼻子和嘴巴里发出一声嗤笑,好像他刚刚说了个笑话似的。

“苏联已经玩完了,你们在莫斯科的人都要滚蛋了,”朗姆洛对着俄国人背后的方向扬了扬下巴,“这个破山洞,还不打算关门?”

不等对方对朗姆洛的讥讽有所回应,汤普森上前一步,压低了嗓音,“谁告诉你我们打算把所有东西都带回去?你的上级从哪接到的口令?”

“我不知道。我们已经准备好了一场争执,甚至是冲突,但现在看来,这些争执和冲突都没有必要了。我们的‘冬天’——”

俄国人将纸递到汤普森面前,用手指点了点第二页最后一条被划了叉的代号,“——只能留在这儿。”

“冬兵?他出了什么‘故障’?”

“违背命令。脱离冷冻太久了。”俄国人的回答简单明了,“负责‘清洗’和‘控制’的长官被紧急调回彼得格……调回圣彼得堡,参与阿尔法小组的特别行动。事实上,我们都即将被调离,这里会被关闭。”

“‘清洗’和‘控制’?什么意思?”

“为什么不把这座基地的全部资产跟你们一起运回莫斯科?“汤普森打断了朗姆洛的发问,用自己的问题取而代之,“为什么宁愿把其中一些交给华盛顿,而不是全部交给你们自己人?”

“这个问题,恐怕你要去问我的上级,普列汉诺夫中将。我想他会这么回答你——”

“汤普森。劳伦·汤普森,特战队的队长。这是布洛克·朗姆洛,特战队的副队长。”

“你们好。请称呼我尼古拉耶夫。”

“所以,你刚才说,你的上级会怎么回答?”

“他会告诉你,‘汤普森’,交给你们美国佬,也好过让它们落到那些让苏联四分五裂的人的手里,好过让它们落到那些把克格勃给肢解了的人的手里。他们已经拿走了太多不属于他们的东西,而这座基地,这里的每一张纸、每一支笔、每一颗子弹,哪怕埋进雪里,都不会再交给他们。”

朗姆洛不知道俄国人口中的“他们”究竟是谁,他也不在乎。他继续原先的问题:“你刚才说的‘清洗’和‘控制’,是什么意思?”

“任何武器都需要保养与维修,这一点你们很清楚。冬兵曾是我们最精锐、最有力的武器之一,但对他的使用,并不总是顺利。有时当他发生了故障,我们则要采取必要的手段,使他恢复到原先最佳的状态。”

“你刚才说,他只能留在这儿。这又是什么意思?你们不愿意把他交给我们,也不愿意交给莫斯科,就要他留在这个要命的冰窟窿里?不觉得有些浪费吗?”

“对于他的处置问题,普列汉诺夫中将和高层的其它人士有过激烈的争论。在冬兵执行过的任务中,有一些是绝密的,而他长久以来的表现——任务之外的表现——已经引起了高层的担忧。他们有理由担心,一旦我们失去了冬兵的所属权,他将极有可能自觉或不自觉地泄露那些绝密任务的信息,因此,就地销毁是最好的处理方法。”

尼古拉耶夫露出一个颇有遗憾意味的笑,好像他也为了高层的这个决定而感到几分痛心,觉得实在有些浪费似的。朗姆洛瞪着他,一时间什么都没说,他望向那座基地,久久没有看回尼古拉耶夫的脸。

“那么,你刚才说的故障,还没有解决?”汤普森开始露出不耐的神色,“有多严重?我们什么时候才能进去开始交接的工作?”

“并不严重。我们原本打算在昨晚就完成销毁,但故障打断了进度,虽然我们暂时无法使他完全听话,但至少已经让他不再构成威胁。至于另外那五个……情况要更复杂些,但局面仍在掌控之中。”

“既然‘还在掌控之中’,为什么不想让我们现在就进去?”

俄国人又笑了。“你们美国人,向来喜爱对我们的行事方法加以指点。如果我邀请你们现在进去,你们能够对我们掌控局面的手法保持尊重么?”

汤普森不置可否地转过头,示意身后的队员跟上自己。朗姆洛跟着他,一步一步踩在雪里,雪并不算太深,只刚刚没过绑在皮靴靴面上的鞋带,等走到洞口前时,朗姆洛才发现,这地方根本不需要铜墙铁壁或者重重守卫,看一眼这周围吧——根本哪儿也逃不去。

 

朗姆洛猜测这里不止一个出口,他们应当是从正门进入的,那甚至称不上是个正门,只是个不足一人高的洞口,被两扇沉重而破损的大门左右把守着。电梯十分狭窄,一次只能容纳四五个人贴身进入,低瓦数的白炽灯泡在头顶上方忽明忽灭,呲呲作响,他和汤普森、罗林斯、俄国人以及俄国人的警卫员一起跨出电梯,他不知道这是地下多少米,根据电梯下降的速度和时间判断,估计有地下二十米。

他们穿过一个走廊,推开一扇门,又上了一段阶梯,转弯,再推开一扇门。他们走了那么久,时而只是向前走,时而旋转交错着下楼,久到朗姆洛已经无法继续在心中估算这里的深度,他闻到了空气中潮湿的水气,闻到了消毒剂的刺鼻气味,四周的墙壁靠下方刷着浅绿色的漆,让他想起少年改教所里那噩梦般的医务室。走在最前面的警卫再次打开一扇门,朗姆洛突然听到了猛烈的水流声,还有人类的嚎叫声,他们走在一条狭窄而昏暗的悬空过道上,过道一侧贴墙,一侧是散发着铁锈味的栏杆,他探过身子朝下望了一眼,还没来得及看清楚那水流声和嚎叫声从何而来,便再次跟着前面领路的人转了个弯,阶梯很陡,他必须紧盯着自己的脚步,否则随时可能踩空。

还有一种声音。除了水流和嚎叫,朗姆洛还听到一种声音,起初极其微弱,像是从某个离他很远的房间里传来的,随着他们不断下楼,那声音逐渐明晰起来,像是种撞击声,迟钝而缓慢,就在他身旁的某道墙后,明晰但微弱,像是将死之人的心跳。他们终于被带进一个还算开阔的密闭空间,充足的光线让他们的视野终于明亮起来,而眼前的景象令朗姆洛下意识后退了半步,他难以置信地睁大眼睛,彻底忘记了那个微弱的声音。

“我说过了,局面还在掌控之中。”

尼古拉耶夫面带微笑,但不得不提高音量,盖过高压水枪的动静。他看了看自己身侧的美国人,又扭头看向另一侧,五个不足两米见方的铁笼子,外面捆了一圈又一圈的粗壮铁链,被关在里面的人在水流的持续重击下痛苦地嚎叫、摇晃、窒息着,相比之下,坚硬的铁栏杆只是竖立在那儿,一动不动,反倒变得温柔了。

“这就是你们新型的冬兵?”

“万里挑一。”

“他们怎么了?”

“排异反应。我们低估了史塔克那批血清的‘强度’。”

“打算怎么处理?也一起销毁么?我们不会接手他们。”

“他们五个暂时不会销毁,留置在这里,以备未来的不时之需。即使再也没有机会回来继续伟大的事业……”

俄国人伸出手,拦在一名抱着高压水枪的士兵面前,示意他们可以停下了。

“你们看到了,这是座牢不可破的堡垒。这五个当初是被蒙着眼带进来的,他们逃不出去,而除了我们自己人,外面连一只老鼠都无法爬进来。”

“那为什么要销毁那一个,你们最早的那个?”

“他不一样。他逃出去过,不止一次。”

朗姆洛上前一步,观察那些笼子的构造。水流的折磨消失后,笼子里的人只稍稍停歇了不过几秒钟,便开始用头颅和身躯冲撞栏杆,试图逃出来,朗姆洛突然明白了那是什么声音,刚才他所听到的撞击声,他猛转过身,环顾这一层椭圆形的空间,他看到了很多间密室的门,撞击声明确地从一个方向传来,他循声大步踱过去,汤普森紧跟其后,尼古拉耶夫迅速追上来,并没有劳神拦下他们。

朗姆洛在一间密室前站定,冲着尼古拉耶夫别在腰带上的一串钥匙瞧了瞧。

“打开门。我想看看他。”

“也许不是你想象中的那幅场面。”

“你觉得我想象中是什么场面?”

“你们不是第一拨来这里参观过的美国人。我接待过尼尔·霍特,接待过迈克尔·苏利文,还有亚历山大·皮尔斯……”

“皮尔斯来过这里?”汤普森惊讶地打断了俄国人,“什么时候?”

“就在不久前,只有他自己。他费了好一番工夫才说通海德拉在华盛顿的高层批准他的行程,似乎还不太受信任,是吗?”

“按资排辈的话,他能爬上现在的位置就已经是破格了。”汤普森言语中难掩对他现任上司的轻蔑,“他来这干什么?”

“他在国防部的一项工作似乎遇到了点什么难处,希望找克格勃警卫局的人帮点忙。普列汉诺夫中将当时人在弗洛斯岛,我陪同他前往弗洛斯岛与中将会面,离开时,他提出想要来这里的基地看看。他点名要看冬兵,每个来这里的人都想看看他,他们想看他在那些传言里出现时的样子,看他全副武装,看他装备整齐地端着枪……”

尼古拉耶夫摘下钥匙,走到门前,“真可惜,他们总会失望。”

他转动钥匙,门被推开,原先那断断续续持续着的撞击声突然停止,变得一片死寂。

尼古拉耶夫和一名警卫走进去,汤普森也跟了进去,门框内阴暗无光,朗姆洛没有看到人影。他还站在门外,迟迟没有跟着跨进密室里,他听到尼古拉耶夫说 “你感觉怎么样了,士兵?”,里面突然响起一道尖利的金属碰撞声,警卫后退着端枪瞄准,朗姆洛大步冲进去,想也没想地压下了警卫的枪杆。

他瞪了警卫一眼,从对方的枪杆上收回手,才转过头来,看清楚碰撞声究竟是从哪里发出的。

这笼子更小,起码比外面那五个人的笼子要小得多。冬兵蜷缩在里面,苍白的颈脖上箍着厚重的铁圈,铁圈上连着锁链,穿过笼子的栏杆间隙,焊在密室墙壁的一根铁环上。

“你这是在浪费力气,士兵。”

尼古拉耶夫踱步到笼子的另一面,蹲下来,试图看清楚冬兵低垂的脸。朗姆洛看到了他脖子上的血痕,新旧不一,有些像是结了痂,有些红肿得厉害,还有些从破皮的边缘不断渗出细小的血珠来,只等着凝聚成股,顺着颈窝淌下去,淌进黑色皮质作战服内里的布料,印出一朵发黑的血花。

“他打伤了我的三名警卫,险些一枪穿透我的脑袋。把他塞进这间笼子可不容易,如果卡波夫长官还在这里,会好办得多。”

朗姆洛现在明白了撞击声从何而来。他被拴着脖子锁在这儿,想要挣脱项圈,便不停地拽动颈脖,用拳头击打铁环和铁链,但笼子太小、太逼仄,每一次企图挣脱的动作都会让他的额头撞上栏杆,朗姆洛看不清他的额头,但看到了笼子栏杆上的血迹。

“你想要这个?”尼古拉耶夫取下腰带上的另一把钥匙,竖在笼子前方,距离冬兵不过一臂的距离,“你想出来?”

冬兵抬起脸来,看到了那把钥匙,看到了尼古拉耶夫,看到了穿着不同制服的汤普森的腿,看到了朗姆洛。他的视线继续抬高,落到了朗姆洛的眼睛上,朗姆洛不知道他有没有认出自己,他缓慢地眨了眨眼睛,里面什么光采都没有。

他的金属臂不自然地耷拉在身体左侧,一动不动。尼古拉耶夫拿着钥匙向前靠近他,他抬起属于自己的那条胳膊,右手缓缓穿过笼子,伸向钥匙,汤普森突然笑了,朗姆洛看向他,他仿佛知道汤普森为什么要笑——尼古拉耶夫收回手,将钥匙举在一个冬兵不可能触碰到的距离,冬兵双膝跪地,左边的肩头完全抵上了笼子栏杆,脸颊也贴上了栏杆,他的右手极力地伸出去,尼古拉耶夫也笑了,他蹲在那儿,转头往上看向汤普森,就连站在他们身后的警卫都笑了,朗姆洛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笑,他盯着那把钥匙,盯着冬兵苍白的、因为极其用力而开始抽搐的指尖,他是那么用力,以致于与手指连接着的手臂、肩膀和头颅都颤抖了起来,然而他突然放弃了,他跌坐下去,喘着粗气,就在尼古拉耶夫笑着准备站起来时,他又猛冲过去,整个人几乎将笼子撞离了原先的位置,他的手伸出了栏杆间隙,将钥匙打翻到了左边的地上,他再次向左边撞去,撞在笼子上,整间密室都为之一震,他没能抬起左臂,而是重新伸出了右手,汤普森抢先跨过尼古拉耶夫踢开了钥匙,又在笼子上踢了一脚,坚硬的靴底蹭过冬兵的手指,留下一小片发黑的雪水。

毫无预兆地,冬兵发出一声嚎叫。他一直很安静,除了身体动作所发出的碰撞声、衣物布料摩擦声,和锁链的敲击声外,他的喉咙没有发出任何动静,可就在汤普森踢了他之后,他望着那枚躺在地上的钥匙,颤抖着发出一声嚎叫,卷曲的深褐色头发杂乱无章地散落在脸颊两侧,在昏暗的空间里变成纯黑色。

这是种奇怪的感觉。朗姆洛感到奇怪——

仿佛无论多么强大的生物,只要被束缚得足够牢固,都会变得像是捆死在襁褓里的弃婴,即使五官扭曲地哭嚎着、颤抖着、挣扎着,仍令人感到脆弱无害,只是有点吵罢了。这给人一种错觉,一种自己由此变强的错觉,汤普森这样觉得,尼古拉耶夫这样觉得,就连那个警卫——那个看起来不过二十岁的满脸雀斑的年轻人 ——都在笼子前变得自信了。

“这就是你所谓的‘故障’?”汤普森将钥匙交还给尼古拉耶夫,低头看向笼子里的人,“你们一枪就可以完成‘销毁程序’,不管他听不听话。”

“我们得到的命令是首先完好无损地取下手臂,然后完成销毁。这必须在他清醒的状态下完成,否则死亡之后,其臂膀的神经连接处会一并坏死,对金属内部材料的稳定性造成影响。”

“造价昂贵的材料?”

尼古拉耶夫点点头,领着汤普森重新蹲下来——这次和笼子保持了更远的距离——指向冬兵,“人们通常觉得,最昂贵、最困难的部分,是外层的金属。他们错了。是里面,那里,和他肩膀相连的地方,用来和神经接在一起的材料。”

“你们要把那些材料一起带回莫斯科?”汤普森笑着问,“可以给我们带走吗?”

“你们已经从我们手里抢走了那么多科研人员,还有什么材料是你们研制不出来的?”

尼古拉耶夫站起来,带着汤普森走回到门外,低语了几句资产交割的具体事宜。警卫跟上前去,站在尼古拉耶夫身后,怀里抱着枪,警惕地看向还立在笼子旁的朗姆洛。

“朗姆洛?出来!”汤普森吆喝他,“我跟尼古拉耶夫长官去仓库一趟,清点要带走的档案,你去找其他人集合,按照明细表上其它内容给他们分工。”

“明白了。”

朗姆洛点点头,没有立刻出去。笼子里的冬兵盯着他看,他舔了舔自己干燥的嘴唇,后退到门边,又重新走上前,居高临下地望着冬兵的脸。

“你还认识我么?”

冬兵只是看着他。箍在脖子上的铁圈内部又有新流出来的血,刚才抢钥匙时剐出来的。

“他们要弄死你。‘销毁’。哈?”

朗姆洛回头看了一眼门外,没有人,汤普森、尼古拉耶夫和那个警卫都已经走了。

“你听得懂英语么?”他转过身蹲下来,看着冬兵的眼珠随着自己的动作而向下转动,“你听得懂。你跟我说过话。”

“霍华德·史塔克。”

“什么?”朗姆洛皱眉道,“你说什么?”

“霍华德·史塔克。”

第一遍说出这个名字时,冬兵没有完全把那两个“R”发出来。第二遍好些了。

“史塔克怎么了?你已经干掉他了。”

“他是谁?”

朗姆洛终于从笼子里的人的脸上看到了一丝神情。该怎么形容呢?无法形容。那张脸让他觉得冬兵心里已经有了一个模糊的答案,一个他并不清楚的答案,他鬼使神差地抬起手来,伸过去,穿过笼子的栏杆。

“霍华德·史塔克?操他妈的有钱人一个。”

他捏住一截焊在铁圈上的锁链,慢慢向前,抵达冬兵的颈脖处,揩去新鲜的血迹。

“亿万富翁。军火贩子。”冬兵条件反射地瑟缩了一下。朗姆洛的手指并不凉,只是有粗糙的硬茧。“他们这样拴你多久了?”

“我见过你。”

“你当然见过我!操。否则就浪费了我一条糖。”

朗姆洛瞬间提高了嗓音,一股纯粹的、酣畅淋漓的喜悦从他的腹部发酵开来。他忍不住又要笑,这感觉颇为久远,上一次仿佛还是二十年前,老爸跪在地板上,双手握住肚皮上的刀柄,惊恐地昂着头瞪他。就像二十年前一样,这喜悦只持续了不过几秒,便消失了,冬兵的视线没有焦点地荡向了另一边,陷入了先前被打断的回忆之中。

“展览会……”他低低呢喃,无措地转动着头颅,似乎要抓住在那在他四周浮动的、无色无味的记忆碎片,“史塔克工业。展览会。‘一个更强的世界,一个更好的世界’……”

“看着我。”

朗姆洛突然攥住了他的脖子。冰凉的项圈抵着朗姆洛的掌根,血液的温热黏腻在手心里蔓延开来,他用另一只手握住笼子的栏杆,将那张脸拉近自己。

“一辆浮在空中的车……红色的车……”

“你听到我的话了么?他们要取下你的这条铁胳膊,然后一枪崩了你。霍华德·史塔克怎么了?你想去地狱找他?”

他怀疑如果冬兵没有被拴着脖子,没有被缩在这架坚固而狭小的笼子里,没有失去左臂的力气,自己还敢不敢这么做。他肯定是不敢的。就像当他六岁的时候,七岁的时候,八九岁的时候,他敢对老爸还击吗?连还嘴都不敢。十一岁的时候,他敢还嘴了。十二岁,十三岁,十四岁,直到十四岁他都还是个瘦脚伶仃的男孩儿,十五岁那年,他终于开始疯狂地长高,骨骼和肌肉带来力量,当他发现他竟然已经可以俯视那个男人的时候,世界第一次有了颜色。

世界是属于曾经弱小过的人的。冬兵也曾弱小过吗?他想象不出来。即使是现在,冬兵也并不弱小,只是被剥夺了力量。

“你想死么?告诉我,你想不想死?如果你想,我现在就给你一枪。不让他们动手。”

他们可没有我对你好,朗姆洛心想。他觉得他对冬兵很好。那条花生酱巧克力糖,他一点也不觉得自己是抱着逗乐的心情塞到那只金属手掌里的。他觉得他和汤普森不一样,他和尼古拉耶夫不一样,他们是会把钥匙拿在冬兵面前摇晃,然后笑着抽走的人。

“他们说你逃出去过。多远?”

冬兵从红色漂浮汽车的记忆中惊醒,抬起睫毛。他握住朗姆洛掐在自己脖子上的手臂,想要掰开,朗姆洛放松了力道,向上移动,揪住了他后脑的头发。

“皮亚西诺。”

“什么皮亚西诺?”朗姆洛拙劣地模仿他的俄语发音,“那片湖?”

冬兵点点头,又用力扭动起来,想要挣脱朗姆洛抓在他后脑的手。对他来说,朗姆洛的力量不过比一个寻常的苏联士兵稍微强些,但那双黄褐色的眼睛让他感到恐惧。为数不多有什么人的眼睛会让冬兵感到恐惧——卡波夫的灰色眼睛,恶毒而冷硬,尼古拉耶夫的眼睛泛绿,温和后面藏着狡诈,佐拉的眼睛,充满常人难以理解的疯狂念头……那些眼睛都不像朗姆洛的这样,热烈、鲁莽、真诚、狂妄,透着一道不自量力又凶狠决绝的光,似乎就算死到临头,也是他早就在肚子里计划好的。

“然后呢?”

“被追上了。”

“他们打得过你?”朗姆洛怀疑地眯起眼睛,“没带武器?”

“我掉了下去。”

“掉进湖里?”

冬兵转开脸,难以察觉地瑟缩了一下。冰水的触感在一瞬间重新回来了,濒临零度的、纯净无暇的湖水,淹没他的头顶,拥吻他裸露在制服外的皮肤。

“冰面太薄。五月,开始化冻了。”

朗姆洛在脑子里勾勒出那幅画面。喀吱作响的封冻层,有鱼在下面游动,无中生有的一道细细的裂缝,然后像是一条向前涌动的河流,左右衍生出无数条支流,最后分崩离析,张开了冰湖的血盆大口,把冬兵吞了进去。

“你知道现在是几月么?”

冬兵望着他,眼皮快速眨动了一下。他不知道现在是几月。

“是冰最结实的时候。”

朗姆洛松开他的头发,站了起来。冬兵看到他从腰间摸出枪,绕到笼子的另一侧,对准那把锁,向后退了三步。

“躲远点。”朗姆洛低声冲着他喊——砰!砰!砰!

锁被打毁,冒出一缕孱弱的烟。门外传来由远及近的紧张的脚步声,朗姆洛扯开笼子,弯腰蹲进去,一手握住冬兵的后颈,逼他暴露出颈脖,逼他把身子向自己这侧倾斜,尽可能远离那条连接项圈和墙壁上铁环的锁链——

砰!

“圣诞快乐”,冬兵听到男人在他耳边开心地说。

 

汤普森从仓库走出来,大步迈向那间密室。朗姆洛在搞什么?特战队余下的人都到了,站在那五个笼子旁边干等着,他冲他们扬了扬手,示意他们在原地听候命令。距离密室还有十米左右的距离,突然接连爆发出的枪声让他脚步骤停,他望着那扇没有被关上的门,又回头望了望错愕地站在远处的队员,尼古拉耶夫和警卫也从仓库走了出来,惊异地迎上他的目光,他转回头,近乎迟钝地加快速度。

“朗姆洛!”他压抑着火气喊道,“朗姆洛——”

还没看清那指向自己的枪口究竟被谁掌握着,汤普森便低下头,看向被击中的腹部。仿佛电影里的慢镜头,他一手摸索着扶住门框,缓缓跌坐下去、倒下去,身体左侧贴着地,感觉体温被潮湿的水泥地面迅速吸走。

“抱歉,队长。”朗姆洛松开冬兵,拍了拍他,把枪留在他的手里,“我会代你向汤普森先生问好的。”

他走上前去,在汤普森匍匐着苟延残喘的身体上踹了一脚。冬兵震惊地望着他,握着枪的右手还残留着朗姆洛掌心的热度,朝这里冲来的警卫开始叫喊,朗姆洛扭过头,看向冬兵,比出一个手枪的手势,指了指自己的小腿。

“停下!”警卫破门而入,操着朗姆洛听不懂的俄语,对冬兵发令,“不许动!”

冬兵举起枪,打中了朗姆洛的小腿。事实上,子弹只是擦过了朗姆洛的制服裤子,在小腿肌肉上打出一道足以流血的口子。朗姆洛痛呼倒地,同时抽出别在作战背心腰侧的一把刀,朝那个为首的警卫的腿上狠狠划去,警卫翻在地上,冬兵三枪打中后面跟进来的三个警卫的肩膀、上臂和髋部,冲向密室的门外,朗姆洛爬起来喊住他,扔给他那把小刀。

十几秒钟后,他蹒跚着走出密室,冬兵的身影已经消失在他的视野范围内,无处可寻了。特战队的人和剩余的警卫在一片混乱中四处走动,试图循声找到潜逃者的方向,五个笼子里的男人和女人再次发出凄厉而凶狠的嚎叫,不断向外冲撞,尼古拉耶夫大步向朗姆洛走来,望着他腿上的枪伤,他作出痛苦的神情,扶住走道另一侧的围栏。

“发生了什么?”尼古拉耶夫焦急而不失冷静地问道,“他抢了你的枪?”

“是我太蠢了……我只是想看看他的那条金属胳膊,我凑近过去,还没等我反应过来……”

朗姆洛没有继续说下去,而是掐紧了小腿中枪的位置,嘶嘶吸气,发出粗重的呻吟。尼古拉耶夫绕过他,走进密室,地上的四个警卫微弱地动弹着、挣扎着,只有汤普森一动不动,大睁着眼,看向密室的天花板。

“你们的人死了。”尼古拉耶夫将并拢的食指和中指从汤普森颈部主动脉的位置收回来,“你看到他往什么方向跑了吗?”

“我不知道,没等我出去,他就不见了。”

“我们会找到他。”

“怎么找?你们人手根本不够。”

“我已经派人去切断所有出口……”

尼古拉耶夫停顿了片刻,没有继续说下去。他走出密室,望向上空,五月的那次追逃至今记忆犹新,他知道冬兵跑得出去,就连那一次,那一次他们还有三倍于如今的人手,冬兵也跑了出去。

“就算他跑得出基地,也跑不出这片冰原。”

“没错,你知道他不可能跑出这个鬼地方。追有什么意义?你们无论如何是要让他死的。“朗姆洛盯着尼古拉耶夫的眼睛,“大自然母亲就能帮你们完成余下的事情。”

“我们有我们做事的准则,朗姆洛先生。更何况,你们的队长死了,难道你不需要给你的上级一个说法吗?”

“我只需要告诉他们事实。否则你们会把冬兵交给我,让我先把他带回去认罪?哈哈。”

“我可以那么做。”

朗姆洛愣住了。

“我没有那个权力,但我可以那么做。如果我们找到了他,如果他还活着,我可以允许你们将他带回华盛顿,接受他应当接受的惩处。”

朗姆洛把脸转开,看向别处。他想起汤普森昨夜说过的话,想起亚历山大·皮尔斯,现在汤普森死了,他就是特战队的临时队长,皮尔斯是他的直接上级,由他向皮尔斯汇报任务——如果皮尔斯真的像汤普森说的那样,想要把苏联人手中的所有资产,包括冬兵,全部带回华盛顿,但却被持有相左意见的尼尔·霍特阻挠了,那么如果他先斩后奏,逾越尼尔·霍特的命令,把冬兵带回给皮尔斯,会发生什么?

“你想让我们帮你找他?”他看回尼古拉耶夫,嗓子发哑、面无表情。“我们一共也没几个人,我们是来运货的,追冬兵?这不在我们的职责范围内。”

“你们有直升机。”

坏的情况是,皮尔斯的权力被架空,违反命令行事的他会被调到什么狗屁不如的部门,甚至承担起汤普森在职被杀的连带责任;而好的情况是,皮尔斯设法坐稳了位置,对于他一意孤行的做法很是满意,将他正式提升为特战队队长,给予他充分的赏识与信任。

“跟我来。”

他跨过尼古拉耶夫,朝着来时的方向走。

 

特战队此行一共九人,除去他和汤普森,还有七人。他吩咐两个人留在基地,看守汤普森的尸体,两个人留在仓库,根据明细表上的条目清点档案和货物,剩下三人陪同他和尼古拉耶夫,一起登上直升机。尼古拉耶夫本想带上自己的两名警卫,但被他拒绝了。

“工作条例,不能在没有请示上级的情况下擅自带外人上车。或者直升机。”

俄国军官在起落架旁犹豫了片刻,盯着朗姆洛的脸。朗姆洛脸上有一些可见但并不明显的伤疤,有些是童年印记,有些是从少管所和监狱带出来的,那些伤疤让他看起来有几分超出实际年龄的老成——他今年也不过三十出头——但如果你看得足够久,就会发现,那根本还是一张男孩儿的脸。

“你的枪伤似乎好得很快。”尼古拉耶夫突然露出微笑,指了指他的裤腿,“已经行动自如了。”

“是啊,你当我们特战队的人都像你的那些手下,弱不禁风,被冬兵一枪就干翻在地上,爬不起来了?”

朗姆洛抓住直升机的舱门边缘,一跃而上。尼古拉耶夫紧跟其后,坐在他身旁靠窗的位置,接过头盔和降落伞包,熟练地穿戴在了身上。

“向皮亚西诺湖。”尼古拉耶夫用英语命令坐在他们背后驾驶舱内的飞行员,“飞得高一点。”

“不,不去皮亚西诺湖。我们往诺里尔斯克。镇子上才有人烟,他只会往有人烟的地方跑。”

“他不会的。他之前就逃跑过,一路向着皮亚西诺。”

“然后他被你们追上了,不是吗?”朗姆洛抬起胳膊,抓住斜上方的把手,在螺旋桨巨大的轰鸣声中提高了嗓门,“你觉得他还会犯第二次错?吉米,听我的,向诺里尔斯克!”

俄国人盯着他看了一眼,没有再说什么。螺旋桨的轰鸣声愈发震耳,他们什么都不说,安静地上升,上升,上升,来到数千米的高空之中。

十分钟后,直升机开始平稳地向诺里尔斯克飞行。透过机舱的小窗,朗姆洛向外望,除了白色,什么也看不见。

“你们是怎么在这鬼地方呆得下去的?”

“呆不下去。那又怎么办呢?”俄国人笑了,“所以你得想办法给自己找找乐子。全身心投入工作。别的一概不想。”

“你说你们都要被调回莫斯科了。”

“是的,调令上周就发来了。”

“迫不及待?”

尼古拉耶夫也看向窗外。“我儿子的婚礼,三十号举行,在奥列霍沃。我错过了他人生中绝大多数的重大时刻,这次我不会再缺席了。”

“恭喜。”

“谢谢。他一直是个好小伙儿。念书、考学、入伍、立功,是他同辈人中最优秀的那些之一。虽然生错了时代,但仍有远大前程在等着他。”

朗姆洛想知道,尼古拉耶夫在拿着那枚钥匙引诱冬兵徒劳地冲撞笼子时,有没有想到过,冬兵也曾是某人的孩子。冬兵竟然也是谁的孩子——他自己也是第一次想到这个。虽然不是每个人都一定会为人父母,但每个人都必定是谁的孩子,这再平常不过了。

“你看起来像个不错的父亲。”

“曾经是。在他小的时候,我在他身边陪过几年。那时候我还没被调往西伯利亚。他是个安静的孩子,喜欢听故事,我就经常在火炉边讲故事给他听。”

“什么样的故事?”

“童话,神话,民间传说。什么样都有。我还记得一个叫做‘恶魔驾到’的故事,你们听过吗?你们没听过。或许只有我们俄国的小孩才听过。”

朗姆洛小时候没听过任何故事。他听过老爸在喝醉时絮叨过年轻时闯荡哥伦比亚的经历,关于那些私吞毒资的人被处死的方式——双手反绑在背后,衣服脱光,割下来的生殖器塞在嘴里——为什么他们要去卖毒品?朗姆洛曾这样问。他们可以种玉米和甘蔗。玉米和甘蔗才能卖几个钱?那里的地都被美国公司跑过去占了,轮得到给你种?老爸一脚踢翻他屁股下面的小板凳。

“没听过。什么恶魔?”

“就是随便一个恶魔吧,不是有名有姓的那种,童话嘛,都这样。故事是这样的:有这么一个恶魔,它总是被其它魔鬼耻笑,因为它蹄子上的脚趾连在一起,那代表它是个杂种。”

“哈哈,恶魔还分血统?”

“是啊,多荒谬的故事。于是,为了证明自己是个货真价实、血统高尚的魔鬼,它决定要让自己获得真正的分趾蹄。可无论它怎么花费力气,都无法将自己的脚趾分开。树上的秃鹰告诉它,在遥远的村庄里住着一个屠夫,屠夫家里有一把斧头,只要找到这把屠夫的斧头,它就能把自己蹄子上的脚趾劈开,成为一个真正的魔鬼。”

但是,这把斧头已经被猪血浸钝了,如果要用它来劈开脚趾,恶魔必须首先去到一片森林里,杀死一头鹿,割下鹿角,再去到一座城堡,掐死城堡里的公主,取下公主的珍珠耳环,最后去到一片湖泊里,把水妖从湖里拉出来,让它窒息而死,掏出水妖肚子里的银针,把鹿角、珍珠耳环和银针放到锅里煮,再将煮出的沸水泼到那把斧头上,就能让斧头重新变得锋利无比了。

“于是恶魔上了路。”尼古拉耶夫绘声绘色地讲述着,仿佛回到了火炉旁,回到了他乖巧可爱的小儿子身边,而不是在这片冰原的上空,不是在几千米高空,搜寻一个该死的杀手,“它来到森林,看到了一只小鹿。小鹿看到魔鬼朝自己靠近,却丝毫没有闪避,这惹恼了恶魔,它认为小鹿也同那些耻笑它的同类一样,觉得它根本算不上一个魔鬼,它举起尖利的叉子,想要捅进小鹿的颈脖,小鹿却在这时睁大了眼睛问它,‘你是个魔鬼吗?’

它放下叉子点点头,说出了关于鹿角和斧头的事。听完后,小鹿告诉它说,对不起,我不能把我的鹿角给你,它对我很重要,但我可以给你一根嫩树枝,它长在最高的一棵树的最高的一根枝杈上。恶魔接过小鹿衔来的嫩树枝,继续赶路,来到了那座城堡。站在钟楼上的公主一看到恶魔,便掩着嘴笑了,恶魔以为它也同那些耻笑它的同类一样,觉得它根本算不上一个魔鬼,它飞上钟楼,露出獠牙,想要刺进公主的颈脖,公主却在这时睁大了眼睛问它,‘你是个魔鬼吗?’”

朗姆洛察觉了这个故事的脉络,接下来,这个恶魔会点点头,说出关于珍珠耳环和斧头的事。童话里的人都是这么愚蠢而没有道理的。

“它收起獠牙点点头,说出了关于珍珠耳环和斧头的事。听完后,公主告诉它说,对不起,我不能把我的珍珠耳环给你,它对我很重要,但我可以给你这条丝绸发带,它是我最美丽最珍贵的一条发带。”

恶魔接过公主从自己头发上取下来的丝绸发带,继续赶路,来到了那片湖泊。湖面下方的水妖一看到它,便钻出水面,仔细瞧着它腿上的镣铐,恶魔以为他也同那些耻笑它的同类一样,觉得它根本算不上一个魔鬼,它跳进湖里,伸出双臂,想要把水妖撕碎,水妖却在这时睁大了眼睛问它——

“你是个魔鬼吗?哈哈哈……”

朗姆洛大笑出声,怪里怪气地模仿着童话人物的尖细嗓音。尼古拉耶夫也笑了。

“没错,没错,它就是这么问的。恶魔听了这话,收回双臂点点头,说出了关于银针和斧头的事。听完后,水妖告诉它说,对不起,我不能把我的银针给你,它对我很重要,但我可以给你一块河卵石,它是我所有珍藏中最古老、最美丽的一块。”

恶魔接过水妖递过来的河卵石,继续赶路,终于来到了那个村庄,找到了屠户的家。那把斧头就扔在一口满是鲜血的木盆里,它把血倒出去,拿出斧头,将河卵石、丝绸发带和嫩树枝扔进去,又加满了水,架到柴火堆上煮,等到煮沸后,将水一把泼向了斧头。

“奇怪的是,那些水一沾到斧头上,就嘶嘶作响地蒸发干净了。等到最后一滴水液不见了,恶魔握紧斧头,举过头顶,猛吸一口气,狠狠向自己的蹄子上砍去。它砍断了腿上的镣铐,蹄子上那连在一起的脚趾却纹丝不动,根本劈不开。恶魔绝望了,它扔下斧头,浑身气得发抖,它再也做不成真正的恶魔了。”

朗姆洛脸上的笑容消失了。他用近乎急迫而凶狠的眼神盯着尼古拉耶夫,等待他说出故事的结局,尼古拉耶夫越说越慢,带有一股故意拖长的腔调,或许是他在故事中陶醉了,也或许是他回忆起当年给儿子讲故事的技巧,而朗姆洛像是个沉不住气的男孩,如果讲故事的人再拖延半秒,再多卖一个关子,他就要扑上去,掐住讲故事的人的脖子,逼他将结尾一字不漏地吐出来。

“我们接近镇子了。”飞行员的声音在驾驶座响起,“下一步怎么办?”

朗姆洛回过神来,看向窗外。松散的房屋如同破损的玩具积木,一块块摆布在雪上,这是个很小的镇子,轮廓分明,四面都是白色,没有丝毫污染。

“我不认为他往这个方向跑了。”尼古拉耶夫重申自己的主张。“他不会往有人的地方跑,他害怕人们。”

“他害怕人?”

“人们也害怕他。他就像恶魔……不,恶魔手上沾染的鲜血也没有他多。”

这真是个有意思的比喻,朗姆洛想。冬兵是恶魔,这个俄国人竟然觉得冬兵是恶魔。那他觉得他们苏联人是什么?森林里的鹿,城堡里的公主,还是河里的水妖?

“调转方向,我们去皮亚西诺。”

尼古拉耶夫惊讶地看向他,露出一丝微笑。

“你确定吗,朗姆洛?”飞行员转过头来,“往皮亚西诺?那儿全封上了,冰层恐怕比屋子还厚。”

“我确定。现在就走。”

 

 

冬兵跪倒在冰上,喘息了一阵,才重新站起来。呼出的白气顷刻间变没了热度,他颤抖地抬起右手,捂住自己冰凉发红的口鼻。皮亚西诺湖一望无际,他刚踏上冰面不过百米,湖的那一边似乎是森林,他在卡波夫书桌上的那张地图上看到过,他想要逃进那片森林,逃到没有人的地方。

有那么几秒钟的时间里,他以为他想起了霍华德·史塔克究竟是谁。他看到了那么多画面和片段——他看到了那个年轻男人在台上的风流模样,他看到了颤颤巍巍在空中浮起的红色小轿车,看到了报纸上世界博览会的大标题,明日世界,他们管它叫明日世界,那是哪一年?是去年吗?

他走不动了。失去对左臂的控制后,那一侧的重量便成为累赘,他摇摇晃晃,光是稳住重心就已经花费了一半力气,他重新向前跪了下去,牙齿不停打抖,在寂静中发出细微而清脆的响动。

那个男人打乱了他的回忆,那个个头并没有他高的男人,眉骨高耸、眼窝深陷,说起话来吵吵嚷嚷,握着他的手瞄准另一个美国男人时,却又带着近乎哄骗性的温柔,在他反应过来之前扣动扳机,打中了那个人的心脏。他们见过,在某个装甲防弹车的车厢里,冬兵不清楚时间点,也许是在几年前,也许就在不久之前,上车前他在酒店对面的大楼顶层趴伏了一天一夜,直到他们任务完成,推着行李架从酒店的旋转玻璃门后走出来,没有发生任何需要他进行狙击的意外情况。

他记得异常清楚的,是那条巧克力糖的口感。嗅觉、味觉、听觉,这些感官或许比视觉更加擅长储存记忆,他记得他花了一番功夫才把裹紧的锡纸剥开,糖的表面已经开始融化了。他咬下一口,开始咀嚼,没过几下,他的牙齿就开始被黏住,他加大了咀嚼的力度,专心致志地对付嘴巴里那一团乱七八糟的、力气不小的甜蜜,他记得车厢里的其他人开始笑,看着他笑,而那个人只是拧着眉毛看他,看他咀嚼的样子。甜味太陌生了,当他把一整条糖都吃了下去之后,他开始感到口渴……之后发生了什么?到此为止,他只想起了这么多,除了嘴巴里的黏腻与干渴,除了那个人拧着眉毛看他的样子,他便想不起更多别的了,就像那辆红色的小轿车,那个展览会,展览会上有摩天轮,还有卖冰镇汽水的摊贩,除了这些,关于霍华德·史塔克这个名字,他就想不起更多了。

他支起膝盖与右臂,意识模糊地向前爬行。一股更久远的记忆突然冲破脑海中的冰层,像是从湖底里喷发而出的黑色岩浆,瞬间把数十米深的冰层侵吞殆尽,那不涉及某个具体的人,也不涉及某个场景,那是关于一个念头的记忆,一个强烈的、滚烫的、遥远而真切的念头——

会有人来救他,他记起会有人来救他。

谁会来救他?这似乎并不重要,重要的不是“谁”,重要的是“会”,不管那个人是谁,他会赶来,赶来皮亚西诺,他要做些什么吗?他要发出什么信号吗?他开始在脑海中搜寻,一定有什么信号。

“巴恩斯中士……”

他哆嗦着吐出脑海中出现的第一个词,不管它究竟是不是正确的信号,还有一串数字,他想起应该还有一串数字,“三……二……五……五……”

有什么遥远的声音盖过了他的呢喃,是来自天空的声音,他缓缓抬起头,螺旋桨搅动起巨大的风,随着高度的下降而迅速波及到了他的身上。他挣扎着爬起来,跌跌撞撞地向前跑,直升机降落在他身后上方不过三五米的空中,他听到尼古拉耶夫的声音,像是从地狱深处传来,要接他回去:“士兵!转回来!士兵!”

他们跳上冰面,慢慢靠近他。如果不是远处湖畔的陆地还有几片黑色和绿色,没有人会察觉到他们是在一片湖上。冰层太厚了。

“士兵,你逃不远的!”尼古拉耶夫的叫喊声在皮亚西诺湖的上空回荡,“停下吧!跟我们回去!你会冻死在这里的!”

子弹擦过冬兵的耳际,他惊慌地向另一侧闪躲,重重摔倒在冰面上,尼古拉耶夫放下手枪,一步踩着一步地走近过去。

“为什么要做无谓的努力?”他来到冬兵背后,枪口轻轻抵在那被卷曲的深色长发覆盖着的后脑上,“这些寒冷,这些痛苦,本来都可以避免的。为什么你不听话?”

砰的一声,枪掉在冰上,冬兵全身颤抖,听到了远处森林里传来飞鸟振翅的扑簌声。

尼古拉耶夫双膝跪地,身子佝偻了半天,才摇晃着向一侧倒去。他睁开眼睛,转过头,朗姆洛的枪口还指着他背后的方向,指着俄国人刚刚站立的位置。血液在尸体身下悄悄凝聚成泊,到达巴掌大的面积后,从边缘某一点冲破,流向冬兵的双脚,他向后退,又向后退,他抬起头来看向朗姆洛,朗姆洛放下了枪。

冬兵松开握紧的拳头。他不会死了,至少暂时不会。他将手摸向腰后,将小刀抽出来,蹲下身子,把它滑向朗姆洛脚边。

“你打算去哪儿?”

他站起来,低下头,看向脚底的冰面。

“你哪儿也去不了。你看看这地方。你知道这湖有多大么?”

朗姆洛拾起刀,站在原地,没有靠近他。

“还没走到湖心,你就会被冻死。等到春天,冰层解冻之前,秃鹫就会飞过来,吃掉你的眼睛。”

冬兵抬起脸,杂乱的卷发遮住了他一侧的眼睛,他晃了晃脑袋,说了一声“谢谢你”。

他转过身,继续他的行程。他会被冻死吗?双腿如同灌了铅,每一步都在扯着他摔下去,他不知道他可以走多远,但他感到了片刻的安宁,他似乎已经看到了河对岸的森林,森林里也有积雪,还有松树、野兔和小鹿,黑熊和蚯蚓都在冬眠,他要躺在一棵松树下,闭上眼,除了冰凉的空气和穿透枝杈的天光,什么也碰不到他。

朗姆洛从后面冲了上来。他停下脚步,迟缓地转过脸,恐惧还没来得及在他的胸腔中膨胀,朗姆洛就死死勒住了他,将他压在冰上。

冬兵盯着他,有那么好几秒钟的时间,他忘了动弹,只是盯着朗姆洛的脸,一点点变得喘不上气来。除了行走,他已经没有任何多余的力气可以拿来抵抗他者的逼迫,他不明白,他不知道哪里出了错,他难以相信,然后开始拼命挣扎,开始低沉微弱地喊叫。

“跟我回去……”朗姆洛试图掐住他的下巴,让他听话,“跟我回去,回华盛顿,离开这个鬼地方,否则你一会儿就要死了,蠢货……”

冬兵扭动着、喊叫着,看他刚才行走的趔趄样子,很难相信这么一个绝境里的人还能爆发出这么大的力气用来挣扎,他的嘴唇已经没有任何血色了。

“你不是想知道霍华德·史塔克是谁么?你想知道那个婊子养的是谁?”朗姆洛听起来是那么的咬牙切齿,那么的真诚又凶狠,好像他全身心都在为了怀里的人考虑一个更好的未来,一个充满了解答的未来,“跟我回去,他们有美国最大的档案中心,你想查谁都可以,那里和这个鬼地方不一样,没有人会再那样对你……”

冬兵犹豫地停顿了片刻,不再拼命扭动,只是剧烈的颤抖。朗姆洛抓住这个机会,一手抓住他的颈脖,一手握起他的左臂,“汤普森死了,那个俄国佬也死了,没有人要把你的胳膊摘下来,也没有人能销毁你,现在我说了算,我能把你带回美国,你还要跑么?嗯?你还要跑?霍华德·史塔克,你想知道你杀掉的人到底是谁么?”

他感觉到冬兵的喉结上下滚动着,做了个吞咽的动作,他感觉到冬兵在他的怀中一点点放弃挣扎,恢复了原先的呼吸幅度,微弱地像是一只小动物的幅度。他站起来,走回到直升机,从机舱里的座位底下翻出一把榴弹发射器,装上膛,扛到肩上,队员和飞行员看着他,没有人敢发问,直到看着他走向尼古拉耶夫的尸体,架起发射器,朝着三米外的冰面连续开枪——

砰!冰面被击出一个窟窿,裂隙四散蜿蜒,砰!窟窿变深变大,裂隙喀吱作响地加快了速度,像是庞大的蜘蛛网,砰!那些裂隙彼此纵横交错着首尾相连,一块多边形的冰面几乎要脱离开来,砰!它的边缘彻底碎开,被湖水上浮着顶了起来,朗姆洛放下枪,一手拽起尼古拉耶夫的脚,拖着他来到冰块旁,扔开枪,转身呼喊队员过去帮忙。

“把冰块抬出来。”他率先弯下腰,“我喊一二三。”

冰块并没有他们想象得那么厚,但依然重得出奇。冰块被抬出来,直径不足七十公分的洞下是深不见底的湖水,朗姆洛重新拽起俄国人的双腿,将他沉下去,接着号令队员帮他一起,重新盖上了冰块。

“所以,汤普森死了,副队会成为临时队长,这个你们都知道。现在这个俄国佬也死了,你们都看到了,我们得圆个故事出来。他是怎么死的?”

“他……他被冬兵……”

“不。他根本没死。我们不知道他去哪儿了。”

朗姆洛的视线越过队员的肩膀,看向冬兵。冬兵望着那一圈冰块的裂缝,什么表情也没有。

“冬兵失手打死汤普森,然后逃出了基地。我们陪同这个俄国佬开着直升机出来追他,我们降落在诺里尔斯克,他执意要来皮亚西诺湖,于是我们分头寻找,我们在镇子上找到了冬兵,然后再也没看到他。”

“他……”

“我们来找他,但一无所获。我们推测他已经提前返回了基地,或者正在返回基地的路上,现在我们回去,把该带走的东西带走,把汤普森的尸体带走,至于这个俄国佬最后到底有没有返回,我们不知道。这就是故事的全部。听明白了吗?”

朗姆洛捡起榴弹枪,在三个队员的脸上扫视过去。

“听明白了吗?”

“听明白了。”

“好。”

他走回到冬兵面前,抬起空闲着的那只手,抚上对方颈脖上的血痕。血痕已经发黑了,还带着铁圈内部的一点锈迹,他把那点锈迹撵掉,搓了搓手指,吹进湖面上纯净的风里。

 

他们回到华盛顿的第七天,尼尔·霍特据传因突发心脏病猝死于马里布的度假别墅中,原先对于布洛克·朗姆洛擅自带回冬兵的惩处令被积压在厚厚的文件中,不再有人过问。霍特猝死的同一天,原特战队队长劳伦·汤普森的葬礼在圣路易斯教堂举行,参加葬礼的除了他生前在特战队的全体同事,还有亚历山大·皮尔斯,三天后,他正式任命布洛克·朗姆洛为特战队的新任队长,并给予了朗姆洛特殊权限,让他成为自由出入那个新建在银行地下金库内的据点的第二人。

据点建成后,一批全新的机器设备和科研人员随之进驻,对冬兵的冷冻和洗脑工作按照皮尔斯的指令如期举行,特战队全程负责安保和监控。与此同时,皮尔斯从当地的移民社区雇佣了一批母语是俄语的特战队新成员,为了日后配合冬兵的行动做准备。

新成员报到的那天,朗姆洛负责带领他们熟悉场地,并介绍工作职责。一天很快结束,按照惯例,朗姆洛带着他们去了附近一家酒吧喝啤酒,原本是啤酒,喝着喝着便变成了伏特加,朗姆洛酒量不算差,但仍有些头昏脑胀,他们聊了很多,聊拳击,聊武器枪支,聊赌马和女人,最后聊到各自过往的经历,朗姆洛突然想起什么,拉着其中一个已经烂醉的小伙子,揽着他的肩膀,又往他的玻璃杯里添了小半瓶酒液。

“你刚才说什么来着,你在奥列霍沃出身?那是哪儿?”

“在、在莫斯科的东边……”

“我有个俄国朋友,跟我说过一个你们莫斯科的童话故事。也许不是莫斯科的,总之是你们俄国人的,叫做‘恶魔驾到’,你听过这个故事么?”

“哈哈哈,‘恶魔驾到’……呃……”小伙子打了个酒嗝,东欧口音愈发浓重,“谁没听过这个?我们都听过……”

“我那个朋友,没有把故事说完。他只说到那个恶魔跑到了屠户的家,但是没能用斧子把它的蹄子给劈开。你给我说说——”朗姆洛拍了拍小伙子刚剃成板寸的后脑勺,“后来呢?这故事就这么结束的,还是有后话?”

“没、没结束。没能劈开,对,它没能劈开,后来,这个恶魔,它奔出屠户的家,跑回到那片湖泊……那个湖泊……”

“湖泊,对,我知道,那个水妖,然后呢?”

“它、它把水妖拉出来,把水妖给、给掐死了,接着,接着它又跑回到那个城堡、那个城堡,你知道吗?你知道,好,它跑回城堡,掐死了那个公主,最后它、它跑回森林里,它跑回森林里,咬死了那只鹿……”

“然后呢?”朗姆洛失去了耐心,凶狠地摇晃着几乎快要醉翻过去的男孩儿,“说快点儿!后来呢?”

“后来,后来它、它回到魔鬼群居的那个、那个地洞里,那些曾经笑话过它的魔鬼,它们都、都他妈傻眼了,它们都睁大了眼睛,像这样——”

男孩抓着酒杯后退了两步,不再倚靠着吧台,他险些摔倒在地上,但最终稳住了双腿,然后抬起脸,扮演出一副蠢笨十足的惊讶嘴脸。

“它们像这样,它们都惊呆了,你知道、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因为那个恶魔,它们一看,那个恶魔已经长出了分趾蹄,比谁的都更大、更壮,它们再也没法笑话它了,哈哈哈!它是真正的恶魔,恶魔驾到,恶魔驾到了!”

男孩儿半蹲下来,随手抓过一个空酒瓶,模仿着小恶魔手握尖叉的丑恶嘴脸,在吧台边跳来跳去。朗姆洛退到一边,穿着星条旗泳装的脱衣女郎踩在他背后的台面上扭动腰肢,他继续往后退,摸出皮夹,掏出几张纸钞,拍给酒保,便转头钻进人群,从酒吧的入口消失不见了。

 

全文完

蜜分

【盾冬】百万瓶子宝贝 Million Bottle Baby(完结)

      罗杰斯站在街边,吃他手里的午饭。跟他一起站在那儿吃东西的还有其他几个人,都是年轻的上班族,立在一旁人行道上的塔可饼餐车前还排着队,歪歪扭扭的,就快要堵住路了。

      “给我放手,婊子!放手!”

      罗杰斯循声抬起脸来,朝远处望去。咒骂声来自街对面一辆被几团巨大的垃圾袋压在底下的手推车,那些浅绿色的垃圾袋里装满了易拉罐和塑料瓶,像是挤挨在一起的肿瘤或者小热气球,满满当当地挡住了正在争执的那...

      罗杰斯站在街边,吃他手里的午饭。跟他一起站在那儿吃东西的还有其他几个人,都是年轻的上班族,立在一旁人行道上的塔可饼餐车前还排着队,歪歪扭扭的,就快要堵住路了。

      “给我放手,婊子!放手!”

      罗杰斯循声抬起脸来,朝远处望去。咒骂声来自街对面一辆被几团巨大的垃圾袋压在底下的手推车,那些浅绿色的垃圾袋里装满了易拉罐和塑料瓶,像是挤挨在一起的肿瘤或者小热气球,满满当当地挡住了正在争执的那两个人。

      “快放手!操!”

      半个女人的身影从那一团又一团的垃圾袋后面跌出来,她像是被狠狠推了一把,但又立刻扑上前去,重新抓住了什么从她手里被对方夺走的东西,污言秽语再次远远传了过来,“你他妈的墨西哥婊子!滚!放手!”

      随着这一声高昂的咒骂和一阵凶狠的推搡,女人再次失去对手中那东西的抓握,重心一歪,向后倒了个趔趄。她赶紧站稳,试着还要伸手去夺,咒骂者猛地一拽,她被拽得身体前倾,又突然被甩向一旁,罗杰斯还没看清她拼命争夺的那东西到底是什么,就将左手握着的可乐纸杯放到一旁的垃圾箱上,穿过马路直冲了过去——

      太晚了,等到他被眼前飞驰而过的汽车司机狠狠比了个中指,跑到距离那个手推车不足五米的地方时,那个女人已经重重摔在了地上,手肘和屁股着地,半天没能爬起来。他快步走过去扶她起来,获胜的咒骂者已经转身大步离开了,罗杰斯这才看清楚她们之前拼命争夺的是什么东西,那是一大袋塑料瓶,目测有四五十个。

      “你还好吗?”他放开自己扶住女人胳膊的手,然而她就像没注意到他似的,勉强站稳身体后,便立刻扯开嗓门,用罗杰斯一个词都听不懂的语言向那个远去的金发女人的背影大骂了起来,甚至还想继续冲过去撕扯,好在被罗杰斯拦住了。她身材肥胖,有一张拉丁裔的深色面孔,棕色的头发乱糟糟地盘在脑后,两边耳垂上的耳洞被缺乏光泽的金耳环撑得狭长而松弛,她骂还不解气,干脆从挂在那辆手推车上的垃圾袋里掏出一个被压瘪的易拉罐,想要朝那个已经走远的女人砸去,一只大手突然伸过来摁住她,将她手中的易拉罐塞回了垃圾袋,她抬起脸,这才察觉到刚才似乎有个身材高大的白人男人冲过来扶她,并且制止了她追过去和那个女人再干一架的尝试。

      “你还好吗?”罗杰斯又问了一遍。

      他比这位女士高出太多了,不得不努力含胸驼背地低头,才能让对方不那么费力地看清自己。女士沉默着打量他,半天没有回答,他开始感到局促而尴尬,他另一边手里还抓着半个没吃完的塔可饼,有鳄梨片掉出来,黏着甜洋葱酱粘在他的袖口上,女士看了他一眼,表情颇有些不耐烦,但更多的还是无奈与恼怒,并不针对眼前这个大个子金发男人的无奈和恼怒,她把脸偏过去,一边伸手去拉那辆手推车一边对罗杰斯说了什么,仍然是他听不懂的语言,可能是西班牙语,这让罗杰斯彻底陷入了不安中。

      “所以……”他手足无措地站在那儿,回头漫无目的地快速张望了一下,又转回头来,听上去一点都没把握,“我、我那儿还有一杯可乐,已经快喝完了,你需要那个吗,那个杯子?”

      女士摇头,抬手搔了搔颈脖后面那片长满了红色斑点的皮肤,像是痱子。

      “不。杯子不换钱。只有易拉罐,塑料瓶。”

      这句生硬而奇怪的英语让罗杰斯松了口气。距离他从那场跨越半个多世纪的冰冻深眠中苏醒不过两个月的时间,这座城市的剧烈变化体现在方方面面,其中一项就是,街上突然多了好多说着他听不懂的语言的面孔,西班牙语、葡萄牙语、阿拉伯语、印地语以及各色浓重口音的英语,真要说的话,这位女士的英语算得上不错的了。

      “我不是故意要找麻烦,只是——那有些危险,你明白我的意思吗?你可能会被推到路中间去,”他转身看向马路中央,“这儿的车子都开得飞快,我不知道人们怎么还能那么开车。或者骑车。”

      “那是我的瓶子。五十七个瓶子,全是我的。我放在那儿,我走开去另一头的垃圾桶 ,我回来,那个美国女人就把那袋拿到她自己手里了。她是个‘贼’。五十七个瓶子。‘妈的’。”

      她的英语虽然断续而生硬,有些单词干脆直接被西班牙语的同义词代替,但并不妨碍罗杰斯理解她的意思。他完全听懂了,但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过了一会儿,他问,“那是多少钱?”

      “两美元八十五美分。”她毫无迟疑地报出数来,仿佛已经在心里把这笔账翻来覆去算了好几遍了,“两美元八十五美分。我为什么要一大早起来,就为了让我的两美元八十五美分被一个美国女人抢走?‘妈的’。”

      罗杰斯想,他好像学会了一个西班牙语的脏话,“‘妈的’”。

      “我可以抢回来的。”女士走回到手推车后面,整理那几个松松垮垮的垃圾袋,用含混不清的夹杂着西班牙语的英语对罗杰斯念叨道,“那个美国女人很矮。她只是比我会喊叫,她专门欺负外国女人,如果我是个黑人男人,她绝对不敢抢我的瓶子。婊子。”

      这声“婊子”她用的是地道的英语,就像刚才那个女人骂她时使用的一样。人们在新的语言环境里最先学会的似乎总是脏话,在醒来的这两个月里,罗杰斯已经被动学会了许多他当年还未被发明出来的脏话,它们有些是黑人帮派用语,有些是年轻的新新人类的用语,有些似乎还是监狱里的黑话,都是在街边或在深夜的脱口秀节目里听来的,罗杰斯当然不会去使用它们,但他会不知不觉地记下它们,就像此时他记住了这个西班牙语的“‘妈的’”。

      “你吃午饭了吗?”罗杰斯对她扬了扬手中的食物,又转身指向那辆餐车,“我最近尝试了这种玉米饼,我觉得味道不错。你要来一份吗?”

      她一手搭在手推车生锈的钢丝上,慢慢蹲下身去,去捡那几个从袋子里掉出来的易拉罐,“谢谢,我吃过了。”

      罗杰斯点点头,没再说什么。他狼吞虎咽地把手里剩下的食物吃下去,拍掉袖口上的鳄梨片,用掌根揩了揩嘴,将那张用来包裹玉米饼的油纸握成一团,走向不远处的一个垃圾桶,垃圾桶的投物口已经被外卖盒、插着吸管的汽水纸杯和各种食物包装袋塞满了,甚至还吐出来一些在地上,他叹了口气,只好把那团油腻的纸塞进自己皮夹克的口袋里。从那个投物口隐约还能看到一些挤扁了的塑料瓶,他迟疑了几秒,便走上前去,先将那些被胡乱塞在外面的摇摇欲坠的垃圾拿出来摆在一边,伸手进去,一个接一个地拿出那些塑料瓶,再将摆在一边的垃圾重新塞进去,这下他把它们全都塞进去了。

      他走回到那位女士的手推车旁,学着她的样子,先把裹在瓶身上面的商标塑料纸撕下来,再将瓶子塞进一个还没装满的垃圾袋里。女士抬起脸瞅了瞅他,又瞅了瞅那几个瓶子,她把其中一个被挤压变形的重新掏了出来,随手扔到了地上。

      “这种坏了,不能回收。”她指着自己手里的另外一个完好无损的塑料瓶说,“罐子,随便都可以。瓶子,必须要这样站着。弯的不行,坏的不行。”

      “好的。”罗杰斯缓缓点头,像是上了一课,“易拉罐没有要求,但塑料瓶不能弯折或者破损,明白了。”

      “你可以陪我看完这条街区的垃圾桶吗?“

      她突然露出了笑容,这笑容饱含一股热切,一股不同于这个到处是虚情假意的城市的直白——罗杰斯可能帮她捡到更多瓶罐,她为此感到由衷的喜悦,这笑容便是喜悦的流露,而非为了博得好感的手段。“你非常高,你是个白人男人。你走在我旁边,没有人敢再跟我抢。”

      罗杰斯也笑了。时至今日,他依然不习惯别人对他说“你很高”之类的话,或者用这般仰视的眼神看他,他过去和她差不多一般高。

      “我想我也没什么别的事可做。我是说,好,我可以陪你走完这条街区。顺便,我叫史蒂夫。”

      “我叫朵拉。”

      “你好,朵拉。”

      朵拉扶住手推车的把手,沿着人行道往另一头走。她走得不快,兴许是整日的行走让她的双腿或者脊背承受了过多压力,她总是拖拉着脚下的步子,佝偻着背,让她看起来像个五六十岁的老人。手推车的黄色把手上还印着超市的名称与商标,用来投币解锁的圆形凹槽上吊着一根小小的铁链,铁链底端拴着一把匕首,叮叮当当地随着朵拉的步伐摔打在手推车的钢丝上。

      罗杰斯眯起眼睛,如果他没看错的话,那不是一把随随便便的水果刀或者什么的,那是一把标准的作战军刀,上面甚至还残留着些许发黑的、风干了的血迹。

      “朵拉,如果你不介意我问一下的话,”他伸手过去,握住那把看似不起眼的小匕首,“这把刀是从哪儿来的?”

      “一个男人给我的。我留着它,用来保护我自己。”朵拉直视前方,不怎么在意罗杰斯的发问,只是一个劲儿往前走,边走边随口叙述,“我还没有用过它。但我会用到它的。今天,那个美国女人,如果我再遇到她一次,如果她还打算抢我的瓶子,我不会伤害人,我不会刺她,不,我不是傻瓜,但是,我会用它说话。刀比人会说话。”

      朵拉会用一些英语母语者不会使用的修辞来表达意思,虽然听起来稍显怪异,但却非常好懂。      “人们看到一个外国女人,觉得可以欺负她。但如果人们看到一个外国女人拿着刀,他们会犹豫。”

      “你说这是一个男人给你的?什么人?”

      “什么人,你要我怎么说呢。”朵拉领着他在路口拐了个弯,来到了一排分类垃圾桶前。“就是一个人。如果你也每天在外面捡罐子,你会遇到很多人,各种各样的人。奇怪的人。我不能记得每一个我遇到的人。”

      她掀开第一个垃圾桶的桶盖,开始徒手翻找。罗杰斯伸过手来,却被她挡开,她让他帮忙扶住桶盖。

      “如果你一定要知道的话,好吧,让我想一想。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你想要来点儿这个吗?”

      朵拉将一瓶还剩下三分之二的苹果味芬达举到脸前,查看外包装上面的标签。像是料到罗杰斯会拒绝似的,她不等他回答,就将汽水收回去,拧开盖子,仰起头,咕嘟咕嘟喝了好几口。

      “他是个残疾人,有一条胳膊是假的。戴着个口罩,从早到晚。我发现他的时候,他躺在那儿,身上有血,我猜是黑帮的人打的,毒贩子什么的。我猜他可能欠了很多钱。”她一边说,一边继续喝那瓶汽水,视线还在垃圾桶袋子里瞟,“你知道在我的老家,毒贩怎么对付欠钱不还的人吗?”

      罗杰斯保持着扶住桶盖的姿势,看着朵拉把喝空了的塑料瓶扔进手推车,打了个响嗝。他问:“所以,你的老家在哪儿?哥伦比亚?”

      朵拉摇头,“米乔阿肯,我来自米乔阿肯。你知道那是哪儿吗?你不知道?在墨西哥。你的老家在哪儿,‘美国人’?”

      最后的“美国人”她是用西班牙语说的,她边说边露出了笑,可能有几分嘲讽的意思,但由于她笑得那般直白,罗杰斯没有感到被冒犯。他只是笑着点头,“我想想,我的老家……离这里不远。但很不一样。”

      “你们‘美国人’到底是什么回事?”

      朵拉又翻出了好几瓶没喝完的汽水,有一瓶甚至还是满的,如果不是瓶盖已经与瓶颈处的塑料圈分离开来,简直就像是刚从货架上拿下来的。“从来不把饮料喝完,就扔掉。我每天都要喝掉或者倒掉太多太多汽水了,这会让你变胖,让你的胳膊酸疼。”

      “我也不知道我们是怎么回事。”罗杰斯接过那瓶满满的二百五十毫升装的健怡可乐,“人们都不用玻璃瓶了。当你用玻璃瓶的时候,你要在商店门口喝完,如果你买回家喝,喝完后你要把瓶子送回去,像牛奶一样。现在人们不这样了。”

      “我的孩子也学会了这个。在米乔阿肯的时候,如果他们敢把没喝完的汽水这样扔掉,他们的爸爸一定会打他们。但现在他们不怕我,他们学坏了,像美国小孩。”

      罗杰斯有些吃惊地扬起眉毛,“你有孩子?”

      “一个女孩,三个男孩。女孩刚上小学,男孩们应该上中学了。美国的学校太贵了,那是专门给墨西哥小孩去的学校,如果是更好的学校,还要更贵。好了,这里没有了。”

      朵拉示意他可以把桶盖放下了。她看了看刚拣到手推车里的那些瓶子,嘴里用西班牙语低声计算着什么,算出一个数后,她抬起头,带着罗杰斯继续往前走。

      “我想我快要供不起他们三个了。反正他们都不爱学习,天天逃课,也不出来帮我捡罐子,跟着街上那些美国小孩屁股后头混。他们学会了抽烟,可能还有其它什么我不知道的东西。为什么你们‘美国人’那么爱抽那些东西?”

      罗杰斯也想知道。在他的记忆里,会让人们沉迷其中的违禁药物不过寥寥几种,并且仅限于一小部分人群中,酗酒才是更大的问题,妈妈对他讲述过禁酒令期间的故事,那时候她还很年轻,他还很小,她说她刚当上护士那会儿,应该是一九二二年秋天,那时她还没被调往结核病病房,而是在急诊部,每天晚上都要接到好几个酒精中毒的病人,那些人不知道从哪儿买来的用劣质酒精勾兑的像猫尿一样的酒,然后把自己灌了个烂醉,躺在急诊室的地砖上干呕或者打颤,口鼻里满溢着臭味。

      “如果我是想要他们学会吸毒,我一开始就不用带着他们跑来这里。在米乔阿肯,我一样可以生活。我父母家种玉米,种玉米不挣钱,但是种什么都不挣钱。”

      “他们的爸爸呢?”罗杰斯问,“他也在这里吗?”

      朵拉摇头。前方一间快餐店门口摆着两个大垃圾桶,他们走过去,还没开始翻拣,快餐店的领班走出来冲他们摆手,想要撵他们走。

      “这位女士只是想拿走一些你们并不需要的东西。”罗杰斯尽量让自己听起来还算冷静而礼貌,“你们也不会留着那些瓶子,不是吗?”

      朵拉在他的胳膊上扯了一下,让他不用再说了。她抬起手,哈着腰对那位领班点了点头,便把手推车拉在身后,快步走开了。

      罗杰斯跟上她,走在手推车的后头帮她使力。

      “那些餐馆老板,有的时候他们没看见你,你就能捡。但如果他们看到你了,如果他们看出你是外国人,他们就不高兴。”

      “为什么?”罗杰斯不解地皱眉,而朵拉似乎被他这一句“为什么”逗乐了,她扭过头来,以一副不可置信的神色望着他看。

      “为什么?因为捡罐子的人太多了,今年在这片街区捡罐子的人,比去年多了三倍。外国人比本地的美国人多——墨西哥人,牙买加人,中国人,埃及人。外国人捡得比美国人多。为什么?因为我们起得更早,走得街区更多,结束得更晚,更会抢。我会说英语,所以还不算他们最讨厌的。他们最讨厌不会说英语的捡罐子的人。刚才……”

      朵拉突然停下了话语。罗杰斯顺着她的视线看去,看到了街对面的一排垃圾桶,而路口另一头正有个黑人男性朝着那排垃圾桶走去,朵拉立刻放开了手,手推车被她留在了罗杰斯身边,她一路小跑过去,抢在那个黑人之前占据了垃圾桶前面的位置。

      罗杰斯把手推车推了过去。这排垃圾桶是敞口的,无需他帮忙扶住桶盖,朵拉一手握在桶口边缘,另一只手在里面翻找,他将手推车停稳,便来到朵拉身旁的另一个垃圾桶前,伸出手,在黑色的垃圾袋里翻捡了起来。

      “现在几点了?”朵拉问他。

      “四点半了。”他用另一只手掏出皮夹克口袋里的手机,看了一眼时间。“怎么了?”

      “索菲亚五点放学。我今天迟了。妈的。”这次低声咒骂她使用的是英语,似乎顾忌着言语间提到的女儿,好像如果她说了母语中的脏话,就会被女儿听去似的,“平时这个时间,这条街我已经捡完了。”

      “你现在要去接她吗?”

      “她最迟可以在学校留到七点。我总是尽量在六点前去接她,但今天怕是不行了。这些,”她用下巴指了指手推车上的那几大袋子,“这些还不到十块钱。她每天都是在学校留得最晚的一个,学校的老师对她已经有意见了。她又要生我的气了。”

      说到这里,朵拉局促地笑了一下。她没抬头,还在对着垃圾桶翻拣,但她突然笑了一下,带着一丝父母对待子女时容易露出的那种无奈与尴尬,这又让罗杰斯想起了他的妈妈,妈妈过去经常露出这样的笑,当她因为要在病房值班而只能提前为他准备好不太像样的方便食品作为晚饭时,当她因为拿不出钱来买额外的鸡蛋放在平底锅煎饼里时。一九四零年,她存在美国银行里的钱一夜间消失了,大萧条的头两年里他们是那么的穷,她甚至考虑过卖房子,可谁会去买他们那间狭小的、破破烂烂的公寓房呢?连郊外的大别墅都卖不出去了。

      “她学习很好,最好的是英语。你听她说英语,还以为她是个美国小女孩。她的数学也很好,真不知道是遗传谁的。我和她爸爸都不是读书的料。”

      “她爸爸在美国吗?”罗杰斯想起了这个之前没有问完的问题,“他还在米乔阿肯?”

      朵拉停顿了一会儿,不知不觉把手里的瓶子给拧瘪了。等到她反应过来时,那瓶子已经彻底没形状了。她又嘟哝了一句脏话。

      “他不在米乔阿肯。他也不在美国。他在天上,你懂我的意思吗?”朵拉用手指头指了指天上,“他死啦。”

      罗杰斯愣住片刻,随即有些内疚地转开了视线,“抱歉……”

      “我不伤心。他就算没死,也没什么用。他家有四个孩子,除了他大哥去了哥伦比亚当共产党,其他几个都留在米乔阿肯种甘蔗。”朵拉一开始显得有些犹豫,但等到这话题真的被提了起来,她好像还挺愿意说的,“后来他不知道脑子出了什么问题,加入了‘自卫军’。你知道什么是‘自卫军’吗?其实我也不太知道,他们就管自己叫‘自卫军’,好像是要打倒那些在山里生产毒品,在镇子上瞎搞的毒贩。自卫军穷,连衬衫和枪都要他们自己掏钱,我在家累得腰都直不起来了,他天天在外面骑摩托车、耍威风。你结婚了吗,史蒂夫?”

      她直起上身,用没有拿瓶子的那只手在这个金发男人的大臂上抓了一把,甚至笑着摇晃了两下。他没料到这突如其来的动作,一时被抓得有些发傻,他有种错觉,好像被朵拉当成了她在墨西哥老家的一个邻居家的弟弟,或者什么年纪稍小的表亲,他被朵拉的笑容弄得颇不好意思,垂下眼睛笑着摇头,“不,我还没结婚。”

      “那你有女朋友吗?”

      朵拉锲而不舍地追问。捡罐子的生活太不好过,她都快忘了打探别人感情生活这件事有多有意思了,何况这家伙是个帅小伙,帅小伙是不会缺女朋友的。

      “没有……”罗杰斯把脸挨着肩膀歪下来,露出一副仿佛挺苦恼的样子,“没有女朋友。单身一人。”

      朵拉放开他的胳膊,把注意力转回到了垃圾桶里。“挺好的,一个人过。我也想一个人。如果我只有一个人,那就快活多了。可你能把你生出来的孩子塞回你的肚子里吗?你不能。就算塞回去了,他们也还在那儿,如果哪天你想死了,他们就也要死了。”

      “你是个厉害的妈妈,朵拉。”罗杰斯把几个易拉罐丢进手推车里,跟着她挪动到下一个垃圾桶前,“我小时候身体很差,我爸爸在我出生前就去世了。我妈只有我一个孩子,而那时候我觉得她已经是世界上最辛苦的人了。我想象不出照顾四个孩子的生活是怎样的。”

      “其实也没什么。养小孩没你想象的那么辛苦,只要你不指望把他们养成什么样儿。你捡罐子,你把罐子拿去换钱,你去超市或者快餐店买便宜的食物,你喂他们吃,你教他们刷牙、穿衣服,你给他们揩屁股,你告诉他们不要玩打火机,不要玩水果刀,你早上送他们去托儿所,晚上去接他们回家,任务完成。但小孩身体不好是另外一回事。索菲亚和她的三个哥哥身体都很好,我不记得他们从小有没有感冒发烧过。你小时候有什么毛病?我姐姐的儿子有小儿麻痹症,走路走不直,嘴巴是歪的。”

      罗杰斯抬起脸,放缓了手中翻拣的动作。秋天的风并不凛冽,迎面刮过来也不算难受,说起来奇怪,如果以他的记忆和感觉作为衡量的标尺,距离他还是那个体弱多病的小罗杰斯的日子也只过去了不到一年的时间,而他望向身旁一侧,望向朵拉,望向这条街尽头的女士服装店和中餐店,穿戴着全套护具的骑行族在他眼前迅速驶过,搬家公司的卡车车厢上用鲜亮的油漆涂出了朗朗上口的商标名,报刊亭和移动餐车前的小霓虹灯还没有亮起,紫灰色的日落已经在这个大都市的上空浓浓地染开了。

      “我小时候的毛病,那可能需要一张纸才能列完。让我想想……”他煞有介事地扬了扬眉,又透露出一股事不关己的轻松神气,“哮喘,这是第一个。贫血,鼻窦炎……噢,鼻窦炎,我现在说起来这个还牙痒痒,这个最糟了。得过猩红热,是我十岁的时候,差点要了我的命。心脏不好,没法上体育课,总得坐在操场上看着他们跑。”

      “听起来就够你受的。”

      “也够我妈妈受的。还有巴奇。”

      在意识到之前,这个名字毫无预兆地从他的嘴里飘了出来,直到他说完“朋友”这个词,先前那股轻松神气全都不见了,变成另一种沉重的、无色无味的物质,塌陷在他的肩上。

      “他……”

      他沉默了很久,这突然的沉默难免让他显得有些古怪,但朵拉并不在乎,她的注意力只在他的话语间停留了不到三五秒,便飘荡到不知道什么地方去了。

      “算了,今天就这样吧!”朵拉突然决定,“我要去回收中心了,就在前面那个路口左转,再走两百米,那个沃尔玛超市后面。”

      “回收中心?”史蒂夫难解地眯起眼睛,这可能又是一件现代社会的什么神奇发明,他尽量不让自己显得太过疑惑,“就像是回收站什么的?有人在那儿收这些瓶子?”

      “差不多。”

      朵拉敷衍地点点头,她把塑料袋往车子中央聚拢,但没什么用,那些袋子被撑得饱胀而下坠,随着她拉拽手推车的步幅而摇晃。她没注意到金发男人脸上那仍旧有些困惑的神情,也没设想过这城市里居然还有不知道什么是回收中心的人——那些富得从来没逛过沃尔玛超市的人除外——“不是什么有意思的地方。很多醉汉在那儿过夜,还有乞丐,毒虫,混帮派的穷小孩。有时候你拿着一袋五美元的瓶子过去,却一毛钱都换不到,不是换不到,而是不敢。他们就盯着你回收机往你手里吐钱呢。我一般不会那么晚去,现在去会好点,这个时间没什么人。”

      “听起来是个危险的地方。”

      罗杰斯陪着她往前走,一手搭在手推车的扶栏上,悄悄使着力气。布鲁克林曾经也算是个危险的地方,当然了,它还没有当年电影中的芝加哥那么危险,但它也有撬门翻窗户的小偷,有为了几块钱就敢勒死人的劫匪,有暴徒,还有以制造事端为乐的小孩子。他总是这样试图把自己熟悉的纽约和眼下的纽约联系起来,寻找任何一丝代表着它们之间相似之处的痕迹,他和朵拉拐过那个路口,他们不知不觉地走上了自行车道,这不是朵拉的错,手推车太重了,她时常歪歪扭扭地偏离了原本的人行道,好像是车子在拉她,而不是她推车子。

      “喔喔!看着点——”

      一名戴着运动头盔的女士骑着她的山地车重重撞了上来,朵拉吓呆了,双手紧抓着把手无法动弹,等到她反应过来,想要拉着手推车往旁边躲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罗杰斯眼疾手快地去扯她,刚把她扯开不到半米,山地车的车头撞翻了手推车,车尾也擦上了她的小腿肚子,随着一声低沉的痛呼,朵拉跌跌撞撞地跌坐到了地上。

      “你怎么回事?!”

      女人气急败坏地扶起自己的山地车,她一手指向自己骑来的路径,手腕上的运动手表表盘反射出路灯的灯光,在罗杰斯眼里一闪而过。

      “这是自行车道,不要推着那些东西上自行车道!”

      罗杰斯忙着扶朵拉从地上站起来,朵拉也在忙着抓住头推车的黄色把手,好让它停稳在自己身边,俩人一时都来不及反驳什么。女人重新跨上车座,怒意未消,又指向不远处的自行车道的指示牌,这回她伸长了脖子,用那种咬文嚼字的、故意放慢拉长的语调对朵拉说,‘“自——行——车——道’,就在那儿写着,看见了吗?知道自行车道是什么意思吗?”

      朵拉刚一站稳,就又忙着把那些洒出来的瓶子和易拉罐塞回手推车里,没工夫理那个女人的指引。罗杰斯直起腰,看向女人手指的地方,又看回对方,“是的,她知道那是什么意思。你说话能放尊重点吗?”

      “我放尊重点?她推着那座小山一样的破烂横在自行车道上,随便一个骑车的人都可能被她撞倒,你不去问她有没有考虑到别人的安全,倒要我放尊重点?”

      “我们不是故意走上来的。也许如果你没有闯过那个红灯,用刚才那种速度猛冲过来,我们已经退回人行道上了。”

      罗杰斯抬起手臂,学着女人的样子指向身后的路口,交通灯上刚刚由红灯转为绿灯,那是对方刚刚骑来的方向。女人难以置信地瞪着他,好像他脸上长了什么怪异的东西似的,随后自顾自地翻了个白眼,又笑着摇了摇头,一副遇到了什么可笑至极的事情的模样,随后双手调转车头,打算骑走。

      “也许你该说声抱歉。”罗杰斯提高了音量,确保对方能听到。

      “什么?”女人转过脸来,几秒前那一抹嘲讽的笑意消失殆尽,只剩下被冒犯的怒气,“你有什么毛病?”

      “走吧,大个子。”

      朵拉反手拍了拍他的胳膊,她已经把刚才那些掉出来的瓶子全部捡回去了,她是那么平静,甚至有一丝闲极无聊,刚才发生的事对她造成的影响仿佛仅限于她小腿上那道浅浅的血痕,她抬起腿,掸掉那些粘在她腿肚子上的脏灰。

      “那女人没有权利那么对你说话。”

      “好吧,好吧,她没有。你还要一起去回收中心吗?我可以自己去。去晚了赶上排队,又要等上半天。”

      罗杰斯点点头。

      “我和你一起去。我还没见过回收中心长什么样呢。”

      他仍旧怒气未消,但既然朵拉毫无计较的意思,他便跟她一起拉住手推车的车头,调了一百八十度,推回人行道上,走到那个路口边,站在斑马线的这端,绿灯只剩几秒了,他们决定等着。

      绿色的的小人变成红色的小人,一分多钟过去后,再变回绿色的小人。他们混在人群之中,快速穿过马路。朵拉的脚步比他们刚遇见时要轻快,或许是因为急切的想要快点见到女儿,或许是因为手推车里的瓶子即将兑换成现金,她越走越快,罗杰斯不用刻意放慢脚步,就能和她保持相同的速度。他们经过一家打印店,一家兼卖手机卡的酒水店和一间咖啡馆,一间颇为高级讲究的咖啡馆,至少从它的门脸装修和落地玻璃展示柜来看,它精致得和这条街区格格不入。

      “噢,这小蛋糕真漂亮。索菲亚肯定喜欢。”

      朵拉放慢脚步,目光被那面玻璃柜里的甜点完全吸引了过去。

      “顶尖品质,一流、一流烘焙师引进,带给你……”她压下脑袋,肘部还搭在手推车上,眼睛眯了起来,断断续续地拼读那张陈列在点心底部的说明,“带给你原味的……‘巴布勒’,‘巴布雷’……这是哪国语?”

      罗杰斯也探过头去,把那个用花体字打印出来的异国单词在嘴巴里咀嚼了几下,“我猜可能是个法国的地名。只是猜的。”

      “带给你原味的‘巴布雷‘享受……”

      “每日新鲜送达的农场鸡蛋……以及新鲜香浓的秘制奶油……噢,这又是一个法国词,”罗杰斯也弯腰站在一边,读起了另一盘点心下面的说明纸牌,“对于一块蛋糕来说,这真是个拗口的名字。”

      “如果有时间,我也能做出这玩意儿来。我可能用不上什么十几美元一颗的鸡蛋和什么高档的外国的奶油,但蛋糕这种东西,都差不多。”

      罗杰斯点头赞同,“我觉得这个差不多就是膨胀起来的平底锅煎饼,然后你撒一点砂糖在上面,放在一个漂亮的杯子里。差不多就是这样。”

      朵拉的脑袋又往下压了一点,她开始读配料表。

      “全脂鲜奶,动物性鲜奶……什么是’动物性鲜奶‘?蛋白,奶油酱,我就猜到了会有奶油酱。樱桃白兰地,蓝莓,杏仁,香草精……”

      “什么是‘镜面果胶’?”罗杰斯问朵拉。

      “大概就是一种原料,我也不知道。”

      朵拉直起腰来,视线快速扫过展示柜里那一排排的价签。

      “这相当于一百四十个瓶子。”她指着刚才罗杰斯在看的那一块芝士模样的点心,又看向那个老家叫作‘巴布勒’或者‘巴布雷’的、像是平底锅煎饼膨胀起来的漂亮蛋糕,“这个……这个大概要二百四十个瓶子。五美分一个瓶子。”

      “那么,这个就是四百……”罗杰斯指着旁边一整盒的小圆饼计算道,他还不清楚那些五颜六色的小圆饼叫什么名字,但他已经学会了朵拉的那一套代币算法,“四百八十,这十六个小圆饼要四百八十个瓶子。就算它们有四种不同的颜色,四百八十个瓶子也太贵了。”

      “可不是么。”

      他们从咖啡店的玻璃窗前走开,朝着沃尔玛的方向继续向前。路过一辆卖汉堡的餐车,朵拉停下来,她说她有些饿了,便给自己买了个芝士汉堡。

      “这家的汉堡味道不错,”朵拉一边快速吞咽,一边对着站在旁边等她吃完的大个子伙伴推荐,“他们舍得放蔬菜,你看,这有腌黄瓜,青椒圈,你在别的汉堡店吃不到这么大的青椒圈。索菲亚说我要多吃蔬菜。我太胖了。”

      “我记得以前吃蔬菜没有现在这么困难……我是说我小的时候。可能我记得不准确,只是……”

      罗杰斯帮她抓着手推车,他太高了,当他双臂交叠着靠在小车的把手上时,他不得不把整个上半身都折下来。

      “只是现在大家好像都不自己做饭了。”

      他看了看那辆餐车,餐车顶部伸出来的遮雨棚上立着一个小小的霓虹灯牌,闪烁着可爱的汉堡图案。

      “蔬菜太贵了。我去超市里看,一大棵新鲜的花椰菜要三块多钱,‘三块多钱,那可以买两个汉堡了‘,你这么一想,就觉得不划算。六十多个瓶子,一颗花椰菜,你吃下去什么感觉都没有,可两个汉堡就不一样了,再高再壮的男孩儿,两个汉堡都能喂饱,就像那个戴口罩的男人,我相信就算我当时给他买了三个,他也只吃得下两个。”

      “什么戴口罩的男人?”

      “那个小刀,是他的,我跟你说过。”朵拉冲着细铁链上拴着的那把匕首指了指,“我还从来没用过。“

      罗杰斯想了起来,他之前问朵拉的时候,朵拉向他描述过。

      “你说他是个哑巴,被帮派的人打了?”

      “我猜是吧,不然他为什么不说话。在这片街区,你要么是个混帮派的,要么你就欠帮派的钱,我一直很担心我那两个儿子以后也会学坏,我看他们现在已经开始学坏了,跟着那些美国小孩。那个哑巴,我记得他在回收中心后面的那条小路上躺了很久,就是那条路,在这儿就能看见,那个路口。连着一两天晚上回家,我都看到了他,一开始我不打算招惹他,我绕开他走,但他的胳膊,他有一条假胳膊,我不知道那是义肢还是什么,挺惹眼的,第三天看到他的时候,我想,也许他是耶稣派来考验我的,你知道,我很久没去教堂了,也许耶稣对我的为人有了疑问,所以他派了人过来考验我,我就走过去了。“

      “我不觉得上帝会觉得你的为人有什么问题,朵拉,你想太多了。”

      “可能是吧,反正我的确太久没去教堂了,我经常忘记祷告……妈的,我刚才就忘了。我祷告了吗,吃汉堡之前?”

      罗杰斯忍不住笑了,他摇摇头,又拍了拍朵拉的胳膊,让她别太内疚。

      “好吧,我下次一定记得。也不完全是因为这个,我还想,如果以后亚历山大——亚历山大是我的大儿子——如果亚历山大有天也被人打了,躺在路边等死,会不会有什么好心人走过去看看他,送他去医院?我忍不住会想到那种场景,我怕它真的发生。总之,我走过去问那个人,你要不要帮忙?你看起来快死了。他看看我,他看到了我推车里的瓶子,很多都没喝完,我想他可能是渴了,所以我把那些还剩一点的都给了他,他把它们都喝了。”

      汉堡吃完了,朵拉把油纸握成一团,随手扔到地上。罗杰斯的眉头轻微抽动了一下,但他什么都没说,他将双臂从车子的黄色把手上拿开,走到另一边,为朵拉留出空间。

      “他喝了水以后,看起来活过来了一点。接着我问他,你要去医院吗?你要不要我帮你报警?他不说话,又被口罩盖住半张脸,那样子怪吓人的,后来我发现他盯着我背后看,就正对着我们现在这个方向,”朵拉指了指自己肩膀后面的位置,比划出当时那个男人的视线所及,“我看到他往这里看,这辆汉堡车,我猜他是饿了,那天晚上我本来也要买汉堡回去的,如果不是因为他,我可能就要空着手回家了,我最近记性越来越差。总之,我去买了八个汉堡,买得多还比较划算,我带回家六个,给了那个男人两个,我还另外找出来几瓶没喝完的水给他,汉堡太干了,你吃汉堡的时候必须喝点什么,但我没买可乐,不是我舍不得,只不过我知道可乐不好,可乐让人发胖,让人得糖尿病,我很久以前就不给索菲亚他们买可乐喝了,我只让他们喝水或者喝橙汁。”

      随着朵拉有一搭没一搭的讲述,两人已经来到了回收中心。这其实是沃尔玛超市背后的一小块区域,有点像是自助银行,只不过里面摆放的不是自动取款机,而是塑料瓶回收机。这地方挺大,白炽光照得人脸色发青,这让罗杰斯想起了他住的那间公寓楼下的自助洗衣房,他第一次光顾那间洗衣房时可以说是不知所措,抱着脏衣篓在里面环顾了半天,才在一位热心女士的帮助下学会了自助洗衣的整个流程。

      “第二天,我没看到他。第三天,我也没看到他。又过了几天,我都忘记他了,那天傍晚,大概比现在更晚一点,我来这里换瓶子,我突然看到他了,就在这个回收站,他拖着两大袋瓶子,非常大的袋子,里面装了大概有三四百个瓶子,拖到了我面前来。”

      朵拉推着车来到一台回收机前,解开一个袋子,开始将瓶子挨个往回收孔里塞。

      “我告诉他,那两个汉堡一共是三美元五十美分,他只要给我大概半袋就够了,他那一袋装得太满了,我知道捡瓶子不容易,我不会占人便宜的,但是他不听,他把那两袋都堆在了我的车子里,天哪,那真的是两个巨大无比的袋子,就那么堆在我的面前,弄得其他人都看着我。”

      “他只是想感谢你的帮助吧。他也许不清楚那些瓶子能兑换多少钱,捡到多少就给了你多少。”

      “我想也是这样。我对他说,谢谢你啦,你是个知道感恩的好小伙儿,我拍了拍他那条假胳膊,硬梆梆的,不知道他是怎么弄丢那半边胳膊的。后来他又给了我这个小玩意儿——”

      朵拉暂时停下往回收机里塞塑料瓶的动作,伸手去勾那把吊在投币凹槽旁的细铁链子上的小刀,“我其实不想要这个,我要一把刀干吗?但他把它栓在这上面,我当时也在塞瓶子,没注意看他,等我发现的时候,他已经走掉了。”

      她把小刀从铁链上解下来,递给罗杰斯看。罗杰斯将匕首举到自己的眼前,回收中心里的光线很暗,他凑近了看,他认不出生产国或者品牌什么的,但他能确定,这是一把真材实料的作战匕首,不是什么便宜的水果刀或者你在大超市里就能买到的那种业余防身刀具。如果从纯粹的兵器审美的角度来看,它甚至很漂亮,只不过因为有段时间没被使用的缘故,刀柄灰扑扑的,刀刃缺乏光泽,粘在上面的零星血迹从来没被清洗过,显得脏污极了。

      “我想,他大概知道这一带不太安全,想让你用它保护自己。“

      “差不多吧。我也没扔了它。谁知道什么时候能派上用场呢?不过,说真的,如果真碰上什么杀人狂,我拿这刀也没用,那种人都有枪——‘砰’!”朵拉用拇指和食指比划出手枪的形状,“根本来不及让我把这小刀拿出来。“

      罗杰斯轻轻掂量着手中的匕首,不知道为什么,他感觉到一种别样的重量。

      “这是把很不错的刀,朵拉。”

      “是挺不错的。”朵拉随口附和。

      接下来的几分钟里,他俩什么都没说。朵拉已经换完了一袋的塑料瓶,开始换她的第二袋,罗杰斯主动提出要帮她分担一部分,比如由他将瓶子从袋子里拿出来,递到她手里,她只要负责把瓶子塞进回收孔就可以,这能减轻一部分胳膊的劳累,但她拒绝了,她说不用,她自己一个人来动作更快。

      又过了一会儿,他对朵拉说,“朵拉,我去下那边,两分钟就过来。”

      朵拉随口应答了一声,好像根本没听清他在说什么,塞瓶子的工作看似简单,也很消耗精力的。罗杰斯快步走出回收中心,穿过马路,跑向刚才路过的街边那一台自动取款机,他从裤兜中掏出皮夹,取出唯一的一张银行卡,那是他半个月前为自己办理的,银行柜员在核实他本人身份时遇到了一些麻烦,他不得不去找了尼克·弗瑞,他能怎么办,告诉那位可怜的银行柜员他是个起死回生的二战老兵,不久前刚刚被人从欧洲的雪山里挖出来吗?

      随着一阵清点钞票的沙沙声,紧接着咔嚓一声,吐钞口被打开。自动取款机,又是一项现代社会的伟大发明,他把那十几张钞票从吐钞口中拿到手里,用手指重新清点了一遍。

      取出卡片后,他又来到了之前路过的那间咖啡店前。他推门进去,弄响了挂在门把手上的一串铃铛,坐在靠窗沙发上的戴眼镜的男人从苹果笔记本电脑的屏幕后面瞥了他一眼,吧台处的服务生向他招呼了一声“晚上好”,他微微点头,有些不自在地走了过去。

      “呃,你好,我想问,”他转过上身,不太确定地指了指玻璃窗的方向,“我想买摆在那边的,呃,蛋糕或者什么的。”

      “你好,你是说想要买那些展示样品?还是我们的产品?”

      “产品,当然是指产品。”罗杰斯局促地笑了笑,“不过,那些样品也很漂亮,做得像真的一样。”

      服务生是个年轻女孩,她也笑了笑,十分友好体贴地继续询问客人的需求,“陈列在那边的几款都是我们店的招牌产品,你想要哪一种?”

      “嗯……我其实不太确定,它们看起来都不错。或者,你觉得哪一款比较适合一个小女孩儿?”

      “我也许每一样都会很喜欢,先生,虽然我不是个小女孩儿了。”

      服务生俏皮地眨了眨眼睛,罗杰斯又迟疑着嗯唔了一会儿,一边迟疑一边掏出皮夹,他在脑海中搜索了几秒,终于找到一个他还算认识的点心名字,“芝士蛋糕吧,我想。就要那块芝士蛋糕。”

      他被引导到吧台处结了账,然后看着那位年轻女孩从吧台下方的玻璃冷柜里取出一块三角形的芝士蛋糕,小心翼翼地装进一个精致可爱的纸盒里,扎上缎带,一手捏着纸盒上方的提手,一手托住底部,递给了他。那过分精巧的纸盒让他不由自主地感到紧张,他突然想起了一些小时候的事,比如他去跑食品杂货铺取牛奶,那些玻璃瓶装的牛奶看上去总是那么脆弱易碎,而杂货铺的老板是个高个子,那时他还太小,得踮起脚尖、举高双手,才能从老板手里把牛奶拿过来,有时候巴奇会跟着他一起去,巴奇是他最好的朋友,巴奇是他唯一的朋友,巴奇并不需要去取牛奶,他家里从经销商那儿订了牛奶,有专人每天早上把新鲜牛奶送到他家门前,但他还是喜欢陪小罗杰斯一起去,他有时候会顺便买一条糖果,或者一瓶冰镇的可口可乐,他会在杂货铺门口吸溜吸溜地把可乐喝完,有一次他买了两瓶,想让他瘦弱的朋友和他一起喝,但那实在太冰了,罗杰斯喝完回去就拉了肚子,他为此内疚了很久,好几天都不敢出现在罗杰斯太太的眼前。

      罗杰斯提着小小的蛋糕盒,推开咖啡店的门。这次他注意了力度,没有弄响铃铛。

      回到回收中心时,朵拉已经换完了所有的瓶子,正在整理那几个瘪下去许多的淡绿色垃圾袋,现在里面只剩下易拉罐了。

      “易拉罐是另一笔生意。”朵拉把一些破损严重的罐子拣出来,扔进角落,“你得认识人,有专门的人买它们,大量地买,再转卖给什么公司。那些人从我们手里收,价格越压越低,自己赚得越来越多。‘妈的’。”

      他将蛋糕盒放到手推车里,“这个是送给索菲亚的。是芝士蛋糕,也许她会喜欢。”

      “哦……”

      朵拉有些惊讶地低下头,注视那个精致的盒子。几秒钟后,她抬眼看向罗杰斯,似乎还在揣测金发男人此举的用意,罗杰斯瘪着嘴耸了耸肩,“谢谢你今天陪我聊天。另外……”

      他拿出皮夹,取出那一叠纸钞,又把手伸到腰间,从腰侧的皮带里抽出那把匕首,先前他一直把它拿在手中,没还给朵拉。

      “我真的挺喜欢这刀。你愿意卖给我吗?”

      朵拉看直了眼睛,不是对着他手里的那把自己的刀,而是对着他另一只手里的钞票。

      “这刀有什么好买的?”她脱口而出,眼里闪烁着难以掩饰的喜悦,“这是多少钱,三千块?四千块?你不是在开玩笑?”

      “你可能不太清楚,但这是把很不错的刀。”罗杰斯把小刀翻转了几下,表现出爱不释手的样子,“我也许不算什么权威人士,但如果你去问那些兵器爱好者,他们可能也愿意出高价。现在市面上应该买不到这一型号的了。”

      当然了,他这是胡编的。但他也不是全心全意地在欺骗朵拉,这匕首看起来真的很不错,比他当年在部队里被训练使用过的专业军刀还要厉害多了,至于是不是价值上千美元,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我不知道。如果它真的这么值钱,那个男人怎么会舍得给我?”朵拉还有几分犹豫,“你最好别是搞错了,如果我卖给了你,你过几天又反悔了,我是不会把钱还给你的。”

      罗杰斯忍不住大笑了起来,两颗蓝色眼睛都眯成了弯弯的线,他笑着摇头,把钱塞进朵拉另一只手里。

      “我不会反悔的,朵拉。”他看着女人把钱仔仔细细地数了一遍,掖进外衣内侧的口袋,“我只怕你觉得自己卖亏了,找我补齐差价呢。”

      朵拉摇头,她用手按住口袋那一块的布料,感受了一下那里的厚度,又把钱掏出来,想要换个地方放,钱太多了,放在哪都不放心。

      “你这人脑子肯定有点问题。四千三百美元。四千三百美元!那怎么都要有,几万,上百万的瓶子了,就买一把小刀。”她决定把钱放到裤子口袋里,她低下头,继续咕哝,“一百万的瓶子……”

      “哪有那么多,肯定没有上百万。几万吧?”罗杰斯在心里算了起来,“八万多?”

      “八万和一百万有什么差别?”朵拉瞪大了眼睛,嘴角还是笑意,“八万,一百万,对我来说就差不多。”

      “好吧,你说一百万就是一百万。”罗杰斯忍不住又笑了,“它值一百万个瓶子。”

      “花四千多块钱买一把小刀……”朵拉忍不住又摇了摇头,用西班牙语说,“你们‘美国人’。”

      “是啊,我们‘美国人’。”

      “你可把它放好了,”朵拉指指自己被钞票塞满的裤子口袋,又指指他手里的匕首,“一百万瓶子的宝贝。”

      罗杰斯撩起上衣的下摆,将匕首塞回到腰带里。皮带下方的裤子布料被蹭上了一点发黑的血渍,刀柄抵住他腰腹的皮肤,凉丝丝的,回去后要用清水把它洗洗干净,他心想。

 

(全文完)

——————————————————————————————

*涉及到墨西哥城市Michoacán的内容参考了纪录片:Cartel Land (2015)

*涉及纽约拾荒者的内容参考了纪录片:Redemption (2013)

极地深寒

看录播随手记录


K:刚才怪我了

宝宝:就是怪你!(哪有啦..


KK默默四杀(看了下时间才用10s 捂脸

宝宝:我去 我也要守A!!你给我去B!!

K:行行行..

宝宝:等等 A你平时守在哪Σ( ° △ °|||)︴

K:我守A谭包点里面

宝宝:在哪呢(⊙o⊙)

K:那我带你看一下 然后我再跑回去(B

(好刺眼……我怎么瞎了

然后A点已经有队友了 KK就开始讲解站位 blabla

宝宝:诶——这么麻烦——(╯‵□′)╯︵┻━┻

这时候队友喊“人在B”

宝宝:为什么现在都跑B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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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刚才怪我了

宝宝:就是怪你!(哪有啦..


KK默默四杀(看了下时间才用10s 捂脸

宝宝:我去 我也要守A!!你给我去B!!

K:行行行..

宝宝:等等 A你平时守在哪Σ( ° △ °|||)︴

K:我守A谭包点里面

宝宝:在哪呢(⊙o⊙)

K:那我带你看一下 然后我再跑回去(B

(好刺眼……我怎么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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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诶——这么麻烦——(╯‵□′)╯︵┻━┻

这时候队友喊“人在B”

宝宝:为什么现在都跑B去啦(╯‵□′)╯︵┻━┻


K:我都22杀了 我们这波还有0杀的

宝宝:你只是单纯的运气好而已 受哪哪来人

K:是是是我运气好 你是什么呀

宝宝:如果我守哪哪来人我已经40杀了

K:……你说这一共才(打了9局

宝宝:啊啊啊救我救我救我!!!

K:……我也没法治疗不是

宝宝:你只要1v5就是救我了

K:是是是……


宝宝:我都按上包了怎么还没钱啊……”

K:我给你扔

宝宝:不要 我自己买

宝宝:啊忘记买烟了……哎反正你肯定买了

然后K在拉枪线和对面对枪 宝宝就躲在死角里面围观……时不时“哎呦你别吓我”要不就哈哈哈笑然后吃口面条(好可爱啊你真的

极地深寒

补录播的时候随手写写>< 26号的


K:你拿这刀吧这刀好看(K总的爪刀大家懂得!

宝宝:嗯??嗯!这刀好看!像细胞分裂 (KK好懂纯黑宝宝的喜好啊……


K:对面有个人叫什么小洋人 这是什么牌子吗听着这么耳熟

宝宝:没听过╭(╯^╰)╮

K:以前电视老做广告的 小洋人儿~什么的

宝宝:我都多久不看电视了

K:我也很久没看了不过我记得我小时候嘛

宝宝:你丫50后吗


k打死一个人

宝宝:噫

K:你说我狙死人你噫什么

宝宝:假呗!(是太强了吧w


K:你爪子刀掉了吗 掉了我再给你扔一个

宝宝:嗯!掉了!

然...

补录播的时候随手写写>< 26号的


K:你拿这刀吧这刀好看(K总的爪刀大家懂得!

宝宝:嗯??嗯!这刀好看!像细胞分裂 (KK好懂纯黑宝宝的喜好啊……


K:对面有个人叫什么小洋人 这是什么牌子吗听着这么耳熟

宝宝:没听过╭(╯^╰)╮

K:以前电视老做广告的 小洋人儿~什么的

宝宝:我都多久不看电视了

K:我也很久没看了不过我记得我小时候嘛

宝宝:你丫50后吗


k打死一个人

宝宝:噫

K:你说我狙死人你噫什么

宝宝:假呗!(是太强了吧w


K:你爪子刀掉了吗 掉了我再给你扔一个

宝宝:嗯!掉了!

然后K总默默给少爷扔了刀 自己用好丑的刀……(手动拜拜


宝宝:靠我这鼠标转不过来我手胳膊都扭曲了!!

K:你这算好了 我之前把手机放鼠标垫上结果把手机扇下去了

宝宝:论不买索尼大法的坏处

K:幸亏我有个套(?

宝宝:什么套(??

K:xxxx(是个军宅迷喜欢的牌子..以前搜过同款的我)说了你也不知道

宝宝:靠你怎么知道我不知道!!!(好可爱呜呜呜呜

K:肯定不知道的 你不混这圈

宝宝:你不说你怎么知道我不知道!说不定我就知道呢!

K:一个造枪配件的公司出的 反正我觉得挺耐摔的..


K狙死人宝宝又嘘他

宝宝:我要告诉他们 你是蒙的

K:来 开麦说 (好坏啊kk……

宝宝:哼……

K:来说 不开麦你跟我姓好不好?

宝宝:给你留点面子

K:别别千万别留

宝宝:必须得留面子(为什么呀?


宝宝:我觉得对面是故意的 一般人反射弧不可能长到这地步

说完就被对面干死了

K:嗯 你被弧长打死了 这flag立得很好


宝宝:我想输一局(他们打到14:0了

K:嗯 那我挂机了

宝宝:你应该趁现在吃饭才对 躺赢的时候不吃什么时候吃

polinavasily

【盾冬】战神的黎明(4)

      在爱丽舍乐园和塔耳塔洛斯之间,矗立着一座雄伟的宫殿,那是冥王的居所,安静得如同海底的沉船,既听不到地狱中痛苦灵魂的呐喊,也不会被乐园中悠然的琴声笼罩。 

       复仇神在宫殿中拥有属于自己的房间,但除了冥王和塞壬们,他基本没有任何访客。冥府的其他神祗对他疏远而冷漠,刚开始,诡计之神Zola和暴虐之神Shmidt还会以训练者的姿态出现在复仇神身边,但随着时间推移,他们也渐渐消失了。...


      在爱丽舍乐园和塔耳塔洛斯之间,矗立着一座雄伟的宫殿,那是冥王的居所,安静得如同海底的沉船,既听不到地狱中痛苦灵魂的呐喊,也不会被乐园中悠然的琴声笼罩。 

       复仇神在宫殿中拥有属于自己的房间,但除了冥王和塞壬们,他基本没有任何访客。冥府的其他神祗对他疏远而冷漠,刚开始,诡计之神Zola和暴虐之神Shmidt还会以训练者的姿态出现在复仇神身边,但随着时间推移,他们也渐渐消失了。

       相比之下,塞壬们却很喜欢复仇神。她们总是在他耳边谈论起人间和诸神的趣闻,偶尔也会唱起几只古老的歌谣。塞壬的歌声对凡人是致命的,但却能让复仇神心生平静,偶尔,他会轻轻拨动起那架绘制着枫叶的里拉琴。月光般的琴弦在他的手里微微颤动,带起他心中一丝隐秘的涟漪。这感觉对一个冷酷的地狱神来说很奇怪,它看不清、猜不透,在时间的流逝中渐渐变成了一场漫长的酷刑。

       塞壬们看得出,复仇神最近常常心绪满怀。以前,他几乎从不过问诸神琐事,但现在,他开始变得好奇起来,当听到Teles【1】说起Shmidt又跑去找西绪福斯耀武扬威,却被反被奚落嘲弄了一番时,他突然问起了关于Shmidt的旧事。

      “Teles,你曾经说过,诸神之中,Shmidt最憎恨战神?”

       “他们可是老对手了。”Teles回答道,“很多年前,冥府与圣山之间发生过一场大战,Shmidt最终败于战神之手,并因此记恨了几百年呢。”

       “何止几百年呢,就算是几千年、几万年,他大概都不会忘记憎恨战神。”Raidne眨了眨眼睛,她对那个丑陋阴沉的暴虐之神可没什么好感,因此也从不肯轻易错失任何一个嘲笑他的机会,“就像那些凡人们所说的,恨总比爱更为持久。很少有一份爱能与永恒并肩,但大多数的恨都可以。”

      “战神的爱可以。” Lecosia——塞壬中最为温柔沉静的一位,突然开口打断了姐妹们对暴虐之神的奚落,“他爱他的伴侣逾越了时间。”

      “我不得不承认,战神是一位忧伤的天神。”Molpe笑着说,看起来似乎是认为他的姐妹太过天真,“可是逾越了时间?七百年,对神来说不过是一场冗长的酒会。”

       Thelxiope有些不高兴,她开始为战神打抱不平,“你们得不到爱神的垂青,就否认别人的深情……”

       “没人否认,可也别过分夸大。毕竟他有那样的弟弟和父亲。”Ligia笑了笑,她问她最喜欢的小妹妹,“Aglaophonus,你说呢?”

       “战神很深情,这无法否认。独自承担起一份回忆和悲伤需要莫大的勇气和毅力,而这也正说明了他们之间发生过的一切一定非常美好。”Aglaophonus抿紧了双唇,露出思索的神态,“可我更想知道,他喜欢的那个Bucky到底去了哪里?”

      “你们说他喜欢的是谁?”

        塞壬们面面相觑,似乎是没有料到复仇神会对这样的爱情故事好奇。唯有刚刚一直沉默不语地Parthenope回答他,“他是一位林仙,没有人知道他的真实姓名。但战神爱称他为Bucky。”

      Parthenope小心翼翼地打量着复仇神愈发晦暗不明的目光,小声问:“您对他感兴趣?”

     复仇之神没有回答,他轻轻拨弄着着手中的里拉琴,琴音在寂静中晕开,轻的好像岁月中昙花一现的回忆。可他没有回忆,他在忏悔和怨恨中诞生复仇的匕首和火炬是他的武器,巨鹰和塞壬是他的助手,只有这把里拉琴,它优美、恬静,与冥府无关,却不知从何时起到了他的手中,在寂静无人的时刻,它会让他想起天空、树林、泉水、野花和决不允许流入冥府一丝一毫的光明。

       他突然想起了那个金色头发的战神,他说他的琴上镂刻的是他盾牌上的星星,而那琴身环绕的是他神庙中的枫叶,复仇神没有去过战神殿,也没见过那面盾牌,可他却觉得自己确实认识他。

      “Parthenope。”复仇神将目光落向自己最为信任的助手,对她说:“你去帮我找一位叫Rebecca的林仙,帮我问问她有没有一个哥哥。”

       Parthenope没有多问,只是顺从地点了点头。

      “还有……”

      “我明白。”女妖心领神会接道,“我会避开冥王。不让任何神知道。”

       冥府中没有日与月的交替,时间的流逝于水钟的刻度之间,当水钟里的水流完了三次,Parthenope从人间带来了复仇神所需要的消息。

      “我找到了那位叫Rebecca的林仙,她对我说她确实有一个哥哥,他们都是大地女神的孩子,年纪甚至远超圣山诸神。但她的哥哥在七百年前突然不知去向。此外,她的哥哥就是战神口中的Bucky。而他也确实善于弹奏里拉琴。”

       复仇神沉默了片刻,目光中流露出塞壬所从未见过的期待和惶惑,他抬起头,不确定地问:“她……长得什么样子?”

       塞壬微微张着嘴,惊异地用目光描摹着眼前这位她侍奉了七百年的神祗,他美丽的眼睛在幽暗的地府中几乎是深蓝色的,而那位林仙的眼睛却在阳光下呈现出迷离的金绿色,除此之外,这两双眼睛几乎一模一样。

      “她……她很美,她像是春天芳草丛中的百里香……她很像您……”

        复仇神总是很少说话,因此塞壬在悠长的时光中总是努力地分辨着他的沉默,可此刻,她竟然也看不懂他了,好像一片幽深宁静的湖水终于开始泛起了神秘的涟漪,那莫名让塞壬有些恐惧,她大着胆子问道:“您让我去查这位林仙……是为了什么?”

       复仇神没回答她,只是问:“Parthenope,你有父母亲人吗?”

       “是的,”塞壬回答道:“河神阿刻罗俄斯是我的父亲,悲剧女神墨尔波墨涅是我的母亲,我有七位姐妹,我们都是您的仆从。”

       “可我从有记忆的那一天起就没有父母,也没有兄弟姐妹。”

         塞壬的心绪微微震动了,她咬着嘴唇,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复仇神有些迷茫地望着塞壬,“那么,你有爱人吗?”

        Parthenope苦涩又甜蜜地回答道:“是的,我有。曾经有过。虽然我没能留下他,可我依旧记得他。【2】”

        “那你会不会把他们都忘了呢?”

        Pathenope想了想,坚决地摇了摇头,“不会。或许时间对我来说太过漫长,使我不能像凡人那样轻言断定一生,但我永远也不会忘记我的亲人和爱人。”

      塞壬离开后,复仇神决定前往塞拉斯。他想了想,最后还带上了那把里拉琴。巨鹰依旧寸步不离地跟在他身边,乖巧得像是爱神的鸽子。可当他们准备穿过冥府的花园时,地狱犬却拦住了他们的去路。

      “冥王不允许您离开冥府。”地狱犬解释道,它有三个头,每个头都能发出不同的声音,雷鸣般的吼叫声震荡着整个花园,辅之以锋利的獠牙和闪着红光的眼睛,使它看起来凶恶异常。

      但它并没有使复仇神害怕,反而将他激怒了。他举着火把,冰冷地逼着着这只高大的怪物,巨鹰环绕在地狱犬四周,发出了斥责般的尖啸,那让地狱犬瑟缩了起来,它嗫嚅着辩解道:“不是我想拦您,是冥王……”

     “你大概忘记了自己的主人是谁。”

       地狱犬抖了抖耳朵,三颗头对视了一眼,又纷纷害怕地低了下来。

      “让开。”

      地狱犬垂着尾巴,犹豫地说:“冥王要是知道了……”

      复仇神没说话,三只巨鹰却飞到了地狱犬的三颗头边,它们在它的耳边发出刺耳的叫声,翅膀扇出了旋风和闪电,不到片刻,地狱犬便昏昏倒地,沉睡过去了。

       当巨鹰们跟随主人穿过花园和厄瑞玻斯时,天空已经沉下了浓重的深紫色。塞拉斯建在海边,海的浪潮声好像这座新生城邦的摇篮曲,而漫天的星光则是它的迷离的美梦。卫城和宫殿还没有建起,整个城市只有几栋土坯的低矮房屋。巨鹰们按照主人的意思躲进了远处的森林里。顺着隐约透出的火光,复仇神走进了这座新生的城邦。

      那片火光来自一片空阔的旷野,几个年轻的士兵围坐在一起亲亲热热的说笑,他们讲起那些古时候的记忆,那些属于特洛伊、阿尔戈英雄、忒拜城的传奇,在所有人中间,坐着一个高大英俊的天神,他的盾牌和佩剑被放在一边,手里扶着一把里拉琴,火光落入他眼帘,将本是浅蓝色的眼睛映衬得闪闪发亮。他是个战士,却又像个诗人。他身穿铠甲抱着里拉琴的模样让复仇神觉得无比熟悉,在塞拉斯人的欢笑声中,复仇神隐藏在黑暗里,既没有离开,也没有向前迈出任何一步。

       可是很快,战神就觉察到了他的到来,复仇神甚至怀疑他是怎么做到的。他只是随意地那么一回头,眼睛就正好落在了复仇神苍白的脸上。而那双映着火光的蓝眼睛也因此而溢满了笑意,战神高兴地朝他高声喊着Bucky,那让复仇神感到莫名地有些气恼,于是他从黑暗里走了出来,墨色的长袍仿佛在吞噬着脚下的土地,所有塞拉斯人看到他都倒吸了一口凉气,只有战神开心地站了起来,像风一样席卷到了复仇神的身边,温柔又喜悦地对他说:“你来了。”

       复仇神点了点头,但却没说话。于是战神接着解释道:“我们刚刚在说起特洛伊,说起帕里斯和海伦。你要不要坐下来一起听听?”

       塞拉斯人自动分开,为复仇神留出了一个位置,战神Steve坐在复仇神左边,而那位曾被他报复过的男孩——现在已经是塞拉斯的国王,则坐在了他的右手边。男孩礼貌地朝他问好,他看起来很疲惫,但精神却好了很多。复仇神微微点了点头,一人一神就不再有任何交流了。

      “Bucky,你来的正好。他们问我海伦到底有多美,我说不清楚。你见过她吗?”

       复仇神想了想,他摇了摇头,“我每次去战场都是为了带走死者的灵魂,好像从没见过海伦。但我见过帕里斯,他是个英俊的小伙子,可他死的时候海伦并不在他的身边。”

      “据说是海伦临阵倒戈为墨涅拉奥斯打开了特洛伊王宫的大门,最后她也活了下来。”一个士兵大着胆子说道,“她和帕里斯之间像是一场笑话,十年的时间都没让他们之间产生哪怕一点点可以激励彼此的感情。”

       气氛开始重新热络起来,更多的士兵接过了话头,“海伦跟帕里斯之间不过是肉欲的吸引。但却有无数人为了这份虚荣的爱情送了命,还赔上了一座特洛伊……太可惜了。”

      一个年级最小、依旧是少年模样的士兵说:“真正的爱情应该能够带给一个人积极地影响和勇气,而不是灾难。”

      他话音刚落,他的朋友就笑嘻嘻地推了他一把,“去去去,你才多大,你从哪儿知道的什么是真正的爱情。”

        塞拉斯人哄笑起来,连Steve的嘴角也挂着笑意,他望着复仇神的侧脸,突然问他:“Bucky,你觉得什么是真正的爱情?”

       复仇神的目光微动,却也只是摇了摇头,低声回答道:“我也不知道。”

       “我想真正刻骨的爱应该像阿基里斯和帕特罗克洛斯那样深切,他们的生命不仅是自己的,也是对方的,所以其中一个死了,另一个也绝不独活。”说完,塞拉斯的少年国王问复仇神,“您在战场上见过他们吗?”

       “见过。”他回答道,在Steve移不开目光的温柔注视中,他对那少年说,“阿基里斯的感情像暴风雨一样汹涌澎湃,它极具毁灭力,几乎扼住了特洛伊的命运。可那却并不是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凡人的情感。”

      “那么让您印象最深刻的是哪一段感情?”

      “特洛伊的英雄赫克托尔和他的妻子安德洛玛克。”复仇神回答道,“我曾经见过他们分别的场面。在一场前途未卜的战争前夕,他们的悲伤像平静的海洋一样深邃而克制。他是为了保护他的家人参战的。”

       塞拉斯国王不解地反驳道:“可阿基里斯是为了复仇而参战的,我不认为这更为逊色。”

       火光在复仇神的脸颊边跳动着,却依旧不能掩盖他冷淡和苍白。只有战神能在他的眼睛里找到一点点热度和光亮,在其他凡人眼里,他依旧严厉而冷酷。

     “但在复仇之前,他应该懂得如何保护自己的爱人。”他最后说道。

       塞拉斯国王看出战神似乎一直有话要说,他站了起来,召唤着所有的战士们开始夜间的巡逻。把那一片空地和温柔的夜色留给了两位神祗。战神的眉目间亦悲亦喜,他沉声问复仇神,“Bucky,你想起我了吗?”

       复仇神摇了摇头,轻轻地吹破这个不切实际的幻想。“没有。”他回答道,“或许我该认识你。我派出塞壬找到了Rebecca,她证实了你对我说的话。当我看到你的时候,我确实感到熟悉。但我想不起来了。”

       战神没说话,他握紧了手中的琴。他很想将他的手放在复仇神的肩膀或是脸颊上,但他不能这么冒然,他不想让Bucky感到任何不适。

       复仇神转过脸,平静地目光照得Steve心中有些微微的酸涩。他面无表情地问战神,“我让你伤心了,对吗?”

       战神点了点头,他轻轻扯动嘴角,眉头微微舒展了起来,“可你知不知道,你也让我感到很高兴。”

       “为什么?”复仇神问,“我不记得你了。”

       “可我记得你,我想见你。就像盲人不会拒绝光明,我也不会拒绝任何一次见到你的机会。对我来说最重要的不是你记得什么,而是你能不能安然无恙地坐在我身边。”

        他已经独自难过了七百年,几乎品尝过所有的酸涩、孤独、痛苦、悔恨,但他不能把这些伤口扯给Bucky看。因为Steve明白,受伤最深的不是他而是Bucky,是Bucky在这漫长的岁月里等待他却等不到他。他没资格在Bucky面前伤心。他最紧迫的任务也不是帮Bucky寻找那些记忆,而是要告诉他,他不是地狱深渊中诞生的复仇工具,在这个世界上,有那么多人需要他,他因为爱而永远活在一位神的心里。

      “我很高兴你没有听信冥王的一面之词而选择去证实我口中的真相,Bucky,无论你听到什么话,请相信我的这颗心。”

       复仇神没说话,他抬起头,凝视着广阔夜空,月色在他心里投下温柔的倒影,他第一次发现,原来人间的夜色是这样的美丽。

       战神开始弹奏起了手中的里拉琴,那是一段优美恬静的旋律,没有幽深的厄瑞玻斯,没有复仇的火焰,没有死者的怨恨,没有忏悔的哭泣,一切温柔祥和如春光,四月的微风吹拂着大地,西风与克洛里斯【3】为大地带来迷醉的花海,欢乐与光辉【4】在自然的旋律中跳着永不停歇的舞步,一切宁静、和谐、欢愉。那些美妙的乐音在复仇神的心中激荡,拨开浓重的迷雾,一点点渗进他的心底,如同一束微光照亮了黑暗的一隅。他熟悉这些美好的事物,他想,他听过这个。

       突然,琴声戛然而止,而复仇神也睁开了刚刚闭上的眼睛,他和战神对视了一眼,不约而同地看向了北方的森林。在那里,隐约传来了低沉的怒吼,和沉重而迅捷的脚步声。

      战神收起了里拉琴,重新拿起了盾牌和宝剑。复仇神站在他身边,手中握紧了匕首。而巨鹰们也从森林中重新飞回到了主人的身边。

     “告诉塞拉斯人立刻拿起武器。”复仇神说,“龙来了。”

      TBC  

【1】以下八个名字对应了希腊神话中的八位塞壬女妖。

【2】Parthenope爱慕奥德修斯,并在希腊神话中因留不下他而自杀。但在文中并没有。

【3】克洛里斯是春神与花神,他和西风神仄费罗斯是一对夫妻

【4】迷醉花海代指鲜花盛开,与光辉和欢乐同指希腊神话中的美惠三女神,这三位女神到底代表什么有很多版本,这里选择的是:代表快乐的Euphrosyne、代表光辉的Aglaia、代表鲜花盛放的Thalia。据说她们的舞蹈有一种特殊的节奏和规律,凡人无法跟上。在许多艺术作品里都能看到她们尽情跳舞享受欢乐的身影。

        恍惚间想起自己还有这么一个坑……抱歉让大家久等了。 


蜜分

【豆芽詹】棉花糖之旅 (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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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ross Two Worlds - Dale Cornilius

在走到距离那个小小的背影不足五米时,巴奇停了下来,史蒂夫也停了下来。那个小小的背影没有回过头,他似乎沉浸在自己的脑海中,有黏湿的海草和章鱼的触角裹住了他的小腿,让他一时无法浮出水面。

“小冬!”

巴奇在史蒂夫身后失声喊了出来,带着一点克制的哭腔。史蒂夫刚要开口,用自己的嗓音帮助巴奇呼唤,可那个身影的坐姿令他犹豫了——那个小小的身影只有上半身还露在外面,两腿搭在堤岸内侧,脊背前倾着,脑袋也低垂着,他随时都会掉下去,发出“噗通”一下的声音。

“小冬……”巴奇忍不住跑了过去,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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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ross Two Worlds - Dale Cornilius

在走到距离那个小小的背影不足五米时,巴奇停了下来,史蒂夫也停了下来。那个小小的背影没有回过头,他似乎沉浸在自己的脑海中,有黏湿的海草和章鱼的触角裹住了他的小腿,让他一时无法浮出水面。

“小冬!”

巴奇在史蒂夫身后失声喊了出来,带着一点克制的哭腔。史蒂夫刚要开口,用自己的嗓音帮助巴奇呼唤,可那个身影的坐姿令他犹豫了——那个小小的身影只有上半身还露在外面,两腿搭在堤岸内侧,脊背前倾着,脑袋也低垂着,他随时都会掉下去,发出“噗通”一下的声音。

“小冬……”巴奇忍不住跑了过去,坐到了弟弟的身边。他不敢碰弟弟,也不敢太过害怕,他的害怕会变成巨大而诡异的力量,推搡他做出他不想做的事。“小冬?你能不能听到我?我是巴奇,你看得到我吗?”

史蒂夫看到巴奇回过头来,抽噎着望向自己。他上前一步,脚底的小石子被踩得喀吱作响,深色头发的小男孩受惊似的转过上身,眼睛睁得大大地盯着他,又往前挪动了一点。

男孩脸上有块深浅不一的红色脏污,不止脸颊,手上也是。

“我、我不会再靠近了,你不要……”史蒂夫慌张地伸出双手,半步都不敢再动,“我叫史蒂夫,我知道你叫‘小冬’,你、我知道你不认识我是谁,但我……我知道你是那个让‘瑞奇家热狗’的老板打电话报警的人,我……”

听到史蒂夫这番颠三倒四的示好的话,和巴奇长得几乎一模一样的男孩露出惊恐的眼神。他只穿了一件松松垮垮的毛衣,毛衣上隐约沾着几道发黑的污渍,令史蒂夫想起了那把斧头,他单薄的小胸膛快速地收缩扩张,并不知道他的哥哥就坐在他身边,他紧盯着那个企图靠近他的、眼睛又蓝又大的瘦弱男孩,他咬紧了牙,像一只被逼急了的小狗。

“告诉他我在这儿!”巴奇失声对着史蒂夫喊道,“告诉他你能看见我,让我和他说话!”

史蒂夫点点头,舔着嘴唇深吸一口气,重新看向小冬。

“你可以相信我,因为我认识你的哥哥。他就在这儿。”

坐在堤上的小冬一下子呆住了。

“你哥哥没有走,他一直在找你。”

趁他发呆的功夫,史蒂夫悄悄上前,一点一点地朝他挪动步子。

“他和你长得很像,但他的头发要短,颜色也比你的更浅一点,而且他爱笑。他穿一件天蓝色的衬衣,一件毛线背心,还穿着和你一样的白色袜子和小皮鞋,但他浑身湿漉漉的,我想这是因为他掉到了河里的原因。”

“告诉他我对不起,告诉他我不该生他的气,为什么我要发脾气丢下他一个人跑去吊桥上,我也不知道……”

巴奇泪眼汪汪地擦起了眼睛,史蒂夫又靠近了一步。

“他说,他很对不起,他不该生你的气。他很后悔,他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扔下你,一个人跑到那个吊桥上。”

“你是‘守护天使’吗?”

史蒂夫愣住了。小冬的声音模糊不清,像所有不爱说话的孩子都有的那种沙哑和颤抖,却还藏着一丝强忍的希望,被羞愧包裹着,仿佛他应该为了内心燃起的这零星的希望而受罚似的。

“我以前给他讲故事,我讲过守护天使的故事,就是说,每个人生下来都会有个人在天上看着他,默默地保护他,如果他遇到了痛苦或危险,守护天使就会从天上下来,帮助他、陪着他,直到痛苦和危险都过去。告诉他你是的!”

史蒂夫扬了扬眉毛,不太确定自己要不要这么说,而巴奇着急地瞪了他一眼,他只好立刻开口。

“我、我大概是的吧。我是的。”他抬手挠了挠头,心虚地望着小冬那张认认真真盯着他看的脸,“如果你这么认为的话。”

“巴奇现在能看到我吗?他现在就在这里吗?他听得到我说话?”

“哇哦,这是我第一次听到他一句话说了这么长。”巴奇破涕为笑,眼睛眯成两条弯弯的缝儿,喜滋滋地打量着自己的弟弟,“继续跟他说话,史蒂夫,别停下来!”

“他能看到你,他就在你身边。刚才他说,‘这是他第一次听到你开口说这么长的话。”

然而,小冬没有将对话继续下去。他怯怯地望了望自己两旁,什么都没看到,接着他猛然低下头,用冻得通红的手背挡住自己的脸,“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巴奇,对不起。”

“小冬?”史蒂夫没听清他在说什么,“你说什么?我可以过去你旁边坐吗?”

没等小冬回答,史蒂夫就猛地站住了脚。小冬又往前挪了半公分,整个身子岌岌可危,掉下去已经是迟早的事情,巴奇无能为力地坐在一边,对史蒂夫投来最后的求救眼神。

史蒂夫又深吸了一口气。他很慌张,但他努力使自己看上去没那么慌张,他要完成巴奇的心愿,他不会让巴奇失望。

“我是你的‘守护天使’,你忘了吗?你什么都可以告诉我,因为我只想要帮助你,你还可以和巴奇说话,如果你想的话。”

小冬还没有放下胳膊,他的手背挡在脸前,随着脊背抖动的幅度轻微地摇晃着,他在哭。

“史蒂夫!”巴奇从弟弟身边爬了起来,对着站在他们身后不过一米的伙伴大声说,“告诉他我在玩具店看到了他想要的火车模型,每一节车厢都能拆下来的那种,告诉他只要他听话,只要他跟你回去,你就会带他去坐火车,他从来没有坐过火车,告诉他你会带他从纽约坐到辛辛那提,路上还能看到绵羊和大奶牛!”

史蒂夫飞速将这番话重述了一遍。小冬的抽噎减弱了,但挡住他脸的手背还没有放下,巴奇苦思冥想着什么,又对着史蒂夫大声说,“告诉他我在一家面包店里看到了甜橙羊角包,还有上面涂了厚厚一层巧克力酱的甜甜圈,就是我们爸爸以前会烤的那种,你对他说你会带他去吃那个,保证和爸爸做的一样好吃!”

巴奇应当要感谢史蒂夫非凡的速记能力,因为除了人称转换,史蒂夫几乎把他的话原样重现了一遍,快速又准确,简直比在英文课上朗诵诗歌的老师还要厉害。

“对了,史蒂夫,你还告诉他,只要他跟你回去,我以后再也不逼他开口说话了,如果他不想和别人说话,那么他就不用说,反正他有我在,他还有你,他可以只说话给我们两个人听,以前都是我的错,我再也不因为他不愿意说话而生他的气了!”

史蒂夫一边对着小冬复述着,一边对巴奇投去一个鼓励的微笑,巴奇看起来累坏了。小冬放了下手,不再挡着自己的脸,可当史蒂夫想要向他跨出最后一步时,他再次使劲摇起了头。

“我的守护天使,请你告诉巴奇……”

“你可以直接对他说,小冬。他能听到你的话。”史蒂夫轻声告诉他。

他小心翼翼地抬起头来,看了一眼史蒂夫,又看了看自己身边,最后,他看向了脚下。

“巴奇,我害你掉了下去,他们说你死了,但他们没找到你,他们说你被水冲走了,我想去找你,我一直在找你,我找不到你。”

他盯着距离自己脚下还有好几米远的水面,稀里糊涂地小声忏悔着。

“我在食品杂货店里偷了几次东西吃,我坐车逃了票,我知道你会生气,但是我太饿了,而且我必须坐车……我找不到我们去露营的那个地方在哪,我找不到那个吊桥和小河,我坐错了车,车子把我带到了牡蛎湾,那个人抓住我偷东西,他帮我付了钱,还请我吃棉花糖,我以为他是好人,我告诉他我在找我哥哥,他说他可以帮我一起找……”

说到这儿,他停下来,好半天都没再吭声。史蒂夫屏住了气,巴奇也一言不发,一时间只剩下他轻轻哽咽的声音,和水面被风徐徐吹起的声音。

“我不能坐火车了……”他再次用手背挡住了脸,强忍着哭腔前后摇晃了起来,“我不能坐火车,也不能吃甜橙羊角包和甜甜圈了,我不配有守护天使,我也不能当你的弟弟了,我、我杀了那个人……”

“那不是你干的,小冬!”史蒂夫失声喊道,“你被那个家伙抓着,是他逼你的,他力气那么大,你逃不开,是他杀了人!那不是你的错!”

即使没有亲眼目睹,史蒂夫也能从先前那个和他一起被关在笼子里的男孩的话里推断出当时的情景:被男人圈在怀里握紧双手的小冬,双手被迫握起了斧头,抬高、落下,劈进那个红头发孩子的身体里,鲜血喷出来,泼溅在小冬的毛衣前襟上,甚至溅到了他的手背和脸颊上。史蒂夫甚至能完整地在脑海中勾画出后来发生的事——男人开车带着他去抛尸,趁男人下车打开后备箱,把尸体拖出来的关头,他从副驾驶座爬到驾驶座,推开车门跳下去,拼命地跑、拼命地跑、拼命地跑,像是在追逐那条把他哥哥给吃掉了的湍急河流似的拼命地跑。

“是我的错,是我的错……”小冬握起一只拳头,用力往自己的脑袋上敲去,“我害死了巴奇,又杀了人,是我的错……”

“嗨,小冬,看着我,”史蒂夫放低音调,他甚至蹲下身来,让小冬不必抬头就能瞥见自己,“如果是你的错,你还怎么能看到我呢?巴奇有没有对你说过,如果一个人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他的守护天使就会消失不见了,他对你说过这个吗?”

他是在胡编乱造,巴奇显然没有对他说过这个。他朝巴奇投去一个“别担心”的眼神,看回小冬,继续轻声细语地胡编乱造,“如果真的是你的错,如果真的是你把你哥哥和那个男孩给害死了,你就不可能看到我,可你看,我就站在你面前,你不相信我吗?你不相信巴奇对你说过的话吗?”

小冬不再敲打自己的脑袋。他把两手放到了大腿上,有些焦急地彼此抓挠着,红肿的眼睛紧紧盯着金头发男孩的脸,如同抓住了一根纤细的救命稻草。

“那不是你的错,不要再那么想了。过来这边,我带你回我家吃晚饭,怎么样?”

“你的家在天上吗?”

“呃……”史蒂夫被小冬这迷糊的一问难住了,“其实,守护天使在人间也有家……”

巴奇笑了,他用余光看见了巴奇在笑。他走上前,对小冬伸出手,小冬犹豫地望着他,抿了抿嘴巴,迟疑地抬起左手,扭转上身,试图从潮湿的堤岸上爬起来。

“小冬!”

史蒂夫一个箭步扑了过去。小冬就在他眼前脚下一滑掉了下去,他感觉到胸前传来剧痛,然后便重重趴到地上,与此同时他伸长胳膊,抓住了小冬的手腕,那重量险些拽着他一起坠落下去,他咬紧牙关,另一只手在肚皮底下握紧了拳,痛得他忍不住叫出声来。

“抓紧我!”他望着小冬苍白的脸,那张和巴奇几乎一模一样,却充满了恐惧与绝望的脸,“你不会掉下去的!抓紧了!”

这话说得并没有把握,史蒂夫几乎就要撑不住了。他感觉到自己正在一点点被拽下去,他的手心被蹭破了皮,小冬的另一只手原本还挣扎着往上抓,现在却停住了。

“别放手!”史蒂夫恐惧而愤怒地央求道,“别放开我,不要松开手!”

随着一阵贯穿全身的冰冷痛楚,史蒂夫闭上眼,又震颤着睁开。寒意褪去后,一股陌生而强大的力量如同冲溃堤坝的汹涌洪水,在他的血管、骨头与肌肉中急速流淌,他咬牙发出痛苦的吼叫,将险些就要从他手心中滑落下去的小冬的手紧紧抓牢,他以为冲进他身体里的是巴奇,他以为他被巴奇附了身,而当他凭借着这股陌生的力量终于将小冬拉上来,虚脱地侧躺在地上时,他用余光看到巴奇还站在原地,又惊又喜,整个人都吓得说不出话了。

“史蒂夫!”巴奇向他冲过来,抱住他的脑袋,也搂住了同样趴倒在地上的弟弟,“小冬……”

他头痛欲裂地在巴奇的肩膀上放松,感受着那股力量在他的小小身体里分崩离析。下一秒,他重新睁开眼睛,一个近乎透明的瘦长轮廓从他的身体里蹒跚抽离,接着迅速走远,只留下一个模糊、难以分辨的背影。

 

                                                      *** *** ***


史蒂夫再一次看到小冬和巴奇,是在三个月之后,班克斯太太的屋子被装饰一新,用以迎接新的家庭成员的来临。而回到三个月之前,在牡蛎湾度过的惊险的那一天,他带小冬去到警察局,和那些被解救的孩子们一起指认凶手。

当警察带着小冬去指认凶手的抛尸现场时,罗杰斯太太从布鲁克林赶来了。史蒂夫和其他孩子一起坐在一间小小的接待室里,他看到妈妈的双颊冻得发红,手套都没有戴,她冲进来抱住他,身上还带着寒冷的气息,而他毫不介意地伸出胳膊,搂住了她的脖子。

小冬随后被警察送往贝格曼中心儿童收容所,巴奇陪着他一起。史蒂夫没有来得及和他们说再见。

对于儿子为什么会独自一人跑到牡蛎湾来,莎拉并没有追问。在回去的车子上,她只是静静抓着史蒂夫的手,史蒂夫望着她,望着窗外的灰白色的天空,心里有一个答案正在慢慢浮现出形状。

“妈妈。”

他握了握母亲的手。

“你知道爸爸去世时是什么样子的吗?”

她垂下脸来看他,干燥的嘴唇有些微的颤抖。

“我知道他没有被运回来。你说,他是被流弹击中的。他的脸上,是不是也受伤了?”

她还是没有说话。她看上去如此温柔,如此悲伤,史蒂夫知道自己不应该再说下去,可他并不觉得太过内疚。他知道她不怪罪他。

“我觉得,我好像看到他了。”

他感觉到妈妈用力握住他脆弱的手指,妈妈的手心是热的。他突然又想起了什么别的事情来。

“你记得有一次你找不到你的耳环了吗?你说,应该是你不一小心把它们从首饰架上碰掉了,碰掉在某个角落里,我们一起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后来有一天,它们突然又出现了,就挂在你的首饰架上。你很开心,你以为是我帮你找到的。”

妈妈疑惑地点了点头,眼神里有一丝光在闪动,不是恐惧,也不是猜疑。

“那不是我,妈妈。那不是我找到的。”

“你在说什么,史蒂夫?”莎拉的嗓音也有些颤抖,带着一点细微的笑意,好像她的宝贝小不点又再同她开什么孩子气的玩笑,只是这一回她隐约知道,那不是个玩笑,“你是什么意思?”

“如果我告诉你今天发生了什么,如果我给你说一个很奇怪,很奇怪很奇怪的故事,你会觉得我是怪胎吗?”

“史蒂夫。”

她没有立刻回答,眼中的笑意也随着颤抖的嗓音扩大了,因为那是一句蠢话,她的小史蒂夫总是会说些蠢话,“我永远,永远,永远都不会觉得你是个怪胎,永远都不。”

史蒂夫望着她,觉得自己像是吸进了一颗柠檬,鼻头发酸。他低下头,把自己的手指抽出来,反握住妈妈的手,深吸了一口气。他用接下来的整段车程,讲完了一个能看到鬼的小男孩的故事,莎拉从头到尾都没有打断他,只在他讲完那个小男孩是如何将鬼朋友的弟弟拉上来时,抱住他伤心地哭了起来。

在那之后,史蒂夫度过了平静的三个月。天气渐渐转暖,围巾和手套终于都可以摘掉了,他照常在周末来到班克斯太太家,然而他已经很久没看到班克斯先生了。

“我有个好消息要告诉你,史蒂夫……”班克斯太太喜气洋洋地把曲奇面团往烤箱里塞,“好吧,应该说是我自己的好消息。我领养了一个男孩儿。”

“真的吗?”史蒂夫睁大了眼睛,他由衷为班克斯太太感到高兴,“他什么时候来?”

“还有些手续上的东西要办,那些文件呀证明呀什么的,你知道,他们不会随随便便把孤儿交出去,他们要弄清楚你的底细,确保你能把孩子好好地养大。”

她显得激动而有几分羞涩,搓着手在厨房里忙来忙去,史蒂夫看着她,突然发觉班克斯太太瘦了不少。

“对了,你注意到我的新裙子了吗?哎呀呀,这其实是条老得不得了的裙子了,是我高中毕业时穿的了——”她转了个圈,让裙摆在空中飞舞,“谁知道参加读书俱乐部还有减肥的效果呢?不过我猜,的确是因为这个,因为我再也没有那么多时间坐在家里吃苹果塔和小曲奇了。”

对了,班克斯太太参加了一个读书俱乐部,她两个多月前就告诉史蒂夫了。某天早上她醒来,发现床头摆着一摞旧书,那是她和班克斯先生年轻时最爱读的几本小说——她们当年是在读书馆里看对眼的——自从班克斯先生去世后,她就把那些书都乱七八糟地扔到了地下室去,因为看到它们她就会伤心,可那天早上,当太阳透过窗帘打在磨损严重的书脊上,她用胖胖的手指抚摸那些书页,和爱人靠在一起读书的记忆又涌上心头,她翻开其中一本,感受到一股熄灭已久的火花又重新恢复了光热。

她把所有旧书都整理了出来,并参加了附近一个成人大学所组织的读书会,她在那儿认识了不少新朋友,当往日用来坐在沙发里进食、流泪和听收音机的时间都被拿来看书、走动、与人交谈,想不瘦下来也难。

“班克斯太太,”史蒂夫突然问道,“你还记得那几本书是怎么被翻出来的吗?是你从地下室里拿出来,放在床头的吗?”

“这个我可真不记得了。”班克斯太太从烤箱前直起腰,露出一点困惑的神色,“起初我觉得不是我,因为我很久没下去过地下室了,可如果不是我,还能是谁呢?书总不会自己长了腿,跑到我的枕头边来呀,你说是不是,布鲁托?”

小狗呼噜呼噜地打了个滚,班克斯太太笑了。随后一段时间,她开始对自己的这间屋子进行修缮和重新装饰,她没能和在战场上逝去的爱人生一个孩子,但她决定要把这双份的爱都拿出来,给那个收容所的小男孩,那个孩子叫温特,“冬天”,这是个少见的名字,但她喜欢,温特和史蒂夫差不多年纪,她希望他们能成为好朋友。

一周后,她穿上一条新买的高腰裙,戴上新买的蕾丝缎带遮阳帽,搭车前往收养院,把温特接回了家。那是个太阳高照的周末,史蒂夫一大早便被莎拉送到了她家,她让史蒂夫在客厅里准备最后的装饰——吹气球,她买了好几兜彩色的气球,等她揽着温特推开门时,布鲁托一溜烟跑出来,而史蒂夫几乎已经数不清的漂浮着的气球给淹没了。

“小冬?巴奇?”

他猛地从气球里跳起来。

“你们是好伙伴吗?这是什么运气!”班克斯太太喜笑颜开,她低下头,摸了摸小冬的脑袋,“巴奇是你的小名吗?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那天晚上,莎拉同意了让史蒂夫在班克斯太太家过夜。小冬的新卧室里有一张崭新的小床,班克斯太太又给史蒂夫拿了一个枕头过来,并且给了他俩一人一个晚安吻,她到现在还没弄清楚这俩孩子是怎么认识的,但那又有什么令人惊奇的呢?他们是孩子,世界上没有什么比孩子更容易交朋友的了。

史蒂夫抱着香喷喷的枕头,对着掩门而去的班克斯太太说了声晚安。

“我以为……”

“嘘!”

坐在床边的地板上的巴奇撅着嘴做出一个噤声的手势,让他眼前这位穿着睡衣的瘦小伙伴不要说话。史蒂夫傻站在那儿,只得配合地闭了嘴。

“不要和我说话。”巴奇瞪着一双圆眼睛望向他,“别让他知道你能看到我。”小冬坐在床上,抱着膝盖,也在盯着史蒂夫看。史蒂夫涨红了脸。

“嗨,我是史蒂夫。”

“我记得你。”小冬把下巴搁在自己的膝盖上,深褐色的眼睛映照出一旁台灯的光线,“你是守护天使,你能看到我哥哥。”

“我……”

“告诉他那是你骗他的,”巴奇趁他嘴巴打结,赶紧插进一句,“说那是你瞎编的!”

史蒂夫忍不住瞪大了眼,如果不是因为巴奇用那种恳求的眼光望着他,他就要和巴奇吵起来了——为什么要对小冬说这种话?

“求你了!别让他知道我还在,如果他知道了,他就没办法理解我接下来的决定……”

史蒂夫不知道那是什么决定。巴奇已经从地上爬了起来,跑到他旁边,抓住了他的胳膊,巴奇现在是那么的透明,就像是一团用糖丝稀疏缠绕而成的小人,即使抓住史蒂夫,史蒂夫也什么都感觉不到了。

他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抱着枕头走上前。小冬拉开被子一角,往床的那一侧靠了靠,史蒂夫爬上去,将被角重新拉好。

“对不起,小冬。我对你撒了谎。”

史蒂夫淡金色的脑袋在鹅黄色的台灯光线下微微发光,他看起来是那么的羸弱、瘦小,很难相信他身体里住着一个可以击退哥利亚的牧羊人。他不爱说谎,他也不知道巴奇为什么要他说谎,可他相信巴奇,所以他努力抬起脸,迎着小冬疑惑的目光。

“我不是什么守护天使,我也看不到你哥哥。对你说的那些话,那些事……都是我瞎编的。”

小冬望着他,没有立刻露出质疑、愤怒或者伤心的样子。他看起来有一些迟钝,或者说认真,他使劲看向史蒂夫,连眼睛都不敢眨一下,他用力思考史蒂夫那句话的含义,好像是因为他想得不够认真、不够仔细,才听不懂那句话是什么意思。

“你不是吗?”他小声地问,“你看不到我哥哥吗?”

史蒂夫懊恼地叹了口气,这次他无法再望着小冬的眼睛。他听到巴奇在他耳边轻轻说了一句“对不起”。

“我不是的,小冬。我骗了你,对不起。”

“可是,如果你不是的话,你怎么知道……”

“我是从书里读到守护天使的故事的,我想,说不定大家都知道那个故事。”史蒂夫垂着头说。

“还有火车……”

“都是我随口说的。火车玩具,羊角包,甜甜圈,都是我随口瞎编的,我想,应该没有人会讨厌这些东西吧,我想如果我也有个弟弟,我就会送这些给他。”

小冬还看着他,但这下不说话了。他看着史蒂夫,眼睛和嘴巴都有些发红,他看了史蒂夫一会儿,然后突然低下头去,被长头发遮住了脸,他看看被面上的卡通小猪图案,又抬起头看了看这间卧室的门,最后他看了看卧室另一侧的书架和衣柜,他显得迷茫而困惑,还没完全弄明白似的,最后他又看回史蒂夫,眼睛里变得一闪一闪的。

“我以为他真的在那儿……”眼泪从他圆溜溜的眼睛里冒出来,他抬起手背,在眼睛上胡乱地抹,浓浓的鼻音让史蒂夫必须竖起耳朵才能听到他在说些什么,“我每天都跟他说话,而且,我还跟别人说话,因为他喜欢我多跟别人说话,我今天一共和五个人说了话,我以为他都看到了……”

巴奇把软绵绵的透明身体扭向一边,不去看弟弟。他没注意到的是,弟弟抹眼泪的姿势和他自己的几乎一模一样,他们都爱用手背在眼睛上使劲乱抹,最后抹成了一双红红的兔子眼睛。

“小冬,小冬。”

史蒂夫扭过上身,用自己不够长的胳膊抱住小冬,他从没和什么伙伴或者朋友有过这么亲密的接触,或者说,他从来没有过什么伙伴或者朋友,除了巴奇,可巴奇是鬼魂,就算巴奇抱住过他一次,那也是完全不同的感觉。

他抱着小冬,小冬的每一次抽噎、每一次呼吸起伏,他都能感觉得到。

“也许他就在那儿,只是我们俩都看不到呢?”

抽噎的幅度突然减缓,小冬犹豫着吸了吸鼻子。他从史蒂夫的怀里坐直,最后抹了一次眼睛。他沉默了很久,直到史蒂夫关上灯,拉被子躺下来,他还坐在那儿,像是在思考着什么。

“你救了我,在水库上的时候。”小冬呆呆地回忆着,“如果没有你,我就掉下去了。”

“那不是我。”史蒂夫睁开眼睛,用小冬听不清楚的音量又重复了一遍,“那不是我。”

又过了很久,小冬靠着墙角睡着了。史蒂夫坐起来,轻轻抓住他的肩膀和胳膊,让他躺下去,帮他把被子掖好。悄无声息地做好这一切后,他转身翻下床,穿好鞋、推开房门,巴奇跟在他身后,整栋屋子都安安静静的,班克斯太太也睡了,两个小人偷偷走向一楼,穿过客厅,来到门廊,天上的星星彼此远远地发亮,一阵晚风吹来,史蒂夫抱紧胳膊打了个哆嗦,巴奇看向他,试图环抱住他。

“你知道小冬跟我说过什么吗?“

他环抱着瘦小的金发同伴,抬起头,望向天上的星星。

“他说,他一看到你的时候,就知道你是谁,他说他第一眼就知道你是守护天使,是我以前告诉过他的那那种。“

“我打赌你还跟他说过好多其它唬弄人玩儿的故事。”

巴奇咯咯地笑了。

“就算真的有,那也不是我,是你,巴奇。”史蒂夫静静被他的鬼魂同伴环抱着。

“我希望你不要生我的气。我不是故意要让你对他那么说的,我也不想让他觉得你在撒谎,可是,我不能让他知道这些。”

“为什么?”

“因为,当我刚刚发现自己回来了的时候,当我遇到你,发现这个世界上还有人能听到我、看到我,我还能留在这个世界上的时候,我想,太好了,我要陪小冬一起,我要一直陪着他,哪儿也不去,就像以前那样,就像我还没有死掉的时候那样。”

“那样不好吗?”史蒂夫不知不觉地哽咽起来,他不想哽咽,所以故意压低嗓音,好让自己听起来硬邦邦的,“你说过,你要陪着他,你现在不想了吗?班克斯先生回来了这么多年,你一定也可以……”

“你现在还能看到班克斯先生吗?”

史蒂夫被问得愣住,接着摇了摇头。那一瞬间,他突然明白了很多事情,他站直身子,看着巴奇的脸,他是那么伤心,又不想被发现他的伤心,所以他转过身去,独自望向天空,天空很黑,像是首饰店里用来摆放亮晶晶的珠宝的黑色天鹅绒。

“如果有上帝的话,史蒂夫,他不是为了让我永远留下,才让我回来的。他知道我有放心不下的人,放心不下的事,所以他给我一个机会,让我回来,让我想办法放心得下。虽然小冬以后还会遇到很多困难,很多危险,如果我每一次都为了保护他而发怒、弄坏东西、附到人身上,如果我一直陪他身边,看着他,和他说话,他却看不到我,听不到我,不知道我的存在,如果他变成了一个高高的大人,而我还是这么小……你明白了吗,史蒂夫?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这样做,这是对的选择,你一定知道。”

史蒂夫不想点头,因为他不想巴奇走。他大口呼吸着,努力不去在意脸上被风吹凉的泪痕,巴奇是他唯一的朋友,巴奇是他永远的朋友。

“因为你不想变成真的‘鬼’。”

“我不想,史蒂夫。”巴奇甜甜地笑了,“我是小冬的哥哥,我是你的朋友,我是巴奇。”

外面很冷,后来他们一起回到卧室,史蒂夫爬上床,发现小冬蜷缩着紧贴着墙。他挪到中间,为巴奇留出一点地方,巴奇笑嘻嘻地躺上去,心满意足地闭上了眼睛。

“晚安小冬,晚安史蒂夫。”

第二天早上,史蒂夫醒来,一侧是紧贴着他的小冬,一侧是温暖而干燥的被面与床单。阳光透过玻璃和窗帘照射进来,有鸟在外面叽叽喳喳地叫,小冬翻了个身,握住了他的胳膊。

 


(全文完)


ZOO
圖長注意!綠紅小甜餅!!不甜不...

圖長注意!綠紅小甜餅!!不甜不用錢!!!

天啊畫長條漫簡直會畫上癮(笑哭


很喜歡那種友達以上戀人未滿的關係!還有雙向暗戀!!

畫這條把我所剩無幾的少女心全部掏出來了!(滾地

另外我發現我是真的很喜歡火星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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