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晚》
3.秘密
夏日的时光,是少年时代最鲜活的记忆。是吱呀吱呀风扇转动,是咕咚咕咚体育课后大口灌水,是哗啦哗啦奔跑时风刮过耳边,是橘子汽水开瓶的一声脆响,是大笑,是吵闹,是教室里扔过的纸团,是上课时角落里的窃窃私语,是偷看,是脸红,是对视时止不住的笑,是默契的捉弄,是靠近时他身上传来的味道。
是阳光的味道。
一转眼马嘉祺已经在衡中待了一个多月了,却和丁程鑫默契得像相识多年的朋友,无论做什么都一起,已经完全融入了他崭新...
3.秘密
夏日的时光,是少年时代最鲜活的记忆。是吱呀吱呀风扇转动,是咕咚咕咚体育课后大口灌水,是哗啦哗啦奔跑时风刮过耳边,是橘子汽水开瓶的一声脆响,是大笑,是吵闹,是教室里扔过的纸团,是上课时角落里的窃窃私语,是偷看,是脸红,是对视时止不住的笑,是默契的捉弄,是靠近时他身上传来的味道。
是阳光的味道。
一转眼马嘉祺已经在衡中待了一个多月了,却和丁程鑫默契得像相识多年的朋友,无论做什么都一起,已经完全融入了他崭新的校园生活,一点不让人担心。
沈晟却耷拉着脑袋开心不起来,总感觉自己失了宠,丁程鑫这个没良心的只顾着那个姓马的,都不怎么和自己玩了。好在他也不是个矫情的人,他是个直爽的男人,心中对马嘉祺还是十分认可的。
无论学习成绩,交际能力,素养品德,体育才艺和还是满分的外貌等等,除去篮球不好之外,马纪年简直是完美本美,不仅出现在各种表扬排名里和无数妹子口中,就连学校里的小流浪猫都格外偏爱他。沈晟看着窗边那道挺拔的身影,思索着。
不过有一点一直让沈晟很在意,就是,他总觉得这个年轻的、刚来时带着一点点北方冷峻气息的少年身上,藏着秘密。
尽管他笑容温和,也和同学打打闹闹,但总觉得,他望向窗外的时候身上有种格格不入的氛围,明明在一个教室,却像隔了十万八千里。而且他至今为止的一切都是那么顺理成章,顺理成章地做到丁程鑫身边,和丁程鑫成为好朋友,和班上的人熟悉,连一点阻碍都没有,仿佛是精心安排过的一样,一切都恰到好处。
沈晟想着,目光又放在了正冲马嘉祺笑得没心没肺的丁程鑫身上,撇了撇嘴。
别的不说,这个马纪年对丁程鑫那真是照顾得妥妥贴贴。
为什么用照顾这个词呢?因为他确确实实就是在照顾这个傻不拉几的整天笑嘻嘻的但是长得很好看的丁程鑫。
嗯,也就长得好看了。
早上给他衣服用来垫着睡觉,中午雷打不动一包温热的核桃奶,吃饭时为了让他吃蔬菜互相监督自己也硬着头皮吃,打完球后先给他递水递毛巾,下雨天总会多带一把伞,书包里永远不缺创口贴和感冒药,照顾得那叫一个无微不至,间接导致了丁程鑫这两天明显白胖了许多。
而且他还发现,丁程鑫的笑容越来越多了,以前只是搞笑的时候笑,现在动不动就傻笑,干啥都笑。
这鲜明的对比让沈晟有些郁闷,不过只要自己的好朋友高兴,他也没啥好说的,反正他在班里也有别的朋友,不会落单。毕竟,丁程鑫在他心中依旧是最好的哥们儿。
别说沈晟了,丁程鑫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马纪年这个人,不仅性格和自己合得来,就连兴趣爱好、生活品味都和自己像似,吃的东西,看的书和电影,用的文具,甚至是买的衣服,竟然都和自己差不多,这让丁程鑫大为震惊。
不过他还是很惊喜地认为,马纪年是他相逢恨晚的知己,只有他真正懂得自己,而且总能很默契,无论是传球还是接梗。他虽然处事老道但不无趣,也会犯傻,也会斗嘴,和他相处总会很放松,很自在,发自内心的开心。丁程鑫想着。
马嘉祺给他的感觉,熟悉又陌生,这种感觉很微妙,明明之前完全不认识,认识之后却几乎没有磨合期,没有磕磕碰碰,只有开心快乐。
别的都好,就是太瘦了点。
他回过神来,想要继续做题,笔却没水了,他甩了几下,还是出不来。正打算转头问马嘉祺借,对方已经将一支笔递了过来,还是他最喜欢用的那款。
你瞧,就是这么有默契。
丁程鑫冲他甜甜一笑,接过笔开始认真做题。
这天放学,丁程鑫取消了打球的安排,带着马嘉祺去吃串串。串串店在不远的溧中对面,很多学生在这儿吃东西,热闹得很。马嘉祺看着溧中的大门,有些沉默。
丁程鑫打了个电话,打完之后回头对马嘉祺说:“今天给你介绍一下我的好兄弟敖子逸,和我一起长大的,在溧中读书,前段时间不小心骨折了,今天才来上学。他一会儿就到,你放心,很好相处的。”
马嘉祺欣喜地笑了:“恩。”他听着丁程鑫讲着敖子逸小时候的糗事,垂眸浅笑,笑意却不达眼底。
过了一会儿,丁程鑫站起来冲外边招手,大声喊道:“三儿!这里!”
一个背着挎包酷酷的少年出现在门口,他有着小麦色的肌肤,长到眉毛的刘海下一双大大的狗狗眼微眯,表情痞痞的似乎挺不好招惹。
“老丁儿,好久不见啊。”他吊儿郎当地打了招呼。丁程鑫上前去好好打量了一番:“腿怎么样了,你一直不让我去医院看你,我都担心死了。”
“嘿呀,这么点小伤对三爷我来说都不是事儿,放心吧。”瞧着敖子逸还是老样子,嘻嘻哈哈,应该没什么事,丁程鑫才放下心来。
于是他身子一侧,露出坐在身后的身影:
“给你介绍一下我刚交到的朋友,马纪年,首都来的转学生。”
敖子逸在看到那个背影的一瞬间就怔住了,他难以置信地睁大了眼,看着那人慢慢转过身来,微笑着对自己说:
“你好,我是马纪年。”
笑起来会露出虎牙,模样乖巧。
和那个时候一模一样。
敖子逸完全处在震惊之中,以至于丁程鑫让他坐下,问马嘉祺要吃什么,离开去点餐后他才反应过来,刷的一下站起来,一把拎起马嘉祺的衣领,大吼道:
“马嘉祺!你疯了吗?!”
周围人安静下来,齐刷刷看向两人。
他咬牙切齿的凶狠模样却没有吓到对方,只见马嘉祺挣开他的手,目光平静地与他对视:“你是打算让他发现吗?”
敖子逸瞪着他,知道自己过于激动了,缓缓收手坐下,语气里依然是滔天的愤怒:“你还有脸回来?见到他你就一点不内疚?这次你又要做什么?”
“别紧张,我什么都不会做的,我就是想...回来看看...”马嘉祺的声音充满疲惫,他无声地叹了口气,“我知道我对不起他,但是...”
我很想他。
很想很想,想见到他,想听到他的声音,想看他笑,想陪在他身边。
敖子逸皱着的眉头突然松了下来,他盯着马嘉祺,已没有了之前的针锋相对:“不管你想做什么,我都不会允许你待在他的身边。”
马嘉祺苦涩地笑了,他的要求自己早已料到,但是,他绝不可能答应。
“对不起,这一次,我无论如何都想待在他身边,我知道我没资格,但是,请你,不,是求你,满足我这唯一的心愿。”他垂着眸,语气里满是哀求。
这是敖子逸第一次看见,骄傲如马嘉祺,用这样低声下气的模样求人。他觉得痛快,痛快之后心中却又充满无力和悲伤。当年的事,若不是他...一想到丁程鑫受伤的模样,心又坚硬起来:
“我凭什么答应你。”
马嘉祺想了想,轻声说了几句话。
敖子逸听完瞪大了眼,惊得说不出话来,看着马嘉祺一脸难以置信,他觉得马嘉祺在骗他,可对方认真的样子不像在说谎。
良久,敖子逸终于开口道:“好,我答应你。”
马嘉祺笑了,在敖子逸眼中显得格外刺眼。他调皮地眨眨眼,语气轻快:“这是我们俩的秘密,记得要保密哦。”
于是丁程鑫拿着一盆串串和一盆烤肠回来的时候就看见了这样一副场景,马嘉祺笑语盈盈,敖子逸默不吭声,气氛诡异的和谐。
吃完串串,敖子逸撇了一眼马嘉祺,对丁程鑫说:“丁儿,我先走啦。”“嗯?你脚刚好,我们送你回去吧。”“不用了不用了,我妈来接我。”“哦哦那就好,路上小心!”丁程鑫又开始叨叨:“这两天少蹦哒,多喝牛奶和鸡汤,知道了吗?”
“知道了。”敖子逸难得露出一个真诚的微笑,却佯装嫌弃:“啰嗦死了。”丁程鑫也不恼,送他走出小店。
马嘉祺默默地看着两人道别,心中舒了一口气,看着天边的晚霞,只觉得心情分外美好。
丁程鑫见他笑了,问:“怎么样,三儿人不错吧?”
“人很好,很可爱,你有这样的朋友真让人羡慕。”
马嘉祺说得真诚,引得丁程鑫傻笑:“什么我的朋友,不用羡慕,我的朋友就是你的朋友。”他乐呵呵地向前走着,“走,咱们买糖葫芦吃去!”
马嘉祺笑着跟上:“还吃,你是猪吗?”
“怎么,你不要吃吗?”
“我吃我吃。”
“哼,那你也是猪。”
“我要是猪,那也是好看的猪。”
“马纪年你真不要脸!”
“哈哈哈哈...”
......
彩色的霞光覆在少年们的身上,夕阳下,两个人的影子越拉越长,交织在一起,分也分不开。
一晃已经是九月末了,天气还是有些热。有时候中午太阳太晒,马嘉祺和丁程鑫会准备好吃的偷偷溜到学校天台的阴凉处享用午餐。但是马嘉祺还是能雷打不动地给丁程鑫每天一包温热的核桃奶,久了丁程鑫也不好意思,自己也会准备一些小零食带给他。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丁程鑫觉得自己有些不对劲了。
可能是某个周末两人去逛商场那次,从电梯里出来,一楼不知道在搞什么活动密密麻麻全是人,电梯门口堵的水泄不通。丁程鑫吓得愣住了,在原地不知所措,马嘉祺穿过人群回头时发现他还待在原地,又很快地挤了进来,轻轻抓住了他纤细的手腕。
丁程鑫被他牵着在拥挤的人群中穿梭,他呆呆地看着马嘉祺的背影,又看了看自己被他握着的手,只觉得浑身上下的感官都失去了知觉,只有手腕被触碰到的肌肤是灼热的,那热感刷的一下延伸到全身,烫的他打了一个哆嗦。
扑通,扑通,一声又一声。
心跳的好快,像是在半空中,让人莫名地慌张。
马嘉祺握的很轻,走出人群后立马松了手,回头撞进丁程鑫有些迷茫的狐狸眼里,顿了顿:“怎么了?”
丁程鑫感觉自己的耳朵烧了起来,不自在地摸了摸脖子:“没什么,就感觉有点热。”“这样啊,那我们去吃点冰的东西吧。”马嘉祺瞅见了他红红的耳朵,心中了然,提议道。
也可能是那次在天台,丁程鑫喝的果汁引起了马嘉祺的注意:“这是什么?”“超市的新品桃汁儿。”“好喝吗?”“很好喝,你要不要喝一口尝尝?”丁程鑫直接递了过去,看着马嘉祺自然地用他的那根吸管喝了一口,傻掉了。
眼前少年张嘴露出虎牙,红唇白齿,滚动的喉结,干净的鬓角还挂了几滴汗,丁程鑫看着竟然觉得十分性感。
我脑子是有什么毛病吗,竟然觉得一个男生性感?丁程鑫为自己有些龌龊的想法感到无地自容。
他拍拍自己的脑袋,被马嘉祺制止了:“你干嘛呢,好好的干嘛打自己?”
他笑的时候虎牙又露出来了,丁程鑫咽了咽口水,移开视线:“天太热了,我回教室吹空调去了。”说完站起来拍拍屁股就逃走了。
真是一只小狐狸。
马嘉祺失笑,接着像想到了什么,这笑容又显得嘲讽。
他坐在阴暗的角落里,阴影遮住了面容,让人看不清神情。
他一个人坐在空旷的天台,孤独又渺小。
马纪年。
夜里,丁程鑫洗好澡,穿着睡衣坐在书桌前写日记。等他写下这个名字他才反应过来,有些羞恼得划掉了,冷静下来,又觉得是自己奇怪,于是换了一行:
马纪年,是个傻子,今天投篮又没进几个,怎么教都教不会。学习成绩那么好,也没看出来他哪里聪明,也就会说话一点,搞得女生一看见他就脸红,什么people嘛。
丁程鑫顿了顿,一想到他今天早上收到的情书,虽然自己也有,但是心里就莫名烦躁,导致自己今天上午都没怎么跟他说过话。
这个人也真是的,我心情不好也不知道来找我说话,就顾着给别的女生讲题,什么体贴温柔,全是放屁。
丁程鑫愤愤想着,想着想着就觉得不对劲了。“我怎么这么在意这个人了?以前沈晟跟别人玩儿我都没什么反应的啊?”他皱起了好看的眉毛,更加烦躁了。
可能是占有欲吧,嗯,一定是这样。他给自己找了个理由,提笔继续写:
马纪年今天收到的情书里有衡中的校花,真是走了狗屎运了,人家还给了一盒巧克力,不过最后是我吃的,嘿嘿。但是马纪年今天放学以后去见她了,不知道说了什么,回来的时候笑成那样,我问他还不告诉我,真是,亏我把他当兄弟,见色忘友,哼。不过小姑娘长得确实好看,不知道是不是马纪年喜欢的类型,也不知道最后是答应了还是拒绝了...
不过,他要是有女朋友了,我就得一个人上下学了吧...核桃奶,衣服,雨伞,这些就不再是为我准备的了吧...
“不行!马纪年是兄弟,我得支持他才行!”丁程鑫大喊一声,可喊完又后悔了。
我真的会支持他吗?马纪年他到底答应没有啊?好烦...
小狐狸趴在书桌上愁眉苦脸,心里正纠结着。这时手机响了,来电显示:狗蛋儿。
丁程鑫差点跳起来。狗蛋儿是他给马嘉祺起的外号,因为他老是捉弄自己,比如故意在他去储物室时关灯吓他,比如在他打游戏的时候故意整他害他失败。
“喂?怎么啦?”丁程鑫接通了电话。
“老丁儿啊,明天放学我有事要先走,不能陪你去买糖葫芦了。”马嘉祺语气轻柔。
丁程鑫问:“怎么,你不会真谈恋爱了吧,你今天答应那个女生了?赶着去约会啊?真是见色忘友。”
“瞎说什么呢,我怎么可能答应啊,我又不喜欢她。明天真有事儿。”马嘉祺笑出了声,不知道小狐狸又在瞎想什么。
丁程鑫松了口气,为自己的胡思乱想感到好笑:“行,我知道了,其实你可以明天早上跟我说的呀,不用专门打个电话过来。”
“没事,我就想问问你现在在干什么。”
“我啊,我在写日记。”
“哦,这样啊,那你记得要早点睡,不然明天又要睡一个早上,你睡姿真的很影响市容。”
“马纪年你开什么玩笑?还想不想学篮球啦?”小狐狸生气了,马嘉祺隔着电话也知道他此时一定眼睛睁得的大大的,样子特别可爱。
“我错了丁老师,我再也不敢了。”
听到对方乖乖认错,还喊了自己丁老师,丁程鑫心情大好:“大人不计小人过,下不为例。”
电话那头传来某人的轻笑,他用充满磁性的声音低声说着:“那我挂啦,早点睡。”
“晚安。”
这两个俗套的字被他说得如此缠绵,仿佛他的气息从电话里跑了出来,尽铺撒在耳边,还带着温度。
丁程鑫觉得自己的脑袋里在放烟花。
他看了看日记,在最后了补上一句:
马纪年,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我好像,真的对你有感觉。
风轻轻吹动窗帘,午夜,静悄悄的。
不知名的角落里,谁的秘密正悄悄地生根发芽。带着甜蜜的,和少年特有的哀愁、青涩的味道,被锁在十七岁的一个夜晚,锁在一本日记里。
年少的秘密有很多,但不是所有都是会发光的。那些苦涩的,腐烂的,只能藏在阳光照射不到的地方,埋在深海底下。
一旦被发现,结局只有坠入痛苦的深渊。
但坠入的人只能是我,绝不能是你。
《晚》
2.晚城
晚城虽说不大,但交通复杂,各式各样的小路巷子纵横交错,外地人是很容易迷路的。只有本地人,或者待过几年的外人,才能在这横纵之间自如穿梭,甚至通过巷前的花,就能辨别出地方。
晚城的花很多,大多是栀子,兰花和桂花也是有的,但栀子最得老一辈的人喜欢,所以尽管有些地方翻新了,外地人多了,新一代也依着传统,拒绝了外边的花花绿绿,老老实实地守着栀子,种着栀子。
邱爷爷的院子里就有几棵栀子树,是邱爷爷自己种的...
2.晚城
晚城虽说不大,但交通复杂,各式各样的小路巷子纵横交错,外地人是很容易迷路的。只有本地人,或者待过几年的外人,才能在这横纵之间自如穿梭,甚至通过巷前的花,就能辨别出地方。
晚城的花很多,大多是栀子,兰花和桂花也是有的,但栀子最得老一辈的人喜欢,所以尽管有些地方翻新了,外地人多了,新一代也依着传统,拒绝了外边的花花绿绿,老老实实地守着栀子,种着栀子。
邱爷爷的院子里就有几棵栀子树,是邱爷爷自己种的,养护的很好,已经开苞了。这些栀子树是邱老的心头宝,他不换地方开店,大半就是因为它们。
栀子是多年前邱奶奶过世时种下的,邱爷爷没有子女,便把栀子当做寄托,这么多年过去了,栀子早已成为他生活的一部分。
邱老舍不得这些栀子树,舍不得这里的人家们,更舍不得这个他开了三十多年的小店,这个陪伴了他三十多年风风雨雨的地方。
人老了,总会想着回到最开始的地方,找回自己的根。
这叫有始有终。邱爷爷说的。
“邱爷爷的糖葫芦可是晚城的招牌,最老道也最正宗,其他地方可吃不到。”丁程鑫砸吧砸吧嘴,自豪地向马嘉祺介绍。
马嘉祺咬了一口,心满意足地眯起了眼:“那以后我也要天天来吃一串,免得留下遗憾。”“好呀。”
丁程鑫自然高兴,转而又问:“我都差点忘了问,你住在哪儿啊?”“不远不远,走两步就到了。”“真的啊?那我送你回去吧,省的你迷路。”“不用了,我一会儿还有事,家里人要和我一道出门,不太方便。”
马嘉祺第一次拒绝了他,丁程鑫心里一阵莫名的失落,脸上却没表现出来:“没事没事,你刚来肯定事情多。”
“下次有机会,我一定带你去我家看看。”马嘉祺认真地看着他,笑道:“今天我先送你回去吧。”丁程鑫刚想拒绝,马嘉祺又补充了一句:“反正顺路。”
“你怎么知道顺路?你知道我住哪?”丁程鑫再一次被震惊了。
“你之前在聊沈晟的时候不是说过吗,在丰年路上,我家也在那条路上。”
有吗?丁程鑫努力想了想,什么也想不起来,可能是顺口一说的吧,他居然记住了,什么people啊。
丁程鑫撇撇嘴,无法反驳,只好乖乖地让马嘉祺送自己回家。
丁程鑫家是一座老宅子,还附带着一个个小院子。到了院子前,马嘉祺就止步不前了:“我就送你到这儿了。”
“不上来坐一下吗?上来喝口水吧。”丁程鑫挽留道。
马嘉祺有些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子:“那个,其实我挺怕见家长的,总感觉很别扭很不自在,老毛病了,改不掉。”
丁程鑫失笑:“你居然怕这个?太不可思议了,算了算了不勉强你,回家路上小心,迷路了给我打电话,我可是南城活地图!拜拜!”丁程鑫一边喊着一边上楼,招手大笑的样子让马嘉祺失了神。
他收回手,无奈地摇摇头,心想这活地图的名字还是我取的。
丰年路很长,从城南贯彻到城北,坐公交车要坐快一个小时,唯一的宽慰大概就是人不多不拥挤,冷冷清清的,安静惬意。马嘉祺戴着耳机,坐在靠窗边的位置,偏着头看向窗外,欣赏着晚城的风景。
他看见成片高大挺拔的梧桐树,看见热闹的街头和巷尾,看见嬉戏的孩童和身后慈祥的老人,看着光线一点一点下沉退场,夜晚来临,南城白日的祥和中又多了几分烟火气息。
马嘉祺却并不觉得孤单,车里的几个老人手拿揺扇聊天,一口晚城的方言听得他舒心不已。坐在前边的是一位接孙女回家的老奶奶,她拆了一包糖,叫孙女分享给大家。于是小姑娘扎着两个麻花辫一蹦一跳地给车上的每个人都发了一颗糖,她走了一圈才走到马嘉祺面前,马嘉祺摘下耳机,接过糖,看着小姑娘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笑了:“谢谢你。”
小姑娘也大大方方地冲他一笑,转头又往司机师傅那儿放了一颗。
几个老人拿着糖称赞小姑娘乖巧懂事,又开始讨论起自己的孙子孙女,有说有笑的,让枯燥的旅程一下子鲜活起来。
晚城的人就是这样,热情大方,亲切善良,纯朴又温暖,从不吝啬。
马嘉祺的目光略过这些可爱的人们,不由自主跟着微笑起来。每次面对晚城的人,心总会变得很柔软。
他正想着,一回头,对上了前面那个小姑娘的视线。她的目光如此善意,因而并不让人觉得无理。小姑娘冲他甜甜地笑了一下,有些害羞地转回头去。
马嘉祺的心顿时柔软得一踏糊涂。
因为一个人,爱上一座城,爱上一座城的人。
他想。
一点不夸张。
丁程鑫回到家放下书包准备洗手吃饭,丁妈妈拿着碗筷走出厨房:“什么事啊笑这么开心?”
“他不是每天都这样傻笑嘛,不奇怪。”姐姐丁程悦看了他一眼,帮妈妈一样一样摆放好。她虽然已经结婚生子了,却还像从前一样经常回来吃饭,一样经常怼自己这个傻弟弟。
“今天我们班转来一个新同学,你们猜是哪里来的?”丁程鑫的眼珠滴溜地转着,神秘兮兮地问。
“哪来的?”丁程悦显然不愿意玩这种猜谜游戏,示意他赶紧说。
“首都来的,厉害吧?”他得意地说着,并没有发现丁妈妈顿了顿的手。丁程悦飞快地看了丁妈妈一眼,不动声色地问:“首都?这么厉害,叫什么名字呀?”丁程鑫夹了一块鸡肉塞进嘴里,口齿不清:“马纪年。名字还挺奇特的吧。”
丁妈妈舒了口气,怪自己多心了,于是又恢复了常态忙着给子女夹菜,一边叨叨着叫丁爸爸来吃饭。
“既然来了新同学,好好相处,少惹事儿,知道了吗?”丁妈妈嘱咐。
“我多乖啊,什么时候惹过事?放心吧,我们一定会成为好朋友的。”丁程鑫自信地笑了,对面的丁程悦白了他一眼:“你惹的事还不少啊?”眼看姐弟两又要吵起来了,丁妈妈赶紧打断:“好了好了快吃饭吧。”丁程鑫立马乖乖熄火了。
第二天,丁程鑫刚从小巷子里走出来,就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愣在原地。
马嘉祺穿着洁白整齐的校服,背着书包,站在路口的栀子边上,眼神温柔地凝视着眼前洁白无瑕的栀子花,听见动静,目光又轻柔地落在丁程鑫的身上。
“早啊。”马嘉祺向他打招呼。
“你怎么在这儿?”丁程鑫一脸不可思议,“你就一直在这儿等我?”
“我也没等多久,没事,就是想着刚好顺路,一起去学校有个伴儿也好。”马嘉祺依旧风轻云淡,自顾自向前走着,没走几步发现丁程鑫还傻愣着,好笑地回头:
“站那儿干嘛呀,再不快点要迟到了。”
“哦!”丁程鑫忙赶上来,心里一想自己以后上学也不孤单了挺好,也就没啥好说的了,于是兴高采烈地分享起自己昨天告诉家里人班里的转学生是首都来的时候他们的反应,又问了一大堆问题,到了教室才停下。
才放下书包拿出书本,丁程鑫就开始打哈欠了。马嘉祺见状无奈地摇了摇头,心里想着小狐狸八成是不乖又熬夜了打游戏了,于是从包里拿出一件软软的外套叠好放在他桌上:“垫着睡一会儿吧,反正是自修。”
丁程鑫来不及感谢,立马倒下补觉,还轻轻地蹭了蹭衣服,乖巧的模样讨好了马嘉祺。
马嘉祺心中舒坦,于是班里人跟他打招呼都享受到了他让人如沐春风的微笑。
中午在食堂吃完饭回到教室,丁程鑫上了个厕所,回来时发现自己桌上放着一包核桃奶,一拿起来发现竟然还是温的,左看右看,目光锁定在身边的马嘉祺身上。
“你买的?”他坐下来,拆开包装喝起来。马嘉祺在做题,看了一眼点点头。丁程鑫皱了皱眉,不吭声了。
“怎么了,不好喝?”“不是,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喝核桃奶?”丁程鑫问。马嘉祺笑了:“我不知道啊,因为我也喜欢喝,就买了一样的,没想到你也喜欢。”
“真的啊?太神奇了吧,你居然也喜欢喝核桃奶!”丁程鑫惊喜地睁大了眼,一副“你很有品味”的欣赏的神情让马嘉祺哭笑不得,“太有缘分了咱俩,不做兄弟都对不起老天!”
一天很快就在笑闹声中过去了,放学后照例打了球,结束后两人又去晚记买糖葫芦吃。
晚记里,邱爷爷把新出炉的糖葫芦拿出来摆放好,挑出最好的两个递给马嘉祺。马嘉祺说了声谢谢,一边的丁程鑫却看书看得入迷,捧着不肯撒手。
丁程鑫的习惯一直如此,喜欢在等邱爷爷做糖葫芦的时候翻一翻他的宝贝书柜,书柜里都是邱爷爷收集并精心保存的老书,尤其是武侠小说,深得丁程鑫的喜爱。
可不,现在,他正捧着其中一本看得津津有味。马嘉祺不愿打扰他,于是干脆坐下来和邱爷爷聊天。
“邱爷爷,您院子里这栀子养得真好,开了这么多花。”
“都是老家伙了,前几年开得才叫好呢,花又大又香,一树全是,好多人还专门跑来这看。”邱爷爷望着自己的栀子,自豪之余不禁有些感慨。
“这栀子是在你邱奶奶过世那年种下的,一眨眼竟也过了这么多年...”他的白发苍苍里满是岁月的痕迹,布满皱纹的容颜却还能依稀辨认出他年轻时的英姿勃发。
“你邱奶奶生前最爱栀子,就连喝茶都要用栀子泡过的水。”
他轻声笑了出来,沉浸在过去朴实无华却美好的回忆中。
出了晚记已经是晚上了,两人并肩走在路上,丁程鑫开口道:“邱爷爷没有子女,一个人很孤单,所以我们要尽量多去陪陪他。”
“嗯。”马嘉祺应他。
“你是不是很喜欢栀子啊,我听见之前你和邱爷爷的对话了。”
“当然喜欢啊,你不喜欢吗?”
“废话,晚城的人没有一个不喜欢栀子的。”
“为什么呀?”
“...没有为什么,天生的!”丁程鑫被问住了,随口胡说道。想了想,又补充了几句:“因为好看又好闻呗,干干净净的,很简单,却很讨人喜欢。”
他说得真诚,眼里闪着光,是从前的模样。
马嘉祺看着他,看着看着又止不住地笑了,没让丁程鑫发觉。他的目光一转,路边的栀子在风中轻轻摇曳。
晚记,邱爷爷打扫完铺子,倒了两杯茶放在院子里栀子树下的小石桌上,一杯放在自己面前,一杯放在对面。
他小饮了一口,满足地叹了口气。茶还是熟悉的味道,用栀子泡过的水,清新可口。
栀子的花语:
坚强、永恒的爱,一生的守候。
是永恒的爱与约定。
《晚》
1. 再,相识
晚城的夏日。
可能是因为临海的缘故,着实算不上炎热。
风带着海盐的清爽味道,自由地穿过这座小城,穿过种满老梧桐树的大道,穿过挂着小灯笼的热闹街头,穿过藏有谁的欢声笑语的小巷,穿过这座小小的几十年未曾变过的晚城,飘荡在年少斑驳的岁月里。
衡中高二7班教室最后一排,丁程鑫懒懒地打了个哈欠。周一上午第一节课是自修,...
1. 再,相识
晚城的夏日。
可能是因为临海的缘故,着实算不上炎热。
风带着海盐的清爽味道,自由地穿过这座小城,穿过种满老梧桐树的大道,穿过挂着小灯笼的热闹街头,穿过藏有谁的欢声笑语的小巷,穿过这座小小的几十年未曾变过的晚城,飘荡在年少斑驳的岁月里。
衡中高二7班教室最后一排,丁程鑫懒懒地打了个哈欠。周一上午第一节课是自修,他翻了翻课本,昨晚熬了夜的身体十分疲惫。
这两天游戏打的太过瘾了,接下来得把功课做好免得爸妈还有姐姐唠叨。正想着,走廊里传来一阵清脆的高跟鞋声,班里的人立即警觉地佯装低头看书。
脚步声越来越近,班主任卢静穿着一身雷打不动的黑色标准职业装出现在门口,一双严厉的眼睛透过镜片在教室中来回扫视,一边走上讲台:“打扰大家一下,我现在有事要宣布。”
大家都安静地看着她,有些好奇。
后排的人眼尖,发现教室外有人,不免伸头四处张望。丁程鑫自然也免不了好奇,左看右看,还是只能看见那人的衣角,但能模糊地辨认出身影,确定对方是个个子很高的男生。
卢静见状笑了笑,接着说道:“从今天起,我们7班将迎来一位新同学,是从首都一中来的,大家掌声欢迎一下。”
班级里一阵喧哗,对这个在高二上学期转来的新同学十分感兴趣。同在最后一排的沈晟戳了戳身旁的丁程鑫,睁大了眼说:“首都来的,感觉会很厉害诶!”丁程鑫正想开口回他一句,被议论的那人却已经走进了教室。
此时,日光正好落在教室门口,照在那少年的身上。
他的眉目清秀,五官立体,棱角分明,额前的碎发清清爽爽,黑发衬得皮肤越加白皙,面容清朗俊逸,一双瑞凤眼灿若星辰,纯粹又干净。他身姿挺拔,四肢修长,宽大的校服难掩其出尘的气质,在金色的阳光下恍若童话中的白马王子,深情款款。
班里的女生兴奋得叫出了声,倒是将丁程鑫的思绪拉了回来。
他看着这个闪闪发光的少年一步一步从容不迫地走上讲台,露出一个浅浅的微笑,还能隐约看见一对虎牙:
“大家好,我是马纪年,从今天起,我将和大家一起学习,请多指教,谢谢。”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丁程鑫觉得对方在说请多指教的时候是对自己说的,因为那人的目光正灼灼落在他的身上,甚至像是多年未见的老友一般,眼里满是真诚和温柔,还有些自己看不懂的,惊喜,伤感。
“马纪年同学,那就是你的座位。”卢静指着最后一排靠窗的那个位子说着。马嘉祺点了点头,走过去坐下了。
卢静又看向丁程鑫:“丁程鑫,你就在新同学边上,要多帮助新同学,知道了吗?”
“知道了老师。”丁程鑫懒洋洋地回答。卢静见不得他这副样子却也不好说什么,又向同学们嘱咐了些,才安心离去。
“诶,新同学,你好啊,我是丁程鑫。”
丁程鑫偏过头去压低了声音跟马嘉祺打招呼,不想竟撞进了他深邃的眸子里,愣了愣。
丁程鑫是标准的美人长相,肤白如雪,唇色殷红,一双狐狸目水光潋滟,看人自带三分情,气质却一点不俗媚,反而十分清澈,身上是少年独有的蓬勃生气。
光线透过窗外的梧桐树叶细碎地落在他的脸上,眼睛下他又长又密的睫毛的倒影格外瞩目,精致的容颜好看的让人移不开眼。
马嘉祺盯着面前的人晃了神,他微微张口,心里有什么在喷发,在呐喊,却又被什么压着,纠缠,撕扯,绞成了碎片,于是想说出口的话被哽住了。
下一秒,他又恢复了正常,这次他换成了善意温暖的笑容,自然地同他说话:
“丁程鑫,你好,我是马纪年。”
不过短短几秒钟的时间,谁都没有发现这个少年在睫毛颤了颤的瞬间,在平静的目光下,已经经历了怎样的波涛汹涌。
这是第一次,有人能把他的名字叫得这么好听,这么悦耳。
丁程鑫高兴得忘了马嘉祺之前的失态和反常,眼睛弯弯的,像极了小狐狸:“以后就是朋友啦,有事儿你就跟我说,我一定会帮你的!”
一旁的沈晟早已按捺不住:“新同学你好!我是丁程鑫的哥儿们沈晟!”
“那个,你会打篮球吗,我们放学之后可以一起去打球!”丁程鑫发出了邀请,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马嘉祺。
马嘉祺笑得真心,他注视着丁程鑫,在对方期待的目光下点了点头:“好。”
丁程鑫像是得到了什么宝贝的小朋友似的,高兴极了:“太好了!打完球我就带你去逛逛南城,让你熟悉熟悉新环境!”
一切都是那么恰到好处,马嘉祺望向窗外,深吸了一口气。
空气里是南城新开的栀子花的清香,还有无处不在的海盐味道,它们都是淡淡的,平和的,和晚城一样,永远是这么平静安宁,不染世俗。
经过一天的时间,放学前马嘉祺和班里所有人都混熟了,这在丁程鑫看来简直就是个奇迹,但他很快就发现,马嘉祺是个很细心又耐心的人,他很快就记住了所有人的名字以及对应的喜好,说话做事都彬彬有礼却又不会跟疏离,总能做到恰到好处。
不愧是首都出来的,就是不一样。丁程鑫这么想着,心中对他又好奇起来,这么优秀的人怎么就转来南城了呢?但是出于朋友间的尊重,他没有问出口。
“丁程鑫?”
一只节骨分明的手在他面前晃了晃,丁程鑫猛地抬头,懵懵的样子让马嘉祺笑了:“不是说去打球吗?”
“哦哦…”丁程鑫从座位上站起来,又开始四处张望。“找沈晟吗?他说先他去占场子了。”马嘉祺解释道。丁程鑫诧异地看了他一眼,点点头:“这样啊,那我们走吧。”于是两人拎着包一起走出了教室。
打了快一个小时的球之后,丁程鑫擦了擦满头的汗,接过马嘉祺递给他的水,笑着说:“你这球技真是不敢恭维啊,我还以为你真的什么都会呢,看来这世上真是没有十全十美的人。”一边灌了一大口水,嘴鼓囊囊的,戏谑地看着他。
马嘉祺哭笑不得,只好点头附和:“我是真不怎么会打球,要不你教教我?”
“像我这种高手,可是要收费的。”小狐狸骄傲地冲他挑眉。马嘉祺问:“请问丁老师一节课要多少啊?”“不多不多,一根糖葫芦就够了,只要城南那家老店的。”“成交!”马嘉祺伸出一只拳头,看着丁程鑫,脸上是从未收回去的灿烂笑容。
丁程鑫又愣住了:“你们那儿也是用这个手势的吗,我还以为只有我们这儿会做这个。”
马嘉祺挑了挑眉:“今天我看见你和沈晟他们做了这个,入乡随俗嘛。”
“学得倒挺快。”丁程鑫笑弯了眼,和他碰了碰拳头。
肌肤的触感,久违又熟悉。
再一次觉得自己做的决定是对的,尽管艰难,尽管危险,但是只要能看见他,能触碰到他,能陪在他身边,那些都不算什么。
马嘉祺看着眼前人明媚的笑容,所有的疲惫和焦虑似乎都被拂去了。
下午五点,傍晚时分,夕阳斜下。浪漫的橘粉色顺着天边爬上丁程鑫的脸颊,衬得他粉粉嫩嫩的,月牙一般的狐狸眼看一眼身边的人,天真又妩媚。
马嘉祺走在边上,一路听身旁的丁程鑫和沈晟聊天,偶尔也会参与进去说一两句,但大多时候还是静静地听着,目光轻柔地落在丁程鑫的脸上,看着他时而大笑吵闹,时而呆愣犯傻,然后自己也跟着轻轻笑起来。
每一个表情,每一句话,每一个细节,他都不想错过。
到了岔路口,沈晟和两人挥手告别,一个人闪进了巷子里。
马嘉祺和丁程鑫继续慢悠悠地在满是梧桐树的路上走着,他不经意地开口询问:“你和沈晟关系很好啊,你们认识多久了啊?”
“沈晟啊,也没多久,高中才认识,当时刚好都坐在最后一排,我们俩又都喜欢打球打游戏,动不动就约着一起玩儿,慢慢就熟啦!男生嘛,玩着玩着就玩出感情了。沈晟人还是不错的,就是傻了点…”丁程鑫叽里呱啦讲了一大堆,一转头发现马嘉祺听得认真,一点没有不耐烦,自己到先不好意思了:
“那个,说了那么多我的事,我都还不怎么了解你呢。”
马嘉祺笑得一如既往的温柔,却有着让人信任和安定的魔力:“没关系,我听着挺有意思的。”
丁程鑫刚想让他多讲讲自己的事,马嘉祺抬手打断了他的开口,他指着不远处一个小小的牌子:“我们到了。”
丁程鑫看过去,又瞪大了眼回头:“你怎么知道是这家?”
“晚记的灯笼下边有个糖葫芦桩。”
马嘉祺对答如流,“我眼神好。”
丁程鑫看着那小小的店铺和只能看见一角的葫芦桩子,一时语塞。
两人走到店里,一位老人正在做糖葫芦,他虽年迈却很有劲儿,手法熟练,身体灵活,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看得丁程鑫两眼发光。
等到新鲜的糖葫芦做好,丁程鑫才上前:“邱爷爷好厉害啊!”老人抬头,见到他慈爱的笑了:“是小丁啊,今天怎么这么晚来?”“有事耽搁了,今天买两串!”
“嗯?请朋友吃啊?”老人好奇地向他身后看去,“小逸吗?他不是只吃火腿肠吗?”
待看清来人后,老人一愣,看着马嘉祺久久不能回神。
马嘉祺浅笑着走到他面前,轻轻喊了声:“邱爷爷,您好。”然后又拍了拍丁程鑫的肩:“你电话响了。”
丁程鑫一摸口袋,果然,于是歉意地看了他们一眼出去接电话了。
“邱爷爷,好久不见。”
马嘉祺出声,神情未变,坦然地任老人看。老人终是反应过来,他看着他,多年前的记忆一一浮现,如今看来,竟是恍如隔世。
老人露出一个欣慰又怀念的笑容,伸手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是小马啊,回来了就好,回来了就好…”他来来回回地打量着,“长高了,长大了啊,好,好…”他喃喃着,似乎除了好说不出别的话了。
他颤巍巍地收回手,把两个糖葫芦递给眼前这个高大了许多却和记忆里一样笑容温暖的少年,沉默了一会儿,又开口问道:
“这次,在晚城能待多久啊?”
糖葫芦的香气甜腻腻的,却藏着一缕栀子的清香,和当年无差,这么多年过去了,晚记还是没变,晚记的糖葫芦也没变,还是会加栀子花,手里拿着两个糖葫芦的也还是自己。
马嘉祺忽然失笑出声,他看着手上玲珑剔透的糖葫芦,像一下回到了当年。
良久,他才慢慢地开口回答,像是在做某种承诺,声音里满满的,尽是温柔:
“这次,不走了。”
一阵风吹来,吹得晚记门口挂了十几年的红灯笼摇啊摇。
也许只有它听见了,从远处传来的深深的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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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是我的第一篇同人文,因此对我来说意义重大,我会努力把它完成好。我想讲述的是一个关于少年的成长故事,故事比较复杂,文笔简陋,请多包涵。
PS:我这个故事深受千凯千的《八秒记忆》和《岛屿少年》的启发,在此由衷推荐这两部作品,可能会有借鉴之处,但我绝不会抄袭,请大家放心食用。
另外,由于本人学业繁忙,因此不定时更新,请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