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ickjay】百万美元宝贝 下
*上下两部共5.1w
然后你坐下来写
一首关于写一首
关于小狗之死的诗,
可正当你写着你
听见一个女人大声叫着
你的名字,你的大名,
两个音节,
你的心顿时一紧。
一分钟后,你又继续写。
她又大叫起来。
你想知道这还要持续多久。
——节选自雷蒙德·卡佛《你的狗死了》
4
你能想象80年代的美国私立高中都能遇到什么样的人吗?如果你想象不出,请去看《早餐俱乐部》。总而言之不过那些被宠坏的中产阶级,渴望成为派对女王的女孩,自以为是的文艺青年,以及总是在跟垃圾大学生交往的啦啦队员。那是一个比任...
*上下两部共5.1w
然后你坐下来写
一首关于写一首
关于小狗之死的诗,
可正当你写着你
听见一个女人大声叫着
你的名字,你的大名,
两个音节,
你的心顿时一紧。
一分钟后,你又继续写。
她又大叫起来。
你想知道这还要持续多久。
——节选自雷蒙德·卡佛《你的狗死了》
4
你能想象80年代的美国私立高中都能遇到什么样的人吗?如果你想象不出,请去看《早餐俱乐部》。总而言之不过那些被宠坏的中产阶级,渴望成为派对女王的女孩,自以为是的文艺青年,以及总是在跟垃圾大学生交往的啦啦队员。那是一个比任何地方都更像阶级社会的地方,每个人都有自己隶属的群体和俱乐部,而杰森陶德自然不属于其中任何一个。
除了必须要完成的那些课程,以及最终还是没舍得放弃的文学社团和校园橄榄球队。杰森几乎不在任何其他地方出现。自从上学期他因为跟人斗殴而被迫留校错过夜巡之后,他连惹是生非的心情都没有了,那些人在他心中也不过是吵闹的蚂蚁,杰森从来看不起他们。
但是在这种地方,并不是你不去招惹别人,别人就会放过你。杰森的独来独往总还是激怒了一些人,尤其是那些曾经试图向他伸出过橄榄枝的社团,任凭城市中流言飘散,他到底总还是韦恩家养子名声在外,那些谜一样的身份背景刺激了这个年纪最过剩的好奇心,而这是杰森这个月第三次在放学后被这群好事之徒堵在洗手间。
嘿,孩子,来,告诉我你究竟是个处男(virgin)还是基佬(faggot)?那些手指从后面抓上他的肩膀,挡住他的去路。
对付这些人还用不上布鲁斯教给他的那些技能,光是他当街头男孩时习得的那些技巧就足以应付了。这些从小养尊处优生活在牛奶麦片中的男孩们不明白打架的真正的精髓,只要不怕死就能胜出。
但是眼下他真的没有时间跟他们浪费,迪克还在校门口等他,他不希望让他等太久。于是他只是随便踹了那人几脚,小腹,膝盖,下体,然后轻松躲开了他挥舞过来的拳头,这么几下子就够他在一旁屈着身子嗷嗷叫唤上一阵了。
变声期之后他终于长到一米七几,青春期的成长痛日日包裹他,只是习惯疼痛之后无伤大雅,但是难免在深夜听见那些骨头咯哒作响。他几乎感受到自己每一天都像雨林里的树木那样疯长,很快他就会比迪克高,比布鲁斯更高,很快。
只是眼下他们也许误以为自己尚可欺负他,这可能是最大的错觉。
那些争吵声起哄声穿过两层屏障,混杂着电流声已经被一点点消解。杰森连目光都不愿意给他们,他戴上兜帽和耳机,径直往门外走去。
他用力地推了一下那拦在面前的人,那人给他推一踉跄,高声叫骂着就要冲上来,还是给身侧的友人拦下。他就从那些深色的发丝里抬起头恶狠狠地瞪他们,并不惧怕和任何人对上目光,直到再没有人说些什么。模糊间杰森听见那些人高声喊着什么,你就回去跟你爸去告状吧!小少爷。
杰森简直在心里冷笑,老天,布鲁斯?他们就应该庆幸他根本懒得把这些事情告诉布鲁斯,因为布鲁斯比他难搞十倍,那会是一个真正的麻烦。
他只是真的没法在这些不良少年的插科打诨中浪费时间,这还是件有点儿奢侈的事情,绩点和人际关系对他来说都无足轻重,因为他的17岁有太多事情要去关心,比方说罗宾任务,他跟布鲁斯的关系,以及那些该死的无法忽视的“夜翼崇拜”。
这件事并不难理解,人人都喜欢迪克格雷森,无论是阿福、布鲁斯,还是那些小报记者,哥谭或者布鲁德海文的城市居民。过去也曾经似乎是蝙蝠侠的“附属品”,如今却真正地独立出去,这是个了不起的节点。诚然杰森的情感并不如此简单,青春期的时候总是混淆了喜欢和想要成为之间的界限,久而久之之后就是所有的崇拜、妒嫉、想要接近的心情,爱恨交织。
虽说提起“恨”这个词,到底太沉重,杰森不会去承认,但是这种“夜翼崇拜”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都曾经被他压垮。他如何野心勃勃地步入这个家,一开始他只是想要衣食无忧,后来他想要父亲的肯定,罗宾的价值,他要得太多了,在一个过于年轻的年纪,无数的东西降临在他手心,最后让他失去了准心。
他总归是不适合太幸福。然后在那些小报,那些网站上追逐模糊不清的蓝色身影,80年代摄像机的性能还没有这么好,一遍又一遍打印之后,都变成了眼见不为实,夜翼的影子就像深蓝色的钢笔墨水落在纸巾上,一圈一圈地晕开,看不分明。
后来迪克回到哥谭,杰森并不清楚背后的原因,但是他晚一点会知道,成年人也会毫无理由地干许多事情。后来迪克总是对他很好,无论是关心他的需求,还是带他去做一切想要的。迪克应该明白那种心情的,他为什么不明白?杰森从来没有被人讨好过,他唯一熟悉的事情是阴谋。
以前只有两种人哄过他,一种骗他吸毒,一种骗他上床。想想能活到至今也是太谨慎太聪明了,后来发现只是幸运,根本稀里糊涂捡回来一条烂命。
于是前半生颠沛流离,在遇到布鲁斯的那年把整个人硬生生劈开,像是彩票中头奖,或者杰克赌赢那张船票(彼时人们并不知道泰坦尼克号会沉没,没人知道)。然后他就没法跟任何人有共同话题,再融入不了街头孤儿的群体,也从来都不是体面的中产阶级,这世界上唯一能与他共情的人竟是迪克,尽管此人还是要比他更好运一些。
那一年公交车还没有修到校门口,所有人都有各自的通勤方式。那群体育小子成群结队地骑山地车,玩世不恭的富二代偷走父母的敞篷车钥匙,也有人只是步行走到最近的地下铁。过去总是阿福来接杰森,后来才是迪克。
作为布鲁斯的第一个养子,迪克总是比杰森要更有名。当年向来以独身主义标榜的哥谭富豪收养了这个来路不明的马戏团男孩,一时引发整座城市的轩然大波。后来迪克也跟着布鲁斯出席那些晚宴,他们穿着相似款式的西装,迪克比任何人想象的都更擅长干这些事情,直到布鲁斯先反应过来这些交际对他们来说毫无意义。
瑞娜是学校里为数不多知道他秘密的人,瑞娜曾经吻过他,在面颊靠近唇角的地方。那不是瑞娜的错,他们一直走得很近,作为单独出现的一对年轻男女,她已经很有分寸。但是杰森只是偏过头去,半晌之后告诉她。我也喜欢你,真心的,只是不是以你期待的那种方式。瑞娜明白了,她伸手抱住杰森,然后告诉他这不是他的错。很久之后,他们都是共享这件事的好友。
迪克第一次来接他的时候,瑞娜还问过他那是谁,他没什么好气地回答说是哥哥。女孩忍不住偷偷打量着这两张脸又对比思考一番,她说,你们确实有一点像。杰森说不是那回事,我们没有血缘关系。瑞娜说,这样啊,那他也对你很好啊。杰森说,他对所有人都这样。
诚然他们三个人的黑发蓝眼睛都如出一辙,但是杰森照镜子的时候看着里面那张陌生又熟悉的脸,他的蓝眼睛总是有一点绿,其他人也许不会在乎,但是他知道。
但是总是拒绝不了迪克的请求。他知道那些无趣的流言蜚语漫天乱飞,他知道迪克把车子停在校门口对面的车道上的时候,无数校园女孩经过那里都忍不住乱瞟。老天,他是不是根本就是故意的?迪克是个麻烦鬼,特别是当他睁着那一双眼睛说小翅膀让我来接你吧的时候,杰森整个人都木然,内心自我唾弃地点了点头。
他的眼睛总是那么蓝,忧郁的、纯真的、诗意的、并无杂质的蓝色。
和格雷森交往亲近总是很麻烦,这人似乎没有什么边界感,但却又心不在焉。他那些随意搭上来的手臂让人万分困扰,青春期男孩都如小兽,是否被外衣覆盖的皮肤都充满领地意识,没有想着故意推开,但是抬起头看见那张脸,好像做什么事情都是一时兴起,因此充满不安全感。
他总是对那些皮肤交叠的触感分外敏感,就好像简单地靠近也能让他一阵战栗。但那是迪克格雷森,他无法只是简单地推开。他在十三岁到十七岁的几年间喜欢又讨厌过这个人,最后没辙了,任凭那人闯入他的生活,仰面躺在给太阳晒得微微发烫的汽车前盖上。然后他抹一些脸,又钻进他的车子后座。
他还记得迪克刚从布鲁德海文回哥谭的时候看他那个眼神,好像很惊喜似的,就像他死了一次又凭空出现在他面前一样,变成幸福的幽灵。迪克把那种家庭会面都弄得像历经万苦的久别重逢,杰森不懂他在干什么。
约莫一个多月过去,他就跟迪克稀里糊涂滚上床去。这是一个非常正儿八经的说法,因为他们就只是滚上床去,并没有做点别的什么。虽然是杰森主动的,但是后来他又有点后悔,是不是应该再晾他一阵子,或者至少等他把那些事情都解释清楚。
心不在这里的话,心在哪里?杰森差点以为自己有资格知道。
迪克这人的道德感莫名其妙,杰森整个人都跨坐在他身上了,迪克突然又说他不能跟未成年搞。杰森一开始以为他故意逗他,只是说笑而已,没想到迪克认真得很,说着就要自己爬起来去卫生间解决。
该死的,你知道美国青少年平均第一次性行为的年纪是15.7岁吗?虽然卫生课上还在冠冕堂皇宣传什么禁欲教育,但是这根本不影响他们在卫生间,排练室,器材房和随便什么校园角落像两头动物那样乱搞,就像他们在那些角落抽大麻一样。而且他确信迪克在还是未成年的时候就肯定已经跟别人搞过了,但他当然决定那不是一回事。
杰森躺在床上已经满肚子脏话,他一点那种心思都没了,只觉得这人有病,在和未成年人搞和自己弟弟搞这两者之间非要选一个那还是后者更过分吧!
差不多半小时后,迪克处理完自己的问题,从厕所钻出来。杰森看见那张漂亮的脸就气不打一处来,扔一个枕头过去想砸在脸上,迪克随手就接下来。迪克走过来搂住他,又甜言蜜语哄他开心,一下子杰森觉得自己这点委屈很见不得人,开始跟自己过不去。本来想赶人走,但是已经妥帖躺进臂弯里,最终是舍不得,挪了个位置就在那里靠着。
于是迪克一夜都没走,杰森睡相不大好,夜里翻来覆去的。那些秘密和烦恼总让年轻的男孩辗转反侧,他一次次把迪克吵醒,迪克也没有生气,他要挣开迪克的手臂,迪克也只是耐心又把人搂回去。但最后杰森放弃了,后来想想,那一夜差不多已经是他睡得最好的一夜。
没有毒品、犯罪、暴力斗殴,只有温暖的床单,brother lover。
他闭上眼睛想起上周的随堂作业,题目是你想成为什么样的人。只有在这样的私立高中才会上到三年级依然有哄小孩似的题目,与其虚伪地回答这些,他更愿意谈谈青少年犯罪率或者冷战之后的经济问题。
杰森陶德从来不想未来,因为这件事很奢侈,他在朝不保夕的童年里生活了太久,并且一直觉得自己就应该如此这般地长久生活下去。他自欺欺人地在作文纸上写下律师,医生,宇航员。然后想起他大约也是做一辈子义警,就像布鲁斯,当一个古怪的单身中年男人,钻石王老五,然后收养一群古怪的孩子。如果那时候他还能跟迪克有联系那就太好了,但是他不敢想这些,不敢想这些。
无数次夜晚他都问自己,布鲁斯知不知道他的选择是错误的?迪克知不知道他的偏爱是错误的?他至今记得第一次用扳手砸开那个强奸犯的脑壳时那种血液崩裂的幸福感,那些温暖的液体溅到脸上,他浑身流动着的犯罪因子,于是这世界上再不会有杀戮让他更上瘾的事情。
布鲁斯最讨厌他这一点,于是他拼尽全力试图控制,他想要保持现在的生活,就像他想要布鲁斯的信任。但是他总会失控的,总会有一天,总会有这样的机会。
5
周末的时候,阿福又不厌其烦在餐桌上问起谁要去礼拜,在过去几年里他通常得不到任何正面的回复。布鲁斯通常很忙,杰森通常不感兴趣,他没有宗教信仰,这很正常,没有人统计过,但是他笃信大约90%的哥谭人都没有宗教信仰,否则他们就得承认他们生活在这样的城市是自作自受,罪有应得。但是他们到底太无辜了,所以他们一般信仰金钱,权利和蝙蝠侠。杰森再加入这个家以前也是如此,现在他不再信仰蝙蝠侠,不过他还信任一点感情,一点关系,不是罗曼蒂克那种,而是另一种用以威胁的筹码。
但是迪克说他会去,阿福满意地笑起来。迪克又转过脸去看杰森的表情,又顶着那张充满期待的脸,现在他连话也不用说,布鲁斯在那边默默开口,杰森,今晚我可以一个人夜巡。于是眼下他都没有拒绝的余地,顶着所有人的目光点了点头。
但他对教堂本身真的缺乏兴致,坐上副驾驶的时候还在打哈欠。他忍不住问迪克是真的想去还是只是为了让阿福高兴,迪克说他同那里的神父认识,这次回来就过去打个招呼。
杰森小时候倒是同教会有一些联系,那些挨不过的冬夜他就躲进教堂的长椅上躺在那里小憩,那些人到底也是没有赶走这个浑身是雪的男孩,那些雪花融化了,液体就顺着面孔滑下来,好像流眼泪,他就在这湿润的朦胧中听唱诗班。
他记得十诫中的第二条诫律: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象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那些飞翔在城市上空的义警,是否破除了这条诫律呢?杰森没有得到答案。
开车去教堂的路上,迪克告诉他,像他这样大的时候,他几乎把无尽的烦恼都告诉了神父,在那个小小的告解室里,他们之间的关系比他同布鲁斯更亲近。杰森说和任何人的关系都可以比布鲁斯更亲近,迪克说是的,我总还是不会跟他谈心了,但还是要为他挡子弹。然后杰森不屑地嗤笑一声,他说省省吧,格雷森。
迪克说,父母刚离世的时候,他曾一遍遍地去问自己遭受这样的命运,是不是上天对他犯下错误的惩罚。神父讲给他一个寓言故事:耶稣路过一个盲人乞丐,人们便问他生来失明,是因为他有罪还是因为他的父母有罪,耶稣说,没有人有罪,他失明是因为上帝选中了他,要在他身上降临恩泽,于是他在他眼睛上洒了一把泥土,他去河水中把泥土洗净,便恢复了光明。
杰森说,我不相信你会听这种鬼话,这完全是胡扯。
他说,当然,我宁愿永远当一个冒着傻气的杂技演员,如果我的父母能好好地回到我身边,我不在乎任何的超级英雄,任何的乡村别墅或者万贯家财。但是我没有交换的能力,我失去父母之后遇到了布鲁斯,两件事并没有因果关系,只是先后就这样发生了——
杰森不耐烦地打断他的话,所以你认为布鲁斯是上帝的恩泽?
迪克笑起来,他耸耸肩,也许是,也许不是,不过上帝最擅长的事情就是牺牲他的儿子,而现在布鲁斯有两个儿子可以牺牲了。其实我想说的是,我在那所教堂里习得了,没有人天生下来情愿当一个殉道者,只是有很多事情我们都无法选择。
杰森翻了个白眼,老天,你又在试图教育我了。
不是,杰,我是想要告诉你,无论你过去遭遇了什么事情,那不是因为你有罪,那不是你的惩罚。也许你从来都不情愿,但上帝已经选择了我们,我们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对眼下的人生负责。(好的,好的,神父大人。)
说完这段话后恰好开到教堂门口,迪克把车子停下转过脸去看他,你如果不想下去的话,要不要在车上等我?
哦,好的。杰森本来都已经准备推开门,听见迪克的建议立刻又把门关上,戴上兜帽把自己塞在车子的角落。迪克没忘了插着车钥匙给杰森开车空调放收音机里的音乐听,下车之前他揽过杰森的后颈飞快地吻了他一下,杰森显然被这个吻吓到了,可疑地脸红起来,吊头,我确信你在教堂面前做这样的事情是不道德的。
迪克狡黠地笑起来,上帝总要接受他各种各样的子民嘛。说完他就转身离开,任凭杰森独自一人回味着他靠近时候身上的薄荷香气,然后让那绯红从面颊一路蔓延到耳根。
杰森没想到迪克要花这么久,早知道他应该带本小说集子过来打发时间,他一直都很喜欢看书,在这个所有人都拼命用落后的电脑邮件跟心上人发着没营养的消息的年纪,他的邮箱里充斥着垃圾广告和订阅了的书店的上新消息。
他对电台里的音乐不感兴趣,在这车里乖乖待了一阵子就有点发闷,他有点注意力障碍,大约。然后他决定下车了,冷风呼呼地吹过来,钻进他的兜帽里,但是这下人清醒多了。
虽然他倒不是什么外星人或者有超能力之类的,但杰森的听力比一般人要好一些,这是布鲁斯训练的结果。于是下车之后他听见某个角落里有虚弱的猫叫声,他耐着性子四下巡弋一圈,发现那是只很小的三花猫,大约刚出生不久,好像受了伤,整个人躲在教堂后面的草丛里。
那只猫看见杰森来了显然有些惊恐,连叫声都逐渐微弱了下去。杰森微笑着,尽量向这个小东西表示友好,尽管他不确定这是否游泳池。然后他慢慢发现了他没有逃跑的原因,他的后腿给卡在那铁铸的栅栏里了。
他研究了半天地形,最后还是决定用最简单的法子,他硬生生地用蛮力给那栅栏扭得弯曲,好让那其中的间隙足够大,让小猫能自由出入。
他抱着这只受伤的小猫去了教堂,那些修女们热情地收下了他,同时感激了杰森的好心,他承认这让他感到一些成就感,并且在得到不该属于他的和说得过头的夸奖声中有些害羞,好在迪克没有看见这一幕,否则又要调侃他。
走出教堂的时候遇到了一样准备出来的迪克,他问杰森为什么在这里,杰森说车上太无聊了就来找他。迪克干巴地笑了两声,随手揽过他的肩膀。那些靠近的温度依然是熟悉的,但是杰森不知道为什么觉得迪克的样子看起来有些勉强,强颜欢笑的样子,比走进去之前还要忧心忡忡。
开车回家的路上,杰森察觉到迪克在红灯时候转过来打量他的眼神,简直爱出一种怜惜的感激,好像下一秒杰森就要死在他面前。杰森被这种目光注视得困惑,并且倒胃口,于是没有回头看他一眼,只是假装对着那些流动的城市街景出神。
杰森冥冥之中感受到有什么东西降临了,也许是真相。就像最先意识到地震来临的永远是那些生活在野外的狗,杰森记得一切厄运的征兆,并且在漫长的童年里学会了辨认他们的征兆。
于是他躺在床上,等迪克推门进来。他根本没睁开眼睛,光是听见迪克的步伐都感觉他很不安。迪克通常是稳重而处变不惊的人,这种不安险些也让他不安了,但是他强打精神地做起来,让他自己看起来随意而没什么所谓,说吧,吊头。
但迪克没吭声,他沉默不语地坐在杰森的床边,然后一点点靠近他,直到慢慢贴上他的皮肤。他把这动作弄得太慢条斯理了,以至于一阵子暧昧得杰森都以为他判断错误,为自己昨晚的行为感到后悔,想要跟他做爱来着。总之杰森还是会给他机会的。
但他察觉出迪克喝了一点酒,不至于失去意识,那些浮在皮肤上一点点渗下去的酒气又在迪克开口的瞬间冒出来,打在杰森脸上。
杰森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喝的酒,从教堂回来他还开了车,那大约就是回来之后。他没再出门,不是什么社交必要,他也从来没有酗酒的习惯。他只是单纯地胆怯了,利用一些最常见最低劣的手段,他的眼皮有一点浮肿发热,杰森轻轻地碰了一下,迪克就低下头吻他。那个吻浅尝辄止,迪克是自己躲开的,杰森是知道他有话要讲。
杰森就坐在那儿,等他开口,像等审判和死亡一样沉静而失去耐心。然后迪克就告诉了他真相。
一切的真相。
包括杰森前世的死亡,迪克的第二次机会,那天在剧院通向的编辑部,漫画里的全部内容和细节。还有最重要的,关于杰森的死亡投票。一瞬间所有的猜疑、所有的心事、所有的心不在焉都像侦探钉在木板上的红线那样全部串联起来,贸然全部涌现到他面前的线索让他手足无措。
他突然想起童年某天他闯入教堂,为了一碗过期的麦片粥而撒谎编布所有他以为高明的来龙去脉,在拿到那顿饭的时候还沾沾自喜,直到神父在饭后走到他身边,跟他说,上帝不喜欢故事,他喜欢真相。
但是从来都没有真相。
他花了大约半小时的时间来理解这全部的内容,因为迪克讲得很含糊。他从来都不是一个解释不清楚事情的人,只是这一切实在过于残忍过于迷幻。杰森留意到迪克一直小心翼翼地打量着他的神情,担心他因为不信而大笑出声,或者因为信了而痛哭流涕。但是杰森没有什么表情,他花了很久、很久才理解这一切,因为他只是深深地困惑。
理解之后,他并没有花太久的时间去求证这件事。因为他是比迪克更年轻的人,他是生活在所有的科幻电影和小说的那一代人,似乎也对这样的桥段司空见惯。他坐在那儿,沉默了很久,因为不知道如何描述自己的情绪,所以也一直没有寻找到可以回答的话语。直到迪克好像在这漫长的折磨人的等待之中先他一步彻底痛苦了,他几乎是求着他说,说点什么吧,杰森。
杰森低下头,闷闷地冷笑了一声,他说,你今天下午还在对我讲上帝,那都是骗小孩的东西吗?
不是,迪克解释着,我不是那个意思——他伸手捂住了脸,像是突然丧失了语言能力,寻找不到措辞,整个人都无措了。我今天去教堂,就是同神父谈了很久这个问题,我说如果一个人告诉另一个人他的命运,这是仁慈还是残忍。因为我不知道...
杰森缓缓地咧开嘴巴笑起来,那样子简直有点骇人,哦。我明白了,我是那个殉道者,我是那个要被牺牲掉的儿子。
我们还有别的办法,我们还有避免这件事的余地。
是的,但是你就不必被推到这个关口,不是吗?你就不用想想办法,不是吗?我他妈很想说我不怨你但是我做不到,我知道这不是你的错,但这他妈是我的错吗?我知道我做得不好,我知道我永远永远都不会做得好,不会像你那样好,所以我从来没有要求任何人像喜欢你那样喜欢我!但是想要活下去,这是我自私吗?
杰森面对着他大喊大叫出来,说完这话他喘着气,屋子里没开灯,那丁点月光就落在面颊上,看起来几乎泫然欲泣。但是他始终没有哭,他用力地吸了吸鼻子,他的眉毛痛苦地皱成一团,他低下头使劲地抹了把脸,他看起来绝望、委屈而精疲力竭,但是他始终没有哭。
那些昭示着脆弱的潮湿没有一刻存在在他的脸上。
迪克都有些哽咽了,他找不出合适的话语,因为眼下根本没有合适的话语。他沉默了很久,然后只是想说些什么就说了...杰森,我说你是最好的时候是真心的。
是的,我确实相信了,但是又怎么样?除了你之外根本没人这么想好吗?连我自己都他妈不敢这么想!杰森抬起头来,死死地盯着迪克,这下他敢看他了,这下他眼睛里都是磊落的控诉,他看起来几乎无辜到了可怜的地步,他说,而你也是哄我开心而已。
不是的,天,不是这样的。迪克太着急了,他找不到证明的办法,简直要把心都掏出来投诚。但是杰森已经彻底地疲惫了,他不愿听他说一句话。
杰森,这不是你的错,你是无辜的。
这他妈当然不是我的错!他拼命地摇头,然后感受到头痛欲裂,这他妈当然不是我的错,不是我的错...不是...我知道我犯了错,但是我从来罪不至死好吗?我...
他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小,直到缺乏底气。然后他说不下去了,整个人眼看着要直挺挺倒下去,迪克赶紧上前把他揽在怀里,这是杰森第一次对于他的亲密动作毫无挣扎,但是迪克多么希望他挣扎。然而他只是躺在那儿,眼周发红,眼皮浮肿,如同一条死得翻出鱼肚白的热带鱼。
然后他在黑暗中缓缓开口,嗓子都有点哑了,他说,你确定这一切都是真的吗,格雷森。
我不知道,不是100%地确信...也许你应该跟我一起去求证。
嗯,我肯定会去的。他翻了个身子,背过去不愿面对迪克的表情,你觉得他们现在会怎么想我?如果一切是真的话,那些读者,那些粉丝。
他们会同情你,然后怜惜。他们会爱你的,一定会有人爱你的,你没做错什么。
但我想让他们笑,大笑或者微笑都可以。就像夜翼或者罗宾,当他们从天而降来到人们面前的时候他们会觉得一切有救了然后发自内心的庆幸,或者他们只是被我那种俏皮话或者聊天时的小把戏取悦。我想要他们这样笑,迪克,是我太贪心了吗?我以前也可以做得到。
不是,你没有贪心。
哈。他自嘲地干笑了一声,看来只有你现在站在我这边了。一阵子过后,他似乎有点冷静下来了,你会告诉布鲁斯吗?还是你已经告诉他了。
不,我没有。你是第一个知道的人。迪克摇了摇头,我不确定是不是应该告诉他,虽然他迟早会知道所有的事情。如果这都是真的的话。他迟早会发现或者干脆被搅进来。
嗯。杰森含糊地应了一声,后来迪克一直没有说话,于是杰森并不知道他睡着了没有,他也不想知道。但是那天夜里他一直难以入眠,思量着那天他们去看音乐剧的一些细节,他就这么在自己身边瞒着生死,而那时自己只是想着迪克心不在焉的事情,多么奢侈的烦恼。后来他又想,为什么人的轨迹都会这么轻易地在某一天或者某个瞬间被改变,就像他多年以前去偷蝙蝠车,并不知道今天自己会落到这步田地。
他盯着天花板,觉得他还是不怨迪克,至少不恨他。这话听起来太圣母心了,但不是那回事,他只是彻底地没辙了,迪克可以是随便的什么,他的哥哥,他的情人,他的战友,总之为数不多尚可信任站在他身边的人。纵然他伪善、麻烦,有毒的完美主义,自大控制狂,纵然他有太多缺点,杰森也再无人可崇拜,再无人可爱了。
这世上通常有两种东西能让两个人迅速站到同一阵营,一种是秘密,另一种是共同敌人。而现在他们两个都有了。
他以前觉得,他跟布鲁斯互相把对方当成迪克的一个缩影,就像他是他们这对极端父子之间的折中。现在想来这种想法错误得很,他们三个人,都有太多不一样的地方,无法一一拿出来相互比较。
他盯着韦恩老宅那高高的、洁净的天花板,第一次明白了一件事,就是他从来都不怕死,因为如果怕死,他早就死在犯罪巷的斗殴里了。他只是害怕失去控制,失去尊严,失去选择自己人生的方式。
他永远都会记得母亲毒瘾发作死在他面前的样子,口吐白沫,失去意识。瘾君子是没有体面的,他们无法选择自己的人生,杰森那时候就告诉自己,他绝对绝对不要活成这个样子。于是他追求所有活生生的东西,痛苦、暴力、眼泪。无论是自己的伤口还是别人的伤口,那种骨头断裂的声音和巨大的施暴欲都让他兴奋不已,因为那是痛苦,那是活着,那是选择的权力。
那是一种权力。
6
清晨醒来的时候迪克已经不在了,他不确定他睡了多久,大约一两小时。好在多年以来这身子对缺乏睡眠早已习惯以至于愚钝,再加上精神紧绷,他转转脑袋没费什么力气爬了起来。
在餐桌上果不其然遇到了迪克,迪克坐在那儿胡乱翻报纸,他大约没有那个习惯,只是在等杰森,随便找点什么事儿做。两人对上眼神,一时都有点尴尬,好像他们昨晚不是事关生死地大吵了一架而是稀里糊涂做了爱似的。
迪克喝了一口阿福给泡的咖啡,先开了口,怎么不再休息一会?
杰森努努嘴,睡不着。
抱歉,我不应该大晚上把这件事告诉你的,我昨晚有点太冲动了。
反正迟早都有知道,早一点晚一点又有什么区别?杰森看似没有领他的情,实际上是回顾昨晚的对话也让他有些后悔,当然将这种情绪表达出来对他来说相当困难,更何况他对自己说他的情绪根本就是事出有因,于是也不再理会迪克那张混杂着愧疚和歉意的圣母婊子脸,低下头和那流心煎蛋和培根较劲。
迪克说,你慢慢吃吧,我给你请假了,学校还有夜巡,我们出去看看那回事。然后他就一个人跑到阳台上去了,杰森在那里打量他,发现他去抽烟了。迪克很少抽烟,他只是深深地发愁,他站在那冷风里,手都发抖了。
杰森吃完饭又上了迪克的车,在车上的时候,杰森问他,关于上帝的那回事,你是真的相信吗?还是只是说给我听的。杰森难得这么认真地说话,他磕巴了一下,没有转过脸去。
他说我是认真的,只是我也不确定。杰,好多事情我也不确定。
杰森沉默了一阵,猛地说,昨晚,我不该冲你发火。
没关系,我情愿你冲我发火,不然你就要冲别人发火了,那不行,我会嫉妒的。也不能憋在心里,那就太伤害你自己了。迪克还抓着方向盘,漫不经心看着路,但是张嘴就是这令人讨厌的真诚漂亮话,杰森受不了,因为他老是信。
迪克轻轻叹了口气,他说这事情结束之后,经常来布鲁德海文看我吧。他这样稀松平常地讲话,好像他们面对的不是杰森的死,而是一个无伤大雅的小手术。达摩克利斯之剑还在高悬,他就忍不住讲起未来的事情了。杰森心烦意乱,他说你别说这种没有根据的话。迪克受不了,他说我只是好想你有一个可以去的地方。
别同情我。
我不同情你,我爱你。
杰森笑了,他觉得挺荒谬的,因为他发现迪克的话总是找不出质疑的地方,于是觉得自己可怜。你是不是老说这种话?
不是的啊,杰,我只对你说过这种话。他说,我觉得你很像那种看见光就要跑的小动物。
是啊,我就是犯罪巷里的老鼠,我就是这么让人讨厌。迪克刚想开口反驳,又被杰森打断。他说你知道我第一次杀人的时候几岁吗?十一岁,那是我在回家路上遇到一个毒瘾发作的毒贩,我根本就他妈不认识他,但是那时候他已经彻底失去理智了,他扑上来就要咬我的胳膊,那种要死的人是力气很大的,很吓人,但是我一点也没有被他吓住,我看见路边有个空酒瓶子就往他头顶上砸,然后那些玻璃碎片就混着所有血流下来,可能还有脑浆什么的。我看着他瞳孔彻底散开,就知道他死了。但是那一刻我心中没有任何恐惧,我只是非常兴奋,那种人死前的目光,让我非常兴奋,并且至今没有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
你确实没有做错,在那个场合下不是他死就是你死,这是正当防卫。
但是怎么解释杀人让我兴奋这回事呢?我从来都不会为此感到难受或者悔恨什么的。
他转过脸看他,你到底想说什么?
他整个人蜷缩在椅子上,半张脸蒙在膝盖里,我想说我是坏孩子吗?其实我一点也不无辜,是吗?
杰森,好坏是一个非常功利的东西,是一个外界评价的东西,我们不能把自己困在里面。
可是我们已经被困在里面了。
(你说他们现在在看吗?)杰森一瞬间不寒而栗。
车子停在哥谭剧院门口,天气多云转阴,乌云密布,那天色比两人的心情还糟,眼看着要下雨。杰森刚要下车,拧了好几下车门,发现还是锁着的,他一脸困惑地抬头看迪克,发现那人整个人靠在方向盘上,顶着一张给没能说出口的话语堵得发闷的脸,又是悲戚,又是大义凛然的样子。
他靠在那里沉默地休憩了一会,其实杰森已经有点明白了,所以没催他。半晌,他转过脸,他说,杰,我们跑吧。我们别去了,也许那根本就不是真的,那是个恶作剧或者什么的。就算是真的我也不怕,我会保护好你的,小丑,双面人,稻草人,随便什么人来都会有办法的。我们可以找正义联盟,或者泰坦,我们总会有办法的,你不会死的。
杰森嘻嘻哈哈地笑起来,像是听了什么有趣的笑话,他说,你说得跟要私奔一样。
我就是这个意思。
吊头,你这是在逃避。杰森说,我真是没想到我们黄金男孩遇到事情也会逃避,以为你永远是那个勇敢无畏的夜翼呢。
我不在乎你怎么想我,我只是想问你愿不愿意跟我走。
杰森知道这是一个怎么诱人的念头,就像他知道这个念头是怎么样的错误,犹如夏娃在伊甸园里服下蛇果,于是后面的所有的事情都变成一种自欺欺人的罪恶。他哽了很久,一方面是同自己内心作斗争,另一方面是思考着说服迪克的措辞。
于是半天之后他才找到话来,我他妈在乎,好吗?
逃跑,我们能逃到哪里去?如果你说的事情是真的,那么我们就是在同上帝作斗争,我们能逃到哪里去?也许小丑不会杀死我,但是想要杀死一个创造出来的人有太多太多种法子了。我们不可能一直一直逃下去。(阿喀琉斯都死了,命运是逃不掉的。)
我们可能——
我不想连累你。你懂了吗?我他妈不想连累任何人,我最讨厌的事情就是成为一个累赘。你说出什么正义联盟的时候我都要吐出来了,我怎么可能容许自己每天被这么一群人来回拯救?他们拯救自己的城市还来不及,为什么要把时间浪费在我身上。还有你,夜翼,你也够了,无论出于什么目的,无论你为什么对我表达出这样的善意,你要忏悔也好,你要操我也好,我都不接受,行吗?我最讨厌你们这幅嘴脸了,凭什么要自以为是地拯救我?
我知道你对我好,我确实不是什么好人,但我不是没有良心,如果我能活下去,我会努力还上你的人情。不管这件事最后怎么样了,那都不是你的错,我们之间也别再有什么联系了,成吗?圣诞节我会给你寄贺卡过去,你要快死了我也会来医院看你,不知道我们血型是不是不一样,但真到那个地步我情愿给你输血。但是我不会去布鲁德海文找你了,我们就这样了,我一点都不想欠你。
迪克看着他,无论杰森说什么讨人厌的话,那张脸还是温柔又耐心,他像个教人怎么爱的好老师那样循循善诱,我从来都不需要你回报我什么。
杰森很不喜欢迪克这样,就像他从来没有把他的话当真,这时候他又偏偏要做哥哥了,要把杰森当小孩糊弄。
——但我想,我需要,老天啊。
行了,哥们,我真的不想再在这里跟你浪费时间了。要么你就放我下车,我会找到你那个如梦似幻的编辑部然后弄清楚一切,至于你要不要跟上来,随你的便。要么我把你窗户砸了,这对我来说并不难,你知道的。
迪克知道他是认真的,于是他就认命了,他把车门的锁打开了。杰森一下子跳下车,跟只逃跑的兔子似的步履匆匆。迪克拿个外套的功夫就看见人跑进剧院里,他只好快步跟上去,一路亦步亦趋跟在后面,两个人好像情侣吵架一样。迪克还在那边火上浇油地说,我说爱你的事情,那是真的。
他每次剖白都这样,深情款款,光明磊落,从来不觉得爱人就是落得下风,像音乐剧里面为爱而死的男主角,人人都爱他,谢幕时候走上前来,骗取眼泪之后依然全须全尾,掌声雷动。
杰森头也不回地说,我知道,但你也别爱了,爱我的人都要倒大霉的。风太大了,他听不见迪克说什么,或者他根本就什么都没说。其实他撒谎了,他并不清楚爱他的人会落得什么样的下场。因为爱他的人,这是头一个。
而迪克总是好运。
罗密欧,你的名字为什么是罗密欧呢?
重新回到那剧院里,一切都物是人非。上次来这里的时候,两个人像刚刚开始约会的一对爱侣一样生疏地互相试探,那时候杰森并不信任迪克,但是他很幸福,他发自内心地幸福。现在一切都变了。
今天没有剧目,剧院除了工作人员没别的人。他们差点没能进去,好在迪克掏出警员证又糊弄过去。否则杰森又要干上翻墙撬锁或者什么小偷小摸的勾当,他实在是太熟门熟路了,整个哥谭没有什么地方能关住他。
他们找到了那个编辑部,并没有费什么力气,一切都紧锣密鼓。杰森做足了所有的心理准备,但是真看见那场景的时候还是有点被吓住,他所有的友人,敌人,都变成一个又一个的方块字,任人摆弄着从那个打印机里生成出来。他和迪克赶紧会看前些天的新漫画,翻找着关于他们俩的章节,发现他们还并不知道他们已经了解了真相,上帝有些时候太草率了所以很蒙蔽,只是泛泛地写到迪克来接杰森下班,以及他们关系变得亲近云云。
关于这样的桥段,读者那里的评价也是众说纷纭。有人觉得这对兄弟之间全新的化学反应很有意思,有人觉得迪克又不过是沦为了“扶持新角色”的工具,这让杰森的投票率变高又变低,最后还是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问题罗宾”,这是他们在哪里捕捉到的高频词,罗宾似乎早有一个标杆,应该怎么样做,不应该怎么样做,都在冥冥之中有了答案。只是没有人告诉杰森应该怎么做,也没有人关心他是不是真的能够那样做或者情愿那样做,就像一个狭窄的瓶子,他们要把他锋利的灵魂硬生生塞进去,却不允许留下任何划痕。
杰森直愣愣地盯着那些漫画台词出神,好像每一个似是而非的单词都要将他吞吃入腹。
这是真实存在的世界吗?因为那里的人就像来自地狱一样残酷。
迪克先想出对策来,他说杰森,你得当个好孩子,就像他们要你当的那样。他们要一个完美的超级英雄,你就演给他们看。他们想让你跟布鲁斯不要吵架,关系和睦,你就这样去做。接下来的日子,你不能再杀人了,也不能说些暴力犯罪之类的话,因为罗宾就是这样。
这听起来就像一个虚伪的娃娃。
是的,因为他们只要这个。迪克抓住他的肩膀,未来他们会明白他们的选择,他们的价值观有多么愚蠢,所有人都把你误解了,但眼下我们没有办法解释,你知道吗?我们就算演也要演下去,我们必须要渡过这难关。
如果我知道长大之后,我会成为这样的人,我应该巴不得自己早就死了。
不可以,你来到这个世上,并且好好地活到现在,然后我们遇见,这是我此生最庆幸的事情。如果你死了,我会恨自己一辈子。他抓住杰森的双手都在发抖,杰森随便说什么话,他似乎又稀里糊涂地当真,不要这么想,就当是为了我...
杰森翻了个白眼,老天,我知道了,你简直是个自大狂,没人说过吗?迪克露出一个微笑,但心里知道这是他的妥协。
你现在回去,你回韦恩老宅去,我喊阿福来接你。晚上你就跟布鲁斯好好地去夜巡,别说脏话,别打架,别刁难任何人,别跟布鲁斯顶嘴。我不回去了,我就待在这编辑部门口,我得盯着他们写上去的东西,还得盯着投票。杰森刚想张嘴说些什么,迪克就立刻打断他,我已经不住在那儿,你就跟他们说我去布鲁德海文了或者随便什么借口。但你必须回家,你还有家可回,而且让我照顾你一次吧,算我求你好了。
迪克那话讲得太恳切了,说实话杰森都有点被吓住,一时找不到还能给这个计划提出什么意见。他只有点点头,眼看着迪克把阿福叫来,又用那种该死的目光把自己押送上车。
走之前他终于想起来问迪克,应不应该把这件事告诉布鲁斯。迪克说,这是你的决定。
上车后杰森回头看他一眼,那么一点点变小的身影站在那儿,他都爱得为难了,竟有点大义凛然的意思,杰森忍俊不禁,被自己的想法逗得噗嗤一声笑出来。
他整个脑门都磕在车窗玻璃上,给发动机震得生疼,然后杰森在那里浑不吝地想,你干嘛要喜欢我呢,格雷森?我身上有哪一点值得喜欢的地方?简直是圣母病又发作。你跟布鲁斯都看人看走眼了,但你们都不愿意承认,
这可真是一件不走运的事,而你们现在不得不承担这错误了。
杰森终于还是没有跟布鲁斯正式提起这件事,但他相信布鲁斯一定看出了一些苗头,这世界上很难有什么事情可以瞒过这最好的侦探,尤其是当你故意那样去做的时候。但是这件事本身又实在吊诡,大约是布鲁斯也没能有这样彻头彻尾的想象力。
他试着做个好孩子,尽管那一切都让他别扭。他知道一个人所讲出来的话能如何轻易毁了他,所以他干脆咬紧牙关,闭上嘴巴。虽然他偶尔也有跟布鲁斯沉默的夜巡,但是那时候大约都是他一个人在生闷气,布鲁斯盯着他看了半晌不确定自己到底又哪里又使他不快,到底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地没有开口。
诚然布鲁斯很努力地做一个正常的父亲,但是正常的父亲通常都是糟糕的,布鲁斯大约已经比他们之中的平均值更好。于是他姑且把杰森的所有异样都归类为青春期那些必然经历的烦恼,不去细究。
直到他突如其来的改变真正影响了他们的生活,布鲁斯越来越多地发现杰森的心不在焉,或者他甚至是过度紧张了,当然不仅仅在他们的餐桌上或者卧室里,而是在那些哥谭的夜雨里。杰森又一次因为疏忽而放走了那个嫌疑犯。
布鲁斯根本顾不上教训他,他干脆放弃杰森转而跟戈登打配合。这是杰森第一次在夜巡中彻底被架空了,他望着布鲁斯远去的背影,那些雨水顺着他裸露的皮肤滑落下来,该死的绿鳞短裤,他看起来就像个寒冷的跳梁小丑。
那种从迪克手中接来衣钵的微妙自豪感已经消失,现在只剩下难堪,就是那种心情,所有人都在试图把他塞进迪克留下的那个位置,但是不可能,他不可能成为那样不需要语言沟通就能建立默契的活力双雄。
他本来可以拦下那个毒贩,他他妈当然可以,他最讨厌的是就是该死的贩毒给青少年的那伙人,于是他彻底地走神了,因为他几乎把所有力气都花在阻拦自己灭顶的施暴欲上。如果他在布鲁斯之前追上他,他一定会杀了他,这种本能一般的东西,是毋庸置疑的。
于是他彻底地错愕了,他陷入一种怪圈之中,因为编辑部的存在,周身的一切都让他感到不真实。他过去确信布鲁斯救下他不是为了寻找第二个迪克,也正是这样的信念促使他情愿活在一代罗宾的阴影之下,并奢望着有天人们能看出他的与众不同。
然而现在面对编辑部的白纸黑字,他已经无法再就此思考。那么他们“创造”他的动机究竟是什么呢?他们想要一个类似迪克又和迪克不同的角色,然而他们写下他的家庭背景的那一刻,就注定了他跟迪克不同,他跟迪克彻头彻尾的不同。于是他就变成错误了的,背离了他们的动机。
是啊,问题罗宾,这是他们给他的名号,多么合适。对讲机里布鲁斯让他自行回老宅,果然布鲁斯轻易地发现了自己的问题,他认为自己彻底被弃置了。他不在乎明天是否会得到布鲁斯的严厉批评,他从来都不恐惧这些,他恐惧的是彻头彻尾的错误。
有没有可能我的降生就是一种错误?
那么布鲁斯和迪克的努力还是否有意义?
有没有可能我的降生就是一种牺牲。作为布鲁斯和迪克成为他们自己的道路上的一个助燃剂,一个无伤大雅的、并不美丽的注脚。英雄总是要舍弃掉一些,正所谓杀妻证道。他们失去了一个儿子,一个弟弟,一个情人,也许会变得更好。
杰森从不认为自己是什么沉浸于自我厌弃的那种人,他从一个绝对的底层爬到这个位置上,早已习得不卑不亢。他这次怀疑的是从根本上存在的意义。
他没有回家,他不敢回家,没有资格回家。他躲在高楼的屋檐下,好让那些污浊的雨滴不要打湿他的面颊。他摘下了多米诺面具,没人看见那双眼睛在夜色中如何明亮,像玩具货架上被塞在最后的锡兵,他有锡兵一样的坚定。
迪克在很晚的时候回了家,他蹑手蹑脚走进大门的时候杰森就已经察觉到,因为他根本没睡着。于是他走到卧室门口打开门,就这么在黑暗中直愣愣地看着迪克,迪克远远地看着他,叹了一口气,然后笑起来,走进他的卧室。
他面色不大好,什么都没说,只是紧紧抿着下唇,他偶尔焦虑的时候就会不自觉地这样做。他自己都不知道,但是杰森知道。
那天夜里杰森跟只猫似的钻进迪克的被窝,迪克沉默不语地欢迎了他,脸上强挤出一个笑来。杰森一双手年轻的手在他身上乱摸一气,迪克当然明了他什么意思,但是他并不说,他等杰森说。然后杰森就忍不下去了,他那个年纪最受不住这个。他说,迪克,我们做吧。他很多话都没说,比如说,无论是同情还是不舍,随便你怎么想,随便你怎么用。
别管你那他妈道德感了,我都是要死的人了。杰森没说,他说出口肯定要被反驳,迪克最讨厌他把这件事讲成板上钉钉。
因为迪克明白,在这个瞬间,迪克彻底地明白他的意思,他们彻底地心意相通:如果一定要痛,如果一定要死,可不可以是你置我于死地?迪克看着杰森那张自我牺牲式的脸,心说你对我实在太残忍了,杰森。你现在倒是很高尚了,自我牺牲是高于一切的情感,因为就连上帝也无法牺牲自己,他只能牺牲自己的儿子,这就是成为一个殉道者的吸引力。
那天迪克下手一点没收敛,他过剩的占有欲从头到尾地爆发,落得他身上全是伤口,劣迹斑斑。他又是痛苦又是爽快,最后终于找到一个能够流泪的借口,在欢愉之中慢慢地流下一点眼泪,他终于胆敢垂影自怜,哪怕就那么一个促狭的瞬间,他终于敢成为自己。
他们做了两轮,杰森是咬牙切齿,那些生理性泪水落满整张脸,他愣是没有发出一丁点他无法接受的声音。他把手臂都咬破了,迪克半天才从他执拗的牙关下抢救回来那一段的皮肤,鲜血淋漓,他静静地吻干净,任凭那些铁锈味在口中蔓延。杰森看着他,觉得他是一个彻底善心泛滥的神经病,并且散发着他不愿承认的、病态的魅力。
迪克有很多情人的把戏,他最擅长这个。但是他没跟杰森玩任何把戏。他们就只是互相配合着完成了无声的交合,因为他知道情况特殊,任何常规的情趣都能在此地成为双刃剑。
他只是不厌其烦地吻着杰森那些烙下了伤口的皮肤,无论是后背,腰际,胸口,脖颈。那些吻痕,正在他无法踏足的土地上宣示着占有。
眼泪还没有擦干,他跟条死鱼似的躺在那床上,懒洋洋地翻着身子,迪克就从后面搂住他。他们俩都没穿上衣服,那些黏腻的皮肤交叠在一起,这时候却没什么情欲的意味,一是因为冲动过后两人都冷静下来了,二是因为这种绝对的亲密让他们觉得浑然天成,像两只小动物,仿佛生来就该如此相处。
杰森回过神,他转过脸看迪克,那目光这么短,就给撞在面颊上又反射回来。杰森气还没喘匀,已经要接受审判,他说迪克,你说吧。
迪克当然知道他是在问电话投票的事情,他很努力地让自己露出一个笑容,他说,支持你活下来的人比昨天提高了3%。
不可能,你别在这种事情上骗我。
我不会在这种事情上骗你。迪克盯着他,他的神情看起来太认真了。
天啊,你别耍我可以吗?你根本不知道我今晚干得多糟,布鲁斯都要恨我了,估计觉得我是个麻烦鬼或者累赘什么的。
布鲁斯不会恨你的。迪克总是故意找不到重点,他编造出一个借口来,你不知道那些人的喜好,他们的脾气很奇怪的,也许看你没有按部就班地做好事情会觉得你是个活生生的人。
杰森竟然有点被他说服,他整个人冷静下来了,一下觉得赤裸着讨论这个话题是个错误。他胡乱捡起扔在地上那一团衣服,胡乱地套上之后再去看迪克的那双蓝眼睛,终于不感觉自己那颗心被毫无隐私地照透。
那你为什么回来的时候一脸闷闷不乐的样子?
...因为3%还是不够多。本来应该更多的,你值得更多的。迪克认为他这应该不算是在撒谎。
这些对我来说已经够多了,我不会那么贪心。杰森说,我他妈有什么资格贪心?他没有抬头跟迪克对视,他不想迪克看穿他那点无伤大雅的自卑。
但是迪克没说什么,他似乎没把心思放在杰森的神情上。他心里想的是,其实今天上升的那3%根本与杰森做的那些事情无关,因为今天的刊物还没有被印出来,这个突然改变的数字是因为编辑部发现有人在用电脑恶意操纵投票。
他该怎么跟这个男孩说有人破解了复杂的代码机关只为了每半小时发送拨打出支持你去死的通话?他他妈的该怎么说?
所以他沉默着,他只是想给杰森最多的真实,他不想撒谎。他伸出手,抹去了那些残留的泪痕。然后他整个掌心长久地停留在杰森的脸上,感受到那些纤长的睫毛轻轻扫动,像拢住一只蜻蜓。杰森一点没反抗,他从面颊摸到下颌,最后虎口落在脖子上,不轻不重地卡住,他还是没有反抗,这让迪克整个心都碎了。
杰森还是用那种混杂着困惑和无辜的目光看他,无声地说着,格雷森,你到底想要什么?他像那种要上屠宰场的野狗,有一双濒死的眼睛,懵懂地了然命运对他的审判。多年以来就是这目光弄得他只敢付出,否则就是剥削。杰森不知道,他从来不是一个很好的人,或者至少不仅仅是一个甘于奉献的善人,他只是对他如此。
那天半夜杰森还没睡,他坐起身子来,盯着窗外发呆。迪克的睡眠总是很浅,这下被他起身的动作闹醒,他问杰森为什么睡不着,杰森说在担忧一些事情,迪克当然没问在担忧什么,大家都明白,说出来就太残忍了,结果杰森说,在担忧自己上周五交上去的阅读报告写得不够好。
迪克受不了了,他转过脸面对着墙壁,用力地吸了吸鼻子。这个年纪的一般的男孩本来应该只承担最简单的烦恼,诸如变声期、人际关系还有写得不满意的作业。他知道杰森不是一般的男孩,所以多余承担那些城市的罪恶还有战斗中的伤痛,但是被他人选择的生死呢?他承担不起这个,没人承担得起这个。
于是他也坐起身子,从后面抱住杰森,那是一种很温情的抱法,就像过去他父亲或者母亲那样,没有一丁点罗曼蒂克或者暧昧的心思。他知道杰森受不了这么肉麻的身体接触,正在内心等着他推开自己,并且暗自决定自己无论如何都不要放开他,但是杰森一动不动,他压根没挣扎,就像一块悬崖边的石头。
黑暗中什么声音也没有,他们就这么搂了一会,或者搂了很久,因为并不知道时间的流逝。冥冥之中,他觉得杰森在那个晚上哭过。
有太多情感在他们之间流动,愤恨,怨怼,怜惜,如果说什么爱,那完全是鬼扯。这情感像镜子一样照出欲望,然后不小心落在地上给砸碎了,于是一片又一片,比爱这么潦草而老套的一个字复杂得多。
7
杰森依然天天去上课,这是他做个“好孩子”的日常要求之一。《楚门的世界》在十年后再上映,这一年大约连剧本的灵感都尚未诞生,而现代第一部真人秀也诞生在3年之后,于是那一年能够供人理解或者供人参考的模板都没有。
传播学家和社会学家至今还在争论纪录片和真人秀的异同,现在普遍的定义方式在于后者是人为情境和真实反应,而前者的情境则是自然的。但是对于杰森来说,他的生活变成了一场真人秀的决定性因素在于,他需要把他的所有隐私都搬到台面上被人评判,而他甚至不知道哪一段会被导演剪进去,哪一段则被舍弃。他的真实生活就这样胡乱被断章取义,而他连选择的余地都没有。
那些只是一味地捧着编辑部的漫画的观众怎么会懂得杰森真实的性格呢?他是一个会跑会跳会呼吸会痛的、活生生的男孩,在另一个世界花光了所有的力气和幸运生活着。他们不明白一个人是很复杂,很多面的,不是他做一件事就是对,或者做一件事就是错,就像是恶人和善人,在法律道德之外也有太多种评判标准。
但是他们只是草率地拨号,花掉那五分钱,它大约只能买下一根棒棒糖或者四分之一份纽约时报,在那个特定的时机却可以买下一个男孩的命,而他们甚至都从来没有真正地认识这个男孩。
他们享受这种微妙的权力陶醉,他们在公司,在学校或许是被人看不起的角色,是总是受人欺负的倒霉蛋,但是回家之后,他们可以拨打这个电话,享受简单的、凌驾一切的决定权。嘿,我觉得他穿那条短裤的样子很蠢,所以我想让他死掉。老天,他怎么能自以为自己是第二个迪克·格雷森?我可是《蝙蝠侠》的忠实粉丝,我不想翻开漫画看见一个我不认识的讨人厌小鬼。
人们总有很多种理由。或者只是,今天天气太糟糕了,我想让所有人死掉,但是我做不到,所以只是让这个男孩死掉吧。
他们不知道犯罪巷的冬夜有多冷,那些寒风刮过男孩稚嫩的脸,他只觉得整张皮都要生了冻疮然后掉下来。那时候他最远的奢望也不过是哪个阔佬停在路边的汽车忘记了上锁,于是他可以躲进去吹着空调睡上一个半个晚上,任凭车子的主人发现他然后嫌恶得像踢一只脏兮兮的流浪狗那样踢他。
有时谢天谢地他遇到的是布鲁斯,如果他遇到了某个残暴或者性格古怪的花花公子,他大约也会跟着走掉。像他这样的孩子从小就能分辨人基本的善恶,看那双眼睛就看得懂,但是他太饿了,也许会自欺欺人地抵挡不住诱惑。
人们去撰写或者议论那种他们所不曾经历的痛苦,是一种奢侈而幸福的残忍。
而被动地暴露在他人的目光和评判之下是一种极为可怖的事情。
在那样的世界观之下,杰森对真实的生活产生了所有怀疑。上学期的阅读作业是《1984》的读后感,那一年杰森拿了A,还去文学社上朗读了他的心得。于是他觉得他好像生活在一个老大哥的世界里,只是生活中的那些人们并不是间谍,而是更可怕——他们是一种虚妄。他们以为自己生活在普通的家庭里,有着普通的父母,但是不是这样的,他们和杰森一样都是造物,只是更草率,更无关紧要,他们甚至没有接触到老大哥的机会,就像被植入了记忆的仿生人一样自欺欺人地相信着自己是人类的事实。
他已经尽可能地收起所有的锐气,做个乖顺到普通的男孩。他逃避任何人和他的争吵或者口角,他无声地承担着那些讨厌他的男孩们对他的诋毁和造谣,他试着在课堂上回答一些简单的问题,他皱着眉头上他不喜欢的理论课,直到他的化学老师真的对他露出满意的笑容。
学校的老师通常不对他做出什么过多要求,因为他是韦恩家的孩子,人人都知道他们即使成绩糟糕也不至于流落街头,于是并不需要取得所有的A或者学习一门赖以生存的技能。但是老师轻轻拍拍他的肩膀说,杰森,你真的干得不错,你先前总有些心不在焉,但不管怎么你的心思现在似乎在学校上了。
不知为何他有点想跟阿福或者迪克说这件事,但最后他什么都没说,那种渴望得到夸赞的微妙心情在他五岁那年就彻底消散了。于是他只是一屁股坐上阿福的汽车后座,一如既往地插上耳机听到摇滚乐或者音乐剧什么的。迪克最近日日待在编辑部盯着那个投票,简直有点走火入魔的意思,于是现在都变成阿福来接他。
下车的时候,他甚至没忘跟阿福说一声谢谢。阿福露出有点讶异的神情,但很快反应过来他在说什么,于是露出一个慈祥而温和的微笑。
他在夜巡的时候也是如此,他再也不沉迷跟布鲁斯玩那些单方面的把戏或者并不有趣的笑话了,他也不在面对那些残酷的罪犯所犯下的罪行时候脏话连篇了。他甚至有点寡言起来,只是跟布鲁斯聊团队合作和任务计划这种唯一必要的事情。
他不再对那些逃掉的流氓小偷穷追不舍,如果说在过去的日子他就像只疯了的猎犬,发誓要得到所有猎物。那么现在他几乎顺驯,只是更像是被人为注射了某种让动物迟钝的试剂,而并非发自内心的忠诚。
布鲁斯显然发现了这件事。诚然他一遍又一遍对杰森强调他的不杀原则,也在这件事的分歧上曾经对杰森真正动怒过,但是他突然的顺应就像是个陷阱,而陷阱之所以是陷阱,就在于在一开始事情似乎往好的方向发展。
于是在一周后夜巡结束的晚上,布鲁斯对杰森说,他们得谈谈(考虑到布鲁斯有些糟糕的家庭沟通能力,这差不多是批评或者追责的意思)。他大约情愿让杰森某家高级的西餐厅,他也当然去得起,但是杰森更倾向于两个人就在城市某个屋顶或者半山腰上掏出墨西哥卷饼和芝士汉堡,布鲁斯妥协了。
布鲁斯没空编造那些开场白,开门见山地就指出他最近的异样。杰森干脆扬起嘴角,故作得意地问他这不算好事吗?你不就想我这样吗。杰森的紧张让他的轻描淡写看起来有点虚伪,他说你太紧张了布鲁斯,我偶尔也想做个省心的人,成吗?要么你说说看除此之外我还能有什么动机?
布鲁斯没再盯着他看,他咬了一口那墨西哥卷饼,然后盯着随便什么地方,他说,别把事情搞得无法收场了再告诉我,记住我是怎么教你的。杰森当然知道布鲁斯没信他那套说辞,但眼下似乎糊弄过去。他暗自松了口气,可是他心里明白,这事情一定非常难收场,只是真到了那个地步,他也没有什么可以担心的余地了。
他等着迪克带来的消息,迪克就像个小偷似的,每天在12点左右来到他的房间。一开始他还试图假惺惺地假装他自己已经入眠却被这个不速之客吵醒,后来他就一边温习文法一边开着夜灯等他。
迪克通常坐在床边告诉他今天的投票情况,支持票涨了多少,反对票涨了多少,那些比分咬得难舍难分,始终是反对票占上风。一开始他还试图对这个数据进行一些美化或者什么的,后来截止日期眼看着要逼近,迪克再也没敢撒谎,总是实话实说。迪克的神情永远比杰森还要忧愁,尤其是他故意摆出那副乐观的样子的时候,杰森觉得那个强装镇定的迪克看起来很丑。
他伸手摸了一下迪克的面颊,迪克苦笑了一下,他抓住杰森的手指,于是杰森感受到他的双手都在发抖。天啊,他让迪克格雷森都恐惧了,他很像嘲讽地笑一笑,却发现没有力气。那些日子他们从来不做,只是偶尔会接吻,更多的时候他们只是静静搂着彼此,隔着薄薄的躯体,杰森麻木不仁,迪克心跳如鼓。他抓得好紧,杰森整个骨头都发疼,最后还是没有推开他,那些心跳声沙漏一样倒计时,好像下一秒杰森就会从指缝间流逝。
他又长高一点了,眼看着就要长大一米八。他个子挺拔,肩膀也更宽了,那骨头撑起T恤,好像一株冬天的白杨,新长出来的骨头发硬,硌得迪克不舒服,但是连这不舒服都奢侈。
迪克对他说,总有一天你会长大,你会比我更高大;总有一天你会受人欢迎,他们会理解你,他们会比爱我更爱你。不知道为什么,杰森明白迪克不是在哄他,这不是谎言,而是预言,只是杰森可能等不起了。他问迪克,还有多久,迪克说,五天。他似乎思考了一阵才做出回答,但是这个数字分明牢牢烙印在他心中。
你想喝点酒吗?杰森突然问。
嘿,我确信你还没有到合法饮酒年龄。但是你想喝吗?我们可以去喝一杯,我们当然可以,我陪你,好吗?我知道哥谭哪儿现在还开门并且味道不错。他注视着杰森的脸,几乎有些急切,想去吗,杰森?
那听起来很棒。
于是迪克载杰森去喝酒。他们要了威士忌和马提尼。杰森当然觉得酒精不错,在大部分场合都是很棒的伙伴,但是今夜突如其来的决定是因为他觉得迪克有些过度紧张了,他确信那些夜晚他都没能入睡,于是他看起来几乎有点憔悴。当然他知道这么点东西不可能轻易放倒一个谨慎的义警,但是他只是试着,试着让迪克放松一点,至少脸上能够露出一些没那么僵硬的笑容。
但眼下的场景他可能没有意料到,他有点儿喝多了。让让他吧,他只是一个本来还应该在跟自己叛逆期较劲的年轻男孩,并不意外难以抵挡酒精的诱惑,更何况特殊时期,他压抑的那些痛苦都没有一个得以释放的手段。
他点了第三杯螺丝起子了,迪克没拦着他,只是在他险些一跟头摔下桌子的时候牢牢地抓住他的手腕。杰森又把那些眼前的液体一饮而尽,然后抱着空空的酒杯眯着眼睛打量迪克,好像没能认出他是谁似的。
迪克的样子真的很英俊,或者说,简直很漂亮。这件事儿没人能否认,就像全布鲁德海文的女孩如何为一个小警察醉心,即使在迪克大约一个月没有休息好挂着那么巨大的黑眼圈的时候也没人能否认,而这件事的罪魁祸首是自己,杰森简直感到有一点得意。
如果你的生命只剩下最后五天,你会做什么?
这在平时看起来就像个漫无目的的开放命题,但是放在眼下的情境里它的暗示意味过于明显,于是迪克拒绝回答,他只是飞快而坚定地说着,你不会死的,杰,我向你保证。他们都知道他保证不了,只是有些场合需要有些人这么说话。
我是说如果,吊头,这只是个假设。
我会和我喜欢的人开车到郊外一个没人认识我们的小镇,租个汽车旅馆,然后不眠不休地做爱,当我们很饿的时候我们就叫披萨外卖来吃,然后抱在一起聊天,聊我们的家庭,我们的童年,我们怎么认识彼此的,然后等待死亡降临。
听上去真浪漫,花花公子。
我是认真的。
他擦了擦鼻子,酒精瓦解了他的羞耻心,他试着让自己听起来没那么在意,没那么主动。鉴于我们上次做爱已经过去很久了,我大约不是你喜欢的人。然后他嗤笑了两声,那么我有点羡慕她了。
他一下抓住杰森的手,他看起来有点语无伦次,仿佛他才是那个喝多的人。他们靠得那么近,他几乎可以看清杰森上下扇动的睫毛如何无措,他整个人缩在那件枣红色的棉卫衣里,然后那些酒气在呼吸间全部打在他脸上,蹭他一手热。
杰森,我当然喜欢你,你当然会是那个人。但是,但你说那都是假设——迪克看起来整个人都崩溃了,他伸手捂住自己的脸。
天啊,我没法想象,我没法让这一切看起来太像结束,你明白吗?我没法接受。我每天都对你说你会活下去,就像我每时每刻都在心中对自己说这样的话。我没法那样跟你做,就好像我们没有明天一样,因为那不是真的,因为我们会有很多机会的,杰,我们会有的。
等你一点点长大,等你成年,等你开始思考离开哥谭的事情,思考不再担任罗宾的事情。我们可以在每个夏天都那样做,去乡下找个汽车旅馆,或者那种海滨度假酒店,总之随便什么都好。那地方可能可以买明信片,然后我们就每年买一张明信片,贴在墙上,我们就会知道我们这样度过了多少个夏天,并且我们还有无数个这样的夏天。
迪克简直给自己讲得有点哽咽了,那么多东西挤压在心里,他舍不得拿出来困扰杰森,却又没法下咽,如鲠在喉。他突如其来的剖白弄得杰森酒都醒了,还要反过来哄他。他不知道迪克会想这些,他当然不知道,他从来不敢奢望,未来,夏天,有迪克的明天。他为什么对迪克说那些话,就是因为他太想抓住当下了。
迪克把手从脸上拿下来,他看着杰森说,但是如果你想的话,我可以,现在,立刻,马上找一家汽车旅店。杰森咧开嘴巴笑了,他说,是的,我想。
前台的姑娘几乎没费什么心思在证件上,因为迪克甜蜜的笑容轻易地俘获了他,一直到他们两个前后走上楼梯的时候那姑娘才回过神来,这两个年轻的男人要了一间大床房。
决定你生命最后的阶段如何度过是一件残忍的事情。
但是他们只是试着彻底忘掉这件事,像两个失去理智的动物那般做最简单的交合。那些冒着热气的身体交叠在一起,黏腻的、潮湿的皮肤。
他连背后位都舍不得,他想看清他的脸,记得他的样子,占有他所有的表情。
他要记住所有细节——对方在身下扭动的姿态,汗珠滚过锁骨的光泽,指腹陷入肩胛时泛起的红痕。更要记住那些被顶弄出的呜咽如何化作细钩,将他更深地拖进滚烫的血肉牢笼。直到最后痉挛着瘫软在汗湿的胸膛,他仍然执拗地一一咽下那些心跳,就好像没有倒计时的秒针,没有未尽的责任,只有两具相嵌的躯体在时间之外漂浮。
可晨光终究漫过窗棂。 总是如此。
他整夜搂着他,以至于清晨他抽身的瞬间他几乎立刻感受到这种分别的寒冷。迪克疑心自己已经同时患上分离焦虑和肌肤饥渴,所以当杰森告诉他只是去洗个澡换身衣服的时候,他还是胡搅蛮缠地挤进了淋浴间。
迪克通常对自己的性能力有自信,但这并不意味着过度的性爱在他们的计划之内(真的不在吗?)他们在于是黏黏糊糊又搞了一次,于是所有清理都白费,最后迪克从后面搂住他,在他的肩膀上留下不深不浅的牙印,他整个人靠在杰森背上,他的语气听起来有点可怜,我要去编辑社了,杰。
别靠在我身上行吗?你真的很沉。他佯装嫌恶地看他一眼,而且我也要去上学。
他用毛巾胡乱地擦干身子,话说你说布鲁斯会发现我们昨晚不在家吗。
当然。他只是试图假装自己不在乎。你知道的,那种老爹,为了证明自己的开明宽容要花上所有的力气控制自己不去偷偷看青春期儿子的日记本。
然后他们靠在一起哄笑了起来。
那天夜里,在迪克睡下之后,杰森听着身侧的人呼吸逐渐绵长,他从床上爬起来,用假id订购了一把手枪。
8
18个小时,离电话投票的通道被关闭还有18个小时。
迪克几乎全心全意地把所有注意力都放在这件事上,他日日都待在那编辑部门口。他看着他们所有人的生活都被打印下来,杰森在学校,杰森穿上罗宾制服,杰森在夜巡,杰森在老宅和布鲁斯还有阿福聊天。谢天谢地他们没有画出那天夜里他们的私奔,大约这对创作者来说是一种错误的节外生枝和离经叛道。
电话投票的数据每天晚上才被正式地收集一次,所以迪克通常会在夜晚回家之后告诉杰森当天的情况。但是眼下截止的时间已经逼近,他再也无法忍耐下去,他猛地跑出剧院,像是被里面污浊深深困扰,然后他大口大口地呼吸那些外面的空气。他走到一个电话亭,拨给了杰森的老师。
是的,很紧急的家庭事务,麻烦立刻通知杰森。嗯...谢谢。
大约半分钟之后,他听见电话那头出现他熟悉的男孩的声音,他承认这一瞬间让他放松下来,他才意识到刚刚正在不停地喘着气,他立刻喊出来,杰森!
嘿,出什么事了,伙计?他的语气听起来挺轻松,很奇怪,到眼下这个地步迪克反而愈发难以辨别他的这种心情是否是一种伪装。
我只是想看看你是否一切都好。
我还能出什么事呢?他笑了两声,那投票不是还没结束吗?
嗯,还有18小时。
还是说你只是想我了?
我当然想你,我一直都很想你。
老天,我们差不多几小时前才见过面。
这并不妨碍。
哈,所以你并没有什么正事要说。华特小姐跟我说什么家庭事务,我还以为是布鲁斯出了事,她急匆匆地把电话塞到我手上的时候我还有点疑惑呢,不过倒是没有被吓到。
嗯...我只是想告诉你,不管发生什么事情,我都会在你身边,然后解决它。
杰森大笑起来,这让迪克几乎感到有点挫败,仿佛他的真心被人戏弄了。但是杰森很快就做出了答复,他伸手捂住自己的嘴,这使他的声音给指缝压得有点闷闷的,含糊不清。但他说,迪克,我明白——你要来学校带我走吗?
不行,你得待在那儿。
我当然知道,我只是问你一下。好的,咱们晚上再见吧。然后他没等迪克的回答,就飞快地挂上了电话。他晕头转向地再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坐好,他得向他的法文老师和物理老师说声抱歉了,因为接下来一整天他都没能再听进去任何东西,任凭他们的嘴巴在讲台上一张一合,他又在耳边响起那句话,“不管发生什么事情,我都会在你身边,然后解决它。”
他那时候多想问,事情很糟吗?但是迪克又如何知道呢,他又如何能够改变即使很糟的现状呢。他已经付出了他可以付出的一切。迪克说的那些话,他不能说不是真的,只是他们都应该意识到,这世界上有太多事情他们无法解决。
也许他们都不该想这些了,他们应该去吃点他妈的阿司匹林或者别的什么东西,你明白的,自我麻痹的现代人,美国佬深谙此道。杰森最后还是回了家,平静地坐上阿福的车子回了家,就像这并不是他生命可能的最后一天,而是过去千篇一律的每一天。
令他有些意外的是,迪克在晚餐时间回来了,于是变成了他,阿福,布鲁斯还有迪克四个人一起吃晚饭,他几乎不记得上一次看到这样的画面是什么时候,即使迪克在他身边的那些日子,布鲁斯也总是不在家里,对于这样一个忙碌而破碎的家庭来说,这是件非常难得的事情。
布鲁斯在晚餐后就离开了,但是杰森确信今晚他吃得特别慢条斯理,布鲁斯很敏锐,他知道很少知道该说些什么,但是总是知道该什么。于是他只是耐心地吃下那些食物,然后注视着他的两个孩子,他们看起来如此相像又如此不同。
杰森自然没有在餐桌上表达他的意外,饭后迪克来到了他的房间。杰森问他是不是应该做一次或者什么的。迪克说我不认为这件事很妥当。杰森就笑起来,他说这个世界上没有比你拒绝过我更多次的人。迪克说我以为我们只是在讨论这件事来着,杰森笑了,他当然不是认真的。
然后他们就再不知道说什么了,眼下什么话题都找不出来,不想把气氛弄得太沉重,但也不想跟开玩笑似的。杰森静静地靠在迪克的肩膀上,他突然说,昨天晚上的夜巡,我又差点杀了一个人。我用光了所有力气来抵御这件事,但到最后我只能把自己的死亡摆出来才能劝自己放下。这听起来是不是相当自私?
嘿,我相信这世上有超过60%的人没有杀人仅仅是因为他们不想蹲监狱。所以这不是自私,你只是在做你认为正确的事情;而且自私根本不是什么错误,人们总得替自己着想,因为没有其他人会替你着想,或者说至少没有人会永远那么做。社会和法律就是建立在自私上面运作的。
我只是...他的声音被压低了,弄得迪克有点没能听清。
什么?
我只是意识到我不可能成为你们想要我成为的那种人。
如果你指的是我和布鲁斯...那么我们从来没有想要你成为什么人,而且任何人也不可能总是符合一个“好”的标准。你可能不知道,在你成为罗宾的大约第二年期间,布鲁斯曾经跟我通电话。他说的不是你是个好的接班人或者什么的,而是对我说,他对你可以放心了,并且确认了带你回家是个好决定。
他吸了吸鼻子,这不是真的。
我不会骗你,杰森,你可以自己去问布鲁斯,他肯定记得,但我不确定他会不会承认。不过你知道的,他不太擅长在这种关于情感的小事上撒谎。
你知道吗?在我比你更年轻的时候,我曾经全心全意地想成为蝙蝠侠,我在心里对自己说,布鲁斯就是我唯一想要成为的那种大人,我对我真正的父亲都没有这样想过。但是后来我加入了自己的团队,我明白我永远不可能像他那样为了达到目的不惜牺牲一切。当你无法牺牲自己的时候,你就只能牺牲别人。这不是一个关乎感情的事情,这是权衡利弊,就像那个电车难题,当你像上帝一样拥有选择权的时候,你有时候必须选择救下更多的人,这就是成为领袖需要付出的代价。
无论是克拉克还是布鲁斯,都是这样的。我从来不是指责他们的选择,我只是没法那样做。因为总有无辜的人,而无辜的人总会死去。我不知道你在过去是怎么思考我的,你可能觉得我是布鲁斯阵营的一个跟班或者说客什么的。但是事实是,我跟你一样不能理解一些他的决定,只是我们无法理解的是不同的部分,这也是我为什么离开哥谭,选择成为夜翼。
迪克突然的长篇大论似乎有点把杰森吓住了,或者至少说他感到很意外。他说,我没想到你会跟我说这些。
我也没想到有一天我会跟人说这些,但是跟你说出来这些话,让我感觉非常好,而且意义非凡。你知道的...儿子总是避免或者渴望成为他父亲那样的人,但是最后他们总是殊途同归,这就像个诅咒或者什么的。
他搂住了杰森,他年轻单薄的身体,一颗心隔着那些衣物不痛不痒地跳动着。他靠在他耳边说,抱歉,我又啰嗦了,但我想告诉你的是,你干得棒极了,杰森·陶德(他一个字一个字喊出他的名字,语气听起来相当认真)我从来没有后悔过关于你的任何事,无论是在这个家见到你,还是跟你度过的那些时光,我相信布鲁斯也是。
噢。他故作镇定地说,但是他的耳朵已经有点红了,他没有抬头看他,只是自己小声地嘟囔着,有人说你也很不错吗?无论是作为一名义警还是一个哥哥...或者是作为一个爱人。
最后一个,经常听到。迪克忍不住开玩笑,直到杰森佯装生气地伸手打了他的下巴。
好吧好吧!但是从你这里得到是完全不一样的感受,最好的那种。
他们不知道他们聊了多久,当夜色悄无声息地走入这个房间的时候,他们把所有灯都关掉了,然后躺在床上。他们直挺挺地躺在那儿,只是不断地说话,牵着手,爱抚对方的面颊,感受着那张熟悉又陌生的脸,他们就像一对高中生情侣那样(好吧杰森的确是高中生,而迪克在高中时期就已经有了第三个女友了),只是感受爱这件事最简单的样子。
明年夏天我想要去德比郡。
我都不知道你对英国乡村还有这样的向往。
嘿。他捶了迪克肩膀一拳,那可是达西住的地方。
哦...你这个简·奥斯汀迷,我差点忘了这件事儿。那很不错啊,也许我们该去欧洲的。我们还可以去巴黎,去都柏林,去任何我们想去的地方。
....
伙计,我爱你,我为你骄傲,你得记得这件事。
我知道。然后他压低声音说,我也是。
那是他们最后的对话,那天晚上杰森得到了他出生以来最棒的睡眠。
9
醒来的时候迪克已经失去了踪影,他当然知道迪克去了哪里。他提前跟老师请了假,因为今天中午他们要等待一个能改变一切的电话,迪克会在那通电话里告诉他投票的结果,然后一切都结束了。
那把枪已经到了,在昨天中午。布鲁斯反对他用任何致命性武器,尽管他们在训练中用过,但这是属于他的第一把枪。
他在买下的时候并不清楚自己的动机,或者说,不愿去面对这个动机。所以他对自己说,只是以防万一。
那是一把格洛克19,轻便,可靠,9mm口径,后坐力适中,在各州都能轻易地买到。它只有1.5磅重,虽然和那些以轻便著称的枪支相比并无优势,但是作为一个能够轻易夺走他人生命的东西来说,它太轻了。跟那些灵魂和肉体的重量相比,它太轻了。
而这就是科技,这就是战争。就像在广岛投下的那枚原子弹,它太轻了。
杰森把这把枪锁在自己的抽屉里,和自己的日记本锁在一起。
中午十二点,他准时接到电话,那是一个从不知道哪个电话亭打来的未知来电,但他知道那是迪克,那当然是迪克。他等了很久很久,差不多至少有三五分钟,才等到对面开口。迪克的声音听起来在发抖,尽管他极力控制这件事,他说,一共10614票,差了...72票。
72票,杰森。
他简直有点如释重负,他终于可以不再像一个傀儡,不再像一个行尸走肉那样小心翼翼地生活在他人的目光之下。所以这个结果无论是好是坏,对他来说都是还不错的归宿。于是他在电话那头大笑起来,他说,放松,迪克。
你现在在哪儿?你在家里吗,杰,我立刻来找你,好吗?别做任何事,就在那里等着我回来。他们的动作不会那么快的,他们还没能想出对付你的对策,我们可以根据他们的动向去应对那些,而且——听着,无论遇到什么问题我都能解决,我会看着你的,我不会让任何人伤害你,我不会让任何人碰你一下。
先不用急着回来,我想跟你说话。
哦,好的,当然,当然,什么都可以,你想说多久都行。他飞快地说着,因为急切简直有点语无伦次。
迪克。他轻轻地说出那句压在他心中许久的话,如果一个造物者想让他的造物死,那么没有人能阻止这件事。
是的。他急得脑子都有点混乱,几乎下意识对杰森说出的任何话做出肯定回答,等下,不是,不对!现在还没到那个时刻,没到那个绝望的时刻——杰森!他几乎高声地惊呼了出来,因为他敏锐的听力分明捕捉了电话那头枪上膛的声音。
不是的...我们能阻止,说不定还有余地呢?别做傻事,杰森,求你...他并不知道他已经泪流满面了,他一生中从未有这样一个狼狈至此的时刻,他几乎想下跪,如果那能奏效的话。杰森,求你了,等我回来,好吗?我要挂电话了,我要回来了。
如果你现在挂断,你会后悔的,真的。
他快喘不过气来,你从什么时候决定了这一切?
一开始。他在心里轻轻叹了一口气。(我必须替自己着想,迪克,就像你说的那样,因为没有其他人会这样对我。)
迪克整个人都僵住了,就像他被人冰冻了或者什么的,他紧紧地抓着那电话,仿佛那是最后的、唯一的救命稻草。他根本不知道说些什么了,他只是反复地喊着他的名字。
杰森,杰森,杰森...别...
杰森已经举起了那把格洛克,他思量了一阵是把它对准自己的太阳穴还是塞进自己的嘴里,但是他还要跟迪克讲话,所以他选择了前者。
他不是想死,他从来都不是,好吗?他曾经愿意为了活下去付出一切,他怎么会他妈的想死?他只是想要尊严,他只是在一个必死的时刻想要一种有尊严的结束。
我必须...自裁,迪克。我不能让他人操纵我的命运。
对不起。他没说。你明白吗?
接受我吧。
电话线那头,迪克一句话都没能说出,那些不断加快的呼吸,在电流声中模糊不清。他想说,不要那样做,不要,为我留下来,为我努力一下好吗?但是他有资格这样做这样说吗。我爱你,杰森,而爱是残忍的。
那一瞬间他恐惧了,他从来以为直面死亡的时候他会像个骑士或者殉道者那样无畏,但是那一瞬间他还是恐惧了。只不过恐惧并不代表迟疑,他只是某一瞬间产生流泪的欲望,然后他拧过那个瞬间,觉得自己得救了。那时候他闭上眼睛,依然能浮现迪克的那张脸,他是这么这么爱他,爱到浑身疼,爱到七窍流血的地步。那张美丽年轻的脸,他其实从来都很喜欢,所以他不敢多看。
他好想要一个吻,或者更加贪婪地干脆要最后一场性。迪克会答应的,他肯定会答应的。但是他没法死在他面前,那样子太丑了,他不想让他见。而且见了迪克,他难免要懦弱起来,留恋起来。他还舍得吗,他还他妈可能舍得吗?他本就如此委屈,如此无辜,就不要、不要再出现那些徒劳的宽慰话语了。
他静静地把嘴唇抿紧,贴在那毫无温度的话筒上,想象着迪克做着一样的事情。那里本来有一个吻的,那里本应该有一个吻的。
他顶在太阳穴的枪口更用力了,他在逼迫一切发生,否则他就再也做不到。他紧紧闭合的嘴唇颤抖起来,整张脸都好像发烧似的麻木了,他想说你忘了我吧,他也想说你他妈得记住我一辈子。最后嗓子眼都给堵住了,一片死水,他砸吧砸吧苦涩的嘴,半天只说了一句,迪克,我不欠你了。他多么残忍,多么自私,他为了和爱的人最后一番恋人絮语,逼迫他听见自己的死亡。
啪——!
一声巨响,血流成河。
如此果断,毫不拖泥带水。
迪克一生中再没有听到过比这个更强烈的爆鸣,电话始终没有被挂断,只是对面沉默一片,就像死亡依然在那个十英里外的地方徘徊。他不知道他在那个电话亭的地上跪了多久,直到他浑浑噩噩走出那个地方。他听不见任何声音,他的耳朵已经被那声枪响震聋了。
他的心再也不会听见任何声音,于是永远残缺下去,他已经承担不起了。
10
停止所有时钟,切断电话,
给一根多汁的骨头使狗不再吠叫,
钢琴沉默,随着低沉的鼓声,
抬出棺柩,让哀悼者来吧。
——W·H·奥登
杰森的葬礼在一周之后,迪克没有流泪,他只是忘记了这件事。
布鲁斯曾一次次愤怒而悲痛地追问一切的原因,迪克紧紧地闭着嘴,浑身发抖,缄口不言。他不是不愿意说,他只是不知道该如何说。他多么希望哪个火星人能来干脆读他的心,他把整颗心捧到他们面前随便他们看去!这样他就不用在解释中再痛苦一次。这一切都像个该死的恶作剧或者他妈的其他什么玩笑话,但那是真的。他就这样失去了他的弟弟,他的情人。
那葬礼上来的人很少,它的规模被严格控制了,成为了一个内部的秘密。杰森作为韦恩家二少爷身份敏感瞩目,在哥谭,隐瞒一件事比散播一件事需要花费更多的力气。迪克被要求在葬礼上致辞,他做不到,他拒绝了。他不知道事到如今他还能说什么,他已经付出了所有力气,却依然没有挽回这一切,于是他知道世上不是所有事情都能够问心无愧。
他们对他要求太高了,而他真的无法做到。
他们花了所有力气压下这桩丑闻,是的,丑闻。由于他无法一一向所有人阐明个中缘由,所以人们自然无法知道杰森如此勇敢,他从来不是一个自怨自艾逃避一切的人。
他是怀着勇气死去的,而普罗米修斯之殉道已经习惯了被误解。
三个月之后,他重新回了一趟老宅,他看见蝙蝠洞里的玻璃展柜,那里呈放着一个孩子空空如也的制服。他去了杰森的幕前,那个轻易埋葬了他最爱的男孩的地方,他在那里睡了一夜,就像某种哥特式小说,似乎泥土还带着自欺欺人的温度。人们从来没有问过他是不是想要被埋在这里,也许他想要被埋在德比郡。
但是他最后还是没能选择一切,他没有留下一句遗言。而人们说,自杀的人是不会上天堂的。
第二天清晨,他不确定自己脸上的潮湿来自那些植物蒸腾的露水还是泪痕。在悄无声息之中,他离开了哥谭,并且暗自发誓自己不会再回来。
杰森死去的第三年,迪克被一个女孩请去百老汇看剧。那天演的是《哈姆雷特》,那男主角总是拧着眉毛,满脸的愤怒,好像夸张了些,迪克不知道这是演得好还是不好,但他台词倒是念得入戏,特别是那高潮决斗戏,王子站在台上举着宝剑,雄赳赳气昂昂。他念着那台词:那可不必;我们不能迷信预感,因为连一只麻雀之死,都是预先注定的。死之来临,不是现在,即是将来;不是将来,即是现在;只要对它有所准备就好了。既然无人能知死后会缺少些什么,早死有何可惧?任它来罢!
然后他们斗剑,哈姆雷特站在台子上豪饮毒酒,他念出最后一句台词:倘若你曾爱我,那就请你暂且牺牲天国之幸福,留在这冷酷的世界里去忍痛告诉世人我的故事罢。然后毒瘾发作,他猛地在台上倒下,那么大的动静,人造的鲜血流了一地。全场所有观众就为此而来,屏息凝神地看一个可怜可爱的王子受难,那是一种凄厉的美,人们有时就是需要这种毁灭。旁边的姑娘眼睛红了,百年以来,悲剧都是这种路数,依然够打动人,依然不曾改变。
迪克也在黑暗中瞪大着眼睛看戏,某一瞬间他突然想哭。多年以来,他的训练让他习得像控制饥饿和痛苦一样去控制泪腺,所以这种欲望并非难以抑制,只是他突然意识到,可能从来没有人为那孩子流过泪。
他想起以前某天,杰森缠着他讨根烟,他到底是没能抵抗住诱惑。他给人把烟递过去,又给人点上,那熊熊火焰就照亮他小半张脸,影子都照穿。他眼看着要长成一个男人,眼神好生坚毅,多么像一座燃烧的王子像。
无数个夜晚他想象那孩子长大之后的情形,究竟是美梦还是噩梦?台词还在耳边喃喃地念,迪克闷闷地低下头,夜色朦胧里想得出神——然后那灯啪地亮起来,男主角鲜血淋漓地走到台前谢幕,全场又是鼓掌又是喝彩,迪克还没过神,抬起头,只看见那屏幕上猛然写几个字:幕落,全剧终。
Fin.
后记:
有天我跟朋友谈起,我问她你认为杰森对他的命运释然了吗?她说当然,我说可是我没有。
犹记得《蝙蝠侠》当年的编剧Conway曾说:“在杰森被杀死之后以及他以全然不同的面貌回归的时候,我对他更感兴趣了。对我来说这非常有趣,因为老实说,至少在被杀之前,他并不是一个很成熟的角色。杰森的死亡比他之前活着的时候的形象更有意思,所以对角色本身的发展也适用。如果他只是继续做一个小助手,我不觉得他会变得很有趣。”
第一次看到这段言论的时候,我认为非常残忍,即使杰森陶德是一个虚拟的角色,也不得不指出他们草率的选择严重违反了创作的伦理。但是对于《家庭之死》感兴趣并且写下了这个故事的我,以及看到这里的读者,又何尝不是一种对于杰森之死的消解。
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要反思自己,而是时至今日,所有人都已经成为一个无力的旁观者。我们已经没有余地去想象一个杰森没有被投票杀死的世界。那个家庭之死的第二个选项已经消失了,无法逃脱的死亡和命运悲剧才让杰森陶德成为杰森陶德。他在我心中长久是一个塞林格式的角色,而属于他的时代已经来临了。
【Dickjay】百万美元宝贝 上
*上下共5.1w已完结
Summary:迪克意外回到了杰森死去的那一年,同时他发现了可怕的真相:杰森不是被小丑虐杀致死的,而是一些更高的力量正在通过极度草率的电话投票决定他的命运。他当然要阻止这件事。
关于《家庭之死》背景故事的思考与捏造,以及某种打破第四墙的妄想。
它被一辆货车碾过。
你在路边发现它并埋葬了它。
你为它难过。
你自己难过,
你为你女儿难过
因为它是她的宝贝小狗,
她对它宠爱有加。
她经常对着它轻声哼唱
让它睡她的床。
为这事,你写了一首诗。
你称其为写给女儿的诗,
关于那只狗被一辆货车碾过
以及你怎样料理它,...
*上下共5.1w已完结
Summary:迪克意外回到了杰森死去的那一年,同时他发现了可怕的真相:杰森不是被小丑虐杀致死的,而是一些更高的力量正在通过极度草率的电话投票决定他的命运。他当然要阻止这件事。
关于《家庭之死》背景故事的思考与捏造,以及某种打破第四墙的妄想。
它被一辆货车碾过。
你在路边发现它并埋葬了它。
你为它难过。
你自己难过,
你为你女儿难过
因为它是她的宝贝小狗,
她对它宠爱有加。
她经常对着它轻声哼唱
让它睡她的床。
为这事,你写了一首诗。
你称其为写给女儿的诗,
关于那只狗被一辆货车碾过
以及你怎样料理它,
怎样抱它去树林里
深深地,深深地,将它埋葬,
结果那诗竞写得如此漂亮
你几乎庆幸这只小狗
被碾过,不然你断然
写不出那么漂亮的诗。
——节选自雷蒙德·卡佛《你的狗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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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克又一次从睡梦中满头大汗地醒来,来到布鲁德海文之初,无论是陌生的环境还是独立之后的压力都难免让他的睡眠质量变得更糟。只是这老毛病在近些年早就被改善,不知为何眼下又缠上他。
他猛地睁开眼,试图确认四周的陈设,那显然与昨天睡下之前有些不同。迪克确信他自己没有梦游的毛病,他立刻从床上爬起来,以一种夜翼的本能小心地扫视着四周。当他确信窗户和大门都没有被人撬动的痕迹,而那些贵重的物品全都没有丢失的时候,他的目光突然扫射到了放在床头的台历。
那是1988年。
迪克不得不承认他的懒惰有时让他疲于一页一页撕下日历的页码,以至于他偶尔会分不清每一天的具体日期。但是留着上一年的台历?他还不至于到这种地步。而且他分明记得年初那次大扫除他早已把这一本台历连同那些折扣时候购入的过期麦片一并扔掉了。
身为义警需要接受人生中许多的可能性,在经历无数个外星人和死而复生的戏码之后他本以为他已经不会再对什么事情感到意外了,但眼下的情况确实让他有些被吓住了。他立刻翻开那些柜子里的报纸和杂志,他们无一例外标着1988年的数字。
1988年,他飞快地计算着。他立刻就意识到了一件事,有一个绝对的事实能够论证他是否真的卷入了某种时空漩涡而回到了1988年。
那就是,这一年,杰森还活着。
他并没有杰森的联系方式,但是他跟布鲁斯一直有可以跨越监视的暗线沟通。他几乎立刻就拨打了那个电话,布鲁斯接得很快,他那熟悉又陌生的声音出现在电话那头,听起来严肃而有些担忧,什么事情?夜翼。
就在他试图张嘴的那一刻他突然语塞了。万一这就是某个高明的恶作剧呢?比如说泰坦的哪个小子偷偷潜入了他的公寓然后换掉了所有的陈设,万一他只是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精神压力过大而有些疲惫焦虑,头晕眼花呢?杰森去世之后,除了那次他跟布鲁斯的正面争吵之外,这个名字这个话题几乎成为了一个彻头彻尾的禁忌,他就像每个家庭都会存在的、那种深埋在城堡潮湿的土地下的哥特式诅咒。再没有人敢在他的面前提起这个名字。
大约是迪克的沉默让布鲁斯有些忧虑,需要我帮助吗?迪克,告诉我位置。
此时迪克已经开始思考着随口编一个通话的借口是否能骗过这个最佳侦探,毕竟平时他的确不会主动打电话问候布鲁斯。
我没事,没事...布鲁斯,阿福还好吗?
迪克几乎已经想象到布鲁斯那张因为困惑而皱眉的脸,阿福?他很好,我不在家,如果你想跟他沟通你应该直接打老宅的电话。你真的没事吗?如果需要我来找你,敲电话两下。
布鲁斯的谨慎让迪克不免失笑,他一边拿着电话一边踱步到窗边,看见窗外那个巨大广告牌上挂着的电影海报,那是去年颁奖季的热门影片,而没有人会因为一个恶作剧做到这种地步。
但迪克还是花了好一番力气把这句话讲出来,好像那些话语卡在他喉咙里变得粗粝似的——
杰森...那个新的罗宾怎么样?
布鲁斯显然愣了一秒,但谢天谢地,不是糟糕的那种愣了一秒,他只是看起来有些意外。他?他在学校上课。
好的,好的。迪克无法言说这样简单的回答给他带来了多少欣喜,他几乎是强迫自己掩藏这种心情好让布鲁斯不是认为他中了什么毒气或者咒语精神失常了。他差点找不到结束这段对话的措辞,我周末回哥谭一趟。
你要告诉阿福。
我知道。嗯,我知道。狂喜让他人都啰嗦了,他飞快地挂断了电话,任凭布鲁斯一个人在那边困惑。他已经无暇去顾及什么时空裂痕或者平行宇宙的问题,他只是看到一个巨大的惊喜降临在他面前,就是他还拥有挽回一切的可能性。而他可以为了这个可能性付出一切。
浮士德常言命运之筹码,但这个可以改变一切的关口当真出现在面前的时候,迪克已经顾不上任何的代价,他只是想要阻止所有的悲剧,改变所有命运的走向。
1
周五的时候下了雨,他从布鲁德海文跑去哥谭接杰森放学,他来迟了,杰森当真像个亡魂似的飘荡在雨里。他一个人站在那儿,抓着书包带踢着地上的石子,看不出一点罗宾的样子,没人能知道他每天晚上就穿梭在城市的天空抓捕着坏人,他看起来就像一个会为了社交、学习还有今天晚上的薯条凉透了而发愁的普通男孩。
看见来的人是迪克,他先是意外、困惑,然后可能有点闷闷不乐。他们从来都不是很熟悉的关系,他大约更希望来的是阿福,或者布鲁斯,他总是不会去奢望布鲁斯的。迪克知道,因为他以前也是这样。
迪克给杰森带了芝士汉堡,一路揣在怀里就怕凉了,好在小心掏出来的时候还热乎,也没有被挤压得不成形。他把那汉堡递到杰森面前的时候,杰森才露出了一点笑容。吃人嘴软,杰森那时候单纯得很,他就像被投喂了的坏脾气流浪猫给人点好脸色,他一边嚼着汉堡,一边问迪克怎么是他来。
迪克说我周末回家一趟,顺便来接你。
杰森哦了一声,似乎对迪克的突然造访的背后原因毫无兴趣,毕竟他们之间并没有什么实质的过节,那都是他跟布鲁斯的事情,杰森才不想掺和进来。
迪克领着杰森去停车场,杰森就这么沉默不语地低着头跟在他身后,亦步亦趋。迪克忍不住在余光中回头偷瞄他,他这时个子还没有迪克高呢,差了半个头,而且又这么瘦,完全是个小男孩。失而复得的强烈忏悔感和怜惜感几乎击倒了他,有那么一瞬间他很想拥抱他,想摸摸他轻盈的骨头,摸摸他夜巡留下来的伤口。
父母离开之后,他从来都没有一个正儿八经的家,但这一瞬间他突然想做个好哥哥,他真的想,他想他至少可以重来一次,给杰森一个像样的家。他们会像所有真正的兄弟一样去打球,去钓鱼,去插科打诨,谈论上一周新出的游戏卡带,勾肩搭背地去吃冰淇凌。
他一下子觉得自己很荒唐,他那时候怎么会怨恨这样一个男孩?他生气布鲁斯在他离开之后迅速地寻找了自己的替代品。但是杰森知道什么呢?杰森什么都不知道。
杰森那时候日日睡在街头,像是某种流浪动物,蝙蝠车的过于耀眼的车灯扫过来,他一下就被那光亮所吸引,飞蛾扑火,趋利避害,这是本能。有人能给他提供一个温暖的家,一个优越的成长环境,一个扬善惩恶的机会,他怎么会拒绝?这就像一个彻头彻尾的美梦一下,他怎么会细想?
迪克珠玉在前,他知道他不会成为一个跟他一样的人,但是在那个关口,其他的事情他又如何去思考?布鲁斯有分离焦虑,布鲁斯需要一个罗宾,或者他只是单纯嫌老宅冷清,那不是杰森的错。
他想起上一世杰森死前,他曾经是跟杰森差点有那么一场对话的。那是杰森跟布鲁斯又因为杀人的概念大吵一架,杰森莫名其妙跑到布鲁德海文找他,大约是也没处可去了,两人就这么在狭窄的屋檐下待了几天,一开始两人差不多一句话没讲,后来终于聊上了,结果又变成杰森跟他在吵架。
他根本不记得自己到底讲了什么话惹杰森生气,他只记得自己好言好语又是替他说话又是替布鲁斯说话,结果两头受气。杰森那时候个子这么小,脾气这么大。那天还是下大暴雨,还打了雷,狭窄的公寓里电闪雷鸣,杰森的独白都给这该死的天气切割得断断续续,好像哈姆雷特一样,迪克就这么靠在沙发上,听着杰森站在窗边大喊大叫。
格雷森,你是不是以为我有一个完整的计划并且搞砸了它?不,不,我得告诉你我根本他妈的没有计划。虽然我们都失去了父母,但是你在那样一个家庭里生活了这么久,那些爱不是幻觉。但是我他妈没有!
布鲁斯和阿福曾经是我拥有最接近家人的人。如果你问我我是不是铁了心要当一个罗宾,要当一个英雄?哥们,从来不是。我从来都不是怀着我要超过你我要替代你才走进韦恩宅的,我只是太冷了,太饿了,太孤独了,我他妈想在圣诞夜喝一碗热麦片,然后我有点得寸进尺了,我想要一个家。
除此之外,我从来都没有别的计划。但如你所见,我已经毁了所有的一切。那些日子里我每天都怀着布鲁斯是否错信我的惴惴不安去夜巡,并且在他失去你的日子里我不能表现出任何一丝一毫的不安。我想过复仇,想过以暴制暴,但我从来都没想过当个英雄,幻想也没有,我也从来不确定自己能成,这就是我们之间最大的差别。
他那时候竟然什么都不明白,他太年轻了,并不知道这是杰森能做到最深刻的剖白。
他实在是伤心太多次,没法信任人。每次讲这种话都好像先要攻击别人,然后自甘堕落,自暴自弃。他总弄得好像自己很贱,像个笑话,转头还要说是什么什么人造成的。但是他实在是讲明白了,他都讲这么明白了。
迪克那时候只觉得自己无辜,他想要家,迪克就不想要吗?于是鸡同鸭讲,没有一点感同身受。后来才发现这份情感不是竞争关系,是感同身受。布鲁斯自己就有太多问题,很多关心没办法分给他们,但是他们到底可以互相取暖。
就像现在这样,杰森坐在他车子的后座上,大口大口地嚼着汉堡。迪克还可以跟他说你慢点吃别噎着,然后递上一杯无糖可乐,还可以跟他说你少吃点,阿福做了晚饭。但是这个年纪的男孩总是很饿,他们吃不饱的。
只是看着杰森吃饭的样子迪克就觉得幸福,他只是很庆幸一切都来得及。这件事是如此奢侈,他竟然还有回到原地去重新做一遍的机会,就像游戏的存档点,他又回到了分崩离析之前。
他从来都知道杰森的死亡并不完全是他的错,所有人也都是这么告诉他的。但是这又是谁的错?如果人人都不承担这个年轻的男孩之死的责任,那么是不是太残酷,太无情了。事实上就是甲板断裂的时候,任何压弯它的重量都难辞其咎。
他无法说自己在杰森死后曾一度如此饱受愧疚和良心的折磨,因为他连杰森的葬礼都没有参加,哥谭的冷雨砸在棺木上是如此冰冷,他在任何地方都能辨认出那种潮湿的味道。
他忍不住伸手去摸了一下杰森的脸,他没有躲开。他看的目光不是怜悯,而是爱惜。那么小的一只鸟儿,就拢起尖利的翅膀躺在他手心。杰森的嘴巴吃得鼓鼓的,样子特别可爱,路过第二个红绿灯的时候他才把那个汉堡吃干净,舔了舔手指上的芝士,终于决定开启这段兄弟间假惺惺的寒暄。
你怎么突然想起来哥谭?我以为你跟B早已老死不相往来了。
迪克忍不住笑出声,你很难跟那种人老死不相往来的。我们一直都在联系啊,只是联系不多。生活就是这样嘛,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啊。
哦...杰森坐在位子上,缩了缩脖子,好像成年人这个话题有点把他隔离在外,倒显得他对迪克和布鲁斯关系的揣测幼稚了,仿佛他存心希望他们彻底闹掰似的(虽然他确实有一点这样希望)他不知道该说什么,把目光移向窗外的街景,他张嘴呼出热气,那儿就形成一小片雾气,他伸出手指,画了一个小小的蝙蝠标志。
迪克在等红灯的时候转过头看他在干什么,他还是没转过头,迪克就自顾自说下去,我这次回来也是想见你一下呀,你有什么想去的地方吗?游乐园?图书馆?电影院?比赛想看吗?洋基队?我给你搞两张门票来,还是你支持别的什么队伍,或者你有什么别的感兴趣的事情吗?
不想。
都不想吗?其他的事情我也可以陪你做啊。
都不想,只要是和你一起都不想。杰森抬起头,格雷森,我们不是很熟吧。如果是阿福让你做这些事情的话,谢谢他的好意。我早就不是小孩了,你不要以为你一时兴起跑过来好像要跟我相处一段什么时间就可以收买我。
迪克承认他有那么片刻的受挫,但是眼下他对杰森有着无限的耐心,他也从来没有期待过杰森能够轻松地接受他的好意,毕竟他对于杰森的人生缺席已经太久。而对于杰森这样的街头儿童来说,上一次看到不求回报的善意还是老鼠夹上的奶酪,这一切看起来都像虚伪的陷阱。
他正准备转换措辞好好地跟杰森解释一遍,就在缄默之中听见杰森小声地开口,他伸手捂住了自己的脸,格雷森,你已经够完美了,布鲁斯很喜欢你,阿福很喜欢你,够了吗?不要再来折磨我可以吗?得到我这样的人的肯定又有什么意义呢,你就存心在我这里证明自己的魅力吗。
嘿,杰森,我不在乎你喜不喜欢我,我要的从来不是这个。他无心在开车的同时跟他长篇大论,干脆把车子停在了路边。他转过脸,认真看着杰森的眼睛,我只希望你能开开心心的,阿福年纪大了,有时候不知道年轻的孩子喜欢什么,布鲁斯也从来不会顾及这些小事,所以我想要让你知道有人关心你喜欢什么。就像当年没有人这样对我一样,你就当我宴请了童年的自己,好吗?
如果你真的不喜欢我的话,你只要告诉我你想做什么,你想跟谁去,我可以帮你买票,帮你邀请你想要邀请的人,我不会出现的。
杰森陶德难以置信地看着他,就仿佛他是一个精神失常的疯子。他认得这种眼神,那是因为他是杰森生命中唯一一个说着不计回报替他好的人,过去的所有人都试图在他年轻的身体上分一杯羹,他也在错误的童年中仅仅信赖这种利益交换的关系。所以他现在的眼神是困惑,他彻底不理解所做一切的意图。
迪克却在心里轻轻对自己说,原谅我吧杰森,我没有你想象得那么无私,只是我也要赎罪,我也有太多做得不对的地方,趁我现在还有机会,我也要偿还自己犯下的错误。
杰森就这么直愣愣地跟迪克对视了半天,他不知道为什么之前讲了那些话迪克还是不生气。于是大脑似乎彻底宕机了,然后他就做出了眼下他唯一能做出的行为——
他跳下车,跑掉了。
一边跑走还一边高声喊着,谢谢你的汉堡!
迪克面对着男孩飞奔而去的背影,忍不住苦笑了一声。多年以来,他对哥谭的熟悉早就不如这个从来就生活在大街小巷的男孩,更何况他手脚麻利,想要甩掉迪克的追踪并不困难。他就这样看见他消失在他无法开车驶进的狭窄小巷里,并不知道迪克从来就没有打算追上他。
杰森不会就这样跑掉的,他会回来吃晚饭。迪克不知道为什么就这样笃信。他不是叛逆,不是任性地想要吸引注意力,他只是真的不知道该如何回应,所以只能逃跑。就像生活在冰天雪地里的孩子里,第一次看见火光,只担心被烫痛。
他摇下车窗,靠在那儿点了一根烟。那些苦涩的气味从口中一路散逸到冰冷的空气里,他缓缓开车回韦恩老宅,才意识到自己过去做得是多么不好。
他果然在餐桌上出现了,差不多就一下子,他胡乱吃完阿福烧好的那份菜就回房间了。布鲁斯看起来试图就餐桌礼仪教育他一番,但并没有找到开口的机会,他似乎有一点生气,但是阿福给布鲁斯倒了一杯红酒,劝他放平心。
这个年纪的男孩总是如此,格雷森少爷当年不也是这样?阿福说话的声音并不大,但迪克还是听见了。听完这话布鲁斯似乎放心了一点,也没再把注意力放在这件事上,毕竟他处理关于青春期男孩的亲子关系一如既往的拙劣。
只有迪克知道不是那么回事,可能哥谭天底下有无数个街头流浪儿童都有着大同小异的悲惨经历。
但是,杰森就是杰森。
他在饭后帮忙阿福收拾了餐桌,他难得回来一次,看得出阿福很高兴。他跟阿福聊起警局的一些事情,女孩儿们的事情,新城市的生活,阿福都笑着听他分享。末了他说他很高兴他能来同杰森少爷讲讲话,毕竟你也知道他跟布鲁斯的脾气,他们总是一下就吵起来了。迪克无奈地笑了笑,他说我明白的。
他在走进杰森的卧室之前敲了两下门,不出意外没有得到任何回应。他推门进去了,他以为会看见散乱一地的摇滚乐队cd还有墙上贴得密密麻麻的电影海报,但是房间里一片漆黑,杰森没有开灯。他用他夜翼的那双眼睛在黑暗中找回一点视线,他看见房间里东西被整理得整整齐齐,就好像主人随时准备带着所有东西离开这里远行。桌上唯一翻开的是一本《诺桑觉寺》。他从来不知道杰森喜欢简奥斯汀,大约没有人知道。
他没听见杰森反对的声音,于是他知道对于那样一个青春期男孩来说,这就是答应的意思。他在黑暗中找到床沿坐下,杰森正趴在床上,把整张脸都埋在枕头里,卫衣的兜帽胡乱耷拉在背后,迪克忍不住伸手给它拉好,杰森还是死鱼似的一动不动,对于他的触碰没有躲开。
怎么吃这么快?吃饱了吗?
杰森没有回答。一阵沉默之后,正当迪克觉得杰森已经决心不理睬他的时候,杰森突然闷闷地说,我不是故意的。
什么?
不是故意吃这么快的。我知道阿福可能会伤心,但是我一直以来都这样,因为我以前没有时间吃饭。
迪克立刻就反应过来他的意思,他以前还是那么小,父亲进了监狱,母亲吸毒倒在卫生间里。哪里有人烧饭给他吃?连腐烂的豆子汤都没有喝到过,只能变成扒手,去地铁上偷那些不小心的路人的法棍,或者干脆祈祷垃圾桶里能有人没嚼完的鸡肉卷。那就是一种动物本能般的生存要领,他饿太久了,饿太惨了,学会用尽一切办法让自己活下去,保存体力。以至于时至今日看着这些舒适的一切依然觉得难以适应,但是人们总觉得他已经应该学会感恩了。
迪克不知道说什么是好,他好想说抱歉,但又觉得自己太自私了。他应该假装明白,或者说试图理解这些往事吗?就像那些腐烂的伤口之后,结痂掉落下来也会留下不深不浅的粉色痕迹。
他说你不用担心这个,阿福没有生气。我来也只是想问你吃饱了吗?
他转过脸,露出那一双眼睛,在黑暗里亮晶晶的。他好像有点不好意思似的,摇了摇头。
迪克想开车带杰森出去吃饭,但是杰森说要坐摩托车,迪克自然不会拒绝他。他故意开得很快在城市里兜风,杰森就紧紧抓住他的衣服。那些风飞快地刮在他的脸侧,他以前也带那些女孩兜风过,他总是担心他们的安全,但是他知道他不需要担心杰森,在这件事上,他总是做得那么好。
迪克去了一家廉价的俄罗斯餐馆,想起上次来这里的时候还是戈登带他来的,那时候他也没有比杰森大多少。操着浓重莫斯科口音的大婶拿出了十年都没有涨价的菜单,那些桌子上布满油污,但是他看着杰森大口大口吃着烤肠的样子,觉得这是他这些日子以来做过最正确的选择。
迪克已经吃饱了,他就要了份不知道哪天的报纸坐在杰森对面打发时间。他看见杰森偷偷打量自己的眼神,那种戒备已经消失了,取而代之是好奇。
他吃完餐盘里最后一丁点食物,又擦了擦嘴。看起来认真且小心翼翼地思考了一番措辞,他说你是在可怜我吗。
不是的,只是如果有一个正在长身体的男孩在我面前却没有吃饱饭,那就是我的错。
这个城市里有太多这样的男孩。杰森说的是事实。
是的,我和布鲁斯也在努力解决这件事。不过既然你就在我面前,而且你是我弟弟,我自然最关心你。任何人都有私心,这很正常。
走出门的时候,他看见杰森张了张嘴,似乎说了一句什么话,但迎面而来的哥谭晚风吹得四散,回去之后他才意识到他讲的那句话。他说的是,我没有什么想要邀请的人,但我想看音乐剧。
于是他知道这是信任,是刺猬翻出一点点白色的、柔软的肚皮。获得他的信任的时间比迪克决心要花上的时间短多了,他惊讶于过去从没有人这样做。
2
第二天早上,两张音乐剧的门票出现在杰森的枕头边。如果杰森知道韦恩养子的身份到底能带来多少特权,想必他也会惊讶。事实就是他能轻易办到很多事情,包括得到剧院最近大热巡演剧的前三排中轴位置。
杰森还要上学,所以迪克放学去接他,路过学校的时候还看见了之前教过自己的老师。老师开玩笑说还以为迪克跟杰森关系没有那么亲近呢,没想到顽皮的杰森到了迪克这里还是兄友弟恭的样子。这话讲得迪克一阵心虚,看着杰森在教室角落独自收拾书包,不知道他是否听见了这里的对话,有点惭愧地摸了摸鼻子。
他看着杰森收好网球拍,一个人从教室走出来。他们这样的人总是很难交到朋友的,那个年纪的时候他跟杰森有着一样的烦恼。走之前,老师对他说,我知道你们的区别,如果迪克只是因为完美主义想要把所有事情都做好,那么杰森就是真的对一些事情非常专注。
杰森会是个好孩子的,如果大家愿意多给他点时间的话。他最后对那老师这么说,他说这些话的时候,他是真的相信。
杰森坐上他的车子后座的时候还是没吭声,迪克问他饿不饿想吃什么也不说话,但好在还是乖乖地上了车。迪克自顾自地又把他带去了自己喜欢的餐馆,他在那儿大口大口地扒饭,好像存心堵上自己的嘴的时候,只有像流浪的动物一样拼命进食的时候,他才能得到一点安全感。
能想象到学校里发生什么事情。同学的排挤,师生之间的流言蜚语,布鲁斯在外面好坏的评价都参半,毕竟在他们看来布鲁斯也不过是一个脾气古怪又孤僻的公子哥,听上去就跟某个哥特式小说的男主角差不多。而收养了自己又收养了杰森之后,更是有着恋童癖的疑云。他觉得这些猜度都太愚蠢,从来没有关心过,不过也没有人敢在他面前讲这样的话,但是杰森这个年纪难免对这些话上心。只是杰森不主动说,迪克也不会刨根问底。
他只要确保杰森在那些争吵中不要占下风就好了,只要他想,他打得过这里的所有人。当然布鲁斯和阿福都会告诉他暴力不是唯一的答案,他有能够保护自己的能力,这就够了。其他的事情,是没有办法由旁人解决的问题。
迪克到了要控制饮食的年纪,也不再会像青春期长身体的时候一样每天饿得饥肠辘辘。他在杰森对面慢条斯理地进食,一边关心着那孩子的神情,一边低头看着时间确保他们没有迟到,他可不想让杰森误以为他不重视这件事。
大约是迪克的目光让杰森有点不适,他时不时抬头皱眉示意他不要再看自己了。但是那副样子只让迪克觉得可爱,没有办法真的移开视线。最后杰森有点忍无可忍了,喂,不要再看我了好吗?饭都要吃不下去了。
迪克无辜地耸耸肩,这里的人我只认识你,更何况你就坐在我的对面,我看你一下怎么了。
有话想说的话就直接说,别婆婆妈妈的。
我没有什么想说的啊,你有什么想说的吗?
他低下头,沉默一阵,你跟我老师聊了什么?我没有跟人打架,那个胖小子身上的伤真是他自己体育课摔的,他跟一群人在那边讲一些谣言,我就瞪了他一眼什么都没有做。他一串话讲得飞快,像在心里憋了很久。说完他又立刻补充上一句,如果你不信就算了,别在布鲁斯那里假惺惺地告密就行,解释起来太麻烦。
迪克这下知道了,一路上杰森担忧的都是这件事。
嘿,杰。抬起头,看着我。
杰森控制不住自己那样做,然后他看见迪克那双蓝色的眼睛,第一次觉得世上有什么东西他还尚可信任。
迪克用他能想象到最真诚的语气跟他说,你老师什么都没跟我说,她只是说她第一次见我来接你,不知道我们关系很好。而且无论其他人说了关于你的什么话,我都会听你解释的。
杰森没敢看他了,他突然低下头开始大口大口扒拉碗里所剩无几的那些意面,他看见有点像噎住了,直愣愣地坐在那里。迪克想说点什么,又想让他自己考虑清楚。
杰,相信我好不好?
杰森很久很久没有答复,然后迪克说,我要去一下洗手间,你在这里慢慢吃吧。迪克站起来的瞬间,杰森感受到一张脸明明都麻木了,努力继续维持着面无表情的样子,那些潮湿的水珠却还是沿着面颊无声地滑落进碗里。
等迪克回来的时候,杰森已经好整以暇,他当然不会让任何人抓住他脆弱的把柄,尤其是迪克。眼下半靠在门口的窗边等他出来。毛茸茸的脑袋东探西探,嘴巴干咂巴了两下,似乎想要两根烟或者什么的。迪克哪能遂他的愿?这小子才几岁,看出来了也假装不知道,他伸手摸一下他的后脑勺,那里的头发果然跟他想象的一样柔软。过完了瘾赶人上车,否则就要赶不上剧目开场的那五分钟。
好说歹说混在开场前最后一批观众里进去,巨大的剧院里在黑暗中从后门一路走到第一排,一路上跟无数人说了抱歉。迪克承认他稍微缺乏文艺因子,音乐剧本身无法吸引他,只是对音乐有基本的欣赏能力,不感兴趣的歌就难免犯困,但是看着杰森在身侧睁大眼睛不放过每一个细节的样子,又强迫自己打起精神来。
中场的时候,迪克想出去透透气,见杰森还沉浸在上半场的表演中,就让他自己待在位置上。抽两根烟的功夫差点忘记时间,走回来的时候竟发现这剧院弯弯绕绕,已经走过一遍本应一目了然的路线眼下竟然找不到回去的方向。
一瞬间迪克都开始怀疑自己的能力,虽然说辨别方向从来不是他担任义警的时候的优势技能,但是多年以来无论是什么任务都没有出现过现在这种情况。他试图找到回头路,但是发现这里一切的陈设都让他无比陌生,他确信他跟杰森一起进来的时候没有看见过这面墙这幅挂画,这条地毯。
他已经谨慎起来了,几乎疑心是否中了什么诡计。他回哥谭的事情并没有几个人知道,但是这座城市始终有他过去的一些敌人,他不确定他们是否已经消息灵通至此。老天,为什么要选择今天晚上?其他时候他有无数时间跟他消磨,他只是担心杰森。
他不是担心杰森的安全,他是担心杰森的心。
好不容易试着走出多年以来自己搭建的小屋,眼下又不得不正视外面的世界就是如此危机四伏,城市残酷。迪克一边保持警戒,一边控制不了自己担忧这些可能发生的事情。他没有带任何武器,该死的,他只是跟他弟弟出来吃个晚饭他要带什么武器?他赤手空拳能够制服大多数的敌人,但是人多势众他就无法确定。好在这是哥谭,再不济也能够求助布鲁斯,但是千万不要沦落到那个地步。
迪克沿着漫长走廊上唯一的光亮走去,确信那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诱饵。然而当他走到光线尽头的时候,他看到的是一个类似报社或者编辑部的地方,他只在大都会见到过这种陈设,还是因为他去找克拉克。
他和屋子里的人隔着一道玻璃窗,他拼命拍打那个玻璃窗,里面的人却似乎完全听不见他讲的话。他逼迫自己冷静下来,他发现自己能够听清里面的人对话。正当他判断出这就是一个阴谋的时候,他意识到自己听到了什么东西:
他听见他们在谈论蝙蝠侠,在谈论罗宾,然后是他们所有人的名字。布鲁斯·韦恩,阿尔弗雷德·潘尼沃斯,迪克·格雷森,杰森·陶德。这几乎让向来冷静的迪克颤抖起来,他意识到他所面对的敌人比他想象的更强劲,那是一群对他们彻底知根知底的人。
他们有多么谨慎,曾经布鲁斯都禁止他把自己的名字告诉少年正义联盟的人。更何况杰森·陶德?他认为他身边连一个可以泄密的人都没有。而这样了解他们一切的人竟然就这样住在哥谭,包括布鲁斯在内的所有人都无知无觉。一瞬间赶紧回去跟杰森看音乐剧的心情完全消解了,巨大的危机降临在他面前。
迪克继续趴在那里听着他们的对话,试图找出他们的行动方向和目的。但是他发现他们聊的内容简直是漫不经心,他们一直在谈论漫画,销量,人气,还有粉丝们的好恶程度。
他听见他们说,“那时没有人喜欢罗宾。很长一段时间里,罗宾在漫画中没有任何意义。漫画正在变得黑暗深刻,所以这个孩子的存在就,就很傻。”他知道他们说的是杰森,因为他听见他们下一句说,“迪克做得则就好多了。”
这让他非常愤怒,因为这不是事实。除了布鲁斯,这个世界上没有第二个人能够就担任罗宾这件事比较他跟杰森。甚至即使是布鲁斯,他也必须承认他跟杰森各有所长,他也的确有做得不如杰森的地方。他最难以承受的是他们的语气,如此轻浮,就好像杰森是一个轻飘飘被制造出来的玩具,而不是一个活生生的男孩。他知道杰森从来不在乎自己是不是招人喜欢,但是他在乎,他非常他妈的在乎。
接下来的所有对话都让他沉浸在巨大的愤怒和不解之中。一方面他愤怒于一群陌生人就这样对他的家庭成员妄下定论,另一方面他不解于这些人如何了解他们生活中所有的细节,这根本是不可能的,即使他们逃过了蝙蝠科技能够在韦恩老宅或者他们身上安窃听器,整个哥谭也因为它的落后设施有太多无法监测的地方,这是他跟布鲁斯都没能解决的难题,怎么可能被一群无名的年轻人就这样解决?
更何况他们看起来手无寸铁,既不像外星人,也不像任何超能力者。有些人还戴着厚厚的眼镜,顶着不知道多久没有洗的刘海,带着雀斑的一张脸都是迟疑。除非他们已经演技好到能够骗过夜翼的眼睛,否则迪克找不出任何的可能性。
“他们确实恨他。我不知道这是否属于粉丝的疯狂——也许他们认为他篡夺了迪克·格雷森的位置。一些邮件回复表明,至少有些人是这么想的。我认为整件事都过于严重了。也许是编剧的某些想法在起作用,也许是潜意识层面。他们把这个小鬼变得比他的前任更讨人厌。他确实变得不讨人喜欢了,这可不是我的功劳。”那是其中一个自大狂说的,迪克不知道他在讲什么,哪儿来的邮件?什么粉丝?
嘿,杰森陶德不是我的替代品,也没有篡夺我的位置(虽然他曾经,的确,一度,这么想过,但后来证明这是彻底错误的一种想法)他只是一个受了误解的好孩子,他会当个好罗宾的,比我更好。他用力地捶着玻璃门,想要告诉他们所有的事情,然而他的所有努力都是徒劳的。
然后他眼睁睁看着他们拿起的那些手稿,那些画着蝙蝠侠和罗宾的手稿。那根本不是任何哥谭义警狂粉能够画出来的东西,那是他们的生活,他们发生过和未曾发生过的生活。
迪克无力地顺着玻璃窗坐到地上,一个几乎疯狂的想象钻进了他的脑海中——有没有可能他们都是漫画中的造物,而玻璃窗的另一面则是他们残忍的造物主?他们在没有想明白所有事情的情况下就草率地创造了所有的角色,而在无法收场的时候又手足无措。现在上帝听到了他的感召,就像让他回到过去的那个时间点一样,让他拥有了看清自己命运轨迹的可能性。
那是1988年,享誉世界的《黑客帝国》系列还没有席卷整个美国的青少年,“缸中之脑”的概念对于人们来说还像陌生的书本字样那么遥远。但是迪克猛地感受了明日世界的危机感,
如果一切都是提线木偶,那么小丑呢,那么杰森真的是被小丑所杀害吗?
他立刻趴在窗户上专注地听下去,然后听到了他出生到现在最冷血的一段对话:
“我们知道罗宾有问题。这应该是你听说过但很少遇到的情况:一个角色有了自己的生命。也许我该做个更加事必躬亲的编辑,但就这样错过了,突然间我们有了这个令人讨厌的小鬼头,我想我们要么极大地改变他的性格,要么让他离开这个系列。”
“大约六个月后,Denny想出了这个电话投票的点子。我们的很多读者都对杰森·托德不满。我们不清楚原因,也不知道这种不满有多普遍,但是我们想解决这个问题。与其专断独行地将杰森从漫画中除名,然后换上新的罗宾,我们认为应该让读者参与进来。”
“我们在编辑会上坐在一起头脑风暴。我提到900电话号码系统在《周六夜现场》等其他地方出现过,Jenette觉得这个想法很有意思。我们开始讨论如何落实。我猜我想出了杀人的点子,而顺理成章的处于危险中的角色就是杰森。因为我们有理由相信,他毕竟不是那么受欢迎。这是一个足够大的噱头,我们不能用一个小角色来践行。如果我们要做,那就必须是个重大而深远的改变。如果我们凭空创造一个角色,将其塑造成形,然后让他身处险境,我想这不会产生我们想要的效果。这件事必须要有戏剧性。这是我们第一次让读者参与到漫画书中来。”
“时至今日,观众通过电话投票决定选手是否参加节目已经司空见惯,但在30年前,由我们的读者来决定杰森的命运还是个激进的想法。”
“然后,我承认,这似乎是个巨大的跨越。这对我们来说很有价值。就像是,这件事多酷啊。于是有人想出了让读者来决定的主意,Jenette就开始与电话公司合作。”
一个可怕的事实如同横刀一把插在他面前,那就是杰森从来不是被小丑杀死的,他是被人投票杀死的,被一群自以为是的掌权者。他们聊起杰森的死活,就像是聊起英国的天气,太平洋的洋流,然后说我们决定用电话投票的办法决定他的去留,因为这多“酷”呀。
迪克一瞬间感受到自己全身的血液都冰冷了,凝固了。他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态度来回复一切,曾经他无比珍视的事情眼下都变成了笑话。
是的,他很幸运,他意外地回到了杰森出事之前,他拼尽全力,以为自己是从哥谭十恶不赦的反派手上救回了他的弟弟。却不知道命运早就准备好了他的道路。电话投票?他简直不能想到更可笑的方式,他不敢让自己想象,在杰森死去了那个世界,他们是用多么草率的数字杀死了他。
他不知道,那是36小时,五美分一次的电话,一共是10614通电话,5307美元。
布鲁斯韦恩有比这些钱多上几十上百倍的家产,但一切都是徒劳的,他们甚至连了解幕后黑手的资格都没有。无尽的金钱、地位和荣耀都是虚假的,因为无法买到这一个世界的入场券。
迪克站在那里,这种真相的震撼让他久久无法回过神来。他第一次觉得自己身处在巨大的谎言里,从他成为罗宾开始,他就一直自诩是这座城市能够穿透迷雾看清本质的人。然而这个世界,迷雾之上是更深远的迷雾。
他已经感受到自己大脑接近宕机,呼吸困难,但是布鲁斯的训练和夜翼的专业技能他逼迫自己冷静下来,他不停地深呼吸着,告诉自己既然能够回到杰森死前的节点,那么这件事一定还有转机。
首先,他必须先确认这件事的真实性。他记下来了那些漫画中已经发布和未发布的细节,回去之后在生活中一一对照。其次,他必须知晓电话投票的所有流程,如果他们这个世界必将无法控制这个世界的投票,那么他至少要让杰森表现出那个更受欢迎的样子,他必须为杰森拉票,即使这将会让他们沦为舞台上的喜剧演员,但是事关生死,不可懈怠。最后,他必须找到足够的证据,让其他人(至少是杰森)相信这个荒唐的事实,并且他无法解释自己为什么从未来穿越回来,为什么误打误撞又能遇到这个编辑部。
他不知道自己在那里驻足了多久,直到他看见所有的朋友都被印刷出来,他们是千篇一律的人物,却误以为自己有着真正的生活,迪克认为自己没有把真相告诉他们的勇气。
这是他所能经历最荒诞的事情,他不知道为什么他现在还能在这里窥见这一切,这也是写在剧本上的内容之一吗?
在巨大的错愕之中,迪克抬头看见了编辑部墙上挂着的钟,那些钟就像达利的超现实主义画作一样,是扭曲的,并且凝固,分针和时针都一动不动。迪克不知道过了多久,他只能忙不迭记下所有的细节,然后仿佛什么人看见了他的身影似的,走过来,把窗户上的窗帘拉上了,等迪克再睁开眼,他重新回到了那个剧院。
他花了大约一刻钟的时间复盘刚才所遇到的一切,确保他们不是某种诅咒或者障眼法,也确保他的确已经回到了那个他熟悉的所谓“真实”世界,然而周身的事物依然让他觉得模糊。他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直到他听见剧院播报着中场休息即将结束。
他飞快地回到了剧院,在灯完全黑下来之前坐在了杰森身边,杰森有些不悦地看了他一眼,似乎对他的迟到不满,但只是撇了撇嘴,并没有说什么。
迪克不得不承认,如果说上半场他的分心是因为他对这些事情缺乏兴趣,那么下半场他已经彻底抽离了,他感到自己灵魂飘荡在整个剧院的上空,打量着剧院里的所有人。某一瞬间他突然非常想揪起身边某个陌生路人强迫对方告诉自己他的童年青春和现在,他不知道那些编剧们会不会因为他突如其来的质问而在那边手忙脚乱地编织出全新的故事。
在编辑部让他失去了对时间的感知力,于是等他回过神来,音乐剧已经结束了,那些演员手牵着手跑上台安可,身边的所有人都站起来鼓掌,他也不得不在人群簇拥中站起来。
然后他送杰森回家,路上杰森似乎想要跟他谈谈角色或者剧情什么的,但最后也都放弃了,没有开口。(谢天谢地,因为迪克一丁点儿也不记得了。)他所有的心思都在要怎么去证实这些事情,然后再把真相告诉其他人。
尤其是杰森,他还这么年轻,这么稚嫩。是的,他的确做过一些世俗意义上不讨喜甚至不道德的事情,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没有为自己解释或者得到原谅的机会。他依然称得上天真,依然在一整个漫长而痛苦的童年之后对未来怀有希望,他并不知道达摩克利斯之剑正在高悬,也不理应承受这些——仅仅是因为有一群人恨他,就想要他死。
他们又有什么资格去担任上帝?仅仅因为他们自以为是地创造了他?
回家之后布鲁斯已经去夜巡了,阿福微笑着为他们开了门,他显然对兄弟俩的亲近感到非常幸福。杰森有点闷闷不乐,这让迪克感到一丝歉疚,他认为是因为杰森意识到了自己的分心。他飞快地钻回了自己的房间。
大约半小时后,迪克正躺在床上思考着所有的对策,他突然听见一阵敲门声,他以为是阿福做了点夜宵或者什么的,打开门一看却是杰森。他站在玄关那儿,既不往里走也不动,迪克问他怎么了,他也不说。
后来他低着头,轻轻说,谢谢你——
带我去剧院。你看起来不感兴趣,下次,我会自己去的。
抱歉,杰,我今天遇到了点事情,不是不感兴趣的意思。
你没必要跟我解释,你们总是有事情。他知道“你们”的含义,所有人,成年人,无论是他还是布鲁斯。他总有一点自己都没有察觉的怨怼,但是他又不敢要求太多。他偏过头,不去看迪克的眼睛。
迪克走过去,他把杰森搂在怀里,没有一点犹豫。他惊讶于杰森没有挣扎,他就只是放弃似地靠在他肩头,双手垂在两边。他说我不是总是有事情的,我也有闲下来的时候。我本来应该为你留下时间的,但今天晚上事情来得太突然了,我很快就会跟你解释的,好吗?
说到“解释”这个词的时候,迪克难以避免地心痛了一下,因为他不确定这是不是一个谎言。他如何解释?无从解释。
随便你。杰森飞快地说,他吸了吸鼻子,我不在乎。但,总之,还是,谢谢。今晚我还是很开心。(你不装模作样的话会更棒。这句话他讲得很小声,但迪克听见了。)他一个一个词地往外吐着那些语句,然后他推开迪克,从房间里跑了出去。
3
迪克不确定他应不应该把这件事告诉布鲁斯。就现在看来,他认为应该尽可能控制这件事传播范围,不是所有人都希望得知真相,被迫知道自己命运的走向有时也是一种残忍。
他猛地想起编辑社角落有一个被弃置的设定,杰森并不是天生黑发,他只是为了更好地融入这个家庭而去把自己漂亮的金发染黑了。餐桌上迪克就坐在杰森旁边,他打量着那些柔软的、深色的发丝,几乎忍不住伸手摸了一下,那些发根全都发黑,没有化学试剂的味道。谢天谢地,那些都是真的,只有杰森回头看他一眼,皱着眉头,下意识后撤了身子。
否则迪克无法想象每一个潮湿的雨季,那些不厌其烦加上去的劣质试剂如何在白色的枕头上晕开,留下一个又一个污浊的痕迹。人人都偏爱金发美人,只是在这座城市,任何耀眼的人都不适合行走于黑暗之中,更何况他们本就是不应被人察觉的蝙蝠。
漫画中记录了他们太多日常生活的轨迹,无论是上学,夜巡,执行任务,那些该死的哥谭反派,还是一些稀松平常的小事,在此之前,迪克都不知道杰森在打橄榄球。这些事情都太流水账,无法证实编辑社的真实性,他需要一些更细枝末节的东西。
在那些漫画里没有记录到的地方,生活总还是继续着,总还是要闭上眼睛睡下去,总还是要迎接新一天太阳的来临,哪怕这个太阳是虚假的。就像小说家写下了人物的过去,现在,所有的性格,所有的选择就已经跃然纸上。过去决定了他是什么样的人,会走向什么样的道路。
而那些创作者只是母亲,他们必须要承担这件事,就是他们的孩子并不一定尽如人意,尽管他们有着过分的控制欲和自大,但是他们还会走上自己的路。
只可惜眼下迪克实在不愿意称他们为“母亲”,相比杰森,他和布鲁斯总归曾经有过一个真实的、完美的母亲。虽然她们都已经离去,如今唯一存在梦魇之中,被脆弱的往事压得喘不过气来。
但是编辑部那些人,仅仅因为无法对杰森的未来负责,就草率地决定了一切的人,没有资格被称为“母亲。”
他又去接杰森放学,明明别人回去路上根本不用人陪,但是这件事总还是不厌其烦。他就像那种只在圣诞节假期才会回来的远房亲戚,每个家庭都有的那种不速之客,看见小辈只想起也在规矩中被压榨的自己,一阵感同身受的共情袭来,于是决心要把杰森从这规矩中解放出来。
想来自己以前也总是被当成自由不羁的那一个,布鲁斯以前也没有少说自己话多爱插科打诨,不再是孩子之后竟然也成为尚可依靠的人。如今这一切当然如同习惯般稀松平常,立刻哥谭之后似乎就与最好最坏的童年都相去甚远。
一边吃晚饭一边思忖着这些,过神来一抬头杰森都已经不见。正四处打量一圈,杰森拿着账单回来了,他把账单随手扔到迪克面前,付好了。
迪克差点一阵惊慌,你付什么钱?
杰森耸耸肩,布鲁斯有给我零花钱,反正我平时也没别的机会。你总是请我吃饭,不想觉得亏欠什么。
迪克听得有些不悦,这就像是杰森已经厌烦了他的靠近,存心要跟他算清账了,他说,我们再怎么也算兄弟,我们之间有什么亏欠?只是我已经工作了,请你吃饭也是正常的事情。
杰森走出门,我只是看你心事重重——
迪克一手拿起挂在椅背上的外套,一边跟着他走出去。他没明白这上下文的意思。
然后杰森靠在那车上,对着迪克转过脸,就当花钱买你心事了,要么就告诉我,要么就别摆出这张脸来,好像跟你吃饭是我求来的一样。
迪克被这突如其来的剖白都吓了一跳,几乎立刻就摸摸自己的下巴回想自己的表情。我看起来有那么发愁吗?他总是会忘记杰森是一个多么敏感而善于察言观色的男孩,人们都会忘记。
那些颠沛流离的童年给了他这个技能,让他能够比任何人都更快意识到不幸的来临。就像他总是能辨认出母亲犯毒瘾时候虚伪的真心。
迪克一时都不知道说点什么最合适,他只有飞快地说,抱歉,杰,我不是有意...
杰森叹了口气,像是意识到跟他沟通失败,他自暴自弃地钻上车的后座,嘴里含糊不清说着,我又不是要你跟我道歉。
回去的路上迪克又问起杰森学校的事情,有喜欢的女生了吗?有关系亲近的同学吗?
没有。没有。两个都没用。杰森气不打一处来,回答起来语气都很坏。
那瑞娜是谁?迪克回忆起那个在编辑部看到的女孩名字。
你跟踪我?还是什么,你问老师了?杰森一下从座位上直起身子来,瞪着眼睛,自大的控制狂,你他妈懂什么叫隐私吗?
只是看到你们走在一起,就随口问了一下她的名字。迪克编了个理由搪塞过去,他懂这些青春期男孩的烦恼和小心思,还在这里一边开车一边不怕死地问下去,所以呢,她不是你女朋友?
杰森翻了个白眼,她是个不错的女孩,但我们只是朋友。
那你没有喜欢的人咯?
有,你满意了吗?
迪克相当意外,他显然没想到杰森会给他一个肯定回答,他甚至没有想到杰森愿意跟他实话实说。
杰森又说,但是我发现他正在跟我撒谎,是一个非常虚伪的人,一个彻头彻尾的混蛋。所以我在试着不喜欢他了。他说出这些话的时候咬牙切齿的,就像是在谈起一个仇人。
迪克试图忽视他说的是he而不是she,他必须发誓他对所有的性取向都接受良好,他身边不乏一些性少数友人,但是那是杰森,那是他非常在意的弟弟。他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他会知道这件事,而杰森会自己告诉他。他无法想象杰森爱上任何的什么男人,因为跟女人相比男人可不是什么好东西,这种完美主义式的的保护欲只会把他逼疯。
不管怎么样他不得不承认很高兴听见杰森正在放弃喜欢别的什么人,想要什么关心什么爱的话,虽然有些不一样,但是自己也能够提供,不需要任何其他人了。
那你做得很对啊,那种人就是不值得的。
他似乎听见杰森耻笑了一声。
迪克心满意足了,不再试图刨根问底。
于是他转移了话题,开始谈论橄榄球队如何,上课如何,你想申请大学吗?待在哥谭还是离开这里,念州立就很不错,喜欢什么专业呢。杰森每个问题都有一搭没一搭地回复,弄得迪克好像又不解风情了,像是只懂得盘问不懂得关心的大人,只有问到关于未来的事情的时候杰森真的被他的伪善弄得有点烦躁。
不要搞得好像我们是普通人一样好吗。
即使是义警也总可以选择去哪里上大学啊。
有什么区别?有什么必要?杰森把脸埋在自己掌心里,在大约几年前他还根本没想过自己能活过17岁,更不要说大学的事情。你以为所有人都能像你一样离开哥谭吗。
这件事没有你想得那么难,布鲁斯也总会希望你能独立的。
不是的。他心说不是的,我根本没有地方可以去。而你,从始至终就不像一个哥谭男孩,不像一个坑蒙拐骗,满手鲜血,跟犯罪巷老鼠活在一起的哥谭男孩。但是杰森扁了扁嘴,什么都没有说。
杰森靠在窗边,车窗的发动机震得他一阵头疼。他试图让自己不要再想起那些事情,包括迪克的忧愁。他想到阿福做的金枪鱼三明治,想到自己书包里没写完的《麦田里的守望者》的读后感。然后他戴上耳机,把音量调得很大,任凭枪花鼓噪的音乐声改过迪克絮絮叨叨的唠叨。
回家之后杰森又钻进自己的卧室,迪克敲敲门进来,杰森没有发出反对的声音。他戴着耳机窝在床上一边听歌一边看漫画书,看见迪克就把耳机摘下来,露出不悦的表情,就像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闯入者。
迪克有点手足无措了,他本来没想这么快掏出杀手锏(毕竟今天也不是任何节日或者什么杰森生日之类的),但是他必须要跟杰森讲话,而且他不知道他还剩下多少时间了于是他终于把那个任天堂游戏机放到杰森面前,他冲杰森努努嘴,那一点骄傲感都被不安盖过了,他不确定这是不是能讨杰森欢心。
送你的。
杰森盯着那游戏机看了一会,既没有伸手接过来,也没有推拒。迪克比杰森还要不安,像是等着他小小的审判。他说,你到底想干什么,格雷森。
我只是想让你开心。
可是你只让我很烦。
那我要怎么做?迪克并不气馁,耐心地问。
解释。
什么?
那天晚上去看音乐剧的时候,让你神色慌忙的原因,还有跟我在一起吃饭,总是走神,总是露出发愁的表情的原因,是同一个吧?不是说之后一定会告诉我的吗,现在可以告诉我了,解释清楚。
迪克一下犹豫了,现在还不合适跟你说这些,你再等一阵子,我再去求证一下,那时候我会告诉你。
好的。杰森看起来飞快地答应了,但是那表情分明是不悦的表情,好的,那在你解释之前就不要再跟我讲话了。他沉默一阵,然后突然抬起头,死死地盯着迪克的眼睛说,我不知道你把我当什么,我真的不知道。也许你就把我当作弟弟,也许阿福或者布鲁斯让你不要这么自私,告诉你应该装模作样地处理一下兄弟间的关系,尽管这些都他妈是假的。然后你自己心情好了就可以跑过来逗我开心,就像什么小动物一样,我他妈不是那种人好吗?
我可以帮你打架,我可以帮你破案,我可以帮你解决麻烦,但你从来都不把这些告诉我,然后自以为是地保护我。我知道,你跟布鲁斯一样,从来没有真的看得起我,我在任何人心中都永远不会成为比你更好的罗宾,我应该知道的。
格雷森,你是所有人里面最讨人厌的,因为你最伪善。他没说,他整个人都差点没力气了,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你就不能让我分担一点你的辛苦呢?我没有资格吗?
我不想要游戏机。杰森说,我不想要你送给我任何东西,我不想要你的好意...杰森突然不说话了,因为迪克那张脸徒然地逼近了,猛地缩短的距离让他嘴巴堵塞,试图往后逃却发现身后只有卧室的墙壁。
杰森转过脸去,咬牙切齿地不去看他,深色的睫毛长长地垂下去,刚才还在骂骂咧咧不停说着脏话的人,这时候看起来竟然有些乖顺。迪克伸手抓住杰森的手腕,他没用什么力气,但是人一下无处可逃,那些不断打在彼此脸上的呼吸,让房间的空气如此堵塞,无法流通。
那里应该有一个吻的,那里本来有一个吻的。
他说,杰,看着我。你是最好的罗宾,最好的。
你别耍我。杰森又要挣扎,迪克把人一双作乱的手紧紧地扣住,他最擅长这个,只是眼下他更像抓住一只乱挠人的猫而不是一个少年犯。杰森那些黑色的发丝尽数落在他手臂上,蹭得那儿的皮肤一阵发红发痒,但是迪克不愿去顾及。
他说你知道我为什么不把这些事情告诉你吗?
因为你觉得我不配,因为你觉得我是小孩。杰森飞快地说,他讲话劈头盖脸,那些话语好像直挺挺砸在迪克的脸上。迪克躲开他讽刺式的自我保护。
不是的,迪克说,因为我舍不得。
你他妈——
迪克打断他的话,自顾自地说下去,也许没有人心疼过你,你不知道那种感情是什么样的,但是爱一个人就会舍不得他做一些事情。自从少年正义联盟开始,我就知道我干的是什么活,好吗?我比所有人都清楚,比所有人先知道,正义联盟太冠冕堂皇了,他们有时候需要点信得过的人干见不得光的脏活。
我知道,你在那个年纪会认为布鲁斯所有的决策都是正确的,你会认为布鲁斯给你布置所有任务都是对你的肯定。但是不是的,布鲁斯像所有成年人一样,他也会犯错,他会利用别人,他会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
那你呢?你做的所有事情就都是对的了吗?
不是的,我很自私,所以我才——迪克后半截话硬生生断在嘴里,因为此刻杰森正抓着他的领子吻上来。杰森的吻毫无章法,那简直就像被狗咬,或者更糟。迪克感到自己下唇一阵作痛,那里是不是流血了?他明天又要顶着这个赤裸裸的伤口出去。他胡思乱想,直到感受到杰森整个人失去平衡,他才夺回一切的主动权,给人牢牢抓住按在怀里。
杰森陶德为什么突然吻他?他不知道。他根本不想去知道。
他唯一知道的是,他是他的男孩,他是他的小鸟。也许若干年之后他终于会长得比他更强壮,也许某天开始他再也不需要他的保护甚至是反过来,但是眼下,眼下,这只鸟儿收起所有的利爪静静躺在他掌心。他很想自私一下,于是他就那么做了。
上一世他从来没有这样的好运,失而复得的喜悦差点把他逼疯了。这是什么,劳什字时空裂缝或者什么该死的世界的角落,一觉醒来所有的事情都是假的而人们会忘记世界末日逼近的一切吗?他不在乎。迪克格雷森向来是一个完美情人,于是他最擅长的时候就是把握时机和感情,他懂得怎么柔情似水,怎么及时行乐。
片刻之后杰森已经喘不过气来,恼羞成怒地推开他,然后气喘吁吁地倒在那床边,他还瞪着迪克,但是一双眼睛都给堵得发红,看起来毫无威慑力,更像是调情。迪克盯着那张稚气未脱的脸,他根本就是刚刚过变声期,还不偏不倚落在男孩和男人之间。
迪克这才捡回一点理智来。后来人们都说他如何稳重,如何考虑周全,但是那一年他只二十出头,没人知道他也这般年轻,经不起诱惑。
更何况他确信这不是编辑部的漫画上写好的内容,那些编剧从来没有写过他们在学校和夜巡之外的生活,他们知道他们的夜间谈话吗?知道所有没能宣之于口的情感和青春烦恼吗?知道他们会这样接吻吗?他们从来都不知道即使是他们创造出来的角色也会有自己的选择,杰森陶德从来都比任何人更善于离经叛道。
而迪克是他的那个节外生枝。
这一认知彻底把他取悦,他摸了摸嘴巴上那个不深不浅的伤口,余光看到男孩又在打量他,于是没动身子,转过脸问他,不是说有喜欢的人吗?
他问得挺诚恳,杰森差一点受骗,刚想开口解释,突然意识到什么,转过脸去,耳朵都一阵发红。迪克就低下头,倒在他面前的枕头上闷闷地笑,笑够了才抬起头,杰,我是那个幸运的混蛋吗?
知道了也没关系,不知道也没关系,明知故问要把所有事情所有秘密都拆穿了才是最坏的。杰森陶德扑上来张牙舞爪,迪克还笑个不停,把人硬生生搂在怀里,一会虎口落下一个牙印,浅浅的,那尖尖的犬牙都记得收住了,他都没舍得咬他。
【GGAD】理想丈夫,不可儿戏
*3.3万字
*麻瓜au:政客,学者,情人,实干家,诸如此类。除了无魔法其他和原设定几乎没有不同。
*Summary:反常规婚姻故事。某种机缘巧合下,邓布利多不得不正视他那已经陷入倦怠和互相欺骗的婚姻,却意外地发现他们依然该死地爱着彼此。
0
巴伐利亚比他想象得更冷。邓布利多靠在微微振动的出租车玻璃窗上,面对窗外陌生又熟悉的城市,这是他脑海中浮现出的第一句话。
半小时前他落地在纽伦堡机场。
九小时前他在大洋彼岸收到那条新闻。
是的,他甚至是自己从电视上看来的——上面赫然写着“格林德沃在集会时遭遇枪击,...
*3.3万字
*麻瓜au:政客,学者,情人,实干家,诸如此类。除了无魔法其他和原设定几乎没有不同。
*Summary:反常规婚姻故事。某种机缘巧合下,邓布利多不得不正视他那已经陷入倦怠和互相欺骗的婚姻,却意外地发现他们依然该死地爱着彼此。
0
巴伐利亚比他想象得更冷。邓布利多靠在微微振动的出租车玻璃窗上,面对窗外陌生又熟悉的城市,这是他脑海中浮现出的第一句话。
半小时前他落地在纽伦堡机场。
九小时前他在大洋彼岸收到那条新闻。
是的,他甚至是自己从电视上看来的——上面赫然写着“格林德沃在集会时遭遇枪击,胸口腹部连中两弹,伤势危急,正送往当地医院急救”。他反应过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立刻收拾自己的行李,以至于他都忽略了那后半句“杀手已经被当场抓获,身份经确认,是敌对党派蓄意谋杀。”
他看见那张异瞳、白发、美丽、却不再年轻了的脸在屏幕上滚动。他竞争对手、合作伙伴、合法伴侣的面孔,如今似是而非。一瞬间整个世界都铺天盖地地安静下来,耳边只剩下溺亡般大片大片的耳鸣。如今格林德沃位高权重,人们通常认为他几乎近神了,然而邓布利多了然,他依然拥有滚烫的血液和不堪一击的心脏。
而在一枚子弹面前,任何人都没有区别。
邓布利多给罗齐尔发去了几条消息,没有得到回复。这些年他对于格林德沃的一切生意和政治手段都毫无关心,所以他手下还算熟识的人也只剩下多年以来忠心耿耿的文达·罗齐尔。他猜想对方肯定已经忙得手足无措无暇回复他的消息,便自己定下最近的机票,匆匆赶往机场。
临时定的廉价航空一阵颠簸,商务舱更是早早被卖完。飞过大西洋之后感觉自己骨头都给坐断,更不要提他一路惴惴不安密切关心着新闻的走向,几乎是一刻没能合眼。邓布利多从来不如格林德沃那样崇尚享乐,他很多时候都几乎固执地亲力亲为,把自己的日子过得像一个清贫的苦行僧,自然也习惯了不舒适的通勤和工作环境。
只是眼下的境况实在特殊,事发之后,他的丈夫在千里之外生死未卜,而唯一关心他两句的还是他的学生纽特·斯卡曼德和同事米勒娃·麦格,他们甚至和格林德沃的关系都相当糟糕。他几乎觉得自己像杰奎琳·肯尼迪那样飘零了。
旁边一位看上去年轻他几岁的女士见他一直死死盯着那屏幕上的新闻,眼睛都因为缺乏睡眠和过度疲倦而布满红血丝。她几乎有些同情地叹了一口气,“您是格林德沃先生的支持者么?老天,这可真是个惨案,愿上帝保佑他,毕竟如今人们很难再找到一个这样有点真才实学而不是仅仅会夸下海口的领袖了。”
邓布利多冲那位热心而善解人意的陌生女士笑了一下,表示礼貌和领情。但是他并没有张口纠正,他不是格林德沃的支持者,他从来不是。
唯一的好消息来自下飞机后,文达回复的一句“两枚子弹都已经被取出,所幸不在要害器官。先生已经脱离生命危险,病情基本稳定,现在应他本人的要求被转移到纽蒙迦德,由私人医疗团队24小时负责。”
末了,她又发过来一句,“他中途醒了一次,说很想见您。”
邓布利多盯着那块小小的手机屏幕一阵,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嘴角正在上扬。
1
“先生,您不能进来。”门口的保安第五次对他重复这毫无意义的话语,“主管下令了,除了医疗团队成员,任何人都不能入内。非常抱歉,但这并不是我的意思。”
邓布利多几乎要冷笑了,他还不知道格林德沃每天花他们的婚姻共同财产养这些毫无眼力见的角色。他从来都不是一个如此苛刻的人,只是一方面他本就对格林德沃的管理层充满意见,另一方面没有人舟车劳顿数十个小时之后被拦在自家门口会有任何宽容或者愉悦的心情。
他在那等着罗齐尔来接他,期间那点时间他盯着纽蒙迦德的大门出神,意识到如今那是一个多么恢宏的建筑,即使依然透露着阴冷、森森的气息。而在三十年前,他也曾和格林德沃并肩站在这里,眼前的仅仅是一片荒芜的平地。
罗齐尔女士踩着她的粗根靴匆匆来到现场的时候几乎已经火冒三丈,她先是斥责了那些负责看守的管理人员,然后才有些不好意思地转过脸,面对邓布利多试图努力分出一些歉意来。
她冲着那些人大喊,该死的,这是格林德沃先生的合法伴侣!你们都把什么人拦在门外了?他们立刻抬起头,目瞪口呆地看着邓布利多,正欲惊恐地道歉认罪。邓布利多抬手示意他们不要这样做。
“不仅仅是这样。”邓布利多脸上始终带着那完美而礼貌的笑容,他平静地报上自己的名讳,“阿不思·邓布利多。你们可以从福布斯榜单上找到我的名字。”
多年以来他习惯低调行事,只是眼下看来这份低调并没有给他带来任何好处。门开了,他不愿再浪费时间同这群人辩解,整了整身上的被弄皱的西装便走了进去。
邓布利多进去之后格林德沃已经醒了,他整个身子都被各色医疗器械密密麻麻地包裹着,他勉强露出一个脑袋,靠在病床的靠枕上。邓布利多已经记不清上次见到格林德沃如此狼狈是什么时候,面对他惨状的怜惜和对于他死里逃生的庆幸到来之前,他差点笑出了声,他实在忍不住嘲笑一下这总是在他面前意气风发的男人如今竟也落得这种地步。
麻烦您让这些工作人员都下去吧。邓布利多转身对罗齐尔说。她点了点头,又在他身后不动声色地递了个眼神给格林德沃。邓布利多自然察觉到了,但他并不在意,这里毕竟还是对方的地盘。他看见格林德沃有些艰难地点了点头,然后房间里所有的人群都放下了手中的器具,迅速离开了房间。
一瞬间又只剩下他们两个人。上次这样在一个房间里是独处是什么时候,邓布利多已经记不清了。上次他们见面还是在欧洲议会选举上。他们隔着那么一大片人群心照不宣地对望了一眼,整整三日都没有同对方说一句话。
我还以为你不会来。格林德沃那样看着他,语气听不出什么情绪。
邓布利多促狭地笑了一声,我上飞机之前,都不知道这是不是最后一面。
他给自己拉了把椅子,那椅子脚在地面上划过发出有些难听的嘶哑声。他靠在那儿同他对视,不想见我?
格林德沃哼了一声,只扬扬下巴示意他过来。要在平时邓布利多绝不会任他这样招之即来,但是眼下那人实在可怜,这模样也不是装出来的。他无意刁难病号,便更靠近了些,然后感受到对方试图抬起双手搂住他又未果。
邓布利多忍俊不禁,他没用什么力气拍了拍格林德沃的手臂,“消停点吧。”然后他主动搂住格林德沃的脖子,让自己的身子一点点贴上他的胸口,同时控制自己的力气,不要整个靠到他怀里去。他现在这姿势有点畸形,不是太舒服。但是感受到一点点收拢下来的熟悉的气息,那浅金色的短发扎得他皮肤微微刺痛,一下又没了脾气。
半天他听见格林德沃隔着几层衣服布料含糊不清说什么,他凑近了听才听见那人说痛。
邓布利多有些慌张,赶紧起身,我哪儿压着你了?
格林德沃现在浑身上下哪儿都不能动,就能动一张脸,尖下巴靠在邓布利多肩膀上,也用了点力气把人按回去。他说,不是因为你。只是到现在,一直都很痛。
邓布利多刚在思考宽慰的措辞,他当了十几年教授,向来侃侃而谈,只是面对格林德沃,他经常控制不好讲话的尺度——听见那人突然说,你打算在纽蒙迦德待到什么时候?
天啊,盖勒特。邓布利多终于回过神来这人在这里示弱什么,他一阵无语,要不是他两只手都给格林德沃扣着,他简直想捂住自己的脸。他现在没法面对那厚颜无耻的神情,你已经四十三岁了,能别用二十三岁的招吗?
我是真的受伤了,伤势很严重,阿尔。
“我当然知道。”邓布利多顿了一下,低头轻轻抚弄了一下那近些年褪得越来越浅的发丝,“否则我们一代领袖还不至于通过故意实施苦肉计挽留任何人,我还没有自视甚高到这种程度。”
“你真应该看看你自己现在的样子,盖勒特。你不是‘银舌’的称号名声在外吗?你的邻牙利齿呢?如果我把你现在的模样拍下来发到网上去,你再忠诚的圣徒看了都要起疑心了,这人真是在集会上夸下海口的那个男人吗?”
你呢,阿不思。你也会起疑吗?
不,他轻轻笑了起来,你在我心中一直都是这个样子。所以我也从来不是你的圣徒,你别忘了。
你不就情愿看我众叛亲离么?格林德沃低声道,看我现在这样你还是有一点得意的吧?
是啊,只可惜我还有一点基本的同情心,所以我还在这儿呢。你现在就不担心我待在你身边误了你的好事了?
我可从来没这么说。
“我会在这里待到你病差不多痊愈,满意了?”他的语气几乎有些无可奈何的妥协,这让格林德沃露出了不满的神色。“我劝你最好不要想着能动了就四处乱跑去演讲,你那些忠诚的手下们没你一天不会死的,如果你因此落下病根后半生只能在轮椅上生活我就真的不会再管你了,扔给那些圣徒处理一个残疾的可怜中年男人吧。”
格林德沃敏锐地察觉到后半句话里关切的情绪,于是得逞地笑起来,他故意把话讲得夸张,语气里不乏讽刺和嘲弄,“伟大的圣人邓布利多,纵使我知道你待你的学生或者那些愚蠢的民众们比待我好一千倍,可是你分给那么一丁点仁慈的时候,为何我还会感到感激呢?我是否太容易被你取悦了?”
邓布利多根本懒得搭理他,只了然这并非他心中真实所想,如今他对他偶尔的俏皮话或所谓巧舌如簧都毫无兴致。他在床边直起了身子,和他拉开了距离,靠在那椅子上,这么有点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格林德沃下一句话倒是讲得真诚,我会好好养病的,阿尔。这些日子我把所有工作都交给文达做了。
你倒是很信任她。邓布利多几乎下意识这样讲。
你嫉妒了?格林德沃试图伸手去抓他,可惜眼下他这个病号实在行动不便,被邓布利多轻松抽手离开。
有一点,但不是你想的那种嫉妒。邓布利多如实回答,只是羡慕你身边有这样可以信任、可以利用的人罢了。
那不是利用,阿尔。她只是为我工作。
那你对我是利用吗?他冷冷地看着他,这句话他终于没能说出口。他站起来,缓缓转身,然后毫不犹豫地从这个房间里离开,没有回头确认一眼床上的男人是否有挽留的神色。当他走出这扇房门的瞬间,他眼中那一丝难以察觉的温情也如同最后的烛火般。在那一丁点儿飘渺的风中熄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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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马上就要春天了。距离格林德沃负伤以来已经两个月有余,圣诞假期加上他跟霍格沃茨请的长假,他从未在纽蒙迦德连续待过这么长的时间,就连两人不顾一切热恋的时候他也从未这样长久地纵容自己。
公开的婚姻关系让邓布利多在格林德沃负伤之后在许多环境都能得到一种自以为是的优待,对方几乎傲慢地以己度人,然后给邓布利多一些虚伪而居高临下的同情心。他们认为邓布利多理应痛苦,或者至少惊慌失措。但这并不是事实,只是他疲于跟任何庸人争辩,也对于他人的猜度和预判都没有好奇心,于是又把自己塞进那个光鲜的完美丈夫之躯壳里——他向来擅长这么做。
只有格林德沃本人冷冷拆穿他,天啊,阿不思,你甚至不愿意在早餐的时候把手边的海盐递给我。
圣诞假前邓布利多收到米勒娃寄信过来,大致讲了霍格沃茨在他缺席的日子里发生的种种事务。末尾克制地表达了希望邓布利多早日返校的意愿,但也明确指出学校里目前没有发生任何一定要他解决的紧急问题。
邓布利多感激于她的体贴,于是立刻回信过去。他知道纽蒙迦德的地址落款不会让女人高兴,于是附上了本就该送出的圣诞礼物,也想要得到对方的宽容。
如今格林德沃已经恢复了七成左右,虽有时还要求邓布利多推着他的轮椅四处走动,但邓布利多也怀疑对方有刻意使唤自己之嫌,他现在已经能够依靠手杖自己稳当当地走上一段路。但是家庭医师千叮咛万嘱咐,只说眼下恢复期是最该小心不能再受伤的时候,于是邓布利多也没法放任对方独来独往。
他劝说自己,格林德沃早日完全恢复,自己也就早日重获自由。但是格林德沃并没有限制自己的人身行动,还把自己困在这里的仅仅是基本的同理心和婚姻生活中的责任感,于是听上去有点像自欺欺人,但人人都知道邓布利多就是这样一个道德底线太高的人,有时连他自己都要被这囹圄般的道德所利用。
如今格林德沃撑着自己的手杖站在床边偷偷抽雪茄,说是“偷偷”有点太过分,只是新年他们曾经承诺彼此一个要戒烟,一个要戒糖。后来谁都没有完成彼此的承诺,于是干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样的情况在他们的婚姻中实在太多了,最后干脆被所有互相放过的借口堆砌,堆砌得生活中只剩下谎言。
见邓布利多来了,格林德沃便把那烟掐了,给他一点所剩无几的尊重。那支细长的雪茄,从柏林空运过来,格林德沃只抽这一种。刨除关于健康问题的考虑,邓布利多本身对烟味并无厌恶,甚至格林德沃身上那种熟悉烟草味道偶尔让他安心,只是他从来不会把这些事情告诉格林德沃。相比之下,他还是更希望他丈夫那脆弱的肺能够全须全尾地多工作几年,他这是为了自己好,毕竟格林德沃难缠,而生病的格林德沃更难缠。等邓布利多再年长些,他大约既无耐心也再无精力照顾他了。
当然,格林德沃受伤唯一的好处是,这个该死的工作狂终于没有办法整日整日地工作了。那时他才在床上歇了两周,身子没好全就要坐起来工作,一天下来五小时就浑身疼得一定要躺下,结果他又缄默不语地硬撑。长久下来若不是邓布利多发现他,拆穿他,否则又要落下不可逆转的病根。
从那之后他就被勒令一天最多只能工作一个半小时,这对他推进所有法条和政策的效率都是致命打击。这样太好,邓布利多不需要一边忙着照顾他,一边又马不停蹄地在所有的期刊和学术杂志上反对他。
在纽蒙迦德的日子里,为了便于照顾格林德沃,邓布利多一直和他同房。只是前三个星期他们并不睡在一张床上,三个星期之后在格林德沃的强硬要求下,他们又开始同床共枕的生活,也逐渐恢复一对中年伴侣应有的性生活频率。邓布利多永远不会告诉格林德沃,在他身边他的确治好了失眠多梦的老毛病。每天醒来能够感受到怀里的浅金色短发,这种感觉确实比一觉醒来只看见霍格沃茨教授公寓空荡荡的天花板要好得多。
然而即便如此,当格林德沃当着他的面在他的私人医生面前大言不惭地关心他什么时候能够开始做爱的时候,邓布利多依然一阵面红耳赤的尴尬。
那年轻的女医生在离开前忍不住感慨两人的恩爱,邓布利多几乎惊讶于格林德沃面对这种赞誉竟也能厚脸皮应下来,因为这实在不是真相。
在他负伤之前,他们因为各自事务长期分居,一个月见面次数也不过三两次。每次见面都是毫无前兆地开始做爱,结婚多年后,除了性之外,他们竟再没有什么能够达成共识,给予对方的。
是邓布利多执拗地不愿从格林德沃那里听见任何谎言,他的巧舌如簧似是而非骗骗其他人都无所谓,要是拿过来骗他就只显得可悲了。他不愿次次都反驳他,吵得不可开交,却再也不能装出一副心悦诚服的模样。格林德沃当然深知那不是真的,所以表演给谁看?
谎言之外的东西,他们能讲给彼此的又太少。政见立场大相径庭,他们结婚一是为了不在法庭上指认彼此,而是为了制衡彼此。互惠互利的婚姻关系中,他们先是收起盲目而伤害彼此的恨,又是收起曾经真诚而热烈的爱。于是在麻木不仁中,不偏不倚落到现在这个田地。
邓布利多从来不认为格林德沃爱自己,也从来不觉得自己有被爱的魅力和特质。他知道人们重视自己,敬仰自己,甚至恐惧自己,那些都是真实的,但是爱就太深远,也太飘渺了。
诚然爱情对他们来说都不够举足轻重,可能在生命中都无法进入前三的序列。但是邓布利多还是偶尔会思考这件事,然后得出他并不爱自己的结论。多年以前,也许——不仅仅是一种青春的意乱情迷和未卜先知的情感利用。
但是现在,这一切都已经消亡了。这个能够在欧洲大陆呼风唤雨的年轻领袖不再需要爱情这样懦弱而累赘的东西,他对于邓布利多的情感被邓布利多视作一种近乎挑衅的兴趣,关于势均力敌者的兴趣。而他偶尔的示弱也成为一种全然的信任,从青年时代至今,对于格林德沃来说,这种情感可能比爱更珍贵,因为他将会付出更深远更惨痛的代价。但是对于邓布利多来说,如果这不是爱,那就不是爱,这种情感缺席了,并不是另一种不同的情感就能补全,事与事之间,没有什么能够替代。
他偶尔想起很多年之前的夏天,如今格林德沃迫使人们想起这段往事时想到的是一种极度浪漫化的一见钟情,他告诉他自己、邓布利多以及所有人当时他们是多么轻易地付出了真心,那样两个如今看来位高权重又实在理性的人在那时几乎私定了终身。
很长一段时间连邓布利多本人都几乎被这种论调欺骗,如今想来这也并非事实。那时他面对他一整个破碎的家庭,重病的妹妹,离世的母亲,入狱的父亲。不得不离开校园的他,整个亲情关系和社会关系近乎粉碎,而格林德沃在那个特定的时间引诱了他。
是的,他要用这个词,引诱。他在伊甸园奉上蛇果,邓布利多将它吃了下去。
现在他已经敏锐地意识到他就在如此猛烈地追求一种堕落,一种绝对的狂喜以及心乱情迷。就像他知道他有一些学术同僚偏好极限运动或者极端天气。人们说吊桥效应,这太可笑了。格林德沃绝不是他在桥上抓住的最后一根朽木,格林德沃只是站在那岌岌可危的悬崖,他手里拿一把匕首,他说阿不思,你应该同我一起坠落。然后阿不思点头,他用刀隔断了最后的绳子。
这并不意味着如果当年走到他面前的是别的什么人也会有这样的效果,只是眼下再编排这样的假设已经毫无意义。他没法故地重游然后一次又一次设置不同变量,他只能够承认这一切从最初就是互相利用。只是现在他愈发发现这件事也并不可靠。
他记得他们在那个夏天所做的一切,他们在谷仓里,山坡上,树荫下。邓布利多从来不觉得他是一个过度看重欲望的人,他只是正视它,承认它的存在,并且享受那种把一切都交付出去的感觉。与其称之为献祭,不如说他终于在某一个场合可以彻底地不用承担责任。
他对阿利安娜没有办法,他对阿不福思没有办法。但是他对一个陌生的、甚至小他两岁的男孩绝不是全然手足无措的。
他对阿不福思说,阿不,我绝不可能让爱情冲昏头脑,那是真的。聪明的霍格沃茨优秀毕业生邓布利多,他在濒死时刻也明白权衡利弊。他握紧了他年轻而智慧的筹码。他不会为了得到一份若无似有的关心而自我践踏到如此地步,所以那从来都不是践踏,而是一种沉溺。
那时他愿意陪格林德沃实现对方所有的性探索与性幻想。年轻的金发男孩在事后笑着抚摸他柔软的红发,说他好听话,那时的男孩只是转过脸,低声说我不是听话,我是爱你。盖勒特在他身后仰面躺下,他的声音很轻,对方没有作出任何应答,他至今不知道盖勒特听见了没有。
现在邓布利多知道,那不是爱,那只是一种绝望中的堕落。他骗过了格林德沃,也骗过了自己。他想要出格,他就得到了。
4
格林德沃从没想过他能和邓布利多如此心平气和地过一个圣诞。
他已经习惯了对方在争吵之后动辄消失或者因某种严重的意见相左而互相回避,并且几乎把这种事情当作一种情趣。反正他们争吵得最厉害的时候对方也不过在霍格沃茨躲了小半年。说“躲”也并不合适,梅林在上,格林德沃从来没想过带领一众人马杀进学校逼问他这种如此不体面的行为。他只是任凭对方离开自己,偶尔关心他是否吃好喝好,以及有没有咨询离婚律师和收集各类财产证明的行动罢了。
人到中年,如果情感、婚姻以及性关系依然是他烦恼中重要的一环的话,那么他未免显得太可悲了。而他生活中又有太多他需要考虑的问题,自然无暇把所有的精力都花在这件事上。
但是眼下情况特殊,他负伤了,被迫远离工作岗位。身边除了那个永远忧心忡忡、眉头紧锁的漂亮法国女人之外,只剩下他该死的初恋情人、中途分离若干年迫使他每次猎艳之后都难免挥之不去的那张脸,以及在十年前终于成为了他丈夫的阿不思·邓布利多。
他必须跟这个人搞好关系,否则他日子不会好过了。
他花了一段时间习惯每天早上醒来都能看见这陌生又熟悉的面孔,红色的头发散落一枕头,他偶尔吃痛地抱怨着盖勒特又压到了那些发丝。他看见对方睁开眼睛,露出那对蓝色的眼睛。他承认这样的画面让他安心。
他说早上好,阿不思。然后给他一个甜蜜且礼貌的早安吻。
格林德沃通常对怎么当完美情人这件事充满信心,但是仔细想来他的确也没有取悦他人的经验(老天,他怎么会需要那个?),只剩下去伪存真之后原原本本的个人魅力。阿不思看着他,往往露出一种混合了短暂的迷恋、长久的困惑、狭促的质疑和想要呕吐的表情。
他向来搞不懂他的丈夫。
他知道他们在逃避一些事情,他们刻意不去谈论所有的政见,不去谈论格林德沃所有的工作,邓布利多所有的立场。他们在这个短暂的契机之下将这些事情都抛之脑后,自欺欺人地将他们视为那种仅仅为了跟对方走得过近的下属和不知为何总是洗不干净的土豆争吵的伴侣。
但是格林德沃真的总是洗不干净土豆。他不会做任何家务,这件事天经地义。但是某天邓布利多心情好会自己下厨,对于这种热情格林德沃不可能反对,他只是不接受除了自己以外的任何人给邓布利多打下手。于是他们的进度变得很慢,经常在厨房消磨几小时。最后还是邓布利多忍无可忍地把这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病号赶出去。
他们在餐桌上进行一些简单的对话,格林德沃看着穿着星月睡袍的邓布利多,偶尔产生宽慰的心情。他正不动声色地打听邓布利多的喜好,并且思考该在圣诞节那天送他点什么。
“你为什么从来不同麦格或者其他同事分享你的生活?除了我之外,似乎没有人再作为一个友人了解你。”格林德沃一边吃饭一边提出他合理的好奇。
邓布利多似乎对格林德沃突然的剖白感到讶异,他停止手上的进食动作抬头看他,“你很得意吗?”
格林德沃刚打算开口解释些什么,就被邓布利多打断。
“我的私生活是一场灾难,我不希望其他人再如同掉进泥沼一样深陷其中了。”他缓缓说出这段话,此时已经失掉了再要对话这场微小的战争中占上风的欲望。
“那为什么你不介意我——”他顿了顿,下意识提出自己的猜想,“你要说你的灾难是我造成的吗?”
邓布利多几乎自嘲地笑了笑,“不是,是因为你自己已经深陷其中了。”
“老天,那我可真可怜。”格林德沃斯文地咀嚼叉子上那块肉质鲜美的牛排,“我会试着负责任吧。”
“我不是这个意思,你不必给自己太多压力,也不必把自己看得太重要。”邓布利多吃完了,他擦擦嘴,起身把餐具放回厨房,然后从餐桌上转身离开。
他根本无须做这些事情,纽蒙迦德自然有人打扫收拾。他只是不想要再跟格林德沃谈论这个话题,并且给自己的离开寻找一个契机。对此,格林德沃时常感觉有趣,他类似某种受惊了的大型食草动物那样在房间里略显慌张地踱步,而罪魁祸首就是他自己,这样的事实认知让他心情愉悦。
只是他依然不懂得邓布利多想要什么,他想可能是连邓布利多自己都不明白。
但凡邓布利多提出来任何要求,他大约都有能力满足,他已经不再年轻,明白让步并非示弱。他从来不介意任何人因为他的身份、特权和财产接近他。这样带着强烈目的性的人固然虚伪,但是相处起来便利而安心,资源置换是人际关系中最简单的模式。他也从来不介意邓布利多利用他,他知道他们曾经有过这样的关系。只是如今邓布利多的目光在他身上巡弋一圈,竟不再停留任何欲求。
他知道他们现在的性爱已经变得平淡了,几乎没有任何额外的情绪。阿不思有些时候几乎不希望开灯,不希望脱掉上衣。于是他们在黑暗中做完一切,沉默不语。事后格林德沃挪到床边抽雪茄。听见邓布利多埋在被子里,嗡嗡地说,你不应该抽这么多的,盖勒特。
诚然相比平凡的中年夫妻,这件事情还在以一种规律的频率进行就值得感激。他当然知道曾经的阿不思也是如此甜蜜,如此亲昵,如此热情洋溢,他比任何人都更知道。只是你不能要求一切都从不改变,在发生了所有的事情之后。
如果现在再遇上一个无比主动、意乱情迷的阿不思,他承认他依然热爱他的勾引,但——老天,那看起来就是一个陷阱或者阴谋。
他偶尔心有不甘,却也并无强取豪夺的意愿。他从不愿意折断阿不思的尊严和傲骨,如果他非要这样做,他会寻找一个更值得更妥帖的时机。
文达·罗齐尔近日来拜访的时候少了,一是格林德沃不要她频繁地来,二是现在所有的工作都落在这个女人的身上,她实在太忙。她从来不喜欢阿不思,他知道。作为一个忠诚、理智到堪称心狠手辣的女人来说,这样的想法很正常。
他记得大约几年前的一次晚宴上,那个法国女人稍微喝得多了些,久违让自己说出内心所想。她直挺挺地站在那儿,不动声色地注视着格林德沃无名指上崭新的印子(他有佩戴婚戒的习惯,只是在重要场合会取下),她说,先生,我草率地认为邓布利多对您有害。
她这话出来一时房间里都安静下来,他们脸上流露着惊慌乃至惶恐的神色。那时格林德沃新婚不久,虽然从未展现出那种被爱情冲昏头脑的轻浮,但依然没人敢忤逆这位领袖突然的选择。关于这段婚姻他对他的圣徒们解释不多,只说并不会影响他任何观点和立场,但是圣徒内部难免众说纷纭,却没人敢像文达那样当面提出。
只是格林德沃脸上没有任何恼怒的情绪,他一如往常地带着他的微笑,他上前拍了拍这个女人的肩膀,只说让她早点回去休息。转身的瞬间,他近乎亲昵地贴近文达的耳朵,压低了声音道,“我当然知道。”这句话只有他们两个听见了。
只是有太多事情无从解释。他不可能跟外人解释他跟阿不思的关系,即使那个人是他最信任的亲信也不可能。一方面是他不想,另一方面是她不会懂得。
格林德沃向来认为自己是一个表里如一的人。他想要占有,想要统治,想要伟大的利益,所有人都知道。他的野心勃勃在青春时期就已经如野火般难以隐藏,他知道这火焰也曾经将邓布利多彻底灼烧。只是他不知道他到底是曾经动摇,还是在长大之后彻底走向对立面,背弃了他。
邓布利多则谜一样复杂,他向来想得比做的多更多,他不是懦弱或者夸夸其谈,他只是冷静且万分小心。
他知道邓布利多从来不是大众追随者心中慈悲的圣人,他从十七岁那年就知道。他曾经近乎同情他或者怜惜他,但那些情感都源于一种热情洋溢的错觉。他从未被他所蒙蔽,他比任何人都更知道邓布利多是怎么样一个心思缜密的人。他有时几乎庆幸他情愿待在霍格沃茨那个小地方,如果他真的从政那么他带来对自己的干预和压制更是不容小觑。
但现在他只好奇一件事——
他身子已经好多了,他坐在沙发边缘看着不远处正在书桌上翻看教案的阿不思,他短暂地犹豫了一阵,清了清嗓子,“你的同事和学生们平时都给你送些什么圣诞礼物?”
“麦格去年请我去西区看音乐剧,纽特送了我一条羊毛围巾,我猜想那是他自己织的,只是他不愿意告诉我。”邓布利多平静地回答。
老天!盖勒特在心里痛斥这些没边界感的人,他们不明白对于已婚人士有些事情是不能做的吗?他在某种情绪之下会丢失判断力,于是他不知道邓布利多在撒谎:麦格只是送给他了单独的一张票,他是自己去看的;而纽特给他的礼物是一只自然死亡的蝴蝶标本,他自己从非洲带回来的。
于是他脸上露出邓布利多熟悉的那种神情,并没有注意到对方飞快地偷笑了一下。
“如果你试图关心我想要什么,你可以直接问我。”邓布利多突然说,“鉴于我们过去几个圣诞节都并不待在一起,你不知道我的喜好也是正常的。”
格林德沃似乎从他再平淡不过的语气中找到了嘲讽。但他只说,“那你想要什么?”
“我没有什么想要的。”他顿了顿,“如果非要说,我希望你早日康复,我早日回学校。”
如果他没能说出那后半句那该有多甜蜜?格林德沃想象了一下,只觉得有点恶寒。
他走上前去,把邓布利多搂进怀里,低头吻了吻他红色的长发。他知道邓布利多顾及着他的伤口不敢把他推开,于是只是静静地靠在那儿,深色的睫毛不停颤抖着,不知道出于紧张还是恐惧。格林德沃的确发现这一点,邓布利多对他的亲近不是抗拒,而似乎是害怕。
他低下头,又一次注视他光裸的无名指指节,那里一丁点痕迹都没有。
5
圣诞节在格林德沃微妙的焦躁中如期而至。一周前他要求邓布利多在圣诞夜跟他出门共进晚餐。
“我不会跟你参加任何晚宴的,盖勒特,你知道这个,你现在的样子也不适合出席。”他说这话的时候很温和地垂着眼睛,好像真的在替格林德沃考虑。
“那只是约会。”
邓布利多似乎愣了一下,最后要求不能去任何有人会认出他们的场合。
他冷笑了一声,“我们已经结婚了,阿不思,跟我一起出现还让你感到丢人吗?你得明白你再怎么避嫌人们通常也不会认为一个人和他的丈夫关系生疏,或者不属于一个阵营。”格林德沃读最后几个字的时候很刻意,仿佛那些词汇对他来说很拗口。
“我只是不愿同你逢场作戏装什么伉俪情深罢了。”
格林德沃懒得再跟他辩论下去,只自顾自订了餐厅。他们本来应该去奥格斯堡郊外一个乡镇度假村,但是邓布利多提前喊来私人医生对格林德沃现在的恢复状态做了身体评估,得出对方不适合远行的结论,于是迫使格林德沃临时改变所有计划。
对此他在出发路上还一直恼火着,但是他不愿承认这件事,因为这让他看起来很幼稚且斤斤计较。于是邓布利多一直忍俊不禁地看着他,并通过轻轻抚摸他的手背来安抚他。他难免会有这样的时刻,流露出一些和那个17岁男孩别无二致的情态,邓布利多总是受不了这个。
格林德沃包下了他在那个小镇上所能找到最体面的餐厅,他们走进去的时候所有服务生都妥帖站在那里等待为他们服务。格林德沃把自己的大衣脱给他们,同时帮邓布利多脱下他的。邓布利多有一瞬间的愣神,他显然不喜欢这样略显浮夸的排场,但大约是考虑到时间的特殊性,他没说什么,飞快地让步了。
格林德沃把他提前准备好的红酒拿上来的时候,邓布利多露出了有些困惑的神情。尽管格林德沃告诉过他,这只是一个圣诞约会。但似乎邓布利多一直没有相信这套说辞,或者说,不让自己相信这套说辞。
他保持着一种距离感的警惕,在烛光后面影影绰绰的脸,那一点光线的阴翳让他看起来忧心忡忡,似乎在为什么做准备。格林德沃沉默不语地注视了一阵,不明白他的提防和恐惧都来源于何处,只觉得他依然很漂亮。
他们在餐桌上聊起一些不痛不痒的话题,两人都很小心,惟恐多说两句便破坏了眼下的氛围。格林德沃察觉到邓布利多的态度比平时好得多,他知道虽然邓布利多不喜欢奢侈的聚会,但依然对节日有基本的仪式感。如果可以他肯定更希望两个人一起在家里的炉火面前切火鸡,于是格林德沃自顾自地为他们两个的喜好选择了折中项。
饭后他掏出了那个红丝绒包装的小盒子,他推过去给他。邓布利多难以置信地看了他一眼,但还是打开了那个盒子。那里面是一枚戒指,镶嵌着钻石和蓝宝石。虽然在打开的过程中邓布利多早已有所猜测,但是真的面对那名贵的首饰的时候他依然吓了一跳。
他们当然有一对戒指,仅仅为了结婚用。婚前格林德沃曾经问他想要什么样的款式,对方强硬地拒绝了所有稍微昂贵的款式。最后他们交换了一对格林德沃在东欧某个旧货摊上买的手工设计的素戒。
格林德沃承认他在购买的时候是希望能作为个小玩具送给邓布利多,因为那实在是不值多少钱,他从未想过这最终会变成他们的婚戒。但是格林德沃一直戴着他,戴了很久,直到现在。
“你知道我不可能收下这个。”
“这不是对戒。”格林德沃咽下了杯中的酒液,“这只是我送给你的。如果你平时觉得太高调了不想戴也没关系,你大可以收起来。”
邓布利多似乎非常困惑,“那你送给我是为了干什么?”
“哪一天霍格沃茨穷困潦倒了你可以把他当掉。”
“我以为我自己的产业和婚后共同资产不至于让我面临这一天。”
“前提是我不与你对抗。”
“你认为这件事是可能发生的?”邓布利多似乎对这一猜想有些意外,但饶有兴致。
“未来是不可控的事情,以及,是的,我认为这件事是可能发生的。”他讲这话的时候听起来很客观,算不上是冷酷无情。
“那你现在似乎是在给我增添胜利的筹码。”邓布利多说,“你不应该对未来的,或者可能的敌人仁慈。”
“但现在还不是。而且,如果你已经沦落到这种地步(如果我们已经沦落到这种地步),我并不介意给你最后一线生机。”
邓布利多突然笑起来,他说,你还是这么傲慢,盖勒特——
谁说你一定会赢?
他把一个看起来很朴素的木质盒子推到格林德沃面前,他扬了扬下巴,眼睛里带着细微的笑意,又是那种哄小孩似的神情,“嗯,你想要的,交换礼物的戏码。不过回去再拆。”
格林德沃听了他的话,把那个盒子好好地收起来。他们喝了一点酒,走出门的时候带着无伤大雅的醉意。只是他们没有注意到下雪了,而格林德沃为了晚餐不受人打扰,让所有手下都把车开出了几英里外,于是他们不得不略显狼狈地在雪中等车。
邓布利多的面颊微微发红,不清楚是冻的还是因为那点酒。他离得太近了,于是格林德沃看清他眼角若有似无的岁月痕迹。除了蓄须之外,这似乎是为数不多区分现在和19岁的阿不思的方式。他总觉得他没有衰老,只是不再那么纤细消瘦。
格林德沃看着他在哆嗦,脱下自己的围巾给他围上。邓布利多看着他,眼睛里是那种知道无法拒绝的笑意。邓布利多缓缓走过来,主动用手揽住他的腰。他只比他矮一点,他的头发此刻轻轻蹭过格林德沃苍白冰冷的面颊。他在寒冷中伸出手,托着邓布利多的脸吻他。然后感受到邓布利多垂下眼睛,不温不火地回应他。
阿不思,他给他的感觉还是这么好。他那一瞬间简直在想,也许他该把他的头发重新留长。
打断他们的是雪夜里的车灯,那亮得让人双眼刺痛的光芒撕开了这一点雪夜里晦暗的旖旎。上车的时候他下意识牵了邓布利多的手。他看见邓布利多的耳朵连同面颊一起发红,他忍不住抚摸了一下他的脸,邓布利多只微微侧过去,没有躲开他。
不知为何邓布利多似乎比他这个病号还疲惫,回去之后就早早睡了。身边的床垫因为人的重量微微下陷,格林德沃坐在另一边的床沿,不远处的壁炉还在燃烧。他本意是两人可以在这个场合里进行一些久违的剖白,或者只是怀着平淡的祝福度过圣诞夜也没关系。但是现在看着熟睡的爱人,却难以有什么脾气。
他的口号是for the greater good。这种纯然的绩效主义,让他迫使把理想和爱情放到同一个天平上,然后面对他们同样沉重的事实。
多年以来,格林德沃已经习惯了发号施令,一生中对他来说能够依靠或者略显年长的角色,除了他姑婆巴希达,也只剩下邓布利多。他从不觉得这样的局面可悲,只是他太挑剔,他必须筛选出他可信任的人,而满足的条件的人本就应该寥寥,并不是所有人都有资格与他平起平坐。
眼下他们之间的关系只剩下无可奈何。不可能认同,不可能让步,但又不可能真的兵戈相向。于是他们掉入一种暂时的妥协,就像某个岌岌可危的讲和。
他所信赖的也从来不是脆弱的爱情,而是邓布利多绝不可能放弃的自我与人性。他只要一日掌控这种人性,就一日可以控制邓布利多的行为判断,就一日可以试探他的底线,把他留在自己身边。
他缓缓注视着他,眼里是一种不可靠的温情。壁炉的火焰让他的身影看起来微微颤抖,但那只是一些简单的视觉把戏。格林德沃转过脸,他坐在那儿,想起来他口袋里邓布利多的那个礼物,他把它小心地拿过来,放在自己膝盖上,终于打开了这有些神秘的木盒子。
然后他看见里面装着的东西。
那是一把精美的女式手枪。
6
天气缓缓回温之后,格林德沃的身体愈发好了。上一次私人医生来到家里给他带来了绝佳的好消息:十天之内他就能重回他的工作岗位。对方说这话的时候,格林德沃特地从欣喜之余分了一点注意打量倚靠在书柜上注视这一切的邓布利多。他的目光从医生身后越过来落在自己身上,并看不出任何情绪。
对于这件事最感到欣喜的大约是文达,她在百忙之中特地抽空来了一趟,送上关于近况的报告,以及一大束新鲜的花朵。花束中央插着牛皮纸的贺卡。文达必然知道格林德沃并不喜欢花,只是女人本能的感性让她无法控制自己不这样做。
这束花送过来的时候还是邓布利多接下来的,如果不是邓布利多,它可能当晚就被扔进垃圾桶里,但是邓布利多把它们好好地插在花瓶里。
格林德沃走过来的时候,他正在摆弄那些花束。他抬眼看见他,顺手拿起那贺卡读出上面的文字,尊敬的格林德沃先生,恭喜您恢复健康,期望您早日回到您伟大的事业当中去!
文达真诚的祝福在邓布利多平淡的语气里竟有些讽刺的味道。格林德沃接过那枚贺卡翻看了一下,抬头道,“你也应该感到高兴,阿不思。毕竟等我痊愈之后你就能回霍格沃茨了。我看得出来,我这破庙让你待得实在是不舒服。”
我并不觉得你的地方有什么不好,但是能够回到自己家,我自然是高兴的。
格林德沃在心里冷笑,他的称谓三两言语又同自己撇清关系,如此刻意。事实上有很多事情何必挑明?伟大的邓布利多教授对其他人向来温和而体面,但是在格林德沃这里,他那一点儿英国人关于传统礼节和社交话术的坚持都不变。
邓布利多这些日子一直在收拾他自己的行李,毕竟格林德沃痊愈之后,他也不可能在纽蒙迦德长住,长久的分居才是他们之间熟悉的相处方式。而且邓布利多还要留在英国教书,也不可能频繁往返于德国。
邓布利多的行李本身不多,他向来生活俭朴。只是待在这里的时间长过了他的预期,于是他只能不停让人从英国给他寄来工作相关的东西,于是那些教案啊书本就越来越多,打包起来难免是个麻烦。
当然格林德沃一直袖手旁观,他不可能帮助邓布利多淡出自己的生活,从十七岁那年到现在他从未有一刻放弃过使用任何手段拉拢邓布利多。他当然希望对方留在自己身边,他还没有这么高尚。
于是他不仅袖手旁观,他还要在一边冷冷嘲讽,他说邓布利多把自己弄得像逃难。为什么一个重新回到领袖位置的自己让对方如此惊慌,以至于落荒而逃?
邓布利多从来不回应他诸如此类的话语,他既不恼火,也从不试图反驳。只是沉默不语地继续收拾着东西,给他留下一个几乎称得上逆来顺受的背影。而格林德沃最讨厌的就是邓布利多这副样子。
他们分开的前几夜一直在做爱,格林德沃到这个时候再也无法忍耐他们平淡如水的性爱关系。格林德沃做了所有的尝试,他试着甜蜜地舔吻邓布利多脊梁、大腿根;他也试过近乎暴力地拉扯着那些美丽的长发,迫使对方向后仰倒露出忍受痛苦的神色。他在邓布利多身上留下所有的痕迹,无论是亲密的吻痕,还是那些勒痕、不严重的淤青以及不断好了又结上的血痂。
而一开始的邓布利多还会肌肉记忆般的配合,甚至主动展现自己的情欲。但到最后那些东西全都消失了,面对格林德沃的痛苦、愤怒还有珍惜,他都只剩下海上浮木般的湿润、沉默、腐朽、毫无反应。
即使有些时候面对格林德沃的暴力,他会发出一些细微的呻吟,然后展露出那种忍耐的表情。但是除此之外,格林德沃认为自己跟强奸一具尸体毫无区别。甚至在过去的日子里,性爱之后他们都会有短暂的温存,邓布利多会在格林德沃的怀里安然入睡。而现在格林德沃任何举动似乎都能惊动他,仿佛受到了什么刺激一样下意识躲开他。
他知道邓布利多的道德感,再加上他身份的特殊性。即使在他们分开的那十几年里,他很可能也不曾拥有过几个床伴。而对方身上的所有敏感部位或者在性事中的癖好,都是他自己发掘出来的。于是他只是单纯逼迫自己放弃了他,放弃对这件事热衷了。这一个认知事实让格林德沃难以接受。
格林德沃曾经想过他应该给邓布利多下药,然后把他彻底地囚禁起来,让他再也没有开口拒绝自己的特权。但是他终于不舍得那样做,也不觉得一个言听计从的性爱玩具会比现在的境况好上多少。
他渴望的是他曾经不加掩饰的那种热情。但他也明白那些情感不可能再临幸现在的他,他们之间的关系毫无回到过去或者善终的可能性。于是他一直劝告自己忍耐这一切,他马上就要跟邓布利多分开了,他不希望他留给对方最后的印象是因为性爱不和而激烈争吵。
直到前夕。
当他在黑暗中保守、温和地完成最后的情事之后,他鬼使神差地去触碰邓布利多的脸,他突然意识到那里满脸都是泪水。那种湿润而滚烫的触感把格林德沃吓呆了,他立刻打开了床头灯,借助着微弱的灯光他看清邓布利多的脸:他真的像一具尸体、一个破碎的雕塑那样流泪,他整个人都是冰冷的,面无表情,泪水却像划过那石膏面孔的雨露一样不停地落下来。
他从没见过邓布利多这样哭,他从没见过一个人这样哭。
缄默无声、痛哭流涕。
格林德沃向来不如邓布利多这般敏感而心思缜密,对于他们之间的关系,他想得几乎过于简单,他甚至没有所谓利用与真情之间的犹疑。只是所有的尔虞我诈,他需要在这之外汲取一些真实的温情,仅此而已。
人们都倾向于把爱情描绘得几近神秘、毫无缘由。然而他们却不愿意相信这种真实的需求实在支撑着亲密关系的延续,他们就想要一点神话,一点英雄主义悲剧,承担不了一点功利性的消解。
但当他看见邓布利多的眼泪的时候,他过去的时候判断所有定论都彻底地土崩瓦解了。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在结婚多年之后依然会对她丈夫的一些情绪感到意外,而这份意外彻底伤害了他。他理应是这世界上最能理解邓布利多,也是唯一有资格站在他身边的人。
但是流泪的阿不思...他的痛苦如此陌生,如此令人沮丧,如此将格林德沃的心脏粉碎。就像阿不思离他如此遥远,即使他就在他身边。这让他想起他母亲,童年的盖勒特紧紧地抓住那一缕带着淡淡香气的秀发,然后看见那个女人就在这样死在他面前。从那之后他恐惧所有不可控的东西,直到他足够强大把恐惧变成痛恨。
他想他会找出那个让阿不思流泪,让阿不思的痛苦的人,他会杀了他,他会为他复仇。但是当他带着所有的怒火和死亡般的气息路过那面镜子,他看见里面的浅金发男人,怀疑自己找到了罪魁祸首。
而这一认知才是真正将他击倒,让他第一次近乎手无寸铁地痛心断肠。那一年的格林德沃呼风唤雨,他已经能够迫使任何人为他做任何事情,他却不能让他的丈夫停止流泪。
上帝啊,他从不笃信神明,此刻却觉得被祂彻底嘲弄。
他不停地喊着阿不思,像是想把他从另一个绝望的国度呼唤回来。他再没有丝毫关于情欲的幻想,他只剩下彻头彻尾的慌乱和担忧。他把邓布利多搂在怀里,又唯恐对方不想要他的触碰。老天啊,邓布利多简直让这样一个向来我行我素的自大狂领袖都手足无措了。
他不知道该做些什么,只能紧紧地抱着他,对方急促的心跳让他痛苦,但也给他一点安心。很久之后他听见邓布利多在黑暗中开口,他说,我就要走了,盖勒特。
如果你想的话,你可以留下来。
我不能留下。他推开他,从他怀里离开,然后自顾自在床边直起身来。
你很讨厌我吗,阿尔?
邓布利多没法回答,他不知道怎么回答。
待在我身边让你痛苦不堪吗,阿尔?所有的一切,所有的性、所有的爱,都让你想要作呕吗,阿尔?
依然只有沉默,他们就要分开了,邓布利多对他的利用也到此结束。于是他甚至连试图辩解的虚伪都不愿意留给他。
格林德沃彻底失望了,他几乎充满遭受蒙骗之后的愤怒。
是你自己要待到我痊愈再走,是你自己说的。我有限制过你的自由吗?他死死地盯着邓布利多,确保对方能看见自己眼睛中火焰般的怒气,所有情感里我最不需要的就是同情,尤其是你,邓布利多。
——同情自己痛恨的敌人让你感到慈悲吗?
格林德沃看着邓布利多那依然没有反应的脸,一瞬间觉得精疲力竭。他从不会放弃某件事,只是意识到眼下这件事再不值得他付出任何的时间与精力。他是一个该死的精明的政客以及商人,他知道什么样的事情有更高的回报率。而试图拉拢或者亲近邓布利多绝对不在其中。
他一点点掐住邓布利多的脖子,感受所有的空气在那里收拢,邓布利多隐忍的神情让他痛苦,但是更病态的享受越过了这份感性。他看着他说道,摆出这么一副献祭的样子给谁看呢?我以为某一瞬间你也获得了愉悦,你也曾经在其中享受过。如今看来是我弄错了,是我高看我在圣人邓布利多心中的地位了。
他接受不了邓布利多的恶意,他这是要顺水推舟让他做一个施暴者,一个行刑人,一个刽子手。他即使失掉他诚实的美德,也要布下这两个月甜蜜的陷阱,让他落入其中,好顺理成章给他烙上罪恶的烙印。
他就是牺牲自己,也要证明格林德沃的罪恶。
强烈的情绪让他手上的动作简直没了收敛,那力气变本加厉。格林德沃对自己说,邓布利多只要张口求饶他就立刻放过他,但是邓布利多一声不吭,直到格林德沃看着他脸色愈来愈苍白,担心他就这样彻底死在自己手上,他不能再给邓布利多怪罪,推卸责任的机会了。理智回笼,他缓缓地收回了手。而邓布利多因短暂的窒息在一边不停地咳嗽。
对于爱情他并无太多兴趣和关心,却了然那对年轻的蓝色眼睛中的克制的欣赏和甜蜜的爱意从来不是虚假的,而那些东西早就离他而去了。事到如今他最嫉妒的人竟是17岁的自己。年少轻狂,在失去之前,他从来不知道他将会失去什么。
格林德沃背过脸去,不愿再看他一眼。他说,你走吧,阿不思。
他没能说出口,他想说,我为你做了所有的一切——
你到底还要什么,我亲爱的、贪得无厌的圣人邓布利多?
他把无名指的那枚素戒摘下来砸到他脸上,如今在面对这份虚情假意的承诺只让他觉得可笑至极。但是那戒指最后也失了准心,只在邓布利多的面颊上不痛不痒地擦过。
他没能说出口,他想说,阿不思,你没有想过为什么你能随意进出我的卧室和纽蒙迦德的大门吗?我从来叫我的手下不要搜你的身,不是因为我信任你,是因为我尊重你。是因为如果你想要杀了我,那我也认了,阿不思。
但他只是转身离开,走出了房门。
7
阿莉安娜去世之后,阿不福斯一拳将他的鼻子打得骨折。多年来他就顶着这微微歪斜的鼻子沉默不语地赎罪,但是无论上帝、耶稣、诗人、巫师,面对真正的死亡,都并无赎罪可言。他们唯一能够做的就是不停徒劳地、勉力地尝试。
而这种不可化解正是关键的事实所在,他们在不能消解死去之人的孤独、悲凉,唯一能做的就是自欺欺人地试图代替某些人原谅自己,让自己虚伪的良心好受一点,让自己毫无尽头的日子过得勉强快活一点——尽管他们无法原谅,不可饶恕。
于是从那时起,他就判定自己失去了幸福的可能性,他在漫长的人间如同苦行僧般推行而过,折磨的从来不止他自己。在看似风平浪静的心灵背后,是冰山一般沉没的自我唾弃。他甚至利用格林德沃来恨自己,惩罚自己,只为完成他并无尽头的忏悔之路。而那一夜抛下所有人离去的格林德沃理应承担这一切,邓布利多已经为自己的行为找到合理的借口,他差一点就骗过自己的心。
和格林德沃结婚后的数十年间,邓布利多一直重复做着相同的梦。它有些时候一整年才会造访他一次,有些时候在一个月内频繁地反复发生。他梦见高塔,梦见牢狱,梦见坠落,梦见比那些猛烈的性爱更为残忍的风暴从他完全苍老的身躯上拖行而过。
虽然当格林德沃睁开他那枚天赋而怪胎般异色瞳孔,人们都会了然他们之中永远预知能力的不是邓布利多。但是邓布利多总有一种先知先觉,这些真实而反复的噩梦似乎在预示一个道理:最终迫使他跟格林德沃彻底分离交恶的并非争吵,而是命运、灾难、衰老、病痛以及死亡。
这使得他对平日的所有争执都有一种微妙的安心,仿佛知道这并不是他们关系的终点。但是他并非毫无感觉,他知道这一次他搞砸了。
他和格林德沃不是在年少时结婚的,而是中年之后,因此并不存在任何冲动的可能性。他们结婚是为了互相牵制,互相让步。因为已婚伴侣不能上法庭指认彼此,这就像一个法律意义上的互不侵犯誓约。
这段婚姻是一场政治阴谋,一个商业手段,邓布利多从决心分居起,就不容许自己在其中夹杂任何私欲和温情的东西。
但是格林德沃中枪后,一切都改变了。邓布利多还没有五十岁,理应没到思考死亡的年纪。然而面对格林德沃的重伤,一种莫大的恐惧突然在他头顶横亘。那就是存在一种可能性,他们会就这样怀着对彼此的恨意和无可化解的遗憾死去。
他当然想过所谓老死不相往来,但是这种自讨苦吃的道路真正放在他面前时,他几乎难以抑制地懦弱了,犹疑了。
他想起他们刚结婚的时候,他们依据法律责任同居过一阵子。邓布利多长年累月有失眠多梦的习惯,在霍格沃茨时就一直如此,他已经学会与他糟糕的睡眠共存。只是这次又在深夜一身冷汗地醒来,映入眼帘的浅金色头发都像是一种耀眼的诅咒,让他呼吸急促。
直到格林德沃发现这一切,他转过身来,不动声色地把邓布利多搂进自己怀里。他看见格林德沃眼睛里完整的柔情,那种东西一瞬间把他刺痛,把他蛊惑。他自然知道他们之间的区别,格林德沃早已满手鲜血,他不可能劝他从良,格林德沃也失去这种资格。但是邓布利多不一样,格林德沃没有一刻放弃过拉拢他,他站在那儿,依然饱受来自深渊的凝视。
那天夜里他对自己说,阿尔,她已经死了,但是你还活着,你必须活下去。
他那时候心里有一点怪罪他的心情,但是他自己知道,在这一点上,格林德沃并不是比自己更残忍,而是比自己更聪明,比自己更珍惜自己,适者生存。
但是那已经是近十年前的事情了,现在他站在镜子面前注视着自己,看见一个风华不再的中年男人,他拥有一定令人艳羡的成功,内里却是彻底地腐朽。于是他认为现在的格林德沃不爱自己是可理解的、可信服的。毕竟青春的光华褪去,自己还有什么地方能够吸引格林德沃呢?
他宁愿自己从未跟格林德沃结婚,他宁愿他在格林德沃的生命中永远是盛夏中的一瞥。他也不愿他跟格林德沃落得今天这个地步,如此下作,互相利用的关系里,他们之间的往事被彻底地消耗了,磨损了,在众人眼中变成虚伪的童话。
邓布利多笃信生活已经残酷地将格林德沃对那个红发少年最后一点眷恋都夺走了。那些情愫本就如烟尘般并不可靠,而今这个中年男人身上更是架不起回忆和思念的支点,一切美好都不堪重负。于是只剩下邓布利多一个人站在历史长河的罪孽中,消亡的罗曼蒂克中。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他曾误以为自己恨格林德沃,后来他才发现他只是爱得痛苦,并且因为这份爱,深深地痛恨自己、唾弃自己,不肯罢休。
他在深夜坐了飞机飞回伦敦,由于他比跟霍格沃茨计划好的时间早了一些到,他还不得不在机场附近的一家破旧旅馆挨了一个晚上。他简直像格林德沃所说的那样落荒而逃,只是他没带走那枚戒指,他小心地把它放在床头,用他自己的手帕好好地包起来,任凭它的主人处置。
他自己的戒指被他用一根链条穿过去,挂在了脖子上。他不知道格林德沃是否知道这件事,因为对方是如此敏锐,而且似乎暗示过这一事实。但是他本意是隐瞒着格林德沃的。他不想让他知道他可悲地将这一枚素戒视为珍宝,他不希望这段婚姻被人利用,却把似是而非的爱情象征挂在了离他心脏最近的地方。
他连做爱的时候都不愿脱掉最后一件上衣,就是因为他不希望格林德沃看到。那枚冰冷的戒指就这样贴在他温热的肌肤上,反射着晦暗不明的金属光芒。
现在格林德沃又送给他一枚戒指,他却不知道该如何处置了。他本来想也穿在脖子上,但他不习惯随身携带贵重的东西在身上,再说两枚戒指难免拥挤碰撞,有些不适。而且它们两个怎么能相提并论?前者是一个阴差阳错的婚姻誓言,后者则是一个居高临下的怜悯。
他盯着那枚戒指,简直不知道要怎么办。当时鬼迷心窍地将它收下了,现在完全不知道该如何对待。他不明白为什么会是一枚戒指,如果格林德沃只是想要达到他施舍的目的,他可以给他一个吊坠,一条项链,甚至只是一个镶嵌着宝石的钢笔。显然这比一枚戒指来说和他更相称。
但它就是躺在那丝绒盒子里,它的存在本身似乎都在对邓布利多冷冷地嘲笑。
那个圣诞的雪夜,他几乎彻底地被格林德沃打动,以至于一种化名为留恋的错误诱惑一直在他心中环绕。于是他想,即使格林德沃对他特殊,那依然不可信任,他是格林德沃最早的追随者,也是他最重要的追随者,因为从身份背景和学识才智来看,邓布利多都能够提供给他别人提供不了的。对此邓布利多有信心,毕竟这也是他们婚姻维系的主要原因。但是这不是感情,这只是权衡利弊。因此邓布利多也必须放下一切,好让他不是输得彻底。
他不知道格林德沃是不是对人人都如此,十年分居期间,他刻意不去关心任何关于格林德沃私生活的消息。他们约法三章的条款里,刻意没有写上关于这一点的要求,到他们这个年纪,这些事情属于心照不宣,不属于婚姻责任。
邓布利多不是没试过做些什么,他曾经隐姓埋名乔装打扮,只为去酒吧见一个又一个留着金色中长发的德国男孩,他们带着近乎粗鄙的口音,和他习惯的截然不同。然而每一次都以他匆匆离开酒吧告终,他一次都没有成功过,一次都没能走到最后。往事、婚姻、立场、身份,还有格林德沃本身,这些事情都像是诅咒。
他在每一家酒吧门口掩面叹息,觉得自己不论做什么都错得彻底。
多年以后他还会对他的学生一遍一遍谈起爱的意义、爱的重要性,看见那个戴眼镜的黑发男孩洗耳恭听。但是四十六岁这一年,他被夹在别无出路的妥协和追寻之间,喘不过气。
8
伦敦的天气一如既往的阴沉,清晨还起了大雾,眼前的视线变得模糊不清。邓布利多拎着行李箱从旅馆回到霍格沃茨的时候没忘记把那条围巾拿出来围上,否则眼下他几乎要冻得心头发寒。
这座他工作十余年的城市,也是他生命中最接近故乡的地方,在分别数月之后竟然显现出一丝陌生来。这种陌生并非日新月异之下的发展,而是那种残忍的陌生。他拎着箱子打了计程车,那司机瞥见后座的行李跟他寒暄先生您从哪儿来,邓布利多苦笑了一下,他又给这座城市弄成异乡人了。
有时他都不愿仔细思考他自己的处境,他是一个无处可去的人。他回不去戈德里克了,那个地方的死亡和爱情都如此栩栩如生,以至于他们其中任何一个都能轻易将他刺死;他回不去纽蒙迦德了,因为那里的主人就在一天前对他下了逐客令,而这一切都是他的错误;他现在只有霍格沃茨了。
他刚刚安顿下来,就听见麦格在门外敲门。这个还算年轻的女人不是一个情感外露的人,看得出他对邓布利多的归来很欣喜,但她也只是说了句放学后是否要一起聚餐。邓布利多微笑着推拒了,说是舟车劳顿,眼下只想休息一阵。麦格体谅地点点头,便离开了。
她礼貌地顺手带上了办公室的门,于是邓布利多只有对着那木门出神。他想麦格几乎是他人生中为数不多能称为挚友的人,只是面对她,他依然无法袒露任何心迹。他从来都不是能在饭后喝着啤酒抱怨自己婚姻的人,因为这一切对他来说都是腌臢的秘密,他又能如何言说?
他放弃去思考这件事,回过头,看见学生摆在桌上的黄油曲奇,纸条上写着是她为了欢迎邓布利多自己做的。他拿起其中一块,感受到黄油和淡淡的奶香在口中融化,终于露出了这些日子以来唯一一个由衷的笑容。
他在送来的报纸上看到了枪击格林德沃的那个杀手公开审判的消息。这还是他第一次看见这个男人的面孔,他看起来很瘦,像一只饿惨了的干瘪的老鼠。但是就是这样一个长得根本不光彩看起来也完全不强大的人,几个月前险些杀死最年轻的欧洲主宰。他从不敢想如果格林德沃真的死了他该怎么样,他连预设的勇气都没有,他承担真实的死亡已经不堪重负,就不无端制造虚假的葬礼庸人自扰了。
他不知道格林德沃会不会关心这则消息。年轻的时候他们曾经谈论过是否要动用私刑这个问题,差点因此吵起来。邓布利多当然反对私刑,不仅仅出于仁慈,而是当你做这一切的时候,你就从一个道德制高点上的法律制裁者变成了一个平凡的杀人犯。
但是法律也是人制定的,年轻的盖勒特说。是的,但不是一个人,法律是一种共识,这也正是关键所在,阿不思回答他,而且,就组织内部而言,动私刑反而会影响你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追随者需要一个绝对正确的事情,而复仇这种情感有太多弱点,太多漏洞。很久之后格林德沃同意了他的观点,于是所有的反对者,叛乱者,对他来说也是蝼蚁而已。
他在周末的夜里去了趟霍格莫德,很多年前他曾跟格林德沃来过这里,那时阿不福思还并不是猪头酒吧的老板,也不会在自己进去之后不由分说地给他上来一杯柠檬水。“任何时候,无论我在不在店里,无论他点什么,只要是阿不思·邓布利多来,都不要给他酒喝。”这是这个坏老板对他们员工的无理要求,邓布利多笑了一声,认真算起来他还是猪头酒吧的半个股东呢,就这样遭受不公的对待。
当然他明白弟弟的用心良苦。他的酒量和他衣品一样糟糕,这是格林德沃的原话。所以邓布利多也从来不是什么沉溺于此的人,只是有的时候他的确需要一些不清醒。于是他走进了三把扫帚,至少在这里他可以毫无顾忌地喝上点黄油啤酒。
两杯啤酒下去,他已经有些发晕、困倦、嗜睡。但还远不至于让他丢掉自己的自控力,他就这样喝到了深夜,然后一个人缓缓地走出霍格莫德。西风将他的眼皮子吹得发红,看起来像是哭过了,但那不是真的。他走在回学校的路上,试图不要让自己回想起过去的任何事情。
邓布利多把自己的课程排得很满,一方面是长假之后他难免有落下的进度要赶,另一方面是他必须让自己忙碌起来,好让自己从那个状态中离开。但他发现他能做到的也仅仅是逃避而已,他没有力气去参加任何社交,那一夜的情形如同噩梦般在他脑海一遍遍浮现。直到他再无法忍受这一切,写封信给了文达。
他知道文达不喜欢自己,但是文达绝不会把私情掺杂到这种事情里去,光是他跟格林德沃的公众身份,就让对方无法拒绝自己。他在信里写得简洁寥寥,只说关心格林德沃的恢复状态。他猜想格林德沃不会把他们之间的事情告诉任何人,于是他试图让这一切看起来更像是一场例行关心,而并非掺杂着心虚和惭愧的求和信。
文达回得很快,她说先生身体健康,只让您不要再来信。
邓布利多面对这几乎冷酷无情的文字几乎笑出了声,因为事到如今,格林德沃生气起来依然和数十年前别无二致。
那一年他跟阿不福思吵起来,他没怎么犹豫就站在了自己弟弟这边,这件事让格林德沃连着三天都不愿意跟他见面,送过去的所有书信也全都被丢在门外。直到邓布利多在深夜从窗户里翻进去,看见格林德沃显然是梦中被吵醒,他一脸提防地站在那儿,手里还紧紧地抓着他们的项链。
然后邓布利多在那张脸上看到所有防御般的情绪堆积,那些东西背后都是他的委屈。这种情感曾经一度将他击溃。
现在则不同,谈及尊严或者坚定也好,说是懦弱也罢,他没法再面对格林德沃。事实就是,他不知道他去面对格林德沃又能解决什么,他们之间的问题,根本不是所谓“我们谈谈”就能终结的,于是他听从了那句格林德沃的话:不要再来信。
关心格林德沃并非难事,作为现在欧洲的红人,所有报纸上新闻上都是他的身影。至于邓布利多为什么要写信给文达,除了想要得到最真实的消息,他也的确存了一点求和的意思,因为他深知这封信最终会落到格林德沃手里。不管他当时有没有的的确确地这样想,这都是会产生的效果。
邓布利多放弃去关心格林德沃的任何动向,因为他早已控制不了他,而执行部现在也奈他不了。霍格沃茨最伟大的学者、商人、思想家无法站出来对付当今的“黑魔王”,这是他的错;但一个男人无法大义灭亲去伤害他的丈夫,这不是错。所以婚姻是他们两个人的庇护,谁也奈何不了。当初他们结婚的时候,执行部想尽所有办法也发现不存在一个法律条例能够阻止两个人结婚。
只是纽特偶尔来看他,他垂着眼睛坐在办公室对面的凳子上,脖子上还松松垮垮挂着赫奇帕奇的围巾。他总用担心的神情打量邓布利多,邓布利多告诉他自己很好。他坐在那儿说,可是您回来之后,一直不高兴。
邓布利多吃了一惊,喜欢和动物打交道的纽特绝不是什么擅长社交或者察言观色的人,如果连他都这么觉得,那么自己的确把私人情绪带到了工作中去。邓布利多看着他,声音很惭愧,谢谢你关心,纽特,我会调整好。你的圣诞假期如何?
“就那样吧,教授。”他耸耸肩,年轻男孩的注意力很容易被转移,“哥哥来找了我,我是跟他一起过的。他就要结婚了。”
“忒修斯?”邓布利多有些意外,但也很快反应过来,“哦,是的,那孩子也是要结婚的年纪了。我总是不记得他们已经毕业这么久了,时间过得太快,转眼你也要毕业了。希望你们兄弟相处得一切都好,他可能不善于表达,但我知道忒修斯一直很关心你。”
他当然明白,他也是当哥哥的人,他也有一个善良、勇敢、同时是个麻烦鬼的弟弟。
纽特撇撇嘴,显然对这个话题兴致缺缺,也并没有要接过话茬的意思。邓布利多笑了笑,给他从角落里找到一些坚果巧克力,塞到他手里。让他回去好好休息,好好准备考试,不必把时间和精力浪费到自己头上来。
看着男孩的背影,他有时几乎有一点羡慕他。他生命中有可以依靠的人,他也见过那孩子看那个姑娘的神情,他记得她叫作蒂娜,年轻美好的爱情,他几乎确信不久之后就能收到他们的请柬,也许挨着他哥哥的那一封。邓布利多当然不是那种传统的人,认为走向婚姻就是圆满爱情的唯一解法,但是那些会成为眷侣的人,他总能敏锐地辨认出他们的气息。
他现在依然有时候会梦到年轻的盖勒特,只是不在那些漫长而没有尽头的黑夜里,而是在每一个疲惫至极的小憩中,那些毫无防备的时刻。
他梦见那些过去,梦见那年夏天一场大雨,他们被困在谷仓里。阿不思不怕淋湿自己,只怕弄湿了那些昂贵的藏书,但又没法等到天晴,因为天气不可控制,而他又实在担忧阿不福思和阿莉安娜两个人在家会弄出什么事。盖勒特只叫他把书放在怀里藏好,然后脱下自己的外套好好地披在他身上,一路紧紧搂着他回了家。走到家门口的时候,盖勒特浑身湿透了,而阿不思身上几乎没有一点雨。
他本来想上楼拿了伞再送盖勒特回去,结果正好碰见阿不福思下来想出门找哥哥,盖勒特只看他一眼就立刻变了脸色,阿不思还没能张嘴,他已经立刻转身消失在雨里。但是就是回头的那一眼,阿不思看见他所有湿润的金发全都粘滞在苍白的面颊上,他的目光都湿润了,异色的瞳孔里都是控诉,一种近乎惨痛的美艳,劈头盖脸,如同白昼流星。
阿不思没能抓住他转身离开的手,但是那一刻他在心里想,他这辈子不会再这样爱一个人。
后来他的确做到了,而这句话变成了一句彻头彻尾的诅咒。
睁开眼睛,他竟是趴在办公桌上就这样睡着了。眼前还是最新的报纸,上面是格林德沃的那张脸,下面是死伤数字,触目惊心。邓布利多试图不要让自己想象每一个数字背后和他一样残缺的家庭,他比任何人都知道死亡意味着什么。
而那种深深的自责与痛苦又将他控制,驱散了内心最后一点见不得人的柔情——你今天没杀人?可是你对多少人的死亡采用了听之任之的态度?
对于这些罪行他难辞其咎,他的沉默让他当上了刽子手。他甚至跟一个该死的罪犯结婚了,甚至依然受到他的吸引,甚至依然因为自己不再能够吸引对方而感到无言的痛苦与惋惜。
这个世界上比不可饶恕更可怕的情感是不后悔,即使重来一次,他也依然会犯下不可饶恕的原罪。他唯一后悔的是他没能照顾好他妹妹,他后悔的从来不是爱上格林德沃。这件事他没办法后悔,因为他没办法选择。站在他面前的时候,是水流一样的命运,所有的情感倾泻而下,他痛心疾首,但无从阻断。
9
他在一种死一般的寂静中度过了春天,他知道他能得到这份安宁完全是因为他逃避了他所该承担的一切,但是这的确是他想要的。但是那天早上他在晨报底下看见了一张纸条,那字写得有些着急,于是字迹几乎有点看不清。他只是一行小字:你得看看这个,阿不思。他不需要看落款就能辨认出这是米勒娃的字迹。
他飞快翻开了报纸,看见头版头条上巨大的标题,是格林德沃昨天傍晚在柏林的演讲:“伦敦是下一个该争取的地方。”下一面还有一行小字副标题:“恐吓还是拉拢?投诚还是威胁?生存还是灭亡?”正文内容没有过多直接提及格林德沃的演讲内容,只简单阐述了他现在拥有的兵力,以及霍格沃茨作为伦敦知名学府对他的意义。邓布利多不敢往下看,他知道必然会出现自己的名字。
他必须见格林德沃。
客观来讲,纽蒙迦德的地理位置很好。易守难攻,同时相当隐蔽,格林德沃当初选择此地作为大本营必然有他的理由。只是邓布利多在这里待过太久,找到他并非难事。这次他推开门再没有人敢拦下,只是走到大厅被要求在外面等待答复。
“先生不想见您,也不想同您沟通。但他说您可以在客房休息一夜,明天自行离去。”说这话的是文达,他知道这是尊重,也是挑衅。他无意刁难这个年轻的法国女人,他只说你告诉盖勒特,不见到他我是不会走的。这时候他倒会说盖勒特了,这也姑且称之为回击。
文达皮笑肉不笑地点点头,后来他也并没有再收到任何关于格林德沃的回复,于是他知道缄默就是他的意思。邓布利多也没有去劳什子客房,他就在大厅那儿坐了一天一夜,就喝了一点水。过度的疲惫让他在第三天几乎昏了过去,根据他对自制力的判断,他大约最多昏了不过一刻钟,但是一睁开眼,格林德沃赫然站在跟前。
他冷笑着,“伟大的圣人邓布利多,了不起的霍格沃茨教授,不知道还以为您有多么高明的手段呢,原来不过是来我这里用些最老土的苦肉计。”
“鉴于你现在正在跟我聊天,它似乎一定程度上奏效了。”邓布利多看着他,露出一个虚弱的微笑。那个笑容是真诚的,他的确在那个时刻希望见到格林德沃。
“我不会跟你讨论任何事情,邓布利多,你根本没有筹码跟我谈判。”他说完就要转身离开,却被邓布利多紧紧地抓住手腕。他显然没想到一个饿了三天的人能有这样的力气,却也没敢真的使劲挣脱他。
“太多人死去了,盖勒特!太多无辜的人...你当真认为他们都有罪吗?你还记得我们当初的原则吗?”
“你疯了吗,邓布利多?所以你当时这样对我这样把我抛下之后,你现在要来指责我,要来提什么我们的当初了吗?你没有资格讲这些话!”格林德沃几乎觉得不可思议,“我只是放弃了‘人性的虚荣’,不像了不起的教授先生,被所谓伪善的美谈自我蒙蔽太久了。邓布利多,你自己认为你自己清白吗?”
这句话实在掷地有声,以至于长久之后邓布利多都依然只能听见自己心跳不停,半天没能发出任何声响。在辩论方面,邓布利多从来难以胜过他,更可怕的是,他在叙述的是一种事实,“你太渴望那些事情了,权力,野心。你的渴望比我还要强烈,以至于你根本无法控制这种情感,无法面对所有的事情,所以只能选择逃避。你懦弱地逃避这一切,然后误以为那是体面。你如此聪明,但你真的成功骗过自己了吗?”
“你有任何的情绪、罪责,都可以找我。”邓布利多试图冷静下来,他抬头看着他的眼睛,慢慢找回这段谈话的根本目的,“我不是伦敦或者霍格沃茨的代表,你也不用因此对它们动怒。”
格林德沃居高临下地看着他,几乎忍俊不禁,“你知道吗?邓布利多,你才是我们之中更自大的那个人。你真是搞错了,我说那些话,做那些事都跟你没有任何关系,大可不必自作多情。我只是承认了英国在军事战略上对我来说的意义,仅此而已。其余的都是那些该死的记者杜撰出来的。至于霍格沃茨——”
“什么?”邓布利多猛地站起来与他对视,一瞬间几乎急切到怒不可遏。
格林德沃看着他情绪激动的样子,只觉得可笑,“至于霍格沃茨,我在需要利用他们的时候自然会毫不留情地利用。不过目前看来,那一群饭桶对我来说没有太多价值,你暂时可以放心,教授先生。”
“好了,现在你已经得到你想要的了,你大可以离开了,不必在这里假惺惺地不知道装给谁看。”
“这不是我想要的。”
格林德沃不动声色地挑了眉,“那你想要什么?”
“我想要见你。”他看着他,那些怒气完全消失了,只剩下近乎可怜可悲的柔情,“我想要见你,盖尔。”
他为最后的那个称呼驻足,他认为他上次听到这个词大约是三十年前。他沉默地站定了,并没有回头,只听见身后的人继续他自我剖白地独角戏。
“我再不能这样下去了,盖勒特。我在霍格沃茨这些日子过得并不好...”
“那跟我又有什么关系?”格林德沃飞快地打断了他。
“我必须弥补我的错误,尽管它可能是徒劳的。”他就这样用那双一如既往的蓝色眼睛看着他,“盖尔,你就当是我的虚荣吧。”
他的落魄他的示弱如此真诚,以至于格林德沃竟无法再说出什么重话来。那往日的伶牙俐齿就这样彻底枯萎了。他面无表情地在那里看了他一会,似乎正在思考该怎么处置他。最后他粗鲁地抓过他的手臂,一路拖着他往自己的房间走,“别在这里丢人现眼。”
邓布利多的手臂被他抓得生疼,几乎留下红痕,但是他没舍得挣开。他在暗处苦笑了一下,他知道这是格林德沃的妥协。这就是他想要的,但是看到格林德沃真的为他割让一部分原则一部分骄傲的时候,他感到的竟然不是感动,而是痛苦。他心中的那颗他自己都以为背弃了的骑士之心依然在疼痛。
那不是格林德沃的房间,他当然知道,他知道格林德沃的房间在哪,什么样子。那是一间客房,他从来不知道纽蒙迦德还有这种地方,虽然他看不出有人住过的痕迹,但那里并没有长期无人的灰尘堆积。谁会在这种地方短住?一个能够住进纽蒙迦德又不至于亲近到走进格林德沃房间的人。邓布利多几乎下意识猜想了一下,一抬头只看见格林德沃站在那儿瞪着他。
“不想走的话就住在这里,别忘了给学校那边解释清楚,我不希望第二天的头条新闻是我绑架了霍格沃茨的知名教授。”他下意识皱着眉头,疲惫和愤怒让他脸色很差,似乎邓布利多是一个再棘手不过的麻烦,而解决这件事让他非常头疼,“还有,这地方没人住过,刚刚收拾出来的。别用那种该死的眼神看我。”
最后几个字几乎咬牙切齿,他说完就在门口离开了。
他看起来是如此完美的掌权者,只有一点蹩脚——
没有人能注意到,但邓布利多能注意到,格林德沃站着讲话的时候下意识地去扶墙,他的手腕微微颤抖。他实在太强大,也太善于伪装自己。以至于人们已经忘却了五个月前他还躺在床上,生死未卜。而现在站立讲话对他来说可能依然是一件疼痛的事情,只是失去发言的能力在他心中更加无法接受。
他不会把这种伤痛袒露给任何人看,因为这会影响他的权威、他的绝对统治。他也不会告诉邓布利多,一是他们现在的关系并不合适,二是他早就过了在恋人面前示弱的年纪。但是邓布利多依然如此敏锐,关于格林德沃,他永远能发现所有人都发现不了的细节。
那天夜里,他躺在纽蒙迦德的床上,竟睡了一个月以来最好的一次觉。
第二天一早,那些仆人见他醒了,把所有的餐食适时摆到他房间里的桌上。那些东西太过豪华,眼下的身体他既不适合也不需要吃这么多,他情愿来点汤就成。但是他也深知这都是格林德沃的作风,他无意刁难那些只是遵从命令的佣人,便把它们接过来都好好地吃完了。
傍晚他给麦格去了一封信,只说他需要再晚些日子回来,霍格沃茨眼下没有任何威胁。三天之后他收到回信,内容简短,只说知晓情况,让他注意安全。他把那封信随意地收起来,太多个中缘由,他都难以言说。
10
他一直到第三天的晚上才见到格林德沃。他一开始以为格林德沃在刻意躲避他,后来在报纸上看见他的踪迹,才知道他的确是日理万机,忙得没有空歇息。这些日子他辗转在各个酒宴之中,欧洲人如此注重虚伪的礼节,以至于即使像格林德沃这样身份的人也难免要穿梭社交活动之中。邓布利多知道他很擅长这一切,却不知道他是否喜欢。
他决心在格林德沃的房间等他回来,这样就可以避开他的各种借口来好好地面对他们之间的问题。所幸真如格林德沃所说,他可以随意进出他的房间,避免了被排查的尴尬。他找了本书坐在书桌前等到深夜,最后他险些趴在那桌上睡着了,才听见门外的响动声。邓布利多本就没有熟睡,对声音更是敏感,他猛地惊醒,看见格林德沃就站在玄关处。
房间里光线很暗,邓布利多没有开灯,点了一盏蜡烛也在漫长的等待中熄灭了,眼下几乎是一丁点光都没有。门外的走廊点了灯,那光就从格林德沃身后照射过来,于是他的面孔漆黑,看不起表情,身侧却闪着淡淡的光晕。
邓布利多本想走上前去,却因为看不清格林德沃的神情而迟疑了片刻。他赶紧点上灯,只看见格林德沃直挺挺站在那儿,眼神有一些浑浊。他走上前去,立刻闻到浓重的酒味,“你喝醉了?”
格林德沃推开他,讥讽地看着他,“现在你倒开始扮演一个关心人的丈夫了?”
邓布利多并不生气,他压根不理会这些,自顾自地扶着他在床边坐下。跟生病时相比,格林德沃明显重了些,他半个身子歪斜在邓布利多身上,他必然被压得不好受。但他没有推开他,只是好好地扶着他在床上躺下。格林德沃那不安分的手又想把他推开,可是他实在有些醉了,被邓布利多轻易地躲开。
他坐在床边,趁着那一点灯光打量爱人的面孔。一瞬间他觉得眼前根本不是那个令人闻风丧胆的“黑魔王”,他就是那个十七岁的金发男孩,他的头发短了些,颜色一点点褪去,皱纹多了些,但其他东西并无改变。他伸手轻轻抚摸他的脸,这下格林德沃不挣扎了,他毫无反应地躺在那儿,任由邓布利多摸过他的凸起的眉骨,微微发热的眼皮,生硬的下颌。
邓布利多看着他,用十九岁阿不思那双带着轻轻责备意味的蓝色眼睛看着他,他说,盖勒特,我不在的时候,你喝多了都是谁照顾你呢?
他闷闷地转过头去,躲开邓布利多的触碰,不愿看他的眼睛。我没有喝多,也不需要照顾。
聪明的医生知道绝不能听逞强的病人讲话。邓布利多自顾自站起来走出去,过了一会,端着蜂蜜水走过来,坐在他旁边。他把那杯水送到格林德沃嘴边,喝下去吧,喝下去能好受些。
邓布利多当了这么多年老师,他对循循善诱再明白不过。眼下酒精又瓦解了格林德沃的警惕心,蛊惑般的语气让他喝下半杯,然后他又迅速地回过神来,所有的冷静、狡诈、讥讽都在这张脸上出现。
他一把抓住邓布利多的手腕,那绝对不是一个酒鬼的力气,邓布利多吓了一跳,除了疼,他更惊吓于他疑心格林德沃这副醉态是装出来的,并且成功骗过了自己。他死死地盯着邓布利多,手上的力气一点没有收敛,他用那种猛兽虚叼着猎物后颈般的眼神看着他,那不是仁慈,那是残忍,“我不会喝这该死的东西的,我也不需要你照顾。邓布利多,我跟你的那些傻学生不一样,不是你突发奇想随便糊弄两下就过去了的,你明白吗?我不需要你,我不需要你做任何事情,你到底在这里自作多情什么?”
邓布利多忍着痛,“我绝对不会给我的学生喂蜂蜜水的。我是大学教授,不是幼儿园老师。”
“你在暗示我是一个幼儿园学生吗?”格林德沃难以置信地抓到了重点,因为震惊而放开了他的手腕,于是邓布利多趁机抽回手来,在那已经出现红痕的地方揉了两计。
“不是,盖尔,我想说的是,我照顾你是因为我想照顾你,我待在这里是因为我想待在这里,不是因为你要求我做什么,或者是某种道德礼节约束我做什么。”
于是空气沉默了很久,然后他开始含糊不清、浑身颤抖地开口。
我他妈的恨你,阿不思。(他喊他阿不思了,这是个好兆头。)格林德沃伸手捂住了他的脸,我他妈真的恨你,我搞不懂你现在在干什么,你到底想干什么?
这是邓布利多第一次见格林德沃一口气说这么多脏话。
我想让你好受点,你可能没醉,但你的确喝了不少。
该死的,我说的不是这个好吗?我说的是所有的事情,你为什么又要来找我,你为什么要莫名其妙住进来,现在又莫名其妙出现在我的房间里?我身上到底还有什么你想要利用的剩余价值?
最后那半句是嘲讽,但是邓布利多知道格林德沃的确痛心了,他难过起来就是这样,把所有的眼泪都化为攻击性。他控制不住自己上去搂住格林德沃的肩膀,尽管他认为他下一秒就会被粗鲁地推开,但是这件事没有发生。格林德沃像靠在他怀里,他像是彻底地对这一切筋疲力尽了。
你对我太残忍了,阿不思。
什么?邓布利多没听见他在说些什么。
你不能那样对我,你知道吗?我从来不去管你是否在我的身边,事到如今,我已不想再跟你多斗争了,我们之间的事情已经够多了。到了这个份上,你爱我或者不爱我,我都认了。但你不能那样做,你不能那样对我,你他妈不能让我觉得我在强迫你,阿不思,因为我绝对不想要这样做。
我知道我在很多方面所做的事情你无法理解,也并不赞同。但我从来不认为我做的事情是错的,但是在我对你做的那些事情上,你第一次让我觉得自己错得彻底。你离开我,你放弃我,这都不是最可怕,最可怕是你让我在你这里成为一个罪犯、一个囚禁你、侵犯你的罪犯。我被通缉过,阿不思。我犯下的法律可能一双手都数不过来。但是对你,对我自己,我从来都是问心无愧。
但你现在彻底毁了这个。
这一切都把邓布利多吓住了,无论是格林德沃的反应,还是——他真的从来没有想过格林德沃会这样想这件事。他知道对方气恼于自己的不配合,但他从来不知道他会从这个角度思考。他以为对方只是习惯了一切顺从他的心意发展,一切都服从他的旨意。但是...他确实没有意识到,他们之间从一开始就并不是强迫。
如果格林德沃想要掌控,那简直太容易了,他可以随意掌控任何人,他那点控制欲根本无须落在邓布利多头上去满足。但是他之所以选择了邓布利多,就是因为他想要一段势均力敌的关系,而邓布利多在所有的自以为是的牺牲中,把他最后需要的那一点东西给毁了。
是的,就像他所说的那样。他不再需要邓布利多了。这个罪名太沉重,也太板上钉钉,邓布利多一时都怔住了,他感受到他嗓子几乎传来刺痛感,他没法说点什么了。因为他不知道他还是否有被原谅的可能。他试着开口,他说,我只是,没办法容许自己那样——
是的,所以你就把我逼成了那样,你试图欺骗自己无力反抗,只为让你自己毫无意义的良心和道德感好受一点。
盖勒特。他沉默了半晌,似乎觉得每一个发音都分外拗口,盖尔,对不起,我没这么想,这不是我想要做的。我没想到这些。
居然也有圣人邓布利多考虑不到的事情?他不是向来以擅长顾全大局而名声在外吗?
他似乎有片刻的语塞,但他的语气很快变得真诚起来,我不知道,真的,其实做很多事情的时候我都根本无法确定我考虑到了一切。人们总相信有人能够永远做正确的事情,但那是不可能的。盖勒特,你如果还愿意相信我,我会告诉你,如果我可以选择我会在什么时候犯错误,那事情一定不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因为所有人里面,我最不想伤害的就是你。
这不可能是真的。格林德沃说,他几乎同时埋着头,狭促地冷笑着,而且你已经伤害了我。
是的,我知道,我知道我没法证明,没法让一切重来,所以我能做的事情就是尽可能弥补这一切。你可以恨我,但我希望你不要如此痛苦。
你在怜悯我吗?格林德沃眯起了眼睛,这使得他看起来愤怒而危险。
我不是...
格林德沃毫无耐心地打断了邓布利多慌张的否认,我不痛苦,阿不思。他抬起头来,在那么一丝光亮里凑近了,他看见那种明暗交界如同利剑般穿过他的异瞳,在一地湿润月色的反射里,那种愤怒消散了,他看起来就像是泫然欲泣。我只是不知道我在你心中是什么样的人。无论是信徒、政权、领地,我最讨厌的就是强取豪夺。我比你更了解人性,因为你太相信它们了,所以难以看清它们的阴暗面。我比你明白怎么当统治者,强迫来的归顺不可能是长久的。
但是我并不恨你,阿不思。他说,他的语气听起来很平静,我恨你又有什么用呢。如果恨你就能让我好受点,我早就恨你了。
于是邓布利多第一次看见这个永远意气风发、骄傲自负的男人露出近乎可怜的情态,而他本人就是罪魁祸首。那时他心中同时涌上一种全然倒戈的爱和一种厄运般的预言——就是无论他做什么事情,也无法阻止这个男人迟早有一天会败在他自己的手里。
邓布利多久违地顺从了自己当下的心意,他把格林德沃揽进怀里,感受到怀里的男人终于卸了力气,以一种别扭的姿势倚靠在他身上。这让他想起他们还年轻的时候,还不知道什么是罪恶。
邓布利多轻轻托起格林德沃的脸吻他,他的吻轻柔而斯文,带着暗含的安抚意味,他看起来如此珍惜他,如此在乎他,以至于不像真的。格林德沃起先并无任何回应,他只是睁着那双审视的异瞳打量邓布利多的面孔,看着他的鼻尖偶尔讨好地蹭过他的面颊。
他们已经不再年轻了,明白如何获得快感,明白如何正视自己的欲望,他知道邓布利多的吻如何缠绵得恰到好处,仿佛这一切都是行云流水的社交礼节,但是现在他给他一个阿不思的吻,一个一无所有所以不害怕失去的吻。然后格林德沃掌握了一切的节奏,他强势而充满情欲意味地回应他,满意地看见他耳朵微微发红,然后发出呼吸不畅的轻哼声,但他舍不得放开他。
是格林德沃放过了他,他看见邓布利多在那个吻之后不停地喘着气,长发的发尾也因为汗液而微微湿润,贴在后颈的皮肤上。格林德沃那么近地凑过来,伸手扣上他的脖颈,他的虎口就这样卡在那脆弱的一处,他过去总是这么做,在那些强烈的性爱中。
邓布利多闭上眼睛,像是等待他的审判或者报复,但是那一处的疼痛和熟悉的窒息感却迟迟没有到来。然后他睁开眼睛,发现对方正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
我知道你是什么货色,阿不思。我太知道了。
我知道你如何伪善,如何机关算尽、道貌岸然,如何利用所有对你付出感情的人。你甚至一直声称这样的人是我,但显然你是那个更擅长做这一切的人。但是我依然爱你。我在非常厌恶你的时候也依然爱你。
邓布利多笑了,这是他近半年以来第一次露出如此发自内心、真情实感的笑容,并且感到一阵深切的如释重负。他说这是我听过最好的告白。过了一会他忍不住问,这是原谅的意思吗?
格林德沃这样看着他,他的语气听上去很严肃,这不是,你让我太痛苦了,你必须付出更多更多的代价。首先,你必须消除我对性事所有的心理阴影。否则后半生我再上床的时候脑海中都是你泪流满面的样子。
即使是你跟别人在一起的时候?邓布利多知道那些话语故意说给他听,但几乎控制不住自己这样反问。
你在嫉妒吗?阿不思。他轻笑着,几乎带着一丝轻蔑,这是他最常用的嘲讽和调情的手段,他从来不期待邓布利多会回答。
嗯。他轻声说。
什么?
我是在嫉妒。
他显然没想到他会这么说,以至于有那么片刻间他愣住了,无法确定自己听到的答案。
天啊,你简直愚蠢得要命。他伸手用力捧着他的脸,只有你,跟你在一起之后,只有你,阿尔。
他点点头,然后整张脸就这样投降似的躺在他的掌心里,像一只平静的山雀。格林德沃感受到那些绒毛般的睫毛正在掌心翕动,然后湿润的液体从指缝间一点点滑落。他低下头,看见他泪流满面。
你到底在想些什么呢?他几乎觉得不可置信,阿不思,你对自己,对我,为什么不能有一丝一毫的信任呢?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有理由这样做。转过脸去,不敢看他的眼睛。
那枚戒指是我母亲那里的传家宝。我早就想给你了,我把它都给你了。格林德沃回过神来,看见眼前人突然安静下来,老天,你不会真的把它给卖了吧?
他飞快地擦干了那一点令人羞愧的眼泪,抬起头轻笑着说,谢天谢地,还没有。
11
两周之后他离开了纽蒙迦德。他依然和格林德沃保持着两地分居的境况,只是情感关系大为缓和。他们偶尔也会有书信往来,大多关于时政或者一些法律动向,内容必要且客观,只是邓布利多会在信纸的右下角写下love Albus,就像多年之前一样。
他们之间早已失去了长相厮守的可能性,但如果问起邓布利多两人的关系,他会说他已经筋疲力尽,他已经疲于在这种道德感之中惩罚自己,而他和格林德沃也在这场斗争中消耗太久,连旁观者都失去兴趣。
诚然立场无可改变,但他们保留了短暂的幸福的契机,在历史横流中某个被弃置的片刻里,他们还尚且能够求同存异,找到一个亲密的平衡性。
他记得那天夜里,邓布利多看着格林德沃在他身边睡去的面孔,他在那大片大片的黑暗里低声说:爱,盖勒特,爱。不确定他是否听见,多年以前的谷仓里,也是如此。
他拎着行李从纽蒙迦德的大门走出来的时候,格林德沃并没有送他,他们之间也不再需要这些毫无意义的依依惜别,他们承担聚多离少的后果,了然这已是他们之间最好的结局。邓布利多乘车途经弗莱堡火车站,感慨于它的完善、庞大、美丽,并不知道它会在1944年冬天的英国空军空袭中成为一片废墟。
那时是夏天,空气里还没有战争的气息。
Fin.
【离危】그냥 집에 가자 就回家吧
#离婚危机
#分手两年后发现19岁的前任躺在我家门口
#这是#怎么一回事????
“金昇玟?”李旻浩迟疑地喊出那个名字,因为陌生而几乎感到拗口,差点打了个结。
李旻浩过着和每一个昨天别无二致的日子,今天也是一样,回到了住了很久的房子。电梯打开之后看见家门口那黑色的一坨,一开始以为是垃圾,或者小狗,仔细看之后才发现那是一个人,走得很近之后才敢喊他的名字。
因为在这有76亿人的世界上,金昇玟大概是最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那一个。
你在这里做什么。李旻浩说,语气冷冷平平的,意外的情绪在那一声名字里就消解了,现在只...
#离婚危机
#分手两年后发现19岁的前任躺在我家门口
#这是#怎么一回事????
“金昇玟?”李旻浩迟疑地喊出那个名字,因为陌生而几乎感到拗口,差点打了个结。
李旻浩过着和每一个昨天别无二致的日子,今天也是一样,回到了住了很久的房子。电梯打开之后看见家门口那黑色的一坨,一开始以为是垃圾,或者小狗,仔细看之后才发现那是一个人,走得很近之后才敢喊他的名字。
因为在这有76亿人的世界上,金昇玟大概是最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那一个。
你在这里做什么。李旻浩说,语气冷冷平平的,意外的情绪在那一声名字里就消解了,现在只剩下带点责备的不满,以及出于疏远的礼貌。
“哥。”金昇玟抬起头。
然后李旻浩就看见了那张属于10代的脸——还像愣头青一样的那小子,染成了深棕色的头发,没有褪去的婴儿肥,不翼而飞的牙套,是19岁的金昇玟。李旻浩曾经珍视过的金昇玟的19岁,那时候完全是一颗因为没有成熟而酸涩的生梨。
如果是在照片上看到这样的金昇玟会觉得怀念,可是在现实生活中遇到就有点超出想象了。李旻浩这下真的吓了一跳,他不知道眼前上演的是哪一出,他几乎等着金昇玟开口解释。
金昇玟说,“今年是几几年?”
***
“好吧。”李旻浩坐在沙发上,终于把捂着脸的手拿下来。转头看向金昇玟,金昇玟的嘴巴鼓鼓的,正在不停咀嚼,是因为他在李旻浩困扰的间隙里吃了两包饼干的缘故。
东儿顺儿从房间里跑出来在金昇玟脚边打转,明明是上了年纪的猫了,闻到熟悉的味道却还是热情亲密地凑上去,难为它们这么多年都还记得。如果李旻浩之前知道它们还是这样没有忘记,会说它们是叛徒的。
李旻浩看着眼前自得其乐的几位,实在是有些恼火,明明带来麻烦的是他,却还这么心安理得地坐在这边吃东西。
“你是一睁开眼睛就突然发现自己到了这个世界了?”
“嗯。”金昇玟终于把嘴里的东西都吃下去,“不小心在咖啡馆睡着了,一觉醒来就变成这样了,因为看见咖啡馆对面的樱花树和便利店都消失了,又看见台历上写的日期,甚至去问了咖啡店的店员,他像看神经病一样地告诉了我...然后就变成这个样子了。”
“那你来找我干嘛?不应该回家吗,找到属于这个时空的金昇玟,事情就会解决的吧。”
“因为那天本来就是在咖啡店等哥的。”
“嗯?”盯着茶几上的某一处出神的李旻浩突然转过去看他。
“好吧,过去了5年,哥不记得也是正常。因为樱花都开了,是说好要一起去看,在咖啡馆等了很久都没等到,所以才睡着的。”
“可以说是....第一次‘约会’的日子。”说到约会这个字眼的时候,他特意地停下来,咧开嘴笑了一下。
李旻浩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偏偏是19岁的金昇玟,不是更早的时候单纯可爱的后辈弟弟,也不是现在无论如何也不会提起的前任。哪怕是后来已经相处熟练到厌烦的20代出头也行。
19岁,李旻浩最不想要破坏的回忆里的金昇玟。如果说曾经真的短暂地燃烧过能够把什么都在抛掷脑后的爱意的话,那应该就出现在19岁的金昇玟和21岁的李旻浩之间吧。
“况且,如果想要找到5年后的自己的话,应该也是在哥这里最有可能吧?”金昇玟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现在所处的困境,火上浇油一样地添了一句。
李旻浩不知道他是不是故意的,因为金昇玟似乎永远比他料想的要聪明一点,但是在现在这个情况下,他也确实无法说出我们已经分手2年了,你快点走吧这样的话。
他局促地在沙发上坐了一阵,金昇玟的拷问还在继续,“难道我没有跟你说‘我’去哪了吗?我没有说‘我’什么时候回来吗?莫呀,五年后的我变成了这么坏的人吗?”
金昇玟对他们情感的笃信程度让他难以招架,他越来越觉得金昇玟是在逼他把那些事与愿违全都说出来。但是他又不想要对19岁阴谋论,还没有被社会压垮的年轻孩子总是这样想的。
李旻浩听不下去了,他站起来走到了厨房里,给金昇玟留一个背影,他系上围裙,问他饿不饿,要吃什么。
“牛排。”
“太麻烦了不想烧。”
“那...泡菜饺子吧。”
“没有。”
“炒年糕?”
“酱用完了。”李旻浩把围裙从身上拿下来,径直去冰箱里拿了三角饭团扔进微波炉,“就吃这个吧你。”
“什么呀。”金昇玟感到又好气又好笑,明明是主动提出了让他点菜的哥,现在却什么要求也满足不了,到最后还要为这样的不幸巧合置气。他伸手打算接过刚刚从微波炉里出来还冒着热气的饭团,“直接给我这个不就好了,逞什么能呢。”
明明已经到手边了,李旻浩却手一抖掉在地上,好在没有拆开包装,金昇玟反应很快地把它捡起来大口大口地吃起来。
而李旻浩却在一边发愣,刚刚的疏忽是因为太烫了,无论是失误转的过头的饭团,还是金昇玟手上的温度,都太烫了。在碰到的那一瞬间吓了一跳,太熟悉了,好像这两年根本就不曾发生过一样。
李旻浩本来以为怀着“正和21岁的李旻浩热恋中”的心情的金昇玟,会做出一些亲密行为,甚至还想了一下如果真的发生了要怎么应对。后来发现是自己想太多了,金昇玟就像一个住在朋友家的男大学生,吃完饭团就打开电视看了。
李旻浩这才回忆起来,他们本来就不是多爱腻在一起的类型。
现在却不知道是什么心情了,自作多情地想了那些事情,每次在金昇玟的身边脑子就会变得乱糟糟的,没有办法集中干任何事情,哪怕带着爱意欺负他也是,会说出或者做出很胡来的事情来,明明内心不是那样想的。
一直是以哥哥的形象出现的,却不知不觉变得像小孩一样有点撒泼的心情,他猜想金昇玟这么多年都没有发现这样的弱点,否则又是要被他抓着嘲笑很久。
李旻浩长长地舒了口气站起来,先去洗澡了。洗完澡之后本来想像平时一样胡乱地走出来,却突然意识到有人在家,而不得不穿好了衣服。金昇玟是“无论穿得随便,还是穿戴整齐都有点暧昧”的那种关系。
金昇玟把电视关掉了,正在和几只猫咪玩闹,李旻浩一边正用毛巾擦着湿漉漉的头发,特意轻描淡写地走过去说了句,“哥上床了哦?次卧给你收拾了一下,你晚上睡那边。”
金昇玟头也不抬地“嗯”了一声。
李旻浩带着新鲜的水汽躺上了床,本来洗完澡没事情做的那这段时间应该是最舒服的时刻,却因为知道金昇玟睡在隔壁的缘故,所以心情无比地诡异,在自己的床上却也产生了难以入睡的不适感,翻来覆去还是睁大着眼睛等着时间在黑暗中慢慢地流逝着。
李旻浩觉得很痛苦,明明就要跑掉了,明明就要从那些漫长美丽的幻境中逃脱了。19岁的金昇玟又出现了,像彼得潘一样拉他走上迟早会消亡的neverland。
爱情对于李旻浩来说并不是刚需的东西,但是回忆却是原原本本地停留在每一个健全的大脑里。金昇玟的存在已经构成了李旻浩过去很长一段日子的生活,就像滴入了红墨水的清水一样,即使乍一看没有留下痕迹,却在本质上是改变了他的生活的。
本来觉得记忆随着时间就那样慢慢淡去了,无论是美好的还是痛苦的那些日子,都会被李旻浩无情地割舍掉。但是现在却发现不是的,他年轻的身体与他的期望背道而驰,就像19岁的金昇玟闯入他的人生那样,19岁的金昇玟现在又把他的记忆打翻在地上,那些一卷卷散落开的记忆卷宗,全都犹新,一地狼藉,尘埃飞扬。
李旻浩不知道什么是爱情,无论是5年前还是现在,都不能给它下一个定义,或者给予准确的回答。他知道珍惜,他知道思念,知道宠爱和纵容,这些比起“爱”更像高级词汇的词语们,因为仅仅能代表较狭隘的意思,而被李旻浩理解了。李旻浩的思维不太像正常人,所以不能理解太笼统,太泛滥的“爱”。
他猜想陷入爱情不是一种状态,而是一种心情,就像很久之前,他在金昇玟身边会感到的那种放松和愉悦的心情,或者是那样的想法,看到他就会产生想要欺负他一个人一辈子的想法。
然而现在这种心情没有了,肯定是不再爱了,否则也不会分开。看到金昇玟只会觉得很心痛。李旻浩不知道这是什么样的感受,但他知道这跟过去的“爱”是不一样的。
“咚咚!”
这样漫无边际地想着的时候,门外突然出现了敲门声。
“昇玟尼?”李旻浩有些不耐烦地喊了一句。
“哦!”
“吵什么啊,我都要睡了敲什么门啊?”李旻浩心烦意乱地坐起来,顶着乱糟糟的头发和抱着枕头站在门口的金昇玟对视。
开门的瞬间把客厅的灯关也拉拢进来了,因为是背着光的缘故,所以比起金昇玟的五官,更清晰的是有些他瘦瘦长长单薄的身体。
那种心痛的感觉又出现了,算是什么意思呢。
“能跟哥一起睡吗。”
“不行。”
李旻浩觉得单纯的拒绝没有说服力,于是画蛇添足地说,“五年后的你会误会的。”
金昇玟笑起来,似乎像是理解了一样转身走掉了,还顺手关上了门。
“误会”。李旻浩知道金昇玟已经误会了,不是因为会跨着时空吃自己的醋,而是根本就不是那种可以再睡在一块的关系了。
他不知道自己当时为什么会说出这种不过脑子的话,他任凭自己那样说了。
***
第二天是周末,因为根本没有考虑到金昇玟这个完全反常的变量,所以他自然也不在计划里,早上节假日不工作的闹钟乖乖保持安静,一下子睡到了快要中午才爬起来。
走到客厅之前完全忘记自己家里还有一个人,看到蹲在冰箱前的金昇玟差点吓一跳。
“什么时候起的,没吃早饭?”李旻浩打着哈欠。
“也没多久,本来想自己找点东西吃。”
“起开吧。”李旻浩踢了像小狗一样扒拉着冰箱门的金昇玟一脚,看着教训得挺像那么回事,其实也没用什么力气,“让你做饭我们下辈子也吃不上。”
李旻浩不想在早饭上花太多力气,随便煎了鸡蛋,准备了吐司。端着餐盘到餐桌,坐在一起吃饭的时候比任何时候都要奇怪,不知道能说些什么,两年前分手那天差点打起来之后就没想到还会和这人平和地坐在一起。
“哥,有没有合照,你和五年后的我的。”
李旻浩拿着手机漫无目的地刷着的手僵住了,“没有。手机是新换的。”
理由挺起来很蹩脚,但是金昇玟也那样接受了,又把注意力集中到眼前的食物上。
收拾碗筷的时候,李旻浩问他,你要一直赖在我这里混吃混喝吗?
“那也得等‘我’回来以后再说吧,不然我也找不到回去的办法。”
“你看上去一点也不着急。”
“着急有什么用吗?”金昇玟是这么反问他的,“况且在那个世界确实也没有非完成不可的使命,重要的事情也只有读书和和和哥谈恋爱而已。”
下午的原计划是跟铉辰去练拳击,晚上在和彰彬三个人一起去吃烤肉,健身的教练约好了,晚上的烤肉店也是提前预约的,因为券要过期了,所以是非吃不可的形势。金昇玟不可能让他改变计划,但是走出门的时候还像姨母一样唠唠叨叨了一番。
“喂,小子,知道怎么点外卖的吧?”
“不会笨到饿死自己吧,冰箱里也有东西,柜子上也有零食的。”
本来是不用担心金昇玟的,但是从5年前穿越过来,几乎变成了对什么新科技都不明白的那类人,让李旻浩经常想“五年前难道没有这个吗?”好在金昇玟可能出于不想在李旻浩面前丢人的想法,什么都很快地学会了,哪怕没学明白也装出了解的样子。
李旻浩走出门才觉得自己多虑了,其实家里还有面包什么的,总不会真的没东西吃,再说也留了一点钱在桌上,拿着钱去便利店可以买到东西,这是不管五年前还是五年后都惯用的真理,但是还是那样说了这么多话,可能是上了年纪的缘故,眼前的金昇玟又太小,在把他与前任金昇玟联系在一起的同时,又有点把他们割席了。
尽管李旻浩不会承认,但比起21岁的他自己,现在是更加想要照顾弟弟的心情。
练习拳击的时候比其他任何时候都更适合释放压力,把那些烦心事都当作沙袋了,这一拳打的是5年后的金昇玟的麻木冷漠,那一拳打的是5年前金昇玟的好吃懒做,哪怕金昇玟没那么坏的,也无端想出了许多缺点去暴揍一顿。
站在场外流着汗的黄铉辰有点被吓到,知道那哥是疯子,也知道那哥的攻击性很强,但是每次就这么看到的时候都还是觉得惊讶,眼看着和徐彰彬约好的时间就要到了,有点迟疑地喊了声,“哥?”
李旻浩这才回过神来,转头应了一声,然后收起拳击手套,和黄铉辰一起气喘吁吁地从拳击馆走出去。
吃饭的时候喝了点酒,因为是可以完全放松的周末,又是久违地聚餐,大家都兴致很高的样子。举杯的时候李旻浩环视了一圈两个弟弟的脸,觉得很神奇,当年的那些职场菜鸟现在也变成了负担着自己生活的成年人了,在失去了很多东西的时候,也积攒了很多对人生对社会的经验。成长总是好的事情。
在那样的氛围下一不小心就喝得有点多,李旻浩的脸红红的,眼睛里闪着水光,给两个弟弟烤累了肉而趴在餐桌上,烤肉夹就被徐彰彬拿过去接班。
李旻浩闭上眼睛,想到他和金昇玟在一起的时候很少喝酒,因为金昇玟酒量很差,觉得在男朋友面前一杯倒很丢人,就不愿意喝。李旻浩也不是那种会一个人喝酒的酒精爱好者或者郁闷无处宣泄的中年人,所以大部分的时候两个人都在一起喝咖啡。
李旻浩又想到金昇玟今天白天说的那句,得要五年后的金昇玟回来才行。李旻浩很庆幸于他对现在的他们没有刨根问底,但是金昇玟也的确没有说错,这样下去不行,找到金昇玟是唯一的解决办法。
于是李旻浩就那样半眯着眼睛,含含糊糊地说了句,“你们最近谁有昇玟的消息啊?”
结果是两个人都吓了一跳,徐彰彬的烤肉夹都掉在了桌上,“莫?”
“哥是不是喝多了?”徐彰彬拿不准情况,捡起烤肉夹之后不停给黄铉辰使眼色。
金昇玟是黄铉辰的同学,徐彰彬和李旻浩的学弟,之前都是很亲的关系,在他们分手之后不得不做起两面三刀的人,和金昇玟还保持着联系,而在李旻浩面前死也不会提起这个名字。现在这条法令制定的人自己却把他打破了,两个人一下子都没有反应过来。
黄铉辰突然大声地笑起来,引得其他客人都一下子看过来,黄铉辰捂着嘴巴笑了一会,然后才跟李旻浩那皱着眉头的冷脸对视上,“酒后不小心吐真言了哥,不会还记挂着昇玟尼吧?”
徐彰彬这下也反应过来,一边烤着肉一边煞有其事地转转脖子,“哇...哥,是意外的长情的类型呢。”
本来这一切就够荒唐了,现在酒精减缓了李旻浩的反应力,这下更加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这件事,只能冷笑了声,“随便怎么想吧。”
李旻浩的懒得解释反倒让他们俩都正经起来,“哥如果真的想知道的话。”黄铉辰打开手机翻起来,找到金昇玟最近的ins给李旻浩看,“昇玟尼最近在济州岛度假呢好像。”
李旻浩凑过去看了一眼,烤肉店的照明不是很好,再加上当时脑子乱乱的,其实没有看清,就只看见了模糊的照片,好像是天气很好,站在海岛边享受生活呢。
金昇玟还是那样,让人看了就想要揍一顿的样子。为什么你在过着那种日子,而我在收治着烂摊子啊。
黄铉辰把手机收回去,这下两个人连肉都不想吃了,李旻浩这种八百年蹦不出一个屁的感情状态,如今成为他们最好的下酒菜。
“想知道什么?”李旻浩把手肘撑在桌子上,托着下巴,一脸疲惫地左看看右看看,“没什么好说的,因为什么也没发生,也不是你们想的那样。”
“我们什么也没想。”徐彰彬上来就撇清关系。
“我自己也不知道怎么解释。”李旻浩把手边浑浊的烧酒一饮而尽。
“这有什么好解释的,人之常情嘛。”黄铉辰摆出一副自负的恋爱大师的姿态,伸手拍了拍李旻浩的背,可李旻浩连往他脸上砸一拳的力气都没有。
“这件事你们不准说出去,否则自己先把死法想好吧,肯定不会让你好过的。”
“呀,我们怎么会说这种事情呢,我们跟谁说去。”
李旻浩直接伸出手指着黄铉辰,“跟龙馥也不能说。”
“不是...没有必要吧。”当他察觉到危险的目光的时候立马改了口,“知道了,哥。”
***
聚餐刚开始没多久的时候,金昇玟发了消息问他什么时候回来,李旻浩说不知道,大概会晚一点回来,金昇玟又问要不要他打计程车过来接,李旻浩说不用了。
三个人即使很累了还在不停地聊天,所以几乎是吃到了营业时间要结束了被赶出来的,已经打不到车了,铉辰提议说干脆住到他家去,反正比较近,走过去也没关系。李旻浩的脑子已经转不动了,反正又不是第一次去他那边,就点点头答应了。
那时候跟昇玟分手之后就一直是独居,因为不喜欢别人进自己家,所以什么钟点工阿姨也没有叫过,一直以来是一个人在干活,为了看到猫猫,所以在家里装了监控。和彰彬石头剪刀布赢了睡了次卧,打发他去了沙发。
躺在床上的时候打开了监控,那个时候都快要三点钟了,却发现玄关是亮着灯的,金昇玟坐在靠门那边的餐桌上,撑着手睡着了。
不是,这算是什么意思?李旻浩一下子坐直了身子。为什么那样,没有说让他等自己啊,有床为什么不睡而在这种地方睡着了呢,活像是被李旻浩欺负了一样。
李旻浩赶紧打电话回去,看到金昇玟迷迷糊糊地接起来,“内,哥。”
李旻浩这边还带着呼噜呼噜的酒气,“我不回来了,我在铉辰家,你别等我。”
“说什么呢哥,已经睡着了又被吵醒了,我都躺倒床上去了。”金昇玟在电话那头笑起来。
挂了之后李旻浩看见金昇玟把玄关的灯关掉了,独自在黑暗里站了一会,然后才慢慢捂着脸走到次卧里。
李旻浩不想要暴露自己家中装了监控的事情,所以没办法直接拆穿那小子的谎言,为什么要撒谎呢,金昇玟。
李旻浩突然很心痛,他把手机关掉了盯着天花板,感受着自己的眼睛一点点适应起黑暗。金昇玟过去一直都是这样的吗,在说了不要他等的夜晚里,一个人浸润在玄关的暖光中吗?
如果珍惜,思念,宠爱和纵容,还有放松愉悦的心情,想要欺负他一辈子的想法,这些是爱的话,那么心痛是爱吗。
李旻浩不知道了。
从小到大一直以来都不是合群的人,不是被大家讨厌,而是总是和大家不一样。女高中生在偷偷传着情书,男高中生在打着篮球的时候,李旻浩关心的是百慕大三角消失的船只,复活节岛上的人像石头,真的有尼斯水怪吗。
李旻浩不怎么在乎别人的想法,也不会因此否认自己,就那样长大了,也遇到了一群哪怕不能够理解他也很亲密的朋友们。然后又遇到了金昇玟——他不知道如何开始又如何结束的爱情。
酒精让他把戒备都放下了,在这个夜晚他突然开始思考,过去他从未思考过的问题,他在想,金昇玟是为什么会喜欢自己呢。
****
用“老板临时叫我改个方案”的借口在第二天一早就从黄铉辰家里离开了,忽略了身后两人痛失厨师的表情,在他出门之后纷纷低头准备点外卖。
回到家之后看到金昇玟在躺椅上看轻小说,窗外的阳光把他黑色的头发照成浅浅的茶色,更像小狗了,李旻浩把带着酒气的外套扔到椅子上,然后跟金昇玟说,我回来了。
金昇玟把书扔到一边,然后站起来去抱了李旻浩,“想你了,哥。”
李旻浩一下子僵住了,在空中滞留着无措的手,最后只轻轻地落在他背上拍了拍。
李旻浩有时候甚至觉得,是不是那天下午他根本就没有看到什么19岁的金昇玟,一切只是他的幻想,他在被繁琐的工作压垮和他自己都没意识到的思念之后的幻想,可是当这个拥抱出现的时候,他又不得不把一切的演算全部推倒了。
金昇玟只是短暂地抱了他一下。但是李旻浩却记住了他的那些温度,气味,姿态,因为李旻浩不是靠这一次记住的,19岁的金昇玟,激起了他在21岁到24岁年间,每一次拥抱的记忆。
“我以后...打了耳洞吗?”放开李旻浩之后,盯着他的耳钉出神的金昇玟突然说了这样的话,甚至变本加厉地摸上了李旻浩的耳垂。
李旻浩立刻打掉他的手,“没有打,不是自己说疼吗。”
金昇玟笑了一下,“其实如果哥叫我去的话,我也会考虑一下。”
“你打不打好像跟我没关系吧。”李旻浩受不了跟金昇玟靠得这么近,一下子说着有事情躲到自己房间里去了。
进房间之后才开始回想自己回来的理由。明明跟金昇玟呆在一起的时候会觉得不适,还是马不停蹄地回来了,可能因为昨天晚上监视器里的那一幕,存了想要哄哄他的心思。但一回来真正面对上他却又不知道说什么,金昇玟总是这样,摆出一副都可以都由着他的样子,其实到最后什么事情还都是他在主动,主动权老是落到金昇玟手里。
他不可能通过复习分手那天的金昇玟来让自己远离门外的那一个,因为他们的分手虽然吵得激烈,但是因为没有谁对谁错,所以也算是一种和平分手。那样的结局是他们共同酿成的,是他们的矛盾已经到了一个不可调和的地步的必然结果,李旻浩并不怨他。
他能感受到自己内心想要靠近的想法,但是靠近之后怎么办?这才是最重要的问题。
和这个19岁的金昇玟相爱根本不是长久之计,他离开的那天还要在伤心一次吗?他不想在给自己心碎的理由了。
可是去找现在的那个金昇玟复合吗,那样怎么可能。他太恼火了,他好想冲出去质问金昇玟,为什么五年后会就这样把我忘掉?为什么在分开后的2年里一次都不来找我?你知道你之后会慢慢的不再喜欢我吗?
李旻浩简直不知道过去的两年他一个人是怎么样一个人过来的,但他知道他现在忍无可忍了,他想冲到24岁的金昇玟面前,扯着他的衣领狠狠给他一拳。
他妈的,不能重新喜欢上我吗?
***
李旻浩的卧室里空空荡荡的,只有电灯,床,电视机这些不得不布置的家具。想看电视打发时间的,打开了平时喜欢看的电视剧却发现完全看不进去,不知道为什么又打开了监控看在客厅里的金昇玟。
金昇玟一个人坐在地上,看不太清在干什么,19岁还没有长成男人模样的金昇玟,被李旻浩的冷漠压得扁扁的,干脆成为纸片做的小狗。肩膀还不像现在这么宽,穿卫衣的时候会垂下来,让人有想要拥抱的冲动。
突然金昇玟想起了什么似的,一下子站起来,走出了监控可以拍摄到的范围。李旻浩听见门外的脚步声越来越近,分明是向着自己房间靠近的意思,在他门口很近地停下来,却长久地销声匿迹了。一会才看到金昇玟又出现在图像里,坐回刚才那个位置。
明明李旻浩并没有看见他在外面的样子,却能想象到金昇玟站在他的门口,伸手想要推开门,又失去力气地放下,脊梁骨瘦到凸起,变成那样连续的一串,光洁的脖子露出来,在照明不是太好的那处影影绰绰。
金昇玟为什么这两天在他心里都是这样“可怜”的形象,李旻浩差点笑出来。但是笑完之后他的心又往下沉了沉,是因为年轻吗,还是他这段时间已经失望了很多次。
为什么不跟自己说呢。
李旻浩拉开床头柜,翻到放在最里面的丝绒小盒子,打开是戒指,金昇玟20岁生日真正成为成年男人那天送给他的——明明自己是寿星却还送了别人礼物。李旻浩当时什么也没说,后来一直戴了很久。
分手那天当着金昇玟的面直接从无名指上抽出来扔进了垃圾桶,是为了故意惹恼金昇玟才那么做的,当然也相当成功,金昇玟脸上短暂地出现了一秒完全的空白,然后就火冒三丈地用力地摔门走了。
那时候以为真的会丢了,后来还是找回来了。
找戒指的时候一直跟自己说的是,因为贵才不舍得丢的,在那么急切的情况下居然也很冷静地再找。找到的那一瞬间突然就蹲在垃圾桶旁哭了。
李旻浩不是喜欢哭的人,在离开幼儿园之后就再也没有哭过,一度以为下一次哭泣得要等到顺东利哪一个的离开。没想到那天哭得这么厉害,除了委屈还有难过。脸上的表情都丢了,平静的五官,只有眼泪止不住了一样地往下流着。
从那以后就把戒指好好装进盒子里放到床头了,李旻浩现在回想起那时候的自己,也觉得很“可怜”,那么爱情是什么,是把人变得可怜的东西吗。
李旻浩摸了摸内圈刻的一行小字,是“LeeKnow&SeungMin”,这么土的刻字,当时怎么没有骂他?李旻浩想,金昇玟以前总是爱搞非主流的这一套。
李旻浩把戒指又收回去了,如果每次弄丢都要哭一次的话,他可哭不动。
李旻浩好像突然领悟了,爱情不是让人变得可怜的,而是说,如果当陷入爱情的某一个总是变得可怜,那么这样的爱是不会长久的。于是下定决心又站起来了,他走到客厅,对在沙发上差点睡着的金昇玟说,想来找哥就来吧。
***
自从那天酒后问了金昇玟的消息之后,黄铉辰和徐彰彬几乎每天都在报备金昇玟的行程,再这么下去他连金昇玟一天上几次厕所都知道了。
虽然那天是的确为了解决眼前这个金昇玟回去的问题才说的,但是就这么被这两个小子抓住了软肋确实有些不爽。后悔的不是问了这件事,而是问了他们俩,去找方灿或者龙馥这件事都不会变成现在这样。
总之两个人还在殷勤地发着,金昇玟在济州岛的ins几乎一条不落地看见了,根本分不清是狗腿还是故意来他这幸灾乐祸。大部分的时候他都不给什么回复,因为他知道他的随便什么reaction都会让这两个人更来劲。
“昇玟尼这两年可一直单身呢,连走得近的人也没有,这点我们都帮哥好好看着呢。”
李旻浩真是对这一番信口雌黄无话可说,明明是这两年还在偷偷很昇玟保持着联系,那天好像得了他的许可一样,突然就变成了“帮哥看着”。
金昇玟那人又不是什么好东西,没有亲近的人也很正常吧。
周末的时候第一次陪19岁金昇玟出门了,为此还推掉了和铉辰的拳击教练课,在黄铉辰飞快地说着“哥像话吗刚前两天还问昇玟的情况这下周末就有约了还是我们不认识的人哥不要被骗...”之前就果断地挂了电话。
其实是金昇玟问他,现在的那位没有把狗狗玩偶留下吗,李旻浩说他已经长大到和这些东西分开的时候了。李旻浩当然是撒谎,他甚至还记得那只小小的玩偶在金昇玟离开的那天,被挤扁在行李箱某处的地方。
金昇玟让李旻浩陪自己把那个玩偶买回来,李旻浩几乎下意识想拒绝,话到嘴边又没说出来。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金昇玟提出的一切要求他都刻意地对着干,金昇玟不懂这一套调情,或者到最后李旻浩自己也不是调情的意思了。
在这一点上,李旻浩觉得自己作为男朋友,大概是没有做对的。
于是他在短暂地犹豫之后说,好吧。
走在街上的时候,金昇玟过来牵他的的手,李旻浩没有甩开他。牵吧,牵吧,他用一颗珍惜到疼的心那样想,过去做的错误,也可以弥补吧。
去宜家买了狗狗玩偶,金昇玟问他要不要一起坐下来吃个冰淇淋,李旻浩也点头了。碰巧轮到他们的时候冰淇淋机坏了,只做出来一个,金昇玟想也不想地把那一个递给了他。
“本来就不是想吃冰淇淋,是想坐着待一会才这么说的。”
李旻浩举着那个冰淇淋,感觉它要在春日的温暖里融化了。
金昇玟就这么坐在他对面,看着他吃冰淇淋,突然说“好想知道5年后的我和你怎么一起生活的。会啵啵吗,会做吗?”
李旻浩手一抖差点把冰淇淋挥他脸上,“呀,不是未成年吗问这种问题什么意思啊?”
金昇玟得逞地大笑起来,笑完了又低头很小声地说了句,“要是能一直和哥在一起就好了。”
李旻浩安安静静地把剩下半个冰淇淋吃完,然后看见不知道在盯着什么东西的金昇玟,黑色的头发垂下来,看起来很柔软,李旻浩伸手摸了摸他的头。
金昇玟又把头抬起来,跟他对视。
李旻浩用一只手托着下巴,似笑非笑地眯着眼睛看他,四月的阳光落在桌面上和他的脸上。李旻浩意识到他这一生可能都没有像这样如水般温情的时刻。
李旻浩说,“如果有一天,我是说如果,你不再喜欢我了,那会是什么原因?”
金昇玟认真低头想了一下,说“比起说不喜欢哥了,倒不如说在什么情况下会跟哥分开...如果哥对我感到厌倦了,我就会走的。”
李旻浩突然有点难过,5年后你还会是这么想的吗,金昇玟。
一起回家的时候,金昇玟说想做公交车,因为一直在坐地铁,觉得太压抑了,而且也没有赶时间。李旻浩就和金昇玟一起去等车了,在公交车站的时候,想到上次这样似乎还是在金浦读高中,和金昇玟半开玩笑地说过“如果和你一个高中我会立刻转学”那样的话,现在才发现金昇玟那脑子也有可能会当真。
金昇玟当然聪明,但他在李旻浩这里总是把一切都想得认真,认真到钻牛角尖的地步。
上车之后和金昇玟一起挑了最后排的位子,颠簸的时候脑袋快碰到天花板,这样的情况下居然也会产生幸福感,有一种在平凡的生活里一起乱来的感觉。
回家的时候是晚高峰,路上一直拥挤,不算很远的路一直开了很久。金昇玟在看着窗外陌生又熟悉的街景,李旻浩靠在他身上睡着了。
快要下车的时候,金昇玟把李旻浩摇醒,李旻浩迷迷糊糊地笑了一下,很遥远,温柔得不真实的一个笑。
金昇玟突然低下头说,“哥,其实我们俩后来早就分手了吧。”
李旻浩这下彻底醒了,“莫?”
“一直在骗我吧,我其实都知道,我只是不想说而已,哥现在难道不是一个人吗?”
李旻浩刚想说点什么解释两句,对上金昇玟那双眼睛,一下子又觉得没有必要了,那双悲观地了解了一切的眼睛,属于一只真正的丧家犬。
李旻浩不知道为什么气氛会变成这个样子,明明之前不还是好好的吗,今天本来就是为了说这个才出来的吗,上午那么开心的时候难道都在想着这些话吗,要怎么办才好呢,破坏氛围的昇玟尼啊。
李旻浩和金昇玟本来就不一样,李旻浩总是抱着到死之前能幸福一天是一天的想法,金昇玟却明白这些幻梦一样的空中楼阁不是长久之计,他的聪明和悲观都来自于万全,如果最终会走向灭亡的东西宁愿就不要开始。
“哥,你总是让我不要撒谎,可是一直以来在撒谎的不都是你吗,总是让我蒙在鼓里,然后把我耍得团团转。为什么要骗我呢,是因为时空交错的原因,所以实在无法对这样年轻的弟弟说出残忍的话吗。”
“说实话在过去,也很少能感受到哥的爱意,经常会产生那人为什么跟我谈恋爱的想法。只有安慰着自己,‘如果是别人,哥不会让做到这个程度’,靠着这样的自我暗示在继续喜欢哥。这段时间过得很幸福,但是也有诚惶诚恐的心情,因为实在太不像哥了。
我说这些话不是想要去指责,而是希望哥不要去勉强自己,因为几岁的金昇玟都不需要同情来的爱。”
“滴——”是公交车到站的声音,金昇玟说完这番话就立刻起身下了车,李旻浩愣了一秒钟之后立刻就追出去。
他从后面连名带姓地喊他,“金昇玟,站住。”
金昇玟站定了,但是没有回头看他。
“不知道为什么你会这么想,但是我从来就不是因为同情才爱你的,这个世界上值得同情的人太多了,如果我只对你好的话,那不是爱吗?”
“的确是分手了没错,但我骗你是因为我也想骗自己。跟你相处的日子我才发现我对‘金昇玟’有很多做的不对的地方,或者我自己觉得没什么但是‘金昇玟’很难过的地方。我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其实一直都不想要分开。”
李旻浩上去拉金昇玟的手,才发现金昇玟捂着脸,五官都皱成一团了。
“哭了?”李旻浩有点惊讶,突然又笑起来,伸手抱住了他。
金昇玟慢慢地平复了情绪,用袖子擦干了眼泪,他轻轻地推开李旻浩,然后抬头说,“去跟那位说这些话吧。”
“什么?”
“去跟现在的金昇玟说吧,说‘不想要分开’,金昇玟会一直爱你的。”
***
金昇玟摸了摸耳垂上的耳环,四月的济州岛的风吹过来。
分手的第二天去打了耳洞,因为怕疼就一直没打,但是李旻浩跟他说分开的时候觉得也没有更疼的事情了。顶着一张双目无神的脸去了预约好的店,穿孔的时候突然哭了,连穿孔师都吓一跳,一直在道歉,“啊对不起,我弄疼你了吗,真的抱歉...”
其实不疼,跟想象中的相比一点都不疼,哭是因为发现,好像真的没有比失去那哥更疼的事情了。
分手之后郁郁寡欢了至少两个月,期间龙馥不知道陪他去喝了多少酒,每次就喝一点就醉了,然后开始抱着酒瓶子眼睛直直地发愣一晚上,也不说话,就是安安静静地坐在一边。终于李龙馥安慰的话也说完了,就把他扛回家。
时间久了好像也好多了,只在很少的时候会想起他,比如说被失眠突然袭击的夜晚,想起以前跟李旻浩睡觉因为睡不着一直故意吵吵嚷嚷,差点被哥一拳揍晕的过去,也觉得幸福得不得了。
那哥应该是放下了吧,比自己更加迅速地从那段感情里走出来了,或者在更早的时候就对他失望透顶了。那天把戒指都扔进垃圾桶了,摔门走不是因为生气,而是因为不忍心再看下去了,躺在垃圾桶的好像不是戒指,是19岁的金昇玟,22岁的破碎的心。
又是四月份,春天好像对他格外残忍,因为和哥是从春天开始相见的,分明日新月异的首尔城现在到处却都是他们爱过的痕迹。那天觉得自己实在无法集中工作,就请了假,神使鬼差地走到和李旻浩第一次约会的咖啡馆里。
点了一杯美式,熟悉的陈设让他难过,稍微流了点眼泪就这么在桌上睡着了。醒来之后才发现自己到了那个世界,马路对面的那颗樱花树还没有被砍倒的,5年前的4月。
不敢去找21岁的李旻浩,因为不知道自己会说出什么胡话来。一下子买了去济州岛的机票,因为五年前李旻浩说过想和他在春天一起去济州岛。
李旻浩那种奇怪的心思,几次在规划着可以一起去做的未来,而金昇玟发现自己都没有完成过,真的是太失职了。
济州岛之旅比他想象得要治愈,在海边走的时候,觉得那些事情他也不是不可以忘记,正如我们现在看到的星星,是许多光年前的星星,那颗星星可能早已消亡了。现在吹的风也是五年前的风,那时发生在李旻浩和金昇玟之间的爱,现在也消亡了。
金昇玟打开手机,不知道为什么又翻到和李旻浩的聊天框,他知道李旻浩把他拉黑了,也知道这两年他一个字也没有发过来过,但是仍然这么盯着屏幕。
突然,他看到上面弹出来一条消息。
是李旻浩发来的语音,他难以置信地把手机凑到耳边,“其实一直不想要分开,所以我们要不要重新开始?”
风又在身侧呼呼地吹起来。跨越五年,他听见了春天里重新开始流动的空气。
Fin.
【离危】理智与情感
*半现背 时间设定为十年后不再进行团体活动
*warning:心理疾病/自杀倾向
*一切涉及医学问题都是我在瞎编
1
“李.旻.浩xi,我没有搞错吧?”穿浅灰色衬衫的男人一边翻动着纸张一边抬头看了李旻浩两眼,露出一个相当和善的笑容,“是你预约的下午两点对吗。”
“啊,内。”李旻浩久违地感到有点不自在,他坐在对面的沙发凳上,软软地陷下去一大块。他支起上半身,低头玩着桌上的一个小兔玩偶。它是羊毛毡做的,但是很逼真,逼真到令人有点不舒服。
“准确来说,是所属社帮忙预约的。我自己倒也并不觉得非来不可嘛。”
“并不是......
*半现背 时间设定为十年后不再进行团体活动
*warning:心理疾病/自杀倾向
*一切涉及医学问题都是我在瞎编
1
“李.旻.浩xi,我没有搞错吧?”穿浅灰色衬衫的男人一边翻动着纸张一边抬头看了李旻浩两眼,露出一个相当和善的笑容,“是你预约的下午两点对吗。”
“啊,内。”李旻浩久违地感到有点不自在,他坐在对面的沙发凳上,软软地陷下去一大块。他支起上半身,低头玩着桌上的一个小兔玩偶。它是羊毛毡做的,但是很逼真,逼真到令人有点不舒服。
“准确来说,是所属社帮忙预约的。我自己倒也并不觉得非来不可嘛。”
“并不是那种...有什么问题需要解决的人。”李旻浩讲得迟疑,是因为斟酌了措辞。
“没关系。就当作聊聊天好了,反正也不是你出钱不是吗。”男人开着玩笑。
李旻浩也笑起来,耸耸肩,“内。”
“随意一点,先做个自我介绍吧。”
“莫?像平时在舞台上做的那种吗?”
“都可以,我说了随意一点。”
“你好,我是straykids的李旻浩。”李旻浩几乎是用嘴巴的肌肉记忆一板一眼地说出这些内容,说完意识到自己身处的场景又因为羞耻而感觉有点好笑。他的耳朵有点点发红,飞快地摆摆手,“拜托当我没做过这个。”
“没关系,这样就很好。”男人用笔尖轻轻敲了敲桌子,“跟我聊聊你自己?你平时是什么样性格的人。”
“说是无法理解的人。饭们和队友都这么讲的。不是说内心封闭,而更像是思想方式和其他人有点不一样的人。会说出‘食物不够的话就减少人数’这样的话的人。当时讲出来的时候觉得理所应当,但是队友们都觉得很意外,饭们也经常拿那个打趣。然后才后知后觉地觉得,噢,确实是一般人不会想到,有点不妥当的话呢。”
男人忍不住笑出声,“我很喜欢你那个说法,‘食物不够就减少人数’。很有意思,像漫画里的反派。”
“那你会介意吗?其他人对你的评价,比如说觉得你这样说很奇怪。”
李旻浩毫不犹豫地说,“不会。这也是我自己的一部分,不是吗?无论是因为这个被喜欢还是被讨厌都觉得没关系,即使被当作奇怪的人也只会说,‘是吗?是咯。’虽然不能完全虚伪地讲不在意其他人的态度,但的确是在短暂地难过之后也固执到完全不会改变自己的人。”
“这很好,也很酷。”
李旻浩抿了抿嘴,表示默认。
“旻浩xi——有喜欢的女生吗?...或者男生。据我所知你并不在恋爱中吧。”
“是的。也没有。”李旻浩回答得很快,也很干脆。
“这个问题不会对你来说太私人了?如果不想回答可以不回答。”
“没关系。”李旻浩的语气有点冷冷的,这使得他的这句“没关系”听上去不那么真诚。“只是...没有而已。”
“不应该知道吗?我这样的工作。谈恋爱的话会很麻烦的。饭们...也不愿意看那个。”
“是的,我知道。”男人试图让突然紧绷的氛围放松下来,故意说,“但我也知道你们这行有不少人不怕麻烦。”
李旻浩只是无意识地咬了下唇,转开脸,“但我不是那样的人。”
“Ok,没关系。当然这并不影响我们的交谈。”
“那么有讨厌的人吗?或者有因为其他的情感而在关注的人吗?”
李旻浩盯着桌上的那只羊毛毡小兔,感觉它似乎在一点点变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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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旻浩不喜欢这种环境,尽管它已经刻意地被布置得让人觉得安心。李旻浩从大楼里走出来的时候走得很快,他不自主地裹紧了自己身上的大衣,好像很冷似的。其实没有,他只是牢牢地把那些钻进自己肌肤上的风用衣服扑灭了。
纯白色的大楼,让人感觉好沉闷。一间间的病房看起来别无二致,尽管李旻浩知道自己并不患有什么该死的疾病,来到这里也只是因为多虑的公司做出的安排,但他仍感到一点压迫。
他小时候身体就很好,很少去医院。但极少去的几次都留下了并不好的印象,也可能是因为这个缘故,长大之后就比身边同龄的年轻人开始更关注自己身体。每次演唱会前打封闭的都不会是他,因为他是个健身狂,有着老年人一般早睡早起的健康标准作息,所以他是组合里体力最好的人。
体力最糟糕的人是金昇玟。李旻浩跟金昇玟的关系一般,不算好也不算坏。不要说组合了,就算是那种完全因为友情而自发形成的校园小团体,八个人这个人数也使得他们不得不和其中的一些更为熟悉,和剩下的一些则相对疏远。
李旻浩和金昇玟住在同一间宿舍,甚至一起主持过同一档节目很长一段时间。但你知道的,合不来就是合不来,不会因为生活中不得不日益增多的互动而变得亲密。从另一方面来说,关系更好的人即使相隔两地也依然不会疏远,就像韩知城或者他路过对方的寝室就会上去聊两句一样,不需要任何借口,就是没有理由也可以相见的关系。
在粉丝面前,说了很多关于金昇玟的套话。说什么“猎物”,或者“敌人”,甚至更夸张的“离婚夫妇”。其实都没有,根本没有那么多爱啊恨啊的交集,只是同事和室友的关系罢了。现在,也已经不是室友了。
他们出道很多年了,不是那种疲于奔命的年纪了。也赚到了足够的钱可以给爸爸妈妈尽孝道在给自己养老。做了结算之后大家就各自搬了出去。
搬家那天晚上龙馥哭了,龙馥永远都是这样,永远都是那种真诚不需要考虑任何事情的性格。在厨房灯光熟悉的影影绰绰下李旻浩看见李龙馥的眼泪,居然觉得有点羡慕。他根本就不记得自己上一次哭是什么时候,说是冷静,倒不如说是冷酷无情。
李旻浩刚打算上去安慰龙馥,看见金昇玟过去了,就觉得这里没有自己的事情,钻回房间。他收拾着行李,哪怕早在昨天中午他就已经收拾完毕。李旻浩实在没有事情做,只好出去找梁精寅。
梁精寅早在大家都没有注意到的时候长到了不需要被照顾的年纪,尽管所有人都还是习惯把他当小孩。他看见李旻浩来,还调侃了一下,“喂,哥是因为完全没事干了才来找我的吧。”
“什么嘛。”李旻浩像往常一样习惯性地反驳着。
梁精寅倚靠在厨房的冰箱上,手里拿着杯子,里面装着冰箱里最后一杯无糖可乐,“反正是最后一天了,哥跟昇玟也说点话吧。”
“什么啊。”李旻浩有点无语地干笑了两声,“我跟他有什么好讲的啊。”
“这种事情哥自己最清楚了。”
“呀,不要搞得好像很了解我好不好。”李旻浩撇了撇嘴,“况且比起我,你跟昇玟关系更好不是吗。”
梁精寅正好仰头把那杯可乐一饮而尽。他随手将空杯子放到洗手池边,然后举起手以示自己的清白,“我不会站在你们任何一边的。我是完全中立派。”
说完,他从厨房跑出去。
那天晚上他们把很多很多东西搬出去,搬回自己的家里。明明都住在首尔,甚至龙馥还要粘着他们住在同一个小区,但非要把这件事搞得跟生离死别一样惨烈。去安慰龙馥的昇玟眼镜也有点红红的,反而是梁精寅给他哥递过去一个无奈的目光。
大家都拿走了自己需要的东西。李旻浩搬走了空气炸锅,几箱包括dvd在内的杂物,三袋还没有用过的浴盐和打折的时候像疯了似的买回家的身体乳。有些东西,李旻浩还记得自己是怎么样把他们一点点搬进来,使它们构成这个小家。现在却又把他们拿走或者扔掉,
李旻浩很少多愁善感,但是独自坐上车子向不同的方向开去的时候。也会突然觉得,毁掉过去是多么容易,而忘记又是多么难。
车子开出去的时候,他想到了金昇玟,那么小小的一个,在夺目的车灯里愈发模糊。他们好像没有说再见,但是没关系,金昇玟和他都不会在意这个。他们很久不会跟对方说再见。
3
从医院里走出来的时候,他总觉得自己看见他了。其实也并不奇怪,那么点大一个首尔,又有几所医院。他不知道他是为什么来这里,但由于自己也有需要隐瞒的事情,因此也没有资格去过问。
他们本来就不是这种关系不是吗。
他们很少给对方发kkt,比起说有什么深仇大恨,其实可能就是没那么契合。两个人都不是那种亲昵到天天会在一起聊天的人。情感这种东西,分开之后一定要有一个人用力维系才能走下去。但他们都不会这样做。
不同的拼图才能拼成一副,他们俩错在太相像了。
他们的关系一直就没有多好,不是吗。
“我们的关系一直就没有多好,不是吗?”李旻浩站在金昇玟的病床前,把心里的这句话说出来。他看见金昇玟有一秒的愣神,但看不出情绪。
“也许吧,哥。”金昇玟把头转开了。
“为什么是我。”李旻浩飞快地说,“任何人都知道你和龙馥或者精寅都更熟,就算我们俩住在一起的时候聊天的机会也并不多。为什么——你的紧急联络人会是我?”
三个小时前,李旻浩收到来自医院的电话。告诉他金昇玟在音乐节彩排的时候突然从两米高台上晕倒摔下来。他的助理把他送到了医院,并且根据他之前的叮嘱没有通知家人。他的私人手机有密码,助理没有打开。唯一不需要密码就可以拨通的电话除了报警就是紧急联络人,那个人就是李旻浩。
别说成为金昇玟的紧急联络人。李旻浩根本没有想过自己会成为任何人的紧急联络人。这些年来和其他队友相处融洽,自己也有一些其他的朋友。他对他们说的话做的事当然都是真的。但越是和他亲近熟悉的人越是知道,他对人类的情感很淡漠。
就像他无数次在采访的时候用着开玩笑的语气说出来的那些话,优点是“喜欢动物”,缺点是“太喜欢动物了,喜欢动物大于人类”。大家都知道这不是假话。
李旻浩是靠得住的人。但这并不代表他值得性命相托。他不是那种可以赋予底牌的人。因为在大部分的时候他冷静而聪明,就像他至始至终没有能在演唱会上落下眼泪一样,他就不是那种轻易被情感操控的人。
而值得性命相托的人,那种孤注一掷的勇气与正确的判断,往往使用的是情感,而非技巧。
这也是为什么,李旻浩现在站在金昇玟的病房里,他百思不得其解。
金昇玟刚刚从四个小时的昏迷中苏醒过来,大脑还尚未完全恢复。他晕乎乎地半睁着眼睛,面对李旻浩一连串的问题,他只轻轻说,“哥是来医院跟我吵架的吗?”
“拜托。”金昇玟嘴角扬起一个不明显的弧度,看起来有点累,又有点李旻浩拿他毫无办法的狡黠,“哥对病号好一点吧。”
李旻浩被这一句哑了声,他的语气和缓下来,“米安,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好奇。”
李旻浩还想就刚才的话题追问了一句,看见床上躺着的人已经没有要回答的意思。正好外面医生在喊他,他推门出去了。
“你是——”医生一边翻着病历单一边抬眼看他,“金昇玟的家属吗。”
李旻浩嘴角抽动了一下,一时没能给他和金昇玟的关系找到一个合适的称谓,“额,我是他的朋友。”
医生皱了下眉头,显然对李旻浩的回答感到意外,“他的家人呢?”
“还没有赶来。”李旻浩撒了个谎,不过他知道金昇玟替父母们在济州岛买了房子,他们说首尔住够了就搬过去了。李旻浩发誓他对金昇玟没有过度关心,只是他们的父母一直保持礼貌的往来,并且他时常能看到金昇玟爸妈的ins更新。
李旻浩又补了句,“我和他的父母们很熟。我会转达的。”
医生将信将疑地看他一眼,没多说什么,只开始对着报告说道,“他是精神压力大加上这段时间没有休息好,在身材管理导致的低血糖所以造成了晕倒。好消息是没有伤到脑神经也没有骨裂,右手臂骨折了。他还年轻,养个个把月就能好。坏消息就是这段时间比较麻烦,要细心照顾。”
医生走了之后。李旻浩独自靠在医院的墙上发了会呆。结果跟他想得差不多,甚至比他想得要好一点。他就是这种人,什么事情都能做最坏打算。
李旻浩回到病房,发现金昇玟又睡着了。正好护士在整理床铺,她告诉李旻浩,金昇玟现在需要睡眠,不要吵醒他。
李旻浩轻轻点了一下头,在房间里绕了一圈不知道干什么。走到窗边从口袋里摸出来一根烟,半晌才想起来这是医院,又悻悻地装回去。
他端详着躺在那儿的金昇玟,他有多久没有好好地看过他了?以前活动的时候总会有诸如“评价一个队友的长相”或者“请说出你们队里最帅的人”之类的问题,前者李旻浩经常抽到金昇玟,后者他从来没提过他的名字。
不知道为什么,好像从来没有这样安静地用目光勾勒他的轮廓。自己总是有点躲着他。李旻浩给自己找过理由——金昇玟是像他一样聪明到会带来麻烦的人。
他觉得自己不清不楚地站在病房里有点尴尬,他没那个身份,也没那个理由。不好意思把他一个人仍在医院,想着跟助理交代一下就好离开。
准备出门的时候突然听到床上的人喃喃的声音,梦呓一样,“哥...不要走...”
“什么?”
“哥...陪我。”
李旻浩被打败了。他这辈子大部分的情感浓度都献给小动物,奈何现在金昇玟实在好似落水狗一只。他得承认这种犬类般的毫不提防与真诚让他没有办法拒绝。
李旻浩咬了咬上唇,有些局促地在床边坐下,“好吧,我不走。”
李旻浩不知道自己在那儿坐了多久,也不知道睡意是什么时候将他入侵。等他醒来的时候房间已经全黑了,他摸出床头柜上的手机看了一眼发现已经凌晨1点。他下意识回头看床上的人,黑暗中那对眼睛湿漉漉的光冷不丁地吓他一跳。
“呀,你什么时候醒的。”
金昇玟有些迟钝地挪了挪身体,“大概...二十分钟前。”
他抬头睁一双眼睛看他,“哥,我想喝水。”
李旻浩在黑暗中翻了个白眼,认命地去给他倒水喝。他的眼睛还尚未适应这屋子里的黑暗,差点撞到电视机柜上去。
金昇玟喝水的时候一直顶着李旻浩看,看得李旻浩心里一阵发毛,“干什么啊?”
“我怕你走。”
李旻浩这下彻底无语了,他现在开始怀疑医生的诊断书来。这人的脑神经真的没有问题吗,摔一下给他摔成小孩。“阿尼,疯了吗,现在凌晨一点钟,我能去哪里啊?”
金昇玟也不说话,只笑起来,“哥别坐在那儿了,睡着很难受。既然准备留下来就躺倒陪护床上去休息吧。”
李旻浩听了他的话,刚才硬生生眯了那点时间虽然让他四肢都不舒服,但眼下他的确要面对没法入睡的境地。他毫无睡意地直挺挺躺在那,一转头又是金昇玟同样清醒的目光。
“哥还想知道吗?”
“什么?”
“让你来这里的理由。”
“嗯。”
“还记得那个夏天吗?出道前的最后一个夏天,那时候我们还没有很熟。”
“嗯。”
“在卫生间里的那件事。”
李旻浩立刻意识到了他在说什么,而他不想再听下去,“不要再说了。”
金昇玟乖乖地闭上嘴,甚至用手做了一个把嘴拉上拉链的动作。
“所以...你是因为这个才找到我?你是觉得我们同病相怜,还是你在拿这段陈年往事作为威胁我照顾你的筹码?”
“不是啊,什么跟什么,是因为...等下,哥真的一点也不记得了吗?”
“什么?”李旻浩觉得有点奇怪,支起了上半身。
金昇玟凑近了和他对视,似乎在找出他的目光是否说谎。李旻浩有些不舒服地转开了脸,但那段时间已经足够。金昇玟又缓缓缩回自己的被窝,“没事。”
4
金昇玟睁开眼的时候就看见李旻浩坐在床边系鞋带,他一下子坐起来,不小心扯到伤口,吃痛地倒吸了两口气。李旻浩转过头来看他,“醒了?还不快躺好。像你说的,一个病号别乱折腾。”
“你要走?”
“给你买早饭,也给我自己买。”李旻浩解释道,“你不觉得你有点太黏人了吗?我们以前是这种关系?”
金昇玟倒也不尴尬,他兀自在那儿沉默半晌,抬头看他,“如果哥觉得耽误了时间的话,我可以支付比护工费更高的费用。”
这下真的把李旻浩激怒了,他像一只炸毛的大猫那样转过脸瞪着他,“呀西八,你小子真的疯了吗?你上哪能花钱请李旻浩给你当护工?你有没有想过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我们分到的钱一样多,我呆在这里是在乎你那几个破钱吗?”
金昇玟自知说错话,理亏地低着头看见李旻浩把门用力地甩上然后出去。
走出去之后李旻浩才想起自己刚才说的那番话。不是钱的话,留在这里是在乎什么?李旻浩几乎不敢问自己这个问题。
理性在有些时候不使他强大而使他脆弱,他承认他缺乏接受一些情感的勇气。就像他不会说他看不得金昇玟那样,即使不再联系不再有交集,他也希望随便打开哪个电视台能看见唱歌的金昇玟。
李旻浩很快领着热腾腾的年糕和鱼饼回来了。病号右手丧失功能,只有让李旻浩上去喂。李旻浩肉麻地要吐,低头看见金昇玟安安静静地一口一口吃下去却慢慢接受了,乖得像在喂一只小狗。
金昇玟吃完早饭李旻浩举得手都麻了,坐在床边转转手腕。他抬头撇在床头柜上的花,上面新鲜得还带着露珠。
李旻浩一挑眉,“谁送的?”
金昇玟知道他想岔了,有点无语地解释道,“你不在的时候助理送的。”
李旻浩哼了一声,转移了话题,“话说,你粉丝知道这件事了吗?”
“没有,消息全部封闭了。”
李旻浩耸耸肩,四下张望一圈才有些迟疑地开口,“其实我不知道你最近在干什么。”
“釜山音乐节。”金昇玟善解人意的笑笑,那种笑反而让李旻浩生出一些该死的道德感。“不过现在看起来去不成了,那时候还得出个公告。”
李旻浩不是不关心金昇玟,他是几乎不关心所有人。他曾经在乎很多事情,在乎队友,在乎粉丝,在乎一整个团体。很多时候他不是不哭而是不敢哭,他知道队长方灿需要依靠他,知道弟弟们要依靠他。大家各司其职,他得不声不响演好定海神针。
然后他就不声不响地花光了所有力气。团体活动结束之后,他先给自己放了个长假。他是他们之中唯一一个几乎完全转幕后的人,他后来做的也是一些大型活动的编舞,策划,培训之类的工作。偶尔知城或者彰彬发新歌的时候会喊他来宣传,他就登上自己的账号发两条消息。
粉丝说他太沉得住气,其实他本来就不是那种喜欢在明面上花太多力气的人。就像跳舞,他知道怎么分配每一个部分,知道什么样的方式对自己最好,知道不要一股脑地把力气都用出来,收一点才更合适。
金昇玟的情况稳定下来之后,他的手臂一点点好转,逐渐不再需要有人一口一口喂进嘴里,不再有借口非要让李旻浩跟他一块关在那枯燥的小房子里。李旻浩走了,金昇玟说让他每周抽两天来看他,李旻浩答应了,也确实那么做了。
那晚并不和睦的交谈之后他就不再对一切行为都寻找一个动机,他已经对金昇玟这种异样的黏人见怪不怪。
但李旻浩的确有工作要做,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5
“可以跟我聊一下你的家庭吗?你父母关系和睦吗,你小时候跟他们相处的时间多吗?”
“我爸妈很恩爱,小时候我们关系很好。甚至长大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们关系都很好,直到我出道,之后工作很忙。”
“如果你认为我是那种遭受童年创伤而形成某些心理疾病的人,那你就错了。”
穿着白大褂的男人对他有些冒犯的话只是低头笑了一声,“我不会对任何人妄下判断。这只是我了解我的客户的一种方式,可以说是一种例行问题。如果你觉得涉及隐私,你可以不回答。”
“我们不可以直接开始吗?”
“你为什么看起来这么着急?”
“我相信没有一个发现自己丢失了记忆的人不着急找回来的吧?”反问使李旻浩有些咄咄逼人。
“很多人在刻意忘记。”男人说出了一个事实。
“我不是很多人,可以开始了吗。”
男人点点头,示意他躺倒床上去。
“把你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到我的声音上,在你的脑海中想象一个画面。想象一条长长的走廊,你一直向前走,有一个黑色的房间。你推门进去,能听见水流的声音。”
“现在,慢慢地告诉我,你看见了什么...”
“我看见...我一个人坐在卫生间的地板上,头发和脸都湿了。旁边放着一盒药...”
“然后呢?”
“我整个人趴在水槽边,我看不清,因为被头发挡住了。我感到旁边有一个人。”
“你转过头去看看他...他是你认识的人吗?”
“...是的。”
“他不停地用力拍我的背,然后我把那些药全都吐出来了...我似乎还吐了点别的出来,但我看不清楚...他靠在我身边,说了一句话。”
“他说什么?”
“我说,我说我没死。”
“他说,谢谢。他一直说,谢谢,谢谢...”
男人的眼睛暗了暗,“好了,你可以站起来了。”
“我没有力气...”
“慢慢地站起来,走到门口。”
“我走到门口了。”
“你把门打开,还能听见水流声吗?”
“没有了。”
“好了,你睁开眼睛。”
李旻浩在躺椅上猛地睁开眼睛,他看见天花板,此时却好像要劈头盖脸地砸下来。他在那儿喘了很久的气才平复了自己的呼吸。他发现自己满头的冷汗,从桌子上抽了一张纸过来,将他们慢慢擦干。
“我为什么会忘记这个?”他抬头望向男人,费解地问。
“每个人的记忆运行机制都不一样,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身体忘记了,那肯定是你的潜意识想要忘记。”
“但我并不是全部忘记了,我记得这件事。我只是不记得他。”
“你曾经跟我说过,你一直都是一个情感很稳定的人,不会像其他人一样有明显的波动,你甚至很少哭。”
李旻浩点点头,“是的。”
“这种性格也许在你的潜意识中促使你自己抗拒感性,你在否认自己的脆弱。你想要做到‘没有人知道一向坚强的李旻浩曾经居然试图杀死过自己’。你之所以记得这件事,是因为你认为越过死亡只会使你更加坚强,而你一直告诉自己是你自己帮助渡过这个难关的。”
“你一方面在否认他实实在在的介入,因为你的性格和自尊都不允许你接受他人的帮助。另一方面,你潜意识里不希望有任何人看到那样的画面。”
“你之后之所以一直无端地躲着他,也是因为你在抗拒回忆。就像我们经常睹物思人或者触景生情一样,看到事件发生时候的物件往往会形成记忆回溯。而他作为关键人物就是引发回溯的可能诱因之一,你一直在避免场景的重现。”
“我相信你们应该很少一起使用卫生间吧。”
李旻浩想到他们俩住在一起的那段时间,他几乎刻意岔开和他洗漱的时间。
他脱力地坐在椅子上,一时半会对男人的话语不能做出任何的反馈。
“只是我关于这段回忆,我也有没能理解的地方。”男人突然说。
“什么?”
“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说谢谢。”男人抬头和李旻浩对视,他捕捉到那一瞬间闪过李旻浩眼睛的目光与神情。他了然地笑笑,“好吧,我相信你知道。”
李旻浩从那诊所里走出来,脚步虚浮。他的耳边似乎还能听见金昇玟的声音,因为这些年的遗忘而变得变本加厉地震耳欲聋。
“我说我没死。”
“他轻轻地说,谢谢,谢谢。”
6
日子过得很快,没过多久金昇玟就出院了。金昇玟养病期间很安分,几乎是一板一眼地遵循了医嘱,于是他好得很快,也没有留下任何后遗症。他的工作室已经发布了公告,下个星期他就会重新投入到工作当中去。
父母搬去济州岛之后,金昇玟就卖掉了之前在首尔和父母一起住的大房子。搬到了一间地段好,环境舒适的公寓。那间公寓不大,但是给一个人住也绰绰有余。
李旻浩没去过他的新家,乔迁的时候金昇玟喊了他。但那时候他在忙工作,没撒谎,他人都在洛杉矶,自然没有办法赶回去。
开车送这烦人精到楼下,金昇玟说,“哥上来坐坐吧。”
“说实话我不是很想看你积了一个月灰的公寓,你都多久没回去了。”
“有阿姨打扫的啊。”
“好吧。”李旻浩是真的拿他没办法,“好吧,少爷。”
可乐也喝了两杯了,金昇玟已经在准备下一张电影光碟。眼看着气氛就要不对,李旻浩站起来说,“呀,我得走了。”
金昇玟没拦他,只嗯了一声,亦步亦趋跟他走到门口。他站在门框那儿开口道,“哥,跟我说再见。”
“再见。”
金昇玟就这么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像一尊小佛。
他似乎一下子情绪崩溃了,“哥不是第一次丢下我了,知道吗?练习生时期的时候把我忘掉,从宿舍搬走的时候也没有跟我说再见。出道战的时候,我以为哥会走,所以真的很难过。可是哥好像永远都不在乎。”
“再见,昇玟。”李旻浩感到自己的左胸口突突地疼,但他只能这么说。
“你想起来了,那些事情。我知道。”金昇玟侧过脸,好像要哭,“我一直在想什么时候把那些事情说出来。结束团体活动那天,我以为我没有机会讲了。那是我最后的办法,如果哥连这个都不在乎,我没法...”
我没法...
李旻浩突然一下子走上前,把他搂在怀里,像搂着一只水做的小狗,随时都会融化从他的指尖逝去。
他轻轻地摇晃着他的身子。李旻浩发誓这一辈子他没有这么傻的时刻。他们俩站在那儿摆动着,以为自己是音乐片的主角,却只两只像妄想舞蹈小鸭。那种上世纪的老土俱乐部,男人们一边喝酒一边相拥着跳探戈。
“昇mo,昇mo。”李旻浩吐出那些称呼,真切地感受到文字带来的气息在他的嘴上滑动,“我在乎。”
只是有些时候,我不能在乎。或者说,我不能说我在乎。
金昇玟最后还是放过了他。他挣开李旻浩的怀抱,转过身抹了一下眼泪,然后说,“拜拜,哥走吧。”
李旻浩低头站在门外,没动也没说话。
“这不是结束。”金昇玟说。
“也许吧。”李旻浩笑起来,因为他想到那天在病房,金昇玟也是这么回答他。
7
两个月后,李旻浩主动约了金昇玟出来。
他们俩在晚饭后在汉江边胡乱走着。
“新专辑,怎么样?”金昇玟突然很破坏气氛地这样问。
李旻浩嗤笑一声,“还不错。”
“真的听了?”
“呀,什么意思。都免费帮你宣传过了,你居然怀疑我没听。”
“哥不就是这种人吗。装得跟所有人都关系还不错,其实心里也有排序的。”
李旻浩懒得去猜金昇玟在含沙射影什么,只眯着眼睛说了句,“你这是诽谤。”
李旻浩突然说,“很多年前你想过吗?不做爱豆的人生。”
金昇玟一下子笑起来,露出那排乖巧的小狗牙齿,“那时候真的觉得不做爱豆就什么也做不了。”
“我经常觉得不出道就完了,不做爱豆就完了,不给大家精神支柱就完了。那个时候把自己想得太重要了,其实根本不是那回事。不管怎么样,地球就是没了我也会好好地转动的。”
金昇玟开玩笑说,“哥这样也是太悲观了。”
李旻浩耸耸肩,“慢慢意识到的事实而已。这样觉得反而轻松了不少。”
“好吧。”时至今日金昇玟没法理解李旻浩的地方还有很多。
“上个月,我去济州岛看我妈。我妈问我什么时候结婚。”
李旻浩似乎很感兴趣似的,一下子回头看着他,“嗯哼,你怎么回答的?”
“我说我连恋爱都没有谈呢,着急什么。我妈妈就说,到我这个年纪,也应该着急了。”金昇玟突然笑出来,“其实我没想到有一天我能真正考虑这个问题。做爱豆的时候,以为自己一辈子都不会结婚,因为不是不能那样嘛。现在不做爱豆了,慢慢都快觉得自己真的成为中年人了。到了这种时候,也一下子觉得妈妈的话不是全无道理的。”
“也许,我确实要考虑结婚的事情了。”
李旻浩抬眼看他,以前的弟弟现在讲出这种话,真是产生了他们俩都老了的实感。“像你说的,不是还没对象呢,怎么考虑啊。”
“试着去找一个呗。”金昇玟轻轻笑,“不知道哥怎么样想的,但我似乎真的产生了要安定下来的想法。”
李旻浩把目光移开了,他不想再看见金昇玟的那双眼睛。这样的话这样的目光,都对他来说有些残忍。尽管他知道这是他理应承受的。
突然,劈里啪啦一声,江上有烟花绽开。
“哥,快许愿!”金昇玟飞快地说,甚至伸手把李旻浩的手摆成合十的样子。李旻浩一边无语地嘟囔着什么跟什么啊,一边愚蠢地照做了。
一会,声音慢慢淡去,烟花结束了。
“许了什么愿望。”金昇玟凑过来问。
“呀,不是说这个不能说的吗,说是说出来就不灵了。”
“许三个愿望啊,一个可以说出来的。哥不会连这个都不知道吧。”
金昇玟的激将法奏效了,李旻浩说,“我说,我希望我们两个都能健康地自然死亡。”
空气凝固般的缄默了一会,金昇玟冷不丁地蹦出一句,“好浪漫噢。”
李旻浩的耳朵在夜色中肉眼可见地变红了。他飞快地跑掉,金昇玟就一直在他身后不停追着他。直到他们俩的力气全都殆尽,只能够靠在河边的护栏上气喘吁吁。那个时候他们其实都已经三十多岁了,遇到对方的时候却还像小孩子一样。
金昇玟的声音很轻,轻到下一秒好像就会被风吹散,“哥...我能听懂,我一直都知道哥在说什么。”
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李旻浩都没有再见过金昇玟。
8
“这是我们的最后一次谈话了。”
“嗯哼。”
“你后悔吗?”
“什么?”
“关于他,后悔在这么晚的时候才明白他的心意。”
李旻浩躺在熟悉的躺椅上,闭着眼睛,摇了摇头。
“你还记得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问我‘有因为其他的情感而在关注的人吗’。有的,是昇玟。虽然我的理智让我忘记不好的经历,让我回避他。但是我的情感依然让我想起来一切,让我和他相处。我已经接受并且喜欢这种使用情感的方式。理智与情感其实根本没有好坏,需要结合在一起使用。”
“是这样的。”
男人有些担忧地坐在躺椅边上打量着李旻浩的神色。他意识到虽然现在躺在那儿的李旻浩在侃侃而谈,实际上他并没有完全放松。李旻浩的大脑有多狡猾,他就是可以在这么多次的打交道之后自发地建立反侦察机制。
“我现在可以说。无论是练习生的时候,还是出道之后,我看见他站在我的身边,我感到很安心,在我不知道的时候给了我力量。”
“我很庆幸有这样一段际遇。”
“就像那天他抱着我说的‘谢谢’。谢谢昇玟出生,谢谢昇玟来到我的生命里,不管以什么样的身份,不管带着什么样的情感。”
然后是一段极长时间的安静,男人一直耐心地等待着,久到他以为李旻浩不再会开口。
但是躺在那里的李旻浩突然说,“对不起,我没有说实话。”
“我知道。但是没关系。”男人往李旻浩的手心里塞了几张纸巾,李旻浩这才意识到自己哭了。眼泪从紧闭的眼眶中流出来,正流了满脸。他脸上根本没有表情,珉紧了的扭曲唇线,于是泪痕更像终于分割他这个带着面具没有表情的完美雕塑。
上小学之后,这是他第一次哭。
“实话是——我经常想,如果他能早一点把那些事情告诉我,我们会不会有不一样的结局?”
“他一直都不相信我。这到底是他的错还是我的错?”
李旻浩想到他还是小小孩的时候,小区里有一只流浪狗死掉了。没有人在乎这件事,大人们都不在乎,其他小朋友看到尸体也都害怕地跑走了。只有李旻浩走上前去,他在空地上给小狗挖了一个洞,然后把它放进去埋上了,盖成一个小小的土堆。
李旻浩至今都会记得那只狗在他手上微凉的温度,和他当时心里一下一下敲打的钝痛。
第二年春天,那个小土堆上开出了花儿。
“他不知道,剩下没说出口的两个愿望分别是,昇玟永远与我保持联系和昇玟永远幸福。”
“曾经我能给他的很多,不止感谢。现在我只能祝他健康,祝他幸福。”
Fin.
【离危】首尔谍影
*特工AU
*Warning:一定程度的ooc
1
李旻浩已经快不记得金昇玟的脸了。
李旻浩只记得他在特工学院学到的第一课,如果在出任务时出现伤口溃烂,要立刻切除那一块皮肤甚至一整块肉。金昇玟说话的声音,饮食的习惯,私下的癖好,那些他曾经再熟悉不过的一切他都快记不清了。
他们之间的一切都是错误,从开始到结束。因为他深知一切的终点而依然选择开始,所以他根本没资格说后悔,毕竟罪魁祸首该怎么假惺惺对自己的罪行道歉?纵然李旻浩是再没有心一个人也不会否认那些事情是假的。因为李旻浩从来不会做他认为没有价值的事情,能在...
*特工AU
*Warning:一定程度的ooc
1
李旻浩已经快不记得金昇玟的脸了。
李旻浩只记得他在特工学院学到的第一课,如果在出任务时出现伤口溃烂,要立刻切除那一块皮肤甚至一整块肉。金昇玟说话的声音,饮食的习惯,私下的癖好,那些他曾经再熟悉不过的一切他都快记不清了。
他们之间的一切都是错误,从开始到结束。因为他深知一切的终点而依然选择开始,所以他根本没资格说后悔,毕竟罪魁祸首该怎么假惺惺对自己的罪行道歉?纵然李旻浩是再没有心一个人也不会否认那些事情是假的。因为李旻浩从来不会做他认为没有价值的事情,能在一个人身上浪费那么多时光已经让他没法否认这段情感。
117天。现在李旻浩躺在临时搭建的帐篷里,他们出任务至戈壁,外面是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117天过去,日子囫囵吞枣,这是李旻浩第一次好好地回忆他。
已经入夜,身边的特工Tokyo呼吸绵长,当然他们都深知无论是他们的身份还是所处的环境都不可能让他们真的拥有多么香甜的睡眠。Tokyo是个女孩,棕发深瞳,李旻浩猜想她也许是个犹太人或者别的什么,总之不可能是像她名字一样的日本女孩。他们都有各自的代号,真正的身份信息只锁一份在总部,同事之间没必要坦诚,不探究各自隐私也是他们的基本素养和礼仪。
不要问为什么让李旻浩跟一个女孩躺在一块。出任务的时候他们几乎人畜不分,别说什么男女有别。更何况“办公室恋爱”属于最重那一层罪名。当然,李旻浩对着这样一个面容姣好的年轻女孩不会产生任何过度想象的主要是因为他是一个该死的同性恋。
李旻浩也有他自己的代号,他叫Black Kitten。同事大多直接喊他BK。
Black在代指颜色的同时出自black sheep,三年前他任务失败被直接赶出Beast的时候部长就是这么骂他的,black sheep,他是背负7条人命的害群之马。李旻浩使用这个名字就代表他永远不会忘记这个耻辱,忘记自己曾经犯下的错误。
Kitten则相当恶趣味。它显然有一定性别误导性,毕竟大部分人会先入为主地认为这个名字的背后是一位Natasha Romanoff或者Selina Kyle。李旻浩确实使用这个小技巧取得过一些优势,更不要说它还有狠狠地恶心直男一番的功效。
过去那些日子每天都是刀尖舔血,每日睡眠温饱只为生存必要。现在居然在大漠之中尚有片刻放松,于是那些往日的回忆和那张模糊的脸无孔不入。他也许该像一个参加一战二战的士兵那般找一个项链存放他小小心上人的照片。当然,这么矫情的事情他干不出。当然,他也根本不会让任何人知道他和金昇玟的关系。
他深知亲密关系会如何成为累赘。他不是说金昇玟是累赘,而是如果走漏风声之后有谁拿金昇玟做要挟,他会迟疑,他会下不去手。
他想念金昇玟靠在他身上头发的触感,想念那张因为他露出各色表情的脸,想念金昇玟的吻,和能让他短暂放下一切戒备的气味。这些话他肯定不会跟金昇玟说,一是不好意思,二是他没法接受在一段情感中出现任何类似“输掉”的感觉。他一生的职业病使他可怜可恨,他简直有点control freak,他必须在任何时刻控制场面。哪怕这是爱情而非任务,对面也只是一个捧着真心的年轻男孩。
此时此刻他确实想念那段过去。他们的old golden days,summertime,那些回忆在这个夜晚突然鲜活起来,一切的触感。Whatever,李旻浩迅速意识到了他下半身对这段往事所做出的反应。
他当然是一个专业的特工,但他首先是个各项功能健全的男人。女人们总说男人是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虽然很不愿承认,但是生理构造决定了这是一个未可厚非的结论。Sorry Tokyo,Sorry。李旻浩在内心至少花了10分钟向这个可怜的女孩真诚地忏悔,以至于他差点失去兴致。
他咬紧牙关,在努力不发出任何细微的声响的时候向下身探去。
他和金昇玟并不合适。实际上,无论以他的性格,职业,还是生活习性来说,他都和任何人不合适。他实在是mavericks。
李旻浩记得他被踢出Beast的那一天(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很可能一辈子都记得),那天他收拾完他少得可怜的行李,然后到楼下的酒吧喝酒。部长跟酒吧老板不清不楚地打过照面,因此那儿是个灰色地带。
李旻浩要了一杯黑啤,他无意把自己喝得烂醉,他从来不是那种靠酒精抒发烦闷的人。他只是解渴,或者最后的道别。李旻浩知道他离开的消息早就不胫而走,毕竟对于特工来说想要打探什么消息就像从电车上某个女孩手中拿走一个小熊软糖那么简单。
和他真正亲近的同事死的死,伤的伤,多数仍在医院里等待好运或者噩耗的降临。因此现在在酒吧里人他都并不熟悉,他知道他在他们心中的形象——一个害死所有队友的天煞孤星。而他确实是。
指挥官决策错误导致整队人马被伏击。智者千虑必有一失,但这里代价太高根本无法容许一失——那可是七条人命。
李旻浩无法再忍受周身的那些目光,将那瓶啤酒一饮而尽,正欲和他呆了10年的地方道别,却一下子被人从身后揽上肩膀。
“嘿,小子,别愁眉苦脸的了。这世上还有这么多快活的事情等着我们去做!你真该看看那些街上的女孩儿们,她们个个都是尤物!”
他的傲慢和高调迅速吸引了一众视线,李旻浩转过去看他,发现自己并不认识他。技术部的,阿根廷人,32-35岁,身高180左右,鞋码是43-45。是的,特工却是在记人方面比常人略有一点天赋,但这不算认识。
“再来一杯吧?”这句话是朝着李旻浩说的,但男人似乎没有真正要询问李旻浩的意思。他转过头对着吧台的伙计扬扬下巴,“嘿,给这位受伤的男孩再来一杯!算在我的账上。”
行动部所有人都熟知并尊重李旻浩独来独往的习惯,甚至他每次出任务也尽可能只住单人间。因而眼下这刻意而粗鲁的套近乎对他来说算得上是冒犯,李旻浩不适地抽身,从座位上站起来,“抱歉,我先走了。”
“这多不够意思!”男人拉住李旻浩的衣袖,他眨眨眼(李旻浩只觉得恶心),“放轻松。”
李旻浩的忍耐已经要达到极限了。他认为技术部那群只会修电脑的nerd真不该挑衅行动部第二小队的队长,好吧,他知道是前队长。毕竟行动部近身搏击最弱的新人菜鸟都足以把他们打趴下,就眼下这个体位,即使手无寸铁,李旻浩依旧有7种办法将他一击致命。
正当他在内心盘算那个男人会不会识相的在他把手边的叉子刺进他眼睛之前放开他的衣袖,暗处的那个男孩突然开口了,“别这样。”
那是J.one,一张稚嫩得如同生梨的亚裔面孔,来自行动部第三小队。
“关你什么事?”男人的注意力瞬间被他吸引过去,“还是说你个小家伙想要英雄救美?”
李旻浩就在这一瞬间抽出了他的手径直向门外走去,并且给了J.one一个眼神示意他不要跟男人发生任何口角。J.one笑了一下,在男人的咒骂声中走出了酒吧。
李旻浩在酒吧后巷等他,拿出一根烟递过去,J.one摆摆手说他不抽烟。李旻浩便兀自撑着墙点起那一根,他在beast最后时代的夜晚那丁点火光,就像他所做出的一切成就或者荣耀一样,眼下都已经被抵消殆尽,只剩下需要伸出手护着的那一点,否则下一秒风就将他们全部无情掠去。
李旻浩根本不可能会分心给那个男人生气,他仅仅是想到自己的境遇,便不禁叹息。
“哥,之后打算怎么办。”J.one说了韩语。
“回金浦,住上一阵,然后再想想该干什么吧。”李旻浩太久没有使用这种语言,太熟悉太陌生,讲出来的时候嘴巴都要锈掉,犹如一个多年之后再被启用的老旧发动机。
他自嘲地笑了一下,连带出几阵烟云,“你知道的,我们这种人,没法真正干好除此之外什么事情,但像蟑螂一样,无论如何都会找到活下去的办法。”
J.one也笑了,他赞同李旻浩的说法。
关于J.one,李旻浩是有点认识的。他两年前才被调来总部,先前在大阪分部工作。他的年龄对于无论哪个部门来说都几乎称得上是乳臭未干的小孩,但他依然干得不错,各项成绩都能拿个A的小小优等生。
但李旻浩清楚他为什么没有被调来自己的队伍。他还有点人性的良知,譬如刚才在那个环境下出来替李旻浩说话。
而第二小队要一批真正趋利避害的变温动物。
J.one看见李旻浩把烟抽完了,上去抱了他一下,“哥,保重。”
李旻浩上下打量了他一眼,“你也一样。”
这是李旻浩在beast说的最后一句话。
后来就是那样,按照他对J.one说的那些计划他回到金浦。
他惊讶于这个国家十年内日新月异的发展,而眼前的故乡对于他来说陌生得像是另外一个城市。也就是在那一刻,拎着行李箱站在机场的李旻浩深知他不再有一个可以寄托心灵的家,他根本就回不去了。
他在金浦有一套房产,是母亲留给他的。这些年由组织帮忙保管着,因为他们发现有这样一套房子的人能在任务中激发更大的潜能。毕竟一个人真正的勇气并不来自于对死亡的轻视,而来自于对死亡的畏惧。
他推开房子的门,索性每隔一个月有专业人员来负责打扫,所以他不至于只能呼吸到灰尘。那天这么冷,他独自坐在家里,久违地感到了人类般的凄凉。
于是晚上他决心出去吃饭。所以他遇到了初雪,也遇到了金昇玟。
当他躲进那间温暖的小酒馆再出去的时候,外面已经是漫天飘雪。如果过去的那些年李旻浩没有花全部时间在学习诸如系安全绳索的100种方法的话,那么他会知道眼前的场景通常是好莱坞爆米花电影里爱情喜剧的开场。
而李旻浩无知无觉,金昇玟出现像个电影男主角,他看了看系着围巾也依然不禁打了个哆嗦的李旻浩,“要不要一起撑伞?因为...你看起来很冷。”
神使鬼差地,也许李旻浩那时候真的已经冻坏了。他不再职业病地怀疑这男孩是不是某个间谍伪装,他欣然答应了。
事实上金昇玟也确实不是什么间谍。而李旻浩也该承认现实就是——他已经和过去那些刀光剑影的日子都说再见了。现在他来到了一个人畜无害的城市,将度过一个善良的冬天,和一个男孩。
他们相爱了,是的,浪漫喜剧。
他们那时候维持着诡异的关系:金昇玟从不刻意隐藏他的生活背景,李旻浩却对这些事情知之甚少。他的家庭、学校,甚至党派或者宗教信仰,他都毫无了解。
当然,他对这些本来就没有兴趣,他太清楚一切过往的身份都可以被造假。他的生活经历让他成为一个彻底的感官派享乐主义者,他仅笃信当下这个他所感受到的一切。当下的情感,当下的心。
因此,他所了解的是金昇玟的气味,他那方面的脾性,和像狗一样在他身边的每一个瞬间。
他们都不是多亲密或者多拖泥带水的人,约会的时候也只是沉默地并肩走路,甚至横亘一段不清不楚的距离在二人中间。在他们确认关系很久之后,他们依然像一对正在面临七年之痒的中年夫妻,或者秘密暧昧中的已婚同事。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是天生一对。他们都是怪人,然后在相同奇怪的地方无法理解彼此。在野兽般玩笑厮杀之后,鲜血淋漓,气喘吁吁,最后递过去一个同类的眼神。
那是李旻浩最接近平凡人生活的一段时光。他选择大电视,选择宜家的家具,选择超市的辣白菜和辣酱。而他相信,对于金昇玟也是。
李旻浩能看见他们该死的相似性,像是共享一阵罪恶的血脉。于是李旻浩知道金昇玟也绝非那个乖小孩,至少远不是他所表现出的那样。
金昇玟是附近学校的大学生,那天出现在那家酒馆是因为女朋友约了他,不过不久就因为诸如那天晚上之类的不信守诺言行为成为了前女友。哦对了,她提的分手。
这些都是金昇玟一五一十跟李旻浩解释的,说那话的时候甚至摆出了委屈的眼神,表示他的小男友在过去向来都只是被女孩玩弄在股掌之中的角色。但谢谢,李旻浩根本不想听,他用一个吻堵住了他小男朋友喋喋不休的嘴。
他不明白金昇玟这个本来寡言的人和他在一起之后为什么反而唠叨起来,他他妈的才不在乎那些好吗。
李旻浩什么都不在乎,哪个国家又弄了几个人飞上月球,黑洞的正面照片第一次被公布,他们在哪里安插了一些洲际导弹,全球变暖愈发严重而北极熊这下真的没有家了。这些事情李旻浩都他妈的不在乎。他已经花了太长时间去在乎那些本该和他没有关系的事情,而这些在乎只走向竹篮打水一场空,现在他只在乎他那个小家,还有小家里的金昇玟。
他学会了和菜场阿姨就一块排骨的价格讨价还价,也学会了如何一眼辨别出品质最好的那个西瓜。李旻浩惊人地发现在厨艺方面他堪称无师自通,也许比起特工,他更该把他的前半生的时间花在烹饪学习上。
李旻浩甘心洗手做羹汤,他不是要给金昇玟当妻子,他是给金昇玟当单身父亲。他总自负地打扫好屋子里的一切卫生,然后做好一桌子菜等着他的“小儿子”(某次他在床上玩味地提起这个称呼还把金昇玟狠狠地咬了一口下巴)从学校回来,并且及时在金昇玟露出任何质疑他所做的菜品时候给他后脑勺来上致命一击。
而金昇玟那点优等生的智慧总算让他懂得李旻浩不像他过去的每一任女友一样爱听漂亮话,他是纯粹行动派。然后他们几乎就不说话了,开始把一切表达都付诸与接吻与做爱。
在厨房,落地窗,客厅,大床,或者随便什么地方。金昇玟的坏是那种暗戳戳的坏,像野兽舌头上你所看不见的倒刺,在某些特定时刻露出尖锐来反咬一口。
终于李旻浩无法接受金昇玟每次和他接吻都要咬破他的嘴皮。他在过去的日子里对这些铁锈味再熟悉不过,以至于他无法将其与任何情欲内容连结。李旻浩抡起手边的枕头一把砸过去,“西八,你是属狗的吗!”
2
李旻浩现在躺在新加坡希尔顿酒店顶层最好的总统套房,他本该在他king size上的大床上享一个甜蜜的睡眠,如果不是对讲机那头的那位小少爷正在以3分钟一次的频率疯狂地联系他的话,“hey,hey,BK,你在吗?”
李旻浩不耐烦地翻了个身,过去他不知道特工还要负责一部分服务业。他用他能想到的凌晨三点被吵醒之后最温柔的语气回应他,“在。”
“我们的计划真的可以吗?”
“可以的,少爷。如果你让我有充分的睡眠。”李旻浩说出这些话的时候几乎咬牙切齿,“否则我难免会出现一些技术纰漏,比如说分不清自己扔出去的到底是烟雾弹还是手榴弹。”
李旻浩满意地听见对面一阵呼吸急促,然后忙不迭说,“晚安,BK,祝你好梦。晚安。”
李旻浩勾起唇角。威胁这种手段可耻而有效,李旻浩当然不会告诉他即使他一周加起来只睡10个小时也能在50米高楼上爆任意一个行人的头。毕竟他曾经就在过这样的日子。
“晚安。”李旻浩说。
别问李旻浩为什么现在在希尔顿酒店里而并非他的金浦小家,否则他就不得不告诉你一个关于beast如何使用和他一样卑鄙的威胁手段又让他重新回去的故事。李旻浩知道他13岁的那年签的是一份卖身状,从此他便不可能真正逃出他们的控制。
他清楚组织依然在乎他的那些才能,尽管他曾经犯下不可饶恕的错误。而他本就是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那一个,和其他的任何人都没有什么分别。李旻浩根本不需要去过问一个理由,他们需要,他就必须回来。
他明天所需要执行的任务并不难,过去几年里李旻浩执行过无数个类似的。他不必担心那些技巧他不在熟练,很多东西早就血液般成为他最深的本能与记忆。就像即使是他在和金昇玟约会的时候,他也会注意逃生口,观察是否有人在偷拍他们,或者对警车保持警觉。
上周,某顶级奢侈品品牌的珠宝线失窃了一套限量珍藏版的钻石项链,它曾经因挂在玛丽莲梦露的脖子上而名声大噪。她去世之后再没有人试图将它从那保险柜里拿出来,而就在不久前它不翼而飞。
Beast内部基本可以确定偷走他们的盗贼是怎么样一群人,他们叫做skeleton。
他们是游走在海关的一群偷渡客,在美国的时候常年是fbi的眼中钉。没有目的,没有靠山,与政治无关,吉普赛女郎般,仅仅是一群在这方面有天才的男孩女孩们的冲动行径。当然这种纯粹往往才是最棘手的。
而他们现在所遇到的问题是,skeleton自以为拿走了保险柜,破解了密码。而当他们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他们依然无法拿出那条项链的时候他们就会知道那根本就不是密码锁,而是虹膜。用的是该品牌现任ceo正在上高中的小儿子Simon的虹膜。
也就是昨晚不停骚扰李旻浩的那一位。
任务分为很多部分。一部分李旻浩的同事飞到了skeleton在圣保罗的老巢,他们一定把项链藏在那儿的某一处。毕竟即使他们有一架私人飞机,拿着那个箱子出入海关的招摇程度也是他们无法承受的。
而这群孩子们现在飞来了新加坡,为了这个仅仅是在度过他的暑假的可怜少爷的虹膜。他们当然向Simon隐瞒了他是诱饵的真相,他们要乘此机会将这群人一网打尽。而李旻浩要做的事情就是拖足够的时间吸引他们的到来,并且保证他绝对的人身安全。
睡前李旻浩最后查看了一下明天所要用到的一切工具,即使发生意外的概率不足0.01%。李旻浩也依旧保持着这些强迫症般的职业病,这导致他刚刚跟金昇玟同居的时候并睡不好觉,而金昇玟可能永远不知道李旻浩惊醒的那些夜晚。当然,李旻浩也不会让他知道。
李旻浩终于躺到了床上,他认为无论是任务的难度系数还是现在这个房间的设施,他都应该让自己睡个好觉。毕竟大部分的时候他们没这么走运,不是次次都有少爷沾光,住在戈壁或游轮储物的夹层才是家常便饭。
288天。
李旻浩梦到了金昇玟。
去他妈的马斯洛需求层次,他平时鲜少梦到金昇玟,而今日酒足饭饱他就不禁要想寻求更多。
他梦到的居然是那一天,他们分别的那一天。是的,李旻浩刚才没有讲的那一段,金昇玟在仁川机场的泪水涟涟。
这听上去又蠢又浪漫,但事实上完全并非如此。想想吧,李旻浩该给金昇玟怎么样一个借口告诉他自己将要离开他,并且极有可能是永别?
然后李旻浩在所有中挑了最蹩脚的一个。这个曾经聪明才智伶牙俐齿的特工对把话题从赫尔佐格绕到开心乐园餐。最后他说,他要出国了,去读书。
金昇玟听到这话都气笑了。事到如今他已经不再想向李旻浩追问一个真相,因为他有时候太聪明太敏感,他知道李旻浩如果能编出这种理由搪塞他,那么即使求得真相甚至求他留下来都毫无作用。他们玩完了,在李旻浩漫不经心撒谎的那一瞬间。
金昇玟疯狂地收拾东西,他把他的小狗玩偶,成套的牙刷牙膏,一起去买的小猫小狗陶瓷杯全一股脑塞进他的行李箱里。李旻浩站在一边看着眼前的一切,第一次意识到他有时候的确无法掌控事情的发展,他有些迟疑地说,“我又不住在这儿了,你其实不用搬走。”
金昇玟抬头冲他无语地冷笑一声,继续着手上的动作。
之后的事情难以控制。李旻浩突然上去吻了他,然后他们就开始坐在地板上接吻。下一秒他们扭打在一起,李旻浩在金昇玟的背上留下猫爪般的抓痕,而金昇玟在他的肩头留下狗咬的两个伤口。然后他们就在那没关上的箱子旁边做了爱,把处女座洁癖的金昇玟整理好的那些东西又全部弄乱。
到底是年长一些的李旻浩先从这一团混乱中反应过来,他从地上爬起来穿好衣服,然后对金昇玟说,我得出去冷静一下。
李旻浩去楼下的街角抽了两根烟,再买了一罐金昇玟喜欢的泡菜,想要最后给他做一顿饭。上去之后金昇玟已经走了。卧室理得干干净净,好像从来都只有李旻浩一个人住。
李旻浩真正离开韩国的那天,金昇玟来送他了。
李旻浩想要上去给他一个拥抱,不是爱人那种,而是像面对分别的朋友,拍拍他的肩膀告诉他再见。但是金昇玟推开他了,他撇过去脸。
广播已经在催促着登记了,李旻浩刚想伸手将他的脸强硬转过来再说上两句。金昇玟把他的手打掉了,转过来的时候眼泪无声无息地流了一脸。
一种全新的痛和醍醐灌顶的爱在那一刻把李旻浩袭击了。他不是在看到眼泪的时候才觉得金昇玟是如此爱自己的,而是在看到眼泪那一刻发现自己如此爱金昇玟。
他哭得一点都不好看,甚至有些丢脸。金昇玟直接哭出一个鼻涕泡,看得李旻浩差点笑出声,可是他知道什么情感又在充斥他这个口是心非之人的胸腔。
他抹了眼泪,眼皮子都红肿得可怜。他又冷冷地笑,几乎是自嘲,露出一点犬牙。“哥,我再也不想见到你了。”
5:54 AM 新加坡
李旻浩永远都会比闹钟早醒3分钟,他打开了对讲机。
“Simon。”李旻浩喊他,“你醒了吗?”
“是的,我醒了。”李旻浩听出他声音里的疲惫,“准确来说,我根本没睡着,BK。”
李旻浩忍不住笑了一声,“结束之后好好休息。现在穿上衣服,3分钟之内,我来接你。”
3分钟后,李旻浩一秒不差地从80米高的阳台外面翻进了Simon的房间。
“防弹衣?都穿了吗。”
Simon信誓旦旦地点点头。李旻浩盯着已经手上的电子表到6点准点的那一刻,从身上飞快抽出一条带着钩子的绳子,将他挂在对面楼的阳台上,另一头他挂在Simon的身上。
李旻浩拉着他三步并作两步走到阳台边,“抱紧我。”
“跳!”
他们在空中大约有20秒的滞留,然后稳稳落在地面上。李旻浩飞快收回他的绳索,他知道两个街区之后的路边有一辆出租车,他的同事会在那边接应他们。
李旻浩一直留意着身后的情况,他确定并没有任何人在追捕他们。李旻浩上了车关上车门,车子发动,他知道任务成功。靠在窗户上松了一口气,他并不是紧张,只是做任务时候他不得不调动他的情绪,这是他成功的若干方法中的一个。
他并不认识现在在驾驶的这一位。两年时光足够组织大换血一次,李旻浩也没必要认识每一个。他不知道车子要开去哪里,要他做的做完了就行。
他和Simon跟着那个男人在一栋大楼前停下,那栋大楼看起来几乎荒废,惊讶于电梯居然仍可以运作。三个人一起上了楼,电梯门打开的前一刻,李旻浩突然意识到不对。
滴答。
他几乎和那人同时掏出枪。
“嘿,小家伙,把枪放下,否则我下一秒就毙了这个小孩的脑袋。”
李旻浩转头一看才发现那个司机挟持了Simon,枪口就这么顶在小少爷的太阳穴上。他深呼一口气,以Simon的身份地位来说,一旦出现什么三长两短,李旻浩这条贱命死20次也尚不能补偿。于是他缓缓放下了枪,把双手举过头顶。
他们的行动暴露了,西八。李旻浩飞快地做出判断,这个来接应他的人肯定是假的,那么几乎只能指向一种可能性,就是beast里出现了叛徒。
李旻浩被他们用枪指着一路走到了顶楼的天台边缘。那里的防护栏不足50cm高,几乎形同虚设,而他被要求背靠防护栏跪在地上,只要他稍微向后仰那么他立刻就会立刻从高楼上摔下去粉身碎骨。
“别盯着这孩子了,考虑下你现在的处境吧。”男人朝身后的人打了个手势,于是李旻浩看见Simon和他消失在电梯口。他感到自己浑身都在冒着冷汗。
“我们都是一路人,很清楚你这种亡命之徒根本不在乎自己的性命。但我相信你的boss一定告诉你要照顾好那小子吧。”
“那不如让我们来聊聊你的boss。”枪口顺着李旻浩的脸颊一路滑倒锁骨,“把你知道的告诉我们,我可以给你个优惠,放你们俩都走。”
李旻浩在心里翻了个白眼,你以为告密者能轻易苟活?如果beast里真的出现叛徒那么死亡就将无法控制,他压根没什么筹码可以跟眼前的男人谈判。他咬紧牙关,决定在剩下的所有时间里都缄口不言。
当那黑黢黢的枪口就这么顶着他的太阳穴的时候,李旻浩脑子里却冒出来金昇玟的脸。
滚!你小子快滚蛋!李旻浩在脑子里大喊。
然而无果,他只能任凭回忆如同走马灯播放,在他误认为的最后时刻。
那年圣诞,他们飞去伦敦度假。
过去他从来不过圣诞节,12.25对他来说和一年的剩下364天毫无区别,在组织里的时候,那些犹太人总是自然而然地找到他们几个亚裔,然后吃一顿一如往常的晚饭。
因此,那是他第一次过圣诞节。
伦敦已经张灯结彩,到处都在一遍遍播放着铃儿响叮当和新年快乐,穿着红丝绒裙子的女孩子跑来跑去跟巨大的圣诞树合影。
李旻浩过去从来不会在出任务之外的时候去到如此人流密集的场所,下意识地有些紧张。金昇玟没有回头看他,只在从大衣底下伸出手紧紧抓住李旻浩汉微微出汗的那一只。
“哥别走丢了。”
李旻浩觉得有些好笑,“喂,你小子。”
他们很少这样,在大街上做出亲密举止。这并不让李旻浩感觉不适,因为身边实在人来人往,也不会有人注意到这圣诞夜千千万万情侣中没什么特别的两个人。只是有点奇怪,因为感受着指尖传达的热意,仿佛这喧闹的世界只剩下他们俩。
他们沿着路边走,红色的双层巴士从他们身边开过,露天二层的金发女孩大声喊着冲他们俩打招呼,“Merry Christmas!”路过一家西班牙餐厅,在门口卖玫瑰花的婆婆拉住金昇玟,“给旁边这位漂亮的小伙子买束花吧!”
金昇玟回头玩味地看了李旻浩一眼,李旻浩立刻头疼地不停摆手拒绝,“太肉麻了,真的”。但金昇玟还是买下了最鲜艳的一束,并且变本加厉地硬生生塞在李旻浩怀里。
他们被人流簇拥着走到最繁华的那条街道,和所有最平凡的游客一起驻足,等待着圣诞节的烟花。
“还要多久?”李旻浩有些不耐烦。
“13分钟,再等等吧。”金昇玟下意识伸手理了理李旻浩的围巾,他没有留意到那天暗下来的夜色里李旻浩罕见地脸红了。
李旻浩从来没有这样等待过时间的流逝,无论执行多么紧张的任务前都没有。
滴答,滴答,李旻浩几乎能听见金昇玟手表的声音。
滴答,滴答,人群慢慢躁动起来。
滴答,滴答,大家开始亲吻彼此,拍视频,互相跟身边的人说圣诞快乐。
滴、答、滴、答....Boom!
Boom!
男人扣动了扳机。
李旻浩再睁开眼,却发现自己毫发无伤。
他抬头看见那把枪,立刻意识到那儿根本没有子弹。
男人勾起唇,他把枪塞进口袋,让李旻浩站起来。
“你通过了。”他对李旻浩说。
一架直升机此刻呼啸着落在天台上,李旻浩认出那是beast的飞机。
“这算什么?测试?”
“是的。”
李旻浩无语,“我以为你们叫我回来是因为你们对我的专业素养已经有所信任。”
“这不是测试你的专业素养,这是测验你的忠诚。”男人回头看他一眼,“别傻站着了,上飞机吧。”
李旻浩一边快步跟上去一边说:“抱歉,忠诚对我来说只是专业素养中的一种罢了。”
男人笑了一声,“你还真是如他们所说一样冷静且无情。”
“这是诽谤。”李旻浩嘴角抽动一下,“否则他想要什么,一条绝对服从的狗,还是他要做穆罕穆德?”
“你要理解一下。”男人耸耸肩,“毕竟他们不知道两年过去你还会不会为他们卖命。”
“所以都是假的?这都是局?包括Simon?”李旻浩跟着他跳上了直升机。
“他可是如假包换的小太子。”
“那你们怎么说服他干这个的?”
男人在飞机上调出一段录像给他看。画面上的Simon激动得几乎张牙舞爪,“嘿,你根本不知道我等这一天等了多久,我从小就特别痴迷那些特工电影,这下你可以知道我昨晚到底为什么没法入睡了。BK,我不是故意要骗你的,我很喜欢你,你是特别好的特工!”
李旻浩满头黑线,一瞬间后悔自己为什么没有在从酒店大楼跳下去的时候就让这小子摔断腿。他转过脸看向男人,“你们的欢迎仪式是否太大动干戈了。”
男人大笑起来,伸出手与李旻浩相握,“不管怎么样,Welcome back,BK. Or...Captain?”
3
一周之后,通过考验的李旻浩正式加入了那个组织,不是beast,而是更为私密的组织。组织中的组织。你可以叫他The Suicide Squad,X-men,kingsman或者别的什么,随便给它命名吧,因为它根本就没有名字。
从加入的第一天起,他们就知道他们一切都服从于一个终极任务。这是一个时间跨度极长的任务,比李旻浩过去所执行的每一个都要长。它持续2-4年,足以见得他的重要与困难。这两年李旻浩为了它去了太多地方,而每一次他只能收到非常短期的行动目标,例如解决某某,把信息交给某某,护送某某下游轮等等。
一个事情结束之后才是下一个,有些时候他会获得5天至半个月不等的休假,有时候没有。然而他并没有什么除了工作以外非做不可的事情。他将一部分薪资投给了首尔一个保护流浪猫组织,所以偶尔他会飞回去看看他们。
为了任务方便,他不断变换着身份以出入各种各样场合,携带着不同虚假的证件和护照。必要的时候他还需要进行外貌上的乔装。
他每天都有不同的名字。今天他是Aplha032502,后天他是x,下周他是伊万,是塞巴斯蒂安。他的同事喊他BK,那么李旻浩是谁?李旻浩是金昇玟公寓里的单身父亲,大床上的水仙花?有时候一觉醒来李旻浩会好奇镜子里的人究竟是谁。
这种对于自我的不确定感曾经长久地侵蚀着他的大脑,以至于他拥有一个相对糟糕的睡眠。他怕睡下去之后会彻底忘记对生活的最后一点真相。
和他的其他同事一样,这里的任何人都未知全貌。他们不知道他们所执行所服从的人到底是谁,也不知道他们在和什么力量抗衡。而正是这种态度让李旻浩明白了这个组织的危险性和任务的严肃性。
因为他们很早就知道,真正值得恐惧的东西只有未知,而这个组织对于包括成员在内的所有人都是未知。
19:23 PM 芝加哥
芝加哥华灯初上,李旻浩穿了一身fendi高定,今天他的身份是一名高级珠宝鉴定师。要知道他在被要求以这个身份伪装的一周前他甚至分不清钻石和切割好的玻璃。
李旻浩的专业素养让他从不迟到,除非遇到意外。而眼下就是意外。
他们显然对于游行[1]的规模错误估量了,人们将街道挤得水泄不通,以至于任何一辆车子都压根没法从中开过。简单向上级做出直接请示之后,李旻浩下了车。
现场根本就是一片混乱,各色肤色的人们举着他们的国旗,他们砸车子,砸商铺,纵火。人们举着手机拍摄眼前的一切然后把他们全部传到互联网上去。李旻浩感到自己的西装被他们挤得皱巴巴,而他根本没法阻止这一切的发生。
他试图从人群中逃脱出来,不小心撞到身边的一个男人。shit!男人咒骂一声并向李旻浩投去一个绝对称不上善意的目光。他知道是自己的这张来自少数族裔的亚裔脸救了自己,毕竟那个男人想要往他面中来一拳的欲望如此赤裸。虽然他并不畏惧和任何人发生斗争,但这并不代表他希望在任务开始前和随便什么人扭打在一起。
李旻浩有些时候觉得他们其实都一样,心若冰霜,手无寸铁。没有经济大萧条,没有世界大战,生活对他们来说是煮死青蛙的温水,或者尚未落下的达摩克里斯之剑。历史太重,未来太快,就好像根本就没有现在。
李旻浩终于绕过了最混乱的那一部分路段,好整以暇来到那幢老宅前。他出示入场券之后他向侍从要了一杯香槟,然后沿着旋转楼梯款款而上。中央已经有些人群聚集,李旻浩不希望自己惹眼,寻了个靠窗的位子。
他从二楼向外看去,他能看见骑着自行车的蝙蝠侠高举着“Black lives matter.”,带着小丑面具的男人靠在出租车上大喊“No justice,no peace.”他不知道这是不是勇敢,但此刻他只觉得讽刺。外面是Gotham,眼前的男男女女穿戴整齐却只谈论些无伤大雅譬如莫奈下个月的画展。
这些年李旻浩见过很多游行,日本,伊朗,加拿大,英国。为了妇女儿童,为了少数群体,为了少数族裔,或者别的什么。各处都有像海水或者火焰一样热情而浮躁的人民,而李旻浩手上这杯酒饮完之后他甚至没有精力再去关心或者感慨任何其他事情。他有他要背负的命运,无论是今夜,还是今生,而他根本不会忘记。
李旻浩咽下最后一滴液体,侍从恰到好处地走上前欲给他再加一杯。李旻浩礼貌地说了谢谢然后麻烦他把杯子收回去。
今晚的目标,美国新兴的股票大亨,据说去年在瑞士好好地捞了一笔,手段就不必赘述。之所以把这个人交给李旻浩处理,是因为他们意外发现了他至今没有子嗣的真相——他是个gay。
当他同事拿着他妻子——一个前维密内衣模特的照片难以理解地发问为什么有这样的老婆还能做同性恋的时候,李旻浩只扶额为自己接下来的任务感到一阵无语。
出任务有些时候需要用上美人计,这很正常,尤其是面对那些中年难缠又多金的gay。他们总自以为是地认为任何人都会对着他们的钞票发情,觉得可以成为任何人的sugar daddy。
李旻浩那张脸太具欺骗性。每个特工都会有自己的特长,例如计算机,破解密码,自由搏击,或者别的什么。诚然李旻浩有跆拳道和柔道背景,但也不可否认这张脸的确是他的武器之一。当然,他不会真的和那些人上床。倒不是因为他无法为任务奉献到这个程度,而是他发现自己面对那些肥头大耳根本没法勃起。
但他不明白他为什么要把自己头发染成白色,仅仅因为他在船上喊来的那些男孩都是黄皮白发?这并不代表那什么大亨是白发控对吧!对吧?
当李旻浩顶着他那连续工作一个星期的黑眼圈去染了白发的时候,他只觉得镜子里的男人像个活不过一个月的白血病患者。今天化了妆换了衣服(更重要的是,他们给了李旻浩整整三天超过10小时的睡眠)之后他才觉得自己有几分姿色可言。
他试图向beast解释他已经快30岁了不再是那种有条件往富商床上爬的年纪,而金发红唇的美艳同事 Chill只给了他一个飞吻来回应他的挣扎,“你在我眼中永远18岁!小猫咪!”
按照计划,他在第二场宴会开始的时候下手。
第二场宴会是化妆舞会,人人都已经酒足饭饱,稍作休息后换上新的衣服戴上面具来到舞池里跳舞。化妆舞会是多么绝妙的点子,因为你永远不会知道再跟你跳舞的人是谁。李旻浩从上衣口袋里抽出了提前准备好的蕾丝面具,上面有微型摄像机。
他故意往那男人身边靠近,很快就意识到他这一头白发成功吸引了他的注意力。男人邀请他跳舞,李旻浩欣然答应。
他为了今晚花了一周跟Chill又重新学习了交际舞的步伐。然而就当他在舞池里旋转的时候,他见到了一个意外的人。
727。
今天是第727天。
李旻浩不需要像那些小女孩一样在日历上标数字或者在桌面建立一个插件,他就是记得。
是的,化妆舞会确实能在你光鲜的身份背景上笼上一层薄纱,但就像李旻浩能认出那位股票大亨一样,他当然也能认出他。
李旻浩无法控制自己在本该聚精会神于任务的时刻却被他吸引了注意力。只是727个日夜,即使是惩罚也实在太长。
李旻浩不是没有耐心的人。他感受到那杯香槟也许正不动声色地让他有些迟钝。
他酒量不差,但即使很细微的地方改变了,那些东西也会无孔不入。他不得不承认他很想他,以至于他思绪混乱。
李旻浩知道金昇玟为什么能出入这种场合,即使金昇玟从不主动和他谈起他的父亲,但李旻浩也清楚他是那种有些家庭背景的old money。他无意中了解到过他父亲的企业和他在首尔的房产。他们这种家庭后代只出三种人,子承父业的完美继承人,花天酒地的纨绔公子,和视金钱如粪土的知识青年。
金昇玟显然是最后一种,他和他家里的关系很疏离。但他依然是他们家唯一的儿子,在他的哥哥4年前死于车祸之后。
李旻浩担心再这样下去自己会失控,他根本无法深究金昇玟看向那美丽女伴的眼神。事实上他的专业素养让他根本没有正眼看金昇玟一眼,他们几乎完全形同陌路,场上不可能有第三个人猜测得出他们过往的旖旎。
但是,但是。时机明明尚还不够成熟,李旻浩却对身侧的男人说他想要休息,可不可以带他去休息室。他们这种高级的vip都在三楼有单独的休息室,而这是一个相当明显的暗示。
男人笑起来,摸了一下他的后腰然后半搂着他从舞池里走下去。
李旻浩似乎感到金昇玟在那一刻落在自己身上的目光。他不会认出自己的,绝对不会。他的白发,他走路的方式,他的语气他的腔调,还有脸上的面具。一切都与他过往展现给金昇玟的不一样,因为这一刻他根本不是李旻浩。
他是——
“Judy。”男人从他的口袋里找到了他的名片,并且读出了上面的名字。
“Hey,那小兔子的名字。”男人拍了拍李旻浩的屁股,“我侄女喜欢看的。”
“是。”李旻浩低头吻了他一下,然后从善如流地笑起来,“我是兔子警官。要一起玩警察抓犯人的游戏吗?”
李旻浩抽出领带试图捆上那男人的手腕,正当他低着头靠近的时候他突然感到什么东西正抵着他的脑袋。
那是一把手枪。
男人在他头顶得逞地大笑起来,“从你进门的那一刻我就知道你想干什么了,小兔子,我可不是这么好糊弄的!”
李旻浩这下也抬头,和他对视,扬起嘴角,“你是很聪明,但也已经game over了。”
“Lips。”李旻浩指指自己涂着薄薄唇蜜的嘴巴,那上面是一款可以让人在短期迅速麻痹的毒药。
比算好的时间稍微短了点但是也够了,李旻浩看见男人不再能够扣动扳机。他浑身僵硬起来,像尸体一样向后重重倒去。
李旻浩依然把他的领带捆好了,还打了一个漂亮的蝴蝶结,像打包圣诞礼物。嘴巴是最后一个才麻痹的器官,李旻浩听见男人试图发出一些破碎的只言片语。
李旻浩凑过去耐心地听,甚至拍了拍他的胸口宽慰他可以慢慢讲。李旻浩努力辨认那些话语,似乎是一句,“你这个婊子养的,你逃不出这里的。”
李旻浩向床边走去,给了他一个爱豆般的完美甜蜜笑容,“可惜猫有九条命。”
然后他从三楼的窗户上一跃而下。
注1:此处指2020.5.30芝加哥游行
4
922天。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李旻浩使用这种方式来记录时间。时间成为串联一系列事件唯一的线索,不牢牢记得这些,李旻浩觉得自己和行尸走肉早已别无二异。
922天前是他做平凡人李旻浩的最后一天,而这些日子他不停地越走越远,直到他发现他可能无法回去,无法回到金浦的小家,无法捡起破碎的瓷器一一拼接上然后就假装一切没有发生。太迟了,他可能已经不再拥有当平凡人的资格。
他漂泊一生,惟有那两年短暂寻得归处。所以他没法怨恨。没法或傲慢或事后诸葛亮地去说他宁愿一切都没有发生。
他有时候想,他根本就不是爱他,他只是没有其他东西可以去回忆。他童年被拦腰折断,三岁那年的父亲在一次任务中离世,13岁那年那个没有经济来源,精神衰弱,酗酒成性的母亲又把它扔回那个吃人的组织。他们是多么活生生一出家庭悲剧,可以永远作为典型例子来警醒一个特工结婚生子的危害。
然后他暗无天日的训练四年。17岁第一次出任务。之后的每一年,都根本没有什么两样。直到他犯下那些罪,被踢出去,才偷得一些像样的人生。多么可悲,他事业的瓦解,是他生活的开始。
他一遍遍的麻木不仁的生存中,想起他的过去——那段唯一尚可以称之为生活的生活。
生活像一个空荡荡的大厅。几百瓦白炽灯之下,只站着金昇玟。
于是他把一切都误认为爱误认性,误认为欲望,但事实上不是,那只是生活,只是希望。李旻浩强加太多东西给他。而在后来也明白,这正是金昇玟的诡计。
他其实已经不太经常想起他了,只是偶然在特定的场合会缅怀一下过去。连同那个眼中尚还有光芒的李旻浩一起缅怀。金昇玟像他的慢性病,在他的冷静自持的大多数时候都无伤大雅,只是偶尔被拿出来痛一痛。
他不知道是不愿还是不敢。那两年就像被他存放起来的最后一瓶盖甜,回忆一次少一次,金昇玟早在他的二次刻画里面目全非。人类有时候很可怜,一切都被包裹在消费主义的洪流之中,连回忆都是消耗品。
而他在愈发接近一切故事的结尾。李旻浩能感受到,大甜甜圈套小甜甜圈里面最后一个空的内核[1],他的最终任务,正在一步步逼近。也的确是时候了,是时候给他凄风苦雨的922天画上一个句号。
他想过他的未来,他会向组织申请退休,他知道他们会同意,他会分得一份不低的财产让他足够度过后半生。如果金昇玟愿意回来,他们就在金浦那个老地方,或者去首尔——李旻浩都不在乎,只要一起疯子般的胡乱生活。如果金昇玟不再原谅他,那他就把房子卖掉,然后四处游荡,直到找到一个新的港湾或者只是停泊点。
李旻浩过去从来没有想象有一天他会甘心安逸而百无聊赖的每一天。可早在意识到这件事本身之前,他就本能般地做出了这样的打算。
他也许永远不会把这番话告诉金昇玟。
他并不求死,但他的工作让他不得不在每分每秒都做好赴死的准备。也许根本没有退休,根本没有任务结束,他死在尸骨无存的某一处。
那也挺好的,像个玩笑,或者游戏。Love or not,金昇玟永远也不会知道。他会为此记住自己吗,也许不会。
西八,他必须得记得自己。
3:27PM 温哥华
李旻浩当然清楚自己被跟踪了,今天是第四天。他不可能再犯芝加哥酒会那一天的错误,那天晚上他回到酒店之后在睡前例行检查,却发现黏在他袖扣后面的一枚微型窃听器,附带gps定位功能。
任何人靠近他并且把这玩意安在他身上他都会察觉到,除非他的技巧比自己更强。李旻浩感到一阵后怕,没有任何消息显示那个晚宴上会有他们的敌人或者同行。尽管它只在自己身上停留了不足3个小时,但是李旻浩已经回到酒店,他知道这里有多少消息可以泄露。
这使得他不得不换了一身衣服连夜飞离美国,他极少不按照计划行事,也极少狼狈至此。这次逃跑是他特工生涯中的一段耻辱史,也在往后的日子令他愈发小心。
并非自夸,从客观来说数一数二的专业水平一直是李旻浩的自负心,这次交手让他有一次警醒于对手的强劲。而相比之下今天的这个stalker显然相当笨拙,只是有点黏人罢了。李旻浩勾起了唇角,低头闲适地吸了口烟,在下一个人来人往的十字路口转进了小巷。
李旻浩余光留意到身后的那一个已经被他甩掉,迷失在人群中。他心情甚好,走进了路边的便利店买了两份布丁。他实在喜欢这种工业加工甜点,如果他不需要刻意隐藏自己的消费记录那么他一定会在全球各地的商店里购买他们。就像那小子曾说要吃遍全球各地的麦当劳,西八,怎么又扯上他了。
李旻浩转了转脑袋,结了帐拎着塑料袋从便利店走出来。走出门的那一瞬间,天赋般的危机感就像猫突然弓起背,嗅到危险气息的李旻浩立刻在门口驻足,以至于身后玩着手机的大胡子大叔一不留神撞到他背上,“嘿,你个不长眼睛的!”
2点钟方向的顶楼,那是一家银行。是狙击枪,因为李旻浩察觉到倍镜在午后阳光反射到墙上的影子。不过李旻浩猜想李旻浩里面装得大概率不是那种一击毙命的子弹,他尚且有利用价值,他知道他们不会杀了他。
况且这是温哥华的下午,没有人愿意毁了这么一个阳光明媚风和日丽的下午。而韩国公民在温哥华街头被狙击枪击中也并不是什么好新闻。它太高调了,很可能会直接惊动外交部或者爱管闲事的CIA,李旻浩知道CIA看不惯他们很久了。作为一次秘密行动,这会使双方都有些难以收场。
这种事情无疑直接挑衅加拿大政府的安保系统,当然,那个男人的存在本身就足够挑战了。李旻浩忍不住冷笑一声,任何国家的安保系统对于真正的权力拥有者来说都不过是薄纸一张,从来都是防君子不防小人,只够糊弄他们需要糊弄的人。
谁派他来的?李旻浩忍不住歪了歪脑袋。Beast内部有些风言风语,关于一个发迹于亚洲的新恐怖组织,他们的秘密敌人,没有一个活人见过他们的真实面貌。
会是他们吗?
但这毕竟也只是风言风语。
当然,李旻浩第一时间退回了便利店,走到了许多货架遮挡的最深处。他计算出这里是视野盲区。然而这并非长久之计,从便利店原路返回酒店必将经历一段人迹罕至的小路,酒店正在扩建,那里四处都搭建着脚手架,这并不是对李旻浩有利的地理条件,如果他们真的想要做点什么的话,那儿将会成为被攻击的绝佳地点。
其中的解决办法之一是呆在这里和对方耗时间,但是这家店并不是二十四小时开放,即使他可以如流浪汉般继续在此停留9个小时,晚上12点之后他也不得不被扫地出门。
李旻浩实在忍不住在内心咒骂了一句北美人的懒惰。在他的国家,24小时营业的便利店比比皆是,不可能造成他现在的窘境。
当然,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如果这儿还有第二扇门。
李旻浩抬头看见下午17:00是两名店员的交班时间,他有足够的耐心在这里等到这个时间。虽然当他又一次在冰柜面前欲言又止的时候,店员还是忍不住好心地上前关心了这位看起来相当迷茫的亚裔男人,甚至担心他听不懂自己说的话,他还使用了极其蹩脚中日韩三语。
李旻浩有些尴尬地耸耸肩,用英文跟他说没关系。
他看着这位敬业而和善的店员远去的背影,久违地因为任务而产生一点负罪感。
五点到了,李旻浩一直盯着表。他紧跟着店员走进那间小小的员工休息室,在关门转头的瞬间那男孩突然意识到李旻浩的存在,而在男孩正准备说“先生您不能...”之前,李旻浩眼疾手快地迷晕了他。
抱歉,他只能这样。李旻浩反复确认了一下剂量的使用,以保证这并不会给男孩留下任何后遗症。仅仅是昏迷一小时,一小时之后他就能像个没事人一样重新从地上站起来。而这段时间也足够李旻浩甩掉那个该死的狙击手安全地回到他的宾馆。
李旻浩从员工休息室的后门穿过去,那里通向宾馆的是相当宽敞且热闹的一条大道。人群是他最好的保护色,他知道只要混在人群里走,这狙击手就并不敢将他如何。
就这样李旻浩重新回到宾馆。时隔5小时,远远超过他所估计在外面所消耗的时间。如果他早知道会遇到这么麻烦的意外那么他也并不会逞那两个布丁的口舌之快。当然,布丁并不是有罪的,而生死交锋之后只会使它们更美味。
李旻浩不想再去思考任何工作的事情,他现在唯一的目标就是洗完澡回到他的大床上一边用付费频道看一些日漫或者温情电影,一边吃掉那两个小东西。
然而这种危险气息在他从他所居住的15楼电梯走出来的一瞬间又将他包裹。李旻浩有些时候简直希望自己能愚钝一点,而现在他十几年的专业素养几乎演化成一种本能和直觉。
他意识到整层楼都有问题。
他们实在是安静得出奇了。
他立刻退回到电梯里,按下了1楼的按键。然后飞快地打电话给前台,“您好,我是1507房的,我想说我对面1510他们家的男孩实在是太吵了,每天晚上我都没法睡着,能不能处理一下这个问题。”
那边迟疑了一会,然后说,“先生,我们很抱歉没有给你带来好的服务,不过1510他们一家在今天上午就已经退房了。”
李旻浩倒吸了一口气,努力平复自己的呼吸,“那1509房呢,那个女人真是一刻不停地打电话。”
“先生,我们这边显示她在今天中午也已经退房了。”
李旻浩努力装出苦恼的样子,“那到底是哪来的声音,我今天回去,整层楼都闹哄哄的,我根本没法休息。”
“先生,现在15楼整层都由李先生在今天上午预定了,如果您需要我们会向他们反应。”
“麻烦了,谢谢。”李旻浩嘴角抽动一下,挂断了电话。
现在的情况不难分析,有人知道李旻浩住在这层楼的15楼,并且企图通过预定整层楼的房间来瓮中捉鳖。李旻浩确认了那种危机感来源何处,他惊讶于那个所谓Mr.Lee的财力,他并不觉得自己值得这样的排场。
李旻浩死死盯着电梯上跳动的数字,手上仍拎着那袋布丁,显然今天他无福享受它们了。只是李旻浩至今仍未明白他是如何成为他们如此重视的目标人物。
究竟是谁?那个组织,愈发神秘。
十五,十四,十三,十二——
李旻浩不知道自己的冷汗已经顺着额头留下来。那红色的数字如同血色,刺痛着李旻浩瞪大的眼眶。
十一,十,九,八,七——
李旻浩把手伸进自己裤子的口袋里,紧紧地握住了枪杆。
七,六...
砰,轻轻的声音。
电梯停在了六楼。
电梯门打开前有0.5秒的停滞,李旻浩手心也出了汗,但依然时刻准备把枪掏出来。这种逼仄空间让他不能完全大展身手,然而有些情况下没有办法。
门开了,走进一位中年的大叔。他草草地穿着浴袍和拖鞋,身上还挂着水珠,大概是要去2楼的温泉。他一直刷着手机,甚至没有抬头看李旻浩一眼。
李旻浩在心里重重地呼出一口气,松开了手,在内心嘲笑了一番自己的疑神疑鬼。
他抬手擦了汗。就在这一瞬间,那大叔突然看也不看地给了李旻浩一个肘击。李旻浩完全依靠四肢本能的反应接住了那一击,手枪却在抽手的瞬间滑了出去。
他当即和男人扭打起来。他能感受到男人近身搏击的实力,清楚自己如果长时间这样纠缠下去只会耗光他自己的体力,因此他的余光一直瞥向那滚到地上的手枪,而他知道男人也盯着那物什。这样的扭打是毫无结果的,只有拿到那把枪的人会直接成为冠军。
电梯突然重重地向下掉,从六楼一下子掉到二楼至三楼的中间,当他和男人都因一瞬间的失重有一秒的停滞时,电灯在一声巨响后停止运作,灯灭了。
他什么也看不见——
扑过来的男人瞬间控制住李旻浩的四肢。他感到一个毛巾紧紧地捂住他的口鼻。李旻浩尽力地控制呼吸,但也在5分钟后陷入了短暂的昏迷。
李旻浩五分钟后醒来,他的视线被一个麻袋剥夺。但他断定自己身处一个极其昏暗的密闭空间,那是车子的后备箱。他伸手触摸了一下四处的形状,估测了一下后备箱的大小。他猜这是一辆越野车,大约是路虎,2010年以前的老款式。
其实那个男人的实力并不在他之上,但是李旻浩有一点夜盲。这个缺陷全世界可能只有两个人知道,他不知道设计了那个电梯事故的人们究竟是真正有所准备还是歪打正着。
因为他并不严重的夜盲在他过去的十几年任务生涯中从不曾给他带来任何的麻烦,他只是在黑暗中会有比常人长3-5秒的不应期而已。而李旻浩往往能通过听力来弥补这段时间差的存在,但是电梯间太小了,没有给予他判断时间。
车子显然是开动的,虽然头上套着麻袋,但李旻浩能感到他的颠簸。车子前面大约坐满了人,但是他们并没有讲话,因为任何对话内容都会成为李旻浩的线索。能够对他用心至此的一群捕猎者不会不清楚李旻浩的专业程度。
因此李旻浩放弃从这辆车上直接逃跑的计划,他知道他几乎没有胜算。面对那个男人这种程度的人,他无法做到以一敌多,这样的地理环境也对他极其不利。他只能尽量舒展四肢,在不发出任何声音的基础上让他们不至于麻痹,同时保持清醒和体力。
他手上的表不知道去哪了,但他猜这一番折腾之后大约已经19:00了。
李旻浩当然知道他们追捕自己真正的原因。
上个月,一直与联合国合作的一个知名导弹工程师去世,而收集了他毕生学识的日记本却在葬礼后失窃。而联合国之所以委托beast负责此事,是因为beast部长和着名工程师在在生前的交情。
那本日记本是一份加密文件,这位天才使用了传统而冗杂的Enigma编写。而密码在他弥留之际告诉了部长。他之所以选择告诉这样一个身份的人,除了私人情谊之外更为了保护自己的家人孩子,一旦亲近而手无寸铁的人获得了这个密码,他们一定会立刻成为各路恐怖组织的首要目标。
这件事在全球大约只有15个以内的人知道。因此某些恐怖组织偷走日记本之后应该立刻就会发现它们如果不通过密码破解将只是一堆废纸,不管这怎么样他们获得了这份情报,知道密码正在组织高层散开。
而这就是他们为什么找到了李旻浩。
但李旻浩真正从未知晓的是,到底是什么人在与他们抗衡?
他认为他的敌人无论是从专业程度,消息来源,财产资源等多个方面来说,都不可能是一群天才反社会少年的灵光乍现,或某些极端宗教主义者的报复。它一定是一个极度等级森严,运作良好的组织。
然而这样一个组织几乎没有在圈子内留下任何蛛丝马迹,甚至他们至今都不知道这匹黑马到底叫什么。有人曾经说疑似听到了他们的名字,叫“...dark king”。
“中二。”当时李旻浩叼着烟只是这样随便丢过去这样一句评价。而今他如同一只掉进陷阱的猫被困在这辆车后备箱的尺寸之地,久违的挫败感的确让他敬佩于这个“中二”组织的恐怖的执行力和成功率。
车子突然停了,李旻浩整个人因为惯性重重地砸在车门上,疼得他倒吸一口气。
后备箱打开了,他被一群人驾着从车上抬下去。
他知道这群人不可能给予他任何程度的自由,因此他也放弃挣扎,保存体力。他猜想接下来会有一个极其辛苦的审判。
当然,他不能否认他内心确实有一部分极度兴奋着。他是相当慕强的人,他当然好奇那位他们追逐了近两年的强大敌人的真面目。
他被扔在一个硬邦邦的地板上,被命令着跪下。李旻浩顺从地做了,从声音的反射程度来看,这里是一个相对空旷的空间,大约在550-600平方米左右。
直到他突然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他的语气冰冷到陌生,穿越550平米的反射有些微微失真。
他说。
“哥,好久不见。”
李旻浩感到自己难以抑制地战栗起来。
注1:出自电影《利刃出鞘》
5
哒,哒,哒,空荡而宽敞空间内一切声音都尤为明显。皮鞋敲击地面的声音在被剥夺了视觉之后向他走近,愈发响亮,几乎震耳欲聋。
是,金昇玟过去也经常穿皮鞋,在一些他认为重要的场合。比如说他的毕业典礼,或者他们的纪念日晚餐。李旻浩不得不承认穿着西装皮鞋的金昇玟和平时有着截然不同的气质,而这种气质依旧将他吸引。
金昇玟慢慢走过来,小心地摘下了套在他头上的麻袋,然后缓缓地冲李旻浩扬起嘴角。
他们太熟了,金昇玟经常假笑,而李旻浩能轻易区分其中的区别。眼前的这个不是真的,这种感觉让他有些不适。
李旻浩用力眨了眨眼睛,好度过这段不应期。睫毛在空气中如同羽翼般上下颤动,而金昇玟知道他的这些习惯,耐心地宽容了这个细节。
李旻浩终于得以看清眼前的人。
922天。原来922天是如此长的一段时间。
这小子实在长大了很多,黑色的头发梳了中分,碎发被他撇至而后,戴一副透明边框眼镜,如cos阿卡姆主治医师。他已经全然无法看见那个在机场流眼泪的小孩。而他也第一次感受到,他那犬似的薄唇,某天会带来怎样的一种压迫感。
那么他自己呢?李旻浩忍不住想,他是否也憔悴至无法辨认。他们人生再短暂地相交之后又立刻向不同的方向离去。也许地球并不是圆的,因为他们的线性运动不会再有从头来过。从那个相交点开始,他们都已经出发太远。
“哥猜到是我了吗?”
“什么?”李旻浩喉咙因为干渴而一阵不适,他咳了两声。
“猜到,是我。”金昇玟一字一句地重复了一遍问题。语气依然很乖,放到当下却只觉得是一种点到为止的警告或者微愠的前兆。
“没有。”李旻浩实话实说。他从来没有往这边想过,一次也没有。也许无数次被给予“亚裔”,“年轻”,“男孩”的线索时候他应该想到但是没有。
金昇玟被他尘封在三年前的机场,从那以后金昇玟真正的成长便与他割席,而记忆里琥珀般存放的他不会做这些事。他意识到金昇玟在他心中似乎已经悄无声息得寸进尺地拥有更多特权了,这样很不好。
金昇玟笑起来,露出狡黠而有些攻击性的犬牙,“可哥看起来不是很惊讶。”
李旻浩的双手依然被捆在身后,他跪在地上,无论是这个动作背后所暗示的权利关系还是它本身,都同时给予李旻浩生理与心理上的不适。因此他忍不住动了动,“我们每天所要接受的意外信息这么多,我哪有空都去惊讶。”
金昇玟撇了撇嘴,似乎对他答案并不满意——他仅仅是被划归到千万意外信息中没什么区别中的一个而已。
他就像一个准备生日惊喜但是搞砸的男高中生那样有些失落,“好吧。”
“我要走了。”金昇玟又说,“哥可以好好跟我的人聊一聊,我跟他们说不会亏待你的。”
李旻浩怎么可能信他的话?他们的关系如今已经堪称剑拔弩张,刚才那段还算平静的对话实在是两人最后教养的体现,更何况现在他信不过任何人。
“你说过你再也不想见到我!”李旻浩突然冲他的后背大喊了一句。
金昇玟向前走的时候轻快回头留下一句,“可这是哥自己找上门来的。”
什么东西乌云巨石般压在胸口,环环绕绕了三十圈,只含糊不清低声骂一句狗崽子。
09:23 PM 温哥华
金昇玟回到自己的房间。那只是一个临时据点而已,但也收拾得宽敞整洁,周身黑得沉闷,几乎要一片片落下来砸在他的身上。
金昇玟向后靠在沙发上,对面的电脑连接了监控摄像头。李旻浩在外面,这个事实让他没有办法专心于任何工作。他的猎物,这么多年在他成为李旻浩猎物的同时李旻浩也是他的猎物。
监控内不时发出一些令人不适的声响,画面也愈发难以直视。金昇玟皱了皱眉,像看到一团路边的垃圾那样关掉了画面。
并不是922天,不是吗?
他们从首尔分开那天,金昇玟没有在李旻浩身上留下任何的小把戏,例如GPS或者窃听器。尽管那时候这对他来说易如反掌,利用他的信任那又怎么样,反正被像狗一样丢下的人是自己。
金昇玟那时候还有些天真地想他需要留一个完美的结局供日后追忆,他们的纯真年代,他们的断背山。这是金昇玟的情感洁癖,他需要从始至终没有欺瞒。
他是什么时候知道李旻浩身份的?
从他们在一起的第一天起。
如果李旻浩稍微有所留意那么他就会发现每个他失眠的夜晚,旁边人的呼吸都短暂地急促了,那些时候金昇玟根本就没有睡着。
他知道李旻浩的身份背景绝对不会像他所说的,和在明面上能查的那么简单。但他其实并不好奇李旻浩究竟是什么,他们在这一点上达成共识——他们只在乎对方在自己身边的那些瞬间。
也许李旻浩靠近他有别的目的也许没有,那些都无关紧要。因为无论李旻浩想要做什么他都有办法应对,拜托,韩国可是他的老巢。如果李旻浩什么都不做,那么探究出发点便显得没有任何意义。
从李旻浩离开韩国那一天金昇玟正式开始调查。想要猜出他的身份并不困难,毕竟也没有几个普通人会有七八本假的护照,30几个曾用名,和保险柜里的现金与三把枪。不过真正搞清这只猫的动向花了他近一年的时间。
金昇玟从来也不是急功近利的人。他还年轻,有足够的时间与李旻浩纠缠。他知道李旻浩是要赢的人,那他干脆就输给他看。李旻浩的身份让他输不起,但金昇玟不是,他顺水推舟送过去一场。
他有足够的筹码去牺牲,给他的配枪朱丽叶。
他不得不说李旻浩的离开间接性促成了现在的局面,因此他也理应现在待在审讯室里,成为对一切负责的替罪羊。如果当年李旻浩愿意多呆一会,那么金昇玟自然也会多装一会,把那场血腥的清洗计划再延后一两年,然后在某天真诚而充满歉意地向李旻浩坦白,不好意思睡在你旁边的是一条恶犬。
这样他就会在内心认为对李旻浩有所亏欠。而不是李旻浩用那张机票去挑战他的自尊心。
金昇玟从来没有真正去干预李旻浩的生活,毕竟他自己也有很多事情要做。去年他靠一副波提切利的真迹换得了他日渐衰老的父亲手上最后一个军火部门的事实掌控权。然后他立刻将高层全部换届,私下解决了那些意见不合的顽固派。
他看着李旻浩在各大洲间飞来飞去。而他曾是他的东西南北。
他们总有一天会相遇,因为那个所谓终极任务,就如他所说,他是在自己走进圈套。
直到芝加哥酒会。
金昇玟的耐心是从那时候开始殆尽的。诚然李旻浩是个好的伪装者,那该死的白发!但金昇玟记得他的一切,他的长相,身形,他说话时嘴唇的开合,他能改变的无法改变的一切。
他无法忍受望过来却装作陌生又移开的一对眼睛,好像一直以来沉溺于此的只有他自己。
他还能让李旻浩再赢几个回合,但最后他一定会抓住这只小猫。
就像现在。
金昇玟觉得有点渴,当手下问他想要威士忌还是香槟的时候他要了一瓶可乐。一杯饮尽之后他站起来去了审讯室。其他人正欲离开,却被金昇玟打着手势阻止了,“没关系,就站在这吧。”
金昇玟缓缓在李旻浩面前蹲下,像关心一只在路边受尽了伤的流浪猫。李旻浩显然已经不如进来是那样从容,他的黑发全乱了,被血水浸湿之后站在额前,狼狈如落水。白皙的脖颈上有明显的勒痕,一圈一圈红得那么突兀,那么扎眼。他身上几乎没有什么完好的皮肤,每一处裸露的地方都被各色伤口覆盖,红得如热带鱼斑斓。
金昇玟把他额前的碎发小心得拢至耳后,露出那张他特别要求不要弄坏的脸。922天折在五官上全部消解,冥冥之中又重叠。好似恐怖谷效应,如此熟悉,如此陌生。
相同一双人,只是不再有爱。
李旻浩从底下翻着眼睛狠狠瞪他,他从来不恐惧于冒犯任何人,尤其是金昇玟。
“疼吗?”金昇玟伸手虚虚地碰了一下他的脸,犹如担心下一秒他就会成为沙子从他指尖流逝。
李旻浩被他假惺惺的关心恶心得够呛,没理他,只把头用力转到另一边去。
“我们扯平了。”
“毕竟当初先离开的那个是你。”
如果哥那时候跟我坦白而不是就这么把我丢下,让我被抛弃如一只丧家犬,我今天大概会温柔一点。
Come on,坦白什么?跟他年轻的小男友说,嘿,我要离开你是因为我是特工而我现在要去执行秘密任务了。他那时候根本没想过金昇玟和他一样是亡命之徒,又怎么能够笃定对方可以相信这个比出国留学更扯的真相?
金昇玟永远都是这样,看似顺理成章合情合理地把自己推到受害者的位置上。他利用李旻浩的控制欲,然后恬不知耻地把自己塑造成可怜人形象。他现在仍睁着一双眼睛好似人畜无害地看他。到底有什么好可怜的?小狗,小狗。
“哥应该听话一点。”金昇玟扯着嘴角笑了一下,“挺可爱的,这样。”
李旻浩忍无可忍,他咬牙切齿,甚至拖着他自己一整个身体的重量差点要扑上去,脚上的脚镣磕碰出一阵脆响,身边的那些全副武装的男人瞬间警惕地举起枪,“你他妈可以杀了我而不是在这里羞辱我。”
“哥。我不会杀了你。”金昇玟那年轻而毛燥燥的呼吸尽数打在他脸上,他回头扬扬下巴让他们把枪放下,“我们还有很多要聊的。比如说那个密码。”
金昇玟强硬地撬开了李旻浩的牙关,从后槽牙里面掏出一个极其微小的东西。那是一种药丸,当特工面对审讯的时候可以通过咬破他来自杀,毒性强,见效快,beast特制。
金昇玟把从他面前站起来,把那东西随手丢到地上,走到一个穿着金发女子身边。她穿着得体的西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
“换个办法吧,他这种人,肯定比你们想象得还要倔。”
女人微微点了点头,从金昇玟的身后斜睨李旻浩两眼,压低了声音,“要注射吗?”
“嗯,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用上催眠。”
“但一定要注意不要让他有机会自杀。”金昇玟轻轻地笑起来,“他自己是不会珍惜生命的。但他如果死了你们就做好陪葬的准备吧。”
李旻浩那个位置没法听清金昇玟在说什么,但是他就这么云淡风轻站在那儿谈论对自己发配,这个事实令李旻浩几乎怒火中烧。
他看见一行人正拿出两支针管来,他们强硬地把李旻浩拖过来。李旻浩知道这种东西一旦进入他的血液肯定不会有任何好下场,他看准时机一脚踢上男人的手臂,露出皮鞋底下隐形的自动刀片。
手臂一瞬间鲜血淋漓,那人吃痛地松开了手。针管掉在地上被砸碎,液体流了一地。
他显然被激怒,他立刻一边捂着手臂一边大喊着招呼其他人蒙上李旻浩的嘴。李旻浩用尽全身的力量挣扎但是仍无法敌过这种人数上绝对压制的力量,他不得不承受着微凉的针管插进他后颈那片脆弱的皮肤,某种液体也被不由分说地全部注入他的体内。
他根本不知道现在金昇玟能做到什么程度。他早就不留情面,李旻浩从始至终都清楚这一点,但是这种全然的未知让他失控。
他逐渐感到一阵涣散将他击倒,像一阵热流。
他的双眼没法看清眼前的事物,像相机失焦。五感都在慢慢麻痹,他嘴巴上的胶布又凶狠地被扯下来,但他没法再用力咬合。他觉得四肢都失去了力量,而身上每一处的疼痛也在如梦似幻地慢慢减轻。
有人说,溺死的时候就感觉像回到家。现在这种感觉是回家吗?
李旻浩只感觉随着金昇玟的靠近,是他吗?他的眼睛模糊让他已经无法辨认人形。他只闻到金昇玟身上的香气,在药效发作之后愈发明显,【哥。】
如此熟悉,【这里只剩下我们了。】
这种香气让李旻浩迟钝,【哥告诉我吧。】
头晕目眩,【密码是什么?】
神志不清。
“K。”李旻浩的嘴唇颤抖,难以控制地说出这个字节。
全场所有人立刻露出了暗自欢喜的表情,那个金发女人显然开始后悔为什么不一开始就使用这么简单粗暴的办法,她脸上写满了“beast特工不过如此”的得意。
他已经感受不到周围的情绪了,他的理智在一点一点瓦解,生理地入侵了他的大脑,【只有一个K吗,哥还知道什么,都说出来吧。】
“K,K...是Kim。”李旻浩的眼睛半阖着,意识正一点点消失。他受过的严苛训练让他合该早在丧失推开他的力量之前就醒悟,可是眼下他只能接受自己的无力。
“什么?”
李旻浩突然一下子抬起头来,用尽全身的力气和最后的清明目光和金昇玟恶狠狠地对视。
他的弟弟,他的小孩,他永恒的变数,他规则之外的规则。
他追逐一生的爱人,追逐他一生的敌人。
“你们都被骗了。我从来都不知道什么密码,他们根本没告诉我。”李旻浩大笑起来,“K是Kim,全称是Kim Seung Min。”
就像并非谣传中的“dark king”一样,这个组织实际叫“dark kim”。每三个韩国人就会有一个人姓金的大姓,是这血腥家族产业的自负心。
而对于李旻浩来说——
Kim,Kim Seung Min。
Kim Seung Min,因为他无数次在陌生的床上醒来快要忘记自己忘记是不是没有明天。
Kim Seung Min,因为他无数次生命垂危而一切时光的尽头只剩下他的脸他的名字。
Kim Seung Min,因为当他躺在血泊里他想要站起来他必须要离开这里。
因为他有要寻找的人,有人在等着他。
Kim Seung Min。
他在失去全部意识前的最后时刻听见无数熟悉的声音,玻璃破碎,电话拨号,手枪上膛,子弹发射,手铐银色的链条不断相撞。而这些声音在他过去每一年的梦里,惊动他的睡眠。现在一切都结束了。
“从来不知道什么密码?”这是事实,是真相。他们比李旻浩更清楚试剂的用途和效果,没有人能在那种情况下仍然说假话。即使是李旻浩这样的特工也不能。
虽然李旻浩不知道密码,但他依然是一个好的秘密保守者,只不过是另一个秘密。K开头的,他的名字。李旻浩知道亲近的人如何会如何成为他的软肋。因此直到现在,他才能将它讲出口。
而李旻浩这次来温哥华的任务本来就并非守住密码,而是吸引敌方组织的注意力,提供更多线索并且拖延时间,好让其他同事能够有机会拿回那本日记。在这一点上,感谢那些私人恩怨,他几乎超额完成了任务。
什么叫“beast特工不过如此”?
李旻浩是最好的特工,他从来就不会失败。
李旻浩快要听不见了。他只知道金昇玟紧紧搂着他,因为攥紧的手臂几乎勒得他生疼。而自己正在他怀里一点点滑落,连痛觉都快要麻痹。终于在那片声音里他分辨出一个陌生的频率。是水声。
是吗?
然后那位年轻而冷血的少年王流下一滴泪,半真半假地落在他的眉心。
尾声
李旻浩是在医院的床上醒来的。他被安置在加拿大境内一个极度偏僻荒凉但气候宜人的港口小镇。
那支注射剂本该给大脑带来不可逆转的创伤,但是金昇玟亲自严格控制了它的浓度和剂量。再说李旻浩自己还砸碎了一支不是吗,所以那几乎没有给他留下任何后遗症。
现在的伤口大多是一些皮外伤,右边小腿有一处骨折,是旧疾复发,在斗殴过程中所伤。这也是他至今仍躺在床上的主要原因。
医院是dark kim旗下的私人医院。金昇玟把整个医院都封锁了。李旻浩醒来两天之后,金昇玟第一次来看他,送了水果和一大束鲜花。装模作样的,好像把李旻浩弄成这个样子的人不是他一样。
李旻浩全程躺在床上一言不发。他和金昇玟其实已经没什么好说的了。
在他意识混乱的时候,他好像听见金昇玟说在他离开的时候,他恨过自己,然后又问自己恨不恨他。李旻浩估计自己那时候应该无力给出回答,但其实他并不恨。
他一辈子只爱过一个人,他不想再把恨也叠加上去,恨也是在乎,而金昇玟已经不能再占据他的更多情感了。
他们之间的关系,从来没法提什么忏悔或什么道歉。因为只要他们不甘心成为陌路人,那么剩下的一切都只有咎由自取。即使一切重来,也不会有任何改变。
身处权力中心,依然不得自由,甚至愈发受束缚。偷来的两年自由已经足够,他们从来考虑自己的自尊心多与对方,这是他们最为相似的信仰,因此就这点李旻浩从怨不得他。
他们身上背负的东西都太多,并理应承受这一切,自然已经没法好好地坐下来谈话。
金昇玟几乎每天都来看他,有时候还能坐在床边帮他削一个苹果。金昇玟其实一直挺会照顾人,三年前就是这样。他把苹果切片摆在盘子里递过来,李旻浩就吃。他懒得谈什么骨气,只想先养好身体,然后赶紧离开这个丝绒牢笼。
他们经常很长时间两个人单独待在房间里,金昇玟不说话,李旻浩也不赶他走。反正他现在是病号一个,如果金昇玟硬要留下来他根本毫无办法。李旻浩只把金昇玟当空气,一个人天天盯着那些迪士尼频道的新电影旁若无人地笑出声。
李旻浩任凭自己沉溺在这种感觉中,他们都有力量随时解决对方但都不这样做。他喜欢这种野兽虚虚叼着你脖子的温存。
有一天晚上金昇玟说要留下来睡。李旻浩对这个提议的回应是直接翻了个白眼。当然他们俩都没有把这当作一个强硬的阻止信号。他的单人间很宽敞,旁边本来就有一张陪同家属可以休息的床,只是一直空着,因为他向来也没有什么家属。金昇玟这么一个多金少爷非要挤在一点大的铁栏床上就让他挤好了,他吃点苦头李旻浩根本不在乎。
只是那个晚上,李旻浩罕见地又失眠了。
实话说住院的条件很好,这段时间他的睡眠质量也随之直线上升。但是那天晚上听到身边再次响起那阵熟悉的呼吸声的时候他却发现自己难以入眠。
他的床跟金昇玟的只相距不到一米。安静的病房夜晚让一切都无处遁形,他甚至听见自己的心跳,鼓点般愈发震耳欲聋。大脑里的思绪如潮水般从四面八方涌来。
李旻浩其实大概知道金昇玟这些天在干什么,示弱,讨好,道歉...随便把这些行为冠以什么目的好了。就像过去每次他们吵架金昇玟就过来送好吃的逗他开心一样。但是金昇玟难道不知道吗?什么东西都已经变了,根本就不是过去的那样。
他不知道金昇玟怎么想的,好像一切结束之后他们就能重新在一起一样。就像野兽互相啃咬纠缠之后又依偎在一起舔舐伤口。
怎么可能?这种搏斗对他们来说从来不是玩闹或者调情,而是一种永恒的状态,他们接受因为同一种相似性互相吸引,就要接受这种相似性最后引导他们百年不和。这根本不是谁原谅谁的问题,他们之间只有两种适合的关系,一种是甜蜜的粉饰太平,一种是猫鼠追击战,现在这两种关系他们都已经经历过了。于是只剩下命运选择的敌对关系。
李旻浩想起有几年形势很乱,人们聊KGB、聊CIA,聊军情六处,弄得人人自危,风声鹤唳。于是他知道,他从来都只是讨生计的人而已,时代洪流之中,他只是无名小卒,甚至不曾有归处。
去年总部大火。装档案的硬盘也尽失。他知道,这必定是人为造成,但也无意探寻真相,他压根不在乎。所有人都喊他BK。而今知道他叫李旻浩的人,几乎只有金昇玟。
那还有什么意义?听上去,跟“宝贝、亲爱的”等诸如此类爱人之间的昵称无异。那来自母语的韩文名,被怎样一对不知道负责任的父母赋予?多年以来,像最初的信仰,最后的尊严一样被他守护在一个个冗杂的特工编号后,最后却如往事般散在风里。
就像他其他所保护的一切,都根本没有意义。
他想起他曾经的打算——辞职,和金昇玟回韩国或者去流浪。但真相已经超出了他的想象和控制,那个计划自然也报废。
他不可能再待在金昇玟身边,而组织对他的辞呈回答暧昧,只要他来柏林总部一趟。李旻浩其实已经无所谓,毕竟如果不和金昇玟在一起,去哪都并没有什么分别。这句话看起来浪漫,实际上并非情深意切的剖白,只是一句真正的事实阐述。
金昇玟就像一扇门,在过去连接了那个有床有烟火有泡菜汤有一千零一个吻的生活,和李旻浩穿梭在各个名字中迷失自我的盗梦空间。现在温哥华大火,门被烧毁,只剩下灰烬了了,李旻浩埋葬回头路。
当李旻浩在医院里住到第10天的时候,他开始拖着他逐渐痊愈的半残身体准备逃跑计划。
金昇玟那些尽职的手下不动声色地监视李旻浩如同监视一尊大佛,他们立刻发现了这件事并报告给了金昇玟。金昇玟只说当没发现好了。
“那哥想走的话就走吧。”
从那之后,金昇玟每次打开病房看见李旻浩还坐在那儿看电视都成为一种惊喜。
某天下午金昇玟一打开病房发里面已经空空如也,他立刻开车去码头。这里唯一的公共交通工具是船,果然他在那里找到了李旻浩。
“哥。”金昇玟从后面喊他。李旻浩就好像没有听见一般步履不停地向前走。但他却注意到李旻浩在那一刻微微的颤抖,如同立刻进入备战状态的猫。而他不希望李旻浩对他这样。
金昇玟气喘吁吁地追上去,“我是来送你的,不是来拦你的。”
李旻浩这下才愿意转过头看他一眼,“没什么好送的。”
说完他又继续往前走,走得太急,脚伤未好,险些一个踉跄。金昇玟眼疾手快伸手扶住他。
“别碰我。”李旻浩瞪了他一眼,“别过来。这样我还能记着你点好,别把那些东西毁了。”
这话讲得很重,确实有一瞬间震住了金昇玟。他不再试图靠近李旻浩,只远远递给他一张纸条,上面是一串号码,“我欠你人情。任何时候遇到麻烦,打这个电话,哥知道我有办法解决。”
李旻浩终于站定,玩味地回头看他一眼,似笑非笑地接过那张纸条。
“我欠你人情”,李旻浩被这个打动,他知道此刻金昇玟正跟他刨除私人情感的明码标价呢。他不接受一个旧爱迟到的忏悔,但可以接受一个陌生人的报答。
于是他接过那张纸,成全他old money做派之下装模作样的那点绅士风度。
然后他上了船,再也没回头。
加缪说人们在四十岁的时候死于二十岁时射入心脏的一枚子弹。李旻浩的早熟让他早衰,他是后工业时代残酷机制下的产物,他是战斗机器,拥有情感才是他的程序错乱。他能过早地感受到这种死态正在他身上蔓延,并且将会持续到他寿终正寝的85岁。
那一晚李旻浩梦到他,梦到他们躺在伦敦的酒店。金昇玟几乎整个人挂在他身上。李旻浩想伸手抱住他,但是却发现没法将他收拢至怀里。
金昇玟像一团水,黏在他身边掉眼泪。劈里啪啦掉下来,掉在李旻浩的面颊上,好像哭的那个人是李旻浩。可是李旻浩从来不哭。
金昇玟在那个梦里说,哥,我们没有别的出路了吗?
李旻浩张了张嘴巴却发现自己讲不出话。然后金昇玟就彻底把自己哭融化,淋得李旻浩从头到脚。然后从他怀里流逝。
水做的小狗。我们真的没有别的出路了吗?也许有的。
然而,然而。
人死了就像水消失在水中。
李旻浩梦醒了。他发现枕头是湿的。
第二天早上,李旻浩打算把那张多余的纸条干脆扔进海里,但最后到底没有那样做。因为他看出来金昇玟写下那张纸条的时候是真的,无论是这个承诺本身还是那颗心。
但他知道他有他的命数,也有“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的信仰与觉悟。
他真正遇难之时不可能需要旧情人的搭救,但他不知道他在弥留之际是否会想要听到他的声音。因为只有在那时候,他才是真正自由的。
而现在他坐上了前往柏林的大船,知道往后他们不会在梦境之外的地方相见。
Fin.
我的表哥是超人
生日特供|李旻浩梦妹向
十七岁那年,我爸妈闹离婚。起因是他们谁也不要对方,经过懒得讲,结果是他们谁也不要我。我爸把我扔给了我表哥,连同他在还要我的10岁生日那年买给我的昂贵兔子玩偶。
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有听说过我们家还有表哥这号人,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不知道他是我爸几个姐姐妹妹里哪个的儿子。我不知道为什么表哥会同意收下我,可能因为我爸给了钱。我不知道为什么我爸把我扔给这么个并不比我大多少的小子,可能是因为我表哥要的钱不多。
表哥其实那时候也很年轻,但是因为表哥没有去读大学,而是自己开始工作了,可能上班族的身份让人感觉成熟。我自动将表哥划入了大人的行列。这不是一件好事,因为我很讨......
生日特供|李旻浩梦妹向
十七岁那年,我爸妈闹离婚。起因是他们谁也不要对方,经过懒得讲,结果是他们谁也不要我。我爸把我扔给了我表哥,连同他在还要我的10岁生日那年买给我的昂贵兔子玩偶。
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有听说过我们家还有表哥这号人,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不知道他是我爸几个姐姐妹妹里哪个的儿子。我不知道为什么表哥会同意收下我,可能因为我爸给了钱。我不知道为什么我爸把我扔给这么个并不比我大多少的小子,可能是因为我表哥要的钱不多。
表哥其实那时候也很年轻,但是因为表哥没有去读大学,而是自己开始工作了,可能上班族的身份让人感觉成熟。我自动将表哥划入了大人的行列。这不是一件好事,因为我很讨厌大人,真的。把我生下来的也是大人,道貌岸然地把我丢掉的也是大人。
爸妈离婚之后我离开了那所重点高中,这也是好的事情。因为自从我爸妈开始吵架到在家里互相扔东西的那一天开始,我就没办法读书。后来演变为不想要读书,进入高中的时候我考过班里的12名,离开的时候我是堂堂正正以倒数第三的名号走掉的。
于是我就这么荒唐地拎着一个巨大的行李箱,抱着兔子玩偶,住进了表哥家。
表哥家很小,小到我当时一直在想他到底有多缺钱,才可以为了钱允许另一个生命体塞进这么狭小的世界里。一室一厅,次卧也没有。我住进去的时候唯一的卧室里已经没有什么东西了。表哥跟我说他帮我理了一下,然后自己走出去。
我还没反应过来,愣了一下回头问他,那你睡哪?
沙发啊。李旻浩很理所当然地笑起来。这是我跟表哥的第一次对话。那时候我就该知道,表哥从来也没有把自己当什么珍贵的东西来看。
住进新家的第一天晚上我没有睡着。那时候已经是夏天的末尾,还有几天就要开学。因为是转学的缘故,也没有可以做的作业。
手机弹出两条消息,是以前学校最好的朋友发来的。她是一个善良单纯的女孩子,成绩很好,很乖很用功,听到隔壁班哪对情侣在学校外面打了炮都会红着耳朵叫我不要讲了的那种女生。从来没有浏览过那种网站,天哪,难以相信。
在以前我跟她玩得很好,因为她很黏我,我喜欢被依赖的感觉。现在有点不一样,她只是问我表哥怎么样,新家适不适应我都觉得有点不高兴。本来就是有距离的人,现在更是觉得她的干净离我很远。她又问我什么时候可以出来,但她不能玩到太晚,因为妈妈有晚上8点前回家的门禁。我连这种东西都羡慕,因为没有人可以给我门禁。
心烦意乱地把手机关掉了,在小小的卧室里左顾右盼,起来转了一圈。知道乱翻人家东西不好,但是好奇心在这种时刻战胜道德感,况且表哥不是把东西都收走了吗?于是我打开了床头柜,里面除了指甲钳,棉签之类乱七八糟的东西以外,还有一瓶香水,某个大牌网红的男士香,几乎是满的。
我小心地拿出来往手腕上喷了一下,酒精味还未挥发薰得我头晕。无法想象表哥用它的样子。又把香水放回去,因为自己无意中对刚认识的人妄下定义而感觉好笑。
那天晚上躺在床上闭上眼睛的时候,脑海里第一次出现了表哥的脸。之前在书上看到有人有心盲症,我不知道具体是什么样的。但可以肯定是我肯定没有,因为表哥的脸这么清晰。
李,旻,浩,我故意用平语念他的名字。想说他是闯入我17岁的不速之客,但是仿佛我才是他的那一个。
长得很帅,这是任何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到的;但很缺钱,这是通过答应让我住进他家这件事得出的。上述是我对表哥的第一印象。
新学校很不好,真的很讨厌。上学第一天我就想逃跑。班级里有20个女生,23个男生。其中至少有13个女生化了全妆,3个化了淡妆,4个素颜的里面,我觉得我是最难看的一个。像一个丑小鸭。23个男生中有14个凑在后面开很无聊的黄色玩笑,5个身上散发可怕的汗臭,剩下4个身高可能不足165cm。
我茫然地站在一边,周遭吵闹的一切让我痛苦不堪,我这个彻头彻尾的局外人,异乡客,吵闹的声音到耳朵里,像浪潮一般淹没了我。
最后班主任给我推到后排一个女生旁边的空位子上,我坐下去了。坐下之后五分钟她才给出反应,好像在那时才看到我似的,她把化妆镜放下来。我看清她卷翘得恰到好处的刘海,娴熟的眼线卧蚕,粉嫩的腮红。她就这么顶着一张完美到流水线的脸跟我打招呼,“嗨。”
我尽量笑起来回应了她,不管那样的表情看起来有多么虚假和勉强。下一秒我转回头去,一阵恶心涌上来,早上胡乱塞进嘴里的那半个三明治此刻开始作乱。
这他妈的就是我的学校。我讨厌那些男生,所以不想上学。我不讨厌那些女生,但是看到她们我会讨厌自己,所以不想上学。至于老师,老师讨厌我,所以不想上学。天哪,多么有理有据。
我会听她们讨论的那些话题,她们聊某些大牌所推出的新品包包香水化妆品,聊一些冗长复杂我难以理解的潮牌联名,聊层出不穷波普效应般的精美快闪店。
而我在任何一个话题都插不上嘴,我开始反思过去的17年我究竟在干什么,我既没能读好书,也没能过上所谓光鲜美丽的生活。我似乎一直只是像一只皮球般被我父母踢来踢去,他们出生在家庭的和平年代,而我的父母连带我有十几年抗战。只有停火期的粉饰太平。现在最好了,大战结束签协议,吵得要割地赔款。他们谁也不要我这块地,把我割出去,赔款就赔款,破财消灾。
至于我和李旻浩的相处么,也不怎么样。我没有见过这么一个事儿多的男人,也可能是因为过去的十几年大部分时间里我亲爹都把我当空气。这份过度关心带来的无所适从被我不服输地恶意曲解。
因为我的到来他不得不睡到了客厅沙发的折叠床,每天早上我出去上学的时候都会路过那里。因此每当我打算喝两杯冰水或者冰牛奶又糊弄过去一个早饭的时候,我都会听见他盯着天花板,半眯着眼睛开口,“呀,不许不吃早饭。”
我忿忿不平,他压根不懂我,熬夜让我所有的食欲全被夺走,早上硬塞几口也只能生出作呕的欲望,简直像动物一样毫无知觉地填满自己的胃。但是盯着他这种目光这种语气又无从逃避。我撇着嘴径直走向冰箱,然后胡乱拿了懒得加热的饭团塞进书包里。
洗完头的夜晚也是这样,头发太长了,吹风机功率又差,主要是没有耐心吹干。我早就习惯凑合着过活了,我跟偏头疼的关系比跟我爸妈还和睦,它痛它的,我作死我的。结果刚要往床上躺,李旻浩没有声音地又飘荡到门口,如鬼魂一只,他在光线甚佳的过道幽幽地开口,“给我把头发吹干。”
我不要,他又扯着我手臂去洗手间给我吹头发。他已经洗漱完毕,身上还有浴室里新鲜的水汽,凑近的时候我能闻到一阵味道,李旻浩的味道。无关那些大牌古龙水,而是区分人与人之间最本真的味道。
我觉得自己真的好可怜,就这么坐在李旻浩面前垂着脑袋任他摆布吹头发。他下手随便没轻没重,但听我吃痛地乱喊两句也一边乱骂我一边开始变得收了力气,小心翼翼。我在五岁之后第一次有这种感觉,根本不是奢求宠爱,而是渴望被人当作人来看。
我实在厌恶吹头,这也是为什么我在权衡利弊之后都可以忍受头疼。但是那天晚上我第一次希望我那长得恶心的头发,和功率烂得发指的电吹风,可以更长一点更烂一点。好让我把眼下偷来买来的温情都虚情假意地拉长。
我很清楚我们刚开始相处的时候我如何讨厌他,我讨厌他的啰嗦,讨厌他的婆婆妈妈。我希望他晚下班,希望他在我出门的时候没醒,这些都是讨厌的表现。
可他做饭又实在好吃,学校食堂如同猪食配上两片辣白菜打发人,我妈过去做饭外焦里生,李旻浩的厨艺在我没吃过好饭的17年里太出类拔萃。出类拔萃得我心还在执拗,嘴巴和胃已经在吃第二碗米饭的时候彻底倒戈。那些热的,美味的东西。飞蛾也要扑火,饿虎也要扑食。我这个可怜的异乡人扑的是小屋那点暖光。
我知道我无法忍受的是什么。我无法忍受的是他管我,好像真的平凡而普遍的一个家长那样管教我。这种管教对我家庭残缺的时光堪称罕见。我早就对冷漠麻木妥协习惯,恨不得无人在意我干脆死在随便哪个地方。
可偏偏这时候李旻浩出现了,李旻浩拿着每个月我爸给他打的不知道多少钱出现了。我租来的家长把他的职位做得太漂亮,这种漂亮让我可恨,让我几乎忘却我们只是金钱关系。他还拿着钱,我这个没出息的也绝不能沉溺。
一切都在于太迟,太不巧。我已经笃定没人会理睬掉进烂泥里的我,甚至情愿躺在那里。别人是伸手要我接,我不接,表哥是硬生生拉我一把。而我在内心已经无法相信有人还能以正常的方式对待我,给我一点正常的爱。
李旻浩通常不会来接我放学,可能他收到的价目表上没有这么复杂的项目,这是另外的价钱,当然也因为我当时也已经不是需要人接送的年纪了。
不过每周五大扫除的时候,他会来接我。因为那天放学很晚。
我来的时候所有人的值日表都已经安排好了,所以就干脆把我塞进最脏最累的大扫除。那天所有负责打扫卫生的同学都是男生,只有我一个女生。于是他们开那些恶俗而下流的玩笑的时候我无法融入更不想融入。
这导致我对周五情感错综复杂,永远都只是闭上眼睛关上耳朵,忙不迭把自己所有工作最快结束掉。
我出校门的那时段碰巧人很少,因为正常放学的同学已经走完,值日的又没有我这么快的。李旻浩会在校门口的那个转角处坐在摩托车上等我。我背着沉重的书包飞快跑过去跳到他车上,他递给我头盔。我坐在那儿先深呼一口气再戴上头盔,一周下来几乎窒息,在那个瞬间抓住机会呼吸了5天来第一口新鲜空气。
李旻浩特别喜欢把摩托车开得飞快,以至于我不得不像树懒挂在树上一样紧紧搂着他的腰,贴在他的后背上。我深知这无关调情,因为他甚至会不顾危险驾驶的风险来回头嘲笑我受惊的傻样。表哥天生浪漫过敏,我也更习惯他做恶作剧家。
坐在车上,快到无法看清两边的风景,风呼呼地向身后飞掠过去的时候,好像把很多复杂不清的东西都丢在脑后了。令人作呕的我的原生家庭,恶心的校园生活,一切不公而不属于我的光鲜。车子在往前开的时候,夏天仿佛在向后退。夺走了我听力的聒噪的风,托住我被一整个生活打倒向后跌去的背。
在寻找环境糟糕但性价比超高且味道好吃的路边小店这件事上,李旻浩堪称专家。对一切都随便的那个人,在饮食方面几乎一丝不苟。
他有时会直接拎一袋辣炒年糕给我,让我坐在路上一路吃回家。这种时候他会刻意放慢开车的速度,否则一整袋年糕可能直接飞进首尔的空中。
有时他也会一句话不说地直接开着我七拐八拐走到某个偏僻的巷子。他第一次毫无解释地这么做的时候我差点以为他要拐卖我,结果这个嫌疑人下一秒就拉着我进一家大酱汤店。那是我出生以来吃过最好喝的大酱汤,几年后我又回到这座城市还特意找过它,但是不知道为什么随着经营的姨母一起搬走了。
鱼糕,紫菜包饭团,辣米肠,炸酱面...我1718岁的时候吃了太多这种东西,光顾了太多家小吃店,皆拜我表哥所赐。
吃到一半我偶然会抬头看他,即使是在那种环境下,那哥也...非常帅。这种帅几乎让我嫉妒,因为他实在是根本不打理外貌一个人,这份美丽全然天赋人权。在光线昏暗桌椅油腻的小吃店里多么格格不入。
他像兔子或者像猫,总之是年轻女孩喜欢那类小动物,美丽而狡黠。我永远也不会将这些赞美告诉他,当然大部分是出自我的羞耻心,也有一部分是因为他懂得,同时也知道懂得本身并没有什么用。
诚然当时先入为主的负面印象让我对他的外貌评价有失偏颇。但当我写下这些字的时候,我也并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客观。也许对于李旻浩,我永远都客观不了。
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并不清楚李旻浩到底是做什么工作的。我上学走得比他早,放学又回来得比他晚,于是根本无法了解到中间我缺席的时段发生了什么。我好奇地问过这个问题,也被他搪塞过去。
我从来没见过他把工作带到家里来,也似乎并不从事那些我们常见的教师医生警察之类,喝过两瓶烧酒之后也没听他抱怨职场。嘴巴好严一个人。
总不能是无业游民,因为家里买菜烧饭的那些钱绝不可能都来自我爸,他宁愿当我死了也不会给我花这么多钱。也不可能是富二代,富二代住在这种屋子里,还要为了钱处理我这个麻烦鬼,是在不合理。
于是我几乎猜测他是间谍,杀手诸如此类的工作。
但是我发誓那天我不是故意要撞破他工作的现场。
我又逃课了,上学没有意思,教的东西要么不会,要么听不进去。反正这个世界上早没有人管我,我就溜出学校,乘着地铁随便找了附近一家商场。
我就站在那儿正准备进去,刚从地铁站的时候却看见熟悉的身影。
我不可能认错李旻浩。
我看见他和一个女人从那栋大楼里走出来。女人大约40岁不到,身材略显中年发福的痕迹,脸上也有不明显的皱纹,但她依然可以看出年轻时的美丽过去,风韵犹在。
她背着dior戴妃,我之所以知道这个款式,是因为我后桌发了ins,他们家有五个不同颜色同款。
她和李旻浩之间的举止是多么亲密,他几乎半搂着她的腰走到车边,他甚至托起她脸颊在嘴角吻了一下,然后温柔地笑起来,和他说再见。不,不像是女朋友,也绝不会是。奇怪的是,对这件事我本该毫无经验,而在那一刻我在电光火石间懂得一切。
我看着那样的表哥,彻底丧失反应能力。情感太复杂,不是间谍不是杀手,而是...这样的工作。在我17岁的认知里,我宁可他是某个运动圈的人士或者异教徒,而不是眼下这样。
思绪还没有来得及回涌,身子已经本能地一怔,一切的一切在我肠胃里翻涌,然后堵在我的嗓子眼里。
17岁的我有多么敏感脆弱一个消化道,什么喜怒哀乐都让它先率先做出反应。
我看见他坐上某一辆知名品牌的汽车,我立刻就联想到他床头柜摆着的香水,或许也是哪个富婆姐姐送的。有人说女人在某种情况下会自动成为侦探,这种形容还是太体面,我现在成为一条闻着尸臭味的鬣狗。
曾经我以为一个男性天赐的美丽最终的结局是在遗憾中毫无意识地凋零。然而,当我发现他会加以利用时,我竟然觉得这种行为又是卑鄙。我正是踩着这种卑鄙站上道德高地。
救风尘,一切所谓无私救助的起源,最终沦落为整个东亚民族无可救药的劣根性。在这一刻我完全懂得。血液里的病症复发。怎么救,是不是要救,根本一概不知,但谁又没有私心?把这私心藏在道德背后。因为对于这个压抑到死、沉默是金的民族来说,动情是不齿的,助人则另说。
我正在那儿,任凭自私的战栗将我袭击。下一秒,我丢失头脑,冲上去抓住他手臂,“你在干什么?”
“你在这干嘛?为什么没在上课?”他看起来很意外,也深知我看到了什么,为什么突然冒出来。后面半句,他是半开玩笑半威胁说的,“怎么,什么意思啊,要我告诉你老师?”
“你管不着。”我一张嘴才意识到我语气很冲。
他已经没空跟我闹着玩,嗤笑一声“那你也为什么管我?”
他嘴角抽动,“我工作很忙,你也要回去上学。”
他把我抓在他手臂上的手扒拉下来,然后转身离开。
我冲着他的背影大叫,“所以呢,就因为我没有像那些女人一样给你钱,你就连话都不跟我说吗?”
他几乎顿住了,似乎对我的发言感到难以置信。一下子折回来,拎起我如同一只大猫拎起小猫那般毫不费力,他盯着我,“那是我的客户,你说话给我尊重点。”
我表哥讲话不分轻重的时候很多,眼下就是我第一次觉得他是真的生气了。这种觉得让我瞬间丧失所有底气,感到一种彻底失去安全感的恐惧。
欲哭无泪流进嘴巴里,舌苔发苦还要嘴硬。已经说了那么多,再怎么样也硬着头皮讲下去,“像那样的钱也没关系吗,自己觉得有尊严吗?”
我清楚我彻底触及到他的底线了,他脸上露出从没见过的表情。原来他失望透顶的时候连一个多的字都不想说。
李旻浩就这么沉默不由分说地把我丢在路边,径直离开。
我站在原地,因为错综的五感而不停地发抖着。我想到他和那个女人的身份那么不相符,以至于我可以一眼了解一切,那么我和表哥呢?我们看起来对称吗?
这金钱关联的畸形亲情,在外人眼中是不是也一眼便知呢?
我思考无法洞见的一切,在那个场合下的表哥那么不同,那么陌生,像一阵冷水泼我从头到脚。所以给予我如此大的震撼,也让我们被这种震撼蒙蔽成为彻底冲动,彻底没有思考能力的人。
那么那样的表哥和我平时看见的表哥,哪一个是真的?也许根本都是假的。毕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也是他的客户。只是这次订单要求特殊,不是要他办男友,而是扮监护人,扮哥哥。
真的搞砸了,我他妈搞砸了一切。我像在精心准备的生日晚宴上打翻蛋糕的小孩。我想着我每天一口口吃下肚的早饭午饭晚饭,都是表哥用这种方式赚来的钱,都是表哥用一个个吻一个个温柔乡赚来的钱。你要我怎么吃?为什么不甘心粉饰太平,为什么不甘心演下去。那么敬业到拼尽全力的表哥,即使在我面前也从未抱怨过工作的一句。
到底是因为他自己也觉得不齿,还是只是想维护我莫须有的道德感和一颗心?我说错话了,真的,真的,我知道。拜托给我一个悔过的机会,别这样对我。
那天晚上我很晚才回到家,因为无法面对他而漫无目的在街上游荡打发时间。
回家之后,我看见桌子上贴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不接受自己滚出去”,我揭下那张纸条才发现反面也有一句话——“泡菜饺子在冷藏二层,自己热。”
我又不争气的想哭,这世上恐怕没有比他更敬业的角色扮演了。
我在学校里呆久了,开始慢慢意识到这所学校里大部分女生的家境根本与我不是一个量级的。这种学校几乎不可能依靠学习成绩名正言顺地上大学,只有出国和做艺术生这两条路可走。这两条路无疑都需要钱。
在这里讲不通寒窗苦读这种话,而我在老师眼中自然属于没钱,没家长,没前途的三无小孩。
我妈在我搬出来之后开始给我生活费,一个月12万。说的是生活费,其实跟赎罪券似的,也属于灭财消灾的一部分。听说她再婚之后又怀孕了,夫妻和睦,幸福美满,未来可期。
吃人嘴软,她就是要把我这个她犯了错生下来的畸形儿支出去,最好彻底支出她的生活。我没跟她说,我根本没有那闲工夫去破坏她的新家,但是你真的应该给得多一点,封口费都不止这么点吧。
拿到生活费的第一个月,我立刻胡乱找了一家附近的理发店去染头发。我已经无法再忍受我单调平凡的黑色,它像鬼魂一样缠绕了我黑眼睛黑头发黄皮肤东亚女平凡到死的一生。
我不清楚那家店的技术怎么样,也懒得像那些女孩一样去sns上一一货比三家。我的消费是报复式的,毫无节制地把所有钱全部花出去。挑颜色也是报复式的,因此根本不在乎他的技术,染得烂也可以,丑也算是一种报复。
我当时在色卡上一通挑选了个荧光绿。被发型师悬崖勒马好说歹说半强迫地让我选了红色,我后来才琢磨出来。我怀疑它这件小店根本没有遇到审美如此前卫的客人,这个颜色的染发剂要么根本没有要么早已过期,属于色卡凑数。
已经妥协至红色了我就不可能再妥协,他跟我说染个酒红不错,低调显白。我说我既不要低调也不要显白,我要愤怒,我要报复。然后他就相当无奈地给我染了一个高饱和荧光红。事后我相当满意,就这么顶着我愤怒又报复的脑壳走出去。
那天晚上李旻浩回来看见我的头发。他大概只有开门一瞬间的一愣,然后就当作什么事情也没发生一样走过去。他本来就对很多事情都懒得大惊小怪。算了,我本来也不是生他的气,报复给他看的。但后来他突然从某一天开始喊我“那个红毛小鬼”。
而我没想到这头发正是错误的开始。我发誓我们班染头发的绝对不止我一个,准确地来说,保持原生发色的女生都屈指可数。跳过一大片大同小异的各类棕色,然后是深紫色,深蓝色。我承认我是最招摇的那一个,但我也清楚她们之所以不染成我这样也不是因为不被允许,而是觉得丑。
在周一的晨会上,我正排在女生队伍里的正数第五个走着神,我看见教导主任一步步走到我身边,那时候我还没能意识到她的目标是我,因为我甚至没有察觉到我做了什么惹她生气的事情。
我低着头,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听见脚步声在我的耳边逐渐放大。然后她就这么从队伍里揪出了我,抓着我的胳膊,攥得我生疼。
众目睽睽,她抓着我手臂的架势让我误以为她要选出什么拳击赛冠军。我不知道当时的广场上有多少人也不想知道,或出于惊讶,或出于恐惧,或出于看热闹的心情,一瞬间所有人都屏息凝视。人们的劣根性在此刻万众一心,这么本该吵闹的人群,这一刻我却能听见针掉在地上的声音。
“把头发染成这样算什么意思!”她高频率高分贝的声音在平地炸起,“还有没有一丁点高中生样子!”
屈辱。屈辱好像成为了液体,或许是红色油漆那样的液体。在此刻我被淋了个从头到脚,可怕的红色标记出我的不合格,油漆的人工恶心味道是对我的惩罚。
“不要以为考不上大学随便混混就可以了!在学校就要守学校的规矩!”
接下来的话我已经没能听见了,准确地说,接下来我什么声音都没能听见。我本能的自我保护夺走我的听觉,莫大的屈辱铺天盖地,淹没了我。我像活在水里,静谧,隔离,羞耻心让我短暂耳鸣。
我抬头茫然地张望一圈,人群里嘴巴张张合合,各种各样嘴巴,涂了鲜艳唇釉的,沾着早饭残渣的,被主人撕下一块块嘴皮而残缺不全的。其他五官一下子都模糊了,能看清的只有这样的嘴巴,看起来特别克苏鲁,有可拍又搞笑,他们全都不知道说出了什么不同又相同的话。
教导主任推着我回到队伍。我站在那儿,仍感觉所有人的目光在不动声色间粘滞在我的身上,像往我的身上扔了口香糖。走开了之后还要我费时间把那些恶心粘腻的东西逐一抠下来。
我半截灵魂出窍,飞在广场的上空。散场的音乐响起来,我飘在半空中,目睹自己的躯体如此不合群地和我的同学们从广场上回到教室,神情麻木,脚步机械。只有站在那个高度,我才会发现我和这群人永远都是突兀,当然我指的不仅仅是头发颜色。
我没有想到给予我的审判并没有结束,所有人回到教室之后班主任突然揪着我的头发走到讲台上,我吃痛地直接啊啊地叫出声,这下我的安静被我自己的疼打破,声画俱全,更像一个真正的小丑,彻底的闹剧。
我被拎到讲台上做反面教材。老师本就不喜欢我,这下算是恨了。让他班主任的工作没能完美地完成真是相当对不起。
比起痛苦,站在讲台上的那一个我陷入了更大的迷茫之中,好像掉入了地板上肉眼并无法看见的一个深渊。过去学校那些女孩儿活着是为了前途,为了知识。现在学校的女孩活着是为了财富,为了美丽。
我盯着自己的脚尖出神,偏偏这种时候又关种病发作,觉得被我拿着头顶面对的这群人正给我投射不善的目光。那些话像变成了石头被他强硬地塞进了我的嘴里,我艰难地咬碎混着血水咽下去。他的五官都被我妖魔化了,我真的真的绝对不会原谅这群人。
被父母踢皮球一样嫌弃的我,无法考上好大学找到好工作我,口是心非大吵一架成为表哥累赘的我。
我好像感到老师在高声批评我,耳朵却自欺欺人的聋掉,彻底跌进另一个世界无法听见声音。
这样的我有什么活下去的意义?
只知道对伤害自己的人忍气吞声,却无端地去伤害那些自己真正在乎的人这样的我到底有什么活下去的意义?
老师推着我做回位置上,叫我接着好好听课,明天写份检讨交上来。凭什么?我逃了课,躲进厕所。偷了一把美工刀。
除了了结自己的生命,除此之外什么都做不到。如此怯懦无能的我,即使到最后也没有伤害他人,没有勇气去报复那些给予我灾难的人,这样的我自己是伪善的吗?
划开手臂的时候,简直像小女孩划亮蜡烛一样,浪费了仅有几次唤醒自己的机会。因为痛。在死亡边缘感受到了活着。
可惜我的计划最终没有完美收官。正当我对着那不断溢出血的手臂出神,一点点感受着生理之疼与不适感的时候,一个年轻的女老师不幸地正好进来,她立刻尖叫了起来,发出了类似某种动物的声音。
然后她飞快地冲了出去,我听见密集的脚步声,大声的说话声音,情绪激动的议论纷纷的声音像开了闸的水一般涌入了这方小小的女厕所。
第一个冲进来的老师我不认识,她果断地夺走我手上的美工刀扔进水槽里,然后用餐巾纸给我止着血,一路拉我进教师办公室。
因为在上课期间,所以没有看到这些的同学。但是那时几乎有四五个老师在我的身边,可以说是来到这个学校以来第一次受到这样的待遇,当然我知道这也将会是最后一次。一种对精神病人的临终关怀。
我坐在办公室那椅子上,眼睛鼻子已经彻底迟钝。已经不再疯狂地流着血,但是仍然有小液珠渗出的我的手臂,上面是虫子一样好难看几条疤痕。血蹭了我一整个手臂,弄脏我的校服,好像我的劣质红发褪色,我这下真成为红的孩子。
我听见他们要给我家里人打电话,我在心里冷笑一声。我太清楚这是徒劳无功,父母早在我正常的时候就忙不迭甩掉我,又怎么容纳一个疯掉的我?
我看见他们的积极和急切,忍不住说了一句,不用打,不会有人来的,我坐一会自己会回家。
他们回头看了我一样,但是又专注回他们手上做的事情。忽然电话好像接通了,他们对着对面说了几句,然后把它挂了。
挂了电话他们又转过脸来看我,我不懂那是怎么样一种目光,怎么样一种怜悯。那些教徒们烧死布鲁诺之前是否也有这么良心发现一种怜悯,一种最后的毫无用处的怜悯。他们看我像看一个异教徒,一个局外者,而我的确也是。
我心里惦记着那通意料之外的电话,根本没有想到到底是谁能来接我。五分钟后有人匆匆推开办公室的门,李旻浩走进来。
抬头和他对上眼的瞬间我呼吸和动作都停滞,他成为那样一个特定场合的美杜莎。自从那次我撞破他工作之后我们的关系就变得糟糕,我实在无法理解他如何趟这浑水。也许从始至终我就没能懂得过他。这个世界上我无法懂得的人太多,但是想要懂得却最终没能做到的只有李旻浩。
他只看我一眼,然后立刻同老师们开始了解情况。老师们早就被我这个突发状况搞得心力交瘁,想扔垃圾一样急于扔到我手上。
老师们走出去,说让表哥和我单独聊两句。
所有人走掉只剩下我们的时候我突然想哭,他一步步走到我面前我才发现我有那么多委屈,我多么想把所有全都翻给他看,把我这刺猬外皮下弱不禁风的肚皮翻给他看。欧巴,我也是可怜无助一个青春女孩啊。
心是如此,但我仍强装笑脸给他,我仰着脸笑眯眯地明知故问,“你怎么来了?”
他丝毫没有要跟我开玩笑的意思,一句话没有多说,只拉我从椅子上站起来,“先回家。”
那天他开车开得很慢,我却紧紧地搂着他的后背。不知道那是怎么样一种情感,已经跳脱亲情友情爱情范围之外,好像成为求生的本能。沙漠旅客抓住甘露,海上漂泊抓住浮木,也是这般。
其实我本来没有觉得自己过得很不好的,看到李旻浩,我一下子就觉得自己过得很糟。
回到家之后他推我进卧室,我坐在床沿,他就坐在我对面的椅子上。
他抓起我受伤的手臂看,“觉得这样很酷是吗。”
你懂什么。
“他们欺负你了吗?”
李旻浩突然支着身子凑过来,极近的出现在我面前,逼迫我抬头跟他对视,“他们欺负你了,所以你伤害自己,对吗?”
我不知道。我没办法给李旻浩一个回答。他的逼问他的目光,一切都让我溃不成军。
我在他面前开始啜泣,他伸出手扶着我的肩膀,“我不会跟你说受欺负了就来找我。因为我比你更清楚世界上有太多不公平,即使什么都没做也会受伤,根本无法反抗不对等的力量或者期待所谓的拯救。只有咬着牙咽下这一口气,之后才会有赢回来的希望。”
他伸出手给我擦眼泪,我却变本加厉哭起来。眼泪扑棱棱地掉,全都砸在李旻浩的手上。出生到现在,我很少哭。我以为我是坚强,没想到是哭了没人看。爱哭的小孩也吃不着糖,久而久之我就不费那个力气。在李旻浩面前,我突然又迟到地成为小孩。
我一下子胡闹地抱住他,整个人挂在他身上。他稳稳接住我,一双有力的手从背后绕过来把我搂住。
我在他怀里哭到退化,从17岁哭成7岁小孩,又哭成七个月婴儿,哭成受精卵,哭成一片混沌,哭成空气中漂浮的以太。我喊他“欧巴”,“欧巴”,他一边伸手拍我的后背,一边应我说“诶”。
我到最后都哭晕了,像有一辈子委屈要他妈的宣泄。我哭得短暂窒息,一抽一抽地靠在他背上,蹭他眼泪鼻涕一肩膀。我用力过猛,伤口开裂,洁白的绷带渗出血,弄脏他陪那些姐姐阿姨最体面一件白衬衫。
我把自己弄得狼狈不堪,神志不清。我喊他一声“阿爸”,他“欸”下来,我喊他“偶妈”,他还“欸”下来。实在太难为他,只比我大几岁的李旻浩在我17岁那年被我摘过来又当爹又当妈。
很久之后我终于喘过气来,哭花一张脸,抹着眼睛抬头问他,表哥,我是你的累赘吗?
表哥似乎觉得我的问题很幼稚很搞笑,他压着眼睛嗤笑一声,“所以呢,我我点下头你就立刻离家出走?”
别傻了,他最后抱我一下,呼噜我染红染坏的头发,起身去厨房,晚上吃大酱汤好吧?
那件事情之后我就没再去学校了。反正在学校里也没有办法读书,在哪里就都一样。
那段日子其实过得不太好,我像幽灵一样漂浮在空着活着,对未来的渺茫仍未解决,陷入了虚无主义的一切。
虽然大人总是说,凡事要做好准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但世界上大部分人都是因为侥幸才活着的。生活足够幸福的人和足够痛苦的人都是没有活下去的意义的,只有侥幸自己会过得更好,或者期待某一天过得没那么糟,才能有生存的欲望。
正如我们每个人的出生,从来没有问过我的意见就不容分说得把我带来这个世界上。就像他们把一切自以为好的东西强加到我的身上,以洗脱他们的惭愧一样。他们强加最过分的是东西就是这条生命。但这次,他们不但认为自己是无愧的,还得寸进尺地认为自己是伟大的。
我仿佛不是作为全新的独立生命个体而出生,而是作为他们的孩子——某个走火入魔异教徒渴望飞升的祭品。
总是说不要生小孩,因为哪怕你给他再好的条件,在他对你全部的情感中,依然会有恨。因为这个世界太糟了,很多时候他根本无人可怨,这个狗日的生活根本不是冤有头债有主。他只能把一切本不该承受的痛苦全部推及你这个最初本源的罪魁祸首。
我的生活实在是一地鸡毛,我到底要多大自欺欺人的侥幸才能填补那些空缺?可是每天呆在卧室里等待表哥下班的时候,我碌碌无为的整日也会在落日时分找到一点价值。
表哥在无形中使我的侥幸膨胀了,虽然我从没有讲给他听过,也并不打算讲。但在那段特殊的时间里,这就是表哥对我的意义。
我还记得那天下午,当我在卧室里胡乱翻着书复习的时候,听见了响起的门铃声。
表哥有钥匙,不会按门铃,我也没有点什么外卖订什么快递。我有点意外地去开门,门一开,门外站着一个比我看上去比我大一点的女生,可能和表哥年龄相仿。
我上下打量了一下那个女孩儿,漂亮,大方得体,80%青春期女孩的wanna be。她让我想到之前学校里几乎与我失去联系的朋友。抛头颅洒热血的高三容不下我这垃圾,眼下这个女生也是这样。
她站在门外,我站在门里,客观距离不足半米,我们却那么隔。我几乎猜想到她的人生履历,毕业于首尔医科大或者梨花女子大,大上个月刚念完加州大学或墨尔本大学的研究生。
她挺礼貌的问我李旻浩在不在。这句话却让我窝火。
好像他们俩才是一路的。结果把我给支开了。我知道是我君子之心度小人之腹,但我为什么不能做小人?我在她面前自卑得体无完肤。
我眼睛四下转了一圈,然后说他不在,上班去了。
她有点意外地笑了一下,又问他什么时候回来。我故意讲,我不知道。
我不知道我的锐气是否藏好,可能那时候我早已像张牙舞爪的维护领地的母猫。我们俩就这么僵持在玄关处,我没叫她进来,她也不好意思往屋子里走。我毫无会客之道地无理取闹,是她有教养,不点明出来。
她到最后还是没忍住问我一句,你是什么人?果然理性抵不过情感。我当时特想说。除了女朋友,还有谁跟他住在一起?话到嘴边,我又开始软弱而良心未泯地坦白。我几乎是在内心叹了口气,然后说,我是他妹妹。
女生肉眼可见地高兴起来——尽管她努力克制着自己的嘴角。她眨眨喜悦的眼睛,说那她先走了。
然后他那天下班回来。没有像往常一样让我帮他搬东西,胡乱地寒暄或者嘲笑我鸡窝般的褪色红发。他径直走到我面前。幸好那时我在厨房洗碗,否则我不知道在那种情况下他会不会直接闯入我的房间。
“是不是有人来过家里了?”他问我。直挺挺戳在我眼前,客厅的吊灯顶光,劈头盖脸砸下来。
嗯,一个姐姐,我不看他。故意那么说。
他就站在我旁边,“长什么样的?你说一下。”
“那么高吧。”我伸手比划了一下,“短头发,很漂亮。”
“她来说什么没有?”
“就问你在不在,我说不在,她就走了。”
“噢。”李旻浩顿了一下,无端地朝客厅打量一圈,好像她呆过的空气会有什么不一样。不知道我根本没让人进来。
“没有留下联系方式吗。”
耐心耗尽。我尽力伸出干的手腕,拨一下刘海。指尖沾着水,水珠吧嗒一声响亮地砸在无辜的白瓷碗上,“我怎么知道?要真的好奇自己去找她嘛。”
他冷冷地转过脸来讲话,一开口却又想哄我,“我不是那个意思,事情不是像你想那样的。“
这话听起来很怪,我不领情,只说我什么也没想。
他又叹一口气,挪到玄关穿外套。“我出去一趟。”他说。
我没应他,他又自顾自地讲下去,简直有点找补的意思。他说我去买土豆,如果你已经买了,我就不买了。我说我没买。然后我没回头只听见他把门关上,砰的一声。
我洗好了碗,兀自坐在桌上,拖着刚刚站到麻木的腿,感觉自己局部残废,像踩到一千根银针。我望着那扇门,想着一刻钟前李旻浩从那里离开。我坐在那儿,有一瞬间感到自己受了委屈,因此想哭。
高三的后半段时间我都在家里,很难说我学进去了多少,我不是多笨的孩子,但仍不擅长学习。
录取结果出来的那天,之前学校的朋友告诉我她去了高丽大,我很真诚的祝福她,打心眼里为她高兴。那天晚上,我的结果也出来了,表哥跟我一起看的——一所外地大学,对别人来说可能不好,但是对我来说不好不坏。
“表哥,我要走了。”我转头说。
表哥嗯了一声,拍拍我的肩,从电脑前站起来,然后一如往常去给我做饭。那天他烤了两个小小的蛋糕。
我在这个国家、这个世界早就没有家了,所以去哪里对我来说都一样。至于表哥,我本就应该离开他,这里是我18岁之后不应该呆的地方。人在同一座城市,还要装作陌路显得太虚伪,所以外地的学校是我特地报的。我将其推搡为温柔一刀,好让这脐带的斩断不那么刻意,不那么血肉模糊。
考上大学之后,我很久不跟他联系。确实有故意的成分在,但也是真的忙,打电话发消息也不知道要说什么。
只是习惯,这是一个真可怕的东西。
在表哥身边待久了,我成为像狗一样的女人:我到现在不吃早饭的时候还是会像躲着谁一样心惊胆战,还是会坚持要把头发吹干了再往床上躺。吃牛肉的时候,喝大酱汤的时候,还是能想到表哥给我们做的那些饭。空气里似乎哪里都是表哥的气息。
明明早就已经离开了他的身边,却总感觉自己还能听见他的声音。
表哥对我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多年之后我也没能找到答案,是因为他对我来说,是特别那一个,还是每个恰好闯入我最不讲道理的16岁至18岁的人都有这样的待遇?
如果能重新回到16岁,可能我还是会最一开始讨厌表哥,觉得他啰嗦,婆婆妈妈,是我人生的不速之客。我们还是会走很多弯路,吵很多架,流很多眼泪和血。过去的那些,我很难讲后悔。但是现在我已经长大了,而表哥今天也已经25岁。我会订一个插满蜡烛的大蛋糕敲开表哥家的门,然后给他一个惊喜。
不管怎么样,旻浩欧巴,生日快乐。我早就知道你不是全知全能,难为你在我的一整个青春期的超人。你已经做得够好了,我们在这个特别的日子做一个特别的游戏怎么样?
表哥,我让你当一天小孩,痛也可以,任性也可以。无论什么,依靠我一下吧。
Fin.
【花期】心爱小鸟
*吸血鬼设定 轻微r向
*阅读过程中如有不适请立刻退出
1
李羲承回家了。劈里啪啦一通乱摁电子密码锁,完全是凭着肌肉记忆打开了门,根本不知道自己输入了哪些数字。
房间里很安静,光线不足,这种环境会给成训带来安全感,像小白鸽的温床。李羲承把电脑包放到餐桌上,换了居家的拖鞋,制造出一点声响。
他不知道朴成训在不在家,穿着鞋子踢踢踏踏走过去,打开玄关处不太亮的灯。那一盏小小的融化的暖光,然后他看见朴成训正一个人坐在卧室里。
“回来了?哥。”朴成训明知故问,在李羲承开门的时候把双手背在脑后躺倒到床上。
李羲承笑起来,伸手捉这只爱闹腾的小鬼。他们从外表上来......
*吸血鬼设定 轻微r向
*阅读过程中如有不适请立刻退出
1
李羲承回家了。劈里啪啦一通乱摁电子密码锁,完全是凭着肌肉记忆打开了门,根本不知道自己输入了哪些数字。
房间里很安静,光线不足,这种环境会给成训带来安全感,像小白鸽的温床。李羲承把电脑包放到餐桌上,换了居家的拖鞋,制造出一点声响。
他不知道朴成训在不在家,穿着鞋子踢踢踏踏走过去,打开玄关处不太亮的灯。那一盏小小的融化的暖光,然后他看见朴成训正一个人坐在卧室里。
“回来了?哥。”朴成训明知故问,在李羲承开门的时候把双手背在脑后躺倒到床上。
李羲承笑起来,伸手捉这只爱闹腾的小鬼。他们从外表上来看的年龄差不过一岁,然而实际上李羲承大约比朴成训要多活了几十年。因此他总有一点戒不掉的年上病,哥哥病。他是一定要操心的命,老还是把朴成训当小孩看。
朴成训灵活地滚到一边,避开李羲承捉过来的手。李羲承也不生气,就干脆在他的床边坐下。“今天没去训练?”
“教练老师去外地了,跟一个特训。”朴成训说完又补了一句,“这段时间都不练了。”
“你怎么不去?你不是滑得很好。”
朴成训有点无语地笑了一声,“国家运动员是吸血鬼,哥觉得可行吗,还问我这种事情。”
李羲承凑近盯着他的脸看。朴成训去年冬天把头发染成了白色,和刚认识的时候黑发的气质完全不一样,这种面貌很神奇。
他的体质不太稳定,李羲承伸手摸了摸他和自己一样冰凉的脸颊,与常规人类相差甚远的恒温14度。这两年他的睫毛颜色越来越浅,几乎变本加厉地近乎于白色,亚洲人公用的深黑色瞳孔也翻出一点青色来。
第一次发现此类征兆时他们都有点惊慌,却也无计可施。网上不会有解决办法,也不能去医院挂个号。在这座城市里他们没有同类,也没有寻找他们的打算。无论是相似还是差异都让他们害怕。两个人像共享了一种不会致死的罕见病,就这么稀里糊涂地好死赖活。
但这些都好说,外貌特征比较容易糊弄。朴成训已经习惯戴黑色美瞳刷黑色假睫毛上学的日子。
但他现在是素颜,小小的脸一张。完全不设防的状态下,朴成训受不了李羲承这么直直看过来的目光,好像多清白似的。他避过去,在床上一阵小孩子气地闹腾,不小心按到了床头的开关。那玄关唯一的光亮就这么给他掐灭了。
吸血鬼好像是该活在晦暗不明的房间里。在两个人都没有适应黑暗的时候终于好像舒坦了,谁也看不见谁,却因为视觉的剥夺而让内心变得敞亮。房间里静得可怖,李羲承房间的窗户似乎没关,晚风吹得呼啦呼啦。
他们身上还有很多人类的品德和能力仍未褪去。不出三分钟,眼睛又残酷地适应起环境来,窗外透出那么一点亮,是首尔冰冷又聒噪的光污染。李羲承借着这点光看他,明明个子也高,骨架也大,这么躺在那儿,却依然像一片融化的雪水。
李羲承不跟他闹了,主要是累的。挺吓人的天生下三白又叠上阴翳的黑眼圈,真要给路人认成鬼。
工作一整天下来还要对付这家伙,小白鸽,小鸽子。朴成训是真少爷,刚跟他住在一块的时候衣服也不会叠碗也不会洗,从小养尊处优,生活技能是会转个三周半。
长兄如父,李羲承明明也懒得干,那时候硬是一厢情愿地把自己弄得像个单亲爸爸。尽管朴成训根本不要他这样。
身上衣服还没换。李羲承伸手开了灯,“啪”一下房间里最后的那点温存全给人造的光明绞杀,李羲承一边脱外套一边往门外走。人都走出去半个又扭过头折回来问朴成训,饿不饿,要不要吃东西?
朴成训头也不抬,躺在那儿看天花板,“不想吃。”
话这么说,当李羲承在厨房斩断那只活鸡的脖子的时候,又被勾出食欲来,一下子跑到餐厅坐下。对上李羲承的目光还有点心虚,左顾右盼一阵说饿了。李羲承又不跟他计较,笑起来,拿出杯子装好那些血。
一只鸡也不会流出多少血,鸡肉他们是不要吃的。对于吸血鬼来说,除了血以外的一切都味同嚼蜡。李羲承有些唏嘘地盯着那只在他手上惨死的鸡,其实压根不是同情生命,而是同情自己付了这么多钱买下只能剥削出这点价值来。在他们资金不够入不敷出之后他更是这样想。
李羲承简单处理了一下鸡的尸体,把那杯血端到餐厅,递给朴成训。
其实这只鸡买回来本来就是给朴成训的,就算他不要李羲承也不会喝。李羲承是初代吸血鬼,不是朴成训这种半路出家的混血串串。他饮食娇气,喝不了畜牲血,喝了要吐,就像人类乳糖不耐。
朴成训这两年愈发变白,哪儿都是,头发也,睫毛也,皮肤也。深青色的眼睛在餐厅的良好照明下显得更加明显,像一对透亮的玻璃珠子,或者一串熟得溃烂的青提。朴成训就这么穿着宽大的白色T恤,小口小口地喝着鸡血。
朴成训喝得酣畅淋漓,一口气下肚觉得整个人都舒展开来,他们都有一阵子没开过荤了。他伸手抹了嘴角残留的那些液体,一下子弄得脸上红了半片。他白,一抹绯色洒在雪地里,更加鲜艳。李羲承看不下去,递过去一张餐巾纸。
东西已经喝完了,屋子里还萦绕铁锈味,香得人晕头转向,又要勾起馋虫。李羲承已经饿了太久,身体的本能反应让他难以控制,他的拳头攥起来,指尖插进皮肤里,一阵细细麻麻的痛觉。
李羲承决定出门一趟,走到门口换鞋的时候坐在沙发上的朴成训终于有反应。他听到声音回过头,问李羲承出去干嘛,说那话的时候又跟小狗一样,有点卖乖,好像担心主人不要他。
李羲承在心里冷笑,他知道那一碗鸡血把朴成训哄好。他现在说话语气跟撒娇查岗一样,搞什么,因为吸血鬼的身份还维持着十八岁的脸,心却已经不是那时候了,说这种话不合适。
李羲承说买点东西,然后递给他一个安抚的表情,更多的是表示对这份撒娇心领。
他换了件连帽子的卫衣,戴上帽子口罩。朴成训又在后面不吱声了,把目光转回到眼前的电视节目上,不知道切换到什么频道,上面光鲜亮丽的小偶像说着设计好的串场台词,语气雷同幼稚好像儿童节目主持人。
遇到朴成训之前他对时尚毫无研究,不光着出门就属于礼节,因为不知道是从哪个年代活到现在的人,所以完全不清楚当下时兴什么。朴成训还热情高涨的时候给他搭配了好几套衣服,到现在李羲承还翻来覆去地穿。倒不是怀念什么,是因为实在省事。
李羲承每次出门要当猎手的时候就会把自己打扮成这样子。他做了太久的吸血鬼了,如果还有什么属于人类的良心的话也早就在生存面前不得不消散了,遇到朴成训之后才捡回来一点。
他还记得他杀死小女孩的那个晚上朴成训跟他大发火,他们这辈子没有吵过那样凶的架。李羲承觉得实在很神奇,原来他还在意这些吗,成为吸血鬼又同居之后,朴成训很久没有说过话。那时候还以为他没有感情呢。
后来他就被搞得挺心有余悸的,的确减少了杀人的频率。就像人类也会因为宗教信仰或者内心的一些想法而成为素食主义者,李羲承也可以短暂地丧失一点食欲。为了避免他再有什么难以抑制的欲望,他不许朴成训在家里宰杀牲畜,以防闻到血味。
朴成训那个时候还是小孩,看到李羲承杀人都哭了。发完火之后一个人蹲在房间里哭,眼泪顺着已经冰冷的脸颊滑落,几乎要凝结成晶体。虽然麻烦又棘手,但是这种单纯还是很可贵的。可贵到李羲承相配合他。
他能对李羲承失望,说明他对李羲承还有期望。现在大概是没有了,李羲承出门干嘛他都懒得关心。
李羲承把自己包得严严实实走到街道上,就像哪个医院里逃出来的重症患者,双手冰凉脸色苍白,不能再有菌环境里呼吸。
夜幕已经降临,他在他常常蹲守的那个小巷子里。那里是监控盲区,李羲承早就算好位置。大约一刻钟过去,一个20出头的男人戴着耳机走过来,他表情颓丧胡乱敲着手机。李羲承在准备攻击之前的时间里走神,他猜想这或许是个找不到工作的大学毕业生,或者是一个早早地结婚生子背负了家庭压力的低薪上班族。
但这些都不重要,李羲承早就不会轻易地同情任何人。他算好距离,一个箭步冲上去,张嘴立刻咬断他的脖子。血溅得到处都是,李羲承蹲在那儿优雅地把它们都舔干净,像一只吃饱喝足的肉食动物。
手机被丢在一边,上面还不停地推送着消息。李羲承懒得看,不管是哪家pr又最终拒绝了他的简历,还是愤怒的妻子要他多买点促销尿不湿回去,都与他没有关系了。这个可怜的青年,糟糕的丈夫,已经没有办法回家,没有办法颓丧,没有办法在他垃圾一样的人生里再挨骂再做错事。
李羲承打开手机相机,又开了闪光灯,确保自己脸上没有留下饱餐一顿的痕迹。他杀人愈发熟练之后开始讲究角度,尽量不会让血液溅到自己身上来,因为处理起来很麻烦。
本来打算直接就这么回去的,但是出门的时候跟朴成训说的是出来买东西了。就这么空手回去显得太奇怪,虽然他觉得朴成训可能看出他出门的目的,但是如果他突发奇想又要跟自己抬杠钻牛角一番的话,他又折腾不起。
于是就这么想着走到了附近的菜市场,他平时不怎么来这种地方,牲畜血液的味道在空气里交杂,充斥着他鼻腔的时候他会感到饥肠辘辘。这种感觉酷似健身人士回家路上闻到路边摊烤串,知道吃不了还是会被吸引。
但今天没事,吃饱喝足之后他不怕这种低级趣味地消遣。李羲承其实压根不知道要买什么,他们平时根本不吃东西,还不如去找家潮牌店给朴成训买件新衣服。打开手机却发现已经10点了,估计哪家商城都已经关门,菜市场也在陆续收摊。
快要走到尽头从另一个出口里出去的时候,听见鸟叫声于是又折回来。在这转角处有个婆婆在卖鸟。是买回去当宠物养的,好几个小孩子站在这边盯着鸟看,不时伸出小手逗弄一下。婆婆的生意大概不太好,一整天下来也没能卖出去几只,站在那儿一张脸的表情都筋疲力竭。小孩子逗弄完了,又被大人牵着手叫骂着赶走。
“哎呀,这种小鸟关在笼子里,放到市场里卖很多都是有病的,活不久的呀。买回去没几天就要死掉,诈骗一样,不是浪费钱吗。”讲这种话的时候也毫不避讳,反正李羲承还好端端站在摊位边能够听得一清二楚,他不知道婆婆的听力怎么样,但是当下他希望婆婆有点耳背。
婆婆本来已经是揽不动客了,看到李羲承站在这里这么久也强打起精神来。“帅气的小伙子噢,买一个回去吧,有女朋友吗,女孩子都很喜欢这些的。”
没有女朋友,也不会有。之所以还站在那里是因为想起了朴成训。
他想起他刚认识朴成训的时候,是在冰场,总是路过那里看见他。不是巧合,而是每一个路过那里的人都不会看不见朴成训,他是孤注一掷白昼流星,那么年轻,在小小的冰场上一圈一圈地旋转着。
当时觉得像白鹭在湖面上游弋。现在却觉得,像眼前这只小白鸽在狭小的笼子里打转。
朴成训要去更远的地方飞起来。那个狭小而设施不完善的冰场,是困住了朴成训的。那么自己的身边,是不是又困住了朴成训呢。
李羲承看得有一点走神,又听见婆婆在耳边开始说话,“喜欢就买一个走吧,给你打折好不好?站这里一天,卖出去一个的话也算值得了。”
李羲承抬头看婆婆,她的神情实在诚恳,那种底层人民歉意又讨好的眼神,又怕多一份的热情是打扰。李羲承已经很久没感受到什么真情实感,看到这种目光心头又梗一下。他掏出钱包里的钱,递给婆婆,然后拎着鸟笼子把小鸟带回家。
*
朴成训躺在沙发上,听到开门的声音。他慢慢地把自己从那个柔软的凹陷里折腾出来,这么坐在那儿跟李羲承对视。李羲承手里的东西发出轻轻的叫声,朴成训看见了,他问李羲承那是什么。
“小鸟噢,鸽子。”李羲承温和地笑起来,实在欺骗性。他把笼子递到朴成训手上,“给你养的。是送你的礼物。宠物啊,不是吃的。”
“莫呀。”朴成训觉得好笑,稀里糊涂就接了过来,“为什么突然想起来买这个。”
“不喜欢吗?”
倒也不是。朴成训把小鸟带进了卧室,把它安置在那一块小小的阳台上。之前李羲承非要在那边种点花,他不知道他一个冷冰冰吸血鬼还有什么可浪漫的,但现在似乎装点了小鸟的新家。
不知道什么时候李羲承也走过来,和他一起蹲在阳台上看小鸟。朴成训问他,小鸟要叫什么,哥要起名吗。
李羲承想了一下,突然调皮地坏笑起来,训尼吧,叫训尼。
啊?朴成训感到一阵无话可说。那也行吧。
把训尼关到阳台上之后,朴成训自己躺在床上,盯着入夜之后单调的天花板。屋里已经被夜色完全占据,却因为身体习性的缘故更享受这种浓郁的黑。
他还记得认识李羲承的时候,那个时候李羲承已经做了很久很久的吸血鬼了,而他是人类朴成训。在冰场练习的时候,因为是专业选手,总是有人围观,遇到比较热情的路人还会有人带头起来鼓掌。很享受那种感觉,成为大家的目光中心的感觉。
本来是根本不在意有谁在看着自己的,某一天在飞快地滑过相似的转角的时候。却第一次注意到了李羲承。
在古老的英文古籍或者某些半真半假的影视作品里能听到大家对吸血鬼的描述,beautiful,powerful,strong。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因为这个身份所以变得有魅力,就那样看到了哥,下三白小鹿相的一张小脸,藏在毛线帽下面,五官都模糊,却让人想要看清。
那个时候其实过得没有回忆起来这么好,没有罗曼蒂克。训练很累,长久努力认真地练习了却没有进步的时候就会无比痛苦,不知道自己适不适合干这个事情。看到爸爸妈妈花了很多钱,更觉得自己是一个无法给予回报的无底洞。但是又不愿意低头,一点丧气的话都绝对不说出口。咬牙切齿地闭了嘴,撑着又硬又脆的傲骨,一点一点长大起来。
总是在受伤,总是在吃苦。跳起来,漂亮的抛物线,或者转体三周半,失误之后会这么硬生生砸在冰面上,一只摔撞到玻璃而摔残了鸟。即使如此也不愿意说痛,认识李羲承哥,甚至是变得很亲近的时候,也从来没有讲过那样的话去示弱。
说出口了就太不“朴成训”了,但是和李羲承在拥抱的时候,却能够感受到自己在长大。冰冷的永生的吸血鬼怀里,是17岁的朴成训,挣扎之后愈发蔓延的生命力,浑身都是喷薄欲出暗流涌动,抖抖翅膀,好一只好胜的小白鸽。
朴成训这么躺在床上胡乱回忆着以前的事情,居然把自己想得昏昏欲睡了。所以没能听见训尼在鸟笼子里想要逃离却一次次撞在笼子上的声音。
做梦了,是噩梦。
又回到那个晚上。一场在国外的重大赛事结束,朴成训的成绩不错。从飞机上下来之后特地给李羲承发了消息,说不用接他,他们家要出去聚餐。李羲承没说什么,只是很平常地让他和爸爸妈妈好好吃饭。
本来运动员是要严格控制饮食的,在那种场合却可以破例一下。爸爸妈妈和成训三个人都喝了酒,回家路上脸都红扑扑的。这下没办法开车了,于是叫了出租车。
开到一半的时候骤然下起大雨,夏天的那种大雨大家都知道,来得很快走得很快,很猛烈却很好打发的那种类型。但是对于在路上的司机们来说却并不友好,大雨遮挡了大量的视野,没有办法安全稳定地开车,司机一阵拿不准,想要回头询问一下他们要不要停下来一会再开,却发现三个人都醉到不太能回答他的消息。
司机硬着头皮开了下去,却没看见那片地方地势很浅,已经积起浅浅的洼,轮子不受控制地打滑,车身几乎甩出去,拼命转动方向盘已经无果——“啪!”猛烈的撞击声。
然后就是第二天的新闻,韩国国家队花滑运动员雨夜家庭聚餐发生惨案,一家三口与当事司机无人生还。
但是朴成训没死,因为李羲承在新闻记者来到之前赶到了。朴成训已经不记得撞车的感觉,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一大堆东西往脸上砸下来,然后就是一阵强光,他的第一条命在那里已经终结。
印象更深的是李羲承咬他脖子的感觉,吸血鬼天赋的獠牙刺破血管深深地扎进去。疼有很多种疼法,处子之疼,纹身之疼,死亡之疼。但是没有一种可以概括朴成训当时所遭受的那种痛苦,那是复活之疼,涅槃之疼。
李羲承根本没有问过他的意见,没有问过他想不想活着,想不想永生,想不想做吸血鬼。李羲承就这么自作主张地让他活下去,自作主张地做圣人。
他重新活过来之后被李羲承捡回家,住进他们现在的这个小公寓。
他那个时候什么都没有,只剩下李羲承。他的身份是已经死亡,很长一段时间里他觉得自己和幽灵无异,染了白发是因为想跟过去彻底割席,也担心遇到从前的朋友他们会觉得鬼敲门。
他在那个时候几乎恨李羲承,没有父母,没有朋友,没有花滑,不知道未来不知道为什么活着的生命到底有什么意义。朴成训后来才知道,一个吸血鬼想要感染另一个人类成为吸血鬼,需要牺牲多少的精力和承担多少痛苦。但是那又怎么样啊,西八,在这里自以为是什么呢,又不是求你来救我。有一天朴成训直接对着李羲承大吼,说你当时就该让我去死。
恨完之后却又没法找到解脱,李羲承就这么一声不吭地承接了他的恨。打他,欺负他,辱骂他,离开他,抛弃他。李羲承都没有反抗。输了啊,已经输了。在和李羲承的战役里。他大自己太多的阅历把一切都看得太清楚,清楚到残酷的地步。
从小到大从来没有在一个人身上倾注过这么多的情感。喜欢也好,讨厌也好,都没有过。朋友调侃他是不是机器人啊都没有反应的。朴成训只是觉得这种事情都太辛苦。不知道为什么碰到李羲承了却突然可以辛苦了,原来过去自己真的爱过他,朴成训很难过地意识到。
想到这里的时候突然醒了,梦像河流被拦腰截断。他对过去的很多事情的印象已经模糊,一下子回忆起来大脑都觉得超负荷。半梦半醒地在床上睁开眼睛,却发现李羲承坐在床边。
李羲承把脸凑过来,朴成训还以为李羲承要吻他。睡得脑子都乱了,不知道为什么自作多情地给了回应,结果不是那回事。李羲承把手指伸到他嘴边,引导着他张开嘴,朴成训不清醒的时候还挺乖,真像只小白狗。
他巴巴地把嘴巴张开,李羲承摸了摸他的犬牙。他本来是没有的,成为吸血鬼之后日渐锋利起来,也本能般地学会了使用,这是他们谋生的工具。
朴成训就这么任由李羲承的手指伸进他嘴里,如果他清醒一点就会知道这些举止暧昧到吓死人。他迟缓地反应过来了,推开李羲承的手,把嘴巴闭上。李羲承已经收拾好衣服准备出门工作,他看见朴成训的样子,坐在那儿居高临下地用气声笑了一下。
李羲承摸摸他的头发,从房间里出去。
一大早就莫名其妙被李羲承占了便宜,朴成训心情不太好。站起来去阳台上看训尼。
它大概挣扎累了也绝望了,身体上有一点不太明显的伤,收了翅膀站在一边。羲承哥把它带回来的时候也买了给它吃的粮食,还有干净的水,看来出门之前都已经备好放在了笼子里。李羲承总是这样,在许多你根本不会注意到的地方细心又多情。
朴成训莫名其妙又因为这个而恼火起来,看到训尼不会饿死或者渴死又不再愿意去关心他。朴成训其实还没有善良到愿意去养一只鸟,因为他认为自己的这个身份和平凡的好人太冲突。李羲承早就对很多事情都看得淡,但他还是觉得好是好,坏是坏。
朴成训就仗着李羲承对他的那点愧疚过日子。朴成训不赚钱,无论是去体校读书,训练,还是吃点什么东西,都是李羲承赚钱养他。
不训练的日子朴成训一般不出门,美瞳和睫毛膏让人不舒服,更不舒服的是心。居然要为了让自己看起来像正常人一样而做出那些事情,这种努力本身似乎已经在承认自己的反常了。朴成训经常羡慕,甚至嫉妒街上的每一个人,嫉妒他们有爸爸妈妈,有死期,有爱情,有尽头,但他什么都没有。他的生命像下个不停的雪,只是一望无际的白。
朴成训今天也在家里胡乱浏览油管主页打发时间,他在家里总把窗帘拉得紧紧的,弄得黑白颠倒。只有李羲承回来了他才知道,啊,已经快要晚上了。李羲承是他的自然钟。
李羲承这次下班根本没理他,径直穿过他的房间走到阳台上看训尼。朴成训很烦,关心到这种程度难道不是自己想养吗,还说什么送给他的礼物,简直是把烂摊子丢给他不想负责任。
李羲承在阳台上喊他,“成训,过来看一下。”
朴成训不太情愿地跑过去,却发现训尼半倚在笼子里,一副奄奄一息的样子,“它怎么了?”
“想逃跑吧。”李羲承抬头冲他笑了一下,“我们放他走吧,这样关着不好,太可怜了。”
朴成训张了张嘴,没有说出话来。李羲承的圣母心总是爆发得莫名其妙,他不知道一个为了满足自己口腹之欲能去杀死无辜女孩的人有什么善心可言。因为这件事朴成训到现在还没有原谅他,也不会原谅他。
李羲承见他没有回答,多说了句,“嗯,成训?”
朴成训把训尼从他手上拿回来,不要,这不是哥送我的吗。
“选择权在我手上,我不想放他走。”
李羲承总是这样,真的,真的让人烦,他总是这样。两年前也是这样,他们闹得太僵,所以李羲承终于对他说,朴成训你走吧。
朴成训说哥把我搞成这个样子我又他妈能去哪里。
李羲承蹲在他面前,露出白净的,吸血鬼的脖颈。他说以前在书上看到,吸了吸血鬼的血就能重新变回人类,虽然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但他愿意试试看。
朴成训崩溃了。
李羲承的善良和爱都太自以为是。他自作主张地爱他,自作主张地救他,自作主张地把他宠坏,再自作主张地让他自由。他说朴成训是小鸟啊要飞到更远的地方去,但是他没有想过朴成训早就飞不了了。他在李羲承身边给养到残废,他被圈在笼子里,像一条狗,李羲承最喜欢的毛茸茸小白狗。
驯服了之后又要把他丢掉,他是什么,李羲承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人吗。该给自由的时候没有给他,最后却来这里假惺惺。为什么不干脆放他去死?或者更早一点,在冰场路过的时候,不要回头,不要招惹他,不要留下美丽的目光和幸福的回忆。
朴成训抱着鸟笼在床边静静地走神,训尼又恢复了点力气,在怀里乱撞他也没有在意到。他悲伤产生食欲,前天那顿鸡血的余韵已经过去。思绪回笼之后,他突然闻到空气里炸开的血腥味,他循着味道一低头,发现训尼撞到笼子上把自己弄得满身是血。
很难解释他那时候的行径,像饿了一个月的流浪汉突然闻到面包的香气,或者毒瘾犯了的瘾君子闻到毒品的味道。他有时候很恨自己是因为吸血鬼比人类更像动物,他像疯了一样拆开那个笼子。在训尼展翅欲飞的时候紧紧拢住它的翅膀,然后低头当机立断地咬断了它的脖颈。
血一下子四溅,李羲承平时不让朴成训在卧室杀生,到了这种时刻他早已忘记这条训诫。床单被血浆弄脏,朴成训已经顾不得这些,他舔舐着血液,染红了鸽子洁白的羽毛和他干净的脸。
李羲承闻到味道一下子冲进他的房间,那时候朴成训已经结束用餐。他的嘴角还挂着鲜血,手上捧着小鸟的尸体,脸上的神情却堪称无辜。
他说,羲承哥,训尼死掉了。
Fin.
【羊铁】恋恋首尔城(Loving Seoul)
|1. 6w|七夕限定 非常纯爱
|带着小情侣祝大家节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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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你好...大家好。”肖德俊冲着镜头得体地笑,散发出那种人们乐意见到的被幸福生活浸泡后的气息。
“是的,我们在首尔认识。多久了?我想想...是五年前。”
“事实上我不太会说韩语啦,他会讲,而且讲得很好,至少当时是这样,回国之后丢了多少我不知道,现在看他的样子只会说中文了吧!不过他有在学说粤语的。”
“下一本书吗?我目前没有明确的打算,但是一直在保持写作,这可能已经成为我的习惯了吧。把平时写的一些随笔拼拼凑凑发一本新的大概也够了,但不想这样敷衍读者,还是希望...
|1. 6w|七夕限定 非常纯爱
|带着小情侣祝大家节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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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你好...大家好。”肖德俊冲着镜头得体地笑,散发出那种人们乐意见到的被幸福生活浸泡后的气息。
“是的,我们在首尔认识。多久了?我想想...是五年前。”
“事实上我不太会说韩语啦,他会讲,而且讲得很好,至少当时是这样,回国之后丢了多少我不知道,现在看他的样子只会说中文了吧!不过他有在学说粤语的。”
“下一本书吗?我目前没有明确的打算,但是一直在保持写作,这可能已经成为我的习惯了吧。把平时写的一些随笔拼拼凑凑发一本新的大概也够了,但不想这样敷衍读者,还是希望能找到一些明确的主题和真正拿得出手的作品再说吧。毕竟我现在也不是不出书就会饿死的经济水平了。”
“哈哈,谢谢大家一直关心我,像我这样拖拉的人,等我的书应该很辛苦吧。”
“扬扬吗?也替他谢谢大家关心他,不过他真的很不爱出席这种场合的,我也叫不动他,看吧,说不定下本书出来的时候大家有机会能见到他。”
“最后的话,就是最近疫情越发严重了,大家照顾好自己啊,注意安全。”
肖德俊和记者们挥挥手关掉屏幕,刘扬扬从后面慢慢爬过来搂住他,把脑袋靠在他的肩膀上,“你干嘛接这么无聊的线上采访。”
“这无聊吗?采访不都这样。”肖德俊把这只大猫从自己身上揪下去,“你想要看什么采访,逼我夸刘扬扬5分钟这种吗,这不算采访,这算折磨。”
刘扬扬难得没生气,刘海长到额前,嘴巴被外套盖住了,只露出一双眼睛,盯着他看半天,有点委屈地说,“我爱你。”
肖德俊无可奈何地看着他,吻了吻他,“我也爱你。”
-五年前
现在是晚上9点钟,肖德俊坐在酒店的酒吧里,用手指一下一下漫不经心地敲着玻璃杯。杯子里盛着小麦色的液体,上上下下沸腾着气泡,看起来很像酒,但其实只是苹果汁气泡水,或许陈醋加小苏打也有这样的视角效果。肖德俊不喜欢酒味,但是也不想真的像个笨蛋一样在酒吧里喝牛奶。
是为了躲避孤独地呆在房间里才出来透气的,一个人面对那些过分鲜艳的打歌节目和各色笑点莫名其妙语言乱七八糟的综艺实在是太可怜了。可他现在觉得酒吧也实在算不上一个好的选择。隔壁一桌的美国人叽里呱啦的聊天,讲一些无趣的笑话然后突然爆发出夸张的笑声,
这不但让他觉得寂寞还觉得聒噪。
他坐在窗边的位子上,满眼大同小异的城市灯火,他暗自决定再坐半个小时一定走。
只可惜穿着一袭红裙的爵士乐队主唱一首歌还未结束,肖德俊就感受到有人走到了自己的身边。
和陌生人社交让肖德俊紧张,在国外的社交更是,尽管对方看起来只是拿了一笔父母的钱来奢侈地结业旅行的高中毕业生。
“这里有人吗?”“高中生”在坐下之前用英语礼貌地问。
肖德俊摇摇头,他在国内学校学的那些三脚猫英语让他不太敢说出更多的话。
“一个人?”他自然而然地凑到了肖德俊身边,“你从哪里来?你是韩国人吗?”
“我是中国人。”肖德俊尽量让他的口音听起来并不奇怪。
对方突然有点怪怪地笑了一下,这让肖德俊发慌,他又开始自省,可是下一秒他就知道他误会了,“高中生”用很标准的中文说,“很高兴认识你。”
肖德俊有点懵,“噢?你是中国人。”
“嗯,我父母都是台北人。”
肖德俊的脸上露出惊喜的表情,在异国他乡遇到老乡总是令人开心的事,特别是在他这样一个孤独到失落的夜晚,他差点有些热情过头,伸出手与对方相握,“我也很高兴认识你,我是肖德俊。”
“刘扬扬。”他笑着在肖德俊的手上拍了两下,示意他收回去,“你真的太中国人了,但你知道在酒吧和别人握手是一件多奇怪的事情吗?”
肖德俊有些尴尬地收回手去,耳朵一阵绯红,被比自己年纪小的弟弟教酒吧规则太奇怪了,他不好意思地转过头,“抱歉。”
“不用说抱歉,你想要吃点什么吗?”
肖德俊又把头转回来,眨着眼睛并不客气地和他对视,“抹茶红豆蛋糕,麻烦了。”
刘扬扬盯着他看了一会,突然低下头肩膀一抖嗤笑出声来,“我想你这么看着别人的时候哪怕想要一颗星星也不会有人拒绝你。”
肖德俊愣了一会,慢慢反应过来。这下完蛋,刘扬扬潇洒地站起来去柜台结账,肖德俊一个人留在原地,不仅是耳朵,整张脸都变红了。
-
刘扬扬把肖德俊的那份推到他面前,自己点了一只朗姆酒可可碎口味的,品尝完几口酒吧的手艺之后,刘扬扬又把目光放回肖德俊身上,“首尔怎么样?”
肖德俊并不看他,只注视着窗外川流的星星点点,“很漂亮。”
“说实话,你看起来不太喜欢这里。”
“你指什么?首尔还是酒吧?”
“都。”
肖德俊慢吞吞地咽下嘴里的那一口,“是的。”
“为什么?”
“我第一次来首尔,我不喜欢陌生的环境,我情愿总是呆在舒适圈里。这次是别人怂恿我来的,我也想尝试一下,可惜结果不太好。”
“噢....”刘扬扬表示理解地点点头,“你平时也不去酒吧吗?”
“一个人去的话今天是第一次,平时很少去,大多数时候是为一些同事聚餐。”
“同事聚餐会选在酒吧的职业,酷。”
言下之意是不动声色地打听他的职业,肖德俊没打算接他的腔,只“嗯”了一声,尽管刘扬扬给他的初印象不错,但是一贯谨小慎微的性格让他不愿跟第一次见面的人聊一些个人问题。
刘扬扬识趣地没再追问,见他兴致不高,转移了话题,“你明天有安排吗?”
“嗯....暂时是没有。”
“要跟我一起出去逛逛吗?我了解不少这周边的地方。”
“抱歉,但是我刚刚讲过,我不喜欢去陌生的地方。”
“这难道意味着你要这几天都呆在酒店里?既然今晚你来了平时不会去的酒吧就说明你并不那么排斥,至少你愿意尝试,不是吗?”
“或者我们可以不用那么一口气吃成胖子,你在国内的时候周末喜欢去哪里消遣?”
“美术馆,书店,或者一些味道不错的饭馆。”肖德俊回忆了一下。
“Ok,那我们明天可以去首尔的美术馆,然后去找家口碑好的餐厅。”
肖德俊有些惊讶地看着刘扬扬,他的执行力让肖德俊觉得陌生而新奇,讲话又充满道理,总是无意中被牵着鼻子走。看见他热情高涨而兴致勃勃的眼睛,肖德俊又丧失拒绝的能力,他微微愣了一下,然后应下来,“好。”
“那我会在明天的8:30在酒店的餐厅等你,你觉得这个时间怎么样?太早还是太晚?”
肖德俊差不多要招架不住了,他想要插起最后一小块蛋糕,最后他把那么小小的体积插得千疮百孔才终于把蛋糕送进了嘴里,含糊不清地说,“都行。”
-
刘扬扬在8:30准时到达了餐厅,肖德俊有些不好意思,他为了找他的蓝牙耳机被塞到了哪个口袋而耽误了10分钟。
“没关系。”刘扬扬大度地宽容了他,“你住这家酒店几天了?”
“昨晚是第一天。”
“噢,那我真诚地向你推荐这家酒店的自制酸奶,我觉得味道相当不错。”
肖德俊点点头,从善如流地拿了一碗放进餐盘里,然后在刘扬扬面前坐下。
“有些冒犯地问一下,你多大了?”
刘扬扬饶有兴致地看他一眼,“怎么,你也要像韩国人一样算辈分吗,可是哪怕你比我大我很可能也不愿意叫你‘哥’的,听着太生疏了。”
“不是,我只是想知道你是不是成年了。”
“当然。”刘扬扬狡黠地笑了笑,“我上个月刚毕业。”
“高中?”
“不,研究生。”
肖德俊吃了一惊,“你看着很显小,我以为我们年龄差挺多的。”
“但实际上没有,你多大呢?”
“27。”
“那你只比我大一岁。”刘扬扬冲他咧开嘴,让肖德俊想起他以前在小区里喂的那只流浪小猫,“德俊,我可以这么叫你吗?不用再纠结了。”
肖德俊点点头,不知道是在同意哪一句话。
-
美术馆附近没有特别便利的地铁,刘扬扬便决定打车去,肖德俊对此没有异议。
肖德俊坐在窗边张望着窗外,刘扬扬见他没有要和自己聊天的意思便戴上了耳机,首尔街头的繁华透过玻璃倒映在他的脸上,一块一块深浅的色调,显得斑斑驳驳。
肖德俊把头轻靠在窗上,发动机以一种让人忽视的频率在激烈振动着,这是小汽车的心脏。肖德俊突然感到自己的心脏也在激烈震动,他无法忽略,也无法对此说谎,他现在的心情是雀跃的,不管是去美术馆,还是这样和刘扬扬待在一起,他都极为意外地对未知怀有期待。
刘扬扬似乎总会安排好一切。到了目的地之后他操着一口流利的韩语和英语毫无压力地切换,轻松取到了票拉着肖德俊往里走。
休息日的场馆里面人并不算多,更何况艺术看起来不近人情,他的高门槛让到场的人都礼貌地维持了秩序,交流只小声地耳语。图画都有中文介绍,省去一项刘扬扬的人工翻译,肖德俊也实在不想再麻烦刘扬扬。
肖德俊穿梭在画里,内心感到前所未有的沉静,这就是为什么他喜欢去美术馆。面对面真正的社交显然不是他的强项,但肖德俊却又偏偏是不甘于寂寞的人,而正是艺术让他找到了意外的途径,画与他无声地交流之时,它们是耐心的,它们不会恼怒于你短暂无法理解它们的内涵,你可以一直站在那里看下去,直到闭馆,或者茅塞顿开。它们不会利用或者戏弄你的共情,它们尊重并采纳每一种理解,然后保持距离感。
而画展与在网上看的区别之处就是画展里的画后面是活生生的人,并非二进制的0与1,肖德俊虽然不是专业学美术出身,但他喜欢感受画家留在画幅上的笔触,它们很多是非完美的,正是这种缺陷让它富有人情味。
肖德俊这才反应过来应该关心一下刘扬扬,回头一看没有找见人,转了两圈才发现他驻足在一张画前。刘扬扬看见肖德俊过来,便说,“要走吗?”
肖德俊点点头,“不好意思,刚才看得太入迷,没来得及顾得上你。”
“没关系。”
“你看得懂这些画吗?”肖德俊把目光放在不远处的几幅抽象画上。
“看不太懂。不过虽然我没有艺术修养,但我有审美和感觉,我能感受到这些画是美的,因为尽管色彩很丰富,但仍是和谐的,他似乎不是想具体描绘一种场面,他只是想表达一种扭曲的情绪。虽然他在场景的还原上是抽象的,但是他在感情的表达上是逼真的。你觉得呢?”
“我不知道,我也没有学过美术,但你挺厉害的。”
“喂,你别小瞧我好吧,其实每个人与生俱来都有审美不是吗?这是一种人类本能,就好像哪怕是3岁的小孩子也会觉得你长得好看的。”
肖德俊认真地顺着他的话听着,本以为又能发表一番学术评论,结果在结尾猝不及防地听到一些不着调的调情,他只好佯装恼羞成怒,“你说得对,但不要拿那些大师的作品和我作比较。”
“好好,我的错。”夸他还要被说,真正经,刘扬扬拿他没辙,“你别不开心了。”
得了便宜还卖乖,肖德俊没至于这么讨人厌,他没忍住偷笑了一下,“我没不开心,请你喝咖啡好不好?当还你门票钱了。”
-
走出美术馆已经是傍晚,北半球的七月白昼被拉得很长,6点多太阳还若无其事地挂着浑圆的一个,晚餐挑选在了酒店附近热闹的街区,吃得是传统的韩餐,刘扬扬这只大猫窝在小店狭窄的椅子上,看着有点滑稽,一张尖尖下巴的小脸热得要化掉,饭后为了消食两个人便决定一起走回去。
人们怀着各色情绪大声地交谈着,让本就居高不下的气温愈发躁动,走在刘扬扬身边,肖德俊感到自己的脖子不停地出汗。各家饭店的热气叠得空气如此厚重,语言好像软绵绵的在空气里漂浮。夏夜的风肆意地往肖德俊鼻腔里灌,肖德俊突然意识到,这种在10代很常见的夏天,步入20代好多年的自己已经很久没有经历了。
走到酒店门口,太阳已经快要彻底落下了。夜晚像一种动物,它最早诞生于海平面或者地平线,然后在海滩和郊外开始盘踞,最后来到他们这种城市中心,包裹整个世界,这是肖德俊说给刘扬扬听的。
“真有意思。”刘扬扬笑了一下。那句称赞很真诚,但也很礼貌得置之度外,就好像你确实讲得很有意思,但是你讲的有没有意思和我有什么关系?
肖德俊被这份置之度外打击了,他的热情迅速被消磨,他扯了扯嘴巴,“今天玩得很开心,但是我有点累了,我想回去洗澡休息。”
“好啊。”刘扬扬应得很快。
“那我,走啦?”
“等一下!”刘扬扬在肖德俊转身走出半步远的时候叫住他,“今天我陪你了,你明天可以陪我吗?”
肖德俊无奈地看着他,他讲的好像肖德俊不陪他就是不知感恩,“可以。”
肖德俊在浴室里呆了很久,卫生间里水汽氤氲,看不清成为他的保护色,他毫无保留地想着白天的事情,却愈发对走向看不分明。
走出浴室的时候看到被他扔在沙发上的手机,一共四条,两条是编辑部的同事问他玩得怎么样,他挺客气地回了一下,另外两条是刘扬扬发的,微信是今天上午刚加上的。
【你在幹嘛】【去開門看門外】
半个小时前发的,刘扬扬那时候在自己房间门外?肖德俊感到困惑,不管怎么样,现在肯定走了,他给刘扬扬发【不好意思,在洗澡没看见。】然后神使鬼差地走到门外,一小束本来卡在门把上的玫瑰花掉下来。
意外之喜,仔细想想又合情合理,这playboy的把戏。肖德俊笑了一下,拿起那束玫瑰花,已经被人为割掉了刺的茎秆接触到肖德俊手掌上娇嫩的皮肉,肖德俊不觉得疼,但觉得烫,夏天的气息,刘扬扬手上的余温好像还攀附在这被赋予了无限含义的植物之上。
花朵后面藏了一张小小的贺卡,肖德俊拿起来仔细看,一行字“今天開心嗎?”大概是刘扬扬手写的,字一点都不像他本人那么潇洒,稚嫩的,缩成一团的,用的是繁体字,让肖德俊想起他对刘扬扬“男高中生”的第一印象。
好可爱。
肖德俊在微信上回了“开心”,把薄薄的贺卡塞进了手机壳里,幸好他的手机壳不是透明的,否则他的crush很可能在第二天就被本人抓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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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乎肖德俊心意的行程也就是刘扬扬安排的,这下跟着刘扬扬出去玩干脆更是开盲盒一样,到目的地之前不论肖德俊怎么问,刘扬扬都不说要去哪。
他们的车子停在一家商场附近,下车后肖德俊忍不住碰了碰刘扬扬的手臂,“喂,你不会带我逛商场吧?”
“我哪有这么无聊。”刘扬扬回头看他,开玩笑说。
肖德俊耸耸肩,跟在他身后一直下了b2,在那里肖德俊看见一个规模不小的溜冰场,时不时有人从靠近他们的地方飞掠过去。冰刀在冰面上划出或深或浅的痕迹,依托暴露在空气里的皮肤给他带来微妙的触感。
刘扬扬回头打量他的神色,“怎么样?有兴趣嘛?”
“但是我不会滑。”肖德俊有些抱歉地看他一眼,不会滑似乎是很重要的事,足以省略“但是”前面的肯定与赞美。
“没关系,本来我就没打算你会滑。”刘扬扬欠揍地笑,手臂上立刻被肖德俊不轻不重地来了一拳,乖乖正色道,“你要是感兴趣就好了嘛,我想你学起来应该很快。”
肖德俊跟着刘扬扬去柜台付押金,选尺码合适的鞋子,刘扬扬给他拿来护具。
肖德俊颤颤巍巍地把自己挪到了冰场上,靠在旁边的护栏艰难行走着,刘扬扬侧过头来问他,“要我带你滑吗?”
刘扬扬那副意气风发的样子让肖德俊气不打一处来,于是推开他,“不要,我要先自己试试。”
“行,那我自己热身热身。”
刘扬扬绕着冰场的圆弧一圈圈地加速,肖德俊努力克制自己聚焦于自己的脚下而并非刘扬扬的身影,他不愿承认的是刘扬扬的举动之中包含着真诚和魅力,如果单纯称为冲动就太可惜了。那是一种永远怀有自信,因为什么都的确能做得好的超前的预判。
而肖德俊还在有些狼狈地扶着栏杆走动着,他不想摔跤,因为摔跤太丢人,他一直以来都是这样性格的人,宁愿慢一点也不想要出错,小时候学走路的时候学了很久,高考做数学题的时候会做的不多,但是很少有错。过去肖德俊没有给自己的人生容错率。
转了三圈回来的刘扬扬已经出了点汗,刘海黏在前额,被他用手理了理,他小口小口地喘着气,伸出手,邀请肖德俊,“跟我一起滑吧。”
疑问句干脆变成陈述句,祈使句的性质改变了,手已经放在他和刘扬扬之间的空气里,看上去不能拒绝。其实从酒吧那一晚,肖德俊这次出行就已经驶出了正轨,他突然想,为什么不就这么错下去?
他握住刘扬扬的手,“好啊。”
刘扬扬带人的经验似乎不足,而肖德俊又是彻头彻尾的新手菜鸟,一开始好似刘扬扬把肖德俊在地上拖,好不舒服。刘扬扬便放慢速度跟着肖德俊的速度,让他能够直立保持平衡,找出问题之后才渐入佳境。
肖德俊被刘扬扬牵着往前滑,肖德俊感觉被甩在身后的不是那些跟不上速度的人们,而是社会的闲言碎语,过去墨守成规的自己,已经逝去的人生和失去的人。在这一刻肖德俊通通不在乎。
当他向爱情跑去的时候,夏天的时间在往后退。
离开东莞以后他去过武汉,北京和上海。过去肖德俊总觉得大城市有什么区别?遮挡那些地标性建筑之后的钢铁森林就变得一模一样。他是城市的流浪汉,买不到春运票就无法回家的现代候鸟。可是这是第一次他感受都独属于首尔的甜蜜——拥有相似面孔的人们,又截然不同的文化,肖德俊觉得,这太适合作为他踏出第一步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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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三四点钟的时候,他们离开商场去了刘扬扬朋友开的餐馆,刘扬扬熟门熟路地趴到柜台上和一张西方面孔店主攀谈,肖德俊自己找了靠窗的位子坐下,等到刘扬扬干脆自己当服务生拿着菜单和茶水上来。
“你们刚才用的是什么语言?我听着不像英语。”肖德俊边翻菜单边问他,菜单上只有英语和韩语,不过他看得懂图片。
“德语。”刘扬扬冲他故弄玄虚地眨眨眼睛。
“说什么了?”
“没说什么。”
“我才不相信,他刚刚看了我好几眼。”
“怎么,你还不让人看了?”
肖德俊懒得理他,转移了话题,“你怎么会说德语?”
“我出生在德国啊,一直在德国读到高一,然后去台北读完高中,在北京读了大学,研究生我在釜山。”
“你生活倒是很丰富。”肖德俊低头漫无目的地摇着勺子,碰到杯壁上发出乒乒乓乓的清脆声音,“你只比我小一岁的话,你大四那年,我应该也在北京,可是我没有那时候就遇到你,北京太大了。”
“首尔也很大啊,但是我还是在这里遇见你了,如果命运想要两个人认识的话,早一点晚一点又有什么关系?”
“你说得对。”肖德俊被他讲得开心。店长亲自过来,肖德俊点了几个卖相不错的招牌菜,店长记完那些菜名之后,凑到肖德俊旁边讲了句德语。
肖德俊看刘扬扬憋笑憋得狰狞的样子,一脸迷茫,“他说什么?”
“他说,‘祝你度过幸福的一天,美丽的人。’”
肖德俊对上刘扬扬那张不怀好意的脸,开始怀疑刘扬扬这个版本翻译的真实性,但是不论怎么追问,他也一口咬定就是这个意思。肖德俊不想跟他再争执,只暗自后悔自己当时没有把那句话录下来。
回到酒店,刘扬扬一路把肖德俊送到房间门口,他看见灯光下刘扬扬的嘴唇,忽然有点想吻他,肖德俊为自己的肖想羞赧,轻咳了一声,抬头看刘扬扬,故作平静道,“明天去哪?能透露吗?”
“南山?”
“好。”肖德俊把视线看向别处,“你...要进来坐坐吗?”
刘扬扬看着他,突然没绷住笑了一下,“不用,我不打扰你休息了,明天很可能会有点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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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天气很识时务地灿烂着,在首尔,想要去南山这种地方,随便乘上什么地铁弯弯绕绕最终都会到目的地。
爬山对于他们这种年轻人都是不可能的事情,两个人果断选择乘缆车上了南山,肖德俊从缆车上往下看,山林如潮汐般埋没了首尔城,地面的一切愈加渺小,迷你得夸张,而视野则开阔起来。
和他们俩共用一架缆车的是一家印度人,夫妇使用着刘扬扬也彻底没能听懂的语言,小女儿乖乖地坐在椅子上睁大眼睛看着眼前的两个男人,下车后鼓起勇气小心翼翼地用发音奇怪的英语和肖德俊说了再见,刘扬扬在后面憋着笑,“他怎么不跟我说再见。”
“我长得帅吧可能。”肖德俊调侃道。
暑假的南山有许多来观光的韩国学生,吵吵闹闹的令人羡慕的10代,正是做什么都无所谓的年纪。他们没在南山上做了太久停留,直接买票乘电梯上了N首尔塔。
首尔塔上有望远镜,肖德俊塞了硬币进去看,能看清整个首尔的风貌,和远处阳光临幸下波光粼粼的汉江。城市带来一种冰冷的感动,到底有人迷恋这种人造的震撼,此时它贯穿了江水天然的柔情,在肖德俊内心升起一个具体的形状来。
刘扬扬有些后悔地在他身边说,“我们本来应该晚上再来的。”
“今天天气好,白天也没有关系。”
肖德俊转而去打量纪念品店所售卖的那些商品,也有购买锁头的地方,可以挂在外面的平台上,他没有什么要锁住或者锁起来的理想与情感,更不要说公之于众地让它在异乡的山上风雨飘摇。
他肯定是不信这种,但是觉得有趣,是一种俗气的生命力。
肖德俊和刘扬扬跑到挂锁的平台上吹风,这大约是首尔露天所能到达的最高的地方。七月的盛夏,风吹来的都是热浪,但是他们不在乎,锁被风吹动,不时发出磕碰的声响。
肖德俊在阳光下感觉自己像一株在光合作用的植物,毛孔打开,城市被晒得有些变形或者褪色。他倚靠在栏杆上,突然开口说,“扬扬,我一直没说,我其实是个作家,或者说,以写作为生的人。”
“那很酷。”刘扬扬立刻转头过来看他,“你喜欢写东西吗?”
“大部分时候是喜欢的,被它折磨的时候却也毫无办法。走上这条路是因为,大学的时候我写了一本还不错的书出来,也拿了一些奖,毕业之后顺理成章进了编辑部,给一个杂志当专栏写手,但那之后我就再也没有写出过任何能拿出手的东西了。我都能感受到,我的老板经常在暗自后悔雇佣我。他们都认为,我能写出之前那样的东西不过是运气好。”
“能写出一篇好的文章可能的确是运气好,能写出一本怎么能算是运气好呢。”
“所以其实我很清楚,那跟运气根本没有什么关系,那篇小说的故事原型都是我这些年来自己的生活经历,而在那本写完之后,我的经历已经用完了。我需要去刻意收集一些经历,这也是我为什么来首尔,没有计划,没有攻略,没有人陪同,我想我会不会找到一些灵感。”
“所以你现在找到了吗?”
肖德俊一下凑得离刘扬扬很近,意味不明地眨眨眼睛,“也许?”
刘扬扬没忍住一下子笑出声来,忍不住伸手捂住肖德俊发烫发亮的眼睛,截断他风情的目光,睫毛慌乱地擦着手指而过,像拢住一只无处可逃的蝴蝶,刘扬扬被这份无处可逃的心甘情愿彻底取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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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山之后又去了刘扬扬强烈推荐的韩料店吃晚饭,回到酒店天色昏昏沉沉,有些浪漫,像莫斯科郊外的夜晚,或者西伯利亚流放的夏夜。刘扬扬在电梯里说,“明天我们...”
“噢,很抱歉,我明天有工作。”肖德俊不好意思地说出这句话,一抬头就对上刘扬扬那突然凑得极近的眼睛,似乎想要找出肖德俊说谎的破绽,用目光探寻这句话的真实性。
“别闹,真的。”肖德俊推开他,“我本来也不是完全来首尔旅游的。”
“行,那你去忙。”刘扬扬倒是很体贴。
看到刘扬扬失落的样子,肖德俊难免有些于心不忍,下意识坐定了他这个始作俑者的身份,“你一个人会很无聊吗?”
“会啊,不过还好,我也会找乐子吧。”
电梯门打开了,跟刘扬扬道完晚安之后肖德俊回房间准备第二天的工作内容。他的处女作小说入围了亚洲某文学奖,现场高手如林,肖德俊只不过大学没毕业多久的毛头小子一个,靠运气能被评委赏识,想也知道一轮游,编辑社之所以能让他纯粹浪费时间地跑这一趟,还是希望肖德俊能在现场结识一些业内名家,交流交流写作心得。
肖德俊相信每个深信自己不会拿奖还是到了现场的新人都抱着这种想法,肖德俊又偏生不是一个好争抢的人,应付这种场合很不在行,出发前他就想明白了,进去尽量找几个知名的合张照,当追星去了,回去也好交差,别的就不想了。
肖德俊算着时间,结束这个活动之后还有好些天,他下周四才回国,他可以毫无念想地继续和刘扬扬鬼混。
和刘扬扬待惯了差点以为陌生人都这样,颁奖典礼开始前有一场晚宴,去了现场才知道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有那种不好好写文章,专门研究什么风格能拿奖的;有水平不行还自以为是,拉着肖德俊喝两口就开始吐槽主办方的;还有写了几本还行的东西就四处看不上新人作家的。
肖德俊头晕目眩,差点交待在那,晚上也没顾得上吃已经反胃了,颁奖典礼一结束立刻完成任务一样落荒而逃。
他跑到场馆外大口大口喘着气,就要溺死在这群文人的道貌岸然和自命不凡里。他想要呼吸氧气,他想要见到刘扬扬。
他给刘扬扬发微信,刘扬扬不回。
空荡荡的对话框。
他给刘扬扬打电话,刘扬扬不接。
冷冰冰的电子女音。
肖德俊就在场馆外慢慢冷静下来了,他想自己是刘扬扬的那个谁呢,他凭什么时时刻刻关注自己的消息,况且今天本来就是肖德俊先说的有事,刘扬扬就算有安排也是人之常情。
肖德俊想,好吧。然后他挤上周五晚上欢欣雀跃的地铁,顶着一张和全地铁都反着来的脸,他其实没必要难过的。
失魂落魄地走回酒店,他想去刘扬扬的房间找他,后来觉得太不礼貌了,况且现在还早,这个时间就休息不符合这只夜猫子的作息。想来想去,肖德俊去了和刘扬扬初遇的酒吧。
他这次换了个位子坐,坐在了吧台附近,那群美国人走了,他们的位子被一群看起来更年轻的亚洲人占领,依然吵闹,但是相比之下肖德俊觉得这已经是比较善意的吵闹。
忽然,他觉得坐在那里的有个身影有点熟悉。肖德俊的视力因为长时间伏案写作变得比较糟糕,但他越来越觉得那个人就是刘扬扬。
而刘扬扬在干嘛,他拿着一张扑克牌去吻旁边的漂亮女孩,在他们俩之间只隔一张扑克牌的厚度的时候,围观的人群发出激动的起哄声。
黑桃A,肖德俊看清了,那张扑克牌是黑桃A,可是他仍然无法看清那到底是不是刘扬扬,他缺乏了冲上去弄清事实的立场和勇气,他感到自己浑身难以抑制地发抖,是不是,是不是,是不是....
肖德俊站起来猛地推门出去,无辜的门被推到墙上发出痛苦的喊叫,只可惜这控诉被淹没在他们大声的欢笑中,没有被任何人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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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德俊坐在床边,他从没觉得自己这么可笑,他活了27年第一次发现这27年的人生就是彻头彻尾的一个笑话,他以为今天出席这么无趣的晚宴就已经是痛苦的全部了,没想到只是痛苦的开始。
昨晚还在担心刘扬扬会不会无聊,看见他逼真的难过还真的心软了,如果他挽留一句可能都会直接推掉晚上的活动。没想到人家只是演着玩啊,肖德俊的缺席是给了他自由。
其实他不该失落的,现在也是,刘扬扬不接他电话的时候也是。他怎么配,他用什么身份失落,他们只认识三天,肖德俊甚至不知道刘扬扬是不是单身,也许那女孩是他的女朋友,他们就算不隔着纸牌接吻也是理所应当,是肖德俊是那个节外生枝。
也许那个女孩和刘扬扬什么也不是,就像自己和刘扬扬什么也不是一样,刘扬扬就爱四处留情,这算什么罪名,这是能力,让人能在三天里爱上自己的能力。
肖德俊平躺在床上,他感觉自己一张脸都锈了,只有眼皮子在发烧,浮现一种病态的热,他文学的触觉让他的神经末端都痛得敏感,可是他现在甘愿自己粗糙一点。
手机振动两下,肖德俊爬起来看消息,是刘扬扬发来的。
【抱歉德俊我之前在洗澡沒看見消息】
【你今天過得怎麽樣?還需要我嗎?要我來找你嗎?】
在撒谎啊,刘扬扬。这放在平时完美的对白在今天变得漏洞摆出,肖德俊很想拆穿他,想说,别扯了,黑桃A吻起来是什么感觉?下次我也要试试看。
刘扬扬问自己需不需要他,过去需要的,在看到那画面之前的每一刻都需要的,但现在不需要了,未来也不可能。跟刘扬扬这样的人纠缠有什么意思?每一个需要他的时刻他都不在,而假装洗澡的时候又吻过多少个黑桃A女孩?
刘扬扬还在不停给肖德俊发消息,震得肖德俊头疼,但他不舍得关掉刘扬扬的消息提醒,又打开手机看了看。
【怎麽不回我?】
【你在幹嘛呀】
【明天要去哪?】
肖德俊实在没力气和这个人精周旋了,只回了最新发的那一条,“我明天有工作。”
这下倒是回得很快,“那后天呢?”
“也有。”
“好吧,你忙你的。”
当肖德俊以为刘扬扬不会再回的时候,屏幕上突然又多了一条。
【德俊你是不是生氣了?】
肖德俊佩服这个人的洞察力,他所有与把妹有关系的技能都满点,可惜这不足以让肖德俊上当,他慢慢地打字回他,“没有,我有点累,别给我发消息了,我要睡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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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德俊躺在床上,毫无睡意,不愿意拉上窗帘,月光干脆大大方方照进来,把肖德俊照了个通透,赤裸裸,水淋淋。天空上似乎有云,但是肖德俊没心情去阳台上看个究竟,云太远也太高,而且不成形,不成象。只是百无聊赖地散布在那里,看起来有点脏。
现在分明是夏天,肖德俊却觉得冷,也许是空调温度开得太低,寒气就着月色浸透肤表,像肉麻的爱抚,叫人起鸡皮疙瘩。肖德俊想起刘扬扬随口说的自己喜欢在夏天开很低的空调,然后裹很厚的被子。刘扬扬还是个小孩啊,肖德俊想。
刘扬扬,扬扬。
一觉居然毫无节制地睡到中午了,醒来脸和眼睛都有点肿,睡前倒没哭,只是对着镜子的时候出现些让人误会的可怜错觉。
现在去酒店的餐厅吃早饭也早就过了时间,不知道这顿算是什么饭,打算叫酒店的送餐服务,给手机开机之后立刻跳出来刘扬扬几条消息。
像小蝴蝶,狠心关上门之后还是不清不楚地从狭窄的缝隙飞进来。
【你什麽時候有空晚上可以一起吃飯嗎?】
【我想來想去還是覺得你有點不高興可以跟我見面嗎我想和你聊聊天】
【如果打擾你工作的話...抱歉 不會再發了】
肖德俊坐在床边,捏着手机发呆,他忽然想如果昨天的那一切他没有看见今天他们会去哪儿,刘扬扬又会给予他多少充满魅力的欣喜。
刘扬扬毫无爱意地同时哄哪怕15个女孩也并不倦怠,但是肖德俊为刘扬扬一个人沉默地付出感情就已经身心俱疲。
这不能怪肖德俊小题大做,他是躲在洞穴里的鼹鼠,被刘扬扬牵着手或者赶鸭子上架才堪堪露出一个脑袋,现在受了惊吓,难免要变回老样子。
肖德俊不想再想了,也没有回复刘扬扬,干脆让他错以为自己很忙好了,反正他的人生差他一个不少。肖德俊才想起来自己本来是要做什么的,给酒店前台打电话,胡乱用英语点了餐,总之听到前台不停地“嗯嗯”应答的样子应该是饿不死。
午饭很快就送上来,不知道是中国人的口语和韩国人的听力哪个出了差错,想要配沙拉酱的沙拉放了油醋汁,芒果汁送成了柠檬汁,肖德俊不想辜负自己的饥肠辘辘,但是实在吃不惯油醋汁一股酸味,喝了口柠檬汁更是眉头皱成一团。
他又想起刘扬扬,他先是想如果刘扬扬能够帮他点菜的话,这个局面肯定不会那么糟糕,然后想到比油醋汁和柠檬汁都更酸的是刘扬扬装可怜的消息,酸得他一阵心口发疼。
疼痛让他做不到再忽视刘扬扬的消息,因为忽视并不让他开心,反而更加挣扎。肖德俊颤抖着手给刘扬扬发消息,他告诉自己,自己不是犯贱,是去讨债的,刘扬扬把自己变成一个神经病,而他势必要为此承担责任。
【我在酒店,事情办完了就回来了,上午太忙,你要想见我来我房间门口找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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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扬扬很快出现在门外,按了下门铃,隔着门说,“德俊,帮我开个门。”
肖德俊磨磨蹭蹭地走到门前,他还没想出用什么表情面对刘扬扬。
“能让我进去吗?”
肖德俊垂着眼睛点点头,侧过身子给他让出空间示意他过去。
刘扬扬坐在沙发上,肖德俊坐在床上,乱翻着手机,不敢和他对视,“要说什么,你说吧。”
刘扬扬犹豫了会开口,“我突然想到,昨晚你是不是看到什么了?”
肖德俊感到自己浑身都紧绷起来,想来聪明如刘扬扬,能这样推算出也并不奇怪。他僵着背抬头尽量冷冰冰地说道,“是的,不过我想我是看错了。”
“德俊。”肖德俊的漠然让刘扬扬有些慌张,“那只是个游戏,国王游戏,一个输掉比赛的赌约而已,我并没有碰到她,她也不喜欢我。”
“扬扬,你没必要跟我解释。”肖德俊有气无力地看着他。
“对不起,如果不是你跟我说你有事我不会去找他们的,他们就是玩得比较开,我下次不会去的。”
“我是说真的,扬扬,你没必要跟我道歉,你去不去跟我也没有关系。”肖德俊用尽自己能想到的最为善解人意的语气,“我确实是在为这个不开心,但是我没有告诉你,不是故意吊着你,而是我觉得我也无法要求你什么,任何一个没那么敏锐的人都会以为我是真的有事。”
“事实上我也是,没有身份去难过。”
肖德俊低头看着地毯上的某一处花纹出神,讲出来之后反而有如释重负的感觉,他在刘扬扬面前终于羸弱得真实。
空气一时凝固下来,刘扬扬没再说话。肖德俊低着头,但仍然感受到刘扬扬的视线停留在自己皮肤上的那种感觉,头顶,耳朵,脸颊,脖子,嘴唇,每一处都低温灼烧,把人都烧坏了。
刘扬扬凑过去,逼迫肖德俊看着他的脸,他轻轻地说,“对不起,我想给你个身份,可以吗?”
“什么?”
“德俊,我想吻你,可以吗?”
肖德俊整个大脑已经宕机停止运作,面对刘扬扬连环的问题完全回答不上来。
刘扬扬也不非要索求个答案,“不喜欢就推开我。”
刘扬扬托起肖德俊的下巴,干脆就吻上来。
肖德俊被刘扬扬顺势推在床上,仰头闭着眼睛被动承受着刘扬扬的吻,像一个狡猾的小偷一样进来,让人毫无防备。刘扬扬讲得倒是轻松倒是绅士,只是肖德俊四肢都被吻得丧失力气,根本不可能推开他。
一吻了了,刘扬扬在肖德俊头顶上空笑,“德俊,你没有推开我。”
肖德俊抬头看他,脸上没有表情。
“做我男朋友好不好,下次我哪儿都不去,我给你身份生气,你不开心了就告诉我,我哄你。”
“不好。”肖德俊没有犹豫地说。
“为什么?德俊,你至少要给我个理由。你还在介意昨晚的事情吗?还是别的什么,其实...你不是单身?”
刘扬扬的告白让事情完全不按套路出牌,他的计划里压根没考虑刘扬扬爱他的情况,只有死马当活马医,因为肖德俊仍冷静地意识到,这是他能够推开刘扬扬最后的时机。
刘扬扬这种人,不爱他他就走,能给他一点爱最好,他满意了,他讨的债讨到了,要一整个刘扬扬,他没欠刘扬扬这么多,也要不起,他们不是一样的人。
“我是单身。但是你现在找到工作了吗?你打算在哪个城市工作?你要呆在韩国吗?我下周就要回国了。”
“这重要吗?你想去哪就去哪,我都跟你去。”
“扬扬,我的事业做得并不算太好,我这两年待在北京,之后可能就要去上海,或者干脆回广东,去广州之类的,我是居无定所的人,你不能跟着我这样跑。”
“我不在乎。”
肖德俊叹了口气,开口道,“那我问你,你喜欢女孩吗?”
“我喜欢你。”
“我是说以前,你谈过男朋友吗?”
刘扬扬顿了一下,诚实道,“没有。”
“可是我17岁就清楚我喜欢男人,我只谈过男朋友,且每一个都比我大,最大的一个比我大将近10岁,你明白吗?”
“扬扬,也许你确实喜欢我,但你知道你到底喜欢我什么吗?可能我这张脸比较对你的胃口,但是你也迟早会有看腻我的一天。我不是女孩,我不会撒娇,也不乖巧可爱,我的身体和你别无二致,你甚至可能根本对我没有欲望。”
刘扬扬沉默地偏过头,没再开口,这短暂的时间里足以让肖德俊彻底绝望。他脸上浮现出一种心痛的明了,因为他清楚故事正走向一个悲伤的预判。一岁的年长让肖德俊意识到这就是最后的时刻,他们玩完了,这沉默之后就是分道扬镳。
安静得快要停滞的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刘扬扬眼里多么细微的犹豫都被他敏感又神经质地无限放大成一把利刃,刺穿他的心脏,粉碎他的勇敢。
当刘扬扬准备开口的时候,肖德俊干脆抢在了他的面前,他害怕刘扬扬随便说些什么他就会动摇,会飞蛾扑火地不顾一切。
他闭着眼睛把台词念完,这场戏也到了该落幕的时候——“扬扬,其实我真的很喜欢你,喜欢到看见你和别人亲密会这样不开心的地步,但我也知道喜欢没用,也许这不是你的观念,至少我这里喜欢不能代表一切。我这个年纪,我不需要再玩玩的爱情了,我需要一个能真正陪我走一段路的人,你好好考虑一下,我想我们不适合,你走吧。”
“我不走。”
“闭嘴。”肖德俊红着眼睛近乎祈求地瞪他,求刘扬扬什么也别讲。他的语气冷冷的,声线又分明逞强地打着颤,“我是这个房间的主人,我现在不欢迎你,我赶你走,所以麻烦你走吧。”
肖德俊伸手推着他的肩膀往外走,刘扬扬脚上没用力跟他反抗,被一路半推半就到门外,刘扬扬半只脚踏在酒店走廊的地毯上,看着肖德俊被玄关处的灯照得金黄而发光的发顶,往下是他妩媚的双眼,多情的面容,此时被刘扬扬带来的悲伤泡得统统走样,美得歪歪扭扭。
刘扬扬在肖德俊的门关上的前一秒按住门把手,他从不大的缝隙间里撑着手臂看肖德俊,“最后一个问题,你下周四的飞机飞哪?”
肖德俊愣了一下,显然没有猜到他会问这个,他吸吸鼻子,实话实说,“北京。”
刘扬扬点点头,松开了门把手。那扇门迟疑一下立刻砸在他眼前,决绝得像一记耳光。
关上门后,肖德俊想要回到床边,发软的双腿让他事与愿违摔倒在地上。他把头靠在床沿上,后背已经全然被汗水湿透,他根本不知道如果不是刘扬扬真的自己走了,他还能坚持几个来回,仅刚刚的那那几句就已经花光他所有的力气。
肖德俊从未如此惭愧于自己的爱情,它们懦弱,且目的不纯,他在内心对这份爱没有笃信,因此他恳请,或者干脆拒绝。
肖德俊不能闭上眼睛,刘扬扬在这短暂的相处内蛮不讲理地挤进肖德俊逼仄脆弱一颗心脏,在任何放空的时刻趁虚而入。肖德俊不知道自己要花多久才能忘掉刘扬扬,忘掉这美得荒唐的异国艳遇。
他们不会再见了,肖德俊知道。中国14亿的人口,命运要多么凑巧才能让他再度遇到他的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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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过得好快,刘扬扬一连几天的缺席,让肖德俊差不多出现戒断反应,他不得不刻意忽视愈加明显的后悔,他每一天都在犯贱地想刘扬扬。
下午他的飞机就要起飞了,他向来谨慎,提前3个小时就到达了机场。
肖德俊感到伤感,在分别之际,他忽然意识到他对这个两周前还毫无了解的城市是有情的,尽管这该算作刘扬扬的功劳。
机场大厅有即将分别的爱侣在拥吻,他们不顾他人的目光,但是这份不舍在机场里出现,又是合乎情理的,被人所宽恕的。
而肖德俊似乎永远没有这份勇气那样做。
人们都会做刹那间的丑角,太在意观众的看法,然而观众是否会产生共鸣并不得而知。*可肖德俊顾虑得过头,永远在担心那一瞬间的丑角成了一生的悔恨和僵局。事实上他不可能真正成全自己的体面,因为他的体面总是未满,而他却又因此失去了太多,最终保守得一无所获。
他浑浑噩噩地把自己的行李箱拿去托运,再浑浑噩噩地走到了安检口,肖德俊忽然驻足了,因为他看见那对情侣在这里分别了,送机是只能送到这里的。
而他已经走到了他力所能及的地方。*
他突然一点也不想登机,因为飞机上承载着他过往的一切,他又两手空空地回到旧日里去了,他不想要这样,他不知道他下一次能鼓起勇气是什么时候。
他突然又想到刘扬扬那天问他飞去哪,所以刘扬扬也许会来机场送他。他像抓住一个救命稻草一样给逼他自己给自己这个机会,他现在就要做出改变。
他告诉自己,只要刘扬扬来找他他就会立刻留下来,如果刘扬扬没来他就改签下一班,自此不再苛责自己的懦弱。一张机票钱和多一天的停留,这份赌注不算贵,肖德俊暂且承担得起。
他不知道他迟来的勇敢有没有用,前些天已经抛下这么多足以让刘扬扬足以知难而退的话,他无法要求一个认识不足一个月的人对他死心塌地。可是他又有神性的第六感,雌性的直觉,他自我安慰的盼望期期艾艾,这份盼望成了义无反顾的根据。
肖德俊低头看表,离他所乘坐的飞机起飞还有一个小时,起飞前30分钟停止办理登机,时间目前还算作充裕。
时间在此刻被无限得具象化,被漫画手法地刻意拉长,表盘滴答滴答走得拖沓又煎熬,肖德俊觉得自己疯了,但是同时又从这疯狂中感到心情畅快与放松,这不能全算作刘扬扬的错,像他这样的人,迟早是要疯一次的。
还差45分钟的时候他曾经彻底动摇过一次,他想爱来不来吧,怎么样呢,身体都已经顺着人潮走到安检口,飞机票堪堪拿出来又往回跑。
刘扬扬会来的,他想,他不知道怎么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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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几乎有一个世纪那么长久,隔着大片大片的人群,肖德俊看见有人朝自己挥手,然后走过来。
近乡情怯,当那个熟悉的身影又活生生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他又没能认出刘扬扬,这一生中他只有两次对这个深爱的轮廓迟疑了,一次是刘扬扬在酒吧玩国王游戏的那个夜晚,一次是现在。
刘扬扬冲上去一把抱住他,肖德俊浑身都在发抖,他想要哭,他努力保持平静,在刘扬扬耳边断断续续地说,“扬扬,我不走了,我留下来,好吗?。”
“不好,我跟你走,我想明白了,我买了跟你同一班的飞机,我跟你走。”刘扬扬把机票掏出来在他眼前晃了晃。
刘扬扬见肖德俊还没回过神来,拍了拍他的脑袋,“别懵着了,离起飞还有37分钟,所以....跑呀!”
肖德俊终于反应过来,跟着刘扬扬飞快过了安检跑进候机大厅找登机口,在停止办理前两分钟他们俩喘着粗气一路跑到飞机上。
刘扬扬买得晚,只好买了头等舱,没有人会拒绝免费从经济舱升到头等舱,刘扬扬轻而易举地换到肖德俊身边的位置。他瞥见跟他换座位的那女孩发了个朋友圈感慨今天是她的幸运日。
今天也是他们两个的幸运日,他们明确地了解到。
终于能够好好坐下来说两句话,肖德俊还没能把气喘匀,刘扬扬伸手摸摸他的背帮他顺气,肖德俊盯着刘扬扬看,本来板着一张严肃的脸一下子没忍住笑出声来。
刘扬扬去吻他,看着他的眼睛说,“德俊,你说你之前总是跟年纪比你大的人谈恋爱,但是你们最后还是分手了,要不要和我试试,说不定你适合年纪小的呢。”
肖德俊根本没接他的话,伸手搂住他的脖子吻了回去,他相信刘扬扬明白他的答案。
-四年后
“肖德俊先生,你的新书得到了广泛的关注,你是怎么获得创作的灵感的呢?”
“嗯,首先谢谢大家对我的肯定,相信比较关心我的朋友会知道,这本书的故事原型基于我本人,四年前我在首尔见到了我的爱人,从此我的人生发生了翻天覆地地改变。我今天能站在这,首先我想要感谢他。”
肖德俊走过去把电视关掉,居高临下地看着赖在沙发上的大小孩,抬脚踹他一下,“吃饭啦,刘扬扬。”
“肖德俊,你看你在签售会假惺惺说要谢我,他们肯定不知道大作家私下是怎么对待我的。”刘扬扬可怜兮兮地窝成一团睁大眼睛抱怨他。
肖德俊头也不回地往餐厅走,“爱吃不吃,饿死得了。”
刘扬扬立刻知道来这套没用,他只好乖乖地从沙发上爬起来,坐到餐桌边上,“德俊,亲我一下。”
肖德俊认命地凑过去,响亮地吻在了他的嘴唇上,肖德俊拿他有什么办法?他的缪斯,大佛一尊只能好端端供着。
刘扬扬吃两口饭突然抬头看他,“德俊,其实我也想谢谢你。”
肖德俊不可思议地看着他半天,突然笑出声来,低下头夹菜,耳朵红红的,“知道了!”
Fin.
带*句子涉及引用。
赤裸21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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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的首尔可真冷,死白的天几乎摇摇欲坠地要下雪。李旻浩时隔两个多星期去了现场,站在不前不后的位子听他们唱完最后两首歌。
和这群狂热粉丝待一块无论如何也会感受到皮肤燃烧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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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
· 272前提非常规包养
· 提及26/46/45/25/76(前后有意义)
· 不建议洁癖人食用
0
那天的首尔可真冷,死白的天几乎摇摇欲坠地要下雪。李旻浩时隔两个多星期去了现场,站在不前不后的位子听他们唱完最后两首歌。
和这群狂热粉丝待一块无论如何也会感受到皮肤燃烧起来,李旻浩一身葬礼般黑色长大衣,几乎是离开公司就直奔了这里。他只希望自己没那么扎眼。金昇玟现在看不到他,李旻浩知道,无论是金昇玟在舞台上的专注度还是过于刺眼的镁光灯,拿起话筒的金昇玟只能看见自己。
结束之后李旻浩逆着人流挤进后台,工作人员和乐队成员们正忙于收拾着器材,难得有熟识的人抬头跟他打个招呼,直到看见金昇玟抬起头来,表情先一步作出反应,喜出望外地咧开嘴,“哥,你怎么来了。”
“怎么我还不能来了?”李旻浩说,“我来看看我投资的项目,顺便看看你死没死。”
“没说不能啊,哥别总说这样的话。”李旻浩把冰冷的手伸进金昇玟温热的脖子里,金昇玟下意识地躲了一下。
“走吧。”李旻浩的手往上,干脆勾着他的脖子往外走。
“不跟其他人打声招呼?”
“你们不是结束了吗,反正我本来也是来找你的。”
金昇玟飞快地跳上车的副驾驶,在很长一段时间这是他专属的补觉的位子。下了台之后那些聒噪的热气一点点消散,这冬日吓死人的寒意也裹挟上来。李旻浩见他发抖的样子觉得好笑,从后排捞上一条天鹅绒毯,“盖着吧,小狗。”
金昇玟因为他的贴心瞪大了眼睛,尽量把自己整个人缩成一团,好让这条毯子好好地覆盖每一处。他从毯子底下伸出手来,在起了雾的车窗玻璃上画画。在他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就看到那里出现了一行“love leeknow”,他的潜意识就是这样吗,连自己都被吓了一跳。
好在专心开车的李旻浩这会没空看他,他赶紧伸手把字擦了,乖乖地回到椅子上坐好,“哥,我们去哪。”
李旻浩这才转头看了他一眼,然后笑起来,笑他连目的地都不知道就上了车,小心被拐,然后他说,“去我家吧,顺东多说想你了。”
“真的不是哥想我了么。”
“要是我想你了我就开去酒店了。”
“所以真是他们仨想我了?”
“嗯。”
“他们告诉你的?”
“嗯。”李旻浩应得理所当然。
金昇玟被四次元的这哥打败了,在位子上无可奈何地笑了一下。
1
上舞台总会出汗,比起其他成员受着乐器牵制,主唱根本就是纯粹隶属自由的马驹,整片舞台都成为他广袤的田野。因此即使是再冷的天,凉掉的汗总会顺着脸颊滑下来。廉价的化妆品腻成一团,被打了似的青一块紫一块。金昇玟突然想到今天的眼线是李龙馥画的,他手稳,凑近来的时候能闻到他身上好闻的味道。
而现在金昇玟被李旻浩按在他那昂贵的真皮沙发上,李旻浩一手搭在他肩膀上,一手牵制着他向后仰,脖子凹出一个任人宰割的弧度。李旻浩拿着温热的卸妆巾,嘴里要挟着他不许动,挺凶神恶煞地凑过来,最后极仔细地擦掉那些已经花掉的妆。
“哥。”金昇玟找到一个可以开口的间隙说,“其实不用那么小心,用点力气。”
“不是正靠脸吃饭吗你,要是伤了你这张脸,你的女粉丝上哪哭去啊。”李旻浩帮他卸完了妆,随手把卸妆巾扔进垃圾桶,然后拍了拍他还湿润的脸。
“饿了吗?”李旻浩起身问道。
“嗯。”
“我随便做点吧。”
“哥今天怎么这么好心?”
“我之前在虐待你吗?臭小子。”李旻浩转身向厨房走去,“哥根本没亏待过你吧。”
金昇玟一个人无聊坐在沙发上乱动,一会手边落叶般飘飘然一张贺卡掉到地上,金昇玟把它捡起来,某知名奢侈品牌美妆线的品牌晚宴,请的金昇玟不认识的一个“dear Miss Kim”
李旻浩正好端着准备好的部队锅走到餐厅,看见金昇玟一个人在那不知道鼓捣什么,上前把他手上的东西抢过来,只瞄一眼就了然,“啊,这是我前女友的。”
李旻浩抬眼看见金昇玟那张不解和愤恨混杂的脸,活像自己骗了他的感情还骗走五百万似的。他开口解释道,“少这么看我,你不是知道吗,在认识你之前就分手了,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品牌一直记的是我家地址,反正一年就寄一回我也就忍了。你要想去吗?你可以假装你是Miss Kim。”
说完李旻浩自觉扳回一城,玩味地笑起来。
金昇玟没搭李旻浩的腔,只依然盯着这张贺卡上龙飞凤舞的花体字看。
“这种红色的字,看起来很像口红画的不是吗?”
李旻浩随口道,“大概只是某种特殊的颜料。”
金昇玟一下子抬起头用力跟他对视,“龙馥也很喜欢用口红不是吗?”
李旻浩莫名其妙,“这我怎么知道?”
“哥有这么多猫了还不够吗?”
“不是猫咪而是我的弟弟妹妹们。”
“好吧,哥有这么多弟弟妹妹还不够吗?”
“你到底想说什么?”李旻浩快没耐心了。
“为什么去找龙馥?”
李旻浩被他逗笑,“我作为你们乐队的投资人跟你们的成员交流一下有什么问题?”
“哥的交流可真是细致呢。”
“有话好好说,你少用这种语气跟我说话,金昇玟,我告诉你。”李旻浩本来就不怵他,听金昇玟一番皮笑肉不笑阴阳怪气,这会又是大猫有点炸毛了的意思。
“哥,跟龙馥接吻是什么味道?”金昇玟一下子凑到李旻浩面前和他对视。
“嗯?”李旻浩看着金昇玟的眼睛发出无意味的声音,上半身因为金昇玟的靠近而下意识向后,当他和金昇玟都快要失去平衡的时候,他伸手搂住金昇玟薄薄的后腰,使他们俩不至于就这么倒下去。
“龙馥接吻的时候会伸舌头吗?”金昇玟一步步靠近他,李旻浩由着他的进攻,最后被他脸上难以抑制的嫉妒捉住,“像这样?”
然后金昇玟吻上李旻浩的嘴巴,伸出舌头一点点扫尽他口腔里的空气,强势蛮狠地攻城略地,金昇玟的那种报复方式。李旻浩开始反抗,这场漫长亲昵的吻被他们演变为一场不甘示弱的征战,即使如此却依然不舍得放对方离开,是他们的kiss fight。
终于金昇玟放过他,李旻浩向后用桌子反手撑着自己,他摸到自己的嘴巴被这小狗直接咬出血,在嘴里弥漫着铁锈味。金昇玟坐在沙发上喘着气。半熟的部队锅被他们全部忘记,金昇玟死死地盯着他,似乎拼命从他眼睛里找出一点罪证。
“我只是有时候在想我跟哥是什么关系,是不是我误会了什么。”
“龙馥有男朋友,龙馥的男朋友是铉辰。”
“我知道。”
“那为什么还会那样做?”
“本来没被你知道这件事就过去了,只是一时兴起的行为而已,龙馥也知道这点。看到他,会有稍微要爱惜的心情。”
“那哥看到我呢。”
“你不一样。”李旻浩说,“当然不一样,遇到你之前,没有养过小狗,我没经验。”
2
李龙馥几乎是他们捡回来的,第一次遇到李龙馥的时候他们还是个鲜有名气的小乐队,在逼仄的酒吧完成了他们的演出,自己默默收拾完器材走出去。在酒吧狭窄拥挤的小道上,黄铉辰的脚被李龙馥抓住,黄铉辰吓得差点尖叫,他们这才看到地上有一个人。
李龙馥那天穿着血红的长大衣,一路蜿蜒到脚边,脖颈处一圈漂亮艳丽的水貂毛,一张尖尖下巴的小脸隐在后面,木讷纯真的雀斑被隐去,只剩下了无生气的肤色,显得愈发圣洁。
他坐在一个晦暗不明的角落抽烟,鲜亮的唇釉留在细长的女士烟上,猫似的五官盘布,眉骨和眼窝很深,几乎是一片阴翳停滞在他动人一对眼睛上。于是他一抬头,谁也没看清他的表情。
“你们还缺人吗,我想来试一下。”
然后他们就听见他们未来贝斯手比贝斯更低的声音。
谁也无法否认李龙馥为他们这个乐队带来了更多的人气,zero乐队的福星,我们的天使龙馥。在后来的很多次巡演中,他得天独厚的嗓音从地下传来的瞬间都能激起人群一片惊叫,更别说那张玩偶娃娃似的脸,在上了斑驳的浓妆之后愈发呈现一种下流的美。
李龙馥一开始最亲的朋友是金昇玟,可能是小动物之间的磁场。李龙馥是猫咪,这一点毋庸置疑,李龙馥说金昇玟像狗狗,金昇玟笑起来,第一个这么说他的人是李旻浩。也可能是因为金昇玟长得最善良,毕竟当韩知城和黄铉辰化着那样延伸到太阳穴的深色眼影,谁也不把他们当作好接近的人。
李龙馥那时候韩语磕磕绊绊,最终也没人知道他孤身一人从悉尼跑到首尔的理由。他受华丽摇滚影响很大,总是戴着那种夸张闪亮的绿组母耳环,穿红丝绒衬衫,一条丝巾半遮住在纤长的脖子上,挺心照不宣明目张胆的酷儿形象。
李龙馥很喜欢skinship,他总是突然来个backhug的甜蜜袭击,一开始谁也受不了这西洋式热情,后来都对李龙馥这副样子见怪不怪。
第一次开小型公演前大家都紧张,李龙馥和金昇玟就一起躲到后台更衣室的衣柜里,任凭韩知城和黄铉辰在外面找人也恶作剧地不吱声。那么小的地方真不知道如何容下两个人,那天李龙馥离他这么近,呼吸全部打在耳畔,脂粉味,不知名的香水味,和李龙馥本身的味道暴风般席卷而来。
金昇玟从那地方出来就忙着上舞台了,于是谁也没注意到那一天他耳朵红得滴血。
不是从头到尾热烈的喜欢,就是那么一晃神,像李旻浩说的那样,有稍微想要爱惜的冲动。金昇玟不是不懂。
李龙馥只是拿他当亲近的朋友,这是金昇玟挺早就清醒地了解到了的,但是李龙馥喜欢黄铉辰这件事在很长一段时间虚假如洋葱新闻。
既然谈到黄铉辰就不得不讲到韩知城。
在zero乐队还只有金昇玟黄铉辰韩知城三个人的时候,金昇玟就觉得在相处中日益发现剩下两人的关系挺奇怪,心情颇像被坑蒙拐骗踏上贼船。
两人早年“敲好你的鼓!”“弹好你的吉他!”等争执言论金昇玟还是有所耳闻,但是既然这个乐队这般多灾多难地成立了,就证明两人之间的矛盾基本解决。
男人之间这样并不奇怪,不打不相识,狠狠吵了一架才变得更亲的关系一抓一大把,更何况他们俩是认识对方13岁初中早恋女友的熟识程度,金昇玟就自然而然地认为他们是这样一对因矛盾而拉进了友谊的挚友。
当然金昇玟渴望自己被蒙在鼓里。如果一切能重来金昇玟就希望自己没有因为忘带充电宝而在一切都结束之后重回后台,他本来以为两人一贯的磨叽只是因为乐器比他这个只需要拿手麦的收拾起来麻烦,没想到能够撞破zero乐队的吉他手和鼓手躲在杂物间接吻。
在金昇玟按下电灯开关的瞬间双方都目瞪口呆,以至于黄铉辰吓得一激灵往后退,发出惊天动地的巨响,一整排的谱架被撞倒在地上。
西八,不仅是恋爱脑地下情侣,还是败家子恋爱脑地下情侣。
谁也没想到惊吓状态下的黄铉辰力气这么大,超过2/3的谱架在那场事故中灭亡,为了给场地赔偿损失,他们几乎把半个月的演出费都扔进了水里。
两人事后虽嘴硬一番说金昇玟的意外闯入导致了这样的后果,但是最终都挺愧疚的,提出了在下个月演出费拿到之后自掏腰包请金昇玟吃大酱汤泡菜汤半半炸鸡,金昇玟大人有大量不跟不懂事男同计较,一摆手说省省吧,乐队正是需要节俭的日子。
这件事情摆到明面上之后就简单多了,虽然金昇玟并不理解他们俩一开始为什么要装模作样保护他所谓的自尊,偶尔能在舞台结束后就看见两人一身臭汗地扶着腰在台下啃起来。金昇玟非礼勿视地走过去,内心充满自戳双目的冲动。
但是他们俩之间的关系似乎一直也没有个答案,某天金昇玟和韩知城两个人出去喝酒,只见这位台上酷炫狂拽的J.ONExi此刻抱着烧酒瓶醉醺醺的发呆,金昇玟问他和黄铉辰是什么关系。
韩知城说不知道。
金昇玟又问是和黄铉辰在交往吗。
韩知城说没有。
韩知城在彻底醉倒之前口齿不清地小声喊了一句,“西八,可是那家伙嘴巴真的好软。”
总之他们俩的关系就这么不清不楚地不了了之了,在李龙馥加入之后才呈现一种接近死灰复燃的暗流涌动。
出发去录音室录demo的路上有时能碰到蹲点的狂热粉丝,穿着宽大的乐队t,在认清来人后准确地拿着准备好的纸笔弹射到黄铉辰面前。
黄铉辰穿了个无袖背心,带了黑色的发带,金色长发草草扎了马尾抛在耳后,总之是挺迷人的长相。在黄铉辰行云流水地给她完成一个谁也看不懂的签名后女生尖叫着走了。韩知城站在那儿不远处笑了一声,“铉辰倒一直是我们这里异性缘最好的。”
金昇玟也笑了一声,他一转头看见李龙馥,毫无表情管理地沉着一张难看的脸。
金昇玟后来想李龙馥喜欢上黄铉辰是不是因为那天他抓住的是黄铉辰脚腕,如果先走过的金昇玟或者韩知城呢?好像一直漂在海里的人抓住一块枯木,所有狗血韩剧醒来之后喊见到的第一个人老公。后来金昇玟又觉得这个理由实在牵强,如同去上班因右脚先踏入公司被开除。
比金昇玟先发现李龙馥喜欢黄铉辰的是韩知城,他可能甚至比李龙馥和黄铉辰本人都要更早地发现了。这位作曲家是真正的艺术家,他以他与生俱来的艺术敏感性读懂这个世界的爱与恨。
乐队的歌基本都是韩知城写的,坐在录音室的一把手自然也是他,过或不过,惹恼了这位韩制作人都会变成要看点眼色的事情。
李龙馥第一次合流录制demo的时候,尽管韩知城已经为了迎合他的音色去做了调整,但是却还是因为缺少磨合而难以达到满意的程度。三番五次李龙馥也认真,韩知城也着急,这种事放谁身上都只能干恼火,差点在录音室摔了耳机,好脾气的韩知城火气压了又压变成一句“先休息吧。”
李龙馥消沉地低着头从录音室走出来,黄铉辰想上前安慰他两句,但是李龙馥不长眼睛似的往黄铉辰怀里走,逼得黄铉辰只能不自然地绕过脖子搂上李龙馥薄薄的肩胛。
韩知城一回头,本来安慰好自己的一张笑脸此刻又不知踪迹,面部表情滑稽地抽搐两下,一个人快步走到最前面一身不吭地抽着烟。李龙馥和黄铉辰慢悠悠地半搂半抱,金昇玟还没来得及搞懂这一切的前因后果,就被挤兑着一个人走在中间。
完全是修罗场——最后一个字因为太用力而划破了纸张——金昇玟后来在日记里这么写。
3
那天之后金昇玟久违地主动联系了李旻浩,倒不是说李旻浩是爱得更多一点的那个,只是他们不对等的关系里,金昇玟没有明面上的主导权。
金昇玟打电话给李旻浩,问他有没有空。
李旻浩接得很快,接起来就说,想找他就直接来他家。
金昇玟第一次自己坐车去李旻浩家,而不是李旻浩来接他,这种感觉有点怪。开门进去的时候,李旻浩穿了套丝绸睡衣,正哼着歌在厨房煮牛奶,顺儿走到他脚边,亲昵地用脑袋蹭了蹭他的脚背。
“来了?”
“嗯。”金昇玟一边应声一边在玄关换着鞋。
李旻浩端着热好的牛奶和他面对面坐到沙发上,“你来干嘛?”
“想哥了。”金昇玟带着从外面而来的一身冷气,凑过去吻他。
李旻浩在混乱中一边控制着牛奶以免洒他们俩一身,一边笑起来打发他,“滚滚滚。”
金昇玟坐好,正色道,“知城跟我夸哥了,说觉得哥是值得尊敬的人,和他交流了很多有意思的内容。”
“韩知城跟你说的?”
“嗯。”
“所以你来兴师问罪了?”
“哥,别这么说话。”
李旻浩低头轻笑了一声,扯回刚才的话题,“我不是什么值得尊敬的人啊,只是商人而已。”
“哥是...野心家。”金昇玟仰着头看他一眼,斩钉截铁地说。
“莫呀,说什么呢。我甚至不算是什么多精明的商人啊,否则当初也不会投资你们这个在那时看起来毫无未来的赔本乐队。”
金昇玟想说“哥不是为了我么”,最后没好意思说出口,咧开嘴巴去跟李旻浩对视,发现李旻浩早在暗处盯着他看,把他的那些小表情都看明白,似乎是在看他会不会把后半句说出来,然后沉沉地抽了抽嘴角。
空气沉默半晌,金昇玟开口,“哥跟知城...”
李旻浩转转脖子,刚洗完的长得微长头发被他扬至耳后,“我以为你早就明白不应该问这些事情。”
金昇玟噤了声,低下头,李旻浩知道他把目光落在他们俩一起买的戒指上。那个戒指又不贵,为什么总是珍惜地戴着呢。
李旻浩伸手去摸金昇玟的脸,一点点把手指插入被剪短的黑色发丝中。然后他又慢慢地抽出来,隔着一层薄薄摸上金昇玟的脊背,因为呼吸而极其细微地颤动着,金昇玟就这么一动不动的,由着他的动作。李旻浩几乎本能地很小心,他根本不知道自己那时候这么温柔,不敢用力,因为感到自己像在摸一具易碎的瓷器,他的陶瓷小狗。
李旻浩知道自己不是什么好人,一辈子没机会也没必要从良,但是他的陶瓷小狗有一颗陶瓷的心,要拿你怎么办呢,昇玟尼。
金昇玟从李旻浩的茶几上摸出一张合照,是zero某次演出他们四个人的,大概是ending时候出来向观众致谢的样子,铉辰,知城和龙馥都化着很浓的妆,只有金昇玟还是那副清清纯纯的男大样子。李旻浩喜欢的是这种样子吗。
李旻浩看见金昇玟手上拿着的照片,突然在他的头顶翁翁地开口,“你和他们都不一样,和知城,铉辰,龙馥都不一样。”
“哥说的是我不会化这么浓的妆吗,不是知道吗,我这种长相不适合化得太浓。”
“不是知道吗。”李旻浩模仿他说话,“我说的不是这个。”
金昇玟把头低下来。
他有时候受不了金昇玟这套不温不火的样子,受不了他以回避自贬的防守作为攻势。金昇玟好聪明,他用这份软弱推着李旻浩做恶人,以激起李旻浩最后的同理心。
他只好逼着自己把话往狠了讲,“心虚了吧,小子,你比他们都虚伪,都会装。”
金昇玟再抬起头,对上李旻浩的是那一对委屈的眼睛,像那种向来忠诚的狗突然挨了一记,用目光告诉你他的受伤与痛楚。金昇玟说,“我以为那是懂事,原来哥一直不领情。”
“是的,我不领情。”
“那哥喜欢我什么呢。”
李旻浩刚想说“总不是这副装出来的样子”,后来发现他的确是连同金昇玟的虚伪一块喜欢着,他不想撒谎,最后慢慢站起来,走到窗边点起一根烟。他没能没吐出半个字,只吐出几缕暧昧沉默的袅袅。
金昇玟又抬头看向他,“我有时候觉得,爱不是占有,不是索取,不是付出,不是关心,不是嫉妒,不是性幻想,爱就是爱本身。”
“胡说八道。”李旻浩不自然地扯了一下嘴角。
“也许吧。”金昇玟又盯着地板上大理石间的缝隙出神。
“但是只有这样我才能说服自己哥爱我。”
4
李旻浩几乎几个月没有去找金昇玟。金昇玟知道李旻浩是拥有极高自尊的人,这不代表他缺乏共情,缺乏低头的勇气,他只是需要时间,需要理由,需要给自己找借口。
而金昇玟也很忙,有了名气的乐队不会有闲下来的时刻,巡演巡演,demodemo,韩知城开始在深夜一个电话call他去录音室,他喜欢这种对待热爱的事业严谨且充满热情的态度。
他没空也不敢联系李旻浩,他对很多事情都看得太清楚,这个世界对他来说是透视的,他跟韩知城不一样,他不是敏感,他是聪明。他聪明地发现,如果这次不是结束,那将会是涅槃般新的开始。
他有天实在忍不住问韩知城,李旻浩有说过什么没有。
韩知城没问为什么金昇玟知道李旻浩在跟自己联系。他只说,李旻浩不想跟你说话,他又说,我也不想当这个传话筒。
金昇玟沉默了一会,然后说对不起。
韩知城笑起来摇摇手,好像什么也没发生似的拉他去看新写出来的歌词,两个脑袋靠得很近,他们又投入到认真全情的工作当中。
而那天晚上韩知城第一次主动拒绝了李旻浩提出的邀约,无论是酒吧,酒店还是李旻浩的家,他都不想去了。
他不想在被束缚在这段蜘蛛网般的爱情当中,他过早过快地成长,最幼稚地瞬间也仅是认为音乐将成为他未来唯一的伴侣。他是zero的队长,zero艺术的心脏,摇滚乐是一切,22岁的韩知城认识到了这一点,爱情也许会成为垫脚石,但在更多的时候是绊脚石,是让他变得狭隘的洞穴隐喻,让过去的他心甘情愿困在里面。
而现在的他不再会这样,他真正地自由了。
黄铉辰这段时间把头发染成了很正的红色,让人李龙馥第一次出现穿的那条长袍,或者酷爱的那些大同小异蓝调口红。李龙馥很喜欢黄铉辰的新发型,说像一团火。
他做了黑色的指甲,由于他实在忍不住在排练的时候无意识地抠自己的手,那些甲片如今呈现出一副得天独厚的流浪家式朋克。当黄铉辰第三次在舞台上敲断了鼓棒的时候,所有人都开始正视他燎原之势的燃烧。
李龙馥还是那副老样子,如果说有什么变化的话,可是就是变本加厉地开始漂亮,有些人是靠爱养出来的,李龙馥就是这种人。新爱情滋润他从头到脚熠熠生辉,他在舞台上发狠发疯地弹贝斯,仰头的瞬间人们会看见绝迹的黑天鹅。
他还是会在抽烟的时候咬出那么淡淡的一个牙印,一些难以抑制的小猫行为。黄铉辰在管着他,叫他戒烟,但是管不住,因为小猫很狡猾。
李龙馥拿那些工资全部去买西太后,爱心领西装,土星黑玛瑙双层链,生殖器形状的choker,长长的耳坠上明晃晃写着“sex”。那些铺天盖地的奢侈品堆出一个珠光宝气的李龙馥,他是行走的西太后女郎,人间的堕天使,zero乐队独一无二的蛇女贝斯手。
而金昇玟话开始变少,他在更多的时间强迫症般地沉浸在每一次录音和公演当中,他的过分抠细节有时韩知城都觉得害怕。Mbti测试的结果开始在esfj和isfj之间横跳,一脸担忧的粉丝在乐队离场的时候抓住他问是不是病了,他和以前没有什么两样地笑起来,说不是,是长大。
首尔巡演的那一次,他终于满足了他跳水的愿望,那种犬系谁也没能阻挡的冲动,当他众星捧月地在乐迷上移动的时候,他是青少年堂吉诃德,自杀的哈姆雷特。
乐队巡演开到京畿道,金昇玟第一次想尝试浓妆。李龙馥那天画了那么打一个黑眼圈,笑嘻嘻的说他的妆容灵感来自Marilyn Manson,然后顶着一张鬼脸充满兴致地又凑过来给他化妆。
李龙馥身上不再有那种干净的香气,狂热乐迷和闷热的后台都是汗味,李龙馥只能用浓重的香水抵挡这些粗鲁。黑鸦片,甜到发腻的那一种,是李龙馥抽离温软的反抗。
等到李龙馥用骄傲欣喜的语气跟他说“好啦!”金昇玟再睁开眼看向化妆镜里的自己,几乎要认不出来,毕竟人生22年从未以这种模样存在。他上周把头发染成了金色,今天做了一根根的湿发造型,配上李龙馥的招牌哥特妆容,活像一个月没洗头没吃人的吸血鬼。他挺新奇地冲着镜子笑了一下。
上台后金昇玟几乎下意识地望向观众席,在舞台追光尚可照到的第一排靠右他看见数月未见的李旻浩,那一瞬间他几乎全身过电,他第一次没办法做到只看见自己。
他努力地把注意力全都收回,也发疯给李旻浩看,看他成名在望,唱到高音的时候青筋一节节顺着脖颈爬上来,看他这只看似天真无邪的狗终于暴露真正的能量,那些过分强烈的妆容贴在脸上,让他看起来更像真正的狼。
火星四射。
他发出那样怪诞而撕裂的声音,朋克,美丽,支离破碎。那些音符几乎是被恶狠狠的摔到地上而又弹回来一样。他的醉心让他看起来那么张扬,他是狮心王,他有一颗golden lovely heart。
唱到那首他们乐队的成名曲naked 21st century,金昇玟用力地把手麦从立麦架上拔下来,俯下身与观众互动。全场聚焦的那个摇滚巨星,zero乐队独一无二的名品主唱,为之一掷千金的神秘情人,谁也没看清当他靠近第一排右边的那个区域时他险些一踉跄。因为李旻浩拽着他的choker拉下来,凑到耳边极低地说了一句,“Good boy.”
Fin.
【离危】火的孩子在跳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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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3.3w 请勿上升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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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名,比平均分高三分。
开学前摸底小测的成绩出来了,昇玟把成绩条一点点小心地对折好然后放进笔袋里。金昇玟就是这样的孩子,不会特别用力地读书,但是认真地把每节课都听好,在好的学校里,一群聪明学生里聪明得不那么显眼的那一个。
这对昇玟来说不是什么意外的成绩,把它塞进笔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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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名,比平均分高三分。
开学前摸底小测的成绩出来了,昇玟把成绩条一点点小心地对折好然后放进笔袋里。金昇玟就是这样的孩子,不会特别用力地读书,但是认真地把每节课都听好,在好的学校里,一群聪明学生里聪明得不那么显眼的那一个。
这对昇玟来说不是什么意外的成绩,把它塞进笔袋之后就没有再关心了。懒得去听班主任在讲台上又说些什么每年开学都会说的话,他把那本包着帕恰狗的日记本拿出来趴在桌子写日记。
手肘稍微伸得过界也没有关系,因为金昇玟的同桌上学期末转学了,所以一直到现在那个位子都是空着的。
金昇玟一直低着头,突然听见身边有噪杂的声音。他抬起头,发现班主任招招手,走进来一个男孩。也许同龄人之间用这个词似乎不太恰当,但是他确实看起来小一点,甚至不像韩国孩子,像《死于威尼斯》那种电影里会出现的欧洲小男孩。
然后“小男孩”抓紧书包带,慢慢走到讲台上,有点紧张地开口说,“大家好,我是从澳大利亚来的felix,我的韩文名是李.龙.馥,希望能和大家成为朋友!”
说完他很夸张地鞠了一个躬。李龙馥的韩文讲得不好,说出自己名字的时候一字一句,有一种很奇怪的口音,再加上他的动作,让他看起来实在很滑稽,前排几个调皮的男生已经笑出来。
金昇玟也想笑,但是他觉得这样太不礼貌,克制着嘴角抽搐了一阵。但他抬头却发现李龙馥的耳朵很红,身子也在微微发抖,他一下子正色起来,觉得不好笑了。
班主任拍拍他的肩膀,让他下去找个位子坐。李龙馥理所当然地坐在了金昇玟旁边,因为如果不想一个人坐到后面去的话,教室里只有这么一个空的位子。
那天天气很好,出了太阳,阳光从教室侧窗一直照到坐在靠窗同学的脚背上。金昇玟在日记本新的一页上写“开学第一天,天气晴。从澳洲来的小男孩李龙馥成为了我新的同桌,名字很特别吧,他很努力地跟我解释说,意思是龙的香气,我听了之后也觉得很好。看上去是可爱的人,希望能成为朋友~”
金昇玟已经很久没有同桌了,久违地有人坐在身边的感觉很奇特也很好。他不想要冷落新同学,如果没有人主动跟李龙馥搭话的话,那这个人就该是同桌昇玟。
金昇玟把写着自己名字的练习册递给李龙馥。他盯着那个名字一会,有点拗口地喊了他一声,“昇玟?”
金昇玟笑起来,点点头又把本子拿回来。
金昇玟想要对李龙馥好一点,也想要快点变得亲近。但和李龙馥说话很辛苦,因为李龙馥的韩语实在是不好,有些时候听不懂,得要写出来才行。如果碰到比较生僻的词语连写出来也不能理解。因为不是韩国的青少年,所以互联网论坛上那些流行的段子也玩不了。金昇玟实在有些累了,撇撇嘴,又趴回自己的桌上。
中午吃饭的时候拿着食堂打好的饭,准备去找精寅来着。但是仔细一想比他小一届的精寅还有一周才开学呢,于是金昇玟晃晃脑袋,自己找了个位子坐下。
过了一会李龙馥端着盘子走到他面前,有些迟疑地说,“我可以坐在你对面吗?”
金昇玟坐里含着饭,抬头看他一眼含糊地嗯了一声,李龙馥就在他对面坐下。拿出一个塑料的餐盒,推到金昇玟手边,“请吃这个吧!”
“什么?”
“布朗尼~”说到这个李龙馥有点自豪起来,“我自己做的,我在澳洲的时候...经常做给朋友吃,昇玟尼也吃吃看吧!”
金昇玟用筷子夹了一块,味道很特别,总之不是便利店随便能够买到甜的发腻的那种,巧克力苦苦的味道很重,也很香,一口咬下去感觉很绵密,很扎实的味道。
李龙馥一直用期待的眼神盯着他看,金昇玟就在这样目光的注视下开口发出赞叹,“啊,果然自己做的跟店里胡乱买的差太多啊。”
有点拐着弯的夸赞,李龙馥花了一段时间消化理解这句话,然后像突然加载出来一样笑起来,“谢谢!如果还想吃的话,多拿几块吧!”
金昇玟在这种热情攻势下半推半就地吃了好几块布朗尼,最后几乎完全没能吃下学校的午饭。
金昇玟在抬头和李龙馥讲话的时候,突然意识到他一直半掩着脸,嘴巴放在手后面嚼,看上去很优雅。但金昇玟知道肯定不是什么用餐礼仪那回事儿,因为一上午李龙馥都是这么半掩着脸讲话的。
“为什么...总是遮着脸?”金昇玟忍不住问。
“因为,不好看。”李龙馥中间迟疑地顿了一下,然后有点不好意思地说出“不好看”这个词。
金昇玟那时候没能想到李龙馥本来就没有不好看,他只是单纯觉得这样的回答很神奇,“那难道要一直捂着脸吗?一天二十四小时都?”
“不是的。”李龙馥又有点说不清话了,“离昇玟尼这么近的话,会看到。”
“看到什么?”金昇玟停止了吃饭,瞪大眼睛看着他。纯粹是出于好奇才一步步追问的,却无意中有点咄咄逼人。
“雀斑啦。”李龙馥下意识向后躲了一下,飞快地拿掉了手给他看一眼又遮回去。
金昇玟用力眨眨眼睛,实在是没有看清,“抱歉...能再看一次吗,我没有觉得难看。”
李龙馥慢慢地把手放下来,金昇玟凑近了看一眼,眯着眼睛笑起来,“很可爱啊,龙馥xi的雀斑。感觉很神奇很特别,因为从来没有在韩国人脸上见到过,果然是澳洲来的孩子吧!”
“真的吗?”听到金昇玟这么说的李龙馥眼睛都亮起来。
“真的啊。”金昇玟边说边又夹起来菜来,自然的动作使他所说的内容的可信度增加了,“以后不用捂着脸了,至少跟我坐同桌的时候不用。如果还觉得不好意思那跟别人见面的时候再这样吧。虽然我觉得别人也会觉得可爱的。”
“哇。”消化完金昇玟这么一大段话的李龙馥好像很激动,“我可以抱你一下吗,对不起,因为这个事情一直很困扰来着,但是我真的好高兴你这么讲。”
还没等到金昇玟说什么,李龙馥就隔着桌子很夸张地抱了他一下。金昇玟讪讪地笑起来,几乎从来没有被男生这样子抱过所以有点被吓到,但他之后就会知道李龙馥就是这样的,开心起来要很尽兴地通过身体接触去表达。
李龙馥把掩着脸的手拿掉了,金昇玟这才看清李龙馥到底长什么样。根本不是不难看,而是很好看,是可爱又帅气的那种样子,下巴尖尖的小脸一张,眼睛在这样的脸蛋上显得特别大,让人联想到猫的五官排布。
想到这里,金昇玟一下子笑出来。
“莫?昇玟尼在笑什么啊?”
“没有人说你像猫吗?猫咪,长得很像呢。”
李龙馥也笑起来,“第一次听说欸,既然这么说了那我觉得昇玟尼很像狗狗~”
“这个倒不是第一次听说,大概有100个人都这么说过了。”金昇玟故意有点炫耀地这么讲。
李龙馥想了一会,“那~我是第101次认证!”
金昇玟觉得能说出这样的话的李龙馥很可爱,在桌子上无话可说地笑成一团。
也许真的要感谢好吃的功臣布朗尼nim,一起吃了午饭之后两个人稀里糊涂地亲了很多,应该交上朋友了吧,总之成为了英韩混杂就是打着手语也硬是要交流的那种关系。
虽然班主任叮嘱了班长稍微照顾一下龙馥,但最后都变成昇玟跳出来说还是我来吧。无论是美术教室还是生物实验室都带着去了。开学第一天的课程不算紧张,下午三点多就放学了,一起走到校门口的时候,昇玟也是很自然地问了,“你要怎么回去?要一起走吗?”
李龙馥愣了一下,然后笑着说,“不用啦,有人来接我哦。”
金昇玟有点意外地点一下头。
走出校门之后看见人群像从一个大果酱瓶里倒出来的果酱那样扩散开,李龙馥高高地招了招手,成为了跑得最快的果酱。
迎接龙馥的是一个年轻的男人,看不清正脸。龙馥接过他手中那杯巧克力冰沙,然后亲昵地凑上去撒娇,金昇玟想起自己的形容,像一只真正的小猫。金昇玟还没有能够真正理解李龙馥那些过头的skinship,总之这不是该出现这个年纪的韩国男生之间的行为,这种反常难免让他产生想法。
金昇玟心思紊乱地走回家,因为这个新朋友而大脑乱糟糟的。
金昇玟想起他最后抬起头时看到的那张侧脸,几乎只是刹那间却如此清晰地记住了他的样子。
鼻子,耳后,到下颌,锋利而漂亮,夜色下一条切断玉的激流,一把月牙做的弯刀。不是长得具有攻击性,而是本身的气质让柔和的五官产生了生人勿进的联想。人不都是趋利避害的吗,就像碰到尖锐的物品会依靠本能躲开一样,看到那样的男人也会有躲开的想法。
为什么龙馥这样善良的孩子会认识这样的人呢。
男朋友么。金昇玟提了一脚路上的石子,脑子里不禁冒出这样惊人的想法。
金昇玟一下子飞快地跑回家,然后站在家门口大口大口地呼吸着。金昇玟觉得自己今天晚上可能要睡不好了,因为男人的样子一直横亘在大脑皮层之中。不是趋利避害么,但是本能已经失效了,取而代之的是在对于他和李龙馥关系的猜测之上,更加像黑洞般吸引着他的魅力。
2
第二天几乎到学校问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昨天跟你一起回家的那个人是谁?”
得到的答案却压根不值得金昇玟失眠一晚上,李龙馥看到他好奇的样子相当意外,只是理所当然地说,“啊,是我哥啊,你昨天看到他啦?”
金昇玟泄气了,趴在桌子上有气无力地点点头,一下子觉得把事情那样想的自己很糟糕。他闷闷地问,“是亲哥么?”
“啊....”李龙馥短暂的犹豫反而让金昇玟意外起来,他撑起身子跟李龙馥对视,看到李龙馥眼里闪过无措的神情,然后才反应过来说,“啊,是啊。他也姓李啊。”
“叫李旻浩。”李龙馥边这么说着,边工工整整在作业本上写下这个三个字。
比起龙的香气,这个名字倒像是一个正常韩国人会使用的名字,冲到明洞喊一句会有20个人回头的程度。虽然李龙馥的迟疑很可疑,但也认证吧。
金昇玟点点头,闭上眼睛又是那张已经成为一个小小画片的侧脸,在金昇玟一次次回忆中变得不再清晰然后重塑。
是一个随时可以抛在脑后的名字,却不是一个能够轻易忘记的脸。在关系疑团初步解除之后仍然记起那样的画面让金昇玟感到恐慌,他大脑乱糟糟地问,“你哥是什么样的人?”
“是...很好的人,比起耀眼的长相来说,品行更加耀眼。是对我很好的人。”李龙馥笑起来,仰着脸转过来,“怎么样,要我让你们认识一下吗?他会很高兴我有新朋友的。”
李龙馥那些主观性太强的评价都丧失意义,金昇玟把每个逗号都草草跳过,只回应最后一个问号,然后在还没能思考之前就用力地点了点头。
***
有一见钟情那回事儿吗?不是说爱情,绝对不是。而是说,有没有可能看到一个人的瞬间,会觉得大概得跟这人纠缠一辈子,或者产生如果没法认识他绝对会很遗憾的想法。肯定不是要成为家人,所以不是亲情。也不是用朋友这样的词能够胡乱概况的,所以不是友情。那么就只剩下爱情这种选项了吗?人类这种复杂且聪明的个体为什么被关在了三个匣子里。
很久之后金昇玟回忆起自己刚认识李旻浩的时候的情感,他想这可能是一种碰撞,一种自毁性,一种冒险精神。
李旻浩不是那种他中规中矩循规蹈矩人生会出现的人,李旻浩是他17岁最大的变数,万恶青春期的一把快刀。他在这个迟钝的世界呆了够久了,然后趋利避害失灵,看到李旻浩的瞬间他想我们能不能认识一下?让我干脆地痛一下。
遇到李旻浩之前金昇玟以为自己是个乖孩子,现在才知道乖孩子都是没有被危险诱惑过的可怜孩子。如果有蛇和苹果的话,任何人都能走出伊甸园。金昇玟轻易地接受自己的离经叛道,他有一点暗戳戳的坏劲儿,包在那名叫“调皮”的糖纸里。
李龙馥叫金昇玟周末去他家玩,既是想要带好朋友回家,也是兑现那个让他认识哥哥的承诺。
李龙馥趴在小小的阳台上给金昇玟发kkt,一会说“向前走吧”一会说“在这里转弯”,最后把两个人都弄晕了。金昇玟一个电话打过来,李龙馥大笑起来,干脆说,“昇玟尼,站着别动,我来接你吧。”
李龙馥穿着大T恤和短裤,脚上踩着拖鞋,像小鸽子一样劈里啪啦地跑过来。
昇玟穿了薄卫衣和黑色牛仔裤。虽然和龙馥说好的时间是下午7点钟,但是金昇玟从6点之前就开始盘算着要穿什么,真的好像初date一样,要第一次正式地见到那位哥。不穿校服的日子完全不懂时尚这种东西,怎么样才能看上去年轻些又不那么幼稚呢。甚至在校庆表演时穿过的西装都拿出来试了,太蠢了,最后还是穿了平时每天都在穿的灰色卫衣,搭了一件牛仔裤。
李龙馥的注意力完全不在金昇玟这“暗藏心机”的的ootd上,他抓着金昇玟的手臂一路不停地给他介绍。其实李龙馥住的小区很旧,几乎像是穷孩子才待的那种地方,连门牌号也难以分辨清晰。金昇玟在过去的17年里从来没有来过这种地方,这也是为什么他找不到李龙馥的家。
但李龙馥还是那副眉飞色舞的样子,连路边的蒲公英都要给金昇玟介绍了。金昇玟知道,除了他自己曾经不喜欢的雀斑以外,李龙馥根本是那种把苦难不当回事儿的那种人,准确地说,几乎丧失贫富与阶级的意识。
这样也好,昇玟有时候不喜欢看到不那么富有的人脸上那种无可奈何的窘迫,那种底层人民苦涩的刻薄,李龙馥没有。
他拉着金昇玟在小巷子里乱窜,这下肯定记不住路了,等晚上回去的时候还要李龙馥送。两边高楼之间的间隔那么窄,让人怀疑楼房居然还能这么建?挤得走在中间的人变成薄薄一片,喘不过气来。
李龙馥一直拉着金昇玟走到他们家楼下,准备上楼的时候又绕去楼后面的一小块空地。李龙馥蹲下来,模仿着发出小猫那样叫声,一只黄白相间的小猫就从草丛里跳出来。
李龙馥从短裤口袋里摸出半根香肠,然后小猫就凑过来,一点点把剩下半根吃完。
李龙馥摸了摸小猫的头,跟金昇玟解释说,“这是这里的流浪猫,我和哥每天都会轮流来喂它,今天轮到我了。”
李龙馥的家可能是他们小区里最旧最偏的,也因为这个原因住客很少。走进楼梯间的时候要发疯一样地不停用脚弄出声响,经久失修的老爷爷声控灯才会给出反应。
打开门之前很紧张,后颈都在出汗。但其实完全是自己内心铺垫造成的,打开门之后也就那么回事,房间里收拾得很干净,和外面形成了很大的对比,像小小的世外桃源。家具很少,但是有香喷喷的味道,闻上去心情会变好。
李旻浩站在厨房里,转过来和他对视的那一眼,金昇玟感觉自己的心里被撞了一下。
李旻浩的头发好好地垂在额前,腰间围着围裙,对着这样温和平静的神情,没办法再说出混混两个字。好像之前的那次初遇只是金昇玟出于主观的恶意推断一样。
但是依然漂亮,像快乐王子雕塑最顶上的那颗红宝石。
龙馥向李旻浩喊了声昇玟来了,他冲金昇玟点点头表示致意,露出一个不明显的笑容。
想要认识的大人。金昇玟把李旻浩归到了这一类。
那时候昇玟还不知道李旻浩只比他们俩大两岁,也只是刚刚成为社会公民的年纪。在青涩的小草莓小土豆那儿,李旻浩抽条得隐忍而反骨,于是成熟得这么出类拔萃。拥有像大人一样在关键时刻做出决断,说一不二的魄力。
新朋友的到来让李龙馥很激动,他全程唠唠叨叨给金昇玟展示他的那些小东西。金昇玟很无耻地走神了,因为他听见厨房烹饪的声音作响,这是他们家不会有的热闹的声音。
李旻浩做好了炸鸡端到客厅的桌子上三个人一起吃,即使是别人家的哥哥,别人家的炸鸡,这份在一张桌子上一起吃饭的温暖也像偷来的一样给他带来了触动。虽然有更好的家庭条件,但是平时能陪他吃饭的总是保姆阿姨,相比之下还更愿意过这样子的日子呢。
李旻浩毕竟没有到真正能做家长的年龄和身份,不可能在餐桌上一直笼络气氛地说着这个那个的,反而是金昇玟先主动开口,“做得很好。”
“谢谢。”李旻浩说。他看上去挺高兴的,但碍于金昇玟是不熟识的后辈所以没有好好地高兴出来,折合成了一个轻飘飘的眼神丢过来,反而让金昇玟突然心跳得有点快。
李龙馥把他的那份吃完了,跑去厕所洗手。桌上只剩下他们两个人,气氛一下子有点尴尬而暧昧,准确地来说,是他们两个人的尴尬,金昇玟一个人的暧昧。
金昇玟没有抬头看他,他轻轻地用筷子戳了戳炸鸡被烤得冒出香气的脆皮,“该怎么称呼呢,可以喊你哥么?”
“嗯,就喊吧。按照想做的来。”语气听上去挺亲切的,但还是隔一层,那种因为不在乎而产生的豁达。
李旻浩是土生土长的韩国人,这是金昇玟之后才知道的,那时候能感到的只是李旻浩韩语很好,他以为是在韩国呆了更久的缘故,毕竟也是人家家里的事情,没有好意思主动去问。
他和李旻浩两个人的氛围不太一样,不是同龄人,所以也没可能肆无忌惮地说平语和开玩笑,但是因为都是韩国人的缘故,比李龙馥又多一层血液里的亲近,不是真的相敬如宾的关系。反而有点拿腔拿调,像不动声色地较着劲,金昇玟不知道这是不是他的自作多情。
总之风儿龙馥回来之后这片像云层一样停留在两人上空的氛围完全被吹跑了,他总有把一切都变成爆米花棉花糖的能力。李龙馥飞快盘腿坐到椅子上,亲亲热热蹭到金昇玟旁边,“你们刚刚聊什么呀?”
金昇玟又低头专心吃炸鸡,把嘴巴塞得鼓鼓囊囊的,“没什么。”
吃完饭金昇玟想要去厕所洗一下手,不记得刚才龙馥往哪走了,就无头苍蝇一样地转了一圈,然后试探性地推了一下门。
龙馥却在这时候突然很紧张地跳出来大声说,“啊,不要开那个房间!”
说完才记得解释一下,“那是我房间,东西太多了,没有收拾,昇玟尼不要看。”
金昇玟像被烫到一样迅速地把手收回来了,然后顺着他的指示找到了厕所。
金昇玟把游戏机带来了,是龙馥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带的,好好地装在书包夹层里的两个手柄,结果家里的电视机型号太旧了连不上,龙馥一下子肉眼可见地沮丧起来。金昇玟安慰他说没事下次来我家玩。
在他们呆在沙发上有点失望地发呆的时候,李旻浩默默地从房间里拿了电影碟片出来,是魔女宅急便。李旻浩问他们要不要看,龙馥点头如捣蒜。
看电影的时候,昇玟跟龙馥坐在一条沙发上,李旻浩坐在剩下的那一个。因为关心和在意的那哥就这么明晃晃地戳在视线可及的地方,所以简直没有办法集中在电影的情节上。总是下意识就往那边看去。
很少有呆在同一个房间里的机会,更加显得珍惜。李旻浩周身的气体,横亘在金昇玟的眼前,阻挡了他和外界的联系。
吃饱了又看完电影,时间已经很晚了,李龙馥在他旁边哈气连天,抱着枕头眯着眼睛笑起来。昇玟站起来整理了一下衣角说,我好像该走了。
“我送你吧,等下你又不认识路。”李龙馥揉揉眼睛也跟着站起来。
“我送吧。”不知道什么时候靠在墙边抱着手臂的李旻浩冷不丁地说,“龙馥累了的话就早点休息。”
没什么纠结就这么决定了,跟在李旻浩身后下楼的时候心情很诡异。由于事先对今天所发生的一切有太多过度读解的期待,所以眼下反而没有什么太特别的感觉。只是心脏还扑通扑通不争气地飞快跳着,在狭窄寂静的小道里显得格外明显。
“送到车站就行了,我会坐车回去的。”
“嗯。”
金昇玟不动声色地加快脚步追上去跟李旻浩并排走,然后说,“加下kkt吧。”
李旻浩又嗯了一声,没好意思拒绝,就把手机递过去。
“哥除了嗯还会说什么?”金昇玟鼓起勇气调侃了句。
李旻浩这下扑哧一声笑出来,忍俊不禁地掀着眼皮子看他。
“为什么笑?”
“你挺有意思的。”
金昇玟打开手机看见好友申请被通过的消息。李旻浩的id叫【健康地生活吧1025】,像老顽固一样,好搞笑。头像是一只小猫,金昇玟认出是他跟李龙馥轮流喂的那一只,“哥喜欢猫吗?为什么不把它接回来养呢。”
李旻浩没什么表情地转头看了他一眼,“连自己都养不好,就不养猫了。”
金昇玟以为他在开玩笑,配合地笑了两声没有再说话。
就这么沉默着一路走到了车站。与其说希望这段路变得更长,不如说金昇玟根本就晕乎乎的,好像每一步都走在云层里一样忘记了时间的长短,直到李旻浩跟他说到了,他才反应过来啊到了。
李旻浩跟他挥挥手说要走了,金昇玟说等一下,李旻浩有点不解但依然站住了。金昇玟想说很多但最后只说出客套的话,他说谢谢你招待。
李旻浩说没事。
然后金昇玟又说,平时能跟你kkt聊天吗。说完他觉得自己太奇怪了,连忙补了一句,因为没有像哥这个年纪的朋友,觉得很新鲜,想要多聊聊。
李旻浩愣了一下,说有空的时候可以。
金昇玟点点头。他不让自己再说什么了,在李旻浩那里的形象可能已经从有意思的人变成可疑的人了。于是在公交车到来的时候飞快地跳上了车。
坐在摇摇晃晃的车上,金昇玟想给李旻浩发点消息,但不知道发什么,于是发送过去两个常用的小狗表情。那边一会才给他回复,估计是才走回家。
【健康地活着吧1025:龙馥睡了,你别给他发消息】
【健康地活着吧1025:到家的话说一声】
金昇玟快到11点钟才从车子上下来,即使家里没人管他也够晚了。但是因为李旻浩的消息,第一次有被人关心着的感觉,即使他可能是完全出于礼貌的随口一说。想着这条消息所以从车站一路飞快跑回家,然后打开那空荡荡大房子的第一盏灯。
在冷冷清清的大吊灯下,因为激烈运动的身子不停冒着汗,赶紧发了“到了”两个字过去,李旻浩马上回了“那也早点睡吧”。
金昇玟有点呆呆地举着手机,这下除了身体,连心脏也变得温暖了。
3
感情问题其实不知道要跟谁讨论。精寅是比他在这方面更没有了解的孩子,知城的话,看起来有不少小聪明,但是谈及实干也并不是能给他提供多少建议的感情大师。于是最后决定打电话给了在加拿大读书的亲姐姐,电话被隔着一个太平洋接起来,姐姐问,“哦,什么事啊昇玟?”
“如果看到一个人,会有亲近的想法;被他关心的时候,会很幸福,也很在意;独处的时候心脏会跳个不停;那么...”
金昇玟的话干脆被打断,对面的姐姐一下子激动起来,“莫呀,我们昇玟有喜欢的人了吗?世界最初狗狗恋爱puppy love~”
“这样的话,是喜欢么。”
“当然是啦,感觉有点陷进去了啊,pabo昇玟尼。”
金昇玟没有能跟姐姐说出口的是,对方是男生,那这样也能算是喜欢么,是比我自己更年长的男生。
挂了电话之后金昇玟躺在一个人的卧室床上,盯着天花板发呆。果然还是喜欢吗,不是亲情不是友情却产生了的那种情感,果然还是被归类到爱情中去了么。
因为这通电话和心中产生的想法,第二天上学的时候,坐在李龙馥身边有点心虚。
有时候也会羡慕龙馥有那样的哥哥,跟李旻浩这个人本身没关系,而是说像他们这样年龄的男生,有一个看起来很会打架,能够好好地“罩着”自己的哥哥是件很酷的事情。
但是因为那人是李旻浩,事情就又有点不一样。反而开始庆幸没有哥哥了,否则要是喜欢上真的哥哥了,事情会变得更糟糕。
下课去隔间打水的时候一直欲言又止,身为朋友想要把这些话全部告诉龙馥,但是又害怕他被吓到,也有点不知道从何说起,“在你不知道的地方喜欢上你哥哥了”,这种话还是说不了吧。
于是低着头看跟在李龙馥后面,盯着自己的脚,最后还是清了清嗓子开口,“Felix。”
“嗯?”
“男人喜欢上男人的话,奇怪吗?”金昇玟没有抬头,一口气流畅地说完了这句话。
李龙馥有点愣住了,脊背微微僵住,眼睛瞪大了,惊讶这个事情本身更惊讶金昇玟为什么突然跟他说这个。但是为了避免误会,他马上说,“不奇怪啊。”
“那...我有喜欢的男人,这也不奇怪吗?”
李龙馥张大了嘴巴,但还是摇了摇头,“不奇怪。不过昇玟尼...你是同性恋吗。”
“不知道。”
“为什么突然跟我说这个?”
“因为把龙馥当作亲近的朋友。”
李龙馥好像被金昇玟的话戳到了,浑身震了一下,突然转过头定定地看着他。
“那,我也有要坦白的事情。”龙馥很用力地这么说,这使他本来就不太好的韩语因为重音错误显得更奇怪。金昇玟知道现在不是该笑的场合,内心那点笑意也被李龙馥正经得恐怖的神情吓回去了。
正好是大课间,两个人就这么一路边走边聊走到了根本没有人的阶梯教室。金昇玟正准备好好地听李龙馥讲下去。李龙馥却突热像喘不过气了一样。他一下子蹲到地上,把手机界面调到他的ins界面,然后高高地举起来递给金昇玟,“对不起,我说不出来,你自己看吧。”
金昇玟接过他的手机,被那个界面吓了一跳,但又怕李龙馥难过,只能硬生生把惊讶的表情憋回去,整个人神情看起来很古怪。
李龙馥的ins名是“kitten♥”,简介写着“莉莉芙正在前进中~~~!ᘏ▸◂ᘏ ”然后还加上了一大堆糖果一样浮夸的表情符号。头像是被短裙覆盖的大腿,长长的过膝袜勒出了一圈肉。
李龙馥的账户没有建多久,已经有几万个粉丝,完全insider的样子。首页的照片都看不清人脸,是各种各样穿着裙子的自拍,光洁发亮的大腿和手腕,和被蕾丝蝴蝶结包裹的局部。唯一一张露出半张脸的是对镜自拍,带了金色的长假发,万圣节那天发的,得到了2000多个赞。
“看完了么。”李龙馥从底下抬头看他。
金昇玟点点头,把手机还给他。
李龙馥像是很艰难地做出决定之后那样说“被吓到了吧,不是异装癖,而是根本就想要变成女人。知道那个吗,一种病,从生下来就觉得自己性别错误了的病。”
“你来我家的时候也是,不让你进我的房间是害怕你看到我的裙子和假发,我还会用口红和香水,总之...”想要一口气把那些话全说完的李龙馥看起来真的不能呼吸了,坦白的表情很痛苦。
金昇玟听不下去了,“我知道了,那个,龙馥,如果很不舒服的话不要勉强自己说了。”
“可是我想把那些都告诉你。”
金昇玟也蹲下来了,他到李龙馥的身边轻轻地抱了他一下,然后被李龙馥很紧地回抱住。金昇玟感受到龙馥在不停发抖。
“做男人的每一天都让我觉得很痛苦,在学校里走进男厕所的时候,会喘不过气来。这件事情除了昇玟尼也只有李糯哥知道了,虽然担心会觉得我是奇怪的人,但是把这种事情憋在心里就觉得更难过了。于是听到昇玟尼这么说的时候,觉得一定要把事情都告诉你。”
“没事了,lix呀。”金昇玟摸了摸龙馥的脊背,然后拉着他站起来,“我们不都是奇怪的人吗。”
“相比之下,我好像过分得多呢。”
“都已经成为被社会扔下的人了,还说什么过分不过分啊?”金昇玟开玩笑地说。
李龙馥一下子被他逗笑了,抓着他的手臂贴着耳朵小声地说了句,“谢谢昇玟~”
“呀,龙馥。”金昇玟边往教室走边说,不动声色地把话题扯开,“不好奇我喜欢的人是谁么。”
“是我认识的人吗?”
“嗯。”
“谁啊?”
“李糯哥。”
****
喜欢一个人的话,得要不停发消息才行吧?好像一直都是这个道理,那么难道爱会让人变成骚扰狂吗?可是不管怎么样得要把自己挤进对方那个世界吧,否则的话,连成为备选的资格都没有。
名义上是说要上交手机的,但因为管得很松,所以几乎没有人真的去交。今天中午金昇玟没去食堂,一个人叼着吐司面包在桌子底下给李旻浩发消息。
【昇汪:吃饭了么哥^^】
【健康地活着吧1025:嗯】
【昇汪:在忙吗?】
【健康地活着吧1025:还好】
`每天的对话也就只是这样而已,那哥完全冷都男。偶尔主动说龙馥的消息,也没有很大兴致的样子。仔细一想,哪怕是哥哥也该对已经这么大的弟弟保持适当的距离吧,况且想要知道什么直接问龙馥就知道了。
只有问到猫咪的时候,会积极一点,说要猫咪的照片,也都会好好地发过来。
去龙馥儿那下手问的话,也会觉得很奇怪,况且李龙馥所有评价个人感情色彩都太强,也并没有办法提供多么准确的情报。只是从那儿知道了李旻浩之前没有谈过恋爱,也是相当难搞的人。
放学龙馥要值日,因为龙馥是新来的,他们俩值日没有被安排在一组。金昇玟问要不要等他,龙馥说不用。金昇玟就嗯了一声然后先回家了。
回家路上打开手机又给李旻浩发消息。
【健康地活着吧1025:你平时都不用上学的么?】
【昇汪:放学了呀】
【know1025:可是上课的时候也】
【昇汪:啊....】
【昇汪:厌烦了吗?】
消息变成已读了很久之后,那边才迟迟地回了消息。
【健康地活着吧1025:嗯】
【健康地活着吧1025:看在龙馥的份上才一直在回复的】
【健康地活着吧1025: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嗯 昇玟?】
【昇汪:啊,米安】
过了一会。
【昇汪:喜欢哥啊】
一分钟金昇玟把这条消息撤回去了。
【健康地活着吧1025:看到了】
【健康地活着吧1025:你不知道吗?我们俩根本不一样,妈妈没有说过那样的话吗,不要跟完全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呆在一起,离像我这样混混一样的人远一点】
【昇汪:我妈妈没有说过】
【健康地活着吧1025:那我现在告诉你吧,离我远一点】
【健康地活着吧1025:和龙馥接着好好做朋友吧,说到底我和他也不是一样的人。但是别再来找我了,谢谢】
哪怕是以平常心著称的男高中生看到这样的消息也要晕倒了,从追求者那里收到了差不多彻底拒绝的消息。跟平时对话的态度来说倒不算特别反常,但是相比那天真正在家里见到李旻浩来说是急转直下的氛围,真的是看在李龙馥的份上那天才这样的吗。但是哥不知道吗,就这样轻易地骗走了一颗心。
金昇玟连表情都丢了,不知道为什么搞砸,和他挥挥手告别的脆弱的初恋。
没有办法跟龙馥说,一直以来很少谈论这个就是因为觉得感情是两个人的事情,龙馥无论以什么身份插进来都不太好。
如果利用龙馥而逼迫李旻浩给自己回消息的话,那也太卑鄙了。再说最终的目的也不是什么要和哥发够1000条消息,而是要成为更亲近的关系。真的这么做了大概也只会把关系推得更远。
因为太难过了所以没再打开手机,回家之后胡乱地吃了晚饭再做了作业就上床了,结果发现没能睡着,一直睁着眼睛盯着天花板到了凌晨,眼泪也没能流出来。
由于这个缘故,错过了龙馥的消息。
如果那时候接到了他的电话,事情会不会变得不一样?
***
为什么灾难总是在同一天到来的啊。“祸不单行”这样的话是全人类都适用的真理,还是古老的东方诅咒呢。人生是一只这么痛苦的吗还是只有青春的时候这样。
昨天刚刚失去了爱情的金昇玟今天又正好在厕所听到这样的话:
“...”
“高二四班李龙馥。”
“莫?”
“昨天那小子的名字。”
“啊...西八,那个娘炮?差点忘了,起得什么狗屁名字。”
“居然要忘了?我还能回想起来呢,看到他露出那种表情真是tm的爽啊ㅋㅋ”
“把作业也都爽快地扔进厕所了,真是疯了ㅋㅋㅋ。哥们儿不是坏人吧,是看到他那副样子实在恶心所以才做的正确的事情对吧。”
“当然...我们哥想教训谁还不是正义?”
“完全解气ㅋㅋㅋ本来昨天因为主任那几个恶心老头很生气来着,真好遇到这小子给我撒撒气。不男不女的垃圾,给我出气是他的荣幸。”
接下来的话金昇玟没有再听见了,听到拉链向上拉上的声音,然后对话的声音越来越小,消失在厕所里。金昇玟想他们应该走了,才慢慢从隔间里走出来,比起生气什么的,完全因为惊讶而不知所措。
那些话是真的吗?李龙馥,高二四班没有重名的李龙馥,全首尔仅有的珍贵的我们馥儿,真的遭遇了这些事情吗?
金昇玟被乱起八糟争先恐后涌上来的想法淹没了,飞快地摸出手机看见未接来电,是他正为李旻浩黯然神伤的放学后。事情就是在那个时候发生的吗?
金昇玟没有办法再思考下去了。他飞快地跑回教室。这时候正是放学,李龙馥刚刚收拾好书包站在那里等着昇玟从厕所回来,表情没有什么变化,准确来说,今天一整天都没有什么两样,完全不是委屈地受了欺辱之后的神色。
金昇玟一把拉住他的手臂把他往阶梯教室走,李龙馥一头雾水地被他拽着往前。
等到四下没有人之后,昇玟让龙馥站在他对面,两个人很近地对视。金昇玟开口说,“说一下吧,龙馥,昨天放学发生了什么。”
李龙馥的眼睛里有短暂的惊讶,然后他就像以前一样笑起来,“什么啊,什么都没发生啊,做完值日我就回家了。”
金昇玟有点生气了,抿着嘴盯着他的脸看了一会,然后突然蹲下来打开李龙馥放在脚边的书包。
“昇玟你干什么!”
金昇玟把那些被弄湿又烘干的课本拿出来,怼到李龙馥面前,“lix,连它们都还记得,你要假装忘记吗。”
他伸手去抓李龙馥的手臂,“为什么不告诉我?龙馥。昨天你本来想打电话跟我说什么,我没有接到,对不起。你能不能告诉我发生了什么?”
李龙馥的表情在金昇玟把那些书翻出来的一刻就完全变了。好像翻出来的不是书,是他半新不旧的伤口,因为受伤之后只是草草地处理而发炎了,在揭下创口贴的那一刻疼得难以忍受。
金昇玟尽量使自己的语气温柔一点,他摸上李龙馥发抖的后颈,“你慢慢地告诉我,是谁?他们打你了吗?”
李龙馥好像哭了,他张大嘴巴半天不能说出来一个字,只是像一条溺水的小鱼一样大口大口地呼吸。金昇玟已经后悔了,心软得太快,他让李龙馥靠在自己身上,“对不起龙馥,我不问了,你不用说了。”
李龙馥用力地抱着他,这下真的哭了。眼泪鼻涕全部蹭在金昇玟的校服外套上,他这只小鱼哭得丧失鳃呼吸功能,每一次都差点要窒息过去,哭得海都咸了,金昇玟的心都剧烈地痛起来。
还要追问什么过程呢,压根就不会惹事的龙馥,可能连韩语骂人的词都没有学会。什么都没做却挨了打,这种事情难道是我们龙馥的错吗。
李龙馥终于从他身上起来,哭得肩膀一抖一抖,金昇玟从书包里翻出带着小猫印花的纸手帕递给他。李龙馥努力地平复了情绪,克制着声音的颤抖说,“求你了,不要告诉我哥。”
金昇玟之前都没往这边想,被李龙馥这么一说反而想起来,“为什么?这种事情应该让他知道。”
李龙馥脸上还爬满了泪痕,两只手过来牵他,还晃了晃,有点意味不明撒娇的意思,“真的,求你了。”
金昇玟不可能在这种情况下再拒绝龙馥了,否则就真的是坏人。他点点头说好吧。
因为出了这样的恶性事件,所以金昇玟主动请缨要送他回家。李龙馥说不用,又不是在回家路上发生的,但是李龙馥还贫瘠的韩语水平让他拗不过金昇玟,于是就那么答应了。
在阶梯教室耽误了太多时间,走出教学楼才发现下雨了。只有李龙馥带了伞,两个人就撑了一把伞回家。
金昇玟记路的水平还不错,自从上次去他家玩之后记住了这条路。和李龙馥道别之后看到他跑上楼就打算回家,撑着龙馥的伞在楼下站了一会,突然看见李旻浩回来了。
李旻浩走的不是这个方向,走过来的时候因为建筑物的遮挡不一定看得见金昇玟。他撑着一把透明的塑料伞,绕到楼后面去给小猫喂东西吃。
雨越下越大了,李旻浩给他自己和小猫撑出一个小小的天地。就像他对这个世界的方式一样,苦难和流言像雨般落在他身上,但他还是给自己和龙馥一个小家。
直到现在看见他的瞬间还是会产生铺天盖地的情感。所以可以确定的是还在爱着。为什么?怎么办?爱到疼的地步。
像在下雨天爆发的那种病症,爱出了风湿骨病,正在生长的青春骨头每一处都阴沉沉地疼着,不知道是在疼他还是在疼被拒绝的自己。
对猫都这么温柔的那个男人,昨天却对自己说出了完全残忍的话,可能是真的一点都不喜欢吧。
金昇玟不知道自己失魂落魄地在雨里站了多久,直到李旻浩在一个抬头的对视中看见他,然后很快上了楼。
金昇玟还站在那儿,突然听见手机弹出消息的提示音,来自【健康地活着吧1025】。
【谢谢你送龙馥回来】
过了一会,又是一条:
【雨下大了,走吧】
4
如果那天晚上没有遇到李旻浩的话,金昇玟和他之间的关系可能也就这样结束了,混迹在青春期无数个风一样无疾而终的短暂感情里,没有什么两样。
可是到底又把他们缠绕在一起了,分不清始作俑者是金昇玟深深浅浅的难以释怀还是命运本身。其实从龙馥像受伤的蝴蝶一样胡乱撞进这常规生活的时候就开始,感觉自己的每一天并不是掌握在手中的,而是像浮萍一样,任由天上的那一位掌控着。
是从书店回来的路上遇到了那哥,本来只是想去支持一下喜欢的作家新出的轻小说,结果不知不觉就捧着书在店里看完了,一抬头已经10点钟。金昇玟有时候有很奇怪的道德感,不好意思就这样空着手离开,就把明明已经看完的书买回了家。
因为太晚了想要早点回去,所以走了平时不太走的小道。那里通常很少有人经过,在夜晚,黑黢黢的小道尽头更像安静的无底洞般恐怖,金昇玟在内心给自己打了气然后走进去。
小道并不是太长,走了两步就发现今天的无底洞并不是安静的,随着越走越近人身越来越嘈杂,是那种小混混街头坏孩子推搡互相骂着脏话的声音。在下一个转角,他突然看见了熟悉的身影。
金昇玟的第一反应是否认,他以为是自己的朝思暮想导致出现了愚蠢的幻觉。
李旻浩在这里多么不合时宜。虽然第一次见到李旻浩的时候,就能感受到他身上不善的气息,也用“混混”这种词去形容过他,但真正看到这种场面的时候,依然觉得突兀。
晦暗不明坏了半盏的路灯灯光照在李旻浩的侧脸上,像带有腐蚀性的月光。
就算李旻浩是坏人,他也应该是带上浮夸涂鸦兔子头套抢劫大都会的无政府主义者,或者哥谭最新盛放的恶之光。总之就是,本该是刺杀国王的美丽匕首上的红宝石,现在却掉进了路边的堆满垃圾的水沟里。
正如李旻浩之后会说的那样,是啊,你想错了,就只是这样的烂人而已。但当金昇玟看见他的嘴角流着血的时候,本能开始占上风,他不再有那些关于善恶的联想。
当他眼看着眼前为首的那个大块头说着他听不清的脏话,往李旻浩的面中砸下去的时候——
他不再有思考的能力。
金昇玟冲上去,像一道谁也没注意的闪电。他毫不犹豫地牢牢抓住李旻浩的手腕,已经无暇顾及那里是不是因为他太用力而浮上一圈浅红。
金昇玟在这里住了17年,对地形太熟悉,错综复杂的高楼大厦怎么样能躲过那些人的追逐。金昇玟也清楚。
他不知道自己跑了多久,被他抓住的李旻浩也许说了话,也许没有。总之在那个时间里,金昇玟什么事情也顾不上。
轻小说早就不知道被扔在了哪个快速跑过的转角,等到他不再能听见后面的斥骂声和脚步声才找回一点点理智。
他放开李旻浩的手,然后自己站在路边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两个人就这么长久地面对面恢复着呼吸,在某一个对视之后李旻浩突然一把冲上去抓住金昇玟的衣领,逼迫对方看着自己,“西八你是疯子吗金昇玟?多管什么闲事啊?英雄救美的感觉很爽吗,你知道刚才有多危险吗,如果你没有把他们甩掉会怎么样你想过吗?”
如果平时哥说出这种话也许还有些威慑力,但现在嘴角的血干掉了的哥看起来太狼狈了。这些话也变成了逞强的意思,表情看起来很好笑。金昇玟还没能平复好呼吸,大脑一团乱,居然稀里糊涂傻笑了起来。
他笑完了,就把嘴角一点点放下来。伸出手轻轻摸了摸李旻浩的嘴角,“哥,痛吗。”
李旻浩对他小子不按套路出牌的反应难以理解,吃痛地发出倒吸冷气的声音,向后躲开他的手。
金昇玟从口袋里不知道为什么翻出一个创口贴,贴在了那个受伤的地方。这下哥看起来更没威慑力了,成为受伤的小兔子。
李旻浩本来想阻止他的动作,已经抬高的手却又放下了。他没能说出的难过的目光抬眼看着他,像看一个真正无药可救的坏孩子,“昇玟,这些事情和你又有什么关系呢。”
“不能看到你受伤,不能看到你挨打,这样我会心痛。”
金昇玟又笑起来,笑得很难看。晕晕乎乎好像做梦一样。
说出这些话时候他还没有哭,心脏却已经出现裂痕了,只是流出来的不是血,而是17岁的眼泪。
李旻浩愣了几秒,突然一下子挣脱他搭在身上的手,然后猛地站起来,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他的嘴巴嘴唇张张合合,终于冲刚刚救下自己的那个人爆发了。
他把那些话全部报复性地一股脑说出来。
“别用这种眼神看我,别露出这种表情了。知道我是什么样的人吗金昇玟?我是要去地下拳馆打黑拳来赚钱的人,我是跟那群混混一路的人,我是会用拳头解决问题的人。”
“说真的,看你这副高高在上的样子不爽很久了,嗯,金昇玟?根本没有尝过贫穷的滋味吧,知道被逼上绝路的感觉是什么样的吗,几乎为了钱什么都可以去做,你呢,你能理解吗?什么都不懂,为什么能够在这里说喜欢?你有什么资格啊,你们这种养尊处优的孩子就是幸福,就像看到路边的流浪猫第一反应是为什么不接回去养,知道要负责任么。”
“狗崽子,及时止损吧,我从来不想把话说到这个地步,但我一开始就说了,我们从头至尾tm就不是一路人。”
金昇玟好像惊呆了,眼睛一点点睁大。梦醒了,张开的嘴巴定格在空中。然后突然又把头埋在膝盖里,肩膀抖动起来。
是哭了吗,昇玟尼。
拜托了,最多也只能把话说成这样了。拜托了,就这样哭泣着捧着17岁破碎的心逃走吧,反正还年轻着也会爱上别的更好的人吧,就让没能说出我也爱你成为我一个人的遗憾吧。
虽然那些话也有不少是真的,但是对于金昇玟说出这些话实在变成了很坏很坏的人,就这样开始讨厌我也没关系,大哭一场之后当作仇人也没关系。
拜托了,退缩吧,在我还没有无法抑制自己向你靠近之前。金昇玟是燃烧着的青春火焰,被光热吸引的同时,触碰之后也有受伤的风险。
金昇玟突然抬起头来,“不知道哥是这么想的。”
李旻浩期待接下来全盘接受金昇玟的失望和心碎,却听见金昇玟说,“对不起,不知道自己有这么多没能做好的地方。让哥感到不爽是我的错。”
这下轮到李旻浩说不出话来了。
金昇玟用力吸了一下鼻子,却还是忍不住哭出来了,说话的声音都在强烈颤抖着。他一股脑拿出口袋里面装着的小狗钱包,然后把它整个都塞到李旻浩手里,“这是我全部的零用钱,大概有12万,如果没有办法过下去了就来找我。”
“完全不是施舍,也不是送出去的礼物,而是一笔交易。好像确实没有资格说爱哥,那就当作我买下了哥的健康吧。不喜欢我也没有关系,但是看到哥受伤就会心碎这是没办法控制的事情。就当我为了自己不再痛苦而买断了哥伤害自己的权利吧,不能再用那种方式来赚钱了。”
“别的工作也会帮哥找的,虽然还没有想好最合适的办法,但是总还是会有的。”金昇玟说到这里顿了一下,因为他哭出了一个滑稽可笑的鼻涕泡,“如果钱不够的话,下次还会补上的。”
李旻浩就这样稀里糊涂地接过了金昇玟的钱包,根本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像捧着金昇玟烫手山芋的爱一样。
金昇玟没有逃走,为什么听了那些难听的话还能爱着呢。李旻浩看着在路边哭成一团的金昇玟,很小声地说了句,“昇玟哪,为什么会喜欢我呢...”
昇玟这样的好孩子,本来付出去的爱都该得到回报,本来应该被人温暖地对待,本来不该听到这些中伤的话语。可是,为什么偏偏要喜欢那么糟糕的李旻浩呢。
李旻浩伸手捂住了脸,一下子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出生以来从没有对自己做的事情后悔过。今天晚上却开始反思自己过去对金昇玟做的那些事情是不是对的,好像犯了真的很大的错误。
明明没有做好的人只是李旻浩自己而已,却让金昇玟陪他蒙在鼓里受苦。到最近也变成了使用“我做这些事情是为你好”免死金牌的烂大人。自顾自地给金昇玟不该由他管的人生判了罪名。
金昇玟没有再哭了,就这么用湿乎乎的脸颊和眼睛望着他。在月光下那张脸像天使一样,潮退之后的海岸,给李旻浩一团乱躺在下水道的人生双手奉上爱的天使狗狗。
李旻浩盯着他看,死死地盯着他看,咬牙切齿地盯着他看。他把脸转过来这么跟他面对面,好像从来没有这么亲密过,现在他们之间只隔着眼泪。李旻浩看见他深深的瞳孔,纯纯粹粹的亚洲小孩,那双眼睛深得那么黑,黑得那么痛。
李旻浩痛得心坏了,让他不能再看下去,会被那种神情刺伤。年轻多么好,说一些毫无根据的话也会被感动得一塌糊涂。因为还没有活到找到人生最终的答案和最好的出口,所以只能用爱在这条路上一直逃跑。
他闭上眼睛伸手托着金昇玟的下巴,用恶狠狠地气势撞过去,落到嘴唇上的时候却消成温柔一片,没有惊动嘴角的伤口。
金昇玟浑身上下惊讶地抖了一下,然后又反应过来做出回应。
他和李旻浩在月光下接吻,在大吵一架后接吻,在刚刚从真正的小混混手上逃出来之后接吻。像人生最后一次接吻那样接吻,没办法定格这一刻,世界下只剩下两个人,日子好得像是偷来的。
拜托别责怪逃跑的孩子。世界已经烂透了,如果不努力相爱,那要拿它怎么办才好?
5
到最后李旻浩还是把小狗零钱包还给了金昇玟,但似乎和那哥开始交往了。
似乎...??
为了推开他而无理地说着不要再发kkt了的话被收回去了。消息也都会好好地回复,心情好的时候还会撒娇,会发一些可爱的表情贴图和兔子发火的照片。这样的哥的面貌很神奇。
哥身上有那种气质,就是能把什么糟糕的情况都扔给他去解决,即使过程搞得一团乱,最后也能神奇地收拾完全部残局。
“像未婚先孕之后独自带孩子的新手单亲爸爸”,金昇玟在某次又跟着李旻浩去喂猫的时候忍不住把心里的想法说出了口,当时立刻就挨了揍,李旻浩大声嚷嚷说“呀,金昇玟是疯子吗?”
但是这种气质很有魅力,可能这就是年长者的感觉吧。金昇玟能见到爸爸妈妈的时候很少,姐姐也因为年龄差得很多,所以在很小的时候姐姐就去了国外。虽然隔着十几个小时的时差也在关心他,但这总是不一样的。
独自在家肯定是孤独的,和李龙馥两个人也只像是趁家里人不在而玩闹的孩子们。但李旻浩不一样,如果李旻浩出现了,屋子就会有家的感觉。
哥是被迫长大的,金昇玟知道。像那种为了快点摘取果实而施了肥的大树,明明年龄还没有到那个程度,却要成熟到那个程度。因此也有做不好事情的时候,或者因为这种非自然成长而痛得不行的时候。
因为这个缘故,享受着哥的成熟的时候会有负罪感,但也因此很喜欢那种不动声色给失误的哥帮上忙的瞬间,和只在他面前展示的幼稚胡闹与孩子气。
哥总是热的,虽然靠近他的时候能感受到他皮肤的温度,但金昇玟说的不是这个。在金昇玟眼中,世间万物都有冷热的属性。一个人在大房子里吃的精美晚饭的冷的,没有出太阳的天气是冷的,没有收到消息回复的聊天界面是冷的。肌肤、怀抱、亲吻、生命,这些东西则都是热的,热的东西总是好的。
不知道为什么,在一起的消息两个人心照不宣地都没有告诉龙馥,于是就弄得跟早恋偷情一样。主要是也不知道龙馥会不会高兴,好像好哥哥和好朋友同时叛变了。
***
专属的提示音响个不停,是李旻浩又发来消息。
【健康地活着吧1025:呀,周末有空吗?】
【健康地活着吧1025:龙馥要生日了,打算出去给他买礼物,一起来哦?】
【昇汪:莫啊这种事情为什么是哥跟我讲】
【健康地活着吧1025:龙馥没说吗】
【昇汪:阿尼】
【健康地活着吧1025:可能还没来得及】
【健康地活着吧1025:不要跟着来么?】
【昇汪:阿尼】
【昇汪:知道了哥ㅋㅋ会来的】
和李旻浩在二手市场的门口见面了,这里是李旻浩发现无限财宝的地方。刚搬进那家出租屋的时候里面几乎什么家具也没有,全是从这里搬过去的。不知道为什么会被丢弃的几乎全新牛皮沙发,还有附带着漂亮浮雕的半身镜,都是只在这种地方才能找到的高性价比商品。
两个人就这么乱转着,走到一半那哥突然伸过来牵住了金昇玟的手,完全吓了一跳,虽然他本来就是挺想一出是一出的人。抬头看见李旻浩还是那副气定神闲事不关己的样子,却发现耳朵在悄悄地变红。
西八,爱情就是能让人变得这么奇怪的东西么。这下真是不知道谁心跳得更快了。
把给龙馥挑礼物的日程安排变成了意外的date完全是这两位的错,龙馥啊米亚内,我们善良的lix会原谅这两个爱情疯子的吧。
市场里有很多亮晶晶的东西,像钻石一样值钱肯定不可能,他们也买不起这么贵的东西,但是在阳光下也闪着美丽的光。龙馥有耳洞,本来想着送给他耳钉好了。但是金昇玟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一样拉着李旻浩凑到耳边说了一句,“哥,我们送龙馥裙子吧。”
哦?这倒是不错的想法哦。
于是就这样几乎是人生第一次踏入了女装店。龙馥很瘦吧?嗯,连60千克可能都没有。要买什么码子啊,感觉完全不懂这些。
“好像给女朋友挑衣服一样。”金昇玟在柜台间穿梭的时候忍不住开玩笑说了句。
李旻浩抬起头看他,冷笑了一声,“还有这种经历哦?金昇玟。”
“欸,没有啦。”
店里的服务员终于看不下去他们两个人毫无头绪地走来走去,笑眯眯地主动走过来帮忙,“两位是给谁买衣服呀?”
金昇玟刚下意识长大嘴巴思考措辞,就被李旻浩在暗处拉了衣角,飞快地回答说,“是妹妹。”
“啊~这样,那请问大概是什么样身高体型的女孩子呢?平时喜欢什么样的风格?”
“大概这么高吧?到我这里。”李旻浩边说边伸出手比划了一下,“很瘦,55千克多一点吧。平时喜欢...大约是可爱甜美之类的吧?”
店员托着下巴,听完李旻浩的描述之后认真点了点头,然后从货架上找出一条裙子把它高高地举起来给他们俩看。是一条baby蓝的裙子,很长很华丽,还有那种夸张的费解的泡泡袖。就李旻浩和金昇玟两个人人生中少得可怜和异性相处的经验来说,可能只有是迪士尼公主出席化妆舞会才会穿的裙子。
“怎么样?这条裙子卖得还不错,虽然是中古货,但意外找到了好几条一样的。喜欢的女孩子很多。尺码的话,也能找到合适的。”
阿尼,哥,这种程度真的不会太超过吗。金昇玟一转头跟李旻浩对视,看到一张同样表情错综复杂的脸。
店员挠了挠下巴,也感受到了两位的不满。啊,在哪里做得不对,是因为看起来太夸张了么。
“店员nim,给我们看稍微简洁一点的裙子吧。”
店员突然转身走进了那个衣服做成的大山,有点滑稽地用不太灵活的身体翻找了一番。然后找到一条有着蕾丝花边和漂亮串珠的白色连衣裙。
“啊,这个系列是卖得最好的了,几乎刚进货就全部卖完了。这是剩下的最后一条,尺码也合适的。”
那条裙子很长很乖,花纹的刺绣也很精致,面料比较厚实,像那种古董娃娃穿的裙子。或者是古堡里的公主在森林里玩乐的时候会换上的休闲裙子,给龙馥儿穿的话,应该也会合适的吧?我们妖精龙馥儿,这下真成妖精公主了。
怎么样,哥?
就是这条了。
店员满意地拿着裙子去柜台打包了。本来一窍不通的客人接受了她的推荐让她心情很好,哼着小曲把它装进袋子里。
“拜托包装得精致一些吧,是要送的生日礼物。”
“啊,原来是生日礼物吗?”店员有点惊讶地反问道,于是把已经放好的裙子又拿出来,用丝绸般的缎带绕了好几圈再打了个漂亮的蝴蝶结放进去。两个人好像看表演一样看着这一切,因为是从来没经历过的事情,感觉很新奇。
跟店员说话的时候金昇玟像小狗一样趴在柜台边,李旻浩忍不住摸了一下他的脑袋。金昇玟就一下子抬起头用口型说“干嘛”,李旻浩不说话,转过头自顾自地笑起来。
6
一周后从龙馥那儿收到了官方的消息,在上自习课的时候趴在桌子上,小猫一样蹭着课桌靠过来,压低了声音,“昇玟尼,星期六我要过生日了,来我家玩呗。”
“怎么现在才说啊,来不及准备礼物了。”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去金昇玟敬佩自己的演技。
“欸~那个是不需要的啦。”李龙馥眯着眼睛笑起来,挥挥小手。
“好哦。”金昇玟一边抬起头以防有老师走过来,一边轻轻推龙馥,“坐回去啦,小心被老师看到了挨批。”
虽然已经买了裙子,也装模作样地从李龙馥那里收到了“不需要礼物”的话,但还是觉得和哥合送一个不太合适。翻出了家里的没有开封的香水,是之前来家里做客的时候送给还在青春期的姐姐的。姐姐在青春期的时候是留着干练短发的完全cool girl,那种小女生一样的味道反而不要用,于是一直闲置了。
金昇玟把它拿出来,去网上搜了一下香水的保质期很长,打算当作礼物送给龙馥。讨厌美式和柠檬汁奶茶也会选择全糖的我们felix,希望能够喜欢这个吧。
就这么把香水装进小狗帆布袋里在周六那天去了李旻浩和李龙馥的家。和那哥在一起之后第一次跟他们俩同时出现在一个空间里,不经意对视上的时候感觉好奇怪,有点像暗渡陈仓那种意思。
门是李旻浩给开的,背过身的瞬间冲金昇玟使了个意味不明的眼色,完全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但内心的想法是哇西八真想亲他。然后就这么带着克制欲望之后微妙的眩晕感走进了熟悉的客厅,龙馥赤脚坐在地板上准备大富翁的骰子。金昇玟刚坐到他身边,就被龙馥立刻搂住了,“哎一股我们昇玟尼,看到你心情真好。”
金昇玟不好意思地笑起来,刻意无视了李旻浩在不知道哪里看着他有点嘲弄和玩笑的眼神,把目光专注到大富翁上,“啊,要开始玩吗?”
“嗯!”李龙馥边说边用力点头,拿出两个塑料小人,“这是我,这是昇玟尼。”
地图上写着各自国家的名字,骰子掷出了“3”。李龙馥捏着小人一路跳了三格,正好跳到澳大利亚,他愣了一下,然后转转脖子,“啊...这个好像无条件要买地呢。”
“无条件”,这种完全是韩国才会有的词语。原来不知不觉中澳大利亚孩子龙馥已经把韩语说得比以前好很多了。
金昇玟在意大利和新加坡盖了房子,因为这都是小时候妈妈带着去过的地方。两个人根本没有在算计而是凭着自己的主观喜好一通乱玩,最后虽然执拗地买下了的故乡没能给李龙馥赚到过路费,但是截至游戏结束的时候手上的资金比金昇玟多200块。所以是寿星胜!
在两个人这么玩闹着的间隙里李旻浩把晚饭做好了。带着大大的烤箱手套把惠灵顿牛排从烤箱里抬出来,嘴里发出“锵锵锵”的声音。一年仅有一次下了血本做出来的牛排,是正牌男友金昇玟也得托龙馥的福才能够吃到的。
两个小子被香味勾得飞快地坐到了餐桌旁。一边吃着牛排李龙馥一边忍不住发出感慨,“哇,之前生日都是我跟李糯哥两个人过,今年居然是三个人了。”
哎,还被蒙在鼓里不知道那个吧?听到这样的话的金昇玟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不仅是以你好朋友身份,也是因为是哥哥的交往对象才出现在这里的。反而是李旻浩闻言恬不知耻地大笑起来。
吃着吃着下意识给李旻浩夹了放在自己手边他可能难以拿到的薯条。虽然哥自己一个人也能好好地活,但是在细节中反过来照顾哥是一件挺幸福的事情。每次一起出去约会的时候也是这样,总是会主动负责拿麦当劳的餐盘或者咖啡的吸管。
却忘记现在是在龙馥面前了,夹过去之后才反应过来于是被自己的行动吓到。抬起头看见李旻浩在那边似笑非笑地盯着他看,笑是嘲笑的那个笑。龙馥在低头专心吃着牛排,欸,不是刚才还好像抬着头在走神的吗,什么鬼啊,故意装没看到还是别的意思。
吃完了晚饭之后端上来了李旻浩自己做的黑森林蛋糕,真的不知道那哥在哪里当大厨去了,不上学日子里学会了很多上学的人一辈子也学不会的才能。
金昇玟突然发现李旻浩嘴角的伤口完全好了,原来在一起已经这么久了吗?脸上不再有新伤而变得光洁起来,在餐厅的暖光下温柔得像家一样。
蛋糕上插着18岁的蜡烛,关掉了客厅的灯,英文和韩文的生日快乐歌都给唱了。李龙馥把腮帮子鼓起来然后吹灭了蜡烛。闭上眼睛许了愿,三个愿望中说出来的那个是“希望能一直一直都这样三个人过生日。”
当昇玟把香水拿出来的时候,李龙馥的嘴巴变成了“O型”,当李旻浩把裙子也拿出来的时候,李龙馥的嘴巴彻底合不上了。
可以说能够以自己接受的性别出生在世界上,然后像爸爸妈妈期待地那样爱上异性的人都是幸运的的人。如果金昇玟和李旻浩是有点艰难地偷偷相爱了的话,那么龙馥应该过得更辛苦吧。像穿了不合适的鞋子而让脚很痛,龙馥和他受伤的脚已经在这个世界上度过了18年。
金昇玟想到李龙馥跟他坦白的时候那个喘不过气的样子,在best friend之间都是难以启齿的事情,要怎么样拥有勇气去走下一步?
所以就在只有3个人的场合短暂地成为幸福女孩吧,做李糯哥的妹妹,金昇玟的女生好朋友。
“试穿一下吧,龙馥啊。”李旻浩这么说了。
抱着裙子激动地快说不出话的龙馥找回一点语言系统就不好意思地慌忙拒绝着,“啊,不行不行。”
“试一下嘛龙馥,如果不合适的话还得跟哥去退。”金昇玟也怂恿着。当然说的话是谎话,因为那种店是退不了的。
李龙馥本就没有完全熟练的韩语,面对这两个突然统一战线的本土韩国人现在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这时候李旻浩突然一拍桌子大声宣布,“哥跟你一起穿吧!虽然不是想要变成女人,但是一直想要试试看穿裙子呢。”
金昇玟和李龙馥听到这话都惊呆了,可是李旻浩的表情却不像是闹着玩的,直接冲进卧室拿了条红色的裙子出来,是妈妈留下的。李龙馥跟在他后面已经慌乱地不知道说什么了,只在一直说着“不行不行。”
李旻浩勾着嘴巴笑起来,“哥是认真的。”
谁也没能拦住下了决心的那位,拎着裙子就冲进厕所换衣服了,还变本加厉的涂了口红,戴上了珍珠项链。走出来的时候被吓了一大跳,各方面都吓了一大跳。首先是太漂亮了,平时不觉得是像女人的脸,现在居然也觉得非常合适。然后是衣服没能遮住健壮的手臂,那样的脸配上那样的身材看着很诡异,有一种说不上来的感觉。
龙馥已经连滚带爬地在李旻浩出来之后跑进厕所换衣服,现在客厅里只剩下他们两个人。李旻浩就这么穿着长长的红色长裙,扭着身子走到金昇玟面前。西八,一小时前,不是,五分钟前还没能想到人活着活着还能看到这种画面。
金昇玟觉得自己心脏可能也差不多停了吧,呼吸也没能听见了。那张脸就这么靠过来的时候,红色的大火一般无比美丽的我们哥。
李旻浩的手搭上金昇玟的肩膀,看起来淡定的样子其实耳朵早就像衣服一样红透了。咄咄逼人靠近的时候,金昇玟几乎下意识搂住他的腰,然后李旻浩在他的脸上留下了很明显的唇印。
“完全疯了疯了疯了。”金昇玟一边这么不停碎碎念一边立刻推开了李旻浩,开始对着玻璃窗反光用餐巾纸粗暴地擦着脸,好赶在龙馥出来之前擦掉那个印子。
罪魁祸首就这么交叠着手臂靠着墙站着,然后发出得逞的大笑。
在这时候龙馥也换好衣服出来了,妖精公主穿上他的白裙子,亲哥哥比划出来的尺寸太标准了,就像半夜偷偷量了身材然后定做的一样合适。因为没有李旻浩那种肌肉,也留着更长一些的头发,所以几乎和会在弘大看到的那种漂亮女生没有什么两样了。
“我们去楼下放烟花吧!我买了那个!”
真的丧失理智了吗??穿成那样出去被人看见的话...只是恶作剧而已,要这么解释吗?虽然后门的空地那里几乎不会有人,可是万一呢?
当时没人考虑这些了。龙馥儿找到一双不知道什么时候买的高跟鞋,李旻浩就这么在长裙下面穿了运动鞋就下去了。
金昇玟也跟着他们俩下去,从背影上看起来更魁梧的哥,看起来像什么舞台剧演员,很滑稽。面前的两个不是疯女人也不是疯男人,而是两个疯孩子。
李旻浩把收音机也拎下去了,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在二手数码市场买回来的,被他连续敲击数十下之后终于看着眼色开始运作。
说着放首歌吧,然后歌声就从收音机里出来,倾斜在屋子后面的那片水泥地上,填满了只属于他们的夜晚:
불어후후
呼呼地吹
빨간불티야
是红色火花
이까만어둠을
将这漆黑的夜
동그라니밝혀
团团地照亮
내앞을비추는너
照亮我前方的你
어디든갈수있어
能去往任何地方
작은새처럼작은새처럼
像一只小鸟像一只小鸟
이제타이밍이야너의시간이야
现在就是时机是属于你的时间
烟花在已经变黑了的天空爆炸又绽放开,哥就在那片空地上和龙馥一样跳起来舞来。曾经是舞社第一名却因为没有钱而没能去上的哥,这是之后才知道的事情。那个夜晚只能看见的的是,穿着红裙子的哥像火花一样燃烧与闪耀着。
내마음도너같아
我的心也如你一般
지금가장뜨거운
此刻最滚烫的
내안의작고작은
我心中那小小的
불티야불티야꺼지지말고피어나
火花火花不要熄灭绽放吧
불티야불티야새벽을훨훨날아가
火花火花在凌晨翩翩飞舞吧
새불티야불티야춤추듯온몸을살라
新的火花火花舞动般全身燃烧吧
为什么那么幸福的时刻会想哭呢,一辈子可能也不会有更幸福的时刻了。金昇玟觉得自己的眼眶里一下子都是泪水了,像凑近火光会忍不住要掉眼泪一样。本来不是脆弱的人啊,为什么会这么想哭呢。
结果是龙馥先哭了。突然一下子蹲下来捂着脸呜呜地大哭起来。真的,因为太幸福太尽兴太享受了才哭的。抬起脸来是流了满脸泪水却还笑着的脸。
不知道要怎么把这一刻收藏下来了,如果能在这里终结就好了,否则就要过上慢慢将美好记忆遗忘的日子了。曾经以为一辈子都会记住的日子,最终那些印迹也会随着时间而越变越淡,这样的事实让人太心碎了。
最美好最没办法守护的东西大概就是记忆了吧,18岁的妖精公主,和火花一样燃烧的哥,这一切拜托拜托尽可能长久地停留在金昇玟的大脑里吧。
7
人会爱什么样的人呢?会爱漂亮的人,会爱善良的人,会爱富有的人,会爱对自己好的人。那么怎么样才能找到最漂亮最善良最富有对自己最好的人呢,一定要认识了世界上所有的男人女人才行吗?肯定不是这样的,因为没有人能够做到这件事。所以爱就是爱了,人会爱命运让你走向的那个人,当你看到他觉得内心流动着一切或好或坏难以平复的情感的时候,那就是爱了。
因为无法认识所有人,所以不是客观的第一名。但是爱让人产生主观的第一名,不是任何方面做得最好的那一个,却是心里最绝无仅有的那一个,爱的一部分是由排他性组成的。
好的爱让人变得轻飘飘,变得圣洁起来。金昇玟看到李旻浩的瞬间,也觉得世间全部的不幸都停止了下坠,他越过一切让他们并不相称的身份年龄与阶级说,我和哥,我们都会走向好好。
给龙馥过完生日之后的那个星期,午休的时候龙馥突然从过来说,“那天晚上,我其实都看到了,和我哥哥在谈恋爱吧?”
“啊,是的。”金昇玟有点意外地点了一下头,“那你觉得,这是好的事情吗?”
“是好事吧。”李龙馥抬起头看着天花板想了一下,“但是想说的是——”
李龙馥转过脸用很认真很严肃的眼神看着他,“昇玟尼,我哥哥真的是很好很好的人。”
“我当然知道啊,不然为什么会喜欢他?”
“不是,我的意思是....”李龙馥卡了一下,有点说不下去了,“因为昇玟很优秀,所以是输一次也没关系,是输得起的人。但哥不是。哥好像已经足够辛苦了。”
李龙馥一副手足无措的样子,“是不是听不懂我在说什么?对不起啊昇玟尼。”
金昇玟去轻轻地抱了一下李龙馥,“我知道,真的。我努力不给他带来辛苦,好不好?”
放学之后给龙馥发了这样的消息。
【昇汪:可能不会相信那个,只是和他认识了没多久的人会这么喜欢他吗,也大概会有这样的想法。还是想说真的很爱哥,不会因为来得迟就变得少。如果语言没有办法让人信服,那就会做出让人信服的行动来。虽然哥可能不太需要吧,但是我和龙馥大概是一起守护他的关系】
【昇汪:其实我们三个是互相守护彼此的关系ㅎㅎ】
【昇汪:第一次说这样的话...是不是太肉麻太恶心了啊。米安ㅠㅠ就当作酒后发疯一样在看完之后把这些消息全部删掉吧ㅠㅠ】
【lix___:哎一古;;昇玟呐】
【lix___:好爱你,好爱大家】
****
其实早在李旻浩用那种火急火燎的语气打过来电话的时候就该感觉到不对的。好像从来没把什么事情放在心上过的李旻浩居然也会有那样着急到反常的时候。
“金昇玟,学校里有人欺负龙馥吗?”
“啊?”金昇玟愣了一下,只能想起一个月前的事情,于是也想到了龙馥哭着说不要告诉哥的样子。权衡了一下之后决定遵守对朋友已经许下的承诺,“没有那样的事情。”
“你确定是‘没有’?还是你不知道?或者说你在瞒着我?”李旻浩在电脑那头冷笑起来,“说话注意措辞哦小子,要不要再仔细想想看?”
“阿尼,哥。”金昇玟了解李旻浩发火的前兆,有点乱了阵脚,打算把这个话题引开,“这种事情为什么不去直接问龙馥而来问我呢。”
“他会告诉我吗?”好像是真的在发问似的。
“不问怎么知道?”
“这种事情如果他没有主动告诉我,那就是不想说。实话说我拿龙馥没有办法,但是对你不是。你现在看起来很可疑啊,金昇玟。虽然不知道你为什么要站在他那边,但是等我真的发火了这可不是明智的选择。”
金昇玟讪讪地干笑了一声,“哥好像在威胁我一样。”
“也许不是好像呢。不想再跟你浪费时间了,滚出来见我。”
等金昇玟拿着手机匆匆跑过来的时候,李旻浩已经半靠在路灯上吃了很久的棒冰了。塞了一个到金昇玟手里。一路上已经被吓得不轻的金昇玟此刻都有些头晕目眩,什么东西啊这是可以吃的吗掺了毒药还是吐真剂啊,西八真的是鸿门宴啊也许是什么断头饭或者最后的晚餐吧。
李旻浩在一旁看不下去,一把把棒冰抢回来,“你要不想吃别吃了。都tm要化了。”
不是不想而是不敢啊哥。
金昇玟又把棒冰接回来,在李旻浩并不友善的目光沐浴下大义凛然地撕开了包装纸。
“行了,来算帐吧。”
“我最后给你一次机会,有没有这事儿。”
金昇玟嘴里的棒冰被他一口咬断半截,在嘴里冻得他讲不清话。咽下去这一口之后抬头跟李旻浩对视,完全是要么说要么死的眼神。对不起啊龙馥,在人身安全被威胁的情况下可以不遵守承诺吗?况且觉得这本来也确实是理应告诉那哥的事情。
那时候金昇玟还不知道他自以为是的道德和逻辑会酿成什么样的后果,也许17岁的男孩骨子里无论如何残存好斗性的正义。于是迫于淫威点了头,“是有这样的事情。”
李旻浩又冷笑一声,“你小子挺行啊,还帮着他瞒我,他给你什么好处?”
“哥有什么办法?还不是去打架?”金昇玟蹲在李旻浩旁边,没敢看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回应,居然胆大包天地顶起嘴来。
“那怎么办,让龙馥一直这样挨打么?”
“‘一直’?”金昇玟感到很惊讶,然后一下子抬起头跟李旻浩对视,撇清关系,“我只知道一次,那时候我们俩还没有交往。”
“昨天在他身上看见那么大的伤口,还很新。”李旻浩把最后一口棒冰一股脑塞进嘴里,把棍子随手扔进垃圾桶,腾出两只手给金昇玟比划。
“他为什么不告诉我?”
“他连我都不说,告诉你又有什么用?”
说不出话来了。
“所以哥真的要去打架?找到欺负龙馥的人然后把他们都揍一顿?说下次不许再欺负龙馥了?”这样的计划真正说出来显得又幼稚又理想主义,可是确实是出现在李旻浩脑子的念头和即将会去做的事情。
就像那段时间赚钱的唯一手段是打黑拳一样,现在好像也只剩下这条路可以走。不是所有人的人生都有A和B的两种选择的,至少哥和龙馥的人生没有。
只有YES OR NO。YES是继续忍受挨打,NO是挥舞起拳头反抗。
看起来太荒唐了,他们没有出路的日子。失去了公平的坏的世界,像大山一样压在被迫成为了坏孩子的哥身上。所以当真正开始讨论这件事情的可行性的时候,李旻浩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金昇玟也把棒冰吃完了,他蹲在地上捂住脸,感觉自己好像仗着什么身份在无理取闹,“哥没有收我的钱,我要买哥的健康的那件事,还作数吗?”
李旻浩很轻地叹了一口气,然后从后面揪着他的领子让他站起来。就这么在马路边揽着他脖子胡乱凑上去吻了他一下。
刚吃完棒冰的昇玟舌头微微发凉,李旻浩的吻看起来又像是安抚又像是讨好。李旻浩拍拍他汗津津的脸,“昇玟,我答应你,这是我最后一次打架。”
如果那时候拦住了哥就好了。
但是没有如果。因为没有选择。
***
失联了。
没再能联系到他们,无论是哥还是felix都。最后一条消息是在做出那个决定之后的那个周一。
【健康地活着吧1025:完事了】
金昇玟那天睡得很早,第二天早上起来才回了消息。
【昇汪:把坏人全揍了?】
【昇汪:爽吗哥ㅋㅋㅋ】
【昇汪:报仇的感觉...kk】
然后就再也没有收到一条消息。龙馥从第二天开始没有来上学。
完蛋了,金昇玟在内心对自己这样说。完蛋了,真的出事了。不是什么女人才有的那种狗屁第六感,而是对着空空的同桌座位和正好发生的那些事情任谁看都能联系上并觉得完蛋了的现状。
总不能为了让自己活在幻想中而丢弃理智去否定现实,再说联系不上哥和龙馥的世界算哪门子幻想世界,是糟透了一天都难以忍受的日子。
帮着英语课代表一起抱着本子去老师办公室交作业的时候,和课代表同学撒谎说了有学习上的问题要问老师就留在了办公室。等着班主任回来的时候走过去,小心地问,“老师nim,想要知道一下龙馥xi为什么不来上学了?”
老师对他的问题似乎感到很意外,短暂地露出了那种因为招架不来而慌乱的神情,然后故作镇定地推了推眼镜,“啊...他们家里自己出了点状况,本来不也是澳洲移民来着么?来韩国可能也不会长久读书吧,总之是办了退学之后走了。”
金昇玟脑子里已经一团乱了,却还是维持着表情跟老师点了头道了谢。准备离开办公室的时候却被老师喊住,“啊那个昇玟,你跟龙馥是朋友对吗?”
金昇玟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以为老师接下来会说些什么。
但老师只是叹了口气,拿起眼睛布擦了擦上面并不存在的灰尘,“啊,没什么事情了,你走吧。”
头晕眼花地从办公室回到教室,明明是短而熟悉的路好像没有尽头一样走了很久,差点撞到几个穿着短裙正和好朋友激动聊着天的女孩子。不停地说着“对不起”回到了座位上。
家里出了点状况,不会长久读书,退学....西八这些都是什么啊,分开都能明白意思的词语,现在却都无法理解了,成为几个大大的白底黑字韩语词汇卡片出现在金昇玟的大脑里。金昇玟知道老师肯定隐瞒了情况,但是现在哥和龙馥是值得相信的吗?在他们不回自己消息之后居然也动摇了。
“不会长久读书。”这种事情到底是把龙馥开除而编造出来的借口,还是一开始就等着金昇玟掉进去的陷阱。金昇玟已经不知道了。这tm难道是在拍电影吗,昇玟的楚门世界,楚门好朋友龙馥,楚门爱人李糯哥。
龙馥的手机在35个小时后终于启动了,然后立刻给金昇玟打了电话。听到龙馥声音的昇玟鼻子酸酸的,没想到龙馥在电脑那头直接哭了。
在龙馥带着哭腔一团乱的话语中大概复盘出下面的内容:
在那天晚上8点多的时候直接被叫去了学校。那个时候打人事件刚过去2小时。
想要坐牢吗?嗯?虽然是第无数次打架,但还是第一次打了这种不是混混而是真正有身份的人,果然还是太年轻了,不知道他们的力量。
还是未成年吧?还有3个月才20岁,仗着未成年所以可以随意地干任何事情?呵,没有监护人啊,把这个事情说出去下场会更惨吧,小子,想要这件事情闹大吗?
我们家孩子欺负龙馥?我们家的好孩子怎么会干出这种事情?你有证据吗?他身上的伤口?怎么能确定是我们家好孩子打的?万一只是随便撞到了哪个墙角呢?
西八是混蛋吗,那种伤口怎么可能能够自己撞伤啊。任谁看都是挨了揍之后留下的痕迹。
监控?对不起啊,学校里的厕所没有监控。走廊吗?摄像头正好坏掉了呢。
总之就是,最后的仁慈是给我们家孩子道歉并且赔偿医药费。不送你去监狱了,真tm羡慕你啊,遇到我们这样大度的人很幸运吧?
恶心,恶心,恶心坏了。完全彻头彻尾的恶人在这里谈什么仁慈。西八,吐一口痰在地上让你擦干净而不是舔掉这就是仁慈吗,西八。
把身上能够拿出来的23万全部都拿出去了,那天晚上差点在路边喝西北风。龙馥其实从那个时候就想打电话给昇玟,但是李旻浩说绝对不要。
绝,对,不,要。
谁都无法违抗的那种样子下的李旻浩,于是干脆就把一切通讯工具都关上了,出现了那种失联的局面。
“那现在李糯哥在干嘛?”
“他在阳台上抽烟,完全疯了,每一天都在不停地抽烟,好像要死掉了。”
“你把电话给他,我要跟他说话。”
“肯定不行!”李龙馥压低了声音还是难免激动起来,“他现在不想跟你说话,我是偷偷在卧室里给你打的电话。”
金昇玟不知道说什么,也并不想哭,眼泪似乎倒着流流到嘴巴里了,整个舌苔和喉咙都是苦的。
李龙馥把电话挂了。走出房间,看见李旻浩就这么拿着根烟双目无神地盯着他。
李龙馥被他看得心虚,扯开了话题,“哥能不能不要抽烟了。”
李旻浩把烟掐灭扔进了垃圾桶,伸手摸摸李龙馥的后脑勺,“又哭了?”
“嗯。”
“一个人在房间里哭的?”
“嗯。”
李旻浩扯着嘴角,露出了那天之后第一个算不上笑容的笑,“打电话给昇玟了吧。”
8
“昇玟尼,最近过得还好吗。”李龙馥不来上学的第5天,他又打电话给金昇玟。说出来的话好像5辈子没有见过他了那样,于是觉得有点滑稽,轻轻地笑了一下。
好个屁啊,没有你们两个的人生怎么能好起来呢。虽然在过去的17年有很多日夜都是这么浑浑噩噩过来的,但是就像一直走在冰天雪地的人突然找到了温暖的火苗之后,尝过好的东西要怎么样才能劝说他放弃这一切呢?真的好像过去了5辈子那样感到刺骨的寒冷。
但是对着话筒故作轻松地说,“还可以吧。”然后又故作轻松地问,“那哥还是...不愿意见我吗。”
李龙馥低着头,一手拿着话筒一手在桌子上胡乱走神画着圈,“嗯。他知道我在联系你,也没有说什么,但是每次都会露出那种如果我让他跟你说话会把我打一顿的眼神。”
金昇玟笑起来,“莫啊,说什么呢,哥最不会打的人就是你了。”
李龙馥也被自己的玩笑逗乐,笑了两声然后小说地说,“对欸。”
“什么时候可以见你一下吗。”
李龙馥的语气突然有点慌张起来,“啊,这个不行...”
“嗯?”
“昇玟,我们要走了。我和李糯哥。”本来不想提这个的,李龙馥快要说不下去了,“我们在准备搬家,房子也没再租了,明天就走。”
“去哪啊?”
“不知道。也许是釜山,也许是更远的地方,也许会离开韩国。总之不会呆在这里了。”
然后就一句话也没能听见,好像掉进了水里,要不然就是掉进冰窟了。龙馥还在那边徒劳地喂喂喂,金昇玟却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了。搞错了吧,游戏能重新开始吗?重新创建角色选择地图,西八,得要避开现在呆的这个世界,0星差评不推荐。有那种地方吗,哥和龙馥和昇玟永远生活在一起的世界,得去那儿才行。
一直没能得到回应的龙馥把电话挂了。金昇玟还是这么举着话筒放在耳边,“嘟嘟嘟——”的电子音。为什么到现在才开始绝望的,而不是在更早的时候,在龙馥挨打却找不到解决办法的时候,在哥赔上23万的时候,在听到老师说“不会长久读书退学了”的时候,原来都悄悄怀着侥幸心理是吗?
李旻浩身上有那种解决一切烂摊子的魅力,好像什么事情都能笃信船到桥头自然直,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又悄悄地在内心说服自己这次也一样了。就像看超级英雄电影,总有充满力量的超级英雄在最后一秒冲出来逆风翻盘。
啊,原来哥不是超级英雄啊。
“房子也不会再租了。”感到一切结束的似乎是这句话,这是真正的末路了,产生了那样的想法。那个承载了三个人全部热腾腾的玩闹和幸福的屋子要丢下吗,还有在房子后面空地上梦一样的火花,这也可以丢下吗?啊对了,流浪猫!这要怎么办,如果舍得离开金昇玟的话,那这个也舍得吗。
西八,真的大脑乱如麻了。
现在是晚上6点,离龙馥接了那个电话已经过去了两个多小时。金昇玟还是没能把半条灵魂捡回来,一个人坐在卧室里,看见窗边太阳行走的轨迹,从东边一直到西边。躺倒了在了自己卧室的床上,想打电话给姐姐,于是没反应过来那边是几点钟就胡乱打了越洋电话过去。
却在姐姐接起电话之前先找回了理智。就算接通了要说些什么,喜欢的人要走了怎么办?还能怎么办,求着他留下来,明明知道那样不可能,和姐姐聊又会有什么多余的选项出现呢,似乎也有点厌烦不相干的人干预他和哥的感情,因为爱是排他性,他们有太多无法跟第三人交谈的词不达意。
打给哥吧。
脑子里骤然出现了这样的想法。就算他不愿意接,不会接,也打给他吧,连通话的勇气都没有,靠着龙馥在传达的拒绝的含义,这样的态度也无法证明真心地想要和哥在一起吧。
不是突然拥有的勇气,而是突然想要展现的真心。
事到如今了还要留下遗憾吗?
[正在呼叫中...]
金昇玟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前几次压根没有打通,打到第五次的时候通了,但是很快把他电话挂了。金昇玟看见卧室墙上的时钟,是七点一刻。
他穿上外套飞快地冲出了家门,平时都是坐着公交车去那个家的,今天却连最后的耐心都没能留下。那条曾经无比熟悉的道路,被无条件地延长,因为急切的心情而像没有尽头一样,在17岁的金昇玟脚下变得薄薄的了。
李龙馥,李旻浩。闯入他17岁生命的李姓男人们。他的友情和爱情在此刻都命悬一线。跑得太快所以几乎有了向前冲的感觉,似乎下一秒就会立刻脸着地地摔一跤,柏油马路离他这么近。
不是去挽留,而是道别。这是事实,但是金昇玟把它避开了。风呼呼地在耳边吹着的某一瞬间好像哭了。流动的空气极快地划过他年轻的眼睛,那双小小的黑色的海于是涨了潮。也可能没哭吧,因为强烈的心情过了头,铺天盖地压过来的瞬间把表情丢了,也或许也因为不是那么脆弱的人。
平时坐车都要花上半个多小时的路程,飞快跑着居然没有到一小时就到达了目的地。气喘吁吁地看着那栋破旧的房子。屋后的场地上,在眼睛睁开和合上的某一刻好像还能看见穿着裙子发疯的那一天,像卖火柴的小女孩划掉最后一根火柴点燃的火花,最后的爱情,金不换的燃烧青春。在恍惚间全部重现了。
走马灯,人死之前才会一幕幕播放的。现在金昇玟蹲在地上疯狂喘着气的时候也出现了走马灯。那也是死亡吧。他现在和李旻浩隔着的4层楼,是他初恋与死亡的距离。
天已经完全黑了,这地区的电力供应比较糟糕。路边没有完善的电灯,光亮的来源是楼房里的住户。李旻浩和李龙馥住的那栋楼住户并不多,寥寥无几亮着光的房间,金昇玟一眼就能认出哪片小小的光亮地下浸润的是他们两个人。
这是最后的光亮了。耗尽了金昇玟最后的夜晚。
金昇玟终于把气喘匀,他又给李旻浩打电话,没有人接。
金昇玟打电话给李龙馥,那边接起来了。李龙馥的声音有点发抖,“怎么了,昇玟尼?”
“打开窗户看看,我在楼下。”
然后是立刻从窗户里探出来的熟悉的脑袋,在逆着光的夜色里那么清晰,以至于他看见那后面一闪而过站在暗处的人影,是李旻浩。
“你来干嘛啊?”说着好像有点埋怨的话,但根本不是那样的语气,李龙馥又有点带上哭腔,却一眨不眨地跟金昇玟对视。
“让哥接下电话吧,真的真的拜托了。”
看着李龙馥把电话硬生生塞到了李旻浩手上,这一次他没有拒绝,慢慢地把电话放到耳边。金昇玟听见他的呼吸声,当下心里抽抽地疼。
把所有情绪都收住了,故意像小孩子胡闹一样在李旻浩面前说出那些话,“哥,明明已经拼尽全力的去爱了,为什么还是不能够?”
很久之后那边才听到了回应。
“昇玟尼。”李旻浩几乎是这辈子第一次这么喊他,“做一个不需要用拳头也能守护别人的人吧。不要像哥一样。”
可是一直想要守护的人也是哥啊。
哥难道不知道吗?
西八,说那些话出来干嘛?心疼得几乎要不会跳了。简直感受不到它的存在了,只有痛觉。是被带走了吗,在李旻浩接起电话的时刻,或者更早,早在爱上李旻浩的时刻,已经被用小刀一点点从胸口挖下他稚嫩的流着血的心。
电话被残忍地挂掉了。金昇玟在学校合唱队当主唱的清亮嗓子这下派上了用场,他站在楼底下,把手摆成喇叭状然后放到嘴边,大喊的声音把麻木冷漠的夜晚撕扯出乍亮。
“龙馥!到可以穿裙子的地方去吧!”
“李糯哥,到不会痛的地方去吧!”
喊完那些话之后立刻捂着脸蹲在了地上,粗粗的眼泪流淌在指缝间。
几乎用光了所有力气。本来狂奔过来就已经是过分的消耗了,现在就是变本加厉地到达了透支的地步。透支了未来十年所有拼劲全力去爱的能力和孤注一掷的勇气,都花在今天晚上了,成为送给哥最后的告别礼。
能恨他吗,贸然闯进来给了爱却又贸然收回去的人,几乎快要毁掉了昇玟原本枯燥循规蹈矩的一整个人生,到最后关头还不愿意跟他见面,只是说着看似漂亮的空话。都已经知道你不是超级英雄了啊,拜托拿下那些卡通面罩吧,在金昇玟面前的话,露出一点脆弱和不舍又怎么样呢。但还是装模作样着,这就是大人的世界吗,长大是被逼无奈的催化剂,逞强是你们的代名词。
那么该恨命运吗,好像也没办法,是命运才让两个人相见的。回到最初的起点会希望龙馥的同桌不是自己,那天放学没有看到李旻浩的侧脸吗。不会的,并不会的。就算痛也要无条件守护的那些美好的过去,即使时间倒退至第一天也会毫不犹豫地说出——从来都没有后悔过。
压根不知道回家的路怎么走的。丢了半条命般只是被腿牵着走,走到一半的时候看见龙馥发来的车票信息,是去仁川的,明天早上9点钟发车。
【昇汪:我不来送你们了有考试真的来不了】
【昇汪:祝你们一路顺风到达目的地之后要记得联系我】
不要忘记我。
然后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失去全部意识晕倒在家门口之前,这是给李龙馥发出去的最后两条消息。
***
李旻浩的声音一点点被夺走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就变得彻底沉默起来。本来是孩子气和大人感交错的那位哥,犯错之后好像把全部的责任都推到了孩子气上,于是在反省中彻彻底底地把那部分割舍了。
李龙馥有时候也会故意摆出情绪高涨的样子,可是每次李旻浩只是很辛苦地露出笑着的表情附和一下,不知道谁是更辛苦的那个了。
说最多的话是在被迫接了金昇玟电话的那时候,其实也没说两句,但是好像短暂地喘上了一口气。李旻浩站在窗边目送着金昇玟离开,在弯弯曲曲狭窄的小路尽头变成看不见的点。鼻子似乎酸了一下,李龙馥瞧着眼色地把自己变成一块小猫被子,安安静静地裹上来。
龙馥躺在他怀里,能感受到极近地贴到胸腔的时候,从那里发出来微微的震动。李旻浩轻轻地笑起来,默默李龙馥毛茸茸的发顶,“我没事啊,龙馥。”
李龙馥不说话,把他抱的更紧了。那两声笑顺着身体这么传过来,好像来自洞穴,小石子砸到平静的水面然后荡漾开不紧不慢的涟漪一圈圈,在宇宙尽头所有能量耗尽前那个仿生机器人最后的求救信号。
李旻浩没用什么力把他推开去理行李,没有住多久也没有钱买太多生活用品,所以压根没什么好理的,李龙馥从衣柜里翻出那条李旻浩和金昇玟送的裙子与香水,一声不吭地塞到箱子的角落里。
打开手机看见金昇玟那条消息。
“昇玟说他明天不来了。”
李旻浩好像等着这句话一样飞快地嗯了一声,可是李龙馥偏偏看见他往行李箱里叠着衣服的手在空中一滞。
晚上的时候李龙馥抱着枕头跑到李旻浩房间说能不能跟哥一起睡,李旻浩没说话,就点了头。小猫爬上床乖乖躺倒大猫身边。不再说话之后两个人的呼吸这么明显,在最后的夜晚的空气里交叠。
“哥。”
“睡吧。”
李龙馥在很晚的时候睡着了,所以不知道李旻浩就这么僵硬地躺在他的身边,盯着天花板到了天亮。
昨晚和今天又有点不一样。昨晚是任何人都在心照不宣不动声色中期待剩下人做出什么决断的最后夜晚,但今天几乎只剩下匆匆忙忙得赶上的火车了。像李旻浩的恐高症,不敢自己去高层的地方但是真正被迫坐上过山车又没事。
他是需要推一把的人。买车票的时候其实压根不知道自己去仁川干嘛,但他知道他需要这个最后的截止时间推一把。
胡乱地吃完早饭就一手拉着李龙馥一手拉着行李箱出门了。通宵使他的五感都过分得敏感起来,那么一个显眼的黑眼圈凝重地挂在眼下。
走了,真的结束了。一直回头看那栋小楼的人是李龙馥而不是李旻浩。不是因为李旻浩不想念,是因为李龙馥有李旻浩推一把,但是李旻浩只有自己咬牙切齿地离开。如果随便回头的话,任何不设防的某一眼,也许最后都会成为在怀念和不舍面前压倒他的最后一根稻草。
不太好用的行李箱轮子在不平整的马路上碾过,发出格拉格拉的巨响,似乎跟所有的路人昭示他们要走了。
就这么行尸走肉般的去火车站出示了证件和车票,然后去了月台。
金昇玟不会来了。
离发车时间只剩下五分钟。内心还有没有对他惊喜出现的期待已经无从得知,李旻浩只希望能骗过自己,把伤痛降到最低。
一声不吭地上了车,订了两个位子,靠窗的那个自然而然留给龙馥。李旻浩抬头看着红彤彤的电子提示告诉他下一站停靠哪里。在整个时候,正发呆望向窗外的李龙馥突然激动起来,用手肘不停地碰着李旻浩示意他向外看去。
李旻浩抬起头,然后看见他。
看见在离站前向自己匆匆跑过来的金昇玟,他夸张地比划出动作,然后大声地说着我爱你。
李旻浩看见被两层玻璃吞没只剩下口型的那句话,看见最后告别的那一眼,那些拼命燃烧得毕剥作响的日子最终成为回声。
他看见变得越来越小直到他不再能看见的昇玟,这瞬间他的心脏是真空的,世界对于他们俩是真空的,如此空荡荡只剩下这两个,连空气成为都多余的。
他看见无声的眼泪成一条扑灭大火的河。李旻浩抿成一条线的嘴巴微微发抖,他打开kkt,找到被偷偷放在最上面的那个头像,发出最后一条消息。
【我也爱你,所以不要哭】
尾声
是的,哥。除了希望把坏人全部赶跑的想法,和龙馥永远也不会有尽头的友情与祝福,对哥的思念与爱以外,我的内心还有不知道什么时候种下的火花。哥和我拥抱的时候,触碰到那些火花了吗?
我爱你,哥,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
两个月之后的某一天下了大雨,金昇玟的同桌又变成空荡荡的桌椅,最后一节课的时候所有人都在分心,雨声那么大,他们都往窗外看去。
没有带雨伞,好在只是暴雨,在放学前天放了晴,走出校门的时候居然看见了彩虹。
在那个时候,收到了李龙馥打来的电话。
“昇玟呐,过得好吗?”
本来心情很一般的,在听到了李龙馥这样高涨的语气之后也难免高兴起来,抬头看着彩虹说了“嗯。”
“我现在找到了新的学校,虽然还没有特别亲近的人,但是大家都很友好。”
“那很好~”
“还有就是,我接了头发哦!现在变成长头发啦。”
“哇,肯定漂亮。”金昇玟没能看到照片,只是想象了一下就说,“如果是lix的话会很合适。”
两个人叽里呱啦说了一堆,最后又绕回他们避开的那个话题来。李龙馥有点小心地问,“我去叫哥来跟你说话吧?”
金昇玟刚想说不用,就听见电话那头李龙馥去喊李旻浩的声音,李龙馥迟疑了一下,然后喊了一声“欧巴。”
一段长久的沉默之后他听到李旻浩的呼吸,那么久了他还是仅凭那些熟悉的频率就能辨认出来。
金昇玟就这么拿着电话,却感觉自己每根手指都要因为这呼吸而慢慢脱力拿不住了。
他怕李旻浩不说话,也怕李旻浩真的说点什么,几乎是抢着说,“我领养了那只楼房后面的小猫,因为听了哥的话,想做一个负责任的人。”
“他现在在我家生活的还不错,我想要做一个合格的主人所以什么指南什么攻略全看了。我给他起名叫幸福,是好的名字吗?因为想到他就会想到我们过去幸福的回忆所以这么叫了。”
金昇玟劈里啪啦地说完那些之后又说,“哥,我给你唱歌吧”
像是等了又等的汇报演出一样,就这么毫无伴奏地对着话筒荒唐地唱起歌来了。
“오랜 기다림 너의 시간을 믿어
长久的等待相信你的时间
나를닮은너불티를깨워
好像我的你将火花唤醒
더타올라라후후후후
燃烧吧呼呼呼呼
꺼지지않게
不要熄灭
더크게번져후후후
继续蔓延开吧呼呼呼
지금가장뜨거운
此刻最滚烫的
내안의작고작은
我心中那小小的
불티야
火花 ”
唱到后面金昇玟一贯视为自负心的声音突然颤抖起来,但是李旻浩什么也没有说,就是这样很耐心地把全部都听完了。
李龙馥第一次见到李旻浩那样的表情,那天下午的阳光洒在地板上,金灿灿的,李旻浩举着话筒,很安静很安静地笑着。
Fin.
【离危】机械犬之心
272无差|仿生人7
很久之后方灿问李旻浩为什么要带金昇玟回家。李旻浩说是因为好玩。
李旻浩就是这样的人,他在一个冗长而混着痛成长的青春期之后学会了自洽。他深切地懂得如果把什么不顺心的事情都放在心上只会让自己的生命沉重起来。于是他轻飘飘地开始变得爱玩,对什么东西都能掀着一只眼皮子糊弄过去。
小时候大人们总是故作深沉地感慨着人生不如意的事情十有八九,长得之后明白了这可能是混杂着吃耳屎会聋掉以及用手指指月亮会割耳朵等诸如此类的骗局之中唯一的真理。当自己工作之后有时开始认可并且说着这样的话的时候,一下子觉得自己好像小时候最讨厌的那一类古板爱开大叔玩笑的老顽固一样。
但其实......
272无差|仿生人7
很久之后方灿问李旻浩为什么要带金昇玟回家。李旻浩说是因为好玩。
李旻浩就是这样的人,他在一个冗长而混着痛成长的青春期之后学会了自洽。他深切地懂得如果把什么不顺心的事情都放在心上只会让自己的生命沉重起来。于是他轻飘飘地开始变得爱玩,对什么东西都能掀着一只眼皮子糊弄过去。
小时候大人们总是故作深沉地感慨着人生不如意的事情十有八九,长得之后明白了这可能是混杂着吃耳屎会聋掉以及用手指指月亮会割耳朵等诸如此类的骗局之中唯一的真理。当自己工作之后有时开始认可并且说着这样的话的时候,一下子觉得自己好像小时候最讨厌的那一类古板爱开大叔玩笑的老顽固一样。
但其实不是的。李旻浩反而是那种有点爱胡闹,有点像小孩的人。经常让又是前辈又是同事的方灿哭笑不得地皱起眉头来。
李旻浩撇撇嘴。那点儿孩子气不是他的性格,而是他在浪潮一样的20岁和两年兵役之后刻意留下来的,是他对待这个世界的方式,他抵挡世界难以改变的苦难和不公的方式。
虽然每个人都没有资格选择自己是否要来到这个世界上,但是既然已经到来了,就不是努力活下去来感受悲伤和不幸的。李旻浩明白要在那些繁杂恶心的一切里给自己找乐子。
就像他突然一声不吭地辞职并且把家搬到了郊外,他有很多理由比如说他难以忍受城市里那些噪声那些乌烟瘴气和行色匆匆谁也不在乎的冷漠的人群,比如说他领养的那三只小猫——他消化抑郁的良药,他不想让这些小东西再可怜兮兮地和他一起挤在城市中心那逼仄的小世界里。但是当方灿一个电话打过来质问他的不辞而别的时候,李旻浩只在电话那头说米安,然后说是因为好玩。
方灿叹了口气,把火气憋下去只说不要因为离职了就不跟我联系。李旻浩嘻嘻哈哈地笑起来,肯定不会啊哥,现在家里还没有完全弄好,等完全好了请你来吃乔迁宴好不好?我会做牛排哦。
事情就这么打发过去了。
搬家的那天晚上李旻浩在他那些垃圾短信里收到第101条关于最新系列居家仿生人的广告。于是他去了商店把金昇玟带回来,他的仿生小狗,给自己的乔迁礼物,宣布自己跟过去压抑的那些都割席。
好吧其实是仿生小男孩,准确地说,是最麻烦最棘手的那种青少年。年龄设定是20岁的居家仿生人金昇玟。
李旻浩性取向为男,喜欢直进的年下,他后来仍然不承认自己在一片成熟知性贤内助设定之中找了这么一个长相性格全部符合他的审美的青春期小孩是心怀鬼胎。当时他只是在想青春期好啊,我玩了就tm要玩个大的。
金昇玟到家的第一天,他从搬家公司那个偌大的纸盒子里走出来,一双犬科的眼睛亮起来表示开机。李旻浩对着他笑起来,然后教会他的第一句话“我最喜欢李糯哥”。为什么要教这一句呢,那也是因为好玩。
李旻浩在郊区的房子比在市中心的那一个宽敞太多,他把次卧扔给金昇玟住。其实金昇玟不需要有睡觉的地方也不需要睡觉,他恢复能量只需要充电或者闭上眼睛待机。但是李旻浩喜欢把他当作一个真正的男孩来对待的感觉。
有段时间他自己都会短暂地思考自己把金昇玟带回家是为了什么,回家第一天晚上他吃了金昇玟做的饭,那种按照系统程序的按部就班做出来的晚餐。不能说不好吃,但是李旻浩不喜欢,可能就像是机械流水化出来最后打包好放在便利店快餐店的盒饭。从那以后他还是自己做饭,毕竟做饭也是他的兴趣爱好之一。
李旻浩很长一段时间都是独居,三个猫咪也能不紧不慢地一个一个照顾。他本来就是自己一个人也能活得生龙活虎的人,所以金昇玟作为居家仿生人负责家务的最大功能之一对他来说基本没用。
但每天早上起来他看见金昇玟在整理自己的床铺,穿着一个大大的T恤,是李旻浩买大了没能穿的。头发垂下来看起来乖乖的。那种时候也会奇异地感到满足感。
他的背很薄,这也是李旻浩的设定之一。虽然仿生人的第二守则是绝对不会伤害主人,但是李旻浩仍有备无患地消减了他的战斗力,以防真的打起来时候打不过。
李旻浩最爱干的事情是和金昇玟瞎胡闹。他不给金昇玟设定明确的程序或者下绝对的命令,他有一点恶趣味和劣根性,就喜欢看他的小机器人失灵之后一头雾水的样子。但是他不知道那小仿生人有比人类更快更敏感的学习系统,会慢慢地懂得和每一个人交往的门道。
他会在某个晚上突然冲进金昇玟的房间抢他的枕头,虽然金昇玟不需要睡觉,睡觉也不需要枕头,但他还是依靠自带程序在守护着自己手上的东西。李旻浩没想到这小子的战斗力当时都被他控制到这么低了依旧能跟他难分伯仲,果然青春期小男孩自带的特征不容小觑。
当他们正在次卧的地板上打得不可开交的时候,李旻浩突然碰到了什么似地大叫起来。
“啊,啊,等下...撞到床角了!”
然后他立刻捂着膝盖坐下来,金昇玟立马松了手,枕头就顺理成章地到了李旻浩手里。如果他倒回去看一看,他那双精确且无私的电子眼睛立刻会发现李旻浩的膝盖还离床角有几十厘米远,但当时的他只是顺着李旻浩的目光凑近了看他不存在的伤口,然后根据情感逻辑露出很担忧的表情。
“欸,骗你的啦,枕头是我的啦!”李旻浩站起来然后大笑,抱着枕头一下子跑到自己房间。
而金昇玟一直坐在自己房间的地板上,盯着那个李旻浩离开的房门出神,低下头抿着嘴,没有说话也没有追出去。
一段时间之后李旻浩重新出去找工作了,他凭着他还算不错的学历和在前公司工作了两年的履历收到了一家离家不远的公司的offer。因为工作所以就一定会有压力,有压力就得释放出来才行。于是他又恢复了去gay吧这一娱乐项目,日子都差不多,看似叫嚣着什么逃出来,其实只要在首尔接着工作就都是一样的。
因为上班的缘故而换上了所谓得体的服装,穿着衬衫西装裤大衣外套的时候称为了真正的大人。依然是年轻的兔子脸一张,好像还能出演校园剧的角色。但是装束太成熟了,不知好歹的那种小男孩在酒吧里穿着大大的卫衣坐到他对面,纤细的脖子上露出choker,“阿加西,一个人吗。”
李旻浩饶有兴致地勾起了唇角,喊来服务生请他喝了一杯。造型漂亮色彩瑰丽酒精含量不高,给他19岁小孩的一杯。李旻浩也不情愿在这种场合喝烈酒,没有那么多烦恼要靠高浓度酒精消解,也不想真正把自己喝得醉醺醺弄得一团糟。
酒吧里面光线差得暧昧,看谁都看不清。但是李旻浩清醒,他闻到男孩凑过来时候身上浓重而充满脂粉的香水味。哎西,这群人什么时候才能提升一下品味?
男孩的眼睛赤裸裸的。他什么话也不讲,但是就这么直盯盯地看过来。想泡他嘛,或者和他想睡一觉。他清楚他自己在圈子里的魅力层级,够不上天菜那一种,但是年长漂亮多金,看起来礼貌不爱纠缠,又能感受到一点暗流涌动的坏,他有他的受众。到了这种地步反而另类地纯粹而真实起来。
李旻浩忽然想起金昇玟的眼睛。一样的黄种人,一样的黑眼睛。可是金昇玟的眼睛污浊不清。他上面清清楚楚干干净净的眼白,李旻浩想起他小时候被逼着学习最终却没能学成的钢琴,17岁搬家那年老掉牙的琴被扔在拆迁的空地上。后来的有一天李旻浩把它砸了,砸碎了一个常规东亚人不会太幸福的童年,他在那时候学会忍耐学会看眼色学会口是心非。最终成为一个得了东亚病的青少年,他于是意识到像他的钢琴那样的,愈是黑白分明的东西越要出错。
李旻浩看着眼前这个活生生热腾腾的男孩,他嫉妒他的健康。他突然很累,累和他眼前这一个不是一路人。也累他和金昇玟是一路人,一样的难以看透。金昇玟的眼睛他不懂,这份不懂让他身心俱疲。
于是李旻浩笑起来,对男孩说,下次吧。
男孩挺扫兴地哼了一声。好不犹豫地转身离开。
李旻浩一个人坐在位子上,把杯子里剩下的那些液体仰头一饮而尽。
金昇玟的眼睛是一团虚无,因为什么都没说,所以无解,所以什么答案解释都是错的。那双眼睛背后又能有什么呢,连接着大脑的芯片和电路。科技现在好发达,发达的连疼痛都能以假乱真。李旻浩这时候忽然又想起他当初选择金昇玟的原因,不是为了好玩,不是心怀鬼胎,除此之外的是他们的相似性。
李旻浩现在好像毫不在乎的,挣扎之后彻底麻木掉的少年时代。那些曾经很尖锐很珍贵的棱角,被他一点点收起来,成为成年人可以允许使用的不善。
李旻浩在挺晚的时候回到家,在玄关发出一阵悉悉索索之后开了灯。猫咪们不会等他,全都早早睡了,唯一在黑夜里亮着光的是金昇玟的眼睛。
开灯之后金昇玟没有动静地走上来,喊了一声哥。
现在看到这张脸觉得亲切,模拟了有病的孩子。李旻浩情不自禁地伸手摸了他的脸,那恒温36.5°C的人造皮肤,那亲切的纹路,细腻的毛孔。都是假的。李旻浩遗憾金昇玟永远无法读懂这一刻他出了意外的多情。
“哥今天回来的很晚。”
李旻浩嗯了一声。
“哥身上有别的味道。”
李旻浩意识到他指的是男孩靠近的时候留下的香水味。到这里一切都还正常,一些产生了变化的客观事实。仿生人与人类完全相同的无感,因为电脑储存信息而更加优越的记忆力。他能彻底保存平时的李旻浩的一切,李旻浩干净偶尔混杂办公室古龙水的味道。于是他在这特征发生改变的时候能够立刻敏锐地辨认出来。
讲完事实就好了。拜托别说了,接下来就什么都别说了,走音了的坏钢琴,那些黑白键会出错的。
好像听懂了李旻浩的心声,金昇玟真的一句话都没有再说。
他的嘴唇动了动但是没有发出声音,于是李旻浩在他亲自挑选的明亮吊灯下看见他的眼神。李旻浩几乎以为自己想当然于是想太多,可是他分明在童年时候受够了的察言观色里看出那是受伤。
那双混沌的眼睛慢慢明晰起来,给了他唯一的难过失望的答案。那目光反射之后湿漉漉的,是与周末的美好月亮毫不相称的突兀落水狗一只。
李旻浩想吐。好像在很小的时候埋在心里的创伤在以为自己已经忘记的很多年后被翻出来,有人若无其事地戳着那已经溃烂到好不了的伤口问他疼不疼。
怎么会不疼。
这是什么意思,该去举报他吗。仿生人的第一守则是绝对服从。现在他的受伤算什么。这不是李旻浩的设定,这不是李旻浩渴望看到的,难道不是坏了规矩吗,所以立刻打给仿生人中心电话让他们来处理掉这个伪劣产品?然后得到一封公司的道歉信和一笔不菲的赔偿金。而这种彻底入戏的坏小子将永远成为废铜烂铁回收到垃圾厂。
不是的,不是的。李旻浩带他回家的那一天就知道他不会是愚笨的,他也并不需要一个真正按部就班为他的生活出谋划策解决问题的仿生人。他当初要的是肤浅不说透快乐,但金昇玟给他的是他们直勾勾的疼痛。
李旻浩感到自己胃里一阵翻腾,那喝了半杯的酒现在都出来作怪。那节外生枝的目光,别装可怜了,过头了就没意思不讨好了。
他怎么能被一个仿生人摆了一道?用如此简单的方式。这背后是不是有更大的阴谋?金昇玟好聪明,他以退为进。他希望能逼出李旻浩的良心,逼出李旻浩的后悔,逼出李旻浩的过不去。
他只是去了gay吧,也清清爽爽地回来了。再说发生了什么然后又怎么样,关他金昇玟什么事呢,不要说他缺乏身份,更何况他只是用0与1的二进制衡量爱的仿生人。
李旻浩冲到厕所干呕,他无视了外面金昇玟望过来关切的目光,刻意很大声地把门关上。应该能懂吧,下了驱逐令,这种带有强烈情绪暗示的动作。然后就滚回他自己的房间别再干预李旻浩的生活李旻浩的选择。
他的仿生小狗,最难搞的青少年。李旻浩这辈子第一次感觉自己把自己玩瘸了。他是小题大做,但他更具备的是识时务的预见性。就像石头掉进平静的水面,这是砸出去的第一圈同心圆。
金昇玟推着他做恶人,然后渴望他良心发现地有一点改变。偏偏李旻浩坏得不够彻底,他们共同的那写部分让他全盘共情。什么西八小狗,这小狗是反过来驯服他的,他不会上当。可是主动权无论在谁手上,他只是想要爱。
他想起童年那些来他家拜访爸爸妈妈的奇怪大人,总是说着爸爸妈妈分开了你要跟谁,或者不听话妈妈就会把你丢到大街上这样的话。妈妈也曾经开着玩笑说警察叔叔会抓走坏小孩。没有人觉得这有什么不妥,因为一代一代小孩不都是在这样的话里面好好地长大了吗。
不要太敏感了。
不可以敏感吗。不可以要爱吗。就算不是值得推崇的,那也不会是错吧。为什么总是把麻木冷淡地对待一切当作成长当作美德呢。李旻浩逼着自己走过一整个血肉模糊的青春期来获得钝感力。然后他开始收养流浪猫,他开始离人群很远,他开始不构建亲密关系。
他开始思考没有人会思考的奇怪问题,他用他的四次元思想对付这个世界。金昇玟有时候会拉住他的手什么不说,或者借着玩笑话讲一些喜欢讨厌的伪命题,会小声地抱怨李旻浩只喊自己“呀”而不是别的什么。
他们真的很像,李旻浩看见金昇玟好像看见以前的自己,但是当时甚至缺乏随便爱个什么人的勇气。因为不付出爱意就永远不会落空,靠这样自欺欺人的念头开始立于不败之地。
于是变成强大到冷漠的人了。可是看到那样的金昇玟,还是会为他和自己承担同一份痛楚。他的疼痛是透明的,但李旻浩不是。我们都是一样的东亚小孩,在出生的时候就会听到被丢掉的消息,似乎从来没被可靠地爱过,也不敢真正对这样的爱有什么渴望。
李旻浩在那个晚上开始自我反思。他想他总该承担一点错的责任,事到如今引狼入室他要占几分,剩下的都是这小机器人自我的造化。他想从最开始他就犯错,他不该教金昇玟说“我最喜欢李糯哥。”比拒绝给予爱更坏的是在给出去之后又收回了,李旻浩不知不觉中成为了自己最讨厌的坏大人。
在某一个夜晚金昇玟靠在沙发上陪他看电视。李旻浩本来根本就不是会看电视的人,打开像摆设一样的电视机胡乱换台,不知道要看什么,最后随便找到一部新出的丧尸片。色调灰暗人群张牙舞爪,金昇玟在他旁边半阖着眼,兴致缺缺地陪他。李旻浩知道他的困是装的,但还是有一点心动。
他让金昇玟张开嘴巴,金昇玟乖乖地照做了。湿漉漉的,他把手指伸进去,摸了一下这只受了伤的仿生小狗不明显的犬牙。
这样的夜晚不会再有了,李旻浩知道,从今天开始他会和金昇玟保持距离。
***
他开始躲着金昇玟,如果金昇玟在客厅的话他会一直呆在卧室里不出来。吃饭的时候会让金昇玟一个人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去。打发他的时候每每会感到痛心,很多时候他不会把话出来,他知道金昇玟的系统会感知这一切。然后金昇玟就沉默地回到房间里。
他不再跟金昇玟玩那种孩子气的抢枕头游戏,有时候他在厨房做饭,金昇玟会故意冲出来捣乱。然后李旻浩就穿着围裙挥舞着锅铲让他滚出去。
他不知道金昇玟根据情感逻辑做出机械化反应的时候是不是真的有点怕他。李旻浩只知道自己有点害怕金昇玟的乐观,尽管他不愿意承认。心软到最后也只是他的弱点,并不是他的错。可是有时候他有一点过分地慕强,弱点就足够让他为此感到羞愧。
有一天金昇玟故意抓住了他,在他吃饭的时候跑出来坐在旁边,然后问他哥很讨厌我吗。
李旻浩愣了一下,嘴里的土豆炖牛肉好像一下子索然无味。他有点费劲地嚼了两口,是不是烤得太老了...?低头忙着夹菜,然后说,就只是...不喜欢。
因为不想总是被这种问题困扰,也缺少把一切都说出口的勇气。李旻浩呆在家里的时间更少了,他过去从来没有想到自己会从外面搬来一个麻烦鬼让自己有家不能回。但情况还算好,三个猫主子打发给金昇玟照顾了。这小动物和小机器人相处良好。李旻浩也不是那种下班之后就好像全部精力被蚕食的可怜社畜,他还有点体能去外面接着晃悠。
他开始频繁地出入那些他已经厌倦的场合。他还是难以忍受那些年轻男孩们凑上来相似的味道。
他闭上眼睛回忆金昇玟的那些小朋友一样干干净净的气味,是什么特定的香氛还是香水,又或许只是很平凡肥皂身体乳而已,欸不对他是仿生人啊那应该什么都不是吧,只是设定而已。
这些想法每每进入李旻浩的大脑,像不断膨胀直至炸裂的泡沫一样充斥着他的思维,最终将他变得心不在焉力不从心。男孩们有一点耐心,他们多少会宽慰这位漂亮男人难免的走神,然后带着撒娇又善解人意地笑起来。
李旻浩迫使自己集中到当下的这一切上去可是他似乎做不到,那些形形色色的脸蛋最终凑近他然后逐一幻灭。一样可爱美丽大同小异的脸,复制,粘贴,组合,拼接,波普艺术。他的古典好莱坞。
泡沫炸开了。最后只剩下金昇玟那张狗狗相的脸。爱到了可怜。
李旻浩把他们推开然后说着对不起,每一天都这样,他好像来这里学习道歉。有一次他几乎要成功了,那天的那一个礼貌清爽不做作。是一个懂分寸的男大学生,打扮得不浮夸,有着柔软顺滑的头发。
最重要的是,长得像狗狗。
对方对他大概也挺满意,眉来眼去几次就都有了意思。可是调情的时候李旻浩把手指放在他的嘴边,他伸出舌头舔了一下。然后李旻浩突然就醒了,一下子推开他。
男孩在这种时候还很有教养,这样反而显得李旻浩无理取闹。男孩轻轻地扬起嘴角,耸了耸肩,“不喜欢吗?那不这样了。”
李旻浩摇摇头。他不喜欢这种感觉,这种滑腻腻人类的触感。准确来说他在大部分的时候对人类都没什么兴趣,他所做的一切只是为了给自己找乐子。可是如今似乎本末倒置。这让他想起有一次他去吃日本料理的自助餐,他吃了太多的三文鱼直到那之后的一周他每天都能回忆起跟三文鱼接吻的感觉。让他想起他在超市大减价的日子里陷入消费陷阱买了几乎100个布丁,最后狼狈地一个人在保质期限到来之前吃完。
让他想起那一晚的金昇玟。金昇玟不会这样做,他只会乖乖地张大嘴,然后让李旻浩看见他内敛的为了他而收住的锐利。
可一转眼他们还在这酒店的房间里。陌生的男孩顶着一张新的狗狗脸。他向后撑着手臂站在电视机前,仍然等着坐在床沿低着头的李旻浩回应。
然后李旻浩慢慢把头抬起来,“算了吧。”
那男孩笑起来。他轻轻走进李旻浩低下头很近地跟他对视。他看到李旻浩一对疲惫到懒得设防的眼睛,他们好像隔着一层玻璃。
“哥。”只是韩国人出于礼节性有点亲密的称呼而已,却听得李旻浩浑身一颤,“你自己知道吗,你看我的时候总是走神。”
他伸出手指轻轻碰了李旻浩的胸口。
“你的心不在我这里。”
那它在哪里?
男孩走掉了,还顺手帮李旻浩带上了酒店的门。
李旻浩不想呆在这里了。连锁酒店的大床房,空荡荡的只是他一个人绰绰有余的型号,这些都好像在嘲笑他。李旻浩去洗手间洗了脸。然后从酒店前台退了房走掉。
李旻浩学会不过头的苛责自己。事实上不是他学会,是每一个想要健全且相对快乐地活着的东亚人都应该学会这个,这是唯一的生活法则。在这个扭曲阴暗压抑的世界必须得这么咬着牙故作轻松地活下去才行。
很多时候他清楚自己不是好人,但他也不想自己给别人带来多大的伤害,他只是恰到好处地在自己的领域展示那点坏心眼。
可是他似乎给金昇玟带来了很大的伤害。虽然他没必要拿一个仿生人的痛苦转而审判自己,不是生理的伤害,而是情感的伤害,如果是普通人,现在已经要么反抗,要么离开,要么忿忿不平忍无可忍地大叫出来。
可是金昇玟没有,明明没有捂住他的嘴巴塞住自己的耳朵,却至今没能听到抗议的声音。这也是系统的设置吗。
昇玟呐,随便做点坏事儿吧。别让虚情假意的那一套示弱再在我残存的良知里发酵了。对不起,真的没有办法。
对不起,我真的好像不能喜欢一个仿生人,这是我错了吗。
李旻浩很快没法想下去了。因为他丢了魂一样地走出了酒店,在冷风里胡思乱想地被吹了一阵。现在感到自己全身都病态诡异地热起来,那之前在酒吧里胡乱喝下的两杯鸡尾酒也跟着开始燃烧。李旻浩感到自己四肢都没有力气,好像要站不住了。
于是他赶紧打了车,拼命保持着清醒,直到撑着愈发沉重的身躯在自己家卧室的床上昏睡过去。
李旻浩是在半夜被金昇玟推醒的,醒来的时候他只觉得嘴巴干,浑身上下哪儿都不舒服。在大脑一片翻来覆去的混沌之中慢慢醒过来,看见金昇玟站在床沿。金昇玟没有开灯,已经黑透的屋子里唯一的光亮是从窗外照进来的月光和路灯。
李旻浩努力地让眼睛适应房间里的黑暗。
金昇玟的呼吸打在他耳畔,使被就发烫的那一处变本加厉。他说,“哥,你发烧了。”
李旻浩吃力地坐起来让自己靠在床上,摸了一下额头,立刻被那里的温度吓一跳。生病夺走他的力气,他的四肢都软绵绵的,没办法控制自己做点什么事情,更别说推开金昇玟。
他扬了扬下巴,冲着金昇玟说,去客厅电视机底下拿一下退烧药。
都过期了。我看过了。所以才把哥叫醒,烧得很厉害,我们去医院吧。
李旻浩回忆了一下确实在很近之前买的药了。他身体大多时候很好,一个没有上年纪的单身男性对家中备药这种事情难免疏忽。金昇玟不会在这种事情上撒谎,可是去医院实在太麻烦了。
浑身都没有力气,连站起来都觉得辛苦。恨不得在床上就这么闭上眼睛一辈子睡下去。
“不要再睡了,会出事的。”金昇玟看出他的想法,一把把他拉起来,然后像摆弄一个芭比娃娃一样给他穿上了卫衣套上了外套,一下子裹得严严实实。
走到楼下的时候,一下子没能适应外面的温度哆嗦了一下。金昇玟把李旻浩搂在怀里,怕午夜的冷风加重他的病情。他艰难地打到出租车然后对司机说去医院。被塞到后座之后李旻浩才找回一点精神来。
已经在无意中对他不设防到这种地步了吗。李旻浩惊讶于自己的安全感。他才发现居家仿生人的功能可能本来就是诸如此类,只是他从一开始就搞错了。
李旻浩把自己的衣服拉拢,和金昇玟拉开距离,“不要离我太近,你会被传染的。”
金昇玟似乎觉得他说的话很有趣,笑起来,“我不会生病。”然后他把李旻浩又拉到自己身边。
就这么半推半就地去了医院。成年之后搬出来住没去过几次医院,兽医那里倒是跑了不少次。第一次去医院享受了不带脑子的快乐。什么事情都被那小子拿去做了,52cm的肩宽,值得心安的背影。与其说看什么恋人,到好像看终于能够独当一面的弟弟一样。
被拉着走来走去,还能回想起那张平日里没什么大表情的脸在医生面前露出完全焦急的神色。李旻浩在暗处冷不丁扑哧一声笑出来,好像自己得了什么天大的绝症。
金昇玟拉着李旻浩去了输液大厅,针管插进去,然后金昇玟高高地举着吊瓶找了一个相对暖和的角落。大厅里人很少,只有三三两两的孩子在玩着母亲的手机打发时间,当妈妈的则早已在一旁的椅子上疲惫地终于闭上眼睛。
现在已经是深夜了。因为生病的缘故开始很怕冷,缩成一个球一样坐在椅子上。金昇玟看见那些液滴终于开始以正常的频次下落,这才有一点放心起来,松了一口气。
金昇玟也不找他说话,只一个人坐在位子上呆呆地出神,有时候会站起来走两步放松一下双腿。李旻浩盯着金昇玟的侧脸,用这个生病的脑袋昏昏沉沉地想了很多。
在爱与不爱之间不停犹豫着的自己,说到底还是源于脆弱,不论是不是事实都先急于否定着。只知道把锐利的箭射向不知道痛的金昇玟,这样的李旻浩第一次开始产生了自责的情绪,觉得自己真的是很糟糕的人。
就像无论如何还是希望得到回应的金昇玟一样,李旻浩不也是渴望爱的吗。小机器人和这样矛盾的人类,却在相同的地方上不理解彼此。
只是想要一份真实对等的爱,仅此而已。没有的话也没关系,一个人也能过得很好,但是做什么事情都在讲究回报率。在对对方会有回应这件事充满笃信之后才能慢慢愿意承认真心,这件事是错的吗。爱是无法改变无法控制的事实,可是承认与否要不要明显地表现出来却是自己可以掌控的事情。
无论如何还是谨小慎微地担心被落空。可以和一切的物质进行比较的情感,因为爱是会难过最多受伤最多的东西。那用1和0概括的爱,那从芯片里出来的爱,那一味地去符合程序里写好的情感逻辑的爱。像被安排好了的一切命运一样不知道该不该信任,只是这时候上帝或者丘比特成为了身边可以见到的人类程序员。
和真正的人类相爱的时候总能感受到他身上的私欲,功利,阴暗与难以言说。这不是哪个人的问题,是靠近之后总是会发现的人类最终劣根性。他在东亚人身上藏得更深一点,坏得更彻底一点。于是让虚伪更甚一点,爱更阴暗一点。最终他难以忍受。
真正完全纯良值得信赖的机器人呢。可是我们真的能享受没有私欲,没有功利,没有阴暗,难以言说的爱吗。
李旻浩最疼的几个瞬间是他看见金昇玟一步步退让他好像让他掉进陷阱的时刻。他不知道前方到底有没有陷阱,他对纯粹的一切都缺乏信任。这是随着他的成长一并在血液里发芽的有毒植株。
最终我们什么都爱不了。准确地说,最终我们也无法永远一份真实对等的爱。
这是人类的永远的悖论,最终无解的命题。
他看见金昇玟坐了下来,安安静静地靠在椅背上,闭上了眼睛。他突然很想吻他。
于是就这么做了,在凌晨三点的医院急诊输液中心。李旻浩吻了金昇玟干瘪而逼真的嘴唇,周围包裹他们的是寂静,耳朵里能听到的只剩下吊瓶里的液体掉落的声音滴滴答答。
***
不是爱,而是节外生枝。就像金昇玟那天露出的受伤眼神。只是人类的节外生枝更多一些,也更莫名其妙毫无根据一些。很多时候,他们根本就不讲什么情感逻辑。
一个总是把车开得很好的司机在几十年的行车生涯里也会有一点事故,比如说他突然在疏忽的时候撞上墙。李旻浩的吻就是这个事故。
答应请方灿的乔迁宴他没有忘记。身体好得差不多了就开始去超市买菜准备这件事,定好时间的那个晚上李旻浩叫金昇玟呆在房间里别出门。真好啊,因为是仿生人所以说出些什么残忍的话也没那么难过。
金昇玟答应了。
方灿知道他的性取向,甚至对他的理想型也稀里糊涂地有一点了解。所以更不想让他看到金昇玟,他怕方灿想太多。虽然方灿根本不是那样的人,但是事情简单一点会比较好。
用很乱还没有整理的理由阻止了方灿走进次卧,带着他在新家转了一圈。几只小猫轻轻蹭了他的腿表示欢迎。然后他们走到餐厅吃饭。
李旻浩把精心准备好的惠灵顿牛扒搬到餐桌上。这可是大工程,他从下午三点就开始准备。方灿发出许多夸张地感叹词,然后从李旻浩那里接过刀把牛排分成几小块。
李旻浩还开了一瓶红酒。虽然上次喝酒的体会不是太好。但是和朋友一起喝又是另一回事儿,他们都是这么大的职场朋友了。碰着杯一起吐槽现在的以前的老板的时候心情很好,李旻浩短暂地忘记了只跟他隔着薄薄一扇门的金昇玟。
他们俩吃得很好,临走的时候方灿还在不停称赞李旻浩的厨艺。那下次再来吃呗。李旻浩倚着门这样说。
送走方灿之后才后知后觉地想起那小子来。把没吃完的牛排好好打包好放进冰箱,然后打开门放他出来,好像放出一只被他关在阳台上的小狗。金昇玟径直走向客厅的沙发躺下来。
“哥费了很多心思吧,做那个牛排。”金昇玟突然说。
“还好。”李旻浩的语气冷冷的,还忙着收拾桌子,不是很想搭理他。
“我也想吃。”
“不行。”因为是仿生人所以才不能吃的,他不是也知道吗。真是西八无语,好像李旻浩同意就回去做一样,为什么又推着李旻浩做恶人。
金昇玟把头低下来,转移了话题,“他...是你男朋友吗?”
什么跟什么啊,他们俩的私人恩怨不能让方灿背锅。李旻浩解释道,“当然不是了。好朋友而已。”
金昇玟好像不是很意外地点了一下头,“所以...哥不喜欢他,也不喜欢那些人。可是哥也不喜欢我,是吗?”
李旻浩没有想到他会突然说这个,浑身直挺挺地怔了一下。但在暗处忍过去,点了头,“嗯,不喜欢你。”
金昇玟脸上还是没有什么表情,反而轻轻地笑了一下。他伸出自己手然后仰着脸盯着自己的手指,小声地说出他总结的事实,“哥不喜欢的是我。”
喝了酒之后变得很容易困,也没管金昇玟在干什么就把他一个人撂在了客厅。回到了房间没多久就睡下了。如果他的听力敏锐一点,会不会听到那天晚上碎掉的机械犬之心?
第二天早上醒来,金昇玟在晕倒在客厅的地板上,不是假装而是真正无法唤醒地闭上了眼睛。旁边还有一份从冰箱里拿出来吃掉一半的牛排。李旻浩目瞪口呆地站在那里,一时不知道要干什么。仿生人不会睡觉,所以昏迷就是昏迷,是一种故障。
他迟钝地了解眼下的情况,然后立刻抱起金昇玟开车去了仿生人维修中心。
一路上都是懵的状态,完全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什么事情。一张依然麻木的脸,只有几次险些闯红灯才能证明他的着急。
直到金昇玟被送入手术室,李旻浩才后知后觉地回过味来。这辈子第一次体会到这种好像等一个生死未卜的感觉,每一秒的流逝都让他更加绝望一点。那段在手术室外的时间变得无比煎熬,就如地狱一样折磨着他。真的救不回来了,怎么办?
三个小时之后维修的工程师才从那里走出来。李旻浩一下子站起来走上去询问情况,因为久坐而乏力的双腿,猛地站起来之后有一瞬间的腿软,伸手扶了墙壁站定了听医生讲话。
“我们在他的胃里发现了大量的牛排食物残留。仿生人是不可以吃东西的,一个程序运行正常的仿生人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我们看到他的程序没有问题,这种案例极其少见,所以我们研究人员也很意外他为什么会干出这样好像自杀一样的事情。”
这话落在李旻浩耳朵里变得格外刺耳,简直好像是在质问他,为什么你跟他相处在一起,能让一个仿生人都自杀?
我是这么坏的人吗,是糟糕到这样地步的人吗。李旻浩问着自己。
可是现在李旻浩顾不得这些指责了,他唯一在乎的只剩下——“那他还能被修好吗?”
“这个很难说,因为它内部零件损伤太严重了。不过我们查询到您的仿生人保险还在一年生效期,即使修不回来,也可以去总部更换一个全新的。”
李旻浩在医生走后一拳砸在墙上,有什么用,西八,他现在什么都听不进去。他迟来的爱与祝福眼下后悔的一切还有用吗?他他妈只要金昇玟回来。
他不知道金昇玟为什么会这样做,透明的昇玟尼难道像瓷器一样吗,因为更加澄澈所以更容易破碎。一个仿生人的自杀计划,听起来像一个有意思的文艺或者科学命题。他年轻而充满希望的大脑是什么时候开始思考这一切的呢。
李旻浩没养过小狗,所以不知道小狗也会心碎。李旻浩没有跟仿生人谈过恋爱,所以不知道仿生人也会痛。
最终居然选择这样的死亡方式。因为真的很想要吃到哥怀着爱意和耐心去做的牛排所以那样做了,不知道有没有好好理解那些属于人类的爱与美味。失望积攒到了一个极限吧,在最后一次听到李旻浩说出不喜欢他的时候。
他一直在那里坐到了天黑。终于手术室的门被再次推开,医生推着金昇玟走出来。他眼睛依然安静地合着,像一只小狗玩偶。
我们尽力了。
他听见医生说。
他的心脏上掉了一个精密的螺丝,这使他没有办法再恢复。
然后李旻浩就什么也没能听见了,世界被挤压成扁扁滑稽的默片,对他所遭遇的一切示以沉默不语的黑白色。李旻浩把车子都扔在维修中心,如果事到如今还开回家似乎100%会出事。李旻浩的冷漠和镇定在此刻都消解99%,最后1%让他做出这个决定。
他把轻飘飘的纸片小狗抱在怀里,叫了一辆出租车。一路上太喧嚣太混乱,李旻浩不知道自己看到了什么听到了什么。
就像当你得了口腔溃疡之后会突然因为疼痛而意识到嘴巴的存在。李旻浩在这一刻意识到了自己胸口心脏的存在,他浑身上下的那些脏器,现如今好像只剩下心脏。
他想幸好金昇玟是仿生人,否则他自杀的那一刻会很痛吧。模拟的一切带走了他的爱,他的痛。最终金昇玟走投无路,用一份绝决来证明自己的价值。
对不起啊哥,其实不是要去死,而是即使知道结局是那样也想尝到牛排的味道。放到嘴巴里的时候,似乎也能感受到那些你被别人喜爱肯定着的。
他抱着金昇玟一路坐电梯回到了那个家里。关上无比熟悉的公寓的门之后,万籁俱寂,现在是只属于他们两个人的时刻。他不知道要拿他怎么办,他死去的小小机械犬,没有埋葬仿生人的经验所以在这一刻彻底的手足无措了,更加没有埋葬伴侣的经验。
金昇玟有一颗像闹钟已经停止了走动机械犬之心。李旻浩摸着他脸颊,知道下面的芯片不在运作。他恒温36.5°C的皮肤迟早会成为变温。失去心了之后完全的变温冷血动物。
李旻浩在这时候才意识到金昇玟微微抽动的嘴巴,在失去意识之后依然喃喃自语。他凑近了听到金昇玟依然没有能放下的那些想法。
他说的是——
“哥不喜欢的是我,哥不喜欢的是我,哥不喜欢的是我...”
李旻浩伸手拢住金昇玟的睫毛。任凭它们在他手里微微地抽动,像一只还没能束手就擒的小蜻蜓。终于那只蜻蜓放松下来,在一声不吭地收拢了翅膀。李旻浩感到自己手心划过细细密密敏感的羽翼。
李旻浩用力地闭上眼睛,他闻到自己说出来的话正因为沾上水汽而变得湿漉漉。
不是的。
他轻轻地说,不是的。
Fin.
【离危】杀死美丽
双杀手无差*爽文而已没有三观
0
那天被徐彰彬叫出去健身,从健身房走出来之后就找了附近的咖啡店坐下来喝咖啡聊天。李旻浩低头有一搭没一搭地晃动着小勺子,不时撞到杯壁发出清脆的响声。
对面的徐彰彬饶有兴致地看着他,托着下巴把目光转过去,好像随口提起一样说,“哥,你跟那小子什么关系?”
李旻浩头也没抬,还在跟咖啡杯里的泡沫较劲。一会泡沫被他随便戳散,李旻浩一下笑起来,“谁啊?”
徐彰彬躲着眼神努努嘴,“就那个啊,看着挺乖年纪挺小的。好像老是跟你呆一块吧?”
“哦~”李旻浩有点想起来,打开手机在相册里用手指胡乱地刷两下,翻到一张照片递过去给彰彬看,“他吗?”......
双杀手无差*爽文而已没有三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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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被徐彰彬叫出去健身,从健身房走出来之后就找了附近的咖啡店坐下来喝咖啡聊天。李旻浩低头有一搭没一搭地晃动着小勺子,不时撞到杯壁发出清脆的响声。
对面的徐彰彬饶有兴致地看着他,托着下巴把目光转过去,好像随口提起一样说,“哥,你跟那小子什么关系?”
李旻浩头也没抬,还在跟咖啡杯里的泡沫较劲。一会泡沫被他随便戳散,李旻浩一下笑起来,“谁啊?”
徐彰彬躲着眼神努努嘴,“就那个啊,看着挺乖年纪挺小的。好像老是跟你呆一块吧?”
“哦~”李旻浩有点想起来,打开手机在相册里用手指胡乱地刷两下,翻到一张照片递过去给彰彬看,“他吗?”
甚至都不是什么正脸,好像为了拍摄别的什么东西而随意按下快门产生的那种照片,只露出小半张侧脸,和一个圆滚滚毛茸茸的脑袋。徐彰彬“嘶”了一声,转转脖子,没太敢确认,“应该就是这个。”
“哦。”
“所以呢?”
“所以只是同事啊!”李旻浩大笑起来,推了徐彰彬一把,“你想什么呢。”
“不知道为什么和他一起工作的几次都正好被你碰到。我们平时都不见面的。”李旻浩补了一句。
1
我和哥平时不见面。呃,我是说那哥,李旻浩,我的搭档。
我们俩都是很懂分寸的人,毕竟只是工作搭档,所以对于多方的生活绝对不会有过多的干预。我不清楚他家的住址,没见过他的家人朋友,不知道他喜欢吃什么(也许是血肠汤吧?我们工作完之后偶尔有空会去吃这个),我甚至没有加上他的kakaotalk好友,不知道他的ins账号。我们联系的方式很简单,用我家楼下的公共电话亭,在每周五上午。因为那天电话亭旁边的麦当当会打折。
我们的工作很简单,就只是给我们一个目标然后去杀掉而已。我们接的单子大多数是从暗网那边传过来的,用虚拟货币支付,不少甲方会加钱进行一些较为详细的要求。比如说死亡场地,死亡事件,死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是一击毙命还是持续打击,是使用冷兵器还是热兵器,如果要求勒死这种程度的近距离和高难度的话,会更贵一点。但是我们还是不太愿意接,他是因为嫌累,我是觉得不太礼貌。
作为一个杀手,那哥的专业水平没什么好说的。快准狠,枪法很准,下手不心软,几乎不可能失误。
尽管我很清楚他最喜欢冷兵器的一击毙命,心情好的时候还会偏爱分尸,但是出于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不在金主要求的范围内的事情他是不干的。而且他干活很干脆,说接就接,说见面就见面,觉得不合适干不了的也不会逞强,就直接说不行然后拒绝掉。在这种方面,我还是很喜欢他跟他合作。
但是在除此之外的地方,李旻浩是一个棘手的人,甚至可以说是一个麻烦精。明明作为比我更大的哥哥,有时候幼稚得难以想象。我不清楚他其他的朋友对那哥是怎么评价的,也许会比我要好一点。毕竟他们没能有幸和这位在工作上合作过。而我作为他近十年的工作伙伴,做不到只说好话。
我们是一个迷你的二人杀手有组织,我主要负责帮他扫尾,处理一些过分的血迹和指纹,有时候也会处理尸体。但我们之间好像从来没有什么狗屁的teamwork,以至于我一度好奇他到底为什么不选择单干,毕竟他看起来也没多满意我。
那哥最大的优点是脸蛋漂亮。这点我是承认的,在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我觉得他是我见过最漂亮的男人。因此更像一个出现在打歌节目的男爱豆而不是我的同事。
而他最大的缺点是听不进话,我行我素。比如说我非常头疼接那些因为资金不足而对死亡方式没有要求的单子,或者他根本就是希望越血腥越好。没有足够的钱就不要买凶嘛。这种场合就是李旻浩的表演时间,他经常过分的热情,一定要轻轻地隔开动脉才作罢。压根拦不住。
他就是这样的人,从来没替我考虑过。我在旁边只能倒吸冷气大翻白眼,知道今天又是一个很难收拾的日子。
这两个优点和缺点结合在一起的时候会更加恐怖。作为一个杀手有着这样漂亮到充满记忆点难以泯然于摄像头的时候,他依然像普通人把这当作一个天赐的美德。他很清楚自己的美,当然,每一个漂亮到那种程度的人都清楚。
我不要求他乔装打扮成普通路人甲,因为这的确对他有难度。但他第8次穿着女仆装去出任务的时候我真的忍无可忍。那天我穿着太朴素的套头连帽卫衣和牛仔裤,就像一个下来楼下倒垃圾的男大学生。而那哥夸张到头发丝的装束让我恨不得自戳双目。
当我终于把一切的痕迹都擦干净,把尸体装进巨大的超市购物袋里之后。李旻浩就穿成那样一边哼着小曲一边从厕所里擦去小刀的血迹走过来,一把揽住我的肩膀问我要不要吃血肠汤。
不是,平时的话吃就吃吧,今天哥穿成那样到底怎么吃?
如果说漂亮脸蛋的回头率是30%,那么漂亮脸蛋加上带着血迹的女仆装的回头率会达到80%。我一路上只能够低着头和脚边的石子对视,我咬牙切齿地压低声音问他,哥你这样算是什么意思?
李旻浩递给我一个“这你就不懂了吧”的眼神,“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只要穿成这样,无论是满手是血还是干脆拿着刀,都会被当成漫展的工作人员。只有心里有鬼的人才小心翼翼,招摇过市的人反而没有嫌疑。”
西八,什么狗屁歪理。真被条子抓了我会第一个供出你。
“再说不好看吗?你可真是有福了,别人要看还看不到呢。”
好吧,虽然挺奇怪的,但这个确实认证。
我和那哥有趣的事情也就上面那些。剩下只有一些我想要吃泡菜汤却抗议失败的千篇一律的故事。
我很少跟别人提起哥,一是觉得怪怪的,不想说,二是也确实没什么好说的。正如我一开始所说的,我对他其实了解甚少。在有段时间内,我们俩出任务的时候甚至一句话不说。他只要抬头看我一眼,我就知道他要我干什么。
关于哥的事情,Felix算是我为数不多的听众之一。除了龙馥可爱这个理由以外,他也确实对我们的关系充满好奇和求知欲,像第一次坐飞船来到地球的小外星人对于人类感兴趣。
有次龙馥问我,你跟他相处快要十年了,就没有那种瞬间吗?
我问他哪种瞬间。他一下子不好意思起来,笑嘻嘻地推我一把,撒娇说,就是那种瞬间嘛!
然后我也笑起来,打着哈哈过去了。
好吧,其实我知道他在说什么。
虽然那天后来我没有讲给龙馥听,但是是有的。只有一次。
大概是3年前,有天晚上李旻浩还在老时间打电话给我,可是碰巧那阵子我们没有接单,因为找不到合适的。我问他你打给我干嘛,他什么也不说,给我报了一个地址叫我过去。
然后我就去了,那是家炸鸡店。店里环境很糟糕,耳朵里充斥着隔壁下班族大声的嚷嚷和炸鸡排在油里发出“兹拉兹拉”的声音,桌子板凳都是油腻腻的。我是处女座有点洁癖,要不是那天他用那种要么坐下要么去死的眼神威胁我,我可能会当场直接走掉。
我说过我们平时不见面,所以那天完全是个意外。我上来就问哥叫我出来干嘛,但他一直到结束也没有给我回答。
他一直不说话地喝着烧酒,我开始胡乱猜测他是不是失恋了,但是其实我压根不知道他到底谈没谈过恋爱。我不懂他为什么叫我来,毕竟他看起来并不是缺朋友的人,大概就是胡乱打了个电话吧。我在他那很可能完全排不上号的。
我想反正哥买单,不说话就不说话呗。然后我就哄着自己在他面前开始沉默地吃着炸鸡。现在我倒是想起来了,那么一家不干净的店,做出来的炸鸡真的很好吃,也可能这就是高人气的原因。那家店不知道为什么倒闭之后,我就再也没有吃过那晚这么好吃的炸鸡。
过了一刻钟左右,哥大概喝累了也喝饱了。侧过脸没力气地趴在桌子上,眼睛的光一闪一闪,却没有方向。
那家店的照明很烂,周围也是一片粗俗的嘈杂和聒噪。但是那哥长长的睫毛垂下来,在昏昏沉沉搅着电风扇的灯下面,有一搭没一搭地晦暗不明,有着水流一样细腻的睫毛的影子。那一瞬间我第一次想用“柔软”来形容哥,变成了和平时大相径庭的人,在很差的环境里散发着美的光辉。我几乎恍然大悟地想,原来美也是一种力量。
我甚至抬头张望了一下四周,庆幸浮躁的人群没有看过来。因为这一瞬间我要独占。
他终于抬起头,长了张嘴巴。我想着他大概是时候说出他的伤心事,或者开始对他的前任破口大骂。
但是他最后只说了一句,昇玟尼,我不想干了。
他从来没有这么叫过我,他一般只叫我“呀”。所以我了解到他的醉态,然后我笑起来,我说哥你喝多了。
我很贴心地叫了车子送他回了家,也很贴心地没留下任何一句话。第二天他的酒就应该醒了,但他也没联系我。一周后我们又接到单子,我打电话给他。他就好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一如往常地答应了。
时间久了,我有时候会怀疑这件事只是我一场记得清晰的梦。因为那天晚上的一切都太非常规了,不像是真的会发生的事情。
不过要真是梦就好了。这样我在现实生活中就没有对哥产生过“那种瞬间”。
2
那小子叫我什么?搭档,同事,合作伙伴,还是...讨厌的人?但凡良心发现一点都应该叫我经常请吃饭的漂亮哥哥吧ㅋㅋㅋ不管怎么样那些吃下去的血肠汤可不是假的。
他这人就是这样的,看着挺善良吧?不要被骗了,跟外表相比出乎意料的冷漠,真不知道每天都在关心什么。
不知道他说了哪些话,但只要记住他这人很虚伪就行了。如果真让他说点什么,他肯定会撒谎的。他讲什么都有点真假参半。
当初我们说着对对方的私生活完全不干预,一直以为只是说着玩的话。毕竟每一个说出这种话的老板下班以后依然会一个电话让你回去工作。但是金昇玟可以当真,我们认识了快要十年,上个月他还能问我多利是谁?西八,就是这样的狗崽子。
但我不是,我知道他的很多事情。比如说我知道他家住在哪里,知道他一般坐哪一路公交车回家,知道他的手机号,也知道他的另一份工作是在游乐园戴上卡通头套做工作人员。我可不是变态,就算是也没必要花心思在这种人身上。任何一个认识他十年的人哪怕不是朋友也应该都会知道这些,更何况因为一些原因我们之间有着特殊的联系。
他对他的私生活没有刻意防备,了解起来相当轻易。感觉直接张嘴问也能得到答复,但是我不想。
我知道他工作的游乐园是哪一个,有时候我会戴上帽子口罩去游乐园看他。他有多迟钝,我在他面前晃过这么多次,他从来没有认出过我。
他的工作很简单,只是负责摆出可爱的动作和游客们合照互动就行。唯一的难处可能是夏天玩偶服会很热。这总不是一份高薪职业吧?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会去干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但是总体来说很适合他,他虽然本质对任何人都没有关心,但他一直能装得很热情。穿上玩偶服的话,更能够给自己戴上面具的仪式感吧。
他的角色是帕恰狗。我本来完全不了解这种花里胡哨的东西,是去了几次之后听到激动的小女孩喊着才懂的。似乎是人气很高的家伙,大大的耳朵晃来晃去,尺寸夸张的脑袋,短暂地忘记了里面是金昇玟的瞬间也会觉得可爱。
我在情人节的时候来过这边一次,当然不是故意的。我对这种节日毫无印象,是去了才发现这件事的。那天晚上穿着帕恰狗玩偶服的金昇玟拿着玫瑰花,根据乐园的安排送给每一个跟他合照的人一支。
我之前从来没有在游乐园里靠近过他,因为不想被认出来然后惹上不必要的麻烦。但是那天我想着便宜不占白不占,于是帽子压低了走过去合影,然后他就像对待之前的任何人一样送花给我。
那感觉真诡异。因为他的毫无反应我反而有些心虚,我拿走花就离开游乐园了。我把花插在喝完的酒瓶子里,它相当争气地活了一个多星期。
很难讲去游乐园看到金昇玟的时候是什么心情,虽然并不能看到他的脸,但是那些细小动作的细节我总是能够认出来。能够确定的是第一次去是因为想要嘲弄一下他的虚伪。之后好像慢慢地不是出于这种原因。
看到那样的金昇玟觉得很神奇。不是杀手昇玟,不是我的同事昇玟,不是爱跟我顶嘴的昇玟,而是那个对谁都好的小狗昇玟尼。从来没有在我面前展现过一点点的温柔的那小子。曾经沾着血的双手居然也能那样抱起小小的孩子,与其道貌岸然地说觉得讽刺,倒不如说还是想要了解金昇玟,了解那个不在我身边不被我看到的金昇玟。
有时候也会期待着金昇玟认出自己,但是居然从来没有那样的时刻。久而久之每一个月的第二个星期六我都会光顾游乐园,稀里糊涂地成为了习惯。
直到那天晚上。
那天晚上我一如既往地在游乐园逗留到很晚,成为很可疑的那一批不愿意回家的单身男性,因为想吃所以买了冰淇淋店打烊前最后一根来吃。我舔着冰淇淋准备离开的时候,看见金昇玟也下班了。他脱下玩偶服,理顺头发,露出一个我熟悉的圆滚滚的脑袋。
然后一个我不熟悉的陌生女人出现,亲亲热热地挽上他的胳膊。
他是单身,我知道。没有刻意问过那个,但是他这种人的感情状态很好猜。白天有时候跟我一起出任务,晚上去游乐园做工作人员。出门只知道吃麦当当和泡菜汤,没什么事情的时候就窝在家里看迪士尼和网飞,这种人要怎么谈恋爱?除非他的癖好是把女朋友藏在他们家衣柜里,否则他肯定是单身。
因此就愈发奇怪起来,不太可能在我没有了解到的电光火石间就谈到了女朋友。所以那天晚上看到那一幕的我感到如此惊讶,以至于冰淇淋在悄无声息地在我惊讶的时候融化了,黏糊糊地沾满我一手。
不知道该怎么样说清楚,但是那种感觉应该可以懂得吧?很扎眼,那一幕很扎眼,于是几乎感到有一点儿怒火中烧。虽然是没什么阶级前后辈的同事关系,但是看到跟自己相对熟悉的弟弟在自己不知道的时候,比自己更早地找到了喜欢的人,是会感到生气的。
不是,那小子有什么资格被喜欢?西八,根本就是比我更坏更糟糕的人啊。
见过他双手沾满鲜血的样子么?见过他冷漠无情地给剩下一口气求饶着的人补枪的样子么?见过他把分开的尸体装进袋子里扔到后备箱的样子么?看不懂他的虚伪吗?那小子敢露出他的真面目么?
到这时候还似乎在替无辜上当的女孩打抱不平着。到后来却难以否认自己想了许多其他的东西——知道他曾经把喝醉了的我抱回家么?知道那种一望过来就完全心领神会的默契眼神么?知道那些每次任务结束后短暂约会的血肠汤么?知道放心地把后背交给彼此的感觉么?知道他夸我可爱夸我漂亮说我像小猫么?
那个都不知道么。好吧,也许真正的爱情就是这样,不明不白在什么都没能了解的时候就能发生,然后再慢慢地原谅一切。不是给我们这种从一开始就看清了所有恶的人的。
各种各样的情感在内心翻涌之后。我把冰淇淋吃完了,走回家的路上,最后剩下的是生气。
还是生气啊,就这么把我丢下了。我近十年的合作伙伴,这无情无义的人。
也许不是女朋友吧。也会偶然闪过这样的想法。但是这种想法背后暗藏的自欺欺人有时候都让我自己发笑。不会有更亲密的女性了,朋友做到这种程度是不合适的。直接去问吗?不行,绝对不要让金昇玟知道自己去了解他踪迹的事情。很烦,是好像认输一样的事情。
最终的结论就是不想再做搭档。虽然听上去像小孩子撒泼,但确实出于这个原因不想跟他一起合作了。
我也的确这么干了,当我又一次收到暗网的单子的时候,我没有打电话通知他。
反正一直干的事情也只是替我收尾而已,我是超一流的职业杀手,没他的话一个人当然也可以干得很好。
这次的目标是一个服装店的店员,甲方甚至贴心地指出每周三晚23:00-2:00是她负责值夜班,要求是一击毙命。我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大动干戈去杀一个普普通通的服装店店员,不过反正背后的原因千奇百怪最后也只归类成那些,小到售货员在工作的时候说了一句不顺心的话,大到抢走了他的男朋友或者女朋友。
我懒得关心主顾的隐私,尤其是情感方面的隐私,毕竟我自己还处理不好自己的事情管别人那么多干什么。总之那时候我接下来这个单子,心里想的是这太简单了。难度系数和我去楼下便利店买猫粮没什么区别。
很久之后我承认,那次是我第一次吃了自大的亏。
一开始一切都很顺利,我跟踪了那个售货员两天。她的上下班时间很规律,大部分的时候都是一个人,偶尔会跟另一个女同事一起走到地铁站。第一次没有金昇玟的任务感觉很奇怪,可能是习惯突然改变就会不适应,除了清净以外似乎感觉有点儿力不从心。在那种时候会知道他不是毫无作用的。
说到底我跟他合作又不是为了做慈善。他从头到尾...也并不是累赘来着。
我就这么想着金昇玟分着神有一搭没一搭地盯着她。然后等到那个周三,我把枪藏在大衣口袋里。掏出那块表看时间,表是妈妈送的,我戴了14年,中间没电过一次,其余时候都好好地戴在我的手上。和金昇玟那小子去柏林的时候差点丢了,这辈子没有这么惴惴不安过。
出任务前我都会用这块表看时间,是一个我很有安全感的小细节。这个世界上绝对不会骗我的除了妈妈只有它了,永远精准地报时。今天也一样,还有3分钟就到2店,我盘算着这单结束之后可以去吃点泡菜汤。
滴答,准点报时。
当我在那个无人的必经之路掏出枪的时候,我突然听到一声惨叫,是男人的声音。因此我第一枪打偏了,打在她的腿上,她立刻痛苦地大叫起来。我抬头在光照极差的路灯下看见那张男人惊恐的脸。
他在光下,我在暗处,他看不到我,我立刻这样断定。
我努力维持着冷静再给那个女人一枪然后转身准备离开,却感觉脸侧有什么东西飞过。
然后是很迟钝的暖流和痛觉,一点点皮开肉绽地蔓延。我一回头,看见那个男人全身颤抖着,站在路灯下举着枪。除非他是猫科动物转世否则他绝对看不清我的逃跑方向,于是我断定他是盲打的,命中纯属意外。
我没再回头。转身躲进乌压压的夜色里。
我接受,没能预料到会有男人来接她是我调查的疏忽。但是既然他没看清我的脸,我就没必要杀死他。且不说风险变大,从杀一个售货员到杀死她和她的姘头,这是要加钱的。我和甲方如果谈不拢的话,事情会比较麻烦,我不想吵架。
我不知道我在打偏了的那一刻在想什么,毕竟我过去从来没有犯过这种低级错误。后来我觉得,我也许在想,如果金昇玟在场,我是不是就不会受伤。
我咬牙忍住痛意找到那边很荒凉的一个郊区公共厕所。热腾腾的泡菜汤在眼下已经氤氲朦胧在我的眼前,成为彻底破碎的幻梦。那个公共厕所真是可怕,任谁都不会在凌晨2点钟踏入这种地方,好像会在小便池看到漂浮的尸体和残肢。呃,差点忘了,尸体一般是我扔的。
如果每一个死去的冤魂都会折磨依然活着的人,那我早该下地狱了。好吧,我在大部分的时候都不迷信,我靠我自己的依然存活来论证无神论。
总之当下最要关心的是我脸上的伤口。我感受到一阵突突的热意,像太阳单独炙烤这一片,当然我很清楚,事实是血仍没能止住。
我伸手按开厕所嘎吱嘎吱的电灯,看见破败镜子里更破败的自己,成为了被丢弃的娃娃。那看不见的男人第六感真准,西八,给我脸上这么明晃晃来一枪。疼还是次要,重点是彻底破相。
我凑近了镜子,终于面前看清——
在眼下,靠近鼻翼的地方,横亘一条爬虫般可怕的伤口。如同瓷器裂痕一道,抹杀了完好的美丽。周围已经过早地起了痂,中心滴答着鲜血。我把血抹开了,于是半张脸都是绯红,过度的朱砂使我面目模糊。
3
没法去医院,怎么去医院。虽然李旻浩也不知道那男人哪里凭空冒出一把枪,但他知道带着一个明显是弹孔导致的伤口去医院检查不会有好事,毕竟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会挨了枪子仍不反抗,除非他自己也不干净。
当然,李旻浩就是那个不干净的。
血小板运作正常,用餐巾纸勉强止住血之后,在那个厕所把血洗掉了。把枪装进大衣口袋里,捂着脸在将近5点拦下一辆出租车回了市区。
重新躺回到熟悉的卧室大床上的时候才怀疑自己已经死了半截,在那张床上慢慢复活过来。
去抽屉里翻出很久没用使用过的碘酒,对着镜子擦着伤口的时候疼得龇牙咧嘴倒吸冷气,这辈子没狼狈成这样过。
不想联系金昇玟,在该联系的时候也没有按时出现。不想听到他的声音不想见到他,恨他。虽然一切都是李旻浩的无理取闹造成的,但是事到如今李旻浩还会无理取闹地想如果金昇玟在那里呢。一切的源头其实还是那小子吧,本来好好的,谈什么恋爱啊。杀手不知道要敬业的么。
当然除此之外更重要的原因是,确实有一部分死掉了,不是能够躺在被窝里舒适几天就能恢复的精力和自负心,而是别的东西。李旻浩之前有两样武器,除了他可以信赖的枪以外,是他的美丽。现在美丽死掉了。
不想见到金昇玟,不想让金昇玟看见毁了容的自己。虽然不知道以后要怎么办,但是当下却只想着长久地逃避下去。他知道金昇玟觉得他漂亮,任何人都会觉得他漂亮。因此而愈加感到痛苦。
哪怕他的轮廓,他的五官,他的一切在金昇玟突如其来的爱情面前逐渐失去痕迹也没有关系。也许在某个瞬间金昇玟会回忆起他模糊的美丽。那也好过金昇玟看到他现在这个样子,巨大的缺陷突然降临,裂开的瓷器,死掉的美丽,那样只会让事情变得更糟糕。
比从一开始就不曾拥有更痛苦的是失去了的人。李旻浩甚至开始憎恨那些人生来丑陋,他们有大把人生和自己的外貌或和解或不和解。而不是李旻浩这样,风风光光火了20几岁,上天突然一下子夺走了他的骄傲,他的武器。
他开始穿着连带面罩的黑色连帽长外套一起出门,看上去是某个诡异非正统宗教的信仰者。这跟他的女仆装一样,是他过度夸张的伪装。然而内核微微颤动了,他否认他的自卑。
他偶尔会在镜子面前摸着那条尝尝伤口的痂。多么突兀多么残忍地停留在那一处。
然后他戴上面罩出门。他有时候会跟踪金昇玟,就像以前一样。那小子粗心大意所以永远毫无察觉。
他会自作虐一般地偷看金昇玟谈恋爱。无论是希望他也痛苦的诅咒还是宁愿他美满的祝福都让已经痊愈的伤口突然又牵连一片痛。他看见他们一起拎着购物袋从超市回来,看见她又去接金昇玟下班,看见金昇玟买了两个冰淇淋然后送给她一个。没得到他的回复依然不紧不慢地过得好。
西八,似乎已经离他远去与他彻底割席的人生。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其实早在游乐园的那个夜晚,李旻浩就死了一部分。是和金昇玟共享的那部分。
李旻浩不知道自己要这么跟踪到什么时候。不到一个月他就感到彻底的疲倦,和已经累到不会跳不会疼的一颗心脏,嫉妒什么的,也是要花力气的。当他转身离开决定走进过去每一天途径的小巷,他在恍惚间看见金昇玟在女孩身边突然一下子不见了。
杀手本能的敏锐让他戒备起来,他不知道他的这种心情是否已经严重到了出现视觉偏差的地步。
下一秒他立刻感到呼吸一滞,头顶的光暗了半片。他抬眼和来人对视,是金昇玟极近极压迫地靠过来。李旻浩几乎下意识往后退,却只感受到那狭窄小巷背后冰冷的墙。
西八。李旻浩在心里骂了一句,有天还能被这小子摆一道。他感受到金昇玟的小刀轻轻贴上他的脖颈,一阵背叛的薄凉和鸡皮疙瘩。这小子谈恋爱带什么刀,要用这种刀削苹果给女朋友吃吗。
金昇玟笑起来,好纯真,其虚伪程度就好像把李旻浩的命拢在手里的人不是他。
“哥,不止一次看到你了,跟着我好玩吗。”
李旻浩把头偏过去。
“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吗。”
“那天哥假惺惺地约我去咖啡店,春天的光从外面洒进来,我觉得哥是我这辈子见过最漂亮的人。”
“够了。”
“说这些有什么意思?”李旻浩咬牙切齿。
有什么意思,都死了。无论是美丽,还是美丽的日子,春光消散之后,都结束了。
金昇玟把刀从李旻浩的脖子下拿下来,轻轻用刀背划过李旻浩的侧脸。只要金昇玟不想,李旻浩就不会受伤,杀手的专业素养仍值得信任。然后李旻浩在这一空当里却在思考角度和时机——金昇玟的退让让他有了夺下刀反杀逃走的几率。
金昇玟突然低头扑哧一声笑出来,“哥,还在生气吗,因为那个样子太可爱了所以没有点破。到现在哥也没有来主动问我一次。那是我姐姐,亲姐姐,不是女朋友。”
不是,什么亲姐,什么女朋友,在说什么啊金昇玟?不是,我关心那个吗,又有哪门子的误会啊。李旻浩瞪大了眼睛看着他。
金昇玟在李旻浩无比惊讶的短暂的疏忽里,用那把刀挑下他的面罩。“咔”,面罩掉到地上发出轻轻脆脆的声音。于是都暴露了,都水落石出,李旻浩最不想让金昇玟看见的一切,他脸上的伤疤,美丽上浓重的污点,他认为最大的阴暗最大的残缺。
可是金昇玟又对着这张脸笑起来,“哥受伤了还是很漂亮。”
Fin.
【离危】求救的巴甫洛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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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网上对你演技僵硬缺乏情感的评价你有什么想说的吗?”
“李旻浩xi,您能透露一下您下一部作品的类型吗?”
“您认为这部作品能拿奖吗?”
“方便解释一下您和您上一部作品导演的关系吗?”
他笑了一声,“什么关系?演员和导演的关系。”
“您会出席下个月的电影节吗?”
“网络上关于您性取向的传言是否是真实的,麻烦解释一下吧!”
“不好意思,我们艺人现在不接受任何媒体的采访!”保镖一边大声喊着,一边护着他在一群嘈杂拥挤的人群中走出歪歪扭扭狭窄的一条小路。
无数闪光灯海浪般翻涌过来,比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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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网上对你演技僵硬缺乏情感的评价你有什么想说的吗?”
“李旻浩xi,您能透露一下您下一部作品的类型吗?”
“您认为这部作品能拿奖吗?”
“方便解释一下您和您上一部作品导演的关系吗?”
他笑了一声,“什么关系?演员和导演的关系。”
“您会出席下个月的电影节吗?”
“网络上关于您性取向的传言是否是真实的,麻烦解释一下吧!”
“不好意思,我们艺人现在不接受任何媒体的采访!”保镖一边大声喊着,一边护着他在一群嘈杂拥挤的人群中走出歪歪扭扭狭窄的一条小路。
无数闪光灯海浪般翻涌过来,比起说感到厌烦,李旻浩更能够感到的是可笑,像小丑一样窥探他的私生活的小可怜们,因而在暗处对这蝼蚁般前赴后继的聒噪勾起了唇角。
镜头放大又拉近,枪上的瞄准镜一样最终全都对准了他。出道太久他已经不会在这种场合露怯,在上车前最后一个回头的恍惚间,他好像看到熟悉的身影。还没来得及惊异,一眨眼已经淹没在人海中看不见。
1
精寅和龙馥是金昇玟工作之后认识的朋友。在人们都说着不要跟同事走得太近的年代,行色匆匆麻木不仁的上班族里面,最善良的朋友混杂在其中却又伸出手,于是便被金昇玟反握住。于是好的孩子们就这样认识了。
相比昇玟,龙馥和精寅都还算得上是新员工,一个是去年刚刚研究生毕业加入公司的,一个是从澳洲留学回来的。
周末几个人又吵吵闹闹地来到金昇玟的家里玩,这小富二代有座大房子,各类最先进的游戏和观影设备一应俱全,这对他们来说太有吸引力。之前点好的炸鸡到了,金昇玟穿着拖鞋和大T恤,啪哒啪塔跑到门口去拿。
李龙馥想要打游戏的请求被梁精寅一句好累驳回,最后还是要看片子。金昇玟听见后面两个人在沙发上的交谈声。
“看什么?迪士尼?不是前段时间充了会员么。”
“哥,魔女库伊拉已经看完了啊。”
“啊...我都忘记了,那看什么啊,Netflix最近有什么新的片子嘛,我都不太知道这个。”
“我也不知道...随便翻吧。”
金昇玟拎着炸鸡回来了,卖相太好,金黄焦脆的色彩让他不停发出“哇”“哇”的声音。
“大家趁着热快点来吃吧!”
金昇玟把炸鸡放到茶几上,然后他们的注意力便都被吸引过去,像一群小动物一样簇拥在一起凑着脑袋吃起来。
金昇玟这才抬头看见他们胡乱的点开的那部电影,看上去像是彻头彻尾一部文艺片,什么东西啊?谁要在朋友聚会的看这种片子,以他们三个人对电影艺术的几乎趋于0的品鉴能力,最后不还是一群人呼噜呼噜地睡成一片吗。看样子真的因为不小心按到才点开的片子,或者是因为李龙馥又怀着对于一些评分软件莫名其妙的笃信顺着最近的高分榜看下来的结果。
片子被选择之后自顾自地播着,正当金昇玟准备换一部片子的时候,他突然抬头一瞥。
于是那么大的屏幕上清晰地出现。
“领衔主演,李旻浩。”
“啪——!”电视遥控器滑到地上。金昇玟第一次恼火于他家电视屏幕的大和清晰。他好像拿着一个刚刚出炉的烤红薯,烫得他手忙脚乱惊慌失措,最后终于狼狈地堪堪把那遥控器捡起来。
在关掉那部片子之前他看见极短的时间里李旻浩的脸,太熟悉太陌生,就这么出现在他眼前。两个特征都让这张脸异化,最后五官都洋洋洒洒地淡去了,幻化成这些年金昇玟不自知的不见光心思。
哥又漂亮了啊,在最后的时候金昇玟居然这样想。
心里在那一刻已经空落落的了,但是朋友在家里也不能就这么扫他们的兴。还是挑一部不要脑子的合家欢电影看,吵吵闹闹地边看边啃干净了炸鸡骨头上连着的肉,出门的时候又叽里咕噜含糊不清地说下次点泡菜汤吧。李龙馥立刻露出那种受不了的表情,呀,又来了。果然提到昇玟尼就是泡菜汤。
金昇玟笑起来怼回去,那你下次别做布朗尼了啊!真的吃到腻得要吐啦,大概吃了几百个吧。
李龙馥扶着门翻白眼,给你吃还不要,挑三拣四!下次只给精寅吃。
梁精寅看着这两个幼稚鬼挡在玄关,你一句我一句地吵过去,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好像他才是这里的哥哥似的。于是无奈地清了清嗓子打断这场面,说了两句“再见哥”就拉着李龙馥走掉了。
“砰”地响亮一记干脆地关上了门,送掉两尊大佛。
金昇玟就这么贴着门坐下来喘着气,关在门外的是他25岁的朋友,是所有人都期盼他走向也理应走向的光明未来和正常人生活。但现在金昇玟又要犯错了,他走到茶几边拿起来遥控器又神使鬼差切回那部文艺片。他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手微微发抖,好像第一次觉得遥控器这么重。
他把那些漂亮的,表面的,理所应当的一切都关在门外了。现在是另一个他的时间,光明磊落的金昇玟,打开那部文艺片的瞬间让他变成一个偷窥者。李旻浩是酸雨,是病毒,是纯真年代的核辐射。他18岁的隐疾,18岁的热病淋了个从头到脚,到25岁的时候仍呈现难以愈合或者永远残留的后遗症。
金昇玟隔着屏幕看见李旻浩。说对电影艺术的品鉴能力几乎趋于0不是在撒谎,但是金昇玟看李旻浩不需要艺术的那一套。艺术太生分。他和李旻浩不是那么生分的关系。
他没有太看懂电影在讲什么,但是李旻浩对着镜头哭起来的时候他也很想哭,他猜这是共情。他不知道李旻浩的演技好不好,有没有好到让观众共情的地步,可是他的这种感受与电影本身的效果无关。看见李旻浩流泪就会心碎,哪怕是假的也巴巴上当受骗,是他这只巴甫洛夫的狗18岁之后的条件反射。
2
那天下了很大的暴雨。金昇玟平时不住别墅,家里确实有点小钱,他有好几处居所。别墅是跟朋友玩的时候才用的,一个人住难免大得冷清又可怖。他平时住在离公司比较近的公寓,从大学开始就住在在那里了,地址一直没有变过。
压根没想过在那么晚还会有人敲门,金昇玟好端端地窝在游戏椅上一边啃薯条一边胡乱刷着网剧,听到敲门声的时候冷不丁浑身直挺挺地绷紧了,鸡皮疙瘩起了一声。入室抢劫?这年头入室抢劫谁敲门啊,到底来干什么的,杀人灭口?金昇玟开始拼命回忆自己过去半年有没有惹过谁,一直回想到了上上个月叫钟点工阿姨来家里打扫之后忘记说谢谢。
金昇玟不喜欢运动,不喜欢流很多汗黏在背上的感觉。但他第一次这么后悔自己当初没有去健身一下,他无法确定自己这样堪称瘦弱的成年男性有多少力量,够不够打过这有备而来的抢劫犯。
他找了闲置的棒球棍然后刻意放轻了脚步向门口走去。那边敲门声不断,一会儿还不耐烦起来。对方不会罢休的,金昇玟忘记关客厅的灯,暖的光肯定泄了出去,已经昭示这房间主人在家。再说工作日的深更半夜金昇玟又能去哪儿?
金昇玟掂量了掂量手中棒球棒的质量,和那人只剩下一门之隔的时候他开始疯狂思考最佳的攻击角度。
咔哒,门开了。
好在金昇玟在一棍子挥过去之前看清了来人,否则金昇玟第二天就会因为谋杀知名影视演员而登上头条。
是李旻浩。
准确地说,是只穿一件薄薄帽衫浑身湿透的李旻浩。
他像是从哪逃回来的。甚至妆还没卸掉,被雨水浸湿之后面目模糊,曾经应该漂亮过,但到现在都已经走样了,那些再昂贵的化妆品也顺着脸颊混着廉价的雨水不分彼此地滑下来。
金昇玟已经意外地过了头,所以把那几句惊讶的大叫都憋回肚子里去。他还没反应过来对李旻浩说些什么,这半人半鬼却已经自顾自地往房间里走去。
李旻浩很熟悉房间的陈设,让金昇玟这才回忆起来他在这里住过一阵子。
金昇玟现在大脑一团乱,在深夜遇到浑身湿透的前男友李旻浩是比遇到入室抢劫概率更低的事情。毕竟这个世界上有千千万万个强盗,每一个都可以翘进金昇玟这公子哥的的家门,但是像这样想一出是一出脑回路奇怪的前任却只有他一个。
金昇玟回过神来,一把拉住他湿漉漉的手臂,那里的外套淋了雨,全都紧紧贴在手臂上,“哥来干什么。”
李旻浩像是这才看见这里有他一个活人一样,这才抬头给他余过去一点注意力,就这么在亮得赤裸裸的客厅隔着两行雨对视。金昇玟看清他几乎故作柔弱的眼白,那种猫咪收了戾气硬生生凹出一点退让。李旻浩不适合干这个,刻意得过头就有点恶心。他抬眼只说了一个字,“冷。”
金昇玟脑里子有挺多选择,首当其冲的是让这不速之客滚出去。然后他在“关我什么事”和“你在发什么疯”之间纠结了一阵,最后他叹了口气,轻轻地说,“淋雨了,先洗个澡吧。”
李旻浩进了浴室,说完这句话金昇玟才有点后知后觉地砸吧出味来。是亲密得有点越界了的那种话,留下来洗澡约等于留下来过夜,更不要说他没有换洗的衣服,出来之后还要穿自己的。西八,这算什么?真的不想再跟这个人不清不楚了。
金昇玟轻轻地叹了口气,那种话都已经说出口了又能怎么样?真的这么大雨赶他走吗,这已经有点没人性了。去衣柜里翻出一套没有穿过的睡衣,还没有洗就要被贴身穿上了,随便吧。
李旻浩一边擦着头发一边从浴室出来的时候,金昇玟给他递了咖啡过去。
“两倍浓缩美式,加奶不加糖,怕你着凉就做了热的。你以前喜欢的,要是换了口味那我也没办法。”
李旻浩没说话,只把咖啡接过去了。就这么坐在沙发上用两只手捧着杯子小口小口喝着咖啡,很奇怪,看到这种情景居然还会有满足感,也许当时做这杯咖啡时多余的关心也是源于这种私心。又变成无害的猫咪了,装模做样地顺了毛,分开之后反而没那么吹毛求疵。看起来很乖的样子,但金昇玟知道这只是错觉。
金昇玟半靠在椅子上无声地打量他。他们3年没见面了。一千多个好像被隐藏秘密与伤痛像每一个平凡的人一样走过来的日夜,不是也都那样慢慢地度过了吗。无论是思念还是痛苦,还是那些被回忆折磨到抓心挠肺的日子,到最后还是归于忍着伤口疼痛的悄无声息,还是克制自己没去找他。
为什么李旻浩却可以?不觉得太自私了吗,在他的世界来去自由我行我素,现在这样又是在干嘛,根本就是强盗一样硬闯进他的家他的生活,真让人不爽啊。
好像已经成为大明星的那哥,在镁光灯下照了三年最后还是鬼魂一样飘进这熟悉的屋子,无论如何时光荏苒不是应该产生变化吗?可是就好像冻龄了一样,和让他一眼就喜欢上的20岁别无二致,依然是那张漂亮得充满欺骗性的脸。只是头发被剪得很短。
“头发剪短了。”金昇玟实事求是地说出他的发现。
“嗯,为了拍戏。”李旻浩理所当然地回答,还是在那儿喝着咖啡,头也不愿意抬一下。
金昇玟在他旁边坐下,不动声色地隔开一段距离,“说说吧,哥到底为什么来找我。”
“路过这边拍戏,我在首尔认识的人只有你。”那哥是京畿道人,首尔唯一认识人是金昇玟也许是事实,但这种理由摘出来放在他们俩中间就显得太不合时宜。任谁听他都是张嘴胡扯,好像他们俩是什么可以坐下来闲谈的老友关系。
金昇玟都给气笑了,轻哼一声,盯着厨房没关的灯出神,“你也不怕被人拍到。”
“这么大下雨天,谁来拍我?狗仔没那么敬业,我也没那么大牌。”
“再说拍到又怎么样,我们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关系。只要解释到同性朋友这一份上就可以了,难道还要说点什么别的,前男友?”
放你妈狗屁的同性朋友。金昇玟对这人无话可说,坐在他身边只自觉找气受,于是站起来,“我要睡了。”
“不许去,陪我说话。”
金昇玟理都没理他,自顾自往房间走。
李旻浩在他身后笑起来,像是一个人工的玻璃容器被轻轻扔到地上然后四分五裂了。他给金昇玟一个碎开的人造的笑,“你现在很不听我话,你以前很乖的。”
几乎真的要发火了。金昇玟脾气太好,对一切职场里或升或降奖罚惩戒都没有太大关心,只轻轻睁开一双眼然后露出招牌狗狗笑,就把什么事情全都无所谓的糊弄过去,连精寅和龙馥都好奇到底在什么情况下金昇玟会发火。可是当下却真的要生气了,明明知道李旻浩是故意在招惹自己,却还是就这么忍不住被牵着鼻子掉进陷阱——
“乖有什么用?”
我以前很乖,可是还是没能留住你。我宁愿我能坏一点我宁愿我能像个真正的烂人真正的疯子,于是我就可以不择手段让你留在我身边可是我没有。哥,我已经尝到乖的代价了,罪魁祸首到底凭什么要求我做一个乖小孩?你他妈根本不喜欢乖小孩。
金昇玟冷冷扔回去一句,脚下的动作没停,依然转身向自己房间走。
李旻浩没拦他,反而非要跟着他一起走进卧室里去。金昇玟不愿意跟他犟,他太清楚这哥幼稚起来心智水平不超过三岁,只能拿出对付小孩那套来。于是房间里硬生生多出来大活人一个,金昇玟无视掉他,自顾自爬上床。
李旻浩反手撑着桌子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一阵,然后转过身去看见忽地又亮起的笔记本电脑页面。除了被李旻浩打断所以只看到一半的电视剧暂停界面,还有一个界面是新闻,还是那种娱乐花边新闻,挺不符合金昇玟对这个世界礼貌又冷淡的形象。
新闻夸张的花体字标题,为了博人眼球刻意被放得很大,高饱和色块胡乱毫无美感地使用着,鲜明地一大块一大块堆砌,很塑料,很劣质,很廉价,很让人作呕的那种标题,放在金昇玟整齐循规蹈矩干净清爽的世界多么突兀。
李旻浩充满恶趣味地把那行标题读出来,“知名演员李旻浩与国际大导共同出入同一高级酒店,现场基情四射?!!是真爱还是为搏上位?”
又是李旻浩,打乱金昇玟全部摆好的条条框框,他世界里永恒的谬误,唯一的出格。
金昇玟恼羞成怒忍无可忍,从床上一个激灵跳起来,跑到李旻浩面前然后“啪”地按下电脑的电源键。他的耐心即将消耗殆尽,任何人在这种场合都会瞧着眼色噤了声。很可惜李旻浩不是任何人,他偏偏要往火星子上倒一桶油,“你怎么在看这种东西啊?要真的想知道直接问我不就好了。”
李旻浩伸手摸了摸金昇玟柔软而依然年轻的脸颊,“你难道不好奇吗,你猜新闻里讲的是不是真的呢?”
“你给我滚出去。”金昇玟伸手想要抓住李旻浩的手腕,却在如此逼仄的空间里被他躲过去。
李旻浩就笑起来,“赶我走就没意思了,这两年我一直在练习拳击,你打不过我的。我可不想让你受伤。”
“西八,那你到底想干什么,我很累,哥能不能不要闹了。”话说到后面都变得可怜了,好像祈求一样。
可是金昇玟的祈求对于李旻浩毫无作用,他一直都是那样,在兴头上就像喝醉酒,什么话也听不进去。他亲亲热热地拉了金昇玟的手,然后变戏法一样地从那件湿透的外套里翻出半干的剧本,“陪我对戏。”
剧本被送到手上,金昇玟已经困得眼皮子打颤,还是支起身子接下来看两眼。他拿李旻浩没办法,18岁的时候没办法,25岁的时候还是没办法。7年没能让他长什么出息,无论是生理还是情感上始终被这位哥压一头,他有时候太古怪,让金昇玟那些理性的辩驳只剩下一拳打在棉花上。
金昇玟飞快看过剧本。李旻浩演的是一个青少年杀人犯,杀了家暴的父亲之后在逃多年,被一个潜心研究疑难杂案的女警察盯上。后来少年爱上了这个女警察,女警察也在调查过程中对其暗生情愫。李旻浩翻开递给他的是最后一幕,女警察一个人来到少年的住所劝他自首,少年则蓄意杀死她之后自杀。
“你演那个女警察,陪我对戏。”
“啊?什么?不是...需要我捏着嗓子讲话吗?要我怎么做,你能进入角色吗?”金昇玟拿着剧本一阵慌乱。
“你照着读就行了。接下来跟我来。”
“这种事情为什么要找我做?只是需要读的话,不是谁都可以的么。”
李旻浩逼近了,咬牙切齿地死死盯着他的眼睛,他好似入戏了,又好似只是在借由此发着他私人的脾气,“当然不是谁都可以,你别他妈废话了。”
第三十七场 地点:李真勋的家 时间:下雨的傍晚
姜成惠
(她凑近了望着他,语气克制着颤抖)小勋,去自首吧。
李真勋
(难以置信地看着她)你要我去坐牢?你舍得我去坐牢?
姜成惠
(语气愈发颤抖)我是一个警察,如果你不去自首,我会去举报你,我不想把事情弄得这么难看
李真勋
(火冒三丈地怒吼)你不懂我的难处?你都是在骗我?你守护你那狗屁正义有用吗,如果真的有正义,我妈西八就不会死!
姜成惠
(强忍着泪意)小勋,小勋...我都懂
李真勋
(伸出手一步步逼近了)我最讨厌的就是警察了,这副道貌岸然的模样摆给谁看!你少在我面前装,你他妈根本就不懂!
金昇玟僵硬地朗读着姜成惠的戏份。剧本台词所包含的情感太过于强烈,又是年长又是女性,从头到脚完全不适合他的剧本,于是喊出小勋的时候舌尖都一阵麻痹,鸡皮疙瘩从头起了一身。而李旻浩就这么极近地出现在他的面前,随着台词吐出来的气打在他的脸上。
他想起那些人对李旻浩演技或好或差的评价,可惜他们之中的谁也没能看到这一刻的李旻浩。要怎么说他缺乏情感?他浑身都拨动着,像蝴蝶轻轻扇动翅膀引起万里外飓风一阵阵,他火冒三丈地逼近了。某个瞬间金昇玟真的怕他,怕到全身抽动地一震。
李旻浩伸手扼住了金昇玟的脖子。他轻轻地闭上眼睛,然后又那样荒唐地睁开眼睛笑起来。小勋,小勋,金昇玟知道,李旻浩真正的入戏了。
对视的瞬间金昇玟误以为自己在看另一个人,他看见那里全然陌生的目光,夺了他熟悉一对黑眼睛的舍,正暗戳戳化成小刀一把。这目光认不得金昇玟,小刀已经抽出鞘来,他要铲除异己。
金昇玟感受到自己脖子上的手一圈一圈愈发地变紧,还只是对戏吗,要做到这种程度吗,这里又有几分真几分假?金昇玟已经顾不上这些了,他感到一阵呼吸不畅,最基本的求生本能让他把剧本丢到一边,双手在空中胡乱而无力地挥舞着。李旻浩好像真想扼死他,如同砸碎一把年轻的瓷器。
“哥,哥...!”到达一个极限之后金昇玟开始求饶,他试探推开李旻浩的身体。可是他岿然不动充耳不闻。终于当金昇玟误以为自己要死在他手上的时候,李旻浩把手放开了。
像剧本上所写的一样,李旻浩向后倒在床上,一对死了的黑眼睛开始流泪。他要在金昇玟这儿把自己流干净,把那些外面的污浊全部冲刷出去,这里是他们两个人的天地。他不停不停地无声哭起来,他哭得返老还童,看起来那么小,那么无措。那张杀人犯的脸鳄鱼的眼泪,可怜的混蛋,他还在戏里,李旻浩在金昇玟面前第一次活生生地流眼泪。
金昇玟被吓坏了,他从没见过李旻浩哭。窗外风声呼呼作响,他因为未褪去的窒息感而不停地咳嗽。
金昇玟脖子上尚还有暴力留下绯红的伤痕一圈,却已经不管不顾的把李旻浩拉进自己的怀里。他身上每一处都是烫的,烫得他被灼伤,烫得他疼,烫得他心里坑坑洼洼成片成片的烧伤。皮肤都坏死了却还是没有撒手。
李旻浩瘦了,以前的时候因为锻炼所以有很多肌肉,现为了拍戏而不得不减肥去适应形象。他落魄而挣扎的27岁青少年杀人犯,冻龄的一张小脸,长相依旧够青涩于是够格。够像野外胡乱独自长出的水果,咬一口立刻涩得要吐掉。
他唯一不再稚嫩的皮肤绷紧了,薄薄一层包裹着他的全部脏器。他的骨头那么硬,那么脆,好像轻轻一折就会断掉。他的脸还是湿的,被折断翅膀的鸽子一只,受伤之后砸进金昇玟的手心脱了水。
金昇玟给李旻浩擦眼泪。李旻浩说是演技,是演技啊,你干嘛,你都把场戏毁掉了。然后又说你说台词,你说台词啊。
西八,都快把他掐死了,还在这里说什么演戏?怎么会有李旻浩这么嘴硬的人。兔子是最会忍痛的动物吗?要他说什么台词,还是会心痛,满意了吗?所以这是他想要的结果吗?哪怕知道了演戏还是会被骗,还是会上当?他依旧是那只巴甫洛夫的狗。然后李旻浩满身伤痕地走到他面前,被钉上十字架,巴甫洛夫发出求救信号。
金昇玟想他自己有点贱,他这么不要命地搂着刚刚几乎杀死他的罪魁祸首。可是这一次先低头的真是李旻浩,从他走进家的那一刻起,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在说救救我。
李旻浩演的青少年杀人犯,可他也许真的是杀人犯。只是杀的不是金昇玟,而是李旻浩自己。
谁也没想到他当初为什么不管不顾的接下这不可能根本上不了院线的老掉牙文艺片,可能因为他真的想杀人。他要杀掉在这个硬生生插入光鲜世界里活得不合时宜的自己,杀掉这个看到闪闪光灯看到人群就恶心作呕的自己,杀掉在那些位高权重的人面前阿谀奉承虚与委蛇的自己,杀掉这个在声色犬马之中丢失灵魂的自己,杀掉这个只会推开金昇玟然后在他自作死的孤独中永远活下去的自己。
他本来想死在金昇玟面前,可是他也没想到,他在金昇玟面前懦弱得难以想象。也或许是他试探之后金昇玟所表现出来的大度给他错觉。他的底线似乎太远,李旻浩再努力也是探不到,也无法让惹恼金昇玟,让他干脆了解自己,或者对自己彻底失望。
那个永远给他留了世界留了后路的金昇玟,他不再忍心在他面前死。他开始无声无息求救,他假模假式自杀,到最后还是渴望爱。
金昇玟看见被他扔到一边的剧本,下一句是他的。
姜成惠对李勋说,他凑到李旻浩的耳边,“我懂,我真的都懂。”
哥,我真的都懂。
怎么会无法共情?18岁和20岁的时候那爱情倒不像是爱情,变味之后像是博弈,你争我斗最后头破血流。分开的时候长舒一口气,却没想到那才是开始。从那时候就开始打断骨头连着筋,不只是金昇玟一个人的隐疾,是他们两个人一辈子的慢性病。
因为在一起的时候交缠得太深,所以分开之后仍有一部分留在他那里。李旻浩掰下的一点傲骨,来自他的第三根肋骨。金昇玟伸手去寻找他的割舍,那里会有别的男男女女留下的指纹吗。陨石撞击月球表面所以坑坑洼洼,他们撞碎彼此之后的那个缺口,不会有第二个人能契合。
李旻浩早不哭了,他喘匀了气从金昇玟怀里挣出来翻身躺在他边上。伸出一只手轻轻地抚摸他留在金昇玟脖子上的伤痕,一副演出来的后悔与含情脉脉,“痛吗。”
金昇玟配合他的忏悔,抿着嘴给他递过去一个摆可怜的眼神,没有说话。
李旻浩轻轻地笑起来,“那你掐回来吧。”
李旻浩就这么仰着面轻轻地躺在床上,两只手举起放在两边,好像投降。十字架上的巴甫洛夫,他说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然后就这么把自己献祭了。怎么样,给你一个弄死我的机会,这是一桩爱到绝望的公平买卖。金昇玟伸出双手环住他的脖子,最后也没舍得用力。
于是金昇玟放开他,然后闭上眼睛低头跟他接吻。
金昇玟把一个个吻自上而下地渡过去,他已经长大了,但是吻还没有长大,这些年没能有机会吻别人练习一番,他只能给李旻浩18岁的吻。他从脸颊一直吻到李旻浩光洁的脖颈,胸口,李旻浩摸着他毛茸茸的脑袋就好像摸一只小狗,然后他开始咯咯笑。
最后金昇玟还是没有抵过这位前辈,这位这些年在荧屏前后或真或假吻了太多人的演技学院派。主动权被那人夺回去,扣着他的后脑勺更用力地回吻过去。
打架一样的吻毕了,两人躺在床上。
李旻浩问他,你记得我们当初分手的场景吗。
金昇玟脑子里闪过那些画面,他想到李旻浩开了一整瓶红酒然后喝掉,最后又把瓶子砸了的那时候,他想到自己像发疯一样拉开衣柜弄坏门锁收拾东西的那时候,他想到李旻浩不小心被红酒瓶碎片划伤手臂,血液和红酒混杂得鲜血淋漓的那时候。他想到他没能说出的那句你手疼不疼。
然后金昇玟说,欸,不记得了。
李旻浩用被子蒙住头,闷闷地笑起来。
“我下周要去一个私人宴会,但我其实不想去。”
金昇玟有点无奈地顺着他轻笑了一声,“知道了哥。”
他把李旻浩从被子里捞出来和他对视一眼。于是李旻浩看透他那些狡黠,他那些藏在他犬类的无害与开朗之下暗戳戳锐利的狡黠,他们之间独一份心照不宣的坏心眼。
什么?逃亡计划。
3
一周后李旻浩一手举着香槟,一手拿着电话,懒懒散散半倚在别墅的二楼给他打电话。期间服务生和同行上来跟他说话,全都被他完美无奈而充满歉意的笑容打发。
他看着门外私人泳池的水光粼粼。他说,金昇玟,来接我。
他像好动的男孩一样从二楼飞快跑到一楼,他们俩有宇宙有乌托邦,在金昇玟这里李旻浩也可以永远20岁。他看见停在后门的车子,劈里啪啦跑过草坪,然后在任何媒体和宾客都未反应过来之前跳上车。
西八别的什么,去他妈的。
李旻浩给金昇玟热烈一个吻。然后他们俩就这般在层层叠叠的海边夕阳之中朝落日开去。他们把乱糟糟的宴会甩在身后,他们把李旻浩过去三年间每天都深陷其中的吵闹梦魇甩在身后,他们把一切令人作呕的成人世界全都甩在身后。
当你向周身令人作呕的乱糟糟开战,当你挑战这个去他妈的西八世界,当你一刀劈开那所有的全部的一切的装不下去的恶心人道貌岸然的时候。我在你的身边,我是你的军旗。
Fin.
烂柯
*编剧×演员 8岁年龄差
去年年初我离婚了。我确实是双性恋,但我也确实没爱过我前妻。因为真正爱的人是结不了婚的。无论这是否是一条真理,五年前我结婚的时候都深信不疑。
我前妻是一个很好的人,作为一个共同经营一段关系的合作伙伴来说,我挑不出她的毛病。做事情干脆,不拖泥带水,不过分感情用事,也懂得处理好我们俩之间的距离。我想她也没爱过我,否则她离婚那天不会拎着个箱子走得那么潇洒,一顿形式主义的饭都不请我吃。不过她也知道,我不喜欢这一套。
结婚的理由不外乎那些,到年龄了,父母亲戚给了压力。两个这样平凡不过的人遇到了相似的困境,于是一拍即合地决定一起演戏,现在......
*编剧×演员 8岁年龄差
去年年初我离婚了。我确实是双性恋,但我也确实没爱过我前妻。因为真正爱的人是结不了婚的。无论这是否是一条真理,五年前我结婚的时候都深信不疑。
我前妻是一个很好的人,作为一个共同经营一段关系的合作伙伴来说,我挑不出她的毛病。做事情干脆,不拖泥带水,不过分感情用事,也懂得处理好我们俩之间的距离。我想她也没爱过我,否则她离婚那天不会拎着个箱子走得那么潇洒,一顿形式主义的饭都不请我吃。不过她也知道,我不喜欢这一套。
结婚的理由不外乎那些,到年龄了,父母亲戚给了压力。两个这样平凡不过的人遇到了相似的困境,于是一拍即合地决定一起演戏,现在时间也差不多了,在这种时候离婚,父母至少知道你在撑门面这件事情上已经尽力了。
因为上述那些原因,离婚并没有给我带来太大或好或坏的影响。只是我换了一个居家办公的环境而已,毕竟我们俩同住一个屋檐下的时候,她也懂得不来打扰我。
我不太难过,但是似乎所有人都觉得我该难过。于是我干脆顺水推舟借着别人的这种以为给自己放假。我赚的钱足够让我大半年不开工吃喝玩乐。那时候我四处跑,我去了日本。新干线有一段都是出去玩的高中生。我日语半吊子,完全没能听他们在聊什么。但是看到他们因为一两句话就会笑成一团的样子还是觉得年轻真好。
我开始回忆我高中的时候在干什么,好吧,我只能想到我在一片卷子的海洋里咬牙切齿。那个时候我在夜晚的被窝里对自己说,我要去sky学电影。
终于我在哪儿都玩够了,方灿一个电话打给我,叫我去干活。
方灿是我的大学学长,大我一届,准确来说我应该叫他灿哥。不知道是不是算是得偿所愿,大学我学了戏文,他是导演系的。灿哥人很好,对谁都是笑眯眯一副老好人的样子,我听过很多人说不喜欢我,但我没听说过谁不喜欢他。我也很喜欢他,但不是因为这个。
他很有分寸,我跟他很熟,他更懂得该在什么时候找我。离婚那半年里他几乎没给我发过什么消息,就在离婚证到手的那天晚上问我要不要喝酒。我说哥我困,他在电话那头笑笑然后说那算了。
他知道我排解悲伤那一套是说给外人看的,他不是外人。所以他打给我的时候只随便寒暄了两句,说玩够了就进组给他当跟组编剧。我哈哈笑起来,想我的确玩得差不多了,就答应了。
我这个本子是好几年前给他的,他也忙我也忙,就一直搁置了。现在终于闲下来,他就要我进组。我们俩合作过很多回,没毕业之前就有很多回,毕业之后更多。有几次我们还送去了戛纳,就是没拿奖而已。
之前他们调侃我和灿哥是真正的老夫老妻,没有性没有爱,只剩下在片场一个目光过去就明白的场面调度。
选角的时候,方灿喊我去了。我到那儿才知道这本子还有点抢手。男主角是一个当红的小明星带资进组,方灿告诉我这事儿的时候也没给我商量的余地,我只能点了头。女主也差不多定下来了,最后搞半天喊我这个编剧过去是选男二女二。
那天来了很多有经验的没经验的出名或不出名的小演员。那天是我第一次见到金昇玟。我不认识他,他好像刚刚从大学毕业,演了几个没人要看的跑龙套。
几趟演员来来回回演下来,好久没工作我都看得晕,灿哥试完戏之后对金昇玟说就你了。我还没反应过来在旁边一头雾水,说哥你真的看明白了吗。很久之后方灿在片场一边看金昇玟演戏一边问我,你自己说合适吗。我噗嗤一声笑起来,点点头。
在片场的时候一般是灿哥讲戏,很少的时候也会有人来问我。因为两个人总要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我通常是那个白脸。开机前我去认识了一下那个小明星男主角。进组之后对他想法反而没那么坏,只是档期满演技一般而已,不太耍大牌我已经万幸了。
金昇玟演的那个男二,跟男主女主都没感情线。他好像挺认生的,开机宴上酒都喝几轮了,才看见这小子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缓缓给我敬酒,很乖很礼貌很欺骗性地卖一个笑给我,然后说李老师日后多照顾。我那时候酒量再好也有点晕乎了,不知道这是今晚听到的大同小异的第几句,嗯嗯啊啊也走程序一样地应下来。
后来我回忆起那一天,那可能是他跟我说的第一句话。他的眼睛在鱼龙混杂灯红酒绿的那场面里依然闪着一点水光粼粼,我那时候好像有一个印象,他是一个挺灵的小孩。
后来我又在剧组一片乱糟糟的事情里想起他来是因为一场戏。那是一场男主和男二的对手戏,内容是吵架,对情感爆发力的要求比较高。我去了现场看,他演得其实还行,不算太糟,比刚进组那几场放不开的僵硬戏好多了。但也不能说太好,毕竟经验资历摆在这儿。
男主还要赶晚上的通告,时间不够用。再加上这种戏很花精力,要磨演员状态,一天拍太多条只会越来越差。我看见方灿跟场记说保一条吧,我给他使眼色,叫他干脆过了。
结束之后男主劈里啪啦地走了,男二突然不见了。我正要去找他,方灿拉住我说金昇玟情绪不太对。我说这也要我管?方灿说不是,他刚刚给他讲戏,那小子说要我去讲。这倒有点意思,因为一般人比较害怕听我讲戏,往往会挨我骂。
我推门进他那个小休息室,他还穿着衣服化着妆。我以为他会给我摆个臭脸,因为我见过太多拍戏拍出情绪的演员都是这样的。但是他就没什么表情的坐在一个角落里。他看见我来,有点踌躇地开口,带点小孩的谦虚但也不怎么露怯。他跟我说,这个情绪他不太能理解,他说他看到这样的消息应该感到愤怒,而不是掉下眼泪。
我说这是我的真实经历,人在那种时候是没什么逻辑的,当时我哭是因为觉得很委屈,觉得全世界都委屈我了。我问他你被委屈过吗。他点点头,捏着那张上面划满笔记的剧本,给我读了一遍台词。功底欠磨,但情绪是对的。
我笑起来,点点头,这条都过了,你纠结什么。
他没说什么,就还是紧紧拿着剧本看。然后抬头看我一眼,把嘴巴抿成一条线,轻轻地扬扬嘴角。
那时候我就发现他是个挺轴的人,他的固执一身不吭。他有一点不要给别人讲的反骨,他要我讲戏可能也是觉得我会发现这个,我确实发现了。这几年我合作过无数个腕儿比他大几万倍的演员,其中也有几个演技差抓我和灿哥如同抓救命稻草的。被他们信任觉得很恐怖。但是金昇玟不一样,和他有一点儿双向选择的感觉。按理说我不该那这个十三线小演员的肯定算什么,但是某一刻也称得上一种琴瑟相和。
后来我才知道,他拍那场戏受了伤。因为他要和男主吵架,男主要跟他推搡,一把把他推到地上。拍了几条真伤着了。我从那个取景器里审片子,压根看不出他是在哪一条受伤的。他好像就是这个样子。什么都一声不吭,不开心也是,不理解也是,痛也是。
爱哭的小孩有糖吃。金昇玟小时候肯定没怎么吃过糖。
男二有一场戏在山上,山路不好走,太多设备一路颠簸容易颠簸坏。灿哥大手一挥叫我跟他还有一个场记一个摄影和演员自己上去,剩大半个剧组在山下。
自然光线对拍摄的影响很大,我们提前一天上山就为了抢密度。天气预报说的好好的晴天没晴,20%的降雨几率倒是下雨了。本就崎岖的山路更是难走,我们被困在半山腰。没办法了,雨是傍晚下的,日落之后哪怕雨停也开不了车,路上一片泥泞,光线又差,太危险了。
拍戏总是要吃点苦的,要取好的景我们也都可以忍受这些。除了耽误一点接下来的进度,我们也没什么别的好在乎的。车里有点儿吃的,几个人打算在这逼仄空间里就这么凑合一夜,天亮了再继续上山。
那个时候金昇玟那小子就这么把自己缩成一团,坐在我旁边。他好像有点晕车,环山绕了几圈这会儿眼神都失焦,目光都恍惚了。奈何外面雨下不停,也出不去。他就和他那点恶心一起被关在这恼人的密闭空间里。
我虽然算得上是文字工作者,但我在私下经常会去健身。金昇玟不一样,他一靠过我就发现他挺瘦的,很干很柴的那种瘦,硬生生饿出来的。薄薄的背脊,薄薄的手臂,薄薄的腰肢。像纸片一样薄薄的那小子。叠成一小块不得不靠在我身上。我有点硌到,不适的扭了扭。
雨一停,金昇玟就下了车。方灿问他干嘛去,我替他答了,我说他想吐,下去走走。灿哥点了点头。
好一会,也没看见金昇玟回来。非常糟糕的消息是,我们困在的这半山腰连信号都没有,kkt我都没发出去,电话也打不出。灿哥本来要喊场记去找金昇玟的,一回头突然喊了我。
“哥什么意思啊?我来剧组打杂了?”
灿哥笑起来,“我觉得你们俩比较合得来。”
西八,到底从哪看出来的。
总之我被打发下去了。当我干净的鞋子踩在这恶心人的泥土地上的时候,每一脚下去我都在咒骂那小子。不晕了就自己回来会不会啊?还要我去找,这都不是什么耍大牌,这是三岁小孩。
我在四周绕了一会,连半个人影都没看见。我脑海中闪过无数个坏得离谱的猜想,其中不乏他从山上跳下去了。像他这种不说话的演员,那天演得疯坏了也不奇怪。
好在我后来找着他了,他在一座破庙里干坐着,盯着屋檐下残留的水滴到青石板上。我说你小子什么意思,致敬金基德啊?他也不说话,抬着脸朝着我看,日落前那些光被他一点点聚拢至脸面。他尚未完全张开的五官,我终于看清了。
我在他旁边坐下,也觉得此处颇有一番意境,不想走了。于是拿出根烟,我看见他在旁边巴巴地看着,也给他一根。
他没要。
怎么?
他指指后面森森盯着的佛像,还有破庙里的烛火绰绰。是不是不太好,他说。
你还信这个?
他又说,没有。
那我们换个地方。我站起来,穿过这破庙走到后门一块空地上。我说现在可以了。
他又摇头,我不会抽。
我教你抽。我露出那种挺坏的笑容,承认有一定假公济私的部分。这根本不要学,而且过几天有一场你要抽烟的戏,你没看剧本吗?
看了。他点点头,接下来我递过去的烟。
我娴熟地把烟夹在两指间。用口袋里的打火机点上,在那一片冷调的山里有短暂的火星一闪,挺漂亮。我又把打火机递给他,意思是叫他依样画葫芦。
他学着我的样子也点了火,迟疑间还没把烟送进嘴里,飘出来的烟还没吸就让他直呛。于是他在我的面前剧烈地咳嗽。我得逞地大笑起来。
他努力地送进嘴里抽了几口,我叫他别过肺,吐出来,他也乖乖地听。顺着风,那些烟气全打在我脸上,简直像他吐在我脸上一样。我的眼睛被蒸得一阵生理性想要流泪,眨巴眨巴,隔着朦胧看模糊一个他。
他的五官扭曲了又重塑,在仅我们二人的山间破庙里,我们共享这一片天地。我伸手摸他的脑袋,像摸一只流浪狗。他就抬眼看我,露出一个土哈哈的笑。
走吧,我喊他,否则我导要急了。他跟在我后面走出去,突然说,你很在乎他?
什么,不是,老夫老妻只是玩笑而已,可是这里接下去就要出问题了。
不说那些了,量变到一定程度是要质变的。
那晚他团成一团窝我旁边睡觉,那么窄的地方,他把自己缩得像一团混沌。我想起我看他演哭戏,他怎么个哭法?像一只小海绵,水流出去了,也变得干瘪了,成为那么小那么小一只小狗。他大部分时候都很韧,所以小部分受伤的时候很惹人疼。
第二天拍完戏回去,我又久违摸到我的电脑,我用电脑工作,电脑比我的妻子更与我形影不离。一个晚上没见,像是过了一辈子。我在那山上丢了一辈子,我是烂柯人。
那次下山之后他在组里混得熟一点了,每次有谁跟他打招呼,除了乖乖的笑,现在他还会问候两句。我听几个摄影都说他挺可爱的。
但我有点躲着他,我不知道他知不知道。
就这么相安无事地一直到杀青。杀青宴开两场,中午一场晚上一场。中午的那场人更多,但不喝酒。晚上就是有点乱来的那种私人聚会了。我本来一场也不想去,方灿叫我去中午的,我答应了。他照顾我的情绪,我肯定得照顾他的面子。
我本来都打算中午那场我只闷头吃饭一句话不说了,结果总还有一批一批人跑过来跟我打招呼,说什么也无从考证的“合作愉快”或者舔着脸再要一句口头上的合作邀约。
我都打发走了。就这么看着我组的男二号又拿着酒从另一头走过来。
他咧开嘴巴笑了,这样的笑让他更像小孩儿。我猛然想起我大他快要十岁了。他说,李老师保重。然后没了。
事到如今了这个操蛋的还要跟我讲礼节讲情面讲那些其他所有人都讲的东西,他就像不曾认识真实的我一样,和若干月之前一样从人群中慢慢挤出来,第一杯酒给我。第一次他说的“李老师多担待”,这回他说“李老师保重。”好一个有始有终。
西八,不是讲那一套吗,那干脆讲到底啊。一句“希望有下次合作”的话没脸讲出来,那么一句“后会有期”总会讲吧。可是金昇玟就那么一句,盯死了也就一句。我咬牙切齿地盯着他的脸看,这张熟悉的柔和的五官,逐渐被酒精泡烂之后成为一首无字诗。
他递给我那杯酒的时候,灯光下的眼神看起来好像多么委屈,我想起我教会他的委屈。真不知道他在委屈什么,这个世界欠他的了?
他的眼睛湿漉漉,蛮会扮可怜。于是我发现此人像狗,可能干我们这一行的人都有点过度联想。于是我把他过度联想成一只狗,一只丧家狗。这样每次那种目光都讲得通,他老是把自己弄到一种很可怜的境地。逼着你顺理成章要么去摆渡,要么做恶人。
小演员真会演啊。我接过他的酒,这一回大脑尚清明。小狗,怎么委屈你了?受了委屈的人是我啊,你干的。
我后来提前离场,打了车回家。宴会的地方离我家有点远,上了高架,我看见外面城市的日落,和我那天在山里看的不一样。
如果我20岁,我也可以爱他一下。可是我30岁了,去年年初刚结束我五年的婚姻。我只能问自己有没有哪一瞬间动过真心。每次拍戏都像怀胎十月生产,这次弄得像失恋。窗外的景色划过去的时候我心里一阵缺失的空落。
呀,金昇玟。这阵失落告诉我自己,是有的。
这样也很好。人大部分的时候都很假,五年的婚姻可以演,完美的爱情可以演,深情的告白可以演。但那些没过脑子就讲出来的话做出来的事,还是有点真心的。
Fin.
【离危】新少年
*2.4w字 无差
*2000fo的点梗:白切黑学霸7×纯情猫奴校霸2
*被我写得面目全非 对不起
0
很痛。
背后火辣辣的伤口一刻不停昭示着自己的存在。李旻浩咬牙在床上翻了个身。那些旧的新的伤交叠着,压垮他年轻的身体。屋子里很热,空调好像坏了,只会笨拙地发出剧烈的响声,却几乎没能降低温度。
李旻浩已经分不清他是被痛醒的还是热醒的。总之他已经习惯了,又一个根本没法入睡的恶心夏夜。席子上都是汗,黏糊糊的,贴着皮肤的部分很不好受。李旻浩下了床,把那老掉牙的电风扇搬出来。......
*2.4w字 无差
*2000fo的点梗:白切黑学霸7×纯情猫奴校霸2
*被我写得面目全非 对不起
0
很痛。
背后火辣辣的伤口一刻不停昭示着自己的存在。李旻浩咬牙在床上翻了个身。那些旧的新的伤交叠着,压垮他年轻的身体。屋子里很热,空调好像坏了,只会笨拙地发出剧烈的响声,却几乎没能降低温度。
李旻浩已经分不清他是被痛醒的还是热醒的。总之他已经习惯了,又一个根本没法入睡的恶心夏夜。席子上都是汗,黏糊糊的,贴着皮肤的部分很不好受。李旻浩下了床,把那老掉牙的电风扇搬出来。
“嘎吱——嘎吱——”李旻浩坐在床边百无聊赖地盯着一圈圈转着的电扇,也睡不着了,就这么坐着吧。反正他也不怎么去上学,用不着早起。
李旻浩穿着拖鞋踢踢踏踏走到洗手间,往洗手池里放了水。然后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把头放进水里。他感受水流击打着他的面庞,只有在这种时刻能感到苦夏里的一点凉。过去他被人这么按过,后来也按过别人的脑袋。比起不适感,更加是羞耻,所以自己一个人的时候主动沉下去还是舒爽的。
19岁那年,李旻浩有时候想成为一条热带鱼。
尝完一点凉意,李旻浩又回到床上去了。大约五点不到的时候好像睡着了,夏天天亮得很早,这不是好的事情,因为天亮了更难入睡。但今天不太一样,迷迷糊糊又睡下了。一觉醒来已经9点钟。
第一次旷课的时候老师打电话回来了,妈妈根本没有接。久而久之,老师也就习惯那个位子上没有人,不再浪费精力。
李旻浩穿好衣服骑着自行车出去了。不是故意要去学校,是家实在就住在学校旁边,除了学校几乎没有能去的地方。工作日被太阳炙烤到五十度的大街上,没有人要他。
不进去不就行了,在学校门口闲逛又不犯法,连保安也不会管他。那种上学时间一般是没有人的,但是今天李旻浩看见那边站着一个乖乖穿校服的学生。他也看见了李旻浩,往他这边看过来。
李旻浩视力不太好,不戴眼镜的时候看不清人。他眯着眼睛看了半天也没看出这是哪个他认识或者不认识的同学,却知道对方也在远远地盯着他看。他干脆喊了一声,“喂,那边那小子,别盯着看了,过来。”
李旻浩知道他用这种语气说话的时候,一般没人敢拒绝,果然那人背着书包乖乖走过来了。走近两步才发现是认识的人——准确来说可能是李旻浩单方面认识的人。
金昇玟嘛,李旻浩知道。从隔壁哪个重点高中转过来的学弟,他不记得了,反正就是成绩很好老师同学都喜欢的那种孩子,在李旻浩没逃掉的开学典礼上发言了。平时李旻浩很讨厌这种人,但是这次不知道为什么记住了那小子的名字。
“原来好学生也会逃课啊。”李旻浩调侃他,用脚尖在柏油马路上胡乱画圈,没抬头看他。
“你认识我?”金昇玟似乎很意外。
李旻浩只嗯了一声,天气实在太热了,磨得人没有耐心,多一句话都懒得解释。
“我没有逃课。”金昇玟一本正经地说。
“那你站在这里干嘛。”
“我从外面上竞赛补习回来,我之前给老师打电话,他叫我站在门口等一下,他一会下来接我。”
这好学生的校园生活就是跟他们不一样,还有单独出去补习这种项目,李旻浩听都没听说过。他只看见眼前这人的刘海因为不停冒出来的汗被黏在前额上,像一只狼狈的落水狗。
“你是傻逼吗,就站在这里干等,也不怕热死。”李旻浩翻了个白眼,从自行车篓里翻出一把伞扔给他,“要等也撑把伞。”
“啊...”金昇玟似乎被这陌生人的热情吓了一跳,“我撑了你怎么办?”
“我本来就不要撑,我妈非要我带上的。”李旻浩懒得跟他多嘴,“叫你拿着就拿着,懂不懂?又不是送你,之后要还我。”
李旻浩又坐上自行车,最后给站在原地发愣的金昇玟留下一句,“还有,放礼貌点,我比你大一届,下次见到记得喊哥。”
1
“很讨厌夏天。”
“为什么?”
“天气太热了。很可怕,地球居然有一天会有40度,你不觉得可怕吗,大家都把这件事情当作很正常的事情。”
“嗯,确实很可怕。”
“所以只是因为这个吗?害怕高温。”
对啊,而且我家的空调坏掉了,电扇也不好用,你不知道吧?那样的日子,但是,
“海平面会上升的,地球要毁灭了。”
我做不成热带鱼了。
“好吧。”
“这对于你来说没关系吗?”
“不是没有关系,是没有办法。就算真的毁灭了也只能等死不是吗?”
“哦。那你没有吗,特别喜欢或者讨厌某个季节。”
“没有,对我来说都一样。每天都是那种日子。”
“做很多题目的日子。”
“你真无聊。”李旻浩叼着棒冰,白了他一眼。“好了,伞也还完了,你可以回家了吧。”
“你真是为了等我才到这么晚的?你妈要生气了。”
“不是的,老师找我有事。”
“现在没事了,你滚吧。”李旻浩还蹲在原地吃棒冰,头也不回地对他说话。
金昇玟被李旻浩赶走了,往后退了两步。夏天天会黑得很晚,而且李旻浩说错了,他妈妈其实也不管他,他想看李旻浩到底要干什么。那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有这种情感,可能是好奇吧。于是他安安静静地站在不远处。
过了一会,一只小猫从角落里跑出来。李旻浩正好把棒冰也吃完了,嘴里模仿着小猫的叫声,轻轻地喊他“顺儿”,然后从背包里翻出一根淀粉肠来。
李旻浩对小猫很温柔,会一句话不说地轻轻摸小猫的小脑袋,那种没人愿意记录的时刻,金昇玟用大脑记录了。
“喂,看够了吗。”小猫不知道什么时候走掉了,李旻浩没好气地转过头来,站起来向他走来。
金昇玟故作轻松地笑笑,“哥跟我想的不一样。”
“你想的什么样?抽烟喝酒纹身打架斗殴。”李旻浩自嘲地笑了一声,伸手戳了一下金昇玟的胸口,“我走了,别关注你想象中的‘坏孩子’了。”
金昇玟想起转过来第一天教导主任就跟他说过的话。毫无疑问,这些老师都会很器重他这个能出成绩的好小孩,说要离不三不四的人远一点啊,李旻浩就是最大的反面教材,连学校都压根不去上了。他听到这些话的时候觉得很好笑,好小孩坏小孩你在分什么东西啊?反正你是坏大人就对了。
金昇玟很早就学会了在心里笑。他表面上还是那副一本正经的样子朝着他亲爱的老师,心里却觉得她不停张大嘴巴露出各种各样表情的时候很像马戏团的小丑。
他在书包的夹层里藏了一包烟,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可以拿出来。李旻浩那些话的时候也觉得好笑,他很早就学会抽烟了。可能是上初三的时候,那一年他才只有15岁。
不知道为什么习惯把装模作样的那一套也摆到李旻浩面前,可能李旻浩认知了就把他割开了吧。没有上过学却认识自己,想了一会之后发现只能是在开学典礼上认识的。用这种假面靠近李旻浩也觉得有趣,他会拿自己当什么呢?产生了这种思考。
反正会一点点展现真面目给他看的,因为想要长期发展,成为伙伴之类的。他也不是那样吗?都并不是被典型形象套住的人,他也会喜欢小猫。
只是没想到真面目会粉碎得这么快。
金昇玟经常刻意晚一点回家,有时候是老师叫他,更多时候不是,他要去厕所抽烟,放学之后,那里不会有人。对妈妈每次都说的是冠冕堂皇的借口,上次遇到李旻浩的时候,倒也不是在撒谎。
这次似乎太嚣张了,抽到一半干脆叼着烟从后门钻出来了。那里有一个狭窄的小口,金昇玟来学校的第一天就知道了,那杯树叶半掩着的门,将会成为他通往新世纪的渠道。
金昇玟把烟攥在手里,路过转角的时候却看见那人。是李旻浩。他森森地坐在那里,周身散发着可怕的气焰,金昇玟看见它们是黑色的。当他正在假装没看到准备走人和上前关心一番犹豫的时候,他已经没有机会了。李旻浩抬了头,将拿着根烟在这里探头探脑的金昇玟当场抓包。
“怎么又是你?”
“我正好路过。”说的是实话,但说出的时候也知道李旻浩不会相信。他把烟掐灭,走上前去,“哥怎么了?”
李旻浩的脸上还流着血,鼻梁上有那么明晃晃一块擦伤。“关你什么事啊?”
李旻浩很难受,可能是痛的,也可能是别的什么。放学的时候太阳依然没有落山,金昇玟凑过来的时候,头上顶着那么一个大太阳,那个让世界毁灭掉的,不断散发着热的太阳。总是很难受,因为总是在受伤。
金昇玟把餐巾纸递给他,又从书包里翻出创口贴。
李旻浩还在稀里糊涂地乱说话,“你干嘛抽烟啊,诶诶,我都看见了,小心我告诉老师和你家长。”
“哥,受伤了就别乱动。”金昇玟不理会他的话,把他按住,矿泉水倒在餐巾纸上,好好清洁了周围的伤口。李旻浩疼得倒吸冷气。干什么啊,关心他。太阳过来的话,李旻浩的世界也会毁灭的。
劈里啪啦居然又听见脚步声,疯了吗,已经跑掉了躲在这种巷子里了还要找过来。李旻浩摇摇欲坠地咬着牙站起来,一抬头正好又看见那帮子出现在巷子口的混混。
不知道之前什么时候被扔在怀里抱着的金昇玟的书包,李旻浩把它扔回给主人。他转头对金昇玟说,“快走,这里没你的事。”
话的尾音好像还没说出口,那人就不由分说一拳挥上来,“就你这样还做什么英雄呢?顶着这张脸逞能不觉得搞笑么。”
李旻浩已经没有力气了,况且又是好几个人打他一个,根本没有办法找到喘息和反击的间隙。下一拳又是打在小腹上,感觉五脏六腑都似乎动荡起来了。李旻浩只记得怎么挨打了,他把手臂折起来护在脸前,当他以为下一拳就要落下来的时候,拳风突然在半路被拦截了。
李旻浩吃惊地睁大眼睛,是金昇玟。是金昇玟伸手拦住了那一拳。
金昇玟把卫衣帽子戴上了。他一句话也不说,就抿着嘴巴开始解决那些杂碎。不是好孩子吗,不是重点高中转来的优等生吗?不是sky的预备选手吗?不是妈朋儿吗?什么啊那些都是假的吗,那么眼前的是真的吗。
李旻浩不知道自己哪儿在流血,只看见金昇玟几拳下去,那群人不说话地跑了。
西八,梦里吗,算是什么事儿?
长这么大从来没有人帮他打过架啊。
不知道什么时候蹲坐在墙角了,金昇玟走过来,帽子蒙住暗暗的脸上几乎没有伤。他一把拉起李旻浩,“哥,站起来,我们回家。”
40度了,不是40度,是更高的温度,50度,60度,70度,80度。不断靠过来的那瞬间,疯狂飙高的温度。啊,全球变暖,夏天怎么会这么热,让人讨厌,这世界上真的只有一个太阳吗?毕竟有一个掉到了他身边,这下真的完了,他做不成热带鱼了。
2
-你知道维特效应吗?
-什么,什么啊。
-歌德写的《少年维特之烦恼》这个总知道吧。
-知道。
-据说因为精神和物质压力越来越大,然后他写的这本书太流行了,引起了一整个欧洲模仿书里男主角自杀的风潮。
-这种事情也能成为风潮啊?
-真傻。
-你也觉得傻对吧?
对吧。
“真的不去上学了吗?好孩子。”李旻浩站在那儿,突然又一个回头看他。夏天的风掀起他的头发,这种时候很漂亮。
“本来就不是好孩子,哥不是知道那个吗。”
金昇玟都已经坐上李旻浩的自行车后座了,李旻浩还在那儿絮絮叨叨,“那你打算怎么跟你家里人解释,逃课也没关系吗?”
“反正学校里教的那些都已经学会了啊,还要上学干嘛?”
“西八,”李旻浩一边准备开始蹬自行车一边咬牙切齿地说,“说这种话真是让人气人啊。”
“哥的伤好了吗?”金昇玟坐在他的后座上,说话的时候,吐出来的热气全部打在耳廓上。明明是夏天还要靠这么近,真烦人。
“不知道。好了又怎么样,没好又怎么样。反正总还是会有新伤。”
金昇玟坐稳了,小声地说了句不要受伤。李旻浩欸了一声,没有听清。
车子开动了。因为金昇玟坐在那儿所以很沉,李旻浩蹬得很累。
“哥呢,哥为什么不去学校?”
“不想戴眼镜。”
“什么?”
“我视力不好,上学就要带黑框眼镜。你见过那个吗,算了没见过最好,反正很丑。因为戴上去很丑,所以不想戴眼镜,干脆不去上学了。”
“反正考不上大学,考上了也没钱读,干嘛浪费时间。”
李旻浩突然呵呵地笑起来,“好搞笑。学校给好学生和坏学生都是浪费时间的地方。”
“你小子觉得很神奇吧。从来没有过这样烦恼的人是不懂的,根本不跟你活在一个世界里。”
不觉得惊奇吗,世界上还有这样的人。如果说都是坏小子没什么可好奇的话,那对这种又穷又读不好书不上进的人,总该还是觉得不一样的吧。
金昇玟沉默了一会没吭声,可能也确实不知道怎么接腔,他换了个话题,“我们去哪儿?”
“拳击馆吧,我总是去那里玩。”
骑了一段路,路不平,再加上李旻浩技术不好,一直都是颠簸,金昇玟被震得屁股疼。金昇玟刚来这边的时候去过一次拳击馆,感觉不是这样的,他就问,这是去拳击馆的路吗。
不是。我不想去了。
为什么啊。
打拳有什么好看的?
打拳的时候用力的样子不好看,不想让金昇玟看不好看。
金昇玟努努嘴,他在心里说不是你自己一开始自说自话要去的,我都没插上嘴呢。
“那我们去哪儿?”
李旻浩停下车想了一会,去一家餐厅吧,我朋友在那边打工,老板我也认识。
金昇玟噢了一声,他现在不饿,但说去就去吧,反正决定权从来也不在他手上,李旻浩也没有要听他意见的意思。
很快就到了餐厅。里面还装修得还似模似样,有一点点东施效颦的南加州风情,光线不太好,但这也是设计的一部分,那种很婉转的黄色调。金昇玟小心翼翼地跟在李旻浩后面走进去,坐到椅子上,一模桌子,看不见的一层油。
金昇玟又在心里做表情,上次是在心里笑,这次是在心里作呕。他是处女座,有洁癖,但他不想让李旻浩知道。
李旻浩也确实没关心他,熟门熟路地喊了服务员要点菜。
菜单是手写然后去打印的,不知道是不是不会电脑制作才这样。那写的韩文字也不是很好看,就只是能够看得懂的程度而已,李旻浩在眼前哗啦哗啦地翻,飞快地用圆珠笔打勾,金昇玟只有坐在位子上像只小狗一样巴巴地看。
差不多都要点完了李旻浩似乎才想起来这里有个人,抬头看金昇玟一眼,把菜单推给他,“要吃什么,你自己看。”
金昇玟摇摇头,“我不饿。”
李旻浩啊了一声,就好像让他点菜是出于礼貌的走程序一样,听到这种回答也懒得问下去。他就把菜单递给服务生了。
餐厅里没有开空调,据说人多的时候才会开,现在人很少,毕竟是工作日非饭点,金昇玟甚至还乖乖穿着校服,只有逃课的孩子才会光顾的时间。好在也因为人少,餐厅里不是很热,总之比李旻浩那个该死的卧室要凉快许多。
李旻浩百无聊赖地用手撑着头,靠在油腻的桌面上。
没过多久,菜上来了。跟菜一起上来的是一群吵吵闹闹的青年人,看起来稍微比他们大一些。是彻底没考上大学于是每一天都在路边闲逛的那种社会人士。金昇玟几乎下意识往旁边躲了躲,却发现李旻浩和他们好像认识。
为首的那个剃了个寸头,看起来随时准备去服兵役。他吊儿郎当地叼着烟走到李旻浩和金昇玟的桌前。
那句话是说给李旻浩的,“你上哪找来这个半大小子?看不出来啊,原来你好这口。”
李旻浩离他很近,但是撑着头的手一动不动。他无视了那男人散发出压制性的气息,只象征性地抬了抬眼皮子,“这是我弟弟,我就带他来吃饭,请你别乱说话。”
弟弟。原来是弟弟啊。
“噢——”那人发出明显没信这套说辞的声音,“那就不是男朋友咯?那你还是单身?上次我有个兄弟喜欢你,认识一下。”
傻逼。李旻浩死死盯着他,一字一句地说。差不多玩玩就够了,说多了就过火了。
那男人咯咯地笑起来,直起身子,伸手摸了一下李旻浩的下巴,被他抬手打掉了。“还是好漂亮,旻浩,别这么玩不起嘛。你弟弟看着挺乖的,你别带坏好学生噢。他妈咪不会管吗?”
“噢对了,差点忘记了,你妈咪也不会管你,毕竟你妈咪——”男人大笑起来,“是不是没有爸比的人都会变成同性恋啊?”
乒——
李旻浩把手边的啤酒往桌角上一砸砸碎了,发出可怖的剧烈响声。金昇玟没见过李旻浩发火到这个地步,他全身都绷紧了,像一只随时准备战斗的猫科动物。他咬着牙缓缓抬起头和那男人对视,给他刀一样的一个目光,“你他妈少拿我妈开玩笑。”
男人还在那边笑,看到李旻浩举起碎掉的酒瓶子才发出哦呦哦呦的声音,一边被他逼着往后退了两步,“哎,消消气嘛,动真格就没意思啦。”
李旻浩看见已经几乎石化在当场的金昇玟,一阵心烦意乱,这小子是在装还是什么,摆出那种样子算什么。他一把拉起金昇玟的手,“我们走。”
“你饭还没吃呢。”
“不吃了。生气,吃不下。”他边说边拽着金昇玟往外走。
后面的服务员追出来,“喂,你他妈还没结账呢!”
“我又没动过,付什么钱,你自己拿去吃吧!”李旻浩气呼呼地丢下无理的一句。可能真是他朋友开的,那店员也回去了。
重新坐上自行车的时候李旻浩似乎还在生气,那种情绪像一种结界,把金昇玟和李旻浩隔开了,金昇玟不敢打破,所以一句话也不敢说。又不知道去那,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上了李旻浩的自行车就是李旻浩的鱼肉,只能随便他想去哪。
开了一路,金昇玟感到那阵结界淡了一点,开口道,“哥还在生气吗?”
“还好。”李旻浩说完又补充,“其实还有一点。”
生气什么。气什么,也不知道。一开始肯定是气那个男的,他们确实有点认识,那个男的就是那种小流氓,真干什么干出不来,但是嘴巴脏得要死。为什么认识,因为那个男的不会打他,在李旻浩心中小流氓分为会打他的和不会打他的两种。
不知道那人为什么嘴贱到开始说他妈。那个时候真的希望他去死。可能是金昇玟刺激到小流氓了,这群小流氓的内心是很脆弱的,金昇玟站着不动就可以把他们刺激了,金昇玟的存在本身对他们来说就是一种刺激。跟金昇玟在一起连李旻浩都看着有点飞升,好像离他们远了,所以要攻击,要翻出伤口来说我们一样烂,你找人作陪衬还是一样烂。
是的,金昇玟还是那股好孩子的气息,哪儿都闻得到,考得上首尔大的气息。
后来就开始气自己。那人说的话也不是造谣吧,西八,开始气自己为什么真的这么烂。为什么又让金昇玟听见了。金昇玟就算抽烟打架,也就是叛逆一点的好学生而已。平稳开了一辈子漂亮车的司机也可以不小心出点事故,金昇玟的事故在17岁,青春期随便疯一下,他不用担风险,且有理有据。
也不知道那些话金昇玟听进去没有,听进去多少,又能记住往心里去多少。好学生是不是都记性很好啊?像能够很轻易地背下来老师划的重点一样背下来李旻浩那些阴暗的背景。操他妈,好讨厌好学生。
这下李旻浩真的生气了,再怎么拉近距离他们都是不一样的人,反而不停试图干这件事的自己像一个傻逼。他想把金昇玟一脚从他的自行车后座上踹下去,哪怕金昇玟是他安了后座之后第一个乘客。
他也确实这么做了,他胡乱停了一个路边,没有踹下去,但是他叫金昇玟下去。
干嘛啊。金昇玟顶着那一头软乎乎的毛抬头看他,像只没睡醒的小狗。看得李旻浩又忘记自己要说什么了,他支吾了一阵,说我骑累了,刚才也没吃东西补充能量,我要休息一下。
都随便了,逃课了还讲什么效率,不讲了,反正李旻浩向来想一出是一出。金昇玟点点头,就这么像疯子一样在40度不到的路边陪他休息。感觉根本不算休息,骑车还有一点风,这么站着真的要倒下来。
金昇玟感到自己的额头不停出汗,顺着面颊滑下来,李旻浩顶着乱糟糟的头发坐在路边,没有要走的意思。真的受不了了,不知道李旻浩还在不在生气,几乎是乞求一样对李旻浩说,哥我们走吧,我真的热得要死掉了。
李旻浩哦了一声,喊他坐上去。上下打量了他满头大汗的样子还跟他说,哥带你去个凉快的地方。
听他的语气,这样是不生气了吧。
金昇玟乖乖坐在后座一声不吭。他甚至一动不动,似乎这样就能轻一点,因为他能感到每次上坡的时候李旻浩都在拿命蹬。
李旻浩带他去了海边。那边的海不是很好看,因为太热了的缘故也没有什么人,像是只有他们两个人的世界一样。白天的话,因为比热容的缘故,海边会比陆地凉快一些,这是老师讲的。
他们俩把鞋子脱掉了。踩着烫得像铁锅一样的沙子,嬉皮笑脸地发出啊啊的惨叫声。他们在很靠近海的地方坐下来,脚被海水浸湿了,很凉快,屁股还是发烫,身上舒服一阵难受一阵。
“舒服吗。”
“嗯。”
“小时候,觉得世界上最远的地方就是这片大海。”
“噢—”金昇玟有点不知道应什么。
好在李旻浩换了话题,“知道吗?我不去上学的真实原因。”
金昇玟摇摇头。
“我第一次挨打是高一的时候,那时候我还挺正常的,就是正常的学生,但是比较自卑。有一天我上厕所,突然莫名其妙地被一群不认识的人打了一顿。后来我才知道,他们就说,我戴着那个眼镜,看起来委屈,看起来好欺负。然后我妈来学校里处理这件事,她根本不会处理这种东西,她才30岁多一点,生下我的时候是小孩,现在还把自己当小孩。她就跟我说,妈妈帮不了你,但是谁打你你可以打回去,不要输。”
李旻浩用海水把手浸湿了,咸咸地擦了把脸,“从那之后我就不戴眼镜,也不去上学了。”
金昇玟沉默了一下,伸手想抱他。却被李旻浩甩开了,“不要搞这个,肉麻死了。”
金昇玟一下子闷闷的了。他不适合干这个。
李旻浩也不是来诉苦的,他不想把自己弄得像祥林嫂一样,他只是随便坦白了。自己说总比金昇玟去别的地方听来好,他想让金昇玟认识真的自己,不是从道听途说里拼出来一个李旻浩。
人类要毁灭了,昇玟。地球热够了对我们忍无可忍了就会引起一场大海啸,你得上诺亚方舟才行。
那你呢,哥。
我?我会变成热带鱼。
金昇玟是务实派,他抬头看了看海,“想游泳吗,提前体验一下热带鱼。”
“我不会游泳。”李旻浩实话实说。
金昇玟一下子笑起来,好噢,世界最初不会游泳的热带鱼是哥。
别人说这种话就像是嘲讽,金昇玟讲得很真诚,好像不会游泳真的可以做热带鱼。这种话也会顺着他讲,好孩子连这种技能都是满点。
真会哄人啊,金昇玟。
3
不知道为什么,跟着去了家里。反正李旻浩的妈妈一般也不在家,所以带人回来也不觉得奇怪,不需要跟任何人说什么。
本来没想过要带他回来的。是他又在装可怜,说自己不想回家,不知道去哪,在街上太热了。于是就心软了,也可能存了什么心思吧,不知道。
李旻浩的家也很热,来了客人就把空调和电扇都打开了。李旻浩去冰箱把最后一个奶味的雪糕给金昇玟,自己啃一个盐水棒冰。
李旻浩想也没想就往汗津津的木质地板上趴,金昇玟嫌不干净,不愿意趴过去,坐在李旻浩的床沿。居高临下地看他趴在地上看书。他看见李旻浩抚摸过的那些韩文字,像音符一样。
我们的嘴唇第一次拥有
蓝色的水
盛满陶罐
还有十几只南方的星辰
火种最初忧伤的别离
公元前我们太小
公元后我们太老
没有人见到那一次真正美丽的微笑
这是什么?
诗集,一个中国诗人。
哥原来还会看书啊。金昇玟半开玩笑地说了这句,说出口才觉得自己讲错。
李旻浩在地上狠狠甩一记眼神给他。金昇玟做了一个给嘴巴拉拉链的手势,乖乖地坐在床上不说话了。
然后又是李旻浩说话,“你知道他怎么死的吗,这个诗人。”
李旻浩自己说,“卧轨。”
“诗人都是这样的吗?”
李旻浩有点无话可说地看着他,摇了摇头,“有时候我会想,卧轨是什么感觉。火车从上面呼啦啦的过去,死之前会变成轨道吗或者飞翔的鸽子吗。”还是说只是一滩肉泥。
“不知道。”金昇玟实话实说。他其实有点想说,哥想那样试试看吗?怕李旻浩真的说想,因为他没有勇气也没有资格说不想李旻浩死的话,太道貌岸然也太不懂事了,他不会喜欢的。
“知道人为什么会疯掉或者死掉吗。因为生活太烂了,清醒是一种残忍。”
那天很热,李旻浩翻了个身子躺在地板上,诗集放在他手边。他抬头只能看见天花板的电风扇一圈一圈绕着转,变成电风扇怎么样?真的无法忍受地球毁灭前的高温了,偏偏太阳还不知廉耻地进了他的家,坐在他的床上。
说了像诗人一样的话,很消极,不用看也知道金昇玟无意中又皱起眉头(其实没有)。这种话是故意说给金昇玟听的,因为有两个办法让自己不那么热,一是把太阳拉进海里,不做热带鱼做别的什么也行,总之别挂在天上了。二是吓跑太阳,fuck off太阳,从他的床上他的家里他的生活里离开。从此你走你的阳关路,我过我的独木桥。当初干嘛要借他伞,真是疯掉了鬼迷心窍。太阳自己怎么会怕晒啊?
但他什么也没给金昇玟说,那么安安静静坐着的金昇玟是不知道他丰富的内心的。本来以为好孩子会幸福一点,其实也没有,是不想那么多的人会幸福一点。
金昇玟低下头,伸手摸李旻浩的五官。李旻浩本来想挣扎一番,后来觉得没必要把自己搞得那么刚烈,就没动了。金昇玟像一个盲人摸索新世界一样摸索他,很干净的摸索,什么下三路的东西都没有。他摸李旻浩的眉骨,鼻子,嘴唇,耳廓,每一个都很漂亮。
屋子里安安静静,只剩下电风扇和空调运作的声音。人有时候很神奇,一般都悄无声息地把这些吵闹容忍了,安静下来之后却发现它们那么聒噪。
耳朵似乎红了,什么情况,并不是这么轻易有情感波动的人呀。金昇玟伸手到他嘴巴旁边的时候,无意识地张了嘴,后知后觉地被自己这副样子吓死。想要躲开却躺在地上,行动不便不知道往哪躲。
明明他们什么都没做。李旻浩却觉得他们不太清白,苟合一样的羞耻心冒出来。
坐在纸箱上想起疯了的朋友们。
我有三次受难:流浪、爱情、生存
我有三种幸福:诗歌、王位、太阳
有些时候会觉得,在这个糟糕泥潭一样的世界里,活得健全幸福的人很坏,很没有同理心和感知力。但其实可能是嫉妒,在内心某个深处也许会想要成为那样的人,迟钝而自洽。像一个瘾君子看见极少数戒毒成功的人一样。只能用“你不懂那种快感”来自欺欺人,痛苦当然有快感,可是这种快感不要也罢。十分之九的难受,十分之一的快乐,这也要吗,性价比超低噢。
金昇玟不能总是逃课,虽然跟李旻浩鬼混的日子有种不知道在开心什么的开心,但总还不能沉浸在里面。他上学去了,上学之前问李旻浩,不上学的日子,哥干什么。
李旻浩努努嘴,说去舞房。
去那儿干什么?去舞房还能干什么,练舞啊。
李旻浩故作深沉地仰头看了看天,“得靠这个考大学啊。”
金昇玟有点意外,本来想说“你还要考大学啊”结果没说出口。李旻浩一眼看懂他的那些心思,哼了一声,“靠舞蹈考大学的话,可以不用交学费。否则就算考上了,我也上不起。”
又变成这个样子了,金昇玟无意识地皱着眉无言地看他。李旻浩觉得搞笑,在金昇玟这种人面前,没什么目的的陈述句也好像诉苦一样,因为这就是上等人看下等人。跟他那群烂朋友混在一起的时候就不一样,你去援交别人听来也觉得跟你去买了一份关东煮没什么区别。
李旻浩懒得理他了,推他走,“要上学就走吧,别让老师看见我跟你混在一起行吗。你不烦我还要烦。”
金昇玟乖乖走掉了。其实跳舞挺好的,不知道那小子又在想什么。跳舞比读书有意思多了,喜欢感受到各个关节在自己的控制下反应的感觉,能跟着心走,又好像把什么都掌握在自己手里。在舞蹈的每一处分配力气,比在人生的每一个阶段分配力气要简单多了。
李旻浩知道自己关于跳舞有天赋。第一次决定做这个事情是因为去上不要钱的试听课,老师在教wave,前面几个男孩女孩折腾半天没弄出来,李旻浩几乎是5秒钟就模仿了那个动作,连自己都觉得神奇。
当时给老师激动坏了,下课之后抓着他不让走又教了几个别的动作,李旻浩都做得挺好的。老师当时说你一定要来这里上课,你就是吃这碗饭的。李旻浩看见老师兴奋得唾沫星子乱飞的样子,只说了一句老师我没钱。
老师确实露出了很为难的表情,她是一个挺温柔漂亮的女老师,大概30多岁。她俯下身小小声问,一点钱也没有吗,可以问你妈妈要啊,像你这样的学生,打5折我们也会收的。
李旻浩想了一下,如果他拿他妈的钱来学跳舞,被打断腿的可能性是99%,于是说对不起,真的是一点钱也没有。老师还是挺遗憾,但能说的话都说了,不知道还可以说什么,让李旻浩留个电话给他,李旻浩留了家里的电话。
一个星期之后,李旻浩在家里接到电话,叫他去上课,又补了一句,不给钱也可以。
于是李旻浩去了,以为还会是那个女老师,因为李旻浩对她印象不错,结果不是,是一个男老师,好像有一米九,比女老师年轻一点,但是因为块头很大所以看起来有点唬人。
他能感受到老师很器重他。器重,这是一种宝贵到很容易让人飘飘然的心情。从小到大没人器重过他,他是妈妈未婚先孕的孩子,在妈妈最漂亮的年纪毁了她的一生,妈妈不可能器重他。后来去上学,还没成为混混之前成绩也不突出,老师不可能器重他。不上学之后彻底变成烂人了,社会上随便谁好像都能唾骂他。
至于金昇玟,他对自己的感情看起来比较复杂,但是跟器重八竿子打不上关系。
男老师很认真地教他跳舞,有时候上大课,但是上着上着李旻浩的进度就把所有人都甩在身后了。于是男老师开始给他一对一补课,他教给李旻浩跳一支舞,说自己当年就是靠这个考上了舞蹈学校。李旻浩只花了半个小时就背下来了全部动作。老师亲自上来给他抠细节。
舞蹈房为了省钱,没有开空调。练舞练多了之后会出很多汗,很热很不舒服。老师的手摸他的手臂的时候,从后面靠上来的时候,也觉得不舒服。
于是李旻浩挣了一下,转过身子问他,老师我有哪里做得不好吗。
老师露出很憨厚的笑容,说只是细节问题,改掉就好了。特别讨厌,每次老师这么笑的时候,或者老师跟自己说旻浩肯定能上大学的时候,就觉得自己很坏,自己不能把很多事情都想得那么坏。
有几节课,因为李旻浩进度太快,会提前下课,老师也没说让他走,就买了冰淇淋给他。两个人一起坐在教室里吃冰淇淋。舞蹈房不大,但也没有小到两个人坐不开的地步。老师总是很近地贴着他坐下来,抬手的时候也会有细细密密的身体接触。
老师有时候会问他一些很奇怪的问题,比如说学校里有没有喜欢的女生。考上大学之后要不要谈恋爱之类的。李旻浩去学跳舞就像别人去上学一样,他不喜欢让舞室的人知道他是已经不读书的混混,来上课的时候也会刻意挑选干净得体的衣服,因此不能拿“根本就不去学校”搪塞上述的问题。
李旻浩不喜欢被人问东问西,但是老师都已经给他免费上课了,又是器重他的人,出于礼节也会回答。有时候老师发现李旻浩不喜欢,就不说了,说一些别的,像知心哥哥一样,或者夸他跳得好,说一些他听不懂的专业术语。
有一次似乎做得太好了。跳的过程中李旻浩也觉得尽兴。老师把他拍下来了,一遍一遍地返给李旻浩看。两个人都觉得很满足,老师说旻浩啊,一定要一直跳舞啊。
那个瞬间其实是感动的。像是活了这么久突然一下子找到了真正要干的事情。
李旻浩特别喜欢在舞室是因为,没有人会觉得他是好孩子还是坏孩子,只是把他当作跳得很好的那位哥来对待。
之前因为课程冲突,没法上一对一,于是李旻浩又去上大课了。不完全都是陌生的面孔,本来也三三两两认识一些人,他们跟李旻浩很热情地打招呼,李旻浩也都回应了。
上大课的时候老师特别喜欢喊他上来做示范,示范完又带头给他鼓掌。
下课的时候,舞室同学们说要一起去吃炸鸡。问了好几次李旻浩要不要跟着去,盛情难却,于是跟着去了。
男孩子一起聚餐,过了一会就喊上来啤酒。酒过三巡,什么屁话都开始往外讲。突然有个男孩晕乎乎地对着李旻浩扬了扬下巴,喂,你知道的吧,金老师想泡你来着。
不是,什么东西?
啊,你不知道吗。我们所有人都看出来了,尹老师也知道。
金老师是那个男老师,尹老师是女老师。
Boom,像什么东西突然炸开了一样。听到这个消息的李旻浩变得昏昏沉沉的。一下子也不能说自己完全无辜,过去或有或无地产生了这样的想法,但是也没有做出真的抗拒的行动来。而且,怎么会弄到所有人都知道呢...
那么其他人对自己的指点,也会多一层含义吗。忍不住这么想。
那天之后,没再上过大课。但还是一直在舞室。
今天去上课的时候,金昇玟发来了消息,说要等他下课,跟他一起回家。李旻浩本来还想说不用了,看到金昇玟劈里啪啦发了一大堆什么正好在最近补课balabala,也懒得再拒绝他。
自从知道那件事之后,他就先学会了假装自己没记下来动作,好把上课时间拉长一点,然后到点名正言顺地跑掉,减少每一秒非教学的独处时间。
今天也是一样,李旻浩不动声色看着手表精确计算完时间,在下课铃一响的时候刚好跳完。自作主张地开始收拾东西离开。
说完老师再见之后从教室里走出去的时候,手臂突然被老师从后面拉住了。
一回头看见老师那张熟悉的脸。还是憨厚且不好意思地笑起来,在他一米九的个子上显得特别滑稽。他脸上露出喝醉了一样的红色,他说,“知道的吧,老师喜欢你。要不要试试看和老师谈恋爱?”
李旻浩当时大脑完全当机了。飞快地将自己的手抽走说了声对不起,气喘吁吁地一路跑下楼,看见楼下的自行车和金昇玟,叫金昇玟赶快坐上来就骑着车跑掉了。
不得不把这件事跟金昇玟坦白了。金昇玟脸上露出非常复杂且费解的表情。
金昇玟问他为什么不换一个老师或者换一个舞室?李旻浩说,首先是钱。
其次是——一开始很崩溃,因为不知道那个老师在喜欢什么,每次跳舞都把自己搞得灰头土脸满头大汗的,看到那个样子居然还会喜欢。西八,还以为有人看见了我的舞蹈才华,没想到爱的还是这张脸。
但后来觉得。被喜欢已经很难得了,所以都不在乎是为什么了。从小到大他妈从来就没有被人喜欢过,太可怜了。垃圾一样很烂的爱也不舍得丢,只能惊慌地逃跑。
金昇玟就这么居高临下地看着李旻浩坐在路边,发疯地揉乱自己的头发,他看到李旻浩这副逞强又狼狈的样子,某一瞬间很想抱他。
金昇玟突然冷不丁说,我来喜欢你。
啊?李旻浩人还没反应过来,耳朵就已经红了。他抬头骂他,你他妈有病吧,开这种玩笑好玩吗。我现在快烦死了你还来添乱说这些话——
金昇玟说,真的,哥,我来爱你,我的爱不烂吧。
4
你以后会去纹身吗?
金昇玟翻了个身,不去吧。太疼了,我怕疼。
我想纹。
纹什么。纹一只老虎吗。
哈哈,李旻浩被他逗乐,他靠在金昇玟身上。金昇玟能感觉到他笑起来胸腔的震动,他老是像阿加西一样笑。不啊,纹小猫,想把顺儿纹在身上。
那也疼啊。金昇玟伸手摸了摸他背后结痂的伤口。
我不怕疼。疼感觉,活着。什么感觉也没有就跟死了没什么两样了。
金昇玟愣愣地嗯了一声。
要痛,好吗。要说话,好吗。要像活着一样活着,好吗。不要成为麻木的,幽灵一样,机械一样,冷血无情的大多数人,好吗。
好吗,好的。
下次哥跳舞的时候,我给哥唱歌吧。这样算活着吗?
算的。
后来放假了,金昇玟的时间变得更李旻浩一样空。他有时候会陪李旻浩喂顺儿,他对猫啊狗啊没有李旻浩那么特殊一份的情感。但是抱着猫的李旻浩会变得很柔软,会因为害怕弄伤小猫而收起刺来,露出一个比较真实的内核,那样的面貌很神奇,也很漂亮。
比较经常干的事情是配李旻浩去海边,那片没有什么人的大海。有一次他跳下去游泳了,也拉李旻浩下去。结果李旻浩根本不知道要伸手划水,只知道勒着他的脖子大叫,弄得两个人都差点溺水。幸好离岸边很近,摸到一块石头稀里糊涂地爬上了岸。
当时真的挺惊险,上来之后也觉得后怕。
虽然有时候想要死,但也不是这么死。两个人因为在海边玩闹的时候溺水死掉了,一辈子都会被当作可怜的意外身亡。不是殉情不是自杀的话,太不酷了。
都混身湿淋淋地爬上岸。幸好下水之前把烟和打火机扔在了岸边。
他们那天在海边一直坐到了天黑。夏天温度又高,海边又有风。等日落的时候,他们的衣服就已经干了大半了。李旻浩拿起烟和打火机,给自己点了一根,问金昇玟要不要。
金昇玟摇摇头。
“呀,不是会抽烟吗,在我面前装个什么啊。”
金昇玟有点不好意思地笑起来,抱着膝盖顶着自己沾满沙子的脚丫子。
其实不喜欢。
那为什么还要抽。
一是因为觉得很酷,想要吓别人,二是因为大人们都说抽烟能消化一点情绪,但其实没有,三是因为想对着干,从小到大什么事情都要被管教,爸爸妈妈让学这个就学了这个,让考这个学校就考这个学校,想要反抗来着。
啊,很幼稚内。李旻浩又摆出那副好像比他大很多岁的姿态,老成地吐出烟来。用嘴巴叼着烟,双手背在后脑勺缓缓躺在沙滩上。
金昇玟撑着手臂靠过来,他们就隔着一段滞空的距离对视。这目光看得李旻浩脸颊有点发热,就故意把烟往金昇玟脸上吐。呛得金昇玟一边用手不停扇,一边剧烈咳嗽地躲开。“哥真的太坏了,就知道欺负我。”
李旻浩大笑起来,可能是因为笑得太激烈的缘故,不仅耳朵发红,现在是整张脸都发红了。
那个时候的天将黑未黑,夕阳好像落进海里,浪漫得要死。被这种氛围惹得眼神忽闪忽闪。李旻浩笑够了,把烟掐了,掀着眼皮子看他,目光涟涟,“在想什么?”
金昇玟好像真的回忆了一下,然后假装正色道,“在想day6的演唱会。”
李旻浩无语死了,假装发火,把烟头扔到他脸上,被金昇玟很灵活地避开,“什么东西啊,pabo。”
金昇玟还真的说下去,“喜欢的乐队,今天在首尔开演唱会,我可想去了。”
李旻浩也随便了,笑得用鼻子哼哼,肩膀抖动起来,“那唱一首吧。”
“什么?”
“day6的歌,不是狂粉来着吗,也总是跟我吹嘘唱歌好听。”
“真的变成阿加西了,哥。”金昇玟笑起来,“好像那种过年会让我表演节目的亲戚一样。”
“不能唱吗?”
“那就唱呗。”
金昇玟清了清嗓子,就这么撑着手臂低着头跟李旻浩开始唱歌。
예뻤어
曾如此漂亮
더바랄게없는듯한느낌
再也别所求的感觉
오직너만이주던순간들
只有你给的所有瞬间
다다지났지만
虽然全都全都过去了
넌너무예뻤어
可你你如此美丽
跟随每一句歌词吐出来的气,都好像划过李旻浩耳廓。
只唱了一小段,李旻浩刚眯着眼睛听出点意思来,还等着他唱下去,金昇玟突然不唱了。李旻浩一睁开眼,只看见他凑近了讲话,哥,我可以吻你吗。
脸唰地一下红了...可以别他妈问这么蠢的问题吗。
用这个姿势接吻很奇怪,要够到李旻浩的的嘴巴的话,双手就要像平板支撑一样撑着自己,非常锻炼耐力。李旻浩眼看这小子勉强得双手都在颤抖的样子,明显因为这件事而分了心。不喜欢他在和自己接吻的时候想着任何别的。于是勾着脖子把他带着坐起来。
闭上眼睛的话,海风的声音能够听得更加明显,还有自己和昇玟的心跳声,昇玟这个不知好歹的小子把舌头伸进来的触感。忍不住睁眼看了他一眼,西八,动情得要死的样子完全不像是处男好吧!到底是在哪里积累了经验,这个十七岁高中生平时到底在看什么东西啊,真是tm烦死了。
感觉氧气都被这小子强硬地夺走了,于是推开他,脸也很红嘴巴也很红地坐在海边喘着气。
李旻浩不跟金昇玟讲话,一下子站起来跑到浅滩,在沙地上用捡到的树枝写“金昇玟pabo”。涨潮了,海水漫上来,冲走了他的男孩,他的笨蛋。
放假了几天,李旻浩又要去舞室上课了。跟金昇玟说这件事的时候,他既没有支持也没有反对,只是要求要接送李旻浩上下课。
这个要求被李旻浩很强硬地拒绝了,在半年前他还是闻风丧胆的高中坏小子,在金昇玟这儿突然成为了需要负责任很容易破碎的玻璃花瓶一只。李旻浩感到非常非常非常奇怪,对此表示,收起你那种中二病的保护欲,把这种情感花在女孩子身上更有回报率!
不要他接就不要呗,搞得好像谁非要倒贴一样。反正金昇玟拦不住他的,这么大一只男高中生,想来没有办法出什么事情。况且舞蹈是要跟他考大学挂钩的事情,这个理由太神圣太冠冕堂皇了,金昇玟染指不了。
两天之后去上了课,这节课跟以前不一样,不是照着学一段舞,而是老师让他跟着音乐感受一下,即兴发挥一段出来。那么做了之后,老师又让他把刚才的动作回忆一遍,重新跳一次。
以为没有记住,结果身体记住了。重新跳的时候,几乎80%都是正确的。好像尝试了编舞一样。
练习到一半坐在地上休息。老师没说什么奇怪的话,也在离他比较远的椅子上坐下来。
“旻浩啊...是喜欢跳舞的对吧?”
李旻浩有点迟疑地点了点头。
“真的要坚持去做啊,旻浩,真的完全是该做这个的人。”老师说得有些激动起来,“第一次看见旻浩跳舞的时候,好像看见了18岁时候的自己,因此感到非常感动。那个时候脑子里什么也没有,只想着不吃不喝也得考上舞蹈学校才行。”
“真的是把跳舞当作信仰,当作使命来看的。”
李旻浩低头盯着自己的手指出神,他呢,他也有把跳舞看得这么重吗?
老师说完走过去用音响放了音乐。毕竟是舞蹈学校出来的人,即使不喜欢也没法说跳得不好。那么大的个子,转起圈来却感觉很自如很轻盈。
这种时刻反而感觉更痛苦。现在所看到的,所听到的,所感受到的一切是真实的吗。他会像以前一样做一个正常的老师吗。我可以去信赖吗?为什么还是不忍心去全盘怀疑,他的梦想,还有他关于自己的称赞。
李旻浩的大脑一团乱糟糟的。他只是想好好地跳舞,好好地考大学,这样不可以吗。
抬头看见老师还在跳舞,像蝴蝶一样旋转。他斯德哥尔摩犯了,也可能是不是这个病,总之第一次觉得老师也是可怜的人。想说对不起,可他不是受害者吗。爱他和爱跳舞,是能混为一谈的事情吗。为什么爱这么沉重,就像夏天皮肤上粘腻的汗水一样。
可是昇玟,昇玟不一样,跟他在一起的时候觉得很轻松。
老师跳完舞了,走过去关掉音响。李旻浩想说老师跳得好,说不出口,面无表情地鼓了掌。
还有10分钟下课,是要再练习一遍还是今天就到这里?老师问李旻浩。
就到这里吧。说完这句话他自顾自地径直走到角落收拾书包。
老师全程没有说话,像一个失去灵魂的枯木一样站在一边,目光呆滞的。李旻浩也没有管他,收拾好东西走到舞蹈房门口,转动了门把手。
咔。
门没有被拉开。李旻浩立刻意识到,门被上锁了。
那一瞬间他感到自己浑身的血都凝固了。鸡皮疙瘩立刻从头起到脚,几乎无意识地绷紧了背。方才过度激烈运动的汗顺着脖颈流进衣服里,教室里寂静无比,哪里的水龙头没有关好吗?能听见走廊尽头的“滴答——滴答——”
他无意识地又转看一遍门把手,还是没有开。一回头却看见老师极近地凑过来。
西八。
疯了吗。
“对不起,没有办法放你走,旻浩啊。”
“上次做了那样的事情差点以为你再也不会来了,对不起啊,如果是因为老师的缘故旻浩放弃了跳舞,老师真的会愧疚到想要杀死自己的。”
李旻浩大脑一团乱,那些在耳边响起的话都没能听进去,眼球不停地打转,看向各处给自己寻找逃离的方式。
老师过来抓他的手,被他躲掉了。现在几乎是整个人被按在门上的姿势,再这样下去也不知道往哪里躲。老师却还向醉汉一样说着那些话。
“真的做得太好了,知道吗。第一次看你跳舞的时候几乎感到了嫉妒,因为比那个时候的我好太多了。后来就想要占为己有,想要把什么都交给你,想要你成为厉害的舞者。”
“旻浩啊,不要害怕。老师不是变态啊,只是想要爱你,想要对你好而已。而且,我们不都是一样的人吗。第一次见你我就感觉到了,不都是同性恋吗。不会连这个也要否认吧。”
“不要喊老师了,喊我东顺哥吧,好不好?”
太近了。说话的时候无论语气还是神情都让人感到无比不适与恐惧。突然在和他周旋的瞬间,透过他厚厚的背脊看见了音响旁边的钥匙。
他找到机会对准老师的下巴给了一个狠狠的肘击,称老师疼得倒在地上的时候飞快拿起钥匙去开锁。钥匙戳进去的时候双手不停地颤抖,几乎要把孔眼捅烂了才对准,不停地深呼吸在脑子里对自己说冷静冷静。
打开房门之后头也不回地砰地甩上了门。一路从舞室的这头跑到另一头,跳上停在那里门口的自行车。
骑着自行车开出去好久才发现老师好像根本就没有追出来,但也不敢停下来,一路开到家门口进了屋子才敢靠在墙边喘气。好在妈妈不在家,金昇玟也如约没有来接他,否则这副狼狈的样子,不想让他们其中的任何一个看到。
5
绝对不会再去那个地方了。
没把那些事情告诉金昇玟,说了也没用,他又能干嘛。但是对方主动问起来的时候还是回答了,嗯,不去了。
为什么?不想去了,去了之后发现还是受不了呗。况且,也学得差不多了。
金昇玟噢了一声,就这么随便放过了他。其实他就是这种性格,哪怕看穿也懒得追问。比起主动去想要知道点什么,他更倾向于别人来告诉他。没有求知欲往好了说是礼貌有分寸,往差了说就是冷漠。
李旻浩后来想,如果金昇玟在那个时候刨根问底,他会不会把真相说出来。也许还是不会,他不太清楚。
之前在街上正好遇到上大课的时候认识的同学。李旻浩本来想要假装不认识人家,结果一下子被拦下来了。他问李旻浩是不是不去上课了,李旻浩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会知道,但是觉得没必要撒谎,就点点头了。为了防止再追问一个理由,自己补上一句觉得学够了。
同学也没说什么,只是说,金老师不来了,知道吗。李旻浩摇摇头,迟疑地啊了一声。
他辞职了,突然辞职的,没说为什么。你也...不知道理由吧?说完没什么恶意地上下打量了李旻浩一眼。李旻浩说不知道,我都不知道他走了。
同学嗯了声,拍拍他的肩膀就走掉了。
不知道为什么感觉很奇怪。金老师居然辞职了吗,虽然真的不知道具体是为什么。但好像和自己脱不了干系。想到他说那些想要跳舞的话,回忆起来居然有点感动,感动之后又产生了呕吐的欲望。一路憋着这股感觉飞快跑回了家。
趴在水槽上干呕半天没有呕出来东西,反而把自己弄得很狼狈。胡乱洗了把脸之后突然又把目光停留在眼前的镜子上。好像从来没有认真地看过自己,准确地说,没有认真地看过任何人。都是两只眼睛一只鼻子一张嘴巴,如果有违反上述理论的人类出现他一定会好好看的,可惜目前还没遇到。
漂亮吗?盯着镜子里的自己的时候一次产生了这样的疑问。从小到大听到夸自己好看的人不少,但大部分都不是太好的话。
小婴儿时候还皱巴巴像个小猫一样妈妈夸过自己好看,不过那个是因为是妈妈,胡乱夸的。后来长大一点,极少数的时候会有亲戚朋友来家里,因为是未婚先孕的“不道德”的孩子,所以就算夸也不是直接夸,而是压低了声音地说“虽然挺漂亮的,但是...”。之后就更糟糕了,被小混混耍流氓一样地夸过,当时觉得简直是羞辱。大家都好好地在打架,你突然对一个男的夸漂亮,和挑衅没什么两样。老师也夸过自己漂亮,这个他也不想回忆了。昇玟呢?他说过那样的话吗,李旻浩仔细想了一下,也许是说过的。
所以呢,真的漂亮吗。李旻浩开始认真盯着自己的五官,这么仔细看的话,眼睛很大,睫毛也很长,是双眼皮。再往下,鼻子很挺。脸是短脸,看起来会比实际年龄小一点,所以才会觉得好委屈好欺负吧?这么想又不高兴了。
李旻浩没见过自己的爸爸。妈妈那里大概有他的照片,但是不会给李旻浩看的。李旻浩也没有这份多余的好奇心,对着一个陌生到莫名其妙的男人喊爸爸,他做不出。但妈妈是漂亮的人,是漂亮到被称为红颜祸水的人。所以能听到那些声音,也应该是妈妈的功劳。
李旻浩还站在卫生间里。反正家里没人,也没人跟他抢厕所。他摸到口袋,摸到半盒烟。拿出来发现不是他常买的那个牌子,所以得出可能是金昇玟的。大概是某次去他家顺走的,反正金昇玟自己说不喜欢抽,拿走就拿走了。
李旻浩对着镜子点上烟。意识到是第一次看见自己抽烟的样子,忘了是为什么染上这个恶习。反正他妈妈也不管他,他妈妈也抽烟,并且把打火机和烟扔的家里到处都是,想要做坏小孩门槛很低,于是就做了。
镜子里还是男高中生的青涩的脸,抽烟的时候却像电影里已经四十岁的男主角一样熟练地吞云吐雾。简直像一个老烟枪住进了年轻的身体里。回想起在舞室的那件事,除了逃跑似乎也无法复盘出第二种解决办法。也许当初听到那番话之后就不该再去舞室了。在这种时候又觉得自己还是幼稚,还是无知。
算了,不想了。李旻浩把烟掐了扔进马桶里。然后把它冲下去。
第一次在这么密闭的狭小空间里抽烟,走出厕所再回去的时候才发现味道很大。李旻浩到处看了一圈,拿了妈妈的香水往厕所里喷。
这样总没事了吧。李旻浩出门了。
没想好出门干什么但已经出门了。总是这样,反正无所事事地在街上走来走去。本来就空,不去舞室之后变得更空,夏天总是这样,真的没什么事情要干。
没骑自行车出来就用走的好了。走了两步发尾就湿了,因为太热。好在是晚上,偶尔有晚风一阵阵地刮过来,吹到被汗水打湿的地方会格外爽快。不知道要不要去找金昇玟,但他不主动找自己的时候往往是没空,于是还是算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总跟金昇玟呆在一起,李旻浩突然从反应过来他已经很久没有跟那群不三不四的朋友混在一起了。
这么想着,又变得无聊了。算了,干脆回家吧,好像书架上还有一本漫画书没看。就当他一边这么想,一边定定地回过头,却看见电线杆后面有人影一闪。李旻浩一下子僵住了,因为他认出那是金老师。
他在跟踪自己?什么东西啊,不会连自己家的地址都已经知道了吧。这些恐怖的想法像藤蔓一样顺着心脏细细密密地爬上来。
现在却不是思考这些事情的时候,李旻浩摸了摸口袋。只有那半盒金昇玟的烟,刚被自己抽掉一根,然后就....没有了。西八,他在心里骂了一句,好像是骂自己。他出门出得太着急,忘记带钥匙。
完蛋了。李旻浩不敢停下脚步,只能无端地顺着原路接着走。因为他断定老师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发现了他,还要装出一副毫无防备的样子。
怎么办。只剩下一条办法。
去金昇玟家。
他去过好几次金昇玟家,金昇玟家里没人的时候会带他回去。于是就记住了去他家的路。李旻浩凭借自己大脑中的印象复盘,回忆起一个大致的路线。走到某个转角或者过马路的时候,李旻浩会假装四处张望,余光发现老师还是跟着他。
李旻浩几乎下意识地咬紧了嘴唇,走路的时候能听到比脚步声更密集的心跳,于是又加快了速度。
走到他家门口按下门铃的时候几乎在内心祷告。一秒,两秒,三秒...汗水从背后滑下去。他这辈子没有因为时间的流逝而这么煎熬过。拜托了,一定要在家啊。
好在当李旻浩数到第十秒的时候,门开了。金昇玟挺意外地站在门口,李旻浩用口型对他说“救、我。”
金昇玟的妈妈也在家,在厨房里远远地对金昇玟喊,“是谁呀?”
金昇玟一边拽着李旻浩的手臂把他拉进来,一边对妈妈说,“是我同学,来家里玩的。”
金昇玟的妈妈很热情,还围着围裙就从厨房里走出来。看见李旻浩有点狼狈的样子无意识地皱了皱眉头,然后又笑起来,“是昇玟的同学啊?从来没见过昇玟把同学带回家呢,快换拖鞋,请坐请坐啊。”
李旻浩心跳还没有平息下来,看见金昇玟用力地关上防盗门才捡回来一点安全感。从小到大根本没有几个亲戚情愿到他们家走,所以他不太会应付长辈,只知道一边嗯嗯啊啊一边讪笑着,不时给金昇玟丢去几个求救的目光。
金昇玟对他的眼神没什么回应,但抬头对妈妈说,妈,我带我同学去我卧室了。
不是同学啊。是大两岁的前辈,是旻浩哥,或者...别的什么关系。
他们从没探讨过这方面的问题,只说过一次爱。就是金昇玟在那次说的,好像是告白,但也不是很标准很常规。一般来说,主动说出这种话的人会比较在意接下来的身份,但是金昇玟看起来一点都不在意,反而李旻浩成为会偷偷心急的那个人。这种想法让人感到很羞耻,李旻浩也没说过。
很神奇。每次在金昇玟旁边就会分心。明明五分钟前还是很惊险的,现在稀里糊涂又不知道想什么东西去了。
熟门熟路地躺到金昇玟床上去,像强盗一样铺成大字型让金昇玟连坐的地方也没有。金昇玟也随便他,就在旁边无语地呵呵笑。
金昇玟没问他发生什么了,也没问他为什么说“救我”。但是李旻浩想坦白,躺在金昇玟床上看见金昇玟的眼睛的时候,他就想坦白。
这种感觉很怪,在金昇玟面前,他就想闹。以前好像也一直不是沉默寡言的人,不是被打碎牙齿也只知道往肚子里咽的人。但是因为没人听他的苦楚,所以只能咽,否则没办法。
但是现在有金昇玟了,他什么都可以说一下。
李旻浩从床上半撑起身子,抬了眼皮子跟坐在椅子上的金昇玟对视。他破天荒地喊了一个挺肉麻的称呼,他说,昇玟尼。
嗯,哥。
金昇玟坐在那没动,眼睛里也没有什么多余的情感。但是这么应了一声好像在说“哥,我在听,说什么都可以。”
那是一个夏天的傍晚,因为天气不好的缘故,明明不是该变得昏暗的时间却变得很昏暗。屋子里没有开灯,李旻浩把事情告诉了金昇玟。讲得很客观,声音也没有发抖,好像新闻联播在播报其他人的事情。
听完之后,金昇玟还是没什么表情没什么动作。虽然不是为了示弱才说那些话,但是不管怎么样也是不幸的回忆,就算很那个,但是,抱一下总行吧?
还是不动。李旻浩几乎开始后悔给金昇玟将这些事情了,反而觉得在想着拥抱的自己很搞笑。
金昇玟把脚盘在椅子上。然后用手捂住了脸。李旻浩看见,金昇玟的身体开始发抖。
什么鬼?李旻浩无语了,从床上爬下来,拍了拍金昇玟的肩膀,又强硬地抓着他的下巴逼迫他和自己对视,却发现金昇玟的眼睛里都是眼泪。
李旻浩就这么站在那儿,金昇玟坐着,一把用力地抱住了他的腰。李旻浩从没被人这么抱过,以这种力度这种姿势,整个人无所适从,双手在空中尴尬地滞留了一会,最后僵硬地搭在金昇玟背上。
金昇玟哭够了放开他,想要开始说话,结果气没喘匀抽抽嗒嗒断断续续的。李旻浩噗嗤一声笑出声来,真成小狗了。
怎么办,哥。
什么怎么办?
感觉太心痛了,遭受了这一切的哥,我却什么都做不了。
李旻浩不知道说什么好,沉默了一阵。金昇玟也不说话,停止哭泣之后呆呆地望着一处出神,突然说,“哥,他是一个人对吧?没有老婆,也没有孩子。”
李旻浩不知道他要干什么,实话实说道,“对。”
金昇玟突然笑起来,很奇怪的一种笑法,像不灵活的机器人,“你说他工作也辞掉了,也没有亲近的人,那么就这么消失掉也不会有人知道吧。”
李旻浩立刻反应过来金昇玟在说什么,他一把冲上去抓住金昇玟的手,“你疯了吗?你想干什么?”
“我就是说着玩的。”金昇玟给李旻浩递过去一个很无辜很无害的笑,几乎是卖乖。一会他突然又大声地喊起来,“否则呢,否则哥又有什么办法!”
李旻浩脑子一团乱,他一时想不到什么办法,只知道先要安抚眼前这人。他过去主动抱住他,“会想办法的?好不好,会有办法的。我明天就去报警...”
金昇玟好像被报警这个说法哄好了,没有情绪激动,也没有再说那些奇怪的话。
金昇玟往往是情绪特别稳定,特别不外显的人,就像他不会主动问李旻浩发什么事情了,只等李旻浩自己来说。他说出那些话做出那些表情的时候,即使知道99%不可能成真,也会被那种反常的举止取悦到。啊,是因为我才变成了面目全非的样子,这样想是不是非常坏?事到如今了,李旻浩还在会在内心卑鄙地对此产生满足感。
6
过了一段时间李旻浩就去了警察局。可能因为太早了,刚上班来接待他的警察懒洋洋的。
听完李旻浩描述的警察终于从手上不停记着的本子里抬起头来,分神看他一眼,“成年了么?”
“没有。”李旻浩又补了一句,“还差两个月。”
警察噢了一声,抬头看了他一眼,“那你的监护人呢?我是说,爸爸妈妈之类的。这种事情要他们跟我们说的啊。”
“我妈很忙,她不会管我的。”
“那老师呢?学校里其他的老师。”
李旻浩不知道怎么回答,就沉默地摇摇头。
警察笑起来,凑近这张仍然年轻到稚嫩的脸,未经人事的样子让他笑出声来,“小朋友啊。不是我不想帮你解决问题,你讲的那块地方没有监控,如果你也没办法找到证人的话,你一个人来这里,我没有办法相信你说的话。”
“你也理解一下我们好不好? 你可以先寻求老师和家里人的帮助。每一个人遇到一点我们都没法求证的事情就来报案的话,我们是做不了工作的呀。”
警察真的用对小孩讲话的语气对李旻浩讲话,他尽量摆出有亲和力有耐心的样子,可是他越是这样李旻浩越是觉得不被尊重。青春期的时候,最讨厌的事情就是认真讲的事情被年纪更大的人当作闹着玩。
“况且,一个以前教过你的男老师跟踪你,他也没有什么原因啊?你是得罪过他吗,或者你们有什么财产纠纷吗?”
不是的,没有,不是那回事。
“如果你是女孩子的话,我感觉能更好理解一点,但因为是男孩子,我不知道这个老师有什么动机,你说是不是啊?”
李旻浩站在那里,背一下子绷紧了。无论如何他好像也不可能在警察面前说出老师喜欢我这样的话,几乎已经能够想象到结果,只是会换回来更加讥笑不理解和讽刺的目光罢了。不是他的错,是这世界上大部分大人都是这副摸样,在那一瞬间痛苦得想要死掉,因为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够规避命运,不要成为这样的人。
明明什么都没做,却像是被羞辱了一般,他在暗处攥紧了拳头,指尖陷入拳头,他觉得疼。被喜欢什么时候成了一种羞辱?就算如此那这难道是他的错吗?李旻浩无法解答自己脑海里出现的问题。
他只是抬起头来说,好的,知道了。
然后转身踏出了警察局的门。
他挪了一点步子,没有在警察局门口,而是在附近便利店的不远处,用手捂着脸蹲在了路边。太阳依然炙烤着大地,因为高温所以从指缝里看见的路面似乎在颤抖,在融化。
李旻浩身上的每一处皮肤都因为这种阳光无差别的笼罩而变得发烫发疼。
他觉得很迷茫,并不想哭,只是一下子不知道该做什么好。在警察局里碰壁的遭遇不想要讲给金昇玟听,怕又刺激他,而且这本来就是李旻浩想出来的借口。不想要输,也不想要他的预判成立。
过去他就有很多很多想讲给别人听但最后没有讲的事情,那个时候也不觉得什么,因为实在没有能够听他说一句话的人。现在的事情分为了能告诉金昇玟的和不能告诉金昇玟的。于是当要向金昇玟隐瞒的时候,喉咙和肠胃都会变得不舒服。
其他没有跟金昇玟说的是,那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后一次。被他知道的还有两次左右,一次他进了一家大型百货超市,然后在货架前飞快地东绕西绕,还有一次他跳上了一辆即将开走的公交车,即使他都不知道那辆车要开去哪。
有几个瞬间他特别想回头,就这么冲过去跟他的老师撞上。他想恶狠狠地给他一拳就这么把他打倒在地,让他滚蛋别再做见不得人的事情,想到老师一米九的个子一下子又觉得不可能。或者干脆好好讲话苦苦哀求,求老师放过他。但这不是李旻浩做得出的事情,也未必奏效。
西八,西八,西八。李旻浩感觉烦透了,活着只能感受痛苦,只会给在乎的人带来烦恼拖累的话干嘛还要活着?可是一想到那些道貌岸然的,根本不理解他的困境的人,还能这么气定神闲地好好过着日子,一下子又火大起来。
总不是输给这种人吧!
李旻浩一下子站起来,往家的方向走。
后来一段时间他没去找金昇玟,说是故意躲着他也有点不太恰当。因为不想要惹事所以减少了出门的频率,几乎有一个多星期压根没有踏出家门。
除了无聊以外,意外地发现这种日子也还可以,很安宁。青春期孩子们是群居动物,以前为了证明自己还正儿八经地用力活着,总是去硬凑一点集体活动,打台球打扑克打电玩什么的,到底是不是喜欢,也无从得知。
现在也习惯了这种远离人群半死不死的生活了。主要也确实不想见到金昇玟,看到他那张脸就会被刺痛。金昇玟再怎么不是好小孩,也是比他有希望有未来得多的小孩。
都爱出无私,爱出奉献了。李旻浩被自己大脑里的想法逗乐,嗤笑出来。第一次觉得自己竟然有点高尚,搞什么。
他料想老师没有走火入魔到蹲在他的家门口,或者干脆非法入室。日子就这么相安无事地过了一阵,金昇玟也没有主动找过他。他本来就是这样,要是他自己过来关心什么或是说点什么,才是破天荒般的事情。
直到那天晚上,李旻浩实在闷得受不了,便出门去了平常去的海边。
沿着海岸线胡乱走着的时候,突然发现从另一个方向迎面走来的金昇玟。金昇玟在这种天气里莫名其妙地穿着黑色的卫衣外套,戴上了兜帽,帽子把刘海压下来,远远的看不见眼睛。他低着头往前走,没有看见李旻浩。
李旻浩愣在原地,当金昇玟一步步向自己走过来的时候,却突热看清他手上污浊的液体,是血,是在空气里暴露的时间久了以外变色的血。
李旻浩一下子冲上去抓住金昇玟的肩膀,“你干什么去了!”
金昇玟抬头看见他,眼睛里一瞬间闪过几乎溃败的惊恐,然后他立刻把手背到后面去,不让李旻浩看。
他们一阵推搡扭打中,金昇玟口袋里掉出一个东西。李旻浩在那个入了夜之后光线极差的海边看清,那是一把带血的刀。
行了,人赃俱获。李旻浩几乎感到眼前一黑,一下子四肢都丧失力气。嘴巴好像丧失了说话的功能,无法说出那些责备的话,只有拳头像机械运动一样,一下一下软绵绵地打在金昇玟的肩膀上。
疯了吗,这小子真的疯了,为什么要做到这种地步。
真的死了吗?还是...没办法将这种话问出口,因为缺乏接受真相的勇气,好像永远不问就永远没有发生这样的事情。永远与他无关,永远相安无事。
已经覆水难收,我们走到无法回头的境地。
金昇玟把帽子摘下来,理顺了头发,又用手臂上一小块干净的皮肤蹭了蹭脸,突然笑起来。
他摆正了李旻浩的身子,尽量把语气讲得很轻松,没事的,不会有事的,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啊。
在没有监控的地方做的,就像警察所说的一样,因为没有监控所以没法证明(他怎么会知道这个?)也没有人报案,这件事情很快就会过去的。
不是早就说过了吗,为了让哥成为一条热带鱼,什么都会做的。
天气太热的话,大海会干涸,那么去哪里做热带鱼呢。所以太阳自己甘愿堕落掉下来。
太阳落在李旻浩的手心,落在李旻浩的怀里,他是神之子,是阿波罗,是普罗米修斯,是西西弗斯。如果我们无法选择生活,我们至少还可以选择痛苦,选择愤怒。
但其实,不是为了哥才做了那些事情,而是无法忍受这个世界有人这么伤害过哥。无法忍受他的存在,这种事情的存在,所以说是为了自己才去做的。
李旻浩的嘴唇颤动起来,不要想要再听他说什么,于是干脆把金昇玟拉到了怀里。变成了真正大两岁的哥哥,甚至是妈妈一样的姿态。
明明说着是在安慰着李旻浩的话。被李旻浩揽到怀里之后却哭了,哭得李旻浩的衣服上一片湿热。李旻浩搂着他的脑袋如搂着一个小孩,任凭他不干净的手在背上留下痕迹。
两个年轻的孩子靠在一起发抖。用力哭也没关系,把什么都哭出来,把那些脏的不好的东西都冲掉,哭出两道小小的溪流,最终全部汇入大海里。
夜晚的海边,天气晴朗的时候能够看见星星。知道为什么人在面对广袤一片的星空的时候会感动吗,因为这是宇宙的援引。如今他们站在星空下,多么多么渺小的身影。人们总是太看得起自己,却在苍茫自然前面因为谦卑而美丽。
李旻浩想起有一天,他又骑自行车带金昇玟出去,金昇玟坐在他的后座上。
那时候假期已经过去好一阵子了,金昇玟说,感觉什么都没做,夏天就过去了。我们好像只是一刻不停地在跑来跑去。
金昇玟又说,等我考上首尔的大学了,带哥去看很大很漂亮的水族馆。
十七岁和十九岁的时候,他们想过要去死。想了很多种死法,发现都会扭曲变形皮开肉绽,变成很难看的样子,最重要的是,似乎也没有人把他们的死当回事。于是就放弃了这个念头。
那个时候人们总是把世界想得太好,而他们把世界想得太坏。
地球还是会一直转着,但人类是真的要毁灭了。我们活在后亚特兰蒂斯时期,这个时期人类消亡了,还会有新的人类出现,还会有新神,新少年。没有人知道这个纪元具体终结在哪一天,但是在最该死的时候没死成,似乎也就会很可怜地一直活下去。
请务必不要放弃爱与希望!会尽力相爱...直到人类真的消失的那一天。
混沌,压缩,不堪,无秩序的一切结束之后,新纪元会变得更好还是更糟?1972年,Brian Kernighan写下第一个程序,print(“Hello,World!”)
但是现在少年的手颤抖着,手中是鲜血。如果有一天我们会飞,如果有一天我们坠入大海里,如果有一天我们变成热带鱼。
愿你的国降临,
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
如同行在天上。
我们日用的饮食,
今日赐给我们。
免我们的债,
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
不叫我们遇见试探,
救我们脱离凶恶。
救我们脱离凶恶。
F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