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未命名拉郎/忒修斯✖️豺狼
前言见1,非常混乱邪恶,不能接受请尽早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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忒修斯承认,自己实在是慌了神,面前的男人和自己心爱的弟弟纽特竟然有着一模一样的脸——他那一瞬间忘了自己的目的,但是听到豺狼的威胁之后反而镇定了下来——这个有着和他弟弟一模一样脸的男人要么就是看到自己的破绽之后在虚张声势,其实什么都不知道;要么就是个非常了不起的巫师出于某种不知名原因绑架了他的弟弟,并能随意变成其他人的模样(复方汤剂是肯定没办法保证这么长时间的)——忒修斯能保证,像邓布利多这样的人物肯定能轻而易举地做到这点,但是考虑到这位先生毫无防备地被他摄魂取念,对他动手选择的是刀而不是魔杖...
前言见1,非常混乱邪恶,不能接受请尽早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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忒修斯承认,自己实在是慌了神,面前的男人和自己心爱的弟弟纽特竟然有着一模一样的脸——他那一瞬间忘了自己的目的,但是听到豺狼的威胁之后反而镇定了下来——这个有着和他弟弟一模一样脸的男人要么就是看到自己的破绽之后在虚张声势,其实什么都不知道;要么就是个非常了不起的巫师出于某种不知名原因绑架了他的弟弟,并能随意变成其他人的模样(复方汤剂是肯定没办法保证这么长时间的)——忒修斯能保证,像邓布利多这样的人物肯定能轻而易举地做到这点,但是考虑到这位先生毫无防备地被他摄魂取念,对他动手选择的是刀而不是魔杖,他认为前者的可能性明显更大。
令豺狼感到惊奇的是,听完他的威胁之后,这位先生竟然松开了他(当然铁链并没有松开),笑着说道:“不……先生,您显然不属于我们这边的人,如果我猜的不对,您是的话,那凭您的能力应该能轻而易举地挣脱我的咒语(spell?所以这个男人还真他/妈是个巫师?巫师真的存在?by豺狼),您可能不知道,我们这一类人有自己的方法让您说真话……我相信您不会想尝试的,所以还是建议您直接说出来比较好。”
豺狼极少数地感到了头疼——这个男人实在难缠,显然那位斯卡曼德先生对这个男人大概是个重要的人,而自己的脸给对方造成了一瞬间的巨大冲击从而吐露出了一些真相,但自己对对方了解过少,很显然这个男人还有其他让他说实话的方法——在不清楚这些方法是什么以及有什么副作用的前提下,他谨慎地不太想尝试。
豺狼清了清嗓子,换了一副同样轻柔沙哑的嗓音“真是对不起……斯宾塞先生,我以前是一名战场士兵,您确实是吓到我了,我以前还从没碰到过能突然从我面前消失的人呢,所以下意识地就做出来了攻击反应,希望您能放开我,我们好好谈谈”
忒修斯皱了皱眉头,叹了口气,这个男人谎话连篇,干脆对他用摄魂取念或者吐真剂吧……而且他对这张脸仍然有所怀疑——真的只是巧合吗?傲罗办事处的房子在一年前被莫名其妙的打破了咒语,接着买下房子的那个可疑的人竟然长着一张和纽特一样的脸,还偏偏被今天亲自过来调查的自己看到了,而经过测试,这个人竟然真的只是个麻瓜——这一切都显得非常可疑……在这种条件下大概并不是特别适合继续询问,干脆把他带回魔法部仔细询问?这倒是不违反《巫师保密法》的最新规定,应该能适用于“特殊案例办法管理条例”,大不了调查清楚之后给他施一忘皆空再送回来……
豺狼看到面前的人迟迟没有反应不禁担忧了起来,他也不太确定这个男人会相信自己的鬼话还是继续用非常规手段逼迫自己说实话……而且外面天气怎么样了?他的飞机是否恢复了起飞?他尝试着动了动手,铁链仍然非常结实纹丝不动,躯干倒是可以勉强滚动之类的。正当他开头决定继续说些什么的时候,面前的男人终于开口了“这件事看来不太适合在这里解决了,得辛苦您和我走一趟魔法部了”
动心 25
“哦,打球吗?我周末就不去了,有安排了。”
泰燮说,李达在用同情而忧心的眼神看着他。
“真辛苦啊,泰燮,最近又多打工了吗?”
“莫?这个啊……”
泰燮语塞,回答游走于肯定和否定之间,自己也觉得束手无策:说是打工,也不算吧?但司机先生的确付钱了——动物园的门票也算钱吧?
为什么要答应那个人去干这种无聊的事啊?怎么他说话那么不讲道理,连讨价还价的余地都没有?社会人的脸皮都这么厚吗?
不、说到底,为什么这个年纪约会还去动物园,那两个约会的家伙到底怎么想的?有钱人神经不正常也就罢了,明宪哥怎么回事,那西八少爷是不是在器材上涂了毒药啊?明宪哥是中毒了吧?
泰燮越想越在心里感到恐惧。
“也......
“哦,打球吗?我周末就不去了,有安排了。”
泰燮说,李达在用同情而忧心的眼神看着他。
“真辛苦啊,泰燮,最近又多打工了吗?”
“莫?这个啊……”
泰燮语塞,回答游走于肯定和否定之间,自己也觉得束手无策:说是打工,也不算吧?但司机先生的确付钱了——动物园的门票也算钱吧?
为什么要答应那个人去干这种无聊的事啊?怎么他说话那么不讲道理,连讨价还价的余地都没有?社会人的脸皮都这么厚吗?
不、说到底,为什么这个年纪约会还去动物园,那两个约会的家伙到底怎么想的?有钱人神经不正常也就罢了,明宪哥怎么回事,那西八少爷是不是在器材上涂了毒药啊?明宪哥是中毒了吧?
泰燮越想越在心里感到恐惧。
“也不是……算了,也是吧,算是打工吧。”
“也注意休息啊。”达在说。
他是泰燮的同学兼舍友,为人温和、正直,即使知道泰燮的取向,从来没有说过什么,守口如瓶。
就算这样泰燮也没好意思说过最近遇到的问题,含糊过去,背起包出门,上了地铁,手机上翻开地图细看。
动物园是开在郊区的EVERLAND,路线倒是很简单,市区地铁换乘新盆唐线,再之后有专线轻轨,从APP上买票有优惠。高中时俊燮带他去过一次,刚上大学那年,雅拉和妈妈来首尔玩,也带她们去过,一天基本可以逛完。
他将路线图做成长图保存,发出去。
[ 三陟哥,早上八点在地铁站见面可以吗? ]
“对了,东吴,有件事需要说明。这周末上午的训练暂时取消,不好意思biong。”
明宪对学员说道。
帅哥学员推着120公斤的铁块,汗水从侧脸弧度上往下落,闻言嘭得一声将器材放下,坐起来。
“莫?”
“有事的biong。”明宪接着道。
崔东吴是老顾客,艺人,事业不温不火,可能是三四线,或者更多,不过再多说就不太礼貌——艺人最近新接了片子,对外形要求颇高,需要进一步塑造肌肉,又加了几节私教课。明宪的确轻易不带训,但万一有一天此人火了也说不定。
帅哥擦着眼睛上的汗水,冲他笑。
“最近很忙呐,李教练?好像你也不常在店里。”
“新乡那边开了新店,两边跑biong。”他解释道。
郑学员一般在还未开业的新店训练,说是宁可吸甲醛也不愿意在人多的地方训练,明宪猜测过是否因为挂空杆太丢人,但此人看上去又完全不以为耻的样子、最终只能归结为有钱人怪癖比较多。
“这样啊,”东吴点头,很好说话,“没关系,下周再加一节吧,周二晚上可以吗?”
“可以的,多谢的biong,”明宪低头在本子上划掉一杠,“给你多加二十分钟作为赠送biong。”
东吴立刻摆手,“太客气了,这倒不必了。”
“太累了biong?”
“哎,你也知道自己训练的方式吧?”
李明宪的训练方式和军训差不多。但是,效果很好,身体是不会骗人的。
他看着崔东吴,肩膀连接处的骨骼动了一下,突然道,“东吴,来测一下身高体重biong。”
崔东吴依言起身,站到仪器处。
明宪低头去看数值。
……好像真的差不多啊。
这个身高体重的数值,按理来说,通过训练是可以卧推到120公斤才对吧?
奇怪的现象还真多啊。
周五晚上九点钟,大万和汉娜核对过本周事项和下周日程,打印出三份,一份自己贴到桌上,一份给汉娜留存,还有一份敲醒昏睡的泰雄塞过去。这些事敲定,刚要往外走,又被一张笑脸推回来。
尹大侠笑眯眯地站在门口等。
“大万哥,周末有事吗?”
大万很累,脸是黑的,黑漆漆地看着他,“干什么?”
“就是之前我出差那次的单子,不是没谈拢吗?对方的项目负责人最近也回国了,宋俊燮先生,和哥说过的吧?宋先生又来主动联系我,我觉得那边其实好像还是想要……”
妈的,怎么又是姓宋的?这世界上有那么多人姓宋吗?
大万直接挥手打断他,没好气。
“你先去谈,西八呀,什么东西,这种家伙也值得我亲自去吗?”
大侠呵呵地笑,“哎哟,哥说话还是这么直白。”
“总之你先去,我周末有事。”又补充,“压到不能再压的价格为止,懂我意思吗?”
大万以无可商量的语气,懒得再理,接着就要往电梯走,大侠跟在他后面闲聊。
“哥有事啊?是阿姨之前说的那个相亲对象吗?哈哈,大万哥还在和那边……”
大万嘭得一拳砸在电梯按键上,脸色漆黑得能反光。大侠哈哈一声,不说话了。
这个点钟,下面的楼层没什么人,电梯上来得很快。门打开,大万迈进去,手机响起来,一条信息进来。
大万看了一眼就骂出声:
“西八呀,怎么还要坐地铁去啊!这小子也太会省了吧!”
大侠在门外站着,但耳朵很长,语气关切,“莫?哥约会坐地铁?”
大万关上手机,盯着他,大侠再次哈哈一声,帮他把电梯门按上了。
“我不去。”
宇成干脆道,大口喝着冰水,“哎,浩烈啊,这种事情我从来不去的吧?”
对面waiter装扮的人耸肩。
“哎,好吧,就知道宇成哥会这么说,”他放下手里正在擦的杯子,拿起手机回消息,“我再和金店长那边说明下,Ace这次就不去了……不过我还找了个新人,好像是要找保安的工作?看那张脸明明当模特也可以啊,我去问问他,还得起个艺名来着……对了,白虎和我一起去吧?感觉有些女孩还蛮喜欢看你犯傻的。”
杨浩烈微笑看向另一边,红发男孩抬起胳膊张牙舞爪。
“我才不傻!”
“好,好,我们Huge不傻。”
接着在手机上敲打。
这里是国际社区的野球场附近一家餐厅,老板也是篮球爱好者,装潢是球场设置和街头涂鸦,球场上的常客会来此聚集。宇成一开始没想进来,和那个红头发小子打了几次才被硬拉进来,这才知道附近几个野球场社区都是这些人在帮忙运营,他的账号也一起联合投了几次爆款,后来索性合成一个号,正好他自己懒得打理。
主理人看上去很散漫,但神通广大,似乎哪行那业都有涉猎,连夜店都有来往。本国的体育运动员和明星差不多,与此同理,地下篮球场的红人也是网红级别,常拿钱去受邀参加活动。
宇成一次也没去过,但是——
“等等,我去。”他突然道。
浩烈抬起头。“莫?”
“我最近还挺需要钱的。”他说。
“哥恋爱了吗?”浩烈看着他说。
“哇真的吗!带来看看!”姜白虎大呼小叫道。
“好啊,”宇成不假思索道,毕竟也不是拿不出手,“那就……啊,等等,”他反应过来,突然叹了口气,“——不行。”
【狄姜】沙漏(一发完)
义胆群英paro,角色死亡警告⚠️
沙...
义胆群英paro,角色死亡警告⚠️
沙漏
阿龙想他会永远记得这一天,这一刻所 发生的事。
永远。
大概到他死为止。
虽然离他真正死去也并没有剩余多少的时间。
他躺在马公的客厅里,浑身是血,倒也并没有觉得疼。所有的感官在最后的时刻里都变得遥远而麻木,所以他也无从知晓自己到底中了多少枪,流了多少血,也不知道自己还剩多少次心跳。
他的眼睛并没有闭上,就好像连闭上眼皮的力气都没有了。这听上去很奇怪,当一个人极度疲劳的时候,人们总说眼皮子在打架——因为没办法控制眼皮不闭上。可现在他的眼皮却可笑地半睁着,眼珠子缓慢地移动了一下。因为没办法聚焦,所以想看清很难,但幸好还是看清楚了。
站在他身边的人,除了那个跟着阿伟卖鱼的小孩毫发无损,几分钟前发着做黑社会好威水的梦,然后就被阿伟狠狠地甩在了阿龙正在死去的身体上。其余的人都称得上狼狈。马公和王律师相互扶持靠在墙边,阿修正在打电话叫手下安排救护车过来。
而阿伟,他正在抽烟,大半的体重靠在身后的墙上,好像站不稳似的。他一直就是这样,身上没有骨头,只不过现在他是真的有些站不住了。
没有人费心来看看阿龙是不是还活着。他是不是还在呼吸,他的心脏是不是还在挣扎着跳动,也许摸一下他的脖子还能找到断续的脉搏,都没有人关心。这场混战结束之后,需要解决的麻烦事就像这间被子弹毁得差不多的客厅似的,没有人还有心情再看他一眼了。反正他就要死了。
阿龙就这样,像具真正的尸体那样躺着。他觉得自己仿佛已经灵魂出窍了,正漂浮在客厅的上方,俯视着所有人,包括他自己,也包括阿伟。
阿伟也受了伤,不算太严重,卧床休息几个月大概就能恢复得七七八八。最大的反派已经被他亲手铲除,他会像曹公安排得那样坐上公司的第一把交椅,继承传了几代的社团,有忠心耿耿的老叔公和最好的兄弟,虽然有一些波折,总是会苦尽甘来的。
阿龙不确定他是不是该为自己觉得不值。或者别人会说这是他应得的下场。Jacky会这么说,阿业会这么说,其他人都会这么说。不过他也不会再见到他们了,他从来不信会在天上或者地下再见这回事,人死了就是死了,什么都结束了。
阿龙不敢想,如果真的能见到爷叔他会对自己说什么。毕竟人生谢幕的这出戏他唱得不算精彩,按成王败寇的理论来说,他输得彻彻底底。甚至他给爷叔安排的那场暗杀,都符合他一代枭雄的身份,虽然仓促,却多少算得上悲壮。
阿伟抽完了一支烟,往躺在地上半睁着眼睛的阿龙看过去。他看着阿龙微微发黄,逐渐失去焦距的眼睛,慢慢吐出最后一口烟雾。他走到阿龙身边,原本是想蹲下的,脚下一滑就坐在了地上。于是他就干脆坐在那里,看着这具逐渐冰冷的身体。
在他的大脑还能转动的最后一点时间里,阿龙突然想起了一件很久很久以前发生的事。事实上他常常想起这件事,却也从来没机会好好地去想,或者他是他故意不去想。但是反正已经到了最后了,想一下也不会有什么害处,阿龙希望他还有时间回忆这件事的全貌。
那是一个如今天一样的阴天,气压很低,天气预报说午后会有雷暴。那时阿龙还没有从大宅里搬出去,还像数年前刚刚来的时候一样,住在阿伟让出来的一间卧室里。
他和阿修来到大宅之后,阿伟让出了许多东西。他原本可以独占两间卧室和一间阁楼,半间车库里都是他鼓捣小型赛车时用的零件和工具。他们来了之后,阿伟让出了阁楼和卧室,把车库里的零碎搬去了后院新搭的工具棚,跟他们坐同一辆车子出门去上学。除了太太的爱以外,他几乎分享了一切,包括曹公的关爱。
太太对阿修和阿龙并没有多少关心。对于一个从未生育的女人来说,她所有的爱都给了从小一手带大的阿伟。倒不是说她对阿龙和阿修不好,只是也并不能指望她把两个突然出现在家里的半大小子当成自己的孩子来疼爱。
曹公不一样,他想尽可能地公平对待每一个人。他对阿伟仿佛没有偏爱,尽心安排阿龙和阿修去好的学校念书,教他们做事,在阿龙从高中毕业以后就把一摊生意交给他打理。他的公平让阿龙产生一种期待,一种每一个渴望父母认可的孩子都会有的期待,也许有一天,他能像干爹那样,甚至也许他能继承干爹的衣钵。这并不过分,为了对得起心里的这份期待,阿龙十分卖力,不管是脏、累还是危险,他都不会计较。
就是这样一个阴天,阿龙躺在二楼小会客室的沙发上,难得偷闲,没有出去做事。
时间大概临近下午三点,这时候家里一般是安静的。爷叔在公司,也就不太会有人到家里来谈事情。阿修在外面做事,阿伟还在上学——他今年该高中毕业,爷叔要安排他出国念大学,他之前大大地反抗了一下。他已经留级两次了,虽然英文学得还不坏,但是对于学业,阿龙看得出他并没有什么太大的追求。而爷叔仿佛觉得他理应去念大学。用他的话说,该去学一些以后公司用得上的东西。太太在两年前已经去世了,如果她还在,这会也许能听到她哼唱京剧的声音。可是她已经不在了,所以大宅里非常安静,只能听到楼下厨房里工人准备晚餐时偶尔发出的一丁点声响。
阿龙就那么躺着,享受这片刻的宁静。这样的机会是很少的,所以他没有抽烟,也没有开电视,只是躺在沙发上,安静地躺着。
突然他听见外面车道上有车轮碾过路面的声音。车子停在了大门口,车门打开又关上,然后几个人走进房子,穿过一楼的客厅,直接走上二楼。皮鞋踏在木质的楼梯上,阿龙能听出爷叔的脚步声。
他刚想起来打招呼,就听见爷叔说:“到我书房去说吧。”
然后有人回答道:“好。”
阿龙听出那是曹公的私人律师王律师的声音。还有第三个稍微轻一些的脚步声混杂在里面,阿龙猜那应当是马公,公司的二把手,曹公过命的兄弟。
几个男人径直走进了走廊尽头的书房里,过了一会工人送了咖啡进去,接着一切又恢复了安静。
没有人发现躺在沙发上的阿龙。
本来,阿龙也并不打算去做些什么。可是在那么一个阴沉的下午,他突然对书房里发生的事情产生了强烈的好奇。这是很少见的事,但他就是发生了。如果他知道自己会听到什么,又或者他预料到他自己将来会做什么,也许他就不会选择去偷听了。但是谁能知道将来发生什么呢,总之在他二十一岁的那个下午,阿龙悄悄地把耳朵贴在了曹公的书房大门上。
房间里,对屋外有人偷听这件事一无所知的曹公正在让王律师起草一份遗嘱。虽然马公说这么早立遗嘱是不是不大吉利,但曹公非常坚持。
“你知道的,老马,”他坐在椅子上,点燃一支雪茄,深深地吸了一口,然后透过烟雾看着他多年的老友,“我们这些人,不知道哪一天就会死。我得早作打算。”
他今年四十九岁,还称得上是壮年,虽然脸上有些皱纹,但身手敏捷精力旺盛。马公知道他说得都是对的,于是没有再反对,只在他安排遗嘱细节的时候偶尔出声给些意见。
王律师坐在打字机前,曹公说的每一个字他必须用法律用语转述一遍,再用英文打在白纸上。书房里的这台打字机是他的老朋友了,有些事情他没办法假手秘书,必须亲力亲为。
最后的条款就是安排继承人。曹公沉默地抽着雪茄,半晌没有说话。
马公以为他在三个干儿子里犹豫不决。他们确实都称得上优秀,阿龙老实肯干,阿修大胆火爆,最小的阿伟还没记事就在曹公跟前长大,聪明伶俐又喜欢交朋友,选谁做继承人都没错。
于是他问:“阿大,你要是还没想好,可以过两天再找老王来。”
曹公看了他一眼,把手里的雪茄放在了烟灰缸里,淡淡地问他:“你觉得阿龙和阿修靠得住么?”
马公不解地答道:“他们两个都很好。”
曹公知道他的老友并没有听懂自己的问题。于是他说:“我希望到时候你能多帮帮阿伟。他有时候太讲义气,反而会伤了自己。”
马公没有再说什么。继承人的姓名由曹公亲自用钢笔写下,王律师郑重地把文件放进公文包,等去公证处完成了公证,就会立刻被送进保险箱。
有时候他们之间会说一些像打哑谜一样的话。阿龙从来不擅长猜测爷叔和马公之间这些谜语的答案,但是这次他猜出来了。他站起身,悄无声息地穿过走廊,躲进了走廊另一头的卧室里。没有人发现他刚刚做了什么,但心底某处他也在问自己,是不是做错了什么。
在偷听爷叔谈话的愧疚感之外,他感觉到了强烈的愤怒。他气愤那些不偏袒的假象。他感到被深深地背叛了,他感到不公平。他当然知道,他早该知道,爷叔的心里谁是最好的。
他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上低垂的吊灯,心里却想着当初刚来大宅时的情景。当时他和阿修曾经短暂地分享过这间卧室。
“楼上小卧室里的东西得等少爷回来处理,委屈二位先挤一挤了。”管家是这么跟他们说的。
少爷。
阿龙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从来就没有公平过。曹公的大宅里从来只得一个少爷,他和阿修也从来就没有机会坐上那个位置。
阿伟当然没有做错什么。可是他呢,阿龙又做错了什么?
到了吃晚饭的时候,阿龙被人叫醒了。也是到这时他才意识到自己原来睡着了。他起身,木然地走出房间,刻意不去看走廊对面的书房,低着头下了楼。
阿修已经回来了,曹公留了马公吃饭,于是晚餐的菜色比平常更丰盛。
阿龙在阿修身边坐下,装作若无其事地同他闲扯。
阿伟还没有回来。阿龙抬头看钟,指针刚过了五点半,如果没有遇上堵车,每天差不多这个时候,去接阿伟放学的车子就该回来了。
正在他这样想的时候,门口的工人就叫了一声,少爷回来了。
话音未落,还穿着校服的少年人跑了进来,把书包随手甩给管家,蹦蹦跳跳地就到了餐桌边。
“爷叔。马叔叔也在啊。”他笑嘻嘻地说。他同阿龙他们一样,管曹公叫爷叔。他似乎从没想过曹公是不是对他有格外的优待,也并不觉得阿龙和阿修跟自己有什么不同。他更不会知道阿龙在盯着自己看,试图从他的表情上捕捉任何优越感的蛛丝马迹。
等阿伟洗过手,坐到曹公右手边的空位上,那是他惯常的座位。马公坐在曹公的左手边,夫人在世时,那个位置是她的。而她去世之后,如果没有客人,那个位置便空着。
阿龙之前从未注意过这个,而现在任何的细节看起来都是一种无声的宣誓。
你不配,他仿佛听见有个声音在说。
阿伟正眉飞色舞地在说今天学校里的见闻,说起隔壁班的某某和某某为了女生争风吃醋,约了放学后在操场决斗。等围观的人群已经准备就绪,要决斗的二位却双双放了看客的鸽子。
“真是扫兴。”他大声地说,仿佛蒙受了什么巨大的损失。
他还没有杀过人,阿龙突然想到。阿伟刚刚过了18岁生日,可他居然还没有杀过人。这未免太不公平了。他和阿修都已经满手血污,爷叔要到几时才会让这位少爷和他们一样?难道他准备就让他一直这么干干净净吗?这又算什么呢?
“龙哥?”阿修仿佛发现他的神色不太对,小声地问他,“你脸色很差,哪里不舒服么?”
阿龙摇了摇头,说:“天气太闷了。”
“是呀,”阿伟接着他的话说,“从城里出来的时候还下了大雨,说不定晚一点山上也要下雨啦。”
阿龙勉强笑了笑,低头去喝汤。他胃口全无,却又不想让爷叔看出什么端倪,只好装作无事的样子,一餐饭吃得异常辛苦。
等吃完了饭,几个人又在客厅里喝了几杯酒。阿伟明天还要上课,又有功课要做,在他的强烈要求下,曹公只让他喝了半杯啤酒。他似乎觉得这很无趣,早早就告辞上楼去写作业了。阿龙目送着他上楼,等收回目光时又注意到了客厅的墙壁中央唯一装饰着的那张照片。
那是一张合影,曹公,太太,还有阿伟。这是他十岁生日时拍的全家福。照片里曹公还很年轻,太太穿着旗袍,看起来娴静温柔。站在他们中间的阿伟穿着小学的制服,笑起来的模样竟然有六七分像太太。
阿龙从未意识到,这是家里唯一的一张全家福,而此刻这张照片仿佛在无声地提醒他,这个家里从来只有一个小少爷。他和阿修从来都是外人。
他喝下肚的白兰地变成了一团火,一团名为嫉妒的火,缓慢地从他的腹中燃烧起来。过去的六七年间他从来不曾有过这种感觉,而现在他只觉得那团火要从内里把他烧成灰了。
“阿龙,”曹公突然出声叫他。
阿龙应了一声。“爷叔。”他说。
曹公叼着雪茄,把盒子递给他,示意他也来一根。隔着古巴雪茄浓烈呛人的烟雾,阿龙听见曹公说:“泰国那件事情,你做得很好。”
“阿修也是。”马公接过他的话头,又夸奖阿修在湾仔的码头经营得很好。
若是在往日,爷叔的夸奖会令他十分受用,可现在阿龙却只觉得他在虚与委蛇,并非真心觉得自己好。若是真的好,那为什么要把位子留给一个连人都没杀过的阿伟,而不是他。甚至,连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都不留给他。
他越想就越坐立不安,只好闷头喝酒,喝了几杯觉得脑袋发晕,就匆匆离席,说自己有些累了,想早点休息。
他确实是累了。他不确定现在去睡一觉,明天一切会不会变好一些。他没有做错什么,他想,凭什么他要被这么对待。
凭什么呢?推开阿伟房门的时候,阿龙的脑子依然想着这个问题。
阿伟的房间从不上锁。太太说过,他小时候经常会魇着,她要随时起身去照看。现在这个机会给了阿龙可趁之机,让他可以大摇大摆地走进去。
房间的主人本该在做功课,可是餐后的那杯酒让他睡意朦胧,于是他决定在床上小憩片刻,却不想已经沉沉睡去。
阿龙站在他的床前,看着他还略带孩子气的睡颜。他几乎还是个孩子,瘦,骨架细窄,还没长大。如果他知道,自己早早就已经被安排了未来的重任,不知道他是否还能睡得如此无忧无虑。
他在床边跪坐了下来。当距离靠得够近,阿龙发现阿伟生得非常秀气。其实他早就注意到,他的弟弟是好看的。阿龙自己是人见人夸的靓仔,他颇以此为傲。特别是当跟阿修站在一起时,他人高马大又够英俊,看起来十分亮眼。
而阿伟不一样,他有种像女孩子一样的秀气,教人很难不去疼惜他。就像现在,他多喝了几口酒,微微蹙着眉头躺在床上,无辜得像个孩子。阿龙突然就偃旗息鼓了,甚至有点想要责备自己,何苦同他去争那一场,只要两兄弟能在一起,有什么不好呢?
可是,我不想和他做兄弟。有个声音在对阿龙说。你知道的,你可以不和他做兄弟的。
阿龙的心脏在他胸口猛烈地跳动着。
是的,他想。
他看到过阿伟同人接吻,在尖沙咀的一条小巷里。他的小弟被人压在墙上,他的手紧紧攥着对方的领子,两个少年人在自认为无人发现的地方忘我地接吻。
阿龙从未告诉过别人这件事。此刻他认为,知道这个秘密的自己对阿伟有一种特权。特别是现在他睡着了,这不算阿龙趁人之危。
于是他凑过去,浅浅地吻了他的嘴唇。但是这还不够,一旦开始,他便想要更多。刚刚熄灭的那团火又燃烧了起来,既然人生对他如此不公,他想,他为什么不能去抢?
他更深入地吻了下去,舌头撬开了阿伟的牙齿。对方在睡梦中配合地张开了嘴,甚至连舌头都迎了上来。
阿龙怀疑他在睡梦中把自己当成了他的某任男朋友,这念头让他越发生气。如果阿伟需要一个男朋友,那无论如何不应该是个只敢在小巷子里同他接吻的男孩。将来他要继承一个庞大的社团,他该找个有种男人。
他伸出手,把阿伟的身体揉到怀里。他抱起来和夜总会的女孩子完全不同。她们是柔软的,驯服的,没有棱角的。而阿伟的身体是硬的,到处都是突出的骨头,仿佛吃下去的东西都不知道去了哪里,也许变成了他旺盛的精力被消耗一空了。
阿龙知道,阿伟快要醒了。他吻得太久,太深入,他快要喘不上气了。
醒过来啊,他恶意地想,你快醒过来啊。
而就在这时,窗外劈下一道闪电,一声巨大的雷鸣之后,暴雨落了下来。
阿龙猛地放开了阿伟。他已经醒了,瞪大了眼睛看着阿龙。他的嘴唇因为亲吻而泛红,他似乎没办法呼吸——这却不是因为阿龙的吻。
阿伟害怕打雷。他的身体因为恐惧而僵硬,连呼吸都停滞了。
如果是往日,阿龙会把他抱起来,拍着他的背,让他深呼吸。可那一天,那一刻,阿龙逃走了。即使他知道阿伟惊恐的眼神并非因为发现自己在吻他,即使他知道阿伟是因为害怕打雷,他都不能再留在那里了。他不愿意自己对阿伟再有任何温柔,这仿佛是对自己的背叛。
他逃也似的冲出了阿伟的房间,逃进对门自己的卧室,牢牢地锁上了门。
就是这么多了。阿龙躺在地板上,迟钝地想。他逃出了阿伟的房间,但是他逃不出阿伟的世界,甚至他也逃不过自己的心。
他的身体躺在地上,灵魂漂浮在半空中,而意识就像落入下半边沙漏里的沙子,随着时间的流逝正变得越发模糊。
阿修不知几时走到了他的身边,靠着阿伟坐了下来,他俩的肩膀靠在一起,像真正的兄弟那样。
我有很多次机会可以后悔的。阿龙想。但是我不需要后悔。
何况事到如今后悔也没有任何意义了。
“你还记得,那一年你18岁生日过了没多久,有一天山上下了大雷雨,你被吓得送进医院么?”阿修点起一支烟疲惫地说。
阿伟点点头。他记得自己在医院醒来,但是那之前的事情已经忘得一干二净了。
“我看到他从你房间出来。”阿修接着说道。
如果阿龙还能有凉水兜头浇下来的感觉的话,这大概是最后一次了。他用尽力气再次转动着眼球,只模糊地看到两个靠在一起的影子。
原来阿修看到了,他想。
阿伟木然地坐着,他不明白阿龙从自己房间里出来是什么意思。或者他现在太累了,所以才想不明白。
阿修没有再说话,他已经听到救护车从山下开上来的声音了。
阿龙什么都没听到。
他的沙漏刚刚落下了最后一粒沙子。
【狄姜】一个陌生男人的葬礼(一发完)
BGM: 王若琳-Aubrey
依旧是深夜的丧病操作。
角色死亡有⚠️
设定是男人和男人,男人和女人,女人和女人都可以普普通通地结婚的宇宙。大约是民国背景。
...
BGM: 王若琳-Aubrey
依旧是深夜的丧病操作。
角色死亡有⚠️
设定是男人和男人,男人和女人,女人和女人都可以普普通通地结婚的宇宙。大约是民国背景。
这是一个很普通的葬礼。
神圣的教堂,严肃的神父,悲伤的音乐和心碎的家人。这是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天主教徒的婚礼。
神父带领大家做弥撒时,谭家豪站在后排,低垂眼睛看着前排座椅油漆上的一丝裂纹。他们家不是教徒,祷告弥撒他一概不会,也从来没有弄清楚天主教基督教到底有什么区别。父亲站在他的身边,跟众人一样嘴里念念有词,可如果仔细听,会听到他在说南无阿弥陀佛。
谭家豪觉得这真是好笑极了。如果被主人家听到,不知道会不会把他俩一起打出去。
只是葬礼真的并不是个适合说笑的场合,他只好抿紧了嘴唇,祈祷这漫长的仪式能够早早结束。他偷偷抬头,透过黑色的人群看过去,靠近圣坛的地方摆放着一具西式棺木,正在十字架之下,被大朵的白色玫瑰和百合花簇拥着。他记得父亲出门前告诉过他,等会他们还会有瞻仰遗容的仪式。
真是吓死人,回来还得跨火盆。谭先生当时是这么说的。
是啊,家豪想。一个人死掉之后总是没有什么好模样的。他见过祖母死掉时的样子,灰白蜡黄的脸皮,看起来虽然不能说吓人,确实是死人的样子。和活人终究隔着一整个世界的样子。
何况,谭家豪并不认识他。说起来也很奇怪不是么,一个佛教徒,来参加一个他并不认识的天主教徒的葬礼,这总得有一些说得过去的原因。
而他也确实出于一些原因必须要来。
假如这个男人没有死,在这个月晚些时候,谭家豪就要和他结婚,从此割裂与父母的关系,成为严家的一员。假如,严威廉——他的未婚夫——没有死的话。
谭先生在严家的银行兢兢业业工作了二十多年,从没想过这种好运会落在自己头上。董事长突然选中了自己的小儿子作为四公子的夫婿,还要求尽快完成婚礼。谭家豪自然是拒绝的。但拒绝等于父亲丢掉工作,也许还等于他们在上海再也无处立足,要离乡背井去不知道什么地方再谋生计。
同家豪失去自由的代价相比,同严威廉结婚能带给谭家的好处实在太多,而拒绝的代价则过于昂贵,以至于拒绝从来就不在选项之中。
而现在,严威廉已经死了,谭家豪作为婚约者自然也要参加他的葬礼。在葬礼结束之后,他将重新获得可贵的自由。尽管他知道这很不道德,但是家豪还是感谢他的死亡。
虽然我们从不认识,他想,我希望你能早登极乐。
然后他就想起了另一个人,一个消瘦、忧郁又活泼可爱的年轻人。他打算在葬礼之后就去找他。
这会是他重获自由之后做的第一件事。
他们是在去苏州的火车上认识的。谭家豪刚刚同父亲大吵一架,冲出了家门。争吵的原因无非是他要拒绝严家的婚约而父亲不肯。
他出门,跳上黄包车,最终在火车站下车。他买了最近发车的一班火车,挤进拥挤的人群,一直到火车发动他的心都还在因为愤怒而狂跳。他身高一米八十多,体重将近170磅,当他生气时,全世界都知道他在生气。
而在他的对面坐着一个年轻人,一直低头在看书,仿佛并没有被谭家豪的怒气波及。
这是一个好看的人。后来每每回忆起这次初遇,这句话就会浮现在他的脑海里。一个好看的人,就是这么简单。
他戴着一副金丝边的圆眼镜,皮肤白皙,以东亚人的标准而言他算得上高鼻深目。当他抬手把一缕略长的卷发拨到耳后时,谭家豪注意到他有一对看起来养尊处优的手。
他的注意力已经完全被这个年轻人吸引了,不知不觉他已经忘记了愤怒,开始期待他陌生的旅伴几时能注意到自己。或许他可以清一清嗓子,或者弄点别的声响出来。他当然也可以问一下,你在看什么书。这或许有点唐突,但还算不得没礼貌。
正在他纠结的时候列车员过来检票,他对面的年轻人自然地合上书本抬起头来,也就自然地与谭家豪四目相对。他定定地看了他一会,转头从外衣口袋里掏出车票递给列车员验过,轻声谢过那穿着制服的中年男人,又重新低头去看他的书。
过了片刻,他才在谭家豪的注视下再次合上书本,抬头对他微微一笑。
你好。他说。鄙人江笃义,先生怎么称呼?
敝姓谭,谭家豪……家豪的脸红了,带着被人看穿心思的羞愧。他刚刚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多无礼,又想不出个合理的借口来为自己辩解。
而江笃义仿佛并不介意他的无礼。他是个漂亮的年轻人,大约也习惯了别人这么盯着自己,只是笑着点了点头。过了片刻他又问,谭先生也是去苏州么?
谭家豪茫然地点了点头。他因为愤怒才跑出了家门,身上只带了几十块钱,被江笃义这么一问,才发现自己对接下来的日子毫无打算,也许在苏州耗上几天,等弹尽粮绝,他又要灰头土脸地回家去。说到底他只是个还在念书的大学生,因为家境还算殷实,其实并不曾真的见识过生活的苦。
我打算去苏州吃一碗三虾面,后天就回来。江笃义自顾自地说下去。他把那本书收了起来,放进随身的旅行包里。
如果谭先生去了苏州没有别的打算,也许不介意与我同游?末了,他看着谭家豪,嘴角还是挂着一抹快乐的笑意。
谭家豪立刻就答应了。他突然想通了,反正他是要回家去的,既然已经上了火车了,那不如就和江笃义在苏州好好游玩一番,再回去面对那堆烦心事。
他心情一好,话匣子也就打开了。从上海到苏州,坐火车要将近半天,他们便聊了一路。原来江笃义之前都在日本留学,最近才回国,在上海呆了几日,又准备去苏州吃一碗时令的三虾面。
小时候外婆家住在苏州,每到四五月就常常去吃,总也吃不厌。江笃义笑着说。
他总是笑着的。谭家豪想。只要见过他的人都会记得他脸上的笑意,温暖的,柔软的笑意。那笑容令他看起来神采飞扬,充满了活力。谁会不喜欢和他这样的人做朋友呢?
在经过漫长的颠簸之后他们终于在苏州下了车,谭家豪两手空空,而江笃义也只有一个随身的小包。于是他们叫了辆黄包车,去了大东旅社,一路上只听马路两边软语轻音,明明都能听懂,却觉得这里无端比上海温柔了许多。
江笃义的外婆家在苏州,自然对这地方十分熟悉。到了大东旅社报上姓名,门口的茶房直接拎包把二人送上三楼的客房,熟门熟路,显然是老客了。
谭家豪从前不曾来过苏州,头一次来就碰到了江笃义,心中的烦闷心情早就消散了大半。等进了客房,只见室内全是红木家具,配了西式铜床,推窗可见外面精致的园林,一时间把上海的一摊糟心事全然忘了。
我同父亲来时,常常住在这间房。这次要来,还专门拜托他帮我拍了电报过来,千万帮我留出这间客房。江笃义脱下外套挂在衣帽架上,笑着同谭家豪说。
可惜只有一张床,要委屈谭先生和我同床而卧,希望你不介意。
谭家豪当然不介意。只是这时他仿佛才意识到自己除了兜里的几十块钱别无长物,连换洗衣物都没有,如果和江笃义同游,还得先去一趟洋行。
而他的新朋友仿佛看穿了他的心思,推门出去找了个茶房进来,又问过谭家豪的身量尺寸,着他去买身内衣袜子连同换洗的衬衫来,开支算在房钱里,又打赏了那人一块货真价实的银元。
那查房谢了他的赏钱,关上门走了。江笃义回头看着谭家豪,笑着说,这下谭先生可以不用担心自己回到上海时闻起来像苏州河的味道了。
他穿着一件白衬衫,谭家豪这才发现他原来这么瘦,身量看起来像个青少年。在火车上他就觉得对方年纪不大,细细一问,果然不满20岁,才刚念了一年大学。
于是江笃义就同他讲了许多在日本留学的趣事,一直到刚才出去跑腿的茶房拿了东西回来,才发现日头西沉,已经到了用晚饭的时候。
因为大东旅社自有汽艇可以游运河,就让厨房备了简单的小菜放到船上,一边吃饭一边夜游运河。运河边还有许多人家,小船在水中摇摇晃晃,外头全是柴灶的烟火气,加之夜色渐深,也看不到许多东西,游了一会就打道回府了。
回到房间,两个人又喝了一杯新茶,各自洗漱过后躺到了床上。
谭家豪只觉得神奇。早上冲出家门时他还愤怒得像一头狮子,而现在他已经置身温柔乡中。窗外还能听到几声琵琶,借着一缕月光他看到江笃义已经睡着了。一日奔波,这年轻人果然也是累了。
谭家豪想起了自己前途未卜的婚姻。不出意外,六月的时候他就要搬进严家,从此低人一等过日子。他听说严威廉是个忧郁寡言的人,又听说他阴晴不定,经常突然出门游荡数日不归。他实在想不通为什么这份“福气”会落到自己头上,为什么如果真要和人结婚,他不能和自己喜欢的,比如像江笃义这样的人结婚。
后来他意识到自己是在那一刻明白了自己的心意。所谓一见钟情不就是如此么?他明明除了江笃义的名字以外对他知之甚少,却莫名觉得如果是同他结婚,也未尝不可。
可惜他不能同江笃义结婚。他要同严威廉,他从没见过的严威廉结婚。那种愤怒几乎又要回到他的心上了,于是他又向江笃义望了一眼。
月光下年轻人睡得宛如一个孩子。
谭家豪小心地凑过去,轻轻在他额头印下一吻。这简直是胆大妄为,这年轻人如此信任他,不过萍水相逢还邀请他同游,而现在他却对他有非分之想。
但他睡得这么熟,一直到谭家豪也睡着之前,他都一动没动。
第二天一早,谭家豪被外头的嘈杂声吵醒,原来已经过了七点,外头有赶早班火车的客人出门,于是便热闹了起来。
江笃义已经起身,换了身干净的中式褂子,身形风流,看起来突然与昨日的斯文气质全然不同。仔细一看,只是差了一副眼镜而已。
见谭家豪醒了,他笑着说,你再不起来,我就要丢下你一个人先去吃面了。
谭家豪赶紧起身,匆匆洗漱过后就陪他下楼,坐上黄包车往朱鸿兴面馆去。到了面馆果然人头攒动,不愧是名声在外,慕名而来的食客混在本地老饕中间,一时间只觉得面馆里头热气腾腾。
江笃义点了两碗三虾面,又寻了张桌子坐下,提高了声音同谭家豪说,上海沧浪亭的三虾面也不错,只是我最近突然很想念小时候吃过的味道。这家店名气最大,总该是最好吃的。
过了一会面条端上来,热气腾腾两碗汤面,配着两碟虾仁,苏州人所谓过桥。谭家豪尝了一口,只觉得颊齿留香,鲜甜无比,果然是值得千里迢迢来一品的美味。等他风卷残云将那碗红汤都喝得一滴不剩,再一抬头,却发现江笃义早就放下了筷子,神情算不得愉悦。
怎么?味道不好?谭家豪问到。
江笃义笑着摇了摇头,只问,你吃完了么?吃完了咱们就走吧。
于是两个人出了人满为患的面馆,江笃义突然沉默,并不说话,谭家豪也只好在边上陪着,他往哪儿走就往哪儿走。
走到半路江笃义终于开口说,我小时候常在这附近玩,外婆家的老宅离这也不远。我惹父亲生气了就跑来外婆家避难,她就带我去面摊吃一碗汤面。可惜……
他轻吐了一口气,说,可惜我以为我怀念的是面,却原来也不是。
他说完,又轻轻笑了起来。谭家豪不知道他在笑什么,也只好跟着笑了。
那天后来也没再发生什么事情,江笃义除了早晨心情略有起伏,一天之中大体还是快活的。他领着谭家豪逛了几处有名的去处,又带他去茶楼喝茶听曲,二人结伴同游仿佛已经做了多年老友。
随着日头渐西,谭家豪的心情却渐渐沉重起来。明天江笃义就要回上海,他也要一起回去。如果真的回去了,他这辈子想再见到这人怕就是白日做梦。他不愿意。
他甚至生出一种念头来,也许他可以跟江笃义私奔,甚至觉得只要他说出来,也许他才刚认识的一天的这个年轻人就会点头。
即使他不同意,谭家豪想,最差也不过一辈子再也不见面。可他本来就不会再见到他了。
他怀着这样的念头睡着了,自然也就不会睡得踏实。谭家豪在半夜醒过来,却发现原来江笃义也并没有睡着。
年轻人靠在床边坐着,开了半扇窗正在抽烟。谭家豪不知道他从哪里变出来的香烟。屋里没有点灯,烟头在黑暗中闪着橘红色的光。今晚又是一个明月夜,青白色的月光落在他的鼻尖额头肩膀上,照得他近乎透明。
江先生。谭家豪听见自己说。
你愿意同我私奔么?
江笃义没有说话。
他掐灭了香烟走到床边坐下,弹簧床垫在他身下吱呀作响。他凑过来亲吻了谭家豪的嘴唇,嘴里全是苦涩的烟味。
谭家豪知道,他一点都不了解眼前这个人。可是他就想同他私奔。于是他用力拥抱了江笃义,把他瘦骨嶙峋的身体搂进自己的怀抱。
弥撒结束后又有唱诗班咏唱圣诗。大约是教堂的设计,歌声在这不算空旷的空间里环绕,竟然听起来真的十分神圣。
谭家豪把体重从左脚换到右脚,又从右脚换到左脚。他很不习惯这样长时间的站立。而去找江笃义这个念头又令他格外坐立不安,就越发觉得葬礼冗长繁复。
阿龙,别晃来晃去!谭先生小心地拉了拉儿子的手臂,压低声音说。
他们站在人群的最后一排,其实也不会有人注意到。而谭先生对于自己的儿子没能攀上董事长的高枝仍觉得可惜,又怕在这样的日子里家豪做了失礼的动作,自己在银行里更加地位尴尬,于是就只好小心再小心。
唱诗班唱完了拉丁文的圣诗,又开始唱一首中文的颂歌。在管风琴的演奏声中,谭家豪勉强分辨出这首歌也是在歌颂上帝,也祝愿死去的灵魂能够重回天父的怀抱。
这与一般人去世之后的法会佛事也没什么区别,无非都是早登极乐的事情。这么一想,他觉得父亲先前滥竽充数念的阿弥陀佛也没什么问题。无论是东还是西,人总是要回去一种看不见的神圣的地方。只要他的灵魂安息,没有流连人间,那留在人间的人也能安宁。这确是没错的事。
谭家豪希望严威廉在这冗长的仪式结束之后,真的能回去他们皈依的天父的怀抱。也许有一天他们能在天上见面,到时候自己会去跟他说声抱歉。
天主教徒应当也相信命运。他们两个实在是没有缘分,希望他不要见怪。
但是谭家豪毕竟没有见过严威廉,等到了天上他该如何去找这位陌生的未婚夫,大概要等真的上了天堂才能知道了。
圣诗唱完,终于到了告别遗体的环节,亲朋好友将白色的玫瑰和百合放进棺木,最后一次瞻仰逝者的遗容,做最后的道别。
谭家豪站在队伍的最末端,慢慢地往前走。严威廉的棺木就在十字架的影子之下,越是靠近,就越是莫名觉得心跳。
等到轮到他时,谭家豪没有抬头,只是把一朵白色的玫瑰放在严威廉青白失温的手边就匆匆收回了眼神。而只那一瞬间,他也注意到,那是一双养尊处优的手。于是他的眼神缓缓移到了逝者的脸上。
也许是他们用了某种方法,严威廉看起来并不灰白蜡黄。他当然是冰冷的,但他看起来只是睡着了。他是个漂亮的年轻人,只可惜他已经死了。
谭家豪并不敢多看。他的心正在狂跳,而他不知道这到底是什么感觉。奇怪的是,他并不觉得恐惧。
紧接着棺材就被钉上了,教堂的墓地里已经挖好了他的墓穴,只等着他入土为安。无论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到了最后的最后,身体都要入土为安,而灵魂都要早登天堂。
葬礼结束后,一个中等身材的年轻人走过来同他握手。谭家豪认得他是严威廉的大哥保罗,葬礼开始时代表家人致悼词的就是他。
很可惜,他说,你要在这里认识他。
是啊,我很遗憾。家豪木然地说。请节哀。
严保罗望着他弟弟的坟墓,黑色大理石做的墓碑上头只简单刻着他的名义和生卒年月。
他说,威廉是个好孩子,本来我相信你会喜欢他的。
嗯。谭家豪点点头。他想起被白色鲜花包围的严威廉的脸。他看起来确实是个招人喜欢的人。
严保罗从西装口袋里掏出一封信,递给他。
我弟弟临终前,让我把这个交给你。他说虽然你们从没见过面,但你毕竟是他的未婚夫,于情于理,他都该对你有个交代。
谭家豪接过那封信。在打开信之前,他问道,严先生,我想问一个问题。威廉先生,是为什么死的?
严保罗打开一个银制的烟盒,摸出一支烟后,又把那个盒子递了过来。于是他也拿了一支烟,却并没有点上,只看着严保罗擦亮火柴,用力吸气,脸颊凹陷的时候,有三分像他弟弟。
威廉生病已经很久了,他说,看了许多医生也没查出来。
父亲觉得,他没结婚就死了实在太可怜。母亲又不知从哪里听来的说法,说是结婚是喜事,也许能冲掉他的病气。于是就匆匆让银行里的员工也一起推荐合适的人选。
我父亲推荐了我?谭家豪问。
严保罗看了他一眼,不置可否。威廉选了你。
谭家豪笑了。然后他说,我是不愿意的。
我们理解。总之,请你不要恨威廉。严保罗说,他的语气里并不为此感到抱歉。
最后一个问题,严先生。谭家豪注意到他的烟已经快烧完了,于是加快了语速。威廉先生走的时候,有没有痛苦。
严保罗似乎很奇怪他会问这个问题。他的烟马上就要抽完了,他也无意在跟这个差点成为弟弟丈夫的年轻人再多说什么。毕竟他们也并不熟悉,未来恐怕也不会见面。但是他依然回答了这个问题。
威廉是在睡梦中走的。我主待他还是仁慈的。他说。
说完,他礼貌地点了点头,走开了。
谭家豪低头看着手里的信封,上头印着大东旅社的字样。
他想起了江笃义。他终于意识到自己如此愚蠢,愚蠢到没有发现这么明显的恶作剧。
江笃义。
John Doe。
他颤抖着拆开那封信,果然用得也是大东旅社的信纸。
上头简单潦草地写了一句话。
我们天上见。
Fin.
【狄姜】无地自容(一发完)
理性磕西皮,请勿上升真人。所有同人谢绝转出LOFTER。
我一定是疯了才在半夜搞了这么个登西(:з」∠)_
算是霸王别姬后遗症🤔
主角吸du警告⚠️
主角死亡警告⚠️
...
理性磕西皮,请勿上升真人。所有同人谢绝转出LOFTER。
我一定是疯了才在半夜搞了这么个登西(:з」∠)_
算是霸王别姬后遗症🤔
主角吸du警告⚠️
主角死亡警告⚠️
霸王别姬拿奖那一年,姜小山从苏州坐着绿皮火车去北京。九月的北京依旧热得冒烟,母亲拿着傻瓜相机给他在天安门广场前拍了张照片。
谁都没想过他能考上大学,但他好歹也考上了。离五道口还有点距离,但是离家远远的,在北京,一年不用回来。甚至电话也不用常打,毕竟长途话费是很贵的,比思乡值钱。
到了北京不久姜小山就病了,室友说是水土不服闹的。可是谁说得准呢?总之校医院也去看过几回,稀里糊涂地挨了大半个月终于也是好了。
姜小山本来就很瘦,经过这一遭瘦得越发厉害了。加上军训时晒得又黑,到了国庆节时,远远看去,他像个非洲来的留学生。
这就是谭荣第一次见到姜小山时他的模样:黑,瘦,沉默。
说起来谭荣是不该在后海遇着姜小山的。他们学戏的最忌讳烟酒,一块儿红布火了以后,摇滚也成了不能碰的东西。
老师傅说的,你们的嗓子金贵着呢,哪能这么糟蹋。
可马上就21世纪了,谁还听京剧呢?这事儿老师傅答不上来,谭荣他们也不会去问。既然入了这行当了,十几二十年熬下来,该吃的苦该受的寂寞,哪一样都没缺席,等到二十岁时,谭荣也就看淡了。
他们说他能成呢,能成角儿。谭荣也不知道成了角儿会有什么区别。还不是耗在京剧院里头,一个月接着一个月,一年接着一年地耗着,把工资从150块耗成500块,掰着指头算着哪天集资建房能分到自己头上。
老师傅们不都这么耗着。
跟漫长得看不到头的日子比起来,偶尔去后海听人唱光辉岁月又算得了什么?
黄家驹死了,梨园行离死也没多远了,紧接着就该轮到谭荣了。
在这样的日子里,谭荣遇到了沉默地在舞台的中央敲着架子鼓的姜小山。他学人家点一大杯扎啤,坐在卡座里头,抬眼就能看到那个瘦得扎眼的人。
那对眼睛虽然没多大,黑眼珠却格外的大,嵌在那张瘦窄的脸上,被一对忧郁的眉毛压着,说不出的奇怪。又奇怪又好看。
姜小山却不知道自己被人看着了。他一直就是这样浑然不觉,心情好时冲谁都傻乐,陷入自己的世界时,就仿佛宇宙里唯一的那颗星星。
他穿着件过大的皮夹克。那是他室友姜佩的。上海小伙子来北京胖了十几斤,再也挤不进这件有腔调的人造革外套,十块钱忍痛转让给了姜小山。
谭荣看着姜小山支棱在袖口外的细瘦手腕,茫然地想,团里唱小旦的姑娘,也有对瘦瘦的手腕。
仿佛心随意动,他端着酒蹭到吧台边,问正在捣鼓雪克壶的前师哥,打鼓那小孩儿是谁。
剃了光头的三十岁男人抬眼,往台上虚虚瞟过去,就低下头懒洋洋地说,小姜儿啊,老唐他们乐队不知道从哪个大学里挖回来到小天才,店里有一大半人都对他动过心思呢。
谭荣不知道,那一大半人动的是哪门子心思。他只是突然很想跳上台去,唱一首随便什么歌给他听。
可他的嗓子不是作这个使的。于是他闷闷地喝着酒,闷闷地看着姜小山低垂的眉眼。
姜小山只低头打鼓。他瘦,却仿佛有用不完的力气。聚光灯打在他的头顶,十月的北京,他的汗从鼻尖落下来,落在他的牛仔裤上。他的主唱朋友捧着话筒扯着嗓子唱着你何时跟我走。
后来谭荣终于还是认识了姜小山。那时候剧院里没什么事,有时候老师傅们去搞文化下乡,他们这些高不成低不就地就在家闲着。他好歹弄到了姜小山的学校院系,趁着没人管他的时候就跑去找人。
我在后海的酒吧里见过你。这话听起来唐突得很,可是谭荣说出来,姜小山就原谅了他。他生得那么好,一米八几大个子,十月底的寒风里墙一样地挡在姜小山前头,笑得直冒傻气。
你找我什么事?他看了一眼谭荣,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红双喜。
谭荣没应声。他忙着看姜小山点烟。他恍惚看见台里功架最好的旦角儿挽了个花手,烟雾就从姜小山唇边溢出来,有些呛人。
我说,你找我什么事?姜小山又问。他今天只穿了件单薄的毛衣,有些冷,想赶紧回去加件外套。
谭荣羞涩地挠了挠头,说,我就是,想认识一下你。我那天看你打鼓,带劲儿。
姜小山咧开嘴笑了。他一笑,突然就像个刚满十八的孩子。他说,我明天还去光头那儿,你来不?
谭荣点头如捣蒜。他本来不该去的,明晚他要上夜校。可这会他哪想得起来。
姜小山抽着烟冲他点点头,就算是说过再见了。他缩着肩膀慢吞吞地往前走。有几个女孩儿经过他身边,回头指指点点,小声地说,快看,工程系的姜小山。
谭荣猛然想起光头说的,酒吧里一大半的人都对他动过心思。他不知所措地在冷风里站了会,看着姜小山瘦小的影子消失在视线里,才讷讷地转身走了。他想起早前去看过的电影,在法国还拿了个不知叫金什么的奖,一时间人人都在小声谈论,谈论男人喜欢男人那档子事。谭荣其实也并不确定,可似乎老师傅都当那是旧社会梨园行里头的糟粕,于是他就自顾自地决定不能叫姜小山知道这心思。
他们搞摇滚的不兴这个。
一来二去谭荣和姜小山就熟了。
谭荣带着他的新朋友满北京城的逛,还带他去剧团看排练。姜小山不像别的搞摇滚的,他奶奶是昆曲的名角儿,唱念做打他虽然不是很精,倒也不排斥看京戏,虽然谭荣知道,他其实不感兴趣。
新年的时候姜小山没回家,他嫌麻烦,谭荣就领他回了家。
说是家,其实是母亲单位分的宿舍。他父亲以前也是剧团的武生,所以谭荣也算子承父业。只是父亲去得实在太早,谭荣其实已经什么都不记得了。
三十儿晚上吃过年夜饭,谭荣和母亲一边看春晚一边包饺子。姜小山过来帮了会忙,实在是技术不佳,只好趴到窗口看外头的烟花,脑后支棱着一撮不安分的头发,可爱得紧。屋子里开着暖气,他穿得很少,背后看去窄窄的一条,不知道是像少年,还是像发育不良的女孩,总之不太像当代大学生。
电视里在放京剧联唱,唱完了铡美案又唱赤桑镇,说是荡平不平事,怎么听都不该是大过年的该唱的。可是包龙图打坐在开封府,全国人民耳熟能详,新世纪不讲怪力乱神,也就不在乎所谓吉利不吉利了。
谭荣一边包饺子一边哼着西皮二黄的调子,姜小山扭头看他,乐得露出一口白牙。
那天夜里两个人挤在谭荣的床上,膝盖碰着膝盖。谭荣在二踢脚接二连三上天的巨大声响中把姜小山紧紧搂在了怀里。
他说,你要不是真傻,你就别给我机会。
烟花绽放在天空中,把夜空照得如同白昼。姜小山的眼睛在这个夜里闪闪发光。
你知道我不傻。他说。
1994年的春节,一切那么快活,一切都有盼头,就跟歌里唱的那样。
可是盼头是什么模样呢?谁也说不上来。
姜小山好好念大学,毕业能进个大公司,这叫盼头。
谭荣在剧团,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地练功练嗓,这却不能叫盼头。
老师傅总说,这要搁从前咱们虽然是下九流,可跟谭荣这样儿的,别人早要叫声谭老板了。
这话不能总说。现在莫说是成角儿,连堂会都没有,戏虽然是排着,来看的都是大爷大妈。剧团领导到处找地方演出拉赞助,一大家子人都指望着演出养活,光靠那点补贴,谁都吃不饱。
一时间人心惶惶,又有传言说剧院要改制,大家以后各谋出路,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姜小山很忙。他的功课很难,又有老唐乐队的事儿,还要找时间见谭荣。可他就是那么快乐,连带着谭荣的不快乐都变快乐了。
可是,没有姜小山的时候,谭荣不快乐。他真的很不快乐。
罗三儿就是这时候找上的他。他原来也是剧团的,后来犯了错误被开除了。光头不喜欢他,老不让他到店里来。可他总有办法,黏上他想黏的人。
先就是一支香烟似的东西。
罗三儿再三保证,一次性的。
哥哥送你的。他拍着胸脯说。我怎么会害你。
谭荣哪里知道,这世上所有害人的人,都说自己不会害人。等鱼儿上钩了,即便明白是陷阱,也跑不了了。
等姜小山发现的时候,谭荣已经不能自拔了。
姜小山把东西一样一样摆在他的桌子上,脸色冷得像腊月里什刹海上结的冰。
你说。他问。你一个月赚多少钱,你玩这个?
谭荣答不上来。他把那些东西胡乱推到边上,去拉姜小山的手。小孩儿力气没他大,被他抓在手心挣脱不开。
我改。我一定改。他说。他紧紧抱着姜小山,整个人还沉浸在快乐与麻木的余味之中。他想,我改,我说改就能改。
可他改不了。罗三儿就像毒蛇似的缠着他。他忍一天,罗三儿就跟着他一天,就等着他向他求饶,求他再给他一点儿。
等谭荣回过神来,姜小山已经离他远远的了。他想怎么会这样,我只是……
他说不上来自己只是怎么了。他仿佛说着一条黑色的地道往下滑,下面没有底,只是没有尽头地往下滑。而姜小山已经不再看他了。
他怎么舍得呢?谭荣偶尔会想。
他不知道,姜小山也会想问他,你怎么舍得呢?
母亲是从隔壁楼的窗台儿上跳下去的。谭荣在自家窗口看着她青灰色的身影在那个窗口晃了晃,直直坠了下去。他扑到窗口往下看,一地暗红。他的脑子却转不动,他不明白母亲怎么会在隔壁楼的窗台上,又怎么会掉下去。
他在想我得再弄一点儿来,不然我没办法出门。
可是罗三儿……罗三儿已经被抓了,上礼拜的事儿,别人告诉他的。告诉他的人也不是好鸟,他知道的。谭荣本来以为罗三儿被抓了,他就不用怕了,他能学好的。
可现在他什么都没有了。
他学好给谁看呢?
他浑浑噩噩地打开门往外走,被一个人推回自己的房间,用绳子捆在了床边上。
你别给我捣乱!那个声音带着哭腔,还在发抖。
谭荣抬头一看,是好久不见的姜小山。
小山……他叫他的名字。宝宝,你回来了。
姜小山头也不回地出去了,把他反锁在屋里。谭荣觉得冷,又觉得热,他觉得痒,又觉得痛。他喊母亲。他喊她,你不要动。他喊,妈,你别丢下我。他喊着,妈妈你回来。
过了很久,也许一辈子都过去了,谭荣突然想起来他可以从窗子爬出去。也许母亲就是找不到门了,她就是想从窗子爬出去。
于是他扭动着爬到窗口,笨拙得像一辈子都没走过路了。窗子底下就是路,爬出去他就自由了。于是他抬起脚去踹那玻璃窗。
他太疼了,疼得他都吐了。
有人抱着他,有人喊他的名字。他从污秽中回头看,姜小山抱着他,一对忧郁的眉毛压在他忧郁的眼睛上头。他怎么在哭。
你别哭,小山你别哭,谭荣哑着嗓子喊。我错了,宝宝,你别哭。我错了。
如果那一刻谭荣心里曾有一丝清明,他知道他俩已经走到头了。
谭荣被送进了疗养院。在那儿他能好好地改。
姜小山常常来看他。他从城里倒三趟车,折腾好几个小时来看他一次。他瘦得越发厉害了,一对眼睛嵌在他的脸上,有时候谭荣觉得,自己为什么会错得这么厉害。
医生说,你好多了。来看他时,姜小山总是这么说。
谭荣也总笑着说,是啊,用不了多久,就能回家了。
姜小山也笑。他说,下个月他要去实习,可能有段时间不能来看他。
谭荣点点头。他懂的。
他说,等我好了,我要给你唱首歌。
姜小山说,好啊。我一直跟老唐说,你的嗓子不搞摇滚可惜了。
谭荣说,可我只会唱京戏。等下次咱们配个霸王别姬。
他以为姜小山会拒绝。可男孩说,好啊,我回去练练,争取不给你丢人。
他说得像真的似的。谭荣想。他明明要离开我了。
谭荣从疗养院出来那天,没人来接他。天气已经冷了,好像已经过了国庆,就是他当初认识姜小山的时候。可是姜小山也没来。
当初说好下礼拜来。谭荣等了一个礼拜又一个礼拜,一直到他觉得自己已经好了,再也没有蚂蚁啃自己的骨头了,姜小山还是没有来。现在谭荣终于好了,他果然也不会来。
谭荣知道,他们俩算是完了。从他被人哄着抽第一口开始,他们就完了。
他们搞摇滚的多的是人碰这个,谭荣见得多了,说得都好听,找点灵感。可是姜小山不一样,他干净,他不碰这个。
所以他们早就完了。
谭荣先回了趟家。家里什么都没有,门上贴的电费单还是2月的,开了门静悄悄的,阳台上的花草死得不能再死了。
他推开卧室的门。里头收拾得很干净,他走之前在那儿吐得满地,现在什么痕迹都没留下。空气里有一丝淡淡的烟味儿,谭荣不禁想,也许姜小山在这儿,在他屋里抽了支烟,然后把门关上,走了。头也不回。
他走到床边跪下来,把脸埋进床单里。那上头只有灰尘的味道。无论谭荣怎么努力,姜小山的味道都没有沾在他的床单上。他已经走了,离开谭荣了,很久很久以前,他们早就不在一起了。
光头的店还在后海开着,如今竞争越发激烈了,可是摇滚却不流行了。如今舞台上的年轻人留着长头发,端把木吉他唱民谣,嗓子黏黏糊糊,谭荣听着不是滋味儿。
他端着酒,站在吧台前问光头,哥,我还能干什么。
光头擦着他的玻璃杯。他永远有擦不完的玻璃杯,每个酒吧老板都有擦不完的玻璃杯。他没有抬头,用他那懒洋洋的调子说,干嘛都成。
谭荣说,我唱不了了。
谁说你非得唱京戏不可了?光头抬头看了谭荣一眼。再说了,你不是说你喜欢摇滚么?那么多酒吧呢,挣口饭钱还是有的。
谭荣想,他不是喜欢摇滚,他是喜欢姜小山。
他后来还是找了份活儿,给贸易公司当销售,天天喝酒喝到吐。他得让自己忙着,不能歇下来。他知道自己是有瘾的,一停下来,他就得往下滑。姜小山不在了,没人能再把他拉上来。
谭荣不是没注意到,没人跟他提姜小山,仿佛那个大家围着笑的人从没存在过。他自以为是地觉得,是哥们儿怕他伤心。
毕竟姜小山走了,他甚至没留在北京。谭荣猜他是回南方去了。他都理解,他没资格让姜小山陪他在北京耗着,耗一辈子。毕竟他什么都给不了。
可是,姜小山是真的走了。他走了一年,两年,到第三年谭荣才知道,他是真的走了。
老唐喝醉酒,抱着他,一边哭一边说的。光头试图捂住他的嘴,被他甩开了。眼泪鼻涕糊了老唐一脸,他说,彪子,你让我告诉他,再不说我要疯了。
姜小山是从疗养院回来的路上出的事。等老唐他们赶到医院的时候人还清醒,还会喊疼,再一会就安静了,睡着了似的。外面看一点事没有,医生说是伤着内脏了。
他大哥来北京接的他,别的都没说,只是一个劲儿的谢谢老唐他们照顾他弟弟。
老唐抱着谭荣说,荣啊,小山没有对不起你。
他的眼泪哗哗地流,自来水似的,哭得累了,光头就把他拖到吧台后面的行军床上放倒,让他睡觉。
他回头给自己和谭荣各倒了杯酒,半晌没说话。
你别怪老唐。末了,光头轻轻地说。他心里难受。你知道,他把小山当弟弟。
谭荣点点头。他没有资格怪任何人,除了自己。他一仰脖子,把那杯酒干了。然后他恍恍惚惚从椅子上滑了下来。
明明说好了,还要配一次霸王别姬的。他茫然地想着,滑到了地上,滑到了桌子底下。
谭荣希望自己已经滑到底了。
已经没有人会把他拉起来了。
【狄姜】生死局-1
脑洞根本停不下来(:з」∠)_
生死局
1.
江小山死了。
他死的时候像只白色的鸽子一般,从屋顶上落下来。
要是他还活着,他会潇洒地转个圈,片羽不沾轻轻巧巧地落在地上,打开那柄长得过分的象牙骨白纸扇,然后咧开嘴冲谭天笑。
可是他死了。
削铁如泥的长脸从他指缝中落下来,他也落了下来,掉进院子里的尸山血海里。
他落在地上时闷闷的一声响,像只被箭射中的鸽子。
谭天看不到他的脸。他看得到江小山白色的衣服,染着暗红色的血。
要是他还活着,就要皱着眉看着谭天,委屈得像个孩子。
他本来就还是个孩子。谭天想。
可是他死了,落在地上,落在血和死人堆里,背对着他...
脑洞根本停不下来(:з」∠)_
生死局
1.
江小山死了。
他死的时候像只白色的鸽子一般,从屋顶上落下来。
要是他还活着,他会潇洒地转个圈,片羽不沾轻轻巧巧地落在地上,打开那柄长得过分的象牙骨白纸扇,然后咧开嘴冲谭天笑。
可是他死了。
削铁如泥的长脸从他指缝中落下来,他也落了下来,掉进院子里的尸山血海里。
他落在地上时闷闷的一声响,像只被箭射中的鸽子。
谭天看不到他的脸。他看得到江小山白色的衣服,染着暗红色的血。
要是他还活着,就要皱着眉看着谭天,委屈得像个孩子。
他本来就还是个孩子。谭天想。
可是他死了,落在地上,落在血和死人堆里,背对着他,仿佛他只是睡着了。
谭天走过去,踏着一地的血走过去,跨过无数的死人走过去,跪在地上,轻轻抱起他。
江小山的眼睛已经闭上了。
是了,他已经死了。谭天想。
他的嘴角,脸上,衣襟上全是血。那血没完没了地流着,从江小山消瘦的身体里涌出来,把他的衣服染成红色。
他的嘴唇也闭上了。
可为什么呢?谭天想,为什么他的眼角有泪痕呢?为什么他看起来像个委屈地哭着睡着的孩子呢?
他本来就还是个孩子。
他也受了许多委屈。
他已经死了。
他穿着染成血红色的白衣,躺在谭天的怀里,闭着眼睛,流干了最后一滴眼泪。
谭天抬起头来,他茫然地问那些远远站着的人。
他们也茫然地看着他。
还有一些人,一些受了伤,正在死去,或者还没有受伤却也马上要死的人,发出些悲痛的呜咽。
“小公子!”
谭天听到这些将死的人在喊。
他把江小山抱得更紧了些。可江小山的血已经冷了。
“你们在叫谁?”谭天问。
他低头去看江小山的脸,那张委屈的,仿佛睡着了一般的脸。
他又问了一遍。
“你是谁?”
2.
“你是谁?”
谭天在白马坡拦住那一台蒙着白纱帐的轿子时,轿子里的人这样问他。
那声音软得很,像个尚未长成的孩子。透过层层白纱,谭天能看到里面确实有个大孩子的身影斜斜靠着,似乎穿的也是一身白。
这抬轿子有八个黑衣人抬着,前后左右各还跟着四个穿白衣的仆人,坐轿子的自然也不该是等闲人家的孩子。
“在下谭天,奉师父柳十三娘之命,在此恭候白水宫主。”谭天拱手道。
轿子里的人咯咯笑了起来:“你认错人了,我不是什么白水宫主。我不过是个过路人罢了。”
谭天摇了摇头,道:“如果阁下不是白水宫主,那我就更不能让你们往前去了。”
“哦?那又是为什么呢?”
轿子里的人换了个姿势,谭天注意到这抬轿子却一丝晃动都没有。看来这八个轿夫也不是一般人。
“今日我百花谷只招待白水宫主一方来客,恕不能招待阁下。阁下为何不通报一下高姓大名,在下也好指点下山的捷径?”谭天仔细打量着这群陌生人,想看出点什么门派的痕迹来。可他们身上没有信物也没有令牌,什么门道都看不出。
“不必客气。”轿子里突然飞出一道白影,一脚踏在谭天肩头,竟把他当做跳板,直接跃到前头去了。
“你们在这里等着,我去看看可有什么好玩的,一会就回来。”
白衣少年轻功很好,弹指间已飞出数十丈远。而他的随从似乎对他也很放心,半点要追上去的意思都没有。
这可苦了谭天。他一边又怕这来历不明的少年贸然闯进百花谷去要吃苦头,又怕他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这边又怕错过迎接白水宫主,要丢了师父的脸,追也不是,不追也不是。
“咦?你怎么不来追我?”正在他苦恼的时候,那少年却停在一根树枝上,回头看着他,仿佛在等他来追。
“你不追我,那有什么好玩的?”他问的一派天真,却叫谭天一阵气结。
对方把话说到了这份儿上,他再不去追,岂不是叫人看扁了去?于是他提起一口气,拔腿追了上去。
那白衣少年见他追来,转头便往前跑,脚步轻盈,身法迅捷,在一片苍郁之间仿佛一只白色的鸽子,自由自在。
谭天自认轻功不差,可是在这少年面前竟落了下风。要不是对方有心要和他玩闹,怕早就跑得不见影儿了。
半柱香之后,谭天眼看他就要闯进谷中去,只好大喝一声“接镖!”便将手中捏着的暗器放了出去。
谭天所使的,乃是柳十三娘的独门暗器“柳叶十三针”。虽然这次他收着劲儿只发出去两针,如果那少年躲避不及,仍免不了要吃点苦头。
却见那少年像只蝴蝶一般轻轻一闪,周身突然笼在一道银光之中,叮叮两声,将谭天的暗器打落在地。
谭天追上去一看,原来那少年手中不知从何处变出一吧银色细剑,正是用这剑挑落了谭天的暗器。他再仔细打量了少年一番,只见他白衣白裤白鞋,连头顶的发带都是白的,通身的颜色除了那头黑发,就是腰上挂的一枚翡翠玉佩。少年脸上自鼻子以下都藏在一张银色面具后面,却不知道是哪家的公子,竟不能以真面目示人?
“小公子,再往前去就是我师父的百花谷了。她老人家不喜欢无关人等打搅。你若一心前往,怕是要得罪了。”谭天抽出手中的长剑,指着少年道。
少年却也不恼,露在外面的眼睛一眯,竟又笑了,道:“既然叫百花谷,自然有许多好看的花儿咯?我又不稀罕偷学你们的武功,让我瞧瞧又如何?”
谭天道:“带你瞧瞧也不是不行,你不以真面目示人,又不通报姓名,我如何知道你是谁,能不能带你进去?”
少年歪了歪头,像是在想谭天说的是不是有道理,末了说:“我叫江小山,是苏州江家的旁支。这次奉父命出来游历山水,增长见识的。”
苏州江氏,江湖中有名的大氏族,似乎确实是以用剑闻名的。谭天并不曾真的见过江家的剑法,单看这少年,也确实像是出身名门正派的公子,只是娇纵了些,不像是有什么恶意。
“我这脸嘛……”江小山那对黑白分明的眼睛转了转,笑眯眯地说,“小时候家里走水,实在是不能以真面目示人。”
谭天一时大窘,脸涨的通红。他本只是想看江小山的真面目,并不想伤害他的感情。这实在是非常无礼的事情。
江小山却摆摆手示意他不必在意,又把那柄剑往袖子里收。这时谭天才看清,原来他使的是一柄软剑,剑囊就藏在衣袖里,要用时手腕一抖就能落到手中,倒是诡谲异常。
“江公子要是想进谷,也不是不可以,只是得等我通报过师父她老人家。”谭天抱拳道。
江小山叹了口气,拍拍手说:“你这人真是迂腐,你们百花谷的人都这么无聊吗?”
谭天道:“这事我做不得主。”
“那不去了,我走便是。”江小山像是突然没了兴致,扭头就沿着来时的路往回走。
等谭天再追上他时,只看得到那道白色的影子穿过纱帐,稳稳坐在了轿子里。
“走吧,这儿没意思得紧,早知道就不来了。”声音听起来意兴阑珊。
于是那顶白色的轿子就调转方向往山下走去。正当谭天以为这事儿就到此为止时,突然听到轿子里的江小山喊了一声“接镖!”。
一道金光从轿中飞出,谭天使二指接住,发现竟然是粒金豆子。
“有劳少侠陪本公子玩这一回。”
毕竟还是个孩子。谭天看着手中的金豆子苦笑了一声。只希望他这趟出来增长见识,别吃苦头就好。江湖险恶,也不是有钱有功夫就能摆得平的。
3.
江小山——且叫他江小山罢,旁人并不知他真实的姓名——坐着轿子从白马坡下来时,和一队人马擦肩而过。他隔着白纱帘望去,只看到一顶俗气的金丝软轿,轿子后面跟着一队背剑的弟子。大约这就是谭天在等的白水宫主。
他觉得无趣极了。谭天居然为了此等俗气的人要拦他的路,害得他现在得给自己找一个新的目的地。
江小山觉得无趣的时候,就要给自己找些乐子。他把手伸出帘子外面,屈指一弹,一粒金豆子便飞出去正打中白水宫主的一位轿夫。他也并没有回头,只是听到那顶俗气的轿子歪斜到地上,那群人惊得人仰马翻的样子,他便觉得够有趣了。
而他的八个轿夫和四个仆人,似乎并没有看到他的恶作剧。他们不发一言,继续向前走着,也并不问江小山要去哪里。这位爱胡闹的少爷要去哪,总是会自己开口的。
等他们下了山,走到一个三岔路口时,为首的白衣仆人便凑到了轿子边。他约莫三十岁,生得甚是精神,最让人印象深刻的便是他脸上的一对炯炯有神的眼睛。可一个时辰前在白马坡上,他的眼神却是暗淡的,并不会叫人记得他长什么样,甚至一转身便已经忘记他的面目了。
他轻轻掀起笼在轿子四周的白纱一角,只见江小山靠在宽大的座椅上,竟然已经睡着了。看着他睡着的模样,这仆人轻轻笑了一声,唤道:“小公子,我们接下来去哪儿?”
江小山的眼皮轻轻动了动,他睡得正好,并不想睁开眼睛。于是他懒懒地说:“哪儿离这里最近?”
那仆人应道:“离临安已经不远了。”
“那就去临安。”这小少爷在座椅上翻了个身,像只娇生惯养的猫似的。
仆人放下纱帘,对轿夫说:“可都听到了,去临安。”
于是那顶轿子就往临安的方向去了。没有人问他晚上住在哪里,餐食如何解决,江小山从出生起就没操心过这些东西,哪怕他是出来增长见识的,也没人告诉他需要操心这些事。
他的仆人们自然会去替他操心这些事。就在他的轿子慢慢在路上走着时,他的另外一个仆人,一个消瘦的中年汉子已经先一步往前去就。
他的轻功很好。江小山方才露了一手好轻功,可这人的本领却还在江小山之上。他赶在所有人前面进了最近的一个镇子。今天夜里,江小山会在这里落脚。
小镇上通常只会有一间客栈,这里自然也不例外。一间客栈不会有许多客房,这家也是如此。
只是世上花了银子还做不好的事情毕竟不多,等那顶招摇的白色轿子在客栈门口落下时,朝南的三间上等客房已经收拾好等江小山挑选了。
江小山从轿子上下来,不知几时已经换了一身打扮。他现在只穿着一身白色的短打,头上一顶金丝束发冠,冠子上装饰着一粒硕大的东珠。他的手里拿着一柄长得过分的象牙骨白纸扇,脸上却蒙着白纱,只有一对眼睛露在外头。
客栈的老板鲜少见过这样的排场,却也不敢多问。先前那个目力惊人的仆人已经又变回那副面目模糊的模样,冲掌柜地说道:“安排些清淡酒菜送上楼去,我们公子不喜欢热闹。”
掌柜的忙不迭地去安排了,客栈大厅里坐着饮酒的几个人却把目光锁在了江小山腰间的翡翠玉佩上。
江小山还未上楼,其中一个灰衣汉子突然站起身来,长刀出鞘,直奔他而来。
江小山听到有人袭来,却不曾闪躲。如果有人仔细看他的脸,会发现他露在外面的眼睛里满是笑意。他迎着那灰衣人转过脸来,倏地飞身跃起,手中一线金光射出。
待他稳稳坐在大厅当中的椅子上时,灰衣人手中的长刀叮叮当当落在底下,碎成了十八片。
“怎么回事,竟找了家黑店么?”他歪着身子靠在桌上,啪的一声打开了那柄白扇。
他的声音是软的,那几个汉子面色却突然变了。
“是我们认错人了,公子莫怪。”酒客中一个穿得体面些的男人站起来抱拳道。“
“哦?”江小山转过头来。他的行为同他的声音一样,像个孩子。
“你们以为,我是谁?”
那男人说:“我们以为,阁下是最近闹得临安城内鸡犬不宁的采花大盗,白蝴蝶。”
江小山笑了起来。他站起来,往那几个人走过去。
“可是阁下的眼睛,却不是这么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