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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世折花

随思

前几天看的《模仿游戏》

在为数不多的了解认知里,图灵一直是我的意难平之一。因为无意间翻开的一本密码学史,这个名字便让我念念不忘了四五年。

我不会忘记含氰化物的苹果、不会忘记荷尔蒙疗法、不会忘记历史学家口中的“让二战至少提前两年结束的破译密码”、不会忘记拯救了千千万万人的生命的英雄图灵。

他于我不仅是情怀,更多是一种力量,一种不可能的奇迹。他让我明白原来个人可以成为拯救世界的超级英雄,也可以因为一个念头而颠覆世界,原来微小的力量足以抵抗上帝。

只不过可惜的是,在真实的历史里,他根本没有轻松惬意的婚礼,没有琼这般让他记挂、也以亲人的方式记挂着他的知己,更没有休这样刀子嘴豆腐心的,最终成为密...

前几天看的《模仿游戏》

在为数不多的了解认知里,图灵一直是我的意难平之一。因为无意间翻开的一本密码学史,这个名字便让我念念不忘了四五年。

我不会忘记含氰化物的苹果、不会忘记荷尔蒙疗法、不会忘记历史学家口中的“让二战至少提前两年结束的破译密码”、不会忘记拯救了千千万万人的生命的英雄图灵。

他于我不仅是情怀,更多是一种力量,一种不可能的奇迹。他让我明白原来个人可以成为拯救世界的超级英雄,也可以因为一个念头而颠覆世界,原来微小的力量足以抵抗上帝。

只不过可惜的是,在真实的历史里,他根本没有轻松惬意的婚礼,没有琼这般让他记挂、也以亲人的方式记挂着他的知己,更没有休这样刀子嘴豆腐心的,最终成为密友的同伴。

只有日渐紧迫的战事,只有被埋藏的历史、被遗忘的功绩、被或许救过的人、救过的城市迫害的孤独英雄。


站在上帝视角的我当然不会懂,那些时期究竟有多煎熬,有多焦虑。

阿阮阮

共赴初梦贺年礼 | 颜值24小时新年活动预告

[图片]

-

你好呀

很久不见

不知你是否还记得两年前的那个夏天

我们曾陪着香樟树下的翩翩少年一同成长

看着他历经尘埃 走向温润沉稳

我们曾陪着古灵精怪的率直千金跨过海洋

看着她执一腔孤勇 追求认定的爱情

我们曾看着他们等到了最好的来日可期

我们曾看着他们成为了最好的自己

一如最初

东京公寓楼层里 那些年少笑意


我们满怀着赤诚而缱绻的爱意

将那些初时的悸动绘成梦境


2017至2019

这个除夕

我们和你一起

共赴一场跨越两年的约会 

圆梦自己曾许诺的来日可期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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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呀

很久不见

不知你是否还记得两年前的那个夏天

我们曾陪着香樟树下的翩翩少年一同成长

看着他历经尘埃 走向温润沉稳

我们曾陪着古灵精怪的率直千金跨过海洋

看着她执一腔孤勇 追求认定的爱情

我们曾看着他们等到了最好的来日可期

我们曾看着他们成为了最好的自己

一如最初

东京公寓楼层里 那些年少笑意

 

我们满怀着赤诚而缱绻的爱意

将那些初时的悸动绘成梦境

 

2017至2019

这个除夕

我们和你一起

共赴一场跨越两年的约会 

圆梦自己曾许诺的来日可期

 

我们回来了

你还在吗?

 

 

 

-

24小时不间断持续掉落新年贺礼

一起重温那个夏天的所有美好——

 

00:00 @团团丸丸子🍡 

01:00 @闲岁 

02:00 @高冷活泼 

03:00 @糖醋年糕 

04:00 @枕簟凉风著 

05:00 @司妍酱 

06:00 随机

07:00  @南絮与曦 

08:00 @西柚 

09:00 @南絮与曦 

10:00 @阿阮阮 

11:00 @惹规矩 

12:00 @温颜Aurora 

13:00  @拂麓 

14:00 @团团丸丸子🍡 

15:00 @枕簟凉风著 

16:00  @我亦飘零久 

17:00 @清夏海巷- 

18:00  @苟鸠 

19:00 @闲岁 

20:00 @南絮与曦 

21:00 @格心の物语 

22:00 @口多口拉薇 

23:00 @阿阮阮 

24:00 @纵鹤归我. 

 

 

-

此次贺年活动由14位太太联合参与随机掉落各形式产出(有文有图有视频~) 每个整点都给你惊喜 0204除夕 不见不散噢~

 

文案 阿阮

图片 阿阮

参与者 颜值圈各神隐写手

苟鸠

在麦兜的结尾里

长大后的它拿着包子说 我忽然明白 原来有些东西 没有就是没有 不行就是不行 没有鱼丸 没有粗面

所以这世间的一切 是不是都没有商量的余地 ​​​

在麦兜的结尾里

长大后的它拿着包子说 我忽然明白 原来有些东西 没有就是没有 不行就是不行 没有鱼丸 没有粗面

所以这世间的一切 是不是都没有商量的余地 ​​​

浮世折花

我突然意识到我喜欢的他是人间烟火气的他,而不是举世神明的他。

一开始小心翼翼靠近,多数源于温暖气息。

以至于现在竟在思考,那个人到底值不值得我的所有热情和善意。

出现这种想法的根本,大概就已经在喜欢里掺杂了背叛了吧。

我突然意识到我喜欢的他是人间烟火气的他,而不是举世神明的他。

一开始小心翼翼靠近,多数源于温暖气息。

以至于现在竟在思考,那个人到底值不值得我的所有热情和善意。

出现这种想法的根本,大概就已经在喜欢里掺杂了背叛了吧。


ironspider
复联告别斯坦李。 蜘蛛宝宝不哭...

复联告别斯坦李。


蜘蛛宝宝不哭😢


Bosslogic大神的新作。

复联告别斯坦李。


蜘蛛宝宝不哭😢


Bosslogic大神的新作。

潇二

十二岁那年,看了人生第一本武侠小说,流星蝴蝶剑。

爱上江湖,着迷浪子,一切顺理成章。

那个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浪子,早在我知道他名字很多很多年前,就已经小李飞刀成绝响,人间不见楚留香。

三十三年后,那个侠之大者的人也去了。

一代人的江湖大梦。

散了。

不算是从那个小说时代走来的人,却也见证了一个时代的逝去。

风烟俱净,江湖不见。

风陵渡口初相遇,终身都是江湖客罢。

十二岁那年,看了人生第一本武侠小说,流星蝴蝶剑。

爱上江湖,着迷浪子,一切顺理成章。

那个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浪子,早在我知道他名字很多很多年前,就已经小李飞刀成绝响,人间不见楚留香。

三十三年后,那个侠之大者的人也去了。

一代人的江湖大梦。

散了。

不算是从那个小说时代走来的人,却也见证了一个时代的逝去。

风烟俱净,江湖不见。

风陵渡口初相遇,终身都是江湖客罢。


浮世折花

这个世界上最大的谎言是“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不会好起来,跌倒在泥潭里的疤痕消失不了,在心上扎落的血珠真实且滚烫,记忆不会骗人,过去的并不会永远过去,永远不会。
某一天把那些画面翻出来时,窒息的心悸感,仍旧会有。
我轻描淡写,可是我从未坦坦荡荡。

这个世界上最大的谎言是“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不会好起来,跌倒在泥潭里的疤痕消失不了,在心上扎落的血珠真实且滚烫,记忆不会骗人,过去的并不会永远过去,永远不会。
某一天把那些画面翻出来时,窒息的心悸感,仍旧会有。
我轻描淡写,可是我从未坦坦荡荡。

猫司令

小学六年级,班级里一对龙凤胎就开始辍学不念,乘法对他们来说很难,和父母一起在市场卖菜的时候,也不知道计算器会不会真的能帮上忙。

中考那年,特别要好的朋友没考上市中,差一分,她那时候住我们家楼上,有一年放学碰见,我们穿着不同的校服,她摸着我的校服说,她好不甘心。

大一那年和特别好的朋友闹掰,至今没联系过,前几年我妈跟我讲,在街上曾看到他骑着破旧自行车擦肩而过,生活很难,他可能早就忘了我。

人生兜兜转转,好多事情似乎都有巧合。

我自己的生活也有起伏,起是每一个瞬间,伏了特别久。2016年,我在宋园路SOHO上班,经常要在陕西南路换乘一号线,绕过那条300多米的长廊,我问过自己很多问题,关于人生,关于月薪,...

小学六年级,班级里一对龙凤胎就开始辍学不念,乘法对他们来说很难,和父母一起在市场卖菜的时候,也不知道计算器会不会真的能帮上忙。

中考那年,特别要好的朋友没考上市中,差一分,她那时候住我们家楼上,有一年放学碰见,我们穿着不同的校服,她摸着我的校服说,她好不甘心。

大一那年和特别好的朋友闹掰,至今没联系过,前几年我妈跟我讲,在街上曾看到他骑着破旧自行车擦肩而过,生活很难,他可能早就忘了我。

人生兜兜转转,好多事情似乎都有巧合。

我自己的生活也有起伏,起是每一个瞬间,伏了特别久。2016年,我在宋园路SOHO上班,经常要在陕西南路换乘一号线,绕过那条300多米的长廊,我问过自己很多问题,关于人生,关于月薪,恋爱还有未来。

两年来,很多答案逐渐清晰,它们浮出水面告诉我哪些坚持是对的,哪些又走了太久的弯路。

下午和昊哥吃饭的时候,昊哥说,你在朝着好的方向走着。

我突然想,也许命运真的暗含罗盘这种东西,每个和我们走过一小截人生的人,都是其中机关。

他们开启,他们闭合,他们成为我们人生里每一处开关。他们说着祝愿,他们说着好不甘心,他们说着真羡慕你,他们说着加油啊。

我一直以为他们是在跟我说,或许,不是。

每个人说的那一句加油,可能都是给自己的。生活很难,大家都特别希望在他人身上能看到星光,哪怕一点点也没关系。

这一点点星光,在大家步履不停的时候,就是炬火,可以打跑自己的心魔。

暮光青柠

天水之青

图cr:中四叽,电视剧天盛长歌

天水之青

图cr:中四叽,电视剧天盛长歌

司妍酱

【颜值夫妇】游走记忆的时间

深夜胡思乱想产物。

好久没动笔实在生疏,希望大家不要嫌弃。

00.
关于时间残酷的消磨性,和抵抗时间力量的你与我。

01.
颜末一直没有太多重视的东西。

父亲,屈指可数的几个朋友,从小到大唯一被保留下来的画板。

在颜末二十几年的岁月里,高中偷偷暗恋的男生,大学勉强能被称为搭档的小组同学,公司里点头微笑致意的上司下属,把经历过的统统算上,也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

人走了一拨又一拨,如同地铁过站的频率从身边呼啸而过,颜末从未往身后看过一眼,她自始至终望着前方,强大而又自持。

爱就去追,讨厌就说出口,颜末在他人眼里,或许一直这般桀骜不驯,得不到的,抓不住的,从不需要别人来给。

或许已是无人...

深夜胡思乱想产物。

好久没动笔实在生疏,希望大家不要嫌弃。


00.
关于时间残酷的消磨性,和抵抗时间力量的你与我。

01.
颜末一直没有太多重视的东西。

父亲,屈指可数的几个朋友,从小到大唯一被保留下来的画板。

在颜末二十几年的岁月里,高中偷偷暗恋的男生,大学勉强能被称为搭档的小组同学,公司里点头微笑致意的上司下属,把经历过的统统算上,也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

人走了一拨又一拨,如同地铁过站的频率从身边呼啸而过,颜末从未往身后看过一眼,她自始至终望着前方,强大而又自持。

爱就去追,讨厌就说出口,颜末在他人眼里,或许一直这般桀骜不驯,得不到的,抓不住的,从不需要别人来给。

或许已是无人能给。

02.
大楼中央挂着的海报横幅有些扎眼,印着冬日无云遮蔽的阳光,晃得颜末眼睛直疼。

止不住地闹了一场。

她打电话质问颜大壮,为何像丁易阳那样的人,还能不顾廉耻的,发表一本画册。

记忆是会消散的,老百姓永远都是善良的,像他这种犯了不轻不重错误的人,是很容易被时间原谅的。

不太公平。

怎么就这么不公平。

关于突然失去这件事情,关于善恶有报这件事情,大多都是那么的不公平。

为什么那个坏人可以继续光鲜亮丽,而陆之昂就要付出那样大的代价,这样的事情,太过复杂,却又那么残酷真实的存在着。

颜大壮又絮絮叨叨的说了许多,颜末看着窗外成团的乌云,心情愈发的烦躁,并没有太听得进去什么,应了一句晚上会回家吃饭,就准备挂了电话。

手指在挂断键上顿了一顿,颜末将听筒重新放回耳边:

“爸…别想法子给我安排相亲了,我不想去。”

挂了电话抬起头,穿过办公室的透明玻璃门,正好对上新来的小职员的目光。

那人腼腆的笑笑,抬起手向她挥了挥,转瞬间又转过了脸颊,好似假装投入工作就能掩住脸上泛起的那一抹红。

颜末微微弯了弯唇角。

那孩子的眼睛,清澈地如天空一般。

纯粹透彻也好,不怀好意也好,身边人对自己怀着那样心思的,也不止这小职员一个。

她的不坦诚,并非是装傻又或是高高在上,只是世人大多只能触及到她的背影,外壳,唯有那双眼睛能清晰的看见她,真实的,毫无遮掩的一切。

只是现在没有了而已。

其实分明的知道颜大壮的用意,也知道对于自己最好的选择是忘记,可是人在年轻的时候,心窝太浅,太容易就将一颗真心给了去,太容易不计代价的喜欢一个人。

所以她看见那个天真懵懂,不知道心碎伤害为何物的眼神,如同当年不谙世事的自己,忍不住的想发问:

——你是否真的准备好承受一切了。

02.
颜末把衣柜里的旧衣服翻出来,把要处理的一一打包,将留下的扔进洗衣机洗干净,抱着一大桶衣服上了楼,夏日被阳光铺满的阳台上,散发着清新的洗衣粉香味。

其实已不再经常回忆,每每她看见那件男士西服,也再没有捡到它那天的声嘶力竭,然而将一切归于“已经过去的事”,似乎又有些为时尚早,至少有些东西,还没有被时间凝固,依然保持着现在进行时。

其实颜末更为喜欢陆之昂年少的样子,那时陆之昂的头发还没有工作后的规矩柔顺,顶着一头微翘却不杂乱的小卷毛,颜末曾一度很想揉揉看。

她记得有一次她近距离感受过陆之昂的气息,是两人迷迷糊糊确定关系那一年的圣诞,她拖了陆之昂出去逛街,要风度不要温度的颜小姐蹬着一双不加绒的小皮靴,成功把脚丫子冻成冰块。

被陆之昂拉进电影院的时候颜末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心情,当时还没有什么汹涌澎湃的深爱,更多的是模模糊糊的好感,看着陆之昂握着自己手腕往前走的手,心里有些东西就好像渐渐回温的身体,慢慢,慢慢的蔓延开来。

其实当时那个时间并没有什么好看的电影,颜末捧着陆之昂买来的热拿铁,盯着大屏幕打了第三个哈欠后,感觉到自己的右肩一沉。

许是电影院里开足的暖气催了睡意,陆之昂靠着她睡得很沉。

他的发丝扫着她的脸颊,和她编在鬓边的小辫子混着一起,距离那么近,那么近。

比手中的热饮更为滚烫的是她的脸。

那时候的心情起伏,也是那么干干净净的,没有那么多弯弯绕绕,搭在她脸上的发弄得她有些痒,战栗感蔓延了全身,她轻轻侧过她的脸,将鼻尖和唇埋入他的褐发,垂眼看着陆之昂的耳根,被屏幕的光映着,那般的朦胧。

回忆一旦开启便很难停下来。

爱慕便是在那些琐碎又淡白的记忆里,一点一点发酵,膨胀,像是炽热的暖流,真切又热情的流淌在她的血液里。

倒也不是没有失望过,她犹记得那一次迎来他毫不留情的猜忌,犹如寒流袭来,冰凉的空气充斥了身体的每一个角落,陆之昂满眼的防备与责怪差点绷断颜末的神经,像深夜里马路对面迎面而来的远光灯亮,射进眼里,那么刺眼,那么疼。

她保持着最后一点的大方端庄,走出公司大楼的那一刻,差一点点就要放声大哭。

他们之间的感情,到底算是一个什么样的东西。

那个时候她不能理解自己为什么会喜欢他,也不能理解他为什么不相信自己喜欢他。

她万念俱灰的收拾行李准备和颜大壮出去度假,想要远远的逃离这个人,走到一个陆之昂找不到的地方去,手里却紧紧的握着手机盼望它能亮起来。

这么多年,她始终无法忘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看见陆之昂巨大的落地玻璃前逆光的背影,她看不见他的脸,却清清楚楚的知道是他。

【上次的事算我错怪你…】

可能那人永远学不会怎么哄女孩子,如此蹩脚的道歉让她也不愿意那般轻易就原谅了他,可那个身影却又那么的令人温暖和安心。

她捣蛋得在他身上乱找,摸出首饰盒的时候惊慌失措的塞回去,也不顾自己踩着一双极细的高跟向前跑去,回头望去,那人泰然自若的看着她,仿佛等着她自投罗网。

她在他如水的目光里,笑得灿若骄阳,直教眼眶都发了热。

到现在,她还住在属于陆之昂的时间里面。

03.
这个世界充斥着让人无法抵御的分离。

那双人的世界被那堵透明玻璃一分为二,从此这世间的车水马龙,五光十色,都与躺在里面那人没了干系。

心电仪已经停止了跳动,她耳边是医生道出“节哀”的惋惜,和遇见声嘶力竭的恸哭。

身后的医院走廊依旧人来人往,时不时有病床轮子划过的声音。

窗外的雷声渐近,头顶一刻不曾歇息的日光灯在此刻断了灯丝,闪电划过那一瞬间的黑暗,照亮了遇见脚边洒落一地的玫瑰花瓣。

颜末一直没有太多重视的东西。

屈指可数的几个朋友,现在又没有了一个。

她送遇见回了家,凌晨的街道空空荡荡,自己一个人走在马路上怎么都打不到车,全身都已经淋得湿透,手机也早已没电关机。

好像也有这么一个晚上,她和陆之昂吵架赌气,大晚上的不知道走到个什么地方,找不着回家的路,颜大壮出差开会关机,又记不得旁人的电话,只能强撑着面子找了个公共电话给陆之昂打电话。

听到对方的声音那一瞬颜末眼泪差点掉下来,全部的力气都用在强忍哭泣和恐惧上了,只得支支吾吾说了句我迷路了。

陆之昂赶到的时候,她一个人靠着电话亭子,包扔在身旁,蹲在地上,像无家可归的小猫。

“这年头还会迷路,你真的是个笨蛋。”

颜末本想和他拌几句嘴,但是对方的外套披在她身上的那一刻,她撇了撇嘴,扑进他怀里哇的一下便哭出了声。

记忆里那是她在陆之昂面前最为丢脸的一次。

这么些年了她也没忘记,那个夜晚充斥了整个身心的惶恐与害怕,也不曾忘记那个人是如何在自己乱七八糟的叙述中分辨她所在的地方,带着笃定又有些慌乱的脚步,跨过重重黑暗与车流,来到自己的身边。

她忍住脚疼走到一个电话亭,拿下听筒,也不投币,就那样拨通了那个烂熟于心的号码。

“喂…陆之昂啊。”

“今天段桥走了…”

“出车祸走的,好像今天,他和遇见本来要去领结婚证的…”

“你说老天怎么那么不公平,你和段桥这么好的人,为什么要遭受这样的事情…”

“陆之昂我好像又迷路了,你能不能又来接我啊。”

“你什么时候回来啊…”

身旁是呼啸而过的载货卡车,瓢泼大雨掩盖了电话对面断线的忙音,恐惧与哀痛与墙角边的阴暗一般,在她心里一点一点的积聚。

她想起来她好像从未对陆之昂说过“喜欢”二字,虽然她从来都毫不吝啬的表达着,却始终畏惧着那句表白的话语,心里隐隐放不下的自尊心,始终期盼着那句话能先从陆之昂的口中说出来。

是不是那些当年的无法坦诚和脾气性子,给予了她现在这般难以承受的痛苦。

她一直以来的幻想,那种自己总有一天可以站在他身边真实感受他存在的幻想,早就在那年的冬至,被这样残酷地牺牲掉了。

她害怕的从来不是他不在,而是像现在一般,当悲伤和想念毫不留情的袭来,铺天盖地,犹如灭顶,好像随时都可以把她的坚持压得粉碎。

刘海一沓一沓的搭在额间,雨滴顺着发丝顺流而下,落在已经生疼的眼角,无人的街道和大雨终于能放任她大哭一场,狼狈而又毫无顾忌。

她好想他。

真的好想。

直至今日,她还活在陆之昂留下的痕迹中。

04.
颜末曾抽空回了趟日本。

初夏的潮湿惹得眼眶发痒,她抬头看了看这个时节特有的灰蓝天,计划着接下来的行程。

她回了学校,大道上的表彰墙上还放着优秀毕业生的照片,她轻车熟路的来到那个停留过千百遍的位置,望着照片上还略显稚嫩的他。

颜末一个人在日本的时候,每次经过看见这张照片都会愤愤然的做个鬼脸,在心里臭骂他是个丢下她不管的负心汉。

其实她和陆之昂有很多合照,大多是她强迫或者偷拍的,满满地装了一相册,只是她向来喜欢坐上两站公交车,跑到学校来望着这张毕业照,哪怕那上面并没有她

她模模糊糊的回忆那个带着粘腻空气的下午,她是如何攥紧了自己的小裙子,以自以为洒脱的姿态头也不回的离开。

且不说那般久远的事情,其实颜末也已经不太记得,自己与陆之昂的分离已有了多久,那场告别仪式,没有拥抱和话语,就这么结束了。

最开始还是介意的,会掰着手指算日子,后来便也弃了这习惯,因为那样的时间始终是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

可她倒还零零散散的记着一些琐碎的事情,比如结伴回家时路边的梧桐树,一起煮火锅时候迷了对方眼睛镜片的白雾,和两人在冬日里偶然的双双睡过头,赶上公车时瞄到的,陆之昂睫毛上的霜。

她噗嗤一声笑出来,想起以前两人在一起的不少糗事,像个天真的小学生一般。

那些细微的事情,在如此多年后依然保存在她脑海中无人知晓的角落里,描绘着只属于她的陆之昂。

无论是行走在多么不熟悉的陌生地方,还是看着面前悠悠转转落在水洼上的落叶,又或是她站在家里阳台望着天边灿红的晚霞,她所看见,所听见,所感受到的一切,都是他。

她和陆之昂那场年少时的恋爱,她似乎占据了太多主动的成分,尽管他们这一对,似乎八字,血型,哪哪都不对,开始和结束都是凌乱的,不知所云的,头脑发热的她还是拉着他一步又一步的往前走,丝毫没有意识到两人的步伐完全不一致的窘境。

然而步子错了也好,感情模糊也罢,她始终巴心巴肝的演绎着这一场青春年少,在湍急的人群中迈步向前,拉住他的手,与他十指相扣。

直至今日,颜末知道,她依然如当年那个没脸没皮的自己一般,揣着与他一起前进的热情。

05.
那日前夜她浅浅的睡了一晚,在水雾还凝聚得正浓之时便醒来,努力挥开睡眠不足带来的眼睛不适,强迫自己坐在了梳妆台前。

她透过窗可以看到匿在朦胧后的初晨,缓缓的从地球的那一端升起,洒下潋滟的晨光。

她吃完早餐,叫了辆出租车便出了门。

路边的绿植应是新换了一批,栽了些新的小白花,轻易便可予人欢喜。

她让司机停在了离目的地有些距离的地方,在车上放空的状态恰好给了她心神不定的机会。

她努力将自己的注意力放在自己即将要踩上的下一段柏油路,高跟鞋落在地上的声音勉强使她保持着平衡。

骄阳已不再似清晨那般温暖柔和,开始迸发着炽热的光辉,明晃晃的打在她纯白的小衬衣上,连布料底下的肌肤都隐隐出了汗。

她听着自己一个人的脚步声,和胸腔里比平时稍快的心跳声,有些平日里被忘记的遥远而又模糊的片段,就这么趁虚而入的进了她的脑子里。

他被她赖上时眼里的无奈与妥协,他在自习室写论文时白皙透亮的脸庞,他高挺的鼻梁,和看起来很饱满的唇。

曾在饭桌前拼命往她碗里夹菜的手,曾在余震来临时紧紧把她抱在怀里,低头与抬头之间,唯一的一次亲吻。

从来没有什么东西变成了过去式。

那些记忆和时间还存在她的身体里,每一根骨头和血管里,鲜活如初。

如每一日升起的太阳一般,仿若一场盛大的奇迹。

三年多的时光让颜末足够坚强的面对分离,却没办法让她在相聚之时对心里的波涛有任何的抵抗。

所以即使她再怎么努力的想让对方觉得自己已然变得成熟稳重,在重新看见他的那一瞬间,她还是什么都无法抵挡,从始至终,不管是以前的陆之昂,还是现在的陆之昂,无论是身体还是思绪,全部都不行。

他们的爱情停留于分离的时间里,被紧紧的禁锢住,无法汹涌澎湃,也不容消融止息。

她不顾一切的扑向那个人的怀抱,双手死命环住他的脖颈不撒手,还抽空不敛力气的锤了两下。

她感受到陆之昂的手臂环过了她的腰,温热的呼吸落在她的耳边。

如此真实的触感和温度,足以让她沉寂已久的心脏再度复活,跳动,只为了他的跳动。

她微微立起身子,双手还搭在他的肩胛,望向对方清澈如天空的眸子,看见自己的身影映在他的瞳孔中。

她明白那是一切苦难的终结。

End.

那烨

☞深夜冒泡!来lof一周年了!没想到自己能坚持这么久!感谢大家长久以来的陪伴!但是没有文,拿几个日常对话糊弄一下吧,等我继续填坑的哦!就这样,祝我的颜值一周年快乐!晚安!☜

☞深夜冒泡!来lof一周年了!没想到自己能坚持这么久!感谢大家长久以来的陪伴!但是没有文,拿几个日常对话糊弄一下吧,等我继续填坑的哦!就这样,祝我的颜值一周年快乐!晚安!☜

岳千寻

《长相守·千年》



长字诀系列之长相守

183组合衍生‖故宫cp

陆之昂X公明X顾南衣

私设如山,谢谢围观

——

‖楔子‖

有人死了,凋零在呜咽的北风中,消融在终年不化的冰雪里。

有人撑过了凛冽寒冬,却倒在了炎炎盛夏。

有人在那年除夕,将一只红灯笼擦净,侧首冲站在身畔的书生微笑。

“我最喜将展翅翱翔的鹰隼束缚翅膀,直至将它驯服。隼越凶残暴烈,我就越是喜欢。”青裳游侠仰视苍穹,似笑非笑。

“南衣真怪人也,你明知,这很危险。”书生含笑叹息。

大概越危险才越迷人,正如一个人爱上另一个人。

公明,你才是那个怪人。

【1】

大二那年,陆之昂头一次知道,这大马路上除了能捡钱,还能捡人。...





长字诀系列之长相守

183组合衍生‖故宫cp

陆之昂X公明X顾南衣

私设如山,谢谢围观

——

‖楔子‖


有人死了,凋零在呜咽的北风中,消融在终年不化的冰雪里。

有人撑过了凛冽寒冬,却倒在了炎炎盛夏。

有人在那年除夕,将一只红灯笼擦净,侧首冲站在身畔的书生微笑。

“我最喜将展翅翱翔的鹰隼束缚翅膀,直至将它驯服。隼越凶残暴烈,我就越是喜欢。”青裳游侠仰视苍穹,似笑非笑。

“南衣真怪人也,你明知,这很危险。”书生含笑叹息。

大概越危险才越迷人,正如一个人爱上另一个人。

公明,你才是那个怪人。







【1】


大二那年,陆之昂头一次知道,这大马路上除了能捡钱,还能捡人。

第一次见到这怪人时,他正盘坐在柏油马路上,白衫墨氅,俊逸清瘦。

车灯刺目犹如白昼呼啸而来,陆之昂将怪人自地上拉起,险险站稳,令对方不至跌入自己怀中。

怪人敛袖一礼道,在下公明。

陆之昂登时一阵失神。

他没记住这怪人的名字,双眼只死死盯住怪人腰间所系通体莹润的玉佩一枚,怔怔出神。

考古系的专业经验告诉他,总得来说,自己这是捡到宝了,还是个价值连城的稀世珍宝。

指不定又是哪个剧组刚刚下线的龙套演员,戏装都来不及换,就晃悠出来满大街的找吃的。

然而还没等他看够这块宝贝,突然就被眼前的怪人抱了个满怀。

“哎哎哎!两个大男人,这大街上的,不合适吧!”

人可以是假的,情也可以是假的,只要这宝贝是真的就好。陆之昂心中暗暗盘算。

夜风萧瑟,世情尤薄,竟连一个情字亦冻透。





【贰】

遇到十九岁的陆之昂时,公明已年近而立。

在来到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前,公明的世界惟余隆冬的堆银砌玉,乾坤一白。

林海浩渺,两人一前一后,匆匆踏步于雪。书生清瘦文弱、于足盖膝头的积雪之中,步履蹒跚;游侠蓝裳翩翩,身量俊挺,足下生风,携书生奋力疾行于山野。

然寡不敌众,二人终为众刺客所围。

此地,乃瀛陆五国之中燕北与端中两国交界之处;此时,乃端中未平元年。

利刃相接似蜂鸣入耳,蓝裳游侠挥锋挡物,在鲜血将溅至书生所绣寒梅的月白长衫时,一把将身畔之人拉至身后,任血污脏了他的蓝裳锦练、欺霜雪肤。

“南衣,我已无路可走了。可你不一样。”

“有路。”顾南衣掌间长剑旋起生风,两名刺客尚未自皑皑雪地之中探出头来,便空余热血殷寒雪。平日空庭相与醉,拔剑独舞,终久而难观其效,今临生死界,利刃徘徊转圜于掌心方寸,未若牛刀小试,叹所术滴水不漏,断无缺法需补。

“南衣,你走吧。人生路生而窄曲,故而殊途。如今,我将往之黄泉,而这黄泉路上,容不下第二个人。”

远方铁蹄隆隆,震于积雪,彻响于林。书生名唤公明,乃端中六朝谏官之后,辅政权臣、贪官污吏心必诛之的大患。端中雪落,冰封千域。伏围之势益盛,他实不愿这定局之中的唯一变数,为他枉送性命。

“有路。君所往,务还乡。”

铁甲已至,对雪临风,顾南衣阖眸安然,手持利刃,吐故纳新。天青剑气杀伐尽蓄于锋,似流年溯回荏苒至东市行街之上,他仍旧是那个寂寞清冷胜雪、未肯沾世俗纤尘的少年游侠;而公明,则始终是那个高居庙堂未临江湖之远的清吏廉官。

昔日诸般,皆作枉然。可叹往事已矣,自新帝登基之时,公明与父同呈谏疏之时,就再也回不去。

暴雪复至,绒雪飘至顾南衣身畔,遂被剑气震荡开来,翻折旋转舞入青空。雪似鹅毛纷扬,公明鬓发肩头皆染作霜白。恰似旧日把酒,他空庭剑舞,他默然观之。

可叹这寰宇寥廓,能容我者,唯君一人耳。

终,重甲重围之下,缄默固执的游侠再难支撑 。释然轻叹藏于刀光剑影,几不可闻。顾南衣忽剑锋直指公明,重重朝其心口刺下。

“愿以身为桥。为君拓之、踏之。”

恍惚缥缈间,公明忽觉有血腥温热之意扑面。

这血,却是顾南衣的。

世易时移,向死而生。

再醒之时,已身处异世,人来人往,车水马龙。

眼前的少年,不是顾南衣。

公明永远忘不掉的,偏是诀别时那冰冷却柔软的目光。





【3】




“哎你说你活了好几千年了,还能说话能动的,应该算是老字号僵尸了吧,我看那电视上的僵尸都不吃不喝,成天蹦来蹦去的。来来来,给小爷蹦一个看看呗。”

陆之昂还真把这个“大活宝”捡回了家,还是个自称是好几千岁的大活宝。

瞧他正襟危坐,目不斜视的模样,陆之昂不禁暗叹,啧,还说不是群演?不过要是现在的群演演技都这么好,那流量小生们估计只会被diss的更惨。

“陆兄万勿取笑于公明,公明虽为端中人氏,然……”




咕噜——

一声轻响。

咕噜咕噜咕噜——

紧接着,一连串肠胃空蠕造成的细小的咕噜声由高至低,从公明腹中传来。



“……”

“……”

四目相对,礼貌而不失尴尬的沉默。


“等着。”陆之昂懒懒开口,将斜斜挂在搭在餐厅椅背上的围裙随意系于腰际,大步走入厨房。

切,僵尸还会饿?还真是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啊。算了,为了那块颇具研究价值的玉佩。这尊大神,他陆之昂供了!



俗话说,外卖要瘫痪,一顿饭难倒英雄汉。可从小生长在单亲家庭的陆之昂,偏就是一个顿顿饭都自给自足的英雄汉。虽说不上各色菜系样样精通,但对付一桌家常菜还是不在话下的。


此刻,陆之昂正一边颠勺,一边琢磨着怎么把这顿饭从公明那块玉佩的差价上补回来。



陆之昂的太爷爷年轻时,曾在启京中数一数二的古玩店里做学徒;

到了陆之昂的爷爷年轻时,终于在㐬离厂拥有了独属陆家的古玩地摊;

而现在,陆之昂的父亲已是好几家古董店的老板。

从家世到专业,除了子承父业,陆之昂心甘情愿的堵死了自己其他的路。



古董商世代相承的灵敏嗅觉告诉他,这块玉佩,他志在必得。

公明望着陆之昂在厨房忙碌的背影,欲言又止,终归于沉默。



餐桌前,两人相对而座。瞧着公明缓缓执筷用餐,却始终挂着一副泫然欲泣的苦瓜脸,陆之昂实在憋不住了,将筷子往桌上重重一横,问:“想说什么就说,别一副噎死人不偿命的表情。”

公明将碗筷从容放下,方徐徐道:“在下只是觉得,委屈了陆兄。”


“啊?!”

“君子远庖厨,如此折辱陆兄,实非在下所愿。公明在此给陆兄赔……”

“………闭上嘴,老老实实吃你的糖醋小排!”



陆之昂甩了甩挂在头上的三道黑线,毫不犹豫地夹起一块排骨,堵住了公明的嘴。古人的思想觉悟,果然非同凡响,脑子里全是这些乱七八糟、连饥饿都挡不住的封建余毒。他这话也就是同自己说说,要是在饭店,估计早让后厨给铲个半残了。


公明就是这么奇怪的一个人。分明只是在相互算计逐利、喧嚣无比的城市之中,得居一方陋室,得享一顿粗茶淡饭,在他眼中,竟也可遍生桃李芬芳。





【肆】



公明委实不懂,为何陆之昂如此嫌弃他,却仍要收留他。


口嫌体直这个说法,是公明在很久以后才学到的。

据说公明先生在足够了解这个词儿的时候,已经能够用喜大普奔来形容自己的内心。


起初陆之昂只瞧他是个疯子,直到有一次,要债的找上门,公明想都没想,就扑到陆之昂身上,替他结结实实的挨了一棍子。随即,在他眼前消失无踪。


再睁眼时,端中已是绿芽抽新枝,碧水融清雪,林海茂伏,似汪洋无际。

公明遍寻林海,却连南衣的半点血迹都不见,更遑论尸骨残骸。


深冬的冰冷枯败,在端中的土地上悄然褪去,碧空如洗,卷云似练,日光明彻将之映化通透,冰雪不复,惟剩株株松柏森然,万古长青。



它们,是那场杀戮与死亡的见证。

如今,又要在这个寂静的初春,见证知音诀别。


公明在青松之下,立一衣冠冢,碑上所刻,数字寥寥,乃“天水之青”。



他也曾为簪缨世族,如今却只能在这深山密林之中,为平生知己立一陋碑,尚需如惊弓之鸟隐匿名讳,免因他戴罪之身,而枉受刨坟毁迹之辱。


公明跪于碑前,久久不语。


他早已坦然接受颠沛流离的命数,顾南衣之于他,相知十载终成大梦,空回首,竟亦似昙花一现,连自己亦不由生疑,这会否,只是一场太美的梦。或许,那年东市行街,他并没有与一个青衫游侠相识相知,二人如今,只是各安天涯。若非脑后淤伤阵痛,反复提醒着那日林海雪地之中,蓝裳游侠眼底的决绝与眷恋,诸般妄想与温存,似乎就真的能够成为公明用以麻痹自我的痴念。



那是,顾南衣啊。

长剑刺向自己时,他明明什么也没说。

可公明,已尽知其意。


滴滴温湿砸于白衫,公明忽觉自己已被命运紧紧扼住喉咙,慨然仰首,哀恸之间,气息凝滞,遂眼前一黑。

如此随他去了,倒也干净。


公明是被一巴掌扇醒的。

醒来时,他直直对上了陆之昂盛满诸般情绪的双眼。


陆之昂一把将公明从地上揪起,破口大骂却莫名红了眼眶:“你他妈脑子有坑吗?不是让你好好躲着吗!你要是死了,小爷找谁捞宝贝翻身去啊!你到底死去哪儿了!”



陆之昂说,他父亲是个商人,做生意亏了本钱,要忙着到处动用人脉、周转资金,十天半个月都见不到人影。俗话说,父债子还,这些人找不到老子,只好来找儿子。上门逼债,对陆之昂来说,都是家常便饭。



可今夜不一样。

今夜是除夕,但陆父一样不见踪影。小小的出租屋内,陪伴陆之昂的,只有公明。



将突然出现马路上的公明领回家后,陆之昂便有些头疼鼻塞,自然也无心准备什么年夜饭,一头栽在床上,将被子往身上一裹,闷头就睡。

公明什么都没说,只是静静在站卧室外守着。



“公明。”窝在被子里蜷成一团的陆之昂,突然闷声唤他。

“我在。”公明小心翼翼地走到床边,生怕惊扰了陆之昂休息。

“我是不是要死了。”陆之昂异常平静。

公明没有答话。


“死了,就能见到我妈了。”隔着被子,陆之昂的鼻音渐重。



“可是陆兄若死了,便再也见不到公明了。”

原本公明也以为自己就要死了,可他见到了陆之昂。

一只宽大柔软的手,隔着厚厚的棉被,一下下,轻轻拍抚着藏在被子里的大男孩儿,似一声声无言的安慰。



“公明。我真的很难受。”陆之昂自被窝里探出头来,一双明亮的眼沁满热泪。

周身发冷,脑热头痛,必是邪寒入体。


然除夕之夜,商户俱歇,望着陆之昂所指,里面空空如也的药箱,公明浓眉轻蹙。

常言道,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公明毫不迟疑的步入厨房。幸好,他无意之间在陆之昂半敞的储物箱里见到过一只小药壶。此番正好能排上用场。



葱丝、姜片、白萝卜块、红糖水,公明又在厨房里找到一些蜂蜜添入壶中,入水煮沸。将药汤盛入碗内之时,因用不惯这里的器具,公明险些烫到自己的手掌。他回忆着陆之昂开火的姿势,顺利开启了炉灶,但却不知道如何关闭,险些烧了厨房,幸亏陆之昂裹着被子及时赶到厨房。



此刻陆之昂手里端着那碗差点葬身火海的姜汤水,乖乖地将脚伸入热水盆中,瞧着身旁正襟危坐、灰头土脸又一丝不苟的公明,想笑又不敢笑。



“陆兄想笑便笑吧,笑够了便赶快将汤药服下,虚汗一出,这寒气便散了多半。”公明突然转头望向陆之昂,伸手将他身上的被子裹紧了些,又接过他手中满满一碗姜汤,垂首轻舀一勺,将之吹温递至陆之昂唇边,神情认真而温和:“陆兄,除夕长乐。”


一双手突然自被窝中探出,将公明松松环住。陆之昂将脸埋于公明肩头,声音沉闷而坚定:“公明,你可不可以,留下来。 ”


那么陆兄,又可否,跟我走。

公明没有答应他,却也没有拒绝他。只是端着药碗,单臂轻轻将他拥住。示意他,自己一直在这里。


或许陆之昂真正需要的,并不是他口中时时提及的一笔巨款。公明想,他只是需要一个真真实实的怀抱。

还有同自己一样,不再颠沛流离的人生。




“哎!”陆之昂双眼骨碌一转,突然抬头看向公明,紧张道:“公明!你这汤,是拿什么熬的?”

“哦,这汤乃是在下以陆兄木箱之内的药壶熬成。”

“!!!”

“陆兄,你怎么了?”

“……那他妈可是三百年前的物件!!!公明你大爷!!!”






【5】

陆之昂不知道,古代人是不是都这么好骗。

他爸一年到头忙着各地跑生意是不假,但是他爸压根儿没破产。而他,从小到大也没尝过被人追债的滋味儿。

那天上门来闹事儿的,不过是在他们古董店里淘了一假货,又不肯愿赌服输心里不忿就找人儿报复。老陆向来脚底抹油,神龙见首不见尾,可就苦了我们的小陆同学。没做缺德事儿吧,还得成天替自家老子背锅。



他没想到公明这么爱心泛滥,居然将身上所携细软一并给了他。

当然,只除了那枚玉佩。


眼见着公明将玉佩小心翼翼的贴衣安放,陆之昂翻了翻白眼,瞬间推翻了“公明真是个不折不扣的爱心人士”这一想法。不过猎人对于自己志在必得的猎物,理应更有耐心,甘愿花些心思。



久而久之,陆之昂也分不清楚,他究竟是对玉佩有想法,还是对戴着玉佩的人有想法了。



陆之昂从公明那里得到了不少宝贝,却都不是陆之昂最想要的。

很多年后,蓦然回首之时,他才恍然大悟,自己想要得到的,其实早已得到。


陆之昂毕业典礼那天,正赶上古瀛陆最新考古研究成果报告会。发现这片失落的疆域与朝代,对于考古界来说,必然是一个无可忽视的里程碑。许多最新一次考古发掘的关于失落五国的出土文献的详细内容,都将在这次报告会上首度曝光。

更何况,这直接关乎公明手中玉佩的价值。



毕业典礼上,陆之昂全程心不在焉,时不时溜一眼手机,生怕不小心漏了一眼,公明的手机定位就会突然消失在他视线范围之内。


陆之昂人生中第一次踏入警局,就是因为公明。这个喜欢出门瞎溜达还不爱带手机的老呆瓜,菜没买回来,还把菜篮子给丢了。幸好人最后被警察叔叔完好无损的带回了局里。


‘您哥哥这种妄想性障碍,最好还是请一个专业的护工或者及早入院治疗比较好,免得对他个人以及家庭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不好意思,警察同志,给您添麻烦了。’

陆之昂全程点头哈腰,脸上笑嘻嘻,内心mmp。还行,没呆到跟人家自报家门,说自己是来自几千年前的老古董。从警局出来,两人一前一后行走在街市。陆之昂好几次转过身想要发作,但每每撞上身后人似孩童般怯懦且充满歉意的目光,意欲喷涌而出的火气以及刀子般的字句,便立时溃散,与口鼻呼出的冷凝哈气一道升入夜空,化为乌有。


还你是我哥,你怎么不说你是我爸呢?说了多少遍,乖乖等自己下课就带他出去玩,一个人在家就不要到处乱跑不要到处乱跑。结果呢?这都大半夜了,两个人在这里饥肠辘辘的喝西北风。


怕是老陆都比他听话。真是请神容易送神难。陆之昂越想越气,突然站定,赌气道:‘下次人家再问你,你就说你是我祖宗得了。’



‘这……’一直乖乖跟在身后的公明也停止了步伐,清俊儒雅脸庞涌上些许为难之色,少顷,他似下了很大决心一般,拱手一礼:‘好。陆兄所言,公明无不照做。只是……又要委屈陆兄了。’


‘mmp!我让你乖乖在家呆着别乱跑!这话你丫咋不照做呢?!’

陆之昂登时觉得,他走过最远的路,就是公明的反套路。



从那以后,陆之昂就给公明的手机设置了好友定位,并且要求他每隔一个小时,就必须拍照传微信向他汇报。如违反纪律一次,晚饭撤肉菜加主食;违反两次,晚餐全免。违反三次?大爷的这货要是敢一而再再而三,他就自生自灭吧。



手机轻微震动,是微信消息提示。点开来看,照片里的男人面润似玉,和煦日光自轻薄纱帘跃入投射室内,将原本略显清瘦的容颜线条勾勒的分外柔和俊朗。平铺在桌案上的白宣之上,一副字帖尚未临摹完全,笔劲敦儒,墨迹未干。



陆之昂嘴角不觉轻轻上扬,仿若所藏万千暖意,皆自眉目,流转心上。其实要不要那枚破玉佩,也无关紧要吧。



嗡嗡——

又是轻微震动。


陆之昂伸手点开,发消息的是正在瀛陆考古学术成果报告会上的学弟。

「学长你真神了,出土文献里面,还真记载了一个叫公明的!」

「废话,考古系陆大神岂是浪得虚名?你小子别光耍嘴皮子,快传现场资料来。」


不多时,献场拍摄的PPT零散文献照片,出现在了对话框内。以往陆之昂每每问起公明旧事时,对方总是三缄其口、避而不谈。可公明越是回避,陆之昂就越是好奇。照片刚一传过来,陆之昂就迫不及待的戳进大图:

「公明者,孔姓,天启人也。公卿累世,谏事端帝。明父孔光事端明帝,位上卿。光子曰明,颖慧甚,博闻广识,嫺於经史。以清议魁出,举为议郎,性刚守度,直谏无忌,抨击外戚,主“推法令,修仁政,以律对上视下,广崇明德志絜,耻于苟合失行”之风,颇为上所倾。未平元年,承先帝遗命,右迁谏议大夫。帝智乱昏聩,外戚摄政,以谗谄巫蛊犯上构之,遂夷灭宗族。亡燕北,泊数载。未平七年,隐帝定统清政,册书下嫁帝姊,明得诏乃还,诰驸马都尉。敬待如宾,共卒皓首。」




驸马都尉,共卒皓首。运动场酷暑云蒸,校领导言辞滔滔透过四围喇叭不断飘出,将同系学生抱怨嬉闹的纷纭低语尽数掩盖。陆之昂把手机放入衣兜,将诸般细微心绪巧妙地藏匿在宽大的学士服和深黑色学士帽内。



热浪吹拂,帽檐一角的流苏微微晃动。陆之昂忽然就想起两年前的除夕,温润如玉的男人与他一同走到阳台,将被丢在窗外储物篮中、早已落满尘埃的红灯笼擦净挂起,金黄色的灯笼穗微微晃动,冻结在灯笼穗末梢的冰花,因流窜于室内的暖意而慢慢消融,带着刺骨寒凉,滴滴答答落于他托举灯笼的手心里。



骄阳炙烤之下,有什么自陆之昂眼眶滴落,悄然与额间颗颗汗珠混合,一并滚落,带着当年的刺骨寒凉,透过肌肤,缓缓沁入离心最近的地方。








【陆】




公明觉得自己真的很自私。

因为陆之昂最喜欢的东西,却偏偏是他不能给的。

纵然那是他最喜欢的陆之昂。




不是给不了,是他不想给。

那天陆之昂格外火大。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那天是他毕业的日子。离别,总会令人莫名的心绪难平。



“公明,你愿不愿意……”

留下来。

“把那枚玉佩卖给我。”记忆中文献所述的字句再次恍入脑海,陆之昂顿了顿,终究这样开了口。



“之昂。”他第一次这样唤陆之昂。

“恕公明,不能从命。”他望向陆之昂,目光坚定。


“不过是一枚玉佩而已!”陆之昂突然抬高了声音,伸手便将公明所系玉佩一把扯下。不料玉佩离体的瞬间,公明却似发了狂一般,将陆之昂推搡在地,劈手将玉佩夺过。


面对身后陆之昂的嘶吼质问,公明一语不发。他漠然走回房间,无声且迅速的带好了门。

尤是小心地,藏好自己渐趋透明的指尖。



公明不知道陆之昂是否喜欢他;

他知道,陆之昂是十分喜欢的,是这枚玉佩。

因为它价值连城,实乃稀世珍品。



他总是想,纵使陆之昂满口谎言,只要自己一日不上当,他便一日不会罢休。自己,也便有了多一日存在于这异世的理由。



他不是好骗,他只是爱上了一个人。

他爱他,纵然得到的只剩诸般虚假。



这一夜,陆之昂摔门而去。公明将酒柜里颜色古怪的酒全部拿出,一瓶瓶灌入喉中。酩酊昏沉之际,他又卧于端中府邸院中那一株嶙峋怪梅之下,抬眼瞧向压满枝桠的冷瓣,絮雪纷扬,青裳游侠缓步朝他行来,躬身以指腹轻柔拂向他的脸颊。可拂去的,却不知是雪花还是泪花。


南衣。公明哽咽着唤他。

我是不是,太过自私。


是啊。朔朔悲风中,青裳游侠淡淡垂首,冷香梅瓣与满天飞雪簌簌飘落,俱沾不到他。

公明,主君未安,臣子何逸?


不趋福祸,报以生死。他是公明,更是端中之臣子。


视线飘忽之间,青裳游侠容颜渺然,竟渐行渐远。公明慌急之下欲起身追赶,然身躯神智愈发昏沉,不觉涕泪沾裳。


他奋力向前扑去,竟真真实实的跌入了一个温暖的怀抱里。原本早已习惯黑暗的双眼,因贪恋朦胧之中的凝视而愈发不安,在这般空旷与孤寂之中,只想拼命抓住仅剩的一丝温暖。



相拥,亲吻,缠绵交欢。

他终于这异世,如条条赤子,燃烬爱欲悲欢。



把酒宿醉,公明醒来时已不知日月几何,偌大床上,空余他一人。



以及,一封孤零零的请柬。

是陆之昂的婚礼请柬。



新娘是启京市的富家千金,有相貌有家世,虽然没脑子,但其丰厚优渥的嫁妆,足以让任何一个想在启京立足的男人心动。



反观公明,除了那块玉佩,他什么没有。

而如今他唯一拥有的,也将失去。



可公明知道,陆之昂并不爱她。

若要动心,该是初见之时。何必苦熬至此?

若要久长,该是朝夕相处。何来日久生情?




“陆兄当真喜欢这枚玉佩?”

“不。我只是喜欢钱而已。”

“所以……”

“所以,我更喜欢她。”

“之昂。别犯傻。”

“到底谁才是那个让人骗得精光、还不知廉耻的围着别人团团转的傻瓜?”


最后一次谈话,陆之昂直白的令人害怕。



公明素来不喜这里的人以过分直白的方式,吐露自己的心迹。

可推门而出的一刻,他却突然这样渴望拥有一份这样炽热直白、毫无遮掩的爱意,或者,能够如这里的人一样,亲口道出这样直白的心迹来。

但最后,他只是沉默着将门带好,独自离去。

很好,我们各退一步,将自己逼上绝路。




【8】


教堂神圣庄重,花束缤纷装点,观礼宾客纷纷列席,神情欢愉,礼乐美好悠扬。而这一切,在候场的新郎看来,不过是逢场作戏的冰冷灰败,散尽了光热与色彩。


“请问您是陆之昂先生吗?”一名普通的场地工作人员扣门入内。

“我是。请问有什么事吗?”

“有人让我把这个交给你,说是新婚贺礼。”工作人员将一只小巧的木盒交予陆之昂。

“好的,如果可以的话,请替我转达谢意。”

“好。那我就不打扰了,新婚快乐。”

“谢谢。”


工作人员礼貌颔首,虽然他搞不清楚,为什么当他送上新婚祝福时,新郎的脸色会那样惨白。工作人员刚刚到走廊尽头,就听见休息室的门被猛地推开,门轴摩擦间肝肠寸断的惨然声响,紧接着是新郎急促的脚步声。新郎一把将他拉住,另一只手上则紧紧攥着一枚金镶玉佩。



“送礼物的人呢?他在哪?”

“应,应该,应该还在门外!”

门外早已空无一人。


“那个人……他有没有说些别的什么?”

“没有。他只让我把这个盒子交给陆先生,别无他言。”

至亲至疏日,相顾再无言。新郎将玉佩紧紧握在手中,淡漠无神的目光聚而复散,礼节性上扬至发僵的嘴角,终忍不住狠狠颤抖起来。


犯傻?

公明,还有什么,比我爱上你更傻。



几年后,新郎官在学术界已颇有成就。有人问他,陆教授收藏珍品无数,最心爱的,是哪一件器物?

彼时年近而立的学者微微一怔,遂习惯性地推了推架在鼻梁上的金丝边镜框,露出儒雅地微笑:“曾经有的,可惜不小心丢掉了。”

最心爱的,终是被他亲手丢掉了。


毕业典礼结束当天,陆之昂就接到父亲急匆匆打来的电话。

启京特大盗掘古墓葬、走私、倒卖文物系列案初告破,目前专案组正进一步对文物的贩卖渠道进行追查处理。无论量刑如何裁定,巨额处罚金在所难免。

这次,陆家是真的濒临破产了。



陆之昂急需一笔钱,来挽救这个支离破碎的家。它纵然支离破碎,可好歹也是个家。

欺骗公明得到玉佩,或者,拉他与自己一起下地狱。

陆之昂知道公明不会乖乖将玉佩交给他。可当公明亲口说出“恕难从命”时,陆之昂的心还是不可遏制的抽痛。

所以,他选择了第三条路,商业联姻。

他不怪公明。毕竟,自己当初接近他,就是为了图财。

可没想到,这块玉佩,最终还是落到了他手中。


若他将自己看的比这块玉佩更重,当初为何不肯答应变卖呢?

如今想来,不过往事已矣。


陆家摆脱危机后,陆之昂便脱离了家族产业,醉心学术,后留校任教,常年独居于学校。

新婚第二天,陆之昂主动提出净身出户,甚至接受了对方的种种无礼要求。他平静接受并始终能够体谅,在利益与人心之间,他们都不过是区区筹码。



陆教授专攻古董鉴定,博闻强识,却从不涉及古瀛陆方面的研究。偶有学生多嘴相问,陆之昂也不介意,只笑着说,学术在精不在多嘛。

爱字在深,不在博。



盛夏黄昏,树繁叶茂斜影成荫,陆之昂的大学同门师弟登门造访。四合院内,一颗法桐老树下,二人坐在竹凳上,饮两盏清茶,聊三两闲语家常。


“你现在可是考古大家了,为了你们研究所的名额,我好几个学生可差点争破了头。”

“师哥快别拿我开玩笑了,我倒想回学校再回炉深造,还是读书的日子最让人流连啊。参加工作了,一年得有多半时间扎在工地,不得安定。这不是,前几天的发掘认证工作刚结束,是个古瀛陆墓葬。”


听及“古瀛陆”三字时,陆之昂端着茶盏的手不自觉的微微一顿。


“你这茶盏可有年头了啊,造型古朴雅致,倒不大像你偏好的风格。我记得师哥你以前可是出了名的好酒,如今倒是越发寡淡了。”

“茶盏……是我的一个朋友送的。醉酒误事,怕醉过了头 ,就醒不过来了。”


日暮余晖晃了陆之昂的眼,朦胧恍惚之中,仿若又见那名唤公明的如玉公子,将整套茶具摆在他面前时,饱含期待与不安的温润双眸。自打那日公明将他的藏酒饮尽、醉酒交欢后,他自此忌酒。


“墓葬主人名字倒颇具儒风,”师弟将盏中茶一饮而尽,继续说:“叫公明。”


四合院内的一下变得格外寂静,静到只能听见茶盖与盏沿震动碰撞之声。陆之昂努力压住掌间的颤抖,将茶盏稳稳方于矮几之上,语气平和:“就是那个娶了端中朝的长公主,得美眷相伴,自此高官厚禄,高寿方卒,青史留名的驸马都尉公明?”


“师哥你……”听完陆之昂的话,同门师弟正要添茶的手突然听在半空,少顷,竟爆出笑声:“哈哈哈哈哈哈哈,看来师哥在古瀛陆方面的研究还真是荒废了!不懂就不要乱讲啊,这墓主人公明的确是个大忠臣没错,可惜一生颠沛流离,最后竟因逆旨抗婚,被端隐帝处以廷阶箭刑,百官同观,以儆效尤。”

“你说什么!”茶盏倾落于地,立时裂作数瓣。陆之昂似野兽腾跃般猛然起身,大声质问:“不可能!当年毕业的时候你传给我的PPT资料上明明写的是‘明得诏乃还,诰驸马都尉。敬待如宾,共卒皓首’!”


素来温和可亲的师哥突然失态,着实将同门师弟吓了一跳,可做学术研究,就必须禁得起推敲,容不下半分马虎。他连忙起身掏出手机,摆到陆之昂跟前:“分明是师哥你记错了,你看看,这史料文献上记载的一清二楚。”


《端中·大夫列传》

「公明者,孔姓,天启人也。公卿累世,谏事端帝。明父孔光事端明帝,位上卿。光子曰明,颖慧甚,博闻广识,嫺於经史。以清议魁出,举为议郎,性刚守度,直谏无忌,抨击外戚,主“推法令,修仁政,以律对上视下,广崇明德志絜,耻于苟合失行”之风,颇为上所倾。未平元年,承先帝遗命,右迁谏议大夫。帝智乱昏聩,外戚摄政,以谗谄巫蛊犯上构之,遂夷灭宗族。亡燕北,泊数载。未平七年,隐帝定统清政,册书下嫁帝姊,明拒不奉诏。帝遂以先罪索,处箭刑,百官察。未平八年,卒。」



陆之昂的世界在慢慢融化。

绿叶沙沙之声分秒未歇似潮水汹涌躁动,沸腾翻滚着律动流淌耳际,万物似被温热液体裹覆愈发细狭渺然,仅存往事历历在目,一幕幕好似失却心跳的蛹,空虚恰将命途的刀锋黏腻包裹其间,背后的真相令人触目惊心。


可他仍不死心。

他一遍遍的念,一遍又一遍,仔细的不能再仔细。


直到同门师弟低声说:“墓主人周身多处骨裂骨折,从裂痕程度判断,应是箭伤所致。”

逆旨抗婚,万箭穿身。


而他,成了悲剧的始作俑者。

终究是,退一步深渊万丈,粉身碎骨,归于尘土。


陆之昂一生做错过很多事,可他从未如此后悔。





【玖】


端中密卫找到公明时,他正静静坐在茶肆二层靠窗的角落,侧首瞧这堂内说书人将掌中醒木拍的分外脆响。流亡七载,眼前人早已是衣衫褴褛、形容枯槁,桌案上摆一壶一碗,陶碗之中,是酒非茶。


“下官记得大人当年可是滴酒不沾,如今这茶肆之内亦要饮酒,当真是爱酒如命啊。”

“无谓爱恶亲疏,不过是因为醉过,所以不愿清醒。”

公明将碗中烈酒一饮而尽,坦然展臂,任由密卫为其缚上镣铐枷锁。



“帝诏,孔氏公明,年迨耆英,德明贤悌,今联姻眷于天家,择帝姊淑嘉长公主下嫁,赦其原罪,恢谏议大夫位。”



“吾帝万岁,恕臣,不能承诰。”

公明重重叩首伏拜,神情坚毅平和,毫无迟疑。


国宴散后,公明被密卫扣押。君王目下,公明始终泰然有度,却全然似一傀儡,无喜无悲。


“决定了?”隐帝淡淡开口。

“是。”

“不与皇室联姻,你之族罪便无法洗清,再加一条抗旨不遵,以下犯上,你必死无疑。这,是你能走的唯一一条路。”

“不。臣族本就清白,若臣曲意承旨,反成了认此冤屈。如此,无罪,才当真成了有罪。后世史书,又当如何评述?恕公明,不敢担此辱没宗族先祖之过。公明只一心,已许一人,断不二择。况且,除却活路,臣还有一条死路可走。”


“真乃痴人尔。”默然良久,隐帝慨叹一声,遂拂袖而去。


“臣,谢陛下隆恩。”公明跪拜叩首。

心若已死,皓首延年,予我何益。

拂袖之间,余生已尽。



行刑之日,碧空如洗,万里无云。

围观群臣立于两侧,弓弩手满弓以待,箭无虚发。

公明双手被反剪于身后,跪于刑场之上。


他曾想过,有朝一日,定要带陆之昂来他的家乡,一起踏遍诸多他未曾游历登临的名山大川,品尝诸多他不曾做过的菜品佳肴,偶遇路见不平,便仗义相助。只要是同他在一处,即便是再琐碎稀松的小事,亦不会觉得无趣。

只可惜,故人已另觅良人。而自己,终为端中臣子。

即便如此,他依然以最笨拙的方式,决绝而坚定的守护着一句‘一心一意’的凭空许诺。纵然被千年似箭光阴穿心而过、遍体鳞伤,亦不足惜。

万箭齐发,破空而来。

骄阳灼灼炫目,逆光之下,似又见到那喧嚣繁华的启京城中,那个土生土长、意气风发的陆小爷。倏忽,乾坤齐暗,陆之昂孤零零站在漫天星辰之下,习习夜风争先恐后的没入公明的身躯,却感受不到一丝凉意。他不客气地向公明伸出手来——

喂,公明,小爷我的毕业礼物呢?



吾以一心换君心,倘一心难换君心,至此一生便死心。 ​​​

他于异世令觅良偶,自己亦再没有留下的理由。



玉不离身,则生死可易,时空流转;

玉旦离身,命途归位,时空再无转圜。


没了玉佩,他便只能留在瀛陆端中,生死枯荣。

再世重逢,君容颜依旧,吾早作枯骨。

可是之昂,若这玉佩真是你想要的,给,便给了。

月白长衫终沾了尘泥,长眠黄土。



但使今承君一诺,

纵心死,意难绝。

纵使万箭穿心过,

身易老,情难休。






【终】

是夜,有灵入梦。青裳墨发,冷目疏离。

“你是谁?”陆之昂问。


“你想见他。”梦中人答非所问,语气笃定。

“是。”


“纵然毁了这枚你挖空心思才弄到手的玉佩?”

“是。”


“纵然他再不记得你?”

“是。”


“纵然你的记忆也会渐渐消退,直至忘记陆之昂的身份与过去?”

“是。”


“纵然无法与他相认,只能当做初相逢?”

“是。”


“纵然此去难回返?”

“是。”


“只为再世重逢,相伴余生?无论长短?”

“是。”


区区一字,在缥缈梦境之中,尤显清晰。


“我是你。”

梦中人轻叹一声,字如珠玑。





「永宁二年,端中帝都,东市行街。」

长街热闹非凡,行客络绎,摩肩接踵。时有一公子白衫墨氅,自太学府出,游于人群。忽闻马蹄疾奔,疯马嘶鸣横冲街市,登时人群大乱。


马蹄抬扬之际,但见其下一孩童正惊恐啜泣,已全然忘记奔逃。眼见马蹄将落,白衫公子忽倾身上前,将孩童紧紧护于怀中。然疯马止之不及,此一蹄下去,非死即伤。


忽闻长剑出鞘之音,寒光一凛,疯马的咽喉已被齐齐割断。疯马应声倒地,持剑之人将半跪于地的白衫公子一把拉起。


“少侠高义,在下公明,敢问少侠名讳?”白衫公子拱手一礼,笑意儒雅清浅。



今夕何夕,得此重逢。

他实已年近而立,眼前白衫公子年方十九。




“顾南衣。”

陆之昂微笑着滚下一滴泪来。












——

没错,就是一个无限循环的脑洞

至于BE还是HE,看怎么理解

文笔渣请多包涵

以上

阿阮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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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出于好意亦或其他,我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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