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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羲之,东晋书法家。山东临沂人,后迁浙江绍兴会嵇。字逸少。官至右军将军、会嵇内史,世称王右军。其在中国书法发展中的历史地位举足轻重,至唐,太宗李世民特为其撰写《王羲之传》,称其为书圣。右军书法初师卫铄,后又多见前代名家,遂变初学而博采众长,精研体势,卓然自成一家。张怀瓘《书断》赞其书法“千变万化,得之神功,自非造化发灵,岂能登峰造极”。
传王羲之书论共有六篇,选其具有代表性的书法理论三篇,推介给书友们,供学习和研究。在《自论书》中,王羲之提出一个重要思想,是以“意”论书,强调书要“有意”。强调“点画之间皆有意,并自有言所不尽”之意。书法的三要素即笔意、笔法、笔势。王羲之明确以“意”评书,是书法艺术走向独立、自觉在理论上的反映。文字和书法要载道,离此就无从谈论书法之美。后二篇书论,着重谈及书法的用笔技法,是书圣在书法实践中总结出的理论精华。
古代书论的作者,大部分是书法大家兼书法理论家,他们的书法理论是有根可寻的,是实践和认知兼有的。理论要是脱离了实践,那结果将会是怎样!难道不值得我们当代人思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