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
提笔之前,我只想一jio踹死当时那个打开了《碎玉投珠》又放下的自己。硬要给有眼无珠的我找个借口,那大概是这篇文的选材比较偏门,讲的是玉石鉴定和古玩这样的题材。
所幸在b站逛到了鹦鹉梨的视频,在她抑扬顿挫声泪俱下(。)的安利中,我重新打开了北南的这篇文。
回想起来,我最先接触的北南的文其实是《安知我意》,但当时只觉得好看,没有到惊艳的地步。
与我而言,已经很久没有“想要把一篇文省着看”这样的心态出现了。也是印证了鹦鹉梨的那句“北南老师哪怕是写一下主角去路口排队买煎饼我都能反复观看一下午”,北南的文字功底强大到只用寥寥数语就可以把我吸引进去。
盛夏的街上站不住人,热气与聒噪掺杂着,叫人心烦意乱。文物局倒是凉快,烟灰色旧楼掩在茂盛的枫藤下,墙面几乎看不到,只能看见一列列方格玻璃窗。
办公室的空调机由早转到晚,女同事和年纪大的同事都受不了冷风,只有二十啷当岁的小伙子安坐在对着出风口的座位。
“小丁,听说你想去福建出差?”石组长忽然问,“给张主任递申请了?”
——第1章
全篇并没有交代时间背景,但在手机阅读软件里页都不用翻的一开场,北南就能用几行文字描绘出上世纪80年代的灰旧楼、在玻璃外用深红或深绿色的铁栏杆隔成一格格的方格玻璃窗,为即将出场的“二十啷当岁的小伙子”丁汉白做好铺垫。环境里的一热一凉,让人仿佛亲临现场,有了画面感;细想之下,这么写还隐隐有“文物局存在已久,是一个类似于老干部喝茶的老旧地方,丁汉白不乐意待”这样的涵义在。
从高中开始至研究生毕业现工作两年,我看过总共好几十个G的耽美小说。网文质量良莠不齐,且我理解作者们恐怕还面临另一个问题,即他们扛着“读者的选择太多,一篇文的第一章甚至前200个字要是没有吸引到读者,那他们就会立刻弃文看下一篇”这样的恐慌。
所以我对北南这样信息量巨大还轻松不烧脑的开头,只能说是想要膜拜。
再说结尾
这个故事的结局有些让人“习惯性”的遗憾,不像有的文为了追求结局的“大团圆”,到了临近结束的时候哪怕有些强行也要把家人的认可赚到,本文的小两口直到故事的最后也没有得到父母真正意义上的认可。
但再一想,正是这样的遗憾,才使得这个设定在上世纪80年代的故事更加真实,也更贴合老父亲丁延寿的人物形象。
丁延寿但凡是个能够轻易接受新鲜事物的人,也不至于在得知丁汉白在研究古玩,疑似放松了对雕刻手艺的钻研后,几乎在前因后果什么都还没有弄清之前,就先对儿子一顿暴打。丁延寿是个匠人,做不来商人,所以家庭的认可这一块的结局我认为文章的处理非常合适。
丁延寿赶出去的儿子到底是没有让回来,但家中发生大变故,丁汉白照样会作为丁延寿的独子,出来摆平困难,主持大局。而平时,两座别墅就像他们之间的关系,斜对角,看着相隔或远或近,在互相默默地支持着。
“大伯,你也做主挺多年了,够本儿了,分家各管各的,以后享享清福吧。”丁尔和说,“汉白倒腾古玩赚的是大钱,能那么利索地走,估计也看不上家里这一亩三分地。”
这时门口传来一句——谁说我看不上?
真真正正的满座皆惊,大家齐刷刷回头,只见颀长的人影一晃,面目渐渐显露清楚。丁汉白阔步走进,光明正大的。
……
丁汉白径自坐下,端着那份打娘胎带出来的理直气壮。他扭脸看丁延寿,又看姜漱柳,把这满桌的人挨个看了一遍。
“爸,当初你让我这辈子都别踏进家门一步,可我今天厚着脸皮来了。”他说着,死盯住丁厚康,“我来看看这平时闷声儿此时咬人的堂兄弟,在做哪门子威风。”
……
丁尔和松松衣领:“大伯,你允许汉白回来了?既然不认这儿子,他就没权利干预家里的任何决定。”
丁汉白极其嚣张:“他不认我这儿子,我可没说过不认他当爹!”何其响亮的一嗓子,不单是喊给狼心狗肺的人听,更是喊给丁延寿知道。无论到了哪般境地,他丁汉白都不会浑到不认自己的父亲。
——第57章
文中的梗
贯穿全文的,有太多专属于这篇文章的“梗”,让人读来会心一笑。
丁汉白的珍珠扣、纪慎语的玫瑰胸针,他们在追凤楼宴请宾客时花门上缠绕的玫瑰、每桌一碟子的八宝糖。还有杯中的月亮、五云的图案、倒霉的富贵竹、终于求得的《如山如海》、雪地的夕阳、粉色的芙蓉石、让纪慎语叫苦的桑拿房、要反复去钉的破床板、漏凉水的洗澡管子……北南一遍遍地借两人的对话,重复他们共同经历的点点滴滴。
于是在文末通过纪慎语参观他们的新家,最后一次回顾这些梗的时候,有多少人看后热泪盈眶,又因为文章将尽而怅然若失:
纪慎语晕乎,傻傻地朝前走,进门,木着眼睛端详这个“家”。
穿过门口,脑中莫名浮现与丁汉白初见那天,他一直没说,当时丁汉白讲话时,带着吃完西瓜的甜味儿。经过头厅,粉青釉叫他忆起芙蓉石,那是他和丁汉白初次切磋。
二厅阴凉,像去年夏天的汉唐馆,像丁汉白手下的砖石。可餐厅暖热,又像那热气氤氲的澡堂子,像令他叫苦不迭的桑拿房。
纪慎语拾阶上楼,曾经,他与丁汉白立在门口台阶,立在廊下台阶。他不禁一晃,晃到那咣当咣当响的火车上,丁汉白拥着他,叫他看了场最漂亮的夕阳。
露台放着盆富贵竹,纪慎语远远瞧着。他当初故意雕坏富贵竹,被丁汉白握了腕子,谁敢想到,他们的手后来会紧紧牵住。
——第62章
文中的花
纪慎语浑身颤栗,这时丁汉白在花园中叫他,他起身跑下楼,擦擦眼泪,经过一楼客房时看见对方。这是小小的一间,却有大大的窗,开着,把花园的景儿全框住了。
纪慎语踱步到窗边,望过去,见丁汉白立在大片鲜花之中。那人长身玉立,抬眼,他们的目光对上。一旁,是几株盛开正好的白头翁。
他看着他,他看着他。
去年今日,恍如昨日,却盼明日。
——第62章
文章正文结束在白头翁这儿,我很爱。
全文有戏份的植物大概有富贵竹、丁香、玫瑰和最后的白头翁,富贵竹看着两人打打闹闹一路而来,是日常;丁香是与丁汉白同姓,让丁汉白喜欢的花,所以可以理解为这里强调的是丁汉白在遇到纪慎语之前自傲张扬的性格;玫瑰是爱情的花,扮演了两人在推推拉拉的试探之间重要的角色。白头翁则以其名称,以一种象征手法,将全文定格在了一个画一样美好的场景中。
雕琢的语言
北南很爱写有对仗的句子,让文章在“京味儿的土”和“语言的美”之间达成了一种微妙的和谐,时不时让人觉得精致又好笑。
清风帮忙翻书,知了扯嗓子捣乱,丁汉白眼累了,回头瞅瞅卧室门,咳嗽一声:“奇了!三伏天居然大风降温了!”
——第12章
此处用典自清朝文人对联“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原意应该只是一句悠闲时脑中的感慨,因在文字狱时期被扣上了不尊重“清”朝的罪名,以显示文字狱的苛刻而出名。这里用在夏日的场景描写让人感觉正正好,有微风、蝉鸣,和玩闹的少年人。
丁汉白将对梁鹤乘那番话照搬,一字不差地传达给张斯年,把自己深藏许久的想法暴露在这一间破屋。茅台酒醇香,他说得越多,喝得越多,像打捞海洋出水文物,那些在他看来珍贵的、压抑许久的东西得见天日了。
终于得见天日,居然得见天日。
——第29章
一个终于一个居然。“终于”说的是丁汉白把那些想法埋在心里那么久,终于能说与人听,“居然”说的是这样“大逆不道、有悖人伦”的想法,居然还能说与人听。
他侦察兵上身,他特务附体,把那纸张都要凝视透了,每行的第一个字能不能相连?斜着呢?倒着呢?
没有,什么都没有,这狠心冷静的小南蛮子,近半月没见怎么那么自持?!
丁汉白终究没琢磨出什么玄机,放弃般折好,却在装回信封时眼睛一亮。信封里面藏着一行小字,是他熟悉的瘦金体。
——师哥,玫瑰到了花期,我很想你。
足够了,丁汉白抱着这一句话发狂,如同久旱逢甘霖,胜过他乡遇故知,羡煞金榜题名时,直叫他想起洞房花烛夜。惊天一响,那陈旧的硬板床居然叫他滚塌了。
——第54章
这里真是笑死我了。“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是人生四喜,此处愣是被北南写出了层层递进感。大概这就叫有文化的幽默吧。
形象的心理描写
纪慎语解释:“我没想到你会喜欢我——”
丁汉白厉声打断:“谁喜欢你了?!”
纪慎语噎住:“——喜欢我这手艺,不是我……”
丁汉白的脸色精彩非常,红白错乱眼神明灭,他扬长而去,没面儿也要端十足的架子。一口气走出小院,不带停,绕过影壁一屁股坐在水池边。
含恨抓一把鱼食撒进去,心跳如摆尾,欢得荡起阵阵涟漪。
又抓一把,为自己一天的胡思乱想,再抓一把,为上赶着接放学。他犹如猛兽,面对那人时张牙舞爪,此刻背地里就成了困兽。
见不到想,见到便笑。见不到思之如狂,见到便心花怒放。
丁汉白难以置信,难道他对纪慎语有意思?可纪慎语是个男孩子……他在琢磨什么乱七八糟?!
直坐到夜色四合,他起身走了。
翌日一早,丁延寿喂鱼,只见一池被撑死的鱼肚白,好不冤屈!
——第33章
就以此处为例好了。这里刻画的丁汉白情窦初开,似是拨云见雾但又欲盖弥彰的感觉实在太生动了。此地无银三百两,在师弟面前端着一副空架子愣是梗着脖子跑掉的样子真实又好笑。就是可怜了那一池冤屈的鱼,为丁汉白梳理心路历程付出了撑死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