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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籍中的部分吃人记录
永俊微言 2020-08-14

史籍中的部分吃人记录


文\永俊微言

2020.07.23

       首先声明,本文内容均摘自中国古代的历史典籍,无一为笔者杜撰。

       1、《左传*襄公四年》载:“夏将衰,后羿因夏民以代夏政。恃其善射,淫于田猎,任用寒浞为相。家众杀而烹之,以食其子。其子不忍食诸,死于穷门。”

       译文:“夏朝刚刚衰落的时候,后羿依靠夏朝的百姓取代了夏朝政权。后羿仗着他高超的射箭技术,不努力治国而沉溺于打猎,任用奸臣寒浞为相。于是,后羿的部属就把后羿杀了煮熟,让后羿的儿子吃,后羿的儿子不忍心吃,又被杀死在穷国的城门口。”

       简言之就是:部属杀了后羿煮熟吃肉。

       2、《史记*殷本纪》载:“纣以西伯昌、九侯、鄂侯为三公。九侯有好女,入之纣。九侯女喜淫,纣怒,杀之,而醢九侯。鄂侯争之强,辨之急,并脯鄂侯。”

       白话译文:“殷纣王任用西伯昌、九侯、鄂侯为三公。九侯有个美丽的女儿,献给了纣。九侯的女儿喜欢淫荡,纣大怒,杀了她,同时把九侯也施以醢刑,剁成肉酱。鄂侯极力强谏,争辩激烈,结果鄂侯也遭到脯刑,被制成肉干。”

       简单说,就是纣王把九侯杀了剁成肉酱,把鄂侯杀了制成肉干食用。

       3、《新序*义勇篇》载:“狄人攻卫,……狄人追及懿公于荥泽,杀之,尽食其肉,独舍其肝。”

       译文:“狄国人进攻卫国,……狄国人于荥泽追上卫懿公,把他杀了,并吃光了他的肉,独独留下了他的肝。”

       简言之就是:狄国人吃光了卫懿公身上的肉,只留下他的肝。

       4、《左传*宣公十五年》载:“夏五月,楚师将去宋”。“宋人惧,使华元夜入楚师,……曰‘敝邑易子而食,析骸以爨。虽然,城下之盟,有以国毙,不能从也。’”

       译文:“夏天五月,楚国军队要撤离宋国。”“宋人害怕起来,派华元在夜里潜入楚营,……说:‘敝国人已经在交换孩子杀了吃,劈开尸骨烧火做饭。即使如此,兵临城下被逼签订的盟约,就算让国家灭亡,也不能答应。’”

       简言之就是:楚国征伐宋国时,人多粮少的宋都商丘,宋人已经在互相交换孩子杀了吃肉,劈开尸骨烧火做饭。

       5、《吕氏春秋*当务》载:“齐之好勇者,其一人居东郭,其一人居西郭,卒然相遇于涂。曰:姑相饮乎?觞数行,曰:姑求肉乎?一人曰:子,肉也;我,肉也。于是,具染(豉酱)而已。因抽刀而相啖,至死而止。”

       译文:“齐国有两位勇士,一人住城东,另一人住城西,两人在路上偶遇。一人说:‘敢不敢喝点?’,另一人回答:‘有什么不敢的?喝!’酒过三巡后,一人又说:‘不想吃肉吗?’另一人回答说:‘你是肉,我也是肉,谁说没肉?’二人抽刀互砍割肉下酒,直到两人死亡为止。”

       简言之就是:两个齐国莽夫互相割吃对方身上的肉,以显示自己的勇决。

       6、《史记*赵世家》载:“三国攻晋阳,岁余……城中悬釜而炊,易子而食”。

       译文:“三国围攻晋阳,一年多以后……城里的人都把锅挂起来做饭,互相交换子女,吃对方子女的肉。”

       简言之就是:被围一年多,极度缺粮的晋阳人,互换子女吃掉。

       7、《史记*白起王剪列传》载:(秦昭王四十七年)赵军在长平被秦军包围,“至九月,不得食四十六日,皆内阴相杀食”。

       译文:到了秦昭王四十七年九月,长期被围困在长平的赵国四十五万大军,四十六天没有粮食吃,只好在暗中互相残杀以人肉充饥。

       简言之就是:长平之战被围断粮的赵国大军,军中互相暗杀,人吃人。

       8、《汉书*高帝纪》载:“五月,汉王屯滎阳,……六月,汉王还栎阳,……关中大饥,米斛万钱,人相食。”

       译文:五月,汉王刘邦屯兵荥阳,六月,汉王刘邦回到栎阳,……关中大饥荒,一斛米值万钱,人相食。

       简言之就是:就是楚汉相争时期,关中地区大饥荒,害得人吃人。

       9、《后汉书*公孙述传》载:“今山东饥馑,人庶相食,兵所屠灭,城邑丘墟。”

       译文:“现在山东饥馑,人庶相食;遭到兵灾的屠灭,城邑都成了丘墟。”

       简言之就是:在新莽时期的崤山以东地区,闹大饥荒,悲惨到人相食。

       10、《后汉书*光武纪》载:“建武二年(公元26年)十二月,三辅大饥,人相食,城廓皆空,白骨蔽野。”

       简言之就是:在东汉初年的公元26年12月,拱卫帝都长安的三辅——京兆、左冯翊、右扶风,闹大饥荒,人相食,城廓皆空,白骨蔽野。

       11、《后汉书*孝灵帝纪》载:“(建宁)三年春正月,河内人妇食夫,河南人夫食妇”。

       简言之就是:东汉灵帝建宁三年(公元170年),因为饥饿,河内(今河南武陟)人是媳妇吃丈夫,河南(今河南洛阳东)人是丈夫吃媳妇。

       12、《后汉书*献帝纪》载:“长安不产粮,至食人。但旱四个月史所常见,独至食人,则战乱四起,交通断绝,商贩绝迹。”

       简言之就是:东汉末年献帝建安年间,曾因大旱及战乱,长安城中人相食。

       13、《后汉书*献帝纪》载:“建安二年,夏五月,蝗。秋九月,汉水溢。是岁,饥,江淮间民相食。”

       简言之就是:东汉末年献帝建安二年,五月蝗灾,九月水灾,导致当年大饥荒,江淮地区民相食。

       14、《三国志*魏书*公孙渊传》载:“景初二年正月,使司马懿将四万讨渊。七月,大雨,雨霁,合围,百计攻之,矢石如雨。渊窘急,粮尽,人相食,死者甚多。”

       简言之就是:公元238年正月,司马懿统帅四万曹魏大军征讨辽东公孙渊,至7月,被围困在辽阳城的公孙渊部,吃光粮食后,军中相食,死者甚多。

       15、《资治通鉴*第一百八十七卷*唐纪三》载:(隋末唐初)“朱粲有众二十万……军中乏食,乃教士卒烹妇人、婴儿啖之,曰:‘肉之美者无过于人,但使他国有人,何忧于馁!’隋著作佐郎陆从典、通事舍人颜愍楚谪官在南阳,粲初引为宾客,其后无食,阖家皆为所啖。……又税诸城堡细弱以供军食,诸城堡相帅叛之。散骑常侍段确,性嗜酒,奉诏慰劳朱粲于菊潭,辛丑,乘醉侮粲曰:‘闻卿好啖人,人做何味?’粲曰:‘啖醉人正如糟藏彘肉。’确怒,骂曰:‘狂贼入朝,为一头奴耳,复得啖人乎?’粲于座收确及从者数十人,悉烹之以啖左右。遂屠菊潭,奔王世充。”

       译文:“朱粲有二十万军队……军中断粮没有吃的,就叫士兵烧煮妇女、婴儿吃,说:‘没有比人肉更好吃的了,只要其他的城镇里有人,何必为挨饿发愁呢?’隋朝的著作佐郎陆从典、通事舍人颜愍楚,被贬官住在南阳。朱粲起初都请来作自己的宾客,以后朱粲缺乏吃的,二人全家都被朱粲吃掉。……朱粲又征收各城堡的妇人小孩供给军队作为军粮,各城堡相继背叛了他。……唐散骑常侍段确,生性喜欢喝酒,奉诏到菊潭慰劳朱粲,初三,段确乘酒醉侮慢朱粲说:‘听说你爱吃人肉,人肉是什么滋味?’朱粲回答:‘吃醉鬼的肉就像吃酒糟猪肉。’段确生气,骂道:‘狂贼入朝,不过是奴仆头目罢了,还能吃人肉吗?’朱粲就在席间捉住段确和几十名随从人员,全部煮了,分给身边的部下吃。随后朱粲便在菊潭屠城,投奔了王世充。”

       简单说就是:隋末的军阀朱粲,是个吃人魔王,他和他的军队专门烹煮妇女儿童作为军粮。

       16、《新唐书*卷一百九十二》载:(安史之乱,张巡守睢阳,)“被围久,初杀马食,既尽,而及妇人老弱凡食三万口”。

       译文:安史之乱时,唐将张巡守睢阳城,“被叛军围困太久,守军一开始杀马吃肉,把战马都吃光了以后,就杀死妇人老弱作为食物,共吃了三万人。”

       简单说就是:张巡率部守城断粮,先杀马,后吃人,吃了三万人。

       17、《旧唐书*卷二百下*列传第一百五十》载:(黄巢)“贼围陈郡百日,关东仍岁无耕稼,人饿倚墙壁间,贼俘人而食,日杀数千。”

       “时京畿百姓皆砦于山谷,累年废耕耘,贼坐空城,赋输无入,谷食腾踊,米斗三十千。官军皆执山砦百姓,鬻于贼为食,人获数十万。”

       晚唐五代诗人韦庄在《秦妇吟》中也提到了黄巢军队“刲人肉”的恐怖场景:

       “家家流血如泉沸,处处冤声声动地。舞伎歌姬尽暗捐,婴儿稚女皆生弃。尚让厨中食木皮,黄巢机上刲人肉。东南断绝无粮道,沟壑渐平人渐少。内库烧为锦绣灰,天街踏尽公卿骨!来时晓出城东陌,城外风烟如塞色”。

       简言之就是:唐末黄巢起兵造反,每到军中断粮时,黄巢军队就捉人杀人吃人肉,每天杀数千人。

       18、《旧唐书*卷二百下*列传第一百五十》载:(秦宗权)“贼既乏食,啖人为储,军士四出,则盐尸而从。”

       简言之就是:唐末军阀秦宗权,军中缺粮时,杀人用盐腌起来作为军粮。

       19、《新五代史*杂传第四十一》载:(赵思绾被后汉军围困)“居数月,思绾城中食尽,杀人而食,每犒宴,杀人数百,庖宰一如羊豕。思绾取其胆以酒吞之,语其下曰:‘食胆至千,则勇无敌矣!’”

       《资治通鉴*后汉纪》载:“赵思绾好食人肝,尝面剖而脍之。脍尽,人犹未死。又好以酒吞人胆,谓人曰:“吞此千枚,则胆无敌矣!”及长安城中食尽,取妇女、幼稚为军粮,日计数而给之。每犒军,辄屠数百人,如羊豕法”。

       译文:“被围城数月,城中粮尽,赵思绾杀人而食,每次犒宴士兵,杀人数百,杀人就像杀猪宰羊一样。赵思绾生性残暴,取活人之胆以酒吞之,对部下说:食胆至千,则勇无敌矣!”

       “赵思绾吃活人肝,常常当着被杀者的面,取活人肝胆切成肉丝。等到把肝胆全部切成肉丝,被杀者居然还没有死。赵思绾以人的肝胆下酒,对人讲:‘吞吃一千个人胆,则胆大无敌啊!’等到长安城中断粮无食,则杀妇女儿童作军粮,每天按定额供给。每到犒军时,就屠杀数百人,就像杀猪宰羊一般。”

       简言之就是:五代时后汉军阀赵思绾,军中粮尽则杀人而食,每次杀人数百。赵思绾生性残暴,还常取活人胆下酒。据传,赵思绾从作乱到败亡,共吃人肝六十六副。

       20、《资治通鉴*唐纪》载:

       “戊午,秦彦遣毕师铎、秦稠将兵八千出城,西击杨行密,稠败死,士卒死者什七八,城中乏食,樵采路绝,宣州军始食人。”
       “杨行密围广陵且半年,秦彦、毕师铎大小数十战,多不利,城中无食,米斗直钱五十绍,草根木实皆尽.以堇泥为饼食之,饿死者太半。宣军掠人诣肆卖之,驱缚屠割如羊豕,讫无一声,积骸流血,满于坊市。”
       “朱全忠遣使与杨行密约共攻孙儒。儒恃其兵强,欲先灭行密,后敌全忠,移牒籓镇,数行密、全忠之罪,且曰:‘俟平宣、汴,当引兵入朝,除君侧之恶。’于是悉焚扬州庐舍,尽驱丁壮及妇女渡江,杀老弱以充食。”
       “李克用引兵围邢州,王镕遣牙将王藏海致书解之,克用怒,斩藏海,进兵击镕,败镇兵于平山,辛巳,攻天长镇,旬日不下。镕出兵三万救之,克用逆战于叱日岭下,大破之,斩首万馀级,馀众溃去。河东军无食,脯其尸而啖之。”
       “汴军每夜鸣鼓角,城中地如动,攻城者话城上人云“劫天子贼”,乘城者诟城下人云‘夺天子贼。’是冬,大雪,城中食尽,冻馁死者不可胜计。或卧未死已为人所剐。市中卖人肉,斤直钱百,犬肉值五百。”
       “时汴军筑垒围沧州,鸟鼠不能通,仁恭畏其强,不敢战。城中食尽,丸土而食,或互相掠啖。”
       简言之就是:在五代残唐,一旦军中缺粮,就杀人吃肉,甚至集市里就有卖人肉的,比狗肉还便宜。

       21、《鸡肋编*卷中》载:“自靖康丙午岁,金狄乱华,六七年间,山东、京西、淮南等路,荆榛千里,斗米至数十千,且不可得。盗贼、官兵以至居民,更互相食。人肉之价,贱于犬豕,肥壮者一枚不过十五千,全躯暴以为腊。登州范温率忠义之人,绍兴癸丑岁泛海到钱塘,有持至行在犹食者。老瘦男子词谓之“饶把火”,妇人少艾者,名为“不羡羊”,小儿呼为“和骨烂”,又通目为“两脚羊”。”

       译文:“自北宋靖康元年,金兵进犯中华,战乱四起,六七年间,山东、京西、淮南等路,千里荒芜,粮价贵到一斗米数十千钱,而且还买不到。盗贼、官兵以至民众,互相残杀人吃人。人肉的价钱比猪肉便宜,一个少壮男子的尸体不过十五千钱。把死人全部用盐腌起来,晒成肉干食用。登州人范温组织义军抗金南归钱塘,队伍进城后还在吃携带的人肉干。他们把这人肉干叫做‘两脚羊’,其中老而瘦的男子叫做‘饶把火’,年轻的妇女叫‘不羡羊’,小孩叫做‘和骨烂’,又统称为‘两脚羊’。”

       简言之就是:自北宋靖康元年,战乱四起,粮食奇缺,所以无论官兵还是民众,都互相人吃人,晒成人肉干,成了两脚羊,而且人肉比猪肉还便宜。

       22、元末陶宗仪著《南村辍耕录》载:“天下兵甲方殷,而淮右之军嗜食人,以小儿为上,……或使坐两缸间,外逼以火。或于铁架上生炙。或缚其手足,先用沸汤浇泼,却以竹帚刷去苦皮。或盛夹袋中,入巨锅活煮。或男子止断其双腿,妇女则特剜其两乳,酷毒万状,不可具言。人肉曰‘想肉’,食之而使人想也。”

       简言之就是:元末驻守淮右的官军缺粮,捕人为食,吃法酷毒,“想肉”遂行。所谓“想肉”,意思就是说吃了之后美味无穷,还使人想念。

       23、《清史稿》载:“顺治元年春,二年,耒阳、襄阳、光化、宜城大饥,人相食。”“五年春,广州、鹤庆(大理,洱海之北)嵩明(昆明市东北)大饥,人相食。”

       简言之就是:1644年、1645年,耒阳、襄阳、光化、宜城大饥荒。1647年,广州、鹤庆、嵩明大饥荒。人们互相人吃人。

       24、有关“菜人”的记载:明朝崇祯末年,河南和山东发生千年不遇的饥荒和蝗灾,可以吃的东西都已经吃完,唯一剩下的就只有人,于是便有了公开的人肉市场,其贩卖的乃是活生生的人,称之曰“菜人”。只需要花点钱,即可买到一个,带回家像畜牲一样宰杀后合法的食用。

       曾国藩在其日记里就曾记载着太平天国之乱后皖南、苏北的人肉价目,高不过百余文,低仅数十文,远较猪羊肉为廉。

       清同治三、四年间,皖南到处人吃人,人肉开始卖到三十文一斤,后来涨价到一百二十文一斤,同时,江苏句容、溧阳、溧水等处卖到八十文一斤。

       ……

       【后记】

       上述史书上的吃人记录,是足以让中国几千年的文明史蒙羞的血淋淋的历史污迹。无论是因为战乱,还是因为灾荒,人吃人,人相食,都是极其野蛮、极其残酷的恶行。这不应该是号称万物之灵的人干的事。但是,这种人间惨剧,在几千年的时间里,屡屡反复出现在这片土地上,而且最近的一次,距离现在也不过五十多年。

       笔者有点相信荀子的“性恶论”了,不再相信孟子的“性善论”了。人性之恶,一旦不能用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健全的法律制度加以规范的话,将比任何毒蛇猛兽都要恶毒残忍。像动辄屠城滥杀无辜,还以人肉作军粮的暴民军队,比如黄巢、张献忠等部,就是比洪水猛兽还厉害的危害社会的恶势力。笔者实在无法再称他们是“起义军”了。因为他们只有兽性没有人性,只有罪恶没有仁义。称他们为“义军”,简直就是在玷污这个“义”字。

       笔者以为,这人性之恶,无论怎么往坏里估计,我看都不过分。五十年前的那场史无前例的大革命,就是又一个很好的例证。在失去正常法制的那十年,人性之恶,来了一个空前的大暴露。像几个女中学生活活打死她们的校长和老师,贫下中农活劈“黑五类”家不满周岁的婴儿,革命群众将“黑五类”家满门抄斩全部杀光,然后还挖心摘胆煎炒下酒,这不也是人吃人吗?

       笔者注意到,每当专制暴政终结崩溃的王朝末年,社会就会失序成为乱世,进而就会重现人吃人的残酷悲剧。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不过就是在开国——腐败——暴政——暴动——亡国——新朝开国——腐败——暴政——暴动——亡国。就这样转着圈低层次循环往复,没给中国社会带来多大的进步。

       我们这一代,虽然挨过饿,下过乡,毕竟不过十几年,青壮年、中老年,我们还都有幸赶上了改革开放的好年华,虽然在取得巨大发展之余,还存在不少问题,但总不至于回到那人吃人的乱世。我们也总要为我们国家的长治久安,稳步发展鼓与呼,百倍警惕极左逆流的回潮,让我们的国家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道路上稳步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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