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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香远长篇小说《开在边缘的向日葵》第二章《围墙》第六节
赵香远 2019-06-19

6

暴雨过后,大地一片狼藉,诗人孤零地走着,他在思考一些宏大的问题,心里有些激荡和兴奋,甚至还有一丝膨胀,他为自己的情怀感到骄傲。路上行人脚步匆匆,车辆来来往往,没有人停下多看他一眼,诗人的心又是十分失落的——这个世界并没有因为诗人的想法而有任何改变,诗人不由自嘲:“我是挽着自己的手在大街上行走。”

这时,诗人脑中闪过小时候的一些记忆。这些年,他把心放在了遥远的地方,对身边的人几乎是冷酷的,偶尔才回农场看看,尽管这样,以前的记忆还是经常不经意地捉弄着他。他记得农场以前有一株异常高大茂盛的梧桐树,小时候在野地里玩耍,是靠它找到回家的路,后来梧桐树枯萎死掉了,自己经常迷失回家的方向。他还记得一个小女孩灿烂纯真的笑容,自己和她在梧桐树下嬉戏,现在她和自己一样早已长大成人,不知嫁到何方。离农场越近,这些记忆越清晰,诗人坚硬的心融化开来,这么多年过去了,诗人的内心并没有太大的改变,深处仍是那个在梧桐树下嬉戏的孩子。

农场一片漆黑,有几盏灯光在黑暗中闪烁,像鬼火。诗人在一块菜畦旁边停下来,远远地看见父亲在修理农具,母亲和妹妹在灯下洗菜,明天天蒙蒙亮,他们又要把这些菜挑到集市上卖。妹妹出来倒掉拣剩的菜叶,他赶紧后退几步,响起一阵细碎的声音,吓得妹妹赶紧跑进屋子。母亲在说:“今年的雨水太足,唉……别让什么野物糟蹋了地里的瓜菜呀。”诗人的眼睛湿润了,突然,他想起一位早逝诗人的一首诗歌——

从明天起

做一个幸福的人

喂马,劈柴,周游世界

从明天起

关心粮食和蔬菜

我有一所房子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

以前只觉得这首诗歌很美,现在才慢慢体会到诗歌背后原来隐藏的竟是无奈和绝望。诗人想,从明天开始,我也只关心粮食和蔬菜,做一个幸福的人吧。

想到这里,诗人有一丝羞愧:几十年过去了,还在靠缅怀这名自杀的诗人苟活着,这个时代诗人的精神是不是太贫瘠了?诗人又想起了那个梦想——我要写出伟大的诗歌。可诗歌到底是什么呢?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诗人。有时候,诗人也想像古代的诗人一样远离世俗,过“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生活,那样或许更能发现诗歌的本质,可是面对纷攘的世界,诗人的心一刻也宁静不下来。

记忆像条捕捉不定的细线愈走愈远,沿着这条细线,诗人想起了诗歌的引路人,当然还有更多的事情,心里不由翻出几分复杂的滋味。

诗人诗歌的引路人也是位诗人。叶正红出生的时候,开垦农场的知青早回城了,回城后的知青里出了些人物,名气最大的是位在大学教书的诗人,农场洒过他们的汗水,留下过他们的青春足迹,以前每年都会有人回来缅怀那段激情而艰苦的岁月。那位大名鼎鼎的诗人叶正红小时候见过,高瘦的身体,忧郁的眼神,满脸的大胡子,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诗人缅怀的方式与别人不同,别人成群结队而来,逛一圈感慨一番后就走了,诗人喜欢每年春暖花开的时候来,独自一人,或带个年轻漂亮的女友,每次都要在农场逗留好一阵子,等写出几首得意的诗歌后才走。那时候农场的春天是非常美的,红桃花,白李花,黄菜花,绿油油的菜地,金色的阳光,扑鼻的泥土气息,嗡嗡乱飞的蜜蜂,布谷鸟从上空飞过,清越的叫声催促人们快点劳作……这些都为诗人创作提供了灵感。诗人每次回来都住在叶家,叶正红的父母诚惶诚恐地接待这位大人物,吩咐儿子给诗人端茶送水,还是孩子的叶正红听到诗人朗诵自己的诗歌,竟然也能记得一两句,诗人用妙笔生花的手抚摸叶正红的脑袋,惊异地对叶正红的父母说:“这孩子有些灵气,说不定是个天才,长大了一定要他来找我。”叶正红是个天才的消息不胫而走,周围的人从此对他刮目相看,都说这孩子被大人物夸过,将来一定有出息。只是后来农场周边渐渐成了城市的一部分,回来缅怀的知青越来越少,不知是哪一年的春暖花开,布谷鸟的叫声消失了,诗人再也没来过,倒是他写下的诗歌诺干年后有了用途,被许多地产商人用作广告语,出现在了路边的广告牌上。

大了的叶正红果然不同凡响,这个被缪斯抚摸过的孩子脑袋里总是充满奇奇怪怪的幻想,跟父亲下地干农活,父亲少不了要告诉他,农场是那些大人物开垦的,标语是那些大人物刷上去的,树木是那些大人物种下的……记忆这些的时候,父亲的语言是沧桑的,可是到了叶正红的脑海里,一切变得有趣起来,他想到了知青们拓荒劳作的情形,夜晚了,农场一片漆黑,知青们围在篝火旁边跳舞歌唱,多么激动人心啊,怪不得多年后他们还要回这地方怀旧。尤其是拜读诗人的作品后,这些事情更加鲜活了,他为诗人的激情而兴奋,为诗人的苦难而心痛,为诗人的爱情而心动,在叶正红的印象里,诗人和女友走在农场的小路上,像一幅美丽的油画。他觉得自己和诗人有一种说不出的神交。此时,叶正红萌生了要做诗人的想法,他坐在河边,感叹逝者如斯夫,他躺在草地上,和云雀一起飞向蓝天,他登上山坡,赞美土地的淳朴,他站在菜畦边,歌颂劳动的光辉。大家都说这孩子有点奇怪,可是奇怪在什么地方呢?没有几个人能说得清楚,只是觉得他比同龄人更加敏感些,身上有股说不出的灵气,性格有些急躁和腼腆,脖子上总是鼓着青筋,手心总是捏着汗水,说话吃饭走路的速度比一般人快了许多,普通的外表下藏着一颗永远安静不下来的心。

凭着这些想象,年纪轻轻的叶正红偶尔能在报刊杂志上发表一两首诗歌,开始有人以诗人称呼他。自从发表几首诗歌后,诗人的生活彻底乱了,整天像疯子一样四处寻找创作灵感,学业荒废了,家里的事情全落在父母和年幼的妹妹身上,诗人是有赤子之心的,每次看到妹妹抬着肩膀挑水浇菜,瘦弱的身子只比水桶高一点点,每次看到父母不管刮风下雨在地里劳作,诗人心里有说不出的痛苦,可是想到诗歌,又热血沸腾了,他相信自己凭借诗歌可以出人头地,到时一定让父母过上好日子,一定让妹妹像诗歌里的女人一样幸福。此时的诗人充满雄心壮志,相信自己能写出更好的诗歌,他在田野上奔跑,在风雨中呼喊,大家说诗人疯了——诗人没有疯,他是在更加真挚地歌颂这片深沉的土地,歌颂自己炽热的青春,歌颂那令人向往的爱情……可是爱情是什么呢?提起爱情,诗人的心里像翻了五味瓶,认识素素之前,诗人经历过几段不愉快的爱情。诗人的第一次恋爱非常早,那时他刚有诗人称号,不少女孩子被他身上浪漫的气质所吸引,都愿意跟他谈诗歌,谈人生,谈理想,诗人选择了其中最漂亮的一个女孩,这段初恋没有让诗人尝到爱情的甜蜜,反而让他尝到了初恋的苦涩,他那几首诗歌连自己都难养活,别说一个漂亮女孩了,最后女孩实在忍受不了这种见不到头

的日子,跟一个做生意的小贩跑了,诗人痛苦之余,嘲笑女孩没眼光,白白错过了和一个诗人的伟大爱情,因为他不相信神圣的诗歌会败给小贩几张油腻的钞票。后来诗人又跟几个女人谈过恋爱,结果都是一样,女人要么是被别人勾引跑了,要么是主动离他而去,在她们的眼里,诗人虽然有个性,有名声,却一点不懂人情世故,没有多少实际能耐,写写划划的那些东西中看不中用,换不来一件高档化妆品,一个时尚包包。弄到最后,周围的女人都对他敬畏不已,既不敢接近,也不敢和他说话,因为她们知道跟歌颂爱情的诗人谈恋爱是一件倒霉的事情。这对诗人的打击很大。

经受爱情的折腾,诗人对现实和人心有更深的了解,诗歌里不再是一味地歌颂赞美,而是倾注了真实的感情,而且随着阅历的增加,诗人的眼光越来越敏锐,他清楚地看到自己的诗歌里充满了幼稚的想法,矫饰的感情,雕琢的痕迹,可是诗歌又是什么呢?是爱情?是幻想?是追问?是沉思?似乎什么都是,似乎什么都不是。“如果只是这些,那诗歌也太肤浅了。”这个问题诗人暂时回答不出来,不过他还是觉得自己像在峡谷里徘徊,现在终于要找到峡谷的出口,看到外面广袤的世界了,内心充满惊喜和矛盾。诗人的目光投向苍穹,双脚仍然站在大地上,窘迫的状况没有得到一丁点改善,甚至比以前还要糟糕,因为诗歌里有了愤懑,语言锋利得像一把磨快闪着寒光的刀子,这些有了自己风格的诗歌反而发表艰难。周围的人都和诗人保持距离,害怕诗人的疯狂,父亲不敢在别人面前提起儿子是个诗人,害怕别人嘲笑,诗人彻底愤怒了,跑到当地一家报社和编辑争论什么是好诗歌,编辑把他精心创作的诗歌扔到字纸篓里说:“这种偏激的东西犹如疯子的呓语,和个疯子争论有什么意思?”他跑回来躺在床上失声痛哭,父亲在旁边说:“既然做诗人这么痛苦,那就去地里干活吧,至少有一份付出就有一份收获。”可是诗歌已经深入他的骨髓,是他的理想,是他的生命,只有拿起手中笔的时候,他才觉得自己是个君王,这样的梦想怎能轻易放弃?诗人固执地认为,不是自己选择了诗歌,而是诗歌选择了自己,这是一种宿命。

故乡,陌生了的故乡

乌云遮蔽了骄傲的彩虹

金子在这片土地上

再也焕发不出光芒

今天,我要将自己流放

流放到那不可回头的地方

……

事实上,诗人厌倦了农场这片狭小的天地,这里容纳不了诗人日益狂野的心,这里的一切在遭遇不可遏止的改变,土地没了往日的温情与质朴,人心越来越冷漠,人情越来越淡薄,看着眼前越来越陌生的环境,诗人在感叹:“这片土地还有什么诗意可言。”

诗人离开农场来到城市的腹地,城市的繁华让诗人新奇过好一阵子,可是城市似乎也容纳不下诗人太多的梦想,为了生计生存,诗人不得不放下架子去从事各种低端工作,路边散发传单,商场扮演小丑,当然最多的还是给商家撰写广告。商家一般是恶俗的,想的是如何博取顾客的眼球,顾客的品位也不高,喜欢的是哗众取宠,诗人只能按照商家的要求和顾客的需求写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这大大伤害了诗人的自尊,伤害了诗人的灵气,诗人觉得自己是金钱面前的奴隶,是宫廷里面的弄臣,心里不禁怀念起农场的生活,只是诗人不愿意灰溜溜跑出来,又灰溜溜跑回去。

工作之余,诗人在城市四处游荡,用自己独特的眼睛打量着城市。这是一个不曾熟悉的世界,到处盛行弱肉强食的法则,这里一切都是低温的,低温的颜色,低温的人物,低温的风景,低温的情感,这些东西太冰冷了,与诗人火热的性格完全不同。诗人需要的是诗意、灵性、热度、混乱、自由,还有那么一点叛逆与反动。诗人厌恶什么都是条理规范的,标准数字的,效率绩效的,甚至认为这是一种新型的专制,是一所用各种理论精心构建起来的无形监狱,它们如此严密精致,比现实的监狱还要可怕,令人窒息,像一把把扼杀灵感的刀子,诗人的心中有一个魔鬼在冲动,想去破坏这些条条框框。城市的生活光怪陆离,诗人看得眼花缭乱,心里在暗暗焦虑,这些东西太复杂了,远不是一两首诗歌能去描述的。城市的节奏太快,诗人沾满泥泞的脚步赶不上日新月异的变化,又担心这样下去,自己很快就要成为历史上的诗人了。城市的人们都在追求快乐,根本没有心思关心“谁是诗人,诗人是谁”,诗人觉得自己既像一只闯进人群中的野兽,又像一个正常人撞进了疯人院,要么和疯子翩翩起舞,要么被疯子撕裂。

“我是这个社会进化后的一根盲肠?”诗人恍然记起小时候抚摸过自己的那只手,还有缪斯的承诺,这么多年过去了,那些事情像黑暗中一道亮光,不时鼓舞着诗人前进。他打听到知青诗人的消息,从一个城市跑到另一个城市,带着一身的困惑来见当初的引路人。诗人并不知道,当年的知青诗人早不写诗了,现在是一所大学的教授。去的那天,教授正和女学生研究与人体有关的学问,诗人在门口等了好几分钟,才看到一个衣冠不整的年轻女孩慌乱跑出来,屋里一片狼籍,地面飘落女人的长发,沙发上有一只无比醒目的红色乳罩,教授发福的身子深陷在柔软的沙发里,显得精力憔悴,他发着脾气,责备门卫胡乱放人,见是故人来访,教授又高兴了,时而感叹岁月不饶人,当年的黄发小孩转眼成人,自己早生华发,时而问候诗人的父母,自责这些年工作繁忙,没有时间回农场看看。诗人拿出自己的诗歌向教授请教,教授眼中闪过一丝久违的激动,还有一丝难言的羞愧,他没想到当年的黄发小孩真的走上了诗歌这条道路。

在引路人那里没有找到任何答案,诗人开始尝试跟圈子内的人打交道。初入门巷的他表现非常低调,逢人呼前辈,见人称请教,逐日混出些名声来。诗人一鼓作气,自费出版了诗集,自封了“当代最具实力的诗人”,诗集虽然没有买出去几本,也算是给自己正了名,以后出门都要带上几本派发。日子久了,大家相信这个诗人颇有来头,甚至还有人邀请他去参加打着诗歌名号举办的各类活动,轻松混着车马费、出场费,日子比以前过得滋润多了。诗歌终究是有骨头的,即使这样,诗人始终保持着不为人知的清高,这是他骄傲的地方,也是他痛苦的地方:清高让他和这个社会始终有一层深深的隔阂;清高让他和任何人都保持若即若离的关系;清高让诗人的眼光如此敏锐,一眼即能看到这个世界的污点;清高让诗人的个性如此明显,走到哪里都是焦点,即使默默地躲在一个角落里,也会散发出光芒,引人注意……诗人的灵魂终究是活泼泼,滚烫烫的,充满生命热度的,渴望自由的,在这些人中间,像一匹奔放的野马,那么不羁,那么有灵气,那么才华横溢。才华像个随时准备破土而出的锥子,经常刺得诗人鲜血淋漓。这些东西虽然被现实压抑得如此之深,有的甚至只是昙花一现,但它们才是诗人的生命所在。看着灵感从指间哗哗流过却捕捉不住,诗人焦躁不安地自问:“诗人存在价值在哪里?这个时代还需要诗人吗?”

诗人敏锐地发现,自己的诗歌里缺些什么,就像水里缺乏某种微量元素。诗人思考后明白了,缺乏的这种微量元素叫做思想。诗人观察越是细致,越是发现这个世界不完美:思想是苍白的,文化是畸形的,信仰是缺失的,道德是沉沦的,人心是浮躁的,精神是空虚的……他敏锐的嗅觉甚至还嗅到了盛世下人心在蠢蠢欲动。“什么流派、技巧、韵律、体裁,让这些东西统统见鬼去吧,它们是束缚灵魂的枷锁,糊弄人的把戏,没有思想的诗歌好比一堆烂狗屎。”诗人激动得像咆哮的河水,他已经饱尝了思想匮乏之苦:没有思想的支撑,诗人像一头断了脊梁的野兽,诗人的诗歌里可怜的几块骨头也是零碎的,乱糟糟的,根本经不起风吹雨打。隐藏在心中的魔鬼终于发作了,诗人恨不得大声歌唱出来,不想再去掩饰什么。诗人就各种社会问题发表自己的见解,对社会的弊病进行猛烈的抨击,简直面孔峥嵘,獠牙毕露。有一段时间,诗人成天在大街上找茬,找官员的茬,找有钱人的茬,找名人的茬,找普通人的茬,找看不顺眼的茬,简直成了找茬专业户。诗人带着满腔的愤怒去投诉,没有人愿意接待这个浑身长满刺的家伙,反倒是一些官员向诗人伸出了橄榄枝,他们还真害怕捅出什么漏子不好收拾,自己的大好前程毁在这个狗屁诗人身上,尽管心里窝火,仍然和和气气地表示:诗人的才华让人欣赏,诗人的率真让人钦佩,诗人的投诉很重要,诗人的事情优先办理,然后劝说诗人不要如此认真,做人要难得糊涂,这点事情其实算不了什么,不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一团和气像根无形的绳索,把诗人的手脚捆得严严实实,嘴巴封得严严实实,让诗人的愤怒无处发泄。越是这样,诗人越是痛苦,越是痛苦,诗人越是有太多的不平要发泄,于是诗人到哪里都有自己的见解,到哪里都有自己的高论。有人说诗人越来越像鲁迅了,诗人越想越气,觉得这个世界可恶到了极点,不仅别人可恶,自己也可恶,简直像个小丑,索性把诗人的标志也换掉了,满脸的络腮胡刮个精光,乱蓬蓬的头发换上鲁迅式的平头,只是胡子头发长得飞快,没过多久就回到了原来的模样。

“这是什么诗人?这是一只扰乱盛世的苍蝇,一堆扶不墙的烂泥。”不少人跳出来指责诗人,诗人骄傲地回答:“我有保持不快乐的权力。”苍蝇也好,烂泥也罢,任凭他人去聒噪吧,诗人需要的是真诚、真实、真相,不需要任何粉饰。诗人脑后长了一块反骨,再也没有人邀请他参加打着诗歌名号举办的活动,就连公司老板也嫌弃他恃才傲物,那份赖以糊口的工作也丢了,诗人又回到了以前那种窘迫的状态。这时候,诗人认识了素素。那天诗人像往常一样在大街上闲逛,经过一家书店,隔着玻璃看到里面一个读书的女孩,诗人被吸引了进去,惊讶地发现女孩捧的竟然是一本诗集,不由好奇地问:“你懂诗歌吗?”女孩见是个陌生男人,羞涩地回答:“懂一点。”这女孩就是素素。交谈后,诗人知道女孩对诗歌并无多少理解。诗人出来,素素跟了出来,因为她觉得这男人太奇怪了,当她得知这男人是位诗人后更是惊讶不已。这是一份突如其来的爱情,诗人坦然接受了。

素素的背景有些不寻常,父亲姓钱,经营一家建筑公司,之前靠承包工程赚了不少钱,现在不甘心这样的小打小闹,一心想弄块地皮开发地产。自从见了诗人,素素就彻底迷上了诗人,诗人的头发,诗人的眼睛,诗人的胡须,诗人的个性,诗人的言行,诗人的才华,都是那么与众不同,这是她见过最有意思的男人。素素看出了诗人的窘迫,想让父亲给诗人安排一份工作,她把诗人带到父亲那里,钱总听说女儿交上了个诗人做男朋友,心里也是高兴,他对诗人倒是蛮尊重的,那是骨子里的尊重,诗人看得出来,因为见面时钱总放下架子问:“你一个诗人看得上素素?”诗人微微点头。钱总见诗人点头了,喜笑颜开地说:“你的事情素素跟我说了,我这边正缺个可靠的公关人员,如果你愿意来我这边帮忙,一切都好说。”诗人正在为生计发愁,稍稍犹豫就答应下来。从来还没有一个女人对自己这般好过,诗人一面对素素充满感激之情,一面感叹爱情真是奇妙,以前把自己折腾得死去活来,现在说来就来了,简直让人措手不及。

……

“今年的雨水太足,唉……别让什么野物糟蹋了地里的瓜菜呀……”

母亲唠叨这话,打着电筒从屋里出来了。诗人的记忆被打断,他实在不愿面对父母的愁眉苦脸,实在不愿面对妹妹怯弱的目光,又从原路返回去。夜幕下的钢城像一只张着巨口的怪兽,诗人在忽明忽暗的地段穿行,一步一步朝着怪兽的巨口前进。

作者简介:赵香远,湖南衡东人,2003年毕业于吉首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2004年开始从事文学创作,曾在诸多省市地区文学杂志报刊发表文章,现为深圳市作协会员。代表作有中长篇小说《孤独的行走》、长篇小说《开在边缘的向日葵》等,作品以视角独特、思想深邃、想象瑰丽、气势恢宏、高度深度、现实批判见长,具有鲜明的个人风格与个性特征。

长篇小说《开在边缘的向日葵》具有明显的电影改编价值,欢迎洽谈出版改编事宜(邮箱:24598988@qq.com);转发转载,请向作者留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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