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蛋是个神奇的作者,或者说一般比较红的作者的作品,都会非常的两极分化。
喜欢的爱不释手,不喜欢的读不下去。
读不下去的理由很多,比如过于平淡琐碎,“又臭又长”的篮球赛,以及清汤寡水没有车。
《撒野》应该是巫哲最受欢迎的作品之一,然而有很多读者却表示,更喜欢她从前的文。
我选了两部相对比较早期的作品,从(伪)“学术”角度分析一下,为什么日常流水账般的故事,也可以这么有趣、好看。
以下基本上是全面剧透,不过狗蛋的文透也就透了。
《飞来横犬》的故事脉络其实很清晰明了,但是如果仔细想想,会发现主角的感情实际上是层层递进的,矛盾的安排也恰到好处。聪明的作者会把“老套”的桥段写出花,也会把“普通”人身上的闪光点扩大化。
方驰是一个高三的学生,陪着表姐方影去找她的“前男友”,也就是故事的另一个男主角:孙问渠,要债。他对孙问渠的第一印象就是个玩弄方影感情的花花公子,所以开篇就揍了孙问渠一顿。
男孩子之间的感情果然都是从打一架开始的。
后来为钱所迫,他不得不与“花花公子”孙问渠签订了一份“卖身契”,每天下了课去给这位懒得要死的大少爷洗衣做饭、打扫卫生。
然而在这个过程中,他渐渐发现孙问渠和方影的关系并不是方影说的那样,而更让他感到别扭的是,孙问渠喜欢男人。
一个青春期的少年一面为自己的性向困惑和恐惧,一面又不由自主地被同类吸引。
尤其是当方驰渐渐发现了孙问渠的才华:琴棋书画陶,这些艺术性十足的才艺集中在一个常年慵懒的人身上,勾起了这个从小在山里野着长大的小孩无限的好奇和遐想。
孙问渠总是出人意料的。比如出人意料地去了他从小长大、生活的地方搞户外,直接了当去爷爷奶奶家蹭饭、蹭住,还有给他送的画、拉的曲子。
可另一方面,他又特别的纯粹,有一些非常理想化和天真的地方(比如去林子里采蘑菇,只是想到小时候的愿望),甚至连他捡的流浪猫都和孙问渠特别亲密。
方驰视角的孙问渠是这样推进的:
渣男→没用的富二代→品行并不坏→招猫喜欢→单纯(对李博文虽然讨厌但没防备心)→有点可爱的神经病→才华横溢
而孙问渠挨了方驰的拳头之后基本上就确定了这孩子的性取向,毕竟是成了精的老蛇蛋。
他当然也知道方驰的困惑,和对自己这种状态的纠结,甚至厌恶。年龄摆在那,肯定也是从迷茫到清醒的。
一开始只是想逗一逗,也想“教育教育”孩子,毕竟跟着方影过来坑蒙拐骗来了,虽然他不怎么在乎钱的事,但他也有他的计较。
后来发现方驰这孩子挺认真,虽然不乐意,还是会努力把明明不属于自己的责任扛起来。
去山里的时候,方驰表现出来的专业以及对他的照顾,也让孙问渠原本只是想“逗着玩”的心态发生了转变。
孙问渠的视角下,方驰也是越来越可爱的:
欠教育的坏孩子→“傻儿子”→有点能耐(拆窗翻墙)→有爱心(养流浪猫)→成熟(自力更生且非常懂事、孝顺)→一戳就爆但是非常想戳→有担当、有责任心
基本上是环环相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