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和本质是哲学里的一对重要概念。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事物的本质往往通过表象反映出来,每一个客观事物都是多种复杂的统一体,这些复杂性通过丰富多彩的现象表现出来。我们接触一个事物,总是先认识到它丰富多彩的现象,由感觉、知觉到表象。取得关于这个事物的整体的感性的认识。通过分析事物的现象,可以帮助我们认识事物的本质。
现象和本质的区别是,现象富于变化,而本质则运用。而本质则具有相对稳定性。现象有真相和假象,假象具有迷惑性,只有认清真相才能抓住事物的本质。现象有主流和支流之分,支流现象不代表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趋势,本质也有主流和支流之分,只有抓住主流才能真正认知事物。
——李建生《高中作文哲学思辨与议论文写作二十课》
透过现象看本质是重要的哲学思维,在高中议论文写作中要经常动用这种思维。事务现象纷繁复杂,真真假假,迷惑世人。唯有透过现象看本质,抓住那其中不变的恒定真理,方能让议论文显得更有深度。
下边是《南方周末》的一篇评论(摘录局部附在下边)。
近日,福州一辆车火了:因为自家车位被占,主人反复联系不上车主,一怒之下雇了辆叉车把占位的车扔到了河里。
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11月20日发布通报:扔别人车的车位主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有律师分析认为,车位主人故意毁坏他人的财物,造成的损失远超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起刑点5000元,即使全额赔偿损失,恐怕仍然难逃刑事处罚。
但在网络上,这位车位主人却得到了很多人的支持与共情。不少网友认为,车主占用他人车位,还拒不挪车,侵犯别人的财产权在先,车位主人的行为虽然有些极端,但某种程度上也是被逼的,情有可原。还有网友热心地为其设计辩护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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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分原因在于,很多时候,人们的合法权益被侵犯,如果事情看起来比较小,可能根本没人管,正当权利无处伸张。……但是,掌握公权力的执法部门,至少在事情没有闹大的情况下,通常会认定这是邻里之间的民事纠纷,他们没有合法授权使用强力介入,最多只能调解。或者虽然依法可罚,但面对为数众多又蛮不讲理的违法者,执法部门也难以真正处罚。……理论上,民事纠纷可以通过民法渠道解决。但是,真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权,需要消耗巨大的时间精力甚至金钱成本。
作者透过“暴戾”行为,无意为其辩护,但是也能深究“暴戾”背后的深层原因,显然,他的认知更加深刻而辩证,也更有利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