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千年来,心跳和(或)呼吸停止一直被认为是死亡的标志。然而,随着医学科学的不断发展,呼吸机和维持心跳、血压药物的出现,使一些已经出现生命衰竭症状的病人仍然可以借助外力来维持基本的呼吸和心跳。
而另一方面,脑电波的发现则使一向沉默的脑部活动开始引起人们的重视。现代神经生理学的研究证实,控制呼吸、心跳的生命中枢存在于人脑中一个叫做脑干的部分。如果整个人脑确已死亡,脑干不发出规律的神经冲动支配心、肺活动,那么即使在呼吸机的辅助下,呼吸可以维持一段时间,但是最终所有脏器的功能将全部停止,死亡不可避免。相反.如果脑的功能尚保存,即使心跳、呼吸停止一段时间.经过积极正确的抢救.病人仍有可能完全复苏和痊愈。
因此.现代医学引入了“脑死亡”的概念:脑死亡即包括脑干在内的全脑功能完全、不可逆转地丧失达6~24小时,而不管脊髓和心脏功能是否存在。随着器官移植技术的日益完善和改进。等待器官移植的病人越来越多,但可提供的供体数量远远不能满足受体增长的需要。
在美国,每年在等待供体过程中死亡的病人超过1000人,大约占需要接受器官移植人数的24%。
脑死亡病人生前如果没有肝脏疾病和除脑以外的恶性肿瘤,就可作为肝移植手术的供体,在一定程度上能缓解供肝短缺的问题。现在,脑死亡的观念已越来越被人们所接受,在很多西方国家和亚洲的日本、我国香港和台湾地区等,脑死亡已经通过了立法。我国大陆的脑死亡立法工作也被提上了议事日程。
脑死亡的诊断标准在不同的国家有所不同,但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有明确的昏迷,但无中枢神经系统抑制。
②除了脊髓反射以外缺乏同步运动,无自主运动、去大脑或去皮质强直。
③窒息试验阳性。
④缺乏脑反射,瞳孔散大固定,对光无反应;无眼头反射、眼前庭反射、角膜反射。
⑤脑电图提示脑电活动消失,脑血流图和脑血管造影显示无血液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