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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小号了吗完美主义者

【剑维】入剑门(八)

*万众瞩目(其实没有)传统武侠年度力作(不传统也不算力作)欢喜冤家(不欢喜)狗血探案(这个没几行)恋爱(这个的确有)轻小说!

*有剑雪兄妹设定,本章有黑蓑人物出场(鞠躬

*本篇2w2,全文19w3,极其崩坏狗血恶俗,充斥大量胡言乱语胡编乱造,请谨慎阅读(鞠躬

  


“诶,换职了,干什么呢?”

披甲的卫士抬了抬下巴示意:“你看那人,养猫,还给猫缝了衣裳。看着怪好玩的。”

山道上,怀中抱猫的青年正四下张望。

他臂弯里那只灰白毛的狸奴身上披着件精绣的兜帽,背着自己的小小荷包。先头出声的卫士推了一下同僚:“看上去像是都中那些贵胄子弟,他们这些人喜怒无常,你小心说话。”

“知道知道,...

*万众瞩目(其实没有)传统武侠年度力作(不传统也不算力作)欢喜冤家(不欢喜)狗血探案(这个没几行)恋爱(这个的确有)轻小说!

*有剑雪兄妹设定,本章有黑蓑人物出场(鞠躬

*本篇2w2,全文19w3,极其崩坏狗血恶俗,充斥大量胡言乱语胡编乱造,请谨慎阅读(鞠躬

  


“诶,换职了,干什么呢?”

披甲的卫士抬了抬下巴示意:“你看那人,养猫,还给猫缝了衣裳。看着怪好玩的。”

山道上,怀中抱猫的青年正四下张望。

他臂弯里那只灰白毛的狸奴身上披着件精绣的兜帽,背着自己的小小荷包。先头出声的卫士推了一下同僚:“看上去像是都中那些贵胄子弟,他们这些人喜怒无常,你小心说话。”

“知道知道,不过这个时候,他们这帮公子哥最爱去乐游原上跑马击球,怎么这人偏往犄角旮旯里钻了。这地方最是荒僻,怕不是走错了。”

他话音刚落,青年就抬步拾级而上,直直向他们俩走来。两个守卫都是一怔,随后面容微凛,手中长戈在地上一立:“来者止步。”

青年步子一顿:“呃,两位,问一下,这里现在不让进了吗?”

他口中所指,正是两名甲卫所守,藏在洛都郊外玉虚山上的小道观。

国朝道门恩荣,历代未有。一应道观修筑皆精工妙作,不惜资财。每逢盛日,信众如云。但是这间坐落山中的观宇却颇显陈旧寂寥。三进道观,檐上结了厚厚一层灰白蛛网,依稀可见砖缝内丛生的青黄杂草,几株古木上都能看见燕雀筑巢。一阵风来,不知是小鼠结队,还是野狐出没,蒺藜偃伏,留下一串兽迹。

“众浮观藏纳道典,几年前传出失窃走水之事,致使典籍受损。所以都中特派兵士前来护卫。”

大概是他看上去就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公子哥,卫士动作微微松懈下来,抱着不得罪人的态度,平和同他解释两句。

“如今这里不让生人进,想要入内,需得玄都观的手谕,公子请回吧。”

青年若有所思道:“这样啊......那打扰了,打扰了。”

他怀中的猫轻轻喵了一声,他捏了捏小猫的后颈皮,笑了笑:“我先告辞。”

片刻后,丹阳郡王翻身落在荒草丛上。猫轻巧一跃,肉垫无声搭在他肩头。就这样偷渡入观的一人一猫借着午后的光线打量这间已经传承百年的老道观,同时嘶了一声。

“怎么都破成这个样了。”

萧然用一只前爪推了推粽子的侧颊,示意他往左走,粽子把他捞下来:“行,速战速决。”

萧然指的是间三层木楼,虽然年岁日久,梁枋上的彩绘黯淡剥落,但仍能看出昔日素雅而颇具韵致的旋花。猫已用绝佳的耳力探知其中无人,粽子当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小楼正门落锁,他索性跳上楼顶,轻轻推开顶层的窗户。

萧然先一步跳了进去。

猫动了动鼻翼,用细软的叫声确定并无危险。

一人一猫就这样光明正大做了梁上君子。

一阵风来,木楼中发出如海潮的叮当轻音。

一眼望去数之不尽的藏书列布青檀架上,每一轴中都悬系玉骨牙签,正随风琅然作响。虽然外面看上去陈旧,但木楼内部却浑然如昔。书轴新若未触,青檀净而无尘,牙签锵声如冰似玉,四角的铜镀金博山炉中焚爇着清淡悠长的旃檀之香。 

但两位不速之客委实没有仔细欣赏的心思。

无需多言,两个人分别向东西两侧奔去。粽子随手抽出一本,扫了一眼,又塞回原处。萧然也叼着书轴中的牙签落地,爪子一推。一人一猫就这样在清静洞天里到处翻翻找找,晃的那些象牙白玉的书签叮当声不断。

“我靠,早知道第一次来的时候就记清楚了。”

粽子看着书轴上的大籀,深觉牙疼。

但再牙疼也得干,萧然缩小了范围,跑来找他。猫奔跑在一列又一列书架上,却倏然间停下脚步,双耳敏锐一竖,随即向后翻折,纵身跃到粽子身侧的书架顶端,蓝瞳中有莹光一闪而逝。

粽子也听到了响动。

不疾不徐的脚步声,似乎只是例行巡视。让他一时间有些迟疑,是要找个地方和萧然躲一下,还是原路避出去呢。

很快,那道声音就消失了。

粽子神色一凛,与萧然同时觉察到不对。

脚步就像陷入流沙一样,某一刻在他们耳中消失得无影无踪。

毫不迟疑地,他一把自腰间抽出折扇,如抽刀出剑。扇骨于指尖一转,直直冲身侧而去,其间竟有金玉振鸣之音。萧然周身亦有淡蓝色的符文浮现,流光宛转,明灭不歇。猫带着这身玄奥符文闪身向下扑去。小楼之中一时风起,牙签琳琅之声大作,纷然如春夜骤雨。

他们这一击配合无间,迅捷悍厉至极,照理来说全江湖都没几个能挡住。但偏偏来者似乎十分熟悉行招走势,扇骨顶端与厚脊重剑相撞,传出一声闷响,犹如黄钟大吕。一股苍郁厚重的劲力顺着扇骨传到粽子手腕,让他五指一震,掌心发麻。就在同一瞬间,六枚黢寂的玄色微尘似星斗周流,自来者周身逐渐扩张,最后自成一个小世界。一颗流转的微尘撞向萧然,原来轻灵迅捷的猫像周身被无形之力桎梏,竟然直直向下坠去。

然后被人一把提住了后颈皮。

“卧槽。”

粽子看清了来人。

郡王脊背慢慢放松下来,卸了力道,甩甩还有点发麻的手:“早知道今天是你,我们俩就不费劲钻窗户,直接就从正门进来了。”

他面前的人把萧然的兜帽戴正,然后放回他怀中。

他披着一件道袍氅衣,衣领襕边暗红,绣缀雷纹。这件道袍对襟,长同身,风来鼓起大袖,衣带如云,飘逸已极。加上淡漠舒隽的五官,更显一派高士风致。偏偏这样的羽流,右手提着一把有半人高的厚脊大剑,剑上重重伤痕,像风暴中心走闯而过,血雨腥风中百战方归。

“有玄都观手谕吗?真人给你批过吗?仗着轻功擅闯众浮观是吧粽子,明天御史弹劾,把你郡王爵撸了。”

号角鸽把剑往书柜旁一靠。

粽子哈哈假笑两声 :“你们家破到杂草没人修了,香火都收不上来,还指望真人。真人巴不得明天这里就一把火烧了,他立马安排人给你这里老老少少打忏往生。”

能这样熟稔地彼此诋毁,往对方心窝子里戳,粽子与众浮观这位现任观主,自然是非一般的熟人。

真人出世,道门大盛。但真人受敕之前,世上自有源流百代的巫觋方术,周易参同,三清上尊。

号角鸽正经算起来,要比粽子他们这一代还大半辈。粽子刚刚受封郡王浪游的时候,他已经认真在家里备考几年科举,连过县试府试,准备走上白天尸位素餐,晚上回家洗碗的光明大道。怎奈就是那一届,有人借科举舞弊生事,牵连甚众,把他卷了进去。号角鸽回家立马打包收拾行李,为明哲保身进山避祸。就是这一进山,他被众浮观的老道看中,收做入室弟子。这下洛都少了个背锅牛马,玉虚山上多了新晋道士。

不过好景不长,等他刚刚适应了身份转变,真人来了。

版本大变。

真人对他们这些三清的旧弟子态度很暧昧不明。在一方面自然是表示大家同源所出,当勠力同心,共扬至道。另一方面,他们所承袭的许多道藏都开始被潜移默化篡改,诸多弟子也转投至真人门下。众浮观的情势在这种频出的暗招打压中每况愈下,原本作为三洞经书所藏福地。有藏书楼三座,典籍不可计数,但渐渐只剩下了他们所立的这一栋。

几年前,号角鸽的师父羽化,就剩下他守着只剩老弱病残的道观,空担众浮观观主的名号。

萧然分别给了落魄道士和落魄郡王一巴掌,打断了他们俩毫无意义的互啄。

号角鸽看了眼窗外天色:“我提醒你,再过一刻,我师叔就醒了,要来楼里遛弯。”

粽子也不多废话:“我要看命书。”

“谁的?”

萧然指了指皇城方向。

号角鸽的神情第一次有了细微变化,但语气依旧没什么波动:“不行。”

“通融一下。”

“我当时跟师父在三清像前发过誓,绝不对人外泄,不然就要天雷亟顶阴孽缠身。”

粽子呃了一声:“你现在这个运道,跟阴孽缠身,我觉得区别不大,可以再牺牲牺牲。”

号角鸽抱臂倚在窗边:“我懂了粽子。你千里迢迢从陵江回来就是为了害我的。原来阴孽缠身指的是你这个阴孽,我能现在大喊真人救命吗?”

郡王养了那么多年猫,深谙大丈夫能屈能伸的道理,先一步投降:“有正事。”

萧然也在旁边喵了一声。

号角鸽从上到下,细细看过他们两个,理了理衣袖。

“正事是什么?让你这种之前死活不信命的人来翻命书。”

粽子也不瞒他:“我现在也不信这套,只是命书不仅是命书。当年你们家老爷子也是受一段时间盛宠的,既然批命,少不了录事,我只是想在里面找些线索。陵江事情闹那么大,我不信你一点风声也没听见。”

他灵光乍现,抱起萧然:“而且萧然又不是人。你灵活一点,这也不算犯戒。”

室内一时安静下来,唯有牙签偶尔零落几声碎玉响动。

“玄列四一二八。”

号角鸽忽然道。

粽子先是怔了一下,随后才反应过来。而开完后门的观主恍若无事地起身,一副准备离开的架势。

“诶,你去哪?”

“三清殿前面供香烛果品的盘盏收上来了,我得去洗碗。”他的声音遥遥传到粽子耳中,“至于是不是有哪个小贼趁这个机会偷入书阁,我就不知道了。”

粽子看着他远去的背影,啧了一声,与萧然直奔那列青檀书架。

命书,与紫荣观分庭抗礼的占命之术。老观主羽化,众浮观淡出洛都贵人的视线,号角鸽带着最后一批弟子玉虚峰上明哲保身,将之没入道藏林中。

粽子指尖自书架上划过,一把翻开了这卷写在木简上的书轴。

那样多的熟悉名字拥到他眼前——在京郊猎场被射杀的老三,尸骨为猛兽扑咬,下葬时只剩残肢;自知无望自焚于火中的老二,连带府邸妻儿,全部烧作焦骸。老四,老八......还在病榻上挣扎,死撑着最后一口气不肯咽下,饱受折磨的老五......

再回首望过,已经是尸骸流离,锦绣灰堆。

粽子展卷的手渐渐慢下来。

葬在故纸中的灰败文字,终于在他摊开下一支简牍时迎来了转折。

他看到了自己。

丹阳郡王,雪石烁火之命。

原上砺石,烁火一刹。

沉埋雪原上的火石,在最后一刻,终于因碰撞迸发出耀眼星火,照彻浩荡川冰。

萧然用毛茸茸的脑壳顶了顶粽子,粽子回过神,轻轻揉了揉他。

连他都录入其中,那剑圣呢?剑圣的命数又在哪里?

看木简的速度又快起来,在掠过某一行时,动作倏然停住。

他终于在这段酷烈血腥的春秋命史中的那个名字。

七皇子,露映空花之命。

粽子愣了下。

萧然喵了一声,望向他的蓝色眸子中有些不解。

“露,映,空,花。”

他复述了一遍:“不是破军降世之类的?听上去,好像不是什么好词。还是说有什么我们两个丈育不懂的意思?”

但他的确不是为了虚浮的命数之说而来,把疑问压在心底,继续看下去。这行批语后的确随笔记载了老观主初见,并为七皇子批命的一些小事。那时剑圣似乎刚刚经历一场大病,鬼门关上走过一遭,正在宫内静修。明德皇后为此心力交瘁,向前来为儿子占验的老观主请教寄命穰灾之法,事后又赐了众浮观檀香、零陵香等香料千斤。老观主彼时见到这位洛都飞霜宫的女主人素衣无饰,面色苍白而憔悴,让方外之人都忍不住心生感慨。当褪去所有的妆点后,她只也不过是一个为儿女耗尽心力的母亲。

萧然转了两圈,尾巴绕过粽子手腕,让他回过神。

“的确是这样的。我第一次跟父母进宫时候很小,剑宝那时候也没比我大多少。和现在比,他体弱多病太多,稍微大一些才好转。”

特别拨至七殿下身边的玄衣卫士沉默为远道而来的丹阳郡王一家引路,他看见坐在潭边,穿着白龙章服的瘦削少年。时隔久远,很多事粽子都没有印象了。只记得那个时候的剑圣实在清癯病弱,好像光稍稍一映,就要化在初春的风露中。父母在与小少年寒暄,他无聊,瞥见对方腿上摊着一册书,书页上零散的几个字,说的是菩萨有四事法,得化生千叶莲华,中立法王前。

他敲了敲太阳穴,又把那段话读过一遍。

“不对,总感觉有哪不太对。”

萧然也有同感。

粽子把过去只言片语拼起来:“他小时候多病,进武库,再入江湖......之后武功内力一日千里,问仙战夺魁前,已经完全看不来幼年体弱了。”

“露映空花、露映空花,”书轴敲在他掌心,“所以说干嘛非要做这个谜语人,还得去解一下这道签文。”

命书敏感,众浮观在洛都贵人而耳目下先低调求存,粽子也不愿停留太久,让号角鸽难做,因此准备将书放回原处。

没想到猫用爪子拨弄两下,阻止了他的动作。

“怎么了?”

萧然让他把书轴摊在地上,毛茸茸的白山竹将命书向后推开,直至最后一行字重见于天光之下。

“这是......”

粽子瞳孔猛然一缩。

九公主里雪——龙雀覆天之命。


-


院落正中,披着道袍的观主双手拢在袖中,正对着一株老榕树出神,眼中很淡。

听到身后脚步声,他微微偏过头。

“哦,看起来不仅没解惑,疑问还更多了。”

粽子没有废话:“露映空花是什么意思。”

号角鸽转过身,榕树枝冠成盖,笼罩在他头顶。满树枝叶粲然,微风过处,一片碎金。

“露映空花,露是空,花亦是空。夜露天明则晞,空花处水无根。”

丹阳郡王看上去狠狠被哽了一下:“你就不能.....”

换个人能懂得词来解释。

“不能。”号角鸽语气平平。

“不过我能告诉你的是,如果谁有这道批文,那只能说明,他的确没什么好命。”

他看着粽子的表情:“你有点动摇了,粽子。”

粽子没有接话。

折扇在他指节间转过一圈,最后握在掌心,如持刀握剑。

他忽而道:“里雪是不是之前找过你。”

号角鸽眼神无波,神情也没有变化。但粽子像是已经从他的反应中得到答案:“我大概能猜到里雪看过之后说的话。”

“命这东西,我信则真,不信则假。”

他微微偏头:“这次收获不小,麻烦你了。等事情结束,叫上剑宝,请你去流星飞店里喝茶,吃涮牛肉。”

号角鸽:“我是道士。”

粽子带着翻墙前回看了他一眼,眉梢微挑:“所以你喝茶,我们吃。”

命这东西,我信则真,不信则假。

观主重新在三清像前供奉香烛,望着隐没在云烟后身居三十六天上的三位道君,指尖摩挲了一下袖中盖着雪花印的小笺。

观外沉重的铁甲碰撞声再度响起,是专为“护卫”众浮观的洛都卫士又来换班了。

号角鸽将那枚小笺放在烛火上,在三清注视下,雪花纹于火中亮起耀目的金光,随即化为青烟一绺,袅袅散于天地。

“要起风了。”

落叶飘落阶下。

“不过起风也不错。”他对着三清俯身稽首,“毕竟龙雀当乘风而起,翼展方能蔽天。”

  

  

“入城,死。”

夜中鬼城,剑圣仿佛坠入滔滔翻腾的血海中。

在几乎将人溺毙的赤色里,他听到如玉如琥珀碰撞的节节轻响,他听见锐器划破丝绒薄罗传出的微声,他听见泉涌成溪,淌过耳畔。鬓发浸在粘稠的川流中,贴上肌肤,泛起一片滑腻切骨的寒意。

他听见剑声。

琥珀珠玉的轻响是森白的骨骼琅琅相撞,划破丝绒的乐音分明是剑刃平滑没入脂肪。血水从脖颈青茎般的血管中喷薄而出,带着人躯体最后的热度灌入眼眶,又转瞬冷却凝固。像蛇慢慢蜿蜒过表皮,留下鳞片宛然的皮膜。

他听见了剑声。

死寂诡谲的幽城在这一刻万籁同发,万声齐鸣!方才鬼怪横行,满城追逐,围猎没有两张面孔的异类,已经足够令人心但俱颤。可如今,他面前白发的妖鬼单人携剑,就足以划剖出远超先前,酆都黄泉,十八地府的异景。

因为那是庶人剑。

那是庶人剑的剑声!

她没跟你说过,那段时间你既会被一阵莫名其妙的箫声控制,又能用出来庶人剑?

纯白的羽箭破空而去,被剑气从中切开,像劈落一颗星辰。

庶人剑学成必要人命祭剑。就算......于人于己百害无利。你什么都不提......到底想做什么?

庶人剑。

散碎的词句狠狠插入脑内,玄色的剑锋扫上脖颈,剑圣一个铁板桥折腰避过,喉上却分明一道刺目的血痕。他手中长弓一转,弦上银光大盛,直直向对方劈过。但学此剑者,以攻代守,宁伤不退,生生逼前一步,反手挑弓,剑气与长明雪鉴毫芒的弓弦碰撞。弓弦与剑气在空中震荡咆哮,像两头彼此撕咬,不死不休的猛兽,奏出只有他们,或是只有他能听见的杀伐血战之音。

两人同时后退两步,白发妖鬼瞬息止住身形,再迈步出剑!

剑锋扫、点、拨、劈、砍,血海翻波。剑圣裸露在外的皮肤被撕扯出野兽搏杀才有的伤口。比起持剑的妖鬼,他还要护着怀中的小维云斯,因此行动愈发受制,只能一避再避。但这恰好是与庶人剑对敌的大忌。剑刃直直砍向剑圣头颅,被长明弓臂死死挡住。剑圣的小臂轻微颤动,手背绷出青筋,与那双一模一样的血红色瞳孔对视。

其中有毫无保留的杀机。

他瞳色一沉,运起全部内力,白光如天河倒转,自无星无月一片沉凝的天穹撕开一道裂缝,接引来磅礴潮汐。剑圣借着这一刹时机拉开距离,轻轻将孩子放在树旁。

等再转过身,他毫无保留地向对面张弓。

长明振弦,三箭连出。

三箭呈品字型冲白发妖鬼而去,在半空发出风雷般的怒音,仿佛缠尾腾云的白龙。星汉倾流,为骋风驭云的八部仙佛鳞角镀上一层耀目的金光。

庶人剑在同一时刻直指剑圣心脏。

剑气于半空凝汇无数似真似幻的虚影,环绕在衣角翻飞的妖鬼身侧。如阴魔幽浊狂舞,如毗舍阇、如鸠槃荼,如夜叉遍城尖啸,张开狰狞赤目。

“散。”

半空的箭羽散如星霜骤雪,半空的白龙徘徊腾动,同时向妖鬼怒啸俯冲。苍然博大的阴阳二气在瞬息封死他周身全部退路,大国手落子全局,覆天网而周。

天地纹枰,弈剑如棋。

此情此景,妖鬼却仍未避锋。

一滴、两滴、三滴......满城血雨自地面升起,仿佛天地、清浊、黑白,统统在这一瞬颠倒逆转。白龙与阴魔搏杀,血雨在半空拉长为尖锐剔透的剑气。剑气纵横呼啸,扰动罗网。妖鬼横剑,当空一划,硬扛剑光所化的白龙,纵步而出!

就仿佛早知道他棋子的落点。

在泼天的血色中,剑尖拂过地面的嘶砉声响像是直敲在剑圣颅骨中。他看到那个黑衣身影如同疾光迅电,而他的剑尖所指——

剑圣瞳孔骤然一缩。

毫无迟疑的,已成本能的,他冲靠在树旁,正陷入熟睡的孩子奔去。

一声沉闷的响动。

剑锋划开肌理,分剖血肉。那是清浅的,细微如丝绒的斩切声。森白色的骨骼暴露在外,随着剑锋抽出,血漫天飞溅。

剑圣连一声闷响也没有发出。

他怀中抱着孩子,生生为他挡下这一剑。左肩的伤处可怖如凶兽利爪撕扯,几乎瞬间染透了他的白衣。青年发尾浸血污,身上是大片泼溅的血色。似乎终于被这片赤红的海同化,与他对立的那半身更近一步。

他用弓臂反手拨过玄色长剑,仿佛感受不到连骨头都被剖出的剧痛,终于暴怒。

“你他妈疯了!”

是的,疯了。

如果我非我,那为何对镜观照,如影随形。

如果我是我,那我怎么可能会杀他。

我怎么能杀他!

那把剑上,终岁灰蒙的某个切面又随主人的动作抖落埃尘,映出两双连最微妙弧度都别无二致的眼。当剑锋擦过长明,他分明听到濛濛空响,像是像是灰雪漫天,有人轻轻敲向已经朽败的晨钟。

三千世。

自色界之初禅天至大地底下之风轮,自日月须弥至三十三天。三千大世界,为一佛国。

这三千世中,可有你的身形?

......没有。

是的,没有。

深藏已久的剑,陨铁万锻,其质如曜石,对光能看出剑身上细碎的截面。在不知多少个日夜中,他都曾与沉默黯淡的剑对视,但上面永远映不出他完整的影子。

他唤不醒这把剑。

他与天风地脉,三千世界无缘。

这浮生瞬息,积压已久的记忆翻涌而起,仿佛海水扬波。他无以思考,被凌迟的痛感折磨。

他心口一空。

那一刹,剑圣能感受风游过他心脏的空洞。

妖鬼将这把无法镌刻他们身影的剑抽出,任由血顺着他脸上斑驳的烙痕与金铁面具滴落,眼中没有任何情绪。

凄凄古血生铜花。

那些回忆像是双翅失去磷粉的蝴蝶,重新被钉死在地面。

剑圣侧着身,用最后的力气把孩子裹在怀里,缓缓倒下去。

......

滴漏倒流,时晷逆转。思绪飘飘如浮云端,明光逐渐充塞眼前。

棉被蓬松而柔软,药炉上的陶罐有清苦药香袅袅外散。杏花映上窗棂,一垣之隔,他恍惚望见了两道逆光的身影。

“......症候就是这样。”

“他......与我设想并无二致。”

是大夫,还有一道陌生的,沉稳的男声。

声音如在天外,又近在耳畔。他侧过头,发丝垂落。男人的五官模糊在光中,只能看见他腰间的玉蝉泛出莹润的碧光。

他们又说了些什么,落到耳畔都变成碎叶坠地的声音,他大脑昏蒙,直至那道男声最后一句话传到他枕边。

“那现在主掌他躯体的,是善魂,还是恶魂?”

剑圣猝然惊起。

“你醒啦。”

他对上了一双明澈的金瞳。

孩子坐在床沿上看他,额心那弯银月随着他动作一晃一晃。

“你......”没有受伤吧。

后半句话被剑圣咽了下去。

因为他浑身上下完好无损,左肩的撕裂伤就像是一场幻梦。而孩子的神情如初,看不出任何夜晚在鬼城所见所知留下的阴霾。

剑圣顿了顿,问他:“我怎么了?”

“阿娘给你施针,然后你就睡过去了。趁这段时间,舅舅和阿娘给你做了会诊。”

“那个,”他戳了戳剑圣,“谢了,如果不是你,我还不能捉完虫子呢。”

他果然没有记忆。

剑圣的心微微一沉。

“我能拜会一下,另一位大夫吗?”

孩子愣了一下:“你说舅舅吗?他不在。给你看完诊之后,他就又出城去了。”

“那他叫什么名字?”

“你不会之前见过舅舅吧,”孩子嘀咕了一句,但还是依言向他道来,“贺古,我舅舅叫贺古。”

这是个苗名,也是剑圣全然陌生的名字。

当然,对于他现在的记性而言,诸事都无所谓陌生不陌生。但心底那种隐约感触告诉他,他之前的确从不曾听说过这个人。这个名字像是一块石头坠落在他的心潭,激不起丁点涟漪。

来到这里的所有经历同时纷杂向他涌来。白天的城,夜晚的城。失去夜间记忆的小维云斯,另一座城中的他自己......剑圣捂上额头。小维云斯吓了一跳:“你怎么了,头疼吗?”

他冲剑圣抬起手。

从小就偏清瘦,感觉是就是那种会把不喜欢吃的菜埋到碗底的孩子。他们这一族远在山林,于连户的竹楼木屋间錾精巧至极银饰。所以孩子细瘦的手腕上也悬了银镯,镯子下挂着的两枚小银铃随他动作琅然作响,但雕花神秘幽邃,风格大异于中原。

那是一条衔尾的蛇。

“我没事,我......”他的目光从那枚镯子上一闪而过,“我有事想找大夫,她有时间吗?”

......

“善魂,恶魂,”女人抬起头,“你听到了?”

剑圣点点头。

女人放下竹笔。

“这是贺古的积年研究所得。”

她让剑圣落座,提壶给他倒了杯花茶。

“我们两个少年出游的时候,曾经在镇上目睹过一桩异事。

一个男人杀兄后被官府当场缉拿。但是却争辩说杀死兄长的并不是他。等他反应过来时,已经是自己手持尖刀,捅入兄弟的心脏。”

“这是他为脱罪而想出的说辞吗?”剑圣问道。

“开始我也是这么认为的。但在他收监准备执送洛都这段时间内,我们走访了街巷。所有街坊邻里都说他们兄弟自幼失怙,彼此扶持长大,感情甚笃。前些年,这个弟弟娶亲,里外都由哥哥帮忙操持。没有利益纠葛,兄弟情谊深厚。所有人都不相信他会在光天化日下杀了哥哥,我问这件事的时候,几乎每一个人都说,会不会是有什么地方弄错了。”

“但......”

女人眸光沉静:“但事实俱在,无可辩驳。”

“这件事引起了我和贺古的兴趣。乡民不知,但我们知道。心法、蛊术、迷魂秘药,江湖上有很多手段,能让他杀兄而不自知。我们想要探求背后的秘密,于是买通了守卫,进入监牢。”

到这里,女人饶有兴趣眨了下眼,显然她年轻时也是会玩爱玩,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

“我和贺古试图在他身上找到上述那些手段的遗留,但出乎我们意料。那个年轻人并无任何被操纵的痕迹。他体内没有蛊虫,也没有被种蛊的迹象。所有生理体征一应如常,我们再度询问,或许是因为知道自己刑期将近,他以一种心如死灰的语气告知了我们一个秘密。”

“他说,他身体里还有另一个人。”

仿佛有细微的丝线牵引剑圣的心脏,在这一刻,丝线陡然紧绷。他能清晰听见自己逐渐加快,到最后轰然如急鼓的心跳。

“另一个人?”

女人点点头。

“很久之前,他就隐约感觉自己身体中有另一个人,或者说,另一道魂魄。”

“最开始,是记忆不时出现断档。这种断档越来越频繁,慢慢影响到了他的正常生活,明明前一刻还在自家的酒楼中,等下一刻,就出现在肉铺外。他也曾经延医诊治,但并不见效。后来更怕周围人说他是鬼上身,或者发癔病,死死隐瞒这个秘密。”

剑圣的声音有些干涩:“他失去记忆的那段时间,就是另一个人,顶着他的躯壳行走?”

“他是这样说的。”

女人声音平和。

“随着时间推移,他与那道魂魄的记忆有了共通。在他的描述中,那道魂魄狡诈、阴险且残暴,跟他完全是两个极端。他非常恐惧,甚至担忧自己是不是真的被厉鬼占据躯体,想要去附近道观找道士驱鬼,但还没等成型,那道魂魄就杀了他的哥哥。”

剑圣的手背绷出一道细细的青筋。

女人却仿佛真的只是讲了一个寻常故事,抬手续了茶,语调平静依旧。

“那之后,贺古就对双魂之事产生了兴趣。他游历了许多地方,逐渐发现这种事并非个例。有些旧案卷上记载的犯人口供,都说并非自己犯案,而是体内另一个人作祟。贺古甚至找到一个体内有双魂的人,与他亲身交流过。”

女人伸出手,食指在空中勾勒出一只红蝶。

红蝶如真似幻,蝶翼闪动,停在剑圣鼻梁上,倏然消散。

“我们一族,避居西南,崇奉妹榜妹留。天地混沌之际,除一株枫树外浑然无一物。是妹榜妹留扇动双翼,分划阴阳清浊,由此才能诞生人族。”

“贺古认为,人身一如小天地,每个人皆身负双魂,有善恶之别。善魂与恶魂,便是枫树的冠顶与根脉,连通着清与浊。善魂为生、为动、为外露之相。与之相对的,恶魂为默、为静、为内藏之相。”

剑圣一时没有出声。

片刻思考之后,他才开口道:“可如果一株树立在那里,善魂与恶魂固定在彼此的位置上,永不会动摇,为什么又会出现双魂之症呢?”

女人缓缓道:“因为人不是神。”

“天地间的枫树永不衰朽,但人寿却有穷尽,于是人体内的枫木亦有四时变化。根脉朽坏,善魂内恶念纷繁。枫木倒毙,善恶也就此颠倒。”

剑圣隐隐有些明白了:“善魂与恶魂,是,一根绳子的两端?”

女人点头肯定,眸子里多了几分赞许:“一针见血。”

“如果那株枫树已经倒下了呢?”

女人沉默片刻。

“中原的道藏中有一句话——‘天之道,损有余以补不足’。善恶二魂,清浊双念,并非万古不移之物。妹榜妹留挥动蝶翼,天地可以就此改易。那么如果有另一只蝶于彼岸心海中振翼,自然能够操纵清浊二气。人自出生起,就因为时间磨蚀,而不复婴孩先天的圆满。既然如此,就让蝶以善魂补善魂,以恶魂补恶魂,重归先天至臻圆美的状态。”

剑圣愣住了。

“什么叫,以善魂补善魂,以恶魂补恶魂?”

女人道:“天之道,损有余以补不足。”

即便以剑圣的性格,此刻瞳孔都忍不住为之一缩。

“怎么可能......善恶的位置可以轻易颠倒,清浊能够随意增减。一个人的魂魄,就这样操之于他人之手。能做到这种事的人......?!”

“是啊,贺古他,想做人心魂中的妹榜妹留。”

女人起身,望向窗外扶疏的花木,金穗般的眼中有轻波摇动。

“他想做造化之主。”

剑圣用了很久才让自己的情绪平复下来。

他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放下时,看见杯中映出自己面孔。

手轻轻一晃,那双红瞳就碎在一圈一圈扩散的涟漪中。

“如果这样推断下去,那么善魂与恶魂,似乎无法共存?”

“没有枫木支撑,清浊错乱,秩序不在。心海成为善魂恶魂的战场,谁最终能够得胜,谁就能成为躯壳唯一的主人。”

剑圣久久无言。

他心中远没有表面那样平静。

拖剑行走在城中的鬼。三千世,庶人剑。剑锋贯入心脏,泼溅的血后是一双漠然的红瞳。

天之道,损有余以补不足。

不对,不对......还是有哪里不对。他的记忆,他缺失的感官,他的病究竟从何时起,又因何而起?或者说这真的是他的病吗?他在已死的回忆中,他在离散的故事内,女人对他说的话究竟是从过去撷来的一片真实,还是他自己已近疯魔的臆想?

他到底,是什么?

“等等,您的语气。”他抬起头看向女人,“您似乎,并不是很赞同善魂恶魂之说?”

女人回过身。

她的指尖轻敲在桌面。

“不能算完全不赞同,我只是一直觉得......缺了什么?”

剑圣茫然眨了眨眼:“缺了什么?”

“之前一直都没有头绪。但是你来看诊之后,给我带来了一些新的想法。”

她直视剑圣的双眼:“心海失序,以至善魂恶魂开始争抢躯体的例子那么多,但只有你,有极其严重的病变。”

“你失去了自己的一半感官。”

......

“不必太过忧心。”女人身上的银制流苏随她的动作摆动,漾出一抹银月般的流光。

她送剑圣出门:“我查过你的脉象,还是十分康健的。虽然这病症候很凶,但暂时不会影响你的寿数。这些天,我会与贺古在参详着拟方,看看能不能先恢复你的五感。”

剑圣默默听完,冲她拱手:“劳烦大夫了。”

女人挑眉:“你对我的态度也忒恭敬了,搞得我总以为是你的长辈,一下老了好多岁。”

“小维——又不在。好不容易做完蛊术的课业,肯定跑到街上撒欢去了。”

没见到孩子的身影,她笑叹道:“算了,由他玩吧。”

剑圣的情绪却紧绷起来。

他没有忘记,夜中那一剑本来是朝维云斯而去的。

“他一般会去哪?我去找他吧。”

女人有些意外,但还是给他指了个方向:“......最近被什么机关匣子迷住了,我和他舅舅所学所得,他谁的都不想听,搞得贺古背地里生闷气,又拿他没什么办法。”

剑圣问:“您想让他继承您的衣钵?”

女人笑道:“他还小呢。”

......

安和城酿在春光里。

剑圣在那所过于浮夸的大宅中找到了小维云斯。

“你被骗了吧老孙。哪有木头说叩如珰玉,纹若槟榔,但轻成这样。如果你真的躺进去了,一下雨就被冲起来了吧。”

“小兔崽子!!!”

小孩一溜烟跑出大宅,躲在石狮子后探头:“趁那个行脚商还没走,你还是赶紧去找他吧,免得白亏一千两银子。”

老头在院里气得跳脚。孩子转过身,眉心的银月一晃一晃。

“啊,你来了。你跟阿娘聊完了吗。”

剑圣蹲下身看他,把孩子看得莫名其妙:“干嘛?”

“没什么,”他身上没有任何不妥之处,剑圣放下心,“只是来找你。”

“找我干嘛,不会是阿娘叫我回去做课业吧?”孩子嘀咕,“我不是刚抓完舅舅要求的蛊虫吗。”

说完之后,他注意力立即被什么移开:“祝婆婆,你怎么了?”

剑圣看他奔向身形佝偻的老人。头发花白的祝婆婆捂着心口,冲他摇了摇头:“小雀儿,今日也不知道怎么了,身上闷痛。大夫忙吗?我请她帮忙看看。”

“阿娘在医馆的,我......”

“我来背您吧。”剑圣走过去,老人连连推拒,但在剑圣的坚持下还是不好意思伏到他背上。

就在此刻,一声闷雷在天际炸开。

天色一点点阴下来,他嗅到铺天盖地的潮润水汽。

孩子抬起头:“哎,怎么这个时候下雨!”

先是一滴、两滴,水迹宛如墨痕,在地面洇开。剑圣随即听到骤至的暴雨打在檐瓦与花木上,地面很快腾起一片苍白的雾气。这场雨突如其来,街上的所有人都没有防备。摆摊的小贩一边叫着倒霉,一边麻利收拾东西。家家户户开始彼此帮衬着收衣。斗花的女孩拿手挡在头顶,拉着手跑回家,街角只剩下几朵紫叶李零落在地。

瞬息,整座城安静下来。

孩子跑着把借来的雨披盖在两人身上,自己抹了把脸上的雨水,剑圣正准备开口,老人喃喃的声音和着落雨传到他耳边。

“今年的桃花汛,来得也太早了些。”

......

他们冒雨而归,女人拿了巾帕来让他们把身上擦干。在望见老人脸色时,她眼中明显凝重起来,态度比为剑圣诊脉时更肃然。小维云斯和剑圣全部被隔离在诊室外,门慢慢合上,剑圣听到木门发出吱呀的艰涩声响。

大雨打在大夫院中养着的甘草与白术上,水珠飞溅。

他转头进了正房。

小孩裹着被子窝在椅子上,满脸嫌弃地在喝姜汤。

看到剑圣来了,他几乎是迫不及待地把碗递过去:“你也淋雨了对吧,快来喝姜汤驱寒。”

剑圣伸手接过,动作忽然一顿。

他看见了自己的右手。

发白肿胀,泛出淡淡的绀色。毫无温度,触之一片冰凉。

孩子毫无所觉,他甚至又从桌上的小锅里舀了两勺,故作大方道:“快喝,不然得风寒了就不好了。”

剑圣忽然道:“维......对不起。”

小维云斯愣了一下:“你在说什么啊?”

剑圣只是望着那双过份明澈的金眸,仿佛已经看到既定的命运呼啸而过,炸断无数故事尾巴,打碎他原本圆满无缺的生活。

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

暴雨摧庭。

在沉郁的灰调中,苍白的浮尸拥住对未来尚且茫然无知的孩子。这个画面如此令观者悚然,又如此苍凉而无望。

对不起,我没法救你。



孩子睡下了,大夫将老人安置在一间病室,转头披着斗笠,步履匆匆出了门。

剑圣握着弓站在巷口。

时间不多了。

浑身上下逐渐加重的恐怖表征无时无刻不在提醒他,如果再找不到醒来的机会,他就真的会淹死在那片湖中。

可是人又该怎么叫醒一个已知自己在梦中的人。

剑圣趁这段时间把安和转了一圈,除了这个白日安和正在随时间推移走上既定结局之外,并没有任何发现。这座城与它织就的幻境一样坚固无缺,剑圣把手按在那块镌刻着安和两个字的大石上,微微用力。

他手背浮现了淡粉色的斑块,洇在雨中,像是嵌入畸零的花。

如果白天没有,那就去夜里找。

“这么大的雨,你在这里做什么?”

大夫的声音在噼啪雨声中传来,他转过头,看见女人与一个中年人同向医馆行来。对方身上一件绛色官服,五官偏清隽柔和,依稀能看见模糊的故人影子。

“小兄弟,雨太大了,不如先入内一避吧。”

“有件急事得出城一趟。”剑圣冲两个人拱了拱手,“大夫,我有个问题想要请教。”

“安和城外,是什么?”

女人望着他。

那一刻,她金穗般的眸中忽然荡开一阵玄奥幽秘的涟漪。一点如枫般的赤红缓缓浮现在那双瞳珠深处。在她启唇那一刻,满天雨水悬停,与渺远的声音同和,就这样直直烙在剑圣脑海中。

但仅仅一瞬之后,他面前依然暴雨狂流的城,与分外狼狈的一行人。

女人说:安和城外,还有一座城。

......

安和城外的草坡上,剑圣手中拿着一张面具。

这是他特意在城中买的樟木傩面,没有银子,还是问孩子借的零花钱。

面具透雕神鬼,被漆成黑色。剑圣把他挂在身上,那张面孔怒目圆瞪,看向前方。

剑圣并不知道两张面孔的判定标准,但如果仅从字意来看,他带着面具,符合两张面孔的规则,应该不会再引起那些鬼怪的敌意。

但麻烦的不是他们。

他又想到了穿心而过的三千世,和那仿佛刮蹭颅骨的金属声。

这次死亡看起来对他没有任何影响,但他总有预感,如果还像这样一次又一次死在对方手上,一定会发生什么无可逆转,让他追悔莫及的事。

“哎算了算了,那也好过就这么和维淹死在水下。”

他直起身,天际尽头一轮烧红的落日。残阳如血,因为太过秾艳,反而透露出一丝不祥。

在黑暗降临的那一瞬间,他忽然想到。

这次天黑的,是不是要比上次更快了。

  

-

  

天离站在一只摇曳的木船上。

木舟行在幽森奇诡的峡谷中,两岸峭壁千仞,怪石嶙峋。藤蔓垂落,隐天蔽日。他们脚下的江水行至此处陡然变得暴虐起来,激湍暗流一刻不绝。浊浪滔天,跳珠入船,造化自然的咆哮响彻耳畔。小舟像天地间一片孱弱的落叶,被高高抛在浪尖,眼看就要飞流直下,一头撞向江心尖锐的礁石上!

“小心咯——前面比较难走——”

船尾,握桨的艄公在汹涌的江潮声中抬高声调,提醒与这片险恶峡谷初见的旅人。江水溅在他玄黑的蓑衣上,一点藏不住的湖蓝发尾从斗笠下蹿出来,像只闲不住的鸟在枝头左右晃荡。

在船高飞浪尖的惊魂一刻,天离脚踩船头,倏然跃起。

他发色鲜明,在空中像只展翅的朱鸟。以毫厘之偏避过棱起的锐岩。而操桨的艄公则吹了声口哨,手把木桨,狠狠在湍急的潮中一拨一扬。以人力抗衡自然之威,那只小舟不可思议地在木桨激起的白浪中擦过暗礁。船乘风而行,顺江直下,行过万重青山,渡入一片玉带般的支流中。

天离重新落回船头,回头看向艄公,委婉道:“前辈,你下次可以早点提醒我的。”

艄公抬起头,露出黑斗笠下一双明快的金瞳:“我的问题我的问题,这不是走太多次,都已经习惯了。”

他把桨一扔,伸了个懒腰,没骨头一样靠在船边:“不过总算到了,接下来就不用我再干活,等人来接我们俩就行。”

天离还没有开口,两侧危崖上忽然冒出数道黑色影子。

这些人与艄公一样,浑身都披戴纯黑的斗笠与蓑衣,行动迅疾,沉默无声。在出现之后,两人抛下揽绳,将小舟拉向岸边。另一批人则在艄公出示完令牌后才摆了摆手,操纵机关,打开了隐蔽在山崖中的大门,随后驻守要位,将两侧的陡崖与江水都纳入眼底。一应动作训练有素,极为严整,仿佛天离即将拜访的并非一个江湖门派,而是守御森严,控扼三江的军地要塞。

“我们老大有点强迫症,你多担待。”艄公笑嘻嘻道。

门边的守卫轻咳一声,低声提醒他一句:“汤师爷。”

“好好好,”小汤举手投降,“走吧,我送你进去,陵江来的贵客。”

这是天离第一次拜访黑蓑。

虽然与云巅东西相对,一驻青州,一安肃州,并为江湖大派,分庭抗礼。但云巅高居青州西峰,见云岚游山,放踪于青碧旷原。黑蓑则深藏在九巫峡深处,临三山奇峰,面雪浪激流,不同水土涵养出迥然相异的气质。

他们走的是一条隐蔽的小道石阶,天离一路行过,能望见两侧崖壁经江水冲刷,石色森森,虬结的老藤下有历代文人题诗,虽然痕迹业已模糊,但依旧能看出笔锋纵横如龙,平添几分霜寒锐意。

都有轻功傍身,虽然小径湿滑难行,但不到一炷香时间,天离面前有光骤现,视野豁然开朗。

他面前出现了一座玄铁铸造的要塞。

要塞如龙,蜿蜒山壁。在他出现的一瞬,就有数道审视的锐利目光落在他身上,在确认他身份无误之后才许可他站在要塞前。天离湛蓝的眸子向下一扫,便能望见夔门闸口。往来商船于此地交通南北,绥集流散。舟船的白帆鼓动,像明珠洒落在江流中。

这么一看,这里还真无愧为江淮锁钥,只是朝廷又怎么能放心黑蓑驻守在此。

“这里原本是前朝禁卫的驻地。”

一道随和的男声从要塞深处传来。

鹿的黑袍衣摆逶迤在地,发丝在空气中漾开浅淡的金。

天离向他拱手见礼,鹿含笑为他引路:“请——”

天离和汤跟在他身后,天离心中仍记挂着他那句话,也不隐瞒,直白问道:“前辈刚才说的,是什么意思?”

汤头枕双臂,溜溜达达跟在他们身边:“噢,你刚从粽子那出来,不知道。乾太祖立国,擢了旧日帮他与云帝削平京畿阉党内乱的羽林卫为禁军六卫之一,分派肃州,驻守刚刚修筑好的夔门闸口。虽然比不上跟随太祖起家的西南卫,但也是有从龙之功的嫡系,因为太祖的缘故,一直效死于大乾,守卫九巫峡商道。”

他们进入要塞之中,两侧灯烛依次点燃。天离看见了敦台、炮台、栈道、码头的遗存。时隔数百载,仍保存完好,随时能够投入使用。

鹿接过了后半段话:“乾末大乱至今朝初立这段时间,羽林卫一直据守九巫峡,图谋复乾。九巫峡地处要津,沟通南北,又易守难攻。双方就这样僵持了五年之久,至太宗皇帝登基,天下渐平。太宗几次派使臣向当时的守军申之以仁孝大义,为表诚意,同时将驻军后撤三十里,把肃州府城定在江城,留下九巫峡一地。”

“世事已如流水,太祖平定九州,大乾盛极一时,百年之后,仍不免倾覆。事已至此,不若以黎民苍生为念。销金镝,铸耒耜。”鹿嘴角弧度不变,语气中却也难免多了几分感慨。

“这世上之后再无羽林卫,只是多了个在九巫峡打鱼维生,偶尔做点小生意的江湖门派。”

天离有些意外。

意外的当然是黑蓑背后竟然还有这么一段隐秘往事,更意外的是面前两个人居然就这么毫无保留向他道出了。

这种故人故国黍离之悲的确很能让人心生感慨,但天离很快就从那种情绪中抽离,语气很冷静,也很审视。

“所以黑蓑之所以还能把控九巫峡,是因为当初和朝廷的交易。”

汤十分哥俩好的去搂他的肩膀,在他眼前打了个响指:“对咯。不过想想也正常嘛,爹欠了几十文钱,轮到儿子都想赖账。更何况这可是一整个九巫峡。我们那位陛下,剑宝他爹,想要施展一身雄才大略,自然是卧榻之侧......”

鹿轻轻咳嗽了一声。

他们面前的大门洞开。

有人自堆成小山的文书中抬起头。

“卧榻之侧什么?”

这是天离初次见到黑蓑这位声名远播的话事人。

他看上去比天离想的要年轻太多,发与瞳色一系,是种深郁的墨蓝。虽然年轻,但当他抬眸一瞬,周身自成一种久居高位,执棋落子的平静与威仪。仿佛能令江流寂然,九巫潮平。

汤的手自然而然从天离肩头收回去,状若无事的“嗨”了一声。

棋棋看了他一眼,汤眼神乱飘,吹了声口哨。

棋棋收回目光,看向天离:“让你见笑了。”

天离摇了摇头,没有忘记正事,从袖中掏出粽子的亲笔信。棋棋十分淡定地无视了信上张牙舞爪花里胡哨的金龙老虎印鉴,一目十行,很快阅毕。期间天离一直在旁边观察,发现他从头到尾表情都没有变过,不知道是因为喜怒不形于色惯了,还是早有所料。

看完之后,棋棋招手,鹿在他旁边接过信,看完后笑了。虽然相隔百里,却不约而同与血狼道出同样一句话:“这样,所有事就都对得上了。”

“不限于肃州当地,还牵扯到青州,乃至整个武林。”棋棋将那封信收好,眸色隐在睫下,看不出深浅,“太祖昭陵遗物的名头,还是太好用了。”

他看向天离:“这次多谢粽子提醒,也谢过你们解陵江之危。南都一乱,肃州及九巫峡也难以幸免,我们身在局中,行事更易被掣肘,但如今这封信来,有些事也可以摆到台面上来说了。”

这话就有几分云遮雾罩了,天离缓缓眨了眨眼,脚下却忽然传来一阵细微震动。他眼神一动,敏锐向外看去。震动逐渐扩大,直至棋棋手边的灯台上灯影缭乱,但他面色不变,只是伸手拿起那盏灯。

他站起身:“请跟我来。”

天离旁边的汤眼中露出显而易见的兴奋,像只木天蓼近在眼前的奶牛猫。

“噢,来这么快!”

炮台、栈道、雉堞......在短短数刻之间,这所前朝耗费心血修筑,羽林卫魂魄归所的江淮要塞仿佛再度活了起来。黑色的影子如潮水般穿行在各个暗道孔窍之中,却连稍重一点的脚步声都不闻,像是一头隐于暗处,亟待扑食猎物的沉默猛兽。

随着他们离开要塞中央,天离听到了愈发响亮的喊杀声。再看江面,夔门外已满布艨冲战舰,一行人明火执仗,火光冲天而起。

“黑蓑的,交出秘匣与天子剑!不然老子今天就跟你们拼个鱼死网破!”

“他们是跟着我们进来的。”天离皱了皱眉。

他的手已经摸到腰间的匕首。

汤还是那个语气:“对啊,这不是顺藤摸瓜,直接摸到家门口了嘛?哎,你不紧张一下?”

天离握住武器,但那是习武之人下意识的动作。他面色也没什么变化,更无所谓紧张可言。听到汤的声音,抬眸看了一眼棋棋:“既然主人家都不急,那我也没什么可急的。”

鹿笑了两声。

棋棋握着那盏灯,烛火与江面的炬火一同摇曳在那双幽邃的眸子里。

“为表谢意,同时尽东道之谊,黑蓑该请南都贵客看一场好戏。”

他声音平静依旧,潮不涌浪,海不扬涛。

“于家门前斩龙,平波。”

  

  

幽寂的城伫立在浓重的夜色中,雾气如约而至。

再来一趟,剑圣心态良好,而且这次小维云斯不在身边,他不会再分心,行动比第一次迅速。

鬼怪似乎还不到出没之时,也没有听到金铁声,脚步与呼吸声都被阴幽雾气吞没。剑圣终于得以细致观察这座城。寻找离开幻景的方法是其一,其二就是他想与白天的安和对照,看看能否发现什么其他不同。

他已有腹案,没有迟疑,先往记忆中大夫的小院去。他没有忘记第一次在幻景中睁眼所见,整个世界以小院那树开得莹润玲珑的杏花为中心徐徐铺展,也是他目前为止最熟悉的地方。

雾气于他周身流动,寒凉沁骨。有些地方,白天越热闹,人潮越汇聚,到了夜晚空无一人的时候就会展露出某种愈发恐怖的本相。剑圣越过几张空荡荡的窗,里面的家具陈设一应俱全,但就是空空如也,好像人上一刻还在谈笑,下一刻就被蔓延的夜幕整口吞掉。

站在巷口时,他脚步明显一顿。

烟气,焦臭。脂肪在火上被炙烤,骨骸发黄焦黑,寸寸化作飞灰。场景没有任何变化,但偏偏像是有一场大火在他眼前冲天而起,席卷满城。

不对。

剑圣想。

第一次入夜,他就已经闻到了这股臭味,只是那时没有功夫细想。但现在想来,安和是因为连月暴雨冲刷,最终淹没在昭明二山前的。他到水下也没看见建筑上有任何火烧过的痕迹,那么这股味道又是从何而来。

他目光落定在熟悉的石碑上。

掌心淡白的内力萦回,照彻青砖,宛如凝上一层薄霜。而二度拜访的原来旅客眸光却倏然一凝,顿在原地。

他看见了一条蛇。

一条红色的蛇。

瞳眸随光线收缩,盘曲在石上。鳞片颜色极浅,像是封冻在雪湖下的枫叶,在内力的照耀下显现出某种浅淡到半透明的水红。

壹,城中不生蛇虫。如见赤蛇,请立即将之开膛破肚,或整条吞吃入腹。切记,你所食并非赤蛇,城中永远也没有蛇。

剑圣的指尖在长明上轻点了两下。

蛇咝咝地吐信,鳞片翕张,无声滑下石碑。

剑圣动作快过思考,抬步伸手,抓住了蛇的七寸。

蛇被这一个动作激起凶性,在剑圣手中剧烈挣扎。蛇尾死死缠在他小臂上,把原本苍白冰凉的皮肤勒出可怖的紫黑伤痕。它张口露出尖锐的毒牙,眼看就要狠狠钉死在剑圣虎口中。剑圣眉微微一皱,左手内力凝聚,半透明的长箭穿过蛇上下颚。

刚才还凶焰高炽的蛇出乎剑圣意料的虚弱,这一击并不足以致命,只是想封住毒牙,但蛇瞳中的光还是缓缓黯淡,长尾自他小臂垂落。

剑圣捧着将死的蛇,一时不知道如何动作。

开膛破肚,吞吃入腹......真的要按照规则行事吗?

前一个夜安似乎证明,如不按规则行事,必有祸患。为了避免节外生枝,他难道要真的在这里活吞了这条蛇?

遵照规则......

为什么会有规则?

如果白日的安和还是佳音蛊根据记忆复刻而出,那么这个百鬼横行的夜中之城,总不可能还是现实。

这座城到底是什么?城中的规则又有什么含义。

就在他脑中急光电转的这短短几个呼吸间,面前渐渐出现了幢幢黑影。

剑圣抬起眼。

到时间了。

黑影无声蔓延,犹如潮水。静默如死去的城中,被囚锁地狱中的鬼怪再度苏生,开启了属于今夜的狂欢。剑圣望到了比前夜更为畸形可怖的鬼怪,骨骸与皮囊内外倒置,无数尸块被粗陋的针脚缝合而成。非人之物顶着两张面孔穿行街巷中,焦臭气浓郁到几乎令人窒息。血浆与昏黄的脂肪汇作浓河,自他们脚边淌过。

他面前突然出现一张放大的女人面孔。

她双目不见踪影,只剩下两个漆黑孔洞,里面有肥肿的白色蛆虫不停蠕动。剑圣听到骨骼错位的嘎吱声,女人头颅倒转,黄如枯草的发丝下,另一张面孔上密密麻麻的复眼审视打量着他。剑圣估计现在自己这幅快要淹死的尊荣已经能止小儿夜啼,但比起来城中其他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已经可以算是相当体面了。

女人距离他不过几寸,剑圣没有动,静静立在原地,只是无声将蛇塞入袖中。

水泡般的复眼上映出无数个他的影子,女人妩媚一笑,腹部开裂,生长出瘤状的数对爬足。她在前方引路,她在邀请剑圣加入这座城的狂欢。

人心绥安,和合喜乐。

剑圣看了眼挂在腰间的傩面,迈步跟她身后。

他看见了无数鬼,还有......无数蛇。

浅色的蛇被剥皮抽骨,被割肉放血,被剖出心胆。鬼怪大口吞咽整条血淋淋的蛇肉,让它们从喉头滑至腹腔,留下生冷湿滑的触感。他们肆意享受这场由蛇构成的飨宴,不吝于邀请尚还陌生的客人。

剑圣被请至城中,昨天还要杀他的痴肥厨师这次晃着白花花脂肪即将溢出的肚子,热情将一盘蛇端到他面前。

剑圣与盘中的蛇对视。

这是一条已经被剥去外皮的蛇,浑身扭曲,徒留一双空睁着的蛇瞳。幽绿的灯影下,蛇一圈又一圈堆在盘中,宛如人肠,嫩滑的细肉呈现某种貌似可口的淡粉色。

剑圣手握筷子,站在这盘肉前。

畸形的妖鬼簇拥在他身侧,目光近乎狂热。一团又一团蛇亟待吞吃,像脱水的死肉一样挂在树梢。

一股由心而生的恶寒在这一刻席卷剑圣周身。见到模样再奇怪的鬼怪,他都没有感觉,但此刻他胃中翻涌,居然下意识想要干呕几声。

真的要吃吗,要吃掉这条蛇?

握着筷子的手有千钧之重,袖中原本被钉死的蛇恢复了力气,亦或是它本就沉默蓄积着力量,在等待这最后一击。尖锐的毒牙在这一刻猛然咬上剑圣的手腕,剧痛传来,他五指一松,筷子掉落在地,发生两声轻响。

在沉默的国中,这两声轻响简直宛如惊雷。

妖鬼们同时停在原地,在令人窒息的寂静后,全城的鬼怪齐齐将目光投向剑圣。

他妈的!

剑圣是真的要骂人了。

他抬手持弓,蛇从袖中掉落在地。剑圣弓臂一翻,那盘蛇肉直接砸到距离他最近的鬼怪脸上。

他已掀了桌子,违背了规则。百鬼无声尖啸,满城蜂起。

这下没法了,比起真把那玩意喂嘴里,那还是站起来打吧。

幸好这幅水鬼样子不影响他拉弓,剑圣足尖点地,熟门熟路蹿上身边的房顶,两指刚刚勾上弓弦,耳畔忽然传来一阵熟到让他咬牙切齿响动。

嘶——砉——

嘶——砉——

是“他”来了。

刚刚还拥簇在剑圣身边的鬼物脸上浮现人性化的极致恐惧。

“他”对鬼怪的压迫与威胁远超剑圣,几乎就是不同的两个纬度。他们是猎食者与猎物,被赋予猎杀与被猎杀这铁一般的规则。

虽然不太想承认,但他不来,剑圣还真不好脱身。

鬼怪四散,亡命奔逃,没有片刻停留躲入四周的房舍。剑圣眉心一沉,翻身落地,把自己藏在墙垣后。

伴着不轻不重的脚步声,凄艳若血的红光从远处缓缓蔓延开来。三千世划过地面的污浊,将混杂骨渣脂肪的秽流涤荡为纯然的血色。

一只鬼怪口中还有半条蛇没来得及吞下,迎面在路中撞见了他。

苍白的五指上带着经年练剑的厚茧,就这样梏住了鬼怪的脖颈。剑圣听到剑身切入肥厚脂肪的声音,一声,两声......他在心里默数,鬼怪在凌迟的痛苦中无声哀鸣。这完全是一场一边倒的屠戮。

烧灼的痛感从剑圣右手冒出,他抬起手,看见动脉上两个黑色的孔洞,鲜明的血线自皮下浮现。怎么会有这样的蛇毒,像是在血管中灌入熊熊不息的烈火。

烈火流动,怨忿于天地烘炉中被熬煮成毒,至死不休。

被悬挂在树梢的蛇,被弃入水渠的蛇,用最后的蛇毒报复剑圣的蛇......满城的蛇都在灯烛下的红光中再度生出血肉与外皮,鳞片宛然。

剑圣终于听到了这座城除剑声之外传遍满城的响动。

那是蛇划过地面的窸窣声。

如同一场澎湃桃花汛,他站在墙后,看那些蛇从身侧浩浩荡荡划过。为了躲避白发妖鬼,其余鬼怪全部蜷缩在屋内不敢外出,以至于剑圣第一次见到这样多的蛇,仿佛整座城都是由蛇的血肉鳞片筑建。

在这令人毛骨悚然的鳞片摩擦声中,他忽得听到一声稚嫩的声音,像是孩子咿呀学语,牙还没长全,声调糯糯。

剑圣抬眼四顾,猛然在蛇潮中看见一条鬼鬼祟祟的小蛇。

它浑身鳞片宛如月华琉璃,与其他蛇的区别分外鲜明。如果不是因为这场蛇潮太过浩大,肯定一眼就能把它揪出来。小蛇遥遥与剑圣对上了眼,吐出蛇信,急切咝咝两声。剑圣忽然就明白了它那些句不成句的声音的含义。

“告里!你能带我出去?”

对的,佳音蛊为蛊,而小蛇被维云斯带在身边,看似无害,却总归是天生异种,应该能御驶这些蛊虫。

小蛇奋力向他游去,剑圣不再迟疑,一步从墙后越出。

告里仿佛背生双翼,浑身琉璃光彩大放。这一异状自然引起了白发妖鬼的注意,剑圣感受到一股森寒的目光落在了他身上。三千世已经开始鸣震,空气中荡开层层涟漪。他反身勾弦,一支箭划破寂夜,在半空炸响,白光粲烈至极,几乎就像金乌坠落。

剑圣就在这刺目至极的白光中抓住了告里。

小蛇奋力向外游动,这一刻它仿佛摆脱了先天的某些桎梏,越金门,生茸角。剑圣忽起一种奇异的感受,仿佛自己正在越过虚幻与真实的边界。整座城池在他眼中宛如水墨,那些亭台楼榭与其中的妖鬼都在陈旧黄纸上缓缓洇散了。

此世之中,唯有白发的妖鬼与他身边的蛇始终不变。

他抬起头,静静看着高飞的告里与剑圣。而小蛇亦在半空中扭过头。剑圣又听到了宛如婴孩的啼语,只不过这次声调哀哀,像孩子低泣。

小蛇带着他一跃而出沉在血海永夜中的城,剑圣感觉到四面八方,寒凉的湖水涌上来,没过口鼻。

......

城中,白发的妖鬼收了剑。

蛇如川流,从四面八方向一个终点蜿蜒淌过。

他跟在蛇的后面,行过大半个城,直至最后停在一座棺木前。

这是一具未曾合起的棺椁,内用佳木,外蒙兕皮,千錾彩画,精巧瑰奇异常。

他走到棺旁,席地而坐,半靠棺壁,垂眸向内望去。

里面躺着一具玲珑白骨。

白发的妖鬼将提灯轻轻放在一边,无数鳞色浅淡的蛇攀游入棺,附在那具白骨之上,融为脏腑,蜿蜒出血脉与经络。淡粉如霞光的血潺潺在血管中流淌,沟通心脏与四肢,最后蒙上了一层苍白到像许久不见天日的皮囊。蛇不见踪迹,唯有细长垂腰的乌发自肩头披落。

白骨与蛇化作的少年张开双目,其中一片轻如薄罗的金色。

他一只手扶着棺壁,缓缓起身。

白发的妖鬼靠近,轻轻蹭了蹭他的额头,与他肌肤相贴。他们静静靠在一起,皮肤都那么冷,像是刚刚自黄泉归返人世,身上还带着忘川寒气的幽魂,在为对方渡去最后一点暖意。但黑发与白发层层勾连,刺金绘朱的玄色衣袖有意无意遮掩了躯体,又像两条在永生不老墓穴中交尾相缠的蛇。

  

  

剑圣猛然睁开眼。

漆黑无明,黑暗再度向他席卷而来。而在与人世阔别已久,重逢又再度失去三感后,这样的黑暗甚至让他一时无法接受,以至于没法操纵自己的肢体。

但他很快冷静下来,调整自己的动作。

红线的颜色已变得浅淡不可闻,稍稍一动,就化作光尘散在湖底。他面前的人仍旧闭着眼,黑发漫卷,眉头紧锁,像是沉入某个无法醒来的噩梦中。

剑圣晃了晃他,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维......

剑圣头顶,有小蛇渺远的呼唤。

四周散落的佳音蛊被奇异的力量遏制,不再发光。剑圣顾不得其他,一把揽过他,奋力向上游去。

小蛇周身琉璃色的光晕仿佛灯塔,指引剑圣方向。在终于跃出水面的那一刻,他大口呼吸,缓和脏腑因为缺氧而生出的剧痛。天际星光洒落在他身上,呼吸着凉润的空气,甚至生出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

告里趴在岸边,在看到他和维云斯后,身上的光亮终于黯淡下来,疲累至极地爬向维云斯肩头。

剑圣把维云斯放到他们来时的山洞内。

“维——”

“维——维云斯!”

在地上躺着的人没有任何反应,唯有长睫上的水珠滴落在面颊。

剑圣俯下身去听他的心音,又去摸脖颈上的脉搏,全都没有问题。就像他只是睡着了,剑圣醒来,而他还被留在那场长梦中。

“这是怎么回事?”

告里也给不出答案。

剑圣把自己还在滴水的厚重白发拨到身后,眸子无神落在半空,复归于灰暗。

不能乱。起码现在维没有生命危险,只是暂时没办法醒过来。他于蛊术一窍不通,只能想多找几个大夫问诊,看可不可以借助某些外力。但无论如何也不能再呆在这里了......

他思绪还没有完全厘清,湖面上忽的燃起离离火光。

三感未复,那么其他感官自然又成倍灵敏起来。

几只行船自对岸横渡,几十名白衣绣金紫纹的道士身后跟着兵卫,逐渐将堰塞湖团团围起。剑圣看不见那几分道袍,但能听到他们在叫:道长。

道长,那是......

模糊的字眼自他脑海中闪过,但无论如何都想不起具体名姓,不过无疑是道门之一。

为什么而来,为佳音蛊,还是为了他身边的人?

剑圣握长明的手松了又紧。

不能接触道门。

他虚浮的眸子落在维云斯身上。

得走。

剑圣背上他,把蔫吧成一团的告里放入怀中,右耳一侧,最后听了一次响动,抬步就走。

在攀到山壁上时,他长臂一舒,一支箭穿过云霄,宛如落雷在湖面炸响,岸边湖上一片纷乱。剑圣则趁着他们目光背吸引之际,从另一侧偷潜出山。只是刚刚穿过林木,他就听见林畔传来一阵少年的急呼:“放开我!”

“你们这些人不是道士吗!怎么一点也不慈悲为怀,凭什么抓我!”

剑圣眼睫缓缓动了动,偏偏那被道士揪着后衣领的小崽子目力惊人,自丛生的草木间一眼看到了他:“救命,救救我——诶!”

他的目光落定在剑圣肩头,大惊失色:“怎么是你,我靠,大侠你怎么变成这样了!”

他认识维?

这么大的动静,抓着任小东的紫荣观道士自然没法忽视。他一手按住疯狂扑腾的少年,口中冷斥道:“老实点!”一边抬头,瞳孔却蓦然一缩:“七殿下,还有药......!”

剑圣鬼魅般闪身到他跟前,手刀劈落,那个道士两眼一翻,连带任小东一起倒在地上。

他出手果决利落,身上还在淌水,配上颜色鲜明的白发红瞳,简直像个刚爬上岸的厉鬼。更别提“大侠”还生死不知趴到他肩头。任小东嗷一嗓子,连连后退,嗓音颤抖:“你你你,你别过来啊!”

“你认识维?”剑圣打断他。

任小东一时还没反应过来,等目光落在维云斯苍白的侧脸上才猛然点头:“认,认识。他给了我三十两银子,让我带他来安和水城。”

“那些道门的人为什么抓你?”

任小东想到这个就来气:“谁知道他们犯什么病!我虽然是溜到安和湖边,但只是给人带路啊,又没动他们的宝贝肉骨灵芝。他们居然就把我抓起来,然后......”他卡壳了一下,挠了挠头,“总之真是没天理王法了!幸好不知道为什么,营地乱起来,那些当兵的也不见了。我赶紧抓住机会跑走,没想到居然半路上又被这个天杀的道士抓了。我还没给小西送药!”

他说完还不解气,又踹了旁边的道士两脚。

剑圣已经听到了围来的脚步声。

他自忖并不会引起那些道士注意,那么道门的人之所以赶来,难道就是为了这个小子吗?他在任小东惊恐的目光中抓过他的右手,内力在体内转过一圈,随即丢下。百窍不通,内息迟滞,天资平平,没有任何特殊之处,只是因为他和维接触过吗?

“道门的人已经又快要到了。”想到这,他好心开口提醒。

任小东立马忘记刚才剑圣莫名其妙的动作,跟个兔子一样蹦起来:“大侠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求你发发善心小子来日必结草衔环以报大恩啊啊啊啊!”

剑圣一把把他提起来,熟悉的拽后衣领。任小东这才发现,黯淡光线下,这个人红瞳没有聚焦,竟然是个实打实瞎子。

瞎子冲他开口:“镇子上怎么走。”

片刻之后,任小东又脚不沾地,如同飞过云峰。

他一边麻木,一边又有点沾沾自喜。一般话本子里也都是碰上仙人才有这种奇遇吧,结果一天被他撞到两次。

想到这,他又偷眼去瞥剑圣。维云斯那令人惊艳的轻功无疑是为孩子打开了新世界大门,不成想再见面,这位大侠就已经变成这幅生死不知的模样。刚才那道士叫这白毛什么,七,七殿下......?

他念了两遍,咋舌道:我靠,这家伙,不会是个皇亲吧!只有皇帝老儿的儿子能叫殿下啊!

他俩什么关系,难道大侠是被这个七殿下打成这样的吗?

山风拂过维云斯搭在鬓边的湿发,他的头向剑圣颈窝一偏。剑圣自然而然地侧过头,安抚似的在他额角蹭了蹭,动作亲昵。

任小东瞳孔巨震。

卧槽,断袖啊!

  

  

青铜的九枝花灯伫立在墙角。

乳白的烟气自金翠博山炉上缓缓流过。

灯光幽昧,烛火凝而复散,在屏风上勾勒出缱绻的鬼魅的影子。

披着雪白道袍的女人跽坐在屏风正中,眼上蒙着薄纱。而在眉心正中,以岩彩绘成的一只黑蓝色独眼在摇曳的烛火中显出某种艳丽到不祥的虹光。

女人闭着眼,但虹彩的光华愈盛,像只真有一只高悬的独目嵌在她额头,正在替她谛听万类生息响动。

忽的,她伸出玉刃般的十指。

十指在空气中豁然绽放,曼丽如花。指节以一种不可思议的柔软交缠扭曲,在空气中留下无数残影。屏风上拓出她的影子随着飞动的十指蔓伸,逐渐长出百千手臂,百千手指。

青铜灯上的烛火大动,灯油在烧灼,灯油在哀嚎。灯油万载不灭,灯油在引诱伥鬼飞蛾扑火。

女人停下手中的动作,虔诚并拢双手。

身后的屏风上千百手臂的墨影却依旧不动,宛如她的法身。。

她慢慢摊开手。

苍白到透明的掌心多了一黑一白,两个小小的玉制人偶。额心色泽秾艳到极致的独目在这一刻向玉偶投下扭曲的目光,似乎狂喜,又好像只是隔着一个纬度漠然审视。

女人轻轻扬手。

玉偶被抛落在她身前的水晶缸中,缓缓坠落。

她合掌结印,稽首在地,十指向上。

空邈的声音自她腹部,十指,额心的独目中传出。

我问神方......

我问神方......寂漻何静。

憯凄增欷,羁命难平。

“观主。”

有人无声出现在门外。

“雪祀观主。”

女人缓缓抬起身。

“他们已经自安和苏醒。”

也有小号了吗完美主义者

【剑维】入剑门(七)

*万众瞩目(其实没有)传统武侠年度力作(不传统也不算力作)欢喜冤家(不欢喜)狗血探案(这个没几行)恋爱(这个的确有)轻小说!

*有剑雪兄妹设定,本章有巅峰人物出场(鞠躬

*本篇2w,全文17w,极其崩坏狗血恶俗,充斥大量胡言乱语胡编乱造,请谨慎阅读(鞠躬



伊颜轩入青州时,家家开始熬奶糕,贴馕饼。

驿站车马往来,人声不断。他被粽子拐到陵江颇有一段时日,许久没尝过家乡滋味,停到驿口,先从兜里掏出来几文钱买饼吃。

往来的客商看他小小一个坐在门前,满面风尘,狼吞虎咽,不自觉投去怜悯的目光,还有几个大客商给他丢了几个铜板。

伊颜轩:?

青州位在九州以西,与陵江恰在一条线上,地形风貌...

*万众瞩目(其实没有)传统武侠年度力作(不传统也不算力作)欢喜冤家(不欢喜)狗血探案(这个没几行)恋爱(这个的确有)轻小说!

*有剑雪兄妹设定,本章有巅峰人物出场(鞠躬

*本篇2w,全文17w,极其崩坏狗血恶俗,充斥大量胡言乱语胡编乱造,请谨慎阅读(鞠躬



伊颜轩入青州时,家家开始熬奶糕,贴馕饼。

驿站车马往来,人声不断。他被粽子拐到陵江颇有一段时日,许久没尝过家乡滋味,停到驿口,先从兜里掏出来几文钱买饼吃。

往来的客商看他小小一个坐在门前,满面风尘,狼吞虎咽,不自觉投去怜悯的目光,还有几个大客商给他丢了几个铜板。

伊颜轩:?

青州位在九州以西,与陵江恰在一条线上,地形风貌却大不相同。原野广袤,少丘陵,多草场,北有天峰耸立。许多粟特商人自此入关,运送价值千金的龙脑没药前往洛都贸易。在伊颜轩幼时记忆中,每年春夏之交,他们偷溜出去玩都能看见大批的马队横穿阴山原。

不过随着朝廷逐年加征商税,真人受敕后,道门又与祆教频生冲突。粟特人入关者日少,昔日商道繁盛场景一去不返。今天的驿站看着热闹,实际远不能同伊颜轩记忆中相比。

少年的下巴抵着镰刀,长长叹了口气。

他拍了拍衣摆,正准备起身,背后却有零零碎碎的字句飘到耳边。

云巅......被围......

这次......众怒,麻烦可大了。

伊颜轩:???

......

青州西侧有一座孤峰。

此山冲霄而去,耸入云天。第一个登上山顶的人在峰巅睹皓阳出世,铺落金光万道。云岚雾动,触手能接青冥,下定决心在此开宗立派,号之曰云巅。

孤峰独立,四下无依,如擎天之剑镇守阴山草原以西。这山难爬,且不是一般难爬,垂直上下,山壁光滑如镜,几乎不生草木,鸟立着都要打滑。除了疯子,也没人会想过在这里定居。但偏偏云巅正常人历来十分珍贵,基本上都是非人。因此数代营造,以铁锁连山,为攀登之梯。可谓每天睁眼从呼吸就开始考较弟子的内力轻功,过不了这关只能被困在山上,干啃老松树松果,还要被松鼠殴打嘲笑,活得卑微到尘埃里。

此刻,正好有人坐在一条铁锁上。

这条铁锁搭在山岩一道裂谷上,周遭是流动的山岚云霭,其下百丈空无依凭。这个高度,山风峻烈无比,铁锁摇动,不停碰撞山壁,发出叮咚声响,一般人光是看着就要手足瘫软了。

但上面偏偏躺着个人。

就是躺着一个人。几本旧书枕在头下,手里拿着杆平平无奇的乌木笔,在纸页上勾一横,下画几竖。一条腿曲起来,松松搭在锁链上,另一条腿垂下,漫不经心晃荡两下。姿态舒展,那头散碎的白发随风飘摇,仿佛不是躺在稍有不慎就跌的粉身碎骨的山巅,而是自家后花园秋千架上。

一道脚步声由远及近传来。

这座山上的所有人其实无所谓脚步声这种东西,只要想收敛,八九岁时,足音就能敛得干干净净。他之所以能清晰听到,就是因为来人想让他知道。

他把那本小册子收到怀里,转了个身,正对着来人。山风猎猎而过,白发掠过那双眼,就像晴湛到半透明的天上划过一两丝薄云。

他眯起眼笑了下:“龙哥。”

龙的红发随着山风飞舞,腰挎着长刀向崖边走来,手里拿着封卷帛,向他递出。

血狼起身,单脚立在锁链上,向前一蹦,稳当当落在他身边,接过那封帛书,展开扫了一眼,语调微抬:“哦豁。”

龙显得有些头疼,显然这件事让他也觉得棘手。

“你怎么看,兄弟。”

血狼把帛书一合:“人呢?”

龙的长刀敲了敲地面:“山底迎客堂,汐羽哥在招待。”

“那他态度怎么样?”

龙呃了一声:“还行?喝了八杯奶茶,跑了两趟茅厕,回来脸都有点发白,还在打太极。”

血狼摸了摸下巴,刚准备开口,一只娇小的雨燕顶着山巅猛烈罡风破云而出,轻轻巧巧落在他肩头。

两个人的目光都落在正剔羽的小鸟身上,血狼拍了拍这只传讯鸟儿毛茸茸的脑袋:“哦呦,今天云巅还真热闹。”

......

等伊颜轩赶到山脚,眼前堪称人山人海。

云巅驻守的青州西峰难爬的要死,又不怎么生草木。除了有江湖人来踢馆时牧民闲着看个热闹,平时连个鬼影都见不到。结果现在几杆大旗插在眼前,起码几百号江湖人身带重兵,围着山脚叫骂不息。几口熬着羊汤的大锅放在营地中,骂累了就回来喝几口,三班倒轮流值守。让伊颜轩一时不知道是几大派围攻光明顶还是青州当地的门派团建郊游。

“卧槽,这到底什么情况。”

他缩在人堆后,小心探头。看见有白布迎风飘舞,上面以血书四个大字——“杀人偿命”!

卖身给粽子这段时间,云巅终于如江湖所愿,改走魔教路线了?!

他身量不高,但镰刀太显眼。有端了羊汤喝的江湖人眼尖,觑到一片正诡异移动的阴影,疑惑抬眼,然后猛地喊出声:“云巅的人在这!”

卧槽!

伊颜轩看着身上因为要回老家特意穿上的校服,恨不得当场扒下来。

这里人太多,如果他要脱身,势必要动真格的,那这些人就少不了流血受伤。如今看起来云巅现在正在风口浪尖,要是其中再多一两个碰瓷的,指不定青州还要再乱到什么地步呢。

“早知道就不帮大粽跑这一趟了!”

他手腕一转,将镰刀负在身后。那些人大概是左等右等没有云巅门人的影子,好不容易碰见返乡的伊颜轩,双眼发绿,饿虎扑食般冲上去。一群人如黑云罩顶,伊颜轩左闪右躲,被逼急了将镰刀一横。刀形如月,散发雪一般生冷寒凉的杀意:“再往前一步我就动手了啊!”

追在他身后那些人明显为镰刀所慑,不自觉停住脚步。

其中一个人眼神阴沉,抬高声道:“拿下他!是朝廷要抓人,我们是奉旨办事,有什么好怕!”

伊颜轩心头一震。

有朝廷背书?

那些人近在咫尺,刀剑齐齐出鞘,不计生死,只为擒人。伊颜轩啧了一声,背身镰刀一划,刀气如风卷荡,将人逼退数步。他继续转过身亡命奔逃,心里无比抓狂:

怎么越看越像邪恶大粽半道坑害他啊!

那一嗓子几乎引来营地大半江湖人,浩浩荡荡队伍追在他身后,好像阴山广原再现昔日盛世。就在伊颜轩绝望到感觉要大开杀戒,云巅明天真的要被打成魔教上演围攻光明顶之际,一只手忽然从旁边伸出,一把将他拽到旁边。

“诶?!”

与此同时,天地间骤然响起一阵雨声。

白日天清,万里无云,但就是有雨打飞檐、跳珠乱溅的清音倏至。纷飞的银光在刹那间如蝶穿花、星碎雪般掠过人群,逼的人难以睁眼。一刹风停,那些刚刚还杀气腾腾的刀剑全都叮叮当当落在地上。

双手各持一柄银色细剑的青年坦荡荡立在人群中,墨蓝的高马尾随风飞扬,潇洒挽了个剑花。手中剑身犹震,发出落雨似的微声。

原来雨非雨,原来剑是剑。

“卧槽,老罗?”

“行了别装逼了,赶紧走。”拉着伊颜轩的人在他身侧开口。

他白发,细细编着麦穗般的三股辫,尾端晕开浅淡的桃粉,如同镀上一层妍丽釉彩的细瓷。身上着长衫,比起腥风血雨中摸爬滚打的江湖武人,更像学堂里传道授业的先生。此刻这先生模样的青年开口,用一种很平常的语气道:“诸位,今天这笔账云巅权且记下,改日一一来向各位讨回,还请诸位千万不要忘记了。”

手持双剑的青年手腕一转,长剑归鞘,几步跳到两个人身侧,马尾蓬松跳跃:“对对对,那个,大家这两天先把断头饭吃好啊。”

他冲人挥了挥爪子,两指比到眉梢,怪模怪样敬了个礼。话音落地,一阵云雾腾起。等在场的人再看过去,面前三人已渺然无踪。

......

“好了好了——卧槽我要吐了,你们俩慢点!!!”

喊声惊飞老松上的鸦雀,伊颜轩被扛在青年肩头,双眼发白,开口灌了一肚子山风,等脚好不容易落到地面,缓了良久才骂出声:“卧槽,我没死在外人手里差点死在你手里,老罗。”

小公子嘻嘻哈哈揽住他肩头:“这不是你太久没回娘家,欢迎欢迎嘛。”

“谁回娘家,你现在说话太变态了吧。”

反季雪给他递了茶:“好不容易下去放个风,你就原谅老罗吧。这几天别说他,我们都在山上呆的有点变态了。”

伊颜轩晃了晃头:“诶,等等,对啊。为什么有人敢大张旗鼓围山,大家都已经不想活到这种程度了吗?下面到底怎么回事?我事先声明啊,我伊颜轩出生起行事光明磊落,绝不与邪魔外道同流合污。如果黄头真的入魔了,我立即下山大喊我是莱茵的。”

远处飘来一道带着笑的男声:“一点小小考验,轩妹就暴露了,这个对云巅之心不诚啊。这下新云巅没有你的位置了。”

血狼和龙跟老大爷遛弯一样从远处走过来,神态轻松,看上去怎么都没有大军压境,云巅即将在青州人人喊打的紧迫感,叫伊颜轩心里多少松了口气。

龙跟他打招呼:“轩妹,你跟粽子签的卖身契不是还有几个月吗?怎么回来了。”

说起这个,伊颜轩猛然蹦起来:“我靠,你们根本不知道我在陵江这几天都经历了什么,我......”

老罗抬手止住他的话音:“等等等等,先等等。”

他飞速跑回屋中,搬来一只长条凳,一包炒瓜子。四个人齐齐往凳子上一坐,老罗往每个人手里各散一把,随后四双颜色不一的眼睛齐齐看向伊颜轩,意思是开始吧。

伊颜轩扯了扯嘴角,满眼无语。

但这帮人就是这个德行,他只好把从接到大粽火急火燎的传书开始给这帮无良兄弟讲起,到他们斩龙护城,最后他得信回青州与众人汇合为止。刨去多余的比喻与抑扬顿挫的说书专用词,这么一个荡气回肠的故事讲完......

老罗:“卧槽,剑圣和维云斯真搞在一起了?!”

反季雪:“卧槽,他还抱着维云斯出来?”

血狼一只手猛拍龙的大腿:“当初问仙战哥们就说他们有这个苗头了,你们都不信!什么叫不听师父言。这下排榜感觉得把三千世和琉璃火排一起了。唉,天命好吧,天命。”

龙没有说话,因为他惊到不小心把瓜子皮卡到嗓子眼里,现在正疯狂咳嗽。

伊颜轩把镰刀砸到地上:“喂!虽然这个也很重要。但能不能先关注一下江湖的生死存亡再支招教维云斯怎么宫斗啊!”

四个人都忍不住又笑出声。

血狼慢慢收敛了眼中的笑意,上下抛了抛手中的帛书:“不过,这下所有事都对得上了。”

龙也点了点头:“怪不得,我就说我当初没怎么碰他,他就倒下了,原来根本是因为体内有蛊虫。”

他对上伊颜轩眼中的疑惑,想了想,开口道:“大概就是鬼市拍卖前几天,青州当地出了个高手。”

“这人之前名不见经传,却好像突然被灌顶了一样,掌握了一门很高深的剑法。之后连挑了青州境内的几个门派,打败了那些掌门。”

血狼接道:“不过打败那些人后,他没有提什么过分要求。只是邀请他们做见证人,说要上云巅挑战龙哥。如果龙哥输了,我们就要让出青州西峰,以及附近百里的草场。”

似乎想到什么好玩的东西,他语气里带着点玩味的笑意:“噢,对了。他还说,这都是为了青州那些孤苦无依的贫困牧民。”

伊颜轩深深震撼了。

“卧槽,他有毛病吧!”

老罗一拍大腿:“对啊,我当初也是这个反应。当初闹马匪都快把阴山草原犁穿了,朝廷一句话都不说。还是狼神带着我们几个把他们一窝端了,附近百里这才太平。他们不派兵,我们自己让小弟子下去巡逻,草场也从来都是让牧民随便来随便吃的。怎么一句话就好像把云巅打成反贼了!”

“等等,所以他来了,龙哥真就去跟他打了吗?”

茶杯再反季雪手里转了一圈:“本来门中没人想理他,但是那些门派的掌门纠集了弟子,一起来山下为他壮声势。如果云巅再不有所行动,牧民生活也要受影响,而且龙哥也不可能输,大家商量了一下,就觉得赶紧把这件事完结。”

“再等等,”伊颜轩发现一点颇为微妙的地方,“那些人都是老狐狸了,一句话就这么跟他跑过来?”

血狼微微挑眉一笑:“那些人的确是老狐狸。”

他慢悠悠给伊颜轩解释道:“他们之所以来,是因为这个人承诺,一旦胜出,也不会重蹈云巅覆辙,而是将他学习到的剑术无偿教给愿意跟随他的江湖人士,让西峰真正成为中原武学的圣地。而他挑遍青州无敌手的剑术嘛,自然就是——

他晃了晃食指:“说,剑,篇。”

天子剑。

伊颜轩张了张嘴,憋到最后,只蹦出来两个字:“卧槽!”

“其实兄弟们当时都感觉有点不对,”龙眼中有些无奈,“说不上来,但就感觉像是被推到上面了,没什么办法。上台那天,我也想着先试探两招。血狼建议说打个平手,看对面之后如何应对,结果没想到......”

长刀出鞘,无边业火腾起在青原之上,他的刀锋明明还未触及到对方。那张面孔五官却突兀扭曲,泛出尸体才有的青白。在他察觉不妙准备开口的刹那,刚才还大义凛然站上擂台的中年人已经倒毙地上,声响诡异沉闷,像是盛满血水的人皮背囊砸落在地。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把所有人都打蒙了。

龙皱起眉,下意识回头望向血狼。这情况显然也超出青年的预料,但他比所有人都最先察觉到事情脱轨后的转向。一片哗然后群情激奋,这些人都见识过此人武功,即便龙身手再厉害,也不可能一刀就结果对面。

云巅一定提前下了毒!

下作手段,妄为大派!

《说剑篇》啊,难道我等注定不能一见绝世剑典了吗......!

但正如世上绝大多数正义其实都是生意那样,人死不能复生,尸体总要上称卖个好价钱回本。云巅雄踞青州,威震江湖已有数代。皇帝轮流做,哪有人能永远在云巅呢。

血狼感知到了众人情绪微妙的变化,这个幕后人谋划已久的局在这一刻收网,并终于将平静已久的世外云巅推上风口浪尖。情感先理智一步帮他做出决定,他对龙说:

龙哥,走——!

“那天之后,我其实就在理这件事的经过。但一直少了点线索。之后,青州的朝廷和道门派人来云巅追讨凶手补齐了一块,今天你回来,再加上这封书信送到,终于补齐了后面两块。”

他啧啧两声:“估计棋神现在也在头疼啊,哥们这下终于平衡了。”

老罗想到什么,蹦到他跟前:“对啊,你手里晃荡的到底是什么啊狼神。还有今天一大早来的人,汐羽哥亲自接待,这何方神圣。”

血狼把帛书搭在他头上,悠悠道:“其实是一封手令,落款是洛都稽查司新任指挥使,余余银。”

老罗把帛书拿下来,跟同样因为好奇凑到他身边的反季雪还有伊颜轩看下去:“卧槽,银神这个浓眉大眼的也背叛兄弟们了!你不能因为这封信就把云巅卖了吧,宁要桃园三结义不学瓦岗一炉香啊狼神!”

“诶,在这里暗戳戳阴阳牢头是吧罗微意。”

“阴阳什么?”

广袖长衫的男人从远处走来,揉了揉太阳穴。

他明显不是武人的打扮,按在头上的指尖不经风雨,也没有经年累月持刀握剑的厚茧,质如温玉。再加上翠色长发后两枚金羽簪,有种出离的矜贵意。

那双红眸一扫,老罗就立正了:“没没没,没什么没什么。”

汐羽看了他一眼:“给你记档了啊。”

伊颜轩举手:“牢头呢汐羽哥,这事还挺大的,而且给稽查司那边回信,得用牢头的大印吧。”

汐羽从大袖中掏出一枚黄玉印,递给血狼:“山顶,秋眠。印给血狼了,他说这件事你们负责就行,他没什么意见,也不会多过问。只要别把家底玩没就行,他不想睡着睡着流落街头。”

血狼哦豁了一声,接过这枚象征云巅的印信。

反季雪笑了:“今天狼师父还真篡位成功了。”

汐羽回头看了他一眼,敲了一下他额头:“我还在呢啊。”

天大地大金主最大,没汐羽哥暗地里运物资上山,他们只能跟松鼠抢松果吃。三个人齐齐把嘴一闭,乖巧的像是八岁时候刚学会轻功就被赶到铁锁上锻炼筋骨。

血狼转而问他:“那个青州稽查司的小伙态度怎么样。”

汐羽微微颔首:“很客气。态度跟下面那些青州的主事官不一样,毕竟都喝了九杯奶茶,被留了三个时辰都没生气,估计也是顶头上司有交代吧。”

龙的指尖在刀柄上敲了敲:“看起来朝廷也不太平。”

血狼拿过帛书,最后看了眼上面的内容,把卷轴一合:“汐羽哥,麻烦你再去告诉那个小伙。就说云巅愿意将人手撤出西峰周围百里,把草场出让给道门新修道观,如果道门有需要,云巅呢,也会不吝人手相助。其余的事,就都按照手令上的来吧。”

他这句话一出,老罗、反季雪和伊颜轩都是一愣。龙也微微一怔,而后挑了下眉。

伊颜轩有点急:“可道门......”

血狼老神在在把他按下去:“别急,别急,有说法的。”

汐羽倒是没什么特别反应,只是点了点头,然后又亲自去告知这个消息。片刻后,那边回话,稽查司保证会重新调查此案,洗清龙身上的嫌疑。

有了稽查司的意思,青州衙门师出无名,那些江湖人也就不敢再造次。很多事在没有掀桌前,讲究的就是名正言顺四个字。虽然伊颜轩还是觉得哪里不对,但大家对血狼的信任远超其他,更何况龙也从风波中脱身,勉强算是一个可以接受的局面。

稽查司的小伙在九杯奶茶喝完后终于如释重负从山上离开。

“信上说的没那么简单吧,兄弟。”

夜间,为了庆祝轩妹回娘家,山上但凡还在喘气的都来参加接风宴。汐羽还特意准备让人准备鱼虾,由得八万、珠珠和葡萄在那边吃边逗鸟。

血狼溜溜达达坐在龙身边,刚刚落座,耳边就传来这句话。

他冲直觉敏锐无出其右的龙比了个大拇指,两个人碰了碰杯。

“他们的目的应该除了草场,还有其他的吧。”龙道。

血狼笑了:“那些都不重要了,因为稽查司介入,现在他们到手的只有草场。不过这个结果我们可以接受,他们也不是不能接受,所以暂时不会妄动。毕竟在轩妹的描述里,朝廷花大价钱修道观,总不能是只为了塑些金身。”

龙摸了摸下巴,把窜到腿上的珠珠往怀里一抱:“那西峰周围的草场就这么给他们了?不是你的性格。”

“一步步来。今天就先跟新官上任的指挥使勾结一下,下这一步棋。至于后面的,毕竟就像牢头说的,总不能把家底输光,害大家去睡大街吧。”

他伸了个懒腰,目光仿佛飞掠层云,将山脚百相尽纳眼底。

“云巅还没出过割地赔款的事,哥们的便宜,也不是那么好占的。”



“所以,你现在跳下去,就能看到之前发生了什么?”

安和堰塞湖边小山洞里忽得传来人语。

白发青年举手,十足乖学生姿态,眼中有很纯粹的好奇。

维云斯瞟了他一眼,惜字如金吐出一个字:“对。”

告里和剑圣分别数日,此时再见,热情地仿佛看到亲爹。缠着剑圣爬上爬下,腻歪的不得了,仿佛剑圣失没失忆都对它毫无影响。蛇蛊被养成摇尾巴小狗,维云斯真是克制不住拳头硬了。

“我能看见吗?”

“不......”

他看了一眼剑圣肩头双眼亮亮的小蛇,声音微不可察一顿。

在苗寨中,告里和他养的其他蛊虫就分外亲近剑圣,只是他当时被秘匣绊住,没空细究。等到了陵江,诸事接踵而至,更是无暇在意。直到现在,琉璃小蛇乖顺地立在剑圣肩头,这疑虑才有浮出他心头。虽然告里被养的像个过分单纯的小狗蛇,但它的确是母亲留给他唯一的蛊虫,是能号令千户苗寨山中生灵的蛊王。虽然看上去无害,但毒性最重,凶焰最炽。这样的告里,又怎么可能初见剑圣,就表露出毫不掩饰的喜爱之意。

会是剑圣身上有什么它感兴趣的东西吗?

可明明那天晚上,他已经用血试探过了。

跌碎在地的血珠,毫无反应的人。

“不能。”他说,“你看不见。”

剑圣缓慢眨了眨一片空蒙的眼,噢了一声,不说话了。

他们这一折腾,夜色已沉沉压下来。对岸亮起成片灯火,但巡逻的人数有所减少,光亮也不能尽盖湖面。第一次探湖底被剑圣打断了,这个机会维云斯总不能再放过。

他的指节动了动,看了眼剑圣,最后还是沉默下去。

检查机关,将藤条缠在腰上。他本来还有些话想跟剑圣交代,诸如不许暴露行踪,不许把他的事告诉对面道门,不然他不管不顾第一个抽剑跟他同归于尽。但想想又觉得这些话跟面前这个人说,实在......没什么意思。

也没什么意义。

爱怎么样就怎么样,爱信谁就去信谁吧。

维云斯转过身,腰间却忽然传来一股柔和却不容抗拒的力道。

他额上青筋一跳,猛一回身,就看见剑圣拉着那节藤蔓,手上稍稍使力。维云斯猝不及防,又向他靠近了两步。

琉璃火已经在袖中跃跃欲试,马上出鞘,面前的人却好像在这短短几盏茶时间就摸透他的脾性,先一步开口:“只用这个,不够保险吧。”

“那又怎么样?”

剑圣诚恳道:“我跟你下去,帮你拉着,再把你带上来,怎么样?”

维云斯动作猛地僵住。

半晌,他不自然地清了清嗓子,开口道:“我没钱。”

剑圣笑了:“不要你的钱。不过,你答应我一件事吧。“

维云斯不知道他又在搞什么幺蛾子,警惕看着他:“......说,我考虑一下。”

剑圣又把木藤往自己那身边拉了一步:“让我跟着你。”

熟悉的,水下渡气的热度又开始顺着维云斯的脖颈向上攀缘,衣领后的皮肤晕开一层薄红。他察觉到了这种把他搅得心烦意燥的情绪,却硬是逼自己不去思考背后的含义,只是脱口而出:“你给我好好说话。”

剑圣:“我在好好说话啊。我对周围都很陌生,唯一熟悉的就是你了。让我跟着你不行吗?”

维云斯狠狠一哽。

他看着那双无神的,却也无辜的眼,还有乖顺无比的表情,闭了闭眼,第一次怀疑他上辈子是不是欠了剑圣。

“海月珠林的闭气术能在水下呆两个时辰。”半晌,他开口,“你好好想你能呆多久,我不想安和里再多泡两具尸体。”

剑圣垂下眼思索片刻,挠了挠头:“嗯,虽然比不上你,但一个时辰三刻应该是没问题的。”

维云斯不在这个问题上过多掰扯:“那就一个时辰三刻,到时候你把我从水下拉回岸上,然后再把我叫醒。”

他做事向来利落,决定了就不会再反复纠结。剑圣也是一副兴致高昂的样子,真不知道他在开心什么。

两个人最后收整了一番,维云斯将告里留在岸上,就一起再度下水了。

一入夜,水下幽暗更甚,但他却奇异地再无第一次下坠那样的孤独感。他们像两条彼此追逐对方尾鳍的小鱼,就这样顺着熟悉的洋流洄游到诞生的珊瑚礁。水波在维云斯周身轻漾,他感受腕上另一个人五指覆上的热度。转过头,剑圣的白发在丝丝缕缕微光下泛出半透明的质感,如云笼雾,薄纱飘动。

似乎感受到他的目光,剑圣冲他歪了歪头。

他们相携而下。

千斛明珠散落,柔和浅淡的光照亮了水下倾圮沉默的建筑,也在剑圣的五官上扑出深深浅浅摇曳的水纹。

维云斯与他相对而立,如果不是幽沉的湖水和正在飘浮的发丝衣袖,他们现在简直就像立在普通的小院中。

我开始了。

剑圣点点头。

维云斯的长睫却忽然一动,抬眼看他。

等等。

......你来,帮我一下。

剑圣怔了怔,在手中被维云斯塞入一把小刀后,蓦然明白了什么。

微弱的隐痛忽然自他心底苏生,没有由来,也无归处。但他没多说什么,只是遵照维云斯的指示,握住那把小刀,自因为瘦癯而鲜明的肋骨向下摸索,在寂静的城中耳闻陌生却又熟悉的心音。

不用太深,但要见血。

维云斯的传音声线又平又稳,但剑圣依旧察觉到了背后某种紧绷的情绪。他握住刀,刀尖缓缓向心室靠近,在察觉到维云斯的后背愈发僵硬时忽然道:

没事,不疼。

血线自心口盛放,枝上桃花迎风灼灼,蔓延在水下沉眠十余载的春冬中。佳音蛊与四月的花间雨重逢,明珠陡亮,如船行夜幕,星河清梦。

那些红线缠过剑圣的发丝,五指,流连交缠。过去与现实一刻不停他眼前交错,浮光掠影。

重映佳音蛊,就像沿海的渔民去采珠。

水下一片漆黑,又有湍流,水性再好的人,也可能浮不上来。所以他们就在自己腰间缠一条绳子,把另一端交到自己信任的人手中。感觉自己力竭,或者水下有危险了,只要拉一拉绳子,上面的人就会赶紧把他们拉上来。

但要是有人把绳子松开,水底的人就永远都回不来了。

现在阿娘帮你拉着绳子,等到将来,还不知道是谁帮你拉着绳子,把你从梦里叫醒。

维云斯闭眼前所见的最后一幕,就是红线如蝶般停在剑圣掌中。

他想:好像,真的不算太疼。

......

等维云斯陷入睡梦中,状态也大体安然,剑圣小小松了口气。

揽着在水下入眠的人,独自呆在满布白骨,一片死寂的城中。这种环境下,一般人多少都会有吓成失心疯的可能,但这显然对剑圣来说没什么大问题。

只是就这样单调等待,对他来说有点无聊。

不过剑圣很快就发现了新的乐趣。

维云斯“睡着”后没办法再控制好自己的身体,横躺着,随着水波漂游来去。剑圣只好握着他的手腕向自己身边拉。就在这样单调的动作中,他心底忽然也像鱼吐泡泡般冒出一个念头:

这个人是什么样的呢?

他当然不知道在当初千户苗寨那株古木下,他就已经问过这个问题。只是心尖像被羽毛擦过,有些无措,也有些发痒。或许是因为功体的问题,他在水下呆的很轻松,不论水压还是闭气内息都没法对他造成困扰,所以这点痒意像是一场春雨后的草木,开始旺盛滋长,让他绕着维云斯转了一圈又一圈,真像条绕着自己最喜欢的珊瑚丛打转的鱼。

最后他停在了维云斯脸颊旁。

这算是干坏事吗?他想。

但应该也不算吧,他只是想认识一下这位新认识的旧相识。毕竟未来一段时间,他还要继续跟在人身边。虽然他是个瞎子,但也总不能对面相逢不相识,被人骗走了岂不是很危险。

更何况,他只是有点好奇,并不含任何恶意。当然也的确未曾经过准许,不过在维云斯醒来之后,他会老老实实道歉的。

而且。他又想。我好像也不是什么道德标准特别高的人吧。

如果我以前是,那我现在也不记得了啊。

剑圣就这样轻松甩脱本就不沉重的心理包袱。

他伸出指尖,很轻的碰了下维云斯垂下的眼睫。

不算特别浓密,但很纤长。

唇呢?

其实无需触及,他也知道。薄,微凉。失了那样多的血,总归会少些颜色,应该泛着浅淡的白。

脾气不好,但其实五官很清隽。只是平时总是绷着,如果舒展开,眼中应该也有粼粼如璧月的光。

......等等,颜色。

锐利孤峭,金色的眼。

但他为什么会知道?为什么他会......看到。

他很快来不及思考。

在剑圣无以得见的水底,异变悄生。

在维云斯重映佳音蛊的这段时间中,原本在骨骸中散发着恒定白光的奇异生灵光亮愈盛。山鬼不知道看见了什么,原本安然的表情开始变化,眉头紧皱,手死死攥成拳,像是陷入深重的梦魇中。他周身因秘术而生的红线飞速织缠环绕在剑圣身侧,简直像是织就一枚赤红的茧,猛然将青年裹覆其中。那些红线的末端在剑圣来不及反应的之际直直没入他的心脏。他反应极快,立即就要拔出那些不受控的血线,但一种莫名的情绪流淌在他体内,让他的动作倏然一僵。

别拔。

去......

什么?

好像有渺远的声音自四面八方传来,又好像只是亦真亦幻,水过无痕的臆想。剑圣就这样错失唯一的机会,一种从骨子里生出的倦意席卷了他。他的眼睛慢慢合上,朱红色的茧亦缓缓合拢。

安和无声,唯有白骨中蕴生的佳音蛊依旧散发柔和浅淡的光线。



“杏花树,开白花。街东糖饴粘掉牙......”

有光。

光穿过指缝,一切景物模糊成的色块,烙印在瞳孔中。

“小狗小狗扑蝶去,小鸟惊的叫喳喳......”

双眼缓慢适应了这样明亮的光线,阳光打在脸上,晒得皮肤发烫。挪开手,轻轻晃了晃头,那些斑斓的色彩逐渐明晰,最终每一丝纹路于眼底都纤毫毕现。

那是一垣马头墙。

十分干净的白墙青瓦,垛头有金花板,鹊尾式,尾巴高高扬起。真像有只灵巧的小鹊停在那里。

“杏花树,开白花。小童拉手快快走。”

他扶着墙面缓缓起身,墙垣一直向前方延伸。他慢慢走了两步,能听见鞋底踏在地上的娑娑声响。

他嗅到了空气中花与露的芬芳。

“月亮醒,星星照。小童小童快归家。”

“喂,你谁啊?怎么在我家院子外面鬼鬼祟祟的。”

一枝花突然砸到他头顶。

那是声十分干净明澈的童音。他下意识抬起手,花就稳稳停在他掌心。

玉白带晕的杏花,清露点点,沾湿行人衣袖。

他顺着声音抬起头。

墙上扒着一个孩子。

八九岁年纪,黑发细软地搭在侧颊上,让人想起某种绒羽未褪的小雀。银制的额饰形制别于中原,如一弯新月晃在他眉间。月轮之下,一双酿蜜琥珀般的金色瞳仁直直望向他,里面有警惕,也有孩子那样纯然稚嫩的好奇。

他身侧有一株杏花树,一阵风来,飞花如雪。

随着孩子一句话,整座街道仿佛从沉寂千年的静默中苏醒。

他听见货郎挑担高声吆喝,沿街售卖香粉口脂,远处有小摊开张,正在铁锅中烧汤下馄饨,是醇厚的猪骨汤。他看见骑竹马的小男孩跑过街巷,看见几个小姑娘头簪茉莉,正在角落斗草,赢得那个满脸喜意。他嗅到那树杏花后,有细苦清淡的药香自炉中传出,一个利落的女声对着病人道:“这药三碗水煎成一碗,好好服上五日就能痊愈,只是以后要主要戒......”

见他不出声,孩子嘀咕了两句:“是我的汉话学的不好吗?可这句调子应该没错啊。”

他扒着砖瓦,身体向外倾。但刚下过一场清净春雨,青瓦湿滑,一着不慎失了平衡,眼看着就要从墙上滚下去。孩子那双眼瞪圆了,像是不小心从树梢失足落地的猫,只是预想的疼痛并没有传来,他落进一个怀抱里。

那个人拿着一枝杏花,明澈如镜的红瞳一瞬不瞬望着他。

“维云斯......”

孩子一惊,当即飙出一句苗语:“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他飞快从这个人怀里跳出,警惕站在大门前,像某种敏锐的小兽,在巢穴入口打量生人——白发红瞳的青年,腰间携着一把极漂亮的白色长弓。气质与这座城,与他行经中原见过的所有人都不同,似在世间,而又出乎世外,像一捧将化未化的沙雪。

青年对他的动作没有任何特别反应,只是目光自他身上移开,四下逡巡。

那双重获清明,能见诸世纷繁的双眼最终停驻在巷口一块久经风霜的大石上,上面只有两个字——

安和。

“小维,你的蛊术课业做完了吗?没做完的话,下午没有奶糕吃啊......奇怪,人呢?”

手带银镯,乌发上插了一排银叶流苏的女人从大门迈步而出,一眼望见了门口的青年。

“阿娘——”孩子跑到女人身边,拉她的衣袖,用苗语暗戳戳告状:“他在我们家门口呆了好久,鬼鬼祟祟,不像好人。”

女人弹了他额头一下:“不许乱说。”

“这位小哥,你有什么事吗?”

青年看着孩子气鼓鼓的眼神,再望向女人,缓缓眨了眨眼,似乎刚刚从某种过于飘渺的思绪中抽离。最后十分恭敬地对着女人一抱拳:“见过大夫,我,呃,我来......”

他灵光一闪。

“我来求医!”

他抱拳俯下身。

“对,我是洞庭人,特来安和求医。”



大夫寄居在安和的居处十分整洁干净。

向阳的诊室,直棂花窗大开,阳光毫无保留投射入内。西面墙边陈列了一排木质药柜,几个药包悬在横梁上,散发出清苦幽微的香气。窗边,一小片空地被开垦成菜园,搭了木架,种了辣椒和黄瓜。木架下面放着几个笸箩,上面满当当放着已经晒成干的萝卜。

剑圣老老实实坐到大夫对面。

女人将一个小布包搭在他腕下。

他们在这里问诊,有一个小小的影子趁此机会,偷溜到了里间。

他现在的小手段比起娘亲和剑圣,实在是不够看,几乎是刚刚迈过门槛就被逮捕了。女人对剑圣抱歉一笑,回过头:“小维——你不去玩你的机关锁,来这里干嘛?阿娘在给人看病呢。”

小维云斯眨了眨眼,那双蜜酿一样眼珠转了转,定在了角落。他小跑过去,推出一张木椅,然后就这样坦然落座在母亲身边。惹的女人奇怪看了他一眼。

“你要干嘛?”

“我跟着阿娘学医啊。”孩子煞有介事道。

女人一脸我还不知道你在想什么的表情,但到底没有管他:“我们继续。”

剑圣没有发表任何意见,甚至特别宽容的点了点头。但实际上小维云斯坐在这也有点不好,剑圣的记忆很清晰,真实的他们两个现在正身处堰塞湖底,固然内功都能保证一段时间在水下内息无虞,可如果时间继续流逝,他们都会有溺毙的风险。而他则没有任何预兆被卷入这个亦真亦幻的旧日安和,恢复的三感,不存在于过去的相遇......一切的一切都幽诡莫测。在这种乍看无害,但其实处处都有暗流潜藏的前提下,他却总不免分出一丝心神挂在小维云斯身上。

孩子进门之后不吵不闹,还真就乖乖坐在椅子上,吃他带来的奶糕,嘴角几粒白色细渣。在察觉到他的目光后鼓了鼓两腮,像冲他龇牙的狼崽。

剑圣立即装作无事地收回目光。

卧槽,还挺可爱的。

“你脉象很奇特,这应该是跟你习得的功法有关。”女人移开手,眸光中多了丝兴味,“这样的年纪就有这样的内力,我这辈子也没见过。”

“所以,你是来瞧什么病呢?”

剑圣并不准备过早暴露身份。

维云斯是以秘法与佳音蛊相连,用的还是他的心头血,虽然此人在解释的时候含糊其辞,但剑圣明白,如果强行打破佳音蛊营造的这片幻景,可能会给维云斯带来不可逆的伤害。而且他自己身在其中,也很难幸免。

而且,一种莫测的,冥冥中的预感也在不断告诉他,不能就这样离开。

如果错失这个机会,他一定会后悔。

“我得了一种怪病。”他缓缓开口,“我的记忆不能长久留存。”

更何况,无论从哪种意义上来说,他还真的就是个身怀重疾的病人。

迎着小维云斯愣怔的表情,他继续道:“人和事,如果不是朝暮相对,我很快就会忘记。”

“之前我的亲人,”他到这里有微妙的停顿,“他们找了许多权威的大夫,但都没什么办法。后来我自己出来游历,听说安和这边有位神医,所以就赶来了。”

说完之后,他看着大夫若有所思的表情,想好歹这一节算过去了。

女人的指尖在桌上轻点,忽然抬起头。

她与维云斯在五官上十分相似,几乎无需仔细辨认,就能看出来血脉相系的亲缘关系。他们都有一双金瞳,色泽极正,如一汪天河明辉。但维云斯的眼更锋锐,含着刀剑般的清光。女人却因为体察世情,行医济世,瞳如穗实,能看出更从容广博的襟怀。

“你是不是会失去二到三感,而且虽然会遗忘,但偶尔却能感受到鲜明的记忆不连缀。”

剑圣的动作猛然一滞。

......这是怎么回事?

是因为维云斯知道他的身上的病症,所以人物的对话也做了相应的调整,这也不是不符合逻辑。可为什么面前的大夫并不惊讶,诊断时带着那样的笃定。就好像她真的知道这种病症一样。

“你的病,的确奇特,但并非全然无源可溯。只不过我之前不专研此道。或许你愿意在安和留一段时间吗?等我师弟回来,我们一起给你做一个会诊。”

有那么两三息时间,剑圣呼吸微凝。

纠缠他数年无法疗愈的痼疾,居然在某日突然找到了解法。而将要为他诊疗的大夫,是十几年前的安和中,维云斯已经故去的母亲。如果不是因为这一切是他亲身经历,剑圣真的会感觉说出这句话的人离疯不远了。

“你失去的五感是哪些?”

“嗅觉、味觉。”

虽然心底掀起轩然大波,但他面上分毫不漏。眼盲这件事不能掩饰,但是味觉和嗅觉都十分隐秘,不会被轻易发现。

女人点点头,在纸上飞速记录。剑圣本来想看看写的什么,但苗医出身的大夫用的是苗族古字,这就远远不是他涉猎的范围了。

“这里还有间侧屋,如果你不嫌弃的话,可以先住在那里。”

剑圣赶紧道:“不嫌弃不嫌弃。”

女人又像是想到什么:“屋里有几个大缸,里面养了些东西。但都很乖顺,只要不去碰,它们是不会从缸里出来的。”

剑圣:......

后脊背蹿上一股似曾相识的凉意,他乖乖点头:“好的,一定不碰。”

......

“喂!”

剑圣推开那间大夫用来安置一些从老家带来的小宠物的屋门时,一个小尾巴也明目张胆缀在他身后,先一步跳进屋中。

他坐在角落里一般人避之而不及的黑色大缸上,不着痕迹挺直脊背,像只努力拔节的小笋,只为了能平视剑圣。

“有什么事吗?”

小维云斯抿了抿唇:“你没给钱。”

剑圣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小维云斯似乎特别讨厌他这样笑,狠狠掰指头跟他据理力争:“不给诊费就算了,你还住在我们家。我阿娘是当大夫的,又不是开善堂的,凭什么养着你啊。”

“是我的问题,我......”

剑圣察觉到不妙了。

他身上基本上都是飞钱,没有带银子的习惯,想去摸那枚小印。但印......诶?印怎么不在身上。

这么一看,似乎还真的身无分文,两袖空空就来投医,也不怪面前小孩生气。

剑圣取下长明,将弓放在孩子怀中。

非木非玉,触手温润,漂亮的不像杀人取命的刀兵。

“这个抵给你。”

小维云斯明显不曾料到他这一手,愣愣怀抱长明坐在那里,就像怀中盛着轮月亮。

他反应过来后,抬起眼看着面前的人:“你这个人也太奇怪了。一般人,不是把武器看的比自己命还重要吗?你就这么随随便便丢给别人。“

剑圣看他的神情:“但你不是很喜欢吗?”

小维云斯把长明推回给剑圣:“那是因为它很干净,那种上面没有人命的干净。”

剑圣有些意外。

“我不要你的弓,你自己拿好吧。但是你也不能在这里白吃白喝。”孩子清清嗓子,“我这里有一个任务,如果你完成了,我之后就免掉你的房费,怎么样?”

剑圣失笑。所以这才是他的真实目的吧,真是一点亏也不吃啊。

这副斤斤计较,又有点狡黠的样子放在现在的他身上叫人一点生不起气来,剑圣心底淌着一种平和又安定的情绪,问他:“什么任务?”

“舅舅说让我去取十只金钩蝎,十只玉叶蟾,还有十只竹叶青来炼......反正就是需要这些虫子。但我前段时间,有点事,到现在金钩蝎都没有抓完。所以你得跟我一起去郊外抓蝎子。金钩蝎只有尾钩有一点点,一点点毒性,很好抓,这个任务可一点也不算难,你真是挣大了。”

他看了看外面的天色:“就是要快一些,要赶在天黑前回来。”

而剑圣却注意到了他那句话里另一个词。

“舅舅......?”

孩子歪了歪头:“对啊,阿娘不是刚刚跟你说了吗?她跟舅舅要一起给你看病,你要吃大苦头了。一般人来看病,药苦的话,阿娘还会在里面加甘草,但舅舅特别严又特别凶,绝对不会对你网开一面的。”

他又用苗语小声嘀咕了几句什么,听上去就像小猫呼噜呼噜。

阳光又向西斜了几寸,小维云斯跳到地上,踢了踢他的小腿:“喂,你答不答应。答应了就快点走,要在天黑前回来的。”

剑圣回过神:“看我要是不同意,你会怎么办呢?”

孩子显然没想到他会如此回答,再次瞪圆了一双眼,一瞬不瞬盯着他,好像这辈子没见过这样可恶的大人。

就在小小黑鸟红温到极致,即将炸毛乱啄的当口,剑圣忽然俯下身,用小臂托着,把他抱到怀里。

“郊外该怎么走?”

青年周身拢着清清浅浅的沉水香,语气带点无奈的笑意,仿佛自始至终都对他没什么办法。



小维云斯要抓蛇虫炼蛊的郊外离城不远。

这个时节,杏花湿雨,柳风拂面。阳光不燥,迎面拂来的是柔柔飘絮。街上乌桕生叶,榆杏初繁,走到哪都有淡淡的花香。

孩子走在前面,脚步轻快,踩着碎金般的叶隙。在察觉到剑圣目光或有意无意地落在两旁时,作为小东道,少不了开口为他介绍。

“那是老孙家的宅子。老孙叫孙有泉,是安和最有钱的大商户。但是特别抠门,家里攒了好多宝贝,但每天晚上油灯都舍不得点。不过幸好,虽然每次都肉疼的不行,但阿娘的诊金还是一文不少的。”

胡乱堆着太湖石,种着垂丝金叶柳的宅门里传来中气十足的叫声。裹着紫绸长衫,带着金戒指的瘦小老头迈出大门:“小兔崽子,我可都听到了!”

小维云斯装作无事发生地眨眨眼,拉着剑圣的袖子快步往前走,然后回头冲人比了个鬼脸,把老头气的跳脚。

“前面是赵书生的家。赵书生之前考上了秀才,一直在温书准备考举人。“他放轻了声音,“他特别喜欢李衙役家的小姐,但是李衙役觉得他家境贫寒,也不知道能不能考上,不愿意把女儿嫁给他。阿娘说他愁思郁结,这样下去对身体很不好,但他说他也没办法。”

他们掠过一扇小窗,一个穿打补丁粗布衫的瘦削书生正在那里提笔。剑圣不经意一瞟,看见那张泛黄纸页上是首缠绵小词:灯半昏时,月半明时。

原来是“平生不会相思,才会相思,便害相思”。

“祝婆婆。”

小孩又脆生生抬手,向前方的人打了个招呼,倚在巷边卖莲子的老婆婆眯起眼望过去,待看清来人,脸上立即展开一个如菊舒展的笑意,在篮子中抽了只莲蓬给小维云斯。

“小雀儿,你来啦,你阿娘怎么样。这两天去找她瞧病的人不少,我看她实在有些劳累,就算是大夫也得顾惜自己的身体呀。”

她满布皱纹的手拉了小维云斯,一句一句叮嘱。孩子脸上也没有不耐,问什么就答什么,“阿娘没什么事,睡一晚就精神了。”

他悄悄把一枚铜板放在篮子里:“婆婆,我还有点事,先走了!”

剑圣抬步跟上去,逗他:“小雀儿?”

小孩把莲子剥出来,喂到嘴里,嚼嚼嚼:“所有小孩祝婆婆都这么叫,小雀儿小猫儿小狗儿。她喜欢动物,家里养一院子猫猫狗狗。你要是上去跟她打招呼,说不准他还会叫你小白鱼什么的。”

“为什么是白鱼?”

小维云斯瞥了他一眼,满脸你这都不知道的神情:“一头白毛,记性又不好。”

说完他就被莲心苦的一皱眉,剩下的全都塞给剑圣。

白鱼拿着只吃了一口的莲子,不免失笑:“你不爱吃就丢给我?”

“不能浪费啊。而且你又没有味觉。”

他忽然转过身,正对剑圣,倒着走:“哎,失去两感是什么样的感觉?”

剑圣想了想:“那种,还能活的感觉?”

这个回答太敷衍,小维云斯不满地撇撇嘴,又问:“那记不住东西呢?”

剑圣望着那双澄明的金色瞳子,一时没有言语。

“算了,想想也知道一定很难受。得了这种怪病,你也真可怜。”

剑圣道:“其实每天睁眼都是新的一天,身体上也没有病痛,算不上特别难受。”

小孩站定,抬眼看着他:“难受又不是身上,是心上。而且最难受的也不是你,是你的亲人朋友。就像我如果一觉醒来忘记阿娘,她一定很难过。”

“得这个病太坏了,只让爱你的人那么难过。”

白发的青年慢慢驻步。

“我......”

无数色彩秾艳纷繁的碎片随水波浮游,在他一片混沌的脑海中碰撞,他看见血花,看见带着凤钗的女人向他伸手,看到尸骸如山,每一具白骨上都有野兽撕咬般的剑痕,看见天地一白,小小的女孩站在宫室一角,无声大哭。

然后仅仅只是一刹那,无形的手就翻波掀浪,将一切都搅得粉碎。

得这个病太坏了,只让爱你的人那么难过。

“我们到了,就是这里。那些蝎子其实入夜才会出来。但是撒上这个就能把它们提前引出来。”

孩子从随身背着的小布包里取出一个木筒还有一包药粉,在将要递给人时,动作倏然一顿。

“你怎么了?”

青年站在原地,脸色有些苍白,像是马上就要消融在日光下,只剩两丸黯淡无光的瞳珠落地。

小维云斯有点慌了。

“那个,我其实......人的病也不是自己想的。我阿娘医术很高明的,你肯定能痊愈的。”

剑圣轻轻呵出一口气,神情如常:“我没事,我只是在想,等病好了之后,会怎么样。”

孩子舒了口气,看起来他真的不擅长应付这种场面,最后嘴硬道:“你能记得把药钱补上就谢天谢地了。”

安和城的郊外其实就是一处小山坡,没什么人烟。站在山坡上就能望见被昭明二山环抱的内城。小维云斯把药粉撒到草叶中,扒着灌木等在旁边。剑圣注意到他现在身上还没有缠着那条走哪跟哪的小蛇,所以抓虫子这件事也还得亲力亲为。

他也学着小维云斯的动作,不过有八九分心思都放在周围景物上。以佳音蛊之玄奇,不说声、光、色,连草叶割到指尖的触感都毫无虚假,几乎就像一个完整的世界。

如果待久了,他真的还能如此笃信,这个安和才是一场旧梦吗?

“啊,终于出来了!”

孩子抓住一只尾钩泛出浅淡金光的小蝎子,放进竹筒中。

“也不知道能不能赶在天黑前抓完。”

剑圣耳朵一动。

这是小维云斯第三次提到天黑这个时间点。

“天黑了,会怎么样吗?”

孩子愣了愣。

他的眼中有一瞬空洞,但很快就消散,几乎就像剑圣的错觉。

“天黑了就会迷路啊,迷路了就找不到家。所以一定要赶在天黑前回去。”

这个回答让剑圣有几分意外。

小维云斯之前提到过,他有一个十分严厉的舅舅,是母亲的师弟,这次随他们一起来到安和城。本来他以为是这位舅舅为了安全着想,定下了入夜必须回家的规矩。但没想到孩子会用如此含糊,却又透着几分怪异的原因作答。

天黑就会迷路,迷路就找不到家。

他抬起头看向安和。

小城近在咫尺,只有几百步的距离。

这样,也会迷路吗?

“总之快点抓吧。我算过,太阳落山前,我们肯定能抓完。前提是你不能偷懒。”

剑圣将一只金钩蝎放进竹筒:“不会耽误你的。”

他余光望向天际。

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今天的太阳比往常,似乎落得快了几分。

在这样的忙碌中,日头逐渐西斜,树影拉长,鸟雀从天际归巢,橙红如火的夕晖从天尽头向安和城扑来。小维云斯的动作越来越急,额头泌出一层薄汗:“怎么回事,还缺了一只。怎么死活都不出来。”

剑圣看他把下唇咬得发白,开口道:“如果很怕的话,不如你先回去,我在这里继续找。”

“不行!”孩子断然开口拒绝,“你会迷路的,不能放你一个人在城外。”

他不断翻开草叶:“快出来,快点出来——”

不太对。

剑圣的手在长明弓弦上一抹,眉微微压下来。

他们头顶,云烧成如血的赤色。四周渐渐连鸟雀声都不闻,安静到仿佛全世界只剩下他们两个。

“找到了!”小维云斯惊喜的声音从喉间冒出来,举着最后一只金钩蝎给他看。

“我们回......”

剑圣瞳孔骤然一缩,一把抓住孩子细瘦的手臂,把他拉到自己身边。

那一刹,黑夜骤然降临,毫无征兆吞没了他们周遭一切。

大雾从四面八方涌出,凄邃的寒意顺着背脊缓缓攀缘,像湿滑冰冷的指尖游动在人身后。他似乎听到细线一般牵引人的幽幽啼哭,但又仿佛只是他的谵妄臆想。因为整个世界的陷入一种可怖的,能把人逼疯的死寂中。

“......天黑了。”

孩子微颤的声线扑到剑圣颈窝。

内力丰盈在掌心,像一尾白色游鱼,照亮了方寸之地。剑圣看向怀里的小维云斯,他脸上还硬撑着,没露出任何害怕的神色,但是身体在轻微颤抖。

剑圣拍了怕他的背:“没事,我还在这。”

他举起左手,聊作照明。

全无过度的黑夜,无星无月的天。弥天雾气掩映下,三步开外就已经看不清任何景物,但又好像每时每刻都有什么借着雾气窥伺夜间还留在外面的生人。

“没事,我们先往回走。”

剑圣表情没什么变化,就像他跟着小维云斯来到郊外一样,信步往回走。但每走一步,长明的弓弦都会亮上一分,到最后简直如同寂夜明月,翻出冷锐至极的清光。

“你不害怕吗?”

孩子的声音闷闷从他怀里传出来。

剑圣的下颌轻轻碰了碰孩子的头顶,像小动物之间互相安抚。

他声音如常:“我不害怕。”

“你放心好了,如果真有什么,也应该是他们怕我。”

孩子慢慢抬起头,看着他,鼓了鼓两腮:“你好狂啊。”

“啊?”剑圣笑了一下,“难道不是事实吗?”

孩子撇过头,小声哼了一下,但浑身的确不再发颤了。

剑圣带着他继续在雾中跋涉。

他的确已经做好应对一些诡谲之物的准备,但三百步之内没有任何事情发生。

就像来时一样,在相同的路程后,雾气缓缓向两侧流泻,他看见了一座伫立在那里,似曾相识的小城。

剑圣正准备迈步,孩子却突然抓住他的衣领。

“不是。”

剑圣低下头:“什么不是。”

孩子摇了摇头,眼中有些栖惶:“这个不是家。”

剑圣再度抬起眼,看向城垣,再回身一望。

他们身后已经完全被浓雾覆盖,再也找不到那条小路。

“在外面呆着可能会更危险,我们先进去看看,找一找回家的路。如果你害怕的话,可以把眼睛闭上。”

这话简直是对小维云斯特攻,本来还在害怕的孩子硬是挺直脊背:“我才不怕。”

“那你进去吧,就是,要小心点。”

剑圣点点头,走过城门。

在入城那一瞬,他闻到了一股尸体灼烧散发的焦臭。

与剑圣预想的一样,城中一片死寂。他的脚步落在地上,发出空荡的回音。破败的幡布随风轻轻摇动,树木枝干虬结,大片大片枯死,被他手中的白光一映,在墙上拓出扭曲畸形的墨影。

剑圣向墙边走去,随手拂开挂在枝头,边角晕开深浅血痕的布条。

“啊,上面有汉人的字。”

剑圣也没有想到。

他抬起手,光照亮眼前已经残缺破损,满是脏污的告示:“是,这是一封宣谕。”

每逢朔旦,朝廷都要向乡里宣谕一道,但是基本都是劝课农事,而且也只是面授乡里耆老。但这封宣谕却是写成后张贴在这里,晓喻每家每户。

剑圣从头开始,一个字一个字读下去。

某某年,说与百姓每。

壹,城中不生蛇虫。如见赤蛇,请立即将之开膛破肚,或整条吞吃入腹。切记,你所食并非赤蛇,城中永远也没有蛇。

贰,入夜后,城中禁出诸声,如闻街巷中有“嘶——砉——”之音,请立即避入临近的屋舍内,并从床下取出鳞皮覆盖全身,等待声音过去。

叁,一应城民均有两张面孔,如无两张面孔,则非本城编户。请立即将之开膛破肚,并在分剖之后吞吃入腹。切记,你所食都是为本城安和,其功无量。

人心绥安,和合喜乐。

“上面写的是什么?”

光线昏昧,孩子入世又没多久,听说无碍,读写汉话还是有些吃力,于是抬起头问他。

剑圣的目光从宣谕上移开:“没写什么。就是城门口贴的那些告示上老生常谈的东西。”

孩子抽动鼻翼,明显不信。但剑圣已经抱着他离开,上身有意无意地遮住了那张纸上像被什么缓缓洇开的墨字。

阴冷的夜风吹过纸页,墨字洇沉,化作一张五官仿佛蜡化般的细长面孔。这仿佛某种无声讯号,雾气中开始缓缓渗出畸形的身影。

剑圣眉眼淡下来,以迅雷之势熄掉了手中的白光。

一道、两道、三道......

涌出的影子介乎于飘忽凝实之间,没有一道是肢体正常安放在身上的。或八手四足,或是颈生三头。脏器外翻、皮剥断掌,肉瘤肿大,淌下小溪般的脓血。但无论长成什么样子,他们都只生着两张脸。

一张素面似蒙,五官像是被蒙在蛹中,亟待破膜而出。

一张则是朽烂的,在皮肉上攒动,宛如恶鬼的人面。

随着鬼影出没,焦臭升腾而起,几乎要令人无法呼吸。

剑圣双眼微眯。

即便如此令人悚然,他们的姿态动作居然都如同常人一般,极谦逊有节。剑圣看到其中有的四散在街道,有的则行走巷中。虽然彼此无声,但居然能从那些扭曲的肢节上看出来他们正在摆摊买卖。

一应城民均有两张面孔,如果没有,就要被分食。

剑圣可没有忘记刚刚看到宣谕中的第三条。

他垂眸看了看。鬼影自雾中出现的刹那,他就已经捂住了孩子的眼。小维云斯大概也敏锐察觉到了不对,乖乖呆在他怀中,一声不吭。剑圣想了想,他们两个怎么看也不像是能凑出来四张脸的样子,而且还是丑成那样的四张脸。

他身形隐没在房檐阴影中,鬼影即将步来,他闪身离开了这条街巷。

本意是为了避开那些“城民”,但没想到除了这条巷中,整座城内鬼影仿佛通通苏醒,出来赶这趟大集。它们与一般江湖人不同,说无声是真的毫无生息。脚步、呼吸、乃至心跳,全部不闻。这叫剑圣经年目盲锻炼出的敏锐听力全无用武之地,只能依靠轻功周旋。在这期间,小维云斯拽他衣襟的手越握越紧,到最后能看见小孩手背上绷起的青筋。

要不然干脆试试能不能把后面那些东西全灭了算了。

剑圣拐入一道小巷。

一张正张开嘴憨笑的淌血的鬼面毫无征兆出现在他眼前。

这张鬼面的主人身形痴肥,一条腿无比肿大,其中似乎有无数蝇虫正在扭动,能透过一层黄色外皮看见它们鼓囊囊的躯体。另一条腿却细瘦宛如枯枝,无数毒疮生长其上,轻微颤动,就会掉落如屑般的恶臭腐肉。

在看到剑圣那一刻,那张鬼面就由笑转哭,最后大张着嘴,仿佛无声惊喊。

四只肥肉层层叠叠的手,有黄色脂肪不断溢出的手冲他伸来。

但剑圣的反应比它更快。

长明入手,弦上一瞬泛起银月粲雪般的流光。青年单臂抱着孩子,左手上长弓一转,细而韧的弓弦锋锐无匹,在瞬息就没入面前鬼影的脖颈,头颅顷刻落地,没有发出一点声息。

但剑圣依旧没有放松警惕。

因为手感不对。

弓弦没有剖解血肉的感觉,反而像是没入雾气之中,很轻,没有半分阻力。

“小心!”

随着孩子的惊叫声,那张鬼面的口中,肉瘤横生,竟然在短短片刻又生出一颗头颅,头颅上依然是五官如蒙的素白人面。头颅重生之后,鬼影没有报复面前的剑圣,而是无声尖啸之后,直直冲他怀中的孩子扑去。

剑圣的眸光彻底冷下来。

距离太近,他抬臂一挡。与鬼影双手接触的地方竟然传出尖锐的,针扎般的痛感,像是心脏滚过针板。即便一刹痛极,却仍不足以影响他的行动。他将孩子负在身后,让他双臂搂好脖颈,左手握长明,右手缓缓勾上弓弦。

迅电飞虹的白光第一次亮起在这座鬼域之中,贯穿了面前的鬼影,随后是第二箭,第三箭......白光裂空,在那具痴肥身躯内猛然炸开。别说鬼影,就算是大罗神仙,今天也得饮恨当场。

“......这个东西,死了吗?”

剑圣安抚地拍了拍他背。

他蹲下身细细观察。雾气依旧在这具畸形的躯体上滋生,只不过速度明显要缓慢很多。不过这样证明他并非拿鬼影全无办法,只要能出箭,就算再来多少只胳膊也能杀。

微弱的重量自后背传来,剑圣一怔:“你怎么了?”

“我有点......困。”

孩子再也支撑不住眼皮,脸搁在他肩头:“很困......我得睡一会,你要,小心。”

剑圣还没有来得及开口,潮水般的鬼影映在破旧的窗纸上,开始向这间小屋涌来。

更深夜重,百鬼横行。

他把小维云斯重新抱在怀里,踩着房梁跃上屋顶,低头看过去。孩子呼吸如常,面容安稳,没有任何不妥之处,看起来真的只像是到点了因为太困倦所以入睡。

鬼影几乎聚集成黑潮,空气中的焦臭浓烈到近乎化为实质,如同黑雾一般在他头顶涌动。剑圣抬起头,长明的光亮已经盛到极致,剑圣的白发因为内力周流,在半空飞扬,寒如骤雪。

嘶——砉——

嘶——砉————

所有鬼影动作齐齐一滞。

在房顶的剑圣一怔。

无声之城,忽然响起了无限拉长,令人毛骨悚然的摩挲声。那些本就只能以厉鬼怪物来论的畸影,在这种声音下,每张鬼脸居然都浮现出肉眼可见的惊惧神色。明明上一刻还在围堵剑圣,在这声音满城环绕时,它们却齐齐放弃了到手的食粮,如退潮般疯狂涌入最近的屋舍。

整座城又恢复剑圣初来,诡谲阴幽的样子,只不过这次多了无孔不入,像是在耳畔刮蹭的声响。

但剑圣却越听越觉得这声音耳熟。

他从屋檐上飞身而下,立在街心。

嘶——砉——

他瞳孔忽然一缩。

他听出来这道声音是什么了!

划过地面的,金铁生冷的,滚着腥血,曳缀白骨。这是剑,这是拖着剑走过的声音!

一道身影缓缓出现在他视野尽头。

剑圣之所以能看见这道影子,是因为他左手提着一盏朱红的灯笼,而右手拖着一柄玄色的长剑。

灯火在黑夜中飘摇,那道影子离剑圣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在某个瞬间,刮蹭声蓦然停下,似人非人的影子立在凄艳到仿若泣血的红光中。

一如他的瞳。

剑圣的瞳孔猛然一缩,握住长明的手青筋毕露。

白发的妖鬼下半张脸覆着金铁面具,有畸零影子印在他侧颊,如同被烙铁烧出的扭曲的黔痕。黑衫上狂乱奇诡的针法滚金刺朱,大片大片织就夜叉刀林,酆都百鬼的变相图景。他的衣摆不随风而动,只是垂坠着,饱浸腥浓的血。血因他动作一滴又一滴向下坠落,坠到每一寸浓雾都被染成血色,坠到整座城都堕入浓烈至极的血海内。

剑圣死死盯着他:“你......”

妖鬼提起剑,剑尖缓缓对准他。

他开口了。

像是多年不曾吐露人语,他的声音沙哑而生涩,声调怪异,像是粗粝的生铁在喉间相撞。但那音色剑圣太熟悉了,甚至于外露的那双因漠然而生冷如晶的红瞳,握剑那只手上的硬茧......相对而立的黑白双影,像对镜观照,一切的一切,甚至让他这个朝历暮忘,只有一日之命蜉蝣都刻骨铭心。

因为那就是他自己!

白发的妖鬼唇齿摩挲,一字一顿,对他道:

“入城,死。”

红烛迎风而盛,烛光似血。

也有小号了吗完美主义者

【剑维】入剑门(六)

*万众瞩目(其实没有)传统武侠年度力作(不传统也不算力作)欢喜冤家(不欢喜)狗血探案(这个没几行)恋爱(这个的确有)轻小说!

*有剑雪兄妹设定,出场人物挺多(鞠躬

*本篇2w3,全文14w9,极其崩坏狗血恶俗,充斥大量胡言乱语胡编乱造,请谨慎阅读(鞠躬


卷二·万川月

  

千山同一月,万户尽皆春。

千江有水千江月,万里无云万里天。

  

  

嗒,嗒。

视野尽头,群山之下,出现了一匹马。

一匹白马。

飘逸神俊的生灵,正跨越苍莽群山,身形由芥子般的微点慢慢放大。直至能望见它的长鬃飞扬在熔金霞天之下,它的蹄声如铜铃回荡在山道中。它迈动四蹄,筋骨勾勒出...

*万众瞩目(其实没有)传统武侠年度力作(不传统也不算力作)欢喜冤家(不欢喜)狗血探案(这个没几行)恋爱(这个的确有)轻小说!

*有剑雪兄妹设定,出场人物挺多(鞠躬

*本篇2w3,全文14w9,极其崩坏狗血恶俗,充斥大量胡言乱语胡编乱造,请谨慎阅读(鞠躬


卷二·万川月

  

千山同一月,万户尽皆春。

千江有水千江月,万里无云万里天。

  

  

嗒,嗒。

视野尽头,群山之下,出现了一匹马。

一匹白马。

飘逸神俊的生灵,正跨越苍莽群山,身形由芥子般的微点慢慢放大。直至能望见它的长鬃飞扬在熔金霞天之下,它的蹄声如铜铃回荡在山道中。它迈动四蹄,筋骨勾勒出飞云般舒展的轮廓。

一步一步,一阶一阶。它身后满天芦花飞扬,犹如落雪。

马从他眼前跃过,跑过即将从天尽头降下的暮色。

一声灯花坠落的轻响。

马上的人一勒缰绳,轻诵佛号,垂眸按下火把,点亮道旁的灯盏。

一簇,两簇......无数灯火如星,汇做海川,缓缓自眼底亮起,绵延至山巅,宛如天河从穹苍华盖垂落人间。

当,当——

一百零八口铜钟应灯起的顺序和鸣。不知历几世几年的钟声生出绿苔,结出霜雪,蜿攀桧柏。万籁俱寂,唯有鸟雀伴着层层叠叠的钟声盘旋,在静谧暮紫中归巢落枝。

客心洗流水,余响入霜钟。

钟鸣余音不绝,他自枝头翻身落地。

他身量不高,介于少年与青年间,瘦而俊拔。起身时,骨如覆雪后挺直的离离一杆墨竹。乌发下一双金瞳,眉眼薄而锐,瞳光很凉,像凝在冻原冰脉上一点曦晖。

那匹马自他身侧远去。马上着百衲衣的僧人跑马点灯,夜幕都追不上的白马没入重山木海中高耸的殿门内。一百零八座铜钟齐鸣,云岚拂动,长明灯彻夜不灭。渺远而恢宏的法音自钟声后传来,毗离庵罗树园中,有慈悲如云,覆盖大千世界。

若见一切净好佛土,不以为喜,不贪不高。

    若见一切不净佛土,不以为忧,不碍不没......

“随处调伏众生而取佛土”,连树上的鸟雀此刻仿佛也因谛听了悟。

他抬起头,凝视着那座大殿上的三个字古拙庄严的大字——

剑门寺。

“师兄,师兄!”

两颊还带点婴儿肥的少年三两步从几十层石阶上蹦下来,头顶抹额绣成乖巧猫猫头。

“你在这呆着干嘛?”

“见识见识剑门寺著名的跑马点灯。”

他回过身:“你怎么来了,师父终于聊完了?”

“还没,”看上去年纪再小一些的少年眨了眨眼,“他们俩说要彻夜讲经,讲什么我也听不懂,估计今晚得在剑门寺睡了。”

维云斯小声骂了一句。

他把一颗石子踢到路边,眉梢落下去,看上去极端不耐。眼见师兄红温在即的流星飞赶紧凑上去:“反正今天也回不去了,你要不要跟我去望仙阁看看?”

维云斯瞥了他一眼:“去那干嘛?”

“他们说今天剑门寺有贵人至,现在就在望仙阁,去凑个热闹呗。”

“不去,”他颇不感兴趣地扭过头,“反正不是当官的就是什么皇亲国戚,我仇富,他们爱来就来,跟我没关系。”

“我去转转,待会再回禅院。”

说罢,那道瘦削的身影转瞬消失在石阶上,只留流星飞一个人在原地挠了挠头。

剑门寺坐落剑门山上,而剑门诸峰皆置寺阁,彼此守望相连,可称净土。望仙阁是前朝修建,因为有金顶霞光,白日飞升的异象,故此得名。其位在主峰正西,维云斯心里存着口气,不耐烦跟那些人碰上,索性往东走。

东面供奉药师佛、琉璃光王佛及诸菩萨。殿阁内皆长燃海灯,照得屋中斗八盘龙七世佛藻井宛如天宫台阁。隔着一重又一重窗棂,木雕的八部神像将目光投注这个行过净土的少年。曼荼罗胎藏宛然具足,莲茎亭亭而生,歌乐天于左弹动琉璃琴,摩睺罗伽在后盘曲以腹行,夜叉立右展露半面凶恶,半面妩媚之相。他行过楼观,他行过莲瓣。在旋岚般流动的乐声与香气内,他站定在莲房上,他站定在院落中。

他头顶,菩萨拈起莲花,低眉垂目。

祂掌心生出一棵枫树。

维云斯静静看了一会,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片刻后,他起身走到树下。

剑门寺是云州第一大寺,信众不计其数。每月初一十五,观者如云。这棵枫树上系满了祈福用的红绸,他伸出手,有绸带飘在掌心,写的尽是“身体安康,百病不侵”、“多福多财,清平康泰”之类的祝辞。

他轻嗤了一声,手一松,那些飘带随风而落。

似乎感觉实在无聊,维云斯转过身,正准备离开,前方忽然撞来一声:“施主。”

一个小沙弥站在不远处看他,手中捧着小指长的竹筒。

他与维云斯差不多大,双手合十,轻轻一躬身:“施主。”

维云斯四下看了看:“怎么,这里不让进吗?”

小沙弥一愣:“不,不是。剑门寺无一处不对诸善信开放,山中一应楼阁殿宇皆可进入。”

他将小木筒捧到维云斯身前:“我来这里,是因师父批写了一道签文,嘱我送给施主。”

维云斯没接,不仅没接,还警惕地看着他:“我没钱,一文钱都没有。这也不是我找你师父要的,你们剑门寺这么大家业,还强买强卖啊。”

小沙弥被他一语打懵了,看他拔腿就要走,这才赶紧上前:“不是,施主你误会了。我师父不是卖卦的,这道签文不需布施。”

维云斯停下身,将信将疑看他。

小沙弥念了句佛号:“尊师法号圜丘。”

维云斯微微一怔。

圜丘者,佛门耆宿,亦是剑门寺主持。

想来还不会有人敢在剑门寺冒充主持的弟子。维云斯迟疑了一下,伸手自他掌心接过木筒。

小沙弥双手合十,最后向他行了一礼,离开了。

望着他的背影逐渐远处,少年将目光投向掌心的木筒。左看右看,这都是个寻常物件,实在没什么特殊。

师父前来拜访的老友也并非圜丘大师,是另一位剑门寺高僧大德。他之前更是无缘与这位主持一会,对方怎么会突然给他批一道签文。

难道真是释家什么十二因缘之说吗?

维云斯正准备旋开木筒盖子,忽然一道迅疾的白影从他身侧掠过,竟然转瞬之间就叼走了他手中的东西。

“卧槽,什......!”

他猝不及防,抬眼望去,看见只羽毛雪白,浑身无一点杂色的鸟儿叼着木筒,缓缓落在墙上。对上他望来的目光,鸟儿灵巧歪了歪头,舒张了几下双翼。这举动在维云斯眼中无异于挑衅,他反手从袖中掏出几枚打磨光润的石子,抬手向鸟儿飞去。他多少不太愿意在佛门清净地杀生惹事,力道天然就弱了数分。没想到这小白鸟颇具灵性,动作非一般的敏锐,几下避过石子,抖动双翅,轻轻巧巧向禅院外飞去。

“别跑!”

维云斯这辈子还没碰到被一只鸟虎口夺食的事,一直被压抑的火气瞬间冒头。脚下一点,几乎如踏虚而行,追逐着那只白色的鸟儿飞掠半空。

草木与连绵的殿阁都被他抛在身后,天与月仿佛触手可及。夜风拂开了烟岚,绕过塔林中悬挂的铜铃,在山中抛洒下空明的铃声。一股清空的香气忽然由远及近,如同云雾般向他蔓伸萦绕而来。

鸟儿猛然一振翅,向上飞跨月门。维云斯紧随其后,腰间的钩锁脱手而出。

“还跑——”

香风忽而大作,袅袅四散。绮罗香泽萦回身侧,他的声音连带动作倏然凝固。

这香气明丽而旷远,清淡而悠长。和着水汽,轻柔地扑到他脸上。让他手上的钩锁不自觉垂落。像经年积世,他风尘仆仆终于归家,与故人蓦然重逢在那株火红的枫树下。

少年就这么停在了月门前。

他望见了一池莲。

群山环抱,铃声纷飞。在三千小世界中的一隅,玉砌雕栏,净水清流,数之不尽的淡金色莲花骤然盛放,在夜风中摇曳不休。莲香处水,在他周身萦绕流连,弥散不去。

维云斯不是个有什么闲情逸致,会欣赏风物的人,甚至可以说,他对这些东西极端不敏感。在有限的时间中,他也绝少因为什么景致而感怀。但这一刻,少年却真的只是单纯因这池莲而驻足,或许是因为那样令人心神摇撼的美忽然击中了他,或许只是因为这香气,他于隔世曾刻骨铭心过。小池上,每一朵莲花皆重瓣叠叶,凭水而生,仿佛自生自发一种浅淡的琉璃色金光。莲瓣中心更有盈盈清露,如泪如诉。

他慢慢迈步走近,晚风忽起,水面清圆,一一风荷举。清露亦垂落在叶脉上,仿佛千世呢喃终于飘散至他的耳畔。

原来那股香气,就是这里的莲香。

鸟儿停在汉白玉栏杆上,歪头看着这个怔然在原地的少年。他眉宇间似有若无的尖锐的戾气经莲香拂过,仿佛一点点冰销雪融。白羽的小鸟拍打了两下翅膀,飞来他身前,鸟喙一松,那只木筒就坠落在他掌心。

“这算什么?”维云斯看着鸟儿那双乌溜溜的眼,又低头看了看手中的木筒,“你这是,把我引到这来的吗?”

他又望向满池莲花:“不过之前,怎么从来没听说过剑门寺还有这么一个地方。”

鸟儿不答,立在栏杆旁,自顾自梳理羽毛。

维云斯与淡金色的莲花相对而立,忽然问出了一个从前绝不会问的问题。

“这种莲花.....叫什么?”

“千叶——千叶莲啊——”

......

一枚云子忽然从两指间落下。

倚山壁而建的小亭里,流云倾泻,点点萤火自石灯下的草木中飞出。面容慈蔼的老僧穿着一件破旧袈裟,乐颠颠将棋子摆正:“好好好,落子无悔,这下不许收手了。”

“哎呀,“他突然抬起头,煞有介事掐了掐手指,“直道莲花荷叶报君知,好巧好巧。”

他面前的人没有在意这盘一子差,满盘皆逆的棋局,指尖慢慢蜷曲。

老僧眯起眼对着他笑:“那池千叶莲,恰开在今夜啊。”

似乎整整一世的沉默过去,他身前的人慢慢自座位上起身。

望仙台的四柱石灯被风一拂,明明灭灭。

......

“千叶莲啊——!”

须发散乱,满眼白翳的僧人当头棒喝,转眼跳到维云斯眼前,以至于他能看见那身辨不出颜色僧袍上的油点。

竟然一点动静都察觉不到!

他瞳孔一缩,周身瞬间就有剔透的外壁凝结。老僧却置若罔闻,在答过那番话后,他口中喃喃着什么,蹒跚远走,口中咿咿呀呀,又忽而指天喝地,舌绽春雷:“千叶莲,千叶莲。出水何如未出时,泥里洗土块,分开好,分开好。”

维云斯看着几步外的老僧,眼见对方似乎的确没有恶意,这才慢慢将紧绷的脊背松懈下来,挥手散去琉璃壁:“和尚,在说什么?”

他口称和尚,绝非不敬。佛门中,不同位置上的僧侣叫法不同。大家平时上香为表敬意,会将小沙弥称为和尚,其实一般只有德高望重的僧人才能担此名号。剑门寺高手如云,这人接近时维云斯毫无所感,怕是惊扰了哪位前辈,因此少见的收敛脾气,叫的难得有几分恭敬。

那和尚不答,只是张开茫茫白目,伸出五指佝偻如枯枝,在半空四处抓握,看起来疯癫又浑噩。维云斯又问了一声,也不见他回答,搞得少年莫名其妙,但又不能同疯子计较,只好吐了口气,再将目光放在淡金色的莲花上。

不过,千叶莲......

“啊,啊,啊啊。”

耳边忽然又传来一阵呕哑大叫,疯癫僧人转瞬又蹦到他眼前,虚张双目,像将他从上到下,从皮肉到心魂刮过一遍,最后伸出手一指:“是你,是你啊——”

他嘴里的话句不成句,就没一个字能听懂的,维云斯大感头疼,又不能拿他怎么办,只好退后一步,闭口不听不言。没想到老僧趋步向他,环绕一圈,嘴里喃喃:“这池莲,原是为你而种啊。”

他心神一震,回过身看着疯癫的僧人:“什么?!”

老僧却已自顾自走到池边。

他枯损的手指一划,金莲下水波漾动。僧人趺坐于池边,微微垂首,这一刻一切尘世垢浊无以近身,他躯体上竟能看出圣洁宝相,宛如持咒使青莲粲然生波的佛图澄。

他道:“屈摩罗华,栽而复开。种一日、两日、三日......见彼岸空处,无间狱中等芥城,种一千载,两千载,三千载......”

这又是在说什么?维云斯刚想上前问个明白,没想到老僧立马把眼一闭,刚才的目净修广的宝相仿佛他的错觉,老僧就这样睡在莲池前,鼾声如雷。

“......”

妈的。他也不管是不是犯口业了,小声骂出来。这剑门寺真是......

千叶莲,为他种的一池莲,哪可能会有这种事。

一阵玉铃铛的轻响由远及近传来,本来在栏杆上无所事事蹦来蹦去的小白鸟双翅一动,朝着声音来处飞去。维云斯手背绷紧,转过身,却见只是有个穿象牙白衣裙的小姑娘遥遥跑来,裙摆缀着的玉铃琅然作响,鬓发上的绒羽蓬松。白色的小鸟扑到她掌心乖巧站定,她失而复得,蹭了蹭小鸟的脸颊。

似乎察觉到了维云斯的目光,她歪了歪头。

这就是大飞说的贵人......?维云斯一点点松懈下来,看到她的裙摆在光下晃出一圈又一圈华美的团窠缠枝纹,显然出身非富即贵。他不愿生事,冲人微一颔首,随即带着那只木筒转过身。

脚步轻动,女孩玉铃中的南珠亦发出清灵的碰撞声。她向前迈了两步,小鸟停在肩头。因为没法出声,所以她抬起双臂,准备拍拍手,似乎打算这样引动人回眸......

一墙之隔,一只手搭在她的发顶。

女孩动作一顿。

她抬起头,冲着来人眨了眨眼,指了指那道没入满池莲花中的身影。

那个人冲她摇了摇头,白发从肩头垂落。

他转过身。

满池净莲,莲开千叶。有孤峭的玄鸟仿佛终于归巢,栖在柔和的华光间。

他就这样遥遥望着,直到女孩拉住了他的衣摆。

铃铛的轻音洒落林木间,两道身影交错相行,擦肩而过。

......

维云斯找了个高台,屈起一条腿坐下,恰好将一池千叶莲尽收眼底。他打开了那个木筒,里面果然有一枚纸笺。上面的字迹学魏碑,显出十分的古拙意趣。他看过塔林中剑门寺这位主持撰写的碑文,竟然还真是圜丘大师的字迹。

维云斯对着上面的两行字,慢慢念出声:

“千江有水千江月,万里无云万里天。

一切水印一月,一月印一切水。”

这都什么东西,剑门寺什么风水,学佛就学怎么说谜语了吗?

他眉头青筋一跳,抖了抖纸笺,却忽然发现背面还有一行小字。

度人者恒需自度。

少年怔了一下。

那行字烙入孤寒凌厉的金瞳中,他默默看着,忽而冷笑一声。

自顾不及,何来度人。就算洪水滔天,跟他又有什么关系,吃饱了撑的。

手一松,那张纸笺就晃悠悠飘在半空,像一片即将落地的叶。

然而在即将坠落莲台时,维云斯忽地又伸出手,抓住了它。

他垂下眼,眉头打结,最后还是将它随便塞回了木筒中。

算了,怎么说都是圜丘大师写的,将来卖给哪个达官贵人也有银子拿啊。

所以就,先留下吧。

他抬头看了看天色,感觉也不早了,这趟出来绕了这么大一圈,也不知道流星飞和师父会不会念叨,现在就回前山吧。

千叶莲枝蔓摇曳,一点剔透如冰清的琉璃光彩忽然出现在他视野边缘,让他停下脚步。

“这是......剑声?”

  

-

  

维云斯睁开眼时,天光大亮。

昨夜睡前点起的篝火已经熄灭,鸟雀在枝头叽叽喳喳。他走出这座已经败落的山头荒寺,掬了把山泉水扑到脸上,又活动了一下全身的骨骼。

在林子里玩了一晚的告里从灌木丛中钻出来,几下溜到他肩头。维云斯把它提溜起来,放水里晃了晃:“爬我一身泥印子。”

告里鼓了鼓两腮,冲他吐水,被维云斯轻巧避过去。

赶路近一月,他尽量隐藏身份,走山林小道,除了碰上一些不开眼劫道的山匪外一路太平,也没有惊动道门和朝廷的人。眼下终于快到达安和城外,维云斯注视涧溪上那张与幼年相比锋利太多的面孔,一滴水在这时顺着下颌滴落。

潭影晃动,那张脸亦被搅碎。

离安和越近,他愈发多梦。今天居然还忆起第一次入剑门寺的经历。满池净莲中,他摘得那朵芬陀利华,从此多了一柄有琉璃光华的悬腕剑。然而直至那场大火,剑门寺覆灭,他都不知道那池莲究竟是谁而种,又是不是为他而种。

他再到剑门寺,望见的只有满天灰雪,一塘枯莲。

晨光熹微,他又攀越一段山道,跳到青石上,从高处俯瞰。两山之中,遥遥可见一汪因深邃而泛出灰蓝色的湖泊镶嵌其中。湖面寂静无波,飞鸟不渡,像是已经凝固在旧日的时光中。

告里轻轻蹭了蹭他的脸颊,担忧地吐了吐蛇信。

那片湖水映在维云斯的瞳中,他语调很轻,近乎呵气成声。

“我回来了。”

  

  

“滚!之前是看在你年纪小,饶你一命。再敢绕到后厨,老子直接找人打死你!”

一声闷响,人影沙包似落地,溅起一片尘灰。看上去十五六岁的少年哀哀叫唤两声,捂着屁股,一瘸一拐起身。

“不就是拿了你两个肉包子吗,我还没嫌皮厚馅少油不好呢。”他冲包子店比了个难看的鬼脸,低声骂道:“怪不得青山镇最近人那么多,你们家生意还是烂到家了。”

店里又响起脚步声,门板上映出大汉怒气冲冲的提刀身影,少年吓了一大跳,也不管自己身上的伤,拔腿就往巷子里跑。他在镇上混迹多年,对那些小巷暗街谙熟于心,再加上身形瘦小灵巧,很快就把人甩在身后,几下又绕到了镇口。

“嘶——”他碰了碰脸上的青紫,倒吸一口凉气,喃喃道,“这下又得让小西担心了。一天没有进项,包子也没到手,今天又该咋办啊。”

他蹲坐在街头,目光漫无目的落在街上,忽然一亮。

“哎,这位大侠,你是刚来青山镇吗?要打尖吗?要住店吗?”

面容隐没在斗笠后的青年开口寒凉:“我没钱,一文钱也没有。”

骗鬼呢,衣服料子那么好,一看就是要给我送钱来的冤大头。今天非得让你留下两个子不可!

少年腹诽两句,面上却毫不气馁,小麻雀一样追到人身后,刻意压低声音道:“那,大侠是想要进湖底安和吗?”

他面前的人步子微微一顿,侧身看过来。明明隔着一层蒙蒙织纱,少年却依旧感觉有锋锐砭骨的目光从上到下刮蹭过他的皮肤血管。面前的人没有说话,也没有多余动作,但是那一眼背后寒意与审视却让他不自觉打了个冷颤。然而想到还卧病在床的妹妹,他还是努力挺直脊背,学老江湖的口吻:“大侠,我没说谎。如果你真的感兴趣,我们找个地方细说!”

青年收回了目光:“你叫什么名字?”

“......任,任小东。”

斗笠后的维云斯眸光沉如那潭已死的湖水,不辨情绪。

算了。眼下安和情况不明,的确找个本地人打探清楚情况更稳妥。陵江的亏他已经吃过一次,绝不能再毫无防备任人宰割第二次。

少年还咬着牙站在原地,望向他的眼神中有微弱的祈求。

“你带路吧。”

任小东眼神一亮:“诶!您跟我这边来!”

......

他带着维云斯轻车熟路穿过街巷,来到一处茶铺角落,并热情为维云斯倒茶。

当然,入座的两个铜板难得是维师自己掏的。

坐下来后,维云斯不动声色观察了一番。这就是开在街尾的一间普通茶铺,但此刻分外热闹,许多明显正值壮年,有几把力气的青年坐在一处。其中几个下盘极稳,呼吸也比一般人健旺,显然是有些功夫在身。

这让维云斯有些起疑。

“嘿嘿,大侠,您来找我,那可这是找对人了。”任小东把茶杯推到他跟前,“现在安和附近全是守兵,前几天还来了几位道门高人......”

维云斯转过头,眸光锋锐:“道门?”

任小东有点磕巴:“对,对啊。毕竟水下生出来那么多肉骨灵芝......”他的话音越来越低,最后猛然反应过来,“原来您不是为了肉骨灵芝来的吗?”

这全然出乎维云斯的意料,以至于他忍不住皱起眉。

“肉骨灵芝是什么东西?”

同时他心中思绪也隐隐贯通。从他和阿娘来到安和起,这就是座普普通通的山中小城,除了突如其来的瘟疫之外,没有任何特殊之处。那当它彻底沉入水底之后,又是缘何吸引朝廷乃至道门派人镇守。如果抛去这两方都知道了他的身份和动向守株待兔不提,那唯一的可能就是任小东口中的肉骨灵芝了。

任小东也很奇怪,如果不是为了这种宝贝,那面前这个看起来就不好惹的青年干嘛大老远跑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来,这不明显吃饱了没事干吗?然而五斗米在前,硬气如他也不得不折腰。少年四下看了看,见没人注意,这才压低声道:“您应该知道安和是怎么沉的吧。自打这座城全沉湖下面后,就不时有人仗着水性好,下河去摸宝贝。但安和就是个小城,当年就没几个富裕人。他们去捞东西,顶多也就能捞些首饰钗环啥的,值不了几个钱。朝廷的大老爷也就懒得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直到大半个月前,又有人摸黑下水。这次可不得了!他居然带上来了一朵足足有碗口那么大的白灵芝!”

他特意拿手往大了比划,语气夸张。感受到斗笠后那道凝实的目光,心底忍不住有些得意。语气变得更跌宕起伏,绘声绘色。

“这人就拿去药铺老板看,药铺老板认不出是什么东西,请来了附近的一个老秀才。老秀才说,这可不是一般的东西。这是集天地之灵气,日月之精华生出来的仙草!这和一般灵芝不一样。一般的灵芝是从土里长的,这灵芝,既要吸取人精魄,呃,什么魂。又得生长在啥阴死地......反正,反正就是只有死人堆里才能长出来,所以叫肉骨灵芝。”

他怕维云斯觉得晦气,又重点强调了一句:“虽说是从死人堆里长出来的。但这灵芝对人只有好处,没有坏处。传说吃一朵就能长命百岁,吃两朵就能得道成仙。药铺老板追问灵芝从哪来,那人见老秀才把他底都给抖掉了,只好说是从安和水城中采的。”

“所以,”听完一个带点幽诡玄奇要素故事的年轻人语调依然平平,“道门就派人来了?”

他看上去完全没受肉骨灵芝所感,让任小东有些泄气:“是。”

“他们采到你说的那什么,肉骨灵芝了?”

任小东有些奇怪他的问题,但还是老老实实答道:“那些道长把整个湖都围起来了,人手不够的时候还雇了许多人帮他们采灵芝。只是后来,他们从自己道观里拉了人,就再没雇过青山镇上的水性好的汉子了。”

不对。维云斯想。

他开始以为那些普通镇民错把水下催生的一些奇异植物当做仙草,就像一般人在野外捡到肉太岁,以为吃了就能百病全消一样。可一般人这么认为,道门却断然不会错判。他们见到了那些所谓肉骨灵芝,不仅没有离开,反而将湖围起来,不准一般人接近,又派人驻守。足可见他们对安和水城里所谓肉骨灵芝的重视。那就说明这东西绝非他想的那样简单。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走了一个龙凤秘匣,又来一个肉骨灵芝。

道门来人显然打破了维云斯原本的计划,青年的指尖在桌上敲击,明显是强行压抑着什么情绪。

“既然道门和朝廷同时围湖,你又怎么敢问,我要不要去湖底。”他看向少年,“你有门路?”

终于问到了!任小东克制不住激动,心底一挥拳。

“当然,大侠。没有十分把握,我绝对不敢当街拦您啊!我之前常去昭山采药,知道山上有一条小道可以直达湖边。那条山道特别隐秘,除了我之外绝对没有第二个人知道。”

他搓了搓手,凑到维云斯身边:“当然,如果您要是给我五十两银子!我保证,立马带您上山!到时候您左手一朵灵芝,右手一朵灵芝。拿灵芝当麻花吃都没问题!”

维云斯抱起臂看他:“这么好的事,你怎么不自己去?”

任小东呃了两声,顾左右而言他:“我,水性不好。这种泼天的富贵,当然还是得留给大侠您来了。”

一看就是这小子不愿招惹道门和朝廷。那这么看来,对方的确在堰塞湖周围布置十分森严。

维云斯低头沉思,任小东在旁偷偷打量他,忍不住开口:“大侠,那个,五十两银子......?”

“五十两没有。”维云斯干脆道。

不是说那些行走江湖的侠客都是一掷千金的冤大头吗,怎么就他碰上了个抠门铁公鸡啊!任小东悲愤欲绝。

“大侠,您身上这衣服,光料子就得上百两银子,您还跟我计较这些小钱吗?”

维云斯微怔,低下头。他出来颇有一段时间,身上的衣服早没有千户苗寨中的绣纹。现在身上这套是临走前流星飞帮他准备的,垂缎暗纹,玄底刺金。在光下有一闪而没的玄鸟纹,的确看上去价格不菲。大飞平时绝对不会随手买这么贵的料子,也就是说这钱是从......

他骤然掐断思绪。

“说没有就没有,五十两带个路,你不如找别人去抢。”

他声音又低了两度。

任小东急了,冲他伸出四根手指:“那四十两!不能再低了!”

维云斯起身就要走。

任小东一把扑过去抱住他大腿,哭天喊地:“三十两,三十两总可以了吧!”

一股劲风将他推走,十两碎银子落到掌心。他再抬起头,就看见青年已经迈出茶摊:“成交,先给订金。”

  

  

小时候的维云斯并不喜欢昭明二山。

同母亲在寨子中生活时,他已惯于倚山生息。千户苗寨的人从出生到逝去,通通离不开群山怀抱。但是等他一路跟随大人游历,最终落脚在安和后,才知道并非所有山都沉默温和。昭明二山每逢雨天常有滑坡落石,山中野兽也不时侵扰百姓。更因为有两座大山拦路,安和与外界交往殊为不畅,僻远穷困,宛如被隔绝的一座孤岛。直至这座城彻底被淹没,这种状况也始终不曾改变。

但世事难料,在最后竟然还是这两座山划水为湖,保留了昔日安和最后一点痕迹。

“就是这里,从这下去,就能神不知鬼不觉绕到湖边。不过这里的山道特别陡额啊啊啊啊啊——!”

森森林木中跃出两道影子,惊落一树碧叶。

维云斯不耐烦在山上磨蹭,随手抓起任小东的衣领。脚尖一点,当空而落。任小东之前在青山镇混迹的时候也见过不少武人,但大部分都是只会一些粗浅的拳脚功夫,何曾见过这样上乘的轻功。

林木在他眼下如海浪分波,青年虽然一手提着他,但速度丝毫不减,身形轻盈如故。刺金绣纹在风中猎猎而动,宛如玄鸟振翼,仿佛云天万域都化作了任他们悠游的国土。任小东开始吓得双目紧闭,眼泪鼻涕齐落,后来勉强张开一只眼。到发觉自己不会被扔下去后,他才彻底大睁双目,将这幅此生难得一见的景致牢牢刻入脑海中。

“这,这太厉害了吧,大侠!”

风拂过斗笠面纱,似有若无现出青年光洁的下颌。任小东像雏鸟扑腾两翅一样挥着双臂:“你不会是神仙下凡来的吧!”

“闭嘴。你再喊,对岸都能听到了。”

任小东赶紧捂住嘴。维云斯带着他停在一株笔直的古松上:“接下来从哪走?这边?”

少年观察了一下,赶紧点点头,又在旁边偷觑维云斯的神情。当然隔着面纱,什么都瞧不见。他难得忸怩了一下,开口问道:“那个,大侠,你看我的根骨如何啊?”

维云斯瞥了他一眼:“你?”

任小东热切点了点头。

“百窍不通,内息迟滞,天资平平。而且到这个年纪,早过了习武最佳时候,劝你别想了。”

少年满脸被雷劈了的表情,大受打击。

“不是,就没什么办法嘛?大侠,我们有缘相见,你就算传我一招半式也好啊。我这人最能吃苦了,我......!”

“你以为会武功是什么大好事吗?”

维云斯带着他从树梢落地,树影阴幽,阑珊映在他身上。山间幽寂无人,只偶尔冒出一两声鸟雀虫鸣。无声无息蔓延的寒意叫任小东打了个激灵。

“卷到江湖风波里,跟人逞凶斗狠,为没头没影的破事打的头破血流,为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浪费一辈子,变得人不人鬼不鬼。学到最后没几个善终的。”

他最后看了一眼身边怔然的小子:“剩下的路我看到了,你可以回去了。”

剩下二十两银子装在荷包内,就这样砸到任小东手中。他再抬起头,就看见那道影子鸿飞冥冥。

“剩下的钱在这,我们两清。”

“诶,诶——大侠!”

任小东向前追了两步,膝盖不小心磕到旁边大石上,疼得龇牙咧嘴。荷包还在手心,他打开点了点,果然二十两银子一文不差。

少年小心将荷包放在怀中,想往下追,但又想到什么,停在原地。最后一咬牙:“先把钱带回去,给小西买了药,然后再回来!”

他语气有些迟疑:“他不是为了肉骨灵芝来,那就是还有其他事办。那应该会在安和水城留一段时间,不会那么快就走吧。”

越思索越觉大有可能,任小东精神一振,哼哼了两声:“两清什么。好不容易碰到个高人,不让你传我个一招半式,我就不叫任小东!”

  

  

正在赶往湖边的维云斯对少年想法一无所知,当然,就算知道了也懒得反应。

交浅言深,他今天话已经多了。

没了任小东,他速度还要再快不止一筹。山道险峻,到最后他已近乎垂直凌空。但御风而行,如履平地,直至看到了湖岸影影绰绰的营帐。

有数道身影自帐中走出,在岸边交流些什么。虽然距离很远,但横跨数百丈,但维云斯仍旧能望见他们的衣饰。那是几分白色道袍,但大袖上赫然绣着紫金花纹,显出几分有别于一般游方羽士的华贵。

青州,青州,楚越郡......

要想从这附近抽调人手,那么来的就是,紫荣观的人。

他目光一沉。

说实话,其实他对玄都观,以及玄都观下的道门各个观宇都不是很熟悉,之所以能记得青州紫荣观的名号,还是因为其以占验之术闻名天下,据说得了真人口授心传,楚地的达官贵人很热衷于找里面的道士批命,大飞游历回来后曾跟他绘声绘色讲过期间的盛况,所以连他都有所耳闻。

占验之术......

隔着寂然无波的大湖,维云斯望向对岸,片刻后闭了闭眼。

他纵身一跃。

任小东所指的山道笔直通往湖边,但下方却别有洞天。日夜冲刷,坡土沉降,临湖出现了一个藏在垂藤蔓草后的小小山洞。维云斯拨开那些野草,山洞里分外幽静,告里从他袖中爬出来绕了一圈,确定没有野兽或生人的痕迹。

有这些藤条掩映,对岸很难发现他的一些小动作。

湖水泛起柔波,润泽泥沙。维云斯伸出手,掬起一捧湖水,掌心却忽然顿住。

水顺着他指缝滴落,他紧紧盯着湖面的涟漪:“告里!”

剔透的小蛇如游鱼入水,片刻后,它衔着一朵不大不小的灵芝爬上岸。

水下生出的异卉色如白玉,周身泛着润光,上面有一圈一圈仿佛年轮般的纹路。当维云斯将它拿起的时候,它如同水草摇曳,圈纹自边缘起开始丝丝缕缕消散,在半空中化为袅袅云烟。烟气落在维云斯耳畔时,像一声隔世的呢喃。

维云斯的手慢慢攥紧,直至烟气愈发浓郁,散布整个空间。

“什么肉骨灵芝。”

白雾在他身侧缓缓流动,化为一个整圆。雾气凝成的孩子骑着竹马,在圆上奔过长街,奔过花枝,奔过叮嘱他的父母,奔过街边卖糖人的小摊。当他绕过烟雾化作的一圆时,朦胧模糊的轻语出现在这个荒僻无人的山洞内,清晨长街苏醒,店家卸掉木板,打开铺门。巷口的杏花垂枝,滴落一夜风露。游医随身挂着铜铃,铃声绵长而悠远。

最终,骑竹马的孩子跑回了原点,本就稀薄的轻雾彻底消散。

山洞中只剩下目光仍旧凝聚在虚空一点的青年,他的手中握着失去光泽,灵芝形状的白石。

“这根本,就是佳音蛊。”

佳音,喃喃之音。

世界最初是一片混沌,在连接天地的枫木中诞生了妹榜妹留。枫叶落地无声,妹榜妹留第一次扇动翅膀时,天地才出现了第一道声音。声音化作一滴白露,白露润泽枫木,世间才生出了五行变化,继而产生山水树木。

在苗民的世界里,佳音是天地之初。而维云斯手中的佳音蛊并没有那样莫大的威能,它唯一能做的就是记录。

记录声与光,记录过往,并在主人需要的时候重新构筑。

“告里,”维云斯问小蛇,“下面的佳音蛊多吗?”

告里咝咝两声,很雀跃的样子。

维云斯一震:“湖底都是?!怎么可能有那么多,我当初......”

他猛然想到什么。

已经开始抽条的孩子踩着板凳,扒着院墙,百无聊赖地吹散蒲公英一样的植物。那些烟絮般的孢子随风散落到大街小巷。他拍了拍手,三蹦两蹦跃下板凳。

好了,这下阿娘的任务完成了。

“佳音蛊长成之后,遇光风就会失活。就算带着水盛放在器皿中,环境跟它生长时比有一丁点变化,也会慢慢化成白石,根本没办法长年累月保存......”他一字一顿。

但是连月昼夜不歇的暴雨,昭明塌落,安和沉入湖底。佳音蛊在水下的废墟与白骨中静默生长,宛如离离原上无边野草。在盛放的这一秋中,它终于等来了那个将种子拂落到每家每户的孩子。

维云斯隔着漫长的河流,注视对岸那个对一切尚且懵然无知的自己。

这是宿命吗,妹榜妹留。

  

  

“提拿人犯。”

“字号,文书。”

“甲字十二号,文书在此,你核验吧。”

锁链声回荡在囚室内,几只饱吮脓血的老鼠堂而皇之穿过走道,被人一脚踢开。

哀嚎声与脚步声混杂,回荡在不见天日的监牢中。

“甲字十二号,”锁链敲在监牢围栏上,“外面有人来提你了。”

沤烂的稻草上,手脚都被上了锁枷的时差抬起头。

甫一回返洛都,他就被压入诏狱。因为外面有人照顾,所以并未受刑。原本要在经脉里钉入封钉以锁内力,也被豁免。不过看今天来人披甲戴戈,杀气腾腾,显然再怎么拖,他也必须得上南镇抚司当庭接受审讯了。

时差轻轻呼出一口气,从地上起身。

他面色有些疲倦,但眸光柔和明澈依旧。着囚服,带锁枷,依然像信步在天光之下。无论是过去与他共事还是不曾共事过的同僚,此刻都难免在这样的坦然下后退、沉默。

时差说:“劳烦了。”

来公堂的这一路,他见到了很多人。有跟他一起出任务,夜中在酒楼对饮,大谈特谈来日封侯拜将远志的朋友;有与他始终不对付,看不惯他每次在卫所比武都夺魁的对头;有一路提携他,希望来日由他来接班的师长。

还有,粽子。

回京后闭门谢客的丹阳郡王顶着插手北镇抚司内务的巨大压力列席在此,手中的折扇有一下没一下敲击掌心。一直跟他形影不离的小猫,都因为回洛都身份敏感,只能呆在府上,不能像以前那样跟他大街小巷乱晃。所以郡王虽然锦袍玉带,却也只能独身坐在那里,眼中的情绪很淡。

只有见时差到了之后,他神色才有所变化。

时差与他对视,弯起眼笑了一下。于是粽子显出几分紧绷的背脊也微不可查放松下来。

粽子冲他微微点了点头。

一切尽在不言中,陵江一战后,他们自生出某种默契。

时差恢复平静,看向厅堂最上首的都指挥使。

对方慢条斯理铺开状纸,手书条陈。

“私度越关,过而不改。犯上作乱,阑入观宇。居官从重刑惩,当入监后处绞。

时差,你可认罪。”

身后两肩传来巨力,他被按到地上。那双色泽瑰逸的双瞳没有看上首的大人,只是注视着堂后的独角的獬豸纹。

他没说话。

短短一段时间就须发更显花白的老人甩开旁边人的手,拱手立在下面:“大人,罪发首陈,当免重罪。更何况时差在司期间,夙夜匪懈,屡立奇功,按律也应免罪二等。”

时差眸子一颤:“同知大人......”

老人向他低吼一句:“你住嘴!”

他深深躬下脊背:“还请大人明鉴。”

堂上一时寂静。

上首的人似乎并不意外,捋了捋衣袖,语气轻缓未变:“你言之有理。”

他话锋一转,语调陡然尖锐:“可是这贼子追查旧案,动摇国本,意图不轨。一而再再而三犯禁。本官已经宽宥一次,岂容他再逍遥法外!”

他特意转过头去看粽子:“想必宫中让郡王前来听审,也是要来督审本官执法严正。既如此,本官岂能有负圣恩。”

粽子笑了一声,折扇轻轻敲在座椅把手上,眼中殊无笑意。

指挥使不以为忤,再度缓和了语调,看着这个明明跪在下方,却容色不改,平静到让人厌恶的青年,轻柔开口道:

“时差,你可知罪。”

时差,你该死了。

“我......”

所有人都将目光投向他。

獬豸纹烙进那双瞳中,独角上仿佛有火烈烈而燃。

“我认罪,但我没错。”

他的声音不大,但回荡在厅堂内外,传出渺远的回声。

我认罪,但我没错——

老人深深闭眼,粽子的扇骨落定在扶手上。旁听的锦衣卫众面面相觑,无一人敢发声,唯有指挥使露出微笑,似乎从心赏识他的愚蠢与铮骨,因此不吝于展现最后一丝上司的体贴,送他上路:

“来人,将人犯......”

铮——嗡!

他的话音与表情都诡异一滞。

一把刀。一把短刀就这样在众目睽睽之下飞过人群,堂而皇之插在镇抚司的大堂中央。

厅堂扰乱,众人瞬息坐起,四下环顾。

“什么人!敢闯南镇抚司,不知道这里是锦衣卫内堂吗!”

刀身轻吟,其上的龙鳞般的雪青锻纹迎着天光大放,刺的人双目灼痛。

时差先是一怔,豁然回头。粽子则是终于唰一声开了折扇,不着四六窝回太师椅中:“终于来了。”

脚步声由远及近传来,有人挥手一招,龙鳞短刀如鱼从游,回到来者的手中。那道人影每近一步,指挥使的面色就难看一分。直至他站在时差身前,刚才还执掌生杀大权的指挥使彻底没办法控制表情,狠狠拍案而起:“余余银!这里是我锦衣卫,不是你稽查司,更何况你只是一介同知。公然强闯,是视我国朝王法如无物吗!”

刀在来人掌心轻巧一旋,他抬起了头。

他刺金官服,腰佩金鱼袋。白发红瞳,瞳珠迎着天光,某种角度呈现出龙膏烛样的丹色。五官比在场众人都青稚太多,几乎可以称得上一句少年了,偏偏有种历万劫而不移的持重。似乎以近乎挑衅的方式将武器插在锦衣卫最高长官前于他而言,也不过只是件寻常事。

砉然一声,他将短刀归鞘,与双刀中另一把垂坠相连。每一次迈步,双刀雪青的鳞片都层雪叠浪,如同麒麟信步,悠游于刀丛剑戟中。

时差忍不住出声:“余队!”

余余银站定,回首冲他一点头,眼里一点轻缓的笑。

他无声安慰时差:没事了,不算什么大事。

等少年再转过头,就看见上首的大人眉梢狠狠一跳。

一个政客,忌惮的永远是另一个政客。纵然时差和粽子大概砍他如砍瓜切菜。但在他眼里,这二者一个生死任他拿捏的阶下死囚,一个是早被逐出洛都权利中心的闲散郡王。这次的公堂会审是他特意安排,排除异己,向道门投诚,又向上头表了忠心,堪称是一场完美无缺的政治秀。他原本正明暗两重规则中正当如鱼得水,但这一切一切,都因为这一刀戛然而止了。

这因为余余银,因为刀的主人,或者说,这全是因为背靠九殿下,所以能在短短数年之内扶摇直上,成为洛都炙手可热的九卿之一,监临天下武人的稽查司同知。

“陆大人。嗯,你刚才有一点说错了。”

锦衣卫都指挥使陆辉心中涌现出一股不祥的预感。

青年翻了翻,从怀中掏出一枚玄铁铸的令牌,上面赫然是一行令他目眦欲裂的小字。

稽查司指挥使。

“不可能!你入朝不过三载,如何能担此大任!”

余余银又开始在怀里掏,这次是封新鲜出炉的告身。

他特意在陆辉面前打开,好让他看到上面盖玉印的所有朱字,最后看他脸色发青,才贴心移开。

“前任指挥使上书请辞,陛下应允了。加上殿下赏识,所以我今天起开始担任稽查司指挥使。”他冲人抱了抱拳,“陆大人,以后稽查司与锦衣卫少不了合作,劳烦你多照顾了。”

他语气绵和,话也说的诚恳客气。但现在仍站在时差身前一步不退,更有话音未出,当空飞来那一刀,无论如何也不像表现出的那样谦和。

陆辉看了他两眼,脸上的怒容缓缓消失。

他坐回太师椅上。

混迹官场多年的老狐狸,明白情势如此,生气永远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只能徒让你的敌人笑话而已。

“那余大人今日前来,是执意包庇这案犯吗?”

“包庇?”

余余银摇了摇头:“不算包庇,毕竟时差说了,他已经认罪。”

在陆辉皱起眉,在想他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药的时候,新上任的稽查司一把手就带着笑道:“我是来叫他戴罪立功的。”

“陛下已纳真人之意,欲青、肃二州另立道观,合四灵之相,以弘圣道。这两地江湖势力盘根错节,云巅、黑蓑势大。如果要弘法,肯定要和他们起冲突。而居中调停或施压,是稽查司的份内职责。不过兹事体大,除我之外,当然还需要武功高强,且熟悉地方情况的副手来理事。

“时差正好可以戴罪立功。”

陆辉脸色很难看:“不仅不严加看守,还要叫他参与青、肃二州的事物......”

余余银第一次打断他:“陆大人,如今朝廷正是用人之际。再大的事,大不过陛下的圣旨,与真人的法旨。而且,这也不是我一个人的意思。”

“陆大人卖不卖我的面子无所谓,但总不能谁的面子都不卖。”

他诚恳道:“那就有点说不过去了,对吧。”

一阵诡异的沉默后。

“来人,给他卸枷。”

......

“我都以为你赶不及了,怎么来这么晚?”

粽子、时差、余余银,三个凑在一起能拼出来一点五条玉带的朝中青年显贵,此刻正偷偷摸摸缩在南镇抚司院墙外的一株花树下。

这地方堪称鬼见愁,周遭不闻人声,免去了隔墙有耳的担忧。所以丹阳郡王得以毫无仪态蹲在墙角,不停拿扇子给自己扇风。

“吏部那边动作有点慢。其实那个文书,墨都还没干,我拿到就往来跑了。”

时差在旁边活动手腕。他已经换上了稽查司的官服,整理好冠带,下意识伸手摸向腰间,只是那里空空如也,让他有些微愣怔。

余余银心细,注意到了:“稽查司库房里还有几把好刀,你回去挑就行,时差。”

时差回过神:“没事,余队,我就是一时不太适应。但是你刚上任就这么把我捞出来,会不会......”

余余银安慰他:“问题不大,这些都在里雪的设想内。”

粽子仰起头,把扇面搭在脸上:“是啊。大概真人都没想到,他的法旨能被这么钻空子。本来新起道观不是什么好事,这下能把你捞出来,看上去也不算太坏。”

余余银虽在洛都,但消息灵通,知道的不比他们几个亲历者少,接着粽子的话继续道:“这其实也只是一点。陆辉混迹官场久了,挺会审时度势的。我把雪宝搬出来,不需要多说什么,他自己就先退了一步。”

粽子把扇子拿下来:“雪宝还在华坞,他之前又一心投效道门,没那么怵雪宝。也就是说老五......”

余余银点点头,声音放轻:“也就这几天的功夫了。”

粽子忍不住我靠了一声。

时差张了张嘴:“所以,储君......”

“还是得看上头的意思。”

今上膝下共九子。明德皇后乃是继后,入主中宫时,东宫储位已定。后来虽然陆续诞育两子,却从来没有天位之念。然而这一切都因前太子因病而逝戛然而止。

为夺嫡,洛都朝官分裂为数支派系,彼此残杀争斗。死于争斗者有二,圈禁者有二,耳闻目睹宫禁惨事,因此心衰患病者又有三。至剑圣一年前万寿节从洞庭归来,最后一位废为庶人,圈禁府邸内的兄长也亡故发丧。国朝宗室嫡系竟然人丁寥落到只剩下他与妹妹,还有那位他并不相熟,排行第五的兄长。

而在九子当中,里雪最幼,又是唯一的公主。今上对诸皇子不假辞色,甚至于前太子崩后不立储,不封王,以至酿成夺嫡之乱,但对于仅有的女儿却似乎有种特殊的优容。里雪出生时有圣人批命,更可以出入政事堂参与机要,稽查司就是她上一手组建。甚至她是天子众多子女中唯一一个拥有封号的。陛下某次曾向重臣感叹道,小九深肖朕躬。

这几乎是某种赤裸裸的信号。

所以除却一些深受儒家纲常影响的宿儒朝臣,绝大多数人在将要站队时,总不免琢磨陛下当年那句话。

时差有些担忧:“本朝没有女子称帝的先例,而且里雪......”他指了指喉咙,“会不会压力很大。”

“本朝没有前朝有啊。”余余银语气倒是很轻松,“前朝太宗皇帝不就是乾太祖和云帝的义女,照样承前启后,开三十年盛世......哎呀,扯远了。”

“反正现在差不多就是二选一的局面,再加上他们兄妹俩从小关系就好。陆辉也得为自己的后路打算,既然银神话都说的这么明白了,那他没必要为了你赌上他的官运。”粽子拍了拍草屑站起来,“这点他还是能算清的。”

他看向余余银:“里雪什么时候回宫,或者,我能不能进华坞一趟?”

余余银呃了两声:“你是想,问剑宝的事......?”

“哦豁?”粽子眉梢一挑,“我不能问?”

余余银有点为难的笑了笑,但显然是里雪之前提过,所以即便是面对粽子,他也没有多透露一句。

他由里雪授意接掌稽查司,显然关系绝非常人可比。六年前,九殿下出宫游历。当时还是少东家的余余银正面临父亲走镖途中意外去世,几个老人联合起来谋夺家业的绝境。彼时他还未及弱冠,却毅然决定破釜沉舟,拿遗留下的全部家资做抵,靠父亲最后一点香火情分接下了北出塞外,通达西域的一趟巨镖。绵阳当时是他的同乡,出山之后被龙哥介绍来镖局投刺。里雪刚同剑圣道别,于玉门城中客栈同他们结识。加上游走北塞的天才弓手和彼时还初出茅庐,正四处增长见闻,自告奋勇代里雪同众人交流的少年侠客。众人相携走镖,一路上智斗马匪,弥平莎车内乱,助北军光复西州都护府......留下无数传奇异事。

白龙鱼服的殿下回朝不久,余余银的镖局就托付给几位师兄代管。他因功为北军举荐入朝,算是半只脚踏入了洛都权力圈子。三年前问仙战后,里雪上书请立稽查司,上意准。这个因为明面上没有任何根基,而不为人重视的少年就这样避开京畿众人耳目,成为稽查司的普通知事,并在后续几年内越来越大放异彩,于今日坐到了稽查司一把手的位置。

他与里雪的关系也渐渐浮出水面。

对很多人来说,指挥使毫无疑问是九公主的得力心腹。但对里雪而言,余余银更是北塞沙雪中,一力把他们护在身后的余队。

“好。”粽子举手投降,“你就告诉我,他有没有大危险。好歹那也是我哥。”

时差也把目光投向余余银。

在陵江,除了维云斯的药血,大家其实也都在暗暗挂心剑圣的怪病。放在一般富贵之家,虽然无计可施,但总有好好将养的机会。但如果是在如今的洛都,十分有可能继承大位的七殿下身上,这可太要命了。

要知道,虽然嫡枝只剩下他们兄妹,可宗室却未必无人。

余余银轻轻叹了口气。

“其实我不太清楚到底怎么回事。我入朝晚,里雪也从来没跟我说过。但她好像有很深的担忧与顾虑,也不希望你去查。”

“不过,”他咬字一重,“她也说了,如果你执意要查的话,可以把这个给你。”

他递给粽子一枚小笺,上面盖了只此一家的雪花印章。

粽子刚刚伸手,余余银又补充一句。

“粽子,里雪还说,可能结果不会像你想的那样。”

粽子没说话,只是两手一夹,轻飘飘将那封纸笺放回袖中。

余余银微微叹了口气:

“你刚回洛都,盯着你的人不少,小心点。”

粽子摇了摇折扇:“知道了。你们俩也小心,就此别过。”

时差冲他拱手。

他和粽子身份都很敏感,之后还要帮余余银处理稽查司事物。青、肃二州的江湖事说来轻巧,但案卷上的每一个名字都是他们相熟的朋友。余队夹到中间,不论还有什么后手,都难免煎熬。时差既然被捞出来了,也理所当然要为他分忧。

所以在洛都这段时日,他们恐怕很难再见了。

一入帝都,还未曾一起赏过花,喝过酒,就已被迎面而来的风雨大势裹挟。

“粽子,代我们俩跟萧然问好。”

粽子没有回头,只是冲他们摆摆手。

  

  

在三人于洛都短暂会面,又很快各奔东西的时候,东市慈恩寺旁的五皇子府迎来了一队低调的客人。

陛下诸皇子皆不封王,开府也只能挂皇子府匾,曾让工部很是尴尬为难了一阵,但一应陈设布置却没有丝毫怠慢。如今或许是感受到主人年寿不永,当年被匠人悉心栽种养护的御衣黄也花瓣蜷曲,渐渐枯萎凋落。往来的僮仆脸上都有如出一辙的沉郁麻木,映得楼台清寂,馆阁失色,一片黯淡的灰意。

在主人的卧房中,有人一手掀开了床帷,静静坐在床榻边。

她没等多久,床上的人就因为一阵一阵涌来的剧痛,在游丝般的吸气声中微微张开眼。

他昏蒙离散的瞳光缓慢地逡巡,最终定格在床边的身影上。

那是个穿绿衣的年轻侍女,面容很陌生。他颤抖着摆动沉重的头颈,干燥起皮的双唇颤动,似乎想问她究竟是谁,又是如何来到这里。

侍女很平静地看着他,瞳仁中的黑慢慢淡去,像是雾消散在空气中,露出熔金般的真实瞳色。

五皇子定定看了她两眼,转过头去,慢慢吐出一口气。

“原来是你,小九。”

浓烈至极的血气随他这一个动作扩散开来。那条盖在他身上的被衾被浓沉的黑红浸透,几乎看不出绣纹,像已经被髹好的棺盖。粘稠的脓血如同蛛网,缓缓从棺盖四角渗出,无声滴落。

而说出这句话的人也早不能称之为人。

蜂窝般的毒疮自他脸颊向下蔓伸,灰白的皮肤下是鼓动着的,剔之不尽的腐肉。死亡不惮于在他身上倾注最残酷的恶意,他还活着,只不过活的像是饱受折磨的厉鬼而已。

“你为什么来......”

“你来笑我,你来出恶气吗?”

“因为我指使太监,将老七推入冰湖里......”他喃喃道。

空气中的血腥愈发浓烈,反而沉降为一种馥郁到坏死的甜香。

里雪没有动。

我只是来看你。

她“说”。

五皇子浑身开始颤抖,再度扭过头。那些毒疮随着这一个动作流出恶血,他的脸色愈发灰白,像脱水的死肉。

他第一次如此认真的注视这个妹妹,好像要从那层伪装的面皮下挖出当年花树下那个小小的孩子。

为什么......?

不应该。

五皇子的五指在乌沉的锦被上死死一抓。

白发的女孩,和旁边牵着他的少年。他们静静站在蜿蜒着薜荔藤萝的太湖石下,众星捧月。他身边的人呼啦啦涌上去行礼,转瞬间就只剩他一个,孤零零立在阴影中。在宫里行走,谁没有练出来七情不上脸的功夫,可那时他的五官还是因控制不住而一时扭曲。明明大家都生长在那扇宫门里,可为什么他们来日会成为此间的主人,而他未来只能屈膝行礼。

回去后他就被母亲传唤,因为情绪外露,被狠狠扇了两巴掌。

这两巴掌反而催生出他蓬勃的不甘与野心,但很快,很快这野心就扭曲为一种畸形的,更深切的怨愤与恐惧。

“为什么,老七......”

“为什么他还没死!”

他撑着床榻起身,锦被滑落。

里雪慢慢眯起眼。

更多的,更多的血从黑红的腐肉中渗出,几乎要沾湿里雪的裙摆,但男人浑然不觉。他摇摇晃晃撑起干瘪的身体,已经浑浊发黄的双目死死盯着里雪:“不是我......不该是我,是他......不对,他为什么还没死,他早该死了!”

他近乎咆哮:“他为什么还没死!”

这句话好像耗尽他最后的生机,他的腕骨疏松到甚至难以支撑一副朽木状的躯体,随着咔嚓一声轻响断裂。男人砸在了床上,宛如一枚枯叶飘回属于他的棺椁中。

他仍在喃喃念:“他早该,死了。”

“本来应该是他的,应该是他......”

里雪从木凳上起身,慢慢合上了屋门。

从头到尾,除了告诉对方自己的来意,她再没有多说一句。而男人疯癫不堪地讲了那么多话,她也没有任何多余情绪。似乎真如她自己所说,她只是在最后关头来看看这个名义上的兄长。

另一个婢女看她从卧房出来,迅速同她耳语几句。

“......似乎有所怀疑,但也不敢擅闯您的居所。保险起见,还是希望您能尽快返回华坞。”

母后呢?

“娘娘近日愈发嗜睡了......醒来也有些神思昏沉,没有传过您。”

里雪默了默。

走吧,我们回去。

不打眼的侍女回归队伍,客人将要离去,这座府邸依然如死水一滩,不起波澜。

在迈出府门前,里雪最后回头看了一眼。

身边的人传音道:“主上?”

女孩垂下眼,收回目光。

其实我很小的时候,还挺喜欢那株牡丹的。

  

  

“草了,怎么还不走。”

树藤后,维云斯盯着对面巡湖的道士,指尖不耐地在膝头敲击。

现在摆在他眼前有两个难题,一是紫荣观的人日夜不休在湖边看守。二是佳音蛊。

佳音蛊是他寻回过去真相的最优解。比询问任何人,翻找任何当初遗留的线索都要来的直接且值得信任,所以他无论如何都要下一趟湖。

但问题也接踵而至。

佳音蛊一旦被催动,陷入幻境的人意识闭锁,会陷入一种类似于神游的状态。在陆地上还好,但要想复原当时的场景,他必须得潜入水中。即便有海月珠林的内功,他顶了天也只能在水中闭气两个时辰。如果两个时辰一到,他还陷在过去,那就只有淹死这一条路。

海月珠林的人淹死在水里,听起来也太搞笑了。

也正是因为这种特性,他小时候,如果寨子里的孩子想要玩佳音蛊,一定会有父母或是其他大人在旁边看着。他们在小孩腰间绑一根绳子,掐着点,看时间差不多了将人拉上来,再把人从过去的幻景中叫醒。

阿娘说这很像采珠。

要是有人把绳子松开,水底的人就永远都回不来了。所以你要玩这个,一定得找个你信得过的人在后面拉绳子,听见了没。

......他独身来安和,湖上单薄一道影,哪里有帮他拉绳子的人。

维云斯的脸藏在树藤的阴影后。

但就算没有,他也绝不可能放过这个机会。

维云斯使劲扯了扯那些树藤,因为生长多年,根深叶茂,十分坚韧,符合他的要求,长度也很合适。确定没问题后,他又从怀中掏出几样小巧的木质机关零件,就地开始组装。

两个时辰,一个半时辰......算了,稳一点,半个时辰试试。

片刻后,他找了块大石,将树藤绑在上面。

大石顺着湿软的青苔,无声无息没入水中。

没有刻漏计时,维云斯自己计数。半个时辰后,树藤借齿轮慢慢绷紧,将石头拖出水面。

没有问题。他略略放下心,又去检查了一遍,确保万无一失。

一切准备妥当,他心里的焦躁被抚平些许。白天太显眼,但到了晚上灯火晦暗,他搞出来这些动作就不会那么显眼,所以他决定夜里再行动。

但不得不说,这个计划也很赌。而且是一旦被发现,他只有死路一条那种赌。但都到了这一步,死在这里,他只当魂归第二个故乡。

下面有人在等他,而且已经等了那么多年。

维云斯将木藤绑在自己腰上,死死系紧。

紫荣观的人办事细致,观察久了就会发现,那些道士分作几班,每隔两个时辰一换。维云斯估计他们已经从打捞佳音蛊上吃了闷亏,那些山民拿着化作石壳的白灵芝去药房换钱,紫荣观的人接到消息,自然也会先想方设法打捞,但没想到佳音蛊一旦离开堰塞湖就毫无用处。为了避免浪费,在想出办法前,他们都没有再莽撞行事,只是派人看守。

但等到暮色初降的时候,连维云斯都没料到的变故陡生。

对岸一直井然有序的营地中忽然亮起成片火光,原本巡逻的道士首次汇合,竟然跑离了湖边,向另一侧奔去。他目光所及之处,人影很快消失。

维云斯怔了一下,迅速反应过来。虽然不知道发生什么,但这显然是千载难逢的时机。告里从他手腕爬到机关处护卫,维云斯闭上眼,再睁开,其中金芒雪寒,再没有半点怯弱犹疑。

他背对着湖,向后一倾身,就这样跃下湖水。

湖底有明珠千斛,他来采珠。

他开始下坠。

下坠,下坠......

不同的水,给人的观感也不同。

东海水深万丈,四方辽远。他飘浮在其中的时候,像天地浩浩间一片羽毛。穿过他发丝和指缝的鱼群顺流洄游,只有他身为异类,无所依归。

天心月从上及下的九潭永远印着圆缺不一的月相,不同时节有不同的落花随着水波轻轻荡漾。水很静,也很轻柔。他躺在一只木兰舟上。在夜最深的时候枕着他的剑,睡在月亮中央。

安和与它们都不同。

幽蓝的水波淹没他的五官,一切繁杂的声响都消弭不见。好像在这一刻,他驻留的已不再是阳世。黄泉分剖了一条细弱的支流,他正在幽冥和人间的分界。

下坠,下坠......

晚霞映在他头顶,但那些多情明丽的色彩一点点灰蒙,黯淡。他的视线逐渐被剥夺,幽寂的暗色像蛇,慢慢将他吞咽入腹内。他空睁着眼,什么都望不见。

......原来这就是失去五感。

下坠,下坠......

维云斯的右手按上胸膛。

琉璃火在阒寂的黑暗中慢慢出鞘,他摩挲着剑尖,将它抵向心脏。

他的唇色苍白,疼痛如约而至,像他最忠诚的老友。唯一不同的是,这次他的手再也没有抖。

一线浅淡的碧玺粉飘离体外,纤细飘摇,被他拢在掌中,像是纸鸢的牵丝。

他伸出手,向前一送。这缕血线在半空勾勒交织,曼连出那个如花开叶的玄奥图腾。明光大盛,几个呼吸间,暗无天日的水底突然升起小小的金曦。他以血绘出的花叶底烧出秾艳至极的赤色,像朱砂倾流,从三十三天上撷来最炽烈的霞火。

更多血线从他胸口延伸而出,红线周流相缠,环绕在他周身,照亮了这片寂寞天地的一隅。

他看到了一面马头墙。

四阶的黛色砖瓦,方斗鹊尾,上面坐着一只小狗吻兽。他向下坠落,与那只面容已模糊的石雕小狗就这样错身而过。

那是,老孙家......

他不自觉伸出手。

他看见了花格窗,他看见了月洞门。他看见当年被主人宝贝放在多宝架上的彩釉大瓶碎裂成无数片,没入淤泥。他看见倾塌朽烂,已经要辨不出金字的楹联,“黄金盒里盛红雪;碧玉盘中弄水晶”,好俗气。

红线绕过指尖,向前蔓伸,并最终落在一朵如云雾般摇曳的白色灵芝上。

佳音蛊散发出柔和如月的光芒。

去去去,你小孩子家家懂什么。我这瓶子可是前朝古物!当初我花了八百两才买回来的,现在若是卖,一千两起步!碰坏了,把你卖了都赔不起!

他怔怔坠落,不自觉张开唇缝,溢出一连串细碎的气泡。

月门后,他望见一具半倚在墙上的白骨。灵芝生在它的肋下,像死后的心脏默默长出一朵花。

下坠,下坠......

红线飞散。四阶的马头墙,漆成白色,水墨黛瓦。他看见石阶上的青苔,他看见月门后紫藤倾落如瀑,他看见少女提篮,在街头卖一枝沾着清露的杏花。

为什么他能看见?

因为他正轻盈奔跑在街巷中。

杏花树,开白花。街东糖饴粘掉牙。

小狗小狗扑蝶去,小鸟惊的叫喳喳。

杏花树,开白花。小童拉手快快走。

月亮醒,星星照。小童小童快归家。

他跨过门槛,冲人扑去。有人转过头,蹲下身,于是他扑到一个带着药香的怀抱里。

哎呀,怎么玩到这个时辰才回来——

他眼前逐渐迷蒙。

红线一霎飞牵,化作女人衣领上交缠的绣纹。满湖明珠静默生光,缀上枝头,一树新开的春杏。幽蓝的水波收束,抖擞夜露,原来是一只皮毛光滑,跃上墙头的玄猫。天光那么盛,女人的半张脸逆光,五官模糊,只能看到嘴角勾起的弧度。他张了张嘴,想说:阿娘,我刚才好像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

醒醒——!

......诶,别睡啊。

一只手握住他的腕,而后,猛然向上一拉!

不对!

维云斯睁开眼。

周围依旧是三万丈下黄泉幽冥,但一束光陡然自他头顶倾落。

纯白的光,纯白的光中游出的人。华枝春满,那轮映在池中那轮清寂的白月。跨越重峦,自岩岩峭壁上拂来的山雪。

数之不尽的红线勾缠着他面前的人。他白发在寂然的水底飘摇散落,缚眼的绫带轻轻擦到他侧颊上,一触即离。白发与红线彼此相缠,结出千心万绪。

这是......什么?

维云斯怔怔望着他。

这是水下的幻梦,是蜃兽喷吐烟气,在最寂寞无人之地为他画出的吉光片羽?属于安和的过去没有他。那个在杏花满枝时跑过石子路的孩子从不曾想过,他未来会见到这样的人。

所以为什么?

为什么,他会在这里见到剑圣。

这太荒谬了,让他几乎想笑出声。

他失心疯到这个程度了吗?

他迟迟不做回应,目不能视的青年心头有些嘀咕。水太深,人漂的太久。他是呛水了吗,他没法呼吸了吗?

他拉着那节过于细瘦的手腕,将人牵到怀里。

然后吻了上去。

维云斯瞳孔骤然一缩。

冰凉的唇瓣相贴,几乎能感受到每一寸细纹。舌尖慢慢撬开齿列,一只手抵在后脑,微微将他的头向上抬,于是他们触碰相连更紧,仿佛魂魄本应这样毫无距离纠缠相生,在八千岁春秋中化为天地间两粒埃尘,被风吹到跨越重山,一同飞渡到沧海彼岸。水下弥足珍贵的空气就这样从另一具躯体让渡,几乎点燃了他每一个毛孔,灼痛每一滴血液。红线与白发在他们身侧环绕,像是赤红欲燃的古枫迎来亘古第一场落雪,像翩然的蝶。

维云斯开始剧烈挣扎起来。

他妈的,他不会再怀疑了。这就是剑圣,如假包换的,得了失心疯的,跟鬼一样无论跑到哪里都甩不脱的傻逼剑圣!

你不是要回洞庭吗?你不是走了吗?天下之大任你逍遥。可为什么?为什么你还能追到安和来!

剑圣,为什么偏偏是剑圣。

气泡溢出,剑圣安抚地捏了捏他的脖颈,像捧起因为迷途而坠落在荒芜旷原上的鸟雀。

没事了。

维云斯动作一僵。

绫带松垮,云一样缓慢上浮,维云斯望见了那双无神的眼。在不在水底,水底黑不黑,这些都无所谓,因为他本来就看不见。但他看不见,瞳仁中却映着小小的,维云斯的影子。

没事了。

  

  

“呃......不至于吧。”

小小的山洞里,剑圣坐在旁边,听维云斯死命用水泼脸,然后拿袖子擦嘴。他唇色本来浅,陵江出来后,气血一直都没有好好养复完全,因此看上去就是一片浅淡的白,结果现在被擦的几乎滴血。连带耳垂侧颊都一片烧红未褪。幸好剑圣是个瞎子,不然被他看见,维云斯真的有痛下杀手的决心。

剑圣被这动静搞得心里有点毛,小心翼翼开口:“我只是,想给你渡口气。我们俩都是男的,没啥吧。”

维云斯都快气笑了:“渡气?!我他妈海月珠林出来的,需要你给我渡气,你......”

他话音忽然停住。

从水底上来后,他第一次将目光落定在剑圣身上。他发尾还在滴水,歪了歪头,眼底几许茫然,似乎真的不明白他为什么有这么大反应。

维云斯定定看着他。

“你认识我?”

“啊?不认识啊。”

一把纤锐无匹的长剑猛然没入他身侧的砖石,炸出一道裂缝:“不认识你渡什么!这么爱亲怎么不抱着狗啃!你他......”

”哎!”剑圣抬高声调,“你这个人说话怎么这么难听。我是看你落水了,好心拉你一把。而且我之所以救你是因为——”

他缓慢眨了眨眼,声音慢慢低下来。

他语气里再度蔓上茫然。

“对啊,因为什么?

“......我也不知道。”

水顺着他的长睫滴落在石上,他慢慢抬起头,眸子虚虚落在面前的人身上。

“好奇怪。我也不知道。我只是,觉得,下面太安静了。我不能放你一个人,就这样一直朝湖底坠下去。”

维云斯的心脏猛然一缩。

剑圣把指腹轻轻搭在颈侧那把剑上。

“我见过你吗?”

“不对,”他摇了摇头,“我一定见过你。我来这个叫安和的地方,是为了你。”

中中二二历险记

【朝耀/米耀】青春期117:My Girl

今天有超级英雄哦,注意下划线



117.My Girl

 

 

作为正常的青少年,王耀虽然没有像阿尔弗雷德那样热爱睡懒觉,但偶尔也想悠闲地多休息一会儿。

 

但在亚瑟这边是不可能的。

 

因为亚瑟从不睡懒觉。

 

不管有事没事,不管前一天晚上多晚才睡,他每天雷打不动七点起床,然后把王耀揪起来。

 

所以,当王耀久违地睡到自然醒,舒服到全身几乎都松软了。

 

窗帘拉着,房间里依然昏暗,时间似乎尚早。他闭着眼睛懒洋洋伸个懒腰,却发现伸展不开。

 

 

用...

今天有超级英雄哦,注意下划线



117.My Girl

 

 

作为正常的青少年,王耀虽然没有像阿尔弗雷德那样热爱睡懒觉,但偶尔也想悠闲地多休息一会儿。

 

但在亚瑟这边是不可能的。

 

因为亚瑟从不睡懒觉。

 

不管有事没事,不管前一天晚上多晚才睡,他每天雷打不动七点起床,然后把王耀揪起来。

 

所以,当王耀久违地睡到自然醒,舒服到全身几乎都松软了。

 

窗帘拉着,房间里依然昏暗,时间似乎尚早。他闭着眼睛懒洋洋伸个懒腰,却发现伸展不开。

 

 

用力一扭——适得其反,腰突然被搂住,温热的嘴丷唇丷压丷过来。

 

几下吸丷吮过后,湿润柔软的东西钻丷进丷唇丷间,逡巡领地似的扫一遍口腔。然后放开,在鼻尖上轻轻一吻。

 

“My Sleeping Beauty?”

 

碧绿的眼睛里带着一点儿揶揄。王耀觉得自己醒了,又似乎没完全醒。

 

他还没有再次习惯这样的早晨。

 

从年初开始,在这边住了差不多半年,之前无论什么时候、以什么姿势醒来,亚瑟永远背对着他,仿佛一个沉默的雕像。

 

但这几天,无论什么时候醒来,要么他抱着亚瑟,要么亚瑟抱着他,总之肯定镶嵌在一起,仿佛某种木构建筑的榫卯结构。

 

如果要王耀选,更喜欢他来抱着亚瑟,这个姿势让他有种亚瑟很可爱的感觉,像一只毛茸茸的小动物乖巧地蜷缩着——当然完全是错觉。

 

不过,不得不说,这家伙身材瘦削,肤色白皙,五官漂亮,但凡是个女孩……哎呀。

 

王耀忽然想起罗莎。

 

脑子里幻想了一会儿,回过神时已经被压丷住丷磨丷蹭,那个身材瘦削肤色白皙的家伙开始用漂亮的五官引丷诱王耀,连手也轻捏着王耀的耳垂。

 

“Babe...”

 

耳缘上的瘙丷痒,喷丷吐的热丷气。

 

“别闹。”王耀推他,“几点了?”

 

“快要十点。”

 

王耀僵住了。

 

摸出手机一看差点吓死:“你怎么还没起床?你妈呢?”

 

虽然王耀从不参与,但也知道亚瑟只要在家,每天都要陪柯克兰夫人吃早餐,如果突然不出现——

 

亚瑟耸肩:“我早就起床了,但回来了你还在睡。”

 

王耀松了口气:“太累了,昨天……昨天?”

 

前天几乎是一晚上没睡,昨天大清早又跑出去,晚上也睡得很晚,亚瑟他们回来都凌晨了,然后还……嗯?

 

然后?

 

“你睡得可真快。”亚瑟似笑非笑,“差点打999。”

 

王耀有点心虚。

 

事实上,昨天最后气氛出奇的好。黏糊了好一会儿,衣服都扒了一半,亚瑟甚至确认了他没有出血,洁癖发作去洗澡了。

 

然后王耀就睡着了。

 

准确地说,差不多是晕过去,亚瑟答应以后,累积的疲劳和压力一瞬间喷涌出来,王耀甚至都不记得自己是怎么睡着的,跟断片似的,睡着的时候很可能还在地毯上。

 

带着一点儿内疚地回想着,王耀忽然发现自己裤丷子没了。

 

“??F*—— ”

 



中中二二历险记

【朝耀/米耀】115.实事求是和浪漫主义

常设!与国设无关!!

 

 

115.实事求是和浪漫主义

 

 

王嘉龙的表情十分微妙。

 

他抱起胳膊着往椅背上一靠,审视的目光在王耀身上逡巡片刻,发出一声“哈……”。

 

然后说:“Ni Dao Ting Hui Zuo Sheng Yi(你倒挺会做生意)。”

 

说完不等王耀回应,又自顾自道:“也算是生存之道。”

 

他平静地端起杯子:“Jie Fang Si Xiang,Shi Shi...

常设!与国设无关!!

 

 

115.实事求是和浪漫主义

 

 

王嘉龙的表情十分微妙。

 

他抱起胳膊着往椅背上一靠,审视的目光在王耀身上逡巡片刻,发出一声“哈……”。

 

然后说:“Ni Dao Ting Hui Zuo Sheng Yi(你倒挺会做生意)。”

 

说完不等王耀回应,又自顾自道:“也算是生存之道。”

 

他平静地端起杯子:“Jie Fang Si Xiang,Shi Shi Qiu Shi(解F思丷想,实S求是)……*老闆千古啦。”

 

说完连灌好几口咖啡,咽下去后盯着王耀似笑非笑:“我不知道你是不是真不想回来。但如果你拿下黄毛,我估计他们会请你回来。”

 

“为什么?”王耀问。

 

王嘉龙发出一声短促的嗤笑,仰脖把剩下的咖啡干光。

 

“文成公主,王昭君,听说过?”嘲笑地看一眼王耀,“据我所知,那黄毛在柯克兰有点地位,上面只有一个姐姐?虽然大英早就是艘破船,但柯克兰油水可不少,资丷本丷Z义的优越性——”

 

“你疯了吗?”王耀打断他,他感觉自己的脊椎都僵直了,“我跟亚瑟?”他撇撇嘴,“你们学校信息那么闭塞?他女友多到能塞满威斯敏斯特教堂,我们只不过偶尔上丷床消磨时间。”

 

王嘉龙抬起下巴,用种若有所思的目光上下扫视王耀。

 

“难道传说是真的?”王耀颇感兴趣地探了探身,带着一丝讽刺道,“在中丷国上丷了丷床就得结婚?”

 

“拜托,你搞清楚先。”王嘉龙意兴阑珊地拿手指弹一下咖啡杯壁,“我完全不Care你们到底是什么关系。要我说,不管你跟他谈恋爱还是打炮都很操蛋,只有你强*J煞笔英国佬我最高兴,懂?”

 

王耀眨眨眼睛,一种奇妙的感受忽然顺着胃爬上来。

 

他跟亚瑟的事一直是秘密,知道的都是亚瑟身边的人,亚瑟的父母……包括阿尔弗雷德。

 

连他自己都是亚瑟身边的人。

 

因而在所有时候,他都只是亚瑟行为的客体。

 

莫名其妙的软弱涌上心头,王耀深吸一口气憋回去,没来得整理好情绪,又听到王嘉龙说:“那加下乔治咯,他又发信息催我,烦死了。”

 

王耀无言以对,片刻后招手给王嘉龙加了杯咖啡。

 

“可以,但你要给我讲讲中国的事。”

 

 

暮色漫过防弹玻璃栏杆,悠扬的钢琴声萦绕在整栋柯克兰宅邸。

 

王耀踏进院门,便听到一阵轻柔的旋律,仿佛清晨的露珠在花瓣上滚动。

 

过一会儿又激昂而起,充满狂喜与激情,共振着雨后愈加浓烈的火烧云,炽热地倾诉着弗莱里格拉特至死不渝的哀叹。

 

——爱吧!

 

——能爱多久,愿爱多久就爱多久吧!

 

来自弗朗茨·李斯特的爱之梦第三首,柯克兰夫人的心爱曲目,据说是与柯克兰先生的定情曲。

 

王耀悄悄打开前门,从洋溢着柔情的起居室门口匆匆过去,钢琴边充满爱意对视着的男女主人正浸在蜜色光晕里。上了楼梯,二楼安静得离谱,阿尔弗雷德的房间敞着门,里面空无一人,亚瑟的房间关着门,推开后同样空无一人。

 

渐愈昏暗的光线从左边的窗户和右边的阳台外散漫地浸入房内,又融合在狭窄的走廊里。光线和一楼飘来的钢琴声在夜色降临前拥抱,整个熟悉的空间忽然变得稍许陌生。

 

这个家与今天他和王嘉龙谈论的那个完全不一样。

 

他自己是不忠的产物,王嘉龙也是,只不过王嘉龙的妈妈运气更好——也没有好到哪儿去,进门没两年就去世了。王嘉龙很是不屑地撇了下嘴,说是病死。

 

而这边——柯克兰的其他人王耀不了解,但亚瑟的父母显而易见的相爱。虽然是符合一切古典要素的贵族婚姻,但一个是尊贵家族的叛逆分子,一个是古老家族的完美小姐,完完全全的南辕北辙,仿佛水泥地里开出的一朵玫瑰花。

 

这大概就是亚瑟那一点奇异的、与他气质格格不入的、不顾一切的浪漫主义的由来。

 

 

关上门,像往常一样坐在桌前敲代码。王耀新接了一个机械键盘,红轴的,与阿尔弗雷德爱用的青轴相比反馈软得多,也几乎没有声音,节奏感和爽快感显然不在同一层档次,但王耀反而很喜欢。

 

快速、安静、省力。

 

比起大张旗鼓、轰轰烈烈、开着轰炸机夷平途经的一切,果然他还是喜欢这样。

 

杯子里的水喝光,换成热牛奶。等热牛奶也喝光,时间已经过了凌晨,王耀疑惑地听了听外面的动静,拿起手机。

 

亚瑟的约会大概很顺利,一整天都没再联系他。倒是阿尔弗雷德下午似乎已经忘了发脾气的事,发了一大堆信息,大概内容就是上午在电话里没说完的,他妈妈要在新加坡给他庆祝生日,伦敦这边的Party提前。更重要的是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搞定了本田樱的事,明天就送她回去,命令王耀陪同。

 

这事还得亚瑟点头。虽然跟今天一样瞒着他去也行,但王耀可一点儿也不相信阿尔弗雷德的保密能力。

 

思索一阵,王耀放弃了给亚瑟打个电话的想法。虽然门禁已经规定好几年,但只有亚瑟是唯一执法官,王耀从来都是执法对象。

 

不对,二号执法官是阿尔弗雷德。去年刚来伦敦没多久,他被亚瑟管烦了,以牙还牙,连续盯梢亚瑟一个月,只要不在家,十一点钟就开始打电话,并且自动连拨。

 

还策反王耀当他的眼线。

 

亚瑟居然没把他拉黑。

 

 

王耀走了一会儿神,刚要继续敲键盘,门外忽然传来动静。略一犹豫,还是过去开了门,正看到亚瑟架着踉踉跄跄的阿尔弗雷德过来。

 

阿尔弗雷德看上去完全醉了,一只胳膊像湿透了似的搭在亚瑟肩膀上,脑袋沉甸甸地歪靠着。王耀甚至能听到他喉咙里含糊的咕噜咕噜声。

 

亚瑟抬起头看到王耀,似乎愣了愣,随即露出一点笑意。他用下巴示意一下,王耀迅速上前和他一起把阿尔弗雷德搬到床上。

 

脱掉阿尔弗雷德的鞋——那个味儿真是妙不可言,王耀差点把鞋塞到他嘴里,又怕他被毒死,还是作罢。阿尔弗雷德躺得像一摊烂泥,双眼不安紧闭,脸上白头鹰形状的夜光贴纸都随着肌肉的抽搐发起皱来。

 

酒精、叶子、古龙水和香水的混合气味扑面而来,仿佛一整间夜店砸到脸上,几乎把人熏晕。王耀皱了皱鼻子,问:“药吃了吗?”

 

“吃了,但他全吐了。”亚瑟无所谓似的道。

 

“拿过来。”王耀用命令的语气道,“他这样明天得头痛死。”又补充道,“说不定会脱水,带点果汁。”

 

亚瑟耸耸肩,还是出了门。王耀则帮满头大汗的阿尔弗雷德扯松套头衫系绳和腰带,还打算把他外套扒了。

 

刚脱掉一条袖子就听到阿尔弗雷德开始嘟囔。

 

“艾米——艾米——耀……”

 

他抽了抽鼻子,听起来仿佛一声啜泣。王耀忽然注意到他嘴边有一抹暧昧的红色,看起来像晕开的唇膏。

 

但与此同时,出奇浓郁的焦臭味道完全扯走了他的注意力。他一个愣神,凑近仔细去闻,意识到来源是阿尔弗雷德的口腔,绝对不止沾在衣服上的那一点。

 

他刚皱起眉头,突然听到阿尔弗雷德带着哭腔的声音。

 

“MOM!”

 

阿尔弗雷德忽然鲤鱼打挺,一把抱住王耀的腰。

 

差点给直接拖倒,撑住床头柜的时候腰上的手被撕开,王耀敏捷地往外跳了一步。刚刚回来的亚瑟把阿尔弗雷德的胳膊扔回去。

 

“别随便对醉鬼掉以轻心。”他把东西塞到王耀手里,俯身撑起阿尔弗雷德。阿尔弗雷德胡乱嘟哝着,手又往亚瑟头上抓,被亚瑟不耐烦地挥开。

 

王耀抓住时机把解酒药塞进阿尔弗雷德嘴里。亚瑟则拎着他的脖子粗暴地把药拍进去,再扯掉他的外套,扔垃圾一样把人扔回床上,就差抬脚踹平。

 

“他*Y子了?”床垫的哀鸣中,王耀问。

 

亚瑟拉起床上的被子,随意扔到阿尔弗雷德头上,再从西裤口袋里摸出个小玩意:“找到这个,听说还抽了几根烟。”

 

掌心里躺着颗黄色的D*M果冻。

 

“谁给他的?”

 

“还有谁,那些狐朋狗友。”亚瑟冷笑一声,“音乐学院的。我警告了他们,但显然不可能管用。”

 

王耀皱起眉,担心地又看一眼阿尔弗雷德,发现那家伙翻了个身,裹着被子滚到床里边去了,只露出半张醉得通红的脸。

 

完全像个小孩子似的。

 

“是不是得告诉他父母?”王耀忧虑道。

 

“同辈的事不能闹到长辈那儿去,我以为我告诉过你。”亚瑟转过身盯着他,那滚动着什么的眼神让王耀有些紧张。

 

亚瑟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又停住,冷哼一声:“真把他当小孩?我抽这玩意儿时,你可是一点儿不操心。”

 

“难道不管吗?”王耀郁闷道,“就算纽约合法,他也才不到十七岁,况且这东西……”

 

接下来的话被亚瑟靠近的身体打断。

 

“我十一岁就会抽烟,十二岁我们一起溜出去喝酒,玩过的东西足够坐牢到十年后,记得吗?”

 

和阿尔弗雷德身上同样的、浓烈的寻欢作乐味道钻进鼻腔,王耀不由自主也想闻闻亚瑟嘴里有没有那股味道。

 

“所以今天你也玩了?”

 

“你可以自己检查。”

 

“检……?”

 

腰被揽住,一个棉花糖似的吻。

 

却是无味的糖果。舌头轻搅一会儿,没有D丷M味,没有烟味,没有酒味,甚至没有明显的薄荷漱口水味,代表并不是后面紧急处理过——王耀开始想这家伙到底去夜店干嘛了。

 

“事实证明你不需要担心。”舌头又开始粘腻舔丷着牙齿的时候他推开亚瑟,阿尔弗雷德还在旁边让人有点进行不下去。但面前的亚瑟显然开始不高兴了。

 

“你确定?”他冷哼一声,摆出一张皮笑肉不笑的脸,“我跟威尔吃饭的时候弗雷迪打电话过来,非要我去接他,然后塞给我……差不多十个女孩——以及五个男孩。”

 

那家伙显然在打什么坏主意。

 

王耀只觉得不出所料,按照阿尔弗雷德的性格,什么都不做才是出奇。

 

他不太能确定自己的想法,似乎有点不爽,又觉得或许也不错。

 

回一下神,王耀问:“有喜欢的?”

 

绿眼睛不耐烦地转回来。

 

“不要期待些不可能的事。”亚瑟生硬道,快速抓起王耀的手拉着他穿过两道门,途中甚至帮阿尔弗雷德关了灯。回到对面的房间里王耀才想起来电脑没关,但这时他已经被按进沙发,而亚瑟很快地脱掉沾满刺激味道的外套,半跪下来抱住他。



下次更新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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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耀/米耀】青春期111:LUCKY CRAZY

111.LUCKY CRAZY

 

 

动作顿了顿。

 

“有什么问题?”

 

根本睡不下去,王耀烦躁地睁开眼:“脸伸过来我也给你咬一个。”

 

绿眼睛看着他,那张脸凑过来,亚瑟一本正经道:“用力。”

 

梦想成真,王耀给了他用力一拳。

 

牙膏和漱口水的味道灌进嘴里,覆盖着肌肉的身体也压丷上丷来。与记忆中柔韧细长的少年体格略有差异,更比不上女孩柔软的身丷体。但被完全压制着厮丷磨,王耀依然很快便感觉到燥丷热。

 

他闭着眼睛,手滑丷到亚瑟的裤丷腰,却被按住。

 ...

111.LUCKY CRAZY

 

 

动作顿了顿。

 

“有什么问题?”

 

根本睡不下去,王耀烦躁地睁开眼:“脸伸过来我也给你咬一个。”

 

绿眼睛看着他,那张脸凑过来,亚瑟一本正经道:“用力。”

 

梦想成真,王耀给了他用力一拳。

 

牙膏和漱口水的味道灌进嘴里,覆盖着肌肉的身体也压丷上丷来。与记忆中柔韧细长的少年体格略有差异,更比不上女孩柔软的身丷体。但被完全压制着厮丷磨,王耀依然很快便感觉到燥丷热。

 

他闭着眼睛,手滑丷到亚瑟的裤丷腰,却被按住。

 

“说了不进去。”侧颈被温热地吻了吻,他听到亚瑟小声说,“我不知道你是不是完全好了。”

 

王耀抓了下整装待发的亚瑟·Jr。

 

亚瑟·Sr恼羞成怒:“又不是故意的!”

 

这种尴尬到气恼的模样让王耀想起几小时前这家伙被鬼片吓到晕厥的倒霉样子,心里又有点柔软。他加重揉丷搓丷力度,听到压丷抑的喘丷息后推了一下亚瑟。

 

“下去。”

 

亚瑟莫名其妙撑起身,又猝不及防被推倒。王耀跨丷坐到他膝盖上,猛地扯下他的裤丷腰。

 

肌肉一瞬间就绷紧了。

 

蔷薇花似的红色从亚瑟的眼角开始蔓延——那濡湿的眼睛像一只幼兽。

 

白种人的小孩就是这样,又是十八岁的年纪,介于少年与成人之间,带着一种正要从无辜纯白中破茧而出的性感,非常吸引人。但如果你相信了这种虚伪的无辜,马上就会被新生的利爪捕获,拖进巢穴开膛破肚。

 

王耀低下头,无意识地挽了一下头发。

 

手指触碰到短短的鬓角时才想起那些恼人的长发已经没有了。他怔了一下,听到亚瑟问:“再留起来?”

 

王耀看他一眼,重新攥丷住:“再说吧。”

 

上下Lu丷动丷着,手腕骨有点怪异的发软,他晃了一下神。人种差异有时让人很无奈,年纪小的时候还不明显,如今发育到将近成年人的身体,再见面时吓了王耀一跳。

 

当然,他的身体也有比亚瑟优越的地方,比如硬丷度上他有自信更胜一筹。

 

……有什么用。

 

滚丷烫丷枪丷械在掌间上膛,他张丷开丷嘴。

 

想起阿尔弗雷德吐槽亚瑟嫌女孩牙齿刮人,他竭力将嘴张大,又努力收丷起丷牙丷齿。这并不容易,他从前做的不多,根本称不上擅长,亚瑟喜欢把这种服务当成节日奖励。

 

何况就算是亚瑟这么洁癖的家伙,在沐浴露的清香中依然能闻到前丷列丷X丷液的腥丷臊,凑近后愈加明显,他微微屏住呼吸。

 

但终于还是含丷了丷进来。几乎是舌丷头丷接触枪口的瞬间,那股咸丷腥已经像点火的导弹直窜喉管。

 

刹那间几万当量的TNT在胃里爆发,王耀猛地呕出,骤然收缩的胃袋像炸开的蘑菇云一样吞噬了他,他弓身剧烈咳嗽。

 

马上被扳着肩膀拖起来。

 

“算了。”细腻的丝质环抱住他,“不想做就别做。”

 

轻拍在后背上持续了很长时间,待那股作呕的冲动终于退去,磕磕绊绊的咳嗽也停止,王耀捂着嘴抬起脸,闪烁泪花间看到的是眉头紧蹙的亚瑟。

 

“还以为会吐到我身上。”亚瑟刻薄道。

 

“我不习惯。”王耀解释。

 

“你从没习惯过。”亚瑟带着淡淡讽刺的语气,手指擦掉王耀眼角刺激出的眼泪,“我可没要求你做这个。”

 

好吧、好吧,你就是所有混蛋里最好的一个,大家都被你骗也是没办法。

 

王耀有点惆怅地想着,如果本田樱走运一点儿,一开始遇到的不是戴维斯而是亚瑟,大概会好得多。这家伙虽然是个花花公子,但起码从没搞出过人命,某些方面甚至还有道德。

 

想到这里就想不下去了。

 

他察觉到内心卑劣的庆幸。

 

那种从不幸的他人身上对比而出的、可憎的幸运。

 

人的命运到底由什么决定?上帝吗?还是真主,或者只就是无意志的时间与空间。

 

他早就知道有那些混乱的Party,但今天才第一次见到;他经历欺负和觊觎,却总能在真正造成危害之前全身而退。他花费时间纠结于复杂的幸与不幸,煎熬于性、性别、性取向,痛苦于青春期错位的情感和欲望,他分出一半隐蔽的大脑去憎恨亚瑟,却总是忽略这一切的前提是他知道自己绝对安全。哪怕发生“王”那样的非常规事件,都有人真的考虑他本身的安危。

 

亚瑟是个混蛋,但大多数情况下他都是受益者。

 

他知道自己不属于能在任何情况下坚决抵抗诱惑的圣人,如果是他遇到戴维斯,想也知道会怎么样——当然,他不会怀孕,最多就是脱丷肛和肠丷道丷坏丷死,染上毒丷瘾到霍*贝克卖丷Y,能有多大事?

 

思绪飘散之际,脸颊传来发痒的触感,是亚瑟的脸轻碰着。这个传染病似的动作在他们之间有很多年历史,最开始是妈妈这样安慰王耀,后来被王耀移植到亚瑟身上。七岁多,或者八岁,当时他完全没想过竟然能延续到十年以后。

 

“知道吗,亚蒂。”王耀抱紧亚瑟,在他的脸颊上蹭了一下,“我想不出还有什么比遇见你更幸运的事。”

 

 

亚瑟毫无反应,但王耀并不在意。他真的困了,几乎要趴在亚瑟肩膀上睡着了。

 

那个家伙却再次开始乱动。

 

王耀不满地晃了晃头:“我要睡觉了!”

 

“OK。”亚瑟快速地说,“只有一件事。”

 

他的声音带着迟疑,这可是一点儿也不像亚瑟。王耀狐疑地再次睁开眼睛,看到亚瑟目不转睛地注视着自己,半天没有说话。

 

虽然大概不是故意的,但这家伙的目光就是相当有压迫感,王耀给看得头大,而且现在已经快要四点,天都要亮了——于是王耀单刀直入。

 

“你想说什么?”

 

亚瑟假咳一声,红潮局促地浮上脖子和整张脸。

 

“原本想挑个合适的场合,但或许时机更重要。”

 

他慢吞吞地说着,拉开床头柜的抽屉,摸索一阵拿了什么东西出来,神秘兮兮地双手握住。

 

王耀盯着他的动作,某根神经忽然颤抖着发出危险警报,一种突如其来、不同寻常的预感催促着他爬起身。

 

“可能稍微有点儿突然……也没那么突然,我很早就跟你说过,事实上——”亚瑟那些迫击炮式骂人的伶牙俐齿忽然间变成了锈迹斑斑的老古董。他甚至有几秒钟没有抬起头,攥着东西的手焦虑地在握紧和放松间徘徊。

 

等他抬起头,王耀看到了紧蹙的眉头。多年交往让王耀一瞬间就明白这代表的并不是愤怒,而是紧张。

 

“并不是正式的,正式的还需要一段时间,大概率是好几年。你知道的,还有很多事情要处理,但或许先有个约定比较好,毕竟……当然,已经解释过,但确实曾经有过分开的经历,那不是什么愉快的事,而且对于彼此的信任有不良暗示,我的意思是——”

 

亚瑟像个得了帕金森的九十岁老头一样,没头没尾、没先没后、没完没了地絮絮叨叨,围着话题的中心不断绕着圈打转。

 

警报声更响了,心脏开始发疯地跳动,王耀的视线在亚瑟强行镇定却近乎窘迫的表情、红得滴出血的耳朵和虚攥的手上徘徊,离谱的猜测呼之欲出。

 

“所以,王耀——”亚瑟飞快地游移一下视线,又转回来盯住王耀。再次张开嘴的第一秒甚至没能发出声音,他的嘴唇徒劳地开合一下,又用力清了好几下喉咙,才终于说:“你是否愿意——”

 

呼吸停滞。

 

连滚带爬地冲向床沿,却被猛扑上来的亚瑟死死压住。

 

“NO!”王耀惊恐万状,像突然被捞上岸的鱼一样奋力扑腾,“别发疯!!”

 

拳头拼命往亚瑟脸上招呼。亚瑟的鼻梁和颧骨都挨了好几下,痛到表情扭曲,不得不用手臂格挡,趁着攻击间隙反手恶狠狠扣住王耀的手腕按在床头。

 

“你嗑丷药了!!你脑子不清醒!”

 

“别开玩笑了,你以为我会把那玩意咽下去?”

 

王耀又大力挣扎几下,整个人翻滚到床沿,被反扭着胳膊推了半个脑袋出去。

 

“亚蒂!”他连声音都开始慌了,“别冲动!这太早了!你会后悔的!”

 

亚瑟冷下脸,死死擒住王耀挣扎不休的左手,拽到唇边凶狠地吻了吻:“我只后悔没有更早。”

 

王耀头脑一热。

 

“我还未成年!”

 

他语无伦次地嚎叫:“这是炼丷T!猥丷亵!强丷J!!我要告你!!”

 

“告我,快点。”亚瑟冷笑一声,眼睛突然间发亮,“明天一早,我亲自送你去皇家刑事法院。”

 

他又吻了一下那只顽冥不灵的手,差点被砸歪鼻子后迅速用膝盖压住手腕。

 

“戒指和我的J丷液都保管好,决定性证据,你将得到全英国最好的律师团。我承诺当庭认罪,就判我——我想想……”

 

攥成拳的手终于被用力掰开,银色指环套上无名指时,王耀的眼泪刷地涌出。

 

“不要!——不要!你不能这样!你为什么总是这样!你凭什么!!你总是——!!”

 

亚瑟下了判决。

 

“终身监禁——就判我终身监禁。”

 

金属环推到指根。



下次更新23~

Mangata

【明日方舟/葬图】延期完成

*造谣一下姐弟写报告。


延期完成

费德里科×阿尔图罗


一天有二十四小时,八小时睡觉,八小时出外勤,剩下八小时做善后工作,其中便包括任务报告。天性使然,费德里科写得认真:时间地点人物,起因经过结果,字迹工整,语句通顺,如若这篇文章被中学老师看到,一定会感动得热泪盈眶,恨不得马上将其装裱展示,作为优秀范文永世流传。

但在临近结尾的时候,费德里科遇上了一点微不足道的麻烦:一只小小的纸鹤,不知何时飞到他的身边,而后悄然无声攀上他的肩膀,在他耳边嗡嗡哼唱。费德里科稍稍甩动手腕,“啪”一声,纸鹤落在桌面上,转瞬变回一张被涂抹过的纸页。若是仔细观察,依稀能分辨出音符存在过的痕迹。...

*造谣一下姐弟写报告。


延期完成

费德里科×阿尔图罗


一天有二十四小时,八小时睡觉,八小时出外勤,剩下八小时做善后工作,其中便包括任务报告。天性使然,费德里科写得认真:时间地点人物,起因经过结果,字迹工整,语句通顺,如若这篇文章被中学老师看到,一定会感动得热泪盈眶,恨不得马上将其装裱展示,作为优秀范文永世流传。

但在临近结尾的时候,费德里科遇上了一点微不足道的麻烦:一只小小的纸鹤,不知何时飞到他的身边,而后悄然无声攀上他的肩膀,在他耳边嗡嗡哼唱。费德里科稍稍甩动手腕,“啪”一声,纸鹤落在桌面上,转瞬变回一张被涂抹过的纸页。若是仔细观察,依稀能分辨出音符存在过的痕迹。

一个无伤大雅的小术法,始作俑者不做他想,当费德里科抬起眼时,阿尔图罗正低着头,折出第二只纸鹤。她的手指灵巧地翻转着,然后指尖轻轻一点桌面,纸鹤便腾空而起,再度徘徊在费德里科的身侧。这一只比上一只要灵活得多,它旋转,滑翔,像是一个灵活的音符,正编织出一首无人听过的乐曲。若是博士在场,或许会对此兴趣盎然,但费德里科只是面无表情地伸出手,准确无误地将它逮捕,并将它丢进纸篓之中。

“费迪——”阿尔图罗拉长了语调,似乎在埋怨他的行为实在是不解风情,“我只是太无聊了。”

“如果你有空闲的话,不如先把报告完成。”他点了点桌面。本该由阿尔图罗撰写的内容,至今还是一片空白。比起书写文字,她更愿意将时间浪费在某些无用的事务之上。

“我不喜欢写报告。”

“这不是理由。”

“或许可以换个方式?”阿尔图罗若有所思,“办一场音乐会如何——别这样看着我。只要费迪你在场,我是不会上台演奏的。我只是在想,如果以颂歌的形式呈现这份报告,不失为一个好方法。”

费德里科停笔片刻,似乎真的在思索其中的可行性。在这短暂的几分钟里,阿尔图罗又完成了一只纸鹤。这次它直接落在费德里科面前,脑袋上下摆动,一支断断续续、略带跑调的曲子响了起来。

而后他终于回过神来:“我认为你的提议不切实际。”

第三只纸鹤的结局同前两只一样。阿尔图罗耸耸肩膀:“很遗憾你无法理解我的幽默。”

凭借费德里科对她的认知,如果在关于幽默感的问题上纠缠太久,他必定落于下风。所以,在沉默之中,这场交锋就此告一段落。费德里科重新将注意力转向未完成的报告,他只差结尾没写完了。而阿尔图罗同样拾起钢笔——起码看上去是这样的。

  

“我从不知道你还会绘画。”

“我在莱塔尼亚学的——众所周知,艺术总是相通的。”

此刻并非是谈论创作的最佳时刻,且对象还是费德里科。即便如此,阿尔图罗依然向他展示了自己的画作。钢笔落下的线条流畅勾出一个轮廓,而被描绘的人正坐在她的对面,露出不甚赞同的神情:“我应该提醒过你,玩闹并不适合在此刻进行。”

“把时间浪费在撰写在无趣的报告上,就那么重要吗?”阿尔图路一边回答,一边将纸页折叠好,以免让它遭受费德里科的毒手,“再说,我一直都不擅长写报告。”

有过这回事吗?费德里科努力从记忆中搜寻着蛛丝马迹,试图以此来判断这是事实还是阿尔图罗一贯的谎言。但在他找出答案之前,阿尔图罗再度开口:“再说,有人会替我写的。”

要花上好长一段时间,费德里科才意识到她话中所指的人是自己——不能怪他,毕竟这点可能性从未被他考虑过:“我是否可以认为这同样是个玩笑?”费德里科停顿片刻,觉得自己还是有必要提醒她:“阿尔图罗,这个玩笑非常不合时宜。”

他的反应很好取悦了阿尔图罗:“因为你是我的监管者。”

“监管者的内容并不包含代写报告。”

“如果我没写完的话,你就要一直陪着我噢?”

“我可以直接离开。”

“如果在你离开之后,我要在这个房间里做出一些危险举动呢?”

“在回到罗德岛后,你的琴已被严格管控。”

“不要太小看你的姐姐,费迪。”

她微微抬起手腕,做出一个手势。一两缕悠扬的琴声传来,纸篓里的纸鹤慢吞吞地扇动着翅膀,歪歪扭扭地落在桌面上。费德里科面无表情地看着它们。莱塔尼亚的戏法,但他不知道阿尔图罗掌握了多少。也许只是一排纸鹤到处乱飞,也许……整个罗德岛会被淹没在纸鹤海洋中?

“……这是威胁?”

“是犯罪预告,”阿尔图罗大言不惭地说道,“我相信‘阁下’您会做出最好的选择。”

她的语气中带出几分戏谑,又有几分势在必得——而结局确如她所料。费德里科伸出手,将她面前的纸张拿到自己面前:“仅此一回。”

  

笔尖划过纸页,他在最顶端写下阿尔图罗的名字,最后一笔结束时,笔锋收得很漂亮。而姓名的主人正坐在一旁,单手托着脸,笑眯眯地看着他。

“谢谢你,费迪,”她看上去心情很好,“下一次我会替你写任务报告的。”

费德里科完全不相信她的承诺:“我自己会写。”他头也不抬地回答,“你只要完成你的那份就可以了。”

“但我不喜欢欠人人情,”阿尔图路半真半假地说道,“如果是这样的话……对了,”她像是想起了什么,“我请你吃草莓挞吧。”

甜蜜的、美味的草莓挞,光是想起来,就令人食指大动。“加油,费迪!”话音刚落,桌上的纸鹤跳起了不甚整齐的舞蹈,从动作来看,应该是在为费德里科鼓劲,“动作快一些的话,我们还赶得上食堂最新出炉的那批!”


Fin.

塔TorrE

【巅峰龙狼/ve雪】有何冤屈?报上名来!

*一发完

*本文偏向:无

*地府pa,随便考证了一下但不是太用心,可能会和基本常识冲撞,也请当没看见吧

*忘川河摆渡人 龙 × 判官司阴律司 狼

*拘魂使黑无常 ve × 拘魂使白无常 雪

*其他出场人物:一般路过判官同事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你命数已尽,冥府召你,岂敢不从!”

男人张大着嘴,眼睛瞪得似灯泡一样大,只敢发足狂奔,不敢回头看身后异状。此刻正值丑时,柏油马路上一辆车、一个行人也没有,昏黄的路灯一盏盏静默着,仿若奈何桥下点起...

*一发完

*本文偏向:无

*地府pa,随便考证了一下但不是太用心,可能会和基本常识冲撞,也请当没看见吧

*忘川河摆渡人 龙 × 判官司阴律司 狼

*拘魂使黑无常 ve × 拘魂使白无常 雪

*其他出场人物:一般路过判官同事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你命数已尽,冥府召你,岂敢不从!”

男人张大着嘴,眼睛瞪得似灯泡一样大,只敢发足狂奔,不敢回头看身后异状。此刻正值丑时,柏油马路上一辆车、一个行人也没有,昏黄的路灯一盏盏静默着,仿若奈何桥下点起的长明灯。他额上全是热汗,呼吸已然全乱,步伐也惶然不觉,只是朝着有路的地方狂奔。他记得两条街之外就有近卫局,锒铛入狱的渴望从未如此强烈,只要能躲过那怪物一样的东西……他愿意全都招认!他愿意坦白所有罪行,所有!

身边忽然刮过一缕阴风,他不自觉地侧脸看去,墨黑的衣袖在余光里一晃而过,紧接着便是刺耳的金属划拉地面的声音,那“怪物”在他面前落地。其实并非什么怪物,只是身着玄色长袍、头戴官帽的青年,但骇人的是他的脸色白如纸,头上官帽垂下一张泛黄纸符,遮住了他半只眼睛。

他原是左手倒提一柄奇长无比的兵器,那兵器通身漆黑,正是这兵器被他一路拖行,以至于刮蹭地面发出了刺耳声音。此刻拦住了男人,年轻官员手腕一转,那巨型兵器被他在手中轻巧兜过一圈,在惨淡的月光下亮出尖利的刃来,赫然是一柄漆黑镰刀。

那镰刀尺寸惊人,目测重逾千斤,而在他手中只仿若一件玩物。官员脸上挂笑,双手握着镰刀往前一送,眼看就要将男人齐腰斩断!

男人矮下身,那镰刀物重势沉,在空中直直劈来,那一瞬他看到脚边有一物走过,也不管是什么东西,只一把捞起就往镰刀的刃口上一扔。而那镰刀本是冥府收命的利器,哪怕他扔来的是甚么钢筋铁块,也至多是将结果改为两者被一齐斩断。

然而,镰刀的动势却凭空消失,但并非因为那被男人捞起的物事太坚实,且恰恰相反,那只是一具绵软的血肉之躯。官员慌张地将镰刀急往后收,同时身子朝前两步,于空中接住了那无辜被掷来的东西——那东西在他怀里喵一声,只是一只幼猫。

男人不敢迟疑,趁着官员接猫的当口,咬牙从他身侧急冲出去,浑身的血液急速游走,愈是豁出命来狂奔,生死攸关之际的爆发力实在惊人,眨眼间越过官员数里。

官员把猫放在地上再拎起巨镰,正打算继续追去,想起一事忽眉头一皱,急朝空中喊道:“小雪!这个结界开得不大,他要跑出范围了!”

却说那男人埋头狂走,身后不再有镰刀破风追来的声音,然半点不敢松懈,视野已然晃荡起来,他也只是憋着一口气猛冲。忽听得耳边一声叹息,他浑身一激灵。

“定。”

单单一字飘然掷下,男人脚跟顿时如生根般长在了地上,兀自动弹不得。他惶然地用尽全力想将脚跟扯起,然而还未挪动分毫,煞风凛凛追来,森然寒意攀上背后的那一秒,眼前恍然出现巨镰刃口的残影,身躯已断作两节。

奇怪的是并未有鲜血溢出,天地倒转,剧痛过后他似乎看到自己飘忽而起,一黑一白两个身影落在他面前,两人一样是头戴悬符官帽,只是身着官服颜色有异。

按规矩,冥府收人需报上名号,以免冤魂疑惑,经久不散。那白官员手中捻诀,正是刚才一字止了男人逃亡之路的人:“白无常,反季雪。”

“黑无常,罗德岛德狗分岛,”这七字名号的黑无常笑嘻嘻地一甩巨镰,手伸长而出,一下便揪住那缕亡魂,收到袖子里,“走吧,收了你,我们今晚就算收工了。”

 

 


话说这冥府上下分工明确,黑白无常平日履权看似是行杀戮之事,实则却是滴血不沾的。那男人只道自己没能从二鬼手下逃生,殊不知自己寿数早在生死簿上记得明白,换言之当黑白无常找上门,便已可知那人命途写定,只是由黑白无常来收魂罢了。而假如黑白无常未能按照生死簿所记时刻收魂纳魄,那人也绝无可能回光返照,反倒会化为世间一缕怨魂,闹出些不轨之事,此时便只好差驱鬼师布阵散魂,方可引至奈何桥下。

司掌生死、笔定命途的则另有其人。话语间黑白无常已经回到冥府,那黑无常取下官帽,头上一对毛茸茸狼耳久被束缚,一时立而不下;白无常手持一卷竹简,边走边拿沾了红墨的毛笔在上面圈圈画画,完成之后才将毛笔、竹简都收回袍中。

二鬼朝着冥府中的一座建筑而去,这幢建筑凭空而立,古朴外墙漆成烟灰色,门脸三块牌匾:左书“理性讨论”,右书“不带节奏”,横批“专业测评”。


一个身影背着手在房间里兜来转去,似乎是在苦思冥想什么。他注意到二鬼进门,面上稍微舒展,迎上来道:“怎么说?还顺利吗?”

此人身着淡金暗纹官服,衣摆长至鞋面,上绣云鸟花木,竟好似仙人的装束一般;袖口挽起一截,露出的手腕持着一支毛笔,那笔杆由竹枝制成,已逾千年不断。这便是隶属判官司的阴律司之一,执掌生死簿的阴曹地府官员,同行人称绝命笋干。

罗翻一翻袖口,从里面揪出了那缕魂魄,递到笋干面前。笋干把毛笔暂且在砚上架好,也用手指揪着那气球样的魂魄,只见那魂魄虽是浑身透明,但并不通透,依稀可见有些灰色透出,显是怀有业障。

“能进轮回道么?”反季雪问。

“唉这个,不好说啊,”笋干一手揪着魂魄,一手在桌上哗啦啦地翻生死簿,“业障比我想的重,怕不是还没渡河就化为厉鬼了。”

罗却满不在乎:“厉鬼如何啊?送到龙哥那里,就是十恶不赦的厉鬼也给他打服了抛进河……”


须知,并非所有魂魄被无常带入冥府都可入轮回道。世人常道永世不可超生,其意即为作恶多端,以致被阴律司判定为不通过,永不入轮回道。通常,善魂并不需要黑白无常出刀砍断,只是引领着就能带来阴界,随后便可渡忘川河、饮孟婆汤,前尘往事一忘皆空,自此便又作为婴孩投身世间;而一部分恶魂稍加引导,也未尝不可入轮回,毕竟诞生之时人性本恶,世间也并无完人,因而判官司的业障衡量标准并不死板。只是倘若是业障过深的魂魄也放入轮回,那必将险象环生,不知在哪一步就变作厉鬼,从此在这冥府闯下大祸,又须得一大堆人来收拾烂摊子。

这决策本与黑白无常并无瓜葛,毕竟他们只是拘魂使,以往本并不需要关心这些。然而最近不知冥府上头抽什么风,竟给他们下了业绩要求,说是为了防止拘魂使收魂的时候枉顾生死簿,只是全按恶魂处置,尽数砍了省事,因而给每月进轮回道的魂魄定了量,达不到就削职。

这规矩一定下,下面的各个冥府官员自是怨声载道,然而上面说一不二,于是近来连黑白无常也只能稍改行事风格。收此魂魄时,罗好言相劝,说大哥你既已暴毙不如乖乖跟我们走罢,不然死了还受皮肉之苦,岂不……话音未断,那男人惊吓之余已悟到是冥府收人来了,竟爆发出一股大力给了罗侧脸一拳,然后抢出屋子,一路狂奔。

幸而二鬼之前商议,为避免横生枝节,还是依以往的样式,在周围布下了捉捕恶魂的结界。只是这结界布的却小,一旦魂魄跑出结界,势必会引起阳界的一些混乱,俗称“闹鬼”。好在反季雪及时赶到相助,否则要是因为收魂不力引发混乱,二鬼这个月的赏金又有被克扣的风险了。


三鬼一魄正僵持不动,又一个影子转将出来,笑道:“不如,我亲自带他去轮回道试试?”

来人笑意盈盈,身着官袍与笋干的制式相同,只是改绣银色暗纹,上纹水流冰川,衣摆堪堪将脚踝遮着。这便是同样隶属于判官司的另一位阴律司,绝命笋干的同僚,血狼破军。这血狼与笋干作为执掌判官职责的阴律司,每日最紧要的公务便是在生死簿上增删改查,端的是横竖撇捺都系着人命,一点马虎不得。

黑白无常颔首以作招呼,血狼亦点头回应,又道:“正好昨日我已将新的功德榜提了,现下且是无事。我也有阵子没见龙哥了。”

“如此甚好!”罗两眼一亮。

反季雪也觉得这安排妥帖。血狼在这冥府也算有头有脸的人物,有他带着去轮回道,那魂魄应当不至于半途就化为厉鬼;而一入轮回,同时有血狼和龙哥在旁看着,还真像罗说的那样,实在不行就打服了扔河里。

于是血狼拿了那魂魄收到袖中,又提了些龙哥爱吃的点心一类,就往忘川河的方向去了。



忘川河虽名为河,实则宽不见边,长不视岸。河上常年起着浓雾,无数度亡灯形类莲花样式,一朵朵地绽在河中,温润橙黄,借之勉强可以视物。

血狼把提灯和点心盒放在河岸边,将判官笔扣在手腕上握好,这才去拿那魂魄。魂魄堕鬼的时间和位置都很随机,如若魂魄释放的瞬间就堕了,他须得用判官笔立即抹除。

略灰的魂魄被血狼捏出,置于地上,一会儿就慢慢扩大,边缘逐渐扭曲变形,最终化作一个人形。血狼抱着双臂看他,袖中藏笔,自顾不动。

那人茫然地看了看自己的双手,又愣愣地转头看忘川河,后又将目光移到血狼脸上,张了张嘴。

规矩不可违。血狼道:“我是判官司阴律司血狼破军,你既已亡故,要入轮回道,需渡忘川河、饮孟婆汤。”

他不动声色地观察亡魂的反应。通常在此时,如是善魂,黑白无常引之来冥府时就会告知种种,是以此时不会有太大反应;而如是恶魂,表现无外乎大惊、大怒、大悲,此时即便不堕为鬼,也会下意识攻击摆渡人。

亡魂复又张嘴,怔怔地,流下两行清泪。

还有可能是悔吗。血狼握着笔的手掌稍松,心里明了这魂魄再不会堕鬼了。

血狼和这亡魂一同立在岸边。不多时,水波微漾,自雾中逐渐显出一叶扁舟,摆渡人头戴蓑笠,端的是渔夫模样,然而他一路行水而来,手中的木桨却鲜少接触河面。

那小舟近了,亡魂才看到摆渡人并不是一介渔夫,他玫瑰色的长发在脑后扎成一束,利落的装束倒更像一位剑士。身旁的血狼朝前两步,笑着叫一声:“龙哥。”

龙哥扔下木桨跳下船,似乎很是惊喜:“阿狼,你怎的得了空闲?近来判官司不是忙得很么?我听说功德榜又要更迭了?”

血狼被他拥着转了半圈,只是止不住地笑:“那——哥们努力了好几晚对吧,终于是在昨天赶出来了。幸好近来生死簿无甚么大事,倒算不上劳心费神。”

两人将亡魂抛在一边,只是寒暄起来。而后还是血狼先想起来,道赶快将魂渡了过去才是正事。

于是两人捉着亡魂上了船,船头微微摆动,竟是无须木桨在旁驱使。亡魂但见这小舟上除几只空碗外全无一物,心中惴惴,料想或许是先渡忘川再饮孟婆汤,忆起从前犯下的恶连同记忆消散,一时不知是喜是悲。

小舟行至河中,远远地已两端都看不清了。龙哥抄起一只空碗,捋起袖口,俯身往河中舀了一舀,将那盛满河水的碗递给亡魂,亡魂不解地接过,只见摆渡人笑道:“一饮忘川水,此去不复还。这便是世间所称‘孟婆汤’之物。”

那亡魂神色怅然,两位鬼差却不再理会他,也不避讳他在一旁,只是天南海北地聊起来。龙哥说着那次渡了三人,连日当差本已疲惫,于是没看住一人竟偷将孟婆汤倾倒回河,以为这样便可骗过天数,哪知双脚甫一踏上岸,便因存有七情六欲而遭天打雷劈,端的是死之后又死一次,倒累得他还得专为此人重渡忘川河;血狼又道那日生死簿出了差池,死生数量对不准,两人查了四个通宵才查出原是猫生九命,生死簿上按人的寿数来计量,因此少却了八条活命,幸而不是甚大事,最终也没被阎王问责。

此二人只是聊,亡魂兀自喝了孟婆汤,呆呆地坐在原地不动了。

龙哥又道,那日黑白无常领来一位女子,身着白裙,神色悲悯。

血狼奇道:“有何意外?世间慈悲女子甚多。”

龙哥摇头:“确有不同。她见到了我,抬起眼睛望过来时,我感到她悲悯的,并非自己或某人,倒像是甚么更为宽广之物。我引她上船,她坐下后,却只看着我的头顶道:请问,你是萨卡兹么?”

“你如何回答?”

“自然是诚实相待:我非萨卡兹,生前属于瓦伊凡一族,”龙哥举目远眺,仿若回到那日,“她低下头去不问了,过了一会儿又喃喃自语道:萨卡兹的往后,会好么?”

“我便猜是她既已身故,仍挂念着家乡的人。然而已至此地,便再也无法回头,我心里不知怎的也有些动容。给她盛孟婆汤时,她反倒安慰我,让我无须为她一介凡人挂怀。”

血狼望着河面粼粼波纹,原来呼吸间他们已至对岸。他听起龙哥说道此事,只觉心里某处亦沉闷作响,好似某日某夜判官笔划过生死簿的某行某列的感触一般。

两鬼差将那亡魂渡了河,血狼忽道:“龙哥,不如休息段时间,我们一块儿回人间玩玩?”

龙哥笑:“忘川河没有摆渡人,不得在岸边排起长队么。”

血狼眯起眼睛:“我把牢周叫回来替你几日不就是了。他在人间逗留已久,招摇撞骗的快活日子也该给兄弟几个体会体会了。”

龙哥一愣,显是早将此事抛在脑后,血狼一提起也顿觉可行。

是当回人间闲度几日了。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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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降相方

  纯搞笑段子的if维剑笙都是舟干员,三人都被性转,以及内含对舟的内涵)没什么cp倾向,都给我来卖dl。没什么对主播的内涵,但有很多对昨夜圆车的内涵


  维云斯刚落地时卖百合。


  傲娇毒舌工科黎博利美少女,身高一米五八,黑毛金瞳,骂人时耳羽张开,剧情里上骂领导下骂博士,最后甩出离职报告说我要入职罗德岛,领先玛恩纳一个大版本。


  上岛立绘精一套着白大褂站桩,不知道哪里来的风吹得维云斯头发乱飞,她皱着眉头抱着胸,人体扭成八字,好在脸在江山在。


  精二脱掉衣服,黑色高领露出一截,娇小美少女扛大炮,罗德岛制服上不明意味的带子乱飞,维云斯站在不知道哪来的召唤物前狂笑,展现出...

  纯搞笑段子的if维剑笙都是舟干员,三人都被性转,以及内含对舟的内涵)没什么cp倾向,都给我来卖dl。没什么对主播的内涵,但有很多对昨夜圆车的内涵


  维云斯刚落地时卖百合。


  傲娇毒舌工科黎博利美少女,身高一米五八,黑毛金瞳,骂人时耳羽张开,剧情里上骂领导下骂博士,最后甩出离职报告说我要入职罗德岛,领先玛恩纳一个大版本。


  上岛立绘精一套着白大褂站桩,不知道哪里来的风吹得维云斯头发乱飞,她皱着眉头抱着胸,人体扭成八字,好在脸在江山在。


  精二脱掉衣服,黑色高领露出一截,娇小美少女扛大炮,罗德岛制服上不明意味的带子乱飞,维云斯站在不知道哪来的召唤物前狂笑,展现出剧情中从未有过的开朗。


  六星推拉特种堂堂降临,温蒂没等来模组先等来上位,维云斯拿着水炮轰来轰去,在地图上致力于填满每一个坑。


  五星陪跑是经典元气妹宝库兰塔,身份高贵擅长倒贴,和维云斯剧情立绘里面插不进一个人,后面真名解放三笙一串字母小姐。


  虽然近卫已经不在强度至上的第一排,但她入职自带超大杯基建技能,博士纷纷直呼基建有救了。


  那时候昨夜圆车玩家还没兔头控制大小头,美少女,好!美少女贴贴,好!


  维云斯失败语音不骂人,只说任务失败报酬照给,成功的话是无声的叹气微笑,一个人省下三个人的录音费。三笙编队语音要问队长是不是维云斯,失败时耳朵耷拉下来说抱歉……


  官方卖得稳定卖得从容,出周边都成套出,专赚cp党的钱。官方画师在微博发杂图,里面三笙和维云斯贴至地老天荒,春天看樱花,夏天分享冰淇淋,秋天漫步枫林中,冬天一同赏雪,集齐一年四季配上一句“四季”。


  所谓直球打傲娇,维云斯在里面被揉搓拿捏,变成摊平的鸟球。


  结果卡西米尔新ss出,三笙异格变六星狙击,还天降相方,在剧情里对队长宣爱恋。


  成熟稳重社畜御姐在剧情里打出问号,玩家在剧情外打出问号。好在此时大头党小头党都已进化,异格三笙强度超大杯,兔头占领高低,于是管他卖谁和谁,总之allin了。


  新cp新周边,旧的也卖新的也卖,维云斯在剧情里当红温鸟,在剧情外当败犬,谷价上头飘红字。


  后来发现此人不知何时和温蒂连线连上了,工程部美少女出自研究人员的心心相惜,在档案里无言地贴了两年。


  于是伊比利亚剧情结束维云斯也蹭个格子,说要回老家一趟。


  这时才发现她并非纯正卡西米尔人,出来打工背井离乡,现在家乡出事故于是回去探望旧友。


  明日方舟玩家于是迎来拉特兰新限定池up,异格维云斯,六星辅助但三个技能都在打人,不知道辅助了个什么。还有新角色剑圣kensei,六星近卫,在这群萨科塔中拿枪敲人,用着领主的攻击范围打出狙击的特效。


  白毛双麻花辫红瞳美少女是好文明,但美少女一出场就在和维云斯吵架,一个说对方心理扭曲,另一个反唇相讥。


  博士看完这三分钟写做吵架听做打情骂俏的PPT外,只得出一个结论,要想异格需要天降相方。


  这是笙维,是一款昨夜圆车过期产品,虽然已经不卖了但是还要带货。


  而这是剑维,一款经典化敌为友共同作战的产品。只见两人因为理念不合分离,又因为危机合作,剧情cg里枪和水炮划出爱心的弧度,黑白毛美少女打架,红色眼睛和金色眼睛对视,构图还是经典百合阴阳割昏晓。


  新的女同杯冠军就此诞生。


  然后维云斯落地语音是博士,好久不见。剑圣语音是我相信你。


  我们在百分之八十的dl中找到了百分之一的百合。


  


  大量neta和内涵,有人骂我我就小苹果


  


  


  


  

超级破坏苹果。

超大杯由我来决定⚡⚡⚡

  


  

看了那个YOASOBI合唱之后速摸一个草……超大杯调音声美狼哥声美笋哥无敌了推荐所有人去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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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北电饭煲

[vea1]带上他的骰子

a1死亡注意。含有许多地狱笑话。

狼家帮出没。

感谢@狂暴磕刀组组长 与我共同构建这个梗,同梗的姊妹篇走这里上帝掷骰子吗 

同时也感谢@禁烟晚间食堂 的梗来源和summary支持!

喜欢的话请评论!



Summary:

罗德岛德狗分岛的潜能提升信物:一颗看上去平平无奇的红点黑色源石骰子。

——只要摇动就能给ve带来好运的骰子,有人调侃世界是围绕着ve转的。

此刻,ve的全世界正在他掌心转动。


芙兰路过活动室时,虽然理智告诉自己在巅峰发生什么都正常,到底还是被里面巨大的动静吸引进去了。

其实活动室里人并不多,只是狼家帮的几个人在那里上蹿...

a1死亡注意。含有许多地狱笑话。

狼家帮出没。

感谢@狂暴磕刀组组长 与我共同构建这个梗,同梗的姊妹篇走这里上帝掷骰子吗 

同时也感谢@禁烟晚间食堂 的梗来源和summary支持!

喜欢的话请评论!



Summary:

罗德岛德狗分岛的潜能提升信物:一颗看上去平平无奇的红点黑色源石骰子。

——只要摇动就能给ve带来好运的骰子,有人调侃世界是围绕着ve转的。

此刻,ve的全世界正在他掌心转动。


芙兰路过活动室时,虽然理智告诉自己在巅峰发生什么都正常,到底还是被里面巨大的动静吸引进去了。

其实活动室里人并不多,只是狼家帮的几个人在那里上蹿下跳,这也正常,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近血狼者变弱智。

他们似乎在找什么东西,挪开每一个椅子,掀开每一个靠枕。其中鲁珀的身影让芙兰有点惊讶,进去拍拍趴在地上的鲁珀的肩:“干嘛呢在这儿?”

“丰川祥子你见过飞行棋里的骰子没?”鲁珀没看他,只是往沙发缝里瞅。

“上一回玩都是什么时候的事了。你怎么就回来了?”芙兰挪开脚。

“没事干,出去转了一圈也挺无聊的。干脆回来接任务做。”ve跪起来,朝血狼喊道,“唉找不见呀!不如就用我这个吧。”

他把手伸进自己胸前的口袋里,捏出来一颗立方体。芙兰看到时眼睛亮了一下,问ve要过来仔细把玩一番。

这是枚做工很漂亮的源石骰子,亮晶晶的,边角圆润,点数的位置用鲜亮的红色装饰,对着光看还能隐隐看到一圈围绕着核心的淡红光芒。芙兰混迹赌场多年,经手骰子无数,倒真少见这么漂亮的源石骰。他观察一番后把骰子还给ve:“兄弟在哪弄下的?这骰子挺好看。”

ve似乎高兴起来,摇头晃脑的:“全泰拉仅此一颗!”他接过骰子来又转交给血狼,一瞬间表情有些许肉疼:“嘶——你们真要用吗?摇的时候轻点啊,别把A教给摇吐了。”

芙兰疑惑,A教,那不是A1吗?可A1不是……

那颗源石骰子用红色来装饰倒确实是个特别的点睛之笔。特别的?等等,这是不是和某人的眼睛很类似?

芙兰疑惑,芙兰思索,芙兰顿悟,芙兰颤抖。

他妈的狼家帮果然是一群神人。

于是他在“A1,好孩子,给师傅摇个6出来吧!”“我草拟吗的血狼破军你别摔A1摔得那么猛”“哎呀大师兄好像和我不太熟呀怎么全是1和2”的喊声中悄悄溜出活动室,心想,A1真是三生不幸,生前被矿石病折磨,连死了都不得安宁,骨灰被压成骰子不说,还要被用来玩飞行棋。

造孽啊。

后面ve有点恼火的声音传来:“你们对A教温柔点行不!再这样下回不给用了!”


巅峰计划作为一个半雇佣兵性质的组织,成员们对于死亡的态度一向洒脱。某次组群里转来一个《骨灰能做什么》的链接,大家纷纷讨论,如果真成了一滩灰,做点什么好?

当时ve和A1正在食堂吃午饭,A1先看到了这个链接,问ve,罗哥你想怎么做?你死了以后我照办。

ve一时语塞。A1说话向来直接的过分,但这也太直接了。不过这也不是什么不能说的话题,他想想道:“骰子吧?你不老说我有狗运吗。有啥事了把我拿出来摇一摇,祝你狗运昌隆呀。”

“那你呢?”ve夹一筷子米饭。

A1犹豫了一下,还是摇了摇头。“我觉得都挺好的。人烧完以后……能有多少骨灰呀?我能不能既种在土里还能作成钻石?骰子也真的很有意思……”

“想法还挺多。”ve没忍住乐了,放下筷子给他比划一下,“就这么多一捧,里面还有不少烧不干净的骨灰块儿啥的,倒是可以埋在土里。要是有矿石病的话,还会有些源石粒。”

“那确实不太多。”

“是呀。骨灰和人一样的呀,能做好一件事就很棒了。”

A1也笑了:“那,那我也做骰子吧。你们有事情都可以问问我,比如值日什么的。”

“然后我要给你安排扫一个星期的甲板。”A1笑得有点儿猖狂,ve吐槽“哇这个A教实在坏”,而后他补上一句:“不过我觉得应该不会。罗哥可是有狗运的啊。”

“蹭一点罗哥的狗运,然后我们就都能活到80岁了。”A1低下眼,趁ve没反应过来时,抢走了最后一块瘦肉。这下ve叫得更惨了。

可惜狗运还是不能出借,A1没能蹭到,早早死在了29岁。他去支援困在恐鱼堆里的ve,出来时变成ve背着他,真正做到了那句“兄弟,为了我去死吧”。那时ve身上红蓝交织,眼睛里空荡荡的,抱着A1的身体跪坐在驻扎地前,血狼冲上去想把人接过来,第一下居然没抱起来。

ve抱得那样紧、那样紧,手背上青筋爆起来,仿佛这样就能留住A1的最后一丝体温。血狼深吸一口气,努力忍下那口哽咽:“罗哥!”

ve这才如梦初醒一般,松了劲儿,让血狼顺利地把人抱走。接着他想自己站起来,一个趔趄又跪下去。他再次的尝试依然以失败告终,第三次尝试时有人架住了他,他抬眼,一黄一深红,一位黎博利和一位库兰塔。

ve觉得眼睛涩得发痛,他好想流泪,泪腺却不给面子。

那夜驻地灯火通明。

好在A1并不是死于矿石病,不用急着无害化处理。ve没换衣服,简单处理了伤口,靠着被白布覆盖的人的身边坐。反季雪也在,但这位向来伶牙俐齿的沃尔珀也说不出什么话来安慰眼前眼里空空的鲁珀。

“我没事。你去歇着吧。”最后还是ve开口,他朝小雪笑,笑得嘴角都在抖。小雪再也忍不住了,他站起身来冲出帐篷,蹲在门口泪流满面。

ve如今有点儿坐立不安。他似乎忘记了手和脚该怎么摆,无论怎样都坐得难受。恍惚间他听见A1的声音,惊喜抬头才发现那不过是帐篷外的忻忻正在和血狼说话。

接着血狼走进来。他说了什么其实ve没太关心,无非就是些让他撤离一类的话,还要他节哀顺变,虽然他说这些话的时候自己也一直在吸鼻子。ve木木地点头,脑子里乱七八糟飞着一些过去的事情,最后他突然问道:“狼神,骨灰骰子该怎么做?”


ve有了颗巨无敌强运的新骰子,巅峰众人很快都知道了。这得多亏大嗓门儿的门萨鸭,他与ve的日常父子对局以十连败告终,完全不是人——他这样描述。

“你们知道有多夸张吗?”门萨鸭一边拍桌子一边给众人讲述,“罗哥说‘你今天摇的能超过3我吃’,然后我真的连一个4都没摇出来过!”

“原来罗哥的狗运已经修习到言灵境了吗,不赖。是时候让他去预测赛马结果然后带领巅峰走向富贵了。”阿冰严肃道。

“那骰子真没问题?别是罗哥往里灌了铅结果你这个呆鸭没发现吧?”血狼嘲笑道。

“那灌铅对敌我双方都会生效呀!罗哥摇的就没下过4!”门萨鸭委屈大叫,接着想起什么来一转担心之色,“不过老罗真没事吧?我听见他对骰子说话,好像还是叫的A1的名字……该不会……”

门萨鸭的声音一转低沉,气氛瞬间变得凝重起来。而血狼摆摆手驱散了它:“没事的啊,那骰子就是A1啊。”

“就那种骨灰骰子嘛,老罗自己搞的。”见大家貌似对前一句话产生了什么误解,脸上表情更惊悚了,血狼忙又补了一句。

虽然感觉还是有点奇怪,不过大家很快就接受了。如果是A1的话,那就情有可原了。毕竟那是A1啊,狂热的隐藏罗心糖,为了他罗哥敢和狼师傅大战五十回合。为什么不是三百回合呢,因为对狼师傅的尊重一般会压过对ve的爱。

正巧,ve的脚步声踢踢踏踏的传过来,门萨鸭探头出去叫他:“老罗!”

“干嘛?找你爹啥事?”ve背着手走进来,笑嘻嘻地。

“我超里的啥比罗德岛德狗分岛。”门萨鸭嘴比脑子还快,先骂出一句又反应过来,“不对老罗,能给我们看看你的A1……不对是你的骰子!”

“你们怎么知道的?”ve惊道,从胸口前的口袋里捏出来放平在掌心上给众人展示,“怎么样,漂亮吧?”

他好像在炫耀,实在变态。在场众人脑中不约而同的想到。

“这就是A教的遗志吗。”门萨鸭伸出手去,得到ve的首肯后郑重地接过,“确实不赖。”

很漂亮圆润的黑色骰子,点数的地方用红色装点,对着光看能看到围绕着核心散发出的一圈淡淡红光。“中间那块黑的是A1身上的源石。”ve凑到门萨鸭身边,同样很郑重地说道。

“太好了,如此一来,A1依然能陪我算数据啊。”不知道什么时候反季雪也出现在了他们背后。

“等一下,所以这个真的是A1给扔的结果吗?这应该算灵异事件了吧?”人民教师华亓见他们如此认真,心有戚戚,发出了灵魂质问。

ve耸耸肩,把骰子拿回来:“怎么会呢,这就是个普通骰子啊兄弟,我们要相信科学的!”

“不过这样挺有意思的,我喜欢。假装是呗,也许真的会有那么一两个时候是A1在扔呢。”ve向上抛了两下骰子,如是笑道。

“那可以问问题吗?”阿冰举手问。

“嗯——这个得先问问A教啊。”ve作沉思状,摇起了骰子,“单数可以双数不行,让我们来看看——可以!”

ve给他们展示那个5:“他今天心情好。限定这一会儿啊,有什么想问的就问吧。”

一瞬间房间就变成了菜市场,饶是ve有四只耳朵也听不过来。他急忙抬手制止:“一个一个来!从我左边开始。”

于是仿佛邪教现场一般,从华亓开始,每一个人都表情凝重,双手接过那枚源石骰子,接着闭上眼睛,嘴里念念有词,手里摇晃骰子,最后向众人展示自己的结果。

“A1,我打瓦打的心好累,你说我今晚能遇到人带飞吗……卧槽啊今晚又会遇一堆神人?”

“A1,A1,我知道你也看老罗不顺眼很久了,不如这样,我们联合,你来助我成为罗德岛德狗分岛永远的父亲吧!……3?他说可以考虑一下哈哈哈哈哈。”

“A教,我明天要去玻利瓦尔出任务了,这回能顺利吗……包顺利?好!谢谢A1!”

“A1,我好想你,狼师傅不做人每天压榨我呀……算了,你说我那个课题能顺利吗?……你帮我想想办法?哎呀,谢谢A教,不过还是得我自己来呀。”

“A1,下回还能用你来玩飞行棋吗?……哦不能啊。好可惜,都怪狼神。”

“怎么怪上我了呀啥比闲空!哎,A1,你在那边过得好不好,缺不缺什么东西?没有人欺负你吧?有什么一定要和我说呀……一切都好?那就好,要是觉得寂寞就跟我说,师傅给你想想办法。”

“卧槽狼神你要干什么啊!你到底要想什么办法!”

房间里热热闹闹的,众人搬出各种奇怪问题,根据单双数和点数大小推测A1的想法。偶尔有异常神秘的结果,还要十分认真的探讨一番,得出一个一眼假的结果,但大家都不亦乐乎。

只不过确实再没有过上午父子对局那样绝对碾压的运气。门萨鸭说,所以果然是老罗的狗运傍身对吧。

“哎呀话怎么能这么说呢?A1那么爱我,肯定不舍得我叫你那个呀。”ve单手摇着骰子,“你说是吧,A1?”

一抛一接,点数1。ve是谁啊,不熟。

“不——”ve惨叫起来,而众人则是哈哈大笑,“A教,我的好A教,我不再是你最爱的罗哥了吗?不是了吗?”

无视了众人发出的嫌弃声音,再次抛接。点数6,嘻嘻,逗逗你呀罗哥。

ve举起来大喊着“我就知道A1还是爱我的”,房间里再次陷入了新一轮的诋毁和欢笑。

大笑的时候ve抬起眼,只一瞬他就知道他花了眼。他看见黑色的萨卡兹站在角落里,抱着文件夹和众人一起笑,看向他的眼睛里是三分笑意三分调皮,还有四分浓烈的依恋。

ve也朝那个幻影笑笑。


A1的骨灰是血狼亲自烧的,没让任何人陪同。当初他孤身一人时遇见那个孩子将他带回来,这最后一程也应当由他这个师傅独自送。

他捧着骨灰盒出来时有点儿意外,火化室外只站着ve一个人。他穿着正装,身后背着他的双剑,有些拘谨,像是第一天来巅峰时一样。

血狼走过去:“怎么就你?”

“我让他们都回去了……我想一个人待着。”ve的声音很平静,他伸出手接过血狼递来的盒子和一小包东西,那里面有A1的名牌,A1的匕首,A1的耳环。他的手也很稳。

“其实我……还没准备好。”接过骨灰盒时,ve突然说了这么一句。

血狼愣了一下,苦笑道:“都一样的。”

矿石病会致命,他们都知道。虽然这么些年A1的病情一直很稳定,但他们也早就做好了A1有一天会因矿石病而死的心理准备。

只是没想到意外比注定的命运先要来到。血狼想着想着又有点儿想哭,他眨眨眼,觉得自己多少得担起点儿责任来:“……我没能劝住他,对不起。好歹我也该多叫个人跟他一起的。”

A1站在他面前的场景历历在目,已经比他高大半个头的萨卡兹青年站在他面前,急躁从身体里溢出来,态度却依然是温和而坚定:“如果罗哥的执行没有出问题,那就是我的规划问题了。罗哥被困是我的责任,那理应该由我去支援。”

血狼还是掉以轻心了,居然让A1就那样一个人离开。ve是单兵无伤作战的专家,而A1擅长潜伏和贴身近战,他以为只要他们在一起,必死的局也能闯出条生路来。

他还是太乐观了。作为年长的师傅,他本应该比小辈们思考的更多。

ve露出个安慰的笑来,抬手拍拍他的肩膀:“不怨你的呀狼哥。谁能劝得住A1?当时大家都有忙的,也只有A1能去。更多的应该怨我吧,如果我反应再快些……”

他就不会失足落入全新的地段,不会惊动恐鱼,也不会让A1为救他而受重伤。“唉。都赖我吧。”

“不不不……”血狼本想再说些什么,最终悲伤地发现这都不过是还活着的人对已逝之人的那些愧疚作祟。真论起责任来谁都说不清,最后只能轻轻叹一口气,唉,命运吧。

于是他们都闭上嘴,沉默地走过一段路。

最后还是血狼先开的口:“ve,你那次说想要个骰子。”

ve点点头:“这个需要定制,我已经联系好了人。对面说会很快的。”

“我想休个长假,出去走一走。”ve仿佛在自言自语,“报告已经打给p皇了。”

血狼也点头:“什么时候走?”

“等骰子回来吧。然后办完葬礼,我就出发。”

委托人当真说到做到,不出两个星期那枚骰子就来到了ve手上,附带剩下的骨灰。ve仔细打量一番,红点黑底的骰子,正中嵌着一块A1肩上的源石。很不错,他满意地点点头。

第二天虽然是大风天气,但巅峰成员们还是聚集在甲板尾端,统统着了正装作战服,送别他们的好战友。

骨灰由ve抛洒。一捧骨灰入天地,无忧又无根,跟雇佣兵们的生活方式十分相符。

只是洒到最后一把时出了点意外。本来的顺风不知怎么突然倒转,于是ve首当其冲的被迷了一脸,站他后面不远处的狼家帮也没好到哪去。一阵呸呸声响起,伴随着闲空的控诉:“A1进我嘴里了!”

“进嘴里就进嘴里吧,这说明A1舍不得我们啊。哎哟我的眼睛……”血狼揉着眼睛,眼角都搓红了。

ve也一脸是灰,正狼狈地抹着时看到闲空的苦瓜脸,没忍住笑了出来。这么一笑,惹得闲空也嘿嘿嘿傻笑起来,后面的组员们被笑声感染,葬礼上的阴郁氛围瞬间一扫而空。

ve离人群站得远了些,嘴角上带点笑意,又满是眷恋地看一眼已经驶过的荒原。远处有声音叫他,罗哥罗哥你准备拿骨灰盒做什么呀!

ve脱口而出:“放我工资卡。有人敢来偷,吓也吓死他们。”

人群沉默一瞬,“神人啊”的感叹此起彼伏。


ve说到做到,第二天便离开了。他没告诉任何人,早上门萨鸭去敲他的门时才发现他的床没有一丝睡过的痕迹。

ve也没带多少东西,一点洗漱用品,他的双剑,A1和他的名牌,还有部照相机。也没人知道他去了哪,ve总是这样自由自在的。

ve回来的也突然,还是莎莎姐早上起来,一开房门有只狗抱着一大堆衣服蹲在她门前,吓她一大跳。

ve求她,莎莎姐,教教我针线活吧,以前都是A1帮我缝,我一点儿不会呀。骰子揣口袋里好容易掉,这个丢了要命啊。

莎莎姐向来好脾气,况且也没不答应的道理。于是她把ve让进门来。与此同时,例行检查门禁记录的华亓在系统里发现了ve的通行记录,他马上跑去ve的房间找他,却只看到一整面的照片墙,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收拾出来的。

一整面的照片,记录了泰拉大地各国的风光。他去了莱塔尼亚,去了维多利亚,去了谢拉格,去了炎国,去了一趟卡兹戴尔,站在熔炉前比了个耶,甚至还有叙拉古——他怎么混进萨尔贡的黄金城的?那是黄金城吧?

不过,每一张构图都略显奇怪,仿佛ve身边还应该有个人跟他一起照一样。而在这面照片墙正中心的是一张合照:A1升学宴那晚,醉醺醺的ve抓着尚且青涩的A1照的。ve自不必说,A1的脸上也带着笑意。

待到月亮高悬时,ve跟莎莎姐道了谢,又抱着一堆衣服回来。现在他每件衣服上胸口处都多了块格格不入的黑布,大小正好放进去那枚骰子。

兴许是累了一天,ve几乎倒头就睡,连他的梦魇都没追来。临睡前他没忘记扒拉出自己的骰子来在嘴唇上贴一下——他总是忘记、A1明明想要也鲜少提的晚安吻,如今终于可以每日兑现。

第二天早上,闹钟把ve叫醒。他迷迷糊糊地往旁边摸去:“起床,A1,怎么你也赖——”

话说到一半突然停住,连带着驱散了那点残余的睡意。ve从喉咙里抠出一声干笑,坐起来翻出心口处的骰子。

“早上好,A1。”他郑重其事地说道。

接着他换衣服,下床,洗漱,将骰子塞入外衣胸前的口袋。拉开门,正好碰到门萨鸭,笑嘻嘻地勾他的肩,问他好儿子,有没有想爸爸?

门萨鸭让他滚。

罗德岛德狗分岛就这样回归了本舰。他依然乐天,依然狗运,依然随时爆典。本舰的生活也没什么变化,精力旺盛的小伙子们闹得鸡飞狗跳,游人在睡觉,汐羽在做全巅峰最操心的父亲,龙哥依然在打集,华亓还在lol。

只是,电脑里的雀魂很久没有启动过了,偶尔ve需要个数据时会脱口而出A教,血狼会下意识寻找藏匿在角落里的黑色萨卡兹,反季雪逗ve时总觉得少了什么人配合,而活动室狼家帮的固定角落里有一张椅子永远空空荡荡。

可生活依然继续。


经常,ve会从梦中惊醒,长发全被汗黏在背上。他回到一个溶洞,肩上是一个萨卡兹的全部体重。A1因为早年间的流浪身体一直算不上太好,很瘦,可那天ve却觉得A1有千斤重。

原本只是简单的清扫任务,溶洞里所有的情况都由A1确认过也计算好了最优路线,去的时候顺顺当当,回程路上ve却不知怎么的一脚踩空,跌入一个从未报告过的新溶洞。

更要命的是,里面的几百上千条恐鱼齐刷刷将目光转向了他。ve只来得及喊出一声救命便不得不奋力拼杀,直到双剑上砍出一道道豁口才勉强有个喘息空间。

哇不是吧,兄弟想留个全尸的。ve抹去脸上的血苦笑道。

下一瞬间黑色的烟雾飘然而至,ve惊喜地叫出来。下一秒A1的声音响起:“跑!”借着烟幕的掩护,ve两个大跳,终于从恐鱼群中脱身。烟雾在他旁边凝结成人形,给他指引如何回到正确的路上。

可忽然间鲁珀听不到萨卡兹的脚步声了。他正想扭头问A1你到底抽什么疯,却看到A1跪倒在地上大口大口喘气,小腹部洇出一片红来,一根长长的、尖锐的骨刺从斜后方扎穿了他的身体,看位置,应该是脾。

“A1?”ve颤抖着问。那抹红那样刺眼,让他感到一阵眩晕。他调转头朝A1扑过去。

A1抬起眼,皱着眉,也不知道是疼的还是——“啥比罗哥,接着跑啊!”应该是气的。

“沟槽的A1,你他妈真能忍啊!”ve再也憋不住破口大骂,后面悉悉索索的恐鱼声将近,来不及多思考,他像过去无数次一样背起A1——A1甚至试图反抗咕哝了一句“别管我了”,被ve一句暴躁的“闭嘴”堵了回去。

有些恐鱼已经堵在他们面前。A1咬紧牙关,最后抬手给它们一鱼一枪。“到底怎么回事!”ve的声音有些崩溃,他能感觉到背后A1扑在他脖子上的呼吸越来越轻。A1已经没什么力气,只是摇摇头轻声说:“不知道。大概是突围进去的时候被捅的吧,没感觉到。”

“你他妈——”ve好想骂人,骂天骂地骂恐鱼,骂A1骂自己骂审判庭。可是他最终只是徒劳地呼唤着A1的名字,让他坚持一下,马上就好,马上就能出去,他已经看见洞口了,求求他千万别闭眼睛。他的后背也慢慢湿透了,不知道是A1的血还是他的汗。

双腿已经没有知觉,只靠着惯性向前,心跳的声音让他头晕目眩,背上那人心脏的跳动却在慢慢减轻。

“对不起啊罗哥。我的我的,对不起。”A1的声音轻轻的,却又在ve心头挂上个秤砣。

错在哪?ve问。他真不知道,而A1说,数据,好像错了。

那他妈有什么关系!他妈的全怪我啊,踩空那一脚——

“罗哥,我——”A1似乎又有什么话想说,ve停下来等他说完,却再无生息。

ve沉默一瞬,一声撕心裂肺的“A1”回响在溶洞壁间,激起无数回响。

后面的事ve全都记不清。他似乎一直和A1念叨着什么,凭着意志力冲出溶洞,卸下人那一刻他就知道没救了。他一身的伤,好疼,好累,好想睡觉,但一闭上眼就是A1跪在他面前的场景,然后就会被吓醒。他也好冷,凭着本能一般,他摸到暂时的停尸房里。

最后他靠在被白布覆盖的遗体旁,问血狼,骨灰骰子该怎么做?他还想让A1陪着他。

梦魇往往结束于那句“罗哥我——”,接着ve就会惊醒,心脏跳得跟那天一样乱七八糟,爬起来点个小灯瞪眼到天明,一遍遍抚摸他的骰子,像过去抚摸A1背后的脊骨。

华亓看他的体检报告,卧槽老罗,你睡眠质量这么差,会死人的!

哎没事,死不了的兄弟。ve打个哈欠,怎么会因为这点事就死了呢。


本就好运的罗德岛德狗分岛在拥有了专武骰子后更是所向披靡。虽然偶有不幸——比如扫一个星期甲板——出现,但每逢生死攸关的关头,这枚骰子总能指出最正确的方向。

“我们到底该从哪个方向解释?科学还是玄学?”闲空问反季雪。

“A1说了,罗心说是客观存在的规律。”小雪肯定道,“是科学。”

科学吗,大概吧。

所以罗哥在执行任务的时候,踩了报警器,被人堵在房间里,也是一种科学?是运营的学问吗?

如今ve又被困在任务点里。又是一场酣畅淋漓的赌博,ve叹息道。下次真不能这样了。

“再帮我一次,A1,再帮我一次。”ve低声念叨着,再一次、再一次从胸前的口袋里掏出那颗源石骰,“单数突围,双数就原地待命等支援。”

他双手合十将骰子围在掌心正中,缓缓摇动,闭上眼自言自语道:“放轻松A教。最差的结果也就是死掉嘛。”

他停下,摊开手掌。5个红点。

“行。”ve将双剑从地上拾起,“兄弟,这可是你说的啊。死了都怨你。”

骰子放回心口处,他从藏身的石柱后滚出,扔出一把匕首去,正正好击碎阴影里端着枪那人的头骨。

一路上好运气,来的都是些杂兵残碎。事后ve得知他那时候根本等不到支援,敌人把电信号全切了,生物信号也难找;纵使是巅峰排查这样一栋大楼也是费事儿的,若是原地等待,怕是摸过去的时候鲁珀已经被细细切做臊子做成烧饼了。而ve决定突围之时,敌人的合围却尚未形成,撕开一个没成型的包围圈对ve并不是难事,于是他又一次死里逃生。

不过这都是后面才知道的事。

其实ve不记得自己是怎么从那里杀出来的。他只记得自己跌跌撞撞跑出门,撤到接应点附近,再也撑不住跪倒在阳光下,闭上眼睛前胸口的骰子硌着他,像A1的角,生疼。耳边组员们的呼喊显得遥远又不切实际,他只想着,A教,我们好像又能呼吸了。

等他再有意识时,他正盯着白花花的天花板发呆。神经迟钝地将疼痛的电感信号传入他脑中,他嗷一声,嗓子太干没喊出来。

他下意识地往胸口摸,没找见骰子时一瞬间慌了神。再一侧头,小小的源石骰子安安静静呆在床头柜上,他心里松一口气,伸手把骰子摸过来,举在眼前看。

应该是躺了太久不适应光线了吧,他的眼睛又酸又涩。他用力眨眨眼,哎呀,连鼻子都酸了。再一眨眼,眼泪从眼角溢出来,唉算了反正只有自己,他不再压抑,把骰子贴在额头上,无声地哭起来。

他知道的,他的骰子从不出错。那天之后他带着他的骰子,无数次与死神擦肩而过,无数次重新跌倒在阳光里,庆幸自己的劫后余生时却也不免失落。他与死神角力时一向狗运缠身,可在他最需要的时候却扔了个大失败还附加ptsd的疯狂症状,那只搭在他肩上的手慢慢滑落的场景如同梦魇,他那时抬起眼,终于看到死神在角落里嘲弄他的无能。

也许是作为补偿和A1的保佑,他才能一次次绝处逢生活到现在——他当然知道这只是个普通的源石骰子,他也知道A1只是普通的混血萨卡兹从不会预测未来。

但他只是这样相信。他相信只要他摇动骰子,A1就会给他回应,摆一个结果在他面前;就像以前,他只要开口,A1的声音一定会从耳机里传来,为他指明前路,报上伤害,或是一句小声的加油罗哥,我相信你。

A1走前还在和他小声说着对不起。对不起罗哥,我的我的。对不起。

可那明明不怪他。A1是最棒的分析师,他说没问题那就是没问题。后来复盘时候发现,前期的勘测情报虽然准确,但任务前几天的小地震改变了一部分的地貌,恐鱼受惊蜂拥而入,ve遇险的位置就在其中。

所以那明明只是个意外,甚至,如果他的应变能力再快一点,他都不会将自己陷入险境。

ve有点恨自己没有告诉A1这个事情,退一步讲,当时怎么就没能组织出一句完整的话,告诉他不是数据的问题?A1是个很容易内疚的孩子,他一定会觉得是自己的错。他满是遗憾和愧疚地离开了,ve想想都觉得伤心。

A1,A1。ve的眼泪越流越凶。他的好孩子,他的爱人,他瘦瘦高高的,认死理的,永远操心别人胜过自己的,成熟稳重笑起来却意外爽朗的……他的黑色萨卡兹。

他那永远补不上的心脏缺口啊。

鲁珀的耳朵听到了走廊上的响动,他急忙把眼泪抹在枕头上。下一秒门萨鸭和华亓的声音响起来,大呼小叫着怎么醒了不按铃。

ve很快恢复了日常状态,笑嘻嘻的和他们扯淡起来,骰子被他捏在手心里,被他的体温捂得温热。

他不是没想过离开。只是每次问骰子这个问题,永远甩出来一个1,如果单数是离开,那就是2。

ve对此自有自己的一套理论。这是A1在鞭策他,毕竟A1说了,他的狗运能保他俩都活到80岁,那现在A1已经不在了,他就需要替他活剩下的51年。他得活到131岁,做最长寿的鲁珀,把巅峰的所有老东西都熬死然后下去的时候狠狠嘲讽他们。

而到了那时,他相信会有一个瘦高的萨卡兹等在他的必经之路上。他不必着急去见他,毕竟,到底是要先拥抱还是先诋毁他还没有想好,这需要漫长的时间去思索利弊。

但到时候,一句“我好想你”肯定是要讲的。





罗莫蒂拉不说话

总之是一个小区,小区前面是一条小街

1、总之是一个小区,小区前面是一条小街,小街后面是大学城,小街右边是地铁站,所以小街上有很多小摊。周哥是小区门口搬着凳子往那里一座戴着墨镜摇着扇子算命的小摊,笋干是在他对面做老笋烤冷面的小摊,龙哥是小区保安,血狼是租在小区里的社畜,半球是到处乱转的无业房东。

2、有很多小摊就有城管,龙哥(少女龙吟)大喊一声:“城管来了!”所有小摊都齐刷刷推着小摊车跑走,躲得躲,藏得藏,慕斯厨是新来的做慕斯的小摊,跑得不那么快,听着滴嘟滴嘟城管车的声音愈来愈近,很着急,好心的ve和他说不用急“周哥会帮忙拖住他的。”

msc:“周哥怎么拖?”

只见滴嘟滴嘟顶着大喇叭的城管小车开来,城管小哥寒哥从车上下来,对...

1、总之是一个小区,小区前面是一条小街,小街后面是大学城,小街右边是地铁站,所以小街上有很多小摊。周哥是小区门口搬着凳子往那里一座戴着墨镜摇着扇子算命的小摊,笋干是在他对面做老笋烤冷面的小摊,龙哥是小区保安,血狼是租在小区里的社畜,半球是到处乱转的无业房东。

2、有很多小摊就有城管,龙哥(少女龙吟)大喊一声:“城管来了!”所有小摊都齐刷刷推着小摊车跑走,躲得躲,藏得藏,慕斯厨是新来的做慕斯的小摊,跑得不那么快,听着滴嘟滴嘟城管车的声音愈来愈近,很着急,好心的ve和他说不用急“周哥会帮忙拖住他的。”

msc:“周哥怎么拖?”

只见滴嘟滴嘟顶着大喇叭的城管小车开来,城管小哥寒哥从车上下来,对着还坐在原地的周哥喊:“快点把你的摊子撤走!否则我就把你抓走啦!”

周哥举着墨镜两手挥来挥去慢慢站起,活脱脱是个盲人,脑袋没有对着城管寒哥,手却精准无比地抓住了寒哥的手,在寒哥的手心摸来摸去:

周:“哎呀我看您这儿今天命里有桃花呀!恰好我也有桃花,咱俩这手相还蛮般配的,要不寒哥和我吃个午饭去,对面老笋冷面可好吃了。”

对面老笋其实早搬着烤冷面摊子跑走了。城管寒哥红着脸把手抽回来,让他快滚。

周哥说我搬不了。

城管寒哥说忘了,你是盲人,行吧,那你和我走一趟吧。

然后就滴嘟滴嘟地带着周哥和周哥的小板凳一起离开了。

小摊贩们纷纷把摊子又支了回来。

“太好了,周哥又要两天后才能回来。”笋干乐呵呵地把摊子推到了周哥原本的位置,“这下我可以多占这儿一段时间了。”

3、城管寒哥其实知道这条街上有许多小摊,只是无奈每次算命周哥都突然出现,阻止他继续惩戒摊贩,于是寒哥思考良久,决定派出下属大风去支个煎饼摊摊煎饼,顺便卧底在街上,寻找证据。

大风的煎饼摊在街口,位置很好,能看到整条街的情况,很适合卧底,但更适合卖煎饼,每天早上都好多人排队买煎饼,他一边摊饼,一边观察着街上的情况,摊着摊着手上的速度就慢下来了。

等着的大转:“兄弟我等着吃煎饼呢。”

大风掏出摄像机拍照:“忙着呢,等会儿!”

大转看了看手机:“兄弟我真着急吃煎饼,我急着上班。”

大风就把小铲子丢给了大转:“要吃自己做!”

大转:?

然后大转就拿起铲子,给自己的煎饼加了四个蛋,三张薄脆,两根烤肠和一大把土豆丝。饼之大,卷起来一个塑料袋都放不下。

和他一块儿来买饼的血狼不干了,让大转给自己也做一个,然后大转就给他做了个纯煎饼,加了一大把香菜。

两个人刚要走,大破拦住了大转:“兄弟我也要吃煎饼。”

大转:“。我不是做煎饼的。”

大破:“那你刚才为啥给自己加这么多?”

大转:。

然后大转就坐在那里给做了三十多个饼,终于有空抬起头来,发现血狼早一个人走了,自己也早就迟到了。

但是大转意外发现自己做饼的技巧还挺高超的,于是就和大风一起,大风忙的时候他就来做,大风做煎饼,他做手抓饼。

大破很爱吃饼,他是个律师,但是这俩年,三百六十行,行行都失业,大破在城管局门口晃悠,发现了一位疑似被城管暴力执法的盲人,刚上去问要不要法律援助,没想到那盲人一点不盲,只是戴了墨镜装瞎,把他赶走,边赶还边说什么“耽误人谈恋爱天打雷劈”,大破很难过,只能吃煎饼和手抓饼抚慰自己破碎的心灵,大风和大转想帮助他他,问他会不会做饼。

大破:“我会做鸡蛋灌饼。”

然后第二天小摊变大了,招牌上面写着:煎饼/手抓饼/鸡蛋灌饼/法律顾问。

大破、大风、大转三人也被一起称为:饼学三兄弟。

4、血狼破军,这条街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存在,混迹周旋在各个摊贩之间多年,吃遍大小地摊,他的眼睛就是尺,他的舌头就是分析仪,他会给所有吃过的摊子以各维度综合算出一个数据,然后进行排行榜,分别是:小杯、中杯、大杯,还有超大杯。

成为超大杯的摊子,会成为小吃摊界不朽的传奇。

所以每天到了饭点,只要血狼破军一出现,所有摊贩都会恸哭哀嚎:“血狼测测我!血狼测测我!”

血狼:“嗯......今天嗦粉吧。”

血狼走向了维云斯的米粉摊,维云斯很激动:“谢谢血狼!谢谢血狼!”(开始做粉)

维云斯的米粉很得血狼的心,更有可能是因为他作为lxt,配菜的搭配致敬了血狼的“蓟县鬼屋”,血狼非常满意,给了他的米粉摊超大杯。

维云斯很高兴,但也没高兴多久,因为在他的对面开了一家新的汉堡摊,摊主是个阳光彩虹小白马,之前在他摊子上吃过一次他家招牌林缪阿米粉,就吵着要做他的徒弟,维云斯不同意,这小白马就在他对面支了摊子,因为小白马刚刚从美国回来,味觉已经被憨八嘎荼毒了,所以他的摊子叫林草德汉堡。

维云斯很不满,因为他还没竞争掉对过的剑圣鲷鱼烧,就又来这一强敌。剑圣的鲷鱼烧是这条街上实力数一数二的摊子的,有四冠王的荣誉,说是鲷鱼烧,其实是金鱼的外形。维云斯找来炒面摊的老板流星飞,问他能有什么办法,帮自己解决掉生意火爆的剑圣和他的金鱼烧。

流星飞忙着颠勺掂锅,疯狂翻炒,丢出来一个U盘:“这是我们之前出去唱K,剑圣唱的,你把他放手机里偷偷接到剑圣摊子上的那个蓝牙音箱上,在放出来,说不定有效果。”

维云斯照做了,没想到因为剑圣唱得过于洗脑,放出来之后剑圣的金鱼烧摊人气更高了。

5、号角鸽是做炸串的,炸串整天对着一口滚烫的大油锅,为了确保安全,号角鸽会一只手举着锅盖阻挡,另一只手拿着夹子辅助,大家都说,这是玩第四喜欢的职业队玩得,当然这话不能当着号角鸽的面说,否则他会往你炸串里加入巨量的辣椒粉。

号角鸽的旁边是尊贵的VE,VE的摊子尊贵到正对着小学门口,他的摊子主要卖各种小狗形状的糖,据说他的这些糖都有奇效,因此每天放学都会有一堆小学生围着他争相购买。

小学生问他:“狗哥狗哥,你这狗狗糖吃了能考满分吗?”

VE:“可以,只要你吃了糖之后好好学习。”

“狗哥狗哥,你这狗狗糖吃了能默写一百分吗?”

“可以,只要你吃了糖之后好好背书”

“狗哥狗哥,你这糖吃了我能追到隔壁小美吗?”

“可以,只要你吃了糖之后好好整容”

就这样狗哥的狗狗糖很快卖完了,血狼将之称“用狗狗糖附加的情绪价值来运营以此达到快速售卖出去的效果”,简称狗运。

慕斯厨是新来的小摊主,主要做慕斯,慕斯厨刚刚开始做地摊,速度比较慢,但是慕斯厨很认真,还会询问客户吃了自己慕斯的感受,有没有需要改良的地方,都用“错题本”记记好。慕斯厨很可爱,做出来的慕斯也很精致好看,因此虽然要排队很久,但是小姐姐们还是很爱来他的摊子上买慕斯。

对面的单身兮看着大排场龙的慕斯摊羡慕坏了,他是卖冰淇淋松饼碗的,他做的冰淇淋松饼便宜大碗,双份的冰淇淋双份的松饼双份的小料,也有很多人爱买,但大份的甜食很容易腻,因此很多情侣买了之后,会两个人一起分着吃,久而久之单身兮的摊子上就全是情侣。这搞得单身兮非常痛苦,只能在痛苦中赚米。

重生之冰是做冰的,正在科研新款:吸吸冰,听起来很不合法,但是实际上只是类似一种吸吸冻的能吸着吃的冰沙。天气越来越热了,中午忙碌的时间过去,大家坐在龙哥小保安室前的台阶上,蹭龙哥保安室漏出的微弱的空调,人手一杯,一边疯狂“吸吸吸吸吸吸”,一边看着街的尽头,三人饼店里大风掏出摄像机,对着周哥算命摊子拍了张照片,不一会儿滴嘟滴嘟声儿传来,城管寒哥就从小喇叭车上下来,周哥瞬间变成盲人,两人拉扯一会儿之后,周哥连带着他的小板凳,都又被寒哥滴嘟滴嘟地带走了。

msc问:“那个周哥究竟什么来头,他真是盲人吗?”

众人不语,只是一味地吸吸吸。

还是尊贵的VE好心,话里有话地说:“他有时是,有时不是。”

“啊。”msc若有所思,“原来是时盲周哥。”

6、转

厌城

[三笙中心]杀人容易抛尸难

Summary:三笙ycyx在一个雨夜杀了人。

三笙中心,并非无cp,看到谁都可以捡。虽然看起来可能有点像笙嬷,但确实是笙all。

人有点多只打了ss的tag,总之是一群神人预警,骂了主播就不可以骂我了哦(?)



杀人容易抛尸难



  经常杀人的朋友都知道:杀人容易抛尸难。


  月黑风高杀人夜,电闪雷鸣正适合抛尸。单身兮在地上捡了根粗树枝,正在吭哧吭哧地努力挖坑。泥水基本打湿了他整条小腿,雨哗啦哗啦地下,混合着血水一起渗进土里。半成型的坑旁边躺着一具尸体,死不瞑目的遗容在闪电下忽明忽暗。累得也是吓得,单身兮的手有点抖,他一边挖坑一边絮絮叨叨:


  “冤...

Summary:三笙ycyx在一个雨夜杀了人。

三笙中心,并非无cp,看到谁都可以捡。虽然看起来可能有点像笙嬷,但确实是笙all。

人有点多只打了ss的tag,总之是一群神人预警,骂了主播就不可以骂我了哦(?)



杀人容易抛尸难



  经常杀人的朋友都知道:杀人容易抛尸难。


  月黑风高杀人夜,电闪雷鸣正适合抛尸。单身兮在地上捡了根粗树枝,正在吭哧吭哧地努力挖坑。泥水基本打湿了他整条小腿,雨哗啦哗啦地下,混合着血水一起渗进土里。半成型的坑旁边躺着一具尸体,死不瞑目的遗容在闪电下忽明忽暗。累得也是吓得,单身兮的手有点抖,他一边挖坑一边絮絮叨叨:


  “冤有头债有主你你复仇记得找准凶手……”


  毕竟杀人的不是他。又一道闪电,照亮了一人一尸以外在场的另一个存在:此人姑且还在喘气,脸色比地上的尸体还难看。


  单身兮扭头骂他:“别光使唤我啊!人不是你杀的吗!怎么就我干活啊!”


  三笙呃呃了半天,没说出一个字,突然哭了。


  单身兮马上就没脾气了,算了算了我这个埋尸的都害怕得不行更何况他这个刚杀了人的……他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继续勤勤恳恳地耕耘起来。大半夜接到三笙电话的时候他愣了一下,说明日方舟愚人节活动都结束了你才来开愚人节玩笑?但三笙没跟他小学生斗嘴,风声雨声顺着扩声器从手机里传出来,三笙的声音好像都在风里摇:我杀人了。怎么办啊单身兮。


  单身兮大喊一声卧槽你别把我拉下水就被拉下水了,他赶到三笙在的地方的时候袜子都穿错了一只。三笙蹲在地上头埋在膝盖上,好像没注意到暴雨正在尽情地虐打他和他旁边的尸体——货真价实的尸体,血还沾在三笙袖子上。单身兮的脑子也好像被雷劈了一下,三笙真杀人了,救命啊三笙真杀人了。


  单身兮一边骂三笙有病一边开始挖坑,那能怎么办,他都吓傻了,不处理一下等着有人发现把他俩一起抓走吗?反正单身兮就这么稀里糊涂地成了共犯,本来他还想至少三笙不能只使唤自己,扭头一看三笙蹲在旁边偷偷哭,他又稀里糊涂开始溺爱。


  抛尸实在是太难了,拼尽全力无法战胜挖坑。哪怕暴雨把泥土浇灌得已经足够松软,单身兮临时捡来做工具的树杈子也在勤恳的劳作中咔嚓一声断开。单身兮叫了一声,认命转头准备再扒拉个顺手的工具,突然发现三笙白得没有血色的手扣在耳边,他竟然在跟人打电话。


  单身兮大喊:“我超我都帮你埋尸了你现在自首??”


  他三步并作两步跑到三笙旁边,三笙还是不说话,但好在他没在自首。通话界面明晃晃写着维云斯的名字,单身兮凑过去的时候电话刚好接通,维云斯不耐烦的声音从听筒里传出来:


  “干什么?”


  三笙沉默。


  维云斯可能以为他网不好,又喂喂喂了几声。三笙在这时候发出一声明显的泣音,电话那头明显一顿,维云斯罕见地有点小心:“……怎么了?”


  明明是三笙自己打的电话现在又一句话说不出来,单身兮用沾满泥的手推他:“你是不是弱智,说话!”


  “单身兮?你们两个在一起?”维云斯问,“算了,你不想说的话把免提打开,我问问单身兮。”


  这作为维云斯来说甚至算得上体贴,但三笙猛的把电话挂了。单身兮一口气差点没喘上来,这个三笙真弱智吧!电话挂了三笙倒是能说话了,他的声音带着重重的鼻音:“我不知道怎么说。”


  “按你跟我说的说不就行了吗?不是,不是你给他打的电话吗?”


  “……”


  “你要跟他说吗?你要跟他说的话我说。”


  “不用你说。”


  真有病吧我睡得好好的被你拉来抛尸还得看你脸色,这又闹的什么别扭。单身兮骂骂咧咧,三笙的手机屏幕在这个时刻再度亮起:来自维云斯的来电提示。


  明明是三笙自己挂的电话,他还是瞬间接了起来,超绝肌肉记忆。


  “到底怎么回事?”


  维云斯问。


  


  “我草。”


  维云斯骂。如果单身兮说我超是一种语气词,那维云斯说的可能是真情实感想干翻整个世界,包括他面前这个蹲在泥巴地里的小杯三笙和旁边那具傻逼尸体。他是这三个人里面唯一记得带伞出门的,但是十分理直气壮地只顾自己,分都没分半个伞面给三笙。


  三笙刚止住眼泪,没什么精神地顶嘴:“我又没让你来。”


  “那你打什么电话。”


  被杀的不是他但维云斯看起来比地上的尸体怨气还大,但他还是来了。三笙不知道为什么看起来心情更差了,不知道到底是想让维云斯来还是不想让维云斯来,可能他自己都想不明白。他抬头看着维云斯,质问出口就带上了点委屈:“他要杀我——!那我能怎么办!我等死吗?!”


  “你这么厉害不如你也把我杀了吧,正好坑都不用重新挖。”维云斯炮仗一样地说。


  “那我——!”


  单身兮也顾不上自己满手泥了,挡在两个人中间想先劝架。结果三笙和维云斯默契地两个人一个向左一个向右,绕过单身兮继续瞪视彼此。三笙又有点想哭了,他喊出来:“那我就是杀人了,我又不想!”


  他声音一下子小下去:“维云斯我讨厌你。”


  “……”


  维云斯一下子骂不出来了,他没事忙地四下环顾,很快找到了新的红温点:“这坑谁挖的?挖这么浅是生怕别人发现不了吗?”


  “不是,怎么还骂我啊??”劝架不成反被骂的单身兮一怒之下怒了一下,“我还没挖完呢!”


  “……那你继续挖。”维云斯干巴巴地回答。


  单身兮气呼呼地继续工作了,维云斯自言自语地说:我想想接下来怎么办……


  三笙突然嘶了一声。


  “怎么了?”维云斯立刻问。


  三笙不情不愿地说:“脚麻了。”


  “小杯啊,谁让你一直蹲着的。”维云斯毫不犹豫地诋毁。他伸手把三笙慢慢扶起来,三笙悄悄往他身上靠了靠,维云斯假装没察觉到。刚刚杀了人的三笙被雨淋得浑身湿透,也许是害怕也许是冷,他在微微发抖。于是维云斯把伞往三笙的方向倾斜了一点。三笙贴着维云斯,他明显没那么抖了,但还是嘟囔:


  “我讨厌你。”


  


  两束光突然穿破黑暗,一对车灯打在他们三个人身上,把尸体照得清清楚楚。维云斯深吸一口气,如怨鬼索命一样扭头看那两个弱智:


  “这谁选的地方?”


  单身兮一秒出卖:“三笙选的!”


  


  坏消息:抛尸坑还没挖完他们就被发现了。


  好消息:发现他们的也是熟人。


  面包车上跳下来一个两个三个人,长颈鹿开的车,剑圣坐的副驾驶,慕斯厨有点晕车,扶着门下来的动作缓慢。鹿群团建结束遇到暴雨,大鹿神神心地善良地送他们回家,结果一个车灯打过来就看到抛尸现场。剑圣举着手机110都输入好了,一看面前是三个熟人,手指迟疑地悬空,问:“三宝杀人啦?那是不是不报警比较好?”


  维云斯说:“……你别不小心点到了。”


  剑圣哦哦了两声赶忙把手机放下了。长颈鹿已经轻快地跑过去,尸体有点碍事,他还从尸体上迈过去了。他熟练地跟三笙贴贴,拍拍他的后背:“没事没事了。”


  “鹿神……”三笙靠在长颈鹿肩膀上闷闷地喊。虽然没有人知道维云斯到底什么时候安慰的三笙,但显然三笙已经被安慰好了不少。


  剑圣问:“现在要做什么?”


  慕斯厨回答:“该合巴别塔誓言了。”


  


  本着被发现一次就有可能被发现第二次的想法,一群人齐心协力把尸体搬进了后备箱。幸好我长颈鹿懂了开的是面包车,料事如神,大鹿神神。维云斯和慕斯厨绕着原本的抛尸地检查了好几次,确信在大雨的冲洗下已经看不出来这里曾经有一具尸体,面包车载上他们缓缓驶离了小树林。剑圣还坐副驾驶,慕斯厨默默给新来的三个人让座。维云斯默认三笙是要挨着自己坐的,于是努力向里挪了挪,三笙也确实理所当然地坐在了他身边。暴雨倾盆,能见度极低,鹿神车开得谨慎,剑圣帮他留意着路况。慕斯厨和单身兮凑在一起用高○地图找合适的目的地。


  猛的一脚刹车让车里所有人都差点撞上前挡风玻璃或者前面的车座,倒霉的尸体在后备箱发出一声巨响,维云斯骂的比尸体还大声。定睛一看暴雨中隐隐约约有三个人影,拦在路上,正在挥手。这时候无论是活人还是死鬼都挺吓人的,单身兮刷地一下抱住了慕斯厨的胳膊,大气不敢出。鹿神已经在思考直接冲过去的可行性了,抛一具尸体和抛三具……那区别还是有点大的。


  人影缓缓走过来,终于到了暴雨夜的能见度范围内。


  “啊?”


  剑圣率先喊出来,


  “老神?”


  号角鸽也惊讶了一下,他扫了一眼面包车,发现全是熟人。他礼貌地问:“这是在干什么?”


  “呃呃,”反正好像这么多人都知道了再多三个人也没所谓,三笙回答,“抛尸?”


  


  “草,三宝牛逼啊。”


  粽子说,听起来还有点幸灾乐祸。萧然怕冷,已经钻上了车,暂时和慕斯厨坐在一起,听单身兮大呼小叫添油加醋怨气横生地描述三笙也曾有幸有多么不干人事,慕斯厨在旁边小声补充。号角鸽去后备箱看过了尸体,暂时没上车,站在车窗前居高临下地俯视着心虚地缩在后座上的三笙。拷打张口就来,但号角鸽看到三笙被雨打湿的衣服和头发还是咽了回去,问:


  “……所以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正当防卫。”


  维云斯不知道为什么抢答。单身兮和剑圣扭头看他,维云斯奇怪地看回去,好像完全没感觉到自己做得有什么不合适的。他跟号角鸽对视了一眼,号角鸽说:“好吧,正当防卫。所以接下来要去哪?”


  “我正在看。”单身兮举手,展示手里的地图。


  粽子也挤上了车,萧然给他让了半个座位。事已至此号角鸽也叹了口气搭上了这条贼船,跟维云斯一左一右地把三笙夹在中间。车里人已经太多了,三笙有点恍惚,杀人抛尸应该是这么一件声势浩大的事吗?接下来是不是应该开播了?鹿神重新把发动机点着,问慕斯厨看没看好接下来去哪。


  粽子主动说:“我知道有个地方。”


  萧然声音不大:“那边不靠谱吧。”


  号角鸽也说:“算了吧粽子,按粽子的运气我们还没到那儿就被交警拦下来了然后我们一起进监狱。这里有人运气比较好的吗?”


  “不知道,反正不是我。”维云斯率先说,“三笙运气不是很好吗?”


  三笙习惯性抬杠:“我运气不好啊!我最近都没追到滚。”


  “呵呵你只是没追到滚,我美愿演了二十次。”号角鸽冷笑,“慕斯厨演了三十次。”


  萧然有点泄气:“我跟粽子更不行了。”


  单身兮说我觉得我运气不错,但没人理他。鹿神乐呵呵地说:“这不是有一个天选的气运之子吗?”


  所有人的视线向副驾驶汇集,剑圣左右看了看,发现这个地方确实好像是没别的座位了。他指了指自己:“啊?”


  “剑宝!”可能是因为氛围实在是太像sosvsos连麦会议了,三笙这时候缓过来劲了,他拖着声音撒娇,“求你了,帮我选个地方吧!”


  “哦哦,好的好的。”


  剑圣忙不迭地答应,他张了张口,又闭上,环顾四周,面色茫然:“但现在我们在哪来着?”


  


  


  罗德岛德狗分岛半夜接到电话:“啊?笙宝?怎么了?”


  “呃,”三笙尴尬地笑了两声,“罗哥好,你就当这是个随机小测试吧三秒钟帮忙报个地名。”


  “啊?哦哦。”


  罗下意识听从了三笙,随口报了个地名出来。听筒另一端传来暴雨声和窃窃私语,他福至心灵地从里面辨认出了剑圣和维云斯的声音。顾不上问三笙这是在干什么,他兴致勃勃地问:


  “你们在干什么?团建打集吗?我能看看吗?”


  “不,这里已经坐不下更多人了!”


  电话那边传来异口同声的拒绝,罗德岛德狗分岛困惑地挠了挠头。


  


  


  可能是因为世界确实是围着罗转的,驶向VE指示的地点的一路上道路畅通,目的地偏僻荒凉,正是抛尸宝地。车上跳下来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六个七个八个,呃一共九个人,抬尸体都冗余,送过去都能打奎隆了。人们都说杀人容易抛尸难,但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九个臭集批顶桩完美犯罪,尸体在一夜的奔波之后终于入土为安。回去的路上杀人凶手紧绷的弦终于松开,号角鸽、慕斯厨和萧然在讨论如何做不在场证明,单身兮对剑圣抱怨三笙有多小杯弱智,粽子和鹿神甚至松弛感十足地聊起了杀○尖塔……他的意识在这些声音里逐渐放空,像每一个和鹿神连麦睡觉的夜晚。杀人犯的脑袋一点一点,余光瞥见了身边的人。


  我都杀人了,还有什么事我干不出来?


  他理直气壮地想,于是恶向胆边生地一偏头,靠在了维云斯的肩膀上。


  事已至此,先睡觉吧,大家晚安。


  

你走在美丽的光彩里

【号飞】我玩死你

是car。

写在前面:

-因为某些血压节目局+生活压力爆了开始写的这个,你就玩吧谁能玩的过你啊.jpg

-纯正ooc千万别万万别代入现实,也别传播到tag之外的地方,不然我真的会把自己勒死。

-剧情没有逻辑,角色也没有道德素质,含爱情要素的可能性跟美愿刷新100%得偿一样大,心里敲着木鱼写完的,木鱼给我敲坏了七千个。

-真不会写!!!我好菜!!!!!!

-我真不知道怎么打预警了,总之在阅读前请确保自己的接受范围足够广大(啊?)如有不适请尽快退出。

-再次说一句对不起主播,但主播实在是说了太多怪话做了太多怪事,我觉得这不只是我的问题,所以就算对不起我还是要写这个。

地址走🧣:-...

是car。

写在前面:

-因为某些血压节目局+生活压力爆了开始写的这个,你就玩吧谁能玩的过你啊.jpg

-纯正ooc千万别万万别代入现实,也别传播到tag之外的地方,不然我真的会把自己勒死。

-剧情没有逻辑,角色也没有道德素质,含爱情要素的可能性跟美愿刷新100%得偿一样大,心里敲着木鱼写完的,木鱼给我敲坏了七千个。

-真不会写!!!我好菜!!!!!!

-我真不知道怎么打预警了,总之在阅读前请确保自己的接受范围足够广大(啊?)如有不适请尽快退出。

-再次说一句对不起主播,但主播实在是说了太多怪话做了太多怪事,我觉得这不只是我的问题,所以就算对不起我还是要写这个。

地址走🧣:-番茄豆花渔家粉丝-

密码是【草莓】的英文,小写字母十位。

不会写文的废物

【号飞】六月六日空城记

离婚冷静期文学,ooc致歉

标题来自《初会》的歌词


下午四点,号角鸽端着咖啡在机场的咖啡店坐下,距离飞机的预计到达时间还有一小时。咖啡加冰,在初夏的温度里蒸腾出水珠,顺着透明塑料杯的外壁滑落,形成一滩积水。手机页面停留在航旅纵横,密密麻麻的飞机航线在屏幕里缓慢地移动,像塔防游戏里的怪海。流星飞那架航班的航班号就躺在隔一个窗口的聊天软件里,被他之前反复确认过,早已烂熟于心,轻而易举就能在天罗地网般的航线中找到前妻逐渐逼近的踪迹——好吧,暂时还是准前妻。法律程序尚未落实,不知流星飞是否会满意于称呼的提前变更。

其实无所谓。号角鸽轻轻叹了口气。今天距离他提出离婚已经过去两个月,而距离两个人...

离婚冷静期文学,ooc致歉

标题来自《初会》的歌词


下午四点,号角鸽端着咖啡在机场的咖啡店坐下,距离飞机的预计到达时间还有一小时。咖啡加冰,在初夏的温度里蒸腾出水珠,顺着透明塑料杯的外壁滑落,形成一滩积水。手机页面停留在航旅纵横,密密麻麻的飞机航线在屏幕里缓慢地移动,像塔防游戏里的怪海。流星飞那架航班的航班号就躺在隔一个窗口的聊天软件里,被他之前反复确认过,早已烂熟于心,轻而易举就能在天罗地网般的航线中找到前妻逐渐逼近的踪迹——好吧,暂时还是准前妻。法律程序尚未落实,不知流星飞是否会满意于称呼的提前变更。

其实无所谓。号角鸽轻轻叹了口气。今天距离他提出离婚已经过去两个月,而距离两个人彻底划清界限,只差这班还未降落的飞机。

 

两个月前的晚上,他们在家里爆发了激烈的争吵。这根本毫无缘由,但或许对这般摇摇欲坠的感情而言,争吵本就不需要任何理由。从婚姻关系每况愈下开始,他们总是吵嘴,连每次吵架的流程都如此相似:源于任何不重要的起因,经过上升、发酵到达顶峰,最后往往以主人公的摔门离去落下尾声——流星飞会收拾东西搬去学校宿舍住,号角鸽则会驱车返司加班。天花板上是厚重的阴云,压得人喘不过气,他们在阴云之下剑拔弩张。拿唇枪舌剑互相顶撞,难免落得两败俱伤,所以争先恐后离开,先一步逃逸都仿佛是在这场硝烟弥漫的战役中获胜的奖赏。

那天晚上流星飞抢占了先机。他从客厅先行一步,很难不觉得有几分轻松。他把旅行箱摊在房间的地上,翻箱倒柜收拾东西。他早就搬去客卧住,可毕竟跟另一个人共同生活了太久,痕迹不止留在主卧,而在整个家里散得到处都是。他忙忙碌碌地在不同房间里穿梭,步履几乎可以说是轻快,号角鸽靠在沙发上听他的动静,怀疑自己听见了他在哼歌。

流星飞旅行箱的滚轮从沙发后面咕噜噜地滚过去。他在玄关停住,左一下右一下地踢上两只鞋。号角鸽在他鞋跟敲在地上那刻站起来。他冷声道:“停一下。”

流星飞转过身,愉悦的神情一刹那在他脸上烟消云散:“干嘛?”

“每次吵架都是这样,流星飞你不累吗?”号角鸽说,“如果真的过不下去,不然分开好了。”

他难得用了不那么强硬的语气,说出的话已经很久没有像这样有商有量。如果站在现在的节点对过去击槌宣判,判决那刻也必须挣得最后的体面。流星飞听了拍掌叫好,刺耳的掌声响在空旷的客厅里,像情景喜剧的罐头笑声。

“那太好了,我早就想要这一天了。”他由衷地说,“什么时候去办手续?”

这么主动?号角鸽于是冷笑:“明天吧,我之后要加班。”

“行啊,那就明天。”流星飞无可异议,“那明天见。”

旅行箱的滚轮又咕噜噜滚回去。流星飞站在客卧门框里对他微笑,关上房门前甚至还说了晚安。号角鸽凝望紧闭的房门,一时有些恍神。从婚姻产生裂痕以来他很少见到流星飞笑,其中大多时候是挑挑嘴角,眉目间却没有笑意,这般灿烂的神情更是许久未见。可流星飞分明是最爱笑的,世界上恐怕都没有第二个人会对这个结论予以否认。他只是在这段岌岌可危的感情里收敛了曾经自己全力给予的一切,直到风雨飘摇的旅程终于要落下帷幕才愿意重新展露——包括说晚安,包括一个不带任何嘲讽含义的微笑。

离婚果然是个正确的选择。

 

可惜的是婚最终没能离成。号角鸽第二天早上发现家中人去楼空,流星飞本人连带他的旅行箱全部不知去向。他后来才知道流星飞原来接下来有比赛,早早离家赶飞机,即将前往大洋彼岸。他前一晚吵得大脑放空忘记一切,将这事抛在脑后,不假思索地说定第二天就完结掉一切,事后才幡然醒悟。这趟远行早已定下,但他们毕竟关系恶化已久,交流无限趋近于零,号角鸽无从提前知晓。

号角鸽的电话打来时,流星飞已经在机场候机,拉扯一群叽叽喳喳的学生。他接起电话,对面那人语气冷硬:“你人呢?”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们今天出发去参加比赛来着,我忘记了。”流星飞急忙道歉,“这次算我的,等我回来我们就去办手续。”

“等你回来?你觉得我很有时间吗?”号角鸽嗤笑一声,“长点心吧流星飞,这么重要的事情都不操心,你不操心以后谁管你?”

“我求着你管我了?”流星飞话刚出口便被自己的音量吓到。毕竟是自己有错在先,他原本打算好好道歉,自认为认错态度相当良好。但一听号角鸽的语气,他就不自觉提高了声调。他环视一圈,还好没有学生看过来,才松一口气,急急地往一边走了几步。这下压了声音,但语气里的情绪还是藏不住:“那我今天就是有工作能怎么办?你不会觉得跟你离婚比竞赛还重要吧?”

这句话的效果立竿见影,号角鸽准备好的冷嘲热讽都堵回去,在嗓子眼哽得像鱼刺。他深吸一口气。结婚都有四五年,认识的时间还要更久,在彼此身上投入无数沉没成本,显然无法挽回,相比之下这点时间杯水车薪——蹉跎太久,不在乎更多了。

“好。”他一锤定音,“等你回国,就去办手续。”

哪知流星飞一去两个月。两个月间所有的情绪,都消散在了缥缈的电波当中。

 

流星飞走后第一个月,合作方高层来访,全公司上下紧锣密鼓加班。号角鸽白天在公司以身作则工作,从早到晚拉数据审报表,欲促进项目推进;下了班也要设席接待,在推杯换盏、觥筹交错中维持成年人的礼节。刚在餐厅包厢坐下时他感觉一排排数据在他眼前赛跑,包厢开门的一瞬间还是露出一个过分符合社交礼仪的微笑。结果包厢门一开一合,门缝里钻出一个水绿的脑袋——居然是熟人。

粽子说是代表合作方赴宴,很是假模假样地应酬一番,实际没多久就借沟通合作细节的名义,叫他出去闲叙。于是号角鸽随他离席,端酒站在灯红酒绿的边缘,一派衣冠楚楚,只不过浑身寒气逼人,仿佛在方圆几米内环绕无形的刀锋,靠近一点就被刮得皮开肉绽。粽子充分旁观过他从恋爱到结婚的全过程,见他面色不虞,便知道他又在跟小孩互相折磨。此人一贯爱看热闹,晃着酒杯幸灾乐祸,说实在过不下去你们不然离了吧。没想到号角鸽面无表情:“在准备了,等他回来就离。”

粽子一口酒差点没喷出来,不可思议道:“他闹就算了,你居然真陪着他闹?”

号角鸽冷笑:“闹?他才不是在闹。他都多大人了,早就不会闹了。”

他并不是帮流星飞推卸,而是在为自己开脱。如果给吵架中的人类安上一个无理取闹的罪名,恐怕号角鸽自己也难逃其咎。流星飞从前倒确实未必没有闹过,只不过浓情蜜意中,任何东西都是爱的证明,就连无理取闹都可以是特殊权利的象征,还不是他自己惯的。等到时过境迁以后,一切截然相反,从前能品出甜蜜的行径也怎么看怎么不顺眼。过去与现实的对比一旦鲜明地摆在眼前,他便感觉自己的行为仿佛也是堕入了无事生非的深渊。为了让发起吵架显得有理有据,号角鸽只好被迫承认流星飞也是言之有理,着实令人可恨。

“不过,分开也好。”粽子转着酒杯,作出一副风流戏谑的样子,“反正你们两个也没多么合适,能过这么久已经很不容易了。”

“没有不合适吧。”号角鸽下意识反驳,“我觉得还好。”

粽子:“你刚刚说什么?没有什么?哇哦——”

“你先别急好吧。”号角鸽打断他的怪叫,“一码归一码,现在要离婚也不能说明当初在一起就不合适啊。”

“哦,原来是这样。那么问题来了。”粽子抿了口酒,眼中戏谑的神情更甚,“如果合适,为什么要离婚?”

号角鸽答不出这个问题。那天他生生转移话题,旧友调侃未果,并不追问,但眼神意味深长,个中嘲笑戏弄之意毫不掩饰。饭局结束后,在之后的日子里,这个问题也若隐若现,在任何不合时宜的时间或情境中不受控制地冒出来。你们都要离婚了,你凭什么还坚持认为自己当初的选择没有错?

为了不去思考这些问题,号角鸽只好在工作中逃避。他积极投身于工作,在接下来的加班中兢兢业业、身先士卒,办公室日日夜夜灯火通明,宛如极昼。忙起来以后这些问题终于可以被顺理成章地抛之脑后,他痛痛快快地加了一个月班。直到开完最后一个总结会,号角鸽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家休假,汽车开到小区地下车库才如梦初醒:车库的昏暗光线下、汽车的仪表台上,他居然带回一份草莓蛋糕。

 

蛋糕购自公司楼下的咖啡厅。这家店几年前开业,咖啡水平普通得明明白白,拼尽全力无法战胜廉价速溶。但它提供的甜品竟有着出人意料的高水准,起码曾经流星飞很喜欢。在他的工作还没有变忙之前,他经常坐在店里画图,美其名曰等号角鸽加完班一起回家,并理所应当地在桌面上堆积起一叠空甜品碟。草莓蛋糕是他最喜欢的口味,临走前总要打包一份带回去。晚上这位熬夜领域大神打游戏打到半夜,就会鬼鬼祟祟摸出去解决掉,宁愿入睡前再去刷一遍牙。属实嘴馋。

那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情。那时他们刚结婚,生活就像一张崭新翻开的书页,每次落笔都是一个绝妙的比喻。流星飞在本市的高中带竞赛队,带全校最冷门的竞赛,也算乐得清闲。他早上艰难地从被子里挣脱,神志不清等在玄关扒拉人,非要接个黏黏糊糊的吻才心满意足松手;下午散了训练跑号角鸽公司楼下吃甜食,然后堂而皇之占据加班社畜的副驾。他每周绝大部分时间都无所事事,也恰好够他将那些日子织成金黄色的网,拼凑成一个又一个春天的下午,温暖、熟悉,永远不会结束。

第二年夏天,他带领队伍在全国竞赛上一鸣惊人。消息比队伍先回到学校,流星飞几乎是刚到学校就被塞进西装,打包送到典礼上接受表彰。在那场典礼后来留下的照片里,他站在聚光灯下接受大腹便便的学校领导的颁奖,身上的西装明显大两个码数,松松垮垮地套在身上,衣袖长出一截,层层叠叠地挽在手肘。他脸上多少有些风尘仆仆的劳碌,更多的是掩盖不住的神采,和一个无比灿烂的笑容。这种神情后来复制粘贴一般出现在优秀教师榜上,这张照片里的流星飞变得更加熟悉:他穿卫衣外套,对着镜头微笑,眼神明亮,能够无缝融入旁边光荣榜上的学生里。

流星飞从此变得忙碌。他负责的竞赛终于得到学校的重视,大力投入资源,更应当用心筹备,度过无数认真训练的日子,最后登上前往不同城市的飞机,进行名为梦想的奔波。那些辛劳付出过的昼夜变成台阶,队伍一步步越爬越高,离自己想要的东西越来越近。比赛结束,流星飞带队回了本市,再着手开始下次、下下次的准备。

与此同时,流星飞与号角鸽见面的机会也极具锐减。他只有在不同比赛的夹缝中能够有短暂的在家休息的时间,其余时间不是在待在高中实验楼就是在外奔波。交流只好换了一种方式,把面容和声音换成了抽象的文字。他抓紧一切零碎时间分享生活,聊天气泡活跃地波动,好像春天的绿树,在对话框里长得生机勃勃。晚上他打来电话问候,忙了一天累得不行,垂着声音讲话,黏糊得像麦芽糖,没讲多久就飞快地恢复了能量。在高度兴奋的时候他还会打来视频通话,多半因为是在比赛里再创佳绩,所以此时能在画面中看到他闪亮的红色眼瞳,和身上因为还未散去的热烈的光芒——也是,他总散发着无穷的能量,就算旰食宵衣也仍然活力四射。对于自己热爱的东西,他是不会感到疲倦的,像精密的机器永不停歇地运转。

他仍然钟情于草莓蛋糕。每次比赛结束,他快要启程回到本市,就会在电话里充满目的性地暗示:“虽然我没空去你公司楼下了,但是这个,你还在那里上班。”

号角鸽说:“我也没空啊,我要加班的好吧。”

这并非本心,他只是为了听到流星飞在电话另一端大叫——我靠——号角鸽好没素质——他拖长的声音甜甜腻腻,比起骂人更像撒娇。号角鸽握着手机忍笑,小孩的形象隔着几千公里都变得鲜活。何况这样一来,等他出其不意地拎着蛋糕回家时,就能看到流星飞惊喜的神情。他眯着眼睛笑起来,脸上鲜红的胎记活跃地跳动着——

“哎。”他说,“还是我最喜欢的草莓蛋糕!”

现在,这份蛋糕在餐桌上稳稳地摆着,安静地嘲笑他的习惯。号角鸽沉默地盯着那份蛋糕看了一会,决定将这个错误归咎于记忆里流星飞的那个笑容实在晃眼。

他其实找不出那个真正产生裂隙的时间点。经年累月的感情,大概消弭也不是一瞬间的事。炽热的感情冷却下来需要一个漫长又细微的过程:最初只是刮一阵风,后来能看见落下的雨,直到寒潮卷走所有枝头的枯叶,才发觉原来已经过了秋天。

流星飞第一天没发消息时号角鸽没放在心上,第二天他想他大概太忙了,一切就这样潜移默化,不知不觉消磨到最近一条消息是他让流星飞回家路上带把小葱,流星飞回他:“1”

收到这条消息时,号角鸽正久违地在家做饭。排骨在开水里咕嘟咕嘟,他把对话框里那个数字翻来覆去地看。那刻他意识到安然无恙的婚姻居然有了破碎的迹象。时间和距离曾经对他们都是不值一提的东西,不知何时竟然变成了横亘在对话框里的天堑,将交流简化成为数不多的必要的部分,于是繁华的城市只剩下一片荒芜。

流星飞并不是故意的,他只是太忙,号角鸽早就听说他忙起来十几个小时饭都不记得要吃。他实在太爱他的工作,其余什么都可以舍弃。他已经这样执迷,到底谁能问心无愧地要求他多留点时间给自己?

但我还是需要跟他谈谈。号角鸽想。就今天。

他开小火炒糖色,冰糖被高温融化掉,噼里啪啦地冒着气泡。流星飞扭开房门,在这种脆响中咋咋呼呼地冲进厨房,熟练地踮脚圈着号角鸽亲了一口。他顺手把装小葱的塑料袋往料理台上一丢,在锅边探头探脑:“你做的什么?糖醋排骨?”

号角鸽嫌弃地推推他:“先换鞋。”

流星飞唉声叹气:“哎算了,我还要回学校一趟——晚饭不用等我吃了。”

号角鸽倒酱油的动作顿了顿:“明天不是周末吗?”

“学生说有点新想法,我回去看看。”流星飞下巴扬了扬,“回来路上接到的电话,怕你没小葱用特意回来给你送的,够意思吧?”

浓郁的酱香味弥漫开来,流星飞吸了吸鼻子,抽走圈着人的手臂。他的动作太干脆,除了眼中那点遗憾似乎连留恋也没有。预想的机会转瞬即逝。

“流星飞。”号角鸽叫住他,“非去不可吗?”

流星飞噗嗤笑了:“不然不去吗,学生等我呢!”

“今天先不去了吧,都这么晚了。”号角鸽望着锅里深褐色的汤汁,“之前那个项目今天结束了,难得有时间。吃完晚饭陪你打游戏好吗?”

“不是,你不会在跟高中生争这个吧?”流星飞乐了,这种样子的号角鸽实在少见,如果不是他急着出门一定要好好诋毁一番,“哎过几天就比赛了,今天真不行,下次有机会嘛——”

号角鸽淡淡地说:“行啊。下次是什么时间?”

“啊?”流星飞愣了,他只是随口一说,没料到对方会刨根问底。可号角鸽一言不发,像是一定要等个答案,他只好绞尽脑汁地说下去:“呃,我想想,忙过这两天之后下周去比赛,大概去半个月,然后应该能休几天……你真陪我玩游戏吗?你是谁?你真是号角鸽?”

号角鸽说:“那时候我休假已经结束了。”

“呃——那以后也有机会呀——再之后——”

“好了,没事。”号角鸽体贴地说,“你回去吧,工作顺利。”

流星飞站在厨房的门框里,盯着他的背影看,有些莫名其妙。他们认识太久,他对号角鸽的性格了如指掌,这种装模作样的妥帖并不是个好征兆,这意味着他生气了。但他其实没搞懂号角鸽在气什么。就因为自己不在家吃晚饭?不是吧,号角鸽又不会真的跟高中生争这个,他才没那么幼稚。

号角鸽没有看他,仿佛全部注意力都用来专心致志地烹饪排骨。油烟机在他头顶轰鸣,宛如数不清的客机正在远离。但他还是从这种嘈杂中捕捉到流星飞关上房门的巨响,从高楼一直坠落到海底。流星飞没有大手大脚甩门的习惯,那声音不知为何会有这样重。

流星飞不知道他在生什么气。他日日混迹在高中生里,自己也天真得好像高中生,自讨苦吃又不知悔改,对想要的东西没头没脑地撞去,毫不畏惧是否会撞得头破血流。可他毕竟不是高中生了,他有工作也有家庭,在婚姻的坟墓和社会的泥淖中都浸润过。他为什么不能长大一点?他能不能看看别人看看现实,看看高阁之下是怎样的空城。

可你仔细想想。号角鸽扪心自问,你从前爱上他不就是因为这些吗?他当时也是这样天真无畏地奔你而来,真的像突如其来的流星,冲破行星的保护层,一股脑地坠向地表。他那双热忱的眼睛曾经也对你凝望过,在他向你自我介绍、在他告白成功、在他答应你的求婚时——在这些情境中他都笑着看着你,比那些光荣榜上的照片里还要神采奕奕。他的眼睛明亮,一片波光粼粼,像赤红的星体在宇宙间遨游,永远不会湮灭。 

 

号角鸽晚餐随便煮了碗面。家里太久没人做饭,冰箱空空如也,他找遍厨房才从储藏柜里找到一包泡面。泡面应该是流星飞买的,曾经他经常需要一个人解决晚饭,因为号角鸽是没有那么多时间做饭的。他的厨艺仅限于把泡面煮熟,当然大多时候是点外卖。但他忙起来以后往往会忘记点东西吃,到饿得去厨房觅食的时候距离饿死可能也只有一步之遥。久而久之便养成了往家里搬泡面的习惯。号角鸽研究了一下,这包还没过期。保质期长是速食为数不多的优点,当初购买它们的人已经潇洒地离开很久了,它们却仍然能用来果腹。

号角鸽其实是很会做饭的。他独自在异国读过几年书,有着相当过硬的自理能力,只是平时工作忙。流星飞上学时没学过做饭,刚毕业时甚至可以说有几分四体不勤。他那时候生活清闲,倒是热衷于此,时不时在厨房忙忙碌碌,信誓旦旦一定能科研出一桌好菜。奈何坐牢良久仍然水平欠佳,付出与收获完全不成正比,号角鸽难以认可,遂将人赶去客厅打游戏等吃。流星飞向来坐不住,等香气从厨房飘出去就馋得不行,抱着Switch溜进厨房偷吃,自然被抓个正着。他被号角鸽不轻不重地敲一下脑袋,立刻装出委屈的样子撒娇:“那你做得这么香,我忍不住呀……”

他飞快地瞟一眼号角鸽的神情,大着胆子得寸进尺:“那个,要不再给我吃一口?”

但号角鸽会认真做饭也就是因为他在,如果只有自己一个人就会怎么糊弄怎么来。所以被端上餐桌的这碗泡面色香味纷纷弃权,流星飞来了都能煮得更好。号角鸽一边吃一边心不在焉地点开朋友圈的红点,好友动态猛地跳出一条流星飞的动态,噎得他一口面差点没咽下去。

那天以后他们开始了无休止的战争。开始是冷战,不熟得胜过合租室友,尽量不跟对方有所交集,拼命假装家里没这个人。但当火种已经暗自埋下,任何细小的动作都足以燎原。所以某天流星飞正跟朋友连麦鏖战打枪时,号角鸽忽然走来敲了敲房间的门框,不耐烦道:“你不能小声点吗,我很累。”

热战一触即发。流星飞一般不发脾气,但从来没有被人三番两次针对还一味忍让的道理。他终于爆发,战火从此绵延不息。开战的原因微不足道,甚至根本不需要有;而生活中的一切都可以成为用来互相攻击的武器。流星飞打定主意跟他对着干,所有号角鸽明确表达过不满的行为,他都如火如荼地触犯到极致。他整日不回家,对来自号角鸽的消息全部视而不见——这次连必要的交流都省略,可以看出确实是故意的了。他又要发动态给人看,目的明确地把朋友圈填得满满当当,证明自己不是分享欲消减了,只是单纯地在跟号角鸽较劲。

号角鸽点开流星飞的个人主页。多亏流星飞采取了这样的报复手段,他才得以知道他此行目的地在大洋彼岸,从照片里的地标建筑还能看出甚至是号角鸽当年读书的城市——明明从各方面来讲他都该是最有资格知道这件事的人,但他居然只能通过这种方式了解有关流星飞的一切。

流星飞走后,他们再没有过任何交流,消息一动不动停留在几个月之前。但他的朋友圈还在同步更新,号角鸽每次加班到半夜都能恰好刷新到他的最新动态。他的生活如此热烈地盛开着,相比之下家里一片死寂,连此时桌上的这碗泡面都显得如此凄惨——甚至这碗泡面都是流星飞自己买的。

逃不掉的。号角鸽自嘲地想。之前忙着加班时没精力想这些,现在有了时间,那些问题还是会如期而至;因为流星飞的离开而发生的改变,还是令人措手不及。他不习惯冰箱空空如也,不习惯餐桌另一端没有熟悉的身影,不习惯吃饭时没人在耳边碎碎念。他好几次抬头想问流星飞你怎么不说话呀,抬头只能对上餐桌上方的顶灯——它发射出白色的亮光,径直照射在桌面上,餐桌空得没有影子,刚好适合人残酷地剖开自己。

甚至,在之前用工作麻痹自己时,难道他就真的完全忘记他了吗?还不是竭尽全力,想要忽视喝水时戒圈碰撞到玻璃水杯上的脆响。大部分时候号角鸽会刻意避开这种碰撞,从根源上避免面对问题;但百密总有一疏,在那些加班的深夜,难免有疲惫到无法顾及这些细枝末节的时候。金属与玻璃的碰撞声在深夜里显得尤为清脆,宛如钟声长鸣。金属物件从不知晓世事变迁,它只会始终如一地提醒你当初许下过怎样的永恒。彼时的画面若隐若现,画面中的人物神态真挚。过去的你在无声地发出诘问。

他说,你真的做好准备失去他了吗?

餐桌边缘还摆着那份草莓蛋糕,号角鸽一回家就把它随便扔在桌上,现在还在那里。这东西真有那么好吃吗?流星飞从前那么喜欢,自己居然从来没吃过。他往往是看着流星飞吃,看他端着盒子窝在沙发里,吃一口就露出满足的神情。他五官长得稚嫩,像某种毛茸茸的小动物,连心满意足也像动物餍足的样子。

号角鸽把蛋糕端起来,拆开尝了一口。入口是清甜的口感,草莓果肉的酸甜和奶油的绵密相得益彰。流星飞所言不假,这蛋糕确实是好吃的,一下就能让人明白他喜欢的原因。

号角鸽慢慢吃着那份蛋糕。他忽然觉得房子有点太安静了。

 

号角鸽的休假持续了半个月。返工的第一天,他居然又在公司看到了粽子。粽子说他来代表合作方谈下次合作细节,并大言不惭地要求他请自己喝咖啡。

号角鸽思索了一下:“也行吧,我们去楼下谈。这家店咖啡一般,但是蛋糕味道不错。”

楼下的咖啡果然如号角鸽说的一样很一般,蛋糕也果然如他所说很好吃。粽子忍不住感叹没想到老神居然会研究这种东西。我以为你对工作之外的事情都没兴趣——

“没有吧。”号角鸽平静地说,“其实我是因为流星飞才知道的,他以前很喜欢这里的蛋糕。”

还在流星飞。粽子不屑地说:“提醒你一下,你已经快要跟他离婚了。一拍两散咯。”

“没有啊,谁跟你说的——我不离婚的好吧。”

距离这人言之凿凿说要离婚那天才过去一个多月,粽子毫不留情地戳穿他:“哟哟,那你上次说什么来着?是谁说跟他提过离婚了,是谁说等他回来就去办手续……”

“我没说过。不是我。”号角鸽理直气壮道,“哦,你不会是没人陪你吃蛋糕所以记忆错乱了吧,好可怜啊粽子。”

饶是粽子与他相识已久也被他厚颜无耻的样子狠狠震撼,瞠目结舌道:“你嘴怎么这么硬?我真没想到这种话能从你的嘴里说出来!”

这才哪到哪。号角鸽想。认识流星飞以前他也没有想到自己会跟这种小孩谈恋爱,刚谈恋爱的时候没想过能步入婚姻。宇宙间的尘埃微粒汇聚到一起,形态并不稳定,到哪里都会带来意外。从前他心甘情愿走入陷阱,已是违反常规;现在再主动后悔一次,好像也不值得奇怪。

反正是因为同一个人。

 

号角鸽驶上机场高速时,阳光正盛。这个时间路上人烟稀少,汽车在高速路上飞驰,畅通无阻。

做出决定很艰难,但更棘手的是,他其实不确定流星飞还留有多少感情。他或许尚且葆有当初的热情,又或许他的感情早就在对彼此的互相折磨中消耗殆尽。号角鸽已经很久没有过这种全无把握的感觉,这不是一个由他自己决定的命题,即使他先让步,也无法保证一切是否能够挽回。

手机在他右手旁放着。锁屏之下,是流星飞昨天更新的最新一条朋友圈。

这条朋友圈总结了这次竞赛的情况。过程里感受颇多,结果也算不错,多年后回忆起来将是一段珍贵的体验。文字真诚恳切、洋洋洒洒,在篇幅的最后还附了一张照片,是竞赛全队留下的纪念合照。照片里的流星飞还是那种熟悉的神情,他被学生们簇拥着,对镜头露出灿烂的微笑,还相当稚气地比了胜利的手势——他指根处泛着银色的亮光,这种属于金属的光泽,在合照里那样显眼,号角鸽一眼就能看到。

他忽然如释重负。

他自认成熟自持,不管是工作上还是生活里都总能做出正确的判断,唯独在一件事上大错特错。流星飞也没那么无辜,旷日持久的战争少不了他的助纣为虐——审判落定,冲突双方罪责相当,理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是他们共同犯下的严重罪行,导致了战火的愈演愈烈。

好在山高路远,未为晚也。

 

时间差不多了。飞机如白鸟一般在停机坪上空盘旋,机场广播开始播送到达通知,行迹匆匆的旅人从身边走过,做好准备迎接相遇或告别。

号角鸽扔掉咖啡杯,往到达出口走去。

 

Fin.

塔TorrE

【巅峰龙狼】狼狱之灾 07

*重刑犯龙×典狱长狼

*架空向,监狱pa,衍生于血狼监狱直播,文中大部分情节都是主播干的,作者本人从不带节奏哦

*有技术的部分是捏造,无技术的部分是现实,请明辨真伪

*本节tips:剧情需要,没有源石技艺的话请勿模仿,不要赌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你昨晚上哪儿去了?”

黑鲁珀抖军装外套的动作一滞,眼神开始无助地乱飘,呃呃呃了几声后虚弱着嗓音答:“没去哪里呀,哈哈哈,我去上厕所了,怎么上厕所也要汇报吗?”

他可疑的停顿和明显强撑的语调反而引起了白鲁珀的怀疑,这原本只是随口一问,他倒也没有打算限制搭档人身自由,可黑鲁珀显然是心里藏...

*重刑犯龙×典狱长狼

*架空向,监狱pa,衍生于血狼监狱直播,文中大部分情节都是主播干的,作者本人从不带节奏哦

*有技术的部分是捏造,无技术的部分是现实,请明辨真伪

*本节tips:剧情需要,没有源石技艺的话请勿模仿,不要赌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你昨晚上哪儿去了?”

黑鲁珀抖军装外套的动作一滞,眼神开始无助地乱飘,呃呃呃了几声后虚弱着嗓音答:“没去哪里呀,哈哈哈,我去上厕所了,怎么上厕所也要汇报吗?”

他可疑的停顿和明显强撑的语调反而引起了白鲁珀的怀疑,这原本只是随口一问,他倒也没有打算限制搭档人身自由,可黑鲁珀显然是心里藏着事儿。白鲁珀用那双透亮的眼睛瞅他,手指不停地继续打领带。

怎么可能真的告诉你!黑鲁珀默默汗流浃背,告诉你我晚上出去差点目击到狼哥在自……不不不绝对不行的,我要活下来的呀!

两人各自思忖,就这样并肩走到了电梯间。电梯正在下降,看样子他们又“幸运”地撞上血狼了。

电梯门滑开,血狼的表情不太惊讶,想也是猜到这一层只有两只鲁珀暂住,不会有别人刷开电梯;而他身后还是缀着那粉红瓦伊凡,一样是垂着眼睛看着血狼的后脖颈,眼睛也不抬一下。

“狼哥。”

“狼哥,早上好呀。”

两人和血狼打过招呼,白鲁珀一瞬有些恍惚,有些忆起从前血狼带着他俩出任务的时候了。那时他用刀用枪都略显青涩,但血狼手起刀落,无论是轻巧地挑断经络还是用力将短刀捅入腹腔,都动作流畅毫无怜悯,目标被抹杀时血狼只有皮鞋底沾上血迹。

“今天能开始了吧?”血狼突然说。

白鲁珀赶紧接话:“可以的狼哥,工程队昨晚已经都到位了,还有一批材料中午也能运到。”

血狼点头作为应答。

电梯下降到一楼,四人从电梯里走出,白鲁珀拎着装了图纸的公文包往左拐,血狼和龙要右拐去点名。黑鲁珀脚跟一拐,打算偷偷跟着白鲁珀,反正别管他去干什么,暂时别和狼哥在一起似乎存活率更高。

“你上哪儿去?”血狼冷不丁开口,语气几乎和白鲁珀一模一样。

黑鲁珀立刻冒汗。

他支支吾吾半天,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而血狼也没耐心听他掰扯这些,直接拎着他领子一扯,比他还略高的黑鲁珀被他揪过来,只好认命般和龙一起跟在血狼身后。

 

 

一路上,黑鲁珀都在忐忑地揣测血狼到底有没有察觉到昨晚他听了不该听的墙角,并且在脑中推演血狼如果要杀他灭口,他该怎么救自己一命。首先,求情说理都是没用的,狼哥是个既不通情也不达理的人,一切事情他做了只是因为他觉得想做,更何况黑鲁珀很清楚自己既没有情可以求,也没有理可以说;其次,没有其次了。

果然还是装傻子比较好吗?这个他应该还算擅长……吧。至少白鲁珀和狼哥都这么评价过。黑鲁珀屈辱地接受了这个很久之前的评价。

然而,直到点名结束又吃过早餐,血狼也没有提起这件事的迹象。看来他神奇地躲过一劫了?这种单纯靠着运气活过来的感觉并不陌生,但黑鲁珀还没有完全适应它。

不少犯人和黑鲁珀的感想一致。虽然并未犯下滔天大罪,但自从卡特斯长官接管监狱,他们提心吊胆的程度就比之前生生高了一个级别。血狼长官并不喜欢盯着他们劳动,熬过点名环节,就暂时不用在那双冰蓝色眼睛的注视下战战兢兢了。

“你,跟我来一下。”排着队的犯人们正要前往劳动场所,其中一个人经过血狼长官身边时,血狼冷冰冰地吐出了这句话。

甚至有三个人犹疑地停住了脚步,血狼侧着头看了看,道:“对,你,7099。”

剩下两人如蒙大赦,赶快加快脚步跟上队伍,留下可怜的7099杵在原地,没想通血狼长官找他有什么事。

于是血狼长官带着6072、7099两个犯人以及黑鲁珀一个访客,去了审讯室。

7099咬着嘴唇上的死皮,他“最近”一直很安分,在这方面他的感觉很敏锐。当换典狱长的消息传开时,他是少数的不认为新长官比乌萨斯长官更好“相处”的人,没有什么具体的理由,只是一种冥冥中的直觉。

直觉救过他很多次,尤其在他还是一位赌徒的时候。

血狼指挥黑鲁珀去把桌子搬进来,又让7099在审讯椅上坐下。7099不敢违抗,缓慢地坐进了椅子里,双手放在冰冷的铁质扶手上,那下面垂着两根束缚带。

“哎,别紧张,我不捆你,”血狼忽然笑了,一手拖过一旁的椅子,自己往上面一坐,右腿往左腿上一搭,“只是太无聊了呀,玩小游戏消遣一下。”

他又招呼黑鲁珀:“你也去搬个椅子坐下来。”

黑鲁珀指了指自己,满脸疑惑地去搬来了一把椅子,坐在了方桌的一边,7099和血狼的中间。

血狼不知从哪里摸出一副扑克牌,那扑克牌还没拆封,血狼当着在场所有人的面拆封、抽出大小王,随手往旁边一飞,站在他身后的龙接了下来。

他哗啦啦地洗牌,意有所指地看向7099用纱布包裹着的、被切断的手指:“德州扑克,会不会?”

7099下意识用左手盖住断指。他曾在各种赌桌上叱咤风云,后来也付出了相应的代价,代价之一便是这断掉的手指。他一直没有给自己装上义肢,这不仅是一种对自己的提醒,更是他不愿忘记那段意气风发的日子的证明。

他谨慎地回答:“我会的,长官。”

血狼挥一挥手,捏着大小王的龙会意,转身出去把一个袋子拿了进来,那帆布包里装了颜色各异的硬糖,龙在每个人面前都放了一小堆后,落座。

黑鲁珀在那堆糖里挑挑拣拣,拿了个葡萄味的拆开扔进嘴里。

“筹码都吃?”血狼挑眉。

黑鲁珀被噎住,喉头一动,艰难地把那颗滑进喉咙的硬糖咽了下去。

血狼没理他,敲敲桌面,歪头对7099道:“赢了我,你一整周不必去劳动;输了没惩罚。能理解?”

还有这种只赚不赔的好事?再说这本就是他吃饭的本事!7099按耐着久违的亢奋,点点头:“好的,血狼长官。”

血狼又把纸牌在手上简单切洗三次,分别递给黑鲁珀、7099和龙,黑鲁珀的洗牌技术有些笨拙,而龙也只随意地切过两次,7099悄悄观察三人的手法,断定这两人应该是极少摸牌的。

尽管赌场有专业的荷官,但通常对于一个身经百战的赌徒来说,扑克就像是烟鬼手里的烟灰缸,不是必要存在但绝对熟悉。也就是说,一个牌技精湛的赌徒洗牌手法很门外汉,这是基本不可能的。

7099即刻在心里锚定牌桌上三人的水平:黑鲁珀大概完全业余,6072也许接触过但也不到专业的地步,而作为整个牌局的发起者,血狼长官完全不掩饰自己手上的动作,很显然赌过不少。而最应该提防的是这可能是血狼长官特地做的一个局,毕竟无论是黑鲁珀还是6072,似乎都是血狼长官那边的人。

人多就能赢么?7099在心中暗暗发笑,要知道在绝妙的千术面前,就算把荷官也联合起来也未必能赢!

首局由6072坐庄,血狼找来一个玉质镇纸抛给龙,龙接下来一看,是一团耳朵朝后搭在背上的兔子。

7099一上来的下注面额就很大。这其实很反常识,因为通常来说如果要防止输得太惨,至少在最开始不要投入更多筹码为好。况且7099第一轮就坐在大盲注位置,在任何一张牌都没有发下来的时候,这策略显然太激进了。

他看到黑鲁珀忍不住睁大了眼睛,嘴唇微动,无声地吐出“疯子”两个字,更验证了他的想法。看来黑鲁珀果真是个不常摸牌的人,这样的策略尽管少见但并不是没有,而他这么做的前提是对自己千术的自信。对于牌桌上存在水平不太高的人的情况来说,在他们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就抢先下大注,有概率能第一把就赢下不少的筹码。

紧靠着7099的黑鲁珀沉思片刻,很挣扎地把前者一半数量的糖推到了中间。

每人都被发到两张牌,不知道是否有意安排,血狼长官甚至没有叫来专门负责发牌的人,不过这也正好合了7099的意,经过他切洗的牌只要不被其他更懂牌的人摸过,他总能得偿所愿。

7099看了一眼自己的手牌,不出他所料,他已经拿到了一张方片Q、一张黑桃Q,他更在心中鄙夷牌桌上另三人的水平,也忘记了当时血狼是如何把他从队伍中喊出来的了。

血狼跟注,而龙直接弃牌了。于是此时黑鲁珀补齐,糖块进入底池。

三张公共牌是一张红桃5,一张黑桃A,一张梅花9。首先行动的黑鲁珀一看到这三张牌,立刻脸色一白,手指在底牌和糖块之间摸索一阵,耷拉下耳朵弃牌了。

这倒是让7099有些惊讶,在他的设计中,黑鲁珀此时应该已经至少拿到了一张红桃9,按理说看到公共牌里的梅花9,黑鲁珀不该弃牌。这也是他的陷阱之一,因为牌桌上的方片9和黑桃9早已被他神不知鬼不觉地移出了牌堆,如果黑鲁珀想凑葫芦甚至四条,只会大败而归,可他竟及时止损了。

牌桌上唯一的竞争对手只剩下了血狼长官,7099按下自己莫名的恐慌,加了注。血狼以他的两倍加注。

这疯子!7099把黑鲁珀刚才骂他的话原封不动地在心里还给了血狼。血狼长官到底自信什么?接下来公共牌必会翻出一张红桃Q,而剩下的梅花Q也会乖乖来到自己手中,典狱长不可能赢的!

公共牌翻开了,是红桃,但不是红桃Q,是红桃10。

7099的眼球下意识一转,翻开公共牌的人是刚才早已弃牌的龙,这瓦伊凡低垂着眼睫,仿佛是个没什么感情的发牌机器。难道是6072动的手脚?可他的视线没有离开过牌桌,6072做得到在他眼皮底下换牌?

直觉告诉他非常危险,7099后背已经出了一身冷汗。幸好新的底牌翻开确实是一张梅花Q,他松了一口气,那么至少手里还捏着葫芦,血狼长官如果识时务,这里就该弃牌了。

血狼并不弃牌,继续加注,表情里甚至带了点气定神闲。

7099脑中警铃大作,按之前的情况看,他对牌堆动的手脚应该还是大差不差,就算血狼也出千,也最多和自己一样凑出个葫芦,且不可能比自己的牌组更大了!可为什么他还在加注?难道他铤而走险,想骗自己弃牌?

怎么想概率都太低了!但也不是没可能,如果血狼的技术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好,说不定只是在赌他心态失衡。

7099稳定心态,把手中剩余的糖块尽数推出。

血狼似乎轻笑了一声,7099全身鸡皮疙瘩顿起。

最后一张公共牌翻开了,是张红桃8。

7099的心率达到了恐怖的水平,红桃8!那张红桃Q去了哪里?但这些已经不重要了,游戏已经进行到了尾声。他缓缓翻开自己的底牌,三张Q,黑鲁珀和龙都微微侧目。

血狼也翻开牌,他手中赫然是一张红桃J,一张红桃9,和……一张红桃Q。

……红桃同花顺。

7099脱力地瘫倒在椅子上,本该出现在公共牌里的红桃Q,本该出现在黑鲁珀底牌里的红桃9,就这么鬼魅一般的到了血狼手里,而他毫无所察。要知道,他可是从一开始就在提防血狼啊!

血狼从桌上捏起那张红桃Q,松开手指让它翩然落下,摇摇头说出句云里雾里的话:“泛用性一般,对策性较差,心态更是烂到没得说,总的来说不达标。再回去练练吧。”

他打一个响指,门外进来两个警卫,把那已经震惊得焊在椅子上的7099提起来,弄了出去。

黑鲁珀呼出一口气,他手边的硬糖也不多了,虽然输光了应该也没什么惩罚,但好歹是结束了。他正扶着腰想站起来,又被血狼温柔地按了回去。

血狼对他笑笑,自己收拢了桌面上的扑克,普通地插洗几次,再向龙伸出手要来那两张大小王,随便插入牌堆。

“别急嘛,我还没玩尽兴呢。我们换个轻松的,斗地主会不会?”血狼笑着从牌堆里抽出三张反扣在桌面上,流水般瞬间将三人的牌发好。

黑鲁珀认命地从桌上拿起扑克。

龙看了一眼血狼,也从桌上拿起自己的那一堆。他握牌的手法不太熟练,甚至没有调整牌的顺序。

“狼哥,”黑鲁珀极不情愿地挣扎了一下,“你可别用源石技艺啊。”

血狼嗤笑一声:“有必要吗?再说我还能把你牌抢过来不成?”

 

第一局血狼牌运不佳,最大的牌只是个小王,黑鲁珀也没有要叫地主的意思,兔子镇纸被递到龙的手边。

龙用指腹摩挲温润的兔形镇纸,无波无澜的双眼垂下看牌,似乎真在深思熟虑该如何起手。然而过了一会儿他突然看看三人桌上的硬糖,道:“长官,如果我赢了,也能有奖励吗?”

血狼饶有兴致地眯起眼睛,身体斜靠在椅背上,交叠的双腿伸长到龙的座位之下。他的扑克间隔极小地紧密排列在一起,被他撑在扶手上的手捏着,好像捏着一片窄窄的扇子。

“你敢向典狱长提要求?”他似乎觉得龙的发言荒谬到令人发笑。

龙并不正面回答他的质问,那双眼望过来时,没有了针锋相对时的压迫,在不甚亮堂的空间里呈现出一种淡淡的玫瑰色。他看着血狼长官,把那只纯白的兔子慢慢、慢慢地攥进手心。

他只问:“可以吗?长官。”

血狼微侧着脸看他。龙其实赌对了,血狼已经太习惯上位者的地位和言辞,因而也会慷慨地“施舍”一些无伤大雅的承诺。他熟练于让任何事都处于自己的控制之下,也因此会对试图冲破他亲手制造的桎梏的事物抱有一种恶劣的好奇,只可惜这样的东西并不多。

你会向我索取什么呢?

血狼知道自己完全可以抛出一个轻之又轻的砝码,提前框定好龙的奖励范围,这样无论赢或是输,都不会引发任何后果。然而他却无比清晰地认知到,自己将会给龙许下一个虚无缥缈的承诺,这样的东西最昂贵,如果龙要他的命他也会给吗?

但:一切已经在他手中的事物都绝不会失控。血狼这样确信着。如果他真要我的命,我杀掉他不就好了?他甚至隐隐地亢奋起来,出尔反尔带来的反抗是否可以真的让龙在他面前展露一切,而不是拘在囚服里便垂头束手,浑似一般人。

“可以啊,”血狼心情颇好地勾了勾嘴角,甚至补充,“我还可以答应你,我不用源石技艺。”

龙点了点头,尾巴在身后轻甩了一下,检测环碰在椅子腿上发出声音。如果真如他的猜测,那么血狼的源石技艺的确可以影响牌局,而他对此完全无能为力。当然,如果血狼还是用了,恐怕他也无法察觉。

 

对局正式开始,龙普通起手过牌,血狼和黑鲁珀被他压着,手中的散牌没过几张。

血狼没想好要怎么赢,他手里的牌太散,前凑不齐顺子后凑不齐连对,一张小王也只能当成单牌走。并且这种玩法他也并不熟练,比他的枪术更差,只在某一次的潜入任务中打过十来局。

那次潜入任务也是要多憋屈有多憋屈,原计划是狙击手远程射杀,他只负责在现场监控目标的行为,以及必要时维持现场情况稳定。然而正当他在会场里闲走的时候,耳麦里传来消息,这次和他搭档的狙击手生命体征消失了。

他当即站定,脑中浮现出各种代替计划,然而耳麦里指挥他:塔已经从最近的任务点调来了新的狙击手,你拖住目标就行。

这也行吧,只希望新的狙击手准头能好点儿。血狼自己也不是不能动手,但为了混进来他没有带任何武器,直接掐死目标也不是不行,但今天他不想脏了手。

然而后来他才发现这目标并不好拖,等他反应过来时自己已经坐了下来,人菜瘾又大的目标拉着他,非要让他补上空位,打上几圈扑克。

牌桌上的另一个人是目标的下属,总一个劲儿给上司喂牌,而血狼和目标的打牌手法都很玄幻,一时间竟胜负难分。煎熬了十局左右,血狼已经有些不耐烦了,打算找个空闲出去摸把叉子回来,捅穿目标的喉咙也就算了。

就在此时,耳麦里终于久违地传来声音:狙击手已就位。

终于到了。血狼抽出一对K,轻飘飘地甩在桌上。只是狙击手从就位到开枪通常还有一段时间,似乎是要测风向什么的,血狼不太了解。

那么再熬个半局……

子弹瞬间穿透目标的身躯,他瘫软在椅子上,手里的扑克牌哗啦啦掉在地上。

下属的惊叫卡在第一个音节之前,也被瞬杀。

耳麦里混着微弱风声电流声一起传来的是乌萨斯的声音:狼哥,目标已击杀,任务完成,可以收队了。

 


几圈过牌,龙手里的牌少了很多,而血狼和黑鲁珀的情况不容乐观。

血狼皱起眉看看黑鲁珀,意思是让他作为一下。黑鲁珀挠挠头,伸出个大拇指,意思是了解了狼哥,看我操作。

该压单牌拿牌权了,血狼手上一张小王,打出之后如果龙要和他抢牌权只能扔出大王;如果龙恰好没有,那么牌权就是囊中取物了。换而言之,单走的小王不在地主手上,十有五六是要拿出来骗地主的大王的,剩下的用法是憋一手,等地主忍不住用大王争牌权,就可以成为剩余牌中最大的一张。

黑白小丑被扔到牌桌上,龙毫不犹豫地摇头,血狼心中一喜,大王真的在黑鲁珀手上,而且龙手里也没炸,牌权到手了。

“诶!”黑鲁珀突然惊喜地叫了一声,“我懂了!”

他把彩色的小丑拍在了桌上。

三人一时陷入了沉默。

血狼无言地看着桌上带着四色小丑帽、做出滑稽动作的人物,感到脑门上的青筋突突直跳,捏在手上的牌也一时间出不去了。一瞬他真想抄起桌面上的扑克狠狠拍在黑鲁珀脸上,而实际的结果是他气得笑了一下。

早知如此,刚才就该早点放他走……或者再早一点,两年前他重伤那次就不该给他包扎,该放他在那里自生自灭的。

黑鲁珀看到两人脸上染缸一般的表情,顿时觉察了什么。他的眼珠子紧张地转了转,看到龙手腕旁边的兔子镇纸,好像似有似无地悟到了一点,但也没有悟到全部。

“什么意思你?”血狼语气不善,“我要不起。”

黑鲁珀终于知错,脸霎时变形起来,似乎照原样裁剪下来就能混入某张色彩丰富的油画中。他迭声道对不起对不起狼哥,我尽力了。

血狼气不打一处来,想问他尽力在哪?他想掏出枪把黑鲁珀崩了,又觉得距离太近了血会溅到自己身上。

于是第一局逆风局逆风队友打逆风牌,龙大获全胜,按照规则血狼和黑鲁珀每人要给他三颗糖。

黑鲁珀仔细地从糖堆里选出两个红色一个橙色,往龙的方向一推,龙把它们揽过来,融到自己的糖堆里。

血狼随意地抓起三颗,龙手心朝上接在他掌心下,尾巴在身后一甩一甩,不知道怎么的血狼竟然从他脸上看出了点开心的神色。

赢我这么高兴吗?血狼把手肘撑在牌桌上,道:“赢家洗牌。”

 

第二局,龙地主。黑鲁珀像他的悬丝傀儡,不接牌不拦牌,让龙过了一轮又一轮;发觉不对劲后黑鲁珀前后甩出两个炸弹,仍然惜败。

第三局,龙地主。咫尺之近的胜利,黑鲁珀是血狼上家,只需要给血狼喂一张单牌再压牌就能确保胜利,但他搞反了顺序,两人的余牌又烂在手里。

……

兔子镇纸终于跳到了黑鲁珀手边,血狼神奇地感受到自己正在放松,原来不和这人同一边是如此令人欣喜的事。

黑鲁珀正在深思熟虑,似乎打算从这一局开始把自己输出去的筹码都夺回来。血狼的目光绕过手牌,放在了龙的侧脸上。

龙正全神贯注地盯着自己的手牌,另一只手拢成拳抵在下巴,一个极其认真的思考模样。血狼觉得有意思,他一直想试图逼迫龙动动真格,然而似乎除了初见的半分钟内,龙再没有显现出认真的样子。无论血狼用什么办法挑衅他,瓦伊凡只是顺从他——对的,血狼意识到这竟然是顺从。龙时刻在观察自己的反应,然后推测自己该怎么做,因此无论血狼是希望和他打一架,还是只是让龙乖顺地在床边的地板上睡一晚,龙都全盘照做。

而只是这用糖做筹码的娱乐牌局,竟然能让他认真起来。血狼看他手边越垒越高的糖堆,不由得开始想龙想要的东西究竟会是什么级别——不会真是要我的命吧?

龙忽然抬头看他。

血狼才注意到桌下,自己的鞋尖点到了龙的小腿。但他并不收回,反而变本加厉地绕上去,鞋尖冰凉地贴上龙的脚踝,恶劣又缓慢地蹭了蹭。

龙脸色微变,捏着牌的手不由得更用力几分,直把脆弱的扑克牌按出个浅浅的坑来。他似乎有点想退一退,但又像贪求着什么,不愿意就这样撤开。

血狼看他的反应,觉得这个也有趣。

还没等他做出下一步动作,龙忽然伸手过来,快速攥了一下他垂在桌旁的手,又立刻将手连同视线一起收回。

那热度在手心一晃而过,血狼张了张嘴,还是什么都没说。

牌桌上啪的一声,黑鲁珀得意地把深思熟虑了数分钟后的一张方片4甩在了桌上。

 

Tbc-

 

Nieva

哥伦比亚总统宣布对你们加关税后,你决定拉着兄弟跑路

· ve牵头,A1反季雪加盟,冠军厨含量较低就不打tag了。

· 全员非人。字面意义上的非人。

· 我们假设这发生在泰拉上,在哪个泰拉是不是泰拉先忽略。部分国家打码,没有对应的国家的找了个英文名对应。

· 激情短打,或许存在些许常识性错误,但都泰拉了.gpj。

 

 

1.

   起初,没有人认为这是一场灾难。太阳底下无新鲜事,这位大总统也不是没干过类似的举动——对大炎、对乌萨斯。

   直到这一轮的关税加到了萨尔贡的头上,直到哥伦比亚对维多利亚也阿斯兰大开口,你...

· ve牵头,A1反季雪加盟,冠军厨含量较低就不打tag了。

· 全员非人。字面意义上的非人。

· 我们假设这发生在泰拉上,在哪个泰拉是不是泰拉先忽略。部分国家打码,没有对应的国家的找了个英文名对应。

· 激情短打,或许存在些许常识性错误,但都泰拉了.gpj。

 

 

1.

   起初,没有人认为这是一场灾难。太阳底下无新鲜事,这位大总统也不是没干过类似的举动——对大炎、对乌萨斯。

   直到这一轮的关税加到了萨尔贡的头上,直到哥伦比亚对维多利亚也阿斯兰大开口,你终于意识到,这场灾难与你息息相关。

   你,ve,一只麦克唐纳岛的企鹅。关税加征你们岛上一个月后,你所在地区的磷虾因为不小心路过哥伦比亚管辖范围被征收大额过境关税,数量锐减;金枪鱼因为你们被下了二级关税不敢路过你们岛——毕竟金枪鱼因为跟马达加斯加企鹅有生物链往来被加征了美国对其关税这件事已经在他们种群传开,现在他们得了群体关税PTSD。至于怎么收的你别管,都收企鹅的税了收鱼的税也很正常吧。

   总之你开始吃不到金枪鱼。虽然吃走私鱼也能凑合,岛上也不是没有别的食物,但你是有追求的企鹅,你发誓要一日三餐金枪鱼十年不愁,对麦克唐纳岛加征关税是对你生活的致命打击,你认为跑路已经刻不容缓。

   但润鹅不好做。你厉害的前师父——一只叫血狼破军的神奇兔子,即便是他也要加入一个什么叫酱饼烙的组织才能从麦克唐纳岛走线到另一个犄角旮旯,到现在杳无音讯。你决定也拉帮结派。

   是Champion love。你的兄弟A1指正。

    

2.

   和ve的目的不同,企鹅A1和企鹅反季雪的动机是找到血狼破军。在他们还是幼小的企鹅时,是不知从哪来的的血狼破军一把屎一把尿给他们拉大,然后一脚踹回企鹅族群里。即使他们已经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查学历也能力压血狼破军这只毕业于下并大学冻土工程专业的若只兔头,但在他们心目中,血狼破军仍然非比寻常,如同飞舞的旗帜。

   为了寻找据说前往北极的兔头,A1和反季雪主动找上ve,此鹅嚷嚷要从麦克唐纳岛润掉不是一天两天了。ve于是下定决心,准备跑路到没有惨遭看得见的大手的蹂躏的国度,于是与他们一拍即合。

   “为了师父。”A1握紧鳍状肢。

   “为了找到兔头认祖归宗。”反季雪迈出一步。

   “为了金枪鱼!冲刺!”ve跳起来,不小心打了个出溜滑,掉进水里。

    

3.

   第一个问题,怎么出发。

   麦克唐纳岛被加征关税的范围很大,三兄弟作为本土物种和特产要是进了哥伦比亚管辖范围都得被征关税,搞不好就因为资不抵债被拉去卖身卖艺,而他们只是软弱无力的企鹅。

   要走线得绕路。靠谱的A1在冰面上划出地图,我们得先走南印度洋环流,往西,接着走东南非洲暖流…唉,很长一段路。只能说好在哥伦比亚边境墙没修到海里,不然水路都不好走。

   怎么绕?中途休息站怎么找?反季雪发愁。

   为什么要走洋流?我们不能直接最短路径吗?ve疑惑。

   A1和反季雪双双看向ve。

   “你认真的吗?这你怎么游?”A1真情实感地质疑,“不是,你第一次下水怎么活着回来的?”

   “那必然是我比较天才,拳打海狮脚踢海象勇往无前啊,这就是技巧啊技巧,”ve翘起企鹅尾巴,“唉A教,你就学吧。”

  

4.

   A1没学。但ve显然得重新学。

   于是有第二个问题,怎么给ve紧急授课,别让他死半道了。

   ve对此很抗拒,先是狡辩个鹅风格,又说习惯难改云云,和A1大吵一架并展开自由搏击,甚至有力压一头的趋势,锻炼过的双开门企鹅ve到底还是太超模。反季雪趴一边,嘴角叼着鱼尾巴,享受他们的吵架。

   打个比方,一些人的小众变态思路就像准备了一个蚊子陷阱——用掺了酒的血吸引蚊子,蚊子喝了后醉醺醺,飞不稳就会一头撞在布置好的筷子上绊倒,一头创死在前面的菜刀上。ve的思路就是上述理论的pluspro版,因为他真能找到若只蚊子的最佳路径和不知道哪来的菜刀把场景完美复现,狗运加身实在变态。或许这就是领先一步天才领先两步疯子领先三步ve。

   因此,早早吵过早早红温又早早释怀的反季雪已经享受起ve充满个鹅风格的路线解读,深潜到马里亚纳是他的基操,走陆路横穿萨尔贡更是惊世天才想法,没让A1三秒一破防是他的失职。

   A1还在和ve互殴,而他已经准备好麻袋了。

   无所谓,他会出手。

    

5.

   麻袋没用上。固执的ve还是被没他固执但比他靠谱的A1按头学习了。反季雪遗憾退场。

   总之在A1的思路构建,反季雪的思路优化下,ve作为勉强合格的领头鹅出发,正式踏上走线道路。

   A1在出发后才知道这企鹅东西运气好得变态。一路上是海象海狮没见到几只,鱼群撞到三波,一点苦没吃反倒是爽吃一顿。游累时就蹲到浮冰上,开始每日吹水环节。A1怀念狼师父和他的团队,反季雪忧愁自己跑路后会不会被大企鹅导师抓到。ve趴在冰上,神秘兮兮说,我把虎鲸溜晕过。

   真的假的?反季雪瞥他一眼。

   包真的呀兄弟,这是真技巧。ve回忆,那个时候我还没有跟你们碰面,我就一只鹅在海里游,什么都搞过。章鱼,金枪鱼,甚至旗鱼。我还会跟虎鲸聊,哎真的,别不信。外语嘛,多动脑,多张嘴,你咕咕嘎嘎他吚吚呜呜的很快就会。

    

6.

   从南冰洋进印度洋后,他们真碰上虎鲸了,但好像是ve认识的虎鲸。一阵激烈的争吵声过去,ve回来向A1和反季雪介绍他不打不相识的好朋友:虎鲸棋棋。

   ve曾经孤身一鹅勇闯海洋。他在有关自己的正事上不会说谎。他真的攻克过追杀旗鱼的课题,也溜过虎鲸——棋棋就是被ve溜晕过的倒霉虎鲸,实在是ve太能动了,棋棋追到最后勉强摸清此鹅风格,好歹跟冲刺的企鹅对上话。一来二往也学会点企鹅话,见到A1反季雪,还能打声招呼,说你们能拴住他是真不容易,辛苦了。

   ve不乐意,哎棋神你什么意思?棋棋没理,跟反季雪对上话。得知反季雪他们打算去找血狼破军,思考一下说自己应该见过,但对方可能还没到北极,因为他们中途小船撞山上,赔了325个点。

   而且现在去北极也不妙吧,哥伦比亚大总统不是前几天才宣称要买下格陵兰岛吗?棋棋打量这三只企鹅,很是为他们能不能负担得起税收而担忧。

   “你们要不再绕绕南哥伦比亚吧。我听说那里鱼种还凑合,重要的是冰很多,安全点。”棋棋建议。

   “南哥伦比亚哪来的冰?那片海域又不冷。”A1觉得棋棋消息有误。

   “说不定真有冰吧,走走走。”ve说着又要跑。

   反季雪思忖片刻,脸色大变,一把拽住ve:“卧槽不对那个冰不能溜!”

    

7.

   告别棋棋,ve终于还是在第一段长途跋涉的尽头燃尽了,遗憾烂尾。反季雪接过带路大任。

   其实主要是此鹅前面带得好好的,该杀鱼杀鱼该决策决策,结果在上到群岛后就开始犯唐,先是蓄水池港湾接连放跑三条大鱼,又在遮天蔽日的海草中给渔网缠住,最后踏上无罪净土巴拉特休息时,A1和反季雪就没盯住他三秒,此鹅就被当地动物保护协会骗走,差点沦为人类的玩物。

   “不是啊,我觉得一桶鱼换走线信息也还行吧?”

   “不是不是,跟着动物保护协会去保养喙这个套餐听上去就很值啊?”

   “什么叫我被骗了?”

   反季雪享受着他的辩解,剥夺了此鹅的带路权。ve直叹气。唉,很遗憾被雪教判定为不通过了。多么吉列的豆蒸,多么馋哭的蒸鸭。

    

8.

   反季雪带队的运气不是很好。

   自从他们越过印度洋后,哥伦比亚大总统的大手便不断发力。他们登陆到哪里,关税的大手就伸向哪里。大炎分炎,大炎周围小国家,海洋岛国……很快便是鱼虾绕路,吃不饱,还差点被东国的骇人饿兽逮到。无奈下岸,再上到另一个岸,但大手接踵而至。

   反季雪快爆炸了。

   A1不知道怎么安慰他。

   自从大总统宣布对企鹅加征关税,现在连水生漂浮植物都要加征关税了,漂出哥伦比亚的海草鱼群一个比一个瘦,海洋大环境持续走低,鱼斯达克指数震荡下跌,企鹅的日子一天比一天不好过。反季雪已经做得很好,完美避开了每一个可能被继续追加征税的地方,但他快到承压极限了。

   而他们还在游,不知道哪里是岸。

   反季雪躺在沙滩上,看上去快死了。A1欲言又止止言又欲,一抬头发现星空就在头顶,于是他用鳍状肢拍拍反季雪,就着气氛想讲点什么励志小故事安慰他。反季雪刚翻过身,对上A1真诚的目光——

   “我超里的怎么这鲨鱼啃不死,牢雪救我牢A救我我超里的谁来救我!”

   远方的ve像条大鱼从海面冉冉升起重重摔下。A1只好先过去捞他。

   反季雪沉默。

   好像就算游到世界尽头都会有这么三只神鹅。快死的他,到处救火的A1,还有敢做一切的ve。

   反季雪突然释怀的笑。

 

9.

   反季雪本来准备继续燃烧,但前面行程的过度计算让他太早就消耗了自己的精力,长途旅行又精神不好,最后病来如山倒。于是轮到A1带队,ve拉着反季雪继续游。A1思路清晰操作稳健强得可怕,一路四平八稳;ve路线熟了操作水准也水涨船高,甚至还有闲心边照顾反季雪边质问他,所以你们为什么要去找狼神,狼又死不了。

   反季雪说怎么你在吃醋吗,因为我们牵挂狼神你不想我们去找他?

   ve瞪大眼睛差点翻船:沟槽的小雪你终于疯了吗?

   反季雪乐呵:那你问我不就是想听劲爆的吗?

   A1在前面忍不住抱怨:不对要吃醋也是我吃醋吧。一句话让两只企鹅嘎嘎大笑十八秒。

 

10.

   到乌萨斯,真正的冰多起来,不易碎,稳稳当当托住三只休息的企鹅。反季雪好得挺快,这时他便仰望星空,回答上ve的问题:其实要想找狼神,我们俩谁都有能力单独去找;你要去找免费金枪鱼嘛,以你的水平肯定可以轻轻松松零元购,那么请问,你为什么还要找我们呢?

   ve拍地:欸不是,你们就不想有点追求吗?你看啊,我们三只企鹅是除了狼神之外第二组跑出岛外寻找零税区的,到时候回去一说:海的对面,我们已经替你们看到过了。这真帅吧。

   反季雪疑惑帅在哪。

   A1补充体力,一边嚼一边说,其实还是享受跟兄弟们一起证道的时候吧,反正我和牢雪还是倾向于和大家一起玩的。

   ve一下立起来,不是,那你们还找血狼干嘛,我难道不够兄弟吗?我难道没有带领你们勇闯印度洋吗?什么意思啊A神雪神?什么意思?

   反季雪冷笑,奸臣ve也想取而代之?

   那很忠臣了。A1不言,只一味吃饭。

   唉所以你们就是傲娇,实际上都已经臣服于我了。狼家帮已倒,v家帮取而代之!ve得意翘尾巴。

   反季雪忍无可忍无需再忍,掏出蓄谋已久的麻袋一个翻滚套在ve头上,冷酷无情地把ve闷了起来,物理禁言。

    

11.

   或许是A1和血狼之间有着什么磁场联系,他们还没到达目的地就比想象中更快地找到了若只兔头,但不是在北极。兔头在这方面藏了一手,他和酱饼烙小队——或者说冠军厨小队跑公海游轮上开起船来,时不时招收准备润去北极的走线生物。

   其实三只鹅一路向北也能遇到他们,冠军厨小队驻扎地就在踏上冰原的必经之路。只是那时ve正好被好起来的反季雪追杀到跳出水面,他跳得太高,血狼又正好在甲板上给关税模组排榜,一低头正好对上ve睿智的眼神。

   卧槽狗god!

   卧槽狼god!

   于是他们顺利上船。

   至于为什么跑船上来?血狼清清嗓:哪里不受关税限制,操作空间又大呢?那可能就是一直漂着不上岸的公海了。超大杯思路吧兄弟们。

   ve真诚发问:那么请问船实际上是谁搞来的呢?

   血狼说你别带节奏。

 

12.

   真正的游轮拥有者是龙和一个人类。龙也是他们那片地方的,早认识;而人类是冠军厨核心成员之一,兔头叫他zc,船员叫他博士。龙不在,zc博士帮助他们对接,顺便介绍了自己的职称。

   哦哦,公海的船上确实很多读博的,ve点头。A1锤他说你别说这些没法通过审核的东西。

   zc捧腹,说啊我们确实有这个业务啊,斗蛐蛐的。

   办完手续,三兄弟继续去清算血狼破军。血狼事实上并不意外他们能走到这儿,坦然接受诋毁后娴熟地给他们安排任务,折腾日落时干脆就跟他们一起坐在甲板上,听他们吹水路上超大杯的操作——就像每个走到尽头的小游戏里,等在终点的那个人。

    

   202x年,哥伦比亚总统宣布对麦克唐纳岛加关税后,你拉着兄弟们跑路。或许是为了找到师父,或许是为了没有税的金枪鱼,又或许是为了证道。

   现在,你们坐在不会对企鹅加征关税的船上,若只兔头呼呼大睡,飞鱼跃出海面,太阳从东方升起,航船驶出冰原。

   未来已至。

apò mēkhanḗs theós

Bunny Bank/存钱罐

他帮你擦眼泪的时候你不仅会觉得丢脸,还会知道你其实什么也没瞒住。逃避不可耻但无用,所以不如早些跑路。


灵感有狸师的女仆龙,还有一点以前跟夏师的口嗨。

全世界都说炎国话,瞎jb乱写的。我怎么会做这样的梦,看来是真调理好了









/

龙始终记得他见到血狼的第一面。事实上,还没有见到他的面,就已经能听见透过木门传来放肆的大笑声。


一个完全陌生的人的笑声居然使他莫名其妙地感到愉快,瓦伊凡忍不住顿住脚步,好让自己的笑意平息一点。他于是大胆地断定这是一个好人,至少肯定是个有趣的人。


他已经在很多人的口中听过了血狼的名字,狼群的若头有着与整个叙拉古不符的年轻...

他帮你擦眼泪的时候你不仅会觉得丢脸,还会知道你其实什么也没瞒住。逃避不可耻但无用,所以不如早些跑路。


灵感有狸师的女仆龙,还有一点以前跟夏师的口嗨。

全世界都说炎国话,瞎jb乱写的。我怎么会做这样的梦,看来是真调理好了









/

龙始终记得他见到血狼的第一面。事实上,还没有见到他的面,就已经能听见透过木门传来放肆的大笑声。


一个完全陌生的人的笑声居然使他莫名其妙地感到愉快,瓦伊凡忍不住顿住脚步,好让自己的笑意平息一点。他于是大胆地断定这是一个好人,至少肯定是个有趣的人。


他已经在很多人的口中听过了血狼的名字,狼群的若头有着与整个叙拉古不符的年轻气盛。老狼王从没要求过他来继承这个位置,这才养出他这么一副骄矜却又调皮的性子来。


龙听着他的笑声,情不自禁地也跟着勾起一个微笑,推开门的时候白发的鲁珀还在偏着头向女仆长求饶,余光瞥到龙之后不得不晾了他几秒,这才把荧蓝的眸子咕噜噜转过来。


啊呀,你好你好。


血狼笑眯眯地朝他招了招手,擦得锃亮的漆皮马靴就大咧咧搭在书桌上,颇富童心地问他,吃不吃水果糖?


龙接过他的水果糖,好奇道,见面礼?这糖有什么来头吗?


血狼老实地眨眨眼睛,说没什么来头,只是我手上刚好有糖吃。


彼时鲁珀打破了他今年买的第三个存钱罐,买了一包水果糖之后把剩余的金币银币通通洒进了树荫公园的许愿池。


女仆长数落他,说少爷从小就没个定性,计划是规规矩矩做了,攒够了一万元就去龙门玩。可每次又总是反悔,新买的罐子装不到一半,他就要心血来潮砸成碎片。多出来的钱也不正经用掉,不是一股脑倒进街头艺人的琴盒,就是到米兰剧场包场请路人听演出。她们清理地上的碎片也是要时间的啊!再这样下去,少爷还不如像小时候那样,还让老爷管着钱呢。


血狼苦着脸说您饶了我吧,我下次再也不敢了。


龙面带微笑地听着,觉得眼前两人谁也没有当真,说是数落却又显得亲昵。


血狼不想再听长辈啰嗦,岔开话题问来者,老爷子说你是从龙门来的?那你得给我讲讲你的故事。


我没有什么故事。瓦伊凡的笑声可比他的要沉稳多了,血狼的好奇心涌动着,让他从沙发椅上直起了身来。


你有,你肯定有。你要做我的搭档,那当然也配得上我。鲁珀的笑容狡黠得不似狼群,反而更像是沃尔珀的兽亲,说,而且我认得你的刀。


听了他狂妄的玩闹话,龙先是下意识地摸了把刀柄,随即又放下手,失笑道,你认得我的刀,那你应该也知道我是干什么的。


当然、当然。车轱辘话我听了个遍,以前老爷子偶尔拿你教训我,说你在我这个年龄的时候已经能上战场砍瓜切菜了,我还幼稚到把话多的堂弟捆在树上抽。


叙拉古的人情世故果然不同凡响,不过似乎怪不到年龄或是心智水平上。


血狼说,不过知道你是干什么的抵不上用场,你既然要做我的搭档,名号总要响亮些吧?


瓦伊凡啼笑皆非,不再故作扭捏,当场卸了刀交给佣人,把自己的长风衣一撩,斜靠坐在血狼的书桌上,真就像个说书人一样讲起了故事。


他家原先沾了点真龙血脉,祖上能人异士如过江之鲫,某一代还做了个不小的将军,只可惜得罪了小人,被算计得背井离乡。那小人设计他祖上离开家乡还不算,更是找了一群死士想在城外杀人灭口。多亏这血脉,他们一族历来体质比旁人好,走路都没学会的小儿能说不定先学会举鼎过头,那群人最后也没能留下几个人的命;也偏偏亏在这血脉,被小人拿去设下诅咒,说要他们家族传承艰难。后辈们也的确像是诅咒应验一般不应世事,多年来足不出户已成风气,到了他妈妈那一代更是人丁稀薄,他这辈就只有一个面都没见过几次的表弟。


所以你就仗剑出游,想要给家族寻求解除诅咒的方法?


不,我是被逼婚了,逃相亲逃出来的。


龙话锋一转,带出一个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话题,说,我志不在此,被三催四请地整还是有点头疼的。


诶,时代变了。


鲁珀憋笑憋得有些面容扭曲,嗤了一声,问他,这故事好听,有几成是真?


龙嘿嘿地笑了一阵,说,反正逃婚这事我又没必要骗你,你再大几岁估计就懂了。


你能比我大几岁,装模作样啊这人。


血狼哼了一声,又往瓦伊凡身上砸了一颗水果糖。





/

他们搭档了几回,龙身手不俗,脑回路清奇却也灵活,跟上风评为玄乎的少爷的想法居然毫不费力,配合起来默契得像是久别重逢,倒是把两人自己吓了一跳。


过了几次任务也磨合得差不多了,血狼随意抹了把侧脸溅上的血迹,笑嘻嘻地把一张纸拍在龙胸口,把瓦伊凡呛了回狠的,说,你合格啦龙哥。什么时候方便搬我那儿去啊,我给你叫车嘛。


龙扫了眼纸张,意外地没扫到几个字。


过往落脚的地方都恨不得一纸合约跟他签到地老天荒,比泰拉很多人的婚姻还要地久天长,合同也写得跟圣经一样神圣不可侵犯,主要是长。他懒得去钻研,也不想麻烦别人,索性一让他签合同他就跑路。


血狼的父亲跟他也有交易,狼王出手阔绰,甚至连合同都没拟,不愧是父子,龙不知道那算是对他的信任还是另一种程度上的狂妄自大。


当然了,说到这他就想起,他本来不是来给血狼做搭档的,他本来也没想着要在叙拉古当家族打手。是狼王这块老姜,在叙拉古风云变幻的天气场里提前嗅出了几分雨意来,便执意找个人给他儿子撑伞。


龙觉得那算半个托孤的意思。老狼王当时面色肃穆,开口堪称恳切,左不过一句简简单单的,他不适合叙拉古。


龙心想,不适合也得适合。


我请你来保护他,多少钱都可以,有什么条件也尽管提。


没有合同?


没有合同,我唯一的要求就是尽可能地多留两年。老狼王挥手让人提上来一个箱子,打开后里面是一沓堆积的纸钞。我有预感,叙拉古的局势变换就在这两年了,放着他一个人不安全。


龙心安理得收下定金,好奇道,你们家族家规如此森严,居然没有教亲儿子防身术吗?


会一点皮毛。提到独子,老狼王才显露出些许情绪,叹着气摇头,他不是这块料子。


那他是哪块料子?


去见见他吧,他现在正在书房里。言语上的特征终究浅显,跟他接触的时候你自然明白的。


他是哪块料子?


龙破天荒地把合同读完了,还意犹未尽地又看了一遍,慢慢跟上血狼的步伐,问,这上面一共就三条内容,怎么看着全像是我得利?你这买卖到底是怎么做的。


买卖买卖,有买才有卖啊,懂又不懂呀龙哥。血狼啧啧有声地转过头来,点了点纸张背面,威胁般眯起眼睛,说,我们不是搭档吗,搭伙做生意,当然要互利互惠嘛,你别钻钱眼儿里了,眼睛就容不得其他。喏,仔细看着这条附加内容。


*本合约一切解释权归血狼破军所有。


所以说,你最后得多少利,还是要看少爷我的脸色。


龙把老狼王说他不适合叙拉古的话语抛到九霄云外,看到这人雷厉风行的动作,很难不觉得他混得如鱼得水。他是哪块料龙还不好说,但算计中还带着真诚,用了些小手段偏偏又光明磊落地自己点出,龙没有不签这份合同的理由。


龙嗤笑一声,随便从哪个人兜里掏出一只笔,龙飞凤舞签下自己的大字,笔迹飘逸间还夹杂着别人的血。





/

今年西风来势汹汹,逼得大家又多穿了两件衣。血狼总是口口声声说不冷,但是每逢出门龙还是会把车上的暖气打开,不冷的那个人就眯着眼睛舒服地在副驾驶座位上化成了一滩。


血狼突然叹气,说好想去划船。


龙偏头看他,见他正盯着将叙拉古一分为二的河流,笑道,现在天气太冷了,湖水都冻住了,等天气暖和了再去吧。


噢,等天气暖和吗?鲁珀的语气一如既往的轻盈,问,那还要等多久呢?


血狼没考驾照,虽然叙拉古并不是所有司机都考了驾照,但大家都听得出来这只是个借口,少爷不知道又嫌弃上了哪点,有时候宁愿骑自行车上路。倒也没人考虑过他是真的遵纪守法,姑且怪罪于他自己,为人处世明明无可指摘,却总给人一种离经叛道的错觉。


去接龙的那天他找了个代驾,suv开到龙下榻的酒店门口,送走代驾后关上门窗,舒舒服服地继续补觉。


街道上的薄冰尚未完全溶解,车内暖气开得很足,鲁珀的尾巴像一条缓和的毯子轻轻搭在小腹上,脸颊因为温暖睡得泛红。


被龙捏着后颈提出车门时血狼还迷迷糊糊的,脑子晕晕地转了两圈,迷茫的眼神才定睛凝到龙明显泛着怒气的脸上。


谁惹你生气啦?


罪魁祸首毫无自觉,茫然地发问,声线还因为缺氧有些发软。


龙深呼吸一口气,长叹道,没谁,下次别在开着暖气的车里睡觉还不开窗了,憋死都没人知道。


鲁珀后知后觉有些理亏,讪笑几声,说不好意思啊龙哥,让你担心了。


龙确实吓一跳,看到血狼安安静静、一动不动地躺在放倒的副驾驶座上,不知道他在这等了多久,那一刻的心情实在是难以言喻,开出去两条街了还在自我消化着。


血狼见势不妙,尾巴都蔫了。他偶尔也会说些甜言蜜语,哄人这种事却真的没干过。


喊龙哥那人也应了,说不好意思嘛,他就淡淡地嗯一声,反思道我下次不会再这样了,他说最好是这样。血狼侧着头观察了许久男人的脸色,还是不太好看,有些泄气地又仰头躺倒了。


他破罐子破摔地火上浇油,说,我知道了,你其实是老爷子请来的保姆。


保姆!


龙果然怒火中烧,冷笑着踩下刹车,吓得血狼尾巴毛都炸开了,紧紧攥住了安全带。


你居然把我当保姆了?!!龙朝他喊着,有些委屈的神情反而令血狼笑出了声。


你就是保姆!


我才不是!


就是!不信我们打个赌。


赌什么?


你去给他们打个电话,就直接问你是不是我的保姆。要是都赞成我的说法,你就给我当一天女仆。


哼。要是你赌输了呢?


本少爷不可能会输啊。诶,要是我输了,我就答应你一件事好吧,任君选择!


龙猛踩了一脚油门,吓得血狼脸上得意洋洋的表情再次被惊吓替代,抓紧了扶手。


赌就赌,你给我等着。





/

龙先问了半球。


军火商不知道又去忙什么了,一边跟他说话还得抽空管事。


……你是不是血狼的保姆?这是个什么问题,今天也不是狂欢节啊……不对不对,放那边去!——是吧,我觉得你确实挺照顾他的,说起这个,之前你在我这打的——又错了!这张订单是谁写的?拿走重新写!……龙哥,之前你专门在我这打的那把防身用的匕首呢?交到他手上了没?……


再是米勒寒。


赏金猎人最近跑进冰原狩猎,接到电话时信号还断断续续的,失真到像是海嗣蛄蛹,说,保姆?这是狼哥的原话?哈哈无敌了,我就说他是天才吧。


然后是刚出完差回卡西米尔的笋干,主持人语气没有丝毫变化,说是啊兄弟,怎么不是呢,你可太是了。啊不过没关系啊,我看你没什么自觉的样子应该是很乐意的吧。


zc人还在叙拉古,没把话说得太死,呃了半天,打着哈哈说,这不是……保姆保镖二象性嘛!再说了,虽然你有点过保护,但血狼的恃宠而骄又很好地弥补了这一点,所以总体来说……


龙一脸恍惚地挂断了电话。


下一秒又一个电话打进来,他身体本能地接起,只听见那头说,喂您好,米勒寒先生为您订购的XXXL型长款女仆装到了,您能来取一下快件吗?


血狼的心情畅快极了。他在疯狂的大笑间隔中不忘照顾一下龙岌岌可危的脸面,让主宅的佣人们都带薪休假一天,好不让大家看到龙黑着脸的憋屈神情。同时这也意味着卫生安保等工作将全权由他的大码女仆来负责。


鲁珀清了清嗓子,像是邀请人跳舞一样掌心朝上伸出手,彬彬有礼地微微俯身,说,有请。


瓦伊凡被笑得有些麻木了,虽然还在头皮发麻,但羞耻心已经突破了临界值,索性放松了下来。他叹着气提起裙摆,装模作样地规规矩矩行礼,捏着嗓子喊少爷日安。


血狼没见过这么矫揉造作的女仆,比他还先绷不住,笑得眼泪花泛出,连连摆手,说不行,你先干活,等我笑完了再来服侍我……


龙看他一溜烟扎进了办公室,抄起拖把和水桶就打算撸起袖子加油干。会客厅拖到一半他已经开始觉得腰酸背痛,不禁感叹首先叙拉古家族产业果真家大业大,其次女仆小姐们比想象中还厉害,难怪个个身姿挺拔又结实。


他哼哧哼哧跑上跑下,长长的裙摆不断翻飞间竟也让他掌握了不少诀窍,金牌雇佣兵就算变成女仆也是金牌家政。


血狼也终于酝酿够不再笑了,提前准备的小铃响起,龙女仆就任劳任怨地打开办公室大门,问,什么事少爷?


小龙啊,去给我端杯茶过来。


少爷神采飞扬地使唤着可怜的女仆。女仆倒完茶了又要他去拿书,好不容易在架子上找得眼花缭乱找到书了,又被推出门外到走廊另一头的卧室拿软枕,把软枕送来之后少爷歪着头想了半天,说好像确实没什么事了,哎呀,小龙,给你家少爷揉揉肩吧。


龙累得手忙脚乱,这会儿直接气笑了,抓着椅背把正得意的那人转了过来。血狼吃了一惊,被龙困在椅背和他的手臂之间,小腿也不知不觉被龙尾巴缠紧了,脱身不得。


你、你放开。


放开了怎么给您按摩呢?少、爷。


他一字一顿、慢条斯理又咬牙切齿地把少爷两个字含在嘴里磨。长长的红色发丝从他颊边滑下 轻轻搭在血狼身上,像蜘蛛织出的天罗地网。


鲁珀折出两只飞机耳,社交距离陡然被看似温和的人强势入侵,不自然地想要移开视线,眼睛却背叛了身体的意志,依然浸在咫尺可及的另一片海洋中。


我又不是故意要捉弄你……呃、情不自禁……


我知道。


龙打断他不是很诚心的道歉,反而勾起了一个玩味的笑。他看见了血狼脸上浮起的一层红,突然觉得他当苦工这件事也不是那么不值得。





/

忙起来的叙拉古,压力是常人不能想象的。


老狼王已经因为新政忙得脚不沾地,平常难见他的人影。血狼也被迫熬了几回大的,电话不停地响着,铃声穿透耳膜敲在脑髓里,刺得人心绪不宁。


鲁珀已经一天没合眼了,作为黄昏动物,缺少休息让他有些口不择言,仇家和立场不坚定的蠢货被他挨个讽刺了个遍,家族的人员分配在他手下安排得快翻出花来。大家都说若头有老狼王的风范,还有夫人的智慧,可龙观察了他许久,只觉得他喘气不及。


血狼强撑出一个能称作微笑的表情,说,这个人得我们俩跑一趟。


可是你看,你不需要我也做得到吧。


啊。


龙平淡的语气让血狼的脸色也空茫了下来。他似乎真的忍到了一种极限,现在只剩下无念无想的本能。瓦伊凡现在去看他那双冰蓝色的眼瞳,那双眼睛也真的像冰块一样冷漠。


那请你先离开吧。


血狼可能都还没反应过来自己的防御机制脱口而出了什么,这副样子从没见过,龙多看了他两眼,转身走出了门。


龙再推门回来的时候,血狼小脸惨白,手里正捧着几大块存钱罐的碎片,钱币洒落了一地。他看了龙好一会儿,好似惊讶于龙没有跑远,说,抱歉,我不是故意的。


啊,没事的,你只是累了而已。


龙端着一盘面走到他桌前,尾巴一抬就把包括响个不停的座机电话全部扫到了地下,铃声戛然而止,桌上只剩下了他刚从锅里捞出来的面。


吃吧,吃完了我带你去,车上老老实实补觉,今晚别再熬了。


血狼吸了吸鼻子,突然就失了力气,准备良久的满肚子腹稿消散而去,也是真的不想再碰这堆烂摊子,把手里的碎片一丢,抱着盘子毫无形象地狼吞虎咽。


在车上的时候血狼躺下就直接睡得晕过去了,龙开车前往目的地的时候思绪前所未有的清晰。他明白了老狼王所说的叙拉古不适合他的原因,明白了那个存钱罐为什么总是反反复复地被砸碎。


他们俩一如既往地解决了又一个难题,回程之前两个人都脱力地瘫在墙角,龙抽完一口烟之后自然地递给了血狼,血狼就着他的手吸了一口,感觉尼古丁正缓慢地蚕食着身体里的痛觉。


之后血狼又给自己换了一个新的存钱罐。


龙看着他摆弄了许久,说,阿狼,你知道只要你想去龙门根本不用等,手里的闲钱一直都是够的吧?


要等的,龙哥。血狼笑着往新的罐子里又投进去十元,说,要等的。





/

龙对着镜子里的自己自言自语,我难道真的是同性恋?对不起了老祖宗,我们家可能真的要绝后了……卧槽、不对,重点是我喜欢的甚至还是雇主的儿子,这可是职业污点……嘶,血狼成年了吧?


镜子里的倒映瞬间变得有些慌乱。


翌日龙眼下一片青黑,堵住了又要出门的老狼王,单刀直入地说,我要解约。


老狼王似乎早就料到了会有这么一天,叹了口气,又坐回椅子上。


你终于还是不干了。我其实一直都知道平常人干不来这活,跟他一起生活过的人对他基本只有两种态度,要么对他溺爱得过分,要么提到他就咬牙切齿。他干爹每次来看他都要跟他吵架,偏偏最先劝我让他走的也是那个人。你虽然是保镖……不,在这个时代,说你是守护神也不为过,你不干了我也不能强求,就这样吧。


不。龙终于找到机会开口,我不是不干了,是把我们的合同取消。我依然会保护他的,不过那就是我自己的意志了。


为什么?你明明可以拿两份钱。


合同里有条例我遵守不了。


我们根本就没有签书面材料。


但我有职业道德。


噢。老狼王饶有兴味地笑了,明知故问,那么,是什么让你宁愿倒贴钱也要留下来呢?


还能是什么呢?还能是谁呢?


篝火晚会他们俩坐在远离人群也远离篝火的地方说话,龙无意识地把玩着打火机,血狼忽地靠过来,脸颊映着火光,跟他对视了一眼,含着笑把火苗轻轻吹灭。


晚宴上他和血狼互相踩对方的脚,痛得溜到花园里学小孩吵架。回到大厅里时一片觥筹交错,血狼自然而然地牵住了他的衣袖,不让他被人流推走,偏过头提醒他不要离开。


还有那天两个人累晕了靠在一起休息,血狼的头搭在他的颈窝里,身体温暖得如同另一轮太阳。


龙脑子的闪过去的记忆尽是血狼的脸。


他沉默了半响,说,你儿子养得挺好。


乍一听简直不知所云。但狼王也沉默了良久,不忍直视般扶额,轻轻揉着太阳穴,说,那是他自己的功劳,我没这么教过他。


那他拿捏人的本事倒是天生的了。


……或许是像妈妈吧。


老狼王想起了什么,露出一个颇显落寞的神情。但重振旗鼓也快,过去三秒他就整理好心情,说,他有什么想法我都不反对,但你要是想带他走,他不一定会答应。他身上……有些自己不愿意卸下来的担子。


有您这句话就够了。龙摆摆手,干净利落地往外走,剩下的事由我来考虑。





/

瓦伊凡想通之后有了几分如释重负的意思,行为越发地诡异,时不时就凑到血狼边上,有时候尾巴飘过来卷卷人家的小腿,有时候伸手摸一下鲁珀洗得蓬松的大尾巴,在人摸不着头脑地看过来时身影又已经飘远了。有时候像长辈那样顺手捏了一下狼崽的后颈,吓得人全身毛发炸起。有时候又其实什么都没做,就安安静静地盯着人看。


血狼被他的动作整得头皮发麻,再一次被龙尾巴圈住的时候忍无可忍地问他,你到底怎么了?


龙正在打电话,后知后觉地松开钳制,道了声抱歉。过了几分钟,那条尾巴却仿佛有自我意识一般又缠了上来。


血狼无可奈何,看龙的神情也确定他不是有意的——可是、可是龙究竟是怎么养出这么一套身体本能的?莫非是吃坏了什么东西返祖了?


血狼不自觉抖了抖狼耳朵散热,纠结半天,还是决定随他去算了,反正自己也没什么损失。


龙叹着气挂断了电话,晃晃手机,言简意赅道,催婚的来了。


血狼幸灾乐祸说,换过号都被阿姨追踪到了?啧啧……安全系数不行呀,你的这个号码想必推销电话也很多咯。


八成是你爹给出去的。


龙暗自悱恻,估计还是对自己想拐跑他儿子这件事怀恨在心。


阿姨不会真的找到我们这来吧?到时候安保要是扛不住就只好把你卖了。


先扛一下看看扛不扛得住吗,龙甚至有点感动了。谢谢好意,不过不用担心,她不会来的。炎国那边好玩的多了去了,过两天就没空管我了。像她那么三分钟热度,只是不满我说跑就跑落了她面子而已。


是吗。血狼幽幽地舒了一口气,让我想起我妈妈来了。


这是血狼第一次提以前的事。


龙瞬间绷紧了全身的肌肉。


就像接近敏锐又胆小、一旦打草惊蛇就会迅速逃之夭夭的兔子一样,他克制住所有多余的动作,摆出一副最淡然的微笑,状似无意地问,你妈妈?


嗯。她也是炎国人。血狼朝他笑了笑,问,你要听我的故事吗?


龙往他怀里塞了一个抱枕,摁着他靠进沙发里。


我的故事很简单。那时候我们家还没有做的这么大,她和老爷子虽然忙碌,却也没有那么投入。所以我出生的时候,并不知道我还有家业要继承,他们只是说让我自己选择要走到哪里。我没有想法,所以我一直追着他们的脚步走。


鲁珀的手指无意识摩挲着抱枕,目光没有聚焦,显然在回忆着。


他们曾经给我买了一条裤子,很舒服的料子,很漂亮的颜色。美中不足的是,它比我想要的长了半掌。于是我先去求她,说能不能帮我把裤子改短半掌。她当时三台通讯器一齐在响,我看她八成没听到,就走开了;又去求老爷子,说能不能帮我把裤子改短半掌。推开门时老爷子抄着家伙正打算出门,急匆匆拍拍我的肩说有什么都等他回来再说。


……他们不是很有空陪我,但他们愿意挤出时间来。我看得出来他们爱我,所以我也想尽我可能地去帮他们一点什么。


血狼耸耸肩,往后仰躺在靠背上,像是回忆起了什么,忍俊不禁道,我那天没达成心愿,但也不是没有别的裤子穿,也就算了,回房间洗洗睡吧。结果第二天爬起来的时候,那条裤子就放在我床头,我以为他们补好了,就兴致勃勃地拿起来穿了。你猜怎么着?


他笑得发抖,给他比了半个手掌的距离。


后来那条裤子,短了半掌——她给我改短半掌,但老爷子也给我改短了半掌。虽然弄巧成拙,我还是损失了一条裤子,但你看,我说了,他们会把我的话放在心上。


所以,哪怕我其实并不爱穿这套行头。他扯了扯身上规规矩矩的三件套,说,我也还是会穿的。


我是愿意的。


龙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说话。可能叙拉古的人情世故确实会让人变聪明,他还是头一次看出来血狼在说谎。


既然愿意的话,就不要摆出这样一副落寞的表情,就好像在说,我要受不了了,快把我带走吧。


瓦伊凡微不可闻地叹了口气,轻轻摸了摸血狼的头发。





/

龙撑着脸,看血狼在纸上做着记录,时不时百无聊赖地发声问一句,这个人不用解决?


不用。


那个人不处理掉?


犯不着。


那整个局怎么办?


血狼哼了一声,让他们狗咬狗。


事到如今龙不得不赞成老狼王的大多数言辞。血狼看得透,也做得明白,在叙拉古这么一大团乱麻中随波逐流久了,竟也能浑浑噩噩之际挣扎出一小块纯真的自我。


可真是窥见了这一小片坦荡的真心,龙才更不能干涉他的生活。诚如血狼的父母所说——他得自己做出抉择。


而龙,龙愿意做那根引线,那把火,去给他一个可能性。


龙哥?


嗯。


还发什么呆呢?我记完了。


阿狼。


干嘛这么正经……


那就说点正经的。阿狼,我打算回炎国了。


血狼愣住了,忙追问道,你要回去了?为什么?


他问出来又觉得自己的社交辞令十分不妥,把已经涌到喉咙口的几句话通通压回心底。再出口时,话已经转了几个弯,问道,……急吗?什么时候走?


龙听着都怕他呛到,说,就明天的事了,今晚我就开始收拾东西。


鲁珀这辈子怕是也摆不出更僵硬的笑脸了,偏生对面的人似乎毫无察觉。那……你在叙拉古的任务交接怎么办?


老狼王都替我办好了,本来我的任务就清闲,要麻烦估计也就是麻烦一下你。


但你不是逃婚出来的吗?万一你现在就回炎国,阿姨又带你去相亲怎么办?


龙摇摇手指,一脸神秘莫测道,山人自有妙计。


可是、老周不是还说要来找你一趟的?到时候怎么交代?


安心安心,别咬了舌头。我跟老周讲了,他说干脆回炎国了再约。


所以你唯独瞒着我?


血狼脸上的表情又是一片茫然的空白。龙看着有些心疼,但现在就心疼了,往后他更没有办法。


他叹了口气,说,就是因为舍不得你啊,阿狼,不知道要怎么跟你说……不过也不用太想我,我会常回来看你的。


我不是那个意思……血狼脑袋发懵而显得笨嘴拙舌,被龙抱住的时候才发觉自己眼下一片滚烫的热意。





/

翌日血狼送他出门,龙来的时候没带多少东西,走的时候竟然也只有一个小箱子。


他隔着车窗朝鲁珀招手,喊着我要走了,阿狼,后会有期!


后会有期。血狼捏着门把手,说,记得给我打电话。


等车消失在视野里好一段时间了,血狼才心里空落落地往回走。他的膝盖里像灌了铅一样重,规规矩矩坐回椅子就已经是他的极限了。


心烦的时候算点东西,可以让自己更快地冷静下来。血狼也肯定自己的能力,他其实并不享受数学,他只是觉得这项工具很趁手。同样的他也并不爱搅动风云,只是他擅长这个,他能做得好,也能帮上忙。


可他这次对着纸上一堆金子累砌出来的数字,竟只觉得头晕目眩。


他把视线对准了新换的那个存钱罐——从小到大,只有这个东西是可以名正言顺地发挥破坏欲,无论怎样对待都不用承担后果的——他把存钱罐举起来,砸下去。啪。


……咦?


血狼呆呆地跪下去,从存钱罐的碎片里捡起一张硬硬的纸——是一张叙拉古飞往炎国的机票。


是谁放进来的?


鲁珀不可思议地想把机票盯穿,恨不得长出一双镭射眼,在买它的那个人身上烧出两个洞来。他觉得现在身上不敢置信的轻盈,像是要飞起来了一样。桌上的文件和数据他没再给一个眼神,抓起帽子就往外跑去。


龙一直在航站楼等他,看见鲁珀的身影,高兴地挥着帽子,扬声道,阿狼!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你大爷你个臭瓦伊凡!鲁珀恶狠狠地扑过来,带着还是没克制住涌出来的眼泪,一股脑全砸在龙怀里。血狼埋在他衣服里闷闷地控诉着,卧槽,我不会原谅你的龙哥,这么耍我有意思么。


我哪里耍你了?我说的都是真的啊。龙温和却又不容拒绝地把人捞出来,轻轻地把眼泪拭去,说,要是你没有伤心到砸你的小金库,我当然也可以放心。也确实打算回来看你,又不是再也不见了,怎么就耍你了?


血狼自暴自弃地任他动作,半响憋出一句,我不管了。


龙一愣,什么不管了。


什么都不管了。血狼握住他的手,神色定定地望着他,说,我们逃吧!


现在?


现在!


血狼不满地瞪他,说,不是你订的票吗?


龙哈哈大笑,回握住血狼的手,说,那我们逃吧。


走吧,阿狼。春天到了,我带你去划船。





FIN.

半夜里修文困得我砸了鼻子,不修了,明天醒了再说

状态好点了找找手感,没什么逻辑的流水账文,喜欢可以给我评论谢谢喵(◦˘ З(◦'ںˉ◦)♡

中中二二历险记

【朝耀/米耀】青春期103:樱花狂热


103.樱花狂热

 

 

天公作美,没有下雨。

 

今天举办的是与零售商T*sco合作的反饥饿主题慈善高尔夫赛,场地在伦敦颇负盛名的S*nningd*le高尔夫球场,距离亚瑟家大约40分钟车程。

 

赛程大概一下午,结束后还有慈善拍卖和晚宴,邀请了近百位各界名流,所得善款将全部用于支援肯尼亚儿童营养餐计划——当然要扣除些许管理费。

 

亚瑟是组委会的副主席和赞助负责人,拉到金主后要做的事就不多了。现场活动时他只需要站站台,跟品牌方和来宾打打招呼闲聊几句。当中有不少认识的长辈,间隙里还陪着打了两杆。

 

第三个...


103.樱花狂热

 

 

天公作美,没有下雨。

 

今天举办的是与零售商T*sco合作的反饥饿主题慈善高尔夫赛,场地在伦敦颇负盛名的S*nningd*le高尔夫球场,距离亚瑟家大约40分钟车程。

 

赛程大概一下午,结束后还有慈善拍卖和晚宴,邀请了近百位各界名流,所得善款将全部用于支援肯尼亚儿童营养餐计划——当然要扣除些许管理费。

 

亚瑟是组委会的副主席和赞助负责人,拉到金主后要做的事就不多了。现场活动时他只需要站站台,跟品牌方和来宾打打招呼闲聊几句。当中有不少认识的长辈,间隙里还陪着打了两杆。

 

第三个小时已经开始不耐烦地频频看表。

 

“你有事?”罗伯特问。

 

罗伯特也是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协调场地和设施,相对来说比亚瑟忙一点,但现在也基本丢给了志愿者们。亚瑟已经看他偷吃了好几个T*sco自有品牌的法式海绵小蛋糕。

 

糖霜都粘在POLO衫领口上了,见鬼。

 

“我弟弟病了。”亚瑟心不在焉道。

 

罗伯特反应了一下:“哪个?”

 

亚瑟:“……两个。”

 

还有一个是脑子有病。

 

罗伯特开始发挥想象力:“做太狠了?”

 

亚瑟用恐怖的眼神看了他一眼。

 

两人同时闭嘴,冲路过的某传媒大亨夫人露出彬彬有礼的微笑。

 

夫人走进茶歇区后,罗伯特理直气壮:“有什么不对?我可是听说男人上床相当暴力,上回阿列克斯的表哥把人家小男孩搞进了医院,好像才十五岁——哎呀,真是过分。”

 

亚瑟瞥了眼他喜滋滋的表情。

 

“他们不是那么回事。”亚瑟说。

 

“……啊?”罗伯特显然愣了愣,“DARN,干嘛?你们家总算想起来撇干净阿尔弗雷德?他这么早就要开始相亲了?”

 

亚瑟有点烦躁,正打算结束这个无聊的话题,目光一扫忽然停住,转回去。

 

旁边的罗伯特也注意到了:“那不是你那个——”

 

视线的那头,T*sco方的代表正与日资企业Honda UK的日籍高管一道闲聊着往茶歇区的方向走来,身边带着夫人和一男一女两个小孩。其中的女孩一袭黑发及肩,相貌相当标致,正乖巧地听着大人谈话。

 

又走了几步,她微微抬起头,视线一晃,不可避免地落在亚瑟和罗伯特身上。

 

亚瑟看到她猛然睁大眼,脸上先是泛出红晕,马上又变得苍白。她迅速避开亚瑟的目光,眼睛不知所措地乱瞟。

 

“哟,看这个样子,不会还没忘记你吧。”罗伯特嬉笑着从裤兜里摸出一颗偷拿的巧克力,慢悠悠地拆着糖纸,“所以我喜欢亚裔,又乖巧,又痴情——你干嘛?”

 

亚瑟拆开从罗伯特裤兜里掏出来的另一颗巧克力,扔进嘴里,用后牙狠狠研磨。

 

那帮人从亚瑟身边走过,他看到本田樱的余光看了自己一眼。

 

漂亮的日本女孩,淡雅的香气。他还记得王耀跟他炫耀似的提过,说是日本樱花的气味。

 

烦躁的情绪到了极点。

 

 

亚瑟非常讨厌樱花。

 

以及其余一千种花。

 

严格来说他就没什么喜欢的花,他也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对这种普通的植物器官狂热。虽然色彩确实缤纷,装饰作用也很强,但要成为爱情或者其他感情的代言,对它们而言显然责任过于沉重。

 

他当然也买过,买过不少,但全是发挥功能性作用,而不是像王耀那时候一样。

 

完全是疯了。

 

 

……

 

 

“这是什么?”亚瑟怀疑地看着王耀小心翼翼捧在手里的盆栽。

 

白瓷盆里铺满颗粒状泥土,上面插着一团……看起来像是从墓地里挖出来的怪木头。

 

“旭日樱。”王耀笑嘻嘻地把盆栽放到自己的书桌上,像是怕会掉下去似的,又往墙的方向推了推,“听说明年就可以开花。”

 

亚瑟审视着那盘虬又古怪的茎干,对这玩意开花的模样毫无兴趣:“哪来的?”

 

问完他就想给自己一下子,或者把王耀揍晕,让他没办法说话。

 

还能是哪来的?

 

看看王耀周围吧,樱花盆栽、印着樱花图案的马克杯、樱花插图的书签。

 

樱花饼干和巧克力!

 

他是什么樱花恐怖分子吗??

 

“樱酱送给我的,不觉得名字很棒吗?”王耀看一眼那株盆栽,视线转回亚瑟脸上,“听起来好像我跟樱酱的名字加起来~”

 

他眼睛闪闪发亮的样子相当可爱,但并不妨碍说出蠢话。亚瑟深觉离谱:“哪里像?”

 

“耀在中文里是光辉灿烂的意思,和旭日的关系不是很大吗?哎呀亚蒂,别这么认真,附和我一下——吃巧克力吗?”

 

根本没等亚瑟回答,印着樱花图案的粉色包装巧克力硬塞到手里。王耀自己也拿了一块。

 

这巧克力连糖体都是粉红色,看一眼都觉得腻掉牙,王耀喜滋滋地撕开包装纸:“樱酱说,明年复活节假期我可以跟她一起去日本看樱花,东京的‘上野公园’有很多这种旭日樱……”

 

他顿了顿,抬起头看向亚瑟,脸上带上一抹紧张:“她家每年复活节都会一起回日本,开学前就会回来。”

 

亚瑟翻了下巧克力:“你跟着她家去?”

 

王耀几乎是小心地问:“可以吧?”

 

亚瑟没说话,他仔细看着包装后面的营养成分表和其他信息。看了好一会儿,又听到王耀说:“我不会乱跑,真的。”

 

“去做什么?”他用一种漫不经心的语气问。

 

“看樱花,刚才说了吧!”王耀有点儿不满,“再去其他地方看一看,樱酱说京都和北海道很值得一去。”

 

亚瑟又不说话了。

 

“亚蒂——”王耀晃着腿,“只是一两周的时间——”

 

“显然不是。”亚瑟冷笑着打断他的话。忽然掰住王耀的脸,硬抽出他紧咬在牙间的巧克力。甜腻的粉色糖体缠着唾液的银丝,咚一声被扔进垃圾桶。

 

“过期半个月。如果你打算自杀,我可以亲自送你上路。”

 

 

……

 

 

心浮气躁。

 

好不容易熬到晚宴结束,把罗伯特那蠢材送回去,终于到家已经将近十一点。亚瑟从车库上来,匆匆推开入户门。一楼静悄悄的,亚瑟路过洗衣房时跟宾斯太太打了声招呼,又问了句爸妈的行程。

 

爸爸今天回了庄园,妈妈似乎是与几位朋友出去参加品酒会。

 

他放轻脚步上楼梯,到了王耀房门口。里面静悄悄的,似乎有些模糊的声音,听不出是什么。

 

一声惨叫突然冲出来。

 

身体的反应比脑子更快,推开门才意识到是阿尔弗雷德的声音。

 

房间里没开灯,放在阿尔弗雷德床上的笔记本电脑朦胧照亮小半个空间。另一边,阿尔弗雷德还在惨叫,抱着头姿态扭曲地爬到王耀床上。王耀则整个人裹在被子里只露出一张脸,看上去仿佛儿童动画里披着床单的幽灵。

 

再一看电脑屏幕,一张铁青鬼脸猛然冲进视网膜。

 

亚瑟心脏差点停止。

 

阿尔弗雷德惨叫直冲云霄。

 

亚瑟啪一声拍上电脑盖。

 

王耀的眼睛马上看过来,阿尔弗雷德则继续惨叫了差不多十秒钟才停下,然后也回过头。这时亚瑟甚至已经把灯都打开了,三人面面相觑。

 

阿尔弗雷德率先叫起来:“别关!还没看完!”

 

“这是救你的命。”亚瑟感觉太阳穴青筋直跳,冷笑着上前,“耀,回去了。”

 

“我也想看。”王耀冲他露出一个讨好的笑,“不然你先去洗澡,洗完刚好结束……或者一起看?这个很好看!你知道的,日本的鬼片——”

 

如果没有最后几个字,或许真的可以考虑。

 

但听到“日本”这个词的瞬间,亚瑟就想起晚上本田樱对他说的话。

 

晚宴上,本田樱向他走来时,罗伯特已经开始吹口哨了。他冲亚瑟眨眨眼,若无其事地转身随便找了个人聊天。

 

而本田樱显然是鼓足了勇气才站到亚瑟面前,她的双眸微微低垂,又小心翼翼地抬起:“您好,柯克兰先生……”

 

“耀君还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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