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风信】再世情人 完
3w+/ 已完结 / 原作背景 /重生 / HE
狄秋怒吼:“不能杀!王九,陈占妻儿到底在哪儿?”
王九吐出一口血沫,他大约真是个疯的,咧开嘴,狄秋发现,他居然在狂笑:“哈哈哈哈哈!你这个扑街,好蠢!这你也信?我哪知道陈占是谁,还不是……”
狄秋已经杀红了眼,闻言,怒从心头起,竟然根本没让王九说完这句话,提刀砍向他!
他本来就不是王九对手,又在堂中与大老板和众小弟厮杀半天,早已强弩之末,很快被王九逼得连连败退,倒在地上;王九提指运功,眼看就要戳进他心口——
在这一瞬间、信一想了很多东西。他布局运作、千般筹谋,明明马上就要得到...
3w+/ 已完结 / 原作背景 /重生 / HE
狄秋怒吼:“不能杀!王九,陈占妻儿到底在哪儿?”
王九吐出一口血沫,他大约真是个疯的,咧开嘴,狄秋发现,他居然在狂笑:“哈哈哈哈哈!你这个扑街,好蠢!这你也信?我哪知道陈占是谁,还不是……”
狄秋已经杀红了眼,闻言,怒从心头起,竟然根本没让王九说完这句话,提刀砍向他!
他本来就不是王九对手,又在堂中与大老板和众小弟厮杀半天,早已强弩之末,很快被王九逼得连连败退,倒在地上;王九提指运功,眼看就要戳进他心口——
在这一瞬间、信一想了很多东西。他布局运作、千般筹谋,明明马上就要得到自己最想要的结果,可是关于狄秋的一切却不受控地涌入他的脑海。
他想到狄秋要杀洛军,又想到他与龙哥并肩拼杀、谈笑风生,想到童年时他温厚的大手;他想到狄秋求助大老板犯进城寨,血流成河,又想到他妻儿惨死,痛不欲生。
在这一瞬间,他的大脑似乎并没有做出决定,但他的身体动了。他冲上前去,借助雨水的湿滑将王九铲倒,随后一脚踢开狄秋,道:“走!!!”
王九的指枪,顺理成章地戳穿了他的胸腹。
信一第一个瞬间几乎没有感到疼,他只感觉到一股巨大的冲击力,然后风雨如注,灌进他的身体——
信一咬牙,他和王九离得很近,他左手开刀,拼尽全力捅向王九!
王九迫不得已,只能张口,咬断刀尖——
过往再一次重演,信一挣命捂住他的嘴,迫使他将断刀吞下——
王九吞刀破功,而信一也已经是强弩之末,他喘着气,只觉得胸腔剧痛。
阴雨沉沉之中,夜幕低垂,惊雷的回声在空中震动,雨滴如血。信一握住那把残刀,心中默念:“龙哥,我为你报仇了。”
然后,他将残刀送进王九的心脏。
他摇摇欲坠,险些扎偏,王九还要还击,就在他身后突然袭来一人,横推他一把,将他的心脏挑在了信一的刀尖上!
信一在漫天风雨中抬头去看,发现是迟来一步的Tiger。
“tiger哥,真是……”信一一笑,他想说话,但却难以自抑地呛咳,“真是一如既往地及时——”
tiger看向他,深深皱起眉头。似乎想把他拖到檐下,但又不敢贸然移动他,最后只是脱下衣服盖在他身上,道:“你不要动了。”
信一于是听话地躺倒,他说:“龙哥……”
tiger点头:“我去喊他。”
龙卷风正当年,无伤无病,并不会落在大老板下风。他收回拳,将受伤的大老板推开,几步夺出门来,站在堂前。
然后阿信胸腹间流下的血染红了他的视野,噩梦重演一般,他什么也看不见,只余一片鲜红,他甚至听不见阿信在说什么。
tiger道:“大老板我来料理。你去看看阿信,他好像……”
他颇有些不忍,但还是道:“好像不好了。”
信一并没有像影片中一样立即昏倒或者闭上眼,相反,他的意识非常清楚,说话也很清晰。
“秋叔,龙哥真心待我,我算是他爱人。”信一盯着不远处的狄秋,一字一句地说,内脏破裂导致血液开始从他嘴角流下来,“陈占欠你两条命,龙哥杀了他、还你一条命,我再还你一条……”
狄秋的脸上不知溅了谁的鲜血,染得他半张脸都血红。他好像还没有从大开杀戒的亢奋与差点被杀的恐惧当中恢复,双手紧攥、指尖滴血,神色几乎有些怔愣。
“日后,你如果真的寻到陈占妻儿,不要——”信一呛出一口血,“不要再为难她们。”
不要为难龙哥。
龙卷风的眼底开始缓慢地充血。他看起来仍旧没有什么表情,但脚步变得踉跄,一言不发地上前将狄秋掀开——
他抱起信一,几乎堪称轻声细语地说:“阿信,你累了。你的命是你的,谁也不配拿。”
信一因失血而变得青白的手指攥紧了龙卷风的衣襟,他躺在龙卷风怀里,神色很眷恋,脸色却变得苍白,呈现出一种极度不祥的灰败。
但他的眼神却紧盯着狄秋,道:“秋叔,我要你答应我。”
龙卷风的脸色变了。
他的声音开始发颤,问:“……你叫他什么?”
Tiger踢开大老板,几乎看不下去,道:“秋哥,说句话。”
信一的意识开始变得迟钝。周遭的景色开始变得模糊、朦胧,雨水拍打在皮肤上的感受也不甚清晰。他觉得疲惫,在灭顶的疲惫之中,他产生了一种隐约的预感——
但不行,还不能——
他的声音变得嘶哑:“秋叔!我要你答应我!”
残余在场的所有人都盯着狄秋。最终,在雨声中,狄秋神色复杂,几不可闻地说:“……我答应你。”
在得到确定的回答之后,信一迅速地衰败了下去。
暴雨将龙卷风的脸打湿,信一盯着他的脸,竭力想要分辨那是否是眼泪。他没见过龙哥流泪,总觉得此生如果龙哥为他落一滴泪,便不算白来一次。
于是他开口,问道:“龙哥,你哭了吗?”
龙卷风抓住他残缺的右手。他流着泪问:“阿信,你是谁?”
信一并没有回答。他在冥冥中有种奇异的预感,他觉得自己只剩说一句话的时间。比起揭晓一个痛彻心扉的谜底,他更愿意说一句情话。
他说:“龙哥,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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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卷风在那个雨夜之后迅速地变得衰老。
所有人都以为他会趁乱霸占越南帮、但是他没有。他只是葬了阿信,用比大老板假葬礼更漂亮的排场葬了他。
当天,在场的所有人都惊异地看见这位不过而立之年的年轻龙头,在七日之内竟然两鬓斑白。
晚间,宾客散去。蓝信一站在灵堂之下,他发现阿信竟然连遗像都没有一张,一时忍不住默默流泪,郑重地点燃三炷香,举至眉心,香烛烟气弥漫在灵堂之中。蓝信一闭上眼睛,心道:“答应你的事,我会做到。”
白幡排挂、灵堂高悬,龙卷风站在他身旁守灵,眼帘低垂。
他的面目并没有苍老,依旧如阿信与他初见时一般年轻而英隽,只有鸦鬓变得霜白,殷红的眼眶像是要流出两行心头血。
他轻声说:“信一,对不起。”
蓝信一不知道龙卷风为什么要和自己说对不起,但下意识地回答:“没关系,龙哥。”
他抬起头,才发现龙卷风说这句话时并没有面对他,而是面对着阿信的灵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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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后,蓝信一照常出门练武。他想起阿信的心愿就是要他练好蝴蝶刀,若真能练成阿信的水平,也算了他一桩心愿。
路过城东杂货铺时,他决定进门买一瓶绿宝汽水。
老板不是城寨人,但在这里组建了家庭,养家糊口。他不认识蓝信一,但知道他是龙哥手下的人,于是随口闲聊,道:“最近怎么不见龙哥的头马?”
蓝信一道:“老板,你记错了吧?龙哥没有头马,他……”
“怎么没有?”老板急道,“就是个很漂亮的年轻人啦,身手很好的,使小刀,后来总爱戴着面罩——你还替他还过单车!”
蓝信一反应过来,看向老板,问:“你是说阿信吗?”
“原来他叫阿信。”老板恍然大悟,“但当天他来救我家囡囡,好像留了一个挺特别的名字……”
杂货铺中有一面镜子,蓝信一看着老板,余光却落在镜子上面。
那一瞬间,他心里涌起一种难以言喻的感觉,使他心神激荡——
恍惚之间,他觉得自己在镜中再次看见了那个嬉笑怒骂的年轻人,卷发、圆眼、左利手、蝴蝶刀,在某一个阳光普照的清晨,他敛去笑容,郑重地对他说:“你要护好龙哥。”
蓝信一盯着那面镜子。冥冥之中,时空穿梭交错,记忆怒海沉浮,他与镜中人对视,像是看见了一双带笑的眼睛。
他不由自主地问:“他叫什么?”
老板几经思考,终于想起:
“他说他是……城寨龙头龙哥头马,蓝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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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事都输白发,千秋不改红尘。
相思两地漫平分。
半生浑似梦,一念不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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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
四仔从发廊的地上爬起来,只觉得浑身酸痛。
他往床上一看,只见他那三位兄弟正横七竖八地躺在床上,洛军的胳膊拄着十二的脑袋,十二的大腿压着信一的腰,睡得都好香,敢情只有他一个人被撂在地上!
四仔怒从心头起,他雨露均沾,每人头顶赏了一个大巴掌:“喂,你们几个扑街黑社会!起床,今天农!历!新!年!”
他喊一个字扇一巴掌,“农”字的十二最先被他当头扇醒,懒洋洋坐起身来,道:“四仔,不就是昨夜输了牌?你的怨气好大,像还魂女鬼……”
四仔拒不解释,他见信一和洛军都没有起床的意思,气沉丹田,正准备再扇,就见洛军也坐了起来,睡眼惺忪道:“四仔,难道你有我输得多?放平心态咯……”
四仔一想前夜洛军输得好惨,心里就也得到平衡,因此,再叫信一的时候声气就轻柔许多:“信一,起来了,你要睡到半夜咩?”
信一睡得无声无息,十二叹口气:“他昏迷了,call白车吧。”
十二这句玩笑话还没落地,信一霍地睁开了眼睛!
他盯着发廊的天花板看了半晌,四仔几人还以为他又在搞怪,因此也没人理他,都道:“信一,你再这样下去,我们就抢不到头柱香了。”
洛军摇头:“已经抢不到了,都快中午……”
他这句话没有说完,信一忽然直挺挺从床上坐了起来,他的神色非常恍惚,最先看见洛军,迷茫道:“洛军?你出来了?”
“呸呸呸!”十二神色莫名,“信一,大过年的你咒谁?”
信一看起来非常眩晕,他说:“你不是受了重伤,又没有身份证……我的手怎么好了?”
“你手怎么了?喂,我有身份证的。”洛军从夹克内袋中掏出一张证件,献宝似的在信一面前炫耀一番,道:“前两天刚刚下发……不对,还是你去陪我拿的。”
信一日常实在太爱演戏,因此直到此时,都没人把他的话当真,都以为他在演。
“这次是什么角色?”十二大笑,“失忆款么?信一,不如你不要想着开歌厅,直接挺进演艺圈。”
“不,我说真的……”信一低下头,他看起来头痛欲裂,“我记不清……我以为我们在、在一艘渔船上……不……我们昨天分明在喝酒打牌,洛军还输给我好多钱……”
四仔悬壶济世地伸手在信一额头前一摸,发现不热,于是悲伤地宣布:“完了,傻了。”
“傻了也没关系,”十二说,“龙哥养他啦。”
“龙哥”两个字像是按下了某个开关。
信一抬起头来,三人这才发现他双眼充血,嘴唇更是白得可怕,一下子都紧张起来,刚要问他是不是宿醉太严重,要不要真的call白车,就听信一声音发抖地问:“龙哥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十二神色莫名,“挺好的,在厨房做菜……我说信一、谁家小弟做成你这模样,让大佬做饭,自己擎等着吃!”
洛军:“我看你与信一半斤八两,怎么好意思说他?”
“不……!”信一骤然打断他们的插科打诨,他转向四仔,“他的癌症怎么样?四仔,你对我说实话!”
“信一,你咒洛军也就算了,龙哥你怎么也咒……”四仔道,“龙哥好得很!”他看着信一的表情,心有不忍地补上一句:“……按照你现在的状况看来,龙哥身体比你还好。”
“不,”信一重复道,他困难地说,下意识从旁边拿过洛军的烟盒,点烟的手在发抖,“我真的记不清……”
洛军奇道:“信一,你什么时候学会抽烟了?”
他这句话音没落地,他们房间的大门被人推开了。
龙卷风站在门口,提着一把锅铲,露出了一个警告性的微笑,道:“喝酒到半夜,发疯到凌晨,今年没人派利是给你们。”
其实他们都不小了,只不过听说龙卷风还在年年给信一发红包,所以一窝蜂前来起哄,谁也不是真想要龙哥的钱。
虽说不想要,但还是要讨个好彩头,所以十二一马当先,一骨碌从床上滚了下来,道:“龙哥我起了!”
剩下两人在龙卷风面前没有他那么活泼,规规矩矩下床站好,道:“龙哥,新年好啦。”
龙卷风叹口气,道:“我龙城帮真是帮风日下……”转头再一看十二的宿醉形容,又觉得有点安慰,道:“你们庙街也没有好到哪里去!”
信一一直没有说话。他盯着龙卷风的脸,没有病痛摧残、没有风霜刀剑,那张刻在他心底的脸仿佛还如初见一般,他们对视的一瞬间,好像过去了十年。
信一心想:龙哥好像没怎么变。可他的头发为何白了?
他的记忆好混乱。他记得自己十三岁时,有个断指的男人被龙哥捡回了家,他长得很漂亮,身手奇好,使一把蝴蝶刀,最后却死于非命,龙哥夜惊时总会喊他的名字。
他也记得他二十几岁家破人亡,只身重生在数十年前,终于名正言顺成为龙哥的爱人,拼尽全力改变一切,杀死仇人,最后却死在一个雨夜。
他记得自己顺风顺水一路长大,成了人人艳羡的龙城头马,龙哥无灾无病,身体出过的最大问题就是被他的成绩单气倒;可他也记得,一九八五年城破,龙哥早就患癌,他却不知,最终在一道铁栅前,生死诀别、深恩负尽——
两段截然不同的人生在他面前展开,他不知真假地在其中艰难趟过,而现在房间门口正站着他此生此世之中唯一的真实。
信一喃喃地说:“龙哥……”
龙卷风愣住了。
十二等人察觉气氛不对,早就拉帮结伙地退出房间;留下龙卷风和信一对视。
信一张了张嘴,没有说出话来,眼泪先流下来。
他问:“龙哥,你的头发怎么白了?”
龙卷风笑起来。泪水从他的笑纹中流过,他一生中正沉稳,从未体会过喜极而泣的滋味。
然后他答非所问地回答:
“阿信,我们回家了。”
————————————
The end.
正文完结了,真的很感谢《九龙城寨之围城》的上映,能够让我们看到一部精诚制作的好片,也很幸运我在4号那天走进影院观看了电影。
非常、非常感谢所有朋友一直以来对再世情人的支持和喜欢,也发自内心地感恩每一位留下长评的朋友,因为回馈和交流真的是最大的创作动力,因为你们,在写再世情人的十天过程当中,我一直感觉到很幸福。
本人笔力不足,粤语更是不佳,真的非常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包容和鼓励,和你们一起喜欢风信是我最大的荣幸!
希望我们都能在未来的日子里得偿所愿,真诚地祝愿大家平安喜乐、吉星高照!
另外:看见有朋友疑惑的一些问题,以及我自己觉得没在文中写明、可能会导致大家不清楚的问题,在这里做一个解释,但不看也不影响阅读:
Q1:信一打算怎么杀大老板?
因为他把狄秋最想要的(也就是杀死陈洛军母子报仇)告诉了王九,让他去骗狄秋说他知道陈家母子的下落,使狄秋入伙大老板与“过江龙”的生意。
作为回报,他要王九杀死大老板,而且他知道王九早有反心,也得人心,这个要求并不难。就算王九不杀死大老板,他也要王九和大老板反目。
Q2:信一打算怎么杀狄秋?
信一是想要狄秋发现被王九欺骗、利用之后与王九反目,被王九杀死,或者干脆在与过江龙的合作过程中被杀——八十年代,“广东过江龙”是确有其人的,带着qiang支dan药从广东偷渡到香港,策划了很多大案要案,细节皆可考。
可以说信一原本是一点活路也不想给狄秋留的......但是从原著漫画可以看出狄秋从小到大对信一不错,加之龙卷风无意间对他说“我朋友不多”,也改变了他的想法,致使他最后选择以命换命,而不是让狄秋死。
Q3:信一为什么说王九设局骗他?王九为什么要牵扯龙卷风?
因为他叫王九杀大老板,但是王九对大老板很忌惮,始终没有下手,这一次也不能保证必杀,所以他干脆将计就计,用狄秋作饵,引诱龙卷风来杀大老板。
并且,王九对大老板说,龙卷风要杀他,让他假死来试探,这样他既能用假葬礼骗过信一,又制造了大老板和龙卷风之间的矛盾。
但是信一看出棺钉没钉,因此看破了他的谎言。
Q4:信一打算怎么杀王九?
前文说过,信一是一个有仇必报的人,他在内心对于龙卷风的死始终有抹不去的阴影,因此他必须亲手报仇,所以按照他本来的计划,他是要在尘埃落定之后亲手了结王九,哪怕同归于尽。
Q5:到底有几个信一?小信一为什么不见了?为什么信一被王九杀死,但最后又重生了?
其实从头到尾只有一条时间线、一个时空、一个龙卷风、一个信一。
信一的重生不是“Y”,没有因为改写过去而分裂出不同的时空,而是“I”,是直线来回穿梭的。
龙卷风死、城破,信一在渔船上心力交瘁、伤重不治,其实是濒死的,然后回到了十几年前。在他机缘巧合改变了一切之后,与王九同归于尽,再回到的还是他当时穿越时的时间点,也就是本来他们应该在渔船上避难的时间。
但是因为他改变了过去,因此未来的一切也发生了改变,所以他才会在发廊醒来,而不是渔船,所以他醒来时身边躺着醉酒的兄弟,外面站着忙碌的龙卷风。
其实大家可以理解为从头到尾只有一个信一,所以“大信一”和“小信一”的记忆才会发生合并,小信一并没有消失。记忆发生冲突,他刚醒难以捋顺,所以他才会头疼头晕。
最后活下来的人,他既是那个无灾无难长大的小信一,也是那个历经生死改写一切的大信一。他就是信一。
【风信】再世情人11
龙卷风同信一一直等到天黑,也没见狄秋的影子。
信一等得困了,他低声道:“龙哥。秋哥不会来了,他要伙同王九和过江龙做生意,料到你一定从中作梗,要谈,也会另谈。”
龙卷风看向远处,他的眼神很淡,没什么表情,也并不沮丧,但信一却偏偏从他脸上看出怅然若失来。“阿信,王九在骗他。”
“是。”信一低声重复说,“王九在骗他。”
王九当然在骗他,因为这是信一亲手设的局;王九当然在骗他,因为陈洛军母子是龙卷风亲手送走的。
他们说相同的话,却各有潜台词,一道看不见的围墙将他们共处的空间分隔,有情人各自心事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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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卷风同信一一直等到天黑,也没见狄秋的影子。
信一等得困了,他低声道:“龙哥。秋哥不会来了,他要伙同王九和过江龙做生意,料到你一定从中作梗,要谈,也会另谈。”
龙卷风看向远处,他的眼神很淡,没什么表情,也并不沮丧,但信一却偏偏从他脸上看出怅然若失来。“阿信,王九在骗他。”
“是。”信一低声重复说,“王九在骗他。”
王九当然在骗他,因为这是信一亲手设的局;王九当然在骗他,因为陈洛军母子是龙卷风亲手送走的。
他们说相同的话,却各有潜台词,一道看不见的围墙将他们共处的空间分隔,有情人各自心事重重。
龙卷风开口,好似自言自语:“怎么会走到这一步?”
信一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愧疚与彷徨缠绕着他,像一条鳞片滑腻而冰冷的长蛇,在他的颈间逐渐、逐渐地收紧,直到他无法呼吸。
信一说:“龙哥,对不起。”
龙卷风以为他是在说自己作为红棍二当家,没有平衡好事态,导致两家龙头反目。他回过神来,揽住信一肩膀,叹了口气,说:“不是你的错。”
这半年以来,阿信竭尽全力地去处理帮派和城寨中的所有事情,灵活应酬着帮内帮外的一切,他做得太好,又不曾贪图什么。可一旦出一点差错,不管是不是他的责任,他都立刻觉得抱歉——若做得好,又反倒是理所应当。
他似乎很熟练就把任何出错的事和人都立刻归咎在自己身上,日日都如同行走钢丝上远征。
这种惶恐与惊惧萦绕着他,久久不能散去。
龙卷风爱他、信任他、倚重他,却又常常觉得自己隔着一层浓雾,看不透他。
可龙卷风冥冥中有种预感。那浓雾背后,并非是居心不良的陷阱,而只有一个哭泣的孩子。
他转过身,把信一抱紧怀里,轻声问:“阿信,一直以来,你在害怕什么?”
信一不答,回抱住他,再次郑重地说:“龙哥,我爱你。”
龙卷风一顿,他隐约觉得,这句话不再是意乱情迷时的失言,而是钻心剜骨的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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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日后,连日阴云的港岛终于落雨。是一场银河倒挂的大雨,月黑、风高、雨急、灯暗。
是夜,一名龙城帮的兄弟走进发廊。他很有素质地等在一边,直到龙卷风忙完,随口问他:“怎么了?你要剪发?”
小兄弟答:“不是,龙哥。你不是叫我们几个人跟住秋哥?他这几日一直没动静,刚才出了门,朝越南帮去了。”
信一在一旁听了,一时无语,问:“兄弟,你怎么不早说?”
也不知道这位兄弟是有素质,还是缺心眼,抑或是真的有点怕龙卷风——因为龙卷风一向很随和,但是听完这句话他的脸色冷下来,发廊门口的红白转灯将他的脸渡上了一层血色。
他不说话,看起来也不打算带人,连外套都没穿,大步流星向外走去——信一急走两步,拦住他,道:“龙哥,我去就是。”
龙卷风站在台阶上,他站在台阶下,龙卷风微微低头俯视他,神色焦灼,声音却有温度,道:“你拦不住狄秋。”
“我拦不住,难道你就能拦住?”信一反问,他见龙卷风微微张开唇,就知道他要说什么。“龙哥,你不要叫我听话。”
他从身后撑开一把长杆黑伞,神色几近哀求,道:“我只是为你打伞。”
一千八百年前单刀赴会的关云长尚且还带了单刀与亲随十余人,龙卷风却只带一个阿信,就踏进了越南帮的大门。
他们一路竟然没有碰见一个越南帮的小弟,整个院子像是一座不祥的空坟。前几日丧事的红灯笼还未撤下,眼下大雨倾盆,市井淹水,倒映着漫天的红光,乍一看去,好像满地鲜血。
信一左手开刀,持在身后。在雨声的狂响中,他对龙卷风说:“龙哥,我们回去叫人。”
他手不方便,说是为龙卷风打伞,却变成龙卷风为他打伞。龙卷风淡淡睨他一眼,道:“叫人做什么?”
龙卷风若放任狄秋不管,自然是最好,和和平平;他若只带信一上门,顶多算是保狄秋,毁了王九一桩生意;但他如果今日带着帮众,踏破了越南帮的大门,就是宣战。
信一道:“龙哥,我不信你没看出大老板和王九垂涎城寨!”
龙卷风道:“我不能牵连狄秋,更不能牵连你。”
信一只能无声地跟随着龙卷风,进入了越南帮的会客厅。
会客厅纵向摆一张长桌,信一看见了数个熟人。狄秋、过江龙、王九,以及他们各自带的打手若干,以及——坐在主位上的大老板,脸色红润、声如洪钟:“龙卷风,你来杀我啦!”
龙卷风面无表情。信一为他拉开椅子,他闲闲落座,莫名其妙道:“我杀你干嘛?还没到年关,你若想出栏,还要多吃多喝啊。”
现场的气氛很怪异,当然没人敢笑,但大老板的人——准确地来说,是王九,似乎连表面上的怒火功夫都不愿做了,所以也没人生气,一时之间,有些尴尬。
大老板顿觉很没意思,他一是觉得龙卷风上门杀他,不会不带人;二是觉得龙卷风上门杀他,不会带情人——因此,可以推出,龙卷风不是来杀他的。
他和王九的关系,可以说十分不健康。互相怀疑、互相对立,但也互相依存,王九在他耳边吹风,他还真就难免要信一下;因此,王九说龙卷风要除他的时候,他也就照常信了一信。
他假死,是试各帮派众龙头,最紧要是试龙卷风。结果一些不长眼的小帮派上了当,可也没什么油水可刮;至于龙卷风则完全两耳不闻窗外事,甚至递来的礼金还比别人的要多。
如此一来,大家各取所需,实在非常快活。
因此,大老板对于龙卷风的态度大为失望,找茬道:“看见我没死,你似乎不大高兴?”
龙卷风还是没什么表情,语气平淡,道:“你没死,当然好。我没有高兴,也没有不高兴。此番前来,只为带我兄弟走。”
一直没说话的过江龙终于开口了。这位偷渡狂匪似乎不大讲本地黑帮的礼节,他开口,不先互通姓名,也不做甚么介绍,只道:“这位朋友,这么看不起我?”
“看得起,不一定就同你做生意;”龙卷风耐心濒临耗尽,“看不起,也不一定就不同你做生意。朋友,我庙小,你佛大,发不了财的。”
于是大老板冷笑一声,道:”不如你问问,秋哥愿不愿意同你走啊?”
龙卷风没打算问,问也是自取其辱。他绕到过江龙面前,按正统江湖规矩亲手斟茶三杯,道了一声“得罪了”;又来到狄秋面前,用一种不是商量的语气道:“秋哥,走。”
一直没有说话的狄秋抬起头,他的神色很模糊,但语气却很强硬,道:“阿祖,这件事你不要再管!”
“好,我不管。”龙卷风一笑,神色开始变得森冷,“然后我看着你跟他们抢劫、s人、倒卖洋qiang军huo?秋哥,你敢说,那叫生意?那是自作孽,不可......”
狄秋打断他:“不可活又怎样?我报了仇,自然下去陪我妻儿,有什么好活!”
“陈占已死,”龙卷风一字一句地说,庙里的湛蓝色刀痕如同暴雪一般从他脑海中划过,“你的仇我已替你报了。你还要如何?”
“我要让陈占血债血偿。”
狄秋的声音非常轻。龙卷风对上他的眼神,这才发现,他眼中那模糊的神色,不是惭愧、不是执拗,而是——兴奋。
一种狂热的兴奋占据了狄秋的瞳孔,他的眼睛在日光灯下微微颤动:“我要叫他,覆宗断嗣、灭门绝户!”
龙卷风震惊得失语,他在这一刻感到自己仿佛从未认识过狄秋。
他微微后退一步,说:“你疯了。”
他们对峙良久,已经不在乎这番对话被谁听去。最后龙卷风终于率先开口,他说:“我若非要带你走呢?”
狄秋还没说话,大老板除龙卷风之心实切,图穷匕见地站起身来,道:“断人财路,犹如弑人父母!你先问我答不答应!”
龙卷风转向他,心平气和地说:“我说了,还没到年关。你就这么着急去死?”
大老板大喝一声,曳起肥胖的身躯,向龙卷风冲来。
龙卷风正当年,绝不会落在大老板下风。他皱起眉,轻描淡写地往后一退,避开一击,吩咐:“阿信,带秋哥走。”
信一咬牙:“绝无可能!”
混战一触即发。
过江龙是个十足的投机主义者,趋利避害非常拿手——他终于迟来一步地看出,自己误入了一部《书剑恩仇录》,虽不知其中恩怨纠葛到底为何,但还是明智地快速带人撤走。
屋内斗作一团。狄秋没想到龙卷风真为他和大老板开打,一时愣在当场。
王九左看右看,觉得事情已达到理想局面,于是退至院中,在暴雨之中,饶有兴趣地开始看戏。
信一在他身后问:“好看么?”
王九说:“还行。”
他“行”字尚未落地,脑后一阵发凉,在地面雨水的反光之中,他看见了一道雪亮的刀锋。
信一左手开刀,寒芒在雨水之中狂闪,向王九胸膛砍去。王九躲闪不及,没有运功,被他砍出一道伤口,莫名其妙格下一刀,道:“你不去砍大老板,砍我作甚?”
信一接刀,凌厉向前横劈,冷笑:“你用狄秋做饵,不就是为了诱龙哥来杀大老板?不需要我去添乱。”
王九运功格挡,露齿一笑,颇有些不好意思,道:“叫你看破了。我武行不深,杀不了他,见笑!”
他大约以为全世界都像他一样有病,认为信一是闲得没事,打算找他切磋;但眼看信一刀刀逼他要害,招招都是杀招,不由得彻底困惑,道:“你想杀狄秋和大老板,这不是皆大欢喜!你砍我干嘛?”
他还有余裕对信一进行采访:“你杀狄秋做什么?他也砍了你手指?”
信一横刀刺他双眼,道:“他没有,你砍了。”
王九:“什么时候?!”
信一冷冷道:“你早晚会砍。”
王九在精神病的领域之中纵横驰骋了好多年,从来都是佼佼者,没有遇见过比他更胜一筹的人,眼下终于开了眼界了,发自内心地说:“你有病吧!”
他不上心,信一却明显是想杀了他,一时间势均力敌,谁也不占上风。信一刚要让他像从前一样吞刀破功,却被一个浑身浴血的人撞开!
tbc……
【风信】再世情人 09
2w+待续/连载/重生/Happy ending
蓝信一端坐桌前,冷漠地道:“请给我一个解释。”
信一和龙卷风在桌对面并排而坐,活像两位被活捉的奸夫与情妇,低头而坐,默默无语。
半晌,信一见龙卷风没有开口的意思,只好亲自上阵,试图解释:“信一,你听我说。事情并不是你想的那样......”
事情确实不是蓝信一想的那样。毕竟哪一个精神正常的人类能想到未来的自己竟然穿越时空堂堂归来,又在酒后占了自家大佬的便宜?
蓝信一打断他,依旧十分冷漠:“你昨晚叫得太大声了。”
信一:“......”
他捂住脸,余光看见沉默不语的龙卷风嘴角弯出了一个明显的弧度。蓝信一也看见了,愤怒道:“龙哥!你还笑...
2w+待续/连载/重生/Happy ending
蓝信一端坐桌前,冷漠地道:“请给我一个解释。”
信一和龙卷风在桌对面并排而坐,活像两位被活捉的奸夫与情妇,低头而坐,默默无语。
半晌,信一见龙卷风没有开口的意思,只好亲自上阵,试图解释:“信一,你听我说。事情并不是你想的那样......”
事情确实不是蓝信一想的那样。毕竟哪一个精神正常的人类能想到未来的自己竟然穿越时空堂堂归来,又在酒后占了自家大佬的便宜?
蓝信一打断他,依旧十分冷漠:“你昨晚叫得太大声了。”
信一:“......”
他捂住脸,余光看见沉默不语的龙卷风嘴角弯出了一个明显的弧度。蓝信一也看见了,愤怒道:“龙哥!你还笑!”
龙卷风被发现,于是不得不抬起头来,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道:“你不要听大人的墙角好不好?”
蓝信一咆哮:“是我想听咩?你们俩搞得整栋楼都能听见,好败坏民风!”
信一一噎,转头问龙卷风:“真的有那么大声?”
龙卷风认真回答:“其实我觉得很......还好。”
信一辨认了一下他的口型,觉得他大概原本是想说:“很好听”,但碍于少年儿童在场,不好真的败坏民风,只好使用替换词。
蓝信一明显不想善罢甘休,于是信一只好破罐子破摔,道:“怎么样,我们两个又不会怀孕。你想要我说‘以后对你大佬负责’这种话来听吗?”
龙卷风仔细思考,察觉不对,道:“这话应该我对你说。”
信一:“也好。不如这样,”他一指蓝信一,“我们两个对他负责,如何?”
这两个人简直无法沟通——主要是阿信无法沟通!蓝信一说正经话,他就插科打诨;蓝信一胡言乱语,他就开始岔开话题。
蓝信一莫名觉得这种沟通方式十分熟悉,想了半天,原来是和自己路数很像。好一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蓝信一气得简直胸闷,按住胸口,道:“......谁要你负责!”
谈话只能结束,蓝信一照例出门。信一想了想,还是觉得过意不去,因此追出门去,道:“信一!”
蓝信一回头看他。
信一莫名后背发凉,试探道:“......我怎么觉得你想捅我一刀?”
蓝信一凉凉道:“哈,真是神机妙算,想得好对。”
“哎,你不必着急,以后有人会替你捅。”信一感叹,“你过来嘛,我和你说几句话。”
蓝信一其实并不很讨厌他,只是每次龙哥换一个新的伴,他都要发作一下,这次已经算是比较温和。
他们俩坐在发廊门口的台阶上,阳光正好,风和日暖,信一没话找话:“车子你买过还给人家没有?”
“还了。”蓝信一说,“不是买的。我找到拾车的人,向他要,他不肯给, 我打了他一顿。”
信一无言半晌,真心实意地夸道:“好孩子。”
蓝信一不说话,显然还是在气。
“你不必生气,”信一仰望天空,那阳光很暖,却刺得他眼疼,令人眷恋,也令人望而生畏,“我不知我能在这里停留多久......这只是,露水情缘,你不要当真。”
他说出“露水情缘”四字时,只觉得喉头烫痛,鼻子发酸,因此声音断续。
而蓝信一没想到他会这么说。他心目中的阿信虽然很喜剧,但也很强势,像是个会拼尽全力争取自己想要的一切的人。
他没能理解信一说的“停留”,而这句话听起来实在不祥,因此他觉得心软,道:“你不要这么说。常言道,祸害遗千年......”
信一还没来得及开始悲伤,被他“扑哧”一声逗笑。
蓝信一也反应过来自己说得不合适,脸有点红,说:“我不是那个意思。”
“总之,龙哥对你是独一无二。”信一笑够了,转过头,道:“旁人无法替代。你不需要担心,只需用心体会,然后同他过好每一刻,也不枉来这世上一回。”
蓝信一心中震动,霍然转头,看向他——
少年心事总是柔软酸涩,十三岁的蓝信一自己尚且没能弄懂对龙哥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而信一的话猝然将这份感情道破,让他无所适从。
信一也抬头看他,半晌,几乎是释然地一笑,拍了拍他肩膀,道:“好好练武。——要练蝴蝶刀!”
蓝信一道:“我在练,很快超过你。”
信一大笑:“好!我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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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卷风果真言而有信、一诺千金,说不碰烟,真的就不抽,说要提信一做双花红棍,也真就给他红棍的待遇,应酬议事都带着他,很多事情也都交给他来处理。
不出三个月,很多帮派都知道了龙卷风身边多了一个得力的心腹,只是终日戴着面罩,不知真容。
但是实在很能打,其能打程度足以让人忽略他的断指,其人反倒因为那断指而看起来更加神秘,像是一位不世出的能人异士。
他跟在龙卷风身边,是小虎假大虎威,也没人敢说他什么;他神秘的形容也为龙卷风增添了一些恐怖的气质,就像漫画中大佬身边标配暗卫杀手,总觉得如果哪里惹龙卷风不顺心,下一秒就会被这位异士暗杀。
对于这个面罩,信一有很多种解释。
对于龙卷风,他说“我怕有广东偷渡过来的仇家认出”,很有说服力;对于蓝信一,则不需费心说谎,只需要一个“酷”字,就让少年信服。
蓝信一道:“确实很酷!......”
对于王九,他则露出一个笑容,道:“我怕别人看见我长得漂亮,讲龙哥闲话啦。‘夜夜枕香眠,日日不早朝’,好难听的。”
他坐在莲香茶楼中,与王九对面而坐,中间隔一张长桌,上面放了一壶热茶。
年轻的王九似乎不是很爱怪笑,因为按照信一对他的理解,他说完这句话,王九就该大笑出声。他饶有兴致地紧盯着信一的脸,道:“你不给我看你长什么样子,我怎么觉得你在说谎?”
信一对于他的注视感到浑身不舒服,恨不得立刻操刀剜出他的眼珠,努力按捺下来,才笑道:“这么爱看红颜祸水,去看漫画书,看我做什么。”
王九一耸肩,不以为意,夸张地嘲笑:“你连别人讲他闲话都怕,却背地里找我谈生意?哇,好一个二五仔!”
“我倒是想找大老板来谈,可惜级别不够。”信一叹气,“不如你为我牵线搭桥?”
他提起大老板后,敏锐地捕捉到了王九眼中的恨色,于是不说话,等着对方开口;但王九也不是个傻的,对他的不臣之心避而不谈,而是道:“我可以代为转达。”
“你若非要转达,我就不能和你谈。”信一说。
王九高高挑起一侧眉头:“什么意思?”
“两年前铜锣湾帮派混战,”信一毫无芥蒂地向他举起自己残缺的右手,“你老板砍掉我三根手指,我差点把命搭上。我是玩刀出身,断手约等于瘫痪,思来想去,咽不下这口气。”
王九哈哈大笑,伸出双手,大力为他鼓掌:“𡃁仔,故事编得好精彩!”
信一不紧不慢,将话说完:“......此番找到机会,攀上了龙城帮的高枝,特地寻机报仇——其实你要知道我长什么样子,我们在铜锣湾见过一面。当天,你穿缇花西装,戴茶色防风镜,使单刀,血溅了一身。我说得有错吗?”
王九不笑了,探究的眼神从墨镜后射出。
信一比较习惯他疯癫的状态,王九一思考,信一就想发笑,好不容易忍住了,问:“我们可以开始谈了吗?”
王九说:“你是过江龙的人?”
信一不说是,也不说不是,只是一笑。
他说:“我知道,过江龙的生意不是大老板想做,而是你在耳边吹风。我帮你除掉大老板,和过江龙牵线搭桥。皆大欢喜,如何?”
王九义愤填膺:“龙卷风给你的钱不够花?他看起来像是对情人很大方,没想到这么吝啬!”
信一没想到他理解偏差,于是当即顺水推舟,道:“不够。所以我要四成,不过分吧?”
王九看起来像是在犹豫。他道:“与过江龙的生意,独我一人,没法做。”
“大老板想拉狄秋入伙,”信一道,“你不想?”
王九摇头:“大老板找他来谈,他不做。”
信一心想:当然不做,傻子才做。
他面罩下的脸崩得很紧,王九看不见,只听得出他的声音有些紧绷:“……我有办法。”
王九摆出倾听姿势,就听那蒙面的年轻人道:“你告诉他,陈占妻儿在你手里,那男仔叫陈洛军,他便明白——你告诉他,事成之后,你将她们交由他处置!”
王九愕然。他当然不知道这一段密辛,但他也没有问陈占是谁,道:“可我手里没有,他问我要,我去哪里给他找?”
信一无言,道:“你知不知道什么叫权宜之计?你难道连谎都不会撒?”
王九仔细思考一番,盖棺定论道:“你他妈的,比我还坏。”
信一咬紧牙关,道:“多谢夸奖。”
王九问:“龙卷风,你如何搞得定?”
信一露出一个非常难看的笑容——这就是蒙面的好处,王九依旧看不见这个笑容有多难看,只能听出他笑了。
“你都搞得定大老板,我怎搞不定龙卷风?”信一说,“九哥,枕边风可比普通的风要强劲许多。”
这杯茶喝到最后,王九不说做,也不说不做。他最后道:“你若给我看你的真容,我便纳入考虑范围。”
信一略一犹豫,觉得自己此番重生,无论死生,绝不应当让王九有机会看见蓝信一长大的模样。
因此他脱了面罩,淡淡看向王九。
王九紧盯着他的脸看了一番,没有什么特殊反应,夸赞道:“确实祸水。”
信一:“......你可以直接夸我英俊。”
王九:“你怎么比龙卷风还像他家那崽子的亲爹?”
信一心中一紧,以为他看出了什么;但王九倒吸一口冷气,下一句话说:“怪不得,原来你们二人真有奸情!”
王九兴高采烈,带着一个自以为的惊天秘密离开了莲香酒楼,而信一松懈下来,开始发现自己的手正在不断发抖。
他不是因为设局和说谎发抖——这是他的拿手好戏——也不是因为害怕王九。
只是看见王九的脸,使得那噩梦一天的场景历历在目,让他浑身发冷。
他更加不知道,自己这局能否取胜。
他知道,要改命,关键在王九,却也不在王九。而是在狄秋——倘若只弄死王九和大老板,狄秋还会找到“王十”和“小老板”来杀洛军、来破城。
要买凶,“凶”不重要,主要是“买”。
可是这样做,真的对吗?
他虽师承龙卷风,却没有完全学来龙卷风的中正雅直,一直自认是一个有仇必报、不择手段也不会手软的人,可今天却难得踌躇不定。
信一心事重重地返回发廊,此时正值深夜,发廊已经没有客人,龙卷风坐在沙发上,正看蓝信一的漫画。
信一站在门口,并没着急进屋,他抬起头,看着那盏龙卷风为他留的灯,又看向灯下的龙卷风。黄色的暖光鎏金一般覆了男人满身,在地板上打下一片温存的阴影,龙卷风冷峻的侧脸在灯光下显出一种迷人的柔和。
信一只觉得内心一片酸软,走进门去,轻轻叫:“龙哥。”
龙卷风抬起头,并不问他为什么这么晚回家,只是冲他张开双臂,道:“过来。”
信一依言坐过去,看见桌上摆了两瓶好酒,随口问:“哪里来的?”
龙卷风叹了口气,道:“狄秋和tiger胡闹,送来给我,说我终于拍拖一次超过三个月,要恭贺我们天赐良缘、百年好合。”
信一表情一僵,但是他很快地掩盖过去,道:“秋哥和tiger哥有心啦。”
“其实我朋友不多。”龙卷风也许是今天开心,难得同他多说了两句,“交到他们两个傻仔,也是难得。”
信一艰难地闭口不言。
半晌,像个孩子一样抱住他手臂,转移话题道:“龙哥,你怎么偷信一的漫画书看。”
龙卷风闲闲道:“我就偷了,你要怎样?去告状吗?”
“我真告了状,他搞不好把所有珍藏都献给你,还要每日缠着你讨论剧情。”信一说,“算了,算了。”
龙卷风笑起来,半晌,道:“这些日子辛苦你了。”
信一微微撅嘴,这个表情让他看着很孩子气,像在卖乖:“龙哥,你好见外。”
龙卷风转过脸,正对他,微微靠近一些,道:“怎样算不见外?”
————————————
(略 依旧请移步......)
————————————
他抬起被绑住的手,用指背去碰触龙卷风的侧脸,痴迷地说:“龙哥,……我好爱你。”
龙卷风的表情有了一瞬间的怔愣,他们相处了几个月,阿信日常很爱演戏,经常胡言乱语、挑衅撩拨。
但从未——从未开口说爱。
信一也意识到自己失言,无措地转过头,将侧脸埋进枕头里;但龙卷风宽容地低下头吻他,回答:“我也爱你。”
To be continue…
【风信】再世情人08
大老板今天很不高兴。
大老板人如其名,有着极大的体型、极大的地盘,以及极大的野心。九龙城寨是一块人人垂涎的肥肉,好多老板闻着肉腥味趋之若鹜,怎么偏偏让那个姓张的小白脸占了便宜?
大老板左思右想,无法想通,十分困扰;他一感到困扰,手底下的小弟就要遭殃。
他把手下头马王九叫了过来。倒是很客气,王九一进门,先迎面散给他一支香烟——点着的,在脸上。
王九这人有一个好处,无论心里想什么,永远笑脸迎人;这也不失为一种保护色,他从小受了很多苦,逐渐明白一条规矩:伸手不打笑脸人嘛!
但是大老板不大遵守这个规矩。也是,他是龙头香主,规矩都是他定的,他想遵守、想不遵守,别人都拿他没有什么办法啰。
于是...
大老板今天很不高兴。
大老板人如其名,有着极大的体型、极大的地盘,以及极大的野心。九龙城寨是一块人人垂涎的肥肉,好多老板闻着肉腥味趋之若鹜,怎么偏偏让那个姓张的小白脸占了便宜?
大老板左思右想,无法想通,十分困扰;他一感到困扰,手底下的小弟就要遭殃。
他把手下头马王九叫了过来。倒是很客气,王九一进门,先迎面散给他一支香烟——点着的,在脸上。
王九这人有一个好处,无论心里想什么,永远笑脸迎人;这也不失为一种保护色,他从小受了很多苦,逐渐明白一条规矩:伸手不打笑脸人嘛!
但是大老板不大遵守这个规矩。也是,他是龙头香主,规矩都是他定的,他想遵守、想不遵守,别人都拿他没有什么办法啰。
于是王九掩盖掉恨色与不臣之心,笑嘻嘻接了这根烟,拍掉脸上乱蹦的火星,周到地问:“大佬,茶冷了,要不要回炉重泡?”
大老板眼一瞪,道:“不砍了龙卷风,我把你们全都回炉重泡!”
于是王九又问:“大佬,前两日在庙街死难的兄弟如何处理?”
大老板道:“不弄死龙卷风,你们都迟早要让人处理!”
眼见大老板三句不离龙卷风,实在是爱得好深沉。王九也只能放弃沟通,图穷匕见地通报道:“龙卷风找你,晚间到莲香酒楼饮早茶。”
可见他想龙卷风,龙卷风也十分牵挂他,真是让人感动。大老板拍案而起,道:“这个扑街,晚上饮乜早茶?”
王九一耸肩:“听说他新换了情人,兴许是晚上八点才起床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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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间,他在莲香酒楼下抽烟。
不多时,真就见龙卷风带了一个年轻男人前来赴宴,他八卦之心熊熊燃起,不由得仔细去看那男人的样子——
可是他们走到近前,王九才见,这男人根本就没有样子。他戴了个白色面罩,只露出五官和一头卷发。
他站得很隐蔽,对方似乎没有看见他,他就听他们两人低声交谈:
龙卷风问:“做什么非要戴这东西?”
面具男似乎是笑了,笑声闷闷的,道:“我的脸只给你看,不好吗?”
龙卷风也笑了,但很快收住,皱起眉,轻声细语地警告道:“当然好。但是你再胡言乱语,我会让你后悔。”
“后悔”二字被他说得声音极低、尾音下垂,总使人觉得,他这让人“后悔”的方式似乎不会太正当。
但是面具男很给面子地说:“噢,龙哥,我好怕,饶命。”
他们说话间就进了酒楼,王九则被这一场打情骂俏袭击,连连呛咳,一时间难得地觉得他那胖老板说得没错,龙卷风实在该死。
“该死”的龙卷风带着自己的“情人”闲庭信步地进了酒楼,一路上就见好多穿着黑衣的青壮年在到处乱转。阿信明显紧张起来,他抓住了藏在衣袋里的蝴蝶刀,龙卷风却道:“放松。”
说话间,他们就进了包房。
大老板实在讨厌龙卷风,却也实在忌惮他,见他进门,犹豫再三,还是起了身。
这起身让他觉得有点没面子,于是决定在嘴上找回场子,道:“龙哥,新玩意看起来不错,怎么不敢以真面目示人?”
信一重生时,就起过暗杀大老板的念头,但没有机会,又不能保证一击必杀,只好按捺下来;可他没想到转过一世,此人还是这么烦人,于是当即像龙卷风请示:“龙哥,我可否把他的头摘下来当球踢?“
龙卷风安抚道:“他的头太重,里面全是肥油,没有几两脑子,唯恐伤到你的脚,改天买进口足球给你。”
大老板与龙卷风交锋多年,经常打嘴架。王九在一旁听了这话,觉得自己似乎应该在表面上怒一怒,于是提高嗓门,拍案而起。
大老板却拦住他,说:“算了!”
最紧要是,他这一趟对龙卷风应当在表面上抱有歉意,不好闹得太难看。
意图杀龙卷风的小弟,确实是他安插的人,也不完全是他的人。这人又蠢又坏,是完整的一棵见风使舵的墙头草;但他蠢,大老板却不蠢,不会吩咐这一个战五渣对龙卷风下手暗杀。
只因那人自作聪明,以为有蓝信一这条软肋在场,他这个废柴真就能杀龙卷风了,导致一个巨大的“误会”……
说是误会也不尽然,只是因为他大老板是真想杀龙卷风,只是不敢动手。
所以,这一场应当是他对龙卷风赔罪来的,就算龙卷风说他完全没长一两脑子,他也得闭嘴静听。
于是他忍气吞声地开口,说:“此前的事情多有误会,但幸好你没受伤。”
“我没伤,可我的人伤了,丢了半条命。”龙卷风落座,淡淡地说,“你想一笔带过?”
信一乖觉地站在他身后,一听这句“我的人”,不由得浮想联翩。他干嘛不说“伤了我小弟”、“伤了我手下”、“伤了我家红棍”?
大老板显然也听出不对,打了个哈哈,就道:“当然不是,我带了好酒,向你和嫂......和这位先生赔罪。”
一个老板向小弟赔罪,可谓是相当之自降身段。但如果这个小弟是龙头的枕边人,虽说也自降身段,但也算能说得出口。信一疑心龙哥这么说,只是为了让大老板向他道歉,心情又有点低落。
龙卷风冷冷道:“只有酒?”
他脸色很冷,眼神更是锋利。大老板很知道惹了他不好收场,因此一见躲不过去,只好再次让步:“与‘广东过江龙’的生意,我让给你来做,如何?”
龙卷风冷笑:“你说‘赔罪’,就打算赔给我这样一块烫手山芋?未免太没有诚意。”
“虽然烫手,但是饱腹。”过江龙喜欢钱,大老板也喜欢。年轻的胖子一笑,笑得真诚且狡诈,“我自己吞不下,你若不干,我就找别人啰。”
龙卷风眉头一跳,隐约预感到他要说什么;就听大老板哈哈一笑,道:“你那好兄弟狄秋,最近可是吃紧。你做兄弟的,不出手支援?”
龙卷风咬紧牙关,侧脸上出现一道几乎狰狞的纹路,道:“你敢?”
大老板一见试探不成,却使得龙卷风动了真火,于是立刻能屈能伸地赔笑道:“吹水而已,过江龙谁敢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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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老板还算乖觉,这顿“早茶”不是早茶,其实是酒席;酒席吃完,龙卷风敲掉大老板一年租金、两间铺子以及往后三年的港口使用权,使得后者臊眉耷眼地早早离场了。
他这么认怂,也主要因为这次误会很大。他们之间偶尔还有生意往来,井水不犯河水,从来没出过性命攸关的事情。
假若信一真是个从广东来的偷渡客,未免要觉得这一次“误会”的成果很值;但是他是十年后家破人亡的蓝信一,因此即使眼下他喝得半醉,还是咬着牙说:“这两人必须要除。”
他这时正喝得走不动路,龙卷风半扶半抱着他,回到发廊。信一低着头,脸色很红,眼睛半睁半闭,这句话不像是对龙卷风说的,像是对他自己说。
龙卷风不知道他是在说过江龙和大老板、还是大老板和王九、抑或是刚才下楼时盯着他们俩看的那两个大老板的小弟。于是扳过他的下巴,疑惑地问:“什么?”
“龙哥,过江龙的生意不能沾!”信一清醒了一点,低声说,“你想要钱,我拼了命都可以给你赚。唯独这个过江龙,绝不能碰。”
龙卷风被信一逗笑,像摸猫一样摸了摸他下巴,道:“我有很多钱,也不打算和过江龙做生意;至于你,赚了钱请先花在自己身上,买点解酒药来吃。”
“龙哥!”信一急道,“你要相信我!”
龙卷风就道:“好好好、信你。你怎么会知道过江龙?”
信一一噎,但很快想起自己初到城寨时的胡编乱造,对答如流地说:“我在广东时,他们已经臭名昭著。”
他喝得实在很醉,说完这句话,脚下一绊,险些摔倒。
从前议事,龙卷风是从来不要他挡酒,有时候还要操碎了心给他挡两杯酒。但这一次不一样,信一对龙卷风的身体状态极其忧心,想要全方面杜绝他的烟酒,因此喝了一杯又一杯。
龙卷风叹气,道:“你刚才那样英勇,我以为你是千杯不醉。既然不能喝,为什么逞强?”
信一直率道:“想要你少喝一点。”
龙卷风被他这一句话说得心里酸软,又叹一口气。信一来了之后,他要么发笑,要么叹气,都比以前多很多。信一像一块漂亮石头,在他平静的精神世界中砸起一池涟漪。
眼见他要醉得神志不清,龙卷风喂了这块“石头”半杯醒酒汤,这才起身去换衣服。
信一躺在床上,清醒了一点,看着天花板,天旋地转地开始思考。
他出院后,龙卷风将酒楼一事的来龙去脉一一向他讲明。可信一知道,当年在酒楼,分明没有这样一个大老板手下的二五仔来坏事。
为什么?
是否因为他带着预言重生,老天才要重派危机?结局可以逆转,因果却始终如达摩克利斯之剑,长悬在头顶。
今天也是一样。当年,过江龙六亲不认,横扫铜锣湾,大老板再财迷心窍,也没有动过和他合作的念头。为什么这一次他不仅要做,还要拉上龙哥和狄秋?信一越想越心慌,他心有戚戚焉。
但转念一想,无论如何,他救下了龙哥,后者正毫发无损地站在他面前更衣。危机又有什么所谓?
他思来想去,左不过一条:
逆天改命。
但他心里想着逆天改命,眼睛却忍不住向龙卷风更衣时的上身偷窥——也不算偷窥,龙卷风也没有刻意避着他。
只是成年之后,他就没有再和龙哥同床睡,已经很多年没有正大光明地看过龙卷风更衣了,都是偷着看,好为晚间的自我娱乐活动提供一些素材......导致已经养成了习惯。
龙卷风见他眼神一瞟一瞟,总是偷眼看他,又觉得他有种纯情的可爱,忍不住说:“你看了,我又不会砍你。干嘛偷偷摸摸?”
信一没想到会被他发现,脸“腾”地一下变得更红,自己却不知道,还嘴硬说:“那多无礼!”
“现在知道无礼,”龙卷风感到无言以对,本不想拆穿他,事到如今,也是不得不拆:“那你在医院里偷亲我,怎么就很有礼貌吗?”
信一:“......”
当时正值深夜,他终于能下床,而龙卷风正在看护他,白天应酬一整天,累得睡了过去。场景温馨,不由得让信一联想到从前他感冒发烧,龙哥也是这样陪护,心里酸软一片,于是一瘸一拐走近了龙哥,小心翼翼在他脸侧落下一吻——
这个吻轻得像风,或许嘴唇与脸颊根本就没有相贴,可是就这样也引得信一心跳一整夜......
天爷!我怎么会知道你当时根本没睡着?
他简直觉得彻底丢脸。任凭他演技再好,也装不下去了,在床上一滚,拿被子把脸蒙住了。
龙卷风穿上上衣,见他还没有动静,怕他将自己闷死,于是亲自把他从被褥中挖了出来,转移话题说:“我为你筹备入帮仪式,提你做双花红棍,如何?”
信一脸还是很红,看起来像是没回过来神。
龙卷风又说一遍,他才揉揉脸,认真道:“龙哥,我留在你身边就好,我不想入帮。我不入,你要我做什么,我也都肯做。”
龙卷风真是大为惊奇,道:“是不是真要做大嫂你才肯入?”
“难道我不够格?”信一反问,“是不是我长得不够漂亮!你要是嫌我带不出去,女装我也穿得。你想要波浪长发,我养头发就是了嘛......”
他说话好不着调,听起来像是在开玩笑,可是偏偏表情好认真,日光灯在他晶亮的双眼中反光,好像有星星在闪。
龙卷风没想到他还记得那天在发廊内自己随口说的话,不由得笑了。
他实在听不下去这番胡言乱语,低下头,揽过信一的肩膀,在他额头轻轻落下一吻:“你很漂亮。”
文章有大幅删减,全文请移步vb:@三流文学出版社
---------To be continue---------
【风信】再世情人 07
2w+连载中/原作背景/重生/HE
信一做了一个很长的梦。
说是梦,也不尽然,他更像在看一张碟片,这张碟片的男主角叫做蓝信一。
他看见了一张极其熟悉,但又许多年没有见过的面孔,那人个子高挑,穿蓝色警服,出镜不多,大多是背影。
信一废了好大力,模糊想起:这人是父亲。可关于父亲的情节,如浮光掠影,并不完整,他睁大眼睛,想要捕捉其中的细节,却一无所获。
他还看见了更多。他看见一座庞大的建筑群。
远远看去,那里有着密集高耸的建筑,错乱无序的灯牌,临近机场的铁鸟日日呼啸而过,无数黝黑的窗户在巨声之中默然,杂乱的电线好似一张大网,随时准备粘住无眼的飞虫——
可是走进去看,那里生机蓬勃,人情暖...
2w+连载中/原作背景/重生/HE
信一做了一个很长的梦。
说是梦,也不尽然,他更像在看一张碟片,这张碟片的男主角叫做蓝信一。
他看见了一张极其熟悉,但又许多年没有见过的面孔,那人个子高挑,穿蓝色警服,出镜不多,大多是背影。
信一废了好大力,模糊想起:这人是父亲。可关于父亲的情节,如浮光掠影,并不完整,他睁大眼睛,想要捕捉其中的细节,却一无所获。
他还看见了更多。他看见一座庞大的建筑群。
远远看去,那里有着密集高耸的建筑,错乱无序的灯牌,临近机场的铁鸟日日呼啸而过,无数黝黑的窗户在巨声之中默然,杂乱的电线好似一张大网,随时准备粘住无眼的飞虫——
可是走进去看,那里生机蓬勃,人情暖暖。时常有风筝旋回、挣扎着向上,直到腾空而起。
他看见嬉笑怒骂的街坊,日日腾起蒸汽的工厂,烧味店里的烟火,人来人往的发廊,算盘、麻将牌、绿宝汽水、还有万宝路香烟;还看见几个年轻人在城中穿梭打闹,好眼熟……
他又费了好大力,想起:这是十二、四仔、洛军,还有他自己。
信一眼前很模糊,但是意识很清楚,心想:完了,我要死——这不是传说中的走马灯嘛!
他心里涌起一股剧烈的不安,不是因为死亡,但却不知道为什么;拼命想要睁开双眼,但只是徒劳,只能按捺自己,强行将这张名叫“蓝信一”的影碟看完。
后面的情节实在单一,全部只有同一个人。
开始时,这人很年轻,是一个青年的模样,面容白皙干净,眼眉漆黑清晰,斯文又贵气,简直俊得惊天地、泣鬼神!
信一默默坐观,看见他挣扎、拼杀、算机关,一步一步向上爬去,从码头工人,到龙头大佬......这碟片很短,时间却已经流水匆匆过去二十年。
信一看着看着,心想:好,砍人时也很有风采。
唯独不太会养孩子。冲奶粉笨手笨脚,饭菜也不大会做,左手帮派里一团乱麻,右手还要去抓离家出走的仔。
这次,信一没有费力想,他瞬间就明白:
这是龙哥。
他莫名其妙地开始变得很悲伤,双眼紧紧盯住那个挺拔的背影,心想:看一眼,就少一眼。
假如他此时去死,不知道算不算迟到的殉情?
他看遍了这个青年的一生,直看到青丝遍洒了皑皑的白雪,直看到隔着铁栅的最后一眼——
信一的眼泪流下来,他伸出双手,嘶喊着,不知是在求谁,不要,不要,不要——
“龙哥!……”
信一霍然睁开双眼!
眼前一片白茫茫,闪着圣洁的亮光。他疑心自己已经到了天国,总可以见到龙哥了,于是费力地转动着脖颈,继续喊:“龙——”
然后他听见有人说:“你醒了!医生,医生,他醒了!”
映入眼帘的是消毒水、白床单和药匣子,这里显然不是天堂,而是医院。
模糊的视线中,一群穿着白大褂的医师拿出最高规格,把他团团围住。信一听见医师交待道:“醒了就好,危机已过去,接下来要好好休养。他很年轻,想死,没那么轻易啦。”
信一半睁着眼睛,思考了一会,终于明白自己是没死成。
他心想:我回去了吗?这是一九八五年的寥落香港,还是一会儿睁开眼睛,我仍能看见年轻的龙哥?
他不想知道答案,逃避一般,赶紧闭上眼睛。医生们散去,病房中沉默了半晌,一个少年的声音说:“对不起。”
信一迷茫地在记忆中搜索了一番,发现这是他自己的声音。他睁开眼睛,很不幸运,还是没能看见年轻的龙哥,倒是看见了蓝信一。
少年满脸愧色,张了张嘴,正打算接着说话,但又不知道该说什么;信一只觉得胸腹之间剧痛,连手指都抬不起来,但他一看见蓝信一,一下变得很有活力,道:“过来。”
蓝信一现在对他百依百顺,急忙凑上前来,准备听他有什么需要;而信一牟足了劲,终于成功抬起手,咣地给了蓝信一一拳:“你这个——”
一个伤员,应当是没有什么力气的,但是信一的怒火还是催动了为数不多的肾上腺素。
蓝信一被他揍得“嗷”了一声,刚要说话,龙卷风从身后的房门里进来了。
信一于是迅速收住了后面的脏话,和蔼可亲地对蓝信一说:“——没关系,我不会怪你。”
蓝信一惊愕地看着他的变脸魔法,只觉得此人演技卓绝,应该不是偷渡客,而是名不见经传的一位影星。
龙卷风看见他醒了,露出了一个微笑。但他眼睛里有笑意,嘴唇却颤动不已,转头对蓝信一说:“信一,你先出去。”
信一躺在病床上,他很少看见龙哥这样的表情,不由得贪婪地盯着龙卷风看。
蓝信一走到门口,他忽然想起一件事,叫住少年:“信一,你帮我办件事。我当天在酒楼下停了一辆单车,你帮我还给太湖楼12号杂货铺的老板……算了,我没有锁,应该已经被人拾走。你买一辆新的,还给人家。”
龙卷风忍不住笑了。蓝信一莫名其妙,但还是答应下来,离开病房。
然后他们就这么对视了半晌,最后同时开口:
龙卷风郑重地说:“多谢。”
信一:“冇关系。”
信一一挑眉,露出了一个“你看我多了解你”的表情。
结果,还没等龙卷风说话。他突然皱起眉,做出害怕的样子,质问:“你把信一遣出去,是否要对我做什么少儿不宜的事情?”
龙卷风彻底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觉得此人真是身残志坚,怎么被人捅了个对穿,还在坚强地撩骚?
而信一被龙卷风的冷幽默欺压多年,简直太享受这种让龙哥哑口无言的时刻了!
于是他自得其乐地把戏演了下去,皱起眉,抿着唇,眼睛里似乎还有水光,带着哭腔哀求道:“你不要强迫我......我还有伤,我好痛,求求你......”
他的戏演到一半,龙卷风突然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凑近了他。
他们之间的距离太近了,信一不由得屏住呼吸,停止了他的表演。
龙卷风的眼睛黑沉,鼻息温热,他们几乎呼吸相闻。他眯起眼睛,声音依旧不高,一字一顿地说:“你再演,我会真的下手。”
信一:“......”
他的感受很难表达,一方面很兴奋,一方面又有点真的害怕,但这种害怕又掺杂着某种难以言说的性意味......总而言之,他现在有点腿软。
病房里沉默片刻。
龙卷风不知道他在想什么,见他一声不吭,还以为他真吓到呆,一时又有点心软,很体贴地给足了他反应的时间。
然后才正色道:“伤你的人,我已经处理了。最近帮派动荡,我……对不起。救命之恩,无以为报,日后......”
其实他那手下在帮派中潜伏很久,自始至终就是双面间谍,既是他的人,也是大老板的人。
他和大老板一样,都在伺机而动,眼看昨天龙卷风软肋在场——当然,龙卷风要处理瘦猴的消息也是他透给蓝信一的——正是最好的机会,没想到信一半路杀出,他不仅没得手,最后还死得好惨……
信一昏迷一周,不知内情。但龙卷风看出他没有精力听,只能打算日后再告诉他。
信一则大为惊奇!他跟了龙卷风好多年,还没听他和谁说过对不起,没想到自己竟然有此殊荣。
一个头马要大佬和自己说对不起,简直折寿。他爱归爱,但心里仍然对龙卷风保持着永远的忠诚和尊敬,无论对方是多大年龄……他浑身直起鸡皮疙瘩,连连摆手,本能地说:“不,你不要这样,真的没事!”
龙卷风不知他为何反应如此激烈,沉默下去。
信一缓过这一阵,抚着胸口,叹了口气。道:“说什么报不报?又没有外人......不过龙哥 ,我还真有事相求。”
他之前提过要跟龙卷风,于是后者一口答应:“你要跟我,没问题。”
信一却摇摇头:“还有一件,”他认真铺垫:“我这次救你,差点没了命。求你帮我,不过分吧。””
按照常规的思路,龙卷风觉得他也许是要钱财或者地位,但他还冒出一个荒唐的想法,觉得阿信不会开口说要和他睡吧......龙卷风暗叹口气,觉得自己被阿信传染了,都怪这小子平时讲话太不着调,才让他有了这样的猜想。
他点头:“你尽管讲。”
没想到阿信说:“龙哥,我要你戒烟。”
龙卷风:“......什么?”
“也不要你即刻戒掉,只是一定要戒。”阿信的脸色变得很平静,但是坚决。他说:“饮食上也要注意,粉霾更不能吸。”
龙卷风彻底地迷茫了,这个叫阿信的年轻人总是让他有这种感觉。龙卷风不由自主地问:“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信一几乎是有点强硬地说,“龙哥,你做城寨龙头,龙城帮话事人,一定一诺千金。我求你答应我,往后二十年,绝不碰香烟。”
阿信来了城寨之后,龙卷风第一次见他有这种表情。
但他确实是一个遵守承诺的人。信一不说,他也就不再问了,沉默半晌,道:“我答应你。”
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在他答应了这个莫名其妙的要求之后,对方好像松了很大一口气。
解决了心腹大患之后,信一的精神迅速地松懈下去,疼痛和疲惫随之而来。他又确认般地看了一眼龙卷风的脸,闭上眼睛。
就在即将睡过去的时候,龙卷风看着他的睡颜,忽然道:“阿信,我要同你讲。”
信一被他惊醒,睡眼朦胧地看向龙卷风。他不知道龙卷风要干什么,半梦半醒的声音很软,讨饶道:“……龙哥,我想睡……”
“我知道你对你大佬愧疚,但你不该把愧疚移情到我身上。”龙卷风轻声道,“无论什么时候,你自己的命是最紧要的,你明白吗?”
信一表情一僵。
他慢慢睁开眼睛,看着龙卷风,神色变得很痛苦,摇摇头,道:“……龙哥,你不懂。”
“我有什么不懂?”龙卷风反问,“我也做别人大佬。他既然选自己死,选你活,你就不要辜负他。”
信一怔怔地看着他,半晌,闭上眼睛。
他想掩饰自己的眼泪,但没有成功。眼泪顺着他的侧脸滑下来,打湿了白色的枕巾,氤氲出一片深色的水痕。
龙卷风伸出手,替他揩去眼泪。年轻人泪水滚烫,其中哀郁,不可言说。
龙卷风看着他,叹了口气,犹豫半晌,还是斟酌着道:“我不知我这样说是否逾越,但是......你既然说我和他长得像,那我就冒昧地替他和你讲一句话。”
信一哭得泣不成声,喉咙里发出尖锐的声响。
他抓住龙卷风的手,贴在自己侧脸,几乎渴望地看着他。
“我没有怪你,你更不要责怪自己。”龙卷风盯住年轻人流泪的眼睛,郑重地说:
“万望你要平安珍重,长命百岁。”
------------To be continue-------------
【风信】再世情人06
1w+待续/ 连载 / 原作背景 /重生 / HE
恶战一触即发。
龙卷风垂下眼帘,坐在原地喝茶,阿七和另一位兄弟持刀上前,不多时便倒了一片;可没想到这瘦蜢还真在帮内纠集了一群颇有能耐的帮手,他们缠斗了半晌,与余下几个人竟然分不出胜负。
龙卷风耐心耗尽,一想到家里还有一大一小两个狗崽,就想赶快结束返企,随手从桌下抽出一把短刀,站起身来——
瘦蜢等人格外地忌惮他,一见他起身了,竟然不再恋战,转身就想跑!
阿七骂道:“怂货。”拔腿就要去追,还没等他动作,那把短刀带着赫赫风声从他耳畔飞过,扎进了对方一名小弟的肩胛。
阿七惊魂未定......
1w+待续/ 连载 / 原作背景 /重生 / HE
恶战一触即发。
龙卷风垂下眼帘,坐在原地喝茶,阿七和另一位兄弟持刀上前,不多时便倒了一片;可没想到这瘦蜢还真在帮内纠集了一群颇有能耐的帮手,他们缠斗了半晌,与余下几个人竟然分不出胜负。
龙卷风耐心耗尽,一想到家里还有一大一小两个狗崽,就想赶快结束返企,随手从桌下抽出一把短刀,站起身来——
瘦蜢等人格外地忌惮他,一见他起身了,竟然不再恋战,转身就想跑!
阿七骂道:“怂货。”拔腿就要去追,还没等他动作,那把短刀带着赫赫风声从他耳畔飞过,扎进了对方一名小弟的肩胛。
阿七惊魂未定,摸摸耳朵,回头去看,道:“大佬, 你差点把我耳朵削掉。”
另一个兄弟悄声提醒:“就是为了避你耳朵,不然直接插他脖颈啦。”
龙卷风闲闲道:“好彩,难道你是六耳猕猴?”
瘦蜢出离愤怒了。他一听,在如此紧要的时刻,龙卷风居然还有时间和小弟聊闲天,摆明是没有把他放在眼里!他对龙卷风又怕、又嫉恨,颇感自尊受到挑战,怒不可遏,回头就要给他们好看。
就在他们说话的当口,从门口悄无声息地闪进一个人来。
他走路很轻,几乎完全没有声音。屋里又是一片混乱,没有任何注意到有人进门,只有龙卷风正对着大门,他的脸色变了,瞳孔几乎一缩。
来的人——很不幸——不是那个耍蝴蝶刀、以一敌十的信一,而是十三岁那一位。
龙卷风几乎用了毕生的毅力才控制自己没有喊出声,下一秒,他惊愕地看见,信一直起身,手起刀落,插进了离门最近的一个小弟的后颈!
他下手竟然是很稳,没有丝毫犹豫,无奈力气不够,那男人哽了一声,身子一歪,没死透。
蓝信一咬牙,双手握住刀柄,狠狠一拧!
龙卷风心惊不已。还没等他开口说话,他那两个兄弟却一回头,正看见信一收刀,没等龙卷风开口阻止,他们俩就惊呼道:“信一?”
痴线!龙卷风一咬牙,翻身跃过长桌,他的动作很快,几乎让人看不大清,但信一离瘦蜢实在太近、太近了——
一个负伤的男人咬牙大喊:“他是龙卷风儿子!抓住他!”
平心而论,蓝信一在同龄人中算是非常出挑,身手也算不错,毕竟是龙卷风亲手教出来的,横扫个把小混混,也不是问题。
但也许正是因为如此,才给了他虚假的信心,让他觉得他可以和成年的专业打手拼个你死我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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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一从杂货铺里出来时,就知道自己耽误了时间。
但是他没觉得后悔,因为他知道如果他不救,那群扑街真会拿杀童来娱乐。龙哥绝不允许城寨出现这种事情,他信一也不允许。
他骑着人家老板的车抄近路一路狂蹬,简直蹬出了他那辆摩托的速度,很快抵达了酒楼。整间酒楼极静,应当是已经把宾客疏散走了。
信一心里一沉。
他利索地刹停单车,没走正门,转身绕路走窗,像猫一样跃上一层窗沿,一层一层向上攀爬,没有发出一丝声音。
这件事在一段时间内,一直像根尖刺扎在他心里,让他在少年时期没事就拿出来咀嚼回味、自我虐待,将刺越插越深。
就像龙哥死后一样。
他把这一天的每一个细节都记得清清楚楚,闭着眼睛都能找到那间包房——
---------------------------
包房内。
瘦蜢将刀卡在蓝信一脖颈,恐慌道:“不要过来!否则我即刻杀了他。”
龙卷风站在他五步之外,脸色难看至极。从进屋起,他脸上就没有什么表情,始终淡淡的,连说话声音都不高;眼下却变得很阴沉。
他跃过长桌时,顺手结果了一位瘦蜢的小弟,鲜血飞溅,一道血迹从颧骨到下颌,横跨了他的脸——阳光照过蓝色玻璃,被过滤出冰冷的颜色,照在龙卷风身上,使他英俊的脸透露出了一种恐怖的残忍。
但他没有回答瘦蜢,而是转向蓝信一,露出一个微笑,安抚道:“信一,别怕。”
岂料蓝信一真是一位童中豪杰,非但不怕,还叫嚣了一句经典台词:“龙哥不要管我!快走!”
龙卷风一噎,心想:“回家一定要把他那些乱七八糟的漫画全部没收!”
瘦蜢再一次被忽略,咬牙开始谈条件:“让我走,不然我杀了他!”
龙卷风的笑容消失了。他的语气仍然像平时在帮内教导后生、训话一样,但表情却变得森然:“你要考虑,杀了他,自己是否还能走出酒楼。”
瘦蜢畏惧地眼珠乱转,他觉得自己走错了一步棋,如果不挟持这个孩子,没准还有生路,可是没想到龙卷风真对他起了杀心——
他刚要说话,就听墙边的玻璃窗一声脆响,玻璃飞溅!
他心里本来就非常恐慌,这一声把他吓了一跳,手里刀一哆嗦;蓝信一看准时机,狠狠咬在了瘦蜢手臂上,随后矮身就跑!
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龙卷风飞刀脱手插进瘦蜢右眼,蓝信一跑回龙卷风身边,信一从窗跃入房间,轻巧落地——
一时间,所有人的目光都在他身上。
瘦蜢残部看见自己老大尸体栽倒,本以为大势已去,但他们没见过信一,以为是大老板派来支援他们的,一时间都充满希冀地看着他。
就见这年轻男人往他们近前走了两步,盯住龙卷风,没有说话。
龙卷风也盯着他,他们对视半晌,室内弥漫着淡淡的血腥味和烟味,一片死寂,大家都在等着他要说什么。
就听年轻男人皱起眉,批评说:
“龙哥,你怎么又抽烟?我不是和你说了,对肺不好。”
龙卷风:“......”
他一时也不知道要说什么,只好点头道:“好,我知道了。”
-------------------
信一一见大家还算安全,就放下心来,开始思考自己的出场够不够漂亮,一边安心盯着阿七收拾剩下的余孽。
他爬到窗口之前,想了很多种可能,可没想到现实竟然还是最原始的一种!蓝信一被人挟持,他仿佛已经看见了接下来要发生的事情,瘦蜢走投无路,作势要杀他,而龙哥为了护他,叫人一刀捅在要害——
巨大的恐慌使他立刻破窗而入,一时间也忘了自己“不能和自己过不去”的心理建设,心里发誓:如果一会儿大家都还活得好好的,他势必要暴打蓝信一这个小崽子一顿!
幸好这崽子还算机灵,趁他破窗顺利脱险。最紧要是龙哥没有为了救他被扎穿腹部,然后感染险些致死。
不然还是不打了......他打了蓝信一,龙哥肯定就要打他……实在不利于感情发展。
信一不由得开始笑。哈哈哈哈哈!
他逐渐控制不住自己的笑容,他弯下腰,几乎笑出了声——
改变了这件事情,给了他莫大的、前所未有的鼓励。一方面,龙哥没有受伤,没有因为他而受伤,这除了他少年时期最大的一块心病;另一方面,他开始相信,自己既然已经改变了一件事情,就一定也能改变龙哥的死亡。
龙卷风见他狂笑,一时又开始怀疑这人是否真是个疯的。
阿信不顾危险跟住他,解了危局,这本来已经使龙卷风深受感动,决定好好感谢,也考虑收下他,因此开口关心:“阿信,回家我送你去医院。”
“干嘛?”信一不明所以,问:“我好得很。”
龙卷风真心实意:“送你去看看脑子。”
信一一耸肩,道:“我还以为龙哥爱好特殊,要和我玩制服play。”
龙卷风:“……”
他数次被阿信不知死活地撩拨,终于选择了反击,面不改色地回道:“制服有什么好穿?不穿才好看。”
蓝信一越听越不对劲,终于受不了了,当场咆哮:“龙哥!你讲乜啊!”
信一终于找到由头,顺利放声狂笑。
他笑够了,阿七也料理完了,道:“收工!我要回去看店!妈的,这群废柴,害我少赚一万元。”
“七哥,”信一放松下来,随口无奈道,“你一天只做那几餐,限量供应,一个月都难挣一万元啦。”
阿七惊奇,转向龙卷风,八卦道:“龙哥,这位靓仔怎么连这也知道?他真不是城寨人?”
坏了,信一心说,说漏嘴了。
龙卷风果然也转向他,露出疑问的表情;信一努力思考怎么圆谎,眼睛四下乱瞟,心不在焉地瞟到了龙哥带来的人身上——
不对。
他对这一天发生的所有事情太了如指掌,很快发现疑点很多。
蓝信一上午分明被他气走,又是怎么知道龙哥要处理瘦蜢的?龙哥当天分明只带了七哥,那另一个手下又是哪里来的?他为什么对这个人没什么印象?
他不笑了,心里一紧。
但其实龙卷风手下有好多人,这个时期又没有什么心腹帮手,每次出去,随手带谁都可能。当时他又小,对哪个没有印象也正常。
但也许是“重生”这件荒谬的事情赋予了他独特的预感,他心里就是觉得不对劲。
而且,那人站得离龙哥......是否太近了?
信一皱起眉,上前几步,直到靠近龙卷风,试图同那个人搭话:“兄弟,请教你尊......”
“尊姓大名”四个字还没说完,那个陌生的打手忽然动了!
一道凶险的寒芒从他手中脱出,直指龙卷风的后腰!
距离太近,龙卷风反应再快也无济于事。更何况蓝信一就在他旁边,如果他转身攻击,势必要伤到孩子——
就这么一犹豫,那打手的匕首已经刺向了他。信一猝不及防,瞠目欲裂,他的动作几乎完全没有停顿,扑上前去,一把将龙卷风和蓝信一一起推开——
tbc.
【风信】再世情人05
1w+待续/ 连载 / 原作背景 /重生 / HE
信一在街头飞奔起来。眼下最紧要的是找到蓝信一......
想到要发生的事情,他牙根直痒。因为这件事,他恨了自己好几年,眼下终于有个新的仇恨对象——其实还是他自己——他很快就顺理成章地开始迁怒于十三岁的蓝信一。
信一想:要么打他一顿,把他关起来,让他不能去酒楼;要么直接掐死这小崽子算了......
算了,信一有自己的原则,老幼病残还是莫杀。更何况,还是那句话:干嘛要跟自己过不去啊。
信一数学很好,但他对玄学和现代科学的态度则显得一视同仁——那就是,都是放屁。但眼下,他终于意识......
1w+待续/ 连载 / 原作背景 /重生 / HE
信一在街头飞奔起来。眼下最紧要的是找到蓝信一......
想到要发生的事情,他牙根直痒。因为这件事,他恨了自己好几年,眼下终于有个新的仇恨对象——其实还是他自己——他很快就顺理成章地开始迁怒于十三岁的蓝信一。
信一想:要么打他一顿,把他关起来,让他不能去酒楼;要么直接掐死这小崽子算了......
算了,信一有自己的原则,老幼病残还是莫杀。更何况,还是那句话:干嘛要跟自己过不去啊。
信一数学很好,但他对玄学和现代科学的态度则显得一视同仁——那就是,都是放屁。但眼下,他终于意识到了“重生”这件事本身的神奇和荒谬,他开始认真思考:
假如蓝信一死了,他自己也会灰飞烟灭吗?
直到跑回铺子,他也没想出个答案来,唯一的思路是:不能冒险。
他死了不紧要,可他要是真死了,他就什么也改变不了。一九八五年,城还是会破,龙哥还是会死。
不可能,绝不,他不允许。
铺子大门还是紧锁,他连蓝信一的影子都没看见。他的到来一定改变了某些事情。因为他招惹了蓝信一,所以少年才跑走;因为他烧了厨房,所以他们才关店出门。
也就是说龙哥在接到call之后没有正面接触过蓝信一,是否他也就不会去酒楼?
蓝信一不去碍事,凭龙哥收拾那几个扑街还不是轻松。
信一心乱如麻,无论如何,必须找到蓝信一!
城寨占地26700平方米,五万常住人口,龙卷风刚刚接手不久,正是最乱的时期。
信一熟门熟路地一路跑过,见了卖粉的、斗殴的、滋事的,他无暇去顾,回忆着自己小时候常去的的几个地方,棋室、拳馆、街机厅——他挨个找过去,重复地问:“有没有见过信一?”
街坊多数都知道城寨已经易主,而新龙头龙卷风明显比前任龙头要好。主要体现在没事不会在城里搞流血事件,也不会砸店抢女仔、乱收保护费;就连停水停电这类小事,找他做主,他也耐心解决。
信一去的这些地方,主人们一半是曾经受过龙卷风恩惠感恩在心的,一部分是存了讨好之意,想要对龙卷风表忠诚的。一见有个陌生的男人要找信一,又一脸狠戾之色,都本能地警觉起来:
“信一系龙卷风大佬个仔,你要做乜啊?”
“劝你莫搞事!”
“没见过!滚出去!”
信一面对熟悉的街坊们,却有口难言,灰头土脸地连连解释,最后还是被人打出门来。他焦急万分,心一横,决定不找了,直接奔酒楼。
他个高腿长脚程快——最主要的是被人撵出来的速度也很快,计算好了时间,再赶去酒楼什么都来得及。
信一平时也锻炼很多,但是从来没觉得自己能跑这么快过。他小时候常去的地方都在城西,而酒楼在城东,他在城寨里飞奔而过,惹得街坊邻居都探出头观看。
就这样,他还是觉得自己不够快。不能出一丝一毫的差错,信一咬牙,顺手拎过一户人家门口停放的单车,抬头仔细看了门牌号,也不管里面有没有人,大喊:“对唔住,借用一下!回头还你!”
他以为店里没有人。刚要跨上车走,没想到一阵童声尖利地从店内传来:“救命!救命啊!”
紧随着这阵呼救而来的,是窗户的破裂声。信一闪身躲过飞溅的玻璃,惊魂未定,拍拍胸口:“脸上已经有伤,再来就要毁容了……”
他眯眼向店里看去。这是家杂货铺,店里的货架都已经被翻倒,几个身材壮硕的男子分散着站在店里各处。
为首的男人高大魁梧,他手里抓着个不足十岁的孩子,手持一把尖刀,正对着幼童的咽喉!
“扑街。”信一暗骂,他没有犹豫,扔下单车,大步流星冲进店内。
店老板是个中年男人,穿着很朴素,腰上还系着围裙,伸出双手做投降状,眼泪都要出来了,哀求道:“不要伤害孩子!我给你保护费就是了!”
信一皱起眉。这些是什么人?敢在龙哥地头作祟?
那为首的男人眼看他走进店里,而且脸色不善,立刻挟住孩子,转身向他,道:“不要多管闲事!”
信一眼睛紧盯着那刀刃,已经浅浅没进了孩子脖颈,在幼小的皮肤上割出了一道血痕。
信一从腰后抽出蝴蝶刀。
他手腕一抖,刀刃狂闪,道:“我就管了,你怎样?”
这伙人应该是惯犯,每次横行霸道,都很顺利,万万没想到今天杀出一个程咬金来。
男人眼珠乱转,在他身上扫来扫去,上下打量,终于扫到他的断指,嗤笑道:“原来是个残废。赶快滚出去,不然我把你剩下的手指都砍了!”
信一一噎。
他自以为在渔船上经过十二和四仔的开解,已经接受了自己断指的事情……但第一次从旁人嘴里听见“残废”二字,心里总归还是不大好受。
信一这个人,他心里不好受了,也不会让别人好受。
“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信一道,“你老爸没教过你这个道理?”
男人冷笑一声,刚要说话,信一的蝴蝶刀猝然脱手:“那我来代劳。”
他的“教”法非常粗暴。蝴蝶刀笔直地插进了男人手腕,精准地斩断了他的手筋。对方惨叫一声,匕首当即摔落。
信一箭步上前,他的动作快得不可思议,瞬间就握住了插进男人手腕的刀柄,狠狠一拧,然后将刀收回,凌厉划向另一个人——
小孩被他眼疾手快地推给杂货铺老板,老板搂过自己孩子,惊魂未定地看着这个神兵天降的男人。
第二个打手惨叫躺倒,信一转过身,才发现杂货铺里的人比他想象的要多。男人捂着手腕哀嚎,怒不可遏,虚张声势地咆哮:“你知道我大佬是谁吗?”
信一一摊手,文质彬彬道:“请教?”
那男人高声强调道:“龙卷风!我是龙卷风的人!”
信一实在是没忍住,他笑出了声;在他笑的过程中,这群人硬是没人敢上前。
信一直起腰,一本正经:“好巧,我也是。”
男人瞪大了眼睛。
“唉,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使蝴蝶刀的年轻男人耸了耸肩:
“来吧,我赶时间。”
————————————
他花了大约三分钟的时间收拾了这群人,甚至没有弄脏身上穿的龙哥的衣服。
打手横七竖八躺了一地,信一争分夺秒地蹲下,拿刀刃抵住了为首男人的三根手指:“废柴,让你们一只手都打不过。来,让你也体验一下‘残废’的感觉……”
这男人也是怂,信一还没下刀,他就哭开了,连裤子都湿:“饶命!”
信一一笑:“没打算要你的命,只打算要你的手。”
他刚要下刀,就听旁边传来“哇”地一声哭声——那小孩则好像被吓呆了,愣了好半天,才哭出来。
信一皱起眉,心道:“画面太血腥,不适合少年儿童......主要是我真的赶时间。”
他眯起眼睛,看着那男人血肉模糊的手腕,觉得也算解气,于是满意地站起身来,对杂货铺老板道:“兄弟,借你单车用用——他们不是龙哥的人。你以后再遭难,去找龙哥,他管。”
老板点头如捣蒜,幸免于难地和孩子一起哭了,犹豫了半晌,还是决定问问恩人的姓名:“多谢......你是谁?”
年轻男人略一犹豫,笑道:“城寨龙头龙哥头马,蓝信一。”
老板在泪光中目送着他走出门去,看见他把自己的单车骑走了,声音远远传来:“去庙街找tiger哥,他会收拾。”
-----------------
九龙酒楼内。
富丽堂皇的包房之中,摆了一条长桌、七八张软椅,一伙高矮胖瘦各异的男人簇拥着一个瘦小的男人,外号瘦蜢,足有十来个人,坐在长桌末尾、靠近门处。
而正对大门的主位上,坐着正是龙卷风。他脸色闲适、形容清贵,只带两个人,分立在身后,看起来活像是晚起饮早茶,而不是以寡敌众和黑社会谈判。
“乱江湖,不能乱码头。”龙卷风喝一口茶,慢条斯理地说:“你叛出龙城帮,我怎么不信有人敢收你?”
他年轻时说话声音就不高,嗓音也沙哑好听;但是由于在他说话时一般人都不敢插言,只敢保持沉默,所以他的声音总是显得格外清晰。
瘦蜢很明显是怕他,但是为了在小弟面前维持颜面,梗着脖子,道:“自然有地方收!”
龙卷风悠悠点燃一根烟,像是将一把匕首淬火,轻飘飘就戳破了瘦蜢想要隐瞒的真相:
“你要跟大老板卖粉?真是志向远大……靓仔,干这行,缺德又折寿啊。”
瘦蜢脸色一僵,也是没想到龙卷风刚到城寨地头,就已经手眼通天,什么都知道。
“做毒虫,还拉兄弟下水?”龙卷风冷冷地说,“你要走也可以——千金买不进,万金买不出。三刀六洞,罚完再走。”
瘦蜢的事,他早就知道。此人从入帮起,心思就很活泛,到处拉拢人,和大老板勾连,私下收毒,贩到城寨里来。
龙卷风——就如前文所说,并不是个圣人。他心道:既然此人不臣之心已起,再留无用,不如斩草除根。
他做事向来留后手,所以动手之前,就查了这个瘦蜢一番,发现他不仅贩毒,还专挑有妻儿老小的成年男人贩,方便抓把柄,害得好多人家破人亡。
龙卷风刚要下手除他,就听手下说他在酒楼后厨散毒。
阿七很了解大佬,来之前就知道,瘦蜢必死无疑。因此特意疏散了酒楼百姓,把这房间来给瘦蜢做坟场。
瘦蜢毫无退路,一拍桌子,拔地而起:“你真以为我不敢反你?”
龙卷风吐出一口烟。
他一笑,笑出杀气四溢:“那就试试。”
tbc.
【风信】再世情人2
连载/8k+待续/原作背景/重生/HE
信一觉得,人生际遇,真是惊奇。
他在一夕之间失去了家园、朋友、三根手指和他此生此世最重要的人,和兄弟一起像丧家犬一样逃难到渔船上,一叶孤舟飘飘荡荡,不知何去何从。
又在一夕之间,天翻地覆,他回到了十几年前,见到了年轻的大佬,和——他自己。
他刚刚睁开眼睛的时候,真不知道现实是真的,还是此时是真的。
巨大的狂喜,使他忽略了龙卷风漆黑的头发和年轻的脸。熟悉的发廊和龙哥让他觉得过往种种,都是一场噩梦。
龙哥还在,城寨还在,家还在,而他仍是那个不知疼痛为何物的天真少年。
但那本日历很快让他清醒过来——他的脑子转得很快,用龙卷风亲手教...
连载/8k+待续/原作背景/重生/HE
信一觉得,人生际遇,真是惊奇。
他在一夕之间失去了家园、朋友、三根手指和他此生此世最重要的人,和兄弟一起像丧家犬一样逃难到渔船上,一叶孤舟飘飘荡荡,不知何去何从。
又在一夕之间,天翻地覆,他回到了十几年前,见到了年轻的大佬,和——他自己。
他刚刚睁开眼睛的时候,真不知道现实是真的,还是此时是真的。
巨大的狂喜,使他忽略了龙卷风漆黑的头发和年轻的脸。熟悉的发廊和龙哥让他觉得过往种种,都是一场噩梦。
龙哥还在,城寨还在,家还在,而他仍是那个不知疼痛为何物的天真少年。
但那本日历很快让他清醒过来——他的脑子转得很快,用龙卷风亲手教出来的城府编造了一套以假乱真的谎言,和一个半真半假的名字。
他还没从失而复得的狂喜中回过神来,狄秋和tiger就撞进了门。
他一见狄秋,就恨不得冲上前,把这个脏心的混蛋活剐了,偏偏此人还火上浇油,一见面就说他是乞丐。骂他一句,算是轻的。
tiger哥则另当别论,他放任十二少进寨帮忙,又营救他们三人,最重要的是——
他帮龙哥收了尸。
龙哥,信一一想到龙哥,就心如刀绞。他在渔船上噩梦连连,经常半夜尖叫着惊醒,把十二少和四仔全部吓倒,扑到床边,问他怎么了。
龙卷风死前的样子始终在他眼前回放。紧闭的铁门是一道生死的天堑,鲜血横流,但龙哥的双眼依旧温和。
“以后我跟你。”
信一泪流满面。也许是冥冥中老天听见了他的心声,上天有好生之德,这才送他回来,救城寨、救龙哥。
此身已去,故人西辞。
这一次,一切都会不一样。
……可是他回来了,十二少和四仔怎么办?
他们一觉醒来发现他不见了,一定急惶惶到处寻找,这两个傻货,说不定要跑去王九大营去要人!
信一闭上眼睛,一时间浑身发冷。怎么办?只能寄希望于tiger哥会拦着他们——
可是他的重生,究竟是单线的,还是跳跃的?
……他原来的世界,还存在吗?
少年不满的叫嚷打断了他的思路。
少年蓝信一指着他,对龙卷风道:“龙哥,你怎么又捡人回来!——不好意思,我怎么记得我们这里是飞发铺,不是垃圾站?”
信一:“……”
他一时之间有些恍惚,不记得龙哥是怎么忍让纵容才把他养得这么大——要是交给现在的他自己来养,他恐怕忍不住第一天就要把这个小子臭揍一顿。
他年少时确实有一段相当不懂事的时期,当时正是叛逆,龙哥又总是捡一些“流浪小动物”回家,他经常因此发怒。
可是他今年已经二十多,对往昔的记忆有些模糊了——简而言之,他知道自己小时候讨人厌,可是不记得有这么讨人厌!
他陷入了震撼当中,一时没有说话。
而龙卷风则纵容地笑了,不轻不重地一拍少年的后颈,道:“要有礼貌。这是阿信,广东来的。”
信一还没说话,蓝信一就“嗤”地一声,非常挑剔地看了他一眼,说:“还和我同名。
信一翻了个白眼,道:“谁和你同名!小豆芽菜。”
蓝信一出离愤怒了,抄起一旁的剃刀,上前来就要给他好看。
信一轻易闪身躲过,龙卷风赶忙把蓝信一拉住,哭笑不得道:“信一!”
信一再次从龙卷风口中听见自己的名字,已经恍如隔世。他站在原地,恍惚了一下,蓝信一就挣脱了龙卷风的禁锢,剃刀已经飞到他面前——
信一反应过来,抬手去挡,一时也有点哭笑不得,心想:“我干嘛和自己过不去?
信一刚刚断指,还不习惯用左手生活,抬的是右手挡道——剃刀飞偏,正好擦过他手指的断口边缘,擦出一道小小血痕。
信一倒抽了一口冷气,弯下腰去,半天才颤抖着呼出。
蓝信一这才看清,眼前的年轻男人右手缺失了手指。
少年只是骄纵,但心地并不坏。他没想到信一不闪不躲,更没想到信一受了这么严重的伤,一时间愣在了原地。
龙卷风沉下脸来,道:“信一,我怎么教你的。”
蓝信一垂下头,觉得理亏。他说:“对不起,龙哥。”
“没关系。”信一越俎代庖地回答,他捡起剃刀,放回原位。
“这个不好用,你得练蝴蝶刀。”信一顺手把刚才龙卷风搜身搜走的蝴蝶刀拿起来,他左手用刀没有右手好,但糊弄孩子足够用了。“锋利、轻巧、隐蔽……”
他手里的刀几经反转,在日光灯下闪烁着璀璨的银光,看得人眼花缭乱,最后收刀入鞘,信一朝着年少的自己一挑眉:“最紧要是漂亮。”
蓝信一:“……”
他被男人这几下子晃花了眼,站在原地看着,刚刚想出言夸一句,又被他这一挑眉骚到了。偏偏刚才划伤了他,又不好说什么难听的,只好翻了个白眼,跑了。
蓝信一跑远了,龙卷风一直看着他的背影,半晌,才转回信一,叹了口气,道:“不好意思,这孩子被我宠坏了。”
信一打了个哈哈。他思考了一下措辞,面不改色心不跳地说:“不——我看他天生醒目,叻仔来的,日后必成大器。”
他说完了,自己都脸热。但是却夸得龙卷风很开心。年长的男人难得露出了一个微笑,道:“我也这么想。”
信一正在心里默念自己好不要脸,一听龙卷风这么说,忽然愣住了。
他心里百感交集,看着龙卷风,又想哭,偏过脸去,拼了命地忍住了。
“来,”龙卷风朝他一招手,“我给你处理伤口。”
其实四仔都把他的伤处理妥了,只是船上物资匮乏,tiger哥又不敢总是派人过来,怕被大老板发现行踪,这才一直拖着,没有换药。
信一顺从地跟着龙卷风坐下。龙卷风很小心地把他的绷带解开,露出了鲜血淋漓的伤口。
他戎马半生,什么样的伤都见过,自然是不会怕;可是转眼一看“阿信”,也还是神色平静自若,低头看着自己那断指,绷带剥离之后,再疼也没有一点表情,心里不由得对这个年轻男人生出了一些认可。
“疼就喊出来,”龙卷风言简意赅地说。
“没关系。”信一说,“不疼。”
他以前受了伤,总喜欢到龙卷风面前哀嚎一下,一见龙哥心疼又要忍着的样子,心里就好受很多——只是小伤如此,大伤他自然不会让龙哥担心。
但是他小时候龙卷风把他保护得很好,长大了,自己也能护自己周全,还没受过什么大伤。
第一次受,就断了手。
“不能喊,”信一心想,“龙哥会听见。”
从清创、换药、再到重新包扎,他也就真的一声都没有出过。
龙卷风扔掉鲜血淋漓的绷带和药瓶,再回头去看,那年轻人的嘴唇都咬出血了。他刚发过烧,身上又有别的伤,脸色白得嚇人,浑身都在发抖,眼看就要休克了。
龙卷风脸色变了,冲过去将他扶好,语气变得有点冲,道:“你找死吗!”
信一靠在他怀里,闻见熟悉的古龙水味,感到温暖的体温,真觉得自己即刻死也值——
不行,还不能死,天降大任于斯人,他要救城,救龙哥。
他抬眼去看龙卷风。
他长得实在漂亮,虚弱时又别有一番风情,后者被他这一眼看得心动,气也消了,心软道:“不要逞强。你大佬看见你这个样子,一定心疼。”
信一沉默了半晌,说:“好。”
——————————————————
他被龙卷风安顿在发廊侧室。他其实有点想回去躺自己的床,但是又怕那小孩知道了,冲过来一刀捅死他——信一回想了一下自己十几岁时的精神状态,觉得自己真能干得出来。
侧间就侧间,能在龙哥身边,就算让他倒挂着睡天花板,他也绝不含糊。
他把自己的蝴蝶刀和烟都收走,龙卷风也没拦。
躺在侧间,点了根烟,烟雾徐徐飘向天花板,他突然想到一件紧要的事情——
龙哥的病!
看蓝信一的年龄,龙哥今年大约才三十左右,身体非常好,绝没有任何问题。
一切都能挽回。
信一腾一声坐起来,径直走向龙卷风卧室,一进门,果不其然就看见龙哥正躺在那里抽烟。
他们两个一人叼一根烟,面面相觑。龙卷风神色莫名,问:“你要做什么?投怀送抱咩?”
要是刚才,信一绝对会顺杆爬,顺着他这句话聊骚。从前他和龙哥是师徒、父子、上下级,不能僭越,但是现在,是萍水相逢的异乡人和城寨龙头!
多好的一场艳遇!
但是信一眼下没心思,或者说他把心思暂时按下,因为有更重要的事——
他嘴里的烟快燃完了,眯了眯眼睛,偏头把烟头吐了,一伸手,把龙卷风叼着的烟抢走了,叼在自己嘴上。
烟嘴湿润冰凉,还有点甜。龙卷风讶异地睁大了眼睛,但明显不以为忤。
他刚接手城寨,在紧张而无聊的工作中,需要一段艳遇来自我放松。
而他是个好人,但不是圣人,绝不会强迫别人,也不会傻到拒绝主动的投怀送抱——眼前的阿信简直是太好不过的选择了,漂亮、机灵、倔强,还有段伤情的过往。
龙卷风慢慢伸手,撑着自己坐了起来。
他们一站一坐,龙卷风的声音变得有点低哑,尾音悠长:“想做什么?“
信一不说话,他盯着龙卷风看。
年轻的龙哥简直太——太好看了。
没有病痛摧折,没有岁月蹉跎。龙卷风剑眉、朗目、薄唇,骨相清矍,身材修长而孔武,昏暗的灯光下、烟雾中,他眉眼中正凛然,却又暗暗含情。
信一盯着他,就这么一直看着,眼神中不自觉地流露出痴迷。
他们离得太近了,气氛开始不对。就在龙卷风即将站起身来,拉过他腰的时候,信一倏地往后一退——
龙卷风:“……”
信一认真地道:“以后不要抽烟了,对肺不好。”他顿了一下,又强调:“很不好!”
说完,他一转身,仙气飘渺地走了,留下龙卷风一个人,茫然站在原地。
他看着年轻人的背影,露出一个笑,心想:“好会钓。”
tbc!
【风信】再世情人
4.5k待续/ 原作背景 / 重生 / HE
Summary:我是信一,我重生了,这一次我要拿回属于我的一切。
一、
龙卷风饮茶归来,在城寨门口捡了个人。
他是经常往回捡人,但是年龄大多不超过十八周岁,都是一些可怜的小崽——眼下世道不好,他不捡,就有黑白无常来捡,实在造孽。
可是眼前这个人明显不是位少年儿童。他身量挺高,看起来比龙卷风小不了几岁,躺倒在城寨门口,穿得破衣烂衫,头发结团打卷,看不大清脸,只能看出身材倒是不错。
但就算他身材好过古天乐,貌比郭富城,龙卷风也没有什么非分之想——这人样子实在落魄,龙卷风作为城寨龙头,不能...
4.5k待续/ 原作背景 / 重生 / HE
Summary:我是信一,我重生了,这一次我要拿回属于我的一切。
一、
龙卷风饮茶归来,在城寨门口捡了个人。
他是经常往回捡人,但是年龄大多不超过十八周岁,都是一些可怜的小崽——眼下世道不好,他不捡,就有黑白无常来捡,实在造孽。
可是眼前这个人明显不是位少年儿童。他身量挺高,看起来比龙卷风小不了几岁,躺倒在城寨门口,穿得破衣烂衫,头发结团打卷,看不大清脸,只能看出身材倒是不错。
但就算他身材好过古天乐,貌比郭富城,龙卷风也没有什么非分之想——这人样子实在落魄,龙卷风作为城寨龙头,不能私德有亏,欺负流浪汉。
他费劲地把人背回屋,放在床上,没着急去拿药,先搜了一遍身,搜出一把血迹斑斑的蝴蝶刀并一盒香烟,放在一边,开始仔细打量这个人。
他心是好,但是二十多年拼杀过来,他死了挚爱亲朋,杀过手足兄弟,刀山火海一条命活下来,绝不能和流浪汉上演农夫与蛇的戏码,把命交代在这。
阿占说过,叫他带着他的份活下去,要安富尊荣,要长命百岁。
床上这个人身上伤痕斑驳,还在发高烧。他肌肉线条流利,双手指节、虎口都有硬茧,一看就知道是练武的;眼下没有青黑,手臂没有针孔,不沾毒,还算安全。
龙卷风把他从头看到了尾,看到右手,突然目光一凝——这人右手少了三根手指,创口还很新鲜,血迹都没干,伤口边缘泛着触目惊心的灰紫色。
玩刀的人,手是命门。这也是个可怜人。
龙卷风并没有完全放下戒备,可也没有把他扔出门去,叹了口气,就拿过消炎药,喂了他两粒。年轻男人牙关紧咬,好像有什么事情搁在心里,始终执拗地不愿松口。
龙卷风无法,改拿了贵的消炎针给他打,又好不容易往他嘴里喂了两口水,男人始终没有清醒的迹象。
他只好拿了条冰毛巾,给男人擦脸。
这一擦不要紧,越擦龙卷风越惊——他一语成谶,这“流浪汉”还真英俊!圆眼、高鼻、厚唇,脸型硬朗,剑眉如墨,双眼皮的褶皱深刻而优美,就算不和郭富城比,也确实神似大牌明星。
他盯着这人看了一会儿,发现他比自己想象的还要再年轻一些,大约只有二十出头……
而且,龙卷风总觉得,他莫名地让他眼熟,却又说不出到底像谁。
他那毛巾太冰,一接触到对方的脸,他的眼皮就轻轻颤动,干裂的嘴唇也发抖,喃喃地说了句话。龙卷风带着防备,凑近去听,就听他说:“龙哥,对不起。”
龙卷风皱起眉。
他认识我?
不可能,龙卷风很擅长识人,无论是生死场还是生意场,打过照面的人都会留有印象,他对这个靓仔完全没有记忆,兴许是重名,毕竟龙字并不小众。
他刚这么一想,就见这男人悠悠睁开了眼。他盯着发廊的天花板看了足有一分钟,眼睛忽然睁大了,然后扭动僵硬的脖颈,看向了床边——
龙卷风坦然与他对视,但很快发现不对,这靓仔盯着他看了又有一分钟,没有说话,表情一片空白。
龙卷风犹豫了一下,指他的喉咙,试探着问道:“你系哑佬呀?”
还是烧坏了脑子,失忆了?
下一秒,哑佬猝不及防地坐起身,朝他扑了过来——龙卷风吓了一大跳,刀从衣袖滑出,差一点就要捅进男人咽喉——
男人伸出手臂,抱住了他,声音嘶哑得吓人:“龙哥!”
这次轮到龙卷风表情空白,他试图推开男人,但是对方死活不愿松手,龙卷风只好任他抱着。此时正值酷暑,龙卷风穿得单薄,过了几秒,他感觉自己肩膀处的衣料湿了。
他哭了。
一个漂亮男人搂着他流眼泪,这件事不算稀奇,龙卷风眼看三十,情场已经穿梭过多少回,虽然不算浪子,但也付出过真情。关键是这男人他素不相识啊!
而且他浑身是伤,还断了手指,龙卷风心里不落忍,总不好打他一顿,只能艰难地伸出手,把他从自己身上撕下来。
“好了。”龙卷风抹了把脸,和他面对面——没想到,这一眼把龙卷风看愣了。
眼泪接连不断地从男人那双圆而大的眼里流下来,沾湿了他整张脸,落在他沾血的衣襟上。
这个人长得很英俊,皮相好的人,伤心落泪时往往就更加动人。龙卷风从他的眼泪中看到了很多东西,生离死别,无可奈何,此恨绵绵。
就在这瞬间,他感到了一种无法言喻的痛苦,就好像他已经认识了这个人很多年。
龙卷风生出一种被一箭穿心的错觉。他愣住了,一时也没有说话,而男人很快再次抱住了他,他哭得哽咽,反复地叫:“龙哥。”
龙卷风只好任他抱着,同时努力平复着自己内心那股悲伤。过了几分钟,男人终于哭够了,他放开龙卷风,道:“龙哥,我要吓死了,还好你没事。”
“不……不是,”龙卷风得了空,终于问出了他的问题:“你到底是谁?”
男人的表情凝固了一瞬间,难以置信道:“龙哥,是我啊!你是不是失忆了,我是信……”
他说话的时候眼睛余光看见了龙卷风身后的日历,看见年份的时候,他的话音突然就戛然而止。
龙卷风问:“信什么?”
信字也不算小众,倒是正好跟他家信一重了名。十万汉字,香港人取名只取其中一瓢。
叫“信”的男人不说话了,他睁大了眼睛,问:“龙哥,你没事买十多年前的日历做什么,怀旧啊?”
龙卷风开始疑心,他不是怀疑这人居心不良,而是怀疑他脑子确实坏了。
“这就是今年的日历,”龙卷风对这个好看的男人算是有耐心,“你是哪里来的?”
男人转回头。不知道是不是龙卷风的错觉,他看起来更僵硬了,整个人都“吱嘎吱嘎”的。
他盯住龙卷风的脸,像是要从他脸上看出花来,神情慢慢变化,难掩惊异之色,半晌,嘴里低声骂了句:“扑街啊,好年轻。”
龙卷风露出一个疑问的表情。男人沉默了一会儿,表情恢复了正常,他低声道:“我是……偷渡来的。”
“没关系,来了城寨,总有你一口饭吃。”龙卷风捡人的业务很熟练,道:“你叫信什么?”
男人低着头,好像不打算再抬起来一样,看不清表情,他的声音有点发抖,道:“我……我没有姓,你叫我阿信就是。”
龙卷风还是心有疑问,他说:“你怎么认识我?”
“我不认识。”阿信低声说,“我脑子不清楚,认错人了。你和我已故的……爱人,长得……很……像。”
这句话很暧昧,但是阿信的语气和肢体动作却一点都不暧昧。说到最后,他声音都几乎听不见了,格外晦涩。
“好巧,”龙卷风不动声色地说,“我名字里也有个龙字。”
龙卷风在外闯荡多年,本能地多疑,还是没有太相信他的说法。但是阿信刚才流泪时的悲伤太真切,这要是演的,他也不用偷渡了,可以直接进入影坛,一定一炮而红。
“是吗,”阿信抬起头,眼睛还红红的,他笑了一下,重复道:“好巧。”
龙卷风盯着他看了一会儿,没看出什么异色,只能暂时把疑问搁下,点点头,道:“好了,不要哭了。我去给你弄东西吃。”
阿信霍地抬起头来,他的眼神很可怜,道:“我有个不情之请,你能不能抱我一下……求你了。”
龙卷风讶异地回过头。他不是个扭捏的人,想到也许是自己的长相让阿信触景生情,他也就没有犹豫,走过去,伸出手臂,抱住了阿信。
阿信伸手回抱,一闭眼,又是两行热泪。
就在这么个当口,他身后的门响了。龙卷风艰难地回头去看,发现是狄秋和tiger进了他的发廊。
这两人刚一进门,只看见床上有个人,还和龙卷风抱着,习以为常,道:“又拍拖了你。”
还没等龙卷风说话,狄秋两人脚步向前一错,那年轻人的漂亮的脸和狼狈的形容就落在他们眼帘当中。
狄秋当即愣了,他看看那人,又看看龙卷风,惊悚道:“黑衣仔你也屌,真系唔挑嘴!”
tiger也很震撼,他仔细打量那人,纠正道:“不像黑衣仔,倒像偷渡客……龙哥,你也不嫌脏。”
穿得破一点,也总不好直接把人当乞丐说。结果龙卷风还没等说话,阿信就冷冷地对着狄秋说:“痴线,你全家都是黑衣仔。”
狄秋比龙卷风和tiger都长几岁,比阿信大更多,脸上直接就挂不住了。
龙卷风哈哈大笑,而狄秋则勃然变色,当场就要给阿信好看,被tiger好说歹说拦住了,道:“不要和他一般见识嘛!”
龙卷风笑够了,回头问阿信:“tiger也讲你了,你怎么只骂狄秋一个人?”
阿信翻了个白眼,这个表情让他看起来很生动:“我看他不顺眼!”
眼看场面不对,就要打起来,tiger赶紧把狄秋拖走,留下龙卷风和阿信大眼瞪小眼。
阿信狼吞虎咽地吃了一碗叉烧饭,龙卷风看着他,总怀疑他好像根本没嚼就下肚了。他没问阿信这一身的伤哪里来的,也没问他手指怎么断了,只是说:“你有没有一技之长,我给你找活计。”
阿信吃完了,很讲究地抽出龙卷风的毛巾擦了嘴——龙卷风总觉得他有点自来熟得过分了——认真地想了想,说:“我会唱k,算吗?”
龙卷风瞪着他,他无辜地回视。
就在龙卷风耐心即将耗尽之前,他扑哧笑了起来,摆摆手,道:“我开玩笑啦。”
“我算数蛮好,会盘账算钱,麻将打得很好。”阿信说,他站起来,伸了个懒腰,环顾了发廊一周,“你要是不放心我算账,苦力我也干得。我还会打拳,刀玩得也不错……”
他话音突兀地断了,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右手,一时间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苦笑了一声,才接着说:“这一条划掉,等我练练左手刀先。”
他这句话话音还没落地,就感到身后拳风袭来。他心惊,本能地一躲,龙卷风垫步上前,避开他的伤,伸手去抓他肩膀;阿信眼疾手快拧身错开,躲开他的手臂,弯腰滑向他身后。
阿信的腰简直软得不可思议,他身体弯折的角度远远超过了常人,身手也十分凌厉。他刚才说“会打拳”看来是谦虚的,这完全是一个武行高手的水平。
但还是不敌龙卷风,身上又有伤,他们就在发廊里过了几招,最后龙卷风一记横踢,把他撂倒在地。
龙卷风手上有数,阿信仰躺在地,抬着脸看他,这个角度显得他格外漂亮,他笑了一下,道:“龙哥,试我?”
龙卷风神色阴沉下来:“你到底是做什么的?”
龙卷风生得很英俊,是一种冷峻的英俊,眉眼深沉,棱角分明,一旦沉下脸,着实怕人。但阿信却不怕,躺在地上耍无赖,道:“我是h社会。”
龙卷风霍然弯腰,拎起他的领子,喝道:“别胡扯!”
阿信被他拎得仰起身来,浑不吝地说:“你打死我啊。好精彩,我还没被龙哥打过,我好怕啊。”
龙卷风直对着他那双漂亮的眼睛,冷脸不言。过了一会儿,阿信终于败下阵来,小声说:“你这样,我真有点怕。哎……”
“我是广东人,早年父母都没了,为了吃饭,就替黑龙会做事。”阿信说,“后来别的帮派的大嫂看中我,对方龙头要我的脑袋,我只能跑咯。”
他这张脸倒也有说服力。龙卷风凝视着阿信的脸,他的手抓着阿信的领口,年轻男人瘦削的锁骨和脖颈一览无余,柔软的胸膛紧贴着他的手背。
他们对视了一会儿,阿信刚才还耍无赖,眼下呼吸却急起来,他偏开脸不看龙卷风,用一种几乎是请求的语气道:“放开我吧。”
他说这句话声音不大,语调抻得很长,不像是求饶,倒像在撒娇。龙卷风不动,他还是抓着阿信,他们的姿势很暧昧,阿信被他压着,柔软的大|腿内侧挨着他的腰。
半晌,龙卷风问:“我和你爱人,真的长得很像?”
“他其实……不是我的爱人。”阿信看着地面,轻轻地说,“他是我老大。我单恋好多年,可没等我表明心意,他为了救人,就被人砍死了。”
“就在我眼前,”阿信的身体颤抖起来,回忆起那画面,让他浑身发冷,他艰难地喘了一口气,说,“……就在我眼前。”
龙卷风叹了口气。他伸出手,把阿信从地上拉起来,安抚道:“好了,别想了。”
阿信就着他的手站起来,刚才的旖旎气氛还没散尽。他看着龙卷风,欲言又止。
就在这时,发廊的门又开了,一个少年跑了进来,嚷嚷:“龙哥!我好饿!”
阿信和龙卷风一起转过身去,和少年正好面对面。这也不能算是个少年,看脸其实还是个孩子,十二三岁的模样,只是身高抽条太快,又瘦又高,长出了个少年的模子。
阿信盯着这少年看,脸色精彩异常,变化多端;少年也盯着阿信看,语气不善地说:“龙哥,他是谁?”
而龙卷风看看少年,又看看年轻的男人,终于明白他看阿信为什么眼熟了。
“信一,过来。”龙卷风向少年招手,“给你介绍个人认识。”
—————————To be continue.—————————
【风信】再世情人 番外篇
风大雨大太阳大,十二躲过前来派工的Tiger哥,不务正业地撑着把花花雨伞晃进了城寨。
他看见街坊人人都在收工、收铺、收衣服,又看见有户人家雨棚坏了,大叔登高爬低地蛮费力,就丢下雨伞,热心帮忙修缮。
他修到一半,雨棚下路过一只没有打伞的四仔,见了他支在一旁的雨伞,立即嘲笑道:“十二,你的伞怎么比你的刀还花?”
十二接过街坊递来的螺丝刀,反唇相讥:“你以为都像你咩?大头大头,下雨不愁,人家有伞、你有大头。”
四仔大怒,在街坊家门口的镜中仔细阅览了一番自己的头肩比,确认十分优越,这才踢了一脚十二的梯子,说:“打7你,花伞细路仔。”
十二被他踢得在梯子顶端一个没站稳,差点跌下来,喊道:“喂!...
风大雨大太阳大,十二躲过前来派工的Tiger哥,不务正业地撑着把花花雨伞晃进了城寨。
他看见街坊人人都在收工、收铺、收衣服,又看见有户人家雨棚坏了,大叔登高爬低地蛮费力,就丢下雨伞,热心帮忙修缮。
他修到一半,雨棚下路过一只没有打伞的四仔,见了他支在一旁的雨伞,立即嘲笑道:“十二,你的伞怎么比你的刀还花?”
十二接过街坊递来的螺丝刀,反唇相讥:“你以为都像你咩?大头大头,下雨不愁,人家有伞、你有大头。”
四仔大怒,在街坊家门口的镜中仔细阅览了一番自己的头肩比,确认十分优越,这才踢了一脚十二的梯子,说:“打7你,花伞细路仔。”
十二被他踢得在梯子顶端一个没站稳,差点跌下来,喊道:“喂!这梯子是人家大叔的,不是我的,踢坏了你来赔!”
四仔忙向一旁的街坊道不好意思,然后说:“我不赔。叫信一来赔,他有钱。”
十二终于完工,跳下梯子,赞同道:“嗯,叫信一来赔。”
他们俩在“坑信一”这件事情上,向来是一拍即合。于是欣然休战,一同打着那把花花绿绿的雨伞,朝飞发铺去了。
他们进了飞发铺的大门,阴雨天没什么客人,店里面空荡荡。龙哥出门交租,信一还没起,大门敞着,门口晾的衣服也没人收。
他们俩七手八脚把衣服收进店里,四仔朝里间喊:“扑街黑社会,洗了衣服不收!”
十二把衣服拧干,道:“不要说收,我猜就连洗都是龙哥来洗。喂!信一,起床了!”
他们俩喊了几声,不见回音,只好端着盆,进里间去寻人。
可是信一的床上也不见他的影子,两人大为惊奇,还以为他出门了;结果下一秒,就听见隔壁龙卷风的房间里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响动,声音不大,很细微,像是动物发出的声音。
十二与四仔面面相觑,问:“龙哥养狗了?”
“不会吧。”四仔思考,“龙哥如果养狗,信一肯定每天遛狗、四处炫耀咯。”
他们俩好奇得抓心挠肝,又觉得直接进龙哥房间不太礼貌,在门口踟蹰半晌,听见房间里的人懒懒地说:“你们两个才是狗。”
十二推开房间大门,看见一只类人型生物躺在龙哥的床上,身上盖着一堆乱七八糟的被子,只露出一头卷发,确实有点像一只卷毛大型犬。
走近一看,他身上盖的又好像不是被子,是一堆衣服——身上盖了一件,周围还铺了许多件,乍一看上去,像某种动物的巢。
十二震撼地问:“你为何睡在龙哥的床上?”
信一泰然自若地坐起身来,回答:“都是一家人,分什么你的我的。”
然后反问:“难道你不睡在Tiger哥床上?”
十二挠挠头,说:“……十四岁以前,确实是睡的……”
四仔盯着信一看。
信一长得很漂亮,这是城寨共识。当然,走出城寨,就是香港共识,因为人人都识美丑。
不过信一今天看起来加倍漂亮。也许是因为昨晚喝了酒,所以他的眼皮上多出了两层疲惫的褶皱,显得眼窝愈发深、眼睛愈发黑;也许是因为他的被子太厚,所以脸色潮红,看起来气血很活的样子。
不过这都不重要。四仔目光下移,很快发现盲点:“信一,你有被子不盖,为什么盖龙哥的衣服睡觉?”
信一看起来很困倦,以至于四仔刚说完时,他并没有反应过来,甚至下意识地跟着四仔的话低下头,去看了一眼身上盖的衣服。
然后他大约有五秒钟没有抬头,不知是不是十二和四仔的错觉,他好像有点慌张——但是信一演技卓越,慌张的时候他们一般看不大出,打牌时更是喜怒不形于色,坑走他们好多票子——
所以他们俩很快来了兴趣,等待着信一的回答。
信一抬起头,镇定地说:“阴天下雨,衣服没法晾,只能体温烘干。”
不得不说,信一信手拈来的谎话听起来往往很癫、却又十分逼真,因为他甚至会结合天气情况来胡扯——
四仔和十二听了这句胡话,明显都不相信,举起手里的盆子给他看:“下雨天你连衣服都不收,在房里睡到人事不省!难道竟还会有替龙哥晾衣服的孝心?”
信一一见那一盆被拧得乱七八糟的衣物,顿时一声惨叫,道:“我前日新买的‘Dacron’,怎么被你们拧成烂抹布!”
四仔道:“那我把它挂回雨里去。”转身就要往外走。
信一慌忙坐起身来,将他拦住;他靠在床头,身上的衣服滑落,露出半截形状优美的肩头,却遮掩着胸腹,手虚虚捂着心口。
四仔紧张地道:“信一,你受伤了?”
十二脸色沉下来:“是不是和字号的人做的?”
信一低下头看了看,就把手拿开了,说:“和字号那群饭桶,能伤到我?你们是关照我还是骂我。”
然后他转移话题,挑剔道:“十二,你的伞好花,审美问题实在严重。”
十二却不生气,他确认信一没事,然后不忘初心地追问道:“你到底为什么要围一圈衣服睡觉?”
信一还是不答,再次转移话题,问:“阴天落雨,你们俩来干嘛?要打牌,去喊上洛军。”
四仔问:“你到底为什么要围一圈衣服睡觉?”
信一终于爆发:“你们两个有事没有!没事去前厅把厕所洗了好不好!”
就在这时,说洛军、洛军到,他从飞发铺大门进来,听见这句话,边收伞,边莫名其妙地说:“信一,你现在已经懒到厕所都不刷了咩?”
信一风评平白被毁,再也不想和他们三人说话了。
四仔和十二还要追问,洛军就看见了床上摆的一摊衣服,感动道:“信一,你真好心。不过我现在有钱买衣服,这些你自己留着穿。”
信一终于找到借口,道:“哎!你怎么这样客气,我昨晚回来,收拾衣橱,就挂念你,这才摆了一床。”
洛军道:“那我不收,岂不是辜负了你的好意?”
信一:“......那倒也没有。”
十二一屁股坐在床上,刚挨上床单,又想起是龙哥的床,弹了起来,道:“信一,我们找你出去喝酒。”
信一恹恹倒回床上,拉了拉身上盖的一件衬衫,把脸盖住,道:“不去。下雨天就该睡觉。”
“爱睡觉不稀奇,可人家都和靓女一起睡,你却自己睡。”十二挤眉弄眼,“好凄惨——城东新开了歌舞厅,不如一起去看看?”
信一翻了个身:“你识咩野鬼......歌舞厅,那不是和我抢生意?更加不去。”
四仔道:“你都还没开,和你抢什么生意?”
信一意志坚定地说:“早晚要开。”
“你要开,那不是更要去?”十二循循善诱,“寻求经验、做足准备嘛!你不看看风向,怎么做好生意?”
洛军和四仔倒不是很想去歌舞厅,只是听说十二请客,都觉得不去白不去,于是合力把信一从床上拉了起来。
信一东倒西歪地站了起来,一头新烫的卷发在床上滚成鸡窝,四仔很活泼地学鸡叫:“够够够——”
信一翻了个白眼,烦躁地拨开他们三人,去洗漱了。
洛军盯着床上的衣服看,忽然说:“信一要送我龙哥的衣服?他是不是搞错。”
十二思考半晌,道:“兴许是他昨晚赢牌,乐昏了头。”
他与洛军勾肩搭背地出门去了,留下四仔站在原地,盯着那一摊衣服看——他觉得信一不太对劲。
自从农历新年开始,信一就时不时会去诊所,找他要镇痛药;白日里看起来倒是没什么异色,但总是没有精神,看上去很疲惫。
上次四仔同他饮酒,借宿在飞发铺,更听见他在梦中惊声尖叫。
四仔实在担心兄弟的精神状态。他看见其中一件衣服的边缘下露出了一片红色,就心不在焉地随手掀起那一摊衣服,然后他的脸色变得很难看。
他终于明白信一方才为什么一直捂着心口:
就在刚才信一躺过的地方,赫然绽开一滩浅浅的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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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的歌舞厅装潢精致,且没有经营什么拳头蘸玻璃碴来打黑拳的不良活动,播放着旋律优美的英文歌曲,舞台上闪光灯折射出红绿相间的彩光。
信一四人落座,十二打了个响指,说:“Waiter!”
洛军茫然道:“什么特?”
四仔好心解答,说:“他这是狗长犄角。”
洛军说:“什么意思?”
信一回答:“装洋。”
十二回过身,给了他们俩一人一拳,然后温文尔雅地对美女服务生说:“Dry Martini,多谢。”
服务生问道:“其余几位,喝什么?”
四仔要竹叶青加冰,洛军要了瓶生力啤酒,信一问:“有冇绿宝汽水?”
服务生是城寨人,认识他们,“扑哧”被他逗笑,问:“没有。蓝先生怎么不喝酒?”
信一颇有些自豪地说:“我家教比较严啦......那就一杯琴汤尼好了。”
其实龙卷风的育儿理念很开明,也不会管他喝不喝酒,只要不喝得烂醉回家就好。但信一很执着地想为自己树立这样一个人设,大家也只好由着他去。
他们扯了一会儿,信一变得兴致高涨,很快决定上台唱歌;而其余三人觉得他要是在公共场合唱了歌,很有可能龙城帮的形象就要不保,但又不好说明了,伤害他的自尊心,只好轮番上阵,找话题和他聊闲天。
十二问:“前阵子油麻地的事,怎么样了?我说我去帮手,你又不要。”
油麻地归“三合会”管,最近他们家各派系争地盘闹得很凶,“联字号”与“和字号”正打得水火不容。龙城帮里有位小弟,倒霉地与和字号的人起了冲突,一不小心搅了进去。
这位小弟在帮内其实并不是什么举足轻重的人物,就是普通四九仔——但既然食长寿果、喝三河水、歃血为盟进了帮派,兄弟有难自然要帮。
当时,信一没带人,单枪匹马去和字号把他带了出来。
他喝了口酒,盯着另一边卡座内的男人抽烟,似乎是有点馋,半晌,移开目光,漫不经心地说:“小事,早就解决啦。”
十二、四仔和洛军对了对眼神,他们其实并不知道信一什么时候开始抽烟,似乎是农历新年的早上。洛军见他实在眼馋,于是就掏出烟盒来,分他一支。
信一却不要,还认真地对洛军说:“你也少抽,最好不抽。”顿了一下,又言简意赅道:“再见你抽,我就揍你。”
他莫名其妙地开始抽烟,又莫名其妙地成为了城寨戒烟宣传委员会的大使,实在让大家摸不着头脑。
洛军向来是“听人劝、吃饱饭”,对信一尤其言听计从,于是揣起烟盒,接着十二的话问:“油麻地归和字号管,你自己去处理,有没有受伤?”
四仔道:“事情就是他搞的,他怎么会受伤。”
洛军瞪大眼睛:“什么?”
“这小弟是个烂瓢虫,又吸粉,五毒俱全,在帮内四处借钱打滚不还,我早就想收拾他。”信一讲解道,“正纠结如何收拾,我稍一打听,就发现他有个姐姐,攀上了联字号红棍的高枝……”
洛军只是看着憨,却并不蠢,瞬间明白过来。
十二接过话茬:“所以,你设法让他与和字号的人起冲突,再把这位联字号红棍的小舅子救出来,联字号自然欠你一个人情。”
洛军思维直接,总以为黑帮都是打打杀杀,没想到还要有这些机关与周旋。十二笑道:“信一向来如此,很能动脑子的。”
“但是为什么?”洛军百思不得其解,“城寨要拆,龙哥已决心金盆洗手……”
“一入江湖深似海啦,靓仔。”信一喝了口酒,“你以为说洗手、就洗手?金盆里镶倒钩,一洗一手血……龙哥要洗白,自然是好事。但我还是要和各帮派打好关系,不要让他们来扰龙哥的清静。”
三人顿时“嘁”声一片,说来说去还是为了龙哥咯。
信一喝得发晕,站起身来,道:“我去洗把脸。”
他走出卡座,四仔也站起身来,紧跟着他走了,留下一句:“我上厕所!”
这舞厅的盥洗室也一以贯之地金碧辉煌。信一本来就晕,险些被金光晃花了眼,埋头向脸上泼水,然后审视着镜中的自己。
这张脸他看了二十余年,可是现在每当对镜,却总会觉得镜中的自己很陌生——旁边一个人的脸倒是很熟悉,信一转过身,就见四仔默然地站在他身后。
他们无声地对视,四仔是痛心疾首,而信一是吓了一跳。四仔抓住他的手臂,开口问:“信一,你为什么要自伤?”
信一被他问得莫名其妙,说:“什么?”
四仔见他不说,于是仍然抓着他,但放柔语气,换了个问法:“你有什么难处?”
四仔平日里奉行“能动手绝不动嘴”的社交准则,显然不大习惯温柔体贴的风格,一旦温和下来,就显得很僵硬;可是他又不能自家兄弟动手——尤其是在这位兄弟看起来心理很不健康的情况下。
信一翻了个白眼,把他的爪子从自己手臂上撕下去,语重心长道:“四仔,有话请讲,不要耍流氓。”
“我见到床上的血迹了!和字号的人伤不到你,只能是你自己做的!”四仔忍无可忍地道,“信一,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你想过龙哥没有?”
信一的脸色一下子变得非常精彩。
最后他朝四仔勾勾手指,四仔附耳过去,信一悄声说:”我纹身,创口没长好而已!你不要把我塑造成悲情少男,对我的形象很不好!“
四仔做梦也没有想到事情是这个走向,他睁大眼睛,问:“你纹身做什么?你纹了什么?关公?夜叉?过肩龙?”
信一露出了一个“这个秘密需要付费”的诡秘微笑,拨开他,转身走了。
他们回到卡座,十二见信一脸色不好,担忧地问:“信一,你还头疼吗?”
信一回来之后,一直在剧烈地头疼,双线并行的记忆让他分不清现实与现实。但他对外宣称早就痊愈,没想到被十二发现,神情一滞,道:“早就好了。”
三个兄弟都看着他,信一说:“好多了!”
他脸上没有什么异色,但四仔显然放不下心,说:“我还是要龙哥督促你吃药。”
信一摇摇头,道:“别去烦龙哥,我自己会吃,又不是小孩子。”
“你讲咩鬼话?我给你一板镇痛药,你吃了一个月!”四仔愤怒道,“好节省,磨粉喝的吗?”
信一仰面朝天灌下一口洋酒,开始装聋作哑。
他朝服务生要汽水,但真端上来洋酒,却喝得很快,红晕很快爬上脸颊。
十二看不下去,抢了他的酒杯,道:“你喝那么快做咩?赶场啊!”
信一装模作样地抬起手腕,看了一眼那块价值不菲的手表,道:“我有门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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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三人将信一送回飞发铺,后者已经喝得烂醉。在他们印象中,信一做事一向张弛有度,对任何事物都没有瘾症,更不曾喝酒喝成这样。
信一睡死在后座上,洛军首先道:“他不对劲。”
十二在贫瘠的脑壳中一顿搜罗,道:“他是否铁树开花,谈恋爱了?”
“他心里有人,怎么会和别人谈恋爱。”四仔道,“但他确实不对劲。”
等到了飞发铺门口,三人你推我搡,谁也不肯将烂醉的信一送进去,怕受到龙哥的迁怒——其实龙卷风也不会把他们三个怎么样,但是大佬实在不怒自威。
他们在门口互殴一般推搡了片刻,离门最近的四仔不幸中标,扶着信一走进了大门。
龙卷风正在灯下静坐,电视里的笑闹声回荡在静寂的发廊中。橘黄色的灯光洒落下来,显得他不怒也不威,而只是一个留一盏灯、等家人回家的温柔男人。
他听见响动,就朝四仔一笑,见怪不怪地接过信一,道:“多谢。”
论互殴,四仔未必落在十二和洛军下风。他送信一进门,只是为了和龙卷风说两句话。
“龙哥。”四仔犹豫几番,叫住龙卷风,后者带着信一转过身来——
四仔心惊地看见,他竟攀在龙哥身上索吻,脸颊豔红,眉眼含情。四仔撇开目光不敢再看,要说的话也被迫囫囵地咽回了肚中。再看龙卷风,神色自若,半点也没有发怒的征兆……
四仔心里一时间不知道该先祝贺兄弟经年夙愿、一朝得偿,还是先扭头就跑,免得被大佬灭口。但是该说的话还是要说,于是他艰难地道:“龙哥,信一最近不太好,总是吃镇痛,夜惊、还跑去纹身......请你多关照他。”
还有一句话他没说:信一围拢一圈龙哥的衣服睡觉,这总让他联想起动物筑巢。他曾在一篇精神医学的文献中看到,这是一种极其缺乏安全感的行为。
但他说完才反应过来,这些话大约是多余说,因为看起来信一和龙哥像是在一张床上睡久了的样子,怎么会不知道......但龙卷风点点头,温和地说:“让你费心了,杰森。”
信一是真的喝醉了,仍然攀在龙卷风肩膀,喘得很急,蹭乱了一头卷发,几乎像一只发qing的小兽。
四仔此时无比庆幸自己脸上有一张面罩遮着,叫人看不出表情。龙卷风其实拿他当后辈看,并没有逐客的意思,四仔自己却彻底看不下去,他慌乱至极,连道别的礼数都忘了,转头就跑。
十二和洛军探头探脑等在门外,见了他就问:“怎样?龙哥有没有打你?”
四仔人生观遭到重大之打击,一双大眼都变得无神了,说:“……大嫂……”
十二:“咩?”
洛军:“龙哥找女朋友了?”
十二:“完咯,信一要有后妈了。我说他怎么如此精神不振!”
洛军:“等下,不对。所以信一是否失恋了?”
十二举起手中的酒瓶,对准瓶口,开始唱歌:“早知道伤心总是难免的,你又何苦一往情深……”
四仔道:“……我是说信一。”
十二和洛军似乎已经彻底喝醉,洛军惊道:“信一找了女友?他不喜欢龙哥了?不对。我们不应该叫信一的恋人是‘弟妹’吗?”
十二不参与关于伦理关系的讨论,立即换歌:“我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噢爱你在心口难开……”
四仔顿感无法沟通,气闷地转头就走。
被一群后生仔叫成“弟妹”的龙卷风在发廊內旁听了他们的会谈,哭笑不得地叹一口气。他将喝醉的爱人扶回房间,安顿在床上——
这过程很不简单,因为信一一直缠着他。
但龙卷风一将他放在床上,他就安静下来,很熟练地抓起那堆龙卷风的衣服,把自己围好,然后又抱一件在怀里,心满意足地闭上了眼睛。
龙卷风看着他,觉得又怜又爱 ,心想:“是不是我每次出门,他都要这样做一个巢出来?”
龙卷风叹一口气,去拧出一把热毛巾,坐在床边,摸摸他的脸,轻声哄:“信一,不怕啦。”
信一睁开眼睛,呆呆地看着他。他放开手里的衣服,抓着龙卷风的领口,不肯放手,怔怔地说:“龙哥,未到七月十五,你就还魂来看我,是不是知道我好想你。”
龙卷风周正的领口被他扯得歪歪扭扭,艰难地用热毛巾为他擦脸,耐心地说:“信一,我是活的。”
信一于是懵懂地睁大了眼睛,这神情显得他天真而纯情,看得龙卷风心中一动;下一秒纯情的信一伸出手,在他脸上掐了一把,问:“龙哥,疼吗?”
清醒的信一连同他做爱都时而觉得逾越,是决计干不出这种事情。龙卷风反倒觉得这样的他可爱,不以为忤,无奈道:“当然!你掐一下自己,就知道疼不疼。”
“看来是真的。”信一放下心来,吃吃地笑,“我才不掐,我好怕疼的。”
龙卷风失笑。房内一时安静下来,只听得电视发出的喧闹声远远传来,窗外夜鸟的鸣叫声安闲悦耳,都成为温存时刻的背景音。
龙卷风轻声问:“怕疼,做什么要去纹身?”
信一呆呆地说:“你不系要我做大佬咩,大佬都有纹身。”
也许人在喝醉之后都会与清醒时刻有所反差。也有人说,喝醉之后人才会露出真面目。而信一清醒时活泼、聪慧、杀伐果断,于是酒后就变得很呆,显出一种没什么脑子的纯真——也不知到底什么才是他的真面目。
但龙卷风与他朝夕相处二十年,觉得他每一面都很可爱,因此很耐心地、像逗小狗一样地说:“那你纹了什么,给我看看,好不好?“
信一于是很听话地掀起上衣,露出一片白皙柔软而锻炼得宜的胸腹。龙卷风抬眼看去,没有看见夜叉、关公或过肩龙——
而只有一阵龙卷风。
在信一心口的位置,他纹了龙卷风。风暴从他肋下盘旋而上,蜿蜒着攀过他的胸腔,在他的心口起舞,走针的边缘渗出红色血迹,几乎有一种惊心动魄的美。
龙卷风愣住了。他的手指轻轻拂过那片纹身,不带任何情se意味,只是想要去触碰那片纹身、触碰信一的心——
他的声音听起来像是有些哭笑不得,但是脸色却温柔至极,轻声道:“哪有大佬纹这个?”
“我喜欢。”信一又笑,笑得有点傻。
龙卷风摸他,没有别的意思,他却因为酒醉而变得很min感,轻轻发起抖来,连话都说不完整。
他轻轻拉住龙卷风的袖子,抬起脸,上目线看人,睫毛黑而密,仍遮掩不住那双眼睛里赤诚的钟情。
他道:“龙哥,别不要我。别留我一个人......我爱你......好爱你。”
龙卷风看着那双历经苦难的年轻的眼睛。他想起信一头痛时困顿的呼吸,想起他午夜的惊醒,想起他对镜时喃喃自语——
那触目惊心的断指已成前尘往事,可内心的伤口却凝成沉疴,如同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在信一所有幸福的时刻都仍攀在他的背后,迫使他想起湿冷恐怖的回忆。
龙卷风没有问过信一任何关于“前世”的细节。他知道信一绝不愿剖开伤口,不愿在他面前展现出脆弱与破碎,更不愿让他知道、他自己曾经在悲剧中死亡。
但他几乎已经在种种蛛丝马迹之中拼凑出了全部。
那个他亲手养大的孩子,孤独地经历了只有他自己一个人知道的生离死别。然后他孤注一掷,用生去换死、用死去换生,拼尽全力改变一切,然后在一个雨夜功成身退,只带着一滴爱人的眼泪,松手堕回无间地狱。
龙卷风久久地凝视着他,直到眼睛开始发红。他将饱经摧折的男孩抱进怀里,立誓一般承诺:“我也爱你——绝不会,信一。永远不会。”
信一懵懂地抬起头,看见他年长的爱人的双眼在一层泪水后闪着悲戚的亮光。信一知道那些眼泪滴滴都在说爱——
如果我爱你,看见你疼,我会比你更先流泪。
前世他死时,他好想要龙卷风为他流一次泪,可今生龙卷风再为他哭,他却感到心如刀割。
他死在雨夜,再重生回家,于他不过一眨眼,于龙卷风却是锥心刻骨的十年。
信一的呼吸变得急促起来。他仰起脸,脸色艳美,唇舌鲜红。
他拉低龙卷风的衣领,急急地抬起头去索吻,却冲得太急,亲错位置,被龙卷风的镜框磕到嘴唇,“嗷”地一声痛叫。
旖旎气氛一下散了三分,龙卷风猝不及防被他袭击,哭笑不得,摘了眼镜,轻轻用拇指按揉他的唇,问:“疼不疼。”
信一不答,他伸出舌,舔龙卷风的手指,带着讨好、含糊不清地说:“不......不疼。”
龙卷风松了手,信一却偏又伸舌去勾他手指。如此来回几次,龙卷风终于又好气又好笑地夹住了他的舌头,心想:“怎么像小狗啊。”
信一终于发现自己玩脱,被迫伸着舌收不回,只能伸出手,讨饶一样拽他衣角:“呜......!放......手啦,龙哥!”
龙卷风放了手,低头去吻他。信一喘得很动情、亦很动听,腰腹起伏,磨蹭爱人的腰胯。
龙卷风按住他的腰,耐心地说:“你纹身没长好,做了会痛。”
信一这时候清醒了一点,但是没有完全清醒,恰好卡在那个刚刚长出一点点脑子的边界线,于是他诚实地说:“没关系,我特意问了纹身师傅,他说可以做的。”
“......”龙卷风震撼地问:“你真的问了?”
信一理所当然地一点头,道:“当然!我很遵医嘱。”
龙卷风哭笑不得道:“你每天脑子里都想什么呀......”
信一埋头在他怀里,吃吃笑,说:“想、想和龙哥做。”
信一此时简直是,无比诚实——此刻大约问他银行密码他都会说的——不过如果是龙卷风的话,什么时候问他他也都会说。
龙卷风被他按倒在床上,开始思考,以后要让信一少喝些酒,脑子喝坏就不好了;又觉得喝一点也没事,这样的信一实在是可爱,多看一眼让人心都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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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早上。
信一从床上醒来,还没睁开眼睛,第一件事,照例先摸床边——龙卷风知道他这个习惯,所以睡醒了也不走,要等到他也睡醒,摸到人放了心才起。
但是今天,他手伸到一半,昨夜的记忆就涌回了他的脑子——
信一这个人有一个优点,就是喝得再醉,也不忘事。
这对酒局应酬来说,非常有用!就算信一前天晚上在酒席上喝了三瓶洋酒,第二天再问他洽谈的货价,他也不会模糊一个数字。但是这对他自己来说,实在算不上什么优点,因为这代表着他将会把自己的丢人行为记得清清楚楚......
信一的手僵在半空,被龙卷风拉下来握着。后者正坐在床头看报,若无其事向信一打招呼:“早安,信一。”
信一:“......”
他一言不发地扭回头,坐起身来——不坐起来还好,一坐起来,他就看见了自己昨天搭的“巢”,完完整整地在床上、一点也没乱......信一捡起一件衣服,发现上面还有一些不明液体。
龙卷风在他身后,看见小孩的侧脸、耳朵和脖子缓慢变红,于是忍着笑、闲闲地说:“不用管,放那里。”
信一转过头,脸色颇像慷慨就义,他僵硬地说:“对不起,龙哥,弄脏了你的衣服。我这就去洗。”
龙卷风嘴角出现弧度,马上就要破功:“不用洗啦。”
信一捂住脸,瓮声瓮气问:“为什么?”
龙卷风抬起手看了眼表,看起来像是在认真思考,说:“你现在洗,晚上干不了。你要抱什么睡觉?”
信一看起来快要爆炸了:“我什么时候抱衣服睡觉了!”
“昨晚。”龙卷风一耸肩,“我要抢,你还不给。”
信一不说话了。他低着头,紧紧盯着发廊的地砖,就好像那砖缝里突然长出了一整个活灵活现的马戏团。
龙卷风在内心大笑,他怕再过两分钟,真像小时候一样、真的把信一逗哭了,于是见好就收,合上报纸,心情很好地开门做生意去了;留下信一失魂落魄坐在原地,开始从头回想昨晚的每一个细节,越想越崩溃。
他最终决定,现在就出门,去寻洛军、十二、四仔,将他们每人暴打一顿,尤其是十二,简直罪魁祸首!还有四仔,务必要打到失忆!
洛军......不管了,城门失火殃及池鱼,顺带一起打了算了!
他说干就干,站起身就要出门,龙卷风又当头将门打开,信一捂住脸,说:“......龙哥。”
龙卷风简直太了解他,笑着把他手拨开,道:“你要出门打人,先洗澡啦。”
信一又把脸捂好,闷闷地解释:“龙哥,我不是那个意思,你不要觉得我变态。”
龙卷风温和但不由分说地抱住了他——信一想躲,没有躲开——
龙卷风轻声说:“信一,不要害怕。你很安全。”
信一愣住了。他拿开手,怔怔看向龙卷风。
信一身体上没有病,当然没有。他好得很,没有断指、没有伤痕,没有骨折,每天早餐都多加一个蛋,双手蝴蝶刀可以收拾一个连的古惑仔。
但是他感到恐惧。痛苦的是,这种恐惧看起来无边无沿、如影随形。他会梦见那艘破旧的渔船、那个惊心的雨夜,梦见那道铁栅、梦见铁与血、梦见天人永隔。
但是信一嬉笑怒骂的皮囊下是一副硬骨头。他太爱逞强,也太爱演戏,这导致他把他的逞强发挥得很好——
他可以为了一点小伤从四仔的医馆哭到龙卷风的飞发铺,但是真正面对可以打碎他的痛苦时,却永远选择咬着牙一声不吭。他不会告诉任何人他在午夜梦回时的恐惧,记忆错乱时的头痛欲裂,他以为这样他就能装作若无其事,真的无坚不摧。
龙卷风抱紧他,重复:“信一,你很安全。”
他的手掌轻轻触碰信一心口:“龙卷风。信一,它是你的护身符。”
我是你的护身符。
昨日的暴雨淋不湿今日的你,今日的旋风终将永远吹拂你身。
THE END
【龙卷风x信一】送我上青云 1 新生儿与小少爷
*关于大佬和小狗的城寨往事
*没看过原小说,电影之外情节纯属脑补,不会粤语所以没法写得原汁原味,见谅
*这篇偏正剧向,温情治愈养成系。可能比较长(预计5w左右,双结局)
——
信一出生时妈妈死了,龙卷风收养他,“在城寨里出生就是城寨的仔。”
龙卷风教他打架,也教他算账,教他做人,也教他做//爱。
信一从龙卷风那里学会怎么用剃须泡沫,学会怎么耍蝴蝶刀,也学会怎么把自己全部交给他。
信一在外人面前叫龙卷风龙哥,我家大佬,私底下叫他哥哥,爸爸。他们不曾以爱人相称,却在彼此身上穷尽了所有种类的爱。
...
*关于大佬和小狗的城寨往事
*没看过原小说,电影之外情节纯属脑补,不会粤语所以没法写得原汁原味,见谅
*这篇偏正剧向,温情治愈养成系。可能比较长(预计5w左右,双结局)
——
信一出生时妈妈死了,龙卷风收养他,“在城寨里出生就是城寨的仔。”
龙卷风教他打架,也教他算账,教他做人,也教他做//爱。
信一从龙卷风那里学会怎么用剃须泡沫,学会怎么耍蝴蝶刀,也学会怎么把自己全部交给他。
信一在外人面前叫龙卷风龙哥,我家大佬,私底下叫他哥哥,爸爸。他们不曾以爱人相称,却在彼此身上穷尽了所有种类的爱。
第1章
嘀嗒,嘀嗒……不知哪边的水管破了,漏水声响越来越大。天未亮,龙卷风躺在床上睁开眼,听着嘀嗒,分不清那是水,还是粘稠的血液。阿占死了大半年,他置身黑暗时,仍会觉得自己蒙了眼,握刀的手里沾满滚烫的血。
他注视窗外被杂乱电线切碎的一小块天空,直到从浓墨里蜕出死鱼肚般的惨白,屋外传来急促的敲门声。
“龙哥,龙哥!”三姑的声音很有辨识度,龙卷风起身,拉了一下电灯开关的拉绳,没亮,又停电了。
龙卷风习惯了被这样吵醒,自从在城寨里成立了街坊福利促进会,还有治安委员会,他被众人推举挂了会长之名,各种鸡毛蒜皮的大小事都找到他头上。包租婆三姑热心肠,又是他理发店的常客,闲来没事当起街区管理员,顶着一头卷发筒杀着拖鞋,闹事的小混混被她一吼作鸟兽散,让龙卷风省了不少心。
门一开,水滴进沸油锅一样的声音迎面炸开,“龙哥,歌舞厅那个女仔,昨晚难产,大出血,死咗!”三姑提了个煤油灯,照得脸阴森森如鬼魅。
龙卷风一怔,反应过来她说的谁。死人在九龙城寨太常见,这里缺钱,缺水,缺电,缺阳光,缺新鲜空气,最不缺的就是人。人命如草芥。但龙卷风记得她,名字大概是阿玉还是阿美,那张脸实在让人过目难忘,美得太出挑。即便他对女人没兴趣,看到她都不禁呼吸停一下。谁想转眼间她却永远停止了呼吸。
“知啦。”龙卷风开口时音色沉闷,像是嗓子里含着烟,忽地又想到,问,“仔呢?”
“活下来了,是个男仔,所以我来同你讲嘛。留在城寨还是送出去,大佬你拿主意啦,在四伯诊所。”
“让我想下,等我处理完事情过去看一眼。”龙卷风合上门时,又想到了阿占的遗孀抱着孩子离开的背影。那男孩有一岁了吧,也不知母子是否平安。为了确保安全,他没问他们会去哪里落脚。离得越远越好,千万别再回来。
有人逃出去,也总有人躲进来。
世人道九龙城寨是罪恶之城,黑暗之城,吃人不吐骨头的魔窟。如果外面世道真的好,又怎么会有这么多人只能来到这里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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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卷风在九龙城寨迷宫一样的楼道穿行。密集的房屋遮天蔽日,屋外的电线像榕树的根系丛生,将本已非常狭窄的通道挤得更逼仄,还有随处伸出的招牌,地上的垃圾、污水、呕吐物、粪便……第一次来的时候,走一会儿就喘不上气。
而今他熟练地穿梭其间,来去如风。
龙卷风接过襁褓里的新生儿,觉得捧着一把沾血的刀,让他想握住的同时又感到烫手。熟睡的小脸上还有未擦净的血迹,空气里也弥漫着血腥味。
他想起这孩子的母亲跌跌撞撞地闯入九龙城寨,大着肚子跪下来请求收留。一个十八线小歌星,出道没多久,被富家少爷看上,原以为攀上高枝就此飞黄腾达,怀孕后却被原配雇人追杀,非要了她肚子里孩子的命不可。她走投无路,为了保住孩子,才来了这个其他帮派不敢进入的黑暗之城。
她模样靓歌声甜,把歌舞厅人气带得旺起来。这歌舞厅是秋哥名下的,也归龙卷风管,龙卷风嘱咐大伙多照顾她。
再见时就只剩下这个孤苦伶仃的孩子。
明明该是去做小少爷的命,却沦落到这个上流社会避之不及的地方,要是送出去,怕是九死一生。
龙卷风感慨之际,小婴儿醒了过来,闭着眼哇哇哭嚎。“哎呀,宝宝肚饿啦。”三姑在一旁着急,“先给他咬个什么软的东西,我去冲奶粉噢。”
软的……龙卷风在襁褓上擦了擦手,小心翼翼把小拇指放到他唇边,小孩儿啊呜一口就含住了,含得紧紧的,使劲吮吸,哭声止住了。
咬得还挺疼。龙卷风笑了笑。
没能吸出想要的奶水,小孩儿又哭起来,三姑及时回来换上了奶瓶,看着宝宝专注地大口吞咽的样子,两人松了口气。
“他有名字没?”龙卷风问。
“说是叫……信一,他妈妈死前说的。”
“在城寨里出生就是城寨的仔,留下他吧,我管他。先送去蓝姐那里,她家女仔还在喝奶,麻烦她多喂一个,我给她包红包。”龙卷风握着奶瓶,低垂的眼神温和柔润。
三姑应下了,有些诧异地抬头看向龙卷风。
她忽然觉得,传闻里叱咤风云,凭一双拳头撂倒数人,手刃“杀人王”阿占的九龙城寨现任话事人龙卷风,在这一刻,很像一个刚有了儿子的父亲。
(待续)
——
*因为信一喜欢唱歌,所以私设他妈妈是歌星,以及“本来是小少爷的命”,所以真的被龙哥养成了小少爷呜呜
*会尽量快点更,但是别催,不忙的话肯定会吭哧吭哧写的
*合集里还有一篇all信文,这两篇交替更新,如果只磕风信就不用看那篇啦
*五一档冲冲冲!一定要大卖!
*呜呜还是跪求三连评论,是我写下去的动力
【信风信】回归
如果龙卷风活了下来……
1997年香港回归,所有警/察取下警帽换上了新的警徽,霓虹灯闪烁,雨水冲刷这个焕然一新的城市。
九龙城寨早在1993年的改造中付之一炬,街对面早几年开了一间理发店,老板是个灰白头发的男人,左手时不时抖动一下,但拿刀的右手却十分稳,理发剃须的技术没得说。
店里还有一个半长发的男人,看起来比老板年轻很多,右脸横贯鼻梁有一条明显的刀疤,时常戴着墨镜扮酷,看起来像个狠角色,对客人态度倒是很好。
“喂,我说了多少次,别抽了。”剃刀在皮带上抛光,龙卷风踢了一脚蹲在一旁洗毛巾的...
如果龙卷风活了下来……
1997年香港回归,所有警/察取下警帽换上了新的警徽,霓虹灯闪烁,雨水冲刷这个焕然一新的城市。
九龙城寨早在1993年的改造中付之一炬,街对面早几年开了一间理发店,老板是个灰白头发的男人,左手时不时抖动一下,但拿刀的右手却十分稳,理发剃须的技术没得说。
店里还有一个半长发的男人,看起来比老板年轻很多,右脸横贯鼻梁有一条明显的刀疤,时常戴着墨镜扮酷,看起来像个狠角色,对客人态度倒是很好。
“喂,我说了多少次,别抽了。”剃刀在皮带上抛光,龙卷风踢了一脚蹲在一旁洗毛巾的人,语气无奈。
干脆一屁股坐在地下,抬头望向男人,信一扬起外人难见的笑容,“哥,我知道了。”
“你知道个屁,是不是想变成我这样才开心?”
“哥,你现在不是好好的吗,四仔这个赤脚医生,当初给你诊断出癌症晚期全是猜的,还好tiger 哥及时送你去医院检查,不然没病也被四仔治成有病了。”
把嘴里的烟扔掉,信一站起来拧干毛巾,顺手接过龙卷风递过来的衣架,挂到门外去。最近天气不怎么好,早上太阳高照,一到下午就乌云密布下起了大雨,晾在廊下的毛巾已经好几条了,现在都还没有完全干透。
雨一停,整个香港就成了巨大的蒸笼,热气混着水雾升腾,热得人浑身难受。擦了一把额头的汗珠,信一关好门落好锁,跟着龙卷风上楼去了。
这套铺面是他们买下来的,彼时龙卷风才出院,信一和其他三个兄弟杀了王九之后,就跟着龙卷风搬了进来。一开始龙卷风不想他跟着自己,半截身子入黄土的人,身体也大不如前,信一年轻,还能有大把前途,何必吊死在自己这颗树上。可到底舍不得这个被他一手带大的孩子,加上信一打死也不走,握住他的手,红着眼眶说,“你说过要跟着我的,现在我话事,以后我再也不会离开你了。”
刚开始的时候信一几乎很难入睡,晚晚都梦到那道卷帘铁门里龙卷风的眼睛。每晚被惊醒后,信一都只能蜷缩在床上抱住自己,迟迟不能入睡,时间长了,另一间房的龙卷风怎么能不发现他的异常。
“我真是欠了你的。”某天晚上直接打开信一的房门,龙卷风抱着手臂倚靠在门口,语气不耐,“把东西都拿去我的房间,和我一起睡,我老人家听不得你这些鬼吼鬼叫。”
信一彼时满头冷汗,躺在龙卷风床上,听着身边人平稳的呼吸,总算是放松下来,渐渐入睡。
从此之后信一原本的房间就成了杂物间,两人在九龙城寨对面一住,就是十年,见状了九龙城寨的拆除,也见证了那段旧秩序时光的消亡。
回归之后,社团也不好混,虽说是一/国/两/制,但差佬总归是要做些事的。tiger 把摊子交给十二少后,自己时不时跑去理发店帮人理发。十二少和陈洛军一起把社团洗白,开了个物流公司,弄了通行证,专跑内地。四仔在理发店那条街上开了一家跌打正骨的诊所,实际上去他那里看病的,也大多是古惑仔。
信一四人经常聚在一起打麻将,牌桌就摆在四仔的跌打馆里。
“龙哥后天该复查了,别忘了。”说完四仔打出一张红中,结果又被三家糊了,气得他用日语狂骂。
“知道,我到时陪他去。”信一看了眼手表,张罗着收拾牌桌,“快,该回去吃饭了。”
“也不知道大哥有没有买叉烧,他记性越来越差了。”十二少把牌桌收起来,右腿曾经被全部打断,现在走路依然一瘸一拐,他到门口望了一眼天,“又要下雨了。”
“你的腿又痛了?”陈洛军把牌全都放进盒子里递给四仔,走到门口和信一、十二少一起望天,等着四仔关门,“我听说有种什么东西,点燃之后熏在得了风湿的地方,可以治得好,要不要试试。”
“四仔早就给我用过了,没用。”十二少帮着四仔把卷帘门拉下来,四人并肩往理发店走去。“算了,我这条腿没得医,认啦。我瘸一条腿,我大哥少一只眼,这不是绝配。”
一手敲在十二少后脑勺,信一拿着烟的手指指向他,“你别让tiger 哥听到,不然把你另一条腿都打断。”
陈洛军和四仔大笑起来,“不如来比赛啊,看谁先到,输的人不准吃叉烧,跑!”
话音刚落,三个人同时冲出去,十二少在后面追得艰难,骂骂咧咧他们三个没义气,等他气喘吁吁跑到理发店门口,没站稳一个趔趄,差点跪下去,被一双有力的大手接住。
“喂,都一把年纪了还这么没心没肺。”正面搂住十二少,任由他摊在自己身上喘气,tiger 转头笑骂道,“今晚都别吃叉烧了。”
“哇好啊,那就我们两个老家伙全吃了。”龙卷风看了一眼站他身后的三个人,笑吟吟地说:“还要你们tiger 哥站多久?”
接着又是一场手忙脚乱地扶住十二少并且帮他坐下之后,几人总算全部落座。
一顿饭吃得家常,不过是普通的打边炉,安然宁静的气氛却是从前提着脑袋过日子时不敢奢望的。两个年长者不怎么说话,他们俩时不时帮着夹菜,全程听着四个年轻人吵喧巴闭,也不知道经常见面的人怎么会这么多话。
“洛军,打算几时结婚啊。”龙卷风喝了一口茶,近几年被信一管得严,烟酒都不准他沾,结果这小子倒是一个不落,后来龙卷风跟他约定,只能聚餐的时候喝酒,其余一概不许。
陈洛军摸了一把自己的头,笑得有点腼腆,“还早呢,阿钉刚升职,不想这么快结婚。”
“现在的女仔都是独立女性,先事业后婚姻。”火锅的热气让眼镜起雾,tiger取下来擦了擦,白色的义眼好像盯着人似的,“时代变了,由得他们年轻人啰。”
“还好有个洛军,四仔等女朋友也不说了,你们两个呢,打算光棍一辈子?”
龙卷风这话一出,信一和十二少都变了脸色,十二少本就坐tiger 身边,听完这话一把抱住tiger的手臂,“大哥你不能不要我!”
信一此刻一双眼也紧紧望着龙卷风,他早就说过要永远陪在龙卷风身边,如今却在饭桌上说这话,是什么意思。
tiger一巴掌拍在十二少手上,摆摆手,“好了好了,别逗他们了,你看看信一,牙都要咬碎了。“
信一愣住,侧脸被龙卷风的手心蹭了一下,算是宽慰,“别傻了,我开玩笑的,快吃饭,你们看看四仔,再不吃全都被他吃完了。”
“龙哥,这些菜买来不就是吃的。”四仔嘴里包着菜,控诉年长者,被信一一瞪,“吃还堵不住嘴啊。”
一顿饭尽兴,月华初上。
十二少没开车,陈洛军负责把他和tiger送回家。四仔帮忙收拾完东西,自己一个人慢慢散步回了诊所。信一洗好碗筷上楼去,龙卷风已经冲完凉,床上摆好了信一的睡衣。
走过去低头在龙卷风唇上落下一吻,信一拿起睡衣进浴室冲凉去了。
这只是他们今后平静生活中普通的一天,却抵过曾经腥风血雨的半辈子。
日升月落,明天又是晴天。
Fin
小狗的爱一定热烈如火
为什么觉得会是信一炒过龙卷风呢?
那是龙卷风带大的小狗,龙卷风怎么可能不惯着他?
年长者的偏爱和纵容让小狗有恃无恐,亦兄亦父、亦师亦友,谁知道这份感情什么时候变质的,信一的初恋是他,信一对于家的期盼也是他。
小狗年轻气盛、血气方刚,满心满眼都是他大哥,年少时旖旎的梦里是大哥肌肉结实的、落着凹凸不平伤疤的身体。
小狗第一次的示爱带着试探,年长者只是笑着揉揉他的脑袋,说他该多去认识些女孩。但小狗怎么会放弃呢?小狗总是百折不挠的、锲而不舍的,他是年长者最偏爱的孩子,于是在年长者的忍让和包容下一步步逼退年长者的底线,撒娇着、卖可怜着,用湿漉漉亮晶晶的眼睛看着年长者,看着年长者一步步退让。
他...
为什么觉得会是信一炒过龙卷风呢?
那是龙卷风带大的小狗,龙卷风怎么可能不惯着他?
年长者的偏爱和纵容让小狗有恃无恐,亦兄亦父、亦师亦友,谁知道这份感情什么时候变质的,信一的初恋是他,信一对于家的期盼也是他。
小狗年轻气盛、血气方刚,满心满眼都是他大哥,年少时旖旎的梦里是大哥肌肉结实的、落着凹凸不平伤疤的身体。
小狗第一次的示爱带着试探,年长者只是笑着揉揉他的脑袋,说他该多去认识些女孩。但小狗怎么会放弃呢?小狗总是百折不挠的、锲而不舍的,他是年长者最偏爱的孩子,于是在年长者的忍让和包容下一步步逼退年长者的底线,撒娇着、卖可怜着,用湿漉漉亮晶晶的眼睛看着年长者,看着年长者一步步退让。
他会在年长者小憩时偷亲他,也许某一次年长者睁开眼睛,便对上他那双小心翼翼的、湿漉漉的眼睛。
年长者却也只是叹一声气,说一句“你啊……”
于是就这么发生了第一次亲吻。
小狗是最会得寸进尺的,仗着偏爱愈发无法无天。
可也就是小狗这般热烈真挚的爱更能撬开年长者关闭已久的心门,更能搅乱那一池平静无波的水。
年长者可能也不明白事情是怎么发展到这样的。可实际上就是他退让着、退让着,就退让到了床上。
年长者是带着负罪感的,他想着小狗那么年轻,该好好谈场恋爱,娶妻生子,而不是将青春放在双鬓霜白的他身上。
小狗还那么年轻,可他还有几个十年?
所以他怎么会主动,他也舍不得小狗疼,他只是无法拒绝小狗湿漉漉的、心碎的眼睛。
于是他的底线从允许小狗牵他的手,到包容小狗偶尔会亲吻他的脸,再到最后纵容着小狗在生日宴后假借醉意将他按在沙发上上下其手。
他也是男人,怎么会不知道小狗在装醉。
可他一看到小狗失落的、心碎的眼睛就再也说不出拒绝。
开始之前他想着这就是一笔荒唐的糊涂账,想着再纵容小狗那么一次,毕竟他最见不得那张几乎要哭出来的脸,见不得小狗掉下来的眼泪。
他总是无法控制地对小狗心软。
可是春光旖旎时,小狗却哭着喊他哥,哭着说这是自己最幸福的时刻。
于是年长者那已经折腾成一团浆糊的大脑突然宕机,他伸出手轻轻抱住小狗,听着小狗在他耳边一遍遍诉说爱意。
“……好想死在现在……”
小狗埋进他身体深处、将滚烫留在他的身体里时,呜咽着这般说。
于是年长者固守着的所谓道德观念好像也在这一刻被击得粉碎。
他第一次主动亲吻小狗,轻轻吻了他的眼睛。
“傻仔……以后我们的日子……还长呢……”
【去他妈的娶妻生子吧!去他妈的“我比你大这么多”吧!】
龙卷风恍惚间想着。
如果他和信一都觉得可以死在此刻,那还有什么可犹豫、可退缩的呢?
于是他终于拥抱、接纳了信一如烈火般赤诚滚烫的爱。
风遇火,于是火焰便烧得更加猛烈。
对龙卷风的一腔爱意便就此燃烧在信一的生命里,至死不灭。
关于我看九龙城寨在看什么:
龙卷风×阿占:《父母爱情》《一生所爱》
龙卷风×陈洛军:《如愿》《在你眼中我是谁》
龙卷风×信一:《追光者》《Just the way you are》
龙卷风×十二少×虎哥:《偶像》
龙卷风×狄秋×虎哥:《最佳损友》
龙卷风×大老板:《两生关》
信一×十二少:《双侠》
城寨F4:《如果我们不曾相遇》
龙卷风×阿占:《父母爱情》《一生所爱》
龙卷风×陈洛军:《如愿》《在你眼中我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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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一×十二少:《双侠》
城寨F4:《如果我们不曾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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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答应大家的,补起来的四大骚攻的夫人组
感觉和攻组合起来好像都可以组成一个世界观了(我真的只是自己玩玩,你们不要当真(
(之前的脑洞在粉丝可见,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在我微博去看看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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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朝肯定是户部侍郎管钱的,小谢那就是御医了(?
既然祁醉是杀手老板,那肯定头牌特工是于炀呀,代号都想好了,肯定是柚子(你他妈??
严峫最开始因为警察所以想到的是大将军,那以我的性癖来讲,停停还是那种,从北国跑来卧底的假暗卫最后被俘虏在了将军府比较好吃嘻嘻,虽然停停是自愿的嘿嘿嘿嘿。(停止雷言雷语
师哥和珍珠的话,到古代paro那一定是玉器行大师傅和他的老板不得不说的有钱人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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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自娱自乐,因为真的很喜欢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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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答应大家的,补起来的四大骚攻的夫人组
感觉和攻组合起来好像都可以组成一个世界观了(我真的只是自己玩玩,你们不要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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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朝肯定是户部侍郎管钱的,小谢那就是御医了(?
既然祁醉是杀手老板,那肯定头牌特工是于炀呀,代号都想好了,肯定是柚子(你他妈??
严峫最开始因为警察所以想到的是大将军,那以我的性癖来讲,停停还是那种,从北国跑来卧底的假暗卫最后被俘虏在了将军府比较好吃嘻嘻,虽然停停是自愿的嘿嘿嘿嘿。(停止雷言雷语
师哥和珍珠的话,到古代paro那一定是玉器行大师傅和他的老板不得不说的有钱人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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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自娱自乐,因为真的很喜欢四大骚攻嘿嘿……肯定会有OOC啦,这个系列的图都不授权转载到其他平台和无料~不要问我啦,因为只是想喜欢的人凑在一起玩,不是很想被别人二次传播词不达意(。谅解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