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晗

邪宁(3)

  阿宁在吴邪背上趴了许久,,天色已变昏暗,她的目光一般都是向前观察四周,殊不知底下的吴邪已是满头大汗

  (吴邪想背阿宁先走个一段路程,最后一点让让她自己)

  潘子看见了,怪心疼的,“小三爷,咱先休息一下吧”

  “?为什么?”阿宁没明白,皱着眉看着潘子

  ……

  胖子抢先回答,“没啥,继续走吧,只不过,到达后,天真可能就没气儿了”

  阿宁往下一看,吴邪的外套已经湿透了,“放我下来”

  “怎么了?”

  “我可以自己走了”

  “不用了,我可以”

  阿宁听不下去了,一翻身,强制从吴邪背上下去

  “给你”吴邪把“拐杖”递了过去

  阿宁浅浅一笑,“谢了”......

  阿宁在吴邪背上趴了许久,,天色已变昏暗,她的目光一般都是向前观察四周,殊不知底下的吴邪已是满头大汗

  (吴邪想背阿宁先走个一段路程,最后一点让让她自己)

  潘子看见了,怪心疼的,“小三爷,咱先休息一下吧”

  “?为什么?”阿宁没明白,皱着眉看着潘子

  ……

  胖子抢先回答,“没啥,继续走吧,只不过,到达后,天真可能就没气儿了”

  阿宁往下一看,吴邪的外套已经湿透了,“放我下来”

  “怎么了?”

  “我可以自己走了”

  “不用了,我可以”

  阿宁听不下去了,一翻身,强制从吴邪背上下去

  “给你”吴邪把“拐杖”递了过去

  阿宁浅浅一笑,“谢了”

  左边吴邪,右边胖子,后面潘子,前面张起灵,阿宁就这样被围着

  “多事”

  

  走了大约三个小时,到达三叔阵营

  “三叔!”吴邪一嗓子喊了一声

  吴三省一回头,“嘿,来了”

  五个人围坐在火炉旁,三叔边给他们烤着自己在河边抓到的鱼,一边嘴上叨叨着,“我说大侄子,这次终于认识到雨林的危险了吧,我劝你啊,赶紧回去吧”

  “凭什么?!我活得好好的,再说了,你不是也偷偷过来了吗?”

  “我是为了你好!”老狐狸递上一只烤鱼给阿宁,一抬头,“哎,阿宁,你这脸色怎么看起来……”

  “死而复生”吴邪抢答

  “什么?”

  “就是被蛇咬了,但活了”吴邪恶狠狠撕着旁边随手一摘叶子

  “你看吧,连阿宁这样的女孩都大难不死,别说你了”

  “哎,吴三省你个老狐狸什么意思,我有小哥,潘子,阿宁,胖子,我还喝过麒麟竭,怕什么?我看你啊,怕不是想要私吞他们几个人吧,毕竟啊,三叔你,可是身边没有几个得力助手呢~”话中带着挑衅

  “臭小子,你……”

  “蛇”张起灵突然开口

  “小哥,你说什么?”

  “有蛇”

  “有蛇?在哪?”吴三省拿上一根木棒,随时准备点火

  “啊啊啊啊啊啊!蛇!”往后一看,三叔队伍里的人,身边四五条蛇,其中一条,正往一个人手臂上扑,“散开”,小哥向前抽出黑金古刀就砍了下去,“野鸡脖子”

  “他娘的,又来”胖子抽出刀就杀死了一只正飞向他的的野鸡脖子

  吴邪拿着火把,待在原地,没察觉到一条正往他身后准备攻击

  “让开!”阿宁一把推开吴邪,一刀就砍向了那蛇的头顶

  “别站着不动”,阿宁递了把刀给他,“小心点”,抽出吴邪手中的火把往蛇坑中一扔

  “收拾好行囊!马上离开这!”

  过了五分钟,蛇差不多都没了,吴邪几人背上包准备离开时,阿宁一个踉跄,差点摔倒

  吴邪立马扶了过去,“你没事吧?”

  刚刚阿宁进行了大量的运动,现在已经脸色惨白,阿宁摇了摇头,”没事”

  “说什么傻话”,吴邪像以前她对自己一样的态度一样,二话不说就把她背了起来

  “你先休息”

  阿宁晃动着身子刚想开口

  “一会儿找到扎营的地方我再让你下来”

  

  

  

  

  

  

  

  

  

  

  

  

  

  

晚景落琼杯

【夜色尚浅】孤山春寒

全文6000+,一发完~be向,介意慎点


我叫孤山月,小字桂儿。


我生于孤山、长于孤山,从小与阿娘相依为命。阿娘说我出生在秋天,正是金桂飘香的时节,所以唤我桂儿。


我从未见过父亲,但我并不好奇。小时候和孩子们一起玩,他们都有爹爹接回家,我曾问阿娘,爹爹去哪了,阿娘不说话,但是脸色很不好。第二天早晨,我发现阿娘哭了,眼眶红红的,我便再也没有问过这个问题。


我从小习武,练的是孤山剑法,来去如风剑如影。我武学天赋极高,十二岁时随清阳派的弟子们外出游历,江湖上的同龄人武功皆在我之下。清阳派掌门之女阿问是我闺中密友,年少时,我常从孤山小道抄近路下山去寻她玩,每次江世伯都会看着我的...

全文6000+,一发完~be向,介意慎点


我叫孤山月,小字桂儿。


我生于孤山、长于孤山,从小与阿娘相依为命。阿娘说我出生在秋天,正是金桂飘香的时节,所以唤我桂儿。


我从未见过父亲,但我并不好奇。小时候和孩子们一起玩,他们都有爹爹接回家,我曾问阿娘,爹爹去哪了,阿娘不说话,但是脸色很不好。第二天早晨,我发现阿娘哭了,眼眶红红的,我便再也没有问过这个问题。


我从小习武,练的是孤山剑法,来去如风剑如影。我武学天赋极高,十二岁时随清阳派的弟子们外出游历,江湖上的同龄人武功皆在我之下。清阳派掌门之女阿问是我闺中密友,年少时,我常从孤山小道抄近路下山去寻她玩,每次江世伯都会看着我的眼睛喃喃道“像啊,真像啊”。我知道我的眼睛肖似父亲,但是我从未问过母亲,父亲在我成长中是一个缺失的人,母亲想起他就会魂不守舍。我想,他许是死了。我并不难过,从来没得到过父爱的人又怎会去奢求呢?


孤山上的小院,是我和母亲的家,院中花圃里种满了白杜鹃。春天将近,漫山遍野的青翠中唯有这一片白,微风吹过,花瓣纷飞。自我记事起,母亲最常做的就是守着这一方小院,教我习武、侍花弄草。


母亲身体不好,秋夏之际更多的是缠绵病榻。我一直认为是生我时落下的病根,便十分懊悔,自懂事起就帮着母亲分担事务、下山采买。后来听江世伯说,我刚出生时,母亲将我托付给他,便消失无踪,一个月后,点竹身死,震惊江湖,母亲回清阳派时一身是伤,经江世伯救治,侥幸捡回了半条命,但身体也大不如前。


“阿月,你的母亲曾是孤山派的大小姐,杀点竹平无锋,她是个英雄。”


是啊,点竹死后江湖上一直流传着是孤山遗孤以一己之力刺杀清风派首领的传闻,只是想不到,这传闻的主角是我的母亲。我联想到我名字前的孤山二字,便顿觉合理。


我曾问母亲,为何不随她姓上官,母亲彼时正于院中为杜鹃浇水,听闻我的话,怔住了。许久后,我听见她缥渺的声音,似在追忆:


“阿娘不姓上官,只是太久了,忘了自己的本名,想着上官既非本名,也不好给你取别家之姓,只好叫孤山。”


她慈爱地揉揉我的头:“桂儿是孤山后裔,以孤山为姓,再合适不过。”


我小时顽皮,常常下山与阿问等一众孩子们满大街乱跑,至饭点也不归家,搞得母亲十分头痛。后来母亲与江世伯商量,让我们一众同龄孩子外出游历,长长世面,也正好可以挫挫我的锐气,让我们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那年我十二岁。


我还记得临行前母亲给我收拾行李,一遍又一遍地叮嘱我注意事项,我听得烦了,索性赌气躺到床上说我不去了,反正也不是我自己想去的。


母亲愣了,走过来坐在床边,对我说山下的世界有很多好玩的东西,漠北沙如雪,江南渔歌慢,桂儿会喜欢的。


我一咕噜坐起来,眼睛里闪着期待的光,母亲笑了,从腰间抽出一块玉佩放在我手里。我有些诧异,自我记事以来,这玉佩就未离过母亲身边。


“这不是阿娘最宝贝的玉吗,为何给我?”


“桂儿如若在外遇上麻烦,就把这玉佩拿出来,对方想必看见这物什便也不敢欺负你。”


我眉眼弯弯,掩不住笑意:“阿娘为何如此笃定这玉会护我周全,难不成是什么稀世珍宝,匪徒抢了这玉便会放过我?”


母亲摸了摸我的头,说我以后就会懂了。我看不透母亲的心思,便也不再多问,就按她说的做了。


出门前,我把玉别在腰间,骑上母亲给我备的小白马朝她招招手,示意她不用再送了,转头拉住缰绳去找阿问。回头时,我看见母亲还站在门口望着我,眼中似有盈盈泪光。


我们在外游历的两个多月间,是我人生中最肆意张扬的时光。我们一行人下江南、赴漠北,一路上和相遇的同辈们切磋武学,我一把孤山剑来去无踪,鲜有人能比得过我。


一日,我们宿在旧尘山谷的客栈中,此地为威震江湖的宫门所管辖,山谷多年瘴气弥漫,阿问身体不适,我陪她呆在客栈里。呆头呆脑的宋逸闯进门来,他从小笨手笨脚的,说话也没个忌讳,我一直不喜他。见他进来一恼:


“阿问生病了在休息,你一个男子不敲门闯进来算什么!”


“噢噢,抱歉,”他吐一吐舌头,挠挠头,关上门叩了叩,“我进来了。”


“什么事?”我没好气地答道。


“宫门听闻我们游历经过此地,特邀我们与他宫家子弟前往切磋,我是来叫你们的。”


阿问听闻从床上爬起,拉着我:“阿月,我们去看看,从前我便听爹爹说宫门为当今江湖最强门派,本来以为路过旧尘山谷无缘一见,今日正是天赐良机。”


我担心她的身体,一路上想拉着她慢些走,我们三人拉拉扯扯进了宫门。擂台上清阳与宫门子弟正在比试,宫门着实厉害,为首一少年身穿黑衣,头戴束冠,出招凌厉,同伴们皆败下阵来。


“这是商宫宫主长子,宫少商。听闻是宫门内定的下一任执刃,宫门长老有意让他进行三域试练。”宋逸咬着牙附耳轻声对我说。


“噢?那我可得好好会一会他。”我轻笑,握紧手中孤山剑。


高坐台上的执刃大人注意到我们三人,笑着问我们也想上去试试吗。我点了点头,拎着剑走了过去,由于步子迈得过快,裙边扬起,露出了母亲给我的玉佩。我发觉在场诸人的脸色产生了变化,执刃在身旁侍卫耳边轻声说了几句话,侍卫抱拳离开。


“敢问姑娘名讳?”


宫少商抱拳,行一礼后问道。


“孤山,单名一个月。”


在场众人窃窃私语。


“月姑娘,得罪了。”


说罢他扬起刀尖,向我出招,我侧身躲过,抽出孤山剑挡住面前刀刃,轻轻往后一挑便卸了他的力。宫少商诧异地看着我,惊于我内力之深,略加思索后便扬刀劈来,我抵住他的刀,迅速抽身,脚边黄叶纷纷扬起,卷起衣袂飘飘,剑法如风起青萍,寒光逼人。只是瞬间,剑光便落在了他的肩部。


我收回剑,笑意不掩:“少商公子,失礼了。”


“月姑娘剑法高超,少商心服口服。”


这时,我注意到台下一束阴郁的目光,与其说是打量,还不如说是在审视我。我向下望去,那人不知何时坐在了执刃右侧,穿着绣了金丝的黑袍,头发束起,见我迎上他的目光,他的眼睛明显颤了颤,充满晦暗不明的情绪。


“月姑娘好剑法,不知可否上前一叙。”


执刃强笑着,冲我比了一个“请”的手势。我点点头,抱拳,走到执刃面前。


执刃正欲开口,便被身旁男子打断,他起身走近我,缓缓道:“你这玉佩,哪里来的?”


“临行前阿娘给的。”


我注意到对面之人眉头一皱,过了半晌才开口,倒像是在考虑问出的问题是否合适。


“你娘她,这些年过得好吗?”


我愣住了,抬眼望向他,他的眼睛让我如此熟悉,他身上带着的月桂墨香又是如此亲切,我想到了自己的小名桂儿。


“大人和我阿娘是旧交?可否需要我回去后给阿娘带一声好?只是阿娘近些年从未离开孤山,我竟不知她与宫门中人有所交集。”我莞尔。


“阿月,我是你爹爹。”


……


那晚父亲开口后四座皆惊,执刃打破了僵硬的氛围,拉着宫少商让清阳派弟子们留在宫门用晚膳。在宴上,我不止一次徧头看着这个自称是我爹爹的人,他似乎是看穿了我的心思,宴后带我去了角宫,说想和我单独说一会话。我心里有点忤,但还是跟上了,进了角宫,闻见了熟悉的杜鹃花香。


“大人……爹爹也喜欢杜鹃花?”我疑惑着开口。


“你娘喜欢,我便喜欢,”我看见他说出这话时不苟言笑的脸上第一次露出了柔情,“这些杜鹃是你娘在时种的。”


说罢他面色一沉,悠悠开口:“我找了你们很多年,你娘许是不愿见我才一直躲着我,看到你已经这么大了,就越感这些年对不住你们,你们受苦了。”


我皱眉,有些生气:“大人何出此言,我与阿娘这么多年相依为命,阿娘将我照顾得很好,你又如何赌定缺了你我们便过的是苦日子?”


“你这小孩,伶牙俐齿的,和你娘一般无二!”


远处传来爽朗的声音,伴着铃铛声。我循着声音往后一望,一个男子头带抹额,发系铜铃,腰上还叮叮当当地挂着一堆口袋,负手走上前来,伸出手指轻轻弹了一下我的额头。


“你是?”我扶着额头,面带不满地盯着他发问。


“我是你小叔!上官浅这么多年了就没在你面前提过我们?实在过分!”


我真想白他一眼,这么大的人了怎么还如此幼稚,但是出于礼节还是行了个礼,唤了他一声“小叔”。


那人听见我唤他,坏笑着拍了拍我的头。


“上官浅这些年都带你住在孤山?”


我点了点头。


小叔看向父亲,低声说:“哥,何不留下阿月,她是宫门血脉,不可流落在外,况且她在这里,不愁上官浅不来。”


“远徵,是我们宫门欠她的,不可胡言!”


我在一旁听得真切,但又不懂究竟发生了什么,只怕被宫门强留下来回不了家,急急行了个礼道:“宴会应是快要结束了,我怕同伴们等得着急,就先退下了。阿月别过二位大人。”


“等等!”我听见父亲急急地叫住我,便停下转身看他,“你娘她身子还好吗?”


“劳大人挂心,阿娘除了秋冬身体不适之外其他时候都还好。”


我应着他的话,观察他的神色,看见他眸中一暗,是愧疚呢?还是心疼?我竟有些可怜他。


“阿月,你好好的,你跟你娘都是,”父亲看着我,像是在叮嘱,“我之前对不起你娘,终究是我负了她、有愧于她,所以把你们弄丢了,如今见到你,听到你们母女尚安的消息便心安了,”他叹了口气,接着道:


“阿月,你回去后莫要向你娘提起你我见面一事,她不喜宫门,我怕她怨我留你于此,带坏了身子。”


我看见父亲高大的身体轻轻一滞,声音带着懊丧与悔意。我不清楚他们之间曾发生了什么,但是听了刚才的话,应是宫门对不起阿娘,既然如此,那我对宫门之地也徒增埋怨。


“父亲所说有愧一事是何意?”


“我……”


“父亲不必说了,我懂了。你既负了阿娘,阿娘也便弃了你,如此,也算是扯平了吧。你若有悔,来年除夕上孤山找阿娘陪罪便是,告辞!”


我行礼,快速退下,只听小叔在身后抱怨:“哥,这孩子简直如上官浅当年一般,口舌不饶人!”


是夜,我躺在客栈的床上睡不安稳,屡屡想起今天发生的事。我起身,点了油灯,取过身下玉佩,放在手里摩挲着,这是我这些年来第一次仔细观察它,上面暗纹突起,有着隐隐威严,想来应是价格不菲。上面花纹与今晚在角宫所见一致,旁人一看便知其主人为宫门中人。我好像懂了母亲的话。


今日父亲问我这些年与阿娘过得如何,我一直没有正面回应他,但是我无法否认的是,刚进角宫,两侧廊柱下盛放的大片杜鹃,殿中弥漫的月桂香都是如此熟悉,我当时竟然有回到孤山小院的错觉。只这一下,我便知晓,阿娘还念着这个人。可我不愿意让他知道。


我过了太久只知有母不知有父的日子,我曾好奇过父亲的长相、身份、名讳,终究是怕母亲伤心而没有问出口。今日宴会上,宫门长老们望着我与母亲七分相似的脸上长着一双与父亲一般无二的眼睛,他们或恍惚其神、或如临大敌,有的甚至恶狠狠地拍案而去,我心里大概也就明白了几分。我与母亲终究是宫门外人,宫门内容不下母亲。


第二日,天光大亮,我们一行人整顿好行装踏上归途。我欲翻身上马,听见有人唤我,转头一看,原来是小叔。


“小鬼!这是我送你的东西,这么多年都没见过你,一时也想不到送你什么。”


“这是何物?”


“我做的暗器囊袋,”他眉毛一扬,神秘兮兮地冲我笑着说,“关键时候可保命。”


“多谢小叔。”我笑了,我喜欢这个幼稚的小叔。


“小鬼,你真的不打算在宫门多呆几天吗,你爹这些年可想你们了,你留下,他会将全天下最好的都给你!”


见我默然不语,小叔以为我在考虑,走进一步搂住我的肩膀拍我的头,说:“你爹寻了你们母女多年,我都是看在眼里的,当年的事你不知晓,他们都有悔意。你爹一日也没享受过家庭圆满,他这些年过得很苦,你这个做女儿的也该多陪他几日尽尽孝道。”


我笑了,父亲有这么个弟弟关心着他,又有宫门上下的尊敬、江湖之中的仰望,他是幸运之人。而阿娘呢?阿娘只有我了。


我挣开他的手,翻身上马,朝小叔行礼。


“小叔,在此别过,待我有时间便来探望您和父亲。”


小叔叹了口气,摆摆手,目送我离开。


我坐在马上,边走边想,当年之事也许并非父母所愿,但是在母亲离开了宫门后父亲也并未追上她并坚定地选择她,如今这样最好,大家各自生活,互不打扰。我并没有因为凭空多出一个父亲而激动,相反我理解母亲这么多年独自抚养我的不易,我们有彼此就够了。宫门把母亲当外人般畏惧,那我也把父亲当作外人般对待,不失礼数,如此也就两全了。


从宫门起程回孤山的路途花了七天,父亲母亲之间相隔的距离如此之短,短到一周就可以相见;但是又如此之长,长到相隔了十三年的岁月。


行至孤山脚下,我远远望见母亲的身影,便下了马来朝她奔去,扑进她的怀里。又是熟悉的桂花墨香。母亲抱着我,轻抚我的后背,一会后将我拉出怀中,观察着我的脸,笑着说我瘦了。我不自然地将小叔送我的暗器囊袋往袖中藏了藏,转头向阿问投去狡黠的目光。我们都很默契,没有在阿娘面前提起去宫门的事情。


母亲和江世伯寒暄了几句就拉着我回家,上山路上,我沉默无言,跟在她身后。母亲转头调笑:“怎么?出了一趟远门回来就变了一个人?”


我三步并两步追上前方的母亲,揽着她的胳膊。


“阿娘,我饿了。”


“阿娘给你做了鲜花饼,等着桂儿回去吃呢。”


“阿娘为何不问我这两月发生了什么?”


我停下,借着月光看向母亲的侧脸。母亲拉住我继续往前走,也不说话,过了半晌至小院门口,她停下慢慢开口:


“你见到你爹爹了吗?”


我愣住了,点了点头。


“阿娘如何知晓?”


“你藏进袖口的暗器囊袋,是你小叔送你的吧。”


母亲言笑晏晏。我见她并未生气,索性大胆起来,就将与父亲的相认经过一股脑全说了出来,母亲听闻只笑不语。


“阿娘这些年就没有想过去看看他吗,小叔说他找了我们很久。”


母亲摇了摇头,看向院中杜鹃,缓缓道:“他有他的宫门,我有孤山和桂儿,这样两两相隔,好好活着,还有什么可贪心的呢?”


后来母亲让我每年下山探望父亲,我在之后几年中也渐渐从小叔和姑母口中得知了父亲与母亲的过往,在心中默默拼凑出了他们曾经的回忆。


母亲卧房内的衣柜里常年整齐摆放着一件粉色衣裙,裙上绣有盛放的杜鹃,妖冶动人。这是母亲刚嫁进宫门时父亲送她的礼物,也是母亲从角宫中带走的唯一一件东西。唯一一件与父亲有关的东西。当年母亲穿着它从宫门逃出,袖中藏有宫门秘宝无量流火。


母亲最终没能带走无量流火,却带走了父亲一半的心。


每次去宫门,父亲和小叔会命人为我搜罗江湖上最精美的武器与华贵的衣物。我呆在角宫中的日子好像一位公主,有三三两两的下人侍奉,但是我却不喜欢这种生活,我每次都期盼着在宫门呆满两周后回我和母亲的孤山小院。


在我第三次去探望父亲时,发现父亲的书房里有一汪墨池,我缓步走进殿中,墨池无波,漆黑一团,衬得书房内的气氛更显压抑。我迈上台阶,看着父亲平时处理公务的几案,几案旁是一幅画象,我拿起细细端详,认出这分明是母亲的模样。画中母亲身着青衣,头抚玉簪,发髻松松,应该是曾经在角宫时的打扮。


我听见门开了,父亲走了进来。他见我注意到了这幅画,笑问我要不要让他也画一幅,我摇了摇头。


“爹爹思念阿娘,为何不去孤山寻她?”


“我愧对她,知道她过得好,我就放心了,你娘她不想见我。”


“爹爹到底是后悔拿阿娘做局无颜与她相见还是舍不下您的宫门呢?”


我嗤笑,反问父亲。


我看见父亲身体一滞,陷入了长久的沉默。




母亲是在一个暖冬离开的,她握住我的手,喃喃道:“桂儿如果想要回到宫门就回去吧,那里有你爹爹,他会替我照顾你,我去后知道你有亲人在旁也会安心。”


我泪眼婆娑,使劲摇着头。


“我陪阿娘在孤山,哪也不去,我是孤山后人,阿娘的孩子。”


母亲艰难起身,最后一次抚摸我的脸,替我拭去眼角泪花。


我看见母亲弥留之迹手伸向上方,像是要抓住谁的手一样,我上前握住她的手,只听见她叮咛似的话语。


“阿爹,阿娘,女儿为你们,为孤山派报仇了……阿爹,阿娘,女儿就要去见你们了……”


这年的孤山没有飘雪,但山中缟素,我失去了阿娘。那年我十八岁。


我在小院中为阿娘守灵,白布飘飞,迷蒙了双眼,我克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号啕大哭。阿问与江世伯在一旁陪着我,阿问搂住我,轻拍我的背。


远处传来阵阵马嘶,江世伯出门去迎,见到来者恭敬揖手:“宫二先生。”


父亲走到我旁边跪下,拥我入怀,我感到父亲在哭,我从没有见过他哭。


我们将母亲葬在了孤山之巅,抬眼可望云海翻涌、苍鹰飞掠。


墓碑上写什么字让我定夺了好久,母亲不知道自己的本名,我亦无从知晓,只能写上“孤山派上官浅”六个大字。我抚摸碑体,笑着想,阿娘此时应是与她的父母见面了吧,肯定已经知道了自己的本名,阿娘这么美的人名字也定然好听极了。


回到小院,我看见父亲在那等着我,说来可笑,他与这小院竟然毫不相配,站在那显得突兀极了。


“阿月。”


他声音略带颤抖地叫我。


我想到了母亲走后再也无人唤我“桂儿”,每次山下疯跑归家再也无人守在门口训我,再也没人给我做鲜花饼吃,我想着想着就哭了。


父亲见我哭了迎上前抱住我,抚摸我的头,沉着沙哑的嗓音:“阿月跟我回宫门吧。”


我挣开他的怀抱,摇了摇头。


“我要在孤山守着阿娘,完成阿娘重振孤山派的遗愿。爹爹,我终究只能做阿娘的女儿,孤山的后人了,原谅我吧。”


我抽噎着,朝父亲一拜。


父亲心下了然,扶我起来,拍了拍我的肩膀。


“你和你阿娘很像,聪慧又坚韧,想做什么就去做吧。爹爹相信你肯定会让你阿娘骄傲的。”


父亲陪我在小院呆了一晚,看到墙角的白杜鹃,走到花圃处,俯身抚向将要绽放的花瓣。


“这些花苞就要开了,浅浅,我很喜欢。”




三年后江湖传闻,匿迹已久的孤山派重新现世,现任孤山掌门孤山月是当年刺杀点竹的孤山遗孤之女。


开宗立派的第一天,父亲给我送来了他亲手题写的“孤山派”的三字匾额,小叔送来无数奇珍异草植于庭中。


众人皆叹我年少有为,二十出头便执掌门派,江湖同辈武学造诣皆在我之下。我只是笑笑,不去理会。


墙角的杜鹃开得正盛,微风拂过,花瓣翻飞,一片旖旎。


“阿娘,杜鹃花开了,你看见了吗。”




白西竹

一梦如故

<<戌时

榻上的人还没有醒。乐嫣从没见过睡的这样沉的他,更没有见过这般狼狈的他。

在过往的印象中,皓都,从来都是一副箭在弦上的模样,不食人间烟火,不喜风花雪月,不惧悲欢离合,像一座坚实牢固的靠山,像一个不知疲惫的战士,在人心惶惶时依然好整以暇,在安逸时刻也不忘高度警戒,杀伐决断却令人安心,仿佛有他在,没有什么是办不成的。

而此刻,紧绷着的弦好似终于断了,那个人卸下了无所不能的盔甲和永远不会累的面具安稳睡去,像是再没有什么可担心的了,即使自己永远睡去。


<<亥时

院子里寂静的只剩夏夜蝉鸣,案几上燃着袅袅的安神香木,乐嫣四下打量这间不大不小的屋子,...



<<戌时

榻上的人还没有醒。乐嫣从没见过睡的这样沉的他,更没有见过这般狼狈的他。

在过往的印象中,皓都,从来都是一副箭在弦上的模样,不食人间烟火,不喜风花雪月,不惧悲欢离合,像一座坚实牢固的靠山,像一个不知疲惫的战士,在人心惶惶时依然好整以暇,在安逸时刻也不忘高度警戒,杀伐决断却令人安心,仿佛有他在,没有什么是办不成的。

而此刻,紧绷着的弦好似终于断了,那个人卸下了无所不能的盔甲和永远不会累的面具安稳睡去,像是再没有什么可担心的了,即使自己永远睡去。



<<亥时

院子里寂静的只剩夏夜蝉鸣,案几上燃着袅袅的安神香木,乐嫣四下打量这间不大不小的屋子,这是她第一次进他的房间。陈设中规中矩,从书桌到床榻都是极简的款式,除了挂放佩剑的架子,看着还新些,倒是他一贯的风格。


想起了上药的时候,皓都已经不省人事,她扒着床沿不愿出去,君臣之礼男女之嫌皆抛诸脑后。

饶是看多了刀伤剑划的胡太医,也被他这满身的新痕旧疤惊了一惊,她趴在榻边,颤巍巍地伸出手,只触碰了一瞬,便缩了回来,那些蜿蜒扭曲的伤口仿佛在低声呜咽,每一声都戳在她的心脏最脆弱的地方。


那是腥风血雨、辛酸惨烈的过往,

是弓马不歇、映日生辉的功勋。

是曾鲜衣怒马、意气风发的少年,

是孤注一掷、不计后果的赌约。


却不小心将他上衣夹层中的小东西带了出来,是她再熟悉不过的那枚平安符。和魏书玉手里那个已然截然不同,大概是被人经常拿在掌中摩挲,本来明黄色的符面变得有些暗,倒像是个戴了很多年的旧物。


乐嫣合上双目,食指指腹顺着纹路。

感受他宽厚手掌的温度,感受他谨慎藏起的小心翼翼,感受他对天命眷顾的欣喜,感受他永远只能站在角落里的无奈,感受他每个落寞时刻的叹息。



<<子时

融了大半的兔子糖映入眼帘时,月亮恰好刚爬到树梢。

原本栩栩如生的小兔子如今只剩半只耳朵,被主人摆在书桌的正中央。

一抬眼便能看见。

一抬眼便是相思。


可是广寒宫的仙子抱着鲜活的玉兔仍会觉得高处不胜寒,这地上的凡人供着如花期般短暂的糖人便不会觉得寂寞了吗?

那日集市上不绝于耳的喧闹还萦绕在脑海中。

那个人生怕自己走丢的惊慌模样仍历历在目。



是她几次三番为了长歌,费尽心思欺瞒于他,恃宠而娇牵绊住他。

欺骗、利用、讥讽、伤害,都是她。

皓都不过是顺水推舟跟着她搭好的戏台走了一遭,为何自己会恼羞成怒至此。



爱意早已悄悄蔓延如海水,只有她还拘在幼时的那个湖中自欺欺人我爱的是魏叔玉。


<<丑时

屋中烛火摇曳,乐嫣毫无困意,她坐在榻下,双手紧紧攥着那个人的手。

她看着他缓缓睁开眼睛,看着他看见自己时的目光渐渐的变化,看着他慢慢地坐起身来。

对失而复得的感激,终于感同身受。



“公......”仿佛是一场大梦初醒,皓都还未反应过来梦境与现实的分割点。

“嘘......听我说。”不等他喊出公主二字,乐嫣便伸出食指抵在他的唇边,目光清澈,亮晶晶的如同西域的宝石。“好吗?”


“对不起。”是真心的为李乐嫣之前诸多头脑不清醒行为而道歉

“谢谢你。”是真心的为你如天神般地出现拯救了李乐嫣而感激。

“我愿意。”是真心的,不是歉意不是感动,是真心的。


纵然曾辜负良辰美景,

依然有将来花好月圆。


皓月归乡

【皓嫣】有神论者

主皓都视角,童年相识设定,海量私设,全文5k一发完。

本文是下篇,上篇·乐嫣视角《无神论者》走这里: 【皓嫣】无神论者 


“我宁愿信这世上真有神灵。”

“——我希望有来生。”


【壹】


皓都从小不信神佛。


他幼年便见惯人情凉薄、世事多艰,活到现在实属不易。

最大的运气是遇上了杜公,从此不再是任人欺辱的一蓬野草。


可人间并非都有他这般的运气,大多数人依旧是在风雨中飘摇无根的浮萍。倘若九天之上真有神灵,又如何竟会袖手看着人间苦难而不垂怜。


于是他只信自己,信自己手中的剑。


大概是他这不敬的态度惹怒了上天,苍苍鬼神有...

主皓都视角,童年相识设定,海量私设,全文5k一发完。

本文是下篇,上篇·乐嫣视角《无神论者》走这里: 【皓嫣】无神论者 



“我宁愿信这世上真有神灵。”

“——我希望有来生。”


【壹】


皓都从小不信神佛。


他幼年便见惯人情凉薄、世事多艰,活到现在实属不易。

最大的运气是遇上了杜公,从此不再是任人欺辱的一蓬野草。


可人间并非都有他这般的运气,大多数人依旧是在风雨中飘摇无根的浮萍。倘若九天之上真有神灵,又如何竟会袖手看着人间苦难而不垂怜。


于是他只信自己,信自己手中的剑。


大概是他这不敬的态度惹怒了上天,苍苍鬼神有意要给他点教训——那一年,他在宫里一棵老树下,遇见了李乐嫣。


李乐嫣是秦王最小的女儿,时年九岁,得封永安县主。只看这个封号也不难看出李家对她的爱重——永远安乐,不染尘俗。

永安县主本人也没辜负这个寓意美好的封号。小姑娘在花团锦簇里养出一副柔软的心肠,一看便是蜜糖罐子里长大的孩子,澄澈的一双圆眼总含着泪,却没照见过世道人心,仍保留着世上最难能可贵的一点天真。


在那样一双眼睛的注视之下,他头一次感到了自惭形秽。


皓都有限的人生里一直在争。

早年争食,争一条活路;而后争名,争一条通途。他自诞生起便没有上天恩赐,这双手起初握不住任何东西,所拥有的一切都是自己争来的,经年累月地磋磨久了,人便越来越冷。世家公子们大多看不起他卑微出身,但因为他的狠戾声名,又不得不畏惧他。

皓都并不在乎,他只觉得可笑。


有人赌书泼茶、吟风弄月,为檐上一寸落雪作十篇诗赋,就须得有人在城外积雪阻隔的山道上广开粥铺、收敛尸骨。没有谁生来就愿意拿杀人的利器自污双手的,这些路,钟鸣鼎食的子弟们不肯走,自然就要留给他这样的人。

他看得清前路,亦拿得起刀兵,从不觉得自己卑弱。


直到他遇见李乐嫣。


小县主带病偷跑出来许愿,一本正经地祈求一口糖渍梅子。见了生人,娇怯的小兔子却并不害怕,只用那双剔透的眼睛看着他,说要帮他包扎。

她娇生惯养的,哪里懂得包扎,只是拿自己的手帕打个结罢了。那一道已经快凝固的血痕,竟也惹得她皱眉红了眼圈,倒让他这个真正受了伤的人觉得于心不忍。


她盯着他伤口看了好一会,小心翼翼地轻轻吹了口气,抬起的眼睫像振翅欲飞的蝴蝶:“疼吗?”


很多年后,皓都已习惯于掩藏自己的感受,身边人再难从他的眉梢眼角,揣测这位喜怒难辨的大人心思。但他依然时常回想起年少时的那个午后,他几乎全然忘了防备,拿出当时于他难能可贵、毫无保留的坦诚。

“……不疼了。”


小县主真的以为吹气会管用,欢欢喜喜地给他包扎上。那手帕白底粉边,扎起来像一只盘踞在他手腕上的兔子,跟他冷肃的表情分外不搭,她却完全没觉得,还笑吟吟地端详。


皓都莫名觉得那笑容太耀眼,他不由移开了视线,看向旁边那棵树。

——这一路得到的善意太少,因而别人给一分,他就要拿十倍的来报。


他轻声问:“县主方才许愿时没留地址,神灵怎知该把梅子送到哪里呢?”


【贰】


那日之后,皓都依然时常受伤,他习惯性地在那棵树上处理好伤口再回杜府,但再也没有遇见过李乐嫣。


县主性子娇柔,不比东宫那位永宁郡主样样拔尖,在李家的儿女中算不得出众,宫里很少有她的消息。那一罐糖渍梅子是他们生命中偶然交集的唯一凭证。

往前没有缘分,往后……

大概也没有。


调到秦王身边当值后,他有时也会远远地看到李乐嫣。

她长高了很多,漂亮的眉眼舒展开来,但性子没变,还是娇娇怯怯的,总说不了两句就要落泪,像只受到惊吓的小兔子。少女初初长成,眼睛里装下了旁人的影子,喜怒哀乐便都有了根源。


他其实很为她高兴。

虽然那人在他看来,除了出身还算可取,实在是上不得台面。不过他的评价标准向来严苛,簪缨之族适龄的子弟们,或风流成性、或狷介迂腐,算来算去竟没有一个能配得上她的。相比起来,魏叔玉虽软弱,但毕竟出自门风清正的魏家,勉强称得上青年才俊。

最最要紧的是她喜欢。


皓都从来没有想过要站在她身边。

若论及他与公主的交集,大概便是一匹被豢养的鹰犬,某日抬头望月时,从天上借得了一束月光。因着这束光,他行走在无光的漫漫长夜里,却没彻底陷落在黑暗中,心肠还未曾彻底冷却,他为此而时时心怀感念。


但也就仅此而已。


仅此而已。


【叁】


皓都自认为对魏叔玉的认识已算深刻,没想到这人竟还能有跌破他认知的表现。

——他把公主弄丢了。


皓都面冷,情绪鲜少外露,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感到如此的愤怒。


这愤怒三分是对魏叔玉,公主信重他,而这人竟不知轻重至此;剩下七分是对自己——

明知魏叔玉不堪大任,却为着自己一点隐秘的私心,听信了他“公主安危一力承担”的鬼话,默许了让她多留几日,让她遭此大劫。


这颗心被翻来覆去地揉搓,几乎要裂成一堆碎片。怒火燃尽了,剩下的是灼穿他肺腑的恐惧。


这种恐惧,在他学会握剑以后,已经很多年没有再出现过。


【肆】


皓都以为自己不信神佛。


站在分岔路前,抛起那只平安符的一刻,他真切地希望这世上真有神灵。


【伍】


皓都抱剑起身,拍了拍被露水沾湿的衣角。

他没有惊动任何人,无声无息地在弘义宫外守了一夜,此刻却并不感到疲惫——殿内的烛火彻夜未曾熄灭,将公主单薄的身影一遍一遍描摹在窗纱上。

她也是一夜未眠。


魏叔玉拒绝为公主上台,这件事倒并未出乎皓都的意料。他早知魏叔玉羸弱,即便真的上阵恐怕也非涉尔一合之敌,但当他真的做出这个决定,皓都却只觉得愤怒。


魏叔玉自幼与她亲厚,两人共同长大,十几年相识的情谊,竟被他这般轻易地就辜负了。

——遑论公主对他满腔的倾慕之情。


公主昨日回宫后便闭门不出,皓都不敢离开半步,他一直在等,等她给出一个指令。无论是逼着魏叔玉上台还是送她出宫离开长安,只要她一句话,他会马上毫不犹豫地执行,无论之后可能面对什么样的境况。


皓都于寒微之时一路走到今天,很多时候身不由己,责任束缚着他,让他没有资格任性而为,无法遵从自己的心意,但他不希望公主……不希望乐嫣受此囚困。他曾在那双眼睛里见过最明亮的光,那样的光不应该熄灭。


他没有选择的自由。

但她应当有。


天光乍破之时,盛妆的公主屏退了随侍左右的宫人,独自一人走出殿门。皓都看着她站在他们相遇的那棵树下,踮起脚尖将一张红笺小心翼翼地系在枝头上。隔着七年漫长光阴,她的身影与九岁的小县主重叠起来。


她也许永远不会知道,她为数不多的小小愿望,每一次都寄到了他的面前。


世上本没有神佛。

但她总是能得偿所愿,上一次如此,这一次如此。


次次都如此。


【陆】


龙朔元年四月,大慈恩寺。


暮色将合,小沙弥淳微正要关上寺门,却又迎来了一位香客。


来人已不年轻,发间有了霜色,身姿却仍挺拔瘦削,眉眼藏锋。这张脸于淳微而言并不陌生,这位是左千牛卫大将军、永安公主驸马皓都大人。

大慈恩寺每日往来信众无数,高官望族亦并不罕见,但淳微对他印象格外深刻。


这位大人每月休沐时都会陪着公主来上香,每逢节庆,夫妇二人也会各自写下祈愿的纸笺。

起初大人对此有些推拒,想把自己那张也让给公主,公主却坚称自己毕生私愿已经早早达成,现下所求不过天下太平四字而已,一张足矣。大人颇为无奈,又拗不过公主,沉思片刻,只能落笔。


淳微曾无意中看到过笺上的内容,公主的真就只写了“山河承平”,而大人那张,端端正正地写着:


“愿吾妻乐嫣,得偿所愿”。


淳微自幼被收留在寺中,往来信众见得多了,听过无数虔诚的祷告和祈愿,但无外乎为人求康健、为己求前途、为天下苍生求太平。

许愿让别人得偿所愿的,是头一回看见。


他至今不解其意,但始终不能忘怀。


皓都大人今日休沐,他早些时候其实已陪公主来过,不知为何又再次折返。他身形太高大,神情又太严肃,公主在侧时尚且不显,现下他独自一人,那威压便愈重。淳微有些怕他,想进去请住持来迎他。


但皓都伸手拦了他一下,声音放得很低,仿佛怕惊扰了什么,“不必惊动旁人,我上一炷香就走。”


这倒是一桩罕事。

大人每每随公主来,只站在殿外的台阶下等待。除了节庆书写祈愿笺外,他从不入内上香,更不跪拜。有一次住持经过,只远远一看便断言他不信神佛,肯耐着性子踏入这里,无非是为了那个正在焚香的人罢了。


今日公主入殿时,大人也没一起进去,现在却又专程折返吗?淳微抬头看了看那人,只看到他瘦削的下颌。


小沙弥张了张嘴,还是没敢问。


天色还未完全转暗,金身的神佛宝相庄严。大殿里空无一人,唯有夕照的红光从窗棂之中洒落。将军撩起常服深青的衣摆,端端正正跪在蒲团上。

他即便是跪着,脊背也笔挺如剑。巍巍神佛包围着这个渺小如尘埃的凡俗之人,却没有让他的傲骨折损半分,不像是参拜,倒像一场无声的对峙。


淳微不由得想,这般锋利的一个人,他这一生中可曾为什么人、什么事低过头?

他正在走神,肩却被轻轻拍了一下,身侧不知何时已多了一道人影。


淳微惊得一抖,张嘴就要叫出来。那只手柔柔地捂住他的嘴,另一只手放在自己嘴边,对他比了个“噤声”的手势。

来人正是永安公主。


淳微惊魂未定,却见公主用手指了指殿内,侧耳做了个“听”的动作。他迟疑着点点头,不知为何,也跟着紧张起来。


殿内的人抬头看着神像,沉默良久,竟轻轻笑了一声。

他的声线本就很低,又刻意放轻了,语调自带几分冷意,“说句实话,我这一生未得神佛保佑,也不信你们。”


这言辞可称得上不敬之极了。淳微正想出声,肩上的力道加重,公主轻轻摇了摇头,示意他听下去。


殿内那人顿了片刻,语调舒缓下来,“她笃信鬼神,前半生也多波折,幸而此后平顺如意……我也曾借天意,免于与她离散。”


这个“她”字说得温柔。

淳微下意识要回头看公主,按在他肩上的手微微一颤,阻止了他的动作。


“而今我已届天命之年,这一生可称圆满,别无所求。……唯有一事,我宁愿信这世上真有神灵。”


“——我希望有来生。”


光影斑驳交错,在尘埃与蜉蝣之间,高大的身影折下腰身,向着莲座上的塑像,深深一拜。


僧衣单薄,淳微只觉肩上落了一滴滚烫的雨水。

这温度顺着他的四肢百骸融入心脏,让他在未经世事的年岁,提前于一声惊雷中,窥见了人世间最渺小也最深刻的执与愿。


只是现在他对此还一无所觉。他只看到公主蹲下身来,眼中分明有泪,笑容却明亮如皎皎月光。


公主小声说:“我得先走啦,我夫君让我在门口等他。要是找不到我,他会害怕的。”她摸了摸淳微的头,“别告诉他我来过。”

“为什么?”

公主向殿内看了一眼,忍不住微笑起来,“他骗我说有东西落下了,不想让我知道他来这里做什么。那我就姑且不知道吧。”


【尾声】


白玉砖石铺就的台阶很长,淳微跟在皓都身后,踩着一地夕阳送他出门。


他控制不住要打量皓都,实在无法想象这么高大的一个人“害怕”起来是什么样子。大概是他的目光太明显,如此几番之后,皓都蓦然停住了脚步。

淳微吓了一跳,差点撞到他背上,忙退了两步。


或许是从他紧张无措的神情里看到了别的什么人的影子,杀伐果决的大将军面无表情地看了他片刻,“有问题可以问。”


淳微:“啊?”


他茫然地眨了眨眼,才明白皓都的意思。

淳微想问,你这样顶天立地的大人,也会害怕吗?可这个不能问,这样公主来过的事就藏不住了。


小沙弥摸了摸头顶,决定问出那个一直困扰他的问题,“皓都大人,为什么……有人会在祈愿笺上祝旁人得偿所愿呢?”


皓都道:“因为那人所愿与自己相同。”


这答案过于草率,淳微有些失望,“仅仅如此吗?”


仅仅如此吗?

当然不。


大概还因为,除了“山河承平”此等宏愿,也希望她能用这一张纸笺,为她自己盛放一些无关大局的小小私心。

但这些话无须对旁人言说,也无须对她言说。


淳微站在门口,目送那高大的影子逐渐远了。

他看着不苟言笑的大将军一步一步走向长阶尽头,从等待已久的妻子手中接过一张糖画儿,将她散落的碎发别在耳后,然后牵起她的手。


他们并肩走过贞观的长安街巷,尝过永徽的桂花饴糖,饮过显庆的白梨春酿。他们已经携手走了很远很远的路,并且还将继续这样走下去。


他们在同一轮月亮下——


无数次地重逢。

颦颦是我女神

皓都是怎么爱上乐嫣的

转自微博洛梅笙:

其实这剧最神奇的一点,就是无论是女主还是女二线,感情线都极其模糊,虽然编剧都意识到这一点了,让男主提前上场还安排各种接触之类的,但反响似乎不是太好,而女二男二的CP线,居然还是观众自己磕出来的,但这不违反一个事实即,在剧中这对的进度也是非常缓慢的。


为什么会这么慢呢,因为按编剧的意思,无论女主女二,都要给安排了一条成长线,所以等成长线拉开了,然后大家又要集中火力的围绕着女主讲故事,所以这个情感线就被稀释了。你说这好不好呢,很难说,如果说当时一开始设定,就是要让男二去追女二,那可能就没有今天的效果,可能女二的人设反而不好玩了。


皓都一开始的时候,是谈不上爱上李乐嫣...

转自微博洛梅笙:

其实这剧最神奇的一点,就是无论是女主还是女二线,感情线都极其模糊,虽然编剧都意识到这一点了,让男主提前上场还安排各种接触之类的,但反响似乎不是太好,而女二男二的CP线,居然还是观众自己磕出来的,但这不违反一个事实即,在剧中这对的进度也是非常缓慢的。


为什么会这么慢呢,因为按编剧的意思,无论女主女二,都要给安排了一条成长线,所以等成长线拉开了,然后大家又要集中火力的围绕着女主讲故事,所以这个情感线就被稀释了。你说这好不好呢,很难说,如果说当时一开始设定,就是要让男二去追女二,那可能就没有今天的效果,可能女二的人设反而不好玩了。


皓都一开始的时候,是谈不上爱上李乐嫣的,在故事一开始的时候,他一门心思的按他义父的命令追杀女主,而李乐嫣知道他的目的,就各种拖后腿不让他达成目的,不但这样,因为目睹皓都杀人,李乐嫣看到他就心里发怵,每次看到他都一脸嫌弃。


皓都有一个特征,就是心理自卑,这点是非常明显的,比如他在去洛阳的驿馆里,对魏叔玉说的那番话,就挺酸溜溜的,说阁下出身贵门,我能跟你比吗?也就是说,他虽然靠自己得到了很好的职位,甚至与魏叔玉都不相上下(何况剧中的魏叔玉就是一个没用的贵二代,软包),但皓都心里其实对他是有些不平之忿的,但这点放在背景的唐代,似乎又是合理的。


而李乐嫣在最初,她的交际圈都是上层圈子,她善良有教养是一回事,但她同样也是有阶级观的人,她对这个凶狠的侍卫官是排斥的。有些人说她干嘛老执着魏叔玉,因为魏叔玉首先和她是一阶层的人,另外魏叔玉就算是温和的,也是符合她的要求的,因为她的世界里根本就不需要那种打打杀杀的人物。她在一开始的设定中就是一个被保护的特别好,看着花开都能笑的人物。


她的世界观是从流浪的时候开始变化的,比如布坊的同事们一起聊天,说到如果自己的织物能让皇家看中,他们会如何如何,她就很冷静的说,其实他们未必会珍惜你们的劳动,她这话也是对自己的反思,因为她突然发现原来别人的世界与她的世界完全不一样。她曾经觉得皓都杀人很可怕,但她眼睁睁看着别人被吊死在自己的面前以及各种残酷的现实之后,这些对她来说太小儿科了,而且皓都是她在到达洛阳最苦的时候第一个看到她的熟人,这个意义就非同凡响。


一直在说李乐嫣,就是因为皓都的这种自卑心,必须要先由李乐嫣去拉近才可以,皓都对于李乐嫣居然不怕他这点很惊喜,那个惊喜的背后不是因为他觉得自己有希望,而是他一直是敏感而自卑的,他虽然像个机器人,但他也有自己的感情,之前魏叔玉李乐嫣他们对他的排斥让他非常不舒服,这其中甚至包括了某种阶级情感。


还有另一点是,他突然发现李乐嫣并不是他想象中的养尊处优的样子,原来她很坚强,她居然可以自己一路走回洛阳,而且当时还背着一个已经死掉的小五,从他一个武人的角度,他开始对这个女子产生了一种尊重,以及前后印象的强烈反差之下的好感,然后有朝一日,她还会对着他嫣然一笑,她还长得那么漂亮,这是非常有冲击力的,他对李乐嫣的爱是突然爆发的,但也并非特别难以理解,毕竟以他的性格来说,他本来就是一个非常直线条的人。


从某种心理上说,他在面对这些豪门贵族的时候有自卑,但他日常是不自卑的,他更欣赏强大的人,包括内心强大的人,他真正爱上的,原本也就是这个自己走回来的李乐嫣,而不是之前那个柔弱的金枝玉叶,但同时他又非常矛盾,因为客观上,他又发现自己的身份是配不上李乐嫣的。


其实,编剧搞了那么狗血的比武招亲,大概也是非要给他一个机会上阵表白,只是实在想不出别的好的梗了,才让人觉得有点昏头罢了。


个人碎碎念:

皓嫣之所以这么出圈,一个是本身这两个角色很有魅力,特别是乐嫣这个角色,在近几年的国产偶像剧中非常非常难得。二是皓嫣cp戏份少,没有一上来就发工业糖精,在公主靠自己走回洛阳以后,皓都才真正爱上公主,才开启皓嫣的cp线,两人的感情是在他们各自经历不同的事情时慢慢发展出来的。两个人基本都在搞事业,然后感情慢慢升温。他们的感情的动人之处就在他们不是一开始就奔着cp去的。所以我觉得,有时候看到不是很符合自己预期剧情的时候倒也不用很着急,多一点耐心,让他们慢慢靠近彼此,然后相知相爱相守吧,往后余生都是他们的好日子。

司妍酱

【颜值夫妇】Love is start

好久不见呀我肥来啦。

那么这篇文其实要送给一个已经不在lof的人,今天是她的生日。

她是在lof第一个给我打招呼的人,把我介绍给大家的人,是在从一开始的时候,就给予了所有温暖和热情的人。

可是因为种种原因,让一些事情无法回到当初的原因,“长霁”这个名字,可能永远的消失在了lof。

但她带给我的力量和感动,无论她在与否,用什么名字,什么身份,都永远存在。

所以这篇文送给她,祝她生日快乐。

无论如何,我都无比怀念与你相遇的日子。

其他矫情的话就悄悄说吧嘻嘻嘻。

00.

颜末最为怀念的,是那个充满着心动的初遇。

那日少年青朗的身躯包裹着她最为喜欢的藏青,隐匿由在天空一角细缝里,倾...

好久不见呀我肥来啦。

那么这篇文其实要送给一个已经不在lof的人,今天是她的生日。

她是在lof第一个给我打招呼的人,把我介绍给大家的人,是在从一开始的时候,就给予了所有温暖和热情的人。

可是因为种种原因,让一些事情无法回到当初的原因,“长霁”这个名字,可能永远的消失在了lof。

但她带给我的力量和感动,无论她在与否,用什么名字,什么身份,都永远存在。

所以这篇文送给她,祝她生日快乐。

无论如何,我都无比怀念与你相遇的日子。

其他矫情的话就悄悄说吧嘻嘻嘻。


00.

颜末最为怀念的,是那个充满着心动的初遇。

那日少年青朗的身躯包裹着她最为喜欢的藏青,隐匿由在天空一角细缝里,倾泻出的光芒之中。

“那咱们后会有期。”

从此那是她生命里最为好看的画面。

01.

暮色四合。

临近傍晚的斜阳也不再似白日里炎热磨人,房间里唯一运转的电器是正在匀速出着冷风的空调,23℃的室温让光洁的木地板透出令人舒适的凉意。

娇小的少女蜷着身侧躺在房间中央,漆皮高跟东倒西歪的被扔在了玄关,身上还穿着来不及换下的小香风黑色连衣裙,背对落地窗以躲避那快要西沉却尤为刺眼的夕阳,金色自眀窗穿过,懒懒地洒在她的身上,让整个8606都透着耀眼的光晕。

除了她身前哪一块,光影照射不过去的黑暗。

纵使是已经愈来愈暗的夕阳,颜小姐也向来嚷嚷着紫外线是女人的天敌,从不让自己暴露在夏日的阳光下。

只是她现在也没有太多的心思注意今晚是否要清洁还是补水,要不要整理一下额前已经汗湿的刘海,是不是应该摘下因为侧躺而压得她生疼的宝石耳环。

就在刚才,少女的梦碎了。

“分手吧。”

“不合适。”

她一副伶牙俐齿在那时竟说不出一句话,扔下筷子便出了门,故意把高跟鞋踩得啪嗒作响,开门关门都用了十成的力,只为掩盖陆之昂已经说出口的那句:

【我不爱你。】

【对不起。】

其实这个理由何尝不是在她自己心中浮现起过千百遍,再被自己甩甩头故作镇定地狠狠否定掉。

她知道的,一旦陆之昂开始正视她与他之间的关系,那便是终结的时日。

那个少年对她的感情,大多都只是,无奈与迁就。

她想要的,从来都不是这个。

手机突然震动,颜末才发现自己不知何时已经在地板上睡了过去,脸颊都因为压迫变得僵硬,她撑起身子,揉了揉有些发酸的手臂,拿起手机解了锁。

[你的东西,我帮你收拾好了,放在门口。]

她起身走向玄关,打开门后发现大型的手提袋子里,大到衣服鞋子,小到首饰护肤品,都被叠放整齐。

一件不少,一件不落。

都是她刻意“遗忘”在陆之昂家的东西。

她抄起袋子进了屋,手提绳带来的压强勒得她手心生疼,她低头透过微弱的光亮看着袋子里的东西,仿佛那些少女怀春的旖旎心思,都像它们一样,被陆之昂打包送回给了自己。

她忽然血气上涌,将手里的东西往地板上一扔,划开手机解了锁,手指与屏幕的敲击声与平时相比尤为刺耳,刚做的指甲似乎都已经发出了碎裂的声音。

[你就这么着急和我划清界限?!]

可她的手指放在发送栏上,却始终没有按下去。

最终,她将那句话一个字一个字的删掉,重新键入。

[谢谢。]

逞那一时口舌之快有什么意义,她还不够难看吗。

她和陆之昂之间那条清晰明了的界限,又岂是这句分手之后,才存在的?

手机没有再亮起过。

都结束了。

02.

颜末开始习惯在包里放上一双鞋。

柔软,舒适,虽然可爱娇小,但她平日里绝不会选择的平跟小单鞋。

毕竟踩着恨天高上下六楼,对于早已习惯高跟鞋的颜小姐来说,不难也是一件极为痛苦的事情。

炎热的阳光炙烤着小小的公寓,透过紧闭的小方块玻璃窗直射进建筑深处,暑气盘旋在狭窄而又密不透风的楼道里,连眼前的空气都伴随着热浪,在一步一步上升间变得稀薄。

颜末站上楼梯间的平台时,正好能透过那扇小小的玻璃望见窗外葱郁的大树,一声声的蝉鸣勉强支撑着颜末的意识,她提了提手上的画具和颜料桶,再一次向着高处迈开了步子。

这天气怎么这么热…

眼皮子怎么这么重…

眼前是越来越模糊的场景,呼吸变得愈发困难,氧气的摄入以不足以支撑她的身体,每踩一步台阶都伴随着空间的扭曲和摇摆,颜末撑着自己来到了更高一层的平台上,双脚都落在平地上的一瞬间,迎来铺天盖地的黑暗。

颜末转醒的时候,正逢霞光盛烈。

她抬手挡住不偏不倚打在她脸上的一抹残晖,颅内与太阳穴传来一阵阵还未消去的钝痛,喉咙有些发痒,张口间发现嘴唇已然干涩,扯得嘴角都有些撕裂。

“咳。”

“你醒了?”

她垂下眼环顾四周,这才发现她身处的这个地方,与她的房间有着相似格局却又明显不同的感觉,干净,整洁,床头的熏香散发着清新而又淡雅的薰衣草味。

是个十分熟悉,却又不属于她的地方。

不管是之前还是现在。

她向右下方望去,透过格子的储物隔断和拉开的卷帘,看见那位少年端着杯子走下了连接卧室与饭厅的小台阶。

她撑起自己的身子,感受到后颈出传来不适的禁锢和紧绷感。

她抬手一摸,转动间一阵天旋地转的眩晕再次袭来,本以为自己的脑袋逃脱不了撞上床头棱角的命运,但额间感受到的疼痛感却不似想象中剧烈,仅仅只是撞上了柔软的布料和男子精致的锁骨,自己的肩被一把环住,能感受到对方手臂上因为长期锻炼结实和紧致的肌肉。

和对方左胸腔间,不太规律的心跳。

他替她挡了撞击,倒也不是第一次。

“抱歉…”

“没事,你中暑了,脖子后面是我帮你贴的冰凉贴,你一会儿再扯。”

“哦…”

陆之昂手里的水因为刚才突入起来的举动洒了些出来,他将她身后的枕头拿起,立好,让她寻了个舒服些的姿势靠在上面,才又起身去帮她斟了新水。

她捂着脖子活动了一下颈肩,想要多少消除一些药贴与肌肤粘粘在一起产生的不适感。

“我怎么在你这?”

她看见对方除了清水,还拿了她最不喜欢的药,是顶顶难喝的藿香正气液,下意识的将被子往上提了些。

陆之昂看见她那副看见药水就自觉缩成一团的样子,不禁有些失笑,拍拍被子示意她往里些,轻轻坐在了床边。

“你晕在了楼道里,你不知道?”

……

她残留的记忆里只有越来越热的空气,越来越不真切的蝉鸣,和逐渐抽离的意识。

似乎恍惚间,她好像躺在地上,看见有个人向她跑来,耳边的嗡鸣声不足以让她分辨出那人口中在呼唤些什么。

对方拍她摇她的动作有些粗暴和急促,弄得她更为难受,用尽全力想要睁开眼推开对方,却也只能将眼睛堪堪睁开一条缝。

迷糊间,她似乎瞥见了,那人狭长的眼角处,有着一颗不深不浅的泪痣。

她感受到了身体的下坠感,却又被一双手有力的托起,她靠在那个温暖的臂弯间,彻底失去意识。

原来是他把她抱回来的。

“不好意思啊,可能今天太热了…”

“不止这样。”

那人的眼神直直地望向她,敛了往日的慵懒和柔和,夹杂了鲜少见过的严厉和询问,如利剑一般,让颜末有些发怵。

“还,还有什么。”

颜末吞了吞口水,总不会自己还有什么更严重的问题吧。

“你贫血,还有营养不良。”

还好还好,不是什么大病。

颜末稍稍放下心轻缓一口气,再次对上对方眼神的时候,发现他的目光自始至终停留在她身上,分毫没有离开过。

逆光而视,霞光又最为灿烈晃眼,她看不清陆之昂的脸,只是觉得他略有些拱起的眉宇下,那双她最为喜欢的眼睛,似乎藏了些名为心疼的情绪。

“…你没有好好吃饭?”

被子的一边被她攥得越来越紧,食指裹着被套绞了又绞。

“我,我最近,多买了几个包。”

外卖实在太难吃了,她还是比较喜欢陆之昂牌的糖醋小排,这种话,要她怎么说出口呢。

看见对方似乎忽然了然的神情,她才稍微松开了她因为紧张而握紧的双手,被角被揉的凌乱不堪,连手心都出了汗。

“又没钱了,怎么不下来吃饭呢。”

这次是颜末直直对上他的眼睛,连背脊都不自觉的挺直。

“我要以什么身份,来你这吃饭。”

她认真的语气听得陆之昂心里一哽,或许是泛红的夕阳,或许是未褪去的暑气,他看见她的脸上有淡淡的两片红晕。

“我们还是朋友啊。”

……

少女深褐色的眼眸中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只那一瞬间就消失在了眼底。

“那本小姐身体不适,你做点好吃的孝敬我吧。”

对方似乎想要习惯性的来揉她的头,伸出的手却突然停在半空中,不知如何是好,她眼疾手快的伸出手狠狠的打开他:

“干什么干什么,陆之昂我告你耍流氓。”

被投以一个白眼后,对方叮嘱她再休息会儿,认命起身继续做饭。

她重新躺回被窝,看向他走进厨房的背影,眼里的光如同窗外慢慢沉入地平线的太阳,随着墙上秒针的滴答声,一点一点的消失殆尽。

晚饭是清淡的白粥,她破天荒的没有抱怨没有肉,一口一口轻抿着饭食。

对方把祛暑的绿豆汤温好后端上桌,碗盏交错间陆之昂似是突然想起些什么,抬头问她:“你怎么会爬楼梯?我看你拿了好多东西。”

“今天电梯坏了。”

“...我回来的时候,电梯是好的。”

“那许是修好了吧。”

颜末回答地面不改色心不跳,头也不抬的接过他递来的汤,道了声谢后继续投入吃喝。

若是之前没有察觉到她转瞬即逝的失落,陆之昂或许真的会相信她。

“...我明天会去和工作人员说,让他们定期维修确保电梯的正常运作。”

“你别那么傻。”

“…好。”

其实颜末只需要稍稍抬眼看看,就能发现,那双望向她的双眸里,隐忍着疼惜。

03.

颜末从小都背负着来自身边人的各色目光。

她第一次感受到,努力换来的不仅仅只有回报的时候,是第一次绘画比赛获奖,她站在台上,举起那闪闪发亮的奖杯,笑靥如花的望向底下鼓掌的众人。

小小的她在那一瞬间发现,底下的人,或惊羡,或仰慕,或是她不能理解的鄙夷与不屑。

除了颜大壮和老师,没有任何一个人,向她投以欣慰和祝贺的目光。

那一刻她发现,光芒太盛,取而代之的就是身后的一片黑暗。

可她做错了什么?

超乎常人的天赋,与生俱来的容貌,在她数十年的生涯里,都被身边人冠以“天才”二字。

人们总是以此为借口,来忽视别人在背后比自己付出的更多的努力。

比如她每天耗费在画室的十几个小时,在闲余时间不曾放弃的形体和瑜伽训练,在众人眼里,大都只是,因为父亲的能力而请来的国画大师,因为家境富裕而堆砌的化妆品及漂亮衣裙。

幼稚。

这是颜末对于身旁那些眼神复杂,带着一副伪善的笑容靠近她的人,唯一的想法。

而她言笑晏晏,保持着良好的谈吐与涵养,在各式人群中周旋。

以落落大方的姿态。

二十年来,她收获了太多别人的嫉妒或是不服气,可面对她女神般的完美,又有何人,能说她颜末一句不是。

除了陆之昂。

他对她的嫌弃从来都不加收敛,总是以千百倍的计数转换为话语,怼得她跳脚却又哑口无言,曾经颜末觉得她和陆之昂,一定是八字不合,星座不符,血型不配,就好比颜末说要参加暑期的祭典而陆之昂说要在家看球,好不容易软磨硬泡成功后,她说要穿情侣浴衣陆之昂却是一身T恤牛仔,让他玩射击游戏给她打个兔子玩偶,到手的却是旁边丑到哭的变色龙。

但他又会在她的房间停电时,把去便利店蹭空调的她捡回家,告诉她不要打扰别人生意后将自家钥匙丢给她,然后打电话帮她缴费。

那么久过去了,颜末也不明白,自己为何能如此清晰的记得,那个女人在超市里的话语和眼光,一字一句带着对她和陆之昂的挑拨,而在她爆发之际,一只手搭上她的肩,往自己怀里搂了搂。

“谢谢关心啊,那我也祝你找一个,喜欢看球的男朋友。”

相比他平时怼她的功力,这句话实在是轻巧且无比温柔,而这句悠悠从他嘴里飘出来的话,猝不及防,深深的撞进颜末的心里。

她感觉到那种被肯定的温暖蔓延至全身,瞥眼看见对方的手腕,以不轻不重的力量环住她的肩,咬牙吞下眼里浮起的温热,笑得眉眼弯弯的在他怀里蹭:

“陆之昂,你好帅!”

那是她最为珍贵的记忆,恰如那日少年身着如暖阳般的橘色,绚烂而又耀眼,一点一点流入她那,被虚假的人情世故冰冻许久的心脏。

已是七月流火,夏日祭总是选在这种时日举办,已消去暑气的凉风是祭典上最为舒适的配角,往日静谧的街道挂起纵横的彩灯,各式的小吃摊被设置在道路两端,望眼望去,都是一对一对的情侣,面带笑意,好不甜蜜。

颜末手里拿着刚刚买来的苹果糖,远远的望见那个长发飘飘的女子,看见对方看向自己一个人时那眼底掩藏不住的笑意,心里涌上一阵自嘲。

曾经的记忆再为感动又如何,到底还是让别人说中了。

她被甩是事实,可是当时说着让她去找她玩的人,又哪里是真心实意想要做她的港湾呢。

“哟,怎么一个人呢,男朋友呢?”

“弄丢了。”

对方难得没呛她,她也毫不在意的咬了一口手里的零食。

原材料是熟透的苹果和熬的香甜的麦芽糖,一口下去连牙都被甜得有些发疼。

可即便是这么甜蜜的糖果,都不足以掩盖颜末嘴角洋溢起的,那一抹苦涩。

她还记得去年的祭典,她抱着陆之昂给她打下的变色龙颤颤巍巍的走在后面,那人总是嫌弃她穿木屐走得慢不等她。

但当她穿梭在人群之中,嘴里嘟囔着陆之昂王八蛋,总是能在光影交错人头攒动间,看见那个少年转身向她露出不耐烦却又无奈的微笑,接过她手里的大玩意儿小玩意儿,走在她身前却减了步速。

那时候颜末觉得,即便是世界的尽头,即便是天涯海角,万丈深渊,她都愿意跟着他去。

“这么无所谓的样子,看来你也没有多喜欢他嘛,也是,这么一个大帅哥,你…”

“这是我和他的事情。”

颜末打断女子的话语,站起身,将吃了一半的糖果扔进身旁的垃圾桶,从包里抽出湿巾擦了擦自己沾满糖浆的手掌。

整理好自己的着装,颜末才冷冷地瞥了她一眼,转身走远:

“我和陆之昂的事情,你个外人知道什么?”

04.

时针已经指向9,祭典上的人群丝毫没有减少的趋势,毕竟人们都还等着夏日祭典最为热闹而又绚烂的产物,烟花大会。

等待的人当然也包括她。

刨冰摊前人实在是太多,她被人潮挤了半天,手里的硬币都攥湿也没找着机会递出去,反而被挤散了浴衣绑带。

她只得寻了个靠边的地方整理,可带子在身后,自己弄本就费力,此刻又没有镜子,她歪着头弄了好半天才系紧,欣喜之余挥手的幅度大了些,一不小心就打到了正好经过她身边的人。

“啊不好意思…”

说出口的是娴熟的日语,颜末抬头才发现碰到的人是和她同为艺术系,也是来自中国的学长。

“是学长啊。”

“你也来看烟火大会?”

“是呢。”

“没和男朋友一起?”

……

许是她平日里,不论在学校,在画室,都太常提到那个人的存在,导致身边所有人都认为,她和陆之昂怎么都应该呆在一起。

又不是连体婴,这世间谁身边就一定会有个谁的存在呢。

她突然觉得窘迫的有点想哭。

“颜末?”

对方是一直颇为照顾她的学长,对于真心待她好的人,她从来都做不到带着一副硬壳与之相处。

“学长...”

“颜末。”

声音自她身旁传来,两人闻声转向一旁,颜末看见陆之昂站在那里,披着一身浓重的夜色向她走来,微微卷起的褐发随着步伐有着些微的起伏。

“你们是走散了吧,他来了,小师妹,我先走了。”

对方拍了拍她的头她才回过神,扯出一个微笑跟学长挥手告别,缓缓放下手后,看向已经站在她身边的男子。

“你...”

话还没有问出口,手里就被他塞进了一个东西。

小小的纸碗乘着洁白而晶莹剔透的碎冰,拱成山丘的形状,上面被不规则的浇上粉红色的液体,传来清甜的香气。

“你怎么想到买草莓牛奶的...”

“...随便买的。”

平日里,她最喜欢缠着他买刨冰,永远都非草莓牛奶不吃,陆之昂都嫌弃她一成不变的喜好,每次象征性的让她换个口味,这丫头总会歪头想想说:“那就牛奶味的草莓吧。”

所以刚才他和朋友们走到刨冰摊前,看见招待的居然是颇为熟悉的老板,还未开口就迎来对方的笑语:“又来给女朋友买刨冰?草莓牛奶的吧。”

他也就这么鬼使神差的点了头,然后付了钱后,一眼望见了,边上那个小小的身影,站在一个高大的男子身形前,一脸要哭出来的样子。

他就这么鬼使神差的走了过去。

“之昂?”

陆之昂听见还站在摊前的朋友的呼唤,转头远远的应了一声:“你们先走。”

颜末见身旁的长椅正好腾出了位置,一言不发的坐下,瓦了一勺冰沙送进嘴里。

是沁人心脾的冰甜,凉意很好的解了牛奶的腻。

突然觉得人是个很奇妙的生物,就好比她刚刚心酸的差点在人群间就哭出来,却在看见那个影响她一情一思的男人后,那种悲伤好似手中逐渐融化的冰沙,最终没了任何温度。

她也不知道这种感觉是自嘲还是窘迫,是该悲哀还是该庆幸,现在思考只会让她脑仁更疼。

陆之昂突然半蹲在她的身前,自腰包里在找些什么。

“陆之昂你干嘛呢,求婚?”

这样玩笑的话语,连她自己听来都觉得可笑。

半跪在她跟前的男人听见她刻意的打趣,颇有些无奈的笑笑,也不言语,捧起了她的脚踝,脱掉木屐后让她踩在自己的膝盖上,伴着祭典微弱的灯光,颜末才发现他刚刚在包里拿出的是创可贴。

微凉的指腹触碰到她的大脚趾缝时,轻微却又极为不适的痛感让她发出“嘶”的吃痛声,这才后知后觉的看见自己的脚趾已然被木屐绑带磨的有些发红。

“你...”

“以前就跟你说穿木屐会脚疼让你别穿,你怎么就不听呢。”

男子熟悉的撕开贴纸将邦迪小心翼翼的贴在她的脚上,她看着那人浅褐的后发际线,连带着好看的后颈曲线,配着贴身的黑色居家短袖,专心致志的处理着她的伤。

她咬了咬下唇,最终开了口:

“陆之昂,我想问你...”

陆之昂停下手中的动作,将她的脚轻轻放下后抬头看向她,深邃而又幽黑的双瞳透着上方彩灯的光影。

“你当初为什么要和我在一起。”

烟花于此时盛放与天际。

她背对着天空,却能从对方眼中看见那一朵一朵艳丽的火光,伴着天空的璀璨星辰,与他清亮的目光一起,直看的颜末心跳如擂鼓。

是她的错觉吗,她觉得陆之昂的看她的眼神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认真。

一轮的烟火结束,他的眼神突然黯淡了些,微微勾起嘴角,话语自完美的唇线吐出。

“可能因为,气氛使然吧。”

......

颜末想说,陆之昂你说谎。

那种神情,躲闪和逃避的语气,那种笑意,在看过他刚刚那般认真的眼神后,她怎么还可能相信。

可她突然想起了,那次地震的时候,聊起曾经喜欢过的女孩,陆之昂那更为认真,略带遗憾和寂寞的眼神。

有一次傅小司曾前来找陆之昂,面对多年的对手和朋友,现在还是自家发小女朋友的颜末,傅小司告诉了她一件事情。

关于陆之昂的妈妈。

他说,在那之后,他也没能在陆之昂的眼睛里看见,他对一件事情燃起的热情和渴望。

那时颜末才知道,陆之昂平日的努力,交论文前的挑灯夜战,对每次考试的势在必得,都仅仅是因为,怀念母亲。

她问小司,怎样才能让陆之昂,放下过往,好好的为了自己一路向前呢。

傅小司说,她或许就是那个转折点。

他说,或许只有她能真正的把陆之昂的内心打开来,陪伴或许是最好的安慰方式。

其实答案已经了然于心了。

陆之昂说谎的原因是因为,

陆之昂有了说谎的理由。

颜末的世界很小,堪堪只能放下陆之昂一人。

陆之昂的世界却很大,可偏生就没有几寸之间是留给她的。

他或许对她有着那么一丁点的喜欢,可是当她作为选项被摆在她面前,那一点喜欢不能用来当作任何的筹码,她将会是毫不犹豫被放弃的那个。

什么转折点,她充其量就,仅仅只是个安慰方式。

何其讽刺。

第二轮的烟火已经开始,人声鼎沸间,她穿好自己的木屐,起身向同样站起身的他说:“你去找你的朋友吧,我先回去了。”

“我送你。”

“不用了。”

“我不放心。”

手腕从身后被拉住,颜末只觉得自己全身冰冷无力,再也无法从那只握着她的大手,感受任何一丝的暖意。

她抑制住眼眶不断涌上的酸涩,闭上眼侧过头避开他的目光:

“陆之昂,别让我在你面前表现的这么可笑行吗?”

“我再没心没肺,也是要面子的。”

陆之昂身形突然一顿,看着她微微颤栗的肩膀,缓缓的松了手。

他们两个人的世界,各自扮演者领路者和追随者的角色,这是他第一次,看见颜末走在他的前面,身影变得越来越小,最终化为一个黑点隐匿在月色中。

他看着自己刚才拉住她的手,怔愣了好一会儿,紧紧的攥成拳,却又在指节都涨的发红之时,认命似的松了手。

她哭了,他知道。

是因为他哭的。

05.

傅小司听陆之昂讲过一个故事。

那时他们刚吃完火锅,正坐在床上准备以彻夜聊天来消消食,他八卦他和她的关系,陆之昂一脸无奈的应着,说自己不过就是大小姐一全职奶爸。

他打趣他找到女神不知好歹,陆小憋屈白了自家傅小司一眼后下床去泡茶,傅小司接过冒着热气腾腾的马克杯时,发现陆之昂似乎在回想着什么。

被不轻不重的拍了一下屁股,陆之昂才回过神坐回床上,放下杯子再一次和傅小司展开一番“比武大赛”之后,陆之昂裹着被子,等到呼吸渐稳后,才开了口。

“其实她有时候,也挺好的。”

他回忆起那是有一次期末,金融系的莘莘学子们自然都知道,一篇期末大论文足以要了他们小命。

所以即便是早稻田的高材生陆之昂也不例外,在连续一星期的挑灯夜战和饮食不规律之后,他不堪重负的病倒了。

那次的病症来势汹汹,由于抵抗力下降而引起的病毒性感冒,高烧怎么样都退不下去,无奈之下只能打电话叫了医生来家里挂水。

医生在叮嘱他好好休息后收拾离去,他感觉到冰凉的药水通过血管一滴一滴流入自己的身体,整只手都透着彻骨的凉。

嘴边残留着药片的苦味,涩得他胸腔涌上一阵恶心。

“那是治头疼的药,我还记得我妈当时,每天每天都要吞下大把的药片,病房里弥漫的,都是那样的苦味。”

“我躺在床上,想着那段我妈住院的日子,每天都过得比我现在痛苦百倍,还要笑着揉揉我的头怕我担心。”

“只要一想,就会觉得非常的难受。”

那时他侧头看着窗外的天空,看着天空极速飘散翻滚的乌云,在顷刻间遮住太阳的光芒,颇有山雨欲来的架势。

——昂昂你看,要下雨了呢。

——真可惜,看不见太阳了。

母亲的话语一次又一次的在他脑中响起,那带着遗憾的微笑,握着他逐渐冰凉的双手,在最后一刻说着对辣子鸡的想念,在他全力跑回病房时,再也睁不开的双眼。

每一帧每一幕,那一日的每一个场景,病房里刺鼻的消毒水味和床头边残败的花束落叶,伴随着浓重的阴郁色彩,清晰的跑回他的脑子里,他无比排斥的想要甩头拒绝,却连动动手指的力气都没有。

“正当我快要被那种痛苦吞没的时候,颜末进来了,拿着我给她的备用钥匙,招呼也不提前打一个。”

“我勉强能看见她拎了一大堆东西进来,我没办法坐起身,没想到她看见我躺在床上,说的第一句话竟然是,”

“‘陆之昂,只有笨蛋才会生病。’”

“我看着她居然跑进了厨房去,这丫头哪里碰过灶炉,我当时真担心她会不会把我家厨房给炸了。”

“结果我烧到39℃,还得一声一声应着她各种乱七八糟的问题。”

“其实当时不管是身体还是心里,明明都非常的难受,可是看她风风火火做菜的样子。”

“我就突然觉得无比的安心。”

“虽然她最后还是把粥煮糊了。”

那时候傅小司从陆之昂的眼里,看到了自那以后,再也没有出现过的情绪。

那时候傅小司就知道了,颜末不一样。

他开始无比庆幸陆之昂身边出现了这样的一个人,天知道,他当年有多害怕,从小陪伴他的那个陆之昂,再也回不来了。

所以当陆之昂通知他,他将提前一年毕业的时候,傅小司兴高采烈的再次订了机票,准备来参加自己好兄弟一生一次的毕业典礼。

所以在听到陆之昂说他和颜末分手的时候,傅小司惊得差点没把手里刚买的庆祝用的红酒扔在他的头上。

其实傅小司没和他说过,他觉得陆之昂真的是一个特别幼稚的人。

他老是念叨着她有蹭了他多少零食几顿饭,食量大得居然没胖成猪,每次视频总是会抱怨说跟他聊不了两句因为得给祖宗备膳,那次他们一次遭遇的小地震,跑出门后陆之昂直接往六楼跑招呼着说那丫头肯定睡死了他去叫她让傅小司自己下楼去。

那时候陆之昂的眼里仿佛溢出了星辰,一点一点的汇聚出了,名为守护和依赖的东西。

他怕是自己都不知道,他说出他们分手的时候脸上抑制不住的寂寥,脆弱的不堪一击。

“陆之昂你以为你是救世主吗。”

“以放弃幸福的代价来支持别人,你觉得这样很酷?”

若是要他这样,傅小司哪怕把工作室关了都不想让他回去。

陆之昂倚着沙发,手臂搭在额头上,轻合的双眼隐匿在褐色的碎发之中,即使看不见他的神情,傅小司也觉得,陆之昂现在整个人的状态,像极了他面前的那杯美式。

苦涩,沉闷,唯独不同的是没有任何甘甜的余香。

“或许是有些太看得起自己了,觉得那样对她不公平,想着时间长了,互相忘记,应该也很容易。”

嘴角勾起一丝苦笑,带着深深的自嘲,淹没了少年的整个思绪。

“太小瞧颜末了。”

阳台突然被照亮,是自下而上的灯光,伴随着的还有汽车的轰鸣和开关门声,傅小司走过去想关好大开的窗户,在手触碰到窗帘的一瞬间有着些微的停顿。

“之昂啊。”

“如果你放不下,那就快点去说清楚吧,哪怕被颜末揍一顿。”

“否则,这么好的姑娘,你真的是把她,拱手让人了啊。”

陆之昂从沙发上坐起,眼睛还因为手臂的压迫有些模糊,眯起眼睛看向傅小司,不知他为何说出这样无厘头的话。

傅小司歪了歪头示意他过来,他懒散的起身,挠了挠后脑勺被压平的头发,撒着拖鞋一步一摇的走向阳台,再那从楼底传来的微弱灯光下,眼神一点一点的清明聚焦。

所以当他探头往下看时,印入眼帘的是那个清晰分明的景象,锐不可当地直击他的心脏。

车门外是一男一女,是那一日看见过的颜末的学长。

还有,颜末。

06.

有些人离开后,才发现那个人是最喜欢的。

有那么一段时间,颜末每每走在街上,看见一抹褐色一晃而过,都会极速转头望向对方。

但大多时候只是相似而已,知道自己认错人了的同时,心里总会荡着一阵空落。

回忆经常侵袭她的思绪,让她驻足在那些最为美好的场景里,背景的街道,一草一木都还是最为熟悉的样子,点点滴滴包含的,都是他们所逃避的过去。

“颜末,这里上错颜色了。”

已经是第三次被提醒,颜末看着画纸上明显不符的颜色,只能换了笔在重新蘸了颜料慢慢调色。

那次在祭典分开后,两人就再也没有见过面。

倒不如说,自分手后,陆之昂如何她不知,但她确实是在不自觉地躲着他,原因实在是复杂的难以言说。

纵使她大大咧咧不爱拘礼,却也希望能听到男友温言软语的情话,感受被捧在手心的宠爱,可是那样的事情好似从来都不会发生在陆之昂身上。

到底是失落的,她从未觉得自己是作为一个女朋友的角色站在他身边。

但比起他对别人温柔却又疏离的微笑,从容却又淡漠的体贴,嘴上怼她丝毫不留情面,却在许多微不足道的小事上给她足够感动的陆之昂,颜末真的,真的是喜欢惨了。

她怕他知道,又怕他不知道。

怕他觉得她一门心思撞南墙视死如归的心态幼稚无比,却也怕陆之昂始终把她当成一个长不大的小女孩从不正视她的感情。

没人知道她的心酸,也没人知道她为了掩饰情绪付出了多大的努力,那段名义上在一起的时日少说也有两年,或许仅仅只是靠她自身的执着坚持了这么久。

她也是一个这么脆弱的人,陆之昂会知道吗?

为了准备期末的作品,她没日没夜的待在画板前,就差住在画室了。

“颜末?”

“啊…”

意识到自己忽略了对方太多次的呼喊,再看到自己盘中已经被搅得一团糟的颜料,脸上略有些烧。

“对不起学长,我在想事情。”

“你最近状态都不太好。”

五天才画好底稿,上色已经出错了几次,画室的空调已经坏了几日,哪怕已经转凉,也闷热的紧,更不用说一直呆在里面的颜末。

“颜末,其实你不用那么拼命的。”

“有些毫无意义的事情,紧抓不放也没什么用。”

其实学长说的没错,一直以来她所坚持的信仰,不过都只是一厢情愿的觉得,自己在陆之昂心中是比较特别的存在。

可能这就叫做自欺欺人吧,只是她以前大都不太愿意正视。

“天很晚了,我送你回去吧。”

“谢谢学长。”

车窗外呼啸而过的是走过千百遍的街道,所有的景色比平日快速百倍的向后退去,还未见得真切就飘然远去,如掌心流沙般飞逝,想要抓住却又无能为力。

有些东西以迅雷不急掩耳之势,消失得无影无踪。

下车与学长告过别后,望向渐渐远去的车子,颜末一个人在花园驻足了许久。

看着低垂下来的夜幕,颜末才想起什么似的,掏出手机编辑了一条短信。

【恭喜你顺利毕业。】

事已至此,她也要保持最后的风度,好好地送上祝福。

从此收起对他的思念,好好的过自己的生活。

转身准备上楼,却在看见面前的人时,捏紧了手中握住的链条,粘腻的汗水混合着月色下反光的金属,与皮肤贴合的地方都开始发热发烫。

“你怎么…”

“谁送你回来的?”

“学长。”

夜色衬得男子的眼神更为深邃,眼底涌动着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却在看见她充满疑问和无辜的眼神后,无奈地泄了气。

“我看见你的短信了。”

“哦…”

“你不生气了?”

“本小姐大人有大量不跟你计较。”

“而且…根本就没什么好生气的。”

——有些毫无意义的事情,紧抓不放也没什么用。

一点也没错。

她曾心心念念想要对方的一个吻,她曾觉得一切没有进展的原因都是因为陆之昂害羞和自己不够主动,但当恋情飘然远去,她才发现,不论何时,不管是她以为他会吻她的时候,还是他嫌弃的拉好自己衣领的时候,怦然心动的都只有她。

身为女朋友的她曾不可一世,现在才觉得自己比想象得还要自以为是。

对方根本就没有那样的想法,不管是约会,还是旅行,还是那段糊里糊涂就开始的恋爱,真的,毫无意义。

根本就是她在无理取闹吧。

“反正我们之间,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有没有在一起过,需不需要生气,又有什么意义。”

其实完全做不到若无其事,心脏酸涩得说不出话,她瞥过眼不看他的脸,抬脚向公寓里走去。

“如果不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呢?”

颜末驻足,不明白陆之昂口中为何突然冒出这样一句莫名其妙的话,她下意识转身看他,却在毫秒间就被那双大手抓住了手腕。

当唇覆上来的时候,颜末的脑中是空白的。

即便穿着一双恨天高,陆之昂也比她整整高出了一个头,清冷的男子气息就这样包裹着她,若不是唇间真切的摩擦和柔软,她真的会以为自己在做梦。

她在意识沦陷之前用尽全力推开他,手背贴着自己还尚有余温的唇上。

一时间,她所有的支撑,逞强,都在那铺天盖地的羞愤和难以启齿却无法否认的心动中,伴着少年温热的气息,慢慢崩塌。

“这样,就不能说什么都没发生过了。”

“陆之昂你在干什么!”

手腕还被紧紧的拽住,是她无论怎样也挣脱不了的大力。

“你知道你现在在做什么吗?!我们已经分手了。”

这算什么?

当她是马戏团的狮子,给块肉就可以继续表演了吗。

把她玩的团团转,而乐在其中吗?

“说分手的是你,做这种事情的也是你,看着我摇摆不定的样子很好玩,还是你就是觉得我会一直喜欢你?”

“如果你那样想,那你就大错特错了,我...”

“我后悔了。”

......

“...你说什么?”

这算是一个近乎执拗的秘密,在陆之昂的心底存在了好长的时间,对这个向来有话直说的男孩而言,几乎是不可完成的事情。

人在逃避命运的路上,往往与之不期而遇。

就好比颜末忽然的出现,打乱了他一切的步调,在他心里本已静寂的湖水中,投上一颗不大不小的石头。

从此波澜壮阔,志趣斑斓。

但对于各种习惯都天差地别的他们,陆之昂觉得,最好的选择,就是不在一起。

什么时候变得那么懦弱的,陆之昂自己也不知道。

他做的一切正确与否他无从得知,但现在他最为笃定切不可动摇的一个念头,近乎就要破出胸膛,对着这个被他关在门外的世界呐喊,将一切隐忍都倾巢而出。

他真的非常的不想,把她让给别人。

看到她身边站着其他的人,他真的慌了。

“陆之昂...你王八蛋...”

这样的哭腔,带着浓重的委屈和痛苦,连嗓子都近乎嘶哑,所有的端庄都不复存在,有的只是无尽的失态。

他凭什么。

凭什么呢。

“一切都,太晚了。”

——因为我真的已经决定,忘记你了。

07.

其实颜末那不太爱思考的大脑里,也是转过很多念头的。

好比她其实想过,陆之昂会不会像直树一样,毕了业就娶她呢,如果是那样,他们的婚礼要在哪里办,花园还是教堂,山顶还是海边,后来觉得什么形式都无所谓,只要那个人是陆之昂就行。

她还想过,毕了业之后,他们是回国还是留在日本呢,要找一份什么样的工作,单靠自己的话,说不定最开始只能租一个小出租屋,想轻松点也好,可以去自己老爸公司,以他们俩的能力,相信也不会被说成是啃老。

就算不扯那么远,她至少觉得,他俩可以在同一天穿上学士服,在草地上抛掉束缚的学士帽,陆之昂会抱着花束拉着她,留下一张只属于他们两个人的毕业照。

她其实想了好多的事情呢,但不管未来如何,那些桩桩件件又会演变成一种什么样的姿态,都不重要,只有她漫漫余生的男主角,是他就好。

可他倒好,连毕业都没让她等到。

【你真的选择,忘记我吗。】

她其实看着手机里这条短信看了很久,短短九个字而已,几次点开回复框愤愤的打下【我会的】却从来没有勇气点下发送。

她在逃避什么呢,她也并不知道。

她抓乱了自己的头发恨不得把手机砸了,这条三天前的信息,她现在都不知道该怎么回。

那日落荒而逃后,她已经在朋友家蹭住了两天,今日不得不回家换洗衣物了,一条裙子穿两天,她都快嫌弃死自己了。

希望不要撞见他,应该不会那么背吧。

从进到公寓花园后她就开始探头探脑左顾右盼,再警卫第三次以怀疑的眼神看向她的时候,她认命却又不甘心的将包挡住自己的脸开始往公寓楼冲。

“哎哟!”

她被撞到在地,哪怕那巨大的冲力绝大部分是来自自己。

完了完了不会真的这么背吧。

“小姐你没事吧?!”

听见的是陌生的声音且是本土的日语,颜末这才放下心睁开眼看着这个被她不小心撞到的人。

“没事没事,你这是...”

她看见对方抱着两大个瓦楞纸箱,正为腾不出手来扶她而着急,她赶紧站起身活动了一下示意自己没事。

“这是,有人要搬家吗?”

“啊是的,8506的住户明天好像要回自己的国家去了,这些东西是要提前处理的。”

8506...

对方似乎也在赶时间,像她再一次表达的歉意后就急匆匆走了。

刚才那一下摔的着实有些疼,颜末也决定不难为自己了,安安心心进了电梯。

她按亮了自己的楼层,看着被光圈照射得同样有些亮眼的“5”,微微有些愣神。

要走了吗?

她回到家愤愤的关上门,打开冰箱开开一瓶冰可乐就往嘴里灌。

走吧,走了更好,省的她每天提心吊胆,跟做了亏心事似的。

说什么他后悔了,这不也是准备不辞而别回国,一句话都没留给她吗。

从此以后应该也不会有什么瓜葛,陆之昂不会再是颜末的执着和信仰,总有一天会被更强大的信念代替,未来一定还有个人,为颜末而生,为颜末而存在,一定有的,她知道一定有。

可是为什么,她没有歇斯底里泪流满面,心里却那么的,那么的难过呢。

她在梳妆台前坐了很久很久,沾了卸妆水的化妆棉都快干透她才想起要往脸上抹,卸完妆的时候已经快晚上九点,窗外淅淅沥沥的下起了雨,银线颇为密集,没有要停的趋势。

明天不会延机吧。

跟她有什么关系,反正她也不会去送他。

颜末自嘲的想着,以前多少次面临离别的时候,她都是以这样的心态面对即将远去的“朋友”,比现在冷漠百倍。

可是那个人出现的时候,她的世界顶端就好似坍塌了一块,纯澈又热烈的阳光就这么泄了进来。

她好似一面棱镜,以最大的热情回应她的小太阳,但她忘了,太阳从来就不会是一个人的。

倒也逃不掉老死不相往来的命运。

她放弃般的抬手摸向自己的右耳,但那种陌生的空落感惊得她所有复杂的思绪都不复存在了。

她的耳环呢?

她赶紧确认了自己左耳的耳环,还在,应该也不是落在了朋友家,应该也不是她迷迷糊糊的自己取了下来,一定是掉在什么地方了。

可是掉在哪里了,朋友家离自己家距离不近,从街道到马路,她要去哪里找。

她看见自己腿肚子上有一块不知道何时起的淤青,才想起她在回来的时候撞到了人。

一定在花园里!

她赶紧找了伞和手电筒冲下了楼,跑到她跌倒的那个位置,打开手电筒极为细致的寻找。

那是一副珍珠耳环,粉色的珍珠和耳钉之间镶着一颗小小的宝石,是她的诞生石。

那是陆之昂送她的二十岁生日礼物。

唯一,唯一的一次,不是因为她的撒娇,不是因为她的套路,不是因为打赌或是要求,在陆之昂送她的众多大大小小的东西中,这副耳环是唯一一样,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到的。

每日的清洗,擦拭从来都没有落下过,那种珍视和小心翼翼好像已经嵌进了骨子里,就如同每日晨起梳妆一般日常,习惯到颜末都已经快要忘记,这是陆之昂送她的耳环,所以即使是间歇性矫情的她,都没有想起来过这副耳环或许已经不妥戴了。

直到今天发现它消失了。

颜末厌烦死了这场雨,圆形的耳环不知道会因为雨水滚到那里去。

会被人踢到别处去了吗,还是被别人捡到了?

阴雨天的夜晚没有月亮,光线显得格外微弱,她干脆将伞抛到了一边,跪在地上,一只手打着手电筒,一只手在地上一点一点的摩挲。

很笨的方法,但只有这样,她才不会错过任何一个缝隙和角落,她有这个自信,在她摸到的那一瞬间,她就能判断出那是她的耳环。

雨势不弱,豆大的雨点打在光洁的手臂上生疼,她一点一点匍匐着,膝盖都被雨水和沙砾磨的发红。

她觉得自己简直就是疯了,她为什么要跪在这样冰冷的雨夜里,在黑暗中寻找很有可能再也找不回来的东西。

陆之昂明天就要回国了,她纵使能找回这副耳环,又能怎么样?

她觉得自己被一种很厚重的感情包裹住,很复杂很奇怪,哪怕心里吐槽了自己千遍万遍,她都没有停下手中的动作。

她突然开始泣不成声。

纵使她否定了千万次,告诉自己陆之昂没有哪里好,世界上也不只是他一个人会做糖醋小排,他走了,再也没有人会嫌自己吵,嫌自己乱花钱。

她终于知道了,为什么在一切都终结之时,在她已经决定往前走不回头,再也不要跟在他身后的时候,还要这样毫无形象和自尊可言的,找着那一副可有可无的耳环。

对于颜末来说,最重要的东西,不过是与陆之昂的,那一点点关联性。

根本就忘不掉,根本就放不下。

不是因为时间还不够长,也不是因为身边的人不够好,仅仅只是因为,她颜末从来都不想,从自己的生命中抹去陆之昂的存在。

可是现在还是,什么都没有了。

她仅剩的一点念想,将会随着这副小饰品的丢失,他明日的离去,一起消失在岁月长河里。

她感觉到有人走来,步伐从平稳到突然的加速,她抬头看向那个人,那个向她奔来,清瘦了些的身影,就那么清晰的刻在了脑子里,那个充满磁性的声音和呼唤,带着她最为怀念的记忆,贯彻了她的神经。

为什么出现的是他啊,就不能是别人吗?

“颜末?!你在干什么,你怎么一个人在雨里,你摔着了吗?!”

不要那么着急啊,不要用那么心疼的眼神看着她。

这样的神情,让她怎么样,心甘情愿的放他走啊。

她被一把打横抱起,但她现在累的一句话都说不出口,连满脸的雨珠都没有力气抹去,只能靠在那个宽厚的胸膛,任由那个男人把她抱上了楼。

被陆之昂逼着打起精神去洗了个热水澡,走出浴室的时候脑袋已经晕的不像话,直接就倒在了那个在门口等着她的男子身上。

她被抱上了床,灌下两杯冲剂后被盖上了被子,感觉到全身的体温都在上升,好容易陷入昏昏沉沉,却又感觉到男人在用现在对她来说烫的要命的风给她吹头发。

她感觉到那双大手在她的发丝间穿过,时不时地挑起几缕发丝抖动几下,温柔的不像话。

可是她累的睁不开眼,却又无法在这样复杂的情绪中陷入沉睡,清泪自眼角滑过,在脸颊两旁留下温热的痕迹,流入她由于高烧而滚烫的耳根,却也只能吸吸鼻子拼命咽下哽咽。

男子轻柔的拂去她的泪花,她用尽全力将手探出被子,紧紧的抓住他。

“陆之昂...我的耳环丢了...”

“是你送我的...我找不到了...”

“对不起...”

她的脸涨的通红,不知道是哭的还是烧的,一声声似蚊子声的低语,悲伤与委屈倾泄而出。

陆之昂只觉得有一只无形的大手握住了他的心脏,颜末每掉一滴泪,他都能感受到那种叫作疼痛的东西。

他俯下身,将她稍稍带离床垫,连人带被子的裹进自己怀里。

陆之昂觉得,除了初中的时候去看刚出生的表妹,被大人派下任务带孩子,他从来没有哪一次,这么温柔的哄过一个人睡觉。

哄着哄着,竟然连自己的眼眶都发了红。

“颜末...只有笨蛋,才会生病。”

颜末终于在他的怀中沉沉睡去,他替她严好了被子,微微露出她的膝盖,替她上药,看着她满脸泪痕的睡颜,默默了良久。

他在她额头留下一吻,转身出了门。

08.

——我知道这世界,如露水般短暂,然而,然而。

终究还是要走。

据说陆之昂在上出租车前,抬头望向了8606,看了很久。

这是被拜托前来照顾颜末的朋友告诉她的。

8506的旧物被一箱一箱搬走,她的楼下也住进了新的住户,是很温柔的一个老爷爷,在又一次忘我的玩跳舞机后,倒也算成了忘年交。

她很努力的学习,画画,终于在最后一年第二学期的时候,拿到了提前毕业的机会。

正如她所想,没有陆之昂的日子,她也过的很好。

追逐她不再是她的信念,取而代之的是,更为强大,和坚定的事情。

东京已是万物复苏的春季,她站在那由粉樱构成的世界里,很清晰的感受到,自己心里的种子,也早已破土而出。

她踏上回国的飞机,精心打扮,然后坐在那个充满熟悉气息的办公室里,假装不经意的等待。

“颜末?”

“你回国怎么都不说一声啊?”

她露出盛烈的微笑,绚烂得如同她耳上那一副,被精心照顾的,珍珠耳环。

“陆之昂,我回来了。”

以最为崭新的面貌,作为一个重生的颜末,与他相见。

终于,可以开始了。














“所以你有没有想我呀(≧▽≦)”

“回来都不说一声吓死个人了,我可以去接你的啊。”

“哼你回国的时候也没有跟我说啊,丢下生病的女朋友就这样跑了。”

“姑奶奶你知道我因为等你已经改了三次机票了吗再改航空公司就要拉黑我了,再说了这大半年我哪天没跟你视频聊天?”

“所以说你走前一天晚上是不是去冒雨找耳环了?”

“我没找,我一到花园就看见了。”

“骗人,我找了好久呢!”

“小丫头,你还太嫩。”

很想再说些什么,但好像脑子里想起的,都是些微不足道的小事。

没有歇斯底里,没有望尘莫及,只是在那一日后,很平常的,就继续在一起了。

一直觉得难以抓住,已经消失不见的东西,一直都存在心底,从未远去。

所以很多事情并不是从现在开始,因为它从未结束。

倒不如说,从深爱悄然出现于他们二人心底的时候,故事,就已经开始了。




最后有话说:

其实构思完全是因为对陆之昂说分手的不满吧,但又觉得他其实舍不得。

所以就写了一个分手后的小故事。

其实最后也有想过,要不要写他俩和好,坦诚相见,相拥而泣,拿着手机想了很久,最终还是选择了跳过,直接结局。

总觉得有些事情就一切尽在不言中吧,不管怎样,他们最后都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了。

妍妍从此以后就改名谢步东了。

如果大家喜欢,真的会很开心的。

那么再次祝我家长霁生日快乐ε٩(๑> ₃ <)۶ з

一溪

【明越夜】 慢慢喜欢你

*我的故事是假的,我的CP是真的

*我太想念夏天了


01

侯明昊和团队的人开完视频会议才发现原本躺在飘窗上看书的人已经偷偷溜走了。他早知道她坐不住,有条不紊的收拾好东西,下楼去逮猫。

转了一圈找到厨房去,果然看见偷吃的猫儿叼着水果冰棒,敞着冰箱门贪凉。他在她身后站定,弯下腰贴近她耳边:“干嘛呢?”

杨超越猝不及防的被吓得弹跳起来。

在她撞上上层的冰箱门前,他伸手挡了挡,让她撞到手背上。

他没想到她反应这么大,就着她的姿势半蹲下来,把人搂到怀里哄小孩儿似的拍拍背,一叠声道歉。

杨超越力气没他大,挣不出去,扑腾了会儿就熄火了。又因为偷吃冰棒理亏在先,将计就计的装了会儿生气,然后...

*我的故事是假的,我的CP是真的

*我太想念夏天了


01

侯明昊和团队的人开完视频会议才发现原本躺在飘窗上看书的人已经偷偷溜走了。他早知道她坐不住,有条不紊的收拾好东西,下楼去逮猫。

转了一圈找到厨房去,果然看见偷吃的猫儿叼着水果冰棒,敞着冰箱门贪凉。他在她身后站定,弯下腰贴近她耳边:“干嘛呢?”

杨超越猝不及防的被吓得弹跳起来。

在她撞上上层的冰箱门前,他伸手挡了挡,让她撞到手背上。

他没想到她反应这么大,就着她的姿势半蹲下来,把人搂到怀里哄小孩儿似的拍拍背,一叠声道歉。

杨超越力气没他大,挣不出去,扑腾了会儿就熄火了。又因为偷吃冰棒理亏在先,将计就计的装了会儿生气,然后拍拍屁股站起来当作无事发生。


侯明昊看着她刚还哭唧唧的,现在又高高兴兴的拉着他要去给狗子洗澡,默默叹了口气。

只觉得女朋友的心情比北京城八月份的天气还难琢磨。


因为工作的特殊性,两人平时都忙,天南地北的飞,只有偶尔两人正好都在北京才会到他这个住处来。

房后有个小小的院子,他去年疫情期间闲得没事种了不少花花草草,这个时节正好花团锦簇,开得热闹。

杨超越今天穿了条鹅黄色碎花裙,剪裁良好,掐腰设计勾勒出纤瘦的腰肢,裙摆在膝上五厘米,露出一双细白笔直的腿。

旺仔和monkey两条狗子早就和她混熟,围在脚边转着圈咬尾巴。

她举起水管,回过头发现侯明昊还站在玄关处,静静地看着她。

“看什么?快过来帮忙啊。”


他没说话,笑了笑,走过去帮忙。


夏天的风温温柔柔地吹过,空气中氤氲的水汽被阳光折射出绚烂光芒。

旺仔甩了甩头,湿漉漉的朝着女主人身上拱,拱得她笑着钻到身后人怀里去。


侯明昊抬起手,拥抱了彩虹。


02

这样的日子松散安逸,两个人给狗狗洗完澡,一人分配一只吹干毛发,侯明昊领着哈欠连天的小姑娘去睡午觉。


杨超越这个午觉睡得悠长,醒来时已近傍晚。

晚霞染红半个天际,透过落地窗将屋内染成暖色调,床头插的栀子花是早上新摘的,沿边缀着金光,满室馥郁清香。

她把睡散的辫子拆了重新编,脚尖探了探没找到拖鞋,索性光着脚往外走。


客厅的电视开着,正在放映《乱世佳人》。

侯明昊在厨房做饭,燃气灶上咕嘟嘟的烧着水,刀落在砧板上,节奏明快。

他原本生活经验十分有限,厨艺技能约等于零,这几个月突飞猛进,看起来像模像样。


杨超越走进去亲了他一下,在他揪住她没穿鞋之前踮着脚飞快的跑了出来,窝在沙发里,把斯嘉丽的声音当成BGM,拿着他的手机玩游戏。

纯粹是顺手,两个人的手机都随意丢在沙发上,拿到哪个就算哪个了。


开饭的时候她正好三连胜,乖觉的找了双拖鞋趿拉上,一边帮他端菜一边跟他炫耀,下巴快扬到天上:“我厉害吧?”

侯明昊看了看战绩,夸得真心实意:“妹妹现在打游戏这么厉害啊!”

他认真配合,她倒不好意思起来,鼓鼓腮帮子,脸红着转移话题:“对了,你朋友问你晚上去不去打球。”

打游戏的时候弹出来的微信消息。


他没直接回答,先问她:“去吗?”

她小口小口抿着汤,点点头:“想去就去呀。”

他这才拿起手机回复朋友消息,然后两人安安静静开始吃饭。


吃完饭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炎热散去,连知了都安生的藏在树荫里不再吵闹。

小区里有个挺大的露天体育场,到了晚上会开灯。他们几个住得近的朋友夏天的夜里常常在那儿打球当作消遣。


侯明昊换好衣服出来,杨超越也换了身装扮,短袖热裤,牵着两条狗,三双圆溜溜的眼睛齐齐望向他。

小姑娘笑眯眯的抬手拍拍他的头:“走吧,姐姐送你去打篮球。”

他摸回去:“好的,谢谢妹妹。”

她皱皱鼻尖,一边把手塞到他的手心里,一边认真地纠正:“是姐姐!”

他牵着人往外走,嘴里从善如流:“好的,妹妹。”

来来回回几次,逗得人急了,才顺着她的意一口一个姐姐。


等到了体育场,一个去打球,一个牵着两条撒欢的狗沿着边慢慢的遛。


有时候她会停下来休息,或者是他进了个漂亮的球,两个人会习惯性的目光先去找寻对方。


很奇怪吧?

世界上有那么多人,但安心和夸奖,都只能来源于特定某个对象。


就像他喜欢的那个故事。

万千群星,只有一颗星星会因为一朵花而变得漂亮。

沈迟央

【民国奇探/乔楚生×童丽】·给你有我的未来(二)

童丽视角 重生 少量失忆 HE

前篇及避雷指路chapter1-7 

——————我是正文分界线——————


chapter 8

我没想过白小姐会请我吃饭,为了庆祝我来新月入职一周年。

酒杯相碰,她说她嫉妒主编总是差别对待,总是夸我的文章,挑她的错。出差总会给我带一些礼物,给她的永远只有退稿,退稿,退稿。

我饮下半杯红酒,总算正视自己的内心。我才羡慕她。

她是上海黑帮白老大的掌上明珠,做事无拘无束只凭自己心意,我需要处心积虑谋划的东西她却唾手可得。

我不羡慕这些。

我只是羡慕她有人宠她爱她护她,仅此而已。我承认,我就是一个...

童丽视角 重生 少量失忆 HE

前篇及避雷指路chapter1-7 

——————我是正文分界线——————


chapter 8

我没想过白小姐会请我吃饭,为了庆祝我来新月入职一周年。

酒杯相碰,她说她嫉妒主编总是差别对待,总是夸我的文章,挑她的错。出差总会给我带一些礼物,给她的永远只有退稿,退稿,退稿。

我饮下半杯红酒,总算正视自己的内心。我才羡慕她。

她是上海黑帮白老大的掌上明珠,做事无拘无束只凭自己心意,我需要处心积虑谋划的东西她却唾手可得。

我不羡慕这些。

我只是羡慕她有人宠她爱她护她,仅此而已。我承认,我就是一个缺爱的小女孩。

可的确,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爱我。


chapter 9

上海滩的风雨我看了两遍,租界上还平行着所谓江湖,眼前这位乔探长乔四爷横跨于两者之间,使我忽然意识到二者早就缠在一起,分不开了。

我心里一直怀着另一桩事,在得以了结之前,没办法像幼宁一样喝的烂醉如泥。但少量的酒精还是会稍稍影响到我的思考,比如乱想这些无关的事情。

我先前不可能和乔楚生没有交集,可我什么都想不起来。

因为觉得奇怪,所以格外关注。我表面上看着陆垚扶着幼宁进房间,其实余光全在他身上。于是我注意到他的眼神,他这一世第一次看我的眼神。

我原想重生一遭,只避错报了仇便脱离。可他的眼神就像丝线一样缠人,好像让我和这世界平添一份牵扯。

我不敢细想,更不想直视那双眼睛,匆匆告了辞。

上一世,也是如此吗?


chapter 10

等待到了最后总是最难熬,我等了九年,却等不下这最后几天。

那天不算小雨,我心里闷得很,还是决定出去走走。虽然被雨淋得狼狈,心情倒舒畅了许多,在此情此景下遇见乔楚生,当真意料之外。

他明明打着伞,身上却没比我干净多少,衣领散着,裤子上还蹭了泥水。

我走过去,说借他的伞避避雨。

他好像有一点笑意,没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离得近了我才发现,他嘴唇泛白,脸上却是不正常的红晕,额头的水比起雨更像是汗。尤其是攥着伞的手越收越紧,可见青筋。

我伸手接过来替他打着,说怕伞柄被他掰断,他也不争,顺从得像一只瞌睡的大猫。

他受伤了,我确信。

只是没想到是他自己划的。


chapter 11

要请我吃饭的人又多了一位。

和乔探长扯上一点交情,我那篇新闻稿也就有了着落,这场雨淋得刚好,总算让我万事俱备。

我向楚姓的少爷透露我的身份,他耐不住要约我见面。

我应好,说明晚见。

两个人名字里都有一个楚字,想他当年若有乔探长半分义气,我娘也不至被舆论编排,落得那样的名声。

明天就是母亲的祭日。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回忆这两世经历,总觉得缺失些什么。半梦半醒间记起那天幼宁喝醉时说的话,被扰了心神。

“主编说他刚入职时也做了一些错事,如今想来一直无法原谅自己。”

说的是我娘吗,我决定明天当面问问他。

可任他再如何忏悔,她也回不来了。


chapter 12

姓何的人说他第一眼就认出我了,说我的眼睛像极了我娘。

我拿起他视若珍宝的钢笔,在指尖转了一圈,问他午夜梦回时可曾想起过这双眼,可曾想过这双眼的主人是如何因他含冤,可曾想过终有一天,她会回来索他的命。

记者的笔当剖开世间的污秽,可这支笔落下的每一滴墨,都掺着我娘那莫须有的罪。

不如就用他的血,洗涤他笔下的孽。

我拔下笔帽,走到他身后,上一世的记忆冲进我的脑中,我似乎已经看到他的血涌出来,我抬手,却被人握住了手腕。

一念之差,她成了最大的变数。

我该与白小姐为敌的。


chapter 13

钢笔掉在地上,二十年的蓄谋也算落了空。

事出该有因,白小姐说她晚上无聊来找我,见我出门,喊了两声又没回应就一路跟着了。

还以为是主编要给我开什么小灶。

我是有些想笑的,面上却一点力气都使不上。

我紧攥着刚刚被她扣住的手腕,她大概不知从何问起,我也一直沉默,到家后才发觉自己的手止不住地抖。

撰稿的这些年很少有难以描述的东西,此刻的心情算一个。

我坐在椅子上,第一次觉得夜太寂静,房间太空荡。除了我,就只剩我不想承认的一丝庆幸。

当晚我没再做那个重复的梦,反而梦见了我娘。

人生两世,我从没见过那样的她,和记忆中坚强温柔的样子不同,舞台上的她光鲜亮丽,当称风情万种。

她笑得好看,唱着纵使会少离多,都是天长地久。


chapter 14

新月还是待不得,我转去大公报。

何主编顺利搬进了新办公室,再见他已不似那晚慌乱,从容地接了我的辞呈,张了张嘴,却没多说什么。

我注意到他在写稿,但不是用那只派克笔了。

收拾东西时遇见幼宁,她前一秒还高兴主编这次去广州给她带了芒果,后一秒收到退稿信,又恼我离开却不跟她讲,是不拿她当朋友。

最后说要庆祝我进大公报,正好她的屋子修好,晚上一起吃饭。

昨日我没去金门,与楚姓的少爷也约在今晚。原本的计划已然被打破,我心中烦闷,尚不知该怎么继续,欲以刚入职事情多为由暂拒幼宁,却被她看穿似的用面包堵了嘴,说不见不散。

我无法拒绝却也没应,原想晚上不去就算作罢,没想到乔探长会来接我。

他说幼宁怕我找不到地方,托他走这一趟,我先前计划如何除掉那楚姓少爷,如今都做不成了。


————————————————————————

下篇指路chapter15- 

一粒人间小甜豆

从此,上海滩,再无乔四爷

从此,上海滩,再无乔四爷(乔楚生童丽)


“路垚,我后悔了,她不能死​,我舍不得”


“你可想好了”


“幼宁,就托付给你照顾了”


童丽,即使是在监狱里,她依旧是从容优雅的,但是这儿暗淡的光,让她像一朵本该艳丽的不可方物的玫瑰般失了颜色


她的刑期将至,她不后悔


只是,觉得遗憾,如果知道会遇到乔楚生,自己会不会放弃复仇,干干净净清清白白的成为他的人


罢了,这世上,又哪来的如果呢


就算再来一次,自己怕是也会选择杀人为母亲报仇


只盼刑期来临,快将煎熬的自己解救


也让那人,彻底断了...


从此,上海滩,再无乔四爷(乔楚生童丽)







“路垚,我后悔了,她不能死​,我舍不得”



“你可想好了”



“幼宁,就托付给你照顾了”





童丽,即使是在监狱里,她依旧是从容优雅的,但是这儿暗淡的光,让她像一朵本该艳丽的不可方物的玫瑰般失了颜色



她的刑期将至,她不后悔



只是,觉得遗憾,如果知道会遇到乔楚生,自己会不会放弃复仇,干干净净清清白白的成为他的人



罢了,这世上,又哪来的如果呢



就算再来一次,自己怕是也会选择杀人为母亲报仇



只盼刑期来临,快将煎熬的自己解救



也让那人,彻底断了念想








今夜的天空,灰蒙蒙一片,像往常一样




监狱里却有不同的剧目


路垚大大咧咧站在童丽的狱门边,在童丽淡定的目光里打开了门,支走了警卫。


“走吧”


童丽摇摇头


“果然和老乔说的一样,你俩真是天生一对。”


“他说什么”



“不重要。他呢,现在在白老爷子那儿,两个小时以后,如果他活着出来,他就会来接你,你俩远走高飞,如果没有,你就自由了,码头有船,离开上海,去哪都成”



“你就这样答应让他去了?”



“童小姐,我拦得住吗?他见你第一面,就把你牢牢刻心上了,你要是死了,他就算是活,也只能活成个,行尸走肉。走吧,我的第一个任务是把你接出来,第二个任务我希望是送到他手上,而不是送你到码头”



童丽跟着路垚换了衣服,出了巡捕房,在早就准备好的车上等待



路垚漫不经心,摆弄着乔楚生留给他的劳力士



坐在后排的童丽突然开口



“路先生,不用演了,带我去找他吧,什么后果我自己担,哪怕死,让我们死在一处,行不行”



路垚从风衣口袋里掏了把枪给童丽,说:“倒是,小瞧了你”



“我是死囚,他要救我,就算白老大想放他一马,那些外国人也不会放过这个,可以让白老大元气大损的好机会的。他去了,就没想着活着回来。而且,路先生您,也不是小瞧了我,您带我换的衣服是裤子而不是裙子,而且您带了两把枪,不是吗”童丽接了枪,熟练的上膛,回答他




“老乔的眼光,我还是相信的。那儿的场面不会太好看”



“我不怕,他愿意为我死,您又怎么知道,我不愿意呢”





这上海的街道,路垚头一次行驶的这么顺畅







雨开始落下,淅淅沥沥,密密麻麻




这院子里三层外三层的围着各方势力的人



两人下车的时候,只听一声怒吼




“他是我的儿子,谁敢动他”




路垚带着童丽要往里冲,却看见乔楚生为白老大撑着一把黑色的伞,两个人一起走出大门




童丽看见乔楚生浑身鲜红,不管不顾的跑过去




乔楚生把伞交给六爷,转过身去拥她入怀,见她担忧皱眉,安慰着说:“别怕,都是别人的血,我只有一道老爷子给的伤”,然后轻轻推开她,“再等我一下”




乔楚生端端正正在白老大面前站停,双膝跪地,连磕了好几个响头





白老大:“这上海滩,再无乔四爷”




乔楚生笑着牵过童丽,在白老爷子说完这句话后,才逐渐感受到身上伤口的剧痛,童丽搀扶着他,这才没倒下去




路垚开了车门,帮着童丽把人扶上车,把钥匙往童丽手里一放



“照顾好他,祝你们幸福。”路垚把头凑到车里,朝乔楚生说:“老乔,喜酒我就不喝了,份子钱嘛,你也别想收了”




乔楚生笑着锤了他一拳


“再会”




直到里三层外三层的人都散尽,白老爷子却一直站在门口



“老爷,都走了,进去吧”



“你说,这孩子,怎么就这么苦呢”



车上




童丽开车,车行驶的很快,她怕,她太怕了,她怕这是梦,怕这梦醒了,她又在监狱里,在那个没有乔楚生的环境里



天空突然开始打雷,这让童丽更加不安,她甚至去握紧了路垚给的那把枪



“别怕,已经结束了,只要上了船,就安全了”



“你的伤怎么样,现在没办法处理会不会有影响”



“不会,老爷子下手,我清楚”



“那要是万一有影响...我”



“那就只能委屈你,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了”



“乔楚生”



“我爱你,所以我没得选,童丽,我终于把你救出来了,我们终于,自由了”



“嗯,以后,我们好好的”






码头





原本应该在家熟睡的白幼宁​,此刻安安静静的站在昏暗的码头,看着乔楚生和童丽彼此搀扶着走过来




“幼宁”乔楚生太清楚白幼宁的脾气,他把童丽往自己身后藏了藏




​白幼宁看见这动作也不恼,摘下身上鼓鼓溜溜的真皮挎包塞在乔楚生手里




看看乔楚生又看看他身后的童丽​,眼泪蓄了一眼眶,偏又眨着眼不让落下,落下一句话转头就走




“哥,一路小心,嫂子,照顾好他”​




乔楚生打开挎包,里头是杂乱的大额银票,皱皱巴巴,上边的几张还有圆圆的泪滴痕迹





童丽用手拍拍乔楚生,笑着说:


“她知道的应该很晚,准备的很匆忙。”​




乔楚生把包给童丽挎上




“嗯。走吧,​我的姑娘”








从此,上海滩,再无乔四爷​

饭饭香香

【乔楚生❌童丽】敬新生,敬未来(下)

是乔童,he,有私设,细究党慎,上篇点 

两位都挺心疼,给他们安排一条稳当的感情线

ooc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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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拐进离乔楚生家几步路距离的暗处,都说灯下黑,这块地方乔四爷以前做不太能见光的事儿时没少用,也就老爷子和他几个心腹知道。

      手下跟随老爷子和乔楚生一同从暗门进了家。乔楚生这才着急问道:“老爷子到底出什么事儿了,这门路可很久没用了。”...


是乔童,he,有私设,细究党慎,上篇点 

两位都挺心疼,给他们安排一条稳当的感情线

ooc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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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拐进离乔楚生家几步路距离的暗处,都说灯下黑,这块地方乔四爷以前做不太能见光的事儿时没少用,也就老爷子和他几个心腹知道。

      手下跟随老爷子和乔楚生一同从暗门进了家。乔楚生这才着急问道:“老爷子到底出什么事儿了,这门路可很久没用了。”


     老爷子扫过客厅杂乱摆着的瓶瓶罐罐,有些无语。

      乔楚生也是实在没想到老爷子会突然上家里来,他家除了他自己也不会有人,昨天喝累了今儿个也还没来得及收拾,就这么原始地呈现在了老爷子面前,无法不羞愧。


      “嗐,那什么,昨天无聊就喝了点…您坐会儿,我去给您泡茶。”


      “不用了,楚生啊,我这次来就是来给你送个礼物罢了,没什么事,我先走了。”

      乔楚生实在是被他家这老爷子整得有些懵,启用了好久不用的门路来他家里,又说给他送礼物,现在就要走了。

      “哦对了。”老爷子又折回来,悄悄在他耳边说“这个礼物,可千万不能太过张扬”,便噙着笑走了,似乎还挺欢快。


      乔楚生还是莫名其妙,等他反应过来才发现那手下没和老爷子一块走,皱起眉正想提醒,便看见这身形明显比男子瘦弱的手下摘下帽子。


      “!你、你是。”上海滩威名赫赫的乔四爷难得惊讶得说不出话。


      “你…还想娶我吗?”熟悉的相貌,透着不确定的语气和眼神,童丽紧张地掐着那顶布料上等的帽子,手心微微出汗,看着乔楚生。


      乔楚生回过神,看着眼前如同奇迹般失而复得的女子,强行将众多疑惑和惊喜压住,一步步坚定地走到她面前,嘴角展露和以往一样温柔的弧度,回答她:“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喔。”


      童丽微微睁大了眼睛,随即满足得笑起来。

      “嗯!”




      “所以,是老爷子准备了一个替罪羊和你互换了。”

      “嗯。我昨天突然失去意识之后,再醒来就在白老先生那里了。本来都已经做好准备了,没想到捡回来一条命,还欠了一个大人情。”童丽些许自嘲地说起。

      “人情是我欠下的,和你无关。”乔楚生抱着她,没控制住亲了一口自己的礼物,满足道:“这次真的要好好谢谢老爷子。”

      “我刚还以为我出现幻觉了,成天被幼宁「冤魂索命」的标题霍霍,倒是希望你能来索我的命,来找找我。”


      童丽哪里听不出这话里的眷恋,心像放在温水里煮着,透着绵长的疼。她故意打笑:“白小姐的标题着实让人头大,但乔探长破获了这么多起案子应该知道的,这世上没有什么鬼魂。我回来了,现在就真真切切地在你身边待着。探长说好的带我去旅行,可不能食言啊。”


      乔楚生低低地笑出声,怀抱着童丽,把最后剩下的那丝不切实际的荒诞想法和不安一齐消散掉。

      “当然,这附近的苏杭,我还没带着我心爱的人一起走走。”乔楚生认真又深情地说道。


      “另外,「童丽」已经死了,「林其华」的身份你也不能用了,想一个名字吧我的太太,作为新人生的开始。”

      “嗯…那我随母亲姓叶好了,名字嘛。”乔太太思索片刻,小声道,“我想叫思焕,焕然一新的焕。”


      乔楚生念叨了两遍,哪里还不明白个中缘由。叶小姐没解释的“思”字,既是思,也是四。

      他细不可察地舔了舔唇,笑道:“不知道你记不记得我说过,我和你的爱好一样,都喜欢睡觉,不过,我比较喜欢两个人睡。”

      叶小姐不甘示弱:“乔探长才是那个忘性比较大的人吧,我记得我说过要什么,我都可以给。”虽是一副强势样,却只是外强中干,耳朵已经悄悄红透。

      乔先生愣了一下,想起那个在小巷里被迷得心跳凌乱的自己,轻笑出声,感叹道:“真是被你吃得死死的啊。”他微眯起双眼,专注地看着这位叶小姐,一字一句道:“如此,我便不客气了。”

      乔先生如愿开始拆自己姗姗来迟的礼物,一夜春宵,将礼物打上属于自己的烙印。

      “还有,叫我楚生。”





      第二天,白家宅。

      “臭小子,你就是想东想西想太多,一个月时间还不够好好准备吗。”白老爷子得意洋洋。

      “老爷子,我这个身份如今不似从前可以随便行事,若是落人把柄,有一点差错牵连到您我承担不起。您这次真的冒险了。这份恩情,乔某必终身报答!”乔楚生说着说着又要跪下了。


      老爷子两手扶住他,哪里是想不明白这孩子心中所想,从以前开始便一直是所有事物以白家为重,他叹口气道:“楚生啊,这么多年我看着你走过来,早把你当干儿子看待了,你受的苦太多,这事儿,我这老头子做的值当,你不必太过挂心。行事的都是信得过的弟兄,你手底下那帮人也没一个发现破绽,圆满又成功。只是,虽说这报纸没将那姑娘的照片刊登出来,但最近这段时间,还是要小心点呐。”


      “我明白,这不等会儿给她办个新身份呢嘛。”乔楚生了解老爷子,不再多说,只是默默记下这份恩情。“但昨天您到我家之后却是一个人回来……”手下进了家门后就没再跟着老爷子回来,万一有心之人察觉到不对劲,还是存在隐患,始终不够完美无缺,乔楚生微皱起眉,显出苦恼之态。



      “都说了你不必挂心,我还没有老到这点事儿都办不好,那车上老早就猫着我手下喽,你以为用回以前那门路只是为了给你送媳妇儿啊,我藏着的手下也得有个时机出来啊。”老爷子无奈地点醒乔楚生,果然陷入爱恋中的人脑筋都会不自觉地下降吗,他白老大好歹也筹划了近一个月啊。


      乔楚生反应过来坐在他对面的是何等人物,哂笑自己庸人自扰,心情豁朗。


      老爷子摇摇头,顿觉给这孩子讨了个媳妇儿的举动真是没错,一个月前他认真动心又骤然颓靡的样子还历历在目,那会儿真是心疼了,现在难得看见他犯傻的样儿,还说不准以后这情形能见不少,老爷子心情也变得十分快活。


      “哎呀这日子过的,不错不错,你俩好好处,最好啊,能和你妹妹一块儿把婚礼办喽!”

      老爷子欣慰爽朗的笑声把窗外的鸟儿都惊走了。





      婚礼的事儿,照三土和幼宁的相处方式,还早着呢。家里那位叶小姐凤凰涅盘,伪装许久的风情万种终于卸下,气质变化了许多,有留学归来的知性从容,也有记者经历带来的自信傲骨,更多的是从母亲那里获得的温柔平和,当然,除了厨艺还有待锻炼提高。

      乔先生一面回家一面想着,想到那次在她家吃的菜又不自觉笑了。

      现在这世道,遗忘的速度总是很快,思焕气质的变化,如果再换个发型,估计路垚和幼宁一眼也认不出是童丽,老百姓操心自个儿的事儿还来不及又有谁惦记着一个已经死了的人。再过几天,也就委屈思焕几天,就把她介绍给路垚和幼宁好了,如果她愿意,说不定还能到报社继续工作。直觉告诉他,路垚和幼宁不会讨厌思焕。


      想着想着,乔先生就到家了。

      他下车看到自己家的灯亮着的时候还略怔了一下,还没适应。


      这就是家里有人等门的感觉吗。


      楚生心里暖烘烘的,开门迎着那声温柔的“回来啦”,也温柔地回了一声,“我回来了”。


      我乔楚生,终于也在这飘零乱世中,在心里有了一盏明灯。





      “嗯…这次…味道淡了些,不过有进步,奖励亲我一口。”

      “耍流氓。”思焕笑骂道,“好好吃饭,我再拿去下点酱油。”

      “不急,我们,喝杯酒吧。”乔楚生拉住正要起身的思焕,对她说出曾经童丽的邀请。

      “好啊。”思焕配合地举起酒杯,“这次敬什么,我的乔探长。”


      乔楚生对这个称谓显得十分受用,眼里闪过一丝意味不明,却还是郑重地举杯说道,

      “敬新生,敬未来。”


      思焕愣住,想起曾身为童丽听到敬未来时,自己的笑不由衷和苦涩不安,又看向眼前这个给了她归宿的丈夫,她的英雄,眼波流转。


      “荣幸之至,能参与到你的未来。

       敬新生,敬未来。”


      “叮——”

      “也是我的荣幸,我的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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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最后:到这里就结束啦,其实我挺自私的,毕竟童丽是背着三条人命的(害其实四爷那行当又何尝不是身负鲜血),但在那个年代我又不忍心让这两个如此相似又有缘的人分道扬镳阴阳相隔,还是希望四爷和童丽都能有一个家一个归宿,在心里亮起一盏灯。


上篇发出看到那么多红心和蓝手真的惊喜!因为太冷只能自割腿肉产粮没想到会有那么多人喜欢真的很荣幸!


不会有后续啦,因为在我的理解里,就算四爷真的和童丽幸福生活着也会选择去参军吧,他身上是一种不一般的江湖气,是一种会将江湖道义和家国情怀贯彻到底的匪徒和英雄杂糅得干净利落的帅气和飒气(我在说什么),所以我说服不了自己四爷会因为她的存在而不参军,所以也没有再往后写,就让他们在那个世界那个纷乱的年代好好地幸福生活下去,这就是我在意的和我想写的,最后结局如何就让他们自己选择自己走下去吧(说不定四爷还真有可能带着老婆走hhh),这也仅是个人理解。


啊我好多废话,最后,感谢你们能看到这篇文,真的很感谢你们的喜欢!


Mel

【童乔】 探长夫人

私设童丽不是凶手,乔楚生bg向,不喜勿入


前方有大量原剧台词出没!!!

ooc预警


文笔也不是很好


1.

我没杀人


“童小姐,你涉嫌...涉嫌谋杀新月日报主编何有为和楚铭,请协助我们调查”


“我没杀人”童丽抬眸看向乔楚生,“说我杀人,证据何在啊?”


她靠在椅子上,漫不经心的说道。


“楚铭在何主编被杀的当晚前往曾前往金华大酒店等人,等的那个人应该就是你,确切的说”路垚转身看向童丽,“应该是叶瑛的女儿,林其华”


童丽抬眸,让他继续说。


“叶瑛的女儿在案发后被亲戚接到巴黎扶养,据说是现在某个著名沙龙的女主人,而这张照片经过辨认,也...


私设童丽不是凶手,乔楚生bg向,不喜勿入


前方有大量原剧台词出没!!!

ooc预警


文笔也不是很好



1.

我没杀人



“童小姐,你涉嫌...涉嫌谋杀新月日报主编何有为和楚铭,请协助我们调查”


“我没杀人”童丽抬眸看向乔楚生,“说我杀人,证据何在啊?”


她靠在椅子上,漫不经心的说道。


“楚铭在何主编被杀的当晚前往曾前往金华大酒店等人,等的那个人应该就是你,确切的说”路垚转身看向童丽,“应该是叶瑛的女儿,林其华”


童丽抬眸,让他继续说。


“叶瑛的女儿在案发后被亲戚接到巴黎扶养,据说是现在某个著名沙龙的女主人,而这张照片经过辨认,也不是林其华,而是北平来到巴黎留学的童丽。你们两个在巴黎互换了身份以后,两年前,两年前你来到上海准备复仇。”


乔楚生背对着童丽,看不清神色,垂下的手,握的紧紧的。


‘我这人特懒,除了北平和上海,哪都没去过’



骗子。



“其实辨认你是不是童丽很简单...”



“你猜的没错,我就是林其华。”童丽打断了路垚的话。


“两年前来上海,我就是来复仇的。”



2.



“你承认了?”路垚惊讶的问道。


这也太快了吧,他还没开始讲杀人手法呢!


“承认了不好吗?”白幼宁白了他一眼。


“我只承认了我是林其华,”童丽挑挑眉,“其他的,我可什么都没说。”


“何有为被杀的那天,我留在报社加班,很多同事都在,我的办公室一直有人进进出出。你们如果不信,可以去问问。”


乔楚生示意萨利姆出去问问。转头看了眼,眼神里的情绪有些难辨。


“有一点你说错了。”童丽移开视线,转头与路垚说。


“噢?哪一点。”路垚有些感兴趣了,自己的推理居然也会有出差错的一天。”


“我与母亲有些相像,前几天楚铭在街上认出了我,约我那天去金华大酒店。但是我没去。”


“为什么不去?”乔楚生突然问道。他转身面向童丽,紧紧的盯着她。



“我母亲被冤入狱,只要他站出来讲出实情,她就不会死!可是他没有”她眨了眨眼,眼角有些微红。



“他约我出来无非两种目的,要么想要得到我的原谅,要么就是想伙同我,为我母亲复仇。”



“其实我原不原谅他也没那么重要,他对不起的是我的母亲。而且我也不想复仇了。”



“那...”

“为什么不想复仇了?”路垚刚说出一个字又被乔楚生打断。他向童丽走近了一步。



“两年前我来到上海,以记者的身份去了母亲原先工作的地方。我找到了一封我娘当年没来得及给我的信。”



“她让我好好活着...不要被仇恨蒙蔽了双眼。”



“我没杀他,也没杀楚铭,可是他们还是死了。”她感觉脸上湿湿的,拿手摸了一下。“恶人就应该有恶报,这只不过是天理昭彰。”



“记者的笔可抵三千毛瑟枪,可有的时候他们的笔,就是那三千毛瑟枪。”



阳光透过窗户洒在她的脸上,她满脸的泪痕,就这样盯着他们,身体向前倾着,说着那些“天理昭彰”的话




3.


“如果我告诉你,你母亲并不是不堪舆论重负而认得罪呢?”



“事已至此,你们还想为那个畜牲辩解吗!”



“我只是想还原事情的真相。”路垚说着。



“当年叶瑛认识到杀害你父亲的可能是你,所以才迅速认了罪。”



“我仔细看过当年的卷宗,叶瑛能够被直接定罪的证据根本就没有。所以叶瑛之所以被判死刑,大部分是民意所致,舆论所致。”



“何有为的那篇报道不仅煽动了民意,也点醒了叶瑛,凶手不是她的话,还能是谁呢?”



“她想让你好好活着,她肩负了所有的罪责,只是想让你堂堂正正的活下去。”



童丽泣不成声,哭的不能自已。



“我认罪,认我当年的罪”



4.


“你认什么罪?”路垚故作惊讶的问道。



“林其华当年只不过是自杀未遂”



“而且,你是童丽啊。”



5.



“你说你来上海,是为了遇见命中注定的那个人。”



乔楚生走在最后,背对着童丽,看不清神色。



“当时我以为我就是那个人。”






“是你”




6.



有好感,真的


命中注定,真的


想陪你环游世界,真的


想嫁给你,也是真的


然而,那个能和你有未来,一起环游世界的



是童丽,不是林其华




7.



清晨的码头雾蒙蒙的,水汽飘在天空里。



童丽在那里看到了乔楚生。



他就笔直的站在那,看着她。



“听报社的人说,你请了长假?”



“出去走走,散散心”



“乔探长。怎么了,后悔了,后悔没抓我?”



乔楚生低着头笑



“对你,从来没有后悔过。”



他抬起头,定定的看着童丽。



“别走了,留下来,当我的探长夫人。”



“那我请那么长的假不就可惜了嘛”



“用来办婚礼刚刚好”



“那我要西式的,我穿婚纱好看”



“好”



“我还没看过你穿警服呢”



“回去穿给你看”




8.


“我喜欢英雄,这也是真的”



“我哪算什么英雄啊”



“以前小时候,我一直期盼着有个大英雄来救救我,可是没有人。”



“我听妈妈的话,想好好活着,但是一直浑浑噩噩,不知道生命的意义。”



“是你,把我拉出来,还想带着我环游世界”



乔楚生搂的更紧了,童丽抬头咬了咬他的下巴。




“爱你这件事,也是真的。”







———————————————————

她从来没有被人好好爱过。

她是一个注定的悲剧,一个没有未来的人。

但是我想让她有未来,哪怕在一篇小小的同人里。




这是我的小脑瓜里想出的逻辑最自洽的故事线了。






















阿植

【楚生童丽】深深

关于乔楚生和童丽的故事,he,一定he。我保证这是最后一次(小声:唯一一次)虐四爷,以后绝对甜甜甜。不喜勿喷,欢迎评论,笔芯芯哦💕


    六月的夜,下起了雨。


    乔楚生踏着雨声来到白启礼家,无视佣人的问好,径直走到庭院中央,扑通一声跪了下来。


    白家的老管家慌了,连忙拿起雨伞想为他遮雨,一边想要扶他起来。


    乔楚生挥了挥手,谢绝管家的好意。就挺着背在中央跪着,一声不吭。...


关于乔楚生和童丽的故事,he,一定he。我保证这是最后一次(小声:唯一一次)虐四爷,以后绝对甜甜甜。不喜勿喷,欢迎评论,笔芯芯哦💕


    六月的夜,下起了雨。


    乔楚生踏着雨声来到白启礼家,无视佣人的问好,径直走到庭院中央,扑通一声跪了下来。


    白家的老管家慌了,连忙拿起雨伞想为他遮雨,一边想要扶他起来。


    乔楚生挥了挥手,谢绝管家的好意。就挺着背在中央跪着,一声不吭。


    管家没办法,又去屋里禀告白老爷。白姥爷听完默了,挥挥手让佣人都下去。


     黑云密布,狂风大作。这雨不知道要下到什么时候。


      老管家在门口看着在外面跪着的人,心里不是个滋味。乔四,也是他看着长大的。他身上有旧疾,受不得凉。再这么跪下去,这几年好不容易养好的身体又不知道要被糟蹋得成什么样子。


     雨已经下了两个时辰,人也跪了两个时辰。


     原本跪在院中央的人开始动作,从腰际抽出一把瑞士刀放到地上。


     “老爷子,楚生今日有一事相求。”男人发声困难,每个字都像是从胸腔里吼出来的。


      乔楚生向前方磕了个头,声音之响,在雨声里也听得真切。


    “吾有一爱妻,因罪入狱,但罪不至死。楚生愿余生与她长相守,举案齐眉,恩爱两不疑。”

     讲至此,男人有些哽咽,又朝前方一叩首。


     “老爷子救楚生于水火,授我以诗书,本应结草衔环,生死相报。但楚生救妻心切,纵使以后不再做这乔探长、乔四爷,也要为妻寻得一条生路。”


     “乔四深知接下行事有违法度,亦不合江湖规矩。辜负老爷子期望,甚至破坏您宏伟谋划。今日前来,自戕八十一刀谢罪。”

      又是重重一叩首。


      “望老爷子成全。”


        雨渐渐小了,乔楚生身上的伤渐渐多了。雨水混杂着血水,流得庭院里到处都是。


       九九八十一刀过后,乔楚生披上衣服,挣扎地站起,深深地向屋里忘了一眼,目光缱绻温柔,嘴角弯弯一勾,像是追忆些什么。

      雨停了,乔四也颤颤巍巍地离开了。院子里留下一条蜿蜒的血路。


     白老爷在厅里默默坐了一晚上。



     之后的几天,坊间相传,杀害楚先生的凶手自首归案,人证、物证齐全,凶手因过失杀人罪被批捕入狱,但因其认错态度良好且无杀人主观意愿法院决定从轻处罚,判处十年监禁。


     一时间,街头巷尾议论纷纷。


    只有经历过那场庭审的人才知道,那次庭审,法庭最后一排架的全是枪,说话的人都战战兢兢,生怕说错一句没了性命。


    这几天,租界的乔四爷用尽一切方法摆平了这起杀人案。了解实情的人无不感叹一句,乔四爷好手段。


    也是奇怪,如此舆论哗然之事竟无媒体撰文,所有报社异乎寻常的安静。



     白幼宁风风火火地冲到乔楚生办公室,质问道:“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你疯了吗?你这是在挑战公知,你这是知法犯法!”

     “是又怎样,”乔楚生不在意地笑了一下,“我本不喜欢做这乔探长、乔四爷,忍受了这么多年,这身份终于发挥了作用。”



上篇补了个小尾巴,没有看的姐妹可以去看一下哦~





繁星

【乔楚生✘原创女主】黑道大佬的爱情故事

        前情提要,乔四爷英雄救美,撩妹反被撩的故事,一起看卿晚妹子在线撩汉。

正文

        顾卿晚叫了黄包车来到法租界,她走在街上就发现这里与中央公共租界不同,这里很乱,不过就算是这样,来都来了总不能在回去,走了一圈挑了一家还算人少的西餐厅点了餐。

  来吃西餐的基本上都是男女一对,再不济也是在等人,只有顾卿晚是自己一个人来吃西餐,不过顾卿晚早就习惯了自己一个吃饭,她选择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安静的等着上菜。不一会...

        前情提要,乔四爷英雄救美,撩妹反被撩的故事,一起看卿晚妹子在线撩汉。

正文

        顾卿晚叫了黄包车来到法租界,她走在街上就发现这里与中央公共租界不同,这里很乱,不过就算是这样,来都来了总不能在回去,走了一圈挑了一家还算人少的西餐厅点了餐。

  来吃西餐的基本上都是男女一对,再不济也是在等人,只有顾卿晚是自己一个人来吃西餐,不过顾卿晚早就习惯了自己一个吃饭,她选择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安静的等着上菜。不一会儿服务员就端着盘子走过来,她低头尝了一口刚刚端上来的牛排,说是七分熟但是口感已经有些老了,算不上难吃但也不能说好吃只能说是一般水准,顾卿晚这样在心里评价,邻桌飘来的香气让顾卿晚抬起了头,她本来是不打算喝酒的,但是闻着隔壁桌醒好的红酒香气她也些馋,想喝酒可这家餐厅她也不打算再来只叫人开了一瓶普通的红酒,过过嘴瘾。

  乔楚生到了法租界之后就在大街上四处闲逛,遇到了不少熟人一口一个四爷的听的他耳朵都要磨出茧子,乔楚生在西餐厅看见顾卿晚时,说她意外可顾卿晚来这里也在意料之中,说不意外,在这里看见她时,乔楚生也着实惊讶了一下,没想到她真的听了自己的话。

  服务员已经撤掉了顾卿晚的餐盘,只留下了酒,顾卿晚坐在窗边出神的看着窗外络绎不绝的街道,修长纤细的手指扶住高脚杯底,轻轻的摇晃着红酒杯,披在肩上的头发和刚补过的口红在昏黄灯光的映衬下把她的女人味显现十足。

  此时已经日落西山,华灯初起 只剩些落日余晖伴随着烟火气慢慢的消失在夜色中,夜幕朦胧的笼罩着着十里洋场,不一会长街灯红酒绿车水马龙,舞厅里的靡靡之音也开始响起,随着酒色一起沉醉在夜里。

  乔楚生就这样在外面也出神的往了一会儿,不过很快就有人打破了着美好的画面。

一个身穿警服的人拿着酒瓶晃晃悠悠的走向了顾卿晚,乔楚生反应过来之后大步迈进了那家西餐厅。

  “姑娘一个人?”

  听到身后有人说话,回过头看到是一个穿了巡捕制服的人,脸颊微红,腰带也松松垮垮的系在腰上,显得不伦不类,不过从细节来看应该就是普通的警卫。

  顾卿晚不着痕迹的皱了皱眉“您有事吗?”

  “看你一个人孤独得很,正好我也一个人,陪哥哥喝两杯?”

  顾卿晚早就被这种老套的搭讪桥段弄得见怪不怪了!她讥笑一声“就凭你?你确定?”

  乔楚生推门进来就听到顾卿晚冷清清的说了一句话,本来想进来打声招呼帮她把人赶走,现在情况有变,他就不紧不慢的坐到了吧台看好戏!

  那男人显然被顾卿晚轻蔑的态度激怒了“口气还挺大,我要是喝过你,你就陪我睡一觉怎么样”

  “你确定?”真是不知道这又老套又粗鄙的台词什么时候能换一换,顾卿晚尴尬的头疼,抬起手揉了揉太阳穴。

  “少废话!你不敢?要是怕了叫声哥哥我就饶了你”

  “服务员,再拿几个杯子”顾卿晚不想在同他废话。

  刚开封的红酒被她倒在几个杯子里,分放在两人面前。

  这酒年份少,虽然不醇厚但是酒劲大,那男子本就喝的有些醉,现在再喝自然脑袋晕晕乎乎的,而对面的顾卿晚几杯酒灌下去,就像没事人一样。

  “酒也喝过了,您随意,我先告辞了”

  看到顾卿晚解决了这件事,乔楚生也不打算在出面打招呼,不过接下里发生的一幕给了他强烈的冲击。

  就在他准备站起来准备离开时,还没等她迈开步子,那男子一下子站起来冲到顾卿晚面前,险些站不稳。

  许是动静闹得有些大,周围的人都看了过去,啪的一声,酒瓶子碎裂的声音伴随着飞溅的玻璃渣子飞向四周,一些女人被吓得低呼起来。

  “我没心情和你纠缠,混开”顾卿晚的耐心被这个不知好歹的人消磨殆尽,她没有心情在继续和他纠缠下去顺手握住了桌子上的红酒瓶,狠狠地往桌角磕,被磕碎的酒瓶形成了尖锐的玻璃碎片,抬手怼在那男子的脖子上,让他顿时清醒了过来。

  看到这一幕,乔楚生叉腰挑眉打量一番,泼辣的女人他乔楚生见过,只是这种简单粗暴的方式被一个看起来斯文柔弱的人做出来,确实有些反差,看来路三土说的确实是实话,路子野的很。

  顾卿晚寒冰一样的眼睛盯着那个男人,尖锐的玻璃碎片就抵在脖子上,这一刻他真的害怕,冷静下来想想又觉得被一个女人弄成这样简直颜面扫地,一个女人又能有多大能耐,许是喝了酒的缘故,酒壮怂人胆,抬手拍掉了脖子前的手“别他妈给脸不要脸”同时从腰间拔出了枪。

  顾卿晚从小被枪指着的次数多到数不清,况且眼前的人就是个酒蒙子,刚想抬手,忽然眼前出现一个高大宽阔的背影挡在自己前面,散发着满满的雄性荷尔蒙,让人感觉到安全感,顾卿晚认出了他,他今天穿了一件藏青色西装裁剪合身更显得乔楚生体型修长匀称。

  乔楚生在男子掏出枪的那一瞬间走上来挡在了顾卿晚前面,现在直对着自己额头的枪口被他握在手里,乔楚生面无表情抬眼对着那一身酒气的警察“你喝多了”

  乔楚生在江湖上混了的时候,他最烦的就是这种喝点酒就分不清东南西北的东西,要不是碍于身份早就一拳撂了他,眼下不想惹麻烦也只能忍下冲动,心平气和的和他谈谈。

  在乔楚生看来,和他说话就已经是好态度了,可对于其他人来说可就不一定了,本来是想找个姑娘陪一陪,可现在来了个乔阎王,让他脑子嗡的一声。

  “乔四爷!”

  “叫我乔探长!”就这个狗胆子还想强占女人,简直是让人笑掉大牙,乔楚生很是不能耐烦皱起眉头,他一只手握住枪口低头上前走了半步,另一只手攥上警察的手腕用力向上掰,毫不费力的卸掉了他举在手里的枪。

  他食指勾住扳机在手里打了个旋,漫不经心的将手里的手枪如同玩具一般拆卸开来,而后抬起头举起手中的弹夹晃了晃,抛到那警察怀里,用余光瞟了那人一眼不屑说“警察的枪口不对着犯人,反倒是对准一个女人是什么意思”

  

“误会,误会,四爷您怎么在这?”

  乔楚生懒得在搭理他,直接说到“你管我怎么在这?废话少说,人我带走了”

  说罢便向后伸手,拉过顾卿晚的手腕转身离开。

  那警察显然被乔楚生的态度羞辱到了,借着酒劲壮了壮胆子“乔探长这里是法租界,你管的是公共租界,我们净水不犯河水,这女人是我先看上的,在法租界公然抢人不合理吧,就算您是乔四爷,也得分个先来后到”

  听了他的话乔楚生停住了脚步闭上眼,长叹了口气,压下心底里的火气,舔了舔后槽牙,将顾卿晚拉到了靠门的位置,随后双手叉在腰上转身走到那男子面前。

  “乔,乔四爷,你不能不讲道理”

  乔楚生冷冷地瞥了他一眼,吓的他马上闭嘴了,他不耐烦的揉着脖子,向前一步居高临下的俯视这个站都站不稳的怂货,心里真想骂一句“老子想带走的人谁他妈敢拦,那他妈来这么多废话”不过鉴于现在的身份,这里这么多人,又不是自己的管辖地盘,还是低调一些比较好,骂人的话到了嘴边又咽了回去。

  乔楚生还保持着居高临下的姿势想了想沉声问道“她是我公共租界中央捕房新来的法医,和我一起公事的人,我带走她合理合法,你有意见”

  此话一出,确实没了理由在拦着,况且单看乔楚生现在的脸上,就算再接他两个胆子他也不敢在阻拦了!

  “不敢不敢了!您请便!”

  见他不在纠缠,乔楚生轻声笑了一声,抬起胳膊向他招了招手“过来!”

  那人也不敢忤逆,双腿打颤的走了过去,乔楚生顺势搭上他的肩膀,一脸笑容的靠近他沉声警告道“老子今天念在你我好歹是同行给你留了几分面子,以后再敢喝点酒,就敢不知道自己姓什么,爷他妈弄死你”

说完向后退了一步拍了拍那人的肩膀,转身拉过顾卿晚的手腕推门离开了。

  乔楚生快步带着顾卿晚出了门,她的手腕还被自己握在手里,方才许是警察当久了职业病的原因,看她有危险想都没想就冲了上去,而现在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想教训她怎么这么大胆和那混子喝酒,明知道有危险为什么不躲,但两个人今天刚认识,这种话他乔楚生没立场说,而那种碰巧路过没想到在这见到你这种的屁话,他怎么也说不出口,是他自己告诉顾卿晚这里的西餐厅不错。

  乔楚生拉着顾卿晚穿过两条街,想走到停车的地方,当他站定回头就看见顾卿晚那一双勾人的眼睛在认真的看着自己,乔楚生欲言又止,舔了舔嘴唇道“法租界最近不太平,你以后少来”

  顾卿晚垂眸转眼,视线勾着乔楚生嫣然一笑轻声问“你担心我啊?”

  乔楚生看她一副不正经的样子心底没来由的烦躁“我没和你开玩笑!看刚才那个警察就知道,你是我巡捕房的人,你少给我惹事儿”

  顾卿晚微微点头当时答应了,乔楚生刚张口想说些什么,就见她扫了一眼自己身后,随后微抬下巴挑眉开口“乔探长,这就是你认为的好玩的地方?”

  乔楚生回了头百乐门三个字在他眼前变换着颜色,在上海滩混了这么多年,之所以现在走到哪,别人都尊称他一声乔四爷,靠的是江湖厮杀,但是要想在上海滩想要吃得开还是要结交各行各界形形色色的朋友,想要最短时间内打开人脉,最简单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来百乐门,况且无聊时来这消遣消遣的挺好,久而久之上海滩的几家百乐门,他都成了常客。今天来这,他也是把车直接停在了这里,还没有进去,乔楚生张了张嘴,想说的话又再一次没顾卿晚堵在了嘴里。

  “其实我也觉得百乐门挺好玩的,要不要一起”顾卿晚勾起唇角,反手拉过乔楚生的手腕,像百乐门走。

  乔楚生吸了一口气,胳膊用力将顾卿晚扯到自己面前,上前半步姿势有些暧昧,他隔着一指的距离虚搂着顾卿晚的腰,低下头危险的盯着刚到自己下巴的女人 “顾小姐我可不是什么正人君子,你才认识我不到一天,你就不怕我对你图谋不轨的做点什么,嗯?”

  顾卿晚面对他突如其来的举动有些意外,但也丝毫不弱势的直视着他滚烫的眼神,身子微微前倾,又贴近了两个人的距离,近到可以感受到他的心跳,是暖暖的。

  她嘴唇轻启,细细软软的话缠绕在两个人周围“你想对我做点什么?方才乔探长你救了我,救命之恩,就算是以身相许我也是可以的”

  她方才喝了酒,现在脸颊微红,眸子里像是噙着水,呼吸间微微吐气,夹杂着红酒的香气,随着夜风缠绕着飘远,最后消失在嘈杂的夜色中。

  乔楚生喉咙一紧,有些不自然的扶着顾卿晚的肩膀,轻轻的将她推开“你家在哪?我送你回去”

  顾卿晚眯起眼睛恍然大悟道“乔探长,你果然是想对我图谋不轨,才认识不到一天就想知道我家在哪”

  乔楚生一阵语塞随后叹气道“我是担心你一个女孩子走夜路不安全”

  “被一个刚认识不到一天的男人送回家更不安全吧!”

  乔楚生简直被顾卿晚气笑了“当我没说!”

  顾卿晚也笑了起来,眼睛笑成了弯弯的月牙“放心吧!我家那片安全得很,我当初租房子之前特地考察过呢!这么多居民区,只有我住的地方,下夜班的女孩子敢自己走夜路回家”

  乔楚生不着痕迹的抬眼问“有这地?我怎么不知道?”

  “你知道才不正常,你难道会没事的大半夜去观察下夜班的女工?”顾卿晚揶揄他。

  乔楚生听这话虽然怪怪的的,但是也挑不出毛病“

你知不知道为什么?”

  顾卿晚耸耸肩,忽然恍然大悟的说“我楼下买早点老板说是因为我们那住着一位上海滩很厉害的大人物,可以镇宅的那种”

  “大人物?谁啊!”乔楚生越来越好奇她住的到底是个什么地方。

  “不知道,等有机会我在问问老板娘,兴许你们还认识呢”

  顾卿晚瞟了一眼乔楚生身后的百乐门,一个舞女已经站在门口看了乔楚生许久,她收回视线抬手看了一眼腕表“时间不早了,我先回去了,乔探长你也赶紧进去吧!人家可在门口瞧了你半天了,可别让漂亮妹妹等着急了”说罢,向他使了个眼色。

  乔楚生也顺着视线回了头,又转回来,双手叉腰,抬起眉毛点了点头说道“那行,你自己回去注意安全!”

  “明天见!”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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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白糖一点都不甜 

【言沈】梨春

算个年贺,其他文章还在赶

1w+

剧与书看得都不多

ooc警告

大概小言公子真追妻火葬场?

求个……评论?

正是冬末春初,南庆得雪下过几轮,不猛不烈,浅浅淡淡地积了一层,屋檐上落了几滴消融得雪水,砸进了小言公子的手心。

有些凉。

小言公子把手一背,也不用等旁人通报,腿一迈踏进了范府的大门。

范闲早些日子待在北齐,错过了南庆的雪,浑身不舒爽,今日窝在家里热了一壶梨花酿,他斟了几杯,想着不见落雪也无妨,正经看个够雪凝霜,再挑个日子和他的婉儿等等一场梨春雪。

梨春雪,也算是南庆的一场奇观。

南庆处于南方,按理雪势不大也不频繁,但初春梨花将开时定会迎来一场大雪,预示来年收成...

算个年贺,其他文章还在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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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与书看得都不多

ooc警告

大概小言公子真追妻火葬场?

求个……评论?

正是冬末春初,南庆得雪下过几轮,不猛不烈,浅浅淡淡地积了一层,屋檐上落了几滴消融得雪水,砸进了小言公子的手心。

有些凉。

小言公子把手一背,也不用等旁人通报,腿一迈踏进了范府的大门。

范闲早些日子待在北齐,错过了南庆的雪,浑身不舒爽,今日窝在家里热了一壶梨花酿,他斟了几杯,想着不见落雪也无妨,正经看个够雪凝霜,再挑个日子和他的婉儿等等一场梨春雪。

梨春雪,也算是南庆的一场奇观。

南庆处于南方,按理雪势不大也不频繁,但初春梨花将开时定会迎来一场大雪,预示来年收成大好。

许是上苍庇佑呢。

坊间的人都这么说。

不过这不干小言公子什么事,他这人怪寡淡的,闷闷的,好像对什么都不中意。

范闲看着不请自来的小言公子,颇有些恨铁不成钢,“早些日子沈姑娘在这,你一日来个三五趟也就算了,如今算是怎么回事?”

言冰云不答他,坐下来就有小厮按例送了一壶梨花春,是新雪煮茶,香的很,北齐的传统。

范闲眼眸一转,放下酒,坐的离言冰云远了些,义正言辞,“你不是看上我了吧,我知道我魅力大,你没戏,我有我的婉儿了。”

言冰云眉头微皱,嫌弃极了范闲口里胡言论语,不过小范大人从来不正经,这也不算什么。

范闲顶着他那张冷淡的脸带来的压力,默默拿回酒杯,暗暗腹诽,真是个醋瓶子,我的婉儿叫不得,偏你的就行。

沈婉儿,沈婉儿,你倒是叫一个。

也不用让人家姑娘平白伤心那么久。

范闲摇摇头,朝言冰云那推过去一盏酒,“我的婉儿姓林,你的呢?”

言冰云要是应了他才有鬼。

小言公子重重放下茶杯,那里面的茶荡了荡,堪堪洒出,“听说林姑娘差点把婚退了,鉴察院正在重新斟酌这门婚事的价值。”

小范大人没辙,拎着茶壶,讨好地冲他笑笑,“我给你倒茶,喝茶喝茶,这还是沈姑娘的茶,好喝的紧。”

小言公子低头转了转了手里的杯子,却突然有一个小厮跑了进来,“公子,公子,沈姑娘她又伤了。”

范闲闻言暗暗去瞥言冰云的脸色,但那神色淡淡的,看不出什么。

小言公子对上范闲探究的眼神,语气冷冷的,“把我床头的药送去。”

那小厮忙不迭地去了。

范闲盯了言冰云好一会儿,突然笑起来,震得言冰云杯里的茶都洒了。

“对不住,”范闲懒洋洋地道声歉,指了指那盏酒,“不管你今日来什么事,总要和我喝一杯再放你回去。”

言冰云还是一张阴沉的脸,“喝酒误事。”

范闲把那盏酒举起来放到他眼前,“这天底下无时无刻都有大事,难道你还能不睡觉去管去,你又不是机器人。言冰云,你有心,也会累。”

范闲言语刻薄起来,似乎是有些生气,“这天下的担子若是只有你一人挑得起,那你就是太看得起自己。”

言冰云犹疑片刻,还是没有接过。

范闲捂着心口,一脸沉痛,“我们之间连这点情谊都没有吗?”

小言公子轻轻敲了敲桌面,半晌低低地说,我不会喝酒。

大约也是。

小言公子打出生就呆在检察院,他的老师傅的神色比小言公子现在的神色还要冷,嘴里也吐不出几句体己话。

小言公子年纪再小一点的时候,可不是这样的性子,他像很多个普通人家的孩子一样,爱哭爱闹也爱笑。

他也曾举着伤痕累累的手,懵懵懂懂地问师傅,“我不喜欢弹琴,也不喜欢下棋,为什么一定要学呢?”

那老师傅冷冷一笑,好像在笑这徒弟怎么这般天真愚昧,不可教导,“入了鉴察院,哪有什么喜欢与不喜欢。”

他半带怜悯地看着他,仿佛从那时起就已经预见言冰云未来的日子,也是鉴察院所有人的命运,“你只要听一个人的话,也只要为一个人做事。”

那是他们生存的全部意义——一切为了庆国。

这句话初听确实可笑,言冰云无法解释,也不用去解释,他们鉴察院的人从不说多余的话,只有一腔又一腔的谎言,等着他们看上的猎物。

那个老师傅同他说,你不用思考,因为现在还不到思考的时候。

等到他冷心冷意,弹得一手好琴,下得一手好棋,连作画的名声都远传北齐,那位老师傅才与他说,你现在可以练武了,而你也要开始思考,怎么才能杀了我。

言冰云用了不久的时间,他没有犹豫,也没有徘徊,一切都变得那样简单,他只需要算计,算计,再算计。

老师傅是中毒身亡的,因为他什么都不爱,唯独爱喝城门口一位风韵犹存的大娘卖的梨花酿,那酒里原先掺了水,于是老师傅每每喝的半醉,是恰恰正好。

而言冰云只是告诉了那位大娘,有个人爱她的酒,也爱了她很多年。

那晚的梨花酿很浓很烈,老师傅就着砒霜和烈酒,倒在言冰云的剑下。

他像是料到了一切,也无不甘,也无愤懑,他仰头喝掉最后一口酒,沉沉笑了起来,“你很好。”

那个老师傅看着言冰云,那双眼睛黢黑的,又好像不是再看他,“我们鉴察院的人,最好一辈子断情绝爱,或许还能活的久一点。”

老师傅的血止不住了,混着那晚上的清晖淌了一地,“小子,你会是庆国的一把利刃。”

“一切为了大庆。”

他喃喃着倒下。

这句话是鉴察院上下千余人的星火,燃尽了代代人的鲜血与命运。

而庆国之外呢?

言冰云阖上了老师傅的眼。

再无其他。

“简直放他妈的屁。”

范闲喝大了,一掌拍上桌子,卷着舌头,皱着眉,一定要言冰云喝一盅。

言冰云接过那盏酒,微微迟疑,“我今日来要向你讨一件东西。”

范闲脸上泛红,他半撑着脸,似笑非笑,“你要什么。”

“《红楼》的后半部。”

范闲笑了起来,“你要是有这闲情逸致,沈姑娘也不至于流那么多泪,也不知是不是前世欠你的,做了一株等着神瑛侍者的绛珠仙草,整日整日的要还你一面之缘。”

言冰云冷淡地横了他一眼,“给不给。”

范闲指了指他手里的酒杯,“你要是能喝完一壶梨花酿,别说《红楼》,《金瓶梅》我都送给你。”

小言公子倒是没听过什么《金瓶梅》,只是他想,沈婉儿没有准会喜欢,于是应了一句好,仰头便是一杯。

酒液在他舌尖上炸开,有些辣,又有些苦。

范闲拍手叫好,“是个爽快人。”于是拎起一壶向小言公子扔了过去。

范闲高高举起手里那壶酒,冲他笑了笑,有些豪气地饮了一口,“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这是言冰云从没听过的句式。

范闲拍了拍他的肩,长长叹一口气。

“不如好好醉一醉。”

酒过三巡,或者更多,小范大人喝的立不起来,揪着言冰云的袖子,草草提了几句,“前些日子抓了个北齐的刺客,用了些法子叫他吐了几句话。他说是冲我来的,因着我把沈姑娘交到了那个言冰云的手里。”

“他说,白天在街头遥遥见过他们家姑娘一面,看见了沈姑娘手上的红痕,知她过得不好。”

范闲双颊飞红,眼神亮亮的,“没想到小言公子哥爱这口,真是太变态了。”

言冰云弄不懂他的意思,但也知道不是什么好词,他头晕涨涨的,甩开范闲的手,拿了那两卷书,有些踉跄地要出门。

范闲在后面冲他大喊,“对了,记着告诉沈姑娘,《红楼》是没有结局的。”

当晚月色很好,混着雪霜,倒有些明亮。

沈姑娘撞了两下手腕上的锁链,那是玄铁打造,以轻巧闻名于世,在手腕处还有一个垫子。

她略懂些针绣,知道这技巧和布料是很好的,但是动作间磨得还是疼,沈姑娘紧紧蜷缩起来,手脚上叮当作响,真的很疼。

言冰云锁住她的时候半分解释也没有,只是低低说了句抱歉。

沈姑娘还流着泪,眼睛里水汪汪的,看不清他的神色,“没事的,”她低下头盯着言冰云的手,“我会一直恨你,恨你们。”

也恨我自己。

夜深人静,她一直睡得不好。

是以,沈姑娘翻身见到有个黑影立在她床边静静看着她的时候,心里还想,莫不是哥哥来找她,要带她一同走了。

但不是。

小言公子半张脸浸在透过了薄纱的清晖里,眉若远山,面色若春花有些泛红。

他直挺挺地立着,对上了她的眼神,仍有些木讷。

半晌,他伸了一只手。

是两卷书和一支白玉雕的梨花簪。

只是梨花雕的有些歪七扭八,花瓣一大一小,不是很好看。

沈姑娘踌躇了一会儿接过,轻声说了句谢。

白天才有婢女问她有什么想要的,如今就有人送上来,沈姑娘有些哭笑不得,也不见平时言冰云是这么雷厉风行的性子。

但这背后是警告还是关心,都已经不重要了。

事情按理都做完了,可是小言公子仍一动不动地杵在那,两只眼睛黑沉沉的。

有一股淡淡的酒气混着雪霜的味道在屋子里散开,冷冷的。

原来是喝了酒。

沈姑娘小心翼翼地拽了拽他的袖子,“该回去了。”

言冰云点点头,突然坐下来靠在她的床边,眼睛一错不错地望着她。

沈姑娘心里有万千擂鼓,在寂静无人的夜晚,突然砰砰砰地响起来,像从前上京城内她强拉着小言公子去看过的灿灿烟火,绚烂又短暂,是场火树银花的幽梦。

沈姑娘捂上心口,她通红着脸,像极了春意绵绵的少女等着她迟迟未来的情郎。

然而她知道的,她的情郎不会来了。

那支白玉的梨花簪被她紧紧攥在了手里。

沈姑娘从前很想,真的很想,带着那位浅笑着说在下姓云,不知姑娘芳名的云公子,那位弹着琴边摇着头边看着她笑的云公子,那位叹息着说我还不曾见过人间无数风采的云公子,带着他去瞧一瞧,世间有好光景万千,如是她闻,亦要他闻。

言冰云或许以为只要他狠些,这个养在深闺里柔柔弱弱的女子就会明白,小言公子是小言公子,而她恋慕的云公子只是他蛊惑她的一张皮。

但沈姑娘不怕他,她不在乎他冷言冷语,不在乎他若即若离,甚至不在乎他眼里没有她。

她只是在想,在成为南庆的一把利刃前,她应该带着小言公子去尝一尝人世间的好滋味。

不然,会不会,有些太难过了。

沈重沉沉叹气,问他不争气的妹妹,知不知道自己喜欢的只是一张好皮相,和用谎言堆砌起来的南庆暗探。

若你不是我沈重的妹妹,他又怎么会对你上心。

但沈姑娘缓缓摇头。

她眼睛红了一圈,或许是为了哥哥少有的呵责与失望,也或许是为了这块遮羞布后令人难堪的真相。

她对着沈重慢慢地,哽咽着,挤出一个微笑。

即使云公子不是云公子了,她也很喜欢他,喜欢他真实的冷傲,喜欢他少有的焦慌,喜欢层层寒冰之下她偶然窥得的一缕天光。

有些人遇见了便是遇见了。

是她先动心,又怎么能去怪他。

可是一切到这里就够了。

是他们往日情分的终点了。

过往种种应是恍然如昨,如今记起却像隔世,而以后是再无机会。

沈姑娘伸了一只手轻轻碰了碰言冰云的脸。

小言公子顺从地看着她,也伸手握住了她的手。

他的手很冷,而她的温暖如吉光片羽,于是两个人的手都被岁月里的深深夜风催冷,无法寰转。

言冰云微微皱眉,他摸到她手上还未愈合的伤疤。

沈姑娘想,你皱什么眉呢,是我求着你教我些功夫,也是我一意孤行要救你,说到底是与你无干的。

那瓶送来的药她涂过一次。

是一瓶很好的伤药,温和无痛,一点点的疤痕也不会留下。

但她知道的。

言冰云囚于北齐时,她天天去看他。

有时带了一整盒的杏仁酥去,有时提了一整壶的梨花春去,也有时什么都不带,只是坐在那,絮絮叨叨地说些她在上京里的听闻。

言冰云什么多余的表情也没有,只是受刑后,苍白着嘴唇,说些不痛不痒的赶她的话。

直到沈重大怒,关了沈姑娘整整三天后,小言公子突然对她有了好脸色。

他露了一个很清浅的微笑,对她说,你过来些。

沈姑娘心里陡然生了一股凉意,这笑,她从前在云公子脸上看到过,那时他立在上京城头,眼里一片冷意。

沈姑娘颤巍巍地走过去。

言冰云不知哪里来的力气,一把抓了她的手,然后扯开了自己的衣服。

“你看见了吗?”

当然是看见了的。

那些皮肉没有一处是好的,但愈合的地方,连一点疤痕也没有,恍如新生。

“南庆的伤药能把一个人所有的伤痕都去掉,这样才符合云公子的身份,谦谦君子,温润如玉,不是吗?”

言冰云露出一个讥笑,抓紧她的手,贴在了自己的胸膛上。

“你喜欢的云公子,是我一点一点用诗情画意,用琴声连绵,用无数膏药堆起来的,你说我会不会喜欢。”

沈姑娘的泪水一串一串地砸在了石砖上,连点回声也没有。

“疼吗?”

小言公子有些惊诧地看了她一眼,然后摇了摇头,他松开了她的手,不再看她,“都过去了,你不要再来了。”

那药本应该是痛的。

而现在的沈姑娘不在乎女孩子家家的小心思了。

她要留下那些疤痕,它们丑陋也真实,要生在那,日日提醒她,记住那些辗转反侧,夜不能寐的痛苦。

小言公子带着她的手放到了自己的脖颈上,他依旧什么话也不说,只是看着她。

沈姑娘有些恍惚,她印象里的小言公子从未有过那么脆弱,那么温和的时候。

她从前不知道,人是极容易死的,朝生暮亡,譬如现在,他的生杀予夺,有一天也会落在她的手心。

沈姑娘抽回手,把那枚簪子塞回小言公子的手里,“你回去吧,不要再来了。”

言冰云点点头,他并没有立刻走,而是俯下身凑在她耳边,说了今夜与她的唯一一句话。

“你想要什么?”

有太多了。

沈姑娘想了半天,也轻轻凑在他的耳畔,她身上的暖香和他的冷冷的雪霜味混在了一起,好像融烬的冬日,“酒一醒,你要把什么都忘了。”

“我想要走了。”

言冰云一言不发,他拿出来随身的钥匙,解开了她手上的镣铐。

锁链砸在地上,在冬日漠漠的夜里,格外的响。

沈姑娘坐在床上,她低垂着头,活动了一下自己的手腕。

而言冰云看了她一眼。

只是更深露重,在这个注定要被遗忘的夜晚,他们没能相望彼此,从过往到如今,或许亦是将来。

那扇门最后关上,隔绝了屋外的萧萧寒风,那一点酒气很快就散了,沈姑娘愣了一会儿,把被子捂捂紧,一场梦便算是醒了。

后来沈姑娘就再没见过言冰云。

小言公子似乎很忙,底下的婢女闲暇时总要提上一两句,昨日说他们家少爷去了鉴察院,今日说去了范府,明日许是要进宫。

语气里颇为骄傲。

也有好些公文连着夜送入府里,日头未升便送了出去。

沈姑娘听了也只能笑一笑,这偌大的府里忒冷清,只能等着范若若来找她,聊一聊北齐,聊一聊南庆,或者聊一聊《红楼》。

范若若正觉着京城里的女子向来没什么见识,偶然见了她,欢喜的不得了。

其实沈姑娘也不见得多有不同,但她来自北齐,性格却像南庆的柔风吹出来的,温柔可亲,听了范若若怎么出格的话,也只是推一推她,叫她喝口茶,吃块饼,消停一会儿,再骂。

所以即使沈姑娘之后到了言府,范若若也依旧三天两回来找她。

圣上以为言范两家喜事将近,特意召了言冰云和范闲一同过去。

也不知那天发生了什么,总之范若若再来的时候,往地上啐了一口,直直对她说,不待见言冰云那块榆木疙瘩。

她一点不喜欢小言公子,却是为沈姑娘打抱不平。

沈姑娘照样子吃了口茶,还是忍不住替他分辩了几句,“小言公子也只是口是心非了点。”

除此之外,没什么不好的。

“哪里是口是心非,”范若若拍了拍桌子,“估计心里是南辕北辙。”

“算了,不说他了,”范若若拉住她的胳膊,层层纱面蹭在一起,有些皱褶,“今夜是南庆的庙会,我可和我哥说了,要带着你一起去的。”

沈姑娘任她往身上靠着,良久,点了点头。

她从前读过游记,向往南庆的佳节盛宴已久,想不到会是以这种方式遇见。

出门时,天色昏暗,街头的灯一盏一盏亮了起来,红艳的烛火染红夜色,烧的明明亮亮。

沈姑娘拿了一个面具,披了一件狐裘,跟在范若若后面,嘱咐她,“你小心些。”

范若若抓着她的手,在人群里左窜右窜,兴许是一张面具遮着脸,胆子愈发大了起来,简直要无法无天。

沈姑娘看她很是灵活,像一尾入水的鱼终于扑腾开,忍不住笑了起来,她跟在后面,也穿过潮潮人海。

“你要慢些。”

才说着,就撞上了一个人。

她直直撞进一个胸膛,闻见了一点点梨花春的气味,但漫天的烟花倏忽炸开,于是又有一些硝烟味。

那个人扶住她的腰,又拢住她的耳朵,待到一轮燃尽的星火坠完,才低低地说了一句抱歉,然后就撒手,往后退了一步。

沈姑娘再抬头,范若若已经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那位公子也带着面具,白衣白袄,黑色的锦纹束腰,挺直地立在她前头,像是北齐她家院子里的青竹,风折不弯,雪霜不倒。

沈姑娘道了一句多谢,就要继续往前走。

那公子顿了顿说,你要找谁,我陪你一起。

沈姑娘犹豫地点了点头。

街上人太多,推推搡搡的,这位公子朝她伸了一只手,她有些发愣,那公子似乎觉得不妥,于是把衣袖递给了她,“抓着这个吧。”

沈姑娘抓了上去,牢牢跟在后头。

这个公子慢慢地往前走,一只手把她护在后面,交杂在焰火声里的,是零零碎碎的疑问。

“你什么时候认出我的。”

沈姑娘突然捏紧了他的衣袖,白衣上多了几条赫然的折痕。

那你呢,她反问他,小言公子又是什么时候认出我的呢。

然而谁都不说话了。

汹汹涌涌的人潮奔流,小摊小贩的吆喝声里掺了各种男男女女的私语。

只是没有他的。

也只是没有她的。

言冰云带着她去了京城城门上面。

林婉儿站在范闲的身后,拉着范若若,两个人不知说了些什么,捂着嘴笑了起来。

范闲倒成了孤家寡人,孤零零地立在城头,见着言冰云来了,苦笑一声,“如今我才是个亮闪闪的电灯泡了。”

言冰云脸色淡漠,“大人说笑了。”

沈姑娘倏地松了言冰云的袖子,走到范若若旁边。

范闲凑了上来,拍拍言冰云的肩,“叫你出来,你还不肯,”他眼神在两个人之间打转,“现在觉得庙会滋味如何。”

言冰云瞥了一眼他的手。

范闲讪讪地把手拿下来,啧啧说,“我觉得今日的庙会滋味好的很。”

沈姑娘其实插不上话,她也不是很在意,索性低头看着南庆的人间。

但与北齐的并没有什么不一样。

万家灯火倏忽起,几乎要映红半边天色,嘈嘈杂杂的声音随着夜风直上,要冲上九天云霄,无数人潮缓缓流动,汇聚又散开。

盛大的烟火炸开,在零星的火光里,她感到有一个人握住了她的手。

歌舞升平,海晏河清。

原来人间盛景便是这样。

沈姑娘忽然有些明白小言公子口里的南庆。

它或许腐朽,或许黑暗,或许有千千万万人葬在繁华的墓碑里,流着血,淌着泪,但烈火终有一天要切切地烧起来,烧尽所有的战乱,烧尽所有的流离。会有千家万户点起一盏盏灯,诚恳地向神明祈求。

希望永远的平安喜乐。

无论是南庆,亦或是北齐。

而他们要守的,为之拼命的,便是人间好光景。

沈姑娘偷偷看了一眼旁边的言冰云。

他神色还是很淡,但无数烟火也染红了他的脸,他盯着脚下的人间,眼里竟也有一些柔和的笑意。

沈姑娘回握住他。

而他们一起遥望天空,似乎可以看到,在无数焰火燃尽后,又是一年盛世要缓缓走来。

雪霜都化开了,城门地面湿滑,范闲带着他的两个小祖宗急急要回去。

言冰云轻轻地握着沈姑娘的手,低声问她,“能陪我再走一会儿吗?”

沈姑娘的耳垂有一点羞红,她应了一句好。

言冰云带着她慢慢走,夜色里什么都看不大清,沈姑娘通红着脸,捂住自己心口,她什么话都讲不太出来,只知道跟着言冰云。

这一刻,天涯海角,她也是愿意去的。

言冰云带她去了一棵梨树下。

那里挂了一盏灯笼,还没点上火,素白的纸糊了一层,很是鲜明。

北齐过节是要点天灯的。

言冰云接下那盏灯递给她。

“你有什么想要的。”

他问她。

沈姑娘想了一会儿,没有说话,她拿着那盏灯,点了火,小言公子的手和她的手一起松开。

那盏灯晃晃悠悠地飞了上去,火光明明灭灭。

沈姑娘闭上了眼,虔诚地向神明许下来年的愿望。

愿我们都能得偿所愿。

迈进言府大门的时候,言冰云喊了她一声。

沈姑娘有些疑惑地看着他。

言冰云立在她前头,躬下身,把一支簪子插在了她的头上。

“今天的烟火和上京城的好像。”

他看着她。

沈姑娘笑着说,“是吗,你还记得。”

言冰云黑沉的眼睛里倒映出她苍白的脸。

他把那件狐裘系的紧了一点,在她耳边说,“祝你如愿以偿。”

言冰云起身要回房。

沈姑娘在后面看着他的背影,终于喊了一句,“我想要出城钓鱼。”

言冰云没有停下来,他说,如你所愿。

当天晚上的风刮得很大。

小言公子做了一个不怎么安稳的梦。

那是他很小的时候了,他的老师傅还没死,还拿着一根小棍子敲在他的手上,残忍地说,“这儿弹错了。”

小言公子弹了好久的琴,最后才能回去。

天完全暗了下来。

他有一点点赌气,就跑到后院的花丛里待着。

一场花事正好。

萤火虫和蝴蝶纷飞,灿灿的光落下来,于是小言公子平生有了第一件欢喜的事情。

他生了一些渴望。

有一只蝴蝶扑闪着翅膀落在他手心。

轻轻的。

痒痒的。

那翅膀扑闪扑闪,就要飞走。

小言公子一着急,合拢了手,但他太疼了,连力道都不能掌握。

于是那只脆弱的蝴蝶再也不能飞走。

他呆呆地看着那只瘫在手心里的蝴蝶。

有一个人到了他前面。

范闲的声音在梦里也扰的他不能安宁。

他说,言冰云,你要先是一个人。

狂风吹开了屋里的窗,言冰云坐起来,仔仔细细地看了自己的手心。

他慢慢握紧了手。

但那里什么也没有。

没几天过去,言冰云就站在沈姑娘房前敲了敲,他修长的身影印在窗上,像极了水墨画。

“今日天气还好,去郊外钓鱼吗?”

沈姑娘开了门,她头上戴了那只丑丑的簪子,整个人却是有些难得的雀跃。

言冰云不免笑了笑,在阳光之下,极其浅淡,“就我,你,和范闲。”

那是郊外的湖水。

冬日还没有过去,南庆的湖只结了薄薄一层冰,湛蓝的天色只有云层在波卷,风移影动。

沈姑娘一向很有耐心。

她独独坐在一边,面前的冰被范闲一掌真气打碎,才把线抛了下去。

范闲不爱钓鱼,于是就在言冰云旁边看来看去。

“你居然还会钓鱼,”他坐在那,“看你平时一副冰块脸的样子,还以为你真的清心寡欲。”

范闲讲的来劲,没成想脚一滑,往湖里踢了一颗石子,激起水花四溅,圈圈涟漪扩散开。

鱼都给吓跑了。

言冰云一直盯着他,捏杆子的手紧了紧。

范闲摆摆手,“我负责,我负责。”

他一掌一掌击向湖水,震出几条鱼落进箩筐里。

“今天晚上加餐。”

范闲拎起箩筐,好生得意。

言冰云摇摇头。

沈姑娘也摇摇头。

小言公子重新抛了线,他静静坐在那,听见冰层下有什么东西破碎开来,于是日光透了进来,一切要变得再清晰不过。

郊外没什么人,寒风随着向晚的天色而起,还掺了一点水汽,吹落了些许的梨花瓣。

范闲在前面背着手,领着箩筐慢悠悠地走,他看了一眼身后沉默着的两个人,啧啧摇头。

然而他听到一道利利风声,从前面射来。

范闲急急往后拿着箩筐一挡,一条鱼便没了命。

“言冰云,”范闲冷冷喊到,“有人来了。”

沈姑娘被小言公子一拉手,拽到范闲身后。

一个人骑着马从梨花树里慢条斯理地走出。

是沈家的人。

言冰云的手捏的更紧了。

那个人淡淡扫过他们,对着沈姑娘行了一个礼,“小姐,我们来接你了。”

范闲听到了无数机关箭搭上的声音。

沈姑娘挣了两下,挣不开。

她对着言冰云说,“我该走了。”

“你放开我吧。”

言冰云仍是握着她。

那个骑马的男人手一指,于是利箭都调整好了方向。

沈姑娘心里急了,冲他喊,“你再等一等。”

但那个男人露出一个苦笑,他叹了一口气,“小姐,我们早就被包围了。”

沈姑娘看向言冰云。

他还是一副冷淡的神色,只有苍白的手指在她的纱衣上留下深深褶皱。

原来如此。

沈姑娘忍不住带了些哭腔,“我不能是北齐的人,也不能是南庆的人。”

言冰云张了张口,但那些利箭如倾盆大雨,于是他的一句话轻飘飘地被雨打散,戳成了千疮百孔。

他们的人马杀了进来,淋淋鲜血洒了一地,刀光剑影间,沈姑娘被小言公子拉着,发髻松散,眼眶通红。

她只能对着他们大喊,“别打了,别打了。”

她喊的太急,甚至要咳出些血来。

沈姑娘拔下头上的那支簪子,她的一身功夫都是言冰云教的,她学的认真,可怎么样都只是皮毛。

但没关系。

沈姑娘抹一把眼泪。

至少,若是沈家的人看她被擒,便知要退。

这也是沈重平日里说的。

识时务者为俊杰。

于是她提着那柄簪子迎向言冰云。

东风吹起,她的裙摆长扬,像开在黄昏里的一朵花,也像他梦里的那只蝴蝶。

言冰云松了手,他的蝴蝶蹁跹着落进了他的怀抱。

那只簪子刺的不太准,偏在了心口三寸。

沈姑娘红着眼睛看着他,又是一串泪沉沉砸了下来。

言冰云想,其实沈姑娘哭的很好看,像一只单纯的兔子。只是泪太多了,或许是喜欢他太苦了。

他微微一笑,把她抱的更紧了一点。

这笑比从前做云公子时更好看,也更肆意,因为连眼里都是潺潺的春水和欢喜。

他凑在她的耳边,“你要如愿以偿。”

小言公子松开手,沈姑娘来不及松开那支簪子,她身后传来一阵疾疾的马蹄声,一个人手一伸把她接上了马。

那支簪子被拔了出来,滚烫的鲜血顺着留下来,它那么烫,烫的她握不住它,于是落下来,被马蹄连着梨花瓣一同踩碎。

小言公子向后面倒去,范闲冲了上来,捂住他的胸口,向后面怒喊,“军医呢!”

言冰云笑出声,滚滚鲜血随着他的笑一起从范闲的指间汩汩流淌。

他想,人间情爱原来是痛的,但他见着红着眼眶的沈姑娘,于是觉得,连这痛也是好的。

是心甘情愿的。

范闲捂着伤口,却见有一层雪霜积了起来,他抬头,见到漫天飞雪,纷纷扬扬。

南庆的最后一场雪,今年来的格外的迟。

城里的小姐们坐在茶馆里,有一位兴奋地喊了起来,“下雪了。”

于是她微微伸手接了一抔,冰凉的雪水化开,从她的指缝落下,砸到底下的一位公子。

那位公子微微抬头,冲她轻轻笑了一下。

而城外的雪压在庄稼上。

木屋里的农户揽着他的婆娘,屋内的炭火烧的暖和,在纷飞的雪霜里,他说,“我给你买件冬衣吧。”

那婆娘倚在他的怀里,也伸手接了一抔雪,她甜甜地笑了起来,“好啊。”

农户把头靠在她的肩颈旁,“明年我们会过得更好。”

会更好的。

那些雪落下来,融在小言公子温热的鲜血里,汇成不止奔流,要去一个遥远的地方。

小言公子眼前一片模糊。

他记起很久以前,北齐下了一场雪。

那时沈姑娘拉着他,走在梨花树下,积雪压散了花瓣,落在她的头上。

她穿着一袭白衣,荡开来的裙摆,飘飘晃晃,落在他心上。

她问他,南庆的雪是什么样的。

小言公子回答不了,他从不留意,于是连骗她也不能。

他只能说,南庆有一场梨春雪,雪压散了梨花,应该是好看的。

那有一天你带我去看看吧。

那个姑娘笑着给他递了一朵花。

而此时言冰云终于接过。

在漫天飞雪里,言冰云看不分明,他晕晕沉沉,觉得这大概也算他践诺了。

范闲捂着他的胸口,刚想说,你别笑了,却听见有一句话,压在重重新雪下,终于冒出了头。

只是那个该听见的人不在了。

这算不算爱一个人。

言冰云轻轻抓着范闲的袖子。

然而新雪下的太大,这句话要沉在缄默了的天地间,和那支碎了的白玉梨花簪一起将被埋起来,一辈子,见不得天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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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冰云X沈婉儿]言小公子他迟早翻车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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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婉儿用完早食,同谢峤几番扯皮后,由剪春斋又提了两裹糕点归家。谢峤府衙里还有些琐事,日前多位女子无故失踪,他和沈婉儿布局数日,如今一番细查又牵扯出了户部的蝇苟来。

那些事自然与沈婉儿没什么干系,她拎着糕点逛过府衙长街,正想归家算算这两个月的账,途径善和堂时却又被叫住了。

沈家的宅子被封,沈重的身家也上缴了国库,所幸那时她父亲为她备婚事时将许多铺子都归在了她名下。北齐皇帝大约也懒怠着跟她一个孤女计较银钱,故而她日子其实过得还算不错。

善和堂是她名下的商铺,她初回北齐时被人诟病是罪臣之女,因此铺子价钱压的极低,才被善和堂租去当了医馆。

医馆里的老医师同她相熟,将余下近半年的房钱都交给了...



07



沈婉儿用完早食,同谢峤几番扯皮后,由剪春斋又提了两裹糕点归家。谢峤府衙里还有些琐事,日前多位女子无故失踪,他和沈婉儿布局数日,如今一番细查又牵扯出了户部的蝇苟来。

那些事自然与沈婉儿没什么干系,她拎着糕点逛过府衙长街,正想归家算算这两个月的账,途径善和堂时却又被叫住了。

沈家的宅子被封,沈重的身家也上缴了国库,所幸那时她父亲为她备婚事时将许多铺子都归在了她名下。北齐皇帝大约也懒怠着跟她一个孤女计较银钱,故而她日子其实过得还算不错。

善和堂是她名下的商铺,她初回北齐时被人诟病是罪臣之女,因此铺子价钱压的极低,才被善和堂租去当了医馆。

医馆里的老医师同她相熟,将余下近半年的房钱都交给了她,沈婉儿粗略点过后正准备出门,却忽然被老医师叫住,引她又去了后院。

上京新下过雨,屋檐瓦上还留有水渍。沈婉儿面色沉静,孤身站在院中。片刻后后门被推开,来人身着短打武袍,掸落衣袍尘灰时露出了右手虎口处的老茧。他遮雨的帽檐压得极低,声音亦是低沉。

“大小姐,别来无恙。”


沈婉儿晚间出善和堂时,手里除了两裹糕点,便是两包药材。

上京河岸灯火灼灼,人声鼎沸。秋霜后便是皇帝寿辰,城内涌入了大批周边小国的祝寿使臣,也多有热闹。沈婉儿打从街道走过,一路围观了许多惊奇玩意儿。

她随着人群涌向河岸,便见那处有人点了火圈,有几头狮子正绕着火圈打转儿,另有头舞象被关在一旁的铁笼里。

那本是宫中寿宴时参与表演的戏团,初入上京,恰逢京中热闹,四周平民围了一圈儿等着看戏,沈婉儿亦驻足在人群里,且因她生的好看,身前人都让着她,不出片刻她便让去了最前头。

那几头狮子瞧上去没什么脾气,奔跃间也很无力,只是后头鞭子落下,跟着指令跃过火圈。人群中喝彩声连连,沈婉儿瞧了片刻觉得无趣,她绕过人群行至铁笼前,仔细打量着那头舞象。

片刻后她转身挤出人群,卖面具的阿婆亦远远瞧着热闹,却因年老昏花,身子骨也不是很好,只能问向沈婉儿:“姑娘,那狮子凶不凶啊?”

沈婉儿应道:“不凶,被关的久了,爪牙都磨钝了。”

老人家好奇心重,闻言又道:“那舞象真的会跳舞吗?听闻这是要为陛下献舞的舞象,只有宫中才能见到哩。”

沈婉儿笑道:“我也不知。”

她随手买了只面具覆在脸上,又掏出些银钱:“你这些面具我都买下了,只是今日不好拿,明日你送到我府上去。这里虽热闹,到底人多,你还是先回家吧。”

老人得了银钱便收拾摊子,忽然想起还没有问她住所,一抬头却见那姑娘已没了踪迹。

沈婉儿行至河岸,片刻后不远处忽然传来惊呼声。

她远远的只瞧见那舞象钻出了笼子,扬掌踏碎四周圈起的围杆。

看守铁笼的人不防没上好锁,那头舞象由此推开了栅门,四下一阵惶恐,驭兽师忙提着鞭子赶上前。沈婉儿眼见人群在慌乱间四散开来,先前这里围了一圈人,如今匆匆忙忙都向河岸涌去。

沈婉儿静静立在那处,手里拿着的面具轻轻敲着石栏,等人群自她身前掠过,她忽然向后倒去,手里拎着的药材和糕点率先落了水。

今夜月光甚好,仰面望去可见月色皎皎如雪。若是此时有清茶一盏,并友人二三,最好忆些旧事。

沈婉儿嘴角轻轻牵起,她再次隔着攒动人群远远望向那头舞象,身子猛然后倾。然预想中的落水并没有实行,她在人群里忽然被人攥紧了手臂,又猛的被往前扯了一扯。

沈婉儿猝不及防,额头磕上来人肩骨,疼得她面色一白。

待抬头望去,方才瞧见言冰云面色冰冷,薄唇抿成一线。

沈婉儿怔然。她神思混乱,有些茫然,实在不知言冰云是从哪路冒出来的好手,如此的会截胡。

“你……”

她话未出口,便听见言冰云一字一顿,轻声道:“沈婉儿……我不该放你回北齐。”

四周仿佛忽然间没了声响,只有沈婉儿眸光微闪。


沈重的宅子被封,沈婉儿如今住的,是寻常商户里的院落。院中也只一个新买的聋哑丫鬟小果儿,并一位帮工的厨娘,且此时夜深,厨娘已回了家,只剩小果儿点着灯在等她。

沈婉儿平日并不晚归,她在上京如今朋友不多,闲来无事也只是喝茶听书,鲜少在亥时尚未归家。

小果儿正有些担忧,她在院子里来回走动,心中思虑前两日的案子,却听见门前忽然传来脚步声,且不止一人。


沈婉儿道:“你跟也跟来了,知道我的住处了,若是还有话,改日再说吧。”

她神色冷淡,不想同言冰云多谈,转身便推开门,小果儿正站在门后,见着她眉开眼笑。

沈婉儿朝她比着手势,叫她回房休息,自己却回身给院门落了锁,未再瞧言冰云一眼。

小果儿虽好奇门外站着的人,但她向来没什么心眼,院门关上后她便听话的回了自己房,只是没一会儿困意上涌,教她迷瞪得睁不开眼,趴在桌上便迷迷糊糊的睡了。

沈婉儿在房中静坐了片刻,未多久她起身出房,果见言冰云聪院墙外跳了进来。他一身白衣飒飒,不同往年穿着锦衣卫的官服攀过沈府的墙。那时他常笑,分明是醉人的桃花眼,偏生眉宇里带些冷意,沈婉儿仰头看着他,只觉他比星星还要好看几分。

可惜那是数年前的旧事了。

如今沈婉儿眉眼低垂,两肩坍下:“你到底想做什么?”

言冰云跃过院墙,他不同沈婉儿多语,顺势握住她手腕便往房里拉,打更的从门前路过,已是子时夜深,四下里静悄悄的没什么声响。

沈婉儿被一路扯进房里,她见机一把抱住门户,低声道:“言冰云!这是我闺房!”

青年神色淡淡:“我没进过吗?”

沈婉儿一噎,过了好一会儿才开口:“你到底要干嘛?”

她实在摸不透言冰云的心思,也没什么力气同他纠缠,还是直截了当的问出口好些。

“我今日若是未在上京河岸寻到你,你是不是就要失足落水,病上数月?”言冰云缓声道。

他面上神情不显,沈婉儿却无端察觉出冷意。

“秋日河水冰凉刺骨,你这一病少说要养几个月,自然,也会剥下你大半条命。如此便没有人怀疑你是故意落的水,更没有人会将舞象发疯的事怀疑到你头上。”

“更何况你今日本没有下多少药,但只要些微,你知道这药粉可让舞象发疯便足够了。至于证据,你落水后,谁能知晓你的药粉藏在哪里。”

沈婉儿笑起来:“你派人跟着我。”

言冰云道:“不止我派了人,还有人跟着你。”

“宫里那位吗?” 沈婉儿神色平静:“说来真叫人不甘心,他能派人盯着我,我却打探不到她的消息。”

他紧紧盯着眼前女子。

两年前派人送她回北齐时,他便料到了今日局面。她毕竟是沈重的女儿,只要北齐皇帝在位一日,她便没有真正的自由可言。

然那时她心灰意冷,同范闲说的话亦像是放下了一切,他本不该如此轻易的就信了她。

“再过两日便是北齐皇帝寿辰,届时送上贺礼,宴后你便跟我回南庆。”言冰云道:“你若不愿在京都,便去别处待着,松州风景不错,也有栀子林。”

“我不去。”

“我没有跟你商量。”

沈婉儿嘲弄道:“你从来不问我要做什么,也不问我愿不愿意。救我时如此,成婚时如此,如今也一样。”

“我的路该我自己走,是好是坏,是生是死,是我自己决定。”她仰首望向言冰云,眼中微光烁烁。

言冰云恍然惊觉,她似乎并不像印象里十六岁的沈婉儿了。她早已不是当年站在院墙下仰首望向他的小姑娘,比起千娇百宠,天真不知世事的世家贵女,她是家破人亡后辗转逃亡了数年的沈婉儿。

言冰云轻声道:“你杀不了他的。”

宫中守卫何其森严,便是宴上祝寿人多杂乱,也多有侍卫盯着。舞象发疯乱踩,能伤到皇帝的可能不过千分之一。

她在拿命赌这千分之一。

“我知道。”沈婉儿点头。她心中疲惫不堪,却强撑着不叫旁人看出来:“若是这一举无用,让他查出我来也好。我也好在去前,替我沈家上下二百三十一口人问问,他们何罪至此呢?”


他们何罪至此呢?


沈婉儿倚着门慢慢蹲下。今夜月色甚好,可惜千里共明月,有人阖家欢乐,有人便是孤身。

言冰云忽然将手伸过来。

他指骨细长,因常年握剑指腹有些薄茧,上头的纹络却依旧干净清晰。这是数次握住过她的手,在沈府的墙头,在凌云观的观后,在上京河的河岸。

沈婉儿迟疑道:“做什么?”

“你不是想问北齐皇帝为什么?”言冰云声音极轻,神色亦是淡淡。他低下身子,握住她的手,掌心攒着的暖意攀过腕骨蔓延至他周身。


“我带你去找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