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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什么 是正义?
鹰雄 2020-01-13

什么是正义?不同的利益集团有不同的定义,显然都很片面。要想准确解释正义,必须站在全人类共同利益的基础上,以生命的终极价值为参考,高瞻远瞩。既然人与自然为对抗关系,那么,改造征服自然无疑是正义的实质,其他都是伪正义、非正义。人类总体上看,无非分为两大集团:创造利益的集团和争抢利益的集团。谁都清楚,名、利、地位是创造出来的,非争抢出来。其实,土匪心里也知道正义是怎么样的,但他们好吃懒做,故意不接受。两大集团,哪一部分被淘汰,决定了社会的正邪。罗尔斯正义论最致命的缺陷就在于他只考虑利益如何“公平”分配,却丝毫不过问利益由谁创造出来,使得分配方案失去基础,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不攻自破。毫无疑问,只有创造利益的人才有权参与分配,而分配是否公平,只能以创造利益的多少作为参考标准,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

自古小人喻于利,君子喻于义,“不义之财于我如浮云”,正义者之间的友谊向来以共同信仰为纽带,而非利益。对成功的界定、对进步的评判,不能以个人的利益实现、欲望满足为标准,必须从有利于整个人类长远健康发展的高度来把握。所以,人类的成功,首先要灭恶,把那些不劳而获的寄生虫清除出社会,然后再谈改造自然、创新文明成果。否则,让恶来享受文明成果,只会助纣为虐,使文明成为邪恶的奴隶,最终毁掉文明。

正义是人类的目标和方向,按劳分配是正义的基石,文明是正义的具体内容。所谓文明,就是共同改造自然而不互斗,这需要规则和秩序来保障。公平是文明的一个重要原则,只存在于同一系统内,即:正义的框架内,正邪之间没有公平可言。公平建立在优胜劣汰的基础上,标准只能到客观世界中去寻找(主观中什么都说不清,统一不了),且必须唯一,什么效果论、影响论,都是主观范畴中的事物,不能作为评判标准。公平在量上具有相对性,在质上则具有绝对性,不能借口相对性而否定绝对性。
    令人悲愤的是,现实社会距离正义相去甚远,处处显示出虚假和谐下的黑白颠倒、虚假繁荣下的危机四伏。劳动者忍受着邪恶的欺负,发明创造出文明成果供不劳动者享受,以此获得不劳动者的不杀之恩(这就是所谓劳动者的成功吗?),你不能对寄生虫有丝毫的不满,否则,他们拿你创造出的科技成果,稍加改造,变成整人的手段,将你整死,毫不留情,而这些手段的特点是,整了你,你还抓不住证据,甚至说都说不出来。一些人在前面奋力拼搏、创造价值;另一些人则在后台偷偷窃取这些价值,有闲功夫专心研究如何控制劳动者给他们当奴隶,然后,洋洋得意、高高在上地指手划脚;分配成了官员的权力,劳动者创造完利益后,得滚到旁边去,等待被分配。有权者不劳动,劳动者没有权力,权责脱钩。纳税人养着官老爷,却要听官支使;爹养儿,却要听儿的!重面子轻本质,对善严、对恶松(讲包容),高素质者得牵就、忍让低素质者,低技术用阴招控制了高技术(如:用病毒控制电脑、手机)。真话说不出来,假话变成真话,明明不让说实话,却标榜着实事求是,把性本恶说成为性本善;选举走过场(内部先自己定好了)、为人民服务者先花费公款坐上了小轿车......真正的和谐应该将利益关系理顺,而不是讲什么虚情假义的人情关系融洽。我们所看到的昌盛景象也不健康,首先,这种昌盛只是表面形式上的,内中的质量问题多如牛毛:偷工减料、功能失合、协调不力......其次,这种昌盛造成极大的无谓浪费:重复生产、面子工程、无意义创新、主观奢侈......最后,这种昌盛背后隐藏着极大的不公平,创造昌盛者无缘享受,不劳而获者尽享荣华富贵。少数人大公无私充当社会脊梁,支撑着一大堆肥膘,不是正义社会应有的昌盛。少数人太累,多成了烈士,还不被理解,可悲可叹!

好吃懒做的本性加上逆势而动的劳累,以及私利的排他性决定了性本恶,劳动者亦不例外!没有法律,或在看不见、摸不着处,人几乎全部自然从恶,也说明恶才是人之本性;加之上帝给恶很多便利,使恶非常普遍;而自由更导致恶无底线可言。人的本性无疑是地球上最邪恶、最阴险、最凶残的兽性,理性的光辉实在寥若晨星。邪恶与错误有本质区别,邪恶都是故意的,或者说主观可控而不控导致,其目的是为自己获得好处;错误则是无意的,多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发生,因为能力或客观条件限制,主观不可控,往往对自己没有好处,且容易识别。对邪恶与错误的惩罚当然就要有本质差异,对恶要一票否决,对错误则可以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别有用心者常常故意抹杀恶与错的区别,以逃避法律制裁,善良的人必须提高警惕。自私决定了没有人愿意吃亏,也就没有人愿意行善;这个世界不是善领风骚,而是恶领风骚;善不是被拉下水,就是被欺负、消灭,没有好下场。理性是人所特有、区别于动物的一个根本特征,但理性既可以抑制兽性,也可以助纣为虐,让兽性更狡诈、更凶残,不要错误地认为理性总站在善的一边。善一定是理性的,理性却未必向善!
    善恶明显不对称。邪恶不需要任何理由、证据,更不用讲什么规则,它有千万种花样,而善只有一种方式(奉献),正所谓:邪道千万条,正道独一径。邪恶顺势而下,非常轻松,善则需要逆势而动,牺牲自己的部分利益,付出劳动,非常艰辛。一部机器欲正常运转,各个环节都要正常,还需协调配合顺畅才能实现,而要弄坏它,只需破坏其中任一环节即可。邪恶容易结伙成群,以便于抢利,虽然其内部也会有斗争,但在对付善时,会不约而同地摒弃前嫌、团结一致,这就是官员之间即使互不认识也会自动相互包庇的原因;而善以改造自然,创利为本,他们主要面对的是自然,更喜欢各自为政。善有改造自然的正经事业要做,而邪恶没有,它的全部精力都用在研究如何奴役、控制善,才造成社会上调皮捣蛋者得势,老实干活者受欺的反常;善既要干事业,又要防范恶的侵扰,疲于应付。邪恶造成的恶果经常让无辜的善承担,所谓一只苍蝇害了一锅汤;一个人乱扔垃圾不分类,其他那些认真分类投放者的活都白干了。邪恶有上帝给的许多便利和阴的空间,它可以隐藏入善中(谁脸上也没有写着“善”或“恶”,即使写了,也不可信),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以任何方式突然偷袭,让善防不胜防,更难以取证;它可以暗中拉关系走后门;它可以让一切证据泡汤,善却得为搜集证据费尽心力。因为善与上帝是对立斗争关系,上帝自然不会眷顾善。科学家没有拿自己发明的科技成果要挟欺负大众,而那些商人、政治家却拿科学家发明的产品来要挟大众(往手机电脑中偷装监控软件),何谈正义?他们用纳税人的钱来控制纳税人,何谈正义!说句玩笑话,我不敢俯身帮老大娘系鞋带,一怕她偷袭我,二怕她告我非礼。所以,在邪恶被消灭尽以前去行善十分危险。

毫无疑问,正义与邪恶是斗争关系,既然恶无底线,对恶的斗争手段当然也没有底线。我们尊重生命,但绝不尊重邪恶的生命。善恶本来就非对称并列关系,好人为公,坏人为私,好人明显吃亏,谁还愿意从善?好人都是自己活自己的,怎么可能得罪坏人?那是因为坏人先不按规则生存,要侵害别人的利益,得罪别人,好人只是按正义的法律惩罚坏人。所以,不应该在善恶之间搞平衡,恶必须被灭尽,善必须绝对掌握社会发展的主动权!我们惩治邪恶的原则是一票否决,不量刑定罪,对于阴恶更需如此。这里有几条理由:
(一)恶不是社会系统中的正常事物,非社会所需。邪恶像毒品、像肿瘤、像机器里的砂子,当然以全部清除出去为好,不能跟它们讲公平赔偿。人不整人,既不会生病,也不会死亡,作恶反而会结仇,种下祸端。
(二)我前面已经列举了邪恶对于善的种种优势,善没有功夫陪恶玩攻守游戏,没有精力时刻提防恶的打击报复。
(三)防范邪恶、侦察抓捕邪恶、改造邪恶的成本和风险都极高,给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要灭尽恶更如登天,因此,抓住一个就应及时清除。
   俗话说,人心都是肉长的,可蛇蝎的心肠也是肉长的。人不会自动去追求正义,性本恶决定了正义很难成为国民的习惯,必须依靠人为努力来监督保障,措施若仅仅采用主观手段,靠提升人的素质肯定不保险,你防恶,恶有逆反心理;你不防恶,它又会趁虚而入;必须寻求客观手段来逼人从良从善,那就是严酷的法制和严密的监控体系。要像防火那样时刻防恶,争取将恶消灭在萌芽状态。在正义与邪恶的斗争中,我们宁可让人类灭亡,也不能让正义成为邪恶的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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