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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亭 16
凤鸣晶晶 2025-04-23



雷思德应该一开始就听到那声音的,他耳朵向来灵敏。但今夜实在不寻常,直到他起身去取热水,才隔着雨雾辨别出了那个声音。


笃,笃,笃。笃,笃,笃。……


包含着无限耐心和坚韧、均匀而有节奏地不停敲响他的大门。


是谁?


雷思德冲过大雨,抹着满头满脸的雨水打开门扇。茫茫夜雨中,迎面站着肩膀已被淋湿的福麦客。


抱歉。未约而至,夤夜登门,打扰了。


福麦客像初次登门的客人,臂弯上挂着湿漉漉的黑伞,手里托着玉带蓑草编织的精致雨帽,彬彬有礼地向他微微躬身。


雷思德只来得及看看自己——光着脚,高高挽起的袖子上还沾着狗毛,衣襟上片片污渍水迹,也许还双眼红肿,蓬头垢面,这么个德行僵硬地堵在门洞里。他几乎本能地做出了关门的动作。


我来看看大毛。福麦客苍白细长的手指及时按在门扇上,微笑着说,老朋友要走,总要来送一程。


大毛。


雷思德挪动了一小步,小到可以忽略不计,但足够福麦客侧身穿过去,走进他四年没有踏足的小院。大毛就躺在正房廊下草垫子上,它已经两天水米不进站不起来,象一条破旧不堪的毛毯丢弃在地上。福麦客试着轻声呼唤,大毛,大毛。它耳朵轻微抖动,鼻翼抽动,突然努力睁开眼睛,嗓子里含混呜噜一声。


大毛,你还认得我么?


福麦客弯下腰,伸出双手,大毛已知道是谁来了,努力嗷呜一声,竟然摇摇晃晃站了起来,踉跄向前一步,一头扎在福麦客怀抱里,不停呜噜呜噜,间杂着偶尔尖锐哀鸣,似在控诉,似在怨恨。


我知道错了,我知道错了……我该早点来看你,大毛一直惦记着我……


福麦客半跪在地上,抚摸着它干涩稀疏的背毛,一遍一遍,用脸颊贴着它的毛脸。大毛浑浊的眼睛渐渐湿润,却已很难有泪水落下,鸣叫声渐渐低沉下去,前爪颤抖着想攀上他的肩头。


雷思德迅速出手,想挡住大毛脏兮兮的爪子,福麦客责备地看向他,身体一动,雷思德的手就碰触到了他肩膀。雷思德像被火烫了似的缩回手,沙哑地解释说,你衣服……大毛还没洗澡。


福麦客看了一眼旁边的热水盆。


这样不行。福麦客一边帮着大毛把爪子放在自己肩膀上,一边温和而不容置疑地指点,不要洗澡,大毛会很难受。去找件你的旧衣服来,跟它说说话,就像平常一样。大毛什么都懂。


福麦客是个养狗的内行。他用旧衣服裹住大毛,在门槛上就地坐下,把瘦掉了一半的大狗抱在怀里。在主人和福麦客双重气息中,大毛的眼睛渐渐清亮起来,精神许多,呜呜噜噜含含糊糊地跟福麦客说话,似有无限情思倾诉。福麦客抚摸着它干枯稀疏的背毛,侧耳倾听,微微动容。


大毛……它在跟你说话?


嗯。大毛不放心你。它对我说,主人很蠢,它走了之后,留下你可怎么办?


廊下悬挂着一盏马灯,昏黄光晕洒在福麦客白净光洁的面孔上,在高高的眉骨和鼻梁下投射出浓重阴影,他的眼睛如净琉璃般澄明安详。雷思德很想轻松地笑一笑,假装不在乎,但他没有笑出来,只有灯光在他身后拖出一条黑瘦的痕迹。福麦客往旁边让了让,示意他坐下。雷思德呆呆站着不动,大毛的尾巴虚弱地摇摇,再摇摇,他终于隔着大毛的身体,尴尬地和福麦客并肩坐在门槛上。


不必过于在意,生死轮回,枯荣有定。大毛已享高寿,它终会以另一种形容与你再相见。说说话吧。狗很聪明,主人心境平和它就会自在舒服。


……


福麦客缓缓地从头至尾抚摸着大毛,面容沉静。那,说说我养的狗吧,大毛一定爱听。


……好。


我只养过一条狗。它是从东北极寒之地来的獒犬,跟大毛有点像,都是黄色大狗。因它胡须微微发红,我便叫它,赤须。


大毛听到自己的名字,轻微地回应了一声。


赤须是亲戚赠送给我的生辰礼物,那年它半岁,我四岁。它体型威猛,却极其聪明温和,常常在深夜躲过守夜仆人潜入卧室,舔舔我的脸,趴在床前陪我一起入眠。艰难岁月,赤须不曾离开我半步,它甚至能帮助我看护夏洛克,给我们传递消息。很不幸,赤须没有大毛长寿,我尚未成年,它已病重,眼看就要离我而去。那时我还愿意寄希望于荒诞不经的传说,比如灵芝仙草可起沉疴,比如真情可感动上苍,我费尽心思从父亲手里骗到了一株灵芝,偷来下人的砂锅,熬了一盏浓浓的灵芝水,抱着赤须喂它喝下去。赤须果然能睁开眼睛了,它在我的怀里,眼睛里却全是惊恐——


我的父亲,就站在我身后。


他让一群仆人强行抓走赤须,就在我面前,吊起来,一碗水就要了赤须的命。我做了件自己都想不到的事情,大声喊,你给我的命,我还给你!一头扎进了小院中的水井。幸好,我还有个比我大七岁的哥哥。爱德华是尾随父亲进来的,他扑上来准确地捞住了我,自己被带得重重磕在井口青石上,脸都肿了,死死抱着我不断下滑的腿不松手。直到他声音劈叉尖叫起来,仆役们才回过神,一拥而上把我们兄弟拉出来。为了一条狗忤逆父亲,这是何等罪名?爱德华抢在父亲开口前一脚把我踹翻在地,疯了似的打我。他把我拖到祖宗灵位前跪地整夜忏悔,只要我跪姿略有歪扭,抬腿就是一脚。他痛骂我,为什么挨打,你要记清楚!


嫡兄已将我惩办到这个地步,父亲就不再说话。他把所有目睹这桩丑闻的仆人全数发往关内,抹掉这桩愚蠢到极点的丑闻,至今无人知晓。半年后,父亲令我成婚,作为成年子弟将我迁出了他的院落,从此不再过问。那年我十一岁,我妻,九岁。


此后,我再不养狗。


雷思德额头青筋砰砰跳起,两手握拳,格格有声。


福麦客安慰似的看了他一眼,轻柔地抚摸着大毛,继续说,我妻家族与福家世代有姻亲,至她这一代,家族子弟已经凋零。她生性沉稳,隐忍,坚韧,拥有一个合格贵族家庭主妇所有才能和美德,这可能是父亲为我选择她的主要原因。


我第一次深刻了解到这一点,是在成亲当日。她婚鞋鞋底被人悄悄钉进了一枚钢钉,刚刚走入喜堂,钢钉就扎穿了她的脚板。该怎么办呢?叫出声?揭穿阴谋?那我的婚礼就彻底成了笑话,她也将终生成为女眷们嘴里的闲话,无论凶手下场如何,在贵族最宝贵的脸面上,我们俩都完蛋了。她的选择是,若无其事走完所有仪式,直到新房里只剩下我们俩个人,她才苍白着脸向我致歉,她需要退出去卸掉妆容。


她所遭受的钻心痛苦,未向我提及一字。


我想,这就是我妻了。此生,我绝不负她。


我和我妻,在丑闻不断的贵族圈子里应是典范,我们从不曾让对方尴尬,相敬如宾,同进退,相扶持,还生下了唯一的儿子。很不幸,儿子资质并不像我、也不像夏洛克,他只是个平庸的凡人。那时候我还不认识你,还不明白,其实不聪明……是另外一种好。我儿生来承载着太多期望,面对着太多残酷前景,我和我妻都坚信爱子如害子,坚信勤能补拙,坚信锋刃砥砺出,尤其是我,因为有过养育夏洛克的经验,更加不能接受他的平庸,繁重课业和严厉呵斥常常令他崩溃大哭——这让我更加沮丧,这孩子竟然连福家人最基本的意志力都没有啊。


夏洛克不喜欢蠢人,尤其不喜欢孩子,但他倒常来看望侄儿,给他带来各种玩具,陪着他一起读书,听他抽泣着问,小叔叔,你也要读书到深夜吗?夏洛克会鄙夷地说,不,我要读到黎明。不过他答应侄儿,下次来会给他带来自己能上山的泥猴。


夏洛克的泥猴,我儿永远看不到了,它摔碎在书房门槛外。我记得那天夜晚,夏洛克冲进正房,强硬地要求他嫂嫂回避,然后疯狂地揪着我的衣领把我拉到书房——我的儿子,手里还握着毛笔,趴在书桌上永远睡去了。我妻还是知道了,她当即就晕死过去。我即刻抓捕所有下人,拷打,审讯,坚信是有人谋杀了我的儿子。夏洛克亲手给侄儿穿衣服、移床、入殓,指挥下人们操办葬礼,对我一切努力冷眼相看,不闻不问。下人们熬刑不过相继身死,事情即将闹大,我儿的保姆、也是亲手抚养我长大的老嬷嬷突然自缢,被救下来之后她跪地痛哭,承认凶手就是她。我不相信,她呼出的每口气息都在告诉我,不是她。我遣走所有人,跪在她面前恳求她说实话,嬷嬷被我的样子吓傻了,她抱着我,用力捶打着我的脊梁嚎啕大哭,他是你这个亲爹逼死的呀,谁的劝你听过,我那冰做的心肝!!


这就是真相。是我,逼死了自己的儿子。


我妻仪态尽失,抓起发簪扎穿了我的手掌。我们这对儿终于剥下各自伪装的夫妻,开始疯狂对骂,用最恶毒的言辞把责任推给对方,她骂我没有人性,我骂她血脉低劣,原来我内心中对她有如此深的轻视和不满,原来我妻竟对我有如此多的厌恶和轻蔑。二十余年夫妻生涯,想来,竟只有那时才像一对儿真正的夫妻。


可,无论有多少怨怼,出路只有一条,我们俩,必须尽快再生个儿子来,我和她的家族都不能失去嫡出子嗣。我们努力了……可是,不行。我不行,她也不行。大汗淋漓,只剩下相顾无言的难堪。她突然大声笑了起来,笑得泪水汩汩从指缝中流出。她问我,我们这是在干什么呀?这是配牲口啊!她把我所有东西扔出了她的房间,人后,不再跟我有片言只语,形同陌路。我失去了唯一的儿子,也失去了最可靠的盟友,家中唯余无穷无尽的坚冰。如非我妻包容牺牲,肯对我这个冰冷心肝的人做最后让步,我们几乎连外人眼中的相安无事都不能维持——


这一切,就在我去陕北的头年。


赴陕,本非我所愿。怎奈爱德华放纵恣肆,误中奸计,将两封可置他于死地的信件遗落在朱老亲信手中。你也许不信,即便我婚后爱德华就突然翻脸,对我防范日深,冷漠严苛,他依然是我和夏洛克唯一可信任的靠山。那时我在缇骑司供职未足一月,有职无权,处境尴尬,部下们中途借故甩下我独身一人,给了我一记结实的下马威。进,成事无望;退,威信尽失,我凭借心底未冷的那点自尊,选择独身闯入陕北绿营。


未曾想,就,遇到了你。


三生故人,爱我信我如珍宝的你。


离开陕省,再不是你踏过的土地,再不是你呼吸过的气息,此去经年,永是良辰美景虚设——我心钝痛欲碎,几乎从马背上跌落。我以为光阴如水,终能淡忘,二十年三十年之后再相见,你将是子孙满堂,我远远看一眼欣慰一笑……但是不行。我开始不停梦到你,梦到那片麦田,梦到你在麦田中奔跑,在麦田中歌唱,在麦田中挥舞镰刀。我无法停止这梦境,日复一日,摧心挖肝,毅力耗尽,相思终将我逼成了即将渴死的绝望行者。我忍不住派遣密探去绥德,让他替我看看,你在做什么,你,可曾记得我?


真不幸,我竟派出了一个堪比说书大师的忠诚密探。他向我绘声绘色、如临其境描述了你的婚礼,聘礼有何物,嫁妆有何物,床上铺何物,子孙桶放何物,新郎新娘如何佳偶天成,婚礼和宴席如何欢乐热闹……他还告诉我,为了证明他来过,就给你婚床上塞了个核桃,硌到了你的腰,让你几乎无法完成骑马游街的仪式。来自地狱的火焰轰然而起,妒忌和痛恨燃烧着我整个人,我放声大笑,为这一点小得意赏赐了密探五十两黄金,急匆匆往家里走。一念之间,我已入魔道,对着莫测苍穹咆哮,凭什么一个下等女人能来睡他?凭什么我却要孤独终老?!!


世间一切忌讳灰飞烟灭。我立即在园林中扩建了地下密室,不让任何人动手,象个最下等的苦力扛着各种器物布置未来的爱巢,满腔嫉恨,想象着你和一个粗俗女人如何相拥翻滚在那张雕刻着鸳鸯花纹的大床上。我还向夏洛克索要了他的老虎标本,摆放在我们床头。我派出心腹奔赴绥德,绥德将会发生一起意外,而你,将会神不知鬼不觉出现在我们的爱巢中。我辗转反侧,兴奋异常,来回踱步想象着你我相遇的旖旎时光。偶然一回头——佛祖啊,我看到了什么?那具美丽非凡、气势震天的老虎身躯,它,皮毛灰败腐朽,宝石眼睛变成了黑洞!


我随即明白,它没有变,只是密室里黯淡的光线营造的虚像,只要回到阳光下,它依然是锦毛斑斓的猛虎。冷汗从后背森森落下,我佛慈悲,在这一刻点化了我,如醍醐灌顶,幡然悔悟。不!我不能这样做!不能如此对待我心爱之人,那将是九州生铁铸就的大错!


于是,你一无所知地在绥德继续做巡检。于是,我在窒息的孤独中继续煎熬了三年。


我官位虽然微末,却能常常相伴御驾,朝中大员偶尔也会与我商议些无关紧要的事情。刑部前前任尚书,那脑满肠肥的蠢货因为陈年积案惊人而遭受陛下训斥,失魂落魄向我抱怨。一片青鸟的羽毛,轻轻碰触到我的心弦,我声色不动地说,何必烦恼呢?政务混乱无非是人事胶着,既然现有的人指望不上,何不选派些偏远州县的新鲜人物来京,冲开僵局呢呢?这蠢货眼睛一亮,连连称是,立即命令下属回去拟发公文,选调偏远州县优秀治安官员进京。


我坐在空空的议事堂想,佛祖,请你饶恕我的机心倾轧。我将因缘的另一半交在您手中,他来,或者不来,我无怨,无悔。


雷思德僵硬成一具活死人,只有流出的泪水,带着咸涩的温度。


大毛无声无息长眠在福麦客怀中。福麦客轻声诵读《往生咒》,最后一次从头到尾抚摸它一遍,在它额头上深深一吻,用雷思德旧衣将它裹好放在草垫上。他深深看了雷思德一眼,平静地说,从始至终,别有用心者、始作俑者,唯我一人。一切罪衍,由我承担。


但是,雷思德——


他细长白润的手指,轻颤着点在雷思德胸前。


你问问你自己,问问你的心。京城是如此糟糕,你亦是如此潦倒,四年了,你,为什么不离开京城?!!


他撑起黑伞,消失在茫茫夜雨中。


这场大雨,整整下了一夜。



 

自打夏洛克进京,福麦客就极少到访贝壳胡同。但雷思德心里有数,每年夏洛克生日的前一天,他必然会来看望弟弟。今年?今年这一天,雷思德引诱着狄墨客一大早就登门请走了夏洛克,承德发生了一桩离奇谋杀案,他们今天都不会回来了——华大夫并未同去,他近来常常受邀到前医馆东家家中做客,东家有位尚未出嫁就不幸丧父的老小姐,烧得一手好菜,跟他很投缘。


雷思德换上自己最好的一件袍子。他给那块金表上了弦,沉甸甸贴在胸前,滴答,滴答,不紧不慢落在他狂乱的心跳里。他守在夏家不远处的灯龛外,看太阳一点点升高,一点点炽热,一点点斜沉,那年那月的干燥麦香裹挟着汗水咸涩充盈整个天地。


福麦客的马车姗姗来迟,平稳停在夏家门前。安西娅打开车帘,恭敬地让主人扶着她的手臂款款下车,抬头看见对面的人,她的瞳孔猛然一缩,眯起眼睛。福麦客已经看到了雷思德,停下脚步,微微向他点头致意。


雷思德满头都是汗水,僵硬地走近一步,嗫喏着,却发不出声音,两只手紧紧绞在一起。


福麦客被奇异的预感击中了,他目不转晴地盯着雷思德颧骨上那两抹酒晕般的酡红,头脑开始发热,嗓子阵阵发干,他下意识地攥紧手中的伞柄。


我……


为他杀死十余个匪徒不眨眼的人儿,局促站在对面,那具身躯热腾腾的味道毁灭般他压覆席卷。他听见那人鼓足了毕生勇气,磕磕巴巴地说,你……最近,有空吗?


福麦客开始控制不住晕眩,从脚底起,一节一节,缓缓酥软地失去知觉。他尽最大努力保持着平静的外表,可浑身肌肉还是麻酥酥颤抖起来,艰难地回答,……下旬,我有两天假。


雷思德从未这样慌张过,从未这样羞愧过,从未这样决绝过,他知道现在的自己一定是糟糕透了。福麦客几乎忍不住眼泪,看着这人像个孩子般涨红了脸,偷偷地东张西望,就是不敢正视他的脸,断断续续、语无伦次地说,酒……我……请酒你……来喝酒……你……


我来。


福麦客果断干脆地回答了他。他向安西娅伸出手,安西娅居然晚了几个刹那才迅速将一张写有地址的纸条交到他手中。福麦客向前一步,把那张纸条郑重交付到雷思德手中,声音有些发虚地叮嘱,我在京郊有个荒园。下旬,我在那里等你。


 

这一天并不远。

  

那地方就在京郊山水环绕的贵族园林区域里。来过多次,雷思德竟然在熟悉的山峦、河流、丛林、农田里迷路四次,一次一次调转马头,终于在露水将要被太阳晒干时,骑着白马来到那道蔷薇花爬满的木门前。他还没想清楚该怎么做,先抬左手,还是先抬右手?放声喊,还是小声唤?花朵盛开的门就悄无声息打开了,福麦客穿着一件珍珠白绸袍,出现在面前。他每块肌肉都紧紧绷着,好似要见的不是故人而是敌人,可那双深邃的眼睛里全是迷乱,喷出来的全是火。他们相互记不清是谁先动手,也许是雷思德,也许是福麦客,也许是同时,两人紧紧拥抱缠绕地翻滚在萋萋芳草中,声动树摇,漫天蔷薇花瓣落霙成雨,纷纷扬扬洒落在盛夏即将过去的时光里。


他们在这里整整呆了三天。


三天里,他们没说上一句话。除了必要的食物和水,他们也没时间再去做任何事。雷思德甚至对园林的一切毫无记忆,只记得,他们有一次似乎、可能是落在了池塘里,大朵大朵烟紫色睡莲倾斜在福麦客白润如玉的身躯上,那惊人艳丽夺目的景象。他们忘记了天,忘记了地,忘记了人世间所有忌讳和重负,如胶似膝,恩爱缠绵,彼此刻入魂灵深处。谁要敢分开他们,他们会毫不犹豫用最残暴直接的方式让他消失,哪怕是执掌凡人命运的至高无上之神。


直到欢爱榨干他们最后一丝力气。直到安西娅遥远的琴声和歌声终于唤回福麦客的理智和记忆。必须要回去了,必须要回到无情无义却离不开他们的京城里去了。他们百般不愿,百般怨念,百般缠绵,在马车里依旧头颈交叠肢体缠绕,不愿分开。车到雷家门前,安西娅不得不反复轻轻敲击车门,请求主人下车。


福麦客坚持要送雷思德进去。他顽固地、不容置疑地要背起雷思德,软成面条的两个人从楼梯上跌下来,滚成一团,最终靠相互搀扶、相互支撑终于抵达了雷思德的卧室。福麦客不要雷思德送他,他强行把雷思德按在床上,自己像胡同口那只得胜归来的公猫,翘着看不见的尾巴,趾高气扬、精疲力尽地在院子里逡巡一圈,无声宣誓主权,才一步一回头地离开了。


雷思德趴在窗户上看着他心爱的人离去。他先是笑了,然后是哭了,哭得泣不成声满腹冤屈。他后知后觉地愤怒了,日它先人啊,白熬了四年!原来那天晚上,能干的都没干!



 

这一年雷思德三十五,福麦客三十六。在别人努力当祖父的年岁里,两个老男人象老房子着了火,无可救药闹起了相思。他们说过所有愚蠢到战栗的话语,做过所有无耻到天真的事情,生而为人的奥妙和乐趣,疯狂,缠绵,醉生,梦死,雷思德离不开福麦客,福麦客离不开雷思德。


福麦客比雷思德更疯,冷静深沉惯了的人,疯起来就是日天作地。某个分别三天未能相见的正午,他竟然鬼魅般凭空出现在督捕司签押房套间里,扑上来就给雷思德一个透不过气来的吻。两个胆大包天的贼人折腾到天昏地暗、酣畅淋漓,才心满意足地发现,欸,竟然没顾上关好门!


……


管它呢。


俩人不以为然地相视一眼。


佛挡杀佛,魔挡杀魔。就算是夏洛克撞进来,也直接掐死完事!


这甜蜜本不属于他们,是他们胆大包天,合力从命运之神手中偷来抢来,天可怜见,凭什么不准他们恣意享用?两个贼子脑子烧得滴水成烟,直到生死危机擦边而过,才略略清凉下来。


那回他们又被公务分开了三天,福麦客的错,是他被密密麻麻公事缠绕住了。雷思德完整品尝到了相思煎熬,哪里是三天,分明是三年、三十年、三百年、三生三世天各一方音讯全无,心如乱麻,身如油煎,什么都做不了,只能跟着金表指针缓慢到冷漠的步伐来来回回走,滴,答,滴,答。自己会死在这漫长煎熬时光里!雷思德提点起军人和刑案生涯中所有黑经验,像个飞贼,窜过内城严密夜色,擦着巡逻兵丁灯笼尾光翻进那座藏在葳蕤花木中的小院,猛然推开那扇灯晕朦胧的海棠窗扇,扑了进去。


福麦客似乎露出了一瞬间的惊愕——雷思德没顾上,他只记得爱人毫不犹豫伸出双臂,旋身用后背挡住他,紧紧拥抱在一起。雷思德没有睡好,他一次次从美梦中醒来,一遍遍确认爱人就在怀中,充盈着福麦客味道的夜晚,简直天上人间不知今夕是何年。福麦客睡得很沉,眼底下淡淡乌青隐瞒着三天来的辛苦操劳,下意识地将爱人抱得紧些,再紧些。最后一次醒来,雷思德悄悄下床,撩起薄如蝉翼的窗帷向花园中张望。晨曦未明,只能看见一团一团浓淡浅深的墨色。他想,那一园子牡丹,它们可还在?


它们在沉睡。


福麦客出现在他背后,暖融融懒洋洋的热气蓬勃洋溢在耳鬓之间。


牡丹是最有耐心的花。它们绝不贪图非我之时,蛰伏于夏,蓄积于秋,经冬酝酿,只待一梦春夜暖,就会绽放在爱花人面前。


雷思德的目光被另外一个景象吸住了——窗台上,昨夜他跳进来的位置,赫然三个狠辣而新鲜的箭洞,无声宣示着真实发生过的死亡威胁。他恍然明白了福麦客那转身一挡的含义,握着窗帷的手掌沁出一层薄汗,倏然回头问,我……给你惹麻烦了?


一点小事,不必在意。


福麦客转移注意力失败,只好替他放下窗帷,轻声细语地解释,是我那群忠诚下属,被你惊吓到了。说来,能在缇骑司精锐护卫下对主官一击而中,普天之下,唯有吾爱呢。


福麦客一遇上雷思德这个活冤家,就不太管用,刑部资深司官雷思德这回没有被甜言蜜语骗过去,肠子都悔青了,痛定思痛,立即向他保证,再也不会闯缇骑司掌司大人的寝室,福麦客也得保证,再也不闯督捕司签押房。福麦客很不高兴,敢情他还觉得爱人半夜跳窗户这事儿太荣耀了、太甜蜜了,能克制住不爬到崇文门城楼上昭告天下都算圣人了,居然没下回了?!俩人爆发了第一次争执——不,是光脚站在窗前争执了整整两个时辰,演变成疯话连篇,最后不得不各自滚去开工才罢休。


甜蜜的争执绵延了一个月,才勉勉强强把事情决定下来。福麦客同意不再闯入督捕司,条件是,雷思德得搬进他的老巢来。为了说服雷思德,福麦客还展示了牡丹园的终极秘密:哎哟,敢情站在小楼顶层露台上,透过树荫就能看到督捕司大院!出门抬腿就是衙门,尚书大人都得妒忌吐血呐。雷思德简直不敢相信,他一个刑部老手,这多年,都没发现牡丹园居然跟刑部只隔着一条街!他福至心灵,追问福麦客,是不是没事儿就站在这里看着我?


福麦客老神在在地回答,案牍烦劳,目力也日渐不佳,如何能看得清楚呢?


雷思德松了口气。


……借助西洋千里眼,也不过刚刚好看到吾爱理事之所罢了。


好家伙,他就知道!


福麦客对上雷思德就只能吃瘪,这似乎是天道铁律。任由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雷思德犟劲发作,死活不同意,没什么理由,不行,就是不行!必须去他那里!最后还是福麦客做了让步,他到雷家去。


虽然福麦客不是要搬进来——雷思德也不奢求这个,他还是异常高兴,亲自动手,里里外外用清水洗刷三遍,给床上铺了厚厚三层褥子,连楼梯上都铺上毛毡,让福麦客高贵的脚走起来舒服。福麦客来了,独自一人,穿着普普通通白色细葛布袍子,袖子高高挽起,抱进来一个木头箱子,不让雷思德动手,径直抱到合欢树下才放下来。箱子里簌簌有声,探出两颗毛茸茸的小脑袋,湿漉漉的大眼睛望着雷思德,哈,两只奶狗!一只黄毛獒犬,一只黑毛细犬。雷思德激动地把小狗举起来,亲一下这个,又亲一下那个,嘴都合不拢,连声喊,四毛!五毛!四毛!五毛!听得福麦客有点牙疼,默默把自己给小狗取的名字咽回肚子里。


福麦客跟着雷思德上楼,遍地点点滴滴的用心收入眼底,暖得他心发烫。这汉子不晓得费了多少心思,竟然照着他马车上那款式,淘换来一个酷似的烧炭小茶炉,整套细白瓷茶具,大概拿不准他的口味,各种各样茶叶满满填了一罐子,任由他选择。等把茶喝到嘴里,他愣住了,仔细再分辨下,没错,就是专供王公贵族的玉泉山水。这冤家,是托了多少人花了多少钱弄来的!雷思德笑得与有荣焉地说,哈,麦客果然是精细讲究人,果然能喝出来。


精细,讲究。


两个词儿,平白让他起了一丝忧虑。


果然没过几天,刑部眼线就送来消息,雷思德雷大人开始着力培养几个得力手下。福麦客立即把前后串联起来,径直去问雷思德,可是要辞职?雷思德对福麦客能看穿自己想法毫不惊奇,他表达了下敬佩和赞美,老老实实告诉爱人,麦客,约莫你得养我一阵子。不过不会很久,我打算把雷家老本行收拾起来,做个行商。


福麦客没表示反对。



 

秋风吹散暑气的时候,福麦客带着雷思德再次打开了夹在皇室园林里那道木门。蔷薇已谢尽,深浅浓淡丛菊开遍,参天古木中青石小径蜿蜒,消失在嵯峨亭台楼阁中。雷思德象乡下人进了仙境,捧着掉了一半的下巴说,麦客!麦客!我刚想起来!你有个表哥是亲王世子!老天爷,岂不是跟皇帝陛下是亲戚!福麦客献上一个热吻,握紧他的手解释说,依照皇帝陛下庞大的后宫谱系,恐怕勋贵圈中,还找不到跟皇帝陛下攀扯不上亲戚的人。贵司司官葛来森,不就是皇帝陛下表外甥么?


呸!皇表外甥可没这么大园子,那边,远远的那飞檐,就是御园吧?


吾爱,你尽可以我为荣。福麦客笑眯眯地抬起了下巴。我虽是卑微庸碌的五品司官,在庞杂官吏体系中微不足道,但勤能补拙,正是我,让一个混乱低效的非法职司成为皇帝陛下可以信任倚重的力量。这处园子正是御赐,方便我在圣驾驻跸之时觐见天颜。吾爱,说来你可有意窥视圣颜……


雷思德没等他说完,就断然拒绝了。


穿过那片建在水中央台基上的楼阁,水面上遮蔽着大片大片睡莲,几朵晚花犹自绽放着胭脂紫色,让雷思德回忆起了一些脸红心跳的场景。花丛怪石间几个转弯,面前豁然开阔,一片与茫茫水面相连的土地,翻着刚刚深耕过的新鲜味道,黄泥茅草房屋压在地头,豆棚菜畦成片,有粉蝶在晚风中悠然穿行,恍如平和宁静的乡村景色。


雷思德仔细辨认了下泥土里的种子。


这是麦子?


刚撒的种。新收获的玉米我都收在茅屋里,穗大籽饱,只是今年遭了虫害,产量不大。


雷思德又摸了摸菜架上爬的秧子,声音渐渐有些哽咽。


这是啥?


茄子。


这个呢?


豆角。


谁种的?


我。


福麦客把细长白润的手放在雷思德掌心里,翻开,掌心指间除了笔茧,还有雷思德所熟悉的农茧。他轻声喟叹,吾爱,是我。自与你西北分别,我田中麦,已十熟十获矣。


雷思德快速避开他,到豆角架后转了一圈。


那年,你在那塔里,是跟朱老谈了交易,让他放我走的吧?


啊,吾爱,竟然被你知晓了!


我比你们兄弟笨,但还没笨死。朱老一开口我就知道了,想放人还是想杀人,不一样。跟我说说,你怎么说动了他,让他放了我?


福麦客沉吟了片刻,目光投向茫茫水面远方,遥望着隐藏在朦胧水雾中的天子宫殿。


抱歉,吾爱,关于这件事,可能还要等一等,等到它彻底失去隐秘价值时,才对你能和盘托出。不过我一直有个心愿,今天难得机缘,倒是时候跟你聊聊,关于一只老虎的故事——


老虎?


对,一只老虎。我有没有跟你提起过我英年早逝的祖父?我祖父在福家是个很奇特的存在,他是将福家血脉中聪明灵慧凸显到极致的第一人,也是将福家血脉里急躁、偏执、疯狂凸显到极致的第一人,他为了某个原因,不惜与宗族礼法、天理道义开战,公然休弃无过错的祖母,抛弃无辜子女,一生光辉业绩,都被情绝二字所压垮埋没。


所幸,他及时死了,让很多人都暗暗松口气。


福麦客面无表情,眼中却泛起一抹冰冷的嘲意。


祖父成了父亲乃至家族心头无法抹去的噩梦。因此,父亲严厉管束子女,要求每个人必须有贵族修养,喜怒不形于色,行事务必持重。我们生下来就老了,不能放声笑,不能放声哭,不能喜爱,不能厌恶,要学会带着一张永远不能取下的面具,直到久而久之,融为一体。安吉卤也许向你抱怨过,夏洛克有个操蛋哥哥——吾爱,那就是我,未曾遇到你之前的我,高傲、冷血、蔑视众生,一如你初次见到的那个令你不舒服的夏洛克。市井中人人嫌弃夏洛克不近人情,他们并不知晓,夏洛克已是有多大福运机缘得到你榜样教引,化掉积习,方达得今日勉强可立足人间之性情。


我祖母命运多舛,下堂之身无法返回母族,也无法留在家族奉养,父亲只能将她远远安置在承德福家别院中。我七岁那年冬天,祖母病危,情理尴尬相逢,父亲派遣我这个幼儿替他赶去床前尽孝,顺便主持她注定悄无声息的葬礼。我和祖母从未见过面,但当我走到她面前,她浑浊眼睛突然现出一丝清亮,枯枝般的手紧紧抓住我,清晰叫着祖父的名字说,你,回来了!


福麦客举起白皙的手腕,仿佛穿过时光,再次看到了那只冰冷粘腻、散发着衰朽腐败气息的女人手。无数黑暗往事如潮水般涌上心头,福麦客下意识地望向雷思德,冰冷眼神才渐渐柔和下来。


你一定能猜到这句话将给我带来的麻烦。我心生怒意,假装平淡转身离开,走出庭院,冒着大雪快步绕行在原野之上,无意中走到了不远处为皇家圈养猎物的驯兽所。那里人声鼎沸,一大群仆役正抬着一头老虎兴奋归来。那是一只真正野虎,全身喷射着迥然于圈养老虎的野性气息,体型健硕,皮毛艳丽,我不由自主地跟着人群,隔着晃来晃去的缝隙盯着它,深深被它吸引。突然间,我发现它垂闭的眼睫动了动,眼皮微微撩开,迅捷观察着四周。啊,它是诈死!就在仆役们解开绳索那一刻,它庞大身躯一跃而起,抖擞毛发,向天大吼,一爪拍飞了铁门,冲上来压倒了一片仆人。


我的仆人恐慌地尖叫着,拉着我后退,不,我掰开他们的手,着魔般向前走去,盯着这位美丽凶悍的山峦之王。虎圈中大大小小的老虎跟着嚎叫,有几只焦躁不安地盘旋来去,目光紧紧追随着它。它从容矫健地拐了个弯,跳进鹿圈衔起一只梅花鹿,不慌不忙再次窜进人群,吓得正在拼命安装虎舍铁门的仆役四散奔逃。那几只笼中病虎眼见耳闻,血性爆发,沸腾嚎叫,拼命冲撞撕咬铁笼舍,撞毁来不及完全扣上的笼舍铁门,跟着它鱼贯而出。


我被惊恐万分的仆役推搡来去,无意中,站到了它们迎面的雪窝里,还来不及躲开,巨大的野兽气息瞬间就已扑到脸颊上。我激动得浑身战栗,连呼喊都忘记了,一动不动,直勾勾盯着它。啊,它那张脸,它那双眼睛!我没有觉得恐惧,浑身都燃烧了起来,烧得浑然不觉危险。也许是不屑于幼崽,它只俯视了我一眼,向侧方纵身几个跳跃,便带着几只病虎消失在白雪皑皑的山峦间。


在承德七天里,我带着对它狂热爱慕四下寻找,派遣仆役到处探寻,毫无踪迹。返程路上,我却在车队里又看到了它。它就站在雪地中,静静伫立,微微仰头,尾巴左右甩动,好像在欣赏漫天飘落的雪花,艳丽橘色皮毛是天地间最绚烂的精华。它似乎感觉到了我的目光,转过头,电光火石之间,与我眼神一碰,便懒懒挪开了。我被它无与伦比的美丽震惊到了,那一瞬间,不能说话,不能动弹。仆人们慌乱地大喊大叫,纷纷操起武器,澎湃热血涌上心头,我跳下车挥舞着手臂冲它喊,跑!快跑!再也不要回来!!


它被抓住了?


没有。


福麦客微微一笑,深潭般的眼睛精光闪亮。那是它的天下,区区人类岂能占上风?它轻松逃走,从此再没出现过。我想它也许是回到了东北山林中,快活地呼啸来去,震慑百兽。倒是年幼的我,受到巨大冲击,费尽心思,无法找出合适词语来写成歌颂它的《虎赋》,几乎恼恨出心病,只能抱着遗憾在梦中一遍遍遥望它的身影,重温那蓬勃野性的美丽。直到遇见你,我从你嘴里学会了一个词儿,才能准确的形容它——


美生灵。


在去西北前夜,我做了个梦,梦见我独自一人穿行在漫无边际、空无一人的冰雪树林中,没有路,没有声音,只有无边无际的冰雪和高耸入云的枯树,天地间只剩下我不堪重负的喘息声。不知什么时候,那只老虎出现在我身边,它呼噜呼噜喷着鼻息,迈开四肢陪着我踏雪而行,满不在乎地甩着尾巴,美丽的橘黄色皮毛散发着融融温暖,为我驱散漫天寒意。我经络中渐渐流淌起热血,一种安宁的喜悦在胸腔中弥散,带着澎湃强悍的意志重新回归,冲折激荡,燃烧起熊熊战意。


当你一脚踹开房门,跳上书桌,有一声虎啸在我脑海中震荡。我就知道,我的老虎,我终是遇到了。


吾爱,你尚对我疑虑重重之际,我便已然知道你是什么样人了。你如此年轻貌美,却能在军营中坐牢把总位置,必是杀伐果决心智坚定之人;被主官出卖却丝毫不觉,一心想揭穿我这个骗子,必是忠诚重情心思单纯之人;看不惯兵匪相安无事,私下违背主官命令,故意放纵我带领部卒剿灭匪寨,必是公正勇敢有担当之人。你的出身,你的经历,我全知道。困顿京城这些年,风刀雨剑,世事艰难,你却始终倾尽一己之力,维护着京城治安,匡扶人间正义,在你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肃清京城肮脏臭味。吾爱,你尚且不知,缇骑司中有多少不能见天日的重刑犯,绝望之时,恳求能由你主持重新勘察。


我敬重你,犹甚于爱慕你。


有你,我才渐渐学着做一个世俗意义上的好人。


雷思德满脸呆相看着他,已经听傻了。


我想最大限度地接近你,学着你和你的家人,种植麦黍,使用农具,学着照顾庄稼,学着耕耘收获。我这半生锦衣玉食,吃过的最好一顿饭,便是在荒野茅舍和你一起做的那锅豆角茄子面。吾爱,若只论贫富,只论贵贱,你我恐将抱恨终身,寂寞终老。所以,我恳求你,请你拿出杀伐征战的勇气,接纳我这个钟鸣鼎食娇生惯养出来的人,接纳我一切好与不好。


麦客……


雷思德感动得天旋地转,眼睛都红了,傻乎乎打着磕巴说,我愿意,我愿意……不过你能不能跟我说明白了,你想让我干啥?我都愿意!


福麦客眼睛弯起,露出了一个狐狸般狡诈迷人的微笑,轻柔地说,各取所长,我来养家。你安安心心继续做不可缺少的督捕司司官。说来,我听到你因为收入微薄无法养我,即将辞职经商,立即想起了夏洛克那只灰扑扑的老虎标本,心都碎了呢。吾爱,若因为我让你落入违背心意商海挣扎的地步,那真是,那真是,唉,人间正义之一大不幸啊。


雷思德勉强站在原地,突然示意他不要吭声,自己抱着脑袋认真地努力思索。半天后,他恍然大悟,抬头盯着福麦客说,麦客……说实话,我那套房子的真房东,不会就是你吧?!


咦,何出此言?


我不肯搬进牡丹园,让你来我家,才一个月你就答应了。你啥时候变成这般容易被说动的人了?它先人的,定是这样,我再蹦跶都要住在你的窝里,所以你就坡下驴还落个委屈迁就了我!我早该想到,你这个大骗子!我就不长记性,又被你骗了还傻高兴呢!


福麦客掩饰着看了看自己的手指,假惺惺地说,哎呀,冤枉啊大人。我一直是,以你之喜为喜,以你之忧为忧呢。


一把豆角带着风声飞来,差点砸到福麦客脸上,他手忙脚乱接住,一个鲜嫩的茄子又砸了过来。菜架子后传来雷思德开朗的笑声,说话算话,还是你做饭给我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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