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该走了。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去年今日此门中,我在众人新奇的目光中走来,今天我又伴着大家不舍的告别声离去。两年中走过了三个地方,四年后回到了原点,我象一只迁徙的候鸟,在羁旅中变换着自己的职业生涯。
或许是时空的转换太过频繁,要不就是要割舍的东西太多,抑或是任重道远让我心生怯意,这一次,我的心情竟然久久难以平复。
多年来我养成了一个习惯,心静不下来的时候就去收拾屋子,昨天我把书房认真收拾了一下。打开书橱的时候,一股霉味扑鼻而来,我担心照片发霉,赶紧捧出相册,拂去封面的霉点,翻开来一一细看。望着那一张张照片,我陷入了对往事的回忆,禁不住心潮起伏。
这是一本我在银校读书时的相册,里面清晰地记录了那两年的时光,虽不辉煌,但却珍贵。我是九二年入校的,弹指一挥间已经过去了十六年,入学集体照中一张张稚嫩的面孔,如今差不多已是华发苍颜了。
对着集体照我一个一个地数,忽然发现少了一个人,“她”不在照片中,这么多年我竟然一直没有发现。想想,她或许正在帮大家拍这张照片,她向来是喜欢做这种事的,那时她已是班里的团支部书记。
我把相册往后翻,终于看到她了,那是毕业临别前夕她匆匆跑来送我的一张单人照,在一个还没铺藤的水泥葡萄架下,她身着粉红色民族舞裙,摆出一副婀娜的舞姿。现在看起来依然是那么美丽动人,那时却让我伤心万分。
进入银行学校当时于我而言是一种逃避。
高考是我人生最初遭遇的最大的一场滑铁卢,它冷冷地击碎了我几乎所有的人生梦想。当看着平时成绩跟我差不多的同学一个个进入清华、同济等名牌学府时,我只有躲进一隅黯然神伤。我不敢去补习,我怕见到熟悉的老师和同学,我难以接受自己从一个优等生沦为补习生的现实,我也觉得心理素质低下不是可以通过补习能够改变的。
风萧萧兮蠡(我是坐船从鄱阳湖上到南昌的,鄱阳湖古称彭蠡)水寒,我郁郁地来到了银行学校。
学校很小但条件非常好,处处绿树成荫,设施高档齐全,毕竟是人民银行办的。很多学生都是银行系统委培的,家里生活条件优越,男生衣冠楚楚,女生花枝招展,而且都很会玩,都很快地找到了各自的伙伴。
唯独我一个人显得那么格格不入,终日在孤独苦闷中徘徊。我本不该来到这里,这里也决非我的终点。我话不多,没有朋友,上课认真听讲,下课关在寝室里看书习字。
那是一个休息日的上午,一个天气晴好的上午,一个让我永远铭记的上午。
初秋的阳光挟着凉爽的微风轻轻洒进314寝室,我独自一人端坐在书桌前聚精会神地奋笔习字。她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当我感觉到门口有个身影时,她已经站在了我的身旁,飘来一股少女独有的清香。
“这么好的字呀!”
她忽闪着一双清澈如水的大眼睛,表情有点夸张地惊叹。虽然开学有几天了,但我对她并不熟悉,我只知道她是我们班上的女生。
“我来看看你是怎么写的,我也想学毛笔字。”
说着她便紧挨着坐在我身边,很认真地看我写字,那模样像个可爱的孩子。她应该是我见到的最漂亮的女孩,秀发披肩,明眸晧齿,朱唇粉肤。
“你来教我写几个吧!”
她跃跃欲试,我把笔交给她。可她连怎么握笔都不会,看着她笨拙的样子,我忍不住笑了。
“你还笑,快来教我呀!”
她嗔怒。于是,我手把手地教她怎么握笔,怎么运笔,她学得很认真,我教得却有些心神不定。
我们边练字边聊天。她来自丰城,我早先只知道那里盛产冻米糖和煤,没想到还出产美女。她是我们班的团支部书记,班主任任命的。她爱好文艺,尤其擅长跳舞。她说开学第一天看到我时,觉得我书倦气很浓,一个英俊书生的模样,今天终于证实了自己的印象。
不知道为什么,偶尔的四目相望,我从她的目光中读到的是亲近和自然,仿佛相识已久,相交甚深。整整一个上午,她的美丽、活泼、可爱就像是秋天里吹来的一缕春风,让我那颗冰封已久的心开始有了些许复苏。我或许太过于自怨自艾了,或许从此可以不再孤独了,或许银校的生活也可以很有意义。
我仿佛被魔法师点了一指,全身上下立刻被一层快乐的亮色所笼罩。我不再是躲进小屋自成一统,而是积极地投入到同学们组织的各种活动中去。图书馆内,运动场上,野营地里,还有校外的小酒馆中,都有了我欢快的身影。好久没有如此放松了,好象憋了一个世纪那么久,如果不是那场失败的高考,我仍然还是那个快乐如风的男孩。
我入学那阵,那个身残志坚的台湾歌手郑智化的歌正在流行。晚上回到寝室,大家一齐学唱《水手》,当我也扯着嗓子忘情地跟着嘶叫时,室友们用异样的眼神盯着我看了半天,仿佛刚刚才认识我似的。虽然,我还没有完全走出阴影,我还依然有些清高、冷漠,甚至孤芳自赏,但同学们分明透过我桀骜的目光发现了我的变化。
是的,我开始快乐了,我可以快乐了!因为我有了一个可以想念的人,因为我想起她时就禁不住地快乐!除了学习,我不停地关注她,打听她的每一条信息,捕捉她的每一个身影。上课时,我的眼神总会被一种无形的力量牵引着,时不时地看着她而发一小会呆。下课时,我不再把自己关在寝室或图书室里,我会到校园中去转,等待着与她的不期而遇。
那天下午,课结束得早,我跟同室好友相约去打羽毛球。正举拍奋力扣杀的时候,我听到一志喝彩:“好球!”,声音熟悉得让我激动。回头一看,果真是她来了。她穿着一件黑格子红色茄克,头上一个红色宽边发髻将刘海往后绾着,样子很美很活泼。“打完这局你下,我上!”,她站在我边上霸道地说。打完一局,我乖乖地把球拍递给她,她接过球拍的时候轻轻地说了一句话,我一直记得这句话,她说:“你打球的样子好帅!”。
她是喜欢我吗?好象是,又好象不是。我只觉得她仿佛每时每刻都在我身边:在教室里,我们不时地四目相对,虽然我感觉她的目光有些飘忽; 在校园中,我们也常常不期而遇,只是“不期”的次数多得让人不得不怀疑是“有期”;一个人独处的时候,她在我脑海里,我满脑子想的都是她;我很少做梦,但做梦也都是因为她。所以,我能肯定的是,我喜欢上了她。
初二就读完了《红楼梦》的我,其实有些早熟,也就是早就熟了,所以我很明确地知道我有了爱情。不光我知道,我的室友们也都知道了。因为在我的言谈中,她的名字是一个出现频率最高的词汇,而且我跟她的很多次“不期”,都有室友在场。大家一致认定她对我有意思,一致鼓动我发起进攻。我该怎么办?
很多次,夜深人静的时候,我睁大着眼睛躺在床上,想她,想自己。人前,我是一个很孤傲的人;但内心,我却是一个自卑的人。这好像符合一个什么著名观点。我早恋过,始于初三终于高一。初三是我成绩最好的时期,数理化高的时候能考一百,全年级前三;高一时成绩出现了滑坡,低的时候竟然到了班里十多位。那次我大哭一场,毅然斩断情丝,高二复又进了前五,可又差点恋爱了。男人的英雄美人情结也许都是与生俱来的,男人有钱之所以容易变坏,霸王兵败之所以辞别虞姬,都是很好的例证。回过头看看自己,又何尝不是如此,只不过学生时代“英雄”之所倚是考试成绩而已。
这样的念头注定了我在银校奏不出一首完整的恋曲。我颇怀悲壮地想着:我只是一个中专生,一个高考失败者,我没有资格恋爱,我也配不上美丽的她;我在这只有两年时间,我要奋力追回失去的一切,我没有时间谈情说爱。可是,我已经不可控制地爱上了她,我开始整日在快乐和痛苦之间徘徊。
转眼间,已是深秋。傍晚散步时,路过学校旁边的八大山人故居,庭院中树上的叶儿形单影只,一如他画笔下的孤禽,清一色吊脚独睛的样子。这个时候该去不远处的膝王阁了,登楼远眺时不知是否还可以看到“落霞与孤骛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千古美景。秋天总是这样的,很美,很孤寂,也很悲凉。南昌的秋天亦如此。
我就是在这样一个深秋时节来到人世间的,这也注定了我性格中有着太多秋天的元素,比如孤独,比如清高,比如忧郁。我生日那一夜,室友们点起蜡烛,切好蛋糕,唱起歌儿,为我庆生。这是我离家在外过的第一个生日,望着一脸认真地唱着“祝你生日快乐”的七个大男孩,我热泪欲零还住。那一刻,我顿悟,室友待我情深义重,拥有如此伟大的友谊,我还有什么理由忧忧郁郁,悲悲戚戚呢?“兄弟如手足,女人如……”,女人呢?我还没有女人。
正这么想着,门忽然被推开,桌上的蜡烛光随风摆动,像是跳着舞蹈也在为我庆祝生日。
“JACK,祝你生日快乐!”
漂亮的她仿佛从天而降,手里捧着一个生日蛋糕站在我的面前,真实而又虚幻。
“谢谢!你,你怎么来了?你怎么知道的?”
我涨红着脸,几乎有点语无伦次了。
“你是我们班第一个过生日的,我早就计划好了来庆祝,你们还不告诉我,哼!”
“不知美女大驾光临,有失远迎,还请恕罪!”
光棍们嘻嘻哈哈地齐声嚷道。我的生日PARTY又多了一个成员,她和我们一起唱歌、跳舞、嬉闹,使PARTY增色不少。那一年,我十九岁,生日快乐,生日快乐,十九岁的生日最最快乐。(未完待续)
(2008-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