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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泊于世界的溪流 ——评五花肉《雨季不再来》
水若泠风 2022-02-10

 

       我第一次在LOFTER刷到“五花肉”这个名字时,都已经忘了是什么时候的事了。其实说远又能远到哪里去呢,我自己都才是2020年初才知道有个平台叫老福特。但世间才一日,网上已千年。这两年多,老福特显而易见地衰颓,当然我仅指自己看的博肖圈文而言。但在一众来来往往去去回回的写手中,“五花肉”这个名字,却像一道由闪电而凝成的彩虹,成为了我关注列表里最关注的那几个之一。

      不知道有多少人跟我一样,看到这个名字第一想到的是李白的那几句著名的诗,“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我总是私心揣度她的名字来源于这里,只是将马换作了肉而已,为了一种戏谑或是反讽。

 

      一般而言,只有像我等这样庸常又不甘的人,才会取个“水若泠风”这样一看就矫情装逼的网名。而一位作者,尤其是女性作者,敢将自己的笔名起得七荤八素油里油气的,通常都是对自己的外貌或是才华有很大自信的人。因为已经拥有了很多,所以就懒得再在名字上进行争夺。

       当年有人攻击鲁迅先生是“封建余孽”,先生转头就给自己取了一个笔名“封余”,看你能拿我怎么样,我笔下的文字依然是匕首,是投枪。

      我很喜欢的一位年轻女作家大头马,不但笔名很混不吝,就连小说的篇名都取得惊世骇俗——《阿姆斯特丹嫖妓指南》,但人家的文字就是让人惊艳。

        回到老福特。在我最初看到但迄今为止仍觉得难以超越的两个短篇《小偷玫瑰》和《小茉莉》,它们的作者叫“北方流氓”。

      在被很多大热作者网络红文包围的圈圈中,有那么几个故事显得流而不俗,它们的名字叫《小丈夫》《亲亲》和《雨季不再来》。

      它们的作者,或者更严谨一些,它们的作者之一,叫“五花肉”。

      所以,不管她同不同意,总之,我单方面认定了,五花肉就是这样一个美而有才的姑娘。

      谁能不为美而有才心动?谁能不在美和才华面前臣服?就像契诃夫说的,人应当在什么地方意识到自己的渺小?那是在神和智慧、美和自然面前。

 

      她的《雨季不再来》还在断断续续的更新中。也许等她有空写完故事结尾的那时,我们已经跟着她的文字,淋了整整一年的雨。

      淋雨,大概率来说,不是一件愉快的事。但如果是用五花肉的文字织成的雨,那么,淋一场,淋两场,淋到地老天荒都是幸福的事。

      所以,我竟然破天荒地为一篇还没结束的故事提前写了文评。

 

       实事求是地说,五花肉在整个写手圈中算不上大热,文章的热度数据在更新的那两天也并不算好看。但她身上有李白那种“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的洒脱与不羁,我没见过她在闲话中抱怨过自己的热度和流量,她只是有空就写,写就写好,不让等的人失望。

 

      好了,言归正传。如果我们要衡量一个故事耐不耐看,最浅显的标准有几个:看的时候你会不会细细地读了又读?看完了会不会掩卷而叹?再过一阵有没有重读一次的意愿?

      如果对这三个问题回答都是肯定的话,那么这个故事基本上就是一个好故事了。

      这是作为读者的观感而言。另一方面,从故事本身的主体来说,一个好故事,大差不差总会在以下几方面有所建树:

       值得咀嚼的叙述语言,经得起推敲的逻辑线条,丰满多面的人物性格,让人沉浸的故事氛围。

 

      五花肉的这篇《雨季不再来》跟之前她与美金刚共同创作的《小太太》一样,最打动和感染人的,首先是那种弥漫全篇的独属于这个故事的气息和味道。《小太太》中如果更多是温良和煦的话,那么《雨季》里,从头至尾弥漫着的则是一种带着微笑的孤独,带着孤独的微笑,是一种“好看的怅惘”。

      沈从文在《长河》里就曾借着夭夭的话说,“好看的应该永远存在”。其实,好看加上怅惘,才是永远的存在。

      很多人的故事看起来杀伐决断,刀光剑影的,但看过就看过,绝不会念念不忘。除了语言上的粗糙,很大程度上都是少了那份“好看的怅惘”。

 

       故事的开篇就设定了这种气息:

      “人生中一定有一个夏天是不可复制的,往后的每个夏天,都会被拿来和它比较。它像日历上的一个红圈,在流水般的时间里,把一些人圈在旧了的记事本里。在往后的许多次默念这个名字时,他都会想,十七岁夏天的高温和眼前这个人,都是百年不遇的。”

       其后,这种气息在文中无处不在:

     “他们都离开那个潮湿闷热的小镇了,小镇像一张网,在肖战坠落的时候接住了他,也在夏天结束后反过来,把他永远地罩在了里面。 ”

     “王一博没有告诉肖战,偷偷拿自己攒的钱买了两张,他当时觉得这是最完美的生日惊喜了,但此刻拿在手里,却变成了永远都送不出去的礼物。”

 

      所以,五花肉的这个雨季爱情故事,与其说是小说,不如说是散文诗更为准确。就是说,它虽然连贯着看是一个完整的虚构的故事(虽然还没结束前我没资格说完整),但几乎每个单篇拎出来,都可以成为一节叙事诗,一篇诗化的散文。

      而且,说是诗,说是散文,它们的情感抒发方式是让人称道的。它一点没有那种常见的夸张的浓烈,像汪曾祺反对过的那种“老年人写情书”一般。它不是狂飙的大海,它是舒缓的小溪,是克制的,是内敛的,哪怕两人最初定情之时的那些日夜,她写起来仍是点到即止,是《红楼梦》中写潇湘馆的笔法,“凤尾森森,龙吟细细”。

 

      论整个破镜重圆的故事构思,谈不上有多新奇。新奇的是,她有化腐朽为神奇的好本领。这种好本领,从关键情节的设置,到重要细节的呼应,再到几场核心对话潜藏着的海底冰山,一一可见端倪。

      比如,写两人初见面的情景,用的是王一博的视角。“肖战”真实的人物还未出场,作者已经借用了“王一博”的大脑记忆、鼻尖嗅觉、声音听觉,大略地为少年一博描摹了一位年轻男子的形象。等到17岁的少年闻着那股特殊的苦香味转过身来,他终于看到了这位传说中的肖少爷。

      为什么五花肉要写“王一博说不准是先闻到他的香味,还是先听到他的声音”?因为研究表明,气味其实是人的五感中最为长久的记忆。也就是说,他们在谋面的前一刻,那股独属于肖战的气味已经在少年一博的心里牢牢地占据了一席之地。

      为什么要写“苦味的、厚朴的木质香气”?当然有两层含义。表面上看是肖战常年吃药带来的自身体味,就像薛宝钗常年吃冷香丸,宝玉凑近了闻,就闻到宝钗身上那股“凉森森、甜丝丝的幽香”,但宝钗为人,何尝又不是“甜丝丝”来“凉森森”?所以肖战身上自带的这股“苦味的厚朴”的气息,其实也恰恰隐喻了他们之间这段感情的质地。

 

      这种于细微处见乾坤的写法,作者常常不动声色地信手拈来。

      还是两人最初见面。肖战笑眯眯地抬着头和王一博打招呼:“你好呀一博,我叫肖战。”

      我猜,作者是致敬了王小波与李银河。这可是王小波写情书的经典腔调啊:“你好哇,李银河”。

     也许在他们天各一方的那5年里,无数个失眠的深夜,肖战想起王一博,会黯然记起王小波的另外一句著名的情话——

      世界上好人不少,不过你是最重要的一个。你要是愿意,我就永远爱你;你要不愿意,我就永远相思。

      如果让我来写这个故事的结局,我可能也会向钟爱的王小波先生借用他的一句话。这个从少年一博开始的故事,也以青年一博的誓言来结束:

      我的勇气和你的勇气加起来,对付这个世界总够了吧?

 

       当然,我知道,未来的某一天,五花肉亲自写下的结尾,一定会比我好上一层楼。

 

      今天中午看羽生结弦的冬奥花滑赛,他挑战了4A,遗憾两次摔冰。但央视解说员仍给了他最隆重也最壮美的评价——“守一座守不住的城,打一场打不赢的仗。”

      是的,像五花肉这种至今仍在博肖圈里浮浮沉沉的作者啊,为了他们之间那段永远不会公开的爱情,只凭手中一支笔,誓守一座城,硬打一场仗。这样的优秀写手,难道不值得所有读者最深情也最隆重的赞美?

      此情无计可投递。只能用此简陋文评聊表心意。

      你好哇,五花肉。我们可是一同漂泊于世界的溪流呢。

  @五花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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