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严肃的卫冕仪式上遇到他,那时候我正攀附在大厅中心的顶灯上——那里视野极佳,我相信要不是考虑承重,那群摄影师绝对会想尽办法占据这个位置——慢悠悠观看这场被全国转播的热闹盛事。
在我进来之前,城堡外围满了前来观礼的群众,我看见皇家护卫队向民众分发纪念品,那些金色的小小锦囊,里面放了据说国王最喜欢的品牌巧克力和新品种草莓。欢呼声此起彼伏,我也跟着心潮澎湃。
转播的摄像机高低错落围满大厅边缘,二楼观礼台也挤满了穿着黑衣的摄影师。燥热的大厅中,行政院成员与ACCA相关人员各占一边,众人汗如雨下,没有带手帕的记者们狼狈地用袖口抹脸,相比他们,达官贵族们则扯着方帕轻轻沾着脑袋,姿态优雅自恃高贵,唯有一位蓝发的女士,站在离王座最近的位置,像一棵挺拔的松状若寻常。
在暗红天鹅绒帷幕之后,有一头白色中短发,那肩章凸显他在护卫队里的崇高地位,不知为什么,我对这一刺出暗红帘幕的半个背影感到不适,直到许久之后我才意识到这情绪叫做厌烦。
我坐在硕大的水晶灯上,脚下的人挤挤攘攘,这群急躁的蚂蚁般的媒体窃窃私语,似乎在抱怨不寻常的温度。这时候就要谈起鬼魂的好处,我并不受温度影响,也不被高度限制,除了人类,我随处可以倚靠。
完美的金发碧眼的男人在交响乐起调时从帘幕后缓缓步入。
吉恩欧塔斯,我们的国王。
尽管如今他已经姓从王室,但我的直觉告诉我欧塔斯更该是他的家族名。
在他抬头的瞬间,莫名的熟悉感穿梭过一片无名的虚空。我脑海中那份模糊的回忆忽然一泻而下将我淹没。
在此之前,我的记忆总是模糊的,这种模糊并非间断的、看不清的、翻来覆去的,而是疏离的,漠然的。这份模糊来自于我的不确定,我以一个主观的视角经历了那一切,却有一颗看客般古井无波的心,因而,以一个合逻辑的方式怀疑——我得到了谁的记忆。
不过,话说回来,随着那份回忆更加明晰,随着我在那无名的虚空中再次体验那一切,我向神明发誓,任何一个人,任何一人,但凡拥有那份记忆,便无法不爱他。
我的通体暖融融,好像在弗罗旺的沙漠里烤了一整个下午,但我是个鬼魂,一个风吹雨打不可撼动的鬼魂。我无血无肉,却胸口发烫,好似那里真的有颗心脏,跳得像大雨,猛烈喧闹。潮声在我体内翻腾,我的月亮在眼前牵引我躯壳内此起彼伏的潮汐,好似越过了什么不可名状的时空,我只是一段来自远方的回响。
我至今无法搞清楚自己是不是那份记忆真正的拥有者,一切都值得怀疑,世上的一切都令我感到困惑,可是这个念头却突兀地伫立在我的心中,像一枚突出的刺——我爱他,那根刺上密密麻麻爬满了这个念头——我需要他,这个金发的病怏怏的男人,我爱他。
吉恩欧塔斯,我的国王。在默念他的名字时,我的呼吸都急促了几分。
他稳坐在红毯一端的黄金王座上,整个人被包裹进繁华的层层衣袍里,厚重的披风像从他肩流泻的一片红酒延展到脚下,整个人塌陷在权力的顶端,像是神话中隐藏在花心的山精,那双蓝眼睛恹恹的,倒是有几分国王的威严。
刹那间,一切摄像机忽地动了,记者们像群草原上的田鼠,齐齐摆头朝向红毯另一端——那有一位优雅美丽的小姐。
这位小姐的身份很好辨识,多瓦的王女,国王唯一的妹妹,萝塔欧塔斯,今日起更改姓氏,由众议院政议院共同通过决定,姓名载入皇室族谱,第一幅画像抬入王室画像室。这位小姐身着月白色鱼尾裙,随着走动银白裙摆百转流波,比起她的兄长,她的长发偏红,双眸瞳色也更深。我像是亲自见过她一样,对她如今的模样心生感喟,在记忆之中这位少女时常扎着俏皮的马尾同我们说话,抱怨喝太多酒,面容严肃地说一些体贴的话,那时她如一只叫声婉转清丽的黄鹂,扑棱翅膀在“我”与吉恩身边叽叽喳喳,活力十足,可爱讨喜。
于是像今日这般亭亭玉立的模样,这般风姿绰约已有公主风范的模样,我心中复杂,不知是喜是忧。
我几乎全程摈住呼吸,紧盯着萝塔脚下,脑海中飞过各类可能出现的意外,顺便将那些意外的对应方式也过了一遍,万幸的是,萝塔出色的完成了这一“艰巨”的任务。直到吉恩将王冠放在萝塔头顶,她的屈膝礼礼毕,此起彼伏的闪光灯止息,我终于松了一口气。
此刻我才惊觉自己的反应,竟然将所有的注意力放在一个陌生人身上——瞧,我爱的只是吉恩,我竟忘了关注我亲爱的国王!这让我又想起那份回忆,可尽管其中汹涌的感情将我的确带入进名为尼诺的身份之中,我总觉得有挥之不去的陌生感,我依旧觉得自己不是尼诺。
尼诺已经死了。我向自己说,他已经死了,如果我是他,我不会这般对自己的死亡无动于衷,没有谁会对自己的死亡无动于衷,尼诺这位倒霉蛋也是。不过,既然我继承了这位先生的遗志,那自然要替这位先生做些什么——爱情不算,爱情是我自己的宝贝,当然关于他对吉恩的爱我只能深表遗憾。
我承认我有些嫉妒,没人会对自己爱慕对象的青梅竹马——尤其是怀有爱恋之心的青梅竹马——毫无介怀,更何况这狡猾的家伙做的那些事,向神明发誓,这很难不让人动容,会是什么样铁石心肠的家伙不动容?哦,是我,因为我嫉妒他。
我从一个灯跳到另一个,最后立在扶梯上摇摇晃晃,那位白发的讨厌鬼扶着吉恩,我泄愤一般说出声:“不管怎样,现在看着吉恩的人可是我,可怜的尼诺,你看看,有人比你还称职。”
那位白发的先生叫阿本德。嗯,尼诺的回忆里也有位叫阿本德的家伙,我对那老家伙实在喜欢不起来。这位白发的“新”阿本德先生,我端详他的容貌,心中有几分不屑——真老,我心说,不像我才二十四岁,稍加修饰都可以假装高中生去,身高体魄我们倒是不相上下。
吉恩忽然咳嗽了,那手帕上暗红的血刺得我心里的嫉妒全部消亡,他的金色发梢跟着颤动的胸腔轻晃,那就着水吞下去的大半瓶药物看得我胆战心惊。我迈步过去,在他身边细细查看,面色苍白的国王疲惫不堪,药瓶上的名字也不是我所知道那些。
“陛下,您需要休息,止痛药吃太多了。”
止痛?我看向那位白发的阿本德先生。
“没关系,时间不多了。”吉恩捂着嘴又咳嗽起来,“萝塔的这次登场必须完美,我不能给外界任何颇有微词的机会。”
时间不多了?什么意思?
“可是,”阿本德为难道,“您的身体应该优先,媒体们打过招呼,况且病症相关的公开本来也在准备……”
病症?
“阿本德,”吉恩强撑着身体,站得挺拔,“不要干预过多,今日之后,你的重心在萝塔,我的教导和你的辅佐都是不可或缺的部分,萝塔比我需要支持,要看向未来。”
哪怕是没有你的未来?
我的心中冒出这句话,而后惊愕得呆若木鸡。
吉恩他生了很严重的病?他咯血了,而在场的几乎所有人都知道这件事?为什么不治疗?
我几乎无法待在这个房间里,明亮的灯光都在摇摆,光影似是魔鬼,而怯懦地我倚靠着矮几,只能定定地观察吉恩,我附身努力听他的心跳,我听到胸腔的喘鸣像是拉比用来点火的鼓风箱,看他因钻心刺骨的胸痛皱眉,看他呼吸困难而面目泛红。
我忍不住上前抚摸他的胸口,这能让他轻松一些吗?我想。这可以让他轻松一些就好了。
似乎是听到了我的所思所想,吉恩的眉头舒展了一些,我惊讶地看向他,而后发现,我那只捂着对方心口的左手变得透明,而小指与无名指已然消失。
宴会在紧锣密鼓地进行,鬼魂此刻正在城堡内四处游荡,得以穿过墙壁的身躯此刻极为方便,它径直地走直线,路过厨房,路过步履匆匆的侍卫,路过在角落拿出本子速记的深度近视记者,一路走进夜色,夜风凉爽,月有晕轮,它猜测明天可能有雨。
多瓦的城堡不像弗罗旺鲜花遍布,其繁华瑰丽体现在建筑物上的精心雕刻,比如扶手雕花,墙壁刺绣,细节处色彩斑斓,而弗罗旺的色彩都在鲜花上,填满太多空间,只让人觉得奢靡无度略显庸俗,加之香气浓郁过头,像位不洗澡只靠香水掩盖气味的邋遢大汉。
鬼魂在这座城堡中感到舒服得多,却也不妨碍它觉得寂寥。它思考一些诗人会思考的东西:这般庞大的建筑,一个人要步行多久才能走完全部?若没有足够多的家人,仅仅是空寂,就够一位心思敏感的普通人被逼得发疯,吉恩在此孤独地度过了多少个年头?
鬼魂对着月亮心中感叹,若是阿本德的确可以陪伴吉恩,它或许愿意放下嫉妒,事实上,这位阿本德和他记忆中的那位阿本德本质没有区别。鬼魂决定将这个名字拉入黑名单——它心里的黑名单,至今只有利利乌姆家族成员在上面。
仿佛海做的幽灵继续漫步,没有点灯的屋内一片深蓝,它从这头游到那头,这位飘忽不定的鱼开始上下漂流,树影水草般摇晃,鱼摇曳身子掠过影子,曾经粗粝的古老石壁如今被风雨打磨成光滑的小小突起,它终于坐在塔尖,在最高处眺望宴会厅,那里好似被怪物衔在嘴里的一颗夜明珠,而鬼魂坐在怪物的眼睛上盯着夜明珠的中心。
事实上它并不能找到国王的身影,黑夜早已迷雾般隔绝了它的视线,只是这份执拗根植它的灵魂,它的目光总要跟随什么才能让自己平静,否则便是一叶流浪孤舟,这是它诗人的本质中超脱来的漂泊感。
它诞生之初便被剥去所有的理智,其灵魂只剩下赤子之心,它的二十四岁是虚假的二十四岁,它绝非自己想象中成熟,此刻它接近于幼童,横冲直撞,单凭着心意办事。这像是哲学家认定的自由本质,是一个人失去所有的后顾之忧,只拥有充沛的感情而活。只是此刻我们无法承认它是一名人类,兴许它曾经是,可现在,这只幽灵比起人类更像是人类的碎片,是某个意念的投影。
它的爱是影子,我们可以这样说。它的爱源自记忆所有者的投射,那样痴狂那样隐秘,秘而不宣埋藏在时间深处的光源穿过它的身躯,从而投下一片细长如光芒的影子。
只是,尽管那只是投射,哪怕那只是一种影响,但不得不承认,那的的确确是爱,是属于它的爱。
鬼魂坚信自己至高的情感,却没发现它已经许久没想过要回到巴顿去,在它心中为自己构建的美满家庭被它抛之脑后,或许它找到了更为重要的,或许它只是有了新玩具的孩童。
此刻它沉迷在自己的爱之中,一位不自觉的瘾君子,国王沉迷香烟,鬼魂沉迷国王。
我说这鬼魂的本质是诗人,只不过它是不承认的,若是有此评价,定会同你争辩自己的稳重,它有部分是对的,但诗人与稳重并不冲突,多情者加之对宿命的寻觅,若它不是诗人,这世上应当没有诗人。
在漫长的叙述之中,我们的国王终于回到屋内躺在床上,一整天的忙碌抽空了他的精力,而失眠如期而至,他的胸腔再度萌发疼痛,于是将注意力向外发散。
鬼魂在塔尖望见长窗敞开的房间,白纱随风翻滚,显露出窗台放置的食物,那有它一直想试试的巧克力,以及数枚颜色鲜亮的大颗石榴。
它从塔尖跃下,而后爬上那个窗口,形状各异的巧克力罗列在前,鬼魂下意识拿起一块自言自语:“球状黑巧克力更好点。”
国王似被它的低语惊醒,扑来窗前低喊了一声,这一声将鬼魂吓得跌落,然后直直窜到半空去。它后知后觉是吉恩喊它,尽管未听清对方所说的内容,但确实证明了国王可以看见它的事实。鬼魂面部发热,蹲在空中捂住脸,许久后才平静下来,它靠在窗外的墙壁上,听见国王的一串咳嗽,有一盏灯如萤火在屋内照亮一方,鬼魂看见吉恩一手捂着咳嗽的嘴巴一手在纸上写什么,那张纸被他塞进相框,宛若被錶镀好的精致画像。
直至国王的呼吸绵长,鬼魂蹑手蹑脚进入屋内,它环视四周,在心中忖度在此生活的舒适度,最后趴在床侧观赏国王入睡的面庞。鬼魂将残缺的左手放在国王的头顶,温和地见证整个左手逐渐透明的过程。
他睡着了,不再皱眉头,神情舒缓,神态温顺。鬼魂忍不住躺在国王身侧,借着微弱的月光端详那张脸,金发微微泛蓝,刘海不再如平日那般梳在脑后,过长而影影绰绰盖在眼前和枕头上。
鬼魂轻轻笑了,他的左臂愈加透明,直到终于消失,他才将目光放在满是浮雕花的穹顶,而后感慨道:“真令人害怕,会有鬼魂飘来啊。”
我从那天起驻扎在城堡的塔顶,这是可以随时看到吉恩房间的位置,视野开阔,可以俯瞰整个城堡。在那里我能闻到夏风的味道,天空一碧如洗,我像是吸收了来自世界的力量般舒畅,自然的一切都怡情悦性。
但我更喜欢那份记忆里的建筑,一座在巴顿富人区随处可见,不算高不算矮的一栋建筑,在它的顶层,吉恩会披着洛克斯产的粉色披肩在那里抽烟,他的模样很像快要飞走的仙鹤。我时不时认为自己可能是一枚装有记忆的硬盘,要不是除了那份记忆的吸引力外,我还对巴顿有另一份古怪的留恋,我大概真的以为自己是那回忆的主人。
顺便一提,在那回忆里,我仍有些片段无法解读,但我认为那应该不是什么重要东西,最宝贝的东西都还在里面,断层的那些也根本不影响我的理解。
说回我自己的感知,我的感知是ACCA的总部大楼,那栋宽大的建筑里,我知悉每一个房间,每每想起它我总有触电般发麻的感觉,因此我几乎确定我的生前应当是一位ACCA总部的工作人员,说不定是什么高级些的官员。这是一份体面的工作,听闻这工作考试严格难度较大,那么我生前一定也足够聪明。我很满意这样的身份,就像萝塔的未婚夫也是ACCA总部的一员,这大概是足够配得上吉恩的工作。
天气格外好,前些天连绵的雨被日光烘干,一切明亮宽敞,我在室外四处游走,皇室的花园称得上广袤无垠,连同城堡外的一些原野也属于其范围,在这夏日一切青翠欲滴,错落有致的园林里植物都长势良好,有一棵孤独的松树独自屹立在热闹之外,但它姿态挺拔,也算得上值得观赏。我在多子叶植物下捕捉影子,光被树叶割裂成斑痕,地面像是利利乌姆养的那只金钱豹,那只大猫对外人相当凶狠,它似乎可以看到我时常对着我呲牙低吼。
我在一处浓荫遮蔽的角落里发现一丛野生草莓,此时已经五月中旬,实在不是草莓成熟的季节,但这些可怜的小家伙或许因为头顶茂盛的竞争者认错了季节,于是生出宝石大小的颗颗红果。那实在太小了,使我思及初夏的朱莫克,我在朱莫克时恰逢草莓丰收,田间硕大的果实甜美多汁,半颗便够吉恩吃个饱,可惜运输问题,那么大个的草莓根本没法完好到达多瓦。
为了不辜负它们生长的努力,我将它们全部摘了下来,可惜独臂实在不便,我只能将它们放在自己的黑色针织衫上,扯着布料艰难地让它们不要落下来。
等到达吉恩的屋内,我惊讶地发现桌上被洗好的大颗草莓,低头再度观察自己怀中七零八落的小东西,我叹了口气回到塔尖,一个人硬生生吃了个干净。值得一提,这些野生草莓简直酸得倒牙。
我在塔尖看完整个落日,田园风光的落日要比城市之中的更加盛大,在那份回忆里,“我”同吉恩在楼顶观赏过夕阳,高楼林立之间,太阳想被挤进试管的流心蛋黄,楼顶的风吹开我们的头发,能看到吉恩光洁的额头遮掩在缥缈凌乱的烟雾中。
此时夜幕垂落,星光熠熠,吉恩结束室外的散步回到屋内,我跟着他走进城堡,国王开始晚餐,鬼魂决定去逛逛没有去过的地方,比如王室专属的画像室。
那些画框里都是不断播放的被静止的岁月,比如吉恩的母亲幼时同老国王编花环的样子,比如那短命的上任国王拉着脸读书的模样。我分外喜欢画像与照片,不论人与物,将某个瞬间从时空之神手中抢来,再漫长岁月中可以无数次回放。
我在狭长的走廊上,从这头漫步到那头,像是从此岸到彼岸,走廊为桥,横渡生死。我万分情愿再次泅渡一次亡河,以人类的身份再度活过来,不论是出身何地,我都甘愿奔波到多瓦,亲身谒见我亲爱的国王。
吉恩的画像如今在末端,萝塔的画像同他们母亲紧挨在一起,若是一位无知的家伙来看,大概会认为王室出生了一对孪生姐妹。我在吉恩的画像前驻足,猜测那时候风云未定里,金发的男人百忙之中被拉来作画,兴许会因为疲劳安睡过去,而阿本德向他披上毯子,容许了他片刻休息。
那些缺失的时间像是海沟,我则是一位执迷不悟的渡河人,执拗地认为只要一股拼劲就能横跨近十年的时间,以一个偷窥狂的可耻身份收藏得了关于吉恩的一切。
我假装自己会是他的知己,我假装自己有可能成为他的挚爱。
我再次回到吉恩的屋内,这些日子他睡得安稳,我看着自己透明的胳膊,兴许是今夜的月色太清澈,兴许是今日看到吉恩对萝塔的微笑,我低劣无耻地心生妄念。
在我的右手臂消失之前,我偷偷地看一眼那相框之后的秘密怎么样?我怀着羞耻的忐忑不安的甚至自我唾弃的心,在夜色中抽出那三人合照后的一张薄纸,那张发黄的纸是一封情书,尽管短小,却的的确确是被回信了的一封情书。
我感到心跳过速,在手臂消失前一秒将它塞回原位。心脏的轰鸣声让我忍不住发抖。
那字迹太眼熟了,那字迹。
那分明是尼诺的字。
一切有迹可循,比如吉恩放在窗口的石榴,比如根本不爱吃却时时更新的大堆巧克力,比如对萝塔说的话里对故友的思恋。在斯维茨,石榴是亡灵的引子,而生命的崩溃可以通灵入冥河彼岸,引渡谁来迎接自己,引渡谁来迎自己没入亡河?
巨大的失落袭来,我无法阻止哀恸从体内涌动出来,只能埋住被泪水浸湿的眼睛。
他死了,吉恩,他死了,我只是拥有他回忆的孤魂,我因为他的爱意远渡而来,我来到此间,并非为了触景伤怀。
吉恩,吉恩欧塔斯,我亲爱的王子,别这样,不该这样。
鬼魂此刻空悬一颗心脏。
在夜以继日的治疗之中,鬼魂逐渐失去四肢,躯体,脑袋,只留下一颗冰蓝的如雕塑的心脏。它还在跳跃,而失去脑袋的鬼魂依旧能够思考。
他依旧保持一种怪异的稳重,尽管,若你知晓他不间断的思考,你便不会认为他多么稳重。然而对于一位失去所有记忆,宛若新生儿的鬼魂而言,未曾手舞足蹈,未曾因情绪而行为不雅,他算得上格外稳重。
稳重的鬼魂此刻空悬一颗心脏,他的心脏依旧思考且在感知吉恩。此刻我们的国王站在二楼,正对着郁郁葱葱的花园观望那棵可怜的松树,那松树长得病弱,尽管对比四周依然算的是鹤立鸡群,但和它远在拉比区的表亲相比似位侏儒。
鬼魂感受到有人到来,那是他眼睛还未消失前看到的家伙,那家伙名叫克劳,形貌与尼诺极为相似,鬼魂生出危机感,却又在发觉克劳同尼诺并不神似的时候松了口气。
它只剩颗心脏,却仍在担心一位根本不知晓它爱慕的先生的思慕会在谁身上落实。它正在逐渐变得透明,因为我们的国王病症正在加重。
鬼魂执拗地将国王唤作王子,在认清它的王子与爱人生死两隔之后萌生了一个想法:它拥有王子所爱之人的记忆,因此它能够假装那位早已离去的尼诺,好给它的王子一份末路的安慰。它的王子也快要死亡,没有人比鬼魂更知道吉恩有多靠近冥河,死神虎视眈眈,病痛张牙舞爪,它怀恋般飘向吉恩,在男人的手上轻蹭,那感觉像风拂过,无人知晓它的告别。
心脏落在克劳身上,鬼魂终于短暂地拥有一具身体和眼睛,遥远的,隔着葳蕤植物的方向,鬼魂与国王对视。
鬼魂思及尼诺的语气,轻声说:“吉恩。”
它描摹他的容貌,在克劳晕倒前匆匆走入花园深处,密密麻麻的绿色奔涌来,眩晕之后它与它的眼睛一同失去意识。
我快要死了。我从未如此确定这一时刻的到来。我快要死了。
我还没有真的到达巴顿,希望我的父母早已认定我的死亡,希望他们能忘怀失去我的悲伤,我或许有个未婚妻,我应当有过,我的直觉告诉我,我的确曾经疯狂地爱上过谁。可我做得糟糕,我背叛了她爱上了一位真正的王子。希望她早日觅得真爱,将我这个混蛋早早抛之脑后。
虽然这话说来有些可耻,甚至带着些强词夺理,但我的确在这里感受到家的感觉,或许是因为围绕在所爱之人的身边便这般幸福,即便付出了整个身躯,我依旧觉得满足。
在我跑到克劳身体里的时候,我以为我会就此消失,却没想到我竟然还有小半颗几乎透明的心脏。我得许个愿望,不该浪费时间,我希望见他一面,在梦中,我要见他一面。
我要站在巴顿的街上,最好是下大雪的冬天。我还未去过拉比区,听闻那里有高耸入云的松林和梦幻极光,我对那里由衷喜爱,我好似在大雪纷飞的高地上曾经志得意满地凝望过谁。
入梦去,最好拥抱他,最最好吻他,最最最好,和他约定来生,我要比那家伙还要早遇到他。
他会爱我吗?如果最先遇到的是我?
*喜欢be的可以在这里停下啦,以及,配合国王篇看有惊喜,有彩蛋和对照,一些修辞都是呼应着写的,还有第三人称的那位的身份在下一章,当然,喜欢be的可以在这里停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