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艾利】风雪七日
#ABO
#Alpah Eren X Omega Levi
Summary:
岛与大陆的战争结束,巨人的秘密最终消弭在日光下。
英雄艾伦耶格尔活了下来,却孤身蜗居于大陆城郊买醉。在暴风雪前夜,他鬼使神差地搭救了一个拥有灰蓝色眼睛的小女孩。
DAY1
艾伦耶格尔难得清醒。
这是他在酒馆不眠不休的第三天,男人原白色打底的领口被干涸的酒渍氤染发黄,他胡乱披着件破烂似的皮衣,撸了把后颈打结的长发,从吧台上摇摇晃晃地直起腰来。
“老天保佑,您总算恢复意识了,相信我酒精中毒会死人,那可不是一杯蜂蜜水能救命的。”矮胖的酒保身量像只皮...
#ABO
#Alpah Eren X Omega Levi
Summary:
岛与大陆的战争结束,巨人的秘密最终消弭在日光下。
英雄艾伦耶格尔活了下来,却孤身蜗居于大陆城郊买醉。在暴风雪前夜,他鬼使神差地搭救了一个拥有灰蓝色眼睛的小女孩。
DAY1
艾伦耶格尔难得清醒。
这是他在酒馆不眠不休的第三天,男人原白色打底的领口被干涸的酒渍氤染发黄,他胡乱披着件破烂似的皮衣,撸了把后颈打结的长发,从吧台上摇摇晃晃地直起腰来。
“老天保佑,您总算恢复意识了,相信我酒精中毒会死人,那可不是一杯蜂蜜水能救命的。”矮胖的酒保身量像只皮球,脚下一弹跳上高脚桌,麻利地用抹布滚了圈被艾伦睡湿的桌面,“300金,蒙您惠顾,克鲁格先生。”
男人挑挑眉毛,拎出钱袋丢到桌子上,“再帮我包瓶威士忌。”
“老伙计,我想你更应该来碗热麦片,”酒保将金币收进柜子里,又从身后挑出客人喝惯的种类,用牛皮纸将酒瓶包紧后捆上麻绳,“您看起来像是刚从帕拉迪岛里爬出来的鬼,是的帕拉迪岛,您看了新闻吗,听说那地方直到现在还在用蜡烛照明,omega连平权都没有。”
“是吗,”男人反应平淡,似乎对这个问题不感兴趣,他偏过头去,黑眼圈上半合的眼睛无神地瞄了一眼窗外的乌霾,“……又要下雪了。”
“可不是,这一年一年,过得多快。”
是啊,过得过快。男人念叨。巨人诅咒彻底消失快十年,马莱与艾尔迪亚重新划分领土,开放商业科技交流。改革胜利得如英雄史诗一般完美,唯一遗憾的是所谓英雄没按既定规划慷慨咽气,反而悲剧地被丢在了时间夹缝中,该死不死。
不过没什么所谓。
男人把酒瓶裹进皮衣里,左右紧了紧开襟,迈进灰茫茫的前街里。
“站住!快点比利,快抓住那小婊子! ”转角冲出来几个青年,领头的那个当街跌了一脚,这个致命地失误让他被后来居上的家伙们抓住头发按到了地上,扭打成一团。见怪不怪的事情,称职的酒鬼原本定不会在意——如果最后跑来的野小子没有打翻他的威士忌的话。
“喂。”他出声,语气不善。
可惜显然没人在意流浪汉的酒,那几个穿着铆钉牛仔褂的小混混此刻正三打一地向地上的倒霉蛋挥着拳头,有趣的是,人数优势并没有让这帮社会渣滓取得上风。
“一,二,三……”男人默默计数道,打算数到10的那一刻一脚将这帮人渣的脑袋变成自己无辜就义的威士忌。是的是的总有人会出来指责——这些混混也是有家人的,也许他有病倒在床的老妈每天某着眼泪等他带晚饭的粗粮面包回去,现在是和平时期,一切有法治和上帝做主!
好在无所谓,艾伦耶格尔从不怕下地狱。
暴躁的战争酒鬼开始在心里数数,看在人类没有灭亡的份上他打算忍上十秒再折断那些混混不长眼的小腿骨,奇迹的事他罕见得没能如愿,在他数到第8秒时,那个被压在地上的棕发小鬼一脚踹飞了领头的混混,并用手肘爆了他小弟的蛋。剩下的一个跟班幸免于难,抱着脱环的胳膊鬼叫着怪物,屁滚尿流地跑走了。
天上开始有雪花落下来,打赢的小鬼情况并没好到哪里去——小臂被刀片竖直开了道口子,血液冒着热气滴答下来,和地上的威士忌一起渗进土里,以至于落雪无法在此地驻足。小孩好像打累了,啪唧一声倒在地上,一动不动。
“小鬼,这样流血的话,不出半小时你会变成一具尸体,暴风雪马上就要来。”
棕黑色的脑袋终于动了动,吃力地抬头看了男人一眼,一双灰蓝色的瞳仁陷在眼窝里,像只戒备的狼崽子。
艾伦耶尔格愣住了。
当酒鬼将粘着血和泥巴的小鬼扛在肩上时,酒保大叔一度认为走投无路的克鲁格先生也许会将这可怜的孩子当作一餐晚饭。他的怀疑合情合理,谁也不会觉得那个被长发和胡子掩得看不出面相的流浪汉是什么正派人士,酒保的老婆甚至常常猜测,说不定这人就是从那个肮脏落后的岛屿上偷渡来的。
他们在风雪到来前回到了艾伦的出租屋里。
风暴的怒吼声愈发响彻,艾伦将缩成一团的小鬼扔在沙发上,又丢了一条毯子给他。男人在杂物堆里翻箱倒柜寻找绷带时沮丧感才姗姗来迟的出现开来。
他不得不承认,愚蠢的艾伦耶尔格给自己找了一个大麻烦,至少在风雪结束之前,他必须要与这个来路不明的小鬼一起呆在这个狭小的空间里。但沮丧并不源于此,时间久了他被生活操没了情绪,欣喜与痛苦都很迟钝,沮丧与常态早难以分出差别。那脏成泥球的小鬼有双漂亮眼睛。灰蓝色很普通并不漂亮,要是那种晶透的蓝才比较高级,但是烟蓝色——见鬼,这些古怪的虹膜颜色和他又有什么关系,他只是觉得漂亮而已,没什么其他的,他早就习惯了。
当他粗鲁地用热水花洒对着那小鬼一通狂冲以后,才尴尬地发现对方是个女孩子。
“……抱歉姑娘,我想你大概需要一点私人空间。”艾伦关掉花洒,站起来两步退出淋浴间,“注意点,手臂的伤口不要碰水,你洗好以后我帮你上点药。”
“……没关系”小姑娘抿着嘴,“我是个alpha。”
艾伦不置可否,咣当一声关上了卫生间的木门。
折腾完后小女孩哆里哆嗦地从墙角堆中刨出件艾伦的旧毛衣,拖地连衣裙一样直接包到了脚踝。两人分别盘踞着破旧帆布沙发的两只扶手,大的抱着空酒瓶,事不关己似的一脸放空相地盯着沙发另一头——小的一只吃相可怕,正抱着一袋硬面包狼吞虎咽,噎得直打嗝。
“喂,丫头,你叫什么。”见她吃得稍微慢了些,男人把空酒瓶随手丢在地毯上,嘶哑地出声问道。
“Estelle。”小姑娘小心地将沙发上的面包屑收进手心,“拗口的话,你也可以叫我艾斯。”
“库尔加·克鲁格。”男人平淡道,“或者随便叫我什么。”
他站起来给艾丝黛尔倒了杯水,“你原本衣服是新的,布料也很好。不管你有为了什么青春期的理由,既然有家暴风雪结束后就快点回去。”长发男人的语气僵硬平板,他很久没有说过如此长的句子了。
“不。我要去马莱。”
“马莱。”男人嗤笑,“你多大了丫头,刚分化的小鬼都不怕死吗?你知道如果现在把你卖到黑市,这种年纪的小女孩可以抵掉我一年的酒费。”
“他们打不过我。”艾斯扬着下巴避开艾伦的目光,溜尖的小脸带着稚嫩的拒不配合,“况且我可以自己坐船来这里。”
“哦,那你为什么坐在我的沙发上?”
“那是个意外!”她大大的灰蓝眼睛瞪得滚圆,像受了什么侮辱一样,“被那些家伙抢劫是因为我好久没吃东西了不是我的格斗技巧存在问题,总之我一定要去马莱!”
艾伦有些厌烦,宿醉的后劲让他后脑发沉,懒得再管小鬼赶着送死的闲事。
“请便,不过谁也说不准你会不会依旧吃不饱。”
他挥手摔上卧室门,把小女孩带着哭腔的争辩隔绝在墙外。男人将自己摔进床铺,感觉自己随着飞扬而起的灰尘一起打着转悠,脑子里虚浮的胀痛让他难受,小女孩的灰蓝色的眼睛像要将他拽回海沟深处,巨大的海压让他的太阳穴砰砰作响,一下下敲打着那只被他层层上锁的潘多拉盒子。
“该死。”艾伦咒骂着放弃了睡眠。窗外风声呼啸,男人坐了起来,终于还是抱起床上的被褥走到客厅,轻手轻脚地给沙发上的小鬼掖了被脚。
DAY2
男人醒来时天光再次暗淡下去了,他被强烈的薄荷味清洁剂味道冲了个透心凉。
他不能确定是不是醉酒导致自己的记忆缺失了某一部分,很明显眼下他墙角的脏衣服不翼而飞,灰地毯被干洗剂漂回了奶白色,甚至连房东留下的凌乱厨具都神奇地被按照大中小号的顺序依次挂在了墙上。
熟悉的整洁,该死。
“早上好库尔加! 谢谢你的被子!”小姑娘听到脚步声从沙发的被子中钻了出来,“今天风雪小了很多,我去楼下的便利店了买了点吃的……和一点点日用品,我用了你留在桌子上的钱。大陆的公寓真方便呀,同栋楼下就有便利店! ”
“呵,真是……看不出来啊丫头。”艾伦向被田螺姑娘洗劫过的房间扬扬手,“所以你是从岛上来的?”
“我将这句话当作是你的感谢了,餐桌上有速食披萨,应该还热。但你的煤气灶为什么不能打火,库尔加。”小姑娘被对方抓住了尾巴,语速加快。
艾伦把头发用皮筋随便一绑,没再戳穿她的来历,只叼着披萨含糊道,“可能因为阀门没开。”
“哦,那你来吧,阀门我够不着。”她跟着艾伦拿了一根皮绳,绑了个与男人一样的发型。
艾伦伸手将高处红色的安全阀拨开,端着披萨盒子坐到了地毯上。
……
一夜过去,睡眠让艾伦身体中酒精代谢干净,小丫头也从饥不择食的慌张中定下神来,两个人的视野逐渐明晰,互相打量着彼此。
“……首先,我为昨晚的唐突道歉,小姐。”男人穿着一件深色圆领衫,几绺漏下的长发垂在锁骨上,他率先开口,虹膜呈现着一种绮丽明亮的荧绿色,虽然依旧胡子拉碴的男人眼神并不明亮,但至少与昨夜满身酒气的骇人形象相去甚远,“或许我有幸分享你和马莱的故事?”
艾丝黛尔眨眨眼,艾伦以为这意味着对方接受了他的道歉。那丫头真长着张天生吸引人贩子的脸,艾伦腹诽。小姑娘软软地棕色长发垂在瓷白色下巴尖的两侧,趁得她看起来像极了又香又软的omega。
“我想去马莱找我父亲,alpha父亲。”小女孩将父亲的性别再次强调了一遍,一本正经像在谈论什么国家大事。
“哇哦,小蝌蚪找爸爸的游戏?”
被对方直白嘲笑的女孩面无表情,“我记得你刚刚才向我道歉,克鲁格先生。”
“抱歉……所以……你的父亲他出差了?”
“准确说是战争以后留在了马莱,我见过他的画像。”
“你打算凭着一张蜡笔画找人?丫头,你知不知道马莱有多大?”
“……是素描。”
“随便什么,就算你到了那里,你去哪里找他?你甚至都没见过他本人。还有,你凭什么确定他还活着?”
“他活着,战争时我爸爸去马莱找过他。”艾斯的语气弱了点,她眼神有些犹豫,但显然并不打算放弃。
“所以你还有一位omega父亲。可战争已经结束七八年了,孩子。”艾伦忽然又些说不出话,他怀疑是因为速食的披萨太咸,为此他不得不停顿下来,整理自己的语言好让这些事情变得容易接受,“如果你父亲还活——可以回家的话,早该回来了。”
“……他肯定还活着。”
“死是件很容易的事。你一时冲动跑了出来,如果没有碰到我,你会冻死在暴风雪里。又或者我是个爱像未成年alpha女孩下手的变态,那你恐怕连omega父亲也再难见到了。”艾伦托着腮,看向女孩紧紧抿着的嘴巴,“你出来了多久?”
“四天,也可能是五天。”她依旧不愿示弱。
“哈。”艾伦存心想看那丫头哭鼻子,“你应该心怀愧疚小鬼,想想独自拉扯你的老爸可能正在风雪天披着外套没日没夜地找你。”
“他才不会! ”艾伦如愿以偿地见到了对方灰蓝色眼睛上蒙上了层水膜,“他从来不告诉我实话,只想让我当一个穿小裙子弹钢琴的傻瓜! ”这声音过于张牙舞爪,将她先前早熟剔透的形象毁了个一干二净,让她迅速降级成了一个与老爸吵架离家出走的问题少女。
“说不定你另一个老爸会把你打一顿直接扔回岛上。”男人难得地认真起来,拽出几张新买的抽纸毫不温柔地糊到了小丫头脸上。
“唔……不要! ”艾斯的脸还气的发红,她偏开头去躲避对方好心的擦拭。
“我理解被蒙在鼓里的感觉的确不好,无论对方是否出于好意。”
“?”艾斯停下挣扎,哽咽道“你理解?”
“理解,并且穷其一生都在与之抗争。”艾伦耸耸肩,将沾了眼泪鼻涕的纸巾丢进垃圾桶,“但你老爸肯定在找你,也许几天没睡,毋庸置疑。”
“……是么,他的腿很怕冷,冬天很少会出门。我走时他都根本没追我。”艾斯瞅了眼窗外后低下头,她抽抽鼻子,棕色的刘海没精打采的垂了下来,“说不定在马莱的街上就能遇见我那位alpha父亲了。”
“不错的想法,或许你可以妄想一下期末考试全A通过,这更有可能实现。”艾伦没精打采地接话。
“我每年都是全科A+。”艾斯撇嘴,怜悯的看了一眼艾伦,“对库尔加来说A就已经满足了吗?”
“好吧你赢了,我小时候并没有机会上学。”艾伦假意争辩道,成功转移了话题。
“上学没什么意思,相信我。”她和艾伦撕分了最后一块披萨,“如果你成绩好,家长就会想让你再学点钢琴画画之类的,假模假样的讨厌死了。我喜欢在地下街打架丢泥巴。”
“很特别的爱好,小姐。”艾伦难得放松地半躺在地毯上,被她逗得想笑,“那你干嘛还要乖乖配合钢琴家教?”
“因为我爸。”
“如果他拿皮带打你的话,你可以去儿童保护协会告他,岛与大陆的未成年保护法很完善。”
艾斯翻了个白眼,倦怠怠地跳下沙发坐在艾伦旁边,“停下你的伦理剧脑补吧,俗气死了。我只是想让他高兴点而已。”
“用离家出走的方式?”
“喂!也许你应该反思一下自己至今孤身一人住在猪窝里的原因克鲁格,你的嘴巴简直让人想把你切成碎块喂鱼。”女孩踢了一脚艾伦的胯骨。
艾伦闭眼笑着,反手推开了她。“好,可以说说你为什么离家出走了吗会弹钢琴的淑女艾丝黛尔女士,明明你的讲述才更像是那些长到裹脚的连续剧。”
“反正暴风雪还有很多天才结束。”女孩撇撇嘴,“我只是想知道事情的真相,比如我爸和我父亲。让那些可恶的大婶儿闭嘴,不管面前还是身后。”
屋里越来越冷,艾斯黛尔凑过去与艾伦窝在一起,她喜欢对方身上的薄荷信息素,那味道像极了利威尔用惯的清洗剂,吸引着让她缩近味道主人的臂弯底下。
“我爸说我那个父亲是个士兵,战争时去了马莱。他肯定还隐瞒了什么,因为我经常听到街上的大婶在后面指指点点,为此我们还搬了家。”
艾伦僵了片刻,最后紧了紧手臂,将艾斯揽了过来。
“搬家?”
“嗯,搬到海边,在旧墙外面,离城区很远。”
他不知道自己为何会感到难受,胸腔的气压仿佛骤然降低,挤得血突突直跳。真是奇怪,艾伦耶格尔抽了口气,他快要超过12小时没有喝酒了,头脑对眼前的一切都感到不可思议。酒鬼的生活没有时间概念,甚至不关心自己在哪儿,而他现在这是在干什么?一本正经地对一个刚刚捡来的小鬼堆积感情吗。他甚至没法想象小小的艾斯搬着纸箱子坐在马车上的颠簸样子,那画面让他心口诡异地隐隐作痛。
故乡的岛上真的太小了,墙中的城市家家户户几乎知根知底,有一个逃兵父亲可不是什么光荣的事。
“她们偷偷讨论我爸的性别,我们家那边对Omega不友好,听说我爸以前可以装成beta,但是我害他暴露了。”艾丝黛尔一动不动,“未婚先孕什么的……可他完全可以说我另一个父亲死了,或者当年和他留在马莱,要不然干脆当年随便找个地方把我丢掉也行,反正他都无所谓,他什么都不在乎——”
“艾丝黛尔。”艾伦皱起眉打断她。
“……”小姑娘低下头去,“我离家出走是因为我卸掉了邻居家嘴里喷粪臭小子的右胳膊。他很生气,拉着我去邻居家道歉,但都没问我为什么,好像我天生就是个赶着送死的暴力狂一样。”
“嘿,小姑娘。”男人尽可能轻柔地揉了揉艾斯的脑袋,“我替他们向你道歉,你可以和我说说为什么吗,如果你想的话。”
为什么?艾丝黛尔的脑子突然开始空白,这要从何说起呢。从莫名其妙出现在垃圾桶里的文具袋,书包上的划口,还是打架完以后拳头上的擦伤呢,哦,是了,大概是逃兵的孩子,巨人的野种吧,那些杂碎的粗口没什么水准,连巨人没有生殖器这种基本常识都不知道。
“不为什么。”艾斯摇摇头,时间太久了,她说不出口。
“不告诉我,难道要留着告诉那个不知道藏在马莱哪儿的家伙吗?”
“你以为我要找他哭诉?”艾斯黛尔翻了个白眼,“我只是想打他一顿罢了,顺便也问问他为什么不要我们了。”
风声把房顶的木板卷下来一块,匡铛一声砸在对面窗户的铁皮棱上。艾伦安慰样地拍拍女孩的肩膀,两人目光散散,游离地望向窗外。
“每个人都有自己剧本,强行探看别人的只会让你身心俱疲罢了。”男人重新开口时已经过去了很久,他反应总有些迟钝,就像酒精让他的手不停发抖一样。艾伦带着半梦半醒的鼻音,他的确有些头重脚轻,物理戒断总让人昏昏欲睡。
“利威尔才不是别人。”困意因子传染极快,艾丝黛尔含含糊糊道。
“谁不想自己的小孩平安地学学钢琴或者写点小说之类的……”显然同样含含糊糊的艾伦没听清对方的回答,耶格尔游离地意识里开始出现那个小个子男人的侧脸和他身上的橙皮味道,他沉浸于此,忘记了自己在和谁说话,“刀太难拿了。”
tbc
【疼锟】蝴蝶谷
【Let me love you】情人节联文第十四棒
“他在他的蝴蝶骨上刻上了自己的名字,那一日,蝴蝶谷万花竞放。”
⚠️有违背道德部分,不接受该类型剧情请在看到此条预警后退出
一
“那个小警察怎么样了?”
“刚刚醒。”
钱锟透过门缝,看到那个人冲手下点了点头。
他听不太懂泰语,只能大致地推断出意思。来到这里好像是昨天的事情,又好像已经很久了,没有人教他泰语怎么说。那个人会对他说中文,所以他的需求可以得到保证,他只会一些基础的泰语交流。...
【Let me love you】情人节联文第十四棒
“他在他的蝴蝶骨上刻上了自己的名字,那一日,蝴蝶谷万花竞放。”
⚠️有违背道德部分,不接受该类型剧情请在看到此条预警后退出
一
“那个小警察怎么样了?”
“刚刚醒。”
钱锟透过门缝,看到那个人冲手下点了点头。
他听不太懂泰语,只能大致地推断出意思。来到这里好像是昨天的事情,又好像已经很久了,没有人教他泰语怎么说。那个人会对他说中文,所以他的需求可以得到保证,他只会一些基础的泰语交流。
他看到那个人朝着禁闭着他的房间走来。
他赶忙回到了床上,背对着门躺下,装作自己根本没有醒过的样子。
吱呀——
生锈的铁门被打开。
嘭!
又被重重地关上。
床的另一边塌陷了下去,那个人坐了上来。钱锟有些紧张,但他还是故作镇定地保持着睡梦的姿势。
一双手,轻轻覆上了他的后脊。
那双手有些粗糙,指节和指腹都是茧子,有些是写字留下的,有些是枪茧。手自钱锟的腰窝处往上轻抚,在他漂亮的脖颈处打转,又向前游走到了裸露的锁骨。接着,手又向后探索去,停在了钱锟的蝴蝶骨上。
钱锟倏地一下,被吓清醒了。
被这个人抓来的时候,他在入口看到过一具尸体,蝴蝶骨上纹着一个TEN。TEN是这个黑帮最高权力人的代号,被印刻下这个纹身,就代表他是TEN的所有物。
他想起了昨天,他被那个人将双手锁在床头,昏天黑地,他们从白天激战到了黑夜。他知道自己只是那个人发泄欲望的工具,谈判输掉的中方黑帮首领,黑色地带的规矩就是愿赌服输,他如果反抗,才是真的失去了原则。
哪怕那并不是他想要的原则。
钱锟被折腾晕了好几次,每次都会被那个人再次摇醒。他让钱锟嫁给他,否则这样的折磨将无休无止地继续下去。
亦或是钱锟要拒绝。
那么下场会像那具几乎腐烂的尸体一样,是死。
所以钱锟选择了暂时不给他回答。
他背对着那个人,那人掀开被子,在他身边躺了下来,头靠在钱锟的后肩上,细密的吻落在了他的肩头。
他听到那个人用中文说。
“宝贝,你为什么不是Omega?”
钱锟心底,一阵胆寒。
他明白,每次这个人对他发疯,都是因为无法满足的占有欲,他是个beta,beta是不会被标记的,所以那个人永远都没法完全拥有他。
有的时候钱锟在床上会被他掐着脖子,掐到呼吸困难。钱锟确认他在那个人的眼中看到了杀意,那个时刻,那个人确实想把这个要成为自己妻子的人置于死地。
但当钱锟求饶,当钱锟求他放过自己。
他会松开自己的手。
然后轻抚着钱锟左肩的蝴蝶骨,说一句对不起。
但下一次再来,这件事又会是恶性循环。有一次钱锟的脖子真的被他掐得有点错位了,钱锟戴着矫正器,一个月才恢复原样。
钱锟想到这里。
忍不住抖了一抖。
“睡醒了?”身后的人的声音低低的传来,像是塞壬之声,蛊惑着钱锟的耳膜,“转过来看看我吧,小挪。”
钱锟害怕他。
钱锟的呼吸有些颤抖,他吞咽了口唾沫,缓缓转过身。
钱锟不得不承认,他面前这个人的眉眼很好看,那并不是传统的东南亚人长相,钱锟听说他有华裔血统。每一个五官,单拿出来都是一份艺术品,放在一起更像是巧夺天工。
但大概是因为上帝给他开的这个窗太大。
所以关闭了他的情感窗。
“TEN。”
钱锟唤了他一声。
TEN将自己的额头抵在钱锟的额头上,凑上去吻上了唇角。他的吻总是很缱绻的,黏腻又甜蜜,难舍难分,仿佛他有那么的深情,那么的爱护自己的心上人。
可是钱锟根本不是他的心上人。
只是他想要占为己有的人罢了。
TEN的右手,又在轻抚钱锟左边的蝴蝶骨。
这是一种令人颤栗的缠绵,让钱锟偶尔觉得无比胆寒。他不知道这位名号叫TEN的恐怖分子到底是出于何种原因对自己这样着迷,但他知道,不管理由是什么,他都很难从这段命运中逃离出去。
TEN知道他是一名卧底警察吗?
又或者,TEN如此不愿意放过他,是因为他以失败的对手为身份屈服,所以被TEN当作至高无上的战利品了吗?
他悲哀的发现自己无从得知。
“饿吗?”TEN见钱锟脸色不太好,从床上坐了起来,他扶着钱锟的肩脊帮他坐起,对着守在房间门口的打手使了个眼色,“我带你出去走走吧,顺便吃点东西。”
钱锟无言地坐着,只是点了点头。
他偶然瞟向门口的另外一个打手,看到了那人有些惋惜的神情。
TEN的本质是物质的,利益最大化的,这样平和的温存只是为了之后利益的最大化。在钱锟这里TEN可以得到什么利益,不言而喻,这样的事情虽然鲜少发生,但也不是第一次发生了,钱锟明白今晚甚至是接下来几天,他要面对的是什么。
但如果在这段短暂的温存里,他可以到外面去,看看天,呼吸呼吸流通的新鲜的空气。
那好像也不错。
TEN给钱锟拿来一叠新衣服。
钱锟在这个闭塞的房间里没有什么时间概念,他估算大概已经过去了一个月。被抓进来之前经历了一场打斗,到现在他的衣服上还有斑斑驳驳的血迹,他是个还挺爱干净的人,臭气熏天的衣服让他难以忍受很久了。
很普通的衬衣,运动裤,还有一双合脚的鞋子。但是穿在钱锟的身上显得很精神。
TEN注视着钱锟换好衣服,钱锟站起来走到他的身边,他牵起了钱锟的手。
想来没有人不知道钱锟在TEN眼里是什么位置,大家都并没有表现出很惊讶的意思,都只是低着头,恭敬地请TEN带着钱锟往通道尽头的亮光处走。
走廊里已经有了流通的风,凉爽的空气钻入钱锟的鼻腔,他忍不住深呼吸了两口。TEN似乎觉得钱锟这样沉稳的人,突然有了这样的举动很可爱,钱锟听到TEN低笑了两声,接着他的腰被搂住,两个人贴得很近,一起走出了基地。
泰国的气候较为炎热,现在还算是比较低温的季节。还好有风,不让人觉得如此干热,风吹起了钱锟单薄的衬衫,他的侧腰裸露出来,正好与跟手下交代完事情走上来相拥的TEN肌肤相贴。
钱锟吓了一跳。
他很熟悉这种触感。他只是没想到TEN会在这个时候,在这里上前抱他。
面前是宽阔的空地,空地边缘是莫测的雨林,这里对于他们这样一个组织来说,是绝对安全的地方。
所以对他来说,是有点让人绝望的地方。
他的耳畔除了凉爽的风,还有TEN凑近而带来的温热的气息。他听到TEN问他。
“想逃吗?”
钱锟一怔。
他垂下眼,脚下是松软潮湿的泥土。可这泥土却像是一层层流沙一样,在钱锟的眼前旋转深陷,好像要把他整个人吞噬进去了。
钱锟轻声,脱口而出。
“想。”
二
是因为什么而被殴打了一顿呢?
是因为在针头将要插入钱锟脆弱的手臂时,他倏地暴起,将亲自拿着针管的TEN踹翻在地。
TEN是很爱护他,TEN把他当作掌上明珠一样,哪怕是监视着他的打手都不能触碰他一分一毫。
但TEN这个人,本质上还是一位草菅人命的恶徒。
地点是解剖室,地板是白瓷砖,磕伤的地方是后脑勺。
钱锟本身就是埋藏在中方黑帮里的警察卧底,他受过严格的训练,当他下定决心要伤害哪个人的时候,结局一定是成功造成了伤害。
剧烈的疼痛唤醒了TEN心中本真的恶与疯,他挣扎着爬起来,凶狠的目光像是罗刹一般,眼刀飞剑,剑剑杀人。
上次钱锟看到TEN露出这样的神情,还是在禁闭他的房间里,TEN因为无法标记他而狠狠地掐着他的脖子发疯。
他确定自己在TEN的眼中看到了杀意。
但他不能让针管中的药剂摄入自己的身体,他再清楚不过那是什么。
那是非法的催化激素。
催化的成功率不高,但在中国的时候钱锟就听说过这种东西。黑市里总有人流通这种丧心病狂的药剂,他曾经卧底的那个组织里,也有人购买,然后打给自己无法获得的心上人。
只有一个人在被注射之后,成功的变成了Omega,其他的人都在钱锟的眼前被药剂折磨,发狂致死。
钱锟不想死。也不想变成Omega。
Beta的性别让他无法闻到Alpha的信息素,也就不会被TEN据说是铁锈味的信息素影响。他需要保持绝对的理智,才能在这样的地方安安全全的活下来。
被揍一顿揍不死他,但万一他变成了Omega,哪天TEN厌弃了他,他大概率会变成基地其他Alpha的容器,被共享,被糟践,直到最后连尊严都没有,就像他刚来时看到的那具尸体一样,绝望自杀。
打手们没有下死手,但拳拳用力,击打在人类的肉体上还是生疼的。钱锟的眼角破了,血色染红了双眼,他呸的一声吐出了一口血,弄脏了一个打手的皮鞋。他用最后的力气抬起头,紧紧地死盯着TEN居高临下的双眼。
不能失去知觉。
不能屈服。
不能变成Omega。
失去最后的神智时,钱锟还在对自己说着这句话。
下一秒。
他在疼痛中,紧闭上了双眼。
头痛欲裂。
睁开双目,迎面而来的是刺眼的强光灯,钱锟不禁又闭上了眼睛,忍着疼痛将胳膊挡在双眼之前,很久很久,才适应了这个亮度。
是手术室中使用的照灯,只不过这个照灯直直地打在钱锟的脸上。灯在他睁眼后被移走,身边穿着白大褂的人将记录的平板递给了站在远处倚靠着墙壁的TEN,TEN皱着眉头,看起来带着几分不悦。
“李永钦,他的身体很虚弱,你要节制。上次十个打手打他一个人,我熬了个大夜才把他救过来,下次再把老婆作没了我可不帮你。”
李永钦?
李永钦是谁。
这个医生看起来和TEN非常的熟络,他又是谁。
“他差点杀了我,一周之内,两次。”
“磕在瓷砖上根本不会要了你的命,别说在床上被他打两下了。”医生淡淡地瞟了钱锟一眼,又转回头去继续对TEN说,“你的身手对付大嫂这样的根本不会受伤,别给自己的失智找借口。”
TEN在缄默中耸了耸肩。
“谢谢啊,董思成。”
董思成略有些敷衍地颔首。
“对他好点吧。”
董思成回头看了一眼钱锟,钱锟此时已经彻底的清醒了过来。他的头疼得厉害,在挣扎中支着胳膊起身却脱力又摔了回去,好在TEN眼疾手快地跑了过去,将钱锟再次扶了起来。
医疗室的门被打开,一个染着金发的年轻人带着董思成离开了基地。
TEN,或者说是李永钦,拉个椅子坐在了钱锟的病床边。钱锟的床头被抬了起来,李永钦直直地注视着钱锟,眼里没有什么温度。
但至少,他不是在生气着。
钱锟头昏脑胀,像是脆弱的头盖骨要包不住即将爆炸的大脑。他倏地身体前倾,呼吸渐渐剧烈,左边的手紧紧抓着病床的栏杆,右手被李永钦牵着,为了借力,只好用力地抓着李永钦的手。
他干呕了一口,差点晕过去。
一些他不愿记起的回忆逐渐回笼。
干着杀人越货事情的打手下手没轻没重,虽然钱锟知道他们当时没有下死手,但也打掉了他半条命。在手术台上的时候他已经没有什么清醒的意识了,只知道有一针管的药剂注射进入了他的身体。
他以为是催化药剂。
其实是迷幻药。
所以双重叠加的后果就是钱锟现在生不如死,他当然一想就通李永钦把迷幻药用在他身上是做什么,身体上和心理上的双重疲倦袭来,使他忍不住又干呕了一下。
李永钦用合适的力度拍了拍钱锟的后背,替他顺气,他让人去接了杯温水,递给钱锟。
钱锟也只喝了一口,就吐了出来。
“你要摄入水分,不然身体会撑不住的。”李永钦轻蹙眉头,替钱锟将水杯放在了床头柜上,“他们打人没分寸,我向你……道歉。”
道歉?
这不像是李永钦会说出口的话。
李永钦是一个没有什么感情细胞的人,而道歉的前提是他感到愧疚或遗憾,才会觉得对不起另一位当事人。李永钦是不会产生这种情绪的。
李永钦只是不希望钱锟太生气,影响他应当从钱锟身上获得的利益。
钱锟沉默着没有说话,他刚刚从干呕的难受中缓过神来,眼睛无神地盯着雪白的病床被子。
有些时候,李永钦是一个很没耐心的人,但现在李永钦似乎突然愿意等待了。他干脆坐到了病床上,揽着钱锟的肩,让他找了个舒服的位置靠在自己怀里。Alpha的身体更加温暖燥热,钱锟浑身发冷,靠在李永钦的怀里确实会舒服一点。
可他不敢贪恋这种舒适,李永钦最会做的就是打一个巴掌给一个甜枣,为了不经受后面的折磨,钱锟宁可自己一直难受着。
李永钦拍了拍钱锟紧绷的肩。
“小挪。”
这是钱锟原先在中国的组织卧底时的别名,不知道是怎么被李永钦知道的。他似乎很喜欢这种叫起来很亲切的名字,他的声线很魅,钱锟承认,有些时候他觉得李永钦念出他的名字时确实很悦耳。
就像塞壬。
你明知道即将面对的是滔天陷阱。
但就是忍不住陷入,为了那片刻的求欢。
钱锟“嗯”了声。
李永钦将他尖利的下巴放在钱锟的肩上,轻声问。
“你是不是很恨我?”
“是啊。”
这没有什么可掩饰的,李永钦哪怕再没有感情处理机能,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他应当明白自己的行为会引起什么样的后果。
因为不管回答的是什么,下场都是一样的。钱锟的心情不会影响李永钦的欲望,这个问题结束之后,他们两个的关系,还是一切照旧。
他又不是不想逃,他只是逃不出去。
他又不是没想过求死。
他只是还想再活几年。
李永钦的手,又覆上了他的蝴蝶骨。
三
尖叫声在清晨划破雨林的寂静。
沙发床上一片血迹,淅淅沥沥的自白皙的肩背流下,干涸在水泥地面上,留下一片斑驳的印记。
李永钦的手中握着一把蝴蝶刀,一边的刀刃刺入钱锟的皮肤,在他的左边的蝴蝶骨上像是雕刻一件艺术品一般刻着什么。刀刃锋利却小巧,李永钦的刀锋利落,血液虽然流出时看着吓人,但其实并没有真的让钱锟失血过多。
钱锟死死地抓着沙发床的床单,青筋自脖颈处开始暴起,像是一条险恶的巨龙,顺着双臂一直盘桓至手背。
很痛。
非常痛。
哪怕是李永钦没日没夜地折腾他,在他无力抵抗,连眼睛都睁不开也要掰着他的下巴接吻并继续做下去的时候,都没有现在这样痛。
钱锟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这种剧痛。
大概就是,如果不是李永钦有先见之明的在他嘴里塞了一块儿糖,他可能已经咬舌自尽了。
这间后室里除了他们二人之外,没有任何人,打手们都在紧闭的大门外等待,他们被训练得早已毫无好奇心,并不会在乎自己的老板究竟想要做什么。
也是因为他们都心知肚明。
当每一代掌权人确认自己找到了心仪的夫人时,就会在这个人的身体上用刀亲手刻下家族的标志。李永钦对于钱锟的蝴蝶骨有着发疯一样的痴迷,因此他用父亲死那天他从尸体里摸出来的蝴蝶刀,将这个标志印刻在了钱锟的蝴蝶骨上。
钱锟在物质上总是被李永钦呵护的很好,他细嫩的皮肤因为总呆在室内不见光而苍白的要命,鲜红的血流过皮肤,打下猩红色的阴影,让李永钦不禁舔了舔干涩的嘴唇。
明明是这么残忍的事情。
放在钱锟身上,却像是在勾引他。
钱锟本能地挣扎,但他的动作幅度再大一些,就更可能引起不好的后果。李永钦的刀不长眼,他只好翻身将趴着的钱锟压在自己下面,虚坐在钱锟的腰上。
“小挪,再等一下,再有一下就好了……”
“……”
钱锟嘴里含着糖,没有办法回应李永钦,但他带着泪痕的眼角以及发红的嘴唇已经说明了一切。
他一点也不想再忍了。
他极力翻身,终于腰上一轻,李永钦从他的背上一跃而下。他扭头“呸”的一声,将嘴里带着铁锈味的糖吐了出来,现在他的嘴里没有甜意了,只有混乱之中咬破腮肉流出的血。
人在极力想要反抗的疼痛时刻,情绪高昂,心跳会很快。那鼓动的震耳欲聋的声音像是要从钱锟的体内迸发出来了一般,他趴在那里,身下是被他自己的血染红的床单,耳边是快得有些不正常的心跳。
是他自己还完全没有平静下来的心跳。
他筋疲力尽地抬起眼,看向坐在一旁老头椅上的李永钦。
李永钦轻轻笑了笑,他起身走到窗前,打开窗户,一阵鸟语花香。正是气温适宜的季节,两只结伴的蝴蝶不知怎的误入了房间,他们在屋内徘徊了几分钟,好像失去了方向,停在了沙发床边的台灯上。
“这里……怎么会有蝴蝶?”
钱锟的嗓子有些沙哑,他静静地盯着那两只蝴蝶。
听到李永钦回答。
“这里是泰国,小挪,不是你的家乡三明。”
钱锟愣住了。
按照他卧底时准备的档案,他应当出生于云南边境,从小在混乱不堪的小村子里放养大,为了吃口饭活命加入了非法组织。
清清白白的那个,自警校毕业,雄心壮志,愿意牺牲自己来为人民做贡献的卧底警察钱锟,才是生在三明市的钱锟。
“……”钱锟咽了口唾沫,李永钦不咸不淡的态度让他本能地感到恐惧,“你都知道。”
“嗯,小警察。”李永钦眯起眼睛,神情奇怪地笑了笑,“小挪这个名字,听起来一点也不像个坏人。该不是你的乳名吧,小时候妈妈经常叫的那种。”
钱锟哽住了。
因为李永钦说得对,这就是他的乳名。
他给自己起这个名字,只是为了提醒自己,不要被黑暗腐蚀,还有家人在等着他回去。虽然他也知道,去那样的地方卧底,活着回家的机会很渺茫。
钱锟的反应似乎戳中了李永钦的什么笑点,他一边哈哈大笑着一边站了起来,走到窗边,指着外面的一个方向。
“那边是蝴蝶谷,成千上万的蝴蝶在这里繁衍生息,他们的生命很短暂,但却很漂亮。这两只呢只是迷路了,在这里再不能更常见了。”
“为什么……”
“为什么要选在这里?”李永钦挑了挑眉,“因为这里很漂亮,我喜欢蝴蝶,仅此而已。”
钱锟摇了摇头。
摇头带动了肩颈的肌肉,扯得他左边被镌刻的破损肌肉生疼。他呲牙咧嘴地迎面摔回了床上,又狼狈地爬起来,坚持要直视着李永钦的双眼。
李永钦懂了他的意思。
“为什么选择你?”
钱锟点了点头。
“因为你很干净,但却……脏了。”李永钦的视线意有所指地瞟向钱锟左胸的位置,“我从来没有见过像你这样的人,你很特别,所以应该为我所有。”
李永钦说的很含糊暧昧,在场的哪怕有第三个人,都不一定明白他的意思到底是什么,但钱锟明白了。
并且自心底里感到有些细思极恐。
李永钦并不喜欢触碰钱锟的胸前,他只喜欢爱抚左边的蝴蝶骨,因此瞟向左胸的视线没有特别独属于他们二人之间的意义,但有别的意义,而且只要留心,就十分显而易见。
左胸的位置,在层叠的肋骨和肌肉下被保护着的。
是心脏。
钱锟是警察,并不是从小在边境长大的混子,所以他的人、他的身体是干净的。但从他认识李永钦的那一日起,李永钦就知道,钱锟的信仰早已没有那么坚定了。
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钱锟这样善良的人看遍了恶人经历的疾苦,产生恻隐之心,信仰被动摇是在所难免的。
所以他的人是干净的,但是心,已经沾染了污垢。
李永钦是个没有感情的人,但他似乎长了一双可以洞察一切情感的眼睛。面对李永钦,钱锟总觉得自己毫无保留的被展示在了李永钦的眼前,就像是淫秽的妓子被迫一丝不苟的当街示众,他心中好的、坏的、无私的和自利的,都被李永钦看得一清二楚。
此刻李永钦的眼神带着一点侵略性,钱锟熟悉那眼神,那是不甘心的占有欲。
但刻上了这个家族的标志,钱锟就被迫的成为了这个家族的人。在这种游离法外的地方,除了alpha之外,别的性别都是没有人权的,他只是从大家默认的“TEN的所有物”,变成了名正言顺的“TEN的所有物”。
他的后肩还在隐隐作痛,李永钦在中间给他打的镇痛剂现在才开始起作用,钱锟能在李永钦的搀扶下坐起来了,虽然还是很痛,但在可以忍受的范围内。
李永钦熟练地搂着他的腰,带他到窗边,看远处的雨林,和消失在地平线的蝴蝶谷的方向。李永钦的手又不自觉地轻抚上了钱锟的蝴蝶骨,他手指的走向让钱锟意识到,左肩上不仅有李永钦家族的标志,还有李永钦的名字。
TEN。
快要进入雨季了,在钱锟的故乡,现在应该已是夏天。
远离家乡的人,在万物生长的季节背弃了自己的信仰,他经历了地狱的痛苦,浴火重生,成为了恶魔的所属。
他在他的蝴蝶骨上刻上了自己的名字,那一日,蝴蝶谷万花竞放。
四
透明的玻璃罩里,有一只漂亮的蓝色的蝴蝶。
“蓝闪蝶。”
钱锟侧首附在玻璃罩边,一眨不眨地打量着玻璃罩里漂亮的蝴蝶。
他听说这种蝴蝶一般生活在美洲,虽然基地外几十公里的地方就是蝴蝶谷,但是想要找到这个品种,大概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嗯。”李永钦缓缓踱步到他身边,随意地将手搭在钱锟肩上,带着笑意问,“喜欢吗?”
钱锟顿了顿,颔首。
李永钦轻轻拍了拍钱锟左边的蝴蝶骨。
在他们这个家族中,家族的纹身就像是结婚证一样,在所有人眼里,这个貌美的俘虏自那天撕心裂肺的哭喊之后,已经成为了李永钦的妻子。
虽然他们什么恶贯满盈的事情都做过,但奇异的,这里所有的alpha都有唯一一个准则,那就是对自己的伴侣忠诚。他们像是教徒一般信封着婚姻的神圣,相信只要不亏欠自己的妻子,死后就不会下地狱。
所以对于钱锟来说,现在的日子,反而比从前好很多。
所有的人都对他毕恭毕敬,李永钦也不再将他关起来监禁,反而经常带他出入各种场合。他们的家族在泰国的黑色地带算是十分有威望的了,大家看钱锟的眼神,也从以前的“被俘虏的狗”变成了“高贵的夫人”。
李永钦再也没有掐着他的脖子,问他为什么不是Omega。也没有发着疯想要给他注射催化激素。
钱锟坐在被阳光映照着的扶手椅上,面前是一个金发男孩,人模人样地穿着白大褂,正在为钱锟做检查。
钱锟听到这个孩子“啧”了一声。
“怎么了。”
李永钦抱着臂站在钱锟的身后,他微微低头看向那个孩子,漠然的下三百像是一种威胁,把人吓了一跳。
“哥,你不是说我嫂子是beta吗?”
“嗯。”
“他……”
李永钦有些不耐烦,他为了不在钱锟面前发火而深深的呼吸了一口,然后压抑着自己的怒火,对那孩子说。
“刘扬扬,你再这么磕磕巴巴的,就给我滚出去。”
“好的哥。”
“……”
钱锟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这个孩子他略有耳闻,据说是李永钦同父异母的弟弟,小的时候被爸爸送到德国去读书,学医学了一半不想读了,于是跟李永钦软磨硬泡了好久,李永钦才终于同意他回来。
“站住。”
刘扬扬回头,有些惊恐地看着李永钦。
李永钦说。
“把董思成叫来。”
“噢。”
刘扬扬窜出了花房。
李永钦收回了对弟弟不悦的目光,将视线再次投向钱锟的时候,钱锟正眺望着远处郁郁葱葱的森林。他的家乡也像泰国这样,几乎四季常青,但是看着一片茂盛的树,他永远没有家的感觉。
他知道自己逃不出去。
也许他应该满足,自己现在可以为所欲为,享受物质滋润的生活。
但他不相信李永钦会改变自己冷漠狂躁的本性,李永钦只是在遵循家族所谓的宗旨,被框架困住,才会对他好。
钱锟听到轻巧的脚步声,李永钦总是这样走路,像是一只猫一样悄无声息。脚步声停止,他转过头,看到李永钦正俯身站在扶手椅旁,他微微抬头,李永钦的吻落下,他们就这样旁若无人地吻在了一起。
李永钦的亲密行为,倘若不是发疯,便很难让钱锟产生抵触。作为伴侣,李永钦已经足够温柔,甚至比很多所谓正派的道貌岸然之辈做的还要好。
“咳咳。”
花房门口,传来一声非常刻意的咳嗽。
“思成。”
钱锟轻轻唤了声医生的名字。董思成对他礼貌地点点头,拎着他的药箱走到扶手椅边,把李永钦挤开,自己站到了钱锟的身边。
董思成一直都是这个脾气,如果要他出诊就必须听他的,李永钦早就习惯,没有说什么。
钱锟却在董思成要拿出听诊器的时候,突然将手挡在了董思成的手腕处。
董思成疑惑地蹙了蹙眉。
转而意识到,钱锟大概是知道自己的身体有什么问题,但又不希望让李永钦知道的那么清楚,才不想让董思成检查。
董思成轻轻笑了声,转过头去看向李永钦,他的眼神不太友好,对他来说他的病人就是一切,如果李永钦是钱锟不想看到的人,那么李永钦就不可以在他检查的时候同处在这个空间里。
李永钦举起双手做投降状,转身走出了花房。
董思成确定李永钦真的离开了这里,才又转过头来看向钱锟。钱锟的面色红润,看起来还挺有气色的,如果他有不舒服,董思成能判断的也就只有心里不踏实,想要离开这里了。
“你究竟怎么了?”
钱锟的眼神飘忽不定,他垂下眼,又抬眼看向窗外,抿了抿嘴,才犹豫道。
“beta……也是有生殖腔的,对吧。”
董思成怔了下。
随即立刻明白了钱锟的意思。
“你怀疑自己怀孕了。”
钱锟缓缓颔首。
科学的来讲,beta确实也拥有生殖腔,可以孕育新生命,只不过比起Omega来说他们的子宫比较脆弱,受孕的概率也较低,且流产的可能性更高。
“我不建议你留着这个孩子。”
不管会不会流产,哪怕最终成功顺产,对人的身体都会是一次巨大的创伤。钱锟的Omega激素水平很低,可以说是彻头彻尾绝不可能二次分化的beta,退一万步讲,哪怕钱锟生产之后没有健康问题,孩子的身体也不能保证。
“我知道。”钱锟轻轻叹了口气,“所以才不想让他知道。这个好做人流吗?”
“能做。”
“后天他要去中缅边境,帮我做了吧,可以吗?”
“……”董思成皱着眉头,有些担心的看着钱锟,“你确定吗?”
“确定。”
董思成答应了他。
他简单的检查了一些别的地方,钱锟的身体没有其他问题。他约好了时间和地点,转身走出花房。
在拐角处,李永钦正倚靠着墙站着,很明显是在等董思成出来。
董思成看了他一眼。
然后轻描淡写地丢下一个大炸弹。
“他怀孕了。”
说完,董思成快步走向走廊的尽头,走出了这个没有光的地方。
五
疼痛。
无尽的疼痛。
抽在身上的鞭子只是流着血,但钱锟心中被生生豁开的缺口,却没有办法愈合。
打手挑着眉,啐了一口,折着鞭子站在钱锟的面前,钱锟身上的衬衫已经破烂肮脏得不成样子,他跌坐在地上,身下被血殷红了一片,看起来触目惊心。
“大嫂,不是我们想为难你。但是老板的命令我们不能不听。”其中一个人高马大的打手蹲下来,是这里为数不多会中文的人,钱锟记得他叫乍轮,“如果您听话一点,也不用受这个罪,是吧。”
“轮不到你来教训我。”
钱锟剧烈地咳嗽了声,从嘴里吐出一口深色的血,他的脸色已经很苍白,但还是强撑着支着身子,恶狠狠地盯着乍轮。
“您何必……”
“孩子没了,那是孩子父母的事……你是个什么东西,在这里教训我?”
乍轮愣住了。
乍轮是个alpha,是李永钦手下很得力的打手。从前钱锟被监禁着的时候,乍轮就是看守房间的一员,对于他们老板和老板娘的事情他几乎以旁观者的身份全部看了一遍。
“那您可别怪我不客气了。”
“呵……李永钦的狗,叫你往东你连西都不敢瞟一眼。”钱锟冷笑了一声,拽着滴血的鞭子末端,这是很明显的挑衅,“打啊,看你如果打死我,是加官进爵还是给我陪葬。”
乍轮确实被这句话震慑住了。
在他们这里,alpha对妻子忠诚才是美好的品格,因此如果谁的妻子被恶意伤害,那么这个alpha不出意外会全力反击,以彰显自己的忠诚。
虽然钱锟不理解一个黑帮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规矩。
但不耽误他利用这个规矩,来保命。
哗啦——
门在一声轰鸣中被踹开,手枪走火,打在重金属的天花板上,发出清脆的响声。乍轮和钱锟都被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一跳,一同看向惩戒室的门口。
李永钦。
钱锟泄了气,身子滑向了水泥地面,整个人脱力倒了下去。
他的身下早已是一片血泊。
李永钦毫无感情的眼睛里终于有了一丝松动,他至少明白这样的出血量是有可能出人命的。
“钱锟!”
站在他旁边的董思成惊叫一声,蹙着眉跑过去,叫上身边几个呆楞着没有眼力见的人一起把钱锟抱走赶去手术室。
李永钦屏住呼吸。
直到医生们都完全消失在视野里,才记起来要呼吸。
他再次抬起眼时,又是那个熟悉的下三百,他将手中的枪上好保险,别上裤腰,挥舞拳头首先砸在了乍轮的脸上。
李永钦的格斗从小就天赋异禀,被他招呼一拳不是闹着玩的。乍轮被打翻在地,捂着脸惊恐地看向李永钦。
李永钦冷着脸俯身,微微歪头,挑着一边的眉梢,质问道。
“我让你告诉夫人,说我很生气。你就是这么告诉的?”
“老板,但您大发雷霆,我想他肯定是犯了滔天大罪……”
“那是我夫人!那是我的人!”李永钦一脚将乍轮再次踹翻在地,怒吼道,“你知道他刚做完人流手术吗?你再打下去他大出血,命就没了!你想给他陪葬吗?”
乍轮吓得浑身颤抖。
李永钦其实是个相对冷静的人,如果不触及他的底线,他看任何事情的时候都是理智的。但钱锟是他的底线,乍轮擅作主张,以为自己做的这件事情很机灵,结果差点酿成大祸,那可是桩桩件件都在李永钦的底线上践踏。
如果李永钦发这么大的火。
那可不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
乍轮捂着脸在地上畏缩,李永钦冷哼了一声,转身看向惩戒室里其他的打手。
这里有些人他都没见过,以往加入的打手们都是乍轮审核乍轮培养,久而久之有的人比起李永钦甚至更听乍轮的话,很多人到死都不一定见过他们这个组织的老大。
“还有谁打过他?”
没有人敢回答。
没有人敢动。
李永钦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又看向乍轮。
“那就都算在你一个人头上了。”
乍轮吓得快要失禁了,他惊慌失措,双眼都几乎无法聚焦。李永钦笑了声,从腰间取下了那把小型手枪,扔到了乍轮旁边。
“老板……”
“你进来的第一天,我就教过你怎么用枪。”李永钦转身走到惩戒室门口,他回眸,神色冷漠地看着乍轮,“先把地上的血擦干净,然后打开手枪保险,等我回来,别让我再看到你的心脏还在跳了。”
惩戒室的门被其他吓得快站不住的打手关闭,李永钦擦了擦手上因为打了一拳乍轮而留下的血迹。
手术室离这里不远,他已经能看到代表正在手术的强光灯亮着了。惨叫声不绝于耳,听起来凄厉又无力,钱锟失血太多,还活着已经是一个奇迹,现在大概已经没什么力气了。
李永钦的拳头紧紧握着,指节发出咔吧咔吧的声音,他深深吸了口气,倚靠着手术室外的墙壁蹲了下来,无视来往的手下们或惊异或好奇的目光,闭上了沉重的眼皮。
他是疯了一样的想惩罚钱锟,吩咐乍轮的时候,他也确实是几乎咆哮出口的。董思成只告诉他钱锟怀孕了,并没有说过钱锟打算立马打掉这个孩子,当他乘胜归来,想要抚摸一下妻子肚子里属于他们二人的小生命时,那个小生命已经不在了。
已经变成解剖室里一团血肉模糊的样本了。
他有听组织里很多的医生说过,还好夫人选择了流产,从取出的胚胎来看那是个畸形胎,钱锟是beta,本就不是特别适合生育的体质,如果真的留到足月,可能母子都保不住。
让他发疯的是钱锟甚至不愿意告诉他自己怀孕了,而且擅自决定打掉自己的孩子,在钱锟眼里,哪怕现在他们相安无事,看起来夫妻感情和睦,但其实从来就没有信任过他。
钱锟害怕,怕的是自己的孩子出来,会被孩子的父亲教育成一个一模一样的杀人机器,一个没有感情的恶徒,一个会折磨别人的撒旦。
钱锟甚至知道自己永远不可能逃出去,都不愿意相信李永钦一次。
李永钦压抑着心里的怒火,他的后槽牙紧紧咬着,后脑勺隐隐作痛。
他只知道如何征服别人,就像他手底下那么多言听计从的打手,和终于愿意安分呆在他身边的钱锟。
他不知道怎么让别人信任他。
他也并不是一个值得信任的人,至少对钱锟来说。
手术室里倏地传来一声震耳欲聋的哭喊,应该是钱锟撕心裂肺的哀嚎。
听起来是那么的绝望。
就好像钱锟来到这个世界上,渡了九十九重劫,却发现这些劫通往的是无边的阿鼻地狱,他永世不可超生。
李永钦从上衣外套的口袋里,取出一个小小的盒子,他小心翼翼地打开,里面是一枚精致漂亮的戒指。他听说在正常的世界里,丈夫跟妻子求婚后会给妻子戴上一枚戒指,这是相爱的标志,当大家看到一个人的无名指上戴着戒指时,就知道这个人已经心有所属。
本来就是他把钱锟拉到了地狱里。他既然能做到对妻子忠诚,那么补救创伤也不会是一件难事。
手术室里手忙脚乱的声音蓦地停止。
整个世界都安静得吓人。
李永钦倏地站起来,将戒指盒放在了手心里,有些迫切地看向穿着无菌手术衣,身上手上甚至是鞋上都是血的董思成。
回答他的只有缄默。
To be continued...
苍兰 | 我的同桌不可能是黑帮大佬(1)
现代校园AU
小兰花和一个十分不寻常的同学做了同桌。
他叫东方青苍。
这位同学是这学期新转过来的,沉默寡言,平日里不和大家交流,也没有什么朋友,而且听人说,他好似还有被警察局逮捕过的前科,还可能和城中为非作歹的黑帮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夏天的校服袖子很宽大,教室的穿堂风一吹,有人从掀起来的衣摆下面,看到了他背上层层叠叠的伤疤和大片火焰般的纹身。
这件事情一传十,十传百,东方青苍在班里同学的眼中,变得越来越可怕,越来越恐怖。
本来这样的事情是游离在小兰花的校园生活之外的,每天除了上课被叫起来发言以外,就活得毫无存在感的小兰花,好像注定和班里的话题人物没什么关联。...
现代校园AU
小兰花和一个十分不寻常的同学做了同桌。
他叫东方青苍。
这位同学是这学期新转过来的,沉默寡言,平日里不和大家交流,也没有什么朋友,而且听人说,他好似还有被警察局逮捕过的前科,还可能和城中为非作歹的黑帮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夏天的校服袖子很宽大,教室的穿堂风一吹,有人从掀起来的衣摆下面,看到了他背上层层叠叠的伤疤和大片火焰般的纹身。
这件事情一传十,十传百,东方青苍在班里同学的眼中,变得越来越可怕,越来越恐怖。
本来这样的事情是游离在小兰花的校园生活之外的,每天除了上课被叫起来发言以外,就活得毫无存在感的小兰花,好像注定和班里的话题人物没什么关联。
但谁曾想,这位同学在换座位的时候落单了。
教室里排座位是按照成绩来的,考的好的可以有优先选座位的权利。
他考的很好,但是有人宁愿搬着桌子三个人凑在一起,也不想和他当同桌。
此刻他被定义为了一个大麻烦。
而恰好,小兰花就是专业的麻烦处理废纸篓。
废纸篓,是一种无论扔给她多少麻烦,对方都会笑呵呵地接过来,然后自己消化掉的神奇存在。
也不用费心思纠结道不道谢,因为处理的麻烦多了,久而久之,处理麻烦就变成了废纸篓本身应该干的事情。
变成了这个世界赋予她的职责。
一片僵局中,果然有人灵机一动:
——“小兰花,要不你去吧。”
“唉,对啊,小兰花,你的脾气最好了,和他一定能处的来。”
”反正你平日里坐哪里都行嘛。“
周围叽叽喳喳,最后三个人挤在一起的那位同学也拉住了小兰花的袖子,带着希望满心满眼地看着她:“小兰花,要不你就帮帮我吧,你最好了。”
“我——”小兰花看着周围一圈笑着看着她的人,叹了口气。
她好好学习了一个学期,好不容易成绩这次进步了许多,本来是打算好好选个座位,和长珩同学坐同桌的。
“好吧。”她被众人的眼光盯了一会儿,最后还是同意了。
既然大家都在求自己,那不答应的确太不好了,小兰花想。
她答应完,回头看了看她的未来同桌,尝试着克服恐惧,露出一副友好的笑容。
谁知,那人扛着课桌椅子站在教室角落,发出一声冷笑:“呵,一群只会慷他人之慨的废物。”
众人的笑容僵在脸上。
小兰花暗暗抹了把汗。
好吧,她忘了的新同桌还有一个特质,那就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要惹就惹到所有人。
然而没过几天,小兰花就改变了看法,溜到了对方的阵营。
“我今天有感觉东方青苍在瞪我了,真的好可怕,感觉他要杀了我一样。”食堂排的队熙熙攘攘,伴随着食堂阿姨的吆喝声往前动,前面的同学正一脸无语地跟朋友抱怨:“你说我们班日日行善积德,怎么就碰到这样一尊煞神呢。”
“不是的,不是的,他看谁都这样,他平日里没表情的时候就是这样的,他没有故意瞪你。”
小兰花从打饭长队里冒出一个头来,自作主张地开始充当同桌的发言人。
“小兰花,这才几天啊,你就墙头草似的给他讲话了。”
“就是就是。”
“可是,他真的没有那么坏........”小兰花辩驳着。
小兰花转过头去,她的同桌个子高高的,于是她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很快找出来了他。
东方青苍似有所感地转过头来,最后看着她歪了歪头,似是询问。
小兰花很认真向他摆了摆手。
“他真的没有那么坏…………”半晌,她听见自己又重复了一遍。
周围人声鼎沸,那句话就像一滴水,汇入河流后就消失了。
她自己也不知道是解释给谁听的。
她很想说,她的同桌其实平日里很安静。
大部分时间,都在睡觉。
“那个,东方青苍,你让一让,我要进去。”
小兰花拿着刚从教室外的走廊饮水机里灌满热水的杯子,轻轻拍了拍同桌的肩膀。
趴在课桌上的人倒是很听话地往前靠了靠身子,给她留出来一点缝隙,然后小兰花拿着水杯费劲地挤进去了。
大概是她经过的时候,马尾扫到了对方的脖颈,他的头在臂弯里拱了拱,最后抬起头眯着眼看了看窗外的阳光,又换了个姿势睡了过去。
她看了看埋着头睡觉的东方青苍,摇了摇头,替他把教室窗户的窗帘拉上了一点。
课间的时候,学生的确很容易补觉,但她这个同桌不知为何尤其之缺觉,平日里就顶着一副黑眼圈,如今更是越来越困。
“那个......你晚上不睡觉吗?为什么看起来白天这么不精神啊。”小兰花找了个机会问到。
“晚上?我在工作。”对方脸埋在胳膊里,声音闷闷的。
“啊?晚上还要工作?”
“有很多事情要处理,否则如何让手下那一帮废物吃饱饭?”
“啊?你管自己还不够,还要管其他人吃饭?”
“嗯....算是吧。”同桌突然沉默不答了起来。
对方整个人变得阴阴沉沉的,小兰花看的眼眶都红了。
她想,她这个同桌,大概日子过的很苦,一家子还要靠他勤工俭学补贴家用,晚上都不让她的同桌睡觉,这也太可怜了。
半晌,小兰花偷偷把自己课桌的一瓶牛奶塞到了同桌的那个不知道平日里装了什么的斜挎包里。
虽然马上被同桌抓住胳膊逮了个正着。
“我怀疑你是假寐,根本没睡。”小兰花断定到。
“睡了的,是你太笨,动作幅度太大了,我很难不醒。”
“对不起啊,吵醒你了。”小兰花声音越来越小,她拍拍同桌的肩膀,声音轻柔地像是在哄人入睡,“只是想把牛奶送你喝。”
“哦,还有——”同情心泛滥的小兰花乘胜追击,从兜里翻翻找找,拿出来一个蝴蝶结发卡。
“你戴着这个睡觉,醒过来的时候——”
小兰花的嘴角似弯非弯,忍笑忍得厉害。
“醒过来怎么样?”对方皱着眉问到。
小兰花伸出手打算顺顺对方的呆毛,但还没碰到对方就躲开了。
她只好悻悻然地缩回手,说道:“头发就不会这样翘起来了。”
小兰花是一个很容易满足的人。
和她的名字不同,她好似在哪里都可以随遇而安。
如今她和东方青苍呆在教室的最后一角,窗户外面的爬山虎会伸进来一朵小小的白色的花,很好看。
风吹过一墙的爬山虎,发出簌簌的声音,她的同桌看着手心里的发卡安静了一会儿,半晌抬头问道:“你有没有什么想要的东西?”
“唉?”
“这个送你。”
他在抽屉的挎包里摸索了一会儿,在一阵阵让人莫名发寒的叮当碰撞声里,掏出来了一把——
漂亮的匕首。
和水果刀完全不是一个大小,镂空的刀鞘里面是极其锋利的刀刃,而且,小兰花总觉得,这东西还弥漫着一种奇怪的香气。
“啊这…………”
小兰花呆在原地,看着那把匕首战战兢兢,犹豫着要不要接过来。
结果她那同桌直接扔到了她的桌子上。
“很锋利的,什么都划得开,切口会很整齐干净。”
“我....就不用这么厉害的东西了吧。“小兰花默默地往前推了推匕首。
“你不是总找那长珩借剪刀裁卷子,整理什么错题之类的吗,这个比长珩送你的那把钝得生锈的剪刀好用多了。”她这同桌一脸理所当然地又推了回去,”拿着吧,我亲手做的,很耐用。“
小兰花看着难得热情介绍的东方青苍,左右为难了一会儿,还是战战兢兢地点了点头。
.........
有人说,世界上所有的事情都是朝着既定的方向运行的,过去就是未来的号角,那些日常被人忽视的,或者说,带着一些私心刻意不在意的细节,却是未来真相揭露时的致命一击。
凡此过往种种,不过是草蛇灰线,伏脉千里,因果相和。
命运早在一开始,就给你展示了它的结果。
当小兰花站在那个弥漫着血腥气的巷子口时。
突然想起来东方青苍送给自己的那把匕首。
上面的香气与此刻的血腥气倒是很像。
而那个从众多倒下的躯体中拎着棒球棍站起来,浑身鲜血淋漓的人。
他看起来受了伤。
拿着棍子的胳膊因为伤口而微微痉挛,胸口不正常地起伏着,艳丽的血色让他整个人看起来有点疯狂。
他脑袋上不合时宜地别着一枚粉色发卡。
很小,但是小兰花一眼就看到了。
大概是睡醒以后忘记摘下来了吧,小兰花想。
不过此时的她,却再也说不出来可怜二字了。
【苍兰】我的那个凶残哥哥和他的麻烦老婆
我叫东方巽风,曾经是这苍盐海最受宠的小王子。
我出生时的场面虽不如古籍中所说的“漫天彩霞祥云飘,万千妖兽齐庆贺”那般宏大,可据母后后来回忆,我从她腹中出来见到这世面时的第一声啼哭直接让她彻底断了往后再生第三个孩子的念头,由此可见我生来所带魔力之强大——更遑论我出生后苍盐海甚至迎来了三百年来与水云天斗争的第一次胜利。
从小我就听族里的长老提起水云天这个地方,在他们的嘴里,那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坏的地方,三千戒律,五千天规,看似一片祥和,实则暗松林里的草都没有那儿的冷面冷心多,苍盐海里最会吵架的泼妇都比不上云中君那张虚伪的破嘴。在长久的时间里,天上的那群神仙仗着自己法器充足人又多,屡次来犯...
我叫东方巽风,曾经是这苍盐海最受宠的小王子。
我出生时的场面虽不如古籍中所说的“漫天彩霞祥云飘,万千妖兽齐庆贺”那般宏大,可据母后后来回忆,我从她腹中出来见到这世面时的第一声啼哭直接让她彻底断了往后再生第三个孩子的念头,由此可见我生来所带魔力之强大——更遑论我出生后苍盐海甚至迎来了三百年来与水云天斗争的第一次胜利。
从小我就听族里的长老提起水云天这个地方,在他们的嘴里,那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坏的地方,三千戒律,五千天规,看似一片祥和,实则暗松林里的草都没有那儿的冷面冷心多,苍盐海里最会吵架的泼妇都比不上云中君那张虚伪的破嘴。在长久的时间里,天上的那群神仙仗着自己法器充足人又多,屡次来犯我月族,光是边境的城池就不知损失了多少。只要族中稍有点血气的男儿都渴望着能够上阵杀敌,建功立业,我自然也不例外。
可是当我的剑第一次被兄尊打落的时候,我就知道这个愿望已经基本告别我的人生了。
兄尊很强,几乎是这一辈中最强大的存在。彼时我还没有练出往后经年里面对他时那股不怕死的劲,作为一个不过刚满两千岁的孩子,我觉得我很有必要为我逝去的梦想哭上一哭,于是那天下午,我生平头一回也是最后一回抱着兄尊的腿哭了个昏天暗地。
其实当时我还是有点怕的——毕竟我实在是从没见过比我兄尊还要爱干净的人:衣服沾上点灰就要换一套新的,每天这边剑都还没练完那边乌姑就已经把热水准备好了,他碰过的东西别人不能再碰,他喜欢上的东西别人也不能再喜欢,霸道的样子让我觉得他可能是提前继承了父尊的衣钵。
可俗话说“会哭的孩子有奶喝”,我这一嗓子不仅让兄尊停止了接下去的所有动作,也成功让侍卫们觉察到了不对劲从而去唤来了父尊。
那时的父尊还很年轻,下巴上的胡子一茬接一茬,把我抱上他肩头的动作也还很有力,就算我把眼泪和鼻涕都擦在了他的衣服上他也不会生气。我被父尊抱着往回走,以父尊的高度看向兄尊时显得他仍十分像个孩子,在长长的回廊尽头,兄尊看向我的眼神显得古怪而平静。
——而直到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种眼神叫做“羡慕”。
——只可惜那时的我是不知道的,正如现在的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那样强大的兄尊会喜欢上一个水云天里的小仙女。
小仙女简直就是个麻烦精。
普通的野草靠天生地养,不拘地方,不挑土壤,天上下场雨,雨后自然生长。可小仙女不是。她喝的得是朝露水,为了滋养她那烂得已不能再烂的仙根,除去普通食物外还需无数灵药滋养。我从前总觉得兄尊做事大刀阔斧,是个从无后顾之忧的英雄豪杰,可直到他娶了妻,我才意识到,我原来的想法是多么的错误。
小仙女喜暖忌寒,整座寂月宫中便几乎再找不出一个寒冷的地方;小仙女爱凑热闹,兄尊便默默允许宫中的魔女们举办宴会;小仙女爱鲜花,那兄尊便让宫中四季常青,就连他的桌案上,都放着她当年送给他的那盆兰花草;小仙女嫌睡觉的床榻不够软,兄尊便让觞阙绑了云神来织了整整三日的锦被,我曾在某次拜谒时见过那床被子,说实话,就算是换了我,估计也要忍不住在那里面滚上一遭。
我曾同兄尊说他这是英雄气短,儿女情长,可他却只是看了我一眼,然后骂了我一句“傻子”。
我倒觉得这两个字适合送给他自己。
神与魔从出生开始就是不同的。仙人们自认高高在上,“情爱”两个字简直就像是腐蚀他们生命的毒药,他们修炼靠的是天地灵气,靠的是降妖除魔,可我们不是。我们敢爱人也敢恨人,每一种情感都分明,每一个人都珍重,我们只做我们认为该做的事,只救我们认为该救的人。
小仙女爱喝朝露水,可兄尊却是个很讨厌等待的人,小仙女能同很多人把酒言欢,可兄尊却是个极不喜欢有人在他身旁聒噪的人,小仙女有很多小习惯,她喜欢穿浅色的衣服,喜欢戴叮当作响的琉璃珠子,喜欢和她那群花草朋友熬夜打牌九,甚至还喜欢欠别人的钱。在我看来,一桩桩一件件,没有一样不是在挑战兄尊的底线。
——可他还是很喜欢她。
——简直就像是背弃了原来的那个他一样在喜欢她。
我无法理解。
苍盐海是个弱肉强食的地方,只有胜者才能生存。父尊从小就教导我们要变得强大,却从来都没有告诉过我们,有一天我们也会变得柔软,柔软到足以包含他人对我们的所有冒犯,柔软到原谅旁人曾经犯下过的所有错误。
兄尊曾经说过“日上三竿还不起的人跟废物没什么两样”,我把这话奉为人生真理,万年的时间里没有一天有过懈怠,可到头来却没想到,第一个食言而肥的人竟然会是兄尊自己。
寂月宫的大殿自建造之日起便是朝臣议事之所,平日里若非月尊召唤,闲杂人等是无法进入的,更别提要碰上一碰那张象征着无上权力的王座。
——可现在那张椅子上不仅多出了一张成色漂亮的毛毯,更是坐了两个人。
“难道她昨晚又去打牌九了吗?”
若说云梦泽的一番短暂游历最让兄尊感到厌烦的是让小仙女见到了那个她曾心心念念的长珩仙君,那么最让兄尊感到头疼的便一定是让萧润教会了小仙女如何打牌九这事了。
任谁都想不到,下了凡的长珩仙君竟然会变成那么一副直白热烈又会讨人欢心的样子,兄尊那时忙着处理谢惋卿的事,自然在小仙女这边失了注意力,等到把人找回来的时候,小仙女已经被萧润那高超的喂牌技术迷得不知东南西北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萧润那几把牌给的自信,还是小仙女自认为和雀神的关系已经牢固得不能再牢固,回到苍盐海的第一件事竟然就是摊了张桌子,找了副雀牌开打。
我自然也是当过她的牌友的。只是这人的手气臭得简直世所罕见,偏偏兄尊坐在她身边镇场,从开始到结尾整整两个时辰,我都没敢和一次牌。最后的最后,我看在兄尊的面上才勉强把那句“你为什么不干脆直接去抢钱”压回了喉咙里。
可天道好轮回,恶人自有恶人磨,我不敢干的事,倒是让某只爬山虎精灵干成了。大概是这精灵名字里带了个“虎”字的缘故,即便是面对着我的兄尊,这小仙的战斗力也不减半分,直接凭借一已之力成为了小仙女最大的债主。
据觞阙所说,那天晚上的小仙女抱着兄尊哭了好几个时辰,并最终成功让兄尊答应承包了她以后所有的债务,并迫于她的话而最终没有把那只爬山虎小仙扔回水云天。
可毕竟她人菜瘾大是事实,昨晚输了钱也是事实,此刻窝在兄尊怀里补觉更是事实。大殿中的长明火自尊上迎娶尊后以后便昼夜不灭,我坐在堂下觉得有些热,可是兄尊却还是将毛毯的一角轻轻地盖在了小仙女的腿上。
“兄尊这回竟没有帮她吗?”
这实在不符合他的性格。
“你怎知本座没有?”
空旷的大殿里,我抬头望向兄尊。他坐在高高的王座上,面容显得不甚清晰,可一只手却将怀里的人揽得很紧,拇指时而会抚过小仙女的肩头,就像是小时候他安抚受伤的我一样。
“她的雀牌已经是水晶做的了。”
或许是某些字眼刺痛了小仙女的耳朵,她醒来的第一眼竟是与我打了个尴尬的照面。我并不知道此刻我脸上的表情如何,只是小仙女眨了两下眼睛后又唰地一下把头埋进了兄尊的脖颈间。
——她甚至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还伸出手去扯了一下兄尊的头发。
空旷的大殿里,就连衣物摩挲的声音都会被放大许多倍,小仙女压低了声音责怪兄尊没事把她从房里抱出来干嘛,兄尊则伸出手去替她理了理那一头乱糟糟的头发。我觉得方才等待的时间里所喝的那些茶在我嘴里越发苦涩,于是撑着头拿起我桌上的那块鲜花饼用力地咬了一口。
可鲜花饼实在太甜了,小仙女做这东西的时候就像是把一整块蜜糖都放进去了一样,我每次吃都觉得难以下咽,可偏偏兄尊却觉得这是天下至味,甚至还为此定下了个旁人每次不得吃超过三块的规矩。
——虽然这个“旁人”只包括我和小仙女那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司命师父。
可是该送的礼还是得送,不然我就成了千里送人头。
小仙女的生辰没人说得清楚到底是什么时候,兄尊便照着每天都是她生辰的方式过日子,今天送株昙花,明日送串手钏,改日再送个法器,又大约是当年受结黎那一番话影响,灵宝阁里的金银数量一日多过一日,小仙女倒也给他面子,每天换着法地戴那些,只是来来去去,手上的骨兰和头上的藏心簪却一直都没有拿下来过。
天底下会修命簿的人只有两个,一个被关在万墟之境出不来,一个被他夫君养得不想动,托我当年一时想不开重铸了承影剑这事的福,每隔半月来往水云天与苍盐海送命簿这差使自然而然就被兄尊指派到了我的头上。
不过要我说长珩的确是个痴情的人,我送命簿都不知道累坏了几朵云,他整日在空无一人的司命殿竟也不嫌无聊。只是男儿终归不该整日耽于情爱,我又对于他觊觎我月族尊后这事深感不快,是以我每次见他时总要刺上他几句,时间一久,我和人吵架的功夫倒是厉害了很多。
“这是这次的命簿,我已经先行挑选过,尊后应当会喜欢。”
这世上大部分人的命运其实都差不多,出生长大、读书写字、姻缘嫁娶、生老病死,可总有那么几个人,其命运之坎坷崎岖,人生之喜怒哀乐相比于他人都显得与众不同很多。小仙女的爱好一向和别人不一样,她既能和我兄尊相爱相守,也敢拉着兄尊同她一道欣赏这浮生众相。
我头一回撞见他们两个人像看戏一般坐在大殿里借三生镜看着凡间一位书生与一名歌女之间的爱恨情仇时是个大晴天,天上的太阳晒得我闭上了眼,等再睁开眼睛时递到我面前的则是小仙女手里的一把瓜子。那天小仙女脸上的笑容很真实,兄尊脚边的那堆瓜子壳堆得也很高,我接过那把瓜子,至今都仍然记得那东西吃到最后有多咸。
第二回则是在兄尊寝殿外的那个小花圃里。花圃里种了许多兰花,可得兄尊亲手侍弄的却只有最中心的那一盆兰花草。那日的风不大,空气中却弥漫着兰花的香气。我问兄尊小仙女那天为什么那么高兴,兄尊一边舀水往那花上浇一边说是因为云梦泽里的一个人从生到死都是一生顺遂,无病无灾。我说小仙女很善良,兄尊说那当然。
“这次的命簿里,有几位不顾世俗眼光勇敢追爱的女子,也有几位犯了错的世家公子,有为国肝脑涂地的忠臣,也有叛国通敌的奸佞之人,我与水云天已说过,这次修复命簿的时间会比以往延长一些。”
小仙女平时读那些人间话本的速度很慢,兄尊时常会因为看不过去而选择自己读给她听,虽然这样最后的结局往往会是两个人一块睡过去,可到底兄尊是个天才,读过的书几乎过目不忘,这会听我这样讲,自然知道这回的命簿讲的都是些什么故事。
“庸俗。”
是,我庸俗,你清高。
——也不知道是谁去年带着自己的兰花娘子下了凡间去看戏。
一掷千金的东方员外为博红颜一笑,花重金请了鹿城中好几个有名的戏班子,将几台折子戏听了个畅快淋漓。彼时我因一件族中之事需寻求兄尊意见,可话都还没有说出口便被兄尊一个噤声的动作打断了。
苍盐海与水云天是没有寒冬的,小仙女并不习惯在这样的天气里生活,兄尊却已经习惯时刻为她披上一件外衫。漫天的风雪里,人间的草台班子寥寥收场,小仙女学着话本里写的那样轻轻捏了捏兄尊的指骨,兄尊转过头去看她时,小声地说了句“别闹”。
后来我问小仙女那天为什么不让戏班子把最后一出唱完,她说她其实听不懂台上在唱些什么,可是兄尊一直看着她,她只好听下去。后来我又问兄尊为什么一直看着她,兄尊说因为她在那里。
我还是无法理解。
于是我就去喝了酒。
可是我没想到我喝个闷酒也能碰上他们两个人。
其实兄尊也是个很麻烦的人。他喝的酒只能是千年以上的醉仙酿,吃的东西只能让固定的那么几个人做,每天必须睡够时辰不然脾气就会坏上加坏,旁人同他说话时不能大声,他同我们说话时却可以随心所欲——所以我实在无法明白,为什么这样的一个人竟然能在这样一个深沉的黑夜里,心甘情愿地出来陪一个小仙女散步。
苍盐海常年阴暗,妖兽众多,千万年来,这里的人们已经习惯了穿深色的衣服,可小仙女不一样——她是唯一一个穿浅色衣裙的人。
今天的月亮就像往常一样挂在天际,可照在小仙女身上的月光却很亮。兄尊没有与她并肩同行,却反而始终只是走在距离她两步路的身后。我就坐在他们行进路边的一棵树上,我猜此刻兄尊应该是高兴的,因为小仙女向后甩手的时候,他接住了她的手。
——然后小仙女只是轻轻一拉,就把兄尊拉到了她的身边。
——月光一下子照亮了两个人。
他们的脚边是漫无尽头的野花,夜色里的露水沾在兄尊的衣摆上,他只是不在意地将衣服稍稍踢开了一些,随即便又弯下腰去听小仙女要同他说的话。我并没有放出神识,可风却为我带来声音。
我听到小仙女和兄尊说她从前与司命学修命簿时的艰难,听到她同兄尊说水云天里的那些比她更加麻烦的小仙女的故事,花与草在风里摇动,她叫兄尊“大木头”的语调轻松而自在。
——其实我与兄尊也是有过这样轻松自在的时刻的。
那个时候的苍盐海还没有后来的战乱时刻,我日日缠在兄尊身边,同他一道练剑,一道习字,我央求兄尊教我秘术,可兄尊每次都说等我长大再说。我们曾一起跑过寂月宫的每个角落,也曾爬过城门外的每一棵树,兄尊曾在我修炼失败的时刻轻拍我的肩膀告诉我没关系,我也曾在父尊责骂兄尊的时候挡在他的面前说都是我的错——那时候的我们还没有长大,还以为未来距离我们很遥远。
可是后来父尊终究还是死于兄尊的剑下,我也在万年的时间里,最终选择了与兄尊分道扬镳。
可或许是今晚的温度太宜人,我对底下那位麻烦精小仙女的厌烦竟也快消失殆尽。天上的星星越来越多,猩红的光带下,我看见小仙女将头上的那根藏心簪拿了下来,我听见她问兄尊。
“东方青苍,你现在听到了什么?”
这是我头一回知道原来自小仙女回来后,兄尊与她又重新缔结了同心咒,而这也是我头一回看到这两个人的脸上同时露出这般温柔的笑来。
我闭上眼睛,放任身体向身后的树干上倒去,我仍然握着酒壶,酒香飘散的同时,我听见头顶树叶摩挲的清脆声音,也听见了树底灌木丛中那些昆虫的叫声。空气中弥漫着各种花的香味,苍盐海自尊后到来之际便开始有了四季更替,我将手枕在了脑后,像是嗅到了这片土地上的第一场春风。
从很久很久以前开始,我便将兄尊视为整个苍盐海的保护神,他与他的业火就犹如茂盛的树冠,遮天蔽日,可佑万民。在我的心里,他会永远强大,也永远不会倒下。
所以我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兄尊也会爱上一个人。
我从来都没有想过,东方青苍会只是因为想看一个人开心地笑而出席那些热闹至极的宴会,我也从来都没有想过,东方青苍会因为身边没有一个人的陪伴而难以安睡。
——我从来都没有想过,东方青苍对一个人的爱竟然会如扎根于泥土的树根,于无声处静谧无垠,绵延千里,生生不息。
——可这些,小兰花都是知道的。
她会在兄尊休息时抓住他的手,会在他忍不住发脾气的时候转移他的注意力,也会在我们兄弟俩发生争执时从中调停。她是其他人口中的“兰花仙子”,也是我心中的“小仙女”。
在这段惊天动地、旷日持久的爱情故事里,兄尊爱上了小仙女,可他仍是自由的,而小仙女爱上了兄尊,她也是被需要的。
——在这一刻,我竟觉得一棵草和一根木头相爱简直就是理所应当,天经地义。
碧落海向东流去,无声无息,偶尔被风卷起几朵浪花,我仍保持着原来的姿势,看着兄尊背着小仙女往寂月宫的方向走去。夜色里,小仙女头顶的那些琉璃珠子时不时碰到兄尊的发冠,丁零当啷的声音吵得我有些头疼。
我支起一条腿,从怀里拿出小仙女今日派人送来给我的那几块鲜花饼,随意挑了一个咬了一口,一瞬间玫瑰香气充盈全身。
“还是太甜了。”
——小仙女果然是个麻烦精。
【瓶邪】《暴君》第一章(架空,皇帝瓶X王爷邪,短篇)
成年人,想写什么题材就勇敢的写出来!这是个短篇,不会太长的~估计明后天就能写完啦~~
一直想写一个这样的题材,今天实在是控几不住几级了~~~放心吧,是HE~
————————
暴君
一
冬至将近,这皇城中飘起了雪来,原本就空旷冷寂的建筑附上了白雪,更显得庄严肃穆,让人一踏进就浑身发抖。
我攥紧了肩膀上的披风,踩着厚厚的积雪朝前快步走着。这等寒冷的天气,我本不欲出来。这可是今年冬季的第一场雪,我本应舒舒服服的卧在温暖舒适的卧房,喝上两盅热酒,欣赏着窗外的雪景绿竹。岂不美哉。
可惜了我刚刚烫好的那壶美酒,我搓了搓手,心中可惜,脸上却不敢显露。只因前方便是御书房了,皇帝...
成年人,想写什么题材就勇敢的写出来!这是个短篇,不会太长的~估计明后天就能写完啦~~
一直想写一个这样的题材,今天实在是控几不住几级了~~~放心吧,是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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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君
一
冬至将近,这皇城中飘起了雪来,原本就空旷冷寂的建筑附上了白雪,更显得庄严肃穆,让人一踏进就浑身发抖。
我攥紧了肩膀上的披风,踩着厚厚的积雪朝前快步走着。这等寒冷的天气,我本不欲出来。这可是今年冬季的第一场雪,我本应舒舒服服的卧在温暖舒适的卧房,喝上两盅热酒,欣赏着窗外的雪景绿竹。岂不美哉。
可惜了我刚刚烫好的那壶美酒,我搓了搓手,心中可惜,脸上却不敢显露。只因前方便是御书房了,皇帝身边的大太监张总管,早就在门口候着了。
“王爷您可算来了!老奴已在此恭候多时了。”张总管见我来了,眼睛一亮,颤巍巍的朝我迎来,行了个礼,道,“皇上进书房已有四五个时辰,不许奴才们进去伺候,可这书房既无火盆,又无热茶,皇上身体再好也受不了啊,还请王爷进去劝劝皇上,皇上平日里最疼王爷,也只听王爷您一人的话啊。”
我忙道:“张总管这是说的哪里话?是皇上仁爱,愿听臣言,这与是谁并无干系。”
只听我一个人说话,这说法可太危险,若是传入有心之人的耳朵里,皆时参我一本,我可没有两个脑袋替换。
我虽名义上是个王爷,却不过是继承了老爹的封号,家中既无军功,也无受宠的姊妹在宫中。与其他的王爷相比,我连赏人的玉佩都显得小气些,在宫中行走,自然也要低调行事。
人已在里面待了五六个时辰了,岂不是连午膳也不曾用?我便道:“让御膳房准备一些暖身子的菜,再煮一锅热乎乎的鸭米蟹黄粥来,哦,再烫一壶酒。”
“王爷有心,老奴早已预备下了。”张总管拍了拍手,有小太监呈上了托盘来,想必是从中午就一直做着新的预备,只苦于无人敢送。
我看了看托盘上的菜,煨的酥烂的羊肉,炒的鲜嫩的冬笋,都还飘着热气,另有一盅热粥,一壶热酒。这些应当还入得了那位爷的金口。便接了过来,又嘱咐他们备好火盆等物。
准备妥当后,我将披风摘了,端着推盘小心的走进御书房。朱红的大门是张总管帮我打开的,我看到他开门的手一直在抖,生怕弄的动静大了,叨扰到里面的那位。
是了,当朝皇帝张起灵的名声可不算太好,甚至有传言说他曾因不喜宫中摆设,便斩杀了数百宫人。
当然这些不过是闲人传出的闲话,我常年伺候在张起灵身边,根本不觉得他有人家说的那般可怕。虽然他经常下旨关这个杀那个,可从未冤枉过一人。若说历届皇帝,谁也没有他勤快,凡事亲力亲为不说,还经常批奏折到深夜。总不能因为他治下严明,便要给他扣一个暴君的帽子吧。
走得进了,才发现张总管说的确实不假,这御书房里并没有烧地龙,甚至连根蜡烛都没有点。我走进去以后只觉得阴冷难忍,咬牙绕过了那扇十八折的大屏风,看到了正在批阅奏折的张起灵。
他常年着玄色,更衬得脸色阴沉如铁,也难怪后宫嫔妃听闻皇帝要来都吓得面如土色,别说宫斗了,多说一句话也是不敢。后来才二十出头的皇帝便一个人常宿御书房,连暖床的人都懒得叫一个。
我端着托盘,笨拙的跪了,嘴上道:“臣吴邪,恭请皇上圣安!”
那人见是我,眉眼略微松动了一些,放下了手中的笔,道:“起。”
“谢皇上!”我立刻爬了起来,这地上真的太凉了,也不铺个地毯什么的,老是这么跪啊跪的,我早晚要得老寒腿的。
“这么大的雪,怎么进宫来了?”
我嘿嘿一笑,将手中托盘放在了桌上,取了蜡烛来点燃,道:“臣在府中发现下了初雪,特地进宫与皇上同赏。”
他并不信我的这般说辞,道:“是张逢芝让你来的吧,他定是说孤将自己关在书房,不肯出来。”
我道:“张总管也是关心皇上身体,皇上,这里太冷了,臣有点受不了,可否让人送些火盆进来?”说着,我将手贴在了他的手背上,我本来就怕冷,披风一脱手心凉的像冰。他攥住了我的手,凑到嘴边亲了一口,道:“来人。”
御书房里面虽然看不到人,外面可不少伺候的人,有专门培训过耳聪目明的小太监在,皇帝不论多小声音说句来人,都会立刻有人进来。
太监共送进了八个烧的热乎乎的火盆来,又烧了地龙,宫女则掌了灯。弄好这一切后,室内总算温暖明亮起来。
有小太监给皇帝送了个手炉,我接了过来,抬手将小手炉贴在了他的脸上,笑着道:“皇上今日眼神如冰,不如暖一暖?”
小太监倒吸了一口凉气,努力弯下腰不去看我们,我见他这般,便知他是新来的。人啊,总是要经历一些自己想不到,也不敢想的事儿,尤其是这宫闱之中,需要慢慢的习惯。
我以前也不敢想,我有朝一日会以色侍君,因为我一直觉得我没什么颜色。不过日子久了,也就惯了。天下都是皇帝的,那么天下之人也是皇帝的,这没什么。
许是手炉起了作用,他的眼神总算不再那么可怕了,我拉着他坐下,盛了一碗粥给他,厚着脸皮道:“这粥煮的软糯,皇上喝一碗吧,你看窗外翠竹配白雪,臣陪着皇上共赏,是不是更好看了?”
他大概已经习惯了我这般厚颜无耻,接过粥来喝了一口,我见他吃了东西,松了一口气。又夹起一片羊肉喂到他的嘴边,生怕他不肯吃,小心翼翼的举着,好在他吃了。
就这样,我伺候着他吃了两碗粥,半份羊肉,冬笋倒是都吃完了。算算也差不多了,我才放下了筷子,偷偷甩了甩手腕子。当然啦,皇帝吃饭要人家喂也不是什么难理解的事,皇帝想干嘛不行啊,干嘛都是王法。
窗外的雪已渐渐小了,积雪压的竹子弯了腰,有些不愿弯腰的竹子便会被压的断了,第二日被宫人清理掉。
张起灵问我:“在看什么?”
我指了指窗外,道:“赏雪啊,臣不是说了么,今日特地进宫,与皇上同赏初雪美景。”
说起来十分理直气壮,仿佛我真的就是为此特地进宫来的。但我知道,张起灵并不喜欢雪,他的母后便是死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寒夜,他又怎么会喜欢这些苍白寒冷的东西。
只是他到底喜欢什么,没人知道,我觉得他什么都不喜欢,他看什么眼中都是淡淡的,没有特别喜欢,也没有特别讨厌。我幼年进宫便见过他,那时候他还不是皇帝,只是太子,眼神便是这般了,凉薄二字似是为他而生的。
鬼使神差的,我凑过去将自己的唇抵在了他的嘴唇上,笑道:“皇上,人家说,嘴唇薄的人,薄情。”
【茄猩】陪伴是最深情的告白……?
“陪伴是最深情的告白。”
刚看完一本疼痛青春文学小说的中国boy,擦了擦眼角的泪水,红着眼睛转过头看着坐在自己旁边的老番茄说。
老番茄:?
“茄哥,没事,你别怕。”中国boy鼻头已经因为刚才的哭泣微微泛红,配着他满脸认真的表情,让人莫名有抱在怀里安慰的欲望。
“虽然你又闷,又不会哄女孩子开心,但是要是你以后要是娶不到老婆,我养你!”
老番茄还没说些什么表示自己的疑惑,余光就瞟到门旁有一个熟悉的身影。
“茄哥,呜呜呜。”
“瀚哲,别……”
话没说完,他们班主任的就一脸和蔼的走了进来。
“王瀚哲同学,你自己不学习,也不能耽误人家老番茄学习啊!”说着,他没收了中国boy塞到书桌里的...
“陪伴是最深情的告白。”
刚看完一本疼痛青春文学小说的中国boy,擦了擦眼角的泪水,红着眼睛转过头看着坐在自己旁边的老番茄说。
老番茄:?
“茄哥,没事,你别怕。”中国boy鼻头已经因为刚才的哭泣微微泛红,配着他满脸认真的表情,让人莫名有抱在怀里安慰的欲望。
“虽然你又闷,又不会哄女孩子开心,但是要是你以后要是娶不到老婆,我养你!”
老番茄还没说些什么表示自己的疑惑,余光就瞟到门旁有一个熟悉的身影。
“茄哥,呜呜呜。”
“瀚哲,别……”
话没说完,他们班主任的就一脸和蔼的走了进来。
“王瀚哲同学,你自己不学习,也不能耽误人家老番茄学习啊!”说着,他没收了中国boy塞到书桌里的小说,拿着书拍了拍他的头,“都高三了,还有几个月高考了,长点心吧!”
中国boy赶紧点点头,装成乖宝宝的样子拿出练习册表示自己一定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和自己的同桌看齐。
可等老师走了,他又开始盯着老番茄看。
“瀚哲,你怎么了?”
老番茄很想忽视那股炽热的视线,但是……耳朵他就是不听话的红了,心脏也不懂事的乱跳。
中国boy摇摇头,没说话,丧丧的趴在桌子上,过一会又递过来一张小纸条。
『茄哥,你别担心!我以后一定一直陪着你!』
老番茄笑了笑,写下回话。
『那,博爱哥哥现在能不能陪我学习啊?』
『老番茄!!你没有心,你都不感动一下的吗???』
后面打了三个问号,好像是在表达他的不解和愤怒,老番茄冷酷无情的冲他摇了摇头,中国boy只能气呼呼的翻开练习册,嘴里嘀咕着什么“理科男不懂浪漫”。
见中国boy转过去,老番茄这才在他第一句话后面,用红笔写了个“好”字。
然后细心地把纸条塞到一个相册本里,相册本里面都是纸条,字迹从稚嫩到如今的……‘笔走龙蛇’,这不是说中国boy的字迹多好看,而是他写的……太飘逸了。
相册本里装的满满当当都是他们这十多年的回忆,他费了好大劲才将纸条完整的塞进去,之后又小心翼翼的将其藏到书包深处。
陪伴吗?如果这么说,我已经向你告白好多次了。老番茄摇摇头,换了一本语文作业开始写。现在思绪太乱,不适合写数学。
中国boy和老番茄是发小,从幼儿园时就手拉手一起上下学的那种,现在也不例外,只是不再手拉手了。
高三了,就像班主任所说的,距离高考也没几个月了,课业压力格外的大,所以二人早已习惯踏着月色回家的日子。
路灯把他们的影子拉的老长,两个人的影子就像是两条平行线,永不相交,老番茄看着,心底莫名的升起一股烦躁感,伸手拉住了前面那个蹦蹦跳跳的身影。
“茄哥,咋滴了?”
中国boy歪着头看着老番茄拉着自己胳膊的手。
“你慢点走,我跟不上了。”
“嗷。”中国boy瘪着嘴,不情不愿的放慢了脚步。
两人谁都没有再提起这件事情,中国boy任由老番茄有些湿润的手搭在自己的胳膊上。
时间就在这样普普通通平平淡淡的日子里流逝了,直到最后一科考完,中国boy才突然开始恍然大悟的紧张,然后……就被同学拉去‘疯’了。
高考结束,大家都铆足了劲的嗨,吃完了散伙饭,又相约去KTV唱歌。
中国boy人缘好,被男男女女约着唱了一首又一首歌,五颜六色的灯光打在他的脸和脖颈的痣上,像是一个发着光的小太阳。
老番茄就这样坐在角落里看他,怀里还抱着刚才中国boy给他的,不知道从哪搞来的旺仔牛奶喝,顺便一提这还是中国boy使用‘单手开瓶’的男友力打开的。
被学校关了整整十二年的男孩女孩们都放开了玩,喝酒的喝酒,口嗨的口嗨。在这难得的,不用考虑学业,也不用考虑未来的日子里,肆意的挥霍着青春。
期间还有个长得蛮可爱的姑娘借着酒劲向中国boy表白,大家都起哄着说亲一个。
中国boy求救的眼神穿越人群看向老番茄,不过很快就转了过去,他低下头轻声和那女生说了什么,女生露出了个笑容,之后便点点头走回了自己的圈子。
场子寂静了几秒,不过很快就又充满了欢快的气氛。
在这样的日子里,没有什么是可以阻挡快乐蔓延的。
氛围太好,就连老番茄都忍不住沾了酒精,更别提是意志不坚定,又被大家疯狂灌酒的中国boy了。
“陪伴是最深情的告白……”
趴在老番茄身上的中国boy醉的不省人事,但还是一遍遍重复这句话。
“陪伴是个屁的深情告白,嗝!”
酒精上头,不管是喝了五瓶烂醉如泥的中国boy,还是只喝了一杯脸颊有些泛粉的老番茄。
这微量的酒精似乎打开了老番茄什么开关,又或许是背上的人醉的太过彻底,原本不敢说出的话此时一股脑的说了出来。
“陪伴是个屁的深情告白,陪伴明明就是最……最怂的告白。”
“你,你懂什么!”
“呵?那我陪你这么久,也没见你动心啊?”
“陪伴是最深情的告白……”中国boy此时根本听不懂老番茄到底说了什么,只是一遍遍重复这句话。
老番茄沉默了一会,似乎是在震惊自己为什么能把这句话如此轻易地说出口,然后才背着人一步步朝着回家的方向走去。
昏黄的路灯,把两个人的影子拉的长,只是这次,他们的影子重叠在一起。
“其实,不怪你的,是我太怂了。”
“所以,我只敢陪着你……”
“这样……其实,也挺好的。”
“挺好的……”
“屁嘞,陪伴是,嗝,”中国boy还在他背上说着醉话,时不时还打一个酒嗝,“陪伴是最深情的告白。”
时间过得很快,老番茄也不知道那天的事情中国boy到底有没有记忆,不过……看着这个人倒在自己身上,笑的没心没肺的样子,应该是没有吧。
至于那个和他告白的女孩子,中国boy再也没有提起过,不过以老番茄对他的了解,他们应该,不,是绝对没有在一起!只是这结论掺杂着多少私心,就不得而知了。
“啊,茄哥,马上要出分了,你感觉怎么样啊,要报考哪个大学啊?”
“我?”老番茄习惯性推了下眼镜,才发现自己因为打游戏没戴眼镜,只能摸了摸鼻梁,“我估了下分,运气好说不定能去复旦吧?”
“复旦啊,离这里好远的……”中国boy皱着眉头,像是在犹豫什么,不过很快又露出个与平常无疑的笑容“你肯定能考上的,到时候记得请兄弟吃饭!”
后来,老番茄果然考上了复旦,甚至还比他们专业的分数高出了不少,接到录取通知书的那天他遵守诺言,请了中国boy吃了一顿好的。
当然这种大日子,少不了酒精的陪伴。
“瀚哲,你报考哪里了啊?”
酒过三巡,老番茄面色泛红,中国boy也喝的直打酒嗝。
“我?我没报考啊。”喝多了的中国boy,一个不留神,口比心快的说了出来。
“啊?”
这一句话,直接把老番茄的酒吓醒了,他揉了把脸,想告诉自己,那一句话只是因为饭店的噪音太多了,他出现的幻听。
“王瀚哲,你别和我开玩笑啊。”
“咳……”中国boy眼睛转了几圈,也没想到好主意,只能垂头丧气的实话实说了。
“我,我打算去闯一闯嘛,我感觉上大学,也没什么的……”
他在老番茄恨铁不成钢的眼神中,底气越来越不足。
“你!那你也不能……”
气急了的老番茄直接丧失了语言功能,偏过头不肯看中国boy委屈巴巴的眼神。
中国boy沉默了一会,才再度开口。
“我,就是想去上海看看,而且,”他的中国boy声音越来越低,“而且,我还可以顺便陪陪你嘛……”
那一瞬间,好像周围嘈杂的声音都消失了,这句话就这么的飘到了老番茄的耳朵里。
“陪伴是最深情的告白。”
老番茄不知怎么的,就突然想到了这句中国boy最喜欢说的话。
他像一只被太多事情充满的气球,却又因这一句轻飘飘的,就连承诺和告白都没有的话,瘪了回去。
“算了,那你……唉,吃饭吧,不然都凉了。”
“茄哥,你,”中国boy正在绞尽脑汁的想借口,“你不生我气了?”
“生你气有啥用,大不了……”老番茄喝了一口酒,“大不了,以后,我养你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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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以此文纪念一下我在那些漆黑的夜晚里踏过的月光
关于时光穿越南梁成为褚氏赘婿的事儿【正常名字叫,尘网中【一】(光嬴向)
时光穿越南梁,成为一个假和尚,努力跟褚嬴重逢的故事!会成亲!向成为赘婿出发
【一】
空山雨后,杏花犹香,当是清明好景。只是这花落山阶,被香客鞋履踏过,便格外难扫。非要使足了劲儿,从青石砖上捋过一二才行。
香客们手持烛香步履匆匆,心中挂念石子岗中的佛会,也无人倾顾扫石阶的可怜僧人。
僧人是个年轻人,年纪正值二十八,身着一件素青僧袍,身型似山中青松,脚着一双微大的百纳僧鞋,一走就是一拖沓,想来极不合脚。
那是他刚被榼头僧从秦淮水中捞上来时,榼头僧舍与他的旧鞋。但这鞋子不是白给,一双鞋换了十五盘棋,当是好买卖。
年轻僧人叹了口气,将头上挡雨的披衣裹紧了点,再把...
时光穿越南梁,成为一个假和尚,努力跟褚嬴重逢的故事!会成亲!向成为赘婿出发
【一】
空山雨后,杏花犹香,当是清明好景。只是这花落山阶,被香客鞋履踏过,便格外难扫。非要使足了劲儿,从青石砖上捋过一二才行。
香客们手持烛香步履匆匆,心中挂念石子岗中的佛会,也无人倾顾扫石阶的可怜僧人。
僧人是个年轻人,年纪正值二十八,身着一件素青僧袍,身型似山中青松,脚着一双微大的百纳僧鞋,一走就是一拖沓,想来极不合脚。
那是他刚被榼头僧从秦淮水中捞上来时,榼头僧舍与他的旧鞋。但这鞋子不是白给,一双鞋换了十五盘棋,当是好买卖。
年轻僧人叹了口气,将头上挡雨的披衣裹紧了点,再把手中扫帚换了一方,继续磨着阶砖上的落雨花。
空山雨风拂过他的浊褐僧披,于是,藏在佛家衣下的俊朗眉目露出一点。眉似锐峰,眸含寒星,当是个俊俏郎君,只是他嘴唇微薄,独独有股子寒山冷雨的气质,将人拒在千里之外。
倒可怜了山阶上为他容貌驻足的两位女客,单见他俊眸心动,正想上前献出手中佛花,可又怕他清冷的气质。
两个女儿家正踌躇不敢上前,只见那僧人抬头看向她们。抬头间,微敞的佛披露出短短的头发,原来还是个续短发的僧弥。
俩女子红了脸颊,隔着帷帽轻轻唤了一句:“法师……”
没想到那僧人竟先开了口,冷冷的道:“大姐,你踩到我扫的垃圾堆了。”
俩芳龄少女愣了愣,眨巴眨巴眼,直到僧人又不耐烦说了一遍。才惊醒那句大姐正是叫的她们俩。一时相顾无言,唯有一跺脚,怒目而去。
远远两个小沙弥瞧见了,凑上来道:“春秋师叔真是好不识趣,白白浪费了香火钱。”
“去,去!”年轻僧人持扫把弹了弹两个小鬼头,那两个小沙弥也不恼火,笑嘻嘻的跟他闹。
若说高座寺中哪个脾气好又不好。当属眼前这位佛名春秋的僧人第一。他也不知是哪里来的,莫名落入秦淮河里,被河畔盘腿织僧袜的榼头大和尚给捡回来,收在门下。
这人,既不念佛,也不诵经,若是被人强塞了木鱼,定是冷冷的看着对方,看得人遍生寒气,再不敢强求他念经。
但若与他下棋,他就愿意多给个几眼。下棋时如有神助,高兴了,能讲棋讲几个时辰。不高兴了,棋风似千军万马而来,杀得人片甲不留,但酣畅淋漓。
南梁人都好棋,僧人也不例外,所以都爱与他对弈,日子长了方知这春秋僧的俗名名唤时光。
时光看着两个小僧弥,不过到他腰高,若是活在他那时候该是正读书的年纪,哪里需要吃佛门清苦。所以他也未真动火,一手揪了一个,问:“你俩在山门侍香,可曾替我打听打听?”
两个小猴头似的孩子点点头,机灵道:“我俩翻了香花册子,光供香的就有五百余人。尤其那些士族都认真翻看了,赵钱孙李都有,独独不见姓褚的。”
时光听罢,脸上那点欣喜意收了,又恢复成冷冷的模样,道了一句:“知道了,谢谢你们。”
他说罢,从袖袋里掏了掏,掏出一个供奉佛祖的蜜果给两个小孩吃。这寺庙里上上下下八百僧人,也就这一位敢跟佛祖抢东西吃。
两个小孩不客气的接过,趁着无人约束,又嘻嘻闹闹的蹬下山阶,独留时光一个。
时光立在路旁,看众生芸芸踏入山门。众生万相,偏偏找不到他要的眉目。
他从怀里掏出一把乌骨折扇,一点鹤红落在扇页。上面的围棋赋已在漫漫十年中失了模样,再加上落水一劫,连字也模糊许多。
时光愣愣看着折扇。正是为了救掉入秦淮河的扇子,他才从千年之外的南京落进建康烟雨之中。
本以为纸扇引他入境,只为与那人重逢,但他巧入山门已是大通三年。世间根本找不到赫赫有名的南梁围棋第一人,只有杨玄保以棋艺换了个太守,佳名万里。
时光不屑这种人的行径,就如褚嬴教他的,这世上没有任何事值得侮辱一盘棋。
但榼头僧问他,“若这世间本没有你要找的人,你当如何?”
那时,时光刚被人捞上来,浑身又湿又冷,只有手中的扇子尚有温度。
“怎么会没有?”时光惨白的嘴唇发颤,却用尽所有的力气吼道,“他在这世上来过,他的棋就是证明!”
榼头僧摇摇头,看这人双目赤红,仿佛只有这点念想,足以让他跨越生死,跨越岁月,跨越万千磨难,达到千年以前。
这人,分明已入了执。
“小僧虽去番国渡经数年,建康的事小僧不甚清楚。但至尊所收天下棋谱,这小僧还是知道的。其中并无你所言人之姓名。”
榼头僧拨动佛珠,念一句阿弥陀佛,看时光愣愣的,像是失了魂魄。他摇摇头,接着道,“少郎君,你还是来处来,去处去吧。否则执念太深,恐入魔道。”
“若我偏不走呢?”时光咬牙道,“我偏不!”
时光说着,念着,又忍不住落下眼泪。他年少时不懂的珍惜,等失去的一干二净方才懂得。
但太迟了。
褚嬴没见过他的荣誉,没见过他的奖杯,没见过那些如落雪般的闪光和赞誉。
二十八岁的时光,光明正大的坐在幽玄棋室,像立在那儿的长明之灯,照耀过无数新人的路途,唯一,没有照亮过褚嬴的眼睛。
时光只能把那些遗憾,那些妄想,那些怨与爱都藏在棋子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打磨自己,直到也将面临魂消的一天。
如今,他终于能站在属于褚嬴的世界,凭什么要让他走!
榼头僧无奈,遇上这么个人,无非是前生后世有债。
他道:“你即有窥破岁月之能,又有千年之执,光阴无束,时轮无约,且赠你法号春秋罢。”
于是南梁山寺中,多了个春秋僧,不念佛陀,不信诸法,一心一意只念心里的那个人。
山雨迟迟,初露春光,佛阁后的玛瑙台中有钟声响?一鸣,皈依佛,万般皆空。二鸣,皈依法,万念皆休,如梦幻泡影。三鸣,皈依僧,不生法相,不见如来。
时光站在山下仰望,见青峰中云烟渺渺,如佛陀足下众生香火,渡万世皆苦。但佛祖不可渡他,只因他心中有妄有念,不禁念道:“黑白孰能入玄门,千回方圆生死分……”
时光尚未念完,被人轻轻敲了后脑,一回头正是收留他的榼头僧。那僧人左手托一个铜钵,右手拿着敲他后脑的佛器,道:“又在念这些红尘俗语,你啊你,迟早被佛祖听见狠狠罚你。”
时光揉揉脑袋,道:“那你呢?又逃了云光法师的佛会。我是个假和尚,你可是个真和尚,我看佛祖该罚你。”
榼头僧被抓到痛脚,哎呀呀两声,道:“什么真啊假的,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
时光皱眉,他听不懂佛偈,但沾染着佛香也约莫猜到并非好话。他正要问,见榼头僧将铜钵塞给他道:“来来,赠你红尘缘,你反正不念佛经不如帮我把尘缘化了。”
“化缘?”时光茫然道,“这不是机修机缘的差事?!为啥要我去讨饭?”
“你平日里吃佛前果吃的还少?”榼头僧笑眯眯的似弥勒道,“今日僧人都要去听佛会,你逃了可不是该你?我且好心指你一句,你去香花胜景处,那里买香买花的人多,也能化点好缘来。”
“我不去。”时光有心等着香客散会,他好打听褚嬴的事,才不愿下山去。但榼头僧今日铁了心缠他,将他缠到山门边。
两个小沙弥偷偷看着他师徒俩,凑上前替时光解围,道:“师叔祖若有吩咐,就让我等去罢。”
“因从果中生,谁的果自是谁的因,与你二人何关?”榼头僧笑道,又推了推时光,“你快些去吧。若是误了时辰,遇着山雨了就糟了。”
“怎么糟了?”时光困惑道,“我打伞不就成。”
“哎呀呀,真是个俗世浊物,当真笨的厉害。”榼头僧急道,“你难道不知,这缘字最怕水。自古沾了雨与伞的,岂有好缘等你化?去罢,快去罢。”
时光听不懂这些禅机,只觉榼头僧今日格外殷勤,硬是撺掇他下山去了。
山下正是繁华三千,因云光法师讲佛会,又有梁武帝亲指王子前来听会,许多达官贵人都来了。车轿喧闹自是不提,单单就山下的庙街,平日里只有些许供卖折纸香烛的,今日看来也多了些青帐小庐供贵人歇息。
时光远远的看着锦罗人海,踌躇了会儿,拍了拍僧袍上的泥水,把衣兜戴好,盖住他短短的头发。
这么一看,还真像个化缘来的僧人。只是他眉目太俊朗,引来无数女子欣赏。更有女子大着胆子往他脚下扔绣帕子,唬了他一跳,险些左脚踩到右脚。
南梁民风开放,也没有后世诸多规矩,女子爱慕就格外热情奔放。结果,他走到繁盛荣景中去,没如榼头僧所言讨到好瓜果,反而讨了一钵盂的香花。
时光捧着一盆花,那些红的绿的挡住他的臭脸色,觉得自己像个供人观看的傻蛋。
他心道,定是榼头僧平日尽输棋,心中不快故意逗弄他。
时光这么想,眼见隔壁绣车中下来三个美娇娘,捧了一簇琼花直往他这儿跑。他脚下再不敢迟疑,换了个方向往城里去了。
小僧人抱着铜钵逃命似的奔,却与身后百步之隔的俏郎君愈离愈远。
身着墨青薄衫的郎君正低头与两位车夫下野棋,柳条画出的棋盘,就地乱捡的雨花石子,一石一棋,怡然自得。
时光一路不敢停,直到身后繁华褪去,方才缓了两步。但天公似罚他走错了路,竟下起一场急雨,教人逃也逃不了。
他抛了钵中花,把钵盂反扣在脑袋上,昏头昏脑的跟着躲雨的人一起跑,直到躲入一家屋檐下才得了些许安生。
那家门窗皆悬青竹帘,里面轻歌曼舞好不热闹,引来躲雨人的旁观。时光也跟着踮脚一探,原来是个酒垆。
酒垆佳酿香醇,但时光如今的挂名身份,进酒色之地是不合适的。他也放下念想,往外走了两步。
春雨未歇,风拂如酥,更衬得酒垆里的热闹,内有五六人唱和起来,丝竹琴声悠扬,远不是一席青竹帘子能挡住。
时光站在帘后听了一会儿,听不懂他们唱什么赋歌,但魏晋之风一览无遗,让他这个门外客也听得起兴。
正值兴盛处,忽闻酒倌儿打了高喝,道:“远公子来了,教我家郎君久等,可为公子备下好酒。”
来人一袭茶褐色衫,听这话,嘴唇轻勾,露出一个浅浅的酒窝,道:“是么?恐怕不止备下酒吧?”
他只这么一笑,自成一股风流,于酒肆如桃花掀红,香风而至,又起了一波热潮。
当家子远远冲他招呼道:“阿姚,你可算来了。”
“哟,搞爷。”穿着茶褐衫的公子快步走了过去,撩摆入席,道:“又给我备了什么好东西?”
“杏花之水,美人之音。”当家搞爷畅笑着,从一旁取出一把阮琴,对着独自斟酒的风流公子道:“先别急着喝,我等浊人还望姚郎高奏一曲。”
隔席酒客道:“是啊,是啊,若无姚郎曲,美人佐酒也无味啊!”
风流公子也不推辞,接过阮琴。他沾了酒水的手指轻抹阮弦,侧耳倾听,道:“如山涧水潺潺而下,好琴,好音。此等佳音不可配浊曲,待我和一首孺子歌正音。”
酒客无不承善,且听风流公子轻拢慢敛,哼唱道:“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我足。”
本是圣人书里的曲赋,被风流公子弹舌而唱,凭空多了分癫狂,教人忘却圣言经典。
公子唱到高兴处,翻指夹起杯中汾酒,一饮而尽,手中阮音骤然急弦,似水拍崖岸,溅起无数飞花。
于是垆中女也有所感,踏席而舞,一时间酒客无不放浪起来。
就在酒酣之际,偏偏有个不懂颜色的红尘外客,抱着湿了的披衣铜钵,愣愣道:“你怎么在这儿?”
这一声极为刺耳,应生生打断了曲调,教酒肆众人齐齐看来。
只见垆中竟多了位年轻和尚,和尚相貌不俗,眉宇微凉,痴痴看着弹阮琴的公子,脸上无一丝庄严宝相,像是个红尘痴人。
垆边公子看来,与小和尚对上一眼,摸不着头脑,道:“你是?”
一句问,惊醒梦中人。时光呆呆打量着眼前人,垆边人似月,皓腕凝霜雪。乍眼见何其相似!但细细观来却不似他。
那样的眉眼,眉如远山,眸有月辉,生在褚嬴的身上,是如鹤一般的净,如月一般的洁。但生在这人身上,好似万花丛中蝶恋蜂狂,不教人逐到一点春色。
时光叹了口气,摇摇头道:“认错了,不好意思。”
听他这么说,风流公子心间一松,还以为自己四处留情竟留在和尚身上去了。
身旁人也跟着轻轻的道,“小法师来找人的,只怕找错了地方。”
时光惨然点点头,将湿衣兜重新戴好,合掌微躬。风流公子也朝他颔首,并不责怪。
眼见和尚转身欲走,风流公子放下心来,慢慢调整阮弦。他尚未拧好琴轴,只见那小和尚又转过头来,似憋着一口气,连脸都憋红了,颤着声音道:“我问您一下,您平时喜欢做什么呀?”
风流公子倒愣了,看了看自己手中阮琴,笑道:“法师这么问,是什么意思?”
时光唯恐他听不懂,又解释道:“兴趣爱好,您的兴趣爱好是什么?”
公子再看看自己手中琴,开始怀疑这个和尚是不是眼神不好,道:“我就喜欢弹琴。”
时光听了这答案,心中百感万千,他既觉得理当如此,又觉得老天待他竟无半点善意。他喉头微颤,半晌才道:“您这手适合弹琴,也适合……下棋。
公子觉得这和尚有点意思。他略思片刻仿佛猜到这和尚是将他认成了谁,故意起了逗弄之心,于是随手拿起一块汾酒封泥。
那封泥已干,似一枚棋子大小。他手指捻起,极为熟练。于是时光眼中迸发出一点光,仿佛神魂也被点燃似的,眼也不眨看公子捻泥落子。
当清脆之声响起,时光只觉咽喉被人抓住似的,喘不过气。
却听公子促狭一笑,道:“我幼时的确学过围棋,后来我给放弃了。”
于是时光那口喘不出来的气生生咽回肚子里,成了呕心的血。他抬头看着公子,那像极了褚嬴的公子还在笑他,不过一会儿又低头弄他的阮琴,似对围棋毫不在意。
放弃了……放弃了……
时光脑子里翻来覆去就这三个字,仿佛将他磨烧成一片一片的灰烬。他痴痴看着公子纤长的手指,只有琴茧并无半点棋茧。
这算什么?
他尚未找到那个人,就这么一个相似的,竟与围棋无缘!
时光只觉苍天捉弄他,偏教他遇见这个人,好似告诉他万般皆休。
他胸口翻滚着苦意,一双眼似有万千苦楚,轻轻的看了眼风流公子。
或许是时光的眼神太过凄苦,公子自觉戏弄过头,迟疑道:“哎?我们认识吗?”
时光摇摇头,捧着自己空空的钵盂走出酒垆,再不肯看他一眼。
他来时钵盂满满,皆是他不要的俗缘。归去时,钵盂空空,全成了他化不来的俗缘。
风流公子不知其中缘故,又低头抚琴。对坐的搞爷闲话道:“姚郎,怎从未听闻你还会棋艺?”
“拿不出手,自不会让你们知晓了。”公子装样叹气道,“你也不想想,既有我家那位的逸品棋艺,哪里还容得下我们这些蠢笨的人展露一二?若与他比,当是贻笑大方了。”
搞爷听了,慢慢想起来,也叹道:“只可惜那回之后,嬴公子流连山水,再不肯与贵人对弈。可惜啊可惜。”
“可惜什么?”风流公子道,“他如今得了自在身,早不是当年可比,名声也好,赞誉也好,都是虚的。若说折腰侍权贵,还不如喝酒和歌,岂不美哉?”
搞爷知道他素来癫狂,这等言语他可不敢回。毕竟他搞爷又非世家,更没有一个当太子师的大哥哥。
正想着,酒垆又生了新风波。青帘被人急急的掀开,却听人喊道:“我的三公子喂,大公子派你去接人,你怎么跑到这儿来了?二公子的青马都已到东府去了!”
“什么?!”风流公子也顾不得弹琴了,连忙站起身,慌张道:“完了完了,褚嬴的步履怎这么快?我可少不了挨大哥训斥了。搞爷,对不住,今日的账先记下罢。”
“哎哎,知道了。”搞爷眼见他跟老鼠见了猫儿似的上马奔逃,忍不住喊了句,“褚姚,你慢点儿。”
这是篇有点特殊的文,希望大家耐心看看。比较唠叨。
一开始是想让小光穿到南梁开始一段跟褚嬴相逢的故事。但是写过南梁文的同好不知有没有同感,南梁文最不好写的地方就在于褚嬴的人物关系实在是太单薄了。不足以形成一个让读者有代入感的社会局面,剧情也难以推展。所以萌生出了,给褚嬴加几个兄弟的想法。
但是,纯原创又很无趣。最后纠结之下冒出一个大胆的想法,从超和煦演过的角色里分别抽几个出来,转化成南梁人物来丰富褚嬴在南梁的人物关系。
再加上这几天一直在群里讲脑洞,讲的大家哈哈大笑。还有群里光嬴妹子们的帮助指点,修改,终于鼓起勇气写出来试试。光嬴真是个很好的大家庭,里面的妹子都很可爱,人很好,还帮忙取文名。虽然有些名字非常沙雕
总之,希望每个有脑洞的都能写出来试试。
最后放上这篇文的人物设定,都是超和煦演过的角色哦。
褚大哥
褚慕,字承和,原型独家记忆的慕承和
cp是太子,原型是萧元时
褚三郎
褚姚,字远,原型687里的姚远
cp是萧晗,原型老男孩里的萧晗
大哥和老三是褚嬴的堂兄弟,最大程度保留原著里褚嬴貌似独子的身份。
后续人物再慢慢放出来,也不知道这篇文结果会如何,大家能不能接受,挺忐忑的,就求个赞吧。
附:
因为这是我的子博客,不方便回回复,所以大家有啥疑问,我只能在下一章的更新片尾回复了。
all猩 不同好感度的时候他会做什么
#不到1k的段子,极速摸鱼
#总体来说还算是甜的
#有ooc 有私设
花少北对王瀚哲
好感度:1%
逛街的时候遇到了。
“嗨!你是那个…中国BOY是吧?”
好感度:50%
带王瀚哲来家里录视频。
为什么…心跳的有点快?
某幻突然推门而出:“诶花绕北啊,这不是中国拜?”
王瀚哲笑吟吟地和某幻打招呼。
啧。
很熟吗,崽种?
好感度:100%
花少北在DR门口晃了半天,最终红着脸走到店里。
“欢迎光临DR,男士一生只能定制一枚戒指。”...
#不到1k的段子,极速摸鱼
#总体来说还算是甜的
#有ooc 有私设
花少北对王瀚哲
好感度:1%
逛街的时候遇到了。
“嗨!你是那个…中国BOY是吧?”
好感度:50%
带王瀚哲来家里录视频。
为什么…心跳的有点快?
某幻突然推门而出:“诶花绕北啊,这不是中国拜?”
王瀚哲笑吟吟地和某幻打招呼。
啧。
很熟吗,崽种?
好感度:100%
花少北在DR门口晃了半天,最终红着脸走到店里。
“欢迎光临DR,男士一生只能定制一枚戒指。”
在绚烂的灯光和钻石戒指中,花少北挑花了眼。
面前渐渐浮现出王瀚哲的笑颜。
“就…这个吧。”
/
某幻对王瀚哲
好感度:40%
“为了感谢节目组的工作人员,我给大家点了奶茶啊。”
青岛暖男某幻君边大声说着边给大家发奶茶。
“啊,谢谢马哥。”王瀚哲接过某幻的奶茶,无意间擦过对方的指尖。
这时旁边的蕾丝走过来:“不公平啊,中国拜就你有芋圆!”
好感度:70%
张秋实觉得太阳从西边出来了,为什么平常穿卫衣录节目的某幻穿了西装打了领带?
张秋实看到某幻进摄影棚看到王瀚哲的时候眼睛亮了一下。
张秋实看到某幻先生小声给自己打气。
张秋实看到某幻以一种极不自然的步伐走进王瀚哲,和他打招呼。
娘了个棒槌,太阳果然从西边出来了。
好感度:100%
某幻请王瀚哲到家尝尝自己的手艺。
王瀚哲欢天喜地地去了,发现餐桌上只摆着一盘青椒炒肉。
花少北正在毫不客气地夹肉丝。
“瀚哲…”某幻的耳夹有点红,“你想不想做花生米的妈妈?”
花少北:???我才是花生米他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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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x对王瀚哲
好感度:10%
去出差给王瀚哲带了一份伴手礼。是油炸香蕉。
好感度:60%
“王瀚哲!以后的新商单,咱俩一起吧!”
王瀚哲看着眼前一把老骨头还蹦蹦跳跳的人,笑着答应了。
好感度:100%
蕾丝快三十岁了。
这意味着他可以独立完成很多事了。包括求婚。
他买了合适的西装,解开最上边两颗扣子,松松垮垮系上领带。
煎了牛排,倒了红酒。
他看着推门而入满眼惊喜地王瀚哲,单膝下跪。
戒指盒的中央是闪闪发光的钻石,映衬着王瀚哲在眼眶里打转的泪。
“瀚哲…结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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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秋实对王瀚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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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up主聚会第一眼,张秋实对王瀚哲一见钟情。
要联系方式,每天发早安晚安,扯着对方衣角寻求合作。
也许这就是复旦高材生的爱情吧。
好感度:100%
求完婚,两人就同居了。
奇怪的是,柴米油盐没有打败这段平淡的爱情。他们仍然半夜一起看星星,一起去远方,为对方写诗,然后商量着领养一个可爱的小姑娘。
张秋实决定听王瀚哲的,小姑娘的小名,叫小番茄。
小番茄性格粘人,喜欢撒娇,经常缠着王瀚哲要抱。张秋实也尝尝因此吃醋。
吃王瀚哲的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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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的四月阴雨连绵。
长江下游的梅雨季节把空气浇得精湿。
张秋实一袭黑色西装,怀里抱着身着白裙的小番茄。
他久久地伫立着,面上毫无表情,像是一座雕塑。
小番茄奶声奶气道:“爸爸,我们来看你啦。”
然而,就是这么一句话,张秋实的眼泪顷刻间汹涌出来。
他哽咽着蹲下,放下一束白玫瑰。
小番茄也哼哼唧唧哭起来。张秋实逼迫自己咧开嘴笑了一下,轻轻抚摸着面前冰凉的墓碑:“瀚哲,你怎么不回来看看我呀…”
/咳,我要开学了。
翻译:我要咕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