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见欢】文摘
我叫郎俊侠。”男人的声音道,“记住了,郎俊侠。
遥远的天地尽头,另一枚玉璜上,仿佛有一股强大的力量在召唤,那是苍鹰越不过的鲜卑山,鱼儿游不到的冬泉河,那股力量,就在河流的彼岸。是牵绊,亦是宿命。
“叛出师门,杀师弑父,出卖同门,天理不容,行事心狠手辣,下手从不留活口。”蒙面护卫道:“飒血青峰,一剑封喉。说的就是他。
武独的牵挂在于他好胜心重,输不起起放不下,而无名客没有牵挂
没有牵挂之人,没有牵挂之事,才是称职的刺客。”蒙面护卫淡淡道:“欲取人性命,须先放下自己性命。一旦有了儿女情长,这刺客便会不自觉地爱身惜命,命不敢用尽,是以落败
段岭左眼高高肿起,一脸狼狈,却...
我叫郎俊侠。”男人的声音道,“记住了,郎俊侠。
遥远的天地尽头,另一枚玉璜上,仿佛有一股强大的力量在召唤,那是苍鹰越不过的鲜卑山,鱼儿游不到的冬泉河,那股力量,就在河流的彼岸。是牵绊,亦是宿命。
“叛出师门,杀师弑父,出卖同门,天理不容,行事心狠手辣,下手从不留活口。”蒙面护卫道:“飒血青峰,一剑封喉。说的就是他。
武独的牵挂在于他好胜心重,输不起起放不下,而无名客没有牵挂
没有牵挂之人,没有牵挂之事,才是称职的刺客。”蒙面护卫淡淡道:“欲取人性命,须先放下自己性命。一旦有了儿女情长,这刺客便会不自觉地爱身惜命,命不敢用尽,是以落败
段岭左眼高高肿起,一脸狼狈,却朝郎俊侠笑了笑
他顽劣,在郎俊侠面前却不放肆,在汝南段家,那样一个暗无天日的柴房里待了好几年,出来后,对他而言人间处处都该是安逸现世—
段岭便站在门里,看着郎俊侠,泪水快要滚下来。
所幸那笛曲悠扬隽永,在他的梦里构织出无数桃花纷飞的画面,一直陪伴着他入眠。郎俊侠站在屋檐下,斗篷上铺满了积雪。
幸而从前在私塾外偷听过,又觉朗朗上口,不出片刻,逐一想起,便渐渐跟上了节奏。
那一天拔都十岁,段岭八岁半,灯火在藏书阁中摇曳,一灯如豆,却透过漫天的大雪,点亮了段岭新的记忆。那雪仿佛覆盖了他漆黑的过往,而在这一刻,他的烦恼已真切地改变了。拔都与段岭之间,那道分明的灯光界线,犹如隔开了两个世界。段岭奇怪地发现,过往的记忆似乎变得模糊了起来,他不再执着于段家的毒打与谩骂,也不再对饥饿刻骨铭心。
武独虽擅使毒,却是你们之中的一个另类,能毒昏的都毒昏,能留命的都留命,杀一次人,留下的活口比仇人还多,还常常心软放人一条性命,心肠太好的人,当不成称职的刺客。”
郎俊侠随口说:“蓝眼睛有蓝眼睛的好,黑眼睛有黑眼睛的好,人各有各的命,羡慕不来。”
待得桃花开时,你爹应当就来了。
譬如上京许多汉人的梦里,都有一片故土,在那个梦中,柳絮飞扬,桃花绽放。譬如桃树在上京虽难活,许多人却还在种;汉人的书虽艰涩,许多人却还在读。
郎俊侠说到一半,段岭却在他背上蹭了蹭,说:“不会的,我要挡在你前面。”继而转身走了。天光照入,投在案板上,郎俊侠的手指头不知何时被刀刃轻轻地划了一道,竟是未曾察觉。
在这苍茫的生死之河中,为他留了一条船。那盏灯虽昏暗飘摇,却照亮了他的整个生命。看见段岭的那一刻,他终于得到了某种救赎。他的双目犹如一泓秋水,全身散发出无形的威势,此时双目中却带着温柔之色。
他看着段岭,仿佛烈日万丈下沙漠的旅人筋疲力尽,在那弥留之际发现远方终于出现了一片绿洲————既充满渴望又畏惧不前,生怕他只是咫尺天涯尽头,风烟滚滚的一座海市蜃楼。
他比郎俊侠高大,也更强壮,面容轮廓转折。
刚硬,有着比上京人稍深的肤色,双目深邃,就像闪烁的星辰,嘴唇温润,鼻梁高挺,瞳色漆黑明亮。虽然形貌落魄,却比段岭在上京所见的任何一个男人都好看,身材很健壮,散发着让人感觉安全的气场。
风不终日,骤雨不终朝。
有人唤它‘镇山河’。”李渐鸿说,“我唤它作‘无名’,因为它的前世是一把刀,名字就叫‘无名刀’,后因山河沦陷,落到外族手中,被柔然匠人重铸成五把兵器,分发至诸部。”
郎俊侠的青峰剑、武独的烈光剑、昌流君的白虹剑、郑彦的紫电金芒、寻春的斩山海与空明法师的断尘缘,都是前朝传承下来的名剑,其中郑彦、昌流君、武独与郎俊侠,都是刺客。”
李渐鸿说:“你若想去,明日我便带你去。”
李渐鸿从随身的腰囊中,很慢很慢地取出了一个东西,放在案几上,发出一声玉石轻响,继而缓缓将它推到段岭的面前。“你在等它么?”李渐鸿的声音又带着些许哽咽。
盛世天下,锦绣河山。
今天是段岭见到李渐鸿并认识他的第一天,但段岭却奇怪地发现,他们仿佛早已相识,那是一种不必任何寒暄便产生的,细水长流的熟悉感,默契似乎深深地烙印在他们彼此的灵魂里,无须自我介绍,也无须互相发问,仿佛李渐鸿在过去的十余年里一直在段岭身边,早上起床没见着,只是出门买了个菜,晚上又回来了。
不行。”李渐鸿一本正经地说,“你不学,多的是人想学,这不错,但全天下的人求着我,我也只想教会你,不教他们。”
段岭和李渐鸿击掌,李渐鸿说:“爹打仗去了,天亮就回来,明天就接你回家。”
蔡闫与段岭同时出手,两剑插去,一剑中心脏,另一剑中背脊,杀了元军。
“方才我看到不少孩儿。”李渐鸿喘着气,却不下马,朝段岭低声说,“总觉得不对,心想能救一个是一个,幸亏过来看了一眼。”段岭的泪水不知为何淌了下来,李渐鸿一指侧旁屋子,示意他快走,又说:“我去了。
那声音仿佛令他活了过来,为他濒死的身躯注入了强大的力量,那力量破开夜空翻滚的乌云,现出晴夜之中灿烂的繁星。
安静地躺在水洼倒映出的银河中,犹如躺在那一道光辉灿烂的银河里,嘴角微微牵着,就像平日里所见他此生挚爱的儿子时温柔的笑意。七月初七,天孙织锦,将那铺天盖地的星河覆上他伟岸的雄躯。七月初七,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七月初七,陈武帝李渐鸿驾崩。
李渐鸿是一名深谙用兵之道的武将他杀伐决断清醒理智却为了他心爱的儿子不惜举兵援辽身负剧毒也要拼尽全力杀敌奋战去寻找儿子的下落可惜他终究还是没能看见
段岭一路上见惯了死亡,却仍忍不住为这景象而流泪。
曾经熟悉的感觉再次袭来,饥饿、寒冷、伤痛,孩提时至为深刻的记忆正在不停地啃噬着他的灵魂。饥饿像一头贪婪的狼,咬着他的五脏六腑,毫不留情地把它们揪成一团;寒冷则像一双刺骨的手,不停地抚摸着他只有一层粗布裹着的身体;伤痛犹若针刺般,从全身各处袭来。重重折磨令他整个人都在痉挛
段岭最后的念头是:是谁伤了你
他抱着段岭,就像那一天将他从上梓带出来一般,走出死亡,走进暖春,如今又带着他离开这温暖的春夜,走进永恒的黑暗。在那首悠扬婉转的笛声之中,他抱着段岭,仿佛从金戈铁马走到十里桃花,从风沙大漠走进繁茂江南。浮生若梦,为欢几何?万物再次沉睡,地久天长
看你那模样,像是中了寂灭散,这种毒可不是好到手的,谁与你家有着深仇大恨。”
武独不笑了,他突然从这少年身上,看到一种奇怪的心酸。仿佛这哑巴就像自己一般,活得尚且不如一条野狗。
再回来时,段岭跪坐在房里矮案前,把所有的药粉一次吞了进去,再将药丸倒进嘴里,和着桌上的冷茶一吞。
武独皱着眉头,扔了扫把,趴下来,也侧着头看他,见地上有不少水,眼泪正从段岭的眼角源源不绝地淌下来,淌在院里的地上,积成很小很小的一摊水洼,倒映着夜空里的银河,仿佛是一方很小的世界。
西川十里锦街,碧水如带,玉衡云山雾绕,江州灯红酒绿,彻夜不眠,以天为被,以地为席……”“一到春天,开满桃花。还有大海,无边无际……”“这世上你要的,我都可以给你
个人一生之中,都有自己要去完成的事,有的人为打仗而生,有的人为当皇帝而生……”“是爹欠了你,这辈子不会再有人来替你位置了。”“人生苦短,活在这世上,便不得不去面对许多惨烈与残酷之事。”“你长大了。”“你再说一句,爹就不走了,本来就不想走……”
还在很小很小的时候,就期盼着他来,并执着地相信,他总有一天会来,他们会相依为命,就像李渐鸿跋山涉水,历尽磨难也要找到他一样,他始终在等着自己迟到的父亲。然而他仅仅陪伴了自己如此短暂的光阴,连声告别也不曾有过,便匆匆而去。人生苦短——他终于明白了这四个字。
段岭揣着十个钱出门去,心想来日待我黄袍加身,每天给你大鱼大肉吃到饱……可想想自己,又何尝不是一场镜花水月?
毒药,却实在是个正派人。他有一身武艺,却不偷不抢,也不仗着用毒的本事去牟取利益,堂堂正正。早上起来,他偶尔会看见武独在院里打一套掌法,手掌上下翻飞时,就像鹰一样好看。
第一次在名堂中听那曲子时内蕴深沉,似有话相诉却又无法开口;寻春的曲调则幽怨哀伤,带着绝望之意;李渐鸿学会吹了,曲中亦带着铿锵之力。而武独吹起这首曲子来时,与段岭从前的感觉丝毫不一样,醇厚却不霸气,隽永却不悲伤,如同西川的枫水滔滔流逝,豁达,洒脱。
为了活下来,他必须撒谎,慢慢地,他开始懂得这谎言背后意味着什么,他开始编织更多的谎,去骗许多人,从而保护自己。但无论骗谁,都没有比骗武独更令他有愧疚感。
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总是读书人
忘了。”段岭想了想,若郎俊侠拿了自己的出生纸,想必太子也是那一天,不可漏出口风,答道,“好像是……七月初七
凡是武独喜欢吃的菜,他便只吃一点,武独不碰的菜,他便多吃些。武独也是存着这念头,只因饭菜和赏赐都是段岭挣来的,便想留点他爱吃的,两人避来避去,反而不知道吃什么了。
段岭“嗯”了声,有点犹豫,他觉得武独与自己的命运仿佛是纠在一起的,有种奇异的联系,譬如说自己得牧旷达赏识,武独也随之地位高了些,那天在书房外,牧旷达的意思也是令武独给他看门。
我的罪这辈子不可赎,下辈子,乃至下下辈子,我都会进地狱,被烈火煅烧,刀山火海,剖腹拔舌,生生世世,永无解脱。”
那么你给我记着。”武独说,“你的命是我救的,除了我,也没人能拿去。
我想和你一起。”段岭马上说,“除了你身边,哪里我也不去。”
当然他不可能让武独去杀,现在是这样,未来如果恢复了太子的身份,也一样是如此。因为武独不是一个可以被呼来喝去的,杀人的工具。
赫连博点点头,说:“宗真、找你。拔都,找你。我,找你
你可能,死了。”赫连博说,“拔都说,他给你家写信,你,死活不明,有危险,一定要找
到你,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否则,踏平南陈。”
武独说:“万一你被他发现了,死了,我怎么办呢
你你你,是谁,不要紧,你是我最最最,最好的兄、兄弟。”赫连博磕磕巴巴地说。
是他,就是武独吧。
岭一笑起来,就像那年初春,武独刚下山,到江州的那一天,整个江州所有的桃花都飘飞了起来,那阵风恍若是等着他前来,世间盛景,亦像是一张幕布,为他而打开。武独在那一刻,只想把这世上最好的都给他,可自己什么都没有。
世间万象,五彩缤纷,有太多的颜色,什么人在什么位置上,就会被染成那颜色;唯独先帝,又是另一种颜色。”说到这里时,郑彦起身,朝蔡闫笑道:“黑也好,白也好,先帝手持一把镇山河,始终不为所动,跟着他久了,竟是返璞归真,别的颜色都就此褪去,成了一张白纸,多多少少,有那么一点窥见‘天道’的意思,唯愿殿下也记住这点。”
使者又说:“世子特地准备了一种食物,名唤‘菜狗’,着我等一定要在今日,奉予殿下。
这话相当莫名其妙,在场众人都听不懂使者的意思,那使者却观察蔡闫脸色,微微一笑,说:“确实,我们不吃狗肉的,狗是我们的忠实的朋友,为了纪念狗对我们的作用,便以面团揉进菜汁,蒸成狗形,分发下去,让百姓吃,讨一个好彩头。”
段岭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里他没穿衣服,躺在奔霄拉的车上,意识到时忙把干草拨过来,盖着身体,满脸通红。“爹!”他喊道。没有人过来,车旁却出现了一只吊睛的白虎,那白虎威风凛凛,有着温和的眼神,两下爬上车来,爪子小心地拨开干草,令全身赤裸的他暴露在白虎的注视之下。段岭那感觉是既刺激又难堪,却毫无抗拒的念头,伸出双手抱住了白虎,白虎便压在他的身上,鼻端抵着段岭的脸,全身的毛发舒展开,将段岭最敏感的那处埋在了柔软的细毛之中,令他舒服得呻吟起来,一股感觉如同湍流般聚集,再排山倒海地直冲出来,呼啸着冲垮了他的感知。
郑彦看上去救的是蔡闫,实际上,被他从水中抱起来的那个人,则是自己。
武独摊开手,把那珠串递到段岭面前,朝他推了推,仿佛一个卑微的人,在呈送自己全心全意准备的贡品,更甚于敬奉那天地间的神明。那件贡品,是用红豆穿起的一条手链。
武独朝那两名士兵招手,充满诚意地说:“你们过来,我给你们看个东西。”
大陈向来是文官的瞧不起穷兵黩武的武将,武将则瞧不起祸国殃民的刺客,刺客没什么人可瞧不起了,只得互相瞧不起
钱塘小炒肉,白菜芯,九味酿鲜藕。”郑彦懒洋洋地答道,“慢点吃,别噎着。”段岭差点被噎死,喝了口汤,郑彦又说:“河豚炖的汤,吃过我做的菜,就是我的人了,今天晚上过了,咱俩就洞房去吧,反正武独也把你送给我了。”段岭一口汤险些喷了出来,唯一的念头不是“这混账”,而是“还好没喷出去,否则就浪费了”。
他曾经恐惧过,只怕天长地久,岁月悠绵,不知哪一年,会忘却父亲的长相,失去他生命中的那一盏灯,那是无可替代的光明。然而当他再与李衍秋相见之时,心中便生出一股依恋感——仿佛只要他在面前,就能透过他,感觉到父亲的存在。这种联系就在彼此的血脉里,始终不曾消失。
段岭开始懂了当年李渐鸿对自己寄予的期望,他叫自己为“陛下”,不是一句玩笑话,他是他黑暗里的一盏灯,是他渡过茫茫长河的那艘船。父亲此生只能打仗,那是他的职责他的宿命,至死方休。而自己的职责,就在这里,在纸上。
段岭的手微微颤抖,武独却牵起了他的手,段岭的内心这才慢慢安定下来,想到武独后面没说出口的半句话——郎俊侠寡情薄义,害得被他带大的段岭也寡情薄义。可是刺客是不是本来就应当是这样?反观之武独才不像个刺客。段岭还没见过郑彦杀人,倒不大好评价,说不定郑彦也是个心狠手辣的人,而昌流君下起手来,毫不含糊。然而郎俊侠就真的寡情薄义么?段岭禁不住回想起小时候,上京的风雪夜,郎俊侠躺在榻上,身受重伤之时。无数个片断纵横交织,让他觉得郎俊侠是有感情的。哪怕有人悄无声息地杀了他,再告诉自己,郎俊侠失踪了,逃了,亡命天涯去了,这样他的心里都会好过一点,仿佛只要不亲眼看着他在面前死去,他的那些回忆就都还在,离开浔阳后,那短暂的幸福与新天地,不再显得像个笑话
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段岭微笑道,“陛下,保重身体,臣骤知先帝
段岭想了一会儿,搜肠刮肚,都无法找到最贴切的词来形容他的父亲,英明神武,温柔耐心……如同一座山一般,永远指引着他的方向,不管过多久,走多远,抬头时都能看见那座山,很高很高的山。但要说他留给自己最深刻的印象……段岭想来想去,最后答道:“是个有趣的人
臣愿往邺城走一趟,替陛下分忧
不。”段岭答道,“不是因为他,而是因为河北郡是我爹的封地。所以四叔才如此坚持。”蔡闫蓦然一震,李渐鸿生前封“北良王”,北良即河北郡,只是沿袭了前朝自古以来的封号。
段岭突然有种责任感,带着这么一大群人去一个充满陌生的地方,不能让他们穷了,也不能让他们病了,更不能让他们死了……从前总是把家国天下挂在嘴边,但再怎么说,百姓一多,就都不免成了一个说法,而眼前实打实的三十七人,则是真实存在的,不可推卸的重担
我又见到你了,不是吗?那些事,没什么好说的,你现在在我身边,人在这里,一直在,永远在,从前的事,我已经不想知道了。”
拔都简直是作茧自缚,动起手来,段岭拿他没办法,动起嘴来,他不是段岭的对手
说来也奇怪,在他们重逢时,段岭觉得拔都似乎变了,但实际上拔都一点也没变。于拔都眼中,段岭表面上似乎毫无变化,骨子里却像变成了另一个人。
他既骑先帝的马,又骑先帝的儿子,自然也不把一群兵痞子放在眼里。
当然段岭自己是不会被饿死的,武独会去抢东西给他吃,实在没东西抢了,他还可以吃武独……
在他的记忆里头,每一段日子属于不同的人。一如眼前的日子属于武独,上京的日子属于他的父亲,而上梓的日子,则属于郎俊侠。
武独指指外头天色,意思是太晚了,而且不能单独行动。“不能离开你半步。”武独说。“就一会儿,没关系的。”段岭说,“城重要还是这么一会儿重要?”“当然是你的安危重要。”武独答道。
七月初七,段岭与拔都遥遥对视,世间的一切仿佛都消失了,只有他们站在一道宽广的巨大河流两岸,彼此相眺。这河流不知从何时咆哮而来,无情地将他们隔在永不能相触的人生两岸。七月初七,旧恨新仇,怅望几许?七月初七,恨人间,会少离多,万古千秋。
阿房舞殿翻罗袖,金谷名园起玉楼,隋堤古柳缆龙舟。不堪回首,东风还又,野花开暮春时候。美人自刎乌江岸,战火曾烧赤壁山,将军空老玉门关。伤心秦汉,生民涂炭,读书人一声长叹。
浮生若梦,为欢几何?人生在世,若永远不醒来,留在这浮生大梦里,也是一种幸福快乐。
那天耶律宗真想带他往中京去,段岭辞了,给他的信物就是连着桃子的一根桃枝。莫非耶律宗真把那次的桃核种在了御花园里,如今已长成树了
段岭靠在武独赤裸的胸膛前,笑答道:“那你要记得给我买一碗馄饨。”
耶律宗真把段岭按在地上,注视他的眼,眼里竟有泪水。
想知道吗?”段岭笑了起来,说,“还是不要知道的好,否则天下百姓都要骂我了
那句话一出,段岭突然感觉到,这仿佛不再是自己所认识的郎俊侠了。抑或他一直都是这样,唯独当初在上京陪伴自己时,才变成了另一个人。乌洛侯穆与郎俊侠,哪个才是真正的他?
这是我要的回答。”段岭认真看着郎俊侠,沉声说,“却不是你的真心话。”段岭坐在郎俊侠的面前,说出这一句时,隐约散发出一种久违的威严与气势。“你说谎的时候与别的人不同。”段岭说,“你会看着对方的双眼说谎,但当你说真心话时,眼睛反而会避开对方的视线。因为你已经习惯了掩藏自己……”
长得漂亮吧。”段岭随口道,“长得漂亮的人,总是占便宜,在好看的人眼里,这世上什么都是好的、亲切的,因为大家都待他好。”
虽然这么说不公平,但人生来便有老天赋予的命,有些事,实在是天生的。这世道有人聪慧,有人愚钝,有人天生善妒,有人则知足常乐,哪怕是幼童,亦从不是白纸一张,各自的天赋,都是写在命里的。”
郑彦答道:“不可,须得等陛下安排,陛下亲口吩咐,不管发生什么事,你都不能贸然回去,须得在邺城等候,直到他布置妥当,让您回去。”听到这话时,段岭的眼泪瞬间涌了出来,他这些年中受的苦,遇过的险阻,筑起的防线,终于在这句话前彻底崩溃。
只是无声地流泪,点头道:“好的,好……我听他吩咐。谢谢你,郑彦,谢谢。”他无意识地抬起手,武独握住他的手,坐在他的身旁。郑彦叹了口气,坐在一旁案几上,看着段岭。段岭先是无声地淌泪,最后再也控制不住,抱着武独,埋在他的肩上,大哭起来。房外雪花飞扬,冷风卷着雪飘了进来,下在这满目疮痍的大地上,温柔地掩盖了所有的创伤与痕迹。它洋洋洒洒,仿佛那些悲伤从未发生过,取而代之的,则是一片瑞雪兆丰年的洁白。
你在他心里的位置,已经没了。”武独说,“在你求饶的那一刻起,你就输了。”“你不过是命好。”郎俊侠答道,“是你捡到了他,不是别的人。”“你不过也是命好。”武独说,“是你先捡到了他。”说毕武独归剑入鞘,转身离开。
专诸之刺王僚,彗星袭月;聂政之刺韩傀,白虹贯日;要离刺庆忌,苍鹰击于殿上;豫让刺赵襄子,青锋破雪;侯赢窃虎,紫袍金带
七月初七,天孙织锦,银瓶倾翻,万千闪烁玉露洒向人间。从天到地,再从地到天。段岭抬头望向天际,瞳中倒映出灿烂星辰。七月初七,人间梦,隔西风,算天上,年华一瞬、七月初七,银河万古秋声。
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也;光阴者,百代之过客也。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古人秉烛夜游,良有以也。况阳春召我以烟景,大块假我以文章。会桃李之芳园,序天伦之乐事。群季俊秀,皆为惠连。吾人咏歌,独惭康乐。幽赏未已,高谈转清。开琼筵以坐花,飞羽觞而醉月。不有佳咏,何伸雅怀?如诗不成,罚依金谷酒数
哪怕过了这么多年,他始终不曾忘记,当年吃过的那碗馄饨,而走遍了天涯海角,再也没有吃到过这样的味道。郑彦做的汤汁鲜美,面皮如纸,终究少了一点口感;天下第一摊的馄饨近乎透明,鲜虾个个精挑细选,亦终究缺了一点特别的鲜味。这碗馄饨里带着太多的记忆,仿佛喝到它的一瞬间,便想起了浔阳段家里,饿得饥肠辘辘的时光,有一抹夕阳的金光照在身上,而巷子里,站着那个身形轮廓模糊不清的人。那人永远只有一个影子,是生命里的一个符号,是郎俊侠,也是李渐鸿,也是武独。
那一刻,段岭心中涌起突如其来的伤心,他是真的希望郎俊侠能陪着自己。他对他没有像对武独一样充满渴望的爱与炽烈的迷恋,却有种异于寻常的仰慕。曾经他只要看到郎俊侠,便会觉得安心,不再孤独。但那些信任已烟消云散,且永不可能再回到从前了。直到此刻,段岭才逐渐发现,有些东西,仿佛与生俱来,乃是一个人的天性,譬如说他从小就学会了坦然地去接受许多事,但他心里始终无
法去坦然面对的,只有面前的这个人。
段岭放下弓箭,回头望向武独,烈日的金光在他的帝铠上闪烁,镇山河折射着古朴的光芒。那一刻如同一个杳远的梦境,不真实得让他一阵阵地眩晕。手握山河剑,愿为君司南。他想起有一个人,曾经给过他的,一生的承诺。上京五月的桃花灼灼绽放;春暖花开草原上大雁飞回的盛景;密林中掠过如同流星般的光点;名堂书阁中深夜的一盏灯……落雁城外覆盖一切温柔的大雪;潼关城墙上的星河;白虎殿外风雨飘摇的暗夜;邺城燃起的天地辉映的烽火……千军万马朝他冲来,他朝着眩目的阳光伸出一手。武独驾驭奔霄,在马上躬身,掠向他的面前。
十二年前,另一个人在此处跃下山崖,携着飞雪驰向新生。十二年里花开花谢,春去春来,温柔的时光早已将一切都掩盖,轻轻一抹,便了无痕迹。
世人谈我功过,俱可一笑置之,唯独你喜怒哀乐,常在我心头。古人有言“我有一杯酒,可以慰风尘”。对我而言,兴许与你浅浅数年缘分,亦足以慰我平生。纸短言长,不及细表;阅信之时,我或已回到鲜卑神山,终此一生。来日遥望远方中原大地,知你远在江州,却与我同在一片灿烂星河之下,此生足矣。
七月初七。从南到北,从山峦到平原,从江河到湖海,从旷古到将来。仿佛天孙之手于晴朗夜空下轻轻一抖,万里星纱就此倾向人间。如一层朦胧而宏伟的梦境,织起了无数人的悲欢离合,醉生梦死。七月初七,昨夜星辰回剑履,前年风月满江湖。
【书摘】 鹰奴
身长八尺七寸,玉树临风,仪表堂堂,身穿一袭锦红飞鹰武袍,头戴天武垂璎冠,脚蹬踏虎黑靴,腰系虞国名剑“云舒”。
张慕只得神情复杂地点了头,于是开始了听墙角的侍卫生涯,人生最大悲剧,莫过于此。
但他站在那处,令李庆成有了个念想,仿佛在张慕身上,承载了他所有的回忆与被忘却的生命的集合。
李庆成:“慕哥,这块玉璜原来是你的。”张慕:“是。”李庆成喃喃道:“怎么得来?”张慕:“命中注定的。”
张慕笑着朝李庆成说:“以后它会永远听你的话,殿下。”
张慕:“因为,我叫张慕成。”李庆成心中瞬时一凛。刹那间崇山峻岭一片静谧,月夜万里寒鸦齐鸣。银光遍野,悠悠天地,唯屹立于闻钟山之巅,...
身长八尺七寸,玉树临风,仪表堂堂,身穿一袭锦红飞鹰武袍,头戴天武垂璎冠,脚蹬踏虎黑靴,腰系虞国名剑“云舒”。
张慕只得神情复杂地点了头,于是开始了听墙角的侍卫生涯,人生最大悲剧,莫过于此。
但他站在那处,令李庆成有了个念想,仿佛在张慕身上,承载了他所有的回忆与被忘却的生命的集合。
李庆成:“慕哥,这块玉璜原来是你的。”张慕:“是。”李庆成喃喃道:“怎么得来?”张慕:“命中注定的。”
张慕笑着朝李庆成说:“以后它会永远听你的话,殿下。”
张慕:“因为,我叫张慕成。”李庆成心中瞬时一凛。刹那间崇山峻岭一片静谧,月夜万里寒鸦齐鸣。银光遍野,悠悠天地,唯屹立于闻钟山之巅,肩扛无名刀,冷漠而温情地说出那句“因为我叫张慕成”的男人。
许久以来压抑在心底的情感终于再难抑制,尽数喷发,将他的天下,理想与执着烧成飞灰,山巅,圆月,袍襟在风中飘荡的唯此一人。
“我为你做。”张慕道:“这是我的本份。”
“我倾慕你,庆成。”张慕低声道。李庆成轻轻地说:“你终于想明白了,我也倾慕你,慕哥。”
张慕给他一种奇异的感觉,这个人似乎从相识起,生命就与他的连在了一处,他的确想起了许多事。
张慕缓缓摇头:“我不想喝,这辈子够了,我不要下辈子。”
他不喝我喝,总有人愿为你生生世世,虽然你不一定看得上。”方青余如是说。
“放过我吧,张慕成,也放过你自己,你不累我还累呢。”李庆成的口气平淡自如,仿佛在谈论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
张慕:“不是那样,你只要说,慕哥,去给我把什么事办了,我会心甘情愿地去。但你想的是,这事儿让哑巴去办罢,不能叫他哑巴,得叫他张慕,他才会死心塌地的为我办事。”
李庆成的声音轻而无情,带着些难以置信,像在听一个笑话:“但我不是你的东西,慕哥。你太贪心了。”“你嫌弃我。”张慕说:“从前你说你不嫌弃我的时候,都是假的,所以我不想喝。”
张慕的语气冷漠而无情:“那么我的事完了,你可以赐我死。”
张慕点了点头,至此,他们仿佛变得更陌生了,然而李庆成又隐约觉得,他们互相之间打开了一扇门,仿佛张慕朝着他走了一步。但李庆成还站在原地,不知是否该上前去。“那么,你以后还会为我做事么?”李庆成说。“你说。”张慕道:“我就去做。”
终于明白了当年的张慕,不是来当侍卫的。这名心里和脸上都带着无法磨灭的伤痕,背着一把三尺长九寸的大刀,身材颀长的少年,是来照顾他的。他只是前来寻找李谋,讨一件许多年前便得过许诺的东西,讨他的李庆成。
张慕答:“为你杀人,帮你办事,做;夏天捐风,冬天暖床不做,讲故事不做;为你带兵,做;陪你高兴,陪你难过不做。我抗旨,你可杀了我。”
李庆成知道自己又输了,面对张慕,他几乎就从来没有赢过。
李承庆这次不退让了,使劲拉扯书,把案上的另一本书抢到手里,得胜地摇摇晃晃走了,走开几步坐了下来,开始撕书。
陛下,你还不明白,就算再找到一只海东青,鹰已不再是从前的那只鹰,人也不再是从前的那些人了。
唯张慕没有笑,眼眶通红,眼里全是泪。
犹如一名竭力攀上峰顶的人,待得抵达他设想的高处,却什么也没有
方青余与唐鸿的眼光似乎都变了,只有张慕的神色一如往昔,看着他时,像在看一件自己的东西。
过了很久很久,遥远的黑暗中,高高在上的龙椅处,传来李庆成一声轻轻的叹息。
李庆成笑道:“我这一辈子,就是在挖空心思,怎么能既当婊子,又立牌坊。”
张慕答:“你不成婚,我不出征。”
我不欠他的。”李庆成眉毛动了动:“也不欠你的,天下都是我的,我谁也不欠,懂么?再带我走一次,我就不再是李庆成了,我躺在这里是我,离开京城就不是我了,你懂么?你要的是谁?”
张慕喘息着不住发抖,而后道:“庆成,出来了,就是我的事了,你在这等着,慕哥去杀光他们。”
“庆成……你……就算……不是……天子……慕哥也愿……为……你……”
试阅:不保准,有空写,以实物为主,试阅和正文之间的差别是零到正无穷(你们都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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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新文试阅,分割线我懒得打满了,凑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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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阅章节
南宛,太明二十八年,又是十年一度的“大选年”。
“大选”说的不是皇帝选妃,而是仙门择徒。每到大选时,国教“玄隐”就会派仙尊下凡,择英才,...
之前发残次品番外的时候密码死活试不出来,想用登录邮箱改个密码,结果不知道怎么肥西,把登录邮箱密码给我改了(上次这么搞过我的网站还是雅思官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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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新文试阅,分割线我懒得打满了,凑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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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阅章节
南宛,太明二十八年,又是十年一度的“大选年”。
“大选”说的不是皇帝选妃,而是仙门择徒。每到大选时,国教“玄隐”就会派仙尊下凡,择英才,引而入道,领其自此脱凡胎、登仙途。
玄隐一派,食国俸、保朝运社稷,讲究“叩问天地、克己修身”。与北边的昆仑剑派、西边的东衡三岳不同,玄隐选弟子更看重悟性和灵性,因此不选灵智未开的幼童。凡参选者,男子须年满十六,女子也须及笄,不得有“凡俗挂累”——也就是不得婚配。
仙门倒也没说备选弟子非得守身如玉,不让婚配只是怕弟子在凡间又妻又儿的,牵挂分心,有碍修行。只是历来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仙长们说“最好不要成婚生子”,凡人们听了,便将男女大防森严铸起。有点前途的世家子弟们都被家里看得死死的,恨不能拿贞节牌坊打副镣铐披挂在身,闹得大宛的公侯之子们都恨不能拖到而立之年才议亲。
幸好国教高贵得很,一向只从达官贵人子弟里挑人,没有老百姓什么事。因此民间倒是该婚婚、该配配,落地是娃娃、长大是牛羊,和和乐乐、也不误天时。
不过虽然仙人选徒跟大部分人都没什么关系,人们还是都盼着玄隐大选年。
一个是仙人下山,这一年必能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再一个也是热闹,各路英雄豪杰都跟着起哄架秧子——公子王孙们要竞选仙徒,举人老爷们要入京会试,各路镖局武馆以拳脚升擂,连花街柳巷都不甘寂寞,要跟着票出个“花魁状元”……茶余饭后的好戏一出又一出,都议论不过来。
最近的一场热闹,便是这“侯门父子勾栏遭遇,彩衣世子长街夜奔”。
这事说来话长。
头天后晌,永宁侯爷被一伙骚人名流死乞白赖地求着,跟他们一块去了醉流华。
醉流华是大宛帝都金平城里最负盛名的风月之地,这一阵正在办“鉴花会”。四月初一,花事将了,鉴花会也到了最终场,那可真是艳光逼走春色,胭脂碎扬了满城的红尘。
一个雅座万金难求。
状元的桂冠最后让名妓将离摘走了。将离当天晚上唱了首新曲,只带了一个乐师,自己素衣登场。琴虽只有单薄的一把,琴音却极灵,绸带一般,严丝合缝地裹托着她的嗓。琴歌双绝,一亮相,就把之前那些莺莺燕燕都衬得上不得台面了。
“花魁状元”是雅座中众恩客拿真金白银砸出来的,将离下了台,自然要来谢座。座中便有人哄道:“状元娘子,你今日夺魁,有一半功劳在那乐人身上。我这耳朵还能听出点门道来,你这乐人必是新请的,比楼里之前的几个都高明,何不叫她出来一见?”
将离的乐师一直蒙着脸躲在纱帐后面,只下台的时候,露了影影绰绰的长裙一角,神秘得让人心里痒痒。
将离姑娘便先赔笑,然后轻声细语地解释说,她自己的乐师不巧伤了手,今天这搭曲子的,是临时从外面请的艺人,不便在醉流华抛头露面,请诸位老爷原谅则个。
老爷们不谅——什么“里面外面”的?这座中多少贵人,就是春闱的状元郎来了,也得下马作揖,你个半夜的状元娘拿什么乔?这才刚被大家伙捧上去的,也忒把自己当个人了。
将离是“脱俗”款的,看着招人喜欢,但脱得太远,难免不太会应付场面,僵在那一时不知道怎么办了。正这会儿,就听有人道:“来了,见就见,姑娘不必太护着我啦。”
众人一抬头,见那被将离藏藏掖掖的乐师本人倒是爽快,就这么大方地扛着……抱着琴下来了。
此人画的是时兴的仕女妆面,可能是为了上台,妆有点浓,脸上蒙了块半遮半露的纱。相貌倒也不俗,人长得鼻子是鼻子眼是眼的……就是不知为什么,整个人透着几分说不出的古怪。
她似乎过于人高马大了些。将离在女子中已经算高挑,往跟前一比,比那乐人足足矮了一头多。人高,骨架自然也大。醉流华里女乐长裙统一露着香肩,只见此人“香肩”上大马金刀地架着对突兀的锁骨,活像把大腿骨拆下来装上的,支楞八叉,扎得两膀子肩袖随时要崩开。两只大脚丫子将绣鞋撑成了一对船,看尺寸,下盘应当稳如泰山,可她不知腿脚有什么毛病,走起路来非得一步一扭,不把腰歪到胯上不罢休……还扭顺拐了。
乐人出来团团一拜,说话一套一套的,比将离强多了,一听就是个风月场面人。只是她琴音轻灵惊艳,嗓音却是说不出的低哑做作,那腔调一般人还挤不出来,听着教人鸡皮疙瘩乱蹦。
永宁侯爷看到这,便打算走了。
侯爷少年时,掷果盈车,号称金平第一美男子,对这些庸脂俗粉向来不屑一顾——他感觉名妓都没什么好看的,还不如回家揽镜自照。这大脚乐人更是丑人作怪,伤眼。
侯爷过来就是为了应酬,应酬得差不多了,也懒得看一帮黄汤浸的臭男人散德行,遂离座下楼。不料正好跟那退场的大脚乐女走了个对脸。他本是不肯正眼看风尘女子面孔的,无奈这位个头实在太茂盛,不正眼看就得翻白眼了。
侯爷被那张撞他眼里的浓妆脸唬了一跳,正心说这是何方妖孽……怎的隐约还有点面熟?
不等他看仔细,就见那方才应酬起恩客游刃有余的乐师脸色骤变,仕女妆差点从脸上飞出去,二话不说,掉头就跑。
“她”是琴也不要了,绣鞋也上天了,奔将起来动静非同小可,活像头衣袂翻飞的大野马!
侯爷没料到香雾盈盈的醉流华里还有这等“风情”,茫然片刻后,猛地回过味来。侯爷一把捂住胸口,脸色铁青,左右家仆不明所以,忙上前搀扶:“老爷?”
就听侯爷从鼻子里哼唧出一声虚弱的颤音:“拿……给我拿下……”
家仆莫名其妙:“啊?拿谁啊?”
侯爷气沉丹田,爆喝道:“给我拿下那孽障!”
整个醉流华都让侯爷这一嗓子吼没声了,片刻后,所有人都听说了——列位兄台你们猜怎么着?刚才那花红柳绿的“乐女”啊,不是别人,正是微服在此的永宁侯世子!
男扮女装,还兜头撞上了亲爹,热不热闹!
永宁侯世子,大名奚平。
偌大一个金平城,万千败家子,据说未有能出其右者。
世子爷这回荒唐出了新花样,众纨绔还在为醉流华一张雅座的鉴花帖抢破头,人家已经登台自己当花去了,谁听了不得称道一声“会玩”?
当时,醉流华里众纨绔集体醒了酒,脖子仿佛老树逢春,人均长了两寸。只恨不会“飞颅功”,竟不能将脑袋抛出去围观永宁侯世子女装夜奔。
世子爷水袖飘摇、身姿曼妙,光着脚丫子,被他爹碾得狂奔五里地,最后跳进了庄王府的后墙。
庄王是当今第三皇子,皇贵妃奚氏所出。贵妃是永宁侯的亲妹妹。
奚平小时候,在庄王身边当过几年伴读,跟他这表兄很是亲厚,非常不见外。
他不见外,侯爷不可能半夜砸王府的门,只好杀气腾腾地鸣金收兵。
且说庄王府,突然飞进这么大一只幺蛾子,还以为来了什么别出心裁的刺客,好一阵鸡飞狗跳。
庄王天生不足,有“目暗不明”之症,这几天正偶感风寒闭门静养,早睡下了。闻讯,殿下披头散发地出来一看,本来就看不清的眼差点直接瞎了,连骂了三声“不像话”,忙叫人将这货拖下去洗涮,自己揉着太阳穴回去做噩梦了。
奚平倒是心有天地宽,一点也不把自己当外人。洗涮干净,他就干脆赖在王府住下了,还一觉睡到了日上三竿。第二天起来,美滋滋地吃饱喝足,换了衣裳,他不知从哪踅摸出一把折扇,摇身一变,又成了个芝兰玉树的翩翩公子。
人似的,他溜达到南书房找他表哥去了。
愿我们热爱的所有得以保留
愿我们所有的热爱永不熄灭
也希望有些人能明白“心血”二字的含义
创作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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