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博蒂/博浊蒂】永生花
歌蕾蒂娅死去后不久,我在岸上遇到了斯卡蒂。
*if线的后续,有r级内容描写,谨慎观看。
*博士第一人称视角
与陆地反叛军约定的碰头时间还没有到,此刻我手无缚鸡之力,更何况站在对面的是海嗣的神,哪怕只是个小分身,一个打我两百个也应该不成问题。
“跳支舞吧,”我对她说,“不管你来这里是为了做什么,既然来了,就不虚此行。”我们在有着狭长裂隙的冰湖上打了个照面,斯卡蒂穿着红裙子,头发在风里乱舞,我全身上下都是冰渣,裹在棉袄里像床湿透的皱被子,十分狼狈,此时贸然向她提起跳舞,像个叫花子在街边抱......
歌蕾蒂娅死去后不久,我在岸上遇到了斯卡蒂。
*if线的后续,有r级内容描写,谨慎观看。
*博士第一人称视角
与陆地反叛军约定的碰头时间还没有到,此刻我手无缚鸡之力,更何况站在对面的是海嗣的神,哪怕只是个小分身,一个打我两百个也应该不成问题。
“跳支舞吧,”我对她说,“不管你来这里是为了做什么,既然来了,就不虚此行。”我们在有着狭长裂隙的冰湖上打了个照面,斯卡蒂穿着红裙子,头发在风里乱舞,我全身上下都是冰渣,裹在棉袄里像床湿透的皱被子,十分狼狈,此时贸然向她提起跳舞,像个叫花子在街边抱着贵族小姐的腿讨小费。
俏皮话,她美丽而雾气蒙蒙的眼球转动着凝视我,一点也不滑溜溜,黏糊糊,不太具有刻板印象中恐鱼活体的模样,但我特熟悉,往日她生气就用这种眼神紧盯着我,仿佛我是一团啪叽落在地上的黑森林——那玩意难洗,光是把那些巧克力碎从地毯里完整清出来就废了老劲。地毯毛绒绒,甜腻腻,黑色的碎屑手一碰就变成黏糊糊的巧克力液,跟地毯难舍难分。就像此刻斯卡蒂的头发,被红色的血粘成几咎,结成尴尬的块,半落不落的挂在已经没了一半的脑袋上。她那张美丽得让人怜惜的小脸空了一半,另一半虽然血里呼啦,却还是美得像幅田园派的油画。我本想看着她的脸再多赞叹一会,可又怕她开口叫我,那样恐怕我会后悔刚刚那一枪没有把她的脖子连着声带整个打飞。
斯卡蒂没有拒绝——她一向不拒绝我,只在回归大群一事上十分固执——柔软温暖的手牵上我的,顺势把我往她怀里带。雪下得更大了,她的头发也粘上了些许,很快又被体温融化,在缓慢的旋转中飞溅开来,纷纷扬扬的雪在松树林中落下的场景实在太过浪漫美丽,我一时间竟没有出言提醒她这过高的体温和湿润的眼眶在乌萨斯冬季的雪林中有多么不合理。干嘛非得破坏气氛呢?我对自己说。
跳完这只舞吧,我对自己说。
我们——我和斯卡蒂,原先是跳过舞的,不止一次。罗德岛的小派对,霓虹灯光里我们在舞池里拥抱、旋转,她宝石般的红眼睛在灯光下熠熠生辉,像曼哈顿喝到最后一口的杯子里被酒浸透的红樱桃;结束战斗的黄昏,我们跟着车队在荒野上扎营,在远离队伍的帐篷角落跳拉丁,我踩中她的脚很多次;看完歌舞剧电影的深夜,回宿舍的路上按捺不住想要在夹板上再表演一次里面的恰恰,最后被夜巡的干员逮个正着……还有很多,很多次这样的场景,记忆中她的笑容实在是太过美丽,我此时才恍惚记起,与我共舞过的真正的斯卡蒂早就已经——
伸长的口器突然扎中肩膀,顺势将我压到冰面上,斯卡蒂白色的柔软头发滑落进兜帽里面,黏腻地舔舐着侧脸(她什么时候进化出的这个?),双手扣住我的手腕,上半身蛇一样依附过来,尖齿目标似乎是大动脉。她的脸扎进兜帽,擦过我的皮肤,温暖的像一捧夏天的海水,如果此时有人经过看到这一幕,大概会以为我们在热情的拥吻,然而进食的过程比那更激烈,在因为失血过多而死之前,我几乎就要被疼痛先击昏了。伤口正在比撕裂更加快速的增长,钝痛也更多因此而来,这并不是个好状况。
充血而扭曲的视角里,我看到阳光撒在冰面上,光芒绵长而透彻,比湖水更像一片澄澈的湖水,跨坐在我身上的斯卡蒂眼睛里倒映着的我,也比她本人更像一只海嗣。
“最后再问你一个问题吧,”我说,“跳的真好,你是什么时候学会跳舞的?”
她歪了歪脑袋,没有作答。哦,我想起来了,自从上上次见面不欢而散以来,我就不让她在我面前开口。我痛恨她的声音,晦涩喑哑的银铃一样,真实有效的噩梦一样,明明声带与斯卡蒂完全相同,话语的内容却不再相似,这样搭配起来直叫人作呕。“歌蕾蒂娅?还是劳伦缇娜?总不能是乌尔比安吧?”
她点点头,没什么表情的脸上露出一丝笑容,想必是前同僚的美味令海嗣的神都感到动容。我凝视着那熟悉的表情,远方的林子里传来了沙沙攒动的声音,意识逐渐沉睡下去。下次我醒来可能已经变成了另外一个种族,或许反叛军们发挥点作用能把我和斯卡蒂这对苦命鸳鸯埋在这里,我终于想起来,她的声音,柔软,虚浮,像早已灭绝的裙带草,罗德岛还没有变成一块废铁的时候公共水族箱里就养过这种藻类,它们散散地生长在缸的角落,歪歪斜斜自成一个小体系,像大洋里不属于任何种群的深海猎人,但那个箱子的供氧系统坏掉以后,这些看似孱弱的水草迅速的长满了整个水箱,凯尔希专门用水箱给小朋友们做了一次讲解:它们是因为地层变动,氧气涌出到大海里才会慢慢消亡的。斯卡蒂当时也在场,她和劳伦缇娜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鲨鱼抓着她的头发,编成漂亮的小辫,笑着对我说:————————————————
斯卡蒂无奈的对她说:睡吧。
我想起那些柔软的头发,她苦恼却难以抑制的轻松神情,宝石一样明亮的眼睛。
然后我意识到,其实她从来没有死去。
斯卡蒂温柔的对我说:睡吧。
【瓶邪】领导心腹大患
吴邪立在门口一呆,坚决不肯再往里。张起灵脱了外套搭在椅背,回头看吴邪没跟进来,用眼神问他怎么了。吴邪讲,我午休打个盹而已,找个沙发靠一靠就行了。张起灵说,黑瞎子请了人唱评弹,两点过来,在楼下天井,会很吵。吴邪讲,齐总对这边很熟吗,那我去问问他,附近有没有酒店可以开个房间。张起灵反问,醉成那样,走得动?吴邪想起自己在席上身形不稳,脸朝下一栽,又被张总搂住,冲进他怀里,泼他一身酒,就浑身热酥酥,忙说,走得动,走得动的,现在缓过来了,张总,你把衣服给我吧,正好我带去洗。张起灵不理,撂了句过来,就自顾自脱起衬衫。吴邪捂住眼睛又移开,也不知道坐哪儿。房间中央一张月洞门紫檀木架子床,幔帐挂起,床单被罩铺平...
吴邪立在门口一呆,坚决不肯再往里。张起灵脱了外套搭在椅背,回头看吴邪没跟进来,用眼神问他怎么了。吴邪讲,我午休打个盹而已,找个沙发靠一靠就行了。张起灵说,黑瞎子请了人唱评弹,两点过来,在楼下天井,会很吵。吴邪讲,齐总对这边很熟吗,那我去问问他,附近有没有酒店可以开个房间。张起灵反问,醉成那样,走得动?吴邪想起自己在席上身形不稳,脸朝下一栽,又被张总搂住,冲进他怀里,泼他一身酒,就浑身热酥酥,忙说,走得动,走得动的,现在缓过来了,张总,你把衣服给我吧,正好我带去洗。张起灵不理,撂了句过来,就自顾自脱起衬衫。吴邪捂住眼睛又移开,也不知道坐哪儿。房间中央一张月洞门紫檀木架子床,幔帐挂起,床单被罩铺平整,褐色的丝绸仿佛要流下来。吴邪有点求饶了,张总,架子床毕竟是夜里大睡的,我怎么能睡您的床……张起灵看他一眼,也不跟他废话,就说,脱衣服上去。吴邪为难地低下头,开始一粒粒解扣子,乖乖地连裤子都脱了。张起灵看他这么听话,宽慰似的对他讲,这边山庄,休假团建才来,没事的。吴邪嗯了一声,说谢谢张总。张起灵顿了顿,声音稍冷一些,吴助理,太客气。吴邪酒意上翻,脑袋昏昏,没注意他的情绪,只愁没洗澡,不敢钻被窝,屁股挨着床沿坐下发呆。张起灵脱到只剩背心内裤,抖抖衣服,叫了吴邪一声。吴邪回神,看他一眼脸颊飞红。张起灵转过身,压了压嘴角,命令道,去洗澡。吴邪赶紧站起来跑,跑进去又探出头,张总,我没有衣服换。张起灵说,我给你拿。吴邪忙说,这怎么行,您告诉我在哪,我去拿。张起灵讲,进去。
吴邪站着冲水,心里有些难受。虽然他是助理,但张起灵平常很少对他这样发号施令地讲话,除非他犯错犯犟。但仔细想想,他的身份不过是助理,有什么资格跟上司闹情绪,不知道在丢饭碗的边缘横跳多少次,还意识不到地沾沾自喜,多亏今天知觉……不过,只是睡午觉而已,张总犯不着这么较真啊。他耐心把全身都搓了一遍,包括脚趾缝。窗户外的楼下起了一阵嘈杂,估计唱评弹的人来了。他想,要是没喝那么多酒就好了。可平常他喝红酒不容易醉的。是了,都怪那道大闸蟹。如果没有大闸蟹,也不会上配蟹的黄酒了。是谁点的螃蟹?是张起灵。张起灵给他拆了一公一母,都膏肥黄满。好在席上都是熟人,有人开玩笑,但没人说嘴。他“挟天子以令诸侯”也不是一天两天了,黑瞎子天天都要“攻破他的城门”,每次一说,张起灵就当真,就瞪他。但也许,这是为数不多能戏弄张总的机会,齐总王总解总从来都不放过。
张起灵敲门,洗好了吗,我能进来吗。吴邪擎着花洒,正洗屁股,闻言慌神,就说,还没,你进来吧。磨砂门只映出影子,张起灵打开水龙头,解释道,洗衣房没人,我搓酒渍。吴邪说哦哦好,我很快就洗好,我帮你搓。张起灵沉默片刻,说,别怕,我在隔壁洗过了,我穿了衣服。吴邪愣一下,心里咆哮,什么啊,我没穿衣服啊!他又想,等等,那你为什么不在隔壁搓酒渍?想了又想,没敢问出口,就找话题,张总,你那张架子床多少钱?
张起灵半晌没吭声,突然答非所问:“床只是卧具。”
吴邪莫名其妙,关水开门。张起灵果然穿了衣服,但没穿睡裤,袖口卷高,一身冷白皮,坦荡且理所当然地望过来。雾气氤氲,吴邪惊叫一声,作势要捂住下身,最后却捂住脸,捂了好久。张起灵忍笑,清清嗓子,说,擦干了。吴邪说,可是毛巾在外面啊。张起灵回,我怎么知道你没拿。
吴邪坐到床上,又低着头,一副做错事的样子。张起灵一条腿压上来,他就抬头下定决心般地问:“张总,你看到我了吗?”
张起灵面上毫无波澜:“你不也看了我。”
“不一样的,我没有把你看光。”
张起灵催他睡觉,掀开被子,问,现在要?
【瓶邪】排山倒海
张起灵睁眼,迷糊了一下,没像以前那样,立刻清醒过来。他已经很久没像以前那样了。他有点耳鸣,本来就在养伤,估计没睡够。房门紧闭,吴邪给他透了半片窗,遮光帘微微浮动,隐约听到吴邪讲话的声音。他捏捏被头,气氛实在太好睡,又眯了一会,才想到看时间。必须要起了。他做事做惯了,白天总躺着,晚上会睡不好。可是吴邪还在外面,听着是在生气。他坐起来,靠在床头,认认真真思考自己该回应什么。昨晚他回家,吴邪看他这副样子,没忍住对他喊了几句,喊着喊着,突然掉了两行金豆子下来。他看着吴邪的脸,一句话也讲不出。他其实不严重,不过是捞人时吸到了瘴气。换作以往,他就找个有水有林子的地方待一周。他坐在床上,不知所措。吴邪抹过脸......
张起灵睁眼,迷糊了一下,没像以前那样,立刻清醒过来。他已经很久没像以前那样了。他有点耳鸣,本来就在养伤,估计没睡够。房门紧闭,吴邪给他透了半片窗,遮光帘微微浮动,隐约听到吴邪讲话的声音。他捏捏被头,气氛实在太好睡,又眯了一会,才想到看时间。必须要起了。他做事做惯了,白天总躺着,晚上会睡不好。可是吴邪还在外面,听着是在生气。他坐起来,靠在床头,认认真真思考自己该回应什么。昨晚他回家,吴邪看他这副样子,没忍住对他喊了几句,喊着喊着,突然掉了两行金豆子下来。他看着吴邪的脸,一句话也讲不出。他其实不严重,不过是捞人时吸到了瘴气。换作以往,他就找个有水有林子的地方待一周。他坐在床上,不知所措。吴邪抹过脸,眼泪一时似乎不能止住。他听他吸着鼻子说,还不去洗澡?他就起身。吴邪又讲,衣服忘拿了呀!他又拿衣服,忍着各处神经的起伏刺痛,打仗一样洗好了澡。出来时已经换了新床单,边缘滴的泪迹还没干。吴邪没料到他这么快出来,忙擦眼泪,从椅子上站起来。他问,你不休息吗。吴邪说,你睡吧,我还有点事,我今晚去那边睡。他点头说好,躺倒,头痛,睡睡醒醒。吴邪在书房做完事,熄灭灯,吱吱呀呀床都支好,人也躺下,不到半分钟,就忍不住蹑手蹑脚来看他,甚至不敢拖椅子,很狼狈地蹲在床边,轻轻摸他的手,亲他的头发,吧嗒吧嗒,金豆子掉在床单上。
他知道吴邪不是爱哭的人。他甚至是个情绪相当稳定的人,连对付翻天搅海的大妈都信手拈来。吴邪习惯低头一笑,温文尔雅的样子,再一抬眼,心里已有了主意。他宁愿吴邪对他笑一笑,想个什么招对付对付他,只要他能消气。响亮地哭也行。他不是没见过夫妻吵嘴打架哭闹上吊,一般老婆先打,丈夫挨着,挨不住了要反抗,老婆就哭,哭完再打,如此几轮,和好如初。他怀着这样的忐忑,勉强做梦,梦到自己死了,吴邪像抱一个萝卜那样抱着他,声嘶力竭,三声泣血。他看着心痛难当,居然又感到分外满足,醒来时,眼角还湿着。他动动手掌,手背皮肤却没有干涩拉扯的感觉。他明明记得,吴邪的眼泪滴到上面了。他想了想,是吴邪趁自己睡着擦过了。他端详手背良久,印到唇上,跑到书房看吴邪。他两个眼泡还肿着。他心里被人掐了下,又软又痒,又酸又疼,低头在吴邪脸上蹭两下,自己都没发现自己笑了。
【瓶邪】《落云》27(古风/架空/仙侠)
(九)西海落云(3)
吴邪连夜看那本《麒麟镇邪录》,梦里整晚都是书中的内容,第二日起得迟了,只听到云彩叽叽喳喳在叫嚷,这才悠悠醒来。
“不好了,不好了!小吴哥哥!你快醒醒!快醒醒!”云彩在他床头扑腾着翅膀喊道,“你铺子都没了!”
吴邪听到这里才一个激灵:“什么没了?”
“船!你开店的船!被沙浪冲走了!”
吴邪陡然大惊,急忙出门去看,却见星宿海边空空荡荡一片,定锚之处只余下一截断裂的绳子,哪里还有船身的影子。
吴邪满心都是船里的值钱物件,于是立即按照云彩所指的方向追去,直追到落云国外那片无垠黄沙之中,才看见仙船的所在。
彼时沙浪翻涌堆叠,黄沙荡起一层接一层的波纹,远远望去如枯黄瀚海......
(九)西海落云(3)
吴邪连夜看那本《麒麟镇邪录》,梦里整晚都是书中的内容,第二日起得迟了,只听到云彩叽叽喳喳在叫嚷,这才悠悠醒来。
“不好了,不好了!小吴哥哥!你快醒醒!快醒醒!”云彩在他床头扑腾着翅膀喊道,“你铺子都没了!”
吴邪听到这里才一个激灵:“什么没了?”
“船!你开店的船!被沙浪冲走了!”
吴邪陡然大惊,急忙出门去看,却见星宿海边空空荡荡一片,定锚之处只余下一截断裂的绳子,哪里还有船身的影子。
吴邪满心都是船里的值钱物件,于是立即按照云彩所指的方向追去,直追到落云国外那片无垠黄沙之中,才看见仙船的所在。
彼时沙浪翻涌堆叠,黄沙荡起一层接一层的波纹,远远望去如枯黄瀚海一般,细沙翻腾之处烟尘滚滚,而就在这漫天烟雾之间,他的船随着沙海浪涌而摇晃起伏。
就在吴邪向前奔去时,他脚下的软沙忽然间陷落,他脚步一顿,忙向四面八方扎出树根,牢牢攀住附近的沙地。
正当此时,前方的仙船被沙浪裹挟着颠簸不止,重的那一头不堪受力,竟也缓缓往沙中陷落,吴邪见状心急如焚,立时张开手掌变换出数条树藤。树藤坚韧遒劲,如箭矢般疾速飞射出去,有的直接卷住那仙船,阻遏其下落之力,有的则深入黄沙之下,托住仙船底部,将之慢慢往上抬起。
正当吴邪施力时,忽从沙底卷住什么东西,于是将那根藤往上一扬,将那东西拖出浮沙,一下甩到了戈壁滩上。他定睛一看,心中惊骇无比,竟然是那头猹的尸体!
那头猹常年被囚在瓜田里干活,前不久刚刑满释放,他甚至没来得及好好告别一场,对方就从星宿海消失得无影无踪,却不料竟是不知什么时候死在了此处。
只是这一分神之际,那仙船被涌动的黄沙卷入地下,连带着将吴邪也拉扯了过去,他一下失去平衡,几乎是被拖曳着滚入流沙之中。
此时风沙漫卷,吴邪借着树藤之力手脚并用,以狗刨水的姿势在黄沙中艰难移动,挣扎之中,他忽地摸到一件条状硬物,忙握住了抽出来,却发现是一把银色弯刀。
那刀形如新月,又状如狐尾,虽然在沙子里埋了不知多久,但刀锋依旧淬着冷光,好似在这沙尘间兀自泛着寒气。吴邪不及多想,但见拔刀之处绽开一道白光,沿着无垠的沙漠一直蔓延至天际,刹那间天地变色,电闪雷鸣,紧接着,他身下的大地猛然一震,他所在的沙域仿佛是被劈裂了一般,整片陷落下去。
吴邪情急之中放出树藤,但附近没有任何物体得以攀援,于是便随着仙船和兜头的黄沙一起往下落去。
云彩帮不上忙,急得翅膀乱挥,正想回星宿海找鬼眼仙尊,却见天际垂云之处一片绛色,似有疾风狂涌而至,漫天风烟之下,有一人破开千尺层云,脚踏万丈金光,自沙海上方御风而下。
“麒麟神君!神君大人!”云彩惊慌失措地飞过去,“小吴哥哥掉下去了!掉沙子底下去了!”
此时的吴邪跌得七荤八素,悠悠从黑暗中睁开眼睛,心中几乎要呕血——他娘的,他不就拔了把刀,怎么地还塌了?
他勉强从地上爬起来,举起手中那把银刀,只见刀身泛着幽光,在黑暗中显出一点幽暗光芒,他凭着这点微光,摸索着朝前走去。
走出没几步,他突然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向前摔去,双手往地上一撑,渐渐感到手下的触感有些不对劲,借着刀锋的微芒,他看清楚那似乎也是一具尸体。
吴邪惊叫一声,忙闪身避开,谁知又落在一具尸体上,这下他被吓得话都说不出来,连滚带爬地躲开,但这地方不知究竟积了多少具尸体,让他无处可避。
他被吓得四处逃窜,连自己的仙船都顾不上找了,只想赶紧逃离开这个鬼地方,跑了没几步,却又听见阵阵阴风,不远处似乎有什么黑影晃动。
鬼吃人吗?
鬼吃树吗?
鬼咬得动木头吗?
正当他胡思乱想之际,突然有一只手从后面捂住了他的嘴,顿时他整个人都被人制住,那人力气极大,让他没有丝毫反抗之力。
他拼命挣扎着,却听到耳边传来一道熟悉的声音:“别动。”
那声音分明是从他耳畔发出,却又好像是来自遥远天边,分明是原本只会出现在他梦里和回忆里的声音,如今却在这里出现了。
吴邪曾无数次幻想,他与张起灵是如何重逢,也许对方会悄无声息地来到他铺子里,听他介绍这些年收集的各种奇珍异宝,又或者在某个月圆之夜跨过星宿海,降落在他窗前,告诉他那些天灯他都收到了……可他万万想不到,重逢时竟然会是这样一番景象。
张起灵就这么夹着他,慢慢地退远,直退到安全之地,这才放开他,接着问道:“你怎么到这里来了?”
“我还想问你呢!”吴邪本在落云国的市井街头学了不少粗话,但当着张起灵的面,却是无论如何也骂不出来,只好忍住问道,“你……怎么也到这里来了?你你你……你那时候不是说会来看我吗?”
张起灵轻描淡写道:“我见此地有邪煞之气,于是过来看看。”
吴邪欲言又止——敢情真的只是路过,不是特地来看他的!
黑暗之中,张起灵释放出一粒“夜照莹”,瞬间将四周照得亮堂起来。吴邪看着那张朝思暮想的脸,不由晃了晃神,接着便听对方问道:“瞎子没教你照明术?”
他总不能说自己是害怕得忘了,于是只好理直气壮道:“没教过。”
“那我教你,你看好。”张起灵说着再从指尖变幻出一粒“夜照莹”,那是一个小小的光点,从他指尖悠悠飞向吴邪手掌心。
吴邪说:“没看懂,再变一个。”
张起灵再变了一个。
吴邪又说:“还是没看懂,再变一个。”
张起灵又变了一个。
吴邪不再说话了,只是静静地看着手中这些飘动的光点,将它们拢在掌心里,好像那是什么很稀罕的物件。
其实他刚到星宿海就学会了这种小法术,甚至还会举一反三,变幻各种不同的颜色,只是后来在落云国街头闲逛时,他曾看见有人用这种小把戏哄心上人开心,觉得很新奇,于是一直惦记至今。
周围经光芒一照,一切便清晰可见了,张起灵低头一看,只见青年袍子下两条腿光溜溜的,竟然没穿裤子。
他知道世上有些精怪,尤其是草木禽兽,化形后不喜拘束,常常是衣不蔽体,在这西海落云国尤甚,于是不着痕迹地皱了皱眉。
吴邪刚才从地上陷落时,裤子被流沙卷走了,但他方才恐惧至极,丝毫未曾察觉此事,这时被对方一看,才发觉下半身凉飕飕的,顿时惊觉,磕磕绊绊解释道:“我平时出门都穿裤子的!只是刚才被流沙卷走了……”
张起灵于是变幻出一条裤子来,背过身去让他换上,吴邪接过去,有些尴尬地开始穿。
魔界地宫之中,玄衣鹤发的魔君负手站在一面镜前,静静地看着镜中景象,悠悠开口道:“已请君入彀,如今只待符文生效。”
座上之人睁眼往镜中看了一眼,略一皱眉道:“方才还在赠夜照莹,如今竟连裤子都脱了……此等荒郊野地,真是……不知廉耻。”
魔君低笑道:“你这等孤寡之人,自然不懂此中意趣。”
汪藏海瞥他一眼,冷冷道:“你倒是很懂,与那九天玄女不也照样有缘无分。”话未毕,对方已拂袖而走。
TBC
【瓶邪】《落云》26(古风/架空/仙侠)
(九)西海落云(2)
瓜田之中,吴邪和云彩分完一个瓜,向面前的猹打听:“那位麒麟神君,我看他和瞎眼神仙好像很熟,他从前常常来吗?”
那只猹想了一会儿道:“是见过几次,听仙尊叫他哑巴,他们好像认识很久了。”
“很久是多久?”吴邪忍不住问道。
“不清楚……”那猹摇摇头,“反正我是几十年前来的,我打从刚来就见过那位神君。”
吴邪听完若有所思道:“一个瞎子,一个哑巴,看来有很多的故事。”说着又递了块瓜给云彩。
云彩摇摇头:“我不吃了,这瓜可太酸了。”
吴邪也没心思吃了,不知不觉走回到了湖边,遥遥望着那湖中水榭,只见里头一灯如萤,却不知那两人在做些什么,说些什么。
他好奇得要命,伸出脚探......
(九)西海落云(2)
瓜田之中,吴邪和云彩分完一个瓜,向面前的猹打听:“那位麒麟神君,我看他和瞎眼神仙好像很熟,他从前常常来吗?”
那只猹想了一会儿道:“是见过几次,听仙尊叫他哑巴,他们好像认识很久了。”
“很久是多久?”吴邪忍不住问道。
“不清楚……”那猹摇摇头,“反正我是几十年前来的,我打从刚来就见过那位神君。”
吴邪听完若有所思道:“一个瞎子,一个哑巴,看来有很多的故事。”说着又递了块瓜给云彩。
云彩摇摇头:“我不吃了,这瓜可太酸了。”
吴邪也没心思吃了,不知不觉走回到了湖边,遥遥望着那湖中水榭,只见里头一灯如萤,却不知那两人在做些什么,说些什么。
他好奇得要命,伸出脚探了探,却无法像鬼眼仙尊那样在湖面上踏足,湖水瞬间没过他的脚背,吓得他赶紧缩了回来。
“你是不是想去偷听他们说什么?我去帮你听!”云彩说完从吴邪肩头飞起,往那湖中心扑翅飞去。
没多久,云彩就飞了回来,支支吾吾道:“我也不知道我是不是听错了,反正……反正意思连起来……我听得不是很明白……”
“他们说什么了?”
云彩回忆道:“我听见仙尊对神君大人说——你是没了丹,又不是没了蛋,要是和我徒弟双修,都能让他在榻上灰飞烟灭。”
吴邪一头雾水:“然后呢?还说什么了?”
云彩摇头:“仙尊说好鸟是不能偷听别人说话的,于是把我赶走了。”
吴邪心里一团乱麻似的缠着,过了片刻才见张起灵出来,于是迎上去道:“神君小哥,你要走了吗?我有话问你!”
张起灵一双平静无波的双眸看着面前青年,淡淡道:“你说。”
吴邪就道:“你是不是怕我有危险才不教我修炼?我都知道了,你是为了保护我,因为双修的话,你的蛋会让我灰飞烟灭。”说到这里他逐渐露出一丝迷惘,“你怎么会有蛋呢?长什么样?我好像从来没见过。”
张起灵神情微顿,见对方仍旧喋喋不休地追问,不知还要说些什么惊人之语出来,于是道:“瞎子说浑话,你不用理会。”随后又说了句,“我走了,你留在这里好好修炼。”接着便转身离开。
吴邪愣怔片刻,直愣愣看着对方离开的背影,不知哪里钻出几丝念头来,拔足追了上去。
入夜后的星宿海水天交错,一汪汪大小湖泊琉璃般澄明,水中浮着蓝色荧光,恍如寒星坠海,天地相交之处有浮光掠影。
吴邪跟着前方那仿佛随时要幻灭的背影,踏着水中汀渚,一路不停地追,最终那身影缓缓停下,回头问他:“你打算跟到什么时候?”
吴邪在距他不远处停下,问道:“你以后还会来看我吗?会不会走了之后就把我给忘了?”
张起灵道:“路过会来。”
他站在水边,两人之间隔着一汪幽蓝水潭,一轮皎月倒映其中,随波光浮沉明灭。吴邪看着他,只觉对方比这水中月影还要遥远,好似不在这触手可及的世间。
张起灵说完这句话,转身踏上水面,踩过那浮动的碎光,一点一点离开吴邪目光所及之处。
吴邪压根追不上,心中一阵懊恼——等他拜了那瞎眼神仙做师父,他第一样要学的就是怎么在水上走路!
星宿海内只有日月轮转,而无四季变换,因此吴邪待在这里时,只能数着一个又一个的月圆夜,等数完十二个,他就知晓又一年过去了。
在星宿海这几年,他学会了很多东西,那些从前绞尽脑汁也想不通的,他如今也都懂得了,偶尔回想起自己从前那些啼笑皆非的豪言壮语,时常感到面红耳赤,恨不得一头将自己埋到沙海里去。
他在西海落云国里开了个铺子,那铺子从外面看是一艘仙船,每回打烊后他就驾着这船回到不远的星宿海,直接将船停在湖里,有时也会在船中睡觉。
这日时近暮色,落日垂坠,整个西海落云国隐于金光云影之间,沙际烟阔与天合。
吴邪躺在铺子里,远远看了一眼天色,正欲起身关铺子,忽有一人来到铺子门口,摸了摸门前的瓜,问道:“老板,这瓜怎么卖?”
吴邪见这人一笑就露出一颗金灿灿的牙来,又观他星格难辨,周身裹着一团仙气,便不客气地开口:“仙贝五十,灵珠十颗,凡间银钱一千五百两,你付哪个?”
若是换做旁人,听他如此漫天要价,早就拂袖而走,但这人却不气恼,而是笑盈盈的再度问道:“敢问您这儿……收不收话本?”
吴邪略一皱眉:“什么话本?”
那大金牙道:“就是神仙精怪的话本。”说着从怀里掏出一本本簿子,“我这儿什么时兴的都有,有写仙凡歧恋的,有写仙魔情仇的,还有写哪吒三太子和东海三太子那点事儿的……”
吴邪越听越不耐烦,拿出提前录好的流音贝——里面收了一支他让黑瞎子拉的丧乐,专门用来赶客人——他正要打开,却愣了愣,问道:“你刚刚说的最后一本叫什么?”
“《麒麟镇邪录》。”他抽出其中一本来,意味深长地笑了笑,“这本是单人本,专门记载了麒麟神君在世间镇邪驱魔的事迹。”
吴邪饶有兴致地翻了翻,就道:“这本我收了。”
那大金牙笑了笑道:“那就不收您钱了,您给个瓜就成。”
吴邪兴冲冲拿一个瓜和他换了书,当即坐在铺子里看起来,这一看便入了神,直到月上中天,街上传来第一声打更声,他才一个激灵回过神来,匆匆忙忙关了铺子走人。
他并未急着回星宿海,而是转道去城西的夜市买了一袋萤石,这才回到住处去。
夜间的星宿海一如既往幽静,湖水幽蓝,浮光荧荧,吴邪踏着碧蓝湖面走过,每一步都踩散水中星月,让他不由想起当日与张起灵在此处分别之景。
他足尖在水上轻轻一点,便腾空而起,掠过茫茫夜色,飞上自己架在树间的竹屋。
云彩正停在窗口唱歌,旁边还放着一枚流音贝,它唱完一支歌,把贝壳合上对吴邪道:“小吴哥哥,你最近有遇到东海来的货商吗?”
吴邪摇头:“很久没来了,不然我早把鲛人曲给你买来了。”他取出一枚萤石,放进天灯里,又随口问道,“鲛人曲真有这么好听?”
“那当然!”云彩忙道,“那是天外之音,就算是仙人之乐都比不上的!”
吴邪笑道:“说得好像你听过仙乐似的。”
云彩展翅飞到窗外的树梢上,向往道:“反正只要听过鲛人曲,就没人会忘得掉,还听说有的人路过鲛海,听到鲛人唱歌,就被鲛人的美貌和歌声迷惑了心智,从此迷失在海域,再也回不去了。”
吴邪正要往灯上写字,听到这里动作不由一顿,问道:“那神仙呢?也会被迷惑吗?”
“那也得看是什么样的神仙,要像你这样的,估计一听就中招,如果是麒麟神君那样的……”它偷笑一阵,“大概只会是对方中招,从此以后白天惦记,夜里惦记,吃饭惦记,睡觉也惦记,心心念念,念念不忘。”
天界,仙云腾腾之处,有一座闲云亭立于其中,亭外鹤唳鸾鸣,亭内坐了几名仙人正在推牌九。不久后,几人见司命星君自云海之中而来,怀抱着一个青绿圆润的瓜。
司命星君将瓜切了分给众人吃,众人尝了一口,便有人道:“这一定是星宿海那瞎子种的!”
另一人问道:“听说正在历劫的惊蛰仙官给他当了徒弟?”
“我怎么听说吴小仙官在和麒麟神君修行,还是修的双修道。”
“怕是尚未,前几日我才捡到了吴小仙官放的灯,扬言要和麒麟神君双修。”
“灯呢?”
“那天我和老婆去九天星河看灯,途径长白川,顺便将灯挂在麒麟神君家门口了。”
旁的仙人一笑:“如果我是你,就挂到月老殿前去,让他老人家瞧一瞧小吴仙官的殷切期盼。”
星宿海中,吴邪抬手把灯从窗口放出去,那灯便迎着夜色飞走了,悠悠晃晃的愈飞愈高,愈飘愈远。
他抬头看着银色穹窿,只见今夜月满盈天,距离上一个他见过张起灵的月圆之夜,已经过去整整五年了。
他轻轻叹了口气——那挨千刀的闷油瓶,不知道正在做什么,难道真的在听什么狗屁鲛人唱歌吗?
TBC
【瓶邪】雪消春生(玄幻/短篇)
这是去年给《第十六年》的稿,已解禁,所以放出来。我不得不承认这个是一个长篇梗缩成短篇的速食产品,有一些跳跃写法,是HE,放心食用。
好久没开lofter,大家新年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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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这劫渡得吴邪的脑子有点迷糊,这就完了?不是说,几万年都没有我这么凶的预兆了?
天雷劈得确实猛,把他用修为化来的衣服都给烧了个精光。横竖四下无人,吴邪便赤条条躺在山石上多赖了一会儿,欣赏自己金光夺目的元神,直看得心满意足了,才给自己变了套新的行头出来,准备回九重天上报平安。
劫这个东西,像是做神仙的职业考试,考得好,功力品阶全部大涨,考得不好,轻则从当前的班子里除名,......
这是去年给《第十六年》的稿,已解禁,所以放出来。我不得不承认这个是一个长篇梗缩成短篇的速食产品,有一些跳跃写法,是HE,放心食用。
好久没开lofter,大家新年好呀!
————————————————————
01.
这劫渡得吴邪的脑子有点迷糊,这就完了?不是说,几万年都没有我这么凶的预兆了?
天雷劈得确实猛,把他用修为化来的衣服都给烧了个精光。横竖四下无人,吴邪便赤条条躺在山石上多赖了一会儿,欣赏自己金光夺目的元神,直看得心满意足了,才给自己变了套新的行头出来,准备回九重天上报平安。
劫这个东西,像是做神仙的职业考试,考得好,功力品阶全部大涨,考得不好,轻则从当前的班子里除名,重则魂消身灭,管你数万年苦修,前尘往事皆化云烟。只是考试有考期,有范围,劫却只看老天爷的心情。
天人大多无欲无求,唯一关心的便是自己的劫,吴邪却和他们不同。
他原是个司笔墨丹青的小仙,得道的头几百年都没接到天劫感应,一直寂寂无名,他也不急,索性在仙界游山玩水,画画风景交差。天上山水风格单一,他画烦了,便改去人间画,没想到下凡不到一百年,九重天上就有了指向他的大劫征兆,把吴家仙府里预警的三口钟都给震碎了。
仙界少有这么凶的劫兆,吴邪只是个小仙,却得老天如此“青眼”,一下就出了名,不少好事之人专门过来盘他的命格,却算不出到底有甚特殊。最后有好心的仙僚给他出了个主意,让他去找一处灵气充沛的洞天闭关,待天雷劈完了再回天上。这是仙界一个不上台面的小技巧,天地灵气的质感类似于天人的修为,天人躲在那就可以迷惑天雷,增大自身存活几率。
他最终选中了长白山脉中偏东的一座灵峰作为自己的闭关之处,这里不仅灵气充沛,而且景色优美,适合作画。也不知是不是天地灵气真把老天爷给骗了,吴邪的渡劫过程十分轻松——只是睡了一觉,这劫便完了。
吴邪心情大好,忍不住仔细端详起自己亲选的风水宝地。
云尽暮山出,雪消春水来。凡间惊蛰刚过不久,灵峰处地向南,春风一吹,看似万年不化的霜雪也有了融化的迹象,带起晨间云雾,朦胧缥缈。吴邪手轻轻一挥,云雾散尽,他躺过的那块飞来石完全暴露出来。
照阳光辉之下,石头隐隐冒出些灵光,似是因为得了仙人眷顾,也要开蒙了。
“我在这躺着便渡了大劫,足挨了九道天雷,你我都毫发无损,也是一场机缘,我送你一幅画吧?”吴邪对着石头道,说着他去袖子里摸自己常备的画绢,却什么也没摸到。
石头底下反倒滚出一卷脏兮兮破烂烂的绢纸来。
不知怎的,一见这张烂纸,吴邪一向听话的法器“大白云”抖了三抖,像条狗似的夹着尾巴毛躲回了他的袖子里,怎么也不肯出来。吴邪觉得奇怪,低头把那张纸捡了起来,发现它竟然不是一张污损的纸。
这是一幅画,或者说,曾经是一幅画。
只是这幅画不知是遭了什么磨难,火烧或是水浸,又或是火烧加上了水浸?画面千疮百孔,笔意模糊难辨,右下角一方收藏印也已无法识读,看不出是何人所留。
不过吴邪一看便知道,这是一幅工笔山水,画的是长白初雪。长白山的峰形颇具特色,吴邪心仪已久,虽然这画上所剩的只有个大概,吴邪还是认得出来。
“笔锋流畅,倒像是出自一位名家之手。石头,你是想要我救这幅画吗?”吴邪问。
石头还未被点化,自然不会言语。吴邪心说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能在这留画的作者,肯定也是个风流人物,凡人寿命稍纵即逝,画也没法万古长存,搞不好是因为我渡劫,才把别人私藏的墨宝劈坏了,是该弥补一下因果。
收了画,吴邪随便招了朵云彩把自己送回了南天门,正碰上几个要下凡游历的散仙。
他们一见吴邪,脸上都露出了惊恐的神色,随即便齐齐低眉敛目,向吴邪行礼。
吴邪哪受过这种待遇,下意识想回礼,下巴刚待低下,又猛地想起来自己现在算得“上仙”了,赶紧把动作生生止住,改成活动自己的脖子。
这一动可坏了事,那几个散仙吓得跪到了云上,不敢再多看吴邪一眼,屁滚尿流地遁了。
“什么毛病?”吴邪摸不着头脑,“没见过我这么年轻的上仙?”
回府路上,吴邪就更摸不着头脑了。他接连碰上三位尊者、两位真人、一位爷爷辈的上神,大家全都神色古怪,要么对着他怕得要死,要么看着他欲言又止。
吴邪满脑子问号,却死活问不出个所以然,只好加紧脚步赶回家。前脚刚进府,后脚就有个大肚罗汉撞了进来,抱住吴邪开始号啕大哭。
“你可算回来了!老天真是不开眼,渡劫罢了,谁不渡劫?何至于斯,何至于斯啊!我以为你尸解定了。”
来人是个胖子,正是吴邪的至交好友之一,做凡人时姓王,他们相熟已久,互相不称尊号,只叫外号。
“我这不没事吗?”吴邪被王胖子搞得有点发毛,“别号了,那预警不实,我只是挨了九道雷,劫便渡完了。”
“啥?你说什么?”
吴邪道:“前八道雷,确实很疼,衣服给劈没了不说,法器都差点震碎了。不过第九道的时候,我断片了一瞬间……”吴邪思索了一下,第八道和第九道雷之间发生的事情,他没有印象了。
“然后呢?你快说啊!”
“然后就渡完了。有一瞬间,我确实以为自己魂给劈散了,但你探探看我现在的元神,亮不亮,大不大!”吴邪颇为得意,结果是好的,那过程就不重要了。
王胖子的神色复杂起来,唤来一面水镜,让吴邪细看自己渡劫之后有什么不同。
水镜里映出吴邪的本相,天人不老不死,更不会受伤,吴邪容貌没有异常,脖颈上却多了一道细细的红痕。
“怎么会!”这下吴邪变了脸色。
这红痕可不一般,是天人渡过杀劫,且不是一般的“杀”,而是诛仙屠神级别的“杀”之后的痕迹——文在颈上,既是荣誉,也是血淋淋的罪证。
“我渡的是杀劫?”吴邪仍然不可置信。
天劫之中,数杀劫和情劫难度系数最高。这两种劫不打招呼便会开始考验,如果天人没有及时意识到自己的劫是什么,无法完成既定“任务”,那雷就会一道猛过一道,直打到神仙神形俱灭为止。
落雷之前,我明明谁也没杀,我甚至不知道我要渡杀劫,可我还能站在这里,那便是自戕?我自戕了?
“怎么样?你想起什么来了?”王胖子小心翼翼地问。诛仙屠神可不是一般的事迹,怎可能说不记得就不记得,这种杀孽如果不及时处理,会影响天人将来的道行。
吴邪面对王胖子期待的眼神十分无奈,只好说出一个最不可能但也是唯一可能的结论来:“我当时想着死就死了,那地方山明水秀,死了也不亏,所以第九道雷应该是把我劈死了。我这恰是个杀劫,躺着不动干等死也算自戕,劫便稀里糊涂地渡了。我这运气好得离谱——”
“哎哟我看你是头上刷糨糊糊涂到顶了!什么九道雷,几万年不遇的凶劫能是九道雷?”胖子大叫,“是足足八十一道天雷,一道比一道狠,往凡间追着劈,整个天庭都抖了抖,胖爷本想去找你,搜神镜却怎么也寻不出你藏身何处,可把我给急坏了。”
八十一道?那就整整有七十二道雷,吴邪全无印象。
胖子问:“你定是失魂了。渡这么大个劫失魂倒也正常,养养便好。你再往前想想,你是去了哪里的洞天福地?为什么我找不到你?是不是开了结界?”
吴邪自然而然道:“你怎会不知?既然要找洞天福地,我当然是去长白山……”
可是,为什么是长白山?吴邪突然把自己问住了。
“然后……那个……人……”吴邪说不下去了。
是谁?
吴邪心里涌出了一个名字,它的发音犹在舌尖耳侧,却转瞬即逝,像是并没有存在过,只带起一股撕心裂肺的痛,可就连这痛,也是一闪而过。不知因谁而起,不知因何而灭,只余一颗心空落落的。
吴邪按住自己的太阳穴揉了揉,道:“胖子,你记不记得,我之前说仙界画得没劲,叫你一起去看人间奇景?”
胖子被问得莫名其妙,不明白怎么就从渡劫扯到了画画,但还是如实回答道:“当然,雪山去了三趟,戈壁去了两趟,南海也去了一趟。”
“那你还有没有印象,是谁同我们一起去?”
胖子下意识想说出一个名字,却和吴邪一样,突然怎么也想不起来了。他心里觉得有这样一个人,仔细回溯,又好像并没有这样一个人,再去深究和这人一起经历的事情,有“名字”的那个影子马上消失无踪,就像从来没有存在过似的。
“没其他人了,一直咱们两个。”胖子道。
吴邪眉头紧皱,脸色越来越白。他似乎想起一些什么,但是那些微片段如同识海里的镜花水月,一碰就散,而且他越想知道怎么回事,他脖颈上的红痕就越深,甚至开始渗出血来。
“不,我,杀了,谁?”吴邪喃喃道,周身灵气开始转红,竟似是杀孽太重,要入魔了。
胖子大惊,忙唱起了般若,封住吴邪几处大穴,费了好大力气护住吴邪的心魂,叫他回神:“小吴别想了!杀劫绝没有你记忆里简单,你一定是遇到了棘手的事情,是迫不得已,千万不要再想了。”
吴邪满身都是冷汗,大喘了好几口气,稍稍平静下来。
胖子道:“你就在府中抱元守一,静心休养,哪里也不要去。我去打听一下,你放心,哪怕你是屠了大罗神仙,胖爷也有办法周旋。”
吴邪深知自己刚才差点就要在九重天上因杀坠魔,多亏有胖子在才没有铸成大祸,心中一热,道:“多谢。”
“跟我你客气什么,我本来就答应了……要照看你。”胖子擦了擦汗,心里又多了一丝异样,我答应了谁来着?我又没有失魂,怎么会不记得了?
见吴邪心中郁结,胖子不敢再细想,忙说了些九重天上的八卦,试图转移吴邪的注意力,什么沉睡万年的老山神醒了,什么前两天红鸾星异动定是有倒霉蛋渡情劫可目前还不知道是谁……吴邪全都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像是听到了,又像是没听到,就那么兀自坐着,沉默不语。
“你这闷葫芦的样儿倒是挺像他……诶?”胖子摸了摸下巴。奇怪,像谁呢?胖爷我并没有这种沉默寡言的朋友啊?
02.
等胖子走了好久,吴邪才想起来自己还从凡间带了一幅画上来。既然不能多想多思,那吴邪就只剩画画一件事可做了。
大白云还是闹别扭,吴邪拎着它的尾巴毛把它打了一顿,这笔才消停,同意修补画作。那幅山水仅剩的线条冷逸空潆,粗补个大概尚可,再要细致填补,就只能靠吴邪自由发挥了,好在长白山脉的景色吴邪烂熟于心,现画也不算费力。
只是画着画着,他渐渐想起自己一百年前,初到长白山的情景。
◇ ◇ ◇ ◇
长白山的冰池耀日,需得初春冰雪将融未融的大晴天才得见,是限定时节的特殊景色,吴邪慕名而来。
那时他刚下凡间不久,看过了江南温柔水乡,看过了西北壁立千仞,看过了南海月升星移,以为凡间景色都美得简洁单纯,不承想还有长白山天池这种“复杂”的美:若说是冷峻脱凡,就是看轻了这一池静水的柔和包容;若说是绰约多姿,又少评了万年雪山的雄奇巍峨。初春万物复苏,合该是“喜”,那湛蓝的水却让他心神荡漾,落下泪来。
吴邪便站在那里,一边流泪,一边恍神,连随身带着的手稿被风吹散了都不知道,恍惚了不知多久,才猛地注意到自己身旁多了一位神仙。
吴邪记得自己问,仙友,你也觉得此处绝美吗?
对方并没有回答。
吴邪却分明感受到了对方认可的情绪,当场豪兴大发,作画几幅,还试图赠画,对方却没接。因着对方周身气场颇为惊人,少说也是有个数万年修为的前辈,吴邪不敢造次,也就作罢。
几天后,吴邪画够了天池的各种形态,遂换了个角度继续欣赏山景,不想这三江之源却突降暴雨冰雹,把他打了个透湿。他躲在云头上感慨“十里不同天,冰雹也别有风味”的时候,那位仙友不知怎的飞了过来,觉得吴邪痴傻似的,替他施了个避水咒。
未及道谢,山间激流便从吴邪眼前的绝壁跌落,一泄千丈,形成了一段瀑布。吴邪这才得知凡人口中的“疑是银河落九天”如此写实,顿时顾不上别的,又是豪兴大发,作画几幅。
长白山北峰,雪松挺拔,岳桦苍凉,早晚皆有奇景。吴邪豪兴大发,作画几幅。
长白山西坡,漫山花海,随风摇曳,香雾空蒙。吴邪豪兴大发,作画几幅。
长白山东山,有一深谷,奇石绿树,争相竞秀。吴邪豪兴大发,作画几幅。
…………
就这样,长白山天池四周一十六座山峰,吴邪一一画过,终于解了画瘾。那仙友则是静静地,一直看着他画。
吴邪心道,仙友虽然不愿说话,却始终在意我的画,一定是非常欣赏我的才能,于是在临别之时,遥遥朝着那位仙友的云头作揖,表示感谢。
对方这才同吴邪说了第一句话,声音淡淡的:“你要走了?”
这一声里似有不舍,似有遗憾,又似乎什么也没有。吴邪听到他的声音,如同被蛊惑了一般,想好的道别话语统统抛到脑后。
◇ ◇ ◇ ◇
吴邪手抖了一下,险些出了败笔。大白云气得团团转,又要罢工。
吴邪才知道自己刚刚神游太虚了。他心中奇怪,那位仙友的脸我明明见过,怎么会想不起来他长什么样子了?
越想看清那张脸,心中印象反而越模糊,吴邪太阳穴隐隐作痛,竟又有一点入魔的迹象,只好赶紧收敛心神,不再去想,重新把注意力集中到眼前的补画工作上。
这幅画卷经过他细心的重新贴补,已经光洁如新。看篇幅,正适合作一幅长卷,于是吴邪从峰顶开始补笔,不眠不休,一直补到了山脚,而其中还设置了多处留白,打算后期作为描绘云雾所用。
吴邪画画有自己的偏好和习惯,因为这是红尘中的圣山,便不该像仙界那些山似的枯燥,需得添一些妙笔,画一些花草鸟兽,让这山显得不那么孤冷,因这缘故,颜色搭配就显得至关重要。
他唤出自己所有的颜料,开始在一旁试色。
藤黄太艳,朱砂太淡,群青过素……不对不对,全都不对。
吴邪做凡人时就是个画痴,当了神仙骨子里的痴劲没有变化,迟迟找不到合适的颜色,人便痴狂起来,开始在府中翻箱倒柜,把过往游历得到的各种矿石草药花瓣统统摆出来,依次研磨兑水,全部试过,还是不满意。
他举着画绢仔细研究显色程度和材质细节,一个没留神,手指被画绢边缘割了一下,渗出一滴血。
天人身强体壮,凡间物品根本奈何不了,这画绢居然能伤到他,说明大有问题。吴邪定一定神,对着画问:“引人回忆,诱人发狂,还要饮血?说,你是什么妖物?”
画没有任何反应,大白云却就慌了,脱了吴邪的手想要冲出窗户去找人报信。
吴邪赶忙追过去把笔按住,骂道:“没出息的东西,你怕什么?就算是个妖物,大不了我画完就把它送去锁妖塔——但是在此之前,必先画完,你不许走!”
大白云摇了摇尾巴毛,似乎说,你已经好多天没有睡觉。
“我是神仙,神仙不用睡觉!”吴邪又把大白云揍了一顿。
收拾完大白云,吴邪抬眼去看画绢上那一滴血的颜色,越瞧越觉得顺眼,忍不住往调色碟内又挤了几滴自己的血,重新在一旁试了试笔。
对了,这就对了。这颜色,正合适画一画长白山西坡上的花海,就像那时候看到的一样。
滴血太慢,吴邪索性自损仙体,在腕上割了一刀,方便取血作画。
这一画,又是一天一夜,待花海终于画完,吴邪非常满意,心弦一松便眼前一黑,险些跌倒。
有个人扶了他一把。
吴邪抬头,只看到一双无比熟悉的眼睛。来人鬓发偏长,并不绾髻,就随意披散着,身上穿着单薄,看着就十分冷。
“小哥?”吴邪脱口而出,伸手就要去抓那人,却只抓了一个空。
原来这并非实体,顶多算一缕残存的神魂,一股不愿散去的念力。吴邪胸口处的疼痛重新回来了,眼泪也脱眶而出,脑海中的记忆碎片迅速拼合,被修改的过往点滴强行回归到了正轨。
原来是他,当然是他,只能是他。
◇ ◇ ◇ ◇
吴邪和小哥已相交快一百年了。游过烟雨江南,赏过百川归海,品过大漠孤烟,看过昆仑雪岭,这一切的缘起,正是因为吴邪阴差阳错地在长白十六峰画完之际,多说了一句话——外面还有许多美景,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去看?
那小哥竟答应了。
有人作陪,游玩写生就有了其他趣味。吴邪渐渐发现,只要小哥入画,哪怕只入画一个小小的背影,他就能作得一幅佳作。从前除非世间绝景,他的法器大白云都懒得活动,可有了小哥之后,全部景色竟不分雅俗,皆为美景,皆能使唤得了大白云了。
吴邪勘破此点后,恨不得将小哥绑在自己腰带上,奈何事与愿违,这小哥时不时就要回一趟长白山,问他为何如此,他也说不清楚,只答“脑海中有个声音唤我回去”。
小哥不知道的事情还有很多。他不知道自己何时飞升,不知道自己姓甚名谁,不知道自己算道修还是佛修,不知道有九重天,不知道天人需要渡劫考试,不知道自己所司何职,也不知道汇报给谁……
胖子评价道:“别的都好说,连上司是谁都不知道,一定是个黑户。”
凡人飞升乃是逆天而为,若还不去天庭报到领编制,那么第一次渡劫的时候必会因天地难容而直接尸解。吴邪自己的劫不着急研究,却打点了好多关系替小哥找仙籍管理处调查身世,查了半天,一无所获。
仙籍管理处说,这千万年来,从没有过该来报到却不来的仙人,你朋友肯定不是仙。
不是仙,却有如此惊人的修为和法力,长相还俊美无极,那只能是一位神了。
神,生来便是神,由天地孕育,与天地同寿,存续是其唯一任务,领地是其唯一归宿。神无需向任何人汇报,也无法和自己领地之外的任何事物产生关联,俗话说就是活着的时候没人管,死了也没人记得。神有极致的自由,同时享受纯粹的孤独。
“你想必是长白山的山神,所以不能离开领地太久。”吴邪对小哥道,“没有关系,你不能离开的时候,我和胖子过去看你。”
自此,吴邪便不太回九重天上了,因为天上和山中的时间流逝速度不同,天上一日,山中一月,他不愿意让小哥回到过去一个人的生活——没人知晓的时候,小哥几百年几百年地睡觉,醒了就在长白山里转转,然后再睡觉,如此循环,无聊至极。
胖子说,你让他继续睡,他是山神,又不用攒功德升品阶。吴邪反驳道,若他始终是孑然一身,从没有感受过与世间的联系,不知道何谓孤独,那也就算了,我既然让人家体会了世间繁华,再狠心全数剥夺,便是我的罪过。
胖子笑他痴,看上人家小哥不如直说。
再不久,吴邪便得到了自己渡劫的预警。那预警太凶,整个天庭闹得沸沸扬扬,把小哥也给惊动了。
听说吴邪要寻灵力充沛的地方避劫,小哥难得主动对他说了四个字,来我这里。
以胖子的话来说,这叫自荐枕席。
山神唯一的任务就是保护自己的山,主动接纳一个要避劫的天人,无异于自毁灵山,自损寿数,看似匪夷所思,吴邪却一下明白了。他们两人的关系,也因此有了不同。
佳期如梦,情意正浓时,吴邪曾想,我莫不是要渡个情劫?情劫要先得再舍,如果真是情劫,那我宁愿魂飞魄散也不要和他分开。
◇ ◇ ◇ ◇
没想到却是个杀劫,连存在痕迹都要全部抹杀的杀劫。
吴邪只觉得如大梦一场,小哥因我消失,而这世间除了我,再无人记得他了。
03.
◇ ◇ ◇ ◇
父神母神曾点化了不少山川灵兽,这些神子们各有个性,有的喜爱照拂飞禽走兽,有的时常关照有望开蒙的人族,有的热衷独自清修不问是非。
六十万年前,父神跟尚是孩童样貌的长白山神说:“你是活火山,性格需沉稳些,否则四周生灵都要遭殃。”
他便记了下来,主动和所有生灵保持距离。人族崛起后,他刻意划了结界,独自守着皑皑白雪和百丈寒冰,四时变化,晴风雪雨,就这么独自看着,心中一片空白,因为父神只教过他“天道恒常”,没有教过他什么叫“美”。
“都怪我叫你压抑本心,养成了这么一个性格。你的住处离红尘这么近,以后历劫怕是了不得。”父神沉睡前,曾经这么说他。
他却连问劫是什么东西的想法都没有。
后来人族越来越繁荣,天人和凡人的差别也越来越大,为了稳定天道,天人逐渐形成了一套治理办法,学习神族历劫体验生活的章程,给凡人飞升和天人进阶加上了“劫”作为考验。
天人的劫小打小闹,神的劫才是惊天动地,只是大多数天人无缘见过,只能照猫画虎,而绝大多数的神已经选择长久沉睡。
长白山神却不能长久沉睡,他得时不时醒过来,查看那座火山,假如有喷发迹象,他得及时向四周发出警示。可是日子久了,他逐渐地把这唯一的使命给忘记了,只知道,自己不能离开长白山太久。
那一天,他照例去驱赶闯入结界的人,却发现来的是一个天人,随身带了许多好看的手稿,画的都是过去母神来看他时,提起过的景色。
而这些曼妙无比的景色,在那个叫吴邪的天人口里,竟然都没有长白山“美”——他第一次知道,原来他这里很美。
之后二人携手同游,访遍名山大川。他渐渐回忆起了父神母神更多的事情,也得知昔日兄弟姐妹皆已沉睡,世间只剩下他一个……知道这些后,他并不觉得孤独,回到山中,吴邪不来找他的时候,他却觉得孤独。
游历了滚滚红尘,也去看过了九重天上,吴邪还是说,他这里最美。
他觉得吴邪说得不对,只有吴邪来的时候,这里才美,吴邪不来的时候,这里明明什么也没有。
一百年和他的年岁相比,只是短短一瞬,却让他觉得自己之前那十几万年全都白过。饶是再冷硬的石头也有被炙热火焰烧化的时候,何况他原身本就是座火山。
神要历劫的,他终于明白了,吴邪就是他的劫。
吴邪自己的劫也快到了,当事人却对劫的内容无甚头绪,只是时常调侃,说自己做凡人时连女人的手都没牵过,好不容易做了神仙,却对一座山情根深种,别真的是个情劫。
“老天爷,若真是情劫,我不渡了,大不了你劈死我。”吴邪对着天咬牙切齿。
“为什么?”他问。山间云雨初歇,内衫都湿了,他折了两片云彩给他们两人换衣服。
吴邪懒懒道:“如果求不得倒也罢了,既已求得,为什么还要我放下?我偏不。”
可是天道无情。
他早就发现了,吴邪身上的印迹和封神大战时的十二金仙一模一样,是杀劫,不是情劫,就算他们此刻劳燕分飞再不相见,吴邪的劫也过不了。
天劫来临时,他把吴邪打晕了,祭出元神,自己替吴邪应了。
七十二道雷,每一道都劈他的贪嗔痴,每一道都鉴他的爱别离,他想,身死道消之后,长白山也就成了死火山,再也不会危害四方生灵了,这也许才是最好的结局。
大限将至,他扛着雷劈发愿,希望老天爷再狠一点,把他的所有存在一并抹掉,因为吴邪若是知道他没了,肯定会很伤心,不如就把他忘了。
◇ ◇ ◇ ◇
吴邪终于画完了那幅画,重新回到了长白山。这幅画他作得前所未有地认真,可说是他最完美的一幅作品。
吴邪把画放到飞来石上铺平,一种难言的情绪涌上心头。朝云暮雨与往昔并无二致,身边人却再不应声,长白山还是长白山,却再也不是他吴邪一个人的长白山了。
吴邪取出自己的印鉴,正欲盖上,却发现自己习惯性盖章的那地方,已有了一个模糊的印子。
吴邪苦笑了一下,道:“也对,这幅画本来就是我画的,只是你非要让我忘了。我现在想起来了,你待如何?”
吴邪从袖子里拿出另一方印来,这是他刻给小哥的,早就想送出去,可惜迟迟没有机会。
“你说你没有姓名,叫什么都无所谓。可是在我眼里,你是灵感起源,若没有你,我画画都没意思。”
他盖了印,让这两方印比肩而立,朱砂色的两个名字。
“这两个字在凡间可是凡人丧事用语,不过你才不会在意。”吴邪道,“在人间喝酒的时候,胖子曾经给你化了个‘张’姓,可还记得?你现在有名有姓了,和这世间又有了因果,休想一走了之。”
无人应声,只有山风徐徐吹过。
吴邪吸了一口气,中气十足地开骂:“挨千刀的张起灵,张起灵!你毁了我那么多画,不说清楚我跟你没完!”
将近一百年的画作啊,就因为张起灵发愿,说没有就全没有了。
他这么一骂,那画绢好像缩了一下,有些害怕似的,吴邪眼前一亮,心说有戏,胖子告诉我的这办法能用?他刚要继续再骂,就听到有人在身后低低道:“抱歉。”
吴邪回身,只见犹如初遇时那样,长白山神冰肌玉骨,穿一袭薄衫,神色凛然不可亲近,一副道心坚不可摧的模样。
吴邪却不是当初矜持的吴邪了,直接一把将人抱住,上上下下地打量,甚至想要掀开衣服看看,狂喜道:“一模一样,一模一样!我果真画技通天了,竟然真把你画活了!世人画龙点睛,我竟能画活神仙!”
张起灵十分莫名其妙,山神历情劫结束,爱人不弃,强行把他想起来要再续前缘,他自然是可以化形回来。这和画有什么关系?
但张起灵没有表现出来,只是微微笑了笑,反正吴邪高兴就好。
几万年不遇的好天气,长白山的雪提前融了,春色正盛。
END
杭州《地铁》一日游(附:《十点半的地铁》后记)
这是作者的我与《十点半的地铁》的故事,也是读者的我与《盗墓笔记》的故事。
最好玩的事情要写在开头。
22年3月6日,我来杭州给小吴过生日,回去的火车上,收到了浙大学妹的消息,大意是:关韵兰薰登上了浙江大学“朵朵校友圈”十大热门新闻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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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下榜,这条帖子的阅读量已经大大超过了《地铁》本身。这是我的写作过程中,最离谱也最搞笑的一件事。...
这是作者的我与《十点半的地铁》的故事,也是读者的我与《盗墓笔记》的故事。
最好玩的事情要写在开头。
22年3月6日,我来杭州给小吴过生日,回去的火车上,收到了浙大学妹的消息,大意是:关韵兰薰登上了浙江大学“朵朵校友圈”十大热门新闻榜。
截至下榜,这条帖子的阅读量已经大大超过了《地铁》本身。这是我的写作过程中,最离谱也最搞笑的一件事。
2. 现在说说《地铁》与西湖。
《地铁》里的小张在浙江图书馆古籍部实习。这么设定,是因为西泠印社离古籍部只有五十米。小张在五点下班时,小吴刚好插着兜走出吴山居,想去in77找点吃的。那时他们还不认识彼此,只有西湖水和我知道,他们曾在孤山路上擦肩而过。
今年817来杭州,我拖着我的朋友们,重新去走了《地铁》发生的地方。小张和小吴来西湖,一次是第四章《孤山路》,在下雨;一次是第六章《宝石山》,是晴天。《孤山路》写的是古籍部和吴山居,分别是小张和小吴最喜欢的地方。我来时,古籍部依然是绿色的铁门,没有人,梧桐叶的影子泼泼洒洒,落在我和故事里的张起灵身上。
(《十点半的地铁》第四章《孤山路》)
一塌糊涂的摄影:我。
鬼斧神工的修图:@放下金闪闪
古籍部边上,就是我们熟悉的西泠印社。
(《十点半的地铁》第四章《孤山路》)
摄影:放下金闪闪
杭州热到了40度,我和闪闪、舟舟,都热得要融化。不过从湖上吹来的风,还是带着一些清凉的碧绿色。这是闪闪从手摇船上拍岸边的视角,小张和小吴坐手摇船,要到张起灵生日,第六章《宝石山》。
《宝石山》发生在阳光明媚的十一月底。去年相近时间,我为《地铁》采风而来杭州。凌晨五点起床赶到车站,从一公园走到花港观鱼,枫叶红得像有血脉在其中流动。
(第六章《宝石山》)
第二张图是今年八月拍的。我坐在荷花丛中吃知味观的龙井酥,我边上就是南惊蛰老师。 《地铁》中,小张和小吴吃完知味观,就去坐了手摇船。在三潭印月,他们遇到了西湖潮:
(第六章《宝石山》)
我和许多朋友坐过手摇船,每一次,都是非常美丽的回忆。去年夏天来,是四个人的西湖船会,就是那次,我和立树,老五,小朝,在船上遇到了西湖潮。正好在湖心,故而看得最清楚,真是我们的运气。去年秋天来,荡悠悠过九座小桥,茅家埠、乌龟潭、浴鹄湾,都是不可思议的清幽与美丽。和我同船的朋友,就是真的在浙大读中文的学妹。我拷问了她一个小时浙大细节,为《地铁》储备材料,也是因此,我一被投稿到浙大校友圈,她就认出了我。今年夏天来是三个人,杭州太热,好在湖上有风。
说回小张和小吴。他们坐完船,就去爬山。宝石山顶的蛤蟆峰,能眺望整个西湖。不过出于我的恶趣味,这里久坐书斋的小张同学,真是爬得苦不堪言。
(《十点半的地铁》第六章《宝石山》)
小吴的脑袋就在照片的右下角。而我呢,我就是穿着丝袜爬到宝石山上来看西湖的女孩子(乐)。
有读者和我说,读《地铁》时,会真的觉得他们就与我们生活在同一个世界上。其实,对我来说也是这样。比如在一个漫长的,寒冷的冬夜,我走出学校的图书馆,在那个瞬间,觉得自己和故事里的张起灵擦肩而过。
3. 现在来说说《地铁》与浙大,与北大,与长白山。
有朋友怀疑我是浙大的,笑死,我才不是!我也不是杭州人,但杭州是我的精神故乡。
《地铁》能写完,要感谢浙大的z女士、h女士,以及c女士和她的好朋友们。安中大楼、月牙楼、南华园、付小姐在成都、人文楼,都来自你们。可惜浙大封校,我没法去实地采风,只能对着网图写文:
第二章《启真湖》中的临湖餐厅(图源水印)
第三章《月牙楼》,黄昏时,小张小吴就坐在蟹老板的眼睛上。
第五章《堕落街》,他们吃的是付小姐在成都串串,瞎子的墨镜掉进了锅里。
第七章《南华园》,小张打水漂的长廊。有白鹭,叫声很难听。
我对浙大的了解,至此已黔驴技穷。我想出的解决办法,就是把小张送去北京开会。然而我也从没去过北大,这些珍贵的素材照片,要感谢我的朋友@渚
年轻的张起灵,脖子上挂着参会证,走过了这道长廊。长廊里,就是历代学人微笑着的黑白照相。
初稿里,北京在下雪。
开会的地方。
斯文在兹的石碑和王力的胸像。
送小张去北京,其实是因为在《盗墓笔记》中,吴邪就是追到北京,再杀向二道白河。这是《地铁》和原著的小小呼应。
我也从没去过长白山。第九章《池北区》的名字,来自我的好朋友小朝 @青椒吴邪炒饭 ,《地铁》里飘雪的小镇,是从她的描述中诞生的。在这里,我终于补完了小张的过去。至此,我终于有自信说,《地铁》里的张起灵,并不是另一个世界的投影,他有属于自己的故事。
4. 说说《地铁》与吴山居。
《盗墓笔记》的最后,吴邪一个人从长白山回到吴山居,走在路上,就流下眼泪。但在《地铁》里,他们是两个人一起回来的。
新晋情侣的蜜月期,刚好和浙江大学的期末季重合。吴邪这次为爱勇闯天涯的旅行,对他环环相扣的期末复习计划,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一旦决定了要向着保研努力,则专业课的公式、制图,通识课的论文、考试,每项都够浑水摸鱼的小吴同学自罚三杯。有一门电影研究课的期末论文,还是张起灵帮忙赶出来的。至于那篇论文,被老师闷声不响地投递到了浙江大学通识课优秀论文竞赛,拿了个三等奖,则是后话,暂且不提。
小张真正去吴山居,要到《地铁》的倒数第二章。西湖春色,白堤烟柳,他顺着石梯往上跑,迎来与老张最后的道别:
(《十点半的地铁》第十一章《吴山居》)
摄影:放下金闪闪
在这最后一次的梦境,他终于见到另一个张起灵。乘兰舟上天河的奇幻漂流,是我送给他的礼物,也是我对自己的寄托。
我在我们所生活的,真正平凡的世界,大约永远不会有这样的奇遇。但当我写下太阳车驾上的屈子,我感到有一部分的我,也在那里得到了回应。
这里说说小张的研究对象。原定是杜甫,因为小张的性格、喜好,可能更偏向这类要大量考证、沉静阅读的诗人。变成白居易,只是因为那句“幽咽泉流冰下难”。不过后来我也找到了理由:白居易的性格,在某种程度上,和我们小吴有相似的地方。
小张在虾龙圩醒来,在春夜抱住他的小吴——这其实是《地铁》最先写完的片段。整个故事,是在这个结尾上生长出来的。瑞依@Amariee在天上飞 的长评中提到,《地铁》有三条线,写作时我并未有意识地设计。现在回头看看,它竟然这么长、这么曲折,我也感到惊讶。
去年朋友们听我讲完梗概,第一反应是“这得写个二十万字吧!”我说不,我只写五千。最后写了六万,前三万字写了半年,后三万字写了一礼拜,折中完成任务。
5. 最后,我们来说说凤起路。
8月18日,大年初二。我在定安路上1号线,把火车往后改签了十分钟。用这多余的十分钟,我在凤起路跳下1号线,提着行李,一路飞跑下电梯,到2号线换乘。地铁门擦着我的头发关闭,坐了一站到武林门,隔着玻璃门,我看到反向回凤起路的地铁也已到站了。
我再次跳车。红灯亮起,我心狂跳,等冲上对面的地铁,头顶就是报站的电子屏,上一站是武林门,下一站就是凤起路。拿起相机时,我的手抖得无法对焦。两个月前写完《十点半的地铁》最后一章《凤起路》,小张就是抬起头,看到了我此时看到的这一幕。
(《十点半的地铁》第十二章《凤起路》)
在《十年》里,吴邪说“我梦到年少的他,和我在少年时相遇”,所以《地铁》里,换张起灵在青铜门后,梦到年少的吴邪。凤起路是梦境的开头,也是梦境的结尾。《地铁》至此,形成了一个首尾相接的圆。这是盗墓笔记十年之约的终点,也是小张这段奇遇的终点,就像我在后记里说的:
而我的杭州之行,也到此结束了。
这样一上一下,耽搁了我15分钟。我狂奔进检票口时,离发车只有4分钟 了。上车以后,我因为冷热差而干呕,汗已经浸透了后背。每次离开杭州,我的心里,总有一些无法言说的惆怅,像汗或者夜色,黏糊糊地浮上来,粘在脖颈上,这次也不例外。
我要离开。这是属于我的“地铁”,我要从这里开始,回到我自己的生活……但我没法忘记属于《地铁》的这一年。一年前在集贤亭给我的好朋友们讲这个故事,回去一路上的灯光,还在我眼前闪烁。
当我真的开始动笔时,故事的走向还相当模糊。拖拖拉拉从第七章往后的三万字,全在一周里写完。因为死线在自习室给不在身边的闪闪讲故事,以及写不出最后一章时苦恼地向她求助;听舟说杭州真的曾有“十点半的地铁”这个活动……这一年中,为了写这个故事的感动,实在是太多太多。
小张有他的路要走,我也有我的路要走。而现在,也快到启程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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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十点半的地铁》后记
张起灵在读世界文学史的时候,曾听过一首小诗:
“如果一个人曾在梦里穿越天堂,并从上帝手中,折下了一支鲜花。而当他醒来时,惊讶地发现,那朵花就握在他手中……那么,又会怎么样?”
会怎样呢?这不是他需要考虑的问题。他对外国文学不感兴趣。事实上,就算在古代文学方向里,他也是偏向传统考据的一派。不过,他还是凭借死记硬背,拿到了那个A。
在他熟悉的领域,我们的古人,也对梦境有许多不同的表述。孔子梦到自己坐在两楹之间,不久后便病逝。刘勰在追溯自己一生的道路时,会说起他在而立之时梦到孔子。卫玠问乐令何为“梦”,乐令说“是想”。范巨卿梦到挚友的死亡,千里奔丧,令在场的人一齐堕泪。杜丽娘梦到手执柳枝的爱人,死而复生,真是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张起灵在遇到吴邪以后,曾很认真地思考过梦境和现实的关联。他最后想起的,是这首他连作者都已经不记得了的外国小诗。吴邪就是他在梦中采下的那朵花。
曾经他也想要拥有更精彩的人生,但在梦到另一个张起灵以后,他觉得,现在就是他能拥有的千万种选择中,最好的一种了。而对于梦中的那个张起灵来说,正是因为那些牵绊和痛苦,才让他和吴邪变成了对于彼此来说独一无二的存在。
或者,这个故事其实还有另一种可能:张起灵坐在从凤起路去往虾龙圩的地铁上。这并不是从浙江图书馆古籍部回浙大最方便的路,但张起灵习惯这么走,因为孤山路的黄昏,是非常的美丽。九月的某一天,他在地铁上遇到吴邪,就像见到一个久别重逢的故人。张起灵的性格,当然不会主动开口。但是这回,轮到吴邪偷偷摸摸地发了那条表白墙:寻找张起灵。
他们就这么认识了,一起吃饭,自习,越来越熟悉。张起灵的话不多,但和吴邪在一起的时候,总是有话可以讲。渐渐他们都明白了对方的心思,又耐心地等待着一个合适的契机。小张去北京开完会后,没有回长白山,而是赶最近的一班飞机回到了杭州。杭州在下雪,吴邪在萧山机场等他,头上的帽子遮住了眼睛。他们一起往回走,吴邪会带他去吴山居,看到雪落在断桥。张起灵还是会念出那句诗:“不如怜取眼前人。”
在我们年少的时候,或许会更喜欢星辰大海的征程。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满目山河的热望,终究要回归生活本身的平淡甚至庸常。以张起灵的理性,就算没有那些梦境,他也会选择怜取眼前人。一定要扯入《盗墓笔记》的世界,是出于我的个人愿望。虽然我小心翼翼地躲在文字背后,但我们聪明的小吴,已经察觉到了我的“阴谋”。他不愿往深里想下去,太好了,不然他就会发现自己是一个小说中的人物,进而发现我。
在故事的结尾,他们又从虾龙圩,坐地铁去凤起路。由此,这个故事形成了一个首尾相接的圆。故事的每一章标题,都是一个地名,我们可以把它看成地铁的一个站点。这班十点半的晚班地铁,首发站是虾龙圩,终点站是凤起路。他们在那里,最终与另一个世界的自己相遇。地铁也在这时到站了。
这个故事的寓意,最开始非常简单。我总会回答留言的朋友们:是的,他们会在任何一个世界相爱。
我的本义,是让这个梦中的世界,来治愈属于《盗墓笔记》的遗憾。在那个世界,痛苦是生离,是死别,是无解的谜题,是无法抗争的命运。但我渐渐发现,痛苦是溶解在平凡生活中的一切。妈妈通红的眼睛,滑冰场上空的鸽群,走出小镇的少年,末班地铁报站的语音。夜无声,年轻的小张结束一天的工作,走出图书馆。寂静的校园,一如他晦暗的前程。我感到非常、非常地抱歉。但我不愿剥离掉这些属于生活的本色:焦灼,痛苦,并不浪漫,但我们总要尽力与之和解。
在许多个失眠的夜晚,我追问他:你知不知道你热爱的学科正在死去?能不能告诉我,你要如何走过那一片漫长的孤独?他说他并不畏惧,也从未因此痛苦。但我就像那个世界的小吴,几乎心痛得无法呼吸。我们能说这是痛苦吗?它太微小,太平凡,缺乏诗意,没有传奇性,但它就不值得被记录吗?我想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是值得被记录的。
我的追问没有结果。这个世界的张起灵,他或许不像我们熟悉的张起灵那样强大,但两人的决绝、孤勇甚至自负,一意相通。他有他的道要行。他会一直走,或者到达终点,或者死在路上。要多大的天地,能容得下张起灵?我们熟悉的吴邪,用十年给出了答案。而这个世界,小吴说:“我们能参与彼此每一个重要的人生决定。从现在开始,到读研,就业,定居……这些平凡人生必将经历的一切,我一想到你,也会觉得有意思。”
在张起灵穿越苦难时,吴邪永远是他唯一的,孤独而光荣的同行者。
对于我自己来说,这个故事,也是“平一切遗憾”的过程。
今年是我看《盗墓笔记》的第十年,写瓶邪也已经三年了。三年前,我还会畅想他们回墨脱。而今年春天,我在写到张起灵独自回二道白河时,不禁想,他需要提前报备吗?然后想起,他们生活在一切正常的世界。他在二道白河汽车站亲吻吴邪时,也不需要先拉下彼此的口罩。
一个故事,会不可避免地带上作者个人生活的影子。小张的性格来自《盗墓笔记》,而他的经历和选择,则以我的耳闻目睹为原型。我们熟悉的张起灵,总要扛着一些沉重的东西往前走。在北京,在百年来前辈学者的注目下,小张立在讲台,对上一双双明澈的眼睛。就算再过二十年,三十年,浙江大学的张老师依然会想起这一刻。那些珍贵的情感,就像一团火,足以照亮我们晦暗的前程。
当然,那时他还不知道自己未来要经历什么:发刊,留校,蹬鼻子上脸的学生;在他评职称的关键时期,吴三省给浙大中文系所有知名教授的办公室投了ju—— 报——信;大雪纷飞的故乡,在团圆的饭桌上,不得不给白玛解释她为什么没法抱到孙子;和老吴蹲在花港观鱼喂锦鲤,说起他们的二十岁。不过,这些都是我不会再写的故事。
就让我们的晚班地铁,停靠在最美好的终点站吧!在那个短暂而永恒的夏天,属于另一个世界的光芒,照耀在年轻的张起灵身上。他在此世,也在彼岸。无数喜爱他的人,如你,如我,为他和他的爱人编织了无数奇幻的梦境。在那里,他看见群星的歌谣,他听见海水的颜色,他乘兰舟直上天河,有时也长出耳朵和尾巴。三千个梦里,孤独地求索,他走过痛苦、绝望、静默,无数次地失去自我,忘记自己爱过什么人,也忘记自己被什么人爱过。但是不要怕,张起灵。你的爱人在前面等你,只要你往前走,就会遇见他。
到这里,我也终于可以说:《地铁》的主题,不是简单的“双向奔赴”就能概括的。它关于学生时代末尾的困境,关于如何与平凡的生活和解,关于选择、放弃和释怀,关于归属感,关于文学在此世的价值,以及,健康的爱,如何让我们变成更好的人。
我喜欢张起灵和吴邪,你也喜欢张起灵和吴邪,我们相遇在这里,不必有后续。你或许会离开,我或许会离开,但至少这一刻,他们带给我的感动,从我的心里,传递到了你的心里。我们都得以在我们的平凡生活以上,眺望到另一个世界的吉光片羽,并从那里获取一些面对生活的勇气和信心,这就足够了。
这才是,《地铁》真正要讲的故事。
最后,感谢所有为我提供了浙大线索的好朋友们。感谢我的朋友,带我偷———— 渡进贵校,看到了美丽的启真湖。感谢小张的直系学妹,在浙大中文系读书的朋友,回答了我关于贵系的所有离谱问题,还在我登上贵校校友圈十大新闻的第一时间来通知了我。感谢我朋友的好朋友们,小吴的高中、大学校友,热情地为我提供了月牙楼、安中大楼、南华园等可供小情侣约会的地点,大大增强了本文的浙大性。
2021年8月11日凌晨,失眠的我打开微信,对着小朝,第一次抖出了这个故事的碎片。不久之后的817,在集贤亭边,在空荡荡的马路上,我把小吴在地铁口等待小张的片段,讲给了小朝、立树和老五。朋友们的反馈,让我觉得这个故事确实可以一写。11月,我完成了它的开头,把它作为一个小小的生日礼物,送给了我的朋友闪闪。之后,闪闪一直在陪我梳理思路,给我无比真诚的鼓励和反馈。最后一章小张和老张见面时的几句对话,就来自于她。我把写作的过程戏称为“修地铁”,而你们是这个故事最初也最重要的乘客。
满目山河空念远,落花风雨更伤春,不如怜取眼前人。眼前人不一定是情人,可以是家人、朋友,一切让你在某一瞬间,让你感到生活的美丽的同伴。我们来此世行一程,因他们而短暂地快乐一瞬。祝读到这里的你,也能拥有中意的眼前人。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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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一篇文不能收进两个合集,所以之后(可能等人多的时候)我会发一个六万字的完整版,收进“洗足关门听雨眠”这个合集里。也麻烦喜欢这篇的朋友来捧个场。年初写完《竹林》时觉得力竭于此,再怎样也不会写得更好了。但敲完《地铁》的结尾时,我却满怀希望:未来一定能写出更好的故事来。
【瓶邪】《落云》25(古风/架空/仙侠)
(九)西海落云(1)
山中不知岁月长,春夏转瞬即逝,转眼便到了八月十五中秋夜。
夜间明月皎皎,圆如盘,白如玉。秋夜里蛩语声声,山中半个人影也无,只有一道叹息从凤凰木上传来。
吴邪伸手戳了一下小黄雀道:“你不是说中秋是团圆的日子吗?他怎么没有来?”
云彩无奈道:“那是凡人团圆的日子,你们俩一个是神仙,一个是木头,怎么能算呢?”它顿了顿又道,“不过你就快不是木头了。”
“不是木头是什么?”
“石头呀,还是块望夫石。”
吴邪如今学到了不少东西,对这个词仍然陌生,只当是某种石头,就问它:“真的吗?木头还能变成石头?为什么?”
云彩就道:“等神君大人等的呗!”
吴邪似懂非懂,没再追问,...
(九)西海落云(1)
山中不知岁月长,春夏转瞬即逝,转眼便到了八月十五中秋夜。
夜间明月皎皎,圆如盘,白如玉。秋夜里蛩语声声,山中半个人影也无,只有一道叹息从凤凰木上传来。
吴邪伸手戳了一下小黄雀道:“你不是说中秋是团圆的日子吗?他怎么没有来?”
云彩无奈道:“那是凡人团圆的日子,你们俩一个是神仙,一个是木头,怎么能算呢?”它顿了顿又道,“不过你就快不是木头了。”
“不是木头是什么?”
“石头呀,还是块望夫石。”
吴邪如今学到了不少东西,对这个词仍然陌生,只当是某种石头,就问它:“真的吗?木头还能变成石头?为什么?”
云彩就道:“等神君大人等的呗!”
吴邪似懂非懂,没再追问,只是坐在树上抬头看着又大又圆的月亮,心里漫上阵阵失意,不由问道:“天上的白河洲能不能看到月亮?”
云彩在枝桠上梳着自己的羽毛,欢快道:“当然能啦!世上的任何地方都能看见月亮!”
说话间,有几盏天灯从空中缓缓飞过,越过苍茫群山,没入夜幕尽头,吴邪见了便好奇地指着问道:“云彩,那是什么?”
“这是灯啊,会飞的天灯。”云彩道,“凡人许了愿写在上面,放到天上就能被神仙看见。”
吴邪精神一振道:“能被神仙看到?那神君小哥也能看到?”
云彩抬头道:“他大概不管这些,不过这些灯最后都要漂到九天星河去,白河洲离那里那么近,没准哪天他路过的时候就看见了。”
吴邪忽然福至心灵,一把抓起小黄雀跳下树道:“走,我们到凡间去看看!”
云彩被他勒得直翻白眼:“小吴哥哥我喘不过气来了——”
吴邪忙放开它,云彩扑腾了两下,飞起来停在他肩头,一人一鸟往山外而去。
离他们最近的地方就是罗城的仙桥镇,因为是商贾云集之地,整个镇上灯火连天,夜市喧嚣,往来游客纷纷。
云彩在他肩头跳了两下道:“小吴哥哥你看!那是仙侣桥,这儿有个传说,说是有情人一起走过这座桥,来世就还会相遇。”
“神仙和精怪也会转世吗?”
“那我可不清楚……”云彩张开翅膀在他身边飞了两圈,问道,“小吴哥哥,如果有来世的话,你想变成什么?”
吴邪沉思良久,摇了摇头:“我不知道,但最好还能遇见神君小哥,到时候换他成天追着我跑,我就是不理他,他也像我这样一直等着,但就是等不到,只能看着月亮发呆。”说着自己都笑起来。
云彩也笑了一阵道:“我才不信呢,到时候他一跟你说话,你肯定忍不住就贴过去了。”
说话间,吴邪已经买好了一盏灯,略一思索,就在灯上写下——“神君小哥,我想和你双修。”
将灯放飞时,忽有光点訇然升空,接着在空中幻化成千万道光束,如流星一般落下,最后消散无踪。
吴邪头回见,只觉光彩惑人,无比新奇地问道:“云彩,这又是什么?”
“这是凡人发明的烟火,人间才有的。听说上京的烟火更好看,可惜我没见过。”
吴邪仰头看着,只见一阵又一阵的光芒四散,星落如雨,而就在那火光之下,他看到一个熟悉的背影从桥上走过,不由一怔。
“小哥!”他大喊一声追过去。
片片烟花在空中次第绽开,漫天流泻的星火之间,张起灵回过身去,看到青年举臂高挥,朝着自己跑来,一双眼睛里流光四溢。
吴邪顺着台阶一级一级跑上去,跑到他面前惊喜道:“总算见到你了,再不等到你我就要变成石头了!”
“什么石头?”
“望夫石!”
云彩一听直接从石桥栏杆上栽了下去,笑得飞都飞不起来。
张起灵习惯了这树灵不着调的话,知道他什么都不明白,便没在意,只是问他:“找我有事?”
吴邪拼命点头:“我想让你教我怎么修炼,我想和你双修!”
张起灵知道他定是没搞懂两者之别,就道:“你想修炼不一定要双修,修习双修之法只能和亲近之人。”
吴邪理直气壮道:“他们都说我是吃了你的神仙气才变成人形的,这还不亲近吗?我全身上下从里到外都是你的精气。”
“这不一样,吴邪。有些事你还不明白。”张起灵看着他淡淡说道,“你如果真想修炼,我带你去一个地方,那里有人可以教你。”
“什么地方?”
“星宿海。”
星宿海位于西海沙洲之地,所谓西海乃是一片沙海,传说这片黄沙会移动,凡人若误入其中则有去无回。
西沙海之内又有海市蜃楼,平时隐没在云间,曾有凡人误入其中,称之西海落云国。此地住着精怪,住着仙人,也住着天地间生出的各种灵物。
星宿海位于其间,是西沙海之中的唯一一片水洲,其主人被称作鬼眼仙尊,是个怪人中的怪人。
“怎么个怪法?”吴邪坐在云上忍不住问道。
云彩想了想道:“他擅长驭音之术,时常随身带把二胡,还喜欢种蔬菜瓜果……对了,据说他的门派入不敷出,他收的那些徒弟常常要替他出门卖瓜。”
吴邪越听越是忐忑,一想到来日自己天天卖瓜的日子,忽然就不想跟张起灵去了,但张起灵腾云速度极快,转眼间已行至沙海之中。
他们穿过一片金光灿灿的云海,只见脚下黄沙如海浪般滚滚翻涌,接着就听到鼎沸的人声和历历风声自四面八方而来,不久后,蒸腾的云雾中显现出一座巨大的城楼来,城门上写着“古潼京”三个字。
城中的楼房、街巷都与人间极为不同,此处的房屋形状各异,有的倒悬,有的浮于半空,有的随着流沙漂游,吴邪初来乍到,看得目不暇接,险些便从云上掉下去,被张起灵一把抓住后领扯了回去。
吴邪欣喜问道:“我以后就住在这里吗?”
张起灵摇头,带他继续往前走,穿过都城就能看见一片绿洲,绿洲中有大小湖泊星罗棋布,泛着幽幽蓝光,恍如片片星辰。
张起灵停下来道:“这就是星宿海。”
吴邪随他下来,抬头去看,只见绿洲之内草木葳蕤,横柯上蔽,有的房屋建在连结的树枝藤蔓间。他自己也是草木所化,不免感到无比亲近自在,于是在其中走来绕去地看。
张起灵似乎对此地极为熟悉,径自去了最大的那片绿洲,此处有穹崖巨谷,山谷里有层叠水榭建于湖泊中央,他捡起一粒石子往水中一丢,湖水便溅起几丈高的巨浪,扑向那中间的水榭,紧接着似是遇到一层无形结界,直接落回了水里。
未几,从那水榭中走出个人来,此人身着黑白繁纹的仙袍,只是袍子被改得不伦不类,一半长一半短,眼睛上还束着一块黑巾。
他如履平地一般走过那湖面,在吴邪面前停下,双眼扫过面前的一人一鸟,笑道:“这就是你给我带来的新徒弟?”说完他用手指点了点吴邪的额头,“灵根尚可,是棵好苗子。”
“那当然。”吴邪得意道,“我受麒麟神君的恩泽,被浇灌得枝繁叶茂,没准哪天还能结出果来。”
张起灵颇为无奈地解释:“凤凰木只会开花,不会结果。”随后又对他道,“你随处逛逛,我有话跟瞎子说。”
吴邪不甘不愿地带着云彩走了,闲逛时路过一大片瓜田,被一只奇形怪状的灵兽叫住:“喂,客人,吃瓜吗?”
吴邪从未见过这种生灵,问他是什么,那灵兽道:“我是一只猹,因为偷瓜吃,被仙尊抓来看瓜田。”说完还给他看自己颈间的绳子。
暮色渐落,水榭中,黑瞎子似笑非笑地看着对方道:“你这小情人身上的因果太深,我看不到底。”
张起灵懒于纠正他,只是问道:“连你也看不透?”
黑瞎子收敛笑意,正色道:“他身上有夙世的业障,非轻易可化解。”
“无解?”
对面的人沉默片刻,走到窗边抬起头,透过那遮蔽双眼的黑巾去看无尽穹窿。
天穹之中辰星寥落,星阵茫茫,机理如沟渎相连,不断轮换变转,难以勘破。
“唯遇命定之人可解。天定良人,命中贵人,有缘之人,缺一不可。”
TBC
好像送孩子去托幼班啊hhh
【瓶邪】十点半的地铁11
“我梦到过年少的他,和我在年少时相遇。”
浙大小张梦见盗笔世界。明天完结。
【十一】吴山居
再次和妈妈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要等到这年寒假。白玛并没有问起,张起灵上次为何突然回家,又为何突然搬去旅馆住,只是把自己腌的五花肉从泡菜锅里拣出来,一定要让他多吃两口。吃完晚饭,他就会借口出去散步,给吴邪打一个不长不短的电话。小吴同学交游广泛,几次打过去,吴邪要么在饭桌上,要么在KTV。吴邪总会在朋友们的起哄声里站起身,去走廊和张起灵说一些有的没的废话。张起灵走到家门口,就道:“挂了。”
吴邪道:“嗯。”
等了一会儿,吴邪道:“你先挂吧。”
张起灵正要遵命,吴邪又道:“哎,你别挂,我跟你说……...
“我梦到过年少的他,和我在年少时相遇。”
浙大小张梦见盗笔世界。明天完结。
【十一】吴山居
再次和妈妈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要等到这年寒假。白玛并没有问起,张起灵上次为何突然回家,又为何突然搬去旅馆住,只是把自己腌的五花肉从泡菜锅里拣出来,一定要让他多吃两口。吃完晚饭,他就会借口出去散步,给吴邪打一个不长不短的电话。小吴同学交游广泛,几次打过去,吴邪要么在饭桌上,要么在KTV。吴邪总会在朋友们的起哄声里站起身,去走廊和张起灵说一些有的没的废话。张起灵走到家门口,就道:“挂了。”
吴邪道:“嗯。”
等了一会儿,吴邪道:“你先挂吧。”
张起灵正要遵命,吴邪又道:“哎,你别挂,我跟你说……”
这样磨蹭了几分钟,电话才终于挂断。他一抬头,白玛的胳膊肘就支在窗台上。她一边剔牙,一边冲他笑。他硬着头皮上楼,妈妈拦在门口问道:“处对象了?”
张起灵的表情,已经给出了答案。白玛打量着儿子,像看到天底下最新鲜的玩意儿。“都怪你爸不爱说话,你这点活像他。”她总结道,“否则你妈把你生得这么好看,怎么你大学都要毕业了,才处上对象呢?”
浙江大学的寒假,普遍比其他高校要短。不过,对于情侣们来说,这也意味着能早日结束异地。灵峰的梅花谢后,钱王祠的迎春便开了。站在断桥上往前望,柳枝缀满叶芽,都只如米粒大小。千年前词人说“烟柳画桥,风帘翠幕,参差十万人家”,依然能做今日杭州的写照。三月底,太子湾的樱花,纷飞如乱雪。到四月上旬,春桃就和白云一道流出孤山,令游人的倒影都沾染香气。张起灵在浙江图书馆古籍部的实习,也在这时结束了。
古籍部的工资虽少,给离职实习生的福利倒挺气派。主任是他师兄,带头送了浙图和浙江古籍出版社合作编辑的两套唐代壁画图册,又让他自己去底下的仓库挑五百元的图书带走。去找部长签字时,部长又随手把放在桌上的一套新版的白居易诗集校笺送给了他。张起灵特意背了一个大包,才装得下这份厚意。
二十块一天的实习,他几乎做了一年。不过既然决定了要在这条路上走下去,那么人文学科冷板凳的滋味,日后还有的是时间仔细尝。新来的实习生,听说也是浙大中文系的同学。张起灵伏在办公桌上,将自己看完没看完的校样,一一贴条,签上名字。他把一叠底下的纸抽出来时,上面的稿件发出了恐怖的沙沙声。此时抽手已经来不及,千钧一发之际,一个人飞扑过来,稳住了横七竖八的纸页。那个“扶大厦于将倾”的女孩,趴在山一样高的校样上,一咧嘴,露出了招牌的两颗小虎牙:“哎,学长?”
霍秀秀穿白衬衫,格子裙,扎丸子头,发际别着一只毛茸茸的小兔子,看上去不像是来实习的,倒像是要去城里逛逛。新实习生来的第一顿中饭,主任请客,张起灵作陪。他本以为,师兄是怕单独和小姑娘吃饭会尴尬。结果秀秀活蹦乱跳的,师兄脸上也难得带了笑容。张起灵夹在中间,反倒像外人。楼外楼二层景观座,霍秀秀点了莼菜羹和糖藕,师兄问道:“霍老师身体怎么样?”
秀秀正夹起一片糖藕,在看它拉出的丝,随口道:“奶奶前段时间腿脚不对,最近在做针灸,又好些了。这次寒假回去,她兴致很高,还叫我扶着,去北海公园踩了踩。”
霍老师?霍老师是哪个霍老师,怎么师兄也认识?张起灵还在疑惑,师兄把他拉入了对话:“小张上次去北京,见到霍老师了吧?”
张起灵还没来得及答,秀秀就笑着把话头接了过去:“学长还不知道呢!我们家的规矩,女孩子都得随霍姓,你上次去北大见到的霍老师,就是我奶奶。我寒假回家,奶奶可把你一顿夸,说你导师有你这样的学生呀,真是好运气。”秀秀意味深长地冲张起灵眨了眨眼,“她可不知道,咱们早就认识了。”
霍老师的腿脚不好,是在六十年代落下的病根。她在战火中长大,由母亲口授诗歌启蒙。她教过中学,任过女校校长,住过牛棚,站过壁角,又在八十年代,吹响了学术复兴的先声。张起灵的梦里,向他跪下的,就是秀秀的奶奶。凡人的一生,沉甸甸,从她的膝盖下,压到他的肩头上。他看她的最后一眼,碧玉的尸斑,白玉的脸。叱咤风云的,死在地底;尝尽坎坷的,在讲台上。梦境和现实的对应,真是无常。就听师兄笑道:“小张要是当初去北大,做了霍老师的关门弟子,那就从师弟变成小师叔了。”
如果再早一点听到这话,张起灵大概会遗憾。但此时,他只觉得尴尬。好在秀秀很快就把话题引了开去。吃完饭回到办公室,他像当初给吴邪介绍古籍部一样,带秀秀也上上下下参观了一遍,又向她交代了编辑工作的基本符号,各种文具的位置。秀秀抄了一会儿书,就到了下班时间。
张起灵背着沉重的赠书,和霍秀秀一起,走向凤起路地铁站。夏始春余的孤山路,柳浪里黄莺穿梭。一只小艇,在夕阳里撑出断桥。他绞尽脑汁,搬出一个话题:“打算留在本校读研,还是回北京?”
秀秀道:“才不!做学术有什么意思,我要写小说。”
张起灵卡了一下,不知道怎么接话,就听秀秀抱怨,吴邪还在背《论语十则》的时候,霍老师就逼着她背《左传》了,起头两个字,得整篇背下来;还要知道公羊家怎么说,谷梁家怎么说,三张嘴围着她一个人转悠。难怪秀秀年纪这么小,对文字的感觉却这么好。白玛也带小张背书,但只背不讲。事实上,她自己对于那些诗歌的含义,也不甚了了。不过,张起灵很早就不再介意这个。
他道:“留校也可以进行文学创作,譬如南京大学的叶老师……”
秀秀连连摆手:“得了,我写的都是上不了台面的东西。”她摇头时,头上的小兔子乱跳。张起灵记得霍老师总是一席蓝布衫,但秀秀就像任何这个年龄的小姑娘,知道自己的美,也不吝于展示。她笑嘻嘻地凑过来,道:“我看你和吴邪哥哥的事情,写出来,就会有很多人说‘磕死我了’。”
这句话的每个字,他都能听懂,可为何连在一起,就变成了乱码。秀秀见他神色有异,赶忙道:“我写小说的事,你可千万别和你导师说,也别告诉我奶奶。我可以把吴邪哥哥的事挑几件告诉你,怎么样,学长,你换不换?”
张起灵不能不答应。霍秀秀便从头讲起:“其实我很早就知道你了。我们刚进来军训的时候,就听说有一个学长,一个暑假看完了学校古籍馆所有的书……”
张起灵打断道:“是资料室。”
霍秀秀道:“那不重要!后来我去借书,真的看到一个人,站在书架前,一个架子一个架子地读下来,第二天也是,第三天也是。好像你一天看八小时的书,从来不需要跟别人说话,来去也是一个人。我因为奶奶的关系,也想过走学术道路,但我看到你,一下子就害怕了。”秀秀故作老成地叹了口气,“我和吴邪哥哥提起过,结果你猜他怎么说?他说:‘哎呀,那他岂不是很孤独。’你说奇不奇怪?他那时明明都不认识你。”
“后来,九月中旬的时候,吴邪哥哥忽然请我吃饭,问我认不认识中文系大四的张起灵。我问他有什么事,他还不肯告诉我,支支吾吾了半天才说,有一个很帅的学长,突然来找他,说在地铁上对他一见钟情,还梦到他呢!吴邪哥哥连恋爱都没谈过,更别提被男生告白了。可把他臊得,可惜我没录下来,不然真该给你看看。”秀秀说到这里,不禁笑了起来,“哎,学长,你真的梦到吴邪哥哥了?看不出来,你这么会说话。”
怪不得吴邪当时还跟他说谢谢。张起灵冷着脸,没说是,也没说不是。秀秀接着道:“我一开始还不知道,你就是那个看书的学长。直到看了那条偷拍的表白墙,才把你的人和这个名字对上。吴邪哥哥本来还在苦恼,要怎么回应你,后来才发现你一开始根本没这方面的意思,是他脑补过度,自作多情了。但他那时已经有点喜欢你,就想带你来见见我们。后面的事你就知道了,我们吃了那顿串串。”她端详着张起灵的脸色,稀奇道,“咦,你不会不知道吧?我们还挨了一顿数落呢,什么你俩八字还没一撇,我们太奔放,把你吓坏了。哎哟哟,说得好可怜。”
张起灵的心里,终于理清了一些线索。哪有这样的事情!媳妇叫娘家人来看新女婿,独独瞒着女婿一个人。不过,吴邪的脑回路,干出什么事都不奇怪。难怪张起灵自称是吴邪的朋友,其他人都在憋笑。那时他觉得自己没法融入他们,其实是因为除了他,所有人都捂着同一个秘密:他们才是吴邪的朋友!张起灵嘛,顶多就是吴邪喜欢的人。
一阵难以形容的情绪,涌过他的胸腔,就像那天三潭印月的西湖潮。前面是凤起路地铁站的入口,他猛地站住,对秀秀道:“你先去吧。”
去年九月,他就是在这里遇到了吴邪。现在是他最后一次下班,他忽然很想去吴山居再看一眼。他顾不上秀秀在后面喊什么,背过身,走向了断桥——吴邪说,这桥情侣不当走,然而他们走了,也没有断。等踏上孤山路,他就开始奔跑。八百株柳树散发着春天的气息,书在他的包里互相碰撞,发出咕咚咕咚的闷响。跑不动了,他就走几步,最后停在西泠印社的门洞前。
西泠印社的开放时段,和张起灵的上下班一样,朝九晚五。吴山居藏在一座精巧的假山上,窗外就是小池的碎影清波。拓本放在多宝阁里积灰,玻璃柜上站满十块一瓶的农夫山泉。前台的檀木箱,铺着三十元一把的空白扇面,标签是瘦金体:“西泠印社资深会员,免费题字,童叟无欺。”吴邪第一次带他来的时候,指点江山一般,给张起灵介绍满墙真假掺半的古玩,又凑过来吻他。两个人跌跌撞撞地往后退,砰的一声,抵住了中央的八仙桌。桌上一只青花梅瓶砸下来,张起灵只来得及护住吴邪的头脸,手上就被划了一道口子。吴邪吮他指肚上的血,又顺着手掌的纹路,细细密密地吻下去,对他悄声道:“没事,假的。”又抬手,指着另一只摆在多宝阁上的瓷瓶,“这只是真的,我给它取了个好名字,你要不要听?”
那只瓷瓶生得秾纤得衷,修短合度,吴邪却叫它“闷油瓶”。他说见到这只瓶子,就想起了不爱说话的张起灵。张起灵便站在一地青花瓷的碎片里,抵着小吴的额头,学着白玛的语气说:“碎碎平安。”
此刻,已经过了傍晚五点,西泠印社的大门却仍然敞开着。没有游客,也没有管理员。独他一个人顺着树丛之间的小道,攀上假山。吴山居的玻璃门,映出了张起灵的样子:黑色卫衣,肩上压着一只黑包——正是另一个世界的张起灵,踏过孤山路,来找吴邪道别时的打扮。
玻璃门里,他们先前砸碎的那只梅瓶,正正当当地摆在八仙桌上。他想要抬手推门,却发现没法再操控自己的身体。还在惊讶,就听得里面叮叮当当一阵乱响。吴山居收藏了很多钟表,到了整点,它们就会一起报时。其中最好分辨的,是一只老式自鸣钟。它每敲一下,能把整个店铺的钟声都盖下去,像一位老学者在闭幕会议上总结陈词,金声而玉振之。自鸣钟敲了九下,所有小钟一齐安静下来。一个脸生的伙计,打开了玻璃门。他看到张起灵,愣了一会儿,才扯开一个呆滞的笑容:“刚开张呢,您是来找老板?”
他没有回应那个伙计。与此同时,他的身体,开始不受控制地往店里走,在多宝阁前放下包。手自己伸出来,眼睛也往下瞟,他翻看起了那些积灰的拓本。这明明就是另一个世界的张起灵,从西藏千里迢迢地赶到杭州,来找吴邪告别时的视角。小张想,他是在做梦吗?可他是什么时候进入的梦境,为何他自己都不知道?
伙计在背后说:“老板出去晨练了,您等一等,他一会儿就会回来。”“张起灵”的眼睛,便转向了墙上的挂钟。现在是上午九点,小张知道,再过一个钟头,吴邪就会气喘吁吁地推开门。他们会去楼外楼吃饭,西湖醋鱼,龙井虾仁,东坡肉,莼菜羹。张起灵说声再见,便一路向北。而吴邪会不管不顾地追上去,直到张起灵回过头,看了人间最后一眼。
梦里的时间过得很快,钟敲十下,“张起灵”转过身,对着大门说:“我来和你道别,我的时间到了。”
他不再说话,视角也没有变化,只是端端正正地对着吴山居的大门。可是,并没有人从那里走进来。小张忽然意识到,他不是在看门口,而是在看自己在玻璃门上的倒影。
这时,他的倒影开口说:“你在做梦的时候,我也在看着你。”
【tbc】
【瓶邪】世界上最糟糕的人
盗笔邪。817快乐。
————————————
我从巴乃回来那一年,刚刚接手三叔的生意的时候,日子过得相当艰难。那年年底算的完全是一笔糊涂账,三叔手下一群大老粗名账暗账东倒西歪搀着算,我作为新人也不好像三叔一样严格,大过年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
结果就是苦了自己,好不容易勉强理清了三叔的明账,又马不停蹄地去算我这边的暗帐。帮手只有王盟这一个,但是脑子又不太灵光,翻来覆去地问我问题。
被他问到最多的账,就是老海的。
我和老海的生意一直做得相当隐蔽,账目上一堆没有头绪的问题。托王盟的福,我被迫回忆了很多和老海过去的细节:这一次是用的现金,后来抽了几张出来请他家那个小姑娘吃......
盗笔邪。817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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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巴乃回来那一年,刚刚接手三叔的生意的时候,日子过得相当艰难。那年年底算的完全是一笔糊涂账,三叔手下一群大老粗名账暗账东倒西歪搀着算,我作为新人也不好像三叔一样严格,大过年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
结果就是苦了自己,好不容易勉强理清了三叔的明账,又马不停蹄地去算我这边的暗帐。帮手只有王盟这一个,但是脑子又不太灵光,翻来覆去地问我问题。
被他问到最多的账,就是老海的。
我和老海的生意一直做得相当隐蔽,账目上一堆没有头绪的问题。托王盟的福,我被迫回忆了很多和老海过去的细节:这一次是用的现金,后来抽了几张出来请他家那个小姑娘吃饭啦,或者那一次的买家拿的是烟,送货的时候孝敬了几包给司机啦,还有以物换物,我换来的那件又卖出去啦,诸如此类。
这么一算就觉得,断断续续两年之间我和老海仿佛成了朋友的关系。在我们这个圈子,牵扯到这么多钱和秘密还能保持这种关系着实很难,即使我们并不是真的朋友,只是我们于彼此来讲都算有用。但这些回忆还是让我对老海产生了一点微妙的亲切感,于是王盟找到的一些和老海之间算不清的账,我都跟他说这是小钱,不必计较,心想改天我路过老海的铺子,顺几件好东西回来当补偿,到时候赚的还是我。
改天,一改就改了几个月的天。那年的五月我去了趟济南,办的事和老海完全无关,也正是因为完全无关,去英雄山的时候才想到顺路去他的铺子看看。周末的上午人山人海,我一路左顾右盼找过去,已经出了一层薄汗,几乎不用思索就能想到该怎么自然地走进去找他要杯水喝。但当我花了点时间在五彩斑斓的卷帘门中间找到他的铺子时候,只看到了一扇紧锁着的门。
我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转身离开了。
那时我想到的只有敲开这扇门之后令人疲倦的刻意寒暄,从未想过这么一别于我们两个就是永别,即使我们那一天甚至没有真的见面。当天晚上,我坐火车回了杭州,和老海的错过就像这趟旅途一样被抛在脑后。后来又过了几个月,我在铺子里偶然间听三叔手下的人说,老海出事了。
这个圈子说大不大,说小又不小,小道消息总是第一时间传开,但是能得到的信息又只停留在小道消息。出事了,三个字就诉说了一个人的结局,甚至没人说得出是什么事。进去了?逃出国了,还是死了?
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关心。
我翻出老海的电话号码,才发现我们已经很久没有真正地交流过,总是用接头暗号一样的方式搞钱,上一条发给他的短信还是几年前,我谄媚地说,海叔新年快乐。
我纠结了一下要不要自己打过去,最终还是把号码给王盟:“你打这个号码过去问问。”
王盟呆呆地问我:“问什么?”
我想了想,道:“就说你是来催债的。”
“催什么债?”王盟锲而不舍地追问,“老板,对面是谁啊?欠了你多少钱,什么时候欠的?”
“你问这么多干嘛,”我说,“你先打过去再说。”
王盟很委屈地打过去,开了个免提,结果果然如我所料,对面响起礼貌的空号提醒。
我看着王盟,王盟看着我。我说你看看,我都说了你问那么多也没有用。
王盟问我怎么办?我说就算了吧。他不甘心:就这么算了吗?
我说那我还能怎么办。算了吧。
王盟下班之后,我给阿贵打了个电话,跟他寒暄了几句,然后问胖子怎么样。他说胖子挺好的。我一下就不知道该继续说什么,机械地重复了几句,挺好的。
阿贵问我要和胖子讲两句吗?我说其实我也没有什么急事要和他说,既然挺好的,那就算了吧。
阿贵答应了两句,就挂了电话。
我一个人坐在店里发了很久的呆。不知道为什么,我迫切地想把老海的事,把这个没营养的小道消息告诉某个朋友,告诉某个哪怕只是听过老海的名字的人,或者完全不知道老海是谁的人,谁都可以。但是我并不知道我可以告诉谁.三叔、潘子,都不在了。胖子挺好的,我没必要和他说什么。给小花写封邮件?还是算了。现在是他的关键时刻,他和秀秀过得艰难,我不该去打扰。
我最终还是选择把老海的事咽进肚子里。
又一个人就这么从我的生命中消失了,而我又一次无能为力。胖子跟我说过,如果你身边的亲人有一个去世了,而其他人都健在,你会觉得这一次的去世,是一次巨大的浩劫。而如果你身边的亲人。在一年内一个接一个地去世了,你会慢慢地麻木。
他把小哥离开我们时的眼神归于后者。而我一直没有机会告诉小哥,我身边的人也一个一个离开了我。现在,我可以对这种麻木感同身受。
但我并不想麻木。
我能感受到一切我无法改变的东西,都在告诉我:你只能选择麻木。死亡并不是唯一一件无法挽回的事,谜题,命运,时间,家族的压力,未知的理由,霍仙姑的葬礼,“挺好的”,或者是一句简单的“后面的路我只能一个人走”,我都无能为力。
我曾经梦见过很多以前的经历,梦里可以有各种各样现实生活中无法发生的发展。有一次我甚至追着文锦进入了那个陨石,我在里面一直不停地向上爬,仿佛不会累也不会恐惧,甚至不会作出任何思考,只是不停地追逐文锦的背影。不知道就这么追了多久,我没有理由地突然惊醒。一场梦而已。
第二天我精神萎靡地到了铺子里,王盟提出了辞职,我便毫不犹豫地给他涨了工资。
王盟喜出望外,感动得好像要流泪,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没再提辞职。而我心想他亏了,要是他再要求我给他涨一次,我也会答应的。
现在我唯一能做的也许就是给王盟涨工资了。
如果留下每一个人都像留下王盟这么简单就好了。我愿意每个月给小哥发工资,只要他愿意留下来。但是他看得上我那点钱吗?
我不知道,我甚至连问他的机会都没有。
想到这里我心里萌生出数不清的感觉,我愤怒,疲惫,无奈地妥协,但是又不甘心,做不到在这件事上面认命。
这种感觉和闷油瓶离开时我的感觉一模一样。
也许这是好事,证明就算我对别的一切都无能为力,至少我从未麻木。闷油瓶走的那一天,我对在场的每一个人大喊大叫,试图让他们和我一起阻止闷油瓶,我对闷油瓶发火,我质问胖子到底怎么样才算局内人:非得躺倒死在里面才算是局内人吗?
胖子说,你就当你没看到他离开就行。
我心想放屁。我永远不可能当作没看到他离开。昨天不可能,今天不可能,明天不可能,永远不可能。
最终,我又一次拨通了阿贵的电话。他问我叫胖子来接吗?他正在炒菜,感觉心情还不错。
我说不用了,你就帮我转达一下,吴邪打电话过来了,他说挺想你的,也想小哥。
阿贵答应了我。
打完这通电话,我关灯,锁门,走出铺子,顺着湖边走回家。天色已经很晚了,过不了多久,又是新的一天。我知道明天我还是会躺在铺子里发呆,我知道不追逐谜题的生活没有意义,我还是会心安理得地退缩、软弱、嘻嘻哈哈和理直气壮地说“我不知道”,继续过做白日梦一样的生活。我知道现在的我什么都做不了,但我不会选择麻木。我不会忘记闷油瓶,不会忘记他的离开,也不会忘记等他回来。昨天不会,今天不会,明天也不会,永远都不会。
“小哥。”我边走边缓缓地开口,向着平静的湖面,向着寂寞的黑夜,向着喧闹的人群,“老海,你认识吗,他出事了。出了什么事我也不知道,就是估计以后再也见不到他了。”
回答我的只有风的声音。
“你呢,”我问,“你还会回来吗?”
【瓶邪】十点半的地铁7
“我梦到过年少的他,和我在年少时相遇。”
浙大小张梦见盗笔世界。已写完,日更。
【七】南华园
十一月底,杭州的冬天忽然来了。张起灵骑自行车前,得先戴上一副黑手套——手套自然是杭州本地人叮嘱他戴的。浙江图书馆古籍部外,西湖的水位落了,水色却变得更为澄清。靠岸边走,能望见无数灰色的小鱼,摇头摆尾地啄食游人的影子。
之前分到一大摞影印古籍的校样,明刊《白氏长庆集》,日本的诗词格律讲义,《百人一首诗卷图》,他断断续续看了快半年,终于看完。他师兄做主,大笔一挥,给张起灵放了假。每周五打卡坐一天班就好,反正就二十块,爱来不来。他算清闲了,吴邪却变得异常忙碌。吴邪平日不学习,却又担心挂科,临近期末,...
“我梦到过年少的他,和我在年少时相遇。”
浙大小张梦见盗笔世界。已写完,日更。
【七】南华园
十一月底,杭州的冬天忽然来了。张起灵骑自行车前,得先戴上一副黑手套——手套自然是杭州本地人叮嘱他戴的。浙江图书馆古籍部外,西湖的水位落了,水色却变得更为澄清。靠岸边走,能望见无数灰色的小鱼,摇头摆尾地啄食游人的影子。
之前分到一大摞影印古籍的校样,明刊《白氏长庆集》,日本的诗词格律讲义,《百人一首诗卷图》,他断断续续看了快半年,终于看完。他师兄做主,大笔一挥,给张起灵放了假。每周五打卡坐一天班就好,反正就二十块,爱来不来。他算清闲了,吴邪却变得异常忙碌。吴邪平日不学习,却又担心挂科,临近期末,便不免手忙脚乱。张起灵提议,他们这个月暂且先不联系,好让吴邪专心复习。他是出于好意,吴邪却大吃一惊,恨铁不成钢地说:“小哥,有时候我真想打开你的脑子,看看你到底在想什么。”
他说:“那么,我可以陪你。”吴邪不置可否,但张起灵第二天去位于学校西区的古籍图书馆时,却一眼认出了那辆黑色电动车。电动车的主人,就坐在古籍馆靠门的位置。边上的胖子眼尖,老早发现了张起灵,隔着窗冲他挥手。他在吴邪对面坐下,吴邪才慢吞吞抬起头,装出惊讶的样子:“这么巧啊,小哥。”
胖子在电脑绘图。吴邪则摊着建筑系的方格纸,满手都是墨水。两个人一胖一瘦,在人手一摞书的古籍馆里,显眼得很。在留学生食堂吃中饭,张起灵问:“怎么过来了。”
吴邪夹了满筷子的菜,努力地咀嚼:“想吃鹅肝寿司。”一边胖子快人快语:“哎,小哥你别见怪,咱天真就这脾气。他就是想你了,爱在心头口难开。又不肯来问你,非要拉着我来这儿碰运气——我擦!”吴邪一肘撞在他肚子上,胖子折腰捧腹道:“不得了,你有了新欢,不要咱俩的宝贝儿子了!”张起灵正把自己的鹅肝寿司夹到吴邪碗里,扬眉瞟了胖子一眼。胖子摇头咂嘴地道了声“阿弥陀佛”,端起餐盘,溜之大吉了。
“旧爱”走了,换“新欢”陪吴邪散步。上课前十分钟的路口,挤满了不到最后一刻决不出门的大学生。吴邪冲着马路对面使劲挥手,张起灵顺着方向看,是解雨臣。边上矮了一个头的,果然是霍秀秀。两拨人在马路中心交汇。吴邪指指点点:“大冬天的,还不穿棉毛裤。”
秀秀的白眼,翻到脑门上:“我有穿光腿丝袜,你好直男。”转身对着张起灵时,倒是一副阳光灿烂的笑脸:“学长好!”张起灵便也向她挥挥手,觉得自己忽然多了很多朋友。
两下里一耽搁,绿灯的倒计时已经数到了九秒。吴邪暗骂一声不好,就拽着张起灵就往前冲。过了马路,再走三百米,就是本地情侣都喜欢去的南华园。吴邪没有松开手,张起灵也没有提醒他。
他起床向来早。第二天洗漱时,瞧见麻雀停在阳台上抖水,见他来了,呼的一下就飞走。拉开纱窗,眯着眼看,还不信是下雨,直到底下有人撑着一把红伞走过。他的心里,隐隐有些失落。但还是去了古籍馆,走到门边的位置坐下,在对面放了两本书占座。想了想,又把一本移到身边来。
看《通鉴》,李德裕会昌伐叛。毕竟是期末季,图书馆渐渐坐满。他不断去走廊上灌热水,吴邪始终没有来。临近十一点,快要吃饭了。他提着保温杯在走廊上转过最后一圈,要回去时,却看见有人在门口晃悠。他不吭声,上去一把按住了那人的肩膀。吴邪被唬了一大跳,啪地把张起灵的手拨下去,埋怨道:“你走路都没声音的吗?”
他牵着吴邪往里走。吴邪把手轻轻挣出去,他立定,盯着吴邪,还是不说话。吴邪被他看得没有了办法,投降一般地又伸手来牵他。走廊怎么那样短,两个人的脚步落上去,一忽儿就走到头。他把手放开。
第三天吴邪又来了。这次就是直接走到张起灵身边,拉开椅子坐下。他还对着手里的影印本《白氏长庆集》,眼睛却往边上瞥,瞧见吴邪拉开了包,拿水杯,拿笔盒,拿一支一支的铅笔(那要笔盒干什么?),最后是一整卷图纸,窸窸窣窣地展开来。图纸推到最右边,吴邪把头也往右转,不经意的,就拿眼睛往张起灵身上一溜。两人的目光一碰,吴邪立刻转回去,又瞪了张起灵一眼。张起灵的手机一响,吴邪给他发了一条微信:“看你的书!”
古籍馆实在太远。之后他们便商量着,去基础图书馆,或者教学楼。有时胖子也来,便是异常的热闹。胖子一个人能演一整台相声,吴邪把饭粒从嘴角笑得漏下去。还有一次,他和吴邪两个人在西教学楼,他出去灌水时,远远瞧见一个人的身形神似胖子——要认错胖子是不容易的。走到了,胖子不在那里。他的肩膀却被人一拍,一回头,胖子一脸凝重,用下巴往上指了指。透明落地窗里,是吴邪在专心背建筑力学的知识点。胖子冲张起灵比了个大拇指,露出懂得都懂的神色。张起灵不动声色,向胖子微微点了点头。
吴邪一直在翻书,不知道是装着没看到,还是真的没看到。两个人去食堂,能打六个菜。吴邪点菜挑得很,选了生菜,韭黄,照烧鸡腿,糖醋小排,杏鲍菇牛肉片,还要一碗豆腐汤,张起灵则是来者不拒。两人在靠窗的位置坐下,用餐高峰期,很快就有了拼桌的人。张起灵习惯是吃饭不说话,吴邪却是不说话便吃不下饭。两个人一个一直吃,一个一直说,把拼桌的两个女孩看得可乐呵。
饭后健胃消食。启真湖边风大,黑天鹅把脖子蜷进翅膀里,荡悠悠地在岸边漂。张起灵道:“两周以后,要去北京开会。”
吴邪有些讶然:“开人大?那你写个提案,别让那些校外的再来留学生食堂蹭饭了。”
“不是。”
“你别说!让我猜一猜。”
“嗯。”
“完了,你的脑子能联通异世界的事情被发现了,你要被抓走了。”
“不是。”
“我靠,那还能是什么,难道你要去参加木头人比赛。”
“?”
“就是,‘我们都是木头人,谁先说话谁就输’。”
张起灵摇了摇头,吴邪做了一个投降的手势。张起灵道:“教育部要召开九校联盟基础学科本科生论坛,导师让我去。”
“我靠,太牛了,那你就可以去北京公费旅游了!你去玩多久?”
“不是玩。”他纠正道,“要去北大,交一篇论文,还要作报告。顺利的话,三天就回来。”
边说话边走,抬眼一看,前面已经是南华园。吴邪提议,来都来了,不如逛逛。园里两道抄手游廊,朱红栏杆映在碧波里。栏下数百残荷,一只白鹭听到人声,翩翩飞去了。嘎嘎的鹭鸣里,混着出一点稀奇的响动。好像游廊上有个人倚在那里,面前几道树丛遮掩着,看不真切。两人转过一步,吴邪怪叫了一声:“哦!”
难怪说本地情侣都爱来南华园散步,光天化日之下,散步竟然散到了长椅之上。那男生羞得面红耳赤,飞也似的跑了出去。女生撑着椅子起身,回头瞧,吴邪这时候竟还敢搭话:“没事,我们不认识你!”那女生一跺脚,踢踢踏踏地要往前追。吴邪在后边喊她:“哎,哎!东西掉了。”
那女生被他喊住了,犹犹豫豫地走回来几步。吴邪弯腰去捡地上那东西,忽的停在原地,过了片刻,才神色如常地直起身。张起灵被他挡住,看不清捡起了什么,只见那女孩子刚要伸手,忽的脸色大变,狠狠剜了吴邪一眼,东西也不接,直接跑了出去。
吴邪也不尴尬,大大咧咧地往长椅上一靠,把那东西往张起灵一抛。银色纸片一闪,张起灵接住了,才认得是最常见的计生用品。吴邪拍了拍自己边上:“坐。”
张起灵的尴尬,从脚底长到头发丝。游廊只剩了他们两个人,地下铺着些石片,吴邪捡了几块打水漂,打一个,便拍着手数:“一,二,三……”最远的跳了五步,“六”还没喊出口,那石片就扑的一声,落进了水上的小沙洲。吴邪手里玩着剩下的石片,忽的抬头道:“听说你本来要去北大读研。”
知道这件事的人没有几个,吴邪是从哪里听说的?果然,吴邪接着道:“啊,你别介意,是我一定要学长说的。我们两个都是摄影社的,他负责带新人,一来二去的,就知道了他是你室友……”
张起灵道:“盲人怎么摄影。”他的语气太过冷淡,吴邪过了一会儿,才意识到这是个笑话。
不知道瞎子跟吴邪说了多少,他这张嘴最擅长添油加醋,能把黄的说成紫的,把绿的说成红的。张起灵确实曾为保研北大准备过很久。论起因,还是大一时,去旁听高年级的专业课。说是专业课,其实不过是课表上可怜的几门,都没有挑选的余地。讲唐宋文学的老师,其实研究的是道教文献,被迫上岗,一声长叹:“你们要是去北大,有十六个古代文学方向的老师,你想上什么课,就上什么课。”
功利点说,如果想继续做学术,北大也是升学的最好选择。北大只收外校的第一名,所以他一向是第一名。到大三下半学期,写完了论文,填完了申请表。张起灵的导师,还帮他联系了北大的老师,这时浙大却出台了新的直博政策。
那时他还没有认识吴邪。绕着启真湖骑车,脑子里一边是十六个古代文学方向的老师,一边是本校的四十万直博补贴。导师是北大出身的,偷偷和他说,浙大的钱,不要也罢。他给白玛打电话。小镇上的语文老师,已经没法给小张提供人生指导意见。妈妈只是说:去你想去的地方。
他没有一定想去的地方。在杭州三年,没有培养起什么特殊的感情。而对遥远的首都,他也陌生得很。其实心里也知道,就算报名了北大的夏令营,也不一定能通过。再说通过了又能怎样?不过是对于顶尖学府幻想的再一次破灭而已。而留在本校,则是最优惠的选择。出于经济的考量并不可耻。张起灵一旦决定的事,便不会后悔。吴邪却道:“这不可耻,谁跟钱过不去。我是这样想的,小哥,凭你的能力,不管在哪里,你想做什么就可以做好。只是你决定要把你的才华,或者你的精力,贡献到哪个地方而已。而且,”他谨慎地往四面看了看,低声道,“北京的东西也太难吃了!”
张起灵把这句话回味了一遍,才品出来,吴邪是在小心翼翼地安慰他。他心里一动,在脑海里盘桓许久的问题,便脱口而出:“那天为什么来古籍馆?”
吴邪扯谎不眨眼:“学习。”继续打水漂。张起灵偏偏固执起来,去抢吴邪手里的石片。吴邪把手揣进裤兜,张起灵就按他的腿。他们离得实在太近,隐隐要变成方才那对情侣的架势。张起灵不动声色地往后仰,吴邪也察觉到了,两个人又撤回安全的社交距离。张起灵又问一遍:“为什么来?”
吴邪背过身,看着自己的手指,哼哼唧唧了一会儿,道:“你直博了,我总该读上研吧。”
“之前不想?”
吴邪道:“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喜欢读书。老子一毕业就要继承我三叔的铺子,把中国传统工艺美术发扬光大。”他左手抛着石片,又用右手接住,忽道:“为什么我们要聊这么沉重的话题,你不知道刚才那俩人在这里干什么吗?”
他当然知道。他也知道,吴邪为什么几次三番,把他带来南华园。这次他终于敢当着吴邪的面,把手指探进对方的指缝,又从他的手心里,拈出了那个小小的石片。接着,他站起身,在吴邪错愕的目光里,打出了一个吴邪这辈子见过的最长的水漂。
石片在湖面跳了九下,最后被小洲截断。吴邪目瞪口呆了一会儿,才转头道:“这有什么好比的?我看你有病。”
他道:“现在不行。”
吴邪恼怒道:“什么不行,你性功能有障碍啊?那要早说。”
“等我从北京回来,我有话跟你说。”张起灵道,“但是现在不行,还有两周就要交论文,我没有时间了。”
之后照样是一起自习、吃饭和散步,好像和之前没有什么不同。胖子不在的时候,他们会说起另一个世界的张起灵。说起他是怎样在悬崖峭壁上寻找张家故人留下的蛛丝马迹,或者把水泼在玉石上,窥探另一个世界的秘密。他们背后是十万大山,青溪如明玉,胖子和那个瑶族女孩赤脚站在小溪里,摆出一飞冲天的姿势。张起灵坐在靠边的石头上,在看水里的天空。照相机咔嚓一声响,胖子把照片翻到背面,写了三个大字:“羡慕吧?”又把笔递给张起灵:“你没有话要同他说的?”
他知道胖子说的是谁。
他们坐在帐篷里。夜静得很。风递来一点点瑶歌,胖子眯起眼,把耳朵贴到帐篷边缘的缝隙上。很快歌声过去了,只有虹吸潮拍打着湖岸,一浪又一浪。张起灵用指腹摩挲了一下照片上自己的脸,好像要把人从照片上揩落,轻飘飘,随水流到没有地方的地方去。手一松,胖子把照片抽走了。
胖子叹口气,用力拍他的背,又把手搭在他的肩膀上,道:“真的不跟他说两句?”胖子好像已经觉察到了什么。那些感情,明明张起灵自己都不太清楚。他也不知道怎么和胖子解释,他写下的每一个字,都要经过无数只手,无数双窥伺的眼睛,才会传到吴邪手里。所以那些话,他要亲口和吴邪说。
而在这个世界,两周的时间转瞬即逝。小张出发去北京那天,杭州在下雨。他没有几件行李,吴邪却一定要送他去地铁站。伞上的雨丝似有若无,一如两人之间的气氛,欲言又止。等他一只脚要踏上电梯,吴邪又把他拽回来,嘴唇开开合合,最后道:“你回来还有话和我说。”
他点点头,就看到对方的眼睛里,飞起一点异样的神采来。
杭州东站出发的高铁,在正午十二点时过长江。他边上坐着一个同校新闻系的女生,也是被派去开会的,一路上都在放PPT,背稿,念念有词。他有意把论文再梳理一遍,却又觉得困倦。江南的雨云,洇不湿北方的天空。一只白鸟飞过断云的边界,被日光照得鲜明。等过了长江,就是一片平原。光落在眼皮上,教人昏昏然。他想着吴邪临别时的脸,很快就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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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邪】《落云》23(古风/架空/仙侠)
(八)金麟神木(2)
百年前的人间西南,莽莽群山间有一条高峻山脊,拔地而起,走势磅礴,名龙脊岭,岭中又有金麟山,终年云遮雾绕,恍如仙境。
世上鲜有人知,此处乃是麒麟神族在凡间休养生息之地,那云雾即是仙障,以防凡人误入其中。
不知从哪日起,山中多出一株树苗,经年累月长成一棵一人多高的凤凰木。此处本就是集天地精华的洞天福地,这凤凰木又吸收了洞府中神君的精气,竟在短短二十年内就化出了树灵。
一日,这树灵化出人形,从树中剥离出来,一个趔趄滚落在地。他的人形是个清俊青年,此时赤身露体的,半件遮蔽的衣服也无。
青年从地上站起来,走了两步,却又因为不会走人的步子,再次摔倒在地,如是摸爬滚打许多次,...
(八)金麟神木(2)
百年前的人间西南,莽莽群山间有一条高峻山脊,拔地而起,走势磅礴,名龙脊岭,岭中又有金麟山,终年云遮雾绕,恍如仙境。
世上鲜有人知,此处乃是麒麟神族在凡间休养生息之地,那云雾即是仙障,以防凡人误入其中。
不知从哪日起,山中多出一株树苗,经年累月长成一棵一人多高的凤凰木。此处本就是集天地精华的洞天福地,这凤凰木又吸收了洞府中神君的精气,竟在短短二十年内就化出了树灵。
一日,这树灵化出人形,从树中剥离出来,一个趔趄滚落在地。他的人形是个清俊青年,此时赤身露体的,半件遮蔽的衣服也无。
青年从地上站起来,走了两步,却又因为不会走人的步子,再次摔倒在地,如是摸爬滚打许多次,直至浑身是伤,这才勉强学会行走。
如今刚开春,才过惊蛰,山中仍旧寒凉,树灵变成了人,便不似树木那般不畏寒暑,冻得直哆嗦。
他初开神识,既不知何为冷,亦不知该如何学人保暖,只赤足在山中懵懵懂懂地走着,直到误入了麒麟神君的洞府。
他走到里面,见那里躺着一个人,于是蹲下来好奇地看了一会儿,又看对方身上虽然多了一层东西,但似乎和自己是同类,于是放下心来。接着他又感到这人身上是热的,因此在他身旁缩成一团,紧紧贴着对方取暖。
这一刻,张起灵倏然睁开双眼,那原本如墨般的眼瞳如今像是溅了火星,煌煌跳动着,稍有不慎就要熊熊燃烧起来。
他不久前才遭到暗算,中了凤族的火毒,此时体内有一团邪火作乱,那火烧得他经脉灼热滚烫,烧得他理智全无,只想寻到一处清泉,将自己猛地扎进去。
在和那团魔火的撕扯中,他几乎神智尽失,头上慢慢化出了一对麒麟犄角,口中也冒出四颗兽齿来。
下一刻,他猛地伸出手掌,一把捏住那青年的后颈,将他轻易地提到了自己面前。
可怜的小树精尚不知发生了何事,只是惊呼一声,愣愣地看着面前这神情恍惚的同类,心底直觉般生出一股无名恐惧来。
他正要逃,却又看见了对方头上的犄角,他如今自然不知道那是什么,只是觉得很像自己的树枝,于是那恐惧便消散了些,好奇地凑近对方去看。
他一靠近张起灵,张起灵便隐约闻到对方身上的草木香气,那香气仿佛有安抚作用似的,吸引他继续凑近了去闻。
这一闻之下,他体内那头凶兽仿佛找到了出处,一个劲要冲破桎梏,于是他在对方脸颊、耳畔、脖颈不住地嗅闻,如同一头未开化的野兽一般。
最终,他在对方微启的嘴唇中间找到了那清气的来源,那源源不断的灵气好像一缕解药,疯狂吸引着他去攫取——不够,不够……
张起灵一片混沌的双眸猩红无比,犹如滔滔血海翻腾,随后穿过那青年清澈见底的瞳仁,在对方眼底纠缠不止。
猛然间,他伏下头攫住那两片嘴唇,从中吸取着那清风一般的精气,那股气令他血脉逐渐通畅,使他忍不住遵从身体本能,在那唇间胡作非为,甚至咬出了一丝血痕。那鲜血比气更有吸引力,引诱着他含住那伤处不断吮吸,丝丝甘甜涌出,缓解了他体内的痛苦。
小树精根本不理解这人在对他做什么,只是无比好奇 直到被咬破了嘴皮子,这才惊惧起来,开始本能地挣扎,不料双手却落入对方铁钳般的双手中,被死死压制着,竟丝毫动弹不得。
张起灵吸食够了那清冽精血之气,在神魂恢复如初前陷入了昏迷,青年就这么被他压在身下。
“虾仔,你闻到血腥味了吗?”
“闻到了,看样子族长确实伤得不轻。”
张海楼和张海侠匆匆赶来,见到的却是这么一副景象——他们族长紧紧抓着一个人,将那人压在身下,那人虽被挡住了,但一眼就能看出来是没穿衣裳的。
张海楼倒喝一口冷气:“好家伙!我们担惊受累,族长倒好,在这西南和暖之地胡混,弄玉偷香,颠鸾倒凤……族长吃的一口好菜,行径是个狂徒!”话说出口,就被张海侠捂住嘴拖走了。
青年能讲人话,但从不曾与人交流,是以不会交谈,此时听到这第一句话,一下便学会了,口中喃喃念了两遍:“吃的一口好菜,行径是个狂徒……”
张起灵醒来时,那青年还被他禁锢在侧,他不由一怔,迷茫地放开对方,随后目光在对方身上逡巡一遍,只见这人身上遍身青紫伤痕,嘴唇非但红肿无比,还被咬破了。
他不知对方身上那些伤痕是跌出来的,只当是自己神志不清之际做了什么狂悖之事,不由愣愣地看了看自己的双手,似乎不敢置信此等粗暴行径竟是他所为。
趁那青年还睡着,他用手在对方腕间和颈间都比了比,发现那些指痕都能与自己的手对上,不由按住额头拼命回忆,却怎么也回想不起前一天所发生的事。
他用灵识探了探青年的灵体,这才发现对方是山中一棵凤凰木所化,但却窥不见他身上的任何因果前尘。
这世上探不到因果的有两种人,一种是渡劫之人,另一种是与自己有因果牵绊之人——不知道他是哪一种。
与此同时的千里之外,一间炼药室内,一个小孩儿推着另一个小孩儿:“小莫?小莫?你醒醒……快醒醒……”
随后铁链叮当作响,药室的门锁被打开,外面的人进来看了一圈,最后点了几个人出来:“把这几个不能动弹的,都搬到大堂去!”
大堂之上,一个身着红袍的中年男人坐在金椅上,红袍上用金线绣着飞天凤鸟,他手里把玩着一粒发着微光的红色珠子,眸光不善地盯着面前低眉垂首之人。
“一群废物,我要这种无用之物做什么?”说完便捏碎了手里那颗珠子。
下属觳觫着解释道:“我……我们真的不知道……”
这时,另一名下属领人抬着几个半死不活之人进殿,对他道:“族长,这次的药初见成效,这几个已经不行了。”
红袍男人挥挥手,几人便又将人抬了下去,谁也不曾注意到,男人手掌间化作齑粉的红光渐渐飘散,有零星的光点散入其中一个孩子体内。
只是须臾之间,原本将死的孩子动了动手指,似乎有一道力量在他体内游走,使他身体里的病症逐渐消退。
张起灵身旁的青年此时也已经醒来,被张起灵一连问了多个问题,却是一问三不知,只会摇头。
张起灵颇为无奈,当即明白了这树灵是刚刚才化形,虽开了神识却不通人世间的事,不知道该如何与他交流,于是只好先替他化出一身衣服来。
小树精其实极想开口说话,但他从昨天到现在为止,就只学过那一句,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只好先试着说说看,于是就喊道:“狂徒!”他回忆着开口,“吃的一口好菜,行径是个狂徒!”
对面的人不由微微一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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