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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批量起诉商标侵权幼儿园,不断的侵权要怎么应对?

5月8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审理了5起以清华大学为原告、当地教育机构为被告的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不过,清华大学诉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清华幼儿园一案并未当庭宣判。

1997年,清华大学申请了繁体“清华”字样的商标,用于教育等领域。北青报记者检索发现,全国注册名称中含有“清华幼儿园”的企业或组织达401家之多,但其中多少家有合法的商标来源尚不得而知。

不仅是幼儿园等机构,线上教育网站或课程也想要搭上这一个大IP,免去推广宣传的费用,意图“一步到位”。

  • 18年3月,因认为江苏教育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在其经营的网站和教育机构名称中使用“清华”字样,清华大学以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其诉至法院,要求立即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300万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59290元。

  • 1月9日消息,被告一路先生、被告二北京老路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制作经营的在线课程“用得上的商学课 每天七分钟听清华MBA的内容课程”在被告三凤凰爱听(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运营的手机凤凰网“凤凰FM”网站中进行宣传推广并销售,涉案课程在宣传推广中突出使用了“清华”字样的商标标识,极易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该行为侵犯了原告清华大学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作为国内知名高校,清华大学一直致力于打击商标侵权,维护自己的品牌,也尽力阻止其他的商标侵权,以至于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

从各高校的申请注册商标的标志看,主要包括学校全称、简称、校徽、知名建筑物、景点等。例如,北京大学申请注册的商标包括北京大学、北大、燕园、博雅塔、未名湖、PKU以及北大校徽等,武汉大学申请注册商标则包括武汉大学、武大、珞珈山、珞珈以及武大校徽等。知名度较高的学校,商标保护还算全面;知名度一般的学校,商标保护意识还十分淡薄,甚至有些学校至今未申请注册任何商标。总体来说,国内高校商标保护还存在很多问题亟待解决。

根据《商标法》第四条的规定,高校有资格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同时,我国商标制度实行的是注册制,《商标法》第三十一条又规定了“申请在先”原则。因此,高校申请注册商标应该及时、趁早。除全称、简称、校徽这些基本要素之外,高校还需根据自身情况,将具有明显指向性特征的要素申请注册商标。这些要素一般包括著名建筑、著名景点等。

但是在遇到侵权时,应向清华大学学习。在遇到恶意抢注时,要奋起维权,坚持走完每一个法律程序,穷尽法律救济手段,最大程度维护学校的利益。

(部分信息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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