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FTER for ipad —— 让兴趣,更有趣

点击下载 关闭
期安Qi-Northeast 期安Qi-Northeast 的推荐 north-qi.lofter.com
宇文Yuwen

最帅的青年作家?那当然是谢女士了!大作家和她的小宣传员😋😋

  发现在LOFTER发视频没流量,那我在这边还是直接发图吧

最帅的青年作家?那当然是谢女士了!大作家和她的小宣传员😋😋

  发现在LOFTER发视频没流量,那我在这边还是直接发图吧

Green dog 幽灵绿狗
远在两万年前就出生的二十岁的人...

远在两万年前就出生的二十岁的人老娘等你等得好苦。

远在两万年前就出生的二十岁的人老娘等你等得好苦。

苦瓜大王

审判

 心脏比羽毛重者将被魔鬼吞噬

芦苇原

 神灵的居所,灵魂的终点

审判

 心脏比羽毛重者将被魔鬼吞噬

芦苇原

 神灵的居所,灵魂的终点

不咕鸟

浅谈dhy“大女主”塑造失败在哪?

1没有承认自己的女性身份

众所周知,广陵王一直以男装面对外人,小时候也是在偏爱自己的师尊

[图片]


(表面上说以万物为刍狗,实际为了救女主可以开阵鲨人的,而且我不敢保证他这个阵法精准打击敌人,没准连附近的人一起扬了)的教导下长大的,实际上并没有受到当时女子受到的压力。在那个年代,女子想要达到和男子相同的地位几乎不可能,可以说女扮男装这点导致剧情少了很多展示大女主不惧世俗眼光优点的机会,因为她已男性身份示人,并没有受到歧视。

可能有人想到了木兰替父从军,那我来说一下我理解的二者的差别。

首先,木兰从军是要经历练兵和战争的,她作为女性在身体素质上有天生的劣势,光是克服这一点就需要巨大...

1没有承认自己的女性身份

众所周知,广陵王一直以男装面对外人,小时候也是在偏爱自己的师尊


(表面上说以万物为刍狗,实际为了救女主可以开阵鲨人的,而且我不敢保证他这个阵法精准打击敌人,没准连附近的人一起扬了)的教导下长大的,实际上并没有受到当时女子受到的压力。在那个年代,女子想要达到和男子相同的地位几乎不可能,可以说女扮男装这点导致剧情少了很多展示大女主不惧世俗眼光优点的机会,因为她已男性身份示人,并没有受到歧视。

可能有人想到了木兰替父从军,那我来说一下我理解的二者的差别。

首先,木兰从军是要经历练兵和战争的,她作为女性在身体素质上有天生的劣势,光是克服这一点就需要巨大的后天努力,她会吃更多的苦,可能大冬天要忍着月事的疼痛连夜行军(这里向女兵同志们表示致敬)  广陵王设定是精通武艺的,但在学习的过程中无疑受到更多照顾,有哥哥,师尊和青梅竹马(这里没有歌颂苦难的意思,我觉得官方可以增加一些女主小时候刻苦修行的情节)她的事务主要是参与权谋,遇到危险还有阿蝉作为替的(原作设定)

其次,木兰大大方方承认了自己的女子身份。我觉得木兰诗最后的情节很好,木兰穿上旧时衣裳,重新以女子身份面对故人。她不认为女子的身份是丢人的,也没有为了封爵和奖赏或者担心战友的看法放弃自我。这点是广陵王没有做到的,抛开她女扮男装这点 ,因为确实受世俗所限。


她认为自己不是读女书之辈,是看不起平常女性的,但是那时有几个女性能够受到和男子等同的教育呢?又有几个女子在不守女诫的情况下被世人所容呢?(这事鸢曹植的剧情就提过的,曹植收留女子在他的院子里作赋,遭到当地居民严重反对)

话说没有人觉得除了同伙,只有男主知道女主是女性这个设定很别扭吗?只有我感觉很像男频小说才会出现的设定吗?(只有我知道,面前这个从容不迫的大臣其实是一位年轻美丽的女子……)

2对女子的态度

其实许多伟大女性都在尽力帮助同胞,例如邓绥创办男女都可以学习的学堂,和班昭互帮互助;武则天任用上官婉儿,并为太平公主专门修建道观,让她不用出嫁;张桂梅校长帮助女孩走出深山,见识更广阔的世界。而广陵王并没有明显照顾周围女性的行为,例如一直保护她,甚至随时准备为她付出生命的阿蝉,大可以让她远离危险的权利纷争,幸福地度过余生,或者废除“蝉”这个替死的职位,给阿蝉自己选择离开或者留下的机会 ,两个女子一起为拯救天下而努力。  

  我真的不理解glw既心疼阿蝉替死的工作又不改变现状,她现在这样就像大如表面说着心疼惢心,结果人要去慎刑司的时候连拦都不拦一下,真的无语=_=(别跟我说这个女主已经fw到连保护一个人都做不到了。。。)人家阿蝉本来是西凉的小公主,凭什么要为了glw这个所谓的大女主拼命啊。其他女孩要么像阿蝉一样为glw服务,要么像小乔 孙尚香一样被写成有怪癖的人,都是为了glw这个男人身份的大女主服务吗?

关于班昭写《女诫》这事,有说法是其实她和她弟子邓绥行事风格都和写的反着来的,写这玩意可能只是糊弄当时官员用的,评论区补充:班昭写《女戒》的原因是因为当时东汉外戚干政问题太严重,所以希望以此从思想上来约束女子有权后让外戚干预朝政 。还有一种说法是当时女子地位底下,为了让大多数女子能在男权下生存才写了《女戒》。后来才被统治阶级利用来当做道德标杆的。例如女子不可再嫁这点,其实汉末三国时期娶再嫁妇人是很普遍的,不然曹老板也不会落得爱人妻的外号。

3没有实打实的成就

女主作为广陵王,官职是靠青梅竹马皇帝哭出来的,


第一章帮忙找玉玺也没找到,第二章也没救的下刘辩,后面救徐州抄的刘备,但是方法是保护好曹嵩,然后把他交给曹操,这样曹操师出无名,就退兵了。。。


甚至在游戏剧情刺董的部分,为了突出女主的大义,把王允刻画成小人,曹操也跑到反派组织了。

而且最后成功刺杀董卓的不是女主,是被袁基成功策反的吕布,貂蝉的美人计也被删了,女性的高光几乎没有了。


还有让女主和以司马懿为原型(虽然我不想承认)的人聊汉臣虚伪真的好怪。。。


还有女主手底下除了没几个靠谱的,傅融是内鬼,贾诩是内鬼,刘辩行为极其迷惑,袁基背刺过女主,孙策对女主的支持是在周瑜和大乔身份的基础上的,左慈的意思以后两人可能分道扬镳……这大女主憋屈似了好吧。。。


事业整不好,爱情也一塌糊涂,就男主这支持率,谈个p的爱情。这剧情真的不是给玩家找不痛快吗?

一下写了将近一千五百字了,要是我写论文也有这灵感就好了

  最近对线都疲惫了,累了,毁灭吧

  二编:感谢评论区朋友的纠错和补充

知道有人破防啦

不想看双强,想看双弱,还不是那种一般的弱。

我想要他们体弱无能没有过人的智商,没有特殊的能力,过人的身份,就只是一个甚至需要放弃自己讨好别人才能活下去的最底层。

最好别说他们的爱情,他们要连自己的生命都无能为力才好。

想拼上自己的命给对方一个美好的未来,但被告知自己的命一文不值。

这时候要突然病倒一个可就好玩了,另一个哭泣说我会治好你,可还没说完就被一个吻堵回去:“我没事,明天就回家吧。”

他们根本没钱治这个病,不如说——这个病之前钱就足以逼的他们只能艰难的角落喘息,生病之后要想治钱就是活活逼死他们。

所以不治了吧,我没事的,你也别说这种话。

我想看生病方遮遮掩掩自己的病痛苦楚,...

不想看双强,想看双弱,还不是那种一般的弱。

我想要他们体弱无能没有过人的智商,没有特殊的能力,过人的身份,就只是一个甚至需要放弃自己讨好别人才能活下去的最底层。

最好别说他们的爱情,他们要连自己的生命都无能为力才好。

想拼上自己的命给对方一个美好的未来,但被告知自己的命一文不值。

这时候要突然病倒一个可就好玩了,另一个哭泣说我会治好你,可还没说完就被一个吻堵回去:“我没事,明天就回家吧。”

他们根本没钱治这个病,不如说——这个病之前钱就足以逼的他们只能艰难的角落喘息,生病之后要想治钱就是活活逼死他们。

所以不治了吧,我没事的,你也别说这种话。

我想看生病方遮遮掩掩自己的病痛苦楚,实在遮不住就当成笑话表演,或以搞笑的方式讲出来。我想看另外一方痛恨自己无能为力。

他们都要躲在对方看不见的角落哭,然后重新笑出来,亲吻拥抱为明天想办法。

另一位可太想治好生病方的病了,于是他努力工作多找活干——嘿,死了!

老板们推脱着不承认是自己的问题,毕竟传出去影响不好听。

生病方就这么撑着自己可怜的病弱的身体只想为爱人讨个公道,看着钱或许有心动有犹豫但闭了眼想只要自己不去看就是没有。

他闹不起来,如果不要钱就什么也没有。

所以他什么也没要,安安静静的在自己爱人的碑前休息,永远闭上了双眼。

抱歉啊——好像,没给你讨来公道。

m2mtt

“我要是赢了,就要你当我的露水情缘。”

“那我要不输一场,再赢也不亏。”


“我要是赢了,就要你当我的露水情缘。”

“那我要不输一场,再赢也不亏。”


蓝匣子

倒吊人组|费城故事

很恶俗的异性恋爱情小品,全文1.8万字一发完,洁癖患者勿入。



0


在前男友给我戴绿帽子的前一个周,我在部门领导儿子的婚宴上认识了ENTP,他穿了一身考究的蓝色西装,胸前的口袋里还别了一朵骚包的浅蓝色鸢尾花(和他的衬衫颜色相同)。我当时就怀疑他是同性恋——在得知他能分清不同布料材质和维秘天使的各种口红色号之后,这种怀疑愈发加深。


对此,他感到很委屈:“难道我就不能是裁缝和化妆师的儿子吗?”


我的回应是:“不能,因为我讨厌你。”



1


我讨厌他,因为他是个目中无人的自大狂,总是觉得自己比所有人都了不起,成天摆着那副神气十足的嘴脸;我讨厌他,因为他说话的时候...

很恶俗的异性恋爱情小品,全文1.8万字一发完,洁癖患者勿入。



0


在前男友给我戴绿帽子的前一个周,我在部门领导儿子的婚宴上认识了ENTP,他穿了一身考究的蓝色西装,胸前的口袋里还别了一朵骚包的浅蓝色鸢尾花(和他的衬衫颜色相同)。我当时就怀疑他是同性恋——在得知他能分清不同布料材质和维秘天使的各种口红色号之后,这种怀疑愈发加深。


对此,他感到很委屈:“难道我就不能是裁缝和化妆师的儿子吗?”


我的回应是:“不能,因为我讨厌你。”



1


我讨厌他,因为他是个目中无人的自大狂,总是觉得自己比所有人都了不起,成天摆着那副神气十足的嘴脸;我讨厌他,因为他说话的时候总要显摆两下自己看过的书和去过的地方,偏偏那些还都是我渴望不可及的,比方说莎士比亚书店、米兰大教堂和帆船酒店旁边美丽的朱美拉海滩;我讨厌他的西班牙口音,讨厌他棕中泛金的发色,讨厌他的蓝眼珠,讨厌他鼻尖的弧度,讨厌他发言时习惯性舔舔嘴唇和挠挠鼻翼的小动作,讨厌他看着我时,那总带着点嘲讽与无奈的神情。


我非常讨厌他,理由有无数条,但最重要的也许是在婚宴的宾客席上,他找到我,一字一顿地对我说:“你的男友是个白痴,甩了他吧。”


那时我24岁,刚从波士顿的一所大学毕业,回到了老家费城上班,在一家出版社当编辑。部门领导是我的远房亲戚,我们的血缘淡到可以登记结婚,但他还是像亲爸爸一样照顾我,带我熟悉职场上那些明里暗里的弯弯绕。


他的儿子比我大两岁,找了个明眸皓齿的西班牙媳妇,两个人郎才女貌、十分登对,领导成天乐得红光满面,我也由衷为他们感到高兴。


婚礼在费城的一家酒店举行,我带着男友一块儿赴约,他非常讲究地戴上了他那块字迹糊得看不清的古着劳力士手表,据他描述是他的意大利-罗马尼亚-白俄罗斯旧贵族奶奶传下来的,到现在已是绝世孤品——我有罪,因为我当时深信不疑。


也许我确实智商不够用,要不然也不能被那么个货色耍得团团转,甚至把他说的每句话都奉若圭臬。不过他的确有他的过人之处,身高六英尺,哈佛高材生,金发碧眼的网球健将,家里还有一片种满薰衣草的大庄园。他是《费城每日报》的记者,博学多才,能说会道,还有一颗善良的富有同情的心,会专门把剩饭剩菜喂给路边的流浪猫。


我当时被他迷得神魂颠倒,以至于对真相充耳不闻——他压根不是什么记者,而是各种网络花边新闻的撰稿人,家里的“庄园”实际上是一间臭气熏天的鸡鸭农场,那学历更是水得能挤出一滩:三周交流行,一生哈佛情。


而只消一眼,ENTP就看出了这是什么品类的草包,他甚至能给出个准确定义,因为那人在短短五分钟的发言中提到了三次自己在哈佛的经历、两次和罗杰·费德勒在瑞士的偶遇、四次殖民时代庄园生活趣事和一次因为家教颇严而难以追求的职业网球选手梦。他不明白为什么连这种人都有女朋友,难不成大家都不能在第一眼看透此人的真面目?


不论如何,他都对那人身边的黑发女人充满同情,因为她看上去像个正常人,说话也挺有意思——最重要的是,她打扮得刚好像可可·香奈儿,闻起来也像,而后者恰好是他最欣赏的女性设计师。


那天他善心大发,特地在她拿饮料的空档走过去,本来还想了比较委婉的措辞,但话一出口就变成了:“你的男友是个白痴,甩了他吧。”


而对方也毫不意外地露出了不可置信的表情。


ENTP注意到,她眼珠的橄榄绿中还掺着一丝金色,在灯光下相当梦幻。


“……你有病吧?”


她撂下这么一句,扭头就走。


而他站在原地,感到莫名其妙地摸了摸鼻子。



2


我觉得这人简直是神经病,他好像是新娘那边的亲戚,一口英语带着叫人难以忽视的西班牙腔。地中海男人以性感著称,然而在这个人身上,我看不到一丁点儿魅力——他对自己的经历夸夸其谈,总是装作不经意地给我的男友下套,把他绕进去后又让他下不来台。再者说,他长得也不是我喜欢的那一挂——棕头发,薄嘴唇,一双狡黠又冷酷的蓝眼睛,还有那时不时出现的、好像是为了故意显得自己游刃有余的肢体语言。


所以在他第二次过来找我,想和我借电话的时候,我压根不搭理他。


“拜托,你就帮我这个忙,好不好?”


ENTP的语气很好,听上去可怜巴巴的,但我不吃这一套。


“这里有那么多人,你别找我。”我说。


“他们都说英语,我听不懂。”


“我也说英语。”


“你不一样,你会西班牙语。”


“何以见得?”


“我就是知道——而且我还知道,你马上要分手了。”


“为什么?”


“你借我手机,我就告诉你。”


“别在外面招摇撞骗了,我不感兴趣。”


“你会的,”他说,“就在一个周以后,你肯定会分手。”


“诅咒人会倒霉。”


“你和我又不认识,我诅咒你干嘛?”


“嫉妒是很可怕的。”


“嫉妒?”他好像感觉很好笑,“我嫉妒谁?”


“你自己清楚。”


“我不清楚。”


“那关我屁事?”


“我虚心向你请教。”


“我没文化,别请教了。”


“你明明很聪明,比他们所有人都聪明。”他突然开始赞美我,“而且我们都是摇滚主义者,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这突然的转折让我摸不着头脑,但内心深处仍然隐隐感到受用。尽管仍然板着张脸,我总算愿意高抬贵手地施舍给他一个眼神,然后发现后者正笑眯眯地瞅着我,就像瞅着一个拼积木的幼儿园小孩。


“你怎么知道我听摇滚?”鄙视链基因在我体内觉醒,“怎么看出来的?”


“你借我手机用用,我就告诉你。”他的语气很诚恳,“我真的需要联系一下我的朋友,我们今晚要一起去看电影。”


“看什么?”


“《安妮·霍尔》。”


“伍迪·艾伦那个?”


“当然。”


“噢……”不得不说,我有点心软,“你的手机怎么了?”


“我没有及时让美国运营商从我这捞好处,他们急眼了。”


“说人话。”


“没话费了。”


“……”


“拜托,我在美国无亲无故……”


“停,新娘难道不是你的亲戚?”


“当然不是啊,”他说这话的语气格外轻松,“我们根本不认识。”


“不认识?”


“是的,我只是觉得婚礼的花束布置得很好看,就进来瞅瞅。”他无所谓地耸了耸肩,“不过你放心,我还是随了点心意的,我的脸皮还没厚到吃白食的地步。”


如果我再大胆一点,就会当场大叫报警,让酒店里的所有人合力把这个不速之客赶出去——然而我并没有那么做,甚至没动一点心思,原因至今未知。


ENTP仍然可怜巴巴地望着我,联想到他说的“无亲无故”,我真的心软了,毕竟我是该死的本地人,难免privilege而不自知……


“好吧。”我最终还是答应下来,“你打吧,但是不许离开我的视线。”


“谢谢你,你太慷慨了!”


他兴高采烈地接过我的小黑莓,噼里啪啦地打出一串数字。随后,就在我惊异的目光中,他的口袋滴哩哩地响了起来,又很快安静下来。


花了整整十秒,我才意识到自己被耍了。


而在我回过神来、想找罪魁祸首好好算账的时候,他早就从我面前消失了——老天作证,我连他是怎么离开的都没注意,这人好像凭空消失了一样,眨眼的工夫就没影了。


只剩下一部贴了水钻的黑莓手机,孤零零、凉冰冰地躺在手心。



3


以一种卑鄙的方式,ENTP拿到了我的电话号码,我不敢相信自己居然真的相信了他,并在那么一瞬间对他产生了同情——事实证明我的想法是对的,他就是一个满嘴跑火车的混蛋,真正的卑鄙小人!


然而就在我要把这个卑鄙小人抛之脑后、接着全心全意投入生活的时候,命运跟我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


在某天加班取消,我抱着一瓶红酒和一袋蜂蜜饼干打开家门的时候,发现我的男友正和我们42岁的女邻居在我斥巨资购买的宜家沙发上叠罗汉。两人大汗淋漓,陶醉的表情堪比法国风月片,连我的突然闯入都没能打断这水乳交融的激情。


红酒瓶碎了,狗男女的脑袋上多了个血窟窿。


我在号子里蹲了一晚,最后还是我爸找一个在警局工作的叔叔把我放了出来。


后面也没什么解气的复仇剧情,因为我从头到尾都晕乎乎的,就像在做梦,实在是没脑子想那么多对策——我分手了,窝囊地搬了出来,几乎什么都没有拿。


而在彻底关上那扇住了一年多的公寓大门时,我居然还可耻地想:难不成在这年头,24岁的青春年华还比不上42岁?


总而言之,事情就是这样。


爱看爽文剧本的人要失望了,因为我几乎哭得要把心肝脾胃肾都呕出来——某人是我的初恋,我连什么时候结婚、在哪里结婚、婚后生活在哪个社区都想好了,况且那天是我的毕业纪念日,我总爱搞一些乱七八糟的纪念日来督促自己热爱生活,没想到堂堂博士帽变成了爱尔兰大绿帽。


我在家里躺了三天,几乎不吃不喝,活得像个吸血鬼。第四天,我拖着虚弱的身体爬起来觅食,手机突然收到一条短信,是一个陌生号码发来的。


“感谢你那天借我手机,慷慨的女士!”那短信这样写,“最近工作忙,搁置了好多事情,实在不好意思。如果你有兴趣的话,我现在可以回答你当时的问题了。”


说实话,我一开始还没反应过来这是哪位——然而“借手机”三个字一下让我要素察觉,某个深蓝色的身影跃入脑海,我几乎一瞬间就想到了那位蹭席的厚脸皮西班牙人,他那非典型的长相我一辈子也忘不了,还有他说的那些混话,什么蠢货、什么诅咒、什么你一个周之后就会分手之类的……


……


等等。


婚礼是什么时候来着?


我用为数不多的脑细胞思索着,最后悲哀地发现,他的每一条诅咒都应验了,不管是“白痴前男友”还是“一周后分手”,统统言出法随。


我怀疑自己真的被诅咒了,他们西班牙不是有什么巴斯比之椅吗?


……不对,那好像是英国的。


总而言之,是那些邪恶的欧洲人和他们邪恶的巫术!殖民者能有什么好东西?特别是他们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狼狈为奸,祸害整个美洲大陆,克里斯托弗·哥伦布就应该被钉在耻辱柱上,他……


……


也许我应该和他见一面,我想。


我说的不是哥伦布,是ENTP。



4


“发现得够早,你就偷着乐吧!”


ENTP给自己倒了一杯饮料,又满上了我面前的杯子。


“你想想,万一在你生完两个孩子的时候发现,他们那边大汗淋漓爽得不要命,你累得满脸通红,肚子上的剖疤痒得很,车上载着两个哇哇大叫的小恶魔,其中一个还尿在了汽车坐垫上,泡暖和了你今晚要做的牛肉和土豆——老师叫你明天去学校谈话,因为你儿子老是掀开裤子给其他小女孩看他小小的第二性征……”


“你能不能把嘴闭上?”


他比喻得太恶心,我甚至都不愿在脑中联想。


“我只是想叫你看开一点。”他说,“你现在走朋克风格了?”


我知道他在说我惨白的脸色和松垮的衣服,但我懒得跟他斗嘴。


“你是不是诅咒我了?”我问。


“啊?”


“你诅咒我了,是不是?”


“我没听懂你的意思。”


“我的人生原本好好的,一遇到你,直接底朝天。”


“这可不关我的事,我根本不认识你。”


我这才发现,我们连彼此的名字都不知道。


“你怎么知道我一个周以后就会分手?”我又问。


“我猜的。”他又是那语气,“这又不难。”


“猜?”


“是啊。”


“怎么猜的?你看出他有小三?”


“他难道不是一看就是白痴?”他皱起眉头,“就算他是只矢志不渝的忠贞鸟,你也应该跟他分手。”


“所以你觉得我也是白痴?”


“怎么会?你怎么这么想?”


“因为我跟他谈恋爱,我爱他,到现在好像也是。”


“如果我真的觉得你蠢,就不会坐在这里。”他用食指指骨轻轻敲了敲桌面,“我的时间很宝贵的,你明白吗?”


“……那我不打扰你了。”白痴固然可恨,自大狂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再见,祝你永远有话费。”


“你去哪?”


“世界上任何一个没有你的地方。”


“这种地方还真不好找。”


“你到底有什么毛病?”


“我有点扁平足,腰也不太好,做不了仰卧起坐。”他站起身来,走到我身边,“来吧,我带你去个地方。”


“你要干什么?”


“不干什么,就短暂地收留你一会儿。”他突然凑得很近,握紧了我的胳膊,“我怕你晕倒在街上,然后被政府工作人员抓进实验室研究超人类血清。”


“什么鬼?”我简直不能理解这人的脑回路,“能不能少看点电影?”


“那可是你们美国的特产呀!”他俏皮地眨了眨眼睛,“如果西班牙的科幻电影有如此声誉,我们也不至于要死要活地踢足球了。”


第一个西班牙王朝于二十一世纪00年代末建立,那时的西班牙国家队所向披靡,接连斩获两座欧洲杯与历史首个世界杯。


然而很可惜,我对足球不感冒,要不然我可能会更生气——也许吧。


不过,我很快就后悔了——看见屏幕上出现的贾斯汀·比伯的大脸时,我连哭都哭不出来了。所谓“收留”,就是带我到一个日本人开的卡拉OK店里唱歌,头一首还是该死的贾斯汀·比伯风靡全球的神曲Baby。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他们总喜欢把他叫成美国人,他明明就是根正苗红的加拿大人,和美国一点关系也没有!


伴奏一响,话筒一拿,劲歌热舞立马开场。ENTP一边唱、一边用食指指着我的鼻头尖,金棕色的头发在灯光下泛着奇异的色彩。


他是真的破锣嗓子,唱歌的时候还总有一种奇怪的腔调。明明是这么乐观积极的曲子,我却突然悲从中来,有可能是因为又想到了沙发上的激情大戏(昂然挺立的某器官和松弛下垂还晃来晃去的某部位),有可能是因为以前陪我一块笑一块闹的人绝情的背叛,也有可能单纯是因为ENTP唱得太难听了——我的命运已经足够悲惨,并不需要他的歌声来火上浇油、雪上加霜。


我忍不住把脸埋进手掌心,试图逃避现实和那催命的歌声。似乎是上天听到了我的祈祷,歌声戛然而止,只有富有节奏的伴奏持续响着。


我总算能缓口气,可好景不长,耳边突然响起一个声音:


“怎么了?”他一屁股坐到我旁边,热气呼在我的耳廓,“不开心吗?”


“不是。”


“那怎么了?”


“没怎么。”


我总不能说,是因为你唱歌太难听吧?


他沉默了好一会儿,我已经开始思考待会儿点什么歌了。然而下一秒,他又凑了过来,这次更近,我甚至能感受到他的脸颊擦过我的手指。


“不会吧,真哭了?”他问,“有那么难听吗?”


“……”


我实在没忍住,把手从脸上抽回来,然后就看见一张大脸忽地出现在面前,吓得我差点一巴掌呼上去、把他扇个灵魂出窍。


“你到底有什么毛病?”我大叫,“这也太吓人了!”


“没哭啊?没哭就行。”他的关注点似乎永远都不寻常,“我还以为是我唱歌太难听呢。”


这下我可再也受不了了,这简直不是正常人。


“……人,”我咬牙切齿地说,“贵有自知之明!”


“我觉得我声音不错,只不过唱出来的效果总会打折扣。”他一本正经地说,“我觉得这和声音的传播介质有关系,你明白吗?就是骨传导那些的……”


“谁告诉你的?”


“我自己琢磨的。”


“……好吧。”


“这首歌还没结束呢!”ENTP把一个话筒塞进我手里,“你会不会唱?一起来呗!”


“我才不会唱这种歌。”我嫌弃地别开脸,“俗死了。”


“有一个词,叫雅俗共赏。”


他再次冲我眨了眨眼,然后潇洒地一甩头,接着大唱神曲。


而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我感到心里一抖,似乎有种莫名的异样在滋生。



5


“你真叫这个名?”


“还能有假?”


“听起来像个十八世纪的贵族。这中间的三个字母缩写是怎么回事?”


“我的爸爸,爷爷和顶头祖宗。”


“你妈妈呢?”


“在妹妹的中间名里。”


“……好吧,也不错。”


ENTP有个和他的性格完全不符的、十分风雅的姓名,这是他的裁缝父亲和化妆师母亲的共同手笔——然而我根本不信他说的任何一个字,我仍然觉得他是同性恋,因为没有直男会成天把自己打扮成一只花孔雀,也没有直男会每个月订世界各国的时尚杂志(除非是《维多利亚的秘密》)。


他出生在西班牙沿海一个风景秀丽的度假小镇,在他很小的时候,全家就搬到了马德里,他在那里完成了大学学业,又到美国来念研究生,毕业之后工作了两年也只比我大一岁。他在一家经纪公司工作,主要负责洽谈合作事宜,用三寸不烂之舌为自己的客户争取最大利益。据说挣得不少,因为他总是能拿到提成,有时还能收点小费。有了这些收入,他负担得起租一间现代风格的大公寓,我去过一次,他的客厅宽敞得能打篮球。


不要问我为什么会知道这些,因为在那次诡异的卡拉OK行之后,我们又诡异地开始见面——频率不高不低,每周两三次,有时出来一起吃饭,有时出来喝杯咖啡,还有些时候什么也不干,就单纯待在一块儿,无所事事。


“你今晚有事吗?”


通常是他打电话来,或者发手机短信。


“没事。怎么了?”


我当然没事,我能有什么事呢?


“电影节/画展/新餐厅/新书店/百货商场新专柜,感兴趣吗?”


“我看看。”


这发言是我抬高身价的策略,我通常会在十分钟左右之后才给回复,答应九次,拒绝一次。


我的朋友们一下都知道了这件事,她们感叹我是真正的人生主角,从来不让自己囿于虚无的感情,也从不让自己闲着,是当之无愧的楷模!


有些时候,我真想拜托她们不要再说了——但转念一想,让她们知道我为渣男哭了三天三夜好像更丢人,于是我又默默把嘴闭上了。


“我觉得他蛮有型的,”朋友A说,“西班牙的男人,你懂的。你们睡过了吗?”


“你也真是有本事啊!”朋友B拐了一下我的胳膊,“比之前那个好多了,这个还有钱!”


“你们别说了,行不行?”我无奈地叹气,“我感觉他不喜欢女的。”


“啊?”


“字面意思!”我拍拍桌子,“他可能不喜欢女的。”


朋友A:“你不是女人?”


朋友B:“你骗了我们这么久?”


“滚!”我差点气晕,“我说他可能是同性恋!”


“真的吗?我不信。”


“我也不信。”


“为什么?”


“他看你的眼神都不一样,我们又不傻。”


“哪里不一样?多了一分蔑视是吗?”


“你懂什么?”她们捶胸顿足、痛心疾首,“那是爱,是倾慕,是真情,是跳动的心……”


我忍不住打断她们。


“行了!”我嘟囔着,“胡说八道。”


故作头疼地揉脸,我其实是不想叫她们发现我脸红了。


她们说的什么有没有型、有没有钱之类的,我本来不怎么在乎,可被这么一提,倒也不由自主地开始关注起来。


他好像确实长得挺帅的,面部轮廓像德国人,眉毛和眼睛的线条很锐利,下半张脸却又很柔和,鼻尖的弧度窄翘得像个女孩。我感觉他有点像汤姆·克鲁斯,但又有不同的气质,个中门道我暂时说不出来。


每当他穿衬衫的时候,领口会露出一小截脖颈,我有时会望着他的喉结出神,心想吸血鬼应该不会咬这个地方——在那个时候,最火爆的电影是《暮光之城》,最火爆的电视剧则是《吸血鬼日记》。


还有他的那些小动作——说话时习惯性的挑眉、舔嘴唇和耸肩,略显不屑的眼神,还有倾听时那副势在必得的神气。以往我觉得这副模样真欠打,但总有那么几个瞬间,我觉得这样还蛮可爱,甚至会情不自禁地微笑起来。


每到这个时候,我都会强迫自己回忆沙发叠罗汉。


至于财力嘛,我倒是真的觉得无所谓,因为我挣得也不少,反正不比他差。我们有时会一起去吃一些高档餐厅,甚至特地驱车去其他城市,就为了吃上一口当地知名的美味佳肴——他总会装出一副文质彬彬的样子,让我挽着他的手臂步入餐厅,就好像我们是一对高贵悠闲的名流夫妇,而不是每天苦哈哈上班的费城打工仔。


我们的身份变了又变,有时是史密斯夫妇,有时是相依为命的癌症病人,有时是风烛残年的亿万富翁和他年轻漂亮的第七任太太,还有些时候是疤面煞星与前任老大的老婆。我们一块去看电影,一块吃饭,一块在费城的大街小巷转来转去——真是奇怪,怎么我就感觉这样有意思呢?


我是说,和他聊天,和他随便做点什么,或者只是静静地待在一起。在公园的长椅上,绿荫蔽日,微风和煦,来往的行人络绎不绝,而我们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做……


怎么我就感觉这样有意思呢?


我也不是没往那方面想过,只不过我过不去心里那道坎,因为我总感觉他是同性恋,尽管我自己都不知道这种感觉从何而来。


一个男人爱干净、爱打扮就是同性恋了?这样的标准未免太过武断,可是……


我究竟在迟疑什么呢?


就在不知道第几次萌生“这人还蛮可爱的”的想法之后,我惊恐地发现叠罗汉免疫法已经不管用了,更可怕的是,我在脑中自动把两位主角换成了我跟ENTP。那幅画面太恐怖了,我不知道自己的大脑在干什么。这难不成是潜意识的错?


我告诉自己,应当采取措施了。



6


能有什么措施呢,我又不能把他怎么样。


有些时候我会感到倦怠,特别是在他把我送回家、我关上门,收起笑容,把靴子踢得东一个西一个,最后带着妆疲惫地倒在沙发上的时候。瘫在床上,我总是会想如果刚刚邀请他进门会发生什么——卧室离得有点远,沙发估计很合适,直接在门廊里也不是不可以。


尽管我知道,纵使我有那个胆子邀请他进门,我也只会给他泡一杯不知道过期了多久的甘菊茶,然后随便聊聊(听他锐评我过度依赖二手市场和宜家家居的生活方式),再在一个小时后礼貌送客。


此刻可以化用《爱情故事》中奥利弗的发言:“我不是不会,我是不知道该怎么干。”


我在21岁以前没有谈过恋爱,因为肥胖贯穿了我的整个少女时期,我似乎一直活在与性缘隔绝的另一个维度。在大学闪电瘦身后,我结识了前男友,他是我的初恋,我本来以为这就是我的一辈子——命运弄人,我曾经很害怕孤独,但这玩意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起码我现在很自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用照顾任何人的感受,也没有任何人会不容置疑地指手画脚。


生活还得继续,而我们总能安全降落。


再说回ENTP,我简直拿这个人没办法。你根本猜不透他在想什么,就像你根本不敢想他下一秒会如何语出惊人。


他是个怎么样的人呢?我不好说,毕竟他好像从头到尾都是那个死德性,然而我的评价随着客观事实变了一套又一套,自大和自信,没礼貌和心直口快,牙尖嘴利和伶牙俐齿,自命不凡和耳聪目明,这些形容之间的界限并没有那么分明。


他从马德里来,住在两个街区之外的14楼,有份令人羡慕的工作,钱多事少,平常最大的爱好就是在外面的街头瞎晃悠。


他爱吃海鲜饭和蘑菇汤,对地中海料理颇有研究,不抽烟,喝起酒来千杯不倒;


他每天都要洗澡,胡须剃得干干净净,还会煞有介事地用各种护肤品把自己腌入味,闻起来和看起来都像海报男模特,我因此觉得他是个有男子气概的同性恋;


在聊到他感兴趣的事情时,他可以不带重样滔滔不绝三小时,其他时候他都是一个可以称得上是安静的人,几乎不怎么开口,可以捧着一本书沉默一整天;


他的头发是褐色,眼睛是蓝色,身高六英尺一英寸,肩膀的线条比例很美,下巴和脖子连接的地方有一道小小的、心形的疤痕,那是他小时候做饭前没擦干锅后长的教训。


我曾经讨厌他的一切,但现在又难以想象没有他的生活——甚至在某些时刻,我对他相见恨晚。


也许在他的世界中,我只是一个漂亮的花瓶摆件,附带倾听和陪饭功能。因为我只是个普通人,相貌平平,没有多少钱,没什么特立独行的念头,情到深处还容易结巴;尽管高中上过西班牙语课,但我的西语水平仍然只停留在早安午安晚安的水平,虽然他说这样已足够;我想表现得更大胆、更美丽、更吸引人,然而最后往往会弄巧成拙,变成夸张的卖弄。


不知道有多少次,我硬生生收回了伸向他的手,哪怕是在费城的圣诞夜,我们俩一块儿挤在他的阳台上看烟花的时候——天很冷,每句话都伴随着蒙蒙的雾气,我们的肩膀紧紧靠在一起,脑袋近得几乎要碰到一块儿。


ENTP转过头来,用几乎是耳语的声音对我说:


“你听说过槲寄生的传说吗?”


他说这话时紧紧盯着我,眼睛如同宝石一般倒映着夜空中盛放的烟花——而我,不出所料地,适时掉了链子。


“墙上有蟑螂。”


我说,他的脸色僵了一瞬。


“蟑螂?”他立马站了起来,“在哪里?”


“就在那里。”


他顺着我指的方向看过去,最后发现那并不是蟑螂,而是一块顽固的油漆渍。


“你可以考虑去配一副眼镜,”他似乎是真心的,“金色的镜框也许很适合你。”


“真的吗,谢谢你。”


“不用谢。”


“……”


虽然危机解除,但槲寄生的传说也灰飞烟灭了。我们回到屋里,开始打电动,然后我又不出意料地拖了他的后腿,让他的球队大输特输。


其实,我本来想说,槲寄生和油漆渍没有区别。你可以在任何时候、在任何地方吻我——无论如何,我都甘之如饴。


“你完了。”一位在波士顿大学研究心理学的朋友告诉我,“你爱上他了。”


“你怎么知道?”


“你没听过那句台词吗?爱就是当你决定和某个人共度余生的时候,你会希望自己的余生尽快开始。”


“我可没想和他结婚。”


“别咬文嚼字,不是所有人都惦记你那婚绿。”她说话一点也不客气,“你刚刚都说了,你没办法想象没有他的生活。”


“所以呢?”


“所以就是,你爱上他了。”


我爱上他了,所有人都这么说。


我爱上他了,就在被戴绿帽子的两个月后。


“你觉得有没有一种可能,我只是在缓解失恋的悲伤?”我说,“我被甩了,他又恰好出现,我自然而然把他当成了麻醉药和稳定剂。但其实我们并不适合,也不会相爱?”


“你这话说的,太可怕了。”她瞪了我一眼,“没必要对自己这么绝情,从一个极端跳到另一个极端也不是什么好事。”


“我只是在提出一个可能的设想。”


“不,你在给自己狡辩。”她说,“爱上某个人让你觉得很丢脸吗?”


“上一次确实有点。”


“爱上ENTP让你觉得丢人吗?”


“……我不知道。”


“你想想。”


“……不丢脸是不丢脸,可我怕他丢脸。”我如实回答,“毕竟我有时候确实很笨,你知道的。”


“你看吧!”


似乎是抓到了一个关键的把柄,她得意地微笑起来,打了个响指。


“你爱上他了,”她说,“而且已经无药可医了。”



7


我不爱他,我恨他。因为他是自大狂,是神经病,是这个世界上最莫名其妙也最可恨的人。


错了,一切都错了!


我真恨他,再恨不过。


故事还要从一个平常的午后说起。


春寒料峭,磨人的严冬终于过去,迎春花已然悄悄抽条。新年新气象,我决定给自己的小家添置些东西,便约上ENTP一起去宜家商场——他一向不喜欢这些地方,但还是答应下来,前提是我们晚饭过后要一起去看场电影,要不然对不起他“精心打扮三小时”。


我怎么也想不到费城这么小,小到我们会在宜家里和我的前男友狭路相逢,后者还带了一个我不认识的拉丁裔女孩。我们面面相觑,彼此都很尴尬(似乎只有ENTP悠闲地置身事外),直到我的前男友把ENTP从上到下地扫了一遍,然后酸溜溜地说:“知道你委屈,但也不至于这么饥不择食吧?”


他果然没忘婚礼上那些窘迫的时刻,他比我更恨这个西班牙人。


本来我并不打算跟他一般见识,然而看他那死出,好像话里话外都瞧不上ENTP,这让我很恼火。也许人的本质是永远不变的,我立即挽上身边人的手臂,用甜得发腻的语气说:


“我们走吧,亲爱的!”我说,“别理这个阳痿男。”


“……?”


在前男友难以置信的目光中,我拽住ENTP的胳膊,扯着他扬长而去。我以前沉迷于扮演完美女友的角色,不愿对男友说一句重话,就连分手的时候都只是哭哭啼啼地沉默,他估计怎么也想不通我是如何变成现在这副出口成脏的泼妇模样的。


我情不自禁地微笑起来——不得不说,畅快多了!


而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ENTP好像也有一瞬的忍俊不禁。要知道,他平时可是对这些低俗的屎尿屁笑话毫无兴趣啊。


这只是那天一个无关紧要的小插曲,我们谁也没被影响心情,手臂也从头挽到了上车,我感到心里美滋滋,甚至有点亢奋。在驱车去餐厅的路上,车里放着我们俩都爱听的电台司令乐队,我还中途放了一首凯蒂·佩瑞,他没反对,只是静静地微笑着,那表情还怪让我害羞的。在一家西班牙料理餐厅里,我们大吃海鲜饭和塞拉诺火腿,他还举起(装着果汁的)高脚杯,非常搞笑地致意:


“敬阳痿男!”他说。


我不敢相信他居然真的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出这种话。


“快停下,”我说,“这太恶俗了!”


尽管这么说,我还是笑着和他碰杯,随后小声说了一句:


“敬阳痿男!”


那天的欢乐时光好像就到此为止了,一切发生得太快,我几乎来不及反应——餐厅里出现了一个熟悉的面孔,就是那位在波士顿研究心理学的朋友,她带着男友来此地约会,刚好发现了正在嘻嘻哈哈的我们。


她几乎一眼就认出来ENTP是谁,但还是故作无知,阴险地让我加以引荐。


这似乎就是悲剧的开始。


看到她的脸,我一下从晕乎乎的冒着粉红色气泡的气氛中清醒过来。那些有关爱与自卑心理的知识涌入脑海,我下意识想捍卫自己的观点,于是便说出了有史以来最混蛋的浑话:


“这位是ENTP,”我装作漫不经心地介绍道,“之前在婚礼上认识的。”


“……”


气压骤降,我忽然有了很不好的预感,却还是硬着头皮寒暄了全程。


等他们落座之后,我回头看向ENTP,发现他并没有看我,而是自顾自地吃着盘子里的东西,看上去并没有闲情逸致与我交谈。


这样的状态一直持续到我在自己家楼下下车。


“我说,你怎么啦?”我小心翼翼地问。


“没什么。”他皱了皱鼻子,“就是感觉挺无聊的。”


“什么无聊?”


“我也不知道,可能所有事都很无聊吧,人也一样。”


我讨厌别人跟我打谜语,因为我总会忍不住对号入座,现在也不例外。我想,我干嘛要哄着你呢?我哄着教授,结果他给我压分;我哄着主编,结果被安排一大堆杂活;我哄着前男友,结果他给我戴了那么大一顶绿帽子,迁就他们到底有什么意义?


“那你随便吧。”我说,“拜拜。”


就在我快要走进大楼的时候,我听到他在身后说:


“你是认真的吗?”他说,“之前在婚礼上认识的?”


他在开玩笑吗?因为这点小事,他跟我怄气?


“怎么了?”我反唇相讥,“难道不是吗?”


“所以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对不对?我只有被你安排的份,在你遇见前男友的时候是你的‘亲爱的’,一遇到其他人,又变成无关紧要的路人甲了?”


“你爱怎么想就怎么想。”我气得说不出话,“再见!”


“再也别见了。”他说,“你跟他们一样无聊。”


“……”


我还是低估了他在我心中的份量,也小瞧了他这个人冷嘲热讽的威力。


虽然非常不想承认,但我当时的确感觉自己的心脏被从胸腔里硬生生地剜了出来,鲜血淋漓,软绵绵的身体组织糊了一地。


……


回到卧室里后,我哭了。



8


我恨他,因为他是个以自我为中心的自私鬼,总觉得世界就该绕着他转,谁不合他心意就要挨一顿不分青红皂白的嘴炮;我恨他,因为他自以为洞察人心,实际连一个最基本的心理都难以洞穿;我恨他,因为他连一丁点儿同理心都没有,从来不会想着从我的角度出发看问题,我只能做衬托他花红鲜艳的绿叶。我恨他的干草头发,恨他邪恶的蓝眼珠,恨他说的每一句话,恨他骚包的时尚品味,恨他的厨艺、爱好和音乐品味,尤其恨他那副自以为世间万物尽在掌握的、欠一顿好好修理的神态。


我非常恨他,理由有无数条,但最重要的也许就是在分别时,他说我跟其他人一样无聊,并完美履行了自己的承诺:再也不见。


短信停止,电话静默,一切都被摁下暂停键。


他消失了,再也不来找我了。


生活总要继续,我们总会平安着陆,这是我的座右铭。于是我继续全神贯注地投入生活,我努力工作,与人为善,每天都用各种各样的活动填满自己的生活,甚至给阳台上已经死去多时的多肉办生日派对。


我没事,ENTP就是个混蛋,我压根不在乎他——我跟所有人都这么说,搞得我自己都快信了。


比较荒谬的是,我发现好像所有人都把我们当成一对,他们总是会非常自然地提起ENTP,就好像他是我的丈夫或者什么其他类似的东西,真是令人作呕。


我跟他没关系,我告诉自己,没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个男人吗?


他不找我,我也不找他;他既然觉得我无聊,那我也可以说他是个自恋狂;他说再也别见,我只觉得好笑——难不成我想见你?真把自己当个人物了!


戴着这张无所谓的面具,我坚强地扛过了两个星期,无事发生,没有短信,也没有电话。人的本质是不会改变的,在那个朋友从波士顿放假回来之后,我一看到她就泪如雨下,因为我知道自己搞砸了——我把一切都搞砸了,这都是我的错。


“先别着急自责,”她的语气很冷静,“跟我说说,发生了什么?”


“老天啊,我是个混蛋!”我说,“我怎么能那么说他?说他是什么‘婚礼上认识的’?我们明明是朋友,还是非常非常好的朋友!”


“所以你伤了他的心?”


“也许,是的。”


“他不来找你了,你也很伤心?”


“是的,也许。”


“那你想要什么?”她推了推眼镜,“你是想早点走出来,还是找他和好?”


“……”


我沉默了,因为就连我自己都不知道。其实我的五脏六腑、每一种感官和每一个细胞都疯狂地涌向后者,然而要我亲口说出来,简直比登天还难。


“……我明白了。”她叹了口气,“我觉得你应该去找他,和他好好说清楚。”


“我不敢,他都说了再也不见。”


“气话你也信?难不成你也真的觉得他是自恋狂和神经病?”


“当然不是!”


“那你还犹豫什么?”


“我害怕。”


“有什么可怕的?”


“你难道不怕?”


“我不会让自己沦落到这种境地。”仍然是一张毫不留情的嘴,“你把这一瓶喝了,然后告诉我他家的地址。”


“……你要干什么?”


“你别问了,”她不耐烦地摆手,“照做就是。”


她是我唯一一根救命稻草,于是我绝望地照做,并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被她丢进了电梯间,直达14楼。在我乞求的目光中,她摁响门铃,随后迅速闪身进入电梯,留给我一个缓缓挤压消失的身影。


我不敢相信自己正在经历什么,就像我死到临头还不敢相信自己的确在ENTP的家门口,在凌晨12点,还醉成了一滩烂泥。


我靠在墙边,勉强支撑起身体,看着房门缓缓打开,一时间竟然有些恍惚。


“……你有事吗?”


我看到了穿着睡衣的ENTP,他似乎已经准备休息,却被我这个不速之客打断了。


“……我没事。”我说,“晚安。”


也许是因为我表现得太像一个神智不清的醉鬼,他皱起眉头,探头闻了闻:“你喝酒了?”


“一点点。”


“你的肝不好,应该戒酒。”


“你先少说两句!”我打断了他,“……如果不喝,我根本没胆量过来。”


也许是我产生了错觉,他好像笑了,可该死的逆光让我看得并不真切。


“你应该休息一下。”他说,上前想要扶我,“我扶你进来。”


“你等一下!”我大叫,他的手定在原地,“我自己可以。”


“我对此保持怀疑。”


“你还怀疑上了,装什么文化人呢?……”


刚迈出去第一步,我就被门槛绊倒,然后结结实实地摔进了他的怀里——这恶俗又老套的情节,怎么我心里就是这样乐意呢?


我一闻就知道,ENTP今晚肯定又用护肤品腌制自己了,因为他闻起来比我还香。真实的触感如梦似幻,我忍不住上下其手,像盲人摸象一般用触觉为他画全身像,而这似乎有些太出格了。


“……你要不给我个解释吧,”他的声音在头顶响起,“在你大半夜过来耍流氓、然后凄惨地被警方逮捕之前。”


我只能听到“解释”二字,也许他是想知道我那天为什么那么傲慢,为什么要把他的身份那么轻描淡写地带过——可那要从我朋友在波士顿修读的学位开始解释,实在太复杂了,我迟钝的酒精大脑属实难以胜任。


“今天先不说,行不行?”我问,“我会给你解释清楚,但不是现在。”


“不是今天,那是什么时候?”


我忍不住抬眼瞅他,平时曾看过无数次的眉眼与鼻梁似乎都变得陌生起来,还泛着柔和的光晕。我告诉自己,梦境是逼真的,只不过我们第二天早上会忘记一切,所以无所谓,一切都无所谓。


接着,似乎是用光了我所有的勇气——


我抱上他的脖子,恶狠狠地咬住了他的嘴唇。



9


原来他不是同性恋。


这是我醒来之后的第一个念头。


雪白的天花板,电灯,深蓝色的被褥,还有那萦绕在鼻尖的香味。在意识到这不是我自己的房间时,我恨不得自己昨晚死了——这样我就可以永久地逃避现实,逃避那个已经既定的事实。


我们俩打了一炮,好像还很爽。


我不知道自己应该是庆幸还是绝望。


得益于便宜大碗的日本柔顺剂,他的被子也是香的,我努力从脑中根除对男同性恋群体的刻板印象。房间里很安静,只有窗外呜呜的风声在呼啸,我不敢翻身,怕某人听到动静后知道我醒了——我不想面对他,起码现在不想。


不过还好,ENTP似乎并不在家,这给了我片刻喘息的机会。


迅速穿好(被叠得整整齐齐放在床头柜上的)衣服,我悄悄溜了出去,感到房间里的一切都那么熟悉又陌生——仍然是那个大得几乎有回音的客厅,柔软的地毯,可以联机打游戏的大屏液晶电视,颇有蒙德里安风格的彩色沙发,一柜子整整齐齐的书、磁带和DVD,还有那扇巨大的视野开阔的落地窗。


以前,我是这里的客人,现在我也不知道自己究竟算个什么。


厨房里有早餐,还有新鲜的水果和面包,但我什么也没吃,径直朝大门奔去。我只想回家,洗个热水澡,然后把自己蒙在被子里短暂逃离现实。然而不论是在下楼、打计程车回家、洗澡还是最后窝进被窝里的时候,我都难以抹去脑中的某个身影,还有我们昨天晚上做的疯狂种种。


他皮肤的颜色与触感,他手臂上的疫苗疤痕,他落在我身上这里那里的手,他喘气的声响和头发里湿漉漉的薄荷洗发水香味,还有屋外的建筑光污染在他的眉骨之下投射的阴影。


我不得不说,和ENTP比起来,我的前男友的确可以被称作阳痿男。


具体的我不愿多说,因为我越回忆就越想死。


一觉醒来,时针已经来到了八和九之间,我被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吵醒,来电显示是我的心理学教授朋友。她已经在楼下,打电话叫我出来喝酒,其实是为了听听我们俩昨晚都发生了什么不可告人的事情。我拒绝了三次,又在她第四次开始软磨硬泡后认命地爬起来,胡乱套了两件衣服。


她一见到我就说:“啧啧,开春了就是不一样。”


我说:“滚,我真的要死了。”


“我当时直接开车就走了,”她满意地说,“因为我知道你们俩当晚肯定不会再出门。”


“你把我害死了。”


“胡说,你现在明明是像迎春花一样盛开了。”


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身边的人一下子都变得这么恶俗,也许这就是人类的本质。


“所以现在呢?”她又问,“他联系你了吗?”


“没有。”我又翻了翻手机,懊恼地抱住脑袋,“我可能再也没脸见他了。”


“为什么不?性爱难道不是生活的调味剂?”


“你根本不知道当时发生了什么!”我快疯了,“我就那么扑到他身上,然后开始像流氓一样摸他,最后还把他的嘴唇咬破皮了——他说要打电话叫警察来抓我,老天啊……”


“然后你们俩就睡了?”


“你能不能不要关注那些乱七八糟的……”


“他好吗?我是说那方面。”


“天呐,闭嘴吧!”


“尺寸?技术?持久度?”


“我真的受不了了,我真的要疯了……”


“和之前那个金毛泰迪狗相比怎么样?我记得你之前说他是阳痿男,他是不是有早泄的毛病?真可惜,他确实挺帅的……”


“停下,停!”我终于崩溃了,“确实很爽,我这辈子没那么爽过,行了吧?”


炸鸡餐厅瞬间安静了,几十只眼睛齐刷刷地转向我。


“……我是不是太大声了?”


我心虚地说,换来了朋友无情的白眼。


……


“你听我说,这种情况只有一种解释。”她挑了挑眉毛,那神情让我想到了ENTP,“你喜欢他,他也喜欢你,要不然你们根本滚不到床上去。”


“所以呢?”


“所以,你该去找他。”


“为什么不是他来找我?”


“……你没救了!”


她叹气又摆手,而我可怜兮兮地抱住了自己。



10


离我家不远的地方有一个集市,那里是费城最大的二手书交易中心,我有时能在那里淘到上世纪四十年代的旧书,上面可能还会有硫磺和来源不明的血污。总而言之,那是我的秘密大本营,每当市政府组织跳蚤市场活动的时候,总会有人把通知传单精准地塞到我家的邮箱里,跟预定的鲜奶和乱糟糟的电信公司账单挤在一起。


其实我很久以前就想带ENTP来这里,因为我们都是书籍爱好者,他有收藏黑胶唱片和旧磁带的爱好,也许他会在这里找到称心如意的宝贝——然而我没有,一次都没提过,也许是因为我脆弱敏感的自尊心。


在饱受情伤后,我总有意伪装自己,常用的人设是风轻云淡的小资产阶级享乐派,于是我戴上卡地亚的坦克手表,背着牌子包,故作自如地出入于各种“高档场所”。尽管这个二手书跳蚤市场承载着我无数美好的童年回忆,但我并不想让自己的名字跟它扯上任何关系,因为我本质上就是一个爱慕虚荣的、装腔作势的小人。


而且我还很无聊,“和其他人一样无聊”,这是他亲口说的。


那天我只想一个人出来逛逛,很快就回去,所以根本没想着怎么打扮,随便披上一件外套就出门了(不过在跳蚤市场精心打扮的人才奇怪吧)——也是这个轻率的决定,让我在一个脏兮兮的书摊前跟ENTP对上眼时,恨不得一头撞死在书堆里。


“嗨。”他先开口了,“今天天气不错。”


“哈哈,是啊。”


我不想回答,我只想跑。


然而我没想到的是,ENTP像个狗皮膏药一样黏了上来。他在我耳边小声说:“你不能这样。”


“我怎样?”我问,越走越快。


“你强闯民宅。”


“我没有。”


“你耍流氓。”


“……”


“你骗炮。”


“……?”


我小心翼翼地环顾四周,随即又看向说出这话的罪魁祸首,发现后者的脸色居然很无辜,就好像他只是在问今天晚上有什么家庭作业。


“你到底在说什么?”我压低声音说,“我什么时候骗炮了?”


“你难道没有吗?”他不依不饶,“那天晚上是你来找我,第二天早晨又消失不见,这么长时间一句话都没有,这不是骗炮是什么?”


我痛恨这个有足足70亿人生活的地球,因为我们几乎没有机会单独讲话,也就是说总会有人听到我们俩一人一口“骗炮”,把这个上不得台面的词重复无数遍。


最糟糕的是,动作的发起人,恶行的施暴者,还有“骗炮”一词的主人公是同一个人,那就是我。


我的名声彻底臭了,都完蛋了。


“那天晚上是意外,”我犹豫着说,“我喝酒了,脑子不清醒……”


“所以你在欺骗我的感情吗?”他说,“罪加一等。”


不知不觉中,我好像把整件事越描越黑。


“你来这里干什么?”我打了个哈哈,想把话题扯远,“我还以为你会去福克斯书店这样的地方买书呢。”


“真巧,我也以为你不会出现在这里。”


小心思被戳中,我有些脸红。


“那好吧,你慢慢逛。”我敷衍地搪塞道,“我还有事,我朋友要生了,七胞胎,我得去看看……”


我一边说,一边把脚步往人行横道的边缘挪去。


此时此刻,我最希望看见的就是一抹明亮的黄,的士的黄,潜水艇的黄,披头士的黄。它载上我,奔向美好又平静的生活——在那里,我是个十足的好人,而不是什么骗炮的混球。


“别走。”ENTP突然说,“我有话和你说。”


“什么事?”


“你一会儿就知道了,”他非常自然地把我引向路边的咖啡厅,“让我们坐下来,喝杯热牛奶。”


我什么也不想喝,其实是我不想花他的钱,以前他总是请我喝咖啡,这导致我给他送礼物的时候压力总是很大。他给我打了一杯水,我嘀咕了一句谢谢,实际上一口也不会碰。


“你最近在忙什么?”他问,“看你好像没什么时间的样子。”


“没什么。”我小声说,“你不是不想见我吗?”


“不好意思?”他好像没听清。


“没什么。”


我一直盯着鞋尖,用眼神在皮靴上划出一道道皱纹。


“所以你也是真的觉得我是自大狂、神经病和男同性恋?”


他说,同时有些好笑地盯着我。


“什么?”我很震惊,“你从哪听的?”


“我就是知道。”他仰靠在椅背上,“你真这么想?”


“当然不是!我只是觉得你太爱干净、太爱打扮了,我还从来没见过你这样的男生。”我急忙解释道,“我一着急就爱乱说话——包括那天在西班牙餐厅也是,我只是不想让她占上风,因为她说我已经无药可救地爱上你了,怎么可能呢?你是我非常好的朋友,可能我确实有点喜欢你吧,但是她那么说真是让我很火大……”


在绝望又混乱的独白过后,我发现他不知从何时开始就已经微笑起来,那表情就像在几个月前的婚礼上,他发现我表面不满、实际上对他的赞美非常受用时那样。


我弄不明白那个微笑的含义,就像我弄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在说“再也不见”后放我进门,任由这个醉鬼像树袋熊一样挂在他身上,留下一个又一个抓痕与牙印。


“……好吧,你赢了。”


我忍不住把脸埋进手心,遮掩自己满脸功败垂成的挫败。


“我还不知道这是在较量,”他说,“怎么就赢了?”


“因为我很笨。”


“你哪笨?”


“和你相比,就是有点。”


“和其他人比,我可能有点小聪明。”他的声音很轻柔,“但和你相比,我不见得有多好。”


……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把手放下、抬起眼睛,发现他仍然看着我,仍然淡淡地微笑着。


我脑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也许刚刚,他的眼神一直停留在我的身上,至于具体过去了多久,我不知道——好像也不重要。


“所以,”我斟酌之后开口,“你真的觉得我很无聊?”


“我们不是都说过这个问题了吗?”他感到很好笑,“你真的觉得我是自恋狂和神经病吗?”


“有点,”我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因为你真的很自恋,有些时候也很讨厌。”


“那我也可以用这个词,‘有点’。”他说,“你在说那句话的时候真的很无聊,也真的很伤人。”


“……”


我们相顾无言,静静地盯着各自杯中的茶水。我觉得我又要哭了,泪水在眼眶里打转。


“……但是我说,有什么所谓呢?”


过了许久,ENTP突然说。


“我跟你待在一块儿很开心,你难道不开心吗?”他说,“如果我们都开心,是不是同性恋、无聊鬼和自恋狂有那么重要吗?谁说问题一定要有一个准确的答案,小论文还要酌情给分呢!难不成因为我喜欢男人,你就不想跟我做朋友了,甚至像之前一样,让我变成什么‘在婚礼上认识的’路人甲?”


我不说话,只是一个劲地摇头,因为我怕自己哭得太难看,今天本来就没化妆。


“咱们俩在一起不就好了吗?不管是朋友,是仇人,还是……”他好像突然卡住了,“不管怎么样,咱们在一起就好了,不是吗?”


我还是不说话,只不过现在是一个劲点头。


“行了,别哭了。”他笑着递给我一张纸,“要不然他们该觉得是我骗你的炮了。”


没想到这茬还没过去,我忽然感到很羞愤。


“……我没有骗炮。”我说,“你滚吧。”


“我会滚的,只不过不是现在。”


他再次啜饮了一口热腾腾的拿铁咖啡,随后举杯向我致意。我看着他的眼睛,那该死的蓝让我想到了西班牙的阳光海岸,那是我从未去过的地方。


“……行。”我小声嘟囔道。


“不是现在,就不是现在吧。”



11


走出咖啡厅的时候是下午两点一刻,天空刚好放晴,一只画眉鸟从高高的树枝上展翅,飞快地掠过我们头顶。早春那独特的带着凉意的新鲜空气涌入胸腔,我深吸一口气,又缓缓呼出,感觉好像闻到了一阵淡淡的香气——有可能是迎春花,也有可能是旁边那只骚包的花孔雀。


“我们现在算是和好了吗?”他问。


“也许吧。”我说,“你待会要去哪?”


“我不知道。你有计划吗?”


“我也不知道。”


我们忍不住相视一笑,似乎都在彼此的眼中看到了某种不同寻常的东西。


最后我们约定晚上再见面,因为ENTP那难缠的上司又给他派了一笔新单子,他要去帮一个十八线小演员争取一个大制作的配角资格,事成之后能拿不少钱。我还想接着逛书摊,所以我们在路边告别,我看着他的车渐行渐远、最后消失在马路尽头,心里好似有什么悄然发芽。


“……爱就是当你决定和某个人共度余生的时候,你会希望自己的余生尽快开始。”


我又想到朋友提起的这句台词。那部电影我还没看过,有可能我们今晚会一起挤在他的大液晶电视前看,不过那都是后话。


把这句话在舌尖过了一遍又一遍,我发现自己想到的还是某个人——他的头发,他的眼睛,他的薄嘴唇,他鼻尖的弧度、折磨人的歌声和下巴上的伤疤,还有他说话时习惯性舔舔嘴唇和挠挠鼻翼的小动作。


好吧,也许他确实很自恋,很讨厌,还经常不把人放在眼里——可奇怪的是,一想到晚上又能见到他,我心里怎么就是这么乐意呢?


云过天晴,阳光普照,我眯起眼睛,拿起了一本四十年前出版的《爱情故事》。


ENTP曾评价这本书是“典型中的典型”,我不知道他究竟是什么意思,我只知道这本书对我而言就是最好的,因为它足够简单,足够真挚,足够打动人心。


拿出钱包,我付给老板一张纸钞,把这本小书带回了家。


行了!我还有正事要做,那就是为今天晚上做准备。我应该冲个澡,把头发好好洗一洗,挑件漂亮的衣服穿,再去楼下的蔬菜店买点新鲜的应季水果,最后提着大包小包敲响ENTP的大门。


也许我们会在他家吃晚饭,他会煮一大锅鲜得不要命的蘑菇汤,而我会风卷残云地把餐桌上的所有东西吃干抹净。吃完之后干什么呢?有可能会先打两把足球游戏(现在我已经学会了基础操作),再窝在一起看电影,头靠头,像两只可怜巴巴的流浪动物。


那看完电影之后呢?


其实我也不知道。还是让一切顺其自然地发生吧。


……


一阵微风吹过,我把额前的头发拨到耳后,登上了回家的公共汽车。窗外的景色飞速掠过,我看着那五彩斑斓的街景,感到那些色彩似乎在闪烁,如同我雀跃的心。


一想到今晚可能发生的事,我感觉心里痒痒的,还有点酸麻。要么就是我快得心肌病、命不久矣了,要么就是——此时此刻,我很幸福。


实在有太多的也许了,太多个故事,太多种可能性,我永远也料不到下一秒会发生什么。命运是个狡猾的魔术师,我们被他玩弄于股掌之间,不由自主地流下泪水,又露出笑容。


也许今晚会是个美妙的夜晚,激情四射,比那天晚上更令人心神荡漾。


也许我们过两天又会吵架,因为某些鸡毛蒜皮的无聊小事。


也许我们会就这么平静地生活,一年,两年,十年,三十年。


也许我们会结婚,会到另外一个城市生活,还会有自己的孩子。


也许在夏天,我们会一起到他的西班牙老家去,然后在金灿灿的阳光海滩上把自己晒得跟刚挖出来的西伯利亚大土豆一样黑。


也许——我想。


他狡黠的蓝眼睛在眼前一闪而过,我好像又闻到了他身上的香味,好像还听到了他那堪称酷刑的歌声。


这个狡猾的、自负的、有一长串拉丁姓名的西班牙人,这个时尚艺术爱好者;这个花孔雀,这个网络足球健将,这个脸皮厚到可以脸不红心不跳地蹭席和扯谎的讨厌鬼;这个烦人的自恋狂,这个才华横溢的地中海大厨,这个……


……


在有70亿人生活的地球上,我就阴差阳错地遇到了这么个人。


而也许,我会和他共度余生。





fin.❤️





乌桃

广蝉/蝉广-【七月七/七夕贺文】煮沸


  你说,煮沸和爱是一个意思。


  熏人的肉香是煮沸的爱。


  妈妈会在白门楼等你,你的一部分什么也永远留在了白门楼。


  妈妈的歌声是温柔的,喂饭是温柔的。


  妈妈是柔软的,是坚韧的——妈妈是鼎中逐渐煮烂的坚挺。


  妈妈在沸腾的鼎中将你托起,她在哭嚎、无数人哭嚎着,哭喊被沸腾的鼎煮化,化成诡异的肉香飘在城池上空,你闻着肉香,眼泪被熏了出来。


  妈妈的手还是高高举起,风声呼啸,你从一双手落入另一双手,横跨生死。


  然后,关中转到关外——另一种煮沸的声音响起。


  金色的太阳从草原那头升起,霜白的月亮从原野尽头落下,天上的鹰盘旋着,尾随...


  你说,煮沸和爱是一个意思。


  熏人的肉香是煮沸的爱。


  妈妈会在白门楼等你,你的一部分什么也永远留在了白门楼。


  妈妈的歌声是温柔的,喂饭是温柔的。


  妈妈是柔软的,是坚韧的——妈妈是鼎中逐渐煮烂的坚挺。


  妈妈在沸腾的鼎中将你托起,她在哭嚎、无数人哭嚎着,哭喊被沸腾的鼎煮化,化成诡异的肉香飘在城池上空,你闻着肉香,眼泪被熏了出来。


  妈妈的手还是高高举起,风声呼啸,你从一双手落入另一双手,横跨生死。


  然后,关中转到关外——另一种煮沸的声音响起。


  金色的太阳从草原那头升起,霜白的月亮从原野尽头落下,天上的鹰盘旋着,尾随着军队和牧民的队伍,你在长长的队伍里,像蝉在土壤中一样沉寂。


  军营是个比家更吵闹的地方,你一言我一语,很多张嘴在张合,它们嘈杂得像沸腾的鼎,起初你会捂住耳朵,后来你意识到这种喧嚣是安全的。


  但你依旧不喜欢这些声音,你喜欢征战前夕的枕戈待旦,那时候的夜是一夜无声的,你喜欢这样的夜晚没有哀嚎没有叫嚷,你枕着箭筒睡觉,在一些夜里能听见大地的震颤,你像在母亲的怀里,听着她的心跳。


  你数着那些声音然后沉沉入梦,日复一日。


  梦里一片喧嚣,起初是母亲是白门楼是高空坠落的惴惴不安,后来变成了那个沉默的接住你的男人和一个见到你错愕后不停骂着那个男人的西凉男人,他骂着他但抱着你。


  你逐渐习惯这样的生活,抚养你的文远叔会哄你睡觉,也会绣花,他绣得很好看,马超叔会唱歌能打跑那些总是带着奇怪眼光看你的孩子,那个人会沉默地看着你但看不出你想要什么。


  他们都尽量对你好了,但他们只是他们,他们是叔叔、是家人——但不是妈妈。


  在西凉,人如猫狗,并无不同;命如草芥,并无贵贱。


  西凉的风沙粗粝把这里的人打磨得很钝,于是人们习惯不需要去费力的思考对方话里是不是有弦外之音。他们说话从不拐弯抹角,其实聊不到一块也不是大事,因为腰间的、手中的、绑在腿侧的刀才是真正说话的家伙。

  

  你从他们身上学到了很多,你不爱绣花更好刀戟,文远叔他们交给你了功夫,你一天天的长大,直到在营帐中有人笑着叫你“花勃”。你疑惑地看向那人。


  你的肤色是健康的麦色,在阳光下泛着健康的光泽,年轻的面庞秀美而丰盈,乌黑的眉下眼眸明亮似山猫,无善无恶,透着原始的敏锐的野性,只会沉寂地盯着猎物或是敌人。


  但你不是花勃,因为你是女子。


  你隐约意识到你快离开这里了——你长大了。


  营帐中有女人会招惹很多麻烦,于是你被送去了另一个地方,你是女儿家所以身上顺理成章地挂满了珠宝黄金,它们沉甸甸的压着你,这是一种无声的喧嚣。


  你偶尔会回来看那个人也会看文远叔,你往往和西凉的商人一道,你带着葡萄和糕点作为再见的礼物,但关外的一切都是不定的,所以总要翻过沙丘经过大河沿着行军的痕迹去找他们,只是到的时候你往往已经吃完了所有的东西,你孤零零地勒马停下,他们见到你,一人沉默一人微笑,你短暂融入熟悉的喧嚣中又骑马离开。


  你觉得自己一直缺少什么。


  于是在某个夜晚,你看见月亮从远方升起,你突然想去追月亮,然后你策马离去。


  你遇见了她,她趴在马上昏昏欲睡,呢喃的话语被耳边的风吹散,你和她保持不远不近的距离。


  走了大半日,她终于睁开了眼,眼中是毫不掩饰的错愕,你不懂她的错愕,你驾着马,目不斜视。


  黄金与宝石风中碰撞沉沉作响,荒凉的郊野遍地白骨和荒凉中,你格外显眼。


  不太平的世道,在哪都会被人为难,这是个人吃人的世界。你漠然纵马从那人身上碾过,因为已经走了太远感到饥饿,你从马匪身上找出一些干粮吃下,烈阳下你转头额前珠帘晃动,你眼眸明亮,和她对视,冲她微微一笑。


  天气不好,她的面颊红得发烫,你也有些热。你不会讲关中话只能听懂一些,她一路上会找些话和你聊,虽然聊完又是沉默,但你习惯长久的沉默,她看起来不得劲,你听不懂她说的那些太长的太复杂的事情。


  不得劲,不痛快——那就杀吧。


  她也听不懂你说话,你把短刀抛给了她,重复了刚刚的话,“不痛快,杀。”然后继续享受阳光。


  她接过刀,有些错愕,那把黄金短刀镶嵌了很多绿宝石你不太喜欢,却很适合她,你觉得她格外的相配。她拿着刀叹了口气然后忍不住笑起来,你不知道她在笑什么,笑声传入你的耳中,你翻了个身也笑了笑。


  她和他们不太一样——她是个女人。


  你没有想好要去哪,你要追赶的月亮在平原的尽头,看起来遥遥无期,而她好像也犹疑着。


  直到有个风流恣睢的侠女找到了她,侠女话语亲昵,你听不懂她们在说什么,但意识到她有很多家人,你们是不太一样的。


  你还发现她似乎有一条明确的清晰的路,她只是犹疑但她的路很明确,但你没有路,你想看看她会去哪做什么,你驾马跟在了她身后。


  你来到了绣衣楼,你的关中话不好,但绣衣楼里的大家很好,你喜欢这里。


  你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又去哪里,但她知道,她总是坚定的带着你们在她追求的道路上前行。


  可是你记得文远叔说过,这个世道想走出一条路是很难的,所以她也很难,她想走的路比别人好像也更难,但你会跟在她身边。


  你没有想走的路但你可以帮她走上她想走的路,你学的东西都很有用,你可以杀了那些人。


  她说你像那把你送给她的镶满宝石的黄金短刀,她说这话时正用手揩去你脸上的血迹,你黑色的眼里装着微微笑着的她,然后你用脸轻轻地蹭了蹭她。


  你想,刀送给了她,所以你也是她的。


  起初你并不知道七夕是什么,来绣衣楼后的第一个七月七她带你去骑马,她大笑着和你一起,你们喝酒骑马,很畅快。

  

  广陵的夜里在那天很热闹,像沸腾的鼎,人像鬼一样在夜里走着,河边一只只河灯漂在水上,她在河边站着,随意的指了指河面上那些寄托的愿望,她问你有什么愿望会想家吗,你摇了摇头,牵起她的手看了看河灯,你没有愿望,你反问她有什么愿望。


  她凑到你耳边,隐秘又自得,她很轻地说出了愿望——她要天下太平,她要结束乱世。


  这个愿望很大很难还很重,所以在她说完后你也有了愿望,和她一样的愿望,你不想她是一个人。

  

  你们开开心心的放了河灯,你想下一次你要多放几只,如果关中真有神仙,也会多看看你们的愿望。


  你稀里糊涂地过着关中人们的节日,她很开心眉眼是弯着的,像西凉夜里你追赶的月。


  走累了你们找到一处空地坐下,她说今天是女儿的节日,她温和地看着你。


  你不知道什么是七夕,什么是乞巧,什么长生又长生……于是她和你靠在一起,围着篝火,听她这些词汇的含义,她知道很多事情。


  她说权力不分男女,说世上事人人都能做,只是女子受到的阻碍更多,你问哪里来的阻碍,她想了想,说她也没想太明白,或许是一些男人管得太多。


  她说话的时候眼睛晶亮亮的,她是温和平静的所以不似星子,更像是七月七夜里的明月。


  话说到最后,她起身绕到你身后轻轻地捧起你的头发,她说听人说苦瑾树叶洗头能洗去一年的烦恼,于是她用苦瑾树叶给你洗了头,又挽了一个很简单好看的头发。


  你听到她有些为难的叹了口气。


  “可惜我学得少了,阿蝉真漂亮,只是我不会别的发型了。”


  她的手在别的时候都很灵巧,她是女人但不是常规女人,女人也不必都会梳头,就像男人也不是都讨厌绣花。

  

  你很喜欢她梳的头。


  她的手臂从后伸出然后绕着你,掌心躺着一根金簪,你听见她轻快的笑了。


  “送给你,阿蝉。不过不是什么稀罕的东西……”


  “好看,喜欢。”


  你吐出不算熟练的话语,她没有接着往下说转而问要不要现在给你簪上,你点点头,于是发间稍沉。


  她抽身坐回了你身侧,你们像两只小兽依偎在一起,目光从她伸出来烤火的掌心挪到她始终微微笑着的散漫的脸上,最终定格在她的唇上,那是早些时候他们说七月七有染指甲的习俗时,她玩心大发给你染指甲时,你手指未干,不小心擦过她唇瓣留下的——那一抹胭脂红,像一尾鱼撞入你心中。


  你觉得有些碍眼,舔了舔干涩的唇,她见状把水囊递给了你,你的那句“不渴”就着水被吞落腹中。

  

  七夕只是你入关中后的许多日子中的一天,只是你不知道这个日子人们会送礼物,你告诉她你没有什么准备,她狠狠抱了抱你,失声笑起来,“送礼物本就不挑日子,只是刚好赶上了今天。你之前送我的短刀就很好,我很喜欢。”


  你想那明日给她买份糕点好了。


  她对绣衣楼的大家都很温柔,但还是有点不一样的,就像你对妹妹,你微妙地察觉她对你的态度是不一样的。


  但路太长了,她无瑕顾及这些,你也不在意。


  你的刀刃从尸体上拔下又穿过新的或陌生或熟悉的躯体。


  她需要你,你需要她。


  她站在你身后,你是她的刀。


  乱世中的家是草糊的,情是真假难分的,真心和努力则是最不值钱的东西,真心交付会朝夕不保,努力也不尽然都有好结果,乱世就没有道理可言,就像绣衣楼被烧毁,大火烧尽了绣衣楼,她的努力,大家的努力都成了余烬,堆积在残破的废墟里。

  

  你有些无措地看着她,可她是天生的领导者,她说只要有她在的地方就是绣衣楼。

  

  你觉得她应该难过的,但大家告诉你问人的伤心事是不合礼貌的,你想了想对她说:“绣衣楼会一直在吗?”

  

  她看着你,带了些你看不懂的情绪,然后点了点头。


  一切都重头来过,绣衣楼重建故人再会,又是一年七月七,你还在她身边。


  今夜你们在一起,你说煮沸是爱的意思,就像天空、太阳、大王、牛也是一个意思。

  

  她疑惑看向你,于是你讲起经年的故事,你的关中话现在也讲得不算好,你尽量用最直白简单的句子讲给她听,不时望着她的眼,她只是静静听着,与你对视时微微点头,你不知道在她耳中这段故事最终讲出来是什么样,你尽力了。


  妈妈爱你的时候是煮沸的,那个人带你回到营帐时的关心是煮沸的肉羹,你磕磕绊绊的问爱是什么,他们诡异的沉默,乱世中的人少有去想这种东西的,于是你只能自己去理解。

  

  爱,是煮沸。

  

  你说妈妈会在白楼门等你。


  她听完跪坐在地上抱住你,声音有点哑,你不知道她是想起来了初见时的你,她眼中的你光鲜靓丽带着不加修饰的野性,她以为她遇见了山神,你的声音仍像那时满身珠宝黄金的你,像金铃碰撞,沙而脆。


  她和你见过的人都不太样,她温暖得像太阳像姐姐像母亲,她和文远叔,马超叔以及那个人都不一样,在他们庇护下缺失的东西你在她这里被填满。


  在虫鸣无风的夜里,你感到有些闷热,你听到自己心跳如雷,你看见她靠近了你,透过她的眼你看见了你自己也看见了她,她像你见她喝酒后的模样,醉也清醒。


  她没喝酒,你也是。


  你们像湿漉的小兽。


  她的嘴唇擦过你面颊的一瞬,你看见她沉静的眼,你突然也平静下来,于是唇碰唇,额抵额,眼睫相颤像两只靠近的蝴蝶。


  她突然笑起来,你看着她也笑了。


  你觉得懒洋洋的,那么的舒服,你看见了关外绿色的,金色的草原,白色的星子偶尔划过夜空,你架着马驰骋在一望无际的原野上,追着那月亮。


  恍惚你好像又回到了白楼门,你被那双滚烫的手抛下,然后以另一种形式被她接住了。


  她温柔叫喊着你的名字,“阿蝉…阿蝉……”


  你无拘无束,本想走到天的尽头和月亮聊天,又或者去白楼门等多年不见的故人,大概是故人难在又怕你孤单,所以你的月亮升起,填满了灵魂深处的空缺。

一弯月紫湖

【蝉广】夏天是她最讨厌的季节

夏天应该是阿蝉最讨厌的季节。


一刻不歇的蝉鸣在头顶的某处绿叶间肆意发散,草野里面的昆虫不分昼夜的鸣唱,交织纠缠的声响占据夜间的空白。一切喧闹恣意,尽情舒展的绿意抓住过往热腾腾人群的情绪,勾引他们奔腾高喊,释放生之辉光。

扇子的竹尖刺开空气,一挥一泄间把面前的一方窄小的空间撕裂成数片薄张,铺在脸上带有滚烫的风不解暑热,市井人多嘴杂的聒噪更是往烦闷上泼了一层火油。

绣衣楼的大门紧闭,从围墙外不断溢过来的声响小幅度的鼓动。院落里种下不少高树,平日遮蔽风雨,春时赏花开,秋天还能一同打果子吃,只有这难捱的热浪之夏,数不清又难寻踪影的野蝉藏匿其中,振翅急鸣。

派了几人带着长棍去粘,忙碌了一早上...

夏天应该是阿蝉最讨厌的季节。


一刻不歇的蝉鸣在头顶的某处绿叶间肆意发散,草野里面的昆虫不分昼夜的鸣唱,交织纠缠的声响占据夜间的空白。一切喧闹恣意,尽情舒展的绿意抓住过往热腾腾人群的情绪,勾引他们奔腾高喊,释放生之辉光。

扇子的竹尖刺开空气,一挥一泄间把面前的一方窄小的空间撕裂成数片薄张,铺在脸上带有滚烫的风不解暑热,市井人多嘴杂的聒噪更是往烦闷上泼了一层火油。

绣衣楼的大门紧闭,从围墙外不断溢过来的声响小幅度的鼓动。院落里种下不少高树,平日遮蔽风雨,春时赏花开,秋天还能一同打果子吃,只有这难捱的热浪之夏,数不清又难寻踪影的野蝉藏匿其中,振翅急鸣。

派了几人带着长棍去粘,忙碌了一早上也不过是效果甚微。有自告奋勇之徒,攀着树干徒手去捉,树影鬃鬃,他一上了树,这棵树就像是被毒哑一般没了声响。

广陵王站在屋角的阴影中,遮着顶边漏下的余光瞧他们在树下忙得火热。

人声鼎沸,七嘴八舌地争论到底那处是树瘤还是一只不动的蝉。

她四处张望,寻找另外一只蝉的身影。


静室的门被推开。

坐在地上的少女迅速站了起来:“楼主,是有新的吩咐吗?”

广陵王摇摇手,喊她坐下:“没事。”

与众不同的石壁塞入特殊处理过的棉花,使其隔音效果出奇的好。静室无窗,唯一的出入口是那扇门。通年的黑暗添上几分无法去除的荫凉,广陵王点上烛灯挂在四面壁上,挨着阿蝉坐下。

静室的存在是另一处海面之下,水上的人声尽数从耳中褪去,重门合起,水面之下只余气泡上涌。

“外面是不是很吵?”

阿蝉点了点头。

“中原的夏天一直都这么喧嚣。”女人想了想外面的场景:“商市与摩擦一同多,虫喧和人声一样闹。草丛中的乐音从上半夜一直争到破晓,天放亮时,高处又拉开序幕。”

身边的少女支起膝盖,枕在自己伸出的手臂上偏头看向楼主。

她思量了一会,开口说道:“西凉,不是。夏天很热,马匹和士兵都不说话,水源会干涸,沿着水道迁徙的时候只能听见热浪蒸发空气的声音。马蹄踩在沙上,空气在代替马儿嘶鸣。”

“我不喜欢那里的夏天。”

她不喜欢夏天。

广陵王露出一个安抚的笑容,搭上阿蝉的肩膀。“我给你带了东西。”

摊开的手心里摆着一个小木盒,盒子四角被打磨圆滑,正面之中是广陵王字迹的“蝉”字。她对大漆过敏,因而只是取了木料浸油抛光,木质的色泽被突显出来,衬着唯一的墨色印记更显雅致。

取下盖子,露出两个一左一右两个圆滚滚的物件。

揪起其中一个,小小的圆柱形在她的指尖微微弹了弹。

“楼主,这是什么?”

从广陵王手中接过这个不曾见识过的东西,软绵绵的手感像是压住了一团饱涨的棉花,触感是有些摩擦度的布料,把小东西在手中滚了一圈也没得出答案,阿蝉转过脸,看向拿着另外一只的广陵王。

她没有正面回答,只是朝她这边靠近了些。呼吸声在寂静的室内化作一丛绒草,对着阿蝉的耳朵抖动。结着草籽的绒须似乎围着耳廓拂动,受不了的女孩耸起肩膀歪头。那是广陵王的手指,小指顺着耳尖分隔脸前的发丝,无名指把多余的乌发挽到耳后。

一个宽松绵软的东西被塞进耳道,窸窸簌簌响在脑中的声音像一场雨季。暴雨落在脑海,润湿安静已久的土壤。用指尖往里推了一推,广陵王小心地收回手臂,看向她感到新奇而放大的眼睛。

“好了,怎么样?阿蝉,听得见我说话吗?”

楼主的声音像是移出一里地,左耳接收到她清晰的疑问,但右耳却像是被隔绝声音之外。阿蝉点头应了,又忍不住抬手去触摸右耳。“可以。但是,声音变小了。好奇怪。”

“有不舒服吗?”

听见面前人否定的答案,广陵王才松了口气。夏天对于阿蝉像是种折磨,前院人声嘈杂,后院又鸡鸣犬吠,外出多是市集争吵,她在人群里穿行巡查,阿蝉就自发陪在她身侧。

闹嚷的大街上连她都几次三番想捂住耳朵绕开,眯起眼睛看向阿蝉的时候,发觉她捂耳的手腕都泛起青筋,一张脸皱成一团。

即使提出让她不必跟随了,她也只是逞强说没事。

把耳朵堵住会不会好一些呢?广陵王找到徐庶询问仙门阁中是否有这样的秘术,放浪自信的女仙人一把揽过她的肩膀,拍拍自己的胸口担保:“不管小宝看上的是哪个追求清净的,徐神出手,一定拿下。让那个有福气的死心塌地和小宝在一起!”

第二天就带来一卷蚕丝和一片海绵。

用柔韧的丝绢裹紧海绵,适当地增添一些棉花增加蓬软。木匠为这一双耳塞做了一个归处,广陵王再三叮嘱不必刷漆。木质打磨过之后摸起来有种玉石的圆润,只是这样未免太不起眼,小盒在手心中滚动,她想:那给这个盒子写上她的名字吧。

“蝉”

夏天的蝉,生生不息的蝉,坚韧振翅的蝉

安静地趴伏在树枝间隐蔽的蝉。

墨汁浓稠,按下最后一笔,油光黑亮,像她脊背上垂下的发尖。终笔提起,收敛的笔锋闪着尖锐的明光。

徐庶从背后绕过来,嬉笑着撑住桌台:“来来来,让徐神看看你往上面施了什么仙术。”

在隐鸢阁幼时生活多年也未学到一分仙人的皮毛。

“我哪里会什么术法?”

没等自己制止,她已经用义肢轻轻捧起盒子,对着窗边端倪了一番,又惊喜地放回原位,捧起广陵王的脸摸了又摸:“小宝用的是最高级的仙术呀——是真心!仙人可不一定会。”

浓郁的墨香已经洇入木内,干透的墨色不再是银润透亮,收拢出一份沉稳低调的静。

把木盒一同塞在阿蝉手中,茶色的眼睛看向她,缓声说:

“今后如果太吵的话带上耳塞,就不会难受了。”

“我希望你能喜欢绣衣楼。”

蝉取下耳朵里堵塞的小东西,重新听见广陵王清亮的声音。

传入耳朵里的声音会减弱,楼主的音色在耳塞织物的空隙间碰撞变得浑浊。

从混沌里找到通向有序的那条明路,她的声音再次清晰而明确。

像是溪水敲击圆石,像是破开寒瓜的边缘。

“我,喜欢绣衣楼。楼主对我很好。”

掌心的硬物被裹在手心,染上体温。少女低垂的睫毛落下一片柔光。

绣衣楼主人贴紧她的身体,碎发缠在一起,让它们伙同衣物一起耳鬓厮磨:“嫌外面太吵,想在这里待多久都可以。”


阿蝉不喜欢这个季节。

西凉的夏天太安静,中原的夏天太喧哗。

油灯的光在空气中挥舞,身侧的吐息如同水母浮沉。

夏天,也不是那么糟糕。

楼主的扇子会吹出风声,她加快的心跳在说话。

血液流动的声音被盖下,无声无息。

人多嘴杂的绣衣楼里有各种奇闻。

街市的烟火也是西凉的黄沙里寻觅不到的特别存在。

她的官袍在檐下偶尔出现,米黄色的袖口纳入避暑的药物。

头顶的树叶间隐藏着喧鸣不停的蝉响。

她需要自己。阿蝉想。

炎热的夏风离间鬓角,小巧的耳朵里闪过一片白茫茫的雪野。

广陵王步伐不停,小声唤她的名字,往她伸出的手心中塞入一块裹住的冰。

丝丝凉意在烈日下抵御攻击,支起一片冰墙。

楼主朝她眨了一下眼睛。

阳光在她的眼中发亮逸散。

夏天,真的没有那么糟糕。

二十四桥明月夜

【蝉广】“娅咪。”


  活动七载相逢之秋的我流补充,偏阿蝉意识流,会表述得直白没修辞一点。含微微微量吕辽,雷请自避。

————————————————————

  雪色晴光,关外塞北。


  无止境的白色淹没了整个视野,飘着雪的莽原里,阳光都是眩目的亮白色。

  什么也看不见、找不到。阳光好亮,是牛王一直看着我,阿蝉想。



  那就没什么好怕的。牛王看着呢,他相信我能找得到。皮裘沉重、金刀嗡鸣,耳边的声音又多又杂,但没有她的呼吸声。阿蝉浑不在意似的拿块马皮擦擦刀上脸上干涸的血,在呼啸的风里继续骑着大马走下去。


  她的记忆里,水不是什么好东西。沸腾的也好、奔流的也罢,小时候,是水带走了...


  活动七载相逢之秋的我流补充,偏阿蝉意识流,会表述得直白没修辞一点。含微微微量吕辽,雷请自避。

————————————————————

  雪色晴光,关外塞北。


  无止境的白色淹没了整个视野,飘着雪的莽原里,阳光都是眩目的亮白色。

  什么也看不见、找不到。阳光好亮,是牛王一直看着我,阿蝉想。



  那就没什么好怕的。牛王看着呢,他相信我能找得到。皮裘沉重、金刀嗡鸣,耳边的声音又多又杂,但没有她的呼吸声。阿蝉浑不在意似的拿块马皮擦擦刀上脸上干涸的血,在呼啸的风里继续骑着大马走下去。


  她的记忆里,水不是什么好东西。沸腾的也好、奔流的也罢,小时候,是水带走了她的娘亲,带走那双会给她往米饭里包白鱼肉和豆豉、轻声拍着她入睡的手;七年前,又是水,带走她的楼主,带走书房里午休时睡在她身边,醒过来会偷偷拔绣云鸢的毛往她头上插的姑娘。


  那是个很晴很晴的天,她站在院子里听树叶落下来。但院子里总是吵个不停,楼主新扎了秋千,几个侍女闹成一团,要殿下帮她们推得高高的。宝石钗子碎在地上,声音脆得很好听。傅副官看起来很心疼,但最终什么也没说,和楼主分食手里的榆钱。


  真好啊,难得的怠惰日子。没有饥荒、没有战事……好得楼里的人骨子里都犯懒,刚到放值的点就只剩几盏小灯在亮着。楼主轻手轻脚走过来,笑着往她头上戴支龙女钗,说她们几个不爱惜,这支漂亮,给我的乖乖阿蝉戴。


  殿下在身边的时候,嘈杂的声音忽然全都静下来。只能听见她没刻意压低的声音,残余着少女的轻柔和因常年掩盖声线而难以避免的沙哑。尾音很好听,像风吹过树叶,她练听力时最常听见的声音。呼吸声也很好听,带着些疯玩过后的急促与雀跃,听得她轻轻牵起嘴角,直勾勾看着她笑。


  楼主的手伸过来,抚摸她的额发。暖烘烘的,让她想起草原上的午后,窝在妹妹身边睡着时,感受到的温热鼻息。她说,阿蝉的眼睛好亮。她又说,不要这样总盯着一个人看,太漂亮了,会不好意思。


  楼主睡着的时候,呼吸是安稳绵长的。她在那样的声音里昏昏沉沉也睡过去,想着这次任务回来,一定还要努力,绕过傅副官的眼线,再帮楼主偷一次账簿[1]。




  可是后来呢?

  水带走了她,从此杳无音信。绣衣楼分崩离析,消息辗转多日才传到海陵,她茫然四顾,眨眨山猫似的眼睛。

  怎么会呢?她还在帮楼主训练骑兵,马儿们都很乖巧,很像妹妹。她还等着这支队伍壮大起来,助她重振汉家宗室与王图霸业。

  她不信。她的楼主鬼点子那么多,一定躲在暗处运筹帷幄。有人冲她摇头,说船难无法预料,天命如此,气运已尽。她不信,或许她只是受了重伤、或是失去记忆,总之流落人海,她可以把她找出来。


  牛王一直看着她呢。她相信再次重逢,她一定能一眼认出她的殿下。


  阿蝉就这样在关中辗转许多年。翻过许多座相似的山、走过许多条流淌的河。她讨厌水,却不得不忍着胸腔泛起的恶心与血液里沸腾的抗拒,涉水而行。她的楼主被水带走,沿着水,或许可以更快找到她。


  她行走了那么多个春秋,直到给她新生的男人也因乱世而死。呆坐在他坟前的时候,脑袋里闪过很多小时候的片段,想起她枕过的他的箭筒,带着不曾干涸的血和浓重的腥味。可她睡得很香。西凉军营长大的姑娘,血液里泛着杀性,本不该害怕寒冷与死亡。可这天夜里,她冷得打颤,恍惚里总觉得这时候该有个人把她轻柔地抱起来,拥着暖烘烘的狐裘,在帷帐里听着壁炉烧柴发出的毕剥声入睡。


  有人往她身上披了件衣服。她几乎是满怀期待地奋力睁开眼,激动地眼眶都红了起来。是文远叔,带着稍显冷漠的倦容,轻声哄她回去睡。她从那张脸上看见静静流淌的悲伤。


  可他什么也没说。他站起来砸了碗酒,那酒在炉火上烧过,还冒着热气。她听见他轻声抱怨,三魂已灭,快走吧,倒连累孩子在这为你守着。静了好久,他又补了一句,喝吧,喝了好还乡。一了百了了,也上望乡台,看看我们。


  后来,就连文远叔也对她摇头。他说他要留在曹操这里了,总要安定下来,要在关中扎下根。他说,阿蝉,给你找个新身份。别再想她了。


  可她摇着头站起来,跟文远叔道别。她不相信,她的楼主,她心中认定的王,一定还在等她找到她。



  阿蝉,阿蝉。蝉的职责是留在绣衣楼主身旁,在必要的时候代替楼主去死。阿蝉一直知道,也一直有觉悟。

  可楼主失踪的时候,她甚至不在她身边。

  金蝉不见了,独留蝉蜕空荡荡停在树梢。阿蝉摸摸自己的心口,感觉身体里有个空洞,关外的风当胸穿过,留下钝钝的疼。



  南来北往,东走西顾。阿蝉抓到一点消息就动身,见到的故人越来越多,却始终没再听见过熟悉的呼吸声。


  颍川有一些故人。她循着线索找过去,却总是一场空。文官不好,喝酒喝多了舌头也捋不直、眼神也下流起来,杀起来又有一整屋子的女眷,哭喊声吵得脑袋疼。女官也不好,从前和阿嬴、何子就不好,还说她们几个都和广陵王睡过,才得了风光。


  这话她不爱听。其他人都是睡在廊外的,只有她和楼主睡过。楼主睡着的时候,很安静,也很好看。呼吸声浅浅的,像绣球的羽毛在挠,惹得她的心痒痒的。她喜欢看着楼主睡着,额发会随着呼吸起伏,不时扫过她秀丽的眉。阿蝉会伸出手帮她撩一撩碍事的发丝,再靠着她入睡。


  清理掉这家人以后,阿蝉习惯性收刀入鞘,再抬脚欲走,却忽然一片茫然。遍寻四处无果,故人也死的死逃的逃。这里没有线索,她还能再去哪里寻找她的楼主?



  七年了,次次扑空。找寻广陵王似乎已经变成了阿蝉虚无缥缈的梦,她孑然独行在自己的世界里,不愿醒来,硬生生把自己活成了匍匐朝圣的苦行僧。风霜雨雪里滚过,乱世血火里趟过……大江南北、关内关外,那人的踪迹从未出现过,她有时都怀疑广陵王是否只是她幻想的一场梦。

  可绣衣楼里的欢声仍在耳畔响着,敲打她倦怠的神经。


  要有鹰一样的眼睛,石头一样的心。


  她怀揣着反复冷却的心,找一个不曾回来的人。




  ——重逢的时刻来得好突然。她骑着她的西凉马,像从前的无数个日夜一样行走在荒原上。她的姑娘就那样忽然出现在她视野里,像她记忆的完美复现、梦境的再度重叠,她居然仍是七年前分离时的模样,熟悉得像那个晴好的下午从未离她而去,好似这漫长的七年,只是她的一场噩梦。


  她明明一眼就认出她的殿下,却痴痴地跟着,怕是一场梦,或是认错了。西凉大马脚程快,不论她怎么勒马,距离还是近了起来。就像梦境的重现……像多年前那个晴好的天,她骑着妹妹,遇见她的殿下。


  可是好狼狈,好狼狈。她没有了紫血猩猩裘氅,也没有火彩细密的蓝宝石,马超叔给她装饰的黄金面帘也丢失了,刀鞘上也没有炫目的红绿宝石[2]。她知道她的殿下爱她漂亮,爱她新奇的羌贵族服饰,爱她浓烈鲜艳的异域面容。可在风霜里找寻她七年,她的身量不可避免地拔高,脸颊也削瘦凹陷下去……就连楼主送她的龙女发簪,也在某次混战里丢失了。



  楼主……还能认出我吗?


  可她听见殿下的声音。还是刻意压低的声线,因为声量小而带些耳语似的温柔。

  她的眼睛里带着疑惑和惊喜,还闪着隐隐的泪光。


  她喊她,阿蝉?


  皮裘战甲黄金刀,她浑身繁琐零碎一样也没来得及丢,一跃而起,扑向她寻找了七年的姑娘。


  ——扑倒了才觉得恍惚,她的楼主什么时候变得这样小?一只手就能揽过来的腰,堪堪够到她肩膀的眼睛。她甚至害怕身上沉重的皮裘会压垮她。


  ——原来如此。不是殿下变小了……是她自己长高了啊。


  她如梦初醒,七年来第一次感受到时间的流逝。她近乎悲伤地想,少年广陵王和不再年少的阿蝉,隔了一条奔流七年的河。


  她们终于重聚。她说了这么多年来最长的一段话,絮絮地讲这么多年她走过的路、杀过的人。楼主和傅副官一听就笑起来,说好歹留个活口,也是宝贵的线人。她愣着,解释自己不习惯留活口。她的楼主就笑着教,说应该怎么做局、怎么处理舆论、怎么掩盖事实……


  她眨眨眼,假装自己听进去了,恍惚间仿佛回到很多年前,她的楼主一遍遍教她学中原话。她现在学得很好,可这些弯弯绕还是没学会。军营里马背上长大的女孩,只会战争和杀人。


  可楼主笑眯眯地看着她,细心地教,让她想起娘亲。也是那样包容的眼神、那样轻缓的声音,告诉她没关系的,都可以,做得很好了。


  广陵王是注定要做万民的母亲的。她始终觉得,王就该是楼主那样的人。



  北风卷地的莽原上,阿蝉雄心壮志,说要一起杀过盂县,经过雁门抵达幽州。楼主拥着厚斗篷,在雪色里看着她。


  她忽然就换了主意。


  她说,雁门是个很好的地方,有许多看着我长大的人都留在这里。她又说,文远叔也在这里长大,夏天有牧场草原,冬天有足够余粮。


  她说,牛王在天上的太阳里。牛王看着呢,我认你,他们也会认的。



  她没说的是,我的姑娘,那是我的故乡,有我很好的家人。你要听南来北往的故事,有人会讲;你爱听琵琶,也有人会弹。天气很晴很晴,像很多年前,你还在我身边的那个下午。


  我们留下吧。远离战火、躲避纷争……


  我会学着弹琵琶,像多年前学中原话一样。只弹给你听,文远叔也没份。



  乱军交战的厮杀声越来越近了,阿蝉掉转马头,在漫天的雪光里笑着回头看她。


  她不爱矫情,向来利刃起寒光闪、人头落地,今日却忽然有些感慨。


  “我从前,一直叫你楼主。”

  “对呀。”

  “……娅咪。”



  我亲爱的娅咪……我最珍爱的娅咪。

  我生平第一次用羌语这样亲密地叫你。



  雪风、血雨,战马把一切都碾成肉泥,浑身是不分敌我的血。杀红了眼,血液沸腾着上涌,黄金刀已经卷刃,阿蝉下狠劲用刀柄拍裂一个又一个头颅。胸膛响得像老旧的破风箱,山猫一样的眼睛却亮得吓人。她的姑娘没了战马,又被她捞起护在怀里,周身浴血,像两只湿漉漉贴紧的鸟儿。


  可她们终究不是自由自在的鸟,没有舔舐羽毛的时间。


  敌将的战马大得出奇,铁甲浑厚、宛若巨兽神灵。旋身上马的同时利刃入肉,她听见筋骨撕扯、血肉喷溅的声音,看见那军官亮着的眼神熄灭。她在那样悦耳的声音里痛快地想,真好,我又保护了她一次。



  眼前忽然模糊了。尸体落地、她的姑娘来到她身边。阿蝉艰难地抹了把糊住眼睛的血,却看见楼主惊慌恐惧的神情——她极少露出这种神情的。


  她张张口,想问她的姑娘。我们活下来了,不开心吗?


  可发不出声音。怎么努力,也只有胸口和脖颈嘶嘶的气流声。两根铁翎贯穿了身体,她后知后觉感到疼痛与寒冷。


  原来如此……原来,是我要死了啊。



  眼睛……睁不开了。她能感到马背上呼啸而过的冷风里,她的姑娘颤抖着抱住她,徒劳地给她止血、绝望地叫喊着求救。



  应该是失血过多吧……她看见了幻觉。她看见那个给她新生的男人牵着妹妹冲她招招手,像从前无数个草原的晴天,她在营帐口等他那样。他身后还有个模糊的人影……是谁?是娘亲吗?从前在白门楼没找到我……如今终于接到我了么?


  耳边渐渐静了。可是还能听见她模糊的哽咽……她在叫我。


  我的娅咪啊……我心爱的娅咪。


  “我……想睡在,有太阳的地方……”


  牛王在天上的太阳里。他一直看着我们。


  有太阳的地方……牛王会看见我,也会看着你。


  我想要看着你,我心爱的娅咪。



注:[1]源自阿蝉密探个人剧情。

[2]源自阿蝉初见剧情。


Ps:好虐……我的娅咪,我亲爱的姑娘。

曹贼不得豪斯!!!!!

江路清寒渔原子

【蝉广蝉】日光

✓七载背景的蝉广蝉,阿蝉视角

✓也是当了一回战地厨师

✓食用鱼脍


“等等。”

我回过头,文远叔笃定地看着我。

“阿蝉,你长高了。”

他给我拿了身男人的骑装,又加了件外披才肯放我走。

我骑上马。雁门关的春天来得晚,太阳在中空高高地照着,又明亮,又遥远。我想,中原已经入夏了。


我们在王府时常用井水冰瓜果吃,女官们的面容已经模糊了。我一直记得她靠在我肩头,合上疲累的眼睫。傅融在屋里大喊起来,她只能回去批公文。我的个头已经快要赶上傅融了,等她看到,一定会吓一跳吧。

她也长高了吗?

现在我可以让她安稳地靠在怀里,我的手臂和腰身更结实了。在那些没有线索的日子里,我骑着马,在中原......

✓七载背景的蝉广蝉,阿蝉视角

✓也是当了一回战地厨师

✓食用鱼脍


“等等。”

我回过头,文远叔笃定地看着我。

“阿蝉,你长高了。”

他给我拿了身男人的骑装,又加了件外披才肯放我走。

我骑上马。雁门关的春天来得晚,太阳在中空高高地照着,又明亮,又遥远。我想,中原已经入夏了。


我们在王府时常用井水冰瓜果吃,女官们的面容已经模糊了。我一直记得她靠在我肩头,合上疲累的眼睫。傅融在屋里大喊起来,她只能回去批公文。我的个头已经快要赶上傅融了,等她看到,一定会吓一跳吧。

她也长高了吗?

现在我可以让她安稳地靠在怀里,我的手臂和腰身更结实了。在那些没有线索的日子里,我骑着马,在中原与西凉的商道上漫无目的地游荡。有时我躺在马背上做梦,看见她坐在水池边,醒来却只能见到白得刺眼的天空。

天地是那么广大啊,我正值壮年,十年,五十年…我要永远地寻找她,直到垂垂老矣。等那时候,她会是什么样子?或许我们那时老得策不动马了。我要找匹老马,慢慢地驮着我们散步,一直走到广陵城外的阳光里去。就挑个今天这样的好天气,太阳又遥远,又明亮。

我要是放弃了,还有谁会记得她呢?

驼铃阵阵的商道上,我恨自己的耳朵不够灵敏。我多想听见她的声音,那样高远的天空,不足以传达她的心跳与呼吸吗?心纸君安静地贴在胸口,她已经很久没与我说话了。

你会想念我吗?会像我奔向你一样奔向我吗?


马儿奔跑起来,干燥凛冽的风从我耳畔刮过。你会的,我知道你一定会的。我听得到你的心跳,那是每一条剧烈鼓动的河流,你的肌肤像春日的气息一般抚过去了,日光照着大地,耀眼的琥珀色降临在我身体上。我在你的里面,可你在哪里呢?

我的爱人,我的…

“娅咪。”

江月_

与你同在

4000字长文 有一定私设

凉薇


自打天启王陨落之后,杜蔷薇鲜少睡过一个好觉,不是凌晨惊醒,就是睁着眼睛直到深夜。而她这天醒来,却是被发丝落在脸颊的痒意叫醒的。

醒来的望见的第一眼与平时相同,是卧室的天花板。她掀开被子起身,发现早已被剪断的红色的发丝却正软软地垂落在自己肩上。她愕然低下头,余光却瞥到了自己床上的另一截身影,顿时如遭雷击。

“凉、冰?”她缓缓开口,枕边人似乎不满被吵醒的感觉,揉了揉眼睛后悠悠转醒忘向她:“怎么了蔷薇,真佩服你总是这么早醒来,哎昨天晚上你说早餐要吃什么来着……”声音还是她熟悉的声音,但后面的话语她却听不下去了,只是望着这张只留存在记忆中的脸久久......

4000字长文 有一定私设

凉薇


自打天启王陨落之后,杜蔷薇鲜少睡过一个好觉,不是凌晨惊醒,就是睁着眼睛直到深夜。而她这天醒来,却是被发丝落在脸颊的痒意叫醒的。

醒来的望见的第一眼与平时相同,是卧室的天花板。她掀开被子起身,发现早已被剪断的红色的发丝却正软软地垂落在自己肩上。她愕然低下头,余光却瞥到了自己床上的另一截身影,顿时如遭雷击。

“凉、冰?”她缓缓开口,枕边人似乎不满被吵醒的感觉,揉了揉眼睛后悠悠转醒忘向她:“怎么了蔷薇,真佩服你总是这么早醒来,哎昨天晚上你说早餐要吃什么来着……”声音还是她熟悉的声音,但后面的话语她却听不下去了,只是望着这张只留存在记忆中的脸久久无言。她的脑子转的有些迟钝,到底是时空穿越、还是卡尔和华烨用了什么新技术能够创造一个替身悄无声息地来到她身边想要进行什么阴谋?可她屏气凝神检查了一下自己的神体,似乎并没有任何损伤。杜蔷薇伸手摸上面前喋喋不休之人的脸庞,指尖描摹着她的轮廓,从眼睛到嘴唇,触感都与往昔别无二致,让她不得不暂时相信,眼前人就是那个孤身一人湮灭在黑洞里的人——她的爱人——凉冰。

杜蔷薇不信什么神佑之说。宗教是文明落后时代人类的精神寄托,而随着万年来的进步,已知宇宙中那些曾被人们称为“神迹”的东西,早就被科学给明确地解释出来。这也正是超神学院的来源以及三王时代的辉煌之源——所谓的神,也不过是站在了已知宇宙科技发展顶端的科学家。然而眼前失而复得的爱人却让杜蔷薇这个时空神第一反应想到“神迹”——真诚的思念和爱竟可以无视现有的宇宙规律,抵消那些难堪的过去、换回一个人吗?

凉冰却还在状况外,把手放她眼前晃来晃去:“小蔷薇,怎么着,起床气这么大?你吵醒我我还没和你算账……哎不是,你哭什么?这什么状况,咱俩不都一起睡了这么久了,怎么搞的跟我强抢了良家妇女一样?”杜蔷薇这才后知后觉地从震惊中出来,伸手一摸竟已是满脸泪痕。凉冰这句半打趣半安慰的话和以前一样不着调,可蔷薇再也说不出来任何责怪的话。即使她仍然不敢相信世界上真的有奇迹这种说法,可面对着朝思暮想的爱人,神体的反应才是最真实的,泪水止不住地划过脸颊,又被爱人的手轻轻抹去。“没事,我只是做了个噩梦,我梦见……”她本想好好地跟久别重逢的爱人说说这几年来的委屈,哪怕这也许只是个梦呢,她也希望自己能有个可以诉说的依靠。可她又把后半句话生生咽了下去——她不知道怎么开口好了,说我梦见你为了我而死么?说我一个人掌管着昆萨真的好累么?她不是一个喜欢诉苦的人。奇迹之所以被如此珍视,就是因为它的稀少和短暂。杜蔷薇想,既然她得到了这个与爱人重逢的机会,而且前路未知,也许这奇迹就像个梦一样很快就要从指缝溜走,那么她为什么不珍惜眼前的幸福,还非要提起那些伤怀的过往呢?她从前在地球读书时,曾学过一篇名叫庄周梦蝶的课文,说的是一个叫庄周的人梦见自己变成了一只无忧无虑的蝴蝶,梦醒之后却开始思考,到底是自己梦见变成蝴蝶,还是蝴蝶梦见变成了自己。杜蔷薇以前觉得,这不过是一个失意的人幻想出来自我安慰的问题,然而她今日却也不得不深以为然——也许凉冰的死才是梦,她今天才回到现实的、正确的而又完美的时间线,回到自己的爱人身边。因此她抹抹眼泪,扬起了黑洞事件许多年后的第一个真心实意的笑容:“我们地球曾经有句老话,说梦都是反的,看来我们最近运气会很不错。走吧,今天早上我们吃馄饨,我在地球时给我父亲也包过,你一定会喜欢。今天不用麻烦厨房,我亲自给你做。”

杜蔷薇小时候那几年,杜卡奥常常忙于军队的事务而不在家,因此她的饭常常是冰箱里的速冻食品,馄饨水饺元宵自然是首当其冲。杜卡奥为此内疚许久,为了补偿女儿,有时候赶上休假就会亲自包一大堆馄饨给女儿冻在冰箱里预备吃。而今天杜蔷薇疯了似的一个接一个地包着馄饨,凉冰已经吃的饱饱的,她还是争分夺秒地包着,直到冰箱再也塞不下。杜蔷薇觉得,既然“梦”里凉冰离开的那么早,两个人分开的那么久,那么久别重逢之际,给她的爱人亲手多做一些食物,就当是自己补偿那些年的遗憾也好。杜蔷薇包馄饨的手艺很不错,凉冰被爱人亲手做的早餐感动到说不出话来,心情好的不得了,当即决定今天整个昆萨放假一天,她要暂时放下手头的研究好好陪爱人玩一天。于是两个人一同走出门外,杜蔷薇却被门口的一棵参天大树给吓得后退了两步——昆萨的土地很贫瘠,很难种出什么植物,然而眼前这棵高耸的橙子树却让她有些摸不着头脑。她走到树下触碰了一下树干,凸凹不平的触觉说明它是一棵真正的树而非装饰品。这个似梦非梦的地方每一处都让蔷薇感到惊奇,凉冰站在她身后驱动起恶魔之爪摘了颗橙子下来——这件莫甘娜女王的专属武器从来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被用来摘橙子。“想吃了?想吃就让我给你摘嘛,怎么还是这么不爱麻烦人啊小蔷薇?”凉冰笑盈盈地剥开橙子皮,清甜的味道飘散在空气里,蔷薇就着她的手尝了一口——很甜,不知道凉冰是怎样在这片寸草不生的土地上培育出自己最喜欢而只能在地球上生长的水果。蔷薇这才有了一点真实感,在梦里吃东西是不会有味道的,而这个橙子甜的她几乎要流下泪来——这是她曾以为再也见不到的爱人,亲手为她种下的、又亲手喂给她的橙子,她不用再被思念和悲伤折磨到无法入睡,也不用再为了寻找爱人的踪迹而绞尽脑汁,此刻的幸福就是这么朴实无华,是她期待了很久很久的爱。于是她彻底放下了心防,甚至有那么一瞬间她想,即使这是华烨的什么新招数,她也不要再离开,她再也不想与她的爱人分开了。蒸蒸日上的昆萨和安然无恙的爱人,如果这真的是一个针对时空战士的温柔陷阱,那么谁又能自信地说,自己真的可以头脑清醒地抽离呢?

凉冰对杜蔷薇依然是有求必应,蔷薇很是放心地过着幸福的日常生活。这里没有战争、没有纠纷,梅洛、昆萨、烈阳和地球都各自发展着,似乎比杜蔷薇之前所在的时间线发展还要高。凉冰依然做着时空相关的研究,那本时空基因理论好像更厚了一些。蔷薇很好奇这条时间线上的智者凉冰又有了什么新发现,于是某一天午后,蔷薇坐在凉冰实验室的桌前轻轻翻开这本笔记,只不过这次心情与上次发现笔记里天使誓言的遗憾不同,这次她和凉冰好好地依偎在一起。笔记里的天使誓言依然熠熠生辉,每个字都刻在杜蔷薇的心上,她忽然有些奇特的感觉,说不上来,可能是因为当着凉冰的面看这些正儿八经的表白誓词有些新奇。而凉冰似乎有些心迹被发现的羞涩,催着蔷薇赶快看后面的内容。映入眼帘的是量子纠缠理论这几个字,凉冰有些骄傲地给蔷薇讲起了这个理论。

“两个暂时耦合的粒子,不再耦合之后彼此之间仍旧维持的关联。”蔷薇对爱人的新研究有很大的兴趣,这位天才的天启王似乎又为已知宇宙的科技发展开辟了一个新的领域,可下一句话却让蔷薇突然愣住,“就以两颗向相反方向移动但速率相同的电子为例,即使一颗行至太阳边,一颗行至冥王星边,在如此遥远的距离下,它们仍保有关联性;亦即当其中一颗被操作而状态发生变化,另一颗也会即时发生相应的状态变化。就好比咱们俩,即使是一个在昆萨一个在地球,也会因为爱而互相想念……”这些抽象的物理概念被凉冰解释的通俗易懂,还夹杂着她固有的调情意味,然而杜蔷薇却突然醒悟——凉冰的发现不会有错,根据量子纠缠定律,她现在所在的地方既不是梦,也不是什么完美的时间线,她无法定义这究竟算什么,但是也许是因为原来时空中的她对完美时空的期待和对凉冰的思念,二者就像两颗同频运动着的粒子,即使隔着时间和空间的分隔,也会在完全同频的某一时刻结合在一起。蔷薇哭笑不得,不知道这算是什么结果,那么她还会在某一时刻突然被扯回去吗?她不确定,但是这个理论最重要的一点是——根据它,也许她就能尝试着利用粒子之间同频运动的规律,重新聚合凉冰。即使是湮灭在黑洞中,凉冰也不过是逸散在宇宙中的粒子,所以,只要她找到合适的方法,凉冰就不是没有回来的可能。“凉冰,那假如现在有一个人……假如这个人‘消失’了,根据量子纠缠理论,只要两个粒子同频,就能一个一个粒子地把这个人聚合起来,对么?”蔷薇几乎是带着祈求的语气开口,她很怕下一句凉冰否认她。可凉冰只是静静地看着她的眼睛,半晌无言后才露出一抹笑:“我的时空神,我相信你,只要是你,什么都能做到。”杜蔷薇此时已经完全理解了凉冰的量子纠缠理论,也做出了一个决定——她必须回去,只有她才能救回凉冰,她不能让那个时空里的凉冰孤独地散在宇宙里游荡。根据这个理论,起心动念就成为了一件很重要的事——她因为太过思念凉冰,同频的粒子把她带到了凉冰所在的时空;而此时她急切地想要回到原来的时空,同频运动的粒子就会原样带她回去。因此蔷薇突然伸出手去抚上凉冰的脸:“凉冰,你知道么,这世界上最温暖的地方就是你的怀抱。我们会再见的。”说完这句当年未来得及说出的话,时空神眨了一下眼睛的功夫,眼前就又是昆萨卧室的天花板。她又一次和自己的爱人离别,可这一次,她重燃起了希望,再也不用怀着遗憾度过每个日夜,她终于有希望找回自己的爱人。

于是她依然掀开被子起床,即使这次身边空空荡荡,她仍然斗志昂扬。再一次走出门,这一次和往常似乎一样又不一样,可是门前贫瘠的土壤里却突然多了一抹绿色——好像是什么植物的苗。“看来,女王的心思没有白费。”语琴的声音在身后响起,蔷薇转过身去看她,她依然自顾自地说着,“那时候你说喜欢地球长的橙子,可是昆萨种不出来,还得开虫洞去地球买。于是女王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种子,整天研究能在昆萨土地上浇的营养液,想给你个惊喜。可也许是昆萨的土实在强求不了,也没鼓捣出个所以然来。这么多年,我们几乎都快要忘了这件事,女王走了之后也没人再照顾它,没想到它最后还是自己长出来了。”这抹明晃晃的绿色就这么照进杜蔷薇的心里,和“完美”时间线里那棵参天大树相映照着,杜蔷薇突然明了,她去的那个时空是未来,而她也突然想起在凉冰笔记里看见天使誓言时那种不对劲的感觉——如果真的有这么一条完美时间线的存在,凉冰就不会在黑洞里陨落,那么就不会出现她用小时钟回到过去告诉凉冰在决斗场结局的事,凉冰也就不会在离开之前把天使誓言写进那本笔记里等着蔷薇自己发现,而是亲口告诉她就好。所以那是未来,未来的时间线上有凉冰,就证明蔷薇一定会救回她。她们还是会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不是么?杜蔷薇想起在未来时空凉冰讲述量子纠缠理论时望向她温柔又不舍的那一眼——她一早就发现了自己不是未来时空的杜蔷薇,她知道自己只要明白量子纠缠理论,就一定会放下那里的幸福,坚定地回到原本时空拯救她。因此凉冰那一眼,既是对蔷薇终于成长起来的欣喜,也是对蔷薇的一次告别——即使我们又一次不得不暂时分离,但好在我们最终还是要在一起。我们是永远同频着的粒子,只要你的心永远为我而跳动,我就永远与你而同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