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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朵

【原创】小食轻语(春日版)

(1)

饺子小弟一开始不会游泳。

所以刚落进锅里时,他很慌,沉在锅底拼命扑腾,却怎么都浮不起来。

不过在吞了不少水后,他最终学会了游泳。

还能懒洋洋地浮在一锅饺子汤上,优哉游哉地晃荡。 

(2)

山楂姑娘最近生活不太如意。

但顽强的她,不愿意被别人发现自己满心的委屈酸楚。

她只把最甜的笑容露在外面,做一颗坚强甜蜜的冰糖葫芦。

(3)

面粉小哥大学毕业时,收到了来自油条教授的祝福。

“要勇敢追求自己的梦想。”油条教授说。“无论是想变成馒头、面条还是大饼都可以,只要努力,年轻就该有无限可能性。”

(4)

无花果小姐年轻时没有像其他水果那样盛开过漂亮的花朵,有点遗...

(1)

饺子小弟一开始不会游泳。

所以刚落进锅里时,他很慌,沉在锅底拼命扑腾,却怎么都浮不起来。

不过在吞了不少水后,他最终学会了游泳。

还能懒洋洋地浮在一锅饺子汤上,优哉游哉地晃荡。 

(2)

山楂姑娘最近生活不太如意。

但顽强的她,不愿意被别人发现自己满心的委屈酸楚。

她只把最甜的笑容露在外面,做一颗坚强甜蜜的冰糖葫芦。

(3)

面粉小哥大学毕业时,收到了来自油条教授的祝福。

“要勇敢追求自己的梦想。”油条教授说。“无论是想变成馒头、面条还是大饼都可以,只要努力,年轻就该有无限可能性。”

(4)

无花果小姐年轻时没有像其他水果那样盛开过漂亮的花朵,有点遗憾。

但等她老了,变成了满身皱纹的无花果干时,却很释然。

毕竟,在她笑容中藏着的积极乐观,滋味比谁都甜。

(5)

皮蛋小哥渴望恋爱,却偏偏单身了很久。

久到他总是随身携漂亮的松花。

这样如果哪天遇到了一见钟情的恋人,就好立刻有花送给对方。

(6)

汤包和煎包这对兄弟一直互相看不上。

哥哥汤包说弟弟煎包个性毛躁,总是心急火燎。

弟弟煎包说哥哥汤包大腹便便,半罐水响叮当。

(7)

开心果小妹儿们平时最喜欢聚在一起偷偷聊别人的八卦。

聊到忘我处,每颗开心果都忍不住咧嘴大笑。

结果笑声引来了八卦当事人,把这帮碎嘴子的家伙逮个正着。

看,他们尴尬的连嘴巴都还没合上。

(8)

胖乎乎的白萝卜小姐想要快速减肥。

可惜减肥方法不太正确,减轻的体重尽是脱的水。

原本一颗水灵灵的白萝卜,也憔悴成了皱巴巴的萝卜干。

(9)

面条先生懒洋洋地泡着热水澡。

虽然他听说过泡澡太久对身体不好,可这真的太舒服了,他不愿意起来。

结果最后泡过了头,以至于他头晕目眩,身体发软,在碗里糊成了一坨软趴趴的面汤。

(10)

烤红薯小哥曾与炭火小姐谈过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

尽管结局不太美好,烤红薯小哥也在这段失败的恋情中,被弄的灰头土脸。

但在分手很久之后,他的心中,依然保存着炭火小姐那股热情的爽朗。

(11)

草莓小姐一直为自己长了很多黑头而自卑。

她去问好闺蜜火龙果小姐该怎么办。

“唉,别提了。”火龙果小姐一脸愁容。“我也不知道该拿自己的那么多雀斑怎么办。”

(12)

榴莲小姐总爱喷一种神奇的香水。

许多人接受不了那种香水的味道,纷纷表示嫌弃。

但榴莲小姐一点儿也不在意。

“这就像皇帝的新衣一样。”她解释道。“只有真正的美食家,才能懂得我这种香水的妙。”

(13)

竹笋小弟最近很烦恼。

自己的个子实在是拔高的太快了。

以至于每件在网上购买的笋皮外套刚送到,就立马显得小了一号。

(14)

气泡小姐和可乐先生是对恋人。

虽然热恋时期的滋味还挺甜蜜,可他们的关系并不牢靠。

每次可乐先生只要稍微有点动摇,气泡小姐就会气呼呼地丢下他跑掉。

(15)

老干妈辣酱先生虽然其貌不扬,但撩妹的本事却很高。

无论遇到白饭姑娘,面条小妹,还是凉皮小姐姐,他都能跟人家迅速熟络起来,火辣辣、腻乎乎地恋爱一场。

(16)

口香糖小姐特别热爱锻炼,每天都积极地拉伸韧带,磨练自己的耐力和爆发力。

因为她的梦想,需要足够健康的体魄来支撑。

这个梦想,就是变成一个最大的泡泡。

(17)

冻豆腐女士原本是一块柔弱的嫩豆腐。

但却在生活中吃尽了人情冷漠的苦,柔软的内心被伤的千疮百孔。

只有投入恋人火锅大哥温暖的怀抱,内心的空洞才能得以弥补。

(18)

玉米粒小哥特别羡慕萝卜小哥家的住房条件。

因为一个萝卜一个坑儿,住着特别宽敞。

不像自家几百个兄弟姐妹,只能超级拥挤地合住在一根玉米棒上。

(19)

圆面包姑娘遇到了甜甜圈小姐姐。

胖墩墩的圆面包姑娘觉得甜甜圈小姐姐的造型很前卫很漂亮。

于是她鼓起勇气问对方:“要在肚脐上打那么大个孔,疼不疼呀?”

(20)

贫穷的土豆小哥在大学食堂里找了很多份兼职。

有时去宫保鸡丁里顶替鸡丁,有时去鱼香肉丝里冒充笋丝,还有时去酱爆肉片里假装肉片,忙得不可开交。

但土豆小哥很努力地打拼着。

总有一天,他会实现自己堂堂正正做一盘炒土豆丝的梦想。


 @慢食堂 


《小食轻语》系列美食小故事地址如下:

(1)小食轻语(治愈版) 

(2)小食轻语(暗黑版) 

(3)小食轻语(新年版)

(4)小食轻语(春日版)

林朵

【原创】小食轻语(暗黑版)

(1)

青椒先生爱上了红薯小姐,但红薯小姐却单恋着甜椒男神。

青椒竭尽全力把自己憋成了红色,但在跟红薯小姐接吻时却露了馅儿。

“骗子。”红薯小姐生气地给了他一耳光。“你明明是辣味的。”


(2) 

苦瓜先生爱上了甜瓜小姐,但甜瓜小姐却觉得甜味才是有品位的,苦味太俗气了。

于是苦瓜先生历经千辛万苦,经过基因改良把自己变成甜味的。

但等它再见甜瓜小姐时,对方却一脸嫌弃的看着它:“我不喜欢你,并不只是因为你苦啊。”


(3) 

油条小姐一直以为自己跟豆浆先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恋人,矢志不渝,互相忠诚。

但有一天,它看见豆浆先生在与大饼...

(1)

青椒先生爱上了红薯小姐,但红薯小姐却单恋着甜椒男神。

青椒竭尽全力把自己憋成了红色,但在跟红薯小姐接吻时却露了馅儿。

“骗子。”红薯小姐生气地给了他一耳光。“你明明是辣味的。”

 

(2) 

苦瓜先生爱上了甜瓜小姐,但甜瓜小姐却觉得甜味才是有品位的,苦味太俗气了。

于是苦瓜先生历经千辛万苦,经过基因改良把自己变成甜味的。

但等它再见甜瓜小姐时,对方却一脸嫌弃的看着它:“我不喜欢你,并不只是因为你苦啊。”

 

(3) 

油条小姐一直以为自己跟豆浆先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恋人,矢志不渝,互相忠诚。

但有一天,它看见豆浆先生在与大饼姑娘偷情。

油条小姐非常生气,正撸起袖子想要拳打小三,却发现原来还有馒头包子蒸饺这些小四小五小六在后面等着呢……

 

(4)

豆腐脑夫妇原本是大家眼中的恩爱夫妻,但有一天却突然离了婚。

豆腐脑先生找好友蛋黄粽子先生诉苦:“我说该放盐,她却偏偏要放糖,你说,三观都不一致还怎么在一起过啊?”

蛋黄粽子先生想起当初把自己甩掉的红豆粽子姑娘,理解的点点头。

 

(5) 

芒果少年听前辈们说,每一个芒果要长成真正的男子汉,都要在浑身切出伤疤。

芒果少年对此很憧憬。

但是当它真的被切成几块,在果肉里划出方格状的伤疤,摆在果盘里时,却在想,为什么没有谁告诉过我,原来成长是这么疼,这么疼的。  

 

(6) 

樱桃小姐爱上了草莓先生,但无论她怎么示好,草莓先生都无动于衷。

樱桃小姐很伤心地哭了:“你难道没有心吗?”

草莓先生看着它,茫然的回答:“是啊,我本来就是没有心的。”

 

(7) 

番茄小姐很想融入全公寓里最高贵的果盘社交圈,成天费尽心力讨好苹果绅士,葡萄小姐,芒果女士,西柚贵妇。

大家对它也很客气,总是笑脸相迎。

番茄小姐很开心。

却在一转身时听见它们带着鄙夷的语气谈论:“就她那样的,还想来冒充水果呢。”

 

(8) 

杯子先生对初次见面的茶叶姑娘十分热情,盛满滚烫的开水招待它,把茶叶姑娘迷的头脑发热,晕晕乎乎。

她想:这就该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吧。

没曾想隔天便被杯子先生连着冷掉的水一同泼进了下水道。

掉下去之前,茶叶小姐听到的最后一句话是杯子先生在跟其他杯子炫耀:“我怎么会想安定下来,只不过随便泡一下她而已。” 

 

(9) 

曼妥思小姐最大的梦想就是学会游泳。

硬糖先生也经常鼓励她要勇敢追求自己的人生梦想。

终于有一天,曼陀小姐鼓起勇气跳进了可乐,在溅起漫天泡沫之后,香消玉殒,尸骨无存。 

 

(10)

香蕉先生爱上了苹果小姐,虽然亲友们都说他们两个在一起很不合适,可香蕉先生还是义无反顾的搬去跟苹果小姐同居了。

他们一起分享着彼此甜蜜的爱情。

没过几天,香蕉先生便被苹果小姐散发的乙烯气体催熟,很快发黑烂掉了。

 

(11)

榴莲先生一直在追求火龙果女士,但火龙果女士却总嫌弃它气味太难闻了,不肯让它靠近。

在经过很多努力后,火龙果女士终于被榴莲先生的赤诚打动,决定接受他。

榴莲先生好开心,一把抱住心爱的火龙果女士。

只听火龙果女士一声惨叫,被榴莲先生满身的尖刺扎的透透的,随即咽了气。

 

(12)

巧克力先生对正在烘培中的蛋糕小姐一见钟情,不顾危险,偷偷溜进烤箱想去表白,可才走到一半便被烤箱里的高温熔成一团。

等蛋糕小姐出炉时,看到烤箱壁上黏着一滩黑乎乎的焦炭。

容光焕发的蛋糕小姐只觉得有点恶心。

 

(13)

月饼小姐和年糕先生原本是对感情深厚的恋人,可却被分开放进了冰箱里不同的位置。

在冷藏室的月饼小姐日日思念着年糕先生,终于有一天,她也被放进了冷冻室。

月饼小姐看见年糕先生就在身旁,开心地叫他的名字。

可年糕先生没有回答。

月饼小姐靠近了些,轻轻拍了拍年糕先生,发现对方已经被冻硬了。

那一刻,月饼小姐感到了彻心彻骨的寒冷。

 

(14)

金针菇小姐被家人催促着与肥牛卷先生结了婚。

大家都对她说,食物都是要成家做菜的,你看,金针菇肥牛是一道多好的菜式啊。

可从来没有谁在意,金针菇小姐究竟喜不喜欢。

 

(15)

高傲清新的山葵姑娘勉强嫁给了阴沉内向的酱油先生。

从此两人的生活便混成了黏糊复杂的一团浆糊,处处透着辛辣的冲突。

 

(16)

无花果小姐总是闷闷不乐。

因为其他水果还是少女时,都会开出漂亮的花来,很受人喜爱。

树叶先生安慰她:“别难过,你也有花的,只不过是开在心里面的。”

但无花果小姐更难过了:“可谁都看不到,有什么用啊……”

 

(17)

葱烧海参是一道很美味的菜,海参先生因此出尽了风头。

但他的妻子葱白女士却私下向友人抱怨:“大家只看到海参先生表面光鲜,哪里会理我为了这个家,熬成这样又老又疲的样子。”

然后她哭了:“结婚前的我也是既水嫩又有脾气的啊。”

 

(18)

柠檬先生一直暗恋着三文鱼小姐。

所以,当被拦腰切断的它看到三文鱼小姐被切成片躺在餐盘里的遗体时,不禁朝其流下了酸涩的眼泪。

 

(19)

黄瓜先生凭借自己的挺拔翠绿,通过层层竞争,终于有幸成为了一道宴席主菜的雕花配料。

但当他看见之前竞争中第一轮便被刷下来的那根弯黄瓜居然成了隔壁桌上那道凉拌黄瓜的主料时,不禁又有些羡慕。

 

(20)

糖心蛋小姐相亲认识了筷子先生,稀里糊涂地结了婚。

婚后才发现筷子先生有家暴倾向,拳头硬梆梆。

糖心蛋小姐经常为此淌下金黄色的眼泪。

 

(21)

饺子先生时常羡慕肉丸一族自由奔放的生活方式。

终于有一天,他鼓起勇气,脱掉沉重的面皮外套,打算从此也洒洒脱脱地活。

却因为有伤风化的裸奔行为而被逮捕了。

 

(22)

方便面小姐时常浓妆艳抹,以及其浓烈的香水味儿吸引到别的食物先生们的注意。

但交往的都不长久。

那些跟她交往过的食物先生们私下都抱怨,和方便面小姐一开始交往时还好,久了就会发现她既没营养又无趣。

 

(23)

炒饭小姐曾以为自己对锅铲先生而言是特殊的。

因为对方的态度是那么主动,那么热情。

后来才发现自己不过是包括炒面姑娘、炒饼女士、炒河粉大妈等食物在内的众多备胎中的一个罢了。

 

(24)

茄子先生深爱着青椒小姐,但她却总是和土豆男士纠缠不清。

他们的关系就这么一直黏糊着没能彻底分开。

于是日子过成了地三鲜。

 

(25)

馒头先生爱恋着香肠小姐,为了能和她在一起,不惜把自己的身体从中开了个大口子。

可对方转身便和面包片先生私奔了。

还生了个孩子叫三明治。

 

(26)

灌汤包先生喜欢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也为此吃过不少苦头。

可下一次遇到不平事,他还是控制不住自己,总是冲在最前面。

因为他的心,始终是烫的。

 

(27)

气质淡雅的鱼生小姐和老实人饭团先生结了婚,组成了一个模范寿司家庭。

可有一天饭团先生认识了性格浓郁奔放的酱油小姐。

从此他越陷越深。

一个好好的家就此散了架。

 

(28)

鸡蛋先生相过很多次亲,候选名单上包括鸡蛋小姐,文蛤女士,韭菜姑娘,等等。

可他为什么还没有决定和谁结婚呢?

因为他其实只想做一颗自由自在的单面煎蛋啊。

 

(29)

豆沙小姐和糯米先生是一对恋人。

豆沙小姐主意很多,一会儿要做年糕,一会儿要做大福,一会儿又要做馅儿饼。

糯米先生也一直由着她疯。

可偶尔还是会忍不住想起自己当初想成为一颗汤圆的梦想。

 

(30)

冰棍小姐暗恋着跟自己一起呆在冰箱冷冻室里的速冻饺子先生。

有天速冻饺子先生要搬家去冷藏室,冰棍小姐也义无反顾地跟着去了。

没多久,冰棍小姐便化作了一滩水。

只留一根孤零零的木棒躺在冷藏室里,很快被扔进了垃圾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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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主题均为原创小故事,欢迎有兴趣的朋友关注。 


林朵

【原创】小食轻语(治愈版)

1 

米饭先生决心去远方闯荡,临行前与青梅竹马的泡菜小姐告别。

伤心的泡菜小姐哭的撕心裂肺。

她对米饭先生说:“无论你是混成了炒饭、盖饭、还是泡饭,可都要记得回来娶我啊。”


2

奥利奥饼干小姐有很多追求者,像是冰淇淋大叔,酸奶小哥,蛋糕少爷。

可是……饼干小姐偷瞄了一眼,目光正好跟也在偷瞄自己的牛奶先生对上。

然后彼此马上又惊慌地转回头去,假装什么也没发生。

果然……饼干小姐埋着头,悄悄笑了。

还是初恋最好了。


3

大饼姑娘遇到了白粥先生。

虽然跟从前很不一样了,可她还是一眼就认出,对方是家乡那个帅气的水稻少年。...

1 

米饭先生决心去远方闯荡,临行前与青梅竹马的泡菜小姐告别。

伤心的泡菜小姐哭的撕心裂肺。

她对米饭先生说:“无论你是混成了炒饭、盖饭、还是泡饭,可都要记得回来娶我啊。”

 

2

奥利奥饼干小姐有很多追求者,像是冰淇淋大叔,酸奶小哥,蛋糕少爷。

可是……饼干小姐偷瞄了一眼,目光正好跟也在偷瞄自己的牛奶先生对上。

然后彼此马上又惊慌地转回头去,假装什么也没发生。

果然……饼干小姐埋着头,悄悄笑了。

还是初恋最好了。

 

3

大饼姑娘遇到了白粥先生。

虽然跟从前很不一样了,可她还是一眼就认出,对方是家乡那个帅气的水稻少年。

于是她鼓起勇气问了一句:“嘿,你……你还记得我吗?”

我是当初那个总红着脸不敢跟你说话的小麦女孩啊。

 

4 

豆浆小姐向来以为自己与油条先生是天造地设的绝配,矢志不渝,互相忠诚。  

可有一天油条先生却与隔壁的煎饼姑娘私奔了。 

豆浆小姐难过的哭了起来。 

糖饼先生怯生生递来一张面巾纸,低声询问:“要不,咱俩配一下试试?”

 

5

杯子先生曾与茶叶姑娘谈过一场美好的恋爱。

很可惜没能走到最后。

但自那之后,杯子先生盛的每一杯白水,都染了他记忆中,茶叶姑娘那股清爽的气味。

 

6

饭团先生是个腼腆的老实人,一直规规矩矩过活。

直到他遇到性格浓郁奔放的酱油小姐。

原来的条条框框全散了架,他们爱的干柴烈火,难解难分,自由自在地混作一碗香喷喷的酱油炒饭,携手共度美好一生。

 

7 

番茄小姐很向往全公寓最高贵的果盘社交圈。

于是她跑去问表妹圣女果,要怎么做才能像她一样,被那些苛刻的水果们承认。

圣女果妹子打量了穿大码外套的番茄小姐一番,轻哼一声:“减肥。”

 

8

黄瓜先生因为身形不够挺拔,在竞争某道宴席主菜的雕花配料时落选了。

他有点失落。

但很快又振作起来。

做不了大菜的配角,能当一道普普通通拌黄瓜的主角,也很棒啊。

 

9

辣椒先生与红薯小姐恋爱了。

但他担心对方并不是真的喜欢自己。

因为每次接吻时红薯小姐总是露出为难的表情。

而红薯小姐对此的解释是,她觉得辣椒先生是个超棒的恋人,体贴又风趣。

她只是……尝不得辣而已。

 

10

粉丝小哥,黄豆小哥,香菜小哥三个好朋友决定携手干出一番大事业。

于是他们先拉来醋女士的投资,又鼓动辣椒油先生入股。

然后大家撸起袖子加油干,轰轰烈烈地做出一碗热气腾腾的酸辣粉。

 

11 

糖心蛋小姐的恋人是拉面先生。

他们感情很好。

虽然偶尔也有争吵。

可拉面先生会用温暖的拥抱,接住糖心蛋小姐因伤心而淌下的每一滴金黄色的眼泪。

 

12

提子小姐爱上了草莓先生,对其频频示好。 

草莓先生很为难地据实相告:“可我没有心,不懂怎么去爱啊。”

“没关系。”提子小姐笑了,“我有好多颗心,分你一半吧。”

 

13

饺子先生一直很羡慕肉丸一族自由奔放的生活方式。

终于有一天,他鼓足勇气,脱掉了沉重的面皮外套,从此洒洒脱脱地活。

即使亲友们都惊恐地劝他不要光着屁屁到处跑。

但洒脱的他不在乎呀。

 

14 

咸豆腐脑先生与甜豆腐脑小姐陷入了爱河。

他带她去见识咸味的鲜香。

她领他去体会甜味的美好。

彼此的世界都比先前单身时广阔了一倍。

 

15

葡萄小姐一直努力上进的生活着。

虽然生活的磨砺让她不再如少女时代一般水润丰满,光滑的皮肤上还生出了许多皱纹。

可她还是骄傲地活着。

毕竟,作为葡萄干女士的纤细身姿与甜蜜气韵也不是随便谁都能学的来的。

 

16 

甜瓜小姐一直对自己圆滚滚的体型很自卑。

但她遇到了同样自卑的苦瓜先生。

“我味道这么苦。”苦瓜先生失落的说。“没有谁会喜欢我。”

甜瓜小姐突然就想安慰他:“可我就喜欢你细长的身材啊。”

苦瓜先生脸一红,埋下头:“我也喜欢你香甜的味道。”

 

17

金针菇小姐正在与肥牛卷先生举办婚礼。

大家都祝福她:“金针菇肥牛是一道多美味的菜式呀。”

可培根先生闯进婚礼来抢亲。

于是金针菇小姐勇敢甩开肥牛卷先生的手:“抱歉,我的梦想是成为烤培根金针菇卷啊。”

 

18

方便面小姐的相亲又失败了。

那些高傲的有机食品先生们并不喜欢她身上廉价的香料味儿。

她很郁闷。

一扭头,却看见火腿肠汉子正朝她憨憨地笑。

于是她痛快挽住对方的手。

就这么搭伙过日子吧。她想。

也挺好的。

 

19

大家都说,当初是土里土气的山葵泥姑娘追的气质儒雅的生鱼片先生。

只有生鱼片先生自己清楚,是他先爱上的山葵泥姑娘。

因为他乏善可陈的生命,实在太渴望她那股直爽辛辣的滋味。

 

20

鸡蛋先生被家人逼迫着相过很多次亲,候选名单上包括西红柿小姐,秋葵女士,韭菜姑娘,等等。

可他最终决定不和她们当中的任何一个结婚。

因为他真正想要的,只是做一颗自由自在的单面煎蛋啦。

 

21

豆沙小姐有过很多梦想,比如成为年糕,甜粥,或者馅儿饼。

但她遇到了想成为汤圆的糯米先生。

“太好了。”她说。“正好我们可以一起实现它。”

“可你的梦想怎么办?”糯米先生很犹豫。

“傻瓜。”豆沙小姐踮起脚尖亲了他一下。“和你在一起,就是我最大的梦想啊。”

 

22

白馍先生热恋着卤肉小姐。

恨不得每天都跟对方依偎在一起。

让对方带着浓郁香味的卤汁气息,渗进自己的心里。

 

23

发糕先生觉得自己体型太蓬松发胖了。

他想通过健身变得更有型。

于是发糕先生每天都坚持锻炼。

直到全身都变得磁实紧密,柔韧有力。

发糕先生自此脱胎换骨,焕然一新,并改了个叫作“糍粑”的新名字。

 

24

案板上,刚成型的馒头先生对同样是刚捏好的包子小姐一见钟情。

他对她大献殷勤,还写了情书。

其中有一句话打动了包子小姐的心。

那句话是: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躺在蒸笼里,和你一起慢慢变胖。

 

25

瓜子小哥在外闯荡的生活很不容易。

但他却一直乐观积极。

因为当初离家时,向日葵妈妈对他嘱咐过。

孩子,无论再苦再累,都别忘了,你身上有阳光的味道。

 

26

曼妥思小姐和可乐先生互相喜欢着。

可他们注定没法真正在一起。

“没关系。”曼妥思小姐隔着透明的可乐瓶,对可乐先生微笑。“能让我这样一直看着你,就很好。”

 

27

面条小姐正在跟麻酱先生闹分手。

闺蜜劝她:“别担心,不是还有红烧牛肉先生、老坛酸菜大哥、香菇炖鸡男士都排着队追你吗?”

可面条小姐却哭了。

她说:“我只想跟麻酱先生一起,做一辈子腻腻乎乎的热干面啊。”

 

28

西瓜小姐和南瓜先生是一对感情深厚的恋人。

他们在一起的生活非常幸福。

只有一点不太好。

每当他们想要拥抱对方时,总是彼此圆滚滚的肚子先碰在一起。

 

29

红豆年糕先生跟酥皮月饼小姐是多年的老夫妻了。

可有天酥皮月饼小姐出了门,回来的却是一个白生生的冰皮月饼姑娘。

红豆年糕先生有点愣神。

对方一张嘴,还是酥皮月饼小姐的声音。

她说:“我去美容院美了个白,你就不认识我啦?”

 

30

馄炖大叔有天遇到一位自称抄手的陌生食物。

他先是发现自己跟对方长得很像。

紧接着便是热泪盈眶地跟云吞打电话:“大哥,我们失散多年的亲弟弟找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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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故事为我所写的《食趣大陆》美食系列文之一,其他故事地址如下:

(1)小食轻语(治愈版) 

(2)小食轻语(暗黑版) 

(3)地球人试吃指南

(4)甜粽子,咸粽子

(5)食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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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主题均为原创小故事,欢迎有兴趣的朋友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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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小食轻语(新年版)

(1

豆花小姐特别害怕变老。

那样就会失去自己细嫩的肌肤与水灵的美貌。

可是当它真的被时光催成一块干巴巴的老豆腐干时,又觉得其实变老也没那么糟。

虽然不像年轻时的外表那样娇嫩美好,可它更喜欢自己内在的踏实绵韧。


(2

葱先生跟油小姐谈了一场恋爱,最终却以分手告终。

之后油小姐迅速与面先生结了婚。

每次提及此事,葱先生都很生气。

“油小姐那个骗子!”它先是气呼呼的,然后又痛苦地捂住脸。“它一开始跟我在一起,就只是想骗走我的葱香,去讨好想当葱油拌面的面先生而已。”


(3

苹果小姐一直梦想成为时尚达人,总是努力紧跟最新的潮流风向。

当它还是青苹果时,...

(1

豆花小姐特别害怕变老。

那样就会失去自己细嫩的肌肤与水灵的美貌。

可是当它真的被时光催成一块干巴巴的老豆腐干时,又觉得其实变老也没那么糟。

虽然不像年轻时的外表那样娇嫩美好,可它更喜欢自己内在的踏实绵韧。


(2

葱先生跟油小姐谈了一场恋爱,最终却以分手告终。

之后油小姐迅速与面先生结了婚。

每次提及此事,葱先生都很生气。

“油小姐那个骗子!”它先是气呼呼的,然后又痛苦地捂住脸。“它一开始跟我在一起,就只是想骗走我的葱香,去讨好想当葱油拌面的面先生而已。”

 

(3

苹果小姐一直梦想成为时尚达人,总是努力紧跟最新的潮流风向。

当它还是青苹果时,听说下一季最流行黄色,马上把自己给憋成了黄苹果。

可等下一季到来时,真正流行的却是红色。

苹果小姐没有气馁,又拼命把自己给催成了红苹果。

但它只来得及踩到这一季的尾巴,听说最新一季最受宠的,是青色。

 

(4

猕猴桃小姐特别羡慕鸡蛋小姐光滑细嫩的肌肤。

为此它特意去美容院做了激光褪毛。

可是,刺啦啦的毛虽然没了,也没办法像鸡蛋小姐那样光滑细嫩。

因为毛孔粗大的问题还是没能解决啊。

 

(5

汤圆先生与汤圆小姐是一对人人羡慕的模范情侣。

但在婚礼前夕,汤圆小姐却鼓起勇气跟汤圆先生坦白:“对不起,我骗了你,其实我不是玫瑰馅儿的。”

但汤圆先生并不生气,反而笑了。

“那我们扯平了。”他说,“我正打算告诉你,我也不是花生馅儿的。”

两颗汤圆一样,都是黑芝麻馅儿的。

 

(6

灌汤包小哥是个热心肠,路见不平总是会出手帮忙。

直到一次抓小偷时,被对方用筷子做凶器,捅进了它的身体。

围观群众却没有谁来帮忙。

灌汤包小哥倒在地上,满心热血淌了一地。

在寒风中渐渐冷去。

 

(7

红烧肉大哥热情地追求着白米饭姑娘。

而白米饭姑娘有点犹豫,怕自己以后年老色衰,变成硬邦邦的隔夜饭,对方就不会再喜欢自己。

但红烧肉大哥却说:“别担心,到时候我也是老腊肉一块,咱俩凑一齐做盘香喷喷的腊肉炒饭,日子该多美啊!”

 

(8

丝瓜姑娘年轻时与恋人分别,再未相见。

可丝瓜姑娘无法忘情,一直执着地等着对方,等啊等啊,从青葱水灵一直等到干瘪佝偻。

对方始终没有回来。

而它的瓜瓤心,也由饱满的爱意化作了纠结纵横的千丝万缕。

每一段,都是对恋人的缠绵与思念。

 

(9

莲藕先生暗恋着荷花小姐。

可平时它们一个埋在淤泥里,一个耸出在水面,待不到一块儿。

莲藕先生真想有一天自己也能出水与对方相见。

可真到它被挖出淤泥,露出水面的那一天,却只看见,空荡荡的花枝上,仅残留了一片凋零的花瓣。

 

(10

煎饼小哥告别了青梅竹马的果子姑娘,独自出门闯荡。

一路上,它遇到过火腿肠小姐,肉松小妹,培根女士,与它们谈过短暂的恋爱,但都没有走到最后。

最终煎饼小哥放下一切,回到了果子姑娘身边,对它说:“在我心里,谁也比不上你。”

 

(11

为了争得奶茶先生的宠幸,珍珠小姐、椰果小姐、红豆小姐、芋圆小姐挤在奶茶杯子底部,斗的不可开交。

“唉,一群平民丫头争什么争。”高高在上的奶盖小姐俯视着这一切,讥讽道。“也不看看,奶茶先生真正捧在心尖子上的是本小姐。”

 

(12

豆浆小姐喜欢上了咖啡先生,可对方却选择跟牛奶小姐在一起。

“为什么?”豆浆小姐难过的哭了起来。“论长相,论营养,论味道,我哪里比不上牛奶小姐了?”

“抱歉。”咖啡先生温和地递上一张纸巾。“喜欢就是喜欢,没有什么道理可讲的。”

 

(13

小麦姑娘一直拼命地想往上流社会——甜点圈子里挤。

但即使把自己美白成面粉,再健身成饼坯,在光鲜的奶制品、巧克力与水果面前,也只有做陪衬的命。

几番挣扎,它无奈地认了命。

有很多事情,在出生那一刻,就已注定。

 

(14

一块老腊肉遇到了一块小鲜肉,露出了羡慕的表情。

“年轻真好啊。”它说。“一切都未可知,可以有很多梦想。”

无论是想当红烧肉,小炒肉,还是锅包肉,只要努力,梦想都有实现的可能性。

因为生活才刚刚开始。

 

(15

棉花糖小姐一直觉得自己是坠落凡间的云朵。

“因为我和天上的云朵一样。”它说。“洁白,蓬松,漂亮。”

于是它坚持在户外待着,享受阳光的照耀。

而当遇到下雨的时候,它也像真正的云一样,在雨中迅速地溶解,消散了。

 

(16

泡菜小姐一直觉得自己的丈夫白粥先生是个心胸宽广的老好人。

直到它发现,原来对方长期背着自己偷吃,情人包括咸鸭蛋小姐、拍黄瓜小姐和腌萝卜小姐。

因为白粥先生的心胸实在是太宽广了。

光有泡菜小姐一个,填不满。

 

(17

香菜先生相亲时,经常因为浓重的体味被嫌弃。

它郁闷地找了好朋友们喝酒诉苦。

“本来就没有谁能被所有人喜欢的。”好友韭菜先生安慰道。“看开点吧。”

一旁的鱼腥草先生、芹菜先生与茼蒿先生纷纷点头表示赞同。

 

(18

姜先生经常觉得自己很没存在感。

无论是熬红糖姜汁、做清蒸鱼还是弄姜汁撞奶,它都积极帮忙,可到最后菜品出锅大合影的时候,却没有它的位置。

“其他食材只想借我的味道帮自己变得更好。”它苦笑道。“但不想让我抢了风头。”

最好事情一做完,就自己默默走开,装作不存在。

 

(19

石榴先生平日里总是周旋于桃子小姐、芒果小姐与李子小姐之间,滥情的很。

有一天情人们都找上门来,愤怒地质问石榴先生,为什么不能专情一点。

石榴先生解开衣服扣子,露出里面的石榴籽,说:“因为我天生就是这么花心的啊!”

 

(20

大蒜先生找过很多份工作,比如去做蒜泥白肉、蒜烤生蚝、蒜末茄子。

但它每次都只能当配菜,缩在边边角角,不能像主菜一样,吸引众人目光。

最后它生气了,干脆辞掉工作,找了根烧烤签把自己串了起来,认认真真当一颗烤大蒜。

从今以后,它要做自己人生的主菜!

 

END


碎碎念:新年第一篇!让我们还是以美食和故事为起点,一起加油吧~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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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趣大陆》美食系列文其他故事地址如下:

(1)小食轻语(治愈版) 

(2)小食轻语(暗黑版) 

(3)地球人试吃指南

(4)甜粽子,咸粽子

(5)食风物


林朵

【原创】小食轻语(暖心版)

(1)

叉烧包先生最近心情有点低落。

有人建议它去蒸笼里做个桑拿,能改善心情。

从蒸笼里出来之后,叉烧包先生笑得合不拢嘴,连里面的叉烧馅儿都露出来了:“蒸桑拿果真有效!我这一蒸,马上就想开啦!”

(2)

苦瓜先生经历过许多挫折,生活的很苦涩。

但这样的他,无论和什么食材一起做菜,都不会把苦味传给对方,反而是将其衬托得更加清甜。

“吃苦的滋味不好受,我很明白。”苦瓜先生释然道。“所以我才想看见身边的人都能过得甜一点。”

(3)

香菜小妹闷闷不乐。

因为它知道很多人不喜欢自己的味道,有时甚至会对它出言不逊。

它觉得自己好糟糕。

榴莲大哥拍拍它的肩膀,劝解道:“别难过,有人不...

(1)

叉烧包先生最近心情有点低落。

有人建议它去蒸笼里做个桑拿,能改善心情。

从蒸笼里出来之后,叉烧包先生笑得合不拢嘴,连里面的叉烧馅儿都露出来了:“蒸桑拿果真有效!我这一蒸,马上就想开啦!”

(2)

苦瓜先生经历过许多挫折,生活的很苦涩。

但这样的他,无论和什么食材一起做菜,都不会把苦味传给对方,反而是将其衬托得更加清甜。

“吃苦的滋味不好受,我很明白。”苦瓜先生释然道。“所以我才想看见身边的人都能过得甜一点。”

(3)

香菜小妹闷闷不乐。

因为它知道很多人不喜欢自己的味道,有时甚至会对它出言不逊。

它觉得自己好糟糕。

榴莲大哥拍拍它的肩膀,劝解道:“别难过,有人不喜欢你,并不是因为你不好,只是大家没有相交的缘分,不必强求的。”

(4)

生长在热带的菠萝先生从来没见过雪花是什么样子,一直很想见一见。

暗恋菠萝先生的柿子小姐听说之后,便悄悄离开了一段时间。

等它回来时,柿子小姐已经是柿饼小姐了,身上染了层雪白的糖霜。

它腼腆地对菠萝先生说:“这是我把冬天的雪花收藏在身上,特意带来给你看看。”

(5)

身价昂贵的茶叶小姐不想理会家里介绍的相亲对象。

无论多么漂亮奢华的茶杯茶具,她也不乐意多看一眼。

“唉,它们怎么就是不懂。”茶叶小姐无奈地感慨道。“我的梦想,就是去到平价的奶茶铺子里,被装在最普通的塑料杯子里,当一杯快乐的奶茶啊。”

(6)

有人向可乐先生请教,为什么很多时候即使它自己一个人呆着也能那么快乐。

可乐先生轻轻戳掉一个附在杯壁上的小气泡:“因为我有好多小气泡可以戳,就很开心啊。”

请教者十分惊讶:“对你而言,快乐竟是如此简单?”

“对啊,太复杂的事总让人头疼。”可乐先生又乐呵呵地戳掉一个小气泡。“快乐本来就是这么简单。”

(7)

润喉糖小姐总是不吝于融化自己,去拯救那些嘶哑干涸的喉咙。

有人为它鸣不平,说你付出这么多,最后却毫无回报。

润喉糖小姐摇摇头,笑道:“不,你听那些清脆美妙的声音,就已经是给我的最好回报。”

(8)

小熊软糖有对付不开心的特别技巧。

每当它感到自己身体里的难过指数上升太高时,就去热烘烘的地方烤一烤。

烤得融成一滩糖水,然后重新凝结起来,将所有不快乐的杂质排除出去,它就又是一颗蹦蹦跳跳的快乐小熊软糖。

(9)

牛奶小姐和鸡蛋先生是对热恋中的情侣。

白天它们在职场上各自精彩,在无数点心或菜肴中勤勤恳恳担当配角。

等晚上下了班,它们亲亲热热聚在一起,做出一道双方眼里都只有彼此的鸡蛋牛奶布丁来。

(10)

油麦菜先生一直觉得自己生活得很无趣,没滋没味,太过寡淡。

直到它遇到了热情洋溢的豆豉鲮鱼罐头小姐,两人谈了场轰轰烈烈、黏黏糊糊的恋爱,生活里的一切都被改变。

“只要能遇到对的人,先前的担忧就都不是问题了。”油麦菜先生大笑道。“一个人的无趣寡淡,也能变成两个人的清甜和精彩。”


碎碎念:不知不觉我已经为小食轻语系列写了好多小段子了,可能因为我真的超爱吃吧,哈哈。这个系列其他故事如下:

(1)小食轻语(新年版)

(2)小食轻语(春日版)

(3)小食轻语(治愈版)

(4)小食轻语(暗黑版) 

(5)小食轻语(水果版

纳兰妙殊

【盾冬】我的绝症男友27

这章不是大结局!(因为没写完!)

下章才是大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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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广告播放完毕,下面请大家进入罗杰斯医生的婚礼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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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婚礼地点设在医院下面的花园中。早晨七点,布置场地的人们就来了。按照新娘的喜好,草地上在红地毯两侧站立迎宾的,是用各色花朵组成的动画人物:黄玫瑰拼成的海绵宝宝,百合花拼成的小羊肖恩,蓝紫色鸭跖草和紫罗兰拼成的无牙仔,铃兰花拼成的三只马...

这章不是大结局!(因为没写完!)

下章才是大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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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婚礼地点设在医院下面的花园中。早晨七点,布置场地的人们就来了。按照新娘的喜好,草地上在红地毯两侧站立迎宾的,是用各色花朵组成的动画人物:黄玫瑰拼成的海绵宝宝,百合花拼成的小羊肖恩,蓝紫色鸭跖草和紫罗兰拼成的无牙仔,铃兰花拼成的三只马达加斯加企鹅……

病房里,伴娘娜塔莎带来了化妆箱和一个电脑屏幕那么大的镜子,给小艾尔莎化妆。

婚礼前三天,她曾小心翼翼地提议用假发,但艾尔莎说:“不要啦,光头也没什么难看的,挺朋克的,是不是?”

巴基双手捧着她的脸,在她光溜溜头顶啧地吻一下,“对!你是世界上最酷最酷的光头新娘。妮基米娜什下张专辑封面就该学你这个造型,光头配婚纱。”

艾尔莎笑嘻嘻地扬起小脸,哼一声表示把赞美照单全收。巴基又说:“哎,我给你在头顶画一幅画好不好?彩绘艺术。”

这回艾尔莎果断摇头,“你省省吧大作家,我看过你的杰作,我们学校画展上最差的也比你画的好。”

巴基悻悻道:“咦,你从哪儿看过我的画?”

“史蒂夫办公室的马克杯和笔记本电脑上都贴着你的画作贴纸,还乐滋滋地告诉每一个人那是他男朋友给他画的。”她不留情面地撇嘴,“自从跟你在一起,他脑子里的乐乐小人儿就把理智小人儿揍晕了塞进了柜子里。”

“什么乐乐小人儿?!”

艾尔莎伸手点住太阳穴,“Joy呀,每个人脑子里都有控制情绪的小人儿,你这都不知道!”(注:J这是动画片《头脑特工队》里的情节。)

或许人们脑中快乐小人儿的能量潜力真的无比强大,因为这场婚礼的激励,小女孩已经奇迹般地熬过了新疗程。娜塔莎特地买了一套少女风格的唇膏眼影,按照网上美妆博主们的教程学了一个“粉嫩活力妆”,她给小姑娘几乎掉秃的上眼皮粘了睫毛,画出眉毛,打好粉底眼影腮红之后,又用镊子在她眼角下粘了一串细小的水钻,粘出一个桃心。

在这过程中,坐在娜塔莎背后的女孩母亲背转身擦了好几次眼泪,艾尔莎则一直闭眼乖乖坐着,一双白得透明的小手摆在膝盖上,一动不动。

娜塔莎说一声“搞定”,放下笔刷,端起镜子举在她面前,“好了,甜心,睁开眼看看。”

她像有点害怕似的,慢慢张开双眼,凝视镜中的自己,脸上逐渐出现做梦一样的神情,喃喃道:“呀,真好看……”

 

在罗杰斯医生的办公室里,伴郎服侍新郎更衣整装,已经整到了第三次——由于亲吻时伴郎的手总是忍不住钻到新郎的衬衣下面,让手指头在那条脊柱沟里来回溜冰。

史蒂夫第三次站在镜子前,脸上还有被巴基灵活的舌头撩拨起的红晕。他把衬衣衣襟掖回皮带下面,再系好背心扣子,长长呼一口气。

巴基从后面抱着他,头颅歪放在他肩膀上,看着镜中人。罗杰斯医生刚值完一个夜班,因为缺乏休息眼神略有迷离。巴基喃喃说道:“真好看……你真好看。”

史蒂夫笑道:“然而今天我就要娶别的女人了。”

巴基面上的笑意慢慢消退,“有可能没几个月你就会变成鳏夫,是不是?”

史蒂夫的笑容也消失了。

小艾尔莎是引荐他与巴基相识的媒介,人们从小孩子身上看到的通常是希望,在患绝症的孩子身上,希望呈现出被毒害的景象,更加凄凉。在史蒂夫心里艾尔莎甚至是巴基的缩影,他在艾尔莎身上看到的,是未来某一天的巴基。

巴基继续说:“……她真勇敢,其实她知道事情是多么悲观。每次看到她我都会想:勇气跟年龄阅历等等都没关系,易地以处,我真的做不到像她那样面对死亡。”他在史蒂夫衣领上方的脖子皮肤上轻轻吻了一下,“我会每天以泪洗面,因为知道再也见不到你了。”

他并不知道史蒂夫那阴沉下来的面色是因为心里转着怎样的想法,他以为那只是因为他跟自己一样痛惜小艾尔莎。

史蒂夫侧头亲吻巴基的额头,闭上眼睛,听着那个令耳朵感到温暖的、嘶嘶的呼吸,一时间他觉得如果世界夺去这条呼吸,他就再也不能爱这个世界了。

他们这么静静地偎贴着站了一会儿,一段半明半暗的缄默流淌过去。

巴基说:“八点四十五分了,咱们下楼去吧。”

 

阳光好极了,好得让人觉得所有人都该在喝喜酒。医院花园草坪上搭起白色穹顶,不远处布棚下摆设十几个餐桌,四重奏乐队已开始奏出轻缓的音乐。

红毯两边座位里几乎已经坐满,小艾尔莎的母亲姐姐和另外一些家人都盛装出席,史蒂夫与巴基的亲友也占了大半席位,托尼史塔克,山姆威尔逊,娜塔莎与克林特,洛基和托尔,罗杰斯夫妇先到了,巴恩斯夫妇因为堵车还在路上,还有艾尔莎的主治医生、护士、病友们……

医院里的人们早知道今天有一场奇特的婚礼,女医生女护士们都想目睹全院最性感的罗杰斯医生之新郎风采,好多不当班的姑娘都来了,至于病人们,偏瘫的、中风的,只要还能动弹,也都央求护士们把他们推来,远远近近黑压压一大片轮椅和输液架,一片白茫茫的医生外套和护士服。

新郎罗杰斯医生站在神父面前等待,腰背挺直,双手交握在胸前,隔一会儿往红毯那头望一眼,眉心有两条浅浅的纹路。

负责递戒指的巴基在他旁边,悄声说:“喂,你脸肌放松一点,这不是等手术,是等新娘。”

史蒂夫瞥他一眼,巴基又说:“你可以想象那边要走过来的是我……”

忽地乐队的音乐变了,人们都转回身向红毯那头望去。

艾尔莎的父亲抱着穿白纱的小女儿,一步一步走过来,眼里有薄薄一层泪光,嘴角仍保持笑容。艾尔莎的笑比任何人都自然,她由衷地咧大嘴巴,两只细细的手臂勾着父亲的脖子,双眼亮闪闪地瞧着史蒂夫,伴娘娜塔莎和艾尔莎的姐姐露娜负责捧着长长的头纱和婚纱下摆。

人们都不由自主地起立,鼓掌。轮椅里的病人们和轮椅后的护士医生们也都鼓起掌来。

艾尔莎高兴得转着头四处看,又朝大家眯起眼睛,吐出舌头,舌尖上隐约能看到抗癌药物造成的白色溃疡斑点。


史蒂夫望着她展开微笑,有一瞬间,那笑不是医生给他英勇可爱的患者的,而是一个男人给一个女人的。


走到神父面前时,她父亲把艾尔莎转交给娜塔莎抱着,艾尔莎却挣扎了一下,表示一定要下地站立。

娜塔莎看了一眼史蒂夫,史蒂夫轻轻点头,于是几个大人都矮下身子,单膝跪地,娜塔莎让艾尔莎站好,在背后托扶着她的腰,史蒂夫和巴基一前一后跪在她面前。

胖胖的神父低头看看面前的几个人,那几个人也仰头看着神父,巴基偷偷拽一拽神父的黑长袍。神父叹一口气,只好也蹲下身来,可怜他大腹便便,重心不稳,蹲了一秒钟就往后一栽,坐倒在地。

不过这样,小艾尔莎就能平视每一个人了。

她看看面前和身边每一张脸,嘴角绽出更欢快的笑。


娜塔莎替她把头纱和婚纱长长的蕾丝后摆都整理好。总算找到一个舒服点的坐姿的神父清清嗓子,开口说道:

“我的主啊,我们来到你的面前,目睹祝福这对男女,照主旨意,恭行婚礼……在婚约即将缔成时,若有任何阻碍他们结合的事实,请马上提出,或永远保持缄默。”


坐在下面的人们都暗暗想道:阻碍他们结合的事实,就是死亡啊……不过谁会说出口呢?

巴基则想:幸好婚礼不是真的,否则阻碍他们结合的必然是我……啊我还是嫉妒了,要是看史蒂夫跟任何另外一个人结婚,我一定会抡起十字架抢婚……


神父按例等待了一阵,继续说道:“艾尔莎托顿,你是否愿意接受这位男子成为你的丈夫,与他缔结婚约?无论疾病或健康、贫穷或富有,都爱他,照顾他,尊重他,接纳他,对他忠贞不渝,直至生命尽头?”

小女孩望着史蒂夫,无法掩饰病容的、稚气的脸蛋现出与年龄不符的严肃,然后凄然一笑,“是的,直至生命尽头。”

史蒂夫心中难过,然而更令他难过的是,他听到身后巴基以几乎只有气息的声音跟着重复了一遍:“直至生命尽头。”


神父转向史蒂夫,问道:“史蒂夫罗杰斯,你是否愿意接受这位女士成为你的妻子,与她缔结婚约?无论疾病还是健康、贫穷或富有,都爱他,照顾她,尊重她,接纳她,对她忠贞不渝,直至生命尽头?”

史蒂夫凝视着小女孩,另一只手却悄悄垂到身子后侧,果然,巴基的手在那儿等着,他握住巴基的手掌,答道:“是的,直至生命尽头。”每答一个单词,手指都跟着捏一下。

艾尔莎的嘴角再次高高地扬上去,眨眨眼,欣快地笑。眼尖的娜塔莎却注意到新郎和伴郎隐秘的小动作,她瞪了巴基一眼,轻微地摇摇头,巴基这才松开史蒂夫的手。


神父又对众人说: “你们是否都愿意为他们的结婚誓言做证?”

草地上远远近近响起无数声音,异口同声地说:“愿意!”甚至还有声音从医院楼的窗口传出来,几乎每个窗口都有不止一张脸在望过来。

神父宣布道:“现在交换婚戒。”

巴基和娜塔莎都从口袋里掏出戒指,分别交给新郎和小新娘。

艾尔莎伸出小手,让史蒂夫把自己的手放上去。那只男人的手比她的手大出一倍,她用纤细的手指捉着史蒂夫的粗指头,把戒指圈子推到指根。

接下来,她郑重地把手搁在史蒂夫掌心,小指头矜娇地翘起来,像一位小公主,那只小手在史蒂夫手里,就像一枚搁浅在那儿的、苍白的小海星。

史蒂夫小心翼翼把一枚样式朴素的戒指套进女孩的手指,戒指是订制的特小号,但到婚礼这天还是松了,在手指上打晃。艾尔莎立即用旁边两根手指夹紧无名指,举起来摇一摇,笑嘻嘻说道:“瞧,没事,我不会让它掉的。”

坐着的神父说出最后一句话:“我以圣父圣子圣灵的名义,宣布你们结为夫妇。新郎可以亲吻新娘了。”他为总算能站起身而偷偷松了一口气。

人们欢呼起来,音乐大作。史蒂夫探身过去,艾尔莎深吸一口气闭上眼睛,让他吻了脸颊,左右各一下。

她睁开眼睛,轻声说:“罗杰斯医生,谢谢你,谢谢你做的一切。现在,我没有任何遗憾了。”

史蒂夫倏地张开手臂搂抱住她,亲吻她的额头和被薄纱遮盖的头顶,“艾尔莎,今天只是举行了婚礼,还没度蜜月呢,我跟你做个约定,等你二十岁的时候,咱们到南极度蜜月、看企鹅,好不好?”

艾尔莎推开他的身子,看着那双悲伤的蓝眼睛,又看看他身后的巴基,缓缓摇头,“不,不好。詹姆斯,我把这个蜜月让给你啦,要是看到被企鹅群丢掉的蛋一定要帮我捡回来养哦,等灰灰的、绒绒的婴儿鹅出来,要起名叫科瓦斯基哦……”

(注:科瓦斯基是三只马达加斯加企鹅中的一只。)

 

艾尔莎被她爸爸妈妈送回病房去了。

本来这个假婚礼到此也可以结束,不过阔佬托尼表示,既做就要做全套,反正钱不是问题,所以大半宾客都留下来,坐到餐桌后面去大吃鹅肝鱼子酱、大喝粉红香槟。


巴恩斯夫妇这时也终于赶到。巴基埋怨道:“你们什么都错过了,最精彩的场面都演完了。”

巴恩斯夫人笑眯眯瞧着儿子,很没必要地伸手把本来很正的领结再调正一下,“最精彩的当然还是我儿子啦。詹米,你穿这身真好看。”

巴恩斯先生则望着不远处,低声说道:“那边那两位是史蒂夫的爸爸妈妈吧?詹米,我们得主动过去打个招呼。”

巴基想到罗杰斯夫人,略踌躇了一下,还打算拖拖时间,“等一等,不急,你看,他们不是还在跟人说话嘛。走,我带你们去坐下,再给你们拿两杯酒。哎,妈妈,你可以先跟娜特聊一聊,有人向娜特求婚了哦……”

 

他将父母安置好,也去给自己拿了杯酒,靠在摆放食物的长桌旁喝一口,松一口气,余光看到一个人走过来,转头,见是史蒂夫。

不管在什么地方,巴基总觉得史蒂夫的皮肤在散发一种柔和的光,就像是分割昼与夜的那种光芒。他出神地盯着逐渐走近的罗杰斯医生,笑容不知不觉浮上来,直到那人在距离他几十厘米的地方停下。

他低声笑道:“嘿,你好,已婚男人。”

史蒂夫不出声地笑,半晌说道:“真奇怪,感觉好像刚才结婚的不是我和艾尔莎,而是我和你。”

巴基笑盈盈看着他,“因为我也答了神父的问题……呀,糟糕,我其实还没答应你的求婚呢。”

史蒂夫微笑着侧一侧头,笑容似大有深意,他伸手抓住了巴基一只手,眼睛一动不动望着他,腰背保持笔直,一条腿向前跨了小半步,另一边膝头则缓缓下坠,直触到地面。

他再次单膝跪下。


巴基心中猛地一跳,立即卷起甜蜜的浪涛,他知道史蒂夫承诺的第二次求婚到来了。没几个人有NG了再来的机会,这第二次肯定会完美得彪炳他们两人的爱情史册。他不由自主挺起胸,像面临重大事件的人一样面孔庄肃,又忍不住嘴角含笑。

他看着史蒂夫从西装口袋里掏出戒指,举到两人中间,然后如愿以偿地听到了他所期盼的求婚词:

“詹姆斯巴恩斯,自从见到你的第一分钟,我就预料到会有这一天:我将请求你与我共度余生。在那之后每一天这个信念都越来越坚定。我爱你,无论什么致命疾病或被传染疾病的危险都无法让我的爱减少一点。我不知道HIV病毒还会留给我们多少时间,五年,十年,还是五十年,我要跟你并肩作战,等待治疗艾滋病的医学突破,等待奇迹……巴基,你愿意跟我结婚吗?”


背出自己反复打稿子又反复默诵的句子,史蒂夫心中也十分庆幸能有这第二次机会让求婚词更完善。说完最后一句,他带笑扬脸望着巴基,等待他说“我愿意”。

这时有不少人瞥见罗杰斯单膝下跪求婚,也都放下手中刀叉,停止聊天,朝这边张望。

娜塔莎、洛基等人都微笑等待着在那声“我愿意”之后喝彩,山姆已经迫不及待的举起双手做出预备拍掌的姿势。巴恩斯夫妇相视一笑,罗杰斯先生向妻子挑挑眉毛,罗杰斯夫人则脸色发白,紧抿嘴巴。


……两秒钟过去了,史蒂夫仍然手举戒指等待着。

巴基怔怔地瞪视史蒂夫,满面惊诧,像被什么意料之外的东西惊呆了。

史蒂夫眨眨眼睛,再眨眨眼睛,开始觉得有点不对劲,他那些词句再浪漫动人,似乎也不该造成他男朋友这副被骇住的模样。


巴基的上下嘴唇之间终于溜出一个词。

那个词是:“NO……”


这回轮到史蒂夫惊呆了。所有人都惊呆了。

能清晰地听到,好几个人“嘶”地猛吸一口气。


这简直是比呕吐物更令人意外、更难以置信的回答。

 

巴基像忽然醒过来一样,也急促地吸了一口气,说:“不,不,史蒂夫,我的意思是说,我当然愿意,一万个愿意,一百万个愿意……”

史蒂夫嘴角松动,总算往上翘起来,然而巴基下一句话却让他整个人都凝冻住了。


“但是你说的HIV病毒是怎么回事?艾滋病是怎么回事?……我并没患艾滋病啊。”


(TBC)


 

大结局在此:完结章(28)

纳兰妙殊

《史蒂夫罗杰斯的交易》

来来来,命运,跟我做个交易成不成?

用我的手臂,换你的铁轨

用我的躯干,换你的车厢

——我只要那个下午,那一分钟!

用我的头发,换你的雪花

用我的胸脯,换你的山谷

用我的呼吸,换你的寒风


眼睛?不,眼睛我一定要留下

那个下午,那一分钟

我要看到他从时空里安全地飘落

没有跌在任何一种噩运掌中


【读加西亚·洛尔迦诗集。果然叕犯病了……

上文的意思就是史蒂夫愿意用自己的血肉去换那一天所有危险的东西。

韵脚仍是乱来的。不过如果交换成功,吧唧掉呀掉呀,最后发现自己掉在了大盾的胸脯上,“咦,好软好舒服……”XD】

来来来,命运,跟我做个交易成不成?

用我的手臂,换你的铁轨

用我的躯干,换你的车厢

——我只要那个下午,那一分钟!

用我的头发,换你的雪花

用我的胸脯,换你的山谷

用我的呼吸,换你的寒风


眼睛?不,眼睛我一定要留下

那个下午,那一分钟

我要看到他从时空里安全地飘落

没有跌在任何一种噩运掌中


【读加西亚·洛尔迦诗集。果然叕犯病了……

上文的意思就是史蒂夫愿意用自己的血肉去换那一天所有危险的东西。

韵脚仍是乱来的。不过如果交换成功,吧唧掉呀掉呀,最后发现自己掉在了大盾的胸脯上,“咦,好软好舒服……”XD】

纳兰妙殊

重逢之后【6】

前篇:重逢的三个昼夜

前文:【1】 【2】 【3】 【4】 【5】


5

我和你在医院里度过了七天时间。
这五年,我大约隔一年就要住一次医院,因此所有的感觉都熟悉得像老朋友一样:虚弱,疼痛,呼吸的时候肺部像有针刺着,不能自如地指挥肢体,精力像一根短短的火柴,烧一小段时间就耗尽了。
你不在病房里的时候,护士们都对我很好,每个人面对我的时候都笑得很甜。后来我发现那是你的功劳。第三天,女护士凯瑟琳在换药时说:“那位金发的罗杰斯先生,一定是您非常要好的朋友?”
我笑笑,不说话。
她一边用碘酒清洗刀口,一边不抬头地说:“前几天我们告诉他您不会那么快醒来,但他还是一...

前篇:重逢的三个昼夜

前文:【1】 【2】 【3】 【4】 【5】


5

我和你在医院里度过了七天时间。
这五年,我大约隔一年就要住一次医院,因此所有的感觉都熟悉得像老朋友一样:虚弱,疼痛,呼吸的时候肺部像有针刺着,不能自如地指挥肢体,精力像一根短短的火柴,烧一小段时间就耗尽了。
你不在病房里的时候,护士们都对我很好,每个人面对我的时候都笑得很甜。后来我发现那是你的功劳。第三天,女护士凯瑟琳在换药时说:“那位金发的罗杰斯先生,一定是您非常要好的朋友?”
我笑笑,不说话。
她一边用碘酒清洗刀口,一边不抬头地说:“前几天我们告诉他您不会那么快醒来,但他还是一整天都呆在病房里……罗杰斯先生是美国人吧?”
“是的。”
“他做什么工作?”
美国队长算是份什么工作?“他在军队任职。”

凯瑟琳抬头看看我,眼睛一亮,“真被我们猜中了,看他的身材大家就都猜他是军人。他一定得过勋章?”
《星盾闪耀欧洲》里对你的荣誉写得很详细,书末还列有一张表格,“当然!所有军人能被颁赠的勋章他都得过,他有三十三枚美国勋章——国会荣誉勋章,一枚十字章两枚银星章两个带英勇标的铜星章三个紫心章;还有五枚法国章,其中一个骑士勋章是法国对军人的最高奖励;还有一枚比利时十字章……”

“那他结婚了吗?”
最重要的问题原来藏在这儿。我扬一扬眉毛,她立即补充说:“不,我不是替我自己问,您知道我已经有个两岁的儿子。是芬妮要我帮她问的,您记得芬妮?她是早晨跟特纳医生一起来查房的那位高个儿姑娘。”
我在心里偷笑,“嗯,我记得芬妮护士。罗杰斯还没成家……”
凯瑟琳的眼睛更亮了,“天哪,太好了,您不知道,芬妮在值班室每天都在谈论他,自从她跟您的朋友在走廊上说过一次话,简直彻底为他疯狂啦……”
“请您听我说完:但他已经有一位爱人了,两人曾约好战后就会结婚。”

——这是我的猜测,Steve,你跟Bucky曾有什么约定吗?或许你们早就有终身相伴的默契,就像鹿不必告诉森林“我永远是你的”,就像天空默认所有的鸟儿都属于它。

凯瑟琳张圆了嘴唇,手按上胸口,“可怜的芬妮今晚要伤心了。但是战争已经结束好几年,他们这婚还没结成?”
我说:“中间是出了些差错。战争嘛,您一定明白。幸好他们现在已经重新在一起,据我所知婚期不会太远了。”

凯瑟琳低下头一圈一圈缠好绷带,还有些不甘心的样子,“唉,真可惜,芬妮可是全医院最美的姑娘,圣诞舞会上连院长都来邀她跳舞。请原谅我多问一句,罗杰斯先生的情人小姐长什么样子?”
“呃,那位小姐生着栗色头发,灰绿色眼睛,脸儿圆圆的,额头很宽……”

凯瑟琳皱起眉毛,以真诚的口吻说:“宽脑门?宽脑门的女孩怎么也称不上漂亮,您说是不是?”
我做严肃思考状,“确实是。我没跟罗杰斯讨论过这个问题。不过他俩是自幼一起长大的,说不定他偏偏喜欢那个宽大的额头?”
她叹一口气,点点头,又疑惑地瞧着我,“咦,那姑娘长相倒跟您有点像呢。”

结束这番对话,她端着瓷盘离开了。我把脸藏到被单下面笑了好久。跟别人讨论你真有趣,那种瞒着世界和所有人藏起一个重大秘密的感觉。
现在想来,朝我笑得一脸甜蜜、打针时格外温柔的那些护士,恐怕都对你有企图。
啊,Steve,你喜欢Bucky(和我)的宽额头吗?有机会真要讨论一下。

忽然房间里传来急促的足音,被单被“呼”地掀开,我转过头,看到你惊恐得发白的脸。
“王子!你……下次,不要把被单蒙在头上!”

难道是我的错觉?——在我告诉凯瑟琳护士你已有爱人这件事之后,才一个下午的时间,女护士们的笑容就都不见了,换上了像对待别的病人一样的冷淡脸。
打针也变疼了。

虽说自居为罗杰斯先生的情人小姐,其实这事尚未分明。因为,你还没吻过我。
这么说不确切,你当然吻过Bucky,上万次,我敢肯定。可惜那家伙连一个吻的记忆都没留给我,想起来真是又羡又恨。
Steve,我真想看看你的计划表(如果你有那东西的话):你和Bucky是在相识12年之后从朋友变成情人,这次,你想再等上12年?

开始的一两天,大部分时间我没什么力气说话,处于睡眠和清醒之间的地带。关闭视觉的时候,其余感官会变得更敏锐,病房里非常安静,能清楚地听到你坐在床边翻书的声音,变换坐姿时椅子轻微的咯吱声,甚至你平稳的呼吸声。
那让我觉得很安全。
每隔一阵,你会摸一摸我的额头和手。护士进来更换静脉滴注液体,你跟护士低声说话。针头拔掉之后,你向护士要来硫酸镁溶液,蘸在纱布上,擦拭肿起的手背。
所有短暂的碰触都那么珍贵。

我努力保持全身静止不动,保持一段很久的时间——说不定等你以为我睡熟了,会悄悄在我额头上吻一下?
你没有那么做。
有一次护士来换绷带的时候,我也坚持装作睡着,等护士离开,你从床的右侧探身帮我把左臂收进被子里。你的身体横跨在上方遮住了光,阴影落在我眼皮上。你的呼吸声那么迫近,我忍不住连肚子都绷紧了……
但你只是把病号服的衣领翻好,手指尖在我的脖子上碰了两下,就缩回去了。
我失望得真的睡了过去。一直睡到晚上你离开病房。

好吧,Steve,看来这一步,我还得替你走。

我当然不记得Bucky(和我的)人生所有的第一次。我也不记得第一个吻。每个人的身体里,都埋藏着一条河流,一个源泉,由种种快乐或忧伤的涓涓细流汇聚而成。而我,我时常感觉自己是空的。
无论人有怎样的残疾,只要一直活下去,缺陷早晚会被抹去,从你的感觉和周围人的反应之中。但记忆上的残缺永远没法抹去。它是不能忽视的一个巨大的黑洞,无论面对或背对它,都会感到从那黑洞中袭来的寒意,砭人肌骨。
我一直练习不为此事遗憾,不去看不去想那个黑洞。
然而现在我没法不想,我最迫切的愿望是,能记得怎么吻你。

海明威的小说《丧钟为谁而鸣》里,短发姑娘玛利亚在初吻前问她的情人:我们的鼻子该往哪儿搁?我老是想知道鼻子该怎么办。
玛利亚曾被一群男人凌辱。她的保护者、西班牙妇人比拉尔告诉她,只要爱上一个人,就能把过去的全抹掉。
“过去”,就是那些糟糕的,黑暗的,痛苦的,屈辱的……你永远不知道那些言笑晏晏的人们,内里是不是一副破碎过后勉强缀补起来的肺腑。
而我,我也算是被战争蹂躏过的、成千上万具残骸中的一员。雪地里生不如死的恐惧绝望,无所不在的肉体的疼痛,无数次濒死,无从索解的噩梦,永久拖着一具残躯所要承受的狼狈、挫败、乏力和看客的目光……
(Steve,这些,我永远不会跟你说的。)
“只要爱上一个人”,对我来说,是——只要重新爱上那个人。
我猜,那就像画油画的时候,用明亮的颜色一笔一笔盖掉灰暗的部分。

就让我们从亲吻开始吧。

吻是一种多么奇怪的欲念。为什么人会渴望对方口中那一条湿黏的软体,会渴望交换灼热的唾液,会渴望不体面的舔舐和吸吮?
也许那是婴儿口欲期的残留?蒂朵两岁之前,一直喜欢把她感兴趣的东西都放进嘴里,那些东西包括发夹、眼镜、她妈妈的衣服和头发、我的手指,甚至爬过她身边的蚂蚁。
生命中那个阶段和如今这个阶段,我们都坚信要“尝一尝”,才算是真正的了解和拥有过。

Steve,你知道我盯着你的嘴唇的时候,曾设想过一些不太文雅的画面吗?我想在上面咬一下,观看自己留下的牙痕,或者,长时间咬住不松口,把脸退远一点,像拽一块软糖一样把它拽长……
即使是你这种硬汉,口腔黏膜也该是非常柔嫩的吧?你坐在我对面咧嘴笑出来的时候,我看着你完美的浅粉色牙龈和牙齿,牙齿像一些最好的珠宝。我想在那排齿列上舔一下,感受那种瓷器似的光滑。
我知道那些都是Bucky的宝物。
那么,如果我再得回它们,就算是收复失地?

有时我会疑惑:在面对你时产生的情绪(和欲望)里,到底有多少是Bucky留下的,有多少是我的?
我应该把它们分清楚吗?

如果我做得不好,如果我跟他不一样,你会失望吗?

我盘算着要挑选一个合适的地点,我喜欢室外,最好是个晴朗天气,要有很好的阳光。医院的花园就挺不错。
而且地方要偏僻,因为对这个世界来说,两个男人的吻毕竟不那么常见,甚或是一种罪恶。
护士搀扶我在走廊里溜达的时候,我从窗户里看到,楼下花园里东边角落有一排椴树,树后有长椅。病人们怕阴冷,现在这个气候,还没人去那里。
我想:就选那儿吧。

但要怎么才能让你明白我的意思?怎么才能让这件事变得“自然”一点?直愣愣地看着你是不顶用的。我试过,你问我:“王子,你需要什么吗?”
要不要假装鼻子流血?那样你肯定会探身过来,替我捏住鼻梁止血或者别的什么……但那可能会吓着你、以为我身体出了别的什么毛病。
如果假装肚子疼、胸口疼,你又可能会把我往肩膀上一扛,心急火燎地奔向急救室。到时我怎么跟医生解释“我哪儿都不疼,只是想把我的朋友骗到眼前,诱惑他来吻我”?
还是装作眼睛里进了沙子吧。
我会等你靠近来察看。如果那个时候,你还要躲开……不,Steve,猎人是不会容许踩进陷阱的猎物再飞走的。

前一天,我要你帮我把盥洗用品带到医院,“我要剃须。我的样子太难看了。”看表情大概你很想否定这个说法。不过下午你还是把东西都拿了过来。
翌日早晨趁你没来之前,我慢慢走到公用盥洗室去,洗漱剃须,尽力把镜子里那张憔悴的脸收拾得体面一些。

我请你陪我到楼下去。到那排椴树树后去。

风来了。我低头捂住眼睛,像以自己的身体为饵的猎手,不动声色地守在陷阱旁边。一切正如我所设想的,你跪在我面前,想要掰开我的手。你凑得越来越近,我逐渐感觉到你的呼吸喷在手背上。
人们形容紧张的时候,喜欢说胃里有蝴蝶。蝴蝶?简直是肚子里有一群野马在踢蹬。

我猛地松开手。你的脸就在10厘米外的空气里。我望着你,在心里说,Steve,你的人民已经匍匐在地,举起权杖宣告你的帝权吧;或者,听从你的王子的谕旨,向我再一次俯首称臣。是啊,现在,就现在,不是待会儿,这不是庄严的祭献。我准备好了一切,并不草率,也并不唐突,我们没必要再等下去。就是即刻,马上。让日月星辰归位,重新发出原本的光辉。


沉重的心跳声传过来。我看到你的灵魂如公鹿在小溪旁喘息。

半秒钟之后,在我与你的战役里,你终于做出第一件应该得到授勋的英勇行为。

我们的鼻子该往哪儿搁?傻姑娘玛利亚,瞧,真正亲吻的时候,谁还会记得自己有鼻子呢?

你的脸颊紧贴我的脸颊,鼻尖压在我的鼻翼旁边。我彻底松弛下来,扬起右臂,搂住你的脖子,手指在你的短发里拧紧,享受这五年里第一回由自己争取来的、全身心渴望的快乐。
一切终于萌发、破土而出。那是一种有着确切重量和形状的美妙。又像从树荫里走进阳光地,像黑白的变成彩色,像走廊里忽然响起音乐。
你的嘴唇仿佛糖浆,能在舌尖流淌起来似的。Steve,我终于触及到你那最柔软的内里部分,就像触碰到蚌的软体和它藏着的珍珠。
我失去了位置感和空间感。我反复想象过被深深亲吻的感觉,但也想象不到它会这样令人着迷,无所畏惧。

我不小心咬了你的舌头,听到你嗓子里发出轻轻的“嗯”的一声;又错误地过早往前推进,牙齿跟你的牙齿撞在一起。
我吻得很笨拙吧?肯定比不上Bucky。我也只有一只手能拥抱你。但是……
但是我像他一样爱你。短时间内迸发的热情与长年积攒起的温情不可分高下,是不是?

……我爱你,Steve。
这句不是代替Bucky说的。是代表我自己。


(TBC)



【这一节中提到的Steve所获勋章,来源于“美国队长”这一形象的原型奥迪墨菲。】

林朵

【原创】自由之书

很久很久以前,在一片神奇的童话大陆上,一位小公主诞生了。


因为模样十分可爱,她从出生起就受到了大家的宠爱,人人都说她以后长大一定是位大美人,会嫁给最英俊的王子,过上幸福的生活。


嗯,童话故事里都是这样写的。


可是小公主却有些困惑:“如果我长大以后遇不到那个英俊的王子,或者我爱上的是矫捷的猎人或淳朴的农夫,又或者是我长大以后并没有变成大美人,那我就过不上幸福的生活了吗?”


被问到这个问题的大人都很尴尬,没有谁正面回答她,只是含含糊糊地说,怎么会呢,公主是一定会变得漂漂亮亮再嫁给王子的,这是童话故事里唯一的好结局啊。...


很久很久以前,在一片神奇的童话大陆上,一位小公主诞生了。

 

因为模样十分可爱,她从出生起就受到了大家的宠爱,人人都说她以后长大一定是位大美人,会嫁给最英俊的王子,过上幸福的生活。

 

嗯,童话故事里都是这样写的。

 

可是小公主却有些困惑:“如果我长大以后遇不到那个英俊的王子,或者我爱上的是矫捷的猎人或淳朴的农夫,又或者是我长大以后并没有变成大美人,那我就过不上幸福的生活了吗?”

 

被问到这个问题的大人都很尴尬,没有谁正面回答她,只是含含糊糊地说,怎么会呢,公主是一定会变得漂漂亮亮再嫁给王子的,这是童话故事里唯一的好结局啊。

 

这些敷衍的回答显然不能让小公主满意。

 

反而让她有点怀疑起来了。

 

都说我是全世界最受宠的公主,可以随心所欲想干嘛就干嘛。小公主一边从每个公主成年前都必须参加的“如何嫁给一个帅王子”培训班里逃出来,一边皱着小眉头思考着。可是明明全世界都只给我一条路走,完全感受不到所谓的自由。

 

不行,她绝不接受自己的命运就这样被安排的毫无惊喜,没有半点儿变化的余地。

 

但这个小姑娘一时也想不出什么对抗命运的好办法,只好去纠缠自己的仙女教母:“拜托,仙女教母,帮我想个办法吧,我不想人生只有嫁给英俊王子这一条路可走,我想自己把生活安排的明明白白。”

 

仙女教母很为难:“可是公主嫁给王子是我们这个童话世界最严格的规则,我身为仙女教母应该教你善良正直,不能由着你破坏规则啊。”

 

“那童话世界还有仙女教母必须要帮教女实现心愿的规则呢。”小公主机灵地辩驳道。“比起教训我,你更应该先遵守职业道德吧?”

 

仙女教母被呛得很无语,朝小公主不体面地翻了个白眼儿。

 

“你看你看,你自己也没有遵守那个什么必须随时保持优雅的破规定。”小公主笑着扑上去,抱着仙女教母的大腿祈求道,“亲爱的教母,你就帮帮我吧。”

 

“好啦好啦,真是怕了你。”仙女教母看四下无人,便偷偷附在小公主耳边说道,“我有个老朋友,虽然她名声不太好,但很有本事,应该能够帮到你。”

 

于是小公主这回不仅逃课还逃家,带着仙女教母给的介绍信偷偷离开了王宫,独自跑进幽深的森林。她费了好大力气才来到森林最深处,发现了那座传说中的巨大的宫殿,宫殿外的城墙被深绿色的藤蔓爬满,透着阴森古怪。

 

小公主有些害怕,但还是鼓足勇气,踏了进去。

 

这宫殿内部倒是比外面看起来精美干净多了,小公主沿着长长的阶梯一路上行,看见沿途的墙壁上挂着世界各地的探险照片、各种魔药和咒语的研发奖章以及让人眼花缭乱的奇妙藏品。

 

每张照片的中央都有一位戴着尖帽子的女人,笑得很洒脱,很随性。

 

而她的本尊,就正待在宫殿最顶上的那个房间里。

 

不用怀疑,她一定就是仙女教母所说的那位老友,一位很少在世人面前露面的女巫。

 

小公主以前从没见过她,但听过很多有关她的可怕传说,像是她会吃掉负心男人的心脏、毁去美貌少女的容颜,毒哑哭闹不止的小孩之类的。

 

从没人怀疑过这些传言的真假,毕竟按照童话世界的规则,女巫肯定都坏透了。

 

仙女教母却说这一切都只是谣传,而谣传的来源,只是因为女巫和其他人都不太一样。

 

“她太清楚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了,也不会死板地遵守全部的规则。”仙女教母如是说。“尽管很多时候会被人误解,但她从不在意这些无谓的争议,只关注自己真正追寻的东西,所以她确实是我认识的所有人中,过的最自由快活的一个。”

 

究竟有多自由快活大概没人能准确的知道,但沿途那些挂在墙上的东西至少已经证明了,屋里这位女巫的人生,的确有一口气说不完的丰富多彩,自由自在。

 

而这正是小公主所憧憬的。

 

因此当女巫发现有人正站在自己房间门口时,看到的是一个双眼冒光、满脸崇拜的小姑娘。还不等女巫开口说话,这小姑娘就已经冲了过来,紧紧揪住女巫的裙子边:“请你一定要教我能过得像你一样自由的魔法!”

 

已经定好下一场出行计划的女巫本不想管这闲事,但在小公主拿出仙女教母的介绍信并使出自己最擅长的撒娇耍赖之后,不得不勉强答应了她的请求。

 

“让生活自由的魔法可是很复杂很难学的。”女巫带着小公主往楼下走时,故意吓唬道。“你这娇气的小家伙,肯定坚持不下去。”

 

小公主倒是很有信心,再三赌咒发誓表示自己一定没问题。

 

于是女巫将她领到城堡的地下室,点亮了灯,原本漆黑一片的地下室顿时一片光明,宽敞的大厅里摆满了一排排书柜,书柜上装的书比小公主先前见过的所有书加起来还要多。

 

说这里是整片童话大陆上藏书量最多的的图书馆也不为过。

 

“让生活自由的魔法是世上最难搞懂的法术。”女巫朝一脸懵逼的小公主说道,脸上挂着捉弄人的狡黠微笑,“需要你把这里所有的书都读完才能学得会哦。”

 

交代完相应事项,毫无责任心的女巫就跑出门环游世界去了。

 

至于小公主,说实话,一开始看到这么多书她是有点打退堂鼓,但既然自己的梦想是让生活变得自由,那就无论如何都得咬牙撑下去,不能当逃兵。

 

之后的日子里,天性活泼好动的小公主居然真的沉下心来,天天泡在这座图书馆里认真读书。

 

这里的藏书种类非常丰富,天文地理无所不包,每本书都是精心挑选过的经典,值得认真阅读。但鉴于人类文明实在太过浩瀚,哪怕这里只收藏经典,书的数量也实在多的可怕,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读完。

 

小公主最初开始读书时常常崩溃,曾经写了无数封信去问女巫,能不能先给划个重点,但在屡屡被拒之后,也只能老老实实一本一本读过去。

 

等读的多了,心就渐渐静了,越读越入迷。

 

在这些书里,她既看到了大家都在传说的王子与公主的幸福生活,也看到了普通百姓不为人知的辛劳心酸,还有女巫、恶魔和恶龙这些反派,原来他们也都各有各的复杂故事,不止传言里那样简单;也有许多书教会她搞懂某些科学原理,讲解要怎么解决一个问题,示范要怎么做好一件事情,展现给她无数前人智慧的结晶;还有的书是教她怎么对待别人,接纳自己,让她的心也越来越开阔,包容更多的同时,也愈发看清自己该朝着怎样的方向努力。

 

总而言之,图书馆的空间有限,但书里描绘的世界却没有边界,广袤无比。

 

小公主可以在这些书构成的广阔世界里自由奔跑,与书中或聪颖或高贵的灵魂尽情交谈,去体验真实和虚无,去发现美好和丑恶,去感受痛苦和快乐。

 

她在书中见识了世界,也拥抱了自己。

 

日子一天天过去,公主靠着信件保持着和女巫沟通读书心得,并从女巫那里得到了不少学习指导。等到这里收藏的最后一本书终于被读完,昔日调皮的小公主也长成了即将成年的聪慧少女。

 

“恭喜恭喜。”从头到尾就没怎么当面负过教导责任的女巫此时正巧环游世界归来,站在图书馆门口热烈鼓掌。“你已经学成了,可以回到外面的世界,去过你最想要的生活。”

 

“可是我从来没有从哪本书里发现能让生活更自由的魔法。”公主有些困惑。“这里甚至连一本如何当女巫学咒语的书都没有。”

 

“哦,因为我在从女巫学院毕业时把全部教材都烧了。”女巫耸耸肩,“这里根本就没有。”

 

“啊哈?”公主哭笑不得,“你这玩笑未免开得也太大了吧?”

 

“我没开玩笑。”女巫走进来,顺手拿起旁边一本书,“我一开始就说过,让生活变自由的魔法,是所有法术中最复杂最难懂的。”

 

因为生活就是这世上最不简单的难题。

 

能改变生活的魔法,既不是靠某一句单独的咒语,也没法一劳永逸地解决所有问题。

 

这种魔法就藏在无穷无尽的书籍里,单靠一本书无法彻底改变某段人生,但许许多多的书聚集起来,就能帮助一个好好读书的女孩成为更好的自己。

 

无论这个女孩未来打算成为女王还是回归乡野,是嫁给王子还是爱上诗人,是管理国家还是漫游世界,是创造艺术还是烹饪餐点,是照顾子女还是帮助穷苦,只要拥有那许许多多书籍赠予她的才学和底蕴,那么当她遇到无论选择怎样的生活都总会出现的问题时,就都有勇气去面对问题,有智慧去解决问题。

 

生活不会再过多地限制她的选择,因为每一种选择,她都有办法承担的起。

 

这才是真正能让生活变得自由的魔法啊。

 

“我相信,在读完这么多书之后,你的内心已经清楚自己究竟最想要什么样的生活。”女巫微笑道,“现在是时候去追求你的梦想了。”

 

接着,女巫给了公主一个紧实的拥抱,在她耳边说出自己最诚恳的教导:“未来你也会在生活中学到很多新东西,它们和你在书籍中学到的知识同样有用。但是我希望你不要因此而停止阅读,因为生活里总可能会出现未知的难题,没办法靠自己找到答案,这个时候你就试试去多读一些书吧,或许能从它们当中汲取度过难关的魔力。”

 

亲爱的公主,无论选择怎样的道路,人的一生总会不停地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每当你觉得悲伤、失望或者无能为力时,请你一定要记得,还可以翻开书籍,让它们帮你。

 

只有这样,你才能拥有源源不断的魔力。

 

这就是让生活拥有自由的秘密。

 

END


我来弱弱地问一句有没有谁想来关注我的微博啊,ID是【爱讲故事的林朵】,那片儿都荒凉得快生杂草了,救救孩子吧……


《反派有话讲》系列地址:

(1)公主吻醒了沉睡的恶魔(2)配角光环

(3)晕血丧尸生存日记  (4)女巫借贷

(5)河神与龙王 (6)恶魔小姐的交换游戏

林朵

【原创】哭包雨神

外卖小哥心情很丧。


因为他今天第一天上班,就遇到天降大雨,从中午下到晚上,雨势是越来越猛,不仅接的单子延误了一大半,投诉一堆,自己也被浇了个透心凉。


明明早上出门时看天气预报没有雨。


真是倒霉透顶。


等忙到半夜,好不容易把被投诉的单子都处理完,外卖小哥垂头丧气地回到自己的出租屋,却在楼梯间捡到一个浑身湿透、痛哭流涕的可怜虫。


看起来呆呆的,傻傻的,哭的涕泪横流,跟此刻外面的倾盆大雨倒是挺应景。


虽说非亲非故的,不关外卖小哥的事,但完全装作没看到从旁边走开这种事,热心肠的外卖小哥也干不出来...

外卖小哥心情很丧。

 

因为他今天第一天上班,就遇到天降大雨,从中午下到晚上,雨势是越来越猛,不仅接的单子延误了一大半,投诉一堆,自己也被浇了个透心凉。

 

明明早上出门时看天气预报没有雨。

 

真是倒霉透顶。

 

等忙到半夜,好不容易把被投诉的单子都处理完,外卖小哥垂头丧气地回到自己的出租屋,却在楼梯间捡到一个浑身湿透、痛哭流涕的可怜虫。

 

看起来呆呆的,傻傻的,哭的涕泪横流,跟此刻外面的倾盆大雨倒是挺应景。

 

虽说非亲非故的,不关外卖小哥的事,但完全装作没看到从旁边走开这种事,热心肠的外卖小哥也干不出来,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脑门一热,把这个傻家伙捡回去了。

 

还给泡了一杯热牛奶,好生哄着。

 

“谢谢。”等窗外的雨终于小下来,可怜虫也消停了,裹紧身上的毛巾被,鼻子一抽一抽的,不时漏几声哭音,“还是你们凡间的人心眼好。”

 

嗯?

 

外卖小哥有点懵。

 

这家伙是脑袋被雨淋傻掉,开始说胡话了吗?

 

并不是。

 

事实比他以为的还要离谱。

 

今晚捡回家的,居然是个真正的神,专门负责这片城市下雨与否的雨神。

 

不过因为工作失误,之前实习期的总下雨量不达标,今天中午收到上头的处罚通知,被暂时取消了转正资格,同时剥夺免费员工宿舍的居住权,踢出来自生自灭了。

 

“太过分了,我哪有地方去啊,天街的房租也很贵的,我没钱租新房子。”雨神说到伤心处,又忍不住开始淌眼泪,“今天才是我第一天正式入职工作,一点薪水都没有拿到,呜呜呜。”

 

得,原来跟自己一样,是个新人菜鸟。外卖小哥心生同情,刚想安慰几句,突然发现外面的雨似乎又下得大了些。

 

外卖小哥转回头来,盯着这个小哭包:“我说,该不会你在哪儿哭,哪儿就下雨吧?”

 

雨神扯了把纸巾擦了擦脸,一脸无辜:“是啊,你怎么知道?”

 

外卖小哥干巴巴地笑了两声。

 

***

 

外卖小哥觉得自己能捡回一个神仙这件事已经够离奇了,说出去都没人肯信。

 

更离奇的是,这家伙还打算赖在自己家里不走。

 

“没有稳定住处我也没法安心工作。”雨神可怜巴巴地扯着外卖小哥衣角,“那这个城市就没雨下了。”

 

没雨下才好呢,我外卖送的更顺畅。外卖小哥强行把这个想法憋了回去,没说出口。虽说雨神的工作跟自己的工作八字犯冲,但换成全人类的立场来考虑,要是真没雨下了,确实也得出问题……

 

诶,不对。

 

“我看你昨天被赶出来时,这雨下的挺顺畅啊。”外卖小哥揭穿了某神的拙劣谎言。

 

雨神脸色一红,撇着嘴,又要哭出来的样子。

 

窗外乌云朵朵,闷雷滚滚。

 

看样子,要是外卖小哥不收留这个傻瓜,今年夏天这座城市怕是要水漫金山,把他的工资奖金全泡里面。

 

 “别别别,你别哭。”外卖小哥叹了口气,决定向这无耻的命运低头。“你可以在我这儿住下来,直到你能搬回去为止。”

 

“谢谢你。”雨神一听快递小哥的许诺,脸色翻得飞快,马上从哭脸换成了笑脸,窗外果然也变成了碧空万里的艳阳天,“人间自有真情在。”

 

“啧啧。”外卖小哥看着外面的天气变化,有点惊讶。“你这翻脸真的跟翻书似的,赶得上那些影帝影后了。”

 

“因为以前有专门培训过的。”雨神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算是我的专业技能。”

 

***

 

没过几天,快递员小哥就发现这位雨神不仅除了下雨什么都不会,仅有的专业技能水平还很不怎么样。

 

也难怪实习期会因为下雨量不足而被踢出来了,身为雨神,不该哭的时候伤心了使劲哭,可一旦进入工作状态该大哭特哭了,却怎么都哭不出来。

 

看这家伙成天在那儿面壁干嚎,乌拉半天就是挤不出一滴眼泪,外卖小哥都觉得着急上火。

 

“你得想点儿伤心事。”外卖小哥帮忙支招,“比如想想你之前被赶出来之类的。”

 

“可是我现在有地方住了,不伤心了啊。”雨神这孩子特别实诚,好了伤疤立马忘了痛,“要不然,你揍我一拳?”

 

“啊?”外卖小哥愣住。

 

“我特别怕疼。”雨神解释道,“你揍我一拳,我就会想哭了。”

 

外卖小哥看看自己的拳头,又瞅瞅雨神那副小身板,犹犹豫豫走过来:“这可是你自己让我打的,别记仇啊。”

 

说完,一拳捶在雨神身上。

 

结果收获一场滔天大雨,以及哭唧唧的委屈包子雨神一只。

 

当天送外卖的额外奖金也跟着泡汤。

 

“祖宗,你以后千万别再让我打你了。”外卖小哥痛苦地把脸扭到一边,“这感觉跟我拿了注定失败的大反派剧本似的。”

 

***

 

吐槽归吐槽,外卖小哥还是能理解雨神身为一个新人菜鸟的难处。

 

毕竟他自己也是一个正在外卖行业里苦苦挣扎的新人。

 

平时送餐时被点餐平台坑、被顾客骂、送错了单、电动车被偷,随便哪个问题来了都没法轻松应付,即使从早到晚跌跌撞撞,错漏百出,不也都只能咬牙忍着继续干么。

 

每天深夜带着一身疲劳回家,看见雨神还一边打着瞌睡一边坚持看《演员的自我修养》,一副拼命想要提升哭戏水平的上进样子,外卖小哥心里对今天晚上又莫名其妙淋了一顿雨的气就全消了。

 

这家伙早上明明说中午要下雨,结果今天又把雨下错了时间地方,肯定没少挨上头批评,不然怎么会哭的连鼻涕泡都冒出来了。

 

凡人做事难,神仙做事也难,没有区别的。

 

都是为了工作受累,能互相体谅总比暗自埋怨要好。

 

想到这儿,外卖小哥释然地呼了口气,把迷迷糊糊的雨神叫醒,招呼对方来吃夜宵。

 

“有夜宵吃!”雨神很激动,睡意一扫而空,但马上又露出了怀疑的神色,“你不是一直说自己也很穷来着,怎么有钱请我吃夜宵?”

 

“今天晚上有一单烧烤送晚了,客户取消了订单,店家又不让退,我就只好自己买下来了。”外卖小哥将一盒烤串打开摆在雨神面前,“这个你没吃过吧?尝尝。”

 

可雨神没敢伸手,只是怯生生地望了外卖小哥一眼,喃喃道:“是不是因为我又把雨下错了,所以才害的你没赶上规定的送餐时间?对不起对不起,都是我的错。”

 

“是啊,都是你的错。”外卖小哥瞪了雨神一眼,有点凶凶的,“所以你得赔我。”

 

“那我……我要怎么赔你啊?”雨神被吓的直往后退,说话都哆嗦,“天上的钱你们也不能用,我,那个,不然……我帮你送外卖行不行?”

 

“你帮我送外卖?你这么迷糊,我怕你把自己都给整丢了!哈哈哈哈。”外卖小哥一下子笑出声,拿起烤串塞进雨神手里,“真想报答我,就赶紧把下雨的本事学好了,早点转正做个正牌雨神,那被造福的大众里面也能算我一个啊!”

 

雨神呆呆地望着他:“你不生我气?”

 

“谁刚开始工作的时候就能一帆风顺呢?理解理解。”外卖小哥笑的没心没肺,自己也拿起一串烤串,“既然天上地下都这么难,那我们就都加油吧。”

 

雨神没有接话,只是继续呆呆地咬了一口烤串。

 

窗外又下起了雨。

 

“哎哎哎,小哭包,你怎么又哭了?”外卖小哥有点慌。

 

“我没想哭。”雨神故作坚强地昂起头,拿手背把眼角的水光抹掉,“只是这个烤串太辣了。”

 

***

 

之后的日子里,一人一神都继续为做好各自的工作而努力。

 

虽然仍然会时不时遇到各种糟糕问题,忍受客户的抱怨、上司的痛斥,小心脏一天之内得来回碎八次,可是,如果每天也能跟同伴一起吐吐槽,骂骂老板,互相说说彼此遇到的糟心事,再来一波安慰鼓励,日子好像也就没那么难熬了。

 

大概最糟糕的生活不是有太多问题,而是没有支持。

 

只要有人理解,有足够的支持,哪怕问题积累的跟天上的乌云一样多,也总能慢慢散去。

 

久而久之,外卖小哥的送餐技能越来越娴熟,雨神的下雨水准越来越提升,一人一神都不再是最初那个倒霉的菜鸟,离希望更近,工作起来也就更加有干劲。

 

外卖小哥甚至开始感到庆幸。

 

庆幸自己捡回来这样一个好玩的雨神。

 

因为雨神现在已经失误越来越少,每天早上都能告诉他这城里何时何地会下雨,让他能更合理地规划好自己的送餐路线,送餐效率相比其他只能看天气预报的外卖员提升了不少,奖金也能跟着上涨。

 

“真是好人有好报。”外卖小哥结束了一天的工作,美滋滋地提着夜宵回家去。

 

结果看到雨神正在往眼角抹辣椒粉,被辣的涕泪横流,两只眼睛红彤彤的,跟只兔子似的。

 

“你在干什么?”外卖小哥被惊到。

 

“接到上面通知,今天得下特别多的雨。可是最近日子过的太舒坦,我实在想不到那么多伤心事,不好酝酿情绪。”雨神弱弱地对手指,瞟了一眼旁边的辣椒粉——那是上次吃烧烤时剩下的,“万一下不够雨又要被上面骂,只好稍微借一下道具的力量。”

 

“啊?”外卖小哥哭笑不得,但又有点心疼,扯着雨神去洗手间拿清水冲眼睛,“那也不能干这么伤身体的事,笨蛋。”

 

“可是,你每天在外面跑,被太阳晒,被大风吹,被大雨浇……”雨神红着眼睛望着他,弱弱问道,“……不也是很容易伤身体?”

 

外卖小哥手上给对方脸上泼水的动作滞住,最后苦笑一声:“是啊,都是为了工作。”

 

也为了生活。

 

有时候就是这么无奈的。

 

***

 

不知不觉间,这个夏天已经来到了末尾。

 

相比这个夏天伊始,外卖小哥至少黑了三个色号。所幸辛苦还是有回报,他不仅拿到了当季最多的奖金,还额外得到了一个龙骑士称号。

 

虽然这个名头也虚的很,并没有多少实质的收益,但到底是种肯定,外卖小哥心里美得很,提前结束了当天的工作,乐滋滋地往回赶。

 

他打算拿奖金带雨神出去吃顿大餐。

 

一个神仙居然能落魄到跟自己一起啃了一个夏天的咸菜,说出去还真丢份。

 

前几天听雨神说因为最近工作业绩提升,上面已经考虑给转正和提供免费员工宿舍了,外卖小哥觉得这事也值得好好庆祝。

 

但愿望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

 

就在下一个岔路口,外卖小哥连同他心爱的电动车被一辆酒驾闯红灯的小车撞飞出去,重重落在马路边。

 

“真可惜。”外卖小哥躺在血泊中,倒不觉得痛,而是满心的遗憾,“没法带那个小哭包去吃顿好的了……”

 

***

 

这座城市的人都记得,这年夏末,城里连着下了好多天的大雨,雨量凶猛,片刻不停,许多地势低洼的片区都被涝了,河道的水位天天上涨,差点就得漫过河堤,发场大洪水。

 

还好在最后关头,雨停了。

 

因为外卖小哥在医院里昏迷多日,终于醒了过来。

 

“哎呀,你真能哭。”虽然浑身纱布裹的跟个木乃伊似的,外卖小哥还是有心开玩笑,“我再不醒,你是打算在城里来场水漫金山吗?”

 

雨神抽了抽鼻子,眼睛还是红的:“你差点就死了!”

 

“哈哈,你一个神仙怎么还担心这些。”外卖小哥打趣道,“就不能帮我走走关系,去地府开个后门?”

 

“我一个小雨神哪儿摸的到门路。”雨神抽出纸巾擤了擤鼻涕,“我们跟地府都不是一个系统的。”

 

“反正我这还活着呢,你别再哭了,还城市一个晴天吧。”外卖小哥劝道,“不然全城人民都吃不上外卖了,多可怜。”

 

雨神愤愤地瞪了他一眼:“可我看你这样,就是难过。”

 

“你想当一个好雨神,就不能把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来。”外卖小哥虽然身体还受着伤,但精神已经基本恢复了,好兴致地开着玩笑,“要有一个好员工的自我修养。”

 

“哼。”雨神强行憋着眼泪,肩膀还一抖一抖的。“就你成天惦记着工作,你最敬业,行了吧?”

 

“好啦好啦,真的别哭了。”外卖小哥盯着雨神,表情认真起来,“我喜欢晴天不只是因为工作需要,而是比起看你天天哭,我还是更喜欢看你天天笑。”

 

雨神愣住了。

 

下一秒,完全不顾外卖小哥的惨烈呼痛,一把扑过去抱住对方,感动得眼泪哗啦哗啦往外冒。

 

窗外,下起了今年夏天最后一场雨。

 

***

 

休养过后,外卖小哥痊愈了,依然在外卖行业中继续努力着。

 

而雨神也攒够了转正的工作业绩,重新获得了免费住员工宿舍的资格,搬回天上去了。

 

一人一神的工作都很忙,隔的又远,再碍于各种天规戒律,平时难得见一面。

 

但他们心里都明白,对方不会忘记自己,也不会忘记曾经一起吐过的槽,给过对方的鼓励。那些都是很好的回忆,足够支撑他们在面对一路问题时,保持顽强,坚持到底。

 

当然了,外卖小哥依然最喜欢晴天,每当在外奔波时,都会朝着晴朗的天空露出微笑。

 

不仅是因为这样的天气能保证工作更加顺畅。

 

还时因为,只要他抬头一看见晴天,就仿佛能看到在遥远的天上,有个傻兮兮的小哭包,正在对自己快乐地笑。

 

END


碎碎念:好早以前就想给在暴雨和烈日中工作的外卖小哥们写个故事了,今天终于克服懒癌写了出来,哈哈。其实只要在生活中留心,处处都有值得写的小故事呢,嘿嘿,每周六下午更新一个小故事,第二十五周打卡。

林朵

【原创】人鱼之诗

年轻的诗人在海湾边上发现了一尾搁浅的人鱼。


长长的鱼尾浸在反复上涌的潮水里,伤痕累累的身躯却伏在锋利的礁石间,失去了挣扎的余地。听见脚步声的她抬起头来,虚弱地望了诗人一眼。


只一眼,诗人就从她的碧色双眸中看到了星辰大海。


美得纯净无暇,摄人心魂。


不远处的海平面上浮着几艘船,年轻人认得船帆上的标志,那是专门为了捕获人鱼而成立的船队,据说他们会在深海中对人鱼群落围追堵截,将落单的人鱼逼向岸边,再趁其搁浅之时予以捕获。


活人鱼是上流社会近来最受宠的玩物,每一尾都能卖出好价钱。


而眼下船队正在...

年轻的诗人在海湾边上发现了一尾搁浅的人鱼。

 

长长的鱼尾浸在反复上涌的潮水里,伤痕累累的身躯却伏在锋利的礁石间,失去了挣扎的余地。听见脚步声的她抬起头来,虚弱地望了诗人一眼。

 

只一眼,诗人就从她的碧色双眸中看到了星辰大海。

 

美得纯净无暇,摄人心魂。

 

不远处的海平面上浮着几艘船,年轻人认得船帆上的标志,那是专门为了捕获人鱼而成立的船队,据说他们会在深海中对人鱼群落围追堵截,将落单的人鱼逼向岸边,再趁其搁浅之时予以捕获。

 

活人鱼是上流社会近来最受宠的玩物,每一尾都能卖出好价钱。

 

而眼下船队正在朝不远处的港口赶,或许很快就会有人循着痕迹来到这处海湾,发现这尾价值不菲的活猎物。

 

人鱼还伏在岸边,艰难地仰头看向自己面前的年轻诗人。她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只有打湿的黑发如海藻一般粘住脸颊,随着微弱的呼吸上下拂动,沉静而哀婉。

 

完全不像传说中会用歌声魅惑水手,然后将他们拖入水中吃掉的邪恶生物。

 

在诗人意识到之前,身体已经先开始动作,脱下外套裹起人鱼,抱着她离开了海湾。

 

***

 

诗人住在这座滨海小镇边缘处的一间半地下室里,这里阴暗而潮湿,环境糟糕得平时根本无人想要靠近,很适合藏起一尾人鱼。

 

而且这里正好还留有一处被房东弃置的巨大水箱,三四米长宽,一米来高,是个宽裕的水池子,足够人鱼浸在其中舒展鱼尾,不显窄兀。

 

就是往里面灌满水需要诗人提着铁桶来回跑上好多趟。

 

在这个过程中,人鱼只是浮在水池里,纤细的指尖扣着水箱边缘,安静地盯着诗人来来回回。

 

诗人发现她好像不会说话,就连在鱼尾不小心撞到池壁而震动伤口时,也只能发出轻微的嘶哑抽气声。

 

这意味着她天生就和那些被捕获之后需要先毒哑再卖给显贵们的人鱼一样,唱不出妖媚的歌声,无法惑人心神,夺人性命。

 

紧绷许久的诗人莫名松了口气。

 

***

 

人鱼虽然是被写入传说的梦幻生物,但也需要治伤的药物与充饥的食物才能活下去。

 

看着水中泛起的缕缕红丝,还有人鱼脸色里的苍白惨淡,诗人绞紧了双手,可在碰到自己干瘪的钱袋时,又只能窘迫地埋下头。

 

一个自顾不暇的落魄诗人,要怎么救助一尾落难的人鱼?

 

答案就摆在他面前。

 

沿着先前他抱人鱼走进来的路径,地板上散落着若干片从人鱼尾上脱落的鱼鳞。只需沾染从半地下室顶上唯一的窗户中落下的那点光,它们就能反射出柔和的光芒,光洁闪亮,璀璨如夜空星辰一般。

 

诗人不知不觉间被它们吸引了目光,凝视许久后,伸手将鱼鳞捡了起来。

 

他看见,人鱼也正盯着那些鱼鳞,平淡的面容中融着懵懂。

 

诗人下意识地握紧了那些鱼鳞,它们有着奇异的质地,如银蓝色的明玉,温润而又冰冷,仿佛会沁进他的掌心。

 

***

 

诗人的直觉没错,这些鱼鳞确实值钱。

 

不然镇上珠宝店的老板在见到它们时,肥脸上挤着的一双狭细笑眼中不会有贪婪的光在闪。

 

诗人不确定这个老狐狸是否相信鱼鳞是自己从海滩捡来的说辞,也不知道这黑心商人究竟压了多少价,但最后成交的价格还算让他满意。

 

至少充饥的食物和治疗的药物都有了着落,甚至还有余钱让他在回家路上给了卖花女童一个铜板,换回一朵火红的玫瑰花。

 

他想,这和人鱼的黑发是很相衬的。

 

***

 

等诗人回到住处,外面天已经黑了,屋里没有灯火,唯有水池中反射着粼粼月光。

 

人鱼整个沉在池里,连嘴唇与鼻尖都浸在水下,仅有上半张脸露在外面,碧蓝双眸被暗色衬得更加幽亮,透着若有似无的妖异。

 

诗人四处翻了半天才找到半截蜡烛,就着这点火光坐在水池边缘,人鱼朝他游近,诗人将玫瑰插在她发间,跟他料想的一样,火红的花开在乌黑的发丝间,像镇上年轻女孩们的装扮,又比她们当中的任何一个都要更好看。

 

而人鱼不懂这些,海里没有花这种东西,她只是顺从地接受了诗人的装扮,然后又任由对方从水中捉起自己的胳膊,将药膏往伤口上抹。

 

应该是很疼的,因为人鱼喉咙里发出了“嘶嘶”的抽气声。

 

但也仅止于此了,她像块礁石那样一动不动立在水里,看诗人将药膏一点点抹匀,从头到尾都没有痛呼与抗拒。对于救了自己的诗人,她似乎是在毫无防备地信任着,承受着,隐忍而乖巧,温顺到极致。

 

诗人看得有瞬间的失神,手一抖,药膏掉进了水里。

 

人鱼立即转身钻进水中,发间的花瓣散了也不搭理,只是将药膏叼在嘴上冒出水面,仰头望向诗人。

 

诗人迟疑着,想从人鱼嘴边拿走药膏,手却不由自主滑向那柔美的面颊。人鱼没有躲闪,甚至主动将脸贴上他的手心轻轻摩挲,而她的双眼中则满是纯净,对自己动人心魄的美浑然不觉。

 

据说人鱼是冷血动物,所以她的脸颊和先前掉落的鱼鳞同样没有温度,是海底结成的冰。

 

唯有诗人的掌心,始终是火热的。

 

***

 

在接下来的许多天,小镇上没人知道落魄的诗人养了一尾人鱼。

 

但更准确地说,她也在养着诗人和自己。

 

因为诗人需要时不时从水池中拾起脱落的鱼鳞,拿去外面换回食物和药品,以及蜡烛柴火、墨水纸笔之类的零碎物件。

 

偶尔还会有一枝绽放的鲜花,被诗人插在空瓶子中,摆在水池边缘。

 

人鱼刚开始时不明白诗人为什么总来捡池底的鳞片,多几次她就懂了,这是必要的交换。后来只要看到诗人站在池边,人鱼便会率先潜入池底,随后冒出水面,张开指间带蹼的手心,将几枚银蓝色的鱼鳞高高举在诗人面前。

 

小小的鳞片价值不菲,足以开销短期内的生活所需,要是较真地说,这能让潦倒的诗人过得比救回人鱼之前还稍好一些。

 

所以诗人每次接过鳞片时,心情并不是那样坦荡。

 

但那不坦荡之中究竟包含着什么,诗人不愿细想。他告诉自己,这是无可奈何的事,自己救她,只是想她自由,从来不是为了贪图什么。

 

等人鱼身上的伤彻底好了,他就送她回海里,远离岸上的贪婪与恶意。

 

***

 

在等待人鱼伤愈的日子里,诗人时常看着人鱼出神。

 

看她在水中优雅地摆动长尾,看她甩动黑发时溅出的无数水珠,诗人渐渐开始明白,为什么达官显贵们会那么热衷于饲养人鱼,有她所在的每副场景都是那么优雅灵动,不逊色于任何名家的传世画作。

 

就连她每日进食时的模样,也有种异样的美感。

 

事实上人鱼对食物并不挑剔,凡是人类的食物她都可以吃下去,不过在若干次投喂后,诗人发现她最喜欢的食物还是鱼。

 

新鲜的活鱼。

 

人鱼带蹼的手指灵活有力,能迅速将一尾刚投入水池的活鱼牢牢掐紧,指尖陷穿了鱼身,鱼儿便再也逃不脱了,只能无望地摆着尾巴被她捧到嘴边,一口口咬开背脊。

 

缕缕红丝沿着人鱼嘴角淌下,沾到旁边的乌黑头发,好似暗夜之中盛开了火红的花。

 

诗人发现自己很难将视线从人鱼身上移开,她的一举一动都像薄而锋利的刀片,撬开了他内心最隐秘的私念,轰鸣着膨胀成曼妙的灵感。

 

这些灵感足以填充若干精彩的诗篇,于是诗人急切地翻找出纸笔。

 

他在为她写诗。

 

等诗作完成,人鱼也吃完了满足的一餐,她将光秃秃的鱼骨摆在水池边缘,自己则枕着双臂伏在一旁,模仿此刻诗人看向自己的表情,翘起嘴角,露出了无声的微笑。

 

这是她第一次笑。

 

诗人不由自主地放下笔,又来到她身旁,然后看见池底有什么东西反射着微光。

 

那是普通的鱼鳞,因为人鱼只吃鱼肉不吃鱼鳞,那些灰白色的鳞片便被遗弃,落满了池底。

 

其间缀着一两片人鱼自己的鳞片,不同于普通鱼鳞的死气沉沉,即使它们已经脱离本体,依然散着动人的幽蓝荧光,不容忽视。

 

人鱼之鳞与普通鱼鳞,二者之间的差别犹如宝石与瓦砾。

 

“因为它们都是卑贱的生物。”诗人弯下腰,抚摸人鱼冰凉的眉心,“哪会像你一样完美,是造物主的恩赐与怜悯。”

 

***

 

附带一提,在这段暂时不必为生计奔波的日子里,诗人有了难得的空闲,可以做更多真正想做的事。

 

比如,整理自己过去的作品。                                                                                             


他其实写过许多诗,还集结起来出过一本诗集,只可惜几乎都没有卖得出去,成了堆在房间一角的累累废纸。

 

诗人倒不觉得是自己写得不好,而是这个时代已经没人愿意静心下来,认真读一首好诗。

 

只有他自己会在风雨交加的夜晚,守着半地下室里的一盏烛火,翻开那本无人赏识的诗集,将上面的诗一一读给水里的人鱼听。

 

他不知道人鱼是否能听懂,可至少她是听得认真的,那样专注的神情,诗人已经很多年没有从任何人脸上见到过了。

 

“要是你能变成人就好了,这样至少有人能来读我的诗。”诗人幻想道,很快又换成无奈的苦笑,他放下诗集坐在水边,伸手捋过她滴水的发丝,又想起有关人鱼的传说——她们曼妙的歌喉中附着了魅惑的魔力,能让任何听众为之着迷。

 

“假如你能说话……”诗人望向人鱼的目光中藏着期许,“可不可以把我的诗编成歌谣唱给世人听?”

 

没有回应。

 

这是一尾不会唱歌的人鱼,所思所想都无法传递给别人知晓,和诗人一样,皆为同族中的异类。

 

诗人突然感觉有液体从眼眶里冒了出来,淌在脸上,温温热热的。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哭,或许是因为寂寞,或许是因为失落,也可能是任何别的原因,总之,在这个风雨肆虐的夜晚,他难以自抑地流下了眼泪。

 

人鱼撑住水池边缘,好奇地注视着晶莹水珠滑过诗人的脸颊,坠进水池,融得悄无声息。

 

于是她凑得更近了,用亲吻吮吸他脸上的泪滴。

 

诗人惊愕地退后几步,然后在下一秒里更加惊愕地看到,也有眼泪从人鱼碧蓝的双眸边溢落。

 

这令诗人感到迷茫:“你为什么而哭?”

 

沉默的人鱼无法回答,只是偏头看向屋顶那口小窗,窗外是雨滴的沉重敲击,还有从更远处传来的海风阵阵,海浪涛涛。

 

诗人顿时明白了。

 

水池里灌的是无盐的淡水,而眼泪中有海的味道,或许会令她想起远在大洋深处的故乡。

 

这是一种多么奇妙的巧合啊,在这个被风雨围困的冷夜,当诗人因心中悲愁而哭泣时,一尾被困在岸上的人鱼,也同样在因思念而流下眼泪。

 

诗人俯下身,替人鱼抹去脸上的泪痕,心中竟浮起久违的安慰。

 

“虽然我们的痛苦并不相通……”孤独已久的诗人叹息道。“但至少今晚,有你愿意陪我流泪。”

 

***

 

暴雨停歇的第二天早上,这间半地下室的房东出现在入口之外的小栅栏旁,她扯着尖利的嗓子叫了诗人出来,用促狭的笑声掩饰自己催缴房租时显露的鄙夷。

 

诗人倒是不担心这个浑身繁饰的老女人会愿意踩着那双崭新的小羊皮鞋,走下满是泥污的阶梯,进而发现半地下室里藏了一尾人鱼的惊人秘密。但之前所欠的数月房租,如今算起来已是一笔不小的总账,确实是个令他为难的问题。

 

诗人可以在诗里创造极致的瑰丽,而这份瑰丽当中并不包括房租这么平庸琐碎的烂事。

 

好不容易将房东打发走,诗人紧蹙着眉头折返回半地下室,心下盘算着这回该如何应付过去。

 

近来人鱼身上的伤已有长好的趋势,鱼尾上脱落的鳞片也是一日少过一日,光是靠捡鱼鳞来维持日常的生活所需就很吃力了,更不用说是房租那么大一笔支出。

 

诗人颓然地坐在水池边缘,满面倦怠,对人鱼主动凑过来的亲近也不怎么搭理。

 

他只是盯着人鱼的鱼尾看,看上面整整齐齐排着无数鱼鳞,光彩华丽。

 

被冷落的人鱼很快注意到了诗人的视线,作为习惯于深海生活、听觉极其敏锐的生物,她也听到了方才诗人与房东之间的不愉快交谈。如今的她已经知道,凡人总会遇到与海里不一样的问题,而这些问题需要靠人鱼鳞片的交换才能解决,这是只存在于陆地世界的一种契约,一种仪式。

 

眼见诗人的脸色愈发阴郁,仿佛大海上空逐渐堆积的积雨云,人鱼却露出了平淡的笑意。

 

她扬起指尖,在鱼尾一侧用劲剐了一记。

 

顿时有纷纷扬扬的银蓝色鳞片坠入水中,每片鱼鳞周围皆是散开的血丝,如同包裹宝石的红色丝绒。而与此情形相伴的,是人鱼捏紧了水池边缘,脸色惨白,半透明的蹼连在手指间微微发颤。

 

她应该是很痛的,否则不会一边把那些还染着血色的蓝色鳞片捧到诗人面前,一边又忍不住在喉间挤出破碎的嘶哑吸气声。

 

但也仅限于此了。

 

无论痛苦还是欢愉,她始终都是尾安静的人鱼。

 

***

 

一排鱼鳞换回了诗人和人鱼继续在这里住下的权利,但诗人的心情并没有因此而舒展,特别是当他看到人鱼尾上那道显眼的划痕时。

 

没有了宝石一般的鱼鳞遮护,露出的苍白疤痕令他联想到鱼市摊位上被弃置的死鱼。

 

“你不需要这样。”诗人在替人鱼抹上新买的药膏时说道。“我不想见你再受伤。”

 

可是人鱼的伤势彻底痊愈就是他想看到的吗?不,事实上他的内心对此同样抵触,因为这意味着她即将回归大海,再不复返。

 

当然这些隐秘的念想诗人只会藏在心中,不会言明,而人鱼大概是读不懂凡人的复杂心思,只是温婉一笑,垂下了眼睑。

 

乌黑的发丝在水波中荡漾,像是肆意生长的水草,会轻轻撩拨在在游泳者的脚踝边缘。

 

***

 

尽管诗人告诫过人鱼不要再拔掉自己的鱼鳞,可现实往往不会准他如意。

 

先是老旧的半地下室被倒灌的雨水泡得不成样子,损失了几乎一切可用之物;接着又是城里的出版商委托了律师找上门来,扬言倘若诗人不愿支付之前他们为那本没人要的诗集垫付的款项,就会被告上法庭。

 

短短数日,麻烦事一件接着一件,仿佛商量好了似的堆到了一起来。

 

但也没办法,命运之神向来便是如此不讲道理,随性刁蛮。

 

接连的破事压得诗人喘不过气,这也给了珠宝店老板的贪婪可乘之机,让他能虚着狭长的双眼,对前来售卖鱼鳞的诗人假笑道:“年轻人,现在去海滩上捡这玩意儿的人多了,它们就不值原来的价了。”

 

诗人无法反驳对方用来压价的谎言,毕竟,人鱼鳞是从海滩上捡到的谎言原本就是从他自己口中开始的。

 

事到如今,他要想从珠宝店老板那里拿到足够的钱,方法只有一个。

 

拿更多的人鱼鳞来交换。

 

***

 

人心真是个奇怪的东西。诗人在去往珠宝店的路上默默想着。它既可以先对某些东西厌恶抗拒、绝不容许,也能在一次又一次破例之后彻底习惯,甚至会觉得本该如此。

 

比如,此刻他手中那袋沉甸甸的人鱼鳞。

 

最初诗人在支支吾吾向人鱼讨要鳞片时,还会因羞愧不敢看她那双纯净的眼睛,更不敢细听她亲自动手剐掉一排排鳞片时的痛苦喘息。

 

那一声声压抑的喘息,也像利刃扎进了他敏感的神经。

 

但人总是能习惯的,无论好的坏的。类似场景重复若干次后,诗人已经可以对人鱼痛得蜷成一团的模样熟视无睹,而她的嘶哑哀鸣,也跟远处传来的海浪声融成一道,变成了容易被忽略的背景音。

 

这大概便是身为人鱼却无法歌唱的悲哀。

 

不能化为魅惑歌声的嘶哑哀鸣,就连最基本的同情也唤不醒。

 

***

 

不过人心的另一奇怪之处就在于,它可以同时容纳两面完全相反的东西,既允许诗人对发生在人鱼身上的残忍习以为常,又允许他对人鱼更加看重,也照料得更为精心。

 

每次离开珠宝店,诗人都会先去给人鱼买回最昂贵的药膏和最新鲜的活鱼。

 

而人鱼还是如最初那般信赖他,会接过他给的所有食物,也从不抵触他给自己的伤口上药,即便是在被药膏敷上伤口的痛楚激得几乎无力撑出水面的时候,她依然在朝他微笑。

 

那笑容虚弱而纯净,找不到任何与怨恨有关的痕迹。

 

光是看着这笑容,就足以让诗人脑中迸发出新的灵感,然后他又会坐在池边,将新写出的诗念给人鱼听。

 

这世上除了她,不会再有第二个人能听得如此认真。

 

这样的反应令诗人迷恋不已,每每望着对方碧蓝的双眼,他便根本无法移开视线,仿佛连自己的灵魂也要被溺毙在那片幽深海底。

 

“我原本以为是自己救了你。”诗人将额头抵住人鱼眉心,低声呢喃,“但或许……你才是上天派来拯救我的。”

 

不然当初徘徊于海边的他,怎么会在困顿得找不到出路的当头,正好遇到这样一尾搁浅的人鱼?

 

人鱼应当是不懂这其中的复杂波折,她只会张开手心去贴诗人的左胸口,先把一阵冰凉浸进那片肌肤,再把那片火热收回在手心,握得很紧。这对于她而言,或许是个好玩的游戏,因为诗人看见她的嘴角浮起了无声的笑意。

 

于是诗人也跟着笑,可人鱼突然低低“嘶”了一声,脸上失了神采。

 

她的尾巴上有太多因剐鳞而生的伤口,稍不注意碰到水池边缘,就会产生剧烈的疼痛。

 

诗人熟练地扶住颤抖的人鱼稍作安抚,目光却不由自主地飘向水面,那里有一朵朵绽放的血花,鲜艳而狰狞。

 

一个隐秘的声音悄悄从他心底响起:“只要一直这样,她的伤便不会真正痊愈。”

 

然后,这尾美丽又脆弱的人鱼,就会永远需要你,倾听你,离不开你。

 

***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诗人朝人鱼索要了更多鱼鳞。

 

比他最早索取的多许多倍。

 

这些鱼鳞不仅解救了他的种种困窘,更是带来一笔不菲的财富,令他可以换上订制的新衣,出入昂贵的餐厅,去碰一些以前够不着的圈子,像个体面人一样生活。

 

连小镇上以前从来不拿正眼瞧他的年轻姑娘们,如今也会嬉闹着与他开两句有关诗歌的玩笑。

 

这些变化当然给诗人带来了愉悦,可惜这些愉悦都无法被带入那间阴暗隐秘的半地下室。只要门一打开,他便会看到那尾浸在水中的人鱼,而对方鱼尾上的伤痕会精准地提醒他,这才是一切变化的根源。

 

反倒是人鱼见到他时还会笑,即便笑得勉强,但那确实是真诚的笑,没有半分虚假。

 

她真的从来没有怀疑过他。

 

所以她一次也没有拒绝过他索要鱼鳞的请求,每次都会用尖利的指甲往鱼尾上剐,一剐便是连贯的一长排,举止之中有种荒谬的熟练感。

 

但痛始终还是痛,不会因为次数的叠加而麻木。

 

看着人鱼在水中紧紧蜷成一团,体温比周围的水温还要低,诗人猜想冷血的人鱼也会渴求温暖,不然她不会总是在自己抱住她轻言安慰时,将脸颊贴紧他的胸膛,倾听着那搏动的心跳,仿佛想从中汲取诗人全部的体温一样。

 

“没事的,没事的。”诗人也不知道这话究竟是说给人鱼听还是自己听,“别害怕,鱼鳞拔了还能再长。”

 

***

 

可命运之神再度同诗人开起了恶劣的玩笑。

 

不知是否因为之前剐去了太多鳞片,无论身体还是心灵的痛苦都已超过人鱼能承受的程度,被剐掉的鱼鳞不再重新生长,原本优雅光亮的鱼尾,如今纵横着一条条外翻开绽的灰白疤痕,丑陋且刺眼。

 

而她的美丽在随着活力一同迅速流逝。

 

诗人已经记不起上一次看见人鱼在水中自在游弋是什么时候了,好些日子前,面容憔悴的她就只能恹恹地靠坐在水池边缘,仰头望着屋顶那扇小窗,孱弱得连活鱼从身边缓缓游过时也抓不住。

 

这不是什么好兆头。

 

某天清晨,诗人看见池底铺满了银蓝色的鳞片,晶莹光泽聚成一片璀璨。可这些鳞片并不是人鱼动手剐的,而是自动从鱼尾上脱落的。

 

她连长在自己身上的鱼鳞都保不住了。

 

就像水池旁边那支许久未换的玫瑰花,干枯的花瓣会从失去生机的枝头纷纷坠下。

 

诗人想了许多办法,可惜皆是徒劳。人鱼尾上的鳞片一日少过一日,没多久便几乎脱落殆尽,只余疤痕遍布的光秃鱼尾,鱼尾上先是绷着难看的灰白皮肤,很快又和她指间干枯的蹼一样,又起了一层又一层可怖的皱褶。

 

这样的人鱼,一点儿也不美了。

 

到了后来,生机枯竭的人鱼甚至无力再浮出水面,她安静地沉在水底,不吃不喝,只偶尔微微张嘴,发出的也不是声音,而是一连串转瞬即逝的气泡。

 

诗人这时才不得不强迫自己面对事实:这尾由自己救回的人鱼,正在逐渐死去。

 

***

 

时值晴朗的满月之夜,可惜朗朗月光完全落不进诗人眼里。他漫无目的地在这座沉睡的小镇当中走着,徒劳地绕了许多个圈,却不知道何时才该停下脚步。

 

直到有人将他拦下。

 

拦下他的人是珠宝店老板,他想找诗人做一桩交易,而交易的货物便是那尾人鱼。

 

诗人一时错愕,抽身欲走,但珠宝店老板肥胖的身躯堵在狭长的巷子里,这里就成了一条断头路,哪儿都通不出去。

 

“你我都清楚,私藏人鱼可是重罪。”即便是在说威吓的话语,珠宝店老板脸上依然挂着职业化的微笑。“而你卖给我的鱼鳞都是证据。”

 

精明的商人向来擅长发现某些不清不白的商机,他早早便为那件珍贵的货物寻到了出手阔绰的显贵买家,也知道面对不懂行情的麻烦卖家,什么时候该撒下诱饵、耐心等待,什么时候该收紧陷阱、一击毙命。

 

在经验老道的好猎手面前,诗人从来都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更别说眼下珠宝店老板还能为这笔买卖开出丰厚的价码,包括一套城市里的公寓、一本新诗集的出版,以及一份文学院的教职。

 

毕竟,一尾活着的人鱼,要比零散的鳞片值钱多了。

 

“可是如果她死了,那就一文不值。”珠宝店老板的声音贴着诗人耳廓响起,语气亲切又诱人,染着某种蛊惑的魔力,“人鱼在岸上待久了都会掉鳞,医治这毛病其实不难,只是太过费钱,你不必担心,等把她送到城里,新的主人会请最好的医师替她医治。”

 

木然许久的诗人突然抬起头来,眼中闪烁着奇异的光彩:“你是说,这样对她才是最好的?”

 

“当然。”商人拍了拍诗人的肩膀,脸上的笑意变了,不再是职业化的假笑,这笑里添了生意将成的欢欣,“这样对她才是最好的。”

 

***

 

夜已经很深了,可诗人往回时,脚步比出来时要轻快许多。

 

沿着这条靠海的小径继续走,他的视线便能越过港口,看到当初发现人鱼的海湾。

 

诗人仍然清楚记得自己第一次遇见她时的场景,每个细节都还印在他脑子里,并未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模糊。

 

那是一尾搁浅的人鱼,长长的鱼尾浸在反复上涌的潮水里,伤痕累累的身躯却伏在锋利的礁石间,失去了挣扎的余地。听见脚步声的她抬起头来,虚弱地望了他一眼。

 

只一眼,他就从她的碧色双眸中看到了星辰大海。

 

可是这片星辰即将陨落,这片大海即将干涸。漂亮双眸的所有者会被送往远离海洋的内陆,没有任何人能读懂她的心思,海洋亦将成为只存在于记忆中的旧梦,繁华又寂寞的都市将是她最终的归宿。

 

这样对她才是最好的。

 

一路上,诗人都在心中反复默念这句话,把它当做能安稳心神的灵验咒语,片刻也不敢停。

 

唯有这样,他才不至于回想起,自己救她的初衷竟是不希望这美丽的生物失去自由,成为权贵们的玩物。

 

***

 

诗人打开门,屋里一如既往的没有灯火,唯有水池中反射着粼粼月光。

 

但眼前场景还是有些不同。

 

先前几日一直沉在水底的人鱼居然又浮了起来,伏在水池边缘,碧蓝双眸在暗色之中幽幽发亮,与面前的诗人四目相对。

 

即便埋在水下的身躯遍体鳞伤、丑陋不堪,可她的面容浸在月色之中,依然美得摄人心魂。

 

诗人被这份美牵引着走到水池边缘,将在回来路上特意摘的一枝纯白玫瑰插到旁边的空瓶里,然后用手背去抚人鱼的脸颊。

 

那么柔美,那么冰冷。

 

“你真美。”诗人叹道,犹豫再三之后,还是将未来的命运告知了人鱼,“过了今夜,我会送你去城里。”

 

然后他停顿片刻,又低声道:“这样对你才是最好的。”

 

听到这话,人鱼双手紧紧撑住水池边缘,整个手臂都在微微发颤。看得出这样的动作已经几乎耗尽了她微弱的力气,可她还是努力又卑微地往上撑了一点,再多一点,直到那双碧蓝的眸子能与诗人平视。

 

不同于以往人鱼目光中的无欲无求,这一回,诗人从中看到了一种全然陌生的、名为哀怨的情愫。

 

这点哀怨一闪而过,只不过是广阔夜空里的一颗毫不瞩目的微小流星。可就是这么一点引子,却迅速燃遍了诗人全部心神,令他情难自禁地拥住人鱼,用自己的火热去直面她的冰冷。

 

他给了她一个吻。

 

短短一瞬,纷繁的心绪喷薄而出,将诗人的灵魂完全淹没。他第一次感到人类的语言是那么渺小局促,连最宏大的诗篇都无法描述当下自己所能感受到的万分之一。

 

那么气势磅礴,却又自相矛盾。

 

而这种感触还在不断积累,四处游窜,先是从他有限的灵魂之中满溢而出,再是挤得他整个躯壳都承受不住,迸出了裂痕,无数奔流在裂缝间穿透着,激涌着,撞击着,最终化作了一声颤栗的嘶吼。

 

同时那也是一记痛呼。

 

因为人鱼的指尖穿透了他的左胸,从中掘出了一颗跃动的心。

 

***

 

人鱼从水池里迈出来时,刚刚撕掉了连在指间的干枯蹼皮。

 

濒死的诗人躺倒在地,身体像旁边被碰倒的瓶子一样摔出了裂痕。但此时诗人的目光没有放在自己正在涌血的胸口窟窿,而是投向人鱼那双腿。

 

那双腿修长灵活,和普通人类没有任何差别。在人鱼离开水池之前,没有鱼鳞的鱼尾上褶皱干枯的表皮便已裂开了缝隙,只需人鱼用指尖顺着裂痕轻轻一挑,大片的死皮就尽数脱落,露出包裹在里面的一双腿来。

 

原来所谓的鳞片脱落,并不是什么绝命病症,而是像蛇蜕去表皮、蝉剥离外壳一般自然无害,只是人鱼鱼尾变成双腿的必经过程。

 

诗人紧紧盯着那双腿,似乎想要说什么,可张开的口中却只冒出了血沫。

 

人鱼也低头望他,嘴角微微翘起。

 

诗人认得那记笑,那是她从他那里学到的第一次笑,笑里满是纯粹的愉悦与满足。只不过彼时她是刚吃完一尾新鲜活鱼,而这一次,手里却捏着诗人血淋淋的心。

 

“谢谢你。”她开口道。

 

声线优雅,音色纯净,光是简单一句“谢谢你”,便已是天籁之音。

 

诗人急促的呼吸猛然一滞,不知是被这绝美的声音触动,还是因为发现了人鱼其实一直都会说话的秘密。

 

而人鱼只是悬腿坐在水池边缘,居高临下地望着诗人,轻声为他解释一切。

 

曾经的人鱼只生活在遥远的深海,会用妖媚的歌声引诱船只,将无数水手被拖进幽深海底,啃食得只剩骸骨。可是日子一久,人类便有了防备,会用更巧妙的方法阻绝人鱼的歌声,也会用更先进的技术捕获人鱼,把她们当做低贱的货物来买卖。

 

人鱼一族不愿如此,她们从来不是愚蠢软弱的生物,遇到凶狠的敌人,便会拿出更多的勇猛和智慧来应对。

 

“可人类和人鱼一样,也是天生的骗子。”人鱼伸手撩开脸边的发丝,轻巧笑道,“你们口中的话语,甚至比人鱼的歌声还更能迷惑人。”

 

因为人类有一颗太过复杂的心,这颗心能源源不断地产生温暖与谎言,还有人鱼所无法理解的丰富情感,这令他们善于计谋,强大繁盛。

 

而人鱼都是没有心的,所以她们冰冷,无情,锋利得太过直白,无法胜过来自陆地的虚伪人类。

 

在无数次失利之后,人鱼一族开始明白,她们无法单凭歌声掌控人类,能掌控人类的,始终只有他们自己。为了求生,为了反击,人鱼宁愿舍弃许多东西,包括深海的故乡与尾上的鱼鳞,只为能够登上陆地,不动声色地融进人群,也成为他们当中的一份子。

 

“倘若我要成为你们当中的一员,就必须先找到一颗完美的心,填进自己空洞的胸膛里。”人鱼嫣然一笑,目光比月色更温柔,“但光吃水手的心是不够的,他们太过粗鄙无知,又不够聪明有趣。”

 

她想要的,是一颗完美的心。

                                                

这颗心的主人,必须是个一流的骗子,既能够欺骗别人,也擅长欺骗自己。同时,这颗心中还应该盛着种种矛盾又充盈的人类情感,包括贪婪与奉献、恶毒与善良、愧疚与骄傲、理智与虚妄、谦逊与傲慢、孤独与热闹、爱恋与怨恨……

 

即便是在人类之中,要找到这样一颗心也很不容易。

 

人鱼为此付出许多,包括冒着巨大的风险在岸边搁浅,动手剐掉本可自动脱落的鱼鳞,还有,为了保住自己作为武器的歌喉而假装哑者,始终不发一声。

 

承蒙造物主的恩赐与怜悯,她终于成功了,在诗人想养出一尾完美的人鱼的同时,人鱼也养出了一颗完美的心。

 

此时此刻,这颗心就握在她的手中。

 

人鱼将心捧到嘴边,一口口咬开,缕缕红丝沿着她的嘴角淌下,沾到旁边的乌黑头发,好似暗夜之中盛开了火红的花。

 

诗人望着她噬心的模样,恍惚间突然想起了自己曾经喂给她的鱼。

 

原来她的每次进食都是一场蓄谋已久的捕猎预演,因为人鱼生来就是好猎手,无论猎物是陆上的人,海里的鱼。

 

而诗人从一开始便是她的目标,就像那些被拖入海底的水手,根本无路可逃。

 

即便不发一声,她依然能唱出惑人心神的歌谣,让沉默的歌声悄然融进与他同处的日子,诱他一步一步堕入深渊,只在这最后时分才察觉到,所谓的人鱼之歌啊,从来都是美妙幻梦与残酷谎言的缠绵交织。

 

诗人剧烈地咳嗽起来,有更多血沫涌出嘴角。

 

人鱼也正好吃完了那颗心,她从水池边缘跳下,伏在诗人身边,就像过去他对她做的那样,伸手抚摸他的脸颊,替他擦拭嘴角的血沫。

 

那手心已不再冰冷,温温热热地贴在诗人逐渐失去体温的脸颊边,动作很柔和,很仔细。

 

“谢谢你。”人鱼又把这句话重复了一次,然后,她唱起了歌。

 

虽然视野已在逐渐模糊,但诗人仍然能清楚地听到,那悠扬旋律所配的歌词,是自己曾为她写的诗。

 

这是人鱼对他的回报,她会把他的诗编成歌谣,唱给世人听。

 

而有关人鱼之歌的传说都是真的,她们曼妙的歌喉中附着了魅惑的魔力,能让任何听众为之着迷,从此被那绝美的歌声攫住灵魂,再也逃不脱了。

 

这其中也包括距离死神只剩一步之遥的诗人。

 

他沉浸于这完美的歌声中,沾满血迹的脸上露出一抹迷幻的微笑,静静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歌声停止之时,人鱼弯腰捡起地上那朵已被鲜血染红的白玫瑰,像镇上任何一个普通姑娘那样将它插在发间,随后起身跨过诗人的尸体,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她自深海而来,即将走向这片广阔的陆地。

 

END


碎碎念:坦白的说,我构思这个故事时,从来没有把它当成爱情故事来看待,即便爱情成分在这个故事中存在,所占比例也是非常小的。事实上这是个充满谎言的故事,包括单向的欺骗,双向的欺骗,自我的欺骗。同时这也是一个力求对称的故事,包括拯救与被拯救,饲养与被饲养,狩猎与被狩猎,等等。总而言之,因为想太多而写得头秃,我感觉自己真是自讨苦吃,哈哈哈。感兴趣的小伙伴可以在看完第一遍结局之后再看一遍,会有很多新发现哦。

每周六更新一个故事,第六十七周打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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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朵

【原创】雪妖的诅咒

传说很久以前,某个遥远国度的国王遭恶毒的雪妖下了诅咒,心被冰封起来,只能存放在冷漠之中,禁不住任何感情的温暖。


后来这道诅咒又渐渐传染了整个王国的子民,令每个人都有一颗冰封的心,如果有谁试图用这颗冰做的心盛放热烈的爱意,这颗心就会融化消解,连同心的主人也会一起死去。


这个传言已经流传了千年,王国的子民对其深信不疑,没有谁敢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只能把所有带着暖意的情感藏起来,没有开怀的笑声,没有感动的眼泪,人情淡漠如被冰雪覆盖的山顶。


连人们生活的大小城邦,也慢慢被这股寒气侵蚀,变得晦暗阴沉,终日阴云压顶,难得有云散天晴的好天气。...


传说很久以前,某个遥远国度的国王遭恶毒的雪妖下了诅咒,心被冰封起来,只能存放在冷漠之中,禁不住任何感情的温暖。

 

后来这道诅咒又渐渐传染了整个王国的子民,令每个人都有一颗冰封的心,如果有谁试图用这颗冰做的心盛放热烈的爱意,这颗心就会融化消解,连同心的主人也会一起死去。

 

这个传言已经流传了千年,王国的子民对其深信不疑,没有谁敢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只能把所有带着暖意的情感藏起来,没有开怀的笑声,没有感动的眼泪,人情淡漠如被冰雪覆盖的山顶。

 

连人们生活的大小城邦,也慢慢被这股寒气侵蚀,变得晦暗阴沉,终日阴云压顶,难得有云散天晴的好天气。

 

久而久之,大家逐渐习惯了这样麻木的生活,没人想质疑,更不必提改变。

 

但总有些人不习惯。

 

有那么极少数的一小群人,也不知道是什么缘故,他们好像天生就能免疫那道诅咒,胸膛里跳动的仍是鲜活的真心,他们不惧付出真挚的感情,更希望能收获炽热的回应。

 

这样的人依然具有爱的能力。

 

比如那个每天都会去街道转角处的花店买花的开朗少女,她便有一颗充满元气与希冀的真心,脸上笑容灵动如雪后阳光,动人得闪闪发亮。

 

有些人会对她感到畏惧,怕一不小心沾上那股热气,融化了自己冰冷的心,保不住可怜的小命。可也有人在严寒中生活太久,对温暖的事物便忍不住多加留意。

 

比如那个帮父亲打理花店的腼腆少年,就管不住自己的目光,总被少女的笑容深深吸引。

 

巧的是,少女也时常躲在花架之后,偷偷看他打理花枝时的温柔神色与专注表情。

 

一个心热,一个心冷,本不该互生情愫,两人对此都心知肚明。

 

可是,可是,若一份纯正的爱意能随着理智收放自如,那也便不成为爱了。

 

在两个年轻人的迟疑与期许中,这份爱意如花蔓一般蓬勃生长,将两人间的距离越拉越近,直至有一天,少年被莫名的勇气驱使着,涨红着脸色牵住了少女的手。

 

一股暖流从手心传来,传遍他的全身,亦传进那颗冰封的心。伴随着心在胸膛中的微微颤动,少年坦率说出了自己的心意,然后被少女以惊喜的拥抱回应。

 

可还未等这对年轻人好好品尝爱情的滋味,胸膛中的一阵疼痛先袭击了少年,痛得他浑身僵硬,倒地不起。

 

少年陷入了昏睡,无论少女怎样呼唤都无法苏醒。

 

“这是雪妖的诅咒生了效。”其他人纷纷说道。“因为他那颗冰封的心开始融化了。”

 

按照传说,这样的症状无药可救,只能任由昏睡者的心彻底消融,直至胸膛空空,生命结束。

 

面对如此情形,旁的人都是一边害怕一边庆幸,害怕这骇人传说竟是真的,也庆幸自己从未真正爱人,得以保全性命。只有坚强的少女擦干眼泪,握紧了沉睡少年的手:“等我,我一定想办法救你。”

 

她读过许多故事,故事里总是有王子披荆斩棘,消灭恶龙,最终将沉睡的公主吻醒。

 

而这一次,她决定自己去讨伐施下诅咒的雪妖,做那个能唤醒恋人的勇者。

 

勇敢的少女带上佩剑,骑上骏马,踏上了征途,朝着那座传说中由雪妖居住的迷雾雪山前行。

 

这一路走得十分艰辛,沿途皆是困难重重、危机四伏,可少女有一颗无畏的真心做利剑,有一份无悔的爱意做铠甲,遇到再多问题都不足为惧,向前冲的信念也决不会停息。

 

而被怯懦者们说成奇险无比的路途,虽然确实不轻松,但只要用心去走了,总能走完的。

 

历经波折之后,少女来到了迷雾雪山的山脚处,据说丑陋而恶毒的雪妖就住在雪山顶上,峰顶积雪终年不化,酷寒逼人,凡是靠近者都会被那股寒气冻成冰雕,失去生机。因此在这千年时间里,从未有人登上过峰顶见识雪妖的真面目,更不消说将其消灭,破除诅咒了。

 

但为爱奔走的少女才不会退缩,她将马匹在山脚下安置好,毅然朝着山顶前行。

 

这一路又是许多波折,幸运的是,那股在心中翻涌的热血始终保护着少女,形成了一道无敌的屏障,令那些冰冷的雾气自动退散,根本伤不了她。

 

少女就这样奇迹般地成为了千年以来第一个登上峰顶之人,放眼望去,这里有片还算平坦的雪地,雪地上立着一座冰砌的小屋,小屋旁站着一道人影。

 

那人影被淡淡雾色环绕,优雅而纤细,还有几分莫名的……孤寂?

 

“你就是雪妖?”少女抽出佩剑,警觉地问道。

 

“你们是这样叫我的吗?”悠扬的声音穿透雾气,伴随着声音的主人也从雾气中走了出来,“还是说……他就是这样叫我的?”

 

前来讨伐雪妖的少女有一瞬间的恍神。

 

出现在她面前的,是位看着比自己大不了多少的年轻女子,一身素雅纯净的装扮,雪色长发在风中飘散,拂过那张绝色脸庞,又被女子伸手轻轻拨开。

 

她既不凶恶也不丑陋,脸上甚至带着温柔的淡笑。

 

哀伤而美丽。

 

少女很快回过神来,尽管她努力想握紧手中的剑,做出威慑的气势,但却不得不承认,对方的模样实在太过纯净美好,令自己根本不忍心伤害她。

 

连她说话的语气都在不知不觉间放得和缓:“如果你就是雪妖的话,请你解除冰封人心的诅咒,别让人们只因为动了真心便会心脏融化,失去生命。”

 

被叫做雪妖的女子先是面露迷茫,随即又闪过一丝落寞,最后混成复杂的叹息:“抱歉,我做不到。”

 

少女急了:“你解除不了诅咒?”

 

“不。”雪妖摇了摇头。“而是因为……本来就没有什么冰封人心的诅咒。”

 

这回换成少女困惑不解了,雪妖朝前几步靠近她,伸手替少女拂开落在肩头的冰屑:“请你先听我说个故事吧。”

 

千年之前,天上雪国的雪仙女偷溜到人间的雪山峰顶玩耍,无意间与登到山顶的凡人王子相遇,两人一见钟情,只想彼此能长相厮守,共度余生。

 

可人类的王子去不了雪国,天上的雪仙女也无法在不够寒冷的地方生存。

 

于是雪仙女放弃了身为仙女的身份,王子也舍弃了即将继承的王位,两个相爱的人为了能够相守,都是那么毅然决然、义无反顾。

 

之后他们便聚在这雪山顶上,还搭了一座小小的冰屋作为共同的家。平常日子虽然过得清苦,却也不乏温馨乐趣,彼此间的一个默契的眼神,一记信任的微笑,就足以将山顶寒风中的凛冽抵消。

 

那时的他们,仅仅凭着彼此之间的满腔爱意,便相信自己能永远这样幸福地生活下去。

 

童话故事的结尾总是如此。

 

可惜,这并非故事的结尾,而是故事的开始。

 

雪山之顶当然比不过热闹的人世,生活在这里的辛苦实在太过严苛锋利,足以将人心坚韧悄悄磨去。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王子脸上的笑容逐渐褪了色,尽管他心中仍对恋人存有爱意,可是生活这种复杂的东西,仅仅靠爱并不足以支撑下去。

 

终于有一天,王子心中仅有的一点爱意亦被这无边的寒意耗尽,他决定离开雪山与恋人,回到自己熟悉的人世里去。

 

哪怕是恋人悲伤的眼泪也不能扭转他的心意。

 

大概是在冰冷的环境中待得太久,曾经热气腾腾的真心,也被冻成寒冰一般坚硬。

 

不过他背弃的恋人毕竟曾是天上雪国的仙女,即便她早已为了爱情舍弃了仙女身份,但在王子狠心离去之时,来自她故乡的天罚依然落在了他身上。

 

王子的心被劈得四分五裂,眼看就要痛苦死去。

 

故事讲到这里,雪妖略微停顿了一下,看向少女的眼神很平静:“为了救他,我施展自己最后的仙力,用一层薄冰封住了他那颗破碎的心。”

 

这样王子的心便依然完整,足够他继续活下去。

 

“或许救他时我还心怀期待,以为这样他便会感激我,愿意留下来陪我一起。”雪妖埋下眼睑,“可他还是走了。”

 

明知她下不了山,这人世踏不进一步;明知她仙力耗尽,天上雪国也回不去。

 

可他只留给她一个决绝的背影,甚至没有回头。

 

“我当时太生气了,便朝着那个背影大喊。”雪妖的笑中有微微的苦涩,“我对他说,他的心中了我最狠毒的诅咒,余生不能再爱上任何人,否则就会因心融化而死。”

 

但事实上,她骗了他。

 

那层冰只是善意的救助,而非狠毒的诅咒。

 

如果王子再热烈地爱上别人,那股真情的温度自然会融化心上的薄冰,原本破碎的心也会在随之而来的沉睡中重新愈合,等他从沉睡中醒来,愈合的心就已与破碎之前再无差异。

 

只要王子还能真诚爱人,就会发现这个所谓的诅咒是假的。

 

“即使他再爱的人不是你?”少女问道。

 

雪妖点头:“是的,只要他愿意继续去爱,便能得到救赎。”

 

一个心中有爱的人值得拥有余生的美满,即使他爱的人不是我,也没关系。

 

之后雪山顶上只有寂寥的风声裹挟着冰霜刮过,两个姑娘都沉默了片刻,或许是因为她们同时意识到了一件事:根据民间传说与官方记载,那位返回人世继承了王位的王子,冰封之心的诅咒终生未能得以解除。

 

这意味着他一直对这个诅咒深信不疑,余生再未对任何人付出过真心。

 

而那道冰气更是从国王身边逐渐传开,在之后的一千年间,让整个王国大部分子民的心都结了一层薄冰。

 

当然这一切雪妖并不知情,不老不死的她被孤独地困在雪山顶上一千年,没人敢上山接近她,她对山下发生了什么事也全然不知。

 

“我很抱歉,对王子施法救治时我的法力马上就要耗尽,掌控不好,留下了后遗症。”雪妖语气中有深深的歉意,“没想到那股冰气如果不能及时消除,还会传染出去。”

 

“不……”少女猛然摇了摇头,想对雪妖说这不是她的错,可嘴刚张开,声音却卡在喉咙间,怎么都出不来。

 

“但解开诅咒的方法明明很简单。”雪妖先开了口,声音中有几分凄然,“只要他们像你一样,能有爱的勇气。”

 

可惜像少女一样能免疫诅咒的人始终少之又少,不愿冒险去爱的人才遍地都是。

 

王子如此,世人亦是如此。

 

“整个故事就是这样。”雪妖又恢复了原本的淡然神色,仿佛刚刚的讲述和自己全无关系,“请你下山之后,把解除冰封之心的方法告诉大家吧。”

 

少女默然地点点头,过了好一会儿才问道:“那你呢?”

 

“我哪儿都不能去。”雪妖孤零零地立在那儿,任由风雪肆意亲吻着自己,几乎要与身后的冰雪融为一体,“就留在这里继续等吧。”

 

虽然她想等的人,再也不会来了。

 

少女死死咬着嘴唇,握着佩剑的手不由自主地颤抖着。许久之后,她突然放下佩剑,张开双臂给了雪妖一个紧实的拥抱。

 

她的身上好凉,沁得人难受。

 

而一直忍受着这股冰冷的雪妖自己,又该是有多痛苦呢。

 

反而是雪妖的反应更为淡然,她轻轻拍了拍少女的后背以示安抚。此刻,她亦感受到少女内心奔涌散发的热情,那么真诚,那么熟悉。

 

雪妖闭上眼睛,脑中浮现出当年自己与王子初见时的场景。

 

当初她会对他一见钟情,便是被对方身上那股雪后阳光般的温暖吸引。

 

可悲的是,她所爱的,是注定会伤害自己的东西。

 

***

 

雪妖陪着下山的少女走了一段路,直到抵达雪线交界处,不能再往下了才停住。

 

路上少女似乎在思索什么,几番欲言又止,直到分别之前,才终于忍不住开口问道:“冰封之心的诅咒是假的,昏睡不醒也只是化冰时的后遗症,可是我的恋人在冰融化之时确实感到了心痛,这也算后遗症的一部分吗?”

 

“呵,还是被你发现了。”雪妖站在原地,目送少女向前走到雪线之下,才又开始说话,“那是我施加在他身上唯一的诅咒。”

 

当冰消融时,心的主人会感受到一阵被冰冻伤的疼痛。

 

因为雪妖希望当王子爱上别人时,能再体会一次自己在他离开时心中的痛楚。

 

然后这番痛楚又会在他陷入沉睡之时,随着融化的冰一同蒸发消散,从此再不干扰对方与新恋人的幸福。

 

少女瞪大眼睛,问了雪妖最后一个问题:“这就是你对他全部的怨恨与报复?”

 

雪妖突然笑了,笑得漫天下起了大雪,纷纷扬扬,渐渐将她单薄的身影包裹在一片浓厚的迷雾中,再也看不清。

 

只有风中留下了她的声音:“我好恨他啊,恨了他足足一千年,可即便那么多恨,仍然比我对他的爱少一点,所以我舍得给他的伤害,也就只有这么一点了。”

 

***

 

少女下山后,回到了原先居住的小城。

 

而她的恋人正好在此时苏醒,两个相爱的年轻人相拥而泣,泪光中满是幸福的气息。

 

之后若干年里,解除诅咒的方法迅速在整个王国传开,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真心去爱,原先侵蚀大小城邦的寒气也渐渐退散,乌云退去,阳光照进了大地,大街小巷重新被欢声笑语所充盈。

 

当然也有一部分人,他们心上的冰终生都不会化去,不过这冰化不化,对他们而言其实也没什么关系。

 

至于那位将诅咒破除方法带给大家的姑娘,在一个春光明媚的好天气,与她的恋人举行了一场浪漫的婚礼。

 

婚礼结束时,前来祝贺的宾客们扬起了纷纷花瓣,洁白的花瓣漫天飞舞,竟有几分落雪的样子。

 

新娘不禁有片刻恍惚,脑中浮现起雪妖消失前的微笑。

 

哀伤而美丽。

 

END


碎碎念:这个故事是糖对不对,最后都有情人终成眷属了(被拍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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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食神的秘密(连续反转小故事)

阅前提示:本故事反转都在后半段,希望大家能保持耐心将其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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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众人质疑的目光中,年轻的大厨将锅中之物稳稳盛入汤碗,脸上微笑藏着自傲。


他坚信自己能靠此菜一战功成,拿下“厨王”名号。哪怕在场所有人都觉得他赢不了对面那位实力雄厚的对手,他也未曾有过半点心虚。


毕竟,只有他才知道能决定这场比试最终结果的主裁判,那位食神大人的秘密。


而这个秘密,就是助他获胜的利器。


***


就在方才,万众瞩目的厨王大赛已经进行到了最后一轮,参赛者也淘汰至...

阅前提示:本故事反转都在后半段,希望大家能保持耐心将其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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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众人质疑的目光中,年轻的大厨将锅中之物稳稳盛入汤碗,脸上微笑藏着自傲。

 

他坚信自己能靠此菜一战功成,拿下“厨王”名号。哪怕在场所有人都觉得他赢不了对面那位实力雄厚的对手,他也未曾有过半点心虚。

 

毕竟,只有他才知道能决定这场比试最终结果的主裁判,那位食神大人的秘密。

 

而这个秘密,就是助他获胜的利器。

 

***

 

就在方才,万众瞩目的厨王大赛已经进行到了最后一轮,参赛者也淘汰至只剩最拔尖的两位。

 

而最后一战的题目,单单一个“鱼”字。

 

种类菜系样式口味统统不限,参赛者只需完成一道以鱼点题的菜品,交由本届大赛素有“食神”之称的主裁判品尝甄别,便能决出最后的获胜者。

 

而胜者为王,从此便能承接厨艺界的无上荣耀。

 

观者屏息之间,那名年长的参赛者已选出数尾最昂贵最稀罕的新鲜海鱼,手起刀落,剖下每尾鱼腮边最肥嫩那一小块,凑足薄薄一盘,精心料理起来。

 

至于另一名年轻的参赛者,却在装鱼的水箱前不紧不慢地踱着步,观望甚久,才抄起网兜捞起一尾胖头鱼。

 

观者席间顿时议论纷纷,这胖头鱼在河塘之间随处可见,毫不稀罕,论肉质鲜肥也只算一般,比起另一位参赛者所选之鱼,品质差得不是一星半点。如今这阵仗当是顶尖高手过招,半分差池都容不得,这年轻人如此选择,初始食材便已落了下乘,岂不是将厨王之名拱手相让?

 

连对手见状也不禁皱起眉头,可这个年轻人却是从从容容将那尾活鱼甩上案板,竖起刀背“哐哐”敲晕,随即刀锋毕现,褪鳞开肚,一套流程走得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娴熟精炼得很。

 

不过对手那边亦是如此,两边皆是使刀的行家,在这档口分不出高下。

 

众人虽看得起劲,心下也不免生疑:这个年轻人究竟是想凭什么取胜?

 

接下来他的举动更是惊掉了众人下巴,但见刀起刀落,年轻人把鱼肉鱼头都扔在一边,只留一条齐齐剁下的鱼尾,小心伺候起来。

 

观者心中嘀咕更甚,胖头鱼之精华集中于头部,而鱼尾向来是鱼身上最不禁吃的部分,肉少刺多,令人厌烦,在寻常筵席中也常常是被弃食的部分,哪里上的了台面。

 

“莫不是已经破罐子破摔?”观者中有人捂嘴偷笑。“到底是年轻,沉不住气。”

 

然而年轻的大厨看着并没有半点敷衍的意思,利落的刀刃游走于鱼尾之上,切作齐整几块,再是宽油烧烫,姜片、葱段、蒜蓉等一干配料早已备好,便听“滋啦”几声,浓香乍起。

 

待若干块鱼尾并排滑入锅中,观者所见,便是一位年轻厨子悠悠然颠着锅,锅中鱼尾顺着颠锅方向漂亮翻面,在滚油中“呲呲”作响,染出一片金黄焦香。

 

再来便是注入足量清水,盖上锅盖大火烧滚,待到时机恰当揭开盖子,已是一锅纯白鱼汤,色醇质柔,散着撩人水汽。

 

年轻大厨满意一笑,指间捻了胡椒盐分洒进锅子,一道名为“炖鱼尾汤”的传统菜式便得以完满。

 

不得不说,这个年轻人做菜时确有一番潇洒气度,举手投足间都透着率然自得,令观者享得一段赏心悦目。

 

但无论做菜的过程再好看,这道炖鱼尾汤也只不过是道家常菜式,即便厨子技艺精巧非凡,其滋味又能有多少惊艳呢?

 

况且那位年长的参赛者一路杀入决赛,靠的也是真本事,从头到尾的技艺与创意从未逊色。本次比试他选用了品质最佳的鱼脸肉,做出一道清淡雅致的菜式,品相寓意均是一流,连浮在盘底的汤汁也泛着玉色光泽,一看便是无上美味,绝对当得起这场顶尖对决。

 

在观众心中,胜负早已分晓,现下将两道菜品呈给食神品鉴,不过是顺应赛制走个过场。

 

年轻厨师却全然没有落败者该有的颓丧之气,倒是隐约有几分稳操胜券的自傲。

 

特别是当他察觉到主裁判位上那位举止向来恬然的中年男子,在面对那道炖鱼尾汤时眼中竟有一闪而过的惊异之色,心中更觉安稳。

 

胜者一定是我。年轻人勾起嘴角,露出微笑。

 

***

 

早在这场比试之前,这位头脑灵活的年轻人便已设法打通关节,从知情人士得知了食神过往一段不为人知的秘密。

 

别看这位食神相貌儒雅,气质非凡,早年却是出生自贫寒渔家,父亲壮年病逝,家中境况落魄,单由母亲一人领着三个孩子在水上讨生活。一家人时常连饭都吃不饱,普通人家瞧不上的鱼尾自然也是不敢浪费,炖鱼尾汤成了家中餐桌上的常见物,伴着食神熬过那些困苦岁月,直至其长大成人,又历尽艰辛成为受人敬仰的食神。

 

听那知情人士谈及,食神多年以来一直很爱吃炖鱼尾汤,但在若干年前母亲去世后,他却再未主动碰一筷子鱼尾,若有人问及缘由,食神本人也是敷衍作答,不肯正面回应。

 

想来食神心中必是极其看重这道菜,亦是看重自己与母亲兄妹一起相依为命的感人过往,所以才不愿再尝此菜,以免触及母亲离世的伤痛。

 

那我便用这道来自母亲的美味触及食神的心底。年轻的大厨在比试伊始便已拿定放手一搏的主意,同时为对手此番的耗尽心血感到唏嘘。

 

再华丽高超的技巧,又哪里抵得过一个人内心最珍贵的回忆。

 

***

 

当下食神已将两道菜都尝过,品尝时的一举一动,也都悉数落在大家眼里。

 

品尝年长厨师的那道菜时,他的表情是赞许,是品味,是对一位厨师技艺高超的认同肯定。而品尝这道炖鱼尾汤时,他的表情却是怅然,是惊异,是陷入某种回忆时的复杂心绪。

 

毕竟是有感情加成的菜式,这一把是我赌赢了。年轻厨师已经快要按奈不住内心雀跃。本届厨王之名,非我莫属了。

 

但是他错了。

 

结果公布,获胜者是他的对手,那位更为年长的厨师。

 

年轻的大厨被这个结果惊得踉跄后退,一把撞翻了灶台上的锅子厨具,油盐酱醋洒了满身,模样狼狈,全然没有先前的骄傲得意。

 

不幸之中唯一的幸运,大概就是所有人都在为新一任的厨王鼓掌欢呼,无人注意他此刻的仓皇模样。

 

落败者是怎样,向来没什么人关心。

 

***

 

待比赛颁奖典礼结束已是深夜,食神坐在回程的车上闭目养神,思绪奔逸间突然想起多年前那段无人知晓的往事。

 

在看到那个年轻人做了炖鱼尾汤时,他就猜到,应该是自己身边又有谁贪了钱财或者落了把柄,将自己年少时与炖鱼尾汤的故事泄了出去。

 

这故事倒是真的,只是他从来都只向旁人透露了一半而已。

 

年少时的他确实家境贫寒,不过身为渔家儿女,倒不至于连一条完整的鱼也吃不起,除了偶尔有渔获不好全家挨饿的时候,大部分时间家里饭桌上还是能摆出一两尾整鱼。

 

可是母亲偏心,总是把最肥美的鱼身鱼腩都夹给了他的兄长与小妹,至于他这个独独不受宠的二儿子,就只能捡肉最少刺最多的鱼尾来食。

 

明明是炖一整条鱼,对他而言,却只是炖鱼尾汤而已。

 

吃得多了,便觉得恶心,觉得反胃。

 

他想自己的母亲对孩子是有慈爱的,只不过那些慈爱都给了兄长与小妹,能留给他的,或者说让他能学会的,便只有嫉恨。

 

后来他长大了,靠着自己吃了常人受不了的苦,忍了常人撑不住的累,终成一代食神,他便再也不想去碰任何与鱼尾有关的菜式。

 

因为一见鱼尾,便会不由得记起那段怨恨。

 

对穷苦生活的怨,对偏心母亲的恨。

 

然而母亲在世时,为了维持身为大众食神的亲民形象,在旁人面前装出副母慈子孝的温情模样,他还不得不继续强迫自己装出对炖鱼尾汤的热爱,直至熬到母亲离世,他终于可以痛痛快快逃离那段满是鱼尾的噩梦,再也不碰。

 

所以说如果有人妄图在赛场上用一道炖鱼尾汤来获得他的认可,那只能说,这是个可悲的笑话,天大的误会。

 

当然,这剩下的半段真实,食神永远也不会告诉别人。

 

就像那半段鱼尾一样,早被他弃置在内心最深处,任其腐烂发臭,彻底消失,不会再拿出来示人。

 

他只会告诉身边人有关整个故事最温情脉脉的部分,让公众误以为这道炖鱼尾汤代表着他与母亲兄妹之间的美好亲情,保证自己能受到更多人传颂喜爱,食神之位坐得更稳,这就够了。

 

车很快抵达了府邸,食神下车时想起了那个年轻人方才在比赛结束时的失意模样,不禁摇了摇头,显出一抹冷冷微笑。

 

哎,毕竟还是个年轻人。

 

哪儿能事事都想得那么透,那么深。

 

END


碎碎念:话说各种美食类故事里,母亲的味道、家的味道总是帮助大厨们获胜的秘密武器,但是如果这个武器它哑火了甚至自爆了,那就很尴尬了是不是,哈哈哈。

每周六下午更新一个小故事,第六十周打卡。

林朵

【原创】恶龙的小花

恶龙午睡醒来,发现光秃秃的悬崖边上长出了一株植物。

她有纤细的茎干,嫩绿的叶片,还有中央一朵娇小的花苞,染着淡淡的粉色。

恶龙好奇地凑过去,闻了闻,没什么香气。

但恶龙身躯庞大,从它鼻孔里呼出的气息,对于这棵小小的植物而言就是一阵狂风,她被吹得枝叶猛烈摇摆,花苞也在晃来晃去。

恶龙赶紧伸出爪子捂住了自己的嘴巴和大鼻孔,憋着气,继续观察这朵花苞。

她才那么一丁点大,还没完全长成,看起来是那么柔弱,那么需要保护。

“好吧,我决定了。”恶龙对着空荡荡的悬崖骄傲地宣布。“这就是我要守护的宝藏。”

在这个充满魔法的童话世界里,每头龙都有自己要守护的宝藏。只不过那些宝藏通常是金币、城堡或者离...

恶龙午睡醒来,发现光秃秃的悬崖边上长出了一株植物。

她有纤细的茎干,嫩绿的叶片,还有中央一朵娇小的花苞,染着淡淡的粉色。

恶龙好奇地凑过去,闻了闻,没什么香气。

但恶龙身躯庞大,从它鼻孔里呼出的气息,对于这棵小小的植物而言就是一阵狂风,她被吹得枝叶猛烈摇摆,花苞也在晃来晃去。

恶龙赶紧伸出爪子捂住了自己的嘴巴和大鼻孔,憋着气,继续观察这朵花苞。

她才那么一丁点大,还没完全长成,看起来是那么柔弱,那么需要保护。

“好吧,我决定了。”恶龙对着空荡荡的悬崖骄傲地宣布。“这就是我要守护的宝藏。”

在这个充满魔法的童话世界里,每头龙都有自己要守护的宝藏。只不过那些宝藏通常是金币、城堡或者离家出走的公主什么的,重复率很高,这让恶龙觉得挺没劲的。

它的账户上没有半个金币,也懒得不肯跑出去掠走任何一位公主,只有悬崖旁边那座废弃城堡一直以来被它当成凳子坐,但谁要守护一个带着尖顶还硌屁股的破凳子啊?

所以,这朵花的出现,恰巧满足了恶龙希望自己生活能特别一点的小愿望。

既然已经决定成为她的守护者,那么恶龙应该承担的职责应该有哪些呢?恶龙拿出了难得的认真态度,还戴上老花眼镜,翻阅了几本园艺教材。

它得出的结论是,其实自己什么都不用做,光是呆一边儿看着就好。

如果它困了,趴地上呼呼睡觉也是可以的。

这可真是太合恶龙心意了,它本来就一头相当怕麻烦的龙,巴不得生活轻松一些。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里,恶龙总是懒洋洋地趴在花苞附近,看着她沐浴阳光朝露,一点点成长起来。偶尔它还能自说自话地跟花苞聊聊天,内心非常愉快。

“难怪其他恶龙总是想着要守护点儿什么东西。”恶龙恍然大悟。“这种生活有重心的感觉确实不一般。”

恶龙的日子倒是过的悠闲,却不知道自己守护着宝藏的消息已经传了出去,有许多勇士正摩拳擦掌,打算前来打倒恶龙,获得宝藏。

虽然他们知道,恶龙守护的只是一朵小花。

但按照童话世界的逻辑,任何东西都会因为有了恶龙的守护而身价倍增。

大家都相信,既然有恶龙愿意去守护,这朵小花就不会是一朵普通的小花,她肯定有不可告人的特别之处,值得勇士们冒险前来拼死奋战,将花折下。

很快勇士们就成群结队地来挑战恶龙了,当然恶龙轻轻松松地就打败了他们,用的招式还非常残暴:恶龙抬起一脚飞踢在他们的屁股上,将勇士们直接从山顶踢回山脚。

被打败的勇士们灰头土脸地回到故乡,心中十分委屈,他们一遍又一遍地向民众描述,这头恶龙是多么凶残险恶,不可战胜。

这样就能显得他们的落败也不是那么难以接受了。

而挑战失败的勇士越多,大家就越是相信,那朵花一定非常珍贵,街头巷尾甚至出现了离谱的传言,说是这朵花能让丑人变美,盲人复明,死者回生。

于是前来挑战的勇者更多了。

这些意外状况让恶龙很心烦,事情越来越麻烦,搅得它连午觉都睡不安生了。

鉴于这也是一头没什么责任心的恶龙,它就有点想撂挑子不干了。某天下午,恶龙捂着鼻子嘴巴蹲花苞前,小心翼翼地问道:“呃,跟你商量个事儿,我能不守着你了吗?”

花苞是没办法开口说话的,只能在风中沉默地摇晃。

“那我就当你默许了啊。”恶龙想要耍点小心机,踮着脚尖就想开溜。

正在这时,天上忽然下起了雨,雨滴附在花苞上,像是挂满了伤心的泪珠。

恶龙发现自己早就离家出走的良心突然痛了起来。

紧接着再来一阵风,在悬崖周围的山谷发出“呜呜”的响动,听上去就更像是有谁在难过地哭泣。

“好啦好啦,我不走。”恶龙有点小慌张,它马上转了回来,伏在小花苞上方,用自己庞大的身躯为她遮挡这阵凶得过分的风雨。“你别害怕,我会一直守护着你。”

话既然说出口,恶龙也不好意思抵赖,从此它就安心守着小花苞,不再想东想西了。

老实说,对花苞的守护,让恶龙感觉自己不是那么自由了,因为心里有了惦记的东西,它就不能再像过去那样到处玩耍,也不能在悬崖边上肆意打滚儿,还要跟一群没脑子的勇士打来打去。

这些付出有什么回报呢?恶龙有认真想过。

答案就是,光是看着小花苞一天天长大,在阳光照耀下显出生机勃勃的样子,恶龙内心的不满就都会被一扫而空,甚至还有点小开心呢。

有了这些回报,恶龙觉得自己也没什么好抱怨的。它继续履行着自己身为守护者应尽的职责,期待着花苞真正绽放的那一天。

等到花苞终于变得饱满,马上就要绽开的时候,山上来了一个非常厉害的勇者。

他不仅能在恶龙踢到自己屁股之前敏捷地躲开,还能掏出弹弓用小石子把恶龙打得满头大包,嗷嗷叫疼。

他可真是一位强大的对手。

恶龙从来没有遇到过如此劲敌,它被揍得节节败退,很快就被逼到长着小花苞的悬崖边上,退无可退。

完了,它怎么办呢?

勇者还在步步逼近,脸上摆出一副“我就是正义”的嚣张表情:“将花给我,我就放过你。”

话音刚落,一股带着主角光环的强大气场就出现在了勇者身上,这股力量将拿了反派剧本的恶龙定在原地无法动弹,只能眼睁睁地看勇者伸出手去,试图将花苞折下。

她再也没机会真正绽开了。

恶龙心中突然充满了悲伤和气愤,这给了它挣扎的勇气。只见它挣脱光环,怒吼一声,一爪子将整株植物连根带土从地上铲起来捧住,同时使出自己的终极大招,从嘴巴里喷出怒者之火。

大火包围了勇者,也引燃了悬崖边的城堡,呼啦啦地越烧越猛,完全控制不住地四处蔓延,火焰舔舐着整个悬崖的每一寸土地,没有给人留下任何可以下脚的地方。

灼热的气浪也朝恶龙扑来,逼的它不得不往后退缩。

突然,恶龙脚下一滑,带着那株植物一起摔下了高高的悬崖。

山谷中还回荡着它绝望的呼喊,为这个故事画上了一个悲恸的句号。人们将永远记得,在这处悬崖上,曾经有一头懒惰的恶龙,忠实地守护着它的小花……

“旁白你能不能别老是给这个故事乱加戏?”恶龙又出现在了故事画面里,还扑腾着背上的大翅膀,“你忘了我会飞的吗?”

好吧,身为旁白,我不得不承认,这头恶龙不仅会喷火和踢人屁股,也是长了翅膀会飞的。只不过因为它平时实在太懒,连它自己都快要忘记还有这个技能了。

恶龙扑腾着翅膀悬停在半空,看见被火燎掉头发的光头勇者此时正哭着往山下跑,原来的悬崖和城堡也被烧成焦黑一片,没法再种植花草了。

“抱歉。”恶龙低头对小花说,“我会重新找个地方把你种下的,好不好?”

这一回,小花苞给予了肯定的回答。

因为她开花了。

几片淡粉色的花瓣舒展开来,中间还有一簇金色花蕊,在风中微微颤动着,纤细娇美,可爱的不得了。

恶龙觉得自己的小心脏都要被融化了。

当恶龙朝远方的新家飞去时,它忍不住低头去看那朵被自己捧在掌心的小花,真是越看越满意,越看越开心。

它蠢呼呼地笑起来:“不愧是我守护的花,当然是你最好了。”

别误会,花里并没有住着什么漂亮的小花精,花朵本身也不带任何奇妙的魔力,它就是一朵普普通通的小花而已。

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恶龙一开始决定守护她时,就不是为了那些有的没的。

那些日常的守护和陪伴,本身就会化作别样的意义,谁也替代不了的。

在恶龙眼中,她永远是最特别的。

END


作者有话说:这个故事我为了出版,内容进行了部分修改。现在这个故事收录在我新出版的睡前故事合集《晚安星球》里了,这本书在各个常见平台都可以入手,而且还有我的签名版本,希望大家会喜欢,哈哈。

这是在老福特上的入手地址:点我

 

当初刚发表时的碎碎念:每周六下午更新一个小故事,第二十四周打卡。从今年初开始决定每周写一个故事,居然也坚持了半年了。哈哈,感悟就是只要坚持写,真的能越写越熟练呢。我会继续坚持下去的,嘿嘿。

林朵

【脑洞】背锅的反派

反派角色(一脸委屈):作者大大,为什么你总是把我写的智商不在线?

作者大大(义正言辞):因为故事最后你必须要被正义的主角打败,所以你的智商不能比正义主角高。

反派角色(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不过你笔下的正义主角貌似智商也不高,能不能把正义主角的智商写高一点,这样我的智商也可以跟着涨一波。

作者大大(铁面无私):不行。

反派角色(愤愤不平):为什么?!

作者大大(一本正经):因为我写不出比自己智商更高的角色。

反派角色(一脸嫌弃):哦。


PS:点击本文第一个TAG有惊喜哦~

反派角色(一脸委屈):作者大大,为什么你总是把我写的智商不在线?

作者大大(义正言辞):因为故事最后你必须要被正义的主角打败,所以你的智商不能比正义主角高。

反派角色(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不过你笔下的正义主角貌似智商也不高,能不能把正义主角的智商写高一点,这样我的智商也可以跟着涨一波。

作者大大(铁面无私):不行。

反派角色(愤愤不平):为什么?!

作者大大(一本正经):因为我写不出比自己智商更高的角色。

反派角色(一脸嫌弃):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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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朵

【原创】盗贼的品格

盗贼第一次从窗台费力翻进公主寝宫时,是个所有人都睡熟了的大半夜。


他本来以为公主也睡着了的。


没料到公主是个夜猫子,而且是力气很大的那种。


能随便一拳就掀翻对方,毫不费劲。


“对不起!对不起!”年轻盗贼被揍的差点一口气没提上来,连忙喊停,“我这是第一次上岗实习,业务不熟练,才打扰到公主殿下您休息,下次不会了!”


“你这个贼很有自信嘛。”美丽的公主拳头捏得咔咔响,“还敢有下次?!”


盗贼苦着脸往后躲了躲,坦白道:“最近水灾泛滥,城外的灾民多得数都数不清,只在公主你这里偷一次,恐怕还不够救他...

盗贼第一次从窗台费力翻进公主寝宫时,是个所有人都睡熟了的大半夜。

 

他本来以为公主也睡着了的。

 

没料到公主是个夜猫子,而且是力气很大的那种。

 

能随便一拳就掀翻对方,毫不费劲。

 

“对不起!对不起!”年轻盗贼被揍的差点一口气没提上来,连忙喊停,“我这是第一次上岗实习,业务不熟练,才打扰到公主殿下您休息,下次不会了!”

 

“你这个贼很有自信嘛。”美丽的公主拳头捏得咔咔响,“还敢有下次?!”

 

盗贼苦着脸往后躲了躲,坦白道:“最近水灾泛滥,城外的灾民多得数都数不清,只在公主你这里偷一次,恐怕还不够救他们都活命。”

 

呵,这盗贼还真是又老实又仗义。

 

而且,长得也很帅气。

 

公主愣了愣神——当然这跟对方长得实在太过好看没有半毛钱的关系,而是她从来没听说过王城外面还有灾民这回事。

 

她放下拳头,坐下来听盗贼讲灾民们流离失所的惨状,渐渐的,眼圈红了。

 

“怎么会这样。”公主抹了把眼泪,“难道官府不救济他们吗?”

 

“听说这国的王是个一毛不拔的吝啬鬼,只顾自己敛财,根本不管平民的死活。”盗贼吐槽道,马上又缩成一团,紧张兮兮地看着公主,“别动手,我不是有意吐槽你叔父的。”

 

“哈哈,别在意,我也不认那个杀了我父亲夺走王位、还要假惺惺地充好人把我关在这儿的鬼亲戚。”公主爽朗笑道,拎着裙子站起来,在房间里走来走去,翻箱倒柜。

 

然后她捧着一把金银玉器交给盗贼:“我这儿值钱的东西就这些了,你拿去吧。”

 

反而是盗贼有些犹豫:“这……不好吧?我可是一个有节操的盗贼,不劳而获有失盗贼品格。”

 

公主翻了个白眼,将东西塞进对方怀里:“但节操救不了那些快要饿死的灾民。”

 

盗贼背着当晚沉甸甸的战利品试图翻出窗台时,公主叫住他:“你明晚还来偷东西么?王宫其他地方还藏着我之前的存货,应该也能换些钱的。”

 

“看情况吧。”盗贼耸耸肩,“这份工作我刚接手,也不是每天都上班的。”

 

“哈?”公主盯着他努力想爬上窗台又不太能攀得上去的笨拙模样,哑然失笑,“你个当贼的能不能有一点职业精神?”

 

“没办法,我平时真的很忙。”盗贼终于把沉重的战利品拽上了窗台,回头朝公主笑,“偷偷告诉你,其实这份工作我只是兼职来的。”

 

说完,盗贼就潇洒地往外一跳。

 

公主似乎听到了重物砸地、某人呼痛的声音。

 

不过这个不重要。

 

重要的是,之后一段时间,兼职的盗贼确实还在“百忙之中”抽空来过公主这里不少次。

 

公主寝宫里值钱的物件是一点点空了下去,但有更多笑声将这个空荡荡的寝宫填得更满了。

 

这不奇怪。

 

很多时候,全世上的奇珍异宝加一起,也不如两人聊到心意相通时的会心一笑更珍贵。

 

不过某天晚上,爱笑的公主不笑了,而是趴在窗台,望着窗外的月亮直叹气。

 

“你怎么了?”盗贼驾轻就熟地翻过窗台——他如今干这个已经非常熟练敏捷了——看着愁眉苦脸的公主,皱起了眉头。

 

“我被那个死老头子卖掉了。”公主抱怨道,“有邻国王子愿意出一大笔聘礼娶我,他见钱眼开,这样既能两国联姻减少战乱,又能直接踢掉我这个大包袱,肯定开心得要命。”

 

“那……”盗贼小心翼翼地斟酌着,“……恭喜你也能嫁出去了?”

 

“喂喂,注意你的措辞!什么叫我也能嫁出去了!”暴躁的公主又是一拳将盗贼打飞,“而且谁想要嫁给根本没见过面的陌生男人啊!”

 

盗贼趴旁边缓了好一会儿,才扶着柱子站起来:“说的是,我也不想娶从来没见过面的陌生女人。”

 

接下来两人谁也没说话,只是在一起靠坐在墙边,盯着窗外的月亮发呆。

 

直到天光微亮,寝宫外有了动静,公主才一边催盗贼赶紧走,一边拿出一个小盒子交给对方:“这是我现在唯一值钱的东西了。”

 

盗贼没接:“这是……”

 

“邻国王子送的聘礼,其他大概都被那个老家伙扣下了,只有这颗珠子送到了我这里。”公主打开盒子,有耀眼的光芒从中倾泻而出,将整个房间都照亮了。“看样子应该值不少钱,你拿去吧,灾民能多救一个是一个。”

 

“不。”盗贼拒绝了。“这是给你的求婚礼物,不能被偷走。”

 

“哎,你这贼当的还真是有品格。”公主苦笑两声,也没有坚持,将盒子随手扔到一边,又回过头来看盗贼。

 

两人四目相对,彼此眼神里情愫流转,有多少意味都说不清。

 

等到实在不能再拖了,盗贼才又去爬窗台:“我得走了。”

 

公主默默盯着他爬上窗台,终于还是没忍住,叫住了他:“等等……”

 

盗贼站在窗台上,回头望她。

 

公主用很轻的声音问道:“你能把我也偷走吗?”

 

“什么?”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公主声音太小,盗贼没听清,又问了一遍。

 

公主却突然泄了气,埋下头:“没什么,我是想说你以后别来了,我出嫁之前这里会加强戒备,你再来来去去的太危险了。”

 

再抬头时,又是坦然的笑,还有真诚的祝福:“谢谢你,保重。”

 

盗贼别过目光,表情藏在阴影里,声音低沉:“公主殿下,也祝你幸福,再会。”

 

之后盗贼再也没有来过。

 

而王子迎亲的队伍很快来到了王城,喧嚣欢腾的声响逐渐朝公主寝宫靠拢。被打扮妥当的公主独自坐在房间里,等待素未谋面的王子出现。

 

无论公主再怎么看得开,这种时候,到底还是会紧张。

 

但怎么等了半天都没人推门进来?

 

公主偏头一看,竟然是盗贼趴窗台上正翻着呢。

 

或许是太久没翻过窗台,业务能力生疏很多,他有点儿被卡在那儿了。

 

“喂!你这是干什么?”公主着急地跑过去,不知道是该拉他下来还是推他出去。“想把我偷走也不该是这会儿吧?你不要命啦?!”

 

“啊,还没来及跟你说,我觉得盗贼那份职业没什么前途,已经辞职不干了。”盗贼好不容易终于翻了过来,靠墙边直喘气,“在兼职盗贼这段时间,我仔细琢磨了下自己未来的职业规划,觉得还是该做能更好地造福于民的本职工作。”

 

公主又气又急:“你究竟在说些什么鬼啊?”

 

“我是说,我还是想以后继承王位当上国王,创造一个百姓都能安居乐业,即使遭遇天灾人祸,也不会流离失所、有所依靠的好国家。”盗贼朝公主走进一步,“为了达成这个目标,我肯定需要一个跟我理念相投、相处时也合得来的公主做老婆。”

 

公主猛然呆住:“你……你是……”

 

“所以我不能去娶一个从来没见过面的陌生女人,总得先四处寻访考察一下的。”盗贼笑了起来,“还好我比较走运,第一次遇到的姑娘就是我喜欢的。”

 

此时公主已经完全呆掉了,任由对方打开放在一旁的盒子,取出里面的夜明珠,放进自己手中。

 

“事到如今,不管你怎么想,都不许反悔。”盗贼,不,应该说是王子,他握住公主的手,双目中满是温柔,“我的求婚礼物,你已经收下了。”

 

END


《反派有话讲》系列故事地址:

(1)公主吻醒了沉睡的恶魔(2)配角光环

(3)晕血丧尸生存日记  (4)女巫借贷

(5)河神与龙王 (6)恶魔小姐的交换游戏

(7)凝视深渊(8)水妖之歌

碎碎念:临近年关,事务繁忙,实在没空写太长的故事,就写点小小的糖请大家吃吧~^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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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六下午更新一个小故事,第五十一周打卡。


林朵

【原创】事与愿不违

阅前提示:这是一个丧气满满的段子系列,请做好心理建设再阅读。

(1)

从前有个富人得到了一盏神灯,神灯里的妖精说能帮他实现一个愿望。

富人便许愿:希望那些烦人的穷亲戚们别再老想着来占自己便宜。

妖精实现了他的愿望,把他变得比所有穷亲戚都更穷了。

(2)

从前有个胖子得到了一盏神灯,神灯里的妖精说能帮他实现一个愿望。

胖子便许愿:希望在不用少吃也不必运动的前提下别人也能说自己痩。

妖精实现了他的愿望,让他从此以后只遇到比自己更胖的人。

(3)

从前有个女生得到了一盏神灯,神灯里的妖精说能帮他实现一个愿望。

女生便许愿:希望自己能比当今最美的女演员在大屏幕上的扮相更好看。...

阅前提示:这是一个丧气满满的段子系列,请做好心理建设再阅读。

(1)

从前有个富人得到了一盏神灯,神灯里的妖精说能帮他实现一个愿望。

富人便许愿:希望那些烦人的穷亲戚们别再老想着来占自己便宜。

妖精实现了他的愿望,把他变得比所有穷亲戚都更穷了。

(2)

从前有个胖子得到了一盏神灯,神灯里的妖精说能帮他实现一个愿望。

胖子便许愿:希望在不用少吃也不必运动的前提下别人也能说自己痩。

妖精实现了他的愿望,让他从此以后只遇到比自己更胖的人。

(3)

从前有个女生得到了一盏神灯,神灯里的妖精说能帮他实现一个愿望。

女生便许愿:希望自己能比当今最美的女演员在大屏幕上的扮相更好看。

妖精实现了她的愿望,让那个女演员出演了一部扮演毁容者的新戏。

(4)

从前有个作家得到了一盏神灯,神灯里的妖精说能帮她实现一个愿望。

作家便许愿:希望自己的名字能被世人永远记住。

妖精实现了她的愿望,让她成为史上最有名的连环杀人案的受害者,名字总是出现在各类刑侦教材和八卦小报上。

(5)

从前有个姑娘得到了一盏神灯,神灯里的妖精说能帮他实现一个愿望。

姑娘便许愿:希望自己能不再被男友的父母排斥,让他们接纳自己做家人。

妖精实现了她的愿望,让她与男友成为了失散多年的亲兄妹。

(6)

从前有个演员得到了一盏神灯,神灯里的妖精说能帮他实现一个愿望。

演员便许愿:希望自己拥有超高的曝光率,每个人都能看到。

妖精实现了他的愿望,让他被做成全民使用的搞笑表情包。

(7)

从前有个穷人得到了一盏神灯,神灯里的妖精说能帮他实现一个愿望。

穷人便许愿:希望自己身边总有数不完的钱。

妖精实现了他的愿望,让他成为了银行运钞车司机。

(8)

从前有个青年得到了一盏神灯,神灯里的妖精说能帮他实现一个愿望。

青年便许愿:希望暗恋的女神能注意到自己。

妖精实现了他的愿望,让他在女神面前放了一个无法掩饰的超级臭屁。

(9)

从前有个废材得到了一盏神灯,神灯里的妖精说能帮他实现一个愿望。

废材便许愿:希望自己不用再与公司其他同事辛苦竞争。

妖精实现了他的愿望,让老板把他开除了。

(10)

从前有个律师得到了一盏神灯,神灯里的妖精说能帮他实现一个愿望。

律师便许愿:希望我这一生能实现很多个愿望。

妖精实现了他的愿望,把他也变成了一盏神灯里的妖精。


后记:看了第十个段子,你们应该能明白,为什么这神灯妖精要这么乱来了……

我还写过风格类似的故事:公主吻醒了沉睡的恶魔

林朵

【原创】凝视深渊

他是个文字工作者。


准确的说,是在收取报酬之后,再帮人发布指定内容的那种。


他什么活儿都接,做宣传的,写好评的,反正给钱的是爸爸,让发什么发什么。


当然,刷差评或者毁口碑的活儿也做。


这在他眼中没有什么区别。


都是工作。


他最初就是靠这份工作养活自己,后来积攒了些路子,把活派给更低级别的小弟,从中抽几层油水,让自己可怜巴巴的银行账户上开始有了结余。


能混出头,自然是有他的本事。


他会在每次发布任务前,根据任务内容,精心设计要让小弟们广为散布的文案,哪怕...

他是个文字工作者。

 

准确的说,是在收取报酬之后,再帮人发布指定内容的那种。

 

他什么活儿都接,做宣传的,写好评的,反正给钱的是爸爸,让发什么发什么。

 

当然,刷差评或者毁口碑的活儿也做。

 

这在他眼中没有什么区别。

 

都是工作。

 

他最初就是靠这份工作养活自己,后来积攒了些路子,把活派给更低级别的小弟,从中抽几层油水,让自己可怜巴巴的银行账户上开始有了结余。

 

能混出头,自然是有他的本事。

 

他会在每次发布任务前,根据任务内容,精心设计要让小弟们广为散布的文案,哪怕可能只是简单的三言两语,也绝不敷衍,而是要仔细挖掘,小心推敲,直到编的像模像样,打动人心。

 

这是职业道德。他说。有些同行编的东西太糙,自己都读不下去,谁会信?

 

他确实是有自信的本钱,每次任务之后,好看的评估数据都让客户满意。

 

更多的客户找上门来,而他们需求,不是吹捧,而是,诋毁。

 

他一开始有点纳闷,是自己的好评刷的不够劲吗?

 

后来他想通了。

 

吹捧是花,花团锦簇之时,多一团不多,少一团不少,就要个阵势热闹;诋毁是刀,只需一柄利刃,又快又准,刀刀致命。

 

而这正是他擅长的事情。

 

于是他在黑暗中安静地磨着刀,让那刀刃雪白锋利,每一次出鞘,都对得起客户付的订金。

 

有公司被击垮,有偶像被雪藏,表面上都是他们失去了人心,背地里,很难说那些||舆||论||声||势的变化,跟他,以及他的同行完全没有关系。

 

网络时代,现实生活变成了虚拟数据,虚无的口诛笔伐,却能成真。

 

他自封藏在网络阴影中的杀手。

 

用刀的杀手,夺命。像我这样用文字的……他笑的竟然有些得意。

 

诛心。

 

***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他没什么不满意。

 

直到有一天,有老客户的朋友找上门来,请他做一笔生意。

 

不是什么新鲜事,抹|黑一个新出道的网络写手而已。

 

比这更难做的任务,他也出色完成过。

 

至于一个新人写手怎么会得罪到那位财大气粗的阔绰金主,以至于对方情愿花大价钱把她的出路断掉这种事,他没兴趣也不关心。

 

不关他事。

 

这种小案子不必他亲自出马,交代给底下小弟便能胜任。

 

按常规流程来就行。

 

从挖|黑|料、坏|名|声开始。抛开作品不谈,先质疑对方的所作所为。人非完人,就算如今表现良好,翻翻过去,总能找得到纰漏。

 

谁还没个年少轻狂的时候。

 

在网络时代翻旧账最容易,说过的话写过的字可都摆在那里,随便曲解一番,搅和两下,就都成了品行不良的证据。

 

新观众的注意力很快便被这些言论吸引住,跟着起哄。有老读者看不过,扑过来争辩,也不用理会,随便派几个小弟上场,把水搅浑,指桑骂槐,将局势往混战上引。

 

水军包办不了所有争端,很多时候,只需要做一颗恰到好处的小火星,那些原本被掩盖住的新仇旧怨,自然会顺势燃起。

 

很快评论区里便乱成一团,浑水摸鱼、乱爆黑料的人层出不穷。

 

这影响算是恶l劣了。光看眼前,她的连载作品订阅量开始下降;再看长远,原本还不错的风评里掺进了黑泥,要是运气不好,能跟她一辈子。

 

洗白这种事,其实没人感兴趣。 黑料就是黑料,大家都爱听,会在往后的日子了,不断地提。

 

按理说,这个开场算是让人满意,接下来,只需要让小弟们再加把油煽风点火就能完事。

 

可他却感到了一丝没劲。

 

他把原因归结于最近日子过的太乏味了。

 

是啊,骂人骂久了,好像也渐渐开始玩不出什么新花样,翻来覆去就是那点儿用来泼脏水的破事,翻|旧|账|踩|人|品|揪|黑|历|史,无聊透顶。

 

作为一个有很高自我追求的文字工作者,他总得挑战一回自己。

 

于是他轻车熟路的打开那个写作平台,点进那个写手的主页,随便翻了翻对方的资料。

 

粉丝不多,根基不牢,能不能靠写文养活自己都够呛,全靠所谓理想撑着。但偏偏又正是一腔热血的时候,即使最近这么招黑,更新状态还保持的很好,看不出受了什么影响。

 

呵,积极的让人生厌的家伙。

 

不知为何,他心中莫名闪过一丝烦躁,掐掉手中的烟,有了新的主意。

 

光是想让她写的东西没人看,不难做到。

 

这次……他抚着自家的刀鞘,冷笑。

 

我要让你自己写不下去。

 

**

 

这个目标可是有点难,但该怎么做,他清楚的很。

 

一个把写作当理想的人,有什么软肋,在他面前根本就藏不住。

 

他开始阅读对方的作品,个人风格倒是很突出,字里行间都是平和清新,温暖治愈,满满地透着希望的味道。

 

恰巧让他很反感的味道。

 

于是他没怎么犹豫,就抽出了刀。

 

挑对方作品里的毛病,把它们贬低的一无是处,毫无可取。

 

他本以为这得费点功夫,但真做起来时,却是文思泉涌,下笔如有神助。嘲讽的话,挑刺的话,源源不断地出现在屏幕上,那么尖锐,那么恶毒。

 

也那么熟悉,那么痛苦。

 

原来我还记得。他有些惊讶。还以为自己早忘了。

 

呵呵,怎么会忘呢。

 

当年他自己也是一个满怀希望的新人写手时,那些攻击他的人所说的话,彻底毁掉他的话,每一句,每一个字,可都还血淋淋地刻在心上,愈合不了。

 

即使灵魂假装忘了,躯壳也还记得。

 

不然此刻敲击键盘的手指怎么会抖的这么厉害。

 

他们毁了我,你又凭什么好过。

 

他竟感到一丝诡异的快活。

 

曾经的他毫无招架,任人宰割,孱弱的令人同情不起来。

 

如今,形势居然反过来了。

 

怎能不快活。

 

***

 

果然跟他预想的一样,她是那种把作品看得比自己重要的人,之前被黑成那样都默不吭声,这次看到有人说作品不好,却保持不了淡定。

 

她开始辩解,讲道理,但都没有用。她说的每一句话,都能被他更加犀利的反驳回去。

 

这有什么难的。

 

不过是把当年那些自己挨过的刀,再原封不动地重捅一遍而已。

 

套路他也很熟悉,一个人说不好是不够的,质疑时还得换语气,换角度,换ID。

 

别忘了,他可是资深人士,小号这种东西,怎么会缺呢。

 

没人能在这样的围攻之下全身而退,隔着屏幕,他也能闻到淡淡的血腥气。

 

知道厉害了吧。他笑的漠然。傻姑娘。

 

可这姑娘是真的傻,没有了辩驳的力气,却还沉默地保持着更新,哪怕每日的订阅数都在下滑,也不停止。

 

他对此很生气。

 

这倒衬得自己像个跳梁小丑,无聊又没品。

 

哈哈。他居然气的笑了出来。

 

没有错啊,我本来就是。

 

可他也是以笔为刀的顶尖高手,不能把猎物一击毙命,太丢面子。

 

他决定正经对待这个案子,拿出自己应有的实力。

 

刀要磨的更快,而磨刀石就是对方的作品。

 

不像之前草率的翻阅,这一次,他把她所有的作品,过去的,现在的,都找出来,仔仔细细地读。

 

文字里有股能让阅读者感受到鼓舞与抚慰的力量。

 

温柔的力量。

 

啧啧。他兴奋的像是看到兔子的恶狼。

 

越是美好的源泉,通常就越是脆弱。

 

***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他娴熟地操作着自己的若干小号,分裂成毫无关联的两波。

 

一波在继续破坏与谩|骂的工作,毛病挑的更激烈,更刻薄。另一波,则变成和她站在一起的读者。

 

他相信,她会被感动的。

 

有哪个写作者会不喜欢那些肯认真阅读她的作品,坚定支持和鼓励她的读者呢。

 

这活儿现在干起来有点吃力了,毕竟,他得为了让这一切看起来可信,不得不假装分裂出许多人格,一会儿骂她,一会儿夸她,很多时候还得自己杠上自己,在双面人生当中快速切换,忙的不行。

 

我怎么感觉自己又干回写手那个没希望的老行当了。他自嘲道,键盘上敲击的手一刻也不闲着。

 

用一个个立场不同且看似真实的角色,编出一个虚假故事的波澜曲折。

 

而收效值得庆贺。

 

两波读者把她架上了一场残忍的 | 拉 | 锯 | 战,一边用着钝刀子,凌 | 迟一般慢慢磨,慢慢割;另一边则在她快要喘不上气时,及时送上称赞肯定的灵药,让要害处的伤口强行愈合。

 

她暂时倒不了。

 

但也不会有多好过。

 

可怜的姑娘。他得意地看着这场好戏,良心毫无谴责。

 

这是她自找的。

 

在她选择将融着自己灵魂的创作放上网络,广而告之那一刻,也就选择了孤身面对所有恶意,将自己内心最深处的软肋摆在作品这个脆弱的容器里,把献花还是捅刀的权利交到了那些陌生的看客手里。

 

***

 

就这样戏耍对方一段时日,他觉得是时候了。

 

果断将代表爱与正义的那一波ID撤掉,只留质疑和谩|骂的声音。一夕之间,她的页面上失去了所有防御,毫无防备地承受猛烈恶意的侵袭。

 

就这么倒掉吧。他对着屏幕轻声说。

 

放弃所有理想和节操,从此甘心和淤泥融为一体。

 

就像当初的我。

 

可事态的发展和他想象的不一样。

 

即使处境如此煎熬,她还是写的那么认真,那么努力。

 

该有的更新,一天都没有断掉。

 

怎么回事?他产生了疑惑。

 

明明名声已经臭了,随便一搜,都是他的小弟们散布出去的黑料。订阅数的下滑,也导致了糟糕的收益,根本不足以她养活自己。

 

零零落落的铁杆粉发不出多大的声音,此时此刻,不管认识她的,不认识她的,都可以随便加油添醋地踩上一脚。

 

反正吃瓜群众们都这样,听风就是雨。真相如何,事实怎样,根本不重要。

 

她已经跌到了谷底。

 

可她怎么……还不认输?

 

无名火冲上他的心头,他痛恨她这种所谓的坚持。

 

太可笑,太幼稚。

 

但或许是时候收手了,他的理智如此建议。

 

太过了。

 

这早已脱离了完成任务的范畴,所投入的成本远远超出应得的收益,变成了一桩赔本的买卖,一场私人的恩怨。

 

不,不!他怒火中烧,哪怕已经意识到自己的丧心病狂。

 

可他就是停不下来了。

 

因为嫉妒。

 

他嫉妒她仍然有人支持,他嫉妒她仍然怀揣梦想。

 

如果,如果你即使这样也不放弃……

 

那我……我该怎么原谅当初那个轻言放弃的自己!

 

他一拳砸在键盘上,看自己的脸倒映在屏幕的荧光之中,那么丑陋,那么狰狞。

 

他毫不可惜地将手里的刀丢掉。

 

这刀,还不够利。

 

没关系,他还有一把最快的刀,一直都有,只是从来没用过。

 

因为它就插在自己身上。

 

用心脏做刀鞘。

 

拔出来时有点疼,嗯,比先前以为的还要疼,但他忍住了,只是看着被鲜血滋养的刀锋微笑。

 

***

 

他注册了一个新账号。

 

向处在困境的她发出一封封私信。

 

每封私信都撰写的诚意满满,热情洋溢,用的是他封存已久的,一个优秀写手的文笔。

 

他对她说,自己是多么喜欢她的作品,它们是多么真诚,多有潜力。因为太过喜欢,许多精彩的段落他甚至反复阅读到了可以背诵的程度。认真如他,能理清埋在文里的所有伏笔和隐喻,对行文间注入的各种情绪都有共鸣。

 

在这个世界上,大概没有谁能比我更懂你作品中的光芒,还有你。 

 

他没说谎。

 

我真的成了你最忠实的读者。

 

只为了扳倒你。

 

真是讽刺。

 

最初几天,她对这些私信克制地保持着沉默,但他的锲而不舍最终打动了她,她开始回复,用的是对待朋友的态度。

 

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他确实是。

 

他从那些作品里读到了她的灵魂,她的心。

 

没人能在困境之中拒绝这样一份救赎,她很快与他交流到了可谓十分亲切的程度,向他展示出自己除了写作之外的其他部分。

 

文如其人。

 

温和友善是她本性的一部分,并非伪装。

 

他本该警觉地与之保持安全间距,却在不知不觉间靠的太近,甚至暴露了自己的本性。但这不能怪他,长久以来,他的生活里堆满了阴影,在碰到一束阳光时,怎么能不被吸引?

 

和她的交流愉快而顺畅,就像两个志趣相投的老友,灵魂的共振不会说谎。

 

可他却越来越焦躁。

 

因为他察觉到了自己犯下的错误,杀手怎么能和刺杀目标交朋友?只有最愚蠢的猎手,才会跟着猎物一起跌进陷阱,同归于尽。

 

可他居然就是这么蠢。

 

冒冒失失地闯进不该闯的禁地,发现不该知道的秘密。

 

对方是个好姑娘。

 

而且她的确写的很好。这个小小的声音在他心中拔掉刀后的空洞里回响,逐渐放大,让他即使捂紧耳朵,也不得不听。写的像你当初一样好。

 

你为什么要这样对待她?

 

你怎么也变成了当初自己最恨的人?

 

***

 

他在动摇,他在崩溃。

 

既不想继续又无法停止,矛盾的冲突令他几乎要发狂,他愤怒,他担忧,他嫉妒,他怜悯。

 

他开始相信自己就是个疯子。

 

即使一边以挚友的身份同她交好,一边却仍然无法停止,用其他账号在她页面上留下恶毒的 | 诅 | 咒。

 

而至始至终,她对这些恶言恶语只回复过一次。

 

她说:你说话这么刻薄,生活里一定尝过很多苦。

 

他对着屏幕大笑,然后又捂脸痛哭。

 

她说得对。

 

只有跌进过深渊的人,才知晓它的黑暗。

 

***

 

这条双面人的路他还在走下去,越走越沉重,越走越崎岖。

 

交往越是密切,他便越觉得对方,很像自己。

 

最早的那个自己。

 

这令他胆战心惊。他曾以为那个美好的少年早已死去,死在了多年不愿回想的 | 网 | 络 | 暴 | 力 | 里。

 

可她的文,她的人,却蕴含着起死回生的魔力。

 

这样不行,决不允许。嘶哑的声音在他耳边回响,又滑又凉,如同毒蛇幽幽吐信。倘若那个少年被唤醒,如今的你,这个以黑暗为食的你,又怎么活的下去?

 

他不能,他不敢,再找回过去的自己,人负担不了那么多的愧疚,为了能继续麻木的活下去,他必须做个了断。

 

将她抹杀。

 

连同曾经的自己一起。

 

***

 

他最终举起了刀。

 

刀柄 | 腥 | 红 | 淋|漓,是自己的心头血在流淌;刀锋鬼|魅|妖|异,是两人情谊所淬的剧毒在闪烁。

 

手起刀落,这一刀扎的又准又深,他知道,一位曾经被她当做知音,知晓你各种秘密与软肋的挚友,自己的倒戈相向,该是怎样的分量。

 

人人都害怕自己陷入因为误解而被厌恶的命运。

 

但如果有人是了解你的全部,看清你的所有之后,才选择否定你。

 

那才是绝境。

 

***

 

他撤掉了所有还扑在这个案子上的小弟,同时还把跟她之间的所有联系方式删除,也没有再登录那个写作平台上的任何账号。

 

他没有去确认任务完成情况。

 

不再需要。

 

至于客户有没有支付后续的费用,他就更不关心,甚至不愿意再提及。似乎冥冥之中有股力量,阻止他再回想有关这个案子的一切记忆。

 

随后很长一段时间,他都没有再接什么新案子,对小弟们的出走也不搭理。每天过的浑浑噩噩,彻夜难眠,在酒精的效力下于朝阳中昏睡,再醒来时,已是日落黄昏。

 

这种状态,他很熟悉。

 

当人的灵魂中有一部分死去时,就会是这样。

 

他从一堆空啤酒罐中挣扎起身,拍拍自己空落落的左胸口,苦笑着。

 

是我自己选择把它捅穿的。

 

可下一秒,他却感到了胸膛中的颤动。

 

它还活着。

 

他愣了很久,很久,才意识到,有股温柔的力量,不知不觉间,甚至把他的本心也唤醒了。

 

这是真正的救赎。

 

老天。他颓然而坐。我都干了些什么。

 

***

 

他登录了那个写作平台,指尖有些颤抖地打开了那个,自己很久之前便再未登录的账号。——当他还是个真正的写手时,所用的账号。

 

然后给她发去了一封私信。

 

信里解释了所有的事情,也包括他的歉意,尽管他知道,事到如今,再说这些大概也没什么意义了。更有用的,应该是自己的保证,保证在未来的日子里,用曾经抹||黑她的力量,再去一点点把污渍擦净。

 

因为你写的真的很好。

 

我希望有一天你所写的故事能被很多人喜欢,就像当初我对自己的期待一样。

 

落款:你最忠实的的读者。

 

 

结局A

 

他开始重新追她的连载更新。

 

尽管最开始的订阅数很少,但也一天天涨起来,在朝好的方向发展了。

 

每一章他都会认真看,写下自己的评论,有由衷的赞美,也有改善的建议,每一句留言,都含着善意。

 

对方从来不回复。

 

没关系。他一点儿也不介意。这是自己应得的。

 

日子就这样悄无声息地流逝,他守住了自己的承诺,帮她重获公众的认可,还有,从未间断的追更新和留评。

 

这已经变成了他的一种习惯,融进了生命。

 

直到有一天,他收到了一封私信。

 

是她的回复。

 

他笑了,然后伸手擦掉脸上的泪,握住鼠标,点开了那封信。

 

END

 

 

结局B

 

他等了好几天,对方也没有回复这封信。

 

也不再更新。

 

事实上,在他发出这封私信之前许多天,她就再也没有更新了。最后一次更新,还是在他给予致命一击之后的大概半个月。

 

之后好多天,他一遍遍地刷新着页面,却什么也没有刷出来。

 

他开始担心。

 

终于忍不住离开自己住处,去到她的住处楼下。

 

是的,她曾经告诉过他自己的住址,还曾热情邀请过他的到访。

 

可如今他终于来了,却不敢上去,只能围着大楼底下怯懦的徘徊,一圈又一圈,直到夜已深沉,天色灰暗。

 

他仰头望着那扇窗,没有灯亮,黑洞洞的令人心慌。

 

不知为何,他摸出烟的手在发抖。

 

下一秒,手机响了,是之前一个小弟发来的消息,带来一个冰冷的事实。

 

警方刚刚证实,她已在若干天前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因为不堪|网|络|暴|力的重负,以致抑郁。

 

而了断的日期,与他发出私信的日期,是同一天。

 

他茫然地放下手机,摸出打火机,试图给烟点火,但连弄了几下,也没有点出火来。

 

她看到自己的信了吗?他问自己。究竟是因为没有看到而无法释然,还是因为看到,才对这个虚伪的世界彻底绝望。

 

但答案并不重要。

 

他只知道,曾经有一个很好的写手,带着满身的伤,即使已经孤军一人,无依无靠,却仍然没有停下手中的笔,一边流着血泪,一边将自己灵魂里最好的东西,毫无保留地写出来。

 

直到把自己彻底燃尽。

 

他叹了口气,转身往回走去。

 

前路迷茫。

 

风正凉,夜亦长。

而这场杀戮,无人生还。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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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派有话讲》故事系列地址:

(1)公主吻醒了沉睡的恶魔(2)配角光环

(3)晕血丧尸生存日记  (4)凝视深渊

(5)恶魔小姐的交换游戏(6)背锅的反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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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河神与龙王

河神一直很看不惯龙王。


虽然作为同期的天庭雇员,被分到同一个片区当差,一个管降雨,一个管排水,算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老同事了,按理说多少也该有些交情的。


但在河神眼中,龙王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反派角色,三天两头坑自己那种。


原本河神是一位对待本职工作十分上心的神仙,每年年初都会把当年工作任务拟成细致的计划表,精确到哪天哪个时辰哪段河水上涨几尺几寸,泄洪多少灌溉多少,都给安排的明明白白,保证当地风调雨顺,不旱不涝。


但架不住负责降雨的龙王办事毫无章法。


跟河神这种苦哈哈从底层修炼历劫升上去的神仙不同,龙王所在的龙...

河神一直很看不惯龙王。

 

虽然作为同期的天庭雇员,被分到同一个片区当差,一个管降雨,一个管排水,算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老同事了,按理说多少也该有些交情的。

 

但在河神眼中,龙王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反派角色,三天两头坑自己那种。

 

原本河神是一位对待本职工作十分上心的神仙,每年年初都会把当年工作任务拟成细致的计划表,精确到哪天哪个时辰哪段河水上涨几尺几寸,泄洪多少灌溉多少,都给安排的明明白白,保证当地风调雨顺,不旱不涝。

 

但架不住负责降雨的龙王办事毫无章法。

 

跟河神这种苦哈哈从底层修炼历劫升上去的神仙不同,龙王所在的龙族家底子厚实得很,大概是从小就过得任性舒坦,对待工作也不像河神那么循规蹈矩。每年年初天庭会提出这片地界的降雨量目标,但他连最粗略的计划都懒得做,就随着性子放水,一会儿多一会儿少的,顶多大概按季节控制一下总量,要论每天每个时辰的精确度,那就压根儿谈不上了。

 

这样做,龙王自己倒是轻松快活,但集水排水的活儿归河神管,河道堤坝的长宽高矮又都是有定数的,不可能跟金箍棒似的随意伸缩,每逢雨水一多,流量上去了,该从哪儿找地方安排这些水的去处就成了大问题。为了把洪涝的势头控制住,别淹了当地百姓的宅子田地,愁的河神睡觉都睡不安生。

 

所以河神心里气啊,每次见了龙王都恨的皮笑肉不笑的。

 

有时他还会暗搓搓地腹诽,这龙族的败家子弟,一看就是从小过的安生日子,事事顺心,他是不知道,我每次跟沿岸土地神们就淹没区边界问题扯皮干架是有多憋屈。

 

为了净化职场环境,河神偷偷给上面打了好多次报告,痛斥龙王的种种不靠谱,申请让龙王转岗,别再跟自己搭档,但全都被驳回了。

 

“那家伙有背景就是了不起吗?!”河神手里攥着又一次被打回来的报告,气的牙根儿痒痒。“混蛋龙王,看我哪天不做个小人扎死你。”

 

当然扎小人这么没品的事,河神大人是不屑做的,不过偶尔利用职权之便,给龙王稍微来点教训,他还是干得出。

 

比如今年夏天,龙王因为着急请年假,把本该一季才下完的雨全集中在一个月下了,搞得这一个月每天都是电闪雷鸣,暴雨如注,河里的水位自然也是涨得蹭蹭蹭。

 

河神没办法,只得带着一众成了精的鱼虾小兵,没日没夜地到处引水疏通,一会儿这边河堤决了得补,一会儿那边水闸塌了得管,有时甚至是手下的小龙虾兵突然就被无知群众抓去做成菜了,天天面对这些状况,就算胸口里长出十颗心都不够他操持的。

 

河神已经快崩溃了。

 

正满腔怨念没处发时,又有手下来报,说是前面某段河堤眼看就要保不住了,特来请示河神,这一波水泄出去该往哪边引。

 

河神一看,哟,这溃堤的地方不正好挨着龙王庙么!

 

据当时在场的鱼虾小兵转述,那一刻,平时素来温文尔雅的河神大人竟笑的有些阴森。

 

河神具体搞了什么幺蛾子,谁也不知道,但结果就是,那边龙王还在哼着小曲儿盘算年假去哪儿玩,这边自家的龙王庙就被大水冲了。

 

听到消息时龙王一脸懵逼,我家庙子不是修山坡上的么?怎么说淹就淹了?那周围地势低洼的村落得淹成什么样啊!小爷我虽然降水降的不拘小节,但也不至于干出这么离谱的荒唐事儿吧!

 

等龙王心急火燎赶到现场,发现修庙的那个山坡不知道怎么回事就陷下去了,一路坍塌下凹,活脱脱变成了一长条泄洪道,绕了个大圈又把洪水给引回了主河道,倒是旁边那些村庄干干爽爽,连点水花子都没溅着。

 

河神正好也在现场,脸上的同情假的都快挂不住了:“哎哟,龙王,你说怎么这么不巧,这坡恰好就被大水给泡得陷下去了,我当河神几百年都没遇到过这种情况……”

 

龙王就一言不发站边儿上看河神演戏。

 

他倒是想发火,可这事儿说起来自己也理亏,他这回确实存在工作失误,雨下得稍微过了点儿界,要是河神不搞这一出,周边的无辜百姓就可能得跟着遭殃,那这事儿的责任可就大了。

 

所以龙王这次不能把事捅给上面,只能吃个哑巴亏。

 

河神大仇得报,一改往日颓态,每次开工作会议时都不像往常那样故意躲着龙王走了,而是故意昂首挺胸神清气爽地跟龙王面前晃,一副小人得志的得意样儿。

 

龙王也不发作,只是干巴巴笑两声。

 

孙贼,你特么给爷爷等着!

 

说实话,这位龙王虽然在下雨这件事上任性了点儿,但至少不像别地儿有些龙王那样,故意克扣雨水,百姓不给足供奉就不给放水,加上又有河神兢兢业业给他收拾烂摊子,当地除了偶尔小涝一下,总体说来还算风调雨顺。所以龙王庙挺受当地百姓维护的,这边水患一退,百姓们就开始整修被冲的七零八落的龙王庙。

 

鉴于庙子被冲的连根大梁都没留下,看进度,一时半会儿还新建不起来。

 

这就让龙王很糟心了。

 

没了龙王庙,龙王不仅没了住处和办公场所,连日常香火供奉也接受不了。这地仙的待遇和天仙不一样,天庭不管福利待遇的,所有花销都靠庙里的香火供奉,这粮一被断,生存危机都给整出来了。

 

河神这招报复实在够阴够狠。

 

龙王性子直,心里有火就得发,在不体面地骂了一通脏话之后,把原本计划好的年假出游统统取消,带上铺盖卷儿搬河神家里去了。

 

是的,他只是取消了出游,但年假还是可以休的,有充足时间在这炎炎夏日宅河神家里面不出来,睡他的床,吃他的粮。

 

面对此等无赖行径,还得每天出门上班的河神根本管不了。

 

只能又咬牙切齿地复习了一遍《扎小人基础原理》。

 

原本河神收的香火供奉虽然不算太丰盛,但还是够吃的,可这来了个好胃口的龙王,马上就捉襟见肘。加上河神每天还有大量工作要做,体力消耗大,又防不住龙王天天在家偷吃余粮,没多久就把自己弄的营养不良,日益消瘦。

 

灵体的折损效果很快就反应到了河神本体上,河道逐渐被砂石淤积,水流受限,加上这阵子龙王休假也不下雨了,河道里的水是一天比一天少,许多地方连底岸的卵石都露了出来。

 

河水太少,灌溉农田要用的水就不太够用,这可把百姓们急坏了,都在商量是不是该尽快把龙王庙修好,搞个求雨仪式。

 

这正合了龙王的心意,他听家族其他人说过,百姓求雨时会给龙王供奉卤的喷香的大猪头,自己跟河神这儿一起捱了这么些苦日子,拮据的差点儿没去啃土,也该吃顿好的了。

 

“别瞪我啊,小爷我可不是小气的人。”龙王嬉皮笑脸地在一脸嫉恨的河神面前晃悠,“放心,你的香火我绝不白蹭,等猪头送来了,一定分你个卤猪耳朵,哈哈哈。”

 

没多久,百姓们就在才整修到一半的龙王庙开始了求雨仪式。

 

跟龙王想象的不一样,没有大猪头,也没有任何其他美味佳肴。

 

事实上,根本没有一点儿供奉。

 

而是由村长领着村里的几个壮汉,把龙王的塑像从庙里搬出来,放在一处开敞地方,在全村成员的注视下,最壮的那个汉子走出来,抡圆了长鞭子往龙王雕像上抽打。

 

啪,啪,啪。

 

把龙王看得生生脸疼,内心骇的万马奔腾,只想打人。

 

喂喂,这些人怎么不按套路来?说好的供奉呢?!为什么连鞭子都抽上了?!这诡异的故事走向是特么怎么回事?!

 

“谁让有些人在入职培训课上打瞌睡,连基本常识都没有。”河神在一旁满脸的幸灾乐祸,“这里的地方志你没读过吗?里面说了,这里求雨的风俗就是打龙王,打的越狠,求雨效果越是灵验。”

 

河神话刚说完,旁边就传来了哐哐哐的声响。

 

是悔恨万分的龙王在那儿撞大墙。

 

“呵呵。”河神笑的特别真诚,“罪有应得。”

 

之后一段时间,龙王原本的嚣张气焰被扑灭不少,每天都丧气满满,一副咸鱼翻不了身的倒霉样。毕竟当众被鞭打这种糗事都上了天庭的八卦小报头条,不仅遭到各路神仙群嘲,还因为丢了家族的脸,被远在深海的龙族亲娘千里传音骂的瓜兮兮的。

 

简直丧失了对生活的信心。

 

与之形成强烈对比的,是河神的趾高气扬。

 

当地老百姓见求龙王求了半天也不下雨——“他们那叫求我下雨?明明就是在虐待我!老子就算被其他神仙笑死,再也收不到任何供奉,也绝不给他们下一滴雨!”内心创伤严重的龙王如是说——就转而向河神祈求起河水上涨了。

 

虽然没了龙神降雨,河神自己也没办法让河水凭空涨起来,但这不妨碍他昧着良心吃百姓们新送上的供奉。

 

苦了这么多年,总算熬出头来了,不仅能顿顿吃上饱饭,还能天天拿先前的事儿挤兑龙神,河神的生活好快活。

 

可惜,这份快活也不会长久。

 

百姓们见送了一波供奉并没起作用,聚在一起商量来商量去,得出结论,河神不缺吃的,就缺个媳妇儿。

 

但往河里扔黄花大闺女这种缺德事任谁也干不出来,村民们还在那儿讨论有没有别的办法,一个没看住,住村口的胖姑娘就偷偷抓起祈神的符文,拎起裙摆,自告奋勇从桥上跳下去了。

 

伤心不已的村民们扒在桥头哭的那叫一个撕心裂肺惨绝人寰。

 

河神也快哭出来了。

 

百姓们不送吃的来也就罢了,还送个胃口比不比龙王差的胖姑娘来,眼看就要分掉自己仅剩的一点口粮又是什么奇葩路数!

 

为什么总有人想要谋害我!

 

“我是谁我在哪儿我要做什么?”出离愤怒之后,河神呆坐在桌边,对当着自己面抢夺晚餐最后一碗饭的龙王和胖姑娘无动于衷,只是用麻木的语调自问自答着哲学问题。“看我这河神当的,人生的意义究竟在哪里?”

 

但河神不会就这样轻易向苍天认输,他还要再挣扎一把。

 

当务之急是先把好胃口的胖姑娘给劝回去,别再留在这儿消耗宝贵的粮食。

 

可胖姑娘不听劝,还特别正义凛然地表示,不帮村子把缺水问题解决了,她是绝对不会离开的,宁愿在这儿耗掉最后一颗米,跟两位神仙同归于尽。

 

河神有点被她的气势如虹吓到。

 

暴脾气的龙王可不吃这一套,特别是在自己刚刚被对方抢走了最后一碗饭的情况下,听见这样的威胁,立刻炸毛,拍案而起,抓了个大麻布袋子就往胖姑娘身上罩。

 

“你……你要做什么?”河神看见龙王费劲巴拉地按着那个还在拼命扭动的大麻布袋子,十分惊慌。

 

“还愣着干什么,赶紧过来搭把手。”龙王转过头来,表情狰狞,“我们一起,把问题解决掉。”

 

这就是月黑风高夜,两位神仙一前一后扛着个大麻袋,鬼鬼祟祟往村子里跑的前情提要。

 

“怎么会这么沉。”走在后面的河神有气无力地小声喊道,“喂,龙王你走慢点,我晚饭没吃饱,跟不上。”

 

“你个弱鸡,平时打嘴炮的时候不是挺有气场的?”龙王回头嫌弃地瞥了他一眼,“赶紧的,趁天亮之前必须得把这胖丫头送回去。”

 

两位神仙刚靠近村子,村口的大黄狗听见动静,开始汪汪叫。

 

做贼心虚的二位被吓的把那大麻布袋子往村口路上一扔,不管不顾地转身一溜烟跑掉。等跑的帽子也飞了,鞋子也掉了,两个笨蛋才想起来,自己是神仙,会飞会法术的。

 

此时天正好蒙蒙亮,清晨的阳光照在林间,让两位神仙都能看清彼此的满身狼狈,灰头土脸。一开始两人还只是盯着对方发怔,突然一下就都笑了,越笑越乐呵,完全停不下来。

 

“哈哈哈,我们究竟是怎么把自己搞成这样的。”龙王笑的快岔气,索性在草地上坐了下来,“我从来没料到自己会有这么惨的一天。”

 

“你以为我就能料到吗?我给自己立的人设一直都是清冷款的。”河神也在龙王旁边坐了下来,无奈地叹了口气,“等这胖姑娘回去一叨叨,我的形象就全毁了。”

 

“你小子也太假了。”龙王正想拿小石子扔河神,突然听见两声巨响。

 

是两位神仙各自的肚子在叫唤。

 

气氛有一丝丝尴尬的沉默。

 

过了一会儿,龙王先从草地上站了起来,盯了河神一会儿,笑道:“算了。”

 

“什么算了?”河神茫然。

 

“反正我的庙快重修好了,我也有地儿办公了。”龙王朝还坐在地上的河神伸出手,“咱俩也别再斗气,回去各自好好工作,该下雨下雨,该排水排水,让百姓们记得咱们的好,按时供奉。”

 

“行,我也折腾不动了。”河神拉住龙王伸来的手,借力站了起来,“就这么说定了。”

 

此时天已经完全亮了,两个神仙一脚深一脚浅的走在林子里,只有林间的雀鸟能听见他们的说话声。

 

“河神,我想跟你商量个事儿。”

“你说。”

“昨天剩的那根油条待会儿回去能给我吃吗?”

“不行。”

“那半根?”

“不行。”

“半根都不行?你也太小气了,我都还想着以后分你半个卤猪头呢!”

“我看更有可能是你从我这儿抢走半个卤猪头吧。”

“你这么说就没意思了啊,小爷我是那样没节操的人吗?”

“呵呵,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昨晚已经偷偷摸摸把油条啃了一半吗?”

“哈?被你发现了?”

“废话,你动静弄那么大我能不发现吗?”

“哎呀,你先别生气,不是刚刚说好了不斗气了……喂喂,河神你怎么倒了?你没事吧?”

“停一下,我得歇会儿。”

“怎么了?”

“我好饿。”

“……”

 

之后,就按照河神与龙王约定的那样,各自专心工作,保证了这一方土地在很多年的时间里都风调雨顺,既无干旱,也无洪涝,百姓们年年都喜获丰收,日子好过了,也不忘给两位神仙多多供奉,香火十分兴旺。

 

即便河神与龙王之间依然不可避免地日常斗气,龙王也没能吃上心心念念的卤猪头,但两位神仙一致认定,如今的日更让人满意。

 

可好日子总是有数的,跟天上下的雨、河里流的水一样,漏完了也就见了底。

 

某日,天庭下了紧急通知,说是凡间有君王德行有失,要求河神与龙王这片儿降下暴雨,堵塞河道,让那洪水滔天,沿途村落俱以摧毁,以示天庭震怒,施以惩戒。

 

河神和龙王盯着那道指令,许久许久,谁都没吱声儿。

 

这是天理不可违,无论当地百姓们有多无辜,也改不了这个理。他们是有编制的神仙,道理都懂。

 

可他们这些年来吃了大家那么多供奉,沿岸村落哪家的小子哪家的丫头不是两位看着长大的,这份情分,也不能装没有。

 

两人沉默地对坐着,从天亮坐到天黑,又从天黑坐到天亮。

 

还是龙王先开的口:“这事儿我来管,你就别掺和了。”

 

“凭什么?”河神又习惯性地怼了他一句,但下一句话的气势就软了,还带着点儿苦涩的调侃,“你有背景了不起啊?”

 

说完,两人居然都笑了。

 

那笑里,带着点儿无奈,更多的是饱含默契的决然。

 

许多年后,当地还流传着关于两位神仙的传说,他们一位是管下雨的龙王,一位是管排水的河神,平日里哪儿哪儿都不对付,但却在天庭因凡间君王失德、降下惩戒之时,心齐地挺身而出,硬生生把原本该被洪水席卷的地界儿都给保了下来,没让半个村民因此而受灾。

 

“违抗天庭的指令,自然是要挨罚的,两位神仙都被剥了仙籍,不知道给贬到哪里去了。”夕阳下,一位体型富态的老奶奶坐在一座已经坍塌的不成样子的破庙前,跟围在自己身边的孙辈们说这故事时,依然忍不住抹了抹眼泪,“唉,我亲眼见过,虽说有点蠢,但那真的是两位好神仙。”

 

胖奶奶不知道的是,河神和龙王在被贬之后,其实还再见了一面。

 

就在奈何桥旁排队等领孟婆汤的时候。

 

当河神看见龙王也在这儿时,明显惊了一惊:“你怎么也在?”

 

“跟你一样,被罚去凡间历轮回之苦了。”龙王无所谓地耸耸肩。

 

“不对,我当时不都认了那是我一个人的主意了吗?”河神急了,“不应该啊,你有龙族做保,再怎么也不该受这么重的罚啊!”

 

“切,别什么事都尽往自己身上扯,小爷我主动跟家里说好的,你的轮回次数让我来扛一半。”龙王把先前死命折腾的许多事儿都省略成这风轻云淡的几句话,伸手拍了拍河神的肩,“但你可千万别以为我是为了帮你啊,是因为人间还欠我一个卤猪头,总得亲自去讨回来。”

 

河神怔了半天没说话,最后长叹一声,笑的坦然:“你还真是喜欢任性乱来。”

 

“没办法,这个你羡慕也羡慕不来。”龙王也盯着河神笑,笑得嚣张又得意。“小爷我有背景,就是了不起。”

 

END

 

番外

 

现代某大学校园里,应用气象学专业的小白同学正在风风火火往学二食堂飞奔。

 

学二食堂的卤味窗口每周五中午都会放出一整个大卤猪头,卤的喷香有嚼劲,滋味特别好,是学二食堂的镇馆之宝,每次还没开售,窗口前就大排长龙,都是等着买一份卤猪头肉的学生,稍微去晚了,就连点儿卤汁儿都捞不着。

 

不巧的是今天教授下课时拖了堂,小白同学心里急的发慌,满脑子想的都是,完了完了,小爷我的卤猪头肉怕是赶不上。

 

小白同学没猜错,等他大喘粗气跑到学二食堂的卤味窗口,排队的长龙已经散了,最后一份卤猪头肉被水利专业的小冯同学成功斩获。

 

小冯同学端着餐盘,正想往旁边就餐区走,却被一位陌生同学拦住了。

 

是光看着卤猪头肉就馋的两眼放光、走不动道的小白同学。

 

此刻,他正绷着自己最厚的脸皮,朝这位素未谋面的小冯同学露出灿烂的微笑:“这位同学,咱们打个商量,你买的这份卤猪头肉,分我一半好不好?”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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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猫咪仙人         (6)家有仙猫

(7)外卖小哥与哭包雨神


碎碎念:最近很多地方都暴雨连连,有些地方还闹起了洪涝,希望各地的河神与龙王都能好好工作,不要斗气,以免连累我们这些无辜的凡人啊,哈哈。每周六下午更新一个小故事,第二十二周打卡~

 @包包包子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