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楚白】我有一个江湖朋友
给大大MV《我的一个盗圣朋友》的配文
但是笔力不足,已经变成了充话费送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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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江湖朋友
-引子
“老白,你退隐江湖这么长时间了,咋没个江湖朋友来看你啊,没一个知道你在这儿咋的?”
李大嘴这话问得随意,正好夹在一阵穿堂而过的微风里,到白展堂耳边的时候带了点微湿。
白展堂手里的抹布一甩,眼睛上挑,看了李大嘴一眼,“你懂个啥。”
郭芙蓉从后院进来,听了个半全,她笑嘻嘻地把手里的笤帚扔在了角落,调侃道,“敢问您老人家除了姬无命,真的还有其他江湖朋友哇?”
白展堂喉咙里“哼”一声,在同福...
给大大MV《我的一个盗圣朋友》的配文
但是笔力不足,已经变成了充话费送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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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江湖朋友
-引子
“老白,你退隐江湖这么长时间了,咋没个江湖朋友来看你啊,没一个知道你在这儿咋的?”
李大嘴这话问得随意,正好夹在一阵穿堂而过的微风里,到白展堂耳边的时候带了点微湿。
白展堂手里的抹布一甩,眼睛上挑,看了李大嘴一眼,“你懂个啥。”
郭芙蓉从后院进来,听了个半全,她笑嘻嘻地把手里的笤帚扔在了角落,调侃道,“敢问您老人家除了姬无命,真的还有其他江湖朋友哇?”
白展堂喉咙里“哼”一声,在同福客栈那张长桌边坐下,趁着正午过后的闲当儿,抓了一把李大嘴碗里的瓜子。
“江湖朋友啊,有——”白展堂拉长了音,几个伙计一听,全都围拢过来。
“我年少的时候,交过好些个儿呢,有浪子有君子,还有小公子呢,一群风华正茂的江湖人,日子过的那叫一个快活!”
白展堂说话还是那副老不正经的调调,他每次说故事的时候都这样,叫人分不清真假,但真假又有什么所谓,反正都随风了,那些事从他嘴里说出来,似乎都已跟他再无瓜葛了。
门外是惊蛰天,微雨,长街濡湿。
白展堂眼里也染了烟雨,他笑笑,像是随手拈了件不重不轻的往事,“我呢——曾经有过一个江湖朋友,最为交心,那年也是个春,跟今儿差不多的天,江南桃花正开。”
其实白展堂已经很久没有想起过楚留香了,他以为很多事他忘记了,现在乍一提起,发现其实都还记着,那些年那些事自心头缓缓流出,烟雨一样,不疾不徐地将他溺在其中。
【惊蛰】桃始华,黄鹂鸣,鹰化为鸠。
楚留香倒是经常想起白展堂,喝酒的时候想,看月亮的时候想,走在路上听见有人唱曲的时候也想。
“打春阳气转,雨水沿河边,惊蛰乌鸦叫,春分地皮干——”
楚留香回头一看,蓝天碧水里一叶舟,他摇着扇子笑笑,“有趣,江南的地方唱北方的歌。”
这话他以前也说过,只不过变了个调调,搁在以前,旁边就会有人立刻先收了调,提高了音怼过来,“咋的,小爷东北长大的,不许想点儿家乡话啊!”
楚留香摸摸鼻子,合了扇,脱口而出,“许,白爷想什么就是什么,随意唱,就算不在调上楚某也听着。”
白展堂听了就要把眼翻一翻,上挑的吊梢眼角就荡出春意来,全被楚留香收在眼底。
“不唱不唱!哪比得上你在花魁姐姐那儿听的曲。”白展堂喊道,他挥挥手,转过身去,背着手大摇大摆地往前走,喉咙里却还忍不住哼着,一身白衣短打晕着日光,青巾随意绑了的发丝在微风里飞扬跋扈得可爱,楚留香忍不住笑。
在白展堂身边很难忍住笑,再说他又不是不苟言笑的人,于是他跟上去,继续笑道,“花魁们的曲哪比得上白爷您的调来得质朴动听,意气风发,再唱两句让楚某听听?”
白展堂眼睛一瞪,“……你大爷!不唱!”
结果没等几个时辰,桃花酿下肚,又开始抱着酒坛半夜三更在人屋顶上唱了:
“惊蛰乌鸦叫,春分地皮干啊——楚留香是个老混蛋啊——”
楚留香拿扇子拍拍脑袋,赶紧把酒杯递过去,“是是是,白爷喝酒喝酒。”
白展堂接过酒杯,玉瓷一样的手捏着白玉雕的杯,他一仰头将酒闷了,眼底落了清辉,一片水亮。
两人坐在屋顶上,酒里浸着花香,白展堂说,“江湖真是快活啊!”
楚留香点头,“是快活。”
有这样的人在身边,也很难不快活。他想。
那时候江南桃花开得正好,夜里微雨,楚留香眼里只看到烟雨如梦,白展堂在其中。
这事已经过去很久了,楚留香也不知道为何突然想起,大概是因为有渔人唱北方小调的缘故,其实现在细细想来,倒是真的恍如一场不带旖旎的春梦,后来楚留香一个人也过了很多春日,也没那么不快活,他不缺朋友,更不缺红颜知己,同他们一起喝酒也是有趣,只是喝多了些,偶尔会从喉咙里滑出几句调调。
胡铁花就笑话他,“老臭虫,你从哪儿学的,滑里滑稽的。”
“一个朋友,你我都认识的一个朋友。”楚留香笑道,手里的扇子摇得颇为苦恼,“成天见地在耳边哼,起茧子了。”
如果白展堂还在身旁,肯定要拍桌子扎扎咧咧地喊,“滚犊子!我哪有成天见地哼,楚留香你做梦呢!”
可惜他不在,已经不在很久了。
所以也确实是在做梦。
【夏至】鹿角解,蝉始鸣,半夏生
楚留香有块玉,不算好也不算差的一块白玉,圣火令打造,放在火里七天七夜都烧不化。
这玉是块冷玉,被他放在衣服里怎么都捂都捂不暖,现在伸手摸到的时候还是凉的,楚留香将那玉牌掏出来,放在日光下看,也不觉得刺眼,玉牌上“盗圣”两个字莹白剔透。
这玉冷,在夏日握在手里消暑倒是正好。
楚留香将玉牌往脖子上挂,垂下来正好贴着胸口的位置,凉丝丝的,舒爽。
总也捂不暖的玉,未必是拙玉。
就像总也留不住的人,未必是无情。
大概只是无心罢了。
玉是白展堂给的,这小子刚当上盗圣那会儿成天嘚瑟,盗圣玉牌缠着红线,绕在手指上转,眉毛高高扬起,嘴角就快翘上天了,很是欠调教。
楚留香看了他一眼,凑近了,想伸手去夺,被白展堂反手一挡,嚷嚷起来,“干啥呢干啥呢!我现在是贼祖宗了,咋的,还想偷贼祖宗的东西了?”
“你是贼祖宗,那我不就成了祖宗的祖宗了?”楚留香说。
他们策马从河岸上过,白展堂一手握着缰绳,一手把玩着新得的玉牌,那一小块玉在他手指间翻来覆去地转,日光映在玉上,也在他手指间打转。
“我怕你光顾着玉牌,一眨眼又摔了。”楚留香笑道。
这种事儿以前发生过,只不过那次白展堂玩的是偷来的东西,一盏琉璃杯,脆得很,也被他这么放在手里转着玩儿,那杯子不小,却被他玩得灵巧,结果白展堂光盯着宝贝,马蹄一脚踩进坑了,给他连人带马一并摔进了泥潭里,楚留香就听见乍唬唬的一声“妈呀——”,一回头,瞧见这小祖宗挣扎着起来,半身都是泥,却还一手举着琉璃杯,生怕摔碎了赔不起。
他笑得差点也从马上摔下来。
一提起这事儿白展堂就要从马上跳起来似的,“你有脸说!你你你咋不给我看着点路!”
楚留香从从容容地伸手,顺着银冠上垂下的链捋了一把头发,银白的广袖拂过白展堂的手腕,“在下以为盗圣小祖宗你眼观六路,提醒你怕不是看轻你了呀。”
白展堂被堵得没话说,光瞪着眼睛,忽然把左手往回一扯。
“又想跟我耍花招呢!”白展堂眉眼往上一挑,“楚留香,你真当我傻啊。”
“你不傻,我傻。”楚留香大大方方地认挫,“低估了盗圣小祖宗。”
楚留香袖子底下的手上还勾着玉牌的线,被白展堂这么一拉,也不挣,顺势整个人靠过去,双眼对着,坦坦荡荡地直望到眼底。
白展堂眼睛黑亮,眉眼明朗,折煞了日光,亮得直烫人,他随意地睥睨一眼,笑起来一片粲然,似乎天地都不放在眼里。
白展堂将手松开了,手里的玉牌递过去,“那就借你玩两把。”
楚留香手指摸了摸,“这玉冷得很啊。”
“那不正好消暑么。”白展堂答道,“你给我保管好了啊,我现在最宝贵的就这东西了啊。”
后来这玉牌就一直放在楚留香这儿了,白展堂说送他了,理由他忘了,好像是喝酒喝高兴了一时兴起送的,白展堂经常这样,他宝贵的东西很多,一时兴起送出去的也多,都是无心之举而已。
可楚留香并不贪一块盗圣玉牌,他贪的是那些他们策马同游的时日,马蹄下夏光郁郁,十五六岁少年人的双眼清亮。
楚留香最喜欢这样的日子,这样的人,无忧无恼,可惜这样的人,心里应该也是无他的。
【白露】鸿雁来,玄鸟归,群鸟养羞
白展堂记得最清楚的有两件事,一件是他刚遇到楚留香的时候,他一身白衣,端的是一副不染凡尘的架,一双桃花眼底笑意深邃,扇子一开一合,自成风流。
他们是偷东西偷到一块儿去了,两人在京城赵王府的屋顶上,照面打了个正着,白展堂规规矩矩地穿着夜行衣,被楚留香端着扇子拦住了。
“看兄台这身行头,莫非也是来做贼的?”
他声音温润,也带着笑意,把做贼这等畏畏缩缩的事也说得好听。
白展堂当时觉得这人是个神经病,夜里做贼还穿身明晃晃扎眼的白衣,只不过那晚月色好,郁金香的味儿顺着微凉的夜风漫过来,银辉月光都拢在了那人的白衣上。
全江湖,这样的神经病就只有一个。
后来两个人不知怎么的就比起了轻功,一黑一白的两道影,在京城赵王府的青瓦上绕了一晚上,府里的人却只听了一夜的风声雨声。
等晨光初现的时候,楚留香不再飞了,他停下,开了扇子摇着,诚诚恳恳问道,“楚某与你交个朋友如何?”
白展堂“哼”一声,“不成不成,贼人不交朋友,万一你把我卖了咋办?”
楚留香便说,“那我请你喝杯酒,好么?”
后来楚留香请他喝了整整一坛的女儿红,白展堂几两酒下了肚,嘴巴开始嘚啵个没停,他红着张脸,使劲拍着楚留香的肩膀,笑道,“楚留香,你说——你说京城这么大,咋就——咋就让咱俩在赵王府——那个词儿叫啥来着?”他打了个酒嗝,“对,狭路相逢!”
楚留香摸摸鼻子,看着白展堂的眼里满是欢喜,“我倒觉得,是金风玉露才是。”
白展堂嗅了嗅楚留香身上的郁金香味儿,打了个大喷嚏。
照江湖人一杯酒一个朋友的算法,这得算交个知己了。
不过楚留香知己多,满江湖都是,不差一个白展堂。
白展堂退隐江湖很多年之后,楚留香头一次来找他,当时他坐在同福客栈的屋顶上,一个人,一方矮桌,一坛酒,独酌。
白露夜寒气重,白展堂闻到酒味里忽然掺了郁金香,一回头,看见楚留香站在他身后,依旧一身白衣胜雪。
“咋的,今儿有空过来啦。”白展堂笑笑,把酒坛往他那边一挪,“七十年的女儿红,请你喝。”
楚留香坐下,没有杯子,只能把酒坛拿起来往嘴里灌一口,完了白展堂将酒坛接过去,也往自己嘴里灌,两个人就这么一口接着一口地喝,将七十年的女儿红喝了大半坛进去。
“我有话问你。”
“干啥,问我为啥退出江湖啊?”
楚留香摇摇头,他把酒坛子搁在两人中间,“那日,我的话,你是不是听见了?”
“你说‘喜欢得要命’那句?听见了。”
“听全了吗。”
“没听全。”白展堂说,“但是无所谓了,都一样。”
这牵扯到白展堂记得最清楚的第二件事。
白展堂这人不好听人墙角,那日是巧合,他听见胡铁花在感慨楚留香也有被情拴住的一天。
胡铁花问,“楚留香啊楚留香,你不会真的爱上他了吧。”
接着白展堂便听到楚留香回答,“喜欢——喜欢得要命——”口气三分恼七分宠,十分的无可奈何。
其实白展堂一点不奇怪,因为楚留香本就是多情客。
后面的话白展堂就没再听下去,他这人不爱听墙角,与他有关的或无关的都不爱听,更何况他要退隐江湖了,江湖事也要付诸风中了。
楚留香又拿过酒坛,往自己嘴里灌了一大口酒,说道,“你知道我那日说的是你吗。”
“楚留香。”白展堂说,他双眼微湿,声音哽咽,“可你我道不同。”
也是,楚留香偏爱于他的江湖,白展堂钟情于他的世俗。
天边泛了白,坛子里的酒只剩一口了,楚留香站起来,那身衣服还是那副不染凡尘的白,像是积在山上的微雪,身后是熹光万里。
像他们初识那晚,只不过那时春意正浓,现在白露微寒。
“往后,你若是想来喝酒了,我随时奉陪。”白展堂笑道,“那时说不定我已经成家了。”
楚留香转了身,“你这七十年的女儿红,怕是掺了水。”他“哗啦”一声展开扇子,默不作声地震碎一滴清泪,接道,“这酒,苦的。”
白展堂低眉,也没看他,郁金香的味儿消散在风里。
坛里最后一口酒白展堂闷了。
清晨寒气未散,带着湿意,酒也是冷的,一口下去寒得彻骨,也爽快。
“哪儿苦了。”白展堂嘀咕道,“就是冷了点。”
【小雪】虹藏不见,天气上升,闭塞成冬
往后楚留香也没找过白展堂喝过酒,他一个人策马走了许多路,许多地方,跟江湖上的朋友喝了许多酒。
他在画舫上一人看尽了星河日月,饮尽了万里东风,有一日他醒来,看见夜里落雪。
他又想到白展堂了。
也是冬日,白展堂在他画舫里过夜,夜里下雪,他裹着楚留香画舫里的狐皮大衣哆哆嗦嗦地出来,鼻子被冻得通红。
“楚留香你大爷!”他眼睛都还没睁开就先叫起来了,“干啥啊大半夜的扰人清梦。”后半句说得迷迷糊糊的,闷声闷气,委屈巴巴,十分可爱。
“你不是说要看浮云吹作雪,再拿世味煮一壶茶吗。”楚留香坐在甲板上,小火已经点上了,茶叶正沸,往外冒着白气。
白展堂双眼瞪得圆溜,楚留香看着他,这人裹着狐皮大衣,毛茸茸的,头上落满了雪。
“好看吗。”楚留香问。
“好看。”白展堂笑出一排白牙,嘴里吐着寒气,哆哆嗦嗦又接了一句,“可惜,留不住。”
那日江上小雪,他们煮茶小饮,在楚留香眼里,天地都被雪洗得清亮,身旁的人透亮的眼,透亮的心思,比千里江雪更好看。
可惜,留不住。
楚留香忽觉大梦初醒,醒来时双眼微湿。
【立春】东风解冻,蛰虫始振,鱼上冰
同福客栈里来了封信,是给白展堂的。
“哇塞,居然还有人给你写信诶。”郭芙蓉惊叹道。
白展堂嘚瑟道,“你以为都跟你似的。”
信封上写着他的名字,这字白展堂认得,楚留香的,一笔一划,情深义重。
里头什么都没有,只一块玉牌,莫小贝和郭芙蓉争着要看,李大嘴当中搅合一通,把玉掉在了地上,碎了。
圣火令打造的玉牌,放在火里七天七夜烧不断,却一摔就碎。
白展堂摇摇头,看着他们一个个缩成一团的样子,嫌弃道,“行啦——又不是啥值钱的玉,我都没哭,你们一个个哭鸡鸟嚎的干啥呢。”
“老白……”吕秀才颤颤巍巍地问,“这是谁给你的啊。”
“我一个朋友,江湖朋友。”白展堂眼角红了一圈,“我用往后的日子,都祝他幸福。”
-尾声
楚留香其实那日就站在同福客栈外,他站了一天。
他看到白展堂在客栈里招呼客人,闲了就同伙计们插科打诨,日子过得琐碎,却也不乏味,笑起来还是那明朗干净的样子。
他知道他是带不走白展堂了。
就像白展堂也留不住他。
楚留香自认眼泪金贵,他跟张洁洁说自己曾为一个人流过三次眼泪。
张洁洁问那人是谁。
“我的一个朋友,盗圣朋友。”
他为白展堂流过三次眼泪,三次过后,再也不流了。
他还是会经常想起白展堂,但是那些年,那些事,都已经付诸风里,有始无终了。
他做过最美的梦,现在梦醒了,再也不做了。
END
Like the Wind through a Ruined Cell(清水无差)
直男恋爱操作*
可联动前作Who Shall Put Forth on Thee*
也可以不联动*
俗套情节出没注意*
私设、ooc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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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ke the Wind through a Ruined C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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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了。
Brett有些恍惚地抬起头。
他看见一对海鸥轻盈地立在船舷上,以极亲密的姿态用橙色的喙相互梳理羽毛。
海浪从远方层层涌来,清晨的阳光落在金色的沙滩上,那是最年轻的生命...
直男恋爱操作*
可联动前作Who Shall Put Forth on Thee*
也可以不联动*
俗套情节出没注意*
私设、ooc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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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ke the Wind through a Ruined C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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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七年了。
Brett有些恍惚地抬起头。
他看见一对海鸥轻盈地立在船舷上,以极亲密的姿态用橙色的喙相互梳理羽毛。
海浪从远方层层涌来,清晨的阳光落在金色的沙滩上,那是最年轻的生命在亲吻着流浪了亿万年的老者。
Brett仿佛听见大提琴恢宏的擦奏声。
七年了。
七年前挚友的婚礼上,Brett以为自己会哭,可他脸上的微笑从头到尾没有丝毫破绽。
七年后的异国海岸边,他以为自己能平静的面对Eddy,可还没等他们中的任何一个开口说话,他的眼泪就忽地落下来。
他用七年时间逼自己放弃对Eddy的爱,可现在,他七年来每时每刻思念着却也遗忘着的人就站在他的面前,真实而刺痛。
Brett几乎屏住了呼吸,他从面前的人眼睛里看见了自己的模样:肉体饱经沧桑、灵魂疲惫不堪。
风在两人身侧欢快地游走着,裹挟着新鲜的、咸湿的水汽,扑在阳光的怀抱里。大海忽然躁动不安起来,白雪堆成的浪花扬起高贵的头颅,接着又极卑微地附冲下去,激起千条交错的水纹。
Eddy的目光垂下去,他发出一声几不可闻地叹息。
Brett的双眼中仿佛盛着星星,这让Eddy想起七年前的夜晚,霓虹灯光炫彩夺目,可他只看见天空中暗淡的星辰——那些遥远的孤独的天体散发出冷漠的光晕,灼痛了他的心。
他们沉默着,没有谁打算开口。
风吹动他们额前的碎发,垂落在身侧的衣摆也向相同的方向飘拂着——Eddy有些迫切地看着Brett,他想,至少在这一刻他们是真切地产生了联系的,在无尽的宇宙里,在广袤的海洋边,他出现在他面前,而他在无言地落泪。
Eddy感到不安了,他语无伦次地解释道:“是我问的Ray,我说能不能先别告诉你,我怕你又一声不响地跑掉。我就是想、想……”
想见见你。
Eddy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突然就噤了声,他还张着嘴,可就是怎么也说不出话了,于是只好重新沉默下来。
连Eddy不知所措焦虑的样子都让Brett感到熟悉,生生在这异国的天地间寻出一刹那的归属感来。可失而复得后面跟随的并不总是喜悦,况且Brett也没有真的“得到”什么东西。这感觉甚至让Brett想要逃离,就像七年前他只带着琴和VISA卡飞去威尼斯,谁也没告诉,Eddy差点报了警。
可他一步也挪不动,他目不转睛地盯着Eddy,眼睛里的水意妨碍了他的视线,于是他抬起手仓促地擦掉了那些恼人的眼泪。
Eddy的心缩成一团,Brett看着他的眼神太过痛切,可痛切汇聚成海洋,就变得深沉而不可见了。七年前他有幸看见了,可他不敢确认,也无法确认。
Brett从来都是他们之中更冲动的那一个,他本人知道,Eddy也知道。Eddy实际上会考虑得更加周全、理智。可润物无声感情被冲动的那个理智地藏了起来,被理智的那个当成了错觉。
七年。
人们常说第七年是爱情要经受的第一道考验。
可七年带给了他们什么呢?
七年的空白、疏远和止步不前,仿佛一道无法跨越的鸿沟,横亘在两人之间。
只靠相互点赞对方的ins保持联系,Brett看见Eddy的家庭,Eddy也看见Brett的旅途。从最开始守着手机屏幕到凌晨,看见新的照片才能入睡,到每次点赞都带着无奈和酸楚,他们未曾通过别的信息。
Eddy几乎觉得这是一种互相折磨的新花样,Brett想,折磨他们的人从来都不该是彼此。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呢?
他们从不问,也不必问。
-
2
Brett觉得自己总归是要说点什么的,无论是敷衍的客套还是真诚的解释。可是从哪一件事开始说起呢?太多的话涌了上来,Brett想挑出确定的一句时,它们又都悄悄地溜走了。
最终,他的喉头动了动,吐出一句最甜蜜也最苦痛的问话:
“这几年……你怎么样?”
“还好。”
Eddy的眼神飘忽不定,他感觉自己又能发出声音了。
“……你呢?”
话问出口他就后悔了,七年了,Brett仍像离开的那天一样,一身孑然,可那柔软的脸颊明显变得瘦削坚毅,总盈着光芒的双眼疲惫而沧桑,让他怎么也想不起来七年前偷偷爱着他的年轻的小提琴手的样子了。
可对面的人笑了笑,说还好。
当年纯粹的爱恋被时间和现实层层包裹,早看不出最开始的晶莹剔透了。
Eddy感到心中一阵酸楚,可他说的同样不是实话,家庭固然幸福美满,可总觉得灵魂空出一块,像是留给谁的归宿,又像是悼念什么的碑。
他常常梦到在冷风中和霓虹灯下,他们对彼此告别,梦里的Brett看起来有话要说,可他总在Brett开口的前一刻流着泪惊醒。
有时Eddy会想,他以前大概是爱着Brett的,他们每时每刻都黏在一起,信任、习惯、依赖……所有像爱又不像爱的感觉混合在一处,比爱复杂的多,也让渗透其中的爱难以被察觉。
直到Eddy的婚礼后,Brett突然离开他,开始独自旅行,Eddy才敢确定那些往日的点点滴滴——不经意的触碰、躲闪的眼神和亲密的动作——都意味着什么。
倒不是说后悔,毕竟重来不意味着能改变现在的境况。正因为他们是Brett和Eddy,所以他们才能同时拥有那些美好的令人心脏发疼的岁月和后来七年平淡如水的空白。
如鲠在喉。
Brett忍不住深吸了一口气,他以为自己大半的灵魂都停留在了七年前挚友的婚礼前夜,徘徊于空荡荡的城市之间,可Eddy只是出现在他面前,数不清的情绪就如潮水般涌了出来,淹没他残存的理智。
鱼刺卡在食道不肯滑走,多年来早已将他的五脏六腑都伤的鲜血淋漓,他只好更深更深地将之包裹起来,直到刺痛融进了血骨,成为他的一部分。
海鸥拍了拍翅膀飞向了海天交接的白线,它们的影子投在水面上,始终依偎在一起。
Brett已经不去思考Eddy是否爱他了,这个问题从七年前他乘上飞往威尼斯的航班起就没有答案了。他看着Eddy的眼睛,却读不出来那里面到底是什么意思。
他们本该默契如初的。
Brett苦笑着,Eddy来找他做什么呢?或者说,事到如今,他们能做什么呢?
七年太久了,记忆的足迹被时间的海潮抹去;炽热的心灵亦熄于漫漫长夜之中。
-
3
“时间是用来流浪的,身躯是用来相爱的,生命是用来遗忘的,灵魂是用来歌唱的。”
Brett曾站在某个不知名的小镇的街头为行人演奏一首吉普赛舞曲,他从未如此深切地理解吉普赛人的哲学。
从威尼斯开始,Brett的琴陪伴着他去到了世界上很多地方。他走在陌生的街道上、穿行在陌生的行人之间,自言自语,想起Eddy,然后忘记Eddy。
天气正好的时候,他常常停下脚步,在天桥上、在地铁里、在商务中心,把琴盒摆在地上,开始随心情地拉一些曲子。每当这个时候,他就不觉得孤独,巴赫、西贝柳斯、维尼亚夫斯基……他们与他交谈,而他把他们带到最匆忙的行人的耳际心间。
起初他只是想换换心情,可渐渐地,他不敢回去。
Brett走后的第二个月,TwoSetViolin的YouTube账号停止更新,ins、Twitter、FB等官方账号发布休更的通知,但并未提到何时恢复更新。
很长一段时间Brett都收到数不清的催更评论,Eddy想必也是如此,后来,没有人再谈起TwoSet相关的事情了。
Eddy偶尔会发短信问Brett,TwoSet之后要怎么办,Brett只说就这样吧。于是Eddy也不再问了。
那么,就这样吧。
时钟一刻不停地走着,有一天,Eddy终于能在夜晚安眠,而Brett也不再想起他隐秘地爱了多年的那个人。
-
4
他们并肩走在海滩上,这让Brett想起他早先看见的海鸥。身侧是一波一波冲上岸的潮水,细沙不断被洗湿又干透,恰如他们交织又分离的生命的轨迹。
十一月的杜吉奥托克不那么冷,但潮湿的空气让穿在身上的衣服都失去了御寒的作用。
Eddy忽然说:“能不能让我跟你一起?就三天。”
Brett想不到理由来拒绝他,于是点了点头说:“当然可以。”
Eddy舒了口气。
三天就好,三天后,流浪的旅人继续启程,而他将回到高塔里,永远地留一盏灯。
-
5
Brett想,他其实很需要一个人陪着他。
小镇其实不大,但巴士的速度并不快,引擎声暗哑单调地响着,加上晃晃悠悠的道路,直到Brett被Eddy叫醒,他才发觉自己刚才睡着了。
“Brett,下车了。”
Eddy的声音温和而又低沉,被叫醒的人显然还有点迷糊。一瞬间,Brett觉得他们仿佛又回到了很多年前——把笑声和古典乐带到世界各地那些日子,他们始终彼此相伴。
天气不怎么晴朗,阳光也渐渐被云层遮掩得七零八落。今天是工作日,街道上的人并不多。
Eddy和Brett慢慢地走,小镇上极富异域风情的传统建筑也慢慢地展现在他们眼前。
拍照发ins、喝奇怪味道的柠檬汁、和街头行为艺术的人合影,少了初见时的尴尬,他们的交谈自然了起来,甚至常常开怀大笑。
黄昏将近,Brett和Eddy在一个露天的咖啡座旁边停下来。他们极默契地拿出琴,成了地中海风情的小镇上异国的街头乐手。
客人的注意力都被吸引过来。
“拉什么?”Eddy问。
Brett很快地调了音。他已经很久没拉过双人曲目了。
“Navarra。”
也就这首还勉强记得。
他们对视了一眼,和谐地拉出第一个音。
星光洒满了夜空,街边橘色的暖光在建筑间流淌。
Brett本来有点担心自己是否记得乐曲后面的部分,但他发现只要看着Eddy,指法和弓法就自然而然地浮现出来。
Eddy也在看着Brett,暗淡的灯光模糊了他的容貌,时而年轻,时而疲惫,随着乐声婉转,背景也不断变幻。Eddy不禁眯起双眼,他似乎看见舞台、观众和白色的聚光灯。
舞台上的Brett和Eddy最终总会和好,那么现实中的他们呢?
七年时间,逃也逃了,躲也躲了,他们并非懦弱,而是现实如此,他们只是做了没有对错的选择。
结束了。
他们优雅地扬起弓,客人们都为方才的演奏折服,掌声不多却都发自内心。
Brett拿琴盒里的钱去换了两杯酒,和Eddy在临街的座位坐下。
“敬音乐。”
杯沿碰在一起。
“敬音乐。”
Eddy看着Brett,释然地笑了。这就够了,不是吗?
琴弦震颤的时候,他们的灵魂亲吻过,爱过,交合过。
这就够了。
-
6
广场上有很多鸽子,Eddy正用一些干玉米粒喂它们。这场景让Brett想起很久以前他们一起录过哪一首流行乐的cover。
那时他们还在布里斯班。
“我听得出来,年轻人。”
Brett放下琴,循着声音转过头看向说话的人,那是一位上了年纪的老人,坐在长椅上,正把一些饼干屑抛给四处盘旋的鸽子们。
老人穿着整洁的西装,像个坚守传统的老绅士。但他正用一种略带狡黠的语气对Brett说话。
“我听得出来,那太煎熬了,不是吗?”
Brett像是被勘破了什么秘密似的不自然地抓了抓头发,他回头看了看远处半蹲着检查录音器材的他的小提琴同伴,眼神不知何时变得格外温柔。
然后,他把食指竖在唇边,微笑着对老人做了个噤声的手势,请求这位陌生的朋友替他保守秘密。
天空是水洗过的湛蓝,午后的阳光些微的暖意让一整个寒冬都黯然失色。浸满了惆怅的爱恋沉重得连最坚韧的心灵也无法承载,终于突破了竭力的忍耐,羞涩地暴露在苍白的指尖和冰冷的琴弦互相亲吻的地方。
“Brett?”
“嗯……怎么了?”被叫的人回过神来。
“看着我。”
Eddy突然抓住Brett的肩膀,视线微微下垂,正好和比他稍矮的小提琴手对视。
七年了,Eddy永远是Eddy。可Brett呢?
被抓住的人不知所措地看着Eddy,然后他明白了他在想什么。
Brett还会是Brett吗?
他满眼痛楚地回望着Eddy,他终于不必像七年前那样偷偷地看着令他沉醉的人,而是终于能正大光明的以充满炽热爱意的眼神直视对方。可那些爱意早已被时间一刀一刀地连着骨血切割下来,散落在大洲大洋的各处,叫人没有力气去捡拾,也锈蚀得无法拼凑。
他还爱着他吗?
Brett不知道,他说不出是,也说不出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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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第三天的傍晚,他们偶然发现了一座破旧的教堂。
壁龛旁边的蜡烛有气无力地燃烧着,年老的神父抱着圣经在打瞌睡,恐怕连主持婚礼的程序都记不太清了。
Eddy和Brett站在昏暗的光线里,他们牵着手,像一对恋人。
Brett闭上眼睛,陈旧的檀木味道深深浅浅地试探着鼻腔,他想象这里曾举办过多少场辉煌的婚礼,有多少对新人得到了永恒的幸福。
他现在大概也是幸福的。他这么想着,握了握Eddy的手,温暖而柔软。
这时,他听到Eddy虔诚地低声说:“愿上帝保佑你,Bre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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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ddy的机票是明天早上十点的。
他和Brett回到酒店,因为房间在不同的楼层,所以在电梯里就道了别。
然而Eddy刚进房间,脱下外套,就听见手机在口袋里响起来。一看来电显示是Brett,Eddy呼吸一滞,接通了电话。
“Brett?”
那边过了很久才出声。
“Eddy,我想回去了。”
Brett的声音很轻,Eddy的思维停转了很久,才明白这意味着什么。
轮到他这边长长的沉默了,Brett并没有等很久,见Eddy不说话,他便说“晚安”然后挂断了。
手机屏幕恢复成home页,拿着手机的人却一动不动,良久,他想说“Brett”,却发现自己哽咽得说不出话了。
Eddy的心惊惶地跳动着,他夺门而出,坐电梯到Brett的楼层,又找到Brett的房间号。就在他抬起手将要敲门的时候,却又找不到这样做的意义何在。
于是他只好僵硬地把手放下,静静地站在Brett的房间外面。
酒店的走廊很长很长,柔软的地毯一直延伸到很远的地方去,走廊里的灯光温暖而明亮,可Eddy却什么也看不清了。
他一摸脸颊,满手是破碎的水痕。
他把脸埋在手掌里,双肩颤抖着哭了起来。疼痛攫住了他的心脏,痛的他只想缩成一团,Eddy明白,他空缺的那部分灵魂,这一生都无法填补了。
七年的光阴像一柄剑,同时将他们两人的胸膛捅个对穿。Brett用疼痛去换真的自由,而Eddy则把剑刃上流着的Brett的温热的血液深刻地按进自己的心里去。
Brett说他想回去了。
Eddy终于流干了眼泪,他迈着失魂落魄的脚步回到自己的房间。
这说明Brett真正放下了,也宣告他们之间的一切都结束了。
是该结束了。
Eddy想,该回到自己的生活中去,把这幽魂般的感情忘却了。
说到底,他们从来没失去什么,自然也无法得到什么。
那天晚上,Eddy梦见了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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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当幻景还使你迷于那宅舍、亭园和荒野,
哎,你的记忆、悔恨和深思怎能摆脱
那妩媚一笑的光彩,和两人会谈的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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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