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么是有用的人?生你下来是为了服务别人的?你看看这个草原上的草啊木啊,有人吃有人用,便叫有用,要是没有人用,它就这么待在草原上也很好嘛。”-阿勒泰里很喜欢的一段话
沉浸式追剧,边看边画速涂了一张🎨最近一头扎进《我的阿勒泰》里出不来了,焦虑和不安很神奇地得到了治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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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太×李文秀】平芜尽处是春山
*《我的阿勒泰》巴太×李文秀
*接剧结局续
*会有一些原著内容
*2w+ 甜的
阿勒泰的人是不怎么过春节的,最热闹隆重的时候是古尔邦节、开斋节等穆斯林节日。
汉族人像天上的星星一样多,遍布世界各地,到了阿勒泰的牧场里倒成了稀罕物种。
同为汉族的高勇一家回内地过了,时至春节这个村子里就剩下开小卖部的一家外地人。
李文秀早些时候就从外面回了来,和妈妈、奶奶一起过年,除了给她们带的高档搓脸油、护手霜等礼物,还带回来了三个大大的烟花,想着年三十也热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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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阿勒泰》巴太×李文秀
*接剧结局续
*会有一些原著内容
*2w+ 甜的
阿勒泰的人是不怎么过春节的,最热闹隆重的时候是古尔邦节、开斋节等穆斯林节日。
汉族人像天上的星星一样多,遍布世界各地,到了阿勒泰的牧场里倒成了稀罕物种。
同为汉族的高勇一家回内地过了,时至春节这个村子里就剩下开小卖部的一家外地人。
李文秀早些时候就从外面回了来,和妈妈、奶奶一起过年,除了给她们带的高档搓脸油、护手霜等礼物,还带回来了三个大大的烟花,想着年三十也热闹一下。
烟花在这里算是紧俏货,李文秀只买到了最后三个。
然后带着它们走了五百多公里的路,倒了三趟车,才回到了彩虹布拉克,把这份美好和感动带给这个边远僻静的小村落。
张凤侠热情邀请附近的邻居阿依别克、阿要、苏力坦等,一块儿吃饺子、看烟花。
虽然天空飘落着寒冷的雪花,但欢聚在一起的人心暖融融的。
大多数哈萨克族牧民听都没听过烟花是何物,在李文秀一手摁下打火机一手捂着耳朵点燃后,都为这眼前的奇异炫烂所惊叹,宛如见证了一场神灵手笔的奇迹。
李文秀燃放到最后一个时,一串串缤纷闪亮的火球嗖嗖嗖冲上天去,与雪花一同绽放在半空,喷爆出的金波银浪照耀四周大地,一时明亮如昼。
这时,在烟花盛放的烂漫光色里,从风雪深处走来了一个牵着马的归人。
那人高大轩昂,宽肩窄腰,抬手摘了毛茸茸的厚毡帽,露出一张浑无修饰便英俊绝伦的脸,眉目深浓,而目光恬淡宁静,看进去的一瞬就让人心空,不知今夕何夕,恍如在一场花火奇迹中,降临人世的美神。
不是巴太,却又是谁。
他变了,又好像从没变过。
若不是头发由扎着丸子头的长发,变成了利落的短发,就仿佛昨天才刚刚见过他。
巴太牵着马立在那里,像是在和其他人一起等下一朵烟花燃放。
然而李文秀只带回来了三个烟花,已经都放完了,再也没有了。
李文秀在心中懊悔不已——
明年我一定要买好多好多烟花,且再也不买这种便宜货了,要买那种最高最大的,可以看好长时间的,让所有人好好看个够。
只是,明年的烟花,还能和巴太一起看吗?
放烟花是为了庆祝。
烟花易冷,璀璨过后又总是带着些许落寞。
在见到巴太的那一刻,李文秀只觉自己亲手燃放的烟花完成了它们的全部意义。
看到巴太,最先冲上去的是年轻人,和他算是青梅竹马的库兰甜美笑着用哈萨克语说:
“你还知道回来啊,巴太。”
苏力坦想过去拥抱许久未见的儿子,却又在最后关头止了步,拿出父亲的威严对他点了点头,拍了拍他的肩,说了几句哈萨克语。
而比这对父子关系还要微妙的,是人群之后远远站着的李文秀。
李文秀不由自主流下眼泪,挤出笑容,用口型对他轻声说了句:
“欢迎回家。”
不知道他看没看见。
但李文秀觉得,巴太应该是看见了的。
他们之间,隔着围聚的亲朋好友,隔着不同的民族与文化,隔着三年离别的漫漫岁月,更隔着沉重悲痛的血色往事。
三年前,刚出院胳膊上还打着石膏的李文秀追到了布尔津的马场去,想要对巴太当面亲口道歉;三年后,面对就在眼前的巴太,李文秀的双腿却仿佛有千斤重,让她迈不出一步去。
大过年的,虽然哈萨克族人不过新年,但巴太终于回家来,也是件喜事,她去煞什么风景呢。
如今她跟巴太之间,好像只剩下了“对不起”要说。
苏力坦虽仍然没什么笑容,但肉眼可见的高兴,拍着巴太的后背道:
“走嘛,回家,给你好好接风洗尘。”
张凤侠着急忙慌地回去屋里用保温桶装满热乎乎的饺子,想给苏力坦拿回去和巴太吃。
奶奶怕冷,烟花放完后已经回到了屋里烤火暖和,最是护食的她快要哭出来般地说:
“同志,外面又闹饥荒了吗?你为什么要抢我的饺子?”
张凤侠边利索地拧好保温桶的盖子边道:
“老太太,你放心吃吧,咱们国家现在再也闹不了饥荒了。”
张凤侠出来后,让李文秀给送过去,李文秀却没有接。
张凤侠叹了声:
“你这孩子。”
便自己小跑几步追上那对父子,把水饺给了他们。
而李文秀一直安静目送着,唯有泪落之声,如春雷轰隆,震耳欲聋,将她整个人淹没,无法动弹。
现在的巴太,映在李文秀的瞳眸里,像落了雪的远山。
李文秀的目光如月光倾洒在他身上,不具有融化他积雪的光热与能量。
因为她自己也犹在黑夜中兀自下着一场雪。
当晚,李文秀翻来覆去睡不着,她带着点自嘲地心想,也算是守岁了。
游离的思绪纷乱繁杂,编织出一个巨大的网,将她困囿其中,将睡眠阻隔在外。
新疆那么那么大。
从最南面到最北面,最快的火车,也要耗费34个半小时。
然而,就是在这样宽广辽阔的新疆,在这样空旷浩渺的世界里,她遇见了巴太。
李文秀想起自己曾在戈壁滩里迷路的经历,大地坦阔,看似四通八达,其实步步都有可能通向永远回不到上一步的地方。
阿勒泰那么大,更别提新疆、世界了,说起来,不过是,她和巴太并肩同行了一段路,然后走散了。
兜兜转转,竟然还能回到同一个地方,再次重逢。
人与人之间的缘分,是多么晦涩幽微,又多么奇妙呀。
李文秀从小就非常缺乏归属感。
奶奶是东北人,妈妈是江苏人。
她呢,是新疆人吗?是吗?不是吗?
她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哪里人。
奶奶说是东北老家时常怀念的地方,她从来没去过见过,能算是她的老家吗?
也许是因为没有故乡,因此她比其他人都更为迫切地寻觅一个真正的栖息地,可以容她深深扎根,恣意舒展枝桠,生长在那里,也甘心永远长眠在那里。
之前,她总想去到更丰富更热闹的世界里以寻求生活的另外可能性,总觉得自己还没去过远方。
殊不知那时她所站立之地,就是多少人穷极一生追寻的心灵上的远方。
最开始来到阿勒泰的李文秀,觉得这些哈萨克族人的名字太难记了,脸也都长得一样嘛。日子如此平淡,日复一日,永远也不会有什么意外发生似的,什么都没法清晰地记住。是因为她的心不在这里。
当她能够清楚地看见、清晰地记住巴太,以及其她好朋友们时,她的心就开始属于阿勒泰了。
原来,一千多年前的老祖宗已经告诉了她答案:
「此心安处是吾乡」。
看过大江南北,原本期待里的远方,一直向往的北京后,李文秀还是选择留在彩虹布拉克,不是因为任何人,而是因为她的心,想留在这里,或者,已经留在了这里。
无论她再去到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最终的目的都是回到这里。
也许,这便是家,是家乡了。
山高水远,心归一处。
总会再相见的。
或许是带着潜意识的逃避,带着近乡情更怯的踌躇,两个人同在一片蓝天下了,也并无什么交集。
巴太回了布尔津的马场报到,交接好自己培训期间的事务,着手开始工作。
李文秀还是照旧过自己的生活,看顾小卖部,每天伏案写作,一切如常,却又隐隐怀揣着什么期待,好似冬眠了经久的春天正蠢蠢欲动着破土而出。
一个晴好的午后,李文秀抱着一盆子脏衣物、床单,去到河边浣洗。
河水波光粼粼,清澈活泼,前不久才靠憋闷许久想要玩耍的一股蛮力撞开了禁锢的冰雪,此时欢畅地流淌着,什么都阻拦不住一般。
李文秀清洗衣物时,不小心弄湿了鞋子,脱掉打湿的那只本想放在旁边晾晒,没成想手上沾着羊油香皂滑溜溜的,一个没拿稳,鞋子掉进了水中被河流冲走。岸边洗衣服的妇人们纷纷伸手想帮她捞,然而都是差了一点没能捞到。
小倒霉蛋李文秀好像总是能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出糗。
她深一脚浅一脚地去追,眼看着鞋子越漂越远,最可恨的是那只被冲走的鞋子游走的速度也不是很快,就在她正前方——差十厘米就够得着的地方——漂游,然而不管她急赶慢赶,反正就差那么十厘米。气得她简直想猛扑上去,用身高弥补手臂长度的不足。
岸边的石子碴粒狠狠扎刺裸着的脚心,每跑一步都疼得要命,而且还有防不胜防的啤酒瓶碎玻璃片。
李文秀心急不已又无可奈何,正当她已经起了要放弃的念头,忽然,有个骑在马上的高大身影于不远处勒转缰绳,打马与湍急的河流赛跑,而后纵身下马,迅速冲进了河水里,眼疾手快将那只独自漂流远行的鞋子捞了起来。
李文秀刚欢欣鼓舞了两下,就发现那个人是巴太,笑容瞬间变得不自然。
人高马大的巴太涉水走回岸上,裤腿全湿透了,又一步步慢慢朝李文秀走过来。
踏在如茵草地上的每一步,都好似落在她的心尖上。
世界只剩下了他们两个一般。
李文秀恍惚觉得自己有点像是童话里丢了舞鞋的灰姑娘。
此时此刻,草原上比太阳还要耀眼的王子拿着一只湿漉滴水的“水晶鞋”,终于找回了他失散的公主。
巴太越靠近,李文秀越不由自主地低下头,表情透露出她的丢脸与窘迫。
她设想了无数次,再见到巴太,第一句话应该会先跟他说“对不起”,她仍亏欠着一个正式的道歉。
但着实没想到会是这样的场景。
巴太站在她近在咫尺的跟前,拿着鞋子,垂眸看着她问:
“等我给你穿上吗?”
李文秀赶紧接过巴太手里的鞋,抬眸看了他一眼,有点磕巴地说:
“谢、谢谢,你来小卖部买东西,我给你打折。”
巴太“唔”了一声,走开了。
他的马还留在河边没拴。
李文秀错失了最佳时机,再想开口,就有些不知道怎么开了。
他们相互都不确定对方如今的心意。
巴太在不远处拧了拧裤腿浸的水,然后喂马吃草,李文秀洗衣服洗得心不在焉,几件衣服洗完发现还不如没洗之前干净,于是又重新开始返工。
其她在河边浣衣的妇女打过招呼后陆续都回去了,逐渐只剩下了李文秀一人。
没过多久,巴太挽了裤腿和衣袖,把马儿牵到河水中,开始在河流上游洗起马来。
在下游洗衣服的李文秀有点恼,觉得他就是故意的,却又不好多说什么。
洗来洗去洗不干净的衣服摆在李文秀面前,就好似理来理去理不清的情感关系。
李文秀被他这样在上游捣乱,索性破罐破摔不洗了,把衣物和一干一湿的两只鞋就搁在河岸边,反正不会有人偷拿。
她赤脚走到百米外的花海里,呈“大”字状躺平晒日光。
但她还是忍不住偷偷看向巴太,见他双腿浸在河水里用心洗马。
一阵阵风吹过,河水那溢满森林和沼泽的气息,便微凉清爽地迎面扑来,河岸的芦苇滩起伏如浪潮,李文秀觉得自己不是躺着,而是漂浮在草地花海中。
从刚来到这片大地上,对周围的一切都并不怎么关心,到能够认得这里的花花草草,这朵是野生康乃馨;这朵是海娜花,研磨成粉可以染头发;这朵是顶冰花,邂逅它们,春天便来临了……
李文秀也真正成了这里的一份子,感受到了阿勒泰对自己的接纳。
现在的李文秀已经学会了往缤纷芳香的花海中一躺,把自己也变成一朵纵情沐浴阳光的小花。
不需要有什么用,只是向阳盛开着。
躺了一会儿,过于刺目的日光让眼睛有些不舒服,李文秀抬起手遮挡,天空蓝汪汪的,似乎手指一触动便会有涟漪荡开。四野悄寂,风和河流的声音如此清晰。
躺着躺着,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睡着了。
现在的她好像往哪里一倒都能睡,幕天席地,草儿作褥,花儿为被。
李文秀不知自己睡了多久,醒来透过歪掉的眼镜看见了骑在马上沐浴着金色阳光的巴太,给她挡日头呢,让她暴露在外的脸和脖颈笼在他与马垂落的影子里,怪不得她这一觉睡得格外香甜。
李文秀还隐约听到了远方传来的驼铃声,招魂铃一般。
好像她只是做了一场春秋大梦醒来,巴太仍然是她刚刚确定了关系的男朋友。
一阵浩浩荡荡的长风吹来,吹拂起他们的衣角和头发。
曾经,有位满族人写了这么一句诗——
「西风多少恨,吹不散眉弯。」
来自阿勒泰的风,却仿佛能涤荡尽世界上的所有哀愁。
汉人称头发叫“三千烦恼丝”。
巴太的变短了,她的却变长了。
巴太剪了和三年前的李文秀大致长度的短发,而今李文秀的头发长度,则和三年前的巴太差不多。
阳光慷慨,温暖明亮,照耀在她和巴太的身上。
李文秀没头没尾蓦地想起一句话——
「你来到这世上,要和心爱的人晒一晒太阳。」
而这片大地上,最不缺的就是日光。
李文秀刚醒来,带着起床气,扶正眼镜看向巴太,还有点晕晕乎乎地开口说:
“你又想来把我两只鞋的鞋带绑到一起吗?果然那次就是你干的吧。”
她睡懵了,都忘记自己现在没有穿鞋子。
巴太一手牵着缰绳,一手往后撑在马背上,歪头看她:
“你在晒太阳,我在吹风,互不打扰嘛。怎么张嘴就冤枉人呢?”
李文秀思路成功被他带跑偏,感觉到新奇地问:
“吹风?风有什么好吹的,你在青岛吹海风还没吹够?”
巴太回答:
“不一样呢。海风很咸的嘛,像眼泪的味道,我还是喜欢我们这里的风。”
李文秀伸出手感受此时此刻尚带着凉意的春风:
“这里的风有什么特别的?”
被李文秀轻抚过的风又轻抚过巴太的脸和发,他说:
“阿勒泰的风是塔木克神的呼吸。”
塔木克是哈萨克族神话中最重要的神祗之一,据说他能够呼风唤雨、控制大地、让生物繁衍等等。他被认为是万事万物的创造者和守护神,也是哈萨克族的族神。因此在传统的哈萨克族文化中,人们常常会向他祈求保佑。
莫名其妙地,李文秀一直记得巴太的这句话,记了很久很久。
李文秀躺够了,也是着实觉得她躺着看骑在马上的巴太有点奇怪,于是翻身起来去河边继续干还没干完的活。
此前掉进河里的那只鞋子已经差不多被太阳烘干,李文秀拿起来把鞋穿上。
衣服还算好洗,但床单洗完后难以拧干,若有其她妇女在,李文秀会和她们相互帮忙拧,但这次时间拖得太久,别人都洗完回去了。
巴太将马拴在岸边的一棵胡杨树上,系了缰绳,主动过来帮忙。
免费的劳动力不用白不用,反正这盆衣物到现在还没洗完,也算是他害的。
巴太的力气大得很,拧过的床单和衣服李文秀再也弄不出一滴水来。
两人正相对无言着,都在心里盘算着再开口说些什么,又有其她洗衣服的妇女过来,熟络地和李文秀、巴太打招呼。
年轻的妇人用哈萨克语对巴太说:
“我家男人听说你回来了嘛,让你找他喝酒去呢。”
他们说话的时间里,李文秀抱着洗好的衣物和床单,逃兵似的回家去了。
蛰虫始振,晓日初长,草木蔓发,春山可望。
在转场去夏牧场前,一些当地人家赶在这个时候举办婚礼。
近日办婚礼的那户人家和李文秀并不相熟,但来小卖部买东西时,热情地邀请她一起来参加托依。
李文秀喜欢托依,欢乐热闹,可以尽情跳舞,将生活的枯燥与平淡都在音乐和舞蹈里淘洗得闪亮。
此前在城里边游历边打工时,她买了几条漂亮的裙子,很可以撑场面,不用再借别人的了。
托肯如今带着两个孩子在县里上学,已经许久没见过了,库兰呢,虽然嫁得近可以常常相见,但托依舞会上也有了固定的男伴——她的丈夫莫合比提。于是李文秀以前参加托依的两个最好的伙伴统统没有了,不过没关系,能歌善舞的哈萨克人举办的托依上最不稀缺的就是舞伴,再者说,也不是没有舞伴就不能跳舞了。
虽然在心里不是没有暗自期待过,但真见到那个人,李文秀还是眼眸里瞬间亮起了小星星。
巴太也在。
李文秀走进办婚礼的那户人家的院子,第一眼就看见了他。
巴太正坐在一棵挂满了灯泡的大树下,灯光最明亮、人群最瞩目的地方,弹奏着冬不拉悠扬唱着首哈萨克语歌谣。
高大英俊的他太过招眼,不少年轻漂亮的女孩子目光灼灼地看着他,合着他歌唱的旋律拍手,轻声应和。
李文秀安静站在人群之外,忽然觉得,好像他们原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合该像这样没有交集,远远看着,若有了些什么,才是难得的稀奇。
巴太的嗓音刚落,旁边就响起来一道女人柔美婉转的歌声,接着他继续唱。
巴太又在和别的女孩子对唱情歌,可是她如今又有什么立场去责怪,去吃味呢。
比起巴太,李文秀更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甘润野。
这里的女孩子,十五六岁就结婚的也有。
李文秀生得清秀漂亮,气质独特,这几年出去游历,更成了见过“大世面”的,和当地的女孩子都不一样。
有年轻小伙子过来邀请她跳舞,可她现在暗自落寞,没了什么跳舞的心思,用蹩脚的哈萨克语拒绝,对方却听不太懂的样子,也不知是真没听懂还是装的。
这时,甘润野走了过来,也不管人家听不听得懂,用标准的汉语说:
“她有舞伴了。”
这回那个哈族小伙子倒是识趣地走开了。
李文秀感谢他帮自己解围,问:
“甘秘书,你怎么会来?”
甘润野是镇政府里任职的秘书,惯常穿着身公务夹克,戴着副斯斯文文的眼镜,自从在一个他们参与组织监管的大型弹唱会上见过李文秀之后,就常常会开皮卡车开十几公里,专门到她家的小卖部里买东西,或是定做衣服,还定做过几套西服呢。
甘润野在吵闹的音乐声中凑近她耳畔道:
“之前不是说了,咱俩年龄差距不大,还同是汉族,你不用跟我客气,喊哥就行。”
李文秀礼貌笑着点头,但还是没能喊出口。
他没忘回答李文秀的问题:
“前不久这家人更换牧民证的时候,我帮了点忙,他们就邀请了我。”
甘润野除了是汉族人,还是根正苗红的共产党员,镇政府里任职,前途无量,比李文秀大上几岁,未婚,人长得也周正,从小到大的优等生,简直挑不出什么毛病。
他也是父母来援疆生下的疆二代,家里较为传统,想找个汉族姑娘结婚,李文秀是很好的选择。
阿依别克村主任有时会去镇上开会,和甘润野见过,有些交情,还帮着撮合呢。
巴太知道这事儿后,找到阿依别克面露埋怨地说:
“别克叔,你……你哪边的啊?”
“你跟我不比跟那小子亲?”
阿依别克觑他一眼:
“走了三年不回来,谁跟你亲。”
此时此刻,欢快乐曲中的甘润野推了推眼镜,笨拙而又真诚地伸出手,想要邀请李文秀跳舞。
李文秀怀疑地问他:
“你会跳吗?”
他看上去总是一板一眼的,浑身上下写满了汉族人的内敛含蓄,是个老实巴交的正经人。
甘润野抿了抿唇回答:
“不太会,你能不能教我?”
李文秀被他的诚实逗笑了。
现在年轻的男男女女们正围着篝火转圆圈跳月亮舞,李文秀让甘润野跟上自己的舞步,说:
“很简单的,你看看就会了。”
他们跳了两圈甘润野都没怎么跟上,但看着李文秀笑得很开心,李文秀倒是越跳越起劲,以往在舞会上体会过的那种出于年轻才有的快乐又回到了她的身体里。
不过没跳几圈,这户人家的男主人就发现了人群中的甘润野,来自镇政府的他可谓是稀客座上宾,他们盛情邀他进屋里去,轮番给他敬酒。
李文秀也有些跳累了,装作不经意地看了看之前巴太和别人弹唱情歌的地方,已经不见他的踪影,打量了一圈也没看见去哪儿了,便独自走到院子外面透气。
院子外不远的地方有一棵很大的古柳树,李文秀三两下爬到树上,倚靠在树干上看星星。
今晚的月亮浑圆清透,格外皎洁,星空华丽璀璨,也在天上进行着一场狂欢。
李文秀看得有些痴迷了,好似失重飘浮起来,遨游徜徉在瑰丽浩瀚的星海里,和地面的控制台失去了联系。
直至听到有人用带点口音的汉话唤她问:
“怎么不进去跳舞呢?”
才又让她安妥降落在了地上。
第一个字李文秀就听出来了,是巴太,她回应说:
“累了,出来透透气。”
此前巴太知道李文秀会来,想唱一首情歌献给她,不成想还没唱完她就被另外的男人拐走去跳舞了。
看见李文秀和甘润野跳舞跳得喜笑颜开,巴太找到男主人,说他们待客不周到,甘秘书来了都没有好好招待,还对男主人说甘秘书能喝得很,咱们哈族人可得让人家喝尽兴。
他自己也被男主人拽着喝了两杯,喝完发现李文秀不见了,外套都没穿就出来寻她。
皓皎月色中,巴太悄悄整理了下衣服和头发,清了清嗓子:
“我听别人说,你有男朋友了?”
李文秀皱起眉:
“谁说的?”
巴太掰着手指头数:
“塔尔盖跟我说了,还有赛里克,莫合比提也说听别人说了嘛。”
李文秀忽然感觉有点头疼。
巴太暗地里攥起拳头追问:
“是达斡尔族那个姓吴的吗?还是镇政府的那个秘书?”
李文秀:……额,你倒是门儿清啊。
说起来这件事,着实是有些哭笑不得。
几年前巴太说得真没错,对来小卖部的当地男人是得要凶一点,不能随便笑。
自从李文秀回到彩虹布拉克,有几个小伙子老是赖在小卖部里不走,李文秀原本当他们不存在,低着头干自己的事情,后来发现一定要发发脾气,尽情骂人就是,否则就会糊里糊涂有了一大堆男朋友。
那些小伙子或是把小卖部里商品的价格全都问过一遍却又什么都不买,或是一个劲问她要不要一起去下游的沼泽地里抓鱼……
李文秀被弄得烦了,就在他们来小卖部赖着时大声地说:
“我有男朋友了!”
一些小伙子就被震慑住了,但有一个听她这么说后,对她道“巴太走了嘛,不会回来了。”
李文秀脱口而出:
“他一定会回来的!”
然后才反应过来,自己是不是应该先反驳她的“男朋友”和“巴太”划等号这点。
眼前的“当事人”之一巴太,对这些不曾知情,兀自说着:
“我以前就知道的,你很受欢迎。”
“你和那个甘秘书,你们都是汉族人……”
李文秀打断他:
“汉族人怎么了,你是哈萨克族,就一定要娶一个哈族姑娘吗?”
李文秀有点气不打一处来,又委屈又憋闷——
你就这么想我?
是不是你自己看上别人了,就希望我也找个别人嫁了?把你忘了才最好?
三年,她每一天每一天都在期盼他能够回到彩虹布拉克,给妈妈打电话,第一句话都是问,巴太回来了没有?
问到恋爱脑的妈妈都嫌弃她了。
明明自己会招小姑娘得很,现在却反过来问她是不是有男朋友了?!
简直比他抛下自己先去追马,还要让她生气和无奈。
她其实也是害怕,害怕巴太把她推远。
蠢巴太,笨死了!
李文秀也没心思参加托依了,从树上跳下来,还崴了一下脚,一瘸一拐地往回家的方向走。
巴太很有点莫名其妙,怎么忽然就生气了呢?
夜色已深,巴太不放心李文秀这样自己一个人回家,就在后面不远不近地默默跟着,直到看着她进了家门,又在外面待了好一会儿,才转身走了。
第二天,李文秀一觉醒来,发现外面正淅淅沥沥下着雨,不知道下了多久,但好像有越下越大的趋势。
外面的草地上已经积蓄了一汪汪水,快要变成沼泽地了。
李文秀一连打了好几个哈欠,她不是自然醒,而是被张凤侠叫醒的,她看着妈妈边穿雨衣雨靴边对她交代让她看店。
张凤侠要进山采摘野生木耳,不然这一茬泡坏在雨里怪可惜的,而且雨天和她竞争采木耳的人也变少了。
李文秀劝她别去,再淋出病来,还不够医药钱的,雨天路也滑,进山更添危险。
张凤侠却已经拿定了主意,将一个巨大的编织袋挎背在腰间,说自己不走远,只把山野近处的采摘了就回来。
等张凤侠女超人般步履坚定地消失在了风雨里,李文秀才分神给了周围其它事物。
此时的小卖部里到处悬满明晃晃、鼓胀胀的塑料袋子,到处都在有条不紊地流着无数支微型瀑布,妈妈采用了她的方法,李文秀发明的“小水电站”再一次被光荣启用。
因为下雨,原本在外面玩耍嬉戏的几个小孩子就近躲进了这里。
他们跟着奶奶蹭看电视机,上面正播放着经典的武侠片,就算不时出现沙沙的雪花点,也看得聚精会神津津有味。
李文秀能为了一两块钱和顾客讨价还价一下午,也能大方地抓一大把糖分给小朋友们吃。
正分着糖,厚重的门帘被人从外掀开,巴太携着春雨的清新水汽走了进来。
他的头发和长睫上都沾着晶莹水珠,没有使他怎么狼狈,倒像是在给国王加冕。
看进他的眼睛时,又觉得他好像一只求收留的湿漉漉的大狗狗。
李文秀给最后一个孩子分完糖,两手空空向他走过来,巴太眨了两下眼睛,看着她问:
“我没有吗?”
李文秀露出“你也还小?”的表情。
没给他糖,给了一块孩子们都没有得到的其它吃食。
巴太接过来咬了一口,五官皱在一起:
“这,这什么啊……坏了吧?”
李文秀黑脸:
“……这是我自己做的奶疙瘩。”
“额,是我尝错了,好、好吃的。”
巴太说完,还笃定地点了下头,眼神坚定得像要入党。
一生清白正直的他,从未如此昧过良心。
李文秀尴尬地转移话题:
“你来买什么吗?”
巴太没有回答,把那块咬了一口的“奶疙瘩”顺手揣进了左裤兜里,垂眸看向她的脚踝,自言自语般说了句:
“果然肿了。”
然后他从怀里掏出一个护得严严实实没有沾到一滴雨水的小瓷罐,说,
“这种药膏好用得很,是我们家的,那个叫什么来着,唔,秘方。”
他让李文秀在板凳上坐下来,然后自己蹲跪在她身前,把她肿起来的那只脚搭在自己的大腿上,用手抹了块药膏,在掌心搓热,亲自给她上药。
巴太的手掌布满了茧子,落在李文秀细腻的脚腕肌肤上,让她不由四肢百骸都震颤了一下,酥酥麻麻还带着细密的痒意。
他给她涂抹的,是用本地生长的几种药草搭配研磨制作的纯天然药膏。
李文秀心跳怦怦,忽然想到什么,问:
“这不会和你给马敷的是同一种吧?”
巴太抬眸,眉毛轻微一挑,眸色里带着点俏皮地笑了下:
“你怎么知道?”
李文秀的表情精彩纷呈。
巴太逗完她,又说:
“是同一种,但是剂量不一样嘛,这种剂量,是给人用的嘛。”
几个小孩完全被电视机吸引,没有看见上药的一幕,不然肯定会起哄的。
巴太给她上完药后,李文秀等着他把那个小瓷罐交给她,告诉她要怎么使用,没成想巴太竟然又把它揣回了怀里,说:
“这种药膏呢得每天换一下,你明天,再找我要吧。”
李文秀开口道:
“你就不能一次性给我一个疗程的吗?”
巴太脑子转得飞快:
“这种药膏得现调配现用,麻烦得很,需要每天你来找我要,但是你脚又不方便嘛,那只好我来给你送了。”
李文秀感觉脚腕敷上药膏后好像肿胀不适感确实轻了一些,于是点了头。
巴太得到同意后暗自在心里欢欣鼓舞,起身便要走,李文秀唤住他:
“外面雨下得大呢,等雨小点再走吧。”
巴太顺从地点头,他求之不得。
李文秀扶着椅子站起身,带他来到炉子边烤火,他冒雨而来,衣物湿了大半。
隔着晰暖火炉,巴太的目光落在她身上,好似比火焰还要灼热,他舔了舔唇,问了个有点蠢的问题:
“你胳膊上的伤,都好了吗?”
李文秀抬抬曾经骨折疗养了很长一段时日的左胳膊:
“早就好了。”
她很想跟着问一句:
那你心里的伤呢?好了吗?
在李文秀眼中,巴太就像个国王一样,他高大、英气、俊美,有一颗柔和清静的心。
起初,李文秀不愿见证他狼狈脆弱的一面,正如她不想让巴太看见她狼狈脆弱的一面。
但现在,她愿意接纳巴太所有的样子,也想被巴太接纳自己所有的样子。
电视机里的武侠剧播完一集,进入了广告时间,奶奶拄着拐棍起来上厕所,脖子上还挂着她稀罕得紧的“绿宝石”,一晃一晃的,经过他们时,脑子糊涂认错了人,逮住李文秀絮絮念叨:
“凤侠啊,你跟我儿好好处,只要你们想清楚要一辈子搭伙过日子了,我没啥意见。”
说完她迟疑地仰头看着巴太,
“咦,我儿子咋这么高这么俊了呢?果然还是我基因好。”
李文秀无情打破她的自恋:
“奶奶,你认错人了。”
老太太一副急于否认的模样:
“谁是你奶奶,可别瞎叫,我儿子还没结婚,正处对象呢,你可别给他俩搅黄喽,我瞅着小张挺不错的,虽然比不上我年轻的时候好看吧。”
李文秀不想再当着巴太的面多扯,激将她:
“你不去厕所我可去了。”
奶奶急忙拉住她:
“这位小同志,先来后到你懂不懂,没家教!”
奶奶不知道,这一句她把自己也骂了进去。
巴太就在旁边忍俊不禁地偷笑。
有了老太太的这番插科打诨,他们之间的气氛也更轻松了一些。
李文秀目送着奶奶颤颤巍巍地进了厕所,巴太则转头望向窗外的雨幕,望了一会儿后,启唇说:
“小时候,我骑的第一匹马,阿克抱匝阿特,死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哭了三天呢。”
“阿妈死的时候,我哭了三个月。”
这次走出来,用了三年。
巴太质朴纯善,是个十分重情重义的人。
巴太转回来没有看向李文秀,垂着眸子低声问她:
“你去看过踏雪吗?”
李文秀攥紧了衣裙,摇了摇头,一滴眼泪砸落在她的手背上,她哽咽着终于把在内心中千回百转的三个字说出了口:
“对不起……”
巴太没有看见她摇头,但看见了那滴泪,伸出手用拇指将它抹掉,那一小滩盐水沿着指腹渗进他的皮肤里,血液里,流转周身,同他休戚与共。
他无比地想念踏雪,回来之后,却也还没敢去看过踏雪。
明明挂满马头的那棵大树是每天都能经过的地方,他却总是绕道走。
巴太的嗓音压着,带着轻微的颤抖:
“阿尔泰的风儿不会往回吹,额尔齐斯的河水也不会倒流。”
“我明白。”
“河水只能往低处流,人也只能往前面走。”
“我们哈萨克人相信万物有灵,他们都还在我的身边,我知道的。”
“我只是……害怕踏雪不原谅我呢。”
那件事发生后,自始至终,巴太都没有怪任何人,他怪的是自己,不该给李文秀骑踏雪,不该给张凤侠那把枪,这些都是他自己交给她们的。
李文秀含泪摇头,神情极为认真地对他说:
“我们谁都没有怪过你,踏雪也不会怪你。”
巴太抬起同样荡漾着泪光的眼眸:
“那这句话,也是我想说给你的。”
三年来,他们两个人都陷入了走不出来的自责泥淖,不知道如何面对踏雪,面对对方。
或许人生永远的命题,就是与自己和解。
从哀伤悲痛里走出来的路难行,那我们就相互搀扶,相互鼓舞。
没关系的,还有我懂你,我等你,我共你。
奶奶又颤颤巍巍地拄着拐杖从厕所里走了回来,眯起老花眼仔细打量他们两个,疑问:
“我三十八岁的时候就看见你俩在这处对象,我现在都四十八了,你俩怎么还搁这呢?有孩子了吗?几个了?”
李文秀如今和妈妈学了些应付老太太的本事,没理会她,只对她说:
“呀,你四十八啦?那《射雕英雄传》早就播完大结局了,你没赶上啊。”
“哎哟,不好!”
老太太加快脚步抡着拐棍回去,新的一集刚好开始。
李文秀在北京游历时,所租住旅馆的老板会变戏法,她跟着学了点皮毛,此时她不知从哪拿出一颗红色的糖果,放在手心里,攥起来哄小孩般对巴太说:
“如果这颗红色糖果变成了绿色糖果的话,就是踏雪原谅你了。”
“你有什么想对踏雪说的话吗?可以现在说。”
巴太定定看着她攥起来的手,用哈萨克语低沉而温软地说了些什么,眼睛里很快泛起了水光。
他说完后,李文秀装模作样念了句咒语,然后吹了口“仙气”,缓缓展开五指,只见手心里静静躺着的变成了一颗绿色的糖果,她将这颗糖递到巴太面前,说:
“看,是踏雪给你的礼物呢。”
巴太笑了起来,从她手里拿起那颗糖,指腹的茧子划过她的掌心,又惹起过电般的麻痒。
李文秀见他把糖揣进了裤子右边的口袋里,问:
“你不吃吗?”
巴太摇摇头。
不是不想吃,是舍不得吃,吃完了,就没有了。
奶疙瘩也是。
终于还是聊到了两人重逢后一直都避免提及的话题,李文秀借机问他:
“三年都没个消息,怎么忽然就想着回来了?”
巴太一瞬不瞬看着她:
“你不知道我为什么回来吗?”
“……我怎么知道。”
李文秀约摸知道,但怕自己又自作多情。
巴太喉结滚动了一下,嗓音磁沉:
“我已经失去了很重要的宝贝踏雪,不能再失去另一个很重要的宝贝了。”
“差点,你就嫁给一个别的汉人了嘛。”
李文秀当即反驳:
“什么差点!八字都没一撇呢!”
巴太蹙眉:
“八字……什么?”
李文秀乱回:
“就是我和他八字不合!”
巴太紧接着问:
“那你和我合吗?”
李文秀想了一下后说:
“我觉得也有点不太合。”
好像她总是在被巴太见证自己的倒霉。
或许是遇见他就用了太多运气。
民族、文化、八字,就算什么都不合,又有什么要紧,用她妈的话说:统统都是狗屁!
反正她就是爱上了他,认定了他。
人真是不经念叨,没多久,张凤侠采摘了半袋子的木耳归来,外面的风雨也小了很多,巴太没有了再赖在这里的理由,和张凤侠、李文秀都告了别,还和坐在电视机前的老太太大声说了句:
“奶奶,我爱你!”
便小跑着冲进了绵绵细雨里。
这两天正逢假期,之后,巴太依言,每天下班后都会从马场赶回来给李文秀送药膏,并亲自给她涂抹,直到她脚腕上的伤完全痊愈。
期间,奶奶又对着巴太说出了惊人名言:
“在古代武侠片里,你要是看了我家秀的脚又不娶她,我这个做长辈的就得杀了你。”
李文秀捂脸:
“……奶奶,你都看了些什么啊。好的是一点儿不记,专记这种封建糟粕啊。”
时不时喜欢装听不懂汉话逗弄李文秀的巴太,这个时候汉话倒是出奇地好,笑着对奶奶说:
“就不劳烦奶奶杀我了吧。”
李文秀脚好之后,这天,张凤侠差遣她去给苏力坦家送货,说之前已经预付了钱,现在货到了,给人家送去。
李文秀看着满满一筐的奶嘴,有点傻眼,思绪乱飞——
这么多!他家又添小娃娃了?可是托肯已经改嫁了啊,难不成……巴太有私生子了?!这是私生了一个足球队啊?
张凤侠伸手在她眼前晃晃:
“走什么神呢。”
然后三言两语就让她明白了,原来是买给刚出生的小羊羔喂奶用的。
李文秀心里有块隐形的石头落了地。
李文秀抱着那筐奶嘴来到苏力坦家,喊了几声,却没有人回应。
想来苏力坦外出不在。
院子里停放着一辆很新的摩托车,是巴太送给父亲的。
苏力坦已经学会骑摩托车了,虽然他还是更喜欢、更习惯骑马。
李文秀把那筐奶嘴在屋子里找了个显眼的地方放下,正要走,就听到某处传来些不寻常的动静,她顺着声音过去察看,发现巴太正在马厩里给马接生。
巴太看见她,开口说:
“文秀,你来得正好呢,能不能帮我下忙?”
李文秀想都没想就点头说好。
巴太抚顺着马隆起的肚子,道:
“帮我烧桶热水,再拿两条毛巾,到这边来嘛,谢谢。”
于是李文秀麻利地去烧水,找了个硬纸板使劲扇火,想要烧得更快一些。
等她双手提着满满一桶热水,肩上搭着两条毛巾回到马厩放下,就发现巴太手上都是血,那匹怀孕的母马瘫倒在地上,嘴里发出痛苦而有气无力的嘶鸣。
李文秀霎时被恐惧吞噬,仿佛一下子又重回了那段血色惨痛的记忆里。
明明是在初春的晴日,她却独自跌落进了一场晦暗的暴风雪。
不知过了多久,她隐约听见巴太的声音穿透层层风雪呼唤她:
“文秀,文秀!你看。”
刚出生的小马驹平安健康,正努力从地上试着站起来。
巴太用毛巾蘸热水给它擦洗了一遍身子后,才完整现出了它原本的毛色,这是一匹白色的小马,月亮一样的白色,像是巴太小时候骑的第一匹马,它还在李文秀刚来到彩虹布拉克时,头骨正正掉落到她怀里对她表示了另类的欢迎。
伟大完成妊娠的马妈妈也睁着眼睛看他们,好似在对他们流露出感激的目光。
李文秀眼眸里漾着清亮的泪水,与巴太相视而笑。
他们共同面对过死亡,而今也一起迎接了新生。
巴太俊眉朗目间蕴着温煦笑意说:
“你给小马起个名字吧。”
李文秀用袖子快速擦了擦眼泪:
“我吗?”
“嗯,李大作家。”
巴太露齿笑了一下。
李文秀仔细思考后,提议说:
“叫它……‘追月’吧,怎么样?”
“追风赶月莫停留,平芜尽处是春山。”
巴太没听太懂,但感觉是个很美的句子,温声重复了一遍道:
“追月,很美的名字。”
他看着那匹小马驹,像看着自己的孩子,而后抬眸看向李文秀说:
“把它送给你,好不好?在它被驯养得成熟之前,先寄养在我们家,你想见它的话呢,随时都可以来看它。”
“我爸说,你给我们家寄了很多钱,他还给你,你总不要,那就把这匹小马给你吧。”
李文秀原本要推拒的话哽在了喉咙里,刚来阿勒泰时,看到别的女孩子骑马,英姿飒爽,她羡慕得不行,也想拥有一匹属于自己的马,带她乘风自由来去,后来却又放弃了,因为她在某个睡不着的夜里,漫无边际而又认真慎重地设想过,还把这些思绪写进了文章里——
「假如我有一匹马,我能为它做些什么,才能真正得到拥有一匹马的乐趣呢?首先我得搬家,搬到城郊野地上盖房子,并圈起一个大大的院落。我还得在院子四周开垦出一大片土地,种上深浓茂密的草料。还得嫁给一个也愿意养马的人,最好他已经有养马的许多经验了。将来的孩子也得喜欢马。这样,我就得为了马永远留下来,永远地。……也就是说,除非我真正地爱上阿勒泰,决心永远生活在阿勒泰,否则我就永远不能拥有一匹马。」
但此时此刻,李文秀答应了。
她已经做好准备,可以拥有一匹属于自己的马了。
“追月~追月~”
李文秀开心得笑个不停,一声声唤着,不由自主变成了夹子音,已经有了慈母般的心态。
她凑近小马,问巴太,
“你看,我和我的小宝贝追月像不像?”
巴太仔仔细细比量了一会儿,回答:
“不像,你还是更像小羊。”
李文秀嘿嘿笑了笑:
“那也很可爱啊。”
然后她蓦地想起了,巴太曾经说过——
马没跟上来的话,不用去找,因为马聪明,而羊没跟上来是要去找的,因为羊,比较笨。
李文秀顿时又没了笑容。
笑容转移到了巴太脸上,他笑意吟吟看着她,心道:
幸好你这只小羊,还没笨到哪去,就算丢了三年,还是又被我找到了。
之后某天,李文秀吃完了饭,漫无目的地消食散步。
她只身行走在天地之间,远处是连绵起伏的雪山,近处是蓝绿色的幽谧森林,脚下是新碧的青草和缤纷明丽的花海……
阿勒泰有最为分明的四季。
李文秀漫步在这般折叠了时间与空间的四季交错之中,恍若误入了世外仙境。
湛蓝澄澈的天空上,绵密敦实的团团云朵从西往东,很低地,缓慢地移动着。
浩荡斑斓的大地上,随意散落悠闲吃草的羊群,同样从西往东缓慢地移动着。
谁是谁的倒影呢?
在繁茂山野间一处不起眼的地方,她还发现了几株很稀罕的剑鸢尾。
一只栖落在剑鸢尾花瓣上的棕色蝴蝶,似察觉到她的目光,扑扇翅膀,蹁跹起舞,李文秀跟着抬眸追寻,顺着它飞远的方向,看见了群山之中朝她而来的巴太。
那只棕色蝴蝶落在巴太的肩头上停留了一会儿,便往天边再次飞远了。
传说,死后的生灵会变成蝴蝶,来人间看看想念着的人呢。
踏雪就是一匹棕色的马儿。
城里人的乐趣是遛狗,巴太的乐趣是遛马。
此时的他骑着一匹黑的,牵着一匹白的,迢迢奔跑到李文秀面前,巴太身姿利落地下了马,拍拍身边的白色骏马,向她发出虚位以待的邀请:
“要不要骑?”
李文秀退缩犹豫:
“我……可以吗?”
巴太抬了抬眉说:
“不会把该怎么骑马忘光了吧?那你还怎么骑追月呢。”
于是李文秀努力克服自己的害怕、抵触情绪,可她手握住缰绳就开始不受控地颤抖,坐上马背就有种呼吸不过来的感觉。
现在的她有点像是当初在赛场上留下阴影的踏雪。
在青岛接受培训,上马的心理学课程时,巴太学到过这个专业名词:PTSD,创伤后应激障碍。
巴太看出李文秀的紧张和害怕,翻身上了同一匹马,坐在她身后,和她一起牵揽缰绳,在她耳畔沉声说:
“文秀,别怕,我在呢。”
李文秀做了几个深呼吸,点了点头。
巴太坚实温暖的臂弯,就是最可靠可信的安全带。
共同驾驭着马儿缓缓走了几百米,巴太柔声问身前人:
“还行吗?”
李文秀紧紧攥着缰绳,应了一声。
然后巴太带着她循序渐进地加快速度。
哒哒哒奔跑了一阵儿后,他们一同骑着这匹刚成年不久的马,路过了挂满老马头骨的那棵大树。
李文秀忽然切身感悟到了一首中学时学过的古诗,什么叫“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
阿勒泰有最生机勃勃的春和茂盛葳蕤的夏。
也能够包容化解一切的腐朽和告别。
李文秀从最开始马头骨掉到怀里时的害怕,到如今也真真切切懂得了巴太曾对她说的那句:
“没有巫术,只有怀念。”
她深切地怀念着其中的一匹马儿,便也感同身受地懂得了这一树马骨,究竟承载了怎样沉甸甸的思念的重量。
虽然尚不能勘破生死,但李文秀也能渐渐明白死亡的并不可怕。死亡不是断然的中止,而是对另外一场旅行的试探吧?
有些事情,突如其来,只能被迫地接受,然后用余生漫长的时间去独自消化。
有了面对死亡、接受死亡的勇气,也是她这几年间重要的成长。
「去爱,去生活,去受伤。」
分开的这几年,他们都努力自我愈合,从溃烂的伤口上忍痛生长出新的枝芽,变成了更好的自己。
李文秀越骑越找回了从前在马上的那种自由轻盈的感觉,好像自己灵魂中某些晦涩沉重的部分也永远地挂在了那棵大树上。
李文秀忽然不想让巴太带着她走了,她想和巴太并驾齐驱,并肩同行。
她的奶奶最喜欢看武侠片,妈妈名字里就带着一个“侠”字。
李文秀也想要成为自己的女侠。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李文秀已经在想象自己骑着成年的、训练有素的追月,参加古尔邦节的“姑娘追”,让巴太都追不上她。
巴太见她越骑越好,便去到了另外一匹黑马上。
自己全权掌握着缰绳,驾驭着的马儿的李文秀,纵身迎向无边无际的浩荡春风,此时的她,似乎达到了生命中前所未有的勇敢状态,又似乎以后还会更加勇敢。
骑马骑了个畅快回到家里,奶奶正目不转睛地看电视上的新闻播报,其实是在双目放空地发呆。
冒着雪花噪点的电视机里,说预计几天后会爆发特大地磁暴,阿勒泰有很大概率能看到极光。
于是李文秀和巴太约好了,到那天一起去看极光。
他们各自骑着一匹马,乘奔御风,仿佛能把所有烦恼全都抛到身后,再追赶不上他们,就这样一直私奔到天地的尽头。
蹚着月色一路向北,直到跑得人和马儿都累了,两人在一片视野开阔的平原上驻了马,等待着一场奇迹降临。
夜晚气温变得很低,李文秀穿着厚衣物也冷得直打哆嗦,哈了口热气搓手,看着广阔的天幕说:
“巴太,如果能一起看见极光的话,我们就和好,好不好?”
巴太看向她,重复了一遍:
“和好?”
李文秀以为他没听懂这个汉语词,向他解释:
“就是重新在一起。就是……就是我爱你,你不爱我我就死掉去。”
巴太笑了起来,悠悠开口:
“我知道,‘和好’的意思。”
“不过你对和好的解释我倒是第一次听说。”
“看来我要学习的还有很多呢。”
最后隐了没说的半句是——要靠你以后多多教我。
李文秀兀自气闷,知道还要问!
他们依偎在一起等了很久很久,身子都被夜风吹得冷透了,还是没看到一丁点极光的影子。
李文秀越等越绝望,又冷又困,不争气地红了眼眶,难道上天也不愿意让他们在一起吗,偏她还要嘴硬说:
“我只是,太冷了……”
巴太双手捧住李文秀的脸颊,轻轻摩挲:
“嗯,你脸都冻红了呢。”
“可惜这里没有羊粪蛋蛋。”
李文秀给了他一个嫌弃他煞风景的眼神。
“但是这里有我。”
说完,巴太敞开自己的羊皮大衣,将李文秀整个人裹进了他温暖的怀抱里。
羊皮大衣这东西真好,又厚重又不透风,而比衣物更暖热的,是巴太的体温。
李文秀的侧脸贴在巴太起伏有致的胸膛上,感受到怦怦悦动的心跳,还有他开口说话时传来的酥麻震颤。
“我不知道汉族是怎么样,在我们哈萨克族,和好是绝交不来往的两个人之间才要做的事,我们,不需要。”
“就算看不到极光也没什么关系的嘛,因为我已经找到了我生命中的月亮,我只看着我的月亮就已经足够了。”
最后一句他换成了哈萨克语,
“我清楚地看见你,Janem(我的命)。”
动听的情话消融在无边夜色里,巴太俯下身,轻轻摘下李文秀的眼镜,为她擦拭泪水,又温柔亲吻面前人泪湿的眼睛,而后将眼镜重新给她戴好。
下一秒,李文秀揪住巴太的衣领,踮起脚,主动吻住了他的唇。
两唇相触的那一瞬,穹顶的星空蓦地燃烧起来。
李文秀先是看到近在咫尺的巴太的瞳眸闪着奇异瑰丽的光彩,抬头一看,爆发的粉红色极光涨潮般铺天盖地向他们涌来。
极光本就稀奇,粉红色的极光更是极为罕见。
在哈萨克人眼中,彩虹是奇迹一般的存在。
而极光比彩虹更为惊艳难得,更似是神圣的神迹。
汉语里有这样一句话:
「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李文秀却想——
巴太,而你,是像极光一样的人。
你是天神对我的赐福。
没有人会不为眼前这如梦似幻的景象所深深震撼。
这是一场来自宇宙的盛大壮丽的浪漫。
就算从冰冷严谨的科学的角度上来看,极光又怎么不动人呢。
地球遭遇太阳风的超大爆发,地球磁场在保护地球时发生了特大地磁暴,于是人们看到了炫丽的极光。
漫天粉红色绚烂极光下,李文秀双手合握在胸前,虔诚祈愿,心道:
“巴合提别克,希望你永远做一个幸福的人。”
巴太也跟着用哈萨克族的方式郑重许愿。
李文秀忍不住偷瞄他,八卦地问:
“你许了什么愿望啊?”
巴太坦荡回答:
“希望我的心上人可以过得幸福。”
李文秀故意说:
“要是你的心上人的幸福里没有你呢?”
巴太仍然清澈地笑着:
“那我也是愿望成真了啊。”
看完极光回程的路上,李文秀送给了巴太一个礼物。
是两枚子弹穿成的项链,她和巴太一人一条。
这两条子弹项链,说起来也算“大有来头”。
几年前,在李文秀的父亲安眠的仙女湾之畔,由巴太的父亲开的枪,打死了两匹野狼,救下了张凤侠和李文秀母女;之后,张凤侠去到仙女湾纪念李父时,用刀把苏力坦打狼的两颗子弹撬了出来,分别钻了眼,拴上绳子,做成了项链。
牧民们的猎枪早都已经全部上交了,也不被允许打猎了。
或许,这也是这片大地上的最后一个猎人,射出的最后两发子弹。
张凤侠做了这两条项链,本想和有情人当个定情信物,可惜她遇人不淑,还没戴到那个男人的脖子上,就发现他根本不值得。
后来,李文秀漫无目的散步时偶然捡到了这两条被母亲丢弃的项链,自己悄悄收藏了。
现在,李文秀把其中一条子弹项链亲手给巴太戴到脖子上,说:
“就当是,父母一辈对我们两个的祝福和庇佑吧。”
巴太眼眸晶亮地点了点头,嘴角翘起笑容,也为李文秀戴上了。
李文秀拿自己胸前的子弹碰了碰巴太胸前的:
“没能做成我妈妈的定情信物,做成了我们的,我觉得也很好。”
巴太眨了眨长睫:
“定情信物?你和我不是,早就定情了吗?”
惹弄得李文秀跟他嬉闹了一番后,巴太对着仙女湾的方向双膝跪地,认认真真结结实实磕了个头。
等巴太起来,李文秀牵握住他的手,在心里说了句:
“爸爸,我想,就是他了。”
张凤侠好像永远闲不住,天气彻底转暖之前,她提出想要全家一起去滑雪。
李文秀来了阿勒泰这么久都不知道这里还有专门的滑雪场。
张凤侠也很吃惊她竟然不知道:
“阿勒泰可是人类滑雪起源地呢!”
最是潇洒的张凤侠说走就走,一家祖孙三口还拐带上了苏力坦、巴太,一起坐大巴车去往滑雪场。
来自东北的奶奶却因为年纪大了格外怕冷,但来到滑雪场后肉眼可见地开心,就仿佛回到了她的家乡沈阳。
张凤侠身为江苏人,滑雪滑得意外的好。
李文秀惊奇赞叹。
张凤侠淡淡笑着说:
“跟你爸回东北老家时,你爸教过我。”
李文秀也有着东北人的基因,穿上滑雪板,就好似血脉觉醒般,很快就学会了怎么在雪上前进、刹停、转弯……
而巴太小时候就在雪山上滑野雪,平衡力很好,如今穿上了专业的滑雪设备,也上手得顺畅。
苏力坦起初不愿意尝试双板滑雪,但在张凤侠热情到有点烦人的盛邀下,也终于肯穿上起来试试。
奶奶坐在旁边的休息区,吃完了烤地瓜开始啃热玉米,看着他们滑,一个人回忆起自己的青葱岁月,那时候,她在冰雪上矫健优美的身姿,迷倒的小伙子简直数不胜数。
在低处的缓坡滑了几个来回,李文秀提出想要挑战一下更高难度的滑道,于是巴太跟随着她一起乘缆车上到雪山高处。
滑下来的路上,不时会遇到陡坡,巴太放不下心,频频回头看李文秀,却没注意到自己的前方不远就是断崖。
那个断崖还刚好在他的视线盲区,从巴太的角度看过去前方是一片雪白的坦途。
但李文秀的视角是可以看见那个断崖的。
李文秀急忙挥手冲巴太大声提醒,但呼啸的风声吞噬了一切,巴太听不清她在说什么。
李文秀心急如焚,电光火石之间迅速猛蹬了几下滑雪板,抢先以极快的速度滑到巴太前方,而后猛地刹停张开双臂,竟打算以自己的肉身拦下他。
耳畔是尖锐急啸的寒风,前方李文秀的脸在巴太震颤的瞳孔中迅速清晰、放大,一句“危险!”还没说完,巴太已经结实撞进了李文秀的怀抱中,高速惯力使两个人猛扑到雪地里,紧抱着滚了数圈,才终于在断崖边缘堪堪停住。
可以说是劫后余生的两个人,在周遭飞腾的雪沫中共同大喘着气。
半分钟后,巴太从李文秀身上起来,反应过来刚刚发生了什么,又是急切愤懑,又是气怒懊恼,难得现出疾言厉色地说:
“刚才多危险啊!李文秀,你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万一你没能拦住我呢,你可能就会陪我死在这里!”
李文秀头发凌乱,左边的眼镜片碎了数道裂纹,她紧紧抓着巴太的胳膊,好像怕一松手他就消失不见了似的,她同样庆幸不已也后怕不已,气喘吁吁,又哭又笑地说:
“这算不算是,我救了你一命?”
“巴太,我们扯平了。”
三年前,巴太用踏雪的命救了李文秀一命;
三年后,李文秀赌上自己的命救了巴太一命。
也不知是还清了还是纠葛得更深了。
经历这么一遭,他们不敢再去雪山深处滑了,陪奶奶坐了好一会儿,吃了点东西补充体力,才又开始只在下面相对和缓的雪坡上慢速滑着玩。
一直玩到夕阳西下,日照金山。
碎裂了一只镜片的眼镜勉强还能用,但终究戴着不舒服,休息时李文秀就把它取下来。
摘掉坏了的近视眼镜后,李文秀的世界变得一片模糊,可巴太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却仍旧在她的眼前无比清晰,他微笑的弧度,他皱眉的斜角,他说话时的模样,所有细节都刻骨铭心一般。
李文秀会心笑了起来,对着眼前之人说:
“巴太,我清楚地看见你。”
对着极光许愿也太灵了,李文秀觉得现在的自己幸福得简直像做梦一样。
在融融落日的暖金色光芒里,李文秀圈抱住男朋友的精壮腰身,脸埋进坚实温暖的胸膛里,瓮声瓮气问:
“巴太,那你这次,会爱我多久呢?”
巴太有力的臂膀温柔回拥着她,嗓音像马奶酒般酥沉醇厚:
“这次?没有这次啊,一直爱着的嘛。”
“爱到,阿尔泰神山上的积雪全部融化的那天吧。”
世界明亮,大地深远。
亘古的阿尔泰山脉于人类存在之前就巍峨屹立着,莽莽群山绵延起伏了多久 ,终年不化的积雪就如头纱般倾落覆盖了多久。
天若有情天亦老,山雪相伴共白头。
你我的爱情若一定要有一个期限,那便,自太古至永劫。
(彩蛋是一些巴太视角)
【巴太x李文秀】过重山
是短剧《我的阿勒泰》巴太和文秀的同人饭。
其中标序号的部分都是李娟老师散文集中出现过的内容,就扩展一些拿来写了。
大碰瓷了给李老师道歉私密马赛🥺
01
冬天实在是太冷了。
来商店买东西的小孩子左右鼻孔挂着长短不一的鼻涕,清脆地吐出并不标准的哈语词。接二连三的,我越听不懂越屏气凝神去专注地听,结果越晕头转向,只好搬出我妈,“张凤侠!”
我妈夹着缝到一半的马甲花样走过来,抓了糖果瓜子杏仁干塞满小孩的衣服口袋。他转身要跑,我眼疾手快拦住,黑白分明的眼睛望着我,怯生生地。
他没钱。一块钱而已,我指着给酒鬼们喝酒增添的长条桌椅,“坐着吃完再走吧,暖和暖和。”我听不懂他的哈...
是短剧《我的阿勒泰》巴太和文秀的同人饭。
其中标序号的部分都是李娟老师散文集中出现过的内容,就扩展一些拿来写了。
大碰瓷了给李老师道歉私密马赛🥺
01
冬天实在是太冷了。
来商店买东西的小孩子左右鼻孔挂着长短不一的鼻涕,清脆地吐出并不标准的哈语词。接二连三的,我越听不懂越屏气凝神去专注地听,结果越晕头转向,只好搬出我妈,“张凤侠!”
我妈夹着缝到一半的马甲花样走过来,抓了糖果瓜子杏仁干塞满小孩的衣服口袋。他转身要跑,我眼疾手快拦住,黑白分明的眼睛望着我,怯生生地。
他没钱。一块钱而已,我指着给酒鬼们喝酒增添的长条桌椅,“坐着吃完再走吧,暖和暖和。”我听不懂他的哈语,他却听得懂我的普通话,吸溜着鼻涕坐下吃杏干。
张凤侠说,是因为我离开这片土地太久了。
逃离什么似的,挂着石膏孤身一人离开那仁,却也寻找到新的生活。汇款单攒了厚厚一沓,攥着它仿佛找到回来这里的勇气。
张凤侠说苏力坦不要我的钱。他可以不要,我却不能不做。我长长地叹气,萎靡地趴倒在透明的玻璃柜台上。
吃糖的小孩看着我,眼珠儿透亮澄澈,黑沉沉的,干净极了。巴太漂亮年轻的脸就这样理所应当地浮现在眼前,同样浓密的眉毛,纤长的眼睫,温和多情的眼睛。
时至今日我仍然清晰记得他被苏力坦扇巴掌后努力装作若无其事却忍不住委屈的神情,睫毛湿润,水雾蒙蒙,美丽的脸却变得寂静而哀伤。那时我才十九岁,羞涩却大胆,触碰那些暗红色的指痕。巴太读懂我的心痛与怜惜,于是我收获到世界上最纯真最珍贵的表白。
三年已经是足够长的时间跨度,如果不是再一次相遇,这个哈萨克男孩在我漫长的生命中经过一次又一次时间的冲刷打磨,会慢慢变淡,最终凝固成一道永恒的影子。
02
近年来牧场上的汉人越来越多,汉族的新年变成所有人聚会的日子。除夕夜电视信号太差,雪花点和画面交错出现,相声节目听一句断一句,偏偏都断在逗哏上,一晚上停下来灌了满耳朵“哎!”“嘿!”“您猜怎么着?”
张凤侠出门踹了两脚天线锅(1),电视机索性罢工,连雪花点都没有了。初一早上想看看重播,这回断在捧哏上,好歹听了个全乎。
外头下了大雪,寒风呼啸而过,有小孩子攒了雪球砸到我家玻璃窗上,“嘭”的一声。我追出去,他们大笑着跑开,厚厚的积雪上留下杂乱的一对对脚印。
出来了就不想再回去听那让人昏昏欲睡的节目,我找到一块干净簇新的地方,两手插进去,大把拢起雪堆,拍实,又继续团小雪球做雪人脑袋……蹲得太久,从雪地起身顿时眼冒金星,站也站不稳了。
摔进雪里不疼,我仰面朝天直接躺下,凉丝丝的雪粒顺着衣服领子划进脖子里,我终于感觉到冷,两只手已经冻到失去知觉。
挣扎着坐起来时视野里忽然出现一只手。
在牧场上生活过那么久,已经对忽然出现的陌生人失去防备心。我握上去,被一股巨大的力量猛地提起来。那只手实在有力,我心说他简直能把我从牧场抡飞回乌鲁木齐。
我正胡思乱想着准备道谢,却发现好心人面带微笑,静静地注视我。
是巴太。我一时失语。
昨天零点,最后一根焰火燃尽,绚烂的火花坠落在无边夜色中时,巴太牵马走来。
他长高了,变得更加结实健康。
人群中他捕捉到我的目光,被设想过一万次重逢的场景都不如此刻更令人心擂如鼓。
“文秀。”
他缓步而来,以熟悉的口吻叫出的我名字。我来不及回应,人群中已经爆发出阵阵欢呼,洪流一般纷纷涌向巴太。
先是同他交好的年轻人,随后是女性亲属,最后是苏力坦。他们围着巴太拥抱,将人密不透风地裹在中间,像欢迎国王凯旋。
我隔着他们远远看着因高大而格外突出的巴太,对他颔首示意。
巴太被簇拥着回家,托肯却逆着人群来拉我,“文秀你去呀,你傻站着干嘛在这里!快去,文秀!爸爸家里做抓肉,一起去,走了!”
我谢绝托肯的好意,她水润的大眼睛里流露出不解,嘀咕着噢呦搞不懂你们汉族丫头离开了。
我扶着奶奶回房子里,却发现张凤侠不见了。我问奶奶我妈呢,奶奶伸手一指那喧闹着远去的人群,“吃肉去啦!”
于是三年后的第一面,我甚至没跟巴太说上话。
“你不冷吗?”
巴太突然说话,打断我的思绪。我沾着满身雪花,半长的头发湿漉漉地贴着脸颊,摇头傻笑,跟没有眼睛鼻子的半成品雪人如出一辙的狼狈。松开我的那只手又重新握上来,两相对比下,巴太体温简直有了高烧的效果。
我惊讶地回握,“你手好热!”
“是你冻太久呢。”
巴太拉着我往回走,我转头看雪人,有点依依不舍的意思。
“先回去穿件衣服再来,你的脸通红了。”
不说还好,他一提,我冷得都快牙齿打颤,偏偏巴太走得不缓不急……最后变成我拖着他在雪上大步狂奔。
一气跑回小卖部,张凤侠惊奇地瞧着我,问我被狼撵了呀,我哆嗦着把棉衣帽子围巾通通往身上裹,只露一双眼睛出来。
我冻透了,缓了好一会儿才停住颤抖。
张凤侠在跟巴太聊天,问他青岛是什么样子,工作待遇好不好,有没有遇到漂亮姑娘——我顿时紧绷起来,若无其事地给自己倒了杯热水喝。
巴太慢慢地回答她,青岛嘛很大呀,海边美得很,就是夏天太热啦……工作很好,同事都对他好,带他出海打鱼,吃鲅鱼饺子……姑娘呀,嗯……他说到这里停住了,不知有意还是无意,眼神飘过来。
我收回目光,灌水,一口滚烫的热水烫得我眉毛飞出房顶,舌头和上牙膛通通麻掉。
“没认识姑娘呢,”巴太笑笑,“工作太忙啦。”
刚刚的交谈里,巴太的普通话听起来口音轻了不少,只是还跟以前一样,喜欢说语气词。
张凤侠横我一眼,敲敲桌子,“只顾着自己喝,不给客人倒水的?”
我抱着暖瓶,翻出一只玻璃杯倒上水推过去。
巴太端起杯子又立刻放回去,疑惑地看着我,“不烫吗?”
“烫啊,”我说,“你慢点喝。”
巴太的表情更古怪了,“那你刚才,”他学着我的动作一仰头,“一口就喝掉了。”
他看到了。
我平静地胡说八道,“对,我喜欢喝烫的。”
巴太靠着玻璃柜台喝完水,“还去堆雪人吗?”
我已经把雪人的事儿忘干净了,“你想去?”
“我?”巴太眨眨眼,又笑了,“我想吗?……可能,我应该是想的。”
我偷了张凤侠两颗蚕豆和一根火柴,带着一身厚重的装备出发给雪人安上眼睛和鼻子。巴太跟在我后面,突然轻轻扯住我的辫子,“头发长长了。”
“你的剪短了。”
我侧身打量他。
巴太的头发理得短短的,独属于少数民族原始的、野性的气质被三年的城市生活消磨掉好多,只有略长而柔顺的刘海看得出往日温和柔情的模样。
“城市里工作,不喜欢我们留长头发,只好剪掉了。”
“还回去吗?回青岛。”
“不去了。”巴太停住脚步,望着很遥远的地方,又转过头看向我,“游牧民族,最终还是要回到牧场上的。这里才是我的家。”
03
当牧场的积雪融化,河流上的碎冰浮动时,我和巴太之间由时间和往事筑起的高墙也似乎坍塌了一点。
万物复苏的季节,托肯抱着一盆衣服来找我一起洗。我跟她一起往河边走,托肯神秘地要给我看个好东西。
托肯是整个草原上最可爱的姑娘,她就是这样带我走进阿勒泰,给我分享这片土地赠与这个民族的一切。但这次,她给我看的好东西颇具现代色彩——是一块崭新的搓衣板和立白牌的洗衣粉。
我俩放声大笑,托肯说县城里什么东西都有,朝戈给她买了洗衣机,不过她总担心那东西不如手搓得干净。
我问朝戈对她好不好,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妈的托肯依旧是一脸少女的娇羞表情,嗔怪地瞪我,叫我不要问,又轻轻点了头。
刚化开的河水还是冰凉,我和托肯洗完衣裳,四只手像又红又肿的萝卜,两个人合力拧干湿衣服,搭到晾衣绳上还是滴滴答答地滴水。托肯说这次是来找我告别的,孩子们马上开学,过几天要回城里了。我说记得给我打电话,托肯叫我得空去县城找她玩。托肯又问,你什么时候回去上班呢?要不是托肯,我差点忘了自己是有正经工作的。假期在牧场玩得忘乎所以,以为自己又回到无业游民的身份。但刘老师迟迟没打电话叫我回去,我说这要看领导安排的。
托肯又抱着一盆水淋淋的衣服回去,我想等它们再干些。坐在河边吹风,已经闻到春天的味道。
草原上人烟稀少,因此马蹄声格外鲜明。巴太的身影出现在不远处的山坡,羊群像天上落下的云团,从半山腰滚落。
他看见我,压低身体策马奔腾,马蹄声渐近,放缓。剩下几步路,巴太一跃而下,牵着马走来。是除夕夜那天的黑马,额头上有星星点点的白色斑纹。
“托肯刚刚回去。”我说。
“我看见她走才来。”
巴太回头跟马儿低语了什么,我一点也没听懂,就见他拉着很正式地给我介绍起来,“文秀,这是我的朋友珍珠。你跟他问好。”
复杂的情绪汹涌而至,甚至有恐惧。血红色仿佛再次充满视野,我下意识后退,巴太却攥住我的手腕,“别怕,文秀,不要怕。”
珍珠垂下头,小幅度地蹭上我僵在半空的手掌。黑马美丽沉静的眼睛跟他的主人如出一辙。手下的皮毛光滑粗糙,却很温暖。巴太把牵马绳递给我,“你牵着它。”
他不管不顾地往我手里一塞,转头去摘我那些湿漉漉的衣服。我和托肯龇牙咧嘴也拧不干的衣服(2)到巴太手里轻轻一攥就流出好多水,他手背上的静脉微微凸起,延伸到手臂内侧,消失在挽起的衣袖里。
我这才发现他穿了一件做工精致的丝绸衬衫,外面是绣着暗纹的马甲。巴太英俊漂亮是我很早以前就意识到的,但明显用心打扮过的巴太,俊得有些出人意料了。
他把那些衣服放进盆子抱起来,“回去吗?我有事跟你说。”
如此相似场面和对话,我很难不紧张。好在珍珠比踏雪热情亲人,先我一步察觉主人的意思,慢悠悠地朝巴太走去,于是变成我被手里的缰绳牵着走。
“后天爸爸要办拖依,庆祝我回来。大家都来,你来吗?”
“来。”
急急答应下来,我才想起万一刘老师临时叫我回去可如何是好。巴太见我答应后又犹豫,蹙起眉毛,“怎么呢,你要反悔?”
“没有,”我解释,“我是担心突然有工作。”
“你有写出好文章吗?”
其实三年里陆陆续续发表过零星几篇散文,登在不同期刊上,也算不得写出什么成就。我斟酌着回答,“不算好吧,但还在坚持写。”
巴太看我一眼,吐出一句哈萨克语。
“什么意思?”
“说谎。”巴太说,“我买到了你的书,在青岛。”
“我的书?”我惊讶极了,“我怎么都不知道自己出书了?重名的吧?”
“不是的呀,”巴太有点急,“就写我们阿勒泰的,写你们的帐篷漏水,用塑料袋子接水,还有女人们在澡堂里唱歌,小鸟牌香烟……”说到这里他停住了,声音变小,“还有舞会。我看到了,你写我呢。年轻,漂亮——”
我羞疯了,跳起来捂住他的嘴,“别说,别说。”
“是你写的吧?文秀,”他拉开我的手,“李文秀?在好多杂志上。”
“……那不叫我的书。是我的稿件,好多人投稿给刊物,不同的人的文章被刊登发表。”
“你实现梦想了。”巴太肯定地看着我,语气里有赞赏,“你成为作家了呢。”
“还在努力中嘛……”
珍珠陪我们沿着河谷走了很远,像当年的踏雪一样。
我遇见巴太的同时遇见踏雪,我们分吃同一个苹果,我骑过的第一匹马也是踏雪。因为是第一个,是最开启对这种动物所有认知的那个,所以再见到其他的马儿,也总是想起踏雪的样子。
不知道巴太是不是同样怀念踏雪,我们从未提起这个名字,像盘桓在我们之间、永远无法消除的沟壑、无法愈合的伤疤。我们聊过三年来各自的生活,各自的变化,也知道对方未来的人生将去往何方,却独独跳过那具有转折意义的节点。
十九岁的我认为应该向巴太道歉,尽力弥补,可如今却明白命运无常,造成一个悲剧的原因是如此复杂,是一系列的因果关系的叠加。
我们已经走了太远,回首张望,发现走过的路已经模糊不清。
“走错方向了,巴太。”我拉住他,“已经走过小卖部了。”
“我知道,我知道。”巴太深吸一口气,故作轻松地,“跟我去见一个老朋友,好不好?”
几乎瞬间我就明白了他的意思。这是那棵树的方向——挂着踏雪马头的方向。
巴太是有意带珍珠来找我的,他故意带我走这条跟踏雪走过无数次的路。总要面对的,那落满灰尘的,被尘封的一页。总要直面它,亲手翻过它,像翻过生命中起伏绵延的一山、又一山。
一路无话,巴太伸手过来,我把牵马绳给他,他连着牵马绳一同,牵住我的手。这是一个令人安心的举动。
远远的一点白色虚影在视线中逐渐清晰,被风化侵蚀的马头只剩下骸骨。第一次来到彩虹布拉克,从天而降的马头和奔涌而过的羊群险些把我吓疯,而这一次注视着巨大的骸骨只觉得怀念和难过。
我从一个冒失的外来者变成这里的一员,这片土地上的生灵与我产生联系,上演着只属于我们的故事。
巴太从怀里掏出个苹果放到骸骨下面,“踏雪,我回来了。我一切都好,只是很想你。”
他摩挲着骸骨,抬头与它额头相贴,“谢谢你带给我的快乐的记忆,我的朋友。”
也许是为了我理解,巴太用普通话讲完才用哈语又念了几句话。像是祝福祷告一类。
“怎么哭了?”
我疑惑地摸脸,才发现两行眼泪都挂在下巴上。巴太翻遍口袋也没有找到纸巾,粗糙的指尖抹掉我的泪水,“别哭,文秀。它会伤心的呢。”
我擦干净脸,努力踮起脚搂住踏雪。
我好想你。
“事情总会过去的。”巴太的手掌覆上我的发顶,轻柔地揉搓着,“没人怪你。这是踏雪的命运,是上天的旨意。我们无法违背,只能面对。像你文章里写的,去生活,去爱,去受伤。这是命运赐予我们的伤痕。不要再给爸爸寄钱了,也不要再自责了。”
“只要我们一直想着踏雪,它就永远活着。活在我们的记忆里。”
04
三年来攒了一点钱,在参加拖依时终于不用朝别的姑娘借裙子穿了。草原平坦宽广,一望无际,绿色海浪中亮起星星点点灯光和跃动篝火的地方就是舞会的中心。
库兰远远地呼唤我的名字,一个团子似的黄头发小姑娘抱着她的膝盖啃手指。我抓了把葡萄干塞进她的口袋,“这是你的女儿吗?”
“是的呢,叫阿伊娜。”库兰提起小家伙夹在胳膊底下,圆润了许多的脸上泛起幸福的红晕,“叫阿姨好,宝贝。”
阿伊娜含着葡萄干嚼得口水都流下来,浅棕色的眼睛又圆又亮,懵懂地望着我。
我亲亲她软乎乎的脸蛋,就听到有人大叫,“文——秀!”
巴太哒哒哒跑来,跟库兰打了招呼就抓着我,“爸爸找你。”
我心里一紧。我至今记得仙女湾他的飒爽英姿,颇觉敬畏。
我不安地跟着巴太,“你爸爸找我什么事呀?”
“好事呢。”
苏力坦一个人在帐子里,长条桌子上摆着各种吃食和酒水。见我们进来,招手叫我们过去坐。巴太欲走,被我反手一把按住。
巴太小声说爸爸只说找你,我也小声说,“我听不懂嘛,你留下来翻译。”巴太知道我又胡说,两相对视,他妥协,跟着我坐下。
我跟苏力坦恭敬地点头,用哈语问好。这位年迈的老人肉眼可见地苍老许多,帽子下的两鬓藏不住日益见多的白发。
看得出他不擅长跟小辈寒暄,简单地问过近况后,一个厚实的信封被递过来。
我认得上面的字迹——是我的字。
“爸爸说,你寄过来的钱一分不少,都在这里。你拿回去吧,他不需要。”
“我知道您不需要,这只是我的一点心意,也没有多少。请您收下吧,送出去的东西没有往回拿的道理。”我小心翼翼地,“也当这么多年,您对我们一家的照顾。”
巴太不翻,不赞同地看着我,嘴巴微微抿起。我戳戳他的胳膊,无声催促。
巴太叹气,飞快地翻译给苏力坦。苏力坦立刻皱眉,脸上有不满,凶巴巴地讲,在这里生活的人都会互帮互助,没有对谁特殊照顾一说。
巴太不等我出声,直接替我收了钱,一手拿钱一手拉起我,跟苏力坦一点头就推着我出去了。
“收好哦,不要再说别的了。”巴太把钱塞进丢在一堆的其中一只挎包里,“再说爸爸要生气了。”
我刚要开口,又被他打断,“你再说我也要生气呢。”
“……不是,我是想说,”我捡起另一个绣着小羊图案的毛线背包,“这个是我的包。”
舞会在说话的功夫已经开始了,今年弹琴的是库兰和她丈夫。明亮的节拍清晰又熟悉,漂亮的衣裙在草甸之上,自由热烈的舞步交错穿梭,比灯光更耀眼的是情人眼里闪闪发光的浓稠视线。
我向巴太伸出手,是一个邀请的姿势。
巴太愣住,嘟囔着明明是小伙子该做的,却还是将手搭上来。熟识的或陌生的脸庞围绕着熊熊篝火走来走去,食物的味道和姑娘们裙子上的香气交融,令人头晕目眩的不止充满激情和喜悦的气氛,还有眼前柔情万分的双眼。
其他人兴高采烈的面孔变成模糊不清的抽象画,唯有巴太高挺的鼻梁,深邃的轮廓依旧清晰。他托着我的背随着音乐旋出一个又一个圆满的圈,我脸热得要炸掉,宽广的空间好像被压缩得很小很小,让我呼吸不畅。
“刚刚你爸爸给我的酒,是多少度的?”
巴太歪头想了想,“三十八度大概?不到四十。”
闻言头更晕了。
巴太问我一句什么,嘈杂得根本听不清。他只好低下头贴近我耳边,“怎么又搞得脸通红?”我后仰脑袋,努力镇定,反问他你猜呢,他贴得更近,说这就醉了?眼里有调笑的意思。
酒壮怂人胆,我退无可退,便恶劣地笑起来,不要脸皮一样说不是呀,这是害羞的,心上人这样抱着我,我害羞死了喔。
人不要脸确实无懈可击,巴太果然被噎住,老老实实继续转圈去了。
“在青岛就学这个?跟大城市的人学来怎么逗弄姑娘?”
巴太虽然普通话不利索,但脑子是清楚的,立刻反击,“你在县城里学得也不差嘛。”
一曲结束,我实在晕得不行。什么破舞,转个没完,像两只大风车似的吱嘎吱嘎。
巴太问我不跳了?我说转圈没意思,头晕得很。巴太说我以为你喜欢转圈呢,第一次来玩,就一直跟托肯转圈,像个发了疯的陀螺。
我俩走到远离舞会中心的地方,席地而坐。
“那天我是在生气。”
巴太啊了一声,“为什么?生气。”
“我以为你要和库兰结婚。”我第一次跟巴太说起这些,“托肯带我去看新娘子的裙子,我在帐子里听到他们说你要跟库兰订婚。”
“喔——”巴太点头,笑起来,“你吃醋啊?那天你吃醋,不高兴了。”
“对的呀。你说要告诉我一件事的时候,我真想把你嘴巴缝起来。”
巴太有点惊恐地捂住嘴,小声点评,“凶悍。”
“那你怎么不直接问我?”他又说,“这些你以前都没跟我说过呢。”
“喜欢你的时候,不好意思说这些嘛。”
巴太沉默,好一会儿才低声问,“现在好意思说了,是因为不喜欢我了?”
我一时没能理解这是个什么逻辑,把刚刚两句话仔细想了想,心说逆向思维是这么用的?好吧,大概我的话确实有歧义,只好解释说当然不是啦,当时是年轻,小姑娘矜持么,害羞么,心事不好直接讲。这都过去那么久,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了。
“可你还是没说喜不喜欢我了。”巴太仰面躺下,有点哀伤的样子,“你不一样了,文秀。你以前看着我的时候,眼睛里亮晶晶的,像星星一样。可你现在看着我,没有星星了。”
一个好高深的话题。
我没办法说三年后的李文秀跟三年前的李文秀对巴太的感情是一成不变的。十九岁的李文秀没有遭遇过重大的挫折磨难,没有直面生死的恐惧,没有品尝过愧疚的滋味,她足够勇敢,张开双臂拥抱生活给予她的一切,满心想着爱情的事,所以那第一份怦然心动显得如此可爱热烈。
巴太的变化也很大,三年前的巴太只会在踏雪跑开时丢下李文秀追马,但如今的巴太已经懂得在李文秀不安时紧紧握住她的手。
变化有好的,也有坏的,没办法拒绝,只能接受,面对,适应它。但现在,巴太想听的不会是这些玄而又玄的“变与不变”的命题,他只需要我坚定地告诉他,依然喜欢他,像三年前跟他奔跑在河堤上的李文秀那样。
“我一直很想你,三年来,每一天都是。”
我抚摸上巴太长长的刘海,像小马的鬃毛一样光亮粗硬,“我期盼在阿勒泰某个角落与你重逢,又害怕这一天到来时,你还没有原谅我。”
“我从来没怪过你,我只是需要时间消化踏雪的事情。”
“我明白。这一篇需要我们共同面对,然后翻过它,像爬过生命中的高山一样。翻过它,才能放下它,有新的开始。也许我们可以从明天起,有新的开始。”
巴太坐起来,纯净黑亮的眼睛盯着我,“为什么不从现在开始?”
我沐浴在他沉甸甸的目光,俯身上前。
05
刘老师是我的贵人,他总在特别合时宜的关键点出现。比如当年我心灰意冷时,他极大地肯定了我的文字。比如,那天晚上我差一点点就亲上巴太的嘴巴时,他打来了电话。
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我俩被刺耳的彩铃声吓了一跳,然后手忙脚乱地接电话。
刘老师叫我明天回去上班。
巴太背对我坐在一边搓头发,有点生闷气的样子。我笑了他好一会儿才道歉,说真是对不起,我领导好没有眼色,这种时候打什么电话呢,巴太说他叫你明天就回去!明天!他干嘛不现在就让你走呢!我抱住他搓得乱糟糟的脑袋说理解一下嘛,巴太,理解万岁……
“什么时候休假?”他从我怀里探出头,又是受了天大委屈的表情。
“周末!”
大不了买周五晚上的火车票,坐五个小时再到客运站倒车回村子里,借一匹马骑回来……
“那周六还是周日呢?”
“周六晚上吧?这得看有没有车到牧场来呀。”
巴太点头,很慷慨似的一摆手,“周六晚上我在小卖部等你。”
我答应下来。
“去工作吧,要多写文章。”
我点点头。
“多写写我呢。”
我继续点头。
“有空打电话回来。”
我说好的呢,还有什么要求?
巴太贼似的瞄一眼我的脸,又瞄一眼,“刚才……还没……”
有点那么心照不宣的意思,我利索地关掉手机丢得远远的,朝巴太张开双臂,“来。”
尾声
牧场的生活确实赋予我很多创作的灵感,而巴太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篇文章拿给刘老师审阅时,他正啃一只酥脆金黄的炸鸡腿。
虽然我的桦树皮草稿上留下两个油油的手指印,但好在它顺利发表了。
这是一篇写给巴太的文章,希望巴太和读到这些文字的所有人,都拥有直面生活苦难的勇气,接受它,翻过它。
去生活,去爱,去受伤。
【启书/强婷春分24h|11:00】错位
上一棒:@pannnaijiaa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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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人称,高启强视角。
这年我三十一岁,需要再次融入家庭。
我的第一个家与眼前这栋奢华现代的别墅相比,就如同街后的废弃工厂与京海市的政府大楼。常会让我感到惊讶,这样两栋建筑居然存在于同一个时代。
我在旧厂街的家破旧又拥挤。在我的孩提时代,我也曾睡在主卧中,躺在父母的中间,一边是爸爸散不去的酒精味,一边是母亲身上像是肥皂夹杂乳香味的气息。我喜欢靠在妈妈怀里睡觉,她是香的软的安静的,不会在深夜突然发难拽着我头发把我丢到屋外的。
再到后来妈妈的肚子就大了。
傍晚时分她还来...
上一棒:@pannnaijiaaaa-
下一棒:@鹿芒
第一人称,高启强视角。
这年我三十一岁,需要再次融入家庭。
我的第一个家与眼前这栋奢华现代的别墅相比,就如同街后的废弃工厂与京海市的政府大楼。常会让我感到惊讶,这样两栋建筑居然存在于同一个时代。
我在旧厂街的家破旧又拥挤。在我的孩提时代,我也曾睡在主卧中,躺在父母的中间,一边是爸爸散不去的酒精味,一边是母亲身上像是肥皂夹杂乳香味的气息。我喜欢靠在妈妈怀里睡觉,她是香的软的安静的,不会在深夜突然发难拽着我头发把我丢到屋外的。
再到后来妈妈的肚子就大了。
傍晚时分她还来不及换下厂服,就得扶着腰开始淘米做饭。她的行动迟缓,不如从前那样麻利,这往往会让她遭到爸爸的辱骂,有时是不轻的一巴掌。
那时我心疼她的辛苦,开始在放学后替她去菜场买菜,再急匆匆赶回家里,踩着小板凳学着她的样子洗菜煮饭。
现在想来,我与菜场的缘分原来这么早就有了。那我当时为什么不去做个菜贩子,一身菜叶子味也好过满身鱼腥,白瞎了那么多被臭到睡不着的夜晚。
这大概是我有记忆以来,为了融入那个悲惨家庭第一次的努力。明明是自己出生的地方,却还是需要我的低头才能换来容身之处。
我以为这样就可以换来妈妈的休息,她已经很久没有带我去海边玩,我小木桌上摆的贝壳已经是很久以前捡的了,中间还被爸爸踩碎扔掉了很多,我一直想和她再去捡一些回来串条贝壳项链。我有注意到她在看小龙小虎的妈妈脖子上的新项链时羡慕的眼神。
爸爸不会给她钱,他的钱要拿来和那些叔叔们打牌喝酒。妈妈自己也没有钱,她的工资刚发下来就会被爸爸抢走。
我也没有钱,因为那时我只是个小孩子。一个还没看清自己的家在别人眼里有多悲惨,但已经开始想方设法去让自己悲苦的妈妈开心些的,可怜的傻仔。
当我现在坐在高档的别墅里,吃着请来的厨师精心准备的晚餐回忆过去时,我才看到了一些我之前从没注意过的事。
这也是情有可原,毕竟他们死的时候,我不过才长到他们腰间,又怎么能看到他们这些大人的神情。
“高晓晨,不许挑食。”
“我不爱吃萝卜。”
“没事没事,晓晨不爱吃就放我碗里吧,我爱吃萝卜。”
要融入新的家庭,除了让步和妥协,还需要适当的,切中要害的讨好。
这世界上听话的人很多,有手腕有魄力有狠劲儿的人也有很多,到最后那拉开差距的,却都是些微不足道玄而又玄的东西。比如陈泰觉得我身上有几分他年轻时的莽劲,又比如高晓晨对我的不排斥。
我知道陈书婷对我有几分好感,但我也明白这其中有我与高晓晨相处融洽的原因在。把握住根源,才能更好的去讨好这个最难把握的女人。
我对陈书婷而言,并不是不可替换的。
她也不是个狠不下心的女人。有时我在和她聊天时,她偶尔说出的话语,她在提起白江波时眼底的轻蔑,提起白江波手底下的沙场和徐江的白金瀚时那种诡异的怀念,总是让我不由自主地猜测,如果不是徐江先动了手,她会不会也想做些什么事,来让自己成为寡妇。
“吃不下就别吃了,我看你也不爱吃萝卜。”
我碗里那几片胡萝卜被她扔进垃圾桶,高晓晨已经上楼回房写作业去了,厨房里就我们两个人。
“高启强,你真不能这么老惯着他。”她眉头紧蹙,看我的眼神里有些责怪,语气严厉,“这要是被惯成街头小混混成天不回家,我看是不是你把人给我带回来。”
“他还是孩子嘛,哪有那么严重,晓晨还是很乖的。”
“你真是……”她又抬手扶自己的额头了,我明白她这个动作的意思,她根本没表面那样生气,要是真的生气,那几片胡萝卜就该被扔到我脸上。
“你俩跟亲父子一样,搞得我像个后妈。”
她的唇形好看,唇瓣饱满,笑起来很漂亮,即使涂着口红也不会艳俗,倒更有风情。
“哪有的事,你想多了。”我移开目光,站起身来收拾起碗筷,笑着对她说,“你去陪晓晨写作业吧,我来洗碗就行。”
她看了我一会,不知道为什么又在我脸上摸了一下,这才起身上楼去了。
脸上被她摸过的地方还留着她的香水味,她手掌的温度似乎也停留在那,我不明白她的意思,只当是对我的奖赏。
这顿饭,看起来大家吃的都挺开心的。
讨好别人这种事,我做起来相当熟练,这几乎是伴随着我的前半生,逐渐成为我求生的本能。对于我这样人,尊严不值一文,饭都吃不上的日子里,靠尊严又能有几分饱。但即使我这么熟练,得到的回报能有多少也依旧是未知数。
我第一个讨好的对象,应该是我那个烂酒鬼亲爹。
就如我之前所说,在家中只有我一个孩子的时候,我做了我所有能想到的让我妈妈轻松点的家务事,深究其之后的动机,是不想让那个酒鬼有理由再拿那些琐碎的小事来对我和妈妈发难。
可也就像我说的,讨好后得到的回报实在难以预料。他那双被酒精泡花的眼睛还是能在那个狭小的家里找到各种我注意不到的“脏污”。那只只会拿酒瓶的手也总能爆发出我承受不住的力气,把我和妈妈打翻在地。那只被酒精侵蚀得站不住的脚,也总是能精准地踩在我和妈妈的身上。
对于这种脑子被酒泡坏的人,让步妥协和讨好,什么作用都没有。妈妈大了的肚子,那个还在她肚中的带有他血脉的孩子,也是没有用的。
我在被妈妈抱在怀里时,在嗅着她身上皂角味和血腥味的时候,看着她大大的肚子,总是会想,过段时间他从肚子里出来时,也会这样被妈妈抱在怀里吗。
妈妈生了,是个弟弟。爸爸好像高兴了一瞬,随即又愁苦起来,念叨着“又多了张嘴”就出门去了。妈妈当时想阻止他,却被他瞪了回去。
到底是因为什么才让家里人吃不饱饭,爸爸他全明白,可他不知悔改。
弟弟的降生也没有让妈妈开心,甚至她好像比以前更不快乐了。她的脸常是蜡黄没有血色的,头发也是干枯蓬乱。眼睛里常蓄着泪水,有时低头给弟弟喂奶时,泪水会“啪”得落在弟弟的额头上。她身上也不再是皂角粉的味道,取而代之的是属于初生婴儿的奶腥味。这种味道会为她招来更多的来自爸爸的辱骂,但还好他没有再发疯让妈妈滚出去,只是嘴里骂骂咧咧抱着被子支了小床睡在客厅。那时我坐在妈妈身边,透过破碎的玻璃去看那个鼾声如雷的酒鬼,掰手指头算着这次厂长的约谈能让他收敛几天。
“你身上好香。”
陈书婷不反感我的触碰,这是我没有料想到的。但细细想来也有蛛丝马迹可以证明,毕竟我们第一次见面就打得火热。
“沐浴露选的好而已。”
她对于浪漫,又或者是我的油嘴滑舌,总是以非常冷静的态度来应对。有时我不免怀疑自己,到底是我的经验太少还不足以挑动她,还是她其实是个性冷淡。
但偶尔她的回应又让我不免胡思乱想,被磅礴的欢愉冲昏头脑,留下“她可能喜欢我”的可笑猜想。
她这样的人,婚姻关系中真的会夹杂“喜欢”亦或者是更为虚无缥缈的“爱”这样的感情在吗?
她在选择我的这件事中,真的会有除了我与高晓晨相处得来的别的原因吗?
“你真的喜欢我吗?”
这句纯洁得像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之间对对方爱的质问,总是在我与她欢好时出现在我的脑子里,而我没有一次敢把它说出口。
哪怕她在我的怀抱里已经昏昏欲睡,哪怕我以我全部对她的了解,已经可以判定她此刻已在情山欲海之中,我也没有胆量说出这句话。我与她的欢好虚幻得如同我青少年时期的春梦,任何爱人之间的求证都是刺穿幻想的利刃。
“你真的喜欢我吗?”
这句话像是我与她生活中,只有我知道的安全词。
躺在陈书婷身边,总会让我想起小时候躺在我妈妈身边的感觉,香的,暖的,安静的。更好的是没有男人的鼾声和酒臭味的,不用担心自己半夜会被扔出卧室的,安全的睡眠环境。
因为弟弟的到来,妈妈成为了我在家里第二个需要去讨好的人。
她的辛苦,她的眼泪,她从前对我的爱,都驱使着我要为这个新生命做些什么来讨好她,亦或者是报答她。
工厂的工作,家庭的琐事,丈夫的家暴,无一不在榨取她的生命力。当她和小龙小虎的母亲站一块时,她看上去老了五岁不止。
当时我唯一的想法是,我得为我妈做点什么,买菜煮饭之类的已经不足以抚慰她的痛苦了。于是我开始学着照顾这个新生的弟弟,给他做米汤,给他换尿布,哄他睡觉,学着妈妈的样子照顾他。
能做一点是一点,只要能让弟弟少哭一声,妈妈就可以少挨一句骂。只要能让他早睡一分钟,妈妈就能多休息一分钟。
只要我把他照顾好,妈妈就会摸着我的脸,笑着夸我一句,
“阿强,养你真是没白养。”
就和陈书婷一样。
“高叔叔带我出去玩了。”
“高叔叔给我买玩具了。”
“妈妈,高叔叔可以和我们去亲子活动。”
“爸,家长会你去吧,别让我妈去,求你了。”
“生日礼物!爸你真好!”
“老高,你真的很不错。”她眉眼弯弯,嘴角噙着笑看着我,手掌在我的脸上轻拍了两下,半是玩笑半是警告地和我说,“有个度,不要把他惯坏了。”
“怎么会,晓晨很乖的,是个好孩子,不会学坏的。”
她对高晓晨,总让我觉得有种限制在。像是知道他资质平平,但又不想让他一路滑到底真成个烂人。这就是母爱,再烂也不会放弃孩子。
但这就奇怪了。
我想着陈书婷的话,想起我妈对我爸至死不渝的样子,觉得有哪里不对。
不该被放弃的是我才对吧,为什么会是对那个烂人。
“你是哥哥,你得让着弟弟。”
我明白的,所以哪怕我喜欢吃猪脚面,也都是让弟弟先吃我再吃。也许是一母同胞,他与我的口味差不多,也喜欢吃猪脚,到我时往往只剩面条,我就只能就着猪脚面汤的香味咽下寡淡的面条。
“好孩子。”
就因为你的这句话,我从来不会和你说“为什么不能这次弟弟吃猪脚我吃面,下次我吃猪脚弟弟吃面”这样的话。
我知道等待我的只有你不变的那句——你是哥哥。
但妈妈,你为什么从来不会和爸爸说“你是当父亲的,要替家里打算”。
我撕了一包速溶咖啡粉,一股脑倒进嘴里。也许是太久没有嚼了,粉末被唾液打湿黏在嗓子眼噎得我一阵咳嗽,直咳到眼泪一把鼻涕一把。
妈,我已经长得比你高了,所以我现在才能想起,才能看清你说那些夸我的话时的眼神,才能明白你说那些话的用意。
你真是个蠢货,把烂酒鬼当成儿子守护,期待着他有朝一日浪子回头。又把你的儿子当丈夫一样要求,期待我帮你担一份养育孩子的责任。
我看着自己被咖啡粉糊得脏兮兮的家居服,低声骂道,
“真他妈的,一团糟。”
我也是个蠢货,明明自己还处于对母爱渴求的时期,为了能得到你一句别有用心的夸奖,把本该属于我的母爱分出去,又担起本不该是我来负责的工作。我都忘了,那个时候,明明我也是你的孩子。
我们一家都是蠢货,可你们又生了一个小蠢货。是个女孩,我看着她,觉得弟弟又出生了。想起当时还只会跟在我屁股后面转的弟弟,吱吱呀呀喊“妹妹”的样子,我现在想来只觉得好笑。
妈妈,你贫瘠的母爱,到底还能再分几份啊?
“小兰吃猪脚,阿盛你把面条吃了。阿强……”女人眉头紧蹙,脸上有些不好意思,“弟弟妹妹要长身体,钱还要去交水电费。”
“阿强,你喝汤好吗?”
“我就知道,你是妈妈最听话懂事的孩子,一定会帮着妈妈照顾弟弟妹妹的。”
我能得到的,只有几口面汤那么多的母爱。难道轮流来不可以吗?难道把一碗面均等地分成三份很丢脸吗?为什么我能得到的永远只有那几口汤,为什么你从来不愿意在我的生日买一碗完完全全属于我的猪脚面。
讨好再多,回报也是难以预料的。还是说,讨好越多,就越不把我当回事呢?
“阿强,你是个好孩子对吧。”
“高启强,你做的不错。”
陈书婷能分给我的爱,又能有多少呢?
我走上楼梯,停在高晓晨的房间门口,小心地给门开了一条缝,缝隙间能看到陈书婷的背影。她正陪着她的孩子做作业。
我想了想,我没机会读几年书,没有这样的经历。阿盛小兰的功课也从没让我操心过。这种台灯下陪伴的经历,无论是陪伴者还是被陪伴者,都对我来说是空白的存在。
但看她穿着针织开衫,偶尔抬头活动脖颈露出的肌肤与曲线,我开始幻想如果她能陪在我身边就好了。
“爸,你站门口干嘛?”
高晓晨看到我了,我早就知道他写作业不专心,东看西摸一会儿要喝水一会儿要上厕所的,根本坐不住。
“有什么事吗?”她转头询问。
“给你们切了点水果,你别太累了。”
“谢谢,放那吧。”她又低头看回手里的书,“你也早点休息,我记得明早公司有董事会,衣服和领带都给你准备好了,早上我会喊你的。”
“好。”
我回了我们的房间,熨好的西服和搭配的领带就放在右手床柜上。
这都是她挑选的。
我摸着衣服,像是在与她掌心相对。这就是她分给我的爱吗,比起她对高晓晨,有达到一口猪脚面汤的量吗?
妹妹的降生没有让这个苟延残喘的家有任何起色,爸妈永远在忙碌,我永远在帮着照顾弟弟妹妹,爸爸一直在喝酒,妈妈一直在挨打。我曾经悲哀的想着,这一切永远都不会变,就像家后面的工厂烟囱,会永远朝天空吐着黑烟。
但就像我说的,我是个蠢货来着,看不清的东西太多。我的爸妈也是蠢货,他们长得比我高那么多,也没能看清未来。
在小兰几个月大的时候,厂子逐渐不景气,开始拖欠部分员工的工资,但也只是一些新来的工人,像我爸这种干得有些年头的还未受到波及。直到那天下午,一个工人被下岗,傍晚就跳了楼。我放学时路过那,他摔在街对面,脑袋摔得不成样子,脸是血肉模糊,看不出原来的相貌。四肢歪七扭八,有森白的骨头穿破皮肉和脏兮兮的工服,张牙舞爪的像根根利箭插在他身上。
我吓得想吐,连跑带爬得赶快回了家。饭桌上,爸妈也说到那个工人,是外地来的,无依无靠,被厂子欠工资直到揭不开锅,头脑一热就跳了楼。
“不关我们事。”
爸扒拉了一口饭,一脸无所谓。那个小工人的死,就和他摔在地上留下的血迹一样,只留了一个黄昏,就被环卫工人一盆水泼干净了。
大厦倾颓,岌岌可危。但我们什么都看不清。
爸爸突然开始努力接活,厂子里人越来越少,干得就越来越少,就更不景气,工资就更发不下来了。终于他从那些劣质酒精里抬起头,短暂清醒了一次。
“谁知道厂子哪天就倒了,先把车开熟,到时候厂子没了就把车自己买下来,以后能开车运货也不错。”
我记得那天他是这样打算的,喝酒时都多了几分豪迈,胸有成竹的样子看着和他那么不相配。
“晚上和我出去送货,成了厂子直接给钱。”
“那你就别喝了。”
“我喝不喝跟你有什么关系,少在那废话。”
“晚上会不会不安全?”
“你要不要赚钱,家都快揭不开锅了,你还在担心这担心那的。”
这是我印象中少有的他们之间算是和谐的交流,也是最后一次。
第二天,家里就只剩下我们三个人了。
我看着阿盛小兰,他们比我还蠢,什么都不懂。
“我会照顾好你们的。”
我抱着他们,觉得自己终于融进这个家了。我照着妈妈的样子照顾他们,学着爸爸的样子管教他们,爸妈在我身上仿佛没离开过。
“戗驳领的西装要合身才好看,这样就很精神。行了,去开会吧。”
也许妈妈的鬼魂没走,她现在附身到陈书婷身上了。而爸爸的,则一直留在我身上。
董事会是假的,泰叔找我是有脏活要让我处理。戴着戒指打人虽然打得狠,但也会伤到自己。更何况婚戒沾上血腥味不好,我也舍不得。
看着那个带头的满脸血趴在我脚边,我突然好奇,爸当时看妈也是这种感觉吗?
掌控,暴力,臣服,畏惧,会让人这么激动吗?
还是说……
“许总,你的老婆孩子现在还在家吧?”
我和爸爸其实是一样卑劣的?
“要么你把钱还回来,要么我带汽油去你家拜访。”
“您自选。”
我始终和爸爸流着一样的血,这点真他妈的让人恶心。
“你干得很利落。”
我没想到会在车里见到陈书婷,一下子愣在原地,半晌说不出话。
“这么惊讶干什么?”她还是一贯的冷静,“你这种事我又不是没干过,摆着一脸后悔样干什么。”
“你不觉得恶心?”
她盯着我,像只母豹子盯上猎物,审视玩味,又对我不屑一顾。
“你拐着弯骂我呢?”
随即又收回目光,说道,“矫情个什么东西。开车回家,这西装沾血就废了,记得扔外头。”
她的冷静让我总觉得她像长了我许多岁,除了第一次见时她因用力而略显扭曲的面庞,我似乎再没有见过她情绪激动的样子。
不,一旦关乎于高晓晨她似乎就很容易激动。
应该是我没有见过她因为我情绪激动的样子,争夺还是攀比,其实我已经很难界定。
我只想把我自己再往她身体里挤一挤,到她子宫里去,那是唯一一处高晓晨呆过,而我从未踏足的地方。
“你最近有气?”她贴在我的耳边询问,“还是不适应那种脏活?”
我哪知道该怎么回答,我要说我在嫉妒?
我嫉妒什么?我有什么好嫉妒?我有什么好争的?我有什么好和高晓晨那个孩子攀比的?
我到底在干什么?
她想要我干什么?想要平静安稳的生活?我可以做到的,我不会让她再沾到那些事,我也不会把那些事带回家的。
我可以做到……那我在害怕什么?
“你不嫌弃我?不反感我干那些事,你不是想要安稳的生活吗?”
“噗嗤。”
她笑了?
“我真不懂你发什么神经,觉得我会在意这种事?”
“难道你想看到我站在门口瑟瑟发抖满眼泪光看着你,颤抖着来一句‘老公你在干什么’才满意?”
我眼前一阵天旋地转,反应过来时已经被她骑在身上,她的手搭在我的脖子上,随时可以用力掐住我的脖子。
“你和我是什么善男信女吗,指望来这一套。”
“这种生活脱离很难,选你是因为你是最能让我看到希望的人。”
我的嘴唇一暖,接着听到她贴在我耳边说了一句,
“所以好好听我的话,别辜负我。”
我觉得,她身上似乎多了点和以前不同的,属于我的情绪。
“你真的喜欢我吗?”
话说出口,我就已经后悔了。我真是得意忘形,激动到口不择言胡言乱语 了。
“我,书婷,你可以不回……”
“如果我不喜欢你,我怎么会和你结婚。”
“那你也喜欢白江波?”
“高启强……”她又拍我的脸,一脸的鄙夷,话语却让我觉得悲哀,“我已经不是二十岁小姑娘了,我现在能拒绝一些我不想干的事,你明白吗?”
所以……
我抱着她,她也抱着我,我的耳畔是她的心跳,我的鼻尖是她的味道,我们相连着,以有别于她和高晓晨脐带相连的方式。
她对我的爱,不是从高晓晨的那份里分出来的。
就仿佛是一碗新的,完全属于我的猪脚面,过了十八年,再端到我的面前。
“我爱你。”
我将话说出口,回应我的只有她的心跳。
我以为那已经是她的回答了,可实际上,她的回答在六年后。
她与我的那通电话,像极了我爸妈的最后一段对话。一个不知悔改,一个阻拦不住。
但她又比我的妈妈勇敢很多,也有能力很多,对我也狠心很多。
我不知道该不该找她,因为我逐渐发现我是个泥菩萨,飘在京海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散了。她去香港,离开我,也许是个好事情。
但我还是不受自己控制地来了。
看到她下楼的那一瞬间,仿佛上天再次赐福于我。我表现得像个被抛弃的孤儿,情绪到了都忘了去想她见到我这种窘态,会不会嫌弃得走开。
“约法三章。”
“十章都行。”
她在爱我。
【启书/强婷 春分24h|9 : 00】火梦索
上一棒:@奶酥布丁嗝
下一棒 :@pannnaijiaaaa-
微意识流
高启强沉没在苦痛的河,却熄不灭暗火。
高启强第一次知道认命是在母亲的眼中
母亲被父亲抱着用力的摔到地上,酒精放任懦弱的载体,一个巴掌一个巴掌暴戾的甩上母亲的脸,嘴角撕裂的血像滴进了高启强的眼,燃起了火。
幼小的身体冲上去被母亲拦向身后,直不起身子手臂还是往后护着,母亲只发得出微弱的呜咽,愤怒再也无法让自己在父亲的威压下低头,恐惧挤出了绝望的嘶吼,母亲头被打晕了眼神涣散,侧伏在地上望着他,瞳孔向下落,眼泪直直的砸下来,没有浇熄高启强的怒火。...
上一棒:@奶酥布丁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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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意识流
高启强沉没在苦痛的河,却熄不灭暗火。
高启强第一次知道认命是在母亲的眼中
母亲被父亲抱着用力的摔到地上,酒精放任懦弱的载体,一个巴掌一个巴掌暴戾的甩上母亲的脸,嘴角撕裂的血像滴进了高启强的眼,燃起了火。
幼小的身体冲上去被母亲拦向身后,直不起身子手臂还是往后护着,母亲只发得出微弱的呜咽,愤怒再也无法让自己在父亲的威压下低头,恐惧挤出了绝望的嘶吼,母亲头被打晕了眼神涣散,侧伏在地上望着他,瞳孔向下落,眼泪直直的砸下来,没有浇熄高启强的怒火。
在小孩刺耳的叫喊声和无力拳脚中,父亲烦躁的巴掌也毫不留情的落了下来。
那晚过后,母亲坐在床上,微微黄的灯光晕染在她肿起的侧脸,美丽的脸是没有挣扎过的狰狞痕迹,一块又一块,融于血,无力迫使人泡软了骨头。
“妈妈,我们不跟爸爸在一起,我不想你再被打了。”
母亲的目光烫了烫,光又泄了,柔软的把眼睛垂下来,慈爱的手掌覆上高启强的脸,只对他说要服从爸爸,不要再反抗
“阿强,要认命。”
母亲的语气如泣如叹,俯下身抱起身形小小的高启强
“苦尽甘来,你会是有本事的孩子。”
高启强的后颈贴着母亲未消肿的脸,似懂非懂她一次次低下的眼,胸腔堵的难受,怀抱也像是挤压,心里想,巴掌为什么会打到我们脸上。
后来高启强没有了这个想法,因为自己有了一个弟弟和妹妹。
父母死了,高启强理所当然养育起了弟弟妹妹,开始尝试着翻出这片尘土,熙熙攘攘的旧厂街,没有翻腾多久,利来利往,低头才能养活家人,像母亲一样垂眼。
没有成为有本事的人,高启强就掉进了咸腥浑浊的水里。
当扛着的电视机摔碎在楼梯之上,高启强突然想起唐小龙之前在市场收他保护费的时候,自己低眉讨好的给他点烟商量着这笔不小的费用,唐小龙只是调笑
“阿强啊,要认命嘛。”
高启强后来明白,明明是和自己差不多的人,在苦路挣扎,把自我奉献给血缘,可悲又那么可恨,对弟妹入骨的爱和牺牲,是未砸下的灭火器瓶子。
高启强也变成了这可恨的人
妈,为什么?为什么?
高启强眉头被痛苦捆绑着,以前陈书婷总会用手把高启强紧皱的眉熨开,抚平生来就积淤的痛苦。
妈妈,我是悲惨命运砸到你身上掉下的碎片
所以我向命运索取铺我眼前的道路不对吗?
滂沱大雨,冷厉砸下来,刺不出悔。
报应,报应。
高启强的怒火跨越了几十年又燃烧了起来,慈母的眼泪也浇不熄。
我为什么要认命?啊?
为什么不走,你和那个人渣一起死了,为什么还要生下小盛小兰?小盛死了。
为什么,书婷也死了。
一声痛,母疼神不问
一声响,疑天也无门
声声靠拢具象的魂,再被命运打碎
眼前是母亲凝固在石头中不会改变的笑容,高启强明明知道,真的没有摇晃过的时刻吗,妈妈,已是坎坷身后路。
“为什么我做的项目没人支持我?”
高启强无谓的耸耸肩,苦难是蒙眼的雾,屈辱是燃烧的芯,熊熊大火,看不见摇摇欲坠的自己与身旁人。
妈,我继续往前走了,不后悔。
沾染的鱼腥好像又涌上来,高启强在欲吐未吐中大步跨出了墓园。
天台那晚过后,高启强回到了自己的鱼档,市场早就断了电,鱼散散的漂浮在水面,泡沫粘在死鱼边,高启强像是听到了鱼尾抽搐般在水里摆动搅起的声响,于是他想安息吧,没有着急忙慌响着沉重心跳,用塑料袋捞了起来,大步跨出去丢在市场门口的垃圾桶里。
为何都要逼我入死路?即将补枪,眼睁睁看着只剩一息的人,高启强捂着耳朵血液翻涌着快意和无谓。
高启强翻过了旧厂街,翻过了曾经在深巷流泪看向的天命。
现在是他看别人精疲力尽的翻腾,划开腹肚,宰割命运,生命注定戛然而止却还无用的抽搐。
幼小的自己摸爬滚打悟到的生存法则变成了手段让高启强自如的游离黑白,父亲母亲,弟弟妹妹,虚伪的泪砸到地面,我被开膛破肚的时候,世人冷眼审视我的价值,各安天命,何以要我慈悲为怀。
“她也应该像我一样,把自己捞上来。”
得意看向爱人展开双臂,吻住盈满笑意的唇,你是何种想法转头看向我的背影。
养老,
送终。
你又是何种想法转头看进我的眼里。
高启强简直要笑出来,他情愿牺牲给弟弟的,被高启盛高高的捧起来,没人接得住,就这样一瞬摔在地上,无法。
高启强从来没有叹息过,好像生来就被咬碎在忍怒的后槽牙,吞下划开五脏六腑,憎火蔓延前路,越烧越暗,烧到终了。
陈书婷曾经和高启强回到旧厂街的老厂房,看着小房子里困苦留下的物件和痕迹,高启强对陈书婷说,没有你呀,我肯定就憋屈过完后半辈子吧,粘腻的语气臊得陈书婷总会笑着骂他。
体温融化缺失了过往的高启强,爱烧化了两个岌岌可危的人,捏一个你,再塑一个我,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针织的松弛,西装都柔软的服帖在皮肤上,融于高启强看向爱人的眉眼,区别其他居高位的人,西装领结笔挺。银链丝巾衬在暗色正装下,欲望和贵气都浑然天成。
高启强是陈书婷手握的人人皆知不可一世的杰作。
陈书婷爱上了一个无法熄灭的人,从香港回到京海,自愿做火罩,赴这场茫茫火海,互相庇护,逃难到彼此身旁,就做了这十五年夫妻。
高启强手下养育过太多的人,无力,牺牲在恳切眼睛流淌,掌控他们的绳就自动递上,搅动起无数人的爱恨,在世间怀缅,业火烧干净了身旁的人,留下高启强不曾虚弱的背影。
陈书婷助他把钢索走成了大路,揽住的肩,抚平的眉,十指生了根,婚戒套紧了两个在利益中捞出爱的人,如何抵挡因果的浪潮,拍碎了爱人,只留下高启强,随陈书婷的到来生出的那部分生命,也随着陈书婷的消失死去了。
“我祝你在京海步步高升。”
如同诅咒
高启强如愿把这诅咒套牢
再没有虚构安稳路,扼住恶孽的绳崩断,两个人剩下半个,继续走上了钢索。
高启强理应照看好高晓晨,这个孩子是书婷的遗物,陈书婷会挑起眉头严厉的管教孩子,寻安稳的姿态也是艳丽的,而这个孩子一枪打散了他渴望的家庭。
高晓晨后来还会时不时的坐到钢琴前,却已经记不清指位,高启强兴致来了就上前耐心的按着他的手指说你妈当时是怎么教你的,高晓晨挣开大叫着学这些还有什么用?
空荡荡的房和没用的孩子。高启强回到沙发上,像看着一出死物。
高启强呢,高启强是陈书婷活着的墓碑,无望等待爱人的手叩响墓门。
在屋中焚香祈求,无畏中惦念烧烬火炉。
书婷,我好想你。
梦中,高启强和陈书婷隔着湍流,短短的对视,对岸的人就失去面目,再分不清背对面对。高启强没有动静,就这样沉默着伫立。
淌河的是他,被裹挟走的会是陈书婷。在雨中举一支红伞,一命一命,一一记下,上天为他们附上这一抹血色。
陈书婷走后,高启强逐渐把自己兑入了人潮,和善笑容拆的再没有像之前碎,乐于投身在伪善的来回,稀释了自己与人间的距离。
过往不洁白也不污糟的眼睛亏欠的看向吃面的小盛和吃猪脚的小兰。短暂的寄生在此刻高启强的眼睛里,有时闪回着忍耐笑意,有时又好像溢满真情,但用完也就无用,留下一无所有和血气森森。
“烧死算他们倒霉。”
血肉和哭喊浇灌了高启强,浇不灭这火,腥郁的流淌,烧得仿佛透明,没有悲喜的菩萨像,在火光中宣告。
“那就是他们的命了。”
养女递上罪证,悲哀布满了五指,没有知觉的顺理头发,仿真亲情的惯性还是几分真心掺进烂心肺,高启强崩塌了一刻,就融进瞳孔的漩涡。
在监狱的最后一晚,高启强摸着空空的指节,摘下书婷的戒指,发白的印痕刻着他们相生的血肉。
托妹妹在他死后把婚戒放进骨灰,和妻子葬在一起。
“书婷,你还认得出我吗。”
高启强,时间到了,该走了。
地上斑驳陆离的影子摇晃,岸边的人扔掉雷同的悔恨,黑色的湍急河流晕开皱褶的骨骼,掉出脏兮兮的血肉,疲惫与罪行。
爱恨欲念皆化为形,不渡,白色的飞鸟在黑渊般的深空中像破了一个洞
妈妈,我是悲惨命运砸到你身上掉下的碎片
所以我向命运索取想要成为完整的人不对吗?
于是高启强发自内心的笑了,我们要一起走向路的末头。
白得像当时蒙住你的那张布,转过头来,不洁白也不污糟的眼睛。
那只白鸟飞过,影子在高启强身上擦出擦痕,婷婷啊,爱人该相见,他开了没能在会议室开的枪。
睁开眼,陈书婷在身旁孱弱的哭泣着,散开的纸钱飘进燃烧的灰烬里头。
高启强虔诚的揽住陈书婷,爱人怕她散了,贴近她耳边,怎么能松绑,一字一针,慢慢的,柔软哽咽着。把他和陈书婷的血肉魂都缝在一起。
“婷婷,我们会一起去下头,和晓晨团聚。”
命运倒流在你眼中,悬于身后。与你生同衾,死同椁。
妈妈,没有尽头,苦路没有尽头。
身后翻腾的是虚影,眼前燃烧的是火行路,勿吆无载,回头无岸。
启书|罪与罚之「执炬」
情人节贺文,全文长1.1w+
大哥大嫂节日快乐!ooc勿怪。
几乎是一篇纯陈书婷视角的个人向,补全了我对陈书婷奋斗路线的全部畅想,把因为审核删去的hdd全给女大佬安排上了,我写得很爽,希望会有人喜欢。
前半段主陈书婷,强婷部分虽然少了点,但应该还挺甜的。
「顺风狂飙,逆风执炬,两者皆是死局」
「神明多爱世人,我独对她深情」
//
白金瀚被陈泰重新买下,一锤定音,敲走了六个月以前的血雨腥风。
白金瀚还是叫白金瀚,装修仍旧富丽堂皇,没有任何改朝换代的声势浩大。
徐江的办公室,本该充作杂货间,如今只留下来供奉关公像的供...
情人节贺文,全文长1.1w+
大哥大嫂节日快乐!ooc勿怪。
几乎是一篇纯陈书婷视角的个人向,补全了我对陈书婷奋斗路线的全部畅想,把因为审核删去的hdd全给女大佬安排上了,我写得很爽,希望会有人喜欢。
前半段主陈书婷,强婷部分虽然少了点,但应该还挺甜的。
「顺风狂飙,逆风执炬,两者皆是死局」
「神明多爱世人,我独对她深情」
//
白金瀚被陈泰重新买下,一锤定音,敲走了六个月以前的血雨腥风。
白金瀚还是叫白金瀚,装修仍旧富丽堂皇,没有任何改朝换代的声势浩大。
徐江的办公室,本该充作杂货间,如今只留下来供奉关公像的供桌,这间狭小的屋子阴暗逼仄,空荡的房间,唯有一张香案。
门开着的时候,在走廊里就能看见尽头。
看见炉鼎里缭缭升起的朦胧香烟。
看见关公在满室微弱的红光里垂眸。
看见绕着一圈光晕,闪烁的灯烛。
像是在这纸醉金迷里,凿出了一座无关风月的神龛。
辉煌,又肃穆。
/
陈书婷十五岁就进了白金瀚,那时候这个京海最大的夜场还不叫这个名字。
说来也巧,她能留在京海,也是因为白金瀚。
只有白金瀚不查身份,不问姓名,不看年纪,只需要来人有一副能在灯光迷离的房间里被人瞧见的样貌。
等到一切都被黑夜和酒精充斥,样貌也不需要了,只要你是个女人,你就能理所应当地留下。
陈书婷早慧,这种场所不是秘闻,是人尽皆知的炼狱般的寻欢之地,是城市里张着血盆大口吞噬一切欲望的猛兽,普通人应当避之不及,她别无他法,不走进去,无依无靠的她不饿死在街头,也会冻死在那个冬天。
陈书婷在混着酒气的黑夜里成长,在人性欲海中窥见社会的背影,在糜烂的男女气息里找到了她得以侥幸生存的缝隙。
她能回忆起的,是香烟的牌子,是酒水的价格,是厚重脂粉的假面,是男人的调笑,是贴着她的脸恶心的呼吸,是呼吸中发酵的烟酒味,是腿上粗糙腻人的触感,是钞票被塞进内衣,低头看见鲜明的颜色对比……
她见过太多女人在这里顺水推舟般地堕落,她们找到了轻而易举出卖灵魂的方式,一次次的放纵变成了向上攀爬的资本,肉体化为筹码,玩一场已知下场如何的豪赌,只用一个日出的时间就能变卖出曾遥不可及的一切。
女人的痛苦悲哀被裹上黏糊糊的泥土,铸成男人们居高临下的宝座。
陈书婷冷眼看着,她早已习惯明码标价一具女性身体的规则,她不像那些女人,有那么多想要的,所以无视她们对男人的讨好与争抢,她也并不抗拒,只是不愿以躺在床上这么简单的方式参与这场游戏。
与生俱来的悲苦聚集成干枯的木柴,那时的她好像被无名野火在心里燎了个洞,她的遭遇没让她臣服,只是从内心深渊里发出无声的困惑。
如果一定要跳进去,操控赌局的庄家为什么不能是她?
属于她的赌局很快就来了,那天晚上有人报了她的名字,她一下子卖出去十瓶威士忌。
她拖着推车,玻璃瓶子撞得哐啷响,一不小心听见了房内淫乱的欢声笑语。
“小婷啊,她只陪笑,不陪人的。”女人的娇笑像是一把生锈的倒钩。
大家都脏了,凭什么你干净?陈书婷的正经,在一众沉浮的人里,成了最格格不入的那个,成了最应该被轻贱鄙视的清高。
“我可提醒你啊,这里面有大人物。”陈书婷被主管催促着走进去,她不再会被烟味儿呛到,但满屋子臭气熏天仍让她忍不住憋了口气。
那些声音戛然而止了,取而代之的是聚集在她一人身上的目光,男人们赤裸裸的注视不加任何掩盖,仿佛要把她剥光。
“十瓶酒都是我的。”那男人耀武扬威地在腿上女人的腰间捏了一把,换来了一声忍着痛调情的娇呼,“呀,王哥~”刚才说话的女人手掌轻轻一拍,作为对男人廉价又顺从的回应,然后得意地看向陈书婷。
“谢谢老板。”陈书婷的眼睛仿若一潭死水,动也不动。
“都开了。”
房间里人很多,该是无比吵闹,可陈书婷只听得见自己一下又一下开启瓶盖的声音,每开一下她的心就往下一沉,耳边似乎响起了刺耳的轰鸣。
总共十下,残忍的倒计时。
“听说你是你们这儿最傲的?”男人上下打量着她,这视线像是一只蠕动的臭虫,顺着陈书婷的腿往上爬。
陈书婷熟练地把酒瓶一推,最后一下开瓶,格外利落,“老板,开好了。”
“酒都开了,可现在账还在你身上。”男人有些不满,在羞辱女人的领域,男性总是有天赋的,他不怀好意地笑笑,色眯眯地道,“很贵吧?”
陈书婷诚实回答:“我付不起。”
“这简单,用你自己抵啊。”舌尖一推,这句话就这么被毒蛇信子吐出来。
“脱!脱!”掌声和口哨声像是一张渔网,把陈书婷死死拽住,想让她搁浅。
“这样,你给大家伙助助兴,钱我付了,十瓶威士忌,你每喝一瓶,身上就能多留一件。”
这是个必输的骗局,喝一瓶留一件,最后还是得脱,就算衣服保住了,她也很难保持清醒,不能完好地走出去。
陈书婷的手在抖,但下一秒她就抓住了一支酒瓶,嘴唇一撇,笑了出来,笑声短促,带着颤,她没让人注意到她的害怕,压低了声音去阻碍声带的颤抖:“老板,多出来的怎么算?”
男人大手一挥,不以为然地看着她:“后面你多喝一瓶,我十倍小费付你!”
“好。”话音刚落,棕色液体水一般往嘴里灌,陈书婷眼睛盯着房间的天花板,夺目的白光刺痛了眼,刺激的火烧感把食道贯穿,连呼吸都是滚烫的,她像是沙漠里的求生者突逢绿洲,把烈酒当成救命的白水。
她没钱买首饰,算上鞋子,也就五件。五瓶酒是本金,剩下的五瓶是她捏在手里的筹码。
骗局被她的孤勇改成赢面为百分之五十的对赌。不到几分钟,空了两瓶,酒瓶上倒映出陈书婷苍白的脸,极其狼狈。
两瓶,等于两块遮羞布,能保住她的尊严。喝下去的时候,陈书婷大脑一片空白,胃部鼓胀,轻轻一个外力就能让她吐出来,她已经喝不下去了,可她不能低头,低头就输了。
又是两瓶,裙子不用脱了,这两瓶是留下了她的体面。她酒量不差,就是从来没喝这么猛,陈书婷开始庆幸,威士忌虽然酒精度数高,一瓶的容量却没有白酒大。
四五瓶灌下去的时候,整个包间的欢呼都静下去了,闪烁的壁灯在陈书婷眼里像是波澜起伏的海水,软绵绵地翻滚奔涌。
可见时机有多么重要,她明明再有一天,就能从现在的岗位离开,去到仓库,虽然累一点苦一点,钱少一点,可是就能避免今天这份冲突,她要的从来不是赚快钱的方式,她想要的只是一个保命的工作,仅此而已。
她既然被推着进入赌局,那就要赢个漂亮,陈书婷把空瓶重重地放在桌子上,抹开下巴的液体,喘着粗气,沉闷地说:“第六瓶。”
她用命在赌,不可能会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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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着头一瓶接一瓶地喝,流下去的酒液都是灼热的,刺眼的灯光照进眼里,又干又涩。
第几瓶停下的,第八,还是第七?
陈书婷只知道叫停的是一个从角落发出的沙哑声音。
“行了,这姑娘有气魄,别闹出人命。”
她认得这个声音,他就是主管说的大人物,是这场局中的狩猎者——陈泰。
“叫什么?”
陈书婷用尽了全身力气站直,转过去,陈泰的身影隐在人群中,她只觉天旋地转,所有人都在她面前摇摆飘忽。
可她却好像抓住了某个闪现到她面前的翻盘机会,她在自己的牌面上,看见了一直坐在幕后的庄家,好赌之人不是只认得筹码,更要会审时度势。
“小……陈小婷。”
她早就忘了亲生父亲姓什么,自己该继承哪个姓氏,陈书婷也不知道陈泰会不会识破她的小把戏,会不会容忍她自以为能攀上天梯的拙劣手段。
陈泰沉默的几秒钟里,陈书婷每一瞬都比喝酒的时候更煎熬,酒精在她胃中翻腾,波涛汹涌一般扯着她的器官。
“这名字……不好。”
她完了,陈书婷的心又砸回地面,陈泰毫无起伏的语调让陈书婷自作聪明的主张落空,她已然想到拼命挣扎的羔羊,落入虎口会是怎样的下场,她对明天醒来的一切没有期冀,更没有感到悲哀。
陈书婷只觉不服,老天爷惯会与人开玩笑的,只是她承受的苦难是不是有些太多了。
“改个名字。”陈泰又说话了,像是从天边降临的遥远的神音,“女孩子要多读书,叫书婷吧。”
她哑着嗓子,没能立马回复,可陈泰的话还没说完,尾音越来越小,在喧闹的房间里极不清晰。
她却听见了,就如同在宁静的山中,听见了日出之时寺庙传来的空灵钟声。
“叫书婷吧……陈书婷。”
这个姓从陈泰口中念出来,就不再是普通一个字,是“陈”,京海市“陈泰”的“陈”。
那把火总算从那个深不见底的洞里燃到了表面,陈书婷眼中忽然亮起了火焰耀眼的光芒。
她正对着陈泰跪下去,生生磕了一个响头。
跪下去的一刻,她瞟见了陈泰手中那串佛珠,被盘得圆润透亮。
她不知道自己是在跪陈泰,还是在跪这串光泽明润的佛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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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书婷没拜过佛,跟了陈泰,连关公都敷衍着拜,她不信神佛,好像苦命人对待玄学总是过于极端,她就是天生带着反骨的那一方,对神明有种打心底的怨怼,认为天若有眼,就不该这么好坏不分。
她的不敬起源于打小就不诚恳的跪拜,发展成饥肠辘辘地去偷食桌上的供果。
白净的碟子里,米糕居然有油和糖,橘子也不是干瘪的,又甜又止渴,穷人家吃不起的东西,却被供奉给高高在上的神明。
世人熬干家底,把最好的双手奉上,可神明对这些是不屑一顾的。
一个不敬神佛的人,就别老出现在天爷面前添堵了,所以陈泰每每进到庙中,陈书婷只会在外面等他。
陈书婷不懂,坐到陈泰的位置上,居然也要来关公庙里寻个心安。
信这些虚无缥缈,不如信自己。
陈书婷只知在她前二十年的光阴里,神明从未显灵。
那个时候的她把穷酸气质猛足了劲儿往外撇,撇得一干二净,红唇张扬,高跟鞋尖细的根儿把泥土踩出一个个小坑。
跟过来的手下蹲下来替她擦鞋,一口一个“婷姐”。
陈书婷对待他人的奉承总是爱答不理,有太多人求她了,太多人把弯腰屈膝玩儿出花样,膝盖骨价值几何她早就毫不在意,除了在陈泰面前,陈书婷向来是冷的,都说女人的眼睛应当婉转多情,可陈书婷的眼中不会有太多东西,好像能一眼看见底,再望去,那眼中分明百无聊赖,幽暗深邃得仿若沙滩上翻死的鱼肚皮。
鞋子上的泥土都擦到小弟的手上,她跺跺脚,那人知趣儿地站到她身后。
她已经开始习惯,那些她想要的和不想要的,都会有人乖乖地捧到她面前。这不是形同虚设的关公给她的,是靠她自己拼出来的。
她可以让当初欺负过她的人冲她摇尾巴,她也可以心情好了就开十打酒,充当别人的业绩。
白金瀚再无卖酒女小婷,京海横出一个陈书婷。陈书婷从不避讳自己在白金瀚的经历,大大方方地告诉所有人,她就是从龙潭虎穴中安然无恙又体体面面地走出来的。
白金瀚困不住她,京海的风浪也掀不翻她。
唯一的遗憾是她到底只是个女人,陈泰再看中她,也不会把太多的事务交给她,陈泰手中的赌场她揽下来大半,陈书婷只能在有限的赌局里,把自己的赢面划到最大。
她像在白金瀚里熟悉烟酒和男人一样,熟悉着从不同地方传过来的赌博游戏,也像当初完成每一笔业绩一样,勾勾手指就操控着夜场里的欲望。
牌桌子上她从来没输过,对别人来说这叫赌,陈书婷不一样,她很爱这种操控一切的感觉,她控制着每一个人的表情,每一副牌都在她心里,赢多赢少看她给不给对方面子,哪怕是输,也是她的计划。
一叠叠纸币像是流浪者身上盖的报纸,风一刮就跑,在桌上如流水,转来转去,最终都归到陈书婷这里。
她是一边享受着掌控欲带来的兴奋,一边冷静地隔岸观火的赌徒。
陈泰走出来,陈书婷的表情立马鲜活起来,烟火般灿烂的笑看不出任何瑕疵,她带着笑迎上去,帮陈泰理了理衣服,陈泰问她:“今天晚上有把握吗?”
“老爹,我你还不放心啊,在京海,我就没输过。”
“别玩儿太大。”
山间微风把吹得发丝微扬,陈书婷跨过门槛,忽然看见右边的灯烛闪烁着,猝然爆开了灯花,噼里啪啦地把一圈光晕劈出一条裂缝。
“知道了。”她勾勾嘴角:“我给他们留件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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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和男人不一样,不是什么乌七八糟都能往肚子里吞,陈书婷行事果敢,底线也标得分明,她能与黑暗中的所有阴涩共存,唯独不碰害人的毒。
这玩意儿比刀枪更狠,要的不是人的性命,祭奠这东西的是活人的尊严和灵魂。
有人说陈书婷啊,京海市女中豪杰,那叫一个正直,在我们这儿一条狗命不值钱,人家那儿就是人命关天,怕死?去跟陈书婷呗,她那儿轻易不死人。
“行啊,跟我混,我不嫌命长。”陈书婷笑着回应:“有本事来我这儿热闹热闹,婷姐让你看看什么叫侠肝义胆的正直。”
陈书婷有个规矩,不论下面的人再怎么喊打喊杀,不能闹到她眼皮子底下,见血可以,给人留一条命,算做善事。
陈泰看不惯她的做法,说道上混的,心要够狠,要斩草除根,放虎归山到头来还是会被咬一口。
陈书婷一笑而过,在她面前,没有老虎,只有猫,想回来咬她,那就拔了牙齿剁了爪子,半死不活的老虎连猫也不如。
她会挽救路边垂死的猫狗,也会用刀片轻轻地割破脆弱的咽喉,她难以割舍弱小的生命,也对他人性命冷血无情。
都是一片林子里抢肉吃,谁手上没几条人命呢?刚开始立威,没有办法,她只能自己动手,后来势力大起来就轮不到她了,杀心也没那么重了,她的掌控从台面转到幕后,陈书婷把自己十个指甲拾掇得漂漂亮亮,那红如血的甲油在灯光下矜贵似鸽子血,美得出奇,让人看着惊心动魄。
两根细长的手指夹起桌面上的塑料小袋,陈书婷漫不经心地掂量一下,又扔回桌上,她的笑像是一只懒洋洋的豹子,隐隐藏着怒气:“在我这里卖这个,不要命了?”
那人刚刚消了毒瘾,还沉溺在大脑的刺激中,跪在地上打哆嗦,话也说不清楚。陈书婷再度优雅地拾起一旁的高脚酒杯,在手上拍了拍,携来一阵京海春日的风声,而后不做任何停留地往这人脑袋上砸去。
玻璃四溅,碎裂声清脆好听。
酒瓶子太硬,容易砸出人命,还是玻璃杯适合她,雷声大雨点小,陈书婷抽出纸巾慢悠悠地擦手。
手下们等着她下令,都不敢在婷姐怒火上出头。
不大不小的动静惊动了这里的负责人,男人一进来就看见坐在沙发上的陈书婷,红色丝绸衬衣,长裙堪堪露出脚腕,艳丽的眼尾扫过他,凭空生出一抹戾气。
陈书婷笑容淡去,撑着下巴,往前倾身,熟稔地问好:“哟,老熟人啊,王总,不好意思,把你这儿弄乱了,回头算算,我十倍赔给你。”陈书婷指了指:“这你的人?不太听话啊。”
王老板待陈书婷,自那日以后是唯恐避之不及,陈书婷倒也很明白事理,没有仗着有陈泰撑腰报复他,生意往来上十分周到。
平日里王不见王倒也好说,陈书婷冷不丁出现,倒叫这位王老板心里骂娘。
“这不书婷吗?这小子惹什么事了,你可是从不来我这儿捧场的。”王老板走过去,瞧见跪在地上的那人脑袋开了花,一地板玻璃渣子,踩上去咔嚓响,暗骂陈书婷这母老虎,玻璃渣子可别划破了他的小牛皮。
“喏,这白晃晃的,王总眼神这么不好呢?”陈书婷下巴扬起,往桌子上点了点。
桌子上不知打哪儿来的一尊关公像,座下放着几包白粉,分量不轻。
王老板摆摆手:“我当什么事,真是糊涂了,新来的,不知道你的规矩,都听好了啊,我们婷姐的场子,见不得这个。”
“知道了!”后面的人一齐喊道。
陈书婷半晌没说话,看王老板的意思是这就打算偃旗息鼓,“老爹告诉我要以德服人,我是不是最近脾气太好了?”
陈书婷语调扬上去,后半句是直接吼出来的,眼里的笑意不见了,女人的眼睛像是被利刃凿开的冰,豹子亮出了獠牙,只剩凶狠。
王老板都快招呼兄弟们预备着要拦陈书婷的人,她却跟个没事人一样,轻飘飘地说:“其实今天来呢,也不主要是为了这事儿,我进来的时候把王总供的关二爷拿进来了。”
正是桌上这尊,王老板还没发迹请回来的小像,后来请了更大的,小的就放在走廊,他进来的急,也没注意供桌上少了东西。
还没等他告诫陈书婷这神相不能乱碰,陈书婷的纤纤玉指就径直抚上了关公像,抬手间风情十足,轻柔如水,陈书婷把金像转了过来,“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来,王哥人中龙凤,供的关老爷居然是睁着眼的呀。”
陈书婷的语气越轻,听起来就越叫人胆寒,这句话的意有所指王老板都不需要想,关公睁眼,刀起头点地。
看来今天这事,不给个说法,陈书婷是不会善罢甘休了。
王老板使了个眼色,手下小弟就把跪着的人嘴巴堵上,把他的手放在关公像边上,掰直了,眨眼之间就是一声闷响,那人滚到地板上哀嚎,只余一根手指头孤零零地留在桌上充当祭品,鲜血滴到玻璃渣上,落了一地艳红的碎花。
陈书婷在动刀的时候就闭上了眼,再度睁开时不动声色:“我办事王总是知道的,对事不对人,他把东西带过去了,运气好,是被我们自己人发现的,可我听说王总手下的人藏这东西有高招,怎么会被我们找到呢?”
“婷姐是说……”
“以前怎么藏的,现在就怎么藏,在我面前藏好了,再也别让我看见。”不容置疑的姿态好像她说得是件微不足道的小事,陈书婷在宽大的黑皮沙发坐得端正,丝绸衬衣顺着挺直的背垂落,脖颈雪白的锁骨,凌厉的如同刀锋,整个人像是黑夜荆棘丛里绽开的玫瑰。
这才是今晚真正的惩罚,小弟听见明令,过去把那人嘴巴里的东西一抽,没等他叫出声,飞快地把塑料袋一个个塞进去,捏着他的嘴让他咽下。
那些脏东西会藏在他的食道里,藏进胃里,血液传递痛苦和欲爽,人体内的暗流,见不得光。
陈书婷熟视无睹,看完了结果后满身轻松,起身告辞:“王总要不要一起喝杯茶?”
她低头去看地面的碎屑,避开脏乱的地板往外走,余光一瞥,瞟见了桌上的关公像。
剁手指的人做事不小心,收刀时几滴血正好溅到了关公像的眼睛上,金像雕工栩栩如生,黏腻的血液顺着金色的眼睛往下流,关公眸中带血,似在这红光中垂下了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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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书婷后来想,她的转变大概是从认识白江波开始的,她选择白江波,并不是为了情爱,只是年纪到了,她累了,白江波刚好出现了。
打打杀杀见得太多,她想换一种活法,她最初想要的不过是活下去,如今所有人都服她,所有人都怕她,反倒没了意思,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了。
偶尔在深夜,她总听到有个声音问她,你到底想得到什么?
她不知道是哪里来的问,更不知道如何作答。
于是她适可而止,见好就收,她还是要当庄家,只是换了一种赌局,便于操控自己的人生,白江波懦弱听话,胸无大志,是作为牵线木偶的最优选,陈书婷不敢再孤零零地往上走,目之所及尽是深渊,再怎么掩盖,双手仍满是罪孽和血污,她怕再往上走就再无退路。
决定再也不碰这些生意的那天,她回到最开始的那间包厢,一个人点了十瓶威士忌,坐了一晚上。
期间听见走廊上有女人号啕大哭,她让人把她带进来。
问明了缘由,在这间包厢里,陈书婷心中有种分外熟悉的悲凉。
白金瀚的女人也都归她管,曾经她拉紧了绳子不让自己掉下去,可同为女人,推人进入深渊的活计,她做起来得心应手,管教这些年轻的肉体,她的能力要比陈泰的其他帮手好太多。
女人是白金瀚最大的利益链条,她劝过很多放不开的女孩子,软硬皆施,这里面有恨她的,有感激她的,但无一例外,她们都走不出去了。
眼前的这一个没有差别,女孩张大眼睛向她哭诉,看似立起了贞节牌坊,把那条禁忌踩得死死的,其实是只只知道张着嘴的纸老虎,很好劝,人对于即将失去的真正令其在乎的东西,是不会有心思哭出来的,哪怕知道躲不过,也该和她一样,用全部力气去抗争。
陈书婷的腹稿已经在白金瀚里,对着形形色色的女人说过太多次,那些女人其实早就迈过了固有的道德伦理,只需要一个合适的时间和借口。
她都不需要思考,就能抓住她们人性与欲望中那个微弱的交汇点,来回几句话,就能劝着她们乖乖抛下矜持,把刺收了,把那一片片花瓣褪下。
“你知道看上你的是什么人吗?连我也没有办法帮你,就算离了白金瀚,你也动不了他们,在白金瀚,他们反而不敢乱来……
“没有什么不干净的,你只是在用自己的能力去赚你想要的东西,在这里很正常,没有人会瞧不起你,被瞧不起的只有穷……
“这是你的资本,你可以试试,就这一次,是帮你自己,也是在帮我,这次以后,只要你不愿意,没人可以再逼你,你也可以抽身,就当这里的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一句又一句,她是操控人心的妖精,用最蛊惑心智的动听言语劝导着一个又一个已经在悬崖边上的肉身,走进白金瀚,半只脚就踏出去了,没有勇气跳的,轻轻一推也能算是帮她们吧。
可那天晚上陈书婷没有这么说,她点燃了一根烟,细长的烟被她夹在指尖,亮红的指甲串起火光,抽烟的姿态慵懒又性感,她抽了一口后就搁到烟灰缸旁边,红唇中吐出的烟把她的脸庞蒙上一层雾,只露出勾勒分明的淡红眼尾,陈书婷从包里取出一沓钞票,想了想,又数出十几张,另外放上一小叠。
她的语气从来没有那么真诚过:“这边是你这个月的业绩,旁边是我今天的十瓶酒,也算在你身上,你拿了这些钱,去找主管,让她给你在仓库或者后厨安排份工作,以后这上面两层,你也就不用再来了。”
陈书婷等着她的感激涕零,可这个女孩子只是愣了一会儿,手指在那谍钞票上碰了一下,并没有拿起来,她擦干眼泪,眼睛里不知道多出些什么,仿若深渊,她再没有纠结和犹豫,向陈书婷道了声谢,离开了包厢。
陈书婷以为这钱给足了她尊严,却没想到这么点重量,就能把一个人从绳索上拽下去。
她脑海中突然浮现她不会去深想的一个词:因果。
自己走至今日,是对是错,又是谁人的安排?
她在赌局里是永远的赢家,因为她不会把方向盘交到别人手里,如今却突然开始思考输赢的意义。
她仍旧困惑,如果真的存在神明,为什么不早点救她,如果真的有因果,为什么当初没有人像今天一样劝她。
陈书婷轻笑一声,颇有几分无奈,摇了摇头,她伸手想要去拿刚刚放下的细烟,却发觉这根烟不知何时已经燃了一半,像是放在那儿的一支自顾自燃烧的线香。
朦胧的烟缠绕着升至半空,下面烟灰缸的灰褐色烟灰堆成一摞,仿佛是快要被盛满的炉鼎里被人遗忘的香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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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嘶!”陈书婷的手抖了一下,她赶紧把手背上的烟灰拍落,在三支香上剩余的灰烬落下来之前,把香插进香炉里。
香灰的温度不高,只是把手背烫的微红,陈书婷看向供桌上阂着眼的关公像,和两边跳动的红烛,越是简陋的布置,越能显露关公的不怒自威,她大约能记起,这尊雕像自她进白金瀚的第一天就有了,多少物是人非,关公像一直都在这儿看着。
她从没进来拜过,今天是高启强回家途中想起来要交代事情,绕路来了白金瀚,她本想去办公室等他,却鬼使神差地进来这里上了炷香,没想到这好不容易有的虔诚还被烫了下。
“老婆,怎么了?”高启强看见陈书婷捧着左手发愣,快步走过来,也捧着她的左手在那儿看,细腻光滑的肌肤上还有未擦拭干净的灰尘,高启强从西装口袋里抽出帕子,小心翼翼地替她擦手,珍重认真的神色像是对待无价之宝上的污垢。
“你忙完了?”
“嗯,就和他们说了下,我听你的,不干净的以后都不让他们做了。”高启强用帕子擦完,又用指腹轻轻地在陈书婷手背上蹭了蹭,这才将爱人的手握住,“小虎说你不在办公室,我还以为你不等我了。”
陈书婷接过帕子,帮高启强折好了放回去,房间里就他们两个,高启强的手就顺着往下滑到了腰上,暖玉生香,盈盈一握的柔软曲线很难不让人心猿意马,高启强用了点劲,把人往怀里一带,距离一下子就暧昧起来。
陈书婷还在折帕子的角度,被猛地一拽,毫不留情地往高启强胸口一拍:“别乱动!”
高启强愈发温柔,鼻子凑过去,小狗一般靠近陈书婷嗅了嗅,女人身上馥郁的香水味对他来说就是醉人的迷香,高启强情不自禁地闭了眼,就要往勾人的红唇上凑。
如果说上次争吵以前,高启强在她面前只是个贴心的爱人,那么把自己从香港哄回来以后,她不得不承认高启强变得更黏人了,两人的亲密仿佛是干柴引火,这火一天没点起来高启强就得发疯,他把更多的无处安放的情感尽数倾注在陈书婷身上,像是给自己套牢了项圈,把牵引器死命地塞进陈书婷手里。
高启强本来是她继白江波之后找到的下一个工具,听话又顺从,她铁了心离开京海,也是因为发觉这段关系逐渐脱离她的掌控,彼时儿子在她心里是第一位的,陈书婷了解自己,她隐藏起来的心痛和遗憾让她后怕,她或许早就知道自己离不开高启强,通电话时忍不住流下的泪就是她心软的证明。
她无比笃定,高启强一定会来找她,这个念头一升起,她方知自己也只是需要一个妥当的借口,约法三章,他真的能做到吗?不重要了,这场牌局她依旧是庄家,只是再也不顾手中的牌往哪一方发。
如今儿子越来越不服管教,高启强反倒是越活越回去了。
陈书婷把他往外一推,白了一眼,“也不看看在什么地方。”
故作气恼的神姿妩媚好看,陈书婷的推拒并不叫高启强恼怒,他很是受用地笑起来,眼角的纹路让他像一只等待着安抚的猫,高启强看了看一侧的关公像,正经些许,却又在陈书婷耳畔打着商量:“那回去再亲。”
高启强的眼中本来就有水光,看到陈书婷这光就荡漾起来,亮晶晶的,陈书婷心想他是不是这一招用上瘾了,一个大男人,撒娇炉火纯青,常常当着旁人调情,也不害臊。
情事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陈书婷嘴角一勾算是答应了他,嘴上却不饶人:“你别演,都说七年之痒,我们也快了。”
“我可没有!老婆你得相信我,什么七年之痒,我是见不到你就心痒难耐的。”高启强如临大敌,“老婆你可不能腻,没有你我不行的。”
“行了行了。”陈书婷终于把帕子叠成她满意的形状,往后退了半步。
高启强见状不玩笑了,转过身去,也点燃了三柱香,闭上嘴默念几句,用左手把香插在陈书婷香的前方,突然他又想起了什么,重新拽住陈书婷的左手,细细打量,用指尖把婚戒夹缝里的一丝香灰拂去。
高启强总是在很多事情上有着平常男人没有的心细,这大概和他过往的经历有关,这也是他和白江波最大的不同。
白江波和她结为夫妇之前,是亲眼见识过陈书婷在京海的风光和威望的,所以婚姻里对她是尊敬有加,诚惶诚恐,陈书婷的感情经历过于单一,她待男人向来都拽紧手中的缰绳,攥紧话事权,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对的。
两人第一次见面是种预兆,那根腰带套上高启强,仿佛是孙悟空的紧箍咒,一经拉扯,就再也没松下来过。
高启强给她的是一份毫无保留的爱与真诚,她是高启强的唯一,所以高启强把对一段感情的所有美好畅想,完整地交给了陈书婷。
陈书婷偶尔也想,是不是高启强没有了解过她曾是个遇神杀神的好手,所以才这么肆无忌惮地讨好,也不叫讨好,高启强认为对妻子忠诚是理所应当。
后来高启强知道了她的往事,也没有多出忌惮,反而跟捡到了宝似的,眼睛发亮,亲了她一口,说:“我老婆原来这么厉害啊,我真是好命,能娶到你。”
看吧,多奇怪,自古男人应当最恨牝鸡司晨,高启强反而明目张胆地炫耀着陈书婷在他这里的地位。
高启强误打误撞地,把陈书婷一直以来的渴望和控制欲,拉到了彼此都舒适的平衡点。
比方说现在,他就极为病态地清理着婚戒,他对于这个对普通男人的禁锢有种莫名的执着,“老婆,你知道为什么上香要用左手吗?”
“为什么?”
“这是我还在旧厂街卖鱼的时候,隔壁卖肉的大哥告诉我的,他说我们这些杀生的,右手拿刀,罪孽滔天,只有左手才是干净的,才配在神明那里讨一柱香。”
陈书婷这才知晓,高启强把戒指戴在左手,并不是了解过西方文化的约定俗成,他只是把婚姻当成了求神拜佛,把一枚戒指供奉在干净的左手上,这是他心里最虔敬的归宿,是面向陈书婷,此生以她为神祇的祝祷。
“所以啊,戒指不能弄脏的。”高启强定定的,明明是叮嘱,却被他执着的眼神衬托成了承诺,高启强拉着陈书婷,一边走一边跟她说,“晓晨和我说,明天是国外的什么情人节,和我们这儿的七夕差不多,我想好了,明天我们两个单独过,我们一起去逛月老庙。”
“情人节拜月老?”陈书婷一下子没反应过来。
“对啊,拜月老还愿嘛,还有山上的庙,都一起去拜一拜,你不知道,当初我娶你,京海的什么月老菩萨土地爷,我都拜了个遍。”
陈书婷懒得搭理他,任由他牵着她往外走。
临出门前,她又回头看了看关公像,还是那样肃穆庄严地站着,多了些宁静。
关公被火红的灯烛封住的氤氲光影,在转角处消失,陈书婷目光还未收回来,看见了走廊墙壁镜子里自己的倒影。
她同自己对视,看清了眼睛里的希冀和渴望,陌生得让她心惊。
什么都没有的时候,她无欲无求,可什么都有了,她想要的又太多了。
这些是不是就是佛家所言的执念?
人不能不信命,这一点她比高启强明白得更早些,所以她收手了,也劝高启强停下。
京海阴晴不定的气候曾经融在陈书婷的眼里,打在高启强刀剐鱼鳞的手上。现在都荡然无存。
他们都是凡夫俗子,抗拒不了人性最妄自尊大的欲望,前半生在满目疮痍的广阔里杀出一条血路,最后又都想找个彼此取暖的洞穴当作安身之所。
明天去拜菩萨,她一定要多捐点香火钱,多求一句,希望他们一家三口能一直这样安安稳稳地过下去。
//
她过上想要的生活了吗?好像没有,又好像一直都是。
那簇强光直直打进她的眼里,白光吞噬所有的前一秒,陈书婷于白茫茫的一片中看见了。
看见炉鼎里缭缭升起的朦胧香烟。
看见关公在满室微弱的红光里垂眸。
看见绕着一圈光晕,闪烁的灯烛。
她和高启强都忘了,当一旦意识到很多事情依靠不了自己,只能求神拜佛之际,他们已经是神明的信徒了。
——可见了血的关公,求不来善始善终。
不信神佛,不愧不怍,不畏因果,便已解惑。
end✨
「*佛言:爱欲于人,犹如执炬逆风而行,必有烧手之患。」
【作者有话✨:
大嫂,我唯一的大嫂😭
写完这篇,京海风云彻底告一段落,本来也是没想写这篇的,还是感谢读者对「罪与罚」的批评,我个人虽不觉上一篇写成了怨妇和猥琐,但这个评价如醍醐灌顶,于是脑海中不服输地闪现了一个灵感:
写一写电视剧不让播出的陈书婷。
写一写她是怎么从恶鬼尸体里把自己扒出来,优雅又高傲地步步走上天梯。
写一写她是怎样杀出一条血路,跨越阶级。
写一写她是如何冷静理性,及时收手,把指尖的血慢悠悠地替换成鲜红的甲油。
……
这样一篇文,实则是一部于深夜里在我脑海中放映的微电影。
最后,如果上一篇的人设塑造让你不满,我在此深表歉意。
上一篇戳这里:罪与罚 】
高启强×陈书婷|「罪与罚」
又名《大哥大嫂的爱情史》,全文长8.1k+,
【完结后复更新彩蛋×8,更新啦快来看】
加彩蛋,共计1.1w+。0202有更新。
太好磕了,坑里又冷,就码了几段自己想写的情节。
文菜预警,ooc预警。
诚心祈愿我大哥大嫂能有一个二搭,想看中偶🙏
☆正文
01
「谁最会欺骗自己,谁就能过得最快活。*」
陈书婷不爱高启强。
这一点,其实陈书婷在结婚证的钢戳印下来的瞬间,想得挺明白的,如同一句对自我的告诫。
她的前一段婚姻,或多或少还存着年轻女人对爱情的渴望,最后也如笑话一般,在欺骗和争...
又名《大哥大嫂的爱情史》,全文长8.1k+,
【完结后复更新彩蛋×8,更新啦快来看】
加彩蛋,共计1.1w+。0202有更新。
太好磕了,坑里又冷,就码了几段自己想写的情节。
文菜预警,ooc预警。
诚心祈愿我大哥大嫂能有一个二搭,想看中偶🙏
☆正文
01
「谁最会欺骗自己,谁就能过得最快活。*」
陈书婷不爱高启强。
这一点,其实陈书婷在结婚证的钢戳印下来的瞬间,想得挺明白的,如同一句对自我的告诫。
她的前一段婚姻,或多或少还存着年轻女人对爱情的渴望,最后也如笑话一般,在欺骗和争吵中荡然无存。
和谁不是过日子?她和白江波势均力敌,谁也不干涉谁的生活。
真情难,在这世道里盼真情更难,可没有哪个女人会对美好安稳的婚姻毫无期盼。
陈书婷,你又嫁给了一个不爱你的人。
第一次见面就剑拔弩张跟仇人似的,那腰带再多勒个几十秒,她就能要了高启强的命,但陈书婷本来也不想杀他,为一个不值得去报的仇,脏了自己的手,太不值当。
见面之前,以为凭一己之力对付徐江的高启强是个多大的人物,陈书婷带了乌泱泱一堆人去堵他。看见高启强的第一眼,她就没把高启强当回事了,那时候的高启强刚从泥堆里爬出来,还没洗干净身上的落魄,偌大个京海,谁都能欺负他,谁都能捏死他。
黑色腰带勒得挺紧,陈书婷用了全力,勒得掌心发疼,这举动是想叫高启强明白,她陈书婷不是好惹的,说出去也是一号人物,高家兄弟要出来当疯狗,就叫你上面的给牵条绳。
陈书婷和高启强说起当初这事,也是领结婚证的那天。
办好手续,陈书婷戴上墨镜就往外走,高启强一边看着证件,一边喜笑颜开地跟在她身后,到了门口,陈书婷抱着双臂,她不说话,高启强也不敢开口。
“高启强,我有个事儿问你啊。”陈书婷偏着头。
“你问。”高启强站到她身边,还攥着俩红本摩挲,傻得可以。
“那时候我都快把你给……”陈书婷说到一半,停了几秒,“你当时想什么呢?”
高启强那红本僵在空中了,他知道陈书婷指的是什么,却有点摸不清陈书婷的意思,“想什么……我没想别的。”
“没想别的是想什么,说清楚了。”
陈书婷这表情就是不耐烦了,而高启强一看她这副表情,有事说事绝不含糊,平常挺听她话的人,今天却摸了摸鼻子,笑着问:“怎么突然问这个?”
“都领证了,我不得问清楚啊?别到时候枕边人秋后算账,我找谁去?”她本来心血来潮随口一问,可高启强居然还真有事瞒着,陈书婷摘了墨镜,看向高启强,“说吧,要说得不清楚就正好回去加办一道手续。”
高启强陡然背着手正经起来,出了旧厂街的高启强少有慌乱,此刻眼神却在和陈书婷对视的下一秒左闪右闪,结婚证的一角戳在了他生着老茧的指腹上,高启强想了想,站直了,莫名认真。
“真没想别的。”高启强低头,回忆那个路灯下格外静谧的街道,“我就想着你一个女人,挺不容易的。”
父母离世,一个人拉扯弟妹长大,陈书婷认识的男人里,或许没有人能比高启强更明白女人的难处,那天夜里,高启强被她欺负得虾米一样蜷在地上,站起身后,那眼神里没半点不服气和怨恨,又那么深,叫人看不透他在想什么。
今天一问,这答案出乎意料,仔细一想吧,也确实符合高启强这个人。
陈书婷抿着笑,把心里的满意按下,伸手,手指勾了勾。
高启强极有眼力见把红本儿递上去,动作和当初还腰带一模一样,一手托着手背,一只手覆上。
陈书婷望着两个人交合的手,那个晚上,高启强的手是冰冷的,粗糙的,还带着地上蹭起的沙砾土灰,把叠得规整的腰带放到她手心,如今他一身熨贴的西装,双手干净,厚实,也温暖。
陈书婷捏着证件一角,往掌心拍了拍,戴上墨镜,“高启强,别骗我啊。”
“不骗你,我保证。”
陈书婷吐出一口气,似把过去都给摒弃了,又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她见过太多骗局,选定了就不后悔,这一次的真假,她有耐心。
“走吧,老公。”
02
关于高启强的婚姻,高启盛认为他应该是最有发言权的那个。
白江波死了,徐江死了,陈泰安坐幕后,京海市下面群龙无首。
他本觉得接手白金瀚之前的这半年,是他们两兄弟开疆拓土的最好时机,没成想,他哥让他好好看着小灵通的生意,自己整天围着陈书婷转悠。
高启盛承认,陈书婷手上的确握着不少资源,但陈书婷徐娘半老,带着个拖油瓶,上赶子想让他哥当便宜爸爸,谁看不出来这女人的心思?一个女人手握资源有什么用,当然没有找个男人好使,吃过几次饭,高启盛看得清清楚楚,这女人满心算计,对他哥明目张胆的勾引和利用。
偏高启强纯情得不行,就吃这一套。
陈书婷的手在高启强衬衫领子上一勾,在他肩膀上一拍,以后这枪驳领的西装,只有她点头才叫好看了。
高启盛端着茶杯,看着坐在那里读书的高启强,“啧”一口:“哥,等会儿去哪儿吃?”
高启强挥挥手:“我一会儿有事,出去一趟。”
高启盛嗤道:“又去找陈书婷?哥你没看出来,这女的在玩儿你呢。”
“别乱说话。”
“你知不知道外面私底下都说什么?”
“说什么?”
“我懒得说。”高启盛把茶一口干了,瞥见高启强拿着的书名,“《罪与罚》?”
“权力只给于那种敢于弯下腰去把它拾起来的人。*”高启强把书抬起来,“店里没事就多看看书,少去听别人说闲话。”
“我就怕你弯的不是腰,是膝盖。”高启盛笑了:“这本我早看过了……爱你深情款款,害你不遗余力,这两者在女人心中完全是并行不悖的*。哥,你要记住的是这句。”
高启强大概是没记住,从他对着镜子系领带的傻笑就看出来了,高启盛能列出他哥该如何接手白江波势力的条条计策,却没算到他哥对待陈书婷的态度。
这叫入赘吧?以后要什么女人没有,为什么偏对陈书婷这么认真。
高启强说他小孩子不懂,还念了段《孙子兵法》:“迂其途,而诱之以利,后人发,先人至,此知迂直之计者也。”
是说陈书婷想要什么他门儿清,所以迂回前进,达到目的,他哥没经验,误打误撞把兵法用到了男女关系里。
高启盛听了没说话。
陈书婷带个孩子,是在利用他们兄弟打理生意,高启强也应当利用好这份关系,拿到该属于他们的一切,可高启盛了解高启强,重感情讲义气,一旦选了陈书婷,他们兄弟俩的一辈子,就被一个女人攥在了手里。
高启强这几个月是真的开心,轻松自在,全身上下不一样的光彩,从前被戳弯的脊梁骨挺得笔直,出去见陈书婷的步子都无比雀跃。
那天,陈书婷把他们引荐给白江波的合作伙伴,饭桌上推杯换盏,男人们口不择言起来,高启强顾着陈书婷的面子,陪笑应承,那杯白酒没喝下去,被陈书婷一把夺过来,泼在了对面人的脸上。
整桌人都愣了,陈书婷气得很,包也没拿,一手拽过高启强搭在椅背的西装外套,牵着高启强就往外走。
那天,陈书婷挽着高启强胳膊,披着西装外套,立住了高启强的地位,这一回权力没让他哥弯腰,而高启盛拎着陈书婷的包,一个人跟在他们身后,走了很久很久。
那天,高启盛不再反驳唐小虎和一众手下的一声声“大嫂”,他于沉默的车里,回头把包递给了高启强,说了句“哥,嫂子的包。”
高启盛依旧看不惯陈书婷,霸道又暴躁,一个外人,家里什么事她都得插一脚,高启强还就听她的。
陈书婷不简单,可能也并不全是虚情假意,高启盛安慰自己,至少这个女人手握资源,他哥不亏,高启盛也看懂了他哥在有了陈书婷以后的那份心安,是这么多年,他和妹妹一直在向哥哥索取的遮风挡雨,是他们都没办法给予高启强的,一个家的心安。
03
高启强后来回忆,他最轻松的一段日子,应该是接手白金瀚前的六个月,那半年他不再为钱财发愁,不用躲避仇家,还没有彻底进入建工集团,不为各种应酬琐事劳心伤神,不用和别人比狠,不用借助见不得光的手段去对付不服他的人。
满心都是对未来的期待。
他每天最大的事儿,用高启盛和唐小虎的话来讲,就是和陈书婷“处对象”。
京海市最大的商场,陈书婷拉着他来来回回逛了好几遍,陈书婷单手插兜,一家家地逛,包包和购物袋都让高启强拎着。
不算陪着陈书婷逛街,因为大部分衣服都是买给他的,两个人通常是大街小巷地逛,陈书婷会抽空把之前白江波和徐江的手下介绍给高启强,下午到了时间,高启强就跟陈书婷一起去接孩子,还得负责把母子俩送回家。
高启盛说要不是他如今穿得好,跟在陈书婷后面,和司机没什么差别。
穿着打扮也是陈书婷教的,这几个月算不算“处对象”,高启强不知道,但的确是在向陈书婷学习,学习她在这个圈子里,知进退有分寸的为人处事。
“老高。”看高启强出着神,陈书婷把他叫过来,“让你跟我逛街,委屈你了?”
“没有没有,我挺高兴的。”高启强见陈书婷拿过一件衣服,又往他身前比划,“不用买了吧?这段时间买了够多了。”
“不一样,你现在是有身份的人,走出去可别丢了老爹的面子。”陈书婷认定的事情就不容反驳,“给你买衣服你还不乐意啊?你别不好意思,我借你的,以后赚了还我。”
“行,我肯定还!”高启强站直了身子,让陈书婷比量,“今天的我自己出,这两天店里结款,赚了点,之前欠的我以后补给你。”
陈书婷扫了他一眼,了然于胸:“是不是你手底下的兄弟说什么了?笑你吃软饭?”
“那没有。”高启强和陈书婷熟了,偶尔也开玩笑,他笑道,“就是说……嗐,他们乱开玩笑,我回去就说他们。”
高启强越不自然,那个答案就越清晰,陈书婷大方随性,继续逗趣:“说我和你谈恋爱啊?咱俩这样你觉得像谈恋爱吗?噢,你弟说你没谈过,你也不知道。”
他确实没经验,高启强只能干笑,本以为这话题就此打住,路过一家店,橱窗里的衣服一看就很适合陈书婷,高启强突然不受控制地指着那件衣服,说:“我买一件送你吧。”
陈书婷转过身,好笑地看着他:“高启强,你不是没谈过吗?送女人衣服?真谈恋爱啊?”
衣服最后还是没有买,高启强第二次看见那条裙子,是两个月后陈书婷穿着它来家里吃饭。
这条裙子张扬大气,穿在陈书婷身上,魅力无以复加,此时此刻却如同一种暗示,隐晦地抓挠高启强不曾触碰的领域。
高启强很少请人到家里做客,以前是没朋友,现在是没必要,他不愿意把过去的自己再袒露出来,旧厂街的老房子,象征他以往的困苦,是过去岁月的证明。
陈书婷说想来吃顿饭,高启强不好拒绝,心中有略微的自卑,他以前是卖鱼的,那股自己闻不到,旁人避之不及的鱼腥味,他怕这味道还在家里消散不去。
他把窗户和门提前打开,敞了一天一夜,于心惊胆战中和陈书婷吃完了饭。
来到家里单纯做客的,陈书婷是唯一一个,陈书婷夸赞他的手艺,不谈其他,仿佛只是朋友之间的一顿便饭。
高启强知道她看出了自己的局促,却又对她的善解人意心怀感激。
大概是两个人都心神恍惚,意不在此,聊到最后牛头不对马嘴。
陈书婷说:“房子挺好,但我肯定住不惯。”
高启强答:“这裙子很衬你。”
那天高启强送陈书婷回家,进去了就没再出来。
柔软如水的夜色里,高启强第一次感受到了滚烫的心跳,炙热交缠的呼吸,以及他可以平稳安放的梦境。
高启强盼望着的未来生活的光亮,将灰色地带的阴影越拉越长。
陈书婷,是他踏入黑暗前最后所遇的光彩,成了他往后半生不变的一抹亮色。
04
那两年高启强风头正劲,人人都说强哥事业爱情双丰收,除了白金瀚,他名下还有无数产业,又在建工集团闯出一条路来,完成了身份上的三级跳,是京海市无人能挡的风光。
背地里有很多关于这位大老板的传闻,说他是建工集团董事长的干儿子,还是靠女人认了爹,靠女人发家。
大哥的女人,出场率并不低,而高启强的反应,恰恰证实了这些传闻,无论什么场合,高启强从不避讳对陈书婷的好,小事言听计从,大事有商有量,大家伙儿人前说他俩是京海模范夫妇,人后嘲笑高启强是京海市能只手遮天的妻管严。
高启强不置可否,甚至引以为荣,毕竟谁能想到他第一次摸老婆的手,是还她勒自己脖子的腰带呢?
妻管严好啊,高启强十三岁以后就没被人管过,陈书婷管他,他乐在其中。
各大老板都知道这位家里有尊佛,玩儿的花的高启强都不沾,怎么办呢?不沾可不行,道上打拼的,没有弱点就太折磨对手了。
于是各路英雄想尽办法,谈生意过程中时不时擦个边,使出浑身解数诱惑高启强,高启强愣是不进坑,笑呵呵地全给拒绝了。
偶尔遇上不长眼的,高启强也挺无奈。
上行下效,大哥的妻管严,让整个白金瀚都对这位嫂子尊敬有加,大嫂进出场子比大哥都还方便,没人敢跟着,没人敢通报,没人敢拦。
这次的局是临时加的,拖拖拉拉到了深夜,陈书婷把门一推,最边上坐着的唐小虎,酒气跑了一半,呆了,张着嘴喊“大嫂”。
坐在中间的高启强,喝得脸通红,两边还各坐了一位娇滴滴的小姑娘,眼光挺好,白金瀚的姑娘们长得都不赖。
好在酒杯是自己拿着的,手也规矩,没往姑娘身上乱放,靠得并不近,俩姑娘旁边还另有一位老板。
可陈书婷看到高启强身在花丛中的样子,像极了当初的白江波,无名火蹭蹭上涨,高跟鞋“噔噔噔”,站到人跟前了,眼神一股煞气,正宫气势直把俩姑娘盯得低下了头。
“老婆。”高启强反倒坦荡,看见陈书婷来了还很高兴。
“高启强。”陈书婷勾了勾嘴角,高启强这边就马上站了起来。
唐小虎边上的小弟新来的,见这场景吓了一跳,瞪大了眼悄摸问道:“虎哥,强哥以前进去过?”
唐小虎把他头一拍:“管好你的嘴!你以为强哥是你啊。”
“那怎么……”小弟打个酒嗝,“嫂子一叫名字,强哥就差立正稍息答到了。”
“你懂个屁!”你是没见过大嫂数“一二三”的气魄!后面半句唐小虎没讲,给大哥留了面子。
唐小虎骂完,赶紧扔下酒瓶,上去打圆场,“嫂子,强哥今天就喝了点。”
“喝挺多啊。”
“啊是,就多喝了点。”唐小虎点头哈腰。
“知道你强哥喝多了,你也不拦着?”陈书婷呛道。
“错了,嫂子,我拦,肯定拦着。”
满屋子都醉了,高启强站得摇摇晃晃,还想过来揽陈书婷的肩,陈书婷拿过他的酒杯,仰头喝下,问,“聋了啊?打你手机听不见?”
高启强晕乎乎的,从上到下摸着兜:“我,我手……”
摸了半天,什么也没掏出来,陈书婷眼睛尖,黑色的外壳,在白花花的大腿下露出半个,姑娘顺着视线一看,打个哆嗦,赶紧拿起来,捧到高启强跟前。
“老婆,我这……”高启强也不管是谁拿的,到手了就凑到陈书婷跟前,捣鼓两下,“没没电了。”
“行。”陈书婷气得牙痒,想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这么气,酒杯重重地往桌上一放,“你继续。”
冲另外两个人笑了笑,打声招呼,陈书婷带着风,三两步走了。
唐小虎等陈书婷走出去了才敢来扶,“哥,嫂子这……”
手往前面一指:“追。”
“我追?”
“我去追。”高启强打了个踉跄,看看房间里醉得都对刚才一出没反应的几位,揉了把脸,大声道:“对不住啊,今天就,就到这儿,我回去了。走,我们走。”
等高启强安排好所有人,到家已经过了十二点,冷风一吹,唐小虎清醒多了,给陈书婷汇报:“强哥出来的时候,又训了两个人,就拖到这时候了,本来醉成这样,我们想让强哥就在白金瀚将就一晚,但强哥一定要回家。”
“知道了。”
客厅黑黢黢的,高启强瘫在沙发上,西装在怀里,好像包着什么,鼓鼓囊囊的。
“高启强。”陈书婷踹他两脚,“喝多了还打架,不要命了是吧。”
陈书婷一开始认定高启强,就是看他老实,做不出白江波那些花里胡哨的事情,如今身份地位变了,人也变了,她居然还为这种人争风吃醋,越活越回去了。
正想着,高启强迷迷糊糊坐起来,把手里的东西一举。
掀开黑色西装,一束红艳的玫瑰花。
大半夜的,不知道从哪儿买来的。
陈书婷的气恼一时间全部凝固了,说不出话来。
高启强把花往她怀里一塞,一把拉着她坐到自己大腿上,动作极快地照着红唇亲了一口,然后搂着陈书婷的腰,醉醺醺地看着她:“老婆,这辈子,我高启强最感谢的人就是你,我保证,除了你,没别人!”
到底是醉了,发誓的三根手指怎么也撑不直。
陈书婷心里是从未有过的软贴,说什么不爱,只骗过了自己,不然为什么偏偏选中了高启强呢?
陈书婷眼神越来越软,在高启强靠过来前揪住他的衣领,“可以啊,高启强,哪个小姑娘的粉,都沾这儿了,赶紧脱了换了。”
高启强又醉又困,抓住陈书婷的手,在熟悉的幽香中昏昏沉沉:“不换,这我老婆蹭上去的,换什么……”
陈书婷抱着玫瑰,高启强抱着陈书婷,就这么睡过去了。
那次以后,高启强在的场子,哪怕是女人堆里,他身边都空了两个人的身位,谁敢得罪大嫂,和大嫂抢人?不仅如此,高启强再也没把自己喝趴下过,任何时候都留三分清醒。
道上的人都说京海高启强,名气响当当,是个油盐不进,没有喜好的主,高启强笑着说给陈书婷听,说老婆调教得好,说他高启强的喜好就是陈书婷。
05
人的喜好,往往就是一个人的弱点。
高启强深知此道,他只能拼尽全力往上爬,这样就算别人知道他的弱点,也不敢动他。
跟了老爹,高启强并不是一直顺风顺水,亡命徒多了,他们总会遇见几个,见过的死人多了,总担心自己是不是哪天也躺下去再也起不来了。
所以高启强最不想的,就是带着伤回家。
这次事发突然,他没来得及叫人,亲自动了刀,回家的时候手上的血还没洗干净,多年前鱼塘边的惊恐又席卷了他,但高启强已比当初沉稳太多,面不改色地处理好,垂头进了门。
晓晨睡了,陈书婷坐在沙发上等他,见他这副模样没有多问,拿了湿毛巾给他擦手,手臂上破了口,并不深,但身上的血迹看起来吓人。
陈书婷沉默地擦完,替他换了衣服,回来的时候高启强正仰头吞完一袋咖啡。
高启强为什么干嚼咖啡,陈书婷也没问过,是高启强自己说出来的,后来高启强极少当着陈书婷的面吃咖啡,有过几次,陈书婷便默默地握着高启强的手,陪着他。
“以后不会了。”高启强静了半晌,说道。
人这种卑鄙的东西,什么东西都可以习惯的*。和杀鱼没两样,手上的人命沾得太多,就会习惯双手血腥的味道,再也摆脱不了。
高启强不想在京海呆一辈子,他迟早是要退出去的,为了陈书婷,为了孩子,沉沦其中,不是聪明人的做法。
陈书婷剥了一瓣橘子,塞进高启强嘴里,冲淡了苦涩的咖啡味。
高启强回握陈书婷的手,盯着已经看不见血色的手背,“以后我保证手上干干净净的,给你剥橘子吃。”
陈书婷捧着高启强的脸,认认真真地说了句:“老高,别让我担心。”
她不仅仅只是想利用眼前的男人,为儿子挣一个好生活了,她又一次对以后的日子充满憧憬,不想再感受高启强带来的提心吊胆。
少一次担心,能多几天安稳,也是好的。
高启强松懈了一整天的情绪,彻彻底底放松下来,在陈书婷额头上轻轻碰了碰,仿佛一片树叶落下似的。
高启强将陈书婷搂紧,叹了口气,又在她耳边轻声回答:“好,我保证。”
06
高启强看过最多遍的书是《孙子兵法》,读不透的是那本《红楼梦》。
他没和陈书婷说过,其实这兵法,他最初的时候也对她用过。
用了一辈子的《孙子兵法》,只一回不好使,载在了陈书婷身上,大道理没成功。
《红楼梦》是本好书,但他这辈子大概是看不懂了,再没有静下心去读的心境,只能一遍又一遍地去看那本磨烂了的《孙子兵法》。
《孙子兵法》是他的指路灯,只要看一看,就能让这些年的每一个危机四伏都安心些。
他时常想抛开这本书,却又觉得这本书系上了他的命,不读了,迟早会败的。
那些想多看看其他书的想法,慢慢也就放下了。
《红楼梦》他只记得几句话,居然都和陈书婷有关。
他对陈书婷的感情,起源无法细究,高启强只记得有一次带着陈书婷和晓晨去看日落,陈书婷背对着他,泛黄的光影打在她的头发上,霎时间海面铄金,波光粼粼,极不真实。
他兀地想起了一句诗,不语婷婷日又昏。
他随身带着的只有一本兵法,所以想了好久都没想起来这句诗是哪儿的,写的是谁,又是什么意思。
他沉迷在一本书里太久太久了,冷不丁地翻起另外一本,高启强有些犹豫和不安。
他曾经放下豪言,说旁人怕得就是他们这种不要命的。
但高启强怕了。
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他怕说得是自己。
结果是染缸里面泡得越久,拥有的越多,就越惜命,他有时很想最后再替家人挣个前程,就金盆洗手,可脱身哪儿有那么容易,他陷得太深,泰叔不会放过他,那些人更不会放过他。
高启强只能算得更精密些,把自己洗得更干净些,让陈书婷少担心些。
做人都是有底线的,那些人不敢动他,因为底线是他们自己的命,而高启强的底线,是家人。
更具体一些,是陈书婷。
别的老板,把家当成了临时歇脚处,高启强不一样,忙到多晚,每天都得回家,陪老婆孩子的时间都是挤出来的。
高启强觉得自己的这双手,在见到陈书婷和孩子的时候,才有片刻的干净。
他的好运没有持续太久。
黑夜,会把他所见的每一处光亮吞噬。
后来陈书婷去世,高启强只觉满腔尽是挥之不去的悲愤和痛苦,和心腹盘算了很久的收手退隐,便再也没听他提起过。
他为之奋斗的一切,突然丧失了全部意义,人若没了底线,进退便没了选择,没有人再为他担心,没有人再提醒他别生气,没有人再等着他回家。
一场欢喜忽悲辛*。
他不后悔,若不走这条路,他不会有这么多的“好日子”,他很早就明了,从一个卖鱼的,到他前呼后拥的风光,自己拥有的都是于罪孽中偷来的。
无论记忆里的东西有多么美好,都源于他曾厌恶的黑暗。
和陈书婷的真情,亦是沾了血色的罪孽深重,他所忠于的这份爱,是他窥见高楼天梯后贪婪的窃取,是他一手造成的看似圆满的缺憾。
高启强欠了很多人,也对不起陈书婷,他还不了,无法再作补偿。
没有那么多被逼无奈的理由,走上这条路,就是洗不清的罪,是不被饶恕的罚。
欲偿白帝宜清洁,不语婷婷日又昏*。
高启强再没读过《孙子兵法》。
end
[*引自《罪与罚》《红楼梦》]
☆彩蛋
[卷发]
陈书婷看不惯高启强的卷发,问他哪里烫的卷,乱糟糟的。
高启强没闲心去烫头发,过去他要承担弟弟妹妹的生活费和学费,还要上供卫生费,没钱没时间,又没个女朋友,哪儿有心思弄这个。
陈书婷知道高启强是自然卷之后,摸了两把,觉着还挺好玩。紧接着就拽着高启强,把他头发烫直了。
顶着鸟窝一样的头发,大哥气势怎么起得来?
所以陈书婷除了帮高启强参考服装搭配,还要帮他设计发型。
高启强很委屈,天生的卷发,还得捋直了出门见人,况且时不时拉直头发也很费时间。
夫妻俩,一起做头,一个拉直,一个烫卷。
陈书婷不好明说,京海就没有一头卷毛的大哥,瞎糊弄头发的都是老板身边的马仔。
大嫂也有私心,卷发摸起来软乎乎的,特舒服,但是身为京海一哥,不能老让别人呼噜毛,再说了,外面女的那么多,也不能让高启强看着太“亲和”。
但每天高启强刚起床没上发蜡的时候,陈书婷都会上手揉个几下,揉到不听话的自然卷再翘起几根。
“老婆别闹,我又不是晓晨。”
陈书婷帮他把头发抻直,心说你这一脑袋卷毛,可比高晓晨的头发软。
[手机]
高启强在谈恋爱这事儿上很纯情,那个时候和陈书婷会用不同颜色的同款手机,高启盛开着小灵通店,无语地给高启强送些大哥钟爱的红黑配,金银配。
后来高启强让人拿新手机,一拿就是俩。
2014年苹果第一次有了plus,高启强觉得很有意思,立马买了一大一小,把小的给了陈书婷,离得再远,手机是同款,拿着就会开心些。
陈书婷虽然让高启强别来打扰,可是她也习惯了用同款手机。
高启强想着以后就买一大一小的手机了,低调,别人也不会调侃过头。
那是他最后一次用情侣机。
15年以后他还是会一买就买一对,但高启强买了就一齐收起来,自己再去买另外一个品牌的单支。
高启强说:“我把你设成紧急联系人,万一我有个心脏病,出了什么事,就能直接拨给你。”
陈书婷打断他的胡言乱语:“呸呸呸,你要有事儿,我肯定不接你电话。”
紧急联系人还是那个号码,但是再也打不通了。
[再见]
唐小龙每年都会离开京海很多次,去监视……不,保护自家大嫂。
因为他大嫂陈书婷是个雷厉风行的女人,用唐小虎的话说,这种女人整个京海都找不到第二个,吵了架说走就走,电话关机,大哥又是个妻管严,只能把他派过去暗中保护。
高启强和手下的人说过多遍:就算嫂子人不在京海,她也是你们唯一的大嫂。
唐小龙开着车,跟着大嫂后头满大街溜达,陈书婷有时候心情不好了,一看后视镜,会直接停车,把唐小龙叫下车开骂。
陈书婷指着他鼻子,咄咄逼人:“我让高启强别来打扰我们,你赶紧滚蛋,别瞎掺和。”
唐小龙怕得很,哪敢反驳,上了车就走。
陈书婷却坐在车里静了好久。
不是生气,她的确不想再和京海有什么牵扯,可每次看见唐小龙,她就很清楚,是京海又出事了,内心深处难免会为高启强触动。
显而易见,唐小龙不是来害他们的。
如果能把人骂走,那高启强摊上的事就没多大。
唐小龙的车掉了个头,在街尾上了另一辆车。
“哥,嫂子走了。”
高启强点点头,能偷偷看他们平安就好,见不见的,不重要。
高启强陈书婷告别的时候,会交代一下,比如“接孩子去了”,“我有点事情”……会说回来的时候要干什么,比如“帮我把包带回来”,“等我回来再说”……
他们没说过“再见”。
[眼泪]
00年以后,高启强哭过的次数屈指可数,他没照顾好小盛,后来也没护住书婷。
男人的眼泪是痛的,是无法挽回的悔恨。
很多人说他对待陈书婷的好都是假的,陈泰下台,陈书婷对他便没有了任何价值,是兔死狗烹,是高启强把陈书婷逼走的。
爱可以是假的,眼泪不是。
陈书婷打电话说得决绝,话里哀莫大于心死。
高启强坐在车里,用胳膊埋住了脸,擦干净掉下来的眼泪,西装浸了一大块。
他常常一个人去墓地里探望陈书婷,前几年哆嗦着嘴唇,忍住泪意,总想着把这段时间的事情都给她讲一遍。
又过几年,无语凝噎,不知道该说什么了,看着那张黑白照片,眼泪总会沉默地落下来,周围没人,高启强也不擦泪,手帕要用来擦拭陈书婷照片上的灰,最后他会笑着说句:“婷婷,我下次再来看你。”
没有人看见过高启强的痛哭流涕,他的软弱只展露给过去和陈书婷。
[姓名]
高启强第一次叫陈书婷“婷婷”,陈书婷一个激灵,一脚踹在他大腿上,翻个白眼问他:“肉不肉麻?”
没人这么叫过她,没人敢这么叫她,跟叫小朋友一样。
但高启强不理会,想让她习惯,高启强边亲边喊“婷婷”,喊得陈书婷没了脾气。
高启强没当着外人的面这么喊过,孩子在也不会喊,只有彼此的时候,他才会喊出这个听起来就很幼稚的小名。
高启强喜欢这么叫她,也喜欢听陈书婷喊他老公,叫他全名,女人眼波一横,红唇轻启,别有一般风情。
两个人只给对方的柔情,藏在了一声声称呼里。
大家都知道,大嫂京海市第一不好惹,生气了都是连名带姓吼大哥的;
大家不知道,大哥认错的时候都是用一句句“我的婷婷”给哄回来的。
高启强后来不避讳了,偶尔想她了会小声念叨几句,旁边听见的也不敢说肉麻。
就是再也听不见她冲他发火,喊他“高启强”了。
[戒指]
结婚戒指,陈书婷戴了快十五年,手指上都有了明显的压痕。
这些年,不论和高启强吵成什么样子,婚戒她从来没摘下来过。
倒不是有多眷恋这段婚姻,陈书婷任何时候都是冷静的,儿子在她心里,永远排在第一位,她和高启强道不同,不相为谋。
只是不管她在不在京海,只要戒指戴在手上,那就是她和儿子的保护伞。
且她和高启强有那个默契,她知道高启强也不会摘。
深夜里偶尔想起,看着手指上褪去光泽的婚戒,陈书婷会觉得,不摘下这枚戒指,或许也不全是为了儿子。
若是回到最初,她肯定把高启强拴得死死的,绝不叫他闯翻了天。
这个念头转瞬即逝。
不摘戒指的默契,是高启强对婚姻的承诺。
戴上去的那天他告诉自己:这辈子都不能摘下来。
陈书婷离开后,他仍旧戴着,甚至更为小心翼翼地对待这枚戒指,怕弄脏了,吃火锅都会摘下来。
高启强以前摸到陈书婷给他准备的丝巾,会克制自己,忍住,不发脾气。
现在只要转一转手指上的戒指,手下的人就知道大哥正压抑着怒火。
金色的婚戒是颗糖,是回忆里陈书婷的告诫与提醒,令他再气恼的局面,摸到戒指,高启强也能笑着应对。
戒指是陈书婷留给他的,就像一直陪着他的陈书婷。
高启强和陈书婷有一份不用言说的默契——
小小的一枚戒指,他们都戴了一辈子。
[报应]
高启强一生中对他帮助最大,最重要的两个女人:妈妈和陈书婷。
十三岁那年高启强领着弟弟妹妹,挺着肩膀,不敢哭。
那个晚上高启强坐在抢救室门口,脑袋空白,哭不出来。
十三岁他太小,无能为力;后来他势力不够,没能护住书婷。
到底是一错再错。
人杀的多了,和杀鱼没什么两样,为了生活,开膛破肚。
后来他想着因果循环,他犯下的罪不容诛,总让别人去偿。他害的性命,做的坏事,一条条一件件,临到头了,总要还的。
车祸带走了妈妈,也带走了陈书婷。
都是老天有眼,叫他收手不成的惩罚。
于悔恨中追忆,他逃不掉。
这也是天理昭彰,报应不爽。
[如果]
卖鱼不如打鱼,高启强还是做着水产行业,从鱼摊做成了京海最大的海鲜市场,日子越过越好,就是京海的日头毒,他晒得有些黑。
陈书婷的服装设计,连锁店越来越多,到了后期也就不那么忙了,生活随心所欲,安稳又舒坦。
忙的是高家另外几个小的,高启盛把小灵通店开成电子设备公司,一年到头都在外地出差,高晓晨不停飞全世界比赛,合法地在赛道上飙车,高启兰刚进医院,又想出去进修。
唐小龙唐小虎两兄弟外包了旧厂街的安保……噢,现在叫情侣大街,情侣大街下了新规划,所有房子都得拆迁,高家是2015年最后一家搬出去的,其实老早就能换大房子,可大家都觉得这里住起来踏实。
搬家前在旧厂街最后吃了次火锅,高启强叫上了安欣和孟钰,安欣刚升了副局,孟钰当了副台长,夫妻两个都是副的,副副得正了。
高启强收拾了一桌子菜,陈书婷问他:怎么买的猪肉不买牛肉,吃了会胖。
高启强笑着搂她说:老婆你一点都不胖。
如果孟钰不在,安欣绝对会笑高启强当老板的,猪肉牛肉都买错了,别分不清自己的海鲜……可还是不说了吧,安欣和高启强,妻管严这事儿是五十步笑百步。
高启强让安欣回去的时候,帮他拐弯儿到市场里问问老默,厂里的新设备他要不要,要的话改天去拿。
安欣问他自己怎么不去,高启强摆着手,说晓晨那小子追黄瑶,他最近看见老默就躲。
安欣恍然大悟:我是说李响最近怎么老骂张彪。
高启强:你啊,你别高兴太早,闺女那么漂亮,不知道哪个臭小子要被安局调查。
京海的秋天,温度还没有降,这时候依旧是昼长夜短,微风穿过小巷正凉,天边总是没有一丝乌云的亮蓝。
我们没遇见过那么多恶意,我们相信这世界的美好一如既往。
愿你我人生所行之处皆无末路,愿你我命运的选择都被眷顾,愿此生便是无数平行时空里最完美的一生。
⬇️⬇️⬇️
//【作者有话✨】
哥嫂太好磕了,《罪与罚》是我一不小心磕了cp后写的,目的是想让自己不那么难受,因为高启强的结局都是他应得的。
我以为我写完《罪与罚》,就能坦然接受be,是我低估了优秀演员的能力,张颂文和高叶设计的一些小细节,比如2021的婚戒,比如半夜叫醒高启强后,大嫂会拍拍他的背。这些细节让哥嫂的感情线更加全面清晰,也更虐。
以为这是个冷圈,但热度超过我的想象,没想写太长,有意控制了字数,写得这么潦草还能被大家喜欢,我很诧异,很感激。
彩蛋里车祸和分手后不见面的片段,剧还没出,都是我脑补的,各位将就着看。
最后想说,正文和彩蛋里强调了一点,爱情是真的,错也是真的,不要因为哥嫂好磕就忽视了高启强这个人的罪孽,更不能说把感情和剧情分开,分不开的,人如果没有底线不受控制,一切都会失去,爱情也不配得到。
哥嫂没有圆满,哥嫂cp的存在,应该更让我们理解玄学&科学&法学带来的正义。
希望能给我个二搭,让我开开心心地磕cp。
完结以后创作了最后一则彩蛋,能磕到这个cp,这个春节真的很快乐,想说的都在文里了,有缘再会。
【冲初宇昼】碎记
*月光变奏曲 初礼x昼川
*又名《元气菜鸟编辑与傲娇别扭作家的琐碎日常》
01
现在年轻小女孩的生活可真难懂。
刚睡醒的昼川如是想。
《洛河神书》的出版终于告一段落,初礼难得的放了个不用加班的周末,裹着小被子窝在沙发里看电视,手里还拿着半包牛肉味薯片。
85寸液晶电视上播放着据说近年来最火爆的选秀节目,其中一个穿着红衣扎双马尾的小女孩镜头尤为多,唧唧喳喳的还突然来了声“哇哦”,吵得昼川耳朵都犯了疼。
“房客守则第十二条,禁止以任何理由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打扰房东休息!”
他一把抢过遥控器,不由分说地就调了台,边调还边抱怨,丝毫不掩饰话里的嫌弃:“...
*月光变奏曲 初礼x昼川
*又名《元气菜鸟编辑与傲娇别扭作家的琐碎日常》
01
现在年轻小女孩的生活可真难懂。
刚睡醒的昼川如是想。
《洛河神书》的出版终于告一段落,初礼难得的放了个不用加班的周末,裹着小被子窝在沙发里看电视,手里还拿着半包牛肉味薯片。
85寸液晶电视上播放着据说近年来最火爆的选秀节目,其中一个穿着红衣扎双马尾的小女孩镜头尤为多,唧唧喳喳的还突然来了声“哇哦”,吵得昼川耳朵都犯了疼。
“房客守则第十二条,禁止以任何理由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打扰房东休息!”
他一把抢过遥控器,不由分说地就调了台,边调还边抱怨,丝毫不掩饰话里的嫌弃:“这看的是什么?我买这么贵的电视就是为了让你看这个的?”
“电视买来不就是为了让人看的嘛!你管我!”
正看得津津有味,却突然被人打扰了兴致的初礼不得不从被子里爬出来,伸手去打算把遥控器抢回来,奈何昼川长得实在太高,她够不着,只得悻悻作罢。
“老师,现在已经早上十点了。”
她手舞足蹈地比划着,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二狗都已经早起吃完三盆狗粮了,你身为它的爸爸,难道不觉得羞愧吗?”
“写文佬睡到自然醒怎么了!”
昼川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整个人蔫蔫的,看着没有半分活力,朦胧着眼问她:“二狗溜了没?”
“溜了溜了,出门左转溜了两圈半,又到隔壁公园溜了三圈,如果你不要求它明年在狗狗铁人三项比赛上夺得冠军的话,运动量已经达标了。”
小姑娘神采奕奕地同他说着话,明明像极了在和难搞的上级汇报工作,可偏偏让昼川在这普通得发闷的早晨感受到了一丝生机。
——如万年老树的枝桠上突然冒出了新芽,在一片稀落交错中,悄悄结成了花。
“所以,昼川老师。”
初礼眨巴眨巴眼,硬生生地笑出了小猫纹,俨然一副乖巧讨好的架势:
“这么阳光明媚的日子,你闲着也是闲着,要不要和我一起出趟门?”
……噢,不是生机,是烦人。
02
昼川是被诓到这里的。
半刻钟前,他是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对面会坐着大半个元月社编辑部的人。
——老苗,会飞的象,一位叫不上名的雌性,以及他旁边这位坐立不安的心虚猴子。
“你最好说说清楚。”
趁其他人点菜的空隙,他扭头看向初礼,刻意压低了声音问她。
如果忽视掉话里的内容,这人表面上其实是笑眯眯地在和他的编辑说着话。
“没办法嘛。”
初礼强烈的求生欲上线,迅速挂上职业笑容,生怕他一个激动当场杀猴:“编辑部团建,于主编和夏老师有事来不了,要再不让你来的话,这顿饭吃着吃着可能就咽气了。”
“你也可以选择不来。”
“我不来的话,那阿象就太惨了。”
同情心泛滥乃兵家大忌,昼川觉得这话适用于初礼,同时也适用于现在的自己。
——他好像没法一甩袖子就把这只看起来可怜兮兮的猴子一个人丢在这杂七杂八的人堆里。
“明天我要吃红烧排骨。”
他的声音低低的,乍一听有些冷淡,可许是坐得近的缘故,初礼觉得,自己好像抓到了一些飘散于空气里的零落碎片:
“你请客。”
“昼川老师,有时候人的眼睛还是要擦亮点的好。”
苍天作证,昼川实在想不明白这人能有什么话和他说。
他不过是来上个厕所,还罪不至此到要被老苗堵在门口听他慷慨发言吧。
只是老苗听不到他的腹诽,依旧自顾自地说着话:“初礼她啊,看上去长得白白净净的,其实还真不是什么傻白甜,你说是吧?”
嚯,这是背后嚼舌根来了。
他扬起脸笑了一下,答得迅速又真诚:“你说得对。”
这就是个意料之外的答案了,老苗被噎得愣在原地,准备好的说辞根本没来得及说出口。
昼川慵懒地半靠在墙上,双手抱胸,像是要和人喝茶唠上半天嗑:
“你说的对,那家伙天天就知道在我耳边凶了吧唧地念叨着稿子稿子稿子,狂妄又自大,确实不是什么傻白甜。”
明明说的话满是抱怨和吐槽,可不知为何,老苗分明听出了一丝骄傲的意味。
“可你难道就觉得,我是什么省油的灯吗?”
周围有人来来往往,昼川面上没什么表情,语气淡淡的,却实在算不上和善,冷飕飕地暼了吃了瘪的老苗一眼:
“借你所言,我俩就算称不上什么天生一对,但在作家和编辑这条路上,起码也是天作之合。”
“所以,不要打她的主意。”
03
“你和老苗说什么了?”
夜晚昏暗的街道上,初礼走得比他快了半步,却不厌其烦地弯着腰探出头来看他:“别说没有啊,我可看到了你们两个人鬼鬼祟祟地在门口说了半天。”
“在说你坏话!”
昼川伸了个懒腰,敷衍地和她打趣,不动声色地转移了话题,指着马路对面唯一一家还开着门的冰淇淋店,道:“请我吃个冰淇淋吧。”
“……老师。”脑袋里浮现空空如也的钱包,初礼音调都高了几度,满脸写着不可置信,“你不会真的要压榨一个工资三千八的可怜社畜吧?”
今天请冰淇淋,明天请红烧排骨,后天把她自己炖了给他助兴得了。
“冰淇淋还是红烧排骨,你自己选。”
……最近排骨变贵了。
靠着对经济的浮动异常敏感的专业本能,初礼几乎是在瞬间就作出了抉择,扬起笑脸就准备往对面冲。
“等等。”他叫住她,“要上次那个口味的。”
上海的晚风很轻,吹到人脸上也是软绵绵的,昼川闭着眼,坐在街边的椅子上,被这突如其来的风团团围住。
直到一道元气满满的小奶音将他从一片黑暗中拉出来。
“老师!”
隔着一条马路,她晃了晃手上的冰淇淋,光洒在她身上,照着她前路坦亮。
那一瞬间,昼川觉得,她携着全世界的璀璨星河,朝他奔涌而来。
没人能不在月色下心动。昼川想。
你看,就连月光都在眷顾她。
“老板说这是最后一个啦,你可真幸运。”
初礼已经来到了他面前,顺势坐在了他旁边,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可昼川的思绪早已飘远了。
每天写写书改改稿,闲下来时就窝在沙发一起看点毫无营养的电视节目,偶尔替她撑撑场子出出头,最后再并肩散步回家。
如果以后的每一天都这么过,好像也不赖。
“你怎么了?”
身边的人一直没有回应,沉默得让初礼有些不习惯。
“没什么。”
他笑起来,抬头看着夜空上最亮的那轮明月,初礼听见他难得的温柔嗓音:
“就是觉得,今晚的月色也很美。”
危宁·春日宴
1.
谢居安去姜府提亲时,着实把姜伯游吓了一跳。
眼前人依旧是一身雪白道袍,不染尘埃,面上一丝表情也没有,虽名为提亲,可姜伯游却觉得他是来找自己晦气的。
数月前的逼宫,手刃亲族,逼杀皇室,已经传得满京城皆知,谢危身上的圣人皮囊早已被扒得干干净净。姜伯游咽了咽口水,盯着眼前的人,却再也看不到那个说起话来令人如沐春风的谢少师了。
“宁二这半年的时间一直与我同处,我养得挺好的,若姜大人没有异议,婚期便定在下月初六,是个好日子。”
谢危说着,还端起手边的茶杯,饮了一口,面上虽说是商议,可这口气分明就是通知姜伯游:我要娶你姑娘了。......
1.
谢居安去姜府提亲时,着实把姜伯游吓了一跳。
眼前人依旧是一身雪白道袍,不染尘埃,面上一丝表情也没有,虽名为提亲,可姜伯游却觉得他是来找自己晦气的。
数月前的逼宫,手刃亲族,逼杀皇室,已经传得满京城皆知,谢危身上的圣人皮囊早已被扒得干干净净。姜伯游咽了咽口水,盯着眼前的人,却再也看不到那个说起话来令人如沐春风的谢少师了。
“宁二这半年的时间一直与我同处,我养得挺好的,若姜大人没有异议,婚期便定在下月初六,是个好日子。”
谢危说着,还端起手边的茶杯,饮了一口,面上虽说是商议,可这口气分明就是通知姜伯游:我要娶你姑娘了。
姜雪宁趿着鞋跑来时,看到的便是这样一副场景,谢危端坐在客座之上,一脸淡然,甚至看到她时还微微勾唇笑了笑。可自个儿的爹居于主位上却面色不定,不知心里在想些什么。
她这几日一直在坤宁宫待着,仔细算了算沈芷衣给她的银两要做何用处。今日才回了姜府收拾了些东西,刚歇了个午觉,便听棠儿说谢危来了,居然还是来提亲的!
姜雪宁脑瓜子转了一圈,谢居安这样,真的是来提亲的?
谢危见她来,只招了招手,“宁二,过来。”
外头雪大,姜雪宁只挂了个外衫便过来,头发丝上还挂着片片雪花。因着刚是跑过来的,鼻尖泛着红,倒有几分楚楚可怜之态。
谢危替她抚掉身上的雪,微蹙了眉,“怎得也不知多穿些?”
姜雪宁还未来得及答话,只见谢危拢了拢她的外衫,“剑书一会就到了,去换好衣服。”
姜雪宁这下更懵了,只眨着眼盯着他看,眼中具是不解。谢危被他瞧得心痒痒,可面上却不露分毫,弯了弯手指敲着她的脑门,“真是笨得紧,快去。”
姜伯游在一边气得脸都黑了。
姜雪宁这厢换好了衣服,剑书已经领人抬了彩礼进门。十几个红箱一直排到了姜府门口,惹得街上的人一个劲儿往里看。
姜雪宁眼底湿湿的,抬眸看身边的人。他高出她很多,如今整个人浸在日光里,虽看不清表情,却显得极为柔和,与往日得肃杀之意大相径庭。
谢危抬手,取出藏于胸口前的一张红纸,递给姜雪宁,笑容薄薄却温煦异常,只道: “今日你我换过庚贴,我就是你的了,”他想了想,低声又补了一句,“不能不要我。”
不能不要我。
姜雪宁忽然想起在汝宁府时他便说过,只是那时她困倦难当,只当是做梦,睡过去的时候还在想,这话怎么可能从谢居安嘴里说出来。
后来她才明白,那年不到七岁的萧定非,什么都有了,可旦夕惊变,一场灾祸,他失掉了一切。
后来的谢危,什么都没有,舍旧姓,换旧名,从此之后心事不敢再宣之于口,哪怕再怕,再不安,也只敢埋于心底,旁人不会再知道分毫。
姜雪宁忽然想问问,二十三年前,皇宫前,城门上,那个虚虚七岁的孩童,怕不怕?
眼中的泪忽然便涌了出来。
谢危看她哭了,有些无措,伸过手抹去她脸上的泪,轻声问: “怎么了?”
姜雪宁摇摇头,让棠儿把木匣打开,她取出来,是一张庚贴,“那日在宫里说的话,我没忘。”
她换过谢危手里那一张,笑着看他,“我是你的。”她知道谢危今日是有备而来,只等自己从坤宁宫回到姜府,便亲自上门提亲,一应彩礼早早便备齐了。
他从来都是这般,做得多,说得少。
她也不想让他失望。
谢危也笑了,这一笑仿佛扫走了积年阴霾,只如一个丰神俊朗的少年郎,同自己的心上人换过庚贴,便一定终生。
他也笑自己,本以为姜雪宁这个小骗子不会提早备下庚贴,只待过后叫她补上,或许还能借着这个借口,把人提溜到谢府来学琴。谁成想过,素来算无遗策的谢少师,竟第一次算错了。
谢居安这次在姜雪宁面前,输了个底掉儿。
只不过,谢危走时,到底还是拉着姜雪宁回了谢府,美名其曰: 学琴。
姜伯游再没说什么,当日太极殿前发生的事人尽皆知,他便认了这个已经是当朝太师的人做女婿。只是在人走后,气得骂娘。
回府的马车上,谢危没忍住,打开姜雪宁的庚贴看了,竟是端端正正的楷书。她素来不爱写楷书,他是知道的,庚贴上的字虽然端正,可一看便知是新学的,有些撇捺便已经透出这写字的人,没什么耐性。
姜雪宁在一旁笑得一脸得意,显摆道: “怎么样,我写的好看吧!”
她可是练了好几天呢,手都快磨出茧子来了。想她姜雪宁前世今生,就没费过这个功夫!
谢危失笑,“好看。”
只是回府之后,谢危便笑不出来了。一首曲子被姜雪宁弹得乱七八糟,他耳朵又灵,实在听不下去,一把按住琴弦,“你别弹了!”
教了这么久又倒回去了,姜雪宁可真给他长脸!
谢危没忍住,拿了墙上挂着的戒尺,威胁道: “不过几日没练而已,你怎能弹成这个样子?好好弹!”
姜雪宁不敢再嬉皮笑脸,只端直了身子,认认真真弹起来。一曲终了,虽有错音,但到底没那么难听了。
如此练了有小半个时辰,姜雪宁实在遭不住,委屈巴巴地看着谢危,“先生,我手疼。”
谢危看着她举起的手,指尖都泛了红,到底不忍心让她再继续下去,只叹了口气,“午膳想吃什么?”
谢危听着姜雪宁点了三四道菜,压住了那点火气,正准备往厨房去,宁二那家伙又跟了上来,“能再加个桃片糕吗?”
谢危忍无可忍,只打横把人抱起,拐道便往卧房去,姜雪宁心道不好,只听耳边谢危的声音沉沉,“琴都没练好,还想吃桃片糕,宁二,找死就直说。”
姜雪宁不死心的挣扎着,“谢居安!青天白日的,你放我下来!”
谢危勾唇一笑,“晚了。”
2.
二月底,北方天气逐渐和暖,江南已见春色,谢危便是这时带着姜雪宁到了杭州。
这一路上,谢危面色不佳,姜雪宁也搞不懂这人为何如此突然便带着自己来了江南,可每每她要问,谢危回她的只有闭嘴二字。
下船的那一刻,姜雪宁忽然福至心灵,张遮的婚期便定在了三月十二。
姜雪宁小心翼翼地看了眼谢危,见这人面色还是不善,便住了嘴,想着寻摸个什么合适的时机再好好跟他说。
可转念一想,她又觉得气闷,明明早就同他表明过自己的心意,自己都放下了,也不知这人吃的哪门子醋!
醋缸子!
殊不知,谢危早已把她的小心思看得清清楚楚,姜雪宁正打量着街边的小吃,却听见头顶上有人幽幽道: “想什么呢?”
姜雪宁换了副好脸色,眼巴巴地看着他,指了指铺子上的糖油果子,“想吃这个。”
谢危也不戳破,只笑了笑,让剑书付了钱,自己捧着吃食,供着姜雪宁边逛边吃。
到杭州时本就是夕阳西下的时候,二人逛了逛,天色便暗了,姜雪宁这一路上吃的不少,谢危也不饿,便慢慢走到了西湖边,就在湖边坐下,吹着风倒也舒心惬意不少。
可谢危看着靠在自己身上大咧咧的姜雪宁,顿时又觉得气闷。他一时不想说话,虽觉得这不是宁二的错,可想来想去,总是过不去心里那道坎。
姜雪宁同他说过,不开心要告诉他,她笨,不能不让她知道。可谢危琢磨了一路,却也不知该如何开这个口,索性便不说了。
正想着,身边传来一个软软的声音: “谢居安,你是不是不高兴?”
谢危憋闷了半天,低头看着她盛满星光的眼睛,亮晶晶的,映着他的脸,什么也没有,只有他。他憋了半晌,才道,“是。”
姜雪宁又不知好歹地问道: “是因为张大人?”
谢危深吸了一口气,“宁二,你明知故问。”
好歹这回还没那么笨。
姜雪宁笑了,她拉住谢危的手,挤进他的指缝,和他十指相扣,无比郑重道: “谢居安,张大人成婚后,自有他自己的日子,我们也有我们自己的日子要过,我那日便同你说了,张大人于我已经是过去了,你若不愿让我去他的婚宴,同我说一声,我不去便是了,干什么把我带来杭州?”
谢危勾勾唇,“你自己上次说要来看西湖,忘了?”
姜雪宁纳罕,她说过吗?
罢了,就当她说过吧。
彼时正有一阵风吹起,西湖映着月色显得波光粼粼,姜雪宁便伴着这阵风,轻轻道,“谢居安,我只希望你记得,日日是好日,成婚后的日子,我无比珍惜,不敢挫磨这好时光。”
日日是好日。
谢危第一次听到别人这么同他说,之前的二十三年里,他身上背负着血海深仇,一步都不能行差踏错,这日子便就凑合过着,只等着洗雪仇恨之后,自己便也化为那风雪而去,再也不留在这世间。
可姜雪宁今日却同他说,日日是好日。
又说,她珍惜,也不敢挫磨这与他成婚后的日子。
他笑了,轻轻吻在姜雪宁的额头,也无比郑重的回答她,“我记得了。”
是以,谢危心里忽而便有了那一片柔软的地方。
那是只属于姜雪宁的地方。
刀剑如梦
李莲花x苏小慵
ooc算我的 6.8k+ 一发完
时间线是剧版大结局之后 文里药名都是编的
李莲花,你失约了。
那日东海李莲花还是没来赴约,苏小慵不愿相信,也不愿接受。
那天下第一的李相夷是李莲花,那李莲花却身中天下第一奇毒碧茶之毒。苏小慵自认感性至极,她不愿如此,她甚至不敢去想这十年李莲花的崎岖多坎坷,她听闻过李相夷风华正茂,可她更愿现在的李莲花平平安安。
后来苏小慵常常带着狐狸精去东海附近的海滩,她总是望着大海,心中藏着道不明的心绪。
她总是红了眼眶,低头拭泪。
狐狸精总是会陪着她,蹭蹭她,苏小慵欲开口,喉中...
李莲花x苏小慵
ooc算我的 6.8k+ 一发完
时间线是剧版大结局之后 文里药名都是编的
李莲花,你失约了。
那日东海李莲花还是没来赴约,苏小慵不愿相信,也不愿接受。
那天下第一的李相夷是李莲花,那李莲花却身中天下第一奇毒碧茶之毒。苏小慵自认感性至极,她不愿如此,她甚至不敢去想这十年李莲花的崎岖多坎坷,她听闻过李相夷风华正茂,可她更愿现在的李莲花平平安安。
后来苏小慵常常带着狐狸精去东海附近的海滩,她总是望着大海,心中藏着道不明的心绪。
她总是红了眼眶,低头拭泪。
狐狸精总是会陪着她,蹭蹭她,苏小慵欲开口,喉中哽咽却说不出任何话来。
“小慵,人死不能复生。”
“他不会死。”
“我早已诊过,他性命不足一月。”
“小慵,你不该困住你自己。”
“小慵…”
苏小慵身边的声音越来越小,她转头不再看向关河梦,眼前的东海她看不清,泪水早已模糊视线,最后她抬头不愿让泪落下。
“师兄,我去意已决,你不必再拦。”
苏小慵带着莲花楼和狐狸精沿着东海出发,她也不知道去的是什么地方,这里白茫茫的一片,只有礁石和咸湿的海风。
苏小慵每日都会把莲花楼打扫的一尘不染,一切摆设也依旧如故,偶尔晴天之时,苏小慵便会带着狐狸精坐在门口的台阶上晒晒太阳。
苏小慵从前总是在想,为什么李相夷甘心放下那些少年意气,在这莲花楼过着普通至极的平淡生活。
但她现在似乎明白了,李莲花坚持十年是为了找到单孤刀,她现在想要找到李莲花,便不会觉得这样的日子孤独无聊。
苏小慵每到一地便会四处搜查一草一木,唯恐遗漏任何关于李莲花的线索,哪怕无功而返,她也不气馁,还是照样给狐狸精做饭,继续赶路。
与以前的日子不同的是,苏小慵最近开始研墨写字记录每一天的生活,她喜欢雪,如今已深秋,冬天就快到了,她开始想念故乡那鹅毛大雪。
“李莲花,冬天就快到了。”
“你这么怕冷,冬日会有多难熬。”
苏小慵身上披着厚厚的雪白狐裘披风站立在一个小村庄前,这披风是从前苏老爷子命人特地为苏小慵置办的,苏小慵总是看到窗外下雪不顾穿的单薄便跑出门赏雪,苏老爷子这是实在拿她没办法,便命令下人日日务必让她披上。
这熟悉的温暖倒是让苏小慵有些想家,曾经的回忆一幕幕闪烁,除了在家和师兄学医的日子,便是和李莲花在莲花楼里的日子。
苏小慵站定在一个木屋前,木屋的门口搭了一个小棚子,火苗未熄,主人离开之前是在烹茶。
“好香的茶…。”
苏小慵俯身摸了摸狐狸精的头,被茶香吸引便坐在了小棚底下,狐狸精蹲在苏小慵身旁一起守着炉子。
“狐狸精,你说主人回来了,我们讨杯茶喝怎么样?”
苏小慵听着柴火燃烧的声音盯着火炉出了神,不知道过了多久用余光瞥到狐狸精突然跑进雪地里,她的目光跟随着狐狸精,见一人也披着白色狐裘踏雪而归。
苏小慵愣了很久,耳边柴火燃烧的声音变成了阵阵耳鸣声,她张口欲出声却好似被人点了哑穴。
半晌,苏小慵感觉自己脸上划过两行温热,眼前皑皑雪地变得朦胧不清。
“李…莲花。”
她抬手抹去泪水,似小时候偷偷出去赏雪,大步跑到了李莲花身前站定。
她很开心,很开心,李莲花活着。
她很心疼,李莲花瘦了。
她看到李莲花的手被冻的通红,她下意识伸出手想握住他的手,却在将要触碰到之时停下了手中的动作。
苏小慵收回了手,她抬眼看到李莲花清瘦的脸泪水却如断线一般不受控制的往下掉。
“小慵。”
“李莲花,你让我找了好久。”
李莲花跟着苏小慵回了莲花楼,心中感慨万千,屋内的布局从未改变,李莲花未曾想过自己还能有机会回到这座小楼。往事历历在目,与方多病,与笛飞声,与苏小慵…往事如过眼云烟,情不自禁却也无可奈何。
“李莲花,他们都说你死了,我知道你不会死。”
“李莲花,你是不是有法子,把毒给解了?”
“李莲花,你为何不回来。”
……
苏小慵一下抛了好几个问题,问完却又眼眶红红,双眼带着盈盈泪水。李莲花看着苏小慵,无奈低头笑了笑。
…小丫头
“悲风白杨与扬州慢暂且压制了碧茶之毒,倒是让我多苟活了几月,不过也只是暂且。”
“李莲花,既然你现在还活着,我不信除了忘川花此毒再没法子可以解。”
“李莲花,我把消息传给方多病,传给师兄和爷爷,一定还有办法…。你信我,一定还有办法。”
苏小慵说完满眼泪水又纷纷落下,她抬头看着李莲花,李莲花欲伸手为她擦泪,却又收回手从怀中拿出一方素帕递给她。
“小慵,这李莲花呢,现在只想趁着剩下的光景,喝茶,赏雪,等到来年,再去看那春花秋月,这样便是最好。”
“十年前东海一战李相夷便已死,李莲花的十年过得很开心,如今何必强求呢。”
“好,李莲花,那我便陪你。”
“小慵,在浪费时间在我这个将死之人身上确实不值当。”
“李莲花,我心意已决,除非你有本事再把我赶走,继续换个地方躲到某处,否则我绝不离开半步。就算…就算你躲到天涯海角我也会找到你。”
“小慵,不瞒你说,这孑然一身呢,其实我也早已习惯…”
“那为何到最后还得孤身一人?李莲花,你是我的人,便得听我的话。”
“你这病秧子没人照顾怎么能行…我知你怕冷,我不会让你一人熬过这漫漫冬日。李莲花,我要你答应我,不论我想什么法子给你解毒,你都得配合我。”
“…好。”
李莲花扶额,最终还是对这执拗的小姑娘败下阵来。苏小慵见他答应,终于还是漏出了明媚的笑颜,拿着素帕三两下抹掉了脸上的泪水。素帕上有李莲花身上惯有的药香,苏小慵只觉得闻着安心,她忽然想起那日欲对李莲花诉说一番真心,却被关河梦打断带回了苏家,在金陵的日子,她似乎没有一日不记挂李莲花。
苦蕨,岑参子,素杳,仁季。
“好啦,李大哥,你等我回来,我去给你抓药。”
苏小慵拿起写的工工整整的药方恬恬的笑着,簪花小楷柔美清丽,李莲花偷瞄了一眼,知道这方子是去体寒安神用的。
小丫头医术倒是有长进…。
“那便有劳苏姑娘。”
苏小慵裹上厚实的披风踏着轻快的步子走出了门,李莲花望着她活泼的背影有些出了神,过了一会扭头看到桌子上的医书底下压着一叠…书信?
李莲花真是让我好找,好算也不白费本姑娘的辛苦。今年的冬天来的这样早,不知道金陵现在是不是已经下了好几日的雪了…李莲花会喜欢赏雪吗,他一定没见过苏家园林绝色,本姑娘定要带他回家共赏。
十二月十七
这便是压在底下的头一张。
李莲花忽然意识到这是苏小慵的日记,余下的也不便再翻看,只是没想到她这么喜欢赏雪…。
不知为何他心中泛起阵阵酸涩,他承认自己错了,低估了苏小慵的心意,他以前权当是少女一时悸动,他开始懊悔,自己这么放任自己是否正确。
他不愿看到她在他墓前落泪,他不愿辜负她的心意。
有时候李莲花觉得,自己世界的种种阴郁,只有在苏小慵身边才可以渐渐消散,不可否认,他在她身边呆着的时候是放松惬意的,从前常常教导关心方多病,现如今倒也没想过一个小姑娘照顾了自己这么多。
天色渐晚,李莲花点了楼里的蜡烛,随手捡了几把柴火扔进炉子里,收拾了点食材准备熬锅粥。
熬着熬着粥,脑子里突然闪过从前和苏小慵带着狐狸精在楼里的日子,那时他被她救回,那天晚上苏小慵也为他熬了碗热粥。
“李大哥,现在暂时喝点热粥垫垫肚子吧…明天我再给你做点好吃的。”
…
岁月揉碎了他对生的渴望,觉得过好余下每一天便好,但揉不灭的却是情意。
他恍惚间认清,他对苏小慵有情,似乎早已不是一天两天,或许早在之前的点滴之中暗流涌动许久不曾流露,连他自己也不曾察觉。
“李莲花,我回来啦。”
“雪积的有些深,去镇子的路我有些记不清了,耽误了些时间,让你等好久啦。”
“好香…李莲花,你这粥加了什么好东西呀?”
苏小慵脱下披风自然的走到李莲花身边探头瞧着锅,她的手臂贴着李莲花的手臂,却感觉到李莲花身上冷冷的,李莲花感受到苏小慵身上的温热撇头看她,苏小慵却刚好转头对上李莲花的视线。
李莲花的眼神有道不明的温柔,让她看的出了神,反应过来她又看着他的唇,相较于几天前的略带苍白如今红润了一些,气色看起来也比之前好了些,不过李莲花的唇…看上去倒是很柔软的。
苏小慵突然觉得喉咙有些干干的,窗外的冷风没有让她回神,反而轻轻刺过了她的心绪。
“小慵。”
苏小慵突然有些心虚不敢再看他,慌乱的背过了身子,心也跳的极快,她抿了抿唇快步走到了桌子前坐下。
李莲花看着她这幅手无足措的样子觉得可爱,没忍住笑了出来,又马上盛了碗粥坐到旁边。
“饿了吧,尝尝看。”
“…谢谢李大哥。”
苏小慵眼神飘忽不定,李莲花却看到楼里的灯火在她的眼中闪烁,她也瘦了许多,他能看出她相较于从前多了几分独当一面的成熟。
苏小慵有些坐立难安,最终她还是抬眼再一次对上了李莲花的目光。
“李莲花,你喜欢赏雪吗?”
“雪落下的声音让人觉得很安静。”
“金陵的雪景很美,我想…我想和…我想带你回去看看,你愿意吗…?”
“好。”
苏小慵没想过李莲花答应的会这么快,心底里按耐不住的喜悦,她一向不藏着自己的心思,又一次对着他漏出了明媚的笑颜。
李莲花看着苏小慵,突然生出了久违的温暖之意,冬日的雪夜因为有彼此不再似从前那般寒冷刺骨。苏小慵捧着碗大口喝起了粥,神色是藏不住的满足。
苏小慵带着李莲花回了金陵,这个消息没能再瞒过笛飞声和方多病。
“李莲花,好你个李莲花,你知道本少爷找了你多久吗。”
方多病斥责的语气到后来变成了藏不住的哽咽,他低头抹泪。
李莲花内心深深内疚,他之所以想瞒着方多病他还活着,便是不想再让方多病为他伤心,毕竟自己依然命不久矣。
“好了,方小宝,你看,我现在不是还在这吗。”
“那以后呢。”
笛飞声眉头紧皱,神色有些阴郁。
那以后呢,你还是会死吗?
后半句话他没问出口,但答案也无需多言。
“以后…随心而过。”
苏小慵看着李莲花的背影,心中泛起阵阵不甘,再之后取而代之的便是锥心刺骨的痛。
她想到李莲花会死,会化作冰冷的尸骨,会化成小小的墓碑,美好的回忆在这一刻就像黄粱一梦。
她没出声,只是任由泪珠划过悲伤的脸庞,在脸颊边滴下的那一刻好像听到了眼泪落下的声音,悲痛攻入心头,
她好想好想留住他。
李莲花转头看着苏小慵朦朦胧胧的双眼,清晰可见的泪痕让他能感觉到眼前人道不清数不尽的悲伤。
他不该,不该又让这么多人为了他而伤心难过。
苏小慵没说话,嘴角又恢复了往日浅浅的弧度,漾开的是阵阵苦涩,她知道自己现在一定笑比哭都还难看。
他痛彻心扉。
不知不觉转眼就已经深冬,不知明日会不会大雪纷飞?越来越冷了,明日给李莲花做什么好吃的呢。
一月初七
苏小慵正在熬汤,她侧身用刀切着蔬菜,冒出的热气让她的眼睛看上去亮晶晶的,李莲花坐在桌前静静看着苏小慵熬汤的身影。
她黑发如瀑只配一根玉簪,身披海棠色披风,朱唇似雪地里一点梅花,恍然间李莲花觉得眼前楼中人与窗外轻落的雪好似虚幻一场,神色茫然呢喃低语。
“小慵…?”
苏小慵回头看他,她眉眼弯弯,笑靥如花。
苏小慵正欲开口回应,突然瞥见楼外大雪纷飞,天地间白茫茫一片,雪花纷纷扬扬落下,撒在人间。
“好大的雪,李莲花。”
少女的语气是藏不住的兴奋,李莲花只见她衣角飘逸缠绕,人影已然出现在了楼外的雪地里。
“我给你堆个雪人,李莲花!”
李莲花拿起桌上的暖手炉起身走到莲花楼的台阶上坐下,苏小慵迎着风雪堆着小雪人,神色专注,李莲花只觉得自己也和她一样感受到了欣喜,嘴角没忍住的勾起。
堆好小雪人,苏小慵心满意足的拍了拍雪跑到了李莲花身边和他并肩坐下。雪飘落在苏小慵的头上,李莲花下意识伸手为她拂去。
苏小慵突然愣住,眨了眨眼扭头看他。
李莲花注意到了她冻得通红的双手,抬眼对上她的视线,脸上依然挂着笑意。
“小丫头。”
说罢李莲花便马上把自己的手炉塞到了她的手中,苏小慵低头,自己冰冷的双手马上变得温热起来,她碰到他温暖的指尖,鬼使神差的抓住了他的手。
“李莲花…”
苏小慵反应过来自己拉着他的手,突然感觉浑身变得滚烫不敢再抬头看他。
苏小慵见他并未把手抽回,于是攥紧了他的手,猛的抬头看着李莲花的眼睛。
“我喜欢你。”
“我想…我想问你,李莲花…你可曾对我有过动心。”
说完苏小慵突然有些后悔,她轻闭双眼不敢再看他。
她可以确定自己的心意,可她没办法确定李莲花的心。
“小慵,朝夕相处,未曾感觉到吗。”
苏小慵只感觉自己的心在怦怦跳,她有些不可置信,她突然欣喜的有些语无伦次,睁开眼对上李莲花的视线却又低下头慌忙闪躲。
过了几秒似是做了什么决定,苏小慵抬头,突然凑近轻吻上了李莲花有些冰凉的唇。
像蜻蜓点水,她没有勇气再多停留。
但她此刻很开心,很开心很开心,她只觉得这是自己做过最勇敢的事。
李莲花感受到唇上一瞬即逝的温热,再看眼前人脸上已然染上红晕,睫毛微颤不敢再抬头看自己。
似是回礼,李莲花轻吻了苏小慵的额头。
下一秒李莲花感觉到她整个人都呆住了,没忍住低声笑了出来,
“李莲花,你…我…”
“我给你盛碗汤…”
苏小慵转头再看向楼外,入目便是碧绿的嫩芽挂在枝头,雪白还未融尽,明媚阳光斜射到李莲花一袭绿衣之上。
春天到了。
可苏小慵却感觉到李莲花的身体每况愈下。
她闭上眼,轻声呢喃。
“李莲花,我该如何忘怀。”
当晚,李莲花坐在莲花楼门口的台阶上,忽然唤苏小慵。
“小慵,我有个宝贝在二楼床榻底下的箱子,你为我取来好不好?”
“什么宝贝呀?”
“取来一看便知。”
苏小慵眨了眨眼,成功被勾起了好奇心,提着裙摆跑上二楼便到床榻前探下头,果然见一个小木箱子。她没有偷偷打开,抱着箱子快步跑下楼,
“快打开,李莲花。”
李莲花见她眼里溢出来的期待,便没再多说打开了箱子。
浓郁香醇的桃花酒香在楼内弥漫,苏小慵显然并未猜到里面会是一壶酒。
“李莲花,你怎会藏着这个?”
“故人所赠。”
“苏姑娘可愿与我对饮一杯?”
“你这身子这么喝我可不答应,李莲花,等我去热一热。”
“好。”
苏小慵捧着一壶酒开开心心走向厨房,李莲花看着她的背影,忽然眉头一皱。
他突然感觉到五脏六腑似被极细的丝线缠绕拉扯,巨大的疼痛感让一阵窒息感侵入,细密的汗珠从额头渗出,他低头看自己在颤抖不止的手已无力抬起。
为了不让苏小慵看出异样,他闭眼强忍痛苦运动内功心法,喉中一片苦涩。
再等等。
苏小慵端着热酒回来,李莲花依然坐在台阶上闭着眼,她伸手拍了拍他的肩头顺势坐下靠在了他身边。
“李莲花,这么一会你就睡着啦?”
李莲花睁眼,苏小慵突然察觉到李莲花的疲惫,清瘦的面庞却有些苍白,她隐隐约约觉得胸口闷闷的。
“春日到了,确实是常常犯困。”
李莲花接过热酒一饮而尽,他只觉暖意浸透浑身上下,身上的痛苦也因此消减了些。
苏小慵不常喝酒便轻抿了口,她立马感觉到了这酒的与众不同。
“入口如此醇厚,李莲花,果真好酒。”
“小丫头,真品出什么了吗。”
苏小慵有些气愤,李莲花似乎还把她当成小姑娘。
“李莲花,我当然品的出来。”
李莲花扶额笑了笑,没再说话。
“李莲花,你为何原谅了所有人,却独独不原谅自己?”
“多活的十年已是我之幸运,走过的路见过的事多了,人便通透,往事再追究意义并不大。这李相夷,也确实做了许多错事,犯下的错误无法抹灭。”
“人间一趟本就昙花一现,悲喜无定,安乐便最好。”
“李莲花,你这么说我倒羡慕你的豁达。”
“小慵,这以后呢,你就会明白,很多事情强求不来。”
强求不来…
苏小慵没再接话,她只觉得心里郁闷的有些难受,倒了杯酒一饮而尽,她扭头看向李莲花。
月光洒在他的身上,青丝被风吹的有些凌乱,月色醉远客,李莲花低眉垂眸但能看出一泓醉意。
“对酒当歌,不胜酒力。小慵,回去睡吧。”
夜色朦胧,李莲花起身,对苏小慵伸出了手。
苏小慵抬头看他,牵着她的手站了起来,李莲花低头唇瓣含笑,转身上了二楼。
“晚安,李大哥。”
“晚安,小慵。”
深夜,苏小慵忽然听到一阵咳嗽声,不禁怀疑自己是不是在梦境之中。
不对,不是梦。
苏小慵猛然睁开眼,李莲花咳嗽的声音清晰可见,阵阵不安从心头滋生,她马上翻身下了床跑上楼找李莲花。
映入眼帘是李莲花撑在床头,地上已然一片鲜红,再看他憔悴的面庞却眉头紧皱闭着双眼,只剩嘴角留下的血痕。
她马上跑到床前扶着李莲花靠在自己肩膀,她能感觉到他的身体在微微发颤。
“李莲花,李莲花,你怎么样。”
“你不能死,你不能…李莲花,你醒醒,睁开眼看看我。”
李莲花闻声睁开眼看着苏小慵,苏小慵却也从他的眼里看到了无尽的疲惫,额头挂着汗珠,李莲花动了动嘴却又咳出殷殷鲜血,他自嘲的笑了笑。
苏小慵再也忍不住了,连串泪水无声滑落,滴落在衣襟上,李莲花看着苏小慵泪眼婆娑,伸手轻轻为她抹去眼泪。
“别哭。”
他的声音压抑而沙哑,从身旁拿出一个信封放在了苏小慵手中。
“李莲花…你为何要留我一个人。”
“小慵,不必如此执着。人各有命,也不必再记挂我。”
“有你陪着我,现在这多活了这么久,倒也是个不错的结局。”
李莲花眼前忽然闪过苏小慵的音容笑貌,闪过与方多病的生死与共。
倒也圆满。
“李莲花,我不许,我不许…”
方多病和笛飞声赶到时,只看见苏小慵坐在李莲花床前颤抖着握他的手,她不知该如何去接受她破碎的心上人,她只觉得有十万分的疼痛侵袭全身。
李莲花死后苏小慵再也未穿过海棠色的衣裳,日日身着素衣,神情黯然。
过了几日苏小慵终于鼓起勇气拿起信封,只见上面熟悉的字迹。
苏小慵亲启
吾爱小慵,见字如晤。
生者为过客,死者为归人。小慵,悲与欢本就是上天钦定,我不希望你再继续难过。
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与你相逢是我之幸事。
人如风后入江云,情似雨余黏地絮。李某惭愧不能一直陪伴你左右,不过逝者如斯,见你活得好我才能心安。
小慵,我欠你一声对不起,这份情今生无法偿还,往后的日子照顾好自己。
李相夷绝笔。
李莲花,真正的春天还没来。
李莲花,你失约了。
这是一个在樱怀孕初期的小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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