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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就是坠吊的!

猫和刺猬(1v2 崔然竣✘你✘崔秀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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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q向 梦女向 5.7k字 往↓滑



__大岛也花(还在更新版)

重案组R1SE Ⅲ (86

作:@__大岛也花

注:群像 | 刑侦 | 无耽 | 无感情线

每周日更新

文中经典台词解释权归创造营学员

文章纯属虚构!纯属虚构

内容可能不严谨

你喜欢你就夸,不喜欢也别骂

✌🏻️Love&Peace


[86]

无尽边缘


      一行人按照焉伽发出来的地址驱车前往。


      地方藏在巷中,虽说过道没有想象中的窄,但任郝的吉普车想...

作:@__大岛也花

注:群像 | 刑侦 | 无耽 | 无感情线

每周日更新

文中经典台词解释权归创造营学员

文章纯属虚构!纯属虚构

内容可能不严谨

你喜欢你就夸,不喜欢也别骂

✌🏻️Love&Peace

 

[86]

无尽边缘

 

      一行人按照焉伽发出来的地址驱车前往。

 

      地方藏在巷中,虽说过道没有想象中的窄,但任郝的吉普车想要开进去还是有困难。他把车停在巷子口,其他几人都下了车,只留他和姚深在车上。

 

      焉伽监测到目标的手机定位始终不变,但周楠仍然觉得不安,心里总认为不可能这么顺利抓得到人。

 

      与其说是一栋房子,不如说是一个小仓库。铁闸门开了四分之三,屋里堆满了一个个纸箱,地上到处是透明胶带和泡沫纸。只放了两张可以办公的桌子,应该就是为客服人员准备的。

 

      看到几个面色冷冽的人走进来,里面蹲着打包的人立刻抬头招呼:“你们是?”

 

      周楠只对夏刚使了眼色,夏刚就拿着手机,跟随屏幕上的信号点寻找,一手摸着腰间的手枪以防万一。

 

       “欸?!你们什么人?这里不可以随便进的!”

 

       “警察。”周楠将食指放在唇上,出示了警察证。

 

      那人紧张得快不能呼吸,哆哆嗦嗦地说着:“警......警察......我们、我们是有营业执照的,不是不是非法售卖......”

 

      “去把营业执照拿给我看看。”

 

      “好、好......”

 

      夏刚找到了焉伽定位的凶手的手机,但是并没有看到人,他从里面的小房间里走出来,对周楠摇了摇头。

 

       “里面应该是员工宿舍,只有两张上下床,我在其中一张床上找到了这支手机。”

 

      周楠扭头对身后的赵垒说:“垒哥,你和夏刚一起进去看看。”

 

      赵垒对药理的研究是组里谁都不能相比的,带他来检验这些贩卖的药物再合适不过,希望他能找到一些线索。

 

       周楠拿过营业执照,“姓名。”

 

      “李伟......”他紧张地看着周楠,“你仔细看看,这营业执照绝对是真的,上面还有红章呢!”

 

      “我知道,不用你说。”周楠只瞟了一眼红章,其它也都不看,“你是老板?”

 

      “我我我不是老板,只是一个负责包装的。”

 

      “怎么店里就你一个人?没有别的员工了吗?”

 

      “不、不是,今天是进货日,不开工。刚刚进完一批货,大家也都辛苦了,老板就让大家回去休息了,我留下来值班。”

 

      周楠环顾四周,这儿规模如此小,看进货量也能推测生意并不好做,这种化学制品的供应方向一般是学校、医院和研究基地,而这些地方也通常都会和工厂谈合作,直接进货,很少需要通过线上购买。

 

      周楠问:“你们平时都住那里面?”

 

      李伟摇头:“我们只有当天值班的同事会在里面过夜,就像今晚,我就会在这里睡。”

 

      周楠一想到嫌犯的手机在床上发现,说明他人昨晚应该在这里休息。“你们昨晚值班的人是谁?”

 

      “昨晚啊,赵亮宇,我们那儿有排班表您可以看一下,我早上来还遇到他了。”

 

      “他家住哪?离这儿远吗?”

 

      “不清楚,我跟他不是很熟,他这人......怪怪的。您找他有事吗?”

 

      赵垒在那张床底下拉出来一个纸箱,挺有分量的。他打开一看,里面装着许多药液玻璃瓶,都贴着相应的药品名称。

 

      他戴上白手套,“夏刚,准备拍一下照。”

 

      赵垒一瓶瓶拿起来看药名,都是没有开封过的,完好无损。

 

       “这些药品足以制成高浓度的氰化钾了,只是他不可能在这里完成,应该还有一个地方有足够的设备和空间让他制药,这里充其量只是他自己的仓库罢了。”

 

      夏刚咔嚓拍了很多照片,最后把这箱子搬了出来。

 

      “楠楠,有发现,要带走。”

 

      周楠点点头。李伟凑了上来,“诶??这些不是我们的产品吗?您从哪里......哦!难怪清点货物时总缺一少二的,是谁偷藏了?赵亮宇吗?我就说他这个人奇怪!”

 

      “怎么个奇怪法?”周楠揪住李伟的话问道。

 

      “他......给我感觉像两个人,有时候说话很正常,有时候又很老气。而且他腿脚貌似不太好,三天两头地出问题。”

 

      周楠拿出搜查令填写了夏刚带出来的那箱物品信息,“这箱东西我们要带走,你在这儿签个字。”他把搜查令递给李伟。

 

      焉伽查赵亮宇的现住址花了不少功夫,总算还是找到了,也通知了周楠。

 

      他们开往下一个地点。

 

      不出所料,赵亮宇的家里也没有人,姚深发挥了自己的开锁技能,又一次打开了门。

 

      “诡异。”这一声音是从夏刚手机里传出来的,刚刚姚深开锁时,夏刚在群里给重案组各位看直播。声音来自手机里的何络。

 

      “这个人真的很两极化耶,屋子里一半年轻一半老旧,活得好复杂。”

 

      虽然何络只是跟着夏刚的镜头看了局部,直觉却非常精准地定位了两极。

 

      张戚摸摸何络的脑袋,这孩子说不定可以和他一起探索心理学的奥妙,要不坑蒙拐骗让何络喊他一声师傅?

 

      任郝和赵垒都有随身带白手套的职业习惯,也习惯站在门口就把准备做好,不像周楠夏刚和姚深,已经走进屋内开始勘察了。 这里不是案发现场,也没有那么多规矩。

 

      赵垒在客厅看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他径直走向里屋,几个房间都看了看,最后在书房看到他想看的,一套制药工具。

 

      “任郝,你来。”

 

      任郝闻声寻到,“怎么了?”话边问也边走到门口,看这一套复杂的道具他也明白是什么作用了。

 

      所有证据都采集了,指纹、头发等等,一切都可以作为检验DNA确定凶手的证据。万事俱备,只欠找到赵亮宇这个人。

 

      茫茫人海,他随机挑选受害者,于是重案组的方向也只能随机。

         

      姚深在屋里到处逛,阳台的衣服没有收,厨房的灶台没有油污,冰箱里有剩菜没吃完。他打开电视机,发现每天都有打开的时间记录,但今天没有。

 

      “看来赵亮宇昨晚值班到现在都没有回过家。该不会......”

 

      “他已经在行动了。”周楠冷冷地说出这个事实。

 

      早上十点。

 

     他们打开这栋楼的大门时,淡淡的阳光,温和的色彩,好似一张老照片那样的有魔力,带人闯进记忆里,看到那个笑意融融的女人,爱坐摇椅,爱用钩针,爱穿着一件暖黄色的毛衣,爱对她最宠爱的宝贝说:长大了呀,真乖。

 

      “昨晚值班,他应该不会去太远的地方。”周楠一通电话打给赵漾,“通知下去,重案组全员集合出动,位置我发你们。再跟伽哥交代一声,附近五公里范围内人流量大的地方都找出来。”

 

      挂了电话周楠又给局长打了一通,申请全城通缉赵亮宇,并调用了刑侦大队的人马,分头搜索追捕。

 

      启用人海战术,他就不信挖地三尺还能找不到一个人。

 

      焉伽按周楠的要求,以赵亮宇工作的地址为中心,方圆五公里筛选出了几个地点。菜市场、广场、公园、早餐店。

 

      周楠把任务分配下去,重案组去了人最多眼最杂的菜市场,这在周末,即便是十点过后,人也非常多。

 

      腥臭味也好,吵嚷声也罢,他们一心只有寻人。


      焉伽带着高科技人脸识别仪在市场里走动,身边跟着翟文,还有夏刚贴身保护俩人。人脸识别仪只能识别到露出五官的人群,赵亮宇作案时通常带着帽子,很难扫描其人脸。

 

      何络是组里的人形识别仪,赵垒也有自己特别的辨认方式,周楠跟在他们身后警惕周围。

 

      张戚和刘野选择了菜市场较高的一处位置,纵横皆看,寻找形迹可疑的人,而赵漾的身高也有一定优势,更何况他还能保护这两个人。

 

      至于姚深和任郝,两人各自守在菜市场的两个出入口。

 

      “各成员注意,不要只盯着找凶手而忘了凶手的作案模式。”周楠通过耳麦这样说到。

 

      依过去的几个案子来看,凶手会找那些安静坐着或在打瞌睡,以及衣服上有白色纽扣的人。

 

      “我看到他了!”

 

      分不清是谁喊了一句。他们待在一起这么长时间,说话语调甚至都有些相似了。一时间每个人的耳返里灌入了不同人说话的声音。

 

      “夏刚!他往你那边去了!”

 

      “赵亮宇!站住!”

 

      “啊!————死人啦!!”

 

      “什么?!”

 

      “哪里死人了??”

 

      菜市场本就人多混乱,这一浪更比一浪高的尖叫引起所有人恐慌逃窜,重案组几乎被困在人堆里难以前行。

 

      空气里弥漫着令人不悦的味道,翻到的菜盆,冲洗出来的鱼血水,打烂在地的鸡蛋……

 

      周楠站在原地,立即冷静下来为重案组指引行动方向:“垒哥先救人!姚深和郝哥注意目标身着黑色短袖、蓝色牛仔裤、蓝色帽子、黑色球鞋。夏刚赵漾即刻疏散人群,保护好周围的人。嫌犯刚动手,身上可能还有武器,一定要小心!”

 

      任务下达不久便听见任郝吉普车发动的声音,一脚油门踩得人心沸腾。

 

      “姚深,郝哥已经追上去了,你抄小道拦截。”

 

      姚深接到指令,转身骑上了一位正在买菜的大哥停在路边的哈雷摩托。任凭身后大哥吼得撕心裂肺,姚深也只管风驰电掣。出外勤总有“借”车的时候,到时任务完成他再把车归还人家。

 

      焉伽给姚深发了任郝的定位。

 

      大道上一辆黑色吉普开得飞快,前面一辆摩托车逃命似的跑,后面还有一辆摩托车追得很紧。

 

      任郝通过耳麦跟焉伽说话,“伽伽,帮我看看这附近有没有窄巷子。”

 

      焉伽迅速调出任郝定位附近的大街小巷,“前方两百米和五百米各有一条直巷在你右手边,两百米可能来不及堵住另一边出口,要不等五百米再行动吧?”

 

      姚深突然开了耳麦,风声呼呼地吹着他说的话,“不用!就两百米,伽伽帮我指路,我现在绕过去!”

 

      任郝踩着油门步步紧逼,身后姚深已经调转方向跟着焉伽的指挥抄小道去了。

 

——————//

 

      地点:菜市场

 

      赵垒蹲在一个“沉睡”的大妈身边,向重案组的各位摇头。

 

      每个人都低头沉默着,即使他们已经赶到了现场,却还是没能救下这个人。

 

      “死因还是氰化物中毒。”赵垒特地检查了死者的纽扣,“少一颗。”

 

      张戚一秒反应过来,“作案的是奶奶,和之前郝哥发现的规律一样。但是,逃跑的应该是赵亮宇本人。危险激发了主人格的保护欲,赵亮宇跳出来保护奶奶。”

 

      “没错,逃跑的那个人步伐正常,没有跛脚现象。”刘野说。

 

——————//

 

      城市道路上车辆错杂,没有任郝这点开赛车的技术和精神,真不好在车流里穿梭。

 

      赵亮宇的摩托车一边要避开大道上的车辆,一边要防着任郝左右不定时的挨近,最后他如重案组所愿,开进了巷子里。

 

      巷子仅能同时通过两辆摩托车,任郝把吉普横在巷口,而赵亮宇只开进半条巷,便看到姚深在巷尾等着他了。

 

      接下来的事情,姚深一个人就能搞定,任郝毕竟本职是痕检员,他觉得自己还是坐在车上不要给姚深添麻烦的好。

 

      可就在这时。

 

      “糟了!情况有变!”任郝打开车门跳下来。

 

      巷子里一户人家的门开了,出来一个抱着皮球的小男孩。

 

      任郝正想冲过去把小男孩抱走,赵亮宇却也发现了。

 

      小男孩手里的皮球掉落滚到任郝脚边,赵亮宇挟持着小男孩,右手举着针筒对准了男孩的脖子。

 

      “别过来,否则我就跟他同归于尽!”

 

      “你不要冲动,他是无辜的,你放开他,我们有话好好说。”姚深一直举着枪瞄准赵亮宇,丝毫不敢松懈。

 

       小男孩哇哇大哭喊爸爸妈妈,任郝又十分担心屋里再走出来人质。

 

      突然赵亮宇的手仿佛被人抓着往下压,他五官狰狞着抗拒,他说:“奶奶你不要出来,我会保护你的。”

 

      “小宇啊你不能对小孩儿动手啊!”

 

      “奶奶!我必须拿他做人质,不然咱俩都活不了!”

 

      “小宇你听奶奶的话好不好?”

 

      “奶奶原谅我,这次不能听你的。”赵亮宇抬起手,像是准备把针扎进男孩的脖子里。

 

      姚深不敢揣测,他开了枪,一枪命中心脏。

 

      “奶奶……我好想你……”

 

      这是赵亮宇最后说的一句话,淹没在小男孩的哭声里。

 

——————//

 

      地点:重案组办公室

 

      姚深一个人坐在位置上发呆,电脑上打开了一个文档叫情况说明书,还是空白的。

 

      他是迟迟不下笔,也是不知如何下笔。

 

      事实上,无差别杀人案结束了,全城又掀起一场对创市警局重案组的追崇,报道把他们写得天花乱坠,好似明星般耀眼。

 

      但在组里,却死气沉沉,各怀心事。

 

      周楠在责备自己的行动部署太慢。焉伽在责备自己指了一条有无辜百姓居住的巷子。姚深在后悔自己开了那一枪。张戚在后悔自己没有学习和接触更多心理现象……

 

      夏刚跟着任郝去赵亮宇家搜证,这时候刚回来。他手里的物证袋中装着一个本子。

 

      “赵亮宇的日记,大家过来看看吗?”

 

      1997年到1998年的日记都是一些琐碎日常,提及最多的就是奶奶,给他做馒头,帮他织衣服,带他出去玩。

 

      1999年写的第五篇,就是他发在网络上的那篇:今天我看到爸爸妈妈给奶奶打了针,爸爸妈妈告诉我,只有这样,奶奶才不会痛苦。她走了,永远不会回来了。

 

      :氰化钾。这是什么字啊。

 

      :今天我chě掉了校服上所有niǔ扣,可是第二天起床却都féng好了。爸爸妈妈从来不会帮我féng的,是不是奶奶回来了?

 

      :我问爸爸妈妈,奶奶回来了吗?他们把我骂了一dùn

 

      :我tōu cáng了爸爸妈妈那天给奶奶打的药,他们还不知道,我想给猫猫shì shì看,真的不tòng吗?

 

      :今天起床我又发现破了的衣服被féng好了,还有我最喜欢奶奶做的mán头也放在我书桌上

 

      :lín jū的猫被我打了针,好像真的不会tòng,它睡着了。可是我被爸爸妈妈打了,好tòng……而且他们不yǔn许我再提奶奶,为什么啊?

 

      1999年的日记到这里就没有了,赵亮宇童年的痛苦迫使他分裂出一个会缝衣做饭的奶奶人格,而自身又因内心的创伤逐渐演变成一个冷血的孩子。那时候两个人格并不能交流。在被父母毒打过后,身体里的奶奶人格为了保护孙子选择沉睡。

 

      日记到2014年才恢复更新。

 

      :2014年5月10日。我都忘了自己还有这本日记,原来我叫了两个杀人魔二十多年的爸妈。

 

      :等我终于想起来,那时候奶奶还在给我缝纽扣时,她已经离开十五年了。

 

      :奶奶,我给你报仇。

 

      :2014年5月31日。小宇,奶奶来看看你。

 

      这时候奶奶的人格苏醒了,重案组也相应查到5月31日城里有一对夫妻死于车祸,可至于为什么不是氰化钾,大概是赵亮宇觉得他父母不配死得毫无痛苦吧。

 

      :小宇你怎么杀了这么多人啊?

 

      :奶奶,我只是在帮他们,他们太累了,所以才会在做别的事情时睡着。就像那个时候你为我缝着纽扣却睡着了一样……所有像你一样活得辛苦的人,都应该没有痛苦地离开……

 

      :乖孩子,奶奶还想帮你缝纽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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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让梨

[光电潇应]衣帽间、囚禁与情绪守恒

-婚后日常 富有投资人夏总x漂亮时尚界小翟

-全部虚构 有超现实有mean情节

-提了一嘴71


夏之光和翟潇闻坐在沙发上看电影。


屏幕上西装革履的男人将女主角亲倒在地,手探进裙子时摸到一条尺寸惊人的内裤。女主角惊慌失措时,男人压低声音说:我很喜欢这条内裤,晚上好,妈咪。这电影他俩看过无数遍,可每次一到这一幕,翟潇闻都笑得把脸埋进夏之光怀里。


“她以为,她,她下决心不和他睡才穿的,”翟潇闻还要努力解释,“多可爱啊。”


夏之光笑了一声,“你更可爱。”


“是真的可爱!”翟潇闻把电影暂...

-婚后日常 富有投资人夏总x漂亮时尚界小翟

-全部虚构 有超现实有mean情节

-提了一嘴71

 


夏之光和翟潇闻坐在沙发上看电影。

 

屏幕上西装革履的男人将女主角亲倒在地,手探进裙子时摸到一条尺寸惊人的内裤。女主角惊慌失措时,男人压低声音说:我很喜欢这条内裤,晚上好,妈咪。这电影他俩看过无数遍,可每次一到这一幕,翟潇闻都笑得把脸埋进夏之光怀里。

 

“她以为,她,她下决心不和他睡才穿的,”翟潇闻还要努力解释,“多可爱啊。”

 

夏之光笑了一声,“你更可爱。”

 

“是真的可爱!”翟潇闻把电影暂停,倒没有继续理论下去,夏之光揽过他的腰把两人贴近开始接吻。缠绵悱恻的结束后,夏之光意犹未尽看向暂停的画面。

 

“他是挺帅的。”他指了指屏幕上的男主角,翟潇闻露出理所应当的表情。

 

“但这个角色挺烂,我怀疑他喜欢女主角完全因为女主角有种包容的,乐观的,嗯...妈咪的感觉。”翟潇闻说,“她在另一个男的面前就不会这样,就是小姑娘。”

 

“所以他俩最后会在一起,”夏之光总结道,“我们看过八百遍了,这不算剧透了吧?”

 

“不算。”

 

他们也像电影中的男女一样接吻,抚摸着向地板上滑去。滑到一半时翟潇闻突然停下了:“你有没有什么类似的,情趣爱好?”

 

夏之光看了翟潇闻两秒,他的脑中蹦出无数答案。可答案脱口而出之前,他需要想原因,翟潇闻为什么这么问?回答后会有什么风险?他开始思考。

 

他放弃了思考。你不能要求好运降临时一个男人能坚持足够理智的思考,这不够人道。夏之光说:“你,你看没看过莉莉柯林斯有个电影,里面她被铐在床头——”

 

“夏之光?”

 

人道的下场就是上一节课。

 

翟潇闻:不可能的事,你知道囚禁唯一被允许的情况除了监狱是哪里吗?

 

翟潇闻:是猫和老鼠。

 

夏之光:。

 

夏之光:不是,这其实,这不是会伤害到别人,这只是个——

 

“你以为我没看过?”翟潇闻笑,“最后钥匙丢了,她扛着床头送她孩子去上学。”

 

他一条腿跨到夏之光身上坐下了,小声说:你好好说一个,这个不算。

 

夏之光:所有性癖平等,不能歧视。

 

翟潇闻作势要起身走人,被夏之光拽回来:“好吧,好吧我想想我想想......”

 

他陷入深思。事实上古怪的情趣癖好他真没多少,如大多数东亚男人不同,他没有隐瞒欲望的习惯,爱人无论什么年龄性别也都不是他隐瞒的理由,因此不见人的癖好只会遗留在冒失的青春期。夏之光循着记忆往前捋,终于回忆到一点东西。

 

“你知不知道,中学你们礼仪部的更衣室有个缺口?”夏之光犹豫着问。

 

“我知道,”翟潇闻答,立刻眼睛一亮,“哦,所以你......”

 

“但,但因为大家都是男的,没有人会去看。”夏之光结结巴巴地继续,这是他讲起秘闻时才会有的毛病,“除了礼仪部只有钥匙管理员可以去,因为有,有钥匙。”

 

他开始说废话,翟潇闻微微笑着看他,走神去看夏之光眨动频率加快的眼睛,睫毛像蝶翼。他又回想他们缘分开始的那所男校,钥匙管理员是个虚职,挂着头衔就可以去校园的各个角落,年末还有奖金。这好差事不是人人都能做,只有通过考验的男孩才能轮到。翟潇闻对竞选机制并不了解,印象中是一群高高大大的男孩,自诩校园的佼佼者,握着一串钥匙整日颐指气使。

 

“你不会知道加入管理会有多难,”夏之光陷入对痛苦往事的回忆,“站在讲台上读诗,喝七个部长给你的特调这些都罢了。......你不知道在校长室唱恭喜发财是什么感觉。”

 

翟潇闻笑得铺在他肩上,中学时夏之光同大部分男孩一样,当自己是天之骄子,又不屑以加入管理会证明自己的价值,日子过得很快活,朋友多老师爱,如鱼得水。可惜高二那年落入漂亮学长的陷阱,天之骄子紧急迫降,甘愿被管理会的学长们耍成这样。

 

“有一次你们活动结束,我就在隔壁隔间。”夏之光观察着翟潇闻的神情,犹犹豫豫开口。

 

翟潇闻记得那间隔间,很狭长的一块空间,和更衣室有扇木门相隔,缺口就在门上。他们门里的人不是不知道这回事,但也就默许了。男校多的是心照不宣,约定俗成,甚至有低年级生自愿扣响高年部的宿舍门,这群人有个代号,就叫睡衣。

 

夏之光没叫过睡衣,他确信翟潇闻不会做这种差事,也真的不愿意这样遇见他。于是捧颗真心在青春时代苦恋心上人的夏总,在一个春日的正午终于与爱人一门之隔了。

 

“然后我进去了?”翟潇闻问,“然后呢,我在做什么?”

 

翟潇闻处于一个很自然的状态,或者说一种被别人凝视解读太多次,习以为常甚至乐在其中的样子。这更让夏之光感到害臊,不知是十六岁的他害臊还是二十七岁的他,但总归不好受。更别提他接下来要问这样一句话:“......如果我说我其实没敢仔细看,你会觉得我窝囊吗?”

 

翟潇闻大笑起来,捧着夏之光的脸连亲两三下:“不会!...不会一点没看吧,那你脸红什么?”

 

“看了看了!看了肯定看了。”夏之光被揶揄得心烦,躲开翟潇闻的亲吻,“你,你穿个紧身的短裤。你真的,真的很大。”

 

含进嘴里的水喷到地毯上,翟潇闻趴在夏之光裤裆上起不来,他笑得发抖,笑得捶打夏之光大腿。直到他没力气了,听见头顶细小的一声:“你真不至于笑这么开心。”

 

翟潇闻已经很久没见过夏之光如此羞愧又小心翼翼,哪怕置身他们共住多年的房间客厅,他仍然在这瞬间回到校园,那个他其实并不常怀念的男校,一切于他而言平凡又短暂,是人生中相当短促的一瞬,却对夏之光来说意味着长久的驻足和痴迷。

 

“我等到你出门都没和你说话,在你柜子里的裤子口袋里留了把钥匙,我以为你会来找钥匙管理员,但你没有。”

 

彼时的委屈历经十多年也没能消弭,翟潇闻只好跨过这十年在时间此端安抚这只大狗:好吧,好吧,我的错。

 

但他还是忍不住发问:“其实你知道管理会就是个畸形的兄弟会吧?”

 

夏之光点头:“我当然知道。”

 

“所以其实,他们和礼仪部是有合作的。”

 

夏之光眯起眼睛,肉眼可见紧张起来:“......是我想的那个意思?”

 

“是。他们晚上会去双人寝打炮,”翟潇闻顿了一下,“但我没有过。”

 

不是他的错觉,他是真的看见了夏之光眼里亮晶晶的东西。翟潇闻摸摸大狗脑袋:“因为我在担心有个胆小鬼不敢直接来找我。”

 

这招对夏之光相当管用,趴进翟潇闻怀中温存,沉湎于往事,以至于好久才回过神:“得了吧翟潇闻!”

 

翟潇闻笑得躲开了。

 

“你就是不在乎而已。”夏之光亲他一下,“就是这样。”

 

他们搂抱着起身,一个去洗漱一个拐去厨房。夏之光说的很对,翟潇闻并不在乎那个高中的所有男孩,并不在乎发生的一切。他知道自己很快就会离开这里,去一所大学,然后去做模特,或者歌手,或者演员,那是值得终其一生的事,这校园里全部的朋友们追求者们变态们都留不住他。他的一生严谨,一生高效率,唯一头脑一热就是与夏之光结婚。

 

花童拉开大门前,他告诉自己先等一等,还有别的路,还有反悔的余地。可是看到红毯那头按捺不住笑的夏之光,高兴得想捂嘴又不好意思的夏之光,他一点后悔的念头都找不到,甚至觉得红毯太短,他要快跑过去扑进他怀里。

 

 

 

周震南打开门,迎接门外兴奋的一对情侣进屋来。关门时夏之光抱住翟潇闻亲一口:“还好,只走错了两次路。”

 

张颜齐与周震南的家庭聚会,这不是常有的事。因此受邀嘉宾比主人看起来更加兴奋,何洛洛甚至带了自制的蛋糕。当他端着盛蛋糕的餐盒飘进厨房,夏之光把任豪拉到一边:“他自己做的吗?你协助了吗?”

 

“没有,”任豪举起双手,“没有。”

 

“好,很关键的情报。”夏之光拍拍他,“我去通知翟潇闻。”

 

周大厨端出最后一道菜,大家在餐桌边坐定了。张颜齐敲敲酒杯站起来,局促地摸摸自己的手骨,看起来对接下来要说的话没什么把握。

 

“我们暂时没想出更精彩的方式来告诉你们这个消息,”张颜齐说,“我和南南订婚了。”

 

“呕——”

 

何洛洛吐了。

 

张颜齐:。

 

张颜齐:好的任豪,如果你现在要宣布他怀孕了,那我同意我们先庆祝他怀孕。

 

任豪:没有没有没有......

 

任豪默默拿掉何洛洛手边的蛋糕。

 

任豪:失去生命的东西也会噬主,哈哈。

 

任豪:对不起,你们继续。

 

“你为什么不跟我说啊?”翟潇闻拽着周震南的手腕来回晃,“昨天我们聊那么久!”

 

“我没找到合适的时机啊——”

 

“我跟你说借你家衣帽间的时候你不能说吗?”

 

周震南笑出声:“我当时光顾着笑了啊?”他又看向何洛洛,何洛洛还没会意,正在漱口。

 

“什么衣帽间?”夏之光觉得不对劲。

 

“哦哦我知道了!”何洛洛突然醒悟,大笑起来:“你太,太大了!”

 

三人爆发出大笑,翟潇闻最为投入,甚至笑出了眼泪。打哑语的三人很久后才消停,翟潇闻后知后觉扭头看,夏之光低头默默吃着面,耳朵尖红红的。

 

 

 

“过来。”

 

翟潇闻等在盥洗室,等夏之光一来就拉过他躲进衣帽间,夏之光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门一关,翟潇闻开始同他接吻。

 

“等会儿,”夏之光按住他,“你是,你跟他们说了?”

 

“怎么了?”

 

夏之光不敢相信:“这种事也和他们说吗?这难道,这不是隐私吗?”

 

“行了吧,”翟潇闻笑着锤他一下,“你们也会聊哪一次睡得开心,你以为我不知道?”

 

“这不一样啊,这是我,我高中的时候的,暗恋的,”夏之光结巴起来,“就是,这是,这应该是秘密的。”

 

翟潇闻盯着他看了一会儿,大概明白了:“哦,你是说暗恋这件事让你很掉价。”

 

“不是。”夏之光斩钉截铁,“......不是暗恋你这件事掉价。”

 

“那是什么?”翟潇闻抱起胳膊来,“我不太明白,夏之光,在你们看来这种单纯的感情很拿不出手吗?”

 

夏之光张张嘴,发现自己不太知道该怎么反驳。

 

“在我看来爱情不全是激情,禁忌的,很铺张的,你懂吗?”翟潇闻看着他,“其实我更喜欢昨晚那个小故事,那让我感觉到非常的——”

 

翟潇闻停顿了两秒:“——被爱。”

 

“我明白,但是,”夏之光犹豫着说,“关于你的这些故事,我和任何人都不会说的。你就是我的,我的小,小小的礼物,我不会和别人分享的。”

 

他语气相当真诚,翟潇闻于是耐心下来:“我不是和他们分享你,我只是,我觉得这件事对他们来说没多么值得被铭记,只有我会一直记得,你懂吗?他们不会觉得你“被分享”了,他们只会祝福我们。”

 

“通过在桌上一起哈哈大笑的方式吗?”

 

翟潇闻没脾气了,“好吧,吵不过你,”他走出衣帽间一合门,“随便你。”

 

夏之光推开门出去,看到张颜齐任豪还坐在餐桌边喝酒,他拎起瓶啤酒坐到桌边,张颜齐正在酒精的浸泡下温柔且絮叨起来:因为没有人信圣诞节了,所有人都在许愿纸条上胡扯。总之,洛洛给我看了南南的纸条。

 

任豪:说想和你结婚?

 

张颜齐:不是,是个笑脸。

 

夏之光:?

 

任豪:所以?

 

张颜齐:之前我们在涂鸦墙上画小人,我画哭脸他就会画笑脸,我问是不是表情守恒,他说不是,他只是为了和我不一样。但后来他承认他觉得他应该画个笑脸,我们两个人里应该起码有一个笑的人。

 

夏之光和任豪显然被这诗意又哲学的爱情故事搞晕了,此刻只能点头喝口啤酒。

 

张颜齐:他说,如果只有不结婚才能保持现在的快乐,那就一辈子都不要结婚了。好像结婚是个坎,这也是我一直纠结的,就像不结婚就会有无限可能。可以争吵,因为可以分开,再在一起。可以随便把情绪给对方看,不用怕这些东西会吓到他,因为可以分开,再在一起。

 

任豪:但一旦结婚就意味着你无处可逃,必须硬着头皮解决问题。

 

他点头,喝口酒,这次看起来明白很多了。

 

场上不明白的只剩下夏之光。

 

“但,但你的情绪怎么会吓到他呢?”夏之光笑着小声提出质疑,“...你不是喜欢他吗?”

 

“的确,”张颜齐缓缓点头,看起来完全喝多了,“的确,但我担心。”

 

“担心什么?”

 

“我担心我更喜欢我自己。”

 

他呛了一下,背过身去咳嗽,任豪弯腰捡起一瓶新的酒起开,举到面前端详瓶身上的文字。而夏之光冒泡的酒液和香酪气味中突然想到什么,他的思绪在“完全理解”和“再来一瓶”之间拉扯,很艰难,他不得不站起来,盯着头顶的蒂凡尼灯,每片彩色的玻璃都想要照醒他,他透过最中央鲜红的一块,仔细看,仔细看,看见刚才衣帽间里翟潇闻屏息的两秒,然后说:被爱。

 

允许爱人向别人或分享或炫耀地讲出自己如何迷恋过他,如何在青葱岁月做出此后再也不会有的傻事,这是一种安全感与幸福感的来源。他只是从未想过早熟如翟潇闻的人也会格外喜欢这种故事,当他笑得开怀,笑倒在自己腿上时,或者拉他进衣帽间想要重圆他一个儿时的梦时,他和平时的确不同了。

 

简直比平时可爱一百倍。

 

“挺可爱的。”

 

夏之光扭头,看见任豪端个酒瓶站他旁边,指着头顶的灯:“我下次装修也买个这种的。”

 

“哈哈,行,”夏之光拍拍他,“你买吧,但我的最可爱,你买不着了。”

 

他穿上外套出门去,希望翟潇闻他们三位的小聚时间短些,他还有话要给翟潇闻说。

 

张颜齐:他说什么?

 

任豪:他喝多了。

 

 

 

夏之光关上家门,屋里一片漆黑,翟潇闻显然还没到家,他偶尔玩疯了住在何洛洛家,今天有人宣布订婚,他当然有足够的理由玩疯。夏之光换下衣服走进浴室,思考如何向翟潇闻解释自己在衣帽间里像个偏执的大象,对自己的宽容和偏爱超越了对爱人的包容,该罚。

 

他作为刚才三人中唯一踏入婚姻的人,背负着注定倒霉的无法逃脱的命运,却感到幸福又美好。他已经度过了要权衡更爱翟潇闻还是更爱自己的阶段,他也再不恐惧婚姻,因为与翟潇闻相处的每一天让他知道他们一起笑的时候最多,和什么情绪守恒无关,他只是忍不住这样做。

 

夏之光关上浴室门,裹着浴巾上楼去,走到卧室门前时听见声响,像什么螺丝松动的声音。他警觉起来,缓缓推开门。灯光这才姗姗来迟,昏暗光影中他看见翟潇闻坐在床上,只穿了条短裤,很短,也真的很大。

 

“可能得你自己走过来,”翟潇闻说,“因为我动不了。”

 

他侧一点身,夏之光这才看见他的手固定在床头,手腕处发出一点银色的光。

 

翟潇闻:你不会要哭了吧?

 

夏之光哭丧着脸,在扑过来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我真的好爱你。





fin.



硬糖文学

【567】斐斐

*根据投票结果写的第三篇 新型三角尝试

*预警:非闭合三角 翟雯性转 主潇姚游

*分两个视角 其余两条线铺得较为隐晦 

*祝快意纵情


[零]

惊喜常常需要倒数,一个示范性流程通常是:三,二,一,砰!在最后一声赫然炸响拉炮和礼花。

而许愿不需要,你随时可以在闭紧眼睛后双手合十,你说:“我希望——”


[一]

“我希望我哥别回来了。”

她边玩王者荣耀边和姚琛讲,其严肃程度无法当成玩笑一笔带过,所以只有他好脾气地在劝:“可能他堵在路上了嘛……”

“放屁。”翟雯乒乒乓乓一顿操作,还是无法阻止己方水晶被推,泄愤样将手...

*根据投票结果写的第三篇 新型三角尝试

*预警:非闭合三角 翟雯性转 主潇姚游

*分两个视角 其余两条线铺得较为隐晦 

*祝快意纵情


[零]

惊喜常常需要倒数,一个示范性流程通常是:三,二,一,砰!在最后一声赫然炸响拉炮和礼花。

而许愿不需要,你随时可以在闭紧眼睛后双手合十,你说:“我希望——”

 

[一]

“我希望我哥别回来了。”

她边玩王者荣耀边和姚琛讲,其严肃程度无法当成玩笑一笔带过,所以只有他好脾气地在劝:“可能他堵在路上了嘛……”

“放屁。”翟雯乒乒乓乓一顿操作,还是无法阻止己方水晶被推,泄愤样将手机摔到坐垫上,其落地点发出无力的一响。

她今年高二,高二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任何思想感情都很脆弱:如果课堂小测错两道数学大题,就基本可以下定论只有职高读了。同理可证,如果亲哥在妹妹十七岁生日当天还不到场,那这个哥哥索性也可以不用当了。

姚琛对她的暴躁源泉善良地表示理解,所以借着上厕所的契机在焦急按张齐电话。但这位人士的手机向来命途多舛,可能落到裤缝里消失,可能由于各种稀奇古怪的理由损坏,总之越是紧急越是联络不上,在当下场面完全属于火上浇油。

他继续拨了两个电话没人接,外头已经在气势汹汹擂门:“小琛哥!你千万别给我哥通风报信,不然我十八岁生日他又会再犯的——你忍心吗——”

拖着长音的破折号骤然将控诉内容衬托得好委屈,姚琛只得无奈地停手,拉开门安抚性质地碰一碰她的发旋:“应该快回来了。”

料不到翟雯瞪大眼睛立时弹开:“你上厕所怎么不洗手!”

姚琛尴尬地愣住,气势也跟着微弱地熄灭一截,轻声辩解道:“其实刚刚我没在上……”

“哈!”翟雯即刻露出一副“被我逮住了吧”的骄傲神情,“你果然是在给我哥通风报信!”

他莫名其妙被绕进个陷阱里,此时只得困窘地搔搔后脑勺——不管怎么做,好像都落得里外不是人。

 

[二]

翟雯从小就有这股机灵劲,不达目的不罢休,还懂得声东击西一石二鸟。

姚琛和张齐当了很久的同桌,越玩越黏糊,上厕所都是前后脚,一起回家做作业当然是家常便饭。只是在第一次回家前,姚琛不知道家里还有其他的人。

她是张齐的表妹,父母由于工作性质,常年在飞国际航班,于是多数时间都在张齐家寄住。姚琛算题算到一半去客厅倒水,正见她盘腿坐在沙发上翻花绳,手指漂亮,垂眼时睫毛轻轻扇动,貌似很乖巧。

但也只是貌似而已,她在姚琛犹豫要不要打招呼的间隙中忽然抬眼看过来,五官灵动有余,目光温度却冷,似乎含有无来由的敌意。

他被那视线猛然刺中,犹豫地扬起手权当初次见面的招呼,但翟雯当即把目光收回,又盯住掌间那几股纠缠的红绳。

姚琛只得灰溜溜地握着杯子进房间,落座前跟张齐试探性提起来:“我刚看到——”

张齐默唐诗默得头也不抬:“翟雯吧,我表妹。”

往后他再来张齐家做作业,就通常没那么风平浪静,十有八九翟雯会在外头喊:“哥!”背景音是乒乒乓乓的一通怪声。

张齐每每搁笔去看了,又实在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情况,完全够不到“紧急”的程度;即便完美解决了,也无法阻止翟雯喊到下一声。他头大如斗,经常是匆匆划拉两下又得起身,屁股还没坐热就得开门处理新状况,一来二去人都跟着很悲愤。

“又怎么了?”张齐拉开门哀嚎。

重复次数一旦多起来,姚琛便渐渐明白这约等于某种暗示,笑笑没吱声,只是将作业本合起,连带铺开的辅导书一同往包里塞。张齐慌里慌张地扑过来挽留:“就走了?”

“对啊,写完了嘛。”他答得很坦然,任由后者起身无辜地跟上来送他出门,穿过客厅时稍停一秒,果不其然见到翟雯穿着校服斜倚在沙发上,正全神贯注地盯着电视屏幕看。张齐好无奈:“你是不是又偷偷改校裙!”她闻声象征性地把盖到腿面的裙角扯一扯,目光扫过姚琛,露出的笑也分明含有恶作剧得逞的意味。

姚琛挎着书包迈出张齐家的楼道,正巧有麻雀从电线杆上跃起。他在那尖锐的一声啁啾中抬眼捕捉到它的尾羽,也正像翟雯的注视轻轻扫过,因此不经意在想:小女生对哥哥怀有本能的占有欲嘛,可以理解的。

 

[三]

后来与其说对她不理解,不如说是对自己不理解——只是当下这些想法不重要,因为张齐好歹赶在翟雯怒气值积满的前一秒闯进门来,气喘吁吁,手上拎着个被压扁的蛋糕盒。姚琛胆战心惊接过来,无需揭开已经知晓里头的内容物死状凄惨,转眼见翟雯绷着的嘴角将要往下垮,立刻反身过来赔笑脸:“小雯,先给你看生日礼物好不好哇?”

只有张齐状况之外地在头顶冒出个问号:“哪有不吃蛋糕就拆礼物的道理喔,你又惯她。”

这句式听来就稍显诡异,仿佛他们正临时担任起父母的角色在唱红白脸。早前姚琛甚至会为此稍稍错神,但如今已经能坦然自若地露出笑脸来,在翟雯即将爆发的前一秒把张齐往门里拉。

他们是多年来友好而默契的搭档,从初中开始,一同升学,又上高中,分到相邻的两个班。成绩半斤八两,于是理所应当地又填报相似的志愿,最终录在同一所大学。

而翟雯在故事的任何一个环节都存在感强烈:张齐初三时为她的数学成绩头疼,高一时就要在家门口好言规劝那些对她死缠烂打的男生,高考前夕甚至拨来一通深夜急电:“雯雯离家出走了!是去你那了咩?”

想也知道不可能,但姚琛依旧睡眼惺忪地从床上披衣起身,匆忙洗把脸就出门去找。自行车车头安了改装过的夜灯,在路面映出雪亮的一长条白光,四处逡巡,踏板的转轴在脚下吱嘎作响。

那时翟雯于他而言依然是个恃宠而骄的小女生,正因为足够漂亮足够惹眼,被许诺的爱都来得既快又轻松,所以非要藉此找出个渠道来消耗,不管是否会因此折损到什么。

当下她虽然是在气哼哼地拆解包装盒上的缎带,却已经和从前那个会一声不响离家出走的女孩不同;至于到底是不是因为量变产生质变,姚琛说不清楚。

蛋糕自然已经不成形状,奶油松松垮垮从表层滑落,已经倾斜成一座比萨斜塔。翟雯捏着赠送的蜡烛老半天没能找出合理的安放位置,张齐还要在一旁好心劝告:“算了噻——就直接切嘛。”

此行径无异于另一种火上浇油,翟雯当即委屈地撇开声音:“哪有生日不许愿的!”忽然伸手挽过姚琛的臂弯义愤填膺:“小琛哥你说是不是!”

他毫无心理准备,此时被猛然扯进个新阵营,条件反射般频频点头,注意力却仍然停留在翟雯尚未松开的手。

他们到底是在哪天达成正式和解的,姚琛忽然想不起来。

 

[四]

从前两人之间隔着泾渭分明的一条线,翟雯的敌意熊熊燃烧,从不隐藏,也只有张齐会天真到看不出。

甚至还兴致勃勃撺掇着他们一起爬山。翟雯当天非要穿新买的高跟鞋,爬到半山腰果不其然扭了脚,一筹莫展之际姚琛率先蹲下身将脊背朝向她:“上来吧。”像在擂台上无奈扔出示意投降的白手绢。

但翟雯依旧是翟雯,即便处在那样的境况之下,她也能原封不动地将手绢抛回来,梗起脖子宣布:“我要我哥背!”

当然会如她的愿。事后便伏在张齐的背上,趾高气扬地回头冲他做鬼脸。

那时姚琛几乎以为,他们注定要为这场无声的战役赔上长久的时间,没料到接下来竟会产生转机。总之翟雯忽然就在某天自愿放弃做他水火不容的宿敌,迈过原先划分的楚河汉界,一声声叫他“小琛哥”,笑脸愈来愈多,反倒叫姚琛无所适从。

那时他和张齐在读大学,由于就读的是本地的学校,所以没有申请住宿,日子和从前相比并无太多不同。正因为是大学生,忽然得了很多空闲,恰好又赶上与翟雯关系缓解,便去张齐家去得更勤。

那时翟雯似乎已经安然告别她的青春叛逆期,头发蓄到腰间,没再夹杂几络莫名其妙的挑染;眉目素净,很少带妆,在家中常戴一副平光镜。但脸庞线条已经消退了孩童的稚嫩,逐渐塑出少女的清丽轮廓,笑时鼻尖挤出一点幼态的纹路。与记忆里坐在沙发上翻花绳的女孩很像,只是那目光间的刀刃忽然收回鞘中。

她数学还是不好,若在客厅算题必定会一直烦躁地挠后脑勺。有次实在乱七八糟抓得过分,以至于耳边炸起毛躁的一团。姚琛恰好经过客厅,受直觉指引绕到翟雯身边,伸手想要抚平;却又顿觉动作格外亲昵,不得不尴尬地偏离既定方向,拿起果盘里剩下的一只梨。

如果是张齐,应该会理所当然地把她的头发揉得更乱吧。他咬下第一口时这么想。

 

[五]

翟雯离经叛道的事做得多,倒是没听说过有早恋。虽然情书一直都是历史遗留问题,连教科书里都被夹上几封,但翟雯从来不拆,索性就把它们当书签用。她从入学那天起开始抽条,愈发亭亭玉立,想让同龄男生注意不到简直是假命题。

张齐从前还能拨出点时间做护花使者,大一当了学生会主席后便分身乏术,没空再去盯人;时常身在曹营心在汉地幽幽叹气:我们雯雯没问题吧?姚琛失笑之余,忽然注意到话语间的“我们”。

你和我,我们;那自己负有责任吗,好像也是可以的。

他当晚骑了单车去等翟雯下晚自习,其实不知道正确的时间点,也没有翟雯的联系方式,就倚着校门呵着哈欠等。星幕逐渐垂落,汇成一条闪闪烁烁的河,反射出一点温柔的水光——也就是在此时,他看到了翟雯。

校裙显然又是改过,与其余人相比短上一截,露出漂亮膝盖与竖直小腿;马尾绑得高高的,随她紧促步伐在脑后活跃地跳起。也的确有个男生,半个身子都扭向翟雯,显然是在试图与她沟通,但翟雯毫无笑容,不像有在着意倾听。

姚琛忽觉这场面很像被无故纠缠,心就此往下一沉,急匆匆低头去解自行车前轮的锁。再起身时,并行的两人已经经过他,径直走向校门口的斑马线。他加紧步伐推着车子走出两步,正犹豫要不要喊翟雯的名,却见她已目不斜视地走向路边停着的出租车,迅速落座哐一声合上车门,就此将那男生甩在原地,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姚琛哑然失笑,心知那男生势必也和自己一样目瞪口呆,终于明白原来自己和张齐的担心都应当算作多余。

只是这件事,他没有和其他人提起过。

 

[六]

然后是夏天,又是个新的夏天,蝉鸣声磨得人心底一阵阵地发慌。

柏油路面几乎将轮胎黏住,他们顶着曝晒和高温角力,骑得满头是汗。下车落锁时见楼下摆了西瓜摊,就一人揣了一个抱上楼。张齐早前拍胸脯说要切出完美的九等份,实际操练起来西瓜反倒像是活物,骨碌碌满桌在滚,他慌张地拎着刀无法下手。

这类狼狈场面不可多得,自然要喊翟雯来开个眼。姚琛抱着此类想法转身朝她的房间走,门扉虚掩着,听不出响动声,他因此试探性轻轻推门。

原本已经想好要喊“小雯”,和张齐的称呼有所区别,也不会显得过于生疏——不料这一声就腻在嗓子眼,像无心吞吃糖块入喉,意外地哑了声。

翟雯正背对他,双手交叉揪住衣服的下摆,慢慢悠悠往上卷,显然是预备换衣;动作间露出一段雪白的后腰,中间凹出浅浅的脊柱形状,像是柔软屈伸的月牙。

此画面就完全超出预想,刺得人神经乱跳,姚琛脑内轰然炸出一声巨响,背身夺路而逃。

张齐与西瓜的战役恰巧告终,摆出来的已经不是块而是片,显然在九等份的基础上又切分了无数回,满桌皆是汁水淋漓。他正在水池边洗手,此时扬起声音问:“雯雯呢?不出来吃西瓜?”姚琛尚未从冲击中回神,含糊应了两声,却见张齐已擦了手往房间里去。

等一下,她刚刚在——

他原本想出言提醒,上下嘴唇却像被日光熔住,闭紧了不敢吱声。

在干嘛?你怎么知道她在换衣?也就是说,是你亲眼看见的吗?

姚琛在浑浑噩噩的自我质问中焦躁不已,起身复而坐下,不安地重复数次,忽觉从门厅通往房间的道路尤为漫长。远远听得张齐“嚯”了一声,心内愈发惴惴:怎么了,难道——

不想竟是翟雯率先冲出来,迎头撞上他,神情格外明媚。就此反身在他面前转了个圈,荡出层层叠叠的裙角。

“好看吗?”她问。

姚琛张口结舌,此时才注意到校服换了配色,上衣材质是薄薄的棉——原来是新版的夏季校服。眼前人不见有任何异状,显然没注意到门被推开的事实,姚琛悬着的心终于得以放下,此时如释重负地笑出来一点,语气相当诚恳。

“特别好看。”他说。

 

[七]

翟雯的十七岁最终还是留有缺憾,其罪魁祸首自然是那个不成形状的蛋糕。但张齐冤枉地声称自己是以完整形态拿出蛋糕店的,没想到会在路边系鞋带的时候,被广场里翻跟头的小孩一屁股坐扁。

无论从哪个角度听都像是信口胡诌,翟雯义愤填膺:“撒谎!不要以为你是三辩就可以骗人!”张齐飞快澄清:“我是四辩!”

眼看这场幼稚的驳辩不知遏止,姚琛又照例打圆场,借口说饮料没买,意欲拖着张齐下楼谈心,不料翟雯板着脸堵在门口。“哪有让寿星一个人在楼上等的道理!”她余怒未消,落到姚琛眼中简直像鼓鼓囊囊的一只气球,自然说不出拒绝的话。心想好吧,这也算种迂回的解决方式,就此拧开门把,默许她跟上。

已经踩着春天的尾巴,空气暖热,氛围却沉闷。姚琛只觉她不开心,因此挖空心思找话题,想来想去也只记起一个:“生日礼物喜欢吗?”翟雯的眼神短暂地亮一瞬,答话时难得乖巧地点头:“喜欢。”整个人简直像盏声控灯,又随话音落地安静地灭掉。

主语指的其实是他送的生日礼物,日牌CREATEION的卷发棒,白金配色,精致得不像话,令姚琛顺利联想到她。但显然喜悦情绪不能与当下的悲郁相互抵消,他们又沉默地走了一阵,姚琛忽而顿住脚步,转身朝向翟雯。

“怎么了?”当事人反倒不明所以。

他从裤袋里摸出枚打火机,嗤地滑亮。由于是双焰机芯,因此窜出并排两束明亮的火苗,烘得空气微微发烫。

“许愿吧。”姚琛轻声说。

但翟雯并未如他所愿阖上眼皮,甚至连预想中的惊喜、笑容、诧异——这类情绪都并未产生;唯独露出一点困惑,忽然伸手去摸他的另一个裤兜。

“你什么时候开始抽烟的?”她蹙起眉头问,显然是摸出袋里的烟盒形状。

此问题刺得姚琛脊背骤然一寒,火机的阀门由此弹开来,啪地合拢。

“没多久。”他良久后才答,其间或许困难地吞咽数次,好在最终呈现的语气很平和,“……我也不记得了。”

 

[八]

接着过去数月,翟雯正式升到高三,整日在题海中挣扎,上学时的表情分外沉痛。

唯一的指望就在于明年的生日礼物,从国庆起就在掰着手指倒数天数。张齐想着好歹快高考了,偶尔带着姚琛回房间也是尽量轻手轻脚,想不到她从斜刺里杀出来:“哥!”给胆子都不怎么样的两个人吓得够呛。

一来二去其意图被张齐看穿,就很知趣地选择冷处理,咬死也不肯应下任何一个既定承诺,最常讲的一句是:“先看下次月考排名嘛。”

翟雯在他这碰壁就转而去闹姚琛,显然是清楚后者向来不擅长应付自己的撒娇耍横。比如某天他俩在电脑前聚精会神地玩Overcooked2,翟雯就自行搬来椅子在姚琛身边落座,像是在观摩游戏画面,实则状似无意在问:“欸,小琛哥,你说我算不算美少女啊?”

姚琛的手腕闻言一颤,没能顺利地操纵人物把滴滴报警的锅端下来,至此立刻燃起一簇火苗,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烧往四周。代表张齐的小人忙得团团转,此时好慌张去寻找灭火器,一个不慎就落到坑洞里。姚琛拇指还在左右滑动手柄,动作是却肉眼可见的迟疑:“我觉得,应该……”

于是只有张齐着急上火,眼睁睁看着火苗将所有锅都烧成一团焦黑,此时凄切在喊:“姚琛!”

他像是听不到,仍然在掂量措词:“如果说美少女的话,你当然——”

此时右下角的时间限制敲响最后一声,张齐面对狼藉的厨房画面叹口气,脊背忧愁地往后一瘫:“你可别说她是美少女。”

姚琛稍稍错愕:“啊?”

“‘美少女可是要配Gucci的。’我上次回答了她就这么说。”张齐又拨动滑杆开了新的一局,目不斜视,语气沉痛,“有时候觉得我妹以后适合当诈骗犯。”

 

[九]

至于出国这个念头是如何发酵的,应当要追溯到大二的团建活动。

他和张齐自然是同个社团,啤酒开了好几箱,气氛热烈而不知遏止;哪怕众人已经喝得东倒西歪,仍然没能阻拦进行真心话大冒险的热情。

那时张齐是社长,还要操心把其他人都安全送回宿舍,酒量又极其一般,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是凭理智在直挺挺地硬撑。从平日最正经的人嘴里挖出秘密基本是大家的共同目标,于是一半的人都在和他玩十五二十,输了直接真心话,没有大冒险的余地。

其中有个问题就是:“如果这里的所有男生,都邀请你妹妹单独出去玩,你最不希望是谁?”

意图当然是单纯的挑事,周围嘘声顿起。张齐醉醺醺,下垂的眼皮还在艰难和地心引力对抗,肢体倒无半点犹豫,抬起胳膊笔直指向自己的对面:“他。”

一片意料之外的疑惑语气词中混入两声尖锐的口哨,姚琛原本也酒意酽酽,此时赫然惊醒,犹如被当头浇上一盆冷水,湿淋淋回不过神。

之后他陪着张齐把其余人都送回宿舍,两个人难得相视无言,一路走回校门口的公交站。姚琛盯住眼前人沉默的脊背,忽觉胸腔被塞住一块厚重乌云,即将奏响隆隆雷声。

“为什么?”他问,“为什么最不希望是我?”

张齐扭过身来,眼眸间依然氤氲着一场大雾,口齿却格外清晰,没给他留出误听的余地。

“别人我不担心,因为出去玩也不会有后续;但如果是你的话……”血液里的酒精浓度蒸红他的脸,所以其实从侧面应证这句仅是酒后的胡言,“雯雯可能真的会喜欢你吧。”

一个惊雷猛然刺穿他的耳,紧接着有真实的雨珠噼啪砸下——姚琛被冻得一激灵才醒觉:原来是真的落了雨。他急忙把张齐拉进车站的雨棚,肩头却迎来霍然沉下的重量,这人显然是支撑不住,如今昏昏沉沉倒向了自己的肩窝。

姚琛勉力维持着受力姿势,空出一只手来迅速在打车软件上发送订单,脑内却如一团乱麻,各类记忆都在闪回,忽然联想起张齐转学来到班上的第一天。

他那时好兴奋,顶着毛刺头四处转悠,最终在自己桌前的空位上落座。大课间热情地转过来向姚琛自我介绍:“你好啊,我叫张齐,齐是齐天大圣的那个齐。”他懵懵懂懂点头,刚要礼尚往来地说名字,张齐却神神秘秘地附耳过来:“我听说这个班上有重庆人。”

姚琛失笑:当然会有。也跟着诚实交代:“我就是啊。”

对方一蹦三尺高,没有辜负名字里的齐字,很快兴奋起来:“真的吗!我听说还有一个叫‘姚琛’,是哪个人来着?”

他愣神半天,终于明白是闹了桩乌龙,原本想面无表情地吓他一次,到底还是在嘴边泄露笑音:“……就是我啊。”

人和人的一生,其实开始得很容易;同样地,消失时也完全不留痕迹。

而如今姚琛望着瓢泼雨幕,茫然在等一辆疾驰而来的空车,却在这段回忆中忽然惆怅在想:

早知如此,当初没有答应去他家里做作业,就好了。

 

[十]

去韩国这件事,他先告诉的人是翟雯。

原本是想再去校门口等,但记起那个问题的答案,就退而求其次,给她发了条微博私信。微博他其实不常用,只是大数据给他日日推送内容,其中就包括翟雯的账号,出现在“可能认识的人”那一栏里。

之后再通知张齐,对方反而很意外:“怎么这么突然?”姚琛笑笑,只说想出去散心。

他正式申请了休学,临行前在家整理行李,边查韩国的气温湿度边清点衣物,料不到家门突然哐哐被擂响。其力度听起来很耳熟,他略显困惑地拧开门把,门外竟赫然露出翟雯的脸。

姚琛在心底默默掐算时间,顿时有些无奈:“你逃课了?”

她眼睛瞪得滴溜圆,语气反倒比他更像质问:“为什么要去韩国?”

坦白说来,此前他的人生几乎没有遭遇什么困难,翟雯算石破天惊的第一个。压根不给人反应的时间,天生理直气壮,不吃晓之以情动之以理那一套,所以对他来说才觉得异常棘手。

“就去玩玩。”半晌后他答,目光低低落向翟雯的颅顶:从前她很爱编几束细细的麻花辫绑在此处,自从升到高三,就没再时间继续维持这些小心思。“你不是很喜欢看韩国女团的舞台吗?我去学点编舞,回来教你跳。”

哪怕已经把语气放得尽量从容,到底还是没能说服她,翟雯倔强又顽固地盯住他的脸,像是在拼命忍泪。

“我不信。”她的目光犹如针尖,企图挑开粉饰太平的假象背后的一点线头,锐利得叫姚琛几乎招架不住。

他这时才体悟到会面的残忍,当下也开始后悔向她发送了那条通知;但形势已经容不得后悔。姚琛只得仍旧动用到安抚的语气,避重就轻地在问:“你有什么想要的?到时候给你带回来,什么都可以。”

翟雯安静了一瞬,或许是在缓慢理解眼前的事实。再开口时,却又是个直愣愣的问句,兀自扎穿他的喉咙。

“我想要你在我今年生日前回来,这个行不行?”她提问时语气难得不那么明朗,就此泛起一点潮气。

却注定是无法回答的一问。就像他不敢告诉张齐,他去韩国是想找个契机冷静;也像那天翟雯蹙着眉头逼问他什么时候开始吸烟,他又怎么可能向她坦白:从不慎推开门的那一天起,一旦想到你,就要用抽烟的方式分散注意力。

最后是怎样结结巴巴搪塞过去的,姚琛就不大记得。他只记得翟雯走前,自己曾急切地将双手拢成喇叭靠在嘴边喊:“你来找过我这件事,别告诉你哥——!”

但她噔噔噔下楼,背影就像跃进丛林的麋鹿,飞快地一闪便消失。

 

[十一]

翟雯一直都喜欢哥哥。

原本不觉得住到张齐家有什么好,甚至先前还很抗拒,心想哥哥怎么一点都不懂女孩,竟然试图在奥特曼的问题上与自己营造共鸣。

但之后渐渐成为了张齐的尾巴,像划分领地的猫一样充满占有欲,对于任何风吹草动都警惕地竖起背颈毛发;反倒是被划进防守区域的当事人浑然不觉,以为此年龄段的女生都处于青春时节的敏感期。

然后出现了姚琛。他和张齐不属于同一类人,但看得出来无论是性格还是习惯都很契合,不然也不会每天放学后都勾肩搭背地进房间。翟雯其实早在翻花绳的几天前就知道有这号人物,张齐在饭桌上滔滔不绝陈述他的事迹,其中也自然包括初见时闹出的那场乌龙会面。

她安静扒饭,至此开始默默积攒旷日持久的敌意。

其实姚琛远比她想象中长得更善良,笑起来眼角微眯,气场和煦,眼下甚至也有颗泪痣,乍看之下与她也像兄妹。脾气自然很好,永远耐心在听张齐侃侃而谈。甚至也很会穿衣,周末不必穿校服的时段,私服上会动用到T恤叠穿或是衬衫半扎的小技巧——照理来说,也可以把氛围权衡得很和平。

但她就不。有意无意将软刺露出来招惹姚琛,企图以此证实他也有气急败坏的一面,尽管那效果至今令她不满;又或者更重要的原因是由于,她觉得他看向张齐时,其实怀揣的是和自己同样的目的。

翟雯一直都喜欢哥哥。

虽然她后来喜欢上的,是另一个哥哥。

 

[十二]

她离家出走之前,曾与自己的父母见过一面。

实在是分别太久,在放学路上被喊住时还愣神,险些将他们当成前来问路的一双陌生人。然后就被领去了西餐厅,工艺精细的碗碟里盛着分量少少的一点,翟雯安静地动着刀叉品尝昂贵的一片布丁,忽然很想念张齐和姚琛常去的那家烟气缭绕的火锅店。

她不痛不痒地答了关于学习成绩和身体的几个问题,想不到立刻迎来措不及防的提案——“我们这次回来,其实是想带你一起移民。”

可能接下来还说了诸如“麻烦别人太久不好”之类的场面话,翟雯没有听。

她其实很缺乏离家出走的经验,但也通过青春小说了解到一些皮毛:走前大吵一架,从抽屉里偷钱,以及在桌角压一封告别信似乎都是既定流程;只是翟雯光是收拾行李已经觉得麻烦,所以并未依言履行。

当晚她轻手轻脚地摸出门,双肩包夹层里还塞着六七瓶不同颜色的指甲油,随动作叮呤哐啷发出细响。街道上没有车,没有人,翟雯在车站等了老半天,才意识到公交车早已停运。

其实不能就此认定他们是错的,毕竟移民未必是坏事。就好比他们尽管多年来都在父母这个角色上失职,也并不意味着万事都像颗偏移轨道的保龄球,注定无法打出个漂亮的大满贯。所有权衡过的利与弊,都自然有它们的用意。

可是翟雯有颗顽固的好胜心,比起保龄球更倾向于拔河:就是轮番尝试企图在张齐的所有权问题上占到风头,多数时候她更有利些;如今赫然叫她弃权,自然很不甘心。

雨像要洗刷什么似的,哗啦啦下落。

 

[十三]

姚琛找到她的时候,两个人都已经被淋成狼狈一团。翟雯失望之余,甚至还偏头往他身后的雨幕瞅了两眼,期望张齐会从中现身。

“他没来。”姚琛显然读懂她的想法,将湿漉漉的自行车搬到屋檐下,从口袋里翻出手机亮给她看,“我刚给他打了好多次,都联系不上。”

翟雯盯住那诚实的十几条拨出记录没有作声,只是将双肩包警戒地护得更紧。

那天他们机缘巧合地迎来一次短暂的独处时间,滚滚雨水将两人拦在狭窄的一小条空隙里,信号和时间都不像平日那样灵敏,无形的触角就尽可能伸得更长。

但姚琛率先有了动作。“抱歉,你可以闭一下眼睛吗?”他忽然这么问,话音落地前已迅速将外套拉链扯到底,脱下来挂到手臂上。身上仅剩一件短袖,又毫无迟疑地卷起下摆继续脱。

她难得被吓到六神无主,慌神之下甚至想往雨里逃:“……你干嘛!变态!不要脸!”扭过头不敢看,左手手腕却被攥住了往回拖。

在翟雯脑内一百八十个恶劣的想象成真前,是一件宽大的衣服从头顶罩下来,由于彼此的角力歪斜了些,降落时堪堪蒙住她的眼。拉扯她的力量也跟着赫然消失,又是拉链的刷拉一响,姚琛的声音远远响起:“吓到你了吗?因为外面的衣服太湿了,所以我想里面的会好一点——不好意思,可能太突然了。”

她终于找准衣服的领口钻出来,不解地发现正是姚琛刚脱下来的短袖,甚至还留有些微体温。

他此时已经重新将外套穿好,转过脸时,仍然是一成不变的善良口吻:“下次出来前记得查下天气预报,如果有雨,记得多穿点衣服。”

这话听起来就很古怪:因为已经到初夏,即便有雨也弥漫着一股燥热,不如说防风挡尘更实在些——等一下,衣服?翟雯后知后觉,此时扯开领口低头检查自己的衣着,竟然是条连身白裙,此时由于浸泡了雨水微微透明,可以借着路灯看清内衣的轮廓。

似乎是为了缓解她的窘迫,姚琛又重拨了一次张齐的电话,那头仍是嘟嘟忙音,没有人接。

她以余光小心窥伺他的动作,心情也受梅雨季影响被无故泡软,忽听得姚琛无奈挂掉电话,扭过头来低声说:“下次如果要离家出走,要记得在这里等。”

翟雯诧异地挑眉,却听他宽容又平和地说下去:“你哥一定会是,第一个找到你的人。”

如果这也勉强算种安慰——她闻言甚至鼻头一酸,但她倔犟地抿紧了唇,只是将目光静静放远。

正是在那时翟雯才真正认清:其实在这场感情迷局中,他们都毫无优势可言。

就好比当下的决定权不在路灯,不在单车,只取决于眼前的这场雨何时而停。

 

[十四]

后来她也兴致勃勃地问过张齐,姚琛喜欢什么样的人。

翟雯就懒得旁敲侧击,直白地问出来后反倒是张齐吓得一哆嗦:“啊?你同学想追他吗?”她懒得管他奇妙的脑回路是如何形成,只是怂恿着他往下说,张齐磕磕巴巴好一阵,才终于憋出个模棱两可的答案来:“没明确说过吧……好像只要是他喜欢的,其他问题都不是问题。”

是吗?那如果喜欢的人是你呢?这也没问题?

她为张齐的钝性神经重重叹气,转而又在翻漂亮的手机壳式样,却听得张齐“啊”一声又想起来什么:“不过之前有聊生小孩的问题,他好像希望能有三个小孩。”

翟雯瞪大眼停住手指,顿时错觉自己小腹隐约刺痛,当下立刻任性地在想:谁爱生谁去生,我谈个恋爱就走人行不行?

那时她对他的喜欢就止步于这一层,很有些孩子心性,像是从一个玩具到另一个玩具的移情。再后来就复杂些,复杂的成分起源于在换衣时无故敞开的门,发酵于从姚琛袋里摸出来的烟。

她自小不喜欢关门,总觉得会透不过气,张齐也清楚这习惯,进来前势必会敲三下门提醒。当天换完衣服门已经向外敞开,很是奇怪,翟雯反复确认里外的窗都已关好,不至于产生吹开门的对流,正赶上张齐过来提醒她吃西瓜。

“姚琛刚没来喊你吗?”他催促时顺口询问一句,边问边在甩手腕上虚无的水珠。

翟雯甚至为此稍稍欣喜过,仿佛那落跑可以证实某种心绪的跌宕,藉此衍生出一点松动的可能。但无论是那天她抓到姚琛抽烟的事实,还是自己任性跑去见他最后一面,对方都只记得紧张地反复叮嘱她:“别告诉你哥。”

仿若一句简短的咒语,在之后长长久久的回溯中缚住心口,偶尔迟钝地疼一下。

翟雯悄悄想:原来你还是,最喜欢他。

 

[十五]

十八岁生日时,姚琛没有回国。据说是由于某些公事耽误了,又延长了签证时间,索性一次性弄完再回来。

当天特地打来视频电话道歉,张齐将前置镜头转向她,翟雯却拿手背揩去嘴角奶油,径直起身进了房间,任凭画面里的人被尴尬地晾在空气里。

她生气,她当然生气,她觉得就这样一走了之简直是逃兵的行径;哪怕逃避的大部分原因应该都是由于张齐,也无法不让她对此嗤之以鼻。

而自己最看重的,此生只有一次的成年礼,就这样平淡无奇地草率作结。

翟雯回屋翻开数学高考题集锦,赌气般继续做题,某道填空题恰好涉及到数列举例:1,1,2,3,5,8,13,21,34…如果规律表示为F(1)=1,F(2)=1, 那么F(n)=F(n-1)+F(n-2)(n ≥3,n∈ N*),也把它称之为——

其实她的数学已经没有那么糟糕,基本上能拿个及格分,运气好能蹭到三位数的边缘。张齐把这归功于自己课余时间对于她数学的指导,其实他明明更热爱指导古诗文,耐心耐烦教她解数学题的功臣只有姚琛。

翟雯演算的笔尖微妙地在草稿纸上顿一下,无故回忆起他当时微微欠身进行作业指导,手指点在题干的最上面一行:“你看这个‘wén波那契数列’……”读音稍显古怪,立刻使她听出其中的纰漏:“不念‘wén’啦,是念‘fěi’吧?我们老师上课说过的。”

姚琛抱歉笑笑:“看到下面有‘文’字,还以为跟你的名字发一样的音呢。”

那在当时只是个微不足道的小插曲,如今再度在脑内浮现,竟忽然使人无法落笔。翟雯盯住纸上那行“也把它称之为‘斐波那契数列’”的印刷体,只眨了下眼,泪就簌地落在纸上,晕开一小团乌黑的墨迹。

 

[十六]

她高考志愿没报本地的学校,临走前微信上收到几条来自父母的语音,都是些平淡叮嘱,也暗示她考研可以继续报考国外的学校,学费不用担心。寒暑假照例回张齐家住,房间陈设也原样保留着,反倒没再听说过姚琛。

寒假刚开始那几天正在化雪,冻得人发抖,连买菜出门都是轮流值班,无人愿意连任。张齐有天正在滑手机,忽然风风火火冲进房里披外套,翟雯难得见到他如此急切,直觉事情不简单,因此在客厅敞开了声音问:“哥!你去干嘛?”

张齐拿围巾草草在脖子上系上两圈:“去机场!姚琛回来了!”

他肩膀宽了些,打扮相当韩范,只是显然高估了国内温度,在接机口已经冷得竖起大衣领口。见到翟雯倒没多惊讶,甚至玩笑样碰了碰她帽子上毛绒绒的球,很有些时隔已久的亲昵在。停车位置狭窄,两人立在风中等着张齐倒车,翟雯悄悄在口袋里活动冻僵的手指,旁边忽然递来一个小小的企鹅挂件。

她反应两秒接下来,惊喜地发现它竟在发热:原来是个微型暖手宝。姚琛动动眉尖,像是很乐于见到她的喜欢,转过脸来问:“你们大学还发冬季校服吗?”翟雯没能理解其中意义,见他抬手指了指她在膝盖以上的裙角:“还以为你和那时候一样,又偷偷去改了校裙呢。”

这回彻底把翟雯逗笑,偷偷将暖手宝塞进口袋深处:“原创笑话吗?有被冷到。”

姚琛上了副驾驶,从包里翻出毛毯递给她遮大腿,是完全的韩国作派。张齐就此找到倾诉口,边操纵方向盘边迭声控诉:“你是不晓得她出门恁个慢,我等了半小时说是才热好卷发棒,再等半小时还没开始选衣,出门前给人催烦了换的还是短裙,我说你是要姚琛在风中冻成雪人哦——”

翟雯攥着暖手宝没出声,只是悄悄借余光在看他笑起来的侧脸。哥哥们都是笨蛋,她想,怎么就不明白,能让女孩子愿意在雪天也穿短裙去见的人,到底是有多喜欢。

 

[十七]

他们过年期间一起看了很多场春节档,玩了无数局扑克牌,像是在报复性补偿这段时间缺失的娱乐活动,熬夜熬得都没了精神。

作息错乱加过度疲惫引发了翟雯的感冒,她半夜咳醒去倒水,却见姚琛在厨房门口站着,几乎要疑心是自己做梦。反应两秒钟才想起:几个小时前他们一起玩UNO玩到废寝忘食的地步,还是张齐妈妈在张齐房间里搭了张沙发床,主动邀请他留宿。

姚琛似乎察觉到她的注视,此时转头看过来,神色也稍感意外。“睡不着?”他关切地问。

翟雯摇摇头,按亮一盏小夜灯找出家里的医药箱:“好像感冒了。”

氛围间有几分释然几分介怀同时存在,彼此掺杂,糅合出一团黏稠的胶质,令空气凝滞不动。在此类别有深意的对峙时刻,妥协的人通常是姚琛:“十八岁生日怎么样?”

她把胶囊含着水吞下去,喉咙“咕咚”一响:“……还行。”

姚琛微微点头,扭身走向客厅的衣帽架取下自己外套,从内袋里摸出一个小小物什,递到翟雯眼前:“生日快乐。”她闻言困惑地拧紧眉头:“还没到时间呢。”

“去年就想送你这个,没赶上,不好意思。”他轻描淡写笑笑,“吃了感冒药就睡吧,明天晚点喊你。”

谈话就此匆匆告终,他贴心地留下厨房的顶灯,径直走回房。

翟雯等到门扉合拢的轻微一响,才在暖黄光下安静拆开礼盒的包装:形状方方正正,配色沉稳,经典花纹——他欠她的成年礼物,是一只Gucci的女式钱包。

 

[十八]

之后的日子就相对说来很平淡,姚琛在补落下的课时,张齐在寻找合适的实习单位,翟雯回家不再简单到是打辆出租车就能解决的问题,于是逐步都将生活的轨道错开。

能让所有人都严阵以待的唯有翟雯的下一个生日,按日期算其实是个工作日,但两人为此兴师动众地请了假,特意转车到她大学所在的城市去庆祝。

其实她已经不像小时候,每年都指望着那唯一的许愿,毕竟渐渐也认识到,愿望解决不了现实中的大多数问题——但还是很开心。

他们在饭店切完蛋糕,便晃晃悠悠地护送翟雯回宿舍,期间在小卖部逗留了一会,买了些零食让翟雯带上去给室友分。翟雯临时想起要买水果,就叫他们在外头拎着袋子等,自己选了水果去称。小卖部老板和水果摊老板是同一个,在她结账时顺手塞了枚打火机给她,翟雯抬头时莫名奇妙:“我不抽烟。”

“之前那个男生付钱时落下来的,你跟他们是一起的吧?”老板做事麻利,嘴皮子也同样不闲着,“哪个是你男朋友?”

这一问就显得尤为讽刺,翟雯扭头看向店外正热络攀谈的两个人,目光安安静静下落,化作一片沉默的星天。

“男朋友吗?”打火机在手心里悄悄攥紧,金属的坚固材质轻易硌痛她,“都不是。”

用力间忽然发觉正反面的触感有微妙的不同,翟雯借着头顶的灯光忽然看清,原来背面还拿激光镌刻了一串花体的小字。似乎是个复杂的单词:Fi开头,ci结尾,中间的形状被磨坏一截,无法推断出正确的拼写。

 

[十九]

从前她和姚琛张齐玩游戏,因为年纪小以及没学会游戏规则,通常输得很惨烈。由于凭借王者荣耀吊打他的时代还远未到来,当时的翟雯只能鼓着腮帮输掉一局又一局,任由张齐想出千奇百怪的惩罚方式。

到最后反而是姚琛看不下去,主动提出建议说:要不下次你输了,就——就在我这许个愿?

当时张齐似乎还大呼这是什么新型放水方式,自己其实还没听清利害关系,就已经本能地一口回绝。

那时分明还怀有与他水火不容的天真,不知命运的弯道何其吊诡,会将彼此送往难以回头的两条岔路。

她一路在口袋里捏着这枚打火机,沉默地踢着石子走,直至走回宿舍楼底下,才在接好几袋零食的间隙中,隐秘地将其塞回姚琛的口袋。那突然落进口袋的重量使得他眼皮赫然一跳,显然也醒悟过来是什么,由此流露出一点讶异。

十八岁时她曾面对生日蛋糕上跃动的烛火,因为他的缺席,忿忿许下过自私的愿望:我希望姚琛不再是我哥哥的朋友。

希望他是可能会在任何场合遇到的普通男生,脾气温柔,身材很好,懂一点穿衣之道。有没有护送过她上下学都无所谓,会不会因为她穿短裙记得带毛毯也无所谓;至于知道父母劝她出国,会不会以自己的经历开解她说:出国其实也没那么可怕的,更是无所谓。

只要允许他们以普通的方式遇到,而不是以天生敌对的立场开局,再耗尽许许多多的时日去瓦解壁垒——不要是张齐最好的朋友,抑或是对他怀有超出友情以外的感情,只要这样都可以。

可当下她尽力笑起来,在唇间竖起食指,仿佛承诺封锁住一个秘密。口型放得很轻:我不会告诉哥哥的。

果不其然看到姚琛在回以笑容后,如释重负地冲她挥挥手。

 

[二十]

她与他的缘分,其实简单到像一次误读。

斐这个字,有一声调和三声调的两种读法,却偏偏没有和她名字重叠的那个读音;拆开上下结构看,是非文非文,像是与文毫无关系。可做单字释义时,却又指代着“文采”的含义。

就好像看清过你,也其实没有那么分明。

翟雯许下十九岁的愿望时,姚琛和张齐就坐在她的对面,温暖火光映亮三人的脸。她虔诚地合拢手掌,默默在心中完成她有史以来最郑重的许愿:

不好意思,虽然很麻烦,但请取消我去年的愿望。

这么说其实很不甘心,但想来想去,没有比这更想要实现的愿望了。

因为相比有一天能和你在一起——

我更希望可以永远在下个生日见到你。

 

 

End

*斐波那契数列(Fibonacci sequence),又称为黄金分割数列,因数学家列昂纳多·斐波那契(Leonardoda Fibonacci)以兔子繁殖为例子而引入,故又称为“兔子数列”。

不要让梨

[气温指南]不要被存钱罐和蘑菇统治

#71 46 高中au


01 我不从容又不复返的十二月


语文老师放下课本,说:这个天气还能陪你一起去上厕所的,一定是过命的交情。


教室里四处出现窸窸窣窣的响声,各个过命交情的交换眼神,有人还笑出了声。我偷偷扭过半个脸去看讲台旁的周震南,书立上浮出半个小脑袋,短发柔顺地覆盖在上面,此刻他的眼睛也看向我,看不见嘴,但能猜到他也在笑。


我们的校园里只有一个公共厕所,和教学楼隔了整个操场,无论你是男生,女生,酷的,傻的,上厕所都会结伴去。有时甚至不想尿尿,却还是跟着一群人下楼去了。后来我想想,可能是喜欢穿过操场的那段路。统共一百零六步,快步穿过...

#71 46 高中au



01 我不从容又不复返的十二月


语文老师放下课本,说:这个天气还能陪你一起去上厕所的,一定是过命的交情。


教室里四处出现窸窸窣窣的响声,各个过命交情的交换眼神,有人还笑出了声。我偷偷扭过半个脸去看讲台旁的周震南,书立上浮出半个小脑袋,短发柔顺地覆盖在上面,此刻他的眼睛也看向我,看不见嘴,但能猜到他也在笑。


我们的校园里只有一个公共厕所,和教学楼隔了整个操场,无论你是男生,女生,酷的,傻的,上厕所都会结伴去。有时甚至不想尿尿,却还是跟着一群人下楼去了。后来我想想,可能是喜欢穿过操场的那段路。统共一百零六步,快步穿过也就一分钟。


一分钟能聊的东西不老少。昨晚fifa几胜,用的拉莫斯还是C罗,新出的剧场版看了吗,刚才那题怎么做,中午吃什么。我走在最外侧和兄弟们唇枪舌战,迎面过来个大块头,我侧身让过去,闻见熟悉的洗衣液味道。周震南在大块头后面出现了,我们在短暂的擦肩中盯着对方,我更不想尿尿了,转个身来就跟着他走。


聊课上的题,班主任的新发型,新出的专辑买不买,鬼知道我怎么又回了四楼。平时叫我多下个台阶都像杀我,为了他我一次次上下二四得八层大台阶,每个大台阶又由九小台阶组成,八九就是七十二,数学废的天文数字。可我直到回教室坐下了才回过神来,他怎么不问我为什么不上厕所,是知道我没尿吗?


周震南知道的事好像真不少。他不仅知道我根本不为上厕所,还知道我数学不好,下了数学课就坐在位置上不动了,椅子后腿定在地面上,前腿翘起来一晃一晃,像躺在摇椅上的小老头。我抓着笔记本去问他题,本子脊被我捏出指印,上课不该给他们表演绝技装铅笔芯。我愧疚,看着他小葱白一样的指头,我更愧疚。


但是说起我的绝技装铅笔芯,教五上下没有我的对手。铅芯一头插进笔头,松开笔尾弹簧,铅就卡在里面不动了。反过来立在桌面,摁住笔尾向下用力,细细一根铅笔直地插进,一点不偏,一点不断。其实没什么诀窍,专心就够了。笔芯整根收进去,只在桌面留一层稀碎的铅沫。我超酷地把笔一放,伸手动动手指:下一个。


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周震南这人很诡异,他往我旁边一坐,嘴唇好像没动就发出一句:装吧。我嘴里碎念:单独一个装可说不得,肤浅了,肤浅了,装铅笔芯绝技一门,别看这动作技巧简之又简,实则——


周震南突然凑近我的手,小嘴一抿,看似思索。啪的一声,我断铅了。


嚯。周围人发出惊愕又惋惜的一叹,看看我,看看周震南。


我:常言道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南哥稍安勿躁,小的这就拿根新铅,一插即入,童叟无欺!


周震南看我一会儿,突然笑了:你怎么这么紧张。


我:哪里的话!


周震南:别挠头,别抓耳刀,别抠鼻梁。


可恶啊,他怎么知道我要做这些,顺序都一模一样。



周震南喜欢猫,被抓也喜欢,被挠也喜欢。他QQ头像是只小猫,加他的那天我捧着手机去找我妹:我和他有什么共同点吗?


我屏幕上显示着周震南的资料卡,俩太阳一月亮三个星,17岁,6月21日,TA还未开通任何特权服务。精选照片:两只猫。个性签名:一个句号。


我的意思是问我和周震南有没有共同点,可我忘了我妹近视,他擎着手,手指尖还粘着薄薄一层乐事意式红烩没舔,眯眼看了半天,然后抬头特认真地说:哥,真的没人说过你很像狗吗?


我想了想:周震南说过。


后来我知道他个近视眼只能看清那张猫头,那我和猫当然是没什么关系了。我狗狗眼被从小叫到大,看见金毛都觉得有归属感。而这只猫,端正的猫脸一对眼尾上扬的漂亮眼睛,瞳孔细长,和存钱罐式的,看见就想投币。


我对周震南也是这个想法,不是说投币,是说想给他花钱。后来我知道了这叫喜欢,总有些人和我一样热烈又肤浅,喜欢一个人就想给他买东西,让他吃自己的,穿自己的,用自己的,最后整个人都是自己的。我不知道我这毛病科学上该叫什么,但用我妹的话说很简单:败家。


细数败家的历史,开端是一瓶AD钙奶,一开始是因为周震南爱喝,后来是因为我爱看他喝。嘬吸管时上嘴唇撅起来,瓶被吸得咕噜咕噜了,我立刻续上一瓶。这样三天后,一个早晨他接过我的AD钙奶,问:张齐齐,你家店里还有多少奶滞销?


动起来飞快的嘴,被人夸笑相好看的嘴,多次救我于水火的嘴,从不给我丢脸的嘴,那天突然卡壳又卷带,缓缓张开发出一个:啊。


我飞扬的青春,冬青色操场上狂奔的青春,涂鸦喷漆画怪兽的青春,草稿本碎纸屑捏成大船的青春,断送在一只小猫存钱罐身上。



02 能不在宿舍养猫屎吗


运势学家王明磊说,公元2021年1月13日,星期四,农历腊月十一。宜无心读书,宜眼保健操;忌爱咋咋地,忌复制粘贴。今日幸运随身物:蘑菇,今日幸运词:我操。


比VOA慢速英语更准时准点的,是早八点翟潇闻朗读王明磊每日运势。我不知道王明磊究竟何许人也,但就冲今天的幸运随身物,我推断他是个顶级大神棍。


可悲就可悲在,我的室友翟潇闻对王明磊老师深信不疑,要是哪天王明磊说今日宜创死室友,他也会说一不二地开车创死我,并且在创死我之前给我看一眼他的驾照。


为什么只能是我呢?因为我们宿舍没别人,就我们俩。这段缘开始于入学之初,我们宿舍四人半夜十二点醒来,六目相对,翟潇闻站在宿舍中央笑说:嗯嗯,起来了就好,赶紧上课了赶紧。


这人梦游,梦话说得跟真的一样。把我们都叫醒了,他又回到床上继续睡,剩下我们几个静坐失眠,思考自然界中是不是真的有人类未解之超自然现象,把翟潇闻的大脑送给中科院的话我们能不能保送个双一流。


两天后,那两位搬走了,我也打包好行李准备走人,一条腿迈出门去,鬼使神差我回了个头。翟潇闻坐在他自己的床上看着我,眼神可怜巴巴。我突然觉得自己像个负心汉,愧疚感直击脑门,腿收放收放几次,最终一咬牙收回来了。翟潇闻咧嘴一笑:谢谢光哥。


四岁那年我被我妈拉着算命,大师说我没什么毛病,就是耳根子软,好劝。我一直不信,那天突然就被这命里写好的孽缘给绊了个跟头。传统文化诚不欺我,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一屁股坐在翟潇闻旁边了,手拉着他的手,我说:我再也不走了。


但这不妨碍我不信王明磊啊。


中午周震南抱着猫来了一趟我们宿舍,他住隔壁,四个大老爷们养猫,级部主任来查了就塞衣柜里。他抱猫像是抱自己孩子,低头亲昵的一瞬竟然有母亲的光环。他在我身边坐下,胳膊上一串打是亲骂是爱的痕迹。主子咬铲屎官天经地义,他经常这样说,你觉得恨却离不开。


宿舍门开了,翟潇闻满面红光站在门口,手里抱着个小包被。他走到我们面前一掀,一根白色粗短的木墩躺在我们面前。


我们:这是什么?


翟潇闻:锵锵!菌包。


解释后我听懂了,打湿菌包用毛巾一裹,放阴凉处自己就能长蘑菇。这么阴间的东西为什么出现在现时现地,我想和王明磊老师一定脱不开干系。


我:你要种蘑菇?


翟潇闻:我要种蘑菇。


我:吃不够你造,还要种?


翟潇闻:又不在你床上种。


我:闻着好臭,别人养猫咱养猫屎,图啥?


翟潇闻没理我,扭头去阳台了。他不理我我反而好奇,追着他过去。这人在洗手池底蹲下了,铺了块鹅黄的小毛巾在水渍上,摸摸菌包的我识别不出来在哪的脑袋,说:爸爸好凶,咱们别理他。


高三这年,我喜当爹,儿子是蘑菇,和我有老死不相往来的征兆。


养菇大业中道崩殂,翟潇闻被老班叫走了,下午教育局来大领导,翟潇闻是文艺委员,得准备几个节目。我目送他去教学楼,又回到宿舍阳台看了看那坨菌包。莫名其妙的我开始反思刚才话是不是说重了,又解构翟潇闻的背影看起来有没有一丝不满。说到底,如果种蘑菇是爱好所在,他想捣鼓就捣鼓呗,又没逼我吃。况且我还是这位菇的父亲,怎么说也得有点责任感。


我蹲下看看菌包,帮它掖了掖鹅黄的小被子。



下午最后一节课紧急取消,老班带领我们进行一项领导到来前的重要准备工作:走流程。物理课后困成一片坟的教室里,翟潇闻轻轻软软的声音好似安魂曲。一会儿他会表演个魔术,叫起来任意一个同学都要记得魔术的流程,当他问,你想把这朵玫瑰花变成什么时,这位同学要说:鸽子。


翟潇闻皱了一下鼻子,眼睛也俏皮地眯起一秒:因为咱们只有鸽子,嘿嘿。


我困,困得头重脚轻,脸发烫,呼吸时鼻腔里像塞满了羽毛,脑子里也全是羽毛,我看着翟潇闻的手指拨弄玫瑰花,想起玫瑰人生慢到断断续续的旋律,然后趴桌上睡了。


醒来时教室里很静,我不敢抬头,耳朵尖捂得发热。领导们来了,就坐在教室后面,我艰难拔起脑袋看前方,惊得张大嘴巴。


翟潇闻换下校服,穿了件无敌好看的衬衫。薄薄一片漂亮的小人正晃到我面前,手里拿着束玫瑰花:就你吧。


我:我操,好漂亮。


翟潇闻愣住,同桌砖头一样的胳膊肘捣我,我反应过来自己竟然说了句我操,惊愕之余,我说:我操。


梅开二度。领导们笑了,翟潇闻也笑起来,手指点了点我鼻头:你想让它变成什么?


鬼上身了,我大脑一片空白。不合时宜的晚霞侵入整片大窗,火红到粉红再到粉黄的渐变色,天空肆意地涂抹高饱和度颜色,我的脸一定也映红了。我仰头盯着他,第一次发现翟潇闻着急时眼睛里是有笑意的——如果他现在在着急的话,那未免太没有威严。


我:蘑菇吧。


衔接得很好,我话音刚落,花变成鸽子,扑棱棱飞起来了,留下大眼瞪小眼的我们俩。其余人错愕,笑,开始鼓掌,好像看了一出多么精彩的演绎。我羞愧到要跌进座位里,翟潇闻好像看出来了,突然一把抓住我的手。


领导们走出教室去,学生们四散开各玩各的,我坐在位置上头痛,按揉睛明穴轮刮眼眶,翟潇闻在我旁边坐下了。


再给你变个魔术。他说,你张开手。


我愣愣张开手,巴掌放在大腿上,乖乖展平。


翟潇闻把手往我手里一放,看看我,又把手指一个个塞进我指缝。这下可好,十指紧扣。


他小声问:你喜欢我吗?


我喜欢他吗?我不知道,想不清楚,手太疼了,我攥得太紧了,于是我说:手,手有点疼。


翟潇闻笑了。



03 知己知己 百战不殆


翟潇闻知道张颜齐恋爱是在一个午后。


他趴在桌上尝试入睡,未果,也决意不抬头,催眠大脑自己真在睡觉。可惜睡眠质量严重下滑,他身后传来阵对话声。


周震南:你这就是脚踏两只船。


翟潇闻埋在胳膊里的两只眼砰一声瞪大了。


张颜齐:啊。


周震南:你说喜欢我,又不和他讲清,是对我和他的不尊重。你得道歉。


张颜齐:对不起。


翟潇闻已经想象出一双晶莹真诚的狗狗眼了。


周震南:还有他呢。


脚踏两只船。翟潇闻想,哥出息了,啥家庭啊。他纠结再三还是悄悄回了头,透过书里偷窥那边的人。


张颜齐顺着周震南的指头乖乖转头,看向桌面——一只白色蓝牙耳机歪在桌上,很安逸。


翟潇闻心中的无语以排山倒海之势席卷而来。


张颜齐:对不起,暂时不想和你结婚了。


周震南笑,张颜齐陪他笑。画面中理智的只剩翟潇闻一个,他同情地看向耳机,感受到不午休需要付出的惨痛代价。



周震南知道夏之光恋爱是在一个午后。


他推开夏之光宿舍阳台门,看他穿个跨栏背心大裤衩,蹲在洗手池下面采摘作物。


周震南:采蘑菇的小姑娘?


夏之光刚要说什么,宿舍门推开了,翟潇闻满面红光冲进屋来,手里一大捧热烈的向日葵。


翟潇闻:王明磊说今日随身幸运物向日葵!啊,光哥,辛苦了。


他往夏之光身上一趴,响亮地亲了一口。


周震南看出来了,夏之光想教育他,很想,已经伸出手指了,已经措辞完毕了。周震南等他开口,从花不实用到封建迷信不可信,指定是这些内容。


结果,夏之光手悬在空中,憨笑一声,说:你,你要不,能,能不能再亲一下。






fin.




保密

你在外面是不是有别的狗了💢!

你在外面是不是有别的狗了💢!

mimilin

喜宴(完结)

运气里的老胡视角。


思考了很久,还是决定帮《运气》里的老胡解释一下,老胡真的不渣,只是各人有各人的难处。


01


“这件好看吗?”


站在落地窗前穿着一袭落地婚纱的女人回头问胡宇桐,“就是腰这里好像有点紧。”


她边说边用手比划了一下自己的腰围,眼睛笑成一条线,胡宇桐坐在沙发上抬眸,认真看镜子里的人,“好看。”


梅冉似乎毫不在意他的敷衍,低头朝给自己试衣的婚纱店店员小声说,“再帮我换一件吧。”店员又拿出一件下摆更加华丽的婚纱,梅冉眼前一亮,歪着头笑说,“我喜欢这件“,然后回头跟胡宇桐开玩笑道,“你看,这上面写了我的名字。”


胡宇桐也笑,“你还没试怎么知道...

运气里的老胡视角。


思考了很久,还是决定帮《运气》里的老胡解释一下,老胡真的不渣,只是各人有各人的难处。



01


“这件好看吗?”


站在落地窗前穿着一袭落地婚纱的女人回头问胡宇桐,“就是腰这里好像有点紧。”


她边说边用手比划了一下自己的腰围,眼睛笑成一条线,胡宇桐坐在沙发上抬眸,认真看镜子里的人,“好看。”


梅冉似乎毫不在意他的敷衍,低头朝给自己试衣的婚纱店店员小声说,“再帮我换一件吧。”店员又拿出一件下摆更加华丽的婚纱,梅冉眼前一亮,歪着头笑说,“我喜欢这件“,然后回头跟胡宇桐开玩笑道,“你看,这上面写了我的名字。”


胡宇桐也笑,“你还没试怎么知道就合适?”


梅冉眨了两下眼睛故作神秘,“有些东西,看第一眼,我就知道应该是我的。”


胡宇桐陪着她笑,婚纱店的店员在一旁恭维说,小两口感情真好。




是吧,有些东西,看第一眼,就知道应该是自己的。曾经的胡宇桐也是这样自信,所以他才那样莽撞地去问田鸿杰,“小熊,你喜欢男人吗?”很愚蠢,他明明早有打算,明明胸有成竹,明明看起来一切会顺理成章,但他那时候没有想过——命运里有种东西,叫做变数。



 前段时间的同学聚会,他没去,自然一方面是因为要去拜见未来丈母娘,可更深层的原因是,他不想遇到杨英格。


这实在很奇怪,任谁听了都不会想到,他不愿意见到杨英格。


倒也没什么别的,只是遇见了,要是杨英格问起,拿下你的soulmate了吗,他要怎么回答,只能尴尬说,不但没有拿下,我还要结婚了。


原谅他吧,男人总是有虚荣心的,尤其一个即将步入中年的老男人。




02


“宇桐,你电话响了。”


梅冉见他出神,好心提醒道。


“喂,老胡,干嘛呢?”马哲笑嘻嘻和他打招呼。


胡宇桐看着梅冉换上那件写着她名字的婚纱,的确漂亮,她的第一直觉一向很准。


“没干嘛,在陪着试婚纱。”


马哲先是道恭喜,又卖了一个大关子,“你一定想不到,我今天搬家收拾旧行李的时候,翻出来了什么!!!”


胡宇桐笑着给镜子里朝这边看的梅冉比了一个大拇指,表示他对这套婚纱的赞赏,漫不经心回马哲,“什么?”


“歌谱!!想不到吧!!”


胡宇桐黯然一笑,“确实想不到,你居然还留着。”


“当然啊,怎么说,也是我们当年的青葱回忆,我跟你说啊,我还翻到了小熊写的歌词,纯手写哈哈哈哈哈哈。哎呀咋说呢,这个字啊,真的小学生。”


“他抄的歌词?哪一首。”


“我瞅瞅。“


“我不想改变世界,我只想不被世界改变。“


“你瞅瞅咱弟弟,要不咋说少年心气呢,多么有理想和抱负的一首歌。”


胡宇桐并不吃惊,那时候他和小李最喜欢在宿舍哼这首歌,他只是很意外,马哲居然忘了他自己也曾在乐队里演奏过。


“小熊还挺有意思,”马哲的电话那头有轻微的翻页声,胡宇桐估计他正在边看边跟他感叹,“哟嘿,老胡这上面还有写你的。”


“嗯?”胡宇桐心脏瞬间漏掉半拍。


说已经放下是真的,说不在意是假的。


“老胡大坏蛋,我天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你怎么惹他了,他咋抄歌词抄到一半,还不忘骂你?”


胡宇桐嘴边泛起清淡的笑意,“可能那时候我说他唱歌跑调还跟我犟,不高兴了吧。”


马哲那边已经笑得不成人形,“那你该骂,跑调就跑调呗,说人犟干啥?”


“你还不知道我那时候的犟脾气?”他自己先认错。


马哲哈哈大笑,“你俩到底谁犟啊?”


胡宇桐刚要说话,梅冉喊他,“宇桐,那我就定了这件咯?”


胡宇桐点头,“就定这件吧。”


马哲在电话那头识趣挂电话,“那我不吵你俩了,不然嫂子该骂我了哈哈哈。”


胡宇桐道,“没事,她很温柔。”


马哲啧啧出声,“酸臭味隔着电话都闻到了,我挂了。”


挂断电话,胡宇桐保持着刚才的姿势继续发呆,是成功的吧,至少马哲也觉得他爱梅冉。




03

梅冉最终没有定下那件婚纱,原因是,虽然我一眼看中它,但我要给自己留一个缓冲期,假如过一个星期,我再来,我还是选它,而它又正好没有被别人挑走,那就说明它命中注定是属于我的。


她说这段话的时候,胡宇桐正在开车,眼睛盯着前方,他没回她那段命中注定的神婆式论调,只是很轻地说,“今天是绿灯。”


梅冉也不在意,她笑着接他的话,“是啊,我运气很好的,每次过红绿灯,很少遇到红灯。”


胡宇桐却苦笑,“我运气一向不好。”


梅冉及时打断他,手轻轻覆盖上胡宇桐搁在方向盘上的手,“那我现在把我的好运气都给你。”


每当这时候,胡宇桐就难受,梅冉是这样好的一个姑娘,他可以敬重她,陪伴她,照顾她,但没法爱她。梅冉当然知道他心里有一个人,不是自己。


可她说,没关系,胡宇桐,不是每个人都靠爱情活着。






04


一个星期后,梅冉又来试婚纱,胡宇桐坐在沙发上边看杂志边陪她,今天中午是小李的洗尘宴,庆贺他还有他的男朋友回国。


胡宇桐自从听闻这个消息,总是一阵恍惚,刚上学那会儿,他还不知道这世界上有男人爱男人这回事,如果不是当年小李向他表白,他大概永远也不知道他一直以来对田鸿杰抱着完全区别于兄弟的感情。


之后就如列车脱轨般失控,他自负莽撞去问了田鸿杰那个问题,得到令他失望的答案。


再之后,田鸿杰有了第一个女朋友。


那时候不是没有想过放弃,他自己告诉自己,胡宇桐你要知道爱他是多么艰难的事情,从此以后你要对抗的是他爱女人的天性,而你是自作自受甘愿赴死,没有人会同情你,就连他自己都不会同情他自己。


但还是要爱,怎么办呢,他找不到其他办法。



手机铃声打断了他的出神,接起电话,那头是小李熟悉又陌生的声音,“老胡,你没忘记今天的日子吧?”


胡宇桐回他,“没忘,记着呢。”


“行,你早点过来啊,小熊现在还没到,我俩都等无聊了。”


胡宇桐一口答应,“好,那我现在出发。”


挂断电话,他抻抻裤腿准备起身,梅冉终于如愿定下那条婚纱,她拖着大长裙摆过来问胡宇桐,“要走?”


“嗯,老同学聚餐。”


梅冉笑着说,“去吧,我等你回来。”


胡宇桐捋了捋她的秀发,轻声道,“放心,我总会回来的。”


然后他走下婚纱店的长长楼梯,隐约听到身后梅冉喊他,他再回头,梅冉就穿着那条纯白的婚纱从楼梯上摔落,谁也不知道意外是怎么发生的,可它就是这样突如其来。


自然,那场洗尘宴,胡宇桐没去成。


他坐在医院的病床前给梅冉削了一个苹果,“干什么跑那么急?”


梅冉笑着道,“婆婆的电话,我能不急吗?”


“你知道吗,今天她可以发出单音了!”


“我想让你也高兴高兴,没想到乐极生悲。”


胡宇桐皱着眉,鼻头一酸,“她说什么?”


“小…冉……”梅冉得意的仰头,“看来我每天去医院,是有效果的,你看,婆婆第一个叫的是我的名字!”


胡宇桐摸了摸她的头,温柔道,“好,所以你要快点好起来。”





05


有些时候,胡宇桐想,自己何其幸运能够遇见梅冉,就在他身处地狱十八层的那一天。


原谅他,不想再回忆,可某些记忆却总在午夜梦回时,扰得你不得安宁。


胡宇桐的噩梦永远是那一天的片段循环,他和妈妈打电话,然后争吵起来,再然后他听到电话那头重物倒地的声音。之后他的大脑开始混沌起来,片段再次闪过就变成他拼命打田鸿杰的电话,那头永远是嘟嘟的声音,永远在等待,永远在期待,之后是永远的失望。


田鸿杰是他最后一根稻草,他没有抓住。


那天在医院里,他撑着墙面让自己不要倒下,脚底却还是虚浮,他像是个脚踩木板在大海上的求救者,等一艘永远不会到来的搜救船。


那是他第一次见梅冉,她坐在急救室门口的凳子上,问他,“你要吃一颗糖吗?”



胡宇桐决定给梅冉一个求婚仪式,虽然梅冉说不需要,但别人有的,胡宇桐不想她没有。


说实在的,他没想到田鸿杰会来。


更没有想到,田鸿杰会在这样的场合语出惊人。


他提醒着田鸿杰,也提醒着自己,“小熊,我要结婚了。”


胡宇桐看着他,心里在祈求,放过他吧,就让这场喜宴掩盖掉所有噩梦。


他慌不择路、口不择言,“要去看看甜品吗,我特意请了米其林大厨做的,你应该爱吃。”他转身,边走边说话,甚至不回头确定田鸿杰是否跟上。


“老胡。”


田鸿杰喊住他,“我很久不吃甜点了。”


胡宇桐脚步一顿。


当然,时间在流逝,人在渐渐长大,他不会再用二十岁时的护肤品,田鸿杰自然也不会再吃以前爱吃的甜品。


他未曾说出口的爱,就像当年亲手做的又未曾送出去的甜品,时间一长,就不好吃了。




06


喜宴的日子一天天临近,小李说小熊感染风寒住了院,胡宇桐提了水果去看他,他脸色并不太好,胡宇桐心疼道,“怎么把自己搞成这样?”


他如今大约是知道了一点田鸿杰的心思的,但他没办法给他回应。



婚礼当天,梅冉换上了那条婚纱,是极美的。她是那种生在阳光下的女孩,受这世界馈赠也不吝于施舍爱,胡宇桐就是那个被她施舍的可怜人。


可胡宇桐又忘了,命运里有种东西叫做变数,你抗拒不了,只能接受。


小李的电话比迎亲的车队来的更早,胡宇桐站在空旷的酒店大厅里,整个人仿佛被掏空,噩梦又一次来临,命运总让他重蹈覆辙。


他全然不顾他穿得如此体面的西装,甚至忘记这世上有比他跑步更快的交通工具,他只是拼命奔跑。


他想,他的爱情确乎是死了。





07


马哲问,“你俩到底谁犟啊?”


胡宇桐想,答案应该是田鸿杰,他赢了。


他又一次先抛弃掉他。


又在同样的急诊室门口,时光复刻当年的场景,胡宇桐靠着墙回想。


“妈,我有件事想跟你说。”

“我……我爱上了一个男孩子。”

“我没有疯!我只是,我只是没有办法……”

“妈!妈!!!!!”


他的勇气约莫在那一天就用完了。


如今他活着,就像梅冉说的,不是每个人都靠爱情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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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新郎(完结)

切勿上升,一时兴起的恶搞产物,写着玩的。


第一章


“永乐,你大皇兄不会又要被人拒绝了吧,这都第三次了!”


张嘉元嘴里塞着满当当的桂花糕,却也不闲着,忙里抽空要说这几句众所周知的事实,我斜横了他一眼,“这还用你说?”


“摆明了是又要被拒绝了。”


张嘉元吃完了桂花糕,又觉得嘴巴有点腻,拿起一根香蕉,“我看啊,你大皇兄要成为剩男了。”


我对他的话并不放在心上,并用眼神表示出嗤之以鼻,张嘉元这小子是不是没看过男男话本啊,像我皇兄这种要相貌有相貌,要才情有才情,要身份有身份,要地位有地位,此处省略五百字的天之骄子,怎么可能成为剩男。只能怪这些人眼神都不好,这样一个闪闪...

切勿上升,一时兴起的恶搞产物,写着玩的。


第一章


“永乐,你大皇兄不会又要被人拒绝了吧,这都第三次了!”


张嘉元嘴里塞着满当当的桂花糕,却也不闲着,忙里抽空要说这几句众所周知的事实,我斜横了他一眼,“这还用你说?”


“摆明了是又要被拒绝了。”


张嘉元吃完了桂花糕,又觉得嘴巴有点腻,拿起一根香蕉,“我看啊,你大皇兄要成为剩男了。”


我对他的话并不放在心上,并用眼神表示出嗤之以鼻,张嘉元这小子是不是没看过男男话本啊,像我皇兄这种要相貌有相貌,要才情有才情,要身份有身份,要地位有地位,此处省略五百字的天之骄子,怎么可能成为剩男。只能怪这些人眼神都不好,这样一个闪闪发光的男主角,就摆在眼前不会珍惜,难怪做不了女主角。


第一个拒绝我大皇兄的是一位外番公主,她随她父汗来大明做客,太后有意撮合她和我大皇兄,过程其实是很美好的,公主在宴会上拉了一手马头琴,太后问我大皇兄愿不愿意给公主伴奏,我大皇兄二话不说,上去打了一段架子鼓,非常牛逼,非常帅气。公主听后非常感动,并表示马头琴和架子鼓不合适,然后拒绝同我大皇兄和亲。


第二个是我大皇兄参加葬礼时认识的一位乐人,这位仁兄和我大皇兄的感情一度非常好,好的跟穿一条裤子似的,可谓是高山流水遇知音,我大皇兄自以为这次求亲肯定板上钉钉,我至今还记得他那时候的表情,同我看过的那些话本里的王爷一样霸道,一样志在必得,但是另一位主人公说,为什么我不是第一个,我要做第一个被你求婚的。


谁能想到啊,这也能成为被拒绝的理由。


第三次,就是现在在御花园里眼下的这位。


“嗯,这什么糕?好吃,我要给马哲带点回去!”张嘉元嘴里包了一大口,也不忘往自己口袋里塞,我一巴掌拍在他背上,“嘘,你小点声,我都听不见那边说什么了。”


“能说啥,不就是说谢谢你,虽然你是个好人,但是我要拒绝你,你咋还没明白呢,你大皇兄命里姻缘坎坷。”


我翻了个白眼,懒得理他,竖着耳朵听那边的对话。


“你,你是个好人,但,但是……”


“但是我已经同武家少爷有了婚约……”


……


张嘉元你这个乌鸦嘴,气死本公主了!


偏偏他还火上浇油,“看我说啥来着?”


我撇过头去不想理他,“我不跟你说话了”。我终于记起来和我们一起躲在假山后偷窥我大皇兄第三次求婚的田鸿杰,一转头,嘿,你猜怎么着,没见着人。


我拍了拍张嘉元,“小熊呢,怎么没看到他人?”


张嘉元也跟着我假模假样在假山巡视一周,“诶?刚还在这呢?”


我翻着草堆,喊,“小熊,小熊。”


张嘉元无情嘲笑我,“他能那么矮么?”


我不理他,继续卖力找田鸿杰。突然就听到张嘉元喊,“小熊怎么跑到你大皇兄那儿去了?”


我赶紧放过那堆低矮杂草,手脚并用爬上假山,接着,我听见我那位被拒绝了三次求婚的大皇兄,被人求婚了。


“我……我想和你成亲。”


我非常满意,咧着嘴想笑,这证明我看过的话本诚不欺人,我大皇兄注定是要做男一号的男人,但是,求婚的另一位主人公是我们铁三角一员就另当别论了。


“哇靠,牛逼。”张嘉元发出一声感叹。


我欲扬起的嘴角,在看到小熊的一刹那,收回去了,“什么情况?”


张嘉元不怀好意拍拍我的背,“永乐,恭喜你,你即将拥有一位大皇嫂。”


我还在做最后挣扎,“我大皇兄还没同意呢。”


然后我听见我皇兄说,“你就是永乐整天挂在嘴边的小熊?”


“是。”


“忠武候的孙子。”


“是。”


“那……我们试试吧。”


我掬了一把泪,张嘉元问我哭什么。


这他妈你都看不明白吗?这就是最典型的古代虐心替身先婚后爱文的标准模板啊!我已经能想象到接下来我大皇兄就会发现,他内心依然忘不了这位早已订婚的任家公子,但是他已经娶了这位皇妃,再然后他就会采取冷暴力、分房等一系列手段来虐这位新皇妃,而我们的好朋友小熊也就是这位新皇妃,将要面临着长达一百八十章的虐身虐心才能等到我大皇兄幡然醒悟——原来我最爱的人是我身边人,可是这时候小熊一定会心灰意冷,然后我大皇兄开启追妻火葬场,又是一百章过去了,这个时候,他们终于两情相悦了。


而我已经生了二胎。


张嘉元提醒我,“他俩走了。”


我连忙大喊,“小熊你给我回来,你忘了我们是逃课出来的吗!!!”





最终,我和张嘉元两人硬着头皮把小熊从我大皇兄手里夺回来,并在梁太傅发现之前赶回太学院。


张嘉元问,“小熊,你怎么从假山上面下去了?”


田鸿杰一脸天真看着他,“我球掉下去了。”


他口中的球叫羽毛球,是他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几根孔雀毛粘在很轻的空心木头上,他取名羽毛球。张嘉元第一次见的时候,笑得从椅子上跌下去,“你这哪是孔雀毛,是鸡毛吧。”


“然后呢?”


“然后我就蹲在草丛里,听完了他们的对话。”


张嘉元暗暗看我一眼,看来他终于明白我在草堆里寻找小熊的行为是多么机智。


“听完就算了呗,你知不知道你今天那番话可不是开玩笑的,她大皇兄那个大龄剩男,是不会放过你的。”


我一听不乐意了,“你说谁大龄剩男呢?”


“不是吗?”


“放屁!整个大明,还有比我大皇兄更金贵的钻石王老五吗?”


“你二皇兄。”


我语塞,虽然泰乐与我是同一母妃,但我不得不说,他在我眼里只是一个快乐男太学生。


我俩斗嘴斗着斗着,已经全然忘记最开始想要问小熊的是什么来着,还没等我重新理清思路,梁太傅已经夹着书,来到了讲台上。


“今天咱们要学习的是如何将唢呐融入古筝。”


张嘉元一听这个就开始打哈欠,他才不关心这些,他只关心今天汴京城里的蹴鞠比赛谁能拿冠军。


付思超举手发问,“太傅,为什么要把唢呐融入古筝呢,那我以后去青楼的时候,还怎么乐的起来啊?”


付思超,其父是安阳候,世袭的爵位,唯一爱好,与美人交朋友,不限男女,不限身份。


梁太傅被他气得两眼瞪圆,既想骂他不知廉耻,又想维持读书人的体面,一时竟没有找到合适的说辞。这时候,就轮到好学生徐洋登场了, “我认为太傅的意思正是因为这种对待唢呐的偏见,才更需要我们找到改变偏见的方法,融入古筝不过是其中的途径,不知道太傅,我说的对不对?”


我听得无聊,趴在桌子上,把上节课写到一半的话本拿出来继续写。我最近在构思的话本就是以我大皇兄为原型,本来有点卡壳,被小熊这一闹,我又开始才思泉涌。


课间,张嘉元去武场找马哲练功夫,只剩我和小熊两个人,他凑过来问我,“永乐,你在写什么?”


我慌不择路一把将稿纸塞进桌子里,他愣愣道,“诶?我好像看到了一个很熟悉的名字。”


我堆着假笑把他哄出课堂,“怎么会?肯定你是没吃早膳,饿花了眼。”


说着,我在兜里拿出刚才从宫里带出来的半块糕点,递给他,“小熊,你肯定没吃过这种糕点,是皇宫里才有的,我也只在我大皇兄那里吃过!”


他尝了一口,笑得眯了眼,“甜的,我喜欢!”


有了吃的,他转眼就忘了自己刚才要说的是什么,我暗自扼腕,这以后同我大皇兄成了亲,真的不会被虐出血吗?


小熊边吃边看我脸色,“永乐,你不开心吗?”


我欲言又止,我难道要提前告诉我亲爱的小熊,你将来会遭受怎样的厄运吗?我不忍心。只好斟酌着词句,问,“小熊,或许你看过男男话本吗?”


“啊?那是什么?”


我说,“你知不知道在话本里,什么皇子王爷,统统都很坏,他们喜欢一个男人,都是要把他翻来覆去虐个几百章,才会不情不愿承认自己爱这个人。”


小熊一脸懵逼看着我摇头。


我痛心疾首,“那我换个问题,你为什么要同我大皇兄成亲?”


小熊那张还没褪去婴儿肥的脸被糕点撑得鼓鼓的,“因为大家都不愿意和他成亲啊。”


我:……


打扰了。


感情您是做慈善是么,牺牲我一人,幸福全京城。


这怎么和话本上说好的不一样啊,不是应该你早就暗恋我大皇兄已久,可我大皇兄心心念念他的白月光,然后你们互相虐心虐身,直到世界终结。


小熊见我没说话,又小心翼翼加了一句,“而且,嫁给你大皇兄,就是皇妃,宫里的吃的,比我们侯爷府的好吃,嘿嘿。”


说话间,他那满嘴的糕点终于咽下去了,看他样子还似乎有点意犹未尽,我犹豫是否该告诉他,这半块是我从张嘉元嘴里抠出来的。




第二章


在我正犹豫的工夫,张嘉元抱着他的蹴鞠回来了,一脸贱兮兮的笑,“皇妃,今日晚膳咱们去哪儿用膳啊?”


我只当他存心要开小熊玩笑,“杏花楼,如何?”


张嘉元一把拂开我,“问你了吗?我问皇妃呢。”


说着还装模作样掬手作揖,行了个大礼。


弄得田鸿杰也是不知作何反应,我问道,“你又闹什么幺蛾子呢?”


他满脸的不吐不快,敢情演了一大出戏就等着这一问。


“我刚才去武场转悠了一圈,不是遇到马哲了么?”


我翻了一个大白眼,这小子还装,以为大家不知道他就是专程去找马哲的吗?


“他问我认不认识未来的大皇妃,我当然不能把自己卖了啊,谁知道他说,听说大皇子马上要和忠武候的孙子成亲了。”


“这不是我们今天在御花园才偷看到的吗,怎么马哲这么快就知道了,他小子不会是在另一座假山后边藏着呢吧?”


我伸手制止他,“千万不要贸然去问他,你还是旁敲侧击一下,看看到底风声是如何走漏的。”


我俩正谋划着,梁太傅夹了一本书从远处走来,朝我们掬了掬手,“见过公主,见过世子。”


我和张嘉元赶紧假装正经地回礼。


接着,我看到梁太傅又转向小熊,“见过皇妃。”


我:!!!!


小熊一脸懵的回礼,待太傅走远,我也彻底反应过来了。


得, 张嘉元也不用去试探马哲的口风了。


胡宇桐,真有你的!


看来张嘉元那小子说的没错,你这大龄剩男还真担心别人跑了啊!





不到一天的工夫,整个紫禁城都晓得我大皇兄要娶老婆了,终于啊终于,在经过接连挫败之后,皇上的长子大龄剩男胡宇桐,终于要成婚了。


鉴于传播速度太快,我怀疑我大皇兄雇了一百个小太监在宫里发传单,上面可能已经印上成婚的日子和吉时,顺便反面印着未来皇妃的个人简介。


这不能怪我瞎猜,因为以往我们三个人下了学出去吃饭的时候,从来没有遭遇过这么多人的围观,包括现在,你能想象吗,我们坐在杏花楼的顶级包厢里,外面是一堆画师,赶来一睹未来皇妃风采,然后画下来去卖钱。


但这丝毫没有影响男主角本人田鸿杰的食欲,他不仅埋头苦吃,还要忙着给杏花楼老板提意见,“老板,你这个饭,我觉得还差点番茄酱。”


老板顶着一张苦瓜脸,“可是,咱们家这饭是咸口的,再加酸了,就不太协调。”


田鸿杰一脸真诚看着老板,“这样真的好吃,你相信我。”


我再看一眼张嘉元,他今天非常正常,坐的笔直,我敢担保梁太傅的课上,他都不会坐这么直。可正常就是张嘉元本人最不正常的时候,我问他,“你干嘛呢?”


张嘉元笑不露齿,“你没看到外面那些画师吗?万一也把我画进去了呢,我要保持仪态。”


我一拍脑门,想磕死在这梨木桌上。



“老板,你那个桂花酿还能再甜点吗?”


最终还是决定先不死了,看看我大皇兄大婚再说。转头瞧这边,小熊还在教整个京城最出名的饭楼老板怎么做菜,老板偷偷同我使眼色,希望我能救他一命。当然了,我是谁,我是整个大明王朝最善良的永乐公主。


于是,我轻启朱唇:“还不快按皇妃说的去办。”


老板流着泪出门去,门外的画师们趁着开门的工夫又多瞄了两眼小熊,我终于忍不住一把拍歪张嘉元的背,“别装了,根本没人要画你。”


张嘉元不平道,“为什么?京城里的千金最想嫁排行榜我排第五名好不好?”


我冷笑着,“整个榜上统共也就十人,还得去掉已婚的。”


小熊见我俩忙着斗嘴,赶紧先下手为强,夹了一大块珍珠翡翠肉,我眼角余光瞄到,赶紧放弃与张嘉元做无谓争吵,加入战斗。


张嘉元却不晓得见好就收,非要乘胜追击,“那怎么说,我也排在你大皇兄上面啊。”


是的,没有错,大明朝最尊贵的大皇子居然在京城千金最想嫁排行榜第十位。从这里也不难看出为什么我大皇兄求婚屡战屡败。


田鸿杰终于舍得从酒池肉林里探出一个头,为他未来夫君说一句话,“真的吗?那我排第几?”


我:………


胡宇桐你终究是错付了你那几百张传单,你的未来皇妃根本不关心你,他只关心他自己。


“第三。”张嘉元瘪着嘴说,“这合乎情理吗?我第五,小熊居然第三!”


我淡定点头,“很合理啊。小熊样貌好,脾气好,哪点不如你?”


张嘉元被我气的半死,拉着小熊说,“熊啊,兄弟对你没意见啊,兄弟只是为自己以后坎坷的姻缘路提前担忧。”


小熊似乎没把他的话放心上,自顾自开心,“看来我还是很有市场的。”


这晚膳吃的甚是糟心,本公主决定摆驾回宫,留这两个没出息的吃货继续吃。




一回宫,宫女就来报,太后和皇兄们在慈宁宫喊我过去,我都不用猜就知道,准是为了我那婚约坎坷的大皇兄的亲事。


我裙子都来不及换,赶过去的时候,正巧嬷嬷做的糕点被泰乐吃的还剩最后一个,给太后行完礼,我的眼睛就没离开过泰乐,这人居然也不知道多给我留几个。



“永乐,今天把你们都喊来,主要是为了你们大皇兄的亲事。”


太后娘娘身居高位,我虽然无所忌惮,可却也有怕她,低头佯装乖巧,“什么?皇兄竟要成亲了?是哪家千金?”


许是我的演技太过精湛,惹得我大皇兄都忍不住笑出声,“不是千金,是忠武候的孙子。”


太后点头,“我寻思也算门当户对,只是……”


我忍不住在心里偷偷吐槽,太后的心思我们有谁不知道,她希望我大皇兄娶个外族公主没有母家帮持是最好不过的,再不济她也不介意将自己母族合适年龄的女孩嫁予我皇兄。


说到底,为了她自己的权力罢了。


大皇兄不等她讲完,跪下请愿,“儿臣已认定一人。”


我抽空看一眼泰乐,他居然连最后一个都没有留给我!!!


“无妨。”太后淡淡笑着让步,“既然你已经认定,那就是他了罢。”


“永乐怎么了?”太后问我。


我噗通跪下,“皇祖母,让嬷嬷再给我做一份云糕吧!”


我眼角余光看到胡宇桐手扶额头,没脸见我的样子。确实,他的确没脸见我,以后他就要对我最好的朋友下毒手,让我亲爱的小熊变成虐文男主。


太后笑着揽我过去,“这有何难,永乐想吃,只管把嬷嬷带回宫里,专门给你做。”


“只是,下次不要为了一点小事就跪下。”


“记住,你是大明的天潢贵胄。”


她笑得很慈祥,可却没有瞧我,大皇兄的脸色又变得难看起来,不知道他们在打什么机锋,这皇宫里太难呆了,我要回太学院!




这场亲事就这样定下来,我们仨拜别了太后,各自准备回宫,大皇兄出宫门的时候,微微叹了口气,我问他,“大皇兄,你不高兴吗?”


“我自然是担心皇祖母不同意。”


这家伙的话根本就不能信,下午传单都派了那么多份,整个紫禁城都知道好吗,在这装什么大尾巴狼。我可怜的小熊立马就要熊入虎口,我真是太伤心了。


泰乐开口笑说,“我还没有见过这位未来皇嫂。”


本来我不想提他的陈年丑事,但因为他今天一个云糕都没有给我留,我开口毫不留情,“怎么没有?你忘了你以前在太学院的时候,被一个不知你身份的纨绔子弟抢了一瓶哇哈哈,你哭的惊天动地,是他给你递的擦鼻涕的纸。”


泰乐愣住,笑不出来了,“哦,是他啊。”


看了看两位皇兄颇为难看的脸色,我十分满意,哼着小调蹦回了宫里。





大明历四百三十九年,皇帝下旨,封大皇子为太子,赐小侯爷为太子妃,举国欢庆。




这天,太学院下了课,我那金贵的大皇兄居然破天荒头一回出现在了太学院门口。


张嘉元极有眼力见儿,“太子,等太子妃呢?”


我那傲娇的大皇兄能承认吗,必定不能,他掩拳咳嗽两声,“自然不是,只是父皇命我来监学。”


拉倒吧,我来太学这么久,你来监过一次学吗?


虚伪的男人。


小熊今天被梁太傅留堂,到现在还没出来,我皇兄的监学也就只限于在太学院门口监,我故意同嘉元说,“那真是可惜了,小熊今日身子不适请假,却遇上皇兄来监学,真真是没有缘分呢。”


张嘉元立马心领神会,“可不是么,要是知道太子今日亲自前来监学,想必太子妃爬也要爬来上学的。”


我皇兄却似根本听不出打趣,认真道,“真的病了?什么病?需不需要请太医。”


张嘉元同我对视一眼,贱兮兮道,“倒也不是什么大病,只是心病还需心药医。”他正戏瘾大发,在太学门口演了一出西子捧心的戏码,田鸿杰就从里面走出来了。


“嘉元,你怎么了,犯羊癫疯了么?”


我忍不住哈哈大笑,我大皇兄一看他,刚才的紧张也立马烟消云散,拂了衣袖,转身欲走。


我喊他,“皇兄,你不监学啦?”


他背对我,摆摆手道,“监完了。”


“小朋友都有好好在上学。”





第三章


大明历四百四十年春,皇帝病重,太子监国。




张嘉元又在梁太傅的课上给我递小纸条,上面说开春之后马哲就要去京都巡防营了,他也想去,舞刀弄枪看起来就很酷。


我龙飞凤舞回了几个字,你不行。


他气的脸都变形,又碍于太傅不好发作。我趴在桌子上,继续听付思超和徐洋的论辩,说来也奇怪,以前我没发现付思超这么喜欢唱反调。


宫里有传言说太子大婚要提前,一来是担心皇帝身体,二来是要给这紫禁城添添喜气。


我大皇兄从未向我提及过此事,不知道他是何打算,反正事件的另一位主人公,依旧一脸平静地躲在书后面偷着打盹儿。不过转念一想,他不平静也于事无补,这事情总不会轮到他说了算。


下了课,张嘉元举着纸条气势汹汹走过来找我讨要说法,“我怎么不行了?马哲可以,我怎么不行?”


“你太学院毕业了吗?等毕业了再说。”


最近大概是春天到了,整个人乏得很,我有气无力回他。


张嘉元掰着手指头算,“还有一年零三个月。”


他倒是记得清楚,大约是早已不耐烦听老夫子论道,我却是一惊,时间过得这样快。转头看小熊头还一点一点的打瞌睡,大明规定太子妃是不上太学的,要同太子一起请太傅。


我突然冲上去抱住小熊大哭,“小熊,你就要离开我们了。”


小熊睡得迷迷糊糊被我一抱,还是一脸懵,张嘉元皱着眉头说,“什么东西?你又在搞什么鬼?”


我一脸哀伤,“小熊,你和我皇兄成亲之后,就再也不能来太学院。”


小熊还没说话,张嘉元倒是先叫起来,“什么?这世上还有这等好事?”


“太子还缺妃子么?我去当个侧室也不介意的。”


我眼角上挑,看他一张白净细致的脸蛋,样貌是极俊美的,倒也配得上我皇兄。只是不知道为何,一想象他同我大皇兄站在一起,我不禁打了个寒颤。


画面太诡异了。


小熊终于完全清醒,他眨了眨眼睛,慢慢道,“什么时候成亲?”


你看看这一个二个,一听不用上学,纷纷急于成亲。


“听宫里人说,估计要提前,但最后还是要看我皇祖母和大皇兄怎么决定。”


我话音刚落,小熊深情挽起我的手,我敢打包票,我认识他这么多年,看我的眼神从没这么有感情过,只听他说,“永乐,你能不能跟你大皇兄说说,尽量早点。”


我气的将他手一甩,这都是些什么人啊,怪不得我最近写话本一点都不顺利,主人公的人物个性怎么个个都如此奇葩。


田鸿杰你真的对不起我皇兄为你派发的几百张传单。


我为我那可怜的大皇兄鸣不平,“小熊,你嫁给我皇兄,不会就是图他宫里的糕点吧?”


小熊义正言辞否认,“怎么可能?”


“我是看没人要他,他挺可怜。”


我:……


张嘉元在旁边看热闹不嫌事大,“永乐,你顺便也帮我问问,你大皇兄还缺不缺侧妃。”


我:你们还是人吗???


张嘉元:我不要做人,我就是不想上学。




说归说,闹归闹。皇妃的话,我还是得带到。


晚上回宫里,我顺便去我大皇兄那里串了串门,宫女说皇兄还在书房议事,我刚好坐在外面吃糕点等他。有一说一,今天这个糕点很不错,问了名字说是西洋的东西,叫曲奇。我命宫女给我打包三大盒,我要带回宫里,宫女面露难色说这糕点是别人送来的,宫里只有这么一盒。


我想了想,实在想不出是谁送的,不然我铁定晚上搭马车去他府上求三盒。


正说着,我大皇兄从书房里出来,还有几个我不认识的文人,估计是我皇兄的门客。大皇兄看我坐在椅子上,有些吃惊,“永乐,这么晚你怎么来了?”


我无奈道,“还不是你的太子妃有话托我转告你。”


他皱眉,“什么话?”


我斟酌用词,“就是那个…那个大婚能不能稍微提前点?”


他表情古怪,“他真这么说?”


“那还有假?”


我仔细观察大皇兄的表情,说不上来是开心或者不开心,是一种我无法参透的情绪。


他说,“待我同皇祖母商量商量。”


我惊讶,“你同意啦?”


他苦笑,“这不是我一个人能决定的。”


“可是在你的那部分,你同意了。”我很肯定。


这实在足够让我吃惊,我大皇兄在这种大事面前居然二话不说就同意了,虽然我只是来做传信儿的,但确实没报多大希望。


我开始怀疑我拿错了话本,难不成这并不是一本虐心先婚后爱文,而是一本甜宠文?


真够令人震撼的。




两日后,司天监公布了太子大婚吉时,就在下个月月初。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一个长年娶不到老婆的大龄剩男为了娶老婆能够做出什么事来,收买司天监这法子胡宇桐都能想出来。


好了,这下就算皇祖母反对也不能不给老天爷面子了。




大明历四百四十四年三月十五,太子大婚。


我身为公主自然要坐在宾客第一排,张嘉元只能屈居第二排,他小声同我吐槽说我大皇兄抠门,对待宾客还要区分对待,比如他那里吃的没有我的好吃。我对他非常失望,在我们最好朋友小熊要结婚的日子里,他居然只想着吃。


“张嘉元,你有没有良心啊?”


张嘉元:?


“小熊今天就要嫁入皇家了呀,以后他可能会遭遇宫斗、冷落,还有一系列的灾难,你懂不懂啊?”


张嘉元:你有病啊!


我很清楚的知道我没病,是他不懂。我对着两个新人的方向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司仪只好解释说我同皇兄感情笃深。


大明的结婚仪式十分繁琐,进行了大半天,我都哭饿了,新人才进行到宣誓环节。


司仪问:田鸿杰,你愿意嫁给胡宇桐吗?


小熊头点的很快,“我愿意。”


我真是恨铁不成钢,你答的这么快,你以后就会被我皇兄拿捏的死死的呀。


司仪又问:“胡宇桐,你愿意娶田鸿杰吗?”


我大皇兄这人真是狡猾,故意问小熊,“你害怕吗?我的回答。”


小熊愣了愣,还没来得及说话,我皇兄赶紧见好就收,“我当然愿意。”


司仪十分满意,高声宣布要将新人送回洞房,还没等我擦干眼泪,马哲和张嘉元两人便架着我跟在大部队后面,边跑边说,“快点快点,咱们占个好位置。”


至于他们说的好位置,我是到了地方才知道,好位置就是顾名思义,偷听墙角的好位置。


“真刺激。”


张嘉元摩拳擦掌,我猜他第一次看a片的时候都没这么激动。


马哲估计是被他怂恿的,但是丝毫不怂,拿出两个纸筒递给我和张嘉元,“给,我自制的偷听筒,效果极好。”


我现在就是后悔,非常后悔。


我为什么要跟着他俩一起来这里偷听我皇兄和我最好朋友的洞房夜墙角。


“听到了吗?听到了吗?”


张嘉元急吼吼问马哲。


马哲十分沉着冷静,伸出食指,“嘘!”


我夹在他俩中间,生无可恋。


“太子问太子妃要不要喝酒。”马哲进行现场解说。


张嘉元仿佛丧失了自我听觉,“然后呢然后呢?”


“太子妃说他酒量不好。”


“太子说他酒量也不好。”


“太子妃说他喜欢喝杏花楼的桂花酿,不容易上头。”


“太子问太子妃有没有喝过杏花楼的竹叶青。”



张嘉元终于不耐烦了,“这都是什么破玩意儿?这两个人能不能快点进入正题!”


我抓住机会,插进话头,“不乐意看的话,你自己去演嘛,我看你和马哲就挺合适的。”




事情就是这样,现在我被他俩赶出了最佳听墙角位置,初夏的凉风狠狠拍打在我脸上,我蹲在太子宫殿门口,等他俩回家。




第四章


第二天,一大早,我在太子宫门外被宫女喊醒。


“公主,您怎么在这就睡了?”


我茫然起身,伸长脖子看里面,昨晚热热闹闹的看洞房的人群早已散去,张嘉元和马哲这两个死没良心的,走的时候居然也不喊醒我,就任我靠在宫门睡了一晚。


我只好强行维持所剩无几的公主尊贵,“只因不舍皇兄,在此多陪他一晚。”


宫女眼含热泪,要把我的情谊传达给太子,大喊,“太子!公主来啦!”


我强颜欢笑,“谢谢你啊。”


正说着,我皇兄已经穿戴整齐,从屋里出来,“永乐?你怎么来的这么早?”


我能说我是一晚上没回去吗?当然不能,有损我公主颜面。


“我迫不及待要敬新嫂嫂第一杯茶。”


我话音未落,小熊也穿着宫服走出来,“什么茶?竹叶青吗?”


他说完,我大皇兄突然笑起来,虽然我不知道在笑什么,但总感觉这个氛围好像不适合我呆在这里。果然下一秒我皇兄开始赶客,“永乐,等会我们要去给太后敬茶,你要不晚点再来。”


看着他俩身着宫服,并肩走在紫禁城里的背影,我突然想到一件事,话本里不都说新娘子第二天不能走路吗,怎么小熊走的如此利索。




之后,在太学遇到张嘉元的时候,他顶着一对乌青的黑眼圈,我认为这是老天爷对他的惩罚,谁让他抛下我一个人睡在宫门外。


我故意当作看不见他的疲惫,装作好奇道,“怎么样?偷听墙角听到啥了?”


张嘉元衣袖一拂,“别提了。”


“如何?”


“一晚上,我就听你皇兄讲什么竹叶青,什么有种酒叫竹叶青,有种蛇叫竹叶青,还有种茶也叫竹叶青,然后就问小熊知不知道。”


“小熊说他不知,再然后,你皇兄就开始科普竹叶青。”


“这啥啊???”


张嘉元苦着一张脸,“我他妈花了大半夜,就听了这些废话!!”


我现在十分怀疑他俩是否有同房,该不会一晚上都在讲这些废话吧。





再之后,小熊就不来太学院了,大皇兄请了专门的老师教他。张嘉元最近也不往武场跑了,马哲去了京都巡防营,他去武场溜达也没有要见的人,自然也就不去了。


梁太傅在课上讲君臣之道,这群世家子弟没有一个认真听的,只有徐洋一个人在记笔记。付思超坐在他后桌,拿毛笔在徐洋的白袍上作画。


我看着窗外,想到父皇近日身体愈发不好,大皇兄更是忙得脚不沾地。春去秋来,也许明年这个时候 ,一切都要变样了。





五月初五,太学休沐。


小熊从宫里派人喊我去陪他打羽毛球。


羽毛球就是我先前介绍过的,小熊自制的鸡毛球,哦,不对,是孔雀毛球。玩法比蹴鞠简单很多,就是我拿一个拍儿,小熊拿一个拍儿,你拍给我,我拍给你。张嘉元是不稀得玩这个的,所以每次小熊只能叫上我。


“永乐,你这个球怎么打的?”

“你用点力啊!”

“你宫里没饭吃吗?”


小熊一打球就同换了个人一般,十分苛刻和不留情面。


我觉得张嘉元不来,真是有先见之明。


我扔了拍子,耍脾气,“不玩了不玩了,每次都说我。”


小熊不打球的时候,倒是好说话,“那就吃点东西吧。”


我看着他在东宫日益圆润的脸,内心很是羡慕。“今日,东宫嬷嬷又做了什么好吃的?”


“上次你皇兄带回来一盒西洋糕点,叫曲奇,十分好吃,所以我非逼着嬷嬷学,虽然不是一模一样,但也有七八分。”


我一听这个,眼睛都亮了,“我上次吃了,就觉得十分好吃,要不是不知道是谁送的,我定要去府上求三盒。”


小熊道,“好像是李翰林家留洋回来的小儿子。”


不好,我内心警铃大作。


李翰林家的小儿子,名为李润祺,早年在太学时,与我皇兄有过互赠诗作的情谊,这眼看白月光还没暗下去,怎么又来了一朵野玫瑰。


我语重心长拍拍小熊的肩膀,“你可不能掉以轻心。”


“什么?”小熊一脸懵。


“自然是我皇兄啊!你想啊,他没事,为啥老送我皇兄吃的?”


小熊随手拿起一块曲奇,“不知道。”


我恨铁不成钢将他手里的曲奇夺下,“人家都打到家门口了,你还吃!”


“啊?”小熊转头问宫女,“要宫变了吗?”


我被他打败了,“你晓不晓得,你以后要面对什么啊,我皇兄可能会有三宫六院,每一个都不是好惹的碴儿,你这样,要吃亏的呀?”


小熊思考了很久以后,问我,“冷宫管饭吗?管饭就行。”


我:……




俗话说,好的不灵坏的灵,我这话说出去没几日,宫里传出消息说,太后有意将自己的侄女嫁与我大皇兄做太子侧妃。


据说直接导火索是有人在太后面前编排太子妃,说太子妃吃的太多了,而且也不管太子府事务,只知道打羽毛球。


你瞧瞧宫里的人多无聊,没有错处也是能给你挑出错儿来的。


又据说我皇兄不同意,太后决定退一步,给我皇兄办一场选秀女,选出来的第一名就是太子侧妃。至于评委么,主要由太后、太子、太子妃来担任,但作为评委主席的太后,拥有一排否决权。


好么,我真是看不出来这是一场内定比赛呢。




六月中,选秀大赛拉开帷幕。


我坐在小熊旁边,觑着他表情,十分兴奋,反倒是我皇兄脸很臭。


“小熊,你要是不高兴,可以表现出来,不要这么憋着,岁对身体不好。”我偷偷对着他耳语。


小熊一脸疑惑看着我,“为什么要不高兴?”


我:?


“你老公要娶妾了,你还高兴呢?”


小熊一本正经跟我说,“我听说御膳房准备各宫用膳,是按人头算的,要是太子宫多一个人,我就可以多吃好几个菜了!”


我抬头看了一眼我皇兄,他的脸好像更臭了是怎么回事。


“让我们有请第一位选手!”

“由王侍郎府上选送!”


太后随意问了这位千金几个女德问题,问完十分满意地点了点头,又看向我皇兄的方向。我皇兄只好臭着一张脸开口问道,“一顿能吃几碗饭?”


答曰:小半碗。


我皇兄摇摇头,“吃这么少,身体肯定不好。”


“下一个。”


“下一位,由张尚书府上选送。”


我皇兄:“一顿能吃几碗饭?”


答曰:“五大碗。”


我皇兄:“太子府都要被你吃穷了。”


凭借我皇兄的无理取闹和鸡蛋里挑骨头,转眼15个选手被淘汰得只剩最后两位。


“下一位,由太后选送。”


行,这就是摆明了告诉大家, 选不选你看着办吧。


太后侄女姓氏龙,长得极妖艳一张脸,甫一出现,我就被闪瞎了狗眼,来了来了,虐心宫斗文里的恶毒女配终于还是出场了。


龙氏女袅娜一行礼,从下往上一挑眼,含情脉脉,我看着都要酥了半边身子,再一看我身边的太子妃,饶有兴趣端详了半晌,发出一声感叹,“总算有个能看的了。”


我:?


你到底有没有搞清楚这不是给你选妃?


我皇兄僵硬地咳嗽两声,转头问小熊,“不知太子妃可有什么要问的?”


小熊愣了一下,“什么都可以问?”


“都可以问。”


只见小熊整了整衣领,端坐好,中气十足问出那个振聋发聩的问题。


“请问你用的哪家散粉?”





最终这闹剧一般的选秀以太后明目张胆的黑幕作为结尾。








第五章


大明历四百四十四年八月,皇帝驾崩,太子继位。


老实说,我对我这个父皇没什么感情,他一生女人无数,可惜子嗣却并不多,活到成年的,也不过我们三人。而他后宫里的女人更是许多早早逝去,只在他书房的那些画里留下一抹倩丽残影。


小时候我常问泰乐,“父皇为什么不来看我们?”


泰乐总是咬着哇哈哈的吸管,傻兮兮说,“不来不是更好,他一来就要考察我功课。”


后来我才明白,这宫里的女人太多了,轮到他想起母妃,大约也要轮上一年。所以我一年能见一次父皇,就是在过年那天。


皇帝驾崩,万民齐悲,太后黑幕的龙氏女自然也要推后入宫。

 

 

 

八月十五,中秋。

 

 

往年宫里都要大办宴会,今年不同往日,除了大皇兄新皇登基,要处理的事物太多,我和小熊嘉元觉得吃月饼太俗套,聚在东宫的花园里吃火锅。

 

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什么叫别离,自以为这样就是一生一世。


张嘉元从老国公爷那里偷来了几瓶好酒,叫嚷着今晚要不醉不归,我趁着小熊不注意,把最大的两块牛肉悄悄放进我自己面前的碟子里。

 

“我可太羡慕你了,小熊。”

 

张嘉元拍着他的手语重心长。“你都不知道我每天听老夫子论道,耳朵都要长茧了。”

 

小熊瞪了我一眼,“谁说太子妃不用上学的?”

 

“我每天都要和太子一起上课,一对一辅导,想偷懒打个盹儿也不行!”

 

我埋着头苦吃,期望小熊不要找我秋后算账。

 

张嘉元一听这话,心里得到了诡异的满足,开心地打开酒坛子,“来来来,今晚就不聊这些不开心的了。”

 

我赶紧附和着,“不错,再说小熊,你好日子现在就来了,我皇兄登基,你就是皇后,御膳房做什么,不都是你说了算?”

 

小熊听我这样说,又高兴起来,举起酒杯欲喝,手却又一顿,“这是什么酒?”

 

张嘉元摸着脑袋,“不记得了,好像是叫什么竹叶青。”

 

小熊问,“可是杏花楼的?”

 

张嘉元答,“那我可不知道,反正老爷子可把它当成宝贝,这两坛还是我偷摸着拿出来的。”

 

小熊没再问了,喝了一口,眼睛都眯起来。“没有桂花酿甜。”

 

“但是很上头!”

 

我不信邪,也要尝一口,一来二去三个人一下子就让酒坛见底。

 

这酒出入口还不觉得,后劲却很大。我火锅没吃几口,头就沉得要往桌子上掉。小熊倒是比我想象的酒量要好,张嘉元已经滑到桌子底下了,他还面不改色坐在那里,研究这酒坛子有什么稀奇。

 

过了一会儿,我感觉到有脚步,趴在桌子上艰难转头,看到我大皇兄从远处走来。

 

“皇兄,你怎么是躺着的?”

 

我问他。

 

他看着我们三个人的样子叹了口气,转头问小熊,“他俩喝了多少啊?”

 

小熊呆呆看他一眼,突然笑起来,“你叫竹叶青吗。嘿嘿。”

 

我大皇兄无奈地把他从石凳上抱起来,“行,这个也醉了。”

 

小熊伸手去摸他的脸,“竹叶青,你是竹叶青吗?”

 

大皇兄十分无奈,估计也是知道他醉的不清,干脆抱着他进了屋。看着两人渐远的背影,我的头好像更重了,过了一会儿,我感觉我的头好像掉了。

 

我弯腰去问桌子底下的张嘉元。

 

“嘉元,你看到我的头了吗?”

 

 

 

 

 

 

 

 

转年又是开春。

 

太学院终于迎来了毕业考试。

 

张嘉元这几年可以说是不学无术,现在急的跟个热锅上的蚂蚁似的,东瞟两眼,西看三遍。可惜忙活了半天,依旧是白卷。

 

终于等到付思超举手给太傅说他要上厕所,太傅准了,路过张嘉元桌边时,他刻意遗落了一个纸团。张嘉元眼疾手快趁着太傅老眼昏花,赶紧捡起来。

 

作为目睹了犯罪全过程的我,十分痛心疾首,怎么就没人来扔个答案给我呢!

 

 

 

考完试,张嘉元伸了一个大懒腰,“爷终于要自由了!”

 

他十分兴奋跟我讲,他已经给自己制定了详细的规划,如何做一个称职的纨绔子弟。讲到中途,付思超从茅厕回来,原谅我也不知道为何他上了这么久。

 

“你这不行。”

 

付思超摇头。“哪有纨绔子弟只会上树偷鸟蛋的?”

 

张嘉元不服气:“我还会用弹弓打人家窗户。”

 

看看吧,没出息的人做坏人都没出息。

 

付思超许是觉得他实在没救,或者看我俩一脸懵懂单纯实属可怜,大手一挥。“反正也毕业了,大小算个成年人了,我今晚带你们见见世面!”

 

 

所谓的见世面,很简单,就和那些话本里写的一样,毫无新意,那就是古代每一个公子哥儿都必须要去的——青楼。

 

 

别看张嘉元平时好像荤冷不忌的样子,真到了这地界儿,突然就变乖了,死死拽着我袖子。

 

“永乐,你可别放开我的手。”

 

我嘲笑他,“你一个男的,怕啥。”

 

张嘉元:“人家好歹还是个黄花大闺男。”

 

付思超一脸嫌弃看我俩,估计觉得带两个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有损他风流公子的形象。

 

“付公子,好久不见啊~”

 

一个脸上颜色极其丰富的胖女人吵我们走来,付思超随手给她一锭银子,“要二楼包厢。”

 

“那姑娘?”

 

“先不要了,今晚不是有金名歌姬?”

 

“哎哟,付公子您来的真是时候,今晚这个歌姬可是现如今最火的呢。”

 

付思超同她说了两句,不耐烦挥手让她先下去,领着我们上了二楼。

 

“歌姬是什么?”张嘉元好奇宝宝上线。

 

“就是唱歌的伶人,他们在全国各地的青楼巡回演出。”

 

“一般来说卖艺不卖身,但如果出价高,也是可以卖身的。”

 

 

正说着,楼下一片闹哄哄,我伸出脑袋一看一个男人被里三层外三层包围着走了进来,想必这就是那位当红歌姬。

 

 

付思超调笑地问张嘉元,“想不想单独和这位见一面?”

 

张嘉元兴奋道,“可以吗?”

 

付思超:“可以啊,拿出一万两纹银即可。”

 

张嘉元作了个揖:“打扰了。”

 

付思超倒是很痛快,“说好了带你们见世面,肯定要说到做到。”

 

这回连我都兴奋起来,“真的吗?那我可以不看这位歌姬,把银子给我去买糕点吗?”

 

付思超指着门外,让我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

 

我当然没有挪动步子,因为最凉快的就是包厢。

 

 

 

楼下缓缓传来音乐声,这位歌姬不愧是现如今京城最当红的,歌声十分空灵。

 

一曲完毕,满座叫好。

 

付思超喊了一位小厮过来,让他去请那位歌姬。

 

张嘉元这个没见过世面的,激动得脸都红了。

 

过了一阵儿,小厮来回话,说另一位客人已经抢先一步,请了那位歌姬。

 

张嘉元和付思超都一脸失望,我多嘴问一句,“是哪位客人?”

 

小厮回,“我瞧着像左相府的徐公子。”

 

“哇哦。”

 

张嘉元这下不失望了,满脸挂着不怀好意,“徐洋看不出来啊,平时装得一本正经,怎么还来这种地方?”

 

 

付思超只是一愣,笑道,“既如此,君子不夺人所爱。”

 

小厮得了应答,自退去。

 

我看着付思超着一身红衣,坐在窗户旁边朝楼对面看,我问他,是不是在猜徐洋会在哪个包厢。

 

他摇头,“我都不用猜。”

 

张嘉元看热闹不嫌事大,故意问道,“徐洋不会看上这歌姬,把他娶回宰相府吧。”

 

付思超低头笑了笑,手拿折扇轻敲两下窗沿,“宰相府里只缺一位知书达理的名门闺秀。”

 

“不缺真情。”

 

我那时候不懂,只觉得他坐在那里的背影有些孤独。

 

 

 

毕业考试之后,我在太学院的学生生涯终于迎来句点。梁太傅站在讲台边,看着我们一个个收拾行李。太学院里的孩子们都长大了,梁太傅一个也留不住。他们出了学院,从此或荣登青云路,或镇守边关门。

 

只是再与他无关。

 

 

 

 

 

 

第六章

 

 

太学院毕业之后,我的同门各自有了好去处。

 

徐洋去了御史台,付思超去了礼部做个富贵闲人,张嘉元没有如愿去京都巡防营,继承了他老爹的爵位,同我一样继续撩猫逗狗。

 

 

 

大明历四百四十三年冬,太后党构陷左相贪污,左相入狱。同左相相关一干人等,统统没有幸免,徐洋自然也在其列。

 

 

我听闻这件事,连夜去找大皇兄。

 

 

一路上我想了许多,什么祸不及妻儿啦,什么左相的人品我们有目共睹啊。

 

结果却在宫门外发现一个身影时,通通忘到了九霄云外。付思超今日没有着他那身红衣,穿了徐洋最爱的白衫,跪在我皇兄宫门外。

 

 

“你怎么…”

 

我开了口,却发现不知道要问什么。

 

 

他抬头看我,勉强笑笑,“等会再进去,皇上正发脾气呢。”

 

 

我只好在他旁边蹲下来,“冷不冷啊?”

 

今年的冬天格外冷,我早早就披上了裘衣,他跪在石板路上,应当是十分冷的,我却除了这样的傻问题,找不到别的话开口。

 

他摇头,“没有天牢冷。”

 

我一时无话,过了许久,皇兄宫里的太监来传话,让付思超先行离去,此事之后再议。他摇头,说他可以等皇兄想议之时。

 

我起身,要进御书房,太监拦我,“公主,皇上现在有要事相商。”

 

我撇开他,径直往里走,太监跪着拉住我,“公主!!”

 

 

我觉得好奇怪,以前在学堂,付思超总是要和徐洋唱反调,今日徐洋到这步田地,他竟愿意舍身相救。不为别的,为了昔日同侪之情,我也应当做些什么。

 

我转身,往皇后寝宫跑。

 

 

既然别人说话不管用,小熊说话,皇兄总得听吧,我真是十分机智。

 

 

小熊大半夜看到我的时候,有些吃惊,其实我也有些吃惊,这么晚了,皇后还在自己寝宫煮火锅,真不是一般人。

 

 

我也顾不得美食,赶紧蹲下来在他耳边将徐洋之事的来龙去脉同他讲了一遍,小熊真是个够意思的,二话不说,提着火锅炉要同我一起去御书房。

 

我:你提这个干什么?

 

小熊:怕肉烫老了。

 

我一口老血差点喷涌而出,不过他又正色道,“总得有个理由去找他,我提着火锅炉就说请他一起吃。”

 

我拍手叫好,这样我皇兄有气也没处发了。

 

 

我们一行人走到御书房,付思超还在宫门外跪着,小熊走过去,递给他一个暖手炉,又笑着跟太监说,他来给我皇兄送火锅。

 

太监领了话进去,我们仨在外面大眼瞪小眼。

 

终于,付思超先开口。

 

“好久不见。”

 

我晕,这时候还有闲工夫搭闲话儿。

 

小熊笑说。

 

“从没见你这么狼狈的时候。”

 

付思超低头看看自己,“可我觉得我这辈子没有哪一刻像现在这么高大。”

 

行吧,敢情您还是一个英雄主义情怀者。

 

正说着,太监出来,说皇上让皇后进去。我低着头要跟上,被太监拦下,“皇上只说皇后进去。”

 

我气的半死,这才刚娶多久的老婆,转眼就不把妹妹放在眼里了,什么人呐。

 

 

没办法,圣命难违,我只好继续蹲在付思超旁边,并且勒令他将我嫂子给他的暖手炉分出一半给我。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隐约听到打更了,小熊终于从屋里出来,他笑着拍拍付思超的肩膀说,“没事,你回去睡吧。”

 

付思超还要再问,小熊就不愿意说了。

 

这夫妻俩真的不行,这不是卖关子折磨人吗,我等了一晚上等了个寂寞。

 

 

 

 

过了几日,徐洋从牢里放出来了,左相案子还没翻,皇上此举立马引朝野上下议论。

 

 

同时那推了再推还没入宫的龙氏女终于得圣口钦点入宫,封为龙贵妃。

 

 

册封的消息传来时,我和小熊正在宫里打火锅,上次我来,碍于正事没时间吃,现在闲下来,我又来蹭吃蹭喝。

 

“唉。”

 

我一听这消息,顿时觉得嘴里的肉都不香了。

 

小熊倒是丝毫没有受影响,“永乐,你不吃吗?”

 

“吃不下。”我放了筷子,“你怎么还吃得下?”

 

小熊愣住,“啊?为什么吃不下?”

 

好吧,我就不该对小熊抱有什么期待。

 

 

他正吃着欢呢,那新封的龙贵妃倒是带着一大帮人浩浩荡荡主动上门。

 

 

来了来了,这就是所有话本里都不能少的经典情节,原配大战小三吗?

 

 

“妹妹参见皇后。”

 

龙贵妃身姿婀娜,低头行礼,一抬头,小熊正好塞了满口的猪腰子。

 

场面一度非常尴尬,小熊包了满嘴,开不了口,半蹲行礼的龙贵妃已然坚持不住。

 

终于,他咽下去了,我隐约觉得小熊好像翻了个白眼。

 

 

“不必多礼,不必多礼。”

 

 

龙贵妃不愧是太后训练出来的宫斗达人,遇见小熊这样的对手,照样面不改色,“妹妹刚来,做的不对的地方,以后还烦请皇后多多担待。”

 

小熊看了她一眼,奇怪道,“我又不是你的监护人。为什么要我担待?”

 

 

龙贵妃愣了愣,干笑道,“是,皇后说的是,臣妾一定谨小慎微,不至酿成大祸。”

 

 

然后一甩衣袖,带着浩浩荡荡的队伍走了。

 

小熊赶紧又塞了一大坨肉,我问他,“你觉得龙贵妃如何?”

 

他埋头苦吃,终于舍得分我一个眼神,“长得挺漂亮,就是脑子不太好。”

 

 

谁能想到呢,第一次宫斗,居然以小熊的大获全胜告终。

 

 

 

龙贵妃自然不会这么容易善罢甘休,安分了一些时日,又一次找上门来。

 

这次的手段十分之低级,我起码在上百本话本小说里见过。

 

“皇后,你为什么推我?”

 

 

龙贵妃倒在地上,一脸不可置信指着小熊道,末了还要装作可怜地抹两下眼泪。

 

 

我猜按照接下来的剧本发展,龙贵妃应该快要流产了吧。

 

果不其然,龙贵妃回宫后,肚子不适,喊来太医,发现皇子不保。

 

 

接下来,就该我皇兄登场,一个皇后一个贵妃各执一词,看他要选择相信谁。不是我对皇兄没信心,只是皇帝都很蠢,摆明了的事情,也能被骗。

 

 

“皇上!”

 

我皇兄还没到跟前,龙贵妃已经演上了,脸色苍白,声音倒是中气十足,“是臣妾无能,不能保住咱们的皇儿。”

 

我皇兄脚步一顿,开口问。

 

“咱俩什么时候有过皇儿?”

 

 

“……”

 

 

好吧,龙贵妃算计了所有桥段,居然忘记了最重要的环节。

 

 

小熊坐在旁边看着他俩,就着这出大戏,啃完了一包鸭脖子。

 

 

 

 

第七章

 

但出乎我意料的是,皇兄还是下令将小熊打入冷宫。

 

 

这个剧情真是山路十八弯,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小熊已经收拾好行李准备入住冷宫,走之前,他握着我的手说,永乐,记得常来看我,给我带些好吃的,那些不能放的糕点就别带了,带点易存储的,像什么自嗨锅啦,什么方便面啦…

 

还没等他说完,侍卫已经开始催促,于是我看着他走远的背影,差点哭了。

 

我再也不能去皇后宫里蹭粮也就算了,小熊还要分我的粮,这日子没法儿过了。

 

 

 

比我更难过的是泰乐,他居然拉着我连夜入宫,要我皇兄放小熊出来,我被他拉着在紫禁城的石路上一路拖行。

 

我皇兄看了一眼气势汹汹的泰乐,再看一眼狼狈的我,淡定道,“这么晚来,有何事?”

 

泰乐比我想象的虎,他开门见山,“请求皇兄将皇后从冷宫中放出来。”

 

我皇兄问,“理由?”

 

“理由自然是小熊不可能做害人之事。”

 

我皇兄把毛笔放在手里转了两圈,猛地抬头问,“你怎么知道他叫小熊?”

 

泰乐直挺挺跪下,“皇兄不知,我们年少时略有情谊。”

 

“哦?什么情谊,说来听听。”

 

我赶紧插话道,“他小时候被人抢了哇哈哈,是小熊给他递的擦鼻涕纸。”

 

我皇兄脸色稍微好转,他又问,“你知不知道臣子不得干涉后宫家务事?”

 

泰乐今天十分不对劲,他梗着脖子道,“我只知道,别人说他不好的时候,你从不护着他。”

 

我吓傻了,这是可以说的吗?

 

 

“你知不知道外面都是怎么样说他,说他不会处理后宫事物,只知道吃喝玩乐,仗着一张脸夺得皇帝宠爱。”

 

泰乐越说越勇。

 

皇兄黑着一张脸,“可他确实不会处理后宫事务,也确实爱吃。”

 

而且一张脸,放眼整个汴京城无出其右。

 

我在心里默默补全。

 

 

泰乐摇头,“皇兄,你根本不懂怎么爱他。”

 

“你大胆!”

 

我皇兄气得将镇纸扔出老远,差点砸破泰乐的头。可惜泰乐丝毫不为所动,“皇兄,假如我比你早出生几年,身为大皇子的是我,我一定不等小熊开口。第一个就找小熊求婚,别人说他坏话,我一定要让所有人都闭嘴。”

 

 

他说完那番话,似乎又变得不在乎了,留下一封信让我交给小熊,转身告退。

 

 

第二天,他同传教士一同下了西洋,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

 

我拿着信去冷宫找小熊,小熊那时候正坐在树上不知道看哪里,我抬头问他,“小熊,你在看什么?”

 

他皱着眉说,“这里看不到杏花楼。”

 

我心下一阵茫然,自从他入宫以来,就很少有机会去杏花楼了。

 

 

我终于又想起自己此行目的,把信刻意藏在身后,问他,“小熊,你还记不记得当年在太学院被人抢了哇哈哈,大哭的那个小男孩?”

 

小熊歪头想了一阵,拍手笑道,“是不是付家的小公子,我记得好像叫付子建!”

 

我:………

 

 

我决定还是不要把这封信教给小熊,不然他可能会以为付家小公子还对他恋恋不忘。

 

 

 

平静的日子没过几天,北疆又打起了仗。

 

马哲要随军远行,我同张嘉元一起去送他,马哲没多说话,只是很潇洒地挥手,说了一句,“嘉元,我走啦。”

 

我记得那天的夕阳把他影子拉得很长,张嘉元手里捧着一罐送别酒,马哲没喝,他自己又猛灌了几口。

 

 

我安慰他,“没事的,这次带兵的大将是忠武侯,一定能平安回来。”

 

 

张嘉元盯了我半晌,突然冒出一句,“永乐,你什么时候长大啊?”

 

 

切,张嘉元这小子,自己也不比我大多少,还摆起架子来教训我了。

 

我愤愤不平,跑去找小熊吐槽,小熊又坐在那棵很高很高的树上,我仰着头问他,“你又在看杏花楼吗?”

 

 

他摇头,“我看看北疆在哪里。”

 

我嘲笑他,“这里哪能看见北疆!”

 

他也笑,然后从树上爬下来,问我有没有带方便面。

 

吃吃吃,这人一天到晚只知道吃。

 

 

 

 

 

第八章

 

 

北疆传来军报,马将军在与敌军交战中下落不明,忠武侯赶去支援,中途遭敌军埋伏,已英勇殉国。满朝文武都在惋惜,大家都以为马小将军迟早有一天会同忠武侯一样,成为一代名将,镇守一方,万世流芳,却不想两人落得这般结局。

 

 

小熊倒是想得开,他同我讲他祖父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能够死在疆场,对于一个战士来说,是很荣耀的事情。

 

 

嘉元那小子就没这么想的开,他居然同我说,他要去北疆,去找马哲。

 

我劝他,“你人生地不熟,几万将士都找不到,你又怎么找得到?”

 

他又灌了一口酒,整个人醉醺醺的,满嘴胡话。

 

“他临走时,我要他多同我讲几句,他都不肯,非要装潇洒地挥手说,嘉元,我走啦。”

 

“下辈子,我一定要赶在他前面说这句话,我也要那样潇洒朝他摆摆手说,马哲,我走啦。然后头也不回地走掉。”

 

第二天他清醒了,转头又去忙别的,仿佛忘记了这件事。

 

 

直到某一天晚上,他背着行李来同我告别。

 

就像他说的那样,他背对着我,学马哲挥挥手。

 

 

“永乐,我走啦。”

 

 

 

 

 

 

大明历四百四十八年,春。

 

北疆大败,大明班师回朝。

 

皇兄追封忠武侯为护国公,马哲为骁骑大将军。皇后自然也因为这,顺理成章从冷宫中出来,重新入住中宫。

 

我看着重新喜气洋洋的汴京城,在想边关那些永远也回不来的人。

 

 

 

徐洋这时候已经荣登青云,年纪轻轻官拜宰相。他子承父业,人却越发瘦削。

 

趁着大胜之际,他在朝上提出重审当年左相之案,皇兄答应,命大理寺调取案宗。

 

 

那天,我正从小熊宫里喝了半肚子糖水出来,他穿着官服,从远处走来。

 

我想他如今春风得意,应该不介意同昔日的同学打打招呼,聊聊闲话。

 

“徐相。”我朝他行礼。

 

他也朝我行礼。“永乐公主。”

 

我问他近来可好,他说还不错。

 

我又问婚事可否在考虑,他说家里母上已经相中一家千金。

 

似乎两人该说的都已经说完,再无话可说,他侧身从我身边经过时,我喊住他。

 

“徐洋,你还记得付思超吗?”

 

他脚步一顿,回头问我,“可是安阳侯世子?”

 

我摆摆手,说,“唉,不记得就算啦。”

 

 

付思超就是付思超,怎么会是安阳侯世子,我想不通。

 

 

 

 

左相一案翻供,彻底拉开我皇兄剿杀太后党的序幕。

 

 

陈年旧事悉数清算,当然也包括北疆之战,通敌卖国害死忠武侯一案。

 

 

小熊知道这件事的时候,问我能不能去杏花楼帮他带一壶竹叶青回来。我兴冲冲去了,可惜老板说,今日的还没出窖,要我稍等片刻。我自然乐得清闲,趁着这会功夫,又在杏花楼吃了一顿下午茶,反正都可以记在小熊账上。

 

 

那时候,我不知道,接下来的事情会变成这样。

 

 

等我提着竹叶青回去,皇后宫里一片狼藉,我问他跟谁吵架了,他不说,只是眼眶红红。

 

我只好举着竹叶青哄他,“别不开心啦,你要的竹叶青,我给你带回来了。”

 

他盯着那坛子酒看了许久,突然开口,“永乐,你帮我一个忙好不好?”

 

他很少求我帮忙,既然开口,我自得担下。

 

“你说,只要我永乐办得到。”

 

 

 

他说,他要走,他要离开皇宫,不想和我皇兄一起了。

 

 

我问他为什么,他说他一开始只是看我皇兄可怜,现如今他一点也不可怜,他不想和他一起了。

 

 

我想想,他说的有道理。这皇宫真不是啥人呆的地方。

 

 

于是我们开始谋划如何逃出皇宫。

 

 

想来想去,没有什么好办法,最后小熊心一横说,要不我把假死药兑在竹叶青里喝了吧,然后胡宇桐一看我死了,肯定就要把我拉出宫去埋了。

 

我愣了一下,他是铁了心要走的,他以前从不直呼我皇兄大名。

 

 

 

大明历四百四十九年,夏。

 

皇后薨。

 

 

 

可惜小熊千算万算算漏了一点,我皇兄根本不打算把他送出宫埋了,他要把他放在大殿,一直守着他。

 

 

我急的不行,这要是等药效一过,小熊不得在众人面前表演一出诈尸还魂啊。

 

 

“皇兄。”

 

我在旁边小心翼翼地问,“这…时辰已到,要不…”

 

我话还没说完,我皇兄抬头看我一眼,把我吓一跳,这比躺在里面的小熊还吓人。

 

 

 

“他…有没有说什么?”

 

我皇兄问我,这可难倒我了,小熊喝药之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是,“这药好苦,连带着都不喜欢竹叶青了,等我醒来,要连喝三碗糖水。”

 

但这话,我能告诉我皇兄吗,很明显不能。

 

 

我斟酌着,“额…他说他不喜欢竹叶青了…”

 

我皇兄直直坐在地上,开始和我讲他自己的故事。说什么他少年时期没了母妃,太后一心打压他,在京城到处造谣,害他差点无法继承大统。又讲到小熊是唯一愿意亲近他的人,他也想过要待他一生一世。然后就是我听不懂的朝堂争斗,讲他为了瓦解太后势力,不得不委曲求全将小熊安置在冷宫,又说到忠武侯遭伏,他早已知晓,只是为了大局,不能贸然行动,巴拉巴拉讲了一大堆。

 

 

可我根本没心思听,掐着点算,生怕小熊突然醒过来。

 

 

终于我皇兄讲完了他悲惨的前半生,站起身看了小熊最后一眼,挥挥手说,“去吧。”

 

 

 

呼———幸好没被发现。

 

 

 

 

 

第九章

 

 

后来我问小熊,出了皇宫要去哪里,他说他想去蜀国,尝尝看最正宗的火锅。

 

我依旧在城门外为他送别,嘱咐他别忘了给我寄几包火锅底料。

 

直到许久之后的某一个上元节,我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摘了一人面具,他的眼睛亮亮的像小熊,鼻梁高高像嘉元,嘴巴像我大皇兄,眉毛像泰乐,他生得那样好看,我出神问他,愿不愿做我的驸马,去宫里陪我,就看在我这么可怜的份上。

 

他低头叹气道,“公主,这世上原没有一个人会因为可怜另一个人,去赔上自己一辈子的。”

 

我眼泪突然掉下来。

 

田鸿杰,你这个大骗子!你不是说你从来没爱过我皇兄吗?

 

 

 

我的初恋死于这个上元节的晚上,回宫的路上我抬头看了看天上的月亮,和许多年前中秋那晚一样圆。


我一个人失魂落魄走着, 没留神走到城门边,侍卫问我,这么晚到此处做什么。


我愣愣道。


“等故人归。”



不知道泰乐在西洋有没有找到愿意递给他第二张鼻涕纸的人,不知道嘉元那小子在北疆有没有找到他骂了那么多次的马哲,不知道付思超是不是还会趴在青楼看对面,等一个乖学生。



我趁着深夜的凉风,路过杏花楼,提上一壶竹叶青,杀入我皇兄宫殿,问他愿不愿意陪我喝完这壶酒。


他摇头说不愿意。


我又气得不行,“皇兄,你怎么这样,你看看偌大的皇宫,只有我愿意陪你。”


他看着我说,“永乐,你应该知道,我最爱喝的酒叫竹叶青,我最爱喝的茶也叫竹叶青。”



最爱喝的酒叫竹叶青,最爱喝的茶也叫竹叶青,最爱的人,自然也叫竹叶青。





我皇兄终究还是同那些话本里的帝王一样。


拥万里江山,享无边孤独。*





*选自《一受封疆》



mimilin

运气(完结)

私设,都是同年。


虐文,不喜慎入。


写完发现也不到两万,整合到一起发了。


01


田鸿杰一直觉得自己不算一个运气好的人,天赋不够努力来凑的道理他都懂,可是有些时候,光有努力还不够,他总是欠缺那么一点点运气。


任胤蓬结结巴巴反驳:“谁说的,小熊。”


“运气是守恒的。”


他酒量不行,喝几口就上脸,红通通的像个香喷喷的大苹果,田鸿杰想咬上一口。


“可不是嘛,”张嘉元在旁边接话道,“瞧瞧我,我之前多倒霉!现在怎么着?”


任胤蓬打断他,“现在也不咋地啊!”


他很早以前的重庆口音都消磨得差不多了,跟着张嘉元厮混这些年,也算是半个东北人了。


“...

私设,都是同年。


虐文,不喜慎入。


写完发现也不到两万,整合到一起发了。


01


田鸿杰一直觉得自己不算一个运气好的人,天赋不够努力来凑的道理他都懂,可是有些时候,光有努力还不够,他总是欠缺那么一点点运气。


任胤蓬结结巴巴反驳:“谁说的,小熊。”


“运气是守恒的。”


他酒量不行,喝几口就上脸,红通通的像个香喷喷的大苹果,田鸿杰想咬上一口。


“可不是嘛,”张嘉元在旁边接话道,“瞧瞧我,我之前多倒霉!现在怎么着?”


任胤蓬打断他,“现在也不咋地啊!”


他很早以前的重庆口音都消磨得差不多了,跟着张嘉元厮混这些年,也算是半个东北人了。


“那不说我,就说赵珂。”张嘉元大喇喇指着另一桌的人,“上学的时候,他多叛逆啊,多刺儿啊。”


“再看看他现在呢?”


田鸿杰的目光跟随他的手指,赵珂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他其实不了解,上学的时候,他就不稀得和他们一起玩儿,似乎是嫌弃他们幼稚整天傻乐儿,但当时的田鸿杰也并不明白赵珂是哪里来的这些不符合年龄的忧愁。


可现在的赵珂,明眼人都能看出来,他变了很多。


“你瞅瞅,他以前眼睛里有谁啊,结果现在,还能抽空来一趟咱们的同学聚会。”


田鸿杰收回目光,盯着自己眼前的白酒,闻着味儿就有些头晕。他前十八年的人生,都生长在南国城市里,后来上了大学,才知道北方人是按大杯喝白酒的。


张嘉元的嘴还在旁边嘚吧嘚吧个不停,任胤蓬也不嫌烦,还能时不时插上几句,以前去他们宿舍串门时,田鸿杰就经常被他俩吵得头晕,后来毕业,时隔几年再听到,田鸿杰还有些想念。


“诶,不对啊,你们宿舍怎么就来了你一人,马哲呢?”


张嘉元发散性的思维,终于发散到了他当年的好哥们马哲身上,田鸿杰笑着说,“你都不知道,我怎么会知道。”


说实话,当年214寝室微信群的聊天记录还停留毕业那天,李润祺是最后一个离开宿舍的,他做了一个总结陈词式的告别,“各位,以后山高路远,加州再见。”


接着是马哲回他,“保重兄弟。”


自己是怎么回的,田鸿杰隐隐约约记得是——好,有机会去加州找你。


好官方的一句话,李润祺没有再回,大约是他们彼此心中都明白,这个有机会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漫漫岁月流逝,到最后,有机会也就渐渐变成没机会。


张嘉元掏出手机翻了翻,借着酒劲给马哲发了一个语言,“哥们儿,最近干啥呢,怎么同学聚会都没见你。”


那边倒是出人意料,回复的很快,“最近工作太忙,没时间去北京。”


到这儿,张嘉元才黯然地哦了一声,原来马哲早就已经不在北京。任胤蓬平时憨憨呆呆的,但总能第一时间发现张嘉元情绪的不对劲,他拍拍张嘉元肩膀,小声说,“你问问他现在在哪嘛,今年你休公司年假可以去找他玩啊。”张嘉元低荡的小情绪稍纵即逝,他很快又高兴起来,摆弄着微信去问马哲近况,那个热乎劲,好像毕业就在昨天,马哲依旧住在他隔壁的宿舍里。


“我说怎么没看见你们仨,在这儿角落里猫着呢。”


田鸿杰头顶传来一个声音,他抬头看,发现是哈拉木吉。他不再留长发了,一头干净利落的短发,一身笔挺高级的西装。田鸿杰愣了愣,似乎不敢确定自己是否认错人。


“干嘛?不认识我了??”


哈拉木吉一巴掌拍在田鸿杰背上,拍得他回了神。


“没有没有,只是…”


他话还没说完,哈拉木吉先开口,“只是我变化太大?”他状作无奈,两手一摊,“大家都这么说,我都听厌了。”


田鸿杰笑着站起来,和他平视,“那我就不说了,你现在这样也很帅。”


听他这样说,哈拉木吉似乎很高兴,举着酒杯说什么都要敬田鸿杰一杯酒,张嘉元在后面叫嚷着,“少喝点少喝点,他酒品不咋地!”


哈拉木吉自顾自喝完,潇洒地抽出一个椅子坐下,“我干了,你随意。”


田鸿杰很够意思地一口干,丝毫不顾任胤蓬和张嘉元的抗议。


“对了,好久没见咱们班的超模了,超模最近干啥呢?”


张嘉元好奇宝宝似的问题不停,哈拉木吉耸着肩膀翻了个白眼,“干什么提他俩?”


张嘉元一脸八卦凑近问,“啥事儿啊,发生了啥我不知道的内幕?”


“人家领证结婚了!”


“卧槽!”


哈拉木吉爆出一个大消息,张嘉元震惊得当场爆粗口,“不是吧,他俩来真的啊?”


“不然呢?”


张嘉元张着嘴,用手把下巴抬上去,“我以为是炒cp呢?”


田鸿杰听到这里忍不住想笑,“还炒cp呢?你以为是我们是明星啊?”


张嘉元鄙视地看他,“这你就不懂了,当年他俩的cp可是在咱们学院人气排名第二,没瞧见一有晚会,底下女生都滋哇儿乱叫的。”


“那第一是谁?”


田鸿杰发誓,他问这句话,没有任何意思,只是条件反射,就好比你车子已经一百八十迈,刹不住车是正常现象。


“你和老胡呗,还能是谁。”


当然,这个答案田鸿杰是知道的,可他并不想听到这个答案。


张嘉元的粗神经丝毫没发现有什么不对,忆往昔的情绪反而更加高涨,“你看当年啊,你俩那人气,在学院都找不着女朋友。”


“谁能想到现在老胡都要结婚了啊。”


任胤蓬拿手肘怼张嘉元也没能让他闭嘴,“我当年是真的愤愤不平啊,我长得不帅吗?为啥老胡人气比我高那么多啊?”


田鸿杰歪着头笑看他,“那是当年她们审美不行,我就觉得你现在挺帅的。”


“是吧?”张嘉元有些得意。


“如果不开口讲话,就更帅了。”


张嘉元:……


“小熊,你以前不是这样的!是什么改变了你!”张嘉元戏瘾上身,抹着眼泪要往田鸿杰身上靠,田鸿杰灵活躲开,老神在在道,“生活。”



歌里唱,或许再过上几年,你也有张虚伪的脸。田鸿杰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拥有一张虚伪的脸,他确实知道,时间改变了很多事。


比如赵珂身上的刺没那么多了,甚至变得好像合群了那么一点,比如哈拉木吉不羁的青春也以减掉长发穿上西装作为终结。


再比如,胡宇桐终于要结婚了。



白酒迟来的后劲让田鸿杰这个三杯倒有些架不住,他隐隐约约感觉到有人架着他往前走,边走边叨叨,“我就说他不能喝吧。”


另一个人跟着碎碎念,“这次酒品好像还可以。”


“各位,他喝多了,我们仨先走一步啊。”


喧嚣的声音渐行渐远, 一出门就被北京凛冽的凉风吹醒了三分,田鸿杰挣扎着要自己走,张嘉元索性松手,看他一个人踉踉跄跄,任胤蓬责怪地看他一眼,“他要自己走,你还真让他自己走啊。”


“那不然咋办,他不要我扶他啊。”


田鸿杰一把挣开任胤蓬,趴在街边的花坛里,把这场聚会吐了个干净。


张嘉元愁眉苦脸看着酒鬼,发愁道,“这不会还要我伺候他洗洗睡吧。”


任胤蓬冥思苦想,一拍大腿,“打电话给老胡吧,以往都是他来接。”


张嘉元高兴了,立马赞同,“我看行。”



胡宇桐电话接的很快,不过电话那头声音很嘈杂,张嘉元在街头大着嗓门喊他,“老胡,快来把你老婆接回去,他又喝多了。”


这实在平常,以前搁宿舍里,什么荤段子没讲过,田鸿杰是胡宇桐小娇妻这件事,整个学院都拿来调侃。可现在不一样了,胡宇桐即将有一个真正的妻子。


于是他愣了愣,反应了很久才明白张嘉元口中的人是谁。


他大可以拒绝,但他还是披上大衣,在北京的冬夜绕了大半个城区来接人。


“你可算来了,你再不来,我俩都快冻成冰糕了。”张嘉元抱怨了两句。


“怎么不去屋里等?”


张嘉元指着田鸿杰,“你瞅瞅,抱着树呢,死活不进去。”


胡宇桐走过来喊他,“还好吗?”


田鸿杰侧头看他,瘪着嘴笑,其实还好,他没醉到不省人事,只是今晚有点特殊。


曾经毕业后消失在人海里的人,一窝蜂出现在他眼前,让他不得不产生一种错觉,我还能再任性一次。


他想,他还能再任性一次。





“老胡,你在北京啊,咋不来聚会呢?”


他听见张嘉元问胡宇桐,张嘉元好像总是这样,直肠子一根筋,不会长大,不会变老。


“嗯,公司有事,走不开。”


胡宇桐随口就是一个谎,田鸿杰知道,他今晚去见未来丈母娘了。


“忙到这么晚呐,你们外企就是辛苦。”


张嘉元好像分辨不清成年人世界里的虚伪客套。


可胡宇桐却已有些不耐烦,他半抱着田鸿杰往车上走,“我先送他回去,既然都在北京,以后常联系。”


田鸿杰乖乖跟他上了车,他做过最任性的事,就是方才没有阻拦张嘉元打那一通电话。


上了车,关上车门,胡宇桐问,“好点了吗?”


田鸿杰只能睁开眼,拙劣演技早已穿帮。但他知道,胡宇桐不会直接戳穿,他最要体面。


“还好。”


胡宇桐一边开车一边问同学聚会去了哪些人,绝口不提今晚自己去见了谁。


“看见了赵珂、木吉,”田鸿杰靠在椅背上,“大家变化都挺大的。”


胡宇桐道,“别人看我们,变化也很大。”


“是吗?”田鸿杰从椅背上坐直,眼神清明,毫无醉意,“那你说说,我哪里变了?”


胡宇桐一时语塞,许久才憋出一句,“成熟了。”


田鸿杰没得到想要的答案,只好转了话题,“嘉元没变,对吧?”


胡宇桐无可无不可的嗯了一声,意味不明。田鸿杰继续道,“他现在还和蓬蓬合租一个屋,真让人羡慕。”


胡宇桐接着道,“你要是一个人怕孤单,也可以找个室友。”


“找谁呢?”田鸿杰问。


“小李在加州,马哲不在北京,当年宿舍里,只有我俩在北京。”


还没等胡宇桐开口,田鸿杰自顾自说下去,“不过我再也不想和你当室友了。”


胡宇桐问:“为什么?”


田鸿杰闭着眼睛笑,“你知道我和小李当年,都是在背地里喊你暴君。”


胡宇桐脸上终于浮出一点笑色,“原来还有这回事。”


“当然啊,住进宿舍第一天,就给我们几个列了个表,周一谁打扫卫生,周二谁负责,完全是个独裁者。”


“那咱们宿舍不是后来每次都被评为模范宿舍吗?”


“还有你那个护肤品,堆在厕所,霸占了我和小李的多少空间?”


胡宇桐眼角含笑,“怎么?马哲没有空间吗?”


“他哪有护肤品,糙老爷们一个。”


田鸿杰猝不及防撇头,正巧看见胡宇桐带笑的眼睛,晃了晃神,才慢慢悠说,“老胡,你真的老了。”


“眼角开始有细纹了,你的护肤品看来没什么用啊。”


胡宇桐没看他,眼睛直视前方,“是啊,我不再是二十岁了。”



当然,时间在流逝,人在渐渐长大,不会再用二十岁时的护肤品,不会再不顾别人做一个独裁者,也不会再爱二十岁时喜欢过的人。


02

 

胡宇桐等红灯的时候,手机响了。

 

打开蓝牙,电话那头是他的未婚妻。

 

“怎么还没回来呀?”

 

胡宇桐声音温柔,“快了,大概十点半到家。”

 

 

田鸿杰默默把头撇向窗外,胡宇桐实在是个很细心的人,他知道打电话代表那头的人在等他,那么他一定会准确告诉那个人他的归期。

 

现在是这样,以前也是这样。

 

“嗯,婚纱你定吧。”

 

胡宇桐的对话还在继续。

 

“我都可以。”

 

田鸿杰的手紧紧捏着门把手,他之前说什么来着,他运气一直就不太好。订婚纱的事情,什么时候不能聊呢,偏偏就要挑他在他身边的时候聊。

 

“胡宇桐。”

 

他终于忍不住开口。

 

胡宇桐看向他,蓝牙还没关。

 

“看着点路。”

 

“好。”

 

 

胡宇桐没再接话,但他同电话那头开始告别,“我在开车呢,回家再说。”

 

车子又来到下一个红绿灯,依旧是红灯, 田鸿杰开口笑说,“好像今晚遇到的都是红灯。”

 

“嗯?”

 

胡宇桐有些不明所以。

 

“我运气怎么这么不好啊。”田鸿杰小声抱怨。

 

胡宇桐失笑,“你怎么知道不是我的运气太差。”

 

这条路,他俩一同上路,一路红灯,却很难说清,是因为谁的运气差。

 

田鸿杰看他一眼,没有说话。

 

车子平稳开到田鸿杰新租的公寓楼下,胡宇桐不忘嘱咐他,洗个热水澡,喝点醒酒药。田鸿杰乖乖点头,目送他开着车子驶远。

 

 

 

这天晚上,田鸿杰做了一个很长的梦。

 

还是那栋吵吵嚷嚷的男生宿舍楼,他趿拉一双人字拖,抱着从张嘉元宿舍抢来的半边西瓜,喊胡宇桐给他开门。

 

“老胡,开门!”

 

胡宇桐刚打赢一场游戏,春风得意,“怎么,又去别人宿舍搜刮*民*脂?”

 

田鸿杰不乐意把西瓜往身后一藏,“我好心好意带一半给你,你还这么说我?!”

 

胡宇桐侧开身子,让他进去,“我说错了,抢张嘉元的东西是劫*富济*贫。”

 

田鸿杰这才高兴起来。

 

梦境很混乱,突然又转到他晚上去上卫生间,在走廊尽头,看见模模糊糊两个人影,他迷糊着走近一看,却发现是杨英格和李睿洋躲在阴暗处接吻。

 

一瞬间的惊吓让田鸿杰迅速从梦中苏醒,他躺在床上大口喘气,好像是海滩上一条溺水的鱼,想要求救,却发不出声音。

 

是吧,他早已有觉悟。

 

求助无门是他的归途。

 

 

 

 

后来,张嘉元又打电话约他出来玩过几次,田鸿杰没拒绝。任胤蓬偶尔不忙的时候,也会一起。

 

“老胡呢?”

 

“什么时候把他也叫出来一起玩?”

 

张嘉元天生爱热闹,任胤蓬拦他,“不好吧,人家忙着结婚的事情。”

 

张嘉元不解道,“这才几月啊。小熊不是说他五月才结婚吗?这年还没过,他准备啥啊他?”

 

田鸿杰知道胡宇桐最近很忙,可听到张嘉元这样说,他也忍不住想,能有多忙呢,怎么样抽出一下午时间,老同学聚一聚还是可以的吧。

 

张嘉元怂恿着他打电话,意料之中的,胡宇桐说他很忙,改天再约。

 

田鸿杰耸着肩膀说,“看吧,就说我运气很差的,换你打,他说不定就来了。”

 

张嘉元哈哈大笑,“拉倒吧,你打他都不来,我打他连电话都不接。”

 

“你俩啥关系啊,我还不知道。”

 

田鸿杰笑着追问,“我俩什么关系?”


可问完又黯然,不过是为了心头那点不为人知的念想。

 

张嘉元一脸不怀好意,“霸道总裁与他的小娇妻呗。”

 

“全学院都知道。”

 

任胤蓬冷不丁在后边加一句。

 

田鸿杰又浮出点笑意道,“蓬蓬,我只在一件事情上运气好过,你知道是什么吗?”

 

任胤蓬好奇道,“什么?”

 

“就是开学那天,我和你换了宿舍。”

 

 

 

聚餐结束已经是晚上八点,胡宇桐打电话问他现在过来迟不迟,张嘉元本来都决定和任胤蓬散步消食回家,一听这个电话,打算留下再续一摊儿。

 

“大忙人可算来了。”

 

胡宇桐赶来的时候,一身长大衣带来了整个北京冬天的寒气,他一脸歉意,“不好意思,最近有点忙。”

 

张嘉元满不在乎,“没事儿,老同学还说这个。”

 

胡宇桐问,“还想吃点什么,今天我请客。”

 

张嘉元和任胤蓬一听就开始欢呼,叫嚣着要狮子大开口,田鸿杰不忘提醒他俩刚才已经吃完一顿大餐。

 

“我俩这算啥,你没见识过当年马哲的饭量啊?”

 

胡宇桐自然地接道,“他现在可不愁吃了。”

 

“为啥?”

 

“他开了个小饭馆。”胡宇桐似乎没有吃饭,匆匆赶来,这会儿他带上手套剥了一个小龙虾塞进嘴里。

 

田鸿杰奇异似地瞧他,仿佛今天才认识这个人。他不知道胡宇桐居然和以前的室友联系挺频繁,连近况都了解得一清二楚。他以为胡宇桐和他一样,时间都停留在毕业那天。

 

不过想想也对,214从来不是只属于他和胡宇桐两个人。

 

 

“我今天遇到了一个老同学。”

 

胡宇桐不急不缓开口。

 

张嘉元同他形成强烈反差,急吼吼问,“谁啊谁啊?”

 

“小鞠。记得吗?咱们班年纪最小、个子最高的那个。”

 

张嘉元大手一挥,“当然了,马拉松第一那个嘛,能跑死一头牛。”

 

田鸿杰隐隐约约对他有些印象,挺桀骜不驯的一小孩,那时候和赵珂关系最好,他俩一起“孤立“”全班同学。

 

“他怎么了?”

 

“没事,就是看他今天一本正经穿着西装和我们公司谈判,想到以前,觉得挺好玩。”

 

胡宇桐这个人讲话很有意思,你很难从他的话里发掘出他的真实情绪,比如这一句,鞠翼铭同他们公司谈判,谈的是好是坏,你无从得知,他觉得鞠翼铭好玩,是真心觉得好玩,还是认为所谓同学情分在商场上薄弱得好笑,你也无从得知。

 

你只能知道,他想告诉你的。

 

田鸿杰每当这时候,偏不想趁他心意,要打破砂锅问到底,“怎么好玩呢?”

 

“他人很有意思。”

 

你看看,就是这样,兜兜转转循环往复说一些别人听不懂的话。

 

张嘉元很好,他从不去思考他不明白的东西,他只问他关心的,“那小子和我,现在谁更帅?”

 

胡宇桐逗他,像哄小孩子,“不一样的帅法。”

 

田鸿杰坐在餐厅里,想到昨晚那个梦,梦里的老胡不这样说话,他会说抢张嘉元的东西是劫富济贫啊。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胡宇桐变成现在这样的,田鸿杰不得而知。

 

但他不会问。

 

从前的田鸿杰肯定会,现在不会。

 

 

 

吃完饭,已经是快十点,张嘉元表示走回家太晚,所以要和任胤蓬打出租回去,胡宇桐如今这么周到,怎么会不送他们。正巧吃饭的地方离田鸿杰的公寓很近,他挥挥手,表示自己走回去就行。确实不远,他走个二十分钟就到家,最重要的是张嘉元和任胤蓬的公寓同他的完全是反方向,实在没有必要让胡宇桐绕着北京城转圈圈。

 

走到一半,公司新来的女同事给他发微信,问他周末要不要一起去看电影。

 

田鸿杰想了想回——好啊,想看什么?

 

那边回——我知道有个小影院,专门放映老港片。

 

田鸿杰这时候还有什么不明白的,这是奔着他有备而来的。早些年刚读大学时,田鸿杰也有那么一阵儿人气挺高,学姐们都喜欢他这样长得乖乖仔的小学弟。可惜后来被老胡捆绑,渐渐的,学院内部都很少有女生知难而上了。

 

他回——好,周六晚上吧,我请你吃饭。

 

回完微信,他把手机揣进兜里,抬头看了看月亮,又把手机掏出来,给胡宇桐发了一条——到家和我说一声。

 

那边没有回,估计正在开车。

 

女同事的微信先来——好的,那就这样定咯!

 

田鸿杰正准备把手机再次装进口袋里,万年无人讲话的214寝室微信群跳出来一个消息。

 

李润祺:诸位,我回国啦!

 

马哲似乎全天挂在网上,立马秒回:恭喜!

 

田鸿杰想了会儿,也打上一行字:想在哪发展?回北京吗?

 

李润祺回道:还没想好,但是兄弟们准备好给我接风吧!

 

马哲:那你先来天津。

 

李润祺:???你现在在天津?

 

之后就是他俩的互道现状,没什么营养的内容,可田鸿杰还是边走边看边笑。

 

似乎这个沉寂了几年的群重新活跃起来,他那一去永不回头的大学生涯就还没走远。

 

 

突然胡宇桐插了一句:什么时候?需要我接机吗?

 

田鸿杰愣了愣,刚才他发给胡宇桐的微信,他还没有回。

 

李润祺回道:不用了!我和我男朋友一起回国的!

 

李润祺这个人,外表看着温温柔柔,实际是个主意很正的人,坚韧和强大都被他温柔的壳子包裹得很好,所以这些年也没在他身上看见磋磨的痕迹。

 

可这话,实在是石破天惊。

 

吓得直男马哲话都说不会:男…朋友?男性朋友?

 

李润祺很坦荡:是男朋友,没打掉字。

 

这次马哲没有秒回,估计直男的世界里需要时间去消化这一切。

 

田鸿杰对话框里的字打了删,删了打,胡宇桐赶在他前面先回复了李润祺:好,那我就不去接机了,到北京给我打电话。

 

他自然得仿佛李润祺找个男朋友是天经地义,甚至连惊讶的过程也省略。

 

田鸿杰又将自己的对话框记录删掉,他顺着胡宇桐的话讲:别忘了喊上我,好久没见了小李!

 

李润祺:没问题!

 

田鸿杰看着屏幕发呆,过了好一会儿,他和胡宇桐的对话框终于亮起一个红点。

 

胡宇桐:我到家了。

 

田鸿杰突然蹲下*身子,整个人缩起来。

 

早知道胡宇桐并不在意这件事,那大三那年,他为了骗他交了一个女朋友,又算怎么回事呢?

 

他知道,他一向运气不好。

 

 

03

 

田鸿杰记得那个女生叫喻嘉,很特别,他第一次在校外社团活动见到她时,就记住了这个名字。

 

喻嘉。瑜伽。

 

他觉得挺有意思。

 

那天晚上,他回宿舍还和老胡念叨了好几次这个名字,抱怨自己的名字平平无奇。

 

老胡当时很不以为然,“我觉得很普通啊,没有我的名字有内涵。”

 

田鸿杰兴致勃勃问,“胡宇桐有什么内涵啊?”

 

“宇桐,是宇宙洪荒里的一棵梧桐,天地混沌时就在那里,千秋万载,亘古不变。”

 

田鸿杰笑着打趣,“宇宙洪荒,是田鸿杰的鸿吗?”

 

老胡当时怎么回答的,田鸿杰反而记不清,但是现在他知道了,当然不是田鸿杰的鸿,自然也不存在什么千秋万载,亘古不变。

 

 

 

 

 

小李回国的航班在十二月的某一天,田鸿杰没去注意,被喊出门一起聚餐时,看着满街的彩灯,他才知道是圣诞。每当这个时候,他就格外怀念南国的冬天,温暖潮湿,没有北京这样冷刀刮骨的痛,就混混沌沌过去一个冬天。

 

推开餐厅的门,一阵铃铛响,圣诞老人的祝福随着回荡耳边。田鸿杰把身上大衣的口子解开,在餐厅里张望了半天,才在角落里看见小李那头半长不长的黑发。

 

“嗨!小熊!”

 

他看到田鸿杰的第一眼,就手舞足蹈起来,人群里,田鸿杰很难不发现他。

 

“我是不是来晚了?”田鸿杰拉开椅子落座。

 

李润祺热情地给他倒一杯热茶,“没有没有,是我们来早了,害怕北京堵车。”

 

他讲到我们,之前被田鸿杰忽略的第三人终于出声,“你好,我是小李的男朋友。”

 

田鸿杰笑着同他握手。

 

这是一个带着眼睛,很斯文的男人。你见他第一眼,就会知道他不抽烟不喝酒,是个十足的好人,好似亦舒笔下的那些“家明”。

 

“黄唯铭。”

“田鸿杰。”

 

田鸿杰暗暗反省着,假如,他是说假如,假如当年,他没有自作聪明在老胡面前隐藏性向,而是像小李这样大大方方承认,是不是他和胡宇桐会有另外一个故事。

 

但很快他打断自己的假想,无论怎么样,老胡都会结婚。他爱一个男人或者爱一个女人,对于胡宇桐又有什么分别呢?

 

李润祺隔着桌子伸出手在他眼前挥了挥,“小熊?”

 

“嗯?”田鸿杰被迫回神。

 

“我刚才问你,老胡怎么还没到呢?”

 

田鸿杰苦笑道,“怎么都问我,我也不是他肚子里的蛔虫。”

 

李润祺故作夸张道,“居然不是吗?我才知道!”

 

田鸿杰笑着要越过桌子去打他,李润祺直往黄唯铭身后躲,“快保护我!”

 

可惜黄唯铭完全辜负田鸿杰给他下的好人定义,毫不留情将他推到田鸿杰身边,“打吧,我不心疼。”很快局面就从田鸿杰追着李润祺打转变为黄唯铭李润祺互殴。

 

田鸿杰看他俩老大人了还像小学生一样打闹,笑得眼泪都下来,他伸手往眼角边一抹,人却是一愣。

 

这些年,他连眼泪都很少见到了,还年轻的时候,遇到难过开心的时刻,总是要用眼泪来表达,似乎找不出更有力的证明了。后来渐渐发现,开心的时刻越来越少,以前觉得难过的事现在看根本不算事,如今觉得难过的事情,却是无论如何也掉不出眼泪了。

 

闹着闹着,李润祺的手机响了,是胡宇桐打来的电话。

 

 

“喂老胡,你怎么还没到?”

“啊?严不严重?”

“需要我们帮忙吗?”

“好的好的,那改天再聚。”

 

 

田鸿杰没抬头,低着脸猛灌茶,他听一半的对话也知道,胡宇桐今天不来了。

 

紧接着小李一脸遗憾宣布,“老胡说他今天不来了,他未婚妻从楼梯上摔下来了。”

 

田鸿杰拿着茶杯的手一顿,“严重吗?”

 

“还好,他说就是轻微骨折。”

 

田鸿杰很难说清自己对于这个女人的感受,有那么一点嫉妒,嫉妒她是胡宇桐此生认定的女人,有那么一点替老胡不值,总觉得他可以找到更好的,但更多的是羡慕。

 

羡慕她可以光明正大牵着胡宇桐的手,走过长长红毯,羡慕她可以随时随地对着胡宇桐提非礼的要求,即使大胆任性,羡慕她可以从此以后陪着胡宇桐度过漫长人生,直到皑皑白头。

 

所有的这一切,都是他想要却得不到。

 

“欸,你见过她吗?”李润祺一脸八卦凑过来。

 

“谁?”田鸿杰装傻。

 

“老胡的未婚妻啊!”

 

小李不给人丝毫逃避的机会。

 

“见过。”田鸿杰避无可避。

 

“怎么样怎么样?”

 

“还不错,很温柔。”

 

李润祺显然对这个敷衍的答案不满意,“长什么样子?说清楚点啊!”

 

田鸿杰被逼无奈,仔细回忆,“眼睛圆圆的,眉毛细细长长,嘴巴很小。”

 

小李经过一番推理,“你这说的是赵丽颖啊你!”

 

田鸿杰嘴角硬扯出两个弧度,“即使是赵丽颖,老胡也是配得上的。”小李刚要取笑他是个胡宇桐头号脑残粉,就见田鸿杰笑得比哭还难看。

 

“怎么了小熊?”

 

田鸿杰摇头,“没事,我只是觉得,我运气好差啊。”

 

 

 

田鸿杰的运气差从大学就有迹可循。具体表现为,公选课的开卷考试,大家明明都没复习,靠着考场上翻资料过关,可他带的参考资料就能准确避开所有考点。还有那些专业课不会的选择题,四选一,百分之二十五的好运从没降临在他的头上过。

 

当然还有那一次,胡宇桐问他。

 

“小熊,你喜欢男人吗?”

 

二选一。

 

他都选错。

 

 

 

小李见他神色不对,赶着黄唯铭先回了酒店,又陪着他逛了一圈北京大马路,最后在一个搭着棚子的烧烤小摊儿坐下来。

 

“加州好吗?”田鸿杰问。

 

小李瘪了瘪嘴,“阳光很好。”

 

意思是其他的不怎么样。

 

田鸿杰点了一瓶江小白,他以前很少喝这种酒,上了大学来了北京,被老胡他们带着喝才学会。

 

“我想家了。”他说。

 

“我家里的阳光也很好。”

 

田鸿杰一口灌得太急,红了眼眶,“北京的冬天好干好冷。”

 

“房间也好大,我一个人。”

 

小李惊讶他一瞬间的情绪失控,却又觉得一切皆在意料之中。他拖着凳子靠近田鸿杰,两个人像大学时睡在上铺那样,头挨着头讲话。

 

“加州也一样,阳光很好,但不是我的家,所以我回来了。”

 

田鸿杰抬头,眼泪终究没有掉下来,“我想214了。”

 

“你知道吗,我最近整晚做梦,梦到我们还在上大学,住在一个宿舍里,打开门,走到隔壁,就是嘉元和蓬蓬,走廊那头是木吉和超模。还有老杀,超超,徐洋好多好多人…”

 

他前言不搭后语,嘴里碎碎念着,“你还不知道吧,超模他俩真的结婚了。”

 

“前段时间同学聚会,木吉和我说的。真好,对吧,我看到你现在也觉得挺好的。”

 

“真好…真好…”

 

他将头埋在李润祺肩膀上,“总还是有人获得幸福了。”

 

李润祺没再接下去,任由他喝醉,任由他讲话,他只是轻轻拍着他的肩膀,如同童年时妈妈哄孩子。

 

“小熊,没事。你也会找到幸福的。”

 

田鸿杰听到这句,却像疯了一样从他手臂中挣脱出来,“不会的…”

 

“不会的…”

 

他嘴里喃喃着,只有老天爷知道他错过了什么。

 

“你不知道…”

 

李润祺叹着气,把他的头又按回自己肩膀,“傻子,我怎么不知道?”

 

“一起住了四年,你当我是瞎子吗?”

 

田鸿杰这回不挣扎了,他终于认命地闭上眼,“老胡要结婚了。”

 

李润祺拍着他的背,轻轻说,“我知道。”

 

“但是小熊,你肯定不知道,我当年也喜欢过一个男人。”


“我以为我这辈子就只会遇到这一个,回首前瞻,再也不会有第二个。”


“但你看看现在,我有了唯铭。相信我,没有什么是过不去的,咬牙忍一忍, 挨过去,下一次就能遇到和你相爱的人了。”


田鸿杰没有哭,他只是眼眶发红,像只兔子,“我等他结完婚好不好?”


等他真的结完婚,他才能死心。


李润祺摇头没再说话。


其实他明白,心是不会死的。


04

上次因为胡宇桐缺席,聚会不够圆满,这周五晚上他为了弥补,特意在五星级酒店订了一桌饭,重新给李润祺洗尘。


小李笑道,“我这尘在身上可够久的啊!都快一个星期了!”


胡宇桐满上一杯酒,算作道歉,小李赶忙摆手,“开开玩笑,别当真啊!”


“对了,还没来得及问,嫂子情况还好吗?”


胡宇桐点头,“还可以,要修养一个月。”


李润祺感叹,“这可够久,不耽误婚礼进程吧。”


田鸿杰坐在一旁,筷子一点一点的,脸上没有表情,他只听到胡宇桐说,“是啊,估计要往后延一个月。”


于是他抬头,正对上胡宇桐的眼睛。


你看看这个人,多么不怀好意,田鸿杰怀疑他是知道自己和小李的约定,特意来扎他的心。看过死刑犯执行死刑前吗,多一天都是折磨。


胡宇桐何其残忍,还要多折磨他一个月。


这顿饭大概只有田鸿杰一个人食不知味,席间,小李打开摄像头和马哲视频通话,他都兴致缺缺。


直男这回倒是很敏感,直戳田鸿杰肺管子。


“小熊怎么看起来不高兴啊?是不是因为老胡要结婚啊哈哈哈?”


所有人都安静下来,似乎在等男主角澄清这句调侃只是个笑话,乖乖仔的田鸿杰当然会这样做,就连小李也毫不怀疑。


可他偏偏要说:“对啊,老胡结婚,我很伤心。”


李润祺愣了一秒,开始飞快找补,“哈哈哈哈哈小熊现在有点幽默啊,你这话要让嫂子听到了,肯定会吃醋。”


田鸿杰配合地扬扬嘴角,“不会的,她知道我俩好兄弟嘛。”


胡宇桐是什么反应,田鸿杰无暇顾及了,他只是感到悲伤,这样的场面,接下来还有很多个。作为胡宇桐的大学室友兼好兄弟,他会在婚礼现场被很多认识或者不认识的人拿来作为工具人调侃,变成这对新婚夫妇的感情润滑剂。


离席时,小李和黄唯铭回酒店,胡宇桐开着车子从地下车库里出来,田鸿杰站在路边上车。


“你在难过?”胡宇桐问。


田鸿杰哑然,良久之后也只憋出一句,“有点吧。”


“为什么?”


“好兄弟结婚,我难过需要理由吗?”田鸿杰反将一军。


“看到你们都成双成对的,只有我孤家寡人一个。”


田鸿杰装作轻松地伸了一个懒腰,“不过好在,我也不是没人要啦。”


“最近有人追?”


“嗯哼。”田鸿杰小小的嘚瑟,连他自己都没发现,这点暗藏的撒娇。


胡宇桐又问,“是什么样的姑娘?”


田鸿杰再次语塞。


新来的女同事,他没放几份心思在她身上,只记得她喜欢穿一身鲜艳的长裙,常在他的桌前晃荡。


“很漂亮。”他只能敷衍。


胡宇桐笑了,“是,你一向只喜欢漂亮的姑娘。”


田鸿杰愣住,他至今只谈过一个女朋友,就是那个瑜伽姑娘,能记住也不过是因为她名字有意思。如今回忆起来,面目倒是模糊的。


他只好反问,“哪个男人不喜欢漂亮的姑娘?”


胡宇桐摇头,“我不这么认为。”


“老胡,你变了。”田鸿杰谴责他,“以前宿舍夜谈,是谁说最喜欢高挑身材好的美女?”


胡宇桐握着方向盘的手紧了又松,松了又紧,才开口说,“那是因为我以前没爱过人。”


田鸿杰的心陡然往下沉,是了,那天小李问他,胡宇桐的未婚妻长什么样子,他没好意思说的话是长相普通,身材平凡,勉强能够算得上可爱。


他曾经百思不得其解,如今终于有了答案。


爱就是没有理由。


“恭喜你。”田鸿杰艰难开口,他花了大力气才保证自己说话的声音没有颤抖。


胡宇桐没接下句,大约是看出他的狼狈,有时候他真的很感谢胡宇桐的体面。小李说同寝室四年,你是不是当我瞎,小李能发现的事情,胡宇桐应该也能吧。但他没戳穿。


这很好,很好。


田鸿杰劝自己,应该知足。胡宇桐还愿意和他做一生一世的好朋友,分享他的副驾伴他左右,他不该再贪图更多。


“在前面放我下来就好。”田鸿杰说。


胡宇桐撇过头来,“我不赶时间。”


田鸿杰祈求地看向他,“我想自己走走。”


“好吧,”胡宇桐终于高抬贵手,放他一马,“那你别逛太晚,早点回家。”


田鸿杰笔直站在路边,等胡宇桐和车子一同融入车流,直到消失不见。


他开始狂奔起来,可成年人的皮鞋和大衣统统限制他的发挥,他想念起大学同班的小鞠,那一年的校运会,他和他同时报了一千五百米。风声人声呼吸声交错在耳边,鞠翼铭在他右手的跑道仅差一个人身。胡宇桐就在不远处的终点等他,拿着一瓶矿泉水还有一条湿毛巾。那场比赛他格外努力,要拼劲全力去拿一个第一。


不知道那时候的鞠翼铭,又是为了谁,拼命奔跑?


大口大口的寒气被吸进肺里,多年不运动的后果促使田鸿杰不得不减缓速度,慢慢地,他停下来,双手撑在膝盖。


他不想跑了,因为这一次的终点没有胡宇桐。


所有事情都有迹可循,那一场比赛田鸿杰没有拿到冠军,他又一次失之交臂。胡宇桐安慰他,没事,明年再战。可他知道,他赢不了鞠翼铭。


那小子天生一匹野马,驯不服,养不乖。


他这种家养乖乖仔怎么赢得了呢。


田鸿杰苦笑着想,看吧,就说他运气差。





周六的下午,女同事的微信吵醒了田鸿杰。他顶着两个黑眼圈起床刷牙,才记起上星期和人的邀约。


他整夜失眠,直到早上才迷迷糊糊睡着。


这不是个好预兆,他心里明白。


洗漱收拾一下,时间就到了五点,田鸿杰看着镜子里遮瑕都遮不住的黑眼圈,忍不住想,女同事可能看一眼这样憔悴的自己,就会放弃念头了,好像也不错,自己还是不要耽误人家姑娘。


浑浑噩噩走到市中心,女同事打来电话问他位置。田鸿杰才想起自己压根忘了订餐厅,只好带着人家找了一个他从没吃过的湘菜馆。


“你喜欢吃辣啊?”


女同事问他,“吃辣的广州人倒是很少见。”


田鸿杰摇头,他来北京之前不吃辣,第一次吃火锅是214寝室聚餐。他悲哀发现,他能记起来的每一个第一次,都有关于胡宇桐。



小剧院里放的电影的确是部老港片,比田鸿杰本人的年纪还要老一点。


妖娆的蛇妖拖着两条软绵绵的腿学人类走路,端得是摇曳生姿,田鸿杰以前看过,不解其中意,以至于很后来听到麦浚龙歌里唱“个个也探问爱恋不老的秘方,唯独壮烈离座可百世流芳”,他才终于懂了一点。


“你之前看过吗?”女同事问。


田鸿杰老老实实承认,“看过。”


“啊?”女同事面带遗憾,“那你再看一遍岂不是很无聊?”


田鸿杰笑道,“没事,常看常新。”


的确是常看常新,第一次看时,他还不曾爱过谁,电影里的桥段都是一知半解。如今再看许仙死的那一段,他就晓得歌里为什么要唱唯独壮烈离座可百世流芳。假若他死了,后来的背叛、懦弱都不再,他停留在白素贞最爱他的那一刻,这爱自然可百世流芳。


李碧华写,人一死,地位忽而得到提升。


田鸿杰漫无边际地想,假如他死了,胡宇桐会如何呢?是若无其事继续结婚生子,过他安安稳稳的下辈子,又或者他也会在胡宇桐心里地位陡然得到提升?


他甚至恶毒地想,等他死了以后,胡宇桐才发现有一个人这样爱他,会不会追悔莫及?


“你怎么了?”


女同事轻声唤回田鸿杰的遐思。


田鸿杰伸手抹了一把脸,“没什么,可能昨晚没睡好,精神不佳。”


女同事了然地笑笑,指了指他眼下遮不住的黑眼圈,“有心事?”


小剧院里人不多,多数是小情侣三三两两靠在一起,边看电影边小声讲话。隐藏在黑暗里,田鸿杰觉得自己那些无法排解的烦忧也并没有那么难开口。


“我爱的人要结婚了。”


“啊…”女同事发出小声感叹。


“真的不是找个借口来拒绝我?”


田鸿杰举双手讨饶,“那我的演技可非比寻常。”


女同事这次面朝荧幕,没再看他,大屏幕的冷光打在她脸上。


“她爱你吗?”

“我不知道。”

“去问啊!”


田鸿杰第一次记住她的脸,很衬今天这条艳色长裙。


他苦笑。


这场对话没法儿进行下去,他和她是截然不同的人。




约会回来的周末晚上,田鸿杰躺在床上刷朋友圈,第一条就是今晚的女同事,内容是苍天啊!为什么帅哥都有喜欢的人!


田鸿杰憋着笑意给她点了一个赞。


接着是木吉的最新自拍照,没刮胡子,隐约有点大学时的艺术家内味儿。

张嘉元在底下回:艺术家啊!


田鸿杰笑了笑,又点了一个赞。


再往下滑,就是胡宇桐。没有文字,只有一个配图,田鸿杰没点进去,一眼就能看到发的是两枚戒指,还操蛋地配了一个bling bling的滤镜。


田鸿杰飞快退出软件,把手臂搭在眼睛上,装作没有看见。


这天晚上,田鸿杰又做梦。


这一次场景不再是那个熟悉的宿舍楼,他梦见自己变成一条大鱼,能潜海底,能飞高山,上天入地,无所不能。多么荒诞,他在梦里飞了高山五千海拔,潜了海底两万公里。


他知道自己在寻找某样东西,但很可惜,即使上天入地也遍寻不到。


05


大学时代的日子,不靠日历来记,而是把一个一个事件作为记忆点,比如田鸿杰提起来只会说,张旸和小智竞选班长失败之后,鞠翼铭和赵珂打架那次,张嘉元喝醉把马哲当成他妈抱着哭了一宿,还有他被胡宇桐开水烫伤脚的那一天。


很多故事开头,都是在夏天。


2012年的夏天,田鸿杰告别他生活了十八年的南方城市,第一次来到首都皇城脚下。田鸿杰已经回忆不起兵荒马乱的开学典礼,只记得那天下午,他洗完澡,抹了一身他老妈准备的花露水,走过食堂,去宿舍楼南边打开水。南方人哪见过这种开水从水管里流出来的场面啊,水龙头一开,他吓得退了五步远。


胡宇桐那天嘴里叼着一根棒棒糖,一手拎了打好的开水瓶,另一只手用手机发着语音,“我不去,他们搞的什么东西啊,那玩意儿能叫音乐吗?”


灾难就这么发生了,田鸿杰的突然后退,胡宇桐的一心两用,一同成为共犯,开水瓶的热水溅到田鸿杰穿着短裤的小腿上。后面又是一阵兵荒马乱,胡宇桐不知道问谁借的自行车,拉着他就往校医院跑,庆幸后来医生说只是轻度烫伤。


就是这样,老胡说,要不你换到我们宿舍吧,方便我照顾人。


一换就是四年。







“最近睡眠怎么样?”

“不太好。经常做梦。”

“什么梦?噩梦?”

“也不是。”

“失眠情况频繁吗?”

“偶尔,不算多。”



田鸿杰面前穿白大褂的医生飞快地记录自己的情况,最后抬头劝他,“失眠多梦常由精神紧张,思虑过度,苦恼忧虑,心事重重等引起。我看你年纪轻轻,万事想开点好。”


田鸿杰乖乖点头,医生给开了一点药喊他去取,末了,添上一句,“如果喝完还没有效果,可以考虑要不去看看心理医生。”


“好的,我明白。”


出了医院大门,张嘉元的电话打过来,问田鸿杰今晚去不去看胡宇桐求婚。


田鸿杰愣了愣,“他今晚求婚?”


张嘉元兴致高涨,“是啊,他说人多凑个气氛,问我去不去,我一想索性我也没事啊,还能去蹭吃蹭喝。”


看来那天发在朋友圈的戒指,就是为这场仪式准备好的了。


“你去不去啊?”


田鸿杰不想去,尤其这场仪式的主人公看起来也并不打算邀请他去。


“去啊。”


但是必须得去。


见过死刑审判现场,被告不到庭的吗?


田鸿杰挑了一身最正式的西装,他由于工作原因极少穿西服,就这件还是大四毕业时为了工作面试,胡宇桐陪他在王府井买的。


很讽刺吧,穿着胡宇桐给他挑的西装去为他求婚仪式热场。可是田鸿杰早有打算,胡宇桐肯定不记得这件衣服,那他穿去又能讽刺到谁呢,不过是讽刺自己,非要挤进别人的爱情故事里,固执地做一个跳梁小丑。


张嘉元早早到了酒店,他穿得很休闲,宽松大卫衣下面套了一条牛仔裤,乍一眼看起来,还是当年那个快乐男大学生。


“小熊这里!”


田鸿杰环顾四周,没发现胡宇桐的身影,张嘉元似乎已料到他在找谁,赶忙开口,“老胡去跟酒店商量等会的流程了。”


田鸿杰点头,没接下句,自顾自换了个话题,“蓬蓬没来吗?”


“哦,他说他还有点事,等会就到。”


田鸿杰愣愣站在一边,他怀着被判死刑的心理来这里,实在忘了正常朋友在这种场合应该做什么事。


“别站着发呆了啊,来,帮忙吹气球。”


张嘉元招呼他,“小熊,给你。”


田鸿杰哭笑不得,还没等他酝酿好气息,就见胡宇桐从那头走过来。


他今天很帅。


这是田鸿杰的第一感受。


一个死刑犯夸自己的刽子手帅,多半是真心实意的。


“嘉元儿,”他抬手喊张嘉元的名字,却在说到一半时,瞥见站在张嘉元身边的田鸿杰,胡宇桐愣了两秒,田鸿杰猜测他可能在奇怪怎么有人不请自来。


“欸,啥事儿?”张嘉元回他。


胡宇桐很快收敛表情,“你帮我去后厨那里问问甜品做好了吗?”


张嘉元像只快乐的鸵鸟,飞快地跑往后厨。


田鸿杰不等胡宇桐开口,先发制人,“怎么不喊我来啊?要不是嘉元跟我说,我都不知道。是不是没把我当兄弟?”


胡宇桐笑着说,“怎么会?”


“老胡,你刻意不叫我,我都怀疑你心里有鬼。”


知道什么叫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吗?


田鸿杰就是。


早已听闻他要结婚,但都没有实体见到求婚现场这么血淋淋的痛。临死之前,是什么话都可以说的吧,毕竟没有人会责怪一个将死之人。


胡宇桐大约也想不到乖乖仔会有一天语出惊人,他愣住,沉默许久。





如果大学时,你问田鸿杰,胡宇桐是什么样的人,他大概率会说,他是个独裁者,控制欲很强,但跟他在一起很有安全感。


可是现在,田鸿杰不知道了,准确说,他看不懂胡宇桐很久了。包括此时此刻,他怀着必死决心挑衅胡宇桐,却也想不出胡宇桐会给出什么反应。





两个人之间沉默许久,久到田鸿杰怀疑,胡宇桐不会回答他了,这辈子胡宇桐都不会给他答案。


但胡宇桐比他想象的更残忍。


“我要结婚了。”


田鸿杰瞬间脸色发白,他后悔了,怎么会想到去挑衅胡宇桐呢,他忘记了自己的身份。


刀永远握在刽子手的手里。


田鸿杰想自己笑得应该很难看,“我知道啊,说这个干什么。”


胡宇桐深深看了他一眼,缓下语气说,“要去看看甜品吗,我特意请了米其林大厨做的,你应该爱吃。”


“大学时,我记得你特别喜欢学校后门那家甜品店…”


胡宇桐不再看他了,他转身,边走边说话,甚至不回头确定田鸿杰是否跟上。


“老胡。”


田鸿杰喊住他,“我很久不吃甜点了。”





他的确很久不吃甜点了。


最后一次在和瑜伽姑娘分手前一天。


大学四年级的开头,很平常,天气隐隐约约记得是多云,他们没有课,瑜伽姑娘约他出去看电影,看的是部老港片。田鸿杰有时候想想,追他的姑娘们,路数好像都差不多,似乎早已摸清他的喜好,这是不是说明他本身就是一个很好被看穿的人。


电影结束之后,姑娘带他去了学校后门那家甜品店,田鸿杰没去想是谁告诉她自己爱吃这家甜品,他只是很开心有人和自己口味相同。


不该吃那一顿甜品的。


不吃那一顿,他就能接到老胡的电话。


田鸿杰想,自己真的运气很差,老胡每一次需要自己,自己都不在他身边,他和老胡永远在错过。





“我的老天,老胡居然把你叫来了!”


张嘉元的声音从远处飘过来,他搭着一个高个儿男人的肩膀,快步走近。


胡宇桐瞬间的失态掩饰得很成功,起码张嘉元和马哲都没看出来。


“小熊怎么看见我这幅表情,不高兴啊?”


田鸿杰揉了揉脸,想把那些难受从脸上揉下去,“没有,只是没想到你会来。”


马哲眯着眼睛故作神秘,“嘿嘿,我刚巧来北京有事,老胡说他这里有大餐,我就赶忙跑过来了,小李也不知道。”


胡宇桐把他们安排到一个角落里,自己又去忙前忙后。田鸿杰的心思随着他走,之后马哲的话,他都心不在焉起来。


“小熊,你吃过那个米其林大厨做的甜点了吗?”


“哎呀,我刚才尝了一个,真好吃啊!”


田鸿杰应付似地摇头,他早已不想在这里待下去。


“你咋不吃啊?不喜欢啊?我记得大学你最喜欢了啊?”


“现在不喜欢了,我很久不吃甜品了。”


“啊?”马哲遗憾,“老胡当年还专门去学,看来学的不咋地啊,成功让你戒掉甜品。”


田鸿杰钝掉的脑子反应好久才抓住其中关键字,“老胡去学做甜点?”


“你不知道啊?”


他当然不知道了,胡宇桐什么也不会跟他说。




求婚现场进行得很顺利,女主角被人推着轮椅进入会场,胡宇桐单膝下跪,一切都如同偶像剧里的完美大结局片段。


如果人生能像电视剧,选择大结局定格的节点,田鸿杰一定会选择在胡宇桐二十岁生日的夜晚。


那时候,毕业遥遥无期,日子还有很长。


那一天,哈拉木吉拿了他从家里带来的草原烈酒,永强送了山西特产,小李和马哲订了一个三层大蛋糕,而他攒了几个月零花钱给老胡买了一个LV的零钱包。那一年,超模的身体还没出问题,小智和张旸没有因为音乐分道扬镳,徐洋依然在做他的天之骄子,嘉元和蓬蓬还是傻白甜。


书里说,酒喝到一半是喝酒最痛快的时候,要醉还没醉,兴致在酒也在,这一杯完了还有许多杯备着。


要说故事也该停在一个该断的时候。①


那时候天很蓝,快乐很简单,他还不懂爱,只知道自己很依赖胡宇桐,万事有他在就放心很多。老胡过生日的那天晚上,他喝醉酒,抱着老胡撒酒疯,老胡也不生气,不像张嘉元那个没良心的,只会大声嫌弃他的酒品很差。


时间再往后走,故事就没那么美好了。


之后,有了胡宇桐对他的试探,再之后,他有了第一个女朋友。


如今回想起来,那时候他的恋爱纯洁得像杯白开水,手也只是牵过几次,别的更是没有,瑜伽姑娘倒是个大胆热情的,只是他自己,他总觉得不该是这样。


可应该是怎样呢,他也没有答案。


只记得每次约会完会寝室,老胡都会调侃,“还知道回来啊”,马哲也在旁边起哄。以前他来不及深思的话,遗留到今天,直到马哲说胡宇桐为你去学做甜点。


那么,胡宇桐,你是不是也有爱过我?


06



求婚结束后,马哲拉着张嘉元要接着叙叙旧情,结果张嘉元接到任胤蓬的电话,急匆匆要赶回家。胡宇桐抱得美人归,自然没有闲工夫来招待老同学,只剩田鸿杰和马哲两个孤家寡人作伴。


“喝一杯?”马哲挑眉。


放在平时,田鸿杰是不会去的,今天不一样,不喝醉,夜晚很难熬。


“啧,这酒还挺带劲啊。”马哲皱着眉头灌了一大口。


田鸿杰问他,“什么时候在天津开了个饭馆呢,都没听你讲过。”


马哲大手一挥,豪气万丈的,“也不是啥大买卖,有啥好说的,要不是老胡时不时拉着我东聊西聊,我也没打算跟他说。”


听到胡宇桐的名字,就格外在意。


“老胡都和你聊什么呢?”


“聊啥,我想想啊。”马哲蹙着眉想,“聊大学时候呗,聊那时候你非要跑到咱们音乐社去玩,一时兴起还捞了个主唱回来。你都不知道吧,那时候老胡被人念叨惨了,天天说他搞裙带关系。”


“还有啊,那时候你那个女朋友,不知道从哪要来了老胡微信,整天打听你的喜好,老胡都快被折磨疯了。”


“唉,怎么说呢,反正就是回忆一下大学时候,好的,不好的,都聊聊。”


马哲又灌了一口酒,感叹着,“都聊聊。”


田鸿杰震了震,这些事,每一样他都经历过,从别人嘴里讲出来,却又是另一番感受。


“你说喻嘉?她还有老胡微信?”这是他不知道的。


“可不是。”马哲嘴里包了一大口烤牛肉,“我可以这么说,她当时能追到你,一半功劳都在老胡身上。”


田鸿杰低声道,“他还挺了解我。”


“那可不是,你想想,是谁帮你期末考试复习,是谁打游戏带你飞,老胡跟你像养儿子似的,能不了解你吗?”


田鸿杰想,自己是真的喝醉了。他居然大逆不道满嘴胡言,“那我要是爱上老胡,是不是得算乱*伦?”


马哲自然不把酒话当真,他拍着田鸿杰的肩膀说,“真爱跨越一切障碍。”


“大胆去追爱吧,孙子!”


田鸿杰五分醉意上心头,跟着马哲继续说瞎话,“可老胡要结婚了啊,我这算什么?”


马哲不以为然,“你看啊,电视剧一般是怎么演的,婚礼当天现场,新郎新娘宣誓的时候,你冲上去,一把拉住老胡往外狂奔。不就齐活儿了吗?”


越说越真。


“那要是老胡不愿意跟我走怎么办?”


“那不能够。”马哲伸出一根手指,摇头晃脑,“依我看,老胡心里,你排第一。”


谁都知道醉话当不得真,可田鸿杰偏要自欺欺人。


“是吗?那他怎么不来娶我?”


马哲老神在在道,“那我等会回去得打个电话问问老胡。”


“怎么回事啊他?”


说完,两人醉眼朦胧相互对视,然后是一阵大笑。


马哲拍着田鸿杰肩膀,“老胡对你是真的没话说,当年我和小李还在背后偷偷吃醋呢。”


“同样是室友,咋差别待遇这么大呢?”


田鸿杰问,“他对我好吗?”


“欸?小熊。”马哲看他,“你这就有点身在福中不知福了。”


当然是好的,除了爸妈,再也不会有人比老胡对他更好。


那为什么不继续对他好下去呢?




马哲随手将一粒花生米扔进嘴里,“老胡这人吧,看着挺能耐,其实也是个纸老虎。”


“对了,你还记不记得老胡他妈出事儿那晚,你不是约会吗,不在宿舍,老胡给你打了好多个电话都没接,最后是我陪他一起回的家。”


“怎么说呢,我觉得他从那之后变了挺多的。没那么强硬了,也开始随随大流,当然我不是说这样不好啊,只是觉得有点可惜。”


田鸿杰一头埋进臂弯里,喃喃道,“那天,我只看到了一个未接来电,我以为没事的,要是有事,他怎么会只给我打一个电话?”


马哲惊讶,“不可能啊!”


“我看着他打的,八个,只多不少。”


“你都不知道那天老胡多吓人,脸色苍白,我问他一个人能不能回家,他说他要给你打电话。”


田鸿杰怔怔地,他知道了,是有人删了老胡的来电显示。


马哲又道,“唉,都过去了,说开了就好,我还因为这事儿,觉得你不地道呢,老胡平时对你多好哇。”


田鸿杰突然站起身,往外跑。


马哲在后面喊他,“诶诶,你干嘛去?”


田鸿杰转身,“我要听你的,去抢婚。”





酒精上头,血液冲顶,田鸿杰在北京的寒风里快速奔跑,他好似又回到了当年那场校运会,差了一个人身,他输给鞠翼铭,这一次,他不想再输。


老天爷,不是说人的运气是守恒的吗?他田鸿杰运气差了这么多回,拜托,也让他时来运转一次吧。


拼着一口气到了胡宇桐家楼下,田鸿杰上气不接下气,刚才鼓足的勇气在看到那盏昏黄的灯光时,好像又消散了一些。


他闭着眼,掏出手机,拨通了胡宇桐的电话。


“小熊,怎么了?”


胡宇桐声音还是那样温和,似乎今天田鸿杰的挑衅对他而言,并没有掀起波澜。


“你能不能下来。”


“嗯?”


“我在你家楼下。”


胡宇桐没有预料到这个情况,他静默。


一分钟之后,他才下定决心似的说,“好吧,你等我五分钟。”


田鸿杰没有自己预想的坚定,他也在忐忑不安,酒精的副作用和当年误会的摊开,让他产生一种错觉,好像既定的结局是可以被改变的。


胡宇桐没有让他等到五分钟。


他穿着棉布拖鞋,手腕上搭着一件羽绒服下来的。


“穿上吧,我估计你又只穿了大衣。”


胡宇桐边说边把羽绒服递给他。


田鸿杰麻溜儿地穿上,目光灼灼盯向胡宇桐,“老胡,我想问你一个问题。”


胡宇桐大概早有预感,他避开他的目光,领着田鸿杰往小区里的花坛走,“小熊,我要结婚了。”


他又是这一把刀,直直戳进田鸿杰的五脏六腑,可惜同样的招数,到第二次,人就有了免疫力。


田鸿杰拉住他的袖子,问他,“你要结婚了,为什么还要给我带一件羽绒服?”


“从此以后,你的关心都应该用在你的妻子身上,不是吗?”


胡宇桐被他逼得退无可退,田鸿杰闭着眼睛,一头栽进胡宇桐怀里,“老胡,我喝醉了…”


胡宇桐推开他,田鸿杰死死拽住他的袖子,“你要是不管我,我今晚就会冻死在外面。”


两人僵持,心软者落败。


胡宇桐叹口气,拉着他往花坛边缘坐下来,“好吧,你想问什么?”


田鸿杰眼睛愣愣看着他,路灯的光折射进他瞳孔里,胡宇桐居然从中看到孤注一掷的悲壮。


“你…”


他想故作潇洒地大声问出那个问题,可嗓子里像堵着一团东西,喊也喊不出。


他明白,一旦问出去,他和胡宇桐再也没有回头路。


“你能不能再叫我一声,乖乖仔?”


他表情镇定,声音却在颤抖。


胡宇桐震在原地,无法动弹,他只叫过一次田鸿杰乖乖仔,是大三那年校运会,他准备很久的长跑没得到第一,自己一个人在宿舍懊恼了很久。那时候他是怎么安慰他的,具体的记不清了,他只是想起田鸿杰和妈妈打电话的时候,他妈妈常常这样喊他。



田鸿杰祈求地看向他,“最后一次,好不好?”


他真的太难过了,刚才和马哲说要抢婚的气势瞬间消散,他在这一刻突然明白,这个问题的答案似乎没有那么重要。


胡宇桐爱过他,或者没爱过他。


没人知道。


但他可以肯定的是,假如他问出口,胡宇桐也许就不会永远在他身边了。



胡宇桐揽住他的肩膀,轻轻说,“好。”


“你是永远的乖乖仔。”



田鸿杰眼泪突然掉下来,他看着胡宇桐,弱弱解释,“老胡,你妈妈出事那天晚上,你给我打的电话,我都没有接到。”


“我只看到了一个未接来电,真的,我没有骗你,我不是故意不回你电话的, 我…”


他试图解释,但他忘了,解释也应该有时效期。


胡宇桐擦干他的眼泪,依旧很温柔,“好,我知道了,乖乖仔。”




第二天。


马哲打来电话问田鸿杰,“怎么样?抢亲成功了吗?”


田鸿杰揉着哭肿的眼睛起床,苦笑道,“当然没有。”


昨晚他哭着在胡宇桐怀里睡着,怎么回家的,自己都搞不清楚。




胡宇桐的婚期一天天临近,田鸿杰的失眠多梦更加严重。


“可以描述一下你的梦吗?”

“嗯…很奇怪,各种各样的都有。有时候是我在和以前的同学捉迷藏,有时候是一起去探险,最好笑的是我梦见自己变成一条大鱼,上天入地。”

“的确很多样。”



他最终还是按照医生的建议来看了心理医生,医生和他闲谈一般聊到他的梦。


“听你的描述,你好像一直在梦里找什么东西?”

“是的。”

“你知道是什么东西吗?”

“我不知道。”



小李终于在北京定居下来,经常打电话来约他出门吃饭,田鸿杰心里明白,他是担心自己的心情不好。


可是自从老胡要结婚,他又有哪天心情是好的呢?


“老胡的请柬你收到了吗?”李润祺小心翼翼问他。


田鸿杰点头。


小李又问,“要去吗?”


田鸿杰摇头,“还没想好。”


去或者不去,区别只是一个一刀见血,一个软刀杀人。


中间嘉元和蓬蓬也来看过他几次,看到他状态,都表示有些担心。田鸿杰撒谎说是最近风寒,毕竟他们毫不知情。


后来又看了几次心理医生,睡眠状况还是不好,医生建议辅助药物进行治疗,就这样身体没有任何毛病的人,也住进了医院。田鸿杰自己倒是想得开,索性不过是一辈子,什么时候结束都是一样的。


老胡不知道从哪听来他的情况,也带了东西来看他。


“怎么把自己搞成这样?”


田鸿杰很想反问,是因为谁呢,还不是因为你。


但他不会,他如今也开始体谅老胡的不易,实在没必要再加重他的负担。




医院的药物治疗多半加有安眠的成分,田鸿杰觉得一天天的日子过得更混沌,没什么分界感。大概就是一天天往前捱吧。


某天晚上胡宇桐又来医院看他,“又失眠?”


田鸿杰躺在床上笑,“白天睡多了。”


胡宇桐拿出耳机,塞给他,“听首歌助眠。”


田鸿杰乖乖照做,耳机里的歌是一首老歌,声音开得有点大。


“睡吧,我在你身边。”胡宇桐拖了张椅子,坐在他床边。


田鸿杰闭上眼。


因为我害怕 没有人回答

我从来不挣扎

因为我知道 这世界太大


“小熊,我喜欢过你。”胡宇桐轻声说。


太多时间浪费 太多事要面对

太多已无所谓 太多难辨真伪

太多纷扰是非 在你身边是谁


“但我的运气好像太差,所以好多次机会,我老是错过。”


最渺小的我 有大大的梦

时间向前走一定只有路口没有尽头


“好在现在我已经找到新的方向,希望你也能找到出口。”


别怕 让我留在你身边


“抱歉,我不能永远在你身边了。”





田鸿杰没有睁眼,他只是做了一个梦。


梦里他上天入地遍寻不到的,是他早已错失的,二十岁胡宇桐的真心。


热衷于ke西皮

 家人们 我真的狠狠地爱了!

 家人们 我真的狠狠地爱了!

Noraiskilledbylife

好春光

2w+


民国au 681011友情向

《觉醒年代》观后产物

文中史实、部分文梗参考《南渡北归》、《血战长空》二书

谨以此文,纪念那些历史中的青春


🚫语c 不开放授权

————————————————————————————


[若他日青年果真能在幸福的光明中朗诵《青春》,我愿我那些可敬可爱的故人们,

都能得见这一瞬。*]


1.


日光刺眼,不远处苍翠的树连叶子都像凝固在画中,蔫哒哒垂在枝桠。风倒任性,不管不顾也不知跑去哪儿了,擅离岗位,害得这红土地面都发烫。...


2w+


民国au 681011友情向

《觉醒年代》观后产物

文中史实、部分文梗参考《南渡北归》、《血战长空》二书

谨以此文,纪念那些历史中的青春


🚫语c 不开放授权

————————————————————————————



[若他日青年果真能在幸福的光明中朗诵《青春》,我愿我那些可敬可爱的故人们,

都能得见这一瞬。*]

 

 



 

1.

 

日光刺眼,不远处苍翠的树连叶子都像凝固在画中,蔫哒哒垂在枝桠。风倒任性,不管不顾也不知跑去哪儿了,擅离岗位,害得这红土地面都发烫。

 

 

“K74,K81,出列!”

金发碧眼的高大男人站在列队前,眉心一道深痕显得冷硬。出口便让这群身穿深蓝训练服的空军飞行学院的学员们心里打了个寒颤。

 

只听得一声齐刷刷的军靴踏地的音儿,两个英俊潇洒的年青人站得笔挺,昂首迈了出来。

 

 

 

“训练基地,公然斗殴——”男人面上不见波澜,慢吞吞走到了两人跟前。

“K74,解释一下。”

 

深邃的眼睛直勾勾盯着张嘉元,令他背上突有一股针刺之感。但他倔犟,暗自咬了牙,回视,一声不吭,生怕被男人看出点悔意或胆怯。

场上一时安静,气氛凝固。也不知过了多久,男人微微挑眉,颔了首,转身朝向另一个。

“K81。你来。”

 

刘彰倒是没有停顿也没有犹豫,掷地有声,“报告教官,K81、K74发生了口角。”

张嘉元闻言猛掐自己的裤边,硬生生忍住了转头怒瞪的冲动。真他妈问啥说啥,没骨气。

 

“口角?”男人似笑非笑,“因为什么?”

 

刘彰这回没再说话。也抿紧了嘴,目不斜视看向前方。

 

男人等了会儿,渐生出不耐烦。嗤了声,“行。脾气都挺硬。按军规来吧。”

“听令!K74、K81,绕操场负重30圈。一个跑不完都不允许吃晚饭!”

 

 

两人没有质疑,手脚一并,面无表情地振声回应,“是!”

随后,前后脚地跑向一旁的跑道,步伐是长时间训练出的整齐。

 

 

 

 

 

 

 

这两人是新一批学员里最优秀也最能吃苦的。虽说几个负责不同课程的教官们都一向秉承棍棒教育的理念也不得不在私下里感叹,K74、K81的身体和心理素质都一等一的好,是新兵里的好苗子。因为存着培养人才的心思,索性故意把两人放在竞争对手的位置上,平衡训练K74拿了第一,那接下来的机械理论K81便也不甘示弱。即使两人一个是日本留过学什么都懂点的高材生,一个是跟着父亲上过战场的军阀之子,一开始都有些欣赏对方,可时间一长,便如同养蛊,彼此逐渐看不顺眼起来。

张嘉元脾气直,总觉得刘彰爱装相,阴阳怪气常有,刘彰却像团棉花。两人虽暗生龃龉,可面上还说得过去。

 

是以,斗殴这事儿,教官们都没料到。

 

彼时南京大屠杀过去短短5个月,这些20岁上下持着为国捐躯之志加入航校的青年人满心的愤懑,对日本人简直恨到骨子里。

刚刚上完军事理论的课,张嘉元站在树下同几个玩儿得好的学员聊天。不知是谁提起那些报纸上看来的惨绝人寰,各自都骂出了难听话。他是东北人,说起话来嘴不带把。越说越激动,忿忿捏紧了拳,念了句,“操他娘的日本人!都该死光!”

正巧,刘彰同罗兰先生刚刚讨论完案例,从张嘉元身侧经过,不由顿了脚步。他是个爱较真的,转头反驳,“你这话我倒是不太认同。侵略者确实可恶,死不足惜。但上升民族有些过分了。”

 

张嘉元上节课输给刘彰的气正堵着呢,不禁冷笑,“哟。刘大才子倒是喜欢共情恶贯满盈之人。就怕你的人道主义,日本鬼子可不认同。”

刘彰定定看着他,没眼色地试图举例,“我在日本留过学。民众当中确实有好人,不吝啬地帮助过我。你这有点以偏概全。”

张嘉元火气蹭得上了头,“刘彰你是不是存心找事儿?”接着说的话却让一贯好脾气的刘彰黑了脸。

——“你上赶着当汉奸啊。那来当什么飞行员、上什么战场!”

 

刘彰愣了半秒,一点预兆都没有便一拳怼上了张嘉元的右脸。

 

张嘉元倒退半步,痛嘶了声。眸中火光乍起,不管不顾一个擒拿将刘彰掀翻在地,两个人扭打在一起。直到一旁拦不住的其他学员喊来了教官,他们才堪堪停手,站在一旁死活不肯正视对方。

 

 

 

 

 

 

昆明的晚春夜冷昼热,负重30圈的惩罚讲出来轻飘飘,但要认真完成却累惨了二人。

一开始是艳阳高照,前10圈没什么负担,即使汗如雨下,速度也没慢。到20圈左右,夕阳逐渐西沉,染了蓝色的天橘橘紫紫。其余的学员全去食堂了,空旷的训练场只剩下他们俩人隔着不远不近的距离沉默地跑。

心里头的郁气渐渐不见了踪影,一个听着身后的脚步声,一个踩着前方的影子。恍惚间竟想,虽然是对头,但好在不是一个人受罚。

最后10圈的时候,魂是魂,身是身了。机械式向前,满脑子不可能向外人道也的后悔。

 

天气却说变就变,没有丝毫留情,刚刚的满目灿然就成了豆大的雨珠劈头盖脸地砸下。

跑道上的泥泞很快沾了两人满裤脚,湿了头发,湿了训练服,步履也蹒跚。刘彰脚下一个趔趄,在一个小小的泥坑处绊倒,摔进泥水中。

张嘉元见此本该幸灾乐祸,可许是太累,跑过狼狈不堪的对头身边时,鬼使神差,竟顿住了。没说话,手一伸,把人从地上大力扯了起来。刘彰湿哒哒的头发上有水珠顺着滴,偏头,瞧了张嘉元一眼,有些稀奇。

张嘉元别别扭扭移开视线,却没有松手。两个向来针尖儿对麦芒的人居然肩搭着肩,一起迈开了步。

 

还是让人尴尬的沉默。刘彰捏了捏指头,终于下定决心,边跑边郑重开了口,“对不起啊。跟你抬杠,还动手。是我太冲动,”

张嘉元反倒有些不好意思,吭哧了半天冒出句,“嗨。没事儿。”

 

 

刘彰却笑了,雨里模糊了视线,反正没人看得清,调侃了句,“大人有大量,我得喊你一声元哥。”

张嘉元松了绷起的肩,也不着痕迹地撇了撇嘴,“你可省点力气别说了吧。别带着我一起摔了。”

 

 

 

 

等到他们搀扶着走完最后几圈,已是傍晚。食堂大娘早已歇了业,两人面面相觑,只得先去冲个澡。热水淋了满身,惹得人不由自主舒了口气。昆明阴湿的雨带来的黏腻总算随着水流一起消失,好不松快。

两人隔着木板,也无话。直到张嘉元饿得慌,瘪肚委委屈屈发出连水声都盖不住的抗议,瞬间让他涨红了脸。隔壁的对头却没嘲笑,而是贴心敲了敲木板。

 

“我也饿得慌,一会儿我们一起出去找些吃食吧。”

 

 

 

 

 

 

 

 

 



 

 

 

 

 

2.

 

1938年,因局势紧张,在长沙成立不久的三校联合大学,遵蒋的指令迁往云南昆明。路途遥远,年轻的学生们一路历经重重危机,翻越无数峻岭,分批往从未来过的西南进发。

 

有很多年龄相近的同伴因各种原因死在了路上,有教授为将珍贵的文物保存不惜扮作乞丐,风餐露宿。尚未走出象牙塔的学生们,第一次直面战争的残酷和人民的痛苦,也第一次尝到书中所记的“劳其筋骨,饿其体肤”之滋味。

 

林墨是北大新闻系的学生,性格活泼又善于思考,颇受看中,一路抱着教授托付给他的珍贵相机,艰难地前行,每日鼓捣这比他脸还大的机器东窜西窜不停歇。而周柯宇是家中在沪上开银行的公子哥儿,即使留过洋,却因崇敬那些仁人志士,毫不犹豫北上求学考入清华园的工学院。从未吃过苦的他,颠沛流离,从四九城到长沙,又从长沙辗转往昆明来。

 

两人素不相识,都是第二批转移的学生,因途经湘西时被匪盗所困彼此搭救了一把才熟悉。

 

当时凶险,拿着土枪的悍匪围了学生一圈,本就没什么积蓄的年青人被要求交出身家财物,掏掏口袋,摸摸背包,竟只有几本书和旧衣物。一时战战兢兢。

林墨却仿佛不知害怕,瘦瘦小小举着那台机器,向着对峙的两方人群按下了快门。动静不小,还有阵青烟。受过教育的学生一路相伴自是知道林墨将先生的教诲融进一举一动。不停地记录,记录。但这些有武器却不识字儿的男人却不懂,仍停留在相机是会夺魂摄魄的旧思想里。当下枪口一抬便向林墨按下扳机。

周柯宇正巧在林墨身侧,一个箭步扯了轻飘飘的林墨几乎跌倒。但好在弹药只擦过林墨的手臂,留下触目惊心的伤口。林墨痛得要掉泪,眼眶子里包满了水珠,却咬牙紧紧抓着相机唯恐脱手摔坏。

周柯宇上了前,来不及查看林墨的伤势,便直面了怒气冲冲的男人。身上只剩些学生津贴的他,没有多说,径自把钱塞进了男人的手里。沉声,“我们只是手无寸铁的学生。这位大哥,烦请消消气。”一番好话说尽,不卑不亢,倒是惹得匪头侧眼。

危机总算将将过去。但林墨的伤,却无药可用,只能暂且把医学院同伴的酒精直接往伤口上怼。眼泪终于包不住往下滴,一边大呼小叫,一边相机仍不离手。他倒是乐天派,笑着向周柯宇道谢,夸他人长得英俊不说还反应迅捷有担当,救了自己小命。

 

周柯宇无奈摇头,看不过眼,留了心想着多照顾照顾这小子。结果就在被困于山坳坳里的晚上发现林墨低着头,用左手歪歪斜斜在泛黄的纸上写着什么。

他走了近,坐在林墨身边的草上,“记什么呢。”他问。

林墨头也不抬,“记今天的事。”

周柯宇盯了会儿,不忍心,“我替你写吧。你来念。”

 

林墨这才看过来,黑黢黢的夜里两只眼睛微微发亮,“好人啊!”他把本子和笔往周柯宇怀里一塞,“来吧。”

 

很暗,周柯宇眯缝着眼,就着清泠泠的月光写。

伴着蛐蛐叫,林墨轻声道,“...38年5月,联大学生途经湘西因匪患被困......”

......

......

“......即使心有余悸,但仍记校训——”

“——刚毅坚卓。”

 

 

周柯宇笔下一顿,微微抬眼瞧林墨。只见他无笑无怖,不过是淡然又淡然地陈述。周柯宇似乎有些明白先生为何如此看重身板弱不禁风的林墨。——他好像很强大。

于是,不由生出些想同林墨做好友的念头。

 

 

 

 

第二日,梅校得知学生被困立刻致电湘西的军阀,将人救出。但没有料到,林墨自脱险后就开始发起热。周柯宇见他病得脸色青白、咳嗽不断。实在无法坐视他这般被折磨,向领队的先生打了报告,用自己的一块儿怀表找了船家,带着林墨和几个体弱的同学走水路。

 

晓行夜宿,赶了又赶到达昆明的时候,正是雨水连绵的傍晚。泥泞的公路两侧,错落着几排板房铺面,星星地闪出昏暗的烛火。

为了投宿,周柯宇带着一行人沿街探问,林墨走不了两步便咳得吓人。但他们走完了整条街巷,也没有一个床位可供休息。问了当地居民,才得知前方因下雨公路坍塌,滞留了好些人。

林墨打了个寒战,走至一家茶馆的时候,再也迈不开步。他两颊绯红,额头烧得烫人。但这茶铺老板却连打个地铺都不让。战时,人心惶惶,虽说可以理解,却让这群学生暗生绝望。

 

 

就在周柯宇试图同老板商量,有同学几乎是哀求的时刻,坐在茶铺吃面的两个身着深蓝色空军训练服的军人站起了身。

两个人皆是身姿挺拔,眉目清秀,像极了白杨。

 

 

“你们这是从哪里来?”其中一个单眼皮的温声询问。

周柯宇从背包里翻出发放的校徽,递了过去,“我们是从长沙来的联大学生。我姓周,名柯宇。”

 

两个准飞行员对视一眼,向周柯宇伸出了手。

“你好。我叫刘彰。”

“张嘉元。”

 

 

见两人探头看身后扶着墙的林墨,周柯宇接过话头,“他叫林墨。路上受了伤。正发高热,生着病。”林墨无力举起了手,朝两人摆了摆。

刘彰摸了摸后脑,看这薄得像片纸的男孩咳得肺都像要从喉咙呕出。一时心热,脱口而出,“不如,你们跟着我们走吧。”

张嘉元闻言瞪圆了眼,一脚踩在刘彰的军靴上。利刃般的眼神直直刺向他,满目都是“你他妈发什么疯?”

 

而转过头面向周柯宇的时候,却是得体而又温和可靠的笑意,“这样吧。我先和他商量一下。”

 

扯了刘彰去一边,咬牙切齿地低声质问,“跟我们走?我允许你代表我了吗?擅自带陌生人回校,你是还嫌今天跑得不够过瘾?!”

刘彰反而安抚般拍了拍张嘉元的肩,“我知道。但是他们跟我们年龄差不多,总不能见死不救吧。这样,如果肯特教官问起来,你就说都是我的主意,跟你没关系。”

张嘉元狠狠剐了刘彰一眼,恨恨回道,“呵,好人都让你做了啊。”

“那你怎么想?”

 

“还能怎么想?!”张嘉元深吸了口气,“我做不来推卸责任的事儿!!”

 

 

 

 

两个人硬着头皮,把一行男男女女往学校基地带。张嘉元一个人气鼓鼓走在最前,满脑子都是“刘彰真是个害人精”、“我为什么会同意”、“怎么就上了贼船”。刘彰则走在周柯宇身侧,搭了把手扶着虚脱的林墨。

夜已深,宿舍的灯光暖黄,两人把一行人安置在杂物间。张嘉元嘴硬心软,从柜子里翻出自己冬天盖的被子抱去,拿给生着病的林墨用,怕给人冻着。刘彰则把一盏煤油灯和自己白天打得热水偷偷送过来,好让人暖暖身。

 

关上杂物间的门,两人睁着眼看对方,一时无话。半晌,张嘉元努了努嘴,“明天白天,给他们送走。”说完便利落转了身,往宿舍去。

刘彰忍不住笑了,“元哥,明日一起?”

张嘉元背影一顿,不耐烦地摆了摆手,“废话!一起!”

 

 

 

 

 

 

天刚蒙蒙亮,两人就起了身,将人安全送至联大校舍。

身为军人,两人这算是违纪,本不被发现便无事。可,穷得叮当响的学校连房子都破烂,哪里去寻让林墨退烧的药呢。张嘉元咬了咬牙,和刘彰一合计,干脆送佛送到西,总不能看着人越病越重吧。当下拍板,去罗伯特总医官那里偷些抗感染的磺胺粉。

你望风,我动手。这届最优秀的两位学员被迫狼狈为奸、铤而走险。

被抓到便也是意料之中的事了。教官们都稀奇,前两天才打过架的对头,居然转身就关系好到一起违纪。

 

 

基地里天天见的飞机坪是一片草地,没有跑道,很宽阔,一眼望不到头。草长时影响飞机起降,故须随时剪短。但这正合私下被学员吐槽是“阎罗王”的肯特教官心意。在了解K74、K81二人为何违纪后,即使明白是为了救人,也绝不心慈手软地安排了为期一个月的课后剪草任务。

真真是高强度作业。还在初级班的他们白天体能加理论,吃完饭抹把嘴,又慌不迭去剪草。累得二人苦笑连连,说不出的憋闷。连休息的时间都不够,更别说去关注林墨的病情如何了。

 

倒是和学校的剪草顾问克拉克先生熟悉了起来。当时国人用手剪草,美国人已用剪草机,这种机器使用比较繁琐,两人因此被迫学了一堆机械知识。

刘彰头上的汗顺着脸向下滴在草场,还对着同样疲累的张嘉元笑说,“咱们这算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嘛?”

“可算了吧。这福气我一点儿都不想要。”张嘉元头也没抬地回怼。

 

 

 

 



 

 

 

 

 

 

 

3.

 

一个礼拜后,林墨身体逐渐好转。他像野草,生得茂盛。虽说身板小,也可称得上“春风吹又生”。

周柯宇则是好脾性、好教养,白日里帮着先生们在教舍顶上搭铁皮、寻吃食。夜里回了破败的宿舍还不忘照顾林墨。眼见着林墨脸色日渐红润、话也多起来,他不由舒了口气。

 

 

昆明自他们到的那天起,雨水不绝。夜里,周柯宇从外边儿回来,沾了满身的水。一进门,林墨瞧他那样爱体面的人居然戴上了斗笠,忍不住笑。周柯宇也不恼,只抖了抖,将蓑衣挂在一旁歪斜的木椅上。

林墨伤口刚愈合结疤,便又伏在矮桌上就着昏黄油灯,整理起近日写下的新闻稿。周柯宇拿起磕出口子的搪瓷杯,也不在意冷热,咕嘟咕嘟灌进肚里解了渴。

喝完,他笑,“林墨,你猜今日,我听到什么?”

 

林墨抬了眼,“说呗。”

 

“今日梁先生*跑去找梅校,同他吵了一架。”周柯宇坐了下来,“我正巧在旁听了一耳。说是原定的学校设计方案又被梅校否决了。梁先生斯文人,我从没听他那样大嗓门儿。他说,‘三层砖木改成二层。好,我改。没多久又说矮楼要换成平房,我也忍了。现在居然砖墙都不行,要土墙!徽因在家每改一稿都要落泪,究竟要让学生苦成什么样!倒不如不南下了!’梅校只能苦着脸同怒气冲冲的梁先生解释,实在是囊中羞涩,没钱。”周柯宇英挺的侧脸在油灯下显得隽美,带着笑。

林墨也微微勾了唇,“我倒是听说了,黄先生*那天来宿舍看我,提了一嘴。说是除了图书馆和食堂能用砖木,教室和校长办公室加上铁皮,其余都准备一律盖茅草。叫我快快好起来,未免下雨湿气侵身。可身体这事儿,岂是我说好就能好的,要尊重赛先生好吧。但我见他愁眉苦脸,便也没刺他。”

周柯宇摇了摇头,突得想起什么,双掌一拍,“对了。这几日忙忘了!竟没去跟张嘉元和刘彰道谢!”

林墨怔了下,也拍了脑袋,“呀。我也忘了!”

 

两人扑哧笑出了声。

 

“那便明日去吧。”林墨说。

 

 

 

 

 

 

 

 

第二日仍是雨天。两人穿着褐黄的斗篷站在空军飞行学院的大门前。上次来是深夜,暗得很。加上舟车劳顿,哪里有心思看看周围。这回倒是仔仔细细打量了一番。

周柯宇仰着头,轻声念了那对字体遒劲的门联。

 

——“贪生怕死毋入斯校,升官发财勿进此门。”

 

林墨从衣服下摆掏出了自己的宝贝疙瘩,屏气凝神,将这看上去就肃穆不已的雨中门头,照了下来。

 

 

 

 

两人挑着正午时分赶来,估摸着刘彰和张嘉元应该下了训。谁知在学院里问了一圈都不见人影,最后还是个长着长胡的美国佬揭的秘。

 

“你们大概是在找K74、K81吧。”他正是学院的总医官罗伯特先生,“这两个偷了我药的坏家伙被罚去剪草了。”他笑。

 

 

林墨同周柯宇有些说不出的窘迫,大抵是没想到这两个素不相识的准飞行员竟为了帮他们担了这般重的惩罚。这还下着雨呢,饭也没吃。良心不禁隐隐作痛,周柯宇翻了翻口袋,摸出两块路上被压得不成形的巧克力,觉得拿不出手可又实在是身上唯一有价值的东西了。

两人顶着雨,沿着修整齐平宽阔的路往草场走。

 

 

隔着远,就听见大笑。

 

 

是张嘉元。

他穿着雨衣,拿着机器躲在一旁木屋的檐下。笑刘彰。笑他自己脚绊脚,跌在湿漉漉的草上。

刘彰气急败坏,羞赧地大声说,“笑什么啊!”

 

 

等到他爬起身,看见两个身影站在一旁。条件反射,手脚一并,敬了个军礼。张嘉元见此便也收了表情。隔着雨幕,眯起了眼。走近一看,居然是那两个联大的学生。张嘉元又忍不住想笑了。

刘彰也意识到,自己敬错了人。清了清嗓,当作什么也没发生一般开朗打了招呼,“你们怎么来了?”

 

林墨笑,“来感谢你们啊!”

 

“行了。”张嘉元挥手,“雨里说什么话呢。快来这边。”

 

 

四人肩并着肩,席地坐在木屋檐下有些潮湿的地上。周柯宇从口袋里掏出巧克力放在两人手中,“还没吃饭吧。正巧抵抵饿。”

张嘉元笑眯了眼,大大方方接过去,撕开外裹着的锡纸,塞进嘴里。边吃边竖了拇指,“味道不错。尝着是德国产的。”

刘彰道了谢,也撕开来。周柯宇有些惊诧,“你怎么知道?”

张嘉元晃了晃脑袋,不在意地说,“我幼时爱吃甜,巧克力、奶糖不知吃了多少。我父亲也溺着我,总给钱让买。吃多了,自然知道。”

林墨有些好奇,“德国的巧克力有什么不同?”

周柯宇和张嘉元一同出了声,“更苦些。”话音刚落,两人相视笑了。张嘉元忍不住用肩抵了抵一旁的周柯宇。默契初生。

 

刘彰在一旁笑,“张嘉元收收牙龈吧,黑乎乎的。”

 

林墨看了过去,扑哧笑出声。

张嘉元立刻闭上了咧开的嘴,朝刘彰瞪了一眼。

 

 

 

雨势不见小,阻了刘彰和张嘉元继续剪草,却给了四人谈天的机会。他们虽性格各异,但都是受过好教育的同龄人,聊着聊着,竟觉越发投缘。都弯了眼,瞧彼此。

说到各自的学校,不禁挺起胸膛,颇具少年意气。

林墨还唱起了联大的校歌,非拉着周柯宇合声。周柯宇一开始倒是挺收敛,结果唱到后半阙心中逐渐澎湃,声音便洪亮起来。

 

歌词里说——

“万里长征,辞却了,五朝宫阙。暂驻足,衡山湘水,又成离别。绝徼移栽桢干质,九州遍洒黎元血。尽笳吹,弦诵在山城,情弥切。

千秋耻,终当雪。中兴业,须人杰。便一成三户,壮怀难折。多难殷忧新国运,动心忍性希前哲。待驱除仇寇,复神京,还燕碣。”*

 

两人眼里闪着亮晶晶的光,竟让一旁的张嘉元和刘彰激动起来。他们便也忍不住把《空军进行曲》大声吼了遍。

唱到“遨游昆仑上空,俯瞰太平洋滨。看五岳三江雄关要塞”时,两人起了身,站得笔挺。辽阔的草场上空回荡着青年军人汹涌的热情。

“同志们努力、努力!”

这是连大雨也盖不过的发自灵魂的决心。

 

 

 

四人聊得尽兴,离别时,周柯宇拍了拍张嘉元的肩,问,“咱们四人算得上一见如故吧。”

张嘉元笑,“当然。”

林墨眨了眨眼,鬼点子颇多的他突然拍了下手,“是了。过几日,联大便开课了。你们若是下了训,无事便来旁听罢。”

刘彰想了想,赞同地点了头,“好呀。”

 

一拍即合,四人连下次的见面都约好了。

 

 

 

 

 




 

 

4.

 

1938年6月下旬,昆明地界连天的暴雨终于停歇。天气放晴,无论是联大师生还是城内的居民们皆以不同方式活跃开来。

联大校区附近有一片洼地,周围种遍了杨柳。大雨过后,积水成湖,当地人笑称为“翠湖”。湖四周有人行道,中有菘岛可供游览。每到晚间,月亮升起,清风微拂,柳枝飘荡,湖水波光粼粼,美不胜收。

 

林墨在简陋的10人宿舍角落里,搭起一个鸽子笼般的洗片空间。他将翠湖的红白荷花映在相片,又用钢笔在白边处写下了一句——“夏日水涨,湖光鲜艳”。这鲜艳二字,被刘彰夸了又夸,说是让这黑白的景色瞬间活起来。

 

张嘉元和刘彰也从初级班顺利结训,以前二名的优异成绩升入中级班,开始了试飞训练。四人在翠湖旁的柳树下闲谈,张嘉元说起飞上天的经历格外兴奋。白云似乎触手可及,人像鸟一般长出了翅膀。

中队的日常作习,是上午飞行,下午学科。学科实施有时由教官讲授,有时推选同学自选课目互相讲解。刘彰便常被推上讲台。每到周六,他们就被要求全部参加检查及清洗飞机。这种工作方式效果甚佳,既让飞行员了解飞机的结构,同时也增进对飞机的情感与爱护。飞机自然是固定的,张嘉元的是2202号,刘彰的是2203号。两人每每说起,眼睛都发光。跟林墨对待他相机的态度也没什么两样了,都是各自的宝贝疙瘩。

 

周柯宇擅长苦中作乐,要知道,联大的铁皮屋顶虽能遮雨挡风,但抖动摇晃起来,简直稀里哐当,都压过了面如菜色的教授讲课声。他便提笔写了副对联在校园里贴出,谓:“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梅校见了不由大笑,拿指头点了点周柯宇,说他是个促狭鬼。

 

 

 

只能说是缘分,四人学的不同,可还是交心。关系日渐亲密起来。

刘彰爱吃位于飞行学院和联大路上的一家牛肉面,每每吃到滴汗,还是会忍不住竖大拇指。广东出生的他来了昆明,学会了吃辣。林墨不以为意,尝了后说,“只能说一般吧。”惹得张嘉元惊异看过来。

周柯宇便笑,“他是川蜀人。”

恍然大悟。

 

 

面馆里四人聊了起来。

说来有些好笑。自大城市来的学生们,与当地的居民很是不同。日子久了,稳定下来,便多了好些爱打扮的青年人。而林墨日日带着相机,颇为黑色幽默地记录在纸上。

“北大男生喜穿长衫,文质彬彬如同乡村学究;清华学子多是西装革履,像归国华侨或是商人;南开呢则是夹克,头上盯着软底的小礼帽,有的还带一墨镜,仿佛是美国电影里的侦探。用京儿话说,‘很是唬人’。”

 

四人聊起这事,不由感叹利弊皆有。

张嘉元吃完把筷子放下,说,“你们没来的时候吧,这里的新娘子出嫁都要打什么‘遮羞伞’。现在嘛,倒是解放了好多女性思想。一般的农妇也跟着女学生穿起短裙了。这么说,挺好。”

林墨却拍出张纸条,“看看。”

刘彰接了过去,有些咋舌。纸条上是联大才登出的退学通知。原是有学生一男一女,晚自习后不回宿舍,胆大妄为在教室桌上苟合。大开眼界。

周柯宇忍不住摇了摇头,“好在是少数。长江流域正炮火连天,武汉保卫战也如火如荼。民族存亡危在旦夕。不珍惜时光用于读书学习,怎么对得起。”

 

林墨笑了,“你们不知道吧。周大公子办起了个诗社呢!”

周柯宇是工学院的,但他去过欧罗巴,读过莎士比亚,还会弹钢琴。心性沉稳却不失浪漫。

办诗社,是被一个长鼻子的英国佬、北大外语系教授燕卜荪所启发。

 

刘彰思索了番,“我认识他!”

这位燕教授生性散漫。到了昆明,休息的日子里常独自一人在城四郊野游。那次在小路不幸遇上了贼人,钱物都被劫走,但他不舍常叼在嘴里的那把烟斗,居然不顾安危追了上去。好在后来,那小贼正巧迎面撞上了外出的刘彰,他便帮了教授一把。

 

周柯宇突然提议,“今晚,你们有训吗?”

“没有。”张嘉元回答。

“那太好了!”周柯宇有些兴奋地站起身,“走吧!今晚燕教授上诗词课。一同去听吧。”

 

 

 

四个皆不是文学院的学生,趁着当好的月色,赶去了满当当的教室,没位置也不打紧,就这么靠墙站着听。

燕教授纯真率性,讲课天马行空。是个具有数学头脑的现代诗人。开的课是《当代英诗》,他老神在在站在讲台上,从霍甫金斯一直讲到奥登、艾略特、叶芝。他与一般的学院派颇为不同,自由极了,只管跟着他在诗里徜徉。即使环境简陋,飞蛾、蚊子满屋子飞,也妨碍不了年青人在这样文学的世界里遨游。什么是美,什么是灵魂的慰藉。那些战争带来的苦痛,也一并在诗里得到了释然。

四人下了学,也停留不走,在教室里就着教授刚刚的话高声辩论起来。都是青年才俊,思想和灵感在这样的夜里交织、盛开。

 

林墨还写出了首小诗,张嘉元最喜欢的一句便是,

“我远来是为的这一园花,

你问我的家吗?

我的家在辽远的蓝天下。*”

 

太喜欢了,导致肯特教官在教他们“有Bank(倾斜飞行)总有Turn(转弯飞行),有Turn总有Bank”的时候,出了神。教官让他重复,结果他脱口而出,“Blue Sky”。惹得刘彰暗笑,转头就把这事儿讲给了周柯宇和林墨听。

 

林墨喜滋滋,捧了脸,“哎。没想到,本新闻系高材生,居然还有这么了得的文学天赋。”

 

 

 

 

 

 

 

 

 

 

四人相伴,好不快活。

那日,林墨心情不佳,周柯宇瞧见他脸色不好。便问,“今日怎么了?”

林墨叹了口气,“来了昆明,吃饭都让人不得劲。”

“为什么这么说?”张嘉元摸不着头脑。

林墨坐直了身,“第一,我口味重,爱吃咸。但这边的盐淡得可怕。第二,午饭的同桌是同系的,但却是个败北主义者。一吃饭就说些什么,‘哎呀,看看吧,又战败了。’听得我烦。”

张嘉元是个听不得这种话的,跟着林墨烦起来。

 

周柯宇却笑,“这种人没什么好说的。且看着吧。”

“这倒是。”刘彰倒没什么愤忾,“嘴上说着容易。到以为,我们参军是为了什么,不过是要让这些败北主义者的打算落空。”

 

张嘉元心里不平,又无处安放这种憋闷。想想刘彰说的话,索性在课业上更加认真了。

 

 

 

 

 

 

 

夏去秋来,冬又至。

林墨和周柯宇第一次在昆明过年。有教授和师娘做了一桌菜,招呼这群学生一同吃这年夜饭。老天总算是给了面子,这样好的时刻没下雨,才能搬了桌椅,热热闹闹围成一圈。

 

而刘彰和张嘉元本已跟着中队的队友教官吃过一顿好餐,席上红酒、火鸡,以及亮晶晶的水晶灯,照得白布铺着的长桌旁个个身穿军服的他们说不出的英俊。因是大年三十,中级班的薪水从银洋75元增至80。而昆明最佳的伙食,每月不过银洋10元,剩下许多钱,大家都无处可花。刘彰和张嘉元便合计着,过年嘛,得给家人买些礼物,也不能忘了好友。

于是,两人制了最好的衣服,给林墨选购了一台照相机、又帮周柯宇挑了双马靴。还买了四辆三枪牌的脚踏车,想着春天一起骑着去踏青。

 

张嘉元手里又抓了把鞭炮,和刘彰一人推着两辆脚踏车往联大校舍走。

 

 

 

夜色格外得好。俩人因常来联大,学生和教授们都混了个脸熟。到了目的地,就被推着坐上了嘎吱作响的长木凳。教授拿了从居民那里换来的白酒,给每个人都斟满。高高兴兴举了杯。

林墨接过张嘉元买的鞭炮,顿时坐不住了。点了玩。院子里劈劈啪啪,年味儿眼见着更浓。

 

酒这东西,一喝便很难再停了。几杯过后,大家都晕晕乎乎起来。教授却突得流了泪。

 

他是鲁迅先生的学生。酒意上头,不由想念起自己的老师。

说先生爱吃甜,吃到坏了牙。医生这边医嘱说要戒糖,那边便去买稻香村。又说,先生斗过野猪,学生以为是玩笑话,没想到有一天在昆明也斗了回野猪。

 

 

 

席上一时有些安静。

周柯宇想起那天斗野猪的狼狈模样。林墨抱着相机在一旁不怕死地留影,白光一阵一阵,激得野猪更狂躁。教授们都是花架子,说着保护学生,手里拿着竹叉子却无从下手。他那日,正巧替街上人家修了车,手里还拿着扳手,便上了前。可能心底里还是有些许胆怯的,但没有退缩。

 

好在,后来跟野猪对峙了段时间,刘彰和张嘉元就驾着飞机赶了过来。低空飞行,逼着野猪往山里走了。

 

 

林墨把三人的英勇身姿都照了下来,洗出,送给他们。一张是刘彰的2203号在空中斜飞,一张是张嘉元的2202号直面野猪。至于周柯宇,则是粗布白衫也遮不住的骨子里的英朗。

 

 

 

 

 

 

 

饭毕,四人各自推着辆脚踏车在路上走。还是张嘉元想起学院才置办了家电影院,便骑上车往那儿赶。

四人脚下踩得飞快,风过,吹得额前发丝凌乱。

一时兴起是没有好结果的。这么晚,电影院早就关了门。四人面面相觑,无奈肩并着肩坐在电影院门口的阶梯上看起天上的星星。

 

 

 

“诶。”刘彰问,“你们跟家里打过电话了吗?”

张嘉元点了头。林墨和周柯宇摇了头。

周柯宇解释,“我发了电报。报了声平安。你们呢?说了什么?”

张嘉元咧了嘴,“我跟老爹说,我买了些昆明土产的辣椒寄了回东北。能不能收到就看缘分了。”

“三省沦陷。他一个旧系军阀,活着就行。但他笑得大声,一听就身体健康。我便放心了。”

 

刘彰却有些低沉,“我母亲讲,她想我了。还问我念不念家那边的早茶。”

“虽说她向来温柔,没怪我参了军,我到底心里还是有些过意不去。忠孝难两全。”

 

 

 

“林墨呢?”

 

林墨没有接话。一向活泼的他,安静了好一会儿才开口,“我父母不识字。如今,倒是也没机会识字了。”

 

 

 

几人尽都沉默了。

哀愁总是各不相同的。只是,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5.

 

好景不长。

初春刚至,日本便打到昆明。才盖好不久的校舍便陷在了炮火中。

所谓寻寻觅觅得来的一方净土,也终于难免灾祸。

 

 

日机飞入昆明市空,投下炮弹百余枚。雾烟大起,火光迸烁,响震山谷。云大及联大师院全部毁损,一旁的住宅无一存者。但好在联大师生皆逃,仅伤一二学生。

第一次,吓得不清。可后来,日本几乎天天来飞机轰炸,而且很准时。大概早晨九十点,肯定拉警报。昆明是没有防空洞的,好在联大在城边,一拉警报师生便往郊外跑,十来分钟就能翻两个山头,跑到山沟里就安全了。

梅校的办公室后面专门挖了个小型地下室,用来存放学校有关文件、贵重仪器和从北平带来的为数不多的孤本。一遇空袭便把门锁上,一起跑警报。梅校是跑警报次数最多最勤的,跟学生一起往后山跑,时间一长,便成了难友。

 

但所谓,物极必反。次数多了,林墨便生出些战时精神。那个时候,正巧是吃莲子的时节,可学校的锅炉总是满的,没空。刘彰送他的冰糖,存了好久都用不掉。

他倒像是抓住了机会,警报一响,就拿着一个大漱口缸到锅炉火口上煮莲子。警报解除的时候,林墨的莲子也烂了。

有一次,炸弹正巧落在联大校内,林墨到好,听着炸弹乒乒乓乓在不远处爆炸,依然在图书馆旁的锅炉上神色不动地搅合他的莲子。

 

周柯宇把这事讲予两人听。抱着冰糖莲子吃得不亦乐乎的张嘉元向着林墨竖了大拇指,“大将风范啊林墨儿。”林墨反以为荣,扬了扬眉,“那是。”

倒是刘彰挺担心,念叨了句,“还是要小心些的。”

 

那家面馆的老板也颇有个性,换了个招牌,叫“不怕炸面馆”。惹得四人站在招牌下看了又看。老板笑说,这是自家小孩的顽笑话。他觉得挺鼓舞士气,便就换了。

张嘉元亲昵抱起不到腰间的小孩,夸说,“真勇敢,以后也是当兵的料!”林墨笑弯了眼,从口袋里摸出块小小的冰糖塞进小孩嘴里。

刘彰却不认同,摸了摸小孩柔软的发,“当什么兵。长大了肯定不用当兵,去联大上学多好。”

周柯宇见两人又要开始斗嘴,赶紧打住,“他爱做什么做什么。以后还长着呢。”

 

 

飞行学院的学员们倒是无惊无怖,迟早要上战场的他们自然对着轰轰的炸弹习以为常。

刘彰张嘉元所在的中级班此时所用教练机为美制T6型飞机,性能好。实施教学时,也常闻警报,日机也确曾在学院投过几次炸弹,企图摧毁这空训基地。但是刘彰聪明,托剪草的福,他对这片地再熟悉不过。便向教官提议,每次飞行后,将飞机推到机场以外的树荫下加以掩蔽。故基地虽遭轰炸,但飞机从无损失。

 

 

因此即使时有轰炸,四人仍然自若。学习的学习,训练的训练。

 

 

 

林墨和周柯宇升入了高年级,快至毕业。而刘彰和张嘉元也从中级班结训。

飞行技术极佳的两人被选拔进高级班的驱逐组,K74和K81的编号也终于印在了小小的铁牌上。战火升级,两人常常熬夜,刻苦学习。不用打灯也起飞无阻,把什么倒飞、弧形飞练得精益求精。

一点也不孤独。一开始彼此看不顺眼的两人,如今也成了加训最好的搭档。

 

 

 

而联大师生都在苦中作乐。因为轰炸,多数文科教授干脆把课程安排到晚上讲授。借着月明,讲柏拉图、讲大钊先生的《青春》。

 

“吾愿吾亲爱之青年,生于青春死于青春,

生于少年死于少年也。

进前而勿顾后,背黑暗而向光明,

为世界进文明,为人类造幸福。

以青春之我,创建青春之家庭,

青春之国家,青春之民族,

青春之人类,青春之地球,

青春之宇宙,资以乐其无涯之生。”

 

教授说到动情之处,跟着满室的学生一同诵读起来。月色下,才新盖起的教室比之前更破烂不堪。但,黑暗中却不知是何人流了满面的泪。

一股不会熄灭的火焰,烧得热烈,开在这群青年人的心上。

 

 

 

 

 

 

 

 

 

1940年7月,为切断中国仅存的一条国际通道。日军直接出兵强行占领了法属印度支那的越南,不仅切断了滇越铁路,且由于距离缩短,使得飞机轰炸滇缅公路和昆明更加频繁起来。到了8月底9月初,日机对昆明的轰炸更加猛烈,范围已扩大到昆明郊区。

 

 

四人一同骑着脚踏车在街上时,正巧碰上丢炸弹。来不及反应,只见往常总朝他们笑的面馆老板的小孩被从天而降的炸弹掩埋在废墟之下。张嘉元瞬间红了眼。

他将脚踏车猛地丢下,冲了上去。哪里管身边连天的炮火,跪在堆积的瓦土跟前,徒手试图挖开。三人也扔了车,赶了来。

灰尘扑面,呛得人心慌。他们的手也被瓦砾割出伤。汗混着泪,向下滴。

 

 

小孩被他们从废墟里挖出来的时候,已经停了呼吸。稚嫩的小脸上,满是碎石渣。有红色的血源源不绝从砸破的额头涌出。

老板和老板娘应也是在这片废土之中了。“不怕炸面馆”的招牌也断成两截,孤零零躺在其中。

 

 

 

四人再难平静。生命之脆弱虽早已明晓,但当有温度的邻里街坊也转瞬即逝时,将将20岁的他们还是愤怒、还是悲痛。说好的未来、说好的以后,不过都是水中花、镜中月而已。没有明天,战争中的人,不配拥有明天。

 

 

 

 

 

 

 

他们终于提起自己的过去。提起自己的选择,提起自己不为他人所知的坚持和执着。

 

 

 

 

 

 



 

 

 

 

6.

 

张嘉元老爹是靠枪把子闯出来的,虽不识字,但性格豪爽有趣,有一班肝胆相照的兄弟。是以,张嘉元自小就会开枪,跟着老爹骑过大马。他性格调皮,老爹也总是纵着他。直到那次,只因觉得弟弟抢了爹妈的关心和爱护,他便拿枪对着尚在襁褓之中的孩童。

老爹第一次对他发了怒,手里的鞭子举了又放。瞧他骨头极硬,没有下手抽他,反而过了一夜后,送他去读书。

私塾先生是个爱说之乎者也的。性格温和,教他仁义礼智信,教他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教他什么是兼爱非攻尚贤尚同。牵着他,带他去寻东北茫茫白雪桦树林中的奥秘。先生生不逢时,功名于他再难取,便执了黄老之说,开心便好。于是养得张嘉元也这般自然。跟着先生一起习惯了大葱就酱。即使家中富裕,从不为吃食烦扰,就连各国的糖果都可当作零嘴,张嘉元也还是偏爱街市上再便宜不过的麦芽糖。

长到十几岁,跟着先生学了一堆无用的小技能,例如,竹篾子编小狗,树叶儿吹口哨,扁石头打水漂。但也学会了凡俗慈悲,明白万物有灵皆应敬。

 

军阀家的大公子,就这样长成一个善良勇敢,有同理心,又天真烂漫的少年。

 

后来,东北打了仗,张嘉元跟着老爹见识了什么叫血流成河、尸横遍野。突然就懂了先生同他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含义。他抹了把脸上沾的血,对老爹说,“我要去参军。”

 

老爹笑着看他,他也笑着看老爹。父子俩一起喝了顿酒,酩酊大醉。

参军。参军。

不说也明白,这是抱了马革裹尸不归还的决心。

 

老爹说,“小元儿,你小时候可爱坐我肩头了。如今,长大了。好事,好事。跟你爹一样,不惧生死,只求心安。”

张嘉元红了眼眶,搭着老爹的肩,一同唱了曲儿东北的小调。第二天便收拾了衣物南下,前往中央军校。后来是南京一役,空战惨烈,全员牺牲。飞行学院缺人,来军校招生。他没多想就递了申请,反正战场上生死相依,倒不如去学飞,更自由。

老爹接了电话,知道他将去云南,长叹了口气,“小子。好好学。好好玩。大好青春,多浪费吧。”

 

他笑,“老爹。知道航校校训有多帅吗?我念给你听,”

 

“——我们的炮弹、飞机和身体,当与敌人阵地、机舰同归于尽!”

 

 

 

 

 

 





 

“——我们的炮弹、飞机和身体,当与敌人阵地、机舰同归于尽!”

刘彰是同张嘉元一起将这句话郑重念出的。

本来,在日本留学读器械知识的他不会走上这条路,最多成为一名优秀的战地工程师。但阴差阳错,他无意间读到了一篇记者报道。

 

报道文字冰冷,讲了抗日战争中第一个牺牲的飞行员。铅字寥寥,夹在报纸的中缝里,很难看见。

“五大队B11,在驾机轰炸时,腰部中弹,肚肠外露,仍强行驾驶飞机迫降,并用血在挡风玻璃上写下“还我河山”,壮烈牺牲。”

 

刘彰一夜难眠,辗转反侧。他在日本学了三年,从17岁到20岁。那么多的知识被他日夜咀嚼,因为明白国家危矣,想从这些符号和图纸里找到挽救存亡的最优解。

但,没有。他翻遍了上下,却找不到出路,满纸冰冷的“难!难!难!”。

 

来不及。一切都来不及。

来不及去组建优秀的飞机建造团队,来不及提升空军的实力,来不及阻止日军的铁蹄踏破这山河。

他睁着眼想了一宿,最后竟生出不复返的壮烈。

他想,所以,用血、用命。是可以的吧。

 

 

同母亲通了电话。母亲在另一端沉吟许久,没有回复。他向来是执着的,不撞南墙不回头。当初去日本,家中就反对,他却不管不顾,因着独秀先生在报上一句“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不学则殆。”只身去了旁人眼中丑恶的日本,求得不是现在的功成名就,求得是将来。

 

而今,他生了当飞行员的心思,母亲也明白,实难劝阻。半晌,她才在电话里柔声说了句,

“彰彰,家门口你最爱吃的肠粉,还回来吃吗?”

 

语塞。他竟语塞。

 

不回来吃了。

 

这句母子都心知肚明的话,终究还是说不出口。挂了电话,他呆坐很久,才颤着手在纸上写下一句,用电报发了回去。

“妈妈。我希望,有一天,您能毫无隐忧地坐在家中书房写毛笔字。”

 

这便是他,最开心的事了。

 

 




 

 

 

 

林墨无端叹了口气。总是笑嘻嘻的他,收敛了表情后,看上去冷硬。

“说起来。我准备明年毕业后,去做战地记者。”

 

三年前,林墨刚刚从川蜀考来的燕园,那时也还没有西南联大。进新闻系原是被学长忽悠,他瞧见一个跟他差不多年岁的男孩拿着大机器,便问了句,“这是什么?”学长神神秘秘,“是相机。有魔力的。来新闻系就知道了。”林墨抓耳挠腮,被强烈的好奇心驱使真去了新闻系。

倒是没有后悔,教课的先生是经历过新文化运动的,青年人没有不向往那场动摇了全中华的革命,没有硝烟,却比硝烟更强大。先生肃着脸,将当年那些燕大巨头们说的话重复了出来,振聋发聩,仿佛穿过时间,直击在林墨的心上。

 

“新闻。乃是求真求实、求客观。要做一名出色的记者,比知识更重要的就是人的思想、立场还有职业操守。一位新闻记者,不能人云亦云,要分析、论证、去伪存真。*”

 

“新闻是为信息的传递、观点的表达而生。这个世界上有多少人死无姓名,冤无伸张。又有多少的糟粕没有暴露没有剔除。为什么要有新闻记者,不是像秃鹫一般对着引人瞩目的话题一拥而上,而是为了寻求真相,为了记录。那些美好应该被记录,那些丑恶更应被记录。我们难道是想要那些称赞吗?不!我们是为了不让一切被掩盖!”

 

 

林墨做到了。在校时,就经历过女学生被捕事件。17岁的女孩无父无母,家境清贫,并未涉足政治,却因在枕头在搜出共产党的传单被捕。尽管她尽力辩驳并不知情,但仍被关入监狱。事后查明,该传单是另一左倾同学所放,用意不得而知。但,国民党仍视女学生为亲共分子,决定施以严刑。林墨眼看这位无辜的同学蒙冤,没有犹豫,挺身而出,不顾反对和自己的安危,试图记录登报营救,他还同时为她写了份法庭辩护词。

无果。

这位女同学被当作罪犯游街示众后惨遭砍头,遗体弃市。

林墨在场,他举着当初和学长相同的相机,即使噎在喉头的难过几乎能将人摧毁,但却稳稳按下了快门。那个时刻,他忽然明白了先生的那句话,“我们是为了不让一切被掩盖。”

 

 

38年初,跟随学校一同来到长沙的林墨得知了重庆全地遭受了日军轰炸,家中的地址正是化为废墟的一部分时,当场昏厥。醒来后,没有说话整整三天三夜,枯坐了好些时日。摸着母亲别在他那本泛黄的小本里晒干的枫叶片,下定了决心。

 

不让一切被掩埋。

 

战争中的人们,如同蜉蝣,朝生暮死。为了这些无辜者的亡灵,侵略者的罪行更应该被一笔一画毫不留情毫不隐瞒的全数记录。就像一根耻辱柱,铭刻所有的黑暗和滔天罪恶。即使,罄竹难书。

英雄,应该被记录,罪人,不该被遗忘。

 

 

 

 

 

 



 

 

 

 

 

“你呢?”

“周柯宇。”

 

周柯宇没有想过,自己会有一天到这西南地僻荒狭的红土绿树中。也更没料到自己会响应国民政府青年知识分子参军入伍的号召。

他不免苦笑。

说不清是被逐渐激烈的战火所逼迫,还是因为认识了三个早将生死度外的好友而被感染。总之,他递交了申请,明年毕业,便要入伍了。

 

父亲知道后,问他,“柯宇。功名利禄,你图什么?”

是了。家中富贵,有权有势,因而不觉富贵难寻。哥哥上了战场,不再回还。父母爱重这个聪慧的小儿子,送去大不列颠留学。学的是,他从小就喜欢的工科。

钢琴、交际舞,他都会,是个名副其实的贵公子。样样优秀,生的也极英俊,母亲爱他嘴甜爱他懂事。又有担当、不显摆不惹事。温润。

偶尔孩子气,还会闹得家中笑成一片。

 

所以,“何必呢。”母亲在那头哽咽。

 

周柯宇无言,没吃过苦的他,从四九城到长沙再到昆明,一路看见大好河山遍布疮痍,难民成群。他善良,当掉了自己的西装、怀表,一切可以换做钱的东西,只为了能多多帮助。到了昆明,他便换上再朴素不过的麻衫,穿得像个当地的小哥。但眉眼清俊,挺直的背脊透出簪缨之家藏不住的风骨。

他总是好心,帮大娘提东西,帮不识字的姑娘写名字,帮坏了车的大爷修好。碰上雨季,种花的老人家卖不出去,他也心软,拿自己微薄的学生津贴买了下来。回了宿舍,便一枝一枝送给同窗共读的同学们还有那些爱戴的老师。

 

他想了好久,才软声安慰母亲,“别难过。我给你买了对胸针。”

 

母亲却哭了,“柯宇。我怕你辜负了这样好的春光。”

 

 

 

 

 

 

 

 

“春光。”林墨有些怔神,伸了手,昆明热烈透明的光线从他的指尖穿过,打在他扬起的脸上。

“别辜负了!”他倏地站起身,回首灿烂地笑,“我们去玩吧!”

 

 

 

 

 

 

 

 



 

7.

 

林墨是不停歇的。即使轰炸常有,他却好,拉着三人将街巷里的小孩们组成了个合唱团。每当日机来袭,他便和周柯宇拉着小孩往联大的后山跑。

到了安全的地方,便像个大小孩,站在排排站好的小萝卜头前,指挥着他们唱起了李叔同先生写的儿歌。

 

那晚,小孩声音稚嫩,像初生的鸟,虽孱弱,却让听者暗生了无数的希望。

 

唱的是《夕歌》

 

「光阴似流水,不一会,课毕放学归

  我们仔细想一会,今天功课明白未

  老师讲的话,可曾有违背

  父母望儿归,我们一路莫徘徊

  将来治国平天下,全靠吾辈

  大家努力呀,同学们,明天再会」

 

 

 

 

 

 

但没过多长时间,刘彰跟张嘉元神色郁郁,许久不能展颜。直到林墨问,“你们这是怎么了?”才知道。那位大名鼎鼎的“阎罗王”肯特教官,牺牲了。

埋骨异乡,也不知他会不会后悔。

 

是在从成都战场回来降落昆明时,被日本战斗机击中而身亡。没有尸骨,连着他的忠实伙伴那架T16一同燃尽在这片战火连绵的苦难大地上。

 

 

高级班的刘彰和张嘉元在肯特教官离开后的第二个月,成功结业。顺利通过毕业考试,没有辜负当初教官对他们的“悉心照顾”。成为最顶尖的空军第五大队三级飞行员。

 

 

 

这届毕业的学员共有32人。学院为了庆祝,要给他们办场舞会。这些将要上战场的年青人多去找了自己喜欢的姑娘,怕再没机会,握住她的手。

刘彰和张嘉元却没这么想,反倒是喊了林墨和周柯宇来,说要带他们好好吃上一顿。张嘉元笑,“我跟你们说,这绝对不能错过。怎么样,够不够兄弟?”

即使林墨已经塞了满嘴的奶油蛋糕,刘彰却还再把长桌上摆着的精致甜点往他面前堆。于是害得林墨只能敷衍地点了点头。周柯宇则在一旁搭上了张嘉元的肩,郑重说了声,“谢了。”

 

都穿着军装,是新发的。合身,衬得人更加潇洒。女孩子们也是漂亮的裙子,青春无比的面容。

提琴一拉,钢琴一弹。

舞会便正式开始了。

 

青年军人们伸手微微弯腰,将女孩的手紧握。于是随着音乐,裙摆飞扬。说不出的好看。林墨呆住了,突然扔下手里的蛋糕,急着找相机。慌不迭地对准这样像是电影中才会出现的画面,伴随一声响。那些张扬的笑脸留在了胶片上。

“你们不去跳?”周柯宇问。

刘彰耸了耸肩,“舞伴都没有。跳什么?”

“那你怎么不去请?”

张嘉元倒替刘彰回答了,“没有喜欢的人。请了便是害人害己。”

 

林墨放下了相机,有些可怜的看着两人。“那多可惜。舞会不跳舞,也太浪费了吧。”他苦思冥想了好久,突然灵光一现,拉起一旁刘彰的手,“哎呀!你们不是请了我和周柯宇嘛!我们四个一起跳呗!”

 

张嘉元瞬间皱了脸,“什么啊?!我不要!”

 

林墨却不等刘彰反应,兀自拉着人跑进了舞池,还转头对着周柯宇喊,“别理张嘉元,快拉他一起来!”

周柯宇笑了,突得牵住张嘉元的手,顽皮眨了眨眼。大力带着别别扭扭的张嘉元向林墨走去。

 

音乐倒是应景,舒缓的曲调一转,居然欢快起来。林墨眼睛亮了,开心地发出声,“诶嘿!”左手拉住刘彰,右手拉住张嘉元,笑着大声说,“踢踏舞啊!这是跳踢踏舞的好曲子!”

 

刘彰一开始还有些窘迫,可见林墨这般兴奋,竟也被感染出肆意,军靴跟着林墨在地上无规则地踩。张嘉元倒只是嘴硬,进了舞池就抛弃了自己优秀毕业军官的身份,回到了最烂漫的时刻,也跳动起来。周柯宇是真的会,大不列颠留学的时候学过。可见三个人都是随心所欲,便也不再按部就班,而是加入了你踩我我踩你的大乱斗中。

 

四个人旁若无人地围成圈,明亮的水晶灯洒了漂亮的光在他们漂亮的脸上。

是这样好的春光,怎么能辜负。

大笑、大跳,身边有朋友,心中有希望。像小孩子也没事,因为他们本来就是小孩子。

 

 

 

 

 

 

 

 

 

 

 

 

舞会结束的时候已经是深夜。

四人骑上脚踏车,迎着昆明春夜里的风,在篮子里放上几瓶席上没喝的红酒,往翠湖去了。

月色皎洁,他们席地而坐,懒散又自由。

周柯宇从怀里掏出几张纸,递给了三人。仔细一瞧,竟是位置挨着一起的电影票。是周柯宇闲暇时间用笔画出来的,特制版。

电影是《米老鼠》。张嘉元很喜欢,小心收进了口袋,“怎么想起来画这个?”

周柯宇翘了唇角,“上次没看成,后来日本就打过来了。有些遗憾。”他顿了顿。

“但我不想留遗憾。”

 

确实。明日,他们便要分别了。刘彰和张嘉元驾着飞机将去成都参战,周柯宇也要入伍。林墨则准备坐船,去第一线。

 

没有杯子,直接一人拿了一瓶红酒,开了来。

 

 

刘彰和张嘉元从脖子上取下了刻有他们编号的军牌,一个给了林墨,一个给了周柯宇。

刘彰笑着解释,“我和嘉元,大概是回不来的。怕这象征身份的小牌子也跟着我们一起没了。不划算。干脆给你俩,留作纪念。”

张嘉元对瓶喝了一口,笑道,“你们俩若是活下来,看到了胜利,记得‘家祭无忘告乃翁’啊。”

 

林墨攥紧了手,小小的铁牌硌得疼,抬眼却是个不留情面的瞪视,“张嘉元!别想着占我便宜!”

 

 

 

“我没什么好送的。”林墨举起了酒瓶,“送你们三千万吧。”

“千万要开心,千万要幸福,千万要平安。”

 

 

 

 


 

 

 

约定了。我们四人当永远坦诚以待,今日一醉,别后应是山岳相隔,世事茫茫,未来再难辨。

但回顾这短短两年,我们能遇见,真是幸事啊。

 

西南红土地,联大湖畔柳。何时一樽酒,可再会吾友。*

再会吧。朋友。

但若一去不返,便一去不返。只管,向前吧。

 

 

 

 

 

 

 



 

 

 

8.

 

1941年三月,成都空战,空军第五大队与九六式日本新机展开遭遇战。敌机群24架,轰炸机与驱逐机各12架,驱逐机对轰炸机取保护态势。敌机数量虽为我机6倍,但既已受命执行任务,无见敌势众而临阵后退之理。2202选择攻敌轰炸机,六架九六式机即俯冲而下,分别向2202围攻。2202于敌机迎面来回攻击数次,越打越低,贴着湖水飞行约15分钟后,脱离了战斗,挡风玻璃被击碎,破片使K74面部流血,幸未击中头部。勒令,不得参与第二日战斗。

但战况升级,日军零式机投入战斗。因联络不佳,加之敌众我寡,以2203为首的精英第七小队,于3月21日,全军覆没。壮烈牺牲。

 

 

 

张嘉元得知此事时,刚从病床上醒来。刘彰在床头的柜子上,替他留了块昨晚省着没吃的硬糖。

他拿起压在硬糖下面的纸条,只见上面龙飞凤舞写着,“哈。你不行,居然受伤了。但放心,今天我肯定帮你打回来。”

他靠在床头,愣了半晌。许久,才剥开糖纸,塞进了嘴里。

 

 

嗯。

甜的。刘彰。

 

 

 

 

5月21日,日寇以18架战斗机及36架轰炸机大编队炸成都机场,成都机场死亡三千人。空军第五大队仓促回击,12架战机对34架日军零式,2202以一敌三。

最终,以第十小队的同归于尽,阻拦了日机对我后方的摧毁。

 

 

相隔不过两月。

 

 

 

 

 

林墨是在武汉战场从破烂的收音机里听到的消息。

“前方报道。成都空战,第五大队第3至第13小队,壮烈牺牲。日机被成功拦截在火线之外。”

他突然顿住。短短一句话,竟让他打了个寒颤。

 

壮烈牺牲。

 

连名字都不被提起。

 

 

 

 

 

 

 

 

 

1942年2月,以杜聿明第五军、甘丽初第六军,张轸第六十六军编组为中国远征军,进入缅甸与英军协同作战。

3月8日,日军以精锐师团抢先攻陷缅甸首都。远征军以劣势装备之单兵种——陆军,在缅甸战场同优势装备的日本陆海空三军联合兵种展开了殊死较量。

3月18日,远征军先头部队第二百师与日军五十五师团遭遇,正式交火。中方军人抱定牺牲一切之决心,顶住日军12天猛攻。第二百师歼敌无数,待援军到来时,已弹尽粮绝,全师上下血战到底,十不存一。

 

 

 

 

 

彼时,国内战局进入中日相持阶段。

 

是夜,灰粘了林墨整张脸,他同疲惫的士兵们一起窝在战壕,不远处的枪炮声震耳。他抬头看天,战场上总是被尘灰覆盖的穹苍突然冒出颗闪亮的星星。他无端想起在联大的日子,想起红土绿树掩映的翠湖,想起同学,想起老师。

想起好友。

 

 

他嘴里哼起了歌。

 

 

“林记者。”年轻的小士兵凑了近,“你在唱歌吗?”

“是呀。”

“唱的什么?”

 

 

 

“《夕歌》。”

 

 

 

 

 

 

「光阴似流水,不一会,课毕放学归

  我们仔细想一会,今天功课明白未

  老师讲的话,可曾有违背

  父母望儿归,我们一路莫徘徊

  将来治国平天下,全靠吾辈

  

大家努力呀,同学们,明天再会」

 

 

 





以泪以歌。





-END- 

 

 

 

 

 

 

 

 

*源自微博,觉醒年代超话

*梁先生——梁思成

*黄先生——黄钰生

*联大校歌《满江红》冯友兰作

*节选自周定一《南湖短歌》

*改自《觉醒年代》部分台词

*改自杜甫《春日忆李白》——渭北春天树,江东日暮云。何时一樽酒,重与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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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气波波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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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我滚烫的真心赤裸给你看


红白🌹/外热内冷 但是小宝有很努力地把自己的每一面展示给大家看~少年真心最宝贵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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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帝王生涯番外】海岛冰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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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宇恒是个有文化的人,虽然我总说他没有脑子,但是这点我确实要承认,他喜欢看书读诗,经常到我的房里来给我念他新读到的诗句。他从别的嫔妃那里淘到一本宫怨诗集,里面一首一首都好像讲的是我们的故事,写得没有那么好,但我们很喜欢看。斜拔玉钗灯影畔,剔开红焰救飞蛾,他读了这句,然后沉默地看着我,我本来抱着月琴小声地伴奏,只能低着头停下来,不知道该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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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曾经也想过剔开红焰救飞蛾,或者说再往前,我曾经也是那只飞蛾。

 

 

 

 

 

1、张嘉元

 

 

    我出生在吴水边的一个小镇,小时候妈妈经常抱着我到河边玩,我喜欢光脚站在岸边的卵石上,让清凉的河水没过我的脚踝。我们家算是音乐世家,我十岁那年,也要到京城找我的师傅学琴,我带着那把圆圆的月琴背井离乡,坐船从海上漂到了京城。每夜的月光都照在我的琴弦上,我就坐在渔船的角落里,一遍一遍练习那首海岛冰轮初转腾,我当时想着到了京城拜了师,能给全天下最好的名伶配曲,上台演一次贵妃醉酒,我就已经很知足了。

 

 

    月亮一次次在我的琴声里升起。半个月后我住进了张嘉元家,他成了我人生中最好的朋友。

 

 

    张嘉元是个特别好的人,我几乎是第一次见他就可以确定,他身份算是很高贵,但他从来不在乎这些,像个小傻子一样天天跟在我屁股后面跑。他很擅长放风筝,能把纸做的燕子放得很高很高,据说是小时候跟一个哥哥学的,他经常清晨把我摇醒,高举着胳膊牵着风筝,沿着冷清的长街奔跑,街边卖早点的小贩都认识他,有时候想塞给他两个点心,但是他又风一样就消失了,他们只能把点心塞给我。

 

 

    他喜欢听我弹琴,有时候自己也学两下,我告诉他月琴其实是经常用来伴奏的乐器,响在戏文的背景里,可能很少人能听见它的声音。但是张嘉元对此完全不服气,他出去搜罗了一堆月琴曲谱,大大小小杂乱无章,我都不知道那些东西是从哪来的,他一定要抱着胳膊看着我弹琴,把我还不算娴熟的琴艺吹捧得天上有地下无,然后拉着我躲在屏风后面,偷偷听宫廷乐师的演奏。他沉浸在音乐里的时候,喜欢闭着眼睛轻轻摇头晃脑,我就看着他圆鼓鼓的侧脸,希望我们可以一辈子这样下去。

 

 

    所有人都喜欢他,丞相家的独苗小少爷,明亮得像太阳。

 

 

    我有时候也觉得,是因为张嘉元和周柯宇很像,他们才会彼此吸引,就像对方是命定的恋人一样相互靠近。张嘉元可能也是这么想的,就算他还没有考虑过为什么他会喜欢周柯宇,我也没有问过他,但我知道对于他来说,这件事发生得有如本能,他就是天生懂得周柯宇应该喜欢的样子。有一次晚上他钻进我的被子,像往常一样把纤长的四肢缠在我身上,那天我们刚刚看了一场烟花,他的头发还泛着淡淡的灰火味。他抱着我,脑袋埋在我的肩膀上,自从他长了个子之后我们就很少这样了。

 

 

    我问他,你觉得周……太子,你觉得太子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半梦半醒里蹭了蹭,没有回答我,就是嘟嘟囔囔地叫周柯宇的名字。

 

 

    我们都很少直呼周柯宇的名字,特别是吴宇恒,明明我们都差不多时间认识的,他看起来总是和周柯宇不太熟,只有张嘉元每天没大没小,丞相因为这件事说过他好多次,他才稍微收敛了一点,之后只在私下这么叫他——也没有收敛很多。他喜欢咋咋唬唬地跳到周柯宇背上,胳膊圈住周柯宇的脖子,他们的头发会纠缠在一起,搭成一片我够不到的,黑色的阴影。

 

 

    他们在一起的时候,我真的并不惊讶。周柯宇在自己的十七岁生辰上说要娶张嘉元做太子妃,我们都喝醉了,一起躺在他宽大的床铺上,手里拨弄着张嘉元的头发,跟我说,超超,到时候你一定来啊。他脸上挂着一层薄薄的红晕,一半面颊陷进棉被里,迷蒙的眼睛泛着水光,就算他说出的话我那么不想答应,我看着他,还是忍不住地最后一次心软。

 

 

    当时我相比他们两个还算是清醒,如果我也醉得无药可救,我可能会在那个我们三个最后平衡的晚上,在一切都没有发生之前,趁着张嘉元睡死过去告诉周柯宇,其实我也喜欢过你,但是没有关系,我们都要向前看。

 

 

    但是我相比他们两个还算是清醒,我一直比他们两个清醒,我点了头,什么都没说,然后看着他们牵着手跳入我面前万丈的悬崖。

 

 

 

 

 

2、吴宇恒

 

 

    我第一次看到吴宇恒哭,就是在我们两个共同出嫁的那天晚上。

 

 

    其实我早坐不住了,盖头不能自己掀,嬷嬷实在是看得紧,恨不得动都不让我动一下。我从下午黄昏坐到傍晚,听着接亲的队伍回来的声音,等他们拜了堂,周柯宇才能过来关照我。一直等到我猜月亮都升起来了,周柯宇还没出现,嬷嬷刚说太子爷大概是醉了已经睡下了,就听见外面小厮来通传,说太子爷接亲的时候不慎坠马,晚上风一吹又发起了高烧,现在太医院正给诊治,今天应该是醒不过来了。

 

 

    我只能隔着盖头和嬷嬷大眼瞪小眼,她一定在用剑一样的眼神警告我不要瞎跑,但是我根本不在乎。

 

 

    很奇怪,我听到消息,第一个反应就是吴宇恒,他孤孤单单地坐在婚房里,会不会很害怕很难过。

 

 

    我这么想着,低垂着视线半摸半撞地跑到他们宫里,全靠小时候跟张嘉元在这里上蹿下跳的经验找到了后门。我不信我一路上一个人都没有碰到,没人拦我大概也是因为看我实在太奇怪了,等我从盖头缝里看到独自坐在床边的吴宇恒的时候我更确定了这一点,我们两个完全就是两只红色的白玉菇,只不过他看起来贵一些。

 

 

    几乎没人知道,周柯宇没能掀开我们两个任何一个的盖头。吴宇恒掀开我的以后,还帮我理了理头发,我们索性把那些沉重的发饰都摘下来,披头散发地躺倒在那张软绵绵的红色婚床上,变本加厉地裹在一条被子里,近得他急促的呼吸清晰可闻,我才发觉他可能是在哭。

 

 

    那个瞬间其实我很慌乱。我也难过,我也有一辈子都排解不掉的永憾和不舍,但我一遇到别人在我面前露出脆弱的一面,就本能地要忘记我自己的悲伤。吴宇恒一直端得完好无缺,他小心又自持,没有人能挑出他一点毛病,这样的人要被怎样击溃,我根本没办法想象。

 

 

    他哭起来很可爱,一抽一抽的,看起来好委屈。

 

 

    第二天他就又恢复了以前的样子,他和周柯宇在这方面绝配,两个人都为演这出戏而生的,每天在朝堂上举案齐眉,然后心里都装着一个别的人。吴宇恒有时候给我讲他和吴海的事,说吴海已经打算离开中原东渡,说不定以后就成为全天下都有名的大侠了,他说起这些的时候眼里还是闪烁着那种纯真的相信,要说周柯宇应该也是羡慕他的,毕竟不算是天人永隔,说不定以后山水有相逢。

 

 

    我和吴宇恒在宫里的生活好像和从前也没什么区别,除了我和他更亲近了一点。有一次西域贡上一只稀奇古怪的鸟,周柯宇赏给了吴宇恒,吴宇恒转头就送给我,那东西长得凶神恶煞,他们两个都不想被它盯着看,我有什么办法呢,我只能给那只鸟起名叫吴宇恒,每天吴宇恒吴宇恒地叫它,以施加我无用的报复。周柯宇不经常来我们两个宫里过夜,事实上他除了去一去必须要去的嫔妃那里,剩下的时间几乎不离开他自己的寝殿,这样我和吴宇恒就总能睡在一起,他经常捏着我的腰说我太瘦了,我就也捏回去,在被子里滚成一团,直到半夜才将将躺倒在对方的胳膊上睡着。

 

 

    跟张嘉元一样,吴宇恒也喜欢听我弹琴,但是自从入宫之后,我就很少再弹了。他大概是知道为什么,跟周柯宇不断往我宫里送琴相比,他很少提琴的事,我只在他读诗的时候拿出来拨弄两下,很多曲子我都忘了怎么弹,也不重要,我已经不能像从前想的那样,当一个登台的乐师了。

 

 

    林墨进宫之后的第一个中秋,为了迎新人,周柯宇让吴宇恒大大操办了一次宫宴,皇亲国戚和他们上上下下的眷属把宫里搅得热热闹闹。我一向不太喜欢这种场合,过了中秋天气就要转凉,我总在这个时候生病,一整个冬天都好不起来。但林墨那几天异常激动,一定要我去他宫里听戏,说吴宇恒专门从塞斯国请了戏班子,演贵妃醉酒最好,让我一定带着琴去,说不定能跟天底下最好的乐师请教请教。

 

 

    我是为了不扫他们的兴才去的,但我真的没想到,他们能为我着想到那个地步。我刚跨进林墨的宫门,就被他拉进屏风后面换起了衣服,和乐师一样的袍子,他还三下五除二摘了我的发饰,给我弄了一个朴素的盘发,然后拉着我风风火火坐上轿子,偷偷跑到戏班子在皇宫外住的院子里。

 

 

    他和吴宇恒把所有的事情都安排好了,等到宫宴的那一天,屏风后伴演的月琴乐师,会是我。

 

 

    我至今想起来都觉得如梦似幻,跟戏班子相处的那几天我每天都要半夜起来换上衣服偷跑出去,天亮之前再回来,有一次我们实在演得太尽兴,等我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日上三竿,只能靠林墨把周柯宇堵回去。那几天我因为实在少眠,总是头重脚轻的,但抱着琴弹奏的感觉实在是太轻盈又自由,我跟着他们到一处戏馆演出,下面挤满了人,都是我平时根本见不到的庶民,而看着他们专注炽热的神情,我又觉得这才是我想要永远留住的真实,哪怕是作为屏风后的伴奏,哪怕是只有一个瞬间。

 

 

    最后登台的那天,我抱着琴坐在屏风后面,双手都在不住地颤抖。我隐隐约约能看到我的位置空着,旁边的林墨腿上放了团毛线,手里还捏着瓜子,吴宇恒端坐在皇后的位置上,看起来也有点紧张。在我们还小的时候,张嘉元也是这样偷偷带我听宫廷乐师的排演,我忽然觉得哪怕是险阻艰难,我也有幸能认识这些珍贵的人。

 

 

    乐声响起的那一刻我什么都不怕。我一次次弹起这首曲子,从那条飘摇的小船,到皇宫大殿的角落,曲子里的贵妃永远独自凭栏赏月,而广寒宫洒下的月辉,我也终于有人与我共沐。

 

 

3、周柯宇

 

 

    我和张嘉元第一次进宫的时候,张嘉元抢先说了我是他表弟,所以周柯宇他们一开始都以为我是更小的那个。其实我的年纪比张嘉元大,而他爸爸比我妈妈大,导致我们关于怎么称呼对方这件事起了很多冲突,但是我们两个的亲戚关系太远了,这些事其实完全没有意义,论来论去,最后还是喜欢管对方叫弟弟。

 

 

    如果按照平时,我肯定要跟他争论到地老天荒,但是那天我没有,我光顾着盯着周柯宇的脸看了,他那个时候还长得瘦瘦小小的,端坐在上面的位子上,背挺得很直,像一棵年轻的水杉。

 

 

    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他看起来很无助,好像根本不想坐在那里,但又不得不整个人绷直了坚持着,他的一生就是这样,无谓地守住自己该有的角色。他在我们面前总是一副大人样子,因为是皇家太子,所以要付我们所有人的账,因为最高,所以有够不到的东西都是他扛着别人去够,我们跑出去买面人儿那一次,我真的想告诉他不用这样,但我还没来得及说什么,他就开始一根一根把那些面人儿拔下来塞到我手里,多得拿不住。

 

 

    他就是这样,当他告诉我,他会娶我做贵妃的时候,他也是这样。

 

 

    这类问题我一般找吴宇恒讨论,即使是张嘉元还在的时候也是这样,他总是对周柯宇抱有盲目的轻信,而吴宇恒就显得客观甚至冷酷。他因为我的事情跟周柯宇吵过不止一次,他说他已经没得选了,但周柯宇至少应该放我自由,后来林墨接起了这个责任继续对周柯宇冷嘲热讽,很明显他的三寸不烂之舌更管用些,但是周柯宇一直没有妥协。

 

 

    我很感谢他们两个,但是我也了解周柯宇,从他认定要保护我的那一刻开始,我就永远都不可能脱离他的视线。

 

 

    他总是很努力地想哄我开心,离他最近的最大的宫殿,永远第一个送来的上等布料,一把一把名贵木材的琴,甚至我在宴上多吃了一口什么菜,第二天它保准出现在我的桌子上,他还要跑过来装模作样地夹一口,好像这些不是他安排的一样。他的真心就像那些一把一把掉落的面人儿,我想接,却有心无力。

 

 

    在我嫁给他之前,我把张嘉元贴身的玉坠给了他,那已经是嘉元留给我的最后的东西。从那之后我们之间唯一的联系就断裂了,我们再也不能假装是普通朋友一样地共处,假装我们都看不见中间横亘的血河。

 

 

    他出兵灭国凯旋的那天,我终于问出了我一直想问的问题。

 

 

    那是我们人生中又一次惊雷一样的转折,后来吴宇恒再也没和周柯宇说过话,我也让他最好不要去打扰吴宇恒,而周柯宇就好像如释重负一样,懒于朝政,他直挺的脊背终于开始松懈。

 

 

    说是问他,但其实我知道答案。我说,你对我这么好,只是把没来得及给嘉元的给了我,是不是。

 

 

    你没问过我想不想。这句话我没说。

 

 

    他看起来很疲惫,好像一生的气力都用尽了,但他还是摇着头,不愿意承认他从始至终的固执。他的坚持,他幼稚的守护,不知道是在对谁证明,他已经可以保护对他来讲重要的人,他还像小时候一样,把别人托在肩膀上,即使自己也站不住地打颤。走到如今这一步,我忽然就理解了吴宇恒,因为我也实在不知道应该怎么想他,好像我应该恨他,但好像他又什么都没有做错。

 

 

    斜拔玉钗灯影畔,剔开红焰救飞蛾。我又想到这句诗,我没能阻止的那只飞蛾,和我已然丧失的扑向光明的勇气,都已经逐渐在我的生命里淡去,只剩下那团耀眼的明亮,还在顽强又悲壮地燃烧。周柯宇才不是什么红烛,他明明就是太阳,用他给予的滚烫拥抱我们所有人,可能只有张嘉元能够承受这种彻骨的灼伤,而我也明白,从一开始我就不仅仅想要拯救那只飞蛾,还有周柯宇,还有他不得不挺起脊背的一生。

 

 

    但我什么都做不了。我连自己都无法拯救,我目送他一步步与我渐行渐远,然后躲在我的深宫里,对着初升寒冷的冰轮弹起我的月琴。

 

 

    孤独的时候,我也时常想起我与他之间那些转瞬即逝的温存,在宫宴上演出的那天他向屏风看了一眼,正对上我的眼神,他眼里含着饱满的笑意,像紧闭的宫门里一线盎然的春风。我的手指还在琴弦上拨动,但我的思绪已经回到了我们初见的那天,我出神一样地盯着他看,甚至忘了和张嘉元争论,可能是感觉到我太过于明显的眼神,他也偏过头看着我,冲我笑了一下,然后马上回到他刚才的样子,好像那个笑容只是我的错觉。

 

 

    我也希望那只是我的错觉。这样我就也可以告诉自己,只是因为太阳太过于耀眼,我才想要穷尽一生地追寻。

 

十万霓虹灯

【我的帝王生涯番外】亢龙有悔

甘望星的故事 


(没有⭐cp线所以打了单人tag,不妥删


    周柯宇这个月的信来晚了整整三天,搞得我以为他终于跑去跳湖了。我挺喜欢看他的信的,至少比看那些折子有意思,虽然我一开始让他每个月都给我写信只是因为怕他随时随地想到自杀,但是我觉得现在他也有在享受这个活动,只有一件事不好,就是他总是在信里讲他又在哪里玩,又吃了什么好吃的,导致我太羡慕他,说不定哪天我也假死一次从这个皇位上跑路,那样我们闯国可能真的就完蛋了。...


 

 

甘望星的故事 


(没有⭐cp线所以打了单人tag,不妥删


 

    周柯宇这个月的信来晚了整整三天,搞得我以为他终于跑去跳湖了。我挺喜欢看他的信的,至少比看那些折子有意思,虽然我一开始让他每个月都给我写信只是因为怕他随时随地想到自杀,但是我觉得现在他也有在享受这个活动,只有一件事不好,就是他总是在信里讲他又在哪里玩,又吃了什么好吃的,导致我太羡慕他,说不定哪天我也假死一次从这个皇位上跑路,那样我们闯国可能真的就完蛋了。

 

 

    不过我学会了周柯宇教我的办法,偶尔跑到屋檐上去看看天空。他爬的是屋檐的西面,为了看吴水和繁华热闹的西市,我比较喜欢爬南面,站在最高的屋脊上,可以看到远处苍茫连绵的山脉,那个永远氤氲着潮湿的水气,仲夏时节苍龙星宿盘卧的方向,是我的故乡。

 

 

    我小的时候总是问井胧,我的名字为什么叫望星,我的母亲给我取名的时候,是希望我总是抬头看星星吗?

 

 

    井胧是个很有耐心的人,我问的很多没头没脑的问题,他都会仔细解释很多遍。他告诉我,我在苍龙七宿下出生,那些代表着龙的遥远的星星,是我长大以后要追寻的方向。当时他们还给我灌输一些这样的励志道理,但是我小的时候对皇位唯一的接触,就是喜欢拿着那半块玉佩玩,有一次还差点把它吞掉,因为这事井胧跟张欣尧吵了一架,我也听不懂,反正那次之后,他们提这个就提得少了。

 

 

    所以我算是长大得比较没心没肺,虽然也问过几次类似于“为什么别的小孩都有爸爸妈妈我没有”这种问题,但是总体来讲我还是不太在乎这些的,人家说我是野孩子,我也不在乎,我没有爸爸妈妈,但是有哥哥,而且还有两个,他们对我比爸爸妈妈还好。茶庄受灾减产的时候,他们自己省吃俭用也要给我买肉吃,但是我的爸爸妈妈从我一出生就不要我了,他们只是把我带到这个世界上,然后给了所有人一个杀死我的理由。

 

 

    我们第一次遇到刺客的时候,我七岁。

 

 

    七岁之前我们基本就是在整个国家东躲西藏,也没有什么茶庄,全靠井胧和张欣尧出去打短工,挣到一点算一点,因为居无定所,我们也经常收不到先皇给的接济。我知道他是想保护我们,但是我不知道是什么样的脑子才能做出那种拉一车银子堆到我家门口的事,我们当时住在乡下,不得不在我家被邻里敲塌之前连夜跑路,以至于我刚认识周柯宇的时候,很好奇他是不是也是因为蠢得可以,才把自己作成那个孤家寡人的样子。

 

 

    唉,我也没什么资格说他,毕竟这份愚蠢的血脉我们共享,而且到现在来说,他已经是我在这个世界上血统最近的亲人了。

 

 

    井胧以前总跟我说,不要太怪我爸妈,如果不是先皇和我母亲家里势力的庇护,我早就死了八百回,但是我实在很想反驳回去,如果不是先皇和我母亲一定要生下我,我根本不用来这一趟受这个苦。我真的不想当皇帝,就算他们求着我去,我都不会看那个龙椅一眼,如果有哪回的刺客肯停下来听我把话说完,说不定后面这一连串事都不会发生,可是这些人真的头脑简单四肢发达,我一句兄弟还没出口,他们的刀已经恨不得把我们三个的脑袋一起切下来交差。

 

 

    这个时候一般就是张欣尧保护我,每次都是他让我和井胧先离开,去一个什么什么地方等着他,然后过一刻钟,半个时辰,或者一晚上,总之他一定会出现,带着一身的血汗,和他那把已经很多年的刀。那是他还在皇宫当侍卫的时候就用的,从那个时候,他就已经在保护我了。

 

 

    我们三个就这样组成一个诡异的家庭,但是我真的很满足,我觉得我要的从来就不多。井胧从前在宫廷里当乐师,因为在宫宴上弹了一首皇后不喜欢的曲子差点被处死,是我母亲偷偷放了他,给了他银两让他出宫,因为这份随手的恩情,我才幸运地被他当成自己的弟弟一样呵护。他教我唱歌,教我用他那把杉木古琴弹阳关三叠,躺在茅屋后的小山坡上看星星,给我讲嵇康临刑广陵绝唱的故事。后来他们用积攒多年的银两买了一处小茶庄,直到今天我还时常梦见我在青翠的茶树之间奔跑,在一片清新的茶香和颜色里,度过我最无忧无虑的时光。

 

 

   

 

 

 

 

 

   

 

 

    我十四岁那年,我舅公结束了他二十年的戍边回到湘地,他同意利用一些军中的势力给我们庇护,但是他的条件是我要以正统皇家血脉的身份站出来,在现在的太子登基之前就夺回皇位。

 

 

    井胧和张欣尧没答应,他们把玉佩和诏书拿出来,交给我舅公,让他随便去找一个和我年龄相仿的孩子当太子。那天晚上他们在我们家的书房谈了一夜,我偷偷趴在门口听了一会儿,我听见舅公说,玫儿当年对你们那么好,现在让你们扶持她的孩子当皇帝,你们都不肯。

 

 

    一阵长久的沉默,然后井胧说,如果娘娘还在,她一定希望她的孩子不要回到那个地方,而是希望她的孩子能平安快乐。我们也是。

 

 

    第二天舅公真的就离开了。不管他是找了一个别的孩子来当我的替身,还是就此放弃了这个想法,至少我终于获得了短暂的自由。

 

 

    所以我想,我对周柯宇的恨意并不源于他真的做了什么事,而是源于他又一次夺走了我奢求来的生活,又一次把我推入了这个权力与阴谋的深渊。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查到我身上的,我没有玉佩,也没有诏书,距离我们把这两样东西送走已经过去了快十年,张欣尧都很久没有练过武了,王政熊杀来的时候我们简直措手不及,完全忘记了之前逃命的时候那种敏捷,等我们终于反应过来的时候,张欣尧已经被砍了两刀。

 

 

    那天如果不是吴海,我们三个肯定要死无葬身之地,我身上连证明我身份的东西都没有,不会有人知道是当朝太子被杀,死的只会是三个在酒楼里吃饭不给钱的暴民。

 

 

    说起来一切都是幸运,那天刚好是我的生辰,所以我们专门跑到城里的酒楼吃了顿饭,恰好吴海那晚住在酒楼的客栈里,打算第二天就启程去入海口东渡。在当时的我眼里他简直就是从天而降的盖世大侠,三下五除二就解决了王政熊,然后打算深藏身与名地离开,临走前还给张欣尧留了两包药。

 

 

    我们对吴海简直是大恩大德没齿难忘,井胧几次三番说要回去拿琴送他,他也没要,就只是看起来非常想离开。不过他临走前问我为什么王政熊要来杀我们一家,毕竟王政熊那个时候已经离开皇宫很久了,派他来肯定是因为我很重要,我们想了想,还是跟他说了实话,而且当时张欣尧受伤了,我们需要人保护。

 

 

    他听完以后什么都没说。第二天早上我们离开,刚出酒楼的门,就看到他牵着自己的马站在门外,他换了一身青蓝色的衣服,也没有蒙面,看起来不那么沉郁了。井胧陪张欣尧坐马车,我骑着马跟在吴海后面,他头发上那根发带随着风飘来飘去,我忍不住盯着它看,总是一不小心就和他的马撞上。

 

 

    我们走的是向东的路,去投奔我舅公,就算我们再不想,现在也只有这一条路可走。我们走得太急,都没带什么东西,井胧只来得及拿上他的琴,离开茶庄的时候我最后看了它一眼,当时我就已经明白,我可能永远也没机会回来。

 

 

 

 

 

    其实我没来得及了解吴海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看起来很沉默,很稳重,跟我们一家人格格不入,我们都特别喜欢打打闹闹,他就在旁边看着,时不时笑一下。张欣尧的伤还没好,我们每到能停下来的时候,吴海就教我一点防身的招术,我没有武器,我们也没有时间去打一把适合我的,他就把他那把弯刀送给我,不管我说多少次不用,他都不让我还给他。

 

 

    我用什么都一样,他说。

 

 

    我觉得没什么东西比大侠的刀更重要了,武侠话本都是那么说的,但是我不是大侠,我没有对我来说那么重要的东西可以交换,我只能告诉他,等我们到了舅公那里,我就把那半块玉佩要回来,我刚说到这他就让我打住,用刚刚教我的招式岔开话题,但是我穷追不舍,最后他只能说,他不喜欢别人送他东西。

 

 

    可是你说你的发带就是别人送的。我指出他的漏洞。

 

 

    对啊,他说,所以我才不喜欢别人送我东西。

 

 

    这到底是为什么,我已经没有机会再问了。但是现在我也很不喜欢别人送我东西,可能这就代表一种缘分的终结,就算他再三保证,他一定会活下来,我还拿着他的刀,他会回来找我。

 

 

    他们都是这样向我保证的,井胧,张欣尧,吴海,他们都说,往东跑,不要怕,即使是在夜里,苍龙七宿也会告诉你方向。我只能不断地把他们甩在身后,竹林里刀剑相碰的声音冷硬,我听见井胧那把珍贵的杉木琴发出的悲鸣,他根本不会武功,我却只能任由他挡在我前面替我送死。我已经不记得我最后一次见到张欣尧的时候他是什么样子,我和他说了什么,是等你好起来我要接着跟你学武功,还是今晚我想多吃一个包子,我浑浑噩噩地被吴海推上他的马,逐渐远离那片升腾的火光,刀鞘拍打在我的背上,我还没把刀抽出来还给他,他就已经融入了那片炽烈的明亮。

 

 

    我向着那个诅咒了我一生的星座奔跑,一步一步踏入它罗织的陷阱。

 

 

    起义军破开宫门的那一刻,舅公问我有什么感觉,终于大仇得报,皇位已经近在眼前。我看着四四方方的宫殿,它宏伟又冰冷,我的父亲母亲都在这里消磨一生,我也要在这里无尽地沉没下去,变成城墙中一块灰蛀的砖石。周柯宇穿着红色的婚服端坐在那个华丽的龙椅上,他挂着一副淡漠清俊的面皮,像一樽悲悯的神像,也许在那一刻我的恨意就已经消解了,我在他眼里看到了我所有的结局,就是成为像他一样精致,华美又脆弱的躯壳。

 

 

    他告诉我当皇帝就是要不断的失去,但我能够失去的一切已经没有了。

 

 

    我还是喜欢在屋檐上看天空。有时候是在晚上,这里璀璨的星星有千万颗,井胧指给我的苍龙七宿隐匿在遥远的夜空里,它们让我不断想起我曾经拥有的东西,那些沉在泥土里的质朴的快乐。如果我想,我终于可以学到传说中高深的武功,用上等的绢帛擦拭那把弦月一样的弯刀,让最好的宫廷乐师一遍一遍地演奏阳关三叠,但是西出阳关无故人,像天命早已写好的故事,潺潺地讲给我听。

 

 

    现在我已经成了那条云端盘桓的苍龙,我终于到达了最高亢的位置,亢龙有悔,有悔。但我已经没办法再回头。

 

 

    

十万霓虹灯

【太子选妃】我的帝王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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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这一生做过许多错事,其中最错的一件,就是骗了张嘉元。

 

 

    他是一个无忧无虑的人,从小就没有什么心眼,整天跟他表弟付思超到处乱窜,搞得整个京城都知道丞相家好像有两个奇奇怪怪的小疯子。我那么稳重,肯定不能和这种人混在一起,我比较喜欢隔壁塞斯国的小王子吴宇恒,他看起来也很稳重,比我大几岁,长得好看,最重要的是他比较聪明,虽然付思超坚持认为他没有脑子。

 

 

    我不管。我十四岁就跟母后请示了,我要吴宇恒做我的太子妃。

 

 

    我母后办事超级靠谱,中秋家宴的时候塞斯国就把吴宇恒送来了,他端坐在位置上像个漂亮的佛像,又圆又亮的眼睛转来转去,但是又不想表现出没见过世面的样子,真的很稳重,适合当太子妃,也适合当皇后。我母后肯定也是这么认为的,我看她跟吴宇恒的母后聊得挺开心,至少表面看起来挺开心。

 

 

    当时我对娶到吴宇恒势在必得,甚至悄悄派了小厮传话,约他在御花园角门见面。半个时辰之后我摸到角门旁边,看到吴宇恒和他的小厮站在一棵榕树下,正贴在一起说悄悄话。我不太高兴,这人懂不懂什么叫私会?我都没有带侍从,平时我可是衣服都不用自己穿。我还等着他给我赔礼道歉,结果他看起来也很不高兴,他旁边那个小厮——侍从——什么的,我现在不太知道该怎么称呼他,他叫吴海——他看起来最不高兴。

 

 

    后来我懂了,那个时候他们两个正两情相悦,听说吴宇恒要嫁到闯国简直天都要塌下来,打算给我留个不好的印象,然后顺理成章不来和亲。呵,笑话,他一个王子难道不知道,像我们这种人就是留给皇家牺牲用的,他不会真觉得自己能跟一个低贱的佣人厮守终身吧。最后我们不欢而散,也算是达到他的目的,但是我知道这件事已经没法回头了,他早晚都会嫁到闯国来。

 

 

    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我也会为一生为这件事后悔。

 

 

    十四岁的我当然没有想过那些跌宕的未来,我只是气闷地往回走,在返回宫宴的路上碰到了张嘉元和付思超。他们两个打算偷偷跑出去看烟花,刚要翻墙的时候被我抓个正着,付思超急得眼泪差点出来,可能我看上去太阴沉了。但是张嘉元一点都不怕我,他抱着我的胳膊晃来晃去,用肩膀顶我,比比划划地瞎说一通,冲着付思超挤眉弄眼,还以为我没看到。他冲出去的那个瞬间我就把他抓住了,我把他整个人圈进怀里,他也不示弱地折腾,我们两个在御花园的草地里扭打起来,付思超在旁边直跺脚。

 

 

    “你们两个别打了!一会儿被抓住真的就完蛋了啊啊啊张嘉元!!”

 

 

    张嘉元扯着他的衣摆,把他也拖入这场幼稚的战争,我们三个从草地里滚到花丛里,头发都粘上细小的草叶和花瓣。只有张嘉元一个人真的有在享受这种游戏,他看上去好开心,一张小脸蹭得红扑扑的,我竟然觉得他还有点可爱,虽然下一秒我就不这么想了,他又扑过来把我按在地上,兴奋地喊我的名字。

 

 

    “周柯宇!”他的声音好清脆,“周柯宇你看!快抬头!”

 

 

    我一开始没反应过来,已经太久太久没有人喊我的名字了,我好像已经不记得自己还有一个名字,我是太子,是殿下,是这个国家所有尊贵身份的总和,唯独不是周柯宇。当我终于抬起头的时候,五彩斑斓的烟花已经猝不及防地在天空中绽开,把皇宫映得明暗交晖,我在暖色的光亮中偷偷看张嘉元的侧脸,他的眼睛比最美的烟花还要明亮。

 

 

    他也转头看着我,眼里闪烁着纯真又狡黠的神色,也许就是在那个瞬间,或者之后的许许多多的瞬间,我又做了一件错事,可能比骗了张嘉元还要严重。

 

 

    我爱上了他。

 

 

 

 

 

 

 

 

 

 

 

2、

 

 

    这是一个夸张的手法,当然我不可能一下子就情窦初开再移情别恋,只是张嘉元像挥舞着翅膀的扑棱蛾子一样闯进我的生活,父皇选的伴读有他,中秋元宵除夕宫宴有他,就连春天的马球会都有他……我觉得爱上他这件事真的不能怪我,他实在是太无处不在了。打马球的时候他和付思超一组从后面偷袭我,直到第二年第三年的马球会我都还记得这件事,因为我见人就提,张嘉元还偷偷给了我一肘,唉,这件事也真的不能怪我,他偷袭我的时候的嘴脸实在太难以忘怀了。

 

 

    在这期间我们都不可避免地在长大,人是会变的,至少对情愫这东西的感觉确实会变,我逐渐认识到小时候觉得自己稳重是一件幼稚透顶的事,也逐渐失去了对吴宇恒全部的感觉,等我十七岁再见到他的时候,我已经完全不在乎他和吴海形影不离了,跟我有什么关系,碰到他们从宫宴礼跑到书斋私会,我甚至愿意给他们关个门什么的。

 

 

    我们还是定期见面,在一些需要见面的场合上,但是我们都对和亲深恶痛绝,每天在自己父皇母后身边吹耳旁风。我已经和张嘉元说好了,以后让他当太子妃,当皇后,别人只能当个贵妃这样,张嘉元对此倒是没那么兴奋,他只觉得住这么大的皇宫挺有趣的,能在弯弯绕绕的宫墙里躲猫猫,我笑他幼稚,但是转而一想,可能我就是留恋这种幼稚。

 

 

    和张嘉元在一起的时候,我真的只是一个幼稚的小孩子。

 

 

    付思超有时候也过来和我们一起,他真的很可爱,也很喜欢撒娇,付思娇付思娇,我们就这么喊他,他也变着奇奇怪怪的声调喊我们,反正我是太子,没人敢管。我们一起从先生的课堂上跑出来,翻墙出去到街上闲逛,付思超喜欢那些五颜六色的面人儿,我把我的腰上随便一块玉佩摘下来给他换了一车,根本拿不回去,只能插得满身都是,一抖就抖掉一个齐天大圣,最后被先生打手板,一人二十。

 

 

    冬天的时候我们一起到行宫泡温泉,不知道谁先动的手,最后大家全都下饺子一样在水里滚了起来。因为我最高,他们还合力把我按进水里多达三次,最离谱的是,他们闹完之后全都扑棱扑棱上岸了,只剩我自己在水里宛如一朵开败的睡莲,等我终于能好好睁开眼睛的时候,我发现他们都在岸上指着我笑,包括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行宫里的吴宇恒,和我的近身侍卫王政熊。

 

 

    我有点生气,真的,堂堂一国太子,都没有人拉我一把。等我自己像一只短腿小狗一样爬上去的时候——那个池子真的很高——他们已经跑回屋里吃糕饼了,很好,非常好,我推开门的时候只想让他们一起连夜滚蛋,但是他们又一个一个扑上来揉我的头发,把小点心塞进我嘴里,付思超还颇有良心地给我裹了毯子。晚上我们躺在行宫的露台上看星星的时候我就已经原谅他们了,张嘉元给我抓了一只萤火虫,说是把星星摘下来送给我,也不知道他怎么做到的。

 

 

    行乐直须年少,我觉得说得太有道理,以至于我当时虽然还很年轻,但已经冥冥之中感觉到那就是我一生中距离发自内心的快乐最近的一次。事实上在少年时代所有美好都离我远去之后我才明白,我没办法拥有它们的原因不在于我,也不在于他们,而是我们注定会走到这一步,当我独自站在行宫冰天雪地的汤池中间的时候,我就应该看到我的结局,如天地之间最不足为奇的一棵萍草,那么清晰又不可逆转地预示着属于我们所有人的悲剧。

 

 

    第二年,我到了婚配的时候,我和父皇母后说,我后悔了,我要求娶丞相公子张嘉元,吴宇恒也同意,没有正式订婚,我基本势在必得。

 

 

    他们当时什么都没说。三天之后,付思超闯进我的寝殿,他断断续续地哭喘,声音也软绵绵的,讲出的话却有千斤重。

 

 

    丞相暗中同藩王谋反事发,满门抄斩。

 

3、

 

 

    一开始我没觉得这事情有那么严重。

 

 

    我父皇基本上两年就要被造反一次,有一次连宫门都差点破开了,现在也还好好地坐在上面,最主要的是我真心觉得张嘉元和他爸没那个胆子,也没那个必要,他马上就要嫁给我了,以后的荣华富贵难道还会少吗?

 

 

    但我现在懂了,我当时并不明白君王到底意味着什么,而父皇展现给我的,就是这个天下所有渴慕荣耀的人都渴望这个位置的原因——无上的,不可违抗的,天命一般的权力。我前前后后花了十年弄明白这中间的弯绕,比如父皇忌惮丞相在群臣中的威望已久,除掉他是早晚的事;比如就算我不向他们求娶吴宇恒,他也会成为我的太子妃,这件事甚至在我还没出生的时候就已经订好了;比如张嘉元永远永远不可能嫁给我,甚至侧妃也不行,他也不会拥有顺利通畅的仕途,等待他的只有闲散又无用的一生。

 

 

    这些再简单不过的,白纸一般透明的道理,我却什么都不明白,还以为能像小时候那样,在宗庙里跪上一晚,母后就会心软,就会替我求情,然后一切就都会回到最初的样子。

 

 

    但是这次没有。我跪在宗庙空荡又冰冷的正厅里,只觉得祖宗桐木色的排位和上面密密匝匝的文字都如乌云一样压着我,形成一片梵音一样的咒语,张嘉元的声音夹杂在它们中间,呼喊着我的名字。

 

 

    我在那里跪了三天三夜。等到我再次清醒过来的时候,张氏一族已经被满门剿灭,血流成河。

 

 

    直到现在我还为我当时的冷静而感到惊异,母后派遣了里里外外三层的侍卫围在我的寝殿外面,而我根本没像她想象的那样大哭大闹,我只是穿戴好衣服,坐上轿辇,来到正殿外求见父皇。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但我就是有一种莫名的感觉,也可能是张嘉元在冥冥中叮嘱我,我没能保住他,但是说不定可以保住付思超,他只是张氏一脉远房的亲戚,连姓都不是一个。我和父皇保证,我会老老实实地娶吴宇恒做太子妃,做所有他让我做的事,只要他留付思超一命。

 

 

    父皇说,好啊,那你把他也纳进来吧,给你当个侍婢,怎么样。

 

 

    我永远无法忘记他说这话时那副狡邪的嘴脸,他居高临下地坐在殿上,看着我就好像看着一只随时都可以碾死的蚂蚁。我整个人抖得厉害,冷汗从鬓角一簇簇滑落,但我知道我什么也做不了,我没有资格和他谈什么条件。我只能答应他。

 

 

    至少这样我能保护付思超。我想。

 

 

    在那一年几乎就没发生过什么好事,但我一直端得很好,在别人看来,我甚至没为张嘉元掉一滴眼泪。秋天,王政熊在宫外讨到了老婆,据说是个挺有名的舞姬,叫胡烨韬,我就放他出宫过日子去了。他走的时候其实我也很舍不得,但是我不能表现出来,我从小学的就是要这样,只能看着他牵着胡烨韬的手,一步三回头地离开我的视线。

 

 

    如果说有什么值得高兴的事情,那可能就是秋天田猎的时候,父皇不小心从马上栽了下来,回来就生起了病,本来还算硬朗的身体一天天衰败,我偷偷听到太医说大概撑不过一两年。过了年,边关战事吃紧,都说塞斯国春天就要大兵压境,我知道他们不会再等下去了。

 

 

    和亲定在三月,草长莺飞,算是两国修好的预征,也是给父皇冲喜。

 

 

    春天到来之前,我去见过几次付思超,他已经听说了和亲的事,也明白为什么自己还能活下来,每天就是呆在母后给他安排的院落里,一坐一整天。我们见了面也很少说话,好像没有了张嘉元,连我们也变得生疏起来,有一次他给了我一串张嘉元随身带的玉坠,那天他格外地话多,脸上也有了点笑意,就是比从前瘦太多了。

 

 

    我没有问他,给我做侍婢是不是太委屈了,他一直是个善解人意的人。况且我不会一直让他做侍婢的。

 

 

    我就这么告诉他,他笑了,眨了眨眼,给我看他手里的东西。

 

 

    “你以前也是这么跟嘉元说的,你还记得吗?你说你一定会让他当太子妃的。”他说。他手里捏着我给他买的面人儿,那已经不能算是面人儿了,就只是齐天大圣的一根金箍棒,颜色褪得差不多,也就剩下了半截,不知道为什么还被他留着。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他,我只能说,相信我,娇娇,相信我。

 

 

    和亲之前,我就再也没见过付思超。后来他是在大婚那天从角门抬进宫的,送吴宇恒的彩轿还没到,我不能去跟他行婚礼,他就穿着一身东拼西凑的婚服,成了我第一个新娘。

 

 

 

 

 

4、

 

 

    我还记得父皇驾崩的那天,像是天公有知,震响的惊雷和暴雨要洗刷人间一切的恶孽和阴谋,连同他们手上沾满的鲜血。我赶到他的寝殿的时候,外面已经响起了低低的哭声,他大概就是吊着一口气,为了见我。

 

 

    那是我为数不多的,将心中所有的凶相、恶毒和残忍倾吐出来的时刻。我已经不愿意和这个罪大恶极的人再去回忆什么父子情深,我只想告诉他我有多么厌恶这一切,皇宫,冰冷的皇位,没有尽头的阿谀,四四方方的天空,每一样都让我觉得深恶痛绝。在他死后,我会给张家平反立祠,封付思超做贵妃,完成他未能做到的所有政绩,包括吞并塞斯国,我们国家的儿女,以后再也不必和邻国和亲以求边境平安。

 

 

    我几乎是从后槽牙里挤出这些话,我希望看着他不甘又为时已晚的愤怒,看着他闭上那双布满血丝的眼睛,我让他在阴曹地府好好等着,他做的所有事都会有报应。

 

 

    而他就只是半眯着眼看我,颤颤巍巍的手指搭在床沿动了两下,示意我靠过去。我不愿意离他太近,就只是侧着头,他嘶哑的声音回荡在冰冷的寝殿。

 

 

    “诏书。诏书。”他说,“你没有,诏书。”

 

 

    我笑着直起身,“父皇糊涂了吗?父皇只有我一个儿子啊。”

 

 

    他还是那样看着我,伸出嶙峋的手扯着我的衣带。

 

 

    “你……不是……太子……你不配……我的皇位……”他的声音太微弱了,我听不真切,只能凑得再近一点,但即使我离得再近,我也无法相信他说的话。

 

 

    “玫儿……玫儿,玫儿!”他忽然高声起来,寝殿外的母后匆匆进门,端着一碗冒气的汤药,但是她还没走到床前,父皇大张着的嘴就合不上了,他开始僵硬,上翻着眼睛,折腾了一会儿,便不动了。

 

 

    母后手里的汤碗啪地砸在地上,但我顾不上哭,甚至顾不上看他一眼——我母后的名字不是玫儿,宫里的妃嫔几十,也没有叫这个名字的。我一把抓住母后的手腕,慌乱之中,都不知道自己用了多大的力气。

 

 

    “玫儿是谁?”我问,“他说我没有诏书,什么叫没有诏书?什么叫我不是太子?”

 

 

    母后看起来前所未有地慌乱,我从来没见过她用这种眼神看着我,一种难以置信的惊惧和愤怒。她一把拉住我,拖拖拽拽地走到寝殿后一个隐秘的小门,我出来以后才发现,她在进来之前就布下了安排,整个寝殿密不透风,也没听见发丧的声音。

 

 

    她领着我到了正殿上,雨还在下,我们全身都打湿了,在正殿光洁的地板上留下两条水痕。她不知道从哪里翻出了放即位诏书的盒子,打开一看,果然里面根本没什么诏书,只有半块残破的玉佩。

 

 

    一道闪电照进大殿里,亮如白昼,我看见了母后惨青的脸。

 

 

    

 

 

    我走出正殿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清晨,天将破晓,一层轻薄的朝云覆在初升的日光之上,一小列太监贴着墙根疾行,我知道他们是为发丧做准备。

 

 

    吴宇恒在台阶下等我,他身后跟着轿辇,而他就站在白玉台阶的尾端,背对着我迎风而立,我忽然想起和亲大典的那天,吴水的风也是这样吹起他的头发。送亲和接亲的队伍在吴水最细窄处的两岸列开,好像两国陈兵边境,他们的队伍不能跨越吴水境,我们的也不能过去,我自己骑马过河,远远地看见他向我走来。

 

 

    他的身后也跟着一个人,那人骑着一匹黑马,背着包袱和一把寒光闪闪的弯刀,头上系着一根靛色的发带——那是吴宇恒束发时用的第一根发带,我认得。

 

 

    等他们走近,我看清了那个人是吴海,我以为他也要跟着吴宇恒一起过来,他却停在了那段低矮的木桥边,目送着吴宇恒往前走。后来吴宇恒告诉我,他为了不和亲也闹出了很大的动静,最后他和吴海的事被他父亲知道,但他父亲还是心疼他,答应他只要他肯过来和亲,就放吴海自由。他们都以为那天就是他们最后一次见面。

 

 

    我接了吴宇恒,跨过吴水,对岸的队伍已经开始回撤,只有那匹黑马还立在原地。吴宇恒最后回头看了一眼,然后跨上他的花轿,锣鼓声重新响了起来,我们的队伍向城门的方向离去。我知道吴海一直看着我,穿透河面的轻雾,我仍然能看见他忧郁悲切的眼睛,比他背着的那把弯刀更加锋利,像是要把我穿透。

 

 

    我闭上眼睛,眼里仍然是散不去的红色,这条蜿蜒百里的红色长队,应该是我许给张嘉元的第一个承诺。而现在是别人穿着那身华丽绣金的衣服,乘着高高的花轿,我的张嘉元,我的爱人,他被永远留在河的对岸,属于他的红色,就只有他满门流出的鲜血,从长街的街尾,一直流到皇城的尽头。

 

 

    在那一刻,所有的伪装和得体都无法维系的那个时候,我才真真切切地感觉到我失去了他。他永远不会再回来,永远不会再抱着我的胳膊让我带他去街上看灯,那个瞬间天地中所有的悲痛都向我涌来,天空里一只失偶的灰雁发出一声长长的哀鸣。

 

 

    我直直地从马上摔了下来。在疼痛把我淹没之前,我闭上眼睛,好像这样就能永远留在记忆里,听他一遍一遍叫着我的名字。

 

5、

 

 

    我登基的第三年才办了第一次选秀,在那之前整个宫里除了太后太妃,就只有吴宇恒和付思超两个人。他们两个从前关系也很好,但付思超自从进宫之后就郁郁寡欢,我从来没见他出现在他宫外,就算我给他抬了身份,让他住在离我最近的地方,他也很少像从前那样对着我笑了。

 

 

    吴宇恒倒是看起来一切如常,我早就觉得我们很像,现在看确实如此,他是能放下过去向前看的人,也愿意跟我说说话,看不出什么明显的喜怒。我知道他心里的人不是我,也许我们就应该保持这样的关系,适合当皇家夫妻,但不适合当爱人。最重要的是,虽然他对我越发的好,但我知道总有一天这份本就不算深厚的感情会惨烈地结束,因为我在父皇驾崩的时候就说过,塞斯国一定会在我的统治之下被征灭,吴宇恒并没能让我改变这个念头。

 

 

    我不知道该怎么补偿他们。付思超,吴宇恒,还有张嘉元,我欠他们太多,以至于想要补救的时候,总是为时已晚。

 

 

    不过还好他们的生活也不都是围绕着我,我还有成山的政务要处理,而他们也在进宫的新人里交了个朋友,叫林墨,是从画国嫁过来的,他们国家每天都挣扎在倒闭的边缘,他来之后,我才给他们免了一部分贡赋。

 

 

    这个林墨我没怎么见过,除了付思超和吴宇恒,别的三宫六院我也总要去见,今天见一下这个大臣家的,明天见一下那个将军家的,忙得要死,搞得好像是我在给他们侍寝。我对林墨的印象就只停留在他很瘦,非常瘦,还很喜欢抱着一团毛线织东西,也不知道是在织什么,本来我觉得无所谓,有点爱好也挺好的,结果一个月之后我的整个后宫都堆满了毛线,今天给我送一副手套,明天给我送一副护膝,再这么织下去,我真的怕整个皇城被他们织成盘丝洞,而我就是盘丝洞里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唐僧。

 

 

    本着我的皇宫我做主的理念,我去找林墨说了这件事,希望他不要再这么织下去了。

 

 

    第二天早上我从他宫里逃出来,然后大概有三个月都没有再去过,半年之内在宫宴上看到他我都要抖三抖,我对他的印象除了他很瘦,喜欢织东西,又多了一个嘴皮子损,他大概也就扯着我骂了整整一晚上,用词精确又丝毫没有大不敬的意思,真的,我甘拜下风,我抱头鼠窜,而且我知道付思超和吴宇恒为什么和他交朋友了,他可能就是那种他们会很喜欢的类型,有的时候挺损的,有的时候又有点疯。

 

 

    他让我想起张嘉元。我觉得我必须承认这一点,他们可能也要承认,我们看着林墨疯疯癫癫又快快乐乐的样子,总是忍不住想起张嘉元在街上奔跑起来的时候飘起的衣摆。

 

 

    所幸有了林墨之后,我就不用总去后宫照顾他们了,也不用担心他们被欺负,林墨肯定能帮他们骂回去。我开始做我自己的事情,一面着手出兵塞斯国,一面处理我的身世问题——关于那半块玉佩和这个皇位。

 

 

    在那个雷电交加的雨夜,我的母后告诉我,其实我不是真的太子。

 

 

    那又是一个冗长无趣的故事,我只知道父皇当年和那个叫玫儿的女人相爱,又因为需要母后家势力的扶持而被迫分开,那个女人生下一个男婴难产而死,男婴被从宫中秘密带走,身上带着父皇亲手写下的即位诏书,直到今天都还没有下落。我外祖父一直派人追查他的消息,但因为我父皇暗中保护,一直没有结果,直到父皇驾崩半年后,王政熊才在湘地查到了他的名字,甘望星,跟他母亲姓,被一家普通茶庄农户养着。

 

 

    父皇已经死了,没有人能保护他,我的命令是就地诛杀,一个活口都不留。我知道我不该做得这么绝,但我没有办法,这个皇位来得太不容易,我付出了那么多,绝不可能让任何人从我手里把它抢走。张氏的平反还没结束,我的仇还没报,我不可能在这里停下,纵使前面是万丈深渊,我也不得不跳。

 

 

    我有时想,我和父皇的故事何其相似,像是皇家注定的悲剧轮回,只不过他还留下一个孩子,而我,我什么都没有。

 

 

 

 

 

6、

 

 

    王政熊是个很厉害的杀手,他当我的侍卫是很屈才的,我一直这么认为。但是这几年我第一次对这件事产生了怀疑,三年了,连一个失去庇护手无寸铁的农户都杀不掉,这实在不是他的水平。他最近一次进宫向我汇报的时候受了伤,我们分析了一夜,都认为甘望星母家的旧部在暗暗扶持他,江湖上一些“仗义疏财”的草莽英雄又有着反抗朝廷的天然意愿,一路上总有人护着他。这次就是一个蒙面黑衣的大侠救了甘望星一家,王政熊靠在软垫上给我看他的伤,一道狭长的刀口,那人肯定身手非凡。

 

 

    我问他,这些帮他的人有什么线索,能不能揪出他们背后的势力,他只回答,之前那些不知道,但是这次伤他的这个肯定有些不一样,他头发上系着一根靛色发带,只看一眼就知道是塞斯国上等的丝绸绣品。他怀疑是塞斯国要让我们内部乱起来,再一举吞并,毕竟我们娶了人家的王子,人家肯定不乐意是不是……

 

 

    后面的那些我没在听了,我也不知道该庆幸还是该后怕,庆幸这应该暂时不是塞斯国的阴谋,大概就只是个人恩怨,后怕吴海恨我到这个地步,会不会有一天就自己杀进皇城来要我的脑袋。我让王政熊回去好好养伤,先别管这件事,他拍了拍我的肩膀,给我看他手腕上的红线,编着一颗小小的同心结。

 

 

    “他肯定不希望你这样。我说嘉元。”他说,“我现在不敢像以前那样拼命了,你明白吗,我不想让韬韬只能一个人。别太执念了,保护好自己。”

 

 

    我知道他想安慰我,但我不能点头。我余下的生命,我所有的目的和未来,都只有一条路可走。

 

 

    送走了王政熊,我连夜传召八位我母家亲信的将军,二十万大军破晓之时渡吴水,三天破国都,因为他们没想到我会突然撕毁合约,被打了个措手不及。

 

 

    塞斯国国主被俘的时候,只问了一个问题,就是吴宇恒,他以为我已经杀了他以做进攻之号。我站在他们金碧辉煌的宫殿里,忽然感到一种无力的苍白,我曾经以为皇家贵胄都像父皇一样薄情寡义,现在才发现,眼前的国王只像是一位忧心孩子的父亲,而我的父亲不喜欢我,从来就不是因为我做得不够好。

 

 

    我们大获全胜,凯旋而归,跨过吴水的时候我抬起头,从前每次都会在城楼上等我回来的吴宇恒,这次没有出现。

 

 

 

 

 

    吴宇恒再也没跟我说过话。付思超让我最好不要去找他,但我不想听,他现在是闯国的皇后,他不可能永远冷着一张脸对我。每一次我去找他,他要么说身体不适,要么让林墨堵我回来,面对林墨我只能哑口无言,第二天再去,林墨照常杵在吴宇恒的宫门口,抱着一团毛线,像个门神。

 

 

    他不肯见我,我自然有办法让他不得不见。塞斯国灭国五个月后,在一个肃杀的冬夜,我的影卫给我带回了不错的消息。

 

 

    他们还是没有抓住甘望星,但他们杀掉了抚养他长大的那两个茶庄农户,其中一个叫张欣尧,是当年送甘望星出宫的侍卫,而且,而且他们抓住了吴海,就是因为他留下拼死反抗,才让甘望星趁机逃脱。

 

 

    他们审了他一夜,但他只承认是机缘巧合救了甘望星,一开始根本不知道他是什么真太子,而且甘望星只是个普通的农户,也根本没想着要来夺我的皇位。

 

 

    我不管,我亲自到大牢里看吴海,我问他,甘望星不想夺我的皇位,那你呢?

 

 

    你敢说你不想夺我的皇后吗?这句话好幼稚,我没问出口。

 

 

    吴海支着旁边的木架坐起身,他身上伤痕累累,衣服已经被血浆硬了,但他的眼睛还是流露着一种戏谑的笑意。

 

 

    “周柯宇,你这么恨我。”他说,“你这么恨我,是因为你怎么努力也得不到的东西,我轻而易举地就可以拥有。你真可悲。”

 

 

    他头上还系着那根可恨的发带,而我连伸手把它扯掉的力气都没有。

 

 

    后来我想通了,我在这件事上表现出的气愤和残暴,完全是因为吴海彻底撕掉了我尊贵的面皮,他是应该对我卑躬屈膝的阶下囚,却高傲得像一个荣耀的骑士。我并不爱吴宇恒,我只是希望他是我的,我认为他是我的,我想让他完完全全变成我的,就像宫里随便的一个琉璃摆件。

 

 

    我是什么时候变成这样的,我自己也不知道。

 

7、

 

 

    来年中秋,宫里照常办宴,但今年的宴席多少有点冷清,我只能又把王政熊这种营业高手从他的小木屋里拽出来陪我充数,他全程阴着一张脸,好像我耽误了他什么好事,胡烨韬倒是挺兴奋的,跟林墨攀谈甚欢,我一高兴,给他封了诰命,让他随时来宫里玩,王政熊才稍微给了我点好脸。真无语。

 

 

    家宴办到一半,大太监急急忙忙过来跟我耳语,让我到付思超宫里去一趟。

 

 

    他快不行了,他想见我。

 

 

    他宫里一直冷清,现在更是为了清净没放什么人,大半的院落都黑着灯,只有他的寝殿亮着。他自从进宫就身体不好,我眼看着他日渐消瘦下去,太医也是没用,好像还是林墨来了之后,给他弄了点安神的香料,他晚上才睡得好些。

 

 

    不然他总是梦见张家满门抄斩的那个午后。

 

 

    每次他做噩梦,不管我在谁的宫里,我都要过去陪他,他一开始还说不用,也不让宫女来通传,但我还是能每次都从别的小太监那里知道,然后赶过去拉着他的手,把他从无尽的梦魇里挣脱出来。我已经补偿不了他什么。有一次林墨说,我这么做是为了让自己不要良心不安,如果我真的为他好,就应该放他出去,让他自由自在地活着。

 

 

    我当然堵了回去,外面太凶险了,张家的仇人还在,他一个人我不放心,这这那那。但是我从内心深处知道林墨说得对,这也是我不喜欢和他待在一起的原因。他总是太一针见血。

 

 

    我赶到他床前的时候,他还半睁着眼,瘦得骨节凹凸的手轻轻捏住我的袖口。

 

 

    “吴宇恒呢?”他问,“我想要吴宇恒。”

 

 

    我没办法回答他,我只能坐在床边握着他的手,说些别的让他不要再提吴宇恒,我总不能说,啊,忘了告诉你,吴宇恒半年之前就疯啦,为了不让你担心,所以整个后宫只有你不知道!

 

 

    他这半年来身体太不好了,我实在没法说出口,吴宇恒,永远矜贵的,冷静的,理智的吴宇恒,把自己最引以为豪的稳重埋葬在了那个大雪纷飞的冬日。

 

 

    这也是我数不尽的错事之一。如果我只是随便处斩了吴海,吴宇恒可能也不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当时我被吴海逼得气急败坏,我恨不得当着吴宇恒的面把他千刀万剐,但吴宇恒在这件事上表现出的顺从和卑微,又让我感到一种病态的满足。他脱簪摘帽跪在殿外,说他知道吴海是死罪,只求让他最后见他一面。

 

 

    我同意了。你看,错事。我就是在不断地永远地犯错。

 

 

    我当然没有放他们两个完全私下会面,不可能,我跟着吴海一直走到吴宇恒的寝殿外,站在侍卫的位置上听着。我还没有完全地死心,我想等他们见完面,吴宇恒就能彻底忘掉过去这一切,然后老老实实留在我身边,想到这里吴海好像也没那么讨厌了。我悄悄往屋里眯了两眼,看见吴海把那根染上血污的发带摘了下来递过去,而当吴宇恒伸手来接的那个瞬间,吴海突然把桌上那樽白玉酒壶和吴宇恒的杯子打落在地上,另一只手端起自己的酒杯一饮而尽。

 

 

    我是真的没有想过,吴宇恒想用死来结束这一切。

 

 

    时至今日我仍然难以形容那个惨烈的场面带给我的震撼,我冲进殿里,只来得及抱住吴宇恒让他不要扑上去,他使出了平生最大的力气要挣脱我,但无济于事,他只能在我怀里无助地嘶吼,看着吴海吐出一口鲜血,然后了无生气地倒在地上。他知道酒里有毒,他也知道我不会让吴宇恒死,他倒下的时候还看着吴宇恒的方向,脸上留着释然的笑容。

 

 

    吴宇恒终于半挣脱了我,他想摸摸吴海的手,却只感受到一股刺人的冰冷。屋外适时地飘起了雪,纷飞飘洒的雪片把皇城的屋檐盖得干干净净,好像这些纯洁的白色,就可以掩饰这里所有的污容和罪孽。

 

 

    

 

 

    我没有办法把这些东西一五一十地讲给付思超,我不能这么残忍地对他,当我的思绪再回到当下这个燥热的秋夜,我只能轻轻抚着他的头发,告诉他睡吧,睡一觉再醒来,一切就都会变好的。

 

 

    他却不再任由我握着,眼里突然生出一股回光返照一眼的清明。

 

 

    “张嘉元。”他喊我,“张嘉元,你怎么这么长时间都不出现!”

 

 

    我愣住了,只能颤抖着手靠近,让他看得再真切一点,“我不是张嘉元。”我说,连我自己都没意识到,我的眼泪一颗一颗从脸颊上滚落,带着灼伤我的温度,“我是周柯宇。超儿,周柯宇,我是,我是周柯宇。”

 

 

    我一遍一遍地念我的名字,不知道是让他听清,还是让我自己记住,我到底应该是谁。窗外忽然响起一阵轻响,然后是烟花炸开的声音,中秋的焰火一如既往地明亮,金红色的光辉照进这间黑暗的屋子,付思超紧紧攥着我的手,无比真诚又笃定地看着我,他的眼睛里盈着泪,像是已经在和我告别。

 

 

    我凑过去,他的嘴唇贴在我的耳朵上,我听见了他最后的话。

 

 

    “嘉元儿。”他说,“我们不该,我们不该去看那场烟花。”

 

 

 

 

 

8、

 

 

    很长时间以来,我下朝以后都发现自己无处可去,诺大的三宫六院都是我的家,但它们又都不属于我。我开始一而再再而三地假装从林墨的宫门前路过,他让我进去了,我还挺受宠若惊,也不知道是为什么。他的宫里一直有他自己调制的香的味道,淡淡的,他现在也不怎么打毛线了,但还是象征性地给我织了个帽子,太大了,根本戴不了。

 

 

    我们两个相处起来真的很特别,有一次我不小心管他叫墨墨,他差点把嘴里的粥吐出来,就算没吐,也做了一个胜似吐的表情。不至于,真的不至于,我赌气两天没过去,第三天还是跑到他宫门口,他拄着下巴在那等,就好像知道我不会不去。

 

 

    那些故人一个个离去之后,林墨反而成了我最熟悉,或者说最不怕对他露出什么马脚的人。

 

 

    开春之后,我带吴宇恒到塞斯国春游,想让他舒服一点,看看家乡的风景,说不定能让他好起来。他真的很开心,像个小孩子,从前都是见着我就躲,现在也肯跟在我后面出去了。我知道他是受了刺激,一年来每天就只躲在床上,念念叨叨一些我听不懂的东西,但至于他还记不记得我,记不记得我们之间发生过什么事,我不能确定。

 

 

    我们在塞斯国住了一个月,最后来到了它曾经的国都,现在已经是闯国一个普普通通的城市。吴宇恒的父皇去年过世,只有他母后还住在他们的皇宫里,当时塞斯国灭国的时候大将军建议我将宫殿烧毁,但我没这么做,也许是预知到了吴宇恒有一天会回来,而我们最终也要走到这一步。

 

 

    趁吴宇恒在皇宫里流连的时候,我来到后殿,跪在他母后面前。

 

 

    我带来一封和离的婚书,写着我和吴宇恒的名字。

 

 

    我再一次跨过吴水时候,已经只剩我一个人,和身后一列队伍,我策马在漫漫的碧水边,感觉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轻盈,我放过他,也放过我自己,我们被身不由己所绑架的悲剧的人生,至少总有一个人要得到解脱。我想我以后不会再回到这里,当我最后一次回望水的一方,我又看到吴宇恒绣金的大红婚服如牡丹一样炽烈,吴海寒光闪闪的弯刀,和那根靛色的发带,一如我与吴宇恒终了的缘分,飘落在无声的长河中。

 

 

    后来有过许多消息贩子,想通过买卖吴宇恒的消息进到朝堂上来,都被我挡了回去,我下令让任何人不许去打扰他,我说我不在乎,就当朕的皇后已经死了。我确实觉得这样对我们两个最好,我希望他忘了我,忘了让他痛苦的一切,就算我们以后再也不会见面。

 

 

    我也确实觉得我的皇后已经死了。是这朝堂之上每一副肮脏的嘴脸害死了他。

 

 

    这让我觉得厌烦,对所有的一切。送走吴宇恒之后,我没有再封后,给张家的平反终于收尾,把张老丞相的排位放进太庙,又把付思超的坟冢迁进他家的祖坟,而不是放在皇家的祖坟里,做完这些事,我开始三天两头不去上朝,偷偷爬到屋檐的背面,看着不被宫墙围起的,广阔无边的蓝天。

 

 

    就连甘望星的消息都让我提不起兴趣。密探三天两头来报,他又和哪个旧部的将军联合了,又到哪个地方受到百姓的礼遇,又用他那封盖着玉玺的诏书怎样怎样,都说他是真龙天子,剑指苍龙七宿,起义军马上就要救民于水火,斩不义之君。

 

 

    我真的不在乎,甚至希望他快点来,我想知道他长什么样子,我们像不像,是不是都长着高高的个子,但是马球打得很烂。最重要的是我希望他能给我个痛快,哪怕是五马分尸也无所谓,在人间的罪恶要一笔勾销,我才能干干净净地去找张嘉元。

 

 

    一个月后起义军破皇城,我站在烽火台上,就能看到城门燃起的战火,正沿着大路向皇宫的方向蔓延。我左手拎着玉玺,右手装模作样地提了一把剑,像个醉汉一样去敲林墨的宫门,过了一会儿他出来了,还像以前那样拄着下巴,摇头晃脑地看着我。

 

 

    “他们快杀进来了,你走吧。”我说,指了指马厩,“从后门上山,然后就能绕到去你们画国的小路。我让王政熊送你。”

 

 

    林墨翻了个白眼,抬脚踢了一把我的剑,“怎么,你就只会和离这一套?我看起来就那么贪生怕死?”

 

 

    我也有样学样地翻了个白眼,“怎么,都要死了,你才想起来跟我厮守终身啊?”

 

 

    “你就不好奇,为什么是我来和亲吗?”他突然问了个无厘头的问题,根本不知道他是怎么跳跃到这儿的,“走可以,但是走之前,我还有事跟你说。”

 

 

    “说,你说,”我一屁股坐在门外,“为什么是你来和亲?”

 

 

    林墨看着我,狡黠地眨了眨眼。

 

 

    “你以为我和张嘉元没有见过,是不是?”他又开始无厘头了,但他讲出那个名字,我就只能呆愣愣的看着他,他薄薄的嘴唇碰了碰,我从未那么期望过起义军能来得慢点,让我听完他讲的故事。

 

 

    “但是其实,我遇见他要比你早得多,早到……你根本没有办法想象。”他说。

 

 

9、

 

 

    我说过,画国是个风雨飘摇的国家,随时挣扎在倒闭的边缘,早在十几年前,他们国家就发生了一次巨大的震荡,山河破碎,百姓流离失所。

 

 

    林墨就是那个时候逃荒到闯国,被张老丞相所救。

 

 

    那个时候张老丞相还不是丞相,他和张嘉元也都太小了,早到张嘉元甚至可能不记得,曾经有过这么一个哥哥,被他从大街上捡回来,陪他读书写字,陪他在春天放风筝。林墨本来就早熟,又因为从小漂泊而懂事很早,他知道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而张家对他已是涌泉之恩,也许他要用一生才能还得清这份恩情。

 

 

    他没有等到这个机会。他在张家住了一年就离开了,他走以后,张老丞相入京,而林墨一个人辗转多年回到画国,等他安顿下来想到闯国找张嘉元,张家满门抄斩的消息已经天下皆知。

 

 

    他告诉我,那个时候,他活着只为一件事,就是杀了我。

 

 

    他什么都不会,虽然聪明机灵,但身体瘦弱,想去加入个杀手组织,人家都嫌他看起来像个马上就要被吹跑的豆芽。他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每天在酒馆秦楼里流转,看谁长得像身怀盖世武功的大侠,然后求人家收自己当徒弟。

 

 

    他运气真的不错,虽然没有遇到那种绝世高人,但是就在他一次走夜路差点被人抢走身上所有银两的时候,他遇到了吴海。

 

 

    听到这里的时候我差点把肺咳出来,我后悔了,林墨是他救的,甘望星也是他救的,我就应该在和亲那天就把吴海淹死在吴水,就根本不会有后面这么多七七八八。好在吴海也觉得林墨太瘦了,除了防身的招数,就只教了他制香和制毒的手艺,然后给他指了条明路,让他替画国的太子过来和亲。

 

 

    所以吴海一眼就认出来了,吴宇恒的毒酒。我说。那是你给他们准备的,他会认出来,是因为那本来就是他教给你的。

 

 

    林墨没有否认,他不动声色地抹了一把眼睛,神情还是很冷静。

 

 

    我忽然觉得,吴海听上去是个特别完美的人,他好像什么都会,还对人忠心耿耿,如果不是跟我有仇,我们应该能成为不错的朋友。我把这个想法跟林墨分享了一下,又遭到了他经典的白眼。

 

 

    “首先,这些——所有人,”他伸手比划了一个巨大的范围,“如果不是因为你,应该都能成为不错的朋友。确实,包括海老师。”

 

 

    “但是你说得不对,海老师不是完美的人。”林墨第一次那么认真地看着我的眼睛,“他最大的缺点,就是他根本没有为自己活过。”

 

 

    “我也是。”他说。“我也是。”

 

 

    他和亲过来之后,想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见到我,然后直截了当,送我去给张嘉元道歉。但是他在宫里住了一段时间,虽然见我的次数不多,但他还是逐渐发现我是个好人,或者说我没他想的那么坏,关于张嘉元的事情,我也没有办法,我付出最大的代价,得到最大的利益,我也要承受最大的惩罚。他本来已经要放下了,结果我又杀了吴海——即使没有吴宇恒的毒酒,我也会杀了他,这我承认——他就又开始对我下手。他宫里的香,如果我每天都去他那里过夜,那不出半年我就会变成一个神智退化肢体萎缩的废人。

 

 

    但他又一次次赶我走,他本来可以让我痛苦地结束掉我的生命,但他没有。

 

 

    我思考到这里的时候,林墨已经背上了包袱,离开了这个动乱的皇城。他说他前半生没有为自己活过,总是为这个报仇为那个报仇的,现在终于自由了,他要去过自己想过的生活。我当然没有说什么,看着他轻快的背影,我是由衷为他高兴,虽然他曾经好多次想了结我的性命,但我们这些人里终于有一个人可以幸福,我也算是终于做了一件好事。

 

 

    现在只有最后一件事了。我回到正殿的龙椅上坐好,换上我还是太子时拜堂的婚服,等着起义军破开我的宫门。

 

 

    我想起林墨和我说的最后一句话。

 

 

    他说,其实我也想恨你。但是周柯宇,你实在是个太可怜的人。

 

 

 

 

 

10、

 

 

    当甘望星真的站在我面前的时候,其实我没什么感觉,我努力想从他脸上找到一些和我相似的地方,最终承认我们长得一点都不像。他的刀抵着我的脖子,我甚至觉得我一说话,锋利的刀尖就要削掉我的喉结。

 

 

    “你认识这把刀吗?”他问我。

 

 

    认得,我当然认得,弯如弦月,刀柄镶一颗珍珠。吴海的刀。

 

 

    “这是海哥送我的。你杀了他。”甘望星的眼睛带着一种狼的狠戾,“你杀了他,还有尧哥,胧哥,你杀了那么多帮过我的人。”

 

 

    我耸耸肩,表现出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

 

 

    “你坐在这个位置上,你也会杀这么多人。”我靠在龙椅上,开始摆弄我袖子上的绣龙,“你下手快一点,我怕疼。”

 

 

    甘望星连嘴唇都在颤抖,他还保持着一种稚嫩的愤怒,这很好,让我觉得他还是个鲜活的人。他深呼吸了几次,像是平复下来,撤去了刀,只是站在原地俯视着我。

 

 

    “我想让你知道,其实我从来没想过要和你争。”他拿出那张即位诏书,和另外那半块破碎的玉佩,“我……我过得很好,很普通,但是也很幸福,我根本不想当皇帝。”

 

 

    “嗯,没有人想当皇帝。”我点点头,“你不想当皇帝,是我害你不得不当皇帝的,我杀了你所有重要的人,所以你现在能动手了吗?”

 

 

    可能是我表现得太迫切了,他还是没有动手,反而一转身坐在了龙椅的台阶下,还把刀放在了地上。

 

 

    “我做不到。我下不去手。”良久,他才长长吐出一口气,“我以为我已经恨你到想把你千刀万剐了,但是我下不去手。”

 

 

    我才发现他的官话说得不是很好,刚才都是一个字一个字地蹦,现在放松下来,带了点湘地活泼轻快的口音。

 

 

    “你是故意的吗?”我问他,“你觉得我太一心求死了,想让我活着看我痛苦,是这个意思吗?如果我措辞有问题,我可以改,你不用亲自动手,随便把我交给哪个刽子手也可以。”

 

 

    甘望星摇了摇头,直视着我的眼睛,他的眼神其实清澈又单纯,带着一种涉世不深的真挚。

 

 

    “当皇帝是什么感觉?”他没有回答我的问题,“我想知道。你告诉我,我可以让你,呃,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我笑了,他真是单纯得可以,也就是遇到我,不然半刻钟后他就也在这葬送了。

 

 

    “当皇帝是什么感觉?你会发现你一瞬间拥有了所有,然后之后的每一个瞬间,你都会不断地失去。”

 

 

    直到终于,我紧握双手所剩的空空。

 

 

  

 

 

    甘望星说到做到,他没有杀我,还劝我不要总想着死这回事。他真是个善良的人。

 

 

    我没有留在宫里,对这个地方我实在没什么好眷恋的,之后我独自走过了山河的角落,最后在隆冬回到北方的行宫,那里现在已经废弃,老旧的汤池被丘陵环抱,我们曾经一起看星星的露台也拆除了,显得破败无比。

 

 

    我一个人跳进那个空空荡荡的池子,视线变矮了很多,我能看见飞鸟归林,广袤碧蓝的天空,和远方的山上那些熟悉的背影,我好像看到他们回过头向我招手,让我沿着他们在雪地里踩出的脚印,一步一步走入那片永恒的白色。

 

 

    晴空万里,但我的眼中下起了纷飞的大雪。我一次次抬起头,在每一次看向天空之前,我总希望还能听见张嘉元的声音,用力地呼喊我的名字。

 

   

不要让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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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日常 富有投资人夏总x漂亮时尚界小翟

-全部虚构 有超现实有mean情节

-提了一嘴71


“——最可怕的就是,那个女人正反看都是披发,没有脸!你知道吧——”


翟潇闻在涂睡眠面膜,但这不妨碍他的表达欲。


“——伯爵当然觉得自己撞鬼了,并且怀疑就是那个他修了个妻子,投进护城河的那个......夏之光?夏之光你在不在听啊?”


回应他的是床另一侧下陷,夏之光跌进被子里长舒一口气。


“我讲这么久你有没有听啊?”


看不见的枕头缝隙里传来个细微声音:“在听...

-婚后日常 富有投资人夏总x漂亮时尚界小翟

-全部虚构 有超现实有mean情节

-提了一嘴71

 

 

“——最可怕的就是,那个女人正反看都是披发,没有脸!你知道吧——”

 

翟潇闻在涂睡眠面膜,但这不妨碍他的表达欲。

 

“——伯爵当然觉得自己撞鬼了,并且怀疑就是那个他修了个妻子,投进护城河的那个......夏之光?夏之光你在不在听啊?”

 

回应他的是床另一侧下陷,夏之光跌进被子里长舒一口气。

 

“我讲这么久你有没有听啊?”

 

看不见的枕头缝隙里传来个细微声音:“在听。”

 

“然后呢,伯爵检查了每一扇窗户,一直没有再看到那个女鬼——”

 

翟潇闻一巴掌把枕头摁下去,露出夏之光的半张脸,看上去即将入睡。

 

“——你根本没听啊?”

 

夏之光抬了一下眉毛权当回应。

 

“夏之光。”

 

翟潇闻翻到他身上,两手撑在他脑袋两侧压住枕头,眼睛直直盯着他。夏之光被盯得心虚,抬起手来捂脸,被翟潇闻扒拉下去了。

 

“小翟,”他有气无力道,“我今天太忙了,太累了,从下午开始犯困,就等着晚上早点睡。”

 

翟潇闻显然对这个答案不满。

 

“我说真的,小翟,”夏之光眼皮打架,“今天太累了,你讲啥我都听不下,你穿裙子我都不会多看一眼了,太困了。”

 

很有诚意。这句话一说出来,夏之光自己也愣了一下,看样子一瞬间清醒了不少。但翟潇闻的脾气又实在捉摸不透——他只是眯了一下眼睛,然后翻身躺在一边。

 

“睡觉。”

 

把灯一拉,房间陷入寂静。夏之光在被困意淹没的前一秒想,以后要再谨慎一点,这种危险发言很容易让自己从翟潇闻的“不那么必需品”变成“消耗品”。

 

 

 

夏之光的第六感难得准确,只是体悟得慢了些。第二天醒来后,他在床上静候了五分钟,确定没有什么报复性的环节设计,才警惕地走出卧室。一楼二楼转了一遍,夏之光得出结论:翟潇闻不在家。

 

这一结论导出的推论就更多了,他首先想到了翟潇闻昨晚的鬼故事。或许那位倒霉的爱尔兰伯爵向他暗示了什么,比如翟潇闻也会休了他,并把他连人带东西扔进护城河里。

 

夏之光在沙发上沉思了一会儿,决定打电话给周震南。

 

“他和张颜齐去X市看展了啊,”周震南在电话那头说,“上个月就邀请了,你怎么回事?”

 

“我、我最近太忙了,忘了。”

 

电话两端的人沉默了一下。

 

“你应该是有被迫害妄想,夏总,家庭地位很危险吧。”

 

夏之光笑,“就那么一说,我还能不知道他吗?我们好得很。”

 

这么说虽然有点心虚,但夏之光结婚多年也掌握了点讲瞎话的能力,对着翟潇闻说不出来,对周震南总可以。他扣下电话,稍稍放心下来,去衣帽间换衣服准备去公司。

 

今天下午有个重要的饭局,他提前找出了最合身的西服,拜托翟潇闻帮忙熨好后,就一直挂在衣帽间后门上。翟潇闻当时还打趣他,什么客户要这么隆重,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去推销你自己。

 

饱睡一夜的后果就是动作迟缓,等夏之光穿戴妥当了,差不多也该出门了。万事俱备,他照照镜子,发现只差个点睛的领带夹。

 

没有男人不喜欢收藏领带夹——这些在胸前默默无闻又格外吸精的小东西。就像翟潇闻批量珍藏的那些胸针,这是另一种意义上的“领带夹”。夏之光喜欢用领带夹,一是的确不必在拍照时发现自己的领带歪了,二也是爱美之心人皆有,他二十二岁之后不再对着耳饰下功夫,就只能在领带夹上做文章。

 

夏之光拉开抽屉,拾起一个领带夹后惊掉了下巴。

 

他迅速扒翻抽屉里的其他领带夹,简直五雷轰顶:所有的领带夹中央处的螺丝被人卸掉了,原本紧贴的两瓣各奔东西,领带夹们各自散架,细小的螺丝更是埋在各种缝隙中难觅难寻。

 

是的,现在是法治社会,他不会丧命护城河。可如果他早上被翟潇闻扔进河里,估计这会儿也打捞上来了;可谁能在这散了一抽屉的领带夹零件中找到合适的两个,并且还刚好配对呢?

 

这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夏之光直起身来闭目冷静,恍惚间仿佛听见翟潇闻刺耳的笑声。

 

坏的婚姻充满了猜忌与争吵,好的婚姻也是这样。夏之光不知道他们的婚姻是好是坏,但他经常在这种时刻和那些搞笑新闻中离家出走的丈夫共情,并且警告自己不要效仿:他不希望在新闻上看到自己领带夹被拆后负气出走的样子,这很荒谬。

 

一个成熟的男人要学会妥善处理情绪,为首的一条就是不能让它挡了挣钱的道。夏之光摔门而去,勉强赶上了下午的饭局。

 

饭局意外得顺利,对方当即愿意展开合作,并附带大大小小好几个伴手礼。夏之光心里警钟大作,直到两人敬了酒拍了照,那位年轻的老板坐到他一边:夏总,我老婆很喜欢翟先生。最近那部电影是她投的,翟先生有任何问题尽管说。

 

衣帽间抽屉的惨状历历在目,夏之光“嗯”了一声,打开手机发现微信多了几条信息。

 

“小翟”邀请你加入“群聊(3)”。

 

一张刚刚上传的夏总和合作方合影出现在聊天框,底下是翟潇闻的一条消息:好奇怪,夏总今天的领带怎么歪了呢?

 

夏之光点开成员,看见周震南三个字,确定他是被拉进来凑人数的。翟潇闻不会主动给他发消息,如果他拿这条微信消息去质问他,翟潇闻只会回他:我是发给周震南的。并美其名曰自己不愿背后讲坏话,所以拉夏之光进了群。

 

“但是别误会,”合作方笑说,“你和翟先生婚姻圆满我们都知道。”

 

“哈哈哈,谢谢,”夏之光说,“我们能不能只聊生意。”

 

 

 

一个看上去怒气冲冲的身影推门进来。

 

“怎么了?”

 

夏之光把一个纸袋放在吧台,纸袋发出一阵零碎的声音。

 

周震南探头往里看,又抬起头:“哇哦。”

 

“不得不说,小翟的手工极其出色,”周震南捏起一个指甲缝大小的螺丝,“并且很有耐心。”

 

“耍我的事他哪次没有耐心?”夏之光拿过周震南的杯子一饮而尽,被酒哭得皱起脸。

 

“你为什么要把威士忌和牙膏掺在一起了?”

 

“这是野格,”周震南打量他一眼,“怪不得你领带歪了。”

 

“你没看翟潇闻发在群里的?”夏之光喝水漱口,“真枉费他一片苦心。”

 

“我用QQ.”

 

两人沉默了一会儿,周震南说:“我只是不想搭理你俩。”

 

夏之光突然一拍桌子。

 

周震南:我不会改口的。

 

夏之光:不是,我想到一个好计划。

 

他走进吧台取了个玻璃杯,转头开始从酒架子上取烈酒。

 

“你调酒干嘛?”

 

“喝啊,”夏之光扭头看他,“这是计划的一部分。”

 

周震南:好,我确信这不是什么好计划。

 

两杯酒下肚,夏之光挥手说祝我好运,神清气爽地出门去。

 

所谓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翟潇闻动的小手脚不至于让人发怒,却像猫爪挠心,又痒又着急,夏之光被挠得包容心全无,只想多长个脑子赶紧报复作恶的小猫。刚才在CREEP灵光一闪,他确信自己拥有了绝佳的复仇计划。

 

翟潇闻心爱的东西很多,他们家就像个巨大的陈列馆,摆满了翟潇闻说过“好喜欢啊”的东西——其中有大半都在杂物室里积灰。夏之光大可以扔掉翟潇闻所有胸针的后扣,或者拿起他摆在窗台的干花遛上几圈——家里将处处落满花瓣碎片。但他不会,他想到了一个简单的。

 

让翟潇闻抓狂的方式太多了,夏之光甚至笑出了声,你不该出差的,他在心中想,你根本不知道你的丈夫会如何报复你。此刻被复仇火焰点着的夏总内心已极度扭曲,他自省自己是个变态,想到翟潇闻对着空气挥拳的样子就一阵暗爽。

 

夏之光一进家门就直奔翟潇闻的化妆台,同时掏出手机发消息:宝贝,我错了,今天喝得有点多。

 

他精确地掐着半分钟的时间,跟了一句:但我心血来潮打扫了卫生。

 

果然,翟潇闻立刻回复他:你干嘛?

 

夏之光心满意足地回他:打扫了你的化妆台。

 

不出他所料,对话框上立刻出现“对方正在输入”的字样,可输了半天也没有消息出现,翟潇闻现在的好奇夹杂不安到达了峰值,但他不能迫切地追问夏之光干了什么,那是不符合婚内推拉战略的最下策。

 

最多三分钟,再久一些恐怕翟潇闻就要打火警来家里看看怎么回事了。夏之光推开化妆台上的玻璃罩——这是翟潇闻放香水的地方——低温恒定,圆型托盘上立着十几个香水瓶,此刻被主人的丈夫依次放倒,瓶身碰到托盘上发出清脆的响声,简直像为夏之光吹响的胜利者号角。

 

夏摄影师找好角度,端正又不那么刻意,看似无序分布又每瓶都保证入镜。选择照片发送,并且贴心地点了原图。

 

翟潇闻曾无数次表示不要放倒他的香水,这些香水瓶密封都不够好,倒了就会有更多液体流失,这就没法闻了,他每次都这样说。夏之光不是个擅长记这些细节的人,特别这件事在他看来很没必要,但也架不住一个人多次提醒你,导致最后不仅养成了习惯,还掌握了把柄。

 

对面沉默了许久,夏之光知道翟潇闻要摊牌了,果然,这人最后发来一句:你给我扶起来,不然你完了。

 

“好,”夏之光把手机放在床头充电,对着不停蹦出消息的屏幕说了一声,“但我现在要去洗澡了。”

 

心旷神怡。他在浴缸里抑制不住地笑,婚姻真好,与翟潇闻斗,其乐无穷。

 

 

 

周震南一个电话把夏之光叫醒,他揉着眼爬起来,发现现在是凌晨四点。

 

“小翟刚给我打了电话。”

 

夏之光真诚地说了句:辛苦了。

 

“不辛苦,CREEP刚下班,”周震南说,“但如果下周张颜齐回来了你们还凌晨打来电话,把我吵醒,我就会锤死你们。”

 

“额,”夏之光挠挠脸,“小翟跟你说什么?”

 

“他让我帮他锤死你。”

 

“啊,”夏之光坐起身,“你们俩都很暴力。”


全文 

 

 

 

f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