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姆内|败者
*内马尔视角
依然有错别字谐音梗自行脑补
姆的视角在姆总监视角
游戏和比赛可能会输掉,但是我不会输哦。
内马尔觉得自己大概会认真记得姆巴佩一辈子,毕竟刚做完下一秒就被分手的经历也不是经常能体会到的,大概率再活几十年也不会出现第二次了。不否认,他确实是伤心的,无情的法国人拍拍屁股走掉了,像个打了胜仗的法国公鸡。他抬头看着房顶上亮晶晶的水晶灯,发了很长时间的呆,直到因为晴事而燥热的身体慢慢冷却下来,他打了个哆嗦,揉了揉发酸的眼睛,跳下床跑进了浴室。
热水打在他的身上,身...
*内马尔视角
依然有错别字谐音梗自行脑补
姆的视角在姆总监视角
游戏和比赛可能会输掉,但是我不会输哦。
内马尔觉得自己大概会认真记得姆巴佩一辈子,毕竟刚做完下一秒就被分手的经历也不是经常能体会到的,大概率再活几十年也不会出现第二次了。不否认,他确实是伤心的,无情的法国人拍拍屁股走掉了,像个打了胜仗的法国公鸡。他抬头看着房顶上亮晶晶的水晶灯,发了很长时间的呆,直到因为晴事而燥热的身体慢慢冷却下来,他打了个哆嗦,揉了揉发酸的眼睛,跳下床跑进了浴室。
热水打在他的身上,身体回暖的过程中他的心情也奇异的开始变好了,站在镜子前摸摸耳钉,对着自己眨了眨眼之后,他又变回了快乐的桑巴男孩。
正是假期,第二天他就回了巴西,抱紧卢卡的那一刻,他的快乐重回了峰值。被阳光,大海,新的男孩女孩环绕的时候,内马尔想着,之前能被一个人困住的自己真是个呆瓜。
很快他启程从阳光普照的故乡回到阴冷的冬天的巴黎,坐在属于他自己的飞机上看着窗外万里高空的云朵,没心没肺如他也要感慨一下命运的奇妙,小小的足球让他从一无所有走到了今天,给了他无法想象的美好的一切,哦,还附赠一个脑残前男友。
巴黎,一个浪漫的地方,他曾经拥有这片最浪漫的土地上大概最不浪漫的一个法国男人,路过埃菲尔铁塔的时候他不可避免地回忆起这座举世闻名的建筑为自己亮起的样子,还有和不浪漫的法国男人在铁塔下浪漫地悄悄牵手的时刻。当然现在这些都不重要了,他是内马尔,他从不留恋过去,一切更好的都在明天。一头扎进训练和巴黎五光十色的夜生活,漂浮不定和孤独反而比一直在谁的身边,更让他感觉到安全。
说起训练,前男友总是悄悄观察他又假装不在意的样子,真的蠢得让他想笑。懒得陪他演爱情连续剧,内马尔对糟心的前男友视若无睹,花蝴蝶一样穿梭在更衣室,和身边的每一个人说笑拥抱,当然他得承认他是有用余光顺便看看前男友的臭脸的。
得知老朋友Leo可能会来到自己身边,让内马尔觉得自己的心情好到洗澡的时候都想唱歌。当然,这好像是一个失败的形容,他的心情一直都这样不错的,即便被自以为的爱人捅了几刀,他现在还是照样在唱歌跳舞踢足球。他总是想着,想着那些贫瘠的过去,想着妹妹哭着要吃糖都买不起的过去,杀千刀的前男友调侃说流浪汉他也不会伤心的,他已经走出了那片贫民窟,永远的走出来了。他拥有数不清的爱,少了一个人的又不会怎么样,就算那个人再重要,也不会怎么样。
所以得知法国人要求交易他的时候,他依然可以笑得出来。他又看到打了胜仗的法国公鸡站在自己面前,但是他不会再有多余的情绪给他,除了快乐。他笑着看着前男友渐渐绝望起来的脸色,你看,自以为是赢家的人也会有输的时刻的嘛,而他,他是内马尔呀,他永远不会留恋过去,他永远会笑着迎接总会比过去更好的明天。
一整个赛季都状态神勇的他也会阴差阳错输掉代表国家荣誉的比赛,他知道他讨人厌的前男友或许会赢下他好像怎么也拿不到手的那个荣誉。他看到了和自己差不了几岁的人们遗憾的退场,他猜测或许几年后的自己也会那样,不过那又怎么样呢,他的人生已经好得不能再好了。
他是一个已经赢了一切的败者,他才不会输给那个,已经爱上他的人。
[HP]第七样祭品 番外3-4
番外3
最近,魔法部国际交流司有一个新来的姑娘一直在追求西里斯。那是个美国姑娘,金发,大大的眼睛,笑起来很甜,身材火辣,性格活泼。西里斯婉言拒绝了她的第一次邀约,但那个姑娘很快就把事情弄得人尽皆知。
她在众目睽睽之下走进了傲罗办公室,双手撑在西里斯办公桌前,挺着胸脯。“你为什么还是不答应我?”
“你到底想要怎么样?”西里斯表现得冷淡而和蔼,“我跟你说过,我结婚了。”
“那又怎么样。”
西里斯忍住没有翻白眼,继续写着自己又臭又长的任务报告。“美国人都跟你一样没有道德观念吗?”
“你太太都——”她察觉到他脸色突然变得阴沉,把后半句吞了回去。
“都怎么样了?”西里斯抱着胳膊,终于从报告...
番外3
最近,魔法部国际交流司有一个新来的姑娘一直在追求西里斯。那是个美国姑娘,金发,大大的眼睛,笑起来很甜,身材火辣,性格活泼。西里斯婉言拒绝了她的第一次邀约,但那个姑娘很快就把事情弄得人尽皆知。
她在众目睽睽之下走进了傲罗办公室,双手撑在西里斯办公桌前,挺着胸脯。“你为什么还是不答应我?”
“你到底想要怎么样?”西里斯表现得冷淡而和蔼,“我跟你说过,我结婚了。”
“那又怎么样。”
西里斯忍住没有翻白眼,继续写着自己又臭又长的任务报告。“美国人都跟你一样没有道德观念吗?”
“你太太都——”她察觉到他脸色突然变得阴沉,把后半句吞了回去。
“都怎么样了?”西里斯抱着胳膊,终于从报告上抬起头来,有一丝丝愠怒,“有本事把话说完。”
那个姑娘看了看他。“抱歉。”
西里斯本来大概是想再说些什么的,但最后还是算了。“你看,我的脾气没有你想的那么好,以后不要再来了。”
西里斯轰走了那个姑娘,继续皱着眉头写他的任务报告,科洛弗的照片摆在办公桌的左上角,很难得地没有被乱七八糟的羊皮纸文件淹没。照片是他从摩金夫人的遗物里找到的,学生时代的十六七岁,和他印象里的那个样子相差无几,对着镜头礼貌地微笑着,胸前是级长的徽章。
他盯着照片发了一会儿呆,继续开始应付眼前的文书工作,傲罗工作里最烦人的一环。今天他得早点下班,他要带哈利去肯辛顿的公寓度个周末,顺便给波特家的新手父母放个假,所以他要赶回去准备晚饭。
刚满两岁的哈利坐在肯辛顿区公寓的餐桌前,这是他第一次来教父的家,没有婴儿椅,他只能坐在一堆书上,举着勺子认真地吃着碗里炖得酥烂的食物,旁边还有一个已经冲好的奶瓶,感谢莉莉和詹姆,他们把他养成了一个对食物没什么挑剔的好孩子。
西里斯唯一能够保证万无一失的食物是一锅炖,把番茄卷心菜土豆和牛肉块都丢进锅里,然后加水煮一个小时以上,再洒上盐,保证可以吃。
但哈利从汤里吃到了来历不明的甜玉米粒和豌豆,还有茄子和蘑菇,他舀了一勺,迷惑地挠挠头,开始研究汤里到底还有什么。
“好好吃饭,哈利,”西里斯坐在他对面,大口地吞咽着他的拿手菜,“晚上莉莉会问我,关于你的情况。你知道我不能对你妈妈撒谎,不然我绝对会遭殃。”
哈利配合地点点头,又在下一勺里跟芦笋和鸡肉丁不期而遇,感到有一丝丝惊喜。
吃完晚餐之后,西里斯开始收拾,把哈利一个人留在客厅里。哈利从来没有来过教父的家,一贯都是教父往他家里跑,所以他充满好奇地观察着壁炉旁边的镶板和黑桃木的衣帽架,还有旁边那个看上去至少有一百年历史的扶手椅,每一眼都是新鲜的冒险。
哈利看到壁炉架上有照片,但是个子太矮了,他什么都看不到,就小心翼翼地脱了鞋子,站到扶手椅上。照片有好几张,有的他认识,也有的他不认识,他双手撑在壁炉架上,踮起脚,绿色的眼睛好奇地打量着照片上会动的小人。
西里斯收拾了用过的餐具,擦了擦手回到客厅,发现哈利正在津津有味地研究着照片,他伸手把哈利单手举了起来,指了指出生礼的那张照片。
“哈利,猜猜你在哪里?”他欣赏了一会儿哈利迷惑的表情,指了指那个襁褓中的婴儿,“这个是你。”
“教父,爸爸,妈妈,”哈利的手指点过相片上的每一个人,指着距离镜头最远的科洛弗,“还有教母。”
“对,教母。”西里斯看着照片,不留痕迹地微笑着,“她是我见过的最勇敢的拉文克劳。”
“嗯……”哈利点点头,说出了一个完整的句子,“教母保护了我们。”
詹姆和莉莉都是这么告诉他的。
西里斯不确定自己还能不能继续微笑下去。“对,她也保护了我。”
除了她自己。
哈利当晚很早就睡了,西里斯却一直没有睡着,在帮哈利盖了三次被子之后,他一个人坐在了卧室的床头里,没有开灯,屋子里一点声音也没有。他刚刚非常惊恐地发现,科洛弗的衣服上曾经留下的气味已经快要消失了。
他轻手轻脚地把床头柜的抽屉拉开,从里面翻出了他们结婚时的相片和她的戒指。他吻了吻她的戒指,在回忆里抓取着那些亲吻,那些充满爱意的瞬间,那些和爱情有关或者无关的字句和对话,缓缓闭上眼,绝望像海水一样慢慢地涌了上来。
第二天就是礼拜六,西里斯决定带着哈利去麻瓜的商城里转一圈,让他和麻瓜小孩们一起玩。哈利玩得很开心,滑滑梯和海洋球对小孩的吸引力是无穷的,西里斯穿着皮夹克和牛仔裤,安静地坐在休息区,手里拿着一杯热茶,朝哈利招着手,在一堆焦头烂额的家长里显得格外年轻。
“教父!”回去的时候,哈利骑在他的脖子上,“我们下次可以再去儿童乐园那里吗?”
西里斯欢快地大笑。“当然,只要你想。”
“那可真是太好了!”哈利兴高采烈地欢呼着,“我今天在儿童乐园里遇到了好多朋友。”
西里斯是在这时候看见她的,科洛弗,或者说一个长得和科洛弗一模一样的姑娘,穿着麻瓜的T恤和长裤,戴着大大的随身听,手里抱着两本书和一个再生纸袋,里面露出来一根法棍和两个苹果。
她看上去正专心地听着随身听,没有看到他们,从公车上下来之后,一步步地向地铁站走去。西里斯这时候才发现,她的脖子上有着一道长长的疤,暗红色的,像是铁锈。
他不可置信地瞪着她,如果说长相雷同是巧合,那么走路时的步伐和神态也一样就不合常理了。
“教母!”哈利显然也看见了。
西里斯举着哈利冲向地铁站,那个身影已经消失了。
—
“我确定那就是科洛弗。”西里斯在波特家的餐桌前坐下。
詹姆不确定地看着西里斯,伏地魔死亡之后,他们聚在一起研究过一阵,献祭是以献祭者的死亡为开始的,洛夫古德夫妇一来,他们更确定了,科洛弗死了。
现在,詹姆不得不怀疑西里斯开始出现幻觉了。
“我也看见了,教母,”哈利坐在婴儿椅上大声附和道,“她在买吃的。”
“哈利?你也看见了?”莉莉把一盆烤鸡端到桌上,“告诉妈妈,你看到的教母是什么样子的?”
哈利苦思冥想。“教母和照片上长得一样,除了,除了——”
“除了什么?”詹姆问。
哈利指了指自己的脖子,费劲地形容着。“脖子上有一道……。”
“伤疤。”西里斯道。
“对,伤疤。”哈利不动声色地学习着新单词。
伤疤是可能出现的,因为献祭需要仇人的灵魂,科洛弗杀了自己。如果是西里斯是出现幻觉了,那么哈利怎么会知道科洛弗的脖子上有伤疤呢?他那时候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婴儿。
莉莉和詹姆对视一眼,把围裙结了下来,在餐桌前坐下。
“我们是时候该研究一下地铁和公交线路了。”
番外4
克拉拉·麦尔斯顿在伦敦有一家书店,只卖二手书,盈利微薄,全靠楼上的房租撑着。这年头靠书店营业的人多半是有点情怀的,克拉拉也觉得自己属于这一类群体。她今年三十一岁,没有孩子,有一只猫和一个文学硕士学位,喜欢书,沉迷文艺主义的白日梦,也喜欢结交和她类似的朋友。
这或许解释了为什么,她一眼看到科洛弗·帕利就激动不已。科洛弗当时是应聘工作的,克拉拉的二手书店需要店员。和其他应聘者不同,科洛弗格外沉默寡言,她只告诉克拉拉自己在附近的大学里旁听,她就决定把这个来路不明的姑娘留下了。
“你一般都旁听什么课?”克拉拉看着科洛弗把新的一批二手书放到书架上,逗了逗角落里趴着的小花猫。
科洛弗把表格递给她,每一个条目都写得清清楚楚。“美学、法语、语言学概论、俄国文学……全凭兴趣。”
克拉拉觉得科洛弗神秘,因为她年轻、漂亮、潜心向学,却从来没有朋友,看上去又郁郁寡欢。
直到冬天过去,科洛弗换下了高领毛衣,克拉拉看见了她脖子上的那一道长长的暗红的刀疤。
那时候她已经和这个神秘的姑娘共事了半年有余,不能说无话不谈,但也不再是生硬的上下级关系。所以克拉拉脱口而出。“这个是真的么?”
“假的,”科洛弗笑了,伸手摸了摸颈侧,“我家附近的一个纹身店能做这种,当时头脑一热就去尝试了,效果惊人。”
“不是因为感情?”
“不是。”
“我还以为你这样是逃避情伤呢,”克拉拉漫不经心地剥了一颗巧克力塞进嘴里,“我离婚的时候差点拿刀割伤自己,现在想想,那时候虽然说是想要离婚,但还是用情至深得失去理智,现在已经不会了。”
科洛弗不动声色地笑了笑,说。“其实我也结过婚。”
克拉拉瞠目结舌。“真的?”
“真的。”
“后来呢?他伤害了你,你离开了他?”克拉拉叹了一口气,见怪不怪。
“不,是我伤害了他,然后我离开了他。”科洛弗盯着某个角落,“他可能还爱着我,他最大的优点……或者说缺点,就是太执着了。”
“你为什么不去想办法见他一面?”
“无法面对吧。口口声声说爱他,却欺骗过他那么多次,还一声不吭地离开。”
时间到了,科洛弗开始整理东西,准备下班。
“你还爱着他么?”克拉拉走到窗边,点了一根烟。
“我还爱着他,当然。”
“唉,所以你没有和别人在一起,依旧忠于他。”
科洛弗回过头。“与其说是忠于他,不如说是忠于和他有关的回忆吧。”
克拉拉一时失语,科洛弗拉开门,趁着对方不注意,飞快地用指尖擦了擦眼睛,背着包走出二手书店,那天伦敦的阳光很好,照在情侣身上闪闪发光,非常难得的好天气。
她刚醒来的时候是1981年的11月初,阿尔巴尼亚的森林里寒风呼啸,她被一阵寒意叫醒,突然发现一切都过去了。一开始她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只知道伏地魔死了,魔法世界喧嚣异常,食死徒、叛徒、魔法部、傲罗,都乱成一锅粥。她害怕被食死徒找到,干脆在麻瓜的地方躲了起来,先是在欧陆浑浑噩噩地待了一年,打工付房租和日常开销,继续做个没有故乡的流浪者,之后又鬼使神差地回到了英国。
死而复生,她的第一感觉是虚无。因为她早就忘记了在被重重压力消耗之前的自己是什么样子了,也早就不记得该如何“正常地”生活了。
她不是没有想过回到西里斯身边,她比谁都想念他。但她又该怎么面对他呢?她被爱情所伤,而她也是爱情的叛徒。她明白,西里斯毫无保留地爱着她,但她却一直没有办法毫无保留地爱着他,于心有愧。她后来又去了一次那个在巴黎的俄菜餐馆,主厨变成了原来那个店主的某个儿子,店主的小女儿依旧拉着手风琴,她听着逃离了苏联的苏联人在巴黎唱着故乡的歌,遥远地、隔山隔海地思念着她的爱人,可能这样才是最安全的,没有欺骗,没有隐瞒,也不会再为他忧虑。
到底是怎么变成这样的呢?她是因为爱他才去献祭的,因为爱而付出,因为爱而牺牲,但最后反而没有办法继续和他相处下去。
有那么十年,她一直在围着他们打转,就像母鸡护着小鸡仔,而现在,她终于松了一口气,卸下了重重的压力之后,却发现自己——作为一个单独的人——已经对一切都失去兴趣。
我到底是怎么变成这样的。她怔怔地想,突然感到孤独。
以前潘多拉的那句话是对的,“当我们失去至爱的时候,孤独会加倍地来讨债”,孤独真的来向她讨债了。可她明明也没得到什么,怎么孤独就来了呢?
一阵风刮来,她突然又想起献祭,她时常想起献祭,当时她抛下了一切躺在火海之中,仰面盯着苍白的天空,耳边是呼啸的风声,酒精让她晕眩,火焰把她吞噬,她什么都不用再想了。
但谁知道她存活下来,生活还是有各种各样的问题,活着也像折磨,难题像疾病似的在她身体里发酵,让她苦不堪言又永无宁日。
她最近总觉得有人在追踪自己,一个人过久了难免警戒心提升,但也可能只是她疑神疑鬼也不一定。她害怕是食死徒找上门来了。她太久不和巫师界联系了,完全像个麻瓜一样生活,想要把过去的二十年远远地甩在后面。
她走进巷子的阴影里,用不了多久,一只布偶猫抖抖耳朵爬了出来,匍匐在绿地上,小心翼翼地观察着四周,片刻过后,布偶猫朝另一条巷子里走去。她的阿尼玛格斯是猫,确切地说,毛茸茸的布偶猫,体格偏小,眼睛是蓝色的,耳朵上有一些发黑。
突然之间,她听到了巷子深处传来一阵响动,她不知道那是什么,怀疑是另一只野猫,头也不回地继续向前。过了一会儿,布偶猫感觉有个湿漉漉的东西蹭在自己的脑门上。
一只狗?
她回过头,看见了一头巨大的黑色的怪物,吓得冷汗直流,还没来得及撒腿跑就被它咬着后颈叼住了。
那是一条狗吗?她惴惴不安地想,被叼着拖走的感觉难受极了,她不安地缩着身体,发出求救一般的哀嚎。
黑狗把布偶猫放下,想要顺顺毛的时候,布偶猫跳了起来,一个喵喵拳砸了过去,狗被打蒙了。猫一眨眼就逃走了。一猫一狗在狭小的巷子里开展了强烈的追击,间隔的距离越来越小,两边都是衣服晾得乱七八糟的居民楼,地上布满脏兮兮的水塘,布偶猫跑着跑着,眼看着前面是铁栅栏,猛地一跳,从铁栅栏的缝里钻了过去。
傻了吧,蠢狗,猫都是液体。
大黑狗“嘭”的一下结结实实地撞在了铁门上,向前一看,猫已经不见了。
科洛弗气喘吁吁地坐在公寓的地板上,摸了摸自己刚刚逃跑时被铁门擦伤的手臂,准备涂一点碘酒。现在的野狗都开始吃猫了吗?她不安地皱着眉,开始找医药箱。
她突然想到有可能是他。她都快忘了,他是阿尼玛格斯。狗是一种热烈而忠诚的动物。她消化着这种可能性,摸了摸自己的手,躺在床上矛盾而焦灼地等待着天亮。
第二天下班的时候,她直接在书店后面和围墙的夹缝里变成了猫,趴在了附近居民区的围墙上,静静地等着。如果是他的话,那么波特家应该也在,他们没理由单独行动。詹姆如果在大马路上直接变成鹿,那就真的太蠢了。
但她没等到波特夫妇和哈利,等到了那条巨大无比的黑狗。她几乎可以确定,那就是西里斯·布莱克。那条大黑狗站在墙根下,抬着头凝视着她,布偶猫趴在围墙上,看了大黑狗一眼,很难说她当时的动机到底是什么,可能只是腿麻,她动了动腿,突然失去平衡,直接向后仰着滑了下去,摔到了人家的院子里。
那一家人的孩子正在自家院子里玩,看到她就惊喜地大叫:“妈妈,家里来了一只小猫咪,我可以养吗?”
不了孩子,我马上就走。
还没等科洛弗从地上爬起来,就听见那家人的小女孩又大叫。“妈妈!家里来了一个黑色的怪物!!”
穿着围裙的主妇拿着菜刀冲出来,先是惊慌失措地尖叫,随后抱着女儿往屋子里冲。“别怕,妈妈现在就报警!”
詹姆·波特从天而降,一路飞奔冲过来,赔笑着扒在人家家门口。“对不起,对不起,大脚板有时候是有点过分热情——”
莉莉推着婴儿车紧跟其后。“太抱歉了,真是太不好意思了,我们会看好他的——”
主妇悻悻地放下报警的手,白了他们好几眼。“为什么不给狗戴项圈?你们知道吗,我可以因此起诉你们。”
詹姆九十度鞠躬。“对不起,对不起,马上就戴!”
莉莉拿过项圈,往大黑狗的脖子上利索地一套,把狗绳绑在了婴儿车的把手上。大黑狗发出失望至极的呜咽声,他们往院子里一看,布偶猫已经不见了。
西里斯一言不发地走在大街上,身边是波特夫妇。
“噢,别这样,大脚板,你没那么糟糕。”詹姆用力地拍了拍他的背。“至少你知道她还活着,是吧?”
莉莉推着婴儿车,哈利坐在上面好奇地环视着繁忙的街景。“可能科洛弗只是没准备好,给她一点时间。”
他们拐过一个街角,科洛弗站在不远处,穿着T恤和牛仔裤,脖子上是一道暗红色的刀疤,手臂上贴着一块邦迪,腿上有一块地方脏兮兮的,可能是刚刚摔到了。她看上去一点巫师世界带来的痕迹也没有了,就像个普通的麻瓜女孩。
他们长久地凝视彼此,然后她认输似的别开目光,走到莉莉跟前,抱了抱她,朝詹姆点点头,又朝在婴儿车里开始打瞌睡的哈利笑了笑,才转向西里斯,小声地说:“我们谈谈吧。”
詹姆和莉莉看了看他们俩,推着哈利离开了。他跟着她走到了一个狭窄的巷子,灰扑扑的公寓楼,坑坑洼洼的水泥地,耳边都是电视的声音,可能是某个耳背的老太太在看电视,隔音效果欠佳,他们都能清晰地听见一个热情洋溢的导购员在推销一种新型食物搅拌机。
她显得有些尴尬,大概是觉得这个地点选得不好,又往巷子里多走了几步,那里稍微安静一些,他们都静默着,仿佛都在屏着呼吸听电视里的广告。
“很抱歉,”她先开口,“一直瞒着你。”
瞒着他的东西太多了,无论是之前还是之后,也不是她想愚弄他,没有更好的选择罢了。西里斯不说话,安静地注视着科洛弗,把自己藏在阴影里,几乎不像科洛弗印象里的西里斯·布莱克,面容太忧郁也太消沉了,就像脸上盖了一层雾,这让她心底燃出一种微妙的情绪,而她又不知道那是什么,只能潦草地把那种情绪总结成“伤心”。
“我只是,”他艰涩地开口,一动不动地盯着她,仿佛她是某种稍纵即逝的影子,“只是很高兴,你还活着。”
“我也很高兴,你还,”科洛弗看了他一眼,实在说不出什么更好的形容,“活着。”
“你脖子上的……”他说不下去,“抱歉。”
“这个,”她摸了摸脖子,装出漫不经心的样子,“别在意了,现在都流行这种了,看起来很酷。”
西里斯并没有和她意料的那样笑出来,他看上去愧疚、绝望而悲痛,她瞥了一眼,心脏就缩成了一小团,酸涩几乎把她击垮了。
“抱歉,真的,非常抱歉。”她像是只会说这一句话似的,不由自主地抱起胳膊,仿佛自己是一只笨拙的小鸟,一动翅膀就打碎了一个花瓶。
“该道歉的人明明是我,我搞砸了所有事。抓叛徒,换保密人,每一件事我都没做好,”他没有看她,声音平稳得不可思议,“和你有关的一切也一样。”
“不,不是这样的,”她深吸一口气,“有些事可能只是你认为它们太重要了,潜意识无法承受,就会不由自主地搞砸。这不是你的错。”
他苦涩地笑了一声。“你总是很善良,而我总是辜负你。我没有变得更好。”
“你变得更好了,西里斯,不要妄自菲薄。”
“那也是因为你,”他说到这里,停住了,“你知道么,科洛弗,是你把我最好的一面从淤泥里捞了出来。”
“你本来就是个高尚的人。”
他飞快地说:“我一直都是一个混账加白痴。”
她叹了一口气。“你为什么总是要这样看待自己呢?”
他停顿了一会儿,动了动肩膀。“对不起,事到如今,还需要你宽慰。”
她深深地叹气。“你为什么要把这一切都算到自己头上……如果我告诉你,我提前就知道1981年10月31日会发生什么呢?你会不会好受一些?”
“你知道什么?”
“我知道你把保密人换成了彼得,我也知道伏地魔会找到詹姆和莉莉,哈利会成为成孤儿。那个预言是对的,西里斯,哈利真的能够打败黑魔王……但是要付出很大的代价。”
西里斯震惊地瞪着她。
科洛弗如释重负。“对不起,之前瞒着你们那么久。我还知道你会因为詹姆和莉莉的死而自责,你会被冤枉然后进阿兹卡班……太多了,”她想起这些就是一团乱麻,“这也就是为什么我对献祭有执念,我不能眼睁睁地看着莉莉和詹姆死去,所以当有另一种方法出现,我就不得不尝试了。”
“你很早以前就知道?”
“对,”她松了一口气,“抱歉,一直瞒着你们,因为我认为自己说什么你们都不会相信,空口无凭,不是么。现在说出来都像做梦。”
他看了她一眼。“所以你去献祭。你杀了自己。”
“一场赌博罢了,谁知道成功了,”她苦笑,“并且我还活下来了,你看,谁知道呢。”
他机械性地重复道:“你活下来了。”
“其实我也没确凿的证据,到底是怎么回事,但我猜,我之所以能活下来,是因为我说服了神,他们保护所谓的正义。”她清了清嗓子,“第六样祭品,被诅咒者的所有物,我选择了拉文克劳的冠冕,伏地魔当时运用了一种强大的黑魔法去把它做成了魂器。为了制作魂器,伏地魔必须杀一个人。它的存在证明了我的献祭成了正义之举,我证明了我在诛杀一位邪恶之人……所以我活了下来。”
“说服?”
“对,说服不是指我和神真的有过对话,我一直没有自己的意识。献祭是以献祭者的死亡为开始的,确实是这样,”她发现他听到这里整个人抖了一下,停顿片刻继续说道,“但我阴差阳错地选择了魂器当祭品,然后他死了,他的灵魂,包括魂器都从世界上消失了之后,我被神复活。这是唯一合理的解释了。”
西里斯静静地听着,消化着她的结论。
科洛弗又开口:“听说伏地魔是在试图杀死詹姆的时候突然死去的,可能是因为他试图施加死咒的缘故?死咒证明了伏地魔的黑暗和残酷,诅咒即时生效了……当时我已经死了好几天了,这一切都是我的猜测。”
“那后来呢,”他转而问,“你之后一直不联系任何人,是发自真心地想要离开,对吗?”
“我没办法面对你,在那些欺骗和隐瞒之后,并且我不知道自己到底属不属于……你们的世界,”她别过脸,“唉,一切对我来说都是那么陌生。”
他看着她,突然抛出一个问题。“你不爱我了么?”
她浑身一凛,不做声,也没有回过头看他。
“我,”他见她不回答,颓丧地叹了一口气,这非常不西里斯·布莱克,“我可能要一直爱你了。”
科洛弗反复地咀嚼着他的话,那种走投无路,又全盘皆输的语气,绝望里带一点怨,但他怨恨的是什么呢,是自己,是她,还是命运呢?
“战争让我失去太多了。摩金夫人、像个普通人一样生活的能力、还有我的整整十年,我不确定自己是否还能爱谁,可能我是太累了。”
他又开口。“抱歉。真的很抱歉。还有,谢谢你。”
“都过去了,”她木然地摇摇头,“再见了,西里斯,我们还是分开吧,向前看,总有新的生活在等着我们。”
“你想好了?”
“我想好了。”
“好,那就分开吧。我尊重你的想法,”他朝她挥挥手,甚至勉强微笑了一下,“我希望你过得快乐一点,至少比以前快乐。所以,你想怎么样都没关系。”
她朝他点点头。“再见了,西里斯。”
“再见了,科洛弗。”
她头也不回地走进了狭窄的巷子深处,上楼,她想要打开单人公寓的门,但她只是多想了他一秒,就突然明白了她看见他时那种微妙的情绪是因为什么了。
西里斯的神态里有了阿尔法德当年的样子。
缺了一根琴弦的竖琴。
孤独也在向他讨债。科洛弗闭上眼,整个人如同在崩塌似的痛了起来。疼痛是有意义的,它像是一个船锚,让她在无尽的流浪里扎了根,定住了。生活是孤独的,流浪是孤独的,思考和读书也是孤独的,但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哪怕痛不欲生,也不是孤独的。
他们之间已经纠缠了太多年了,爱情,谎言,逃离,生死,每一样都是那么沉重的议题,以至于她都透不过气,所以她才想要离开他。但逃避是没有用的,她没办法不去想他,也没办法摆脱他。她或许不属于任何一个地方,但她属于他,就像他属于她一样。
之前她总觉得没办法面对他,一想起他的名字她就会被愧疚感压垮。但也许世间情感总是这样,难道爱和愧疚就不可能共存吗?它们当然可以共存。也许她该先跟他道歉,因为自己的犹豫和懦弱而耽误了那么多时间,他们本该,本该——
她飞快地冲下楼,向巷子口奔去,叫着他的名字,西里斯还站在原地,听到声音回过身,带着一种宛如做梦的恍惚,她一下子撞进了他的怀里。
他们紧紧地搂在一起,她的额头磕到了他的下巴,两个人都疼得要命,但谁都没有松开。她拥抱着他,感受到他身上的温度,突然开始痛哭,但又是快乐的,她已经很久很久没有那么快乐了。
“对不起,我没有第一时间来找你,对不起。”她啜泣着,感受到灼热的液体滴在她脸上,混在她的眼泪里,才发现他也哭了,眼圈通红,呼吸急促,但脸上的表情也是快乐的。
他们在大街上拥抱着,若无旁人地又哭又笑,肆意地亲吻着对方,像两个疯子,也许他们真的都疯了,爱情对他们而言,是一种会失去理智的精神疾病。
他搂着她,吻着她的额角和头发,熟悉的气味让他浑身颤抖,泪水从眼角滚落。“科洛弗,我爱你。我希望你也能爱着我,求求你也爱我,请你给我一次机会。”
她捧着他的脸,眼泪源源不断地从眼睛里溢了出来,冲刷着她的脸。“我爱你,西里斯,我当然爱你。你在我这里永远有机会。”
“我一定能做得更好,”他摸着她的脸颊,“我再也不能和你分开了。”
“我也……”她直视着他的眼睛,心脏被他烫到似的蜷缩起来,“神啊,即便是死亡也无法把我们分开。”
“是的,你看,即便是死亡也无法把我们分开,”他伸手擦掉了她的眼泪,“我们回家吧。”
“好,我们回家。”她吸了吸鼻子,拉住了他的手。
[HP]第七样祭品 54 【正文完结】
Episode 54
按照原先定下的计划,潘多拉和谢诺菲留斯会在他们的小屋等我。我赶过去的时候已经是半夜了,谢诺菲留斯抱着睡着的卢娜,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她,和潘多拉很像,沉睡的时候眼睛乖乖地闭着,嘴里含着自己的大拇指。
潘多拉问我要不要留宿一夜再去。我摇摇头。“不了,我们今晚就走吧。拖得越久越容易有麻烦。”
已经是1981年7月了,我不知道自己找魂器还要找多久。我在和自己看不见的死神赛跑,它一眨眼就会把人们都吞进去,我一定要比它快。
“好,我们走吧,”潘多拉给我披了一件雨衣,“谢诺菲留斯和我送你到白石崖,那边有去东欧的门钥匙。10金加隆一个人,那个老头从来不讲价。”
谢诺菲留斯把卢...
Episode 54
按照原先定下的计划,潘多拉和谢诺菲留斯会在他们的小屋等我。我赶过去的时候已经是半夜了,谢诺菲留斯抱着睡着的卢娜,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她,和潘多拉很像,沉睡的时候眼睛乖乖地闭着,嘴里含着自己的大拇指。
潘多拉问我要不要留宿一夜再去。我摇摇头。“不了,我们今晚就走吧。拖得越久越容易有麻烦。”
已经是1981年7月了,我不知道自己找魂器还要找多久。我在和自己看不见的死神赛跑,它一眨眼就会把人们都吞进去,我一定要比它快。
“好,我们走吧,”潘多拉给我披了一件雨衣,“谢诺菲留斯和我送你到白石崖,那边有去东欧的门钥匙。10金加隆一个人,那个老头从来不讲价。”
谢诺菲留斯把卢娜依依不舍地放在了小床上,我们一起出了门,雨水和泥土混合在一起,每一步都很艰难,雨水纵横,雨衣显得并没有什么用。
那个看管门钥匙的老头趴在小房子里打着瞌睡,只有一扇窗开着,谢诺菲留斯把手伸进去将他拍醒,他听起来很不满,口音很重,威尔士人。
“你们要去哪里?”
我回答道。“阿尔巴尼亚,送到地拉那就可以了。”
“10金加隆一个人。”
“好,给你10金加隆。”我把金币数给他,他看了看,放我进去,里面是一排门钥匙,他指了指从左往右数的第四个,红色把手的。“这个,别摸错了。”
“潘多拉。”我回过头。
“还有什么要我帮忙的么?”她拉过我的手,纤细柔软的指尖相贴,“我会尽力的,科洛弗。我知道我没办法阻止你……但我希望你不要抱有遗憾。”
“拜托,”我拿出一个信封递给她,“等这一切都过去之后,请帮我把这个交给……波特夫妇。”
她郑重地接过信封。“好,我答应你。”
“等一下,科洛弗,”谢诺菲留斯叫住了我,“你知道么,在妖精的石碑上有一段记载,正义的、勇敢的信徒会得到诸神的祝福,只要能在献祭的时候说服神,神会保护你。”他停顿一下,“所以……想办法说服他们。”
我觉得他是想要宽慰我,摇摇头,笑得坦然。“我们都知道献祭是以献祭者的死亡为开始的。没关系,我准备好了。”
潘多拉突然问道:“你们的信仰里,人们死后都会去哪里?”
我想了想。“大概巫师死后都会去见梅林。”
“那你呢,远方来的客人?”她浅灰色的眼睛迷茫地闪着光,“我以为你会去其他地方。”
“也可能什么地方都去不了,”我凝视着她,摇了摇头,“没关系的,潘多拉,再见了。”
“再见,科洛弗。”她的眼眶红了,“愿神保佑你。”
我摸上了门钥匙,回过头,发现潘多拉微笑着注视着我,眼泪在眼眶里打转。我突然想起什么,急匆匆地回头对她说。“以后做魔咒实验的时候千万要小心,知道吗?为了谢诺菲留斯和卢娜,好好保重。”
她点点头,泪水滑落,谢诺菲留斯揽住了她的肩。一阵吸力突然把我扯入了深渊之中,我抱着自己的旅行包,感觉自己的五脏六腑都被搅得变形,眼冒金星地在地上躺了好久,我睁开眼,看见了阿尔巴尼亚语的绿底标牌。
这里是我的终点。
我终于可以一个人坦荡地面对自己的恐惧了。
找寻魂器的过程并不太久,回想起来只能说是梅林在上,第一个月用来探索地形,我知道了森林大致的轮廓,哪里是高地哪里是低谷,在地图上设计了路线,第二个月就开始找空心树了,我的身体状况一直欠佳,走一段路就要停驻休息一会儿。我在背包里放了一个从魁地奇精品店买来的帐篷,简易版,只有一间宽敞的房间和一个盥洗室,对我一个人来说足够了。
红叶铺满湖面的时候,我找到了一棵空心树,把手往树洞里探去,顺利摸到了拉文克劳的冠冕,银白的钻石上,蓝色的宝石熠熠生辉,让人想到蓝银玫瑰。
可以开始了。我看了看怀表,1981年10月22日,劫后余生似的松了一口气,我希望我还来得及。
我在这个地方做了个标记,特地坐了一天的车去城里买了吃的,用英镑换了当地的货币,用记忆里已经非常模糊的阿尔巴尼亚语勉强买了披萨和烤肉,看到冰可乐就买了一听,又买了一瓶伏特加,全部塞在包里带回做了标记的地方,坐在地上一口一口慢慢地咀嚼着高热量的食物,试图缓解自己对死亡的恐惧。
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多东西,一口一口把还冒着热气的烤肉吃完了,但披萨还剩下好多。这里的食物味道很一般,没有摩金夫人的手艺好,比不上她十分之一。虽然知道浪费食物不好,但我只能把盒子盖上丢在旁边,把祭品一样一样从包里拿出来,按照笔记上的做法摆成两个相交的三角形。
向上的那个代表献祭的发起者,向下的则代表被诅咒者,即献祭的发起者想要诅咒的对象。向上的那个三角形里,三个顶点代表着三样东西。接骨木的叶子、蛇皮和发起者的头发。向下的那个三角形里,三个顶点代表着另外三样东西。被选择的植物、使用过的东西、血亲的血。
我在向上的那个三角形里摆着接骨木的叶子,东方花尾斜鳞蛇皮,又切了一段自己的头发放在了第三个顶点上。向下的那个三角形,三个顶点则是紫衫木、拉文克劳的冠冕和那一小瓶血。
落日西沉,我坐在石头上,面前是一道名为死亡的窄门,夜风袭来,可以感觉得到森林里开始一点一点变得阴冷,我缩了缩脖子,突然想到西里斯。他的怀里总是很温暖。
我看着自己左手空荡荡的无名指。
“我,科洛弗·克里斯汀·帕利,愿意西里斯·奥莱恩·布莱克成为我的丈夫,从今天开始相互拥有、相互扶持,无论是好是坏、富裕或贫穷、疾病还是健康,都彼此相爱、珍惜,直到死亡将我们分开。”
一直努力压抑着的痛苦像海浪似的翻上来,我忍不住蹲在地上,把脸埋在手掌里,哽咽着痛哭出声。
我爱西里斯,但在那些欺骗、隐瞒和背弃过后,我哪里还有颜面说爱呢?他骑着飞天摩托带我去高塔上看夜景,送我红色的花,我盟誓一般地要求他最高等级的信任,但一转眼我就亲手把一切毁掉了,他爱错了人,付出了所有的真心,输得一无所有,我为他感到不值。
直到死亡将我们分开。这大概是我唯一一个没有食言的承诺了。我已经没有后路可退了。我试着说服自己,这是最合适的选择,我死了,詹姆和莉莉都可以活下来,西里斯不用入狱,一切都能够尽早结束。
我接受一切结局,无所谓了。一切我不能见光的部分也见光了。我可以坦然地赴死了。
我擦了擦眼泪,打开伏特加,兑着已经不太冰的可乐喝完了,碳酸饮料会让酒精更容易被吸收,很快我就醉得眼睛都要睁不开了。这样大概就不会痛了,我是这么计划的,因为我其实是很怕痛的人。学生时代我吃了一招斯内普的神锋无影还没和西里斯·布莱克老死不相往来,大概是真的很爱他了。
我最后看了看天空,从包里翻出一把军刀,猛地一吸气,在颈部的大动脉上咬着牙划了一道,疼得我都发不出声音,只能头晕目眩地倒在了六芒星中心的位置。
刀口裂开,血大片大片地窜到了地上,突然变成了蓝色的火。风声很大,像是送别,火焰越烧越旺,足足有三层楼那么高,我的脸颊贴着半湿的土地,周身被蓝色的火焰包裹着,只感觉彻骨的寒冷,可能是因为酒精上头,也可能是因为失血过多,我浑身脱力地躺在地上,静静地等待着火焰把我侵蚀,比起死亡感觉更像入睡。
因为疼痛,我忍无可忍,开始短促地吸气,翻出了那些和他有关的回忆,调皮又傲慢的男孩,恶作剧时窘迫地红着脸,挑最丑的一盆花送人,黑湖边的亲吻,霍格莫德的雪地,肯辛顿区的公寓,婚礼上的誓言,“直到死亡将我们分开”,我爱他,他也爱我。
蓝色的火焰映在我的脸颊上,我把那些和他有关的记忆紧紧地抱在脑海里,祈祷着自己能在这时候死去——就在这时刻,在我又一次感到孤独之前。
死亡来临前,我本能地挣扎着,眼睁睁地看见自己的身体在火海里化成了灰烬。
潘多拉说的没错,我的灵魂果然是金色的。
1981.10.31
哈利已经一岁多了,莉莉抱着他在屋子里到处走动,不知不觉走到波特家的照片墙,指着最近的一副合影。“你看,哈利,这是教父,这是教母……”
在照片墙远远的另一边,有着另一张不会动的麻瓜合影。十一岁的莉莉和科洛弗在伊万斯家的餐桌前,面前摆着一整个糖浆水果馅饼,两个小脑袋靠在一起,莉莉笑得灿烂至极,整齐的牙齿白到反光,科洛弗安静地盯着镜头,眼神坚定,看起来分外严肃。
“请不要这样对我,科洛弗。你知道我无法承受这个。”莉莉对着照片说道。
没有回应。
按理说,那又是有惊无险的一天,詹姆拿着魔杖变出各种颜色的烟雾逗着哈利,哈利兴奋地大叫,蹬着腿伸长了手臂想要触碰它们,詹姆也跟着笑。
“好了,哈利该去睡觉了。”莉莉把婴儿抱到怀里,吻了吻丈夫的脸颊,转身上楼了。
詹姆在沙发上打了个瞌睡,醒来时一睁眼就看见一个穿黑斗篷的身影走了进来。他知道那是谁,想都没想就朝着黑斗篷的身影扑去。“带着哈利快走,莉莉!是他,他来了,快走——”
伏地魔一挥魔杖。“阿瓦达——”
咒语念到一半,一道金色的闪闪发光的绳索突然缠上了他的右手,手腕被卡得死死的,魔杖从他毫无血色的手上飞了出去,掉在地上。那道金色的绳索迅速地在黑魔王的身上蔓延着,缠死了他的右手之后又蔓延到了左手,紧接着是腿部,根本没有给他挣扎的空间。里德尔失去平衡跪倒在地,蛇一般的脸上充满了惊恐和不可思议,金色的绳索紧接着又勒住了他的咽喉,一点一点收紧。
“詹姆?!”莉莉抱着哈利,因为恐惧而浑身颤抖着。
“我什么都没——”詹姆接过哈利,拉住莉莉往门口冲去,“快走,快!”
他们刚从前门出去,踉踉跄跄地抱着哈利在花园的石子路上狂奔,只听见身后传来里德尔一声尖锐的惨叫,浓烟滚滚之中,整栋房子轰隆一声瞬间崩塌。里德尔死了,倒在一片砖瓦和木板的碎屑里,苍白的尸体缩成一团,一动不动地停止了呼吸。
“他死了?”詹姆把哈利护在怀里,看着眼前的一切只觉得不可思议,“我什么都没……我的魔杖都没拿。”
“别管这个了,詹姆,我们现在就带着哈利去凤凰社。”莉莉惴惴不安地皱着眉,“这件事太蹊跷了,我们,我们先走吧。”
千里之外,阿方索·托纳里亚把一朵蓝银玫瑰丢进壁炉里,苦涩而清新的香气弥漫在低矮的客厅里,拉文克劳女士的画像依旧似笑非笑地凝视着前方,美丽得令人生畏,却又有一丝丝悲悯。
几个小时之后,三把扫帚酒吧里就挤满了巫师,毫不相干的人们挤在狭小的空间里,不停地碰杯,欢呼。
“伏地魔死了!”
“和平长存!”
“再也没有黑魔王了!”
潘多拉·洛夫古德推开了低矮的门,艰难地脱下御寒的斗篷,走入喧闹的人群,避开了一对正在欢呼的姑娘和一个连喝了四杯的老男巫,还有一个喝醉的巫师把半杯火焰威士忌洒在了她身上。
“哇呜。”她惊呼一声,皱皱眉,摆了摆手表示不用道歉,继续拨开人群向吧台走去。
“嗨,新面孔,你想来点什么?”酒保从柜台里面钻了出来,脸颊绯红,显然也喝了不少,“十秒钟之前我们推出了一款新品,’和平万岁’,你要来尝尝吗?火焰威士忌配上葡萄汁和苏打水。”
“不了,谢谢,我不是来庆祝的,”她小心翼翼地从内袋里拿出一个信封和一个银西可,“我家的猫头鹰病了,我去问了邮局,但他们似乎还没开始上班……所以请问现在还有代寄信的服务吗?”
科克沃斯依旧是灰蒙蒙的,棕灰色的土地上覆盖着稀疏的草皮,远处是白色的围墙和黑色的屋顶,再远处的工厂竖着烟囱,浑浊的烟雾从顶端若有若无地排出。
莉莉看见十岁的科洛弗站在秋千旁边的高地上,微风吹拂着她洗得发白的蓝裙子。
“科洛弗?”
“莉莉。”科洛弗抬起眼。她看上去和记忆里一样苍白,金色的长卷发披在肩上,蓝色的眼睛,眼神淡漠。
莉莉伸出手抱住了她,发现自己也变小了。“我好久没看到你了。你还好吗?”
“我们昨天才见过面,你忘了吗?”科洛弗松开了她,朝秋千努了努下巴,“我们玩了好久,我还推你荡秋千。”
“真,真的?”
科洛弗笑了笑。“你的记性怎么回事,”她朝莉莉走近,“我们一起去玩吗?”
她和莉莉一前一后地走向了丛林更深处,那是个夏天,幽绿的树叶遮住了刺眼的阳光,树梢上是麻雀清脆的啾鸣,昨天晚上下了一点雨,周围散发着潮湿的泥土的气息。科洛弗站在一棵树的树根上,看上去比莉莉高了一些——她们一直是差不多的。
“莉莉,你看。”科洛弗摊开掌心,一朵白色的小花漂浮在她的手上。
“科洛弗,我,我……”
科洛弗默不作声地打量了她一下,抿了抿嘴唇。“你怎么了?看上去一直心神不定。”
“我,我害怕你——”
“不要害怕,莉莉,”科洛弗小心地操纵着那朵花,让它静静地躺在莉莉的掌心,又伸出手,把莉莉的手合上,“已经没事了,你安全了。”
“什么?”莉莉摊开手,发现掌心什么都没有,一阵不祥的预感从脚底飞速地钻了上来。
科洛弗安静地凝视着她,如释重负地松了一口气,面容疲倦。“坏人已经被我赶跑了。”
莉莉想要拉住她,但惊慌地发现自己动不了了,只能站在原地绝望地大叫。“科洛弗,科洛弗!”
科洛弗朝她微笑了一下,匀成了一团烟,消失了。
莉莉从梦中惊醒,发现一封信安静地停在了窗前,她的动静惊醒了詹姆,他们对看一眼,匆忙地拆开信封,熟悉的字迹在羊皮纸上凌乱地写着:
“最后一个需要战胜的敌人是死亡。”
【正文完】
Alaska:之所以停在这里,是因为文案的完整性(不,划掉。是因为战争是个很残酷很沉重的议题,它让生命逝去,让家庭破碎,让爱人分离。科洛弗想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去换取别人的生存,她就要付出代价,而她的代价是自己的生命。就像福灵剂,喝掉了福灵剂,自己会获得好运,旁边人就会倒大霉,一切冥冥之中都是守恒的。
我一直很喜欢波特夫妇的墓志铭,第一次读的时候躲在被子里哭了很久,所以在这里科洛弗写了这句话作为她的最后一句遗言。也可以理解成她觉得哈利以后如果真的去找死亡圣器可能会需要一点启发,但这不是我的初衷,科洛弗没有那么高瞻远瞩,她不是邓布利多hhhh。这只是科洛弗最后脑海里盘桓的一句话而已,因为她不想让波特夫妇死去,她想要挽回一切,同时也是在拿这句话来鼓励自己,不能让自己退缩,因为她没有退路了。哪怕是穿越者也不是手边就有8本哈利波特和不停地删档重玩,任何改动都会带来不可意料的后续影响,可能一些改动一开始是好的,但最后发现得不偿失。科洛弗一路走来,经常恐惧,倍感压力,也会犹疑和退缩。而恰恰是她的恐惧、压力、犹疑和退缩,才让她的勇气显得更加珍贵,她一直在和别人看不见的魔鬼做抗争,并且最后,她取得了胜利。
为什么伏地魔在对詹姆施咒的时候死去,其实会在番外的第n篇里稍微解释一下,如果仔细看潘多拉和谢诺菲留斯的话以及其他在本文里出现过的妖精的传说,或许能猜到是为什么。番外里是会解释的。
番外在路上,糖拌玻璃渣(住嘴,期待小伙伴们的评论、爱心和蓝手www
最后,愿和平长存。Love and peace.
阿云嘎为何这样【全文完】
1.4w字完结,特殊时期,没什么可帮忙的,送大家一个圆满大结局聊以慰藉~
2012年暑假,郑云龙狗胆包天,蔑称他妈趁打折给他买的粉色羽绒服“不堪入目”。结果因言获罪,太后大怒,下懿旨发配边疆,把郑云龙轰到乡下奶奶家带孩子。
小侄女年方九岁,圆脸杏眼,脑袋上扎起两个小揪揪,可爱无比。可惜口味清奇,不玩娃娃不过家家,成天守着个电视看苏有朋版倚天屠龙记,一个暑假连刷八遍。郑云龙奉旨奶娃,寸步不敢离,陪着孩子看剧看到耳朵都起茧。
侄女喜欢赵敏,也颇有点赵敏的神韵,拉着表叔非要演郡主抢亲,要亲自上阵体验最经典的“我偏要勉强”的感觉。
“呵,女人”,郑云龙很不屑的想...
1.4w字完结,特殊时期,没什么可帮忙的,送大家一个圆满大结局聊以慰藉~
2012年暑假,郑云龙狗胆包天,蔑称他妈趁打折给他买的粉色羽绒服“不堪入目”。结果因言获罪,太后大怒,下懿旨发配边疆,把郑云龙轰到乡下奶奶家带孩子。
小侄女年方九岁,圆脸杏眼,脑袋上扎起两个小揪揪,可爱无比。可惜口味清奇,不玩娃娃不过家家,成天守着个电视看苏有朋版倚天屠龙记,一个暑假连刷八遍。郑云龙奉旨奶娃,寸步不敢离,陪着孩子看剧看到耳朵都起茧。
侄女喜欢赵敏,也颇有点赵敏的神韵,拉着表叔非要演郡主抢亲,要亲自上阵体验最经典的“我偏要勉强”的感觉。
“呵,女人”,郑云龙很不屑的想,跟小侄女讲道理:“不要跟她学知道吗,强扭的瓜不甜。”
侄女不听,冲他翻白眼,站在沙发上叉着腰教育他:“你这样娶不到老婆。真爱怎么能讲道理呢,真爱本来就不讲道理。”
“你这都跟谁学的”,郑云龙咋舌,“现在的小孩不得了啊,下来,表叔带你买雪糕去。”
于是小姑娘高高兴兴地落地,要去吃一个大火炬,把真爱暂时忘到九霄云外去。
++++
“我偏要勉强。”
郑云龙傻了,说:“啊?”
姑娘又重复了一遍,梗着脖子,眼眶通红:“我说我偏要勉强。”
这可咋整啊,郑云龙想。急头白脸,抓耳挠腮。
眼下这个场景十足尴尬,大冬天的北京零下十四五度,姑娘跟郑云龙面对面堵在男寝门口,穿一件雪白的羽绒服,长发飘飘,泫然欲泣,任谁看了都以为要上演秦香莲与负心汉。可郑世美满心满肚子苦水倒不出,冤的要命。
“牛逼”,有小学弟经过,强势围观,嬉皮笑脸跟他比口型。
“滚滚滚滚滚”,郑云龙作势要揍人,牛鬼蛇神遂一哄而散。
都说冤有头债有主,坏就坏在这债主是个蒙古人,不讲这些个中原的道理。眼下天寒地冻,债主窝在寝室朗诵报纸,把只穿着秋衣秋裤的郑云龙赶下楼处理他的情感问题。小学妹在迎新晚会上对高鼻深目的异族学长一见钟情,孜孜不倦的追了三个月,软硬兼施,铁了心要跟他谈恋爱。
阿云嘎,老班长,老好人,胸怀大爱,慈悲为怀,接受不了,推脱不掉,只好要好兄弟两肋插刀。郑云龙临危受命,趿拉着拖鞋,提着暖水壶下楼,要去快刀斩乱花。
顺便打水上来泡面。
可是姑娘那是真叫一个倔,郑云龙想,非常绝望,后悔暑假没有跟小侄女好好学习。跟被爱情冲昏了头的人没有道理可讲,小学妹一颗真心滚烫,要捧出来送给阿云嘎,要学赵敏郡主硬闯濠州城,要这爱天地日月可鉴,天地为证。
你咋就不明白,郑云龙在心里叹气。
敏敏特穆尔能勉强的来,是因为她是敏敏特穆尔,是因为,张无忌喜欢。
“其实吧,阿云嘎他也不是说,就是那个说你不好。就是那个他呢,现在呢,就是想那个以学业为重。”郑云龙说,磕磕巴巴的,语言能力极度退化。
“……”,姑娘看着他,眼泪唰一下就下来了。
郑云龙的冷汗也唰一下就下来了。
要么说人在特别尴尬的情况下就别张嘴,狗急了跳墙,人急了放屁,往往会使得场面进入尴尬到无可挽回的局面。
“主要是这个”,郑云龙又说,“你看赵敏是蒙族人,张无忌是汉族人,她这么搞可以,那你是个汉族人,阿云嘎是个蒙族人,你这么搞不行啊。”
“……”,姑娘看着他,眼神像在看一个傻逼。
“我是维l吾尔族人”,姑娘说。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王建新发出惊天爆笑,脸部扭曲,差点从床上滚下去。
“是不是傻啊龙哥”,大川也笑,“人小妹妹再白两度说她俄罗斯来的都大把人信,站你跟前儿你还能说此种胡话,你那俩大眼珠子是个装饰吗?”
郑云龙垂头丧气,筋疲力尽。把自己往被子里一卷不搭理俩损人。他本来想五分钟速战速决,谁知道在底下站了半个小时,好不容易结束了战役,人也冻了个半死。
罪魁祸首倒是认错态度十分良好。阿云嘎站在床边拿手戳戳他,说:“大龙,我去食堂,你想吃什么。”
“吃个屁”,郑云龙说,把头从被子里伸出来骂街,“你说说你啊阿云嘎,干的这叫人事儿吗,自己在外面拈花惹草,逍遥快活,留兄弟在这给你擦屁股。”
“你这属于泄私愤”,王建新指出。“人班长那是你若盛开蝴蝶自来,少女的青睐师奶的期待,你等凡人如何参的透。”
“滚蛋。”阿云嘎说,拿手里的报纸扔他。转身又跟郑云龙好声好气:“大龙,要不你下来穿衣服,咱出门儿,哥请你吃涮羊肉。”
郑云龙此人,记吃不记打,好哄的很。闻听此言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跃起来,窜下床穿裤子,边穿边大放狠话:“吃!老子要吃它个二十盘上脑!”
王建新目送他俩终于鸡飞狗跳的出门,挤眉弄眼的冲大川努嘴,说:“你觉不觉得嘎子最近,有点儿怪啊。”
郑云龙也觉得阿云嘎有点儿怪,昨晚羊肉火锅吃的太撑,导致一整节早课他都在时不时打嗝,阿云嘎上手给他拍背,拍着拍着郑云龙突然想起来什么似的问:“嘎子,嗝、你昨天为啥让我替你见学妹啊。”
阿云嘎想了一下,说:“我汉话不好,这种时候怕说错话尴尬。”
“放屁”,郑云龙说,“嗝、你普通话二甲都过了,再说人家妹子维族人,跟汉话有个毛线关系。”
“那我维语也不好啊。”
“…嗝”,郑云龙觉得颇有道理,一时无法反驳,只好低头去记老师强调必考的笔记。
过了一会儿他终于又咂么出来那么点不对劲,出声质问,很是愤怒:“阿云嘎你当我傻吗,重点是为什么让我去好吗?”
半天没动静,郑云龙转头去看,阿云嘎把两只胳膊铺在课桌上,睡着了。
也不怪阿云嘎上划重点课都能睡着,郑云龙想,解了自己的围巾给他披上。现在已经是一月份,眼看年关将至,过了春节就真真切切的能看见毕业的尾巴了。早当家的孩子也要早做打算,阿云嘎从进了大四就一天比一天忙,如今更像个陀螺一样到处转。肖杰跟他们提过下学期开始就要为毕业大戏做准备,他就跟郑云龙说年后要把餐厅的工作辞了,专心排练。
他也问过郑云龙,毕业以后打算去哪儿。
“不知道啊”,郑云龙说,嚼着阿云嘎给他带的包子,嘴里鼓鼓囊囊。“老班长有没有什么好的建议啊?”
反正我肯定要留在北京的,阿云嘎这么回答。
国内音乐剧市场惨淡,想继续唱专业的就得待在北京,或者上海,二选一,没得其他路走。郑云龙心里其实门儿清,可是太后就这么一个宝贝儿子,不舍得他为艺术事业献身。
“你爸有朋友在北京,能给你安排个文职,你先安稳干两年,再看情况考个公务员。”郑妈妈给他打电话,“儿子你也老大不小了,别总让爸妈操心。”
“那我应该也留下”,郑云龙说。可是我留下不是为了唱歌的,郑云龙没说。他突然觉得喉咙发紧,一口包子咽不下去,哽的他眼泛泪花。
所谓事业跟爱情不可兼得,没等郑云龙在被现实击垮的忧郁里伤春悲秋太久,丘比特就雪中送炭,一箭送来一个腿长腰细的韩国妹妹。妹妹在排练室观看郑云龙演唱一首歌剧魅影,很为他的个人魅力所倾倒,三番五次主动约他去吃韩国烤肉。
“大龙,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妹妹在烟雾缭绕的烤架前问他,眼波流转,情真意切。
“还行,还行”,郑云龙难得还有点儿害羞,不看她,点点头。
他们从烧烤店出来,妹妹牵起他的手,他们像所有普通的情侣一样并排走着,肩膀亲密的靠在一起。月亮高高挂着,郑云龙的脑子却在这当口不明所以的开始想东想西。
五花肉还挺好吃,郑云龙晕晕乎乎的想。
但是又没有涮羊肉那么好吃,郑云龙又莫名其妙的想。
脱单了总要请客的,郑云龙很大手笔,邀请老班长携众妖魔鬼怪去唱卡拉OK,果盘有限,酒水管够。大家近期排戏排的七荤八素,累的眼冒绿光,得此机会仿佛脱缰的野马,在KTV包厢里群魔乱舞。郑云龙作为人生赢家,左手搂妹右手夹烟,十分惬意。
“龙哥可以啊”,王建新摸过来,笑嘻嘻地:“我敬嫂子一杯。”
“滚蛋”,郑云龙搡他一把,想起什么似的来问,“嘎子呢?”
他确实好久没见阿云嘎了,也不能说是没见,反正自打谈了恋爱,郑云龙每天都早出晚归,排练一结束就往外跑,回到宿舍已经大半夜,阿云嘎都早早的睡下了。他的角色要穿高跟鞋,还要把一双大长腿硬塞进女码的超短裙里,唱段又多,消耗自然比其他人大,瘦的肋骨都在胸前若隐若现。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养成了一个坏习惯,人睡了台灯却从来不关,郑云龙每天到寝室楼下一抬头,准能看见602窗户里透出微弱的一点橘光。
“明天起来跟嘎子说一声他又没关灯”。郑云龙想,爬上床,又累又困,很快的跌进梦乡里。
结果就是到今天都没想起来跟阿云嘎说一次,郑云龙有点内疚地想,探身去找阿云嘎。对方的身影隐没在沙发的角落里,任他怎么努力都看不清表情。
不知道谁点了一首邓丽君,曲调哀哀怨怨,凄凄惨惨的,屏幕上放着歌词:“三百六十五个日子不好过,你心里根本没有我。”
“哎呀,晦气”,郑云龙说,没来由的觉得烦,伸手去把歌切了,“来来来,看龙哥和嫂子给你们表演一首死了都要爱。”
身边的几个大老爷们跟着他鬼哭狼嚎,郑云龙在一片热闹里再次向阿云嘎望去。
角落已经空了。
++++
俗话说人有失手,马有失蹄,郑云龙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跟韩国妹妹只如胶似漆了短暂的一个月就以分手告终。
“你骗人,郑云龙,你根本就不喜欢我”。妹妹抽着鼻子,眼睛肿的像两个桃儿。
我怎么不喜欢你了,郑云龙十分委屈,我都陪你吃二十几顿泡菜石锅拌饭了,又不好吃。
但这些话他没说出口,事到如今他自己内心也并不十分敢认定这“喜欢”二字。妹妹贴心又听话,乖乖坐在排练厅里等,郑云龙练完了还有冰可乐奉上,十分招人嫉妒。
但郑云龙觉得很为难,可乐糊嗓子,他又不能喝。
好在阿云嘎老好人每天都带着大川吭哧吭哧搬一桶水进屋,喂养这群嗷嗷待哺的当代大学生。
你真的很好的,郑云龙想,最后摸了摸妹妹的头发。
可是好不能代表一些,人总会遇到那么一些事,无论如何都勉强不来。谁是周芷若,谁是小昭,谁是杨不悔,谁才是赵敏,只有张无忌自己知道。
饶是再没心没肺,被甩了郑云龙还是有点儿郁闷,要拉上阿云嘎陪自己买醉。
阿云嘎破天荒的也拿了瓶啤酒对着吹,还要发挥老母鸡精神,对郑云龙说:“你晚饭又没吃,少喝点。”
“你怎么知道我没吃晚饭?”郑云龙发问。得,这人喝多了居然比醒着的时候还明白,人中奇葩。
阿云嘎沉默了一会儿,说:“我就是知道。”
老班长人缘极好,郑云龙也蛮受欢迎,人家都知道他俩平时好黏在一起,跟对连体婴似的,如今其中一个耍了朋友,另一个难免总要受到八卦群众骚扰,结果八卦总要加上行程报备,误打误撞成了通风报信。阿云嘎也因此由众多耳目那里得知郑云龙的去向,最后发展到连郑云龙吃没吃晚饭都有小弟传达。
显得我他妈跟抓奸的正宫一样。阿云嘎想,闷一口酒。
他还没喝完半瓶,郑云龙那边已经七七八八丢了不少罐子了,当中还夹杂着两瓶牛栏山。郑云龙酒量倒是很好,本人自称千杯不醉,只是连日来透支着排戏加熬夜,肠胃早有隐隐不适。阿云嘎看着着急,提醒他:“少喝点,一会儿肚子疼。”
谁知一语成箴。
“好的不灵坏的灵啊”,郑云龙说,有气无力的冲阿云嘎笑,惨白着一张脸。
他连腰都直不起来,在宿舍楼下蜷成大个儿虾米。下腹部里好像有软刀子在搅,疼得他直冒冷汗,眼前要闪出金星。还不忘嘴硬,“你别动我,我坐一会儿就好了。”
结果越坐越糟,他疼的快感觉不到自己的四肢,只能大口大口喘气,浑身被冷汗浸了个透,任凭阿云嘎怎么喊他都不回答。
“先去校医院,马上”,阿云嘎斩钉截铁的说。也不等他有反应,直接跪下来把郑云龙架到自己背上,十分艰难、摇摇晃晃的站起来——毕竟郑云龙也是一米八几的个头,且比阿云嘎壮一圈,他又要防着郑云龙摔下来,不敢走快,又着急怕他出事儿,不敢走慢,穿着人字拖跌跌撞撞,青筋都爆起来,额头上沁出一层细密的水珠。
郑云龙伏在他身上,无声无息,疼得几近失去意识。朦胧中他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忽然猛地向下一倾,好像要摔出去,有一双手却始终稳稳地扶在他腰上,拖着他又平稳的升起。他想张嘴问阿云嘎这是怎么了,却只是下坠进一片黑暗里。
“哥,醒了哥?”川子的大脸凑过来,虽然笑眯眯的,但不如阿云嘎好看,龙哥不喜。
“啊,没事儿,就是那个什么急性肠绞痛导致的休克,歇一会儿就好了。”郑云龙示意他滚蛋。
“那我们就放心了,龙哥经此一劫威风不减,出院了又能重振旗鼓,霍霍小姑娘了”,王建新跟他贫,又把手里的塑料袋递给旁边坐着的阿云嘎,又说:“嘎子哥你这也太感人了”。
“啊?怎么了?”郑云龙坐起来,他才刚醒没多久,刚跟阿云嘎说上两句话,还没弄清楚状况。
“嘎子哥为了给你弄过来,鞋都跑丢了,不是我说啊哥,你也减减肥吧。”
郑云龙不理他的阴阳怪气,伸头去看阿云嘎的脚边,果然只有一只拖鞋,孤零零的躺在地上,阿云嘎正在穿王建新从宿舍给他拿的鞋,不紧不慢的系着鞋带,说“没事大龙,你别听他们贫,刚医生说你这也是最近累的。”
郑云龙把头缩回来,靠在枕头上,鼻子发酸。
你干嘛啊阿云嘎,他想,你也太好了,你是菩萨转世吗。
“嘎子”,郑云龙突然说,目光如炬,语气坚定。“嘎子等我好了我要跟你拜把子,咱们去土地庙,敬天敬地敬鬼神,从今往后你就是我亲哥,我郑云龙要跟你当一辈子好兄弟!”
阿云嘎系鞋带的手停了。
阿云嘎说:“你他妈滚蛋”。
+++
“靠,累死我了”,郑云龙说,一屁股坐在后台的地上,面有菜色。
饶是这帮半大小子姑娘精力再充沛,在电烤箱一样的舞台上连唱带跳两三个小时,铁打的人也要去半条命,况且大夏天的,一个个却都套着厚厚的戏服。郑云龙那身尤其的闷,棕外套毛线帽,川子笑话他像个小老头。阿云嘎更惨遭群众围观拍照,他穿着红上衣小蓬蓬裙,走起路来毛绒裙边一跳一跳的,再配上荧光绿短裤和斑马紧身袜,用建新的话来说就是:“变态中透露出一丝诡异,诡异中透露出一丝好看,好看中透露出一种上头。“
好不容易打发走了众妖精,俩领衔主演躲进后台临时围出的小角落里换衣服。郑云龙把毛线帽摘下来,头顶出的汗蒸腾出白烟,灯光底下飘飘渺渺的,像个刚点着火的香塔。
“诶,嘎子”,他没来由的要没话找话,“想啥呢你。”
“啊?”阿云嘎应声,茫然的抬头。
他把脸上糊的乱七八糟的妆洗掉了,此刻已经恢复平日那个朗目疏眉的样子,郑云龙从他剑一样的眉骨看下去,这人鼻梁高耸眼窝又深,薄薄的嘴唇抿起来,在昏暗的灯光底下实在是像个希腊雕塑。
希腊雕塑问他:“大龙,你刚才怎么直接亲上来了。”
为什么呢,郑云龙郁结,心想,我他妈哪知道为什么。
也许是灯光太亮照的他心浮气躁,也许是服装太厚让他头昏脑涨,也许是台下观众起哄的声音让他不知所以,也许是他太过敬业入戏真真儿的把自己当成Collins。
也许就没有理由,他就是想亲他。
他们马上就要毕业,就要离开一起生活了四年的大学。离开一起,而不是一起离开,这两个词的顺序一颠倒就是天差地别。到了这个关头上,郑云龙仍然没想过和阿云嘎分开的日子会是什么样的。他有时候侥幸的觉得还好两人都在北京,也许以后什么都不会变,还能跟以前一样,就是一起吃涮羊肉的时间少了点儿,有时候又很清醒的明白北京这么大,想见一个人太难了。北舞在偌大的京城里只算方寸之地,可这方寸之地里有人要躲你也能躲得干干净净。郑云龙莫名其妙的觉得他今天要是不做点儿什么,阿云嘎就会从此躲他躲得干干净净。
只可惜,他脑子想的明白,嘴却没整明白。
“因为爸爸我敬业呗,肯为艺术作牺牲,不然谁想亲你啊,恶心。”
话音还没落,郑云龙就想抽自己一嘴巴子。
阿云嘎的笑在脸上僵住了,但只那么一秒钟,他迅速的把嘴角扯回去,露出两颗兔牙,低头把碍事的裤袜和鞋子褪下来,转头去找衣服,边说:“龙哥厉害。”再多一个字都懒得跟郑云龙说。
“不是,我不是那个意思”,郑云龙说,急了,伸手去拉他:“嘎子你听我解释,我就是嘴上没把门儿的。”
阿云嘎叹了口气,问:“那你是什么意思呢,大龙?”
他只刚换好T恤,细痩的腿支在地上,右膝盖到小腿青青紫紫一大片,还有擦伤,那是前两天送郑云龙去医院的时候摔的。当时让台阶绊了一下,失去平衡,又怕郑云龙掉下来,索性自己跪摔在地上,背着一百八十几斤的人磕这一下不是闹着玩儿的,直接崴坏了拖鞋。可阿云嘎居然到了儿也没吭一声,他穿着长裤,郑云龙当时也没看出来,到回宿舍换衣服才发现,给龙哥心疼坏了,又是冰敷又是闹着要拉他上医院,好在阿云嘎常年锻炼,身体素质过硬,并没伤及筋骨。
郑云龙看看阿云嘎的腿,又看看阿云嘎的眼睛,愣住了。
那我是什么意思呢,他想,我到底在想什么呢。
他想了很多,从入学考试的分组到寝室的对床,从早餐的包子到热水冲的感冒药,从练功房到钢琴室,从大一到大四,从烤五花儿到涮羊肉,从青岛到内蒙,从冬天到夏天,从阿云嘎到Angel,从Angel到阿云嘎。
你说啊,郑云龙心里想,你快说啊,那句话。
但是他又想,想起自己现今看起来死气沉沉的未来,想起阿云嘎给他唱蒙语歌时闪亮的眼睛,想起妈妈挂电话时叹气的尾音。
“我……”,郑云龙说,“嘎子,我……”
阿云嘎看着他,嘴角弯着,眼里的笑意像潮水一样退却了。
“嘎子,嘎,阿云嘎!”肖杰的声音非常不合时宜的炸开来,把他们两个都震了一下,他火急火燎的在外边儿嚷:“快来帮忙阿云嘎,快点儿!”
“大龙”,阿云嘎把手从郑云龙手心里抽走,飞快的说:“你不用想了,我明白了。”
+++
郑云龙没想错,北京城天高地广,一个人掉了进去,就像一粒米滚进稻田,无从寻迹。
郑妈妈也没说错,文职工作确实也不好做,合格的社畜要朝五晚九,尤其是国企里的小新人,做完自己那份还要不知道谁硬塞过来的,从天黑忙到天黑,一大半功夫都用来学无穷无尽的规矩,偏偏郑云龙什么都有,就是没有规矩。
离法定下班时间过去三小时,郑云龙才慢吞吞从大楼里出来,揉着肩膀。给老板发短信,说“我不干了”。
把手机关了他又想阿云嘎,觉得阿云嘎在躲他,又觉得阿云嘎没在躲他。
他们非常偶尔的还是会见上一面,阿云嘎有很多非常合理的苦衷去解释这大半年里少的可怜的会面,文工团工作太忙,剧团演出太多,住处离得太远,时间总不能契合。终于能好好坐在一起吃顿饭的时候两个人又都有接不完的电话,回不完的信息。但在当郑云龙想要问起,想要谈起某些事的时候,阿云嘎还总是像以前一样温温和和的,平平静静的同他说话。
“没有啊大龙,我没有躲你。”
“我为什么要躲你,我怎么可能躲你。”
“来不来,龙”,大川在电话里神秘兮兮,“不来可出大事儿了啊。”
“人阿云嘎又没叫我,我去干蛋啊”,郑云龙没好声气,心里莫名的窝火。
孙葛川野下午没事在王府井溜达,好巧不巧撞见阿云嘎领着个姑娘有说有笑,老班长顶不住老同学死缠烂打,遂无奈临时改变行程,将二人世界改成老同学聚餐兼请客,叫了一圈狐朋狗友浩浩荡荡。
唯独没叫郑云龙。
川子看热闹不嫌事儿大,席间偷偷溜出去给郑云龙打电话,很贱兮兮的问:“你俩吵架啦?离婚啦?嘎子出轨啦?孩子跟哪个?”
“滚蛋”,郑云龙说,“我加班儿呢,没事挂了。”
“别啊别啊”大川急了,“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那这兄弟的女人就是手套啊,你不好奇这手套长啥样吗。”
“不好奇”,郑云龙说,啪,把电话撂了。
手套长什么样,他不是不好奇,而是见过了。
上次部门聚餐,郑云龙被人灌了三瓶老白干,俗话说酒壮怂人胆,他带着一颗被酒精搅合的一塌糊涂的大脑英勇无畏的冲去了文工团,结果进门要出示工作证,他被挡在大门外,东瞅西瞅,也非常好巧不巧的看见阿云嘎从楼里送一个姑娘出来,姑娘瘦瘦小小,白白净净,柔柔软软,是个小羊皮手套。阿云嘎背对着大门低头跟她说话,没看见郑云龙,肩膀的线条在路灯下柔和的一塌糊涂。
郑云龙躲在角落到底没敢出去,他在心里没头没脑的想,嘎子长肉了,变的更好看了。
+++
辞完职郑云龙把自己打包团了个圆润,用飞机送回了青岛老家。现在他难以抑制地想念青岛的雨水和海风的咸味,想念大个的扇贝和海蛎子,也想念煮到咕嘟咕嘟冒泡的鲅鱼饺子。
太后破天荒的没发火,只字不问他辞职的事儿,只指挥郑爸爸去厨房蒸螃蟹,把花蛤刷洗的震天响。阿云嘎长的肉似乎都是郑云龙身上掉的,短短八个月他下巴尖出一个V字,眼睛显得更大了,大学时买的外套在身上空落落的。郑妈妈嘴上不说,心里心疼坏了,谁家孩子珠圆玉润的送出去,瘦骨伶仃的送回来当妈的能高兴呢,虽然郑云龙怎么看都跟瘦骨和伶仃俩字儿不沾边。
儿孙自有儿孙福,郑妈妈想,孩子愿意闯,就随他去吧。
话虽然这么说,饭却不能白吃。滚瓜肚圆的郑云龙被支使去阳台收拾堆了好些老物件的柜子,郑爸爸也凑过来要当监工,生怕宝贝儿子扔了他的宝贝藏品。
郑云龙蹲在地上把东西都扒拉出来一样样整理,收拾着收拾着突然叫一声,举着个布袋子问他爸:“这啥啊爹,这鞋放多少年了烂成这样,咱家条件也不至于这么艰苦吧,一会儿我拿着扔了。”
老爹正低头玩手机,抬头一看立即吹胡子瞪眼:“敢扔我就敢打你。”
郑妈妈在卧室叠衣服,听见他俩吵吵,探头出来看,一眼就笑了,跟花儿一样好看。
“哎呀,老郑”,郑妈妈笑眯眯的,“你还留着呐。”
这是郑云龙长这么大第一次听到他爸妈的爱情故事。
“那时候我跟你妈刚结婚没多久,还没有你”,郑爸爸说,把袋子里那只鞋拿出来,给郑云龙看。
八十年代的款式,旧旧的,鞋跟半掉不掉,一看就日期久远。
“冬天天黑的早,那天我下班晚了,着急回家,我那摩托车灯坏了,路面又滑,一个没留神就摔马路牙子上了,胳膊豁了好长一道口子。”
“我一看这不行啊,这得缝啊,就自己骑车上医院了。大夫给缝了好些针,又让留在那挂水,我怕你妈自己在家着急,就让护士给她打电话,叫她先早点睡别等我了。”
“谁知道输水才输到一半,护士就领着人进来了,哭的稀里哗啦,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可丑了。”
“我一看怎么还滚了一身泥,鞋还没了,光着两只脚站着,大冬天的,果然回去就闹肚子了。”
“后来我问你妈妈到底怎么回事儿啊,她就跟我说,护士给她打完电话她心里着急、害怕,怕我出事儿,大半夜骑着自行车就往医院赶。”
“结果路上骑的太急,轧了个石子儿,摔的屁股朝天,鞋都甩飞了。第二天我俩出去找了一路,就只捡到这一个。”
“所以那时候我就想啊,我得对你妈妈好一辈子,一个人为了你鞋都不要了,光着脚都要来找你,那她得多心疼你啊。”
那他得多喜欢你啊。郑云龙后知后觉地,明明白白地,想。
“真是,你看看你,当着大龙的面说这些,不嫌丢人”,太后很生气,说着说着却笑起来,塞给他俩一人一个桃儿,“来来来吃水果。”
“不过大龙啊,你岁数也不小了,不考虑找个对象陪陪自己吗,一个人在外边儿也好有个照应。”郑妈妈说。
“哎呀,大龙你这孩子,不找就不找吧,妈妈不催了。”郑妈妈又说。
“哎呀”,郑妈妈叹口气,伸手摸摸郑云龙的头。
“这孩子,怎么还哭上了。”
楼下不知道谁家在炒菜,清蒸鱼的香味跟着邓丽君的声音一起飘上来,婉婉转转,哀哀怨怨。
“你说过两天来看我,一走就是一年多。”
“三百六十五个日子不好过,你心里根本没有我。”
“把我的爱情还给我。”
“把我的爱情还给我。”
+++
十一月的青岛已经开始送暖气,家里热到居然很有点夏天的味道。郑云龙穿一套薄薄的秋衣秋裤,光着脚,蔫头巴脑的蹲在地上给他爹的鱼缸换水。郑妈妈忙完了从公司回来,一进门就看见宝贝儿子颇显落寞的背影,缩在那儿活像个受了天大冤屈的小媳妇儿,让人忍不住想唱一出《送瘟神》。
“你这两天闹哪出,我的儿?”郑妈妈很不客气,实打实的一巴掌招呼在郑云龙背上,“啪”的一声荡气回肠,直接拍出了胸腔共鸣。
“失业了,压力大”,郑云龙往前一个趔趄,差点趴水桶里,还不忘条件反射标准答案回太后诏问。
“净瞎扯,你这套就糊弄你爹吧”,太后对郑老爹的粗神经嗤之以鼻。
“真没事儿,妈”,郑云龙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仗着俩大眼在他妈跟前儿演戏,表情诚挚,言辞恳切,是每一个母亲都不能拒绝的乖乖仔。“我就是在想接下来怎么准备,回去还要跑好几个剧团面试,感觉挺难的。”
知子莫若母,郑妈妈常年深受龙害,对乖乖仔持谨慎怀疑态度,瞪着郑云龙的眼睛比他还大,问:“就这个?”
“就这个!”郑云龙一口咬定,斩钉截铁。然而心里到底还是虚的,可没办法,又不能真的告诉亲生母亲他四年都没省悟老班长兼舍友一门心思想跟他睡觉,如今一朝开窍,发现自己也想跟班长睡觉,人家却已经被个小羊皮手套拐跑了。
他左寻思右寻思不是个滋味,又在太后面前上演起魂游天外。郑妈妈揣着手看他那一言难尽的表情,又问:“那你可真都想好了?不后悔?”
“不后悔,后什么悔”,郑云龙说,“辞职信都给您看了。”
“……”,太后一脸高深莫测,欲言又止,最后扔下一句,“算了,你自己的事儿自己看着办。”遂起身,施施然打道回卧室。
郑云龙在背后琢磨他妈刚才脸上那表情,越想越觉得大有不妙,赶忙快快儿的换完了水,也回到卧室一通翻箱倒柜,从大衣口袋里翻出手机来把电充上。他这个人天生对电子产品不太敏感,辞职以后更不想看手机,到要买机票才想起来自己还有这么个现代通信设备。
五六天没开机,屏幕一亮就跟刚捅破的铝管药膏似的,呼噜噜往外冒电话和信息。
浮在最上边的是阿云嘎的,三个未接一条短信,写“大龙,你到哪去了,看到速回电。”
郑云龙捏着手机跟这条短信末尾俩字儿对视,快要看出斗鸡眼,最终怂的只敢回个短信,写“我辞职了,回青岛两天。”
短信发出的“嗖”声还没消干净,阿云嘎的电话就叮铃桄榔来了,吓郑云龙一跳,划了好几次屏幕才终于接起。
对方明显是在哪个演出的后台,背景音噪杂熙攘,夹着各式千奇百怪的开嗓,阿云嘎的声音在其中显得很有些疲惫,说:“喂,大龙,没事吧?阿姨生气了?”
“不生气是不可能的”,郑云龙苦笑,“还好,就稍微的训斥了那么一下。”
“那你早点儿回来啊”,阿云嘎说,“我看了好几个剧团都挺适合你,回来咱们研究一下。”
郑云龙攥着电话的手收的很紧,“你不是在躲我吗”,他想问,但是最终没问。反正阿云嘎的回答翻来覆去都是那两句话:我没躲你啊,我怎么会躲你。
又瞎扯了几句有的没的,郑云龙有点心不在焉,不知道阿云嘎是不是听出来了,两个人对着陷入一段有些无措的沉默。
这是怎么了呢,郑云龙想,心里酸酸的。
我们不再是无话不说吗?我们不再是心意相通吗?
“老师,老师!阿云嘎老师!”对面有工作人员催场,火急火燎的。阿云嘎应了两声,转过来跟他说,“大龙,我先去准备了,你回来给我打电话。”
“等一下,嘎子”,郑云龙空着的那只手在自己脸上胡乱抹了一把,“我有事儿问你”。
有个问题在他胃里埋了太久,叽里咕噜要往外滚,现在成了嗓子眼里的鱼骨头,叫他不得不吐出来。
“嘎子,你…是不是谈恋爱了。”
阿云嘎没有正面回答,他轻轻叹了一口气,说:“大龙,你问这个干嘛呢。”
郑云龙莫名觉得这个场景有些熟悉,他们好像再一次置身于北舞剧场后台狭窄的小角落,阿云嘎坐在对面,骨节突出的手腕被他紧紧握着,很认真很认真的看着他,问“大龙,那你是什么意思呢。”
“我喜欢你。”上半身探在青岛寒风里的瘦瘦版郑云龙深吸一口气,替大四穿着Collins棕色外套的胖胖版郑云龙说。
“我特别喜欢你。”
他终于补上了那缺失的半句话。
“……啊”,阿云嘎说,然后又很久都说不出什么。郑云龙听见自己的心跳噼里啪啦越来越响,越来越乱,让他忍不住不知所以地又要开口,“嘎子,嘎子我……”
“老师!!阿云嘎老师!!!”对面催场的声音生生拔高了一个八度,“老师!来不及了!!”
“来了!”阿云嘎也高声回应,又急急忙忙说了一句,就匆匆挂断了电话。
阿云嘎说:“大龙,有些事儿,不能勉强。”
+++
北京室外的冬天比青岛的冬天还要冷,郑云龙没精打采的坐在东直门外小破剧场门口,手里攥着张票。
毕业之后还在演音乐剧的同学少之又少,观众比他们还少。大川挑梁一场新戏,排练改剧本加训还要四处派票,忙的脚不沾地。郑云龙新进剧团演出还少,当仁不让成了一线观众。只是他近来魂不守舍的时候多,看错了时间提前俩小时就到了,川子他们还在排练,他在里面观摩了一会儿又觉得闷的慌,只好出来透透气。
那天过后,阿云嘎和他,特别有默契的,谁也没再找谁。
他正毫无头绪的东想西想着,有个人影转了两圈,哒哒哒在他面前,停住了。
人影喊:“大龙学长!”
郑云龙一抬头,是个姑娘,挺眼熟,雪白的羽绒服,长发飘飘,可他愣记不起来人家叫什么。
想了半天,他一拍大腿:“嚯,你不那个谁嘛,那个…新l疆赵敏!”
“……”,姑娘看着他,眼神像含蓄地看着一个傻逼。
姑娘在他旁边坐下,看看他愁云密布的脸,很上道的递了根烟,问:“学长也来看演出?”
“是啊”,郑云龙点点头,烟是万宝路 ,他不太喜欢,咽下去觉得有点儿苦。
姑娘点点头,又问,“怎么自己啊?阿云嘎学长呢?”
要么说年轻人太没有眼色,一句话就戳人心窝子上,郑云龙把烟夹手里,说:“不知道啊。”
“啊?”,姑娘说,很疑惑:“你俩吵架了?”
“没有,他谈恋爱了,最近应该比较忙。”郑云龙回答。
“谈恋爱了?”姑娘好像更疑惑了,“跟哪个?”
“好像是文工团的同事。”郑云龙说。心里想不是吧,学妹这么长情吗,还喜欢阿云嘎,这情敌可太强劲了。
“啊?!”姑娘大吃一惊,“你俩什么时候分的手啊?”
“有段时间了,我俩……呸,我俩分什么手啊?!”郑云龙本来还顺着答,一时没反应过来差点把舌头咬了。“你这小孩儿说什么呢。”
“我俩没在一起过,他有女朋友了现在。”
姑娘咬着嘴看他,满脸忧虑,“是不是你知道的太晚了?”
“知道啥?”郑云龙把烟灰掸了,觉得自己脑子里嗡嗡的。
“这么地吧”,姑娘说,“我跟你说个事儿。”
“你知道当时为什么学长非要你下来跟我说吗?”
当年小学妹对异族学长一见钟情,年轻又冲动,像只缺心眼儿的无头苍蝇,死活都要往学长心扉里撞,奈何蒙族学长不动如山,软硬不吃油盐不进。小学妹没办法,效仿当代私生饭,跑到阿云嘎工作的餐厅去堵人,逼得人家连上下班都像做贼一样偷摸。
“好孩子不要学,只会把你喜欢的人推得更远”,现在长大了的学妹如是说。
阿云嘎没办法,最后找了个时间把人约出来摊牌,跟学妹说,“对不起,我真的有喜欢的人了,好几年了,我真没法给你机会。”
小学妹听完像遭五雷轰顶,一直追问,“谁,是谁,好看吗,我认识吗?”
“你不认识”,阿云嘎说,笑的有点儿傻,“特别好看,特别可爱。”
姑娘把脖子梗起来,要哭没哭,看着很倔,“那能让我见一次吗,见一次我就死心,以后再也不来烦你。”
“不行呀”,阿云嘎说,表情很忧虑,“他不知道的,我也不想让他知道。”
“我绝对绝对不说”,姑娘到底还是哭出声来。“我就想看看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然后就真的不要找你了。”
后来,在北京冬天一个零下十几度的下午,小学妹穿一件雪白的羽绒服,在北舞飘扬着床单和秋裤的男生宿舍楼底下,见到了自己那个顶着鸡窝头,趿着双拖拉板儿,提着个翠绿暖壶的情敌。
情敌个儿很高,圆咕隆咚的。长得是挺好看,但是不可爱,跟阿云嘎一样傻。
郑云龙坐在那听着,没来由的觉得自己的手有点儿抖,烟刚巧烧到尽头,火星子把手指燎了一下,他吃痛的嘶了一声,反应过来拿着在地上掐了。
“没想到你这么迟钝,现在后悔了吧”,姑娘摇头,还在继续说。
但是郑云龙已经没有脑子听了。
他猛地站起来,姑娘猝不及防,让他吓一跳,抬起脸来,懵懵地问,“走了?”
“走了。”郑云龙说。
“上哪儿啊?”姑娘又问,“一会儿就开场了啊。”
郑云龙笑起来,在傍晚的落日余晖里收紧大衣的领子,吐出一口滚烫的白气。他好像终于下定了某种决心,整个人都随之蓬勃鲜活起来,生动到格外动人心魄。
“走了。”他说,“去闯濠州城。”
在门口黑暗的楼道里等着的时候,郑云龙觉得自己像一锅刚煮沸了的鲜牛奶,咕嘟咕嘟的冒着气泡,飘荡出一缕缕向着阿云嘎而去的香气。
他没问阿云嘎今天回家的时间,也没打算问。相反的,这种折磨人的等待对他来说反而成了一种酣畅淋漓的快意。刚才已经敲过门,还能站在这里至少代表家里没有住着别的什么人,对此郑云龙已经感激不尽。
等一等又有什么关系呢,他想,又点了一支烟。
他在这寒冷又黑暗的冬天夜晚里才不过等了几个小时,也许还要再上等几个小时,最多还要等上几天,几星期,或者几个月,阿云嘎总要回来,总会回来。
而当初的阿云嘎,在漫长而无奈的失望里,独自等待了多久呢。
郑云龙想不出来,也也不敢再想,他的心被泡进滚烫的橘子水里,皱成又酸又软的一小团。
唯将终夜常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
阿云嘎并没有让他等太久太久,一包烟抽到过半,熟悉的脚步声就从楼梯间传了上来。
“嘎……”,郑云龙兴冲冲地站来刚想喊,阿云嘎却在拐角的另一边堪堪停住了。
他在打电话,郑云龙不知道是跟谁,又或者知道是跟谁。
“好的阿姨”,阿云嘎很慢很温柔的说,“我会照看她的,你不要着急。”
“我俩最近有些问题,几乎没有联系。”
“原因我还不能告诉你,阿姨,给我一点时间处理好吗。”
郑云龙默默地听着,默默地看着,默默地熄灭了烟,默默地不知道自己在想些什么。
脚步声隔了一会儿,重新又响起来,然后离在他不远的地方戛然而止。感应灯跟着阿云嘎吃惊的声音一起亮起来,“大龙?大龙,你在这多久了,你怎么不给我打电话?!”
他快步走过来,伸出手,似乎无法控制地想要去摸一摸郑云龙冻的通红的脸颊,但最终还是硬生生拐了个弯,在他的肩膀上拍了一下。
“冷不冷?”阿云嘎关切地问,解了自己的围巾要给他披上。
“不冷”,郑云龙说,才回过神来一样,猛地攥住了阿云嘎要缩回去的手。
“嘎子,”他急切地问,“你刚才跟谁打电话?”
阿云嘎没回答,他轻轻一挣,却没能抽出手来。郑云龙握的太紧了,像要把他的骨头捏碎,特别特别疼,他想说大龙你先松开好不好,却在看到对方表情的一刹那停顿住了。
那是他从来没见过的,失魂落魄的、茫然无措的郑云龙。
“大龙”。阿云嘎不再挣脱了。他叹了一口气,轻轻地问:“你来干什么呢?”
“我来找你”,郑云龙飞快地说,好像怕阿云嘎马上就要跑掉一样。“我喜欢你,嘎子,很久了,从我自己都不知道的时候到现在,真的很久了,也许跟你当时一样久。”
“嘎子”,他说,慢慢把拉着手的姿势换成一个面对面的拥抱,“你可以先不要,先不要结婚吗,再考虑一段时间可以吗,再等等,请给我一个机会。”
“嘎子,你不要去见别人的妈妈,我的妈妈也很喜欢你,你跟我回青岛好不好,回我的大海我的家。”
“我真的喜欢你,阿云嘎。”
他紧紧的箍住他,生怕松手的一瞬间,这人就会消散在这浩瀚如烟的北京城里。
以前看倚天屠龙记,总觉得敏敏特穆尔蛮横不讲道理。爱怎么能勉强呢,他教育小侄女,爱不能勉强的,强扭的瓜不甜,人张无忌都要和周芷若结婚了,你瞎搅和个什么劲儿啊。他也教育小师妹,不要勉强啊,天下之大,你总能遇见其他很喜欢的人,何必执着于吊死在一棵树上。
可而今站在这濠州城门口,他终于懂了少女那破釜沉舟的勇气从何而来。天下之大,你总能遇见其他什么人,可他们都不是张无忌。天下之大,你总会遇见很好的什么人,可他们都不是阿云嘎。
嘎嘎特穆尔在他的城里一晃就是三四年,郑无忌硬是当了睁眼瞎。可是没关系,今天这冲城的人换成他,也许,也许一切都还来的及。
“你真的想好了吗,大龙?”
在郑云龙终于被沉默击垮,绝望的想要放开手前一秒,阿云嘎也终于开口,很轻很轻很轻地问他。
“我,特别、特别、爱你。”郑云龙很大声很大声很大声地,回答。
他得到了一个很轻很轻地,热吻。
+++
郑云龙在门口得到一个亲亲,恃宠生骄,又迅速恢复一如既往的臭屁,进了屋就熟门熟路地去摸阿云嘎的手机,这人居然四五年不换密码,实在非常长情。
“你刚才到底跟谁打……”,话盘问到一半,狂劲龙哥突然像卡壳了的磁带机一样噤了声。
最近通话里的备注明明白白,写着:
大龙妈妈。
+++
“你这能行吗?”阿云嘎忧心忡忡的问,“你俩是不是合起来整我?”
“放心,哥们儿不会害你”,大川老神在在,揉了揉被郑云龙摔电话声震到的耳朵,“既然这么有缘都进一个单位,我跟老妹儿就一定得帮你啊,咱这都是亲兄弟。”
“郑云龙这个倒霉玩意儿,就是欠收拾。”
悄咪咪插播: 【花吐症】郑云龙为何这样
*全文完,大家新年快乐~
想想还是加两条注释
*嘎嘎没有谈恋爱,该事件为川子本川看不下去一手操控
*大龙妈妈一直都跟嘎嘎有联系,但是大龙本龙不知道
*嘎子没有回应大龙电话里的表白是因为他真的不敢信,这倒霉孩子前期表现太不及格了
为什么大家最近的留言都在呜呜呜呜呜,这可是篇甜文啊🤣
【龙嘎】藏起来了
一次吵架,急了,郑云龙气得摔门出去,阿云嘎在客厅里对着门大吼你跑什么跑,吼完了只觉得乏力,就好像郑云龙离他而去,把那股滚烫的,胸腔里乱窜的气也给带走,剩下他整个空洞的躯壳,流淌着黏滞的情绪。
他想起上周经过路口,那里在重铺马路,沥青被倒出,平铺在地面上,就像那样,一层被压实,冷却,坚固。
还有什么继续下去的必要么?
阿云嘎不知道,他坐在沙发上,他和郑云龙一起买的,说是一起买,其实也不过就是他逛淘宝,郑云龙黏在他身上,只负责说你决定就好。
郑云龙总是这样,喜欢抱着他,没什么物质需求,好养活,跟阿云嘎这种到处都要仔细精致的性子不一样,但他也乐意看阿云嘎仔细精致,总不会因为自己随意就嫌他麻烦。
偶尔...
一次吵架,急了,郑云龙气得摔门出去,阿云嘎在客厅里对着门大吼你跑什么跑,吼完了只觉得乏力,就好像郑云龙离他而去,把那股滚烫的,胸腔里乱窜的气也给带走,剩下他整个空洞的躯壳,流淌着黏滞的情绪。
他想起上周经过路口,那里在重铺马路,沥青被倒出,平铺在地面上,就像那样,一层被压实,冷却,坚固。
还有什么继续下去的必要么?
阿云嘎不知道,他坐在沙发上,他和郑云龙一起买的,说是一起买,其实也不过就是他逛淘宝,郑云龙黏在他身上,只负责说你决定就好。
郑云龙总是这样,喜欢抱着他,没什么物质需求,好养活,跟阿云嘎这种到处都要仔细精致的性子不一样,但他也乐意看阿云嘎仔细精致,总不会因为自己随意就嫌他麻烦。
偶尔嘟囔他几句事儿多,但是阿云嘎知道他有多包容。
那怎么就吵了这么大的架呢?阿云嘎把脸埋进手心,眼眶居然有些发胀,好像用力一闭能落下水;这也得怪郑云龙,是他传染的眼泪,心那么软,动不动就要哭,这么大人了,还能哭得理直气壮,丝毫不在意别人的目光。
吵架的时候好像他又哭了,心脏处传来一点疼痛,他在想郑云龙这么晚了能去哪里,然后又想起明天郑云龙还有采访。
爬起来的时候阿云嘎腿有些软,是那种气得狠了之后的头重脚轻,他进了卧室拉出行李袋,想着郑云龙要是不想看到他,那他就收拾了出去住两天,让郑云龙回来休息别影响了状态。
瞧瞧这操蛋的爱情,爱情就是气得要死了恨不得打破他脑瓜瓢看里头装了多少水,一边还要想这傻逼这么晚了出门安不安全晚上能不能睡好。
阿云嘎挑了几件衣服,摺好塞进袋子,进浴室想拿电动剃鬚刀,想起来他俩平常合用一个,他拿走了郑云龙没得用,于是翻开柜子找备用的那只。
还有鬚后水,平常用的乳液,手机平板的充电器,还有什么,不记得了,他收拾的手顿住,有种说不明白的难过。
他其实只想把郑云龙揣进行李带走。要是没有郑云龙,往行李里面装了再多都不够。
阿云嘎不再想,拉上拉链拿好钥匙,开了门一边要给郑云龙发信息让他回家,不想却发现脚边一大团。
是郑云龙,就蹲在家门口,脑袋埋在膝盖上,像只被雨打湿绒毛的超大号雏鸟,看到门开了就是一抬头,眼睛里亮晶晶的,然而低头看到阿云嘎手上的行李就是一呆,瞬间气急败坏。
“你、你不知道追也就算了,”他爬起来堵在门口:“你还想跑?!”
阿云嘎张嘴,握着那提袋,想说他是为了郑云龙要走,却看到人眼泪滚了下来。
阿云嘎松开手,行李落在脚边,去抹他的眼泪,心疼得很,但是郑云龙是真被他这下惹得难受,一时半会儿停不住,倒把阿云嘎惹得也想哭。
“我不是…”他想说他不是要离开郑云龙,可哪里说得清,又被郑云龙连人带行李弄进屋,把门关上,把他那些乱七八糟的行李倒出来全部放回去,又把这么大一个阿云嘎抱进卧室里拿棉被把人一罩,手脚缠上。
眼泪这下都糊在他颈窝。
“我把你藏起来了。”棉被里黑乎乎,看不到人,但是很近,他被郑云龙抱在怀里,阿云嘎听见他说,转眼他的心就软得一塌糊涂。
“你不能跑了。”
【嘎龙/云次方】善终(现背/虐预警)
约稿作品,梗来源约稿的一位朋友的要求,在一切之前,我要感谢她,非常非常感谢她,不知道她知不知道,她陪伴我度过了很困难的一些时候,非常非常感谢她,谢谢。
善终(不上升现实)
summary:善终的意思是好结局
方书剑接了一个角色,跟了他好多年的助理欲言又止,最后张嘴,劝他把头发全染白了,更适合这个角色:一个老人。方书剑陡然发觉自己竟然到了接老人角色的时候,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上个月染黑的头发里又长出一小茬灰白的发,纠葛着有黑有白的。把头发染黑的时候没觉得自己老,染白的时候反而觉得。方书剑有些想笑,对着镜子扒拉一下眼下头的细纹,笑里滚上一阵涩气:唉,真的老了。
说不定这也是方...
约稿作品,梗来源约稿的一位朋友的要求,在一切之前,我要感谢她,非常非常感谢她,不知道她知不知道,她陪伴我度过了很困难的一些时候,非常非常感谢她,谢谢。
善终(不上升现实)
summary:善终的意思是好结局
方书剑接了一个角色,跟了他好多年的助理欲言又止,最后张嘴,劝他把头发全染白了,更适合这个角色:一个老人。方书剑陡然发觉自己竟然到了接老人角色的时候,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上个月染黑的头发里又长出一小茬灰白的发,纠葛着有黑有白的。把头发染黑的时候没觉得自己老,染白的时候反而觉得。方书剑有些想笑,对着镜子扒拉一下眼下头的细纹,笑里滚上一阵涩气:唉,真的老了。
说不定这也是方书剑会自告奋勇地前去寻找阿云嘎的原因之一。方书剑开着车,没带一个助理,后座上只坐着阿云嘎的儿子,风华正茂英气勃发的,方书剑偶尔从车内后视镜瞟到一眼,只觉得眉眼深邃熟悉,总是恍如隔世,仿佛一个年轻的阿云嘎从回忆里复苏,追寻从前的梦,怎么不让人年轻? 汽车驶入草原,阿云嘎的孩子说,现在是肥沃的季节,长草绿滑地从车轮边荡开风纹,方书剑想起再别康桥:寻梦,撑一支长蒿,往青草更青处漫溯——这番确要再见故人。
阿云嘎回到草原是很突然的决定,下个月还有一次表演,他却忽然消失,等坐上了飞机候飞,才给别人发消息:不演了,老了,也累了,回家了。阿云嘎向来成熟妥帖,妥帖了一生了,突然的不告而别引起了一些怀疑,经纪人甚至怀疑他被人绑架,差点报警。方书剑得到消息时恰好和阿云嘎的儿子在一个剧组,两人一合计,正好巡演结束,就一块儿走了。
方书剑换了一首歌放,问后座的年轻人:“大龙哥最近怎么样?”
年轻人唔一声:“郑叔啊……就那样吧,唉!还在住院,真不知道我爸为什么不——”
方书剑也搞不懂,每次看着这个很像阿云嘎的年轻人,他都像看见一个自己搞不懂的谜团,他想起好多年前他隔着排练室的玻璃门偷偷看阿云嘎跳舞,练的是希拉草原,利得像冰刻的英灵,郑云龙从侧面抱他一下,冰就化了。那时的方书剑绝想不到他们俩的分手会那么突然那么干净利落那么彻彻底底,只记得自己翻上来的无力感:如果大龙哥都不行,我当然也不行:还有谁可以呢?
车又开了十来个小时,车轮边的草越来越矮,到了目的地,车也就停了,年轻人说现在水草丰美,牛羊都在吃草,这里的草矮了一截,兴许还会长起来,或许不会。方书剑听听就罢:“嘎子哥在哪?”
阿云嘎在哪?
阿云嘎就在他的蒙古包前。等了很久,等着方书剑的到来,坐在小扎子上,穿着宝蓝的蒙古袍,比天都蓝。远远的,方书剑还没下车,就看见绿的草上一个蓝点,阿云嘎以前特别喜欢亮堂的颜色,却不知从何时开始衣柜里只剩深色,现在回到草原,又亮堂了:亮堂点好,穿鲜艳的衣服,人的心情也活泛点儿。方书剑的心跳得快了,车越来越近,最后停下,他下了车,阿云嘎站起身,他的肩是偏窄的,没有健身出来的肌肉撑着,很容易显得萧索。瘦了,又瘦好多,方书剑心想。宝蓝的蒙古袍裹着他,阿云嘎的脸上越瘦越锋利,嵌着的眼睛是明亮的,像狼王——一匹老狼。方书剑一张嘴,喊了声“嘎子哥”。好久没喊过什么人哥了,身上忽然轻了一点,见到阿云嘎,还和好多年前一样,方书剑变成了小男孩:阿云嘎对他笑了一下,嘎子哥也老了,没有谁是不老的。方书剑忽然感觉有点羞愧,好像自己是吸食了阿云嘎的青春,可羞愧也是年轻的感情。风把草吹倒,风里有草的味道。
他们一块儿进了蒙古包,阿云嘎用蒙语叫孩子招待客人,自己斜斜地坐着。方书剑张嘴又停,不知从何问起,只是想,人说母语时总是更顺畅,更优美,更气定神闲。阿云嘎斜在那里,好像整片草原都是他的疆土,一个年老的国王躺在那里。在北京在上海,方书剑总是觉得阿云嘎绷住了,提着一口气,现在他松弛了气口,慢慢地依下来,这种自然的松弛,好像还是在很久之前,当阿云嘎和郑云龙待在一起时,他才看过。说起来,也有好久好久了。
郑云龙。
想起郑云龙,方书剑立即急切地想起他来的另一个目的,比问出阿云嘎为什么突然回故乡更紧迫、更不容回避的问题。
“嘎子哥,”他说,声音有点紧,“你去趟上海吧,大龙哥的身体……不太好。”
郑云龙的身体不是一点点坏的,是猝然的。其实生病说起来不奇怪,人是肉搭的,到了这个年纪,总要出点小病。可郑云龙一向健康,到五十多的时候还能冬泳,几年也不感冒一次,他后来主要是当老师,其余时间演剧,一直独身生活,也不怕不安全,马佳知道他病倒了,破天荒地摸出烟抽,半天骂出“操”,把烟碾了,“我还以为大龙肯定是我们兄弟几个里头最长寿的。”
那天的上海下雨,小雨,阴雨霏霏,郑云龙在学校有课,步行去,走到一半开始下雨,他也没买伞,仗着雨不大,就这么耷拉着去了,到了课堂上开嗓,忽然之间,就是“到那个点了”,像一根针忽然扎了下他的肋骨,一下提着的那口气就断了,散了,他又试了几次,嗓子很紧,有些提不上音,好像从前的名角老来的宿命:没什么别的,中气塌了。郑云龙在课上不动声色,只是让学生们自个儿练,当晚回去就开始发热,继而一发不可收拾,要把几十年没生的病一口气补上似的,后来情况更加不好,他们都聚上来,年纪大的几个兄弟早到了知生死的年纪,“老人不经摔,更不经病,”有人说,“这个年纪了,咱们都有准备,只是再怎么着,阿云嘎该来吧!该来看看吧?”
郑云龙侧着脸躺着,阿云嘎的儿子坐在床边陪护,方书剑看见郑云龙睁开眼,那双眼睛还是一样年轻湿润,简直有些春绿,看得出情,却看不出清不清醒,郑云龙盯着人看一会儿,手指动了动,努力搭上极肖其父的后辈的手腕。方书剑背上一阵悚然,忽然想通:这么多年了,他是思念他的,郑云龙是思念着阿云嘎的。
上车之前,方书剑犹豫半天,才吞吞吐吐地把这回事告诉后辈,心想他之前大学还上过郑云龙的课,别把他吓着,又心想陈年往事也燃不起烈火了,最多是火星子蹦进湿草垛里,冒点黑烟,这个年纪最多不过不留遗憾,好说歹说也得让他体谅一点。说完后方书剑立即抛下前辈风范,立即起誓:“这么些年我跟大龙哥在上海,他跟你爸从分了之后别说旧情复燃,都没再联系过,绝对没有——”
年轻人截住话头:唉,方叔,都别说了,我都知道。
阿云嘎结婚晚,妻在生产时不幸去了,那之后始终没再娶,小时候他一直不知道为什么,后来去上海学音乐剧,听人说了他爸和郑老师的往事,一时气急败坏,自以为洞察真相,原来是旧情难忘的套路。怒上心头,特意选了郑老师的课,心想是什么样的人把旧情人迷得久久不能忘怀,来意很不友好。可郑云龙一进教室,往下面一扫就认出他来了,下课时叫住他,准确无误地喊的名字,唬得年轻人一惊,郑老师站了好一会儿,只是说,好好学习啊,听起来很平静,咂不出苦味。后来和郑老师熟了,这人确实让人讨厌不起来,也真的和阿云嘎没了联系。再往后他着意了解,反倒是有些不解,再怎么说也是好多年的朋友,怎么就能说断就断?再往后,人都老了,孤零零的,他还试着劝两人见一面,只是谁都不肯。
年轻人在车上叹息:方叔,你说,怎么就老死不相往来了?
方书剑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只知道自己坐在蒙古包里,阿云嘎对面,紧张地让阿云嘎去趟上海,阿云嘎没说话,沉默了好久,也就没人敢说话,外面能听见木柴在火里噼里啪啦,还能听见远处牛羊的叫声。
身体不好……是什么意思?阿云嘎终于问。
方书剑倒豆子似的一通说,阿云嘎看自己的手指,一言不发地听着。他看自己的手指,皱巴巴的手指,都成了瘦老头了,手指还是有点粗笨的样子,消不掉的老茧。郑云龙就正相反,最胖的时候也有细长的指头,手上没什么茧子,高中不好好学习,握笔的茧子都比人小,一看就是没吃过苦的,但是手指细长的人手很笨,手指粗的人手很灵活,郑云龙从大学就老弄伤自己,每次都让阿云嘎帮他处理伤口,还总是骂骂咧咧嫌疼,眼睛容易掉泪,这么娇气,白长那么大个子,光用来装粗神经大心眼了,从来都不会照顾自己,又病了:但是不一样,他听清楚方书剑在说什么了:“……很不好,这次不去,万一以后没机会……”他看见自己皱巴巴的手,才想起他们老了,他和郑云龙都老了,过了太久了,他都不知道现在的郑云龙长什么样,太久了,太久了,脑子里的那张脸太年轻了。
“……那就去吧”自己都来不及反应,阿云嘎已经说出了口,来得太迟,又似乎太早,轻飘飘的就说出来了,轻得让阿云嘎有些茫然,这么轻的一句话,说出口跟吐出一口郁气似的,为什么就始终说不出口呢?这个问题吹过脑子,轻飘飘的,阿云嘎还以为自己没说出来,又提高一点声音:“我去看他。”
说出口,吐出一口好长好长的气,好像能吐几十年,好像憋了几十年,吐出来,骨头轻了几斤,轻得让人害怕发慌,但是很高兴,像喜欢极限运动的人站在蹦极台上。阿云嘎突然笑了一下,把儿子酙上的奶茶往方书剑面前推一点点:“喝点吧。”
方书剑觉得草原的深夜来得太早,刚还低着头拿手机定票,抬起头夜就深了,时间老是走得这么无知无觉吗?小年轻已经去睡了,阿云嘎还坐着发呆,注意到方书剑看过来,喊了声方方。方书剑心头一跳:“都这么大了,”有些不好意思,“别喊方方了。”
阿云嘎慢腾腾地站起来,先撑着地,再撑着桌子:“出去走走?”
外头月明星稀,火堆还在噼里啪啦,夜色里偶或有飞飞的火点子,方书剑跟着阿云嘎走,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想到刚刚那声方方,突发奇想地回忆往昔,把几多旧事拾掇拾掇,拿出来翻讲,气氛也算融合。看看月亮篝火故人,事都谈妥了,晚上又静谧,方书剑舌渐渐弛了,轻轻问:“嘎子哥,怎么突然回来啦?”
为什么突然回来呢?该怎么回答?眼前有小小的光点,不是老眼昏花,是真的,火点在飘,飘一会儿就湮在黑浓的夜色里了,天上也没有星星。
“太轻了。”阿云嘎回答。
很奇怪,郑云龙不是飘着的,他相当真实可触,从手上老是出现的伤口,到晚上跟他头对头分方便面吃,十几年的郑云龙很多面,长大,变化,成熟,唯独没有冷漠轻蔑或是遥不可攀的那面,但是阿云嘎还是会觉得太轻了,那么多年的感情明明很浓,像木柴一样真实,浓过头了却烧了起来,火星子在风里飘,又热又烫,可那么轻,很快就会散的。而那是他们都踩在中年的边上,阿云嘎不想燃烧,不想飘浮。我和你有什么连着呢?只有我们俩的感情,阿云嘎记得自己这么说了,只有感情,有一天留不住了,那就留不住了,留不住的。
有感情还不够吗?郑云龙反问。
阿云嘎说,太轻了,大龙,太轻了。
阿云嘎那时候想和他回到朋友的立场,但郑云龙点一点头,清楚明白地说,以后都别见面了。那么大年纪的人了,怎么和毛头小子一样宁为玉碎的?阿云嘎站在街边,鼻子一呛,有一点酸涩,自己就想明白了,郑云龙是呛鼻子的汽油,不让他燃烧是犯罪,要断就断干净吧,莫名其妙,他点了头:“都听你的。”
分了手之后,他也没找到喜欢的人,直到遇到妻,不是不爱她的,也算相濡以沫吧,妻是温婉的女人,稳稳地留在他身边,如果这样也不错,可妻也难产去了。阿云嘎想不明白什么是沉甸甸的,什么是轻飘飘的,原来一段稳定的生活也是轻的,人的命太轻了。他送走过亲人,居然忘了这个。身边还有孩子,由不得伤春悲秋,埋头活着,活得也不错,抬起头来夜就深了,孩子也长大了,他站立在伟大繁华的城市水泥地上,忽然轻地站不住,太轻了,物质,岁月,生命,太轻了,他很想念草原低低的天,沉沉地压下来:所以,阿云嘎回来了。
方书剑不说话,只是听着。突发奇想:“你跟大龙哥当年为什么分手?总要有个导火索吧?”
阿云嘎想了想:记不得了。
怎么可能。
真的忘了。
总该记得什么吧?
阿云嘎努力回想那一天,是二月半吧?天还有点冷,是因为什么事他完全忘了,只记得郑云龙的表情。郑云龙,笨手笨脚的高个儿,弄伤了自己都会流几滴泪的,那么娇气,那天眼睛红了,阿云嘎还以为他哭了,可是没有。郑云龙说以后别见面了,他说都听你的,然后郑云龙转头插着袋子就过马路走了,阿云嘎记得他那天风衣里头配的衬衫,里外穿反了,脖子后头的白标签露在风衣领子外面,阿云嘎还没来得及给他整整,他就走了,背影缀着一个颤巍巍的白标签,远看像一朵孤零零的雪花,冬天才过去,阿云嘎还以为春天已经结束了。
票买了,阿云嘎最终还是没有去成。第二天清早,方书剑被手机铃声吵醒,接了电话,喂了一声,就是死寂。阿云嘎早就整理好了行李,正等他起来大家出发,方书剑牙也没刷,失魂落魄地迎出来,嘴唇哆嗦了一会儿,顿顿地摇了一下头。
阿云嘎的脑子里黑了一下,缺氧似的,脚底飘浮,轻,太轻了,太轻了——方书剑搀了他一把,他梗着脖子看天,天蓝蓝的,云白白的,看了好久。没事了,方方,放开吧。他低声说,没事的,没事了——挺圆满的。
方书剑是又过几年去看生病的阿云嘎时想起这件事的。年轻的时候以为年轻是一种赐福,小孩子被娇宠着,到了老来年轻就成了一种诅咒,稍年轻点的人总要送走很多爱的人,直到自己被人送走。那时候阿云嘎病着,躺在蒙古包外面看天发呆。方书剑就是在这个时候想起这件事,郑云龙也喜欢看天,他抬起脸,也看看,好像懂了什么。郑云龙看云,以为那是羊,以为自己看到了草原;阿云嘎看天,看见了海洋的波澜。在同一片天空下,他们彼此思念,他们的灵魂也许始终片刻不离。
那天天气很好,天蓝蓝的,云白白的。
方书剑笑着,用很年轻的语气说:嘎子哥,我给你变个魔术吧。
他的手轻轻搭上阿云嘎的眼睛。天黑了吗?
阿云嘎觉得身体很轻很轻很轻,他害怕这种轻,像在做一个噩梦,像在燃烧像在飘浮,他挣扎,睁开眼睛,眼前都是黑漆漆的,忽然有了光,他轻轻地飘游,看清楚点吧——他站在街边,二月半还有点冷,他裹紧自己的衣服,前面有个人在走,脖子后面白色标签一颤一颤:郑云龙。他准备过马路了,阿云嘎的声带是轻的骨头是轻的到处都是轻的,他轻得快得如一阵风,他跑过去大声喊出一个名字,郑云龙回过头来:“你干什——”
他死死地钳住郑云龙的肩膀,吻他。
他们吻了永远,吻了太久,吻得阿云嘎忘记了一切,他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现在醒了,睁开眼,原来他们刚刚谢幕,郑云龙在热得要命的聚光灯中给了他一个突如其来的热吻,他又不能躲避,委屈地想:唉!那个吻是Colin给Angel的!郑云龙谢幕,把毛线帽扯下来,抓抓自己汗湿的头发:“嘎子,你怎么还发呆啊!”阿云嘎说我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郑云龙切一声,继续玩自己的头发。
“喂,嘎子。”郑云龙玩自己的头发,玩了一会儿,轻轻地笑了,问他,“——歌都唱完了,我的Angel怎么还不来吻我?”
阿云嘎看见满天蓬飞的星火,不再轻了,有什么沉甸甸的东西,他握得住的、抓得住的、搂得住的、拥得住的、留得住的、永恒的,美丽的,拥有的东西,重重地稳稳地落在他的胸膛,他看见满天蓬飞的星火:
最后是宁静,长久的宁静——幸福的宁静。
end
【晰嘎/龙嘎】THE DIRTY RICH 03
背景华尔街金融海啸前夕,斯文败类晰总/百老汇龙/基金经理嘎,曼哈顿三人行,微方嘎。
冷门题材,挺邪恶的底色,注意避雷。
本章晰方上线,铁打的龙哥。
挺学术的一章,次贷科普多,睡前读物。
指路ao3:loveless1027
背景华尔街金融海啸前夕,斯文败类晰总/百老汇龙/基金经理嘎,曼哈顿三人行,微方嘎。
冷门题材,挺邪恶的底色,注意避雷。
本章晰方上线,铁打的龙哥。
挺学术的一章,次贷科普多,睡前读物。
指路ao3:loveless1027
【云次方/龙嘎】一条大龙掳走了小王子(完)
-睡前小故事完,哇,我真的好少写辣么长
-小奶龙和小奶嘎的童话
-🌙
<一>
日子像长了飞毛腿一样跑的极快,大龙和阿云嘎在森林里待了将近一个月。两个人偶尔去森林里采野果,偶尔在小泉里抓鱼,不过更多的时候是阿云嘎躺在化成龙形的大龙的背上,揪着他的毛,在天空里翱翔。
他逐渐喜欢上了在空中的感觉,虽然大龙每次都怕他再吐在他的身上。
又一次天空旅行结束后,阿云嘎懒洋洋地躺在龙背上说道:“大龙,我想什么时候回家看看,我想我的家人们了。”
大龙原本还松弛的身体突然一僵,一抖把阿云嘎摔了下来,用力一扭身,尾巴扫了阿云嘎一脸的灰尘。
“呸呸呸……你发什么神经啊?”阿云嘎一边摸着摔...
-睡前小故事完,哇,我真的好少写辣么长
-小奶龙和小奶嘎的童话
-🌙
<一>
日子像长了飞毛腿一样跑的极快,大龙和阿云嘎在森林里待了将近一个月。两个人偶尔去森林里采野果,偶尔在小泉里抓鱼,不过更多的时候是阿云嘎躺在化成龙形的大龙的背上,揪着他的毛,在天空里翱翔。
他逐渐喜欢上了在空中的感觉,虽然大龙每次都怕他再吐在他的身上。
又一次天空旅行结束后,阿云嘎懒洋洋地躺在龙背上说道:“大龙,我想什么时候回家看看,我想我的家人们了。”
大龙原本还松弛的身体突然一僵,一抖把阿云嘎摔了下来,用力一扭身,尾巴扫了阿云嘎一脸的灰尘。
“呸呸呸……你发什么神经啊?”阿云嘎一边摸着摔疼的屁股,一边从它的背后探头看,大龙从鼻孔喷出气,再次别过头,铁了心不看阿云嘎。
“大龙?”
大龙非但没有回答,反而把两只爪子抬起来把耳朵盖了起来。
这是什么操作?!阿云嘎看的目瞪口呆,不听不听,王八念经??
“我总不能永远不去看他们吧?”阿云嘎叹了口气,戳戳大龙的背。“我保证,我会回来的。”
“你骗人!”大龙嘭地一声化成人形,扭头眼睛红红地瞪着阿云嘎,由于变得太急,他的耳朵和尾巴还在。“人类的承诺就是泡沫。”
“虽然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这么想,但我绝对不会失信于你的。真的,我保证。”阿云嘎绕到他的面前认真道。
大龙瞅了瞅他,欲言又止,眼眶越来越红,他的尾巴整个都耷拉下来,“我就是知道,你就是骗人,你不会回来了。”
阿云嘎头疼地扶额,最后他伸出小拇指勾住面前人的小拇指,说道:“那我们拉勾,我保证会回来的。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变,变了就是大黄鸟。”
大龙最讨厌洞口叽叽喳喳的大黄鸟。
大龙死死盯着两个人连接着的小拇指,然后用力一拉,把阿云嘎死死抱住。
“你不能骗我,你要是骗我,我就把你的国家都烧了。”
阿云嘎走的时候回头看了一下,大龙背对着他,耳朵和尾巴全部耷拉着,像只被遗弃的小狼狗。
<二>
阿云嘎思忖着自己回来应该能给父皇和菜菜很大一个惊喜,于是轻手轻脚地靠近菜菜的寝殿,决定从天而降给她一个惊喜。
刚靠近门口就听到寝殿里父皇的声音:“哎,也不知道嘎嘎最近怎么样了……”
阿云嘎心里一热,手刚想推开门就听到小公主飞扬愉悦的声音:“他好着呢!大龙和我说他最近都吃胖了!”
?
??
???
????
大龙?和她说?说什么??他们认识???
本来还在笑的小公主和国王突然感觉一阵黑云笼罩在他们的头上,她和国王像影片卡顿了一样,下巴都没来的及收回。
“你怎么回来了?!”两个人异口同声喊道。
阿云嘎阴恻恻地笑道:“不打算给我个解释?”
菜菜公主猛摇头顺便一把捂住了自家老父亲的嘴巴。
阿云嘎不再多言,直接往小公主的床边走,菜菜公主从小就有个习惯,重要的东西要藏在枕头边。还没等小公主出手阻拦,阿云嘎就把她的枕头一掀,数十张纸飞到半空中,最后摇摇晃晃地落在地毯上。
“粗鲁!”菜菜公主一边跺脚一边骂道。
阿云嘎随手捡起一张纸,打开以后几个歪歪扭扭的大字蹦到他的眼前。
【今天,嘎嘎没有抓到鱼,他很生气,但是特别可爱】
连抓了好几张都是歪歪扭扭的幼稚的笔迹,与其说是信,不如说更像是日记。
【今天,我发现嘎嘎最近吃胖了一点点,他的腰有点小肉肉了,不过我很喜欢。】
【今天,我带嘎嘎去飞,他有点害怕,揪着我】
【今天,嘎嘎又给我做了鱼,我特别高兴,真的太好吃了,我说可以吃一百条,嘎嘎白了我一眼】
【今天……】
最后抓的一张格外眼熟,阿云嘎想起这是一个月前,扬言要掳走小公主的信,他打开发现里面根本不是什么恶狠狠的警告,也不是恐吓,而是一封极其诚恳的请求信。
【我想和你们的小王子一起玩,如果你们让他和我玩,我给你们很多珠子,木头也行,鱼也可以,谢谢。】
虽然……字还是又大又歪,但可以看出对方在极其认真地写。甚至在“谢谢”的后面还画了一个丑丑的笑脸。
阿云嘎都可以想象出那条傻龙,握着笔一笔一划努力写字的样子。
“奥……所以说你们为了让我去,故意演了一场戏,算准了我不会让菜菜去冒险。不过你们就这么把我卖了?我就值几个木头珠子鱼?”
“不是的哥哥!”菜菜公主急地直跺脚,扭头看了看状况外的老父亲,还是提着小裙子冲到阿云嘎的身边,踮起脚在他的耳边一阵叽里咕噜。
国王看到自家小王子的脸开始慢慢变红,最后蔓延到脖子。
“胡说八道!”小王子梗着脖子骂了一句,随后雄赳赳气昂昂地走出寝殿。
“……你要不要告诉你哥哥他同手同脚了。”
<三>
阿云嘎赶回森林的时候已经天黑了,他发现大龙还坐在他离开时的位置,连姿势都没变。
“大龙?”
对方原本软趴趴的耳朵“嗖”地一下立了起来,不知道想到了什么,耳朵又下去了。阿云嘎心里又好笑又心疼,他怕不是以为自己幻听了。
“大龙,是我,我回来了。”
大龙猛地回头发现阿云嘎笑着看他,在皎皎月色下发着光。
他马上起身朝他扑过去,阿云嘎也不躲,在两人还有几寸距离的时候,阿云嘎突然从怀里抽出一张纸,夹在两只手指间晃了晃。
“不打算解释一下?嗯?”
大龙猛的刹车和阿云嘎面面相觑,在阿云嘎的逼视下,“砰”地一声……变成龙。
“……又来?”阿云嘎抽抽嘴角,“每次逃避问题的时候就变成龙,敢不敢有点新花样?”
大龙也不敢看他,端端正正地坐着,两只爪子局促地交叠在一起。
“走了。”
阿云嘎走了几步,回头看到那条龙缩成小小一团,委屈巴巴地看着他。
“看什么看?!不睡觉了?!”
阿云嘎凶巴巴地朝他吼完,回头就翘起了嘴角。
“哥哥,其实我见过大龙的,他到我房间来和我说他特别特别喜欢你。所以我才帮他的。”
大龙看着背对着他的阿云嘎,试探性地伸出手又飞快缩回去,纠结地眉毛拧成一团结,不知道他还在不在生气。
“我睡不着,给我讲故事吧。”阿云嘎突然翻身和大龙面对面。
“……好。”大龙吓了一跳,想了想然后答应了。
<四>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只小奶龙出去采野果结果在森林里迷路了,它一深一浅地在森林里走着,最后实在走不动了就在树下睡了一觉。等它睁开眼睛的时候,就发现,它的面前蹲了一个小包子,和它大眼瞪小眼。小奶龙从没有接触过人类,它害怕地躲到树的后面,只露出一双眼睛。
“你怕什么,我又不是坏人。”小包子奶声奶气道。小奶龙犹豫了一会,小心翼翼地抬着小爪子走了出来。
小包子蹲下来看了看他,很费解地歪了歪头问道:“你有角还有尾巴和爪子,你是什么呀?”
没有得到小奶龙的回答,小包子信誓旦旦说:“应该是狗吧。长角的狗狗哎!”
……老子是龙!龙!小奶龙愤愤不平地直起小身体,小尾巴甩来甩去。
小包子伸出一只手指戳了一下小奶龙圆滚滚的肚子,小奶龙“吧唧”一下坐到了地上。逗得小包子哈哈大笑。
这个人类真好看。小奶龙心里想。
“我要回去了,明天再来找你玩。”小包子看了看升起的月亮,拍了拍身上的,和小奶龙挥手告别。走了几步,回头发现小奶龙也亦步亦趋地跟着他,他蹲下来说道:“你不可以跟我回家哦,我明天就过来了,咱们拉钩。”
“我叫阿云嘎。”
“原来我十年前碰到的那只小狼狗是你啊!”
“……说了不是狗!”
“我都忘记了……后来呢?”阿云嘎抬头看大龙,大龙顺手一捞,把阿云嘎捞进怀里,才脸色臭臭道:“你没来。”
小奶龙从日出等到日落,一天又一天,他没有等到小包子,失望地离开了。直到国王举办小王子的成人礼大庆,他才知道当年的小包子是小王子,而且已经长大了。他也已经长成了一条大龙,还可以幻化成人。
“我去了。”阿云嘎顿了顿说道:“可是我迷路了。”
大龙低头看阿云嘎,笑了笑:“没关系,反正现在你回来了。”
“不过那时候我也才九岁哎,连九岁的孩子都下的去手,哇……你们龙族都这么禽兽的吗?”
“……”
“其实你喜欢我的吧。”阿云嘎戳戳对方的腰。
大龙耳朵尖开始发红,他略带粗鲁地把手从对方的腰上移开,随即覆盖到阿云嘎的眼睛上,粗声粗气道:“睡觉!”
掌心的睫毛像扑闪的蝴蝶。大龙突然想起他们刚见面的时候,小阿云嘎大大的眼睛。还有他们第二次见面,明明他已经知道那是他的小王子了,明明高兴地不得了,却还是恶声恶气地问道:“喂,你就是公主?”
他撒谎了,其实长发长裙的阿云嘎很漂亮。
“喜欢的。”
“嗯?”
“我说,我喜欢。”
小公主收到了来自森林的信,上面是小王子端端正正的字,大致意思是他要和大龙去周游列国了,还说下次要回来收拾她。结尾是熟悉的歪歪扭扭的大字
【谢谢】
我好像创造了一个最完美的童话故事,小公主心想。✨
【龙嘎/ABO】年少不有为 (全)
娱乐圈au完结
全文近七万字
最新的十四十五章可以跳转去看
写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感谢陪伴
不必恭喜我完结之类的,倒不如给我更多有效反馈
会有番外的,等等看
推荐BGM 年少有为
走评(链接不会被吞,找不到看不了是自己的问题,不要留评)
娱乐圈au完结
全文近七万字
最新的十四十五章可以跳转去看
写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感谢陪伴
不必恭喜我完结之类的,倒不如给我更多有效反馈
会有番外的,等等看
推荐BGM 年少有为
走评(链接不会被吞,找不到看不了是自己的问题,不要留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