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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味仙侠

《我常在洗衣机旁午睡》


*含混不清的cp:郑云龙x阿云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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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求不赢

【龙嘎】夏夜晚风

年下,大学生龙x总裁嘎


夏夜晚风


大纲后续 按时间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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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夜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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呆帝呀他才不是什么魔小子

【龙嘎】帝后二三事 03:衣不如新

    <帝后恋爱史>

    <希拉战袍真好看>

    <老王今天掺和了吗>


    03. 衣不如新


    草原的奶香和族人的疼爱,给了蒙古来的福晋一颗温柔的心。当年的变故,教蒙古人心上裂开口子,结出冰做的刺,仿佛这么一来才能保护自己。初见中原小王爷的时候,蒙古人便是一副冷冰冰的样子,不苟言笑,拒人于千里之外。...


    <帝后恋爱史>

    <希拉战袍真好看>

    <老王今天掺和了吗>


    03. 衣不如新


    草原的奶香和族人的疼爱,给了蒙古来的福晋一颗温柔的心。当年的变故,教蒙古人心上裂开口子,结出冰做的刺,仿佛这么一来才能保护自己。初见中原小王爷的时候,蒙古人便是一副冷冰冰的样子,不苟言笑,拒人于千里之外。

    可偏偏这小王爷是个不怕冷的主,见这蒙古人越冷,反而追着越紧。是千般的逗万般的宠,愣把那刺捂软了,把冰捂化了,袒露出一颗羞怯火热的心来。

    蒙古人这才发现,原来自己这颗心还是在跳动着的,纵使半生坎坷,也没能做到真正的冷漠无情。

    她不知道的是,自己笑起来的时候眉眼纯稚,那是任何苦难和岁月都磨灭不了的无邪模样。

    而小王爷一早就知道,并爱极了这样的她。

    蒙古人对感情这类事甚是迟钝,结识小王爷也只是随着自己的本能罢了。直到嫁入中原,从福晋做到皇后,读了那些痴儿侠女的书卷。再回想往事,才领悟当年面对小王爷时,心中翻涌的奇异滋味为何物。

    皇后性情直白,藏不住心事,更藏不住爱意,一定要告诉心上人才行。

    她脸皮薄,就把心事写了满满一页纸,悄咪咪塞到皇上床头。

    皇上入寝的时候摸到一张纸,展开一看。

    皇后在床另一侧假装睡着了,实际心里小鹿乱撞,紧张地攥起圆手。

    皇上:……你闺女的闺都不会写?

    皇后又羞又气,调头就要锤这个不解风情的皇帝。

    皇上大笑,扣住莹白的手腕,把皇后拉怀里。

    皇上:什么冰不冰刺不刺的,你就没有哪一处不是我喜欢的。有时间写这些酸不溜丢,不如当面夸夸你夫君。

    皇后就坐直了身体,认认真真地说:真好看。

    皇上:?

    皇后:夸你呀。你真好看~

    皇后的词汇是真匮乏。

    皇上的眼神是真狂劲。

    得,这一晚也别想睡了。

    帝后情深,少见多怪。

    ***

    皇上与皇后独处时,是不必说“朕”的。

    皇家夫妻也需要情调,偶尔自称朕也是很可爱,但问题是,现在皇上一说朕,皇后就发笑。

    当然不能怪皇后,要怪就怪晰王。

    晰王是当今皇上一母同胞的兄长。

    他生性淡泊,自开府建牙以来,就从未管过朝中之事。由于钟爱音律,常年在西域游历采风,是个闲云野鹤的逍遥王爷。

    先帝驾崩那会儿,晰王是唯一没有动作的人。

    各路党羽掐得死去活来,唯独晰王,依旧宅在府中作曲,甚至还胖了几斤。

    直到听闻幺弟登了基,晰王才慢吞吞拾掇拾掇,载着几大车的西域新鲜玩意儿,回京拜见新皇。

    进京的官道上,晰王掀开车帘。

    晰王:还有多久到?

    属下:回禀殿下,不足三日了。

    晰王:再走慢些罢,准时到就行。本王是真不想掺和他们。

    属下:?    

    晰王带来的几大马车礼物,最后自然都送进了景仁宫。

    皇后是头一回见这些个新鲜物件,十分欢喜。

    西域造物本就大胆奔放,其中有一件薄若蝉翼的雪白纱衣,绣着红色云纹,以百余颗玛瑙点缀,好像把天边一抹红霞剪下来做了衣裳。

    皇后是异邦人,对中原的衣着礼仪都一知半解。她摸着这纱衣料子轻薄,便以为是件亵衣,可以单穿的那种。沐浴完就贴身穿上了,想着给夫君看看,看他欢不欢喜。

    皇后可不知道,这纱衣虽美,那做工实在是伤、风、败、俗,半透的料子穿在身上,内里风光一览无遗。

    等到新帝忙完一天的政务,颠儿颠儿地来到景仁宫,见到的就是如此“衣不蔽体”的皇后。

    ——云绣衣裳,如瓷漂亮。

    这是皇上的第一印象。

    这衣服确实美得像云彩做的,皇后的肌肤也确实如瓷般雪白细腻。

    只是,穿了等于没穿,艹。

    说来也是有趣,新帝明明是个胆大妄为之人,战场厮杀眼睛都不眨一下。可私下里跟皇后相处,却是意外的纯情。

    成亲多年,情到浓时也免不了孟浪,可他哪里见过发妻这等妖娆而不自知的光景。

    皇上心跳如鼓,而皇后无知无觉。

    她等得有点困了,一撮青丝斜斜地搭在脸边,笑吟吟地向皇上伸出圆手,要夫君抱抱。

    皇上一看这纱衣做工,便知是西域之物,心道好个晰王兄,敢送这样的衣服给弟媳妇,头都给你掰掉。

    皇上:你别动!你身上的是什么???

    皇后:是龙呀~

    皇上:……

    皇后一边说着,一边摸了摸身上的纱衣图案。

    她自然是认错了,除了宫廷造办处特制的龙袍,无人再敢在衣上绣龙的图案。可她偏觉得,在那片艳红色的云纹里面,肯定藏着一条龙。

    在皇后眼里,云和龙原本就是分不开的,都是她心上人的名字。

    皇后见皇上迟迟不过来,便赤着脚迎上去。

    雪白纱衣肩头嵌着一片朱红的玛瑙,却也红不过轻纱下的另两颗茱萸。

    皇后:你看,这个云,这个龙,好看吗。

    皇上的脸色也变得跟纱衣一样红了。

    皇上:胡闹!快去换一件!!朕、朕晕龙!!

    皇后:?

    那之后,纱衣自然是被狠狠脱掉了,一整夜的颠鸾倒凤也不用说。

    皇上是个很会很会的,等把皇后欺负得迷迷糊糊,才拿起那件云霞般的纱衣,轻轻罩在皇后红彤彤的脸上,笑着说了一句。

    一拜天地——

    跟当年小王爷娶福晋进门的那一晚,一模一样。

    皇后却有点生气。

    打从第二天起,她就再也没见过那件好看的纱衣。

    别问,问了就是朕晕龙。

    ***

    出京城的官路上,一行马车徐徐行驶着。

    晰王:回程便走快点罢,本王有种预感,又要掺和进他们了。

    属下:……


    tbc.

咕咕不爱吃苹果

【云次方/龙嘎】呔!妖精哪里逃(三)

—今天建议躺床上读,我也不知道这个建议的原因,但躺就完事儿了

—ok,轮到🐔立方的忙内发东西惹

—前文在这里:

(一)

(二)

快开春的时候,郑云龙的表妹带着鸡鸭来了。

郑云龙不是很喜欢他的表妹,因为她打小就黏人还嘴碎,要是闲着没事干能在你耳边碎碎念个一整天,还都是村头哪个大娘又要改嫁了这种屁事。郑云龙的爹带着郑云龙进山时,他表妹极为不舍得,拉着郑云龙的袖子哭哭啼啼,还说每年冬天都会进山来看郑云龙。不过今年大雪封山,他表妹就推迟到了初春,郑云龙对阿云嘎说,这就叫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

阿云嘎听不懂,略微抬了点头就算回应了一下。郑云龙觉得阿云嘎最近越来越犯懒了,以前上蹿下跳地没...

—今天建议躺床上读,我也不知道这个建议的原因,但躺就完事儿了

—ok,轮到🐔立方的忙内发东西惹

—前文在这里:

(一)

(二)



快开春的时候,郑云龙的表妹带着鸡鸭来了。



郑云龙不是很喜欢他的表妹,因为她打小就黏人还嘴碎,要是闲着没事干能在你耳边碎碎念个一整天,还都是村头哪个大娘又要改嫁了这种屁事。郑云龙的爹带着郑云龙进山时,他表妹极为不舍得,拉着郑云龙的袖子哭哭啼啼,还说每年冬天都会进山来看郑云龙。不过今年大雪封山,他表妹就推迟到了初春,郑云龙对阿云嘎说,这就叫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



阿云嘎听不懂,略微抬了点头就算回应了一下。郑云龙觉得阿云嘎最近越来越犯懒了,以前上蹿下跳地没个安生,但这几天基本上都是一副疲倦的样子。



“哎大龙哥,你啥时候养了只狗?怪可爱的。”表妹本来还在房里四处转,一眼瞥见郑云龙床上那一团白毛,拔高了音量问道。



郑云龙把阿云嘎往身后藏了点,回道,“不是狗,是只小狼。”



“抱出来给我瞧瞧呗。”表妹看到郑云龙维护的姿态有点恼,噘着嘴要求道。



“睡着了。”



表妹的好奇心被越勾越重,便趁郑云龙不注意上前一步想去抱还在睡着的小狼,手伸到一半就顿住了,因为她手上的木镯子“嗡嗡嗡——”震个不停。



“他是妖?”



——



郑云龙的姑妈也是个捉妖师,法力比郑云龙的爹强了不知道多少倍。据传江湖上有个捉妖师榜单,他姑妈排在前三甲,至于他爹,好像没上榜。



他小的时候就很少见到他姑妈,因为他姑妈执迷于捉妖,连怀着他表妹的时候都出门收了只大黑熊。大概因为胎教足够成功,他表妹不仅继承了她娘天赋异禀的捉妖能力,还自己鼓捣出了各种捉妖的工具,出多高的价都能引得一帮人趋之若鹜。她手上这个木镯子就是测妖的灵器,一旦靠近妖体,就会自行震动。



“养妖?你疯了吧?”他表妹瞪着一双铜铃眼,不敢置信地问了郑云龙很多次,最后才勉强相信郑云龙确实是没有在骗她,于是皱着眉劝道,“大龙哥,人妖势不两立,它们虽能化成人形,但本性难移,终究是个畜生,你就是在养虎为患。”



郑云龙在一旁早就不耐烦了,听到“畜生”两个字的时候眉眼直接压了下来,嘴角也更往下耷拉,“他不会伤害我,也不是畜生,他是我媳妇儿。”



表妹手一滑打碎了一只白瓷茶杯,她气极反笑,问道,“你娶一只妖?”



郑云龙已经无意和他周旋,丢下句,“我祖师爷亲自认证的媳妇儿,有事去找他。”就走了。



夜深的时候郑云龙抱着阿云嘎缩在被窝里,虽然已经开春,但天气仍是寒凉,郑云龙怕冷,被褥叠了两层,怀里还得抱着阿云嘎通身温热皮毛取暖。他寻思着阿云嘎睡了一天,老是睡觉对身体也不好,就摇醒阿云嘎非要和他聊天。



阿云嘎烦躁地很,嚎了郑云龙听不懂的几声表达不满,郑云龙就装聋,捏着他的爪子开始和他说话。



“我表妹认出你是妖了。”



“嗯。”



“就‘嗯’啊,你不怕她收了你啊?”



“她没那个本事。”



“还挺狂。”



手里的爪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变成了纤长的手指,和他的手十指相扣。阿云嘎的眼睛盯着他的衣襟,突然开口问道,“你要娶她吗?”



“我娶她干嘛?她又没你好看。”



“如果有比我更好看的呢?”



“会有吗?”



“不会。”



“那你说个屁。”



阿云嘎皱着眉像在回忆什么,最后才说了句,“因为你眼光一直都挺差的。”



郑云龙闭着眼睛开始笑地胸膛一震一震,“我眼光再差不还是捡了你这只小妖。”



“那不一样。”阿云嘎的声音藏在被褥的棉絮里听不真切。



“郑云龙。”



“嗯?”



“郑云龙郑云龙。”



“嗯嗯。”



“郑云龙郑云龙郑云龙。”



“听话,咱留着明天接着叫。”



——



郑云龙第二天起了个大早,因为他表妹要走了,他爹让他去送。虽然他百般个不情愿,但还是硬着头皮陪着她走在出山的路上。



两个人一路上僵着没说话,一直到分别处,郑云龙的表妹看着他问道,“你知道他是只千年的妖精吗?”



“知道。”



“那你知道你家那个捉妖罐其实就是个普通琉璃罐儿,根本困不住他那种千年妖精吗?”



“知道。”



“你果然疯了。”



张一来和他说这件事情的时候,他就猜了个八九不离十。他爹从小就和他说,他有福气,身上有气运加身,妖精都会乐意找他避劫。他其实真觉得没什么,他爹说过那天雷会对准了妖精劈,要是待在他旁边能躲过去不是最好,自己的媳妇儿不管怎么样都是要护着的。他想的不过就是那些值钱的家具得藏起来,被雷劈坏了也太可惜了。



等他回到家的时候,大野鸭在院子里不停地叫,屋里阿云嘎不见踪影。



——



妖精千年渡一次劫,渡劫方式不尽相同。有些妖精是雷劫,有些是天剑穿心,但他是地火心魔,最难逃过的一种。他的兄长告诉他是因为他的纠缠太多了。



阿云嘎想,他那么多世和郑云龙一句话都没说上算什么纠缠呢?



他一深一浅地走回洞窟,躺在那张特地为渡劫准备的寒冰床上,把身体蜷成一团也抵不住身下一阵阵传来的刺骨寒意。地火也已经开始烧起来了,从脚心慢慢往上升,体外是妖川万年河上冰撕咬,体内是地火来势汹汹把他囫囵吞下。痛感遍布身体的每一处,阿云嘎的眼前开始模糊,扭曲的空间里他看到郑云龙蹲下来歪着头看他说,“是狗哎。”



阿云嘎第一次碰到郑云龙的时候,郑云龙就那么一点大,脸圆圆的,扎着小抓髻像根冲天炮。他指着趴在地上休息的阿云嘎说,“是狗哎。”



阿云嘎懒得理这个肉眼凡胎不识泰山的小屁孩,一扫尾巴就想走,结果被郑云龙抓着尾巴给拉了回来,郑云龙把他倒挂着提着,义正言辞道,“看你可怜兮兮的,不如我带你回家,我做红烧肉可好吃了。”



见手里的东西在挣扎,郑云龙又恐吓道,“山林里有很多猎人布下的捕兽夹还有捕兽网,你被抓到的话就是会被煮了吃哦!”



阿云嘎咬了一口郑云龙的手,对方痛呼一声放开他,他就一个闪身窜进灌木丛里,留郑云龙在那里哭爹喊娘,可怜巴巴地抹着眼泪和鼻涕。



郑云龙嚎了一会儿就停了,带着一脸泪珠子对着四周喊,“等你被抓了就知道小爷我说的有多对了!”。说完就愤愤地迈开一大步,然后尖叫着被巨大的网兜住吊在树上。



你说的对。阿云嘎不住地点头。



郑云龙在网里面骂天骂地,骂到最后四仰八叉地睡着了,小细胳膊小腿从网格里漏出来晃晃悠悠。兴冲冲赶来收猎物的猎人气的直笑,解了网把他摇醒送他回了家。阿云嘎一直跟在后面,看他顶着头枯草被他的爹一通乱骂。



也许是做妖的日子实在是无聊,阿云嘎养成了每日必看郑云龙被他老子毒打和被山里一些野猪拱的奇景。



结果这一看就是几十年。阿云嘎看着郑云龙成年,看着他慢慢抽条长开,把屋里那个小木头板凳坐塌;看着他在庭院里洗菜晒太阳睡觉;看着他穿着不合身的红衣娶了隔壁山头老偷看他的那个女子,鞭炮的碎屑飘到阿云嘎的鼻子里让他打了好多个喷嚏。



郑云龙的手很笨但格外喜欢给那个女子梳发描眉,好好的远山眉被化成两根煤条,绾发时也笨手笨脚地惹地女子嗔怒跺脚。被骂了也不恼,嬉皮笑脸地拆了重打,最后还会折上一根庭院里开的正好的红碧桃插进女子的发。郑云龙肉麻兮兮地捧着女子的脸和她说,“真好看。”



每一世都是这样。



年年月月,院里红碧桃开了又谢,那一支红碧桃却艳艳地在一个个女子的发间辗转。阿云嘎没有记住那几世任何一个女子的样貌,独独把郑云龙小心翼翼往乌发间插花的样子给记住了。



阿云嘎忍不住好奇去问他见多识广的兄长。



“人类为什么要给别人梳发呢?”



兄长笑眯眯地说,人类对自己心尖尖上的人才会这样呢。



——


阿云嘎抱着筐果子呆在不近不远的地方,一幕不落地看完郑云龙每次都很平淡乏味的人生。最后他得出了两个结论——郑云龙眼光很差以及穿嫁衣,最好看的是郑云龙。



其实本来这一世也应该是躲在一边看他娶妻生子美满一生的。但阿云嘎一算自己也要渡劫了,实在是怕撑不过去。



自己一句话都没和他说过就魂飞魄散也太亏了吧,以后说不定再也没机会看他那副呆呆喂鸡的样子了。阿云嘎想着想着就往郑云龙布下的柱子上撞。还挺疼的。



郑云龙表妹说的也没错,郑云龙养他就是养虎为患,他要是被心魔控制了还有他在那边龇牙咧嘴的份儿吗?早被他吃的骨头渣都不剩了。看他也给自己梳了头的份上还是放他一条小命吧。



好痛。阿云嘎的意识开始涣散,脑子里所有的记忆都被分割成条状然后又被打乱。他想到他还没有告诉郑云龙院子里那颗他们一起埋下去的桃核被大野鸭给叼出来玩了,来年春天他吃不到桃子了;还有怕他爹偷吃的那几块藏在柜子里的水晶糕,他再不吃就要发霉了……对了,也不知道今年什么时候才能暖活起来,郑云龙那个骨头根本不挨冻,大夏天还要裹两层。



郑云龙前几天还说等天热不冻手了,就教他写字。他还说他的名字好听又好写。好不好写阿云嘎是不知道,但确实是挺好听的,早知道那晚不听他的,多叫几声他的名字了。



阿云嘎完全失去意识的时候,手里的木梳篦“啪——”地一声掉在地上。






——TBC——



没什么特别想说的,那就端午节快乐。记得吃粽子。

粑粑狗

啊,掉下来了

just()not()

暖暖手

长腿毛毛


啊,掉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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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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咕咕不爱吃苹果

【云次方/龙嘎】养富婆是什么体验



—深夜速打,玩个知乎体


—我好爱他的战袍哦,真的很漂亮啊


没人邀我也来,刚喝完酒有点亢奋,就随便写点儿,不谢。


我老婆是个富婆,纯富婆,富到什么程度呢?我和你说道说道。


我老婆长得漂亮,也喜欢漂亮衣服,最喜欢花里胡哨的漂亮衣服。随便举个例子吧,他一套定制的演出服有十多斤,你能想象吗?这他妈是穿了个小孩儿在身上吗?重的都是膀子上腰上那些个钻,听我老婆说是什么施华洛世奇?我不懂,但我知道他贵,因为闻着就有一种金钱的味道。我们家吧也不是很大,除了卧室就用来堆他的衣服了,沙发上也全是他换下来的旧衣服,胖子经常在上面跑跑跳跳,胖子是我们家猫,被我老婆喂得膘肥体壮。


我还没说...



—深夜速打,玩个知乎体


—我好爱他的战袍哦,真的很漂亮啊




没人邀我也来,刚喝完酒有点亢奋,就随便写点儿,不谢。


我老婆是个富婆,纯富婆,富到什么程度呢?我和你说道说道。


我老婆长得漂亮,也喜欢漂亮衣服,最喜欢花里胡哨的漂亮衣服。随便举个例子吧,他一套定制的演出服有十多斤,你能想象吗?这他妈是穿了个小孩儿在身上吗?重的都是膀子上腰上那些个钻,听我老婆说是什么施华洛世奇?我不懂,但我知道他贵,因为闻着就有一种金钱的味道。我们家吧也不是很大,除了卧室就用来堆他的衣服了,沙发上也全是他换下来的旧衣服,胖子经常在上面跑跑跳跳,胖子是我们家猫,被我老婆喂得膘肥体壮。


我还没说他的各种首饰,戒指项链耳环渔夫帽……换身衣服就换套搭配。他也不嫌累的慌,我每次都说他和开屏孔雀似得,他就骂我傻逼,说我老是乱穿衣服,他不给我买就不买,一买就是优衣库,一穿穿三年。我觉得挺好的,优衣库怎么了,性价比高啊!穿三年咋了,说明我长情。我老婆就会翻我一个白眼,转头喷香水去了。


洗漱台和化妆台上的瓶瓶罐罐全都是他的,都是我叫不出名字的牌子。而且他一天敷一张面膜,像在举行什么神秘仪式。最夸张的是有一次他喝醉了,抱着马桶吐完之后我给他洗脸刷牙扶上床,他突然半直起身体对着我一字一顿地认真道,“我,要,敷,面,膜。”


其实他以前也没那么富。我和我老婆是大学同学,还是同宿舍的。我俩都搞艺术的,经常一起排练演出,我老婆呢是我的班长,负责任地很,每天都会叫我起床练功,我有段时间见他烦得很。后来也不知道是不是鬼迷了心窍,我看他越来越顺眼,觉得他早起读报纸练汉语那个呆逼样儿可爱的紧,哦对了忘了说,我老婆是内蒙人,养马放羊的那种,汉语不好,说话都一股子羊奶味儿。


后来我们俩毕业后也一直在走艺术这条路,说老实话是挺难的。我和他一起挤过没热水的出租房,一起吃过泡面,也因为生计和柴米油盐酱醋茶反复争吵,有时候因为实在是太过疲惫就想着要不就算了吧,我和他说我去内蒙给他放羊,然后一起坐皮卡后面早起去市场卖羊肉。我老婆就抱着我说,少扯,你杀不来也不会养。


十年,我们就这么熬着熬着熬出了头。


连轴转的工作商演广告让我们都疲惫不堪,但我们账户余额是真的每天都以可观的幅度在增长。好嘛,都说男人一有钱就坏,我老婆就不一样了,一有钱就买,就是上面我说过的东西。


但我不反对我老婆买衣服,我嘴上说不满意,心里还是开心的,毕竟他穿这些花里胡哨的东西也确实是好看。就是挺多人也盯着他瞧我不是很开心,养一个漂亮的老婆就是这样的。


上面说的都是我老婆有多富,有点跑题,现在我说一下养富婆是种什么样的体验。


体验就是很难养。


首先你得把他盯牢。因为他这个人特别爱撒娇,特别嗲,可能我这么说你们会觉得一个大男人又撒娇又嗲的不是很违和吗?但我老婆真的不是,他特别能勾人,男女通吃,这是天生的,没办法。


大学的时候,他就仗着自己通身蒙古直率不懂汉族婉约,对着不认识的学长一口一个哥哥。学长们被他看几眼就晕乎乎地什么事儿都干了,又被他一句“谢谢哥哥~”就忘记了自己要问他qq号码。


以前还会为这种事情吵架,后来事情多了也没意思了,顶多就是床上解决,叫别人多少次哥哥就做多少次。


还有就是我老婆挺笨的,呆呆的。他走路走着走着就能撞柱子你能想象吗,就眼睛睁着“咚——”地一声撞上去,我觉得是个成年人都不会出现这种事情吧?还有他容易迷路,之前有次表演,他带着助理,顶着个大太阳在场馆外面一圈圈地绕,关键是那地方我们还去过。至于偷偷叠积木、猜不出已经回答过的迷题都已经是小事了。


我老婆最好玩的是他因为待在一个不大熟悉的语言环境里,不怎么认字儿,很多用词啊句子啊都是和别人聊天时候瞎几把吸收的,所以话多又密,但都没什么重点和逻辑,经常是想到什么说什么。说完之后听的人云里雾里他还自我感觉极为良好,笑地眼皮褶子更深了。他总是对外说我斗嘴斗不过他,我也懒得解释。我哪里是斗不过他,我就是让着他而已,因为看他每次被我回了一句嘴还得咬着对儿兔牙鼓着腮帮子遣词造句的小样儿我就觉得心软,我老婆,就长在我那个点儿上了。


骂我猪就哎,骂我傻逼就笑,随便吧,谁让他骂人的样子真的可爱。宠着呗,还能让他气不成?


哦哦说到生气,他难养的还有这个。我老婆,内蒙古醋王,草原第一醋厂厂长。特能吃醋,别人拍了我的腿,吃醋,还凶巴巴地在一堆人面前控诉;我采访说喜欢演过的一个角色因为“浪”,他吃醋,镜头还拍着呢,就满脸不爽地低头摆自己的衣服,我就得赶紧补救,采访结束后还得哄。而且他每个月还固定有几天心情不好,别笑,是真的。


就先到这里,困了。


——————分割线————————


昨晚有点喝醉了……今天醒来看到消息通知才知道自己打出这一篇,你们那么闲吗,这种东西都看的津津有味。回答评论区几个问题。


一、我可以养你老婆吗?


不可以,你养不起也养不来。


二、你老婆作为一个男人为什么这么可爱?(我是男生)


我文字描述出来的大概也就冰山一角吧,毕竟他也不是平白无故做到男女通吃的。我知道他可爱,但被你说出来我还是有点不爽,在想要不要删帖。


三、感觉你老婆好任性,你不会累吗?


他任性也是被我惯出来的,你觉得我累吗?


哎呀被你们搞得我很烦。我老婆天下第一好,他对所有人都真诚又温柔。他小时候受了挺多苦的,他就习惯什么事情都忍着,都自己扛,但我不喜欢,我心疼。他改不回来那种照顾者的姿态就让他照顾我,他开心就好。


我挺讨厌他那种惯性包容思维的。我一直都想和他说,你就和我闹腾呗,我又不会走。但我没说,太肉麻了,这种话也就他能面不改色地说出口。


他对我耍性子是因为知道我在乎他。当然这也是希望他知道的。我想他的额吉和阿爸一定很爱他,所以给他取了个冲破黑暗,预示生机,明亮夺目的名字——闪电。他们应该也希望自己的小闪电一直被爱吧,他都苦那么多年了,身上担子也担了这么多年了,就别让他那么辛苦了吧,被我一直爱着不是挺好的。


这帖子不会再更了,我要和我老婆去三亚玩了。谢谢评论里所有的祝福,希望你们可以找到自己的今生挚爱,但像我老婆这样的,绝对不可能了。还有说我是在炫耀的,对啊,别人没有的东西我就是要拿出来啊。


以上。


——更新于2019.6.4——







☁又是一篇半夜速打。现在已经是凌晨四点了,再多来几次,我大概就要和我一头乌黑秀丽的头发说再见了。(但你不写出来真是抓耳挠腮地难受


☁我要睡了💤我现在感觉自己也醉了哈哈哈晕乎乎的,就这样吧。

晚安。我要呼呼大睡了。


林朵

【原创】咸鱼回收站

深夜时分,一位小写手躺在床上用手机翻阅自己以前的文章,脸色很难看。


虽然自己在刚写出来发布的时候不觉得糟糕,心情甚至还有点小得意,但隔了一段时间回头再看,突然发现作品里面这也是问题,那也是问题,完全没法看。


天啦。小写手看得冷汗直冒。我怎么写得这么垃圾。


这时候手机传来一记提示音,原来是她关注的一位知名写手正好更新了,小写手赶紧点进去看,然后被对方作品质量之高给震撼了。


唉,这才是真正的神仙写文啊。小写手被对方的文笔触动得手机都脱了手,掉下来把脸砸得和心一样痛。跟这位大神一比,我果然就是个垃圾。


小写手越...

深夜时分,一位小写手躺在床上用手机翻阅自己以前的文章,脸色很难看。

 

虽然自己在刚写出来发布的时候不觉得糟糕,心情甚至还有点小得意,但隔了一段时间回头再看,突然发现作品里面这也是问题,那也是问题,完全没法看。

 

天啦。小写手看得冷汗直冒。我怎么写得这么垃圾。

 

这时候手机传来一记提示音,原来是她关注的一位知名写手正好更新了,小写手赶紧点进去看,然后被对方作品质量之高给震撼了。

 

唉,这才是真正的神仙写文啊。小写手被对方的文笔触动得手机都脱了手,掉下来把脸砸得和心一样痛。跟这位大神一比,我果然就是个垃圾。

 

小写手越想越泄气,最后绝望地失去梦想变成咸鱼,她想,生产文字垃圾的自己根本没有存在的价值,留着也只能污染环境。

 

于是她怀着“爱护环境、人人有责”的心情,将自己扔进了回收站。

 

没错,在创作的世界里,存在一个神秘的回收站。

 

专门回收认为自己是垃圾的创作者。

 

虽说是自己把自己扔进来的,小写手走进回收站时还是有点忐忑,不知道前方究竟等着什么。

 

而前方的场景让小写手很懵逼。

 

回收站大厅里坐着满满当当的创作者,写文的、画画的、拍照片的、剪视频的、做手工的,无论什么领域的都有。

 

原来有这么多创作者都当自己是垃圾啊。小写手暗自想着,怯生生地找了个边边角角的座位坐下,手里拿着刚刚在门口取的号。

 

等排到号了,就可以去回收站的业务办理窗口,先把之前创作的所有作品予以销毁,再把藏在自己灵魂里的创作者资格证扯出来粉碎掉,从此再也不跟创作扯上任何关系。

 

但前面排队的人实在太多,大家等得很无聊,座位靠近的创作者们开始搭话聊天。

 

刚开始大家都在说自己有多垃圾,创作出来的作品有多么污染环境。

 

虽然领域不同,但在这一点上大家似乎都很有共鸣,一个人说了,周围人便纷纷点头,还能马上把话头接过去,展开再多说几句。

 

“我都不知道自己当初是怎么有脸把作品发出去……”

“现在打开一看全是黑历史,看得我脸酸……”

“我终于发现自己根本就没有写文/画画/摄影的天赋……”

“以前是无知者无畏,现在懂了一点儿反而能知道自己究竟有多垃圾……”

“而且是懂得越多就越嫌弃自己垃圾……”

 

小写手默默听着,既有认同的共鸣,又有无奈的心酸。

 

原来有这么多人跟自己怀着一样悲痛的心情坐在这里,说好听点是悬崖勒马,说难听点是自暴自弃。

 

在经过最初的自我嫌弃之后,大家讨论的话题转进到自己当初为什么要开始搞创作。

 

结果这回的意见又是惊人的一致。

 

只是因为喜欢。

 

喜欢自己创作时的天马行空自由自在,也喜欢同行前辈作品里的惊艳新奇,还喜欢观众看到自己作品时的开心与肯定。

 

“我第一次看到那位大师的作品时就被惊呆了,心想要是有一天我也能创作出那么棒的作品该有多好……”

“刚开始时好难,练习时费了好多劲,可一点都不觉得辛苦……”

“虽然被夸奖时也会有点心虚,但真的很高兴有人愿意给我鼓励……”

“好怀念最早时的初心,哪怕什么都不懂,却很单纯快乐……”

“可能是因为那时心里还有希望,相信自己总有一天能创作出真正的好东西来……”

 

话说到这里,本来喧嚣的大厅突然安静下来,悲伤布满了每个人的脸。

 

当初人人心怀梦想意气风华,而如今,在经过一番努力拼搏之后,在座的各位终于都成了垃圾。

 

这究竟是什么糟心的烂结局!

 

一阵压抑的沉默后,有人强打起精神提议说,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大家不妨把各自的作品拿出来,展示一下究竟有多糟糕,给其他人当笑话看一看,或许能帮人消磨时光逗个乐呵。

 

这样至少那些垃圾作品在被彻底销毁前,还可挽回一点可悲的残值。

 

这个提议得到了众人响应,在场的创作者们纷纷拿出自己的作品展示给其他人看。

 

整个大厅又是一篇肃静。

 

但这次不是因为悲伤,而是因为震惊。

 

“这未免也太棒了吧!”小写手把那些作品一一看过去,忍不住发出惊叹。

 

如果连这么优秀的作品也算垃圾,那小写手已经快要不认识“垃圾”两个字该怎么写了。

 

其他人的反应也和小写手类似,惊呼声在大厅里此起彼伏,很快大家就开始疯狂地互相赞美起来。

 

“这个故事太好看了,还有后续吗!我好想继续看下去!”

“这是什么神仙画画啊,请你务必收下我的膝盖!”

“这是拍照拍出来的?天啦,你刚才怎么能说自己没有天赋,这技能点都已经点满了好不好!”

“这个视频剪得简直……嗷嗷嗷,苍白的语言根本没法表达我对作者的喜欢……”

 

一波接一波的彩虹屁此起彼伏,飘满了整个大厅,人人都在为其他人的优秀作品而赞叹,彩虹屁吹得甚至比日常上网时还更起劲。

 

直到小写手回过神来,讪讪地问了一句:“这里……不是垃圾回收站吗?”

 

大厅陷入了第三次沉默。

 

是啊,这里确实是回收站,但它可从来没有明确定义过怎样的作者和作品算是垃圾,在场每个人都是自己把自己扔过来的。

 

因为看到了自己作品上的瑕疵与不足,便觉得那些作品一无是处,心灰意冷地判定自己没有再进步的可能,以至于动了放弃的心思。

 

但事实并非如此。

 

在其他人眼中,这些作品虽然并非完美,可是瑕不掩瑜,依然有着各自闪闪发光的精彩部分,足以在观者心底最深处激起波浪。即便创作者自己把它们定义成垃圾,但在这个回收站里,它们的价值也会被重新发掘展示,得到应有的衡量评判。

 

它们并不是垃圾,至少不是彻底的不可回收垃圾。

 

“大家请听我说。”此时小写手勇敢地站了起来,大声说道,“我理解大家的心情,我也一度觉得自己差劲得毫无希望了,但是刚才我突然想明白了,这世上本来就没有完美无缺的作品,一时的瓶颈谁都会遇上,我们之所以觉得自己的作品很差劲,正是因为我们还有追求,还想变得更好,一直仰着头朝上看,才会忘了自己其实已经从最初的地方努力往上爬了很高了。”

 

说到这里,小写手低头去看自己领的那张排号单:“我相信真正的努力是不会辜负人的,每一份作品我都为它们用心付出过,是靠它们托着我一步步向上走的,所以即便它们是垃圾,也还是有价值的可回收垃圾!”

 

至于那张宝贵的创作者资格证,更是她此生能够拥有的最美好的东西,早就深深扎根在了她的灵魂里,说什么也不该在这里被当成没用的垃圾丢弃。

 

她舍不得,她不愿意!

 

随后小写手一把撕了排号单,一边朝大厅外走一边释然地笑:“现在我要主动回收自己了,虽说留在这里当咸鱼是比继续挣扎要轻松,但是前面的路还很长,停在这里耽搁太久可不行。”

 

或许是被小写手的坦诚所打动,原本鸦雀无声的大厅渐渐有了声响,一位创作者站了起来,跟着是第二个,第三个,无数个……

 

等到小写手快走出回收站大厅门口时,她身后已经跟了一条打算主动回收自己的创作者长龙,每个人和来时的脸色都很不一样了,目光里透着先前没有的东西。

 

那是替代了绝望的希望和决心。

 

就在小写手迈出大门的瞬间,突然和一位新进来的创作者迎面撞上了。

 

这一下撞得有些厉害,慌乱之中小写手勉强稳住了身形,然后赶紧将面前这位摔倒的创作者扶了起来。

 

啊,这个人还是她认识的。

 

就是那位写出了超棒的作品,以至于将小写手刺激得把自己扔进了回收站的知名写手。

 

看她此刻神色中的沮丧与悲伤,小写手立即意识到,原来连这样优秀的创作者偶尔也会失去信心变成咸鱼。

 

但没关系,既然她已经来到了这里,那就会发现这个回收站存在的真正意义——给大家一个抱团取暖的机会,在关键时刻给失去信心的创作者一句真诚的鼓励,让他们能够熬过最难熬的时刻,继续坚定地走下去。

 

于是小写手朝她露出了最灿烂的笑容:“你好,我喜欢你的作品很久了,在你排号等待的时候,请允许我吹一段彩虹屁给你听。”

 

然后她就会知道,来这里的创作者未必真是垃圾。

 

也可能是这个世界最珍贵的宝藏呢。

 

END


《纸笔中的迷宫》系列小故事:

(1)小画手和小写手 (2)如何捕获一只画手

(3)小透明和大太太 (4)小画手与菜鸟画神 

(5)鬼魂粉丝           (6)种脑洞的小写手

碎碎念:我知道说出来肯定有很多人不信,但我确实经常因为觉得自己根本不会写文而陷入深切的苦恼,每到这个时候就很感谢为我吹彩虹屁的大家,要是没有你们的支持,我可能早就躺倒做咸鱼了(说得好像我现在就不是咸鱼一样,哈哈哈)。今天正好也是儿童节,祝各位小朋友和大朋友都节日快乐吧!

每周六下午更新一个小故事,第六十九周打卡。

咕咕不爱吃苹果

【云次方/龙嘎】呔!妖精哪里跑!



—体型差太可爱,所以童养媳搞一下


—人妖火辣恋情


—挺沙雕的,惯常ooc是俺的


郑云龙家世代捉妖,一个捉妖罐儿从郑云龙太太太爷爷那辈传下来到郑云龙他爹手里就留了个柄。即便是这样,郑云龙他爹依旧如视珍宝,拿着个把手在深山老林捉妖。


但他爹捉了十几年,最大的成就大概就是用柄把小河边一只小野鸭子敲晕带回家,给郑云龙做了宠物,小郑云龙挺高兴的,咿咿呀呀把小野鸭子的毛拔了一半下来。


又过了几年,小野鸭子变成了大野鸭子,郑云龙也长到了一个可以独当一面的年纪。他爹把郑云龙叫到自己的床前,抓着他的手把捉妖罐只剩了一半的柄交给他。


郑云龙挺嫌弃的,不大想要,但是怕被他老子打,...



—体型差太可爱,所以童养媳搞一下


—人妖火辣恋情


—挺沙雕的,惯常ooc是俺的





郑云龙家世代捉妖,一个捉妖罐儿从郑云龙太太太爷爷那辈传下来到郑云龙他爹手里就留了个柄。即便是这样,郑云龙他爹依旧如视珍宝,拿着个把手在深山老林捉妖。



但他爹捉了十几年,最大的成就大概就是用柄把小河边一只小野鸭子敲晕带回家,给郑云龙做了宠物,小郑云龙挺高兴的,咿咿呀呀把小野鸭子的毛拔了一半下来。



又过了几年,小野鸭子变成了大野鸭子,郑云龙也长到了一个可以独当一面的年纪。他爹把郑云龙叫到自己的床前,抓着他的手把捉妖罐只剩了一半的柄交给他。



郑云龙挺嫌弃的,不大想要,但是怕被他老子打,就收下了,后来发现用来捶肉挺好的,肉沫均匀细腻,包饺子香的很。



他不信他爹那一套,他就不觉得有妖。他爹出门捉妖的时候他就搬着把小板凳整天坐在简陋的庭院里,和大野鸭一唱一和。他爹一般要出去一个多月,长的甚至一年,出去的时候郑云龙在哪,回来的时候他还是在那里。



郑云龙的爹每天都唉声叹气,觉得老郑家捉妖事业都得断在郑云龙的手上了,在列祖列宗的牌位前抹眼泪说孽子不孝。但骂也骂了打也打了,郑云龙就是不动。



后来郑云龙还是动了,因为他爹已经开始做法让列祖列宗带走他了,太拼了,已经发展成大义灭亲式捉妖了,郑云龙都感动了,流着眼泪抄着还沾着肉沫的捉妖柄夺门而出。



在院子里把石头和捉妖柄绑在了一起。



“做什么法呢?”



“守株待兔。”



“我待你个爹。”



郑云龙竖起大拇指,他爹狠起来自己都骂。



——



天算不如人算,爹算不如儿算。



郑云龙抓着只小妖怪回来的时候,他爹还在给列祖列宗的牌位上香,一回头看到郑云龙手上毛绒绒的一只小妖怪,噗通跪下咚咚咚磕了三个响头,说列祖列宗显灵了。



“哪儿来的?”



“自个儿撞上去的。”



“你以后是我爹。”



“倒也不必。”



郑云龙有点愁怎么处理这只妖,他也是头一回见着妖,他爹就更不会了,学的都是半吊子东西,抓都抓不来别说怎么收了。爷俩还在争论清蒸好还是红烧好,看看手里那玩意儿也没多几斤肉,一致觉得椒盐可能也不错。



入夜,郑云龙和他爹睡得早,就大野鸭子没睡,晃着个翘屁股,走到关小妖怪的地方。



“嘎爷你咋在这儿?”



原来阿云嘎是在这山里修炼了千年的老狼妖,这个山确实是个好地方,和聚宝盆一样汇聚了天地灵气,许多小妖都喜欢在这里修炼,笨点的几百年也能幻出个人形,聪明点的几十年就成了。阿云嘎自是只小狼崽的时候就呆在这里了,悟性高修为也高。不管哪一界都兴弱肉强食这一套,所以许多小妖对他又是忌惮又是崇拜,上赶着谄媚巴结,一声“嘎爷”就叫到现在。



大野鸭认识阿云嘎是有一次山头妖精争地盘打架,众妖打红了眼,管它对面是谁,招招都是直取元神。他灵力弱吓得快嗝屁了就赶紧躺下来装死,结果有只死掉的野牛精不偏不倚地倒在他身上,他被压地一下“嘎”出声音。



有只狐狸精听到动静就往这边来,千钧一发之际,大野鸭被叼起脖子转移到了别的地方。他回过神发现锁他脖子的是头通体雪白、神色极为高傲的狼,皮毛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尖牙旁边还有一道血渍。



大野鸭屈服了,不是因为被救了,而且因为他就是个死颜控。



后来才知道阿云嘎只是因为听到他“嘎嘎嘎”地叫,以为是什么亲戚在叫自己的小名。



“运气不好,我刚和隔壁那只黑熊打完架,灵力还没恢复就撞上了。”阿云嘎因为是幼崽的状态,所以趴在笼子里小小的一团,大野鸭激动地鸭毛直立,它现在就想像整个山头大喊:嘎爷真几把可爱啊。



小不忍则乱大谋。大野鸭试探性地问了句:“嘎爷你的灵力是不是被那个东西给封了?”



阿云嘎有点无力地点点头,舌头舔了舔爪子。



嘎爷是什么神仙小可爱呜呜呜。大野鸭抬起头让鸭泪不夺眶而出。它几乎是没有任何思考地做了个决定。



“嘎爷我帮你吧。”



——



郑云龙是被他爹推醒的,他起床气大,天王老子也不能叫他起床,但他又不能对他爹做什么,就气地在床上对着被子拳打脚踢。



“大龙我做了一个梦。”郑云龙他爹很少叫他“大龙”,一般都是“逆子”“畜生”“孽徒”这种更为亲密的昵称。所以郑云龙停下动作,皱着眉头等他爹继续。



“那只小狼崽,我们不能杀,祖师爷给我托梦说它是你媳妇儿。”



郑云龙愣了挺久,祖师爷好几把前卫,喜欢人妖恋。



“爹,真的,人妖相恋都没什么好下场,是要被天打五雷轰的。”



郑云龙的爹长叹了一声,目光投向窗外,深沉而悠长,“轰就轰咯,又不是轰我。”



“爹他会咬死我的。”



“就是只小妖精,牙都没长齐你慌什么。”



“这么小就做我媳妇不大妥吧?”



“童养媳你懂吗?榆木脑袋。”



“你和祖师爷都玩地这么开的吗?”



虽然郑云龙不想听祖师爷和他爹胡扯,但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养只小妖怪。不仅可以给自己变点好东西,还能舒舒服服被伺候,想想都爽快地很。所以他把笼子里的小狼崽提着后颈皮毛放到自己怀里,准备和童养媳培养培养感情。



“来,我看看啊——”郑云龙把小狼崽翻来覆去一通看,连牙齿都扒开瞧了瞧,最后满意地摸了摸小狼崽的头说是个漂亮宝贝。但郑云龙没发现小狼崽的眼神极为凶狠,犬齿在皮毛里若隐若现。



大野鸭在郑云龙旁边绕,“嘎嘎嘎”地叫。



“你也喜欢它?”郑云龙低头看小狼崽,又用手磨了一把它支起来的耳朵,“那就叫嘎嘎吧。”



“不准叫。”怀里的小狼崽突然发出声音,如同五六岁孩子般稚嫩,还带着一点点的奶音。



“你一个被抓的横什么横?”郑云龙反应了一会儿又嘀咕道,“会说话干嘛不早说,害我搁这一个人叨咕半天。”



“既然都会说话了,叫声爹听听?”



郑云龙的衣服瞬间多出两道爪印。



——



“等我恢复了,我必将这里夷为平地,吸干他的精气,喝光他的血,咬碎他的骨头。”



阿云嘎是真的没有想到,他一个上千岁的老妖怪被一个只有他年岁千分之一的人类逼着喊爹就算了,晚上还因为变不出一盆红烧肉,就被强迫抱在怀里观看郑云龙做红烧肉的全过程,美曰其名:学习。最后它那可以横扫千妖,一扬就使敌军抱头鼠窜的尾巴让郑云龙握着刷碗了。



“不……不应该啊……他爹一直想让他成家,而且人类对自己的亲娘子都是当心肝宝贝供着的,所以我才做法的。”大野鸭子急地左脚蹼压在右脚蹼上,都不敢抬头看阿云嘎。他是有那么点私心在,他想和阿云嘎朝夕相处,但他也没想到郑云龙就是个憨憨。



阿云嘎也懒得再说,他今天被郑云龙折腾到没有力气,直犯困,就让大野鸭把关他的笼子移到月光下,开始吸收灵气。



呜呜呜嘎爷好亮的毛,天哪,他的睡颜也这么地毫无瑕疵,他简直是世界上最完美的妖。大野鸭看着看着又激动地满含热泪。



——



第二天郑云龙把小狼崽按在木盆里洗澡的时候,小狼崽爆发了前所未有的反抗,他不停地往外扑腾,又因为太小只,盆还没爬出去就被拽着爪子回来。



“能不能爱点干净?”



“我是妖怪我不用洗澡!”小狼崽用尖牙咬住郑云龙宽大的袖口奶声奶气道。



“那是别的妖怪,你现在是我郑云龙的妖怪,必须得好好拾掇一下,带出去不能给我跌面。”



郑云龙把皂角粉用水化开搓出泡沫,对着那一身皮毛胡乱搓起来,还玩心大起地把湿润的毛发拧成一个个形状。小狼崽趁他不注意甩了他一头的皂角水,郑云龙不轻不重地打了小狼崽的屁股。小狼崽的动作瞬间静止,全身开始泛红,连狼耳朵也没有幸免。



原本还绕着院子跑的大野鸭也不动了,绿豆大的眼睛看看郑云龙又看看小狼崽,最后声嘶力竭地“嘎——”了一声。



他嘎爷被人类打屁股了!



“我一定会把你碎尸万段的。”小狼崽背对着郑云龙,语气极为平静。



“等你牙长齐了再说成吗?”



郑云龙又抹了把泡沫开始对阿云嘎蓬松的尾巴下手,阿云嘎在被抓到尾巴尖端的时候就抖了一下,然后开始猛力往回扯。郑云龙怕他把自己的尾巴扯断,看自己身上早就被他甩湿了,索性把他从盆里抱起来,拎着他的尾巴把他倒挂着夹在自己的双腿间,只有一条尾巴颤颤巍巍地在空中。



郑云龙用平时洗锅的手法对着尾巴又是圆搓,又是竖摸,甚至用大手把它环在手心转,他每动作一下,双腿间的小狼崽就会挣扎一下,开始还极为有力,但渐渐地就弱了下去,最后尾巴也完全耷拉了下来。郑云龙慌了,把小狼崽抱回怀里,探了探他的呼吸,发现还有就准备把他抱回房间休息。



走到一半,手下柔软的皮毛变成了滑溜溜紧致而温暖的触感,郑云龙觉得手有点沉,他低头一看,一个紧闭着眼睛的小男孩全裸着身体在他的怀里,皮肤上还有未干的水。



好巧不巧,他爹刚好从外面打猎回来,看到这一幕香艳的场景,手里的斧头咚地掉到地面,凿出一个裂缝。



“这位是?”



“你儿媳妇。”










——TBC——




☁我最近在备考,然后我有考前焦虑症,半夜睡不着就开始码字,所以很勤奋很刻苦,我都被感动了,你呢。



































第七只猎豹

【双豹组】魂归故里(一发完/无差)

原剧向,瓦坎达史官视角。

01.


钟响了。


黄金之城的十九次钟声。我从睡梦中惊醒,披着毯子爬起来,点上灯,扑到书案前坐正。

我翻开泛黄的书页,手指微微颤抖。这是一本很古旧的书,皮质封面,边角破损剥落。每次我看着它,都觉得有千钧之重。

人民的重量,家族的重量,王国的重量。

——它是瓦坎达的史册。

我拿起一支老式钢笔,打了墨,在底页的空白处,写下两行工整的小字。


瓦坎达第十九任国王及黑豹,于午夜零点零六分逝世,终年八十三岁。


钟声停了。

我推开窗子。宫墙外千家灯火,像群星的倒影,在夜色里久久缄默。

02.

翌日,我闭门谢客,抱出十几册厚重的书卷,堆在桌上,将它们逐一修葺,再重新装订...

原剧向,瓦坎达史官视角。

01.


钟响了。


黄金之城的十九次钟声。我从睡梦中惊醒,披着毯子爬起来,点上灯,扑到书案前坐正。

我翻开泛黄的书页,手指微微颤抖。这是一本很古旧的书,皮质封面,边角破损剥落。每次我看着它,都觉得有千钧之重。

人民的重量,家族的重量,王国的重量。

——它是瓦坎达的史册。

我拿起一支老式钢笔,打了墨,在底页的空白处,写下两行工整的小字。


瓦坎达第十九任国王及黑豹,于午夜零点零六分逝世,终年八十三岁。


钟声停了。

我推开窗子。宫墙外千家灯火,像群星的倒影,在夜色里久久缄默。



02.

翌日,我闭门谢客,抱出十几册厚重的书卷,堆在桌上,将它们逐一修葺,再重新装订。彼时,仪仗队在王宫里巡游,祝乐丝丝缕缕地飘进窗内,沉郁,悲怆,像风雨欲来的海。

瓦坎达国王,黑豹,光照会,复仇者联盟。在族人眼中,他是一位不同凡响的领袖。他执政期间,瓦坎达与世界接轨,从国际贸易到反恐行动,无不有口皆碑。与此同时,在广泛的文化交融中,我们还妥善地保留了民族的传统。这是瓦坎达历史上的里程碑式成就。

何其荣幸,能见证一位英雄的一生。

他的名字是特查拉。国王特查拉。我犹记得上任为官的第一日——哦,不,别误会,不是在议政厅里召集长老,跪地宣誓歃血为盟——是在首都中心广场,星巴克,露天咖啡座。

那时我二十岁出头,坐在他对面,双手交叠,舌头像是打了结。他点了一杯白摩卡,双倍砂糖。我随便指了一杯什么,早就不记得了。

“不用那么紧张,年轻人。”他抬头看我一眼,微笑,说:“你可以向我提问,或者谈谈你的打算。”

我深呼吸,僵硬地点点头。国王有一双过分美好的眼睛,这是我突如其来的新发现。豹神哪,我知道序章该如何起笔了,就在此时,就在此地。我将写下埃尔多拉多雨季的朝雾,地平线上升起的启明星,图尔卡纳湖畔的风、和玛雅人的亚帕奇之泪。

我在脑海中遣词措句。特查拉国王大小纷呈的事迹,像沙盘上的珍珠,流光溢彩。而我的工作是用一条彩线把它们串起来,并力求优美。

这条彩线叫做时间。

“我想……我们可以从您的仪式之战开始。”我谨慎地提出意见。我查阅过大量史料,其中,特查拉国王的仪式之战尤其引人瞩目。与先辈不同,它没有流于形式,而是实打实的、皮破血流的,整整三场。

第一场,对白猿姆巴库,胜。第二场,对亲王尼贾达卡,负。第三场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决斗,对手仍然是亲王尼贾达卡,但这次特查拉国王赢了。

与白猿的挑战中,我的父亲——瓦坎达的前任史官,周到详尽地记叙了当时的情况,遂替我省了不少力气。但亲王那边就另当别论了,据说,除大祭司和两位当事人外,在场的只有朵拉和长老会。我父亲毫不知情,没能留下任何有参考价值的文本。

“您和亲王的仪式之战。”我说,“资料非常短缺……您介意聊聊这件事吗,国王陛下?”

他垂下眼。启明星遁入浓云,图尔卡纳湖畔的风悄然停驻,亚帕奇之泪落进尘埃。

“可以。”他淡淡地说。



03.

我们渐渐成了朋友。尽管身居王位,比我年长二十多岁,他身上从未有过傲世轻物的影子。

他向我谈起家族,谈起外面的世界。我不喜欢使用录音设备(它们容许了持有者的怠惰),就随身带着四个便签本,奋笔疾书,尽量不错过每一个字节。

时间慢慢推移,我的工作非常顺利。一日,我放下笔,向他表示了由衷的感激。他笑着摆摆手,我忽然留意到,国王的左手也戴着一枚戒指。

和右手上一模一样的戒指。

我想起了父亲写在羊皮卷上的一段实录:日落时分,亲王尼贾达卡回到瓦坎达,带着在逃犯克劳的尸体,和一枚与国王成对的戒指。

“这就是那枚戒指吗?”我问。


国王脸色变了变,抽回手,不慎碰翻了桌上的茶盏。浅绛色的液体洇湿了他的袖口,薄薄的热气冒出来,向上缓慢升腾。

我一惊,连忙低下头。“抱歉,陛下……”

他叹了口气,用方巾拭去袖子上的水渍。我手足无措地看着,不知道是否该叫仆人进来。犹豫再三,我决定沏一壶新茶赔罪。正要起身的时候,他突然开口,说:“很多年前,瓦坎达曾与世隔绝。”

我一愣,不明就里地点点头。“是的……但您已经改变了那一切。”我想了想,继续补充道:“非常成功、非常有意义的改变。”

又是一阵沉默。

“二十三年了。”国王说,“也许……他能看见。”

我一头雾水,下意识地摸出便签本,拿起笔,严阵以待。他看着我,半晌,忽然笑了。

“别写进去,这可不是个好主意。”



04.


那是一个很短又很长的故事。我花了半年时间,才断断续续地拼起了所有的碎片。


我记得国王的话:“别写进去”。现在,我明白了他的意思。哦,豹神哪,其实他完全不用担心。就算借给我十个胆子,我也不敢在瓦坎达正史里写下这些东西。


我抱着沉重的书卷,将它们送回架子上,摆放整齐。然后,我把手伸进底部的夹层,抽出了一个棕色的小册子,一个很薄的、只有十几页的缎面册子。


但每一页都写满了字。


你能理解我,对吧?我是一名史官,毕生只做一件事,就是记录事实。犹如工匠雕刻雄鹰,羽毛、爪子、眼睛、喙,苦心孤诣,不愿放过任何细节,让作品留有缺陷。


是的,我瞒着国王,记下了他们的故事。当然,不能写进正史,我使用了单独的小册子。


我小心翼翼地揣着那本册子,确定同僚们都离开了书阁,才伏到桌前。今天是二月十六日,亲王尼贾达卡的忌辰。祝礼结束后,我带着笔录去见国王,却发现他倚在窗边,脚边丢着几个空空如也的酒瓶。我试探地叫了声陛下,他没反应,似乎是醉了。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特查拉国王与酒精有染。


我刚要走,他却踢来一张凳子。


坐下吧,他说。


接下来的两小时,他说的话比两星期还要多。我注意到,国王不再喊他“基尔蒙格”或“尼贾达卡”,而是更加亲密的教名“艾瑞克”。他讲得很投入,时隔二十余年,国王与亲王的羁绊,仍宛如昨日重现。


艾瑞克走得太远了。国王低声说。


他自幼父母双亡,一个人在美国长大。


他从父亲那里得到了战犬纹印,先王的戒指,还有童话里的瓦坎达日落。


他用自残的方式把仇恨刻进灵魂。


他蓄力数年,准备同黑豹决一死战。万事俱备之际,宿敌却死于非命。他只能说服自己,临时调换目标,迁怒于无辜的堂兄。


真是个疯狂的家伙,我默默腹诽,二十一世纪了,竟然还有父债子偿这种老套的戏码。


像是猜到了我的心思,特查拉国王看着我,说,我理解他。他走得太远,已经没有退路了。


您一点儿也不怨他吗?我忍不住问。据我所知,这位亲王引发了瓦坎达的内乱,到最后,还执意求死,拒绝了他的……呃,仇敌与挚爱。我非常纳闷,这两种针锋相对的属性,是怎样在他们中间并存的。


良久没有回应。我抬起头,看见特查拉国王躺在椅子上,闭着眼睛,已经睡去了。




05.


黄昏时分,我趟过齐膝的野草,沿着树林的边缘,一直走到图尔卡纳湖畔。借着金色的余晖,我朝岸边瞭望。石竹花,鱼群,飞鸟,潮湿的滩涂闪闪发亮。


我在邻水的灌木丛边找到了他。


“陛下。”我轻轻走过去,把外套递给他。他点点头,道了声谢,慢慢地披到肩上。


“天晚了,您不回去吗?”我看着他,有些担心地问。自从他脱离了黑豹的身份、变回一个普通人,岁月就像信风带上的珊瑚礁,蔓延生长,片刻不停地炫耀着自己的能耐。他身体大不如前了,在这样一个雨季的傍晚,很容易染上风寒。


他没回答,良久,反过来问我:“你记得这条河的名字吗?”


我顺着他的视线看去。河水匆匆流淌,夕阳落在水面上,化成粼粼的金色光斑。我当然知道这条河——它连通埃尔多拉多、贾巴里兰和图尔卡纳湖,是瓦坎达境内最长的河。


但是它的名字太难记了。除了地理系在校师生,没人会特意把它背下来。


我诚实地摇摇头:“我忘记了。”


“Amanzi Kwakhona Umlambo。”国王说,“它终会流进大海。”


大海。我骤然想起,已故的亲王就葬在这里。


“陛下……”毫无来由地,我心里一阵惶恐。特查拉国王站在岸边,风从河面上吹来,摇动他的银发和衣衫。我的视线开始模糊,他越来越远,像是要与落日一起,沉入遥远的地平线。


我大叫一声,扑过去抓住他的衣摆。


“怎么了?”他问。


我说不出话,只有冷汗从额角滑落。举目眺望彼岸,飞鸟消失不见,仅剩山尖上一层行将黯淡的光环。


“你还好吗?”国王说,“该回家了。”


我木然的点点头,跟在他身后。他理理身上的外套,朝王宫的方向走去。


该回家了。




三日后,钟声惊破了黄金之城的夜晚。



尾声


就像经历了一个亿万年的长眠。梦里没有繁星,没有日月,只有漆黑的浓烟、和迢迢无期的静寂。


忽然间,世界染上了缤纷的色彩。埃尔多拉多的朝雾、启明星,亚帕奇之泪。洁白的石竹花、飞鸟和鱼群。然后一切化为光影,他褪去银发和皱纹,躺在淡紫色的天空下,徐徐转醒。


他微微怔了一会儿,将双手举到眼前,凝视片刻,摘掉了左手的那枚戒指。



远方,一头花豹从树冠上跳了下来。



END.

九月与二十五

地月漫游指南

短/ 糙/ 一发完


高杨喝醉了。


张超扶着他跌跌撞撞地往回走,深一脚浅一脚,好像走在雪地里,踩在棉花上。


长沙雪少得可怜,薄薄一层躲在路灯脚下,但是又冷得要死,凉气附骨之蛆一样摸上来,缠得人浑身难受。


北方的男孩习惯了强硬的冷,抵挡不住恼人的湿。高杨又醉成月光里的一滩,张超一边扶着他,一边裹紧衣服低声骂娘。


高杨的大衣松松垮垮地挂在身上,风就从胸前猛劲钻过去,打一个旋儿向上,吹乱他额前微卷的发。他张了张嘴,闭了闭眼。


“啊啾”


真奇怪。


讲话细声细气,笑起来也温温柔柔的人,怎么打个喷嚏也都像音量键的最后一格,好像一缕月光也震不碎。


张超...

短/ 糙/ 一发完



高杨喝醉了。


张超扶着他跌跌撞撞地往回走,深一脚浅一脚,好像走在雪地里,踩在棉花上。


长沙雪少得可怜,薄薄一层躲在路灯脚下,但是又冷得要死,凉气附骨之蛆一样摸上来,缠得人浑身难受。


北方的男孩习惯了强硬的冷,抵挡不住恼人的湿。高杨又醉成月光里的一滩,张超一边扶着他,一边裹紧衣服低声骂娘。


高杨的大衣松松垮垮地挂在身上,风就从胸前猛劲钻过去,打一个旋儿向上,吹乱他额前微卷的发。他张了张嘴,闭了闭眼。


“啊啾”


真奇怪。


讲话细声细气,笑起来也温温柔柔的人,怎么打个喷嚏也都像音量键的最后一格,好像一缕月光也震不碎。


张超想不明白。


“你把衣服穿好,感冒了谁给你买药啊。”


高杨还是细声细气的:“你呀。”


“我才不给你买,我没钱。”


“那我给你买,我…富裕。”


张超眼睁睁看着他跑到ATM机前一顿鼓捣,喊他:“哎!我没病!”


高杨哪里带卡,傻站了五分钟开始和银行监控唠嗑。


“你好,我叫高杨。”

“我是声入人心的一名成员。”

“我今年二十二岁…零,好多月,”

“我今天毕业啦。”


张超把高杨拽出来,继续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回走。


临走前指着他耸耸肩,对着黑漆漆的镜头说:“傻的。”







走到半路,张超又听见耳边人小声说渴,就搂着他钻进便利店。


付了钱转头,高杨怀里抱着七八种糖看着他。


“你买这么多糖干嘛!”

“吃啊。”认认真真地。

“不要,放回去。”

“要。”

“不要!”


高杨蹲下了。鼻尖冻得红红的,头发乱成一团,嘴巴干起了皮,大衣下摆堆在地上,仰头看他,大有不给买不走的架势,活像个小学生。


张超又气又笑,拎着领子要他站起来。


高杨就不。


张超又拎。


拎不动。


便利店打工的女孩津津有味地看着他俩。



高杨开始跟她唠嗑。


“你好,我叫高杨。”

“我是声入人心的一名成员。”

“我好喜欢吃糖,”

“我以前这么胖,”双手比划了两下,“肉这…么多。”


张超拉着他往外走,转头跟女孩说:“他傻的。”


高杨挣开他的手,拖着长腿倚货架旁边,右腿支着左腿,大衣撇在一边,手插在兜里歪头瞅着他,指指一排辣条:

“想要哪种,我全都买给你,所有种类的,全都买得起哈哈。”


鬼知道怎么一个阔少样子。

凑近了看看价格:“哦呦。”







张超把他扔在灯火通明的小店里头也不回的走出来。


高杨不急也不恼,慢慢悠悠地走着,一下又一下叫人。


“张超…”


鹅步前行。


“张超啊…”


继续前行。


“张超…”


“你叫魂呢!”


张超转过身在原地拧着眉。


高杨走快了一点。


“我渴。”


张超没好气地把水递给他。


“糖呢?”


张超横鼻子竖眼:“什么糖!”


“我看见了,你留了一袋。”高杨指指他的大衣口袋。


明明就是给他留下来的,被人戳穿了非要梗着脖子说不。


“谁要给你,我自己吃不行?”张超瞪瞪眼剥开糖纸。


张超不喜欢吃糖也不知道哪个好吃,挑了最好看的,黑色包装袋上有星星有月亮,还有小小的宇航员。


高杨凑过来讨好地笑,鼻子皱起浅浅的纹路,眼睛弯成月牙。


张超突然想起来小学时冒着鼻涕泡跟在自己屁股后面的后桌,为了一根烤肠非要做他小弟。


“傻的。”张超在心里悄悄念。







高杨仰头看着天,轻轻说:“你看。”


张超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一架飞机眨着红红的眼睛。


“它能飞到天上去吗?”


“…它不就在天上吗?”


“我是说…”高杨好像在回忆一样,“我是说那个,很远很远的天上。”


张超知道他说的是宇宙了。


“不能的,那个它上不去。”


“为什么啊,那什么能上去啊。”


高杨歪着头看他,路灯的光拢住小半张脸,看起来暖暖的,绒绒的是发尖。


“我能吗?”


张超愣了一下,舌尖月亮形状的糖果爆开柠檬的味道。


“我好想新疆的月亮啊。”


高杨自言自语起来。


“小时候他们拉着我去爬山,爬到山顶上天已经好黑了,我总怕自己摔下去,咕噜咕噜滚下去一声不出就死掉。”


张超吸吸鼻子。


“可是月亮真的好漂亮,新疆的小山顶上,抬手就能触到她。星星也很漂亮,但是月亮在眼里,就看不到星星。

语文课上读月亮与六便士的时候我想,怎么会呢,月亮那么好看,怎么会有人不舍得抬起头来……舍不得把一点生命分给她?

后来在北京,感觉一点月亮都看不见,到哪儿都是灯火,到哪儿都是人。北京,那么大的北京,怎么好像只有我那一小块窗子里盛得住月光。”


他好像要哭了,眼睛红红的,张超想。


张超有点想抬起手来抱他,温柔一点,轻一点,像山抱泉,水抱月。


高杨却率先傻笑起来,朝张超走过来,嘴巴抿起,眼还是温柔的弧度。


“我叫高杨。”

“我是声入人心的一名成员。”

“我来自新疆,阿凡提的新疆。”

“我今天毕业啦。”

“……”


“可是我不想毕业。”


张超伸出手来了。


张超碰到他了。


张超抱住他了。


张超趴在他耳边像他一样轻轻地说:

“我把我的生命交给你,你拿去分给月亮。”


“好的呀。”高杨笑了。


“那你先分给我你的月亮。”


他闯进来了,吻住他了。


张超尝着酒味的月亮心想:傻的。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