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游记】San Juan第一天
·等人的时候写的,写到一半人来了,有缘再续吧
在打这行字的时候,我正坐在圣胡安旧城(Old San Juan,下称OSJ)的一家咖啡厅里,时间是上午八点五十分,距离我抵达波多黎各已有约三个小时。出站的过程异常顺利——我前脚刚到行李提取口,就瞥见自己的紫色箱子躺在传送带上;因为航班到站的时间实在太早了,机场空旷无人,所以叫车时也没有排队。这是一个多云的海岛清晨,太阳并未露出脸来,空气湿润而爽快。我放了一首名字叫《热带岛屿》的歌,白色的老款出租车行驶在淡青的天色中,使我的心情轻松下来。
昨天下午我从洛杉矶机场起飞,中转休斯敦到圣胡安,航程加起来大约是八个小时。我的电脑送去...
·等人的时候写的,写到一半人来了,有缘再续吧
在打这行字的时候,我正坐在圣胡安旧城(Old San Juan,下称OSJ)的一家咖啡厅里,时间是上午八点五十分,距离我抵达波多黎各已有约三个小时。出站的过程异常顺利——我前脚刚到行李提取口,就瞥见自己的紫色箱子躺在传送带上;因为航班到站的时间实在太早了,机场空旷无人,所以叫车时也没有排队。这是一个多云的海岛清晨,太阳并未露出脸来,空气湿润而爽快。我放了一首名字叫《热带岛屿》的歌,白色的老款出租车行驶在淡青的天色中,使我的心情轻松下来。
昨天下午我从洛杉矶机场起飞,中转休斯敦到圣胡安,航程加起来大约是八个小时。我的电脑送去托运了,手边只留下一部Kindle,说实话我倒也很期待和它独处。这一个学期我被学业、面试和游戏的开发计划所累,几乎像只没头没脑的鸽子,东奔西跑,最后哪一边的吃食也没有顾上;这倒也没什么,只是年初开始粗读的《静静的顿河》,这三个月的进度一直停在11%,新买的聂鲁达二十首情诗(诗为上品,然印制奇糙无比,简直像60年代南美解放运动的学生小册子)也只翻过了区区五首,这使我心里很不平。我想没时间看书的日子简直是毫无尊严。好,这一回长途航班,最不缺的就是时间,我坐在机舱里,不再给自己找借口,硬着头皮点开《静静的顿河》。
这本书里的比喻真是没完没了。忘了谁说过一句话,大意是小说语言还是少用比喻的好,我起初不以为然,现在不得不称是了。另外,起初令人惊艳的、不厌其烦的景物描写在情节展开时逐渐泛滥,不免喧宾夺主,使人产生审美疲劳;纷繁的角色登场的节奏处理得也不好,一股脑出来一波人,名字根本记不住(当年跟风看《百年孤独》时,那几个奥雷连诺和何塞·阿尔卡迪奥我还是掰得很清楚的,所以这个评价应该还算中肯)。这本书胜在百科全书式的全景白描和还算扣人心弦的多线叙事——家庭史诗类作品最为耀眼的特征。我读过的同类作品里,《四世同堂》的意识形态色彩太过浓厚,干扰了文学性;《安娜·卡列尼娜》感觉哲学意味也比较重,不能说是在描绘历史。《白鹿原》和这一本还是比较完美地忠于这个体裁的。
其中有一段情节蛮有意思,简述如下:某地下共产党员潜入顿河一哥萨克村庄,向穷苦工农传播革命思想。中有一工偶叙轶事一桩:曰其服役时(沙俄时,哥萨克皆服兵役),御马巡逻于城墙外,路遇大学生一群,与其搭讪,状甚可亲。临别,学生赠其卢布十枚,令其买酒一杯,共缅先父;又赠相片一张,乃一白髯老翁像,曰:“此先父也。”工受之,沽酒而饮,甚畅然。后上级视相片,大怒曰:“何来此物?”答:“大学生之亡父也。”上级骂曰:“屁的亡父,此人乃德国造反派头子,名卡尔某某者!”辄知此物为马克思像。
圣胡安的博物馆
太平洋是湛蓝色的,加勒比海是蓝绿色的。天晴朗时,浅滩水色如绿松石,波光游离,似阳光穿过裂纹的玻璃。赤足立于碎石滩中,可见群鱼,最显眼者身体黄黑相间,或有鲜红背鳍,身长不过二三寸,成群结队,于水中石间逡巡而戏,似无凭依。又有青色梭状者众,及尾鳍分叉如飞燕者四五尾。又有一种褐色长身的鱼,能咬人,颇疼。以此为奇观,拍照百余张。
我有几天住在老城区里,向北走两三分钟到马路上去,便能看到加勒比海。老城区的建筑很特别,高不过二三层,漆色艳而不俗,有绛红、水红、薄樱、鹅黄、豆绿、天青、紫藤等色,和蔚蓝澄净的热带天空与海洋相衬,十分有景趣。这边房子多有西班牙式的露台、廊柱与凉棚,棚上生长着三角梅(我在这边看...
太平洋是湛蓝色的,加勒比海是蓝绿色的。天晴朗时,浅滩水色如绿松石,波光游离,似阳光穿过裂纹的玻璃。赤足立于碎石滩中,可见群鱼,最显眼者身体黄黑相间,或有鲜红背鳍,身长不过二三寸,成群结队,于水中石间逡巡而戏,似无凭依。又有青色梭状者众,及尾鳍分叉如飞燕者四五尾。又有一种褐色长身的鱼,能咬人,颇疼。以此为奇观,拍照百余张。
我有几天住在老城区里,向北走两三分钟到马路上去,便能看到加勒比海。老城区的建筑很特别,高不过二三层,漆色艳而不俗,有绛红、水红、薄樱、鹅黄、豆绿、天青、紫藤等色,和蔚蓝澄净的热带天空与海洋相衬,十分有景趣。这边房子多有西班牙式的露台、廊柱与凉棚,棚上生长着三角梅(我在这边看到了紫丁香色的三角梅,很惊奇),使人想到马尔克斯小说里描写的阔人的住宅。门牌号用白瓷或彩釉砖,形貌千姿百态,可以细细玩赏。旧城清晨和夜晚皆静极,有野犬野猫出没,猫多为玳瑁色,瞳色黄绿,乖觉可喜。
城区的路很窄,铺路用青色鹅卵石,据说是西班牙殖民时期,此地为军商港口时即有的传统。旧城西有入圣胡安港正门,接连石城墙约数里,西北角即莫罗要塞(El Morro)。正门上悬耶稣像,是一座仪式性的门,平时(古时)船只从别处进港。十五世纪末哥伦布发现美洲,有西班牙人庞塞里昂(Ponce de Leon)奉王命入柏里申(Borichen)岛,即由此港登岸,此后以该港运输黄金象牙,故名之富贵港,即波多黎各(Puerto Rico)。久之,全岛亦沿用此名。
旧城区有本地的美洲博物馆,买了学生票进去转了一圈,颇有所获。有一个展厅展示着二十二部美洲土人,布展很精致,有一苏族(Sioux)印第安勇士铜像,貌极勇武,又有肖松尼族(Shoshone)妇女塑像,两辫及胸,修眉垂眼,貌甚怡然。展厅一角有一个小人头,约有食指长。我凑过去一看,说是一中美洲丛林部族之战利品。这部落的族人尚武,爱割敌对部落武士的人头,割下来后缝住眼口,置于某种特制药水中浸泡数日,再风干,人头缩小到原来的三分之一,挂于高处。他们相信把人头缩小,可以驱走死人冤魂。读毕毛骨悚然,不知玻璃柜后是真头还是假头。
在土人展厅遇见一队小学生,年龄不过七八岁,穿着统一发的淡蓝衣裳,由一个向导领队参观。虽然是本地人,向导讲解用的倒是英语。跟着他们逛了第二展厅——非洲的祖先。原来此地人有非洲血统,皆因有当年航向美洲之黑奴船遇难,有生还黑人登陆小岛,与当地土人及白人殖民者交合而成。有个展柜放的皆是镣铐锁链一类,睹之不忍。其中有一副脚镣型号较小——竟是给儿童用的?!
波多黎各岛的历史,因此很有几分悲情的色彩。下午逛美术馆时,听到当地一种叫La plena的音乐,主要乐器是铃鼓,调子很简单,一个副歌反复地换词唱。在非洲裔的波多黎各人中间,这音乐是很流行的。热带岛屿,铃鼓节奏虽欢快,然而唱腔总让人感到有点悲凉——让我想到娘娘庙里求子的祷告,不过他们求的是圣母玛利亚便是了。急促而高亢的歌声,总有种像是控诉或哀求的味道。礼拜天的中午艳阳高照,我在旧城里散步,路过一座教堂,里面也传来此起彼伏的铃鼓声和歌声,很热烈。我站在教堂外面听着,听到的是一种难解的欢乐和哀愁。
懵懵懂懂地想起一句话,天地不仁。
西班牙殖民波多黎各四百年(1508-1898),至十九世纪末美西战争战败,此岛乃割让美国。我绕进美洲博物馆的第三个展厅,此处讲的即是这四百年的历史。展板上的字密密麻麻,还使我很窃喜——进门一看,全是西班牙文,这回真成了瞎子打灯笼。兴味索然地转了一圈,听见门口有孩子笑闹声——原来是刚才那队小学生来了。他们席地而坐,女向导站在淡蓝的展板后面,用英语指着上面的字大声说:
“这是什么呀?”
孩子们于是参差不齐地照着念起来:
“Hacia el noroeste de...”
向导摇摇头,又拍了拍展板:
“用英语,孩子们,记得用英语!”
孩子们于是盯住那行字,拖长了声音念道:
“在西北方的……”
我走出第三展厅的时候,心里涌起一阵淡淡的、难以名状的情绪。
2016.05.18
“乳生弱质多病,早起,不盥不栉,蒲伏阶下,捕菊虎,芟地蚕,花根叶底,虽千百本,一日必一周之。”
《陶庵梦忆·金乳生草花》
这个金乳生,让我想起汪曾祺大学时那位叫蔡德惠的同学。这样说或许流于妄断,然而当一个人将心血乃至生命,全部投在另一样事物的繁荣中的时候,作为旁观者很难不在感动之余有一点心痛。
蔡德惠是生物系的学生,也有一个小花圃。少语,温和,平易近人。得肺炎死掉的时候,大概不过二十七、八岁。我一时记不起来,是什么令我对这个人印象这么深,于是翻了散文去看,是了,一下子便找到:小花圃的一方抹了白灰,中央插...
“乳生弱质多病,早起,不盥不栉,蒲伏阶下,捕菊虎,芟地蚕,花根叶底,虽千百本,一日必一周之。”
《陶庵梦忆·金乳生草花》
这个金乳生,让我想起汪曾祺大学时那位叫蔡德惠的同学。这样说或许流于妄断,然而当一个人将心血乃至生命,全部投在另一样事物的繁荣中的时候,作为旁观者很难不在感动之余有一点心痛。
蔡德惠是生物系的学生,也有一个小花圃。少语,温和,平易近人。得肺炎死掉的时候,大概不过二十七、八岁。我一时记不起来,是什么令我对这个人印象这么深,于是翻了散文去看,是了,一下子便找到:小花圃的一方抹了白灰,中央插着一根竹扦子——这是一个自造的日晷。
汪先生还有一篇小说里也提到他:一位联大的教授,从蔡德惠的葬礼回来,夫人煲了一瓦罐鸡汤,教授盯着鸡汤的热气,愣愣地想:如果蔡德惠每天能喝上这么一碗鸡汤,是不是就不会死呢?
金乳生轩内有千百本花草,每日捕虫除莠,寒暑不误,他的身体可否撑得住呢?
金乳生之后如何了,陶庵好像没有再写。
夏威夷纪行-1
想到哪写到哪。——夏威夷人不需要目的或远方。
这一次在檀香山和茂宜,终于分清了椰子和棕榈。椰子树形态颀长,树冠小巧,更重要的——隐约在叶间看得到几个椰子果,绿油油、光溜溜的。在茂宜,鲍德温海滩公园(Baldwin Beach Park)的入口,有两个青年,在一辆中面包车里面卖椰子,椰子大过头颅,随意置于车后备箱,现摘(应该是爬到树上砍)现卖,煞是新鲜。这些椰子,都是绿色光滑的外皮;享用时,取小刀挖去顶尖,其壳自成一孔,插管可饮,汩汩有声,味极甘冽。饮毕,剖开椰壳,壳内有一层白色椰肉,可用小刀剖下;不太甜,醇厚弹牙,可以回味,只是吃多了口渴。为我们剖椰子的青年说,他用椰子做头油,做防晒露,比化...
想到哪写到哪。——夏威夷人不需要目的或远方。
这一次在檀香山和茂宜,终于分清了椰子和棕榈。椰子树形态颀长,树冠小巧,更重要的——隐约在叶间看得到几个椰子果,绿油油、光溜溜的。在茂宜,鲍德温海滩公园(Baldwin Beach Park)的入口,有两个青年,在一辆中面包车里面卖椰子,椰子大过头颅,随意置于车后备箱,现摘(应该是爬到树上砍)现卖,煞是新鲜。这些椰子,都是绿色光滑的外皮;享用时,取小刀挖去顶尖,其壳自成一孔,插管可饮,汩汩有声,味极甘冽。饮毕,剖开椰壳,壳内有一层白色椰肉,可用小刀剖下;不太甜,醇厚弹牙,可以回味,只是吃多了口渴。为我们剖椰子的青年说,他用椰子做头油,做防晒露,比化学加工品好得多;我从没听过椰子有这种功效,还只是把它单纯的作为一种可添加的味道!
相对椰子,棕榈矮胖丰满得多。总体来讲,大概是茂宜多椰子,而檀香山多棕榈。檀香山的街景,时时令我忆起初次去新加坡时的新奇。热带城市的街道精致而洁净,两旁树木形貌特异,完全叫不出名字,叶色鲜妍如刚出水一般——假的一样!冷静下来再想,这也只不过是刻意组织的“绿化带”,营造出的“热带风情”,多少心里平和了一些。毕竟,夏威夷的两大代表植物:缅栀子和木槿,我全程都根本没有找到——除却女人鬓边的发夹,和男人岛服的印花。威基基(Waikiki)市区内,每走一百米就有一个由火腿饭团到泳衣,一应俱全的便利店(ABC Store);缅栀子发夹随处可以买到,远看几能乱真。同时,还有卖这种花的芽茎,用塑料袋作了保湿处理。经过海关检疫,(由美国本土至夏威夷州,需像出国一样填写海关申报表,以保护岛内生态)可以带上飞机,种进家门口的院子。说来奇怪,这种芽茎长约半尺,一节一节颇似嫩笋。很想知道,它们将如何,又会在何方——长成一棵棵华盖葱郁,清芬沁人的缅栀子树。
我们的住处有幸离海滩很近。这是著名的威基基海滩,站在沙丘上向东眺去,可望见晴空如洗,绿树娇嫩,不远处掩映着的钻石头山(Diamond Head),寸草不生,却轮廓刚健,线条粗朴,使得此处的旖旎景色,更带了一种似从远古洪荒而来的野性不羁。海中距岸边不足十米处,修了一道防波堤,将游人限制在浅水区,也遏住了远洋来的大风大浪。因此,这海边有许多小不丁点的孩子,大人也放松得很。我现场买了个游泳圈,浮在海上仰脸朝天,恍惚间觉得时光停止。海平面本该是离天最远的地方。不过,因为两眼直对着天空,天竟显得很近;我们之间,毕竟只隔了一层空气。没有了地面的参照物,一切关于距离的概念似乎已然消失;两眼充溢着温柔安详的蓝色,似乎整个人也要溶进天空中去。我正要放弃思考,忽的一道阴影掠过视野。低头再看,我正漂到两个游人中间,其中一个正趟着水,去捡一个明黄色的水球——实在想不通,一个皮球抛来抛去有什么好玩!总之,我怕横遭误伤,好歹手脚并用,划着水与那二人敬而远之——我早忘了如何游泳。后来离开檀香山时,我安慰自己说茂宜的海兴许更好;然而事实只是风浪更大,全不适于我,虽然租了各色泳具,终究不太尽兴。兴许,这是威基基故意为我留的一个待实现的遗憾。
威基基海滩置有凉亭座椅,可观海景,也不失为吃早餐的好去处。酒店楼下有一饭肆,称“饭馆”太寒酸,屋内除了厨房,只有两排没巴掌大的桌凳;然而物美价廉,一份早饭——煎荷包蛋午餐肉配米饭只要3.5美金。这里的人不像在美国本土,似乎对白米饭并无排斥。老板可能是日本裔,因为厨房一角挂了张神签似的白纸条,上书“四柱皇大神”,虽然我终究没搞懂这究竟是司什么的神。檀香山的日人奇多,也不知是居民还是游客,只是公共设施和巴士报站语音都是英日双语。这里人爱吃米饭,或许也是受亚洲习惯的影响。米饭有一个妙用:威基基海滩上,总有许多鸽子徘徊;或黑或白,探头探脑。我用吃剩的饭粒喂鸽子玩,不久便发现一个规律。鸽群中有一头鸽,体白爪红,性极猛悍,争食时有万夫不当之勇。再细看时,原来这鸽子的一只脚爪,不知何故缺了一个趾头。我当时不禁肃然起敬。但我并没想到,此后每次到海边,都能看到这只头鸽,以一种有所希冀的眼神,意味深长地在脚边打转。——于是敬意不免化为鄙夷,同时因助长此类好吃懒做的歪风邪气而抱愧。
这是个怪矛盾的城市。三块五的大众早餐,和米其林星级的创新日式餐厅,在这个弹丸大小的地界并行不悖。我很难分得清,哪些人是游客,哪些人是居民;他们脸上都挂着同样和乐的表情——不疾不徐地说话,微笑。洛杉矶人的热情里带着殷勤,然而此处人全无。更多的,是一种更真挚的亲切,和距离感中产生的从容。然而,虽坐过环游全城的巴士,我仍然笃信:我所看到的一切,绝非檀香山的全貌。尽管,我仍想象不出它的另一面会是什么样子。
*两个月前写的,结果写完就忘了……大概还会有2
九月雨
学徒和伙计出去拣碎砖瓦的时候,段三刀坐在橱窗后面扒拉着午饭。
段三刀三十岁出头,自从他爹老段三刀辈上接手兴盛记,至今已有十二年。他的生意办得很大。伙计和学徒,均是他自己供食宿——早晚各肉包一屉,米粥一碗,另外还有宽绰的零花钱。平时,只帮他做些扯布,裁片,记账之类的零碎活;因为若当真论起缝纫,段三刀只信得过自己的手艺。段三刀带起玛瑙顶针,挽起蓝绸长衫的宽袖,略搓一搓新裁的制服呢料子,低喝一声:“边儿看着!”就不再说话,或埋下头飞针走线,或将英国产缝纫机的黑铁踏板踩得山响——总之,店里这时便再无别人插手的份儿。人都说,在兴盛记做工很清闲。
这天午后,学徒和伙计向段三刀告了假,说要去西湖边拣碎砖...
学徒和伙计出去拣碎砖瓦的时候,段三刀坐在橱窗后面扒拉着午饭。
段三刀三十岁出头,自从他爹老段三刀辈上接手兴盛记,至今已有十二年。他的生意办得很大。伙计和学徒,均是他自己供食宿——早晚各肉包一屉,米粥一碗,另外还有宽绰的零花钱。平时,只帮他做些扯布,裁片,记账之类的零碎活;因为若当真论起缝纫,段三刀只信得过自己的手艺。段三刀带起玛瑙顶针,挽起蓝绸长衫的宽袖,略搓一搓新裁的制服呢料子,低喝一声:“边儿看着!”就不再说话,或埋下头飞针走线,或将英国产缝纫机的黑铁踏板踩得山响——总之,店里这时便再无别人插手的份儿。人都说,在兴盛记做工很清闲。
这天午后,学徒和伙计向段三刀告了假,说要去西湖边拣碎砖瓦。因为雷峰塔在西湖边已立了一千年,却突然倒了,废墟上宝砖堆成了一座山,每块砖心里都藏着经、抑或金,都一样,总之是宝贝。段三刀正在扒拉午饭,心不在焉地点了头。他生意办得很大,却吃得简朴:几片炒的很老的秋葵,一勺梅干菜;二两黄米饭,同四片桂花糕,装在上海铝饭盒里,都压得很扁。每天,段三刀总是在家自己烹好午饭,带到店里来:他习惯了节俭,中午也懒得挪地方。
学徒和伙计推开玻璃店门走了。这店门——上书“咫尺万代,方寸千秋”两联楷字——连同全玻璃的落地橱窗,在整条街上大概绝无仅有。不久前,段三刀大刀阔斧地拆了旧兴盛记的门脸,又斥重金雇了十几个粗细工人;三个月后,终于全杭州的人都可在兴盛记气派的窗前照见自己的影。颇有些人觉得,一店之主坐在玻璃屋里供人展览,未免有伤风化;段三刀或许却早料到这一层,因为改装门脸之前,他已找了程家木匠铺打了一个等身高的木头人。橱窗甫一落成,便给赤条条的木人套上兴盛记的衣服,令它公然立在玻璃窗后,以遮挡店内掌柜的专座。此举一出,先前称其有伤风化者,便更为光火,每每路过便要破口大骂“伤风败俗”;然而或许是顺应了愈加“摩登”的民潮,兴盛记的生意只是愈加见好。此后,段三刀便终日安坐在橱窗后,透过木人华服背影间的缝隙偶向外一瞥;直到觉出口里的米饭仍旧涩如黄沙,先前的怡然才渐渐转为怅然。
店里静得很,段三刀盯着木人,有些发愁。他从没做过一套西式婚服。——可上午那一对年轻客人过于朝气蓬勃的笑脸,竟使他没法拒绝这个略非分的请求。木人穿了一套墨绿的杭绸大襟裙袄,约十年前的式样,放在店里已有些滑稽;可那个短发齐耳的女孩子,也是因看到这裙袄,眼里放出一阵奇异而向往的光彩,这才拖着她的男友走进兴盛记的。那末,不要西式,直接仿着木人衣服的样子做一套呢?段三刀不无玩笑地想。不、这使不得——他裁剪丝绸的手艺已荒疏许久了,况且,乱来是要挨主顾骂的。
他闷闷地发着愣,忽的灵光一闪地抬起头——当年,他的妻便是披着白纱,将她的手放在他手中。衣服虽早已无存,但他依稀记得,家里还留着一张那时的相片;照着那留影裁一套衣,比坐在这里穷尽脑汁要方便多了。——段三刀放下筷,匆匆抓起桂花糕塞进口里,便从缝纫台后立起身。然而还未出门,便突然一阵猛咳起来;吃得太急,那糕点又实在甜的要窒息。从前都是妻在家中自制桂花糕,这还是头一次由他从点心斋来买;不想他们竟放如此多糖,而又如此吝惜桂花。
段三刀锁了店门,翻过“今日休息”的牌子,匆匆地向家的方向走。
他住得离店不远,然而很僻静;一间不大的二进宅院,落在某条七拐八拐的窄巷的深处,每日不闻车马,只见鸟雀,连吹进院子里的秋风,似乎都被深长的巷陌滤去了杂音。
从前,段三刀很以这宅子为豪。为着它,他曾掷出积攒半生的积蓄,又和卖家僵持许久,终于因后院的一棵大桂树而讲掉了两分价钱。那树异乎寻常地高大,树冠又极蓬密,将院内本就稀缺的光照近乎阻隔殆尽。要砍掉却不可能,因为树高已长过庭院的一半,倾覆的树冠不免会压坏前院堂屋的瓦檐。成交前,他忐忑地牵着未婚妻的手,将那树指给她看;可她却出乎意料地很爱它——仿佛不以它为宅子的缺陷,反而是一桩可遇不可求的嘉奖。于是那时年轻十岁的他,终于以乔迁为机,将未婚妻变为新婚妻,与她共揭去院门上新帖的红纸,并鸣响第一串双喜的爆竹了。
他推开大门,穿过前院,走到堂屋他自己的卧房里。外面天渐阴了,房中光线很差。他摸索着,从床底扯出一个老木箱,解开箱口蒙了灰的铁锁。开箱时,连他自己都怔了怔:——一把张小泉安然躺着,锈了的铁柄上缠着几圈破布条。他哑然笑了;那是他爹老段三刀的遗产,妻居然还替他留着。他小时候,跟着老段三刀去绍兴的阔主顾家做活,爹便是用这剪刀裁缎子,裁生绢,裁他不准碰的昂贵而美丽的布匹。他垂着手看爹,旧布衫洗得褪色,肘上由自己打过了几层针脚致密的补丁。忽的,从厢房的门里,伸出一只纤白的手——小小的指甲用凤仙花仔细地染过——拨开面前的重重帷帐,露出半张桃心形的小脸,一只好奇的乌亮眼睛……那便是他初次和她的谋面。
可他找不到那张相片。段三刀思索了片刻,合上箱子,百无聊赖地站起身来。他离开堂屋,小心走下生了一层细苔的石阶,径直向西墙旁的一堵小门走去。小门除了铜锁,还另缠了几层粗铁链。他手里攥着一串铜环穿成的钥匙。
他托起铜锁,又被锁上扬起的积尘呛得咳了几声。铁链被他扯得微微颤动,落下好几篇赭红的锈片来。段三刀打开锁,将那几圈铁链抖落在地,略一迟疑,终于慢慢推开后院的门。
拿了相片,就走罢。段三刀想。
蓦地,一股清甜的香扑面袭来。很适时的,风也轻轻牵着段三刀绸衫的衣摆,将他一步一步地引进后院。门口,先是几个青花大瓷盆,或是空了,或植着早已枯干的一株——什么呢,他记得,或许是秋海棠罢。春天种秋海棠,夏天种铃兰,冬天植腊梅——这是她从前家里带来的习惯,他知道的。然后,秋天便是那棵桂树,恬然地立在段三刀的面前——和七年前的秋,他锁上这院子时相比,几乎一丝变化都无:难以合围的树干,墨绿的叶,叶间淡黄的小花,如银河无数点点的繁星。
桂树亭亭的顶盖,正严严地遮住他头顶整块四方的天空。忽的,他看到了什么,步子竟踉跄起来;他几乎跌倒在树下。内屋门前的石阶旁,摆着两把竹椅,一个木几,仍是七年前他离开它们时的陈设,没人动过。——然而,竟未生一点青苔,未积一丝蛛网,甚至未沾有一丝灰尘——仿佛它们的主人才刚刚端了杯叶子茶,在上面少坐过一样。
受这桂树的荫蔽,这桌椅原是七年都未经烈日曝晒,未受风雨侵蚀,才得以保存半新的原状。
他愣了一会儿,鼻尖竟酸了,喉咙里涌出一声呜咽。他跪下身,颤抖着向那竹椅伸出手去,仿佛那上面还留着妻的体温——朦胧里,他看到了她纤弱的影子,同裙下两只半大小脚,颇费力地在院中绕着桂树蹒跚着,持一支扫帚,扫那落在地上的花叶。很快,她累了,拖过竹椅坐下,面色绯红地匀过气来,便从容地呷一口木几上的便宜叶子茶,仿佛那是她从前家里的茉莉香片。不久,他从兴盛记风尘仆仆地回来,旧大衫的肩背上洇了汗。而她站起身,走向他,曳着墨绿裙衫的广袖和长襟——那是他们刚刚脱离清贫时,他亲手为她缝的衣裳。他握住她细瘦的手,引她坐下,而她为他摇着蒲扇,茶盏里落下淡黄的桂花。这时,晚饭、债务、洗衣,收账等等,几乎要压垮这个小户人家的层层琐事,似乎都与他们无关了。他的眼里只有她——齐耳的头发飞在风里,桃心形的小脸,永远好奇的、乌亮的双眸……
他抽噎着,进而嚎啕;他知道是他害了妻——她本不该嫁他。
远远地,有脚步声很轻快地传来。段三刀止了抽泣,却再无站起身的力气。他不能进内屋去了;他怕会被唤起七年前那更鲜活,也更残酷的记忆。他匆匆地用袖子擦了脸,却发现袖子不知何时也湿了——天上乌云密布,已降下雨来了。
“爸,你怎么没来学校接我!程家伢儿今天上学路上捡了块破砖,说里面有宝贝哩……爸?”
段三刀怔怔地回过头去。——是他七岁的儿子,淋得透湿,脸涨得红扑扑的,已跑到了后院敞开的门口。
“好香——爸,这是桂花吗?咱家的?我怎么之前都没看见啊?”
孩子深吸了一口气,兴味盎然地看着他。然后,并不注意父亲愕然的神情,大模大样地跨过后院门槛,走近那棵遮天蔽日的桂树。
“哇,在这树下面,雨都淋不到啦!爸,你看你看,这是程家伢儿给我的,说是砖里的宝贝,我跟他说,今天是我生日——”
听到“生日”二字,段三刀忽的直起身,仿佛那词是引燃他的火星;他猛地扭过头,近乎歇斯底里地瞪着他的儿子。一时,孩子被吓得闭了口,要给他炫耀的半块破砖也脱了手,落在地上。一张小脸从彤红转为苍白,很大的眼睛也在仓皇中瞪圆,近乎祈求似的望着他;不久时,便滚下大颗的泪花——
“爸,我错了……”
他不愿听儿子的呜咽。他抓住他背着布书包的两肩,不由分说将他搡出后院,又在孩子的泪眼前猛地关上院门,闩上门闩。雨势大了起来,大粒的雨滴敲着桂树的冠盖,劈啪地砸在段三刀的脊梁上,如一层朦胧的、震耳欲聋的巨幕。很快,他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听不见了。
雨住了。满树的桂花落尽了。
不知又呆了多久,段三刀走出后院,虚掩上门,向前院跌跌撞撞地走去。他在檐下站住,踟蹰了许久;而后挽起两袖,推开堂屋的后门。
天快黑了,堂屋里没有灯,他听得见一个小小的,微弱的呼吸声——孩子正依偎着他床旁那个木箱,断断续续地抽泣着。他默默地走近孩子,俯下身,伸出手去摩挲那小小的,黑发湿透的头。
“九月……九月?”
他低声地唤着孩子。没有回答。
孩子睡着了。
段三刀蹲了下来,将九月抱在怀里。他站起身,将孩子轻轻放在自己床上,替他换下雨淋的鞋袜,衬衫、短裤,再帮他把棉被拉到下巴颏。然后,段三刀将木箱重新锁好,推进床底下,便呆了片刻,终于没坐在床沿上。他从头到脚都滴着水。一粒一粒地,他站在床前,开始解长衫领子的纽扣。
【完】
四分卫
昨天他搭车去罗兰岗,和朋友去吃火锅。
罗兰岗离学校有二十多迈,朋友的旧宝马从薄暮开进黑夜,八车道的公路两侧,掠过高可擎天的棕榈,落日下的剪影如一群失独的母鸸鹋。罗兰岗是华人区,可并非中国城。那儿的楼少有高过三层。沿街是橱窗,坏掉的灯箱,繁体楷字的招牌,很陌生;移民、房產、留學、投資、華人律師第一人。一个矮且瘦的小老太太,丝巾球鞋,斜跨尼龙包,踽踽穿过空荡荡的停车场。
那是他第一次去罗兰岗。他期中考砸了,不想吃火锅,想喝酒。他今年二十,朋友二十一;他去了,因为可以蹭两罐昂贵的青岛纯生。
朋友并不是室友;他没室友,一个人住。朋友抄过他一个学期的小卷儿,请他吃过一顿凯粤楼,一顿眉州东坡。火锅店...
昨天他搭车去罗兰岗,和朋友去吃火锅。
罗兰岗离学校有二十多迈,朋友的旧宝马从薄暮开进黑夜,八车道的公路两侧,掠过高可擎天的棕榈,落日下的剪影如一群失独的母鸸鹋。罗兰岗是华人区,可并非中国城。那儿的楼少有高过三层。沿街是橱窗,坏掉的灯箱,繁体楷字的招牌,很陌生;移民、房產、留學、投資、華人律師第一人。一个矮且瘦的小老太太,丝巾球鞋,斜跨尼龙包,踽踽穿过空荡荡的停车场。
那是他第一次去罗兰岗。他期中考砸了,不想吃火锅,想喝酒。他今年二十,朋友二十一;他去了,因为可以蹭两罐昂贵的青岛纯生。
朋友并不是室友;他没室友,一个人住。朋友抄过他一个学期的小卷儿,请他吃过一顿凯粤楼,一顿眉州东坡。火锅店里,朋友对朋友的朋友介绍他,说:“这就是我们系下届学神顾雅人——”而他没说话,低下头,愠怒地启开一罐啤酒;泡沫溢了满手。
后来他旁听他们聊天:如静安寺有个居酒屋,回国要约起,然而机票是全日空贵,美联航坑,而国航自然既贵又坑;如明天有球赛,他们打友校,友校是傻逼,票子售罄了,不过没关系,朋友留了两张。他插不进话,默默夹菜,冷不防被一片木耳烫了嘴。想搭话,于是搜索枯肠,只记得前天夜读半折《惊梦》,春呀春,得和你两留连,春去如何遣。说到静安寺,白先勇的那出戏在上海还有公演吗?算了吧、不问了。
然后朋友问他,明天球赛你去吗。他摇头。
朋友说我想也是。
他们从火锅店出来,三月的夜风拂身,吹散他头发里浓烈的汤料味。他觉得有些凉,袖管直晃荡。他穿了件白的保罗衫,卡其裤子稍短了一截,帆布书包,里面一本铜版纸的厚课本,压得他左肩胀痛。刚才,他将考砸的试卷团成一团,想了想,又展开摊平,夹在那本书里。现在该是十八度以下了,换成华氏度是多少,他不知道。
球赛是今天晚八点。平时的晚八点,他和队友在足球场集合开夜车。热身,列队,队长领头绕场跑——用术语讲,队长叫四分卫。他们队的四分卫是克莱文杰,而雅人是四分卫替补,寡言少语,坐冷板凳。克莱文杰比他矮一寸,姜红头发,总是笑,话尾总带个反问句。他们不熟,但他对克莱文杰印象不坏。因为克莱文杰说话,他总能听懂个大概。如果有人问他:在美国这两年,有没有交过美国朋友——他会第一个想起克莱文杰的脸。
他一个人住,有时闲着,把装备拿出来穿,自己对着洗手间的镜子屈臂、挺胸,转两个圈,孩子似的。镜中人护肩魁梧,头盔凶猛,连他自己都认不得。颇有种电话亭变身的气概。当然,朋友不知道他打球——根本没人知道。他总不上场。
晚上七点半,他们入场预热。四分卫走在前面,戴着头盔,看不清脸。入场前,克莱文杰对他嘟哝了些什么,好像在说:你腿很长,没问题,如果上了场,一定跑得过对手,不是吗?——真善良。雅人虚弱地笑笑,敷衍地点着头,忍不住向头盔护栏后面队长的脸多瞧了几眼。
球场不在校内,站在场中央,能看见不远处城中心的灯火。他曾以为,全世界的城中心都那一个样子,灯、楼、窄的路,器宇轩昂的男女,行色匆匆。只不过在洛杉矶,开车的比挤地铁的多些。后来有个星期六,他花两个二毛五,坐一个小时的巴士进城。下了车,一个白的塑料袋子刮着脚飞过去。人行道上空空荡荡,徒步的只他一个,街上不时掠过几辆看不清牌子的车,往一个陌生的方向飞驰。大概,他是这时候唯一没有去处的人。
哨响,中锋开球,四分卫接球,向跑卫传去——哎呦,别越位,别越位,完美。他坐在替补席上,孤零零地看。
蓦地,四面八方涌来人的惊呼,像吞吐浊流,狂哮万里的海。那是克莱文杰——被对方的三个线锋死死擒在球场一角。两年来,顾雅人第一次看到他们的四分卫被截。等等,裁判响了哨——比赛停了。一个一个地,场上的队员,向克莱文杰为中心的那个人圈子蜂拥过去。不自觉地,雅人从替补席上立起身。人圈子开了一个小缝,四分卫趔趄着被架出来,一边一个队友搀住胳膊,右手紧捂着脸,指缝里流出血。
头盔撞掉了,四分卫摔断了鼻子。他经过雅人的身侧,后面趋着队友、教练,姜红的短发凄然一闪。雅人喉管里干得很;他张开口,错愕地望着下场的队长,想抬起手去拍拍他的肩;或者,对他讲两句慰劳的话。——最终他还是什么都没说。
教练进了休息室,又拉着长脸,从出口钻了出来。
教练把克莱文杰的头盔交到他的手里。头盔顶上,有一盏小绿灯不停地眨眼。
他两手不停地抖。他戴上头盔,向球场中央走去,脚步很沉。绿茵上的码线白得刺眼。他听见广播里大声读出他的名字,雅人顾。那个“人”字的发音,蹩脚得难以忍受。
场上重新排好了阵型。他深吸一口气,站定在中锋的身后。头盔里沙沙地响起电流音,是教练在调试对讲信号。他是四分卫,得随时策应教练的调遣。
“四分卫,你能听见吗——回答我,四分卫!”
回答什么?——该说什么?一片空白。他想说:
“……好吧,说点什么?我很久没说过话。今天想起一件事,想告诉你们。从前我住双人间,宿舍在二楼,有一个大阳台,楼门口有一棵树。三月有一天,我走过阳台,发现那树一夜之间开满了木兰。粉红色的一树花,盛开着,就在我的面前,伸手就能摸到,特漂亮。那是我见过最他妈漂亮的东西。我的老家,一年五个月在下雪,每天只有十小时见得到太阳,什么花都不开,很冷很冷。可这儿有棵粉红色的木兰树,在三月的某一天会突然盛开,从没人告诉过我。好像这是我和树的秘密。后来花落了,可没关系,明年的这个时候它还会开,我知道的,我会等。我等啊,等着,直到昨天,我从物理系回来,抬头又看见那棵树……真的开花了,像和我约定过一样。可我抬起头,再看,发现那根本不是木兰。粉红色的,但完全是另一种花,我从没见过。我绕着那树,走了两圈,可树干上也并没挂牌子,标明它是棵什么树。我难过极了…我永远都不可能知道这棵树叫什么,在哪里生长了。只有我认识它,可我一旦离开它,就再也找不到了……!”
他闭上嘴,什么也不说。
哨响,中锋开球,他接球——他将皮球牢抓在手里。皮球中央有条白的缝线,他把它死死地贴近手心。
“四分卫,听我说,现在向右传,传给跑卫——”
雅人紧抱着球,大步向对方达阵奔去。
“四分卫,快传!你疯了吗!他们有三个!传啊!”
不知怎的,教练的训令渐渐弱了;他的耳中响起另一个声音。
“相信自己,顾!往达阵跑,你能做到!”
——骗人,你下场了。你根本看不见我。
“顾,跑吧!你看,你的腿很长,你一定跑得过他们——”
——求你了,别用反问句。
“传球,四分卫!”
“不要说话!别回头,别往两边看,什么都别管,跑吧,一直向前,一直跑,一直跑!”
“传球!——传球!!!”
他抓着皮球,防守方的三个线锋向他冲来,晚风将他的新球衣吹得呼啦啦地响。他哭了。他抱着球,一边哭,一边向前跑。
【完】
哈姆莱特世子与麦克白卿
喜欢《麦克白》。其一,短。天雷地火,抽刀断水,兴亡一念,胜负一线。观众还未回过神来,繁华变粪土,沧海已桑田。其二,烈。引用RSC版莎集的评语,这部剧的主色调是红与黑——血与夜。早在四百余年前,莎士比亚就比现代导演更熟稔如何操纵人的恐惧。要义——自然在于台词。《麦克白》中黑暗阴霾的苏格兰,完全由演员口中的台词构筑;比起纯粹的视觉冲击,文字常常更有魔力。一个暗喻,一个韵脚的相切,甚至于一个特定的词,往往能在观众的脑中,延展开一个极广阔的想象世界。不祥的乌啼,迟来的日升,悬空的匕首,洗不净的鲜血——其萧索凄惶之色,贯穿全剧,悚然震怖,意无穷也。
论到麦克白卿其人,可谓战神,也可谓魔王。英雄才子为主...
喜欢《麦克白》。其一,短。天雷地火,抽刀断水,兴亡一念,胜负一线。观众还未回过神来,繁华变粪土,沧海已桑田。其二,烈。引用RSC版莎集的评语,这部剧的主色调是红与黑——血与夜。早在四百余年前,莎士比亚就比现代导演更熟稔如何操纵人的恐惧。要义——自然在于台词。《麦克白》中黑暗阴霾的苏格兰,完全由演员口中的台词构筑;比起纯粹的视觉冲击,文字常常更有魔力。一个暗喻,一个韵脚的相切,甚至于一个特定的词,往往能在观众的脑中,延展开一个极广阔的想象世界。不祥的乌啼,迟来的日升,悬空的匕首,洗不净的鲜血——其萧索凄惶之色,贯穿全剧,悚然震怖,意无穷也。
论到麦克白卿其人,可谓战神,也可谓魔王。英雄才子为主角的故事,我们看得太多,业已习惯;然而这回由一个恶人粉墨登场,将作恶时其本来种种不可道之隐情,袒露于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做一个彻底的心理解剖;不说未曾有过,也是极新鲜的。同为战神,麦克白之英武与奥瑟罗之英武,殊为迥然。奥瑟罗之勇是纯教条、刻板的:“the valiant Moor,”替天行道,讨逆诛贼,走到哪里,威尼斯的圣光就普照到哪里,完全是个高大全的榜样。相比之下,麦克白则十分的非典型:剧之伊始,他的形象由一个军曹之口带出:单枪匹马,万军重围中劈开血路,剑指贼寇,从“肚脐到下巴”将之开膛破肚,眼都不眨一眨——可怖之极,然却为邓肯王褒为忠义。这寥寥数语,径使人嗅得到血腥,看得见那一张人鬼难分,恰似活阎罗下世的脸——麦克白之勇可谓正邪莫辨;为邓肯所治时便是忠义无当,而若为他自己谋利,便是横暴无度,人神共愤。军曹这段描述,夸张有之,但极为贴切生动,我看来颇有些中国古典传奇小说的风采:然而麦克白又并非猴王、黑旋风或者赵子龙,他自始至终都没有被神化——他的“英勇”或者“暴戾”,都是其人性的表征而非神性。
再说《麦克白》剧本身。情节上,这剧其实大有硬伤——但最令人中毒的也在于此。麦克白何苦在篡权后,继续大开杀戒,毫无悲悯,最终将自己送上死路?“神预言”的女巫究竟是何方神圣?麦克白夫人(一位奇女子!)何以把自己逼疯?这种种安排,乍看极不符合常理,却又处处像是有意为之——甚者,一旦意识到这一切“情节”实质上都合乎情理,观众才得以切骨地感到《麦克白》剧的恐怖。野心确可使一员名将自我毁灭,罪孽感也确可使钢铁般的魂魄都折断。这层意思,被包裹在层层奇谲诡秘、阴郁难解的台词中,竟显得如此通畅顺达,以致于我们作为观众/读者,在看到班柯染血的鬼魂霍然凌驾于苏格兰的王座之上时,竟也乐意地无视了麦克白在众宾客前极可疑的失态,而同时惶惶然地与他同瞪大了眼睛,吓白了脸皮,颤抖着双唇大呼:“Never shake thy gory locks at me!”
不知是否适切,但三女巫的存在,总令我想到昆痞的《低俗小说》。SM狂人的地下室里为什么锁着个拘束play的 Gimp?没人知道。Gimp出场的一刹那,给了观众一个“这什么鬼”的冲击,就足够了。从台词(重口味!)到扮相(胡子拉碴)都极富违和感的女巫们,在《麦克白》中的作用,部分可能也在于此。其二,惊悚之外,使剧情更染上一层扑朔迷离的神秘学色彩——无论是炖煮各种奇珍异兽、犹太鞑靼的猎奇汤料,还是作法幻化出的小儿幽灵,国王鬼魂;女巫看起来愈像天方夜谭,愈显得相信她们的麦克白轻信愚妄、刚愎自用,其悲剧性也就愈明显,愈震撼。【当然,可能还有个更实际的原因:莎翁写作此剧时,在位的国王詹姆士一世(也是传说中班柯的子孙)……刚好是个巫术迷呢。】
再说麦克白夫人。夫人或许是莎翁笔下最强势的女性形象,虽然仍不免被罪恶折磨发疯的命运。可惊者是,麦克白并非刻板印象中的妻管严;二人事实上伉俪情深,琴瑟和鸣——夺权之狠辣心机虽不相上下,但夫妻内部却从未产生裂痕。这多少使得麦克白的故事更独特,更有“人情味儿”了些。如其夫君之勇武,夫人之外在也是贤淑,高雅,端丽——正如其他莎剧中的女主角。然而如是外表之下,确信自己会“毫不犹豫敲碎怀中待哺幼婴之头壳”者,大概不会有第二人。我们不禁怀想:麦克白夫妇从前经历过什么?为什么他们会无嗣可继?他们是否失去过什么,才引发了无限膨胀的政治野心?——虽说在戏台之外,追究一部戏之前因后果可称不智,但莎翁的高明之处,正在于他勾起了读者的这种好奇。“全阿拉伯的香水都不能使这只小手变香了”——这段最终的忏罪独白,悔恨愁怨百转千回、岂不引人断肠?麦克白夫人的本性,难道当真寒彻似铁,锋锐如刀吗?我想未必。
虽然中了《麦克白》的毒,但我最爱的莎剧人物仍然是忧郁敏感的丹麦世子。如前所述,《麦克白》硬伤明显——剧情短小,因而配角极度苍白,烘托能力比起霍拉旭等人差得远。不过,麦克白却始终是一个堪与哈姆莱特媲美的丰满形象:二人面对的局面如此相反,却又如此相似。一个立于不忠不义之境,一个担着天君所授之责;一个对杀戮毫不犹豫,一个对复仇徘徊不已;一个热欲着与他无缘的权柄,一个睥睨着本属于他的王座——然而,两人却是同样的令人扼腕,引人感佩。哈姆莱特,纵使他是时流的明镜,人伦的雅范,仍有其致命的缺陷;而麦克白,纵使残忍如恶鬼,冷酷如修罗,也仍有着一个勇者的高贵之处。我很喜欢他的最后一句台词——当他大势已去,面对非人子的仇雠麦克德夫,这个命运的残酷玩笑:“谁先喊‘住手,够了’的,让他在地狱里永远沉沦!”我相信,此刻挥剑迎战的麦克白才是真实的自己——在战斗中现身,于战斗中退场,了此一生,如拙伶谢幕,如大梦初醒,足矣,不亏。
【拟话本】顾监生还魂续姻缘
诗云:
情淖中人襟常湿,泥田陷足日恨深。
悔汲山井溅罗带,春袖尽掩旧啼痕!
此诗咏的,盖是人命中若犯劫数,“情”字约莫占得头筹无疑。看官若不信,试看晋有绿珠坠楼,唐有盼盼守节,今人看来,纵是一叶障目而至香消玉殒,无比愚暝可笑,也须知自古是旁观者清,当局者迷。再说这首诗,本是东瀛一位紫夫人所作,托以“六条妃子”之名,收在一本小说书里,录的也是那风月花柳,你侬我侬之事。却道这作诗的六条妃子,乃是愁肠百结,伤春悲秋的性子,偏偏痴迷上一个风流成性的俊俏公子,碍于礼数,每日只得凭栏颙望,恁是望断秋水,看破朝云,也盼不来那负心郎君。末了,被这孽根情劫扰得妒火中烧,生灵出窍,一缕芳魂化作修罗恶鬼,反害...
诗云:
情淖中人襟常湿,泥田陷足日恨深。
悔汲山井溅罗带,春袖尽掩旧啼痕!
此诗咏的,盖是人命中若犯劫数,“情”字约莫占得头筹无疑。看官若不信,试看晋有绿珠坠楼,唐有盼盼守节,今人看来,纵是一叶障目而至香消玉殒,无比愚暝可笑,也须知自古是旁观者清,当局者迷。再说这首诗,本是东瀛一位紫夫人所作,托以“六条妃子”之名,收在一本小说书里,录的也是那风月花柳,你侬我侬之事。却道这作诗的六条妃子,乃是愁肠百结,伤春悲秋的性子,偏偏痴迷上一个风流成性的俊俏公子,碍于礼数,每日只得凭栏颙望,恁是望断秋水,看破朝云,也盼不来那负心郎君。末了,被这孽根情劫扰得妒火中烧,生灵出窍,一缕芳魂化作修罗恶鬼,反害了另两条无辜女儿性命,真真是一世缘易解,千古恨难消。看官或有问的,平白无故,提这东瀛人的话头却是何意?原是聊阐一阐,或有“发乎情止乎礼”之说,这情字却自是能度人成仙,亦能引人成魔的东西。今日说话人单表的这一对痴男怨女,魂兮袅袅,上腾碧落,下引黄泉,终修同舟共济之缘,亦是将此理通警世人。个中道理有无,还请列位看官自鉴便是。
话说大明弘治年间,南京应天府国子监有一生员,其人姓顾名琰,年方弱冠,取美玉温雅润泽之意,表字叫做雅人。这顾雅人祖籍齐鲁,少年饱学,辩才堪比晏婴,文采不输子建,其人又秉性直诚,仁厚宽和,故素享乡内清誉。加之自幼向学勤勉,颇有古人凿壁偷光,悬梁刺股苦志,十八岁初赴童试,即中了秀才。越二年,出贡进京,升入南雍,是为选贡监生,备考秋闱。
春秋荏苒,三载已过。适逢卯岁,秋闱当启。是年元夕,金吾放夜,倾城观灯,只见偌大一座南京城,皓月高悬,花灯普照,金辉叠映,流光溢彩,好个盛世太平景象。怎个好?有词半阙为证:
风销绛蜡,露浥红莲,灯市光相射。
桂华流瓦,纤云散、耿耿素娥欲下。
衣裳淡雅,看楚女纤腰一把。
箫鼓喧,人影参差,满路飘香麝。
却说顾雅人离乡千里,苦读三秋,每日青灯古卷,研墨烹茶,自是一种清高寂寞。谅是天上文曲星下凡,触此上元融融乐景,也不由得不动一点莼鲈哀思。思量一回:金陵乃烟柳繁华之地,我于此三载寒窗,每日只是向学,并无享乐,只是未教家严家慈眼见江南胜景,心中惭愧。今日元夕,我且随众人游他一游,一则消解胸中乡愁,二则来日修书父母,也有得博二老一笑。于是换下日常衣裳,打扮妥适,跨白玉槛,越成贤街,上到灯市。正是:
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诸位看官或有不知,往日上元灯节,纵是那深锁闺阁的妇人家,今夜里也得不拘礼法,畅意游玩。故而街路百里,尽闻环佩琮琮,兰芳幽幽,轻歌曼舞不止,吴侬软语不绝。这顾雅人是个孔孟充耳,诗礼塞听的后生,何曾见过这等温柔风致!愈往人堆里走,脸愈羞得煞红,哪敢再看灯?只得拿生绢折扇挡了半边脸,低了头只顾一径遁逃。
正待走时,忽见地上落了一方白纱手帕子,不偏不倚,刚巧飘在自己皂靴尖儿前头。也该着是顾琰命里犯着这一劫,因若是一般士子,谁不争着招蜂惹蝶,反倒以扇掩面,垂首疾趋?若不如此,也瞧不见这帕子了。雅人是个温善之人,见这帕子精致,心道:不知是谁的爱物儿?元夜出游,本是乘喜,若遗了宝贝,日后察觉,岂不大大败兴?失主定未走远,我且拾了,赶他两步。于是将那帕子轻轻一捞,托在手里,翻过面来,才看见帕子上绣一对并蒂红莲,落一只蜻蜓,栩栩如生,端的好绣工。凑近看时,但觉一股幽香直沁胸臆,甘润无比。雅人嗅得此香,只觉赏心悦目,方才羞赧不适,竟自一扫而空,诗兴激荡,才情贯涌,脱口而出两句诗来,却是:
蜻蛉不解西风意,犹顾寒池半点红。
不鸣则已,一鸣惊人。顾雅人拾了帕子,往前赶时,两眼正对上人群里一个女子,罗袖半掩,秋波频投。雅人一怔,又一定睛,果真在看我!不得了,顷刻间,好似一盆冰水灌下天灵盖,钉在地上也似踟蹰不行。道是为何?却看那女子:山眉笼烟月,云鬟映晨霞;眼含巴山夜雨,唇衔锦城红花;万缕情丝纤腰束,一瞥咫尺尽天涯。因赏玩花灯,穿了一色素淡衣裳,鬓上高高戴了一顶雪柳,肩下两个丫头,梳着抓髻,青葱可喜,更出落得他冰肌玉骨,活似观音。雅人呆得木鸡一般,只道自己两句文理不通的诗,今日被人听去,岂不贻笑大方哉?再看时,那女子已无迹可寻,只留一个丫鬟,在原处来回顽耍。
雅人忙紧赶两步,递上罗帕,稽首道:“姐姐,可是你家小姐遗落此物?”丫鬟吃吃笑道:“小姐有话,官人若有意归还,改日登临寒舍,一拜清茶则个。”雅人听得此言,更如雷霆震顶,忙问道:“敢问潭府何处?”丫鬟道:“官人改日街去,问杭州府钱塘县做绸缎生意的郑员外,便是我家老爷。”语毕,道了两个万福,蹦蹦跳跳去了。
顾监生自遇了郑小姐,夜不能寐,食不甘味。一日暗忖:琰非轻薄浪子,不晓风花雪月。元夕一遇佳人,方知所谓“春蚕到死丝方尽”!于是择日登临郑府,只言还罗帕事。甫一进门,迎头跑来元宵遇见的丫鬟,依旧蹦蹦跳跳,引雅人至一处书斋,将门一掩,笑嘻嘻去了。雅人危坐案头良久,不见人进来,不免焦躁,四处走动。忽见西墙上贴了半张红笺子,便欲揭下一读,权作解闷。待细看时,只见那笺子上一行蝇头小楷,也题了两句诗:
残荷露重销金翅,始知秋虫亦情浓。
当下雅人读了,不觉泣涕如雨:当日只蒙一眼之恩,谁知小姐情重如此!不出三日,便修书往山东老家,略表成亲一事,并备置银两,购办彩礼,一面延请媒妁,往郑府说亲。原来郑员外虽为商贾,却素慕簪缨诗礼之家,闻听太学生提亲,喜不自胜,又观顾琰锦心绣口,文质彬彬,端的一表人才,也就不去管他功名未举,只道青春尚在,来日方长,便点了头。择定吉日,六礼既成,端午前后即成了亲。员外另在城里购一处小院,安置新郎新妇,便渡江回杭州去了。
却说顾雅人与郑家小姐成了亲,夫妇琴瑟和鸣,举案齐眉,真真羡煞旁人。只因这郑氏不单花容月貌,贤良淑德,更是饱读诗书,不同一般女流。元夕时那方帕子,原是他看中顾琰敦厚,有意丢在脚下引他上门,又对上顾琰两句诗,可见其灵慧如此。然而好景不长,当年乡试放榜,顾琰才高运薄,榜上无名。又道大明国子监自景泰以来,首开纳粟入监之例,至于弘治,已然成风。富庶子弟不思高题黄榜,纷纷捐金纳贡,换取功名。而那年富力强,选贡坐监的,反被讥为扰乱祖法之流,渐渐式微了。一时:太学不见经纶士;庙堂尽坐膏粱人。顾琰原是选贡出身,青年才俊,颇有一点恃才傲物之势,哪经得住每日受这些黄口闲气?叵耐又过三年,仍是观场不第。是日黄花遍地,北雁南飞,雅人观了榜,闷闷不乐,但觉秋寒刺骨。回到家来,叫过妻子便道:
“我观今日太学,已非圣贤教化之地。生员皆纳贡例监之辈,浑噩度日,不知春秋。余苦习孔孟之道,不为利禄,只求立身报国,无愧于心。如今看来,想是国运昌隆,不需孔孟!”
郑氏闻言,良久不语,忽的长跪道:“夫君切莫再出此言!古来闱试,并无登科者多,落第者少之道理。夫君年少,自当卧薪尝胆,何作委顿避世之语?”
雅人沉吟片刻道:“有理。我且再待三年,如仍不第,容我另谋出路,切莫拦我。”
郑氏当下喏喏应允。一晃又过三年,顾琰励精图治,然仍落选雀屏。此时雅人年届而立,仍是无功无名,想只因做不得两篇八股狗屁文章,便断了经世致用的路子,不觉愈有隐遁之志。郑氏见了,思前想后,惶然垂下珠泪两行,饮泣向雅人道:
“君心既已决,妾无不允之理。然以君身居太学之位,今草草遁世,窃恐众人落柄嗤笑,更甚者,若有人讥妾不贤,耽毁夫君前程,更为妾之奇冤!妾侍夫君六年,不求荫泽闻达,但求清名一世,不遭污谤。妾身惟余此愿,望夫君三思!”
顾琰闻言,火冒三丈,拍案道:“汝既求清名,何不乞一纸休书,速回杭州老家去!得遇熟人,只道‘那贼杀才愚顽不化,为我撇了’就是,于汝名无损,亦于我志无干,岂不两全!”语毕拂袖而去。
须知出言如覆水,泼得出去,收不回来的物什。那郑氏冰清玉洁,平白受了夫君一场恶气,胸中郁愤虬结,不日大病不起,神志昏迷,气息奄奄。顾雅人悔恨万分,于是掩卷废学,专心为妻医病。不料学籍既除,补廪亦失,只得典卖家产,勉强度日。原来这夫妇二人,堂下朗月清风,本无多少积蓄,如此捱了三月,更是家徒四壁,捉襟见肘了。顾琰虽心气尖傲,这时也顾不得十分脸面,含泪往郑氏娘家修书一封,言小婿琰自知不孝,妻今重病,无力医救,泣拜泰岳垂怜,情愿自断夫妻缘分云云。一面将信袖手,走街串巷,祈能化得一点银两开炊。
街上晃了半日,求亲告友,一无所得。众人早知顾家遭了此难,乃是无底之洞,谁肯周济他?甫一抬头,只见斜阳悠悠,暮霭沉沉,不觉悲从中来。正欲打道回府,忽闻得背后一个声音,娇滴滴地唤了一声:
“客官,吃酒则个!”
回头看时,方见不知何时,巷子口打起一个小小幡儿,支了个摊子,有一妙龄女儿沽酒。雅人想是愁思恍惚,先前未能留神瞧见。但见那女儿:满身绫罗,满头珠翠,杏目流光星辉明,娇颜欲滴桃花染,口衔樱桃欺樊素,腰凭杨柳赛小蛮。行动生姿,顾盼传情,千娇百媚的一个尤物。顾琰见他妆饰富贵,叹道:“贫薄之人,酒恐吃不起。”女儿听了,银铃也似地笑了一串道:“客官英容俊美,言辞文雅,怎生会贫薄?”
雅人因垂首道:“屡试不第,加之荆妻久病,如今已身无长物,穷途末路也。”女儿闻言,引素手一只,斟清酒一斛,柳眉深蹙,丹唇轻启,道:“官人与奴,真真同乃天涯沦落之人!奴本小户女儿,只因上元节生辰,爷娘取团圆的意思,唤奴叫做月娘,每日价安享天伦,便是奴福分了。谁料想爷娘百日前暴病故去,单留得一个铺子,奴一介女流,无依无傍,怎生得不是穷途末路?今日得遇官人,心头宽慰,且吃奴一盏薄酒,聊表寸心。”
顾雅人听月娘含情脉脉一番话,登时勾起千重愁绪,万般辛楚,便接过酒斛,引颈一饮而尽。入口还觉甘冽,少顷便觉天旋地转,人事不知——此既是着了人的道了。却看醒转来时,竟将身为何人,家住何处,父母宗亲,乃至发妻郑氏忘得一干二净,倒如死鬼临过奈何桥,倒灌迷魂汤。那月娘见他苏醒,喜得莲步轻移,湘裙款促,巴巴儿地转了两个圈儿道:“官人可急煞奴!”雅人因问:“你是何人?”此语正中月娘下怀,因佯嗔道:“这杀才!连你浑家都不认得!”只此一句诳言,令顾琰喜出望外,真将此女当做结发之妇,而将传书杭州,为妻治病一事抛到九霄云外。当日两个共捻花烛,交杯换盏,拜了三拜,竟如真结了夫妻一般。从此这顾雅人夜夜宿在月娘家里,白日饮酒击节,晚间如鱼得水,二人如胶似漆,终日寻欢作乐不题。
却说一日,雅人晨起,但见罗衾微凉,绣枕空空,身旁妇人不见踪影。兀自奇怪时,恰瞥见屋角一个大酒缸,原用红纸封口,不知缘何竟破碎一地,谅他玉液琼浆,也一夜无语东流了。雅人心内笑道:这小娘子恁的不管家事,吃饭的物什也砸了!于是草草披了衣服,上街寻锔碗的挑子来修补。
是日草长莺飞,春和景明,街上却无一个游人,顾琰心里暗暗生疑。正行路时,忽的斜刺里滚来一个雪团也似大粉球,挡住来路。雅人惊得失声叫喊,却看那粉球款款起身,抖落尘土,整敛衣裳,原是一个白衣道人。这道人脚踩十方鞋,头戴逍遥巾,身披鹤氅,手执拂尘,面貌却落得俊俏伶俐,俨然一个白面后生。不等雅人开腔,先唱一大喏,俯首高声道:“足下可是顾监生讳琰的?”
雅人闻言,大为惊异,慌忙回礼:“小可便是,却不识道长仙来何处?”道士忙道:“话休繁冗,贫道寻得足下好苦!足下眉间黑气冲天,阳脉微弱,此乃为妖异所蛊之徵,若不亡羊补牢,不期将难保性命。贫道虽道行浅薄,谅足下一人,还是度得来的。”
雅人心有不快,正色道:“小可与道长素昧平生,道长何故含血喷人?”转身要走。把道人急的汗如雨下,拂尘乱挥:“少驻!且听我问你:足下府上可有娇妻,名唤月娘的?”雅人道:“内人便是,却又如何?”道人道:“且听我说。月娘此女,本是恶灵化身,变作人形只为采你精气性命。足下那明媒正娶之妻,原是江南杭州府郑家小姐,六年前卯岁元夕所识,足下怕是忘了?”
雅人连连摇头:“我只认得月娘,何处又出一郑娘子!”道士恼了,就袖里取出一封帛书,递与雅人:“既不信我,你且拆看这信上白纸黑字,何人所书!”雅人接了,半信半疑展开来,瞠目结舌:青天白日所鉴,那信上原是自己笔迹,分毫不差。所书内容,即为前文祈告岳丈,接济病妻之事。一时,将那前尘往事尽数忆起,想起旧日郑氏如何温存贤淑,不禁泣如雨下,悔不当初。道人见了,笑道:“足下既记起了,快快返家,贫道炼得丹药一枚,情愿赠你两人,救得娘子,足下之命亦保得住。”雅人只是嚎啕大哭:“我被那妖怪迷惑成亲,三月有余,荆妻卧病在床,榻前无人照拂,命必休矣!”
道士摆手而笑:“此乃妖孽把戏,以一叶障君目耳。足下离家,实不出两个钟头,原是为那妖精唬得五迷三道,才错堪了时辰。时候不早,快引路罢。”又以拂尘一指,天光登时骤暗,看看已是戌时,方证其言不虚。
雅人这才匆匆拭泪,引了道士返家。登到东房榻上,果见郑氏安卧,兰息微微,与出门时无异。道人从袖里取了丹药,喂到口中。须臾,郑氏微启朱唇,吐出一口长气,悠悠然醒转过来,只见榻前夫君与一个道人耿耿而望,蓦地柳眉倒竖,杏眼圆睁,从榻上立将起来,指着那道士鼻尖骂道:
“兀那贼道,毁约背信,恁的无耻!说定我与汝半生阳寿,汝与我一个肉身,怎的今日赶我出来!”
说着,跳将下来,便要揪他厮打。那道士叫苦不迭,哭告道:“顾监生!吾救了你娘子,足下怎不救我!”雅人闻听郑氏其言,觉得此中更有机关,便揽过娘子,问那道人道:“道长,荆妻方才之语乃是何意?二者,为何救了荆妻,我身上月娘妖异亦除?事已至此,休得瞒我!”
道士闻言股栗,长跪告道:“实不相瞒。小道原是终南山下白狐,拜纯阳真人为师,道号殊源。也曾学得冶金炼丹,几般变化的方术。只是小道阴盛,修炼每不得法,因此终日苦思补阳之道。一日一个生魂,因阳间怨气不散,升得东方碧落第一层天来,便是顾监生的娘子。他自和小道商议,要将阳寿与我,换得一个女子肉身,以栖魂魄。小道因会变化,思良机不多得,便应允了。顾监生所见那月娘,便是小道变的肉身,顾娘子的魂魄。未料这附身之法,使用不当,不单使顾监生生魂减损,小道又因作孽折了百年修行!小道本是山人小辈,道行尚浅,哪堪这番折腾!因此今日挣命脱身,誓令顾娘子还魂原躯,早早了了此劫便罢。月娘家中酒缸破碎,原是小道作法所致,喂与顾娘子的仙丹,元也是家师赏赐小道的。小道原无害人之心,监生明鉴!”
雅人听了,半信半疑,又见郑氏作沉吟状,并不否认,方才信了,垂泪向妻道:“你我夫妻一场,人道伉俪相携。不知余犯何罪业,竟使卿恨余入骨,乃至生魂离窍,执意取余性命!”
郑氏听了,双手执过顾琰手来,亦泣涕如雨道:“妾非恨君,实乃思君过甚。君昔日游庠太学,为膏粱竖子所欺,终日郁郁,妾本知之。君有隐遁之意,妾之本心,亦欲随君躬耕田园。奈何君有经天纬地之才,不得出世立身,原乃时运不济,妾若一意劝君弃世投林,岂不为天下罪人?更无颜以对君高堂殷殷盼子之心!妾劝君求取功名,原是为贤妇之楷,报父母之恩,不使两家门楣有辱而已。可如此,便委曲了郎君一片青云之志。妾既今生不得与君作逍遥伴侣,不如早早了却凡身,借躯还魂,托名月娘,与君且再缠绵几日。待妾亡魂消散,君既一无所累,大可行山走水,闲云野鹤,原是作此思量!”语罢,梨花带雨,泣不成声 ,顾琰亦相顾凄然而泣。
殊源道人见二人哭作一团,咳嗽一声,却正色道:“小道听得了。足下二人本乃神仙眷侣,今日遭得此劫,道是为情所困,不如说是为礼所拘。须知人间万般行当,谁道功名非取仕不能得?东篱把酒,南山锄豆,自是别样风情,只是不足为外人道。人间礼法,婚丧迁徙之俗,本为助兴而作,足下何至为礼败兴,为礼丧身?小道本乃鸣狐走狗之辈,尚通此理,以监生、娘子之才,又缘何参他不透?奇哉,怪哉!小道且回山面师去也!”一面轻拂广袖,现了原形,乃是一只尺把长白狐,长啸奔走,一径而去了。
却说那顾琰监生,自娘子郑氏病愈,又受了殊源道人教诲,二人情意渐笃,更将主意打定,一心做那惊世骇俗的逍遥之人。不日,便辞了金陵诸交,将房产变卖,行囊打点,云游四方去也。后著游记逾几十万言,另有农科、水文、地理、算术等诸家杂学专著多部,虽一生不仕,却也立言立德,流芳千古。而那殊源道人,虽修炼不成,但因玉成这一段佳话有功,也早早得道升天,名列仙宫了。后人评论此事,都道是若非郑氏娘子情浓意重,这世间或少一妙笔书家,而徒增一宦海庸人矣。这段情缘,正是那心头灵犀一点,一语惊醒梦中人。故吟诗赞曰:
蓑衣竹杖清溪下,相携试叩野人家。
深涧濯得兰蕙质,更胜金銮绣庭花。
【完】
【逆转同人】Checkmate 大结局
19 朋友
“呃……唔啊啊啊啊!!!!!!!”
检察官的头一阵爆裂般的疼痛。他失去平衡,双腿一软坐在地下。一旁的绫里真宵也随即收起了手中正闪着光的勾玉。
“你……你给我看了什么?!”勾玉所形成的投影,太过真实地印在了他的脑海中。那发子弹好像实实在在地打进了他脑中一样,让御剑的头发被由于疼痛而冒出的冷汗浸得透湿。
少女摇了摇头。“是我近日在修行中所看到的东西。……是两个被造化所玩弄的可悲人物,向着无法逆转的命运发起的——不值一提的挑战。”
御剑被周身刺骨的寒风一吹,立即恢复了理智。“我看到的……是我自己、还有成步堂……?他…做了律师……?!”
“谁知道呢。毕竟,我所能确定的事只有...
19 朋友
“呃……唔啊啊啊啊!!!!!!!”
检察官的头一阵爆裂般的疼痛。他失去平衡,双腿一软坐在地下。一旁的绫里真宵也随即收起了手中正闪着光的勾玉。
“你……你给我看了什么?!”勾玉所形成的投影,太过真实地印在了他的脑海中。那发子弹好像实实在在地打进了他脑中一样,让御剑的头发被由于疼痛而冒出的冷汗浸得透湿。
少女摇了摇头。“是我近日在修行中所看到的东西。……是两个被造化所玩弄的可悲人物,向着无法逆转的命运发起的——不值一提的挑战。”
御剑被周身刺骨的寒风一吹,立即恢复了理智。“我看到的……是我自己、还有成步堂……?他…做了律师……?!”
“谁知道呢。毕竟,我所能确定的事只有一件而已……”真宵斜瞄了他一眼。“现在的你我,都并非真实的御剑怜侍和绫里真宵。我们两人,也只不过是万千世界中,单独一个【可能性】中的棋子罢了。”
检察官细细品着这话,忽然瞪大了眼睛。“……!你说的可能性难道……”
灵媒者在一个人无数的人生可能中仅仅是一个旅人而已,所以灵媒的时间不可能是永恒的。
从死者一生中无限的‘可能性’中抽出唯一一条避开死亡命运的道路,然后将其从中带回人间……
“没错,是灵媒道的概念哟。”少女微微一笑。“现在这种状况的造成,是由于某人解离了真实的世界,把无数的‘可能性’具象化。从而使我们二人——这本应是虚像的镜花水月,拥有了自己的意识。”
检察官大惊失色。“……我完全无法相信。况且,就算你陈述的事实,你自己又如何意识到我们正处在一个虚假的世界当中?”
真宵叹了一口气。“你自己看看头顶上的绿光就会明白了。我这些天,越来越感觉到自己的周围没有实感。而今天这个天象,无疑是世界正在崩坏的表现。看来我并不是个出色的灵媒师……只有当可能性开始逐渐崩塌,蜕变为现实的时候才会注意到一些苗头。”
“成为现实……?”
“是的。‘可能性’是围绕一个特定的当事人所形成的。在灵媒中,当事人的角色由死者扮演——而目前的情况下,当事人就是你御剑检察官。可能性现实化的突然加速,大概是因为你的命运已经被注定了吧——被秘密逮捕,秘密处刑,从此从社会中消失这件事。”
检察官抹了一把额前的冷汗。“用不着你来提醒我。”
“不过,究竟是为什么呢…?”真宵仿佛没有注意到他似的,咬着手指反复地自言自语。“仅凭一个灵媒师的力量,要把可能性具象化是不可能的。要完成工作的话,灵媒者明明只需要在意识中寻找到让死者复生的可能性……然后动用灵力带回死者……带回死者……啊!”
她忽的失声尖叫,随后猛地回过头,狠狠地盯着御剑怜侍。
“我……我明白了!那个人……他想要真正地逆转你的命运!不同于灵媒的昙花一现,那个人物想要真正地影响到你的人生——你所生活着的这个现实!!换言之……他想让那个背叛司法界,因挑战黑暗时代而代替成步堂龙一死去的御剑怜侍——活下去!”
那一刻,检察官清楚地看到少女眼中所闪耀着的泪花。泪光在翡翠绿色的晕染下,变得静谧而又温柔。
透过她的双眼,他仿佛看到了她没出口的话中所隐藏着的、一切的答案。
少年时代的三人,在夕阳中追逐嬉闹着所经过的那条道路。
多年后的重逢,那个黑发的青年眼中倔强的神情,和胸前闪耀着的天平葵花。
炼狱般的审判后,向他伸出的那双手和敞开的怀抱。
得到救赎的他,确是在那人的怀中昏天黑地地大哭了一场。
无论是愤怒、悲伤、或是感激。
三年来的一切,都早已在他的心中深深刻下了那人的面容。
成步堂龙一。
真正的他……以及真正的自己。
“御剑……检察官?”回过神来时,绫里真宵正站在自己模糊的视线中。
“看来,已经都想起来了呢。”他笑了笑。
“是成步堂龙一吧……?为了让你从一开始便和他没有任何交集,为了让你永远作为一个‘无血无泪的鬼检事’而活下去……?”她迟疑着。
御剑点了点头。“那家伙还真是一点也不了解我。三年来,他为了我所做的那些事,已经没有任何办法能抹去了吧……?不然,为什么真正的我的意识,会在这个‘可能性’中的我犯罪之后,立即取而代之,搞砸自己周全的计划呢…?”
真宵听到这话,先是一愣,随后便释然地微笑起来。“的确如此……对了,还有一件事让我能够肯定——就算是成步堂君自己,也不愿意你在这个‘可能性’中通过犯罪,来弥补自己所谓的过错。”
检察官一时咋舌。“怎……怎么说?”
“此前你一直都不知道,警方是通过波志目惠美案中你留在凶器上的指纹,才把你确定为重大嫌疑人的。不过,那枚指纹自然不是你按上去的…综合所有的选项,最有可能的答案只有一个。”
“难道是……那原来是成步堂?!”御剑脱口而出。
“正是如此。”少女若有所思地回答道。“你身体中被称为‘成步堂’的那一半人格,或许也不希望你从此走向堕落的道路。因此,他暂时地占据了你的身体,把你本人的指纹留在了凶器上。他之所以选择这一下策,或许是因为你之前太过顽固了吧。不过……这加速了我理解真相的过程,也不失为一件好事。”
检察官呆了好一会儿。“这么说……是成步堂在这个可能性中赋予了我生存的机会,与此同时,‘成步堂’又断送了这个机会?”
真宵换了一副严肃的表情,认真地摇了摇头。“不对。这一切的发生……实质上都是你本人的选择——无论是‘可能性’中那个虚假的你作下的罪孽,还是现在这个真实的你所领悟到的真相。
御剑站起身来,拍拍身上腿上沾着的泥土。“人要对按照自己意愿而做的事负起责任……这是不可否认的。真宵君,谢谢你让我明白了这一点。我不会逃避自己所应当付出的代价。”
“等……等等!我特意来找你,可不是让你去警视厅送死啊!”少女一下子慌了手脚,连忙拽住检察官的衣襟。“我是想告诉你……就算是那个扭转乾坤的人,内心也是迷茫的。他并不知道正确的答案,也并不知道你如何才能获救。领悟到这一切的你,应当尽早趁着‘可能性’尚未成为现实,而从中脱离开来,帮助他寻找到那条正确的道路才是。”
检察官的脸上浮现出不解的神色。“不过……我的命运不是已经决定了吗?”
“恰恰相反……你真正的命运还远远没有定数。”少女的表情更加凝重。“还记得吗……?勾玉投射的影像中,你和成步堂君为了颠覆某个包庇重罪犯的法案,才陷入了危险的境地。而在目前的‘可能性’中,这条法案的出台并没有被抹除——‘你’,这个连杀四人的重大犯罪嫌疑人,反而促成了它的诞生。这个法律黑暗时代的根源——也是改变你们二人命运的根源,根本没有消失。也就是说,只要不找到消除这个根源的方法,你和成步堂龙一就永远不会真正得救。”
御剑一时竟说不出话。所谓‘无法逆转的命运’,原来便是如此。
“成步堂君在此之前,大概已经尝试过了无数种可能的结果。毕竟,他也不想轻易割舍你和他那段无比珍贵的日子。然而……可能只有你们永不相见,你的性格永不被他改变,这样……你才能够活下去。而相应的,他为了这个选择,而永远地付出了自己本应精彩的人生。”
“是时候……回报他了。”在长久的沉默后,检察官听到自己的口中吐出了这几个字。
真宵久久地望着他,随后微笑——那是她此前从来没有绽放过的,御剑怜侍所既熟悉又陌生的——属于真正的绫里真宵的笑容。
“我正等着你这一句话。”她轻轻地说。
“真的那么信任我吗……?”御剑心中一动,慢慢地抬起头对视上她的眼睛。“难道就那么确定,我是那个真正的自己……而不是那个存在于‘可能性’中的虚像?”
而在今后的岁月中,他大概永远也不会忘记绫里真宵在猎猎的秋风中回答他的话,以及沐浴在碧绿色光芒中,她作为仓院流绫里家宗家掌门那无比骄傲而温暖的笑容。
“我没有证据。可是……我就是知道。……因为,我所认识的御剑检察官,是无比温柔,无比强大,是永远值得信任的人。只有这样的人,才会为了他信赖的朋友,甘愿献出自己的生命。”
接下来,是轻轻的两个字。
“走吧。”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