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思旧赋
架空武侠,咕天、SD无差,含有翔松舅夜客金贼逗提及
一个纯正的阴间怨种师徒故事,人物关系全是我流解读,若感不适请善用退出
熙宁二年春,某个晨光正好的日头,柳梢莺声百啭,早杏残露未晞。
时辰太早,小酒馆里并不热闹,只零星坐着几桌客人,惟有说书先生中气十足的声音和捕风捉影的江湖八卦来回飘荡在大堂。
一位粗眉毛的英俊男子举起酒杯,请求和说书先生互动,“劳烦劳烦,下一折说说凰阁师徒!”
他对面因为离奇的话本对话而乐不可支的青年动作一顿,压低声音骂道:“贱不贱呐林炜翔,双子星的故事又不是我叫他讲的。”
林炜翔哼哼:“骂哥干嘛,听故事啊,不准人喜欢听啊。”
那......
架空武侠,咕天、SD无差,含有翔松舅夜客金贼逗提及
一个纯正的阴间怨种师徒故事,人物关系全是我流解读,若感不适请善用退出
熙宁二年春,某个晨光正好的日头,柳梢莺声百啭,早杏残露未晞。
时辰太早,小酒馆里并不热闹,只零星坐着几桌客人,惟有说书先生中气十足的声音和捕风捉影的江湖八卦来回飘荡在大堂。
一位粗眉毛的英俊男子举起酒杯,请求和说书先生互动,“劳烦劳烦,下一折说说凰阁师徒!”
他对面因为离奇的话本对话而乐不可支的青年动作一顿,压低声音骂道:“贱不贱呐林炜翔,双子星的故事又不是我叫他讲的。”
林炜翔哼哼:“骂哥干嘛,听故事啊,不准人喜欢听啊。”
那说书人见客人有了反馈,喜不自胜,惊堂木一拍,更卖力了:那凰阁师徒,师乃是成名已久积威深重的魔头金泰相,徒则是五年前在太湖名动天下的血魔剑高天亮。说这对师徒,就绕不过他们流传已久决裂的风闻……
“那日高天亮强行突破温泉山庄,一人一剑立于金泰相面前,沉沉逼问道:你到底选谁。
金泰相歉然回他:我对韩金一向敬重,对杨志浩心存感激,对徐进赫意存怜惜,对白多训却是……刻骨铭心的爱。
那小徒弟听金泰相心中竟连一分自己的位置都无,心下大恸,挥剑割袍……”
高天亮脸色黑如锅底。
林炜翔却听得不住叹息:“这折话本也太悲情了,不哭不是汉人呜呜呜。”
“哭哭哭,这真话都没几句的东西怎么没让你这傻逼哭死呢。”
“那就是说居然还有几句是真的?”林炜翔扬起一边眉毛,饶有兴趣地把身子前倾。
俗话说,愚者千虑,必有一得,或者用高天亮形容林炜翔的话说,大愚若智,这一问着实是把伶牙俐齿的高少侠给沉默了。
很少有人知道,高天亮曾是云梦泽正道的一名弟子,不过被师门长老点评天赋有限,难成大器,而同门的密友卓定却是少年天才,被奉为新一代的正道领头人,又将被名门溯宁宫召走,前途不可限量。
金泰相是少数知情者中的一个。
他第一次遇见高天亮是在十年前,清河城中。他应邀前往魔道密会,半途中察觉被人跟踪。金泰相一向与正道无话可说,也非心慈手软之辈,袖中软剑出鞘,光天白日之下于闹市中杀人无声,身法诡谲无人得见,只留下身后几朵在地上缓缓晕染开的血花。
还有一条漏网之鱼。金泰相以金扇抵唇,垂眸沉吟片刻,随即确认了方位,笑眯眯地越过愈加嘈杂而惊恐的人群,朝着高天亮狼狈奔逃的方向前去。
高天亮在城外的密林中喘着气,他纵然被说没天赋,却有一身雪泥鸿爪的轻功。恐惧的阴影在他心头徘徊不去,他连对方的剑都不曾见,对方却已屠尽与他同行的众人,他当真能活着把消息传回宗门么?
不敢再停留,高天亮正要启程,一道滚着金边的月白色出现在他眼前,那人闲庭信步,嘴角带笑,宛若一个普通的富贵闲人。他于是想起一个名字。
——不祥之刃,金泰相。传闻见过他出剑的人,一个不落地死在他剑下。
金泰相一挥宽大的袍袖,高天亮被狠狠掼到树上,感觉经脉中一片乱流,他修炼了十几年的武功一息之间,便被金泰相废掉。这人比传闻中还要强。
打不过,跑不掉。高天亮眼睁睁地看着魔头把手搭在自己的手腕上,放出了一缕内力,又滑落至他的脚踝骨。金泰相饶有兴趣地说道:“你这个功法是真的垃圾,但是你跑得这么快,根骨奇佳啊,要不要拜我门下?”
高天亮无语,十七年来,第一个说他根骨好的,居然是声名狼藉的魔教中人,而这人居然还问他要不要当徒弟。
我这个根骨我们门里还有十几二十个,高天亮呲牙咧嘴地扯出一个冷笑,不管你想做什么,我是不会答应的。
金泰相听罢,在他肩上大力拍了一下。可能是因为武功尽废,高天亮很痛,在心里辱骂对方祖宗十八代。对方像是想起来了什么,赶紧补充道:“对哦,这样说你还不会信。你有天生的血剑骨,敏感多思,心机深沉,你们那套至阳至正的剑法只有那种心无旁骛的笨蛋才能用好,对对就是你们那个,哎反正是左手使剑的那个人那种。”
金泰相说得不错,每次宗门悟剑,卓定好像天生目下无尘,进展神速,高天亮却总是没法完全专注,他会想起长老云淡风轻地评价自己于此道不合,想起卓定笑眯眯地谢他从山下带回来的桂花糕,想起自己也曾见明凯于九霄台上一剑西来,那是他学剑的理由。
由是他用不好剑。
金泰相居高临下地看着他,语气仍然轻佻,话却字字诛心。他说,你要是不愿意,那我就把你杀了,一个小卒子,怎么浪费我这么多时间。
不祥之刃毒蛇一般地从金泰相袖子游出,高天亮在那短暂的瞬间心念百转,他想活,他想证明自己,他渴望有一天所有人都能听到他的名字,他渴望天赋也渴望兑现天赋,但是他也忘不掉师兄们对他的关照,而后都化成了清河城中满地猩红蜿蜒的血。
锋刃递至颈边,做出选择并没有很难,所有的妄念汇成一句沙哑而虚弱的低头。
“师父。”高天亮说。
暮春三月,天末残星将落未落的时分,杨志浩带着斗笠,怀中抱剑,走出了杨柳飘飘的渡口。
他此番掩人耳目,清晨独自一人来姑苏城,是来寻金泰相,为了一次不可告人的联合。
苏州的院落,青瓦鳞鳞,白墙高耸,沉默地隔绝了外界所有有可能的窥伺。杨志浩捻起门环轻扣,不待一会,门开了。他抬眼望去,将到了嘴边的问候咽回,暗自惊诧。因为给他开门的并不是金泰相,反而是一个薄唇狐狸眼的陌生少年。
金泰相是飘零过海的高丽人,本就不爱使唤汉人仆从。那一场声名远扬的兄弟阋墙后他叛离师门,活的更像一匹独狼。而这个少年却被收留在金泰相视为绝对安全的据点,这是杨志浩与他相识以来没有过的事。
从未有过的事,是值得相问的。杨志浩手上在点茶,分出半分心思问道:“你这金屋藏的是哪来的新娇儿?”
金泰相把弄着茶盏,“去年那次走漏消息的密会,路上捡的小孩。”
杨志浩点完七汤,将茶筅倒置放好,日光斜照在案桌上,俨然是一杯咬盏的好茶。
他顺着金泰相的视线,看向正在舞剑的少年。步法灵动,剑招中不见金泰相一贯的凄冷阴幽,反而透着一种恣意纵横的熟悉感。
杨志浩皱眉,生出了不好的预感,“他叫什么?”
金泰相放下茶盏,仍然望着那少年练剑,“高天亮。”
“你可知道……”杨志浩想起那场艳丽而嚣张的杀戮,叹了一口气,“他是我名义上的小师弟,如无意外,他本该在那次任务之后同卓定一起前往溯宁宫。”
金泰相抚掌作恍然大悟状,“怪不得,我一直觉得他的步法和云梦泽的无双剑有些相似。”
“你不会看不出来。”杨志浩面上满是不赞同的神色,放沉声调警告道,“这不是收留一只小狗,那可是头狼崽子!”
金泰相眼睛里闪烁着兴奋,如同闻见血腥味的狼,声音却如天上绵密柔和的云,他笑吟吟地拉近两人的距离,温热的气息扑在杨志浩的脸颊。
“我在西北沉沦那两年,有人教过我驯鹰。”
“那是一只海东青。刚抓回来,脾气暴躁得很。我饿它,抽它,晃它,用唾液喂它,看它的骨气一点一点流失,十分有趣。一个月之后的冬狩,指哪飞哪,抓了只黄羊还要蹭着我求夸奖。”
“不像一只鹰,倒像一条狗。”
动物能被驯服,人没有理由不能,不过是要熬得更久、手段更多。而一头鹰与一个内功尽失的少年,并不比半只脚踏进宗师境的剑客与少年的差距更大。只要他想,金泰相对杨志浩的警告不以为意,他可以好好驯养高天亮,也可以随时在他的喉咙上开一条口子。
那日城郊追杀,他对高天亮侃侃而谈,不过一时兴起,是高天亮的反应让他真有了收徒的心思。一头能屈能伸,为了活下来可以抛却师门恩情的小狼崽也算衬他,毕竟,什么样的师傅配什么样的徒弟,不是吗?
杨志浩知道金泰相心意已决,不再劝说,只是心下暗叹。他望向楼下,少年乌黑的眼珠滴溜溜地转,探究的眼神透过小楼的窗,被抓包后又迅速地撇开。
——那是好奇、警觉、不甘、野心,唯独没有驯服。
“我们说回正事。”杨志浩取出袖中密函,却忍不住想,若真如金泰相所说,那孩子天生剑骨,兼有金泰相的教导,假以时日,当是一柄名震天下的好剑。
传言金泰相对功法运转的理解独步天下,高天亮做他的徒弟时,才知道这话所言不虚。
两年前他武功尽废,在院子里苦练金泰相给的剑谱,一挑一劈全凭力气在撑;两年后他内力深厚更胜从前,又不禁起了些蹉跎时光近十年的自嘲。
金泰相是个很好的师父。只要高天亮想学,他好像什么都愿意教,大到血魔剑的功法,小到如何酿一坛可醉春风的桃花酒,练剑时错误的运剑会被气劲打正,参不透的招式能和金泰相坐而论道。
但是高天亮也很难说金泰相是倾囊相授,他更像是赌场的轮盘,心情好时有问必答,心情不好时只管在每日训练中把他痛揍一顿,然而心情不好的时候总是比较多。
高天亮逐渐习惯自家师父的行事,金泰相叫他去练剑,那他便把每一招每一式反复参悟,叫他去修整园庭,那便刈除杂草手栽石榴。直到某天他按着金泰相的指示挖出一坛自酿的桃花酒,同金泰相在中庭对坐饮春风,金泰相问他:你练剑时日已久,跟我去历练一番如何。
十九岁的高天亮笑起来总是乖巧可爱的,“我自然是听师父的。”
金泰相也笑,眯着眼睛像是在审视高天亮,又像是透过他在看另一个人。
半响,几个零落的音节被吹散在柔风中,“若是他也……”
那声音太轻又太模糊,高天亮疑心自己是否真正听见过。
金泰相安排的历练内容足以教许多成名的剑客也有死无生,但高天亮每次浴血归来他都不甚惊讶,好像是一开始就笃信自己的徒弟不会因此送命,又或者是,即使高天亮真的死在那里,也与他无甚关系。
因而当他们去了长安城,高天亮拿着落了火漆的信笺,听到任务时颇为难以置信:潜入知府衙门,把这封信放进某份档案中,就这样?
金泰相点点头,嘲笑道:就是这样,他们总算愿意动动猪脑玩游戏了。
差吏宽大的制服套在高天亮的身上,像是小孩子错穿了大人衣服。穿过衙前灰色石砖铺成小路,一抬眼,他看到了一个注定很难忘记的人。红白色的校服,风神俊朗的气质,高挺的鼻梁,一双深情眼。
这样漂亮的一个人,想要忘记实在是很难的事。
而再见这一这双仿佛蕴含了世间所有芳菲桃花的眼睛,却是在落雨连绵中,帷帽跌落后,濒临死亡前那好似投注了一生深情的一眼。
高天亮和一众衙吏守在外院,他有武功,别人看不到的,他能看到,别人听不清的,他都清楚。
雨下得很大,满地残红堆在淤积的水洼边上,月光太朦胧,令人分辨不清那落花边上流动的是雨水还是人|血。
苏汉伟的手是稳的,声音却有些不住地颤抖:“为什么是你?”
将死之人的声音更轻,有几分小孩子似的埋怨:“酸伟,太笨了。这是,秘密,不会告诉你。”
这世上再也没有人能得知陈圣俊面对死亡也不愿意吐露的秘密了。
良久过后,苏汉伟收起兮夜刀,在长夜风雨里逐渐站成一尊无话可说的、孤苦伶仃的石像。
高天亮于是了然,一封信引来了威名赫赫的兮夜刀,那双桃花眼最终死在了他经年的挚友兼同门刀下。他失魂落魄地把这个结论带回到金泰相身边,某种情绪鼓动在他心中,他却说不清为何而难过。
金泰相是很少夸高天亮的,即使心知高天亮是一个被埋没的天才。高天亮学东西太快,就算他故意不教只是把人痛揍,第二天高天亮就会尝试用他的方法揍回来。但是此刻,金泰相揽过徒弟清瘦到显得脆弱的肩,宽慰他道:你做的很好,不过,人活着就是不断为自己的选择付出代价。
多奇怪,金泰相在安慰小孩的闲隙里走神,高天亮第一次出剑截杀侠派四人时没有怕,没有手抖,没有取人性命的愧疚,更没有叛离从小被灌输的观念的茫然,却在长安城中,在这一次甚至不需要他们动手的任务里情绪低落。
还是小孩子见的太少,金泰相感叹。
高天亮抱着自己擦拭干净的剑沉默不语。
他被金泰相带进漩涡中心,桩桩件件亲自动手,看的很清楚,从始至终金泰相没有遮掩过他的目的——魔道现在是三皇子手中的一把快刀,为他斩除阻碍他身登九五的一切人事。正道魔道,归根结底不过是一场王储的争斗。
魔教为了不被中原本土教派压制,下注三皇子,从此为三皇子所奔走驱策,这是魔教付出的代价。
陈圣俊为了周全对苏汉伟的私情与自己异族身份的矛盾,染指了不该碰的交易,被设计与苏汉伟对峙,最终死在兮夜刀下,这是陈圣俊付出的代价。
而他为了活下来拜金泰相为师,不知还有多少鲜血与纠葛将凝固在他手上。一种难以承受的情绪几乎将他压倒。
少年抬起眼看向他的师父,明知自己想说的话十足危险,还是不知死活般地问了出口:“那当金泰相徒弟的代价是什么呢?”
这是弱者的怯懦和退缩。金泰相自认又一次看透了他年轻的小狼崽,但十分宽容地,甚至是愉悦地包容了这越界的试探。
“你以后一直跟着我不就知道了。”金泰相的语气很温和。他安抚地拍拍高天亮隐隐颤抖的脊背,这一刻他们像是一对真正温情脉脉的师徒了。
高天亮不懂为什么要在花都谢尽之后才出外游湖,但是金泰相总是有他的理由,比如人多嫌吵,比如习惯如此,每一个理由后面都缀着金泰相的车轱辘话,循环往复地在他的左右耳穿行,过于热情和甜黏的语调糖浆般充满他的脑海,高天亮无法,只能陪他尽游玩之兴。
即便租来的画舫里四处盛着冰块,六月的酷暑仍然难耐。高天亮一副放弃仪态管理的样子,没骨头般地瘫在桌上,时不时举起湃过的清解饮子啜饮一口。
窗外湖面被日光蒸出了淡淡的烟气,湖水倒映着岸边深碧。金泰相想到那封不日前递到书桌上的邀请函,想不久后的魔道大会,那些人说他新收了个天资聪颖的弟子,一手血魔剑在阴影中如毒蛇狩猎,要么不出手,要么一击必中,一剑封喉。
金泰相说,“小天,你魔道比武会不要给我丢脸哦,拿不到第一别说是我徒弟,真的丢人。”
长安城一行后,他们原本各怀心思表演出来的亲近真实了许多。没精打采的高天亮闻言,第一反应是回嘴金泰相:你老人家一向没脸没皮的,还怕丟人吗,脸都不要了。
金泰相笑笑,觉得自己这徒弟真是越养越有意思。
他漫不经心地说,小天,要自信,他们打不过你,我相信你的。
闻言,高天亮抬起眼看向他,向上翘的眼尾和他面无表情的脸显出几分不自知的倔强,好似在拒绝这敷衍的表扬,眼神正撞上金泰相光明正大的、涂满真诚的回视时,少年不自然地撇开眼,假装无事发生地看向湖边来来回回忙碌的仆役们。
真的很有意思,金泰相想。那孩子总是试图掩饰,想要伪装成有风也不起浪的平静湖泊,但是无论怎么装聋作哑,业已生出来的依赖和敬仰是不会消失的,金泰相最近的一大乐趣就是从细枝末节中把它们扒出来,好像每发现一次,就是他胜利一次。
湖边有人设宴,伎女轻灵婉转的歌声飘游到游舫中,要是平日,金泰相少不了前去凑热闹。但是得饶人处且饶人,高天亮被热得像枯萎的小树苗,金泰相于是抓住少年怎么都养不圆润的手腕把人扯起来。
不玩了,该回家啦,金泰相说。
魔教的比武会由来已久,约定俗成的,参与者们都是年轻一代的小辈们。
这是高天亮第一次离开金泰相独立行动。说来也奇怪,许是他最近真的进步神速,金泰相在众多友人面前夸他的次数愈加多起来,高天亮实在受不了,便逃跑似的匆匆收拾行囊出发了。
这一届的魔道比武大会在定在西南。群峦叠嶂,江水奔流,高天亮在穿过湖广边界时遇到一个人。
高天亮知道白多训,也浮光掠影地了解过那一场轰轰烈烈的同门师兄弟倾轧,他甚至不经意地提过白多训很多次,因为金泰相本人浮滑轻率、不甚在意的调笑,以至于这段本该挑起筋骨带着血的故事,像一个无足轻重的笑话。
从未深究过的高天亮,第一次听到关于金泰相和白多训决裂的缘由。
那人告诉他:你知道吗,金泰相不是天生的血剑骨,最初也并不修习血魔剑,而白多训那时却是名扬天下剑客。金泰相被逐出师门,正是因为发现了血魔剑的邪功,他为了更进一步,不惜对师兄下手,杀了反对他练这门武功的白多训,抽了他的剑骨,炼成自己的血魔剑。那时候他们是泉港最默契的搭档,白多训对漂泊他乡、孤苦伶仃的金泰相百般照携。
爬满青苔的古关卡旁,近乎废弃的古道,四下阒无人迹,只能听见不远处江水滚滚向前的轰鸣。
四周太安静,于是这句话格外清晰地钉在少年心底:你看,白多训曾对他这样好,他尚且翻脸无情,你不过是他捏在手里的小徒弟,却天生剑骨,你猜他日后如何待你?
高天亮没听过金泰相这段过去,自然无从反驳,只好冷冷道:你说这些又有何用,这不过是你一家之言,故意挑拨离间罢了。
那人不以为然地笑,说你爱信不信,天生血魔剑骨的人,脚踝骨异于常人,内力一探便知;金泰相此人,待谁都一见如故称兄道弟,本性不过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你是他的爱徒,是不是如此你最清楚。
高天亮不想再听下去了,他突然拔剑发难,招招凌厉,却又不致命,直至将人打落汹涌澎湃的江水。
但是那人阴魂不散的话语却像云南的毒香丝丝缕缕地渗入他心里:你当我为什么知道,六年前白多训正是被金泰相打落此江中,侥幸捡回一条命。
高天亮面无表情地收起剑,空气沉甸甸的,压得人心口发闷。
他倒是不惮承认他对金泰相真有几分师徒情谊。残冬,暮春,仲夏,清河城,长安城,姑苏城,金泰相声线永远轻快,尾音里总像勾连着一个笑,他说你根骨奇佳,要不做我徒弟,说做得很好,别害怕,说起来吧,我们回家,声声句句,出现的时机那样好,教人真假难辨也要交付真心。
高天亮不怪自己动摇,只是庆幸自己从来没有忘记,他们的一切始于清河城中十几双未能瞑目的眼。
高天亮真给金泰相挣了个第一回来,金泰相反而不甚在意了。
那时金泰相在读一封信,闻言点点头,示意自己知道了,只匆匆回应了一句:哦哦小天真厉害。
高天亮眼尖,那信的正文和落款他看不清,却认出那信纸是蜀地有名的十色笺,纸背隐隐有凤凰振翅欲飞。
金泰相说:刘青松这个人,真的不行,不知道搞什么,又在同林炜翔吵架。
刘青松。高天亮见过他。两年多来,他每逢冬季便会到宅子中住一段,不知道所来为何,但他来了高天亮就可偷些懒,因为金泰相待他十分亲热,尽日对谈,欢饮达旦,于是高天亮的课业也轻松许多。
信被读完了。金泰相又骂了几句刘青松林炜翔王八蛋之类的话,走过来拍拍高天亮的肩,惋惜道:这几日秋风好,本想着等你回来和你去吃鲈鱼脍,现下却是不能。我将往蜀地,入冬前一定回来,小天帮我看好家,可以吗。
这个“可以吗”问得很没必要,高天亮何曾有过拒绝的权力,而这鲈鱼脍亦不值得可惜,不用想都知道,金泰相应该已经吃过好几回了。
只是少年人听到入蜀,反而想起什么了似的说:入秋水涨,三峡水路凶险,至夷陵可走陆上古道。
可能真是前往西南后太累了,高天亮暗骂自己说话不经脑,金泰相要是想,礁石嶙峋亦可如履平地。
金泰相惊讶的神情转瞬即逝。一个人的武功接近登峰造极的时候,人们往往觉得他们无所不能,这样的关心倒是少有。他随即笑嘻嘻地应道:谢谢小天谢谢小天,我一定尽早回来,赶上重阳,和你一道登临天平山。
见高天亮低着脑袋,故作敷衍地应和自己,金泰相才有几分真切的高兴。他轻蔑地想,这小狼崽想必是在后悔,为何平白无故要提醒他,自己曾在荆湖云梦当过好几年的正道弟子。
但这句懊恼的提醒反而使金泰相心软了。他与高天亮告别,到底是有了早点回来同徒弟登高赏花的心思。
苦等了金泰相启程半日后,高天亮开始动手翻箱倒柜,终于在后院某个房间翻出一方装满香囊的匣子,匣子里全是金泰相一直佩戴的香囊,一模一样的几十个。
高天亮挑了一个,把里面的香料仔仔细细地倒在纸上,伸手触摸香囊的底部,果不其然有一道隐纹,依稀是泉港字样。泉港,这个曾经盛极一时的帮派现在已然分崩离析,但即使是在鼎盛时期,知道它的本部所在的人也不多。鸡油菇、雷蓟、云晶、硫磺架*……再加上香囊的织料和隐纹独特的绣法,高天亮逐渐有了一个猜想。
金泰相的外出正是一个绝妙的机会。
骑马,乘船,问路荒村,登上树木葱茏的孤峰,越过崩塌散落的山门石碑,废弃的房屋落满了灰,兔葵燕麦四处疯长,任谁都很难想到这曾是一个大帮派的驻地。
高天亮不会低估金泰相,他知道那段师兄弟阋墙的后续,白多训在江湖销声匿迹,金泰相却活得风生水起,武功已近宗师境。金泰相是不会放任一座能让他人窥探到自己功法隐秘的废墟坦然矗立的,要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必须找到别人所不能察觉的线索。
而高天亮的优势在于,他是众多寻访者中唯一一个和金泰相日夜相处生活了两年多的人。
朝露阁。
将宗门的藏经阁沉到地底,确实是金泰相能做出的手笔。阁楼的屋顶被高天亮一剑削去,这座尘封了几年的小楼迎来了许久未见的第一缕光。
高天亮的指尖拂过陈旧的纸张,他席地而坐,借着斜照进来的光翻阅书卷。
金泰相的笔迹俯拾皆是,他过分勤快的工作狂性格七年前早有体现,内功秘籍上密密麻麻的批注整理起来应该能再写一本书,一些保存完好的、一看就鲜少有人借阅的山水游记和金泰相私人的手稿里,笔迹主人肆无忌惮地在书页边边角角处分享他的日常生活,坦诚到让读到的人有种窥私的不自在。
歪歪扭扭的稚嫩字迹里,白多训是被满怀喜悦写下的名字,与后来轻快声音里的刻意与介怀截然不同。白多训同他约定去游春赏花,次次都拖到花都谢尽了才出发,撑着小舟荡漾在湖心,只能欣赏飞鸟掠过投下的湖影。下山遇到春耕祭祀,官员百姓都簪花游行,他也跟着学,不仅自己簪了一枝杏花,还给白多训捎了一朵芙蓉,却被白多训结结巴巴地拒绝,还被训斥不要学这种娘们兮兮的行为。
这字迹的主人,高天亮甚至不敢将他称作金泰相。这个名字就像一张画皮,以不曾改变的举动和一样的面容,艰难地笼住了一个热烈地诚挚地捧出自己真心与爱恋的虚影,和那个笑容夸张却总是笑不达眼底,太努力地表现出亲密无间热情似火所以反而让人难以捉摸的年长者。
留给白多训的笔墨如繁星散落,关于血魔剑却只有只言片语,血魔剑骨越是天成,进境越快,遇到的阻碍越小,以及金泰相铁画银钩的几个字,“我会证明我是对的”。
高天亮托着腮,摩挲着干燥的纸张,夜以继日地背诵那些琐碎的随笔记事。他边背边感到荒谬,为他在背诵一个人沉入地底不见天日的过去,也为他竟将被称赞聪明、可以延续御医世家的头脑用在此处。
放下最后一张手稿,看着火舌噬烧泛黄的陈年旧事,高天亮叹气,觉得真真白来一趟,金泰相的过去他又何尝真正关心,他想知道的不过是血魔剑。
金泰相入蜀,对于高天亮来说是一个机会,对恨不得将他挫骨扬灰的正道亦是一个机会。
深宅高墙,砖石垒垒,这是一方幽静内秀的宅院,也可以是御敌防守的堡垒。高天亮面色沉静地抽出剑,天气阴郁,剑身映出不速之客们势在必得的脸。
秋风猎猎,掠起袍袖翻飞,少年剑客有刹那走神。他启蒙比别的小孩早,学得比别的小孩快,夫子也愿意额外教他一些,那时白露将至,也是相似天气,他新换了秋衣,捧着书磕磕绊绊地读背欧阳文忠公的《秋声赋》。
正是这一霎,一人骤然发难,雷霆般的一剑携着破空之势刺向他。
高天亮的反应并未因为这片刻的神游而来迟,他步法轻灵,侧身让过这一剑,身体大幅度扭曲,如同一张拉满的弓,随即手腕轻转剑刃,握着血魔剑反身向前,狠狠撞上来意不善的剑。
“忽奔腾而砰湃,如波涛夜惊,风雨骤至。”
对方没想到试探的一剑竟招致如此澎湃的反击,正吃力地应对这倏然暴涨的剑势,看见少年唇齿微动,好似在对谁低语。
根本来不及辨别那轻声细语的内容,第二剑以一个几乎不可能的角度诡谲地刺向左心,速度之快只在瞬息之间,袭击者仓皇竖剑抵挡,锵然双剑相交后狼狈地连连向后,想要卸开这凶狠的剑劲,又因为已经有所注意,终于听清楚了那接近无声的低语。
“其触于物也,鏦鏦铮铮,金铁皆鸣。”
这个疯子是在为自己的剑解说吗?!剑客心中陡然升起了被蔑视的愤怒,但很快留给他的只有对死亡的深刻恐惧——看似瘦弱的少年连出如此怒波凶涛的两剑,竟然还能紧接着不减其锋地挥出第三剑!
剑客的瞳孔紧缩,那致命的一剑急急递至面前,却已没有任何躲避的余地,生死之间,惟有某个魔门弟子恐惧的供词回响在他耳边:那柄血魔剑,要么不出手,出手了,便一定会死人。
他终于为自己的轻视付出了血的代价。
一副健壮的躯壳倒下了,青石板间的缝隙渐渐被填成深红。高天亮慢慢地叹了一口气,宅子前面的小巷很窄,并不方便多人的缠斗,但是在刚刚这个人的死后,他们应该不会再给他一对一的机会了。对方的意图很明确,杀掉他,然后以逸待劳再围杀归来的金泰相,此刻他究竟有些理解清河城中的金泰相了,到这个份上,他们也就只剩你死我活可以讲了。好消息是,他居然在这时有了新的领悟,大概是要在剑道上再进一大步,坏消息是,那他也要有命活下来才行。
“夷,戮也,物过盛而当杀。”
他在铜门前孤独垂剑静待,轻声向肃杀的秋风缓缓背诵道。
暂时的平静。高天亮倚门微憩调息。
来了两拨人,现下只余一人,但是杀了他,并不能使这场围剿姑息。目睹第一个剑客几息之间横死,他们毫不犹豫地放出了信号弹,再下一波救兵会在什么时候到来,高天亮说不准,但他知道绝对不会慢。
也许就是下一刻。高天亮听到青石板轻微的摩擦声,他意识到来者要比前两次加起来更多,也更强。
这是一次真正的围剿。晋文公下令三面烧山,介子推尚有一面活路,而今他四下皆敌,无援可求,却比介子推剧烈千万倍地渴望活下来。同一样东西,想要的人费尽力气,唾手可得的人偏偏弃之如敝履,这是命数。
睁开眼,一个黑衣剑客已经站到了他目所能及处,提醒他命运确实不遂人愿。
卓定。竟然是卓定。
高天亮注视着暌违三年的旧友,长高了,变强了,又好像没有变很多,仿佛下一秒就会张嘴用黏糊的口音央他帮忙买山下的桂花糕。
卓定当然不会再同他做这样的事。
这位备受赞扬的无双剑正冷着一张脸专注地锁定他。高天亮对这种专注很熟悉,因为他曾经千百次面对过。那是在寻找破绽,以追求一剑破敌的专注。
在长安城的那个雨夜他见证的结局又何尝不是一个预言,终有一天他会和旧日挚友刀剑相向,在彼此手里挣出一条命来,当时他是怎么想的呢?他为此难过,想要逃避,然而这一幕真正上演,他内心中平静得什么也没有。高天亮叹息一声,今天他简直把一年的叹气次数都用完了,好似人一旦领悟了生之艰难,留给他们的只有一声又一声长长的太息。
可是他想活下去,他不会放弃挥出那搏命的剑。高天亮冷静地等待着领教这群意外访客的杀招。
冽风吹动木叶簌簌落下,一剑、五剑、十剑、无数剑一齐携风带霜地攻向他,好像代表着天地的意志要将他的生命一并收走。这是一个几近浑然天成的剑阵。金泰相教过他些许,阵中之人难以蛮力破阵,但阵外之人不同,高天亮抿唇,可是现在去哪里找一个阵外的帮手!
高天亮以踏雪无痕的轻功翻腾挪移思索对策,暂时还不曾中过一剑,可是他知道自己的体力急速流逝,这样的境况并不能长久维持,而一旦中过那威势凛凛的一剑,与死了也没有两样了。
难道就到此为止了吗?
有一个不该出现的声音在他远处响起:“哎呦,你们这群人干嘛啊,烦死了,能不能不要打我徒弟啊,打死了怎么办,打死了我的天我要打死你们的。”
高天亮知道现在自己的表情一定很奇怪,想笑而不能笑,放松一瞬又紧绷。
金泰相闲庭信步地向他走来,依旧没人能看见不祥之刃的毒蛇般的锋刃,依旧是一朵朵血腥的花零落在金泰相身后,三年前清河城的记忆仿佛和当下重合在一起,让人恍惚。
金泰相凑近他耳边,却不含杀意,是滑稽的着急:“快跑啊小天,他们还有人,我也打不过啊。”
“我们就这样一直躲下去吗?”在苏州城内反复的变装,躲藏了四五天后,高天亮终于没忍住问。
“打不过就跑,这有什么好奇怪的。”也许是觉得自己一个半只脚踏进宗师境说这种话太丢面子,金泰相找补道:“这次他们动作很大,我们的人肯定收到消息了。等一下好不好有点耐心啊小天。”
第九天的深夜,冷月高悬,寒鸦嘶鸣,金泰相面色凝重地叫醒高天亮。他们没等到救兵,却要开始逃亡了。
“我有一个朋友,我们去太湖,立刻。”
这条路注定了不会顺利。瓢泼大雨在中途突然到来,太湖边上他们与敌人缠斗起来。
雨落如刀,太湖边深绿色混合着血与晦暗。刀剑交锋,倒下的不少,但人只会越打越多。金泰相唤身边的人,小天,先走,我告诉过你船泊在哪。
那你怎么办?高天亮听了这话,脸色像被人凭空抽了一巴掌。
他握紧手中的剑,剑纹如血,那种不自知的倔强又一次浮现在高天亮脸上,一双狐狸眼紧紧盯着金泰相,接近要求地恳求道:哈特。泰相。相信我。我们一起。我会赢的,不会让你丢脸。
太湖的水面广阔浩大,和远处的雨云连成一片无情的灰,适合成为坟茔、棺材、墓碑。习惯了有人作陪,孤独地死在凄怆幽寒的雨中变得难以忍受了吗?金泰相不知道,亦不能作答。他固执的小徒弟松了一口气,以为他的沉默是同意。
高天亮很少说假话,他就算阴阳怪气也有一说一,他说能赢,好像真的要赢了。狼崽子努努后腿,终于在这一日显出凶狠的獠牙利爪。高天亮在挥剑时感到刹那自由,血魔剑好似暂时与他融为一体,如指臂使,随心而动,剑光凌厉迅急,刁钻古怪,在晦冥连绵冷雨中择人而噬。
金泰相在割人喉咙的间隙里细细地观察那柄血魔剑,虽有受教于他的痕迹,但那纵横恣睢的风格不由任何人雕琢。今日过去,高天亮应当如愿以偿了,金泰相扶着船壁,边咳着血边想,让全江湖的人知晓血魔剑的威名,而不再仅仅是金泰相的徒弟。
一叶小舟顺流疾驰。金泰相回姑苏前受的旧伤混合着新伤,他筋疲力竭到支撑不住思绪,仓促睡倒在船上噼啪的篝火前。冒雨在船头撑着一杆长木桨的高天亮瞅见了,进船舱把人挪到毯子上,又为那张不复平时聒噪的睡颜盖上大氅。后来实在不放心,收起桨,干脆就在篝火前守着金泰相。
火光下金泰相的脸被照得毛绒绒的,肤色是病态的苍白。高天亮伸手想要抚平他聚敛的眉峰,不知怎的想起杨志浩曾经做过这个动作,半空中手转了个向,去探他的脉搏。
确认了金泰相伤不至危及性命,高天亮竟感到一丝后怕。
这份害怕他不陌生,它开始于一场落花无情的长安夜雨。
那时金泰相安慰他。但他在害怕什么,金泰相应当是不知道的。陈圣俊和苏汉伟挚友多少年,可他们是孤独的,因为他们心底都藏着秘密,而这秘密多年来不曾被对方照见过。
他是为了这种可怕的孤独而难过的。
不为一瞬的死,而为漫长无人同行的生。
沉沉睡去的金泰相不再一副胜券在握的样子,这个人有猜到过他心里的秘密吗?
这个想法不是第一次出现,也不会是最后一次。唯独在今天,高天亮破天荒没有斥责自己。三年很长,长到那些死不瞑目的面孔在记忆里变得模糊不清,长到他认清自己既做不成殉道者,也成不了复仇的侠客,只是一个会为了自我放弃某些正直的卑下者。
柏舟孤零零地飘荡在江心,天要亮了。
双脚回到踏实可靠的泥土上时,高天亮不由感到一阵轻微的眩晕。金泰相和他被接到三皇子麾下的征夷舰船上,成了“救皇子于海寇动乱”的大功臣,在海上漂了两个月后回到陆上领赏。
没人在乎他们是否真的护驾有功。这是一点巧妙的政治手腕,也是上位者的恩赐,他们从一把暗刀变为一羽明箭,从此他们能光明正大地行走江湖不受追杀,也将被长久地束之高阁。
高天亮偷偷觑了金泰相一眼,不是他俩独处的时候,礼貌、谦逊、温和的微笑就挂在金泰相面上没下去过,被告知这个决定的时候他笑着同意,拟那道指桑骂槐、暗讽正道的奏表时他笑而不语,最后高天亮被定为首功领赏的时候他还是在笑。
还在船上时高天亮问过金泰相。
“他们让我去接官家的赏赐。”高天亮把“我”字咬得很重。
金泰相从书里抬眼,歪着头想了想,“恭喜恭喜,小天不开心吗,太湖那天没有你——”
“我就死了欸。”
听到了很想要的承认,高天亮却不满足,他伶牙俐齿,永远有话能反驳。
“官家‘知道’的又不是太湖的事,”他停顿了一下,还没有能坦然谈论欺君行为的厚脸皮,“反正都是编故事,那为什么不是你?”
“原因有很多,小天想听我说哪一个?”金泰相倒扣手里的游记,当然不会放过这个逗小孩的机会。
“第一,我是高丽人,海上倭寇有不少我的同族。第二,我在投靠他们之前就成名了,你却不一样,他们可以把你做成大胡萝卜,吊在那些想要名利的人的脑门上。第三……”
金泰相扳着手指给少年数,到最后带着不难看出的恶劣,如豆的灯火下支着脸颊的手臂有种白骨嶙峋的艳丽,他笑吟吟地说:
“最后一个原因,因为我希望小天去。”
去什么?去领得天子的奖励,去名扬天下,还是去因为这件事记着金泰相的好?说一半藏一半的话里摇曳出暧昧的引诱,但是谁也不知道那背后到底是亲近还是冰冷的拒绝。
自找苦吃。高天亮嘲笑自己。
金泰相被闲置了,可是不久后他又有新的东西忙活了,一天到晚泡在玉料堆里,高天亮有段时间梦里都是莹润的白。
其实本来也不关金泰相的事。高天亮从金泰相的零零碎碎的话里拼出事情大概,林炜翔要打几枚顶好的玉佩,好留住他的搭档刘青松,金泰相自告奋勇地帮忙,剩下的人是被林炜翔的交情胁迫。
好大的阵仗,高天亮咋舌。他在到下一间铺子的路上品出几分不对劲,刘青松是医者,又不能和林炜翔一起御剑杀人,怎么他们是搭档。退一步说,高天亮面色古怪,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拿这个是挽留人还是告白?
金泰相听他嘟囔,乐得直不起腰,衣物摩擦间带起一阵香风,笑够了终于倚着车壁说:“就连你都分得清,林炜翔真他妈是个纯种的傻子。”
“虽然说我们加起来就是天下无敌,小天拿着这个作标准去衡量别人也是情有可原。”他的语气由张狂的自信变为一种刻意的平淡。“但搭档最重要的是你想和这个人一起打,其他又有什么所谓。何况谁说刘青松不曾学过剑。”
那你呢,你想和谁打?高天亮一瞬间就能报出许多名字,和他并肩扬名的韩金、同他耳鬓厮磨的杨志浩、照拂过的同族徐进赫,他现在一时被选中,那如果他比其他人更强,是不是一起打的答案就永远会是他?高天亮没问出口,感到心里无人知晓的孤独又膨胀了一点。
马车停了,是一间酒庄,金泰相很潇洒地下车,说林炜翔的钱不用白不用,要买最贵的酒。
不久冬大寒,金泰相披着厚厚的狐裘叫他去观梅赏雪,带的便是那日买的绍兴黄酒。
寒风阵阵,吹落的梅瓣落入温热酒盏,金泰相从袖中摸出几块精雕细琢的玉饰递给高天亮,玉一触手,几近以为是温热的雪。
玉是好玉,工匠也是名家,寻常女子收了,再一听恋人讲其中耗费之繁,当是感动雀跃。
金泰相不期然问他:“泉港的朝露阁,你烧的?”
正在相看玉饰的高天亮没想到会被问这个问题,那段时间里发生的太湖截杀太深刻,其他记忆相较之下都太模糊。
他凝神反应了一会,坦然答道:“是,是我去过了。别想着那些旧事了哈特,没意思,我们重新来过。”
少年的眼睛望着金泰相,好似一对黑色的珏。
高天亮清楚地知道这样做是在赌博,但他想试试。金泰相这个人就是有这种魔力,你明知他心狠手辣危险至极,却还是想靠近看看那摇曳的暧昧后面的是不是一点真正的温情。
“你见过白多训了?”
西南那道苍凉的古关卡旁边的当然不可能是白多训,那个人同高天亮年龄相仿,有的也不过是些三脚猫功夫。
高天亮听出金泰相压抑在话语背后的愤怒,惊讶中不无酸涩的羡慕:他真的很在意白多训。
片刻思索之后他回答:没有。
金泰相凝望着他,好像连这片刻的停顿都在被考察。他沉吟,最终又笑得灿烂:好,那我们重新来过。
说做就做,金泰相向他讨了天子于临安御赐的宅子的文书地契,说要建一个新的藏经阁,名字都起好了,就叫凤凰阁。
那个冬天的结尾,纸背凤凰振翅欲飞的十色笺带回来了一个消息:林炜翔失败了,刘青松还是要走。
高天亮看起来一点都不意外,金泰相在设计凤凰阁的间隙里抬头说他:你和刘青松,你们有点像你知道吗。
不知道他在指什么,高天亮很随便地回应:我哪里能和一天十二时辰都在儒雅随和的刘少比。
哎不是的,不是说你们两个嘴毒,真的你们都很会骂人,刘青松,哎。金泰相说了一半又没后续了。
然后呢,什么像。高天亮继续发问,不是想知道刘青松怎么样,而是好奇金泰相怎么看自己。
不行不行,我汉文不好,形容不了那种感觉。金泰相眯着眼睛打量他,摇摇头,然后递给高天亮一枚玉佩。
玉是好玉,工匠也是名家,高天亮不用听都知道其中耗费之繁,他看向金泰相。
不能浪费我淘回来的料子啊,我给你们每个人都打了一个,这凤凰漂亮吧。金泰相得意洋洋地炫耀。哎刘青松没收林炜翔的,收了我的,翔哥不行啊。
凤凰阁落成那日,金泰相致信叫高天亮去看。
这半年来,为了消化那日太湖雨中恍若天启般触碰到的境界,高天亮仗着御赐的身份四处下帖比剑,他有信心,再过半年,应当要触摸到宗师境的门槛。他大江南北地来回跑,被金泰相央着送信的朋友也只好追着他绕了好大一圈,见到人时他刚一人一剑挑翻衡山剑宗,猫唇勾起一个灿烂的笑,意气风发地昼夜兼程回到临安,只因金泰相信里说希望他是第一个看到凤凰阁的人。
凤凰阁最惹眼的是两侧高大的凤凰木,火焰般的花朵簌簌铺满小院,使人无端想起一些繁华落幕、盛极必衰的故事来。
背手观花的金泰相回头朝他笑了,在这亲切的笑容后是透穿他的右肩的一剑。
高天亮心一点一点凉下来,他想不明白:为什么?
金泰相却非常疑惑地反问他:小天,我是这种把弱点放在别人手里的人吗?唉真的可惜,本来不想杀你的,可惜可惜。
是真的没有办法。金泰相叹息道。如果你不是天生的血剑骨,如果你的武功进境没有那么快,如果你向我坦诚你见过白多训。为什么要有站在武林顶端的野心呢,金泰相竟然惋惜起初次见到高天亮就明白的个性。
凤凰阁四周的水木砖石,都是为了压制血魔剑所布置的,大半年的谋划正是为了这一个必胜的局。最开始是如鲠在喉的不安,逐渐忌惮与嫉妒的巨兽把金泰相的容忍啃噬殆尽。夜里挑起烛心灯花,暖黄色的光照亮金泰相镇静而冷漠的神情,多年以前他信任过另一个人,而他绝对不会再犯一次错,他不会输,他要连一丝赢的可能性都不给高天亮。
毫不留情地折断了对方的右手手腕,看着高天亮冷汗涔涔的脸,金泰相好言安慰道:不怪你不怪你,太年轻了呀小天。
金泰相稍稍放松下来,抬手要抽他徒弟的剑骨。就在仅有可能的这一瞬间,抓住了转瞬即逝的空门,高天亮忍着剧痛挥出了超越这半年所有的一剑——左手剑。
令人惊惧的天赋,被看走眼的天才,野蛮的求生欲。是金泰相所害怕的,最不可能又真实发生的一剑。
这几年经历颇多,金泰相快忘了这和云梦泽无双剑师出同门的剑法。高天亮一击破阵心,立即那施展他早年间习得的轻功一路遁走,没有半点拖泥带水。金泰相想追,急火攻心之下,竟吐出一口心头血。去岁冬他违反血魔剑功法,在海上强行出手,反噬严重,正因此他才百般算计,结果还是给高天亮跑了。
金泰相恨恨地想,早知如此,第一次遇见高天亮就该把他剑骨扒了就地杀了。
一年又三个月,高天亮不再提剑。
高天亮踩在游廊微暖的漆木上,伸出手去接炎炎日光,掌心始终不见暖。金泰相要杀他,阵法、武力、剧毒样样备齐,若不是恰巧李炫君能央来田野解金泰相剑上淬的毒,他就算逃出来也是死人一个。
更不要说金泰相还请了两个人来杀他。
他刚清醒多过昏睡没两天,郭皓带着卓定来见他。让卓定这种交际呆瓜和他攀旧情,他觉得颇为可笑。郭皓絮絮叨叨地为他分析,陶波山庄的人员、势力、前景,他们缺一个可镇山门的剑客,他们可以提供一个绝对安全的修养之地。高天亮听得好烦,转头对一旁捡着糕点不停嘴的卓定说:别吃了,你嘴边都开糖粉铺子了。
卓定惊讶又疏远的神情转瞬即逝。没有人在时间的河流里能一成不变,仇人可以变得亲近,好友可以变得陌生。有什么从他心里慢慢剥离、脱落。此身当如不系之舟,原来人生本就没有可以停靠的渡口。
高天亮把手帕递给卓定,回头与郭皓对视。无家可归的人,去哪里不是一样的呢?
他说,好啊,我什么时候能出发。
随后郭皓依约派人护送他去荆南衡阳,他是在那里遇到那两个要杀他的人的。
他碰到林炜翔的时间早些,正是莲子成熟季节,袖口收得紧紧的采莲女在湖畔摘花。高天亮面前摆着一碗乳白色的莲子羹,他人恹恹的,也不吃这清香扑鼻的精致点心,只是酒馆的说书先生但凡说一折,他就要三言两语地毒舌故事中的江湖侠客一次。林炜翔耳力好,听得忍不住笑,此人眼光毒辣嘴更毒辣,明明阴阳怪气又让人难以反驳。他赏了些钱给脸上挂不住的说书先生,烦请他继续讲,然后便不请自来地坐到了高天亮对面。
林炜翔请高天亮饮酒。烈酒入喉时他想起刘青松,那人是最会讲究,饮酒要好时节、好风物、好谈友,但是对林炜翔来说,有时时刻刻难忘之事,何时何物何人共饮便无足轻重。
人心中有无法纾解的郁结,饮下酒心事便浮上来。有些话对亲友说不了,对门派的师兄弟说不了,对陌生人却可以无所谓地倾诉。
“所以我不懂,”林炜翔突然用力锤了一下桌子,“为什么他要走啊?”
撑着小方脑袋听了很久故事的高天亮突然开口,“可能是你太强了。”
“玩不玩,哥怎么可能不够强?”可能是“强”字触发了什么开关,林炜翔忿忿不平地拍了一块润泽的美玉在桌上,辩解道,“我很强的,不信你看这个。那个被官家夸过的金咕咕金泰相你肯定知道吧,他杀不掉的人还要委托我。”
然后声音弱下来,“明明我菜得要死的时候他都没有走,我实在理解不了乐。”
这个大个子打了个酒嗝,又驼起背来独自消沉,委屈得像条被丢下的狗。
真是醉得不轻。高天亮径直举起那枚玉佩,和他那枚一样,凤凰栩栩如生,好像下一秒就要在夕阳下展翅北游,饮醴泉而逐梧桐。
醉鬼在夜市刚支起摊子的时候就酒醒了,他一言不发地看高天亮吃完莲子羹,半点看不出之前那副发酒疯的样子。
他沉默抱臂看人时颇有些绝世高手的气质,黑黝黝的眼睛冷冷的,望进去好似于寒夜里对视漆黑的深渊。
汤匙和瓷碗相撞发出清脆的响声,高天亮歪头,丝毫没有被这份气势吓到,“你描述的那个人,会走不是再正常不过吗?”
林炜翔简直是在瞪人。
“他要的你给不了。别急着反驳我,十八岁的和二十四岁是不一样的,十八岁的他愿意为了感情和你筚路蓝缕,二十四岁的他希望师承的医术天下闻名,接受了东宫的邀请。你说他是一个为了达到目标坚韧不拔的人,那他自然不会留下。”
“不去京城他也可以弘扬他的医术。”林炜翔不服气地反驳。
“所以你劝不回他。他要的从来不是‘可以’。”
林炜翔好久没接话,最后他直直地盯着桌上那莹润的玉佩,眸中似有微光闪动,“你说得对。”
道理他不是不懂,和刘青松这么多年,也并非不相知,他只是不愿意。他早该释怀。他终于释怀。
第二个被金泰相委托杀他的人是杨志浩。
冬日初雪,园庭银装素裹,林炜翔拎着一坛好酒去寻高天亮。穿过天井和照壁后,习武之人的锐感使他停下脚步。
凝滞的空气,不加掩饰的直白杀意,杨志浩手中刀已在高天亮的颈上划出鲜红的痕。
正在对峙的两人好像完全不在意闯进来的第三人。
“你来晚了。”高天亮不急不慢道。
杨志浩很浅淡地弯了弯嘴角,从前高天亮经常看他这样对金泰相笑。
“我故意的。我收到信后,晚了两个月出发。”
来信里只字不提师徒二人的矛盾详细,口吻轻松,请杨志浩为他杀人——“翔哥也去了,但药引我只给了你。”
比信任之人多出一点的信任,在杨志浩心上坠得重重的。他捏着这一面之词思忖,金泰相从来手段高明,姿态动人,一颗八面玲珑心,任谁翻看都能给出似是而非的爱。
但是杨志浩不要金泰相人人平等的偏爱。
所以他等了两个月。高天亮的行踪,细查必有蛛丝马迹,如果林炜翔成功了,那他自不必多事。
本来还能再拖的,可金泰相竟致信问他,他一面惊讶金泰相只托付了他俩,一面不忍金泰相着急,终究在鸡鸣报晓声中出发了。
现在,不管林炜翔缘何未杀高天亮,这份大人情要被他拿到了。
他有缘无分的小师弟听了他的话,好像在思索着什么。
很快,小师弟笑了,看向他多出了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怜悯:“原来他对你也不过如此。”
他半是恼怒地讽刺回敬道:“他对谁不是如此,有谁得到过那份特别?”
高天亮想起那些小院垂柳尽日被风吹摇的日子,小楼并不太高,有时窗没关上,金泰相和那些人谈笑亲密,近乎亲吻的样子映刻在他眼底。那时他想,哪天那双唇也会共他耳语吗,随即又嘲笑自己不知道在想什么东西。
“白多训。”
“他要杀我也是因为我见过白多训。”
自凤凰阁那一日后,高天亮一直在想,是什么让金泰相觉得自己的致命弱点被掌握了,又为什么金泰相对他是否见过白多训耿耿于怀。白多训藏着一个秘密,或许找到他就会得出答案。
而现在只有高天亮有能力揭开这个谜底。
杨志浩难免愕然,几息沉思后他收刀入鞘,看向高天的眼光不掩欣赏,“你真的很聪明。”
杨志浩转身面向林炜翔,向前半步,隐隐作保护之态。
一旁被忽视了好久的林炜翔撇嘴,他才是真被这小子骗了几个月,他知道金泰相拜托他杀人是想赶他出门,让他散散心,他除了目标叫高天亮什么都不知道,更何况高天亮对他说的是假名。
“哥只是来喝酒的。”林炜翔道,“不会杀这小逼崽子的。”
可能是因为他和高天亮意外地合得来,可能是因为高天亮个性与刘青松有几分相像,嘴毒心软又坚韧挺拔,倘若他们有机会好好相处,未必不是一对好友。
林炜翔表态后,杨志浩便挥袖而去,离开时竟有报复般的快意:你看,金泰相,我究竟不是你的狗。
经冬复历春,高天亮终于能再提剑。
利剑出鞘,隐隐有破空声,不复旧时锐利无匹,却多出经历变故后愁风煞雨的狠厉。
此番大难不死,他对血魔剑功法的理解更进一筹。天生血魔剑骨,修炼其功法者,愈是绝境愈得逢生。
他不是什么好人,他睚眦必报,假以时日,他要教金泰相偿命。
然而高天亮不曾想过,再次见面,竟是在前往南诏的路上,遇上被正道追杀仓皇出逃的金泰相。
他如同一个幽灵缀在年长者身后,金泰相确实是身负重伤了,两人兔起鹘落地追逐了一炷香,金泰相倚着树木喘息,才终于看清了这个唯一没有被他的轻功甩开的人——他的好徒弟。
金泰相挂起笑,语调不改轻快:哎,不愧是小天,我手把手教你的轻功,使得这样好。
高天亮带着护腕的右手神经质地抖了抖。
他笑着回答道,你手把手教的剑术,我也使得很好。
那笑容与金泰相像了十成十。
金泰相毫不遮掩地做出准备拔剑的姿势,抱怨自己运气真差,上天不公,真他妈的倒霉。
是时太子与三皇子已经到剑拔弩张的地步了,在这里杀掉金泰相,是摆脱世人眼中与金泰相的师徒之谊,转向处于上风的太子殿下的绝佳投名状。
冷冽的月光透过层层枝叶,堪堪照亮徒弟狐狸般的眼尾和那柄蕴着妖异血红的血魔剑。
高天亮出手了。剑光一如那日太湖边,凌厉似雨后天光澄澈大地。金泰相勉力抵挡,笑着呕出一口血,仍自朗声道,这一剑,你现在应该只能使出几次吧。
还未等金泰相搬出那套若高天亮无法快速杀死他,师徒两人就要一起死在正道围剿的歪理,高天亮便泰然自若地承认了:是,我现在尚未恢复完全。
尽管依托血魔剑的功法,再次回到半步宗师境尚有希望,可是怎能不恨金泰相。
恨他心狠手辣薄情寡义如初次见面,恨只有自己把三年的师徒共处当回事。
心中滔天的恨意自然不假,在此地拼死解决金泰相也算大仇得报,然而还有一道声音鬼魂似地蛊住高天亮。
死亡是与尘世一刀两断,爱恨纠葛在无上的沉眠里被逃脱。但他还身负一个谜,一个只有他方能解读出真相的谜。
这决定后来让许多人用以论证凰阁师徒不曾决裂。
哈特啊,这样杀掉你未免太没意思了。高天亮轻笑,你快滚吧,后面追兵我帮你解决了。
南诏地处西南,群峰高而皇帝远,即使是争储的风暴也跨不过大理城外的天堑。
高天亮又见到很久以前,湖广古关卡旁陈诉往日秘辛的年青人。
时维初春,南国的春风里挟有细薄潮湿的寒意。在这入骨的寒凉里,他们在白多训的墓前持觞酹酒。
终归是我来晚了。高天亮出声打破沉默。
并没有。那人摇头,领他到一间过分整洁的房间,取出一本由色泽不一的纸张装订成的手稿。
“这些年来,义父一直不肯教我剑,不让我为他复仇,却执意要我搜集中原武林的消息说与他听。死前他叮嘱我,若是哪天再见到你,就把它交给你。”
手稿没有封面,其上对血魔剑功法的详尽研究好似一柄直刺人心的利剑。
“你会为义父复仇吗?”那人沉声问他。
“当然。”许诺郑重,仿佛掷地可听金石声。
将要离开房间时,高天亮意外带落了一朵白芙蓉。
拾起这枝柔弱清新的花朵,青年向他解释道,白多训每年春耕祭祀前后,都会买一朵白芙蓉放在桌前,今年他代父因循旧习。
高天亮闭了闭眼,掩饰住心中的震动。
原来在不经意之间,记忆的碎片已经被他尽数集齐。他窥见所有陈年旧事的谜底。
为什么白多训想要报复却不将手稿公之于众,为什么金泰相可以谈笑师兄弟阋墙却将朝露阁沉入地底。
自相矛盾的答案很简单——因为白多训爱过金泰相,也因为金泰相爱过白多训。
韩金也好,杨志浩也罢,横隔在他们与金泰相之间的是没法跨越的时间。
金泰相的个性是被经历塑造的,命运就是先让他遇见白多训,所以所有后来人都必须解白多训在金泰相身上留下的题,无可奈何。
八年,真是差的太多了。清河城师徒初见,涉世未深的高天亮,爱恨尝遍的金泰相,他们的相处注定是一场失之公允的角力。
此后种种,命数如此,高天亮接受了。但是他要做的事情还没结束。
如若不能在这场角力中爱,那就在这场角力中赢。
又一个冬天,江南的某处温泉山庄。
高天亮执血魔剑一路破阵闯关,山庄中陷阱精巧、阵法玄奥,然而高天亮做到了,杀到自斟自饮的金泰相面前时衣袂飘飘,仿佛一路如履平地。
那柄血魔剑挟风带雪,显出与自然物候呼应的严酷,金泰相却一反常态,辗转腾挪不肯出剑,最后在对方斜刺心脏的一剑下不得不驱动不祥之刃抵挡。
高天亮收剑,开口仍然如以前亲热:“哈特,怎么办呢,在今天动剑,这辈子你于剑道不可能再进一步。”
金泰相咬紧后槽牙,唇齿间溢出冷笑:“这不是还有我的小天吗,笑里藏刀,口腹蜜剑,睚眦必报,自私自利,就算我今天死在这,你也会带着我活下去对不对。”
高天亮并不着急否认,接下来的话才是今天的正题。
“哈特,我哪里像他。”
问出这话,恨意不受控制在他胸腔中翻涌,高天亮想,他于金泰相,到底算什么呢。
细雪落在眉睫间,高天亮没有用内力去挡。他更清晰地问了一遍:金泰相,我哪里像白多训了?
他可能与白多训半分不像,只是有人教他运剑配合,共他春末游湖,邀他赏雪品酒,全是在照着那个人依葫芦画瓢。
高天亮可以接受金泰相为了武学进境杀掉他,却不能接受金泰相从始至终没把他放在过心上。
金泰相遽然变色,当时隐秘的、无端的兴味,被拆穿了却是莫大的耻辱。自离开泉港之后,他年年月月地重复着对白多训的恨,时间长了,好像就连他自己也信了,信了恨不是爱的余烬。
没有回应,高天亮便自顾自地往下讲:我去南诏寻过白多训,见到了他的遗冢和笔记,方知他还藏了一个秘密——非天生剑骨者修血魔剑,冬日初春时洌寒冻骨,更会有几日不得运剑。
酒杯被袍袖拂落,脆响不止,铺就一地裂瓷。金泰相陡然起身向前,急问道:你什么时候去的南诏!
这是要问白多训的死了,高天亮嘲笑道:前年,但是白多训早死了,我没见到他。
金泰相竟感到一阵晕眩。七年前,有个小孩朝他意气风发地笑,带着点撒娇的味道问他:别想那些旧事了,哈特,我们重新来过好不好?
原来当时高天亮真不知道。
自幼流落江湖,浮沉近廿载,他自诩眼光毒辣,却看走眼了两个最重要的人。他以为高天亮和他是相似的,一样的自私自利,一样野心勃勃,所以他无法去信,可恨的是高天亮那时竟然是真心邀请他一同去看繁花着锦的未来的。
败了。彻头彻尾地输给他的徒弟了。也彻头彻尾地败给了白多训。金泰相不愧疚于这两人吃了他的亏,他只恨他们离他这么近,却偏生不肯同他走一样卑劣的路。
雪越落越大,北风吹冷,高天亮想起很久以前金泰相曾经对他说过,人是要为了自己的选择付出代价的。如今他能向金泰相偿还清这份代价了吗?
红的血珠溅落在白的薄雪上,高天亮一剑洞穿了金泰相的右肩。
“师徒一场,我没有忘。”他说,“这一剑,我们恩怨两清。”
金泰相在夜雪初霁时惊醒。
他摇摇晃晃、披发赤足地跑出房间,一路跌跌撞撞到前庭。
雪落得那么大,触目只有无尽白。但是金泰相还记得,那年他们一起跪在这里,架起案桌,恭迎天使驾临。日光酷烈,在漫长无聊的赞词里,高天亮偷偷侧头向他传音,有很狡黠的笑意。
他扶着廊柱想,不可能,高天亮,我们才不可能恩怨两清。他要证明高天亮旧时的爱,要增添新的恨,他们合该这样爱恨难辨地纠缠下去,直到他取得最终的胜利为止。
熙宁二年春的临安,俊彦云集,他们所来是为了一件心照不宣的事。
今上虽在夺嫡中以黑马之姿杀出,手上终究是少了一方沉重的帝玺,传言其被临杭一行商所得。
林炜翔此次和高天亮同行也是为此。
高天亮在樊楼的雅间等人,就着歌女清丽婉转的琴音,在纸上闲作草书,打发时间。从十年前是尊前客,一路写到老去光阴速可惊,有人推门而入,却不是林炜翔。
这一瞥便毁掉了“试把金觥”的最后一个字。于是干脆搁笔,朝久旷的故人问好。
“哦?咕宝,稀客。”高天亮猜他是来找林炜翔的。
金泰相先是诧异,随后面上泛起微笑。他不急不慢地走到高天亮身旁来,俯身在他耳边说话,近乎情人般喁喁细语:总有一天我会亲手杀了你。
距离太近,得见金泰相笑容之下的旧伤疤和几许扭曲的疯狂。高天亮也笑了,举起酒樽敬他,然后手腕一震,混合着剧毒的酒液在地上蜿蜒成一脉碎金闪烁的亮痕。
四周灯火如昼,倒映在他们眼里是细碎的亮光。他不无甜蜜地回应道:我一直都在等着这天呢。
直到这一刻他终于领悟了,他不再害怕甚么孤独,也不再需要年长者的依靠了,因为有一份长久的怨恨同生在他们心底。
是醉了吗。歌女唱的词是什么,他逐渐听不清,后半阙却和七年前游舫外飘荡的歌声一点一点重叠起来。
——欲买桂花同载酒,终不似,少年游。
*鸡油菇、雷蓟、云晶、硫磺架:写这段的时候正好在玩Potion Craft,是悬浮药剂的配方,顺手就拿来用了。
这篇文断断续续写了两个月,全文1.8w,最开始是在做核酸排队的时候,给 @十夜猫 讲了一个胡编乱造的前凰中野武侠故事。口嗨是有极限的,为了更好地展现这对师徒的阴间,我决定把它写成文。
然后就是长达两个月的折磨。每次打开文档我都在想,我有必要写吗,我真的不是在生产文字垃圾吗?毫不夸张地说,我不下二十次想把这篇文一键删除扔进回收站,但是还好有猫老师。谢谢她不厌其烦地听我发牢骚,谢谢她在我绝望地自我怀疑的时候安慰我,谢谢她真诚的夸奖给我写完的勇气。即使它还是不够好,但是在阅读中带给了她快乐,也足够让我慰藉了。
感谢每一个读完的人。
吴哥窟(上)
上
李剑醒来的时候厨房的砂锅在咕嘟咕嘟地冒泡,窗外下小雨,他左右看看,李赫不在。
刚醒的时候头是晕的,蜷着腿坐一会儿能好些。李剑爬起来去找烟,他在抽屉里翻了半天没翻到,最后在门口挂着的李赫的大衣里找到半包烟。这半包是一周之前他们为了戒烟的事冷战时候李赫藏的,李赫是直肠子,没舍得扔了,就这么放在大衣口袋里。
说是冷战,可是战斗是双方的,单方面的,也不知道该叫什么。李剑点了根烟,一边往窗台的铁皮盒子里抖烟灰,一边抬头看表,原来已经下午三点了。
时间太容易被虚度了。李剑想。
李赫回来的时候李剑已经抽完了两根烟,卧室没开窗,烟味明显。李赫进来先是抖抖头上的雨水...
上
李剑醒来的时候厨房的砂锅在咕嘟咕嘟地冒泡,窗外下小雨,他左右看看,李赫不在。
刚醒的时候头是晕的,蜷着腿坐一会儿能好些。李剑爬起来去找烟,他在抽屉里翻了半天没翻到,最后在门口挂着的李赫的大衣里找到半包烟。这半包是一周之前他们为了戒烟的事冷战时候李赫藏的,李赫是直肠子,没舍得扔了,就这么放在大衣口袋里。
说是冷战,可是战斗是双方的,单方面的,也不知道该叫什么。李剑点了根烟,一边往窗台的铁皮盒子里抖烟灰,一边抬头看表,原来已经下午三点了。
时间太容易被虚度了。李剑想。
李赫回来的时候李剑已经抽完了两根烟,卧室没开窗,烟味明显。李赫进来先是抖抖头上的雨水,然后才慢慢抬起头看李剑,眼神有点幽怨。
大意是你怎么又抽烟了。
李剑笑了笑,他蹭到床边,晃荡着双腿,冲厨房努嘴:“锅快干了。”
李赫马上直奔厨房,手忙脚乱但成功抢救下来虽然只剩下一半的汤。
“烫,烫,烫——别上手。”李剑在后面指挥。
虽然垫了毛巾,砂锅的边缘还是烫得很,李赫赶紧松开手,烫得直摸耳朵。
“等会儿起泡了,去凉水底下冲冲。”
李赫总是慢半拍,李剑只能亲自过来。他趿拉着拖鞋,扯过李赫的手腕拉到水龙头下,拧开凉水,哗啦啦地冲。
“干点活还得要工钱。”李剑拿起隔热垫把砂锅的盖子打开,轻车熟路地从柜子捞出来两个海碗,一边舀汤一边唠叨,“到底谁伺候谁啊——”
“我没事。”李赫抬头。
头一回语速够快打断了李剑的话茬。当然因为这句话只有三个字,尚在李赫灵活应用的范畴之内。
面包放在冰箱顶上,李剑去够的时候得踮着脚,李赫见状要过来帮忙,手还没来得及动起来就被李剑一个眼刀飞过去给制止了。
“让你动了么?多冲会儿。”
面包配排骨汤,再加上青椒鸡蛋酱,不失为一种精致的中西搭配。李剑觉得挺好吃的,不觉得奇怪,事实上他能天天吃这些东西。
汤其实是李赫加的,他觉得李剑吃东西太不健康了,李剑让他实践怎么健康饮食,李赫苦学三日,终于学会最简单的排骨汤。
还靠干了半锅,肉都柴了。
饭菜都摆好,碗筷齐备,李剑回到客厅坐着,坐了两分钟才想起来李赫还乖乖地在冲着水。
“吃饭了,过来吧。”李剑喊他,“李赫,赶紧的。”
李赫的汤由于靠干了半锅水,咸得要命。李剑看着他喝了一口整张脸都皱了起来,笑得格外开心。
“倒、倒了吧。”李赫擦了擦嘴角。
“加点水冲一下就好了。”李剑一边说一边实践,抄起半杯白开水兑了进去。
李赫:“……”
“正好。”李剑喝了一口。
李剑吃饭吃得很快,青椒鸡蛋酱被他像果酱一样抹在面包片上,随便一卷,两三口就咽下去了。吃完之后他坐在桌边看李赫吃饭,李赫能吃,埋着头吃到额头冒汗,不知道还以为是吃的什么山珍海味。
吃完了饭是李赫刷碗,李剑开始在客厅里收拾东西。他们要在五点之前出门,李赫刷碗慢吞吞地非要刷得很干净,急得李剑直锤门。
“来、来了。”李赫把手上的水蹭在围裙上,连忙从厨房出来,摘围裙的时候他还卡到了耳朵,李剑绕到身后帮他解扣子,这才发现他的黑色T恤是潮湿的。
“在外面淋雨了?”李剑问。
“嗯,出去买东西忘带伞了。”李赫点点头。
“我说醒了没看见你,买什么去了?怎么也不吭声,换一件啊,都潮了,不难受么?”
李赫笑着摇摇头:“没事,走吧。”
李剑在城西的一个酒吧驻唱。
城西是这个城市的旅游景区,晚上酒吧很多,家家都唱歌。李剑在那家不怎么起眼,唯一与别人不同的是允许他唱自己的歌,还允许他在这过夜,用排练室和设备。这当然不是因为老板是个活菩萨——因为老板在外地,他不怎么管,由着李剑折腾。
李赫骑着摩托车载着李剑七扭八扭地离开崎岖的小区,外面小雨还不紧不慢地下,他们共享一件雨衣,李剑趴在他背上,这时候李赫突然又后悔没有换件干爽的衣服了。
他们逆着风开,李剑下巴垫在李赫的肩膀上,在他耳边瞎哼哼。路有点远,摩托车有点颠,李剑觉得不太舒服,那会儿他还没有意识到,这是他一天之中最有灵感的时刻之一。
摸到键盘和合成器,李剑的世界里就只有一个人了,那就是他自己。李赫不在这个世界里,就负责帮他把东西放好,然后烧一壶热水暖着,方便李剑唱饿了要热牛奶喝。他和李剑说走了,李剑抬起头,看了看他,然后点点头。
也没问去干什么。
李赫今年大四,还有几个月他就毕业了。秋招他没去参加,春招又没什么好职位,前两天朋友让他去帮忙做英语翻译,李赫硬着头皮去了,结结巴巴地给人家翻译,没想到对方还挺满意的,给了300块钱。
虽然遭罪,但是赚钱。
李赫是在国外读的小学和初中,大学又在英国交换了一年,所以他都听得懂,只是说得费劲。他忘了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结巴的,好像是初中吧,记不清了。
景区总有外国的团来旅游,自然是少不了需要会英语的当地人来当翻译。李赫长得好看,钱都拿得比他同学要多一点。他们就负责陪着来游玩的人翻译一些风土人情,遇见喜欢音乐的客人李赫还会推荐一下李剑——他会送人家一张李剑的专辑,这都是他偷着买的。李剑印了800张,李赫手里倒是有四五百张,逢人就送,一年多了还没送完。
李赫不爱说话,所以当翻译的工作对他来说是折磨。不过好在折磨的时间毕竟是短暂的,到了夜里他就可以回家了。他和李剑的房子租在一个筒子楼,晚上回去的时候外面静悄悄的,这里隔音不好,他走路都蹑手蹑脚的,怕吵醒了别人。
李剑当然不在家,晚上是他的工作时段,现在应该关了酒吧在排练室对着合成器和电脑死嗑。当然还有别的可能,李剑有很多情人,他要不就和别人在睡觉。
除了性爱和音乐,李剑的世界里没有别的。
李赫没见过李剑的情人,李剑从不带回家——这是他们一开始合租时候就约定好的。房子是一年之前租的,李赫看看日历这个月快交房租了,他掰着指头查,还有3个月房子到期,房东明确地说不续了。
在这个房子里,李剑是个彻头彻尾的成年人,衬得李赫像个未成年。李剑经常喝多了给李赫讲他前女友的故事,故事版本之多,前女友分布之广,拾掇拾掇能出一本《知音》。李赫不知道自己该不该信,不信吧,讲得那么真,一个个指名道姓,偶尔李剑还惆怅地抹眼泪。要是信吧,也太荒唐了,总觉得和李剑这个人格格不入的。
房子只有一个卧室,晚上李赫睡,白天李剑睡,算是物尽其用到了一个登峰造极的地步。睡前李赫再次打开他在地摊买的《家常菜100例》,并在看到第三行的时候成功坠入梦乡。
李赫的睡眠质量,李剑看了都羡慕得流眼泪。
李赫睡得好,醒得就早,早上七点就到酒吧去开门。李剑果然还在死嗑,地上的电线乱成一团,李赫凑过去,发现烟灰缸里全是烟头,粗略数一数,不止一包。
李赫酝酿酝酿,决定发作。至于怎么发作他还在构思,是大声说几句还是摔个门什么的,平时也和李剑学了不少的形式。但是他还没发作,李剑就塞了一盒牛奶到他手里。
“快喝了。”李剑说。
牛奶是昨天李赫买的。
“你怎么没喝啊。”李赫问。
“我胃里反酸,喝不下去。”
电线纠缠在一起,李赫一边喝牛奶一边蹲着单手去理,李剑看着他,突然忍不住在他头上摸了一把。
李赫没有反应,他好像已经习惯了,继续埋头理线。
音轨合成完了,弹窗只有一个OK,在等着鼠标去点击。合成器底下藏着一封信,李剑把它塞进去,塞得没人能看见,也取不出来。
“好了。”李赫站起来,“都弄好了。”
李剑反着跨坐在椅子上,冲李赫招手:“过来。”
李赫眼睛小小的,鼻子却很挺,所以看着特像个韩国人,很好看。原来他晚上会在酒吧门口帮李剑发传单,他发的那个晚上来的人总是要比平时来得多一些,李剑就打趣让李赫坐在门口看门当招财猫。
李赫不像猫,他不狡黠,不傲娇,他高大、沉默又乖巧,倒像只狗。
李剑是在学校里遇到李赫的,他来演出,李赫主动到后台说自己喜欢李剑的歌,然后默默地帮李剑搬合成器。那之后没多久他们就搬出来合租了——不过李剑很快就发现,他们认识的那天是李赫说话最多的一天。
李赫是个正常人,所以和他生活在一起就可以过上正常人的生活。他要上课,回来要写作业,要背书,平时要出去玩,看电影,正常地吃一日三餐,也关心球队和政治新闻。他像每一个快乐的男大学生一样,除了有点害羞,有点结巴。
李剑喜欢逗他,为了锻炼他讲话让他念说明书。不知道为什么李赫念说明书都越念脸越红,李剑笑得倒在他怀里。仰着头的时候他看到李赫慌张得上下滚动的喉结,于是伸手去碰,吓得李赫整个人都缩起来。
李剑抽着烟,他看着李赫,你喜欢我呀?
李赫反应总是慢半拍,在他恳切地点头之前,李剑拍拍他的头,笑着对他说,你别想我,想点别的。
李剑把烟灭在铁皮盒子里,轻声说,其实我特没意思。
李赫凝望着他,用他清澈的执着的眼神,他凝望着李剑头顶的旋,那像个深渊的入口。
“别想我”,这说来简单。
李赫没再提,李剑也没再问。
李赫是真的可以忍耐的,他像是生下来就习惯忍耐。他可以不去握李剑的手,可以不趁着李剑睡觉去亲他,他可以就只是观望着,陪伴着,远远超出了李剑的预料。事实上那天之后李剑已经准备好搬出去了,他总觉得他有些对不起李赫,但是李赫表现得太规矩了,他给自己圈定了一个规则,然后就乖乖地站在那个圈里,一步都不会踏出来。
年轻的少年荷尔蒙总是旺盛的,性yu和他们的个子一样疯长。他是怎么解决的呢?李剑并不知道。他只知道他们偶尔睡在一张床上的时候,李赫都是面对着墙壁睡的,他伸手去揉揉李赫的脑袋,李赫会涨红了脸缩进被子里,然后没一会儿就爬起来直奔卫生间。
水声传来的时候,李剑光着腿在床上笑得天崩地裂。
现在李赫站在李剑面前,他去搂李赫的腰的时候感觉李赫整个人都紧绷地成了一块木头,李剑又想笑了。
“哥、哥……”李赫紧张地又开始结巴,一边结巴一边试图挣脱。
“别动。”李剑横了他一眼。
眼神似乎已经形成了条件反射,李赫不动了,但是依然很紧绷。那一瞬间他紧张又茫然,都忘了应该要高兴了。
李剑叼着根烟,用另一只手把烟点上,然后把打火机扔在地上。
“你、你怎么了啊。”李赫小心翼翼地问,“好像不高兴。”
不高兴,不高兴。他就没有一天是高兴的。李剑想哭又想笑,最后他喘了口粗气什么都没有做,只是狠狠地吸了一口烟。
早上七点,太阳还未彻底光临,浅蓝色的窗纸投过来的光也是浅色的,朦胧的,虚幻的。李剑抽烟的时候嘴唇微微颤抖,仿佛是在过滤空气中一点稀薄的氧气。李赫站着,他低着头可以看到李剑的肩胛骨勉强支撑着衬衫的形状,还有他头顶的旋,一个深渊的入口。
李剑收回了手,他似乎觉得李赫可能真的不是那么在意一次性的发泄。于是他也站起来。
李赫很高,李剑要踮脚才能亲到他的脸颊。
“我要走了。”李剑笑着说,“小结巴,你可以想我了。”
TBC
请勿回望
请勿回望
毛川 × 李剑
有赫剑元素,不喜误入,切勿上升。
请吸一口气证明你开心
请牵一牵挂试验爱的残忍
缩短了永恒 增长了皱纹
于天国再会亦能拾回前尘
再相见并不是个体面场合。北京秋天风大,毛川点烟三五次不成,大无语,抬头环视见旁边树下立个影子,逆着太阳看不清虚实,好歹能确定是个人.于是他低调地凑过去:“兄弟,借个火。”
那影子转过脸来看他一眼,于是毛川觉得风更大了。大风呼啦啦啦刮得他步履维艰,目不能视,...
请勿回望
毛川 × 李剑
有赫剑元素,不喜误入,切勿上升。
请吸一口气证明你开心
请牵一牵挂试验爱的残忍
缩短了永恒 增长了皱纹
于天国再会亦能拾回前尘
再相见并不是个体面场合。北京秋天风大,毛川点烟三五次不成,大无语,抬头环视见旁边树下立个影子,逆着太阳看不清虚实,好歹能确定是个人.于是他低调地凑过去:“兄弟,借个火。”
那影子转过脸来看他一眼,于是毛川觉得风更大了。大风呼啦啦啦刮得他步履维艰,目不能视,口不能言。那个人短促地笑了一声,说,那我要是不借给你呢?
眼下毛川已经缓过来了。开玩笑,迷笛最佳摇滚乐队,歌手舞台沧海遗珠,大中华区唯一乐队hit曲拥有者,逃跑计划主唱毛川怎么可能被一个小小乐队综艺hot4——还不是前三——的一个笑打得落花流水。“借个火都不让,李剑,你跟我开玩笑呢。”
李剑又笑了一下,手指夹着自己的烟冲他晃了晃。“是真借不了。我打火机扔了,毛总不嫌弃,可以直接从我这儿点。”
毛川听到自己内心说,我操。一个笑打不了他落花流水,原来两个就可以了。
这其实不是他们第一次再见面,之前林林总总掰着手指算一算见过小十次,分别是摩登年会,音乐节聚餐,滚青social局等七七八八,在场人数永远20往上,毛川还来不及从人群里数出李剑的脸,一晃神人又不见了。刚开始他还捅捅旁边问句怎么有人走了?得到回答说害,李剑嘛——人家摇滚明星,得了什么精神病,惹不起,要走就走呗——之后就没再问过。所以他和李剑两个人的,面对面的,无处可逃的再相见,实是今时今日才发生。
毛川又把自己缓过来了,毛川说,好,于是去点李剑的烟头。柔和七星蓝莓薄荷双爆,这人怎么连恶习都一股隐晦的烟视媚行。李剑歪着头看他操作,两根手指拎着烟也不动。如若买椟还珠的预言挪到今日,那指的就是比烟更让人上瘾的是他拎着烟的这一只手,相比接他的烟,更想把这只手拢过来带走。毛川也看那双手,想起那双手抚摸他的脸,攀上他脖颈,在他背后紧紧抠出抓痕,想得有点远,烟点着了也未回过神,李剑又笑一声:“毛总。烟灰快掉你鞋上了。”
毛川说哦,面上八风不动,收回手来掸掉,吸一口,听到李剑说:“怎么,今天毛总也来这儿陪孩子?”
此时揭露为何这个场合不太体面——他俩重逢在燕郊某一素质培训机构的拓展中心门口,方圆三里除同类企业外人烟荒芜,剩几棵可怜的树,勉强为他们遮挡秋风扬起的沙尘。此类机构专割北京中产及以上家庭韭菜,到周末体育场大的中心里就塞满了吱哇乱叫的小屁孩和疲惫不堪的家长,后者一如此刻的毛川。他刚刚陪儿子攀岩下来,累得半死,瘫在地上手下意识就去摸烟,被他老婆和教练两个眼刀过来钉在半途:我出去抽。
李剑听得直乐:“你还挺听嫂子话。”
毛川说那可不,我模范老公模范爹,坚决不让孩子吸一口二手烟。“那你来这儿是?”打认出李剑起他便紧急逡巡自己大脑,不管是他偷偷观察还是私下打听还是道听途说的讯息都未曾指向李剑在什么时候喜当爹(字面含义)——而且让某个知名不具的悲惨女性做同妻这种缺德事也不像李剑会干的,没有在内涵自己,I'mnot gay。毛川逡巡到此,大胆提出答案。“你朋友在这儿?”
“可不是嘛。我来接春天的。”怕他不知道,李剑又解释,“就石璐,璐姐的小孩儿。”
“石璐啊?你还给她接小孩呢?那什么赵子健呢,何一帆呢,她之前老公呢?怎么轮到你接她小孩。”就差说一句“你是她的什么人呀”——毛川悬崖勒马,把自己昭然若揭的阴阳怪气和醋味咽回去了。他居然还吃醋,他都觉得离谱。
“她知道我离这儿近嘛。我就近接了春天就送回家,姐姐今晚要喝酒去。”李剑从善如流,“我跟石璐可熟了,她之前给我乐队打鼓呢,你不知道?我们这么多年一直联系呢啊。”——“这么多年”重音强调,也就差说一句“那你又是我的什么人呀”,还算体面。李剑都为自己鼓掌,成长了,能管住嘴了,不愧是乐夏hot4。他倒没察觉自己这种下意识的针锋相对有多幼稚。
“那姐姐可真行,挺会找人帮忙。”毛川面色如常,“你等她出来呢。”
“嗯。一会儿她把春天给我领出来,我给孩子送回去先,家里老人跟着一块儿住,能照顾小孩儿。”李剑弹弹烟灰,“养小孩不容易啊,是吧毛总?想喝个酒都得操心半天……”
“有时候想到你孩子都这么大了,我还觉得挺不可思议,跟在梦里似的。总以为咱们还跟当年一样年轻呢,不管不顾的,啥都不用操心,啥都敢干……”
“结果现在也就我一个还不管不顾了。”他缓缓吐一口烟,冲毛川笑了笑,眼角柔和的褶皱卷起千堆雪。
“...”毛川沉默地凝视李剑的脸,现在这个站在他面前的李剑很陌生,他抽烟,头发薄软,眉上有疤,瘦得剩一把嶙峋的骨,笑起来眼里有清浅的凹痕。他所认识的李剑不是这个样子的。他所认识的那个李剑年轻漂亮如青年的鹿,脸和眼睛一样一尘不染,头发细密,身体也敏感而饱满。毛川审慎地、深深地凝视面前这个李剑的脸,试图从中找到一丝属于他的那个李剑的影子。他觉得自己年纪大了,眼神不甚灵敏,他在36岁的李剑身上处处看到26岁的李剑,再定睛一看又都如云消散,只剩一只琳琳琅琅的金表昭告过去顽强地存在。毛川看到那只表,手腕陡然一寒,然后他想起来自己才是先把表摘掉的那个人。
“对啊,咱们都老了。”他听到自己说,“你也怪不容易的,现在也算熬出来了。那节目我看了,你们真弄挺好的。”
“嗨。也不知道是不是好事。现在干嘛都让人盯着,生怕自己有一天就掉下来了——明明也没多高,但真是跌怕了。”李剑回望他,“我还得跟你们取取经,我老揪着石璐问,她快被我问烦了都...都忘了毛总经验更丰富,我找你聊你不嫌烦吧?”
“咱们就交流一下经验,只聊将来。过去就不聊了,成吗?”
就像怕他拒绝一样,李剑语气礼貌而生分,一点点恳求都很客气。烟灰又快落到毛川鞋上了,他手指微微掸一掸,依然注视李剑的脸。36岁的李剑,胶原蛋白流失殆尽,剩姣好骨相挂着温润的皮,一打眼仍是风光旖旎,怪不得在那个节目上这么讨小姑娘喜欢。可惜她们全都错过了。毛川心里兀自笑起来,她们错过了他最年轻最漂亮的时候,圆润饱满,意气风发,爱与恨都很大胆,哪里会怕,他什么都不怕,因为有毛川在边上挡着呢。可是他现在怎么什么都怕,怕跌,怕烦,连过去也怕。而毛川无比悲伤地发现,连他自己也害怕过去。
那就假装谁也记不起。“别管那么多有的没的,有事儿你就找我。咱们哥几个有空聚一聚,好好聊,给你聊通喽。”他上去拍拍李剑的肩,好瘦好薄一面琵琶骨,怎么扛得起那么重的担,他又越俎代庖替人心疼。“跟你说,听多了生活七姑八姨那点破事儿,才知道不管不顾做音乐有多幸福。”
“那你现在幸福吗?”李剑问。他从毛川的右手边自下而上扬起脸来,用上目线看人,很像过去在舞台上看他的样子。但毛川不敢再看过去:“不知道别人怎么样,至少我现在是挺满足的。”
“那就好。”夕阳轰然落下,像大幕拉上宣告戏剧终结,骤然降临的的夜色攀上李剑的脸。“我现在大概也是幸福的。”
过去毛川看日本怪谈电影,说黄昏是逢魔时刻,魑魅魍魉百鬼夜行,时不时就攀附上无辜者的身,引导其纵身一跃入深深河川。毛川晃一晃神,觉得自己从见到李剑一刻起仿佛也被什么鬼上了身,身体不听使唤,灵魂也使劲将他往后拽,像是要河水逆流时光回转,回到他们英勇相爱的二十代。他刚刚险些吻下来。好险好险,他手机在外套口袋里振动起来,老婆催他回去接下一个拓展活动。李剑抬头望望,遥遥的有个小身影带着另一个更小的身影走过来:“姐姐也来了。那咱们拜拜?”
“拜拜。”毛川手还停在他肩膀上,“好久没见了,咱俩还是,抱一个?”
“抱一个抱一个。”李剑从容地去抱他,也不奇怪,那节目结束时他抱过多少人呀,怎么可能连一个拥抱都舍不得给。“回头有空联系。说不定下次咱俩还在这碰见呢——我在这附近,老来给璐姐跑腿。”
“你怎么在这附近。”毛川最后好奇,“我在节目里看到了,你不是还住地安门那房子。”他岂止看到了,他简直不敢再看第二遍。
李剑注视着他,“我们鼓手在燕郊有套房子,我最近也住他那儿。我们还养了条狗,伯恩山,很亲人。”他吐息,看着毛川的眼睛亮亮的,像26岁的时候,偶然从键盘上奏出了一个漂亮音符。“以后有机会,也欢迎你来坐坐。”
再见,再见。毛川冲他挥挥手,李剑一只手牵着春天,另一只也抬起来向他挥挥,觉得他俩好像什么恋恋不舍的校园情侣,又自己因为这个想象兀自笑出声来。春天不解,抬头看看他,又看看远去的毛川,“那个叔叔不和我们一起吗?”
“不和我们一起。”李剑温柔地扣紧她的手。
再见,再见,下次再见面,就当我们从未再见面。
李剑把车停到燕郊一处新交房不久的小区,距离刚才他与毛川再见面的地方车程十分钟而已。他轻车熟路,从地下车库坐电梯直达高层。人脸锁与指纹锁都识得他,痛快地放他进门。他进门就吸鼻子:“你这熬的什么汤,这么香。”
李赫和那只伯恩山一起从厨房出来,两条狗尾巴殷殷摇晃:“我看到盒马卖那种,韩国的辣酱,打折。煮番茄汤底,加,加了一点。”香味果然很有侵略性,面前又杵着一个比韩国男爱豆更像韩国男爱豆的李赫,李剑没去过首尔也感觉自己置身明洞。然汤底味仍掩不住他今日奇遇。李赫凑近他,拈起他手指来嗅嗅,眉头拧成好看的结,处于担忧与妒忌之间的那种好看。“这烟味,你以前没抽过这种的。”
狗鼻子真的灵。李剑扬起脸冲他笑笑,撒娇似地凑上去亲亲他嘴唇:“我今天在外边儿碰到一老朋友,特好,好久好久没见了,跟他抽了根。”一不留神,好像还撞见了26岁的自己。“他也有一乐队。下次有机会,我带你去看。”
然后 然后各自梦游余下生命
然后彼此都要更高兴
如果再无然后 踏过天路历程 你我可约定
请勿回望
请勿回望
... ...
请勿善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