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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杭山

英雄

英雄

      我击杀了恶龙,却没有救出公主。

一、

      我们的王国需要一名英雄,去解救被困在山谷的公主。毫无疑问,这个英雄注定是我。

      就在我决定去当这个英雄的时候,我的脑海里已经浮现出了几百幅我披星戴月地归来后的奢靡生活,我想象了十几年这样的生活,而现在机会就摆在我面前,也不枉我这几年的闻鸡起舞。

      我的行李特别简...

英雄

      我击杀了恶龙,却没有救出公主。

一、

      我们的王国需要一名英雄,去解救被困在山谷的公主。毫无疑问,这个英雄注定是我。

      就在我决定去当这个英雄的时候,我的脑海里已经浮现出了几百幅我披星戴月地归来后的奢靡生活,我想象了十几年这样的生活,而现在机会就摆在我面前,也不枉我这几年的闻鸡起舞。

      我的行李特别简单——几件换洗衣服,一些盘缠和一把前朝王室留下的上等宝剑。前朝覆灭着实有几年了,几年的时间可以改变家族阶层,可以磨灭少年的意气风发,却没有使这把剑失去我第一次见到他时的风采。

      听说这把剑会给屠龙少年带来好运。

二、

      传说中的恶龙也没有人们说的那么恐怖。说实话这龙长得也不丑,顶多算是一般偏下。我实在是想不出为什么会有傻子四处散播那样的谎言,弄得我来时紧张兮兮的。

      恶龙一直蠢乎乎地围着我打转,应该是在想这个人类的口感如何。他的目光也远没有人们说的那么凶狠,反而夹带着动物该有的天真和无知。纵然恶龙再怎么神话化,也不是人,也不会有人所特有的思维方式。

      此时此刻,被困的公主在一旁瑟瑟发抖。我看了她一眼娇贵的身子,再朝她报以一笑。涉世不深的公主应该是没见过英雄救美的场面,被吓得或者惊得嘴巴张张合合,却半天没吐出一个字来。索性我也没什么功夫听她说一些没用的废话。

      我跳到岩石上,拔开剑鞘,剑尖直指恶龙的软肋。

三、

      恶龙终于被杀死了。

      我提着剑,鞋跟踩着污血“嗒—嗒”的响。我稳步走到公主面前,朝她伸出一只手。

    “公主殿下,下面请允许我带你回家。”

      公主半信半疑地把手放在我伸出的手上,其实内心肯定是充满了对回家的期待。眼前的这个画面在我眼里是滑稽的,满地的血污,满地的残肢碎骨太破坏整体的美感,却又给这个英雄救美的场景加上了反差感的分。代表着美好,和平的公主,和这样的场景别说还挺配的。

      山涧的风吹着公主的头发,我低头把弄着剑,用手划过剑柄古旧的花纹,然后抬头看着国王疼爱的小女儿的侧面。美人是美,美的不可胜收。同样,美人也只能成为王室统治的工具。

      让我想想,这位美丽的公主回家后会收到什么礼物呢。

四、

      京都还是一如既往的充满活力。尽管我们是破晓之际时到了,长街就已经是为了生活而奔波的小贩和王侯将相家出来采购的下人。自从几年前被迫离开京都后,我就再也没看过这么热闹的长街了。许久不见 ,却没有生出陌生感,还是像以前一样对这一幕幕感到亲切。

      反观公主,她大概是从来没有到过这种集市,所以对这一切都感到好奇。她会在卖胭脂水粉的铺子前大量许久,就像是乡下人进城一样对这一切感到神奇。她也会轻轻地戳戳我的背,再用手指指那些她没见过的民间手艺人才会做的玩意儿。

      我的母亲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告诉过我,公主应该嫁给对他好的王子。如今发生的事情让我很想知道公主的未来丈夫会不会耐心的给她讲解这些杂七杂八的东西,或者那位王子有没有见过这些东西。我对这件事情的好奇程度不亚于公主对长街的好奇。

      我们沿着熙熙攘攘的长街走去,东拐西绕后停在了宫殿前。

      公主到家了,老国王应该要给我授奖了。

五、

      面对许久未见的女儿,老国王就像是我想象中的那样老泪众横。拉着公主的手问东问西,像是什么有没有饿着,有没有冻着,有没有伤着,有没有破相。这是个家人重聚温馨的场景,我得严肃,不能笑。

      老国王看向我,双手握住我的右手:“年轻人,你真是个伟大的英雄。”他边说边摇着我的手臂,“我的女儿也是要出嫁的年龄了,我看你们郎才女貌,再加上周边的小国不配和我们和亲。要不你就和她在一起吧。”

       ……这么随便的嘛?我保持微笑的看着我面前这一堆面带惊讶,不满,嫉妒,不屑的皇亲国戚,然后点点头:“好啊。”

      我知道,这还只是我走向权力顶峰的第一步。不过自古英雄爱美人,虽然我不爱公主,但是有一个花瓶摆在家里可以观赏还是很不错的。

      我顺势牵过公主的手,单膝向公主跪下。

六、

      皇宫的内饰还是在很多方面参照了前朝风格。

      不用太多下人来带我了解这个地方,我自己就车轻路熟的找到了后花园。

      杨柳依依,最是一年春好处。内湖的湖水如一面平静,风也很难吹乱,就好比一潭死水。明明是春天,我脑海里却老是浮现出那年秋天母亲站在这潭湖水前的样子。她抬手拈来一片血红的落叶,朝我藏身方向微微一笑,她的笑容让时间静止了。当然时间也永远定格在这一刻。

      我手里还是那把屠龙宝剑,我还是忍不住地去抚弄古旧的花纹。我死死的盯着这潭湖水,总感觉这潭清澈的湖水还是沾染了血的颜色。血是红的,水好像也还是红的。

      这就好像时间又回到了让人绝望的几年前。

      后花园的景象也没什么特别的改变,我该是夸老国王和他的家人们念旧还是变态呢? 

      我朝国王的院落走去。手上提着的还是那把会给我带来好运的屠龙宝剑。

七、

      几天后,前朝复辟。

      老国王被关在前朝国王曾被关押的天牢,前朝王后死在她最爱的后花园的湖水边。她的鲜血染红了整个内湖,明明是春天,可还是有落叶落在她身边。老人们说这都是报应,前朝国王王后是怎么死的,他们就是怎么死的。唯一不同的是,他们的小公主并没有流落他乡,反而是嫁给了现在的国王,也算是听了一会她可怜的父王的话。

      值得一提的是,她的生活也不是特别好。虽然荣华富贵,却只是一只无用的,只有观赏性的花瓶。她依旧留在了权力顶峰的身边,只可惜她依然是一个玩物,招之即来,随之即去。我开心时你是我的蜜饯,我烦心时你又算是个什么东西。

      而我,也终于回到了这个熟悉的家,只可惜再也没有母后和父王陪我一起领略这个又重新属于我们的家了。

      我是前朝王子,我是屠龙少年,我是这个国度的英雄。不对,不能说是前朝了,我现在是这个国度的国王。

      我的的确确救出了公主,但我也的的确确没有救出她。她的身边还是有一条对于她而言会思维,有人的意识的恶龙。

      公主的屠龙少年是一条龙。

孟尔德德

备胎发言手册

失踪人口闪现)


从乌里出生那天开始,他就是个骑士。他接受了标准的骑士教育和屠龙课程,在二十岁那一年拿到了第一份骑士offer。

坐上公共马车,乌里花了三枚金币几经辗转,来到了恶龙山山脚下。

他踮着脚尖,拄着剑穿过一大片泡面桶,终于来到了恶龙的洞口。恶龙是个巨大的黑色家伙,正趴在山洞的角落打瞌睡。

乌里清了清嗓子:“嘿,龙!”

恶龙被吵醒了。

他眨巴眨巴,睁开了一只眼睛:“下午两点上班,洗手间出门右转。

乌里有点不可思议:“你还有上班时间?”

恶龙终于把那只淡黄色的大眼睛全部睁开了:“我出来打工就是为了钱,不然还为什么?”

乌里缩了缩脖子:“你不是绑架了公主吗?”

恶龙...

失踪人口闪现)


从乌里出生那天开始,他就是个骑士。他接受了标准的骑士教育和屠龙课程,在二十岁那一年拿到了第一份骑士offer。

坐上公共马车,乌里花了三枚金币几经辗转,来到了恶龙山山脚下。

他踮着脚尖,拄着剑穿过一大片泡面桶,终于来到了恶龙的洞口。恶龙是个巨大的黑色家伙,正趴在山洞的角落打瞌睡。

乌里清了清嗓子:“嘿,龙!”

恶龙被吵醒了。

他眨巴眨巴,睁开了一只眼睛:“下午两点上班,洗手间出门右转。

乌里有点不可思议:“你还有上班时间?”

恶龙终于把那只淡黄色的大眼睛全部睁开了:“我出来打工就是为了钱,不然还为什么?”

乌里缩了缩脖子:“你不是绑架了公主吗?”

恶龙说:“她回家吃饭去了,下午两点上班,滚滚滚滚滚。”

乌里踮着脚尖,小心翼翼地走出房间。

他回去睡了一觉,下午两点半再来的时候发现排队已经到了恶龙山山脚。

乌里乖乖站在一群小矮人后面,兴致勃勃地向他们打听:“你们也是来救公主的?”

一个小矮人斜了他一眼。

第二个小矮人说:“我是来当备胎的。”

第三个小矮人说:“我们上次救了个公主,她吃掉了我们所有食物。”

第四个小矮人说:“用了我们的金子。”

第五个小矮人说:“用了我的水晶棺。”

第六个小矮人说:“我们费劲地每天给她喂饭擦脸。”

第七个小矮人说:“最后她嫁给了一个王子。”

终于排队排到乌里时,他还满脑子想着这件事。他问站在对面决战的恶龙:“我是公主的备胎吗?”

恶龙想了想:“你是不是觉得她美貌又聪明,纯洁又无辜,什么都不会,就等着你去拯救,所以你要全心全意地服从她?”

乌里呆呆的点了点头:“嗯。”

恶龙咆哮道:“那你就是!你打不打啊,不打就走!”

乌里瘪瘪嘴:“可是我希望得到公主的爱情,还有公主的金子。”

恶龙又想了想,从尾巴下面扯出一张宣传单:“拿去,恶龙联盟在招人呢。”

乌里看着这张宣传单:“什么意思?”

恶龙冷笑一声:“恶龙也是贪图公主的美貌和金子,巧了这不是?”

乌里恍然大悟:“你是说我应该寻找自己的灵魂伴侣,不应该执着于一个公主?我知道了!谢谢你!”

恶龙摇摇头:“我是说,管他对方是天仙还是富豪,不要当舔狗。

北雪南霁

【原创】女巫守则

“没邀请你是我的错,你有什么就冲我来,不要牵扯到我的女儿!”

小女巫眉毛抽了一抽。

她刚刚还在女巫学院的毕业典礼上,马上就要作为优秀毕业生代表上台演讲了,怎么就突然出现在这地方,还被人莫名其妙地告诫。

水晶吊灯在头顶折射出绚丽的光,映在舞会中人精致的着装上,长桌上摆明了珍馐佳肴,空气中飘荡着玫瑰香气。

大厅中央,头戴王冠的美妇人瞪大双眼,惊恐地看向她,紧紧抱着手中婴儿。

惊恐?我怎么了?我干什么了?女巫的目光最后落在了十二个金碟子以及末尾女巫(?)手持的魔杖(?)上,福灵心至——睡美人!

“是的是的,”一个小精灵出现在宴会厅中,“我是除了你谁也见不到小精灵,来补充一下背景:由于第十...

“没邀请你是我的错,你有什么就冲我来,不要牵扯到我的女儿!”

小女巫眉毛抽了一抽。

她刚刚还在女巫学院的毕业典礼上,马上就要作为优秀毕业生代表上台演讲了,怎么就突然出现在这地方,还被人莫名其妙地告诫。

水晶吊灯在头顶折射出绚丽的光,映在舞会中人精致的着装上,长桌上摆明了珍馐佳肴,空气中飘荡着玫瑰香气。

大厅中央,头戴王冠的美妇人瞪大双眼,惊恐地看向她,紧紧抱着手中婴儿。

惊恐?我怎么了?我干什么了?女巫的目光最后落在了十二个金碟子以及末尾女巫(?)手持的魔杖(?)上,福灵心至——睡美人!

“是的是的,”一个小精灵出现在宴会厅中,“我是除了你谁也见不到小精灵,来补充一下背景:由于第十三位女巫被自己的魔法攻击到而导致她昏睡不醒,所以只好请你来填补这个空缺了!”

小精灵语速极快地说完,像是叮叮当当的小泉流动,它那双亮晶晶的眼睛充满期待地看向小女巫,见小女巫仍是不为所动的冷漠,有些着急地道:“你不可以拒绝,这是设定,啊不,这是规矩!”

小女巫“呵呵”一声,去你的规则设定,我命由我不由天,一声不响地把我拉到这儿来,还想让我乖乖听话?

女巫守则第二十条:不欺负弱小。

迎着众人惊恐的目光,小女巫缓缓举起手中的魔杖对准小公主:“容光焕发。”

说罢,小女巫眼前一晃,场景快速变换,水晶灯晃成月亮,树木拔地而起,空中弥漫着的气息由泥土的清香替代了玫瑰。

在她的面前,一位面容我见犹怜但衣裙脏兮兮的小姑娘站在她面前,祈求地看着她。

刚刚那个小精灵又一次凭空出现,哼哼唧唧:“本来你完成一个咒语就可以回去了,现在好了,你又得重做一次。”

女巫守则第十三条:不随便拒绝他人的恳求,去帮助困难的人。

我帮人都是因为我善良,小女巫嘀咕着,对着小姑娘施了几个精湛的变形咒,成功地使她身上的裙子变得干净华丽,破旧的木鞋也变成了晶莹剔透的水晶鞋,送她去了皇宫。

伴随着除了你谁也见不到小精灵的尖叫,场景在一次选择——

昏暗的洞穴中,有龙盘旋其中。

龙喷了一口龙息,“你不怕我?”

“怕啊,怕得我都做不出表情了 ”

“胡说,你明明是面瘫!”

恩?女巫危险地摸了摸了魔杖,说我面瘫是要付出代价的,从来没有一个说我坏话的人或者是龙可以见到安然无恙。

几秒钟后,恶龙倒在地上化出人身,是个很可爱的少女。

女巫:???

但是,长得真符合我审美。

女巫守则第一条:颜既正义。

小精灵又一次破空出现,尖声道:“违反三次规定的人会被永远困在这里的!”

无所谓,女巫把小精灵挥到一边,拿起魔杖把少女弄醒问:“你愿不愿意跟我一块去流浪?”

被魔杖指着的龙少女条件反射地点了头,女巫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从此以后,恶龙和女巫搅在了一起。

fin.


新闻一:

王子与一位来自不知名国度的少女结婚了,那位少女的裙子永远华丽如新,水晶鞋闪闪发光。


新闻二:

公主在玫瑰花丛中邂逅了她的爱情。

江澍-

《拾年》

我跟时年是在医院遇上的

我​肺癌,该是没得治,也不想遭化疗的罪,穿着病号服在走廊晃悠,走到一个特殊病房门口,好好的窗户拉什么帘儿啊,唏嘘一会儿,发现这空气还挺好,也没什么医护人员,摸摸兜,掂量一下还是拿出了烟点上。

c,大不了死一回呗。​

立了一会儿,听见后面病房有​声,我回头一看,呦呵,百叶窗儿开了,一个削瘦但不娇小的身影,隔着厚厚的玻璃立在我面前。

嗯,是个帅哥。长得着实俊俏,眼睛尤其好看,忍不住多看一会,我顺着往下看,皱起了眉,这氧气罩戴得,真他妈多余。怎么还自己挂着仪器呢,这么严重?我愣了一会,被敲窗的声音叫回来。

他清叩着那道玻璃,好像在叫我。

我甩了甩头让自己集中一点,...

我跟时年是在医院遇上的

我​肺癌,该是没得治,也不想遭化疗的罪,穿着病号服在走廊晃悠,走到一个特殊病房门口,好好的窗户拉什么帘儿啊,唏嘘一会儿,发现这空气还挺好,也没什么医护人员,摸摸兜,掂量一下还是拿出了烟点上。

c,大不了死一回呗。​

立了一会儿,听见后面病房有​声,我回头一看,呦呵,百叶窗儿开了,一个削瘦但不娇小的身影,隔着厚厚的玻璃立在我面前。

嗯,是个帅哥。长得着实俊俏,眼睛尤其好看,忍不住多看一会,我顺着往下看,皱起了眉,这氧气罩戴得,真他妈多余。怎么还自己挂着仪器呢,这么严重?我愣了一会,被敲窗的声音叫回来。

他清叩着那道玻璃,好像在叫我。

我甩了甩头让自己集中一点,再抬头就对上了一个手机屏幕,上面打着简短一句话:“抽烟,为什么。”

我好笑地看着这种愚蠢的对话方式,掐灭了手里的烟,拿出手机举了过去:“快死了,不想让自己难受。”

他看了一会,低下头,又动了动手指,打出一行字:“我很羡慕。你很帅。”抬头的一瞬间还带着微笑。

隔着氧气罩也挡不住他散发魅力,真他妈好看。

这人还挺有意思?长得帅有什么好羡慕的。还是羡慕我快死了???神经病吧

“认识一下?”我终于忍不住好奇

“时年。”

顺利加了微信后,我把烟头捡起来扔进了垃圾桶,他依旧是隔着玻璃,冲我挥了挥手,我笑了笑,跟他一样的方式道别。

_“你什么病”

“肺癌,你呢”

“氢气中毒,奇怪吧”

“那我们吸的空气,你不能吸?”

“能吸,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犯病,所以常年带着氧气,犯病的时候要在空气干净的地方待着,不能接触人。十几岁的时候得的病,本来控制得还好,这几天又犯了,就来住几天。”

“家人呢”

“父母走得早,剩一个哥哥,很忙。管个医药费,其他也没什么了。”

“出院一起吃个饭?”

“好。”

我们就这么每天隔着玻璃聊天,我注意到他手边总有个本子,看样子很旧了,应该是每天都会翻,大概是日记吧。

两三个月过去,我偶尔会发条语音,却从没听过他的声音,因为他说话实在是不方便,我不忍心。

这样每天跟一个帅哥聊天,无可避免地,我发现我喜欢他,重病还不厌世,是我该学的地方,甚至有一瞬间,想一直在他身边。

我开始尝试接受治疗,可能是老天有眼,没有头发之后的第二周,我的病情居然有好转,医生说我还能活,身子骨硬的话,十年不成问题。

我有点开心,不是因为能活,我早他妈过够了这种日子,是因为我确定,我能陪着时年了。

我把这个消息告诉他:“以后能一直照顾你了。”

他在玻璃面前高兴得眼泪都要出来,我看他胸口剧烈的起伏着,担心他太激动,捋捋自己的胸膛示意他小心一点。

那天开始,我们的关系好像有了微妙的变化,我不是别扭的人,又是一天,隔着窗户,我打了一句话过去“时年,我喜欢男人。”我看他愣了愣,低头打了一句话“我跟你不一样。”我心头一紧,死死攥着手机,没几秒又一条新消息:“我只喜欢你。”

c,还是被他抢先了。

病房的门突然开了,我来不及反应就被拽了进去,我慌慌张张地看着他拿开了氧气罩

“时年,你干什么!”生怕他受儿一点刺激

“就一会儿,没事儿。”他他妈,居然亲了过来。

那是我第一次听到他的声音,有一说一,爆炸好听,也是我第一次碰到他,还是用这种方式,我张开嘴,迎接他迟来的问候。轻轻撬开唇瓣,没有长驱直入,我还真是克制得可以。

到底还是担心他身体,这个吻不深不浅地结束了,自然是意犹未尽,我舔了舔他的嘴角

“你还真是甜得可以。”

不知道他什么对我的吻技有什么想法,就记得他红着耳朵带上了氧气罩,然后把我推出门。再然后隔着那道玻璃,我们对望了很久很久。

可能是我的吻太强了吧,没多久他就出院了,我认真地记下他平时吃的药。紧接着就卷铺盖滚进了他家,我们就这么没羞没臊的过上日子了。

其实跟他在一起也不是一般煎熬。他状态好的时候能来个负距离接触,还不敢太用力,状态不好的时候我也不敢胡来,毕竟谁也不能对一个病号下手。

一次情到深处,马上就控制不住了,赶紧放下他跑到厕所自己解决了,出来的时候他坐在床上低着头,唯唯诺诺地说了一句“对不起。”话说的很轻,却重重砸在我心坎上,我伸手把他捞近怀里,亲了亲他的额头:“全世界都应该说对不起,就你不能。”

那晚睡觉,他非要蒙在被子里,我搂着他问闷不闷,他在被窝里摇摇头,没一会儿我就觉得怀里湿了一大片,温热温热的,我搂得更紧了,但没有拆穿他。

半梦半醒的时候好像听见他说了句爱我

我迷迷糊糊道“时年,我也爱你。”

养了只猫叫九月,因为我们九月认识的,有时候在厨房做饭,回头看见他和九月搂在一起,别说,还有点酸,我看着一个他,一只猫,一个屋子,柴米油盐酱醋茶,我心里跟开了玫瑰花儿似的。

腻腻歪歪的日子过得很快,我们在一起的每个春节,他都会找一张纸写上愿望,然后绑到烟花上,我喜欢的人行为举止就是这么异于常人。伴着烟雾和爆竹声,我们迎来了在一起的第十年。

这一年他35岁。

我早就清楚,他这病寿命短,他自己也知道,但我们从来不提,到了这一年的八月,他还是住进了医院,回到了那个熟悉的小病房,我依旧是每天跟他对望,但这一次,他眼神里多了些苍凉。

“没办法,就这一个月了”这是医生的原话。

那是再熟悉不过的一个早上,我带着煲好的粥去看他,他躺在病床上,冲我招了招手,示意我进去。

我轻轻开门走进去,坐到他床边。握住他冰凉的手。

他眯着眼睛,笑意盈盈地看着我,抬手指了指氧气罩,示意我拿下去,我如他所愿了。

他动着嘴唇,胸膛剧烈起伏着,我把耳朵贴近他嘴边

“带我回家,好不好…”

我把头别过去,顺便在床单上蹭了蹭眼泪,又转过去,用嘴浅浅碰了一下他的眉心。帮他带上氧气罩。

“好,我们回家”

我办好出院,一路抱着他回了家。

一路上走过好多我们去过的地方,有晚饭后一起散步的公园,有常去的烧烤摊,还有给九月洗澡的宠物店,以及我常年奔波之中的药店。

我和他,都一直红着眼眶。

在家的一周,我一刻都没跟他分开。

有天下午,他突然搂着我,哭得特别凶,哽着说“对不起”。比那次还要揪心。我知道,他在对不起什么。

这次轮到我开口了。

“时年,我爱你。”

他走得时候我在身边,九月也一直蹭在我俩之间,我就那么抱着他,死死抱着,想从他逐渐冰冷的体温中寻找一丝温暖。

还是哭了。

想到某一晚他问我

“咱们这算不算是两个濒死的人惺惺相惜”

“就算没有濒死,我也跟你相惜。”

再见到他,是个方方正正的小盒子,沉甸甸的,还真是被我喂胖了。

把他放进寄存处的时候,我亲了亲他的照片,还跟十年前一样,笑得那么开心。

我在写登记的表格:

时年,三十五岁

病故,时年三十五岁。

爱人。在一起,十年。

回家整理他的旧物,翻到了十年前那本笔记本,已经发黄了,字迹也开始模糊,突然有一页被透明胶封上,保存得完好无损。

九月二十日,晴。

“时间缓慢了下来,我和他在窗前伫立。

我们彼此相望,但谁都没有说话。

我仿佛能从他眼中看见烟火缭乱的盛景。

我想就这样陪着他,看四季更迭白夜交错,看山河隽永月满霜河。直到时间模糊了彼此的轮廓,从念念不忘变成再记不得,也想要陪伴他。

我下了这样的决心​,为此用掉了我所有的勇气。”

那是他第一次吻我的那天。

他离开的每一天,我都去墓地看他,我知道,他最怕一个人。

“时年,我来看你了。”刚从医院回来

说着从兜里摸了一根烟,笑着说“抱歉,还是抽上了。”

“你也别着急,医生说的我的十年也快到了,我用下辈子纪念你,到了那,你可别不认我。”

__

消毒水味,难闻,我迷迷糊糊睁眼,好像来到了另一个地方,不是医院,是一片绿地,上面是万里无云的天空,我坐在地上,远处有个人好像在喊着我,我站起来朝他跑去,一把抱住了他。

“时年,我来了。”

子夜旦未央

【雷神】[锤基/Thorki]奇基暖暖环游宇宙

【剧透慎入】

【剧透慎入】

【剧透慎入】

听说你们阿斯嘉德的神都喜欢玩一键换装?

(没有玩过这个游戏,在空间看别人发过,但我看到锤哥基妹还有海拉在挪威争先恐后地一键换装的时候就忍不住开始脑了😂

(我还特地百度了一下游戏规则哈哈哈,不过肯定不会按着来写就是了23333333

1.

在很多人的印象里,朗读给孩子们的枕边故事中的阿斯嘉德被描摹成了一个神圣的地方,一个读来催人心驰神往,又同时令人身临其境的世外桃源,当守卫Hemidall插下那把Bultgang,通道被打开,璀璨耀眼的彩虹桥越过潺潺的流水,勇猛的武神骑着矫健的骏马在亘长的道路上奔腾,举世瞩目的金色殿堂高耸入云,Odin手...

【剧透慎入】

【剧透慎入】

【剧透慎入】

听说你们阿斯嘉德的神都喜欢玩一键换装?

(没有玩过这个游戏,在空间看别人发过,但我看到锤哥基妹还有海拉在挪威争先恐后地一键换装的时候就忍不住开始脑了😂

(我还特地百度了一下游戏规则哈哈哈,不过肯定不会按着来写就是了23333333







1.

在很多人的印象里,朗读给孩子们的枕边故事中的阿斯嘉德被描摹成了一个神圣的地方,一个读来催人心驰神往,又同时令人身临其境的世外桃源,当守卫Hemidall插下那把Bultgang,通道被打开,璀璨耀眼的彩虹桥越过潺潺的流水,勇猛的武神骑着矫健的骏马在亘长的道路上奔腾,举世瞩目的金色殿堂高耸入云,Odin手握权杖,坐在万人敬仰的王座之上,维持着这个世界美好的现状,人们生活在富足的仙宫,生活在安居乐业的祥和氛围中。

而实际上,与人们构建的幻想中和不同的是,阿斯嘉德的大陆不止存在于虚幻的神话当中,在漫漫银河的无尽星辰中,它是宇宙万物里一方真实存在的沃土。

2.

传说,仙宫中住着两位王子,他们从小一起由Odin抚养长大,成人之后,性格却大相径庭。

大王子Thor生性豪迈,敦厚中透着些大大咧咧,拥有无穷的勇气和一统沙场的本领,而平日里着装的喜好则是银色的铠甲和红色的披风,更是拥有一把谁与争锋的雷神之锤,其装扮颇具威武与气势。

二王子Loki生性狡黠,因为总爱耍点无伤大雅的小把戏而被赐名为“恶作剧之神”,他富有智慧,而比起智慧更胜一筹的是他的野心,他有如一只步履优雅的黑猫,却暗藏着蛇一般的尔虞我诈,平日见他,总能看他挂伤绿色的披风,带着犄角的头盔成为了他最有特色的装点,那一身金色的盔甲,让他看起来高贵又不失气质。

3.

然而,正是这两种迥然不同的衣品,掀起了仙宫里一股无法阻挡的时尚热潮,人们争相抢购着神域精心缝制的布料,想要模仿两位英俊的王子,红银色的搭配和绿金的结合一度成为了神域中时尚的代名词。

4.

很快,威胁便降临了。

由于Loki的一时疏忽,一名被尘封已久的王位继承人突如其来地出现,当Odin逝去之时,他隐瞒已久的第一个子嗣——“死亡女神”Hela,从被流放的牢笼里,以始祖时尚女王的身份,重新回到了这个世界。

5.

黑暗的气息瞬间蔓延了开来,感知到危险的到来,Thor和Loki金光一闪,在地球上穿戴的休闲装立刻被换成了战斗服。

6.

正义的一方变个身不都应该需要两分半的吗?

面对没有按照魔幻儿童剧的标准套路走、转而选择了一键换装的神域兄弟,本打算在他们变身时消灭他们的Hela不甘示弱地摸了摸脑袋,一瞬间,她的头顶上长出了一对比Loki的头盔还要长的犄角。

7.

“我要统治阿斯嘉德,然后让那里的人民全画上烟熏妆!”

Hela高举着双臂,霸气地诉说了自己的目的。

8.

作为Thor的时尚风向标,他最引以为傲的雷神之锤竟被Hela一掌捏碎,失去了雷神之锤的Thor和Loki在时尚界的地位摇摇欲坠。

为了打败Hela,挽救阿斯嘉德岌岌可危的审美,这对命途多舛的神兄弟,不得不开始了一段艰苦的征程。

Odin在逝去之前曾经告诉过他们抵抗Hela的方法,在浩瀚宇宙的某些不为人知的角落里,分别藏着三件神秘而又特殊的服饰,只有找寻到了其中的一件,才能开通下一个关卡,去到第二个星球,当三件服饰都被收集完整,方可彻底消灭女神Hela。

9.

第一件衣服是Loki从地球上获得的黑色西装,穿上黑西装的Loki魅力无限,博得了不少眼球,本想着已经成功了三分之一,剩下的能够回阿斯嘉德再商量对策,但Hela同Thor和Loki一起穿过了时空隧道,并将二人统统挤出了通道之外。

10.

缓过神来的Thor发现自己置身于一个堆满了废旧物品的星球——Sakkar星。

这大概就是放置着第二件重要衣服的地点了。

Thor暗自思忖着,站起身来,心酸地拍了拍自己满身的尘土,可惜刚出虎穴没有多久,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一个半路杀出的女人俘虏进了这个星球非常具有个人特色和代表性的角斗场,与他们的常胜将军来一场无与伦比的决斗。

更可气的是,Loki也在这儿,他得到的待遇居然是被尊为坐上宾同这个星球的统治者宗师一道来观看这场比赛。

那个把自己绑来参加比赛,此刻正在高处一边饮酒一边袖手旁观,还因为出卖了自己得到了一大笔佣金的女人,竟贵为阿斯嘉德先年的女武神。

11.

神比神,气死神啊。

12.

得知了自己的对手是Hulk时,Thor还带着点兴奋和激动,很快他就笑不起来了,Hulk难以控制住愤怒与冲动的情绪,下定了决心要同他决一死战,虽说这一仗打得曲折还伤感情,但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一番打斗下来,倒也在关键时刻发掘出了他体内一直被抑制的雷霆万钧之力。

在房间中悠悠转醒的Thor环顾四周,恰巧撞见Hulk正在大池子里泡澡,不禁打了个激灵,背后传来一阵恶寒。

13.

这一关的通关服饰该不会是Hulk的裤衩吧?

14.

帮助阿斯嘉德进行反击迫在眉睫,Thor庆幸打算用来逃跑的昆特式飞机中录了一段Natasha的视频,那个狂躁的大个子才终于恢复了正常,变回到了和蔼可亲的Banner博士。

Thor将飞机上Tony的衣服匆匆给Banner穿上,集结了女武神,趁着宗师的一架观光飞船,向着阿斯嘉德的方向火急火燎地进发。

15.

在飞船后面翻出女武神战服的时候,Thor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幸好这次的通关道具不是Hulk的裤衩。

16.

或是Tony的裤衩。

17.

重新回归阿斯嘉德之后,Thor让Hemidall带领着民众火速撤离,自己留在宫殿大堂与Hela决一死战,但没有收集到最后一件服装,Thor的实力依然无法和Hela匹敌,很快他就落到了下风。

18.

被逼到了死角的Thor抬头望去,无意间瞥见,彩虹桥之上,尽管历经周折,Loki仍然选择了加入自己的战队,他戴上了一个崭新造型的头盔,帮助无辜的百姓们登上救援的飞船。

看着在彩虹桥上挥舞着双刀,如同T台走秀一般迈着轻盈的步伐,用华丽的招式斩杀敌人的Loki,Thor觉得自己仿佛在看一场《阿斯嘉德的秘密秀》。

19.

体内的力量因为Loki带来的这一场视觉盛宴逐渐觉醒,Thor士气倍增,加入到了混战之中,他突然意识到了,这最后一件重要的服装,就是被锁在地下收藏室里火焰巨人的皇冠。

他要制造诸神黄昏。

20.

他们成功了。

Loki取到了皇冠,释放出了巨人,Hela和阿斯嘉德的土地一起葬送在了火海,Thor带领着所有人迎来了惨烈且来之不易的胜利。

21.

“Loki,我很高兴有你在。”

被奉为国王的Thor将欣慰的眼神分给了Loki。

“你会得到你应该得到的奖励。”

22.

一听到有奖励,Loki忍不住猜测了起来。

“你会给我重修一座金色大雕像吗?”

“不会。”

“那下一次玩救命游戏,换我把你扔出去?”

“不行。”

23.

被再三地拒绝后,Loki疑惑地皱了皱眉头。

“那你要给我什么?”

Thor露出了难以揣测的笑容。

“我将要送给你的,Loki,是一套九界中最靓丽的华裳。”

24.

“基哥,算了算了。”

多亏Bruce Banner博士的鼎力相助,身着一袭婚纱的Loki才没有在新婚当夜捅了新郎的肾。

子夜旦未央

【原创小说】一位前公主的自述

“你一生只能说一次谎。”


我曾经是玛雅国的一位公主,这是我自传的开头。


我在八岁那年被下了这个诅咒,施咒人是我那拥有女巫血统的姨妈。


我母亲的姐姐,我的姨妈,是母亲的家族里最为正统的女巫,她不仅是一位杰出的巫师,更是一位杰出的药剂师,独身一人住在森林深处,潜心研究法术与草药学,在一次出门采集草本的途中,她偶然在森林里救下了打猎时跌落下马的父亲。


姨妈并不知道父亲的地位,只当他是个平常男子,她为他的伤处敷上了膏药,还好心地将父亲送回了城里,等到全城都贴满了寻找她的告示,姨妈才知道,那天她救下的男子...

 

“你一生只能说一次谎。”




 

我曾经是玛雅国的一位公主,这是我自传的开头。




 

我在八岁那年被下了这个诅咒,施咒人是我那拥有女巫血统的姨妈。




 

我母亲的姐姐,我的姨妈,是母亲的家族里最为正统的女巫,她不仅是一位杰出的巫师,更是一位杰出的药剂师,独身一人住在森林深处,潜心研究法术与草药学,在一次出门采集草本的途中,她偶然在森林里救下了打猎时跌落下马的父亲。

 
 

姨妈并不知道父亲的地位,只当他是个平常男子,她为他的伤处敷上了膏药,还好心地将父亲送回了城里,等到全城都贴满了寻找她的告示,姨妈才知道,那天她救下的男子,是玛雅国的国王。

 
 

姨妈有生以来第一次那么激动,父亲英俊帅气的脸庞一直浮现在她的脑海,她想,她大概是坠入了爱河,姨妈没有什么可以倾诉的朋友,她只能想到与一个人分享这个秘密。




 
 

那个人,就是她的妹妹,我的母亲。




 
 

那时候的母亲,不过是城里的一个纺织女工,她没有姨妈对于法术的领悟力,更没有姨妈纯正的血统,只能老老实实地当一个普通人,当她收到姨妈的来信,读着字里行间流露出的涓涓爱意,妒火顷刻间蒙蔽了她的双眼,她不明白,姨妈到底是走了什么运,天赋异禀不说,还能收获一份如此令人眼红的爱情。




 
 

母亲将信件揉成一团,起身前往了宫殿。




 
 

胞胎姐妹唯一的好处就是,她们极为相近的容貌让人难以分辨。

 
 

父亲在见到母亲的那一刻,果不其然把母亲当成了自己的救命恩人,他将母亲当做贵客迎进了宫殿,不仅赐予了她一袋袋沉甸甸的金币,还邀请她一起在城堡里共进了奢华的晚餐。



 
 

两天后,当姨妈走出了森林,怀着憧憬与向往迈入城堡去找寻她的爱情鸟,却意外地发现,坐在她朝思夜想的国王身边的,是我的母亲。




 
 

“她是个巫女!”

 
 

母亲害怕事情败露,便先发制人,指着姨妈大叫起来。

 
 

“她幻化成了我的样子,就是为了骗取国王的信任!来人!卫兵!把这个巫女赶出我的城堡!”




 
 

母亲躲进了父亲温暖的怀里,她看姨妈的眼神,像在看一个陌生人。



 
 

法术教会了姨妈隔空取物的本领,却没教过她怎样做才能挽回一颗心,父亲迎娶母亲的当天,姨妈疯了,成了当地出了名的疯婆娘,而我的父母在成婚后没多久,就诞下了我,他们的公主。




 
 

在我八岁生日的那天夜晚,我做了个有生以来最长的一个梦,梦里我碰到了一个奇怪的女人,女人穿着大红色的长裙,还长了一张和我母亲一模一样的脸。




 
 

“你都这么大了。”

 
 

她注视着我,声音里透着难以掩饰的惊讶。




 
 

“母亲?”

 
 

我试探着呼唤。




 
 

“我不是你的母亲。”

 
 

女人失落地垂下了眼帘。

 
 

“我多么希望我是。”




 
 

“什么意思?”

 
 

我被弄得一头雾水,压根就没能理解这句话其中的含义。




 
 

女人笑了笑,答非所问。

 
 

“谎言,是多么可怕的东西,它能让一段牢靠的感情分崩离析,能让一个圆满的家庭妻离子散,人啊,多么脆弱,敌得过世间冷暖,唯独敌不过叵测的人心。”

 
 

她低下了头,失神地自言自语。

 
 

“当年你的母亲,就是用蹩脚的谎言和卑劣的手段,骗走了你父亲的爱。”

 
 

“那份本该属于我的爱。”




 
 

女人的眼中噙着泪水,娓娓讲述着她过去悲惨的遭遇,她看起来是那么伤心,伤心得像块一碰就会碎掉的玻璃,我鼓起勇气,走上前两步,想要安抚她的情绪,女人忽然瞪大眼睛转向了我。




 
 

“我诅咒你!”

 
 

她冲我喊道,身旁泛起了金色的光芒。

 
 

“我诅咒你,从今天起,你一生只能说一次谎!”




 
 

光芒升到了半空,变得越来越耀眼,紧跟着,它们化作了一道道利刃,直直地刺向了我。




 
 

我满头大汗地从梦中惊醒,心有余悸地看了看四周,看到的却只有被晚风吹动的窗帘。




 
 

出于对“诅咒”二字的畏惧,我还是把这件事情告诉了我的父母,我的母亲听了我的叙述,知道出现在我梦里的是她那心有不甘的姐姐,她和父亲聘请了全城最有名的医生,找来了教堂里最虔诚的牧师,使尽了浑身解数,都没能找到破解这个诅咒的方法。




 
 

老实说,这个诅咒于我而言不痛不痒,只不过就是在打碎花瓶的时候不能找到一个像样的借口罢了,我在父母的细心呵护下平安地长大,这个困扰过我的诅咒,也随着我的成长,变成了我诸多烦恼中最不起眼的那一个。









 
 

在我步入二十岁的前一个月,一个士兵慌慌张张地跑来,说是玛雅国的边境遭到了月牙国的攻打,要我的父亲尽快出兵前去镇压。




 
 

月牙国的王子是一个天性残忍的人,他心高气傲,自以为所向披靡,一腔雄心壮志无处发泄,他一直都渴望收服一方疆土来证明自己的实力,玛雅国,不幸成为了他的下一个目标。

 
 

为了维护玛雅国的领土,我的父亲披上了坚硬的铠甲,挥舞着宝剑,率领着手下的士兵们骁勇作战,成功击退了王子的袭击。




 
 

邻国的王储和贵族们都收到了邀请,前来参加在玛雅国举办的庆功宴,我的父亲挽着我的母亲盛装出席了舞会,凭借着出众的容貌与优美的舞步,母亲立刻成为了全场瞩目的焦点,吸引了现场不少名流的目光,也吸引了刚刚丧偶的琉璃国老国王。




 
 

老国王垂涎我母亲的美貌,对我的母亲展开了猛烈的追求。




 
 

无奈我的母亲不喜欢老国王,她对他没完没了的追求与示好感到了厌烦,但老国王始终没有放弃,在母亲的百般拒绝下,依然对我的母亲纠缠不休。




 
 

正所谓隔墙有耳,老国王看上有有夫之妇的事不知被哪个好事之徒传了出去,传得满城风雨,现在全城都在议论这桩王室的丑闻,我的父亲听闻此事,提着宝剑,愤怒地找上了老国王理论,质问他为什么觊觎自己的妻子。




 
 

老国王恼羞成怒,他瞄到了父亲手中的宝剑,便给父亲扣上了一个意图谋反的大帽子,又扬言,既然我母亲的家族中有人流淌着女巫的鲜血,那我母亲本人必定是一个罪大恶极的女巫,靠着巫蛊之术迷惑了我的父亲,才得以坐上玛雅国王后的宝座,像我母亲这样心术不正的女巫,就应该被绑在火架上,用一场大火洗清她身上所有的罪孽。




 
 

那明显是一个拙劣的谎言,却没有被任何人识破,当年老国王穿着一件只有聪明人才能看见的“衣服”招摇过市时,尚且还有一个懵懂的小男孩去揭穿那层显而易见的假象,然而这一次,围观的看客皆缄默不言,再没有人愿意去当那个点醒众人的小男孩。




 
 

我母亲穿着雪白的囚衣,被刽子手押送上用木头搭建的刑台,而老国王则接过了熊熊燃烧的火把,亲手点下了那一把将我母亲送入地狱的大火。




 
 

写到这里,我颤抖着双手,悲愤地闭上了眼睛。

 
 

天知道我是多么的痛恨谎言,仅靠三言两语,就这么轻易地剥夺了一个人的一生。




 
 

可是故事到这儿还没有结束,老国王不打算就这么放过我和我的父亲,他背对着漫天的火光朝我们走来,假惺惺地冲我们表达了自己的惋惜。




 
 

“贤弟恐怕是被巫术冲昏了头脑,才敢生出谋反的念头,虽是因为受到了女巫的蛊惑,情有可原,但后患无穷,理应关进地牢,除非......”

 
 

说着,他戏谑地睁开了一只眼睛看向了我,嘴角意味不明地上扬,慢悠悠地提出了自己的条件。

 
 

“除非我能与玛雅国的公主殿下成婚,若是能与玛雅国联姻,自然也就不必担心贤弟有谋反之意。”




 
 

我早就该想到,那个老滑头看我的眼神,就像在看另一个版本的母亲。




 
 

父亲只有我这么一个宝贝女儿,自然是不允,老国王见父亲这么护女心切,却没有要松口的意思,作势要让守卫将我的父亲扔进地牢。




 
 

为了让父亲洗清冤屈,免受牢狱之灾,斟酌再三的我咬了咬牙,最终选择了挺身而出。

 
 

“我愿意。”









 
 

我住进了金碧辉煌的皇宫,却像是住进了暗无天日的囚笼。




 
 

我的身份从公主变成了另一位公主的继母。

 
 

琉璃国的公主是个被宠坏了的小姑娘,她并不喜欢我,总是各种找我的麻烦,这一点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在旁人的眼里,我只是个嫁到琉璃国的外乡人,而公主到底是老国王的亲骨肉,老国王向来是偏袒公主这边的,恃宠而骄的公主越发傲慢,她在仆人面前编造了很多关于我的坏话来诋毁我,破坏我的名誉。




 
 

“我继母的母亲是个无恶不作的女巫,在一天之内接连烧毁了十座村庄,我继母的父亲是个叛军的头领,他的剑下躺着数十条冤魂,而我的继母本人,就是个脸上写满了忧郁的怪胎,我伟大的父亲能不计前嫌看上她这种人,简直就是她莫大的荣幸。”

 
 

说完,她笑得前仰后合,像朵在风中摇曳的花。









 
 

很快,公主就迎来了她十八岁的生日。




 
 

老国王办了一场热热闹闹的生日宴会来庆祝她爱女的成年,我不常在大型场合露面,因而不是很喜欢这种纸醉金迷的场面,我独自一人高举着酒杯,穿过满座的宾客,等走到楼梯的附近,我无意间发现,一个看上去风度翩翩的年轻人正在城堡的走廊里搭讪公主。

 
 

我认出了他,那个谈笑风生的年轻人,正是之前企图征服玛雅国的月牙国王子。




 
 

他完全跟换了一个人似的,收敛起他的暴戾,扮作一个堂堂正正的君子,此时此刻他看起来是那么得体,那么绅士,那么彬彬有礼,他用上好的燕尾服藏起了自己满身的鬣毛,打扮得像个彻头彻尾的衣冠禽兽。




 
 

公主几乎是对这个谦逊儒雅的年轻人一见钟情,她被他迷了心智,沦陷得像是被一匹木马所攻溃的特洛伊。




 
 

只有我看出了端倪,这个王子的品行我再了解不过,都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我不止一次地劝诫并警告过公主,她所迷恋的男人并不可靠,可公主不以为意,她认为,我只是在嫉妒她,嫉妒她能找到真正的爱情,同时报复之前她对我的冷眼相待,才不择手段地想要去拆散他们。




 
 

我没有办法去说服公主,只好去老国王那里寻找突破,我向老国王诉说了那个王子在若干年前试图侵略玛雅国的斑斑劣迹,并恳求老国王千万不要赐婚。




 
 

这件事情不胫而走,传到了公主的耳朵里。




 
 

公主似乎是铁了心要和我作对,她缠着老国王,睁着她那双无辜的大眼睛,又是撒娇又是甜言蜜语,把她的王子描述成一个魅力十足的完美情人,而把我描述成一个十恶不赦的千古罪人。

 
 

面对爱女的哄骗,先前相信我的老国王动摇了。




 
 

“陛下。”

 
 

眼见大事不妙,我急忙上前一步。

 
 

“我对天发誓,我说的不曾有半句假话,您忘了我的诅咒了吗?我这一辈子,只有一次说谎的机会。”




 
 

“她的一生,确实只能说一次谎。”

 
 

公主俯在老国王的耳边,语锋一转。

 
 

“那您怎么知道,不是这次?”




 
 

我百口莫辩。

 
 

那一刻,我似乎终于懂得了这个诅咒的意义,我的一生,注定都只能在别人的猜忌中度过。




 
 

公主和她的王子浓情蜜意,沉醉在热恋的喜悦当中,她春风满面地找到我,得意洋洋地嘲笑了我一顿,接着趾高气昂地宣布,她和王子就是命定的真爱,就算老国王不肯赐婚,她也会与王子一同私奔。




 
 

就在这个节骨眼上,老国王突然害了病。

 
 

那病如同一场百年不遇的瘟疫,迅速夺去了老国王的生机,把他变成了一具躺在棺木里的冰冷冷的尸体,也把我变成了寡妇。




 
 

得知老国王去世的消息后,王子撕开他伪善的假面,暴露出他的本性。




 
 

他想要篡位,想要扶植公主登上已故国王的宝座,然后操纵公主当他的傀儡。

 
 

因此理应代替老国王暂时掌管王位的我,成为了他执掌大权的道路上最大的阻碍。




 
 

王子兴奋地跑进了房间,告诉了公主他有关于未来的宏伟计划,包括他如何辅佐公主坐上王位,如何不动声色地将我除掉,可公主身披黑纱,攥紧了手帕,只顾着掉眼泪,连一个字都听不进去。

 
 

面色苍白的公主流干了泪水,她仍然沉浸在父亲过世的悲伤当中,根本无意关心宫廷中的争斗与权力,失去耐心的王子不顾公主哀恸的情绪,他揪住了公主的衣领将她提起,随即反手扇了公主一记响亮的耳光。

 
 

那是她心爱的王子第一次出手打她。




 
 

没有了老国王的庇佑,王子更加得寸进尺,肆无忌惮,他在由野心滋长出的不满与雷霆般的暴怒中一次又一次地掌掴公主,对着她的全身上下拳打脚踢,拳拳到肉,将她那张貌美的脸蛋揍得鼻青脸肿,直到再浓的妆容,都无法掩盖公主乌青的眼圈。




 
 

看着哭哭啼啼的公主和她浑身的伤痕,王子冷静了下来,琉璃国的人民不会希望一个暴虐的王子与他们的公主成婚,更不会希望这个王子去统治他们的王国,他不得不想出一个两全其美的主意,去弥补他一手造成的后果。




 
 

他想到了把这一切栽赃给我,他的眼中钉,肉中刺。




 
 

王子在一次议会时踏着他的长靴出现在了宫殿,他强硬地拉着公主站在宫殿的中央,站在众目睽睽之下,然后他伸出了手,一把扯下了公主脸上拿来遮丑的面纱。

 
 

当看到公主血迹斑斑的脸,宫殿上下都不约而同地发出了一声惊呼。




 
 

“瞧瞧!”

 
 

他按着公主的肩膀,向周围的人展示了一下公主身上遍布的淤青,而后在偌大的宫廷中像个跳梁小丑一样指着我的鼻子大声地咒骂。

 
 

“瞧瞧这个心狠手辣的女人把我心爱的公主打成了什么样子?你们会想要这么一个残暴的、将折磨他人当作乐趣的女人当你们的皇后吗?公主,我天真美丽的公主,她才应该是这个王国真正的继承人!”




 
 

我端坐在王座上,环顾了一圈,其实在场的每个人心里都清楚真相,只不过这一次,那些冷漠的哑巴从围观的看客变作了满朝的大臣。




 
 

在王子颠倒黑白的胡言中,我的忍耐达到了极限,我受够了无端的揣测,受够了恶意的诽谤,我决定,我要离开这个荒谬的国度,将自己放逐。




 
 

我一言不发地摘下了我的皇冠,塞给了一旁目瞪口呆的侍从,随后我像是终于得到了解脱,信步走下了王座,坦然地走向了城堡的大门。




 
 

谁能想到,我一生中最风光的时刻,居然是带着我的尊严与骄傲,体面地离开这个我所厌恶的鬼地方,去奔向属于我自己的自由。




 
 

公主见我就要离去,不由花容失色,她全然没有了大小姐的高贵姿态,惊恐地拽住了我披风的一角,我听到她拿老鼠一般渺小的声音伏在我脚边苦苦乞求。

 
 

“救救我。”




 
 

我的心一紧。

 
 

公主泪雨滂沱,楚楚可怜,我承认,在与她含泪的双眸对视的时候,我的确产生过同情与怜惜,恨不得带上她一起脱离苦海,远走高飞。




 
 

可惜我这一生,见过了太多虚伪,以至于到了现在,就连我自己也分不清,面前的公主低声下气的作态究竟是真实的,还是又一次用来欺骗我、利用我的谎言。




 
 

一道灵光闪过我的脑海。




 
 

我要惩罚她。

 
 

我要惩罚所有人。




 
 

想到这儿,我心底仅存的那一丝怜悯,在转瞬间荡然无存,我绝情地从她的手里抽出了披风,不带分毫留恋,阔步走出了这个困了我大半辈子的宫殿,留下了绝望无助的公主和如愿以偿的王子。









 
 

我去到了另一个国度,在那里,没有人知道我是玛雅国的公主或是琉璃国的皇后。

 
 

我找了一个清净的地方,开始了我的创作,从很久以前起,我就一直想在书上发表自己的文章,现在我总算可以继续我的梦想,我将我自己的故事当作了创作的蓝本,在挥笔写下了最后一个句号以后,我推门走进了书店,把刚刚出炉的手稿递给了书店的老板。




 
 

半晌过后,他抬起头来,带着捉摸不定的神色透过那副金丝边眼镜看向我。




 
 

“你的故事很有意思。”

 
 

他说。

 
 

“情节跌宕,角度新颖,遗憾的是,你所创作出来的内容并不合常理。”




 
 

我困惑地皱起了眉。

 
 

“什么意思?”




 
 

老板吁了一口气,缓缓地摘下了眼镜。

 
 

“你看隔壁白雪公主的继母,长发公主的继母还有灰姑娘的继母,都是如此的尖酸、恶毒,她们压榨公主,虐待公主,是臭名昭著的反派,而这个故事,这个故事里的继母却显得那么单纯,那么善良,处处为他人着想,扮演着一个完全不像是继母应该扮演的角色。”




 
 

说到这儿,老板情不自禁地摇了摇头,像是在否认我的设定,又像是在肯定自己的观点。

 
 

“她必须是邪恶的,刻薄的,就和这天底下所有的继母一样。”




 
 

人类果真是一个矛盾的生物,明明唾弃谎言,骨子里却害怕听到实话,书店老板的态度恰恰证明了一点,真正的艺术,的确需要一定程度的加工。





 
 

在经历了这一切后,我早已厌倦了去纠正,也懒得为自己辩解,回到家后,我把文章中所有的“继母”都替换成了“公主”,而把所有的“公主”都替换成了“继母”,存在于我书中的人物既不会流血,也不会真正死去,在做完了这一切以后,为了过稿,我不惜削减了细节,篡改了其中大量的剧情,甚至推翻了原本已经定型的大结局。




 
 

于是文中的继母代替公主,成为了机关算尽的狠毒反派,被正义的王子放逐到天涯海角,而原本蛇蝎心肠的公主摇身一变,变成了傻白甜的可怜虫,等待着英勇的王子和他的真爱之吻前来救赎。




 
 

庸俗,老套,但是温馨,甜蜜。




 
 

我越过正在被翻阅的手稿,看到书店老板的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










 
 

我一生只能说一次谎,那个谎,叫《睡前童话》。

 
 

这本被我精心粉饰过的谎言成了全城最热门的儿童读物,直到现在,每当我入睡,仍旧能在梦里依稀听到,慈爱的母亲轻抚着女孩的金发,在她的耳边温柔地低喃。

 
 

“从此,王子和公主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子夜旦未央

【原创小说】总裁成精图鉴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其实《霸道总裁爱上我》里的霸总是统计图成精。


现代人具有严苛的审美系统,于是霸总就严格按照人们理想中的模板,长成了标准的黄金比例身材。


宽厚的肩,广阔的胸,十六块腹肌的腰,一双光高度就直飙一米八的大长腿,走在大街上都宛若踩了双高跷。


最重要的是他那双会说话的眼睛,总能在适宜的场合,肉眼可见地露出三分薄凉,三分讥笑与四分漫不经心。


纵观这一书架的言情小说,细细数来,成精的总裁可不止是统计图一个,《豪门陷阱之娇妻你别跑》的霸总是醋缸成精,只要有他在场,空气便会弥漫着一股异常酸涩的味道,而《重生...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其实《霸道总裁爱上我》里的霸总是统计图成精。




 

现代人具有严苛的审美系统,于是霸总就严格按照人们理想中的模板,长成了标准的黄金比例身材。




 

宽厚的肩,广阔的胸,十六块腹肌的腰,一双光高度就直飙一米八的大长腿,走在大街上都宛若踩了双高跷。




 

最重要的是他那双会说话的眼睛,总能在适宜的场合,肉眼可见地露出三分薄凉,三分讥笑与四分漫不经心。









 

纵观这一书架的言情小说,细细数来,成精的总裁可不止是统计图一个,《豪门陷阱之娇妻你别跑》的霸总是醋缸成精,只要有他在场,空气便会弥漫着一股异常酸涩的味道,而《重生之成为名流富太》中的霸总则是锥子成精,他刀削般的锥子脸是如此锋利,以至于任何一个抚摸他脸庞的人都会被他的利刃所伤。




 

霸总们经常喜欢互相串门,去见识一下对方小说中的主角灰姑娘亦或是配角千金小姐。




 

他们结伴猎艳时,最喜欢做的就是把女人壁咚在角落,吞吐着温热的气息在女人的耳畔邪魅地低语。

 
 

“你可真是个磨人的小妖精。”




 
 

这似乎已经成为了一种屡试不爽的套路,他们往往会拿指尖轻佻地勾起女人的下巴,用撩拨的口吻在女人们的耳畔不痛不痒地说出这句话,那些被灌了迷魂汤药的女人们就会被爱情冲昏了头脑,非但不会因此感到反感,甚至还会被那一番拙劣的调.情和空洞的花言巧语所征服,心甘情愿地沦为了总裁们的掌中玩物,任由他们摆布。




 
 

凭借着出众的相貌与石破惊天的霸气语录,霸总们每每出场,都让一众姑娘为之神魂颠倒。

 
 

没有心机没有家庭背景的傻白甜女主是最好骗的,毕竟活在幻想当中的小姑娘实在是太多了,轻易勾搭几句就交出了自己的身心,等霸总们玩腻了,也不用负责,打个响指的功夫就能全身而退,而小说中痴情守望的女主,通常都会以车祸或者流产的悲剧草草收场。









 
 

书架上新添了一本书。

 
 

那是一本最近风靡全国的畅销小说,小说的封皮上画着一个手执长鞭的女人,旁边则拿烫金的字体写着《都市丽影》四个大字。




 
 

总裁们不懂封套上的玄幻小说是什么意思,只是暗自窃喜又有新的猎物上钩,一股暧昧的气息扑面而来,总裁们摇晃着红酒杯聚集在一起,饶有兴趣地盯着封皮上面容较好的女人,一面腹诽,这次应该用什么样的新花样,来让这个看上去桀骜不驯的女人对他们死心塌地。




 
 

总裁们不曾想过,他们企图招惹的女人,是个穿行于都市之中的全职捉妖师。




 
 

醋缸精和锥子精都被陆续打回了原型,从未见过这种阵仗的统计图精失去了他幻化出来的一切,缩水回了他本来的面貌,惊慌失措地退到了死角。

 
 

不多时,捉妖师那条有力的手臂便死死地抵住了墙壁,将统计图精禁锢在自己的面前,面对这样的局势,后者那对曾经写满了孤傲与不屑的双眸中,此时难以掩饰地透露出三分不安、七分畏惧与十分害怕。




 
 

“女人,你给我住手!”

 
 

统计图精挣扎着,强作镇定地冲捉妖师命令道。

 
 

“胆敢忤逆我?女人,你这是在玩火!”




 
 

然而捉妖师听完后没有任何反应,就像是对这句话免疫一般,完全不为所动,统计图精最后一丝霸道的尊严,终于随着捉妖师波澜不惊的面孔被打得粉碎。




 
 

“别伤害我!”

 
 

统计图精望着捉妖师,眼中瞬间浮现出了一分示弱,三分乞求与六分无辜。

 
 

“你要多少钱我都可以给你!”




 
 

捉妖师听罢,只是舔了舔后槽牙,冷笑一声,她无视了统计图精无谓的反抗,右手一扬长鞭,鞭刃划过雪白的墙体,擦出了刺眼的火星。




 
 

在手中的鞭子劈向统计图精的俊脸之前,捉妖师俯下身子,贴着他的耳朵,玩味地对着瑟瑟发抖的统计图精说出了那句颇为耳熟的台词。

 
 

“你可真是个磨人的小妖精。”




 

子夜旦未央

【原创小说】霸道总裁资格证

“不不不,这道题的标准答案应该是——天凉了,让阮氏集团破产吧。”

室友无奈地叹了一口气,放下了挡在面前的参考书,看着坐在对面抓耳挠腮的小董,秉持着十二分怀疑的态度问了一句。

“你确定你能通过霸道总裁的全国考试吗?”

当代社会,霸道总裁俨然挣脱出小说的束缚,成为了一项炙手可热的职业。

顾名思义,霸道总裁这项职业,就是集结全国霸总界的精英学霸,进行一年一度的霸总考核,通过层层筛选,最终选出一名天之骄子成为新一任霸道总裁。

就像古早言情小说中写到的桥段那样,这名被选拔出来的霸道总裁将被安排住进一间不用指南针就会迷路的大别墅里,睡在5000平米的大床上,每天早上关个闹钟都得爬一个小时。

不...

“不不不,这道题的标准答案应该是——天凉了,让阮氏集团破产吧。”

室友无奈地叹了一口气,放下了挡在面前的参考书,看着坐在对面抓耳挠腮的小董,秉持着十二分怀疑的态度问了一句。

“你确定你能通过霸道总裁的全国考试吗?”



当代社会,霸道总裁俨然挣脱出小说的束缚,成为了一项炙手可热的职业。



顾名思义,霸道总裁这项职业,就是集结全国霸总界的精英学霸,进行一年一度的霸总考核,通过层层筛选,最终选出一名天之骄子成为新一任霸道总裁。



就像古早言情小说中写到的桥段那样,这名被选拔出来的霸道总裁将被安排住进一间不用指南针就会迷路的大别墅里,睡在5000平米的大床上,每天早上关个闹钟都得爬一个小时。

不仅如此,他还将拥有一座不戴氧气罩就会缺氧、甚至可以和太阳肩并肩的办公楼,旗下坐拥一万家上市公司,富可敌国,引领全球GDP,连报个99999亿美金的身价都会被人误以为是结巴。



小董的家境不是特别富裕,自己也没什么本事,碌碌无为了小半辈子,日子过得紧巴不说,银行卡里也没多少存款,从小他就向往有钱人的生活,霸道总裁这项职横空出世的职业仿佛就是为他量身定做的一般,为了能过上天天挥金如土的生活,体会穷人无法想象到的快乐,小董痛下决心,是铁了心要排除万难,成为霸道总裁,从此走向人生巅峰。



当然,一年才出一个的霸道总裁也不是人人都能够胜任,霸总的选拔条件颇为严格,先是面试,再是全国统一笔试,不仅要求候选人形似、神似,还得对整本霸总语录倒背如流,又是阅读理解,又是完形填空,小董靠着室友的接济,寒窗苦读了四年,今年才算勉勉强强地挤进了获得笔试资格的行列。



眼看考试的日子将近,小董临时抱起了佛脚,拉着室友一起恶补霸总文学,直补得天灵盖都要掀起来了,才背了个七七八八,等到了开考的当天,小董告别了室友,深吸了一口气,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走进了考场。



没想到接下来的考试进行得异常顺利,小董几乎是超水平发挥,答得那叫一个行云流水,交卷的时候,小董胸有成竹,自认为半只脚已经踏进了霸总的门槛,便满脸期待地等着老师进来公布结果。



然而结果却让他大跌眼镜。

新一任霸道总裁是他隔壁桌的欧阳皇。



希望就这样落空了,一想到这么多年的努力与青春都将付诸东流,不甘心的小董又气又急,于是脑子一热,一拍桌子站了起来。

“什么?下一任总裁的名额居然不是我的?你是第一个敢拒绝我的人,我还没有尝试被拒绝过的滋味,很好,女人,你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



老师听罢,眉毛一挑。

“这位同学,你有什么异议吗?我告诉你,这是我和同组的老师一致商讨出来的最终结果,我们都觉得,你并不具备取得资格证的条件,而欧阳皇才是最合适的人选。”

“我不要你觉得,我要我觉得。”



“这位同学,霸道总裁不是个轻松的职位,我们只会去挑选尖子中的尖子去登上这个宝座,欧阳皇同学已经足够优秀,你认为自己和欧阳皇比起来,还有获胜的可能性吗?”

“女人,你这么做,是想故意激怒我吗?如果是,那么,你成功了。”



“这位同学,我可警告你,你不要太过分了,你现在在大庭广众下出言不逊,是想挑战我们这群专业人士所作出的判断吗?”

“女人,不要轻易挑战我!”









小董最终凭借着出色的实战表现成为了新一任的霸道总裁,持证上岗。



的确,刚开始的那几天,一切都充满了新鲜感,小董总算实现了他儿时的梦想,他先是对着一桌子山珍海味胡吃海塞,之后又在那张看不到尽头的大床上疯狂打滚,他总喜欢穿一件拉风的大衣,一掀大衣,就能看见里袋上挂着齐刷刷一溜儿的黑卡,活像个天桥底下给手机贴膜的。

可随着时间的流逝,最初的新鲜感慢慢褪去,小董这才发现,实际上的霸道总裁,并不像表面上那样光鲜亮丽。



上下楼要用直升机,去趟厕所得开着他的兰博基尼在路上跑半个小时,小董对他的肾感到担忧的同时,也体会到了这个世界对霸总深深的恶意。

在霸总的世界里,周围的人对他不是爱到发狂,就是恨之入骨,他在公司里说一不二,手下们都对他言听计从,不管他做什么都阿谀奉承,令他感到厌恶和腻烦,然而在生意场上,尽是些对他敌意满满的竞争对手,用各种阴险狡诈的毒辣手段散播谣言,企图败坏他的名声。



等自己亲身体验过了,小董才明白过来,霸总就像一座围城,外面的人想进来,里面的人想出去。



“我不想当霸总了。”

在一次朋友聚会时,小董愁眉苦脸地举着酒杯里82年的拉菲向室友坦言。



室友吃了一惊。

“为什么呀?那当年《五年霸总三年模拟》那么多道题岂不是白背了?”



小董丧着一张脸答道。

“当霸总太累了。”



室友闻言,意味深长地搭上了他的肩膀。

“别这么快就想着放弃,作为一个霸道总裁,你这不是还没遇到你单纯得像一朵小白莲那样的真命天女呢吗?你要半途而废的话,万一你们俩之间将来擦出了爱情的火花,那你不是错失了一个不可多得的良机?”



真命天女?

小董发出一声冷笑,不屑地摇了摇头。

什么真命天女?照我现在这个对内人见人爱,对外过街老鼠的趋势,没遇到冤家克星就算是积德了。

想到这儿,小董不由地感到一阵心酸,带着一丝别样的苦涩,闷声把酒杯中的酒喝了个精光。









按照公司的传统,在公司成立一周年的纪念日,小董将亲自乘坐直升机到公司的楼下,来体验所谓的基层生活。

基层的生活到底和顶楼不一样,食堂里喧嚣得像是刚开张的闹市,全然不如顶层那样清冷,员工们排成了一条长龙,三五成群地挤在一张狭窄的饭桌上,聊着民间八卦,吃着看上去非常廉价的工作餐。



格格不入的小董高傲地抬起了头,自从他完全融入了总裁的角色,这样的地方于他而言与贫民窟别无二致,他实在无法忍受落在他高级定制西装上的浮尘,呼吸着如此污浊不堪的空气,于是他转身就要离去,不巧却迎面撞上了一个刚刚打完饭的女孩儿。

饭菜汤汁稀里哗啦洒了小董一身,弄脏了他的阿玛尼西装,也弄脏了他在意大利定制的皮鞋,小董暗了暗眸子,气压骤降,周围的气氛顷刻间犹如迎来了冰雪女王的造访,一时间,场面陷入了一种无比压抑的境地。



“怎么回事?”

他居高临下地质问女孩儿。



“抱歉,我不知道你要转身。”

女孩儿嘟了嘟她小巧的樱桃小嘴,不卑不亢地回答。



小董嗤了一声。

“你知道我是谁么?”

话音刚落,他勾了勾手指,一沓红彤彤的钞票就被送到了他的手上。

“笨手笨脚,冒犯上司,女人,你被开除了,现在收拾好东西,拿上你的工资,赶紧消失在我的视野!”



小董原本想用他阔绰的出手和过人的气场震慑住女孩,谁知道女孩出其不意地瞪了他一眼,并反手狠狠地甩了小董一记响亮的耳光。

“我也是有尊严的!别以为所有的问题都可以用钱解决,我最看不惯的就是你们这种自命不凡的纨绔子弟!”



说完便撂下了自己的餐盘,潇洒地扬长而去。



突如其来的顶撞像是硬生生撞进了自己的心房,那么陌生,又那么悸动,小董摸着自己火辣辣的脸颊,出神地盯着愤然远去的女孩,不知不觉中,他惊讶地发现,自己居然被这个像小草一样倔强的女孩吸引了。



“哦?有趣。”

小董邪魅而又玩味地舔了一下自己的嘴唇,他立刻打了一个响指,唤来了自己的贴身助理,指着女孩留下的决绝的背影对着助理霸道地下了命令。

“三分钟之内,我要这个女人的全部资料!”




没走多远的女孩听到了身后传来的议论,嘴角露出了一抹别有深意的微笑,她背着身子,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拉上了随身携带的挎包,小心翼翼地收起了自己的总裁夫人资格证。





子夜旦未央

【原创小说】碟仙

“红,今晚来我家吃饭?”


支着胳膊朝窗外出神的谢红转过头来,迎面正对上了安可热情的笑脸。


安可算是班里的班花,不仅人长得漂亮,而且开朗活泼,落落大方,还烧得一手好菜,惹得全班的女同学又是羡慕,又是嫉妒,反观谢红,则与她截然不同,谢红性格温顺,说话柔声细语,再热闹的场面,都只喜欢捧着一本书,安静地躲在角落。


这样个性迥异的两个人,不知怎么地就玩到了一起,成为了彼此交心的知己。


谢红自然是答应了安可的盛情邀请,她们约定好晚上在安可家碰头,但当如期赴约的谢红在傍晚来...

 

“红,今晚来我家吃饭?”

 
 

支着胳膊朝窗外出神的谢红转过头来,迎面正对上了安可热情的笑脸。




 
 

安可算是班里的班花,不仅人长得漂亮,而且开朗活泼,落落大方,还烧得一手好菜,惹得全班的女同学又是羡慕,又是嫉妒,反观谢红,则与她截然不同,谢红性格温顺,说话柔声细语,再热闹的场面,都只喜欢捧着一本书,安静地躲在角落。




 
 

这样个性迥异的两个人,不知怎么地就玩到了一起,成为了彼此交心的知己。









 
 

谢红自然是答应了安可的盛情邀请,她们约定好晚上在安可家碰头,但当如期赴约的谢红在傍晚来临后踏进安可的家门,却没闻着半点饭香。





 
 

安可和同班的两个男生围坐在客厅的茶几旁,谢红注意到,茶几的正中央放着一个倒扣的碟子,碟子下面还铺着一张写了方块字的纸,她不安地环顾了一下四周,偌大的室内居然连灯都没开,唯独那狭小的茶几上,摇曳着四盏细长的蜡烛,诡秘的烛光下,映着安可半是紧张半是兴奋的脸。




 
 

“红,你过来。”

 
 

安可挤了挤眼睛,神秘兮兮地冲谢红招了招手。

 
 

“听说过碟仙吗?”




 
 

碟仙是在年轻人当中盛行的游戏。

 
 

说是游戏,其实不大准确,因为牵扯到仙啊魂啊的,碟仙更类似于是一种变相的灵异占卜,虽说班里的同学平时总开玩笑,称安可为“厨神”,但提及到真正意义上的神明,谢红仍旧保持着将信将疑的态度。




 
 

传说碟仙并不好掌控,有很多禁忌,该问的不该问的,界限划得分明,稍一不留心就会触怒神灵,乃至招来冤魂缠身,请都请不走,很多恐怖片的导演都从其中找到了不少神叨叨的噱头,拍成了热卖的电影,碟仙这一说才得以广为人知。




 
 

“小安,不是吃饭么?”

 
 

谢红心神不宁地看着面前的阵仗,半是尴尬半是惶恐,只能勉强从嘴角扯出一丝僵硬的笑容。





 
 

安可还是那副大大咧咧的样子。

 
 

“吃饭只是后话,其实我以吃饭的名义召集你们过来的真实目的,就是想试试这个碟仙。”




 
 

谢红没有走近,不知是不是出于害怕的缘故,她盯着桌上的碟子,犹豫了一会儿,支支吾吾地说道。

 
 

“这个东西...怕是不准吧。”




 
 

受到了质疑的安可有些不乐意了。

 
 

“哪儿能不准呀?我这是特地搜刮来的教程,之前有好多人试过了,都说很灵验!”




 
 

虽说安可胸有成竹地打了包票,可谢红心里还是没有底,但来都来了,总不能不给东道主情面,斟酌了一番之后,谢红只好硬着头皮走了过去,在安可的身边挑了一个位子坐下。




 
 

按照教程上给出的流程,安可把一切都准备妥当,怀着各自复杂的心情,在座的男男女女一齐伸出手,把指尖放到了倒扣的碟子上。




 
 

“碟仙,您在吗?”

 
 

安可在问完问题后,睁开了眼睛。




 
 

周遭万籁俱寂,静得出奇,只能听到众人在耳畔有深有浅的呼吸,他们静静地等待了几秒,就看到那碟子竟自己移动了起来,盖在了代表“是”的字眼上。




 
 

安可激动得差点尖叫出来,她努力平复了一下自己的情绪,紧跟着,第二个问题呼之欲出。

 
 

“碟仙碟仙,您能不能告诉我,安可什么时候才能找到她的真命天子?”




 
 

问题一出,众人望着碟子,眼巴巴地等了很长一段时间,碟仙还是没有做出回应。




 
 

“是不是这个问题碟仙答不出来啊?”

 
 

其中一个男生嬉皮笑脸地冲着对面做了一个鬼脸,下一秒就被安可厉声呵住了。

 
 

“一定是我们没问对问题,下面换一个问题试试。”




 
 

说罢,安可重新闭上了眼睛。

 
 

“碟仙碟仙,您能不能告诉我,谢红是不是我这辈子...最好的朋友?”




 
 

此时是入夜时分,天已然完全暗了,蒙蒙的灰云遮住了皎洁的弦月,窗外是黑洞洞的一片,仅剩那四支烧了一半的蜡烛,在毛骨悚然的幽静中挣扎着散发出微弱的光源。

 
 

突然,窗边刮起了一阵阴风,引得枝头树叶拂动,同时也搅乱了在场所有人的心绪,阴风穿过了窗户的缝隙,压弯了跳动的烛焰,那本就薄弱的烛光被吹得打颤,奄奄一息,险些就要熄灭,谢红使劲地按着碟子,不敢撒手,她绷紧了神经,全身上下都冒起了冷汗,整颗心都悬了起来,直提到了嗓子眼,等风过了,再看那碟,却依旧是一动不动。




 
 

谢红松了一口气。

 
 

“我就说这些东西不准。”




 
 

“什么破碟仙?一点用都没有!”

 
 

吃瘪的安可气恼地拧着眉头,她倏地一下站起身来,打开了客厅的顶灯,最后绕着茶几转了一圈,挨个吹灭了所有的蜡烛。

 
 

“网上看来的东西果然不顶用,散了散了,我现在就给大家做饭吃。”




 
 

谢红的表情像是终于得到了解放,总算舒展了开来,两个饿了半天肚子的男生闻言,更是直接爆发出一阵欢呼,齐刷刷地鼓着掌把安可迎进了厨房。








 
 

等这一行人渐渐走远了,被遗弃在茶几上的碟仙终于有了动静,他趁着众人不备,气呼呼地翻了一个面儿。


 
 

什么没用?要不是你拿我盛菜,你做的菜能有那么好吃吗?




 

子夜旦未央

【原创小说】转世

神仙在天上的时候,干什么事情都慢吞吞的,不争,不抢。

神仙和其他命定的神仙都不一样,他的神格是修炼来的,仙气则倚仗着体内的一口仙丹。

都说这天上的仙人个个神通广大,法力无边,此等权力在握,又怎能没有野心?无奈神仙偏偏与世无争,在修炼成仙后,他无心掺和天庭内部的明争暗斗,而是每日在书房中吟诗作对,潇洒自如地过他的快活日子。

神仙不是天生神力,他独身惯了,又不合群,再加上他温吞吞老好人一般的性格,自然就遭到了众仙本能的排斥。

神仙是个难得的温顺脾气,受了委屈遇了排挤,不愠也不恼,一向看不惯他的众仙正是瞄准了这一点,每天都变着法儿地戏弄神仙。

他们撕烂了神仙新作的辞文,扯坏了神仙题字的折扇...

神仙在天上的时候,干什么事情都慢吞吞的,不争,不抢。




神仙和其他命定的神仙都不一样,他的神格是修炼来的,仙气则倚仗着体内的一口仙丹。



都说这天上的仙人个个神通广大,法力无边,此等权力在握,又怎能没有野心?无奈神仙偏偏与世无争,在修炼成仙后,他无心掺和天庭内部的明争暗斗,而是每日在书房中吟诗作对,潇洒自如地过他的快活日子。



神仙不是天生神力,他独身惯了,又不合群,再加上他温吞吞老好人一般的性格,自然就遭到了众仙本能的排斥。




神仙是个难得的温顺脾气,受了委屈遇了排挤,不愠也不恼,一向看不惯他的众仙正是瞄准了这一点,每天都变着法儿地戏弄神仙。

他们撕烂了神仙新作的辞文,扯坏了神仙题字的折扇,更有甚者,还潜入了神仙的仙居,把他书桌的文房四宝叮铃咣啷掀了一地,而每每遭了欺负都忍气吞声的神仙,私下里也被众仙叫成了“懒人精儿”。










一日,原本应当进贡天庭,献给玉皇大帝的丹药因为一时疏忽而炼过了头,废了不少真火不说,连带着炼丹炉也一起跟着遭了殃。



这要是让闭关修行的太上老君知道了,指不定胡子都给气歪了。



在天庭,这等纰漏是难以赦免的重罪,凡是与这件事情有干系的仙人都得担责任,分层往细了数,遭罪的仙人能够数出来好长一溜儿。




诸仙们这下乱了阵脚,大小仙人拿着各自的拂尘仙瓶聚到了一起,慌慌张张地商量起对策。



就在这个时候,不知道哪个阴险狡诈的仙人提出来,说是与其连累这么多人一道领罚,倒不如单怪罪那懒人精儿,就说炼丹当日,是他看守的炼丹炉,那懒人精儿懒得发指,忘了时辰,丹药被闷在炉里,一直拖着没取,这才没能保住。

诸仙听罢,纷纷拍案叫绝,他们闯进了神仙的仙居,从书房里揪出了正在挥毫的神仙,押解着神仙浩浩荡荡地前往了天庭禀报。




驻守天庭的侍卫听信了诸仙的谗言,他们合力将神仙绑上了天庭的玉柱,用尖刀刺进了他的胸膛,硬生生地剖出了他体内那颗血淋淋的仙丹。

鲜血顺着神仙的身体淌到了地上,汇成了刺目的一滩,神仙脸上的表情在剧烈的痛楚中痛苦地扭曲到了一起,他瘦弱的脖颈上爆出了触目惊心的青筋,似是要把这些年来受到的所有委屈与不公,全都倾诉在那一声即将到来的呐喊当中,然而他对着空气,奋力地张大了嘴巴,等了半天,却吐不出一个音节。



神仙身上缭绕的仙气随着仙丹的离去烟消云散,他被天庭上下处以极刑,而他的下一世将被贬入凡尘,永生永世受尽人间的诱惑与疾苦。








2019年,现代。

昏暗的房间里,正在运行的电脑成为了唯一的光源,通亮的屏幕上是一张完全空白的Word文档,文档的旁边还开着一个作家论坛的网页,底下的评论区里挤满了心急的读者们迫切的回复。



神仙太太,你怎么还不更新啊?

神仙太太,什么时候才写下一章啊?

神仙太太,都过去一个月了!

......



看着满屏幕大同小异的评论,神仙气定神闲,露出了一抹意味深长的微笑,他嘬了一口热茶,不慌不忙地靠上椅背,对着天花板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

急什么?不知道我前世是鸽子精修炼成仙吗?




子夜旦未央

【原创小说】天黑黑

阿囡怕黑,这一点我是知道的。


阿囡是我和前夫的女儿,刚谈恋爱那阵子,前夫一口一个承诺,看上去有责任又有担当,然而结婚后,在他那群狐朋狗友的影响下,他渐渐暴露出了自己的本性,染上了诸多不良嗜好,家里好不容易攒下的那点家底都叫他挥霍光了,我忍无可忍,先是提出了分居,最终又在前夫变本加厉的行为中选择了离婚。


我和前夫是前不久才办理的离婚手续,阿囡被判给了我,这样前夫就可以继续去过他的逍遥日子。


单亲妈妈的日子并不好过。


我成为了生活收入的全部来源,为了同时养活我和阿囡,我不...



 

阿囡怕黑,这一点我是知道的。




 

阿囡是我和前夫的女儿,刚谈恋爱那阵子,前夫一口一个承诺,看上去有责任又有担当,然而结婚后,在他那群狐朋狗友的影响下,他渐渐暴露出了自己的本性,染上了诸多不良嗜好,家里好不容易攒下的那点家底都叫他挥霍光了,我忍无可忍,先是提出了分居,最终又在前夫变本加厉的行为中选择了离婚。

 
 

我和前夫是前不久才办理的离婚手续,阿囡被判给了我,这样前夫就可以继续去过他的逍遥日子。




 
 

单亲妈妈的日子并不好过。

 
 

我成为了生活收入的全部来源,为了同时养活我和阿囡,我不得不做起了两份兼职,赚取微薄的薪水,离开了前夫以后,虽然我不必再为他花钱大手大脚的习惯而感到苦恼,但仅凭我手头现有的资金,仍是住不起高档小区,只能委屈阿囡和我一起住进有些年头的居民楼。




 
 

居民楼里没有电梯,上下楼只能依靠楼梯,每一层的楼道里仅有一盏声控灯照明,而且出于年久失修的缘故,这些照明灯时不时就会出一些故障。

 
 

传说这栋居民楼里曾经发生过命案,说是一家人中了邪似的在房顶上上吊了,有些人迷信得很,嫌这个地方不干净,因而鲜少有人愿意住进来,我本也避讳这里的风水,但是房租到底是廉价的,这就让走投无路的我白白捡到了一个大便宜。




 
 

楼道里的照明灯一直是一个大问题,阿囡怕黑,但阿囡从来没有抱怨过什么,她很懂事,我看得出来,因此我在感到欣慰的同时,不免也感到了一丝心酸。





 
 

阿囡年纪不大,却已经显露出了超越同龄人的成熟,她大部分时候都很安静,有的时候我因为工作的缘故,忙得焦头烂额,根本无暇顾及她,她也从不为我的一时疏忽朝我发脾气,当我加班到很晚,没时间去接她放学,她就一个人背着书包,慢慢地从学校走回来,用我留给她的备用钥匙自己开门回家。




 
 

所以那天,我下班回家,发现阿囡正蜷成一团,坐在居民楼门口的台阶上时,很是意外。




 
 

“囡囡,怎么不进去呀?”

 
 

我走到阿囡身边,蹲下身子,口吻轻柔地问道。




 
 

阿囡把头埋在臂弯里,吸了一下鼻子,带着哭腔回答我。

 
 

“太黑了,我害怕。”




 
 

当时是冬天,天暗得很快,阿囡放学的时间是四点半,到家时差不多接近五点,那个时候,本就昏暗的楼道大概是已经黑了。




 
 

听到阿囡的哽咽,我慌了神,但还是迅速冷静了下来,我轻轻地掰开了阿囡放在膝盖上的小手,抬起阿囡的小脸蛋,用袖子擦了擦阿囡的满脸泪痕。

 
 

“那囡囡为什么不弄出点声音弄亮感应灯呢?”




 
 

阿囡听完之后,使劲地甩了甩头,直把头上的两个羊角辫甩得一晃一晃。

 
 

“不行,我发出声音的话,会吵醒楼里住着的东西的。”




 
 

在小孩子的世界观里,也许天黑就等于要休息了,平时跟邻居们低头不见抬头见,也确实不好打扰到人家,看着阿囡委屈的表情,我突然觉得一阵心疼,我抱起了阿囡,让她冰凉的小脸蛋贴着我温暖的脖颈,一边暗暗下定决心,等哪天有空了,一定要向居委会反映,把照明灯的声控装置换成触摸装置。










 
 

在没日没夜的努力中,我的工作终于有了一丝起色。

 
 

手头正在办理的业务取得了进展,得到了领导的赏识,领导当着办公室全体同事的面褒奖了我,并将我提拔上一个更高的职位。




 
 

那天我难得放肆了一回,带着阿囡去平时只能在门口观望的饭店里吃了一顿大餐,还在电影院里看了一场动画片,回家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但阿囡仍然很兴奋,回家的路上,她没有像往常一样牵住我的手,而是学着动画片里的角色说话的语气在我面前背起了台词,手舞足蹈、蹦蹦跳跳地比划了一路。




 
 

到家时,楼道里静悄悄的,一片漆黑,我的手机也没电了,完全看不清台阶在哪里,虽然的确不想打扰到我们的邻居,但眼下这个进退两难的情况,实在是没有其他办法,想到这儿,我狠狠心,抬起脚重重地跺了一下脚下的水泥地。




 
 

没想到照明灯刚一亮,阿囡就皱着一张脸,着急地扯了一下我的衣服,一面还冲着我做了个噤声的动作。

 
 

“会吵醒楼里住着的东西的!”




 
 

阿囡是这么善良,这么贴心,总是替别人着想,我有一些愧疚,刚想跟阿囡解释下不为例,就发觉头顶的感应灯开始闪烁了起来。




 
 

该死,又坏了!

 
 

我忍不住在心里咒骂了一句。




 
 

这一次感应灯坏得似乎很严重,它并没有完全熄灭,而是像接触不良那样,忽明忽暗了好一阵子,弄的人心里直发毛,过了一会儿,灯光总算停止了闪烁,我长吁了一口气,正要庆幸自己的运气还不算太差,低下头后却惊愕地发现,我的阿囡的面前,不知什么时候站了一个陌生的女孩。




 
 

女孩拥有一头乌黑的披肩发,她穿着素色的连衣长裙,扎着纯色的蝴蝶结,只是她脖子上有一道深红色的勒痕,全身上下都诡异得苍白,全然找不出一丝血色。




 
 

那一刻,我不可思议地瞪大了眼睛,心跳一阵加速,本能的条件反射下,我立刻把阿囡护在了怀里,警惕地盯着面前这个凭空出现的女孩。




 
 

僵持了几秒后,女孩朝我们走近了两步,我能感觉我手上环着阿囡的力道不自觉地加重了几分,关于这栋居民楼的传言都是真的,那些听上去无稽之谈的都市传说也是真的,我做了一个吞咽,过度的紧张与恐惧正在一同挤压着我的胸口,直到几分钟之前,我还不相信世界上真有这种东西存在,而现在,我甚至开始思考,一旦女孩对我们产生了威胁,我们应该怎么做才能从她的魔爪下活命。





 
 

谁知那女孩并没有进一步的行动,她看看我,又看看我怀里的阿囡,随后她眯起眼睛,歪着脑袋,对着阿囡露出了一个大大的笑容。

 
 

“没关系,我们和人类有时差,都是白天睡觉的哦~”





 

子夜旦未央

【原创小说】虔诚的信徒

他是一个虔诚的信徒,一生信奉神明。

其实,他本来算是个无神论者,一直勤勤恳恳、踏踏实实地工作,期待着有朝一日能够凭借自己的努力出人头地。

直到他的合作对象剽窃了他的创意,撤掉了他的股份,在无情地榨干了他身上的最后一滴油水后将他踢出了公司,霸占了本该属于他的财富与荣誉。

他陷入了低谷,眼前是一段看不见光明的未来。

大屏幕上滚动播放着由他策划并执行的创意,署名却被替换成了另一个人的名字,他痛苦地承受着欺骗与背叛的双重打击,以及随之而来的不甘与盛怒,在生活的重压下,他闭上眼睛,开始做一次无望的祷告。

这注定是一次孤注一掷的祷告,是一个无助的人从绝望的夹缝中滋生出的最后一点希冀,他不指望他的...

他是一个虔诚的信徒,一生信奉神明。




其实,他本来算是个无神论者,一直勤勤恳恳、踏踏实实地工作,期待着有朝一日能够凭借自己的努力出人头地。




直到他的合作对象剽窃了他的创意,撤掉了他的股份,在无情地榨干了他身上的最后一滴油水后将他踢出了公司,霸占了本该属于他的财富与荣誉。




他陷入了低谷,眼前是一段看不见光明的未来。




大屏幕上滚动播放着由他策划并执行的创意,署名却被替换成了另一个人的名字,他痛苦地承受着欺骗与背叛的双重打击,以及随之而来的不甘与盛怒,在生活的重压下,他闭上眼睛,开始做一次无望的祷告。


这注定是一次孤注一掷的祷告,是一个无助的人从绝望的夹缝中滋生出的最后一点希冀,他不指望他的祷告真的能得到应验,但仍然抱有一丝希望,希望有一天,那些曾经伤害过他的人,都能受到应有的惩罚。





第二天他从颓废中醒来,百无聊赖地打开了电视,新闻上正播送着一条通知,高架桥上发生了一起追尾事故,虽没有造成人员死亡,但还是酿成了五人重伤的惨剧。


镜头拉近,他睁大了眼睛,坐在车里的,正是他的前任合作对象和那些虚情假意的商业伙伴。





公司上层临时召开了一次紧急会议,从董事到总监,通过投票一致决定,将他返聘回公司,接手他合作对象曾经坐过的位置。





扭转来得太过突然,他在大小领导热烈欢迎的掌声中愣神了片刻,至今不敢相信发生的一切。










自此,他的事业可谓是一帆风顺,他的能力和业绩得到了广大同胞的认可与褒奖,他终于通过自己的实力,在这个行业中大放异彩。





同事勾着他的肩膀,开玩笑地说他现在功成名就,有如神助,他听罢,只是轻轻地笑了笑,没有应答。





因为除了他以外,没有人知道,他能取得当下这般成就的开端,的确是神明的功劳。











即便他成了万人敬仰的著名设计师,他依然感到了空虚与迷茫,人的欲望会在贪婪中被无限放大,尝到了甜头的他,已经不单单满足于事业上的成功。





于是那天,他在回到家后,又一次向神明做了祷告。





这一次,他祈求能遇到一段圆满的爱情。





翌日,他晨跑的时候,在路边发现了一只奄奄一息的小狗,正耷拉着舌头无精打采地趴在路边,他二话不说就将小狗送去了宠物医院,并通过项圈上的联系方式通知了小狗的主人。





小狗的主人是一位年轻貌美的姑娘。


接到了电话的她急匆匆地赶到了宠物医院,向他不停地鞠躬道谢,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接着她转过身去,抱住了她已然痊愈的爱犬,在爱犬的耳边嗔怪了我几句后,使劲地揉了揉它柔软的毛。





他安静地站在一边,注视着脸上正洋溢着甜美笑容的姑娘,只觉得心跳一阵陡然加速。





他对姑娘,一见钟情。











他的事业发展的如日中天,他的爱情也进行的如火如荼,他吃惊地发现,先前他对神明许下的所有愿望,几乎每一次都灵验了。





从那以后,每年他都去寺庙祭拜,香火不断。


他一直不知道究竟是哪位神明回应了他的祈祷,是通天的佛祖,好心肠的菩萨,还是法力无边的天王,于是他每一位都拜得格外心诚,用最优美的词汇去赞扬他的神,将满满的硬币填进火红的功德箱。









在神明的保佑与庇护下,他一生遂安,子孙满堂,安详地步入了晚年。





如今时过境迁,他日渐衰朽,腿脚也变得不大利索,只能依靠一杆拐杖行动,等他再回过神来时,已是两鬓花白,垂垂老矣。





年迈迟暮的他望向了面前的镜子,他的脸上被时光打满了烙印,到处都是岁月雕琢过的痕迹,他用那双浑浊的眼睛看着镜中沧桑的自己,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随后闭上眼睛,向神明许下了最后一个愿望。





他的最后一个愿望,是长生不死。





听到这儿,躲在角落里的死神终于忍无可忍,拿镰刀的刀柄重重地敲了三下地面。


“喂!你可别太过分了!之前我看你可怜才这么帮你,现在你就是这么回报我的?”






子夜旦未央

【原创小说】妖尾

狐妖死了,变成了鬼。

传说,不管是人是妖,即便下了地狱,还是会保持生前的样貌。

这话倒还真不是空穴来风。

狐妖看着他那条怎么也藏不住的狐狸尾巴,闷闷地发起了愁。

狐妖活着的时候,最骄傲的就是他那条红彤彤的大尾巴。

生前他常常枕着他的尾巴睡觉,或是扫着他的大尾巴威风地踏过满地的落叶,然而,自从变成鬼后,他曾经引以为傲的尾巴,成了他摆脱不掉的累赘。

地府有衡量业务能力的标准,每天必须吓满十个人,如果业绩不达标,就会被贴在奈何桥的公告栏里公开处刑。

狐妖万万没想到,活着的时候要在人间做社畜,死了还要在阴间做鬼畜。

照理说,翻遍各种记录人间怪谭的画本,吓人这种事情,应当是妖怪的专长。...

狐妖死了,变成了鬼。



传说,不管是人是妖,即便下了地狱,还是会保持生前的样貌。



这话倒还真不是空穴来风。



狐妖看着他那条怎么也藏不住的狐狸尾巴,闷闷地发起了愁。



狐妖活着的时候,最骄傲的就是他那条红彤彤的大尾巴。

生前他常常枕着他的尾巴睡觉,或是扫着他的大尾巴威风地踏过满地的落叶,然而,自从变成鬼后,他曾经引以为傲的尾巴,成了他摆脱不掉的累赘。




地府有衡量业务能力的标准,每天必须吓满十个人,如果业绩不达标,就会被贴在奈何桥的公告栏里公开处刑。




狐妖万万没想到,活着的时候要在人间做社畜,死了还要在阴间做鬼畜。


照理说,翻遍各种记录人间怪谭的画本,吓人这种事情,应当是妖怪的专长。



狐妖本也是这么想的,他自认为精通各种吓人的技巧,只是还没来得及实践,便被那个上山修行的道士一剑结果了性命。



直到那天,他在一次吓唬穷书生的实战中,一不小心当着穷书生的面,露出了他那条漂亮的狐狸尾巴。




那条看上去手感极佳的尾巴,让他的恐怖程度瞬间掉了价。










狐妖成了公告栏的常客。

每当受到众鬼的嘲笑,狐妖都恨不得掰开他们的嘴,给他们猛灌孟婆汤,然而规矩就是规矩,地府的条例明明白白地摆在那里,不得不从,狐妖虽然不擅长吓人,但好在还尚存狐狸特有的机敏与狡猾,他权衡再三,最终放弃了吓唬穷书生或是过路旅人的想法,转而专挑更容易受惊的小孩子下手。




谁料,狐妖实在是出师不利,第一个被吓的小孩就让他碰了钉子。



那是一个落单的小孩,正背对着狐妖在巷子里独自玩耍,对即将发生的一切毫无察觉,选定了目标的狐妖悄悄地飘到了小孩的面前,然后按照准备好的那样,对着小孩露出了满口的獠牙。



狐妖变出的獠牙和小孩随即爆发出的哭声把他们俩同时吓了一跳。



到底是谁吓谁啊?

在小孩天崩地裂的哭声中,狐妖头疼地捂住了耳朵。



更令他头疼的是,他先前好不容易藏好的尾巴,因为受到惊吓的缘故而炸了毛,撑破了他包裹起来的布条,此时此刻正晃晃悠悠地荡在他的身后。



小孩见状,止住了哭声,他怯生生地看着那条尾巴,眼里带着几分好奇与憧憬,随后,他含着泪光抬起头来,眼巴巴地看着面前的狐妖。




“我可以摸摸你的尾巴吗?”

小孩吸着鼻子,抽嗒嗒地问。





狐妖触电似的把尾巴藏到了背后。

“我是鬼,活人是摸不到我的。”




一听到“鬼”这样的字眼,小孩哭得更凶了。



这下狐妖彻底慌了。

他生前是妖,现在变成了鬼,不论是哪一种身份,都理应与惊悚挂钩,哪里有哄小孩的经验?



“小孩儿,别哭了!”

狐妖惊慌失措地命令了一句。




小孩没搭理他,嘹亮地“哇”了一嗓子,让狐妖差点以为他要把自己给哭嗝屁了。




狐妖急到跳脚,来来回回踱了半天的步,最后被吵得不耐烦了,干脆立起眉毛,冲着小孩做了一个鬼脸。

鬼脸是真正意义上的鬼脸,狐妖的本意是想靠可怖的表情来震住小孩,无奈他实在没什么吓人的天赋,小孩眨巴着眼睛盯着他的脸,居然拍着手,咯咯地笑了起来。




行吧,这也算某种意义上的成功。

狐妖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小孩的胆子真的只有芝麻点大。

他怕蟑螂,怕老鼠,怕家禽,几乎什么都怕,然而在渐渐熟识之后,面对既是妖又是鬼的狐妖,他反倒是没有丝毫畏惧。




鬼魂的优点就是来去自如。

行动上不受限制的狐妖总爱在夜深时飘进小孩的屋子,看着小孩伏在案边,叫苦不迭地完成先生在学堂留下的课业,他像是小孩的影子,常常伴在小孩的左右,总在小孩最需要时倏然出现,又在小孩入睡之后,悄然消失。









那一天,小孩在外出和父母逛集市的途中,偶然撞见了一个有些疯癫的道士。

道士只觉得小孩身上散发的气息非常熟悉,他蹲下身子,扯着小孩的衣服看了半天,便说小孩印堂发黑,妖气缠身,必须要进行所谓的驱邪。



道士正是那个杀死狐妖的道士。



道士被请进了宅邸做法,他在供台上点了一柱香,拿白色的粉末在宅邸的大堂中央画了一个巨大的阵法,放上了羊骨牛毛等等一系列复杂的祭品,他拿着符,举着剑,在空中乱舞了半天,最后扔下剑符,拽过小孩的手腕,硬给小孩套上了一个银镯,小孩想摘,却怎么也摘不下来。

道士捻着胡子,笑着解释,这个银镯能够退散方圆十里之内的邪气,戴上了就轻易不能摘下,是拿来保平安用的,小孩的父母听罢,千恩万谢,感激涕零地握住了道士的手,直把那沉甸甸的银两往道士的怀里塞,只有小孩背过了身子,在别人看不见的角落里,使劲地掰着那个他摘不掉的银镯。





自那以后,入夜时分,小孩每每在案前抬头,都没能见到那只狐妖飘进自己的房间。










随着时间的流逝,道士留给小孩的银镯法力渐渐削弱,几乎到了快要消散的地步,狐妖再见到小孩的时候,距当时已经过去了十年之久。




十年之间发生了很多变化,狐妖再次拜访那座熟悉的大宅,恰巧目睹了一众士卒,正在屋内为小孩穿戴盔甲。



当年的小孩,如今已是统领一整支军队的将军。



狐妖趴在窗框上静静地看,眼中半是欣慰半是伤感,他想不明白,小时候那个连公鸡都怕的胆小鬼,怎么就抽了条,长成了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这么多年过去了,对方恐怕早就不记得自己了,然而数年未见,狐妖不忍就此离去,他就这么躲在暗处,目不转睛地盯着将军的背影,看着将军系好了坚实的护甲,并在穿戴完毕后,遣散了屋内所有的下属。




“出来吧。”

狐妖一惊,下意识地闪身躲到窗框底下,隔着一堵墙,他听到屋里的将军发出了一声轻笑。

“方才我更衣的时候,在铜镜的倒影中看到你了。”




都从妖变成鬼了,到头来还是躲不掉铜镜的倒影,狐妖在心里抱怨了一句,这才战战兢兢地直起身子,上上下下地打量起如今的将军。

“你变了许多。”





“而你一点没变。”

将军笑了笑。

“你果真是鬼。”




狐妖耸了耸肩,不置可否。




“我对小时候的印象十分模糊,隐隐约约只记得身边曾经跟着一只自诩为鬼的狐妖,但我总以为那只是我年少时做过的一场梦,现在看来,这一切都是真的。”

说到这儿,将军停顿了一下,似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半晌以后,他抬起双眸,眼中闪烁着一丝花火。

“你既是鬼...那我能托你办一件事吗?”




狐妖点点头。




将军迟疑了一下,缓缓开口。

“我想让你...帮忙翻一下生死簿,然后告诉我,这一役...我们究竟要死多少弟兄?”





狐妖一愣。

同人间一样,地府也分三六九等,等级制度十分森严,生死簿被寄放在阎王殿内,由文官编写,阎罗王掌管,要查看生死簿绝非易事,别说是借阅了,就是见到这本记载世间生死的册子都格外困难,他小小一届狐妖,自然是连进门的机会都没有。





将军看出了狐妖的犹豫。

“如若不妥,那便算了罢。”





将军要打得这一仗,甚是凶险,不仅牵扯到皇亲利益,还关乎国家命运,一搞不好,就是天人两隔,狐妖不忍心拒绝,他知道将军关心他的下属,关心那些和他并肩作战、出生入死的弟兄,于是他思索再三,咬咬牙,终究还是答应了下来。










狐妖回到了阴间。

阎王殿两边都有阴兵把守,要潜进阎王殿并不容易,得亏狐妖生前擅长钻洞,加上没事就总在地府闲逛,对周遭的地形还算熟悉,他提前设计好了路线,将翘起的岩石当作掩体,小心地穿梭其中,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绕开了门口看守的阴兵。



阎王殿里存放了各种各样的书籍,狐妖花了很久,才在最上层的架子上找到了生死簿。

名单很长,狐妖一排接一排地扫过,一个名字就代表一条鲜活的生命,狐妖看着看着,只觉得纸上那漆黑的笔墨显得分外刺眼,就在他看到名单的最后一列时,狐妖不可思议地瞪大了眼睛,他颤抖着双手,反复确认了一下他所看到的名字,随即丢下了生死簿,急急地赶往人间。



生死簿的最后一列,赫然写着将军的大名。










狐妖赶到的时候,一切都太晚了。

眼前是横尸遍野,满目疮痍,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鲜血与腐朽的味道,狐妖环顾了一下四周,到处都是啮食腐肉的秃鹫与战死沙场的尸魂野鬼。




“将军呢?”

他问。

声音被风吹得很远。





听到这话,那些神情恍惚的游魂像是突然被从梦中点醒,恢复了意识,他们缓缓地抬起手,用苍白的指骨齐齐地指向了不远的前方。

场面壮观而又苍凉。






狐妖逆着满地的游魂向前走去,终于透过沙尘,在一块高地上看到了遍体鳞伤的将军。

将军跪坐在地上,被敌军的长戟贯穿了胸口,他的身体冰凉,脸色苍白,鲜血正不断从伤口处涌出,剧烈的痛楚之下,将军阖上了双目,再睁开眼时,视线中扫过了一抹鲜艳的红色。





迷迷糊糊之间,将军伸出了手,这一次,他终于摸到了狐妖毛茸茸的尾巴。

子夜旦未央

【原创小说】画情

妖...也能拥有真正的爱情吗?


他突兀地问道。


山涧总是流传着一段古老的传说。


传说庸俗而又老套,基本上都是夜里阿嬷拿来吓唬小孩的奇谈异志,一些寒窗苦读了数年的书生,背着沉甸甸的书篓进京赶考,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抄一条幽静僻远的小道。


他们会在山林深处发现一间空无一人的茅屋,茅房无比简陋,却也能遮风避雨,于是他们便在这茅屋中心安理得地住下,伴随着窗外呼啸而过的寒风,挑灯夜读。


这时就轮到那些横行人间的鬼魅们出场。...


 

妖...也能拥有真正的爱情吗?

 
 

他突兀地问道。









 
 

山涧总是流传着一段古老的传说。




 
 

传说庸俗而又老套,基本上都是夜里阿嬷拿来吓唬小孩的奇谈异志,一些寒窗苦读了数年的书生,背着沉甸甸的书篓进京赶考,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抄一条幽静僻远的小道。

 
 

他们会在山林深处发现一间空无一人的茅屋,茅房无比简陋,却也能遮风避雨,于是他们便在这茅屋中心安理得地住下,伴随着窗外呼啸而过的寒风,挑灯夜读。




 
 

这时就轮到那些横行人间的鬼魅们出场。

 
 

她们往往会借着皎洁的月色,在纸糊的窗面上留下令人浮想联翩的倩影,随后,她们贴着一张绝世美人的画皮出现在书生的床榻,于跳动的烛光下,拿妖媚的容貌与空灵的嗓音蛊惑纯情的书生,最后在一片意乱情迷中,用利爪无情地破开了书生的胸膛,扯出那一颗血淋淋的、还在跳动的心脏。




 
 

很少有人知道,传说是真的。




 
 

书生不过是又一个赶考的书生。

 
 

或许是惧怕那些牛鬼蛇神的传闻,那山林里的茅屋已经荒废了许久,书生推门进去的时候,没个防备,叫扬起的灰尘呛得连连咳嗽。




 
 

等安置好自己的行囊,已是三更天,烛光摇曳,树影婆娑,正在油灯下奋笔疾书的书生莫名感到了一股逼人的寒气,他放下了支在窗棂上的木条,往手上呵了一口热气,略微分神的功夫,再一抬头,视野里就多出了一个娇艳的女子,正一动不动地站在茅屋的门边。





 
 

女子来得悄无声息,像是被隐去了脚步,书生一惊,倒没有乱了方寸,他凝了凝神,上下打量了一番单薄的女子,接着面带微笑,冲她善意地招了招手。

 
 

“进来吧,屋里更暖和些。”




 
 

女子愣在了原地,她显然是没有料到书生的举措,只是瞪圆了一副眼睛,定定地看着书生,她的嘴唇不住地颤抖着,好似是受到了触动,不多时,她便落荒而逃,消失在了茫茫山林之中。










 
 

次日深夜,正在誊写古经诗文的书生,听到有人轻轻地叩了叩门。





 
 

是昨晚的女子。





 
 

“昨日你为何要跑?”

 
 

书生问。





 
 

女子欲言又止,她不知所措地僵在门口,踌躇了一会儿,终是淡淡地丢下了一句话。

 
 

“我是妖。”





 
 

书生悬在宣纸上的笔一滞。

 
 

“那为何不杀了我?”





 
 

女妖复杂的情绪在刹那间涌上了心头,她缄默着走了进来,缓缓地坐上了床畔,末了,她痴痴地凝望着书生的侧脸,凄然一笑。

 
 

“你让我想起了他。”





 
 

书生闻言,搁下了笔,转向了女妖,女妖浓妆艳抹,香脂粉黛,却怎么都掩盖不了她看向他的眼神当中,那承载的万分深情。





 
 

在迟疑了片刻后,他突兀地问道:

 
 

“妖...也能拥有真正的爱情吗?”











 
 

女妖曾经的爱情不是一个书生,而是一个四海为家的吟游诗人。





 
 

诗人是在一个黄昏住进来的。





 
 

在此之前,每一个茅屋的住户,皆成了女妖的盘中餐。

 
 

她喜欢痛饮他们滚烫的鲜血,喜欢欣赏他们死前狰狞的面目,喜欢将他们残忍地开膛破肚后,把那一堆阴森森的白骨,埋进深不见底的洞穴。




 
 

眼前这个文绉绉的诗人同样不会是个例外。

 
 

女妖在这片山头生活了数百年之久,早就见惯了世间丑态,她妖媚十足地眨着她那双楚楚动人的眼睛,一面揣测着这些表面上斯文儒雅的文人在见识过她的美貌后,究竟会露出怎样荒唐可笑的嘴脸。





 
 

“你迷路了吗?”

 
 

诗人关切地询问。





 
 

这是他对她说的第一句话。





 
 

她愣住了。





 
 

诗人是头一个不垂涎她美貌的男子。





 
 

她反倒是慌了起来,支支吾吾了半天,最终顺势说了一个谎,她谎称自己来山中寻找一种稀有的草药,不知不觉就忘记了时间,等天色完全暗沉下去,才发现被困在了山内,恰巧在不远处隐隐约约看到了茅屋内的灯火,就循着灯火的方向一路走了过来。





 
 

诗人听信了她的谎言,他为女妖披上打了补丁的大衣,给生起的火堆加了一把柴禾,与女妖平分了自己的口粮,就连自己的床铺都让给了女妖。





 
 

往后的几天,女妖都住在这间茅屋当中。

 
 

诗人对她的关照可谓是无微不至,他会在作诗的间隙教她识字,教她书法,会迎着晚霞声情并茂地吟诵他新作的诗篇,可每当他提出翌日要送她下山的请求,都会被她以可能会出没在山间的猛禽走兽所拒绝。





 
 

日出日落,朝夕相处,女妖渐渐地发现,自己对那个柔情似水的凡人,居然产生了不可言说的悸动。





 
 

直到有一天,她偶然在诗人的破布包里,找到了一幅陌生女子的画像。





 
 

画中的女子眉清目秀,端庄娴静,旁边还洋洋洒洒地配了一首情诗。





 
 

情诗的笔迹,自然是出自她心仪的吟游诗人。





 
 

读着那刻骨铭心的诗文,望着结尾处那刺目的红章,嫉妒与悲伤顷刻席卷了女妖的全身,她捏着画像,黯然神伤,却没注意到她垂泪的地方,匀开了一处墨痕。










 
 

书生听着听着,似乎有一丝情动。

 
 

“那后来呢?”





 
 

“我痴迷他,爱慕他,我恨不得剜开我的胸口,让他亲眼看看我的真心,然而等到了那一天我才发觉,他的心,从头至尾,都属于另一个女子。”

 
 

“我去到了镇上,依着画像找到了画中的女子,她是方家的大小姐,果然同画中一样如花似玉,美若天仙,是个人见人爱的大家闺秀,我扮作侍女混进她的宅院里,假借梳妆的名义,换取了同她独处的时间。”

 
 

“我们说说笑笑,像是一对熟识多年的姐妹,这致使她全然放下了戒心,等到了子时,我提着刀,来到她的床边,在她酣甜的睡梦中,剥下了她漂亮的面皮,吃掉了她鲜活的心脏。”

 
 

“我裹着我的新皮囊回来见他,我以为这样他便会爱我,但他几乎是在一瞬间认出了我,他大喊着,尖叫着,愤怒地把木架掀到了我的脚边,他指着我的鼻子,骂我是个疯子,说我根本就不是他的玉凝,也永远不可能是。”




 
 

女妖说到这儿,突然疯癫般地仰天长笑,等笑累了,她恹恹地歪着脑袋,布满血丝的眼里是数不尽的哀恸。

 
 

“他哪里知道,就算我全身上下都是假的,可那覆水难收的爱意,却不曾假过半分。”





 
 

书生听罢,垂下了眼帘,半晌后,又抬了起来。




 
 

“你杀了他么?”


 
 

“没有。”


 
 

“那你不杀我...是想在我的身上重新开始?”





 
 

女妖苍白地扯了扯嘴角,她用衣袖拂去了溢出的泪光,带着苦楚与落寞,轻轻地摇了摇头。

 
 

“我倦了,也看透了,空活了百年又有何用?我换得来他人的皮,到头来,也换不了他人的心,你是像他,但你到底不是他,他恨我,唾弃我,发了疯地想要我的命,唯独不肯爱我,若是硬要问我从中悟出了什么,那就是,人与妖,终归是殊途的。”





 
 

说完,女妖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书生见状,赶忙上前扶住了她,女妖拧起了细眉,几乎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甩掉了书生小心搀扶的双手。

 
 

“我放你走后,不会再来寻你,也不会再来打扰你,你我之间,从此没有半点瓜葛,至于发生过的一切,你就当...不过是场荒诞的黄粱一梦罢了。”




 
 

她奋力推开书生,挤出一个苦涩的笑容,随即散着头发,趔趄地迈着步子,头也不回地朝着门外走去,任凭那林中弥漫的浓雾,模糊了她远去的背影。




 
 

书生倚着茅屋的门框,目送着女妖离去的身影,眼角竟倏地滑落下一滴泪水,他闭上双眸,背过身去,对着角落,默默地揭下了脸上吟游诗人的画皮。




 

子夜旦未央

【原创小说】小姐的通缉令

媒人嘬了一口烟嘴,看了看眼前的小姐,又看了看旁边的丫鬟。


媒人算是个老江湖了,这些年靠着说媒,见过了形形色色的人,有穷得叮当响的光棍想攀名门望族的高枝,有人老珠黄还要给自己觅个年轻力壮的郎君,甚至还有来问她如何缔结阴亲的。


但眼前这位拿着通缉令来说亲的,倒还真是头一遭。


画上的男子眉宇锋利,面容俊朗,尤其是那一对炯炯有神的眼睛,确实是像会把情窦初开的小姑娘搞得五迷三道的类型。


“您能帮我找到他吗?”


小姐充满期冀的眼中泛着光。


媒人慢条斯理地吐了一...

 

媒人嘬了一口烟嘴,看了看眼前的小姐,又看了看旁边的丫鬟。




 

媒人算是个老江湖了,这些年靠着说媒,见过了形形色色的人,有穷得叮当响的光棍想攀名门望族的高枝,有人老珠黄还要给自己觅个年轻力壮的郎君,甚至还有来问她如何缔结阴亲的。





 

但眼前这位拿着通缉令来说亲的,倒还真是头一遭。





 

画上的男子眉宇锋利,面容俊朗,尤其是那一对炯炯有神的眼睛,确实是像会把情窦初开的小姑娘搞得五迷三道的类型。





 

“您能帮我找到他吗?”

 
 

小姐充满期冀的眼中泛着光。





 
 

媒人慢条斯理地吐了一个烟圈。

 
 

“要是我能替你找到这人,还要官府做什么?”




 
 

的确,此话不假,且不说要找到一个在逃的犯人简直比登天还难,就算是撞了大运把人给找着了,眼前这张可是官府张贴的通缉令,知情不报搞不好还是要掉脑袋的大罪,小姐听后,失望地垂下了眸子,最后还是丫鬟陪着笑脸,站出来打圆场。

 
 

“小姐,也别太为难人家媒人了,要实在是找不着,咱们还是回去吧。”











 
 

丫鬟从小就和小姐一起长大,每日都在府里服侍小姐梳妆更衣,亲如姐妹,自然是知道,小姐喜欢做一些白日梦,她总是幻想着自己玉树临风的梦中情郎,能英姿飒爽地骑着一匹骏马从天而降,救她于水火之中,随后带着她一同披荆斩棘,浪迹天涯。





 
 

前不久在城中举办了一个庙会,张灯结彩,敲锣舞狮,好不热闹,小姐眼馋,也想去看,撒娇着央求了半天,却还是被掌事的老嬷关在屋里练习刺绣。

 
 

小姐从来都不喜欢这些一针一眼的女工,玩乐是长在骨子里的天性,她趁着老嬷不注意,便自己想了个法子溜出了屋子,一个人偷偷跑到庙里赏花灯。





 
 

逛着逛着,不知不觉,天色就暗了下来。





 
 

回来的路上清冷了不少,小商小贩都早早地闭店收摊,只留了几盏灯笼在风中摇曳,小姐走着走着,只觉得心里发毛,果然,这幽静的小路刚走到一半,路边就跳出来一个蒙面人,或许是相中了小姐大户人家的打扮,又考虑到小姐独身一人,便大了胆子,举着一把尖刀要来打劫。





 
 

小姐自知不能硬拼,她交了耳坠,交了发钗,交了玉佩,却偏偏不肯交手腕上戴着的镯子。


 
 

那是丫鬟去年生辰送给她的礼物。


 
 

那歹人见小姐守着镯子死活不给,等得不耐烦了,伸了手就要去明抢,千钧一发之际,一个黑衣人及时出现,与歹人一阵拳脚相缠,等小姐回过神时,发现那抢劫的歹人已经被打得落花流水,逃之夭夭。





 
 

黑衣人将被抢的耳坠发钗等等都尽数还给了小姐,当时天色已晚,黑衣人的面容小姐看不真切,只能借着灯笼微弱的光亮看了个大概,黑衣人没有留下姓名,却散发着一种熟悉的感觉,小姐一直没弄明白这种熟悉的感觉从何而来,直到她在翌日看到了一张贴在的通缉令。

 
 

通缉令上的男子,就是她的恩人。


 
 

坊间传言,说这个男子实际上是个有名的义贼,因为看不惯权贵仗势欺人,穷人流离失所,经常在夜间出没,劫富济贫,深受百姓爱戴。





 
 

小姐萌生了要寻救命恩人的念头,她不顾丫鬟的阻拦,见四下无人,就悄悄揭了通缉令,藏在怀里。





 
 

自打被那义贼所救之后,小姐就像喝了迷魂汤一样被勾去了魂,茶不思,饭不想,整日整日地对着通缉令上的画像发呆,丫鬟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她对小姐可谓是忠心耿耿,自幼起不论发生什么,她都站在小姐的那边,唯独在这件事情上总和小姐唱反调。





 
 

“也许他根本不是你想象的那样。”

 
 

她劝道。





 
 

然而小姐像是被迷了心智,一意孤行,压根就听不进去丫鬟的劝阻。











 
 

恰逢中秋佳节,举家欢度,按照惯例,小姐给丫鬟放了五天探亲假和家人团圆,不知怎么,丫鬟心底隐隐升腾起一种不好的预感,临走之前仍是放心不下,对着小姐好一番千叮万嘱,末了,这才不安地踏上了归程。





 
 

结果探亲假一结束,丫鬟就马不停蹄地赶回了府中,刚踏进大门,就听到府中传来此起彼伏的哭声,丫鬟急了,逮住一人劈头就问发生了何事,从呜咽的仆人口中得知,昨天黄昏时分,小姐叫一伙贼人给绑架了。





 
 

这伙贼人正是上次抢劫未遂的蒙面人与他的同伙。





 
 

原来这伙贼人都是金云寨的小弟,上次那蒙面人抢劫不成,不仅没了财路,还在当家的面前丢了面子,于是那不甘心的歹人摸到了小姐的住处,数次踩点,在小姐独自外出寻找自己的救命恩人时,伙同自己的弟兄们一道把小姐给绑了。





 
 

小姐被绑到金云寨的大本营,关进了一个小木屋里。





 
 

虽然小姐不会武功,但在逃生方面倒是天赋异禀,老嬷叫她练刺绣的屋子都关不住小姐,更别说这个又破又旧的小木屋,小姐对着那木板墙敲敲打打,很快就发现了一处松动,轻轻一掰,就有光透了进来,小姐一发力,拆下了三两块木板,顺着那洞钻了出去,头也不回地跑进了寨子后头的那片树林。




 
 

可惜那伙贼人也是狡猾,隔三差五就来检查木屋的情况,很快就发现小姐出逃的消息,他们拨开树叶,找到了小姐的脚印,遂顺着痕迹,朝树林里追去。





 
 

树林很大,仿佛跑不到尽头,小姐在里面兜兜转转,被搞得晕头转向,不知所措,不多时便彻底迷失了方向,正所谓屋漏偏逢连夜雨,此时身后又不合时宜地响起了一串密密麻麻的脚步声,小姐慌忙躲到一棵树后,听着背后的叫嚷,深知自己今朝是在劫难逃。





 
 

一支箭从小姐身旁飞过,射中了其中一个追兵的肩膀。





 
 

小姐吃惊地向身后望去,只见那穷追不舍的贼人在接二连三射出的箭羽中一个接一个地倒下,她欣喜地转过头,果真看到了她心心念念的恩人,正骑着马,冲她疾驰而来。





 
 

马离得越来越近,小姐的心也跳得越来越快,等她终于看清了坐在马背上的情郎,却瞪大了眼睛,露出了不可思议的神色。





 
 

那马上坐着的,分明是丫鬟。





 
 

“看来终究还是瞒不住了啊。”

 
 

去了粉黛、扮上男装的丫鬟,笑着散下了盘起的发绾,她扬了扬飘逸的长发,对着惊讶的小姐伸出了手。

 
 

“小姐,上马吗?”




 

子夜旦未央

【原创小说】乌鸦嘴

乌启明是个远近闻名的算命先生。

说是远近闻名,倒不是因为他算得有多准,而是因为乌启明给人算卦,十有八九都能把好事说成坏事。

他说孙姨的儿子今年能榜上有名,孙姨大喜,到了放榜之时,却发现儿子今年又落了第;他说冯掌柜今年能日进千斗,冯掌柜心悦,谁料想到了年末,自家的铺子却亏空了仓库,赔得那叫一个血本无归。

久而久之,人们都发现了这点,恰巧他又姓乌,这乌鸦嘴的绰号便这么传开了。

“喂,乌鸦嘴!你那开过光的嘴今天又要让谁家遭殃啊?”

过往的群众哄笑成一片,嘲弄着准备看他的笑话,他倒也不生气,每日照旧悠哉地坐在摊位前,等着生意上门。

戊午年间,昏官当道,民不聊生。

乌启明向来痛恨这些贪官污...

乌启明是个远近闻名的算命先生。



说是远近闻名,倒不是因为他算得有多准,而是因为乌启明给人算卦,十有八九都能把好事说成坏事。



他说孙姨的儿子今年能榜上有名,孙姨大喜,到了放榜之时,却发现儿子今年又落了第;他说冯掌柜今年能日进千斗,冯掌柜心悦,谁料想到了年末,自家的铺子却亏空了仓库,赔得那叫一个血本无归。



久而久之,人们都发现了这点,恰巧他又姓乌,这乌鸦嘴的绰号便这么传开了。



“喂,乌鸦嘴!你那开过光的嘴今天又要让谁家遭殃啊?”

过往的群众哄笑成一片,嘲弄着准备看他的笑话,他倒也不生气,每日照旧悠哉地坐在摊位前,等着生意上门。








戊午年间,昏官当道,民不聊生。



乌启明向来痛恨这些贪官污吏,在这一点上,他倒是和平民百姓们聊得来,住在巷尾的王婶是个好事之人,她见乌启明这般义愤填膺,心怀天下,生意却如此惨淡,都快要揭不开锅了,就冷不丁地来了一句。

“你呀,不要总把那些个与你无关的家国大事放在嘴边,有那闲劲儿,不如学学隔壁摊子的殷半仙,没事儿给人开个天眼,岂不算得更准些?”



乌启明一听,脸色就变了,这个殷半仙可是个实打实的江湖骗子,欺负外行人不懂门路,才得以招摇撞骗至今日,也就乌启明这样的内行,心里清楚得跟明镜儿一样。



他拿袖子拢着手,陪着笑脸冲王婶说道。

“哟,王婶儿,您这话说的,这玩意儿哪是能天天开的?天眼啊,不仅一生只能开一次,而且还得付出代价,轻则破财,重则失明终生,你看那殷半仙的眼珠子,贼溜溜的,灵光得很,哪像是开过天眼的样子?”



乌启明本就是想东拉西扯,和王婶随便侃侃算命的门道,无奈王婶嘴碎,这长舌妇逢人就开始说闲话,一传十十传百,最后就传到了殷半仙的耳朵里。



别看殷半仙面儿上神神叨叨,实则是个精明透顶的老狐狸,听了坊间关于自己的传言,便以为乌启明是要揭他的老底,断了他的财路,恼羞成怒之下,他当即就雇人,浩浩荡荡地上街,要去砸了那乌鸦嘴的摊子。









被纠集起来的地痞气势汹汹地踢翻了乌启明算命摊的板凳时,正好叫路过的柳子青看见了。



柳子青自幼习武,身手敏捷,练得一身本领,他自认为算不上正人君子,但路见不平,定当还是会拔刀相助,凭自己的本事,对付几个不入流的混混还是绰绰有余,半柱香不到的功夫,柳子青就将那帮混混给揍得满地求饶。




乌启明见状,赶忙向自己的恩人拱手作揖。

“感谢公子出手,乌某一贫二白,着实无以回报,不如这样,我为公子算上一卦,分文不取,当作答谢如何?”



柳子青慌了。


近些日子,他一直在伺机而动,密谋着刺杀那衙门里那昏庸无道的狗官,传说算命的翻翻眼皮,掐掐手指,就能看出人心里打的算盘,虽然柳子青心里明白,乌启明是个没什么准头的乌鸦嘴,但他实在是担心事情败露,婉言谢绝了乌启明的好意后,他便戴上斗笠,匆匆离去。








动手行刺的日子就在三天后。



柳子青自以为计划周缜,安排的天衣无缝,不曾想百密一疏,自己先前派出去的探子带来的情报出了差池,那狗官的宅邸早就布下了埋伏,就等着他自投罗网,柳子青刚摸到门廊的柱子,一群打手就从四面八方涌了过来,要取他性命。




对方人多势众,又有了准备,奈何柳子青再神通广大,还是在撤退的路上被暗算了一镖。

镖打在了手臂上,身后的打手们仍旧穷追不舍,柳子青闪身躲进了梧桐巷的一个拐角,在小心地取下了身上中的那镖后,他突然觉得喉头一动,急忙扶着墙,佝下身子吐出一口乌血。



镖上涂了蛙毒。




看着逐渐发黑的伤口,柳子青暗叫不好,他倚着墙,跌跌撞撞地走了一段路,终是支撑不住,一头栽倒在了一块门板前。









转醒时,柳子青发现自己正躺在一块硬硬的床板上。



他正要起身弄清楚形式,就被按回了床榻。



“公子勿动,切莫牵扯到伤处。”

柳子青定睛一看,来人正是自己前些日子救下的乌启明,他想起了自己之前在府邸的遭遇,忙不迭扯住乌启明的袖口,焦急地询问道。

“方才可是有人来过?”



乌启明答曰。

“方才确实有几个凶神恶煞的男子来敲过门,他们正在寻一个要刺杀那狗官的刺客,质问我有没有看到什么可疑的踪迹,我三言两语就将他们打发走了,公子不必担心。”



言毕,乌启明端来一只盛了水的破碗。

“公子可要饮水?”



柳子青昏昏沉沉,浑身上下冒着冷汗,他咳嗽了几下,瞟了一眼愈发恶化的伤口,苦笑一声。

“不用了,我身中蛙毒,命不久矣,你大可不必管我,免得让你也跟着受到牵连。”



“呸呸呸,公子怎的尽说些晦气话?”

乌启明不乐意地皱起了眉头,他放下碗,闭上眼睛,装模作样地扳了扳手指头,口中念念有词。

“我刚刚掐指一算,你阳寿未尽,命不该绝于此!”



柳子青迷迷糊糊中只觉得这小算命的有几分好笑,明明长了一张天生的乌鸦嘴,偏还要说些吉祥话安慰人,不多时,困意袭来,沉下心来的柳子青耷拉下眼皮,放任自己睡去。








再睁开眼睛,柳子青就见到那小算命的在门堂中央支了口小锅,正在煎药。



乌启明几乎是翻遍了所有祖宗留下来的古籍,才找到了蛙毒的解法,他连夜赶往了当铺,当掉了不少家用换钱,又敲开了药铺掌柜家的大门,东拼西凑,才算凑齐了方子中所有的药材。


药煎好了,乌启明服侍柳子青喝了下去,那药汁奇苦无比,但苦味后竟有一丝余甘,柳子青饮了药,静心调养了一阵,竟真就一天天地好转了起来。








柳子青留在了乌启明的小破屋子里养伤。



破屋子是真的破,天花板上被掀了瓦片,冷风飕飕地往里灌,墙上歪歪扭扭都是裂缝,漏了几缕光进来投到地上,加上之前乌启明当掉了不少家当,就更显得家徒四壁,空空荡荡。



在他养伤期间,乌启明仍是每天都举着他的卦旗出去算命,晚上归来时带回来微薄的收益,等到柳子青伤愈了大半,他就经常在破屋子后的一片小院里教乌启明几招防身,两人的小日子过得清苦,但又富足而快乐。





直到道上又传出了那贪官敛了权贵的财,让无辜百姓顶罪掉脑袋的消息。




柳子青自然不能坐视不理。




初次刺杀以失败告终,柳子青苦心筹备,将一切都打点妥当,他托人办事,几经辗转,最终在一次晚饭时,把一个沉甸甸的钱袋放到了乌启明的木桌上。

“那狗官为虎作伥,为非作歹,上回我行刺不成,才得以让他继续为祸人间,如今我再也等不下去了,誓要看那狗官咽气才肯安心,此前我托付了可靠的人,变卖了身上所有值钱的物件,替你赎回了你当掉的东西,这里还剩下很多银两,够你生活好一阵子了。”



乌启明放下了筷子,盯着那个钱袋半晌无言,良久,他才抬起头来,缓缓开口。



“什么时候启程?”

“明日破晓。”

“你还会回来吗?”

“......”




柳子青欲言又止,他心知肚明,这一去凶多吉少,怕是有去无回,遂不敢朝满怀期待的乌启明立下莫须有的承诺。




乌启明眼中的神色黯淡了下去,他不再追问,甚至不再言语,只是拾起了筷子,默默地咀嚼着口中的饭菜。

索然无味。









天边刚亮起白肚的时候,柳子青就背起了行囊。


很久以来第一次,柳子青走出了破屋子。



满大街都张贴着自己通缉令的画像,柳子青下意识地将自己的面罩往上拉了拉,那昏官的院落守卫依然很森严,柳子青翻过了房顶,贴着墙根,悄悄溜进了厨房,给预备给昏官的酒菜里头下了蒙汗药。

昏官喝了酒吃了菜,脑袋发昏,失了防备,于是,在那群打手察觉到异样的前一秒,柳子青抬手飞出一枚暗器,那涂了蛙毒的镖,顷刻间刺穿了那狗官的喉咙。




柳子青被随后闯入宴厅的打手们抓住,押送至官府关进了地牢,秋后问斩。




关在牢中的日子不见天日,柳子青坐在角落,麻木地折断了手中的稻草,他已为天下苍生斩除了一个祸害,今生不再奢求其他,只盼着他在问斩前,能在围观的人群中见乌启明最后一面。



行刑当日,柳子青没有等来乌启明,却等来了一群前来劫法场的义士。

这些义士们或多或少都和那狗官有过过节,听说柳子青成功刺杀了那狗官,特来搭救这位为民除害的英雄。




被义士们救下后,柳子青自知没有退路,他决定改名换姓,加入这些弟兄们一同仗剑天涯,临行之前,柳子青提出了自己的愿望,他想再去一趟梧桐巷,说是要去辞别一位交情匪浅的旧相识。








梧桐巷的梧桐叶落了不少,柳子青循着路线,转过了熟悉的拐角,意外地发现乌启明早就未卜先知似的站在门口守着了。



柳子青轻轻地唤了一声。

“小算命的?”



听到了故人的声音,靠着门框的乌启明立刻来了精神。

“公子果真相安无事?”



柳子青点点头,“嗯”了一句。



得知故人平安的乌启明舒展开眉头,他往前走去,不知为何没注意到脚下的门槛,被绊了个正着,柳子青连忙上前将他扶稳,却在无意间看到乌启明露出的半截小臂上,尽是些磕碰出来的淤青伤痕,乌启明似乎并不在意,只是伸出两只手,摸索着抓住了柳子青的胳膊,莫名兴奋地絮叨了起来。

“那狗官是个黑心肠,阴险狡诈,有的是心思和手段,我手无寸铁,功夫也不到家,怕与你同行后反而成了累赘,但我在家中实在是坐立难安,放心不下,因此你走后,我便偷偷把初遇时没能给你算的那卦给补上了。”




说到这儿,乌启明带着几分得意咧开了嘴。

“我就说,你阳寿未尽,命不该绝于此!”




听闻此言,刺客再细看那乌鸦嘴,只见他两眼失焦,双目无神,直勾勾地盯着前方,脸上却还挂着笑。




这是他平生算得最准的一卦。





子夜旦未央

【原创小说】常胜将军

武林之中,人皆有秘密。

江胜是个不可多得的常胜将军,势必也有他自己的秘密。

江胜是偶然发现这个秘密的。

那时江胜还是个初出茅庐的毛头小子,不知怎么惹到了村头最凶狠的恶霸,他对着找上门来的恶霸横眉冷对,自然招致了恶霸的一顿变本加厉的拳打脚踢。

过了许久,那恶霸八成是打累了,他朝着满脸是血的江胜吐了一口唾沫,而后便将他扔在原地等死。

落日的余晖染红了整片土地,江胜的意识逐渐恍惚了起来,绝望之中,他无意间发现自己遍体的伤处,竟自己慢慢愈合了起来。

不知为何,从今往后,无论江胜受了多严重的伤,都可以恢复如初,甚至在被劈中了眉心或贯穿了心脏后,仍可以死而复生。

拥有了这等神力,自诩天选之人...

武林之中,人皆有秘密。




江胜是个不可多得的常胜将军,势必也有他自己的秘密。




江胜是偶然发现这个秘密的。




那时江胜还是个初出茅庐的毛头小子,不知怎么惹到了村头最凶狠的恶霸,他对着找上门来的恶霸横眉冷对,自然招致了恶霸的一顿变本加厉的拳打脚踢。

过了许久,那恶霸八成是打累了,他朝着满脸是血的江胜吐了一口唾沫,而后便将他扔在原地等死。




落日的余晖染红了整片土地,江胜的意识逐渐恍惚了起来,绝望之中,他无意间发现自己遍体的伤处,竟自己慢慢愈合了起来。




不知为何,从今往后,无论江胜受了多严重的伤,都可以恢复如初,甚至在被劈中了眉心或贯穿了心脏后,仍可以死而复生。




拥有了这等神力,自诩天选之人的江胜肩头上自然多了几分“天将降大任于斯人”的重负,他私以为自己将来必将闯出一片天地,干出一番春秋大业。





在轻而易举地打败了村头曾经欺凌过他的恶霸和几个寻衅挑事的地头蛇后,江胜的名号很快就打响了,那莫名而来的神力成了他呼风唤雨的敲门砖,他倚仗着神力走南闯北,拳打天下,寻常百姓见他这般厉害,都当他是练就了武林秘籍,修为有加,殊不知他得胜背后所掩藏的真相,而那些偏不信邪要前来讨教的三教九流,到头来,都一一败北而去。








道上都在传有这么一位功夫了得的神人,掌握了非比寻常的盖世武功,就是那地府里专收人性命的阎王,都得怵上他三分。

在传言的煽动下,江胜的江湖地位越攀越高,就连他本人也被吹嘘得神乎其神,人们赞扬他,敬佩他,像供奉神祗一样供奉他,朝圣的人群中传来了民众的呼声,要这位高高在上的神去竞争新一任的武林盟主。





野心勃勃的江胜遵循了民意。


在武林大会的争锋较量中,声名在外的江胜一人单挑数位绝世高手,来来去去打将了几百回合,最后不负众望,拔得头筹。


结果可想而知。


经过多位前来观摩的前辈长老的一致推举,江胜成功脱颖而出,顺利登上了武林盟主的巅峰之位。











长了痦子的媒人得了消息,砸吧着烟鼻儿,愣是凭着一张巧嘴,给他和峨嵋派掌门的女儿牵了红线。


江胜雇人抬了一轿子金银珠宝前去提亲,上了年纪的掌门人捋着花白的胡子,打量了一下这意气风发的大小伙子,觉着门当户对,当即就将那娇媚的闺中秀许给了这位常胜将军,配成了一对儿鸳鸯。





迎亲的时候气派而又风光。


江胜与新过门的娘子择吉日吃了喜酒,嗑了头也拜过了天地,送入洞房后,他替她取下了钗冠,两人共度一夜良辰,结为伉俪。





即便日子已然功德圆满,江胜也没有就此罢手。


他常胜的秘密成了他最深的蛊,唆使着他无法魇足的欲望滋长蔓延,世间于他而言已然没有黑白两道的分别,他痴嗔贪俱全,妄想着世人臣服,于是他掀了清风寨的寨顶,掘了恒山派前掌门的宝座,乃至搅了官府的浑水,还四处起誓,誓要踏平华山派的整片山头。





一时间,江胜恶名昭著,树敌无数,成了这场血雨腥风中一只剔不掉的毒虫,人们恨他、怨他、咒他、啐他,唯独奈何不了他。





终于,一直怀恨在心的清风寨大当家,在江胜挑衅地砍断了寨子的匾额后,为出一口恶气,将江胜约到了金淮岭的溪边决战。


混战了约莫五十个回合后,那个脸上留有疤痕的匪人瞄准了机会,拿钉了铁环的大刀刺穿了江胜的左腿,江胜眼见着血珠滴滴点点地砸到地上,却再没有等到伤口奇迹般地愈合。





被重创的江胜元气大伤,他狼狈抵抗,靠着前来救场的手下仓惶撤退,终究是苟延残喘捡回了一条性命,代价却是落下了终身残废。





江胜成了跛子。


没有人会怕一个能为刀剑所伤的跛子。


常胜将军败走金淮岭的消息走漏了风声,不出三日便传遍了整个江湖。


江胜,那个含着金汤匙出生的战神,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个凡人。





从前排着队巴结他的墙头草自得知了金淮岭一役,不出所料地迎来了一众倒戈,江胜在武林的地位一落千丈,昔日里光鲜亮丽、称霸四方的武林盟主,不惜被众人合力推下了神坛,沦为丐帮里破破烂烂的拄拐小弟,而他那红颜倾国的发妻,见他如废人一样躺在床榻,日渐颓靡,竟干脆签字画押,无情地撇下了那一纸休书,卷走了家里所有值钱的物件,改嫁了远从西域而来的王亲。





江胜众叛亲离,当了孤家寡人。


他自始至终都没能明白,自己神力突然消失的缘由,他怒问苍天,接连数次,每每求而不得,只得悻悻作罢。









打从江胜能下地开始,前来寻仇的仇家日益增多。


他们在一条小巷逼仄的角落里截住了正在落魄乞讨的江胜,那些得志的小喽啰们狞笑着踢开了他手中的拐棍,拍碎了他端着的破碗,为首的举起了打磨过的长剑,一剑刺中了江胜的胸口。






“该死,没钱充值给游戏角色买草药和复活币了。”

剧痛引起了强烈的耳鸣,这个陌生的声音听来虚无缥缈,似是失传已久的千里传音。

江胜艰难地别过了脑袋,循声望去,想要见见究竟是遇到了何等世外高人,却只见一面凭空出现的屏幕前站着一个剃了平头的少年郎,正恶狠狠地冲着空空如也的口袋皱起了眉头。





“喂,少年仔,时间到啦!”

背景当中隐隐响起了一名老者沙哑的声音,少年郎闻言,看了看墙上的挂钟,随后抿着嘴巴不情愿地站起身来,在老板的催促下,依依不舍地离开了他心爱的显示器。





送走了最后一位客人,老者轻轻地叹了一口气,他推了推鼻梁上架着的老花镜,迈着蹒跚的步履,在大门的门把上挂上了“双休日不营业”的吊牌。






如梦初醒的江胜怅然若失地转过头来,他捂着汩汩流血的伤口,看着步步紧逼的仇人们,这才明白过来,网吧打烊后的生活,才是真正的江湖。






子夜旦未央

【原创微小说】绕口的三角恋

厨房里有一瓶醋,一块豆腐和一碟饺子。


醋是一瓶正宗的山西老陈醋。


他上了年纪,少言寡语,总是喜欢安静地窝在厨房的碗柜里,像极了一个老派的绅士,却对温婉如玉的饺子抱有好感。


饺子是一碟鲜美多汁的饺子。


他带着氤氲而出的水汽,热腾腾地被盛进盘里,浑身上下都洋溢着诱人的气息,却对完美无瑕的豆腐一见倾心。


豆腐是一块干净白嫩的豆腐。


他是刚刚从磨坊里被端出来的,新鲜水灵,白皙剔透,却在第一眼就爱上了醋的悠久与醇厚。...


厨房里有一瓶醋,一块豆腐和一碟饺子。


 

醋是一瓶正宗的山西老陈醋。

 
 

他上了年纪,少言寡语,总是喜欢安静地窝在厨房的碗柜里,像极了一个老派的绅士,却对温婉如玉的饺子抱有好感。


 
 

饺子是一碟鲜美多汁的饺子。

 
 

他带着氤氲而出的水汽,热腾腾地被盛进盘里,浑身上下都洋溢着诱人的气息,却对完美无瑕的豆腐一见倾心。


 
 

豆腐是一块干净白嫩的豆腐。

 
 

他是刚刚从磨坊里被端出来的,新鲜水灵,白皙剔透,却在第一眼就爱上了醋的悠久与醇厚。


 
 

当豆腐终于下定决心要和醋袒露自己的心声,却亲眼目睹了饺子泛白的皮蘸上了醋深棕色的汁液。


 
 

于是,豆腐吃了饺子的醋,而饺子吃了醋的豆腐。


 

子夜旦未央

【原创微小说】锁匠

锁匠不是个传统意义上的锁匠。

每当他在人间发现了一段绝美爱情,他便会为这对cp缔造一把锁,将两人牢牢地锁在一起。

不仅如此,他还会为一把锁锻造出无数的钥匙。

钥匙自然是有销路的,买家便是那些每天为绝美爱情落泪的cp女孩。

女孩们买下钥匙后,会以各种方式将其销毁,或将它扔下悬崖,或将它沉入海底,有些甚至直接将钥匙吞进了胃里。

当然,总有一些奇怪的人混杂在锁匠的买家中间,这个群体叫作黑子,他们购买钥匙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让cp能幸福长久,而是希望能够尽快拆散故事中的两位主人公。

于是,锁匠在一个雨天碰到了传说中的黑子。

“我想配钥匙。”

雨点落下,黑色的兜帽下传来了一个冰冷的声音。...

锁匠不是个传统意义上的锁匠。



每当他在人间发现了一段绝美爱情,他便会为这对cp缔造一把锁,将两人牢牢地锁在一起。



不仅如此,他还会为一把锁锻造出无数的钥匙。



钥匙自然是有销路的,买家便是那些每天为绝美爱情落泪的cp女孩。



女孩们买下钥匙后,会以各种方式将其销毁,或将它扔下悬崖,或将它沉入海底,有些甚至直接将钥匙吞进了胃里。



当然,总有一些奇怪的人混杂在锁匠的买家中间,这个群体叫作黑子,他们购买钥匙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让cp能幸福长久,而是希望能够尽快拆散故事中的两位主人公。



于是,锁匠在一个雨天碰到了传说中的黑子。



“我想配钥匙。”

雨点落下,黑色的兜帽下传来了一个冰冷的声音。



锁匠带着鄙夷的眼神打量了一下面前的人,随即发出一声冷哼,风轻云淡地说出了那句他一直都想说的台词:

“您配几把?”




子夜旦未央

【原创微小说】痣

女孩的胸口有一颗圆圆的痣。

关于痣,有很多种说法,有人说,那代表你前世的死因,也有人说,那象征你未来的运势。

女孩不知道该如何解读她胸口的痣,她放下咖啡杯,偷偷瞄了一眼坐在对面的男孩,却意外地在男孩解开的第一颗纽扣下,发现了一枚几乎同她一模一样的痣。

于是,沉默了许久后,女孩率先打开了话匣。

“哎?你的胸口有一颗痣哎!”

“哦,是吗?”

男孩挠了挠头,腼腆地笑了笑。

“可能是最近才长出来的,我没留意。”

女孩咧开了嘴。

“真巧,我的胸口也有一颗痣,连长的位置都跟你一样!”

她说完后,两人又一次陷入了沉默,在逐渐暧昧的氛围中,他们不约而同地低下了头,红着脸,害羞地搅动着杯中的...

女孩的胸口有一颗圆圆的痣。



关于痣,有很多种说法,有人说,那代表你前世的死因,也有人说,那象征你未来的运势。



女孩不知道该如何解读她胸口的痣,她放下咖啡杯,偷偷瞄了一眼坐在对面的男孩,却意外地在男孩解开的第一颗纽扣下,发现了一枚几乎同她一模一样的痣。



于是,沉默了许久后,女孩率先打开了话匣。

“哎?你的胸口有一颗痣哎!”



“哦,是吗?”

男孩挠了挠头,腼腆地笑了笑。

“可能是最近才长出来的,我没留意。”




女孩咧开了嘴。

“真巧,我的胸口也有一颗痣,连长的位置都跟你一样!”



她说完后,两人又一次陷入了沉默,在逐渐暧昧的氛围中,他们不约而同地低下了头,红着脸,害羞地搅动着杯中的咖啡。



只有躲在树丛中的丘比特急到跳脚。

“笨蛋,那是我射出来的箭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