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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_弥桑

雷狮:芳心纵火犯

安迷修:电犯煲

雷狮:芳心纵火犯

安迷修:电犯煲

摘纪录

一个人如果过于敏感和涉世不深,有许多话其实并没有恶意,而他听起来却像含沙射影,指桑骂槐。
——达芙妮·杜穆里埃《蝴蝶梦》

感谢推荐

一个人如果过于敏感和涉世不深,有许多话其实并没有恶意,而他听起来却像含沙射影,指桑骂槐。
——达芙妮·杜穆里埃《蝴蝶梦》

感谢推荐

凛冬季节(杂食且暴躁社畜)

【雷安】雷狮一首歌能让人多活三年(娱乐圈pa,he)

lof给我屏蔽的居然都是假崽里不多的HE我是梅想到的。

大歌星雷狮x“普通”路过灰小伙安迷修

旧文


“那个,那个小孩啊。”

“爷爷,爸爸,好像都是三十岁前就去世了吧?”


他蹲在铁轨旁,闭着眼,哼着歌,额前的碎飘散在风中。


“家族遗传病……”


“苦命的小家伙啊……”


脚下的土地开始颤动,火车的汽笛声从远方飘来——那是被拉长的风声,和着他低低的歌声。


“那个孩子啊……活不长啊……”

“这就是命啊……”


“哐当哐当”的声音和疾风一起扑面而来,当车头经过他的那一刻...

lof给我屏蔽的居然都是假崽里不多的HE我是梅想到的。

大歌星雷狮x“普通”路过灰小伙安迷修

旧文

 

“那个,那个小孩啊。”

“爷爷,爸爸,好像都是三十岁前就去世了吧?”

 

他蹲在铁轨旁,闭着眼,哼着歌,额前的碎飘散在风中。

 

“家族遗传病……”

 

“苦命的小家伙啊……”

 

脚下的土地开始颤动,火车的汽笛声从远方飘来——那是被拉长的风声,和着他低低的歌声。

 

“那个孩子啊……活不长啊……”

“这就是命啊……”

 

“哐当哐当”的声音和疾风一起扑面而来,当车头经过他的那一刻,小小的孩子睁开了眼睛。

 

 

那是一双碧绿的眼睛,明快得像是春天里飘着野花的潭水。小孩唱着歌,跟着火车跑起来,兜帽鼓起了风,里面像是会飞出一些洁白的羽毛。

 

歌声起起伏伏,跟着他跌跌撞撞地跑。慢慢地,那些窃窃私语都被抛在了遥远的地方。火车“哐当哐当”地用既定的速度前行着,他视野前方的车身越来越长,那白色的蒸汽也渐渐远去了。他盯得出神,便跌了一跤,车尾呼啸着甩开了他。

 

过了一会儿,他重新站了起来。

 

歌声停止了,他低头盯着火车经过的轨道,拍手笑道:“这就是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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凹凸娱乐论坛雷狮版

 

 雷总2300年跨年演唱会主题订了!!

 

1L 楼主

星星粉们,出来闹惹!

2L

首杀!

3L

版主你倒是快出来啊!!!是什么啊啊啊啊!!!!

4L

啊啊啊啊啊啊激动得要爆炸!前排打call!楼主你快出来啊啊啊!!!

……

50L 楼主

你们手速太快了!我完全跟不上。都听着!!雷总这次的主题是命运!

51L

命运!窒息!!!

52L

遇到雷总是我的命运!!啊!窒息!

53L

人活着就是为了雷总!除了雷总演唱会其他家伙我都不看的!

54L

哇!8l引战!但是很不巧,我也这么想。

 

55L

很不巧,我也这么想。

 

56L

很不巧,我也这么想。我只舔我雷的屏。

 

57L 楼主

 

很不巧,我也……不要再闹了!虽然这是雷总版面,但是说出来会有引战嫌疑的。而且你们知道吗?据说这次雷总想找个伴唱。

58L

!!!!什么!这不科学这不是我认识的雷总!

 

59L

各位星星同好们,我宣布,我老公终于要来找我了。

15L

楼上你可闭嘴吧,大家好,我是雷总的伴唱。

16L

大家好,我是雷总的伴唱。

 

……

>>

 

“艾比,别玩手机,对眼睛不好。”

 

和钥匙碰撞的声响一起到来的还有一个带着些倦意的嗓音。坐在沙发上的女孩愣了愣,然后猛地扔掉了手中的电子设备,朝门口蹦去,那张小脸上淌着雀跃的光。

 

“安迷修你回来啦!”

 

“对呀。”靠在门边的男人有一张温柔的脸,他揉了揉女孩的头,“我回来啦。”

 

“你已经半个月没回家了!”女孩鼓起脸,望着男人的眼里闪过期待的光,“你明天还去工作吗?”

 

安迷修的手僵了僵,他笑得依旧温柔:“不,我放假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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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因病理论坛 DNA破译专区(非公开论坛)

 

听说TOG项目出问题了?

 

1L 楼主

你们听说了吗?那个TOG项目负责人之一A学士因病退出项目了。

 

2L

不会吧,A学士?他怎么了?

3L

啊,就是那个我国最年轻的恒星学者?!他的病严重吗?

4L 楼主

不知道。但不严重的话也不会让他退出吧

5L

不知道该说什么,希望他快点好起来。他的研究是无价的财富。

6L 版主

A学士当然会好起来,人类的基因图还等着他完善呢。这段时间希望他好好休息吧,大家也别讨论这事了。散了散了,看论文去吧。

 

>>

 

22岁的安迷修跟11岁的艾比一起住在这个地图上找不到的小区里。他们的屋子是单位分配的,房间并不大,但是设施一应俱全,再加上暖色调的墙纸,住着很有家的味道。

 

但是对于艾比而言,上一次跟安迷修一起在饭桌前吃饭,如普通家庭一般聊着生活里的趣事,已不知道是多久以前的事了。

 

艾比感谢这个临时的假期,因为在晚饭时间,这间小屋子的餐桌上终于聚齐了两个人。但是女孩的心思是异常敏感的,她嗅到了一些让她不安的东西。她在扒饭的间隙瞄了几眼安迷修,年轻的学者神色宁静,看不出异常。

 

“吃饭的时候想其他事不利于消化。”安迷修用筷子敲敲艾比的碗,把发神的小女孩带了回来。他转身折回厨房,把各种过期的速食食品从冰箱里取出,丢进垃圾袋里。

 

关于这点,安迷修其实很抱歉。他并不是不会做菜,可是他的工作实在很忙,虽然工作地点就在附近,可他工作起来黑白颠倒,连回家的时间都没有,更别提给女孩做饭了。

 

好在最近实验室那边放了自己的假,他总算有时间多关心一下自己家的这个小姑娘了。

 

 

然而还没等他坐稳,他家小丫头就先来关心他啦。

 

“安迷修,你最近是放假了吗?”

“嗯嗯,对啊。以后我就有时间来陪艾比了。”

“陪什么呀,我已经11岁啦,不需要你陪我玩啦。”艾比低头,挡住安迷修为自己夹菜的筷子,“而且安迷修,你也才22岁,好不容易放假你也该找点自己的乐子嘛。”

 

“比如给我带个姐姐回来?”

 

“咳咳……”安迷修差点被菜噎住,“艾比,你……”

 

他本来想说你这么小,怎么想的事这么复杂。可他还没说完,就猛然意识到艾比已经十一岁了,早就不是那个四年前被他从孤儿院抱回来的七岁姑娘啦。十一岁,已经处于女孩和少女之间的年纪,这个阶段的小女孩也该有一点旖旎的心思了。

 

自己十一岁的时候在干什么?哦好像是在准备高考?

 

安迷修端起碗,偷偷打量眼前的小姑娘。她的五官还是稚嫩的,但已经有了妍丽的迹象,那是将舒未舒的柳条,含苞待放的花。瞄着瞄着,安迷修有些颓然地地发现,自己陪着这姑娘的时间太少啦,少到自己都快认不出她来了。

 

“安迷修,你看什么?”

“没,没啥。”安迷修下意识地把碗举到自己的眼前以证自己的清白。

 

艾比瞪了瞪安迷修,有些无语,她实在不明白眼前的这个被誉为拥有超前一百年大脑的男人为何在生活中可以如此傻气。

 

她有些颓然地想,都怪你这么傻,我都不敢天真了。

 

“安迷修,你是不高兴自己放假吗?”

 

男人猛地把碗移开了,那双碧绿的眼里有慌乱的痕迹:“……怎么会呢?谁不高兴放假?”

 

艾比收回了戳着豆豉鱼的筷子,她狐疑地望了自己的养父(或者说兄长更恰当)一眼,扁扁嘴,眼珠转了转。

 

“你放假放到多久呢?”

 

安迷修捧着碗的手僵了僵。他低声道:“三个月吧。”

 

晚饭洗完碗出去溜达一圈回来后,艾比扑到沙发上,戴着耳机拿起平板玩起来。安迷修一眼瞄到了显示屏里的那个男人,那应该是个歌手,有一双让人印象深刻的紫色眼睛。

 

不知为何,安迷修觉得那男人长得有些眼熟,但是却怎么也想不起来自己在哪里见过。

 

“艾比……”他想提醒女孩别玩太晚,但是话到一半还是噎下去了。这个小区是上面为他们工作准备的,所以艾比可能是这个小区里唯一一个小孩,放假后她便没有了同龄朋友,平板对于她而言是少有的可以消遣的东西了。

 

或许跟女孩聊天也是一种很好的休闲方式吧,可是安迷修不善于跟女孩打交道,即使是这个被自己领养了四年的小丫头。他不知道现在女孩喜欢的东西。他在文献和实验室里泡了太久啦,已经跟时代脱节了。比如,他就一点都不知道现在女孩平板里的那个一看就很有名的歌手到底是谁。

 

客厅的时钟上的指针滴答滴答地转悠,他最后看了一眼艾比,轻轻合上了门。

 

房间是黑暗的,他不想开灯。年轻的恒星学者背靠着门缓缓滑下,他把头靠在冰冷的门板上,碧绿的眼慢慢合上,脸色逐渐变得苍白。

 

黑暗中,有咳嗽声响起,被努力克制的咳嗽。

 

 

房间隔音效果很好,把一切声音排斥在外了。咳嗽后,卧室里一片寂静,他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在黑暗中以稳定的频率跳动着,倔强地像个笑话。

 

他明明闭着眼,但那张化验单依然明晃晃地浮现在他黑暗的视野里,上面的每一个数字都是一声嘲笑。

 

“手术啊。”

 

“延长三年而已……”他突然笑了,很苦,“三年能干什么?”

 

>>

 

雷狮做同一个梦做了三年。

 

从他初入乐坛,到彻底巩固自己歌神的位置的这段时间,每天晚上他在梦里睁开双眼时,入眼的都是那片移动的天空。

 

他应该是躺在地上的,所以才能看见这么完整的苍穹吧。那是一片让人心神不宁的青空,只有零星的云絮浮在上面。那些云絮以恒定的速度经过他的上方,它们是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拉扯着,只是一闪便离开了他的视野。

 

身下的土地在隐隐震动,耳旁飞来杂乱的声响,他眯着眼睛,用手摸了摸,入手的不是土粒粗粝的质感,而是金属,被阳光晒得发烫的金属。

 

他坐起身,天空不见了,眼前是奔跑的原野。疾驰而来的风吹起他灰色的头发。他也听清了耳边的杂响。

 

“哐当哐当——”

 

那是火车的车轮碾过轨道的声响。

 

 

敲门声在下一秒响起,他睁开了眼。

 

进来的是他的经纪人兼表弟卡米尔,他拿着一个MP7:“大哥,根据你的要求,我大致挑选了这些人,您要不要听听?”

 

雷狮点点头。他戴上耳机听了起来。他的神色看不出什么变化,手指却每隔一按下一次切换键,三分钟后,年轻的歌神把MP7重新递了回去。

 

“都不行。”他说,“他们不是我想找的人。”

 

卡米尔将MP7揣回兜里:“能具体说说缺了什么?”

 

听见这个问题,雷狮陷入了沉思。几分钟后,他妥协一般地叹了口气:“算了,实在找不到也没办法。”

 

三个月前,他在编写新歌时试音时,突然就觉得身边差一个人。

 

但即使到现在,他自己也解释不,为何会觉得自己的新曲适合两个人唱,而他自己也说不清,自己想找的到底是怎样的家伙。

 

卡米尔没有多言,于他而言,这种问题上雷狮的决定就是他的决定。雷狮决定放弃寻找,他也不会劝他坚持。于是他开始进行下一个话题。

 

“我把明天关于你新曲的采访调到下午四点,其他的活动都推了。”卡米尔顿了顿,“这样你就可以去你想去的地方。”

 

21岁的歌神没有说话,他望了望窗外,这是34楼的窗,从这里望下去,世界变得渺小。

 

有鸣笛声从远方传来,不知想起了什么,他的眼里闪过一丝迷茫。

 

“你说……”他喃喃道,“自杀的人会感觉到痛吗?”

 

 

>>

A市的郊区有一个地方,多发自杀事件,被当地人戏称为黄泉道。

 

黄泉道其实只不过是一段普通的铁路,这个国家唯一还在运行的蒸汽火车会在某些时间从这里经过。

 

那辆火车已经运行了数十年。有些地方的轨道旁有相应的护栏,而有些地则没有。黄泉道本没有护栏,死的人多了,也就有了护栏。

 

安迷修隐约记得,八年前这里死了个女人,卧轨自杀。猩红的印记被车轮带了几里,远远望去宛若生命行走过的轨迹。火车因此停运了一段时间,护栏又被加高了几寸,但是那又怎样,再高的护栏也拦不住一个一心求死的人。

 

现在,他又来到了这个地方了。当然他并不是想不开要来提前结束自己的生命,而只是想要自己稍微平静。那时他跟母亲住在铁轨旁,每当有火车经过时他就跑出去,一边哼着歌一边听着火车疾驰而来时悠长的鸣笛声。也只有那个时候,他才能把那些闲言碎语都抛在脑后,内心也才能获得真正的宁静。

 

他从小就觉得飞驰而来的火车和轨道有一种神奇的魔力。而他在六岁自学生物时找到了魔力的源头。从此以后他便热衷于追逐火车,虽然每次都失败,但是每一次,他的内心都能得到某种隐秘的满足感。

 

下午三点,安迷修来到了黄泉道旁,隔着护栏,他看见对面站着一个人。

 

那是一个男人,墨镜挡了大半张脸。安迷修瞄了他几眼,感觉不太像是专门跑过来玩卧轨的后也就不在意了。

 

护栏慢慢地降下,红灯亮了起来,远方传来被风拉长的汽笛声。安迷修又听见那逼近的“哐当哐当”声,他站在安全距离的边缘。远方黑色的隧洞里现出了些灯光,然后是车头,车身,还有逼近的风声和那丝丝缕缕的白雾。

 

母亲去世后,他受到了老师的救济搬去了别的地方。闲暇的时候他也喜欢回来看看,但是从他12岁以后,他就再也不是那个追逐火车的傻孩子了。

 

他捶捶自己的脑袋,放松心情,趴在护栏上,望着渐行渐近的火车哼起了歌。每当他有些难过时,他便会不由自主地哼歌,哼着哼着,那些坏心情离他远去啦。那是他人生里听到的第一首完整的歌,因为是第一次,所以印象深刻,所以总是不经意地从他齿缝间流露。

 

 

他唱着歌,头脑渐渐放空,车厢伴着歌声一节节经过他的身侧,一些东西也在他眼前快节奏地回放。

 

3岁时没了父亲。

 

6岁时自学完了初中课程。

 

10岁时没了母亲。

 

11岁时参加了高考,被TOP3破格录取。

 

13岁时去A国深造,16岁时回国直接被一直以来的恩师拉进TOG小组,18岁在基因图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到了20岁,他成为最年轻的恒星学者,意气风发。他在授勋会上声称要在八年内揪出藏在他体内的那个小小的致死基因,然后,在命运带他坠下山崖前,拽住那马车的缰绳。

 

……

 

而现在他22岁了,车尾呼啸着擦过他瘦削的肩膀。

 

歌声停止了,安迷修摸着脸上的碳灰如梦初醒。他目送那火车离去,嘴角泛起一丝苦涩。

 

“还是没能追上啊……”

 

>>

火车离开后,护栏再次升起。

 

戴着墨镜的男人依旧在原地站着,墨镜下的眼睛不知道在看哪里。

 

安迷修没有在意,他看了看表,下午三点过半,他得快些回去准备晚饭。

 

一分钟后,他听见身后传来了点动静,他依然没在意。

 

一分半后,背后传来了急促的脚步声,他还是没有什么想法。

 

两分钟后,他感觉自己的手被攥住了。

 

安迷修惊讶地回头,那对面的男人不知什么时候来到了自己身后,即使那墨镜遮了他大半张脸,安迷修依然能感受到此刻那家伙正盯着自己。

 

半秒后,墨镜开口了,用不容否定的口吻:“跟我走。”

 

 

三十分钟后,安迷修被那人从机车上拽下来然后拖到一个奇怪的会场时,他的脑袋还处于混沌的状态。

 

而现在他被人按在座位上,他的面前,是一片如星海一般的镁光灯和摄像头。

 

“雷狮先生,请问……”

“新曲……”

“这位是……”

 

恒星学者发誓自己长这么大还没遇到这样的阵仗,吵吵嚷嚷的环境要让他的脑子炸掉了。他迷茫地想,这是在干嘛?他是获得了贝壳奖吗?为什么这么多镜头对着他?为什么这里有这么多记者?

 

哦!对了,他刚刚为什么忘记了反抗?

 

不对,现在最严肃的问题还不是以上这些。安迷修扭头望向这个一言不合把自己绑票到这里的陌生男人,终于问出了自己憋了一路的疑问:“你到底是谁啊?”

 

那该死的家伙居然没有搭理他,他目视前方,摘下墨镜,露出一双无比好看的紫色的眼睛。

 

他坐在安迷修旁边,用食指指了指安迷修的脑袋,对着那些不断闪烁的镁光灯后一张张“求知若渴”的脸挑起了嘴角,语气那叫一个理所当然:“这个,就是我新曲的伴唱。”

 

安迷修:EXM?

 

 

>>

 

凹凸娱乐论坛雷狮版

 

有谁知道雷总的伴唱到底是什么来头吗?

 

1L 楼主

今天大家看了那个采访没?就是雷总新曲的采访。那个伴唱我好像从来没见过啊,到底是什么来头啊他被雷总看上?

 

2L

比起这个,我看直播,感觉那个伴唱反应好奇怪惹。记者问了他三遍名字他才回答呢。各位姐妹们有想法吗?

 

3L

伴唱叫什么啊?

 

4L

叫安迷修。

 

5L

安迷修,这名字我没听说过?是海贼团的新人吗?

 

6L

我知道一个叫这名字的很厉害也很低调的学者……不过肯定不是这个安迷修啦。

 

7L

我刚刚查了,没查到海贼团有这个人。这应该是一个还没签约的新人,emmm这就很有意思了。

 

9L

姐妹们,我有一个大胆的想法。这该不会是什么有背景的想捧自己家的小白脸于是黑箱操作蹭我雷热度?毕竟我们雷总之前唱歌什么时候用过伴唱?

 

10L

天啊……9L的姐妹说我心底了。你看那个新人,之前一点消息也没有,今天突然空降。而且台风如此糟糕,感觉就是记者问他时他的反应那叫一个傻……这是刻意装纯失败了吧?

 

11L

别乱猜了我们雷总怎么可能会允许别人干涉自己的新曲!那个人应该就是雷总自己挑的……吧。

 

12L

11楼去掉吧可以吗?

 

13L 楼主

大家别乱猜了。看后续情况好了。不管如何,如果那个新人真的拖了雷总后腿,我们是不会原谅他的就是了。

……

>>

 

“安先生,事情就是这样,我希望您原谅我们之前对您的冒犯。”说话的家伙有一双真诚的蓝色眼睛,他递给安迷修一张合同,“但我也诚挚地希望您考虑一下我们的提议。”

 

安迷修礼貌性地接过合同,他瞄了一眼那在自己五米以内的沙发上脸上毫无愧疚之情的家伙,不由地皱了皱眉。

 

现在他算是弄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了。眼前这小明星叫雷狮吧,似乎还挺有名的。他正在给自己的新曲找伴唱,一直没找到合适的人选,直到今天他在黄泉道偶遇上自己——按照蓝眼小个子的话来说就是自己的声线完美地符合了那小明星的要求,小明星一时激动也忘了基本礼仪,就直接把自己拽到采访地点了。

 

 

叫卡米尔的小个子说话方式很得体,语气很诚恳,将那位雷狮先生粗鲁的举动粉饰成了情到深处不由自己,如果不是始作俑者正一副事不关己的冷漠样坐在现场,安迷修真的要信了。

 

安迷修看了看合同,报酬在显眼的位置。那是个不小的值,但是对安迷修而言,这个数值还不够一台碱基分离器。

 

但是不知是出于什么见鬼的心理,他还是问了句:“什么时候表演。”

 

“还有三个月,就是年底。”

 

哦,三个月。

 

安迷修笑了:“那很抱歉,我没时间。”他把合同推了回去,“卡米尔先生对吧,很荣幸雷狮先生看得起我,但你们可能找错人了,我从来没从事过音乐方面的工作,并不认为自己能担此重任。”

 

“我就先告辞了。”

 

“你明天再做决定也不迟。”沙发上一直置身事外的家伙突然开了口,“明天我的吉他就回来了,你可以来我这里,听听我的音乐再做决定。”

 

安迷修想要拒绝,但不知是不是错觉,他居然在那双眼睛里看见一丝挑衅,于是那番像是挽留的话就变为了带着不屑的客套。本来这种程度安迷修不必放在心上,可不知为何,对上那人戏谑的目光,他感觉有火苗窜上了心尖。

 

于是鬼使神差地,他回应道:“那我回去考虑一下吧。”

 

 

 

安迷修走后,雷狮望着他的背影,悠悠地感叹了一句:“他是真的不认识我啊。”

 

 

卡米尔没有琢磨透雷狮这声感慨后的情绪,他沉吟了半晌:“大哥,我能问你个问题吗?”

 

“我知道你想问什么,但我也不清楚答案。”雷狮回道,他仔细回想,“老实说,他的音色不错,但唱得毫无激情,上不了台面的。”

 

听完雷狮的解释,卡米尔更不解了。他家大哥虽然性格张扬,但是做事从来有自己的分寸。然而他今天居然不分青红皂白地拽了个人过来,卡米尔还以为这是个多大的宝贝呢。结果听他大哥这么一讲,这不就是一个特别普通的家伙吗?那雷狮选他的理由是什么?

 

“但我对他产生了点兴趣。”雷狮微微侧头,他想起了今天下午的景象,紫色的眼眸微微眯起。

 

“卡米尔,你难道不好奇,怎样的人才会面带微笑地对着火车唱葬曲吗?”

 

>>

 

安迷修匆匆地往家赶去。艾比去朋友家玩了,但是晚上会回家吃饭。安迷修得提前把菜给做好,然而现在一耽搁,时间已经有些紧了,他不知道还来得及来不及。

 

他刚刚走到门口,门突然开了,他一抬头,对上一双紫色的眼睛。

 

安迷修一愣,声音都抖了:“老……老师?您怎么来了?”

 

被安迷修称为老师的男人四十来岁的模样,有一张虽然沧桑但是对小姑娘依旧吸引力颇大的脸。但是安迷修现在一点都不觉得这张脸可亲可爱,反而条件反射地发憷。

 

不是因为眼前这个男人是如今基因学领域的泰山北斗,他的授业恩师,TOG项目的总负责人,而是因为他清楚他的老师来自己家的原因是什么了。

 

“跟我来。”安老师一把把自家学生攥进房里,安迷修愣愣地看着那只抓着自己手腕的手,突然明白自己下午被那小明星逮走时为何忘记反抗了。

 

多年养成的条件反射真是害死人啊。

 

 

>>

 

艾比还没回来,安迷修在椅子上正襟危坐,相比安老师,安迷修更像一个拘谨的客人。

 

安老师开口了:“你什么时候动手术?”

 

安迷修:“呃……老师,您想喝什么茶?”

 

果不其然,两道凛冽的目光顿时被扔了过来,安迷修抖了抖,低下头,嘴却还是倔强地抿着。

 

安老师皱眉:“没时间给你耍小孩子脾气了。你现在还好,一个星期后你的器官就会衰老到四十岁,一个月后到五十岁,一个半月到六十岁,六十岁就是不适合动基因手术的年纪了,所以说你现在就得给我滚去医院接受治疗。”

 

安迷修却沉默了。过了几分钟,安老师听见了他学生的声音,虽然小,但是很坚定:“老师,我不想做手术。”

 

安老师狠狠地竖起眉毛。

 

安迷修像是没看见安老师可怖的表情:“三年……三年我又能干什么呢?”

 

就在昨天,安迷修得到了自己的体检结果,那上面几个惨淡的指标直接给这位天才科学家判了死刑。

 

遗传性器官衰竭,是一种基因病。患者在发病前一切生理如常,可一旦DNA上的某个基因转录到了RNA,那么三个月内,患者的器官逐渐衰竭到死亡,而在尸检后,他们的死亡原因毫无疑问地被断定为自然死亡。

 

 

这种病也许不能被称为病,而是命,患者并不会饱受病痛折磨,他们不过只是在短短几个月内老去死去而已。病可以治好,命却不行。所以即使基因领域得到空前发展的今天,顶尖的基因病理学家能做到的也只是尽可能延长患者生命。

 

唯一治愈的方案就是在数量庞大的碱基排列序对中找到那个致命的基因。安迷修计算过,运气好的话他找到它还会花费七年的时间。

 

七年和三年到底差多少呢?也许对普通人而言那不过是短短的四年,而对安迷修来说,这是令人绝望的沟壑。

 

 

安老师眯起了眼,他望着自己学生沉默而倔强的脸,突然有些头疼。他知道,这个孩子平时乖巧听话,可是一旦打定主意,谁都没法改变他的想法。

 

而且,他也明白安迷修拒绝手术的原因。先不提高昂的费用,那只有两成的成功率和最多三年的延长已经把那个一直拼命奔跑的孩子的腿给砸折了。既然三年什么都无法改变,那么还不如安安心心地在家过三个月,然后在某一天闭上眼睛一睡不醒。

 

安老师太了解安迷修了,远远胜过了解那个让自己头疼的自家小垃圾。他不得不说安迷修的想法有自己的道理,可是他不允许。

 

从某一种意义上来讲,安迷修才是他真正的传人。自家孩子有轻生的想法那怎么可以?看他不打断他的腿!

 

于是安老师冷哼一声,正把话装膛上时,门被人“嘭”地一声撞开了。

 

“安迷修!你快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艾比捧着脸尖叫着跑进来,然而在看到安老师的那一刻那张小脸上的兴奋顿时萎了,“啊……林伯伯,您好……嘿,您怎么……怎么来了啊?”

 

安老师望了一眼安迷修,后者紧张兮兮地打眼色拼命摇头。安老师思量了一下,只能把话头按下去。他拿起搭在沙发背上的外套,深深地看了安迷修一眼。

 

“三天后见。”安老师的语气很冷酷,“不管你愿不愿意。”

 

 

门再次合上了,艾比心有余悸地拍拍胸口:“我的妈呀吓死姐了,安迷修,林伯伯今天怎么来了啊?”

 

“呃……你刚刚进来时是有什么话想对我说吗?”

 

“对啊!”提起这个,小女孩的眼里蹦出了骇人的光,“安迷修!你是怎么跟雷狮扯上关系的!”

 

安迷修:“哈?哦哦……你怎么知道的?”

 

“有直播啊!”艾比几乎要跳起来了,“现在所有星星粉都知道你要成为雷狮的伴唱了?!”

 

“什么?那个东西居然是直播吗?

 

安迷修非常震惊,但是很快,他意识到一个更严峻的问题。

 

直播是吧,也就是说他那时的懵逼样不止星星粉,全世界都能看见啰?

 

 

“应该……不会吧,大家应该没这么闲吧?”虽然这么安慰自己,他还是忐忑地打开了手机的游览器。

 

 

>>

基因病理论坛 DNA破译专区(非公开论坛)

 

听说A学士要去给小明星伴唱了?!!

 

1L 楼主

大佬们,看标题?然后点链接!告诉我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

2L

……靠,我的眼睛瞎了吧,那不是A学士那一定不是A学士(WHILE语句循环)

3L

……只是长得像吧。A学士不是病了吗那视频里的那家伙看起来精神得很啊。(这么安慰自己。)

 

4L

我也希望自己是记错A学士的模样了……可是颜狗我怎么可能记错基因学一枝花的模样呢?有大佬能做个面部识别吗?

5L

我刚刚去做了面部识别,就是A学士(沉痛)。

 

6L

什么?A学士难道不是生病了而是去当偶像吗?他怎么可以给一个小明星伴唱我eiwjtfoengwojwas我不信我不信我赌楼上用的是ML做的识别!

 

7L

ML怎么了??6L你说清楚??

 

8L

楼上你们重点错了吧?还有别小明星小明星地叫了,那是雷。别看他年轻,他是如今乐坛当之无愧的歌神好吗?

 

9L

歌神又如何?A学士可是国宝级别的科学家啊,去给一个娱乐圈的当伴唱也太丢人了吧?政府真的没有派人去阻止吗?

……

>>

 

安迷修放下手机,默默捂住了脸。

 

太难过了,自己这辈子虽然短,但是给自己的同僚们留下高伟的光辉形象也是没问题的。可是现在,全世界都知道自己要去给一小明星当伴唱了——好吧小明星虽然不是贬义词,但他的形象算是毁完了。

 

 

更让人难过的是他家的小姑娘一点都不体贴他复杂的心情,隔着半米的身高差他都能感受到那灼热的视线。

 

“安迷修,”艾比的眼睛亮亮的,“你会去给雷狮当伴唱吗?”

 

安迷修简直哭笑不得了:“艾比,今天是个意外,我怎么可能去给雷狮当伴唱?”

 

“为什么不去呢?”

 

“艾比,你知道的,我不适合啊,我又没有学过唱歌,而且……”

 

“你是不是觉得一个学士给娱乐圈的人伴唱是一件丢脸的事?”

 

安迷修愣了愣,迅速否定:“没有,我不是因为那个觉得丢脸。”

 

虽然也许在他的同僚们看来,这不是一件体面的事,但是在他看来,他不愿意去做只是因为他的确不适合。就像是你不可能逼着一个焊工去干工程师的活,你也不能让一个没接受过培训的基因学家在大庭广众下唱歌。跟身份面子无关,就只是单纯地不适。

 

更重要的是,安迷修不喜欢毁约,答应了的事就会尽力去实现。可以他目前的状况,他怎么能去许诺一场他根本来不及参加的演唱会呢?

 

“你不去试试怎么知道呢?”艾比眼睛又亮了起来,“去吧,安迷修,我希望你去,真的。”

 

女孩的声音里饱含着期待,安迷修吃惊地听出了乞求的味道。艾比是个懂事的姑娘,几乎不会这么固执地要求他去做什么。他不由地看向女孩,目光变得疑惑。

 

“艾比为什么想看我去呢?”

 

为什么呢?

 

艾比也不清楚。但女孩的心思总是细腻的,她总觉得安迷修这次回来,眼里的光黯淡了好多。

 

“嗯,雷总是一个巨大的发光体……就像,就像一颗恒星!”小女孩想了好久,想出了这么一个奇怪的比,她比划着,“只要你在他身边,你一定也能染上光彩的。”

 

“哈?”

 

“就是,就是……”她仰起头,“我想看见安迷修站在舞台上闪闪发光的样子。”

 

我想看见你闪闪发光的样子。

 

这一刻,她的眼睛那么动人,动人得可以打动天上的星星。

 

于是安迷修被打动了,就如同他四年前在孤儿院被打动时那样。

 

“好吧,艾比。”鬼知道他自己在说些什么,“我会去试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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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狮又来到了那辆火车上,那辆长得看不见头,也望不见尾的火车。

 

从他三年前拒绝了TOP3,离家出走的那一天,这辆火车就开始跟着他。在每一个夜晚的每一个梦境里,他坐在火车的车厢顶上,周围是一望无尽的金色原野,头顶是笼罩四野的万里晴空,美丽,却单调得让人愤怒。

 

他坐在火车上,梦里的风吹着他的头发。火车车厢摇摇晃晃,景色颠簸着往后流淌,他却要被带向未知的远方。

 

远方?远方会不会有一个女人,安静地躺在黑色的轨道,灰色的头发散落在地上,脸上的表情那么安详,仿佛下一秒就要微笑?

 

 

一朵云飘过他的头顶,愤怒而绝望的阴影又笼罩在他头上。他跳了起来,然后调转方向朝后奔跑,就跟他每一次在梦境中做的一样。

 

他听见耳边呼啸的风声,那么快,那么急躁。然而眼前的景物还是慢慢地在他眼前轮番退场,他跑不过那辆火车,所以他留不住离开的人。

 

你要带我去哪里?雷狮在梦里咆哮,你到底要带我去哪里?!

 

也就在这时,他听见了什么东西的响声。

 

火车不见了,他睁眼,再次回到了现实。

 

眼前的门开了,卡米尔领着一个家伙走了进来。那毫无疑问是他昨天在黄泉道上一时兴起抓来的家伙,此时那家伙的表情很有意思,就像是一个被逼良为娼的小姑娘一样。

 

雷狮即使在新人时期也是凭着才华就可以在前辈面前横着走的那一类,入娱乐圈这么久,他可能还没这么被人嫌弃过。也许是刚刚那个梦让他心情很烦躁,他决定不给眼前这家伙好脸色看。

 

“安迷修,是吧?”雷狮熟稔地念出这个名,“我又没用枪抵着你的头逼你过来,你这表情可让我不太高兴。”

 

“既然你来了,那么就说明你也有合作的意向。”他的眼神变得凛冽起来,“我需要的是一个全身心投入的合作伙伴,如果你不能做到,那么就当我昨天没有邀请过你。”

 

雷狮之所以在娱乐圈有着“狂雷”之名,不仅指他的音乐风格,也指他的个又狂又暴,一般人在他严厉起来的目光下都站不稳脚。

 

然而雷狮不知道,安迷修在安老师魔神一般的压迫下过了快八年了,类似的眼神他早就免疫,雷狮瞪他,他不仅不害怕,还被莫名激起了隐藏了多年的叛逆心。他不甘示弱地瞪回去,瞪得比雷狮还凶。

 

绿眼睛的家伙努力凶巴巴地说道:“要让我全心全意地投入,那得看你够不够格。”他望了望周围,“你不是说,你今天吉他到了就让我听一下你的音乐吗?怎么没见到吉他?”

 

“吉他?”雷狮冷哼,“不好意思,还没送回来,你要想听那就麻烦你乖乖坐着等,顺便闭上你的嘴。”

 

“等?”安迷修不甘示弱,“对不起我很忙,您还是找别人吧别来烦我。”

 

全程围观的卡米尔头都大了。这两人应该才见过几面吧?理应还是应该互相客套的阶段,怎么现在这架势就像是几辈子没见的冤家碰头了一样呢?特别是那个安迷修,跟自己在一起时还是一个用词礼貌的好青年,怎么一见到自家大哥就像是齿缝间都塞了火药?

 

而且火药就算了……这一看就是一个不常喷火的主,怼人怼得很不专业。

 

于是卡米尔安慰自己,好在安迷修激怒人的段位比较低,自家大哥应该不会被带着跑,现在只需要自己跳出来说几句话缓和一下局面……

 

雷狮:“好啊,你走啊。”

 

话音刚落,安迷修转身就走。

 

卡米尔的千言万语顿时被梗在了喉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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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卡米尔以为这事黄了的时候,脚步声再次响起了。

 

还没走出门几步的安迷修感觉自己的手腕又被人攥住了,他皱着眉头回头,果不其然是那个讨厌的家伙。

 

“你走哪里去呢?”雷狮面无表情地指指另一个方向,“我修吉他的店在那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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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半个小时发生的事大致可以概括为乐坛台柱骑着重型机车带着恒星学者在马路上横冲直撞,卷起的狂风成功震慑一群等待碰瓷的过街奶奶。

 

安迷修从没想到,自己听个音乐也可以这么速度与激情。他敢打赌他今天破坏的交通规则比他这辈子和下辈子一起加起来的还要多。

 

“雷狮!你这有八十码吧一定有吧?”

 

雷狮的声音随着风拍了安迷修一脸:“哦,没事,这条路没有摄像头。”

 

“是有没有摄像头的问题吗?”安迷修感觉自己的思想品德受到了侮辱,“你要是撞到了小朋友怎么办?”

 

“嘁,这个速度,那车技有多差才能撞到人啊。”

 

“社会学家调查,百分之八十七点三三的车祸都是你这样的人造成的!”安迷修紧紧抱着雷狮的腰——这是生物的本能反应他发誓,风声那么大,他只能扯着嗓子往前吼,“而且你要带我去哪里?”

 

“郊外。”

 

“郊外?那里有吉他店?”

 

“没有。”雷狮说,“我的吉他下星期才会回来。”

 

安迷修不肯相信自己的耳朵:“你说什么?”

 

雷狮没有搭理他,机车一个急拐,车身几乎是贴着地打了个弯。更要命的是,安迷修发誓他看见了,在那一刻雷狮天杀地踩死了油门。

 

“靠,雷狮!”

 

机车驶入正道,世界再次被拨正,然而速度并没有减下来。风的呼吸在耳边变得急促,一直缺乏户外运动的某个人觉得自己被扑面的狂风压迫得无法呼吸了,他下意识地把脸埋在前面那人的背上,透过薄薄的衣料,他的脸部敏感地感受到了那紧致而具有爆发力的线条,他还闻到了淡淡的薄荷香——那该是这个年纪的人真的该有的活力的味道吧。

 

“你怎么跟个老头似的?这点速度就受不了啦?”那人调笑道,“我还没把速度加到最快呢。”

 

厉害,厉害,你们小明星就是厉害。安迷修在心底默念道,审时度势一番后,他还是决定闭嘴。

 

“啰,拿着。”也就在这时,雷狮递了只手过来。

 

安迷修埋着头,非常不情愿接过东西:“你能把你的双手放在你的车把上吗?”

 

“啧啧,安迷修,你这人胆子怎么这么小,说话做事跟个老爷爷似的,真没意思。”

 

按照年龄换算,我就是一个老爷爷,老爷爷我不跟小屁孩计较。安迷修懒得搭理雷狮了。他把东西拿到跟前,那是一个插了耳机的MP7。

 

“你不是要听我的歌吗?”雷狮说,“现在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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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没有这样的经验?有人带着你驾着大功率的重型机车以120码的速度在郊外一路狂奔,然而这时,他却给你唱了一首慢节奏的歌。

 

当安迷修戴上耳机的那一刻,眼前急促奔逃的世界便慢了下来。猛烈的风声不见了,耳边响起一个少年低沉而沙哑的嗓音。

 

雷狮明明是个性格张扬的家伙,可MP7里他的嗓音却有一种宁静的魔力,这一刻,嘈杂的尘世离安迷修远去,他那急速飙升的心跳被一种神奇的力量抚慰了。

 

安迷修这才把脸从雷狮背上扒下来,他这才发现,他们居然来到了黄泉道。如今他们的身侧就是那条铁灰的轨道。少年的歌声在安迷修耳边安静地起伏着,铁轨在身边流淌成灰色的河流,又奔跑为蜿蜒的旋律。

 

安迷修并不知道眼前这年轻的小明星在乐坛上有着怎样的地位,他也不懂鉴赏音乐的好坏。他更不明白雷狮为何会带自己来黄泉道。

 

但是他也不必明白。

 

他只是听着他的歌,大脑渐渐变得空白。风还是那么烈,他不由自主闭上眼,然后,白云经过蓝天,车轮碾过野花,风穿梭在铁轨上,这些都跟他无关了。少年的歌声在脑海里变成潮汐般的杂响,明明安迷修什么都没有思考,他的眼泪却突然落了下来。

 

当最后一个音符戛然而止,雷狮踩下了刹车。车轮滚了几十米后停住了。他摘下头盔,转头望向后面的安迷修。

 

他望着安迷修红着的眼,眼睛闪了闪,半晌没有说话。

 

“你的歌词呢?”过了一会儿,安迷修擦了一把脸问道。

 

“还没来得及填呢。”

 

安迷修笑骂道:“太敷衍了吧你。”

 

骂完他又沉默了,眼睛红彤彤的,雷狮不知为什么就想起了童年里被自己父亲带走的那只小白兔。

 

过了一会儿,他平静地开口:“你是听见了什么吗?”

 

安迷修回答:“我不知道。”他揉了揉眼,沉默地望向身侧。

 

那条灰色的轨道映在了他碧绿的眼底。

 

“我就是突然觉得很不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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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迷修回到家时已经接近七点了。艾比趴在沙发上玩手机,一见他回来就撒丫子跑了过来。

 

“安迷修你吃饭了吗?”

 

“呃……吃了。”

 

“骗人吧你。”艾比瞪了他一眼,“过来,本小姐给你留了菜。”

 

安迷修一直不知道艾比会做菜。不过这不能怪他,他对艾比的印象还停留在四年前那个七岁的小姑娘身上。而他打心底认为,如果条件允许,即使艾比到了十七岁,他都是不忍心让她下厨房的。

 

“怎么样怎么样?”艾比把热腾腾的菜搁在桌上。

 

安迷修慌忙扒了一口菜:“唔,好吃,艾比做的特别好吃!”

 

“我没问你这个!”艾比拍拍桌,“你跟我雷总今天见面了吗?你觉得他怎样?”

哦,这个问题。

 

安迷修想了想:“嗯,比第一印象好很多,他的歌也很好听。”

 

“那你跟他定下合同了吗?”

 

安迷修想了想:“没签呢,但是明天我要过去试唱。”

 

“哇,那你是不是要到他手机号了?”艾比突然兴奋地把手撑在桌上,“安迷修,可不可以把手机号给我啊!我保证不骚扰他也不外传!”

 

“这样不太好吧……”

 

“安迷修。”女孩鼓起嘴,一副委屈的模样,“你是信不过我吗?”

 

半分钟后,艾比拿着手机一脸幸福:“人生无憾了,雷总的电话号码呀!”她笑嘻嘻地望向安迷修:“要是你这次出名了,你说会不会有很多人过来问我你的电话号码呀?”

 

安迷修迟疑地开口:“艾比……”

 

“怎么了?”

 

“没什么。”安迷修摇头,“吃饭,吃饭。”

 

这个夜晚,摇摇欲坠的虚弱感再次席卷了他的身体。安迷修躺在床上,他听见挂在墙上的钟表的滴答声,秒针每走一步,他体内那被蛀空的感觉就会重上一分。

 

手机在他指尖震动,一下又一下。他挣扎着动了动手指,冷汗却浸湿了他的头发。

 

过了很久,他起身,捂着嘴咳嗽。该死的咳嗽,他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等他缓过来了,他下意识地看了看墙上的钟表,那上面秒针转了三圈。

 

可他的内里又老了十年。

 

也就在这时,手机再次震动起来。

 

“喂……”

 

“安迷修,”雷狮的声音从那边传来,“你现在有空吗?”

 

“怎么了?”

 

 

那边默了几秒:“没什么,听我唱唱歌吧。”

 

安迷修想也不想:“我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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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狮这几天有些糊涂,他本来一直觉得自己算是个活得通透的人,可是在遇见安迷修后,他越来越摸不清自己到底在想什么。

 

第一次见面是在昨天下午,那个人哼着葬曲带着微笑,他的笑容雷狮曾经在一个女人脸上见过,于是他忍不住想凑上去看得清晰些,下一秒呼啸而过的火车却隔开了他俩。明明也只有一分多钟的时间,雷狮却突然陷入了莫名的恐慌,他不知为什么担心火车离开后,对面空无一人,他再也找不到他。

 

于是他想也不想把那傻乎乎的家伙拽到了采访会上,霸道地宣称这个人是自己的伴唱。然后他就知道了他的名字,安迷修。听到这个名字时他愣住了,他联想到自己童年被父亲带去实验室的小白兔,联想到母亲对自己最后一个微笑,还联想到一个跟他素不相识他却讨厌透了的家伙,于是他陷入纠结,可是在那个人说要走时他还是忍不住开口挽留了他。

 

第二次见面是在今天早上,他们俩一见面就像是小孩子那样互放狠话,可是最后他还是忍不住带着他去了黄泉道。那是他的母亲最后的归宿,他从没想过自己会带着另一个人去的地方。

 

他也不太明白,当他停下车时,回头看见那人脸上的泪痕,自己的心脏为什么突然就慢了几拍。

 

而现在,他们刚刚分别了四个小时不到,雷狮望着窗前那片灯火海,不知为什么就突然想给那个人打电话。

 

于是他就打了电话:“安迷修,你听我唱歌吧。”

 

那边的人拒绝得斩钉截铁:“我拒绝。”

 

这个回答直接把雷狮噎着了,一代歌神主动要求唱歌,却被毫不留情地拒绝了,这说出去可能都没人信吧?

 

安迷修的理由可充足了:“现在已经晚上十点了,我必须保证充足的睡眠。”

 

“你是老年人吗?”雷狮很震惊,“还是说你睡个觉都是要上发条的?”

 

安迷修的声音从那边传来:“你可以把我当老年人。”

 

他的声音挺平静的,可是雷狮的心却不知道为什么烦躁起来。他正想说什么,安迷修先开口了:“你什么时候填词啊?”

 

“有灵感了再说呗”

 

“那你的吉他什么时候修好啊?”

 

“下个星期吧。”

 

“怎么这么久啊。”

 

“没办法,上了年岁的东西就是这样。”

 

“那你不能换一把吗?”安迷修想了想,“我觉得你那首歌用吉他弹会很好听。”

 

“不能,”雷狮顿了顿,“那把是我妈留给我的。”

 

安迷修虽然一直泡在实验室,但他在某些方面异常敏锐,于是他没有接着问下去。

 

两人间一阵无言的沉默,但是谁也没有按下那个小小的挂断键。

 

过了一会儿,雷狮说:“安迷修,其实你的名字跟我以前一个很讨厌的家伙的名字一模一样。”

 

“啊,谁啊?”

 

“就是我国那个最年轻的恒星学者。”

 

“咳咳!”安迷修差点哽住,“你为什么讨厌他啊?”

 

“只是以前讨厌。”雷狮陷入了回忆,“我小时候,只要我爸喜欢的东西我都讨厌。”

 

安迷修还没理清这话是几个意思,那边的小明星的声音又响起来了:“好了,我有事,不跟你聊了,再见。”

 

然后是长长的盲音。

 

“这什么人啊?”安迷修费解地收回手机,也就在这时,一个信息弹出来:“您有新的音频文件。”

 

安迷修迟疑了几秒,按了播放。

 

于是寂静的房间有了歌声,便添了点人气。熄了灯的屋子里,手机屏幕发着光。那个人的声音从城市的那一头乘着无线信号绕过高楼平房,穿过大街小巷,来到了他的身旁。宁静的旋律像是灯火海外那条蜿蜒的铁轨,那是长长的伤痕,绕了几千里,望不到尽头。

 

城市的夜晚是宁静的山岭,少年的哼唱在耳边风声般起落。安迷修看见火车的影子呼啸着经过他的门窗,巨大的阴影笼罩了那边灯火的海洋。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可以从宁静的歌声里听出这么浓厚的不甘,然后不甘转化为等量的悲哀,他耳边响起火车离去的声音,有什么苦涩的东西从心底漫到眼眶。

 

也就在这时,歌声停止了,少年的声音响起,温柔的,像是夜晚落下的花。

 

“做个好梦,安迷修。”

 

 

安迷修愣了愣,再次嘟嚷道:“这什么人啊。”

 

手机被他关机丢在枕头旁,房间唯一的光源灭了,角落里的阴影一涌而上,然而在被阴影淹没的那一刻他却含着眼泪勾起了嘴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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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迷修并不知道,在他关机的这段时间里,网络世界发生了什么。

 

《歌神雷狮街头飙车,后座上的那个他到底是谁?》

 

就在这个晚上十点左右,一个视频空降各个新闻平台和社交网站,并且在极短的时间内被刷上热门头条。

 

视频里是一个骑着黑色机车的男人,虽然头盔把他的脸遮了个严实,但是这并不妨碍真正的粉丝认出他是谁。

 

更别提坐在他后面的,把她们男神的腰给捂得严严实实的家伙,还是星星粉们这几天的热议话题。而真正的星星粉都知道,雷狮这个名为雷神的黑色机车的后座,除了他表弟卡米尔外,还没被任何人染指过。

 

这一下,不管是黑粉还是真粉都集体高潮了。黑粉把关注点投在雷狮与他伴唱微妙的关系上,真粉们与之相对地开始疯狂地洗白,但无论如何,安迷修都成为了两方争论不休的焦点。

 

然而就在两方交战如火如荼时,所有相关新闻都在极短的时间内被撤了下去,有关的话题讨论封的封,删的删,粉丝们的火气还没消下去,就被这令人窒息的操作给搞得目瞪口呆。

 

“哇靠,这也太快了吧?”

 

“海贼团的公关这么强的吗?”

 

“不会那个安迷修的背后真的有什么大人物撑腰吧?”

 

……

 

“卡米尔,这是你干的?”雷狮放下手机,语气里难得带着一点不确定。

 

他对自己表弟的办事效率一直很有信心,但这信心建立在他对卡米尔的能力的了解度上。

而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如此暴力地把各个新闻都撤下显然不可能是他表弟能办到的。这也是他不确定的原因。

 

“不全是。”卡米尔的神情也很疑惑,他皱着眉头,那双蔚蓝的眼眸里突然闪过一道光。

 

“大哥,你说会不会是林叔……”

 

“不可能。”雷狮斩钉截铁地回答他,“我跟他早八百年前就没有关系了。他巴不得看我笑话,怎么可能动用人脉帮我……”

 

剩下的话他没说,因为一个大胆的想法突然从他的脑海里冒了出来。

 

 

雷狮有点排斥那个答案,于是他安静了几秒:“卡米尔,我们国家最年轻的那个恒星学者,低调得连个照片都没有的那个家伙,今年是不是……”他又摇摇头,迷茫从他脸上褪去,他又恢复了平时自信的模样。

 

“管他的,既然有人帮我们擦屁股,我们受着就对了。”他懒洋洋地说道,“至于安迷修那家伙,管他是谁呢,反正听了我的歌,我的伴唱他就当定了。”

 

他讨厌那个男人喜欢的一切东西,除了他的母亲。但他是雷狮,他的爱恨不会受到固有观念的因素。比起被那并不美好的回忆束缚,他更愿意让自己的心追随自己的眼睛看到的东西。所以安迷修到底什么身份,是不是那个家伙的得意门生和他有什么关系?

 

他只知道那家伙又傻又迷糊,他只知道那家伙反射弧可以绕地球三圈,他只知道那家伙作息如同老年人,他只知道那家伙……

 

他只知道那家伙是自己的伴唱。

 

但是雷狮心里还是有一些按捺不住的烦躁,于是他再次打开手机,在按下号码前他迟疑了一下,因为安迷修应该已经睡了,自己现在打会不会打扰到他?

 

然而下一秒,他的手机自己响了起来。

 

来电显示:“安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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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迷修手机关机的一个小时后,他非常惊悚地听见了猛烈的砸门声。

 

更惊悚的是,被砸的门不是他的房门,而是他的卧室门。

 

“迷修,醒着吗?”

 

听见这个声音,他下辈子的困意都给吓没了。安迷修袜子都来不及穿,直接光着脚冲到了门那里,然后哆哆嗦嗦地开了门。

 

“醒了啊。”安老师抱着双臂靠在门前,安迷修对上那双紫色的眼睛,不由地打了几个冷战。

 

他简直话都说不好了:“老……老师,你怎么这里?”

 

“我给你十分钟,”安老师指了指腕表,“你收拾好跟我去医院。”

 

“现在?”安迷懵得话都磕巴了,“老师,都这么晚了……”

 

 

“我就是要你现在去医院。”一个声音响起,带着点哭腔。

 

小女孩从安老师的背后转出来,她瞪着安迷修,眼睛红得像兔子。

 

“我就是要你现在去医院。”

 

“艾比……”如果说看着安老师时,安迷修内心慌大于乱,而当看到女孩红通通的眼睛时,他的心完全乱了。

 

他连话都说不好了:“艾比,艾比,你听我说,我……”

 

“给我闭嘴你个傻子。”艾比盯着安迷修,一字一顿,“你为什么总把我当小孩子看?”

 

“艾比,我……”

 

“你是不是不想做手术?”女孩的尾音带着颤抖,每一个音节都让安迷修的心要碎了。

 

“好啊,反正到时候难过的也不是你。”

 

半小时后,他老老实实地坐在了安老师的车上。城市是没有夜晚的,他看着在窗玻璃上流淌的灯光,眼里的光却越来越黯淡。艾比挨着他坐在他旁边,不时有轻轻的抽泣声传到他耳边。他听了难受极了,想要抱住那个女孩,却发现自己这么做只能徒增伤感。

 

他很难过,不是因为自己快死了,而是因为他,在一番努力后,他依然连决定什么时候死去的权力都没有。

 

他难过的时候就喜欢哼歌,哼着哼着那些烦恼就会离他远去了。于是一首歌自然地从他唇齿间流露出来,然而他在唱第一个音时就自己愣住了。

 

这不是他哼了很多年的那首葬歌,那是一首新的歌曲。明明今早这首歌才来到了他的世界里,可是却那么霸道地占据了他唇齿间的位置。

 

就跟写那首歌的人一样。

 

也就在这时,驾驶座的安老师说话了。

 

“接受基因治疗的病人要少接触带辐射的电子设备。”

 

“安迷修,现在把你的手机给我。我帮你管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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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晚上,发生了很多雷狮想不到的事。

 

当他按下接听,却听见那个男人的声音时,他愣了几秒后,心情变得极其复杂。

 

“少跟安迷修接触。”他血缘上的父亲用生硬的口气警告他,“他没时间陪你胡闹。”

 

这老家伙,不管过了多少年,都让人这么火大。

 

雷狮懒得理他:“安迷修在哪里?让他接我电话。”

 

“他现在没空搭理你。”

 

“那你让他自己跟我说。”

 

 

“他是我的学生,我这么做自然有我的道理。”

 

——爸爸有他自己的打算,他这么做是有道理的哟。

 

他又想起了自己的母亲,每天早上,那个神色忧郁的女人都会在后庭院里手抚一把木吉他轻轻吟唱。每次小雷狮问爸爸为什么总是不回家?女人都只是微笑着说,爸爸这么做是有他的道理的。

 

 

直到家里的药瓶越积越多,直到母亲的微笑越来越少,他的父亲终于回来了,小雷狮以为这样自己的母亲会开心一些,事实上,他的父母却大吵了一架。小雷狮在他们吵到一半时冲了出来,直接把玻璃杯狠狠砸到父亲的身上,后者愣了三秒,怒气冲冲地破门而出。

 

本来一直冷清的房屋恢复了冷静,他的母亲在满地的玻璃渣上颓然地落下眼泪。雷狮跑过去轻轻拥抱她,他的母亲却摇了摇头,冲他露出一个微笑。

 

“不要责怪你爸爸,他想把我送医院去的确是有道理的哟。”

 

第二天清晨,后院里没有了弹吉他的女人,黄泉道上却多了一朵猩红的花。

 

 

雷狮攥紧拳头,那么多那么多往事突然浮现在他的心头

 

梦里的火车声又在耳边响起了,他的心突然充满了愤怒。他冷笑着:“我真同情安迷修有您这样的老师。”

 

他顿了顿,声音变得寒冷:“林大科学家,您恐怕现在都没弄清,我母亲当年到底是为什么才会重度抑郁吧?”

 

说完,他不等那人反应,直接挂断了电话。

 

 

“卡米尔。”过了几秒,他开口,声音变得很疲惫,“你出去吧,我想一个人待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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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晚上,发生了几件让安老师意想不到的事。

 

第一件是自己突然被自己的熟人提醒去刷自己这辈子都不会去看的垃圾社交平台,然后差点被气出心肌梗塞。

 

第二件是安迷修家那个怕自己怕得不得了小姑娘居然会主动跟自己联系,询问自家学生到底是什么状况。

 

但是比起第三件事,前面两件似乎都不是事了。

 

“他什么时候不见的?”

 

安老师望着空空的病房,感觉自己的眼角都在抽搐。

 

“两个小时前,他说他要去小解一下,我们也没注意……”在旁的护士声音里满是歉意,“请问您有他的联系方式吗?”

 

“什么联系方式!”安老师的怒气快从眼底溢出了,“他的手机都在我这里!”

 

他快步走到床前,像是想确认什么上下扫视。

 

过了几分钟后,这个男人紧皱的眉头松开了,他叹了口气,眼底涌上了倦意。

 

“一个个的,一个个的,都翅膀硬了,让人不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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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晚上,也发生了很多让安迷修没有料到的事。

 

但是最让他吃惊的,莫过于当他来到黄泉道时,一个熟悉的人影已经在那里了。

 

灰发紫眸的男人靠在他的黑色机车旁,那张脸被星光漂的有些发白。

 

“我接到了你家小姑娘的电话,想了想,你可能会来这里。”雷狮的声音轻得像风。

 

“哦。”安迷修感觉眼眶有些涨,他慢慢走到铁轨旁蹲下,“你能不能让我自己待一会儿。”

 

雷狮纹丝不动。

 

过了一会儿,他问:“你病得很严重吗?”

 

“不是病,是命。”安迷修纠正道,“我命短。”

 

“做手术能延长几年?”

 

“三年吧。”

 

雷狮默了默,声音有些轻微的抖:“三年不是挺长的吗?”

 

“三年没有意义,”安迷修平静地说,“三年我根本没法找出我的致死基因到底藏在哪里。”

 

原来你真的是那个恒星学者啊。雷狮心想。他现在也不清楚自己的心情到底是复杂还是苦涩,或者说他也不懂为什么他会觉得眼前的情况又复杂又苦涩。

 

有些事他第一次经历,情况还挺惨烈的,他有些懵。

 

于是他只有沉默。

 

护栏突然降下了,危险的红灯在黑夜里闪着,像是蛇的眼睛。安迷修听见那哐当哐当的声音了,他闭着眼听着,嘴边泛起一点笑。

 

“小时候,我看到了DNA的平面图,就觉得铁轨跟这玩意很像。两条链是两条铁轨,中间的横条就是相连的碱基。那时我就想,如果铁轨是DNA的话,那么在DNA上奔跑的东西大概就是命运吧。”

 

“从那天起我就喜欢追着火车跑,虽然每次都跑不过,但是我的确相信,有一天我能跑过它。因为我比我的父辈幸运很多,我有一颗受老天爷眷顾的脑子。”

 

直到我发现我的命也要短很多。

 

他感觉眼皮上覆了层暖光,那大概是火车车头的灯光吧。大地在震颤,而他在微笑。

 

“雷狮,你要不再去找个伴唱吧,你那首歌真的很适合找伴唱。”

 

雷狮的声音后的情绪淹没在火车逼近时嘈杂的声响后:“为什么?”

 

“你那首歌主题是命运吧?”安迷修说,“人类的DNA有两条链啊,两条完全不同的链。”

 

所以需要两个完全不同的人。

 

他说完,车头经过他面前的那截轨道,他睁开眼,有碎发被吹进他的眼睛,刺得难受。

 

车厢一节一节无情地经过他的身前,慢慢地,他微微侧头,就能看见那就在近处的车尾了。

 

也就在这时,他感觉自己的手腕被人拽住了。

 

雷狮的表情跟他们初遇时如出一辙。

 

“跟我来。”

 

 

一分钟后,安迷修又坐在了雷狮小黑机车的后座上,算来算去,这是他这两天来第三次坐在这个位置上,这频率高得只能用缘分解释了。

 

两天?他跟雷狮才认识两天吗?为什么感觉认识了很久了?安迷修恍惚地想,对哦,两天对于自己而言,真的不算是一段很短的时间了。

 

“坐稳了。”雷狮握紧了车把,引擎启动的声音在黑夜里响起。

 

黄泉道其实并不是一个飙车的好地方,安迷修第一次来就知道了。这条路上坑多石多,雷狮那家伙还把速度开到最大。安迷修被他载着磕磕绊绊地向前,狂风把尾巴使劲地抽打在学士的脸上,他非常无奈,只能继续把脸埋在雷狮背上,姿势非常羞耻。

 

这小明星这次又是在打什么主意啊?安迷修歪了歪嘴,也就在这时,他听见雷狮的歌声。

 

那是首安迷修今天才听过的歌,却非常霸道地霸占了他唇齿间的席位。不过真是宁静的歌啊,雷狮唱的时候,风声都柔缓了。安迷修忍不住跟着小声哼起来。在120码的大功率机车上,他们一起唱起了一首慢摇滚的歌。唱着唱着,安迷修仰起了脸,耳边“哐当哐当”响声逐渐远去了,头顶那片星河在他眼里流过。

 

最后一个音符落下了,雷狮的声音在黑夜里响起:“安迷修,你回头看看。”

 

安迷修转过头,车头的白光像是雪白浪潮,一瞬间便打湿了他的眼眶。

 

雷狮的声音也是安静的:“安迷修,你说三年追不上,那是因为你没遇见我呀。”

 

“你看,现在我不是带你追上了吗?”

 

>>

 

凹凸娱乐论坛雷狮版

 

听说雷总的伴唱取消啦大家怎么看?

 

1L楼主

 

星星粉们!过年惹!!

 

2L

听说是因病取消惹!!这理由真是纯情不做作2333

3L

呵呵,负面新闻刚出的第二天就因病退出!这波操作令人窒息!

4L

管他呢,我要放鞭炮庆祝!耶!

5L

我看你雷跟他关系不一般啊……连雷神的后座都给他坐了hegneogigne。

6L

5L不要没根据地乱猜好吗?别给我雷抹黑。反正安迷修下去,我可高兴了。见不得这么没规矩的新人拖我雷总后腿。

7L

呵,没规矩的新人?楼上的各位,追星追星,连真正的恒星都认不出了。

8L

7L什么意思?

9L

废话不多说,你们去看x博吧。

 

……

 

>>

 

这一天对于所有星星粉而言是魔幻现实主义的一天。上一秒,她们还在为海贼团的公告喜大普奔,下一秒,她们就被x博上一片沉痛的氛围给吓呆了。

 

 

“安学士,我们等你回来。”

“安学士,你唱歌去吧,我们给你打CALL。”

“安学士……”

“安学士……”

 

那些在她们列表里几百年都没有过动静,宛如僵尸号,关注只为涨逼格的恒星学者们纷纷浮出水面,他们纷纷转发了海贼团的公告,然后发表了自己的感言——不同的大佬表达的都是相同的意思。

 

终于有个揭露真相的声音出现了:“我国那个最年轻的恒星学者……也是叫安迷修吧?”

 

恒星学者要给她们家雷总当伴唱?魔幻,太魔幻了。

 

论坛上一秒还欢天喜地幸灾乐祸的气氛在这一刻变得凝重,星星粉们隔着屏幕,都能感受到同好们顺着网线爬过来的尴尬。

 

在一番复杂的心路历程后,所有的感情都化为了惋惜——为什么安学士要生病呢?真想看恒星学者给自家爱豆伴唱啊,想着就爽翻了好吗?!

 

>>

 

“对不起啊……我食言啦。”雷狮把安迷修送回医院后,后者突然充满歉意地来了这么一句。

 

雷狮明白他的意思,他扭头看着他:“没有啊,你不是刚刚给我伴过了吗?”

 

那是在黄泉道的旁边,他载着他骑着雷神追着火车。大歌星在前面唱歌,大学士在后面轻轻哼唱,星河从他们头顶流过。

 

安迷修笑了:“那也算啊……啊老师!”

 

安老师靠着病房的门,看着眼前那说说笑笑的两人,面无表情。

 

安迷修下意识地抽开雷狮握着他的手,雷狮面无表情地加大手上的力道。

 

安老师的眼睛在那两人紧紧握住的手上打了七八百转,最后他冷哼一声转身离去:“随便你们吧。”

 

安迷修如释重负,然后他如梦初醒地看着雷狮:“你跟我老师认识?”

 

“你真的是学基因学的吗?”雷狮忍不住摸了摸安迷修的额头,“算了吧,这事你做完手术我再好好跟你讲吧。”

 

“那得一两个月以后呢。”安迷修数着日子,“而且我做完手术要晕一个月呢。”

 

“啊,雷狮,那么你的那首歌我就听不到了。我还没听你用吉他演奏过呢。”

 

“那又有什么关系,以后你听的机会多着呢。”

 

>>

 

三个月后,跨年演唱会上,歌坛年轻的歌神站在话筒前,一言不发。

 

几秒后,在观众们惊讶的目光中,他坐在了地上,抱起了他不离手的那把吉他弹唱了起来。

 

没有了话筒的加成,他的歌声如同若有若无的星光。慢慢地,会场安静下来,人们停止交谈,只有荧光棒在手中一摇一晃。

 

这是雷狮入歌坛唱歌唱得最平静的一次。他低着头,温柔而小声地哼唱着,仿佛他不是在对着千万观众演奏,而是在对一个人说悄悄话。

 

 

他唱着一首关于命运的歌,耳边又传来了火车“哐当哐当”的响声。可是这次这些响动没法让他感到焦虑了。他再次坐在了那命运的火车上,这次他没有跳起来往后奔跑,而是心平气和地席地而坐,抱着他的木吉他开始弹唱。

 

他不知道这种改变意味着什么,他只知道这样的改变来自于一个人。

 

他看见梦里金黄的原野,看见天边行走的白云。他听见了风声拂过麦田,他突然想看看火车到底会把他带向哪个地方。

 

慢慢地,荧光棒的海洋一闪一闪,化为了一片浩瀚的星海。他的火车慢慢地从大地驶向天空,那里有瑰丽的星河,梦幻的星云,可怖的黑洞……

 

也许还有一颗恒星。

 

音符落下,旋律停止流动,会场里掌声雷动,他低着头,那双紫色的眼里有水光闪动。

 

“安迷修……”他喃喃道,“我刚刚看见你了。”

 

尾声

 

 

半年后

 

“灯塔水母是一种在生物学上永生不死的动物,它保持“永生”的秘诀是无性生殖。而在受到严重的物理伤害时,它的细胞会向原始的水螅状态逆分化……”

 

“但是生物依然偏向有性生殖,无性生殖不过是灯塔水母在条件恶劣时的自保手段,所以说灯塔水母永生是很不严谨的。”

 

“那老师,也就是说地球上出现永生生命只能是在环境极其恶劣的条件下啰?”安迷修隔着玻璃盯着那些在模拟热带海洋环境里游动的小型水母,碧绿的眼里没有失望,反而燃起了光,“我觉得可以参考一下。”

 

安老师侧头看了看自己的学生,喉结滚了滚,他还是少见的把所有话都咽了下去。

 

临走时,他突然问了句:“你跟……他怎么样了?”

 

实验室里安静了几秒,一个快活的声音响起来了:“嗯嗯……老师,你看我忙着搞科研呢哪里有时间想那些东西呀!”

 

他的确没有时间想那些东西,七年的时间被压缩成三年,工作量却一点没减。照着原有的方案进行下去依然只有死路一条,他要找新的灵感,新的方案,他说他没有时间,那的确是真的。

 

但也不至于半年了,连面都没时间见一次。

 

安老师想到这件事就有点头疼。在安迷修手术前,那小垃圾和自己宝贝学生之间的气氛暧昧得让他血压都升了不少,然而手术后,安迷修这家伙刚能下地就醉心科研去了,就像是一夜之间大彻大悟从此清心寡欲了一样。而那心气傲的小垃圾也不知什么状况,也从不到自己这里来,反正一晃半年,安老师硬是没见过他们两碰过面。

 

他这么想着,心血来潮地点开手机,呵,这小垃圾今晚又开演唱会了,看那神气的模样,说不定早就把安迷修忘了呢。

 

但转念一想,自家学生那一脸“我要为人类进步舍弃小爱”的模样,似乎也没怎么挂念过自家崽子啊?

 

“不管了,不管他们了!”安老师也不知道是在替谁生气,总之他越想越气。他合上手机,气冲冲的脚步声渐渐消失在街头。

 

一小时后,安迷修走出了实验室。手机的显示屏亮了起来,上面的时间显示的是20:48。他解开锁,把页面划拉到文件夹的那里,手指戳了戳那黄色的文件夹图标,页面上跳出一排又一排音频。

 

时间最早的从半年前开始,每天一个,每一个的接受时间都是9:55。

 

他对那个人说过自己每天十点必须躺床上,于是那家伙就每晚给他发一首歌,每一首都都掐着五分钟。有时候是他新写的歌,有时候是一些他翻唱的过去的经典,总之,唱歌的那个人卡着点要占据他睡前的所有时间。他发的东西安迷修没有回过,安迷修不知道这算不算无声的拒绝,但无论如何,那边的音频依然每晚如约而至,从没间断过。

 

至于为什么要拒绝,因为安迷修总觉得,跟自己谈恋爱,雷狮有点亏。从他从手术醒来的那天起,他就想明白了。如果爱情就是两人那自己的下半生与彼此交易,那么自己的下半辈子也实在太短了一些。

 

而为什么没有直接拒绝……安迷修闭上眼睛,他眼前又浮现出那天的场景,雷狮那辆机车是一道凛冽的闪电,劈开了暗淡的人生,也让他再次瞅见了一点光。

 

雷狮真是一个神奇的男人,每次只要听见他的歌声,安迷修就愿意再相信一次奇迹——即使理智告诉他,奇迹已经不可能再发生了,遇到雷狮已经耗尽了他一生的运气。

 

 

恒星学者回到家时已经九点过半,艾比跟着安老师住去了,所以房间里只有他一个人。他洗漱完毕后,躺在床上一看时间已经是九点五十四了,离那个人的问候抵达还有六十秒。他思维放松时就会情不自禁哼歌,那是一首半年前跟一个男人一起来到他生命里的歌,对他而言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可是雷狮是一个不喜欢重复过去的家伙,安迷修手术错过了他的演唱会后,雷狮就没有再给他唱过。

 

再离那个时间还有十秒时,安迷修突然有些紧张,他端了杯水回来,时间已经跳到了五十五——然而手机屏幕没有如约亮起。

 

安迷修没有收到音频。他默了几秒,跌坐在了椅子上。他说不清自己内心的感受,不知道是如释重负的轻松,还是突然失去了立足的土地后的空落。他甚至听不见自己心跳了——就像是心突然跌入了真空里,从此被抹去了声音。

 

也就在这时,他的手机却突然开始震动。

 

年轻的学者并不知道就在一分钟前,在今天歌坛的歌神演唱会快圆满结束时,他做了个“嘘”的姿势。

 

“现在几点了?”他问主持人。

 

“九点五十五。”

 

“那好,我想给一个人打电话。”他笑,看着观众席上似海的荧光棒,眼里星光璀璨。

 

于是安迷修看着那个名字,愣了几秒后,迟疑地按下了接通键,时针往回拨了,一切又回到了半年前他们相识的第二个夜晚,他们一个在地图上找不到的清冷小区,一个在繁华的灯火海中央,彼此间相隔甚远,只靠无线电网把他们缠绕在一起。

 

——“安迷修,你听我唱歌吧。”

 

——“我拒绝。”

 

于是安迷修重新听见了自己心跳的声音,也久违地听见了那个少年的嗓音。

 

“安迷修,你听我唱歌吧。”他的声音穿过会场的高墙,穿过大街小巷,最后化为一阵夜风,轻柔地刮过他的耳畔。

 

“这次,这次你可不能再拒绝我啦。”

 

end

 


 

 


中老年屑画手
忙了一天PPT摸个鱼休息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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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鬼paro


先不说是啥妖怪好了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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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宝石匣子的付丧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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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ifer

【雷安】帕洛斯今天也在挑灯夜读

☆★学趴双学霸


“……你知道老大说什么么?他说他是口算的,我算了半个小时的答案老大口算就算出来了,关键是我还算错了。”帕洛斯坐在座位上,叹着气朝着周围三三两两的同伴摆了摆手,“所以说我现在轻易不敢和老大对答案,对一次我怕上天台,你们谁爱去对谁对。”


周围的同学们面面相觑,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


这天下午,高二年级刚刚考完月考,理科一班一阵唉声叹气。这次月考题难度很大,平时考完试喜欢带头对答案的同学这次都考得有些虚了,考完放下文具盒就灰溜溜地走了。


只有雷狮云淡风轻地走进教室,把一根签字笔一根2B...

☆★学趴双学霸

 

 

 

“……你知道老大说什么么?他说他是口算的,我算了半个小时的答案老大口算就算出来了,关键是我还算错了。”帕洛斯坐在座位上,叹着气朝着周围三三两两的同伴摆了摆手,“所以说我现在轻易不敢和老大对答案,对一次我怕上天台,你们谁爱去对谁对。”

 

周围的同学们面面相觑,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

 

这天下午,高二年级刚刚考完月考,理科一班一阵唉声叹气。这次月考题难度很大,平时考完试喜欢带头对答案的同学这次都考得有些虚了,考完放下文具盒就灰溜溜地走了。

 

只有雷狮云淡风轻地走进教室,把一根签字笔一根2B铅笔——连橡皮擦都没有,往桌上随意一扔,问正坐在后座思考人生的帕洛斯道:“打球去么?”

 

“……不好意思啊老大,我没什么心情。”帕洛斯盯着自己打满了草稿的月考数学试卷,死死盯着一道填空题,“这套卷子……我要消化消化。”

 

雷狮轻轻嗤笑一声,从自己抽屉里把干干净净的数学试卷拍在帕洛斯桌上:“消化什么?有种直接对答案。”

 

“别老大!拿开!做人不能这样!”帕洛斯一副那张卷子是个烫手山芋的模样赶紧远离三米,就怕没捂住自己眼睛生怕看到哪道题的答案和自己不一样,自己一口气没提上来就这么眼前一黑过去了。

 

可是考完试对答案就跟饮鸩止渴似的,明知道这是自虐可就是心痒忍不住。

 

和雷狮混了这么久,帕洛斯早就已经总结出一套准确率非常高的依靠雷狮做题时间来估算自己数学成绩的方法。

 

一般情况下,两个小时的考试,雷狮如果四十分钟之内做完的话那帕洛斯考出来应该也不错;如果雷狮要做七十分钟,那他的成绩应该就是勉强能看的程度;如果连雷狮都要做九十分钟,那帕洛斯可以弃考了。

 

不过还好,目前还没有出现连雷狮都要做九十分钟以上的数学卷子。

 

这一次因为时间太急内心太动荡帕洛斯还没问雷狮这次做了多久,可雷狮都直接把答案拿到自己面前了,整张试卷散发着一股诱人的香味。

 

帕洛斯挣扎地朝着雷狮的试卷看了一眼,心里天人交战,他虽然三分钟之前才跟其他人信誓旦旦地说自己这次绝对不和雷狮对答案,现在闻到答案的香味却已经有些蠢蠢欲动了。

 

帕洛斯迟疑一阵,一咬牙:“老大!拿来吧!要命一条!”

 

雷狮把卷子丢给他,帕洛斯拿到雷狮的卷子,深深地觉得这种鬼门关走一遭的心情不能自己一个人经历,于是拍了拍桌子,喊道:“雷狮的卷子!要对的赶紧来对了!”

 

顿时,整个教室都沸腾了起来,刚才和帕洛斯一样说“使不得使不得”的人也经受不住诱惑拿着卷子凑了过来。

 

雷狮从抽屉里找出一包瓜子,就坐在座位上悠然地磕着瓜子看着他们叽叽喳喳,一会儿传来一声惊呼,一会儿又是一阵心有余悸的唏嘘,一会儿爆发一串此起彼伏的惨叫。

 

几分钟后,帕洛斯实在是忍不住了,抓着卷子来找雷狮:“老大,你看看选择题最后一道题,大家都跟你不一样,我们都选的A,就你选的C,你是不是少考虑了一种情况?你要不要再算一遍?”

 

雷狮慢悠悠地扫了一眼,拍了拍手上的瓜子碎屑,懒懒地问:“你这次估分大概多少啊?”

 

“呃……如果这道题算我对的话大概135?”

 

雷狮:“改成130吧。”

 

帕洛斯面如死灰地看着雷狮,最后悄无声息地拿起笔在自己的选择题最后一道上划了把叉,这种非常有自知之明又识大体的行为让雷狮点了点头。

 

帕洛斯气若游丝地问:“老大,这道题有步骤么?借我看看?”

 

雷狮把自己皱巴巴的草稿纸扔给帕洛斯让他自己找。

 

帕洛斯好不容易找到这道题,一个步骤一个步骤地对照着往下看,直到第三步他都还思路清晰,当他看到下一步雷狮就得出答案的时候,整个人基本快停止了思考。

 

第三步和答案之间发生了什么?粒子爆炸宇宙坍缩吗?

 

帕洛斯:“……老大,第三步是怎么得出答案的?”

 

雷狮颇有些嫌弃地看了他一眼,但好在他今天心情不错,耐着性子和帕洛斯解释了几句。帕洛斯一阵恍然大悟,还没来得及享受这样知识醍醐灌顶的洗礼,突然看见雷狮的草稿纸角落上还写了一排字——

 

“安迷修我老婆。”

 

帕洛斯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又默默地咽了回去,继续拿着雷狮的理综试卷对了起来。反正数学已经大起大落看淡人生了,现在的他在理综卷子上打起叉来手都不会抖一下。

 

自从分科之后,文理两个科的排名就颇为稳定。雷狮稳坐理科冠军,安迷修文科第一雷打不动,其他人都是在从第二往下数的名次上厮杀。

 

帕洛斯平时和雷狮走得近,偶尔请他和他在本校初中部的弟弟两人吃串,成绩也挺好的,就是在雷狮面前不够看。

 

但是,每当别人对雷狮投去敬畏又崇拜的目光时,帕洛斯都会忍不住在心里悄悄腹诽——别看雷狮平时表面光鲜亮丽,其实背地里是会把文科一班的安迷修叫老婆的人。

 

雷狮是在高一开学那次年级大会上认识安迷修的,年级主任在讲台上发言,他坐在后排一边打瞌睡一边转笔。手里的签字笔一个没拿稳便从手上滑了出去,掉在前排座椅下面。

 

坐在雷狮前面的那个男生听到椅子底下的响动,便弯下腰捡了起来,转过头看着雷狮,小声地说:“同学?你的笔?”

 

雷狮抬头看了一眼,瞌睡醒了不少。

 

一个礼貌温和、和煦俊郎,有着干净整洁的领口,和修长圆润的手指的男生。雷狮看着他,那点因为枯燥演讲而产生的瞌睡都渐渐地消失在对方的清澈的眼中。

 

雷狮缓缓接过自己的笔:“……谢谢。”

 

对方回了一句“不用谢”,便转过身去了。

 

雷狮沉默片刻,从书包里随意找出一本草稿本,在纸上书书写写,随后滑给了坐在自己旁边还差一秒就睡着的帕洛斯。

 

帕洛斯吓了一跳,从瞌睡中惊醒,低头茫然地一看老大递给自己的草稿纸。

 

“我前面坐的那个男的你认识么?”

 

帕洛斯狐疑地扭头看向雷狮,得到对方目不转睛的眼神时,微微朝着雷狮前面那人看了一眼,提笔回应道:“不知道名字,但好像是五班的,怎么了?”

 

雷狮却没有再回答,而是直接趴下来睡觉了。

 

后来,雷狮没费多少力气便打听到了那个男生的名字叫安迷修。开学第一个月里,和别人提起他时雷狮还是规规矩矩地叫着名字;第二个月,帕洛斯就发现雷狮改口叫“那傻子”了;期中考试那阵子,安迷修在雷狮嘴里已经变成“我老婆”了。

 

这次月考的成绩出来之后,雷狮依旧稳稳当当地考了第一,大家叫苦连天的数学,他也考出了惊世骇俗的149分——总给雷狮满分老师也怕他骄傲,一般情况下会扣点卷面。

 

答题卡发下来之后,帕洛斯先拿了雷狮的答题卡去复印,随后搬回来跟发传单似的,班里同学人手一张。偶尔有外班的同学跑来想要借雷狮的答题卡借鉴借鉴,门口的同学一指黑板,只见那上面写着——

 

“拿雷狮答题卡的同学请在第四排靠窗座位抽屉里拿,每人限拿一张,谢谢合作。”

 

下午,身为班级数学课代表的雷狮被老师叫到办公室去发明天要讲的练习试卷,偶然在办公室遇到了安迷修。文理两个尖子班的老师在同一个办公室,安迷修正抱着一堆练习册出门。

 

平时单独在一块儿的时候,雷狮一调侃安迷修就叫他老婆,调侃习惯了,雷狮一时没收住嘴:“哟,老……”

 

安迷修抬头瞪着他,雷狮用了毕生的反应能力将接下来那个字咽下去,改口对安迷修身后的老师道:“老师好。”

 

背后的老师一时有些发懵,雷狮这孩子什么时候兴致来了还会打招呼了?

 

安迷修微微窘迫地撇了撇嘴,雷狮拽住他,抛下一句:“今天晚上来我们班自习吧。”

 

理科一班的学生数是单数,雷狮旁边的位置上一直没人。和安迷修交往之后,雷狮便时不时地就把他拉到自己班上自习。

 

最开始安迷修还有些不自在,理科一班的同学们落在他身上的目光也都无比怪异。慢慢地安迷修也就习惯了,班上的同学也都见怪不怪,混熟了之后偶尔还会请教一下安迷修语文和英语上的难题。

 

两个班的班主任对此也没什么意见,理科一班的班主任感觉安迷修同学来了雷狮晚自习睡觉的时间都少了,反而乐见其成。

 

文科一班的班主任也不操心,晚自习在班里找不到安迷修的时候便直接给自己带理科班的同事发消息,消息内容也由最初的“我们班安迷修又在你们班上晚自习吗?”到“安迷修在吗?”最后到“在?”

 

基本上,班主任收到的回复都是,“在”。

 

这天晚上,安迷修带着作业来了。雷狮刚刚刷完一张物理试卷,卷子太简单了做得他实在是困得不行,见男朋友来了,就干脆往桌上一趴:“我睡会儿,望个风。”

 

安迷修无奈地看了他一眼,见雷狮还真的趴下去没多久就睡着了,想了想,把雷狮搭在椅背上的校服外套展开来披在了雷狮肩上。

 

坐在雷狮背后的帕洛斯将头埋得更低了。

 

雷狮这一觉睡到晚自习第二节课下课,他睁开眼打了个哈欠,见身边已经没人了。

 

雷狮低头看到肩上披着的校服,嘴角微微抬了抬,伸了个懒腰坐起来,想起有张数学试卷明天要讲还没有做,便拿过来准备随便做做。

 

数学卷子就放在桌子右上角,雷狮摊开来一看,动作忽然一顿,眼睛从上到下把试卷整个看了一遍,一时望着试卷沉默。

 

他的试卷上竟然工工整整地写满了答案,而且这字迹还颇眼熟。

 

安迷修这时拿着新的练习册走了进来,在雷狮身边坐下。雷狮转过头看着他,扬了扬手里的卷子:“你做的?”

 

安迷修扫了一眼:“嗯。”

 

 “……不是,你做我卷子干嘛?”

 

“我上节课作业写完了没带多的,还没下课我也不方便出去,看见你桌上有张空白卷子就顺便写了。”安迷修回答,末了补充道,“你们理科的卷子也不是很难嘛。”

 

背后喝水的帕洛斯闻言险些把水喷到雷狮后脑勺上。

 

“哟,这么自信?”雷狮丝毫没发现自己躲过一场灾难,似笑非笑地挑眉,兴致勃勃地摊开试卷拿出草稿本,“来来来,让我看看你能拿多少分。”

 

半个小时后,雷狮点了点手里的签字笔,尾音玩味地拖长了几分:“安迷修,你不行啊,这道题错了。”

 

安迷修一皱眉,凑了过来:“哪道?”

 

“你这一步少写了个负号,傻子。”

 

安迷修仔细一看,雷狮还真没说错。安迷修显然也没想到自己会犯这么傻的错误,有着懊恼地轻轻抓了抓头发:“……好吧,是我错了。”

 

雷狮帮安迷修检查完整张卷子,评价道:“马马虎虎吧,放在理科也就是前十的水平。”

 

“我今天只是有些小失误。”

 

雷狮显然是被挑起了几分斗志,从抽屉里拿出一本理科数学五三真题试卷,道:“你带五三了么?来计个时刷题怎么样?”

 

安迷修从善如流地拿出文科数学的五三,回答:“好啊。”

 

“两个小时,正确率和题量老规矩加权。”雷狮熟练地定下比赛规则,似乎和安迷修来这种刷题比赛已经是家常便饭了,回头对帕洛斯道,“帕洛斯,帮我们计时。”

 

帕洛斯默默地看了一眼时间:“120分钟,预备,开始。”

 

他回想起自己上学期的某次周末回寝室,发现雷狮和安迷修两人一起坐在书桌边写作业,两人靠在一起,一人戴着一只耳机。

 

那个时候帕洛斯是真心觉得,闲暇的时候可以和喜欢的人一起边听歌边悠闲地写作业确实是件不错的事。

 

直到他走近,他突然发现两人似乎并不是在悠闲地写作业,而是在双双奋笔疾书,空气里甚至还弥漫着一股火药味。

 

帕洛斯疑惑地悄悄凑近一看,发现他们两人面前的草稿纸上密密麻麻地写着英文。雷狮摘下耳机,把笔一放:“来对答案吧,这次我不可能再比你低。”

 

安迷修从容道:“那可不一定。”

 

直到安迷修按亮了手机屏幕,帕洛斯才看到,屏幕上赫然写着“雅思英语BBC新闻听写专项训练”。

 

 

雷狮看上去其实并不像是会认真学习的人——实际上他刷的题比谁都多。关于这件事,帕洛斯也曾经好奇地询问过雷狮。

 

帕洛斯:“老大,刷题不无聊么?”

 

“不无聊啊,你难道不觉得轻轻松松打脸那些自以为出得很难很坑的出题老师很爽吗?”雷狮回答,“今年我生日的时候安迷修送了我一套精选版五三,我到现在才只做了三分之二。”

 

时常有人询问帕洛斯是怎么做到面对雷狮一天八十次智商打压还能和他保持友谊巨轮不翻的——

 

帕洛斯冷静地回答:“习惯就好。”

 

“雷狮那种天才要怎么谈恋爱啊?他对象不会被逼疯吗?”

 

帕洛斯:“没事,只要对象也是个鬼才就行。”

 

那天由于安迷修在两小时刷题比赛中输给了雷狮,他晚上洗了澡便拿着五三模拟试卷到雷狮寝室找雷狮说要再战。

 

雷狮自然是来者不拒,一指自己满抽屉的各种模拟试卷说你随便挑,挑哪张我就做哪张,绝无隐瞒,绝对公平。

 

安迷修趴在雷狮的床上写,雷狮床上暖烘烘的,写着写着安迷修就睡着了。雷狮回头一看安迷修居然睡了,干脆也丢下笔不做了,把安迷修胳膊底下压着的五三模拟卷抽出来扔到床脚,把安迷修往里推了一点,翻身上床也一起睡了。

 

帕洛斯进门的时候看到的便是雷狮侧身搂着安迷修,卷子堆在床脚,这样一副“老婆五三热炕头”的其乐融融的场景。

 

不知为什么,在那一刻,帕洛斯突然就燃起了一股挑灯夜读的熊熊斗志。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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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问哪个同桌不会石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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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长梦长

【忘羡】依然在 - 02

原著向婚后,喜闻乐见的失忆梗。

羡:我老公壳子还是这个壳子,脑袋自作主张以为自己只有十七岁,你说这该怎么办(摊手

有错字大家脑内意会+忍一忍吧,我在外面短途旅行,这是极限写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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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然在


02


彩衣镇。


酒旗熏风十里,桥枕两岸人家。午前时分经了一阵烟重露浓的细雨,午后倒释出金黄的阳光来,照得河道水面波光粼粼。


一叶小舟,轻轻地撑篙入水,分波缓行而来。


阳光照入小小的船舱,魏无羡撑起手臂,打了个哈欠,注视船头站着的蓝忘机。


他们只身出来...

原著向婚后,喜闻乐见的失忆梗。

羡:我老公壳子还是这个壳子,脑袋自作主张以为自己只有十七岁,你说这该怎么办(摊手

有错字大家脑内意会+忍一忍吧,我在外面短途旅行,这是极限写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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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然在


02



彩衣镇。

 

酒旗熏风十里,桥枕两岸人家。午前时分经了一阵烟重露浓的细雨,午后倒释出金黄的阳光来,照得河道水面波光粼粼。

 

一叶小舟,轻轻地撑篙入水,分波缓行而来。

 

阳光照入小小的船舱,魏无羡撑起手臂,打了个哈欠,注视船头站着的蓝忘机。

 

他们只身出来,避尘剑与忘机琴都暂收入了乾坤袋。日光明亮,更将白衣人的身形照得不染纤尘,衣袂袖幅如云载雪,仿佛画中才有的朗朗仙君。只有魏无羡看得出,这笔挺身姿之中,其实有一分少年人独有的僵硬,他越是站得直,越显出一分青涩,让人想要上去拍拍他的肩膀,邀他下到船舱内,聊天抑或品茗。

 

魏无羡轻声唤道:“蓝二公子?”

 

蓝忘机的肩膀动了动,似是下意识地想要回头,不及动作,又生生止住。

 

魏无羡不怪反笑,更加放轻了声音,偏偏又在蓝忘机能听清的音调,仿佛耳边絮语道:“夫君,瞧瞧我呗?”

 

从背后看去,蓝忘机的肩膀剧烈地震动了一下。日光下彻分明,将他的耳廓照成通红一片。

 

魏无羡一边想笑地厉害,一边又有种奇异的满足感升在心间。平素里他叫蓝忘机,一概都是习惯成自然的“蓝湛”居多,有时开玩笑抑或对外唤一声“含光君”,再或叫他“蓝二公子”,亲昵时叫“蓝二哥哥”,真到了“相公”、“夫君”一类,无不是在床笫之间,意乱情迷之时,捡着蓝忘机受用的乱叫一番。

 

没想到蓝忘机一时错乱了记忆,误回了十七八的年岁,魏无羡有心逗他,这称呼竟是无比顺口地说了出来。

 

魏无羡见蓝忘机许久没有反应,屈指敲敲窗舷,拉长声音道:“再不理我,我可要伤心咯?”

 

他本说的都是玩笑话,没想到这回蓝忘机当真回了身,耳尖虽还是红的,眼中有几分禁不住魏无羡这样没脸没皮闹他的羞意,倒亦有几分愧疚。

 

他道:“抱歉。”

 

魏无羡踏上船头,与他并肩,摇头笑了一下道:“我不生气,你别放在心上。”

 

自从日前发现蓝忘机神思混淆,蓝家上上下下懂识医术的长老都来会诊一番,皆言邪祟余毒已解,伤势也早已愈合八九分,至于为何出现如今状况,悉数无有头绪。蓝忘机如今在云深不知处,已是识得之人为少,不识之人居多,蓝曦臣见他身体无碍,也只能劝他出去走走散心,亦免去在云深碰上原应熟识之人、又要另做解释的麻烦。

 

他要出来散心,魏无羡自然是要陪着他的。

 

彩衣镇风光与十几年前无甚改变,魏无羡不想招人耳目,甚至穿了一套蓝氏子弟的校服,额间亦系了一条蓝忘机的抹额。两个白衣人都站在船头,被日光照得极尽好看,竟有旁行货船上的撑篙人望向他们这边,一时失神,险些擦舷蹭过。

 

船身在水道中心剧烈一晃,货舟荡篙过急,泼来一捧水湿。魏无羡亦随着小舟晃了一下身子,旋即被蓝忘机紧紧抓住了手臂,同时向旁一带,避开那打湿了船板的“哗啦”一声。

 

魏无羡对他笑道:“没事,这点晃动,我还站得住。”

 

蓝忘机的手指抓在他腕上,比魏无羡习惯了的力道还要用力几分。过了半晌,魏无羡未听人言语,抬头却见蓝忘机注视着他,日光将眼睫照得纤两亮,其下是极年轻而极认真的眼神。

 

蓝忘机说:“既是道侣,自当相护。”

 

魏无羡心下剧震,竟是将他攒了一箩筐的不正经句子忘得一干二净。

 

从前他在云深不知处听学,少艾年纪学了漏窗上的蓝安与他的道侣,已是极受震动。蓝忘机长在蓝氏,受教于他叔父兄长,多年耳濡目染,这命定之人在少年心中有多少分量,便是千言万语也说不清。

 

如今他虽不记得十几岁之后的事,也知世事变迁,身周一切已与他记忆之中有所不同。蓝曦臣所言,眼前这人是他道侣,他虽不知该怎么待魏无羡,倒也认认真真、全心全意地做了起来。

 

只是往常蓝忘机待他,关切包容无微不至,无形无影,就如润物春雨,悄然渗进魏无羡生命之中的一切细节。如今蓝忘机待他,却是需要想一想、抉一抉,做的是关切之事,又多为尽到“道侣”之责,然而真心外露,有声有质,伴着少年人才有的目光与心思,将魏无羡从人到心几乎戳得化了。

 

魏无羡低声叹道:“蓝湛啊……”

 

他下意识地去握蓝忘机的手,蓝忘机被他抓住了手指,一开始不及回握,只是慢慢地与他手指贴了贴,好像不想扫却魏无羡的心意。

 

这下魏无羡倒不知是忍俊不禁,还是顿生无奈。

 

那险些与他们相撞的货船撑到前面,船尾有贩货船女清脆道:“郎君哥哥,喏!”

 

魏无羡经多了此等事,一抬手,接住了一颗杏,湿漉漉的,已在清水中濯洗干净。

 

时是晚春,枇杷未至,甜杏倒也应景。魏无羡笑着到了谢,又对那女子说:“你叫了‘郎君哥哥’,怎么就给一颗啊?”

 

蓝忘机本在旁静静地看,仿佛事不关己,如今讶然出声道:“你……?”

 

船女也颇感惊讶地,一并让船尾停了篙,就站在船板边缘望着他,好像在等魏无羡解释。

 

魏无羡指一指旁边的蓝忘机,笑着解释道:“你叫‘郎君哥哥’,‘郎君’是他,‘哥哥’是我,好歹一人一个,不偏不倚才是。”

 

他说得颇为响亮,不仅船女,两岸凑头来看热闹的都哄然笑了。船女被他逗得两颊生红,从筐中捧了一把红橙甜熟的杏,似是足有七八个,一口气抛来,笑道:“好好,都给你!”

 

两船隔了些距离,女子手劲不大,杏子自一处抛来,零零散散落下,魏无羡眼疾手快去接,还是落了一个。眼见那蜜熟的果子就要砸在水面,凌空伸来一只手,又轻又稳地将杏子接了。

 

魏无羡顺着那袖幅上的云纹去望,果不其然瞧见蓝忘机。

 

他本暗叫了一声不好,如今蓝忘机是少时心性,说不定最见不得他招惹别人。然而蓝忘机只是看着他,眼中光芒有几分奇异地明亮,亦有几分难辨的迟疑。

 

他慢慢地将杏子放在魏无羡手心那一摞甜杏的最上方。

 

魏无羡说:“蓝二公子,我好不容易讨来的,赏个面子吃一颗呗?”

 

蓝忘机的眼睫轻轻眨动一下,然后慢慢地摇了摇头。

 

他又望向眼前水道,不再讲话了。

 

待得船行至岸,蓝忘机先上,魏无羡随后,习惯性地伸了一只手给他。蓝忘机一时未注意魏无羡伸来的手,魏无羡反应过来,也自笑着摇了头,将手改收在身边。

 

不想蓝忘机竟然重新踏回船头,在魏无羡腰上一提一带,将他抱下船来。

 

蓝忘机手劲本大,动作又超乎魏无羡的意料,竟真是被蓝忘机单手抱着转了半圈,连带抹额飘带都飞扬起来,双足落地岸边。一时间眼前的蓝忘机与魏无羡往常习惯了的那个合在一处,偏偏对面人的眼中又再度生出羞恼来——不知是羞自己抱了魏无羡,还是羞魏无羡那笑得亲昵的模样,又不知是恼他忘了魏无羡身是自己道侣,总向他伸出一只手,抑或恼自己一时冲动,当真把人抱下船来。

 

逾矩一事,这笑意灿烂、眉眼如染桃花的青年还未与他互通姓名,突然肌肤相亲,逾至此处,念及这人是他道侣,又成了不逾。

 

魏无羡边笑边望,将蓝忘机眼底种种少见的波澜心绪尽收眼底,正欲开口,突听远处一声清脆的云锣响,立即喜道:“差点忘了这事,快随我来!”

 

蓝忘机不常来彩衣镇的下游水道,魏无羡却似对这一带街坊极尽熟悉,带着他穿穿绕绕,登上一处茶肆。他轻车熟路地要了二楼雅座,帘幕落定,外间只影影绰绰看得清两人身形,下方天井处有惊堂一响,说书人声音洪亮,字正腔圆道:“闲话少叙,逸闻多听——今日便续说那夷陵老祖与含光君,如何在暮溪山之下,大战屠戮玄武妖兽。”

 

他说得煞有介事,连魏无羡这当事人都忍俊不禁。再瞧瞧旁边的蓝忘机,眉头微皱,似还没弄清楚此间情况。

 

魏无羡凑头过去,悄声解释道:“彩衣镇如今来了这样一号说书人,专捡旁人不想讲、不会讲、不知道的故事来说,如今已是姑苏一城内外,人尽皆知、人尽皆捧的红人了!”

 

又说:“他这人讲故事,方法也奇,你且听听,便知晓了。”

 

天井之中多坐着寻常百姓,亦有不少仙门修士,还是青年居多。此地无仙家常驻,显然这些人远程而来,便是为了听这场热闹。

 

说书人朗声道:“且说那诸门子弟,探清潭底洞口,皆尽出洞逃生去了,唯独含光君与夷陵老祖二人,身负伤痛,先人后己,孤身留在洞中。那远在云梦的江宗主,彼时还是江氏公子,为救这两人,该向何处求援啊?”

 

台下有人立刻道:“姑苏!”

 

说书人点头:“不错!”

 

说书先生道:“云深不知处距离暮溪山最近,理应求援。然而蓝氏正逢惊变,家主重伤,大公子失踪,自顾不暇,又如何来救!”

 

台下纷纷响应叹息。

 

又有人道:“云梦!”

 

说书人点头:“正是!人人自危,只能求援本家。那江氏公子失了仙剑,往来足需七八日,含光君也与夷陵老祖在洞中困了七八日。然这两人皆非凡俗之人,不过头几日,便意欲谋划破洞之法了!”

 

台下有人朗声道:“杀玄武!”

 

说书人亦慨然道:“不错!那我便来讲讲,两位少年英雄如何行大道、屠妖兽,后来驱逐温氏,名震天下!”

 

魏无羡听了觉得好笑,想世事果真无常,自己几年前还画在镇恶图上止小儿夜啼,如今竟成了少年英雄,唤人激昂热血了。

 

再看蓝忘机,只见他眉头越皱越深,仿佛昨日还是眼前发生的事,今日已被人侃侃而谈。

 

魏无羡伸手在蓝忘机的手背上按了按,感到蓝忘机想要收手,却又忍住不动。

 

魏无羡自袖中摸了颗方才船女给的杏子,说:“你且向后听。”

 

说书人已经唾沫横飞地讲了一阵,说夷陵老祖如何潜入水中,探入龟壳,含光君又如何在岸上严阵以待。他说得笃定非常,好像自己也曾在旁观过阵,讲到玄武刹那出水、发出轰然怒吼时,台下人竟齐齐屏息。

 

“刹那间,只见避尘剑光一闪……!”

 

他讲着讲着,突听二楼有个年轻人的清朗声线道:“先生,我有一疑!”

 

说书人正讲到精彩的地方,不愿被人打断,草草说道:“快讲!”

 

人在帘幕之后,瞧不清模样,声音倒有几分被逗乐了,说:“上一回书说岐山教化,各家公子仙子的佩剑,不都被温家收了去?含光君此时何来的避尘啊?”

 

说书人几乎被噎了一下,一口气上不来,台下亦有簌簌人声应和,是那些来听书的修士:“不错,确有这回事。”

 

说书人带着几分恼意道:“含光君何等本领,加上那夷陵老祖奇谋诡诀助他,自是早早就拿回来了!”

 

魏无羡无声地“噗嗤”一笑,再看蓝忘机,好像对方的眉头也因听到此等荒唐话而松动了一分。

 

说书人再讲魏无羡如何与玄武缠斗,又被吞入妖兽嘴中,台下亦响起惊呼一片。

 

“方才说到,那妖兽壳中,有着森森厉鬼,夷陵老祖忍下怪物喉间恶臭,取出鬼笛陈情……”

 

二楼雅间又有声音道:“先生!”

 

说书人再度被卡在精彩之处,怒道:“又有甚事!”

 

魏无羡自己说自己,兴致大发:“那鬼笛陈情,不是夷陵老祖灭了温晁、投身射日,方才出山的吗?如此时节,他就已经能以陈情斗屠戮玄武了吗?“

 

这问题问出来,台下一时也静了。众人面面相觑,眼中各有疑色,说书人脸颊涨红,听台下有个年轻修士低声念叨:“是啊……有几分道理。那鬼笛陈情,先前也未听过,难道当真是那时就有的?”

 

说书人听了这句,连手都抖起来,更是向楼上气道:“你你你——”

 

一边说,一边竟要下台上楼,与楼上的人理论究竟。

 

台下人大笑,魏无羡亦大笑,去抓蓝忘机的手。

“哈哈哈哈哈……”他笑够了,眼见那说书人矮短身材越来越近,压低声道,“这位含光君,我们快跑啊!”

 

 

 

他们自窗中脱出,在屋檐上跑了一路,都是魏无羡一路跑,托着蓝忘机在后跟上。

 

跑了大半路,终于借一座小桥,再落到河岸上,寻了来时的船,渐次逆水向上游行。魏无羡跑了半晌,有几分气喘吁吁,蓝忘机倒还是玉雕一般的人,不疾不徐,反倒看他皱眉。

 

魏无羡自己开口道:“行啦,我自知差,回去勤学苦练,练到一口气跑回云深不知处都不喘,好不好?”

 

蓝忘机未言。

 

日光渐斜,有了几分夕色,两岸都是归家人流与叫卖叠声。魏无羡又从袖中摸了个杏子,对蓝忘机举了举,蓝忘机摇头不要。

 

他也不见怪,自己洗洗吃了,站在蓝忘机身边,轻轻用肩膀碰了他一下。

 

魏无羡问:“怎么样,方才那东西从前可没有——好玩儿吗?”

 

他边吃边问,指间唇上都有几分甜腻而黏糊糊的杏汁。蓝忘机那模样好像极想帮他擦手,从怀中取出一副洁净的手巾,目光四顾一下,最终慢慢地交在魏无羡手上。

 

他说:“不真。”

 

魏无羡擦手点头道:“嗯,确实不真。不过要是真了,说不定也没人听嘛。”

 

一边说,一边看了一眼蓝忘机垂目旁立的样子,想一想,道:“蓝二公子,你是不是有什么想要问我的?”

 

蓝忘机眼睫微动,掩住了眸中神情。船行渐前,叫卖声息一时远了,魏无羡才听到他低声问:“夷陵老祖,是何人?”

 

魏无羡伸个懒腰,蓝氏校服宽大的袖子落过手肘,露出两条皮肤莹白、线条流畅的手臂,又令蓝忘机转开了目光。

 

魏无羡对他笑了一下,说:“你既已知道自己叫‘含光君’了,夷陵老祖是何人,难道猜不出吗?”

 

蓝忘机没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他又问:“何有此名?”

 

魏无羡说:“我说了,你可不要不高兴。”

 

蓝忘机反倒看着他,问:“我为何会不高兴?”

 

魏无羡突然笑了一下,然后摇了摇头。

 

他说:“这人弃剑御鬼,以怨气长修为,射日之征后与仙门百家多有龃龉,人到夷陵暂住,就成了夷陵老祖。”

 

他故意这样说了,去看蓝忘机,却不见他脸上有太多神色起伏。有一瞬,他几乎以为是蓝忘机的记忆回来了,最终瞧见蓝忘机在袖中的手指,倒是根根用力地攥成了拳。

 

蓝忘机问:“这是何时的事?”

 

魏无羡说:“也是十几年前吧。”

 

蓝忘机再点点头,重新站到船前去了。

 

魏无羡暗自琢磨了一下,不知方才那话时重了还是轻了,只等夕晖渐暖,河道染金,再凑在蓝忘机身旁,说的倒是和方才话题无关的事。

 

他说:“蓝二公子,你真的不吃杏子吗?”

 

蓝忘机似乎还沉浸在自己的思维中,过了片刻,慢慢地摇了摇头。

 

他说:“不必。”

 

魏无羡说:“我看你是想吃,就是嘴硬,说不出咯。”

 

说着,喊了“停船”,又向沿岸货贩高声道:“来一筐!”

 

蓝忘机这才有些无可奈何地看着他,叹气道:“你……”

 

魏无羡说:“我什么?”

 

蓝忘机摇摇头。

 

魏无羡反而道:“哦对了……蓝二公子,我没有钱。”

 

蓝忘机清晰地叹了一口气,去摸怀中,取出荷包,却又在魏无羡的目光中愣住了。

 

那是一只略显旧的、已然有几分褪色的香囊,几乎与蓝忘机周身如雪沐霜的打扮不符。

 

魏无羡看到他的手轻轻地震动了一下。

 

一筐杏子搁在船头,小舟再度前行。蓝忘机听那年轻人在船板上绕来绕去,倏忽凑在他身边,眼中有些奇异而明亮的光芒。

 

魏无羡拽了拽蓝忘机的袖子,问他:“蓝二公子,你少年时,可喜欢过什么人没有啊?”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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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我觉得吧,有些残酷的事,其实坐下来倒一杯水也就讲完了。但因为太爱对方,才不想平铺直叙,一下子全让对方知道。

知道这种事,一次也就够了,还要知道两次,有时候就很难开口。

衿衿卿卿

【忘羡】我夺了含光君道侣的舍 番外一 01

  • 原著向生子,请注意避雷
    生个小蓝公子
    如有撞梗我的锅
    有一点点追凌向


番外一思予

 

你要记得别人对你的好,不要记得别人对你的不好。

 

01

 

蓝乐六岁时,兰陵金氏于百凤山又举办了一场围猎。

时过境迁,彼时江厌离与金子轩尚未定情,此时金凌已坐稳了家主之位,操办起宗事来有板有眼。

蓝曦臣闭关,蓝忘机代为出席此次围猎。魏无羡在云深憋了许久,好不容易得了机会,定是要随蓝忘机同去的。只是他身份特殊,若是骑马行于姑苏蓝氏之列,必要驳了那位紫衣宗主的面子。他至今还记得当年自己一身蓝氏家袍跑到莲花坞借紫电时,江澄那张忽白忽绿的脸。

看...

  • 原著向生子,请注意避雷
    生个小蓝公子
    如有撞梗我的锅
    有一点点追凌向

 

番外一思予

 

你要记得别人对你的好,不要记得别人对你的不好。

 

01

 

蓝乐六岁时,兰陵金氏于百凤山又举办了一场围猎。

时过境迁,彼时江厌离与金子轩尚未定情,此时金凌已坐稳了家主之位,操办起宗事来有板有眼。

蓝曦臣闭关,蓝忘机代为出席此次围猎。魏无羡在云深憋了许久,好不容易得了机会,定是要随蓝忘机同去的。只是他身份特殊,若是骑马行于姑苏蓝氏之列,必要驳了那位紫衣宗主的面子。他至今还记得当年自己一身蓝氏家袍跑到莲花坞借紫电时,江澄那张忽白忽绿的脸。

看台上满是女修和家眷,魏无羡抱着蓝乐一袭黑衣坐在装束艳丽的姑娘们中间,显得怪突兀。姑娘们本都怕他,一开始离他远远的,不一会儿便扛不住他怀中冰雪聪明的白衣小团子,纷纷凑过来逗小朋友玩儿。

那小朋友礼貌的很,一双眼睛像极了含光君,话虽少,却不沉闷,软软糯糯的,可爱极了。

只是光看脸,一时间并未觉得像魏无羡,亦不像含光君。

众修士见夷陵老祖抱着孩子远在看台,这才放下心来。

二十年前他一人一笛不费吹灰之力便拿下了满山的邪祟,现下他嫁去了姑苏,若他也来,这次围猎便没其他家什么事儿了。

望着抱着孩子与女修们谈笑风生的夷陵老祖,修士们纷纷低语感慨:

果然还得要含光君才能镇得住他。

 

号角长鸣,兰陵金氏首当入场。金凌手持岁华背负弓箭骑在烈马之上,宛若盛放的金星雪浪,叫人移不开眼。他已经褪去了少年的稚嫩,眉宇之间挟着他父亲的桀骜,眼角却勾勒出他母亲的柔和。

乱红飞花之下,魏无羡这才发觉,金凌原来已经长得这般大了。

他捏着手中的花柄,手臂轻扬,僵滞了一会又放了下来。

从前,江厌离也给他和江澄抛过花的。

如今金凌已是家主,一举一动均落在众人眼中。

思及此,魏无羡还是将花藏进了袖中。

那少年有一路繁花相送,自然也不缺他这一朵。

“是凌哥哥!花……阿爹,送凌哥哥!”原本安安静静坐在魏无羡腿上的小蓝乐见了金凌便来了精神,在他怀里扭来扭去,嚷嚷着要给金凌掷花。

“阿乐,你凌哥哥待会还要去围猎呢,手里抓不了那么多花的。乖啊。”魏无羡安抚道。

“哦……”小蓝乐嘟着嘴失落地低下头,从魏无羡的手里扒拉出那朵芍药花,攥在手里小心翼翼地揣进了袖中。

待蓝忘机一袭红衣领着后辈们骑马入阵,坐在最后一排的魏无羡索性提着蓝乐站了起来。

蓝氏弟子没有不好看的,少年人丰神俊朗,猎场的女修们纷纷尖叫,骤时乱花如暴雨般砸下。砸得准的能砸进公子们的衣领里,砸不准的便碰上了公子们的俊颜。

蓝景仪原本跟在蓝思追后面,眼见他被乱花砸得不好意思,便纵马上前想为他挡些。

“我说你被这么多仙子砸花,待会儿大小姐肯定吃味不理你。”

蓝思追望着前方若有所思地道:“阿凌,应当不会吧……”

“话说回来,不如把花都砸给我得了。外头的姑娘们哪里知晓她们心心念念的思追公子早就——哎呦!”

蓝景仪话刚说一半,便被花砸了一下。与姑娘们那些软绵绵的花不同,那花被注了灵力,砸在脑门上怪疼的。

“谁砸我!”蓝景仪吃痛捂着额头嚷道,抬头望去,却见魏无羡抱着蓝乐,与他目光交汇的那一霎那眼光上瞟,一副不是他的模样。

蓝景仪:“……”

突然一阵爆笑将蓝景仪的思绪拉回猎场——好巧不巧,那朵花正好夹在蓝景仪耳边。

“哈哈哈!景仪兄,鬓边带花,眉眼含羞,不如今后就叫你景仪仙子可好!”

“去去去!”蓝景仪又羞又气,驱马快步向前。

旁人听了纷纷哈哈大笑。

蓝忘机闻及,稍一回首,众少年便闭上了嘴,却又捂着嘴偷偷地笑,忍得着实辛苦。

这般调皮玩闹的,除了那人也不会有谁了。

蓝忘机微微扬首。

众女修见谪仙一般的含光君似是往看台望来,一时悸动万分,可谁都知道,含光君看的是谁。

蓝忘机一眼便寻到了魏无羡,那人早抱着孩子笑得前仰后合。

待与他目光一汇,只一瞬,魏无羡便将那一抹柔光藏在了心尖。

他托着蓝乐,持花招手大喊:“含光君!”

方才给姑苏蓝氏抛花的姑娘虽不少,却无一人敢给蓝忘机抛。

早听闻夷陵老祖善妒至极,谁若是觊觎他家夫婿,那便是灭口挖坟的下场。

但今日一瞧,那人压根不似传闻中那般阴气森森,凶戮残暴。分明是个俊俏好看的青年,都当爹了,抱着孩子笑得还如桃花一般明媚灿烂。

而高岭之花含光君见了他们,嘴角竟也带上了温柔的笑意。

“爹爹,快看不见父亲啦!”小蓝乐急道。

魏无羡将花塞在小朋友手心,握着蓝乐的小手道:“来,阿乐,快抛给你父亲。”

“爹爹……太远了……”

小朋友从小体弱,手臂无力,别说掷得准,连掷得远些都无法做到。魏无羡早已重修出金丹,他悄悄往花枝中注入一丝灵力道:“无事,你定能抛给你父亲。”

小朋友将信将疑,握着魏无羡递予他的花,身形稍侧,手肘卯足了劲,将花抛了出去。

那花在空中飞了几米便无力地垂下头似要落下,魏无羡食指轻扬,一丝不察的灵线便引着那花儿如轻燕般又飞出数十米,最终稳稳地落在了蓝忘机手中。

“阿爹!我抛到了!父亲接着了!父亲接着了!”小朋友激动地欢呼雀跃。

“真不愧是我们阿乐,真厉害!”魏无羡吧唧一口亲上蓝乐,又朝蓝忘机招了招手。

蓝忘机浅笑着颔首示意,又极为珍视地将那朵花别在胸口,回身领阵而行。

如此恩爱,一时真是羡煞旁人。

 

此次围猎意在为各世家弟子、玄门新秀提供大展身手的机会,是故家主们虽各自领阵,却均不入场亲自猎物。

待蓝忘机回来,怀中的蓝乐一见着父亲,便从魏无羡的怀中跳下去,吧嗒地抱上蓝忘机的大腿,仰着脑袋眨巴着眼睛望着他。

“含光君,他等着你夸他呢。”魏无羡摸了摸蓝乐的小脑袋,胳膊肘抵了抵蓝忘机,轻声道,“快夸夸你儿子。”

明了是方才抛花一事,蓝忘机俯身蹲下平视蓝乐:“你抛得很好。”

小蓝乐喜滋滋地瞧着蓝忘机胸口的那朵花,吧唧亲了一口蓝忘机:“父亲喜欢就好。”

还不及魏无羡胯高的小朋友一手一人地牵着两位父亲走在中间。他步子迈得小,蓝忘机与魏无羡便走得很慢。

魏无羡轻声道:“可惜了,我与你入不了阵,不然定要拉着你故地重游,也把你的眼睛蒙上,再将你摁在当年那棵树上,狠狠地把当初吃的亏全都讨回来,不亲到你嘴肿绝不松口。”

小蓝乐拉了拉父亲的手:“爹爹莫要欺负父亲。”

魏无羡呼冤道:“我什么时候欺负你父亲了?你想想,哪次不是你父亲欺负我?是不是啊含光君?”魏无羡朝蓝忘机使了个眼色,“你快说是啊含光君,你说是,便是同意了我的说法,承认了平日都是你欺负我。”

不想那人并不顺着他:“阿乐在,别胡闹。”

“好啊,你们一大一小串通起来欺负我。”说罢便假装要当着孩子掩面哭泣。

“爹爹不怕,阿乐不欺负你,阿乐保护你,不许父亲欺负爹爹。”

魏无羡听罢哈哈大笑,捏了捏蓝乐软软的脸道:“你是小蜜蜂吗?怎么小嘴像抹了蜜一般甜?”

蓝乐道:“我不是小蜜蜂。”

“嗯,那我来看看小蜜蜂的父亲甜不甜。”说罢,魏无羡便捂着蓝乐的眼睛,覆上了蓝忘机的唇。

虽是亲,却不似平日那般缠绵,他的唇轻轻擦过蓝忘机,未作停留,却已然在那人心中拨了几响弦。

魏无羡松开捂着蓝乐的手,对蓝忘机道:

“等回去再慢慢欺负你。”

 

骑阵经过时总要扬起一阵尘灰,蓝乐个子小,捂嘴咳嗽了几声,魏无羡思及他体弱,便要带他先回去。

方走至后营,姑苏蓝氏便传讯说是遇到了难缠的邪祟,考虑到今日入阵的均是各家小辈,经验不足,怕有变故。魏无羡将蓝乐安置在房内,释出腰间的随便御剑而去。

小蓝乐静坐了片刻,握着袖口中的芍药花,下决心只身去寻人。他从小耳聪目明,走了几步便听见有人指着他窃窃私语:

“那便是夷陵老祖与含光君的儿子。”

“是吗?谁生的?夷陵老祖吗?他如何生?从哪里生?”

“谁知道呢,我看他长得既不像含光君也不像夷陵老祖,莫不是……不说了,他看过来了……”

“怕什么?”

说罢其中一人手握腰间的剑柄,朝蓝乐喊道:“哎,那边那位。”

蓝乐从小被教得极好,本不欲去理会,可现下见那群少年叫住他,一窝蜂地凑到他面前,他还是礼貌地行了一礼问道:“请问诸位公子有何事?”

“你就是蓝乐?”为首的少年打量了他一番。

“是。”

“我听说你两位父亲剑术极佳,想必你也不会差。怎样,与在下切磋切磋如何?”

蓝乐年纪虽小,但聪慧机灵,自知此人并无好意。不想徒生事端,本想回“云深不知处不许私自斗殴”,可现下不在云深,只好道:“抱歉,我有急事,不如改日再会。”

“只是过过招而已。世人皆说蓝家这辈出了个神童,怎的连剑都不敢比?”

“虎父无犬子,蓝乐弟弟想必定不会丢含光君和夷陵老祖的脸吧?”

蓝乐闻言驻足。

自己剑术习得不好,他不是不知。

他虽博闻强识,但身子骨确实不好,纵使被照顾得极好,却总离不开汤药。他方到了学剑的年纪,却连剑柄都握不太稳,习得久些便会手臂酸胀,再无力支撑。

魏无羡自觉有愧于他,便削了一把轻便的木剑,每每安抚他:“没事,等你长大些就好了。”

此刻面前这群少年以他两位父亲激他,蓝乐再回避不得,只好道:“那么请赐教。”说罢便要去拔腰间的木剑。

“哎,蓝乐弟弟,我用铁剑,你用木剑,怕是不公平,要不你也用铁剑吧。” 

“我用木剑即可。”

“刀剑无眼,怕届时伤了蓝乐弟弟,你那两位父亲要来找我算账了。”

他身后的少年低语道:“姚兄,他会不会向他父亲告状啊……”

“怕什么。我有分寸。” 说罢便招来跟班,递了把铁剑过去。

蓝乐接过铁剑,骤时胳膊承重一沉,却还是咬牙握住了剑柄。

少年们围了一圈,只待着看好戏。

 

等金凌闻讯赶来时,那群孩子早已散光,只留下蓝乐一人站在空旷的剑场。地上孤零零地横着一把木剑。

“可有伤到哪儿?”

他呼吸一滞,不曾想蓝乐垂目沉默着,眼眶有些泛红,凝色一声不吭地任由他检查伤口。

那群少年确实有分寸,并未伤他分毫,却将他的自尊狠狠践踏在地。

方才”哐当”一声,蓝乐手中的剑轰然坠地。

“含光君和夷陵老祖的儿子,也不过如此。”那少年收剑,趾高气昂道。

“早前便听说他是个小药罐子,连剑都握不稳,今日一见,果真不是谣传。”

“小药罐子,小药罐子……”

……

 

见蓝乐如此,金凌本想问:“谁欺负你,我替你教训他们。”

还未启唇,下一瞬,他便在蓝乐暗淡的浅色眸中,看见了儿时的自己。

同样落寞,愤愤不平,抱着岁华的自己。

眉眼间满是桀骜和绝不认输的执拗。

他搭上蓝乐的肩,将小木剑拾起,扒开蓝乐握紧在身侧的拳头,将剑柄握进他手心里。

金凌正色道:“这是你的剑,你不能放。”

蓝乐原本失神的眼睛里重新闪烁出了光点,他吸了吸气,握紧了手中的木剑坚定地重复道:“这是爹爹给我的剑,我不放。”

金凌一怔,笑着揉了揉蓝乐的脑袋:“若想学什么,尽管来找我,只要是你想学的,我都会教给你。”他替蓝乐重新整了整腰间的清心铃,轻轻拨了一下,铃铛中的银球碰撞,发出一声清脆悦耳的声响。

“届时你拿着银铃来找我便好。”

蓝乐垂手覆上银铃,不经意间一抹红色从袖口中滑落,正巧落在金凌手中,他捧着手心那朵枯蔫的芍药花,问:“这是你的?”

蓝乐红着眼眶点了点头,望着眼前的芍药花:“凌哥哥,对不起……芍药花原是想送给你的,可是……”

可是那朵花揣得久了,不复原先那般新鲜娇艳,送不了他好看的凌哥哥了。

蓝乐失落地想将花拿回来,不曾想金凌却不假思索地将花别在胸口道:

“我收下了,是很好看的花。”

蓝乐望去,却见他的凌哥哥笑了。

“我很喜欢,谢谢你。”

 

魏无羡不曾想会在金凌那寻到蓝乐。

那孩子沉沉地睡在榻上,手里紧紧攥着小木剑,眼眶泛红,似是哭过一场。

听金凌道完原委,他坐在蓝乐身旁沉默了一会儿,问道:“为首的是何人?”

“是姚家的。他父亲便是从前在乱葬岗道貌岸然指责你的那个,你当认识的。”

魏无羡摇头道:“不记得了。”

睡梦中蓝乐翻了个身,他怕木剑硌着蓝乐,便就势将木剑小心翼翼地抽了出来。

金凌叹了口气:“也罢,你从来不记这些。”他继续愤然道,“那群子弟虽未伤及他,但恶语如刀,狠狠插在他脊梁骨上。以大欺小,着实可恶,与他父亲一个模样,尽耍这些上不了台面的伎俩。”

魏无羡道:“此事不必声张,你身为家主,也不必明里暗里去找姚家的麻烦,以免落人话柄。”

“区区姚家不成气候。若我与他计较,便是兰陵、姑苏、云梦三大家联合起来欺负他一小世家。”

届时声张出去,人人都要暗地里耻笑蓝乐身子弱,不过是仰仗家族撑腰。

金凌握紧了拳头就要砸下,不想望了一眼熟睡的蓝乐,又缓缓地松开。

“只是这口闷气当真咽不下!我定要他当面给阿乐道歉!”

魏无羡看着金凌,思及过往,突然笑了。

金凌问:“你笑什么?”

魏无羡已背起蓝乐,本想腾出手摸摸金凌的头,最后却只是搭上他的肩道:“阿凌,你长大了。”

金凌别扭道:“我早不是小孩子了。”

魏无羡正色道:“今日多谢你。”

听得出魏无羡并非玩笑打闹,而是真切地与他致谢,金凌红着脸挥了挥手:“你都当爹了怎么还说这种肉麻的话,快背他走,忙了一天累死了,现下我要睡觉了。”

 

魏无羡一出门,蓝忘机已然提着一盏明灯站在长廊之下。兰陵金氏的建筑向来奢华瑰丽,红灯笼点缀着蜿蜒而去,如一条仙路静默地沉睡在夜幕之下。可蓝忘机只一身白衣,周身楼宇骤然间黯淡了下去。

自此魏无羡的眸里便只装得下蓝忘机一人。

他轻歩与那人相会,见蓝忘机伸手要接,便摇头小声低语道:“睡着了。我背着吧,不重的。”

蓝忘机接过魏无羡夹在腋下的木剑,提灯走在前方替他引路。

“小心台阶。”

魏无羡背着蓝乐腾不出手,不然此刻蓝忘机定会牵着他。可那人挨得好紧,行的也慢,纵使灯笼的光微弱而朦胧,魏无羡却觉得眼前的路从未如此明亮过。

他笑道:“有你在,我摔不得。”

雕廊之下,魏无羡背着熟睡的蓝乐与蓝忘机行过漫漫长夜。

他低语道:“蓝湛,我从前觉得金凌尽遗传了他父亲和舅舅的臭毛病,可到今日我才发现,他原来也很像师姐的。”

“他成长了许多。”

“是啊,他也承受了太多同龄人所未承受的……”

魏无羡未说完,那人便不复走了,烛光照亮了他的眼睫,坠坠光点如萤火翻飞。他方眨了眨眼,便听见蓝忘机唤他:

“魏婴。”

“无事,我就是感慨一下。从前的事早算不清了。可我对他有愧是真,对阿乐也是。”

蓝乐的身子这般,怎能说与他无关呢。

“爹爹……我的剑……”背上的小团子拱了拱,原本勾在魏无羡脖颈上的小手收紧了些,勒得他有些呼吸不畅。

“在呢在呢。哎,趴稳了,要掉下来了。”

他双手扣在背后,挺了挺身子本想把蓝乐背稳点,却不想那小团子动起来没个停,眼看便要滑下去,好在被蓝忘机扶稳了。

蓝忘机道:“我来吧。”

魏无羡只好将小团子挪到蓝忘机背上,换他来掌灯。

小团子揪着蓝忘机的抹额便当是他的小木剑,不再闹腾,乖乖地睡在父亲的背上。

他一步三回首,明灯之下更显得蓝忘机面如冠玉,宛若谪仙。

一屋一檐,一步一行。

他们历过世间的阴暗与光亮,炎凉与热忱,有彼此相伴,早已褪去了一身坎坷,纵使是漫长无尽的黑夜,又有何惧呢。

 

 

TBC.

 

茕衣噫噫噫

众所周知,当师傅可太难了。
突然觉得豹豹太可爱了怎么回事!

熬夜使我快乐!!熬夜才能治拖延症!

众所周知,当师傅可太难了。
突然觉得豹豹太可爱了怎么回事!

熬夜使我快乐!!熬夜才能治拖延症!

夷陵嗲祖

【忘羡】下西楼

·原著向,大概是神秘叽x孟婆羡

·重度ooc预警,人物都是原著的

·感谢所有看文的大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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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有转世的魂魄被辣得哭天抢地,求着跪在黑白无常面前将头磕得震天响时,阎王终于忍无可忍地找上了奈何桥头的青年,低声下气地求着他,只差按住他向锅中倒辣椒的手,让他下次不要再放那么多才好。


        “老阎,你不地道啊,”黑衣青年笑眯眯地,辣椒一勺勺往汤锅中放的起劲,浓白色的汤一点点地变成鲜红,看得桥头排队的魂魄咽了...

·原著向,大概是神秘叽x孟婆羡

·重度ooc预警,人物都是原著的

·感谢所有看文的大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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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有转世的魂魄被辣得哭天抢地,求着跪在黑白无常面前将头磕得震天响时,阎王终于忍无可忍地找上了奈何桥头的青年,低声下气地求着他,只差按住他向锅中倒辣椒的手,让他下次不要再放那么多才好。


        “老阎,你不地道啊,”黑衣青年笑眯眯地,辣椒一勺勺往汤锅中放的起劲,浓白色的汤一点点地变成鲜红,看得桥头排队的魂魄咽了咽口水,似乎都隐隐约约地发起抖来,“这活分明都交给我干了,我想放多少都可以呀。而且你放心,我保证下去一碗绝对可以忘得干干净净。”


        “不是,你这……”阎王目瞪口呆,眼睁睁看着往常都是扒在奈何桥边哭叫着不愿离开的魂魄,一碗孟婆汤灌下去后,被辣的呲牙咧嘴,往黄泉路另一端奔去时决绝得不肯回头片刻的模样,颤抖着指了黑衣人好半晌,才是无可奈何地甩了甩袖子,“罢了罢了,随你吧。”


        黑衣人对这场早就定下了胜负的斗嘴只是一哂,漫不经心地应了一声,微微侧过头去,习惯性地抬起眸子看向远方。


        三途河中的水流还是夕阳一般的残红色,流过奈何桥畔,再流入他面前的汤锅中,血红的河水不知为什么,注入他面前这口小小的汤锅里,就成了化不开的浓白色,随着远处嘶鸣的鬼魂慢悠悠地飘荡,看似小巧的汤锅,却永远也舀不到尽头,一勺勺,将多少人的悲欢都盛尽。




        黑衣人不喜欢沉默,只是安静了片刻,他便托了腮,一边盛汤给排队的魂魄,一边斜斜睨了眼,余光瞟向了还没来得及离开的阎王:“要我说呀,这汤的名字也该改一改了吧,原来是孟奶奶在这里,这汤叫做孟婆汤,这现在我来顶这位子,这汤怎么的不也改个名字?”


        听那吊儿郎当的口气,阎王刚刚喘过来的一口气险些又没有缓了过来,他颤颤巍巍地用手指向黑衣人,气急败坏道:“那你和我说说,你叫个什么名字?”


        奈何桥头的风刮得又急又烈,不只是有鬼怪的声音在哭叫,撕裂般的悲鸣一声声灌入耳中,黑衣人在这嘶鸣中听见了阎王的问话,他不做回应,只是盛了碗汤递给眼前的魂魄,那人生前应是个文弱公子,一身白衣素雅,接过碗时甚至礼貌地道了声谢,呛咳着将汤灌入了肚中,黑衣人看着他,不知怎么的微微失了神,片刻后,他笑道:“我自然是不记得了啊。”


        阎王见他反应,有些稀奇地看了眼那魂魄,道:“你生前认识?”


        黑衣人道:“当然不认识……只不过,有点像我的一个朋友罢了。”


        阎王嗤笑一声,颇有几分感慨道:“你连自己的名字都不记得了,倒还是记得你那个朋友?”


         见黑衣人不答话,阎王有些讪讪地摸了摸自己的胡子,接道:“当真很像?”


        “其实……也不是很像,”黑衣人总算收回目光,他有些无聊地打了一个哈欠,把已经空了的辣椒罐扔到一边,“只是好像他们都喜欢穿白衣服就是了。”


        黑衣人似乎还想想起更多的细节,可紧皱着眉头思索了很长时间后,他有些无奈地捏了捏眉心,嘶嘶地抽了几口气,太阳穴的青筋在隐隐跳动,声音低沉道:“算了,不记得了。”


        阎王站在一旁,扶了扶自己额上的冕冠,顺着他长叹了一口气。




        若要阎王说,自己捡回来的这魂魄,生前可当真是个苦命人。


        黑白无常是从人间的某座荒山上把他带回来的,听说那时魂魄都碎作了几片,人间盛世浩大的招阴阵都搜寻不到这破碎的魂,把他带回来后在阴曹地府里拼拼凑凑了好一阵才勉强凑出了一个完整的形态,只可惜人没了在人间的所有记忆。因为魂魄受损过重,离开了阴气强的地府,连完整的五识都无法保证。听无常说,这人的肉身已经完全没了,却没想到连魂魄也是这么一副凄惨模样。


         阎王本是抱着几分怜悯去的,见了这魂后却着实吓了一跳,也明白了黑白无常为什么废了老大的力气将这人救了过来——这人身上的阴气之重,与自己比竟也不多遑让。那黑衣人的魂魄似是在生前受到了很大的刺激,刚到地府的头两天连神识都不甚清楚,只是木木然坐在那里,偶尔声嘶力竭地大哭一场,带着地府的百鬼同他一起哀鸣,一阵阵嘶哑的恸哭将半个阎罗殿都染上了鲜血的颜色。


        两天后,那个黑衣人终于从屋内走了出来,他若无其事地掸了掸黑衣上并不存在的灰尘,眯着眼睛上下打量了暗无天日的地府好半晌,这才扭过头来,唇角上刻着一丝笑意:“请问……这是哪里?”


        “对了,还有,”黑衣人停顿了片刻,脸上又露出了一丝迷惘出来,他抚了抚自己空荡荡的腰间,低声道,“我是谁?”




        阎王翻遍了整本生死薄也没有找到这黑衣人的姓名,见他一脸吊儿郎当地嗑着地府的瓜子,只觉得额头上的青筋都暴了出来,暗骂黑白无常给自己捡了个大麻烦回来。阎王叹了口气,无奈道:“你这种情况,大概是人间还有人留着你的一缕魂,你这里魂魄不全,我也是查不到的。”


        “真没想到,我还这么受欢迎,死了还有人不舍得我走呢。”黑衣人懒懒散散地回应道,见阎王似乎下一刻就要跳起来骂人,这才不情不愿地将脚从书案上移了下来,他托着下巴严肃道,“那么,阎王大人,我在你这地府总不能白吃白喝吧,我能在你这做点什么?”


        孟婆恰好前些日子休了自己的年假,跑到天庭避暑去了,把汤锅那一大堆烂摊子都扔了下来,阎王派了几个小鬼过去,却是因为阴气太弱压不住场子,被来往的魂魄欺负得欲哭无泪。阎王正头疼着,见眼前送上门了个阴气深重的劳动力,顿时如蒙大赦,忙不迭把黑衣人推到了奈何桥头,黑衣人也不推辞,笑眯眯地整了整衣摆,取罐辣椒便走马上任了。




         阎王本是庆幸,没想到这一尊大佛上来了便不肯离开,用一锅辣椒汤搅得地府天昏地暗,想要把他请走,对方也是不怎么乐意,好像每日在奈何桥头看来往魂魄上了瘾似的,赶都赶不走。幸好孟婆的年假不长,十天后被迫收了假的孟婆便心不甘情不愿地重新回了地府,有条不紊地重新接手了诸多事宜,黑衣人摘下官帽的时候倒也不见多失望,只是有些无所事事地冲阎王嘀咕道:“那我现在做什么啊。”


        阎王可不敢再给他安排任何工作,只消忙不迭摆手,正想让他好好在殿里躺着便好,冷不丁听孟婆插进来一句道:“你可以去人间逛逛啊。”


        “人间?人间有什么好逛的啊。”黑衣人从三途河畔揪了根草叼在嘴里,说话含含糊糊的,“我不是刚从人间过来吗,死成那个样子,估计生前挺惨的吧。”


        孟婆慢悠悠瞥他一眼,手里的汤勺一刻不停地搅动着,她轻笑:“小伙子,天上一天,地下一年这话没听过吗,别拿咱们地府不当神仙,你来这地府也有……有……”


         阎王赶忙在一旁补充道:“十二天。”


         孟婆自觉落了面子,抹了把脸,尴尬地咳了两声,继续道:“对,有十二天了,这人间早就过了十二年,这么大的变化,你不想去看看?”


        黑衣人抱了臂,不说话了,他脑子里其实并非一片空白,而是有些模模糊糊的印象,回想起生前的事,大多是染了血的猩红,耳边充满了厉鬼一般的尖叫,让他稍稍回忆就头痛欲裂,偶尔有一片纯白衣角闪过,才让他得了片刻救赎。他直觉不愿回到人间,但是如果能勾到那片衣角,看看那人究竟是什么模样,倒也是不错。




         黑衣人吐掉口中的草,一并将那点记忆埋在心底,笑眯眯道:“好吧,正好我想不起来自己名字,转世也去不了,去人间找找倒也不错,搞不好还能碰到个认识我的人呢。”


        阎王正巴不得送走这惹不得的瘟神,闻言忙不迭点了点头,半晌又犹豫道:“可你这种魂魄,别人是看不到你的,更别说……你魂魄残缺,到了人间五感都会有问题,看不清活人的脸,也听不到活人说话的声音,你………”


         他是想好好问问黑衣人该怎么办的,可他一扭头的功夫,黑衣人已经在他目瞪口呆的眼神中走到了奈何桥的另一端,背对着他们,潇洒自如地摆了摆手。熙熙攘攘的魂魄前往投胎,他却坦荡自如地,以魂魄的身份回到了人间。






         黑衣人来了人间,新鲜了两天,很快又无聊了下来。人间无非是那个样子,花花草草山山水水,和他残存印象中的没什么差别,往行人脸上看去,也只能得到一片片模糊。偶尔能给他生活多填点乐趣的,只有碰上了什么在人间作乱的冤魂邪祟,他闲着也是无聊,自己身上又是阴气深厚,捉上几个给阎王送回去,也算是减轻了黑白无常的压力。


        一路停停走走,黑衣人路过了不知多少个村落城镇,自西向东,自北向南,不知去过了多少地方。几个月后黑衣人进广陵时恰是个雨天,街上没几个人,大多都躲回了自己家去避雨,那城镇又颇小,没什么有趣的事物,他逛了两圈便感到乏味,在城郊又飘着转了转,正打算离开时,黑衣人突然感到身后传来了一股有些熟悉的气息。


       他还没来得及分辨那是什么气息,便听见耳边传来几声铮铮琴音,他本因为五感问题,听不见人间嘈杂,可这几声音却清晰至极地传入了他的耳廓,给他带来了长久沉寂以外的声响。而片刻后,那几声琴音竟化作了人声,淡淡地飘进了他的耳朵。


        “尔乃何人?”




        黑衣人猛地回过头去,只见不远处站了一名白衣男子,衣袂高扬,让魏无羡不由自主想到了自己记忆中那片模糊的白色衣角。雨纷纷扬扬落下,却不能将他身上沾湿分毫,依旧是看不清白衣人的眉目,只能见他手中托着一张古朴的琴,白衣人修长的指节在上面轻轻滑动,古琴便发出了铮铮鸣响,又一次重复刚才的问题道:“尔乃何人?”


        黑衣人啧啧称奇了两声,便不由自主地飘到那人面前去,他怔怔地看了自己的双手半晌,无师自通地将手搁在琴面上,小心翼翼地撩动了琴弦。


        “不知。”


         黑衣人本想插科打诨,随便编个什么名号,可靠近这琴,他便不由自主地说出了真话,黑衣人暗骂一声,心道,这人问灵修得不错。


        问灵这个名字是怎么在自己脑海里出现的,他还没来得及细想,便听见面前的琴又淡淡地响了。


         “为谁所杀。”


         黑衣人停顿片刻,似是仔细回想了很久,才在那琴上落下手指:“不知。”


        白衣人似乎有些惊讶,他略一思考,望着自己面前的一片虚空,才重新拨动了琴弦:“有何执念。”


        这个问题黑衣人比较熟练,他笑眯眯一挑琴弦,终于给出了一个不一样的答案:“并无。”


         白衣人不再多加询问,他立于原地,琴弦在他手下快速地颤动起来,几响之下,以黑衣人为中心的灵力一圈圈波动起来,他略感稀奇似的挑了挑眉,看着渡化法阵在自己脚下成形,只是轻笑一声,负手站在原地,一副岿然不动的模样。


        一曲终了,白衣人停下手来,感知到自己面前的灵体依旧悠闲自在地飘荡着,微微蹙起了眉头。黑衣人这次学会了不问自答,还不等白衣人询问什么,就听见自己掌下的琴急速响动起来:“小郎君,别弹啦,你渡化不了我的。你看看,我这么孤苦伶仃一个人,也没什么害人之心,你就大人有大量,权当放我一马呗。”




        白衣人大概第一次见这么聒噪的灵,他按着琴弦,微微出了神,不知是想起了什么,良久后,他长叹了一口气,将琴背在了身后,默不作声地便要转身离开。黑衣人知晓他这是放过了自己,本想要得意挑眉一笑离开,可不止怎么的,见白衣人一挪动步子,黑衣人脚下一轻,便不由自主地跟上了他,手还不老实地重新摸上了琴弦:“小郎君,这就要走了吗?带我一个呀。”


        白衣人动了动唇,问灵是要求灵体必须回答问题的手段,平日交流,魂魄大多是可以直接对话动,可话语落在黑衣人耳中听到的只能是模糊不清的嗡嗡声,黑衣人无奈勾唇一笑,琴弦继续响动了起来:“我灵体有损,听不见你说话,对不起啊。”


        白衣人的手在空中微微一顿,他重新取下琴来,横置于身前,对着眼前灵体的方位轻轻拨动:“跟着我,做什么?”


        黑衣人这下离琴更近了些,看见琴上似乎隐隐约约刻下了什么字,他眯着眼睛想要看清楚,却还是入眼一片模糊,他也不强求,耸了耸肩膀,拨弦回应道:“你看我,闲着也是没事嘛,小郎君,我看你是在到处除祟是嘛,我很厉害的,你带上我,带上我好不好呀?”


        白衣人哑然良久,拨弦道:“……别这么叫我。”


        黑衣人笑道:“那怎么叫?小公子?小哥哥?小郎君你倒是说说呀?”


        白衣人轻轻摇首,似乎又是想起了些什么,唇瓣微微颤动,想说些什么,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口,半晌,他轻轻弹道:“走吧。”


        黑衣人背了手,笑吟吟地跟在他身后向前飘去,他见眼前这白衣人虽是语气勉强的模样,琴却不再收回背上,而是不嫌麻烦地半托在了胸前。


         琴弦泠泠响了两声:“来啦!”






         漂亮的长剑在空中画出了一道清亮的剑光,凶尸坚硬的皮肤上被刺出了一道长长的血痕,死人不知疼痛,仍是嘶吼着冲白衣人冲来。白衣人眉目一敛,侧身收回剑去,托琴于掌中,正待奏出一声破障音,却见凶尸猛地一滞,发出了嘶哑的咿咿呀呀声,他的胸口心脏处被一根简简单单的树枝贯穿,那树枝孤零零地悬浮在半空中,看起来颇有几分诡异。明明看起来没什么力道,可那走尸却是满面痛苦的模样,他握着树枝,想要把他拔出来一般,左右摇晃几下,突然便失了力,噗通一声跪倒在了地上,不等白衣人出手,便缓缓地烟消云散了。


        白衣人沉默片刻,按在琴弦上的手从破障音换了个调子:“……多谢。”


        黑衣人扔掉了手里的树枝,得意地挑了挑眉,刚刚的怨灵已经被他打送回地府了,他自觉做了件一举多得的好事,既帮白衣人处理了邪祟,又给地府立了功,心情和衣摆一样高高地飘扬了起来,他愉快弹道:“不客气不客气,举手之劳嘛。”


        白衣人正收拾了东西往前走,闻声顿了顿脚步,琴声暂缓片刻,有些沉重地响了起来:“你……是如何……”


         黑衣人有些意外:“如何杀了他么?”


         他本是跟在白衣人后面悠悠闲闲地飘荡着,看见白衣人脚步渐缓,知晓应是刚刚那根细弱的小树枝让对方生了疑,他悠悠叹了口气,纠结半晌,终于是在找借口和说实话之间选择了后者,他叹了口气,一边随着白衣人的脚步慢悠悠的走,一边在琴弦上轻轻拨动道:“其实和你想的不一样,刚刚不是我捅了他那一下他就死了的,你也看到了,那么细一根树枝,怎么可能啊,我随手折来的而已。”


        白衣人微微蹙起了眉,但哪怕黑衣人同他不过一尺相隔,黑衣人也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只能自顾自说下去:“我能杀了他,因为我这个人,啊不对,我这个鬼啊,身上阴气比较强,刚刚我用那根树枝把阴气灌进他身体,你也看到了,他承受不住那么重的阴气,自然而然就死啦。你可不知道,连阎王也夸过我身上阴气重呢。”


        不过阎王那口气也不太像夸便是了,黑衣人暗自嘀咕道。听他口气里似乎还有些自豪,白衣人反而一时不知回应些什么,他沉默地托着那琴,听黑衣人絮絮叨叨弹了一路。终于在黑衣人也感到疲乏,收了手老老实实跟着晃荡时,白衣人敲开了临近一家酒肆的门,黑衣人啧啧称奇地看着他要了一间二楼的包房,待坐进去后,黑衣人迫不及待在琴上弹道:“没想到啊,小郎君,看不出你竟是会喝酒的人。”


        白衣人淡淡弹道:“我不饮酒。”


        黑衣人本想笑他,不喝酒进酒肆做什么,没想到下一刻伙计敲开了包房的门,黑衣人及时收了手,毕竟对于平常人来说,一张不弹自动的琴实在有点可怕。看着端进来的一壶茶水和茶杯,黑衣人有些尴尬地陷入了沉默。


        待伙计离开后,他马上在琴上弹道:“你当真不喝酒?”


         白衣人为自己斟了一杯茶,他看着杯中清澈透亮的茶水,轻轻摇了摇头。


        虽然看不清无官,但活人的动作黑衣人还是可以看明晰的,他轻飘飘地落在黑衣人的对面,撑着下巴,在琴弦上拨动了几下:“不喝酒,你进这酒肆做什么?”


        问题一出口,黑衣人见白衣人的手霎时僵住了,过了许久,大概当真有一盏茶那么久,才见他轻撩琴弦道:“习惯罢了。”


         黑衣人颇感无趣,他跟了几日,眼前这人不仅生活习惯上古板的可怕,连性子都是个打几棒子都说不出句话的闷葫芦性格,连地府里那些个板着张死脸的鬼差恐怕都比眼前这人强上些许,哪怕明知眼前人听不见,看不到,他还是拖长了调子,闷声闷气地哦了一声,冲这人呲牙咧嘴地吐了吐舌头。


        黑衣人本以为这人又要继续沉闷着了,却没想到他一杯茶饮下去后,忽然又有些犹豫地抬起手来,按上了放在桌案上的琴:“你……为何身上有如此重的阴气?可有解法?”


        黑衣人一哂,无奈答道:“小郎君,我连自己的名字都不记得,怎么能想得起来这阴气是哪里来的啊?还有,若我能解,我不是早就把这阴气解开了?可能是我天赋异禀吧,反正这阴气留我身上,也不算什么坏事。”


         琴弦停了很久,有些颤抖地响道:“……损身。”




         黑衣人第一次听这琴弦中的情绪有了起落,不由得有些奇怪地望向白衣人,见他沉默了良久,琴弦才重新响动了起来:“我……曾有一友。”


       “朋友?”黑衣人奇道,他以为像白衣人这种性子,除了自己这种脸皮厚要硬贴上去的,没人愿意和他做朋友的,没想到他还能用如此珍重的态度宣告这个人的存在。


        琴弦停滞了片刻,重复道:“朋友。”


        声音轻却极其郑重。


        黑衣人突然有些踟蹰,他不敢打扰白衣人,只好小心翼翼接道:“朋友……然后呢?”


        白衣人道:“他……与你一样,身上阴气重,损身。”


        黑衣人不由自主看向他的脸颊,想看看白衣人现在的表情,可无论怎样努力,终是一片模糊,他本以为还有下文,却不听琴弦再响,只好自己心痒难耐道:“后来呢?那人怎么样了?你是不是也劝他了?”


        白衣人重新给自己斟上一杯茶,一饮而尽后,他轻轻弹道:“是,我劝他了。”


         琴弦拨动的幅度很小,声音很轻,可落在黑衣人耳朵中的声音还是异常清晰:“他……现在很好。”


         虽然只是几声刻板的琴响,可黑衣人却莫名从中听出了白衣人心中那丝渺茫的追忆之情,要黑衣人面对他那冷冷淡淡的回应插科打诨是一点都不难,可这种气氛却着实让他不知道该怎么办,他除了有些尴尬地回应一句“那便好那便好”,便口拙得不知该说些什么了。


         桌上的气氛登时冷了下来,黑衣人一边瞟着白衣人重新斟上了茶,一边漫无目的地望着楼下熙熙攘攘的人群,见有货郎挑着一筐子枇杷走过,他的眸子霎时亮了起来。几乎没有多加思考,他在琴上弹道:“小郎君!吃枇杷吗?”


        白衣人的手一抖,温热的茶水便泼了一半出来,在黑衣人看不见的地方,他有些惊愕地望向灵体所在的方向,久久没有回过神来。


        半晌后,他道:“你……想吃吗?”




         


         若放在以前,在黑衣人的记忆里,以前就是在地府的日子,让他去想象自己有一日会甘心跟在一人后面游游荡荡,他是决计不肯相信的,而且必定会嘲笑这么说的人异想天开。却没想到有朝一日自己还当真跟在一人身后,过着亥时息辰时起到规律生活也不觉厌烦——其实魂魄是不用休息的,只不过学着白衣人那古板的生活,倒也有些意思。


        黑衣人过惯了到处飘荡没什么人管的日子,便下意识把白衣人看作和自己是一类人,直到这么悠闲地过了两个月后,白衣人收到一纸传书,他有些犹豫地对黑衣人道:“……我要回家了。”


        “回家?”黑衣人瞪大了眼睛,一口啐掉口中的野草,从地面上漂浮到了白衣人身侧的半空中,他本想潇洒对白衣人说一声再见,可不知道为什么,手指抖动许久,他拨动琴弦道,“那我能跟着你走吗?”


        白衣人似乎被这个问题哽住了,一下子呛咳了起来,幸亏黑衣人听不见,只是有些疑惑地等一个回答,好一会后,才听见弦悠悠响道:“自然,只是……你无法进去。”


        黑衣人道:“唔?”




        等黑衣人真的跟着白衣人到了他的家门前时,黑衣人才知道这话什么意思,即使被御鬼法阵抵在了山门之外,黑衣人仍是笑着望了望自己眼前巍峨的规训石,以及远处隐藏在山中隐隐约约的宏伟建筑,拨弦笑道:“你家可真气派。”


        白衣人沉默片刻,轻道:“抱歉。”


        “这有什么好抱歉的,”黑衣人摆了摆首,慨叹道,“看来你家绝对是个什么修仙大家,难怪你这么厉害呢。”


        白衣人垂下眸子,默默握紧了袖子中的手指,他本想让黑衣人在这里等他片刻,却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来,只听得琴弦响道:“那你快些进去吧,我也就先走啦。”


        白衣人道:“……你要走?”


        黑衣人道:“自然,我本来就是一个人啊。”听白衣人那边又沉默了下来,他赶忙补充道:“小郎君,你可千万别难过,山高水远,天大地大,总有再见的那一天嘛。”


        白衣人其实还有许多话没有说,还有许多问题想要询问,还有许多事情想要求证,可听着琴上那轻快的语气,他又本是个沉默的人,许多话翻涌到了嘴边,却又被他咽了下去,千言万语,他只能道:“保重。”


        黑衣人知道他看不见,还是冲他笑嘻嘻地摆了摆手,他没有再碰那张琴,便只是飘飘荡荡地向下山的石阶那里走去。白衣人感到了灵体离自己远去的飘渺之感,他站在原地伫立了许久,指节终于有些不受控制地微微颤抖起来,被用力的手指压得泛出了白色,他将琴背回了背上,拼命驱走那些在自己脑海中盘桓了两个月的念头,背对着黑衣人离开的方向,一步步向石阶上踏去。




         黑衣人其实没有离开,鬼使神差的,他漫无目的地踏进了那山门前巍峨的高山之中,潺潺小溪带来了欢快的脆响,一边的草坪上居然还有好些野兔,黑衣人颇感新奇地上前去抚了抚那兔子的皮毛。突如其来的寒意吓得那兔子瞪大了眼睛,叼着满嘴的草左顾右盼,引得黑衣人哈哈大笑:“哈哈哈哈哈哈哈别怕别怕,我又碰不到你们,可不会像当年那样把你们烤来吃的……”


        声音戛然而止,黑衣人有些惊愕地看向自己的双手,回忆了很久,终究还是怅然若失。


         白日还是晴晴朗朗的天气,入了叶却突然下起雨来,黑衣人总算舍得从后山里走了出来,下雨对他没什么影响,但他还是装模作样地拍打了两下衣摆,好像自己还是个活人一般。他望向山门的方向,有些闷闷地想,自己第一次见白衣人,似乎也是这么个下雨天。


        下一刻,他在漫天雨丝中微微睁大了眼睛,在数不清数目的台阶上,有一道白色的身影,撑着油纸伞,缓缓地走了下来。那身影下到了山门口,感知到了那缕熟悉的灵体,也是有些惊愕地停住了脚步。


        白衣人的唇翁动几下,似乎想要说些什么,却又想起黑衣人是听不见的,他从背上解下琴来,一手托琴,另一手放下伞来,他没有用上灵力,便任由雨点打在自己身上,雨水混同琴音一并响了起来:“……你为何还在这里?”


        黑衣人慢慢踏上前去,笑吟吟地抚上琴弦:“你呢,小郎君?你又为何去而复返啊?”


        白衣人沉默下来,黑衣人似乎也不急着要一个答案,他先一撩衣摆,在那石阶上坐了下来,又下意识地用手拍拍石阶,才想起来对方是听不到的,只好站起身来,在白衣人身前一拨琴弦:“来坐。”


        白衣人默不作声地看了看那有些积水,落了灰尘的石阶,几不可闻地叹了口气,他不顾一身白衣,便依言在原地坐了下来,黑衣人便在离他两尺的地方并排坐了下来,琴横放在二人之间。黑衣人撩弦,漫不经心道:“小郎君,这不是已经过了亥时吗,你这个时候不休息,跑到山门口来做什么?”


        白衣人没有回答,只是脸在黑夜里更苍白了几分,黑衣人半晌等不到回答,自觉无趣,干笑了两声便继续弹道:“好吧好吧,我先前对你有些误解,以为你是那种不大会在意朋友的人,没想到你还特意下山来找我——我们算是朋友吧?对不起啦,小郎君,你看,我这不是也没走吗?”


        白衣人道:“为何道歉?”


        黑衣人道:“这不是误会你了,所以下午才要把你骗上山去嘛。”他沉默片刻,忽然接着道:“小郎君,其实我挺感激你的。”


        白衣人道:“何出此言?”


        黑衣人半仰着头,看着雨丝从自己身体里穿过,有些自嘲地一笑,他没有抚弦,而是自顾自说道:“若不是你,我在偌大的一个天地间,连个可以说话的人都没有,没人能见到我,我也见不到他们……只有你能陪陪我啦。”


        明知白衣人是听不见的,可黑衣人还是很是愉悦地笑了起来,片刻后他抹了一把脸,指尖在琴弦上轻快弹奏道:“没事,谢谢你救过我而已。”


        白衣人道:“嗯。”


        黑衣人感觉到了这琴声里的轻快,忍不住噗嗤一下笑出了声,他望着那朦胧的雨丝,下意识在手边摸索了片刻,意识到什么也不会找到后有些遗憾地咂了咂嘴,他偏头看向白衣人的方向,逗弄道:“小郎君,有酒吗?”


        白衣人一怔,轻轻弹道:“我以为……你不会喝酒。”


        黑衣人捧腹大笑,琴弦颤动得比空中的雨丝都急促上了几分:“小郎君,你怎么这么想呢!我可是很能喝酒的啊。”


        白衣人道:“先前去酒肆,不曾见你要过。”


        黑衣人道:“那不是之前总有事在身上吗,我也老是忘记了,今天我有了心情喝,就看你是有还是没有酒了啊。”


        他本以为以这人的古板性格,肯定是没有,也做好了碰一鼻子灰的准备,却不曾想,白衣人垂着头,不知在思索着什么,许久后,他淡淡弹道:“有,稍等。”


        “诶,不是?等等!”黑衣人只是随口一说,见白衣人当真站起身来,反身向山门内走去时他当真大吃了一惊,忘记了自己喊得再大声对方也听不见这个事实。待一炷香后,白衣人重新冒着雨,手中提了一坛子酒回来时,黑衣人已经是筋疲力尽了,他有些恨铁不成钢地喘上一口气,无奈弹道:“小郎君,你忘了我只是个魂魄了?你别说拎一坛子,你带八坛子十坛子酒回来,我也一滴都碰不到,这不是白费力气了吗?”


        白衣人凝视着他的方向,慢慢道:“若是知晓你的名字,便可以祭奠给你了。”


         黑衣人呆愣片刻,大笑道:“小郎君,你怎么还没有死这条心呢!和你说啦,我是当真想不起来自己叫什么了,你能怎么办呢?”




         白衣人不语,雨不知什么时候慢慢地停了,他将琴抱了起来,横置于自己膝上,仰头看向灰蒙蒙的天空,忽然很慢很慢地弹道:“抱歉,我上次撒谎了。”


         黑衣人从原地飘到他身前,按弦道:“怎么了?小郎君,你说了什么啊?”


         白衣人拨动琴弦的速度极慢,好像在做什么极其艰难的决定一样,他几乎是一字一顿道:“我上次同你说,我那位旧友现在很好,其实不然,我……找不到他了。”


        黑衣人一怔,不知道为什么,他从那平平淡淡的琴响中听出了看不到边际的怀念与真挚,让他觉得心尖发颤,他快速拨弦道:“你这么厉害,连我这种等级的鬼被你找来都只能乖乖答话,怎么会找不到区区一个人呢?”


        白衣人没有理睬他这段有些急促的话,依旧是不紧不慢弹道:“我曾试过寻找,无果。”


        黑衣人闻言,无意识地摩挲了一下衣角,干巴巴道:“那着实可惜。”


        白衣人回过头来,盯着他的方向,浅色眼眸中的情绪翻涌,许久后,他继续道:“我想,若是他忘记了自己的名姓,我是找不到的。”


         天边猛地炸开一道惊雷,映亮了半个天空,黑衣人倏地站起身来,他望着白衣人,连弹琴都想不起来,只是颤抖,声音从口中一个个蹦了出来:“你……什么意思?”


        在黑衣人看不见的地方,白衣人亦是轻轻颤抖,他抬眼望向灵体的方向,琴弦铮鸣地响了起来。




         他手上弹道:“魏婴。”


         他口中低低,有些沙哑地问道:“魏婴,是你吗?”




         这个名号钻入黑衣人的头颅,让他瞬间剧烈地震悚起来,那一瞬间,他恨不得冲上奈何桥去灌下十碗八碗孟婆汤,让自己忘得干干净净才好,也让现在这种头痛欲裂的感觉离自己远一些才好。黑衣人承受不住疼痛,缓缓半跪在了地上,捂着额角抬起眼来,突然见那张自己抚过两月之久的古琴中突然飞出一道流光来,直直钻入了自己的身体。那一刹那,他的灵台被涤荡清明,记忆纷至沓来,连眼前也一并清晰了起来,他看见离自己两丈之远外,白衣人向来波澜不惊的面颊上难得充斥了惊慌,急切……和期待。


        最后一缕残魂归体,当年旧事也一一再现,黑白无常在乱葬岗上一点点捡拾残魂时,蓝忘机也恰巧踉跄着上了乱葬岗,问灵弹过,一缕游荡的魂便飘飘荡荡,无声无息地附在了琴弦之上,不仅黑白无常没有发觉,连蓝忘机自己都不曾有过半分设想。残魂沉睡数年,直到听见附身的灵器唤出了自己的名字,他才猛然惊醒,脱身而出。




        雨虽然还是不能落在身上,却多少让他有了些冰凉之感,魏无羡一抹脸颊,对着自己的双手冷怔片刻,冲眼前人大喊道:“蓝湛!”


        蓝忘机还是看不见他,却是第一次没有通过琴弦,听到了对方呼唤的声音,他不顾膝上的忘机琴,猛地站起身来,对着眼前的空气道:“魏婴!”


        蓝忘机突然顿住了,片刻间,他忽然察觉到身前那缕熟悉的灵体,在自己面前倏忽消失了。他匆忙拨动琴弦,也不曾得到丝毫回应。蓝忘机望着那一片虚空,忽得在想,这两个月,连同刚刚那一声熟悉的“蓝湛”,就是是真是幻,是梦是醒。




        山上辰时的钟敲响,蓝忘机抬眼,这才发现雨不知何时停了,天已然微微亮起,昨夜的游魂却不知所踪,他却不知如何寻找。浑浑噩噩间,忽然听得一声“含光君”。


        蓝忘机这才注意到,山上远远下来一群小辈,手中持着招阴旗,纷纷向他行礼,他强振精神,略一点头,问道:“何事?”


        为首那个孩子道:“听闻山下莫家庄有走尸为乱,先生命我们前往相助。”


        蓝忘机略略失神,不知道是否想起了某根细细的树枝,片刻后,他一颔首,哑声道:“多加小心。”






         一个月后,清河的祭刀堂内,魏无羡看蓝忘机奏罢问灵,急忙问道:“他说这是哪里?”


        蓝忘机道:“不知。”


        魏无羡道:“啊?”


        蓝忘机抬眼看他,一字一顿,耐心道:“他说,不知。”


        魏无羡摸了摸鼻子,暗想时过境迁,连蓝湛这个小古板都可以噎我了。他无意望去,却发现蓝忘机并没有移开目光去,仍是视线灼灼地盯着他。


        魏无羡这才后知后觉感到,方才这对话,似乎有些熟悉了。






———————————————


杀马特式写法,不知道自己在写什么系列了23333最后那一小段是按照记忆里的原著写下来的,哪里不一样大家多多包涵(?


       


        

大胜
非典型系列其一 非典型系列其二...

非典型系列其一

非典型系列其二

画到李白的时候就笑死了……,其实老早就想画一个韩信躺在地上的,正好用上这个梗。

非典型系列其一

非典型系列其二

画到李白的时候就笑死了……,其实老早就想画一个韩信躺在地上的,正好用上这个梗。

小温侯

【仙督大哥大/成美你讲话不看场合的吗!】

是新的沙雕手书(。+・`ω・´)

恶搞向ooc慎入 !真的慎!!!

lof只能发60秒,完整b站见哈哈哈哈

http://www.bilibili.com/video/av47107481/?share_source=copy_link&p=1&ts=1553334751&share_medium=iphone&bbid=Z9465C9D26126B2B4D1D97118C66178032D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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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奧達ZeldaCW

SuiBian ⚔️ BiChen  with their hair down

散髮的隨塵~ 

*隨便再怎麼攻也只攻得下單純的避塵而已 

遇上忘機琴跟陳情就只能躲遠遠的 =u=


SuiBian ⚔️ BiChen  with their hair down

散髮的隨塵~ 

*隨便再怎麼攻也只攻得下單純的避塵而已 

遇上忘機琴跟陳情就只能躲遠遠的 =u=


风月

【忘羡】《另类》06——第三日(下)

现代pa

年上:25岁心理学教授叽×17岁羡

前世今生梗???

无厘头脑洞    狗血剧情

若你们问我写的是个什么故事,那大概就是无论经历多少曲折多久的等待他们终会重逢。

因为是忘羡最好的忘羡

————————————

   
    

    深渊?危险?不在乎。
    因为心底有个声音不断的告诉自己要靠近你
      ...

现代pa

年上:25岁心理学教授叽×17岁羡

前世今生梗???

无厘头脑洞    狗血剧情

若你们问我写的是个什么故事,那大概就是无论经历多少曲折多久的等待他们终会重逢。

因为是忘羡最好的忘羡

————————————

   
    

    深渊?危险?不在乎。
    因为心底有个声音不断的告诉自己要靠近你
       

正文

   
   

       蓝忘机回福利院马上去了监控室调出了魏无羡房间的所有视频,将时间调到他们来时的第一晚。

      
      房间很暗床角的小夜灯发出幽暗的光。红外线镜头下床上的人一直熟睡着,蓝忘机全神贯注的看着生怕遗漏任何一个镜头。过了许久屏幕里的人还是没什么动静,他便开始将速倍调高加快播放速度。

     

蓝忘机做任何事一向都是沉着稳重的,现在的他明显是有些耐不住了,第一日已经快要放完了床上的人除了正常的翻身踢被子便再无动静。

   
 索性直接调到昨晚,鼠标在点击确认前心里还默默的祈祷。
    
        
视频中 当晚将近7点的时候一名护工到房间将魏无羡带走,约二十分钟后 房间的门突然从外打开一群人架着魏无羡走了进来他不停的反抗压着他的两名安保人员就越用力。

     
毕竟还是个瘦弱的孩子力气自然比不过两位成年男子挣扎了半天没任何作用。把他丢到床上 又对他指指点点嘴里说个不停,监控器还没来得及安装拾音器蓝忘机听不到他们对魏无羡说了什么但光看嘴脸就知道不会是什么好话。

     

魏无羡安安静静的躺在床上对他们的话半点反应也没有,没过多久一群人便关灯离开了。
      
      
约一刻钟后,床上的人动了动,鲤鱼打挺从床上翻了起来,在利落的跳到地上。蓝忘机马上将视频倒回去再放一遍越看心里越激动的以平复,动作流畅麻利完全不像个自闭症的人能做得出来的,稳定情绪后接着往下播放。
    
     
 魏无羡光着脚走到鞋柜前蹲下来伸手将一双鞋拿出来把鞋垫翻出手在鞋里捞了捞然后又放了回去再换另一双像是在找什么东西一样。

     
        
翻完了第三双就有些着急胡乱的将鞋子丢在地上将柜子的鞋都拿出来翻了个遍。定是把什么东西藏在鞋子里又不见了,魏无羡干脆一屁股坐在地上双腿盘起两手环抱烦闷的抓了抓头发又一只手支在腿上撑着下巴认真的思考着什么。
       
      
         
望了望床那边  ,一个熟练的翻滚到床前。将头倒过去看了看床底。

         

手在床板下摸索了会儿拿出一支小蜡烛和打火机,点亮蜡烛走到了床尾的衣柜前半蹲下去,在靠墙角的那侧借着微弱的火光望了望,随后从里面摸出了一册小画本。他将画本拿到小夜灯前蜡烛也摆放好,拿起夹在本上的笔将画本打开。

     
       
以魏无羡趴在地上这个角度视频中并看不到他在干什么,随着他的动作大概能猜出在写什么东西。屏幕前的蓝忘机注视着一切,刚在餐厅听到罗青羊讲到的事在对比他所见到的,那种从心底涌上的惊慌不知所措的感觉再一次灌满全身,他将视频关掉不在去看。这时却发现不知什么时候捏断了手中的笔,闭上眼睛用手揉了揉太阳穴舒缓自己的心想让它平静下来。

   
         
越是想静就越是难以平静,一闭上眼睛满脑子都是那人刚才的一举一动在头脑中不停的演变挥之不去。

       
蓝忘机突然萌生了一个可怕的想法,理智不断的告诉自己是错的,可私心却一屑不顾的让自己一错再错。

   
      
 趁着魏无羡不在房间他拿走了藏在衣柜角落的画册,他也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耻却又忍不住这么做。拿到画册后都不知道自己是带着怎么心思回到监控室,他真的太想知道画册上有些什么,太想去解开那人身上的迷团,这本画册一定会带他找到真相。

    
   回到监控室 迫不及待的将画册打开 。  
   
        
啪  ,的一声画册从蓝忘机手中跌落在地,歪歪扭扭的字,潦草难懂的画儿无一不刺激着蓝忘机。
    
   
         
他看着地上的画册瞳孔微缩全身僵硬好半天才缓过神来,用发抖的手拿起桌上的笔在白纸上写下一行字想了想又感觉不妥。将纸撕毁放入垃圾桶又重新写好再将它放在魏无羡原本藏画册的地方。

     
        
当天下午蓝忘机就和院长商量自己要暂时搬到福利院来住还一定要安排在离魏无羡最近的房间。

    
    
  驱车回家整理好要带走的东西。 回途中车停在十字路口,蓝忘机一眼就看到了路旁的一家宠物店。

     
      
五分钟后,蓝忘机推开宠物店的门走了进去。

     
店主热情的向他介绍店内的各种宠物,蓝忘机只是安静的听着并不作声目光扫过店里的每一个地方似是在寻找着什么。

     
片刻后,蓝忘机伸手指了指那个不起眼的小角落转过身对店主说:“ 那个,我买下了 ”

    
     店主:……

    
 在蓝忘机走后不久店主就忍不住的拿出手机和朋友吐槽: 刚才店里来了个怪人,看上去有脸有钱却没想到脑子有些问题,非要买店里没人要的一只脏兮兮的疯兔子,怎么劝都不听。

     
      
  回到福利院端来一盆温水,将黑色的小兔子从笼子里拿出来小心翼翼的帮它清洗。    

  
       
 兔子很好动 ,也不怕生。任由蓝忘机将它放在水中清洗。店里那么多兔子,他也不清楚为什么看中了这只,当时就只想着那个人定会喜欢它的吧。
 

   
蓝忘机看了看手机快到十点了,放下手中的资料起身走到门口伸手准备去开门手却在半途停了又收了回去,转身将背靠在门上头挨着门。门处没有任何动静,远处也没有脚步声传来。

心里不断的有声音告诉自己:“ 等等吧,再等等。”

     
过了一会又回到座位上打开书桌的抽屉拿起那人的画册忍不住的去翻动,指腹在纸张上轻轻划过进入眼帘的是密密麻麻歪歪扭扭毫无排版的也不工整的字,字迹好像是刚学会学字的小儿之作却无一不刺激着蓝忘机。

     
因为那页纸上面自始都只写了两个字还是用古文写出来的是蓝忘机少有人知的乳名——蓝湛。

     
  往后几页字迹开始变得好看了些也稍稍有了排版。“ 他是在练我的名字吗,又是为何了?”蓝忘机心想

     
  随后般是一些小人画画的有些潦草认真看也不难辨认出。画中的二人留着长发身着一黑一白的古装或静坐,或相拥,或共眠,或同餐,或抚琴奏笛,一派静好。

      
这画面真的好熟悉。 

 
     
 蓝忘机总感觉不够,这样美好的画面应该还有许许多多。看着那些还未画过的白纸忍不住的想去拿笔补充,脑子里不断闪过一黑一白二人一起的画面。这样自然而生的感觉让他觉得一切都像是自己经历过的事,自己就是这画中的主角。但最后他还是忍住了没有动手去补充。 

 
   
  将画册合上拿在手中双手随意快速的翻过,突然那一叠未画过的白纸中出现一角黑色,翻动的手停了下来,开始在白页中寻那使用过的某张纸。 

     
     

 隐藏在某页画纸上的小像被蓝忘机找了出来,身体微微一震。那画的小像并不太好看他却一眼认出是他自己。看着画他陷入了沉思半晌他翻回之前小人画的那几页又翻到小像这页如此来回了好几次。

   

  刚开始看到 那个白衣小人他就觉得有些眼熟又看到自己的小像忍不住的对比突然发现小画人上的白衣人莫名的像他自己。

     
      
为什么会这样,昨晚他的表现完全不像一个自闭症患者能做得到的,他是装的还是另有原因?

     
他的身上又发生了什么事?

   
  他如何知道自己的自己的乳名?

     
越想头越痛这些问题压的他快喘不过气来。

      
     
 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睡着的,他只知道自己又开始做梦了,他到了一个人那人一身玄衣,如墨的长发用一根红带束起站在一棵玉兰树下,风吹起他的衣裳吹开他的长发还有红带在风中舞动。 他依旧看不清梦中人的脸只知道他一直笑着叫 “ 蓝二哥哥 ”

     
梦里的他不断地向那人靠近,他想看清那人的脸。等他快要触碰到的时候那人的身影却被突来的风吹散无处可寻。

   
  梦境突然转变,这时的他身处一间古室外。轻推门而进,风吹进室内红色纱幔轻舞,烛台上燃起的烛火在摇晃。

     
走进房中,入眼的是一幅画着山水屏风,屏风的正中贴着" 囍" 字,似是间婚房。

   
隐约觉得屏风后有人,正想朝那边走过去的时候烛火忽然全部熄灭,周围一片黑暗梦境像镜子一样碎裂破散。



——————————

   

  本人  有负大家的喜欢,越写越不知道在写些什么
 在沙雕路上越走越远……

-星宿-

粉红色多棒呀!!

夕下一隻貍:

現在看有點不好意思....完全被粉紅色給淹沒啦(●´ω`●)ゞ

粉红色多棒呀!!

夕下一隻貍:

現在看有點不好意思....完全被粉紅色給淹沒啦(●´ω`●)ゞ

浅稚

不可说(上)

  

旧稿混更
把之前摸过的段子修了修加了点东西
欧欧洗都是我的锅
一起来看羡羡胡()说()八()道()

  蓝家人的作息一向是出了名的刻板规律,卯时作,亥时息,从不延误。即使是正值深秋,第一缕晨光还未划破天际,也耐不住多年来养成的生物钟作祟,准时把蓝忘机从梦境中揪了出来。

  但与往日不同的是,身上似乎黏黏腻腻压了个什么东西,八爪鱼似的缠在自己的四肢和腰际。

  蓝忘机疑心自己是被梦魇了,半梦半醒间推了那人一把,手心的触感黏滑又湿热。被蓝忘机从身上剥开,那人还不依不饶,攮着鼻子不知道嘀咕了句什么,又贴了上来,不偏不倚地把腿挂在蓝忘机的腰上,头还埋在他的脖颈里,柔软的呼吸流连于耳畔的敏感肌肤,激起一阵小小的...

  

旧稿混更
把之前摸过的段子修了修加了点东西
欧欧洗都是我的锅
一起来看羡羡胡()说()八()道()



  蓝家人的作息一向是出了名的刻板规律,卯时作,亥时息,从不延误。即使是正值深秋,第一缕晨光还未划破天际,也耐不住多年来养成的生物钟作祟,准时把蓝忘机从梦境中揪了出来。

  但与往日不同的是,身上似乎黏黏腻腻压了个什么东西,八爪鱼似的缠在自己的四肢和腰际。

  蓝忘机疑心自己是被梦魇了,半梦半醒间推了那人一把,手心的触感黏滑又湿热。被蓝忘机从身上剥开,那人还不依不饶,攮着鼻子不知道嘀咕了句什么,又贴了上来,不偏不倚地把腿挂在蓝忘机的腰上,头还埋在他的脖颈里,柔软的呼吸流连于耳畔的敏感肌肤,激起一阵小小的鸡皮疙瘩。接着,他在蓝忘机洁白如玉的耳垂上轻轻吮了一下,搂的更紧了。

  被这突如其来的柔软触感惊到,蓝忘机骤然清醒。他从小到大鲜少与人有肢体接触,更遑论何时与他人做过这样亲密的举动,满心是又羞又恼,一掌把那人推到墙根,气急败坏地从床上跳下来,两腿一麻,险些没有站稳,扶住了身旁的屏风。

  屋子里的麝香和檀香交织的气息还没有完全散去,鼻尖萦绕的满是那种暧昧的让人脸红的味道。

   蓝忘机有一瞬间在心里起疑,这不是自己的房间。

  可环视四周,除了随意被搭在屏风上凌乱散落的衣服,静室几乎没有变化,唯一多了的,就是这个现在还恬不知耻半裸着上身躺在他床上,满面潮红未退,正一头雾水盯着他的男人。

  魏无羡睡的正香,莫名其妙被人一掌推到了墙上,有点懵,不太明白为什么蓝忘机像是看鬼一样看着自己。上次看到他这种眼神,还是十几年前在藏书阁看到了自己偷偷塞给他春宫图之后,这莫不是被谁夺了舍?

  “蓝湛?”

  他眨巴了两下眼睛,试探性地喊了一声。

  见那男人还能叫出自己的名字,蓝忘机脸色又白了两分,冷声道:“你是谁?”

  “我是你夫君啊。”

  魏无羡一向没脸没皮惯了,这句话差点脱口而出,又被他顶在舌尖上生生咽了回去。平日里看惯了蓝忘机那副一本正经坐怀不乱的模样,难得见到他流露出这样的神情,心底满是抑制不住的兴奋和狂喜,嘴角抽搐半天,好不容易才将那抹笑意死死压了下去。

  他故意坐直,软被从肩膀滑下,露出大半个白皙的胸膛,装作一副被人欺辱后的良家妇女模样,羞愤道:“你连我是谁都不记得了?”

  不知羞耻。

  蓝忘机脑子里蹦出这四个字,耳根发烫,视线落在魏无羡身上停留了两秒,有意偏开头,目光投向别处,道:“我怎么知道你是谁?”

  “你看。”

  魏无羡稍稍挺了挺胸,白皙的皮肤上布满了深浅不一的红痕,那红痕从脖颈延伸到小腹下令人遐想之处,简直不堪入目,有眼人都看得出昨晚是经历了如何一场混战。

  “你不记得我是谁没关系,但这鱼水之欢的事情,含光君还能忘了不成?”

  “我..我何时与你...”

  蓝忘机从小到大向来以雅正端方自居,什么时候经历过如此调戏,自感被人污蔑,羞愤至极,咬了咬牙,终归还是无法开口说出那种污言秽语。

  魏无羡看他越慌张,自己心底就越兴奋,嘴上也开始没个把门的,满口胡言乱语,想到什么说什么。

  “你昨晚好生厉害,把我折腾的死去活来,今早竟然还装失忆,你到底是个什么人?!”

  “难不成因为我是个男人,蓝二公子就想赖账?我不管,蓝二公子要是还装傻,我就去各家仙门那里走一趟,告诉他们蓝家二公子,照世如珠的蓝忘机竟然是这种拔吊无情的人。”

  魏无羡正说的起劲,门外突然传来笃笃的敲门声,随即,门生的声音隔着一扇木门传了进来:“含光君,您和魏前辈沐浴的热水和早膳送来了。”

   半晌,又道:“昨晚魏前辈说朱砂和符纸用完了,我一并准备好放在这里了。”

   随后,一阵轻轻的脚步声带过,门外再无声响。

        室内二人面面相觑。

  .......

  魏前辈。

  蓝忘机好像想到了什么,又看向了靠在榻上的魏无羡。

  魏无羡幽幽道:“难怪你不认我,原来你背着我在外面还有别的男人,你实话实说,那个姓魏的是谁?”

  蓝忘机真实的懵了。

  

Columbia.

「忘羡」CATCH-22. 第二十二条军规

1W1k字   战争背景 略微精神病 涉及死亡话题 欢迎深入探讨。


根据“第二十二条军规”理论,只有疯子才能获准免于飞行,但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

但你一旦提出申请,恰好证明你是一个正常人,飞行依旧在劫难逃。

第二十二条军规还规定,飞行员飞满25架次就能退役回家;

但规定又强调,你必须绝对服从命令,要不就不能回家。

因此上级可以不断给飞行员增加飞行次数,而你不得违抗。

如此反复,永无休止。


黑夜攫住营火,暴雨把最后的一点光源掐得分毫不剩。巡夜的小兵浑身湿透,仿佛浴着黑红发臭的血水。一队人提着刺刀...

1W1k字   战争背景 略微精神病 涉及死亡话题 欢迎深入探讨。


根据“第二十二条军规”理论,只有疯子才能获准免于飞行,但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

但你一旦提出申请,恰好证明你是一个正常人,飞行依旧在劫难逃。

第二十二条军规还规定,飞行员飞满25架次就能退役回家;

但规定又强调,你必须绝对服从命令,要不就不能回家。

因此上级可以不断给飞行员增加飞行次数,而你不得违抗。

如此反复,永无休止。

 



黑夜攫住营火,暴雨把最后的一点光源掐得分毫不剩。巡夜的小兵浑身湿透,仿佛浴着黑红发臭的血水。一队人提着刺刀两眼眯向前方,却和瞎子没多大差别。


一处军帐里。蓝忘机缓缓摘下臂章、袖收、腰带、军帽,把一柄轻捷手枪抵在左胸,听着帐外脚步声抱怨声渐渐远去,闭上眼,扣下扳机。


闪电刹那擦亮整个军营,勾出军帐中一个黯淡的轮廓。不过半秒,雷声在头顶炸开,撞走一声枪响。


枪掉落在地。来人气喘吁吁,夺枪的手还停在在半空,顿了顿,往后收回去吊儿郎当地卡在开裂的裤兜里。他腰间别着一把通体漆黑的军刀,刀尖不住地往地上滴着浓稠的血。


是一发空弹。


弹头打在蓝忘机的胸膛上,留下一点淡红色的烙印,他抖了抖衣服,听到脚边“叮啷”一声脆响,弹头又被人一脚踢开。


那人吹着轻快的口哨,抱臂靠上一块支板,过了会儿,转头问:“还要不要命了?”


无名歌谣的余韵回荡在军帐中,蓝忘机沉默地听着,想起了一些人、一些事,觉得无从说起,只是低下头。琉璃色的浅淡眼眸深深地敛在睫毛下,藏著锋芒。他弯腰捡起地上的手枪,掂了掂,重新上好膛,似乎沉思了一会儿,翻手把枪别在腰侧。


“那我就回去了,你睡一会儿,”来人摸摸下巴,“要不让你哥来陪你会儿?”


蓝忘机摇头:“不必。”


“晚安。”


雷电从正上方劈下来,碎在头顶,碎成了一地的飞雨,噼里啪啦砸过他的胸膛。白光乍起又灭,帐中依旧是一片单薄如纸的身影。



 

昨日抓了几个逃兵,今天又抓了三个,费了不少力气。一个在返程途中拔出军刀自尽了。听说,滚烫的鲜血喷上另两人的脸,把他们吓晕过去。军中收缴了他们的一切军辉臂章器械,将二人降为最低等的哨兵。


蓝忘机坐在哥哥蓝曦臣身边,就着一杯浑浊的热水嚼着早间派发的干粮。军长拿着刺刀在破碎的地图上勾勾画画,他们身后走过一队出勤的小兵,悉悉索索唠嗑军营里生生死死的情况。


昨夜那人蹲在蓝忘机对面,悉着眼皮,脑袋朝着地图方向一点一点,似乎夜里并未好好休息。他腰间的刀口仍在滴血,不知是谁的血,竟永远也滴不完。他自己也无暇去擦。长刀刺杀的人一多,刀口的污血早就抆不干净了。


军长重重地咳嗽一声,蓝曦臣忙起身给他倒水。蓝忘机回过神来,发现蓝曦臣动作一顿,几不可查地将手从那个中年男人粗粝的手中滑出,顺遂地垂下眼眸。


手中干粮还剩下大半,蓝忘机已经吃不下去了。


重新往对面看过去时,那人已经起身离开。地上留下了一滩水渍的痕迹,刀尖滴落的浓稠的血水被他一并抹走,了无踪迹。


军长顺着蓝忘机的目光看过去,正色道,连日暴雨,军中漏水严重。当下燃眉之急是调水防雨。希望大家不要再枉顾军规私自离队,以免折损兵力、动摇军心。

 



魏无羡捡了一只驴子,拴在战马堆里。高高一群黑鬃骏马中突然矮下一截,如群山崒嵂中的一只土鳖,愣生生被挤来挤去,看着令人发笑。


几名小兵喂完了马,各自离开,魏无羡还蹲在马厩的一个角落,有一搭没一搭拍着自己的驴。


蓝忘机领了任务,随蓝曦臣往回走,忽然见到马厩里一个黑色的身影。他状似无心地看一眼。魏无羡腰间的军刀藏锋在柔软的草垛后。他坐在一根木桩山,满足又悠闲地笑着,抬眼见到蓝忘机,冲他挥了挥手。


蓝曦臣见蓝忘机落下半步,便问:“忘机,有事?”


蓝忘机往马厩那看看,转头淡淡道:“无事,方才与人打声招呼。”


蓝曦臣见身后几个不过十来岁的小兵边拍身上的茅草边走远,便对蓝忘机笑道:“交到朋友是好事,以后也要多出来走动。”


天上的云凝滞成一个团,从遥远的地平线隆隆滚来,不知碾过了多少炮火硝烟的战场。暴雨冲过一阵,又有一阵暗中酝酿。蓝曦臣忽然忆起十年前的那个酷暑,天空也如此黯淡,巨云如鞲鹰的利爪,撕碎大陆上无数个生命,把稚嫩的孩童逼死在海平面下。


他抱住刚过完十三周岁生日的弟弟,死死捂住他的双耳,伏藏在家门口的石拱桥洞里。枪声响过不下十次,决绝而凄厉。踧踖的马蹄声从桥上奔过,不知是谁的舌头在说一种他听不懂的语言。他怕极了那个声音。兄弟二人在桥洞地下躲了三天三夜,到第四天远东破晓前一刻,才有一队人马发现他们。被拉出时,他依旧紧紧抱住怀中熟睡的弟弟,任谁也拉不开,直到一人轻声说:“不怕了,我们回家。”他终于两眼一翻昏睡过去。


回家,回到哪里去?


他和蓝忘机便被推上一辆裹着军绿色旧布的卡车,一路颠簸带入军营,即刻盖下掌印,授予编排。从此第二十二条军规至上,生死不辞。


蓝忘机望着比自己大四岁的哥哥,觉得他的模样亲切又模糊。似乎有很多东西,在无数次连绵的暴雨中,被冲刷流走,剩下的血淋淋的现实让他忍不住战栗,忍不住逃避。


但他午夜梦回,总有一幕令他难以忘怀。


弱小的孩童骑在另一个大一点的孩子的肩上,小心又惶恐地审视着世界。


大孩子温柔道:“我是谁?”


小孩子:“哥哥。”


大孩子:“你是谁?”


小孩子:“弟弟。”


大孩子:“弟弟叫什么?”


小孩子:“弟弟叫蓝……”


睁开眼,外套上用银牌醒目地别着一个名字。


“蓝忘机。”


我不是这个名字。他懊恼地把外套扔在地上,却如何也想不起来自己最初十年的那一段光阴。

 



“我曾经也不是这个名字。”他坐在飞机里,魏无羡单手撑着脑袋认真地盯着他。


前面几驾飞机次第滑入跑道。蓝忘机终于扭头看他,道:“下去。”


魏无羡前言不搭后语:“我也没有父母。”


蓝忘机沉默。


“早没了。”


“我之前好像和你说过的吧。小时候被一家人家捡去当干儿子养,后来我出门买面包时,那户人家被空袭投弹炸没了。呵,我命算大,抱着干粮躲在防空洞里,居然挺到了搜救队过来。”


第一架飞机滑出轨道,起飞。第二架飞机待命。


“带队的那个糟老头子看我人模狗样一个,转手把我扔给了他儿子,他儿子当兵的,怕我留在家勾引他女儿老婆,又把我扔到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私自给我签好证明,编入这么个破飞行队。”


第二架飞机起飞,第三架飞机待命。


“说是为国效力,打赢了就有面包和酒水。我就想混口饭吃,管他金刚还是乞丐。反正炸的都还是那些长毛孙子。”


第三架飞机起飞,第一架飞机消失在烟尘之后。第二架飞机飞出一段,突然偏离航道,双翼颤颤巍巍往一处山头冲去。


“赶得回来吗?”指挥官冲军长大吼。蓝忘机戴着耳麦,里面声音嘈杂不堪。


“妈/的这种关头!赶不回来了!”


“三号机!去炸掉!”

“收到。”


“噢!上帝宽恕,我们不是有意要浪费库存的火药。”


“上帝宽恕。”


蓝忘机很想把耳麦掐了。不管是耳麦里的吵嚷还是身边魏无羡的唠诉,都让他觉得烦闷焦躁。


但已经由不得他选择。


“但是后来啊,我才发现龟孙子其实到处都是,我开着飞机,却炸不了他们。你知道那种感觉吗?自己的命在他们手里,还要听他们指挥去炸那些无辜的人……喂。蓝忘机?”


“四号机补上!四号机!四号机?”


蓝忘机握着四号机的操纵杆,一语不发地盯着魏无羡。


“毛病了都?五号机补上!快!”


三号机重新回到轨道,远处的一座山头上冉冉腾起黑烟。


蓝曦臣在三号机上。


“忘机?”耳麦中传来担忧的声音。


蓝忘机对魏无羡:“下去。”


蓝曦臣:“忘机?怎么回事?”


魏无羡睁大眼:“你真要赶我走?那好吧,我在营地里等你回来!”说罢一跃下了飞机。


四号机终于起飞。山腰上一架轰炸机只剩下黢黑的残骸,晃动的火焰中似乎有一个人影匍匐在地,痛苦挣扎。机身上烙印的鲜红的“2”开裂成两半,仿佛一只浑身浴血破喉而死的天鹅。蓝忘机冷冷看一眼,拉起操纵杆,驶入滚滚浓烟。



 

这一次是侦察任务,不携带武器。蓝忘机下了飞机,在腰间本该绑军刀的位置别了把手枪。严冬一过,领了新手枪后,他就不再用刀了。


这里是一处战场,几个小时前,战火才被一场大雨浇熄。


蓝忘机艰难走了几步,踩到了两只腐烂的胳膊,差点被一截拖拽出的肚肠绊倒。他忍不住干呕了几下,早饭几乎没吃几口,呕出的都是酸水,灼得他喉咙一阵发疼。


小坡上巍巍然立起一面残破的旗帜。不是他们军营的,但也不属于敌营。似乎就是一块被胡乱涂鸦过的布,上面画了崇拜的图腾,孩子们的英雄。


平地撑起一个断臂的人。他的双眼浑浊不堪,里面掺着泥水和血泪。


看到蓝忘机的刹那,他突然一振,往前挪几步,又“呼哧呼哧”喘着大气,周身疼痛难忍,实在走不动了。


蓝忘机穆然盯着他,仿佛盯着一尊上古神像。他缓缓靠近,猜测这人是否就是一个月前半夜逃脱的一队飞行员中的其一。


这个人成功了,他没有被第二十二条军规绞死,他真的逃出生天。但还是逃不过宿命。


这是块被诅咒的土地。


那人下垂的唇角忽然抬高,抽搐着一点一点扬起,他仿佛在虚空中窥到了什么真趣,双手撑在旗杆上,如孩提一般“咯咯”笑起来。


“我胜利了!”


“我好高兴!”


蓝忘机蹙眉:“你疼吗?”


“我好高兴!”


蓝忘机冷冷重复:“疼吗?”


那人望进他平静的琉璃色的瞳仁,双膝一软,突然跪倒在地上。一声撕心裂肺的悲鸣破空而去。他那仿佛永远流不干的血液腥然攀在地上,翻着酒红色的血沫,绵绵曳曳淌出一路,淌到无数具堆叠的尸体下,浸出熏仄的臭味。


有人活着,血管里融浑着腐烂发臭的死水;有人死了,滚烫的鲜血仍然汨汨流淌。


那人把旗帜插到腐朽的土地里,仿佛钉在一颗巨大的头颅上。他淌尽了周身的热血,花光了毕生的力气,终于直挺挺地栽倒下去,一双白眼死死翻着,仍旧不肯瞑目。


“疼……好疼。”暗红的血在他嘴边滋着,敷出的牙齿蜡黄一块。他裂开的唇瓣哆哆嗦嗦,渐渐发白。


“高兴……高不高……不高兴……”


蓝忘机平静地盯着那人,盯着他枯木一般的抽搐的双腿,手摸向腰间,抬腕,“砰”地扣下扳机。


云层紧挨着云层,巨树驮起杀羽的鹰隼,平地青天下响起一发枪声。


风暴伺伏在暗处。风暴已经来临。


那是他最后一颗子弹,留备自尽。现在没了。

 



风迎面而来,如同万千袍泽错身而过。


蓝忘机把自己团在被子里,只露出一双琉璃色的黯淡的眼睛。军营的夜晚没有火,只有一线月光,没有星辰,只有苦难众生。


他无法不去想那人浴血倒下的模样,无法不去想自己该如何见证周围的人逐一离去。他想出走,想离开,又怕面对蓝曦臣温柔忧伤的神情,怕刚带的几个新兵觳觫惶惧。


他曾有把锋利的军刀,后来丢了。那把刀从未卷刃,割得开咽喉,抖得落飞血,却破不开红尘。他短短二十三年的生命,渐渐随世界有了千丝万缕的联系,如同看不见的银丝蛛网,他越是挣扎,越是窒息。


沙草晨牧,河冰夜渡,地阔天长,不知归路。


蓝曦臣的军帐仍有灯亮着,一个人影堂而皇之地进去,半晌,里面的灯才熄。


他把自己全然藏进被子,忽然就想起一个人。那人仍活在最后一个隆冬。

 



一场战役后,伤员都被安排在后方的残破军帐里。蓝忘机脑部受创,被安排在一间单人休息室。不久后,一个浑身浴血的人被抬进来。军医匆忙托词,其它军帐挤不下了,先在你这边搁几天。蓝忘机不作多表示,那军医扔下一句话,又转身奔出军帐。


战火绵延,战线拖得很长很长。第一防线失守,一颗炮弹投到军营中心,地动山摇。


那人浑身是血,肋骨被炸断几根,胸腔瘪塌下去,仰面躺着如同一张薄纸。他张开嘴急促地喘着气,双手死死扣住担架的一头,似乎正与死神博弈。


蓝忘机下床,在他身边蹲下。救人吧。不救就死了。


蓝忘机拿来自己的军刀,把他的军服划开。蓝忘机随蓝曦臣学过一点急救方法,便找来床单撕成一绺一绺的布带,替他简单包扎。血依旧止不住。


那人却还是活了下来,几天后,被军医转移到另一处地方。一切如他所言,福大命大。


那次战况极其惨烈,死伤无数。每一顶曾挤满伤患的军帐死得差不多只剩下一两人了。


蓝忘机伤好后去探望过他。


那人浑身夹着钢板吊着绷带,见到蓝忘机时忽然眼神一亮,“哎唷”一声就要起来,蓝忘机按住他的手,道:“你躺着便好。”


那人也不客气,舒舒服服窝在枕头上。


他说,他叫魏婴。是他本来的名字。现在,他是魏无羡。


“你原来叫什么?肯定不是蓝忘机吧?”


“不知道。”


“怎么会不知道?你是被那一炸炸傻了?”魏无羡不敢笑得太用力,钢板夹得他肋骨一阵钻心地疼,“傻了也好,开不成飞机,你就能回家了。”


蓝忘机等他说完,道:“回不了家。”


魏无羡好奇:“你不还有哥哥吗?”


蓝忘机:“家被烧了。”


魏无羡闭上嘴,意识到自己话头引得不对。过了会儿,他又开口,轻松道:“反正我现在这样,是开不成飞机上不了战场了。”


蓝忘机不知如何回应,听他兀自说下去:“这几年想方设法逃出这个鬼地方,哪一次不是被半途抓回来挨一顿批评。”


“要不是战斗力稀缺,我猜我肯定已经被那个老不死军长枪毙无数回了。”


经年潜伏在心底的一个问题呼之欲出,蓝忘机当即问道:“为什么要逃?”


“为什么不逃?”


“逃了有什么好处吗?”


“留下有什么好处吗?”


蓝忘机忽然觉得眼前这个袒胸露腹的伤患是个无赖。


魏无羡见他不搭腔,便又道:“这鬼地方你呆得下去吗?反正我是待不下去。”


魏无羡问:“你有想过如何去死吗?”


“我考虑过无数种可能性。战死或许是最壮烈的。我本来想着这场战役里横竖是死,那索性就上去和他们干。结果呢!干到一半自己先挂彩了,现在倒半死不活地困在这鬼地方。操!真他/妈晦气!”


蓝忘机眉毛一跳,对那句粗口不置可否,暗暗认定这人确实是个无赖。


蓝忘机走出军帐时,天空降下初雪。


当他再次走进那顶漏风破帐时,天地大雪纷飞。



 

冰冷的空气中漫开逼仄的硝烟味,冻云如大厦般排倒而来,潜伏在暗处的狼群蠢蠢欲动,坠机的土坡上燃起狼烟。


魏无羡的情况并没有好转,反之,日益恶化。


蓝忘机来看他前后不过相隔半个月,床上的人已经瘦了一大圈。他的嘴唇毫无血色,眼球深深地陷在眼眶里,似乎平日,除了睁眼清醒,其余时间都如死人一般沉睡。


蓝忘机把热水放在他床头,坐在一边,道:“最近营地有狼。又要开战了。”


魏无羡把目光吃力地挪过来,嘴唇一开一合,半晌才发出一点声音。“注意安全。”


蓝忘机闷闷地应了一声。别在腰间的刀柄硌着魏无羡的胳膊,他注意到后匆忙解下,把军刀放在魏无羡床头的小木板上。


魏无羡眯眼盯着他的动作,忽然道:“你到底叫什么名字?”


“你不会到现在还不肯告诉我吧?”


蓝忘机面露难色,依旧摇摇头:“不知道。”


魏无羡死死盯着他的脸,又道:“能帮我把我军装外套里的手枪拿来吗?”


蓝忘机依言取来,同他的军刀搁在一处。魏无羡忽然支撑着要起身,挪到一半实在没力气了,就虚虚倚靠床板。他拿起自己的手枪,掂了掂,道:“没子弹了。”


蓝忘机不知道他要做什么。


魏无羡忽然用力朝蓝忘机一笑:“借你军刀用用?”


“你要……?”


“如你所想。”


“你疯了!”


“你才疯了!


“你想让我抱憾而终吗?”


蓝忘机一愣:“什么意思?”


魏无羡把军刀拔出鞘:“字面意思。”


魏无羡拉过蓝忘机的手,把刀柄郑重放在他手心里:“你来?”


蓝忘机一掌拍开,道:“想都别想!”


他见魏无羡一瞬不瞬地盯着自己,便冷冷道:“命是谁的?”


“反正不是我的。”


“到底是谁的?”


魏无羡终于歪着头仔细想了想:“以前是那个该死的军规的,现在是蓝忘机的。”


他又笑道:“这到底是不是你的刀?你握不握得住啊?”


蓝忘机涩然片刻,道:“一定要死吗?”


魏无羡倒回去,按着额头,忽然笑了:“其实,能在这世上走一遭,磕磕绊绊活到这么大,我已经非常感恩戴德了。我在这个世上无亲无戚无故无友的,死不死没多大意义。但是现在,对我自己来说,活着太折磨了,倒不如一死了之。再者,我死了,这边就会搬来比我更健康强壮的战士,他们会继续战斗下去,而非我这般,一身的伤,费地儿费干粮拖油瓶……”


蓝忘机已经无心再听他说下去,他几乎是飞身逃离了军帐。军刀被他遗忘在某个地方。


他走了一段,也不知过去多久,突然听到身后一个小兵崩溃的大叫,然后是一众小兵的惊叫声。人群渐渐往身后小小的一方军帐靠拢。他没有回头,继续往前走着,无数士兵迎面过来,和他撞肩而过。他逆着人流向前,看到无数张脸上变换如一的神情——惊惧、惶怒、悔恨、难以置信。没有人愿意分给他一丝一毫的目光。他缄默了,如同往日,牵着自己的影子孤魂般游荡,兀自庆幸汹涌的逆潮没有把胸腔中死沉沉跳动的心脏撞出来。


魏无羡死了,死在飞雪的隆冬。


在蓝忘机仅有的印象里,那人永远是一脸笑相,正如他在弥留之际留给蓝忘机的最后一眼。但没过几天,蓝忘机却在旁人耳语中听闻,魏无羡死时尸体不能瞑目,泪流不止,即使入土也无法安息。

 



魏无羡腰间别着的军刀是蓝忘机的,刀尖似乎有滴不完的血,血是他自己的。


忽然入夏,军营气氛低迷。蓝曦臣见蓝忘机更少说话,便从军库中借了一本书予他翻读。


魏无羡和蓝忘机面对面坐在军帐中,蓝忘机低头慢慢地读着书上的故事,魏无羡支着脑袋盯着对方,渐渐困怠,伏案阖眼睡去。


蓝忘机翻过一页,忽然听到一阵细微的小鼾,抬头,便见对方把脸颊埋在双臂之间,帐顶的阳光漏进来,沾上他的半边脸,还有半边模糊在阴影中。


门帘被一只手拂开,蓝曦臣在门边不确定地唤了一声:“忘机?”


蓝忘机旋即起身,挡住伏案睡觉的魏无羡,问:“我在,什么事?”


蓝曦臣见他手里拿着军库的那本书,了然道:“无事,来看看你。之前那几个小朋友还来找你吗?”


他指的是之前在马厩的几个十来岁小兵。蓝忘机疑惑道:“是谁?”


蓝曦臣见他似乎不愿多说,笑着摇摇头,出去了。


蓝忘机转过身,见魏无羡已经醒来,便道:“我哥哥。”


魏无羡点点头:“我知道。”他忽然小心地观察着蓝忘机的表情,斟酌着问:“你……知道你哥和军长……?”


蓝忘机打开书,平静地“嗯”了一声。


如果知道有用,那为什么还要一次次的虚与委蛇?蓝曦臣想活下去,想努力生活在这个阿鼻地狱。即使卑身下贱,他也想和弟弟一起活下去,不愿意放弃希望,一直坚信只要战火一熄,自己就能带着弟弟离开这块土地。他从未考虑过死亡这个捷径。


气氛冷下去,刀刃含光。蓝忘机忽然察觉魏无羡露出的一截手腕上缠绕着一绺红线。


魏无羡似乎知道他在想什么:“噢这边啊,割动脉的时候太用力了,还挺疼的,流了好多血,后来不知怎么刀印子这儿就多了一圈红线。”


蓝忘机别开眼:“用我的刀割的?”


魏无羡笑道:“废话!”

 



总有那么一个人,你不去找他,他也迟早会到你身边,与你相投,如遇宿命。


数九隆冬,疾风凛冽。


 “二人被要求各自往自己脑门上开一枪,先开枪的先死,但可以保后一个不死。一人举起手枪就往自己的太阳穴扣扳机,另一人却举枪对准那人。那人中了两枪,死时双眼仍难以置信地瞪着对方,但没有丝毫怨怼愤怒。后来另一人疯了,某天晚上用军刀捅死了一群俘虏,最后把自己钉死在爱人的墓碑上。”


魏无羡放下书。蓝忘机道:“这个故事我也读过。”


魏无羡问:“有什么感想?”


蓝忘机道:“那人太自私,虽然结局二人都是死,但来日肯定也难以相聚。他后半生拥有的是悔恨,而非爱。”


魏无羡道:“是么?我倒挺喜欢这个结局的。”


蓝忘机不解:“怎么说?”


魏无羡笑道:“能被爱人亲手杀死,难道不是一件很罗曼蒂克的事情吗?”


蓝忘机哑然半晌,道:“我们讨论的不是同一个人。”


初雪悄然而至,夹带着上一个冬日的懊恼和惆怅。战壕被覆上一层薄薄的莹白,似乎熨帖住了夏春秋的创伤。


魏无羡对蓝忘机笑了无数次,蓝忘机却一次也没笑过。他捉住魏无羡眼底转瞬即逝的悲哀,觉得无奈又抱歉。



 

夜半,雪下大了。白雪堆得太高,山洪便成了雪崩。


蓝忘机盖着两条厚棉被,忽然觉得额上一凉。魏无羡不知什么时候坐到了他的床头。


他皱眉道:“你的手怎么这么冰?”


魏无羡却“嘘”声道:“安静。营地里有狼。”


众窍都已经沉睡。蓝忘机披上加绒军装大衣,把手枪揣入怀中,小心地向外窥去。大雪之中能见度极低,隐约地,他看见三个黑影。是狼——敌军的敢死兵。


一串脚印从军帐中延伸出去,很快又被大雪无声地遮盖。


隔日。


蓝忘机是在一公里外的荒原上被发现的。他胸口破开了一道刀痕,血早就被冻住。连夜的大雪把他埋得很深,只剩下一顶军绿色的帽子。


士兵在他周围几米挖到了三具尸体,戴着敌营的臂章,分别中弹,或许是痛死的,或许是冻死的。


但蓝忘机没有被冻死,也没有痛死。没有人知道是什么支撑着他度过茫茫雪夜,只是他一夜射杀三人的荣誉不消片刻便传遍了整个军营。昔日的猜忌、鄙夷、不屑一扫而空,只剩下生死过后纯粹的敬畏。有人说,这是一片被神舍弃的土地,偏偏蓝忘机是被神眷顾的婴孩。


被神眷顾的孩子回来后生了场重病,连日高烧不退。蓝曦臣把他接到自己的军帐中照顾,寸步不离。


蓝忘机感到额上一阵冰凉,睁开眼,见魏无羡趴在自己的床头,探出手,轻轻地贴在自己的额上。


蓝忘机沙哑道:“你的手怎么这么冰?”


魏无羡笑道:“为了给你降温。”


蓝忘机此时无心和他拌嘴,又问:“你怎么知道那晚营地外有狼?”


魏无羡道:“你怎么就相信我了?”


“如果我骗你,你很可能就被冻死在那个夜里。”


蓝忘机淡淡道:“你不会骗我。这对你没有好处。对我也没有。”


魏无羡笑眯眯道:“真聪明。”


蓝忘机眼前忽然一黑,再次坠入光怪陆离的梦魇中。

 



十三岁那年,他的生日,成了父母的忌日。那是他这辈子过的最后一次生日。


连夜的火烧光了小屋里一切值得回忆的东西,一捆炸药带走了他的父母,,让他后脑永久受创,一根枪杆子把他和哥哥送上一条不归路。


初到军营,蓝曦臣也不过十七岁的年纪。一些士兵见二人年纪小容易欺侮,便事事要求二人亲历完成,若执行不好,多少会有打骂。


蓝忘机被罚到马厩喂马时,遇到了一个同他一般大的孩子。


他脸上都是泥巴,邋遢的小手一下一下抚着一头矮小的驴,嘴里嘀嘀咕咕不知在讲什么,眼角余光瞥到同样狼狈的蓝忘机,突然地笑了出来。起身拍拍手,一蹦一跳地离开了马厩。


后来,军粮吃紧时,这头驴被人偷偷宰杀,煮给军长首领充饥。


他又在马厩遇到那个孩子,见他失落地蹲在小驴曾经睡觉的地方,用手背狠狠抹着鼻涕,抹出了一点红印。蓝忘机看了一眼,注意到他冻得开裂的手指,走过去把自己仅有的一双棉手套分给他一只,然后蹲在他身边握着他的另一只手。二人似乎说了什么,但相距太远,他已经听不清了。


又过了一段日子,他注意到蓝曦臣日渐苍白的脸色,询问后无果。


军中渐渐地没人再去刁难蓝氏兄弟,反之,军长开始给二人派发飞行任务。


狂风扫过,平地起沙。倏忽过了七八个春秋,军营里的人来了又走,从地狱爬出又堕向深渊,似乎永远有新兵源源不断地被送入,永远有旧人不堪宿命草草结果。蓝忘机觉得身体一点点变轻,直到离开地面,悬在半空。


他看见自己每日从军帐中走出,重复着千篇一律的作息,若有战役,便驾驶飞机冲入浓烟。毫无起伏,如同一具傀儡,操纵杆伸向第二十二条军规那头。


忽然,他注意到一个人影。那人每天定时都会潜伏在自己经过的地方,荫蔽得极好,只有一两次自己同他毫无预兆地打了个照面,但因为单方面的冷漠,以至于二人始终尴尬无言。


直到一个冬天,战况胶着,他的头部被一记重锤,倒下后,一个炸药包被抛至脚边。导火线一点一点缩短,最后一秒时,浓烟里跌跌撞撞冲出一人,捡起炸药包就往战壕边跑。


那是蓝忘机毕生最不想听到的声音。威力之大,足以把他的心脏震碎。


他听见那人用虚弱的声音对搬运他的军医说:“喏,那边那个,先去救他吧。”


“如果我抢救得过来,就把我塞到他那顶军帐里去。”


“抢救不过来,就扔在这里。”


反正横竖是死,不过前者稍稍能够宽慰些罢了。


一股巨大的力量把蓝忘机从半空中拽下来,直直砸向地面,宛如坠机一般决绝。他眼前一黑。


他听到从胸腔中回荡出的稚嫩的声音。


“手套。手冻坏了怎么开飞机?”


“谢谢你……我我以前见过你的。和我的小驴子。但它死了。”


“抱歉。”


“没关系,睡一觉起来,明天就不难过了。”


“噢。”


沉默一会儿。


“我叫魏婴。你呢?”


“蓝湛。”


“蓝湛?就像天空一样蓝湛湛的?真好听!”


他们头顶从来没有排云如碧的天空。但蓝湛还是静静地听他讲,觉得那样的天一定是很美的。


蓝湛。


蓝湛?


“忘机?”


蓝忘机费力地睁开眼,魏无羡的面孔消失不见,只见蓝曦臣担忧地握着自己的手,焦急询问道:“忘机,你刚才做梦了?”


“你……为什么会念一个已死之人的名字?”


蓝忘机空洞洞地望着帐顶,似乎在与什么人交望。


只听他喃喃道:“不知道。”


他忽然问:“哥哥,我过去是不是……叫蓝湛?”


蓝曦臣有些诧异,颔首道:“嗯,我本以为你忘了,没想到还记着。这是我们父母取的名,到这边后,为了重新拿身份,便改了。”


蓝忘机又问:“魏婴,魏无羡,是上个冬天走的?”


蓝曦臣道:“大约是吧,你那时也在营地?没有去帮忙下葬吗?”


没有。他死不瞑目,永远不能安息。


蓝忘机叹出一口气:“我也快走了吧。”


蓝曦臣握着他的手,有一搭没一搭听他发烧说的糊话。方才那句仔细一想后,猛地一顿,难以置信地盯着自己的弟弟,失声道:“忘机?”


蓝忘机闭上眼睛,似乎这样就可以隔开一切光怪陆离的东西。魏无羡仍然在床畔撩拨自己额前的碎发,冰凉的手敷在自己的额头上,让他想起很小的时候,门前淌过的一条小溪。酷暑时节,他和哥哥赤脚踩进水里,舒爽的溪水没过膝盖,凉意镇着烫血冲上天灵盖,父亲切开瓜果,伸手温柔地环住母亲,静静地在不远的屋檐下含笑望着他们。


恍如经世,恍然如梦。


“我疯了。”


“忘机?这个不可以乱说。到底怎么回事?”


“我爱上他了。”他听见一个声音在自己的胸腔里震荡。


蓝曦臣见他唇瓣一开一合,便凑近了,轻轻问道:“忘机?”


半晌,一个低沉沙哑的声音才从口中飘来,仿佛只是烟尘卷过的叹息。


“我爱上他了。”

 



血把黑夜浥得更深了。


蓝忘机几天前搬回了自己的军帐。他咳出最后一口血,向后陷在柔软的枕间。仿佛有一人从背后接住了他,俯下身,虔诚地吻上他的头发。


“你终于肯来见我啦。”魏无羡笑道。“蓝湛。”


蓝忘机定定望向他,透过他闪动的双眼,看到万丈之外的漫天星辰,看到了无数个魂灵,悲悯地凝望着这片大陆。


“随你走。”


暴雨扫过军营,蓝曦臣合上书,灭了灯,盯着帐顶。


一滴水突然掉在他额上,滑落到发间。他闭上眼。又有一滴水落下来。外面的雨停了,里面的雨还在滴。


里面的雨也停下后,蓝曦臣似乎听到有人轻轻地叹息。仿佛刚才有人来过,无声地立在自己身侧,无声地落泪,又无声地离去。


是夜,他做了一个久远的梦。梦里,幼小的弟弟骑在自己的肩头,他听见自己笑着说,忘机,等你长大了长高了,就会看得很远很远。


比哥哥还远吗?


对。比哥哥还远。


他便看到了另一个孩子。看到他跑过来,笑嘻嘻地拉过自己弟弟的手,又珍重地对自己鞠了一躬,转身,带着弟弟消失在如梦如烟的远方。他们果然走得很远了。蓝曦臣想。他在梦里等着忘机回家。


他不会回来了。


第二天清晨,军营一处传来一声尖叫,然后是凌乱匆促的脚步,最后滚出一团黑色的浓烟。


又有人用自己的方式选择了离开。


蓝曦臣失神地站在一方土堆旁,握着弟弟生前的军刀——在蓝忘机的枕下发现。他的指尖轻轻地摩挲着佩刀上的纹理,摸到一处,忽然一愣,翻手眯眼细细地看——四个字,只是两个最普通不过的名字。


他却了然地笑了,苦涩而悲凉,那夜帐中的雨水又从他眼眶里倒流出来。


转身时,他把卷刃的军刀留给了身后那两个永远长眠的人。


此后经年,一场又一场暴雨给这块土地降下绵绵不尽的劫难。再也没有人问起他们的名字。仿佛从来都不曾存在过。


大雨洗去锈迹斑斑的血水,很快又会有新的血液涌入。那柄刀刃不知什么时候被人捡去,又炼出一把锋利的匕首,那把匕首上还会被刻上未知的姓名,或许有一个,或许有一双,教来者同宿命之人推刃相杀。


硝烟连年的黑白岁月中,没有人注意到,在曾经的这方不起眼的土地上,抽出了两枝淡绿色的新芽。它们相互缠绕着,年年岁岁,春华秋实,同开同败。


生年同衾,死归同穴。生生世世,永不分离。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