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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格

【战锤40K·翻译】治愈之巢

Summary:谢谢大家喜欢~最近会先搬运一下之前的东西,是天使照顾受伤小鸟的故事。


药剂师对Roshan上尉的伤情表示遗憾,“我认为我们应该为他还活着而感到自豪,”Roshan听到远处传来交谈声,“他失去了盆骨以下的所有躯体和37%的血液,就剩几块髋骨了。”

“更换仿生体?”有人提出。

“能的话当然最好。”

“改装成无畏机甲?”

不要无畏,Roshan想。他试图张开嘴说他宁愿选择安乐死,可他动弹不得,他的口中和喉咙里都插进了什么东西。求求你们,不要无畏。我不想接下来的日子都在冰冷的黑暗里度过。和他的基因原体一样,Roshan也来自巴尔二号。跑过那炽热的红色沙丘,让滚烫的风吹...

Summary:谢谢大家喜欢~最近会先搬运一下之前的东西,是天使照顾受伤小鸟的故事。



药剂师对Roshan上尉的伤情表示遗憾,“我认为我们应该为他还活着而感到自豪,”Roshan听到远处传来交谈声,“他失去了盆骨以下的所有躯体和37%的血液,就剩几块髋骨了。”

“更换仿生体?”有人提出。

“能的话当然最好。”

“改装成无畏机甲?”

不要无畏,Roshan想。他试图张开嘴说他宁愿选择安乐死,可他动弹不得,他的口中和喉咙里都插进了什么东西。求求你们,不要无畏。我不想接下来的日子都在冰冷的黑暗里度过。和他的基因原体一样,Roshan也来自巴尔二号。跑过那炽热的红色沙丘,让滚烫的风吹起身上的亚麻长袍扬起那只风筝,是他所能拥有最快乐的记忆。请不要把我留在黑暗和寒冷中,求求你们。

“我会把他列为无畏的候选人,我们会提取他的服务记录并作出决定。”

仿生体,拜托了选择仿生体!

但是没有回应,他们听不到他的声音,使用止痛药的时间到了,Roshan沉入了梦乡。


他想起了他的家人。有些军团会鼓励战士们抛弃成为星际战士前的过去,但不是血天使。Roshan梦到他的父母和兄弟姐妹一起住在黏土建筑的房屋中,梦到了节日大餐,特别是在秘密结社(Conclave)期间分发给路人的那种。他梦到自己一手抓住长角,一手抓住满是污秽的尾巴,将那些叉角羚一只只装到卡车上。


“这是谁?”他听见了一个熟悉的声音,这是谁的声音,他的父亲?在这?

“是我们的兄弟Roshan中士,大人。他是一名战术小队队长……”

“隶属于第89连,我记得我每一个子嗣的名字。”

Roshan耳边响起一阵沙沙声,然后一只温暖的手握住了他的,对方的指环在皮肤上留下坚硬的触感。Roshan用尽全力反握回去,他知道这所谓的“全力”很可能只是自己的想象。

一阵沉默,然后声音响起来“Roshan,我是你的基因原体,你能听见我说话吗?能的话就握住我的手。”

是那位天使,是那位天使本人!他降临了我的身边!回应我,手指!回应我!

Roshan捏了捏他的基因之父。

“他已经失去意识了,我们正在考虑如何处理他。”

“我希望你们没有当面讨论这些,他能听见我们说话。”

“他——不,当然没有,大人”

你们竟敢对原体说谎。

“Roshan,”圣吉列斯的声音再次占据了他的注意力,“你想要活下去吗,想的话就握一握我的手、”

Roshan立刻照做了。

“可以让他使用仿生体吗?”

“那恐怕他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恢复了,大人。”

“我问的不是这个。”

“可以,大人。”

“那就让机械牧师开始准备。”

“是,大人。”

Roshan曾经听过一些谣言,像是原体有读心术之类的,此刻他确信这就是真理。


在那之后是很多困惑和疼痛。Roshan知道有人在给他输血,有什么东西在他的腹部鼓捣而他确定那里已经不剩什么了。他睁开眼睛,看见一片令人目眩的洁白穹顶,然后肺部的空气后知后觉地感受到了一种冰冷和不自然。

他离开了自己的身体。

“我会亲自照顾他。”

是谁?

疼痛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疲惫。Roshan可以对付这个,鉴于同时他也感到非常舒适,他知道他的身体现在正因为药物沉睡着。他正躺在一张床上,但不是一张普通的床,目之所及除了一张洁白的床幔别无他物,他想伸手碰一碰这织物,但他现在的身体还无法承担这个。

他再次醒了过来,把头转向一边。他的右侧是一堵墙或者类似的障碍物,看起来充满垫料的那种。然后Roshan把头转到另一边,带着一种全然的胜利感。他现在意识清醒了,能睁开眼睛了,脑袋也能活动了!白色的穹顶仍然覆盖在他上方,而在他的左侧……嗯,他想自己看到了一些深红色的织物,但在他能进一步观察之前,精力耗尽的身体就迅速沉入了睡眠。


当Roshan第三次醒来时,他有点不确定自己在哪儿。当然他还是躺在那张床上,裹着一条被单,但这次那副白色床幔落到了他的面颊上。

它的上面覆满羽毛。

巴尔在上!那是……


Roshan想要抬起头,但他的动作被那覆盖物制止了。现在他可以清楚的看到这完美造物的全貌了:一侧宽大洁白,在他上方保护性展开的美丽羽翼,来自一个正睡在旁边的圣吉列斯。

和19军团的所有战士一样,Roshan的眼睛为这景象湿润了。也许是察觉到他的动作,原体睁开双眼,坐起身,让Roshan靠在自己膝盖上。

”没事了,你在这里很安全,”圣吉列斯用巴尔二号的红岩方言对他低语,基因原体穿着一件深红色的亚麻长袍,漆黑的长发散到腰际。这个动作让Roshan整个被他用翅膀包裹起来,像一个茧。

“我……我在哪儿?”

“你在我的房间里,为你做的仿生体看起来适配不错,以及我觉得有我看着你会好的更快些。”

Roshan点点头。他听过这个说法——有时候基因原体会亲自照顾那些伤势最严重的阿斯塔特,在别的军团里也出现过这种情况,基因之父和阿斯塔特之间的纽带存在特别的治愈和抚慰能力。

“这就是……您睡觉的地方?”这位基因原体的床是一个底部平坦的圆形碗状结构,上面散落着长长的垫子和几张宽松的床单和毯子。

“一只大鸟需要一个大的鸟窝”,原体露出一个他特有的微笑。“普通的床对一个长翅膀的人太不友好了,我会睡到一半掉下来。”

“我还真没想过这个,”Roshan坦诚道。

原体在他前额落下一个吻,“继续睡吧,我会和药剂师谈谈你什么时候可以开始进食。”圣吉列斯把他放平躺下,用毛毯裹好,又在他脑袋下面垫上一个靠枕,然后自己也背对着他躺下来,再次将一侧翅膀覆盖在这位受伤的阿斯塔特身上。

在他的基因原体身边,Roshan沉入了无知无觉的梦乡。

怕怕眼

【战锤40k】蓝莓森林与猫咪骑士

注:傻白甜伪童话风


童话故事一般都是这样开始的:一对善良的夫妻,带回来了一个天使般的孩子。

这个故事也是这样开始的。

在很久很久以前,国王尤顿和皇后康诺带回来了一个孩子,他们给他取名为罗保特,他的头发像丰收的麦穗一样金黄,他的眼睛像平静的海洋一样湛蓝,他一天天长大,是父亲和母亲最疼爱的孩子。

可惜好景不长,邪恶的嘉兰背叛了康诺的信任,将罪名嫁祸给无辜的幼子,甚至以尤顿为挟持,要将年幼的王赶出王国。

罗保特失去了自己的名字,悲伤地离开了自己的家园,走进了无人的森林。在那里,他遇见了一群可怜兮兮的蓝莓,它们英勇团结,却正在被奥西里斯林区中的灵能植物殴打,奥西里斯会以它的种子为武器,因......

注:傻白甜伪童话风


童话故事一般都是这样开始的:一对善良的夫妻,带回来了一个天使般的孩子。

这个故事也是这样开始的。

在很久很久以前,国王尤顿和皇后康诺带回来了一个孩子,他们给他取名为罗保特,他的头发像丰收的麦穗一样金黄,他的眼睛像平静的海洋一样湛蓝,他一天天长大,是父亲和母亲最疼爱的孩子。

可惜好景不长,邪恶的嘉兰背叛了康诺的信任,将罪名嫁祸给无辜的幼子,甚至以尤顿为挟持,要将年幼的王赶出王国。

罗保特失去了自己的名字,悲伤地离开了自己的家园,走进了无人的森林。在那里,他遇见了一群可怜兮兮的蓝莓,它们英勇团结,却正在被奥西里斯林区中的灵能植物殴打,奥西里斯会以它的种子为武器,因此也叫奥西里斯灵能种。

罗宝保护了残余的蓝莓,感激的小生物们带着罗宝前去他们森林里的小木屋。罗宝说服他们在此养精蓄锐,谋划如何向奥西里斯灵能种复仇前,需要先想办法生存下来。

于是他带着蓝莓们开始种田,最后种出了25w蓝莓,暴打奥西里斯灵能种,成功打回了王国,救下了尤顿妈妈,成为王国和森林的主人。但罗宝还是更喜欢在奥特拉玛大森林种田。奥特拉玛也拥有了新的名字——蓝莓森林。因为罗保特是蓝莓森林公义的主人,所以他就是罗宝公主。

 

画风一转种田就是这样无趣,倘若要说跌宕起伏,大抵就是某个平常的日子,珞珈唤来的毁灭风暴摧毁蓝莓田。但是森林没有龙卷风,所以为了补上逻辑,故事就变成珞珈水獭啃坏了河流堤坝。

魔法水獭认为世界太坏了,认为罗宝恨他,认为水乃本源,大家一起生活在水世界里也是一种幸福。

他利用了罗宝公主的信任,啃断了河流的堤坝,洪水把奥特拉玛大森林淹没了,蓝莓们随洪水被冲散了,罗宝也被冲晕了,醒来只能含着眼泪一颗颗去捡回自己的小蓝莓。

因为伤心过度,加上手工捡回几十万蓝莓非常劳累,罗宝公主疲劳过度,在野外不慎误食了科尔法伦老水獭下毒的苹果,他晕了过去,被蓝莓们含泪带回了家中。为了保证爸爸的情况不恶化,罗宝公主被送进了水晶般的静滞立场中。

 

不幸的是,随着洪水的肆虐,大森林完备可靠的防御体系被破坏,有一只叫科兹的坏果蝠闯了进来。

果蝠吃掉了很多罗宝喜欢的蓝莓,还吃掉了奥古斯顿兄弟!他吃的非常残忍,吮骨吸髓,只剩蓝莓皮了。必须等爸爸醒过来,小心翼翼地把奥古斯顿兄弟的种子重新种进地里,等来年长出继承了奥古斯顿兄弟种子的新蓝莓......

小蓝莓虽然很害怕,但还是勇敢地捍卫自己的王国,努力维持秩序,揪出果蝠科兹。但是果子会被果蝠吃掉,就像人会吃面包一样天经地义。

正当他们无依无靠,像是抱着爸爸残留的衣服瑟瑟发抖幼子时,有一只普通卡利班骑士王路过了奥特拉玛蓝莓大森林。

 

莱恩是一只气宇轩昂,不怒自威,25公斤重的缅因猫,他自称为狮猫。

这天,普通路过狮王普通地路过了奥特拉玛大森林,他普通地路过了空空荡荡的蓝莓文化园、空空荡荡的蓝莓自循环农场,空空荡荡的蓝莓市集。

这些地方都空无一人,只有机械自动运转着。远处的蓝莓要塞上表示着禁止入内,但是在鸡掰猫的好奇下,越是不让他进去,他就是想进去到此一游,因为在莱恩喵的眼下,不准有秘密!

他在门前被拦住了。

站在他面前的是一个威严的蓝色巨人,巨人非常高大,身披钴蓝色的战甲,其剑之利,无坚不摧,其盾之坚,物莫能陷。巨人低沉地对他说,不准进去,这里是奥特拉玛最神圣的地方,你快快离去。

莱恩没有说话,只是简单地窜上巨人的手臂,一路快跑到巨人的头顶。他敏锐地视线让他一眼就能看穿事物的本质,于是他朝巨人的脑袋拍了一巴掌,拍出了一只盈盈发光的蓝莓。巨人的身躯哗啦啦倒下,原来这个巨人是许多许多蓝莓们通过魔法合体而成的,现在被莱恩找到了组成他们的魔法蓝莓,就被迫解体了。

莱恩从高空掉落,轻巧地落在了一片蓝汪汪的海洋。许多小蓝莓揪着他的毛,尖叫着不准进去,这里是奥特拉玛最神圣的地方,你这种路边野生鸡掰猫快点离开!

有拿着牙签剑的蓝莓,拿着杯垫盾的蓝莓,顶着微型扫把头的蓝莓,叶子被精细微雕成一看就价格很贵的蓝莓,他们缠着莱恩,虽然大猫莱恩一巴掌就能打飞他们,但他很珍惜自己的皮毛,不希望黏糊糊一身蓝莓酱。

在他们僵持的时候,果蝠科兹又进来捕食蓝莓了。但是魔法蓝莓的魔法还没有冷却,零散的蓝莓们就是科兹蝠的餐后点心。幸好,看到科兹就吹胡子瞪眼的狮王帮蓝莓拍走了果蝠,他大摇大摆的拿捏蓝莓们,我救了你们,还救了你们爹,我想进去看看,这只是通知你们,你们也知道拦不住我,让开吧。

然后鸡掰猫拍开一堆蓝莓,咬着门把手,很多勇敢的蓝莓兄弟揪着他的毛,但拖不动,只能看着野外肥猫靠体重拉开了爸爸的卧室门。

 

喵骑士莱恩看见了沉睡的奥特拉玛公主罗保特,抽抽嗒嗒的蓝莓们哭着说,爸爸的头发像丰收的麦穗一样金黄,他的眼睛像平静的海洋一样湛蓝,他沉睡在水晶般的静滞力场中,曾经是父亲和母亲最疼爱的孩子。

莱恩意识到两件事,一件事是罗宝公主的嘴唇真的很粉,让喵想起粉嫩的鱼肉刺身,忍不住想舔一下,另一件事是罗宝公主的胸部真的很大,让喵忍不住上手确认一下到底是不是真的。

猫咪都是任性的生物,所以他就这样跳了上去,踩在罗宝公主的胸口,开始踩奶,场面一度非常淫秽,底下的蓝莓都气疯了,咬鸡掰猫脚踝不成,被他通通抖到了地下。

而蓝莓们没想到的事情是,25公斤的缅因猫跳到爸爸身上踩奶,因为体重太重冲击力太强,把罗宝喉间哽住的毒苹果呛出来了。

好消息,爸爸的眼睛缓缓睁开。坏消息是,爸爸的肋骨间发出了一声脆响,初步估计是断了三根。


毫无疑问,缅因猫全责。

 

罗宝公主的诅咒告一段落,现在让我们来讲讲猫咪王子的故事。

猫咪王子因为对子嗣和对养父卢瑟的态度太差劲了,所以被下了诅咒,变成25公斤缅因猫。

故事的开始是这样的:在一座被施于魔咒的城堡里,一位王子因为不懂得慈悲和宽容被养父卢瑟施以法术变成了野兽,唯有学会如何爱别人时才能变回原型。

在这座城堡中的子嗣们也蒙受了诅咒,有的变成了长袍小人,有的变成了魔怔天使,有的变成了堕天使。除了小人,其他天使都忙着互相打打杀杀,完全忘记了自己的主人变成鸡掰猫了。而鸡掰猫也在争斗中被波及炸飞出了城堡。

但是鸡掰猫必须要重振第一军团!

所以他踏上了旅程,寻找爱一个人的办法,以期变回卡利班之王。

 

鸡掰猫一开始认为猫条就是爱,爱就是猫条。

鸡掰猫对爱的理解,爱就是愿意为他捕猎。愿意养活一个甚至不会捕猎的伴侣,还有比这更是爱的东西吗?

实际上,莱恩在路过奥特拉玛,在遇见罗宝前就去过很多地方,试过去爱很多次了。

他叼着荷叶给树苗浇水,他觉得这是自己对树苗的爱。但是他没有变回去。他嫌弃树苗长的太慢了。

他叼着松果送给储蓄过冬食物的松鼠,他觉得自己这是对宠物的爱。但是他没有变回去,他挑剔松鼠太笨太胆小了。

让我们记住一个定理,一个能徒手捏破鸡蛋的成年雄性卡利班狮王,就算变成了猫,也一定是一只25公斤重的超级巨大缅因猫。

 

松鼠看起来没动,其实是被天降25公斤缅因猫吓到休克了。在告别松鼠的时候,莱恩还依稀能听到另一只松鼠抢救的尖叫声。

他对天空大声喵喵叫说我爱世界,对河流里的倒影大声喵喵叫说我爱自己。但是都没有变回去

大猫莱恩有点失落,但又十分欣慰,他想,毕竟他就是这样一只非常可怕,非常凶猛,大家都畏惧他而不敢爱他的恐怖野兽。

路人们偶尔会看见他的身影,惊叹不已。“看呐!”他们口耳相传道,“森林里有一只爱唱歌的猫啊!”

 

所以鸡掰猫要找这样一个伴侣,他要足够强壮,不会被松果噎死,要足够勇敢,不会被自己吓到,要足够聪明,不会理解不了自己的爱,要年龄正好,不至于太小而不懂自己在爱他,也不至于太老而没力气被爱。

鸡掰猫在把罗宝砸醒的一瞬间懂了,这就是自己要找的伴侣。

强壮,被自己踩断了三根肋骨居然只是皱皱眉。勇敢,看见自己这样的可怖怪物居然不害怕,聪明,居然在蛮荒的森林里运营起了这么大一片田。年龄正好,不太小也不太老。当他醒来时,他的头发像天空的太阳一样金黄,眼睛像森林的河水一样清澈。

所以莱恩喵喵大叫,决定要尽快爱上罗宝。

为了培养感情,25公斤的喵骑士莱恩以奥特拉玛公主的救命恩人自居,就这样大摇大摆的在奥特拉玛蓝莓森林里住下了。喵骑士为了向罗宝公主示爱,也为了证明自己才是家里最能捕猎的一家之主,定下的第一个目标就是抓住还流窜在奥特拉玛蓝莓森林里的果蝠科兹。

 

而实际上,醒来的罗宝公主,作为一个受过良好教育,又讲社会公德的人,始终在考虑要不要把他送去嘎掉蛋蛋。

罗保特记得自己醒来的时候,脸上痒痒的,醒来发现是一个大缅因在舔他的嘴唇。缅因一直喵喵喵说爱我吧,这样我就能变回来,但罗宝不是魔法公主,他只会说蓝莓语,听不懂猫的话!幸好蓝莓既可以听懂猫猫的话,又可以和爸爸讲话,他们中最懂翻译的蓝莓是普瑞托,所以普瑞托总是坐在爸爸肩头,充当蓝莓公主和猫咪王子之间的同声传译。

其实莱恩不知道的是,普瑞托有一项特殊的使命,这是自他被从蓝莓中选出来就肩负的:他要捍卫爸爸的纯洁,把所有试图性骚扰罗宝公主的流氓话语都过滤在蓝莓力场外边。所以罗宝一直都不知道喵骑士为什么天天跟着自己。

 

在他安抚哭的泪汪汪的蓝莓的时候,莱恩一动不动的凝望着他。

在他给自己呲牙咧嘴缠绷带的时候,莱恩一动不动的凝望着他。

在他沉默地埋下那些被果蝠吃掉的蓝莓种子的时候,莱恩一动不动的凝望着他。

直到最后罗宝要洗澡了莱恩都要跟进去。

罗宝公主毛骨悚然,他判断莱恩是想捕猎自己,再这样吓人将来就得送去嘎蛋蛋了!顺便一提,虽然毫无根据,但是喵骑士就是坚信,嘎了蛋蛋的大猫再也不可能变成人了。这可能也是他的直觉之一。

嘎蛋的时候,罗宝第一次听见莱恩除了喵以外的第二种声音,一种撕心裂肺的尖叫。

以及,他知道了两件事——一件事是人要驯服25公斤缅因确实有点难度。另一件事是,缅因的爪子要定时剪。

給爸爸上药的蓝莓都被气哭了,准备帮爸爸打电话找猫咪训练中心。

 

但是罗宝公主其实也有莱恩不知道的事情。那就是他在沉睡时,始终在做一个噩梦。

他梦见了本不该知道的银河,灭绝的星辰,亿万人类的鲜血润滑了一个可怖机械的齿轮。他梦见自己没有森林,没有快乐地种田,没有可爱的小蓝莓们时时在身边。他是一个掌握亿万人生命的军阀,脊椎都要被这样的重量压弯了,那里除了战争什么都没有,他过得很痛苦,很孤独,非常不快乐。他想醒来,但是醒不过来,直到有一天断了三根肋骨。

当他醒来时,脸上痒痒的,有一只大缅因在舔他的嘴唇。那只缅因猫的身子很暖,毛皮整洁又干净,一看就是一只强硬的大猫。

 

罗宝在醒来后断断续续会梦到那个噩梦。在寂静的黑暗银河里,他孤独,痛苦,绝望,以及比这更深的沉重疲惫,想醒但醒不过来。

然后他就被拍醒了。抓头一看,是25公斤的缅因猫,就坐在他枕头上,把枕头直接压了个坑。

喵喵,喵骑士说,早上五点了,愚蠢的罗保特,快起来给我进贡喵条。

再一看,子嗣们为他精心装饰的窗户果然已经惨遭毒手,早上进来喊爸爸起来的蓝莓又要难过于自己失职了。

 

虽然对猫咪喊自己的方式痛感低效,但是确实很多时候,他会感激莱恩喵陪在自己身边。蓝莓精灵们是森林的孩子,他们心思很单纯,看到他难过只会跟着难过。而他是不会对子嗣展露自己的脆弱的。因为罗宝公主是蓝莓崽子们的父亲,奥特拉玛大森林的公义之主。他永远强大,永远坚定,永远带来胜利。

 

而喵骑士不是他的孩子,也不是奥特拉玛大森林的猫咪。喵骑士莱恩不知道从哪里来,也不知道为何停留,本身就像个飘忽不定的秘密,直到某一天,这个充满了小秘密的猫咪悄悄钻进了他的被窝。那只猫咪有着能看透事情本质的敏锐双眼,当喵骑士凝视他的时候,他觉得也许自己隐藏起来的那些脆弱也被一起看穿了。

莱恩喵好像永远都是那副罗宝欠他一座城堡以及若干子嗣的欠扁表情。这种永恒不变的欠扁让罗宝有一种奇异的安心。

养鸡掰猫如养一个吵吵闹闹的低配版龙卷风,新的一天的人与猫之间关于诸如“剪不剪指甲”“不准喝厕所的水”“不准到处掉毛”“快给我去洗澡”以及一系列喵喵喵大叫的搏斗又开始了。

白日里和猫斗智斗勇的生活太过充实了,以至于罗宝忘记了梦中的孤寂和疲惫。罗保特一直没有说,但是大猫莱恩被撸毛到呼噜呼噜的样子卡哇,超超卡哇!!

 

尽管奥特拉玛的风味小吃确实很好吃,让喵骑士一度快涨到30公斤,要把罗宝的喵条吃贵,但鸡掰猫还是会想,怎么自己还没变回来呢!肯定不是自己爱得不够!

从罗宝嘎蛋的恐怖中逃离的莱恩更迫切的想确立一家之主的地位,于是他更加卖力的要去抓果蝠科兹。在莱恩喵多日的踩点后,他非常确定,果蝠科兹就放在奥特拉玛森林里一处叫伊利瑞姆的灌木丛中。他决心带着一队蓝莓去抓收拢翅膀伪装成地鼠的果蝠科兹

但是问题出现了。莱恩,是一只25公斤的缅因猫。蓝莓,是被果蝠去皮食用的餐后点心。

他们是不可能从错综复杂的地洞里面抓出果蝠科兹的。因为莱恩是个肥猫。

 

在喵骑士的脑洞大开里,他开始绕着河中的堤坝打转。

他发现如果掘开堤坝,那么水就会灌进地洞,科兹是不可能溶于水的,所以莱恩必然能抓到科兹,顶多湿漉漉了一点,还巨人观一点。

伊利瑞姆虽然看起来乱哄哄的,但罗宝也觉得那是家的一部分,乱拱是不可以接受的!

喵骑士虽然答应了罗宝不惹出大事,但是掘开一条支流的堤坝,不是大事。

 

结果洪水又在罗宝家里泛滥开了。

掘开的堤坝冲走了和莱恩一起的蓝莓们,冲到了罗宝的家门口,好多蓝莓又被冲走了

当莱恩叼着灌了个水饱的科兹果蝠时志得意满地回到家里时,他迎面见到了面若冰霜的奥特拉玛之王。

喵喵,莱恩自豪地叫道,愚蠢的罗保特,你看你,连果蝠都捉不到,快感谢我,虽然我绝对不是为了你的感谢做的。

但是罗宝第一次没有理他。罗宝穿着靴子急匆匆的出门,他要去找回自己的子嗣

莱恩讨厌水,但是他发现罗宝这个愚蠢的两脚兽很有可能不认得森林的路,所以他追上去了。

结果罗宝这次真的真的很生气。他不理追在他身后的莱恩。

莱恩从来没应对过不和他沟通的罗宝,因为罗宝就算是对一颗蓝莓,对一只25公斤重的猫,也一直很有耐心地沟通,哪怕还是要比划着。

为什么啊,自己已经表现了很强烈的爱了?难道自己的作为并不被视作爱?

喵喵,喵骑士叫道,快点理理我,愚蠢的罗保特。你这个翻译蓝莓,快点告诉罗保特,我可是抓到了果蝠科兹!

当普瑞托将这些话传达给奥特拉玛之王时,罗保特第一次低下头看着莱恩。“莱恩,我们本该有更好的办法,”他这样失望又愤怒,以至于居然到了生气不起来的地步,“至少你应该和我商量,但你就这么做了,藏着你的一肚子小秘密,你总是这样闯进我的生活,什么也不告诉我。”

这种愤怒是喵骑士不理解的,也是卡利班之王不理解的。

喵喵,他说,愚蠢的罗保特,你为什么生气?洪水淹了又去,伊利瑞姆的害虫会被冲走,你家里最后的混乱也即将迎来安定,我还给你送来了科兹,你为什么生气?

莱恩恍然大悟,觉得可能是罗宝妇人之仁又犯了,因为他损失的蓝莓崽子和一些短期的利益而生气。

但是就这样被冲走的蓝莓崽子正说明了他们又弱小又无力,而且罗宝有很多蓝莓种子,只要洪水褪去,留下的土地会更为丰腴,今天种下的种子,明年就会结出更多蓝莓

他不知道罗宝为什么要因为蓝莓崽子生气,就像不知道为什么罗宝要奔出家门去找被冲走的蓝莓。

他明明看见罗宝种下了被吃的只剩皮的蓝莓,安慰孩子们,明年会有新的一串蓝莓长出果实。

在莱恩的认知里,他不知道为什么要为这些随时可以再长出来的小东西难过

 

普瑞托没有为他翻译这句话,只是跟他说,因为每一个蓝莓都不一样。对于父亲而言,每一颗蓝莓都不一样,都不能被替代。每一个蓝莓他都会起名字,每一个蓝莓的样子他都会记住,每一个蓝莓都是他的孩子。

喵骑士讨厌这么愚蠢的罗保特,看不见事情的本质,不知道解决事情的真正办法。

有些牺牲是必须的,有些东西是不需要被考虑的。罗保特应该比所有人都了解这一点才对。

 

当他张牙舞爪地挡住罗保特去路时,普瑞托终于答应为他翻译。

罗保特是这样说的,他说,那个被科兹吃掉的孩子、那颗被种下去的种子是奥古斯顿,他的名字叫弗兰克斯·奥古斯顿。而这个为你翻译的孩子,他叫泰图斯·普瑞托。

喵骑士不懂。

 

喵骑士想起,他好像,曾经,也有很多孩子。

但是他不会记住孩子的名字。每一个孩子是一名战士,战士只需要记住他们的功绩与错误,而不是名字和长相。

战士自有忠诚作为回报。

喵骑士想起那个给他诅咒的巫师,好像也曾经喊他孩子。如果卢瑟也曾经喊他孩子,为什么要对他施下诅咒,让他变成一只猫呢?

是他错了吗?忠诚是其自身的回报,那难道,爱也是其自身的回报吗?

 

莱恩有很多不懂的事情,但是他理解了最关键的一件事:罗宝公主不会爱他了,罗宝甚至折断了莱恩最喜欢的狮剑,那是莱恩喵专用的猫抓板。

认识到这件事后,莱恩一贯的作风就是离开那些不会爱他的事物和人,就像他离开植物和松鼠。

因为他要尽快变回人,他要重新统领第一军团,他在奥特拉玛耽误了太长时间,他变回去的机会随着岁月的推移会越来越少。猫咪相对于人类记忆来说太过狭窄的脑容量,只会让他一天天忘记曾经的卡利班,直到某一天他真的变成猫,离群索居,回归野兽。

他有可能不能再变回去了,更悲伤的是,他发现自己甚至在动摇,关于自己变回去是否会更好这件事。也许这没什么不好,也许他真的太适合做一头野兽。

卢瑟当时也是这么想他的吗?

 

卡利班曾经也是一座美丽的森林,而如今它是一座重工业污染的城市。

巨大的金属巨兽在大地上翻滚,砍倒树木,剥掉树枝。然后,这些机器再次扫过他们清理过的土地,这一次,他们把树桩连根拔起,把地面夷为平地,直到整个地区像刀片一样平整。这一过程中留下的原木被堆放在新开辟的空地旁边,作为木材使用,而树根和树枝则被砍成木屑,在篝火中焚烧。

野兽。卢瑟这么称呼他,用那种和罗保特极为相似但他看不明白的眼神看着他。

他不知道卢瑟没有对他施加诅咒,他不知道到了最后卢瑟都不忍心对他下手,他只知道卢瑟背叛了他。

 

在卢瑟之前,莱恩从来没思考过,一个人不爱任何人,也不被任何人所爱,是不是一件很恐怖的事情,因为他只需要他们的忠诚。

但是就算是树苗也有为他浇水的雨,就算是松鼠也有为他哭泣的伴侣。

而他是一只25公斤重的缅因猫,被自己的孩子扔出了城堡,流浪至今,没有人爱。

 

莱恩喵带着被折成两半的猫抓板,在某一个白天悄无声息的离开了。

他走去寻找另外的可以被他爱的人,或者给他爱的人。

他模糊地意识到自己可能永远找不到了。

 

从此城市里多了一只行色匆匆的缅因喵,非常大只,非常恐怖,到处打劫小鱼干,还不给摸。

他又见到了很多人类,他可以找到很多备选项的人,足够强壮,不会被松果噎死,足够勇敢,不会被自己吓到,足够聪明,不会理解不了自己的爱,年龄正好,不至于太小而不懂自己在爱他,也不至于太老而没力气被爱。甚至有的人一样有金发和蓝眼睛。

那些人也愿意供着这样一个美丽的野性猫咪,因为莱恩喵真的很好看。

还有姑娘有比罗宝更大的胸部,看起来更好踩奶。但是莱恩拒绝了!因为骑士不踩姑娘的胸部!

他造访过很多人家的窗户,行走过很长的路,在很多地方留下了他的猫爪引,他好像有一点点明白,为什么这些人看起来都差不多,就像蓝莓种子一样,但他还是只想着那一个人。

而他想的人不会爱他了。

 

直到有一天,越来越喵的莱恩懒洋洋的停留在酒馆的窗台。

他听见了这样一桩奇事。遥远的奥特拉玛森林迎来了一条美艳的人蛇,紫金二色,妖娆美貌,人身蛇尾,有剧毒。

他还听见了一些小事。比如奥特拉玛的商贩都匆匆离开了这里,比如那些结队的蓝甲卫士们都在某夜消失在城邦;比如奥特拉玛重金寻求一切药剂师,巫师,乃至神学牧师,

莱恩喵想回去看看,他发誓这绝对不是不安,他只是觉得愚蠢的罗保特,连果蝠都抓不住,看起来就会被蛇咬。

但喵骑士很强,他是一只25公斤重的缅因猫,而猫可以一秒打蛇七次呢。

 

莱恩喵飞奔了回去。对一只猫来说,一年很长的,已经是十分之一的猫生了。他飞奔回去,路过他叼着荷叶浇过的树苗,树苗已经抽枝生长了。路遇赠送过松果的松鼠,松鼠已经繁衍一窝了。

他在天空下飞驰,跑得比云朵还快,他越过小溪,河流照不出他的倒影。

他要去找罗宝公主,因为愚蠢的罗保特很笨,连自己打猎也不会。

 

然后他见到那个熟悉的蓝房子,里面是一片寂静的蓝莓王国。

莱恩喵跑过了没有蓝莓的文化园,自循环系统孤零零运转的农场,一样空荡荡的蓝莓市集,以及塞满了蓝莓的蓝莓要塞。

当他拉开大门时,他闯进了一片蓝汪汪的海洋。

这里真的快成海洋了,因为他能看见的每一颗蓝莓都在掉眼泪。几十万蓝莓掉眼泪时,他们的眼泪汇聚成了钴蓝色的小型湖泊,喵骑士一打开大门就被眼泪托起,漂浮在这片湛蓝水域的表面。他的皮毛都湿漉漉的贴在身上,差点灌个水饱

一些蓝莓正组织人手,乘着皮划艇去打捞那些因为太过于伤心而快要溶于液体的蓝莓兄弟。

莱恩又看见了那扇门,第一次他打开这扇门,门后是被苹果噎住的笨蛋罗保特,现在他尝试着借助水波,轻柔推开那些挤在一起哭哭啼啼的蓝莓,游去门把手那。

有一颗不太一样的蓝莓出现在他面前。其他蓝莓是蓝色的,但这颗蓝莓,他顶上是红色的。莱恩定睛一看,想起了这颗蓝莓,这是罗宝最喜欢的那颗小蓝莓。罗保特亲手为这个小蓝莓做了一顶枫叶小帽子。

红色蓝莓——他自称自己叫希尔——举着牙签剑和杯垫盾,他知道莱恩喵是爸爸逃家的宠物,所以让蓝莓们不要攻击莱恩喵,只是勇敢地问莱恩喵是来做什么的。

莱恩喵生气的喵喵问,愚蠢的罗保特又做了什么呢,自己要进去见他,然后好好给他一顿喵喵拳。

这下可糟糕了,伤心的蓝莓眼泪流的更多了,甚至连那些努力打捞兄弟的蓝莓也哭泣起来。他们鲜翠精致的微雕叶冠像霜打的麦穗。希尔莓也难过起来,他说爸爸被毒蛇福格瑞姆咬伤了,他们喊来了药剂师,巫师和牧师,但是爸爸的伤是治不好的,他们不能进去守着爸爸,因为蓝莓们总是忍不住哭,哭泣的眼泪会淹没爸爸的房间……

他没有说完,因为莱恩喵已经四肢一扑楞,轻车熟路的扑到门把手上,靠他25公斤重的体重,拉下了把手。

 

在蓝莓的抢救声、哭泣声、愤怒的咆哮声以及水位的急剧降低带来的高度落差感之间,莱恩看见了罗保特。

就和他们第一次见面一样,不言不语,十分安静。

但是罗宝公主的头发不再像丰收的麦穗一样金黄,而是像冬日凋零的秋叶,他如密拉法斯之海般清澈的眼睛不会睁开,只有痛苦萦绕在他英挺的眉眼间。他沉睡在水晶般的静滞力场中,面色苍白,喉间有一道长长的伤痕。

莱恩一看就知道,罗保特又在做一个长长的噩梦了。

但是喵骑士这次反而不敢扑到罗宝身上把他踩醒了。因为他敏锐的看破本质的双眼告诉他,把一个人的肋骨踩断,也治不好割喉的毒伤。

以前罗保特做噩梦的时候,莱恩总是能知道。他能闻到噩梦的气味,痛苦,孤独,绝望,以及更深重的疲惫。每次罗宝做噩梦的时候他都会悄无声息的来到被诅咒的公主身边,然后给他一顿喵喵拳。

但是这次不行。这场遥远的噩梦是一只猫无法唤醒的。

哪怕这是一只25公斤重,会唱歌,还会抓果蝠,还能一秒钟打蛇七次的缅因。

 

莱恩舔舔罗宝的嘴,那张嘴现在一点血色也没有了,莱恩轻柔地按了按罗宝的胸,那里的肌肉现在硬邦邦的毫无弹性了。

理智告诉莱恩,他在这里对罗宝没有任何帮助,罗保特不爱他,他的诅咒无法解开。而且就算爱也没用,罗保特醒不过来。

他应该离开,继续变回人,顶多帮罗保特杀了那条毒蛇,拔下毒牙送给蓝莓们做纪念。

而且罗宝公主不能爱他了,那么对被诅咒的猫咪王子来说,罗宝公主就和一颗树苗,一只松鼠一样,没有区别了。

他还可以找很多很多人类,他们的头发像丰收的麦穗一样金黄,眼睛像密拉法斯海一样湛蓝。

罗宝只是一个金发蓝眼,长得帅,胸还比较大,但是理论一套一套非常烦,还总想着把他噶蛋蛋的愚蠢的成年雄性两脚兽。他甚至捉不到果蝠。最后还笨到被蛇咬死了。

 

所以莱恩不用爱他了。

 

当他意识到这点的时候,他感到平静。他最后的人类记忆在渐渐回归朦胧,蛮荒野兽的本能在接管身躯。

他心想等会就走吧,但还是蜷缩着在罗宝颈窝处睡下来,陪了一会儿他,因为罗宝很冷,他想自己体温那么高,说不定那个梦里罗宝能暖和一点儿。

 

莱恩·艾尔·庄森的意识在逐渐淡去,卡利班之主无情又冷酷,从不为任何人停留,也从不因为任何人难过。

但是老猫莱恩会。

倘若化身为无忧无虑的野兽,用尖锐的爪牙叫嚣向整个世界,喵会从无望的爱中自由吗?

他不知道,他……它感到伤心。

它发现自己还是爱着罗保特,那个愚蠢的两脚兽。它能闻见死亡的气息在两脚兽的身上缠绕,它留不下两脚兽。

猫咪的胡子被眼泪压弯了。一开始它困惑地喵了两声,以为是那群蠢蓝莓的泪水从自己的皮毛里流下,等肉垫摸到了温热的触感,它才喵喵两声,发现是自己也在流泪。

这也许是他第一滴眼泪,又或许这眼泪早在许多年之前就该留下。温热的、苦涩的眼泪,直到无人可以接受这份遗憾时将将来迟。

 

如果故事在这里结束,他就是一个有头无尾的坏故事。圣诞节的晚上,应该讲述符合节日气氛的童话。

 

该从哪里继续?世界就像猫咪追逐自己的尾巴。曾有贤人问道,宇宙的尽头是火还是冰?开始于光与热的爆炸,结束于暗与冷的坍缩。

又或者,再无稽地发散一下想象力,让我们来揣测这么一个幻想,宇宙的尽头是猫咪的眼泪。

 

传说中猫咪的眼泪是很神奇的东西。一只猫向来以离群索居为荣,它们只亲近孤独,它们是秘密的造物,感情和思想都是个秘密。它们和人类的关系又近又远,如果人类尝试抓住它们,猫咪就会迅速逃跑。人是很难看见猫咪的眼泪的,毕竟猫咪的反应是蛇的六倍,而有些人还躲不过蛇咬。

所以如果一只猫咪愿意为一个人类流泪,就只有一个答案了,他一定是爱着那个人类的。

猫咪靠在人类的颈窝,它的眼泪流下来,滴到了福格瑞姆的毒液所造成的可怖伤痕上。

这是有魔法力量的眼泪!因为在童话世界,真爱是无敌的!

在喵骑士哭的呼噜呼噜的时候,罗宝治不好的伤口开始缓缓愈合。他的心脏有力地跳动,开始为身躯泵血,他的体温不再冰冷,开始从冬日复苏,他的眼睛缓缓睁开,里面有马库拉格的海。


映入眼帘的是什么呢?


他发现有一只缅因猫靠在自己身边,在为自己哭。那只缅因猫的毛太长了,一看就是没有好好打理,还很脏乱,身上满是泥土,溪水和树叶。闻起来像是眼泪流成的海。一只胡子都花白的老猫。

他可以感觉出这只猫的体重,它压在自己肩膀上,大概是23.1公斤。

现在那只猫闭着眼睛一动不动,眼泪从它的脸上滴落,大滴大滴,对这样一只强硬的猫咪来说,它哭的活像是挖了堤坝的河流。罗宝公主可以估算出在这短短的时间内,它掉落了约113毫升的眼泪

 

“嗨,莱恩。”基里曼轻声说,“我好像做了很多很长的噩梦,寂静的黑暗银河里,孤独,痛苦,绝望,以及比这更深的沉重疲惫......我想醒但醒不过来。但你猜怎么着?每次都是你第一个找到了我。”

 

这显然是一个不怎么童话的对白,但是猫咪在哭,完全被诅咒的哭哭的猫咪听不懂人话!老猫咪只是在那里喵嗷嗷的,除非罗宝能醒过来摸摸他的皮毛。


幸好这是一个童话,在童话里,万事万物都可以通过亲一下解决。


尽管罗保特是个灵能麻瓜,也对巫术诅咒毫无造诣,但是,他突然听懂了猫猫语言,原来被猫猫眼泪治好的人类就能掌握猫语了!所以他明白了,喵骑士一直跟着他,是希望他能亲亲莱恩喵。这只猫咪一直在努力地喵喵叫说我爱你罗保特,所以你快亲亲我。

原来这只喵骑士走了这么长的路来找他啊。

尚且虚弱的罗宝努力抬起头,轻轻亲了一下老猫莱恩哭的一抖一抖的猫耳尖。

下一秒只听见一声脆响。

那是罗宝公主被骑士莱恩压断肋骨的声音。

 

——让我们回忆一条定理,一只25公斤重的缅因猫,就算变回了人,也是一个超重的成年雄性卡利班狮王。


这次罗宝公主的肋骨断了13根,莱恩·艾尔·庄森负全责。

 

 

在罗宝二度吐血和蓝莓哭天喊地的喜悦声中,莱恩又一次以奥特拉玛公主的救命恩人自居,大摇大摆的住进了奥特拉玛蓝莓森林。他要在这等罗保特伤恢复一段时间,还被罗保特要挟去修好蓝莓要塞的通水管路,并且要去福格瑞姆的蛇巢踩一踩点——虽然变回了人类,但是猫人的反应依然是蛇人的六倍!

解决完毒蛇福格瑞姆后,他要和罗保特结婚,带着罗保特回卡利班,解救自己的子嗣,再带着罗保特去见仍等着狮王归来的卢瑟,他们要花很大功夫才能让莱恩的那些孩子度过应激反应。他的崽也全变成猫了,还得一个个想办法变回来。

很多误解,很多矛盾。要花很多时间,很多爱。

莱恩很高兴他现在有时间,也有爱——不然卡利班城堡就天天上演暗黑天使大战堕天使了!再不快点连家都要给这帮崽子炸上天了!!

 

他们会重新计划如何建设卡利班大森林,本身实现了工业化与环境保护两把抓的罗宝公主特地准备了自己的计划书与改革参考经验,足足有一本圣典那么厚。

 

他们要去度蜜月,在卡利班和奥特拉玛大森林各一次,莱恩要去找找自己浇过的树苗,罗保特会判断出这好像是合欢树。罗保特还要拦着莱恩不要返祖爬树掏松鼠洞,那里面显然有新的一窝松鼠崽子。

幸好莱恩不会再对着天空喵对着河水喵了,那太丢脸了,他是一个成熟的狮王。

但他可以对罗宝喵,因为罗宝的胸怀就像天空那么宽广,声音就像河水一样好听。

 

然后莱恩会带着子嗣一起去陪罗保特摘蓝莓,那些神奇的种子从肥沃的土壤里生长出来,又结出新的一串串蓝莓。

 

莱恩会陪着基里曼一起给这些蓝莓起名字,然后为罗马式命名和英伦式命名吵一架。

 

罗保特能指出一颗个头特别大的蓝莓,他说你知道吗,这个就像奥古斯顿——他可比他的兄弟们要高4.1mm呢。

莱恩不想承认他是蓝莓脸盲。

这很正常,一般人都分不出来。

罗保特知道莱恩分不出来,但是他很高兴莱恩陪他一起来给蓝莓起名。

 

罗保特也要带他去马库拉格城,那里住着一位嘴很毒的老妇人,她叫尤顿。尤顿妈妈之前和姐妹们出去旅游了,所以莱恩还不知道自己居然也要见家长!

虽然现在莱恩已经是325公斤成年原体了,但是魔法是有残留的,一紧张就变回25公斤缅因猫也很正常。罗宝公主再真爱之吻一下就好了。

他们发现尤顿妈妈是猫派。

还特别喜欢25公斤的缅因猫。

这次轮到吃味罗宝拉猫耳朵了,还得亲亲才能变回来,很容易被怀疑是人兽爱好者,风评被鸡掰猫害了。

 

就像每个纯洁的童话故事结尾一样,蓝莓公主和猫咪王子过上了每天没皮没脸不害臊的啪啪啪生活(基里曼:??),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再再再一提,当罗保特知道了莱昂离家出走都干了些什么的时候,他的第一反应是莱恩偷人家的小鱼干赔了没有。

莱恩皱眉陈述说我没偷。我只是威严地看着他们,小鱼干就会自动掉落。

莱恩·艾尔·庄森,依然为自己是这个家庭里最会捕猎的人而自豪。

如今这个家庭横跨卡利班和奥特拉玛两个大森林,内有卢瑟,莱恩,罗保特等三名成年雄性人类,一名真正站在家庭食物链顶端的成年雌性人类尤顿,以及若干猫咪和若干蓝莓。并且家庭成员的数量仍然在与日俱增中。

 

全剧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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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摄政基里曼看见莱恩躺在自己对面,莱恩的手还搂着他的腰,闭着眼,不知道为什么眼角好像还有点湿润。

基里曼觉得自己好像做了一个又长又混乱的梦,梦里自己在森林里运营着蓝莓王国,养了一只坏脾气的猫,他在梦里睡觉,在梦里做梦,甚至梦到现实,也梦到自己醒不过来。

他戳了一下莱恩,有点担心他会不会醒,但雄狮还是昏昏沉沉醒来了,看着基里曼,他似乎还是有点迷糊,感觉真的有点老了。“你终于醒了吗?罗保特?”

基里曼心说这是什么话。他不知道莱恩也做了一个很长很混乱的梦,梦里他是一头变不回人的野兽,但也是一头伤心的野兽。但是到了最后,他的愿望似乎是实现了,因为至少现在罗保特就在他对面,虽然一如既往看起来很累,但他还活着,会呼吸,会动。

因为做梦实在实在太累了,他们彼此含糊地嘀咕了几句,又睡过去了。

这个宇宙还是一样寂静和冷,但好歹他们还有对方的体温,还能一起做个荒诞温暖的梦。

再睡一会儿,宇宙还没到尽头,今天还是节日,而他们可能还能回去,继续发展蓝莓森林和卡利班森林。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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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s:来年卡利班开始流行养会唱歌的猫

应该没人认得出来

伯邑考的婚姻危机

写在前面:

之前摸的几篇,都是彪子小心翼翼在对待这个造谣爱情。不行,感觉对彪子不公平,什么爱情要我北伯侯亲自小心翼翼?大哥也必须醋一下。

可能会雷的点有,彪子姬发打架扯头花情节。我看之前蛮多人补脑过还觉得挺好玩的,所以摸了一个。

反正大概就是自己被自己醋哭了以为爱情结束了的伯邑考和突然明白了自己在这段爱情里很占优势所以抖起来了的小彪吧。。

啊啊啊啊啊但是说实话这篇真的很ooc啊我纠结了好久都不知道要不要发。但是想到我每一篇都ooc所以还是发了。和前面几篇勉强可以看成一个宇宙的故事。反正都是现代AU。

  

  

姬发敏锐的感觉到,自己大哥和崇应彪之间不对劲。

当他第N次故意在崇...

写在前面:

之前摸的几篇,都是彪子小心翼翼在对待这个造谣爱情。不行,感觉对彪子不公平,什么爱情要我北伯侯亲自小心翼翼?大哥也必须醋一下。

可能会雷的点有,彪子姬发打架扯头花情节。我看之前蛮多人补脑过还觉得挺好玩的,所以摸了一个。

反正大概就是自己被自己醋哭了以为爱情结束了的伯邑考和突然明白了自己在这段爱情里很占优势所以抖起来了的小彪吧。。

啊啊啊啊啊但是说实话这篇真的很ooc啊我纠结了好久都不知道要不要发。但是想到我每一篇都ooc所以还是发了。和前面几篇勉强可以看成一个宇宙的故事。反正都是现代AU。

  

  

姬发敏锐的感觉到,自己大哥和崇应彪之间不对劲。

当他第N次故意在崇应彪面前给他使绊子,他大哥却头也不抬的继续看报纸的时候,姬发就知道他大哥和崇应彪的婚姻,似乎出了一些问题。

“也许只是大哥没听见呢。”雷震子说,他正在吃冰箱里的桃酥。

“大哥绝对听见了。”姬发翻了个白眼。“你不信?我试给你看。”

他一把端起那盒桃酥,趾高气昂的走到了崇应彪的面前。

“崇应彪。”他说,崇应彪正在收拾伯邑考的衣服。下一秒,姬发就重重的把那盒桃酥扔在了他面前。“桃酥都不酥了,你是看不见,还是故意的?你是不是不想我好啊。”他这话说的及其猖狂,雷震子在那边倒吸了一口凉气。他小心翼翼的看了一眼伯邑考,只觉得姬发肯定失心疯了。

可是,向来维护爱人的伯邑考居然意外的没有生气。

崇应彪捡起了那盒桃酥。

“昨天晚上我才出去买的,爱吃就吃,不吃...我等会再去买吧”他一把推开了姬发,想要过去继续收拾衣服。姬发却不知道怎么了,今日偏要和他对着干。

“收拾衣服,那为什么不给我洗衣服。”姬发拦住了他。“我昨天晚上脱下来的那件衣服,现在还在我卧室里呢,你洗衣服,怎么不把我那件一起洗了。嫁给我哥了,还这么不懂事?”

这话说的就及其过分了。若是往日里,姬发敢这样对崇应彪说话,伯邑考纵然在疼爱弟弟,估计也早就出言呵斥,强迫道歉了。可是今日,伯邑考只是看报纸的手微微一顿,姬发感受的到他哥注视过来的目光。那目光很凌厉,姬发能感受到他哥对他的高度不满。他紧张的吞了吞口水,可是最终,伯邑考什么都没做,只是起身离开了。

太怪了,真的太怪了。姬发想。他知道大哥最在乎姬家人有没有欺负过崇应彪,他也知道崇应彪自打和他哥恋爱后对姬家人一直很能容忍。可是他真没想到,他两今天居然这样诡异。

向来护妻的大哥不护妻了,被自己骑脸侮辱的崇应彪居然也比往日更忍气吞声了。

地球要毁灭了吗?他看了一眼雷震子。后者呆呆地,也对他投来了一个同样疑惑的目光。

崇应彪却没有在乎他们的这些暗潮涌动,他抱起了衣服,捡起了那盒桃酥。

“还吃吗?”他问姬发。

姬发摇了摇头。

崇应彪没有再说什么,他推开了姬发,果断的上了楼。姬发确定他眼眶红了。

姬发的直觉没有错,伯邑考和崇应彪是三天前开始冷战的。准确的来说,是伯邑考单方面的和崇应彪开始了冷战,崇应彪甚至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

那是一个周末的下午,伯邑考难得没有去公司,崇应彪送孩子去学校回来时惊喜的发现他在家。他开心的上前想要抱住自己的爱人,伯邑考却头一次破天荒的推开了他。

“你还想和我过吗?”伯邑考说。他这话说的莫名其妙,倒是让崇应彪没反应过来。

“什么?”崇应彪问。

“我觉得,我们是不是离婚比较好。”伯邑考说。

崇应彪只觉得大脑一片空白,他想说什么,想要问为什么,想要求伯邑考不要说这样的话。可是最终,他只是呆呆的点了点头。

“如果,这样你快乐的话。”他听见自己这样说。

可是那天的事情,仿佛只是一个小插曲。离婚这件事,倒也默契的两个人都没有再提。伯邑考不提,崇应彪自然也不提。可是平日里那些恩爱的琴瑟和鸣却突然之间消失的无影无踪。

伯邑考觉得自己已经快不是自己了。工作的时候想不到工作,开会的时候频繁出错,回家后看见崇应彪也不知道怎么面对。他后悔那天一时呈口舌之快说出了离婚的字样,他害怕某天,崇应彪突然过来问他,不是要离婚吗?我们什么时候去办理离婚手续。他害怕崇应彪离开这个家,再也不回头看他。

他不想离婚。可崇应彪不爱他。

发现崇应彪不爱他这件事只是一个偶然,偶然到伯邑考自己都觉得这是让他放手还崇应彪自由的天意。那天,他久违的有了一个假期,书房向来只有他一个人用,没人收拾,所以显得杂乱无章。他想理一理书架,却在一个角落的缝隙里发现了一本黄色的日记。

这是崇应彪的东西。他认识爱人的笔记。

他不知道这是崇应彪什么时候的日记,但伯邑考向来是没有翻阅爱人私人物品的习惯的,他准备把那本日记放回去,可天意就是在这一个瞬间要让伯邑考看清楚上面的字眼。只是一个恍惚,日记本掉落在了地上,书房的窗户没有关闭,风吹过,伯邑考清楚的看见了日记本上的每一篇日记。

那是一篇篇的情书,一篇篇没敢说出口的爱恋。他们全部都是崇应彪亲笔书写的暗恋史书,是崇应彪求而不得卑微岁月。而这份爱意的接受者。是一个叫“皓月”的男人。

崇应彪不是不可以喜欢过别人。可是伯邑考敏锐的看见了日记上的日期。

一瞬间,他心痛如绞。只觉得自己快要站不住了。他捂着胸口蹲了下来,只觉得全身乏力,呼吸急促。

那日记的日期,从他和崇应彪初遇之前,一直纪录到了他和崇应彪结婚之后。

他好爱那个皓月。伯邑考想。他自虐一般的看着每一篇笔记。他看见崇应彪在日记里对那个皓月爱撕心裂肺,看见崇应彪在日记里对那个皓月爱的委曲求全。

他一篇篇的认真翻阅日记。直到他们结婚的前一日。他看见崇应彪在日记本上写下。

“我结婚了。我和皓月的故事到此结束。”

他想,他应该给崇应彪自由了。

姬家到底给了崇应彪什么呢?是禁锢了他的天性,把他从一个自由自在肆意妄为的少年强制性的变成了一个大众口中完美的贤夫?还是剥夺了他发脾气的权利,让他在家里受尽了委屈却还要顾及自己的情绪价值不敢回声呛人?

他觉得自己亏欠了崇应彪太多。他和皓月,看起来比他般配的多。

可是,他还是抱有期待的。他和崇应彪结婚许多年,甚至还有了孩子。他想,或许崇应彪对皓月的感情已经淡去了,或许,崇应彪会看在孩子的面子上和自己凑合着继续过。

伯邑考觉得自己肯定疯了。他甚至想到了要是崇应彪愿意,其实他可以和皓月约会后,在回到他身边的。可是他又觉得这样很疯狂,姬家严格而质朴的家规压在他头上,他无法做到背叛姬家的教诲,但是他也无法做到潇洒的放开崇应彪。

他试着对崇应彪说了离婚两个字。

崇应彪潇洒同意的一瞬间。伯邑考只觉得自己完蛋了。

什么姬家的质朴家规,什么姬家的严格教诲,他什么都不要了。

他想,只要崇应彪不再说离婚二字。他可以就这样凑合的和崇应彪过一辈子。哪怕崇应彪其实一点也不爱自己。他不敢再去打扰崇应彪,也不敢再见他,他把自己深深的隐藏了起来,就像每一个恋爱中的胆小鬼。

他把笔记本塞到了自己衣柜的柜子里。崇应彪每天给他拿换洗衣服的时候这本笔记本就静静的在那个柜子里看着崇应彪为他忙碌。只有这样,伯邑考才觉得,他赢了那个皓月。

这场冷战持续的漫长而久远,直到孩子放了暑假被送去参加了夏列营,直到雷震子吃够了那家的桃酥看见桃酥就摆手。他和崇应彪都还是没回到那种自然的恩爱状态。伯邑考只觉得自己和崇应彪的缘分,今生已经到此了。尽管,他们还是没有谁在主动再说起离婚二字。

直到崇应彪和姬发打了一架。

就如同之前敏锐的察觉到伯邑考和崇应彪的状态不对,这一次,姬发也敏锐的察觉到了他大哥似乎在婚姻里有了些许忍让和委屈。

“所以,你真的要把这个什么祝福恩爱恋人一路白头的银杏叶送给大哥他们吗?”雷震子倚靠在门口。神色装作一副云淡风轻。“这可是你和殷郊天不亮就去山上搞封建迷信摘到的第一片树叶,你们还被人踩了几脚,你确定要送?”姬发翻了个白眼,他讨厌雷震子说这种傻瓜情侣们都喜欢的东西是封建迷信,可最终还是点了点头。

“对,我送给他们了。”

他回头看着雷震子,面容坚定。

“殷郊不会怪我的。大哥和崇应彪,最近真的好奇怪。我不想看见大哥那样消沉的样子。”

他不想让伯邑考知道自己在担心他的家事,他环顾了一圈伯邑考的卧室,想把它放在床头上,却又怕崇应彪把这片树叶当成垃圾丢掉。他果断的打开了伯邑考的衣柜。又自然的打开了柜子,最后随手翻开了日记。他想把这片树叶隐秘的夹在了日记本里。偷偷的祝福哥哥这段目前看来岌岌可危的婚姻。

他没想去偷看日记本上的字,可就这么一眼,他还是看见了,姬发脑子嗡的一声炸开了。

他冷笑了一下,把这片他和殷郊天不亮就上山搞封建迷信摘到的第一片树叶揣进了自己的裤子里,他走进了厨房里,崇应彪正在厨房里给孩子准备牛奶。

“崇应彪。”他拍了拍崇应彪的肩膀。

崇应彪转过头来。姬发挥拳而上。

雷震子只觉得全部乱套了,当他追着姬发下楼时,只看见已经很多年没有再发生过直面冲突的崇应彪和姬发互相扭打成了一团,厨房里的咖啡杯茶具餐盘全部被他们搞的稀碎。他想上前温和的拉架,却被两人一人打了一个耳光果然踢了出来。他们从厨房一路拉扯到了客厅。姬发打人狠,崇应彪却也像压抑了许久一样的打人更狠。他把姬发压在了自己身下,像是把这段时间的怒火全部发泄了出来一样。雷震子看不得姬发挨打,猛地冲了过去,崇应彪被他压住了,姬发果断的爬了过来,给了崇应彪两个响亮的耳光。

“崇应彪,你可以啊。"姬发的头发已经全乱了,雷震子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可是他感受的到姬发的怒气。这是他在姬发身上许久没有再感受到过的东西。

“你说你,在崇家过得猪狗不如的。为人又讨厌,你是什么福气才能嫁给我哥。啊。”他上前去抓着崇应彪的头发,想要把他拉起来,雷震子只觉得姬发现在很疯了。像是回到了他最讨厌崇应彪的学生时代。

崇应彪狠狠地推开了雷震子,他爬了起来,不拖泥不带水的给了姬发一脚。

“我什么福气,我有什么福气?”他好像突然压抑不住自己的委屈了。“你们都欺负人,伯邑考欺负人,你也欺负人。就是仗着我爱他,你家每个人都得寸进尺的欺负我。”

他上前来还想打姬发,雷震子在后面直接扣住了他。无论如何,雷震子都是帮姬发的。

伯邑考推门而入时,就看见姬发正在一拳打向崇应彪。他看见三人的脸上都挂了彩。他一手一个的把人全部拉开,最后揽住了崇应彪的腰。崇应彪的眼角青紫,嘴唇皲裂,嘴角带血。他这段时间休息的并不好,所以整个人看着灰头土气又不明朗。伯邑考见不得他这样,只觉得自己心疼又心急。

可是,崇应彪并没有给他任何一点展现心疼的时间,他被崇应彪直接大力推开了。

“离婚。离婚。”他听见崇应彪这样说。崇应彪抓了一个咖啡杯砸向了伯邑考。“离婚就离婚,马上离,我不伺候你们家了。”这话说的狠辣,可崇应彪却泣不成声。“为什么总是觉得我没脾气呢。你冷暴力我,你弟还打我。我他妈不伺候你们了。”

他飞快的跑上了楼,进入了卧室。伯邑考只觉得全身力气都被抽干了,他不想再知道弟弟和爱人为什么打架。他只知道,离婚这两个字,终于被说出来了。他这段日子不敢提及的那些事,被彻底戳破了。

崇应彪在卧室里疯狂的收着东西。他眼泪大颗大颗的掉着,他呜咽着,像一头找不到家了的小兽。

他不知道伯邑考为什么要突然给自己说离婚,他也不知道伯邑考为什么会突然对自己冷暴力。“不爱就不爱了嘛,谁离不开谁吗?还任由姬发打我不帮我。”他又想到了刚才的事情。伯邑考见他挨打,甚至没有批评姬发。

他只觉得自己委屈,他那么爱伯邑考,可是伯邑考呢?他为了伯邑考这么多年忍受的那些委屈,又算什么?可是,他又想到了孩子的抚养权。他现在一无所有了。伯邑考不爱他了,他再也和姬家没有任何关系了,除了孩子,他追逐了这么多年的皓月最终还是不留一丝情分的离开他了。

他想拿到孩子的户口本。他手忙脚乱的打开了衣柜的柜子。

看见日记本的一瞬间。

崇应彪恍然大悟。

崇应彪是没有写日志的习惯的,他觉得生活中没有什么事情值得他认真的去纪录。除了伯邑考。

初见伯邑考时,他的怦然心动,觉得自己配不上伯邑考时,他的那种怅然若失。崇应彪的青春由伯邑考谱成了一首恋爱曲子。而当他真的嫁给伯邑考那天时,他觉得这首恋爱曲子是时候曲终了。

他并没有害怕自己的暗恋往事被伯邑考发现。他甚至希望伯邑考能发现,他总是这样,在无时无刻的想要表达自己对伯邑考的爱。他把笔记本故意的插进了伯邑考的书房里。

可是他没想到的是,伯邑考没能认出那个皓月,是他自己。

客厅里现在一片狼藉,伯邑考默默无闻的坐在沙发上。姬发看见他大哥哭了。雷震子被吓得不轻,他呆呆的拉了一下姬发的衣服。不知道如何是好。

“大哥,你必须和他离婚。”姬发说,他抹了一把嘴角的血迹。他其实也被崇应彪打的不轻。

“这个人本来就配不上你。现在更好,直接出轨了。”

雷震子听见这两字,刚想说什么。只见崇应彪突然从楼上走了下来。他的神色一改方才的无助和悲愤。伯邑考抬头看着他,在他脸上看见了那种嘲讽的笑,似乎回到了他们最初相遇的学生时代。

“被你们发现了嘛?”他扬了扬手里的日记本。他眼眶还是红红的,但是说话的语气却轻快了起来。

“嗯。我确实很爱皓月。”他笑了起来,他坐到了沙发上。搂住了伯邑考的脖子。他亲切的贴在了伯邑考的脸上,伯邑考感觉到了崇应彪的体温,他亲了亲伯邑考的下颌。“爱到无法自拔。”

伯邑考只觉得自己听不清崇应彪在说什么了。姬发似乎在骂着,雷震子在拉着架。当崇应彪真的在他面前说出他爱皓月这几个字时,伯邑考却又突然看开了。

他想,如果这样可以放崇应彪自由,那也非常好。

他朝着崇应彪吻了下去,这是他对崇应彪最后的留念和祝福。

今日以后,他和崇应彪或许除了孩子,再无关联了。

“这套房子归我,家里的几辆车子归我。有问题吗?”崇应彪坐到了伯邑考的怀里。他把脸贴在了伯邑考的脸上。像世界上所有亲密的恋人一样。

“没问题。”他听见伯邑考这样说。

“你想要什么,我都可以给你。”伯邑考回搂住了他。他觉得这是他最后能亲近自己爱人的机会了。

“包括我自己。”但是这句话过,伯邑考没有再说出来。他在想着,还有什么,是自己可以给崇应彪的。崇应彪在崇家并不受宠,他想多给崇应彪点东西,好让崇应彪更自由的去追逐他想要的爱情。

“那我还要新买的那两套别墅。以及姬发上周才买的那辆车。”

姬发瞪大了眼睛,他看见他哥潇洒的点了点头。并略带宠溺的摸了摸崇应彪的头发。

崇应彪朝着姬发挑衅一笑。

他把那本日记本翻到了最后。

“这些钱,就当你们这几个傻子,对我的热战冷战的补偿和惩罚。”他摸了摸嘴角,心里暗骂姬发下手真重。

他把那本日记本摊在了桌子上。

日记本的最后一页。贴了一张皓月的照片。

那正是当初送姬发去学校时的伯邑考。

宛如飞电

【发郊】殷后之世

王上真是宠爱您。宫女在一旁一边磨着药,一边低语:在您睡着的这些日子里,他一直陪在您身旁,他不在的时候,让我们跟您说话,怕您在黑暗的地方,以为没有人在等您,您就不出来了。一阵手忙脚乱,药罐骨碌碌滚远,宫人们向外奔走,他醒了。

要下大雨了,出门必然会打湿衣裳。他睡得太久,肢体还被困在混沌中,站起来花费了一些时间。走到门口,雨水扑在赤裸的脚背上,他感到一阵心惊。闪电从灰黑云层中劈过来,白光大烁,宛如从天到底的一把刀,砍向他。他不自禁伸手去挡,手臂被长眠蚀去力量,抬不起来。一道身影仿佛从天而降,落在他的面前,为他挡住了漫天风雨与雷电。

殷郊,你终于醒了。来人天人之姿,服饰隆重,深朱的袍裾上升日飞月...

王上真是宠爱您。宫女在一旁一边磨着药,一边低语:在您睡着的这些日子里,他一直陪在您身旁,他不在的时候,让我们跟您说话,怕您在黑暗的地方,以为没有人在等您,您就不出来了。一阵手忙脚乱,药罐骨碌碌滚远,宫人们向外奔走,他醒了。

要下大雨了,出门必然会打湿衣裳。他睡得太久,肢体还被困在混沌中,站起来花费了一些时间。走到门口,雨水扑在赤裸的脚背上,他感到一阵心惊。闪电从灰黑云层中劈过来,白光大烁,宛如从天到底的一把刀,砍向他。他不自禁伸手去挡,手臂被长眠蚀去力量,抬不起来。一道身影仿佛从天而降,落在他的面前,为他挡住了漫天风雨与雷电。

殷郊,你终于醒了。来人天人之姿,服饰隆重,深朱的袍裾上升日飞月,嵌金藏龙。应该就是宫女口中的王上了。殷郊?他反问。来人说,是啊,殷郊,我是姬发,不认得我了吗?姬发握住他冰凉的手指,看出他行走还有困难,将他拦腰抱起,往殿内走去。

发……姬发,他琢磨这个名字,手指抚上蒙着绷带的额头,我记不得你了,我甚至不记得我是谁。姬发将他放在床上,坐在床侧望着他,清亮的眼睛宛如古镜,照出他的迷茫与脆弱,像照出一把旧剑的纹路。他细细查看那些纹路,还是没有找到炼造出他的故乡与熔炉。

我记不起来,你……他说得很缓慢,声音嘶哑,好似被大火催动的烟雾熏坏了嗓子,我们是什么关系?姬发握住他的手腕,将他无力的手掌覆在自己的脸上,仿佛自己只要一施力就能扭断姬发的头颅。姬发如此信任他,温暖干燥的手指贴着他的手指,指引他去摩挲自己的脸庞。

没有关系,殷郊,姬发侧首吻了吻他的手腕,总有一天你会想起来,你是我的战友,是我的妻子,是这片土地的王后。

什么……他眼皮一跳,姬发,你在说笑吗?我是没有记忆,但我不是三岁小孩,姬发,这不合常理,更不容于天道。

我没有骗你,我怎么会骗你呢?姬发总是很温和,他的脸庞静美无瑕宛如贞洁美玉,让人不得不相信他的话:我们同生共死,也一起拜过祖庙,列祖列宗,天上地下都知道,你是我的王后,是我唯一的妻子。

我一无所有,除了这幅残躯,而他是天下的王,富有四海,我又有什么能被他图谋的?殷郊想。他望向大殿一角,那儿立着一面镜子。镜中人一袭雪白薄衫,宽衣散带,长发披拂,脖子上环着一道细丽红线,好似挽住一丝残火。他抚上颈中红线,发现原来是一道伤疤。姬发看出他的疑惑,掌心贴在那道伤痕上,声音中逸出久远的痛苦:这是你在一次作战中受的伤。不等他有隙回想,姬发猛地抱住他。他抚上姬发颤抖的肩背,像故乡的春风安抚走出雪崩的孤狼。我在这里,他说,别害怕。

长久的依偎后,他问,姬发,这么说来,我是一个战士,是吗?姬发轻笑道,是啊,你是最勇武的战士。一个内侍走上前来,躬身奉上一把长剑。姬发取下那把剑,满含柔情抚上剑身,而后交到殷郊手上,还记得吗 ?这是你最喜欢的剑。剑一遇到殷郊,发出绮丽的光辉,震鸣不止。殷郊抽出长剑,手指沿着剑身上的纹章溯过去,耳边听见金戈铁马的激伐,冷风厉雪的呼啸。殷郊若有所思,好像是我认识的剑,我能听见它的过去。姬发握住他握剑的手腕,它就是你的剑,这把剑是你赢回来的,当时我就在你身边,亲眼看着你举起他。他望着姬发,姬发的神情光明坦荡,他感到有些难过。他想,即使姬发骗了我,也绝不是会害我的人,他也许真的是我最重要的朋友。

还有你珍视的那把琴,还记得吗?我找回来了,它还是完好的。姬发绕开一些关碍,只选坦途牵着他回到往昔之中:你常在军中,拿剑的时候多些,但你也会抚琴,这是你最珍爱的一把琴。宫人又奉上一架古琴,琴面漆光粼粼,宛如乌血,艳而沉,他在上面模糊看见一个女子的面容。女子端丽皎洁,鸦鬓之中坠着雪色的流苏,那双忧郁的眼睛抬起来,望向他,叠在他的眼中。他心中一痛,恍神道,她才是一个王后。姬发拭去他额上冷汗,这里只有你我。他拨动琴弦,失魂落魄道,我看见了真正的王后。他的双眼太深邃,所以痛苦和困惑都显得尤为深刻。姬发伸手将他垂在脸侧的长发撩开别在耳后,露出他因为病和睡眠而越发消瘦艳丽的脸,仿佛在播撒一则法典:你就是真正的王后。

大雨凶猛地扑向大地,姬发的呼吸靠过来,一个亲吻就要落在他的嘴角。殷郊偏过头去,王上,他有些难堪,更多的是愧疚,也许我们曾经是生死与共的战友,是抵足而眠的兄弟,我受了很重的伤,为你所救,直到今天醒过来,忘记了过往,我对你应该也有很深的感情,看见你我就觉得熟悉亲近,你说的话我都相信,唯独这一件,我不能信任你,我绝对不可能是你的王后。

我们还有很长的时间,你会想起来的,我会等你。姬发没有流露出任何的失望,握着他的肩躺下,外面雨水撼动大地,姬发的怀抱博大而坚固,将他陷落。

殷郊反反复复地想,却只能看见一些火的碎片。周天子一下朝便会来到此处,与他展望光明开阔的明天。等他好了,他们会一起出去打猎,观山海,骑马射箭。他望向姬发为他展开的图景,脸色凝重:姬发,如果我是你的王后,我应该为你做什么?是像这样?他站起来,在姬发的面前端坐好,取下姬发身上的佩玉,手指绕过姬发的腰,取下他束紧的腰带。姬发的气息扑在他的脸上,他的身体俯向姬发,头颅仰望姬发,右眼下一点艳意幽幽的小痣。

姬发扣住他的肩,问他,你要做什么?他的手掌贴在姬发的腰侧,没有章法地揉捏着,双眼坦然,望着姬发:你是王,我是王后,王后服侍君王,不是天经地义的吗?只是,我无法生育,等你以后纳妃,如果你能信任我,我也会悉心学习,如何养育一个孩子,会把他当成自己的孩子来养。姬发俊秀的脸在满室灯火中晦暗不明,良久,姬发放开了他的手腕,沉声道:殷郊,我们以前说好了,不会有别人。

殷郊直视他,可是我不记得了,既然你说我是你的王后,那我就要尽一个王后的本分,后嗣承继之事,难道不是一个王后应该关心的吗?姬发站起来,声音似从死灰中发出:殷郊,你只是忘记了,我不怪你。殷郊望着他孤独的背影,是的,姬发,我忘记了很多事情,不……他顿了顿,几乎是全部的事情,或许我们曾在神庙里对着万神发誓,你我此生此世,不会分离,不会有其他人,只忠诚于彼此,但我记不得了,记不得就是不存在,而如今我能知晓的就是,你是天子,是天下的王,你说什么都是对的,你说我是王后,那我就是王后,我会努力做好一个王后,不会令你蒙羞。

那之后的两天,姬发都没有再来。宫人时而在殿内走来走去,时而跪坐在地上,如同无腿的鹤,栖伏在他身侧,对他说:王上很伤心,您不该那样说,您在伤害一颗贞洁的心。他问,你们是真心喜欢我这个王后吗?宫人们抬起头来,双眼涣散,嘴中喃喃:天子的意志,就是万民的命运。他放下琴,那万民的意志呢?

第三天清晨,殷郊从梦中醒来,就看见姬发的双眼。姬发从身后搂抱住他,细细抚摸他的脸,摩挲他颈上那道红线:我带你出去走一走,好吗?不要一直躲在宫内了,以后你也是要见他们的。殷郊说,你的那些大臣吗?姬发说,大周土地上的所有人。殷郊问,他们都知道王后的名字吗?姬发将头埋进他深邃漆黑的发间,低喃道:他们只要知道你是王后就行了,他们还能称呼你别的什么吗?

这就是天子的意志吗?殷郊忐忑,浑身披了一层冷汗。姬发,他转过身来,以一个妻子的身份示弱,我不记得他们,他们还能认出我吗?姬发一下一下抚摸他的肩,他们知道我是谁,而你是我的妻子,他们自然就知道你是谁。殷郊的头又开始痛,姬发,我记得,你有时很固执,比我还固执。姬发的手和怀抱更固执,将他困住,非死亡不得以打开。

雨后的晴天格外开阔明朗,他们沿着城中大道往外走,姬发换了一身素朴常服,看起来还是昔日的少年郎,只是更高更深沉了,仿佛已不再需要太阳的照耀,他本身就是一个无法逾越的夜晚。出门前,殷郊看了看他,又在他身后为他整理了一下衣带与领侧。此情此景,似发生过很多遍。如果姬发穿的是一身铠甲,他们就能回到过去,姬发会密密地亲吻他的耳侧。他又望了一眼这深幽的宫殿,镐京的宫苑比起别处来,既不华丽,也不庄严,更像是古木搭建起来的高山沉川,不知道冬天下雪时是怎样的景致,被火焰照耀时又会投下怎样的影子?

他在姬发身边,一袭深红衣裳,艳耀得刺眼,让人不敢多看。姬发固执地要将他推到众人面前,让天下人都要看见他的王后。当他们从城中大道上经过时,人们向天子行礼问候,又问,这就是您的王后吗?姬发说,是啊,是我的王后,也是你们的王后。一个铁匠挥着锤子道,我们的王后看起来并不喜欢我们,他在害怕我们,哪有王后会害怕自己的臣民的。姬发牵着他的手,温和道,怎么会,他只是忘记了一些事,日后他会亲近你们,就像我亲近你们一样。

他茫然地接过一个老妇递过来的桃子,老妇说,我听宫中流出来的消息,王后会抚琴,能持剑,却并不懂得农耕桑麻之事,这要如何做我们的王后?姬发正要为他辩驳,他忽然出声,我不是你们的王后,我是姬发的王后。他的喉头冰冷,也许流血了,他摸着那圈伤疤,又说了一遍:我不是谁的王后,我是姬发的王后。

一个手提采桑篮的姑娘触摸他血一般鼓涌的红衣:如果您穿的是白衣,我们就立即能叫出您的名字,我们以前一定听过您的故事,是在哪里呢?姬发将他护在身后,徐徐道,我以后会把王后的故事像播散种子一样,播撒到大周的土地上,只要在这片土地上站立休息的人,就会知道他这一生,我会把王后的名字送往四面八方,就像鸟儿飞往天空一样,只要会被雨水淋湿会被太阳照耀的人,都会知道他的名字。

我知道他的名字。一个卖菜的农夫走过来,听说前朝的大祭司比干有一颗能让狐妖现形的七窍玲珑心,为了证明妲己是狐妖,他挖出自己的心让妲己吞下,回家的路上,他问卖菜的妇人,空心菜没有心能活,人,没有心能活吗?妇人说,人没有心当然不能活,比干就死去了。

众人望向殷郊,齐声道:王后,您叫什么名字?

殷郊。他抬起头来,望向姬发,声音嘶哑而清晰。旧王都的断壁残垣,火光浓烟从这个名字中涌出,人们说,殷商的太子殷郊,纣王是他的父亲,姜王后是他的母亲,比干是他的叔祖。殷郊说,我是殷郊,你们是对的,我不是你们的王后。

他被众人环绕,红衣振飞,宛如这世上最后一把火,被姬发揽入怀中。

你是我的王后。姬发说,我们回家。

周的臣民看见天子和王后往王宫走去,犹如走进坚固而宽广的牢笼。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商续百代,坠火而亡。殷商的最后一支血脉,将要栖息在周的王宫。天子如此爱他,要让万民都接纳他承认他,可是他们,怎能接受一捧前朝的火焰?这样一捧艳火,会烧毁他们的土地和麦种,让他们陷入饥荒与死亡。

周的王后,唯有周的天子承认,难道此生,他要依存天子而活?有关殷郊的故事被他们想起,他们又不由得放下心来。殷郊是一个刚烈而洁白的王储,是一个骁勇而荣耀的战士,他不会允许自己深守宫闱,等待着天子的爱幸,与能为天子诞下后嗣的妃子共侍一夫。

他们确信,殷郊会走的。这是王后的意志,也是殷商遗宗的意志。

一个涨热的夜晚,殷郊在梦的边缘意识到诡异之处:火是热的,为何味道却如此猩冷?战士敏感的血液让他立即做出反应,当他睁开眼睛时,血已经漫到了他的脚下。天子站在宫门前,手持那把黑红莫辨的长弓,指尖放出极冷一箭,自他们身后霎时飞出万箭,暴烈而磅礴的箭雨追随那支冰冷小箭,凶猛扎进潜伏在庞然夜色里的力量。血顿时自夜色中倾泻而下,涌涌不绝,波涛般向殷郊扑过来,其中一滴飞溅到殷郊额心,仿佛他与生俱来的一颗胎痣。你在做什么啊,姬发,殷郊热泪滚滚,握住了姬发正抽箭的手,放过他们,否则,他近乎狰狞地威胁,杀了我。姬发凝视他片刻,放下了弓箭,手指反复擦拭他额上那粒崭新小痣。可他越擦拭,那痣就越往殷郊的血肉里深邃。殷郊再次请求,放过他们。姬发说,好。又背对着那些涌动的血说,回到你们本来的地方去,不要尝试,从周的土地上带走王后。

第二天早晨,殷郊从困顿中醒来时,宫门前干干净净,宫人们正修剪花枝。昨夜好似什么都不曾发生过。他的下裳扫过颜色最重的石板,依然洁白。他问,这就是天子的意志吗?宫人们问,您在说什么?需要我们为您请来天子吗?他摇摇头。

回到寝殿,他取出鬼侯剑,拭了又拭,直到它的锋光足以驱散镐京萦绕在他身侧的云雾。他站起来,走到殿前,内侍过来问他,是否要出门。他摇头道,我还不熟悉这宫殿内的一切,一个王后,会不熟悉自己的居所吗?我应当去了解。内侍恭敬道,您要拿着这把剑在内苑行走吗?殷郊思忖片刻,将剑放回剑架。

他穿过一道道长廊,走过一架架虹桥,在高台上见到楼下正被群臣环绕的天子,执勤的卫兵看见他,从他面前经过,目不斜视,好似他根本不存在。他低声道,这可不是一个王后应该会有的待遇。

您终于愿意出来见一见您的王都与宫殿了吗?一道声音响起,他转过头去。一个飘逸的少年站在他身后,望着他。天边浮云红透,他说,这不是我的王都与王宫,是你们的。少年轻笑道,您是王后,是王兄的发妻,王都与王宫自然也是您的。他有些懊恼,回忆面前的少年,却突然意识到,他已观遍王宫,却记不住一座宫殿一条道路。周王宫在拒绝他。

他心中伤怀,又笑道,他们不是我的,我自认天资愚钝,却也并非过目即忘之人,我想记住这里,但我一路走来,甚至不记得姬发最喜欢的地方是哪里,明明他告诉过我。少年肃色道,也许不是周的王宫在拒绝您,而是您不愿意记住,不愿意接纳这座王宫。他的脑海中浮现另一座王宫,金甲的卫士从王后的面前经过,又去往高楼巨阙,他熟悉那座宫殿的每一根筋骨,每一条脉络,每一个幽穴,知道哪个地方可以看见最璀璨的繁星,哪一处转角可以将在王宫巡守的姬发看得最清晰,哪座高台是观月的绝佳位置。他伸出手去,风从他的手中穿过,已非昨日的星辰。

少年望着他空落落的手,声如招魂:何不留在此处?您能看见我,您知道,我诚心希望您留下,只要您愿意,王都的每一块砖每一朵花纹都将出现在您的梦里,向您展现它们的来处与经历的风火,王兄日夜思念您,他的心已经长到了您的身上,您既然忘记了与他的一切,何不把朝歌也一起忘记了?

他猛地盯住少年,少年走到他身边,双眼剔透,仿佛能穿过世间一切事物,深入虚空的核心,剖出梦的骨与魂。您是真的忘记了王兄吗?无论是真是假,如今都是真的了。他攥紧了手指,手指几乎扎进骨肉,漫长的对峙后,他偏过头去,我无法心安理得在这里度过余生。每晚做梦,朝歌就俯下身来,像他小时候那样将他搂在怀里,问他,你还记得你的名字吗?你还要回来吗?所有人都远走了,都抛弃了我,你也不回来了是吗?

他望着正离开群臣向他走来的姬发,又哀又怒,我是朝歌的孩子,怎能在镐京的王廷里,做一个假王后?少年姬旦的眼神近乎悲怆,王兄对您的挽留比不上朝歌对您的召唤吗?故乡会永远等待游子,但一个人,也不能没有心,没有心,他又要怎么活下去?

姬发走到他们面前,姬旦颔首,退了下去。他们此时是在镐京最高的楼上,一眼望去,霞光满天,风动四野,他与姬发并肩而立。姬发,他说,我记得今天,以后也不会忘记这一天。姬发望着他,生出一阵强烈的渴望,要抱着他一起跳下去。但他当然不会。殷郊还活着。殷郊与他额头相抵,姬发,这是你的王城,这天下也是你的,你是威名万世的王,应该有一个真正的王后。他紧紧握住姬发的手,姬发竟然挣脱不开,他吻上姬发的唇,我答应你,我们还会相见的。姬发粗暴地将他压在栏杆上,他几乎被从中折断,上半身垂在栏杆外,倒悬的头颅离地百尺,长发坠入镐京混沌的云气中。

姬发掐住他的腰,进得极深。他被从内部凶猛地烧穿,嘴唇红得妖异。哪有这样的王后?他在昏聩的间隙说:白日宣淫。姬发咬住他的唇:只有我的王后。高冠博带的臣子与亮甲长剑的侍卫从楼下经过,只要抬头,就能看见令他们忧心不已的前朝余孽天子独宠那浪荡的模样:头颅倒垂,悬于半空,长发漆黑,宛如艳血,战士出身的身体竟能柔软至此,四肢修长,白衣雪带拥簇,缠紧天子的姿态宛如让殷商江山倾倒的那只九尾白狐。姬发咬住他的颈项,他将姬发的头颅抱在心前,头晕目眩,灵魂都被钳在姬发的掌中。不等他回过神来,姬发又将他翻过去,从背后抱着他,每一次都让他生死不能。他咬住姬发放在他唇边的手指,不让自己叫出声。姬发捏住他的下颌,强迫他望向群臣与王都,在他耳边道,叫我的名字。殷郊满脸是泪,泪水也许掉进了哪个大臣的衣带上。姬发,姬发,他一声声地叫,求你了,放我走。殷郊在绝望般的高潮中垂下头去,落入姬发的掌中。

他在一个清晨离开。

走之前,姬发不愿意见他。他步过昔日穿行的大道,大道空空荡荡,唯有一个荒芜萧索的他。

太子殿下。有人在身后喊他。他转过身来,是少年姬旦。

我来把这个交给您。姬旦取出一枚玉环,是姬发在朝歌为质子时一直不离身的那枚玉。殷郊寂然静立,姬旦见他没有拒绝,上前来,将玉环佩在他的腰侧。

王兄不能来送您,姬旦说,他让我们藏起他的弓箭,否则,他怕他会将您射落在城门前。

殷郊仰头望去,镐京的城墙上,站着周的天子姬发。他能想象姬发此时的手,必定很稳,极为有力,宛如猛虎绷紧的牙关,只要姬发的旁边有一支箭,他的踵骨就会被射穿,他就会跌倒在拱门下,再也走不出镐京。

天边一声哀鸣,一只鸟儿自云中坠下。殷郊心中一痛,往前走去。

守城的士兵问他,你是谁?要去哪里?

他转过身来,望向茫茫,回答道,我是殷郊。

去朝歌。




















•Galova•

【玄鸟归岐】当与天子说爱时

七夕·戍正

上一棒:@小蝴蝶 

下一棒:@赛少是我的 

* 私设与OOC归我,其余的一切美好都归小情侣

Summary:

       当与天子谈论爱情时,不能只谈论爱情,还应谈论野心。



·01

    

        离朝歌越来越近了。

       ...

七夕·戍正

上一棒:@小蝴蝶 

下一棒:@赛少是我的 

* 私设与OOC归我,其余的一切美好都归小情侣

Summary:

       当与天子谈论爱情时,不能只谈论爱情,还应谈论野心。



·01

    

        离朝歌越来越近了。

        

  姜尚想。

        

  最前头的轻骑小队回营时来报,说已经可以清晰地看见朝歌的轮廓。

      

   姜尚立于营地的瞭望塔上,远眺那座城市,是天地交接处的一枚小点。

       

  黄昏的营地里起了炊烟,有人唱起了歌,嘹亮又悠长。

       

  老去的谋士却想起了冲锋时的号角、遍野的哭嚎,秃鹫徘徊不去,似哭似笑。

       

  于是他第无数次地想起了那个预言,以及杀掉殷寿这件事。

 

  差不多了,太公想,该去与武王谈谈。

      

   他望了营地一周,却未找见武王。幸而,遇见了姜文焕——他是掌武王身边护卫的。年轻的将军听了问题,看太公一眼,打趣道:“您真不知道他在哪里么?”

       

  太公心想,哑谜是什么孩子们近来流行的风尚么?

       

  他小眼觑着姜文焕的大眼。两人的面孔让牧野黄昏里的余晖微微照亮。

       

  姜文焕是守规矩的,眼看这趣儿没让太公接住,忙自己把话头捡起来,“在……在殷郊的鹿车上呢。”

       

  姜尚一愣,接着一拍脑袋,“我真老了——这都想不到?”

     

  于是谢过小将军,往营地边缘处的溪流走去。

      

  营地的火光逐渐往身后褪去,老人踩过漫卷如云的野草,风行水上,远穹寥廓,显出些许寂静的月际。

       

  白鹿——或者为了方便在人间行走而化作鹿形的白泽兽——在溪边休憩,皮毛垂落如霰雪,远望去像红尘幽梦里杳杳的、流月簇拥的昆仑山。

       

  姜尚分草成径,到白泽身边去,于是白泽低头看他,瞳仁幽蓝,仿佛昆仑后山桃花林间千尺深的寒潭。

       

  姜尚忽然意识到,原来他已经下山了许多年。

       

  “尚父。”他听见武王的声音,于是转身看去——殷郊驾的那驾鹿车,有些奥妙。有时鹿是鹿,而车是车。譬如此时,白泽在姜尚身边慢条斯理地梳毛,那车便自己轱辘轱辘地来了,年轻的王君坐在车前,晚风里衣袂翩跹,金线的云纹漫卷,如流火在燃烧。

       

  他应该是心情很好的。姜尚借着升起的月色,打量着武王的面色,心里这样想到。

       

  这个世界的新王的眼眸此时是那样的明亮,星野昭昭,云汉辉煌,他在暮色四合的中央,却像正午不坠的太阳。

       

  他身后,殷郊将幕帘挑起,于是武王转身去与昆仑的神君说笑,车里的烛光斑驳错落,在有情人的眼底融成春日里琥珀色的蜜糖。车兀自滚着,他们在这天地与山河的怀里,仿佛有无量的自由。

       

  姜尚忽然觉得有些残忍,什么都很残忍——他很残忍,殷寿很残忍,封神榜很残忍,这个世界很残忍——最残忍的,当然是命运。

       

  车滚到他面前停下,武王与神君下车来,将太公扶进去。

       

  车外看小巧玲珑,车内却不拘束,仿佛平白多出了莫大的空间。一张榻、一盘棋、一张琴,茶汤烧煮到了最好的时辰,鬼侯剑静静地悬在车壁上。

    

    “老远就看见尚父在找我了。”武王笑道:“殷郊便催白泽去接您。”


  姜尚看了眼这车的窗,果然有些玄机。一扇望近,营地里挑灯看剑、麾下分炙,一清二楚;一扇眺远,朝歌饕餮、鹿台摘星,目极千里。


  “太公,喝茶。”殷郊往姜尚跟前置了杯盏,茶汤倾倒,氤氲间暗香浮动。

       

  姜尚再看过了那两扇窗。一见朝歌,血月悬空、黑云压城;一见周军,蓬勃野望、光明灿烂。

       

  他有些明了昆仑为什么要将这辆车给殷郊了。

       

  平日里,神君在此处,一望是流星坠落如炼狱的朝歌,再望是此世奋起希望、逆洪流而上的众生。

       

  昆仑给了殷郊一个弑父的理由,一个让天地、让人间、让往后无数春秋与史笔、让千百年后无数回溯这段光阴的人与书与诗篇都信服的理由。

       

  殷寿是昏君,所以他该死。

       

  殷寿执暴政,所以他该死。

       

  殷寿杀了儿子、杀了妻子、杀了叔父、杀了许多人。

       

  殷寿是大奸大恶大逆大佞之徒,所以他该死。

       

  但是世间有些事是没法由道理而行的。姜尚想。那些事情是由爱驱使的。

      

   譬如当初殷郊强留在宗庙里自缚请罪,以为可以唤起慈父与明君,那时姜尚跪在庙外,只觉得荒谬——殷商的王储在那时分明是被猎户驱至崖边的幼鹿,却还呦呦鸣叫,去舔吻屠杀者手心的纹路——年轻的王储就那样轻而易举地被自己对父亲的爱与旧日温情的怀念蒙蔽了双眼。

       

  又譬如。又譬如。又譬如,如今的武王与殷郊。

  


   

·02

       

  姜尚记得,昆仑的神君带着颈上的那根红线、一只被武王一箭射穿的瞎眼和一架鹿车来到周军阵营时,整个主帅营帐里就像被冷水溅过的热油锅,顷刻间就是一片巨大的哗然。


  殷郊那时就立在营帐的一角,在烛火的光亮可以笼罩的边缘,荆钗布衣,仿佛摔得粉碎后、勉强黏补起来的、灰头土脸的月亮。杨戬与哪吒在他身边,难说是看管还是陪伴。姜尚那时看过一眼,便不忍再看。


  有人说商王室罪行累累,皆该杀,杀了可振军心;有人说殷郊让生父厌恶抛弃,无辜可怜,留住性命,便于招降有心投来大周的殷商贵族;有人考量昆仑,以为杀了殷郊,拂了天尊的心意,立时有人驳斥,人皇为天,何惧道门耶?而年轻的天子彼时在沸反盈天的中央,鬼侯剑横置于膝上,盔甲上玉器古朴、虎兽张扬,整个人如踱上金边的神像。


  “诸卿。”武王开口时平和,声音并不大,很是寻常。


  他已经过了那个会向世界大喊大叫以期得到关注的年纪了。而在如今的世界里,他是中央,人们的目光,当然应该落在他身上。


  于是营帐内以惊人的速度安静下来,就像潮水退入寂静的海洋,看似寂静,但暗流汹涌——人们的目光低垂着,身体却紧绷。


  姜尚知晓这种紧绷。这并不是怀有异心、暂时蛰伏、察言观色的表现,而是人们在紧张,在紧张这个结果,这个结果是未知的,人类从来恐惧未知。


  这种未知来源于武王的心,以及由心驱使的决策。


  在西岐,在周军,一切的一切,武王说行的时候,才可以行,武王说不行时,是一定不行。


  “神君。”武王的目光穿过重重人群,落到殷郊身上,“上前来。”

于是人们明白这件事里殷郊的身份了。他先是让昆仑教导与爱护过的孩子,再是被殷寿厌弃与利用的独生子。


  人群向两侧分去。殷郊上前,杨戬在他身后。


  末路的王储从光明的边缘迈向年轻的周王。光亮一拥而上,将他浸没,他似乎觉着这些陌生,于是显出惘然。长发干净规矩地束上去,他没有遮掩自己的狼狈,瞎眼处下陷而肌理委顿,像是腐烂至一半而忽然被冰封住的骨肉。


  姜尚在心里叹息。他看了眼武王的面色,对方正在端详——姜尚尝试用这个词去描述当时武王看向殷郊的神情。


  他曾经见过武王的这种神情。


  在诛仙大阵,神智尽失的殷郊被殷寿祭做阵眼,与浸过千百人牲的血的商王旗一起绑缚在石柱上,周身黑云翻涌,血日当空,万鬼同哭。


  “您是天命。只有您的羽箭,可以穿过诛仙阵。”


  姜子牙将破阵之法说给武王听时,近乎不敢去看武王的脸色。他大概知道武王看着殷郊,心里想到了些什么,因为他也想到了。


  想到了朝歌城前的刑场,想到了父子反目,想到了殷郊被斩下的头颅。


  那时武王还只是位质子,但是位被殷寿喜爱的质子,但是位敢杀殷寿的质子。


  他彼时与此时一样,要看着高贵而热烈的王裔被踩踏至残损,在残损时甚至也无法逃离凌辱与桎梏,被尘灰与草芥吞没。


  而如今,殷郊需要再死一次,需要在姬发面前再死一次。


  “取弓。”


  姜尚看见姜文焕的身躯轻轻颤动了一下,然后应了声,转身去了。


  石柱上无知觉的殷郊此时却睁开了眼,魑魅魍魉倒映在他眼底,成了化不开的尸山血海。


  他们隔着生离与死别对望,其间流年倥偬,少年人如诗如歌,如今都成了老朽的旧日,被掩埋在时代滚滚的洪流下。


  弓至。


  武王挽弓。


  弦动,如凤鸣。


  箭去,如龙袭。


  箭入眼,石柱崩,商旗倒,王储堕。


  武王发!


  周军迸发出如潮如雷的欢呼,骏马嘶鸣,雄鹰长啸,声浪荡向八荒,世间为之倒伏。


  武王发!武王发!武王发!


  姜尚松了一口气。


  “全军,前进。”


  武王转身向后走去,雪龙驹应召而来,预备冲锋。


  他没有回头。


  姜尚再次看见了这种眼神。


  武王就那样看着殷郊,昆仑的神君上前来,行了礼——道门的礼。


  人群中有些方才为殷郊说话的臣子将提起的心稍微放下,而不忿者则报之冷笑。


  武王开口道:“昆仑指派你来周军做什么?”


  殷郊答:“师尊令我听凭武王驱驰。”


  “好。”武王颔首,“现下倒有些麻烦——我杀你或遣你返师门,一是道门肯定不依,认为我心有龃龉;二是对不住你我情谊。我不杀你,军内肯定有心存不满者,不利于伐纣灭商,不利于天下黎民。”

营帐内落针可闻。


  “去为二郎显圣真君打下手吧。”武王平淡道,“记得每日来帅帐复命。”


  姜尚蹙了蹙眉,人群稍有骚动。


  “若未见人,按叛逃处理,杀无赦。”


  于是人们再次安静下来。


  

  

  群臣退去。姜尚慢下一步,看着殷郊出了营帐,回身道:“陛下您这到底是让杨戬看住他还是保住他?”


  武王一怔,旋即正色道:“尚父,何出此言?”


  姜尚挥了挥袖子,“陛下!”他迈步过去,像只尝试给小崽说清道理的母鸡,“臣做过商旅,走过人间,上过昆仑,走过的桥连起来比您行过的路还长。您真以为,臣会觉得——您为了殷郊劫刑场、杀纣王、恨极了崇应彪抢鬼侯剑,殷郊被您射瞎一只眼睛,伤愈后却依旧投周,到如今对往事只字不提地任您摆弄——这些都是所谓太子对质子的怜爱,质子对太子的忠诚吧?”

姜尚叹气,“有些事,臣当年在成汤宗庙看得一清二楚。”


  武王有些沉默。他意识到,自己那时才不过十七八岁,自负聪慧,以为处事时大都面面俱到,焉知未被长者早早看穿?


  “他因那一箭送命时,您没回头。”姜尚问道:“是无暇回头?还是不忍回头?”


  武王张了张嘴,肃穆而明慧的君王面具终于剥落出一道隙缝,裸露出里头的茫然与颓败。


  姜尚意识到自己的言语把武王的陈伤全鲜血淋漓地剜出来了,又有些不忍,刚想开口安慰时,听武王道:“但我真不舍得。”


  姜尚怔住了。


  武王已经很久不用“我”自称了,姜尚已经记不得他上一次以“我”自称是什么时候了。


  “他或许曾经拥有过许多,但如今已是流沙逝于掌心,都灰飞烟灭。”姬发低着头,在鬼侯剑身上垂落一片阴影,姜尚看不见他的神色。


  “他的母亲死了,叔祖也死了,亲眷多故去,朝歌和他的父亲都不要他,商汤也将要结束了。这人间偌大,已无他容身之所。”


  “我想过将他遣返道门,想过以周天子身份去信。那么,昆仑将不会有任何不满。”


  年轻的君王眨了眨眼,羽睫有些湿润。姜尚忽然觉得他此刻是从这些年久坐的神龛下来,迈进红尘,恍然间还是那个当年在密林里为殷郊掖紧披风的少年。


  “但我不甘心。”姬发的声音轻轻,“我有私心——他上了昆仑,做了无欲无求的神;我在人间行走,神不见人。而后千万年,我成一抔黄土,在那时他的记忆里,我可能淡若无痕。”


  “我知他终究会忘了我,但绝不能是如今——他在我面前死了两次,一次是因为我无能,一次是因为命运弄人。”


  夜长多梦,有时梦境里陆离而错落,他眼看着年少的爱人在自己面前死去千万次。惊醒时榻侧空空,月光斑驳散乱,像是殷郊眼底的泪痕。


  姬发看着姜尚,有些恳求,“如今,您让我再多看他几眼罢。”

太公望着他,“如若他往后心思不纯呢?”


  “那么,寡人会让他死第三次。”武王答道。


  太公问道:“您的这句话,是承诺么?”


  武王道:“是。是寡人的承诺。”


  太公好似有些感慨,“您真狠心。”


  武王微笑,“这与狠心无关,只与同道和挂碍有关。”


  “同道,是说无论身份所在于商周,应福泽天下、抚恤众生。往日你们那些刻薄的谏言也好,那些难凉的热血也好,都是在印证这一意志。而若与这种意志逆行,即是不同道了。”


  太公再问,“若他想救世,却是以商王的身份救世呢?”


  武王答:“王是要敢杀人的,敢杀许多人,是要善良地杀人的,是要懂得如何在救人的同时杀人的。而这些年里,他做不到,殷寿做不好。”


  “殷商的时代该结束了。殷郊是因纯良和天真而显得愚钝,并非真的笨拙而顽固,他会想明白的。”


  太公好奇,“若他想不明白呢?”


  武王的指腹轻轻抹过鬼侯剑,“曾经,我与殷郊若是鹰隼,便是向着同一片苍穹共飞;若是琴弦,便是心照不宣的共鸣。而自如今往后,若是道不同,则不相为谋——说明他也没什么可值得我喜爱的了。”


  灵魂和肉体都应平等地参与一段情感,否则这种情感就是不完整的。“当意志不合时,那些少年时的记忆会让这些隔阂逐渐磋磨到令人厌恶、令人痛恨、令人觉得无比的虚伪与丑陋,而寡人不想这样。”

武王温和道:“所以不如适时处理了这隔阂,斩断这挂碍,让他全然死去一次。就当我们彼此放过,彼此成全体面。”


  姜尚问道:“如若彼时昆仑怪罪呢?”


  武王仿佛答非所问,只淡声道:“寡人是天子。”


  太公有些赞赏,又有些欣慰,此时却听见武王有些茫然道:“有一件事,寡人想不明白。为什么昆仑要将殷郊再一次送回寡人身边呢?”

姜尚凝眉道:“或许是需要殷郊单独向您传达些什么——这件事,我、杨戬、哪吒,以及除殷郊以外的所有在周昆仑子弟,都无法传达。”


  是什么呢?


  

  

  日子就这样过下去。


  于是,姜尚发现与武王在帐内的那次谈话只是自己过度的猜忌与忧心罢了。

    

  武王人在前线,并不常见殷郊,殷郊每日的复命大多是向姜尚的。他偶尔在晚膳后有空回营面见群臣,扫眼去只看见殷郊微垂了头,站在杨戬身后,像是影子,临近人群与光明的边缘。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他们在周军里都并无什么交集。年轻的王君常过得艰难、危险、疲惫,他在血与火里来去,有时三天三夜行军千里、不曾休眠,在仙家斗法的电闪雷鸣里风餐露宿,在炼狱与濒亡间鼓舞人心,穷极智慧与勇气而杀出生途。

    

  这些近乎耗尽了他的气力。

他有时在马背上边赶路边打盹,旧的伤病或未来得及发觉诊治或尚未愈合,新的便接踵而至。


  他把自己的血、肉、骨,一点点敲碎、一点点熬烂,化入人间万里,哺喂山河众生。


  

  

  商军此次用了火攻。


  哪吒亲自去看了,回报说非是一般的火,是业火。


  风助火势,于是成了连营的灾。武王带兵在其中煎熬突围五日,杀出生天时终于迟来一场大雨,浇出滚滚尘烟。

    

  他在人群的欢呼里,是置之死地而后生的英豪与雄主。

    

  他有些疲倦,于是微笑着,眸光扫过每一个人的面孔,仿佛要记住每一个人在此刻给予他的爱与敬。

    

  有人在凝视他。

    

  姬发有些迟钝地意识到,有人在爱而痛地凝视他。

    

  这种痛,并不是痛恨,并不是痛快——人间常将这种痛,柔软地称作心疼。

   

   姬发抬眼望去。看见了殷郊。

    

  那人站得很远,离群而立,不细看时,恍惚间叫清晨时升起的雾霭拢去。大概因为经历了营地内的恐慌,有些狼狈,灰头土脸。一身布衣上血与泥已经结痂;怔怔地看他,泪水滑落。

    

  姬发霎时清醒了大半,下意识地开始焦躁,心仿佛被拧成一团——这是他们还在质子旅、朝歌和西岐时,姬发的身体对殷郊的哀伤已经尤其熟悉的反应。

    

  他扯了扯缰绳。雪龙驹向前挪了挪马蹄。

    

  这却让殷郊如大梦初醒,他慌慌张张抬袖把眼泪擦了,转身后悄悄离去。

    

  姬发只好止步。

    

  姜尚此时带着医官来了,于是他下了马,在簇拥中进帐看伤。

    

  他这次身上有几处皮肤因灼烧而全然与盔甲血淋淋地黏贴在一起,又因劳累,而复发了陈伤,浑身根本没个清净地。

    

  医官试着将那几片甲剥撕下来,方一触边缘,武王就痛得冷汗如雨。而更糟糕的是,被业火灼烧的皮肉并不好愈合,用药特殊,而营地恰好缺乏。

    

  此时杨戬撩帘进来,询问进展。而后立在武王身边看了几眼,十分不忍。太公本就心惊肉跳,一抬眼看二郎神也是神色如丧考妣,更觉焦躁,便把人赶出去了。


  太公思忖道:“不如叫杨戬速速去一趟昆仑?”


  武王于是让亲兵去寻。

    

  未尝此刻二郎神去而复返,喜道:“有药了——殷郊那儿的,我看他已经将药分给其余让业火烧了的将士,不过应该还剩一些。”

    

  姬发正煎熬着,听此一句,打起精神,抬头道:“他人呢?”

    

  杨戬指指帐外。

    

  姬发便支使杨戬去召殷郊。

    

  神君进来后给武王见了礼,接着便是武王问一句而他答一句,大抵是药的来历与用材以及他在周军的生活。

    

  医官烧好了小刀,准备为武王剥甲,言语间微有颤抖。

    

  杨戬打量着,“臣有些放心不下。”

    

  姬发瞪他一眼,偏头安慰了医官几句,却适得其反,眼看着医官脸色愈发惨白了。

    

  姜尚在一旁叹气,心想人只有在触碰自己心里越完美的事物时才会越紧张,他正要杨戬出去再寻别的医官来时,听见角落里一直安静的殷郊忽然开口道:“我来吧。”

    

  帐里的人都望向他。

    

  他让这些目光看得轻轻一震,有些无措,但很快镇定道:“我在山上,常帮师尊削木头做笔或剥鹿皮烤肉,手很稳。”

    

  帐里一时更安静了。

    

  杨戬觉得自己也开始出汗——他觑着姬发,又觑着殷郊,他想上前摇晃殷郊的肩膀大喊师弟你清醒一点!

    

  见鬼罢!这不是做笔的木头,也不是香喷喷的鹿肉——虽然现在看着是油光水亮的——这是人皇,这是天命,这是他活不了了那整个世界都要跟着回归盘古开天地了!


  姜尚细细琢磨了一下,“昆仑弟子课业里确然有草药医理——陛下,不如让殷郊来?”


  武王却只沉默,似乎陷入了什么思量里,并无回应。


  太公微矮了身,蹙眉道:“陛下?”


  武王恍如梦中初醒,嘴唇轻颤了一下,“依太公所言。”他看了眼医官,“别耽搁在寡人这里,出去瞧瞧其余伤员。”


  杨戬转身,“殷郊。”


  殷郊低低答了声“是”,脚步轻轻地上前。

     

  “师兄,”他稍顿了脚步,“帮忙找件能咬在嘴里的物什。”

    

  杨戬看了眼武王,武王颔首,于是他去找了些香茅草、柳枝,洗净、裁短,拿碎布裹了,进帐递给殷郊时,被姬发截胡。他瞥殷郊一眼,“待寡人实在忍受不了时,再用。你动刀罢,寡人有话想问。”

    

  神君会意,从医官手里取了小刀,轻轻贴在武王的肌肤与铠甲的相贴处,刀锋向下入肉。


  武王颈下青筋动了一下,他稍缓了口气,平静道:“昆仑还授这些?”


  殷郊答道:“是。”他自知有些简短,添补道:“会上山采药,背诵医典。”


  武王问,“常采药?”


  殷郊答,“大致十日一次。”


  刀锋逐渐向下,血沿着有些焦黑的肌理蜿蜒而下。杨戬耳聪目明,能听见那刀将肉与甲剖开时的声响,像是千万只蚂蚁在咀嚼与吞咽。


  武王问,“昆仑墟四季分明?”


  殷郊答,“不比人间。”

    

  武王不再说话。


  殷郊行刀时确然很稳,沿血肉与甲片的粘连处一路划开,收刀时轻盈。最后将被灼烧至变色的甲片从姬发身上揭下,然后敷药、包扎。

    

  姜尚与杨戬看过殷郊行云流水的动作,算是放下心来,于是便给武王告退——现在正值多事之秋,武王此番显然要歇几日,他们都得去做手下人的主心骨。


  殷郊把揭下来的甲片扔进木桶内的水中,碰出两声闷响。他看王君额上汗水淋漓,顺着清俊昳丽的眉骨滴落,殷郊担心汗水浸眼让姬发不适,想叫人来擦,抬眼才发现帐内仅自己与武王二人,只好自去拧了帕子,刚想抬手为姬发擦拭,却被那人连手带帕子捏住。


  殷郊一僵。


  武王略松了劲,将帕子抽走,“寡人自己来。”


  殷郊有些无措,嗫喏道:“……好。”他只好转身去将刀洗了,听见武王在身后道:“你以前不会做包扎这些事,方才来看,却仿佛很熟悉。”


  殷郊心头一跳,以为他在疑自己此番目的,强自镇定道:“在昆仑时,受过些伤。”


  武王的声音听不出喜怒,“是么?怎么伤的?”


  殷郊回身去,迎上武王的目光,他觉得有些喘不过气来,“摔过.....摔下山崖过。”


  武王不再说话。


  殷郊为他把余下两处烧伤处理了,然后告退。


  武王站起身,撩帘出去,让亲兵去取一副新甲来,“也让二郎神君来一趟。”

  

  


  杨戬来时,武王正在看战报。王卸了甲,半散了发,袍裾堆叠如云雪,他人在其间,仿佛青山上的松柏或梅木。


  武王问他,“当初殷郊在昆仑活过来后,是什么情况?”


  杨戬仔细道:“陛下是问哪一次?”


  武王答:“两次。”


  “第一次,他瞎且哑了很长一段日子,后来不瞎不哑了,却不爱说话。”


  武王略停了动作,“他之前也不爱说话。”


  杨戬有些愕然,“之前?”


  “啊,”武王意识到他们并不在谈论同一件事,“寡人是说小时候——大致八九岁时,他那会儿话不多,都是寡人去找他说。”后来,说多了,殷郊的话也渐多起来。


  杨戬续道:“第二次,只瞎了,但较第一次,愈发少言寡语。”


  武王颔首,“他在昆仑有受伤么?”


  杨戬答道:“道门讲苦修,讲清净,期间受伤是必然的。而他死去又活来两次,元气大伤,肯定不及全盛康健之时,难免遭更多的罪。”

武王应了声知道,杨戬看着他平静无波的脸色,踌躇道:“这只是陛下与臣二人的谈话么?”


  武王瞥他一眼,“你想告诉殷郊?”


  杨戬垂了头,有些紧张。


  武王已看完一份,于是翻开新的,竹简轻轻碰撞。


  “你想说便说罢。”武王提刀下字,“他的性子眼看着是又养回之前的了。你说了估计也无甚作用。”

  

  

  

·03


  太公将茶喝了半盏,抬头正欲说什么,却听姬发道:“您是想说杀殷寿的事吧。”


  姜尚一怔,“是。”


  “我来杀。”


  “他来杀。”


  太公有些惘然,心想这是怎么一回事?他看了姬发一眼。


  姬发哭笑不得,“您觉得是我与殷郊一起哄骗您么?”


  太公心想,虽然不是,但未免也太像是了。


  殷郊无奈道:“请您信我。我于此事中是怀有私心,但并非有关殷寿的私心。”


  姜尚思量半晌,道:“你希望借斩杀殷寿与妲己一事,保住殷族与你母族部分人的性命与地位么?”


  殷郊微怔,最终离了姬发身边,于太公跟前匍匐,行大礼道:“还望太公成全。”


  姜尚看了武王一眼,武王却只望向伏地的王储。姜尚于是想起了这种令他熟悉的眼神——在以那支羽箭射杀殷郊时,在看见殷郊第二次回生后来到他身边时,太公有些恍然,原来是又爱怜又痛恨。痛恨这戏说一样弄人的命运,爱怜历尽苦难的心上人。


  而武王最终回看了太公,眼神不再有波澜。姜尚于是知晓了天子的意志,武王将此事依托给自己决断。


  他知晓武王是怎样的君主,从而明了这并不是帝心在做什么试探。


  于是他认真地对殷郊说:“我允诺你。”


  

  

  姜尚年事已高,于是殷郊扶太公上了白泽,而姬发为之牵引,将人送回了营地。


  他再带白泽折返时,殷郊已经上了榻,倚着车壁,青丝如墨流泻,在翻一卷道藏。姬发瞥见那书卷上的昆仑属印,想起了些旁的事。


  他洗漱更衣,上床后顺便将烛火熄了,殷郊把道藏搁置一旁,躺下时,被身边人环住腰,姬发贴近他的颈窝,“我想起些事,要问你。”


  殷郊“嗯”了一声,听姬发道:“昆仑没有什么话要同我说么?”


  殷郊沉默了半晌,“怎么会这样想?”他又道:“不能是我有心来寻你么?”

  

   “杨戬与我说了你在昆仑的状态,”姬发亲了下他的耳垂,“那不是能有心来寻我的状态。”


  殷郊有些羞恼,“怎么不能是?”他稍微提高了些声音,“那就是!”


  “你记得么?”姬发握住他的手,“你我八岁时在质子营相遇,你那时与你母亲有些不睦——她望你练琴,而你学了剑。你来了质子营,你父亲忙于军务,并不多照看你;姜文焕是你的表亲,为了避嫌,而不与你多亲近,至于崇应彪、鄂顺,那更没什么可说的。”


  姬发笑了一下,“你知道你那时像什么?像一只孤独的、紧闭的蚌。”


  殷郊将他的手拉上来,咬了一口。


  但他还是很抗拒与姬发说那件姬发想听的事,而他又不希望有所欺瞒,于是他转过身去。


  姬发有些无奈,“你别这样。”


  殷郊依旧拿背对他,扯了扯被子,却又怕姬发夜里凉了,于是拧着身体将被子还回来,搭在姬发身上。


  姬发不再妄动,只是凝望着殷郊脑后一处拇指大的凹陷——那只羽箭钉入了殷郊的眼眶,而后击碎他的后脑,穿颅而过。昆仑尽力弥补,再者,殷郊平日束发,这陈伤便被遮掩过去了,只在如今散发横卧、青丝如水般淌下时,才露出些端倪。


  他觉得眼眶有些刺痛,但却不移开目光,只是凝望。


  “你与我历经过生死,得而复失,又失而复得,就算是死亡,也没什么可怕的。”他抱住他,低声道:“你不要害怕,我在这里,请告诉我实话。”

  

  

  

·04


  他们是在春分时一齐跌下山崖的,那时青草刚刚冒头,朝露沾湿。


  彼时战时紧迫,武王身上的几处烧伤只生出些单薄的皮肉,但依旧重新披甲上了雪龙驹。期间中了申公豹的圈套,杨戬等人被调虎离山,武王几番鏖战,被逼至崖边。

殷郊骑白泽强行破阵而来,申公豹惊怒之下,失了控制,余波震荡,殷郊在姬发身前奋力一阻——


  他们就这样一起被推下了山崖。


  姬发醒转过来时,先是看见了燃烧的柴堆,然后是被架烤的鱼和放在一侧被烘干的衣物——

    

  殷郊呢?

    

  他的心脏怦怦跳起,像被扼住了咽喉。他熟悉这种恐惧,在过往的岁月里,他曾历经两次。

    

  他急切地想要起身,只觉得浑身的骨肉是活拆后又强行合拢一样的痛,于是起身的动作成了滚落,砰得一声闷响。

    

  他一阵天旋地转。

    

  幸而此时殷郊听到了动静,从石洞外急步进来,忙来扶他。

    

  姬发重新躺了回去,眼前一阵阵发黑。殷郊方才是出去洗帕子——

  

  那该是他从衣袍上撕下来的,他此时探手碰了碰姬发的额头,“还好,不烫了。”

   

   姬发想说些什么,开口时却只觉得一股滚热自肺部上冲,声音被连串的咳嗽压住了。殷郊安抚地替他揉了两下胸口,转身去取了水来——拢在绿叶里。殷郊将人半扶起来,姬发靠坐在他怀里,勉强饮下两口,发觉水竟不是凉的,应是殷郊用法术温过。

    

  姬发大伤未愈,脑海里让浆糊填满,混沌间只有一个念头——以前这些伺候人的事,哪里轮得到殷郊做?

    

  千金之子,坐不垂堂。

    

  殷郊将那只叶盏置于一边,抬手来抚姬发的心口。姬发觉得胸怀间稍微松快了些,却看见殷郊手上因冻疮而留下的旧疤——他离开他时,这分明没有的。

    

  姬发看着那只有些陌生的手,忽而又浑浑噩噩地想,殷郊做这些做得这样熟稔,怕是在昆仑修道时没人看顾,吃了不少苦。于是又有些怨怼姜子牙,死老头让殷郊遭了这样的大罪。


  殷郊看姬发脸上神色难测,以为姬发有所不适,于是去摸他的脉搏。

    

  姬发一震,避开了。

    

  殷郊怔住了。

    

  洞内于是陷入了长久的沉默,只听见柴堆让火苗舔舐出的哔剥声,殷郊的身影倒映在岩壁上,一动不动。

 

    “……我知我如今身份不好,给你添了诸多烦恼。”他再开口时,声音有些颤抖,“现下,你忍一忍。”

    

  姬发只觉得喉头泛起腥甜,他张了张嘴,最终闭目,哑声道:“……你以前不做这些事。”

   

   殷郊听着,以为他在疑自己的医术与心术,脸色有些惨白。但他生得是纯良而天真的性子,爱一个人时是真正的、全然的爱,以至于在之前显得愚钝、莽撞,如今死去又生来,宛若玄鸟被活活裁去翅膀、明月在尘土间被践踏得粉碎,成长许多,但在姬发面前,依旧是全然被牵系的。

    

  他没有办法,只半跪在石台边,急切地去捧姬发的手,近乎哀求,“让我帮你看一看伤——我只是看伤,我在山上学过。你对这个人间很重要,你要活下去。”

    

  姬发终是忍不住了,睁眼时,双目通红,直看着殷郊剩下的那只眼睛,嘶声道:“我求你,我求你!你别折煞我了,殿下!”

   

  “你以前从来不这样……”他再次咳起来,却奋力推开了殷郊来扶他的手,“你在朝歌,先是世子,后是太子——你哪里做这些?”

     

  他看着殷郊,声音颤抖,仿佛咽下了一万根针,“你不能做这些。”

     

  要痛死了。姬发想。我的心要痛死了。

     

  殷郊总算是听明白了眼前人的意思,一时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半晌只说出:“你傻了么?”

     

  姬发大恸,心想我这是心疼你,你怎么骂我?一群臭道士,把好好的人养蛮了。

    

  殷郊本想说如今局势,过些日子,我就不该是殷商太子了,却又怕这话真把如今姬发已经被戳得稀烂的心窝子戳穿了。于是一面在心里给师尊与昆仑告罪,一面捡了稍微软和点的给姬发说:“你将昆仑当朝歌么?道门讲清净,讲修身,讲平和,讲淡泊,哪里能玉堂金马地过日子?”

    

  姬发稍微平息了点,只攥紧了殷郊的手,直直盯着那团篝火。那焰光倒映在他的瞳仁里,他人却面无表情。

    

  殷郊望着,有些发怵,“姬发?”

    

  那人忽然开口了,“是我的错。”

    

  殷郊一怔,却听姬发续道:“当日在刑场,我不该逼殷寿放你。”

    

  他眸中鬼火幢幢,宛如修罗,“我只该一刀将殷寿宰了。”

    

  殷郊听着,半晌后叹气,一面悄悄去探姬发的脉搏,一面开口道:“你真病糊涂了?你一刀斩了殷寿,然后我去当商王么?那你如今这些抱负,又去哪里施展?”

    

  却听那病人徐徐道:“你做了商王……你做了商王,我便去做西伯侯。”

    

  姬发现下的脑袋与状态只够他处理一件事情,于是兀自聚精会神地去剖析那个“如果”了,殷郊趁机帮他把了脉——一切正在好转。神君悄悄放下心来。

    

  “一边将旦儿好好带大,一边屯兵积马。”

    

   殷郊觉得话头开始向意料之外狂奔,“……什么?”

    

  “我再将位置传给旦儿——然后替你去处理其余的诸侯。”

     

  殷郊心跳漏了一拍,“什么叫处理?”

     

  姬发喃喃道:“或灭其国,或驯其心。”

     

  将一切的一切,归于朝歌与殷郊。

    

  殷郊蹙眉,心想这叫殷寿与姜尚听了,非得气死又活来,他轻轻摸了下姬发的侧脸,“先别说了,快歇下罢。”

    

  姬发捉住他的手,“你不歇么?”

    

  殷郊笑了,“我要守夜。”


  “有什么好守的?”姬发开始犯困,“这天下都会是我的,无论你在哪里,都会心安。”


  他在陷入黑甜乡的最后时刻将殷郊的手放在自己的心口,“再也没有人能将你从我身边夺走。”


  殷郊知晓他在笃定什么,有些感慨,又有些感动。


  他是被从姬发身边掳走的。


  那时他只死过一次,而后带着零碎的记忆去了西岐。小桥流水,风吹麦浪,两岸皆香,他只跟在姬发身边,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有时抵足而眠,有时在麦垛上看云汉灿烂、星斗万千。


  被申公豹带走时,他的法相已经全然残损,收回时,吐出一口血,衣衫上猩红蔓延,看着越来越远去的大地,目眦欲裂。


  西岐的世子骑马跟着被带走的爱人狂奔过十几里路,迈过倒伏的麦田,越过烧焦的马厩,在万里的黑天下是茫茫原野上唯一一处飘摇的白点。


  他那样顽固,那样执着,追出城时却撞上了殷郊从天上落下的壁障,连人带马摔落,站起时,已经分不清脸上滑下的是血还是泪。


  

  

  殷郊遣白泽去寻周军,在他们坠崖后第三日,便带了人来。


  于是姬发再睁眼时看见王帐的穹顶。


  姜尚去见他时,他正于床榻上坐着,边喝药边看战报。


  姬发这样说:“过几日,待我伤完全好了,请让后厨给我一只烤鸭、两壶热酒。”


  老人敏锐地感觉到少君明亮而欢乐的情绪,“您准备与殷郊谈谈么?”


  姬发笑了,“我早晚要与他谈谈的。”他将药喝完,碗被放置一边,“他此次并非如曾经那样,记忆俱失地来寻我,而是全然清醒的。那么我与他最终都要谈论并明了我们在几个问题上的想法——杀殷寿,灭成汤,以及他需要一些他父族与母族的族人,在新朝得到什么。”


  “经过这一遭,我与他之间,气氛还算良好,趁热打铁罢。”


  太公续问了一个关键的问题,“您希望他能在您身边,对么?在翦商以后。”


  “是。”天子这样回答道:“他已经摔得粉碎了,我却希望能将他拼起来——当然,他要允许他自己被我拼起来。”

    


  

  姬发最终在几日后,提着装了烤鸭与酒的竹篮去寻殷郊。


  他掀开车帘时,神君在看一卷琴谱,望来时,并不错愕,只是有些紧张。


  姬发坐到他身边去,左右看看,知道了这车的奥妙,笑道:“你该没吃饭吧?”


  他将烤鸭与酒拿出来,酒只拿了一壶——


  “我喝就行了,”殷郊蹙眉望着他,“你现在伤才好全,不宜饮酒。”

    

  姬发带两壶酒本就是故意,而如今达到了目的,便依了殷郊的意思。


  他借着鹿车顶上夜明珠的光亮,拂开神君面颊边垂落的青丝,去看那只坏掉的眼睛与颈项上的红线。

 

    “当时一定很痛。”他这样说道。


  殷郊低声道:“确然很痛,但也确然是一种解脱。”


  他被迫为虎作伥,从昆仑修来庇佑苍生的法门成了杀人害人的邪祟。当身上的头颅已经太沉重时,若能滚落到爱人的脚下,也未尝不是一种救赎。


  姬发不再说话,但殷郊挨他挨得那样近,近到可以听见他有些急促而紊乱的心跳。


  他想起了什么,抬头认真道:“你想要这个天下。”复又轻声道:“你想要我。”


  既要,还要。


  年轻的君主与他对视,并不退缩。车内陷入了寂静,烛影横斜,有些愁绪。


  “一年里,我大概只有几个月可以在你身边。”殷郊兀自说了下去,“余下的日子,大概只能在昆仑,道门庇佑又束缚于我,那么你的臣子最多只有微词;而如若你能让史官遵循你的意志,则千百年后不会有我在你身旁太多的痕迹。”


  姬发看着他,他垂下眼,开始撕那只烤鸭,那鸭子以无花果木炙烤,佐以草药,撕开时肉香沸腾,外焦里嫩,低声道:“你想要什么呢?”


  殷郊平静道:“让我的母族、让殷族里不阻挡你伐纣脚步的族人,体面地活下去。”


  “你不要害怕,也不要心灰意冷。我也同样怀有如此的心境。”他从姬发手里接过一只鸭腿,剔掉其上有些过厚的油脂,“我与你的关系最终是一定会走到权与爱皆不可割舍的地步,我期冀我们努力在其中找到一种平衡——你会成为千秋彪炳的君主,不会是野心的玩物,也绝不会是爱的傀儡。”


  姬发听懂了。


  “如若这种平衡,最终难以为继。”他的指尖抚摸杯盏上的纹路,“我会放你离去。至于你的族人,你为他们,应行的路已经行尽了,当守的道已经守住了,从此以后,会有公义的冠冕为你留存,他们往后起落生死,皆由他们自己选择,切莫挂怀伤神。”


  殷郊于是知晓这是君王的诺言,言而有信。


  姬发凝望着他,“你会杀你父亲么?”


  “会。”殷郊靠在姬发的肩头,抿了口酒,半阖了眼,“但昆仑想见那只白狐,我需带走它。”


  “弑父的事,我想了很久,最终决定去做。”


  在昆仑时,他学会了御风,于是可以在顷刻间去往很远的地方、见到不同的人。


  于是在人间行走,路过海海众生。看见饥饿,看见劳碌,看见疲惫,看见不公,看见崩溃,看见作恶,看见荒淫。

    

  他曾经以为,父亲是天地。后来发现其实天地很大,而父亲不过是在竹简上书写或烧烙的字迹。

    

  父亲,从来不是因为是父亲而伟大,不是因为他给予了子女生命而成为父亲,是因为亲爱与教养才成为父亲。

   

   为什么有些人听到父亲二字,会觉得魂灵深处传来震颤呢?

    

  那从来不是、从来不是,血脉带来的,那是爱带来的。

    

  听到父亲时,你想起他抱你、背你,夏日时让你把玩他冰凉的耳垂,隆冬里让你将手伸进他的胸怀。


  而这些殷寿都未曾给予他过。

    

  父亲给了他生命,也夺去他的生命一次,利用他去残害更多的生命一次。他因为父亲死过,也因为父亲成了罪与恶的傀儡。


  殷寿给他的,他已经还清了。

    

  想清楚这些后,他明白了,对于他而言,弑父不过是件很小的事。


  “我要去杀父亲了。”

    

  他进周军前,去见姜王后。

    

  母亲成了月光下碧草如浪间的一处无声的坟茔,静静地望着他。

  

   “如有来生,还望您不要再遇见他,还望您一切如愿、一切自由。”

    

  他拿了琴出来,坐下,将之横置于膝。

    

  月光在拨动的弦间流淌。恍然间仿佛还是那一夜,落英纷飞,母亲的指尖微凉而柔软,拂过他的面颊。

  

   “我不再做他的儿子。”

   

   他将额头倚靠在石碑上。

  

  “却期盼着,还能做您的孩子。”


  “忽然想起一件事,我是独生子啊。”殷郊有些感叹,“我师尊当时知晓我的情况后,还笑我没个独生子的样子——‘发现父母的爱不全在自己身上,竟不会大吵大闹么?’”


  他那时才知道独生子应该是怎样的。独生子应该是不允许父母的爱外泄一伶仃的,即使他的父亲是殷寿,也该表现出特别的偏爱。


  而他什么都没有。

  

  

  


  他们接下来开始谈论帝王。


  他们都不太想谈论这件事,却都坚持谈论下去了。有些事就是如此,必须硬起心肠而一鼓作气,避免日后的软弱与变故。


  “我慢慢意识到,”他以余下的那只好眼,凝望着姬发,“如要做这个人间的王,是要杀人的。”

    

  殷郊的声音有些发紧,“不只是杀男人,还需杀幼儿、杀女子、杀老人;不止杀恶人,还需杀善人。”

    

  姬发听懂了他的意思,有些喟叹。

    

  他明了殷郊在说什么。

    

  不论是商,抑或周,如若要扭转这个乱世,都是要杀人的。要善于杀人,也要杀善人。

    

  殷寿杀的就是善人。

    

  他杀四方伯侯,为归拢权利,这是没有错的王术;错的是他不该那样急切、那样贪婪、那样咄咄逼人,是以他不善于杀人,不懂得杀人。

    

  而殷郊,他无法杀善人。


  他是让姜王后教养出来的璞玉,天生有姜族的贞静与爱亲,有温和而凛冽的勇敢,有死谏的刚烈,却不会有阳谋的雷霆与霸道,不会有阴谋的隐忍与尖锐。

    

  但姬发与他们二者的不同即在此,他杀善人,也善杀人。


  “我会陪你做完你要做的事。”


  那夜他们将烤鸭吃完,神君最终这样对武王说。

  

  

  

·05

  


  殷郊有些心软。他想,或许应该说出来。


  他在黑暗里眨了眨眼,摸索到姬发放在他腰间的手臂,“不是什么好事。”


  姬发平静道:“那更该听听,好早做准备。”


  殷郊想了想,点头,“有道理。”

  

  

  


  他从第二次死亡里重活过来时,看着昆仑的云海舒卷,桃花开谢,并不多话,也并不想下山。

    

  他只是在自己的白草庐内修行、看书、听雪、吃药、弹琴,独自这般,仿佛避世。

    

  而他不向山走去,山却向他走来。

    

  某一日,广成子带了一位殷族的王公来见他。

    

  王公是代他的父族与母族而来。

    

  他认得他。这是位富有而闲散的贵族,脾气温和,不理政事,对于祭祀、奴隶和曾经的那些小质子们,都很宽仁。

    

  王公望着他,落下泪来,伏地哭泣道:“请您救我们。”

    

  他看着那人散乱的、灰白的鬓发与凌乱的、有些陈旧的衣裳,感到疲惫。

    

  他将老去的王公扶起来,“您不要害怕。”

    

  王公哀恳道:“您会下山的,对么?”

    

  他回答,“会。我会下山。”

  

   “您会去……去为我们求情么?”王公期盼地看着他。

   

   殷郊明了,他是希望他去见姬发。

   

  “让我想想。”他最终这样说。

    

  王公有些失望地离去了。广成子看了自己的弟子一眼,“你不想见姬发么?”

   

  “我见他——我怎么见他?”殷郊低声道:“我已经面目全非了。”

    

  广成子看着他,有些怜悯,“姬发会死于翦商功成后的第三年。他多伤病、重思虑,又少休憩,油尽灯枯不过是迟早的事。”

    

  殷郊手一颤,他吃力道:“什……什么?”

    

  广成子给他看那枚昆仑用于推演的星盘,殷郊的视线只粗粗沾过,就如被烈火燎过,移开了视线。


  他眨了眨眼,觉得有些酸痛。

    

  他沉默半晌,道:“师尊是想逼迫我么?”

    

  广成子只问道:“你不想再多看他几眼么?”

    

  殷郊忽然道:“我记得昆仑有个‘分命’的法子。”

    

  广成子静了一瞬,大怒道:“你想都别想!”

     

  殷郊淡声道:“有什么不能想的?他是那么好的帝王,合该活得更久。”

     

  广成子双目圆睁,他只是想让殷郊下山去看旧情人,全个念想,却没料到殷郊剑走偏锋,“痴儿!你修的是长生!你将阳寿分给他,就得弃了长生……”

   

  “长生又能如何!”殷郊反问道:“如若姬发早逝,而新王身上,没有我的烙印,只有在战火里成长出的对殷商全然的恨意——那些我父族与母族的残党,又该何以为继?”

    

  “我在天上活着,要一直看他们沦落、要看他们其中的无辜者被迫背负枷锁与苦难么?”


  广成子觉得他天真,“你怎么敢确定你就算将阳寿分给了他,他的心意在延长的年岁里就不会变更呢?”


  帝王心术,神鬼不言。


  广成子有些痛惜,“你这是在赌。”

  

   “我还不如一赌……还不如一赌。”殷郊平复下来,“赌赢了,很好;赌输了,而我已尽全力,列祖列宗在上,不会怪罪的。”


  “师尊,我想避世,但世不避我。”他凝望着,仿佛要穿过层云,看见山下的世界,“我总不能骑在红尘槛上内外摇摆着过日子。”

  

  

  

    

  车内陷入了寂静。殷郊侧躺着,仿佛可以听见外头草叶的摩擦,白泽在睡梦里的吐息。


  他有些紧张,张嘴时舌头打结,“姬……姬发?”


  身后人没有说话。他感到恐慌,“你能说句话么?”


  腰上的手蓦然收紧了,他闻到姬发身上微凉的香气,稍微安心。


  “睡吧。”姬发说道,他搂他搂得很紧,“你如果需要我现在对这件事给出‘要’或‘不要’的答案,我无法给你。”


  他们挨得那样近,可以听见彼此同频的心跳。


  “我是个凡人,也是位帝王。”

年轻的君主的声音柔和而有倦意,“当然会想多活几年,看看这个天下,到底有多少土地与人群,可以匍匐在我的脚下。”


  “但我很爱你。”

  

  

  

·06


  杀掉殷寿时,殷郊的心情并未起太多波澜。他执斧斩下成汤最后一位王的头颅,然后拎在手中,血顺着殿里的台阶淅沥,一会儿后,就会流干。


  妲己——或者说九尾狐,躺在一边,奄奄一息,它曾经占据过的那具美丽而勇敢的苏家小姐的身体已经干瘪。殷郊走过去,将它自尾部拎起来。


  他的鞋靴在打斗与撕扯中已经破损,他便将其踢开,只赤足而散发,向殿外走去。殿外的天有些黑,但已经开始泛白。


  他忽然想起很多年前,也是这样的天色,他也是这样的情状,去取斩狐妖。原来多年后的那一剑落到了这里,他想到,只是要斩的并非什么狐狸,而是狐狸身后的君王。


  他走出大殿,看见苍穹最终开始褪去漆黑的颜色,像这个王朝最后的落幕。


  他看见姬发站在重重的台阶下看他,喘着气,天光为新君与他的白马披上金色的纱衣。他的身后,人群逐渐奔来,像前推的潮线。


  殷郊跪了下去。


  姜尚从白泽背上翻下来,走到姬发跟前,低声道:“陛下?”


  姬发回头看了他一眼,轻声道:“姜文焕?”


  太公怔了一下,而后回身看了刚刚勒马的姜文焕一眼。


  年轻的少将看懂了这种眼神,于是拧住缰绳,逆潮流而去,马匹在朝阳里狂奔起来,蹄踏如雷,将军的呼喝仿佛可以贯穿长夜、上达天听。


  “殷郊已斩纣王、妲己——”


  “殷郊已斩纣王、妲己!”


  殷郊听见了,他知道整个人间也会听见。


  他冲姬发笑了一下,然后闭上了眼。

  

  


  再睁眼时,他看见帐顶繁复的织花,守在一旁的宫女惊喜道:“神君醒了。”


  于是他听见了杂乱的脚步声。先进来的是广成子,接着是姜文焕,最后是周天子。


  广成子给他把了脉,觉得并无大事,叮嘱几句后,便自去寻姜尚喝酒吃肉。姜文焕见他无事,低声慰问几句,便也离去处理事务。于是最终只剩一位周天子,王服飘逸而华美,静立时仿佛梧桐木上栖息的凤鸟。


  “九尾撑着最后一口气,施法将朝歌烧了。”武王将他扶起来,把小炉上温着的药递给他,“成了废墟。”


  他有些沉默,天子将手中的卷轴打开给他看,他看见了殷族与姜族的封地,稍微松了口气。


  “他们还算听话么?”他是说那些前朝的贵族。


  天子坐到他身边来,让他倚靠着自己,“嗯。”


  “我好累。”他将药饮尽,重新躺回床褥间。


  天子抚摸他的脊背,“睡吧。”


  他蒙头大睡。

  

  

  


  睡醒时发现天子已将他偷走,带到了昆仑的那间草庐里。


  殷郊有些哭笑不得。


  他起身走到外间,看见姬发坐在廊下,在给他的琴添第七根弦。

他走过去,在他身后坐下,将脑袋抵在他的肩上。


  竹海涌动,风云来去。


  “你要不要在昆仑住些日子?”爱人问道。


  他只问,“那件事,你想得怎么样?”


  姬发不答,“你累吗?”


  他静默了半晌,道:“有些。”

姬发将弦拧紧,“请让我慢慢想罢。”


  殷郊轻声道:“还有三年。”


  “不要害怕。不要急迫。”


  姬发说:“世间的事,不是每一件都会很快得到答案。”


  他亲吻他的侧脸,“我在你的身边。”

  

  

  

End.

王耳东

【玄鸟归岐】结缨(《绝缨》番外)

彩蛋·随机掉落

特别感谢 @随风远去 和 @柠檬~沃 ,是她们二位辛苦帮我修改错别字,并且第一波承受了《绝缨》带来的工伤。

当然,我最要感谢的是旻旻小天使和我那entp妈妈。他俩一直给我提供了情感的支持、不厌其烦地和我讨论文本内容和剧情走向,提供了很多启发性的脑洞和宝贵的修改意见,没有她们,也就不会有现在我的这篇作品。

我将此篇番外献给以上可爱的人们,当然还有我的读者们,感谢你们的陪伴与关爱!


“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


轻松向小甜饼,请大家吃发郊婚礼的喜糖!

祝他们恩爱不疑,百年好合!!...


彩蛋·随机掉落

特别感谢 @随风远去 和 @柠檬~沃 ,是她们二位辛苦帮我修改错别字,并且第一波承受了《绝缨》带来的工伤。

当然,我最要感谢的是旻旻小天使和我那entp妈妈。他俩一直给我提供了情感的支持、不厌其烦地和我讨论文本内容和剧情走向,提供了很多启发性的脑洞和宝贵的修改意见,没有她们,也就不会有现在我的这篇作品。

我将此篇番外献给以上可爱的人们,当然还有我的读者们,感谢你们的陪伴与关爱!


“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


轻松向小甜饼,请大家吃发郊婚礼的喜糖!

祝他们恩爱不疑,百年好合!!







注意:

1、本文是abo设定,乾元(Alpha)!姬发×坤贞(Omega)!殷郊,是平行世界,不完全按照历史

2、应读者要求,作者推出《结缨》。《结缨》是《绝缨》的衍生番外(作者下场写同人了属实)。番外的成立基于这样一种假设:如果在三代以后,灵魂受祭祀就会一直存在,不用只接受血亲的宗庙供奉

3、文本中的昏礼流程参照《礼记·士昏礼》,但是作了修改(因为原本的流程真的非常繁缛地狱,别问,问就是abo世界不同于现实)

4、作者没有去过获嘉,如果有错误,请指出

5、殷郊的衣服,本人才疏学浅,无法准确考证,只能按照伯侯夫人的服饰设定,肯定是有问题的,如有哪位大佬能知道,望不吝赐教





       今日七夕。

  夏季的夜空本来就高远空阔。加之今夜万里无云,比平日更明亮的绛河流转,竟垂直于地面。远远望去,宛如银瀑悬悬,从九霄溅落,又恍若天梯层层,可直登离恨。

  一个身披漆黑斗篷的影子悄无声息地游走在小道上,小道的尽头通向一座山。说是山,其实只不过是一个小土堆。但是对于一马平川的中州地区来说,只要是平地突兀出一块,皆可以欣喜地称作山。

  此山名为同盟,在获嘉县城外。乡人皆传这里是当年牧野之战前,武王与诸侯盟誓之地,在山巅处,还修建了供奉周武王与西周开国功臣的武王庙。

  现下已入夜,游人散去,万籁俱寂,庙门紧闭。看守的小吏正在酣然沉睡。那个身影走到小吏跟前,没有发出一丝声音,竟瞬间穿墙而过!

  小吏翻了个身,睡得更沉了。

  人影飘上汉白玉台阶,绕过朱漆大柱,院中那棵武则天手植的唐槐发出簌簌声响,带起的微风没有扰乱身影任意一处衣角。最终,身影停在了武王大殿前,挥了挥手,大殿的门便徐徐自动向内打开。

  影子闪身进入黑黢黢的大殿,熟络地从袖中拿出一个没有舌的玉铎,抬手轻摇。

  

  随着他的动作,忽然之间,面前供桌上的蜡烛居然全都不点自燃。还有无数光线不知从何处打落,把大殿照得明亮堂皇,仿若白昼。殿内陈设的帷幔幄帐顿时流耀出鲜明的色彩,织金丝绸闪烁着润泽的光芒。璧翣彩羽,错落其间,润漫蜿蜒,叮当作响。

  

  一位身着玄端的年轻公子不知何时已然立在祭台边。

  见到来人,他从容地转身拱手:“殿下亲至,旦却不能远迎,失礼了。”

  来者掀起兜帽,露出殷郊的脸庞:“叔旦,怎么是你,姬发他人呢?”

  周公旦行礼的动作忽地顿了顿,欲言又止:“殿下,兄长他……”

  

  “嗨,不就是一盘樱桃毕罗么,咱们的陛下是越活越回去了。”另一个苍老的声音从大殿内传出,姜子牙悠悠然从半空中飘出,在殷郊身前转了个圈。如此强烈的光线下,他的身下居然没有任何一点影子,一旁的周公旦亦是如此。

  斯人已逝,留下的都是魂魄。因他们都立下大功大德,受世人香火供奉,灵魂方不散去,而是都聚集在这处武王庙中。

  殷郊歪头疑惑:“樱桃毕罗?那不是本来……”

  周公旦微微抬袖掩口,尴尬地轻咳了一声,解释道:“是,就是上次那盘樱桃毕罗。殿下做了樱桃毕罗供在桌案上,可是尚父却顺手拿走了。等兄长和毕公下完六博从倒厅了出来,就发现盘中已然……”

  “到现在还在厢房生闷气呢。”姜子牙立刻补充道,毫不留情地揭了老底。

  

  魂魄以供品为食,可是凡人却被礼节拘着,总是供太牢三牲。虽然确实是高规格的美味,可是天天吃也会腻烦。殷郊记着姬发生前的饮食习惯,每每都亲自下厨给他开小灶——周武王其实极嗜甜食。殷郊因此经常带来桂花糕、茉莉酪、荷花酥等各种甜点给他解馋,有时也会到江南温柔乡,专程为他买来嘉湖细点、余杭茶酥。

  可殷郊也有神职,不能时常下界。胃口被养刁了的武王就只能望眼欲穿,巴巴地等着太岁神投喂。可现下被姜子牙截胡,几个月的等待一朝化为乌有。

  殷郊不由地轻笑道:“师叔,您好歹也给姬发留几块啊。您要是不解意,现在黄河里的鲤鱼时兴,味美极鲜。侄儿专程给您抓几条,细细切了做鲤鱼脍,用梅蒜作蘸料、再包着紫苏叶,如何?”

  齐太公顿时乐开了花:“好师侄!真会孝敬你师叔!”

  “叔旦你的口味同姬发相似,”殷郊转身对着周公旦说道:“下次我捎点拔丝苹果给你。”

周公旦有些受宠若惊,可脸上却浮现了酒窝:“那旦便谢过殿下了。”

 

  

  

  

  “阿郊,别听尚父打诳语!”

  端坐在大殿正中的武王塑像忽然闪动了几下,旋即如轻烟一般消失了。光点散去,一个明亮的轮廓出现在厢房门口。

  正是姬发。

  魂灵的衣着是按照祭祀之人的想象而凝成的。因此姬发的穿着就同塑像一样,是后世皇帝才能穿的十二章冕服,玄衣纁裳。玄衣日月在肩,背绣星辰,袖处有龙、火、山、宗彝、华虫等纹样;纁裳也有四章,有织藻、粉米、黼、黻。另还有青色中单、白罗大带、朱红蔽膝,六采大绶、玉佩金钩。端的是一副天家气派。

  “予怎么会因为区区一碟樱桃毕罗就怪罪尚父呢。实在是刚才和毕公下六博戏,厮杀紧张,这才没来得及见阿郊。”

  他这番话说得颇有帝王气度。可是这位天下共主一见到殷郊,就有些非礼地撩起皂纱冕的十二旒,目不转睛地凝视着爱人。那眼神,要有多幽怨就有多幽怨。

  “确实没必要计较。”殷郊上前,以好兄弟的姿态拍了拍姬发的肩。可是他的指尖却直直穿透了姬发的身体。

  

  是了,姬发现下是灵体,只有魂魄留存。而血肉之躯是无法触碰魂魄的,即便是仙人的金身。而魂灵享用供品,也必须等到生人全部离开,方能提取供品中的灵气。

  姬发的眼眸在看到这一幕以后暗了暗。不过他很快打起精神飘到殷郊身侧,虚虚地挽住殷郊的胳膊:“你来了就是最好的。可惜我作为庙主,不能离开这座庙。不然我听香客说,县城里有七夕灯会,若是能陪你去……现在就只能在院里,听听你的琴声。对了,我最近听到了一个凡人,在弹一曲很不错的琴曲,叫《梅花三弄》,是改了晋代的笛曲……”

  他娓娓道来,语气低回缱绻,与凡间乾元对坤贞的私语温存并无二致。庙里他人见状,都露出了“没眼看”的表情。就连端方严谨的周公旦都别过头,颤抖着用袖子遮住全脸。

没想到殷郊却猛地挣开了姬发的胳膊,严肃地站到一边。

  “姬发,今日我来找你,可不是为了这些事。”

  嗯?众人一愣,旋即纷纷觑着这对小情侣,啊不对,老情侣。这是怎么回事?平日里这俩都是小别胜新婚,一见面就如胶似漆。可现在这是,吵架了?可是也没机会吵架啊?不过姜子牙却老神在在,气定神闲地靠着柱子抱着手臂。

  “你说,你尽管说,我听着呢。”姬发立刻不再纠缠,主动站到一边。他声音沉静温和,可站在他身后的人都看到了,他的背在身后的右手正紧张地揉着青色中单的袖口。

  “你自己看看罢。”

  殷郊抿着嘴唇,面无表情地抬手放出袖里乾坤。

  

  

  

  几只活雁飞了出来。

  三匹玄色的帛和两匹纁色的布叠的整整齐齐,承在玉盘里徐徐飘落。

  两张鹿皮,脊背处对折,有花纹的一面朝内。

  “这些,是文王提议,拜托紫薇大帝(伯邑考)送上门的,”殷郊说道:“姬发,这可是周礼,你应该知道是什么意思了吧。”

  “这……这些……”

  姬发摇晃着抬起一只手,指着这些物件,说话都不利索了。

  纳采,用雁;问名,执雁;纳吉,用雁;纳征,玄纁束帛,俪皮;请期,用雁。

  “尚父、阿旦,你们谁能掐我一下,我是不是在做梦啊。不,别掐,这可真是个美梦,我真希望永远都不要醒来……”

  “陛下,您都是魂魄了,还能做什么梦啊。”齐太公一针见血。

  殷郊见他那副呆雁模样,不禁“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脸却一直绯红到耳根。

  “姬发,和我结婚吗?现在,就结婚。”

 

  

  

  “顺便说一句,我方主人的角色就是师叔暂代的,紫薇大帝送礼,师叔也依礼回礼。所以那次那盘樱桃毕罗,本来就是酬谢师叔用的。”殷郊对着姜子牙拱拱手。

  “我虽然是把老骨头,可是为了殷郊师侄的终身大事,多跑几趟也是应该的,”姜子牙点头说道:“师侄的樱桃毕罗,确实是鲜甜可口。”

  “多谢尚父!多谢尚父!”姬发连忙接过话头,对着姜子牙拜了两拜,眼眸中全是星星点点的兴奋:“发以为,那樱桃毕罗的谢礼还太微薄了……”

  姜子牙被气笑了:“你小子!”

  可是姬发根本来不及理会他的揶揄。他一溜烟似的赶到耳房和倒厅,对着里面住着的毕公、荣公还有其他开国将领们高声宣布着什么,恨不得把每个魂都从神龛里赶出来。

  “哥,你可注意点礼节吧。”一旁的周公旦终于忍不住,看着像一片玄云一样在大殿里飞来飞去、连拽都拽不下来的姬发,劝道。

  

  

  

  最终,还是殷郊一句话唤回了姬发。

  他轻轻咳嗽了几声,好整以暇地从衣襟处拿出一张朱红的缣帛,对着姬发说道。

  “姬发,这是你父亲给你的缣帛,你快下来看看吧。”

  半空中激动着拉着南宫适说话的姬发听到这句话,立即就丢开自己的堂兄,直直地冲了下来。徒留曾侯大人愣愣地站在原地,半晌才明白堂弟这是早就扔下自己跑了。

  殷郊双手执帛,将其展开给姬发。

  红色缣帛展开,内书皆是以金粉为墨,光耀非凡。字字皆是简练流动的钟鼎文,确是文王姬昌的手迹。

  “往迎尔相,承我宗事,勖帅以教,先妣之嗣,若则有幸。”

  去迎接你的内助,以继承我们的宗室之事,勉励与引导他从事,以继承我们先妣的美德,你的言行要有章法。

  这是婚礼之日,父亲为儿子举行醮礼的训命之辞。由于文王本人也是一庙之主,无法离开,因此只能以帛书为媒,对自己的儿子谆谆教诲。

  姬发的脸色也变得极为严肃,他对着帛书再拜稽首,恭恭敬敬地按照礼制回答道:

  “诺,唯恐弗堪,不敢忘命。”

  是,父亲,只是我恐怕不能胜任,但绝对不敢忘记父亲的训诫。

  语毕,殷郊代替他将帛书供于祭台上。姬发再拜,其余姬姓之人也肃立一旁。


  

  

   “那么,下面就要迎新了。”南宫适插了一句话,他终于慢悠悠地从承尘处飘了下来。“可是我们都是魂体没法驾车,也没法举柴薪为堂弟你壮行啊!”

  “曾侯莫急,有些事情,就从权好了。”殷郊低声说道,猛地扯掉了斗篷的系带。

  斗篷落地,四周皆响起一片惊呼。

  殷郊身着玄色绢榖袆衣,内以白纱作里,衣上织绣五采锦雉,下裳同上衣一样,亦是玄色。他将发丝全部盘起,上簪六笄,皆为玳瑁,笄上又加玉饰,分别镂雕成熊、虎、赤罴、天鹿、辟邪、南山丰大特六兽,又有翠华胜、白珠珰等云绕乌发之间,不一而足。

  他所着衣裳型制,乃《周礼》中所谓“王后六服”之一;他所戴头饰簪笄,正是《诗经》所云:“君子偕老,副笄六珈”。

  简而言之,此乃立后正装、大婚礼服。

  “这是紫薇大帝描稿,天宫织女织造,玉虚仙门备饰。大周八百年,任何一位王后都没有如此高的待遇,陛下啊,您可真的太有福气了。”姜子牙在一边捋着胡须喃喃道,语气中却是掩饰不住的得意。

  

  

  

  大殿内的原本陈设都暂时被法术隐藏。殷郊召唤出黄巾力士。鼎被抬进来了,按照大小依次排列,或龙纹、或云纹、或蟠螭纹、或重环纹。每只鼎都镶嵌有绿松石,鼎面朝西,从北到南尊卑排列。各鼎的莲花状鼎钮都被打开,分别盛放着腌制过的冬葵菜和螺酱、去掉蹄甲的整只小猪、十四条鲫鱼、一只风干的去尾全兔以及作为主食的黍稷。北侧的墙边放着一件浮雕蟠螭纹鎏银方鉴,鉴内置有一壶壶酒,都用勾连云纹提壶装着,上方覆盖细葛布。正南面安着一扁篚,里面陈列四只酒爵与一整个苦葫芦制作的卺。

  钟磬齐鸣、琴瑟皆作。

  庙中供奉的魂灵们都到场了,他们皆非常乐意充当这次婚礼的宾客。毕竟,很多很多年都没有如此盛景了。

  姬发站在席前,抬手将殷郊引导入席。两人在席边相对坐下,彼此的眼眸中都倒映着对方的身影。两旁悬浮在空中的匜与盥盘立刻飞到二人手边,匜中涌出清水,为二人盥手,再由盘承水。

  黄巾力士代替作为赞者的周公旦,将盛在莲瓣云纹青铜簋中的黄黍移到二人席前,又端上螺钿朱红漆案,授以小猪的肺、肝、脊。

  殷郊深吸一口气,用手拿起早已摆好的镂空花纹嵌玉青铜食匕。姬发伸出透明的手,默默地覆盖在殷郊的手背上。

  除了酒水和卺以外,其他都是殷郊用变形术变幻而成。仙人辟谷已久,不便饮食,因此一酳、再酳都只祭祀、同牢而食都只不过是仪式性的。

  殷郊与姬发祭祀了这些食物,然后象征性的挥舞了下食匕,示意食黍啜羹咂酱,是为一酳。

  宾客们在一边,随着他们的动作吟诵道: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赞殷郊)

  殷郊的耳朵热热的,还没喝酒,他就感觉自己就要烧起来了。

  礼毕,姬发、殷郊同时起身,拜谢赞者,而周公旦亦回礼。

  

  黄巾力士又进酒爵,又进除肝以外的全部食物。

  姬发与殷郊如同前次一样行动,是为再酳。

  宾客们这时换了语词:“南有樛木,葛藟累之。乐只君子,福履绥之。”(赞姬发)

  姬发的眼眸顿时亮了,仿佛倒影万千星海。

  

  最后一酳,侍者捧来了卺。卺已经用刻有“长相思、毋相忘”铭文的象牙匕剖开了,仔细地去了籽和肉,正散发着新鲜的香气。

  到了最关键的时刻了。

  淋漓的酒汁注入其中,分别填满了剖开的两部分,酒光粼粼、酒香醇醇。这是昆仑玉露,以玉泉山水酿造,用玉虚宫仙杏浸润,数万年才能酿成。殷郊的师尊广成子替徒儿向师弟玉鼎真人求了许久,才求得一瓶。

  “这是仙酿,不是凡品。”广成子笑吟吟地说道:“据玉鼎说,这酒魂体饮之会有奇效,为师这才为你寻来,这样你的道侣亦可与你共饮了。”

  可是还是只有半只卺被拿了起来。无论姬发如何努力,他的手指总是穿过另半之卺。大周天子的眉头紧锁,右手握拳气恼地想要敲打漆案,却发觉自己连这样的泄愤动作也无法做到。

  “阿郊……我……”他惶然地嗫嚅道。

  合卺而饮,只有乾元坤贞交杯对饮,才能算得礼成,可现在……

  “来啊,姬发,”另一边,殷郊却已经拿起酒卺,眉眼中都蕴满了温柔和洒脱。

  他又仿佛变成了那个自信且果断的商王,笃定地说道:

  “请喝吧,这可是玉鼎师叔的珍藏!”

  宾客们齐声赞道,声音洪亮。

  “鸳鸯于飞,毕之罗之。君子万年,福禄宜之。”(赞新人)

   可是透明的酒液却只向一侧倾倒。

  姬发明明尽力伸手去够那半只卺了,可他还是眼睁睁地看着酒浆毫无阻碍地穿过了他半透明的身体。酒水划过流畅的弧度,旋即在地面溅起细小的水花。那哗哗的溅落之声虽然不大,却在一片赞颂恭喜的声音中格外的突兀。

颂唱的声音渐渐弱了,宾客们看着这出人意料的景象,纷纷交头接耳。

  殷郊紧紧地攥着卺沿,仰头垂目,可是剧烈颤抖的酒液和急剧晃动的珍珠华胜却出卖了他。

  嗡嗡的响声开始在大殿中悄悄传开,每个人的脸上都满是惊疑不定。

  “这可是仙馔,难道都不能……”

  姜子牙跺着脚瞪着其他宾客:“还愣着干什么,赶紧继续唱啊!先成了三酳再说!”

  宾客们如梦初醒,赶忙继续唱起了下一段颂词。

  “乘马在厩,摧之秣之。君子万年,福禄艾之。”

  殷郊沉默地端起酒卺,猛地仰头,独自将残酒一饮而尽!

  这时候,宾客们也唱到了最后一段颂词:

  “乘马在厩,秣之摧之。君子万年,福禄绥之。”

  拉车辕马在马槽,每天食粮喂饲草。祝福君子万年寿,福禄齐享永相保。

  作为赞者的周公松了口气,终于高声道:“三酳成,执烛者出——”

  魂灵们也知道这场婚礼的气氛似乎变得不太对劲,皆匆匆向他们再拜道别,旋即化作流光飞走,那些光芒映到殷郊的脸上,只照亮了一张紧紧抿着嘴唇的脸。

 

  

  

  宾客们全都离开了。大殿中也恢复了幽暗。在临时搬来的带屏大床上,姬发与殷郊并肩而坐,彼此沉默,一言不发。

  殷郊忽然干涩地笑了一声,哑声道:“时候不早了,睡吧”。

  他倒头侧身,一把揽过织有“长乐未央,万事如意”纹样的明光锦衾,兜头盖脸地把自己整个人都罩了进去。锦缎起伏了几下,没过多久,低微的叹息就从中缓缓传出。

  原来一切,终究还是无法逆天而行吗?

  殷郊的心就像被戳了个洞,渐渐瘪了下去,从中流出的,皆是苦涩的内疚。

   阿郊,是我的错。是我……

  一个带有湿意的声音在殷郊的心底响起。下一刻,殷郊居然感到有什么温热的东西洇湿了被面,带着浸润的丝绸柔柔地贴在自己的脸颊上。一片湿绸正好在他的唇边,殷郊不备张开口,却尝到了咸涩的味道。

  “姬发,你!”

  他不可置信地掀开被子。却看到了永生难忘的一幕。

   姬发在哭。

  大周的天子,那个被冠以“武王”称号的开国之君,哭了。

  即使是在管邑得知殷郊可能魂飞魄散,即使是在西周建立以后苦等殷郊凝魂,即使是以魂体的状态与已经成仙的殷郊再次相逢,姬发都没有流过眼泪,但是在今天,在自己的婚礼上无法拿起合卺之后,他却哽咽了。

  “对不起……阿郊……”姬发胡乱地拿着冕服的青色中单袖子当手帕在脸上到处抹来抹去:“明明是我这个孤魂野鬼,就不应该肖想……”

  明明如月,何时可掇。他既然早已逝去,只留一丝残魂存于世间,那就不应该以感情为枷锁,再困住一个原本可以遨游于九天之上的仙人。

   回答他的却是一方扔到他脸上的锦帕。

  “别哭了,明明是我先肖想的你……而且你还没发现吗,你现在居然有实体了!”

  我……有实体了?姬发不可置信地抬起双手,却异常精准地接住了从脸上滑落的手帕。久违的触感顺着指尖传递到脑海,润润的、软软的……还有嗅觉,这手帕上有殷郊兰花味道的信香!

  “果然……让惜字如金的玉鼎师叔说清楚功效,就是不可能的事情。”半晌,殷郊终于叹道:“如果早知道这酒是这样“喝”的,我一进门就把这酒劈头盖脸地泼你身上不久行了嘛,还拿它当什么合卺酒,合卺酒明明就应该是用我大商的酒……”

  他骨碌一声翻身下床,重新拿起被弃在朱漆食案上的两个半卺,把里面的酒水匀了匀,把自己拿着的那一半伸到姬发唇边。

  “这次可不许洒了,来姬发,干!”

  “这可不是在质子旅里拼酒啊,殷郊。”武王嗤嗤笑道,眼眸中却全是满溢的喜悦。

   可是殷郊已经二话不说把酒塞到他的齿间。姬发无奈,也只好抬起手把半卺凑到殷郊那里。

  那玉泉山的珍藏终于入了两人的口中,只不过仙酿到底符合仙人品味,比凡酒寡淡许多。作为爱酒的商人,殷郊最终还是不尽兴地咂了咂嘴,评价道:

  “还是朝歌的酒好喝。”

  不过作为几乎不喝酒的周人,姬发倒是十分淡然:“只要是你寻得的,便是世间至味。”

  

  殷郊的脸又一次红到了耳根。该死,他就低估了姬发这个老男人说情话的功力。

  他一急,就容易忙中出错,竟然下意识地就脱口而出:

  “别贫这些有的没的,现在就应该快点睡!”

  说完他才反应过来,真是出了大糗。姬发现在可是有实体的魂了,这个“睡”嘛……呵呵……更何况今夜还是洞房花烛夜……

  殷郊恨不得挖个坑把自己埋了,只得用补救似的用目光在房间里到处逡巡。一见到那条刚刚被自己丢在一边的锦被,就立马扑了过去。

  没想到姬发的动作比他更快,有了实体的周武王就是不一样,赶在殷郊之前就按住了丝衾。

  “姬发!”殷郊不禁又羞又恼:“赶紧放开,你个……”

  

  “婚礼还有最后一下呢,”姬发的语气却十分沉稳而正经:“我们的缨带,我还没有替你解下来呢,况且,你真的想顶着满头珠玉躺在床上?”

  他轻轻地挪到殷郊身侧,伸手细细为殷郊除去了那些碍事的簪笄珈副,又以指为梳,理顺了殷郊纠结在一起的长发。最后,他在殷郊发髻的最底层,找到了那条紧紧缠在真发上的五色缨带。

  “怎么藏得这么好?”姬发轻笑道。

  “那些仙子们给我弄得步摇花胜就已经晃得我眼晕了,”殷郊闷闷地说:“而且,我想给你留个惊喜。”

  姬发终于拂去了所有挡在缨带上的杂发。

  他的呼吸急促了。

  那条用赤、青、白、皂、黄五色丝绦编成的带子,每一条丝绦的颜色都鲜艳夺目。带子上方密密地结成一个个的同心结,全部都完好无缺,仿佛像是新织就的一样。底端的白玉凤鸟珠还是那样洁白,可流苏上的血迹……消失的干干净净!

  这条带子,就像是全新的,新的就像是牧野之战前,他刚拿给姜文焕的那样!

  “阿郊……你是怎么做到的……”

  逆转时空之力,这根本不可能!除非……

  他急切地攀上殷郊的肩膀:“你为它做了什么?有没有用什么禁术!我宁可它碎掉,也不要你……”

  “没有的事,”殷郊安抚地拍了拍姬发的手:“我请教织女与紫薇大帝,拆了那条旧的,做了这条新的……”

  他忽然感到姬发环住他的臂膀收紧了,直勒地他有些生疼。

  

  “姬发,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臂膀放松了。又过了一阵窸窸窣窣的轻响,殷郊忽然感到发间一松,长发最终全部垂落到肩背。姬发半跪在他的身前,手中拿着那条解下来的缨带。

  “谢谢你,阿郊。”

  

  过了千年,缨带又回到了它最初主人的手心。

  “今夕何夕,见此良人。”姬发掂了掂手中的缨带,微笑着说道。

  殷郊用手叠住了姬发拿着缨带的那只手,十指紧扣。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窗外,月华流照。

  钟鼓迟迟,牵牛星迢迢;星河耿耿,河汉女皎皎。

 


完结

 





Eisa

【发郊/姬屋藏郊】命犯太岁(1.1w字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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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曲降世/太岁星君

阴暗爬行武王/钢铁直男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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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殷郊弑父之后,执念已全。太岁成神,却仍留在人间。直到武王崩逝,武曲归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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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朝歌已经陷落。


浸入硝烟烽火中的殷商王城,不再有殷郊模糊而久远记忆中的巍峨庄严,亦被洗去了帝辛在位年间弥漫起来的纸醉金迷、声色浮华。


它虽然仍可见庞然壮观,但还是不可避免地在殷郊面前倒塌倾落。


旧日的殷商太子看着这座城池毁灭如同看着自己的血亲步向死亡。


“殷郊!殷郊!——”


殷郊回头,看到纷乱战火之后,在万军阵前厉声呼唤自己的姬发。


姬发高坐骏马之上,似将要向他奔来,却又被左右亲信劝挡阻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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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曲降世/太岁星君

阴暗爬行武王/钢铁直男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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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殷郊弑父之后,执念已全。太岁成神,却仍留在人间。直到武王崩逝,武曲归位。

-

01.

朝歌已经陷落。


浸入硝烟烽火中的殷商王城,不再有殷郊模糊而久远记忆中的巍峨庄严,亦被洗去了帝辛在位年间弥漫起来的纸醉金迷、声色浮华。


它虽然仍可见庞然壮观,但还是不可避免地在殷郊面前倒塌倾落。


旧日的殷商太子看着这座城池毁灭如同看着自己的血亲步向死亡。


“殷郊!殷郊!——”


殷郊回头,看到纷乱战火之后,在万军阵前厉声呼唤自己的姬发。


姬发高坐骏马之上,似将要向他奔来,却又被左右亲信劝挡阻拦。远隔烽烟蔽日,犹可见姬发面色焦急万分,神情似怒似恨,竟流露悲色。


……为何要流露出这种神情呢?


殷郊哂然。忽而又记起当日午门被斩首之时,远望观刑台上姬发与殷寿缠斗的模糊身影。不过当时他仍是肉体凡胎,便是知姬发来救他亦望不见那时姬发的表情。


凡人啊。


殷郊心中只转过瞬息怅然,便被另一件事攥取心神。城破如山峦倾倒,远方宫殿处燃起滚滚浓烟,似将被大火吞没。


殷郊再看姬发一眼,便转首向前。并不再如凡人兵将那般纵马入城,而是直接使起道术,身影随风而起,直向宫城掠去。


他身影迅捷如风如电,掠过四起的硝烟、掠过纷乱的人群、掠过毁灭中的朝歌、掠过一场战争将会有的血火纷飞刀光剑影,如箭矢般扎入摘星阁的大火之中。


宫人四散逃窜,圈养鹿群不见踪迹,烈火焚烧梁木、浓烟充塞厅堂。这高过百尺、登临其上似能手摘星辰的楼阁在烈火中发出阵阵哀泣。


繁复搭建的木梁、织绣纹彩的帘幔、刻着玄鸟与饕餮纹的垂饰、浮雕烈祖功绩的栋柱……一应皆在火中渐化虚无,伴随殷商五百年基业终成灰烬。


殷郊于烈火焚楼中一步步登上高处。火焰攀附他衣角向上,终徒劳无力,不能将他也吞没作烈火中的祭品。


烈火之中,帝辛醉意醺然,颓唐倒卧,似醉似醒。妲己穿戴王后的华冠繁服,在帝辛身边以兽类入眠的姿态伏地。但她现在不像白狐,也不像妖孽,她竟然只像一个王朝被覆灭时的王后。


殷商最后的王见得一道突兀出现的身影,挣扎抬头,睁大睡意与醉意皆浓重的眼睛。


“你来了。”殷寿声音嘶哑至极,“你这孽子,果然来了。”


殷郊散发披衣,手中执剑,一如当年夜闯摘星楼欲为母报仇、为父诛妖之时。——他那时真的认为一切由狐妖引起,诛杀妖孽,万事便皆恢复平静。


“你杀不了我。我将自焚祭天,以祈天佑。天会很乐意有一位王做祂的祭品。”


殷寿挣扎着起身,也想在身边找出一把剑。他寝时身边常常会留剑。但此时殷寿一无所获。他相信妲己能与他长生不老,一个长生不老的王不需要太子,身边有白狐相伴似乎也不再需要刀剑防身。混乱迷蒙之中,殷寿再次倒在地上,他感受着烈火的灼烫与烟尘缠绕肺腑的痛苦,喘息着,神情仍是癫狂。


梁柱带着火焰猛然倒塌,妲己惊醒,将殷寿自梁柱下推开。她的衣摆燃起大片大片的火焰。火焰一如血的颜色。妲己在梁柱下发出痛苦的嘶鸣声,声音与摘星楼摇摇欲坠的哭泣相应和。


倒在烈火中的殷寿哈哈大笑:“你是我的儿子,是殷商的太子。我死之后,你就是新的王。你舍得吗?!自成汤而始,五百年的殷商基业。你舍得拱手让人?”


殷商,殷商。只听起这两个字殷郊便感觉自己的血脉正在因此而震颤。


他听到摘星楼在哭泣,听到朝歌在哭泣,听到朝歌城中的殷商子民在哭泣。远古的魂魄也自幽冥中挣扎回头,环绕在烈火中询问他为何武汤打下的基业败落至如此结局。玄鸟何在?是会在烈火中消弭,还是已经抛下他们回归天上?


他的脖颈处似传来刺痛。


“我已经死了。”殷商的太子回答他的父王,“你忘了。”


殷郊走向他的父亲。妲己挣扎起被压在烈火下的身体,用尖利的爪尖攀住他、阻拦他,从喉头滚出的嘶声痛苦中强撑起恐吓与威慑。


她是一位与王站在一起的王后。殷郊想,他的母亲亦非贪生怕死之辈,要是她还在,殷商覆灭,她又怎不会与朝歌同死?于是殷郊低头,从王后的华冠中拔出了一根长簪。他仍记得梦中那个沾着血的身影。血从脖颈上涌出来,那样微小的血洞,可有一颗枣核大小?竟然会放干一具身体所有的生机。


留在人间太久的尸体在长簪刺入时发出无声的尖啸。她倒伏在地,血液终于又开始汩汩流淌。火焰的颜色也是血的颜色。魂灵在烈火中享用开场的欢宴。


殷郊跨过烈火与尸骨,走到殷寿面前。


“你真的,你真的愿意——”殷寿挣扎着,不肯迎来最后的结局,且终于又在此时想起了列祖列宗、血脉基业,“你是殷商的太子——”


“我已经死了。”殷郊说。


他砍下了父亲的头颅。


02.

烈火中飞舞的灰屑是玄鸟的绒羽,涌动的浓烟是它尾后拖拽的华光。


姬发在摘星楼的废墟上找到了殷郊。


断壁残垣、焦土废墟,殷郊躺在乌色的浓烟与赤色的火中。他披着白绸的丝衣,衣角的金纹仍然闪烁旧日的辉光。散开的头发在灰烬中流淌,如陈年的污血再次被赋予生机。


武王的兵卒不敢靠近未燃尽的大火,也不敢靠近旧日的殷商太子,他们围在渐渐沦亡的烈火边,姿态竟也似祭祀时分列在旁的侍卫,正肃穆地等待魂灵们享用完毕血食供奉的盛宴。


姬发闯过他的士兵围成的屏障,枉顾他的臣子畏惧不安的劝阻,扑向殷郊身边。他颤抖着手指去碰殷郊的颈侧,然后才发现躺在火中的人毫发无伤。姬发总是忘了殷郊在昆仑习得了仙术。


“殷郊。”姬发放松下来,轻声呼唤着这个名字,“殷郊。你怎么样?”


殷郊说:“我杀了我的父亲。”


他举起手边的头颅,一个沾着灰烬的、染着污血的、蓬头垢面的头颅。这头颅死不瞑目,断裂脖颈下仍有血液蜿流似毒蛇攀附殷郊的手臂。殷郊看着头顶灰霾的苍穹,他总觉得身边烽烟无边无际,将天穹也染作血泊的赤色。殷商的血液在烽烟中流淌,魂灵睁着血色的双眼哭泣。殷郊笑起来。


“我杀了他。”殷郊笑着,转头与姬发对视,“他说他欲自焚祭天。那我又拿什么去祭奠我的母亲?”


殷郊说他的母亲是最好的母亲,最好的王妃与王后。她能为劝谏自己的君主、自己的丈夫而死,她能为了殷商与朝歌而死,那么殷寿就应该对她等同。殷寿有过机会成为献给上天的祭品,可能天与地的灵会因此让康宁从天而降,庇佑丰年穰穰、福耇无疆;但他没有抓住那个机会。所以现在这个头颅将会用来祭祀姜王后,他会呼唤母亲的灵魄,请她自幽冥现身,来人间享用仇恨得报的欢愉与天地间最高规格的人牲。


“但我不知道她被埋葬在哪里。”殷郊说,“姬发,姬发,你知不知道?”


姬发抱起殷郊的肩膀,他搂住殷郊,让殷郊的额头贴着自己的心脏。武王投入朝歌渐渐熄灭的烈火中,那些火焰柔顺地环绕在他的周身,玄鸟已享用飨宴,不再渴求新的血肉。


“我不知道,我也不知道。”姬发说,他抱着殷郊。用力要将殷郊与他揉合在一起,所有人都是女娲抟土而造,为何不能交融一处?但他害怕殷郊脖颈上的那处疤痕再次断裂,于是用力也只是虚虚地拥着一团火或一阵风。


姬发告诉殷郊:“她就在朝歌,就在这里。你在朝歌祭祀,你在殷商的土地上祭祀。她会听到的,她会从幽冥回来。”


“她当然会回来。”殷郊说,声音里盈满欢愉与欣悦,“她是我的母亲,她听到我的呼唤就会回来。”


姬发察觉到胸膛处冰凉的液体正在洇开,怀中的躯体正在颤抖。火焰欢欣地吞噬剩下能吞噬的一切,玄鸟的影子在焰光深处闪烁,它已享尽人间的所有,也将回归天上。姬发听到一只鸟儿最后的清鸣。殷郊是否也要随之回到天上?


武王的臣子远远看着他们,不安而惶然,窃窃低语着王是否会因太过靠近殷商的太子而死。新的王竟然为旧时的太子置身于烈火中,苍天是否又会因此发怒?王为何又要慷慨允诺这一场祭祀,弑杀君父的人用君父的头颅祭奠自己的母亲,世间又何时有过这样的祭祀?


姬发拥着殷郊的肩膀与脊背,手臂不敢靠近殷郊的脖颈,他只听见殷郊的心跳声、殷郊的呼吸声。他的太子在他怀中颤抖。他以为殷郊在哭泣。姬发很少看见殷郊哭泣。上一次还是在朝歌的宗庙,殷郊眼底涌出鲜血一般的泪,然后撞向殷寿的剑刃。他撞开殷郊,以为救下了他,最后却仍然失去了。


“姬发,你和我去祭祀母亲。”殷郊说。他没有在问。


姬发回应他:“好。”


眼泪还在浸润姬发襟前的衣衫。殷郊闭上眼睛,把脸压在姬发的胸前,他的手抓着父亲的头颅,血液绕着他的指尖蜿蜒。他的父亲杀死了他的母亲,他便杀死了他的父亲。殷寿竟然没有说错。殷郊想。儿子总要弑父的,子不弑父,父总有一天会杀了儿子。他果然是要弑父。


埋藏在久远记忆中的,他的叔祖如谶言般的话语再次响起在殷郊耳边:以子弑父、以臣弑君,大商已不配再做天下共主。殷郊回忆着、回忆着,闭着眼睛,脸压在姬发怀中。他的咽喉深处扑腾着一只骨翅尽皆断折的玄鸟,玄鸟为死亡来临而发出的尖锐哀泣,滚出殷郊的喉咙却变作了撕心裂肺的低笑。


姬发听到了殷郊似带血的笑声。他眨了眨眼睛,才发现自己原来也在流泪。


03.

他跪在尚未被破坏的宗庙里呼唤母亲的魂魄。


他不知道她在哪里,只知道她应该留在朝歌,留在殷商。被摧毁的王城仍然辽阔,殷郊不知道母亲是否能听到他的呼唤。


姜子牙带来了好消息。他说殷郊的母亲、帝辛的王后,她被妲己与殷寿杀死,魂魄仍未曾散去。她现在在朝歌,以后会在殷郊身边。


“就在那儿。”


姜子牙指了指天穹,薄而虚幻的明月悬挂在暮色冥冥的天际。当殷郊抬头注视她时,暮色的幻雾畏葸散去,露出一轮明月挂在天际,温柔薄白,似一位母亲的目光。


“我以为你已经看出来了。”武王伐纣的元勋说。


殷郊抬头,对着母亲的目光,声音放轻如喃喃自语:“我本来看不到。现在已经渐渐能看出来了。”


姜子牙捋了捋胡须。以前昆仑的道人、现在姬周的国师,乐此不疲地学起凡人老者有的动作,这能让他看上去显得阅历广大、高深莫测。“你还看出了什么?”姜子牙问,他向殷郊倾身,却又不愿意离桌面的祭品太近。


殷郊说:“很多。”


朝歌的夜风带着血与烟尘的气味,被毁灭的王城停止哭泣,但殷商的遗民仍然在夜色内惊惶不安。他们的王死了,他们的国被毁去了,他们的先祖没有应和他们的呼唤,连玄鸟都不再垂怜。有人混沌模糊地记起他们还有一位太子,似乎王也曾愤怒那位太子对着自己的王朝倒戈相向。


但太子似乎很早就已经死了。他们恐惧而茫然:我看到过王下令斩杀太子,我看到了那场刑罚,王早已经斩下了太子的头颅。


姜子牙再次捋了捋胡须:“本次归国,我将在岐山建台,一应战死之将士、臣子、仙人之魂魄皆入封神台……”他神色中流露出疑虑与深意,目光扫过殷郊脖颈上的那一圈断痕。在姜子牙真的说出、问出什么之前,姬发的身影出现在渐渐黯淡的暮色中。


武王目光沉沉,看着殷商先祖密密麻麻的灵位与灵位后悬挂的玄鸟图腾,它们都有被火焚烧的痕迹。没有帝辛的灵位,殷商最后一位王的头颅摆放在祭品的位置。姜子牙叹了口气,他站起身,向殷郊与姬发告辞。


“这是天命。”践行着天命的老人离开前叹息。


姬发走向殷郊,跪在殷郊身边。


“我知道天命。我也经受祂的摆布。”殷郊说,他看着宗庙外的月亮,忽略魂灵在虚幻中向他投来的注视。出乎意料的是并没有多少目光带着憎恨。最多的也仅是惆怅。或许是因为并没有多少人觉得这真的是天命:他们唱着天命玄鸟降而生商,紧接着歌颂的却是武汤征伐四方九州。


如果真的有天命,殷郊想,为何天命不永远留驻在虞、留驻在夏。


所以亡国的太子、新生的神灵说:“但我不是很在乎。”


姬发握住他的手,周朝的武王向殷商的太子许诺:“我会让殷商的遗民仍然留在殷地,留在朝歌。我会让殷商血脉的贵族继续统治他们,他们会延续殷商的祭祀,为殷商的宗祖奉上血食,他们依旧会歌颂玄鸟的神异,也会继续实行盘庚的德政。”


殷郊看向姬发。殷郊有一双过于深邃的、殷商血脉雕刻的眼睛。暮色笼罩他的面庞,将他的双目藏匿于黑暗。唯一清晰的竟然只有脖颈处那道红痕,在晦暗茫茫中鲜妍似仍在滴血。姬发垂下视线,躲避起殷郊的注视。他低头看着自己的手与殷郊交握。殷郊穿着商人尊崇的白衣,衣边用金线绣织出饕餮与玄鸟的纹路。已死的玄鸟平静地注视着新生的凤。


殷郊问:“那我呢?”


姬发说:“我想让你留在我身边。”


他等着殷郊向他发怒。他知道殷商的王孙天性纯赤良善间底色仍带着骄纵暴烈。殷郊的先祖是征伐四方的成汤,祖父是僇辱天神的武乙,父亲是暴虐不仁的帝辛。殷郊很少发怒,但他是王孙、是太子,没有王族的子嗣会不因他现在的话而暴怒。


殷郊会向他挥剑吗?或许还不至于挥剑,只是叱骂他,亦或是拂袖而去?姬发想。殷郊肯定会想留在朝歌,这里是他长大的地方,他的母亲也在这里。不在朝歌,便去往昆仑或天界?能用什么东西留下他?是殷商遗民?宗庙祭祀?还是向他直接述说自己无法眼睁睁看着他离开?


又能让殷郊用什么身份留下?是留在王身边的臣民,是旧朝已亡国的太子,还是他离不开的爱人?——那些臣子亦必定会向他询问。姬发思绪混沌。他不知道要如何才能让殷郊留在自己身边。


“可以。”殷郊回答。


姬发抬起眼睛,神色愕然。“什么?”他轻声问,害怕惊动了这一场梦境。


“我留在你身边,去沣水、去镐京、去你想带我去的任何地方。”殷郊平静地对武王说出诺言,一手被姬发握住,另一只手抓起父亲的头颅,“我要你在你的都城边,给我搭建一座神庙。”


04.

武王要在沣水边建立一座神庙。


也许其实是一座宫殿?臣子们忧心忡忡、窃窃私语。他们已经想起了帝辛建造的鹿台。


前商的王在刚登基时似乎也是材力过人、资辩捷疾的帝王,在未登基前更是身经百战的将军。登基后却大兴土木,厚赋税、发徭役,建起宫苑高千尺、广三里,益收奇物、广取珍宝、慢待天神,视天谴警示于不顾。最终百姓怨恨、诸侯叛乱。


他们的王莫非也志得意满如此?还是那位殷商的太子蛊惑了他们的君主?


他们去向王谏言,总能见到那位旧朝的太子伴在王的身边。


他身形颀长高大,面容俊美锋利至极。惯常穿着商人尊崇的白色绸衣,衣角用金线绣织出华美的金纹,看上去已经与周的宫城格格不入。当他偶尔换回殷商太子的装束,繁复的遍布金纹的白衣,笼束在发顶的金冠,垂坠在大团金色纹路上的玉饰,皆在周的烈日下闪烁璀璨的光辉,殷商的旧日就回到了周朝臣子的面前。


他出没在姬发的身边,就在王的宫廷,与他们的王日夜相伴。偶尔经过臣子的身边,仍像一位太子漠然走过戍卫着他的宫城的兵卒,亦像是一位神明经过他自云端下望时见到的渺小似蝼蚁的凡人,坚硬、冷淡、且似乎带着傲慢,衣袍上的金纹浮动锐利如剑锋的华光。


朝歌好像就随着这华光回来了。他们不由自主地想到,那个恢弘、壮美、巍峨绮丽的旧朝王城,带着令人目眩神迷的光彩降临在了沣水畔的镐京。但他们目睹了朝歌被火焚毁的宫城,也就开始对这令人心旌起伏的幻象尤为恐惧。


更令人恐惧的是王对他们的言论默然不应、置若罔闻。


姬发只解释那座将在沣水畔拔地而起的神庙:“那是一位神灵的庙宇。它会供奉主宰着人间罪福的天神。每甲子是一个轮回,在那位天神的统领下轮流值守每一年岁、掌管着那一年吉凶祸福的神灵也有六十位。所以我需要为祂搭建起一座恢弘壮观的神庙,让我的臣民都能去祭拜祂,祈求祂赐予福运、消除灾祸。”


臣子们知道在翦商时战死的文臣武将会被封作天上的神明,但没有其他的神在此刻就已经得到了王的供奉。所以臣子们又开始询问他们的王:“这位神灵是谁?祂的权柄听起来如此重要,祂的神力听来如此浩大,我们从未在之前听说过有这样一位神灵,想来是与我们共同讨伐商纣的同袍。这位神灵是谁?”


姬发却不再回答他们,也同样忽视他们的劝说、他们的谏言与他们的恳求。他闭上眼睛不去看臣子跪俯在地叩首时额头流出的鲜血,转开耳朵不去听他们已经嘶哑的喉咙挣扎发出的泣血之音。宫廷内的宦者适时地出现在王的身旁,向王低声述说有关那位殷商太子的一切。


宦者禀告说:“殿下说要去看那座在建起的神庙。”


“当然可以。”姬发终于露出短暂的欢欣,他站起身,已意欲向宫廷内走去,“他是否说过要让我陪着他?”


于是臣子们发觉了他们的王仍用旧时的称呼对待殷商的太子。这是错误的,不合礼仪的。所有人都知道。亡国的太子不应该再是太子,更不应该会是新王的太子。但他们的王对此不甚在意,或者说,刻意忽略。


宦者对王说:“殿下已经去了,去时并没有提起陛下,但若是陛下去到殿下身边,想来殿下一定会高兴。”


姬发停下脚步,手指在袖摆遮掩下蜷缩。他回头看向他的臣子,想起的是被他的臣子们畏惧排斥的朝歌。那是殷郊的故土,那里有殷商的宗庙、有殷商的生民,肯定也有一处埋葬着殷郊的母亲。


“他为什么会因为我在他身边而高兴?”姬发问着这个问题。如果他此刻去问殷郊,想来会得到一个确切答案。但他没有去到殷郊身边,所有现在没人回答他,没人能回答他。


臣子们的额头紧紧贴在地面。


05.

武王的宫殿,殷郊独坐在月下抚琴。


他的琴边放着头骨制成的酒器,里面盛着用朝歌城外农田生产的谷芽与淇水酿制成的醴酒。月光明晃晃地洒落,倒映在酒器中的那轮明月安静地倾听着殷郊的琴声。


姬发靠近他,却又停在远处。他看着月光笼罩在殷郊身上,衣袍上的金纹被染就晶莹明净的银色。于是殷郊看上去也如同月光一般虚幻,似乎随时随地都能化作缥缈的雾气,随着清风离开他回到天穹之上。


琴声停下。“姬发?过来。”殷郊没有看他,用的仍然是很久以前与他说话的语气。


于是姬发走近殷郊,坐在殷郊的对面。殷郊只扫了他一眼,然后又抬头看向天边的月亮。那似乎是朝歌的方向?姬发混乱地想着。殷郊的手指按住琴弦,指间本应该有的伤痕、瘢茧被柔和的月光抹平。于是姬发便又开始恐惧殷郊也会在月光下融化。


姬发屈服在这种恐惧之下,向殷郊伸手,轻轻将殷郊的手拢在掌心。殷郊下意识地挣开,姬发没有放开,仍然用力握紧。殷郊终于从月上回神,他转头看向姬发,眉心皱起,眉骨沉沉地压在眼上,神色被月光与阴影染就晦暗不明。但他放任了姬发的动作。


良久,殷郊近乎叹息了一声:“姬发,我的神庙什么时候才能建好?”


建造神庙的木梁不需要奴隶与工匠去砍伐,神的法术已经将淇水畔的巨木运至沣水的岸边。搭建它们亦有神灵的帮助,那些能够充作寻常房屋栋梁的巨大木材扛起来轻过一根苇草。武王下令减轻这些为神灵建造庙宇而服徭役的人的赋税,也赏赐他们钱币与酒食,但神庙依然修建缓慢,直至现在也仍未搭建出雏形。


“我想为你建造一座与你相称的神庙。”姬发说,给出自己早已经想好的理由,“修建那样庞大的建筑不能心急,我也无法过度役使我的臣民百姓。”


殷郊看着他,望着他的眼睛,也像是直接看向他的心底,“这是你答应过我的事情。姬发。”殷郊的嘴角勾起,那张俊美、锋利而显得坚硬的面容忽然显得柔软而纯澈,“你不能欺骗神灵。姬发。你知道欺骗神灵会有什么后果。”


姬发抓着殷郊的手,手指与手指交缠,皮肉与皮肉密不可分,“我不会欺骗你。”他不与殷郊对视,“我永远不会欺骗你。”


姬发不知道殷郊为什么需要一座神庙——不,他当然知道神庙有何用处。会有人在神庙内为神灵奉上酒食、令祂们享有香火与祭祀,从而庇佑凡人得偿所愿,万事无忧。


但殷郊似乎还不需要那些祭品与香料。


神灵们享用的是祭祀之物无形无相的精华,享用一场祭祀之后那些祭品还留有原来的模样。但姬发能将那些瓜果、那些血肉、那些醴酒、那些香料全部供给到殷郊的面前。他的太子享用着一位太子、一位王能享用的一切,为何还需要神庙来多此一举?


是否是那神庙建成之日,殷郊就会去往凡人永远不会到达的天宫,徒留给人间一具泥塑木胎的神像?姬发知道殷郊留在人间的时间已经比封神榜上其他的神灵长了很多。其他的神灵,姬发的故人们,都已经回到了天上,不再与人间有任何关联,殷郊迟早也要离他而去。姬发知道。他可以把神庙搭建的速度放慢一点,将神庙建成的时间拖远一点。殷郊还能留在他的身侧。


“如果……如果我现在就供奉你。”姬发目光沉沉,紧紧抓住殷郊的双手,“我需要多少祭品,才能让你永远留在我的身边?”


月光照耀着万物,温柔地在他们的发间留下一层霜雪之色。这也像是鬓发皆白。在姬发的注视下,殷郊的神情中蔓延上些许疑惑。他对这个问题并不反感,但也似乎并不因为姬发想要与他永远相伴而有多少欢喜。这已经足够令姬发痛苦。


“我看不到这些。”殷郊说,“这也不是能归岁神掌管的事情。”


姬发便换了一种说法,他把殷郊扣在怀中,低声在殷郊耳边呢喃重复:“我想要你永远留在我的身边。我想让你永远陪着我。”


殷郊抬头看向高悬在夜空上的月亮。月亮也在无声而温柔地看着他。于是殷郊的手挣开姬发的禁锢,在姬发身体僵硬之际,迟疑地,抬手轻轻拍了拍姬发的脊背。


06.

神庙仍未建好,但神已经开始履行职责。


那些无形的竹简出现在殷郊的桌案上,日复一日地增多、加重。在术法的操控下不同的刻字在竹简下显现,批示完毕后便化作流光飘飞向远处。


殷郊不再频繁地在月下抚琴,亦不再关注那些来自朝歌的醴酒、佳肴与玩物。姬发不知道这是否是好的转变,代表着朝歌的分量在殷郊心中减轻,而相应地就是他的分量在加重。但他同时也发现了殷郊正变得冷漠、阴郁、焦躁。


某天姬发终于再次见到他的太子发怒。


“你必须建好一尊神像。我知道你已经让匠人制好了神像,把它放进神庙。至少放一尊。”殷郊披着白绸衣,脖颈的红痕在白衣映衬下鲜妍刺目,他在殿内转动时衣角飘舞如雾气,姬发听到鬼侯剑不安铮鸣的声音。“让你在镐京的臣民里所有希望洗去厄运的,去祭拜祂。”


姬发早已经习惯了他的王孙、他的太子用这种带着命令意味的语气与他说话,倘若不是,他才会觉得不安惊愕。但殷郊的话语令他不适。


“我的臣民?那也是你的臣民。”姬发说,“你一直在我的身边,我以为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殷郊转头看向他,黑沉的眼中似乎燃烧着烈火。


“什么都好,让他们去祭拜。本应该天下所有冲撞值守岁神的人都去祭拜岁神消灾解厄,但一切尚开始,我便只需要镐京的凡人这样做。”


殷郊朝他生气:“可我不知道你到底在干什么,姬发,那座神庙你还没有建造完毕。那不是摘星楼,也不是祭天高台,每一根梁木上都附着我的术法,搭建它实在比一只鸟搭建巢穴还要简单。”


在宫殿里的宦者与宫婢因为他们的争吵而战战兢兢、敛声屏息。他们的王并是不一个过于宽仁的人,想来也应该不会容许有人太过冒犯王的威严。或许殷商的太子对他们的王来说有所不同,但又能有多么特殊?他们果然等到他们的王暴怒:


“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殷郊?摘星楼?祭天台?——”


殷郊的手搭在武王的肩膀上摇晃,他能无视武王的愤怒因为显然他的怒火比姬发燃烧得要更剧烈:“姬发,如果你不愿意再为我搭建庙宇,我可以现在就直接建好有六十一座神像的神庙。现在让所有遭受厄运的人去祭拜今年值守的岁神!”


武王抿起嘴角,冷笑着,手掌摩挲着腰间兀自铮鸣的鬼侯剑剑柄:“厄运?我也要去?”


“你如果想要祭拜太岁,回来祭拜我,你想要什么福运我都给你。”殷郊耐心尽失,暴躁烦闷,“现在我看不到你有什么厄运。快去!”


他们的王不知道因为哪一句话复又展露笑颜。是因为福运还是看不到厄运?


“回来……好,你等我回来。”姬发说,极快地拉住殷郊的手腕,低语声如将要分离很久的恋人在依依惜别,“你别生气了,我很快就回来。”


鬼侯剑震颤不已,殷郊直接用手臂将武王向宫殿出口推去。姬发的神情染着莫名的喜色,这令殷郊心中的怒火燃烧得更加剧烈。


殷商血脉铸就的王孙与他的父祖有一样的习惯,会在怒气翻涌时饮下美酒,或许是想用甘甜醇美的酒液消除心头的怒火?殷郊执起头骨镶嵌玉石制成的酒器,大口大口地饮下醴酒,仰起头时他脖颈上的红痕愈发瞩目。宦者与宫婢悄悄抬起眼睛看着这位被他们的王留在凡间的神灵,又被这俊美锋利的神明手中的头颅酒樽所震慑。


他看起来确实像是一位妖孽。有人混乱不堪地思量着。那些大臣们所说的,左右、蛊惑着他们王的妖孽。就算不是妖孽,那也不是一位慈爱仁善的神明。


07.

可以俸给岁神最珍贵的香料,最肥美的羊羔与牛犊,加上醇美甘澈的美酒可能更能取悦神灵。


也可以向祂献祭一捧麦谷,来自西岐或朝歌的田野。一些人间的食物也能博得天君的欢欣。——姬发知道他的神灵喜欢什么,那些没有多余粮食钱币的平民当然可以端上一碗饼面作为祭品,但其他人,那些贵族、大臣、诸侯,姬发很乐意看到他们向他的神奉上珍贵的祭物。


姬发身上萦绕着檀香与沉香的气息,他的臣子不会在祭祀上批评他焚烧香料如焚烧一捧柴禾。夜风吹不散这馥郁浓腻的香气,反倒助它肆意扩散传播。今夜没有月亮,深黑苍穹上繁星密布。姬发回到殷郊所在的宫殿,看到殷郊坐在院落中看着天边饮酒。


“殷郊,殷郊。我回来了。”姬发走过去,终于将这问题询问出口:“你是不是在看着朝歌?”


殷郊没有回头,举着酒樽对着天边。“不是。”他的回答出乎姬发预料,“这是朝歌的方向,但我看的不是朝歌。”


半醉的太岁天君让姬发坐到身边,手中的酒樽无法拿稳因此酒液尽皆泼洒而出,沾湿了殷郊与姬发的衣襟。殷郊的额角抵着姬发的肩头,向天穹上的繁星举起酒樽。“我们的故人已成天上的星宿。我也是一颗星宿。”殷郊说,“你记不记得他们变成了什么?”


姬发对他撒谎:“我记得。”


——他当然不记得。怎么会有人自作自受,故意去记他永远离去的故人会在何方与他相隔万里不得再见?


“你不记得。”殷郊说,他毫不留情地戳破姬发的谎言,“如果你记得,你就会知道我现在干什么。我的母亲是月亮,所以我会在月光下为她抚琴。我的父亲是一颗星星。现在就能看到。”他举起父亲头颅做的酒樽,遥遥与天边的一颗亮星对视。“你的臣子会斥我为大逆不道的妖孽,因为我就在我父亲的魂灵所化星辰之下,用我父亲的头颅制成的酒器饮酒。”


姬发说:“我知道你不是妖孽,你是神灵。”


他的太子醉倒在他的怀中,织着金纹的白衣在星光下闪烁华美的光彩,衣角如同雾气蔓延,随着风便能回到天上。姬发伸手,指尖轻轻触到殷郊脖颈处那道红痕,他总觉得疼痛随着接触一并缠绕到他的指尖、肢骨与肺腑。“没有永远留在人间的神。”殷郊低声说,“姬发,我会离开,不管你有没有建好我的神庙。”


“也没有真的能活千秋万载的王。”姬发笑起来,似乎真的能够释然,“我总有一天会与你分离。我只是想让那天来得晚一点。”


殷郊盯着他,眼睛里扭曲闪过的神情混沌似最深的暗夜。“快了。姬发。”殷郊的声音里不无痛苦,言语如作出谶言,“姬发,已经快了。”


08.

姬发平静地面对这一切。


这是伐纣后的第二年,天下仍不算有多安宁。沣水畔的神庙建立许久也仍然只有雏形,匆匆入驻了泥胎木塑的神像,祭拜后果然能得神灵消灾解厄。


“这是太岁。”姬发告诉他的臣民,“每六十年一个甲子是一次轮回,每一年都有对应的太岁神管辖着一岁的吉凶祸福。而这六十位太岁神皆由一位天君统管。”


王的臣民询问这位神灵的名字。


王告诉他们:“祂是殷郊。是殷商的太子,是伐纣的先锋,现在也是你们的神灵。祂砍下过纣王的头颅,你们应该知晓他的功绩。他也是我的王后。即使你们从不知晓,他也不曾承认。”


凡间的人管不了神明的事,臣子们并不知晓该如何劝说,武王也不愿意再听到劝说的话语。


“祂不是会长久留在人间的神明。”姬发说,“在我死后,或在我死之前,祂会回到天上。我要建起他的神庙,这是我在他答应我来镐京那天就已经应下的事。”


武王就催促他的臣民开始继续建造那一座神庙。在沣水的河畔边、在周朝的王都外。神庙一天比一天壮观,一天比一天完美,六十尊神像已经被放入,每一尊都有了一个名字与一个对应的年岁。臣民看到殷商的太子、他们的神灵出现在神庙处与宫殿处,王的目光随着他的衣角而徘徊,这让他们知道或许不是祂跟随着王,而是王跟随着祂。


一位臣民向祂祈祷:“你是我们的王后,也是我们的神灵,我请您能保佑王的平安。”


祂冷淡而坚硬地拒绝他们:“我是殷商的太子,或许是你们王的爱人,但不是你们的王后。我是你们的神灵,掌管着你们的吉凶祸福,但不干涉人类的寿命。”


一个宫婢悄悄对祂说:“我以为您爱我们的王。会因为他在您身边而高兴。”


祂回答:“我确实爱你们的王。当我在他身边的时候,我确实会高兴。”


于是他们知道了连神明都对生与死无能为力。


姬发知道了他们与殷郊的对话。并没有命犯太岁的姬发在这一年奉上天君喜欢的贡品:一碗手艺相当粗陋的面,或许在过去都不会送到殷商王孙的眼前。


姬发看着殷郊端着他做的面,向殷郊祈祷:“我希望在我死前,你能留在我身边。”


殷郊问他:“你有没有在建造我的神庙?”


姬发回答他:“我在建造你的神庙。”


于是殷郊许诺他:“我会在你死前一直留在你的身边。”


神庙的最后一块砖石终于被放上。


太岁星君的神像并不太像殷商的太子。那道塑像更接近殷郊的法相,青面獠牙、三头六臂。祂看上去凶恶而狰狞,确实更像妖孽,至少也是一位凶神。


王对祂的神像并不满意,但殷郊觉得这相当完美。


姬发对祂说:“我不想有人想起你只能想到一位面目狰狞的凶神。”


祂对此并不在意:“姬发,我并不在意这件事情。”


姬发问:“那你在意什么?”


“我在意我看到的东西。”殷郊说,“比如我在意现在的你。”


姬发已经感觉自己的生机日渐枯竭。大概是他见过太多别离,经历过太多战争,且日日夜夜心神紧绷、不得安宁。“其实你在我身边,我也会恐惧你是否会有一天仍离我而去。”武王对岁神说,“我恐惧一切,发生在过去的、未来的,在现实的与在梦里的。”


殷郊安抚他:“我答应过你,会在你死前一直留在你的身边。”


09.

死亡对于姬发而言竟然是一件轻松的事情。


他安排了一位王需要在死亡前对他的国度、他的臣民安排的一切。


他纠缠于是否应该让他的爱人记住他,最后选择一切随缘皆可。但他想像不出殷郊会有忘记他的一天。


在他真正死亡时痛苦与恐惧已经不再追随着他。他也成为了与他的故人一般的亡者,不再忍受生的世界永恒无尽的折磨。肉体凡胎能感受到的一切痛苦也离他远去,最终剩下的只有平静。


他平静地赶赴死亡后的世界。意识上浮,魂魄飘悠。他的臣民的哭泣声已经越来越远,留给他的只有安宁与寂静——


在漫长的安宁之后,姬发睁开眼。


他所有的故人都站在他面前。


“武曲星归位了。”肉身成圣的哪吒仍然是孩童的模样,对着星宿与神明们大吵大嚷,“他死的时候拖着太岁那个肉麻劲,你们看到没有?”


有些人在哄笑,有些人在对周王露出阴阳怪气的嘴脸,有的人眼神柔和地注视着他,似在为阔别多时而问好。姬发在神明中找他的太子。


九曜中有神对他翻白眼:“在你后面!你死了一回眼睛也瞎了。”


他回头。


“你早就知道了?”归位的武曲星轻声问。


“也没有很早。”他想了想,“在我让你给我建神庙的时候。”


“我已经给你在王都边建了神庙。”姬发说:“你要留在我身边。”


-END-

miyhong

【殷寿*姜王后】待重结、来生缘(三)


今天是小小郊的主场!



快满两周岁的殷郊已经学会了说话

姜桓玥常常在玩闹中引导他说出更长的句子


殷寿看着说一句话流一嘴口水的儿子


虽然说出的话时常让人摸不着头脑,但他显然已能理解别人话中的意思。

想着上一世真诚勇敢却头脑简单的儿子,殷寿严肃地思考如何将儿子培养得聪明机敏。


发觉难得陪在一旁的父亲走了神,小殷郊手脚并用地吸引他的注意


殷寿眼疾手快地揪住儿子的后衣领,想往父亲身上扑的殷郊计划落空,看了看离父亲一掌的距离,瘪兜着小嘴坐回母亲怀里。


对上儿子蓄满了泪的黑葡萄般的大眼睛

殷寿一下子联想到长大后到了质子旅的殷郊,跟在自己身边的几年里,他好像光...


今天是小小郊的主场!



快满两周岁的殷郊已经学会了说话

姜桓玥常常在玩闹中引导他说出更长的句子


殷寿看着说一句话流一嘴口水的儿子


虽然说出的话时常让人摸不着头脑,但他显然已能理解别人话中的意思。

想着上一世真诚勇敢却头脑简单的儿子,殷寿严肃地思考如何将儿子培养得聪明机敏。


发觉难得陪在一旁的父亲走了神,小殷郊手脚并用地吸引他的注意


殷寿眼疾手快地揪住儿子的后衣领,想往父亲身上扑的殷郊计划落空,看了看离父亲一掌的距离,瘪兜着小嘴坐回母亲怀里。


对上儿子蓄满了泪的黑葡萄般的大眼睛

殷寿一下子联想到长大后到了质子旅的殷郊,跟在自己身边的几年里,他好像光长本事不长心眼,将自己的任何话都视为真理。望着自己的眼神,就像现在这般湿漉漉亮闪闪。


不是不希望儿子对自己言听计从

只是作为未来的储君不能这般天真耿直


殷寿做出了决定


晚膳后,姜桓玥错愕地看着书案上堆成小山的兵法典籍,难以置信地看向殷寿


“这些是给郊儿的?他可还不识字呢!”


“自然不是让他自己看。你不是在睡前常为他念开蒙读卷吗,以后就改念这些吧。”


对着丈夫一副本该如此的表情,姜桓玥十分想看看他的脑子里究竟在想些什么奇怪的东西


妻子的眼神快要把他望穿,殷寿只好退让一步


“玥儿冰雪聪明,那不如就把这晦涩的兵书译成简单易懂的话,再讲给郊儿听吧”


这石破天惊的一声“玥儿”,听得姜桓玥一颗心肉麻得直打哆嗦


只好默认了他奇特的想法 

(玥儿:受不了,同意了)

叹口气

望着院子里拍着手兴奋地看侍女踢毽子的殷郊

感到有些同情




入了秋,小殷郊跌跌撞撞地在院子里追赶小野兔


儿子活泼的样子在平日里常令她开怀,今日却怎么也驱不散姜桓玥眉间的愁绪


不知从何时起,殷寿时常间歇性头痛,不过幸好并不严重,也未曾误过事,请了医官来看也没看出什么问题,只是说不要过于劳神。


但是昨日夜里,殷寿猛然惊醒,此后便开始头痛,再未能入眠。


殷寿习惯了战场上的刀光剑影,伤痛更是习以为常,对这点小痛不以为意


但姜桓玥却心中不安,不知他今日在练兵场可否安好


仿佛印证了她的担忧

今日下午殷寿便提前归家

想到他平时多练兵练到傍晚,甚至时常随新兵一道住在营中


姜桓玥忙迎上去

“可是头还在痛吗?”


“不碍事”

殷寿话音未落,便见一小团不明物体摇摇晃晃朝他奔来


撞到父亲身上结实的肌肉,殷郊往后弹了一步


懵懵地抬起头

“父亲,痛痛?”


看着儿子清澈的眼里纯粹的担忧,殷寿的心像是被揉了一把


姜桓玥抱起儿子

“乖乖,别闹父亲,父亲头痛呢”


殷郊在母亲怀中伸出两条小肉胳膊,努力勾住父亲的脖子


往殷寿脸上吹气

“呼呼”

“呼呼”

“呼呼就不痛了”

……


殷寿看看把口水糊了自己一脸的儿子,嫌弃不已,却也并没有躲开

只是在心里叹了口气

看来持续了小半年的兵书疗法没有什么效果



是日夜,姜桓玥早早把殷寿赶上床休息

自己亲手在寝宫里点上安神香


望着妻子忙碌的身影,殷寿的心感到无比宁静


回到这里以来,每每有前世的画面不由自主地在脑海里闪过,他便会感到头痛。如果这是重生的代价,那么他很乐意接受。给他一次机会来弥补前世的过错与遗憾,让他付出什么代价都可以。


只是这话不能对妻子说

否则她会以为自己是不是真的病了


听着枕畔妻子均匀绵长的呼吸,他又想起昨夜令他惊醒的噩梦



梦里妻子牵着儿子的小手在梨树下散步,妻子恬静的笑颜像磁铁一般吸引着他的脚步


可是等他绕过梨树走到他们面前,妻子忽然变了模样——

她头上戴着孝带一言不发地望着他


他想拉拉她的手,她却忽然拔出那熟悉的匕首插入胸口

身上素白的衣衫瞬间染为血红


一旁年幼的儿子迅速变为长大后的模样

被捆绑着站在宗庙前

痛哭流涕地朝自己喊

“我以为你只是被狐妖蛊惑”

……


惊醒后殷寿以为自己回到了过去也只是一场梦

一颗心仿佛坠入无底深渊

浑身上下一动不能动


直到妻子把手盖上自己突突跳动的太阳穴




想到这里

殷寿转过头端详一会儿妻子安睡的神态

掖掖她的被子

起身来到儿子的房间



借着月色凝望儿子的睡颜

长长的睫毛打着卷,看起来乖得不得了

与白日里调皮捣蛋的仿佛不是一个人


小小的人儿埋在被子里更显得幼小

正在殷寿思考他有没有自己胳膊长时

他忽然睁开了眼


殷寿以为他要哭


没想到他竟望着自己笑了



平日里不觉得

在月光下看,他巴掌大的小脸上眼睛占了一半

也不知是像妻子还是像自己

也许都像

殷寿奇怪的感到些许骄傲


轻摸儿子的小脸

殷郊快乐地在父亲宽大而温暖的手掌上蹭来蹭去

不一会儿又甜甜地睡去



自己前世究竟是发了什么疯竟想砍他的头?


——————————————————


郊郊:父亲发现我长得帅了 哦耶🐶



Eisa

【寿郊】折剑

一位终于看到子欲弑父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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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柄木头削成的剑。


他出征诸夷,班师回朝时见得淇水畔草木青青,突发奇想,砍下一段椿木,于闲暇时削刻作一把木剑。


他的儿子到该学剑的时候了。


殷寿想。


七岁,或者八岁,是这个时候。他其实不记得八岁的孩童能有多高(上次见殷郊,那孩子还不及他的腰处),也不知道这个年纪的孩子要用多长多大的一柄木剑,但他仍是做了这样一把木剑。


粗糙、歪斜、丑陋不堪。


在帐中。


夜已深,天幕黑沉,无星亦无月,春时的夜风湿润、温柔而寒冷。


殷寿借着营帐外篝火昏暗微弱的火光,审视自己手中耗费数日时间雕刻成的东西:一柄实在不能称得上木剑的木剑。...

一位终于看到子欲弑父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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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柄木头削成的剑。


他出征诸夷,班师回朝时见得淇水畔草木青青,突发奇想,砍下一段椿木,于闲暇时削刻作一把木剑。


他的儿子到该学剑的时候了。


殷寿想。


七岁,或者八岁,是这个时候。他其实不记得八岁的孩童能有多高(上次见殷郊,那孩子还不及他的腰处),也不知道这个年纪的孩子要用多长多大的一柄木剑,但他仍是做了这样一把木剑。


粗糙、歪斜、丑陋不堪。


在帐中。


夜已深,天幕黑沉,无星亦无月,春时的夜风湿润、温柔而寒冷。


殷寿借着营帐外篝火昏暗微弱的火光,审视自己手中耗费数日时间雕刻成的东西:一柄实在不能称得上木剑的木剑。


他知道自己是有不擅长做的事情(不然世上为何要出现匠人?),但总归心有不甘。——可能不仅仅是不甘。——于是手中刻刀仍悬在木剑之上,人则开始沉思。


或者说,回忆。


一把木剑是什么样子的?


他见过的。


殷寿知道。


一柄木剑,适合给刚开始习剑的孩童:不能太长,太长会难以挥动;不能太短,太短则习不到剑的章法;不能太重,重了会压坠孩童柔嫩未长成的手腕;不能太轻,轻了便如同羽毛,挥动时稍有不慎便脱手飞出去。


或许还要好看一些、华美一些,饰以花纹,涂之彩漆。这样,有这样一把木剑的孩童才会乐于拿上他的木剑。


殷启的木剑。


他从未得到过的。


他从未忘记过的。


殷寿看着自己手上的木剑(粗糙、歪斜、丑陋不堪),刻刀斜斜压入木身,慢慢倾斜,仔细削刻。一点点将现实与记忆靠拢。


(缓慢地,如剔肉刮骨)


不慎划破指节,鲜血沿创口涌出。一道血线。在昏暗火光中泛出黏稠的暗光,蜿蜒流淌在他的刻刀、手掌与木剑上。也有一些暗光在他的眼底跳跃。


等到木剑都被渗入这黏稠的血色时殷寿才感觉到伤处疼痛。


他看着它,如同看任何一处他在出征时留下的伤疤。但这不是会让血液如永不停息般向外汩汩流淌的伤口,它正在他注视下愈合凝固,即使十分缓慢。


轻微、可以忽略掉的痛苦。殷寿漫不经心地想。或许应该再缓慢一些。


他可以再缓慢一些。


殷寿抬头看向帐外。一片黑暗。他本应该熟悉的,朝歌王城外的黑暗,但陌生得与殷商的每一处王土别无二致。它们都不属于他。所以淇水畔温柔湿润的春风其实也不值得留恋。


他只是想再缓慢一些。慢一些,雕刻这柄木剑。慢一些,去见他的君主(他的父),与他的长兄。


他的长兄日后也是他的君主——他的父会让他成为他长兄的臣民。


在真正见到他们时,殷寿会希望时间过得快一点。


——但时间有不为人所动的冷漠无情。


至少在殷寿希望它能倏忽而逝时,它的步调缓慢得令他难以忍受。


每一处伤疤,每一处——旧的与新的,愈合的与顽固不可医的——在他的父亲看向他的王兄,夸奖、赞赏、注视着殷启时(凯旋的到底是谁?),都开始叫嚣疼痛。


疼痛。忍受。他早就知道。


殷郊看着他。


在离开他的父亲与长兄之后。殷寿不再是一个儿子,而是成了一个父亲。


他的儿子看着父亲。


也看着一柄木剑。


剑身划出花纹,涂着颜色。染着不详的乌色(是血污吧)。


他的儿子长高了一些,却还是没长到他的腰。


殷寿看着殷郊。


也看着一个自己。


不,也许只是一个与自己相似的……


眼前的是裹着绸缎与皮裘的娃娃,脸颊圆润白皙,像一团雪。或许应该是一团柳絮。春时随风纷飞,遇雨潮湿结团,或散落泥地,或漂浮水面。柔白而轻盈。随时都能化为乌有。


殷郊接过他的木剑。欢快的、喜悦的、兴奋的——父亲宠爱的儿子接过父亲为他削出的木剑。


殷寿又感受到了从指节处传来的疼痛。


殷启。


他想。


一个年幼的殷启。


他松开手。


殷郊抱着他的木剑。


一柄粗糙得算不上木剑的木剑。剑身满是划痕木刺,涂绘拙劣图案,有处木料浸透血污(是他的血)。


丑陋不堪。


不是殷启。


他想。


殷启不会用这样的木剑。


一个年幼的……年幼的他自己。


他感到屈辱与愤怒。


仇恨燃烧在他的血液里。


于是殷寿朝他的儿子伸出手,缓慢、坚定而不容置疑地将这柄木剑夺走。


“我会给你更好的。”殷寿说。


(他想的是我会给你所有我不曾得到过的。)


在他解释之前,殷郊就已经放手。


他任由父亲把这柄木剑夺走。


这柄殷寿亲手自淇水岸斩断椿木为原料、花费每一个行军闲暇时雕刻,且饱饮殷寿鲜血的木剑。


可能是殷郊爱他更甚于爱一把木剑。


殷寿拿着这柄木剑,看向殷郊的双眼(仍盈满敬慕、欢悦与爱)。


可能。


殷寿把这柄他不曾得到的木剑扔进火中。殷郊会因这个举动而愕然,或许还会对缓慢燃烧的木剑伸手,意欲将它从火中拾出。


但殷郊最终的选择仍是看着殷寿。看着这个许久未曾见过,因此每一分每一秒的重逢都格外珍贵的父亲。殷寿或许用这种目光看过自己的父亲。或许又没有,他记不太清。


(木剑在燃烧)


他感到嫉妒与恨。


对他的儿子,他在世界上唯一的血脉遗留,他希望以后会是他唯一的骨肉至亲。他嫉妒这个孩子,恨这个孩子。


就像他嫉妒自己的长兄,恨自己的父亲。


但他爱这个孩子。


他的儿子。他唯一的儿子。


就像他的父亲爱殷启这个长子。——或许其实殷启就是父亲唯一的儿子。


他依然会教殷郊学剑。


在质子营。与八百诸侯朝于朝歌的质子一起。


用的不会是木剑。普通的剑,青铜制,有锋,于少年或许稍重。


殷郊是用过木剑的。——在刚学剑的时候,一柄殷寿令匠人制作的木剑。有合适的长短、合适的轻重,雕刻有花纹,涂饰有彩漆(殷启有过的那种木剑)。


殷郊学得很好。


(他其实可以不用学得那么好)


其他孩子也学得很好。


——比如姬发、苏全孝、姜文焕、崇应彪……


(他们被父亲抛弃)


(他们没有父亲)


(他们可以是他的孩子)


(他当然不知道怎么当一个父亲)


(他只是在学他的父亲如何对待他的长兄)


他尝试夸赞他们如帝乙夸赞殷启。那么殷郊莫非是另一个殷寿?


——不,他不能。他不会。疼痛。忍受。他不会如此。


他怎会如此!


他夸赞殷郊而不是如帝乙那般永远看不见殷寿。


——他对自己儿子的嫉妒与恨意与日俱增。


当殷郊看向殷寿的时候,每一次,每一次注视着自己的父亲,等待父亲的夸奖、赞赏的时候,殷寿都感觉自己的伤疤隐隐作痛。


他的儿子爱他。


他父亲看不到的那些,他是将军,是英雄,南征北战,所向披靡。他的儿子知道。殷郊崇拜他,敬仰他,这正是他需要的。殷郊爱他可能就像殷启会爱他们的父亲。


他知道或许殷郊爱他甚过爱所有殷寿给予自己儿子的那些可能连殷寿自己都没有拥有过的东西。


或许。


一个父亲教他的儿子学剑。


带着他的儿子出征。


与他的儿子一起生,一起死。——就连殷启都未曾有过。


(他并不知道怎么当一个父亲)


殷郊长大了。殷寿不用再去回想什么年纪的孩童会有多高,会长到与他的腰、肩还是下颚平齐。殷郊已经长成一个成年男子的模样,高大、矫健、脸部轮廓再无幼时圆润。


他的五官、眉目,在对敌时偶尔露出的神情(暴戾的,殷寿确信,这是他的血脉),都是另一个殷寿。但他的脾性,一种天真的、散漫的、带几份骄纵的、被教导得很好又被宠坏的脾性,是像殷郊的母亲,还是另一个、另一个……


一个甚至没有次子、少子的长子?唯一的儿子?


(他没当过这样的儿子)


(他没有像这样的儿子一般看过他的父亲)


在帐中。


北地苦寒,风雪漫天。夜风呼啸,晃动篝火一如鬼影,寒冷、尖锐而可怖。


殷寿坐在营帐中包扎自己的伤疤。新的,难以愈合的,尚未被巫祭祝祷过的伤疤,传来的疼痛剧烈而又麻木迟钝。他的手掌、胸膛、肩头又多了这样的伤疤。


殷郊也受伤了。殷寿知道。他打的那一鞭子,在脸上。还有其他的,在战场上被敌人给予的。但殷寿听到了殷郊的声音,与那些质子一起。——还有崇应彪、姬发与更多人的声音。——他们围绕着篝火。


殷寿下意识勒紧缠在手掌上的布条。


疼痛令他回忆往事。


第一次受伤,第一次上战场:不受宠爱的、没有资格继承王位的次子,总得找一个地方去,没有殷商王子能去为质子的另一个朝歌,便只能被扔向战场。


殷寿包扎伤口怀疑它会不会永远流血溃烂他恐惧厌恶这种痛苦如同憎恨他的父亲与长兄。


仇恨。


是的。


殷寿想。


他仇恨着能在王城享受一切而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的——他的父亲与他的长兄。


他仇恨着他的儿子殷郊。——因为他至少还有一团篝火,且永远没有可供仇恨的,偏心的父亲与享受这种偏爱的长兄。


后一种仇恨令殷寿屈辱。他甚至因这种屈辱感受到了更深的痛苦与仇恨。


——我知道你想要什么。


——仇恨。


——我想要什么?


——杀了他。


——杀了他们。


——你想成为天下共主。


——我将成为天下共主。


她错了。


他的妻子,他儿子的母亲,那个教养着殷郊长大的另一个人(他唯一的儿子竟然都并不独属于他),她错了。


她说他猜忌殷郊,或许吧。——真的会有正每一天比昨天都更衰老的父亲不猜疑自己正每一天都比昨天更强盛的儿子吗?无所谓。——但她竟然都不知道他恨殷郊!


他看着殷郊如看着另一个自己。——可能是过得更好的、更像殷启的、可能比殷启还要更好一些的自己。


他想杀了自己的父亲。


(他不知道怎么当一个父亲)


他会杀了自己的父亲。


(以子弑父)


子终将弑父。


(殷郊?)


(殷郊爱殷寿吗?)


(还是爱那个给予他一切的父亲?)


高坐鹿台,看着朝歌天穹上无数的星辰,殷寿短暂地陷入一种妄想之中。


带着他的嫉妒、恨与痛苦,他妄想着,想有一天殷郊终于聪明一些(真正像殷寿这个父亲一样),看清自己的父亲,那双眼中会出现怎样的神情。


一个弑父之人。


一个恨自己的父亲、兄长、儿子,乃至仇恨着世间所有父与子的人(即使真的有子愿意为父去死)。


殷郊甚至不会伪装。


殷寿想。


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真的有那么一天……


父亲没能看到的,他会看到。


殷寿想。


所以,所以。在他听见姬昌那句如诅咒的占卜(那几根破草竟然有用),殷寿心中全然是预想成真的快意。——甚至是期待。


那是他的儿子。


那终归是另一个他。


殷寿知道。


他看着殷郊自缚跪在自己面前,看着殷郊崩溃心碎,看着殷郊终于知道自己的父亲是个什么样的货色。


——如帝乙对殷寿。


不够,还不够。自戕,把命还给他?——这算什么?看着殷郊向自己撞过来,殷寿想起了多年前他教殷郊练剑时,殷郊带着把柄新的、华美的、趁手的木剑,踉踉跄跄笑着向自己撞过来的场景。


他没有这样学过剑。——带着一把木剑撞上他的父亲。


如果可以。殷寿漠然地想。如果可以,他会选择拿上一把真正的剑,早做了断,一击毙命。这样能少了很多事。


没事。


他还会有办法。


看着昏过去的殷郊,殷寿在心中思量着。


他还有办法。


他下令,将殷郊推往午门斩首。


斩首还不够,他还要宣告天下,殷郊谋逆,欲以子弑父。


告诉天下人他殷寿也有了一个弑父的儿子!


不止殷郊,不止,还有姬发——殷寿混沌而清晰地想。——还有一个没有弑父的儿子。


(殷郊与姬发)


姬发弑父。


殷郊弑父。——不过没有成功罢了。


(不是所有弑父的儿子都会成功的)


还有最后一步。


殷寿看着自己的儿子跪在高台。


“殷寿!我死也不会放过你!——”


当他听到他的儿子——他唯一的儿子,他的唯一血脉遗留,他唯一的骨肉至亲——最后嘶吼出的这句话时,他有那么一瞬间的恍惚。


或许是幻觉。


他想。


殷郊真的会恨他到想要杀了他?幻觉?又或许不是?——他知道,他早就知道!当然不是幻觉!


他早就知道!


子终将弑父。


——殷郊会杀了他。


父终将为子弑杀。


——他会被殷郊杀死。


就像是他的兄长杀了自己的父亲。


——就像他杀了自己的父亲。


殷寿遥望着他的儿子,望着那张本该模糊却越发清晰的面容,那是一张与他过分相似的面容(从五官到神情)。他缓缓呼出一口气,如同一声悄然的叹息。


他因这注定的、被预示的、早知将会来临且终于面对的结局感受到了一丝痛苦。正如感受到一柄剑(一柄锋利至极的木剑)捅入他的心脏。那一丝丝疼痛,那一丝轻微的、本可以忽略的、但仍然停驻在那儿的痛苦迅速膨胀扩大直至席卷了他的全身。——他的四肢百骸,他的肺腑乃至神魂。


但殷寿没有拒绝它。他更是因此获得了短暂的平静。平静,轻松,甚至是欢愉。一种看到一切绵延如旧的平静,一种终见证尘埃落定的轻松,一种知道自己做出正确选择的欢愉(他不会错)。


他沉浸入这片刻的欢愉之中。


是这样的,一切都早应如此。殷寿想。


一切就应该这样。

Eisa

【发郊/姬屋藏郊】挽弓(5K字完)

质子/王孙

小情侣一起打猎见家长 

白雪茫茫。 

 

他追逐鹿群,策马闯入了密林深处。 

 

冰天雪地,万物素裹。深林尽被晶莹冰雪覆盖,在铅灰天穹下似乎渐渐与飞雪融作一体。年轻的王孙在白马上拉紧弓弦,箭尖对准处却空无一物。 

 

他松手,箭矢破空而去,带着如鸟鸣般的清越鸣声撞入深褐的枯木枝干。一蓬碎雪抖落,不知何处又传来枝干折断声,鸟雀仓皇惊飞。箭矢尾端白色的羽饰颤动亦如飘雪。 

 

殷郊下马,松开缰绳,踏着厚雪去拔下他的箭。素白的积雪与灰褐的树木枝...

质子/王孙

小情侣一起打猎见家长 

白雪茫茫。 

 

他追逐鹿群,策马闯入了密林深处。 

 

冰天雪地,万物素裹。深林尽被晶莹冰雪覆盖,在铅灰天穹下似乎渐渐与飞雪融作一体。年轻的王孙在白马上拉紧弓弦,箭尖对准处却空无一物。 

 

他松手,箭矢破空而去,带着如鸟鸣般的清越鸣声撞入深褐的枯木枝干。一蓬碎雪抖落,不知何处又传来枝干折断声,鸟雀仓皇惊飞。箭矢尾端白色的羽饰颤动亦如飘雪。 

 

殷郊下马,松开缰绳,踏着厚雪去拔下他的箭。素白的积雪与灰褐的树木枝干在他身边交错,万物苍茫。鹿群已经失去了踪迹。殷郊不是很在乎。 

 

他听到身后传来马蹄踏过积雪与枯枝败叶的细碎响声。被松开缰绳的白马来回倒腾着脚步、喷着鼻息。直到那响声愈来愈近,枯木倒伏的枝干被纷纷踏断,另一匹白马跟了上来。王孙的战马亲昵地靠上去。 

 

来者那银白的铠甲与金色的花纹在雪中闪烁亮丽的光泽,此刻沾附碎雪与枯叶碎屑,显得有些狼狈。姬发松了口气,翻身下马,走到殷郊的身边。 

 

“你怎么跑得这么远?” 

 

姬发极快地扫视着殷郊的脸、手臂与全身,最后他低头看着殷郊执箭的手指,衣袖下握着箭的手指指尖微微泛红,姬发握上去,仍然担忧,“你怎么了?” 

 

他说话、呼吸的时候,白气从他口鼻中冒出来。碎雪,从天上来的与从树枝上落下的,飘飘悠悠落在他们的头发上。殷郊没有戴头盔,姬发也没有。殷郊看着姬发,把箭矢塞回自己的箭筒,他走回去,翻身落在马背上。 

 

“和我去找那头鹿。”殷郊说。 

 

在密林远处,隐隐约约传来策马声与呼唤声,积雪温柔地吸收了绝大部分声音,于是剩下的显得缥缈而悠远。姬发看着殷郊的背影,假装自己也没有听到王孙侍从们寻找他的动静。他们应该会随着马蹄印追过来的,就像他追着马蹄印赶上了殷郊一样。姬发想。他们当然会比他慢一点。 

 

起因是崇应彪在谈天时不厌其烦地说着猎物的头颅割下后制成饰物是多么威风凛凛,那些死后的鹿、豹子、老虎在匠人的技艺下仍保持雄健,殷郊漫不经心地听着他对北方的回忆(一片冰雪皑皑、或许土壤贫瘠但密林遍布、猎物遍布的丰饶土地),在当时或许并没有多上心,可是紧接着又有仆从上报说在淇水岸看见了鹿群。 

 

仆从在王孙面前欣喜地描述鹿群的首领是一头多么强壮矫健的公鹿。在冬天,鹿角快要干枯脱落的时候,也是鹿首的枝桠最为美丽狰狞的时候。它的杈枝分裂一如姜王妃照料的那株桃树,却有树木不可及的美感。据说从很高、很高的地方向下看,淇水与河水的分支交汇正如最美的鹿角枝桠排列。 

 

殷郊说或许他可以猎下这头鹿,割下这头鹿的鹿角,去献给他刚刚打了胜仗的父亲。 

 

姬发注意到殷郊这么说的时候目光沉沉,于是就知晓他其实并不开心。没有理由。统帅打了胜仗,他们打了胜仗,殷郊也打了胜仗。姬发记得得胜后殷寿拍着殷郊的肩膀,父亲对儿子点了点头,于是儿子脸上便绽开欣喜欢悦的神采。殷郊的眼睛亮得像天上最明亮的星星。姬发不知道为什么笑意从殷郊眼底消散了,在他们回到朝歌以后,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这不妨碍姬发陪着他。 

 

鹿群在林间留下了足够多的痕迹。蹄印、断枝、分开的枯草、被勾落的毛絮。殷郊牵引着马儿踏上猎物走过的道路,姬发与他并辔而行,留心将殷郊散漫的注意力引回猎物的踪迹上。他记得上次打猎殷郊不是这样。这殷商的王孙、质子营的兵将、他们统帅的儿子,殷郊热爱狩猎(与狩猎获胜)就像热爱在父亲的注视下于战场上冲锋。 

 

“那头鹿好凶。”殷郊说,他拉开弓弦,对着林间一箭射出——这个高度当然不是鹿,飞鸟被这弓弦与箭矢的清鸣声惊吓,拍打羽翅惊惶逃走,又惊起更多飞鸟、更多兽物。雪簌簌落下。殷郊笑了起来。 

 

“是。”姬发回答,看着殷郊的手指。碎雪落在殷郊的手指上融化,雪水冰冷,殷郊的手指泛着很淡的红色。 

 

殷郊转头看向他,脸上仍有笑影,神情有些疑惑:“什么‘是’?” 

 

姬发盯着殷郊的眼睛:“那头鹿。” 

 

铅空灰霾,素雪皑皑,天光黯淡。万事万物似乎都在茫茫冰雪中褪色。姬发看着殷郊的眼睛,那双亮得像夜空星辰的眼睛闪烁了一下,忽然渐变黯淡。姬发视线下移,又去看殷郊的唇角。血色浅淡的唇角悄悄向下撇,他不开心,但唇中抿起来,这个表情像是在撒娇。姬发强制自己移开目光。 

 

殷郊说:“……鹿群不在这里。”他抿着嘴唇。 

 

“我们一起找。”姬发说,指着地面鹿群踏过的印痕,“应该就在不远处。” 

 

今天的殷郊似乎格外难以沟通、难以取悦一些,一声不吭地看着雪地,不动也不说话。白马得不到主人的命令,不知道接下来要去哪里,自顾自地蹭在一起舔舐脸颊。姬发挽住缰绳,有心分开它们,但自己也不想走远。 

 

散漫的寒风在林间飘过,传播冰雪的寒冷、枝叶干枯后的淡淡清香。树枝沙沙摇曳,一块雪‘啪’地一声落下来。殷郊坐在马上不动。 

 

“姬发。”殷郊说,“姬发,你帮我去把我的箭拔下来。” 

 

这不应该是帮。没有‘帮助’。质子可以帮助到王孙什么?有主人让奴隶做事、或者君主让臣子做事、将领让兵卒做事会用‘帮’这个字眼吗?姬发看了殷郊一眼,后者仍直愣愣地盯着虚空中的某处,一些雪屑被风带着在他脸孔周围飞舞,落在他的鼻尖与唇角,或许雪亦有灵,知晓美与暧昧挑逗。 

 

“好,你和我一起去。” 

 

姬发伸手拽住殷郊手中的缰绳,腿夹了一下马腹催促马儿朝着殷郊箭矢所在处前进。殷郊的战马由姬发牵引,落后半步,殷郊被姬发带着向前。两匹马缓慢地走在林间雪地上。殷郊不说话,姬发听见马蹄声、积雪的咯吱声、呼吸声(马匹与人的)和心跳声。他的殷郊的心跳声正重合在一处。 

 

前方树上,钉着殷郊的箭矢。尾端的白羽在寒风中微微颤动。 

 

姬发翻身下马,看着眼前盘虬的树根、破败的树桩与扭曲横斜的树干,思索着怎样才能拔下那根箭矢。他回头,走到殷郊的身边,拍了拍殷郊的腿。 

 

“别发呆,看好我们的马。”姬发捞起自己战马的缰绳,塞进殷郊的手里,“不要……不要自己骑着马跑了。待在这里等我。” 

 

他其实想说不要发着呆发着呆就从马上跌落下来,但这样说对于他们这些能在马背上冲锋陷阵的人似乎不太合适,显得轻佻和慢怠。殷郊骑射精湛,既遗传了殷寿,也因训练时不要命地下苦功。行军用兵的父亲总是会注意到能带头冲锋陷阵的儿子。 

 

殷郊看着别的地方,漫不经心地点了点头,应了一声,手上倒抓好了姬发塞过来的缰绳。姬发轻轻叹了口气。 

 

狩猎时的殷商王孙没有着甲。他从质子营里出去,回了一趟朝歌城中的家,再回到质子营时身上穿着层层叠叠的宽大衣袍,白色的绸衣上遍布金色的花纹。王孙就是这种模样。他走进营中,有些长且垂坠的衣摆在雪被踩踏后化作泥泞的地面飘动,被风托起一些,干净得颇有几分惊心动魄。 

 

殷郊说要去打猎,他想要姬发、姜文焕、鄂顺和崇应彪,还有所有想要一起去的人。他似乎是打定主意让这一日淇水畔的密林都不得安生。今日淇水确实不得安生。虽然来的人并没有那么多——他们有的在值守、戍卫与训练——且在遇上鹿群后全部被殷郊甩开。姬发成功跟了上来。密林里的飞鸟走兽今日无片刻安宁,恐怕连不会言语的林木都会抱怨王孙的突发奇想。 

 

姬发穿戴着铠甲。银白的甲片,金色的花纹,披风也是白色上装饰着织金的纹路。商人尚白,一片明亮的白色与金色,这让他看上去和殷郊没有太大的差别。 

 

甲片在姬发行走时互相撞击、磨蹭,发出细微琐碎的声响。姬发攀住一节枯枝,踩上树桩借力,他有些艰难地在树根、树干与积雪围成的关隘里左右腾挪、一步步爬高。甲片在积雪与朽木间闪光。他够到了箭矢,拔下来,发现箭尾已经有些残破歪斜,箭尖也被磨损。姬发叹了口气,指腹下意识地摩挲着箭身,眼角在此时捕捉到一片缓慢移动的淡褐色与暗黄。那是鹿群。 

 

姬发带着殷郊的箭退回地面。树干湿滑,他差点直接摔在雪地里。姬发走到殷郊身边,殷郊还在看着远处发呆。 

 

“殷郊。”姬发抓住殷郊的手,把他从空茫中唤醒,“你的箭,我拿回来了。” 

 

殷郊回神,目光随意地扫过姬发手中的箭矢(箭尾歪斜、箭头也有破碎,没什么关系),没有接过去,而是翻身下马。他们离的太近了。殷郊下马的时候直接落在姬发的眼前,姬发下意识地微微张开手臂,这让他们看上去正抱在一起。——像是姬发把殷郊从马背上抱下来。 

 

殷郊抓住姬发的手臂,将他带到前方一片灌林的缺口前。“鹿向这里走了。”殷郊说,对鹿的兴趣与渴望似乎短暂回来了一些。他指着前方,“你看。” 

 

顺着倒伏的枯枝向前看,浅淡的褐黄色安静地停留在不甚远处,比姬发看到的鹿群还要更近一些。白雪与林木之间,那片浅褐色飞快地闪动了一下,鹿回头看了他们一眼,或者扭身向更前方逃去。 

 

“它和它的鹿群分开了。”殷郊说,看着前方,“它为什么要和鹿群分开?” 

 

没有等姬发回答他,殷郊拽着姬发的手臂走回马边,他翻身上马,看着姬发:“走,追上去。” 

 

他们一起向前驰去。踏着积雪与枯枝,穿过交错的林木。积雪掩盖着坎坷与坑洼,被马儿敏锐而灵巧地跨过去。周身景象飞速倒退,鸟兽避开横冲直撞的外来者。鹿在前方奔逃。 

 

强壮矫健的鹿,皮毛在冬日变作灰蒙蒙的淡褐色,鹿角干枯,将要在这个冬天脱落。但它也因干枯而显得锋利,枝桠分杈参差间带着曼妙的、难以形容的美感。若是淇水与河水的分叉真形如鹿角枝桠,那西岐依偎着的渭河在至高处来看是不是同样如此? 

 

姬发拿起自己的弓与箭,一边策马一边拉开弓弦,他瞄准了鹿身。殷郊想要这头鹿。姬发想。他当然会帮殷郊捕获它。他等待殷郊也同样张弓搭弦。 

 

但殷郊没有用上弓箭。他只是追逐着鹿,追赶,而非狩猎。鹿发出堪称哀戾的嘶鸣声,向前逃亡、被驱赶,最终在一处灌丛间折蹄。殷郊停下来,扯出缰绳,安抚绕着圈的马儿。姬发收回了弓和箭,驱马走到殷郊身边。 

 

殷郊说:“它好凶啊。你看它的鹿角。” 

 

姬发看着跪在灌丛与积雪间的鹿,从这头兽物眼中看出了某种平静的神情。在西岐,垂老、有疾病的耕牛面对自己的死亡就是这种神情。姬发不怎么理解殷郊说的‘凶’。 

 

“我刚遇上鹿群的时候,它想要用鹿角顶我。”殷郊说。 

 

于是这头鹿的神情在姬发眼中突然幻化成暴戾了。姬发再次将殷郊从头到脚地扫过,没有发现异样,只有在方才的追逐中外衫有几处被勾破。“它的鹿角很威风。”姬发说,手摸了摸腰间挂的弓,他记得箭筒里有一把刀,或许不用等到那些侍从奴隶赶来也能先割下鹿首。只是盔甲渗上血后有点难处理干净。 

 

“它本来一直和它的鹿群在一起。”殷郊看着面前跪下来喘气的鹿,干枯狰狞而美丽的鹿角在雪林间晃动,“现在它又离开它的鹿群了。” 

 

姬发思索、斟酌着:“它与鹿群在一起是想保护它的族群,离开也是。这样大的兽物都有灵性。” 

 

殷郊沉默了一瞬,又看向姬发,“那你现在和我在一起是为什么呢?”他问姬发。用问今日去不去与他一同狩猎的语气,“我把你们都甩下了,但你还是跟了上来。” 

 

姬发感受到了一种屈辱。——在殷郊甩下他们的时候没有,在殷郊对他的一切担忧置若罔闻的时候没有,在殷郊让他爬上高处拔箭的时候没有;但在此刻,这个问题突然令姬发感受到了屈辱与痛苦。‘你为什么能这么问?漫不经心、毫不在乎,像是将我也当成一头等待你宰杀的鹿。——你可以用鹿角做饰物,将我宰杀干净后难道还能把我的骨头也磨成你的箭矢?’姬发想着,他紧紧抿着嘴唇,握住缰绳的手指指节用力到泛白。 

 

殷郊再次询问他:“姬发,你陪着我是为什么?” 

 

姬发看向殷郊,愤然而痛苦地,然后发现殷郊的表情似乎藏在一片铅云之后。殷郊的眼睛对着他的眼睛。暗沉沉地,缺少光彩,但潜藏着某种等待涌出的东西。那颗熄灭的星星正等待着点燃。姬发突然意识到了殷郊的问题可能代表的含义远超一切。也许他等到这个问题比他陪着殷郊打上千百次的猎都要幸运一些(如果真的会有千百次一同狩猎)。 

 

“因为……”姬发眨了眨眼睛,他听到自己的心跳声在耳边炸开如凌汛时河道冰裂,他开始头晕目眩,“因为我……” 

 

殷郊静静看着他,不再需要他把回答说出口。“你也想一直见到我吗?母亲一直很想我。征战回朝后,她每时每刻都想见我。”殷郊自顾自地说,他看着前方跪地的鹿,“所以母亲想让我平日住回家中,父亲同意了。——但父亲一直没有回去,他平日仍住在营中。或许是军务仍很繁忙。”殷郊叹了口气,他挽住缰绳,调转马头的方向。姬发没有对此作出任何评价,他仍看着殷郊,欣赏着殷郊眼底的那团随情绪起伏而明灭的星云。 

 

“走吧。我想要打兔子。”殷郊说,“还有雉鸡。我要给母亲带雪白的兔子皮与彩色的长鸟羽。” 

 

他们转身后,身后传来某种东西轻轻落在雪地的声音。殷郊回头,看到鹿在摇晃着头颅,雪地上落下了它的一半鹿角。它又晃了两下,另一半鹿角也脱落了。鹿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平静地盯着他们。 

 

“姬发。”殷郊推了推姬发的肩膀,“姬发,我要鹿角,我们把鹿角带回去给母亲。” 

 

姬发下马,在鹿的注视下靠近灌丛,拾起干枯脱落的鹿角。这看起来就像两枝枯树枝干。鹿对他们鸣叫了两声,姬发想伸手触摸一下它身上淡褐色的皮毛,但鹿钻进灌丛中,带着窸窸窣窣的响动消失在他们眼前、消失在密林深处。 

 

“它去找它的族群了。”姬发回头,对殷郊说,“我们去捕兔子与雉鸡。我会做捕鸟的陷阱,还有抓兔子的网。”


-End-


听到侍从说儿子要猎鹿献给自己,虽然觉得很烦这个儿子太黏太傻但还是有在等的殷寿(最后什么也没有):怎么我也是你们Play的一环吗?

为西英

相得益彰——捌

从眩晕中睁眼,像是从漫无边际的梦境中逃离。温暖柔软的绸缎包裹着,让姜沅更觉没有力气。只是轻微举动就拉扯出酸痛让她清醒回忆起昨夜种种经历。

睡了很久才醒来,看阳光穿过窗间薄纱倾泻在自己身上。好像也是许久未见这般晴朗的阳光。


“大王临走时特意传话,不得打扰王后安眠。”

玉纹恭敬地跪于榻前,姜沅诧异,一夜之间身边最亲近的侍女也从王妃改口为王后。大王,王后...王族最尊贵的称谓落在自己身上,却是如此不习惯。

玉纹手中还捧着华贵的王后朝服,哪怕不是在光线中,都闪着金灿的光。姜沅小心接过。只是云肩,就有十足重量,更何况那长长拖尾与数不清的玉石挂坠。姜沅用指腹轻轻摩挲在云肩,匠人们精巧的手艺让她......

从眩晕中睁眼,像是从漫无边际的梦境中逃离。温暖柔软的绸缎包裹着,让姜沅更觉没有力气。只是轻微举动就拉扯出酸痛让她清醒回忆起昨夜种种经历。

睡了很久才醒来,看阳光穿过窗间薄纱倾泻在自己身上。好像也是许久未见这般晴朗的阳光。


“大王临走时特意传话,不得打扰王后安眠。”

玉纹恭敬地跪于榻前,姜沅诧异,一夜之间身边最亲近的侍女也从王妃改口为王后。大王,王后...王族最尊贵的称谓落在自己身上,却是如此不习惯。

玉纹手中还捧着华贵的王后朝服,哪怕不是在光线中,都闪着金灿的光。姜沅小心接过。只是云肩,就有十足重量,更何况那长长拖尾与数不清的玉石挂坠。姜沅用指腹轻轻摩挲在云肩,匠人们精巧的手艺让她能感受到云肩上一针一线的细致。层层叠叠的刺绣彰显着的是站立在王朝权力顶端的尊贵无比,姜沅更多感叹的,是在这一件朝服上需要耗费数不尽的心血。


姜沅更清楚这样华贵的朝服需要日积月累的长久工时才能制出,怎会一夜之间就出现在眼前。这更是证明了她对殷寿的了解——他对王位的野心如同隐藏的烈酒,越是酝酿越是浓烈。


伴随华服呈上来的,还有从东鲁传来的家书一封。


兄长姜桓楚是沉稳的人,在姜沅心目中,父亲与兄长均是用自己的肩膀担负起东鲁一方百姓的生息。出嫁时,兄长送嫁的车队一路追随她走过很远,兄长一边唤她不要想念家乡,不要落泪,她已经成为大商尊贵的王妃,一边悄悄将装有故乡泥土与花种的锦囊在送嫁时塞入她手心。嫁入朝歌,兄长的书信形成永不间断的规律,他在书信中向姜沅描绘故乡今春的梨花开出一片海;他在书信中向姜沅传递自己孩子出世的喜悦,东鲁有了世子,她有了侄儿;他在书信中安慰姜沅,自己唯一的儿子姜文焕在去朝歌做质子的路途上,她在朝歌再也不用担惊受怕,有东鲁的亲人前来保护她...还有年年不断的并非朝贡时节就进献来的贡品,兄长在书信中总是愧疚,她嫁去朝歌是为东鲁的牺牲,东鲁百姓安居乐业,东鲁水土富饶安稳,他希望她在朝歌也能过得好些...


打开印着东鲁蟠螭的封印,每每读信之时,好似兄长稳重的语气就响在耳边。

这是泰山崩于前的稳重。


书信中,兄长告诉她天谴向四周蔓延,一切的发生比大商王朝想象中的更迅速更凶猛。在东鲁,井水已经苦不堪饮。南都比他们还要惨烈,那里的婴儿们出生之时便会夭折。


书信末尾,兄长一如既往按照规矩先问候王族,问候殷寿,再问候她与郊儿文焕的安好。

按照习惯,书信看过后就要处理掉,不能留下任何蛛丝马迹让殷寿捕捉到,生出凭空的猜疑。


走至院中,眼前的陈设已经完全按照王后礼制摆设,宫人们为迎接明日登基大典也在打扫起来。

姜沅仰望朝歌的天,阳光并不温暖,却异常刺眼。




殷郊的心中就像系着一根绳索,在两种情绪之间拔河般猛力拉扯。


布置登基大典的诸多事宜,交由他来完成。他带领姬发一队王家侍卫在龙德殿前忙前忙后。一时喜悦,自己敬仰爱戴的父亲成为商王,自己心目中的王正是父亲的模样;一时忐忑,叔祖诉说天谴时的语言句句真切。

他急切地想去找叔祖问个究竟,他心目中的父王是贤明的君主,他不希望也接受不了父王和大商会被天谴所困。


“殷郊!”

听闻是姬发的呼唤,殷郊小跑迎上去。

“是叔祖比干有什么关于登基大典的事情要安排给我们?”

姬发一时支吾不知如何回答,一切总是突然袭来让人猝不及防,只好拉着殷郊向大司命比干府中狂奔而去。




以为是向叔祖询问一个关于天谴的究竟,不料是自己深陷其中越陷越深。殷郊难以相信,他用惊恐的眼神看向叔祖和他身旁那位身着考究的道袍,自称是来朝歌献宝以消天谴的昆仑道士姜子牙。他惊恐的眼神中流露出求助的神情。

“您的意思是,封神榜可以消除天谴,但封神榜只能由天下共主开启。”

“我父王不是天下共主...而我才是...”

“我不信!我随父亲一路征战,亲眼看见他为大商出生入死,他怎不配为天下共主?!”


事前与比干说好,面对殷郊时不可将真相一言而尽,以免给他太过强烈的打击。但看到殷郊天真到难以接受,姜子牙深恨殷寿把这些年轻人蒙蔽得太久太深。

“你父王把他的野心隐藏得太深,你们是被他蒙蔽得太久了。黑也成白。”

“不许你这么说我的父王!”


“我不要什么天下共主,我只要我的家人!”

“可是天谴之下,谁人能逃过!”


“叔祖,他说的是真的吗?”殷郊跪在比干面前,声音夹杂着些许颤抖的哀求。

比干不语,慈爱地摸上殷郊的头顶。他的沉默让殷郊明白这一切都是真实存在。

“这就是你的命运。”

“命运又是什么?难道我们只能接受不能反抗?”


比干摸在殷郊年轻的面颊,年轻的面颊中不见一点尘埃与岁月无情雕刻出的凌厉痕迹。

“封神榜会汲取逝者的魂魄将他们封为神明观照人间,就像这封神榜中的神明一样,每一个人在人间也有他们相应的位置。你的命运,就是你的位置。”

“而人的命运有些时候更是被拨弄的,很多时候完全不由自主,就像是狂风暴雨的汪洋上一条漂泊的小船。”


比干慈爱欣慰地看向殷郊,他们大商还存有最后的一丝希望。

“你的母亲把你教导的很好,你是如此善良。”

“你学得你母亲的善良,或许待你日后更能领悟到你母亲所具有的慈悲。慈悲比善良勇敢多了。就像接受,有些时候,接受和面对比一味的反抗和仇恨不平勇猛多了。”




比干凝望殷郊离去的背影,背影中透出少年的忧郁落寞。他意识到这逐渐成长逐渐健壮可靠的身体中,是殷商和东鲁的血液流淌其中。

作为大商司命,也作为大商王族的一员,比干早已将这个王族看透。他以司命的身份保持着对这一王族的些许出离,他不愿沾染,而他的内心更是对这王族产生深切的出离之感,这种出离来自与王朝中散不尽的阴暗肮脏,数不清的你死我活。

他坚信一切报应皆有因果。凶残是因,天谴是果,这是天道对大商无道的谴责。帝乙是因,殷寿是果,这是王族父子之间的冷漠寡恩。殷寿是因,姜沅是果,这是王族婚姻背后的阴谋与索求...

但在这婚姻的果实之中,他看到姜沅与殷郊母子二人,母为因子为果,这王族还存些善因善果。


“你为何不把所有都讲给他,年轻人需要些试炼。”姜子牙有些疑惑,在殷郊到来之前,他旁观比干的占卜,尽是凶煞的结果。但听过比干和殷郊的交谈,比干明显对殷郊有所隐藏。

“他的家人,尤其是他的母亲,最是他的软肋...不久之后,人间会给他足够多的试炼...”比干长久凝望,直到殷郊的背影消失不见。

他对殷郊有所隐瞒,占卜的卜辞有一道关于她的母亲,夫妻一体,她的母亲会受到父亲罪孽的牵连。甚至是所有殷商王族都在劫难逃…正如从她嫁入殷商那一天起,她的位置是王妃,如今是王后,这些宛如殷商祭品的位置…




残阳如血,映照殷郊的面庞与身影。他忍住泪水,隐藏起自己的表情神色,可脚步飞快如流星。像受到惊吓的孩童,急切找寻他的母亲。姬发伴随他,听闻这一切,他同样沉默,眉头皱起来从未放下。


殷郊反复思索回忆着叔祖对他的一番话,最后一句是对他的叮嘱,叮嘱他多多陪伴自己的母亲。

他心中更加慌张,敏感的内心捕捉到叔祖的话里有难以言说的深意...





瑾

【发郊】世子愚蠢却实在美丽

【发郊】世子愚蠢却实在美丽


      质子团时期的小故事

   看失忆世子如何震惊全世界

      有私设   欢脱向



01

      “殷郊,殷郊,殷郊。”姜文焕不断拍打着殷郊的脸,试图唤醒他。

       殷郊只感觉脑袋一阵阵剧痛,他捂着脑袋爬起来,脸痛苦的扭皱成...

【发郊】世子愚蠢却实在美丽


      质子团时期的小故事

   看失忆世子如何震惊全世界

      有私设   欢脱向



01

      “殷郊,殷郊,殷郊。”姜文焕不断拍打着殷郊的脸,试图唤醒他。

       殷郊只感觉脑袋一阵阵剧痛,他捂着脑袋爬起来,脸痛苦的扭皱成一团。

     “你可吓死我了。”姜文焕深喘了一口气:“都告诉你雨天路滑,你还走那么快。幸好山坡不高,不然你脑袋开花了!”

       殷郊僵硬的动了动身体,对着面前正说教的姜文焕来了一句:“大哥,你谁啊?”

       姜文焕啊了一声,张大嘴巴围着殷郊走了一圈:“是我啊,姜文焕。殷郊你没事儿吧,你感觉头还好吗?”

      殷郊感觉自己不太好,他捂着疼的厉害的后脑,反复思索姜文焕这个名字:“姜文焕,那不是我表哥吗?不是,我表哥他…他怎么,不是表哥你怎么长这么大了?”

      姜文焕听着他语无伦次的发言,眼前登时一片黑。完蛋了,大商世子脑袋磕傻了,本来就不聪明,现在更是连自己亲表哥都认不出来,说话也不利索了。 

   “我都20多了,不长这样长啥样啊?”

   “20多???”殷郊茫然的眨眨眼睛:“我上个月刚满10岁,你今年应该12才对啊。你…你变异啦?”

      我变异了?不,是你变异啦!!!

       完了完了完了,出来巡逻给世子搞成这样,回去姑父还不得杀了他?现在给姑姑写封信,还来得及保住自己的小命吗?

       殷郊自己折腾着站了起来,他晃悠几下后才慢慢站稳,惊呼道:“我的天,我怎么长这么高了?这个视野真不错啊,爬树都方便了许多。”

       姜文焕吐槽道:“爬树?平时多休息一会儿都要挨主帅一顿骂,哪来的功夫去爬树。”

       说完他又痛苦的抹了一把脸,完了,我怎么也让这蠢孩子带跑偏了,现在是爬不爬树的问题吗?现在是能不能活命的关键时刻啊!

      殷郊眨巴着他那双大眼睛,诚恳的问道:“主帅?什么主帅?很厉害的人吗?能不能带我也去看看啊?”

      姜文焕无语的闭上眼睛,不愿再看这幅场景。老天爷,但愿我再睁开眼睛的时候,这个世界已经正常了。

     “表哥,拜托了嘛。我真的很想出去看看,我每天呆在宫里都要无聊死了。母亲天天逼我学习,父亲也不回来看看我,我感觉自己快憋死了。”殷郊拉着姜文焕的衣角撒娇道。

       太违和了,太他妈违和了。不管殷郊现在觉得自己几岁,但只要想到一个身高八尺的大男人正拉着他的衣服跟他耍赖,姜文焕简直想从此不睁眼。

   

02  

   “殷郊,姜文焕。殷郊,姜文焕。你们在哪儿?”

      姜文焕瞬间睁开眼睛,觉得自己的救世主来了。

      姬发!救命啊!殷郊变成真的二傻子了!

   “可算找到你们了。”姬发翻身下马,看到他们二人时松了口气。他看到信号烟就急忙带人找过来,生怕晚了一步横生变故。

      殷郊看到一群不认识的人包围了他们两个,小心翼翼的躲到了姜文焕的身后,低声道:“等会儿我往东跑,你往西跑,别一下子都被抓住了。”

      姜文焕翻了个白眼:“我才不往西跑,要跑你自己跑。”

      殷郊一愣,随即理解道:“毕竟你是东伯侯的儿子,是应该往东跑,那我往西跑。”

      姜文焕深吸一口气,手抓了抓头发咬牙切齿道:“跟那一毛钱关系都没有!这是姬发!救我们回去的!你赶紧回去治治病吧,我跟你真无语了。”

      还我是东伯侯的儿子,应该往东跑。那姬发还是西伯侯的儿子呢,是不是以后只能往西走啊?

       虽然他从小就觉得自己这个表弟不怎么睿智,可现在他改变看法了,这个表弟简直蠢得可以。

       姬发来回扫视了他们二人,不解道“这是发生了什么?”

       姜文焕扯开殷郊拉着他的手,把人推向姬发那边:“殷郊他从山坡上滚下来,磕到脑袋了,现在什么也不记得,以为自己是个十岁小孩儿,闹着让我带他出去玩。”

       殷郊猝不及防的被他一推,踉跄着要摔在地上。幸好姬发及时伸手接住了他,让他在自己身上靠好。

       姬发上下打量殷郊,确实他没有伤口后放心不少。

       殷郊老老实实的靠在姬发身上,尽管他不认识这个人,但他觉得这人身上的味道很好闻。长相也温柔斯文,是他喜欢的类型。表哥总不会害自己,那这个漂亮哥哥肯定不会伤害他的。

     “没有哪里疼吧?”姬发温柔的问道。

       殷郊摇了摇头:“哪里都不疼,谢谢漂亮哥哥。”

      “漂亮哥哥?”姬发失笑道。

       姜文焕瞥了他俩一眼:“殷郊可能真是磕失忆了,在我印象里,他也就小时候嘴甜。”

     “长大以后…”姜文焕说到这儿停下来,撇嘴直摇头。

     “长大以后也挺好的啊。”姬发替殷郊打抱不平:“他正直,善良,热心,仗义…”

      “停停停,我的错我的错,殷郊全大商第一好。”姜文焕打断姬发的话,这人夸起殷郊来没完,不打断能夸上一整天不重样。

       殷郊冲姜文焕做了个鬼脸,扭头又对姬发甜甜一笑:“讨厌表哥,他老欺负我。喜欢漂亮哥哥,你人真好,对我也好。”

     “再叫一声哥哥。”姬发捏了捏殷郊的脸。

     “哥哥,好哥哥。”殷郊脆生生的喊道。

       姜文焕拄着下巴抬头望天,想到:为什么来的人非得是姬发呢?为什么不是鄂顺呢?哪怕是崇应彪也行啊!

       忍受他俩就是老天爷对我没能保护好世子的惩罚吗?不是吧…他俩平时好像也这幅德行,真的很烦!我不过就是一个可怜无助的小男孩,能不能别再让我看他俩旁若无人的互动了?

      

03

       姬发和殷郊共乘一匹马回王宫的,一路上他们相谈甚欢,小世子对姬发的喜欢又上了一个层次。

     “主帅去军营巡视了,现在可能抽不出时间,等他有空一定会来看你的。”姬发安慰道。

       姬发知道殷郊一直渴望父亲的关爱,他受伤主帅却不来看他,他一定很难过。

       殷郊乖巧的点了点头,他扯了扯头上的白布说道:“感觉好奇怪。”

     “别动。”姬发拦住他的手:“要换药才能好得快。”

       姜文焕脚步匆匆的闯进来:“听说殷郊受伤,大王带着殷启殿下和主帅赶过来了。”

       姬发担忧的看向殷郊:“你还记得他们长什么样子吧。”

     “呃,如果变化不大的话,应该不会认错吧。毕竟他们是我祖父,大伯和父亲。” 

     “那就好。”姬发不放心的又提醒了一句:“你要实在认不出来,你就记住,岁数最大那个是大王。”

       别人拜错倒是无所谓,要是连大王都拜错了,他们基本可以收拾收拾,准备好等死吧。


     “哎呦,我的宝贝郊郊,怎么伤成这样啊。”还没等众人行礼,帝乙就心疼的走到殷郊旁边。

       或许是隔代亲,他很是疼爱自己这个小王孙。他原本舍不得殷郊跑来质子营受苦,可无奈于殷郊三番五次的哀求,最后只好点头同意。

     “一群没用的东西,连孤的王孙都保护不好。”帝乙对这些诸侯的儿子没什么好态度,不过是送来的质子,是生是死都得听殷商王室的。

       殷郊急忙摆手:“不是他们的错,是郊郊自己摔的。如果没有他们救我,我才真的出事了,祖父应该奖赏他们才是。”

     “好好好,听郊郊的。”帝乙慈爱的抚摸殷郊的头顶:“你就在王宫里好好养伤,军营有什么好待的,宫里什么都有,祖父会给你最好的。”

     “父王,无事的话,儿臣就先回军营了。”一直站在帝乙身后的殷寿开口道。他根本不关心殷郊的伤势,如果不是父王强硬的让他过来,他甚至都想随便送点伤药打发过去。

     “你是,父亲?”殷郊惊喜道。在他的世界里,父亲突然变的更加结实强壮、孔武有力,他从小就崇拜父亲,每次殷寿回家他都第一个迫不及待的扑上去。

       于是,殷郊跳下床,急不可耐的冲着殷寿扑了过去。

       姬发来不及阻止,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壮的跟头牛一样的殷郊冲着主帅飞扑过去,手脚并用像只树袋熊一样扒在主帅身上。

       救命啊,殷郊知不知道自己现在不是小孩儿了?这么大个人,别把自己亲爹撞飞出去。

       好在殷寿精于锻炼,后退几步后勉强接住殷郊。他黑着脸训斥道:“你要干什么。”

      殷郊挂在殷寿身上,歪头不解的回道:“要抱啊。您每次回来不都第一个抱我嘛,怎么样,郊郊最近长高了吧。”

       姜文焕捂着嘴生怕自己笑出声,救大命,你还长高,你是在往魔家四兄弟使劲儿吗?准备抛弃亲爹跟闻太师一起出征?

       姬发膝行上前为殷郊求情:“主帅,殷郊他伤到了头,医官说他记忆有所退化。现在…呃…他觉得自己…只有十岁。” 

       姜文焕没忍住噗的笑出来,幸好他在角落里没人注意,他赶紧用力掐自己的胳膊,把笑声憋回去。

       殷寿的身形微微僵住,他的儿子小时候确实喜欢要他抱。他常年四处出征,很少能回王宫陪王后和儿子。所以每次他回来,殷郊都兴致冲冲的跑到他面前,朝他张开双臂要他抱着。

       尘封的记忆潮水一样的涌上来,他也曾想做天下最好的父亲,每天陪伴妻子左右,跟儿子愉快玩耍。他会和妻子一起谈天说地,会把儿子放在肩膀上玩骑大马游戏,会把不曾在父王身上得到的一切毫无保留的给予自己的孩子。

       什么时候开始的,他无法控制自己内心的欲望。他不甘心父王眼里只有那个酒囊饭袋的废物哥哥,他不甘心只做征战四方的将军。他不再注重家庭,不再关心妻儿,每天宁愿待在军营也不肯回王宫看一看。

       殷寿的心柔软下来,他姿势别扭的抱着早就比他还高的儿子:“受伤了就好好休息,我得空就来看你。”  

      殷郊的眸子亮了亮:“好!”

      姬发在他身后欣慰的笑笑,殷郊这算因祸得福?他一个世子爷,每天在军营里那么刻苦努力,就是为了多得到些主帅的关注。如今主帅发自真心的爱护他,他一定很高兴。

      “好了,祖父不打扰你休息了。”帝乙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嘱咐侍从好好照顾殷郊。

       殷郊不舍的跟殷寿告别,直到看不见他的背影才肯回房间。

      “我父亲很酷很帅吧。”殷郊眼睛亮亮的炫耀:“我父亲是世上最厉害的大将军,我最崇拜的就是他了,我将来也要成为父亲那样的人。”

       姬发微笑着附和:“是是是,主帅是朝歌的大英雄,你将来肯定也是朝歌的大英雄。”

      殷郊噘着嘴不满道:“我什么时候才能像父亲一样健硕啊,果然还是要多锻炼。”

       姬发哑然失笑:“你已经很健壮了,不用再锻炼了。”

     “是吗。”殷郊上下打量自己:“我觉得还是父亲更健壮些。”

       姬发神色复杂的看了一眼殷郊袒露在外的🐻,犹豫开口:“我觉得…在某些方面,你已经超过主帅了。”

     “真的吗,哪方面。”殷郊兴致勃勃的问道。

    “世子殿下该休息了。”姬发转移话题:“多休息,伤才会好的快。”

    “哦。”殷郊不情不愿的躺下。

       在姬发准备推门离开的时候,身后传来一声:“姬发哥哥,晚安好梦。”

       姬发动作顿住,回头温和笑道:“晚安。”

      

04

       姜文焕蹲在门口非常嫌弃的看向姬发。

     “你什么时候出来的,我还以为你偷摸溜走了。”

       姜文焕翻了个白眼:“在你像流氓一样盯着人家胸看的时候,我就出来了,我怕我呼吸打扰你们两个。”

     “别胡说。”姬发不重的锤了他一下。  

       姜文焕一把揽住姬发,一副哥俩好的表情:“放心,就算你是登徒子,我俩还是好兄弟的嘞。反正我这个蠢表弟也失忆了,你就上手摸摸呗,他可是质子营里身材最好的。多少人排队都肖想不到,便宜你姬发了。”

       姬发嘴角抽搐:谢谢,你人还怪好的嘞。

姜汝之

《【姬发×殷郊】郊郊王子误闯异界》8

ps:虽然标题像在放雷,但我只是想搞笑而已

 


 

一句话简介:

殷郊复活时出了问题,头接好了魂儿跑错了地方,于是误入了ABO版本的殷商变成了所谓的地坤他没懂,到离开都没懂)

ps:虽然穿成了地坤,但并没有弱化殷郊的意思


8.

“你这样就是所谓的媚眼抛给了瞎子吧?”

鄂顺想了想,不由感叹:

“果然还是跟着兄弟长见识啊!”


以上对话是这么开始的,

姬发:“我有一个朋友。”

鄂顺:“嗯,你有个朋友,然后呢?”


“唉……”

小狗也是难受。

却恍然觉出不对,

“不是!我没说我和殿下!”

鄂顺从善如流:“嗯嗯嗯,你说的是你朋友嘛...

ps:虽然标题像在放雷,但我只是想搞笑而已

 


 

一句话简介:

殷郊复活时出了问题,头接好了魂儿跑错了地方,于是误入了ABO版本的殷商变成了所谓的地坤他没懂,到离开都没懂)

ps:虽然穿成了地坤,但并没有弱化殷郊的意思


8.

“你这样就是所谓的媚眼抛给了瞎子吧?”

鄂顺想了想,不由感叹:

“果然还是跟着兄弟长见识啊!”


以上对话是这么开始的,

姬发:“我有一个朋友。”

鄂顺:“嗯,你有个朋友,然后呢?”


“唉……”

小狗也是难受。

却恍然觉出不对,

“不是!我没说我和殿下!”

鄂顺从善如流:“嗯嗯嗯,你说的是你朋友嘛!我口误而已。”

哥们骗骗自己就得了!真以为能骗得到别人啊?


适逢就有一个质子旅的兄弟咋咋呼呼地也跑进了鄂顺的帐篷:“公子公子!我听西岐的弟兄说昨夜王孙与姬二公子夜会鹿台幕天席地大战三百回合愣是把人都掏空了!今天一上午姬二公子都没能过来!你是不知道那赌局开得都呃……”

姬发遂与他大眼瞪小眼。

对方:……

姬发:你好?

对方:臣退了!这一退就是一辈子QAQ!

姬发眼神死地目视那兄弟戏多地退出了帐篷。

鄂顺上前同情地拍了拍他的肩:“别难过,这是今天来的第十四个。”

姬发:嘤!

小狗心里难过,又不愿失了面子,唯有强撑着站起来打算出去训练,就撞上了迎面冲进帐篷的姜文焕。

“鄂顺鄂顺!你要押的注我都帮你押好了!哎姬发你怎么来了!怎么不在家多歇歇?这么勉强对身体不好吧!哎?!你怎么胳膊还受伤了?”

他震惊地看着姬发刚在这里换药重包的伤口,这震惊无以复加:“表哥他和你那个的时候也……这么凶残吗?”

姬发:嘤!!!

他要真和殷郊这样那样了他还悲愤什么?!!

但也不能任别人这样议论殿下!

“别胡说!”他闭了闭眼,确定不会一怒之下对兄弟拔剑相向,才能勉强试着换个话题,“你刚说的赌局是怎么回事?近来事多,别叫兄弟们闹得太大。”

“哦,没什么啦!”姜文焕挠了挠头,“就是赌你和我表哥什么时候会请旨赐婚的赌局嘛!哎?你不知道吗?”

姬发沉默得震耳欲聋。

姬发:你看我像知道吗?

姜文焕立刻心虚,干笑两声,赶忙讨好:“别、别别生气嘛!我和鄂顺都可够意思了!我俩都赌你最终还是能当上王孙夫的!鄂顺他甚至押你一年内就能当上呢!”

“‘最终’?”姬发却找到了重点。

“是啊!”姜文焕快乐得没心没肺,“因为好多人都押的是我表哥渣坤肯定会玩玩就算了!还有个最狠的选项是‘螳螂娶亲’,哎你不知道‘螳螂娶亲’是什么意思吧?我也是鄂顺告诉我的唔唔唔!”

鄂顺赶忙捂住了他的嘴,讪讪地冲姬发干笑:“不用知道!孩子还小不懂事哈哈哈!”

姬发:……我真不想知道!

但他又能如何?姬发唯有愤愤离去!

叫鄂顺终于松了口气。

又愤愤地折返!

鄂顺:?!

在姜文焕不明所以的目光中,愤愤地瞪了他一眼,愤愤地扯了件上衣穿上,才又重新愤愤地出去了。


姜文焕:……他折腾这一圈干嘛呢?

鄂顺翻了个白眼给他:还不都怪你?


二人还没来得及复盘来自农耕业发达地区的姬发有没有可能了解螳螂的习性和食性,就听到帐篷外传来了熟悉的挑衅声。


崇应彪!

又是崇应彪!

姜文焕抱头哭泣。

鄂顺拍了拍他:唉,老黄历了,习惯就好。


帐篷外,崇应彪的声音一如既往的阴阳怪气:

“我还真是小瞧了你,没想到你姬发这么豁的出去,为了上位居然能向王孙自荐枕席。”

姬发:……

姬发:麻了

崇应彪嫌弃地看了眼他穿好的上衣,啧了一声:“大热天还包这么严实,看来这身上是有不少见不得人的啊!”

刚刚才因为被误会而特意穿了上衣的姬发:……


姬发扶额头痛眼晕血压高:“我今天心情不好,劝你少找我麻烦。”

崇应彪哪里会听他的,闻言更是耻笑:“怎么,你肾虚啊一夜就不行了?”

姬发瞬间暴怒:“嘴巴放干净点!”

“怎么你还敢做不敢认啊?姬发!你自己凭本事比不过我就搞些旁门左道想继承主帅的位置!你也不看看你一个农夫配不配!”

“好啊!你看我配不配!”

姬发被崇应彪揪住领子就也反扯回去,二人撕扯间就要扭打起来,营地四处的西北伯侯封地的质子也迅速聚拢过来在二人身后,一时叫骂推搡之声嘈乱眼瞅要起恶斗。

哨塔上轮值的兄弟却忽然惊叫一声赶忙喊起来:“别打了别打了!王孙来了!”

姬发一楞,被崇应彪趁机给了一拳,反应过来也顾不得殷郊马上就要出现在这里,被崇应彪抓住先机扭住臂膀就往头上猛锤。

疼痛带来的迟钝和被桎梏交加带来的劣势让姬发一时难以挣脱,脑子发蒙却记得殷郊马上要到,不愿在后者面前丢脸,猛聚起力气一使劲干脆以腿骨别住崇应彪双腿将对方别得与自己一起狠摔在地,满手划伤就翻过身死压住崇应彪,拳头直往脸上招呼,一时肩上伤口迸裂渗出鲜血。

“你们在做什么?!都住手!!”

鄂顺和姜文焕听到骚乱刚出帐篷就又退回去一半,只露出两个脑袋挤在一起交头接耳。

鄂顺:你表哥来了哎!

姜文焕:噫!我就知道他们总没事找事迟早会出事的唉、哎!哎?


只见殷郊翻身下马,三两步就疾走到姬发身边扶起人,瞥了眼旁边同样挂彩的崇应彪

想起上辈子临死还被这人借机报复给了一巴掌的殷郊:啧,好气

算了,没工夫理他


殷郊皱死眉头瞪着姬发肩上显然在衣服下开裂的伤口:“你傻啊!疼不疼你没感觉!”

说些就要扒下姬发的衣服给人换药。

姬发脸爆红,赶忙就想阻止,却拦不住殷郊两手蛮力

扒开!

扯回去!

扒开!!

扯回去!!

扯来扯去扯得伤口都疼了,姬发倒嘶口气,却还顾忌周围众目睽睽让人看着殷郊给半裸上身的他上药不好,急得满头是汗,仍宁死不屈:“不、不行!这样不好!”

殷郊顺着他的目光扫了眼四周的质子旅,也是迷惑了:“有什么不好的?这不都光着吗?”

质子旅:……

意识到被看光了的一众鹌鹑们瞬间惊惶四散:“衣服!我衣服呢?!”


没人支援的姬发负隅顽抗,努力试图转移殷郊的注意:“对了殿下你怎么来了!”

殷郊闻言看了他一眼,莫名有些幽怨:“还说呢!我睡不着,满脑子都是你,就等着你醒好来找你。”

他真不明白!

姬发都当了王家侍卫怎么还要到营地训练啊?!害得他睡不着想和姬发商量正事都找不到人,不行!还是得把人调到自己身边来得方便!

殷郊打定了主意握了握拳。


倒是听呆了一边旁听的鄂顺:O_o

鄂顺嘶嘶倒嘶了好几口凉气。

姜文焕迟疑:鄂顺你漏气了啊?

鄂顺委屈:不是!你不知道姬发刚跟我说王孙跟他根本不是那种关系!

姜文焕:真的吗?我不信。

鄂顺:就是ヽ(‘⌒´メ)ノ!

鄂顺:哥们别太荒谬了啊!为了骗人怎么还连自己都骗啊?!


姬发也是懵了,但他想起昨夜殷郊的兄弟熊抱,实在不觉得这人脑子里现在就能出现他希望的那根弦

一旁的崇应彪不甘被忽视(并被硬喂狗粮),积极打断施法:“姬发!你现在也只能靠一个地坤撑腰了是吧?我们天乾的脸也真是被你这种人丢尽了!”

殷郊也是烦了:“你怎么还在啊?”

崇应彪一噎,反应过来冷笑讥讽:“殷郊你别以为可以仗着王孙的身份拉偏架,这是军营!不是你的宫里!”

“你说谁拉偏架?!”殷郊怒了。

他前世从不仗势欺人,在质子营的时候与兄弟们同吃同住从不搞特殊,哪怕是姬发与崇应彪打起来,他也都自认尽力不偏不倚从不做什么拉偏架的事

哪怕一向是崇应彪更喜欢没事找事,更哪怕姬发才是与他最亲近的兄弟,这也都是他认为想要成为一个合格的将领必须要做到的。

而饶是如此,上辈子的质子营也是分崩离析死的死伤的伤,他崇应彪一个亲手杀了他根本不能算他兄弟的人,有什么资格在这里同他讲这些废话!

若不是重活一世要忙的更重要的事太多,而殷郊也不愿在对方还没动过手前就无故杀了北伯侯的儿子,他也实在不愿忍受崇应彪这没事找事的,只是懒得理对方已经算他顾全大局了!

可显然崇应彪不这么觉得!

“好!”殷郊冷笑,“我不拦着你们比!但你如果输了,就不要再这么多废话!”

崇应彪讥笑:“我如果输了?那我如果赢了呢!总不能你们输了一点代价都不用付吧!西伯侯之子和堂堂王孙就这么输不起吗!”

殷郊怒极反笑,干脆抽出鬼侯剑直接插进地面:“好!如果姬发输了!那这把鬼侯剑就归你!”

姬发却不知鬼侯剑在殷郊心中本就代表了质子营的统帅地位,上辈子也被殷郊这么拿出来过,只知是殷郊的佩剑,他虽是不服输的脾气,却也不愿因为一时意气输掉殷郊的东西,更别提还要让殷郊的佩剑落到别人的手里!

忙阻止殷郊:“这是你的东西!要拿赌注也该我自己拿!何况难道你愿意让鬼侯落在崇应彪的手里吗!”

殷郊眉头一皱,想起前世崇应彪那不择手段的行径,也是替鬼侯膈应,不过既然话已出口就也没有收回的道理,又思及前世他们不久就可能刀剑相向可以直接你杀我我杀你,就也不太在意了:“没关系,等噶了他一样可以拿回鬼侯!”

一旁清清楚楚听见这话的崇应彪:“……”

旁观的鄂顺不由点评:这谁敢赢啊!

又看向闻言表情空白的姬发:“……”

鄂顺:这谁敢输啊!


姜文焕:啊?


姬发沉默了须臾,深深地望了眼殷郊。

殷郊:?

就干脆走向了崇应彪,姬发笑了笑:“我长于敏捷,你长于力气,不如我们公平点,就比胆量。”

崇应彪来了兴致:“好啊!你想怎么比?”

“不如就找人抛个东西,三个数内谁抢到手里谁赢。”

从别人手里抢东西到底还是不容易,这种事到底还是谁先抢到手谁占先机。

崇应彪皱眉不满:“这不还是比敏捷吗?姬发,你该不会输不起吧?怕输你别赌啊!”

姬发却是笑了:“我说比胆量就是比胆量,拿把短刀来!”

他高声一喝,旁人自是惊骇,倒是有几个西岐的兄弟配合,反应过来赶忙去找了柄锋利的短刀。

殷郊不由皱眉,却到底没有出声打断姬发。

“来!”姬发捏着短刀短到几乎没有的刀柄垂到崇应彪眼前,“你看接这东西够不够胆量?”

崇应彪被他惊住,不由失声:“你疯了吧?!”

姬发却是笑了,眼睛亮亮的,像有火在烧:“怕输你别赌啊。”

“你?!”

“来个不是西伯侯北伯侯领地的人!”

“哎来了来了!”鄂顺赶忙踹了姜文焕出去。

姜文焕:  !!!过分(っ╥╯﹏╰╥c)!


姜文焕期期艾艾地蹭过去,看了那短短的匕首也是发怵:“真要这么比啊?”

这要是割了哪个手掌的筋……

嘶!!

幻痛了!!

“当然,”姬发笑看向崇应彪,眼神却冷,“除非他直接认输。”

“你才要认输!”崇应彪咽不下这口气,反应过来却是讥讽,“姬发你该不会是想故意吓我吧?我告诉你!耍这种心机对我崇应彪没用!”

姬发却直接将刀塞进了姜文焕手里:“我无所谓,反正我今天绝不能输。”

“你!”崇应彪也觉出他今天不对劲了,瞧他不自觉瞥向殷郊那边,惊觉,“你该不会是为了……!”

姬发斜他一眼,却是一派坦然自得,仿佛对这几乎可以说是丝毫不顾后果的放纵毫不在乎,只有一种似乎为了什么而愿意把自己燃烧殆尽的疯狂,却也疯狂得几乎天真:“当然是为了他。”

他凑向崇应彪耳边,压低了声音,竟是一种几乎在耻笑后者愚蠢的低笑:“你也知道我仰慕殿下,我又怎么可能愿意在他面前丢脸?”

显然他姬发如此发疯是为了那王孙地坤,可他崇应彪又图的什么啊?!

妈的!突然就觉得好亏!

崇应彪一时心里五味杂陈,只觉得自己这争胜的心都成了别人秀恩爱的一环……

妈的!更气了!

心态不稳之下,自然是就算想争也争不出个十足的冲劲,被姬发抢先夺走了刀,也自然没能再抢回来。

妈的!他怎么就不割断个手呢?!

看着姬发笑得灿烂,甚至一赢了就直接往殷郊那里跑,殷郊解了一旁姬发的马将人直接带走,两人全程无视了他这手下败将,气得崇应彪一张脸黑如锅底。


姜文焕:噗嗤!

崇应彪:“笑屁啊!”


—TBC—


小剧场:

姬发再度愤愤折返:“你刚说的那赌局最快赌我什么时候能要到赐婚?!”

姜文焕:“呃……十天?”

姬发:“就帮我押那个!”


ps:虽然这章没能写到挑明,但姬发确实是在玩心理战,这个下章开头应该就能明着点出来了


pps:

失策了,我原以为这个坑很浅,几更就能完,才没忍住又贸然扒拉出账号开了坑,结果写起来比我预想的长,我写的也比我预想的慢,唉难受

九月之前我还有个任务要完成,这章也拖得比我预想的更久才写完,接下来我还是得忙现生了

这个坑因为我觉得后面应该也没多少所以应该还是能填完再退,只是至少要先断半个月,最快八月底如果我能忙完我可能能提前回来

这次更新距离上次挺久的,可能有些人已经出坑了,我一个社恐换位想想觉得被回复了还要考虑回不回复也挺尴尬的,所以上章的评论我就不回复了,总之还是祝大家现实生活都顺利吧

其实偶尔上网嗑嗑cp写写文还是蛮开心的,但还是现实生活更重要一些,人生嘛总还是麻烦事多,如果之后大家都还在这一对cp的坑里那就有缘再见吧,我就先退了,拜


叶行

【封神】割袍

通篇流水账,给他们完整的一生(不是),私设很多,还篡改史料。采用了“殷郊被洗脑反水被姬发一箭射瞎左眼最后杀了殷寿并自焚在祭天台”的剧情推断。友情向,私心发郊。如果被雷到请不要骂我作者是玻璃心,大人们请吃——



        十五年前,槐花并不是媿姜最喜爱的花。在还未用一只玉簪挽起长发的年纪,媿姜时常命侍者采来的,是一种广泛地散步在野外树丛里的红色花朵,这种花色浓而无香,层层花瓣盘曲,像是东鲁的图腾蟠螭。

        而殷...

通篇流水账,给他们完整的一生(不是),私设很多,还篡改史料。采用了“殷郊被洗脑反水被姬发一箭射瞎左眼最后杀了殷寿并自焚在祭天台”的剧情推断。友情向,私心发郊。如果被雷到请不要骂我作者是玻璃心,大人们请吃——



        十五年前,槐花并不是媿姜最喜爱的花。在还未用一只玉簪挽起长发的年纪,媿姜时常命侍者采来的,是一种广泛地散步在野外树丛里的红色花朵,这种花色浓而无香,层层花瓣盘曲,像是东鲁的图腾蟠螭。

        而殷人推白为显色,春夏之交,朝歌满城槐花洁白,视之若雪,媿姜就是在那个时节嫁给了商王的次子。他并不得他父亲的喜爱,那时媿姜想到,这场婚礼没有得到在龙德殿里举行的权利,商王也没有出席;哥哥附耳悄声道:王族矜傲,勿要伤怀。许是在送嫁的路上受了风,他的声音有些嘶哑。在大司命的引导下,新人对着几尊象牙制的神牌叩了首,并坐在一对玉墩上,几个祭司和一些她认不出官职的人围着她们跳起了舞。那时月已在远山的峰顶露出尖角,媿姜有些倦怠,耐心像光明一样溜走,她从面遮的繁复珠帘中窥视身旁的男子。他气息平稳,宽大的双手平摊在膝盖上,像躺在地面上的树根,一动不动,对身外种种仿佛无动于衷。在祭祀的念念有词中,媿姜的心沉了下去:或许,他会像他的父亲,对孩子的婚礼不屑一顾。

         月亮升到了天空的中央,众人还是不知疲倦地绕着他们祷福,仿佛对着一团篝火。夜风吹落槐花,淹没了他们的肩头、衣袂。媿姜小心翼翼地抬起手指,想要掸去膝盖上的几颗白花。不要动。那簇声音低沉,像她的动作一样微不可闻,让媿姜觉得他是要讲一个秘密了:槐花落在身上,是有衍嗣的福分,留着吧。

        那时,媿姜想,哥哥大概不用那么担心的。

 

        殷寿随军攻打东夷时,一夜,姜王妃梦到一只虎齿人面的动物,伸出爪来在她腹部轻轻一挥。她醒来时,被褥一片猩红,腹中松快、寒冷。在一无所知的三个月,她拥有又失去了第一个孩子。五日后,殷寿在东夷大胜、杀俘千人的消息传到王都,举国振奋。殷寿回来,甲胄破陋,肤色黝黑,身上带着几块新鲜的伤口,王妃再也说不出关于“孩子”的任何话语,只是摩梭着铜钺上的绑带,不知是在叹息还是劝说:“杀俘,有些不祥。”

        室内沉默了半晌,殷寿道:西岐已送了三百羌人来,朔日举祭天之礼,何来不祥。春分刚过,此夜云淡星稀,月色恬然,远而又远的山岗上也未有一缕青色的狼烟,分明是太平景象,姜王妃眨了眨眼,正打算回到她的丈夫身边去,一只宽大的手掌伸到了她面前,掌中静静卧着一只银簪,嵌着珍珠,垂下细密的流苏,是槐花的模样,贵重奢华,与她素日妆饰大有不同。这只东海的礼物很快插在了王妃的左髻上。在群山一般的环抱中,在巨树根茎一般的臂膀中,王妃反复喃喃道:殿下,您该有一个孩子了,殿下……

 

        这个孩子很快到来了,他的名字叫郊。殷郊并不是商王的第一个王孙,也并非嫡子的后嗣,并未引起多大的欢庆,百官向殷寿道了几日的喜,送了些不逾矩的贺礼便罢了。王孙随他父亲的健壮颀长,生产时王妃吃了大苦头,自然恢复得也较常人慢,满月礼方事毕,她一口气松下来,在榻上躺了数日,刚能倚着栏杆做些针线,东伯侯就带着几车“辎重”登门了。奴隶们抬着一只只红木箱进进出出,摞在姜王妃面前供她观览。礼物铺了一室,王妃还有些愕然:伯侯哪能随意来王都。

       ——我奏了一道表,说济水通渠现了一块大龟甲,想亲自来朝歌献这份祥瑞,大王允了的。

       ——这么多礼品…太张扬了,哥哥,你初继伯侯之位…….

       ——只是一些药材和布料罢了,听说折腾了两天才生下来……有你在家时常吃的山参和菇子。

       ——我都很好,郊儿也健康。哥哥以后万不能再如此大张旗鼓了。而且时下又常犯山洪,一路人困马乏的,多辛苦。

       “是献给王孙的,没人会指摘什么,”年轻的东伯侯轻轻晃着被褥里婴儿的手,逗得他咯咯笑,“况且郊儿是我们家的第一个孩子,再精细都是应该的。可惜没赶上你满月的日子喔,舅舅还给你准备了礼物呢。”

        东伯侯的礼物不是铜器,不是玉饰,也不是金银,而是一件白袍,仿着殷商王将的款式,用银线暗绣了饕餮纹,触手滑腻,遇风满盈而坚韧,青玉合扣,黄金镶边,奢华无匹。支在衣架上,便让人恍惚,如见先王武丁的项背。

        “二王子征战克敌,无有不胜。郊儿日后若也想学他父亲上阵建功,就披着这身白袍去,有饕餮庇体,轩辕赐福,保他平安无虞。”

        那婴孩仿佛是听懂了什么,咿咿呀呀起来,揪住东伯侯的衣角,直到睡去,如何也不肯放手。

  

 

 

         “殿下,殿下,王妃传您呢。“尘土飞扬的校场,穿着白衣的宫人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剑花挽了个圈,被姬发收入鞘中,他伸手把地上的殷郊拉起来,后者懊恼地吐了一口气,转而向母亲的令官躬身:“烦请告知母亲,我清洁更衣后便到。“宫人答了喏。

         “怎么偏偏撞上这个时候,”殷郊接住姬发抛来的麻布,擦拭着面上的泥土,目光一瞬不瞬地落在姬发眼里,是兴高采烈的模样,“前两次我可没输给你。”

        姬发动作利落些,已经套上了里衣:“我练了这么久的剑,是该赢你一次了。”

        “你要如此夸口,明日比试骑射,看谁先得司羿的嘉奖。”

        “快些把外衫披上,王妃那边还等着你呢。“

        “知道了知道了,你把腰带给我一下……对了姬发,你跟我一起去见母亲吧。”

        环在殷郊腰间,将丝线传过一个个环扣的手顿了一瞬,又流利地动作起来:“我去做什么。”这是姬发在朝歌的第四个春天,未满十三的质子可以留在商王宫中居住,但他从进入朝歌的第一天就请求住在王宫南边的营邑里,拿着木剑参加训练。他三岁学御,五岁张弓,自认不会比那些年长的质子差。玉环叮咚作响,他提着自己的弓走进王家营邑的那天,殷寿的身影如铜铸的城门那样高而沉默,他握着姬发的手臂,说,这是我的儿子,殷郊,从今天起,你们就是兄弟。已经披上金甲的殷郊从父亲身后走出,他比姬发年长些许,也高上许多,眼光炯炯,挺拔如柏树,和殷寿站在一起,就像陈列一个人的少年和壮年。姬发想,这就是英雄的儿子吗?我要为他驱使吗,如同农人为土地的事奔波一生?他是个怎样的人?

        现在,这个人正把手搭在他的肩上,扬高了声音:“去见我母亲呀!前日我拿你给的那种花去给母亲看,她似乎很喜欢,也说想见见你。我母亲宫里漂亮,吃食也可口,正好我饿得很。”

        “都告诉你了‘那种花’叫‘瑰’的……姜文焕也去吗?”

        “姜文焕去什么,就我们俩,你再看看我发髻散了没有?…..我母亲最是宽厚,你别紧张。”

        姬发捡起两人用完的麻布,抛进桶里:“你也该早知会一声,我好做些准备,匆匆忙忙难免失礼。”谈话间两人已换好了衣衫,殷郊蘸了水在掌中,试图把翘起的碎发抹平:“去便是了,母亲见到我们只有欣喜的份,怎么会介意这些小事,走吧。”

        殷郊搂住姬发,在他胸口上拍了拍——

        柏树一般的王孙向姬发伸出手去——

        姬发知道殷郊是以为自己紧张——

        姬发望了望殷寿,有些迟疑地也交出了自己的手掌——

        城中道路不得纵马,两人步行前往,殷郊说起姜王妃的身世,说起她在槐树下弹琴,说起偶一日自己撞见父亲给母亲盘发…..姬发听着他颠来倒去的叙述,觉得十分有趣,只到脸颊发酸,才发现自己竟笑了一路——

         “你就是西伯侯之子姬发?这个给你。”殷郊摊开手掌,一块铜牌出现在姬发眼中,玄鸟纹饰包围着他的名字,“这是质子旅的令牌,以后在军中,我会照应你的。”风填满他身后的白袍,猎猎作响,姬发心道自己的第一眼出了差错:王孙并不是他父亲少时的样子,他应是自己即将成为的样子。

 

        “母亲。” “王妃。”两人躬身拱手。姜王妃微微点头,笑容恬然一如既往,招呼他们近前来坐。姬发本欲执臣之礼,落后殷郊半步,奈何王孙暗暗担心友人拘束,扯着他的手便走,心中还有些自得于自己的体贴。姬发哭笑不得,又向王妃欠了欠身,与他一同屈膝坐下。殷郊将案上碟几推到姬发那边,向王妃道:“母亲,这就是姬发。我们刚习完剑,倦饿极了,母亲叫宫人再多上些槐糕和茶水吧,我天天想着这个味道。”姬发心知直视贵眷是无礼,便也只微微点头以表谢意。

        姜王妃转头向侍女示了意,道:“常听我儿提起姬发,果然谦和知礼,有伯侯的风度。东西伯侯世代盟姻,将我当成自家叔母便好,这槐糕殷郊极爱,不知合不合你的口味。”

        姬发赶忙回话:“王妃过誉了,王妃与殿下才是宽仁雅量,让姬发好生…..极为景仰。”

        “母亲说让你尝尝,你就快试试呀,”殷郊又把那盘玉色的糕点向姬发拱了拱,“你若吃了,日后恐怕要时时求我带你到王妃这里来。”

        姬发便端起一块,收着牙齿抿了一口,西岐食物不尚精致,来到朝歌后姬发更无心口腹之乐,竟从未尝过这样玲珑可口的糕点。口中滋味甜蜜,心下不禁也愉快许多:“你所言果然不虚,多谢王妃款待。你也吃点。”

        “不用那么一点点抿,馅会流出来的,”殷郊盯着姬发慢悠悠地品,笑意攀升上眉梢,抓起一块放进嘴里,腮帮子一鼓一鼓,“这样吃。噎的话就就茶喝。”

        曾几何时,自己也曾这样欢欣地看着一个人?他静静咀嚼着,雪白的牙齿闪现,心中便十分满足。自己常担忧郊儿心防重、身份特殊,在质子旅中难免受人侧目非议,本以为他说起姬发的关照,是为了安抚母亲,现在看来……

        姜王妃向殷郊举了举觚,有些狡黠的神态:“看来我儿确实所言非虚。”

        “…..我何时诓过母亲。”疑惑从他脸上一闪而过,殷郊立刻明白过来,有些不好意思地移开目光,啜了一口茶。

        “我忽然想起,有一事还要谢你,”姜王妃偏过头,听语气一转,姬发立刻知意地放下手中糕点,正了正神色,俯耳听侯,“你送殷郊的花,在东鲁常见,是我故乡的野植,我有许多年不见了,想起往事,很是开怀,便想见见这位送花人。”

         “王妃抬爱了。瑰花烂漫,确实让人心旷神怡。”

        “这花并不常见,你是如何得知花名的?”

        “回王妃,臣父素来躬亲农桑事,臣少时常随行父亲左右,虽驽钝,却也识得些郊野植卉。”

        “不想西伯侯博闻,教子亦有方如此。”姬发连忙拱手称王妃谬赞,倒引得他母子二人愈发笑语融融。刚过春分,日光尚且和煦,驱走了长冬的痕迹,只留槐花胜雪,不时便有几片乖张的落在案前肩上,像是为听取三人的漫谈有意而来。

        “莳花弄草也是母亲所爱,偏我又不懂,姬发你多讲些西岐的花草农事与我们听,明日比试,我多让你一只靶。”

        于是姬发便说起他的故乡,说起父亲最关心的黍藜,每漫步于田间,西伯侯掂着麦穗的重量,他便四处张望,在麦秆间寻觅红色的蜀葵;说起仲夏之前,自己和弟弟踩坏还未拔节的青苗,爬上树去摘梅子,浓绿的枝叶打湿衣裳,长兄坐在田陇边盯梢,吹篪向他们传信;说起头戴羽毛的盲人司农,将耳朵紧紧贴在草管边,只听着风在管中激荡的声音,便能说出今夏有无大雨,冬来是否严寒…..离家太远,故国音容渺茫,很多事他说来犹疑,分不清是往事还是梦境,停顿的间隙,思绪便飞回到殷郊身边,姬发发现同样专注而忘我的笑容也出现在朋友的脸上,仿佛这也是他亲身经历,仿佛他极向往之。于是姬发便更从容、更笃定地讲下去:就算我记错了也无妨,等到有一日他来到西岐,我们可以把一切再经历一次,我们互为印证。

        到日晷的影子东斜,姬发已经发觉自己的话多得有些不合时宜了,殷郊依然是一副兴致勃勃的模样。姜王妃率先发现了姬发的窘迫,道:“殷郊,我忽然想起,东伯侯又送了绢帛器皿来,你还是去挑些自己喜欢的,也给焕儿送去一份。”

        殷郊回过神来,哎了一声,又道:“说来有趣,姜文焕现在与南伯侯的儿子形影不离,一下训便总也找不到他们两人,我还想他们是不是得了什么乐子,不愿同外人道。”

        “焕儿结识友人是好事,他父亲知道了也会宽慰。倒是你做哥哥的,虽要避嫌,但焕儿一向恭谨过甚,你该多关照他些。”

        殷郊点点头:“母亲教诲得是,孩儿日后谨记。那我这便去了,姬发,内庭不便…..”

        姬发刚想起身告退,去殿外等殷郊,姜王妃发话了:“姬发便在此稍候吧。”

        宫人引着殷郊离去,院内顿时静了许多,姬发不敢擅言,背脊笔直,头却深深埋下,手指磨蹭着腰间的骨哨。王妃一节素白的腕子从袖中露出,轻轻拂去案前的落花:“姬发,你是如何看待殷郊的?”

        “……殿下宽仁友爱,机智勇武,是我同袍好友。”

        “那与其他诸侯之子相比,有不同吗?”

        姬发没想到王妃会如此追问,一时不解深意,只能坦诚答道:“有的。虽然军中伙伴都是挚友,但殿下与我志趣相投,又朝夕相伴数年,同食同寝,情谊胜过旁人百倍。”

       “当真如此?”

       “回王妃,当真。”

       “你说‘志趣相投’,”王妃深邃的眼瞳端详着姬发,让姬发想起演武比试中殷寿的审视,“若到了‘生死相托’的时候,你们会如何?”

        姬发恍然大悟:自己很快便满十三,可以上战场了,而殷郊更年长数月,已有了自己的铜剑,王妃是担心她的孩子在战场上无人照应。他深深吐纳了一口气,举头平视对面的那位母亲,一字一顿道:“我绝无保留。”

        王妃的眉毛抽动了一下,看不出情绪。她只是沉默地看着姬发,似乎要从少年的表情中猎取一丝一毫的心虚、退却。半晌,她轻轻舒气,认输似的移开了目光,姬发看得出她的笑容如释重负:“君子重诺,我相信你。日后……”

        这一次姬发主动接上了话:“日后不管在哪里,姬发永远捍卫主君…..我会一直看着他。”

        流云散去,日光下澈,两人静静对坐,向门外看去,四周铺满了雪白的花瓣。默然许久,他们甘心等待,听着那脚步声由远及近,春风就此吹了过来。

  

 

 

        所以,你那时真这样答应了母亲?殷郊摊开四肢躺在草地上,姬发盘腿坐在一旁,借着月光如水,细细抚过他脖颈上暗红的疤痕。

       彼时,游子已回到家乡,从父亲手中接过鸮冠,接过了西岐千里沃野。第二年,殷商的马蹄到达了岐周城下,姬发接过封神榜,在群臣的跪拜中冠加九锡,称制反商。一月前,姬发正率周人与闻仲、魔礼青鏖战。魔将本领通天,哪吒几日前急行前往东鲁请东伯侯姜文焕的援兵,杨戬孤身应战,回护不及,西岐士兵死伤惨重,呼天钥地,姬发本人亦命悬一线。危亡关头,忽现一朱发靛面、三头六臂的怪物,啸声如雷,力大无穷,手持一灵通金印接连掷伤魔将,逼其退至五十里外,力挽狂澜,才护得姬发一行人撤回城内。

        姬发伏在马背上,浑身血液都往胸腔中倒灌而去,心如擂鼓。他受伤极重,却精神抖擞,恰逢姜文焕率兵赶到,东伯侯被遍体鳞伤的旧友拉住,听他喋喋不休地说着“是殷郊,是殷郊”,状似疯魔。医官止血敷药,劝他静养,姬发仍不罢休,强呼了雪龙驹来,喊着要出城去。直到姜尚取出一丸红丹,捂着嘴迫姬发咽下去,后者才不甘地张牙舞爪了几下,一头栽倒,昏睡了两天。

        这两日也一如既往,姬发噩梦连连,又是梦到鄂顺喉管抽动,喷了一地的血,崇应彪就站在一旁冷笑,左眼是空空一圈黑洞;又是梦到哥哥从悬崖跌落,自己扑身去救,额头却砰得一声磕倒在青石上,四周哭声幽咽,姬发茫然地抬头,看见姬昌陷在被褥里,一丝气息也无,冰冷的手握在姬发掌中;最后,敌将的斧钺当面劈来,殷郊挡在了他身前,姬发动弹不得,只能看着殷郊的头颅咕噜噜地滚到脚边,那无头的躯体砸向地面,他眼中一片猩红。姬发惨叫着醒来,心焦如焚,撑着身体欲转身下榻,却两腿一软,向前摔去,正要跪倒在地的时候,一只手臂横来,托住姬发的腰腹,把他摁回了榻上。姬发定睛一看,全须全尾的殷郊正站在面前,一言不发地盯着他。殷郊心中恼怒,怨姬发这般轻慢自己的性命,不愿摆出好脸色来待他。怎料姬发同样面色铁青,满脸狐疑,从头到尾把“死而复生”的朋友打量了一遍,直到看到他脖颈上一圈血线,眼眶霎时红了,揪着衣袂紧紧搂住他,将面颊埋入对方的白衣中,殷郊很快感受到汹涌的水流沁透了衣衫,流进了自己新生的骨血之中。

 

        之后的日子里,姬发下不了地,便要求殷郊也睡在自己身边。殷郊已非凡体,无需常人的睡眠,姬发安眠,他便坐在榻前,不时掐一道诀,驱散盘桓在姬发眉间的梦魇;姬发醒来,两人便攀谈片刻。殷郊疑心友人是受了许多的委屈,虽然面色如常,眼泪却总也流不完似的,对自己的追问也没个休止,又是问他怎么上的昆仑山,又是问仙人如何救他、有无代价,又是问那三头六臂的法相施展起来损耗几何,与闻仲一战可曾受伤。殷郊于广成子门下修习仙法日久,如今病痛全消,心平气和,也被姬发的啰嗦扰得不胜其烦,只得一次又一次地说,我神通广大,刀枪不入,什么人都伤不着我了。

       岐周城外的这场对决同样挫了殷商军队的士气,两方都得了喘息之机,平和了一段时日。极为宁静的一夜,姜文焕进了岐周的王帐,帐中未燃灯火,只有殷郊的两只招子亮如寒星,定定对上姜文焕的目光,仿佛幽冥鬼魅,东伯侯少年持重,此刻仍然鼻头一酸,几度张口,却不知所言——他只有这一个亲人了。放走姬发后,殷寿将东伯侯的家眷抓来,当着他的面,施了炮烙之刑。

        两人站在帐外,夜风清冽,四野簌簌,殷郊不畏寒冷,而姜文焕仍是凡胎肉体,忍不住拢了拢衣衫。说来两人也算得上血脉至亲,但回想起来,却从未有这样单独相处的时刻。姜文焕听了姜尚的解释,知道殷郊这番归来已隔两世,如今他披衣散发,辟谷不食,或已修得仙身,往事大概也只如浮光掠影一般?心中思绪万千,反而不知怎么向自己表哥开口。最终,还是殷郊打破沉默——师父已告知他人间数年来的种种变幻,包括东伯侯一家遭屠戮一事——他问姜文焕,你过得怎么样。

       姜文焕胸中一滞,他没想到殷郊会问这句话,但那颗心终于砰砰地跳起来了,那一日自己随着父亲和友人而流走的神魂向四肢百骸倒灌而去,自从烈火烧尽了他的全部,姜文焕第一次感到疲惫和虚弱。夏夜漫长,他们聊了许多,星星出现又消失,到后来,姜文焕感觉口腔里含满了刀片,心中的一块梗阻就此滚落,将那烈火压入灰烬之中,不再让他受焚身之苦。

 

        月亮升到了天空的中央,姜文焕从绢袋中拿出一块白绸,轻轻抖开,正是殷商王将的披风。这件披风,是某次殷郊来给他送护腕时落下的。那时商王还不是商王,四大伯侯也没有入京,他们不日就要开跋前往冀州。姜文焕认得东鲁物什的式样,八年间,他能辨出殷郊送来的每一件器物的来处:而那双护腕出自王宫南苑,织坊宫人之手。原来有人知道他练剑伤了手腕,已悄悄疼了好几天。

        后来,已成为东伯侯的姜文焕俯首帖耳,谋划数月,终于觅到了殷寿的一线疏漏,可以逃出朝歌城去。临行那夜,几个东方子侯的儿子用命保他,一人一马如丧家之犬,向月升的方向狂奔,身上只有一把剑,和这块他鬼使神差地塞进胸口的白袍。他记得十三岁时他们第一次凯旋,殷寿是如何将这条白袍披上殷郊背脊,向巨大的母瓘神像宣告他成为质子旅的少帅,身后山呼如雷;他记得殷郊因为受伤失血而打着寒战,双眼却闪闪发亮,惨白的嘴唇高扬着,举起他的鬼侯剑,衣袍猎猎作响。

        亡命的东伯侯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随身带着死人的东西,直到物归原主的这一天。他将袍子递给殷郊,心中万分笃定。

——我虽叛了殷寿,却未叛商称王。如今你回来了,依然可以是我的主帅,任凭驱驰。

        殷郊接过前生的旧物,摩梭着上面饕餮的纹路,眼瞳中的星火微微颤着。像过去了一个王朝那般久的默然后,他将白袍抖开,双臂一展,披在了姜文焕背上:“夜里风大,回帐时莫要迷了途。”

 

        白色的背影在视线中远去,脚步一深一浅地踏过曲折的山岗,在殷郊的目光中溶进了月色无边。姬发在他身后走出,说,去走走吧。

        于是他们漫步在麦田间,渐渐枯萎的麦秆拨过小腿,姬发一瘸一拐,两人走得极慢,向着无边无际的青草深处去。他们还是聊天,不聊明日,颠来倒去地说许久之前的事,一时笑,一时愠恼,掸开手臂上的飞虫,躺在干燥的草地上,看繁星寂然如沸。他们提起了姜王后,和那天殷郊没听到的对话。

        “是啊,我说要看着你。跟你答应照看所有质子不一样,我答应她只看着你一个人。”姬发用手指绞着朋友垂下来的发丝:他一放松下来,就不自觉地带些稚气。

        “姬发,你是傻子。”殷郊望着天空,“你知道这场战争还要打多久吗。”

        “我们会赢的,”姬发也躺下去,亲昵地贴着他,他们从前在壕沟里备战,累极了,也是这样互相倚靠着休息,“等我们再回到朝歌,消除天谴,你就是天下共主,所有人都会看着你。等我弟弟再大些,我就不当西岐之主了,到朝歌去,还当王家侍卫。”

        “你这是胸无大志。”

        “没办法,我跟王后约好了的。而且姬旦也比我好,我一想到那些叽叽喳喳的臣工就烦…..你封我做将帅也行,就像那个闻仲….征北海,征东夷,安定四方…..得空我就谏你,让你也看看有多讨厌…..”

        身旁的呼吸声逐渐平缓下来,姬发睡着了。

        姬发,你真的傻,姬发。殷郊在心里默默念着。难道你就一直这么哄着我吗?回到朝歌…..但也许….也许会这样呢?只要杀了殷寿和苏妲己,开榜封神,我们可以让一切都回到正轨,也许这样是可以的。我们一直都是这样的,就像鬼侯剑那回,不是吗?

        殷郊解开自己的外衫给姬发系上,将他背了起来,往来时的道路上迈步。他可以召出法相,或者念一道咒术,轻而易举地把姬发送回去,但他没有。他背着姬发,在夜色中的田地里慢慢走着,温热的呼吸吹在他颈边,没有一丝在梦魇中挣扎的气息。走下去,就能走回那扇铜门,走回他们狭窄的营房,走回冀州城下,走回母亲的寝宫中,再看一次槐花雪。殷郊希望这条路更长、更长一点,他知道,这场仗还要打很久呢,姬发就先在他背上多安睡一会吧。

 

 

 

        这场战争确实打了很久,久到李靖、黄飞虎、还有那个让姬发头疼了很久的邓婵玉都投入了西周营中,他们的军队一路进到了渭水之畔的孟津渡;久到殷郊带着鬼侯剑离开西岐,又出现在红砂阵中,三头六臂的法相舞起双股长剑,阵主的真身端坐在双剑庇佑之中吟哦法诀,面上道道青脉偾张,眼框内流转着死僵的白色。姬发几乎认不出他来了。

        姬发——哪吒被殷郊的一臂盖倒,掼在飞砂之中,混天绫寸寸断裂,化为齑粉——阵眼就在殷郊真身之中,你还在等什么!

        雷震子终于扇不动肋下两翼,哀鸣澌澌,坠入大团的红雾,转瞬没了声息。

 

        商周混战日久,闻仲请来金鳌岛十天君布下十绝阵,凶险万分。姬发额束黄绦,身披金甲,振起斧钺,在阵前高呼,鼓舞着周军的士气,光华韡韡有若天人。那一天,姜尚告诉姬发,殷商王气已绝,要成为下一个天下共主的人是他,昆仑玉虚宫弟子皆会鼎力相助。

        姬发答,殷郊会回来。

        进入红砂阵前,姬发把腰间的骨哨解下来给了姜文焕,珍而重之地放到对方掌心,叮嘱道:“若殷郊归来见我遇不测,意气用事,把这个给他,他会听劝的。”

        这枚骨哨是殷郊给他的,哨声嘹亮清越,与诸凡品有异,是殷郊多年的爱物,只有这么一枚。那天回到营房,姬发鼻青脸肿,嘴角渗血,殷郊再三追问,他才说是跟北伯侯的儿子起了冲突,对方人太多,他没打赢。殷郊闻言,立刻从身上摸出一只玄色的骨哨,让姬发收好,在营邑吹响,王宫中也能听见,若是崇应彪再找他的麻烦,自己一定前来为他助阵:“不要弄丢了,只要我听见哨声,立刻来找你。”

        此后十余年,姬发腰间,西岐的玉环与这只骨哨琳琅相击,必不离二。

        阵中百日,姬发喊得声嘶力竭,一箭又一箭钉在他身周,殷郊也未侧目半分。姬发筋疲力尽,无由地悔恨起来;为什么我不把哨子留在身上,他一定能听见….任凭自己白白地弯弓搭箭,却无法射中近在眼前的猎物。

         姬发,你还在等什么!

         阵眼就在真身的左眼之中!

         大王!

        姬发愕然惊醒,天下共主,天下共主….走到这里,西岐子民的血流了太多太多,他已经无权再毫无顾忌地为谁丢下封神榜了。天道挥一挥手,就把朝歌的姬发抹去了,万古一芥。

 

[……殷郊总想着他父亲能看到他,什么也顾不得。你在他身边,我安心许多。

……姬发,你是个好孩子,我相信你。

……姬发,看着殷郊,别让他跑得太远,忘了归家。]

 

        羽箭颤巍巍地搭在弦上,对准了那只眼睛。得天命垂怜,西岐姬发,是天神的儿子,跨着渭水中腾出引得伏羲受八卦感召的白马,羲和驱赶着座下的马车,拉开轩辕黄帝升天时落下的八石神弓,世上没有他射不中的东西。可那是一双怎样的眼睛啊?那是与他并辔驰骋,递给他雕金镶玉、第一把属于姬发的长弓的眼睛;那是在莽莽的雪原上把他挖回光明人间的眼睛;那是永远端凝着他,佐证了他忠贞誓言的眼睛;那是姬发夸父逐日般追逐半生的眼睛;那双眼睛寒火四溅,说,来啊,姬发,我们去改变这个天下!

        于是周王抬指松弦,箭出如风。

        真身痛呼一声,左眼汩汩涌出鲜血,像是倒悬的火焰。他直直倒下,凶恶的法相瞬间委顿下去,天光乍泄,万顷红砂如流水般崩塌,裹挟着姬发向久违的人世流去。眨眼之间,殷郊就被吞没,消失在他的视线之中。

 

【……又五年秋,武王伐纣,渡于孟津,阳侯之波,逆流而击,疾风晦冥,人马不相见。于是武王左操黄钺,右秉白旄,瞋目而撝之,曰:“余任天下,谁敢害吾意者!”风济波罢,王师过郊野,见原隰郁茂,红花滋荣,鸪雁颉颃。王乃流涕,谓左右曰:“我负后。”】

 

 

 

        鬼侯剑的刀锋落下,那颗头颅与殷郊太过相似,在生机飘散的最后时刻,依然嘶吼着恶毒的诅咒,嗤笑自己生身的亲子:你永为殷人。殷郊盯着那颗头颅,直到他终焉的臆语随风而逝,死的颜色弥漫上面庞,那只独眼依然直勾勾地盯着殷寿,直到火光将其灼得疼痛难忍,却是左边漆黑的眼眶中溢出了血滴。

        殷郊拄着鬼侯剑,踉跄后撤数步,倚着铜柱缓缓滑下,坐倒在满地殷红里。他心中既无悲痛,也无大仇得报的快意,只觉茫然。他这是在哪?他是怎么走到这里来的?他还能回去吗?母亲是如何死去的?叔祖是如何死去的?舅舅是如何死去的?鄂顺呢?崇应彪呢?苏全孝呢?那些曾披拂在他身上,笼罩着他,与他形影不离的情谊,竟然一丝也寻不见了。只有父亲的死是明晰的:他死于血亲之手,做鬼也不会放过彼此。

        “殷商王族,以子弑父,以臣弑君,世间之罪,莫大乎此。故此上天震怒,我们成汤子孙,已经不配为天下共主了。”

        天弃我大商。殷寿已死,再也不会睁开眼睛对谁发号施令了。而乌青的天色如旧,层云密布,风雷暗涌。为什么我那么蠢,殷郊痴痴想到,我还以为,一切都还能回到正轨。他望着脚下的朝歌城,街巷之中惟余断壁残垣,黑烟滚滚而起,再也没有人传唱着歌颂它的史诗,说起玄鸟永远庇护着这座鎏金的城池、英雄的故乡。远处兵戈相接之声渐微,祭天台已成,如今,王都便为祭品,那些宏伟的宫阙、城南的营邑、满城的槐树,都要付之一炬,为新朝庆贺。

        这般宏大的祭礼,要用最尊贵、最纯粹、最虔诚的心意。殷寿那时是怎么回答叔祖的?对了,献人牲祭天,以息天怒。王族的血还奔涌在他的躯体中,以人为祭、以人为食,站在枯骨堆砌的高台上,以头颅为酒器,畅饮鲜血的王族。他要流干最后一滴血,流干六百年的罪业,像那些被洗净的羌人,赤裸地灰飞烟灭,然后被供奉给上天,祈福消灾。玄鸟陨落,凤凰才会出于岐山之上,徘徊九州,降下祥瑞。

        一点凉意突然滴落在殷郊脸上:下雪了。雪花落入祭天台上的火焰之中,转瞬即逝,殷郊却缓缓展开笑意:冬雪已至,姬发的生辰马上就要到了,他终于想好,今年要送他什么了。

        殷郊站起身,撑着鬼侯剑,一步步向祭天台的顶端走去,浑身的伤口不再使他感到疼痛,流失的血液反而让他更加轻捷。姬发的箭矢射落了他的法相,他不再是勇猛的怪物,不再是复苏的死尸,他是殷郊,是大商的太子,他身着殷商王族的甲胄,肩披饕餮立目的白袍,手握这世上最锋利的宝剑,受命于天,肩担着救国济世的重任。父王传位给他,他要自焚献祭,消除天谴。烈火熊熊燃烧,他的臣民在台下纷纷跪倒,高呼着万世殷商。也许母亲会伤心垂泪,但父王会安慰她,她的孩子会在历代先王的身边求得福祉,保佑她余生安康;他要把鬼侯剑还给姬发,他唯一的、最好的朋友姬发,这把剑本就是属于他的。自此他才能了无牵挂地冉冉升去,厄云即散,天地大白。

 

        “殷郊!殷郊!殷郊——”

        那呼声远远地传来,隔着千山万水,生死两世,殷郊浑然不觉,他向着那烈火深处走去,张开双臂,有如玄鸟图腾。姬发追着他,呼唤太过尖利,喉管硌出裂口,每一声都带着飞溅的血沫,而那火只为焚尽商朝的遗物而生,裹挟着殷郊越跌越深,却分毫烧不到姬发身上,他愤怒地握住火焰,要投身到殷郊的路上去,却只有一缕风从指缝流出。姬发向火光深处追去,一只烧断的横梁将他砸倒,目光中,殷郊衣袍与扭曲的空气逐渐相融,天与人间失去了边界。

        让他去。祭天台下,姜文焕按住了哪吒的肩膀。这是姬发的事,他必须要去做,没有人拦得住。漫天红绫不甘地收回仙童臂上,姜文焕望向高处,现在那里只能看见一个人的身影了。姬发,你能把他带回来吗?姜文焕摸着胸口那枚坚硬的锐物,他只找到了这枚戈头,他要把它带走,埋在南方的土地上,江水带着铜锈流过千山万湖,他的挚友魂归故里。

 

        忽而一声嘹唳破空而来,嚣然如沸,杜鹃闻之啼血,截断了殷郊的幻梦,所有的疼痛全部倒回伤口中。他认得这个声音,这是年少时,姬发唤他去跑马、用饭、看新奇的玩意。一声是请,两声是催,三声是“你再不来我就走了”,姬发不会为作弄他吹哨,每每哨声入耳,他永远有佳事要与殷郊分享。所以殷郊从不爽约,三声哨响,他一定在奔向姬发的路上。

        这是在哪啊?是在母亲的寝宫里吗?姬发叫我去做什么?殷郊懵然困惑。于是他转身,向那哨声传来的方向望去,只一眼,那只独眼忽地清明——漫天火光,姬发伏趴在一根断木上,嘴里玄色的骨哨,死命地吹响,一声,一声,一声,一声。像是要把全身的气都吹空、吹尽;他满脸是血,只有一双眼睛是干净的,正射出两道雪白的目光,死死盯着殷郊;眉睫仿佛定格,眨也不眨,两点火星在瞳仁中跳动,印着殷郊的身影,像将死之人攥住仙草,满弓之箭奔向靶心。那骨哨无休无止地哀鸣,伸出千丝万缕的手,想将他挽回身边,长长久久地留在天地间。

        只一眼,他几乎要倾身向姬发走去了:他想,姬发需要一个道别,我应该走到他身边去,握住他的手,说,再见,再见,再见,对不起…..就这样握着他的手,不断地道别,直到这火烧尽了一切,道别到我们重逢的那刻,那时我一定焕然一新,脖颈没有一丝伤疤,身后不会展出三头六臂的法相,我不披甲也不佩剑,姬发见到我,再也不会流泪了。

        那火苗愈发妖冶,如同跳起了巫祝的舞蹈,火舌卷着倾倒的布幡飘扬而上,嘶嘶沸沸,夕阳如血,天地间无处不在燃烧。殷郊已经忍受了太久太久的寒冷,也许他从来都没有走出过母亲的寝宫,槐花如雪一般将他掩埋了这么多年。这场祭祀,只为叫醒他,燃起烛火,为他提供温暖;母亲唤着他的乳名,父亲终于转过身来看到了他,细软的白袍裹着他,殷郊伸出手去:他不愿让他们等得太久,他要飞回他原本的天空。

        所以,这一回,他不能与姬发同去了。

        狂舞着的灰烬中,殷郊笑了,笑得极为开怀,他长生不老,依旧是少年的模样,螓首浓眉,目蕴流丹,长久、长久地望着友人。姬发心中大恸,猝而狂喜,那只空洞的眼眶又焕发出生的欢腾,十六岁的殷郊再次出现在他面前,他从不违约,听到哨声,一定会来相见。双腿终于有力量巍巍地撑起躯体,姬发放下骨哨,敞开双臂:殷郊会向他走来,一切要结束了,一切要开始了,他们与旧时代割袍断义,殷郊……

        殷郊举起鬼侯剑,向他掷来,剑锋插入姬发脚边的砖石,它的主人转身展臂,宽大的白袍如羽翼般扬起,投向大火之中,那火焰即刻旺盛起来,将那白鸟囫囵吞没,瞬息便没了踪迹。大雪终于落入这方境地,与红火交融,癫狂地缠斗、共舞,那火渐渐、渐渐孱弱下去,道道金光从穹宇泄下,一声长啼,游曳着五彩鳞羽的巨鸟穿过云端,在西方盘旋不止、啼鸣婆娑。姬发发现自己再也发不出任何声音。他握住鬼侯剑,而那剑柄仍铮铮颤着,仿若婴儿新生。

 

        白雪依旧纷纷扬扬地落下,姬发无知无觉地蜷缩起来,厚厚一层落白覆了身躯。寰宇无边无涯,西风吹拂,并辔的良驹送人归乡,玄色的骨哨握在胸前,他不愿再睁眼。终于,有人走近他,教梦魇散去,教他安枕好眠,解下自己的外袍为他披上,坐在他身边,静静等待来年的春风抵达。远处钟声绵绵响起,再不会有一片雪花使他们感到寒冷了。

 

 

 

 

 

 

        “母亲,怎么了?”

        媿姜回神,正对上殷郊漆黑的瞳子,殷商的王孙捧着木盒,嘴唇紧紧抿着:“可是这花让母亲不适了?我这就收起来。”

        “怎么会,只是觉得这花极美,”媿姜移开眼神,夕照似的笑意又出现在她的面庞上,“方才你说这花是一位友人赠予你的,是谁人呀?母亲没有听清名字。”

        对坐的少年轻轻哼出了一声气音,大雁掠过天边似的轻捷,山溪涌出隘口那样松快,像是巫医呢喃的祝祷,或一声捷报的战鼓,像是十五年前,谁压低嗓音,仿佛泄密般的幻觉:“是西伯侯的次子姬发,他住在南边的营邑里,是我最好的朋友。”

        “噢,最好的朋友啊。”

        母亲是在怀疑什么吗?殷郊模糊地感到,可是姬发就是我最好的朋友啊,我难道辨不出谁是我最好的朋友吗?认出他来是多么轻易,就像认出最锋利的剑,最华美的衣物,最喜爱的花,多么轻易。将来我们会并肩作战,拱卫殷商,就像是毫墟与朝歌;将来我会去到西岐,姬发说太平年间,凤凰出于岐山之上,有五色之羽,我要看看他说的是不是真的…只是一朵花算什么,我得来鬼侯剑亦有他的襄助,我要送他世上最好的弓箭,和轩辕黄帝升天时落下的那把一样好,比有穷氏的那把还要好,能射落凶日,射落荧惑星,让凤凰永远徘徊在他的土地上。这样方才配得上我们的情谊。殷郊直视他的母亲,道:“是的,就是姬发。”王孙继承了他母亲的眼睛,形似耳杯,目光摇动时,琼浆粼粼而倾。此刻那目光却太过年轻而锐利,使任何犹疑、慈爱、不以为然的思绪,不能举目对日。

        媿姜的笑容终于落在了她毛茸茸的眼中:“既是你的朋友,母亲也想见一见。西伯侯名闻遐迩,其子也定然出众。”

        “母亲说的正是,姬发……”

        忽而一声嘹唳破空而来,嚣然如沸,截住殷郊喉舌,四野如常并无异相,众人便皆觉是筑城的工象,或某只枭鸟在嘶鸣。只有殷郊定神望去,见摘星阁中染上了烛火的颜色:他与一人约好了要去跑马,向西扬鞭,追着燃烧的落霞,直到平川将尽,他们离常曦比人世更近。姬发定然是等急了,而失约不是一个好朋友的行为。殷郊将木盒置于案上,轻快地说到:“明日操练事毕,我就带姬发来见。这花供母亲赏玩。母亲,我还有些事…”尾音拖长,是不言而求着母亲的应允。

        “你去便是。”

        殷郊立刻欲直起身来,又想起什么似的,复低下头去,握住媿姜覆在五弦琴上的手,粲然笑道:“母亲,等父亲征孟方归来,我定练好了剑舞,我们一家团聚享乐。”语罢,他放下一个笑颜,转身向宫门走去,他越走越快,耳边疾风掠过,万事万物都飞速倒流而去,而就在前方,他知道,少年姬发正勒着缰绳,在城门外不断逡巡,张望着王宫的暮鼓之声,禾苗在马蹄下疯狂生长,而姬发会一直等待着,直到殷郊出现在那条道路的尽头。这是永远不会改变的。只是偶尔他担心殷郊会迷失了方向与时间,于是吹响骨哨,托风为信使,催促他快些到自己身边来,不要错过了任何能与他共享的岁月,如大雨熄灭野火,荆棘挽留了瑰花,一块白袍遮蔽住两份身心。殷郊听见哨声就能辨明前路,于是他越走越快,耳边疾风掠过,万事万物都飞速倒流而去,他奔跑起来,跑过六百载巍峨沉默的宫阙,跑过祭天台上横流的血海,跑过十绝阵里红砂漫天,风雪消融在金灿的麦田,卷刃的鬼侯剑被丢下,羲和驱车、玄鸟振翅也追赶不上,他把白雪与烈火都淌过,跑进永远光明温暖,有人明眸善睐,手持鲜花等待着他的故乡。

 

 







 

[一些叭叭]

        看电影的时候有关注到剧情里出现了很多和袍子相关的情节:姬发在冀州城下甩下袍子,在女娲庙给殷郊盖上,最后割断让殷寿坠落;而殷郊的袍子是被父亲割断了,蒙在马的眼睛上。“袍子”又是这样一个象征着情谊的意象,我很难不觉得这是一种隐喻。姬发可以舍弃的外物,殷郊被迫失去了,他也再看不清前路了。我觉得他的迷途不是因为真的憨,而是他的爱与赤诚胜过了冰冷冷的理智,这一点和姜王后(媿姜)是很像很像的,哎……

        所以想写的是姜王后、姬发、殷郊三个人命运的回环和他们的取舍:花、骨哨和白袍。媿姜可以因为丈夫和儿子而与槐花日日相对,忘了年少时最喜欢的野玫瑰;白袍是庇佑在殷郊身上的情谊,也是负担,他只能为保护亲人免受寒冷的侵蚀脱下,永远无法为自己而割舍,他生死背负,为殷人而来,为殷人而去;而姬发可以放开很多东西,负累的衣衫、封神榜、射穿了他全部少年岁月的那支箭,但他不能停止对殷郊或者朝歌的姬发的呼唤,哨声为约,形影不离,必不差二。

        姬发是很好的,他只是呼唤着殷郊,但把选择的权利留给了他。姜文焕也懂得这一点。殷郊也真的是坚定,他永不变节,质本洁来还洁去。殷郊和他的母亲、表弟,都失去了那么多,而姬发会看着漫山遍野的红花,召下熄灭噩火的白雪,记得年少的所有岁月,他的玄鸟停留在身边,衔来他不能割舍的一切。

        名为断义之“割袍”,实言莫逆之交,他们说着,愿同尘与灰,愿同尘与灰。大道无情,万古一芥的相逢,便算厮守了。

        写作bgm是樱花小狼的《空流连》。希望你能喜欢她和他们。


 



秋子慕

朴素的AO3扫文记录(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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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只是为了方便自己吃粮做的杰森中心扫文记录,没有推文的意思,每个人的雷文标准都不一样,你完全可以大骂我审美有问题,但这只是你我之间的审美差异,与文没有任何关系,在我看来有勇气写文的太太都很了不起

2.顺序随机,描述想到什么写什么

3.每篇都标注了编号

4.每一位产粮的太太都很棒,各位完全可以凭自己的喜好吃粮,也可以无视自己不喜欢的口味,要是遇到喜欢的不妨给太太点赞留言

5.老年人看不懂XX嬷之类的圈内黑话,也分不清自己是什么成分,只要是HE我都吃,凹三又不分左右,所以CP怕标错就不标了

6.没有特别标注都是HE


Morse 作者WeirdAlterEgo...

照例叠buff

1.这只是为了方便自己吃粮做的杰森中心扫文记录,没有推文的意思,每个人的雷文标准都不一样,你完全可以大骂我审美有问题,但这只是你我之间的审美差异,与文没有任何关系,在我看来有勇气写文的太太都很了不起

2.顺序随机,描述想到什么写什么

3.每篇都标注了编号

4.每一位产粮的太太都很棒,各位完全可以凭自己的喜好吃粮,也可以无视自己不喜欢的口味,要是遇到喜欢的不妨给太太点赞留言

5.老年人看不懂XX嬷之类的圈内黑话,也分不清自己是什么成分,只要是HE我都吃,凹三又不分左右,所以CP怕标错就不标了

6.没有特别标注都是HE


Morse 作者WeirdAlterEgo  33942601

少见的提姆绑架杰森的文

其实也不算绑架啦,只是假扮卡珊德拉让暂时失明的杰森在自己这养伤。这篇的杰森各种感官好敏锐,提姆还是那种少见的会做饭会泡茶的提姆。

最后一只靴子落地的时候挺可爱的——

接着睡吧。他粗声说。这会儿太早了。

提姆的心跳就和预想的一样再次提速了。

杰森叹气。

说真的,睡吧。我们可以……之后再谈。关于这一切。

他终于调整到一个舒服的姿势,脸挨着提姆毛茸茸的头发。他知道这孩子这会儿吓坏了,但他愿意等他平静下来。除非他先睡着了。

还有最后的——

我现在要吻你了。他告诉这只惊慌的小鸟。除非你不愿意。你随时可以拒绝我,我希望你知道这一点。

提姆摇头。顿住。点更多次头。

杰森轻笑。

所以。我吻你。告诉我是否要……

在他说完前我已经被吻住了。显然提姆已经对许可失去了耐心,而杰森也并不准备制止他。因为这很棒。

 

Option C 作者CasualGeek  30721745

杰森复活后把小丑告上法庭

这篇也有不少人推过,剧情的发展其实也意料到了。一直觉得程序正义还是结果正义是无解的命题,这篇最后很难说到底是哪边的胜利,也许未来会有人利用这一先例达成民主的暴政吧,但这也不是这里要思考的问题,只要知道小丑死了就够了。

 

Grocery Day 作者rotasha  37293433

杰森总会在采购日遇见家人

 

A MOMENT THAT'S HELD IN YOUR ARMS. 作者orpheusaki  38896395

罗宾习惯蝙蝠侠骂他了。他毕竟也不总是那么小心,总会犯错。这是他的工作,即使在之后的夜巡中看着蝙蝠侠(他的老板)会微微刺痛他。他总能克服的。但这是布鲁斯韦恩第一次对杰森提嗓门。

杰森把布鲁斯分成了两个存在,一个是总会认为他做的不对不好的蝙蝠侠,一个是对他耐心温和的布鲁斯,就像自己也是对应的两个存在。

看到杰森坦白的时候好难过——

布鲁斯沉思了一会儿又补充。这就像夜巡,你没有我跟着独自冲出去,或是我无法接近你。这让我害怕。

车内沉寂了许久,窗外的噪音开始悄无声息地回到车内。杰森感到肩膀的颤抖开始放缓。蝙蝠侠会害怕?

是的。布鲁斯皱起眉头,把杰森往自己的怀里按近些。杰森脑中慢慢形成那番景象,像素化的图像逐渐清晰。罗宾也会害怕吗?

不会。杰森很快回答,气喘吁吁的像是这个想法是一种侮辱。

真的吗。布鲁斯努力不笑。为什么?

因为他有蝙蝠侠来接住他。

你也有蝙蝠侠,杰森。就像布鲁斯韦恩有罗宾一样。

杰森抽了抽鼻子。我不明白。蝙蝠侠生我的气了吗?你会把罗宾带走吗?

这种沉寂中,布鲁斯感到天空的重量压在他的肩膀上,而他要尽最大努力把它举起来,同时又不能松开握紧他怀里男孩的手。当杰森平静地用颤抖的语气问他布鲁斯韦恩会抛下我吗,天空的重量加倍了。

 

I Measure Every Grief I Meet 作者loosingletters  22070698

如果当时蝙蝠侠赶到了

这篇写的是布鲁斯死后迪克和杰森如何面对这个没有布鲁斯的世界,他们会恨彼此,更会恨自己,但他们会走下去,因为他们都是布鲁斯深爱着的家人。最后找到提姆的场景很可爱。

 

1-800-ROBIN 作者spqr

杰森对犯罪巷的一位罪犯施加的手段有点小激烈,布鲁斯决定让他以社区劳动代替法院授权的愤怒管理课程,即夜巡时间在一家韦恩集团赞助的慈善机构工作,为期一个月。在自杀热线工作时间中,杰森认识了一个特别的孩子。

杰森想方设法哄提姆真的好可爱,特别是为了不被打扰而钻到桌子底下继续打电话那段。

 

A GRAVE FILLED WITH BOOKS. 作者orpheusaki  38611326

蝙蝠家轮流组队夜巡,今晚正好轮到杰森和布鲁斯一组,而布鲁斯迟到了。

抛开过于drama和ooc的部分都不谈,迪克在蝙蝠洞倒计时读秒很好笑,布鲁斯和杰森聊到以前在园子里种蔬菜也很有意思,因为杰森第一周浇太多水把大部分种子淹死了,布鲁斯和阿福趁他去上学重新种了一遍。

最后两人直面自己与过去的异同也很好笑——

我喝黑咖啡,放两颗糖。有时会在你蔬菜园前的秋千上喝。

你咖啡里会加牛奶。我以前帮阿福给你泡过。

我几年前查出自己乳糖不耐受。没人知道,除了阿福。还有你。

不可置信,蝙蝠侠最大的弱点是乳制品。

这没那么好笑。

怎么没人想到呢。他们只要把你淹在牛奶里就能永远摆脱你了。

溺水应该能比牛奶更快的杀死我。

 

Paint The Town Red 作者CasualGeek  28972662

逆序罗宾,这篇没有迪克所以杰森是最小的。小丑事件受害人是提姆,不过这篇提姆的遭遇可能更接近阿卡姆骑士?他没死,但被折磨洗脑了很久,最后把小丑反杀了,之后作为红头罩活动,一次处理犯人的时候遇到了一个需要帮助的孩子。

↑上面讲的基本算是这篇的背景,正文就是从杰森和提姆相遇开始的

这篇是目前为止个人最喜欢的一篇逆序罗宾文,达米安、提姆、布鲁斯、杰森四人的刻画都很棒,他们之间的感情和互动也超绝:

达米安和提姆最初矛盾很大,达米安最早作为大哥是绝对失职的,而提姆日后的遭遇也令他一直在后悔,所以面对杰森时他在努力避免过去犯下的错误。另一方面,虽然他会后悔,但身负的职责又令他不能无视提姆的罪行,他希望能阻止提姆,因为他担心总有一天别人不再将提姆视作受害者而是将他视作罪犯,他也担心提姆终有一天会因为自己善良的本质而为自己所犯下的罪行崩溃——

你错了,我理解。

骗子。

我不爱这座城市。不像父亲,又或是你那样。我鄙视它的邪恶本质。但我关心的人……他们爱这座城市。所以我会保护它。

骗子。

达米安咬紧牙关。我没有撒谎。

骗子。如果这都是真的,如果你真的和我感同身受不介意杀人,那么黑面具早就死了。你爱斯蒂芬妮。所以不要假装你理解。

达米安沉默片刻,回想起那天阿尔弗雷德打电话告诉他,他的老朋友可能再也醒不过来了。想起如同一千把刀刺穿心脏的感受。想起他对一切事物怀有的极度仇恨。还有制止他碾碎那浪费生命的东西的唯一理由。

这与行为本身无关。提摩西。

那么你伟大的借口是什么?

达米安轻声说。我意识到,如果斯蒂芬妮醒来,她会想要挥出第一拳。如果他死了,我无法给她这个。

提姆的眼睛睁大了。他眨了眨眼睛,看着达米安,好像他长出了第三个脑袋。他一言不发地转过身,抓起他的箱子就走。达米安朝他喊道。

德雷克。总有一天……你会遇到一些事情。无论你在自己和情感之间设立了何种高墙,它都会被打破。你不是冷血的杀手。你会发现事情并不像你想象的那么简单。你现在可能什么都感觉不到。但这不会持续太久。而这将是真正的转折点。因为在这之后你做出的决定会展现出你真正的一面。如果你能感受到一切,并仍然声称确切地知道自己在做什么,那么你就应该展现出你的真面目。在那之前,你只是一个受伤的孩子,最终学会了如何反击。不多不少仅此而已。

布鲁斯和达米安差不多,他花钱在阿卡姆建了独立的设施,聘请最好的专家,最终都是希望能帮到提姆。作为蝙蝠侠,遇到提姆时也是尽可能与对方沟通而不是直接动手。他对提姆的思念,以及对提姆遭遇的悲伤,即使是刚来不久的杰森都能看出来,所以杰森会想尽办法让他高兴起来,作为对提姆的报答。

杰森和提姆的关系是全文最爱的部分,提姆一开始想要帮助这个孩子,想把他暂时安置在韦恩宅,直到自己找到合适的寄养家庭,期间还带杰森去了自己的安全屋,告诉他遇到事可以去找他。而杰森仰慕提姆,无论作为是罗宾还是红头罩,他都是杰森的英雄,他希望自己能帮到提姆,能让提姆回到这个家。

提姆并不想让杰森成为罗宾,为此他还警告过布鲁斯,但他在杰森身上看到了潜质,他想让这个城市变成一个更安全,更容易守护的地方,而布鲁斯的做法令他失望,于是他决定开展自己的计划。在这个时候,杰森来到了他的安全屋,他希望提姆收手,担心他被抓到的话就回不了家了,这段剧情真的温馨又好笑,建议看原文。

最后杰森和提姆两人相互拯救,两只罗宾鸟飞出了阿卡姆那段真的爆哭,结局拍全家福的时候在椅子上贴字条为傻子留位置也超棒。

↑救命我贫瘠的语言无法描述这篇文0.1%的美好,如果要列举喜欢的剧情,再写一千字都写不完,杰森和提姆的互动也是看原文更能直观感受,即便是翻译也会有所欠缺,如果要给这篇文打分的话满分100个人打99,缺的那分是它只有一个小番外没有第二部第三部第四部

 

You, Me, and the Humanity in Between 作者JUBE514  37777816

类似宝石之国AU,不过材质不是宝石?

所有涉及克拉克的部分都很好笑,还有迪克和杰森打赌把自己摔了的那部分。

 

Hoods and Jesses 作者Periazhad  30828470

杰森曾想过在泰坦塔盛大登场直面罗宾,但有太多他无法控制的因素。

绑架提姆的文,凹三这类文好多啊。这篇前面还行,当中的转变有点突兀,最后两人在之前关提姆的牢房中身份互换的部分也还行。

 

Red X 作者ilovelegendsalot  series/1211157

是个系列文,杰森复活后潜进迪克在泰坦塔的房间,发现他在塔里保存了一套Red X的制服,这套制服是以前杰森设计的,于是他把这套制服偷了出来,之后开始作为Red X活动。

这篇有点点看漫画的感觉,看杰森的探险以及他和迪克的互动挺好玩的,特别是迪克分析对方是个技术精湛的失足少年。

目前八篇,最后一篇未完结,上次更新是6月2日,截止最后更新,迪克还不知道Red X身份。

 

The Greatest Show 作者ilovelegendsalot  14865410

提姆和杰森一起看60年代蝙蝠侠电视剧

六尺之下

(Jason中心)或许他不知道那是谁

summary:写作是杰森在义警生活之外的爱好,蝙蝠们知道这个,他们总是会偷偷摸摸搞到发行的原版书。他们隐瞒着自己的儿子或者兄弟,直到杰森被抄袭。

“好吧,我猜他不知道那是红头罩写的书。”

“毫无疑问。”


文前必看:

1. ooc预警

2. 含有大量个人私货,请谨慎观看

3. 我的文笔不代表杰森的文笔,杰森一定比我写得好

4. 速码产品,可能出现逻辑问题和描述错误

5. 相关内容可以看我主页合集【无意义合集,方便本人回忆浏览】


正文:

1.

今天有个好天气,往常笼罩着哥谭的朦胧雾气在阳光的照耀下尽皆消...

summary:写作是杰森在义警生活之外的爱好,蝙蝠们知道这个,他们总是会偷偷摸摸搞到发行的原版书。他们隐瞒着自己的儿子或者兄弟,直到杰森被抄袭。

“好吧,我猜他不知道那是红头罩写的书。”

“毫无疑问。”

 

文前必看:

1. ooc预警

2. 含有大量个人私货,请谨慎观看

3. 我的文笔不代表杰森的文笔,杰森一定比我写得好

4. 速码产品,可能出现逻辑问题和描述错误

5. 相关内容可以看我主页合集【无意义合集,方便本人回忆浏览】

 

正文:

1.

今天有个好天气,往常笼罩着哥谭的朦胧雾气在阳光的照耀下尽皆消散,金色的光透过窗户洒在了造型简约的长沙发上。

这样的好天气,在哥谭是不常见的,人们总是会高高兴兴把平时因着雾气几乎发霉的家具和衣裳整整齐齐晾晒在阳台上——什么,你问为什么不干脆放在街道上?拜托,一看你就不是哥谭人。当然,假如你已经厌倦了这套被褥沙发罩的图案色泽,倒是可以尽情尝试。

不过,这样的危险自然不会在面积堪称广袤的韦恩庄园发生,阿尔弗雷德总是会在这时候把蝙蝠们的巢穴掀个底朝天,让他们充分感受来自自然光和紫外线的热情。

今天也不例外。

为韦恩家辛劳了一辈子的老人坐在花园的椅子上,手里捧着一本展开的书。

【安西娅睁开眼睛的时候,窗外还是灰蒙蒙的一片。

歌西市一向多雨,一年里有十个月都见不到阳光,安西娅有时候都会觉得这座城市住满了不能见光的吸血鬼。

为什么不呢?毕竟这里一直有着蝙蝠怪物们的传说,是怪谈作者们见了都会沉溺其中的地步。年幼时期的她总会好奇地站在公寓的顶楼,期待着蝙蝠怪物的到来。

她在床上躺了几分钟,才从光怪陆离的梦境中挣脱出来,起床,光着的脚踩上发潮的地板,走进残留着水渍的盥洗室,刷牙、洗脸,然后来到衣柜前。

衣柜是这个房子里最干净、贵重的东西。

作为一个时常登上T台的模特,一个被媒体疯狂称赞的时尚达人,安西娅必须保证自己的一切外在都漂亮、干净、吸人眼球。

而这些衣服、鞋子、首饰,就是她最坚固的盔甲、她的武器、她的心脏。

——以及她最沉重的枷锁。】

“我总觉得他是在影射布鲁斯。”被拽出巢穴的提姆无精打采地躺在野餐垫上,整个人仿佛徘徊在猝死的边缘。

“愚蠢。”牵着提图斯绕圈子的达米安对他的论断嗤之以鼻,“陶德写的明明是他自己,一个稍加思索就能明白的道理。”

提姆睁开眼睛,仿佛一下子活了过来。韦恩集团的总裁冷笑一声:“外表光鲜亮丽,整个哥谭都认可的布鲁斯宝贝,实际上是蝙蝠侠的伪装,是他能行走在阳光下的关键武器。”

“那可不是父亲的武器,那不过是一种可有可无的伪装。”达米安停下脚步,提图斯疑惑地回头去看他的小主人,然后也随之停住,“陶德明显更符合这个描述。”

较真的罗宾开始一一列举:

“潮湿的住所、光着脚去洗漱,明显就是陶德那种颓丧的生活状态,t^t真可悲。”

提姆躺在地上翻了个白眼:“搞得布鲁斯不会光脚在家里乱跑一样,而且,拜托,那只是一种文学性的描写,表示这个人的个人生活一团糟!”

“一团糟,这就是陶德的形容词。”

“哈,放心,你的衣柜乱到能把大红吓死!”

“‘时尚达人’,很明显也是陶德对自己的傲慢称呼,你看他的红底鞋!这就是证据。”

“哦,老天,你是认真的吗?虽然我确实得承认杰森很时尚,但是就凭这个?老天,你还没忘了杰森上次给中花粉的你拍视频的事儿是吗?”

“闭嘴,德雷克!”达米安抱着胳膊,瞪着提姆,拿出了自己的决定性证据:“安西娅在凝视下活着,衣服就是武器和枷锁,而陶德在父亲的凝视下活着,他渴望父亲的认可,义警行为即是他攻击父亲的武器,也是限制他自身的枷锁!我才是对的!”

“你才应该闭嘴,你这个见鬼的布鲁斯主义者!”提姆坐了起来,翻了个大大的白眼,“潮湿的环境和光脚的不良习惯,代表着布鲁斯一团乱麻的生活习惯——没有阿尔弗雷德,他活不到三天!”

达米安本想反驳,但是他看了一眼旁边的阿尔弗雷德,可疑地表示了沉默。

提姆知道达米安反驳不了这个,他露出一个洋洋得意的胜利表情,然后抬了抬下巴继续说:“有谁能比蝙蝠侠在哥谭受到的凝视更多?所有人都盯着他!平民、警察、罪犯、政客,有一部分人信任他,而另一部分人等着他犯错……所以不杀原则就是他最大的武器和盔甲,也是他最大的镣铐和底线!”

他一口气说完这些,表情更加洋洋得意了。

恶魔崽子,你还差得远呢!

“我赞同提米的看法。”还没等到达米安气到发飙,庄园的监控里就传出了远在布鲁德海文的迪克的声音,“但是现在,先别管到底谁是安西娅了,男孩儿们,我想我们有麻烦了。”

提姆从野餐垫上一跃而起,紧紧地皱起眉头。

“发生了什么?”

达米安已经转身准备去蝙蝠洞更换装备了。

“沃利告诉我他发现了一个抄袭者。”迪克的声音相当平稳,这并不代表着他对这件事没有意见,但是通常他需要保持冷静,而且,这不是什么大事,很容易处理,他们可以让那个抄袭者付出应有的代价,“很遗憾,我们得找到这位不知名的先生或女士,来和他好好探讨探讨抄袭应有的代价。”

书页被合上了。

年迈的老人皱起眉头,露出不赞同的神色。

“我想窃取他人的劳动成果是可耻的行为。”他缓缓说道,“请告诉我,理查德少爷,杰森少爷知道这件事了吗?”

“庆幸的是,没有,否则我会优先考虑该怎么阻止阿尔忒弥斯冲去干掉那个家伙。”迪克开了个玩笑,“法外者们上个星期离开了地球,我想他们还有一段时间才会回来。”

“我们可以以最快的速度解决这件事。”达米安眯起眼睛,“可耻的窃贼!”

2.

【“你的粉丝们知道你是这样的人吗?”身边的男人突然问道。

“什么?”安西娅脸上露出疑惑的神情,“你在说什么,先生?”

男人重复了一遍他的问题,然后他说:“我前段时间刚刚搬来这附近,佩普女士。说实话我真的是惊讶极了,我从来没有想到在屏幕上光鲜靓丽的美人在现实里活像是个行尸。”

女人脸上浮起了被冒犯的愤怒:“嗨,先生,我不知道是谁让你来的,但是你不能这样侮辱我!行尸!多么可怕的称呼!”

男人耸了耸肩,对女人的愤怒视若无睹:“您的演技真的很棒,我建议您可以往电影这边发展。当然,我并没有要冒犯的意思,甚至我不会把这件事透露出去,女士,请相信我是真的对此感到好奇。”

“你已经冒犯到我了。”安西娅冷冷地说道,“德里克先生,我衷心期望不要再遇见您这样无理的人。”】

“所以一个行尸女主和一个侦探男主,真有你的,杰森,你是怎么想的?”阿尔忒弥斯饶有兴致地翻阅着手上的书本。

在这本书的创作期间,她有很多可以提前了解的机会,但是亚马逊人坚称要直接看到最终版,一口气读下来完,才算爽快,所以直到这本书出版了很久,他们从一个异空间出来,又坐上前往宇宙的飞船,阿尔忒弥斯才有机会看完这本书。

“当然是由我这个聪明的脑袋瓜子想出来的。”杰森枕着自己的胳膊,得意地挑起眉毛,“想想看,公主——”

“我上次说了什么?”

“——阿尔,”杰森立马改口,这当然不是因为他害怕自己的战友,这只是一种策略,就是这样,“一个知名的、光鲜靓丽的模特,无数美国人的梦中情人,一直以来都遵循着他父母的看法,做一个公众凝视下的完美女神,而私下里的她生活一团乱麻,房子空空荡荡,兴趣一概没有,如果一个人世间的幽灵,过着死气沉沉的生活。”

他扬起手臂,仿佛咏叹。

“而这时候,一个追寻真相、一直过着跌宕起伏的人生的侦探,闯进了她一潭死水的世界,然后她逐渐意识到,人生绝不如此!她应当凭借着自己的意愿而活!”

“这,就是爱情的力量,就是人类灵魂追求自由的力量!”

“Drama Queen。”旁观的阿尔忒弥斯精准地进行了评价,“需要我给你报名今夜秀吗?”

“嗨,阿尔,劳烦你配合我一点好么?”杰森抱怨着,“小比还在这儿呢,给我点面子?”

阿尔忒弥斯扬了扬眉毛:“说得好像小比不知道你是什么人一样,小猫咪。”

3.

伯纳德·戴维斯,如果说在几年前,这个名字还默默无闻的话,现在他至少算是小有名气了。

新锐作家,专职浪漫爱情小说和讽刺小说,性别不明,年龄不明,以平淡中彰显深意的文风著称,目前发表作品包括《玛格丽特的恩赐》《日光》《复生》三部。

当杰森决定开始写作的时候,他还没有想过要发表它们,只是作为闲暇时一个简单的娱乐手段。

《玛格丽塔的恩赐》的发表还要归功于罗伊,他在战斗上非常靠谱而在生活中极端不靠谱的弓箭手伙伴。

当杰森知道罗伊借自己的假名出版了自己的书的时候,已经无法挽回,这本描写孤儿院院长与记者的爱情故事的小说早就送到了广大读者手里,并且颇受好评。

他唯一的报复手段就是改掉了自己的账户密码,并且把罗伊踢出法外者的公共账户——虽然那里早就被罗伊霍霍得没一个子儿了。

一个假身份发表的书,对杰森本人来说其实并没有什么影响,并且对于一个作者而言,自己写的书能够被其他人看到、评论并且带来一些影响,是非常有意义、有成就感的一件事情。所以当罗伊带走他的第二本书《日光》的时候,杰森对此并没有发表任何意见。

他只是让小比把罗伊扒光了扔到戈壁上而已。(微笑)

4.

蝙蝠们发现这本书是一个偶然。

或者说,也是一种必然。

众所周知,蝙蝠作为一种疑心病晚期的生物,会不自觉地疯狂收集周围的一切信息,以保障生存环境的安全性。

在家族内部,所有人都沉浸在“躲猫猫”和“找猫猫”的游戏里,每个月每个人被扒出来的私自行动历史、假身份、装备储蓄地和安全屋足有一打。

杰森当然也在此列。

不过,碍于几年前他们之间并不十分融洽的家庭关系,三只罗宾外带一只蝙蝠侠并没有告知杰森这一信息,反而在戴维斯这个假身份面前蹲了下来,成功地进化成为杰森的新读者。

所以直到现在,杰森都不知道,家庭成员们都是他的忠实读者,并且知道他就是伯纳德·戴维斯。

并且他们就要打响版权保卫战了。

5.

义警们急于在杰森回归地球前解决这一切事务,抄袭者的身份很快就被扒得一干二净。

“你确定没找错吗?”迪克发出了疑问,“约翰·多伊,你确定这是真名吗?”

“别怀疑我在这方面的专业素养,迪克。”提姆头也没回,“我怎么知道他的真名会跟假名一样。话说真的有人会给自己的孩子起这个名字吗?我敢保证这是我今年听过的最奇怪的名字。”

约翰·多伊,一个胆大包天的哥谭人——这似乎并不让人意外——他毕业于哥谭东区高中,没有上大学,一个有着创作梦、但是写作内容和手法令人一言难尽的网络作者。

“就好像阿撒托斯在我面前跳了个舞。”迪克对他的作品做出了这样的评价,他痛苦地捂住脸,“我开始觉得他抄袭是有道理的了,毕竟照他这种写法他一辈子也火不起来。”

同样看完约翰·多伊的“作品”,满脸沉重的提姆重重点头:“我想我应该给沃利·韦斯特一点补偿……天知道他是怎么看下来的,我都想喊蝙蝠侠救命了。”

他们同时重重地叹了口气。

“我联系创作者权益保护协会,你去发动杰森的读者。”提姆说道,“抄袭的证据很明显,他的《飞鸟之爱》发表时间比杰森足足晚了一年,内容相似度太高了,他前期发表在博客上的很多内容也涉嫌抄袭,有一篇几乎是复制粘贴了。只不过因为没有推广,所以很多人都不知道而已。”

“所以他怎么有勇气发表出来的?”迪克无语地摊摊手,“甚至还得到了推广?”

提姆点破真相:“金钱的力量。大红发表的时候可什么都没干,他根本没有得到任何资源。”说到这里,年轻的红罗宾扬起笑意,“这些粉丝可都是杰森自己的功劳。”

“好吧,我猜他不知道那是红头罩写的书。”迪克说道。

红头罩在哥谭的威慑力甚至比积威甚重的蝙蝠侠还厉害,毕竟蝙蝠侠一般不杀人,而红头罩第一次出场就锯掉了二十多个毒贩的人头。

没有人能想象出一个敢抄袭杰森的人的样子,那太可怕了,黑面具都不会做这种无意义的事情来招惹蝙蝠们的敌意。

“毫无疑问。”

6.

然而,事情并不像义警们想象的那样顺利。

这不是说大家没有办法认定他抄袭的事实,而是约翰·多伊死不承认,并且拿出了所谓的证据——杰森假身份的不合理性、戴维斯可能是代笔的猜想、自己并未从中获利的声明以及声势庞大的网络水军的来袭。

后面三者都容易解决,只有第三个……

虽然义警们制造假身份已经相当熟练了,熟练到一般的公职人员都看不出这是个假身份,驾驶证、医疗记录、教育记录等等一应俱全,但是如果有人盯着用心扒的话,早晚能够扒出破绽。

看看这位英勇的抄袭者的发言吧——

①“如果你去看我的喜欢和推荐,那么你就会发现我所喜欢的,并不是戴维斯这种类型的作品,并且我有自己的才华,我有自己的能力,我能写出更好的作品。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我要去模仿、抄袭一个我不喜欢、没有名气、没有才华的作者的文章呢?”

“你们未曾接触过我,就请不要擅自对我做出评价,侮辱我的人格。仅凭一件事与一面之词就判定了善恶,那是世界上最不靠谱的说辞。”

“你们说我抄袭了他,证据在哪里?没有证据就想要污蔑我吗?”

“我只有前两章的内容和《玛格丽特的恩赐》比较相像,后面的剧情根本就不一样,为什么你们就能这么轻易地认定我抄袭?!重复的那一段我无可辩驳,但是就算细节上有所相似,又能代表什么?!文章都是有大纲的,这些不都是写文的常见套路吗?融梗,你们也知道那是梗?多少年前的梗都快被人写烂了,套个壳子就是他的了吗?!要是真有心,随便找两篇文章都能找到几个相似的地方!”

“如果只是有相似部分就认定是抄袭的话,后人为了避免这个罪名,就不会选取这样的开始,就会少很多种可能的未来。更何况想要获得一篇文章的灵感并不容易,如果继续这样的话,想要创作出既有自己的特色,又没有“抄袭”的文章,是很困难的,后人能走的路也势必会越来越窄。”

“你的一个朋友和另一个人因为偷东西的嫌疑被抓捕了,但大多数人不论事情真相如何,都一定会先认为偷东西的是另一个人。为什么?因为你和你的朋友早就认识了,可你并不认识另一个人,所以就断定偷东西的人一定是他。你不是又有什么关系呢?他怎么样又不关我的事。对吧?”

“在我未曾认定我抄袭之前,任何人都没有资格认定我抄袭了。”

“我对我的茱莉亚那么爱,我怎么可能这样侮辱她?!”

7.

“……真是令人叹为观止。”蝙蝠洞里,有人发出了这样的感慨。

“我觉得我们现在应该加紧步伐,”迪克深吸一口气,喃喃自语,“我可不想看见这个人被挂到韦恩塔上……考虑到杰森的名誉。”

又是一阵沉默。

“所以,”提姆问了出来,“所以我们一直没有注意到杰森还没有正式身份是吗?”

三个人面面相觑。

“如果他愿意,陶德会自己来提出要求。”达米安强调,“他有能力做到。”

“……但是或许他就是希望我们——或者说某个人来帮助他恢复呢?”提姆看向一侧的陈列柜,“否则我想不出他一直使用假身份的理由。总不可能是因为自由。”

我们可以有无数个假身份,但是真实身份只有一个,这代表着我们的过去,代表着我们曾经身处于何处。”

【安西娅站在歌西市的塔楼上,凝视着窗外朦胧的月色,出了神。

我是谁?

这个人类哲学的终极问题再一次出现在她的脑海中。

我是谁?

我是安西娅·佩普,好莱坞的宠儿,时尚圈的缪斯,无数人的女神。

我是爸爸妈妈的爱女,是他们爱情的结晶,是他们勇气的见证,是他们最优秀的成果和最满意的儿女。

我应该是完美的……是受人追捧的……是……

我是谁?

8.

等到杰森回到地球的时候,他敏锐地发现有哪里不太对劲。

“嗨,杰森。”

声音的主人是一个年轻的亚裔女人,她身高一米六上下,穿着一身黑色的西装裙和短靴,脸上正氤氲着快活的笑意。

“真的是你,好久不见。”

杰森花了一小会儿才认出这是谁。

特蕾莎·维达,杰森高中时期的同学,他依稀记得特蕾莎是个并不太出风头、但是人际关系还算不错的典型的乖女孩,最喜欢在本子上写写画画。

高中,那个时期对杰森来说太过遥远了。年轻的罗宾并不关注社交,充斥着富人阶级孩子的学校也不是那么欢迎他。他生活的中心一直都是知识的学习和罗宾事业的发展。

现在想想,有关于过去的一切记忆都模糊了,不只是时间的缘故,还因为拉萨路池带走了他的很多东西……现在他看到过去的同学,只能回想起一些似是而非的光影。

但是……她怎么知道是自己?

韦恩家的二儿子已经死了。

“我没想到能碰见你,杰森,最近你可真是话题人物,”并没有等杰森做出什么反应,特蕾莎继续笑道,“我真高兴你保护了自己的权益,我得说那个抄袭者实在是太无耻了!”

“当时收到你去世的消息我还伤心了很久,你可能不知道,学校里你其实很受欢迎,只不过我们都不太敢和你说话……你还活着真的是太好了!”

“说起这个,我还有点感谢那个约翰·多伊了,要不是他刺激了韦恩们,我可能到现在都得不到这个好消息……”

“等等!”杰森不由得提高了声音,感受到自己的心脏在砰砰跳动,“你……你说什么?我的意思是,我以为你早就知道。”

特蕾莎无奈地摇头:“我可不知道这件事,你爸爸把这件事封锁得很死,所有人都以为你不在了,现在才知道你只是在国外养伤,还写了书。”

9.

杰森几乎是梦游般地回到韦恩庄园的。

是真的吗?

这半个月发生的所有事情,布鲁斯宣布了杰森·陶德的归来,他们宣布了杰森就是伯纳德·戴维斯的真名,迪克借调到GCPD拘捕了约翰·多伊,提姆命令韦恩集团的律师团状告了对方,而达米安参加了他离开地球前委托编辑开设的新书发布会……这些都是真实的吗?

天啊,这是真的吗?

“我想这并不是您的幻觉,杰森少爷。”阿尔弗雷德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了杰森身边。

杰森下意识扬起嘴唇,露出笑容,但随即他的嘴角又垮了下来,只是盯着走廊尽头。

【金发女人倚靠在阳台的栏杆上,她向后仰起,仿佛随时会坠落天际。

“我不知道我是谁。”她慢慢说道,好像在斟酌语句。

侦探站在她的对面,沉默地倾听着。

“对于造型师来说,我是他们的缪斯。对于粉丝们来说,我是他们的女神。对于经纪人来说,我是他的上帝。对于父母来说,我是他们的骄傲象征。”

“但是珍妮·佩普不是这样的人,她会在下班回家后死尸一样躺倒在潮湿的地面上,会整夜整夜地待在盥洗室的角落,会把没有使用价值的衣服剪成垃圾……”

她全身都颤抖起来,眼神看向侦探,求助一般。

“但是我难道不应该是我自己吗?那是别人眼中的我,不是真正的我。没有人知道真实的我,一旦他们知道,我拥有的一切都会破碎……”

“他们并不知道我并不叫安西娅,我是珍妮,珍妮·佩普,一个小镇来的姑娘,一个有过犯罪历史的人……”

“德里克先生,请你告诉我,我可以用我的真名吗?我可以是珍妮·佩普吗?”

“我好像在做梦。”

“我想布鲁斯老爷也很内疚于刚刚发现您还没有正式的社会身份。”老人慢慢说着,“现在他正在和集团董事会讨论要把哪一部分股份划给您。”

“千万别。”出乎预料地,达米安出现在门口。

杰森本以为他会说“那是我未来要继承的东西”。

但是,小家伙抱着胳膊对并不在这里的提姆发出了嘲笑:“德雷克已经快要猝死了。”

杰森简直要有点受宠若惊了,虽然他怀疑达米安会这么说,一大半原因都是要趁机嘲讽提姆。

“你们现在不害怕暴露身份了吗?”杰森深吸一口气,说道,“我死了,我活了。罗宾死了,红头罩活了。很多人都能从里面知道什么。”

“愚蠢。”依旧是达米安,干脆粗暴地打断了杰森的话,“该知道的都知道,不该知道的永远也没办法知道,这跟你回归有什么关系。”

他带着挑剔的眼神上下扫了杰森几眼,重点在于腿上的绷带和手上的疤痕。

“如果父亲、格雷森、德雷克和我都能回来,那么你也能回来。”他一锤定音,不给杰森任何反驳的机会,“至于家族产业,迟早是我的,我有能力赢得一切。”

然后,达米安深吸一口气,郑重地看向杰森。

“你不是伯恩斯·戴维斯——你是杰森·陶德——杰森·陶德·韦恩。”

“这是父亲和我共同的决定。”

【侦探突然笑了起来。

“你当然可以是珍妮·佩普。”年轻男人上前一步,拉起了珍妮的手,“初次见面,珍妮小姐,容我自我介绍,我是约书亚·德里克。”

他停顿一下,又带着一丝促狭补充:“您的追求者向您献礼。”】

“……得了吧,我可不想把后半辈子绑在韦恩塔。”杰森突然笑了起来,“你还是继续找小红鸟当苦力吧,只要你不担心提米朝你的产业下手。”

然后他说:“伯恩斯当然是我,我还得找那个家伙算账呢,鸟宝宝。”

10.

“所以,”迪克替弟弟们问出了这个问题,“珍妮到底是谁的化身?”

杰森不明所以地看了他一眼:“什么?”

“大米觉得那是你的化身,提米觉得是布鲁斯的。”迪克谨慎地后退一步,防止恼羞成怒的杰森和他大打出手,“所以珍妮到底是谁?”

难以言喻的神色浮了上来。

“你们在做什么奇怪的阅读理解吗?”杰森翻了个白眼,“珍妮明明是无数个沉溺于物欲横流的社会、有着灰暗过去的人的缩影!你们这群疑心病和自恋狂!”

11.

布鲁斯没有告诉杰森的是,他一直觉得珍妮就是杰森——侦探才是布鲁斯。

 

 

注释:

①以下言辞感谢无名氏(暗红骑士)的贡献,基本都是摘抄或者从他/她的发言中化用,如果不是他/她的贡献,我肯定写不出来这些精妙的抄袭者发言。

②虽然夹杂了私货,但是整体还属于Jason的文,所以打了tag。

③文名有多重含义:一,抄袭者不知道伯纳德就是杰森,就是红头罩,知道了的话他是不敢抄袭的;二,其他蝙蝠对安西娅/珍妮是谁的影射;三,杰森对自己身份的疑惑与迷茫。

④无名氏抄袭我的事情已经过了半年多了,我本来已经不打算管他、早已拉黑,因为管了也没有用,但是今天看到有圈子里的同好被他欺骗,并且他依旧是冠冕堂皇的发言,所以还是打算做些什么——抄袭者被曝对整个圈子来说是一件幸事,而我是那个被抄袭的人。

我的【无意义合集】里有事件的所有脉络,我保证我的一切言行都是真实的。

多谢各位同好和朋友的关心,也谢谢仗义执言的朋友。

不过这里有一个冒昧的请求,请大家不要再占用tag,影响大家的阅读体验,可以依用LOFTER的传统,也就是【占tag致歉,24h删】,24h后删除tag就好。

希望杰森圈子能越来越好,所有创作者都能有灵感、写出优秀的作品,所有吃粮人都能快快乐乐吃好吃饱。

——六尺之下2022年3月20晚留


欲玉_咕咕咕

【无授翻】Who I am. Who I'll Never Be.

作者 Zootopon  

原文地址 /works/17574995

手残+英语渣渣。 文都是机翻后修改了一些不通顺的地方,可能会夹带我的个人感情和猜测。加粗斜体字用下划线表示。


摘要:在逃离正义联盟和蝙蝠们的途中,杰森准备向那些他曾经视为家人的人发动战争。他们从他那里拿走了一些东西,他打算拿回来。


备注:大家好。在你开始之前,我想指出这不是RHATO25的集合。它当然有一些暗示,一些角色塑造就是以它为基础的,但是它并不完全相关。

这个故事将是一个很长的故事,从大纲估计有20多章。我打算完成它,所以这将是一个漫长的工作。我事先...

作者 Zootopon  

原文地址 /works/17574995

手残+英语渣渣。 文都是机翻后修改了一些不通顺的地方,可能会夹带我的个人感情和猜测。加粗斜体字用下划线表示。


摘要:在逃离正义联盟和蝙蝠们的途中,杰森准备向那些他曾经视为家人的人发动战争。他们从他那里拿走了一些东西,他打算拿回来。


备注:大家好。在你开始之前,我想指出这不是RHATO25的集合。它当然有一些暗示,一些角色塑造就是以它为基础的,但是它并不完全相关。

这个故事将是一个很长的故事,从大纲估计有20多章。我打算完成它,所以这将是一个漫长的工作。我事先声明,我可能无法定期更新,但请耐心等待,因为我确实想做好这件事。无沦你相不相信,这个故事不像我的其他故事,实际上它有一条我已经提前写好并打算跟进的故事线。任何人们想提出的额外想法将会受到高度欢迎。

希望你喜欢并告诉我你的想法。谢谢。

     (参见其他受此启发的作品的结尾。)

欲玉_咕咕咕

【授翻】Who I am. Who I'll Never Be. Chapter 27

<27>    O Father, My Father 

           父亲啊,我的父亲

摘要:血债血偿。

备注:我活着,我死了,我又活了一次!     我很抱歉离开了这么久,但我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转变,因为我大学毕业后找到了一份工作,不得不搬到大城市。我有很多事情要处理,没有时间或动力去写,但我回来了,希望能更持续地更新。 ...

<27>    O Father, My Father 

           父亲啊,我的父亲

摘要:血债血偿。

备注:我活着,我死了,我又活了一次!     我很抱歉离开了这么久,但我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转变,因为我大学毕业后找到了一份工作,不得不搬到大城市。我有很多事情要处理,没有时间或动力去写,但我回来了,希望能更持续地更新。          谢谢你回来,还和我一起踏上这段旅程。


  说实话,最近他们好像经常谈论这个话题。

  它会以同样的方式展开。在钟敲响7点之前,他们会发现自己坐在料理台旁。茶壶里装着刚泡好的阿萨姆茶叶,但他们之间的氛围还是很紧张。阿尔弗雷德最近一直坚持要举行这种小型会议——越来越频繁——然后他的部队才会进入黑夜冒险。这是一种折磨人的考验。阿尔弗雷德感到自己越来越疲倦了。他觉得自己在变老。

  他看得出来老爷并不想待在这里。说实话,他也不想。布鲁斯·韦恩,长大了,但同样迷失了。

  “阿尔弗雷德。”他试着用沙哑的声音说,“我们非得再来一次吗?”

  “需要多少次就有多少次。”

  他试图让自己的话听起来坚定些,但最后还是软了下来。

  阿尔弗雷德想一直说到太阳升起又落下为止。他想把堆积起来的所有使他沉重的情绪都发泄出来。但是,他知道这要求太多了。所以现在,他想谈谈最近他们的家人疏远他们的事。

  小蒂莫西如此坚决地与家人保持距离,这令人难以忘怀。他表现出来的是对自己的决定毫无懊悔。蒂莫西的话深深地伤害了他,就像他看起来在模仿他的哥哥一样。一种近乎幼稚的亲情感,但同样合乎逻辑。

  不知怎么的,这让它更加伤人了。

  不要得寸进尺。阿尔弗雷德知道蒂姆对那个夜晚的感受有多深。任何提及杰森的事似乎都在暗示他,而这似乎只会加剧布鲁斯老爷的固执。不要得寸进尺。关于杰森少爷的讨论似乎被推得越来越远,就像一堆被堆在角落里的不受欢迎的脏衣服,散发出一股臭味。

  阿尔弗雷德不会撒谎,说他与这一切无关。他把杰森少爷的话题推得越远,试图提起时就越伤人。好像他的肺里充满了水,难以呼吸。

  如履薄冰。

  他尝了尝茶,浓郁的泥土清香。阿萨姆。托马斯·韦恩的最爱。现在,顺带,是布鲁斯的最爱。

  “你最后一次和他说话是什么时候?”

  布鲁斯张开嘴想回答,却被阿尔弗雷德打断。

  “不包括你打扮成一只巨型蝙蝠。”

  他闭上了嘴。

  阿尔弗雷德只能叹息。“需要我提醒你,他是有日间生活的吗,布鲁斯老爷?你有很多机会可以和他进行一次文明的交谈,在工作之外。”

  它无意中击中了错误的目标。

  由于监视不了蒂莫西,布鲁斯不知道蒂姆在工作之余会做些什么。无论是制服还是其他。是的,他有朋友,也有爱好,但蒂姆做了严格的工作来确保他的私人生活保持私人…

  …而这让布鲁斯非常沮丧。

  好像只有阿尔弗雷德一个人在说话。

  “他没有听…”

  “停!”阿尔弗雷德坚定地说,“别再当侦探了,听我说。他不是在请求蝙蝠侠帮他破案。他是在请求你,他的父亲,从你那不可能的神坛上爬下来,通过他的眼睛看这个世界。一个充满希望的世界。这就是他所要求的。”它被置若罔闻,但阿尔弗雷德还是挺直胸膛。他吸了口气,试了试。他必须试一试。“还有时间,布鲁斯老爷。你还没有失去他,现在还没有,但如果你再这样下去,你会失去他的。”

  一个绝望的请求,也许是更坚定的立场。

  “布鲁斯老爷。”阿尔弗雷德严厉的声音使那个男人抽搐了一下。“你正在失去你的儿子。”

  “我知道!”他喊道。就像水坝一样决堤了。突然。有力。可怕。

  他的情绪爆发得那么快,他的情绪又恢复得那么快。“我知道。”他听起来是那么渺小,甚至毫无防御能力。就像那些夜晚里,那个破碎的孩子紧紧握着他母亲的一颗珍珠。“我一直在前行,因为我不能停下来,阿尔弗雷德。我不能。因为如果我这么做了,如果我不继续行动,我就会被淹没。那我对任何人都没用了。你,联盟,甚至孩子们…蒂姆。”

  他痛苦地摇着头。他在坠落,却不知道如何停下来。“我……我只是不能。”

  “那就去找能做到的人吧。”阿尔弗雷德终于说道。

  “那要告诉他们什么?”布鲁斯说,“告诉他们我的整个家庭正在分崩离析?告诉他们蒂姆宁愿自杀也不愿意跟我说话?告诉他们我不记得上次见到全家人在一起是什么时候了?我只是不能,阿尔弗雷德。我不能示弱。”

  “你的骄傲跟这一切有什么关系,布鲁斯少爷?”阿尔弗雷德讽刺他,“你的家庭还是你的自尊,我希望不用我来告诉你哪个更重要。”

  他那僵硬的脸上几乎掩饰不住痛苦,但阿尔弗雷德看穿了他。他总是这样。“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它应该是。阿尔弗雷德想到,但他保持沉默。

  也许这就是为什么他们会走上如此悲惨的道路。他保持沉默。

  “我确保对他进行正确的训练,这样他就不会犯和杰森一样的错误。他可以成为一个比我还好的侦探,阿尔弗雷德。他可以拯救世界,但是…”

  他挣扎着。啜一口阿萨姆,希望苦涩能淹没他内心的痛苦。

  “我再也见不到蒂姆了,”布鲁斯慢慢地说。“他变成…”

  布鲁斯没能把这句话说完。

  因为大声说出来会让它成为真实。

  聪明,有逻辑,充满希望的蒂姆。他对自己那几乎漠不关心的样子。那得意的笑容,那带刺的舌头,那让人难以忘怀的不专业表现。这杀死了他。布鲁斯能感觉到他正在从自己手中溜走,但却不知道该如何补救。

  和蒂姆谈话毫无意义。他一直坚持要为杰森开脱,他只会说这个。

  就连布鲁斯都知道阿尔弗雷德是多么渴望谈论杰森。他看得出——每当老管家不得不退缩的时候——他的身体是多么难受。杰森是他的责任,但感觉他没有尽到自己的职责。

  “这不仅仅是我和杰森的事,”他挣扎着说,“这是宣战,阿尔弗雷德。”

  u盘被存放在一个只有他能进入的深层保险库里。杰森的声音永远萦绕着他。像谴责。布鲁斯记得这个新的杰森,他心中的烈焰现在变成了暗潮,深不可测。他一直是一股洪流,冲进海岸线,怒不可遏,翻腾着,然后又退去又回来。但是这次,布鲁斯没有其他方式来描述它……

  ……这次是不同的。

  他没有意识到自己又开始把头罩称为杰森了。一直在来回穿梭,让自己越来越难从这种情况中脱身。

  他不愿意去思考,想象杰森死后的生活。回到一个不属于他自己的世界,在一个不属于他的身体里,但与此同时,他孤独、恐惧、受伤、愤怒,不知道为什么,却活了下来。起死回生,自谋生路,他的存在被小报和墓碑所掩盖,依靠非法手段生存。

  布鲁斯的胃开始翻腾,忐忑不安。

  他想知道杰森的心,一个死去的人…一个死去的孩子不能合法租房,不能上学,找不到工作。他甚至不能走进车管所申请一个州注册驾照,那是青少年渴望的里程碑,是迈向成年的第一步。布鲁斯不愿去想在他的制服之外交朋友会有多难,被迫站在边缘处看着世界变迁,却不能生活在其中。

  他在很多方面都是个幽灵。

  面具是他的全部。

  每当他鼓起勇气去问的时候,杰森总是不予理睬。他总是认为这是一种怜悯,是布鲁斯偿还债务,减轻罪恶感的一种方式,而布鲁斯从不知道如何说服他。

  “这事关每个戴面具出门的人。这意味着不受阻碍地继续我们的工作,没有不必要的威胁悬在我们头上。”

  阿尔弗雷德几乎抽搐。他的指控者可以轻易地把他的孙子称为威胁,但却难以说出他的名字。他认为,这也是他的另一个错误。

  “杰森公开宣称他打算伤害我的朋友,阿尔弗雷德。我的家人。他打算把每一个超级英雄都视为目标。”他抬起头,凝视阿尔弗雷德的眼睛。“这不仅仅是个人纠纷。”

  他似乎是在试图说服自己。试图忽视那棵孤独的树,去照顾整个森林。

  "我知道我最近的行为似乎不符合我的准则,阿尔弗雷德。但我发誓,没有错。我都计划好了。杰森会被带到阿卡姆。他会得到全国最好的医疗照顾。我会…我们会解决这个问题,阿尔弗雷德。我知道我们可以。”

  把这话告诉小丑去吧。阿尔弗雷德又咬住了舌头。

  那是他的家人。这似乎是一个廉价的借口。把一位家人扔进精神病院,然后…只要等待。尽管医生很厉害,但这似乎又是一个‘眼不见为净,耳不闻为净’的例子。

  他想抗议,但他不能。因为他曾经让他们这么做过。现在又有什么区别呢?

  “要是我能说服乔丹看得更长远就好了。”

  啊,是的,乔丹先生。绿灯侠成了那些不支持蝙蝠侠的人的无冕领袖。至少,他没有以布鲁斯少爷喜欢的方式支持蝙蝠侠。

  “这是带领团队的责任,布鲁斯老爷。”他仍然说道。“你应该把他愿意合作视为一种胜利。”

  “这还不够好,”他几乎出于本能地咆哮着。然后停了下来,意识到他在对谁做这种事。“这还不够好,”他又说了一遍,这次语气柔和些了。

  “正义联盟不是你的私人军队。”

  “我需要他们听道理。”

  “就因为你这么说?”

  布鲁斯皱起了眉头。“那不是我—”

  “但这就是你想要表达的意思。”阿尔弗雷德以惊人的速度插嘴道。“乔丹先生有他自己的责任,布鲁斯少爷。你对这座城市负有责任就像他对这个宇宙负有责任一样。命令他服从你的命令简直是一种侮辱。”

  “如果他不竭尽全力保护自己的身份,做英雄还有什么意义?”

  “就像你对‘兄弟眼’做的那样?”布鲁斯抽搐一下。“告诉我,如果他们不可避免地发现了,你会怎么办?”

  “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不用我提醒你,上次你激活那只价值5亿美元的偷窥狂时发生了什么。”

  它本该是卫星监视的缩影,能够将他与任何他想要的数字通信连接起来…

  …然后就变成了他的敌人。那些英雄的死都是他一手造成的。

  “火星猎人已经表明他不会在我的城市里遵守我的规则。”

  “所以,你宁愿毁掉你和他们之间的信任,也不愿意让你自己的朋友们享有上帝赋予他们的隐私权?”

  “如果他们没有什么要隐藏的,那么他们就没什么好害怕的。”

  阿尔弗雷德似乎…不高兴。他只是面无表情地盯着。

  “那你为什么不告诉他们?”

  沉默的回答。

  “如果你没有什么要隐藏的,那么你就没有什么好害怕的,”阿尔弗雷德嘲笑道,扬了扬眉毛,鼓励布鲁斯反驳。

  布鲁斯讨厌阿尔弗雷德使他目瞪口呆,无法想出一个有效的论点,就好像他又回到了童年。“那不一样。”

  “不一样吗?”

  阿尔弗雷德放下杯子。他的喉咙里充满了苦涩。这使他想起了托马斯·韦恩。一位“年长的男人”托马斯曾经说过,这是种后天养成的嗜好。布鲁斯会挺起胸膛,假装自己是像他父亲一样的男人,抿着嘴唇喝酒。当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永远无法摆脱那尖锐的咬伤,而且会颤抖并发出嘶嘶声。

  布鲁斯喜欢阿萨姆茶。对此他只能微笑。的确,他正在变老。

  “我以前给你讲过,我知道的那只灰狗(the Greyhound)的故事吗?”阿尔弗雷德问道。布鲁斯抬起头,翻看着他的记忆,但回话时却不太确定。“没有?美丽的生物,有着光滑的后背和异常强壮的肌肉。它是一种喜爱运动的动物,而且是一种很好的运动动物。”

  阿尔弗雷德喝了一口他自己的花草茶,轻柔地把它放回原处,眼神迷离。

  “一窝里最快的。不败,注意。它会像我们呼吸空气一样轻松地冲刺。很自然。然而,在它在赛道上的所有时间里,尽管它在比赛中取得了所有的胜利,但它从来没有抓住过那只兔子,一刻也没有。”

  布鲁斯可以听到鼓声越来越大。

  “直到有一天,它做到了。不是在跑道上,不,不是在跑道上,而是在田野里。一个不起眼的日子,和平常一样。风轻轻地吹着,云轻轻地遮着天空,完美的一天。它像往常一样四处游荡,摇晃着疲惫的双腿,从先前的比赛中伸展出来。”

  然后它发现了它,大奖,圣杯。五十码外的那个白色毛球。刹那间,世界不再重要了,什么都不重要了,因为它所看到的,所感觉到的都是那种需求,那种无法抗拒的冲动。它只做它被训练过的事情。”

  “50码一眨眼就消失了。血在涌动,它脸皮后缩,露出绝对的尖牙,而它的眼睛,布鲁斯老爷,充血。红到不能更红了。”布鲁斯吞咽一下。阿尔弗雷德讲话总是很有一套。“它跑了,上帝保佑,它真的跑了。惊人的速度,最高时速46英里,致命的引擎。那只小兔子——如果知道有什么在等着它,它是不会来的——消失在一片红雾中。”

  “灰狗兴高采烈地冲了过去。灰白色的毛皮落在血淋淋的地面上,灰狗并不在意,因为它做到了,它完成了它生来就该做的事情。小兔子的肉和血对动物来说就像狂喜,成功的甜蜜滋味。”

  阿尔弗雷德放慢了声音,他的眼睛变得幽黑。

  “当它的心跳停止,骨头折断的声音停止时,灰狗也停止了。它的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阿尔弗雷德与布鲁斯的目光相接,布鲁斯觉得自己的心跳加快了。“它被培养的目的只有一个,毫无疑问地被训练,最后,它实现了它唯一的目标。然后一个问题突然出现在它的脑海里,‘现在怎么办?’。它现在做什么?它已经没有存在的理由了,这个多年来一直面临的强大敌人现在已经消失了。”

  布鲁斯一饮而尽。

  “没有兔子,什么也不是。”

  布鲁斯问,听起来很生涩。“尽管这个故事很激动人心,阿尔弗雷德。你说的有道理吗?”

  他很清楚阿尔弗雷德想要表达的意思,但在内心深处,童年时的他躲在一些掩体下,拒绝倾听。

  “如果…如果真的发生了,如果你,根除所有犯罪的使命,最终成功了,那怎么办?蝙蝠侠没有了他的流氓算什么?布鲁斯·韦恩没有了蝙蝠侠还算什么?”

  布鲁斯做了个鬼脸。“你在说什么,阿尔弗雷德?我有你。我有韦恩企业和…”

  “不,不是/狗/屎/的布鲁西·韦恩,布鲁斯老爷。”

  布鲁斯惊慌地坐着。阿尔弗雷德在他面前说脏话的次数,他用一只手就能数出来。

  “我的意思是,你到底是谁?”阿尔弗雷德推进。“你为这个使命奉献了一生。把它看得比其他一切都重要,有时甚至比自己的家人都重要。”什么东西从布鲁斯的脸上闪过,阿尔弗雷德只是叹了口气。“我一直站在你身边,与你同甘共苦,但我拒绝看着我有幸抚养的年轻人成长为一个看不到自己足迹的人。没有蝙蝠侠你算什么?”

  一分钟过去了,但感觉却像十年。像之前的灰狗一样,布鲁斯也找不到答案。

  “你的孩子,他们以你无法想象的方式尊敬你。我知道你并不完美,我也不会因此责怪你,但对那些孩子来说,你就是他们的世界,他们的一切。他们长大后想要成为那种傀儡领袖,那种不屈不挠的意志,在逆境中拒绝屈服。他们为此感到骄傲,为你和你们身上的标志感到骄傲…”

  “…但是他们会怎样呢?他们过着怎样的生活?”

  当阿尔弗雷德停下来的时候,太阳刚刚从地平线上落下,透过韦恩庄园郁郁葱葱的树林,落地钟敲响了它的旋律。这是夜晚的警笛,虽然在任何正常的日子布鲁斯都会欢迎它,但这时曲调却变得刺耳。

  布鲁斯尽了一切可能确保他的孩子们不受阻碍地成长。钱。学校教育。住房。律师。连接。他希望他们能够获得大多数人只能希望得到的资源。

  骄傲和恐惧交织在他身上,沿着他的手臂移动,留下一串串鸡皮疙瘩。大家都注意到,他经常担心万一他死后,他的孩子们能否拥有生活必需品和舒适的生活。如果他不能确认它的成功,偶然事件就毫无意义。他的孩子们怎么能为了一个他从未准备过的重要细节而受苦呢。

  它使他感到害怕。

  布鲁斯瞟了他一眼,然后又看了看手里的杯子。“谢谢你的茶,阿尔弗雷德。”他站了起来,停顿一会儿。“我需要为旅行做准备了。嗯…如果你需要我,我就在洞里。等迪克来的时候,你能叫他下来吗?”

  阿尔弗雷德眼睛抽搐。“当然,先生。”

  布鲁斯低下头表示感谢,然后在一种可怕的寂静中离开,这种寂静让他的夜间活动也相形见绌。

  于是只剩下阿尔弗雷德…

  …一个人。

  坐在厨房里,思考着他一生中所做过的所有错误的选择。它建立在内心,忽视它似乎只会让它更加愤怒。然而,他无处可去。阿尔弗雷德有工作,他不能离开。

  “你这个小…”他没有对任何人说。他叹了口气,拿起杯子,洗净并摆放整齐。有时他讨厌做管家。

 

~

 

  在哥谭的另一边,这种礼貌的讨论并不是平等的。一间灯光昏暗的书房里。房间里摆满了手工雕刻的传统红木家具和精致的玻璃器皿,显得粗犷而得体。墙上挂着油画,只有落地钟轻柔的报时声打破了寂静。来自家族财产的书房。

  家庭财产。

  里面,一场风暴正在酝酿。

  伊莲恩·彼得森咬着她刚做好的指甲。每咬一口都散发出无毒的烟雾。一片寂静,咔哒声落在灰色的地毯地板上。她的踱来踱去几乎使其磨损。脸上沮丧的表情让她看起来很老,比她已经疲惫不堪的年纪还要老。

  “两年前雇用你的时候,我就知道这好得难以置信。但我收留了你,给了你一个新名字,一个新的生活。”

  那个男人坐在褐色皮质扶手椅上,他的右腿交叉在另一条腿上,听着。奥古斯塔斯·阿德森——梳着光滑的背头,穿着一套价值3000美元的华伦天奴西装,戴着百年灵/超级海洋/44的腕表——去任何地方都可以,除了在这儿听她说话。

  “你就是个行尸走肉。一个无名小卒。几年前,你的名字可能有什么意义,但当你出现在我的门阶上时,它就肯定没有了。我这么做了。我让你又变得重要了。我让你当上了国王。”她愤怒地说。

  但是,他过去被雇用了,将来也会被雇用。

  “你向我保证了结果。你向我保证过红头罩会被解决的。”

  “是的,”他点了点头,“而且我也做了。”

  “那么告诉我!”她尖声叫道,故意重重地扫了一下桌子。成堆的纸飘动着撞到远处的墙上。“告诉我为什么我们的一个军火库会被突袭。告诉我哈利·奎因怎么会在波多黎各海岸被发现,她本来应该被扔在什么鬼地方里等着腐烂。”她弯下腰,与他的眼睛齐平,瘦骨嶙峋的手指抠进扶手里,发出嘶嘶声。“告诉我为什么哥谭市变成了战场,追逐一个开着他/妈坦克自由的红头罩!”

  阿德森只能抬起眉毛盯着她看。她企图恐吓使他屈服,说好听点是可笑,说难听点是侮辱。他继续盯着她看,看她敢不敢更进一步。接着是寂静,她那老迈的怒吼渐渐平息,红色的闪光很快变成了恐惧的退却…

  …因为她不应该威胁他这个人。

  奥古斯都·阿德森经历过彼得森从未听说过的恐怖。战争隐藏在阴影中,埋在血泊和淤泥中的他无法看到世界的其他颜色。因为他是一个行走的死人。

  “你冷静下来了吗?”他礼貌地问道,并没有刻意掩饰声音中暗涌的暴力。

  一个眨眼。“啊,是的。这不符合我的身份。”她坐直身子,回到座位上,但阿德森能像读书一样读懂她。

  “在你打断之前,我正要提到计划的下一阶段。”他继续他被中断的地方。“蝙蝠侠和红头罩的联盟是建立在一项临时协议之上的。只要他遵守蝙蝠侠愚蠢的不杀规则,就可以和蝙蝠一起工作。而作为回报,他不会被送进监狱。”

  “是的,是的。”她挥手。“你已经给我介绍过了。和第一次一样有效,现在它是如何解决问题的?”

  阿得森站起来,走过威士忌柜,拿起85年的拉加维林(the Lagavulin)。保存得如此完好,他几乎能品尝到蒸馏酒时的夏日味道。他给自己倒了一大杯。“头罩是坚定的。受限制,甚至。他需要去证明他自己的清白。收集信息,制造可靠的不在场证明。为此,他需要盟友。市中心,鲍利街,是他的家,他的避风港。如果没有这些,没有他们的信任,头罩就什么也没有了。”

  “那你有什么建议?”金钱的味道和金钱所拥有的权力诱惑着她,让她平静下来。

  那股冲动渐渐消失,直到她脸上的皱纹甚至消失在冰冷而又算计的凝视中。

  “我们破坏了他对蝙蝠们的信任。杀了那个警察,让他上了哥谭警局的黑名单。现在我们瞄准那些小屁孩。‘红头罩’帮,”他举例道,“他的传教士。我们需要RH法生效。”

  伊莲恩叹了口气。“那个小崽子,韦恩,还没有把名字写下来呢。他只要说不,就可以毁掉我们的整个计划。”

  “你的想法太像一个商人了,”他说。他嘴角掠过一丝微笑。“韦恩也许有钱,但他绝对不是法律。戈登和他的官员,他们才是法律。我们只需要给哥谭警局一点额外的…推力,让他们朝正确的方向前进。在那之后,不管韦恩有多少钱,他都不能对法律说不。”

  他的恩人向前倾着身子,慢慢地把点点滴滴串连起来。“那么你觉得我们如何该实施这个非商业的想法呢?”

  “在我的工作领域,任何组织——不管是合法的还是不合法的——都以某种程度的自豪感运作。在把那孩子的脑浆涂在墙上的时候,哥谭市警局的尊严就被我摧毁了。”他的口音漏了出来。

  “很生动的描述,”她抽动了一下。

  阿德森忽略了她。“他们会来到小巷,寻求…正义,如果你愿意,为了他们的战友。他们会渴望着到来。他们会为暴力而来,而我将确保他们会遭遇暴力。”

  这些点开始连接起来。

  “兜帽们怎么办?”她问。“那些臭水沟里的老鼠一直在损害我们的计划。”

  “那个死去的警察隐藏得很好。他的同伴们都不知道他效忠于红帽帮。我们可以利用这一点。”

  她把这些点连起来了。这是个可怕的提议,但也是必要的。阿德森几乎可以看到她眼中的不赞同。他趁热打铁。

  “你们美国人喜欢说什么?一箭双雕?”他笑了起来。“当他们自鸣得意时,我们的计划就会开始实施,而他们对此将无能为力。”

  “我们什么也得不到吗?”

  “你把我当成什么?业余的吗?”

  当伊莱恩看到摆在她面前的这个新计划时,她靠在椅子上,一只胳膊托着下巴。她的舌头一弹,他就知道,她已经上钩了。

  然后是一个问题。

  “你知道吗,这么久了,你都没告诉我他的身份。难以捉摸的红头罩。”

  “这是职业机密。”

  “我就是你的职业。”大胆的样子。“只要你为我工作,你要知道,我不喜欢被关在黑暗里。”

  阿德森耸耸肩。“说到底,这真的重要吗?他会死,而你将成为这座城市的市长。”

  她似乎不太相信,但无论是她的年龄,还是这种新的更强烈的绝望感,她都随它去了。“我想你是对的。”伊莱恩叹了口气,从椅子上站起来。

  她走到西边的窗口。夜晚,当城市灯光熄灭时,哥谭市的天际线变得非常迷人。

  “很漂亮,不是吗?”

  “各有各的独特。”

  “这并不适合所有人。”她承认,“但它会的。”

  “我父亲会给我讲我们家族的故事,作为哥谭市的创始家族之一,就在韦恩旁边。我们建造这座城市的时候这里还是一片尘土和猪粪。我们世世代代统治着这片土地,成就了伟大的事业。我的父亲为我们所做的工作感到很自豪,但也很累。哥谭市总是如此。要求比我们能给予的更多。”

  阿德森能看到她回忆起自己的一生。她的影像映在窗户上。他几乎可以看见它了。一个根本不知道痛苦的孩子,却假装自己知道,并以她的傲慢相信自己能够解决。

  “我在很小的时候,就知道我的人生目标是什么。继续他的工作,就像他之前的那些一样,但更大,更好。在我的城市里,那些穴居人根本不会存在。”

  她可以找任何借口来掩饰,但最终,它们都是一样的。每个人都在争抢更大的一块馅饼。

  许多年前,他也是这个样子。借口接着借口。

  他发现,对自己诚实往往能让你达到更高的高度。他知道自己是个坏人,所以他坦然接受了。

  她很快就会明白,否则她会惨败的。

  “看看他们。看看他们对我的城市做了什么。垃圾生活在垃圾中。这个机会区能做蝙蝠侠做不到的事,布鲁斯·韦恩拒绝做的事。那个男孩生活在他父母还活着时的时空胶囊里。”她轻轻略过埃贡听过无数次的亿万富翁的名字。一个充满贪婪和烦恼的饥饿者。“我隐藏了自己的意图,等待,扮演一个老妪的角色,但仅此而已。没有人能阻挡我。布鲁斯·韦恩不行,红头罩不行,甚至蝙蝠侠也不行。”

  如果她发现布鲁斯·托马斯·韦恩就是蝙蝠侠,那该多可笑啊?阿德森几乎笑了。

  有些秘密因为太诱人而不能透露。“复兴,”她继续说,“改变——真正的改变——没有毁灭性的催化剂是不可能发生的。我父亲太虚弱了,看不出这一点。而我不同。”一阵冷笑,就像她正要说的话一样,使她的嘴里充满了纯粹的污秽。“当我们有一整个地区都因堕落而臭名昭著时,这样一个城市怎么能盈利呢?基督!就在名字里!”

  犯罪巷,是的。阿德森想道。

  一个堕落的城市,贫富差距如此明显。

  他那粗犷、近乎野蛮的德国口音从他精心制作的面具缝隙中漏了出来。它带着一种久远的隆隆声。回到以前他不需要药物来维持生命的时候。

  “捷斯科夫,你听说过吗?”

  她摇了摇头,“没有。”

  “这是一个寒冷的地方。垂死的小镇。不过,公平地说,我要为此承担责任,”他说,丝毫没有懊悔的迹象。“那是圣诞节,不过我不太记得是哪一年了。雪有一英尺高,这一年的最后一列火车已经过去,镇上举行了一年一度的节日。善良的圣诞老人。邪恶的坎卜斯。我,和往常一样,是在做生意。”他咂咂嘴,一阵奇怪的沉默。“我去拜访那家人。父亲向我借了钱,他知道他还不了,但还是借了,就像他之前那些人一样。”

  他翻了翻眼珠,如此随意的残忍。

  “当我和我的人去收账时,同样的借口已经听了一千遍了。下一天,下一周。总是再迟点。永远不会。”他盯着墙,就像是看着自己的记忆在投影仪上播放。“我还记得我把孩子从他们身边夺走时,他们的眼神。绝望。然后是愤怒。父亲,永远是父亲,会挣扎。为孩子们而战。我很高兴能把他的喉咙割下来,”他说,好像这是世界上最简单的事情。

  一种扭曲的暴力。

  “然而,这意味着要做更多的工作,而为此,要付利息。”

  埃贡看着她。也许是威士忌的作用,或者是他眼睛反射出的微弱光线,但有那么一刻,伊莲恩发誓她看到了自己的死亡。

  “然后我就会把注意力转向那位母亲。我的最爱。我的手下会按住她,确保她不会忍住声音。丰/满的乳/房。牢固的下/体。金发女郎…我总是渴望金发女郎。”他把头歪向一边,嘴角挂着一丝笑容,然后笑了起来。

  然而,他的眼睛却没有笑。

  “完事后,我把她留了士兵们。”他的眼睛还是那样,即使抿起嘴唇。他欢迎他内心的邪恶。伊莲恩知道她在和什么样的恶魔打交道。她试图为达到目的的手段辩护。“我总是得到我应得的。”

  “别担心钱的事了,”伊莱恩最后说道。“这事办完后,你会得到丰厚的报酬。毫无疑问。不过,我希望你一定要完美完成。”

  他从不移开压迫性的目光,避开进攻的方向。她坚持住了。与暴虐的人打交道需要一种奇特的庄重。

  “当然。”

  两人都不相信对方。

  在职业笑容的背后,阿德森对他的‘雇主’保持着警惕。她是他最讨厌的那种卑鄙小人。在办公室工作的人。一个喜欢接近权力的社会名流。埃贡了解这类人。

  权力导致腐败。一个贪婪的恶魔潜伏在表面之下,低语着甜言蜜语。它要求更多。她渴望征服,他比任何人都清楚,贪婪的诱惑能把坟墓挖得多深。

  就像一把双刃剑,权力的削减。

  它需要更多,永远更多。埃贡知道,一旦他们的计划完成——没有了红头罩保护他的人民,没有人阻挡他们的道路——奥古斯特如果发现自己面对着枪管,也不会感到惊讶。

  彼得森会雇佣别人去做的。被财富的芬芳催眠,消除最后一条能把她和她的罪恶联系起来的线索。她会成为哥谭市可爱无辜的殉道者。她的性格是毋庸置疑的。她不会自己动手的,不,尽管他们有宏大的理想和贪婪,但社会名流们绝不会弄脏自己的手。彼得森会找别人来做这件事,也许是阿德森自己的手下,被财富的芬芳所蒙蔽。让她自己决定,毫无疑问,她会清点钱数。

  他的钱。

  她一句话也没说就走了,阿德森用尽了全部的意志力才没有对这个满脸皱纹的婊子皱眉。他有其他事情要处理,而红头罩的露面迫使他加快了那些计划。阿德森恼怒地咬牙切齿。

  他们的合作关系显而易见,因为它是伟大的。每个人都在为自己的利益而利用对方。曾几何时,艾德森对这样的想法嗤之以鼻,但她有重建家园所需的人脉和资金。

  他离开了书房,进入卧室。按下门边的触摸控制台,窗帘上拉,给了他所需要的隐私空间。维多利亚式的布局。对面墙正中央放着一张超级大床,雕刻复杂的床头板一直延伸到他的肩膀。他把一只手滑到后面,摸着一个比拇指还小的凹槽,直到开关的边缘碰到他的手指。

  一声啪嗒回响在夜空中。

  床脚边的长凳一直延伸到地板的缝隙里。它移到一边,露出一个隐藏的隔间。

  看到血红色的头盔和棕色的皮夹克整齐地放在中间,阿德森露出了威胁的微笑。旁边有两把定制的杰里科941。

  杰森的杰里科。

  “你生气的时候真可爱。

  奥古斯都·阿德森的面具破了。这没有观众的表演只是一段记忆。埃贡,曾经的奴隶贩子,独自在卧室里咆哮着。自大的有钱人,美国小子。

  “血债血偿。”

 ~

  托马斯只能在临时的训练室里向拳击袋发泄自己的沮丧。里面放满了他们几个月来新搬来的一些小摆设。生锈的杠铃和弹簧项圈散落在地板上。房间本身相当简陋,是一个简单的方形设计,铺着混凝土地板和偶尔粉刷的训练回路。角落里铺着清洗干净的破旧训练垫。

  泰迪的死对他打击很大,出乎意料。忽略重要信息源的丢失,红帽帮失去的不只是一个盟友。他们失去了家人。托马斯想惩罚自己缺乏远见。他早该料到的。他本可以阻止这件事。

  问题是,他不知道该怎么做,而且他更讨厌这样。知道自己无能为力。

  他试图私下发泄,他不能让他的团队看到他这个样子。他一遍又一遍地收回拳头,缠在他指关节上的绷带已经磨破了,一直磨到皮肤。起了水泡,流血了。

  托马斯试图继续。

  疼痛阻止了他。

  他喜欢在晚上训练。他不知道为什么。这是他唯一能感到自己还活着的时候,也是他能让自己从外界中平静下来的时候…

  …但某种面具的到来使他热血沸腾。

  “滚出去,Cat。”他轻声低语,不愿回头。

  影子从刚打开的窗户里溜了进来,她的脚尖轻轻地踏在地上。微弱得如同耳语一般。她走近时,他转过身来。猫女悠闲地走了过来,她的臀部像她的名字一样摆动着。她在她那黑色的、猫一样的多米诺面具下朝他咧嘴一笑。虽然她穿着制服,但仍然引人注目。

  “你就是用这张脏嘴亲你妈妈的吗?”

  哦,这个混蛋。她漫不经心的反击似乎使他更加恼火。

  “他妈的滚出去,”他又说了一遍,这回语气更坚定了。

  她假装噘嘴。“我还以为我们是朋友呢。”没有阻止她的脚步。

  托马斯走到她前面,挡住她的去路。“我刚才说什么来着?”

  她用女性的声音轻柔地说,手腕调皮地轻弹他的鼻子。“冷静下来,小猫。我只是来谈谈。”

  他想要刺穿她。他可以。他的刀挂在身体一侧。它会很快。他已经练习上千次如何快速拔剑了。想到他把它捅进她身体时,她那惊讶的表情,就值得了。

  尽管如此,他还是没有。托马斯不是白痴。他知道自己是多么的不熟练。他还没够到剑柄,她就能把他放到在地。

  “不允许蝙蝠。”

  她把头歪向一边,顽皮地舔着嘴唇。“哦,亲爱的。也许你还没听说过。我是猫女。这些,”她指着自己毛茸茸的装束,“是耳。”

  “我才不管它们是什么。你站在他们一边,这意味着你是蝙蝠。”

  她挥手让他走开,态度并不粗暴。“语义。而且,”她咕噜着说,“我在自己的时间里做什么都与他们无关。”

  托马斯猛地打断。“听着女士。所有人都知道你在和蝙蝠做爱。我不管你的意图是什么,我只在乎你效忠于谁,不是我们。”

  汗水从他的额头上滴落,但他没有擦拭。如果不保持沉默,就会被认为是一种弱点。

  塞琳娜后退了几步,愤怒地看了很久。就像笼子里的动物。“这不公平。”

  “你对我的操作有意见吗?那就去找我老板谈谈。哦,等等!你不能!”他咆哮道。因为你的男人把他打成了他/妈/的昏迷!”

  有什么东西在她眼中闪烁,但他不在乎。

  “听着,我知道我不是哥谭最值得信赖的人,但这与蝙蝠无关。真的。我是一个离群者。过去一直是,将来也永远是。”

  托马斯几乎没有注意听。说的都一样,只是用词不同。他坚守阵地,继续挖掘。

  他们再也不会相信他们的同类了。“让我们弄清楚一件事,赛琳娜。是的,我知道你的名字。现在,你可能会认为你在选择立场,你可能会认为你和我们一样是巷鼠。但你早就放弃了那个头衔,因为你搞砸了一切,在蝙蝠侠的大家庭里大出风头。你什么都没做,就意味着抛弃了我们的家。你不能走进来,假装你还在乎。”

  “我没有在伪装任何东西,除了我是谁。”

  “那是什么?殉道者?我们都知道你不是。”他讥笑道。“你称自己是离群者,但历史已经重演了。总有一天,猫女和蝙蝠侠会再次发生冲突,因为你无法抗拒他,当那一天到来时,你会背叛我和我的人民。”

  “你以为我不知道巷子对我的看法吗?你以为我没听到谣言吗?”她用手指戳了戳胸口。“我知道,但我不在乎。这些人也是我的同胞。”

  有什么东西以惊人的速度飞着,塞琳娜几乎来不及躲闪。玻璃砸在远处的墙上,大块大块的玻璃迸裂出来,危险的碎片失控地飞了起来。“那么,你去哪儿了?”一个破碎的男孩。充满了愤怒和痛苦,她在他身上看到了自己。“你在哪里?!(WHERE WERE YOU?!)”他尖叫。

  “两他/妈/的年。这两年你做了什么让你觉得你有权利来这里做点什么?!我没看到你在屋顶上保卫巷子。你知道我在哪儿看到你的吗?和他在一起!”以谴责的态度。“永远和他在一起。和那个自称是这座城市守护者的混蛋在一起。”

  她面具上的白色闪烁了一下,只是片刻。

  但她挺住了,继续扮演她的角色。“相信我,我知道那种感觉,宁愿被钻头钻进脑袋,也不愿听他装腔作势的正义话。但他的心地是好的。”

  “我不想和你谈这个。”

  “他做得很好,汤米,但即使是他也会犯错。”

  托马斯向后退去,脸上露出一种扭曲的表情。“那么证据在哪里?直到我看到冷酷无情的头罩枪杀了小凯特的父母,他才有机会扮演英雄。”

  那张顽皮的脸不见了。塞琳娜低下头,眼睛沉重,安慰地揉着胳膊。“我知道…我只是。”她停了下来。“我知道我一开始没做什么,但现在我在这里。我在努力…我在努力修复我的家。”

  他挣扎着恢复呼吸,但还是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一声叹息。“我不能因为你的所作所为而责怪你。顾全自己。但独狼在族群中是没有立足之地的。也许蝙蝠是这样,但我们绝对不会。”

  他的脸变冷了。

  “我不是你能玩弄的小猫咪,Cat。”一种深深的饥饿从内心蔓延开来。“我是那头会扯断你喉咙的狮子,如果你再往后退一步。”

  每个人都有权利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托马斯没有因为他们为了生存所做的事责怪任何人。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哥谭就是这样。然而,塞琳娜,那个多年来对着法律吐痰的飞贼,却站在蝙蝠一边,厚颜无耻地用她那污浊的手指来指责他。他讨厌它。伪善者。他们许多人。她不是英雄,也不是殉道者,但蝙蝠侠把她当英雄看待。她没有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代价,但他的兄长付出了代价。托马斯恨她。

  塞利娜试图掩饰;他看得出这对她伤害有多大。

  他喜欢这个。

  尽管如此,他还是忽略了,因为现在,她不值得他花费时间。她不再值得他花费时间。曾几何时,人们敬仰她,甚至崇拜她。她不守规矩,不隶属任何组织。

  自由的。

  做任何她想做的事。

  这在哥谭曾经很有意义。曾经。

  “那晚失去东西的不止你一个人。我失去了他的一部分,我想找回来。”托马斯没有听她的。他没有转身看着她翻出去。

  “至少我做了些什么,”他没有对任何人说。

  塞琳娜很好。坏邻居里的好人。但她选择了小巷之外的生活,她选择了蝙蝠。托马斯知道他们是怎么运作的。他们会让塞琳娜以她的方式获得他的信任,然后在他还没反应过来之前,出现一群好像他们最了解情况一样的蝙蝠。

  他在德雷克身上犯了这个错误。

  再也不会了。

  使他糟糕的心情更糟的是,他现在不得不搬家了。塞琳娜知道了藏身之处,蝙蝠侠挥舞着手臂出现的时间不长了。

  “那真是…有趣。”托马斯握着刀站起身来,看见了满脸皱纹的住所主人。

  古恩太太站在门边,两手紧握在胸前,泰然自若。肩上披着一件薄薄的灰色羊绒罩衫。尽管上了年纪,但她看起来很犀利,总是紧张不安。

  “该死的,太太,”他咒骂道,“给一个家伙一点警告,好吗?”

  她点点头。“对不起,你们两个看上去是那样…激烈,我想最好还是不要让别人知道我的身份。”

  他嘲笑道。“是啊,激烈。这是一种描述方式。”

  “Are you…”

  托马斯打断。“我们能谈点别的吗?”这听起来不像是一个问题,但也不是命令。

  她接受了那个改变。“你还好吗?西奥多看起来是个好孩子。”太太忍不住长时间地看着他的手。

  “我想说我很好,但我不行。那帮人也不行。”解开他残存的绷带。一小块肉几乎被粘到纱布上了。半干的血液随着每次旋转剥落,剩下一串串血迹。

  “你知道他们不希望你在他们面前表现得坚强。”

  他似乎忽视了她。“我应该看到的。好得令人难以置信。随着红头罩的回归,这条新线索可能真的意味着什么,我早该看到的。”

  “这就是作为领导者的问题所在。有时会太专注于整个森林,而常常忘记一棵树。当它崩溃的时候,你会受到更大的冲击。”

  他保持沉默。这一次,信息似乎得到了传达。他把血淋淋的绷带扔到包旁边。

  “你知道蝙蝠侠会来的,”他警告她。“他会追踪她的一举一动,找到这里来。我们得走了。他不会喜欢你的帮助的。”

  对于他想要保护的冲动,太太热情地笑了。一个善良的男孩。她的过去不是什么秘密。蝙蝠侠不会犹豫。

  “不管我经历过什么,这里永远是我的家。让他来。”

  “我保护不了你。”

  她责备他。“不要为我担心。我走到今天这一步,可不是因为我是个落难少女,小子。我能打他一枪,就能打他第二枪。你继续。在你的老板回来之前,尽你所能去做。”

  托马斯咂咂舌头。

  “其实,我一直想问你这个问题。为什么是我们?为什么头罩?”

  她的沉默就像一根橡皮筋,一直拉到开始撕裂。“你这是什么意思?”

  “你伸出了手…对我。你本可以像其他人一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你没有。一开始我暂且相信,但发生了这么多事,我不能忽视这一点。”

  古恩太太的历史在犯罪巷是一个众所周知的故事。哥谭地下组织的女首领,负责为最恶之徒提供士兵,将在公园街捡到的人培养成杀手。

  太太低下头,咬了一下嘴唇。“你的…老板,”她苦笑着说,“我认识他,就我个人而言。”

  “嗯,真的吗?他有给你看他的脸吗?他经常这样做,”他心不在焉地说。

  想到那,他几乎笑了。杰森对自己的身份多么随意。如果能让他周围的孩子松一口气,他就会这么做。在那一瞬间。那段回忆,虽然令人怀旧,但也同样令人心痛。

  “他是我的孙子。”她温柔地承认。“我的亲骨肉。”

  托马斯吃惊地踉跄着走了过来。“我以为他是个孤儿。他说他是个孤儿。”他的声音微微提高,带着一种谴责的意味。

  “他过去是,现在是,”她挣扎着说。“我和儿子吵了一架。我有一个犯罪帝国,深埋在自己的上帝情结里,并不怎么在乎他。他根本不想成为我的士兵之一。上帝作证,他承受住了打击。就像他们中最好的一样。”

  她像发了高烧似地轻抚椅座。一种应对机制。“几年后,他有了一个儿子…有一个孙子。杰森。以他祖父的名字命名…”寂静悄悄袭来,像内疚的幽灵一样笼罩着她。“…我第一次见到他是在他12岁的时候,而我把他训练成了一名可牺牲的士兵,”她像诅咒一样说。

  托马斯把这些线索连起来了,这太恶心了。

  杰森12年的生命就此逝去,没有家人,没有爱,却遭遇了暴力。如果时间匹配,第二个罗宾会在大约一年半之后出现。蝙蝠侠有足够的时间来拯救、招募和训练杰森成为下一个神奇的孩子。

  “我辜负他的次数比他活着的时候还多,”她最后说,像个心碎的老太太。“生日,第一次说话,第一次散步,第一天上学。我错过了他生活的点点滴滴,我又得到了什么呢?”她盯着自己的手,就像无法摆脱的诅咒。“酗酒和糟糕的记忆。”

  托马斯能从她的眼睛里看到痛苦,看到离开的邪恶,看到过去行为的阴影。他还是伤害了她。“你太他妈自私了,晚了十年才把这事抛给他。”

  托马斯说话直截了当。街头的孩子互相了解。生存、偷窃、苟且偷生,因为他们的骨肉不在身边。她不在杰森身边。为什么要原谅她?

  一个阴沉的微笑,一种老态龙钟的悲伤。“我想你是对的。我一直是个相当自私的女人。”

  “那为什么是现在?”

  “老年,”她半耸了耸肩。“听着,不管你怎么想,但至少知道我这么做不是为了原谅。我知道我不配。只是…也许我可以在他的另一个第一次那里出现,你知道吗?”

  他那残忍、复仇的一面本来想说些别的,但他没有说。这就是杰森的问题所在。我们很容易就能攻击她,用尽一切办法确保她不会再成为杰森生活的一部分。这很容易,但容易并不意味着正确。这是杰森必须面对的。不管他走哪条路,托马斯都会支持他。

  这时,远处传来一声喊叫,一个人影冲进了门内。“汤米!(TOMMY!)

  阿比盖尔——他的一个副手——冲了过来。她看上去很绝望,喘不过气来。托马斯警觉地站着。“阿比,怎么了?”

  “第三街有一群猪!他们抓了迈克尔和桑切斯,而且他们不要俘虏!”托马斯心中充满了恐惧。他知道这最终会发生,但这并没有减轻发生时他受到的打击。

  他完全没有理会太太,而是冲了出去。

  托马斯很快就到了街上,阿比紧随其后。还有几分钟。他尽可能快地跑。喊叫声越来越大。“过来你这个小混蛋!(COME HERE YOU LITTLE SHIT!)

  他以前从来没杀过人,但当他在拐角处凝视的那一刻,他第一次瞥见了黑夜,再也不想做其他的事了。桑切斯被击倒在地。血从他的头上涌出。他看起来没有意识。迈克尔是最直接的问题。他被钉在墙上,三只猪围着他。中间的那个用前臂抵着迈克尔的喉咙。

  他们殴打了他。用警棍敲打他的肋骨,气管慢慢被压碎,他一边挣扎着咳嗽一边笑。

  “现在没那么厉害了,是吧?”一个含糊不清。可能是喝醉了。

  托马斯竭力保持镇静。

  他捡起地上一个喝了一半的啤酒瓶,感到非常高兴。在他们决定进行政治迫害之前,可能是他们中的一个。阿比找到一块石头。他走到他们身后,往左边那个人的脑袋上砸去,心里更加高兴了。

  他像一个没有线的木偶一样倒下了。

  突然传来一声尖叫,第三个警察抱着头在地上打滚。阿比向他逼近。她没有给他起身的机会。他的下巴狠狠地挨了一拳。昏倒。

  第三个,把前臂放在迈克尔身上的那个,就比较麻烦了。他行动迅速,承认有危险,并选择托马斯作为他最好的行动计划。他解决了他。困难地。

  托马斯气喘吁吁,他的肺被挤进肋骨里。他感觉到一声裂缝,便尖叫起来。

  “放开他!”阿比走近,但和之前一样,那人动作很快。他把托马斯转过来,拿他当挡箭牌,从托马斯的手上撕下尖锐的啤酒瓶颈,压在他的喉咙上。

  “他/妈/的一步也别靠近!(NOT ONE FUCKING STEP CLOSER!)

  阿比停下。

  警察难以置信地笑了。“哦,这不是很壮观吗?小偷之间的忠诚。”嘲笑他们。“刚才有机会的时候你就该滚蛋,”压得更深。血流了下来。“你那没用的母亲应该把她的双腿闭上,但你却在这里,你知道吗?我受够你们了。玩扮演流氓的游戏。毁了我们其他人的生活。杀了我的朋友。现在感觉如何呢?现在没那么强硬了吧,没有了你的…”

  他的一侧脑袋爆炸了。一层粉红色的薄雾喷了出来,涂在砖墙上。他的眼睛惊恐地瞪着;血从他脸上流下来。托马斯感到一大块脑浆从面颊上滑下来。身体变得迟钝,膝盖弯曲,腰部下垂。托马斯差点和他一起摔倒…和。它不再是一个人了。它现在是一具尸体。恐怖永远刻在死者的眼睛上。托马斯觉得他永远无法摆脱噩梦中的白色。

  又一颗子弹从墙上弹开。就在他前面。他低下头,把尸体抛向一边。“隐蔽!(UNDERCOVER!)”他大叫着,把桑切斯无力的身体拖到对面的防火梯下。紧接着又响起了一声拉锁声。阿比和受伤的迈克尔跟在后面。

  托马斯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这应该是一个简单的交手。

  然后可怕的事情发生了…

  一共开了四枪。砰!砰!第二枪和第三枪之间的延迟。砰!砰!托马斯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被他和艾比弄晕的那两名警察的头被炸开。响了两次。阿比尖叫着,双手捂着脸颊,手指挖着。

  “哦,操。他/妈/的,他/妈/的!”迈克尔骂道。

  托马斯同意。他也许讨厌警察,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就应该这样死。不是这样的。一个不知情的卒子被处置。他感觉到他的午餐浮出水面。

  回声消退后,托马斯探出身子,透过防火梯的缝隙向上方张望。他瞪大了眼睛,简直不敢相信。站在屋顶上,穿着棕色皮夹克和军队发给的工装裤,拿着冒烟的枪盯着下面,那是红头罩。

  它不可能是杰森。不可能。

  但是那面无脸的头盔上那令人难以忘怀的表情,以及那把枪无所事事地留在他身边的样子,汤米几乎确信那是真的。几乎。然而,在他还没来得及做任何事情之前,这个骗子抬起头凝视着远方,然后跑开了。

  他本想追上去,但阿比替他做了决定。

  “汤米!我们他妈的得走了!现在!”艾比抓住他的胳膊大叫。

  “不,我们必须追上去。”他试图抵抗,但这似乎只会让阿比抓得更紧。“有个混蛋开枪打死了警察!”

  她转过身来,刹那间,她的眼里充满了恐惧。“警察身上有你的指纹,你这个白痴!如果他们抓到你,你就完蛋了!我们得走了!”

  她都不让他说话,更别说处理了。

  他们带走了桑切斯,小心翼翼地不去任何主要街道。迈克尔尽力保持着他的状态,眼神带。托马斯得去检查一下有没有脑震荡。

  一种复杂的情绪在他心中翻滚,他试图把杰森穿着那套服装的恼人想法压下去。它是如此诡异地相似;他几乎无法反驳。唯一的可取之处就是他认识杰森,即使是他也不会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冒险杀死警察。

  那天晚上,他发现自己躲了起来,做出了关闭整个红帽帮行动的行政决定。一段时间以来,他第一次不知道该怎么办。他能想到的唯一一件事就是一个令人困扰的问题。

  那到底是谁?

Lloyd

知更鸟跟荆棘鸟毫无关系你知不知道

被姨妈痛折磨的报社的产物。


杰森中心

灵感来自漫画里杰森让比扎罗倾听哥谭,一字一句都透露出自己对这个城市的热爱和眷恋。

他是真正的哥谭之子,跟哥谭血脉相连。


对小红可能收到的伤害有点大,我会补回来的。


……………………………………………………

没人想到事情会恶化到这个地步,本来所有人都以为这不过是次简单的地震,尽管哥谭不在地震带上,但毕竟什么都可能发生在哥谭是吧。蝙蝠们倾巢而出,帮助警察和志愿者搜救仍然被埋在倒塌的建筑物下的平民,蝙蝠侠甚至允许超人和神奇女侠进入哥谭帮忙。


所有人,包括蝙蝠侠,都没能足够重视这次非常规的地貌活动,直到一段视频在互联网上传...

被姨妈痛折磨的报社的产物。


杰森中心

灵感来自漫画里杰森让比扎罗倾听哥谭,一字一句都透露出自己对这个城市的热爱和眷恋。

他是真正的哥谭之子,跟哥谭血脉相连。


对小红可能收到的伤害有点大,我会补回来的。


……………………………………………………

没人想到事情会恶化到这个地步,本来所有人都以为这不过是次简单的地震,尽管哥谭不在地震带上,但毕竟什么都可能发生在哥谭是吧。蝙蝠们倾巢而出,帮助警察和志愿者搜救仍然被埋在倒塌的建筑物下的平民,蝙蝠侠甚至允许超人和神奇女侠进入哥谭帮忙。

 

所有人,包括蝙蝠侠,都没能足够重视这次非常规的地貌活动,直到一段视频在互联网上传播,占满哥谭每一块电子屏幕。

 

视频里不是小丑,也不是任何一个哥谭人熟知的反派或者是在蝙蝠洞和正义联盟那里留有案底的人,只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男人,一次性的往嘴里倒了半袋芝士条,一边咀嚼这种除了损伤健康和满足口腹之欲外毫无用处的膨化食品,一边含糊不清的说话。

 

“嗨,哥谭人,是时候跟这个城市说再见了。不管你是个英雄、反派还是一个简简单单跟命运做斗争的普通人,都是时候跟哥谭做个告别了。作为一个堕落已久的城市它在这个世界上存在的时间够长的了,是时候结束了。上次的小地震只是个开始,更多的灾害会光临这片土地,直到地球上只有一片供你们缅怀三秒钟的废土。快滚吧,蟑螂们。”

 

大部分人觉得这不过是一个恶作剧,只有少部分格外具有生存本能的人感到了这其中的威胁。蝙蝠侠跟超人研究了七十二个小时,直到超人的超级视线超级听力任何涉及和可能涉及超级的感官最终罢工,他们也没能找到那个相貌平平的男人。这让英雄们的神经更加紧绷,提前为可能出现的经济崩溃和人口大出逃准备的焦头烂额。

 

越来越频繁出现的火灾和爆炸开始印证哥谭将消失的流言,真正开启末日审判的是一场史无前例的大地震,没有波及其他任何一个城市,只单单单单针对哥谭,没有任何一个地质学家能够解释这个现象。幸存的人们开始疯狂的逃难,更有经济实力和人脉的人先一步离开,然后是被组织起来疏散的平民,再之后企鹅人黑面具这些对养活了他们半生的哥谭恋恋不舍的犯罪头子也开始撤离,再之后是小丑女、毒藤女、急冻人和双面人这类的反派,最后的最后,是被超人说服的蝙蝠侠,留下了足够救援的装备和物资之后,蝙蝠洞也被搬空。

 

哥谭每一天都因为局部地震下沉一两米,现在没人怀疑有一只上帝之手要把哥谭真正的拽进地狱。所有能帮上忙的人都施以援手,力求在这座城市真正毁灭之前让其中的人活着逃出来。

 

红罗宾是留下断后的那一个,因为蝙蝠侠被所有人强行按在撤离总指挥的位置上,不然这家伙可能会做出什么极度不理智的行为。夜翼忙着用他天生的亲和力安抚惶恐不已的难民,而达米安则专心辅佐自己的父亲,试图跟阿福一起确保他不会做出什么的让人难以理喻的事情。

 

所有人都忙的没有心思去管是不是少了什么,直到提姆开着蝙蝠机在哥谭上空再一次的寻找幸存者。此时的哥谭与其被称作城市,不如被称为深坑里的垃圾场。在又一次的地震中,提姆眼睁睁的看着它下沉了2.75米,蝙蝠机的探测器的电子报数声冰冷的吓人,所幸通讯提示音把提姆从这冰冷无情的声音里拯救了出来。

 

那是某个人的专属提示音,提姆亲自剪辑制作的,像丝绒一样的声音懒洋洋的叫着小红鸟。

 

杰森。

 

我们怎么忘了他!

 

红头罩从一开始就在帮忙,可以说如果没有他蝙蝠侠根本说服不了犯罪巷的底层人民离开哥谭,那些占据哥谭人口比例三分之一的人只相信红头罩。地震后徒手挖掘废墟救出一个个孩子的人们中有那个红彤彤的显眼的身影,疏散人群时帮着勉强维持秩序的也有那个红色的身影,只不过曾经明亮的头罩上满是灰尘和划痕,夹克灰扑扑的像流浪汉专属款。提姆本来以为杰森跟那群抓着他不撒手的孩子们早就踏上了第一批撤退的旅行,但现在他不确定了。

 

提姆忐忑的接起通讯。

 

“嘿小红。”沙哑干涩的声音跟提姆精心修过的提示音相去甚远,但提姆听得出来这是杰森,他的心几乎要跳出胸膛,“我假定你还能找到韦恩大厦的楼顶,这是唯一一个可以做标志性建筑还足够安全的地方了。”

 

“是的,我能找到,需要我过去吗?”提姆强行给心脏拴上铅坠,好让它老老实实的呆在自己该在的地方。

 

“太好了。”杰森的声音里带上了一丝真诚的明显的喜悦,“趁下一次地震把这里震塌之前快过来,我找到了三个藏起来的孩子,他们都吓坏了。”

 

提姆呼出一口气,调整飞机驶向曾经高耸的大厦,那的屋顶本来足够容纳两架直升机,但现在提姆找不到任何一个停放飞机的位置,他只能选择悬停在杰森头顶上,放下缆绳。提姆不敢离开驾驶位,下一次地震随时会发生,光指望自动驾驶绝对会机毁人亡。因此他只能分出有限的精力,在有限的视角下尽可能观察杰森,判断他的状态。

 

不好。

 

非常不好。

 

杰森已经扔掉了他的头罩,不知道是因为头罩在之前的活动中已经碎掉了还是为了安抚这些吓坏了的孩子。那件以耐用著称的夹克下摆碎的一缕一缕的,藏在里面的凯夫拉装甲破烂的就像是经受了三四次连续的爆炸,这让提姆开始担忧杰森的身体状态。

 

孩子们吓得缩手缩脚,根本没有攀爬缆绳的能力,杰森说服他们趴在自己身上,三个瘦小的不到十岁的孩子以往绝对算不上红头罩的负担,但现在杰森起身时明显的趔趄了一下才站稳,他缓慢却稳健的向上攀爬,提姆不敢使用自动收回的功能,生怕缆绳回拽的反向冲力会把杰森摔下去。提姆最终在确定他们都上到飞机上之后长长舒了一口气,他回头冲杰森喊:“老地方有能量棒和巧克力,你们都天杀的需要补充点营养。”杰森翻出几块巧克力分给孩子们,让他们坐进位子里并用安全带固定好,这才回头冲提姆笑笑,提姆这才看清他青肿的颧骨和残留血迹的嘴角,杰森呼吸的又浅又短,提姆担心至少有一根断掉的肋骨插进了他的肺里。但哪怕如此,杰森还是带着他一贯的满不在乎的笑容从制服里掏出一根被揉的乱七八糟的烟来,他小心的把它捋平,生怕一个不小心弄破外面的纸让烟草掉出来。

 

“如果你要抽烟我不得不提醒你,你现在在飞机上,而哪一架飞机都禁止吸烟,哪怕这是蝙蝠机。”提姆隐约察觉到有什么不对,他想尽快关掉蝙蝠机下面的出口。

 

杰森阻止了他,拦住了他正打算去按按钮的手。“我没打算在飞机上抽烟小红,我只是把孩子们送上来然后来借个火就下去。”

 

“我没有打火机,你知道我不抽烟。”提姆警惕的看着杰森,他知道他不是在开玩笑或者逞口舌之快,他了解杰森,当杰森打算抽烟的时候只有两种情形,要么特别好,要么特别糟糕,目前来看必然是后者。

 

杰森失望的叹了口气,在另一侧机壁上的应急袋里翻翻找找,最终找到了一盒火柴,小心的把它跟那只烟一起放回制服的口袋里。“你还能停留多久?或者你们还能维持这个频率的巡查多久?”他的口气就像是在问你今晚夜巡完要不要跟我一起吃辣热狗一样,但他的目光里含着太多的眷恋和不舍,让提姆不合时宜的想起泰坦尼克号里把杰克冻僵的手生生掰下去的罗斯,只不过杰森表现得更像是是那个冻成冰雕的杰克。

 

“我只能再逗留三十分钟,最多一个星期之后巡查就会彻底结束,B估计一个星期之后哪怕是最先进的生命探测仪也没办法探查出这里还有没有活着的生物存在。”提姆小心的斟酌着措辞,生怕有一点妥刺激到杰森比布鲁斯还紧绷的神经,他们都只记得布鲁斯对哥谭深厚的感情,忘了自己还有一个哪怕被布鲁斯驱逐也不肯真的离开哥谭的兄弟。提姆悄悄的接通了家族通讯,把飞机内部的窃听器的音频共享给家族的每一个人。

 

杰森回头看了一眼已经睡着了的孩子们,缓缓地坐进副驾驶,在宽敞的椅子上舒展身体,仿佛这是他连续三周来最舒适的生存环境。他凝视着已经变成废墟的哥谭,用介于给做了噩梦的小孩讲诉童话故事和朗诵王尔德或者莎士比亚的长篇抒情诗歌的语气说道:“我从没见过这里这么安静,连一声鸟鸣狗吠都没有,只有死一般的寂静。许多时候我都羡慕超人他们的超级听力,但我没有那么强大的耳朵,我只能用心去听这座城市的低语,有时候是呻吟,有时候是欢唱,夹杂着人们的喊叫、大笑、钟情、打斗、降生,以及死亡。仔细听,小红,你能听到它混沌中的心跳,虽然现在心跳声越发浅薄,因为它的生命正在走向终结。”

 

“我只能听到你逐渐浅薄的心跳声。”提姆干巴巴的打断他的话,“如果你不给自己做个急救的话,生命走向终结的那个就是你。”迪克最先反应过来提姆为什么会共享通讯,然后是达米安、芭芭拉、史蒂芬娜和卡珊德拉,提姆听到他们先后发出天哪和不的惊叹,夹杂着震惊和愧疚,独属于蝙蝠侠的沉重呼吸声告诉提姆,布鲁斯甚至阿福都发现杰森状态不对。

 

杰森宽容的笑笑,他没有像往常一样责怪不够文艺的兄弟,继续用咏叹调一样的语气说话:“我很高兴来的是你小红,至少我们关系最好是吧,你知道我真的想要什么,不会像布鲁斯或者迪克一样强行让我接受什么。”他没有刻意隐藏大家的身份,孩子们睡得很沉,“我是哥谭人小红,我自出生以来经历的所有苦痛的全部意义都是让我继续在这个地方生活下去。我已经死在外面一次了,这一次该让我真正的安息于故土了。”

 

“如果只是想安息于故土,我才达米安大概不会拒绝把你的骨灰洒进这个天坑里。”提姆勉强的在耳机里其他人都开始躁动不安时保持冷静,并且让杰森回到正常模式,那个充满愤怒和斗志的鲜活的模式。

 

杰森指着自己的耳朵示意了一下,“把通讯公放出来吧小红,我知道你通知所有人了。”

 

提姆犹豫了一下就按照他的要求做了,操作台上升起全息投影的家人们,他们都疲惫不堪又激动不已。

 

“我知道你们很忙,我只占用几分钟。”杰森取下自己的多米诺面具,首先看着布鲁斯说道:“嘿老头子,别想让小红打晕我把我带回去或者你也像傻子一样跑过来殉道。记得我们讨论过什么吧?咱俩就不适合一起存在在哥谭里,鉴于之前一直是你在这说了算,现在该轮到我了。我想你是最不需要我说服的那一个人,你懂我的心情是吧?我孤身一个人太久了,我没办法离开这个我深爱的老朋友,我必须跟它在一起。”

 

他捏了捏鼻梁,提姆用余光看到他的手指飞快的借着这个动作的掩护擦了一下眼睛,然后他先后指了指达米安和迪克说道:“恶魔崽子,迪基鸟,拜托,看好那个老头子别来烦我行吗?什么也别说,你们理解不了我,也阻止不了我。我跟孩子们说了,你们是我的兄弟,会在我不在的时候照顾他们的,别让我失望,他们都是好孩子,但是每个都没那么擅长接受别人的好意,所以多点耐心,提醒他们冬天的时候多准备些塑料袋和蜡烛。”他猛地停顿了一下,来掩盖即将脱口而出的抽泣声,平复了一下心情,“虽然这么说有点恶心,但是的,我爱你们。”

 

然后他转向女孩们,这些勇敢的为拯救别人不惜献出一切的姑娘们已经痛哭流涕,他带着歉意开口:“芭芭拉,抱歉以后我没办法再做你的十字骑士了,所以照顾好自己好吗?我真的很担心你,别像小红一样拼命熬夜,下雨天记得保暖和除湿。史蒂芬娜,金发美女,这次没有我挡在你面前接受蝙蝠侠的诘难了,所以谨慎一点好吗?相信我,鲁莽绝对不是什么优秀的品质,尽管我穷尽一生也不肯改掉这个习惯,真的死掉比假死难过多了。卡珊,你一定能看出来我现在很好是吧,我很放松,没有一丝不舍,你知道我没说谎,这是你见到我以来我最好的状态了。所以麻烦以后告诉他们我有多开心。”

 

最后杰森看向阿福,老人眼里是理解和不舍,他勉强的笑了笑,“嘿阿福,没有我帮忙就赶快教恶魔崽子做饭吧,他还有那么一点可以培养的余地。不然靠你自己给这么一大家子做饭会累坏你的。你知道我的,我一向仗着你最喜欢我胡作非为。”他像十五岁之前那样俏皮的吐吐舌头,急匆匆的关掉了影像,生怕自己会因为阿福的挽留反悔。提姆摘下自己的耳机,关掉音频共享,把蝙蝠机的驾驶室变成独属于他们两个人的空间。

 

这一刻提姆觉得自己回到了自己追逐着蝙蝠侠和罗宾身影的少年时代,第一次发现罗宾连续几周消失不见,只有越来越暴躁的蝙蝠侠。恐惧和悲伤从他每一个毛孔里撒发出来,他眼睛里不由自主的蓄满了泪水。“你这个混蛋,你这么对我不公平,你该死的,你把这一切都推到我身上。你让我回去面对他们,你让我再一次的亲自感受失去你的痛苦。”

 

杰森把手搭在提姆的肩膀上,第一次表现的比迪克更像个兄长,“我很抱歉小红,但这就是你爱我的代价,你爱上的是一个混蛋,你一直都知道。现在我这个混蛋要去追求我自己的人生了,这不是你一直希望我做的吗?”他用手指轻轻揩掉提姆脸颊上的泪水,“你知道我是真的乐意这么做,我只属于哥谭,我是独特的,跟你们有天壤之别。别再去折磨我让我非要融入大家不可了好吗,至少现在你可以肆意嘲笑我了。好了,现在带着这几个孩子回去,好好的睡一觉,叫别人来管这件事,超人,神奇女侠,随便哪个有超能力的家伙。”他把破破烂烂的外套脱下来披到提姆身上,那件外套对提姆来说太大了,配上破烂的下摆意外显示出一种朋克风格,和提姆平时的风格迥异,杰森为此笑了起来,“有好多事要你去做呢,布鲁斯靠自己可赚不到那么多钱养活他和他的义警事业。如果不想跟他一起入赘刺客联盟你要打起精神来小红。”

 

提姆抽噎着按下缆绳的下放开关,扭着头不肯看杰森,在杰森滑下蝙蝠机的前一秒喊道:“你要是敢在死前再联系我告诉我你反悔了,我就把你扒光了绑在布鲁斯床上。”他最终还是忍不住去看杰森沿着缆绳滑下去的身影,发现他只用单手握着绳子,另一只手像敬礼一样抵在太阳穴上,他勉强能通过唇语读出来杰森在说,祝你早安午安晚安,我的公主。

 

提姆操纵飞机返程,正冲着太阳的方向,尽管蝙蝠机的玻璃上贴着世界上最好的防光膜,他还是觉得眼睛刺痛无比。被抛在身后的哥谭再次发生地震,这次他听到杰森说的那种心跳了,像扑在荆棘上把自己的生命化作歌唱鸟儿才会有的那种虽然痛苦又缓慢,但却满怀幸福和期待的心跳。

 

该死,他想,杰森的高中老师难道没告诉他知更鸟跟荆棘鸟没关系吗,哪怕他带着火一样的头罩也跟他没关系。

 

哦对。

 

杰森没能读完高中。

 

小知更鸟死在埃塞俄比亚。

 

归来的那只红枣精说不定真的是只荆棘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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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棘鸟除了闻名于泣血而歌的典故之外还以它们绚烂的像火焰一样的羽毛而著称。虽然图看起来并不想红枣精但真的很适合二少。


不要为这只小鸟悲伤,他真的很开心。


跟比扎罗一起倾听哥谭的二少⬇️



我桶不愧是文艺青年,换我只会说大海啊我的故乡。


颤颤巍巍的指向后作爱如星光不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