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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mo

[剑维] 直行直过

1.


“你到底在这鬼地方干什么?”

“出差啊。”

什么破班还得坐飞机上?维云斯沉默地打量了一番对面的人——他这新工作干得还挺滋润的,出着差还能人模狗样的,连头发丝都打理得很好。不过好在人还是一样冒着傻气。

“那你在这里干什么?”

“相亲。”维云斯没好气地说。

剑圣愣了愣:“你大老远跑到这儿来相亲?坐半小时高铁?”

“家里介绍的对象在这边我有什么办法,而且半小时高铁也不算很远吧,”维云斯立刻回怼,“比你那儿都不知道近多少了。”

这话一说出口,维云斯就有一点后悔,不该拿来和他比的。但这也不能怪他,维云斯心想,这属于从来没应对过的突发状况。怎么会有人倒霉到吃碗米粉都能碰到正好来这个地......

1.


“你到底在这鬼地方干什么?”

“出差啊。”

什么破班还得坐飞机上?维云斯沉默地打量了一番对面的人——他这新工作干得还挺滋润的,出着差还能人模狗样的,连头发丝都打理得很好。不过好在人还是一样冒着傻气。

“那你在这里干什么?”

“相亲。”维云斯没好气地说。

剑圣愣了愣:“你大老远跑到这儿来相亲?坐半小时高铁?”

“家里介绍的对象在这边我有什么办法,而且半小时高铁也不算很远吧,”维云斯立刻回怼,“比你那儿都不知道近多少了。”

这话一说出口,维云斯就有一点后悔,不该拿来和他比的。但这也不能怪他,维云斯心想,这属于从来没应对过的突发状况。怎么会有人倒霉到吃碗米粉都能碰到正好来这个地方出差还正好去同一家店的前任?而且正常人谁偶遇前任还要被迫聊天?要是剑圣不想旧事重提,一开始就根本不该硬要请他喝酒(虽然他自己也没怎么拒绝)。那现在一不小心话题就被扯到了他们俩之间的事也是没办法的。他面不改色地喝了口手里的威士忌酸。酒吧光线幽暗,他透过桌上那盏小小的暖光灯,看不清剑圣的表情。不开灯也就算了,这酒还调得难喝得要死,还好是剑圣付钱,不然他又亏大的了。当初他们分手的时候就是异地恋,他维云斯是相当地前后一致,现在这相亲对象离得近多了,一点问题都没有。

“哦。”剑圣闷闷地应了一声,“那你相亲相得怎么样?”

“还行吧。”维云斯顿了顿,“和你又没关系。”

“问问都不行吗?”

“我和你聊这个对我有什么好处呢?”

“你相亲对象是什么样的人?”

维云斯翻了个白眼:“比我小,有点黏人,人还不赖,行了吧。”

“那你喜欢他什么?”

这家伙还真打算厚着脸皮这样问下去啊?维云斯在心里连续卧槽了好几声。两年多不见,这一根筋的思维方式是一点没变。就是因为他这个一根筋,以前才总是吵架。打单机游戏因为游戏理解不同吵架,打联机游戏因为对方的小杯操作吵架,点外卖因为想吃的店不一样吵架。哦,说到吃饭,甚至有一次开车出去吃饭,因为应不应该开导航推荐的路线吵得直接把车停在高速的应急停车道上,两人对着车载地图争得面红耳赤。但这件事完全就是因为他脑瘫——维云斯一口饮尽手里的劣质糖浆兑酒——我tm都说了底下主路在修路!越吵越饿,越饿越生气,低血糖、高血压,一个滚字都懒得说,最后直到那顿饭吃完两个人才靠一句“这店味道还行”重新说上话。

他们吵架之后从来都没人会道歉,他早就意识到这点,他们俩都是直来直去的人,不适合在吵架后搞什么促膝长谈、共同改进。不管吵得多凶,不管是谁对谁错,两人总是到头来心照不宣地用最日常的对话掩盖过去。维云斯知道自己吵架喜欢翻旧账,不是个好习惯。但是剑圣说起气话来也很难听,他听了,气上头了,会直接一摔门把自己锁房间里打游戏。气下头了,一起看个比赛,一起指指点点,又能躺回一张床上睡觉。

最后分手的时候倒是一点没吵,平平淡淡地就结束了。

维云斯忽然感觉酒劲上来了,胸口闷闷的、手心发软,没了精力去想什么该和眼前的人说,什么不该说。

“我喜欢他识相。该道歉的时候知道道歉,相处起来舒服。”他勉强撑住忽然变沉的脑袋,“你以为人人都和你一样啊。”

“我大多数时候都不回嘴啊,除了有几次,那属于特殊情况。”

“......”看吧,甚至没有自知之明。

“不都是你说了算......”

“你有病吧?找前任喝酒和他聊分手前的破事,真是闲出屁了!”

“你...!”剑圣被气笑了,“根本不是我先提的,是你自己一直在说我们的事情。”

听到“我们”的一瞬间,维云斯感到一阵眩晕。我们,我们,“我们”一词是我们已经失去的。他居然口无遮拦地提起“我们的事情”。两个两年多没联系的人需要重新认识对方。维云斯想,他对剑圣现在的生活一无所知,正如剑圣对他的生活也一无所知。如果他们坐在这里是为了认识,他要说的有太多,但事实上又完全无话可说。要说难搞的领导吗?要说弱智的同事吗?要像在相亲那样说自己周末都在干嘛吗?唯一可以确定的是,他们已经不再有权利去说谈论“我们”。“我们”,能用来投射未来的时候很美妙,只能用来追忆过去的话就没必要了。维云斯突然无端地想到他们分手前夕的某个晚上,他在电话里说着“我们下个月要是有假可以去一个凉快点的地方呆着”。他和剑圣都知道他们不会去的,上班上得根本没有精力去计划,但他们还是这么说了,说“我们之后可以选一个大平层的房子”,说“我们比起养狗好像更适合养猫”,说“我们新买的这个沙发好像确实是比较适合做。”

原来是这样,他突然想起来了。分手了太久,在再次见到这个人之前,他忘记了当时自己为什么提分手。维云斯想,好像是因为那时候突然看不到我们之间的未来了——没有什么“我们的事情”,后来剩下的就只有我自己的事。只剩我要搬出那个公寓,只剩我要适应新工作,只剩我要重新习惯回到家是一片漆黑的。至于剑圣的事情,完全消失了,连他现在在哪上班都不确定。

疲惫,他知道他们现在面对面坐着,巨大的情愫笼罩着他们,只不过是一种幻觉。

“我要走了,我和你真是没话说。酒也喝完了,在这儿纯属浪费时间。”维云斯抓起手机和外套就向外走。

“现在高铁也没了。你今天去我住的酒店住吧。”

“你真是脑子有病吧?我为什么要和你睡一间啊!”

“你喝多了,住我那边比较方便。”对于维云斯的拒不配合,剑圣似乎毫不意外,只是跟在他身后边走边劝。

“我没喝多,”维云斯忽然转过头来直直地盯着剑圣的眼睛,“我喝多的时候不是这样的。”

维云斯是在他们分手之后才开始喝酒的,但也仅限于周五晚上下班回家一个人喝点闷酒。要说和别人一起喝酒,也就是周末偶尔会和大飞喝几口。他酒量不算很好,至于酒品......他只能说,至少能保持在不给别人添麻烦的范围里。

剑圣也直愣愣地望回去:“那你喝多是什么样?”

“和你没关系。”维云斯一副懒得和他废话的样子,快步向前走了。他盯着地上的瓷砖边连成的直线,心想老子是真没喝多,不仅走得笔直,还知道不能和前任开房。哪个醉鬼能和我一样脑瓜子清醒?

“你每次一说和我没关系都是在撒谎,”剑圣的声音冷冷的,也没一点犹豫,“你根本没有在相亲吧。”

完了,维云斯吓得一愣,他这木鱼脑袋也能发现吗?



2.


今天,在偶遇维云斯之前,剑圣去了一趟他们以前同居的公寓。

对这幢房子过于熟悉,被铁锈覆盖了一角的信箱,进门的第一级台阶上被磕掉了一小块砖,褪了一点漆的电梯按钮。他没在注意这些,身体记忆就帮他按下了七楼,好像他从来没离开过。剑圣其实一直不太确定当时他们为什么会分手,但是他一直相当确定不是因为吵架之类的事。维云斯太自我中心了,剑圣想,他也不可能对他唯首是瞻。他剑圣不轻易和人吵架,一旦开吵,主打的是一个素质不详,遇强则强,但这维云斯数值是真低啊。

果然还是因为异地了吧。他模模糊糊地感觉到维云斯需要的是看得见摸得着的陪伴,而不是周末连麦的对象。当时他被公司调到别的城市的时候,他其实有想过要不要拒绝。但是当他试探着和维云斯说这件事的时候,对方似乎没有很多挽留的意思——“那不是挺好。感觉你这个,相当于升职了啊,公司还给补贴,直接美滋滋。”

他当时只是有一点不自在,他自己不太清楚是怎么回事。只是有一点不舒服而已,他想,后来他才意识到他确实有点失落。但反正也不可能做出别的选择,后知后觉也没什么实际影响。他对于他们关系的发展的感知总是慢半拍,当维云斯在电话里隐晦地说分手的时候——“感觉这样下去没什么意思”——他并没有什么真实感,只是愣愣地说了一句“好”。

要说分手后想不想对方,剑圣也想说根本不想,但是这话骗骗兄弟可以(甚至只能骗骗大飞,连时差都骗不过),自己就算了。

如果维云斯知道他这两年一直续租着这个没人住房子,肯定会大骂他神经,有钱没处花是吧,真是脑子有病——不敢让他知道一点,不如说,完全不敢让任何人知道。如果别人问他为什么,他也只能说出一句“不知道”。他自己都觉得自己有病。但是自从他们分手以后,他总隐隐有一种自己的内心已经完全崩溃的感觉。每天上班,和同事闲聊,应酬,下班回家吃饭、打游戏、睡觉,周末继续打游戏、和家人联络,一切看起来都是如此正常。就是因为生活太正常了,他想,没有一点点有病的地方,没有要抱怨的地方,所以没有一点能发泄他的崩溃的地方。明明正常,但是他却感到生活是一张苍白的纸。到这个年纪,大家都不会因为分手就天天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和朋友哭诉了。不是想不想的问题,根本就没有这种可能。阴郁积在他心底汇成一潭死水,永远被理性生活的大坝堵着,只有在付这个房租的时候才会每月开闸泄洪。

成年人悄悄做点感觉疯了的事也很正常吧,谁还没点秘密。在维云斯搬出这间公寓后,他就没有怎么再过来。房东是他在这边的远房亲戚,收着市场价的房租,对这种情况姑息纵容。

但他最近常来。过来验证连自己都不敢置信的猜测。他想,你确实已经离开这里了,但却好像散落在我四周。他盯着已经那张在这里静静地见证了一切的餐桌,上面放着他一个多月前在楼下信箱里发现的寄给他的信。信,都什么年代了,这年头连村头七十岁的老大爷都会发微信语音了。他往沙发上一躺,心绪连同身体一整个陷了进去。

当时差说维云斯最近时不时坐高铁到这个城市相亲的时候,剑圣确实有点震惊。他当时顾不上掩饰,急着逼供:说,维云斯的相亲对象姓甚名谁,男的女的,什么来头?

时差一脸懵逼:“我不清楚啊,大飞老师可能知道的多点吧。不过他也说维维只有喝多了才会稍微说一点。”

剑圣又震惊:“啊?他还喝酒?他什么时候开始喝酒了?”

他们在一起的时候维云斯一直不太喝酒,喝酒伤胃来着。维云斯为了养胃甚至不太吃辣,久而久之,他口味也开始变清淡了点。即使现在一个人住、一个人吃饭了,也没有变回去。以前,他总是坐在这个沙发的这一端划手机,维云斯走过来大大咧咧地躺下,脚往他大腿上一搁,两眼一闭说“你想吃就点呗,你管我吃不吃干什么”。当时他们俩陷在这朵云里,这儿就成了世界上最安全的庇护所,所有的忧虑和悲伤都钻不进来。

但现在云消失了,剩下的是人间枯燥量产的白色沙发。

他再次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他们分开已经很久了,已经久到其中一个人早就不再原地了。在和时差闲聊的时候尚且感觉不到,一旦他独自一人呆着,情绪就会席卷而来,拖拽着他的心向痛苦中下坠。甚至感到窘迫,他从来没想过维云斯和别人在一起的可能。如果照流星飞说的,维云斯每隔两三周去见相亲对象,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以他的性格,未免也太认真了一点。

在他不确定是否要续租的时候,他在这间公寓信箱发现了那封信。

原本他只是去清理堆积的广告宣传单,一堆五颜六色的广告纸张里塞着一个突兀的白信封,上面明晃晃地手写着剑圣收。在他一头雾水地拆开读完之后,才意识到这信是维云斯寄来的,而且是最近才寄来的。

魔幻到感觉穿越到别的世界线了,他想,明明早拉黑我了,为什么又在这个时候让我感觉你想我了。

信里甚至明明白白地写着“上次”。剑圣回忆了半天才确信这是自己在楼下找到的唯一一封信,而后突然想起来,维云斯搬出这间公寓的时候,他并没有问对方把钥匙要过来,因为本来也没有退租。

应该不可能这么夸张吧?维云斯平时连楼门口的小草坪都要斜穿走省那两步路,难道还真会大费周章跑到这儿来取一封感觉像被盗了号才能寄出去的信?但是万一呢?虽然这个假设为真的可能性低到万分之一了,取个样本去检验总行吧。剑圣心想,假设检验取个样很正常吧,也没有很不理性吧。

今天是剑圣第七次在周末飞到旧公寓蹲点。

在看到维云斯在公寓楼下熟门熟路地找出一封信的那一刻,他脑子里响起“叮——”的一声和一个非常具体的感叹:这个假设检验的结果已经明显到不用算P值了。他感觉到自己的心在怦怦地狂跳,甚至有点承受不住,必须要跑几步转几圈来消磨掉一点。



3.


维云斯有一个秘密,他一喝醉就会给剑圣写信。

在分手后,他忙着换工作和搬回自己家,在白天清醒的时候,他几乎从没有想起过剑圣。只是在他第一次买醉之前,为以防万一,他把剑圣的手机号和各种社交网络全都拉黑了。只是以防万一,他想,大概率是什么都不会发生的。

结果第二天被家人告知,他昨晚喝了酒冷不丁说要去门口邮筒寄信,他惊得翻找胃药的手都停了:寄信?寄什么信?直到模糊的记忆开始攻击他,下一秒他就拿出手机开始查中国邮政寄信几天到。

当他在曾经的公寓底下的邮箱发现自己寄出去的信的时候,他对自己无语到有点想笑——草,居然还真有啊!这个年代居然真还有邮递员勤勤恳恳上班送邮筒里的信,那个筒里估计垃圾比信多。还好我不知道那家伙现在的地址,不然我得打飞的去抢劫中国邮政了。

怎么说呢,偷偷拿回自己的东西应该不算偷东西吧,维云斯不着边际地想。换租户的话,公寓门的锁肯定是换了,他只是单纯偶尔从旧公寓的信箱取点东西,应该不是什么十恶不赦的罪吧。虽然不来取也没事,房子肯定已经租给别人了,但就算万一被新租客发现,也感觉尴尬得要为这栋楼抠出一个豪华地下停车库了。

成年人悄悄做点感觉疯了的事也很正常吧,谁还没点秘密。当家里人问他怎么最近周末老是出门的时候,他思索了几秒说,哦,我在相亲,相亲平台上找的对象。在亲友们(尤其是流星飞)的一次一次追问下,他的相亲设定越来越丰满,就连月老看了都要自我怀疑,连夜在鸳鸯谱上找他相亲对象的名字。总之,简直不可能有他骗不过的人。

在几次固定流程的寄信和取信之后,他逐渐意识到这个公寓并没有再被租给别人。现在行情都这么差了吗?这房子虽然老了点,但是地理位置还是不错的吧。他是坐地铁、小电驴都无所谓,不过剑圣买车确实让生活方便了太多。工作日早上剑圣先开车送他去公司,他美美多出半小时睡眠,连起床气都治好了百分之八十。有的时候他们大清早就开始在车上扯皮,从新肉鸽boss的新打法扯到果汁应该买有果粒的还是没果粒的。有的时候维云斯困得不行,上了车还得把副驾放倒再睡一觉。一般这种日子,剑圣车载音乐也不开了,维云斯在半睡半醒中只能听见转向灯“咔—咔—咔—”地轻响。他巴不得转向灯永远响下去,这家伙最好直接迷路到隔壁省去,最好永远也别开到我公司,他在睡梦中迷迷糊糊地重复“不想上班”。

因为现在每隔几周就来这儿取信,他对这附近的地铁(尤其是来回火车站的路线)反而比以前真的住在这儿的时候了解得多。以前流星飞过来找他们玩,他们俩都起床失败没去接,剩大飞一个人在群里咬牙切齿地发语音质问“到你们家地铁到底哪个口出?!”他俩紧急起床洗漱,站在洗手池前对着这条消息面面相觑半天,最后维云斯打字:你随便roll一个吧。剑圣在旁边笑到不得不暂停刷牙,吐槽说他不会真找不到路吧,不会吧不会吧。

隔周就心情郁闷地花来回几小时的时间来这地方感觉就跟上坟似的,唯一的区别就是不知道祭奠的是啥。维云斯后来习惯了带个降噪耳机在高铁上补觉。

唯一一次没有在信箱里找到他自己的信是在一个多月前。一直被广告塞满的这个信箱居然干干净净什么也没有。该不会是被房东取走了吧?他冒了一身冷汗。还是压根没寄出去?还是寄丢了?也有可能是地址写错了,毕竟他上次醉到完全不记得自己写了什么。本来字就够丑了,说不定这邮递员因为看不懂送隔壁去了,维云斯自我安慰道。

但他心里的弦因此绷紧了。总不能无休无止地这样寄信下去。总有一天他得停下,梦得醒来,他得回到一个真正正常的、酸涩的成年人的生活里去。

在回去的高铁上,他半梦半醒,不小心梦到了剑圣确实收到了他寄去的信的画面,厚厚一叠。剑圣背过去一边读信一边越走越远,而他只是驻足在原地,想跑过去却迈不出步子,想张口却发不出声音。他搞不清他们在哪,陌生的街道,耳边有嘈杂的人声和汽车鸣笛。他只是抬头望了眼路牌,再回头就看不到对面的人了。

睁眼是熟悉的站台,和机械地播报着到站了的人声。

在家里人问他今天相亲怎么样的时候,他语气平淡地说“可能快谈不下去了。不太合适。估计下次去就是分手了。”

他从来都没有觉得自己非谁不可。他的生活是突然被豁开一个口子,有个人大大咧咧闯进来了,于是他开始知道到心里有其他人在的生活是怎样的——“我”字变得很淡,“我们”浓艳得过头——然后不知怎么地这个人又消失了。都这个年纪了,真要说起来的话一个人过的时间比两个人过的长多了。但刚分手的时候,他总觉得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已经很长很长,以至于他都回想不起来在那之前他是怎么过日子的。但也就那一段时间,后来就没什么了。现在住在家里也没有什么特别不好,早过了会和家里人起冲突的年纪,习惯了一回家就把自己关在自己房间。新的工作和旧的工作也没有真正的区别,都只是上个破班罢了。维云斯认为自己本来就是擅长独处的人,就连游戏都喜欢玩单机的,除了发火是冲着别人发,其他情绪也都是咽在肚子里的。悲伤也是像闷在水里的。就连把心里的泪流出来的能力都失去了。

他侧卧在自己最熟悉的那张床上,枕头和被子成了一种保护措施。这一次的消沉和他生命中每一次的消沉都一样,是孤独的、潮湿的、无话可说的。有一万个感到悲伤的理由,但是却没有一个可以被说出口。从旧住址取回的信堆积在窗台上,他从来不会拆开看。

闷在水里。

他翻了个身,面向墙壁,水泥的纹路踏着冷调的白色一直延申到墙角,隐没在低处的霉斑中。事实上,消沉和阴郁才是他最熟悉的,熟悉到让他感到安全。曾经他以为他和剑圣共享的那间公寓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地方,原来只是暖黄色的墙纸和软得像云一样的沙发引发的幻觉。原来这个每次被悲伤拽回的地方,这个发霉的角落,才是世界上唯一安全的地方。每当这些时刻来临,世界只剩下咕噜咕噜的水声,没有其他声音,没有其他人,只有铺天盖地的悲伤淹没了他,就像它曾经淹没过一个蜷在这张床上嚎啕大哭的孩子。

“咕噜咕噜——”。

终结悲伤唯一的办法就是入睡,坏处是我们总会醒来,好处也是。

他缓缓闭上了眼。睡吧,他想,明天还得上班。



4.


在剑圣拆穿那个关于相亲的谎言之后,维云斯没有辩解什么。他沉默了一会儿,掏出手机点开打车软件:“你住哪?”

剑圣默契地接过手机输入了地址,看到维云斯已经把手揣进口袋,他自然地就接管了剩下所有的操作和找车。维云斯懒得做的各种鸡毛蒜皮的小事,他总是欣欣然地就替他做了。

大半夜路上没车,司机开得飞快,到红灯又一脚刹停,害维云斯晕得不行。旁边坐着的人没说话,一直在刷手机,屏幕亮得让他觉得心烦意乱,干脆把眼睛闭起来装睡。可能确实是有一点醉的,酒劲上来了,思绪断断续续的,导致他对眼下自己的行动没什么合理的解释。这算什么,迟来的分手炮吗?正常人分手炮应该是分手三小时内打的吧,哪有分手三年内打的?喝了酒之后不仅嘴巴感觉苦苦的,他的胃也开始隐隐作痛。他不自觉得揉了揉肚子,全赖这家伙吧,今晚开房钱肯定得他出,到了之后我高低得先喝点热水。

剑圣轻声说“到了”的声音很熟悉,就像曾经每一次送他去上班的时候叫醒他的那样。维云斯轻轻应了一声。剑圣问他,“晕得厉害吗?要不要我扶你一下?”维云斯只是沉默地拽住了剑圣的衬衫袖口,轻轻晃了晃,示意他带路去房间。

剑圣于是反过来扣住他的手,暖意从掌心传到掌心:“马上到了,我去前台取点东西。”

剑圣一进门就烧水、换鞋、换衣服,一气呵成。然后从行李箱里翻出一件他的T恤,问维云斯“这件做睡衣行不行”。维云斯接过睡衣,看了眼随手被扔在桌上的美团纸袋,迷迷糊糊地想,算你有点良心,还知道买///套。

以前他们住在一起的时候,他也爱穿剑圣的T恤,长度正好让他省了一条运动短裤。他一边把自己往T恤里套一边想,怎么连柔顺剂都没换。以前因为维云斯觉得薰衣草味的不错,他们就一直回购同一款。两个大男人住在一起,一般是谁想起来洗衣服(公司突然要求穿正装之类的),就谁去洗。有一次剑圣把柔顺剂用完了却没下单新的,把维云斯气得半死,双十一干脆囤了半箱,直到他搬走都还有几瓶留在储物柜里。

这个时候剑圣的声音突然把他拉回现实:“你把药吃了就先去洗漱吧。”

维云斯眨了眨眼:“什么?”

剑圣只是低头拆开了那个美团纸袋,里面是几盒不同种类的胃药,他一边混温水一边说:“我不知道你平时喝了酒吃哪一种,刚刚你在车上睡着了就没问,买了几种常见的。”

维云斯愣了一会儿才回道:“达喜就可以了。那我先去洗澡了。”

直到二人双双躺上床了维云斯也没明白今晚这是怎么一回事。

对眼下情况的不解让他努力想保持清醒,理清思绪,但是上班族规律的生物钟却让他止不住地眼皮打架。正睡眼朦胧的时候,他突然感觉到剑圣向他背后靠了过来,手臂环住他的腰,温热的大手贴在他的腹部,头埋在他的肩颈。他身体僵硬了一下,而后顺从地往后靠了靠。这样才符合预期,他想。原来被拥抱的感觉是这样的,还以为已经完全忘了,现在竟然也能感到熟悉。剑圣就像找到了世界上最舒服的姿势一般,搂着他一动也不愿意动。

“不做吗?”维云斯睁开眼,声音因为紧张有点尖。

剑圣闭着眼,低头往维云斯脖子上蹭了蹭,好像早已经预料到对方要说的话,闷声道:“不做啊。你不舒服嘛,我想你早点睡觉。”

剑圣的掌心轻轻压着他的腹部,传来的热度让维云斯突然觉得胃也并不那么难受了,酒也有点醒了。他考虑了一会儿要说什么,才意识到剑圣已经睡着了。这个场景着实是有点搞笑的,他被这个想法逗得抖了抖身子,努力憋笑。之后整个人放松下来,沉沉睡去了。

他自认是个认床的人,但这一夜睡得意外地安稳,醒来的瞬间感到的竟然是安全。早晨的光透过遮光帘的狭缝倾洒在被子上,剑圣仍然搂着他,后背上传来的温暖仍然真实。明明人醒了,但感觉却和梦没什么两样。

头昏昏沉沉的,四肢也使不上劲。他想再睡一觉,但又想赶紧离开。他往床沿稍微挪了挪,酒醒了之后,更不知道要和身边这位前任说什么。他蹑手蹑脚准备下床,忽然猝不及防地被剑圣一把揽了回床上。

“你发什么神经?”

“你要去哪儿?”

“起床回家啊!还能去哪儿,谁像你一天天这么闲。”维云斯试图掰开剑圣揽在他腰上那只手,对方却不依不饶。

“再睡会儿,”剑圣整个人贴了上来,声音沙哑:“太早了,我好久没补过觉了。”

“你要睡你自己睡呗,你管我干什么。”维云斯嘴上反驳着,身体却老实地没再动了。可能确实太早了吧,感觉有点身体还有点沉重。

正当空气好不容易安静了一会儿,维云斯就要坠入回笼觉的时候,剑圣突然开口:“把我从黑名单里放出来吧。”

维云斯当即坐起来反驳:“啊?凭什么?对我有什么好处?”

对你有什么好处暂且不论,对我可好处太多了。成本太高了,剑圣漫不经心地想,我最近为了找你这成本可太高了,三天两头得买四位数机票飞到这儿来。你都不知道我有多怕错过你了。好不容易才又找到了,反正这次是肯定不会让你随便就走了。上次我已经被惩罚够了。剑圣突然感觉有点委屈,即使他在维云斯面前早都委屈惯了,但这次是前所未有的委屈。

维云斯觉得这家伙这么久没见真的变麻烦了。要把他从黑名单放出来吗?是复合的意思吗?因为异地恋分手的情侣要在异地的情况下复合吗?听起来就到处都是没法解决的问题了。实在不行把他放出来糊弄一下,然后继续装死吧。

正当他出神的时候,剑圣突然欺身向前,把维云斯压倒在床上,好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才开口:“好处是给你把酒钱、胃药钱和周末坐高铁相亲的时间全省了。”

维云斯脑子里突然“嗡——”地一声响,没怎么反应过来。

剑圣自顾自地往下说:“反正都是要付这个机票钱,以后周末我直接飞去你家那边呗。我现在这个工作可能得过段时间才能辞,手头有个项目得先做完了。之后我可以先搬到你那边去,再慢慢找别的。”

维云斯突然不合时宜地想起那种段子,就是那种高中男生被女同学问了个数学题之后就连他俩小孩叫什么都想好了的段子。剑圣现在完全就是这个样子,有点搞笑,完全不征询对方意见。不过说到这个对方意见嘛,他想,大概也是没什么意见的。生活的基调就是苦涩的,苦涩和孤独让他感到平静。没有别人,就没有被牵扯进麻烦的时刻。而剑圣的出现从来没有让那个苦涩的基调消失。他没有掩盖掉什么,没有让谁产生生活就是甜蜜的幻觉,还带来了一堆麻烦。

这一切恰恰是维云斯需要的。苦涩让他感到安心,感到自己没有遗忘,没有逃避。可能是没有非谁不可,但也不是谁都能允许他保留那个发霉的墙角。

因此生活的苦闷也可以短暂地让位给那些快乐的时刻,那些他们共同创造的快乐的时刻。他们俩在这件事上的天才程度不亚于那个第一个发现可以把糖浆和柠檬汁兑威士忌的人。他们有仅仅他们二人才知道的梗,不管是调笑选手的,还是关于小区里散步时会看到的狗的。他们有他们俩才知道的对方的雷区,不管是关于游戏的,还是关于打扫浴室和换垃圾袋的。

他们在一起的全部意义和目的就是让理性短暂地停摆几小时,几分钟,甚至几秒。不管是吵架,还是做///爱,正是理性开始停摆的那些瞬间,构成了他们的恋爱,构成了生活的齿轮继续转动的燃料。

维云斯什么也没说,却忍不住笑了,伸手去枕边摸自己的手机。

剑圣也笑了:“啊,不用麻烦了。我昨晚已经把自己放出来了。”

“?”

“现在我们可以做点昨晚因为太困没做成的事。”



Fin.



*关于维的信里到底写了什么

剑圣激动地拆开信看到:

三模林雨霞真超大杯吧。你是真的没品。

— 维

(不是真的。)


**bgm是陈奕迅的《十面埋伏》


我从鸡笼里出来了

呃呃是lgg捡小狗文学(兄弟,尾巴不错,咬一口)

前雇佣兵现公务员lgg×攻击性很强但很小只的神奇幼犬mlh

  沿袭粥世界观,但寒会说人话(什么),背景大概是下班回家的龙捡到和恶徒搏斗得破破烂烂的寒并带回家的故事

  龙:你这也太小了,怎么打赢的?

  寒:呵呵这就是那群人的实力呀小狗的事你别管

  龙:卧槽说话了卧槽攻击性好强

  

  大概是很日常很温馨很幽默的故事,堂堂连载每月32号更新()

  p6是全篇开端的契机(什么)

  

  

  东拼西凑得又摸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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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你这也太小了,怎么打赢的?

  寒:呵呵这就是那群人的实力呀小狗的事你别管

  龙:卧槽说话了卧槽攻击性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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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ily命里缺甜五行缺糖
忍不住了!我摸! 我就想和大哥...

忍不住了!我摸!

我就想和大哥喝酒!

(灌醉他灌醉他灌醉他灌醉他…… ​​​

忍不住了!我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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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渊旺】渊子哥抱老婆孩子回家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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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谦
遇见异仙,惧怕异仙, 保护异仙...

遇见异仙,惧怕异仙,

保护异仙,成为异仙。

遇见异仙,惧怕异仙,

保护异仙,成为异仙。

远山天际苍

【渊旺】别整你那ooc了

*是写了@树枝Stick♢ 提供的梗,非常喜欢的神仙脑洞。原梗↓↓↓

[图片]

*不完全按照梗写的,有改动。4k+,一发完。


01

  【那个说书人,你有完没完了?说了多少遍了渊旺俩人明明是李火旺用情更多,可别拿着你那ooc文学来我面前舞了。】

  【还敢说诸葛渊用情至深,有没有搞错?你懂个屁的诸葛渊!

  渊旺知名写手李火旺在发完文章后,日常开启了他的怼人之旅,尤其点名那个叫大齐说书人的,每次他都得噼里啪啦打上一堆宣泄他心中的不满。网络怼人不够带劲,李火旺越想越气:

  “呸!什么狗屁东西,也tm的来写诸葛渊了!”


  李火旺是一个不露脸只露声的博主,诸葛...

*是写了@树枝Stick♢ 提供的梗,非常喜欢的神仙脑洞。原梗↓↓↓

*不完全按照梗写的,有改动。4k+,一发完。


01

  【那个说书人,你有完没完了?说了多少遍了渊旺俩人明明是李火旺用情更多,可别拿着你那ooc文学来我面前舞了。】

  【还敢说诸葛渊用情至深,有没有搞错?你懂个屁的诸葛渊!

  渊旺知名写手李火旺在发完文章后,日常开启了他的怼人之旅,尤其点名那个叫大齐说书人的,每次他都得噼里啪啦打上一堆宣泄他心中的不满。网络怼人不够带劲,李火旺越想越气:

  “呸!什么狗屁东西,也tm的来写诸葛渊了!”


  李火旺是一个不露脸只露声的博主,诸葛渊也是,机缘巧合之下,李火旺闯入了渊旺的tag。纯洁直男李火旺大受震撼,他震惊了,他犹豫了,他真香了,他悟了!于是李火旺把袖子一撸,亲自下场写起了渊旺同人文。

  由于是正主下场亲自写同人,性格拿捏十分到位,李火旺的马甲“不是坐忘道”很快就火了起来,收获了一大批粉丝。粉丝们惊叹于“不是坐忘道”写李火旺的传神程度,很快把他和另一位名叫“大齐说书人”的写手并称为渊旺的两大镇圈太太。

  在粉丝们的极力推荐下,李火旺慕名去看了这位号称“写的最传神的诸葛渊”的“大齐说书人”。他发现那个说书人写的诸葛渊无比深情,而他文章里的李火旺仿佛跟个不开窍的木头一样,于是李火旺本人炸毛了。

  他跑到说书人的个人主页下面发表了长长一篇言辞激烈的批判,然后说书人回敬了他一篇同样言辞激烈的长文,最后以他俩同时被封了一周的号收场。

  从此之后他俩就较上了劲,今天你发一篇,明天我就发两篇,誓要把对方踩在脚下,以文章捍卫渊旺正统。

  粉丝倒是乐疯了,高质量且高产的太太,还是两个,他们恨不得这种粮性竞争永远不要结束。

  入坑很长时间了,同人圈里准备组织一次线下聚会,邀请了李火旺的马甲“不是坐忘道”参加。李火旺对这种聚会一向提不起什么兴趣,他不擅长应付那么多人,而且万一被发现他就是李火旺怎么办?

  李火旺看着手机私信,刚准备拒绝,突然想到了什么,飞速把自己编辑好的信息删除了。

  “大齐说书人也会去吗?”

  李火旺紧紧握着手机,盯着上方显示的“对方正在输入中…”

  “说书人老师也会去的。”

  “好,那我也去。后续有具体时间地点了记得通知我。”李火旺迅速把消息发了出去。

  之前一直在网上骂,根本骂不过瘾,他非得把这个大齐说书人在现实里也骂到狗血淋头不可。

  想象着说书人痛哭流涕,发誓痛改前非并删掉他那些ooc同人文的样子,李火旺不由自主地笑出了声。


02

  诸葛渊刚下了直播,打开平时发文的软件,首页就看到“不是坐忘道”更新了,而且又给他留了一堆评论。不用看也知道又是来骂他的,不过还是看看,方便他骂回去。

  于是诸葛渊打开了更新,不到十五秒快速翻了一遍,不出意外又是那种ooc 严重的同人文。他诸葛渊怎么可能像这文里写的那么无情,瞧瞧这个坐忘道写了什么。哦,诸葛渊不信任李火旺了,哦,诸葛渊欺瞒李火旺了,哦,诸葛渊以死谢罪了……

  这都是什么啊!!!所以到底为什么,这种ooc严重的东西还能有那么高的热度?

  诸葛渊明明就很深情好不好?这人写的李火旺是个什么东西,天天内耗自残,被周围的人骗来骗去,这家伙根本就不懂李火旺的好!诸葛渊当即点开评论进行对线:

  【到底是谁ooc严重自己心里清楚!人之相知,贵相知心,诸葛渊那么深的感情你看不到吗?】

  【我不懂诸葛渊?明明是你不懂李火旺吧!

  【写他痴情也就算了,你还在文里虐他,怎么写的下去啊?你这种人根本不懂李火旺的美好!

  诸葛渊简直要气笑了,对正主说他不懂自己?同人聚会举办在即,希望坐忘道现实中也能像网络上这么硬气。


  作为一个露声不露脸的博主,诸葛渊其实是个声控。某天他无意间刷到李火旺的直播间,主播那种略带沙哑的少年音一下子俘获了他的心。后续便开始持续关注李火旺的视频,听他分享故事,逐渐成为李火旺的铁杆粉丝。

  后来诸葛渊偶然间在评论区发现了竟然还有他和李火旺的cp,直接原地垂直入坑,带着暗戳戳的小心思亲自下场开始写起了渊旺的同人文。

  cp粉们的氛围很好,诸葛渊也很喜欢这群粉丝,唯一让他不爽的就是那个处处和他不对付的“不是坐忘道”。

  诸葛渊入坑渊旺也挺久的了,这次由他牵头举办的同人聚会,主要是想感谢一下这些cp粉,诸葛渊准备了一大堆小礼物准备分发给粉丝们,顺便跟那个和他一直作对的坐忘道来个现场对线。

场地什么的诸葛渊都已经安排好了,现在万事俱备只欠“不是坐忘道”了。


  “情况怎么样?不是坐忘道要来吗?”诸葛渊给负责活动联络的人发去了消息。

  “他已经答应了,还在问具体时间地点。”

  “那就好。”

  诸葛渊满意地放下了手机,他已经迫不及待要看到不是坐忘道在现实中破防的样子了。哦对了,得让不是坐忘道改了他那些同人文的结局,李火旺怎么能过的那么惨兮兮的?同人文里也不行!


03

  约定的日期就要到了,诸葛渊选了一家二次元主题咖啡馆,并精心打扮成了渊旺的主题。聚会开始那天,每一个来到这里的粉丝都赞不绝口。接下来,就是找人了。诸葛渊目光如炬,观察着每一个人,很快锁定了目标。

  不是坐忘道透露过性别为男,而在场的男性,在排除了咖啡馆内工作人员和诸葛渊自己后,就只剩下了一个。

  好啊,不是坐忘道,终于逮住你了。

  诸葛渊在脑子里复盘了一遍自己早就准备好的,引经据典通情达理的用来反驳不是坐忘道的小论文,先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脸上带着自信的微笑向不是坐忘道对面走去。总之,见面气势不能输!


  “你好啊,请问我可以坐这里吗?”

  一道清越温润的声音在李火旺耳边响起,李火旺正无聊地戳着饮料杯里的吸管,抬头一看,是个穿着一身白衣作书生打扮的人。声音很好听,长的也还可以……

  “随便,这里没有人。”

  李火旺故意压低了声音,很无聊,他向来不喜欢这种热闹的场景,而且现场的都是些小姑娘,没法跟她们聊到一起去。要不是为了来见那个大齐说书人,他才不过来。

  李火旺心想,等会儿找到说书人的时候,一定要骂到他亲妈都不认识,然后告诉他自己就是李火旺,让说书人在自己面前为他的那些ooc文学忏悔赎罪。

  说书人在哪呢?不是说是个男的吗?在场的除了工作人员和他自己,哪还有什么……等等。李火旺僵硬的看了对面的白衣男人一眼,又僵硬的把头低下去。

  李火旺低下头喝了一口饮料,后知后觉地意识到,面前这个人可能就是一直和自己作对的大齐说书人……可是他看起来不像什么坏人,大概,也许,可能只是理解观念不一样吧,好好说说或许能成为朋友也说不定。


  诸葛渊换了一种声线,自信满满地坐在李火旺面前,正准备揭露身份开始对线,李火旺突然抬头看了他一眼。于是已经打好腹稿的诸葛渊突然卡壳了,准备好的小论文到了嘴边就是说不出来。

  “不是坐忘道”看着年龄不大,黑白分明的眸子里满是沉闷的阴郁之气。露出的手腕看着很纤细,皮肤透露出一股病态的苍白。黑色帽子下的头发胡乱翘着,像小刺猬一样。

  他的精神状态看起来不是很好。对心理学颇有研究的诸葛渊担忧地想着,忍不住开始反思自己以往发表的言论,自己以前会不会太过分了,有没有刺激到他,对线这种行为其实本质上来说也不是什么好事吧,要不然先道歉吧……

  诸葛渊沉默着,脑内开始各种胡思乱想。之前准备的开场白肯定是不能用了,该怎么开口呢?

  李火旺也沉默了,这个说书人跟他想的不一样,他对温柔的人向来没什么抵抗力。

  咖啡馆里,周围的小姑娘们都开始兴奋地跟同好交流了起来,拍照声混杂着嬉笑声,显得十分热闹。

  热闹是她们的,而角落里的两个男人谁也不敢看谁,一时间场面陷入了诡异的沉默。


04

  沉默,是今晚的辰墨。

  “那个,你就是‘不是坐忘道’?”

  沉默了许久,终于诸葛渊先开口了,他尽量用温和的语气小心翼翼地询问着,生怕刺激到对方。

  “是,是啊……你就是‘大齐说书人’?”

  李火旺来之前预想过很多他和说书人激情开怼的场景,可唯独没有现在这种让他尬到脚趾扣地的景象。

  “对啊,哈哈,我看过你的文章……理解挺独到的。”诸葛渊努力发出了没有感情的干笑声。

  “过奖了,你的文章理解也……挺刁钻的哈哈。”李火旺配合地同样没有感情。

  二人之间再度陷入了沉默。

  

  “请问……是大齐说书人老师吗?”打破沉默的是一位赶过来的小粉丝,她手里拿着本子和笔,有些紧张的问到。

  “是的,有什么事吗?”诸葛渊仿佛看到了从天而降的救星。

  “啊,果然没错!那旁边这位……不是坐忘道老师吗?”

  “没错。”李火旺拉了拉帽檐,正在施工的脚趾头终于得到了放松。

  “请老师帮我们签一下名好吗?”“还有我!”“还有我!”“那个我也想要!”小粉丝们热情地凑了上来,诸葛渊来者不拒,欣然接受了签名或是合影的请求,李火旺也签了很多。于是后半场的聚会简直像是他俩的签售会了。

  在层层叠叠的人群中,夹杂着些议论:“哎,我不是听说坐忘道和说书人天天互掐吗?怎么他们关系看着还不错的样子?”

  “天真了吧,早看出来他俩关系好了,天天发文都赶着同一时间发的。”

  “是啊,瞧瞧这次活动他俩都坐一起了。这叫感情不好?你信吗?反正我不信。”

  “或许这就是相爱相杀吧。”

  ……

  诸葛渊听见了,诸葛渊欲言又止,诸葛渊当自己没听见。总不能说他俩坐一起是准备掐架的吧。


  等到人们都走的差不多了,诸葛渊和李火旺再度开始了大眼瞪小眼。

  “啊,那个,其实我有事情要跟你说。”

  虽然对方看着挺顺眼的,但是想到这人平时写的文章,李火旺还是决定把自己的真实身份告诉他,然后再委婉地规劝一下对方不要继续写那么ooc了。

  “嗯……我也有事情要和你说。”

  诸葛渊有些紧张,把自己就是诸葛渊告诉他,然后再好好地说,他应该会听劝的吧。

  “其实我就是诸葛渊!”诸葛渊换了平时的营业声线,率先说出了身份。

  “那个首先你不要紧张我没有生气也没有要和你吵架的意思但是你平时的文章实在是理解的太偏了我只是希望你能修改一下起码让你文里诸葛渊对李火旺好一点……”

  紧张过度的诸葛渊嘴比大脑反应快,一大串话还没过脑子就被嘴说出来了。

  “啊,好巧啊,哈哈,其实我就是李火旺。”李火旺尬笑几声,打断了滔滔不绝的诸葛渊,他也换回了平时正常的声音。

  电光火石间,两人的脑海中飞速闪过了之前互骂互怼的场景。

  【你懂个屁的诸葛渊!】【你这种人根本不懂李火旺的美好!】

  诸葛渊流畅的嘴巴再度卡了壳,他回去就把那些评论全部删掉。

  李火旺尴尬地握紧饮料杯,恨不得把咖啡馆的地看出一条缝来然后自己钻进去。


05

  那天是怎么结束的,李火旺已经记不清了。回忆起来只有尴尬的心情和自己离开时逃跑般的背影。

  回到家后李火旺翻看着私信里诸葛渊发来的一条条忏悔的信息,脑海中却不由自主地循环播放着自己都干了什么蠢事。

  于是把手机一扔,整个人埋到柔软的被子里,遮住自己泛红发烫的耳根。总之,也算是达成目的了吧。

  聚会之后,粉丝们惊奇地发现两位太太不打架了,开始和平产粮了。而且质量比以前更好了,里面的感情也越来越细腻真挚,仿佛是去谈了个恋爱一般,每个小细节都能让人大呼好甜,甜的受不了。

  某些不好宣之于口的小心思也在隐秘的角落里偷偷生根发芽,直至长成了让人没法再继续忽视的参天大树,于是开花结果,水到渠成。

  

  再后来,某年的情人节那天,主播圈里两个不露脸的知名主播突然官宣了。图片上的两只手紧紧相扣,无名指上戴了同款的戒圈,款式简单,却素雅好看,配文:“谢谢大家,我们在一起了。”

  评论里全都是开心和祝福,热评第一是这样的:

  “看吧,我早说他俩有一腿!渊旺是真的!”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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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策】出鞘(三十四)

完结啦!晚点放感言和后日谈,祝吃糖愉快XD

——————————————

叶汶觉得自己的生活并没有出现什么变化。

杨烈打完电话就没消息了,直到快中午才进来收走了粥碗,又问了一句中午的食谱,全程神色自若,叶汶觉得只有自己在瞎激动。

他莫名有些不敢去确定,好像只要自己一张口,就会发现一切只是一场梦而已。

叶汶偷偷地瞄杨烈,中午吃饭的时候看,下午出去玩的时候看,晚上回来还在看。杨烈真的好自然啊,也不躲避他的眼神,偶尔也接他的话头,朋友们不问,杨烈也不提两人的事,叶汶忍不住怀疑,他们真的已经在一起了吗?

晚上吃过饭回来,叶汶坐在沙发上耍手机,他去洗了个澡出来,裸着上身擦头发。注意到叶汶的视...

完结啦!晚点放感言和后日谈,祝吃糖愉快XD

——————————————

叶汶觉得自己的生活并没有出现什么变化。

杨烈打完电话就没消息了,直到快中午才进来收走了粥碗,又问了一句中午的食谱,全程神色自若,叶汶觉得只有自己在瞎激动。

他莫名有些不敢去确定,好像只要自己一张口,就会发现一切只是一场梦而已。

叶汶偷偷地瞄杨烈,中午吃饭的时候看,下午出去玩的时候看,晚上回来还在看。杨烈真的好自然啊,也不躲避他的眼神,偶尔也接他的话头,朋友们不问,杨烈也不提两人的事,叶汶忍不住怀疑,他们真的已经在一起了吗?

晚上吃过饭回来,叶汶坐在沙发上耍手机,他去洗了个澡出来,裸着上身擦头发。注意到叶汶的视线,他擦着滴水的头发坦坦荡荡走过来了,居高临下地看着他笑:“有事?”

叶汶紧了紧怀里的抱枕,看着他不说话。

杨烈把毛巾拽下来,随意搭在肩上,向着他俯下身,眼睛里都是笑意:“怎么了?”

叶汶恨死了,他就是故意的,但是偏偏就吃透他不敢发火。他终于问道:“你知道自己是我男朋友了吧?”

“是啊。”他竟然答应得十分迅速且顺口。

叶汶神色严肃地握住他的手腕:“你这样我会硬。”

“哦。”杨烈的笑容僵了一下。

“……哦。”说着,他一伸手,缓缓把叶汶推离了自己身边。

叶汶窝在沙发上,神色阴沉地看着他三两下套上了T恤,哐一声关上了主卧室的门。

叶汶真是想也想不到,他会在得偿所愿以后更加患得患失。

叶汶一觉睡得很不安稳,到了第二天早上,却又听闻“噩耗”。

“不是早就讲好了吗?后两天我不陪你们玩,连风岫他们都知道,怎么你又不知道了?”杨烈试图和他讲道理。

叶汶抱着他的腰,就是不肯松手,大喊道:“你是不是后悔了?”

他就不是能窝的住气的人,喊出来果然舒服多了,虽然心里依旧忐忑,但至少气顺了。

杨烈十分无语,从牙缝里逼出来字:“不要无理取闹。”

“我在合理揣测!”

杨烈很想揍他一顿,但现代人不能动不动就以武服人,便还是耐着性子道:“只是去趟近郊,后天就回了。”

叶汶道:“那你带我去。”

“带你去被蚊子咬吗?”他一伸手把叶汶推开了,“去了也是添乱。”

叶汶抱起胳膊,抬起下巴,有些不高兴了。他决定主动出击,行使自己作为男朋友该有的权利:他冷着脸点点自己的侧脸:“那你亲我一口。”

杨烈道:“不要撒娇。”

叶汶暴怒:“亲一口都不给?!你到底喜不喜欢我——”

杨烈见势不妙,一把拎起旁边早早收拾好的背包,转身开门,脚底抹油溜了。

八月近九月,正是最热的天气。不过他们选的日子很正,多云转晴,微风,能见度又好又适合登高。

杨烈挥动登山杖拨开树叶的时候忍不住想,叶汶这下肯定要气疯了,也不知回去会怎么跟他作妖。

想想他就头疼,不小心一棍子捅了前边同事的腰,同事嗷一声蹦了起来:“你干什么?”

杨烈神色如常:“我看你衣服上有只斑衣蜡蝉。”

“哎哟,愣着干嘛,赶紧逮住啊,”同事掏出毒瓶凑过来了,“哪呢哪呢?”

杨烈随便给他指了个地儿,站在一旁看同事撅着屁股在灌丛里扒拉。他烟瘾有点犯了,但林子里不能抽,便从背包里翻出一小罐磨牙棒,抽出一根叼在嘴里。

同事两手空空地直起身,就看到他在啃磨牙棒,赶紧凑过来了:“老杨给俺也整一个!”

杨烈看了看罐子,罐子塞得满满当当,被他吃了一根,看着却是没减少的样子。但这不是外边买的,而是叶汶做的。

他把罐子收起来了:“吃完了。”

同事直接疑惑:“我看到还有很多啊?”

杨烈面色平静:“你看错了。斑衣蜡蝉都找不到,你眼镜该配新的了吧。”

同事隐约觉得自己被驴了,还要和他理论,却感觉脸上一凉。

他抹了一把,抬起头:“下雨了?”

“不是说多云转晴吗?”杨烈很高兴话题被转移开了,也抬头看了一眼。

天空中阴云翻涌,光线果然比刚才更昏暗,雨点淅淅沥沥滴了下来。

“山里的天气,”同事拉了他一把,“先回大路上,等会下大了。”

两人又爬了回去,站在水泥的森林步道上闲聊。其他人也陆陆续续回来了,正清点人数,雨势忽然加大,瓢泼大雨倾泻而下,这帮人都没带伞,一下子被淋得够呛。

不过他们也不介意这个,反应快点的把包顶在头上,反应慢的干脆就淋着了,反正也湿了。

杨烈第一反应是把包抱在了怀里,怕那一罐子磨牙棒泡软了不能吃了。但他立刻又醒悟过来,又不是以后不给做了,紧张什么?

犹豫了一下,他还是抱紧了包,人已经被浇透了,吃的东西就不要再糟蹋了。

有人在雨幕中扯着嗓子问:“张哥怎么不在?”

立刻有人接话:“他非要拍那个螳螂,说马上就来。”

杨烈听着一耳朵,忽然兜里的手机直振,他随手掏出来看:是叶汶的电话。

他犹豫了一下,接起来,叶汶在那边问:“下这么大雨,你带伞没有?”

杨烈心想,还带伞呢,再给你聊几句,手机都得进水。他道:“没带,我——”

正说着呢,就看见林子里护着相机跑过来个人:“来了来了!”

话还没说完,他整个人就一跤踩滑了,仰面摔了下去。

不知谁立刻嚎了一声:“有人摔下去了!”

他们下大雨的时候一般不在林子里停,一个是怕打雷,一个是怕山体滑坡,还有一个就是土湿,容易踩空打滑,没想到怕什么来什么,这就出事了。

路上的人喊了两嗓子,下面的人没声儿,杨烈赶紧挂了电话把背包塞给同事:“拿着,我下去看看。”

“哎,你小心点。”同事习以为常地应了一声。

老杨就是他们的救火队员,发生什么紧急事故,都是他主动顶上,大家已经习惯了。

杨烈指指同事:“包别给我打湿了。”

他拿着登山杖,小心地钻进林子里。

脚下湿漉漉又茂密的草叶藤蔓发出汁水饱满的咯吱声,土壤软得一脚一个印子,灰白的雨幕中能见度极低,他谨慎地半滑半走到那个人旁边,检查了一番,发现他是摔晕了,脚踝应该是扭到了,肿起一个大包。

杨烈犹豫了一下,先把他脖子上的相机取下来,脱下防晒服外套包好了,又给他粗略处理一番,便原路回去了:“给应急组打电话,让他们上来搬人。”

同事把他拉上来,一旁有人已经开始打电话了,他把相机给了别人,接过背包抱在怀里,发现虽然边缘打湿了些许,但整体还是干燥的,不由自主松了口气。

车上来得很快,雨势已经小了一些,几个专业人士七手八脚把人抬了上来,抬进了车。

“没什么大问题,躺一天就差不多了,”领头的说完也钻进车走了,剩下四五个人商量了一下,摄像的没了,雨还下这么大,折腾个毛,散了散了。

一行人又呼啦啦往山下走,谁知走着走着,雨越下越小,又走了二十来分钟,走到山脚下的停车场,雨就停了。

“真就阵雨呗?”同事吐槽了一句。

杨烈浑身上下湿透,外套没了,只穿件宽大的黑色背心,黑色衬得他皮肤水洗一样白,腰细腿长地往那一戳,开始掏兜。

他掏了半天,只掏出一包泡软了的中华。杨烈握着这包中华默默地看着同事,同事翻了个白眼,从兜里掏出包干燥的,抛给他一支,又帮他点上火。

两个人开始肩并肩吞云吐雾。

“你怎么走?”同事问。

他们本来是包车上来的,和司机说好了一天后的同一个时间再来接,谁知道计划赶不上变化。

杨烈想了想,说:“叫个网约车吧,大不了加钱。”

他掏出手机,发现叶汶打了两个未接来电给他,时间在一个小时前。

“哦,我先打个电话。”他跟同事说。

话音刚落,迎面冲来个人,一头撞进他怀里,差点给他烟撞掉了。

一旁的同事惊讶道:“哎呀,这不是弟弟吗?”

杨烈也很惊讶,他一手拿烟,一手笨拙地妄图挣脱禁锢:“你怎么来了?”

叶汶不说话,只是抱着他,把脑袋用力往他颈窝里钻。

杨烈想明白了,看来是他没接电话,叶汶以为他出事了,吓得赶紧跑过来了。

熨帖与内疚充斥着他,他有些别扭地埋怨了一句:“身上湿,别抱了。”

他不松手:“我吓死了——”

杨烈尴尬地笑笑,抽了口烟。迟疑了两秒,他有些生涩地抬起那只还自由的胳膊,虚虚地环住了年轻人的脊背。

同事在一旁酸溜溜的:“哦哟,兄弟感情真好。”

杨烈想了想:“这是我男朋友。”

同事:“?”

杨烈冲他微笑:“上次骗你的。”

叶汶抬起了头,这突如其来的承认让他茫然了一时,紧接着是轰然而起的火焰,烧得他内心火热。

他真想吻他。

杨烈倒是对自己的发言没有丝毫的感觉,很平常地问他:“你怎么来的?”

叶汶掏出车钥匙。

“我开车吧,你车技我真的不放心。”杨烈一把从他手中拿走了钥匙,在指尖转着往停车场走。

同事:“?那我呢。”

他回了个头:“也让你对象来接你啊。”

叶汶终于反应过来,边脱外套边追上他:“冷不冷?身上都湿透了,你别光膀子,穿件衣服吧。”

杨烈挡开他的手,依然是那个冷酷无情的家伙,伸手拉开车门坐了进去,叶汶喜滋滋地在副驾驶落了座,笑容灿烂得杨烈都忍不住多看了他一眼。

可是走到半路,杨烈还是忍不住要讲他:“能不能把傻笑收一收?累不累?”

叶汶转过头看他:“不累,我喜欢你嘛。”

“哎哟,多新鲜呐。”杨烈“哈”地笑了。

“我喜欢你。”

“哦。”

“喜欢你!”

“……行了,再说烦了。”杨烈皱着眉。

叶汶凑过来:“是吗?”

那你脸红什么呢?

不过这话他可不敢说,杨烈正开车呢,回头又把他惹急了,他会不会把他赶下车?

搞不好,他真的做得出来这种事。

叶汶终于安分了,杨烈眼角余光见他举着个手机玩,暗地里松了一口气。

到了家,夏天天热,身上的水早就干了,他干脆往沙发上一坐打开手机,才发现这货在车上发了条说说。内容是一张自拍,背景却不是车窗外的风景,而是杨烈握着方向盘的手和半条胳膊,配的文案则是“接男朋友回家”。

评论一水的人排队打99。

杨烈抬了抬头,正好看见叶汶端着一碟子纸杯蛋糕从餐厅钻出来。

年轻的画家面容干净,白衬衫也干净,袖子挽起来,露出线条利落的小臂。他是那么美好,让他想起过去,现在,和未来。

注意到他的视线,叶汶歪过头有些茫然地微笑了一下,语气轻快地问:“刚做好,要吃吗?”

杨烈向他伸出手:“要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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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策】出鞘(三十三)

下章完结~

最近开学了事非常多,所以更新可能会慢一点,bug和语言不当也可能多一些,主要是推剧情(?)非常不好意思,等得空了可能会小修一下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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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烈心口一跳。

被他碰到的皮肤似乎都传染了年轻人脸上滚烫的温度,杨烈犹豫了一瞬,还是抽出了手,有些局促地把胳膊背在身后。

叶汶没有什么反应,只是收回了手,垂着头恢复了沉默。

即使他不是什么感情细腻的人,也能感受到叶汶的难过,轻飘飘的,漫无边际的,无声无息地铺展开,仿佛笼罩了房间的月光。

情绪明明没有重量,他却有些喘不过气,杨烈逃避般离开了房间。

他在厨房逗留片刻,盛了碗熬好的汤,犹豫了一瞬,还是...

下章完结~

最近开学了事非常多,所以更新可能会慢一点,bug和语言不当也可能多一些,主要是推剧情(?)非常不好意思,等得空了可能会小修一下ww

————————————————————

杨烈心口一跳。

被他碰到的皮肤似乎都传染了年轻人脸上滚烫的温度,杨烈犹豫了一瞬,还是抽出了手,有些局促地把胳膊背在身后。

叶汶没有什么反应,只是收回了手,垂着头恢复了沉默。

即使他不是什么感情细腻的人,也能感受到叶汶的难过,轻飘飘的,漫无边际的,无声无息地铺展开,仿佛笼罩了房间的月光。

情绪明明没有重量,他却有些喘不过气,杨烈逃避般离开了房间。

他在厨房逗留片刻,盛了碗熬好的汤,犹豫了一瞬,还是转身回去了。

进门之前,他先看了一眼,叶汶乖乖地在原地没挪窝,以一个很别扭的姿势歪在床头柜上,已经闭上了眼睛。

他走进去,轻轻摇他肩膀:“醒醒,把醒酒汤喝了再睡。”

叶汶抬起手接过碗,闭着眼睛把汤往嘴里送,杨烈赶紧拦住了他,从他手里又把碗收走了,很无奈地叹了口气:“唉!你……算了,你坐着吧。”

他随手拖了只小凳子过来,坐在床边,开始一勺勺地喂他喝汤。他倒是听话得很,勺子递过去就张开嘴,安安静静地喝完了一大碗汤。

杨烈其实是往多了盛的,怕他喝的时候手抖洒了,谁知道他居然一滴不剩地喝光了,连他都有些惊讶。

杨烈扶着他慢慢躺下去,他任凭摆布,只是一直直勾勾地看着杨烈,直到杨烈有点不自在地把被子拉过他的头,又掖下来,他才闭上了眼睛。

杨烈看了他两眼,没忍住问了一句:“撑不撑?”

叶汶眼圈还有些红,沉默着不说话。就在杨烈以为他睡着了,要走时,他才闭着眼,梦游般嘟囔了一句:“怕下次喝不到了。”

说完这句话,他就不管不顾地睡着了——这次是真的睡着了,还开始打小呼噜。

但这句话却拦住了杨烈要离开的脚步。

他站在床边俯视着叶汶,一瞬间觉得他很陌生。不可否认,他是很喜欢叶汶的——不论是一开始的温酒夜还是后来的叶汶,都是那么骄傲而自信,好像世上没有什么事能难倒他,让人即使不喜欢他,也很难讨厌他。

可现在的他看上去却有些可怜,狼狈地蹙着眉,即使在梦里也忧心忡忡的样子。

不知不觉的,他又坐回了床边,盯着叶汶看。

要不……就再试试?这个念头一出,他就被自己吓了一跳。

还是后怕,还是没有办法释怀。直到现在,他的嗓子还是有些哑,是刚分手那段时间抽烟太凶留下的后遗症。因为他不喝酒,只好不停地抽烟,一天抽掉一包,还是有钥匙的余非破门而入,从烟雾缭绕里把他揪出来踹了一脚,他才慢慢走出来。

余非说:“初恋嘛,都这么要死要活的,你以后谈多了就习惯了。”

他当时想,以后就不谈了吧。

时至今日,杨烈发现人还是很难做到死心。他曾以为自己是坚不可摧的城堡,但实际上他只是一块难以撬动的磐石,再难以撬动,也只是块石头而已。

他犹豫了一下,瞄了一眼叶汶,见他睡得熟,便悄悄碰了碰他的手。

入手一片温热,这段时间他一直很小心地保持着距离,从没有和叶汶发生过肢体接触,因此直到这一刻,他才意识到他是个活生生的人,并不是可以随意被他揉捏,被他引动情绪的小狗。

他叹了口气,收拢了手指,虚虚地握住叶汶的手。

叶汶醒的时候是有点懵逼的。

他其实相当能喝,单纯啤酒是灌不醉他的,但他心里郁闷,昨天借机多喝了点,白的啤的掺在一起,就断片了。

他做好了被宿醉给个下马威的准备,撑着胳膊坐起来,却惊讶地发现头并不疼,只是有些恍惚,仿佛在棺材里睡了几百年。

正坐着发呆,他的门开了,杨烈端着个碗进来,边关门边道:“醒了?正好,吃点东西。”

一碗相当清淡的蔬菜粥被搁在床头柜上,叶汶还陷在恍惚之中,脑袋跟着他的手转。杨烈看得好笑,没忍住撸了一把他的头发。

叶汶说:“再摸一把吧?”

杨烈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他愣了一下,才有些慌张地道:“哦哦,我说错话了,撤回撤回。”

杨烈说:“超过两分钟,不能撤回了。”说着,又摸了一把。

叶汶开始傻笑:“啊,我还在做梦?”

杨烈拖过椅子,坐在床边:“我有话跟你说。”

叶汶点着头,见他面色很是严肃的样子,又赶紧往床边凑了凑,自觉认错道:“昨晚上没有扫地不是我故意的,一定补上!”

杨烈:“我不是要说这个……”

叶汶恍然大悟:“哦!昨晚麻烦你了,我请你吃饭吧。”

杨烈:“呃……”

两人面面相觑,叶汶的眉毛耷拉了下来,哭丧着脸道:“我昨晚没发酒疯吧……”

杨烈气笑了,干脆伸手按住他的后脑勺向前一压,自己往前一凑。

他很快放开了他,笑道:“你喝醉了,下跪给我磕头呢,求我再给你一次机会。”

叶汶手脚并用地从床上爬了起来:“你答应了?你答应了?!”

杨烈被他吓得往后倾了倾身子:“暂且……”

他昨晚想了很久,叶汶确实骗得他很惨,但过去了这么久,他所承受的痛苦是否已经足够了呢?

人总是会犯错,然后又一次次地与自己和解,不管是原谅他人还是原谅自己,本质上都是说服自己的过程。

他坐在一片黑暗中,握着他的手,慢慢地说服了自己。

两个人的痛苦是永远无法相抵消的,但或许可以用偿还的方式达成虚无缥缈的联系。他认为叶汶所偿还的已经够多了,他也不该再当惊弓之鸟。

他决定再给叶汶一次机会,让他用时间去证明他的“爱”。

叶汶明显腿还是软的,但还是挣扎着伸出胳膊想触摸他,整张脸仿佛都在放光:“真的吗?那你说一声喜欢我!”

杨烈抽身而起,叶汶“唉哟”一声一头栽到了床下,只听他道:“把粥喝了回去躺着,上午咕了,我跟他们说一声去。”

“你就走了?杨烈!你回来!你是不是人?喂——”

他真是想多了,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杨烈从不说喜欢。他可能是觉得难为情,也可能不喜欢矫情,总之,他从不轻言爱。叶汶是昏了头,急切都变成了珠子,一骨碌吐了出来。

他没力气爬起来了,干脆在地毯上翻了个身,摊开两只手,畅快地笑了起来。

门没关紧,他听到杨烈在门外面打电话,叶汶放开嗓门:“他是我的了,你们没机会了——”

“咣”一声响,门被关上了。

风岫疑惑地问:“怎么听到有人在喊?”

杨烈呵呵:“楼上小孩不太老实,老是大喊大叫,很烦人。”

“哦哦,”风岫表示理解,“那让他好好休息哈,我们先自己逛逛去,下午再约。”

又聊了几句,他们断掉了电话。

风岫一放下手机,就两眼放光地抓住楚剑一的胳膊:“我说什么来着,他们果然复合啦!”

楚剑一低头玩着手机:“嗯嗯,可算是折腾完了。”

“嗯——”风岫点着下巴,“为什么是夜子哥起不来床,唉,策藏真没意思。”

喵糖糖从她身侧“呼”一下站了起来:“不行!我要去把师父拽出苦海。”

风岫狠狠一拧他胳膊上的肉:“你可消停点吧!你是不是我男朋友呀,我要怀疑你是基佬了!”

喵糖糖眼泪汪汪地坐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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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策】出鞘(三十二)

虽然但是,现实并没有那么美好的故事,只是我觉得暮雪白头有一篇就够了,搞同人就要快乐!!!怎么快乐怎么写!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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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

叶旭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赞道:“好茶。”

杨烈抬头看了他一眼:“这是叶汶带来的茶叶。”

叶旭放下茶杯的手停滞了一瞬间,他漫不经心道:“是吗,他的茶叶从来不分给我喝。”

叶旭喝了口茶,就隐晦又礼貌地打量起这个家,看得出来他确实是个受教育良好的社会精英,克制守礼,喜怒不形于色。

杨烈一边看着他,一边想:“叶汶跟他真的是一个家走出来的吗?”

叶旭道:“我弟弟给您添了很多麻烦吧。”

杨烈心想,他住我的吃我的,赶着给我送钱,...

虽然但是,现实并没有那么美好的故事,只是我觉得暮雪白头有一篇就够了,搞同人就要快乐!!!怎么快乐怎么写!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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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

叶旭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赞道:“好茶。”

杨烈抬头看了他一眼:“这是叶汶带来的茶叶。”

叶旭放下茶杯的手停滞了一瞬间,他漫不经心道:“是吗,他的茶叶从来不分给我喝。”

叶旭喝了口茶,就隐晦又礼貌地打量起这个家,看得出来他确实是个受教育良好的社会精英,克制守礼,喜怒不形于色。

杨烈一边看着他,一边想:“叶汶跟他真的是一个家走出来的吗?”

叶旭道:“我弟弟给您添了很多麻烦吧。”

杨烈心想,他住我的吃我的,赶着给我送钱,我怕什么麻烦?

他答道:“客气了,叶汶是个很好相处的人。”

顿了顿,杨烈补充道:“家里很干净吧?我平时上班忙,都是他在扫地。”

叶旭这次没把持住表情,明显地震惊了一下。不过他又飞快地掩饰好了,保持着彬彬有礼的冷漠。

“哦。”他干巴巴地说。

叶大哥比叶汶大了十岁,长兄如父,他称得上是一位严父。

这位严父有些没滋没味地想:“小兔崽子在家里从来不主动做家务!”

虽然他家里不需要主人亲手做家务,但这是一种态度,肯吃苦耐劳的态度。叶家上一辈白手起家,叶旭一直以此苛求自己,也希望弟弟能饮水思源。

但叶汶从不肯好好听话,恨不得把他气死。

杨烈对他的惊讶有些不解,见他伸手拿桌上的点心,便好心介绍道:“这也是叶汶做的。”

叶旭放下了手中的饼干,咳嗽了一声:“哦。我不喜欢吃甜的。”

叶旭出离愤怒了:弟弟从来不给他做!

不吃点心,只能继续喝茶缓解尴尬,叶旭端起杯子,从杯沿偷偷地看对面的人。

也是两只眼睛一张嘴,没什么特殊的,凭什么在他这里,叶汶就变得乖顺又勤奋?又是扫地又是做点心,他这个大哥都没体验过这种待遇,真是胳膊肘往外拐的小白眼狼。

叶旭觉得铺垫得也差不多了,是时候切入正题了,便放下茶杯,清清嗓子道:“冒犯了。我这次来,主要就是作为大哥,想了解一下叶汶的生活状态,还有他谈的是个什么样的男朋友……”

说完,他看着对面的男人,愤愤地想:就凭他,也敢喜欢我弟弟?

杨烈平静地道:“我没有跟他在一起。”

叶旭愣了愣,随后火冒三丈:他竟敢不喜欢我弟弟?!

杨烈放下杯子:“您可能误会了什么。不过作为房东兼室友,我倒是可以和您聊聊他的生活。”

叶旭打好了咄咄逼人的腹稿,没成想计划赶不上变化,所有盘问都变成了废纸一张。

他被打了个措手不及,有些尴尬地顺势接道:“那就聊聊吧,他人呢?”

杨烈道:“写生去了吧。”

两人便你一句我一句地聊了起来,茶添了几道,杨烈站起身,正要去开客厅的灯,却见大门被“砰”一声推开了,叶汶冲了进来。

叶旭皱了皱眉:“叶汶,注意素质!”

叶汶见到他哥,先下意识缩了缩脖子,但紧接着又直了起来。

他大踏步走过来,拽住杨烈的胳膊往身后一拉,对着他哥气势汹汹地道:“你不要为难烈哥!”

杨烈:“嗯?”

叶汶见他哥黑着脸,有点发怵,但仍挺直了腰板,把杨烈又往自己身后扒拉了一下。

他在单元楼下认出叶旭的车,心里就是一咯噔,赶紧冲上来了。他哥的脾气他是知道的,无事不登三宝殿,这是找事来了。

叶旭也站了起来,瞪了他一眼:“你跟我出来。”

他可算是看出来了,什么男朋友啊,金屋藏娇啊,全是胡说八道,分明就是他弟弟扒着人家不松手。

叶旭要发火,但他很克制,家丑不可外扬,有事也要到没人的角落再说。

一走到门外边,叶汶倒先发制人起来:“你怎么也不说一声就跑过来?”

叶旭气道:“我忙得要起飞了,要不是为你的事,谁稀罕挤那个时间出来。”

他压低声音:“都不知道说你什么好,谈女朋友就好好谈,换来换去我也只当看不见了,搞什么……找个男的,你怎么想的?”

叶汶梗着脖子:“男的怎么了?我就喜欢他!”

“你喜欢……”叶旭要气笑了,“人家还不喜欢你呢!自己上赶着往上凑,丢不丢人!”

叶汶咬了咬牙。叶旭对他是恨铁不成钢,但到底外人不比亲人,他还是好言相劝道:“你也不缺人喜欢,再说,你当个同性恋路太难走,社会认同度低不说,以后若是分了,也是你履历上的污点……”

叶汶咬着牙,从牙缝里挤出字来:“我、绝、不、会、分!”

叶旭皱着眉,良久,叹了口气:“随便你吧。”

叶汶正在瞪他,愣了一愣,脱口而出:“你不管我了么?”

叶旭道:“管你?我管得住吗?”

他看了眼手机,转过身道:“我等下还有事,你……”

叶旭忽然显得有些疲惫,他站在原地安静了半晌,才继续道:“你……在外边待久了,也多回家看看。”

“我对你找的人没有意见,只是你一定要想好,生活不是只有爱情。”他挥了挥手,走进电梯离开了。

叶汶心里挺不是滋味,但他和他哥总是吵,他心里倔着,低不下头也说不出好话,犹豫了一下,飞快地发了条消息让他路上注意安全,又赶紧把手机揣回了兜里。

他回身进门,杨烈满手的面粉从厨房里走出来,对他道:“你哥呢?”

“他回公司了吧。”叶汶说。

“哦,本来还想留他吃个饭的。”

杨烈转身又走了,叶汶黏在他身后:“你们都聊什么啊?”

“聊你啊,”杨烈说,“晚上吃饺子好不好?”

叶汶有些不满,觉得他反应太过平淡了,支吾着:“那你们有没有……有没有聊……”

杨烈道:“那是你的事,和我没有关系。”

杨烈不喜欢突然的指责,也不喜欢误会,不过叶旭很有礼貌,那他也把他当做普通客人对待。但非要说,他心里还是有些不舒服的。

叶汶的事……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啊?

总是被人误会,即使脾气好如他,也会觉得有些烦。

杨烈洗了洗手,听到叶汶在身后闷闷地嘟囔:“怎么和你没关系了?”

他没有接话,转过身道:“过来帮忙包饺子。”

吃完这顿饺子,时间继续飞速流逝,转眼间就到了面基的日子。

碰面的地点约在一家有名的日料店,先吃饭,吃完唱歌,第二天逛街,全套游览流程由吃喝玩乐殿堂级达人叶汶规划。

叶汶蹲在地上系鞋带,杨烈在一旁道:“等下你先过去,我晚点到。”

叶汶愣了愣:“你去哪?你不跟我一起走吗?”

杨烈:“一起出现的话,风岫肯定会误会我们住在一起。”

叶汶十分无语,什么误会……他们不就住在一起吗。

他无奈道:“行吧……那你路上注意安全。”

叶汶开门出去了,杨烈把家里的地扫了一遍,又拖了一遍,开好了窗通风才离开。

他赶到地方,只见桌旁坐着好几个人,嘻嘻哈哈已经聊起来了。

看到他过来,迎面蹦起来个卷毛男生,推开凳子冲过来拉他:“师父!这边坐,这边坐!”

叶汶脸都黑了,攘开抱住他胳膊不放哭喊“大师兄”的阿花,气咻咻地道:“把你的手拿开!”

在场唯二两个女生立刻开始聒噪地起哄,杨烈有些局促,一屁股坐在余非身边,余非笑嘻嘻地拿了瓶可乐,放在他面前。

“你们继续,聊什么呢在?”他边开可乐边问。

风岫道:“哦,在说小孩呢。”

风岫去年刚入职,是个年轻的幼师,天天被小孩吵到焦头烂额,逮住人就要发牢骚。

顺着话头,几个人继续热火朝天聊起来。都是线下见过一次面的,相处起来也没什么拘束,吃过饭,一帮人呼啦啦前呼后拥冲进KTV,胡闹到凌晨一两点才散。

隔天还要逛,家不在本地的订了同一个酒店方便互相照应,站在门口打车准备走。家在本地的都开了车来,打了招呼也走了。

风岫喝得有点晕,戳了戳楚剑一的胳膊:“我是不是眼花了啊,你看他俩,他俩怎么往一个方向走啊?”

楚剑一望了一眼,她没怎么喝,尚且还算清醒,她沉默了一下,回答道:“好像确实。”

风岫傻笑:“我cp是真的,嘿嘿,做梦真好。”

楚剑一:“……”

杨烈扶着叶汶走得歪歪扭扭,这货喝多了也不发酒疯,就睡,不分场合地睡,还重得一批,他费尽工夫才把人塞进车里,累得起了一身汗。

杨烈泄愤地揪了一把他的小辫子:“有毛病吧喝这么多。”

叶汶抬了抬眼皮:“就想喝嘛。”

“行行行,喝。”杨烈侧过身给他系好安全带,一脚油门,叶汶“唔”了一声。

杨烈吓得赶紧停了车转头看他:“怎么了?”

叶汶脸色惨白,乖乖地说:“想吐。”

杨烈只得又给他把窗户打开,一路上速度放慢,有惊无险地到了家,把这醉鬼搬上了楼。

叶汶坐在自己床上,眼神呆滞,活像寺庙里的入定和尚,杨烈拿了张热毛巾进来,一把盖在他脸上。

他这人虽然平时娇纵,但有一点好,喝醉了就乖得不行,比提线木偶还提线木偶,给他摆什么姿势,他就保持什么姿势。

杨烈擦脸的手劲不小,叶汶给他擦得满脸通红,他看了看,有种自己在公报私仇的感觉,赶紧又用力擦了一把,出了口心中的怨气。

灶上熬着醒酒汤,他出去看了看火,回来一瞅,吓了一跳:叶汶抬起头看着他,眼泪扑簌簌往下掉。

他指了指自己的脸:“疼……”

杨烈感到有些愧疚。

他赶紧又回身拿了条干毛巾过来,替他把眼泪擦了,起身正要走,叶汶一把抱住他的胳膊,把滚烫的脸贴上去。

“想……你。”

杨烈停下了抽胳膊的动作,皮肤渐渐感到些许湿润,他又开始流眼泪了。

他像一条败犬,小心地捧着那条有些僵硬的胳膊,梦游一般呢喃:“你要……怎样才肯爱我?你快要杀死我了……”









壳画不出来

那什么的女团


为了防止小警察,我先说了!是照着kda的官图画的啦!!!因为很想看他们几个跳嘛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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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策】出鞘(三十一)

继续见家长w

另外剧透一下,面基完就重归于好,大约还有两章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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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烈下意识走向程小霞:“霞姐……”

走了一步,他才意识到叶汶还抓着他手腕,立刻抽出了手。

程小霞一脸错愕,看看杨烈又看看叶汶,眼圈突然红了。

“你、你们……”

杨烈回头瞪了叶汶一眼,快步向他妈走过去:“你哭什么啊?”

叶汶犹豫了一下,在茶几上顺了包抽纸,也跟在他身后过去了。

程小霞揪住杨烈的袖子:“那我以后岂不是没有崽崽玩了。”

杨烈:“……”

程小霞梨花带雨:“不行!”

叶汶凑过来,递上抽纸:“伯母。”

程小霞看了他一眼,忽然一愣。

她抽出一张纸巾擦擦眼泪,拽...

继续见家长w

另外剧透一下,面基完就重归于好,大约还有两章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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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烈下意识走向程小霞:“霞姐……”

走了一步,他才意识到叶汶还抓着他手腕,立刻抽出了手。

程小霞一脸错愕,看看杨烈又看看叶汶,眼圈突然红了。

“你、你们……”

杨烈回头瞪了叶汶一眼,快步向他妈走过去:“你哭什么啊?”

叶汶犹豫了一下,在茶几上顺了包抽纸,也跟在他身后过去了。

程小霞揪住杨烈的袖子:“那我以后岂不是没有崽崽玩了。”

杨烈:“……”

程小霞梨花带雨:“不行!”

叶汶凑过来,递上抽纸:“伯母。”

程小霞看了他一眼,忽然一愣。

她抽出一张纸巾擦擦眼泪,拽杨烈的袖子:“烈哥儿,你过来一下。”

杨烈有点莫名其妙地被她拽着进了书房。

他一开始还挺紧张,不过后来想清楚了,他跟叶汶又没关系,非要说也是叶汶单方面追求他,他紧张什么?这么一想,杨烈就无事一身轻了。

程小霞把书房的门关上,悄悄地对他道:“烈哥儿,你和妈妈说实话,他人怎么样?”

杨烈想了想,叶汶虽然渣,但心地不坏,对女孩子还很绅士,于是他实事求是道:“还行。”

“那对你好吗?”

杨烈:“……还行。”

程小霞竖起眉毛:“怎么都还行,你不要敷衍妈妈。”

杨烈对他妈很无语:“真的是还行。”

程小霞:“那他有经济基础吗?”

杨烈觉得他妈问的问题越来越离谱,但不理她,她肯定要闹,他只能乖乖地回答。

他想了想,叶汶只是家里有钱,其实本人也只是个穷画画的,算不上有经济基础,于是答道:“不太有。”

程小霞有些失望地“啊”了一声,马上又振作起来:“没事,咱们家有钱就行了。”

杨烈终于回过味来:“我们俩不是那个关系。”

程小霞拍拍他的头——她这小矮子不是很能够到杨烈的脑袋,杨烈配合地微微弯了弯腰,让她拍上了。

她说:“妈妈不会当恶人拆散你们的!”

杨烈有点烦了:“我没跟他在一起。”

程小霞缩了缩,她虽然爱闹,但其实是个很会看人脸色的人。她立刻意识到儿子是生气了。

“哦,”她有些惋惜地小声道,“可是他真的好帅啊。”

杨烈:“……你还是回去继续睡觉吧。”

他推着她的背把她赶出了书房,却见餐厅的灯亮着,叶汶听到动静探出个头:“伯母要不要吃个夜宵再睡?有饼干和红茶。”

“哦!”程小霞一听到,心立刻飘了。杨烈拉了她一把,竟然没拉住。

叶汶目送着程小霞进了餐厅,回过头对杨烈笑了笑。

“你——”他平时怎么没发现,这家伙这么会讨好人?

没听他说话,叶汶早已回身走了。杨烈犹豫了一下,也走进餐厅。

一进去,就看到叶汶在给他妈倒红茶,热气腾腾的深色茶水氤氲出好看的银色雾气。

他把一小碟饼干向前推了推:“这是我做的低糖手指饼干,晚上吃一点不碍事。”

“我做的”。他强调了这三个字。

杨烈有股危机感,他看了一眼程小霞,这货看叶汶的眼神都开始闪光了,怕是再加一点点力,他妈就不是他妈了,就变成叶汶的妈了。

真是个叛徒。

杨烈走过去拽了拽叶汶的衣服,语气急促地小声道:“你干什么!”

叶汶回过头,大声道:“啊?烈哥也想吃吗?我再给你拿一碟。”

杨烈:“你出来。”

他拽着叶汶的胳膊出了餐厅,程小霞叼着饼干好奇地看看他俩。

杨烈把叶汶拽进客厅,压低声音道:“你讨好我妈干什么?”

客厅光线昏暗,他有些看不清叶汶的脸,只听到他略微带着笑意道:“没有特意讨好啊。阿姨这么漂亮,对她殷勤一点是礼貌吧。”

杨烈心中满是怀疑,却也反驳不了他。况且,一直揪着这事不放,反而显得像是他心里有鬼一样。看叶汶坦坦荡荡的样子,有些话他也说不出口,只能作罢。

杨烈瞪了他一眼——这么黑也不知道他看清了没有——低声警告道:“你少作妖。”

叶汶没吱声。

两人又并肩走回了餐厅。

叶汶给自己倒了杯红茶,杨烈什么也没要,等程小霞吃完回屋了,两人才各自散开,一个进了卧室,一个躺回沙发上。

杨烈本还以为叶汶会邀请他进自己屋睡,叶汶竟没有这么做,他诧异之余倒也松了一口气。

躺在沙发上,裹上被子,杨烈的视线落在茶几上的医疗箱上,才意识到忘记涂药了。

他对自己的力气还是有点逼数的,那一拳一点没留余地,叶汶皮肤肯定青了。

今晚发生的事实在太多,杨烈有点不太想再面对他,又有点愧疚,挣扎了一番,还是决定把医疗箱送到他手里。

至于上药,就劳烦叶少爷自给自足一下吧。

做好决定了,他便坐起身,拎上箱子敲叶汶的门。

敲了半天,竟然没人开门。杨烈疑惑了,这货干什么呢?现在才十点出头,打死他也不信叶汶这个点会睡觉。

难道是戴着耳机没听见?

他说服了自己,把箱子放在他门口,给叶汶发了条消息就爬回了沙发上。

躺了十分钟左右,杨烈玩手机都要玩睡着了,终于听见门极快地响了两声。他探出头去看,叶汶的房门关得严丝合缝,门口的药箱却不见了。

这人怎么鬼鬼祟祟的。杨烈皱了皱眉,又躺了回去。

他好奇心又不重,关他什么事。


那天之后又过了一段日子,送走了程小霞,生活又回到了之前的状态,两个人都绝口不提那天发生的矛盾。

亲友面基的日子也定了,定在8月20号,风岫和楚剑一确定能来,风残雪和白汐汐也来,花花最近很忙,如果能忙完,也来。柳云刀和齐霰就很可惜,两个人一个出国一个备考,都来不了。

生活按部就班地过着,平平淡淡,一成不变。事实上,人的一生能有多少变故?填补空白的,都是大段大段千篇一律的日常。

然而就在八月的第一天,出现了一个小小的变故。

这天天气很热,前两天刚下过雨,小区里的树叶子被水洗得发亮晃眼。天色向晚,杨烈下了班,提着一袋子菜往家里走。

叶汶发消息说去公园写生了,要晚点回,他决定晚上干脆包个饺子等等他。

快走到地方,远远看见楼下停着辆黑色的轿车,一个穿西装的人正靠在车旁看手机。

杨烈走近了,才看清这是个年轻人,穿西装打领带,整个人散发出一股社会精英的气质。

他的生活范围让他实在很少见这样的人,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年轻人察觉到视线,也看了他一眼。

他礼貌地对杨烈笑了笑,客气地道:“您好,请问您是608的业主吗?”

杨烈有些疑惑地停了脚:“我是。您是?”

年轻人闻言,把手机随手揣进兜里,直起身,挂着一脸和煦的微笑伸出手:“小弟不懂事,这段时间承蒙您照顾了,我叫叶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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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策】出鞘(三十)

大家好,今天见家长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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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烈进了小区,远远的,就看到自家单元楼下边,贴着墙根站着个长头发女人。

这货穿了一身花团锦簇的麻袋,老远就撞进眼球里,好像刚下夏威夷的飞机。偏偏这宽大如麻袋掏洞的裙子让她穿起来,还别有一番风味,漂亮得独特又脱俗。

女人老远看到他,就蹦起来挥手。

杨烈脑门一晕。

真是好事没有,坏事成双。他很不情愿过去,但也不得不缓步走了过去,对女人道:“怎么在外面站着?”

女人眨巴眼睛:“想第一眼看到烈哥儿!”

杨烈叹了口气:“钥匙又弄丢了?”

女人讪笑:“嘿嘿。”

“跟我上来吧。”他说。

杨烈进了单元楼的门,果然看到靠...

大家好,今天见家长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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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烈进了小区,远远的,就看到自家单元楼下边,贴着墙根站着个长头发女人。

这货穿了一身花团锦簇的麻袋,老远就撞进眼球里,好像刚下夏威夷的飞机。偏偏这宽大如麻袋掏洞的裙子让她穿起来,还别有一番风味,漂亮得独特又脱俗。

女人老远看到他,就蹦起来挥手。

杨烈脑门一晕。

真是好事没有,坏事成双。他很不情愿过去,但也不得不缓步走了过去,对女人道:“怎么在外面站着?”

女人眨巴眼睛:“想第一眼看到烈哥儿!”

杨烈叹了口气:“钥匙又弄丢了?”

女人讪笑:“嘿嘿。”

“跟我上来吧。”他说。

杨烈进了单元楼的门,果然看到靠墙角放着只巨大无比的旅行箱,也不知道女人是怎么拖过来的。他按下电梯,拎起箱子,女人凑过来,一把挽住他胳膊。

杨烈看了她一眼,就忍不住皱眉:“霞姐,你脸上哪蹭的白灰?”

程小霞呆呆的,手摸了半天也没摸到地方:“啊?”

杨烈只得放下箱子,从兜里掏出纸巾给她擦了擦。

刚擦完,电梯到了。杨烈把脏纸塞进她手里,提起箱子进了电梯。

程小霞忙不迭地跟上,她脚上踩了双六七公分的高跟鞋,但在杨烈跟前还是很娇小的一只。

杨烈说:“你不要挽着我,好热。”

程小霞撅起嘴:“不要。我就要挽着烈哥儿。”

杨烈很无语,一时又想起叶汶,心情非常不美好。来来去去都是撒泼,送走一个又来一个,他身边怎么这么多爱撒泼的,真是绝了。

程小霞看他翻白眼,作势要哭:“烈哥儿长大了,跟妈妈不亲了,呜呜。”

杨烈很冷漠,他妈这招用了四五年了,早就没用了。

程小霞发现儿子不搭理她,蔫蔫的,但还是固执地挽着他的胳膊,下了电梯,进了屋子,才松开来。

她非常熟练地跑去开了客厅的立式空调,再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抱起抱枕就不撒手。

杨烈提着箱子要往客房走,走了两步才想起来,对她道:“客房我租给朋友了,你先睡我屋,我睡客厅。这次待几天?”

程小霞趴在沙发靠背上看他:“两天!后天飞机去巴黎,有场时装秀。”

杨烈“哦”了一声,把箱子搬进主卧,靠墙放着了。

程小霞是个服装设计师,她的箱子他从来不帮她整,怕有什么金贵的衣物布料。

客厅里响起男女的对话声,是程小霞把电视打开了,歪在沙发上看。

她生杨烈的时候才十八岁,现在也不过四十多,保养得好,看上去像三十岁出头,长发烫成大波浪,漂亮又柔软。

杨烈在主卧门口看了她一眼,高高的沙发靠背挡住了他的视线,他只看到一个棕色的发顶,卷毛蓬蓬的。

杨烈对他妈的观感很复杂,因为他妈不是一个合格的妈,虽然如此,到底也把他给养大了,他有时候不想见她,有时候又有点牵挂她。

程小霞此人相当不靠谱,她出身书香门第,14岁扔了课本硬要学艺术,17岁跟人私奔,18岁就生了崽。但她又格外好命,在家的时候有父母宠着,谈了恋爱有她男人宠着,后来她男人出事故去世了,儿子已经大了,有儿子宠着。

老妈不靠谱,只能自己努力。杨烈独立能力这么强,都是她的功劳。

杨烈高中的时候,她还意思意思少出差多回家,等杨烈上了大学,她就完全不着家了,满世界飞来飞去,杨烈跟她唯一的联系就是每个月打到卡里的生活费。

杨烈工作了,就不要她的钱了。程小霞有点愧疚,觉得亏待儿子了,就在北京给他买了套房,买完愧疚立刻一扫而空,继续不着家。

他懂事特别早,因为很小的时候,程小霞就会把他抱在膝盖上说:“咱们烈哥儿是男子汉,以后要保护妈妈哦。”虽然他确实很体贴,很懂事,但感冒的时候也想要妈妈给他倒杯热水喝,而不是匆匆留下一沓钱,说:“宝贝自己去医院看看哈,钱不够跟妈妈说。”

所以杨烈有时候挺不想管她的,也不希望程小霞回国了老往他家跑。但每次看到她,又会心软,把少年时期的埋怨都忘了。

他一边想着中午吃什么,一边想着叶汶还回来吗,一边想着程小霞喜欢吃什么……脑子一下塞了太多东西,烦躁得很,从裤兜里抽出支烟点着了。

尼古丁的味道有效安抚了他的焦躁,杨烈往冰箱走,打算看看家里有什么菜。

路过沙发,程小霞一把牵住他的衣角,举起来一根橙色的皮筋,眼睛亮晶晶的:“烈哥儿谈女朋友了吗?”

杨烈心脏哗啦啦乱跳,气得暗暗骂了一句叶汶又把皮筋乱扔。

他说:“不是,是舍友的,舍友男的。”

他妈撇撇嘴,有点失望,又说:“谈了对象一定要告诉妈妈哦。”

杨烈敷衍地点头,转移话题道:“程太太,你别光脚踩地上,有点成年人的样子行不行。”

程小霞嘻嘻笑:“年轻的心态才有源源不断的灵感呀。”

中午杨烈没做叶汶的饭,叶汶也没回来。

叶汶回了自己的屋子。

他在北京是有自己的小公寓的,什么被老爹扫地出门,那都是借口,想和烈哥贴贴找的借口。

推开门,一股尘灰的味道扑面而来。屋里空荡荡,几乎只剩一些大件搬不走的家具,叶汶走的时候把能带走的东西都带走了。

他想在烈哥家多住一段时间,最好一直住下去,不回来了。

叶汶在屋里转了好几圈,发现哪哪都是一样的脏,索性直接躺倒在客厅的地上。

他又饿又累,想烈哥,又生气。想想自己没什么立场生气,又勉强不生气了,把力气全用来委屈。

叶汶想:“要不干脆搬回来算了。”

他马上就否决了这个想法。

叶汶在地板上打了个滚,地板硬而冰凉,硌得他被锤了一拳的腹部又隐隐作痛起来。

叶汶把滚烫的脸贴在凉凉的瓷砖上,想:“怎么就这么难呢?”

要是有时光机就好了,他马上带烈哥看看他说的话是真是假。

他的未来,一定是有烈哥的。

叶汶想七想八,不知不觉在地板上睡着了。

夏天的天黑得晚,直到八点,夜幕才完全落下,街面上路灯亮起来,夜景繁华又冰冷,离得远远的,像一个个发光的方盒子。

程小霞倒时差,早早地睡了。杨烈喂完宠物,又把地扫了一遍,洗漱了一通。

不知怎的,他今天没什么打游戏的心情。

杨烈不喜欢看电视,也对手机的瘾不大。他连客厅的灯都没开,一屁股坐在沙发上发了会呆,忽然觉得家里空荡荡的。

他倾过身子,拾起叶汶搁在茶几上的发圈,漫无目的地想:“用这么骚包的颜色……”

按往常来说,他该把这皮筋塞进叶汶装皮筋的小桶里。但今天他忽然有些没劲,不想动弹,就随手把皮筋套在手腕上,无意识地弹着玩。

快九点了,叶汶今晚不打算回来了吗?他连身份证都没带,是打算睡大街?

杨烈知道自己不该瞎操心,他猜到叶汶有自己的落脚点,都是成年人了,有些谎话也不用揭穿,大家心知肚明就好。

但他就是控制不住地乱想。

立式空调往外飕飕地吹着冷风,杨烈干脆倒在沙发上,把被子裹住了,觉得好受多了。

正望着头顶的灯发呆,忽然听到有人敲门,杨烈立刻坐起来了。

他掀开被子跑去开门,眼睛在黑暗中呆久了,被楼道里的光晃了一下,眯了眯眼睛才看清是叶汶,耷拉着脑袋,像只走丢了的小猫。

杨烈不说话,他也不说话,两人一个门里一个门外,气氛有些僵硬。

叶汶抿了抿嘴:“烈哥,我想过了。是我混蛋,你要是觉得揍我解气,就揍吧。”

他后退一步,举起双手,一脸认真地做出投降的姿势,表明自己绝不还手。

杨烈没绷住,嘴角抽了抽,往旁侧了侧让出门,扬扬下巴:“进来。”

叶汶高高举着两只手进来了。

杨烈压低声音:“知道家里来人了吧?”

叶汶眨巴着眼睛点头。他一觉醒来就看到杨烈给他留的消息了,杨烈说,要是介意可以先在外边住,叶汶才不要,所以他跑回来了。

杨烈看着他的傻样就觉得头疼,指挥道:“去沙发上坐着,手放下来。憨批。”

叶汶乖乖照做,一回头看到他从书房拎了个箱子出来,“嗒”一声轻轻搁在桌子上。

箱子上印着个小小的红十字,是家用医疗箱。

杨烈咳嗽了一声:“……上衣撩起来,我看看打青了没有。”

叶汶的眼睛慢慢亮了起来。

杨烈犹豫了一下,还是蹲下身。

刚凑过去,就闻到一股淡淡的薄荷味沐浴露的气息。客厅里没开灯,他借着外边的光亮看了看,只觉得除了年轻人漂亮的腹肌,什么也没看到。

他下意识伸手轻轻按了按。叶汶“嘶”了一声,杨烈触电一样收回了手。

他觉得有点尴尬,浑身不舒服得紧,当即站起来:“看不清,我去开灯。”

刚转身,叶汶伸手握住他的手腕。

“别开灯。”他低声说。

杨烈直挺挺地站着,有些不知道该怎么应对。他只想逃开,把灯打开,躲到光亮里。

“烈哥,我好想你。”他又说。

杨烈尬笑:“哈哈,说什么傻话,天天都见面,有什么想的。”

“那怎么一样……”叶汶说到一半,又闭上嘴。他摸到杨烈手腕上的皮筋,忍不住用手指蹭了一遍又一遍,想象着是在蹭他的脸。

这种想念是不一样的,想亲昵地唤你,想拥抱你,想亲吻你。正因为曾经拥有过一切,所以才食髓知味,才更渴望重新回到那种亲密关系。

他轻声道:“我……”

“咔哒”。

两人都是一惊,齐齐转过头。

程小霞穿着睡袍,抱着个枕头,愣愣地站在卧室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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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策】出鞘(二十九)

今天比较短,不过我觉得断在这挺好

快完结啦!准备开新坑XD

———————————————————

热浪一卷,酒意就散得差不多了,只是头仍有些一刺一刺地疼。杨烈站在酒吧门口,眯着眼睛看耀眼的骄阳。

若放到以前也就算了,可他现在已经吃过打伞的甜头,就不想再晒着了。

风铃叮铃铃一阵响,叶汶追出来了,带出一股凉气。

“烈哥!”他边叫着,边伸手抓杨烈的胳膊,“怎么了?”

杨烈一抬手,他抓了个空,倒也没有强求,皱着眉有些担心地看着他。

“你不舒服吗?”

“没有。”

杨烈想了想,还是走出了房檐下的那块阴影,向着地铁站的方向走。

叶汶亦步亦趋地跟着他,有些小心翼翼地看着他的脸色。

他...

今天比较短,不过我觉得断在这挺好

快完结啦!准备开新坑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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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浪一卷,酒意就散得差不多了,只是头仍有些一刺一刺地疼。杨烈站在酒吧门口,眯着眼睛看耀眼的骄阳。

若放到以前也就算了,可他现在已经吃过打伞的甜头,就不想再晒着了。

风铃叮铃铃一阵响,叶汶追出来了,带出一股凉气。

“烈哥!”他边叫着,边伸手抓杨烈的胳膊,“怎么了?”

杨烈一抬手,他抓了个空,倒也没有强求,皱着眉有些担心地看着他。

“你不舒服吗?”

“没有。”

杨烈想了想,还是走出了房檐下的那块阴影,向着地铁站的方向走。

叶汶亦步亦趋地跟着他,有些小心翼翼地看着他的脸色。

他说:“你不喜欢这里吗?”

杨烈看了他一眼:“带我来这干什么?我不沾酒。”

叶汶有点委屈:“我又不知道你不喝酒。这里我常来,觉得不错就想也带你来呀。”

他真的是这么想的。

所有好的东西他都恨不得捧到烈哥手里,他有什么,他就给什么。

他觉得自己做的甜点好吃,所以要给烈哥尝;他觉得自己唱歌好听,所以要唱给烈哥听;他手头很宽裕,所以他想给烈哥花钱。

不是烈哥想要什么,而是他能给什么,就一股脑地塞过去。

他觉得这家音乐清吧很不错,所以他要带烈哥来玩,存着点小炫耀的心思,要给他看看这个好地方。他以前在这给人唱过歌,别人有,烈哥自然也不能少这一场。

叶汶抱着满怀的真心实意,却突然一跤摔了个跟头,脸上的笑没来得及退,又茫然又委屈地爬起半个身子。

杨烈“哦”了一声,叶汶忽然有些生气。

他的真心,烈哥到底要什么时候才看见?

他站在原地不走了,带着些气道:“我是真的真的喜欢你,想跟你在一起,你到底怎么才肯信?”

杨烈也停下脚步,笑了一下:“行,我信。”

叶汶眼睛一亮:“那……”

杨烈又道:“你喜欢谁不是真心喜欢?”

叶汶顿时语塞。

他喜欢别人的时候,确实是真心。可是喜欢是真的,不喜欢了也是真的。他的热情来得快去得也快,像一蓬生命力旺盛的火,兴起就痛痛快快肆无忌惮地烧一场,烧完一场便算完了,干干脆脆脱身而走,连有余温的灰烬也不留下。

杨烈不想跟他在大马路上吵,转身想走,瞥见他窘迫的表情,还是没忍住说了一句:“你这一次的真心又能维持多久?”

叶汶立刻不假思索地道:“那当然是一辈子!”

杨烈嗤笑一声,转过身就要走,叶汶几步上去,一把抓住他胳膊。

“烈哥!你分明也不讨厌我,为什么不再给我次机会?这次我绝不会骗你,我认真的!”

杨烈被他拽得脚步一顿,脸色也不怎么好,甩开他的手。

这话让他怎么信,他就谈过这么一次恋爱,谁知道甜言蜜语下是把把诛心刀,剐得他一点力气也没有了。

他也说不出违心的话,他确实有那么些欣赏、喜欢叶汶,不然当初也不会被他哄到手。可他宁愿错过,也好过再被伤害一次。

他冷笑一声道:“你的话,从来不做数。”

说完,他看着叶汶煞白的脸,心里很不是滋味,只移开视线不去看他。

叶汶只觉得大热的天,身上一阵冰凉。

他要怎么证明自己的恒心?这是需要漫长的时间才能磋磨出来的,可烈哥不肯给他时间,他也没有那些时间。

和他住在一起本就是他找借口求来的,他不可能一直赖在他家。等他走了,变数就太多了,谁也不知道烈哥会不会看上别人,会不会和别的人在一起。

可他受不了这个,他这辈子就非要烈哥不可。

叶汶的嘴唇动了动,他想做保证,又觉得一切言语都是苍白而无力的。

是他先失信于人,他就得自食其果。

正彷徨间,忽的一股大力袭来,杨烈抓住他的胳膊,一把把他往身后一拽,护在他身前。

立刻,一辆轿车速度极快地擦着他俩的身子开了过去。

杨烈转过身,皱着眉训斥他:“看着点路行不行?”

叶汶一张俊脸煞白,愣愣地瞅着他。杨烈心里有气,见他呆呆的,便又要训他。

谁成想话还没说出口,叶汶忽然凑上前,一把抱住他。

杨烈吓了一大跳:“你干什么?松手!”

叶汶急道:“我不松!”

杨烈也急了:“大马路上,注意点影响。你……”

叶汶却抱他抱得更紧了,大有一副如果不打死他他今天就要抱到天荒地老的架势。

他本就跟杨烈差不多高,两手抱着人,下巴颏低一低搁在肩上,恨不得把人嵌进身子里一样。

“我不放!我就是喜欢你,我就是非你不可。”他耍赖道。

杨烈脸都黑了,还有点臊得慌。想推开他,他劲还挺大,死扒着不松手。

杨烈心里乱得像呼啦啦的风。叶汶这货,情商低的要死,偏偏直觉却惊人,情感方面尤甚。他嗅到了那么点希望,就绝不肯放手,非要拼一拼不可。

杨烈烦他,但又忍不住喜欢他。他那么干净明亮,热烈得像一簇盛放的向日葵,很难不让人心动。

但只要一想到和他在一起,他心里就“咚”一声响,沉沉地坠下去。

杨烈咬着牙,死也不愿意松口。

他想到那么多的猜疑,日日夜夜的忐忑,不断的争吵,就觉得喘不过气来。

现在这样不是挺好么?不说开,不喜欢,就再也不会被他摆布情绪。

杨烈攥紧拳头,给了叶汶小腹一拳。

这一拳掺着气,叶汶疼得闷哼一声,劲儿一松,就让他挣开了怀抱。

大热的天,两人都热得有些喘。杨烈出了一头的汗,叶汶脸色白得不像个人,一手捂着腹部,一手还要来抓他胳膊。

杨烈退了一步,又退了一步,转身就走。

走出十几步,叶汶却没有追上来。他的脚步顿了顿,却没停,反而快了些许,径自回家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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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策】出鞘(二十八)

下次……不能再……这么晚更了……我会猝死……(咽气)

照例(?)明天起来再捉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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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是不去,但最后还是让叶汶拖去了。

杨烈后来十分后悔,千错万错都错在不该觉得什么“闲着也是闲着”。

叶汶拉着他上了地铁,杨烈觉得挺稀奇:“你出门不该开豪车么?”

叶汶看了他一眼,杨烈竟然从他眼神中看出一丝无语。

叶汶说:“你说的都是什么年代的暴发户,北京这破地方,脑残才开车。我们又不趁早晚高峰,地方又远,不想堵车不坐地铁坐什么?”

上了地铁找了座,叶汶就开始拿出手机摆弄。杨烈知道他有个在经营的微博号,时不时 po点画接个稿的,好像还挺有人气。

但...

下次……不能再……这么晚更了……我会猝死……(咽气)

照例(?)明天起来再捉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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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是不去,但最后还是让叶汶拖去了。

杨烈后来十分后悔,千错万错都错在不该觉得什么“闲着也是闲着”。

叶汶拉着他上了地铁,杨烈觉得挺稀奇:“你出门不该开豪车么?”

叶汶看了他一眼,杨烈竟然从他眼神中看出一丝无语。

叶汶说:“你说的都是什么年代的暴发户,北京这破地方,脑残才开车。我们又不趁早晚高峰,地方又远,不想堵车不坐地铁坐什么?”

上了地铁找了座,叶汶就开始拿出手机摆弄。杨烈知道他有个在经营的微博号,时不时 po点画接个稿的,好像还挺有人气。

但是叶汶不肯给他看,提到这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他居然有些脸红:“这就不必了吧,人为什么要看粪坑?”

杨烈:“……”不看就不看呗,何必这么贬低自己。

他不知道画手都这副德性,再厉害的画手都一样。

地铁换乘了好几次,杨烈没费心去记,由着叶汶带着他在北京错综复杂的地下空间里七拐八拐,终于在过了一个漫长的上行扶梯后,他来到了地面上。

刚一出地铁站,热浪和阳光都扑面而来。

杨烈立刻开始流汗,叶汶从他的皮挎包里取出一把遮阳伞,淡定地撑开了。

杨烈看看他,他看看杨烈:“怎么了?”

杨烈:“……没什么。”

他就是觉得有点新奇,他夏天顶多戴顶帽子,没打过伞。

叶汶的遮阳伞很大,罩两个人绰绰有余。他非常熟练地把伞挡在阳光射过来的方向上,带着杨烈一头扎进一条小街,又开始七拐八绕。

周围的建筑都是漂亮的西式风格,看着很有些年份,不过也可能是做旧——杨烈很快发现这是个文艺一条街,街道两侧什么奇奇怪怪的店都有:时光邮局、卖玻璃摆件的、卖绢面小伞的,甚至还有一家店专门卖歌特风的小玩意儿,店长妹子大热的天穿了全套lo裙,戴着假毛在门口吃烤面筋,看到他们走过,痞里痞气地吹了声口哨。

还真像是叶汶这种人会来的地方。

杨烈从没来过这种地方,不免有些好奇,伸着脖子四处看,只觉得琳琅满目眼花缭乱,还没反应过来,叶汶就随手推开身旁一家店的门,把他拉了进去。

店门上挂着的风铃一阵乱响,清脆声音淹没在扑上来的歌声和凉气里。

一进去,光线立刻昏暗了下来,只看到是一间极为宽阔的房间,没什么隔断,一眼望过去能看到四面墙壁。落地窗帘拉得结结实实,角落摆着架被冷落的钢琴,正中一个圆台摆着把高脚椅,一个年轻男生坐在椅子上,抱着吉他边弹边唱。

窗帘遮光很好,灯光昏暗,有意营造出了静谧的感觉。房间里很没规律地零零散散摆着些卡座,更没规律地零零散散坐着些面目模糊的人,除了弹唱声没有什么其他杂音,即使说话也是悄声交谈。

刚进门是个小吧台,调酒师也是个年轻男生,染了一头的红毛,正在擦杯子。

红毛看到他俩“哟”了一声:“稀客啊。”

叶汶把杨烈领到吧台前的高脚凳上坐下,敲敲柜台:“来杯酒。”

杨烈:“我不怎么喝酒。”

叶汶:“那来杯度数低的。”

没看到调酒师怎么动作,很快一杯调得很漂亮的酒搁到他面前。

调酒师拿手撑着脸,趴在柜台上笑嘻嘻地看着他俩,叶汶很不耐烦:“就这?”

调酒师叹了口气,变魔术一般从柜台下摸出一篮小食,炸得金黄还冒着热气。

叶汶终于满意了,把那篮小食推到杨烈跟前:“你在这等我一下。”

他走了以后,调酒师跟杨烈打招呼:“你好,你就是叶汶最近在追的人吗?”

杨烈拿酒杯的手一顿。

见他不说话,调酒师也不追问,只是边擦杯子边笑:“我猜错了你别见怪。他原来每次追女孩,带到我店里都是这一套东西。”

他看了杨烈一眼,赶紧补充:“没有说他不用心的意思啊,主要是这憨包他就只会这一套。”

他神秘兮兮地压低了嗓音:“不信你看,他等会就要给你唱歌了。”

杨烈顺着他的视线回过头一看,果然看到叶汶正在和那个抱着吉他的男孩说话。

他收回视线,笑笑,低头喝口酒。

调酒师跟他闲聊:“叶子人不错。”

杨烈道:“你是他的朋友?”

调酒师:“朋友兼合作伙伴吧。我、他,还有那个唱歌的,这家音乐清吧是我们仨合伙开的,不差钱,主要是图个乐。自家店,平时来消遣也放心。”

他看到杨烈那杯酒快喝完了,手脚飞快地从吧台下摸出一只广口杯,倒给他一杯加冰的柠檬水:“净净嘴。”

杨烈笑笑,抿了一口柠檬水。

调酒师显然是个大话唠,自己接上了自己的话头:“哎,你觉得他人咋样啊。”

杨烈跟他开玩笑:“他让你来打探我情报吗?”

调酒师非常坦诚:“哪有,我就是八卦。”

杨烈:“……”

他看了看叶汶,叶汶还在和那个吉他男孩比划来比划去,他收回视线低头喝了口水,模棱两可地回答道:“是个好孩子。”

调酒师道:“这小子,交这么多女朋友,最后讨个男的回去,也不怕他哥把他腿打断。”

杨烈有些好奇:“他哥?他家不是他爹管事么?”

调酒师操着一口京腔:“嗨,叶叔早就不管事了,带着姨姨满世界玩呢。他们叶家的公司现在是大哥在管,北京市杰出创业青年,你去搜,能看到他大头照,拍的那叫一个丑。”

杨烈礼貌地笑了笑。

那调酒师还要开口,舞池那边传来吉他试弦的声音,他便闭上了嘴,冲杨烈笑着使了使眼色。

杨烈回过头去看,正对上叶汶的眼睛。

白衬衫的青年坐在聚光灯下,一条长腿屈着,怀里姿势随意地抱着把红木吉他。

叶汶冲他俏皮地眨了眨眼睛,向前挪了挪,凑上麦克风。

熟悉的旋律响起,他开始唱一首很有名的情歌。

调酒师在他耳边笑:“他们文艺青年就喜欢搞这一套,俗吧。我每次听都尬得不行。”

杨烈却想,真的很尬吗?

和原唱的声音不同,叶汶的声音要更低一些,但不是低音炮,而是很舒服的带着些磁性的青年音。

他弹琴时并不看琴弦,而是从始至终,都专注地看着他爱的人的眼睛。

他有十二分的温柔,十二分的缱绻,足以让慢吞吞又爱逃避的蜗牛缩不回壳。

杨烈心想,这家伙从前画到兴起也喜欢突然唱两句,可他怎么从没觉得叶汶唱歌好听?

他握着冰凉的杯子,移开了视线。

可即使他不去看,依然能感觉到一股灼热的视线黏在他的身上,宛如实质一般,让他坐如针毡。

他低下头,欲盖弥彰地喝了一口冰凉的柠檬水,衔住一颗快化完了的小冰块,在嘴里嘎嘣嚼碎了。

这股刺骨的凉意掉进胃里,有效地平复了他满心的躁动,他放下杯子,假装不经意地用沾着凉气的手贴了贴脸颊。

他忍不住想,叶汶带他来这儿干什么呢?

他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带着冰凉水汽的杯壁,怔怔然有些出神,连歌是什么时候唱完的都没发现。

刚刚喝的酒有些上头。他本来就不怎么喝酒,他要举相机,要做标本,手要稳。

不该喝那杯酒的。他有些懊恼地想。

有人凑到他旁边,很近,他以为是叶汶,抬头想说话,却一愣。

这是个陌生的男人,和善地对他笑笑:“来酒吧就喝柠檬水?我请你一杯吧。”

杨烈觉得有点搞笑,长这么大第一次被搭讪,怎么居然是男的?

不知是不是那杯酒太上头,他忽然有些不忿起来:凭什么他就找不到女朋友?为什么没有女孩子跟他搭讪?为什么——为什么叶汶可以这么受女生欢迎?

如果他曾经谈过恋爱的话,他就一点也不会稀罕温酒夜了。

“谢谢,不用了。”他很客气地回绝,就要从高脚凳上下来。

一条胳膊却突兀地横在他面前,杨烈只觉得坐着的椅子被人往后一拽,叶汶强硬地插进他和那个陌生男人之间。

杨烈抬起头,只能看到一片耀眼的白,是叶汶身上穿的白色衬衫。

他身上干净清爽的味道钻进鼻腔,这味道杨烈太熟了,是他家的薄荷味沐浴露。

杨烈有点没反应过来,正懵着,只听叶汶在他身前语气很不好地发话了。

“抱歉,有人了。”

叶汶脸色不是很好,他看着那陌生男人有些尴尬地笑笑,识趣地走开了,心里却还是梗着口气,吐不出来咽不下去。

他瞪了一旁笑嘻嘻看戏的红毛调酒师一眼,却忽然听到杨烈在他背后闷闷地说:“我想回去了。”

叶汶还没来得及说话,便看到他已经跳下了高脚椅,擦过他的肩膀自顾自往外走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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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策】出鞘(二十七)

明天起来再捉虫(打哈欠)

——————————————————

时间到了七月初, 天气已经很热。

七月初的北京绿意非常盎然,空气中满是干燥的阳光,热气蒸腾着向上,漫过穿着裙子的少女光裸的小腿,高楼大厦的玻璃墙上,成片的云飞速流过。

胡同里是懒懒的猫和懒懒的人,高楼大厦间是车水马龙和形色匆匆的行人,这就是北京,飞速发展的城市就像杯混合不均匀的饮料,上层的液体泼出去了,杯子里却还沉积着些东西。但它仍不失为一杯可口的饮料,繁华和慵懒同样让人着迷。

这种天气里人总是睡不够,恨不得一整天窝在空调房里抱着棉被——

可是糟糕,客卧里的空调坏了。

此时已是下午五点多,外边依然不肯降温,...

明天起来再捉虫(打哈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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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到了七月初, 天气已经很热。

七月初的北京绿意非常盎然,空气中满是干燥的阳光,热气蒸腾着向上,漫过穿着裙子的少女光裸的小腿,高楼大厦的玻璃墙上,成片的云飞速流过。

胡同里是懒懒的猫和懒懒的人,高楼大厦间是车水马龙和形色匆匆的行人,这就是北京,飞速发展的城市就像杯混合不均匀的饮料,上层的液体泼出去了,杯子里却还沉积着些东西。但它仍不失为一杯可口的饮料,繁华和慵懒同样让人着迷。

这种天气里人总是睡不够,恨不得一整天窝在空调房里抱着棉被——

可是糟糕,客卧里的空调坏了。

此时已是下午五点多,外边依然不肯降温,在35°高居不下。客厅里的台式机开到22°,凉气依然只有很少一部分坚挺到了客卧的角落,聊胜于无。

杨烈穿一件宽松的黑色无袖背心,军绿色大裤衩,站在椅子上修空调。

他是爱出汗的体质,满头的汗好像淋过雨,两滴越过眉骨蛰了眼睛,他下意识闭了闭眼。

叶汶在下边给他扶着凳子,头发扎了个小揪揪,稍长的两鬓和刘海拿了枚卡子一股脑卡上去,露出光洁的额头和笔直好看的眉毛。

卡子上还有两颗黄色的小星星。

他没怎么出汗,一手按着椅子,一手高举着只手持小风扇给杨烈吹风。

小风扇马力挺足,阵阵凉风吹得宽松的黑色背心时不时鼓起,露出男人麦色的腰,叶汶没忍住多瞟了两眼。

杨烈不是健身房选手,他只是喜欢慢跑,因此身上没有什么明显的肌肉,但也没有丝毫的赘肉,用力的时候小腹绷紧,隐隐可见腹肌轮廓,让人移不开眼。

窗外蝉鸣叫得海潮一般聒噪,无穷无尽,这破空调怎么就修个没完?

叶汶心里躁得难受,踮了踮脚尖将风扇又往上送了送。

杨烈头也不回:“不用给我吹。”

叶汶装没听见。他太无聊,开始噘着嘴吹口哨,吹的小调欢快,一拐十八弯,仔细一听,是《粉刷匠》。

杨烈垂下一条胳膊招招手,叶汶立刻很识眼色地把空调遥控器塞过去。

“滴”一声响,凉风从出风口送了出来,杨烈吐了口气,抬胳膊擦了把脸上的汗:“修好了。”

叶汶立刻开夸:“师父父牛批!”

杨烈笑了一声,低头找落脚点。

大椅子上垒小椅子,他站在小椅子上,离地面有一段不低的距离。

他挪了挪脚步,看到叶汶一脸期待的神情,满脸就差写上三个大字:“我接你?”

杨烈嘴角噙着笑意,冲他抬抬下巴:“你一边去。”

说完,他身手矫健地爬了下来,长手长腿像只敏捷的猫。

杨烈示意叶汶把椅子放回原处,自己擦着汗进了浴室,随便冲了个凉水澡。

晚饭是炸酱面,有叶汶的份——他磨了两个多星期,可算是成功买上了饭票。

杨烈本来不想答应的,但他给的真的太多了。

天热,人的胃口也不大,就着空调的凉气吃一碗凉丝丝的面正舒服。叶汶不吃葱,边吃边往外边挑,杨烈看了他一眼:“你下次早点说,我就不放了。”

叶汶受宠若惊:“那多麻烦啊。”

杨烈微笑:“不麻烦,我收了钱的。”

叶汶不说话了,埋头猛吃面条。

他人虽然很任性不讲理,家教却非常好,至少礼仪方面很好:吃饭从来不会出声,即使是吃面也很少有声音,斯斯文文的,一副娇生惯养的少爷做派。

杨烈没他那么斯文,他吃得快,吃完了抽出根烟叼着,靠在椅背上边抽边看叶汶埋头吃面。

“怎么跟养了头猪似的。”他呼出一口烟,心想。

叶汶察觉到杨烈在看他,不明所以地眨眨眼,杨烈冲他笑了一下,心里近乎慈祥地想:“吃吧,多吃点,年底宰了肉多。”

叶汶背后莫名一阵恶寒,他咽下嘴里的食物,没话找话:“烈哥一直自己做饭吗?”

杨烈吞云吐雾:“我初中就自己做饭,我妈不会做。”

叶汶一阵心疼,立刻脑补了一个从小生活在单亲家庭的小可怜,爹不亲娘不爱,只能自己自力更生艰难生活。

杨烈继续接上下半句:“……她只会给我打很多钱让我点外卖,但是外卖吃多了对脑子不好,所以我就学着自己做。”

他说完,对着叶汶笑了笑,叶汶总觉得他是在内涵自己,但找不到证据,只好也跟着笑,显得智商有些捉急。

他说:“我在这住了这么久,还没见过阿姨呢。”

杨烈把烟夹在手里看着他:“她性格不太好,你不会想见她的,见了也不会喜欢她。”

他顿了顿,又道:“你俩有点像。”

叶汶叽哇乱叫:“烈哥觉得我性格不好吗?!”

杨烈:“呵呵,我没这么说啊。你快点吃,等下还要挖宝。我先上线去了,我可不敢咕大小姐。”

说着,他就站起身拉开椅子走了,边走边吞云吐雾,烟头夹在指间。

杨烈在生活方面是个很有老派作风的人,比如说,他坚持空调温度不能低于26°。

叶汶对此颇有微词,不过他现在寄人篱下也不好表达不满。他心里还惦记着杨烈嫌他性格不好,委委屈屈地落了座。

电脑还没来得及打开,他手机响了。叶汶拿起来看了一眼,挂断了反扣在桌面上。

他察觉到杨烈的目光,解释道:“推销的。”

话音未落,手机又嗡嗡震动起来。

杨烈慢悠悠道:“这推销的还挺执着啊。”

叶汶硬着头皮接电话:“喂,嗯……对,啊?”

他由敷衍变得有些惊讶,又有点慌乱:“你跟谁打听到的……你回去吧,唉没必要……嗯?”

他犹豫半晌,很是为难地道:“那行吧……你在那别动,我下去拿。”

刚说完,外间的大门砰砰响了起来。

叶汶“呼”一下站了起来,杨烈莫名其妙地看着他,只见他眉宇间显得有些窘迫,又有点做贼心虚的样子,小声道:“我同学给我送点东西,我去开门。”

杨烈看着他匆匆起身出去,很快就响起了开门声,外间的说话声模模糊糊听不清楚,他取下耳机推开书房的门,靠着门框,看到叶汶半开着门,低着头和人说话,手上拎着个袋子。

玄关和他的身体遮挡了视线,客厅里没开灯,只有楼梯间的灯光溜进来一小格,照亮了缝隙间两条白皙的小腿。

门外的人好像看到了他,不知道说了什么,叶汶转过头,看到他在门口,明显一愣。

杨烈索性走上前去:“谁啊?”

走到近前了,他才看清那是个很有气质的漂亮女生,大约他们搞艺术的都很有气质。

叶汶在一边介绍道:“这是我研一师妹,我导师有东西给我,托她来送。这位是……”

为了防止叶汶狗嘴里吐直球,杨烈抢先道:“我是他的合租室友,我姓杨。”

漂亮妹子刚很有礼貌地说了声“你好”,叶汶就在一旁下逐客令:“天晚了,我也不留你了。跑一趟辛苦了你了,外边天都黑了,我送……”

他说到一半突然停下了,悄悄看了眼杨烈。

杨烈也在看他,看了一眼就移开视线,客气地接道:“天都黑了,让叶汶送你回去吧。”

叶汶松了口气,放在平时,他是一定会送女孩子回家的,这无关其他,是礼貌问题。

但他紧接着又有些为难:“烈哥……”

杨烈拍了一把他的背:“去送。小姑娘晚上一个人回家危险。”

师妹看看叶汶,又看看他,忽然道:“师兄,这是你男朋友吗?”

杨烈眉心一跳,叶汶脸都白了——他知道杨烈最烦别人误会他俩的关系,他踩了不少次雷,终于学乖了,对外一直规规矩矩的。

他忙道:“别乱说。”

女孩认真道:“师兄,你别紧张,我虽然喜欢你,但你不用顾忌我的心情,谈了就谈了没关系的。”

叶汶赶紧推着她的背往外走:“李诗雅你可闭嘴吧。”

杨烈站在门口,离得远远的还能听见那女孩的声音:“你干嘛不承认,师兄你原来不是这么没担当……”

声音渐渐也远了,听不见了,他没回去,站在走廊里把剩下那半支烟抽完了。

城市里的夏夜并不安静,外边街道上的人声车声川流不息,走廊里的声控灯熄了,只有他指间的烟头亮着丁点火光,把回来的叶汶吓了一跳。

叶汶没料到他还在门口站着,声控灯一亮,心脏病都要被他吓出来:“怎么不进去?”

杨烈随手把烟头按灭在门框上:“想抽支烟。怎么回来这么快?”

叶汶道:“下去叫了个滴滴把她送走了。”

他摸了摸后脖颈,有些尴尬地看了一眼杨烈,小心翼翼地道:“我师妹她说话有点直,你……别介意。”

杨烈没什么表情,淡淡道:“没事。”

说着他推开门进去了,叶汶跟在他身后,找补一般解释道:“老头喜欢性子直的人,挑研究生专挑这种憨憨。李诗雅家里挺有钱,富二代你懂的,人情世故一张白纸,经常张嘴乱说……”

杨烈回头看了他一眼,很想让他不要把自己也骂进去,但忍住了,听叶汶蚊子一样在他耳边嗡嗡数落了五分钟“傻逼憨憨富二代”,听得他想笑。

叶汶直到在电脑前落座还在叭叭,生怕杨烈因为这件事生他的气,终于把杨烈念叨烦了:“别叫。”

叶汶立刻跟被按了按钮一样没声了。

杨烈耳根清净心无杂念地开始上线,正过图呢,叶汶又凑过来了。

这次他没长篇大论,只是小心翼翼地道:“你别生气,我喜欢你。”

杨烈转过头看了他一眼,没说话。

叶汶却像受到什么鼓励似的,小向日葵又抬起脑袋了,挺起胸脯:“烈哥,我明天带你去个好玩的地方。”

杨烈和蔼地冲他笑了笑:“不去。”












一口獠牙的小甜甜

试阅:不保准,有空写,以实物为主,试阅和正文之间的差别是零到正无穷(你们都懂)

之前发残次品番外的时候密码死活试不出来,想用登录邮箱改个密码,结果不知道怎么肥西,把登录邮箱密码给我改了(上次这么搞过我的网站还是雅思官网= =)。

微博号倒是可以直接进,然而我身边这台电脑上也没有微博账号……直到刚才找人抱怨,人家告诉我手机微博可以扫码在电脑上登=口=

以下为新文试阅,分割线我懒得打满了,凑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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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阅章节


    南宛,太明二十八年,又是十年一度的“大选年”。


   “大选”说的不是皇帝选妃,而是仙门择徒。每到大选时,国教“玄隐”就会派仙尊下凡,择英才,...

之前发残次品番外的时候密码死活试不出来,想用登录邮箱改个密码,结果不知道怎么肥西,把登录邮箱密码给我改了(上次这么搞过我的网站还是雅思官网= =)。

微博号倒是可以直接进,然而我身边这台电脑上也没有微博账号……直到刚才找人抱怨,人家告诉我手机微博可以扫码在电脑上登=口=

以下为新文试阅,分割线我懒得打满了,凑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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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阅章节


    南宛,太明二十八年,又是十年一度的“大选年”。

 

   “大选”说的不是皇帝选妃,而是仙门择徒。每到大选时,国教“玄隐”就会派仙尊下凡,择英才,引而入道,领其自此脱凡胎、登仙途。

 

     玄隐一派,食国俸、保朝运社稷,讲究“叩问天地、克己修身”。与北边的昆仑剑派、西边的东衡三岳不同,玄隐选弟子更看重悟性和灵性,因此不选灵智未开的幼童。凡参选者,男子须年满十六,女子也须及笄,不得有“凡俗挂累”——也就是不得婚配。

      仙门倒也没说备选弟子非得守身如玉,不让婚配只是怕弟子在凡间又妻又儿的,牵挂分心,有碍修行。只是历来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仙长们说“最好不要成婚生子”,凡人们听了,便将男女大防森严铸起。有点前途的世家子弟们都被家里看得死死的,恨不能拿贞节牌坊打副镣铐披挂在身,闹得大宛的公侯之子们都恨不能拖到而立之年才议亲。

 

      幸好国教高贵得很,一向只从达官贵人子弟里挑人,没有老百姓什么事。因此民间倒是该婚婚、该配配,落地是娃娃、长大是牛羊,和和乐乐、也不误天时。

            

      不过虽然仙人选徒跟大部分人都没什么关系,人们还是都盼着玄隐大选年。

      一个是仙人下山,这一年必能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再一个也是热闹,各路英雄豪杰都跟着起哄架秧子——公子王孙们要竞选仙徒,举人老爷们要入京会试,各路镖局武馆以拳脚升擂,连花街柳巷都不甘寂寞,要跟着票出个“花魁状元”……茶余饭后的好戏一出又一出,都议论不过来。

 

      最近的一场热闹,便是这“侯门父子勾栏遭遇,彩衣世子长街夜奔”。

      这事说来话长。

 

       头天后晌,永宁侯爷被一伙骚人名流死乞白赖地求着,跟他们一块去了醉流华。

       醉流华是大宛帝都金平城里最负盛名的风月之地,这一阵正在办“鉴花会”。四月初一,花事将了,鉴花会也到了最终场,那可真是艳光逼走春色,胭脂碎扬了满城的红尘。

       一个雅座万金难求。

 

       状元的桂冠最后让名妓将离摘走了。将离当天晚上唱了首新曲,只带了一个乐师,自己素衣登场。琴虽只有单薄的一把,琴音却极灵,绸带一般,严丝合缝地裹托着她的嗓。琴歌双绝,一亮相,就把之前那些莺莺燕燕都衬得上不得台面了。

 

    “花魁状元”是雅座中众恩客拿真金白银砸出来的,将离下了台,自然要来谢座。座中便有人哄道:“状元娘子,你今日夺魁,有一半功劳在那乐人身上。我这耳朵还能听出点门道来,你这乐人必是新请的,比楼里之前的几个都高明,何不叫她出来一见?”

            

      将离的乐师一直蒙着脸躲在纱帐后面,只下台的时候,露了影影绰绰的长裙一角,神秘得让人心里痒痒。

       将离姑娘便先赔笑,然后轻声细语地解释说,她自己的乐师不巧伤了手,今天这搭曲子的,是临时从外面请的艺人,不便在醉流华抛头露面,请诸位老爷原谅则个。

            

      老爷们不谅——什么“里面外面”的?这座中多少贵人,就是春闱的状元郎来了,也得下马作揖,你个半夜的状元娘拿什么乔?这才刚被大家伙捧上去的,也忒把自己当个人了。

      将离是“脱俗”款的,看着招人喜欢,但脱得太远,难免不太会应付场面,僵在那一时不知道怎么办了。正这会儿,就听有人道:“来了,见就见,姑娘不必太护着我啦。”

 

       众人一抬头,见那被将离藏藏掖掖的乐师本人倒是爽快,就这么大方地扛着……抱着琴下来了。

       此人画的是时兴的仕女妆面,可能是为了上台,妆有点浓,脸上蒙了块半遮半露的纱。相貌倒也不俗,人长得鼻子是鼻子眼是眼的……就是不知为什么,整个人透着几分说不出的古怪。

       她似乎过于人高马大了些。将离在女子中已经算高挑,往跟前一比,比那乐人足足矮了一头多。人高,骨架自然也大。醉流华里女乐长裙统一露着香肩,只见此人“香肩”上大马金刀地架着对突兀的锁骨,活像把大腿骨拆下来装上的,支楞八叉,扎得两膀子肩袖随时要崩开。两只大脚丫子将绣鞋撑成了一对船,看尺寸,下盘应当稳如泰山,可她不知腿脚有什么毛病,走起路来非得一步一扭,不把腰歪到胯上不罢休……还扭顺拐了。

 

       乐人出来团团一拜,说话一套一套的,比将离强多了,一听就是个风月场面人。只是她琴音轻灵惊艳,嗓音却是说不出的低哑做作,那腔调一般人还挤不出来,听着教人鸡皮疙瘩乱蹦。

 

       永宁侯爷看到这,便打算走了。

       侯爷少年时,掷果盈车,号称金平第一美男子,对这些庸脂俗粉向来不屑一顾——他感觉名妓都没什么好看的,还不如回家揽镜自照。这大脚乐人更是丑人作怪,伤眼。

       侯爷过来就是为了应酬,应酬得差不多了,也懒得看一帮黄汤浸的臭男人散德行,遂离座下楼。不料正好跟那退场的大脚乐女走了个对脸。他本是不肯正眼看风尘女子面孔的,无奈这位个头实在太茂盛,不正眼看就得翻白眼了。

       侯爷被那张撞他眼里的浓妆脸唬了一跳,正心说这是何方妖孽……怎的隐约还有点面熟?

            

        不等他看仔细,就见那方才应酬起恩客游刃有余的乐师脸色骤变,仕女妆差点从脸上飞出去,二话不说,掉头就跑。

      “她”是琴也不要了,绣鞋也上天了,奔将起来动静非同小可,活像头衣袂翻飞的大野马!

 

       侯爷没料到香雾盈盈的醉流华里还有这等“风情”,茫然片刻后,猛地回过味来。侯爷一把捂住胸口,脸色铁青,左右家仆不明所以,忙上前搀扶:“老爷?”

        就听侯爷从鼻子里哼唧出一声虚弱的颤音:“拿……给我拿下……”

            

        家仆莫名其妙:“啊?拿谁啊?”

        侯爷气沉丹田,爆喝道:“给我拿下那孽障!”

 

        整个醉流华都让侯爷这一嗓子吼没声了,片刻后,所有人都听说了——列位兄台你们猜怎么着?刚才那花红柳绿的“乐女”啊,不是别人,正是微服在此的永宁侯世子!

         男扮女装,还兜头撞上了亲爹,热不热闹!

 

         永宁侯世子,大名奚平。

         偌大一个金平城,万千败家子,据说未有能出其右者。

 

         世子爷这回荒唐出了新花样,众纨绔还在为醉流华一张雅座的鉴花帖抢破头,人家已经登台自己当花去了,谁听了不得称道一声“会玩”?

            

         当时,醉流华里众纨绔集体醒了酒,脖子仿佛老树逢春,人均长了两寸。只恨不会“飞颅功”,竟不能将脑袋抛出去围观永宁侯世子女装夜奔。

            世子爷水袖飘摇、身姿曼妙,光着脚丫子,被他爹碾得狂奔五里地,最后跳进了庄王府的后墙。

            

            庄王是当今第三皇子,皇贵妃奚氏所出。贵妃是永宁侯的亲妹妹。

            奚平小时候,在庄王身边当过几年伴读,跟他这表兄很是亲厚,非常不见外。

 

            他不见外,侯爷不可能半夜砸王府的门,只好杀气腾腾地鸣金收兵。

 

            且说庄王府,突然飞进这么大一只幺蛾子,还以为来了什么别出心裁的刺客,好一阵鸡飞狗跳。

            庄王天生不足,有“目暗不明”之症,这几天正偶感风寒闭门静养,早睡下了。闻讯,殿下披头散发地出来一看,本来就看不清的眼差点直接瞎了,连骂了三声“不像话”,忙叫人将这货拖下去洗涮,自己揉着太阳穴回去做噩梦了。

 

            奚平倒是心有天地宽,一点也不把自己当外人。洗涮干净,他就干脆赖在王府住下了,还一觉睡到了日上三竿。第二天起来,美滋滋地吃饱喝足,换了衣裳,他不知从哪踅摸出一把折扇,摇身一变,又成了个芝兰玉树的翩翩公子。

            人似的,他溜达到南书房找他表哥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