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FTER for ipad —— 让兴趣,更有趣

点击下载 关闭
一根快被榨干的竹子 一根快被榨干的竹子 的推荐 sishiliuyiting62307.lofter.com
弃.

【扬名立万】共舞 (李家辉x苏梦蝶)

  

“你会不会,思念那岁月。”

“我追不回,失联那少年。”

  

  

  

//拾起将近半年前看的电影来二刷

//这对的粮太少了只好亲自上阵x

//与原剧不符的地方皆可当私设

//不了解民国和戏曲 各位就当做架空来看吧

//姊妹篇指路→迷途 (李家辉x郑千里) cb向 

//愿你喜欢

  

  

  

苏梦蝶曾经见过那个意气风发的青年。

  

准确来说,应该是曾经见过那个曾经意气风发的青年。

  

那时候的她时常站在万众瞩目的舞台上,身着女靠,头戴七星额,上添翎子,手握红缨枪,唱词铿锵有力,动作行云流水。

  ...

  

“你会不会,思念那岁月。”

“我追不回,失联那少年。”

  

  

  

//拾起将近半年前看的电影来二刷

//这对的粮太少了只好亲自上阵x

//与原剧不符的地方皆可当私设

//不了解民国和戏曲 各位就当做架空来看吧

//姊妹篇指路→迷途 (李家辉x郑千里) cb向 

//愿你喜欢

  

  

  

苏梦蝶曾经见过那个意气风发的青年。

  

准确来说,应该是曾经见过那个曾经意气风发的青年。

  

那时候的她时常站在万众瞩目的舞台上,身着女靠,头戴七星额,上添翎子,手握红缨枪,唱词铿锵有力,动作行云流水。

  

长枪在半空中划出一道弧线,她用凌厉的目光扫视台下,引得万人喝彩。

  

而那时候尚处在意气风发时的李家辉,也时常和几个好兄弟站在舞台灯光照不到的暗处,互相插科打诨,谈笑风生。

  

说来也有趣,身为梨园当红刀马旦的苏梦蝶,爱听她唱戏的人不在少数,男女老少皆有之,熙熙攘攘不见底。

  

可是最开始时,她偏偏在交相辉映的灯火中,注意到了长相并不出众的李家辉。

  

初次关注到他的那次,苏梦蝶才正式登台不久,前来戏楼的人显然不如后来那般摩肩擦踵,但她已有了点儿将红的苗头。

  

她沉浸于唱戏,台下传来窸窸窣窣的赞美之词,这一开始还很正常,直到她听见李家辉颇似评论家语气的那句——

  

“动作行云流水,只是还应多注意情绪和眼神。”

  

此语一经放出,如激入水中的石子,掀起阵阵涟漪,人群以他为圆心荡漾开去。

  

戏曲结束的休息阶段,苏梦蝶在下台前看了他一眼,若有所思的模样被别人解读为骨子里的高傲。

  

“哎哟我的李大记者,真是什么话都能说出来,这苏梦蝶,说不定……”

  

周身的人群悄无声息地与李家辉划清界限,质疑包裹在涟漪中,淹没了他认真辩解的声音。

  

年纪轻轻就能登上这种舞台,谁知道是不是戏外下功夫?

  

偏见默契地无声传播着,李家辉夸张地抬起胳膊挥舞,想近一步发表看法,却终究抵不过大家的调侃之词。

  

苏梦蝶隔着厚重的幕布,在那一瞬间,就突然有一种想让李家辉把没说出来的见解补充完整的冲动。

  

然而只是想想罢了。

  

  

  

后来的苏梦蝶如世人预料的一般进入事业高峰期,跻身梨园佳人行列,前来看戏的人与日俱增,也换了一波又一波,唯有……

  

那块角落几乎成了李家辉的专属站位,他如初见那时一样仪表堂堂,身姿挺拔,走路能带起一阵风,明亮的灯火映照在他眼底。

  

自那第一次之后,苏梦蝶也从别人口中听过不少他对其他事情写下的评论稿,第一印象没有出错,李家辉就是一个什么话都敢说的正直到过了头的人。

  

平心而论,像他这样“轴”到令人发指程度的人,苏梦蝶其实并不相信他是自己的戏迷,可是他也确实每次都来。

  

苏梦蝶是发现了,除了看戏,李家辉到底没忘了自己的本职工作是个记者。

  

哪怕是人人吹捧的上流人士,但凡做点什么不入流的丑事,都难逃李家辉敏锐的洞察力和一针见血的笔触。

  

譬如那日,苏梦蝶就听见有人议论说:“李家辉这人真是不要命了,连何省长的事情都敢写……”

  

诸如此类的议论声不胜枚举。他管你什么背景,什么家世,有了污点就得报道,嫉恶如仇是他的本性,他有一套自己的正义法则。

  

各篇文章笔锋尖锐犀利,字字珠玑,掷地有声,笔在他的挥舞下成为了他直面世界黑暗的武器。

  

李家辉的眼里容不了沙,但是随着那些报道的雷声越来越大,他成为某些政客和大腕的眼中钉,这个世界也逐渐容不下他。

  

以至于随着时间推移,曾经陪他一起看戏的朋友悄无声息地远离了他,心藏焰火的他,也慢慢熄灭了眼里的光。

  

  

  

如往常一样穿上戏服踏上舞台,苏梦蝶习惯性地往角落瞥了一眼,却没有看见那个挺拔的身影。

  

她面不改色地挑起凌厉的眉,红缨枪的使用早已得心应手,情绪酝酿也愈发炉火纯青,她在千人的喝彩声中优雅地鞠躬,也不忘继续看向角落。

  

角落的位置被其他人占据。只是这一次而已,她的目光移向别处,并未在意。

  

可是第二天,第三天,再到以后的每一天,李家辉都没有来。

  

他们之间脆弱的丝线终究断裂失联了。

  

她本想打听打听他去哪了,但是转念一想,她是以什么样的身份去问呢?他们不是朋友,甚至连认识都不认识。

  

而且几乎是紧随其后,红极一时的当红女星苏梦蝶,因为前夫的造谣和铺天盖地的新闻报道,事业也逐渐走了下坡路,甚至跌入深渊。

  

没有电影中谣言止于智者的英雄救美情节,倾倒在她身上的脏水愈来愈多,舞台再也不是她施展身手的象牙塔,她在一片骂声中结束了自己的戏曲事业。

  

然而要想从梨园佳人过渡到银幕偶像,也绝非易事,当时的苏梦蝶活得有多逍遥,现在就有多落魄。

  

苏梦蝶本来以为,自己与李家辉那压根不算交集的交集在戏台上就已画上句号,直到她看见那份署名为慕容残雪的影评——

  

“可谓梨园佳人,难成银幕偶像。”

  

就算有笔名的遮掩,凭借其犀利的笔触,人们的议论,苏梦蝶没花多少功夫,就认出这篇影评是李家辉写的。

  

李家辉是一个轴到在别人看来不懂变通的人,唯有写报道疯狂换笔名这事儿,苏梦蝶觉得他还算是没傻透。

  

苏梦蝶改不了唱戏时的习惯,当演员时,她的目光仍是凌厉的,凌厉本是她的美,但是大家笼统地觉得那是演技烂。

  

包括李家辉也是这样认为的。

  

不过关于这点,苏梦蝶不可置否。她从来就没自诩过擅长演戏,这不过是落魄之后的赶鸭子上架,就像李家辉后来成为编剧也是。

  

向来风情万种、楚楚动人的她,演不来世间千千万万的女人。她永远是她自己,永远是那个拿着刀枪,冲锋陷阵的女英雄穆桂英。

  

也永远是在人们的质疑声中执着解释“女孩子就该这么使劲”的冷艳女星苏梦蝶。

  

她不在意地嗤笑一声,纤指一弹,随手把报纸扔在了一边。

  

  

  

再次见到李家辉,已是多年之后,因为陆子野的邀约,几位电影人齐聚一堂,才让这个仓促的故事有了续集。

  

李家辉早已不是那个意气风发的青年,他变得胡子拉碴,衣衫破旧,不知何时染上了嗜酒的毛病,俨然一副落魄像。

  

她轻啧一声,略有失望地摇了摇头。

  

“李家辉,你别跟我阴阳怪气的啊。一个署名没完了还,一分钱没少你的吧!”

  

郑千里的一句话,引得苏梦蝶抬起头来,她纤手一伸,喷涌而出的是刻薄的语气:“李老师署什么名啊?慕容残雪吗?演技浮夸,流于表面,可谓梨园佳人,难成银幕偶像。”

  

她把“李老师”三个字咬得很重,似是在刻意挖苦他:“一个大男人用笔名,还是这么……”

  

李家辉却没有半点动摇:“我的影评只是客观地评价了一下你的……”

  

随着剧情讨论的深入,李家辉一根筋的性子最终还是惹得苏梦蝶扔下一句“闭上你的臭嘴”后抓起包愤然离去。

  

当初她真是瞎了眼,居然会注意到这个贫嘴贱舌的酒蒙子。

  

“苏小姐,刚才是我不对,该走的人是我,您应该留下。”

  

然而如梦一般,李家辉的道歉方式居然是硬拽住她的手腕开始翩翩起舞。她一边配合着对方的脚步,一边暗自疑惑。

  

他怎么知道自己会跳拉丁?

  

而且……看似木讷的他,怎么,也跳得这么潇洒自然……?

  

他们其实见过很多回了,之前从来没有搭过话,而如今离这么近,并且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共舞,还是头一次。

  

苏梦蝶闻到他身上的酒气,并不冲鼻,但也算是变相验证了他的落魄。

  

酒瘾是怎么染上的呢?是某个失意不得志的夜晚,还是因和世俗站在对立面时的自暴自弃?

  

她明明记得,曾经那个意气风发的李家辉,是那般的青年才俊,是没有随时随刻都喝酒的习惯的。

  

一舞完毕,陆子野和陈小达出来打圆场。苏梦蝶走下台阶,再看他的背影时,已经收回刻薄的眉眼,反倒饶有兴致地勾了勾嘴角。

  

  

  

再次让她对李家辉有了改观的契机,源于她和关静年的闲聊。她怎么也想不到,那个在谣言四起的时候还肯为她仗义执言的徐道来……

  

“梦蝶知道徐道来是谁吗?说你演技不好的,是他;你被人泼脏水,出来替你澄清的,也是他。小李呀,这说话是不好听,但他不说假话。”

  

以至于之后,当李家辉干脆利索地脱下外套,看向通风管道的眼神没有半点犹豫,并说“我上去吧”的时候。

  

苏梦蝶鬼使神差地说了一句:“要不还是让小达上去吧,我怕上面有危险。”

  

李家辉没有多说什么,陈小达倒是瞬间跳脚:“好你个毒妇!我上就不危险了?”

  

不过最终爬上黝黑不见底的通风管道的人还是李家辉,苏梦蝶托着下巴,语气稍有缓和:“李家辉这人,有时候,还有点男人样。”

  

三老案牵扯到的势力太多,陆子野也在旁敲侧击地暗示大家别挖太深,但是李家辉偏偏不信这个邪。

  

“他为什么要回来?”他的语气有点醉醺醺的,但是不改往日的坚定,“既然能出去,他为什么要回来?”

  

郑千里白了他一眼:“谁还有心思管他呀。”

  

但就是在这时,前阵子还在挖苦李家辉的苏梦蝶眉头一皱,右手食指挥动着:“不,应该有一个回来的理由的。”

  

或许她自己都没想到吧,自己又一次,借着鬼使神差的力量,选择站到了李家辉的这边。

  

  

  

比把三老案拍成电影更刺激的事情,无非于坐上开往越南的船只上开始流亡生活。

  

李家辉依旧没有忘了他的老本行,哪怕在船上颠簸着,他还是时常掏出笔来在他的笔记本上记上几笔。

  

苏梦蝶环臂抱胸,俯下身子随意一瞥,犀利到针针见血的字句就跳入她的眼眶。

  

“李家辉,你还是一身臭毛病。”

  

……我就说在上海这种地方,你能活到现在简直是匪夷所思。

  

苏梦蝶将右手肘抵在左手背上,犹豫片刻,最终还是把更加尖锐的后半句话,咽到了肚子里选择自我消化。

  

“其实苏小姐也是有点……”谁曾想他抬起眼睛,看似反唇相讥。

  

“对不起,苏小姐,我不是那个意思。”他又马上道歉,眼神直勾勾地看向对方,透露出些许局促。

  

骄傲冷艳如她苏梦蝶,她向来看不上像李家辉这样木讷的人。于是她冷哼一声,没有再多说一句,只留下一个款款离去的背影。

  

可是她却忘了,李家辉从来就不是一个木讷的人。就好说他嗜酒如命,却是在乱世中难得的众人皆醉我独醒的人。

  

陆子野曾劝说过他,“别跟自己较劲,别太把自己当回事”,但是李家辉明显把这句劝说当做了耳旁风。

  

在这乱世,总得有人该站出来,直面邪恶,执掌正义,哪怕代价是自己的生活跌入深渊。

  

当然不会哄女孩子开心是事实,李家辉没有追上去。他抱起随身携带的酒壶,扬起头来一饮而尽。

  

  

  

众人皆说,李家辉和郑千里互相看不顺眼,三句不离掐架,仿佛从上辈子开始就是势不两立的死对头。

  

哪怕在拍完电影之后去酒馆庆祝时,两人似乎是解开了芥蒂,关系稍有缓和。但是这互怼的精神,还是刻在了两个人的血脉里。

  

可是苏梦蝶知道,在她早年唱戏时,他们俩明明就如最好的朋友那样,一起来看戏,一起插科打诨,相互调侃。

  

只是后来戏台下方的角落,李家辉身旁的朋友中少了郑千里的身影,再后来他自己落寞的背影苏梦蝶也见不到了。

  

“我啊,我和郑千里是同学。”李家辉如宝刀收鞘般合上笔盖,随口就解答了苏梦蝶的疑惑。

  

“但是你们现在看起来就像仇人一样。”

  

可就算关系如现今这般僵硬,李家辉其实也还是默默关注着,郑千里拍的每一部所谓的“烂片”,不然他也说不出“郑千里都比他拍得好”那种话了。

  

而身为烂片之王的郑千里,明白李家辉知道军政部的真相后不会善罢甘休,没有告诉他署不了名的真相,只为了李家辉能够混口饭吃。

  

“当初我们祝对方前程似锦,现在我们势不两立,观念不同而已——”

  

确实是观念不同。郑千里是个见风使舵也懂得低头的人,他明白腰挺得愈直就愈容易被打垮的理。

  

而李家辉不同,不为五斗米折腰才是他的本性,即便因为报了有人贪钱,弄得现在都活不下去。

  

就算关静年曾说过“当编剧不比当记者挣钱啊”,他其实也从来都不想当编剧,他骨子里就有着当记者的那骨子狠劲儿。

  

编剧在于“编”,而记者在于“记”。

  

苏梦蝶突然就想起自己,想起在和齐乐山对峙的关键时刻,她也是仰着头颅,说出那句:“她们就是想唱歌啊!这有什么错?”

  

她是骄傲的,明亮的,带着锋芒的。

  

李家辉是犀利的,直白的,敢想敢说的。

  

她和李家辉……其实本质上,也是同一类人吧。

  

只是现在,在乱世中,他们与曾经的自己,都失联了。

  

  

  

“李编剧,李编剧,你在干嘛?”有之前先后爬通风管道时的事情作为开端,陈小达在船上也总喜欢有事没事拉着李家辉说话,“我想向您请教一些问题……”

  

这一来二去,李家辉被他磨得耳膜生茧,他拧着酒壶盖子,清了清嗓子:“撇开电影,你还是叫我李家辉吧。”

  

“这哪行?不叫您李编剧都突显不出您的伟大。”陈小达有意忽略了李家辉渐渐皱起的眉头,只当他在开玩笑。

  

站在远处的苏梦蝶看着两人对话,倒也觉得有趣,因为就算粗略算一下,陈小达确实这样叫了李家辉好多次。

  

不过她又转念一想,李家辉不是一个喜欢开玩笑的人。就像自己的秉性永远是“穆桂英”,而李家辉也永远是“记者”。

  

李家辉向来只说真话。苏梦蝶表面上对他在影评上评价自己“演技不好”的话术很抗拒,但是在心底又不得不承认——

  

他说的是实话。

  

于是她抬起胳膊,刚想开口,郑千里就无可奈何发声了:“咋啦李家辉,你还做你的记者大梦呢是吧?”

  

“署名的事情,我得谢你,但是我只是就是论事,个人喜好而已……”李家辉一壶酒下肚,说话的语调如往常一般刻板。

  

“真是,我就从来没见过你这么轴的人……”

  

李家辉避开郑千里,目光在陈小达身上流转:“啊你知道我这个人……我也就随口一说,别在意。”

  

关静年也及时出现,充当起了“老好人”的角色:“一点小事而已嘛,大家都是一条绳上的蚂蚱,我们和气生财。”

  

陈小达也忙不迭地点头:“是啊和气生财和气生财,既然……”

  

苏梦蝶也从角落里走出来,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模样扬起嘴角:“怎么了,李老师?”

  

与之前刻意咬重的发音不同,没有挖苦,没有一语双关,而是真正了解之后,发自内心的尊重。

  

“没事,没事。”李家辉低着头,没有去看她的眼睛,转身就要走,却被苏梦蝶拉住了胳膊。

  

她的目光难得清清亮亮,明眸皓齿,流转反复,里面蕴含着几分不易察觉的雀跃。

  

再纠结这件事情也没有什么必要,而且大家见此场景,也都是知趣之人,于是便纷纷散去,小插曲就这样落下帷幕。

  

  

  

在房间过道的拐角处,苏梦蝶右手轻轻一扫,含笑说:“有时候我觉得吧,在心里默念,你就是徐道来,倒也没有那么讨人厌。”

  

但其实她没有完全说实话。在初次注意到李家辉时,明面上眉目一凛、透露出些许高傲的她,后来也不自觉地因为对方的那句“批评”而暗暗使劲。

  

只可惜后来她做到了,却再没机会让那个意气风发的青年看见。

  

李家辉倏地睁大眼眸:“苏小姐您知道了?”

  

“是关老师说的。”苏梦蝶又笑了,眉眼盈盈的动人模样让李家辉有点不习惯,“你这人啊,写起文章来可真是有点意思。”

  

为她,为郑千里,为他真正当做朋友的这些人,写起文章反倒更加不留半点情面。

  

这样做的意义是什么呢?或许正因为如此,郑千里与他决裂;而她自己,也一度以为李家辉是在故意找她的茬。

  

他是客观评价,但是这些,世人会怎么认为?

  

他到底是活得太傻,还是太清醒?

  

苏梦蝶看着眼前的男人,眉眼坚定,凛冽中带着斯文。岁月在他的脸上已经刻下沧桑的印记,尽管他们的人生还很长很长。

  

“我就是看不惯他们那样说你。”

  

“那他们说我演技浮夸,你怎么没看不惯反而跟风了?”

  

“啊,倒也不算……”

  

熟悉的犀利文风。苏梦蝶当时又何尝没有怀疑过“徐道来”的真实身份,可是借着刻板印象,她潜意识里选择了否认。

  

她想起从前,想起与他重逢时的刻薄语气,在无形中,她算不算也是间接斩断了青年意气风发的匕首?

  

“李家辉——”她停顿了一下,然后拖长声调叫他。

  

“苏小姐。”他抬起头轻声回应。

  

苏梦蝶的眼中似有一种别样的情绪在流转,她选择郑重地道谢:“总之谢谢你,徐道来先生。”

  

  

  

暴风雨不合时宜地在海面上张牙舞爪,掀起阵阵波涛,船只在其中俨然如一片无依无靠的落叶,任自然宰割。

  

“苏小姐。”身处过道的李家辉侧身靠墙,字眼似乎是从牙缝里蹦出来的,“其实您以前唱穆桂英的时候,我特别……”

  

她望向窗外黑云压城城欲摧的景象,认真地叫着他的名字:“李家辉。”

  

“只是还应多注意情绪和眼神——”然而话锋一转,她又拖长声调。

  

船体剧烈地摇晃着,稳稳地站立变成了难以奢求的事情,海水翻涌的声音与其他船舱传出的人们的惊恐声融为一体。

  

在犹如山崩地裂的声响间隙中,他们还能依稀听见,陈小达喊着“完了,这下全完了”的哭嚎声,关静年说“大家别慌”的劝慰声,郑千里故作镇定说“瞧你那德行!你看看人家陆爷”的自我安慰式话语。

  

陆子野的声音听不太清楚了,愈演愈烈的暴风雨已经让大家乱了阵脚,所有安慰的言语在此时都变得苍白无力。

  

李家辉的耳朵也刺得生痛,此时唯有苏梦蝶的话听得真切。他沿着墙边俯下身子前进,紧接着抓住苏梦蝶的手腕,好让她不会失了重心。

  

他腾出手来,胡乱抹了一把头上的汗:“苏小姐,您还记得。”

  

“谁还没点年轻时的回忆呢。”

  

“苏小姐……那些说的,我只是……客观评价。”

  

“什么时候了,还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她嘴上同样不饶人,却勾了勾嘴角,笑容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衬托得如曾经一样明艳动人。

  

“不过可惜,我现在唱不了戏了。”

  

她多么怀念,怀念年轻时的自己扮着穆桂英的相,站在万众瞩目的舞台上,而角落里的李家辉目不转睛地欣赏着她的表演,眼里有光。

  

怀念那日讨论三老案剧情时,李家辉诚恳地向她道歉,硬拽住她的手与她共舞,风度翩翩的模样仿佛回到了曾经那个意气风发的青年时期。

  

而她现在,已经不会跳舞了。

  

两人还想再说什么,头顶就传来震耳欲聋的轰鸣声,船首与另一只船的船体相撞,天花板慢慢倾斜,海水在顷刻间渗入夹板。

  

他们既然敢把三老案拍成电影,问心无愧的同时,就得做好结局是这般的准备。

  

在强风与重力的双重拉扯下,船上的大物件也朝着船舱门口的方向摔落。门窗被堵死的同时,也淹没了其他人的声音。

  

“苏小姐……您是……我见过最优秀的刀马旦,您当之无愧……”

  

苏梦蝶难以置信地看着他,他原本已经黯淡下去的眸子里,在此时竟又迸发出些许明亮的焰火。

  

暴风还在嘶吼,长眠即将到来。李家辉吃力地说着,而后闭上眼睛,脸颊彼此贴近,他紧紧地攥住了苏梦蝶的手腕。

  

——就如他们曾经共舞时的前奏。

  

  

  

END.

  

  

  

  

写在最后:

  

  

开头引号里的两句话来源于

鱼丁糸的《Sorry青春》

  

某种程度上是为了满足私心

所以人物略有ooc还请见谅

  

点击下方彩蛋即可收获

一些我在文后的碎碎念

  

如果有人能看到这里的话

希望可以得到一些评论hhh

洛こ

队长降临日和曼桑的聊天

特别鸣谢 @だから僕は音楽を辞めた  老师帮我勾了一半的线才得以一天内画完【泪】

队长降临日和曼桑的聊天

特别鸣谢 @だから僕は音楽を辞めた  老师帮我勾了一半的线才得以一天内画完【泪】

万物生而有翼

【GUYS】他们乘红气球飞走

*GUYS全员向,人物译名用了我记忆里最初的版本,可能会有所出入


*过年好


“喜爱春天的人是/心地纯洁的人/像紫罗兰花儿一样/是我的友人”


01


他在已经解开冰封的光之国寻找他的图拉依伽枪。


光之国太大,他的体型也太大,而枪太小,这让寻找变得很困难。或许他可以找希卡利帮帮忙,做个搜索装置。梦比优斯想。


但贝利亚带来的危机刚刚过去,等离子火花被赛罗带回,银十字和科技局成了最忙的两个地方,所以不想麻烦别人的梦比优斯只能自己变小,在掉落了枪的地方慢慢地找。


这是一种很新奇的体验。他变成人类的样子,人类的大小,走...

*GUYS全员向,人物译名用了我记忆里最初的版本,可能会有所出入


*过年好


“喜爱春天的人是/心地纯洁的人/像紫罗兰花儿一样/是我的友人”


01

 

他在已经解开冰封的光之国寻找他的图拉依伽枪。

 

光之国太大,他的体型也太大,而枪太小,这让寻找变得很困难。或许他可以找希卡利帮帮忙,做个搜索装置。梦比优斯想。

 

但贝利亚带来的危机刚刚过去,等离子火花被赛罗带回,银十字和科技局成了最忙的两个地方,所以不想麻烦别人的梦比优斯只能自己变小,在掉落了枪的地方慢慢地找。

 

这是一种很新奇的体验。他变成人类的样子,人类的大小,走在光之国的土地上,好像误入大人国的格列佛。以往常常是相反的情况,在地球的奥特曼更像误入小人国的格列佛,一举一动都格格不入。

 

梦比优斯看着他巨大的、身体修长的同族从他身边走过,发出地震般的声响,远处的火花塔从来没有这么高,每一个建筑好像都放大成了他不熟悉的样子。

 

比他更辛苦的是他的同族们,他们得小心翼翼路过那片区域,以防踩到小小的梦比优斯。

 

“噢噢噢!原来人类长这样!而且只有这么大!”赛罗兴奋又好奇地凑在梦比优斯面前比划了一下,“和皮古蒙差不多嘛。”

 

“我就当你是在夸很可爱了。”梦比优斯冲他一笑。

 

“梦比优斯,你还要找多久?”赛罗问。作为这一战最大的功臣,他被赛文和奥特之母联手强制修养,不能训练也不能乱跑,只能飘在梦比优斯旁边观察小人。

 

“我现在这个样子,或许你可以叫我日比野未来。”梦比优斯,日比野未来微笑。

 

“日比野未来。”赛罗模仿着他的发音,发出疑问,“有什么意义吗?”

 

名字应当有意义,似乎是个宇宙共识。梦比优斯想起他第一个没能救到的人类,赋予了他名字的人类。坂宏人称呼他“梦比优斯”,于是他有了一个能用地球的语言念出,能向地球人解释的名字。这是他没能抓住的人类给予的最初的馈赠。

 

而他自己则从词库里再拼凑出另一个名字。

 

日比野未来牵着女孩的气球降落在地球,睁开眼睛去看地球的风、雨、蓝天、草地,他像第一次吸收等离子火花的能量一样,努力把所有的一切看进眼里,大人、小人、热情的人、安静的人,大声念出奥特五大誓言的人……他把自己无限敞开,希望有谁能透过他的眼睛来看一看这一切。 ​​​

“未来的每一天。”

 

他回答赛罗。

 

赛罗歪头:“好像懂了也好像没懂。”

 

梦比优斯朝他微笑:“你会懂的。”日比野未来是个清秀的青年,笑起来很阳光,又带一点腼腆。

 

“我也来帮你找吧!反正我也没事干。你那把枪长什么样子?”赛罗突然兴奋。

 

“要描述有点困难,资料馆还保存着一把,你可以去找菲利斯看看。”

 

“菲利斯?”

 

“是泰迦的朋友。”梦比优斯笑着鼓励赛罗,“你找泰迦一起去吧?赛文哥哥一定也希望你尽快熟悉光之国,交到几个好朋友。”

 

“他就是喜欢操心。”赛罗嘟囔了一句,接受了梦比优斯的建议,朝他摆手,“那我先去找泰迦,马上回来陪你找。”

 

梦比优斯目送他飞远。他记得那把图拉依伽枪,那把记录着朋友留言的枪被送来光之国的那天,几乎可以算他一生最重要的日子。

 

熟悉的启动音后传来熟悉的声音。

 

温柔的声音、粗犷的声音、可爱的声音、沉稳的声音、略显沧桑的声音,跨越了三百万光年,叫他的名字。

 

“未来。”

 

02

 

GUYS的队员们曾经缠着他讲故事。那时候他们在怪兽来袭和怪兽来袭的间隙里享受短暂的和平,找到一个能喘口气的午后。龙和贞治在草坪上支起烧烤架,木之美和真理奈铺上野餐的毯子。难得逮到一个奥特曼正体,哲平迫不及待地问起光之国的各种故事。

 

于是日比野未来说起他三百万光年外的故乡,回忆起他刚两千岁的时候经历过的陨石天灾,四千岁左右开始努力训练想加入奥特警备队,谈起方碑周围环绕的,有几千年历史的白银草有多美。

 

天海木之美推推眼镜,她的眼睛亮晶晶的,短短的头发在阳光下闪着柔软的光。她听着那些事,似乎很有兴趣,又似乎在想别的。她安静地看着未来,直到未来也停下来看她。

 

“怎么了吗?”

 

“不,没什么。”她像摸她的学生们那样,轻轻压了压未来的头发,“真想看看未来君说的景色呀。”

 

“未来君,你还记得这个吗?”闻着烤肉的香味,木之美把未来拉到一边,摘下自己的眼镜,贴向眼睛。

 

“Joooa!”

 

当然记得,那是他教给木之美的赛文变身动作,是可以获得勇气的咒语。

 

“记得,可是为什么突然说起这个?”

 

“嗯。”木之美戴上眼镜,眼神坚定又清亮地注视他,“我也会记得的。”

 

梦比优斯没能深思木之美的眼神代表了什么,就被哲平催促着继续去讲别的事。

 

直到后来他回到光之国,才终于懵懂地明了当初木之美看他的奇怪眼神。木之美善解人意,细心又敏感,所以她早早地察觉到了,他的故事里所有的时间跨度,对人类来说都过于长。人类的生命甚至不如白银草的一季,他们将太快地消失。

 

而在那天的阳光下,木之美看着他,已经开始担心他最终要面对的告别。

 

03

 

他和久世哲平重逢在迫水队长的病床。梦比优斯本来不应该在那个时间点回地球,他还有仙女座和英仙座的巡逻任务。但是佐菲队长叫回了他。

 

“回去吧,梦比优斯,尽快。”

 

佐菲很少下这么不明确的指令,也很少流露出这么明显的悲伤。于是梦比优斯有了强烈的不祥的预感。他在全力赶往地球的途中,感到一种很久未有的恐惧,他在伸手想要抓住坂宏人前才体会过的恐惧。

 

迫水队长躺在病床上。他指着床头的咖啡,示意梦比优斯尝一尝,似乎早预料到他会来。

 

迫水真吾看起来还是很年轻,还是梦比优斯记忆里温和稳重的样子。他们一个躺着一个坐着,两副没有衰老的面孔相对,好像还是彼时GUYS队员们齐聚的日子。

 

然而无论外表是否年轻,人类的生命终有尽头。

 

他犹豫了很久,还是没有提出要用光之国的科技救助迫水。因为他已经从对方的眼睛里,甚至更远一点,已经从佐菲的悲伤里明白了一切。

 

迫水真吾作为人类战斗过,作为奥特曼的同伴战斗过,现在他想作为人类死去,而他所期望的人类和奥特战士共同飞翔的日子,将会被他交给后来的人。

 

所以梦比优斯只能沉默,小口小口地喝那杯咖啡,眼泪掉进杯子里。

 

迫水看着他这样,皱了皱眉,又露出一个微笑。

 

“你成长了,未来。”他轻轻说,“辛苦你了。”

 

他的安慰让梦比优斯一瞬间想到了很多在宇宙里作战的日子,很多差一点就能抓住的生命,差一点就能挽回的人和事。他几乎想要开口一股脑地把这些讲给他的队长。

 

然而最终他什么都没有说。

 

梦比优斯在医院的天台找到哲平。哲平趴在栏杆上,风把他的头发吹成一团乱。梦比优斯想到类似的场景,他和哲平熬夜通宵,想救那个燃起蓝火的女孩。不一样的是,这次人类不能寄希望于奥特曼的合作。

 

“我救不了他。”哲平没有回头,他的声音很低,也沙哑,“无论经历多少次我都不能习惯,有不管怎么努力都救不了的病人。”

 

“我也有无论怎么努力都救不到的人。宇宙里这样的事情太多、太多了。”未来走过去,站在他身边,“觉得自己很没用的时候、很难过的时候,我会想起哲平。”

 

“我?”

 

“是。会想到哲平救治病人的时候,一定也会遇到那样的时候,会有和我一样难过的时候。但是哲平是不会放弃的,所以我也不能放弃。无论结果怎么样,一定要坚持到最后。这是哲平教给我的道理,我一直都记得。”

 

他站到哲平身边,学着人类的样,趴在栏杆上。

 

哲平转头看他,两双通红的眼睛相对,好像眨眨眼就要哭出来。然而哲平吸了口气,他的声音像被哽住了,却让未来回想起年轻人愤怒地大喊“我不想放弃身为人类的美沙”的时候。

 

“未来,我不会放弃的。”他说。

 

“嗯。”未来吸吸鼻子,他没在地球学过怎么控制眼泪,所以他还是哭出来了,他说,“我相信你。”

 

04

 

足球滚到脚边的时候,日比野未来正坐在社区球赛的场边,吃蜜瓜包。准确地说,看蜜瓜包。

 

地球的蜜瓜包有各种颜色。梦比优斯第一次来到地球,用了一点时间来接受章鱼烧里有章鱼,蜜瓜包里却没有蜜瓜的事实,现在他再次来到地球,又要花一点时间来接受蜜瓜包会有绿色、红色、黑色各种颜色。

 

距离他上一次来地球已经过了很久,不变的是日本社区间常有少年球队比赛的传统,改变的当然不止有蜜瓜包的颜色。然而梦比优斯盯着那块面包,还是觉得有些难以下嘴。那感觉和他第一次吃咖喱之前很像。

 

地球的食物总是很奇妙。

 

“你不知道西班牙海鲜饭吗?”斑鸠贞治抓住他的肩膀摇晃,“太可惜了AMIGO!你之前的人生真是浪费!”

 

他的力道大到足以让奥特曼头晕,也让未来在头晕脑胀间记住了西班牙海鲜饭。

 

的确很好吃。他一边继续盯着绿色的蜜瓜包看,一边回忆起海鲜饭的味道。

 

足球就在这时滚到他的脚边。球体熟悉的触感让他想起他没能遵守的约定。偶尔他和贞治的休假时间排到一起,他会坐在场边看贞治教孩子们踢球,就像现在一样。

 

“对不起,可以请您稍微让一下吗?”或许是他犹豫得太久,年轻的教练跑过来捡球,抱起球之后,又指指他的座位。

 

“啊,对不起,我占了别人的位置吗?”未来急忙道歉。

 

“不是。”教练爽快地摆摆手,“是我的老师的习惯,他喜欢在场边留出一个视野最好的座位,嗯……从他踢复出赛的时候就开始有的习惯吧。”

 

“复出赛?”

 

梦比优斯重复了一遍这个关键词。

 

“复出赛!”贞治用喊“海鲜饭”一样的力道摇晃他的肩膀,“记得要来看我的复出赛啊!约好了!我给你留个最好的位置!”

 

“一个最好的位置?”真理奈在旁边质疑他。

 

“一排最好的位置!”贞治手一挥,豪气万丈,“大家都要来啊!”

 

“我也能搞一排最好的位置!”真理奈和他较劲,“我的锦标赛大家也要来看。”

 

“这不是肯定的吗?”龙把笔往桌上一扔,勾住未来的另一边肩膀,“一场都不会缺席,对吧?”

 

“是!”日比野未来点头,大声回答。

 

“其实我也不是很理解。”年轻的教练很热情,把他领到新的座位上,“但他说他答应了一个去很远的地方的朋友。”

 

“每一场都留?”

 

“是啊,说是因为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回来,搞得我也好奇他的朋友什么样了,就替他保留了这个位置。”教练把球踢回场上,回去接着看孩子们热身。

 

日比野未来看着那年轻的教练转身,又默默地站起来,走到那个斑鸠贞治为他预留的位置坐下。坐下的那一刻他感到一阵熟悉的失重,就像他们每一次驾驶“我们的翅膀”起飞的瞬间。

 

比赛正式开始前,他看到有个孩子似乎很紧张,男孩深吸了口气,右手向前平举,像是虚握着一副眼镜,然后把它戴在自己的眼睛上。

 

旁边的队友问他:“在干什么?”

 

“老师教我的。”男孩得意洋洋,“是可以带来勇气的咒语。”

 

而梦比优斯终于明白了当年天海木之美注视着他的全部意义。

 

05

 

日比野未来穿着橙灰两色的制服,在光之国的土地上寻找他的图拉依伽枪。他是整个宇宙最后一个穿着这身制服的人。

 

他用人类的样子、人类的体型站在光之国的土地上,睁开眼睛看着反射着等离子光的建筑,看巨大的航空港、火花塔、警备队基地,他像第一次去到地球一样,完全敞开自己,努力把一切看进眼里,知道会有人类透过他的眼睛去看这一切,就像他过去每一次在深空执行任务时一样。

 

他听见相原龙大声背诵奥特五大誓言,而他站在他身后同样大声地接上。

 

END.




noraiskilledbylife

揽星河

总计2.2w+


点梗

民国背景 可当无cp观看

是个悲伤的故事 慎入

其实是96line的友情岁月 

再次感谢Don't forget to 的绘画 是这个故事灵感的来源


文中时间线严格按照近代史 

包括重要事件也是史实 


可能会有后续 

-----------------------


于浩歌狂热之际中寒;于天上看见深渊。于一切眼中看见无所有;于无所希望中得救。

——鲁迅《墓碣文》...



总计2.2w+


点梗

民国背景 可当无cp观看

是个悲伤的故事 慎入

其实是96line的友情岁月 

再次感谢Don't forget to 的绘画 是这个故事灵感的来源



文中时间线严格按照近代史 

包括重要事件也是史实 


可能会有后续 

-----------------------


 

于浩歌狂热之际中寒;于天上看见深渊。于一切眼中看见无所有;于无所希望中得救。

——鲁迅《墓碣文》

 

 

 

 

1.

 

 

“杨宇珍。”台上先生喊她。

“今日可是又来晚了。看看借口作何?”

 

 

教室里全是密密麻麻的人头,杨宇珍还未在友人身旁坐下便被冰锥似的目光刺的头皮生麻。她也不怯,该是知道胡先生最爱抓她的小辫子。可惜,她前日绞了长发,只作齐耳了。王希圣无奈瞥眼过来,她龇起白花花的牙,将手上油纸包往他怀里一扔,潇洒自如掸了掸青蓝色的衣。

“先生。今日实在是巧。我赶来上课,本是不会晚。可路过肉市,便想起王希圣他昨日说没有盆儿糕他写不出东西。我呢,心是好的。转头就去了小食摊子,大娘麻利,我拿上就走了。没料,却碰上件奇事儿。”

 

她见胡先生饶有兴致瞧着她,顿时眉飞色舞越发起劲儿。

 

“一个扮作良家的女人在肉市卖炒肝儿,好好做着生意呢。可就有那不长眼也不长脑的男人舔着脸去打扰人家,说什么想她了。女人惹红了脸,眼都不抬,摆明了懒得理。那狗可好,直接吠了。腌臢话张口就来,‘你不过就是个暗门子!’——”

杨宇珍说话向来惟妙惟肖,就连那下流劲也学了个十成八。教室里开始渐生窸窣之语,甚至有男学生对着杨宇珍瞪视。胡先生见躁动不停,清了清嗓,“行了,还演起来了,快些把要紧事说完。”

杨宇珍狡黠一笑,语速倒是快了不少,“女人就直接啐了他一口。我恨不得拍手叫好。谁知那狗竟然发疯,作势要打。我岂能坐视不管。就顺势一脚踢了上去,软趴趴一条狗连我省着劲都敌不过,倒在肉铺旁的污秽里。我还以为他还会生事,扬了扬拳,他竟灰溜溜不作声就跑了。合该明白,这类狗是欺软怕硬的。”

 

暗议之声越发大了,有人当堂就质询起来。“那女人本就是做娼,自甘下贱。你是燕大的学生,竟帮着这种人,还晚了胡先生的课。实在不是我辈应行之事!”

杨宇珍一个白眼翻上了天,姜云升却坐在王希圣左边直接笑出了声。

胡先生微微笑了,“杨宇珍,有同学对你提出了质疑,你作何解?”

杨宇珍不慌不忙,用手拨了下自己齐耳的发尾,笑得肆意,“先生,您课上可是说过,‘女子当自立’。我瞧人做娼,也本是世道所迫。如今有了新路,想从火里跳出来,为何不帮?先生还说过,‘青年人心怀国家,也应心怀普众’,我看这位同学按时上课想学先生肚里有墨水,谁知还不如我,张口就能窥见肚肠,竟是营养不良。燕大学生不更该是先生口里的为生民请命之人吗?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同学,你连思想都在囹圄之中,还有资格谈什么三六九等吗。可知,大清已经亡了!孙先生的三民主义,你喂狗了?!”

 

话语如匕。搅得课堂不得安宁。

杨宇珍说完,哧了一声,裙尾一掀不管不顾坐下了。

胡先生扯着嗓子喊,“安静!安静!听我说!”他隔着众人,气得想伸指好好点点杨宇珍的脑袋。

杨宇珍缩了缩脖子,但安分不了一秒,抬肘撞了撞王希圣。挤眉弄眼。

王希圣被她不知分寸地这么一撞,差点儿跌下椅子。还好姜云升眼急手快,握住了他的胳膊。接着冷冷看了眼杨宇珍低声说,“你能不能好好的?”

杨宇珍不以为意撇了下嘴,低声回,“王希圣都没怪我,你倒是喜欢越俎代庖。”

王希圣眼看这两人就要在课堂上你一言我一语讽刺起对方来了,不禁头痛,连忙伸手拍了拍两人胳膊,“行了行了,没事没事。听课好吧。”

 

姜云升冷冷哼笑了一声,惹得杨宇珍怒瞪一眼。不过还是安静下来听胡先生的教诲了。

 

 

 

 

 

 

三人是同届的燕大学生,皆是顶顶有个性、才华满身的风云人物。人以群分、物以类聚,恃才傲物、狷狂得不可一世是他们的通病。笔为喉舌,在三人还未成至交好友时,就领教过彼此的刻薄。

那时刚进学,不同先生的课上,常出现三人不带脏字的针锋相对。无外乎是对中学西体、亦或是时弊政见的各执一词,思想的火花烧得热烈,引得三人虽对彼此看不过眼,也不得不承认是个好对手。到底,眼界颇高的他们是欣赏对方的。

 

 

 

1918年11月,北京学界举行游街大会,教育总长还特意安排在天安门附近搭建一座高台,以供检阅与演讲之用。蔡校向教育部请求延课,并借来那高台,让教授们公开演讲,那时燕大还不叫燕京大学,而是汇文大学。

是时,学生之中爱国之情越发高涨,解放的思想越发锋利。大钊先生作下预言:试看,将来的环球必是赤旗的世界。

 

 

 

 

 

杨宇珍是将将考上汇文大学的学生。学校没钱,破旧得很,她便在北平胡同巷子里租了一间阁楼。冬冷夏热,算得上劳其筋骨。

因为家境不好,她从小就为了吃食挣扎。但她不会自怨自艾,即使瘦小像个小乞丐,也会笑着睁着双大眼睛对好心接济她的大爷大娘礼礼貌貌道谢。当然,摸爬滚打在阴沟巷尾,也会有软弱哭泣的时候,可生活带来的不止是苦难,还教会她坚强教会她使用拳头教会她反抗和不屈。命运对她实在不算刻薄,暗巷里的一次斗殴,因她身手矫健不落下风竟被一个旁观的武馆师傅捡了回去,收作徒弟。自此,吃得饱穿得暖,还习得一身的好武艺,独独不像个被时代驯化的姑娘。

武馆附近有个学堂,她是个乖觉的,学会了偷懒,不好好习武,反而躲在学堂窗下听先生讲课,讲之乎者也,也讲世道变迁。后来被师傅逮住了一回,竟也没罚她,而是替她交了费,让她上学去了。

师傅挥了挥拳头,威胁她,杨宇珍!虽学费不贵,但你要是不给老子学个子丑寅卯出来,老子就将你逐出师门!

她点头哈腰,连忙答应下来。

岂会不珍惜,这可是多少人求也求不来的机会。杨宇珍聪明,先生不管教什么,她都能举一反三,逐渐变成了个不仅会用拳头还更会用嘴皮子的泼辣子。

一路顺风顺水,十几岁的丫头片子就这么考上了汇文大学。学费不贵,就是没有住宿,她师傅怜她要跑半个北平,索性给了钱让她去学校附近租了房。

好家伙,一栋房子里住了十几户。房东太太是个精明人,阁楼全腾出来当单间租了。她和王希圣,就是住上下楼的。

 

 

王希圣是没想到,自己楼上居然住了个这样的姑娘。他不是北平人,是从外地来上学的。好人家出身,有个曾是秀才的父亲,从小就教他读诗书,明事理。

可是,世道变得太快,以往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早就不再受推崇,反而成了糟粕。他骨子里叛逆,偏不听父亲说的那些迂腐之言,见了太多荒唐可笑的人吃人,又读了陈独秀先生、鲁迅先生那些警世之语,于是决心要北上求学。父亲气急竟动了家法,他也执拗,不顾阻拦,伤没好全就带着母亲给的些许钱财离了家。

雀儿离了家,怎会不受风吹雨打。路上被人骗了个底朝天,让一颗善心的他觉得齿冷。好容易来了北平,就生起高热。好在母亲在他衣物里缝了张银票,才能将将安身。一时愤世嫉俗,挥笔作文,满纸的慨叹。

阁楼冬天的时候格外冷,他从学校回来,裹着厚厚的被子,边咳边给人抄书,贴补家用。本就头昏脑胀,一腔郁结。结果楼上可倒好,夜幕一降,就听得隆隆作响,跟打雷似的。他对自己说,不要生气,应做个大度之人。毕竟宰相肚里能撑船。半小时过去了,他满头冷汗,脑子里像被刀子刮过,疼得很,心想,去他娘的大度,古人还说了,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于是哐的一声推了门,气势汹汹往楼上走。

下手敲门的时候,好教养还是让他克制地轻叩。

 

门一下就开了。是个长发及腰、眉眼漂亮又锋利的姑娘。王希圣一时愣住了,打好的腹稿突然说不出口,毕竟他和女子计较作何。

杨宇珍见这也是十几岁的少年眉清目秀脸色惨白,奇奇怪怪还裹着被子,不像个找不痛快的,本来的刻薄话就也吞进肚里。

她大咧咧手一撑,问,“什么事?”

 

 

王希圣顿了顿,礼貌地开口,“我住你楼下。”就闭了嘴。

 

杨宇珍皱了眉,等了半天竟没有下文,不耐烦了,“嗯。所以呢?”

 

“所以,请你克制一下,虽然不知道你在楼上是干什么,但不影响他人是最起码的处世之道。”王希圣顶着个面无表情的脸,出口讽刺。实在是病痛磨人,他一改一贯的作风搁这儿使劲儿怼。

杨宇珍突然讪讪,才明白过来,自己练武动静着实不小。往常都在院子里,搬来阁楼没多久也没注意到这回事。还好遇见个算是讲道理的人,没破口大骂已经是谢天谢地了。她不好意思地双手合十,“实在抱歉。我没想到这回事。打扰了你真是对不起。”

王希圣见她道歉爽快的不行,有些愣怔。他向来嘴硬心软,不会抓着不放,“行吧。下次别这样就行。”说完就要转身走。

杨宇珍却出乎他意料伸了手,握住他的胳膊,“哎。别走啊。”王希圣表情一阵扭曲,这姑娘的劲儿也忒大了吧。“你你...你...先松手!”

杨宇珍才反应过来,忙卸了劲。“我叫杨宇珍,你叫什么?”

王希圣突地黑了脸,这名字他可太熟了。不就是搁校报上和他唇枪舌剑的同学之一吗?

站定,没好气地开了口,“王希圣。久仰大名啊,杨宇珍。”

 

 

 

杨宇珍也噎住了。这可好,她居然欠人情欠给了对头!也是,先生们上课都是大课,乌泱泱一大片,谁能认出谁来?

 

 

两个人不欢而散。

 

 

但是杨宇珍自认自己从来是个知错就改的知识分子,校报上骂归骂,该道歉还是会道歉。她琢磨了半天,第二天在街市上买了点她顶爱吃的盆儿糕去了学校。放眼望去,在教室找了一大圈才看见王希圣单薄的身影伶仃地坐着。于是裙子一拎,大步朝他走了过去。一屁股坐了下来,把油纸包往王希圣怀里一塞。

“请你吃。”

 

王希圣半晌无言可对,把油纸包又塞了回去。硬邦邦回了句,“不用。你自己吃。”

 

 

 

眼见着上课了,两个人还在为了包吃食争嘴,也没注意有个人轻飘飘落在杨宇珍右边。

“我这不是不想欠你吗?”

“你欠我什么了?”

“你就收了吧。我们就算一笔勾销。”

“君子不受嗟来之食。”

 

 

 

突然有人轻笑了一声,惹得二人看了过去。是个五官姣好、浑身上下有点子仙风道骨意味的少年。他微微撩了撩眼皮,漫不经心开了口,“又不是什么好东西,你俩搞得像是灵丹妙药似的。”

 

 

“关你何事?”

“关你何事?”

 

 

这个时候争嘴不停的俩人却是多了默契。少年笑得更夸张了,半捂着嘴身子向一边歪。伸了一截玉质的指点了点两人,“真他妈的有意思。”

 

还没等俩人反应,台上教经济学的先生就出了声,“姜云升,有何趣事,笑得这般癫狂,不如说出来众乐乐。”

 

杨宇珍和王希圣顿时愣住了。这是什么天注定的缘分,三个死对头竟在两天之内撞到一块儿了。

 

 

 

 

 

 

三个人的狼狈为奸就这么开了个头。学校教书的先生们也万万没料到,这三个各有千秋惹人喜爱的学生自从对手变队友,课堂就朝着不受控的局面奔去。

 

 

 

开了春,巴黎和会的事情渐渐在北平学生的讨论中占了多成。

杨宇珍趴在桌子上瞅着正在写稿的王希圣,嘴里念念有词,“蔡先生前几天对没参加提灯游会的学生做了惩戒哎。”

王希圣没理她,眼睛都不瞟,只专心在一个句子上琢磨,顺便伸手向旁边敞着口的盆儿糕探去。杨宇珍见他不理睬,来了气,猛拍了下桌,吓得王希圣抖了抖。

“你别好端端发疯。”

 

姜云升坐在旁边抽叶子烟,瞥了眼,戏谑地开了口,“你要是再不理她,盆儿糕就别想吃了。”

 

王希圣停了笔,无奈叹气。“我知道这件事。你是想说什么?”

杨宇珍却沉默了,过了好一会儿才说,“总觉得事情不会像蔡先生期望的那样发展。”

 

只有三人的教室一时静默了。姜云升挟在手中的叶子烟升起袅袅的白雾,模糊了他的眉眼。

 

“你说得对。”姜云升突然开了口,“积弱难返,难得所愿。”

 

王希圣见俩人眉宇之间颇有些刺人的冷意,顿了顿,温和笑了,拿了片盆儿糕塞进杨宇珍嘴里,“正是因为积弱难返,才有必要开民智掀学潮。我们能做的,也只有这些。”

 

杨宇珍慢慢嚼了吞下,扬了扬眉,转移了话头,“哎,姜云升。你这么笃定,是算出来的吗?”

姜云升哧了一声,“杨宇珍,你好好的。陈先生说的破除封建迷信你学到狗肚子里去了?”

杨宇珍噎了噎,嘟囔了句,“不是你说你是个道士吗?”

“我还说我是少爷呢。也没看你对我有多尊重。”姜云升起了身往外走。

 

“你去哪?”杨宇珍问。

姜云升摆了摆手,“我家老头子找我。”

 

 

 

 

姜云升的爹是个滇省出身的土匪头子,靠着枪把闯了条路。在娶姜云升他妈之前就有老婆孩子,但是男人,向来贪心。有权有钱之后,就惦记上了年轻貌美又会吟诗作对的小姐。于是看上了姜云升他娘——留过洋的身姿绰约的银行家女儿。婚姻成了交易,见过大不列颠自由和浪漫的女人怎么会心甘情愿跟个没知识又古板的人过一辈子,更何况男人还有个长子。所以,等到生下姜云升就登报声明与男人一别两宽各生欢喜了。

是以姜云升从懂事起,就知道他以为的自个儿妈是个后妈。又因为从小体弱,他爹怕他养不活,听了滇省一个有名的老道的话,说是如果想让这个儿子长命百岁,需得送进道观,免了俗世因缘才能得偿所愿。

他老子也真信了,狠狠心把孩子给了老道。老道说这孩子命格和滇省相冲,转手又带他去了东北。

也不是没怨过他爹,只是姜云升认识了一帮师兄弟皆是东北汉子,别看穿着道袍像是飘飘仙人,其实骨子里全是梁山那挂的。天天领着他听道长讲话,学功课,就也想不起要怨了。等长到十来岁,道长手指一掐,叹了口气,对姜云升说,世道要乱了,覆巢之下无完卵。你得入世,学些更重要的。

他挥别了师傅,他老子让他回滇省,或者是去军校。他偏不,因为道长早早让他跟着先生上课,于是他轻轻松松就考上了汇文大学。他老子虽在电报上骂他骂得狗血淋头,也还是没忘了给他寄银票。到底少年心气,他也才十几岁,觉得命运待他不公,被亲妈抛下,又被亲老子扔给道观,终于想通后,道长又将他踢出门叫他入世。姜云升心里苦,所以讲话做事都带刺,更别说写文章。

 

 

 

和杨宇珍、王希圣成为朋友是姜云升没算到的事情。卦象只说,他此行会吉,也不知吉在哪儿。

一开始三人彼此看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倒是提灯游会的那天太凑巧。

 

 

 

三人本不是一路的,身旁都是泛泛之交的同学。大家振臂疾呼,想为民为国出份力。可天公不作美,先只是绵绵滴了几滴丝涟似的雨,结果淅沥着连成网。春寒未过,引得人发颤。

杨宇珍的女同学见此准备回返,她却固执,不拿这雨当回事。女同学跺跺脚,塞了把伞给她就走了。杨宇珍咧嘴笑,仰头看了看北平青灰色的天,有密密麻麻的水珠子往她脸上滚。她无端忆起自己还在巷尾滚打的时候,也总是差不多的天气,她常常浑身是伤,肚子空空。当时她想,如果有口热饭就好了。而现今呢,她已经是个大学生了。先生说穷则顾己身,达则怀天下。她竟也有机会可以怀天下。多让人开心。

她不再多想,而是拿着伞向前走,将手里的传单递给路过匆匆的人。眼角眉梢透着勃勃生机。

 

 

 

有人回校了,有人还在继续。

杨宇珍余光里看见两个熟悉的身影,定睛一瞧,嚯,正是隔着一条街的距离的王希圣和姜云升。王希圣穿着长袍,时不时还握着拳头咳,姜云升呢,一身制作精良的大衣也沾了好些雨渍。杨宇珍心里莫名生出快乐来,仿佛这理想之路不止她一人走,居然碰上了两个志同道合者。

怎能不欣喜。

 

 

她惯是个不会隐藏情绪的人,想了想,把伞撑了起来,拎起裙子跑上前,一把勾住了两人。

 

 

 

王希圣吓得手一抖,差点儿将传单全丢在脚下的泥水里,而姜云升一句骂娘的话脱口而出。

二人偏头一看,映入眼帘的就是杨宇珍明艳的笑,像是雨后晴空。她编成两条长长的麻花辫上还湿漉漉染着水,她却高高撑了伞在两人头顶。

 

 

 

“一起走吧。”她雀跃地说。

 

 

 

 

 

 

一笼急烟雨,一座北平城,一丛沉沉云,一行同路人。

他们借了彼此半边伞,也留了彼此半肩雨痕。

 

 

 

 

 

 

 

 

 

“走。请你们看戏。”姜云升站在屋檐下,突地开口。

王希圣有些愣怔,看着连绵不绝的水流从檐边下落,“传单不发了?”他问。

杨宇珍正在使劲拍自己的裙摆,低头看沾了泥印的白袜,却不妨碍她调笑,“王希圣别这么死板,姜云升都说请了,这个便宜必须占!”

说完又凑在姜云升旁边,眨巴了眼睛问,“哪出戏?”

 

姜云升顿时气笑了,“请你看还挑?”

杨宇珍却得瑟,“我以前蹲在人家戏班子门口,该听的都听了,挑一点怎么了。”

王希圣无语,“你可消停会儿吧。”

 

三人斗着嘴,往梨园走。王希圣擎着伞走中间,时不时被杨宇珍打上几巴掌也只是好脾气地叹气。姜云升却不示弱,非要惹得杨宇珍吱哇乱叫,上手要惩治他,才作罢。末了来一句,杨宇珍你能像个女学生吗?

 

 

 

 

酒香不怕巷子深,戏唱的好也是。隔着老远就有婉转莺啼般的隐绰调子往耳朵里钻,仔细听还有那嘎吱作响的京胡、隆冬呛的板鼓、清脆悦耳的镲子等等等等,一齐奏了,不显糟乱而是凄美。三人还没掀了帘进去,就已经听得入神。

 

唱得是牡丹亭。

青衣一拂袖,一转眼,皆是撩人心醉的风情万种。

 

杨宇珍听着听着眼眶就可怜见的红了一圈。王希圣偷摸着拿桌子上摆的果子,结果一抬眼就看见杨宇珍欲哭的模样,不知所措起来。

“哎。你别哭啊。”他不善安慰,干巴巴地劝。

 

姜云升听见偏头瞧了眼杨宇珍,见那平日里总是燃着火的凌动眸子染了清愁,显得越发黑白分明的楚楚可怜,不禁顿了顿,将桌上的甜果子向杨宇珍推了推。嘴上却不软,“我请你看戏可不是为了看你演。”

杨宇珍还在那青衣的悲惨爱情里走不出呢,偏生被这句话气得来不及再难过了,狠狠瞪了姜云升一眼。

 

三人开始有一搭没一搭说起了小话。

 

王希圣不禁感叹,“旧文化也不全是糟粕,还是有可取之处的。”

 

姜云升嗤笑了声,“陈先生岂不知道,不过是已到了紧要关头,调和折中哪里可行。屋子太暗须得开窗,大家不会允,可若是主张拆掉屋顶,只怕——”

 

“——才能开窗。”

“——才愿开窗。”

 

 

三人相视,姜云升略带笑意抽了口烟,杨宇珍露出了虎牙看向台上,王希圣也边剥橘子边轻轻扬了下嘴角。

 

实在默契。

 

 

 

 

 

 

 

 

 

 

2.

 

1919年5月2日,巴黎和会外交失败的消息传至北平。一时群情激愤,难掩愤忾。

蔡元培校长思考再三,将傅斯年、罗家伦等学生代表请至家中,告知此事。

 

由此,原本计划在五月七日进行的国耻日游行提前三日爆发,五四运动成为新时代的序章。

 

学生簇拥着走上北平街头,举着横幅,拿着传单,呐喊着这个时代最悲哀也最壮烈的诉求——“誓死力争,还我青岛”。

五四的风雷从燕京大学发出,青年人热血沸腾摩拳擦掌,将那些屈辱不平诉诸于实践,我即风雷,我即火光。

 

 

而当警棍拳脚向他们袭来,手无寸铁的学生却无力反抗。被迫砸出满头的血痕和青紫交错的伤。横幅标语落了满地,践踏出无数的灰印。正如鲁迅先生在孔乙己中所写,哀其不幸恨其不争。可贪安稳就没有自由,要自由就要历些危险。只有这两条路。

青年学生还有没被打碎的骨头,怎么肯被束缚,不惧威胁和殴打,而是在鲜血中疾呼。

 

同胞!醒来!

 

同胞!快醒来!

 

 

 

 

 

三人也自会是这同路人中的一个。浪潮袭来,少数人踏出第一步,为的是让更多的人一起走。此时尚且谈不上什么信仰、什么派别,只有对山河不复的悲哀和痛悔。

 

那些狰狞的面目向他们扑来的霎那,三人没有一人后退。

杨宇珍是见不得朋友被人毒打被人伤害的,她拦在两人之前。谁让这两位好友皆是体弱多病空有个头的,而她却偏生了一副好身手呢。

姜云升和王希圣来不及做反应,就眼睁睁瞧着杨宇珍利落地一个悬身,踢掉了男人手里的武器。也不停歇,她好似身经百战,拆挡回防,凌厉似刀。

但没料到她那漂亮的长辫子成了最大的妨害。有人涌了上来,伸手狠狠揪住杨宇珍的黑发。她一时不察竟被拖倒向前。眼见警棍就要落在她其实单薄的背上,姜云升一个激灵狠狠踢了过去,王希圣被吓出冷汗,扑上前去用手紧紧抓住另一人的胳膊。

最后的结果,却是三人都进了监狱。

 

王希圣的手指甲被硬生生扳断了三根,姜云升狼狈地伤了腿,而杨宇珍在暗无天光的牢里恶狠狠吐出口里的血。

三人都不复以往的潇洒,颇为难堪。好在看不清,只能望见彼此亮晶晶的眼。杨宇珍无端笑起来,肆意极了。

姜云升呵了一声,骂了句操他妈的。

王希圣也忍不住摇了摇头,跟着骂,他大爷的。

 

 

 

 

 

“你说,为什么骂人要用妈、娘来代替?”杨宇珍问。

“......可能因为从古至今都这么骂吧。”

“怎么说?”

“战国策里写,齐威王不把周烈王放在眼里,说了句尔母婢也。”

姜云升笑了,“哈。你妈是下等人。”

王希圣也带了点笑意,“然后就衍生出了很多种。逐渐就没了本意,不过是语气词。”

杨宇珍闷闷地开口,“那还是他大爷的好听些。”

 

旁边的牢房里有断续的抽噎。可他们仨可好,竟就着骂人的话讨论起来源了。

 

 

 

 

 

 

蔡元培校长在他们被捕后,连续奔波了两日,终于不负有心人,警察厅释放了被捕学生。而蔡校长也在各种反对势力的压迫下发表了辞职声明。

教育部还未批准,蔡校长便遽然离京南下,只觉倦矣,留了一纸话予燕大师生。北平的风潮却并未因他的离开而止息,反而引发了一场更大规模的挽留蔡校长运动。蔡校长无奈复职。

他告诫学生,不可常为救国运动而牺牲,当应学术救国。

 

 

 

 

杨宇珍出狱后,就去把辫子绞了,齐耳,姜云升嫌弃地别过脸不愿看她。王希圣也无奈,但在杨宇珍的眼神威胁下屈服了,违心说了句挺好看的。不过杨宇珍其实也不在意,容貌于她仅是锦上添花。

三人在梨园里听戏,野猪林,唱那逼上梁山的林冲。杨宇珍很是陶醉地边打拍子边晃着脑袋,姜云升微微眯着眼,嘴里跟着哼,也不在意着不着调。王希圣却听进了句“问苍天万里关山何日返”,有些怔然。

他突生出写些什么的冲动,从长袍里翻出张纸,又拿了姜云升划过的一节火柴缩在椅子上就这么写了起来。

杨宇珍来了精神,不听了,也没打扰他,只凑近了看。

 

 

 

“......那些腐朽难闻的对骸骨充满迷恋的‘过去的人’,愚民在千年的重山下被压垮的脊梁,富人肮脏的内里之外用血馒头垒砌的辉煌假象,还有终日畏葸不前的奴才、傀儡......”

“......中国怎能得救?如何得救?日月如何重光?靠那些苟活的理想乡吗?可知,没有一样实现......”

“......从来如此,那便是对么?......”

 

 

 

杨宇珍将那最后一句念出了口,突地握紧了拳头。

 

姜云升目光失焦,竟不知在望何处。他掐灭了烟,出了声,“校长是对的。五四他妈的不过是利用我们未泯的天良,却给不出这肮脏的社会一个答案。”

 

 

三人有些沉默。台上的戏子还在咿咿呀呀唱个不停,好似只有戏中情,忘了世间苦。

 

 

“我们去找吧。”

杨宇珍抬了眼。

“总有人能找到。”

 

 

 

 

 

 

 

三人踏上了各自的道路。正如他们不同的出身、不同的性格,他们也做出了不同的选择。

 

杨宇珍深读了他们的经济学教授李大钊先生的文章,自觉找了到最好的那条路。资本让人竞相追逐,成为一切罪恶的源头。人民的痛苦在于被剥削,民智不开为的不过是一点点蝇头小利。她疯了似的,投了全身的气力去学俄语,只求多看些先进思想的文章和巨著。她加入了大钊先生在燕大组织的中国第一个马克思学说研讨会,成为彼时第一批具有共产主义思想的知识分子。

王希圣则将自己关进房间,整宿整宿地写文章,他用笔做刀,像一个冷静的外科医生,用他独特的视角记录、解剖、割裂。然后以墨为针,将文字串联,写成一篇又一篇针砭时弊的著作,试图以文字鞭挞那些麻木的灵魂。鲁迅先生说,勇者举刀向强者。要将中国变成一个有声的中国,大胆地说话,勇敢地进行。他将此奉为圭臬,不惧任何权势,只不断地发声、发声、发声。

而姜云升选择了与两人更加不同的路,他拾起他老子丢给他的那把枪。从五四里得到的结论告诉他,只有枪、只有火炮、只有武器才是最尖锐最有效的命运钥匙。路长途远,若是连自己的命都护不住,谈何胸中浩气,谈何光复山河,谈何振兴中华。他点三柱清香,拜了祖师,转身踏进他老子口中的十里洋场。多少人带着面具,不知那之后藏的究竟是人是鬼,他又何惧。

 

 

 

 

三人不再形影不离,而是明白此路不孤,大胆去登他们的山。总会有一人的路是对的。他们坚信。

 

 

 

时间如逝水,他们十八岁了,是正当好的年华。这年的除夕,三人也没回家,也无处可去。索性凑在一起,过了团圆夜。

杨宇珍张罗着一起包顿饺子,姜云升不知从哪儿顺了瓶酒,王希圣则是在北平的街市上买了好些鞭炮。

三个人坐在一起,却不知说些什么了。彼此看着,突然笑出了声。姜云升拿了酒杯扬了扬,“新年,万象更新。”

王希圣接着说,“多喜乐。”

“长安宁。”杨宇珍也端起了杯。

 

多余的话尽在酒盅,喝下就算说了。

 

三人快要毕业,越发忙了。酒就着菜一杯一杯下了肚,有些恍然如梦。开始聊起各自的名字来。

“希圣,希圣。为什么要这么取?”杨宇珍醉眼朦胧看向眼尾薄红的王希圣。

他想了想,说,“大概是想我成为孔夫子那类人吧。”

 

姜云升却笑了,“确实。你不抽烟、无恶习,活得清心寡欲,是快要成圣了。”

 

“那你呢?姜云升?”杨宇珍接着问。

 

姜云升低眸许久才开口。

“借风而起,乘云直上。”

或许他老子也是希望他,青云直上三千尺,九天揽月舞鱼龙吧。

 

杨宇珍情绪低落起来,“那我为何有了这个名字。”

 

“宇珍。宇宙之珍宝。”王希圣拍了拍她,“是好名字。”

 

她没有说话。

 

姜云升见不得她这幅要死不活的样儿,站起了身,“走吧。去街上看看。”

 

 

北平的街上,竟连大年三十都热闹非凡。茶馆、饭铺、估衣摊、鸟市、小食摊子,应有尽有,还有好些卖艺人。兴旺得不行。

说书的、变戏法的、摔跤的、抖空竹的、翻筋斗的、戏猴的、还有那剃头拔牙......

三个人走在这片人间景里,顶着还未彻底清醒的脑袋,察觉出想家的情绪。可天下未平,何以齐家。

路过那香烟袅袅的护国寺,杨宇珍来了兴致,丢了两人在身后,进了庙。掏出点铜币,捐了香火,她也说不上信,毕竟马克思让人相信科学,凡事唯物。可能是酒劲上头,她竟去求了两签。

求给了姜云升和王希圣。

 

走出寺外,见这两人背对着寺门,看着人群,杨宇珍脚步轻快走了上去拍了拍两人肩膀。

 

三人继续往前走。

 

“姜云升你给我算算吧。”

“你不是刚求了签吗?”

“哪有给自己求的。”

 

姜云升无奈,掐指,嘴里念叨了些杨宇珍根本听不懂的话。

“好命。”

“说说。”

 

“长命百岁,子孙满堂。”

 

 

杨宇珍咧嘴笑了,“那你呢?”

“你自己不给自己求签,怎么,我自己的命就能算了?”

 

杨宇珍扬了扬眉,“我给你求的签,说是否极泰来,得偿所愿。怎么样?”

姜云升无奈,“我是道士,你在寺里求的签怎么可能准。”

“哎呀,你这人。没意思。”杨宇珍皱了皱鼻,凑到王希圣身边,“王希圣,你信吗?”

王希圣眼角微扬,“这会儿想起我了?”

“不太相信。干脆你就别说了。”王希圣嘴毒,直接让杨宇珍闭了嘴,“天演论读过吧。人定胜天,懂吗?无人敢断我的命,也无人配断我的命。”

杨宇珍无语地嘟了嘟嘴。

 

三人约好正月十五一起看花灯,就作了别。往家里走去了。

 

 

 

 

这年10月,燕大发生了件大事。蔡校长因为讲义费风潮被堵在办公室,寸步难行。五四埋下的祸根终是露了峥嵘。学生尝到了胜利的滋味,乐于用这种请愿的方式达成目的。却未曾想过,自己只是被利用的一份子,而失了纪律的校园也无自由可言。

蔡校长愤而辞职,离开了北平。

 

三人临近毕业,得知此事,颇为愤怒。国将不国,学生中居然有人为了点讲义费用煽动群体。不免灰心。

杨宇珍下了决心,跟随陈先生南下,去广州或是武汉。而姜云升也要离开北平,前往上海这个大染缸。王希圣想得是专职写作,未料却受蒋梦麟学长邀请,留校任教。

分别就在眼前。

 

 

姜云升邀了两人看那最后一场戏。仍然是牡丹亭。

这回他倒是大方,包了整场。桌上还摆了三只酒杯,一壶清酒,一碟花生,一盘盆儿糕。

 

 

听得这出戏,唱的是一点深情,三分浅土,半壁斜阳。

唱的是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

 

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

你看那朝飞暮卷,你看那云霞翠轩。连着雨丝风片,落在烟波画船。

可惜,可惜。你我三人只恨相逢太晚,相知太短。

忒看的这韶光贱。

 

 

 

杨宇珍将酒杯满上,豪迈举起。她性格洒脱,比起一般姑娘更是特别。王希圣却较之更为伤感,薄薄斜飞的眼角微红,也举起了杯。姜云升将那最后一口烟吐出,这两年渐渐磨出的波澜不惊也有了些许动容。

“叮”一声脆响,引得惆怅百结。

三人仰头,酒入愁肠,酿出月光。

 

杨宇珍抹了把嘴,龇嘴笑了,“他日江湖相逢,再当把酒言欢。咱们,就此别过。”

 

 

 

走之前,一起去了影楼着便装拍了张照。

在彩绘的虚假布景前,高脚花架上有一盆长春的花,软垂流苏的幔幕,假山假石假远景。

三人都不施脂粉,杨宇珍穿了身好看的白裙,王希圣则是青绸缎子长袍,姜云升更随意,脱了大衣,只翻起宽大的白袖,露出细瘦白皙的手腕。

端的是,少年裘马,屐履风流。

杨宇珍瞧瞧王希圣,替他拍了拍长袍,又瞅瞅姜云升,帮他整整衬衫的衣襟,自己捋了捋有些变长的发尾。她搂住两人的颈,笑得灿烂。

 

摄影师躲在红色的绒布后,扯着快门。高声喊,

看这里,来。一!二!三!

 

 

一阵强光闪过,永恒的少年少女,留在一张薄薄的黑白相片上。

 

 

 

 

 

 

 

 

 

 

3.

 

1927年4月12日,蒋介石集团在上海发动清党反共事件,国共第一次合作走向破裂的终局。

4月18日,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中国政治局势猛然改变,北伐战争应运而生应运而亡。南京政府与奉系军阀张作霖南北呼应,大肆屠杀共产党员和革命人士,全国各地处于白色恐怖之中。中共在武汉举行了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然而反共活动越发激烈,党组织陷入生死存亡的关头,部分党员被迫转为地下。

与此同时,身在北平的李大钊先生不幸被捕,在狱中倍受酷刑。4月28日,北平军阀政府下令绞杀李大钊先生在内的20位革命者。临刑前,大钊先生振臂高呼:“共产主义在中国必然得到光辉的胜利。”时年38岁。

 

 

“......大钊先生之死,实在令人悲痛。而在这种关头,竟仍有蝇营狗苟之辈为了所谓的权力抽刀刺向同胞。殊不知国将不国又谈何江山位子。......”

“......无神论者的死亡是何种模样。我虽不是共产主义者,可也期盼大钊先生去往的地方没有地狱、亦没有天堂。即使身躯腐烂却能开出鲜花,心脏也能饲养虫豸,眼眶填进细沙白骨被人践踏,但灵魂却不再是自己,是屋檐的雨、是墙角的蛛网、是天地、是万物、是大千世界的构成体。大钊先生作为共产主义者,本质上来说是不朽的。何必要那坟茔呢?宇宙洪荒,哪里不是大钊先生寄身处?......”

 

王希圣停了笔,办公室内只有他一人。近日来发生的种种,不免让他身心俱疲。他胸中燃着扑不灭的火,总想起守常先生的样貌,椭圆的脸,细细的眼睛和胡子,蓝布袍,黑马褂。闭眼还隐约看见绞首台。革命先驱者的鲜血,这5年来,他竟也看了不少,听惯了电刑,枪毙,斩决,暗杀,神经渐渐麻木,毫不吃惊,也无言说了。但蒋张行事,实属残暴。血流得过多了。

又想起自己那向来肆意的朋友杨宇珍,满心的焦灼。不知她现今是否安好,得知她追随的大钊先生牺牲,她又作何感想呢。

王希圣有些愣怔地看着自己染了墨的苍白指节,走起了神。办公室的门却被敲响了。

“王先生在吗?”

 

他回过神,“进。”

少年推门而入。是个戴着圆圆眼镜,看起来朴素的男学生。他有些腼腆地笑,将手中的油纸包放在王希圣的办公桌上。王希圣不禁感到无奈,这都是一个礼拜的第三次了。这个叫江奈生的学生,连着三天从北平的街市买了盆儿糕给他,也不知是为何。

他叹气,“你再这样,怕是有人要举报我有损师德了。”

江奈生却眨了眨眼,笑出一口白牙,“不过一包吃食而已。先生还是受的下的。”

他凑了近看王希圣,微微皱了眉,“你近日脸色实在不好,要多注意身体。”

 

王希圣哑然,这比他小了几岁的学生竟管起老师来了。他笑出了声,“你可是闲着没事做?”

江奈生摸了摸自己后脑,“怎么会。功课还是挺繁重的。”

“那你多嘴到我身上了?”王希圣怼他。

江奈生还没来得及回答,办公室的门又一次被推了开。一个身影莽莽撞撞闯了进来。

“先生!先生!”手里拿着报纸的少年风似的卷了过来。

他将报纸往桌上一拍,双手撑在上面,一双漂亮的眼灼灼地看向王希圣。姚皓月一连串的话脱口而出,“先生!你才写的这篇文章已经登了。我读了!我好喜欢!只觉得心口发烫,有说不出的愤慨。”

 

王希圣微微后撤,有些困惑。北平的报社不是不愿刊出写了大钊先生的文章吗?姚皓月这话是什么意思?他伸手拿起了桌上的报纸,却在刊头明晃晃写了燕京报。再看出刊人,竟落了江奈生的名款。他怔然。

少年意气,少年意气。

他抬眼看向江奈生,只见他温和地朝他笑,却不见峥嵘锋芒。可青年热血,终究还是从眼睛里流泻而出。

 

他有些想念他的好友们了。想起8年前,他们并肩走上街头,想起他们在牢里狼狈的相依。

桌上的盆儿糕,王希圣还是收下了。

都怪杨宇珍,他想。

 

 

还是给上海发了封电报。是给姜云升的。他们俩还没断了联系,只是姜云升的身份不再同以往,他也须小心。王希圣就没有直言,只说——

——云升近日是否安好。北平已是陷入一片恐慌,望你顾好自身。学生都很好,总让我忆起当年。不知你是否有她的消息,我忧心日甚。盼好。

 

 

 

 

 

 

 

“姜师。”有人给他开了车门。姜云升肩披着鸦青色的大衣,细瘦青白的玉枝似的指中松松挟着根还未点的烟。笔挺的裤附在他细直的腿上,踩了双军靴,腰间还别了把枪。

他淡漠地瞥了眼凑上来的人,没有客气,利落地钻进车厢内。

 

摸爬滚打5年,他在上海滩也经历了数不清的明枪暗箭、腥风血雨。好在还是站得住脚了,道上尊他一句“姜师”。军火的生意是不好做的,可他早早就心怀隐忧,总觉得时局会比如今更糟。没同他人说过,加上他老子的身份多少能给他贴些金、行些方便,索性在最鱼龙混杂的沪市暗自做了功夫。踏进这个染缸,姜云升才发觉当年燕大几年时光是可遇不可求。世间太苦,能觅得一隅理想乌托邦实在是太难。

 

“姜师,”坐在副驾驶的少年回头看他,脸上还有些青涩。但姜云升知道,这个叫刘彰的青年人并非是表面上看起来那么单纯无害。他在码头亲眼目睹,少年笑着踩断了一个工人的脖颈。他轻轻抬了眼,目光漠然。

“老板请你去丽都。”

姜云升漫不经心点了下头。

 

姜云升其实厌烦这样的场合,这里一根擦粉的胳膊,那里一条擦粉的大腿,一股股醉醺死人的奇香。外面看这里是繁花似锦灯红酒绿,是温柔乡、销金窟。姜云升却看这玻璃灯塔花岗岩面,全是人血堆起来的污秽。他不由嗤笑自己,身在其中又何必装作不染。

 

“姜师来了!”男人站起身迎了上来。领着姜云升往一堆漂亮的舞女中间坐。他也不拒绝,似笑非笑,落在卡座里。

两个人你推我磨,不过是为了能从姜云升手上换一批货,便宜点就更好了。

 

丽都里一派靡靡,姜云升看那人拿起烟枪,不由心里冷笑。瞥了眼站在一旁的刘彰,念头忽地一转。须知,鸦片膏抽起来是要代价的,而姜云升并不介意换个合眼的合作伙伴。刘彰的眼神却并没落在他老板身上,看向远处一个方向。

姜云升顺着他的目光看了过去。暗影交错,是个生的一副好皮囊的小少爷,正对着一个穿着旗袍的女人笑得灿烂。女人背对着姜云升的视线,他饶有兴致地上下打量。腰身盈盈一握,曲线却好看。两条白生生的长腿在叉开的旗袍里若隐若现。一头乌黑的长卷发,松松落在背后。他暗想,不错,挺好看。

女人不知和那小少爷说了什么,他脸上微微浮出了点委屈。她伸了手,纤细如玉,却用力拍了拍小少爷的肩。姜云升微微蹙了眉。

下一秒,女人转了身。眼尾微翘,双眼皮的皱褶里好像能盛下所有的月光。眉目清冷,微抿的唇却涂了勾人的红。

 

姜云升突然坐起了身。

 

一旁抽大烟的男人看了过来,见姜云升脸色莫名,顺着望了过去。然后颇有些心知肚明地笑了,“姜师眼光好啊。那是于贞。”

 

 

宇珍、于贞。

 

姜云升手中的烟烧尽了。

 

 

 

 

于贞颇为头疼,这位留过洋的小少爷沙一汀也是组织的人。但,她叹了口气。太小了,还傻。她无端想起自己两个好友,有些怀念智商在同一水平线上的合衬。她微微皱了眉,脑子里飞快过滤这些天来得到的讯息,试图从中提取出有用的来。不管怎样,对于现在存亡关头的组织来说,一切都可能是破局的关键。

台上还有人在唱着腻人的曲儿,她靠着一旁角落里的柱子有些乏。舞池里多的是男人拥着女伴,狎昵得恶心。有个不长眼的走到她跟前,故作姿态地伸了手,居高临下地试图邀她跳舞。于贞忍耐了自己心里给对方开瓢的冲动,笑得甜蜜。刚准备拒绝,一只冰雕的手出人意料地伸了过来,紧紧揽住于贞的腰,勾住柳枝般的身往怀里带。

于贞错愕地抬头,眼见就要忍不住动手,却对上了一双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瞳孔。

 

姜云升。

是姜云升。

 

 

 

两个人挨得近,舞池里多的是暧昧的调笑声。姜云升低头就能看见于贞乌黑的发松松地挽着,两瓣抹了口红的唇在光影下显得明艳。他沉声,“你胆子够大啊。这种局势还敢在上海待着。”

于贞悄摸着翻了个不着痕迹的白眼,让姜云升错愕的成熟的美里终于透出点熟悉的不羁,“你以为我想嘛。”

 

倏地两人都陷入了沉默。几年未见,他们身上都有了彼此未曾想过会有的样子。他仙风道骨黑白兼吃,淡漠的风流;她不再大咧疯癫,掩了一身的肆意妄为,换上冷清的诱人。姜云升以前刺她能不能像个姑娘的话,如今是再也说不出口了。

 

 

 

男人走了过来,朝着姜云升笑,“这是......”

姜云升扬了扬眉,搂紧了于贞。于贞瞥了眼他,不觉好笑。作势凑了近,倚进他怀里,上挑的眼尾带出点媚,低喑的声音附在姜云升耳边,“姜师,了不得啊。”姜云升下意识想回话,偏头的刹那,她饱满的红唇像一瓣花轻轻从他下颚拂过。

两个人都愣住了。有些无措。

男人见俩人如此亲昵,哈哈笑起来,念叨了句春宵一刻值千金,就推了二人上了车。

 

即日,姜师觅得新欢的消息传遍了洋场。

 

 

 

 

“她在我这里,尚安。知你想发声不愿停,可时局紧张,一切小心为上。还有学生,不可放任自流,唯恐再现讲义费之事。——云升留”

 

 

 

 

 

 

 

 

 

王希圣得知于贞安好松了口气。明白姜云升的劝告,只是他也固执。三人如出一辙的固执,这条道不走到黑绝不会退步。

1929年因又一次的学潮事件,燕大师生竟有40余位被捕。后被屠戮。其中有几位甚至是王希圣的学生,实在痛楚。他写下质问,问这政府问这时命问这天黑。见同辈之死是远远比不得青年之死的悲伤的。少年人才恰恰萌了芽,懂了些道理,就被夺了性命成为这漫长历史中微不足道的一粒砂。

王希圣身体每况愈下,生起了大病。然而,祸不单行。就在他病的眼底青黑之时,因他的那篇文章又一次进了监狱。他早已做好了可能会为不屈服的讽刺付出生命代价的准备,因而他并不慌张也不狼狈。在众多师生的目睹之下,被带了走。

只没想到,他的学生竟然比他预想的还要愤怒。

他看见姚皓月赤红了眼冲上前,却被狠狠殴打,一声一声的闷响,让他心惊胆战。他高声喊道,若有不满尽管冲着他来,学生无辜。于是,他得偿所愿挨了一拳,血腥气从胃传至喉口。

江奈生紧紧跟着人群,王希圣看见他锁紧的眉,握成拳的手。他急急地跟王希圣说,我会想办法,先生。我会想办法。你不要怕。你不要怕。

王希圣突然想笑,他不曾怕过。只是这一片澄澄的赤子之心还是让他红了眼眶。

生何愁,死何哀呢。

唯有青年人的满腔热血才能为这暗无天光的神州照出一点亮来。

 

 

 

姜云升这月并没有收到王希圣的电报。心下不安,唯恐出什么差错,托了人去打听。得到的消息竟是不日处决。他后怕得生出一身冷汗,不再等待,没有细想,直接乘车北上。于贞得知此事抛下了还未稳定的情报站工作,提了箱子,别了枪就跟着姜云升一同去了。

 

 

交涉是艰难的。所幸两人皆是风里来火里去、刀尖上舞过棍棒的狠角色。姜云升几年前在北平埋下的暗桩终于没有辜负他的一番心血。枪杆子才是这个世道最大的道理。

 

王希圣从狱中出来时,已经瘦的皮包骨。颧骨突出,走路都显得蹒跚。他才24岁,就因折磨彻底坏了身子骨。冷冷不得,热热不得。于贞看他这幅模样,眼泪顺着就滴了下来。她亲昵地抚了抚他在病痛中蹙紧的眉头,掖了掖被子。转身走出了房间。

姜云升站在屋外看向灰蒙蒙的天际,抱着臂,烟雾弥漫。

 

不是不心痛,不是不想责怪他为何不好好顾好自己。

只是。他们三人一路走来,皆明白,他们所执的业虽不同,可都是谈命的勾当。唯有在彼此尚且安好时,珍惜这段偷来的时光。

 

姜云升和于贞一同走去了天桥,她准备为王希圣买些盆儿糕。看到落日慢慢地沉到山后去,于贞莫名其妙想到了当年王希圣爱吃咸鸭蛋,她呢,为了逗他,非要同他抢最后一颗。王希圣脾气好,不跟她争,说那你吃吧。她打了开,那咸鸭蛋的流心就和今天的落日差不多。

旧日的路,今日又走过。

于贞看到燕大池塘中新添了只天鹅,突然自言自语,“苏联那么冷,会有天鹅吗?”

 

“也许吧。”身边的姜云升这么说。

 

 

到了教师宿舍,两人发现王希圣其实根本不用于贞再帮着买盆儿糕了。

江奈生坐在床边,柜子上是一包熟悉的点心。他眉眼沉静,慢慢地剥橘子,用并不灵活的手,细心地撕白色的经络。王希圣确实喜欢把橘子扒干净,于贞恍惚中想。

 

 

事情处理完的第二天,两人就又乘上车,回沪了。来不及诉衷情,聊往事,谈如今。他们只是坐在屋子里,淡淡看着彼此的眉眼,一起抽了根烟。

时光啊,少年的肆意终究被掩进旧日的回忆里。

 

 

 

 

 

 

 

 

党组织的现况仍然不好,蒋的几次围追堵截,都让他们愈发艰难。于贞的情报站工作开展的缓慢,但好在还是有所收获。渐渐能够掌握蒋部队的意图。

那个留洋回来的沙一汀也在于贞受了一次重伤之后有了成长,不再依赖这个比他大不了多少岁的姐姐,而是越发沉稳起来。

姜云升的摊子越铺越大,上海盘根错节的势力,他多多少少都有点联系。看好的刘彰也果不其然,成了这十里洋场的一支新秀。

 

他们两人并没有过多的干涉对方,也不会问近日的安排打算、对未来所做的准备。只是彼此扶持,多行方便。

姜云升为于贞在他的势力网下留了口,供她使用。于贞也为了姜云升,挡过枪子儿,拔枪杀人。不过是惹了仇家,引来暗杀,多亏于贞敏锐,在千钧一发之际抽了腿间的枪,毫不犹豫按下扳机。

 

 

1931年9月18日,日军在东北打响了侵华的第一枪。

姜云升无法再安坐。他少时那些师兄弟们皆在东三省,放不下。他将上海的事情安排好,交给了于贞,托她看顾一段时间。他要将放不下的人带回来。

 

于贞肃着脸应下了。即使她分身乏术,即使她日夜担心。姜云升走上这条路的原因便是为了保护,保护自己、保护朋友、保护他能保护的。她无权阻拦,多年朋友的默契让她只能支持。

 

但万幸,姜云升只是受了点伤,性命无忧回来了。

于贞到他家交接工作的时候,忍不住调侃,“姜云升,你若是回不来,我都想好了,正好把你的东西拿来用。可不能便宜了别人。”

姜云升脸色惨白半倚在床头,“你不是给我求过签,说是否极泰来。忘了?更何况,我的东西到死都是我的,你想都别想。”

他顿了顿,“王希圣怎么样?东三省沦陷,北平怕是早晚的事了。”

于贞收了笑,有些疲惫地缩进椅子里,“他电报里都说好。谁知道他那副病歪歪的身子到底怎么样。”

 

两人安静地坐在房间里,没有再说话。仍由沉默围绕,求得一丝安心。

 

 

 

 

 

“姜云升,若我出事。你千万千万。”

“不要管我。”

 

 

 

 

“你想多了。你的路你自己走。我的路我也自己走。”

“谁都别管谁。”

 

 

 

 

 

 

 

 

 

 

1933年9月蒋发动第五次围剿。至1934年10月初,中央完全被动。蒋准备发起最后总攻,党的火苗摇摇欲坠,正是最危险的时刻。

 

那天姜云升和刘彰见完一面后,乘车回了家。他伸手揉了揉眉心,将领口扯了开。刚在沙发上躺下,神游了片刻,只听得后窗一声响。霎时,握枪上膛,行云流水一气呵成。他一步一步不急不缓向卧房走去,可等他将门猛地推开,借着月光却看见了一张汗津津的脸。

于贞受伤了。

 

大腿中了枪伤。满是血,染了素色的旗袍全是红。漂亮纤细的腿上血肉模糊开了个洞。姜云升愣了愣,将人一把从地上抱起,放在床上。

于贞满脸的冷汗,苍白的吓人。眼睛却出奇的亮,像是有火在烧,烧的热烈、烧的炙烫。姜云升顶了顶腮,皱眉看她。转身从卧室的柜子里翻出绷带酒精。他蹲下身,擎住于贞的腿,细细看了看。于贞小口小口喘着气,“给我把匕首。”她说。

姜云升不赞同地皱眉,“先打麻药。”

“不用。”于贞坚决,“快点。”

 

姜云升叹了口气,从床头拿了把匕首,用打火机烧了刃尖。于贞没等他下手,就自己拿了过去,一把抱住了姜云升的颈,没有细看一刀刺进伤口。她忍得艰难,只感受到冷硬的刃尖在肉里拨动,疼得她太阳穴拼命跳。用力把子弹挖了出来。

 

床单上已是染了深深浅浅的红。于贞额头上尽是冷汗,疼得有些虚脱,无力倚在姜云升的肩头。“消毒,你帮我。”她轻声在他耳边说。

姜云升看了看外翻的皮肉,拿着消毒水边涂边忍不住说教起她来,“于贞啊。你能不能像个女孩子啊?”

于贞有些恍惚,仿佛回到在燕大的日子。他也是这样说的。只是不同那时他的隐隐嫌弃,这句话里含着姜云升难以察觉的无奈和怜惜。她无端红了眼眶,好在还能借着伤说句痛。她忿忿,没有理姜云升,而是一口咬在他颈侧。

姜云升痛嘶了一声,伸手作势要敲于贞的脑壳,又瞥眼看见不忍直视的枪伤。他顿了顿,拍了拍于贞的发。拿了绷带一圈一圈缠了上去,于贞的腿很细很白,搁在他的掌心还有几不可查的微抖。

“你做什么任务我是不会管的。”姜云升将包扎好的腿放下,没有推开她,“但如果还有下次,别来找我。”

于贞闷闷回了个嗯。松了嘴。姜云升雪绸似的颈窝多了圈惹眼的牙印,微微渗了点粉色的血丝。于贞突觉心虚,轻轻舔了舔。

 

两人僵住了。

 

 

 

直到眼睛找到眼睛,有化了的薄薄春冰从眸中滴出。唇碰上了唇。鼻尖也厮磨在一起,是火星与火星的碰撞和交织,是仿佛行星抨击那样在爆炸声中发出的光。是势均力敌、是彼此角逐、是怜惜、是不舍,是一切未说出口的话,是一个人对一个人的眷恋。

 

一吻,一生。

 

 

 

 

“姜云升。从我离开这里开始,就当没有认识过我吧。”

“祝我好运。也祝你。”

 

 

 

 

 

 

 

 

 

 

 

 

“中央陷在包围圈里,据情报来看,广州的陈济棠是唯一一个可以破局的关键。他和蒋关系恶劣。如果可以说动他,以蒋妄图一石二鸟的理由请他放中央从粤北通过。死局就可破。”

于贞抬了眼,冷冽地锋芒从眉梢乍现,“唯一的问题是。情报,我们要送出去,送到中央。”

“我去。”沙一汀开了口。

于贞看了眼他,“都要去。我们不能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

 

“这是死局,也是我们的死局。各位,做好牺牲的准备了吗?”

 

 

 

 

 

 

“贞姐,”沙一汀跟在于贞身后,寸步不离,“为什么给我这条线路。咱俩换换呗。”

于贞头都没回,“行了。给你什么就去做好了。”

沙一汀突地伸手,拉住了于贞,“于贞!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这不就是——”

 

于贞冷冷看着他,“——就是送死是吧。”

 

沙一汀红了眼,漂亮的男孩无一处不漂亮,玻璃珠做的眼里泛着水光,看得于贞忍不住微叹。她掰开沙一汀的指节,“可一定要有人走这条路。难道要让你去吗?或是张毅成?”

她忽地笑了,笑得像是一朵盛开的荼靡,艳极。“沙一汀。好好加油吧。你要成长的还有太多。组织需要更坚定更无畏更聪慧的你。”

说完,她伸手拍了拍沙一汀的肩,转身大步离开,穿着旗袍的身影此刻却多了年少时的意气风发。

还是那个肆意张扬的杨宇珍。

 

 

 

 

消息到底是送出去了。沙一汀流了满面的泪,不负所托,将这救命稻草从层层包围中递了出去。但这背后的代价,太过惨烈。有同志被当场击毙,更多的是被捕。情报的交易,当然不止他们,军统也有自己的路子。

可于贞算尽了机关。她聪慧又冷静,从来不会胆怯,从来不打无把握的仗,因此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她赢得漂亮、赢得精彩。即使,是为此付出生命。

沙一汀想起于贞在大钊先生死后说的话。她拿了瓶洋酒,一半自己干了,一半倒在地上。遥遥敬了月亮。

“先生。共产主义必将胜利。学生,铭记于心。”

 

 

 

于贞是炙烈的、是浪漫的。她为了理想生,也为了理想而死。有遗憾吗?可能吧。但她绝不后悔。她是不愿被捕的,皆因不想受那些刑。倒不是怕痛,而是怕自己是旁人的软肋。所以她没有犹豫,身中数枪后,纵身一跃,跳进了黄浦江。

若是能像她读的童话故事里化成泡沫就好了。她想。

该有多美呢。

 

 

 

 

 

 

 

姜云升知道这事,已经是第二天。他打翻了桌面上的酒,连手中的烟也挟不住落在了地上。话说不出口,只觉得灵魂都抽离了。关在房间里抽了一地的烟头,在出门时,才又恢复了往日的神态。只是脸色青白,像飘在空中的鬼。转身带了人去码头,招了所有的船夫,吩咐下去,捞。给他捞。

捞什么。他也没说。只披着大衣站在哪里,一动不动宛若一尊雕塑。

洋场传,姜师发了疯,不知要在江里找什么。没人敢去触他的霉头,都见过姜师发疯是谁都不会给面子的,说开枪崩了就崩了。

 

捞了两天两夜,船上都堆满了垃圾,也没捞出姜云升想要的。他才回过神,清醒了过来。疲累地挥手作了罢。

就这样吧。

他给王希圣发了封电报,只有寥寥四字。

 

 

 

“她已牺牲。”

 

 

 

 

王希圣得知的那天,像是突然被狐鬼吸了精气神。当晚就咳嗽不止,生起病来。他枯坐在桌前半宿,提笔只写了一行。多的就写不出了。

 

“1934年10月3日。我的挚友,离开了。是为了她追求的那个平等的未来。”

 

夜色浓浓,他浸在暗中没有开灯。想起于贞的笑。那么的明艳,那么的漂亮。想起他们第一次见面她忒大的手劲,想起一起去听的戏,想起那天她从背后勾住他的脖子、撑起的那把伞和淅淅沥沥的雨。

 

回忆成了刀匕,将人生生凌迟,空余一副记忆的骨架。

 

 

第二日,江奈生一如往常来找他,推门就看见他枯槁的面容。有些惊诧不安。他说不出任何解释。摆了摆手让江奈生暂且出去,他犹豫了会儿,放下手中的油纸包就离开了。

 

盆儿糕。盆儿糕。

 

 

 

王希圣终于掩面而泣。

 

去日难追。去日难追啊。

 

 

 

 

 

 

 

 

 

 

 

4.

 

1937年卢沟桥事变。日军全面侵华战争正式拉开序幕。中国艰难的八年抗战从此开始。全国上下、万众一心的联合终于将要到来。

 

北平沦陷。燕大、清华、南开三校联合,势要存文明之种,燃求学之光。有识之士辗转多地自北平到长沙,又因战火的绵延,终至昆明。那片红色的土地上,建起了中国近代最好的学校——西南联大。

 

姜云升给王希圣发的最后一封电报上笑说,“兜兜转转,没想到是你替我回了家。”

 

 

昆明的天气和北平相差太大,湿润温暖。王希圣反而不适应,生了场大病。江奈生也留校做了老师教历史。他见王希圣病的青白的颊边硬生生多出两团突兀的红,找了当地的阿婆,讨了碗辣椒水。

王希圣一碗下肚,喷嚏连着喷嚏,出尽了洋相。江奈生忍笑忍得艰难,却被王希圣瞪了一眼,憋了回去。

两人相偕已经过了五年之久了。很多话不必说就能意会对方的意思。只是这些年,王希圣大病小病总是不断,身子骨虚,江奈生时常害怕他哪天一病不起,所以总盯着人,生怕哪里冷了哪里热了。

1938年5月4日,西南联大正式授课了。这边雨水丰沛,他们搭建的茅草屋不禁淋,转眼就是一群落汤鸡。江奈担心王希圣不小心淋了雨会生病,索性找了梅校长,商量着把屋顶换了。没让王希圣知晓,他兀自一人把自己从小戴到大的一块长命锁拿去换了钱。

屋顶换成了铁皮的,每逢下雨,如雷贯耳。江奈生拿剩下的钱买了好几只鸡还有辆自行车,安安稳稳和王希圣在这片红土绿树中教书过生活。

彼时上海、南京、青岛沦陷,全中国陷入暗无天日的战争之中。

 

安静的日子没有过上几天,10月日军就打了过来。西南联大的师生们顶着炮火躲在山坡上上课,分秒必争。先生们扯着嗓子在背景轰轰的声音里将知识传递。不久,前线告急,老师无奈把自己的儿女送去前线参战。添置教材、修葺校区、补充物资,没有一处不要钱财。

而驻滇省的国军部队,竟开始对西南联大进行施压。政治总不是美好的,而是残酷、无情。很多先生开始改变对政府的态度,逐渐偏向赤色的旗帜。

学生也慢慢成长,有了各自的追求和偏向,正如当年的王希圣他们三人。他给学生们讲过共产、讲过大钊先生、讲过艰难的长征岁月、也讲了他的好友。学生们都是些调皮热闹的青年人,不像王希圣已经34岁了。他常看着这群孩子,仿佛是早晨初升的太阳。不免高兴。

40年的除夕,学生们央着要去王希圣家一起过。江奈生替他应了下来。一切从简,江奈生不知从哪里寻来了些糕点,做年夜饭的添头。学生们抢着做菜,王希圣无奈就随他们去了。唯独一点,味道还不如于贞包的饺子。

但也算是过了个好年。

 

昆明陷入苦战,联大的师生面临随时可能发生的轰炸,都做了可能受伤的准备。江奈生在一次轰炸中为了保护珍贵的文书,被流弹击中了小腿。好在没有大碍,身体健壮很快就恢复了。

可出乎意料的是,王希圣在江奈生好全后,便一病不起。

昆明湿热,药材短缺,王希圣每日卧在床上,睡很久。

 

有天醒的早,就和江奈生聊起了天。他说,“这病可不是我想得的。”

江奈生笑,“哪有人想得病的。你这不是说废话。”

“哎。”王希圣叹气,“你别怪我就好了。”

江奈生有些沉默,扶了扶眼镜,眼圈渐红了,“我早知有这么一天。”

“是啊。”王希圣笑了,“29年那年本就活不了的。硬是偷了这么多年。”

 

“你要好好的。”他对江奈生说。“等着看中国复兴那日。”

“嗯。”江奈生点头应下了。

 

 

 

 

没过多久的某天,王希圣就合上眼,睡了。

 

 

江奈生也没有很失态,而是收拾了行囊,整理了一切,带着王希圣留下还没发表的文章,和一部分学生们来了延安。

那晚,延安下了场久违的雨。土窑窗外落雨有声,江奈生就着煤油灯,提笔开始翻看王希圣的手稿,一点一点整理起来。

 

 

 

 

 

 

 

 

 

 

 

5.

 

1945年抗日战争终于结束。中国人民长达半个世纪的挣扎和痛苦终于快要迎来光明。

 

日本宣布投降那日,燕京大学的路上多了一人。他穿着一袭苍青的大衣,闲庭漫步于本就熟悉的一草一木之中。鬓间已有了华发。

是姜云升。

燕京大学没什么大变化,和1919年的模样也相差无几。往日时光历历在目,三人同行恍如昨日。

他走进了三人常待的那间教室,只站定了,久久未动。

 

 

【“你别好端端发疯。”

“你在不理她,盆儿糕就别想吃了。”

......

“你去哪?”

“我老头子找我。”

......】

 

 

姜云升不知想到什么,转身离开了。去了那家他常请王希圣和于贞看戏的那家戏园。倒是还在,仍然有伙计在里面忙碌。他不免有些想笑,真是,物是人非。

坐了下来,点了壶酒,一个人满上。

 

当年他们说总有人能找到。如今,并未食言。都找到了。

姜云升哼得不成调子,还是能隐约听见那句“问苍天万里关山何日返”。他想,他们还是得偿所愿了。

 

喝完这壶酒,姜云升施施然起了身,走了。他是不在意谁当这掌权者的,踏进俗世,也不过道长说,覆巢之下无完卵。他毕竟是个道士,信仰追求他已经有了。当年拜过的祖师爷可是真给他面子,死里逃生这么多次,他也该去还愿了。只一条,他挺恼火,算什么都挺准的他,唯独算于贞失了手。

 

长命百岁,子孙满堂。

 

 

 

竟是皆反,孽债孽债。

 

 

 

 

 

 

 

 

 

 

后记:

 

江奈生整理的手稿,不日将要出版。

王希圣没有给这些文集起个名字。江奈生苦思冥想了很久,最后递给了出版社五个大字。

 

 

——致英雄主义

 

 

样本拿到手的时候,江奈生迫不及待翻开来看。

映入眼帘的扉页,就是一张黑白的照片。

 

 

 

 

 

 

 

那是18岁的王希圣、18岁的于贞、18岁的姜云升。

 

 

 

 


JZ

【原创】我讨厌我妈妈

  我讨厌我妈妈。


  “我们运动会,要买运动鞋。”我嚼着放了很久有些干巴巴的米饭。


  她拢了拢耳边的碎发,眼睛看着红油油的排骨,夹了一块到我的碗里,话是在同我说,可却一下不看我:“嗯,一会带你去买。”


  我有些惊讶,从我开口的那一刻,我就没抱着她能给我买的念头。我爸已经不给她钱了,她一个家政,一月的工资勉强撑着我们娘俩过活已经要精打细算,哪里来的钱给我买鞋?


  “真的假的?”我咬了口排骨,跟干巴的米饭不一样,柔嫩多汁。我知道,红...

  



  我讨厌我妈妈。


  “我们运动会,要买运动鞋。”我嚼着放了很久有些干巴巴的米饭。


  她拢了拢耳边的碎发,眼睛看着红油油的排骨,夹了一块到我的碗里,话是在同我说,可却一下不看我:“嗯,一会带你去买。”


  我有些惊讶,从我开口的那一刻,我就没抱着她能给我买的念头。我爸已经不给她钱了,她一个家政,一月的工资勉强撑着我们娘俩过活已经要精打细算,哪里来的钱给我买鞋?


  “真的假的?”我咬了口排骨,跟干巴的米饭不一样,柔嫩多汁。我知道,红烧排骨是做的,米饭,是从主家那里带回来的。


  其实就是剩饭。


  她一直平淡的脸有了些松动,我看不懂她的表情,我不懂她的,虽然是她唯一的女儿,我还是不懂她。


  不懂她为什么当初要选我爸那个人渣,不懂她为什么选了人渣还要给人渣生小孩,不懂我怎么就这么倒霉投胎到了她肚子里,更不懂一直逆来顺受的她怎么就突然闹死闹活要跟我爸离婚。


  我爸家暴,他打老婆,也打女儿,打老婆下手重,打女儿下手轻,会把老婆打进医院,可女儿不会进医院。


  他是人渣,可是能挣钱,能给我买漂亮衣服跟鞋子,所以我觉得他这个爸爸,还算称职。


  我其实有时候看着我妈不到四十岁就略带佝偻的身影,是有些心疼她的。


  我不爱她,我讨厌她,可我可怜她。


  可怜她小时候爸妈重男轻女不爱她,可怜她结婚后丈夫对她拳脚相加,可怜她唯一的女儿,也不爱她。


  我讨厌懦弱的人,可我妈,就是个顶懦弱的人。


  跟我爸离婚是她人生中唯一的反叛,可就这一次反叛,就惹了她女儿的嫌。


  她沉默了很久,她不吃排骨,一直吃着青菜,我让她吃肉,她摇头,说她不爱吃肉。


  “真的,一会就带你去买。”


  她是南方嫁过来的,即使待了这么些年,口音还是带着吴侬软语的味道,黏糊糊的,现在这样咕咕哝哝的说话,就是一盆子糯米,一拳打下去都不会有多大声音。


  我看着她低垂的头,嗯了一声,一声“谢谢”在嘴里滚了个来回,还是没出口。


  她要是不离婚,我又何必为了一双鞋吃半个月剩饭?


  这是她欠我的。


  我讨厌我妈妈。






  新的运动鞋,是商场里带勾带杠的,不便宜。我看着脚上的鞋,小心的护着它不叫电动车轮子上的泥点子甩到上边去。


  “你就停这吧。”


  “这离学校还有四五百米呢…”


  “哎呀好了,”我不耐烦的打断她“我要下去。”


  她不再说话了,安安静静停了吱吱嘎嘎的电动车,还特意挑了个干点的地儿。我背着书包从后座上跳下来,没跟她打招呼,甚至没看她一眼,只是低着头快步又小心的穿着我的新运动鞋混在人群里往学校走。


  就好像想要逃离昨天物理课刚讲的黑洞。


  一个,又黑又圆,跟世界一样的大的黑洞。


  我妈就在黑洞中间站着,屁股底下是破破烂烂的电动车,手上套着滑稽的粉色小猪手套,脸上是几乎刻在她上面的期期艾艾。


  我讨厌我妈妈。






  家庭不完整的孩子,似乎总是过的不尽如人意。我沉默着收拾了凳子上洒上的几滴墨汁,骗自己,说,那是不小心洒上去的。


  可身后带着嘲笑的窃窃私语,让我脑子很疼。


  我想逃,也确实这样做了。


  我一言不发的推门出去,手臂的每一寸肌肉都叫着,摔门,摔吧,摔的大声一点,就当门是他们的脑子,摔吧。


  门被我轻轻带上,我无声无息的出去,一如我无声无息的进来。


  “没爸的废物。”


  我听到了。


  学校的厕所不常打扫,一周两次,所以每周三都很脏,洗手台下潮湿粘腻的弄脏了我的白色运动鞋。


  新的白色运动鞋。


  昨晚天气预报说今天有暴雨,压了一上午还没落下来,现在天黑沉沉的,空气里也都是令人作呕的雨水味,好像在挤压我的肺部,一下,又一下,让我窒息。


  出来时没背书包,可我总觉得我肩上好沉。雨落下来,被风卷着穿过厕所高而大开的窗户,一点点飘到我身上。


  窗户的角度刁钻,有承重墙挡着,其实飘不进来多少,几滴水而已。


  可是好沉啊。


  沉的好像在一寸寸压碎我的骨头,把我压成一滩腥臭至极的血肉。


  我撑着洗手台,抬眼看着镜子里算得上清秀的一张脸,雨水打湿头发,粘在我脸上,丝丝缕缕,像极细的蛇。


  挺好看的,也足够恶心。


  我记得好像小时候,有臃肿的大妈骂我妈是荡妇,是女表子,因为她穿了红裙子,留了大波浪,还有她那张能勾走男人心的漂亮脸蛋。


  我记得,好像吧,五六岁的我牛犊一样扑上去把那胖女人推倒,嘴里骂着从我爸那里学来的不干不净的话。


  那天,我妈第一次打了我。


  她哭着拉着我道歉,又哭的更厉害的打我,说我学谁不好,偏要学我那个混账爹。这话当然被街坊学给了我爸,晚上,我妈就被我爸揪着头发狠狠揍了,我躲在衣柜里,听着那鬼哭狼嚎,全身抖的不像样子。


  我想叫,想叫妈,告诉她我害怕,我想尿,我想死。


  可我不能,因为我妈也在叫。


  我带着我妈打出来的满身伤,从衣柜里爬出来,吸吸鼻子,守着被我爸打的半死的我妈,说,离婚吧,我跟你。


  我妈不看我,她难看的瘫在地上,说乖宝,你去睡吧。


  我固执的守在她身边,拉着她的手,想把她拉起来。我那时候那么小一个,拉不动她,我又开始哭,哭的厉害,打着嗝叫妈,求你了,咱跑吧。


  “别管我。”


  我妈掰开了我的手,很轻而易举。


  我妈是女表子吗?如果不是,为什么要打我,为什么要给胖女人道歉。如果是,为什么不走,去找个男人,随便谁都好,找个,不打她的,也不打我男人。


  懦弱的女表子吗?


  我好像也是。


  我讨厌我妈妈。


  我也好像她。






  “运动鞋好穿吗?”


  我咬了口干瘪的苹果,点点头,嗯一声。


  “妈还没穿过那么好的运动鞋呢。”她低头纳鞋底,眉眼在昏黄的灯光下很模糊。


  我吃苹果的手一顿,我看着她,很久,才突然开口:“妈,我想考南城的大学。”


  南城,中国境内,离这里最远的地方。


  她纳鞋底的手停住,我装作没看见她捏着银针泛白的指肚,继续说着:“我们老师说了,我的成绩考南城医科大够,我想学医。”


  “为什么非得去南城?”


  “我…”


  “这里没有好的大学吗?”


  “妈…”


  她几乎歇斯底里起来,将针与线一摔,把鞋垫拿起来直接扇在我的脸上,我愣住,她喘着粗气,风韵犹存的脸上狰狞非常  “本地的师范大学,你只能考这里!”


  脸蛋火辣辣的疼,我瞪着眼看她这样丑的模样,手撑着沙发垫,也不管被我妈摔在上面扎进我掌心的针。


  我不太伤心,自从她与我爸离婚以后,她同我吵的次数就多了起来,她哭喊着质问我为什么越来越不听她的话了,为什么要长大,为什么这样不省心。


  我耳朵被她吵的很痛,我只是觉得,几分钟前突然有想跟她推心置腹的想法是我脑子有病。


  “妈妈只有你了,乖宝…妈妈只有你了…”


  我沉默着,看着又趴在我膝盖上哭的撕心裂肺的她,还是伸手轻轻拍了拍她的背。


  “我知道。”我听见我的声音,沙哑,也难听。


  我其实也想问她很多话,问她为什么嘴上说爱我,可做的事,都是让我难过的事;问她把小时候那个会抱着我,对着我破了皮的膝盖说痛痛飞的女人杀死了吗;问她为什么那么懦弱,连跟生活顶嘴的勇气都没有,却有很多打她女儿的勇气…


  为什么她跟她一直想逃离的丈夫越来越像。


  白色运动鞋上染了我掌心流下来的血,显得有些明艳,怪漂亮。


  我脸上还疼,手上也疼,我的妈妈,刚刚好像要一把刀杀死我再吞下去的妈妈,又抱着我一遍又一遍的道歉,粗糙的手摸着我的头,给我的脸蛋上吹气,轻轻柔柔的说痛痛飞。


  妈,痛痛飞不走了。


  我讨厌我妈妈。






  高考那天,我妈跟许多家长一样,顶着大太阳,摇着扇子,探头探脑的盯着考场门,像是一群高温的狐獴。


  我拉着书包带,脚上还是那双运动鞋,我妈说高考要穿新鞋,寓意好,吉利。自从那天我说过我要考南城医科大以后我就很少顶撞她,她说什么,就是什么。


  就像从前我对着我爸阳奉阴违的态度。


  烈日灼心,好像不太灼,反正我还是觉着冷,也许是考场空调开太足了。我妈神色兴奋的问我考的怎么样,我说还行,她摸摸我的脖子,问我怎么还穿着外套,都出汗了。


  我挡下她要脱我外套的手,摇摇头,说不热。


  她好像看得出我反常的情绪,与周围欢天喜地的高考生一比,我简直像个不动不笑的尸体。


  我们去吃了火锅,我吃辣锅,她不吃,她不吃辣,鸳鸯锅多十块钱,她舍不得,她看着我吃。


  我吃的很慢,一点点的咀嚼,像是在吃一锅多刺的草鱼。


  “我今天去看了看师范,学校真大啊,里头绿化也很好,哎呀,你要是考上了师范,你姥姥姥爷泉下有知,也会开心的不得了…”


  “他们不是对你不好么?”


  “什么?”她飞起来的眉毛顿了一下。


  “姥姥姥爷”我嚼着牛肉“他们,不是不喜欢你么。”


  她紧绷的肩膀放松下来,有些嗔怪的看我一眼:“亲生的之间哪有隔夜的仇?再怎么样他们也是我爸妈,有生恩…哎呀不说这些了,你多吃点…”


  “生恩?”我笑了笑“不是最开始看你是女孩要丢了你吗?”


  “这不是没丢…”


  “小时候上学也叫你不要上,让给弟弟。你那时候是第一名吧?”


  她想说什么,可我压根不给她机会,越说越急,像是劝说,又好像是逼迫,逼迫一个答案。


  “后来因为我爸家给的钱多,就把你嫁来了,逼着你跟你那个男朋友分手。”


  “你的一辈子,这些苦,都是他们给你的,你怎么能说原谅就原谅呢?”


  我直直看着她,看着她扬起的手,看着她想要扇我耳光的手,突然就觉着,想跟她说的很多话都不见了,都飘走了,飘进了城市里的下水道。


  “妈,我不考师范。”


  她半空中的手顿住,我看着那只手,声音不很大,在吵嚷的火锅店里更小。


  “我要考医科大,我要去南城。”


  耳光扇在我脸上,可我却觉得轻松。


  她用劲很大,我的下唇磕在牙上,流了血,我舔着嘴里血腥味,还是用那样不大不小的音量


  “我受够了,妈,我想跑。”


  妈,求你了,让我跑吧。






  我爸比我妈早死,他临死的时候,叫了我和我妈去他家,我低头看着床上行将就木的老头子,皮肤像是风干的橘皮,人也是,浑身上下都是老人味。


  “对不起。”


  我妈眨了眨眼,没说话,我当然也不会说话,我甚至没有看他,我只是盯着他床头那个小相框,里面是漂亮又精神的小夫妻,以及手上抱着的笑的春光明媚的胖娃娃。


  看起来应当是幸福一生。


  我与妈从老楼里走出来,我侧了侧头,看着比我矮了半头的中年女人:“我明天要回南城了,医院最近忙,准的假短。”


  “嗯。”


  很冷淡。


  我捏了捏食指,我早知道的,我不懂她,我不懂她为什么还把那样的父母当父母,不懂为什么原谅烂臭的丈夫,不懂她微小如尘的懦弱一生中为什么只与我记仇,只迈不过我这道坎。


  她可以原谅一切,却折磨我成了瘾。


  “我今天也不回去住了,明天飞机早,机场旁边酒店方便。”


  “好。”


  我转过身,拦了辆出租车。


  我看着后视镜里她模糊的身影,大概明白了一点,她为什么还要把那样的父母认有恩情。


  父母有没有是一回事,好不好是一回事,血脉从他们身上来,他们在,就好像三岁折的那只纸飞机总有一天能飞回来,他们不在了,纸飞机就遇了空难,就毁了,炸了,也没有黑匣子,过去就没有了。


  何况,她给我吹过痛痛飞。


  还给我买过一双专用来奔跑的白色运动鞋。


  我移开视线,再不看后视镜。


  我讨厌我妈妈。


  不妨碍我血管里不断流淌着的,她给的眷恋。


  可也只到此为止了。






  我妈去世了,寿终正寝,也算安详。


  我操持了她的葬礼,立了碑,子女那一栏,却是与葬我爸时一样,是空的。


  小女儿拉着我的手,她小,送去上幼儿园时才懂什么叫生离,哭的眼泪汪汪只是学着大人,不懂死别。


  “乖宝,妈妈没有妈妈了。”我轻轻说了一句。


  她闻言,手脚并用的要爬上我怀里,我弯腰抱起她,她搂着我的脖子,眼睛里眼泪还没干,就笑起来,嘟着小嘴,往我眼睛里吹气


  “痛痛飞~痛痛飞~妈妈还有乖宝呢!”


  她眨了眨眼,看向我身后,笑的更开怀了,肉肉的小手指着我身后:“哝,还有爸爸呢!”


  我看着女儿肉乎乎的脸,好像又懂了一些我妈妈。


  全部的爱给了一个人,连同那些并不美好的偏执与狰狞,所以被讨厌时就显得无法原谅。


  我看着照片上年轻时的她,很漂亮,甚至,比我漂亮。


  “我像她吗?”


  “不像,妈妈比妈妈的妈妈漂亮。”


  我捏了捏女儿的小胳膊:“嘴怪甜的。”


  妈,我的女儿说你的女儿不像你。


  我确实不像你。


  我善于奔跑,你却不会。


  于是你与黑暗都被我远远甩在身后,还有那些爱啊恨啊,都已经离我好远好远了。


  “妈,下辈子,先学跑吧。”


  学逃跑,也学奔跑。






  我讨厌我妈妈。

  因为她总是学不会跑。









人物都不是伟光正,关于想表达什么,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就是脑子里有一个这样的故事,就写下来了。

感谢观看。